工程款經濟糾紛范文
時間:2023-11-08 17:19:2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工程款經濟糾紛,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1、建筑工程結算的依據難以確定
建筑工程結算的依據存在不確定性,根據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依據,就有不同的分類方式。按照建筑工程結算的性質不同,就可以將建筑工程結算分為兩種:計量依據,費率、價格依據;而按照性質來源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合同中確定的依據以及在施工過程中進行逐步商議的依據。這種建筑工程結算依據存在不確定性主要的原因是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沒有比較明確的合同雙方結算依據,即使有的合同有,但也是比較的含糊,模棱兩可,存在不合理性,以及合同雙方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建筑工程結算的商榷依據也存在不確定性,進而引發合同雙方產生經濟糾紛。
2、建筑工程結算的期限和審核效力難以確定
建筑工程結算是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施工工人進行勞動支付的前提,對工程計量以及建筑工程支付的期限不同,簽訂合同雙方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不同的。在簽訂合同時,沒有對建筑工程款的支付形式進行比較明確的約定,無論是采用分期支付的形式,建筑工程完工以后一次性支付的形式,還是設定一個結算的期限的形式等等都沒有,這樣就使得簽訂合同的雙方出現經濟糾紛時,因為這些原因而沒有設定時間權限,在進行建筑工程款不能夠按實結算,就沒有按照正常的法律形式,這樣就會導致建筑工程款的結算變得遙遙無期。建筑工程結算審核效力比較的難,一旦出現經濟糾紛時,走上法律程序,這樣就會使得要進行對方的審核,重復的操作就會拖延時間,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并且以工程沒有完工為由而拖欠工資。
3、建筑工程結算糾紛缺乏合適的解決機制
目前,我國出現建筑工程結算糾紛的情況越來越多,然而解決這些建筑工程合同經濟糾紛的機制卻比較的單一,不能夠采用多種形式來解決經濟糾紛問題,一般解決合同經濟糾紛都是采用訴訟的形式。然而訴訟作為建筑工程結算解決經濟糾紛的主要方式,卻缺乏靈活、便捷,不能夠及時的解決出現的建筑工程合同經濟糾紛,從而降低了解決經濟糾紛的效率和公正影響力。在一次的案件中,經過了多次工程結算審理和堅定,最終才解決這一經濟糾紛,這樣的過程和程序既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又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二、建筑工程結算難的原因
1、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無序和混亂,制約著建筑工程結算
目前,由于在現階段下的經濟體制,我國對合同的管理存在極其不規范的現象,現在的經濟體制存在一定的制約性,并且管理手段落后不能夠滿足現在建筑工程結算的管理。建筑工程合同存在的不完全性就要求對合同進行規劃的管理,而建筑工程造價的不確定性則要求對合同實施的工程加強管理。現在,存在很大的問題是在于技術與經濟的脫節,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不能夠形成統一,施工人員既不能夠對經濟有所了解,又不能夠有一定的合同管理意識。而在實際施工過程中,一般的管理人員都只是注重對工程質量的管理,而忽略了對合同的管理,同時監管的體制也不能夠達到要求,不能夠實現規范化管理的要求。
2、建筑工程合同的不完全性決定了工程款的不確定性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種比較典型的不完全性合約,其與一般性的購物合同有所差別。這種不完全性是由于建筑工程本身決定的,建筑工程本身就存在比較強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過程中,不能夠對每一個細節都作出比較詳細的規定,并且對可能出現問題的地方改善措施和解決方案有明確的規定,更不能夠對存在不可預知的情況做好實現的補償和安排。為了能夠將改善建筑工程合同這種不完全性,簽訂合同的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都應該考慮到再協商,再修正,以便更好地解決糾紛,以此來彌補建筑工程合同中這一缺陷。建筑工程合同款的最初造價和追加款存在不確定性,在進行具體施工過程中,需要進行隨時的變動,不斷地進行調整。
三、建筑工程結算難的治理措施
1、提高解決工程結算糾紛的質量
有效地提高解決工程合同糾紛的質量關鍵在于建立合適的糾紛解決機制。根據以往的案例表明,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建筑工程結算的糾紛,并不是一種最理想的方式,訴訟存在其自身的缺陷,解決工程緩慢,程序復雜,現在應該借鑒國外一些先進的經驗,來改進我國現在的解決建筑工程結算合同經濟糾紛機制。采用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通過運用這種解決方式,就不需要做那些復雜麻煩的法律程序,而是通過談判、協調、調解等等形式來解決糾紛,這種方式具有比較強的專業性,一旦出現經濟糾紛時,能夠迅速作出正確的判斷,并且簡單、便捷,在國際工程糾紛中得到了比較廣泛的應用。
2、提高合同的簽約質量
提高合同的質量關鍵在于能夠在簽訂之前做好防御工作。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應該對采用什么樣的結算方式有比較明確的規定,無論是采用計量與支付,還是建筑工程費用需要變更以及需要進行索賠的都應該有相應的規定,同時在簽訂合同時,還應該對合同雙方應該承擔的責任以及義務都有比較詳盡的規定。提高合同質量主要的是提高合同雙方人員的綜合素質。對采用不同方式來進行簽訂合同的雙方,采用招標工程的,應該將招標文件盡快的轉換為正式的合同,并且加強對合同的審查;對進行工作的,應該找好合格的人,并且不斷地提供人的服務。
四、總結
篇2
關鍵詞:應收賬款 風險 清欠
一、企業應收賬款的現狀分析
企業應收賬款管理對企業在當下的健康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通過使用這種方式能夠有效提高企業的效益,保證企業健康發展。現在施工企業的應收賬款管理越來越重要,應收賬款的回收直接影響著施工企業能否正常運轉,但是通過研究發現當下企業應收賬款管理存在很多的缺陷,首先我們對企業應收賬款的現狀進行有效分析。
(一)應收賬款缺乏管理
雖然企業應收賬款的形成已經成為了企業生存的一個重要的手段,但是在很多公司中應收賬款本身并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于此同時參與管理的管理人員本身缺乏相應的管理理念以及管理技能,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了很多的管理人員在進行企業應收賬款管理過程中依然停留在基礎的“記賬”層面,對應收帳中存在的風險并不能及時規避。
(二)賬前管理不到位
雖然現在很多施工企業使用應收賬款制度,但是部分企業并沒有前期完善的信用風控制度,,這種現象的存在將會對企業日后管理造成嚴重障礙。由于前期信用風控制度的不足,所以很多情況下會出現企業工程施工結束后未及時進行驗收,或者已進行驗收但最終仍導致施工發包方未按時給付工程款,導致應收款項回款周期增長。造成合同中的部分條款失去了其本身原有的作用,收賬難得問題也會迎頭而來對企業發展造成嚴重影響。
二、企業應收賬款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目前,我國使用的是市場經濟體制,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經濟糾紛,這些經濟糾紛主要出現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之間。面對越來越多的經濟糾紛,我國法律在解決經濟糾紛過程中缺乏相關的有效法律法規,另外企業本身法律意識淡薄,對企業下一步正常發展造成嚴重影響。同時很多企業對工程款有著不充分的認識,沒有考慮到相關信用成本、認為其是免費的午餐,再加上我國本身相關經濟法律法規并不是非常健全,非常容易造成施工企業難以收回資金的現象。這種現象的產生既不利于施工企業本身長期發展、也對交易雙方日后后期交易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二)企業信用機制不完善
市場經濟進一步發展的根本所在就是市場的信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明確之后,原有的以國家為信用主體的制度被打破,企業信用取而代之。但是由于我國市場經濟發展較晚,所以有很多企業信用機制不完善的地方,經常出現在交易過程中企業與企業之間出現缺乏信用的事件。這種事情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客戶按時支付工程款的積極性,施工企業為了能夠收回資金,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從而造成企業的增長遲滯。
(三)企業內部控制不足
在企業內部進行應收賬款管理過程中,由于管理人員意識淡薄,沒有認識到應收賬款的不及時回收,會導致壞賬的增加,同時企業在賬目過程中存在不足也將會導致很多問題的產生,通過對企業賬目管理過程的研究我們可以看出,企業賬目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清欠不及時,形成帳外債權。企業在進行應收賬款管理過程中,注意力往往沒有集中在如何收回賬目,而是集中在如何將自身的利潤額進行提升,這就造成企業在進行施工過程中缺乏有效措施對企業中應收賬款進行管理,造成企業賬目長時間不能得到清算形成了長期的帳外債權,對企業長期健康發展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其次,對賬頻率低。在企業進行應收賬款管理中經常會出現企業對自身所持有的賬目情況不是很清楚的現象,這種現象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企業內部沒有明確的對賬機制,這種情況的存在就會影響客戶按時支付工程款同時由于交易雙方缺乏統一的賬目加深了工程款收回的難度。
三、改善企業應收賬款現存問題對策
(一)成立企業信用風控部門
誠信是企業發展生存的根本,客戶的誠信對施工企業的生存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于一定規模的企業可以成立獨立的信用風控部門;小規模或資金不是很充足的企業可以成立信用風控職位。信用部門或者是信用職位的主要工作就是對企業進行賒銷客戶的信譽度進行調查及管理,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風險管控制度,盡可能的降低企業應收賬款回款風險。
(二)做好賬前管理相關事項
企業在合同簽訂前對客戶的信用、本身支付工程款能力、發展潛力以及信譽程度等方面對其進行考察,對信息真實性以及信息可靠性進行判斷。企業可以從工商管理部門、稅務、銀行等政府部門了解業主信息,或者借助于第三方。總之,在對客戶進行賒銷之前應該對客戶基本信息有著一個準確以及清楚的認識。同時不能因為客戶是經常與企業進行合作的老客戶就對其防松警惕,在涉及資金比較多的項目過程中更加需要對客戶自身情況有一個清晰認識。在針對新客戶時就需要對其自身的基本情況進行細致調查,如果通過查詢發現客戶本身在支付工程款方面存在嚴重不足就不能與其簽訂合作合同。
(三)應收賬款過程管控制度要健全
應收賬款是企業的“造血機器”,縮短應收賬款的回收期,增加應收賬款的回收額,可以加大企業的經營現金流,注入企業新鮮“血液”。健全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至關重要。規范應收賬款的形成、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變化、預測應收賬款的回款風險等都離不開健全的管理制度。
(四)要合理安排清欠工作
清欠工作要做到及時、高效,對于應收賬款要建立臺帳,對即將到期的賬款及時安排人員進行清理,對有高風險無償還能力的賬款作出風險評估,及時啟動保全措施。清欠工作是施工企業回收資金的重要措施,要加強重視。
篇3
協議編號:HYX-2009- 001
甲方:
乙方:
根據甲方施工要求,需對甲方承建工程紅線內征地范圍挖地界溝,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按照甲方現場管理人員要求組織勞動力挖地界溝,地界溝尺寸為20cm×20cm。
二、乙方負責協調與當地政府及村民關系,確保挖地界溝過程中不發生與當地村民的經濟糾紛或民事糾紛,凡因挖地界溝引起的各類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注意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挖地界溝的綜合單價為2元/m,包含人工費及為完成地界溝施工所需的機械、材料及其它為完成本工序含的所有間接費、管理費、加班費等勞動法中規定的相關費用,本單價固定不變,不因任何因素調整。
四、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后,由甲乙雙方相關人員現場收方,確認工程數量,進行驗工;驗工成立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完乙方工程款。
五、此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章):中鐵五局四公司杭甬客運專線1標項目經理部
甲方代表:
簽字日期: 年月 日
乙方(章):
篇4
1、從單方造價入手,過高或過低的預算一般都有問題;
2、審查取費方式及內容;
3、檢查有無漏項。
施工圖預算,根據施工圖、預算定額、各項取費標準、建設地區的自然及技術經濟條件等資料編制的建筑安裝工程預算造價文件。在中國,施工圖預算是建筑企業和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實行工程預算包干、撥付工程款和辦理工程結算的依據;也是建筑企業控制施工成本、實行經濟核算和考核經營成果的依據。在實行招標承包制的情況下,是建設單位確定招標控制價和建筑企業投標報價的依據。施工圖預算是關系建設單位和建筑企業經濟利益的技術經濟文件,如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經濟糾紛,應按合同經協商或仲裁機關仲裁,或按民事訴訟等其它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決。
(來源:文章屋網 )
篇5
建筑業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是完全開放的,都是在與外部資源的交換中實現和完成的。這種特殊性決定了建筑業企業風險發生的高頻性和
風險管理的艱難性,特別是企業轉型過程中更是風險多發階段,每個風險都有可能最終演變為法律風險,法律風險往往又常是顛覆性的。在這種情形下,構建多層次互動性管理型法律風險防范體系,進而帶動整個經營管理體系升級優化,是建筑業企業參與競爭和加快發展的必然要求。
二、創建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重要意義
1.創建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是建筑業企業維護自身權益的需要。
隨著建筑市場的快速發展,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競爭經營風險積累和法律風險顯現得也更加突出,有的巨額工程款拖欠多年清收不回,有的甚至因過了兩年訴訟時效而喪失了法律勝訴權,導致施工企業資金無法正常周轉;整個企業處于經濟糾紛導致法律糾紛所造成的較大沖擊中,面臨著生存危機的嚴峻考驗。維護企業自身權益渡過生存危機,施工企業必須建立法律風險應對機制。同時,公司在競標過程中面臨著“霸王”條款的威脅,在施工過程中面臨著遲延付款的壓力,在工程結算過程中面臨著工程款審價縮水的損失,在竣工后面臨著拖欠工程款的侵害,這種易受傷害性要求公司必須創建多層次協調、各系統聯動、立足于管理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2.創建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是建筑業企業生成免疫機能的需要。
企業都處在以追求利益最大化為宗旨的經濟組織構成的環境中,就像空氣與細菌無法分離一樣,經營與風險也無法分開。日益復雜的經營環境要求企業必須健全能夠抵御各種風險侵蝕的免疫機能,創建多層次互動性管理型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則是一種重要的選擇。
3.創建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是建筑業企業不斷改進管理增強駕馭風險能力的需要。
施工企業進入市場后,伴隨而來的是一系列經濟糾紛和直接由此演變的法律糾紛,導致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追根溯源,這些結果的主要誘因是公司內部管理不善,表現為企業駕馭風險能力欠缺,使許多問題最終都釀成法律風險和企業災難。
4.創建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是建筑業企業市場經濟條件下保障資產和經營安全的需要。
企業發展的根本動力在于利益的驅動,每個企業在利益的誘惑面前的表現是不同的,而且遵守規則的自控能力強弱不同,侵害與被侵害行為都可能使經營風險演繹為法律風險。有資料顯示,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110家央企2003年至2006年因債權債務、勞資糾紛、知識產權等經濟糾紛演變的法律糾紛為221件,直接涉案金額269億元,間接涉案金額超過500億元,這些法律糾紛給當事企業的資產和經營安全造成重大威脅和損失。這就要求企業必須創建規避法律風險的機制屏障,保障企業資產安全和經營安全。
三、如何構建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風險防范體系,是一個以法律風險防范為核心的系統的企業風險防范體系。這個體系創建的著眼點是:致力于在法律風險產生的整個過程的全面防御,構筑事前、事中、事后和過程防范陣線;致力于在提升全員法律意識基礎上的制度建設,構筑防范各類風險的思想意識和制度防范體系;致力于在法律風險消弭過程中的維權補救,構筑維護企業權益的管理健全和完善的管理功能;致力于在法律風險防范過程中增強企業自身機能,構筑適應市場競爭環境的駕馭風險技能。
1.建立覆蓋企業各項業務流程的法律事務管理體系。
建立自上而下的法律事務管理框架,以實體性的總部和各分子公司法律事務管理的機構建設,作為整個法律風險防范的體系綱領,構成涵蓋公司各個層次的法律風險防范管理體系網絡,把所有可能存在風險的環節都納入這個網絡的業務輻射范疇并實施風險管理,形成公司法律事務室統一管理協調、各層網絡架構各司其職、各有關方面各負其責的法律風險防范屏障。
2.構架法律事務管理與企業管理其他子系統互動功能。
法律風險是其他風險的積累和最終表現形態,防范法律風險也必須以法律事務管理部門為龍頭,以具體風險防范項目和業務為載體和紐帶,牽動企業經營管理各個子系統圍繞共同目標實現聯動,針對風險多發的危險環節運行規律和特點,沿循公司業務流程、工作程序特別是具體案件發生形成的信息流,實現各相關系統互動,實現整合管理資源,動員系統能量共同防范和應付風險的目的,形成風險預警、風險識別、風險控制、風險補救、風險轉化的系統聯動機能,達到防范風險和改進管理的雙重目的。
3.構筑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風險預警機制。
防范法律風險的關鍵是提前預知風險、識別風險和做好應對風險的準備。有的法律風險需要提前規避,有的需要正面應對駕馭,有的需要在過程中加以化解和消弭,但前提是準確的風險預警。具體做法是:(1)全面防范制度。公司定期召開法律工作專題會議,總結和部署工作;針對公司當前經營管理中的問題進行重點防范和部署;(2)重點提示機制。法律事務部門每半年對公司發生的法律糾紛案件進行一次統計、整理、分類,對重要法律糾紛案件進行系統分析,從中找出這些法律風險產生的外部因素和內部原因,并通過公司內部刊物進行通報,同時在公司法律系統專業會議上進行業務提醒,提示各個單位防范和應對相關風險;(3)避險指引機制。公司法律事務部門針對生產經營過程出現的風險前兆和已經顯露出來的風險現象進行避險指引。一是對日常生產經營中可能形成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的問題,迅速通過業務渠道進行避險指引,就避險的具體措施提出法律建議。二是對總公司和所屬單位已經發生并已形成但尚未進入法律訴訟階段的風險問題,進行重點處置指引,并且進行實時督導。三是對已判決或已進入執行程序的法律糾紛進行減損操作指引,幫助當事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組合策略減少或轉移風險。
4.構筑防御風險侵害的防火墻機制。
企業風險既包括外部不確定性的市場陷阱,也包括企業自身缺陷形成的風險現象。建立防御風險侵害的防火墻機制主要內容是:(1)建立嚴格的合同評審制度;(2)建立專項事務法律顧問會商制度。
篇6
一、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產生的原因
目前常見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合同主體不符合要求。建設工程合同的主要特征就是合同主體的嚴格性,建設工程合同主體一般只能是法人。發包人一般只能是經過批準進行工程項目建設的法人,必須有國家批準建設項目,落實投資計劃,并且應當具備相應的協調能力。《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條規定,承包人必須具備法人資格,而且應當具備相應的從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資質。無營業執照或無承包資質的單位不能作為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只有具有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才能參與經濟法律關系,享有相應的經濟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經濟義務。經濟法律關系主體資格由經濟法規確定,一般法律規定一定條件或規定一定程序成立方式予以確認。這種確認包括:鄰里憲法和相關法律由國家各級權利機關批準成立;依照法律和法規由國家各級行政機關批準成立: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或經濟組織章程由經濟組織自身批準成立;依照法律、法規由經濟法律關系主體向國家有關機關申請并核準登記而成立:由法律法規直接賦予一定身份而成立等各種情形。未取得經濟法律關系主體資格的組織不能參與經濟法律關系,不能從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受法律保護。但是,依法成立的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也只能在法律規定或認可的范圍內參加經濟法律關系,超越法律規定或認可的范圍的經濟法律關系不再具有經濟法律關系主體資格,不受國家強制力保護。資質等級低的單位不能越級承包建設工程。但由于建筑市場管理尚不規范,以聯營、承包、掛靠等形式使一些不具備相應建筑資質的企業、無建筑資質的企業甚至一些自然人也成為施工方。
建筑工程質量關乎社會公共利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乃至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了確保城市規劃的實施,規范建設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作出了一系列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其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必須由計劃管理部門批準,由規劃管理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核發施工許可證:施工企業必須具備法定的所承攬工程的相應資質:嚴格禁止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司法實踐中,違反上述規定的合同都將被確認為無效。施工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原則上不應依據合同約定確定工程價款。
二、處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相應對策
(一)關于建設方不具有建設工程立項、規劃和施工批準手續,或者施工方不具備承攬工程相應資質的工程價款結算。按照現行法律規定,立項、規劃和施工批準手續既是建筑施工的法定前提條件,也是判定建筑工程是否合法的標準:施工企業具備相應的資質是承攬工程和簽訂承包合同的法定條件。因此,對于訴訟前建設方未取得上述手續,或者施工方未取得相應資質的,由于承包合同違法性的瑕疵不能彌補,已簽訂的合同應確認為無效。
其中,對于建設方不具備建設條件,而施工方具備承攬工程相應資質的,實踐中往往建設方隱瞞違法事實,沒有履行告知及依誠實信用原則所應盡的義務,系先合同義務的違反。因此,建設方應對合同無效承擔主要過錯責任。此情況下,以公平角度考慮,施工方得到與訂立合同時所預期的工程價款較為公平、合理,即其應得到工程的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和利潤等。如果雙方在合同中對工程結算的計價標準和方法有明確約定,且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按合同約定結算價款。鑒于施工方對建設方違法建設的事實未盡到必要的審查義務,對導致合同無效,其主觀上亦存在一定過錯。因此,對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損失,按照過錯相抵原則,施工方不應得到全額支持。
同理,對于建設方具備相應的建設條件,而施工方不具備承攬工程相應資質的,施工方對合同無效在主觀上應負主要過錯。因此,合同中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不應作為結算的依據,其工程價款應當根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定額標準據實結算。其中,屬于低資質施工企業承攬高資質要求工程的,按施工企業的實際資質等級采用上述方法結算工程價款:施工方無施工資質的,只應給付其墊付的資金和構件費、機械設備使用費、人工費和其他建筑工程的直接費用。此類案件,由于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與實際給付價款的差價部分由建設方取得無法律依據,審判實踐中往往依據《民法通則》第134條“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予以收繳。
篇7
工程造價的業務范圍
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全過程分析、控制、管理和服務;建設項目投資估算、概預算的編制和審核;建設項目合同價款的確定、合同價款的簽訂和調整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結算及竣工決算報告的編制與審核,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鑒定和仲裁的咨詢。
程造價設置的管理
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所長負責制。下設總審室、質量監督室、辦公室、財務部、造價審核及投資審核部。制定了一整套符合現代企業經營和行業規范的規章制度。具有完備的企業組織章程、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業務質量控制制度以及業務檔案管理制度。本著“服務為先、誠實信用”的經營理念,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原則。
工程造價業務的開展情況
一、情況說明
二、幾項主要數據
2、本市造價咨詢和招標企業所接本行政區內業務與外省市業務的情況
在認真分析了今后本市基本建設的發展趨勢后,一些具造價咨詢和招標資質的企業審時度勢,開始走向外省市承接造價咨詢和招標業務。據統計,2007年在所簽的造價咨詢和招標合同額中,外省市的業務分別占7.7%和6.1%。由此可見,本市的造價咨詢和招標企業已對向外省市的拓展予以關注。
篇8
案情1:錢某與高某曾因扒竊被抓,后高某釋放,而錢某被處以勞教,錢某懷疑其被處罰系高某告發所致。解教后,其于一月份找到高某,采用威脅方法,要求高某賠償12000元,高某只好先付給錢某五千元,并答應三月二十日前付清余款。一個月后,錢某頻頻打電話向高某催逼七千元所謂欠債,高某則予以回避應付。同年三月二十五日,錢某等數人偶遇正欲開車離開的高某,遂上前攔住討要余款。高某見對方架式,即將手中裝有錢款的包傳給自己朋友后逃跑,但被錢某等人抓住。錢某遂伙同他人挾持高某乘出租車至某飯店并開房間繼續向高某討錢,聲稱不給錢就走不了,但未采取其他暴力強制行為。高某只好打電話給朋友借錢,并要求送到飯店。后錢某等人看住高某,直至拿到高某朋友送來的七千元才放高某離開。
案例2王某與步某原來有業務聯系,步某將承接的工程交王某施工,并按工作量結工程款給王。在2004年的一起工程中,雙方因為工作量認識不一,繼而在給付款項上發生矛盾,后經中間人調解,以步某所認可的金額一次了斷雙方債務糾紛。王某雖勉強接受,但內心堅持認為步某少付了他5000元的工錢。后王某手下工人陸續離開王某至步某處工作,更引起王某不滿。其遂于2005年的一天,糾集數人強行挾持步某至其雇來的車輛內往城外駛去。在車內,王某伙同他人向步某逼取二萬元(稱討回欠款加上利息),并對其采用輕微暴力,還威脅步某如不答應,將帶其到外地關幾天。步某無奈,同意給付款項20000元,但王某不放心,在扣押了步某的駕駛證件后才放其離開。經步某報案,王某在相約取再次談定的10000元錢時被公安人員抓獲。
案例3吳某系本市某公司經理,因經營業務需要資金,遂通過朋友向姚某商借高利貨15萬元,并約定借期為1個月。到期后,姚某向吳某催討欠款及高額利息,吳某因公司無資金歸還,在要求延期付款遭拒后,一直避債應付。姚某遂在糾集人員上門多次催討未果后,終將吳某找到,并將吳某挾持至某賓館一房間內逼其還錢,期間,還采用毆打、讓吳某洗冷水浴及裸身示眾等暴力、污辱方法施壓,并逼迫吳某打電話借錢還債,長時間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吳某家屬帶錢來賓館并交給姚某才讓其離開。
上述案件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均以挾持并控制他人人身的手段,進而逼取債務或者所謂的債務。在進行審查中,認定犯罪嫌疑人錢某、王某、姚某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綁架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以及構成這幾個罪名的數罪爭議頗大,究竟應該如何認定上述犯罪嫌疑人行為的性質呢?一罪還是數罪呢?
上述這類以控制人身手段索取錢款案件,從刑法理論來看,實際上就是行為中既存在侵權又同時存在侵財的類似于結合犯情形的定性問題,其復雜之處在于當中還夾雜著刑事與民事的分野。因此,在對其的處理上,筆者認為,應該注意個案的具體情況,結合民事債權債務,進行正確的分析判斷,并根據我國刑法及其司法解釋作出準確的定性。首先,要看所謂的債務是否真實存在。盡管它不是區分該類行為屬于民事經濟糾紛還是刑事違法犯罪的唯一標準,但卻是區分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的一個重要方面。確實存在實際債權,也確實為了討債,雖不能就此排除刑事犯罪,但由于在行為人的主觀方面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犯意,即使有侵權行為存在,有時還表現的十分突出或明顯,但最起碼不能成立純侵財類犯罪,如搶劫、敲詐勒索罪。如果并不存在債的事實,就談不上索取債權,則在上述類情況中就可能存在侵財類犯罪,抑或侵權類犯罪,再有就是侵財與侵權的結合犯罪。因此,我們不能被一些只具有債務表象的所謂欠款蒙蔽視野,要注重債的實質要件,需要審視該債務是否得到法律法規或社會民間的認可,債權人、債務人雙方是否均明確存在債的事實,特別是雙方對債務本身這一基礎法律事實的真實性是否有爭議是區別債務實際存在的分水嶺。
案例1中,錢某所謂逼討欠款實際上是其敲詐勒索中日后交納的被勒索款,不具有債的實質要件,同時,它是犯罪行為的直接結果,也是犯罪事實本身的一個部份,被害人是否交付被勒索款,刑法將會積極反映,并作出犯罪嫌疑人勒索行為是否既遂的評價而決定相應的刑事處罰。因此,錢某逼討所謂債務的行為,實際上就是進一步勒索錢財的行為,與民事糾紛風馬牛不相及。其次,要注意審視債務的清償與債務的爭議。債務在有效清償后,雙方就不再存在民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要注意的是民間調解處理也是一種有效的結欠行為,一旦雙方承認就應當視為債的消滅,否則無以保證經濟交往的穩定及誠信與信譽。在實際履行還款義務后,債權人再以債的名義實施控制人身索取財物的行為應當考慮存在刑事犯罪的可能,但還要注意是否存在債務糾紛或爭議。如果確實存在,且控制人身行為本身情節又顯著輕微的,則不成立構成犯罪,當然,控制人身的行為情節較為嚴重的,雖不成立侵財類犯罪,但可考慮是否成立侵權類犯罪。與此同時,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假借所謂的債務糾紛實施犯罪的情形,這就需要在排除經濟糾紛的前提下,審查索取金額是否有超過實際債務之數額要求以及其中是否存在一個雙方相對無爭議的階段并以此作為確定是為債務糾紛行為而起還是將債務糾紛作為借口行勒索之實。第二案例中,既然已調解,并無威嚇行徑,一旦認可應當視為結清。從這個意義而言,很明顯,王某的行為由于不再存在債務的前提,因此應該認定其行為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從而認定為是一起刑事案件,至于其辨稱的確實被害人少付其工錢,只是他的單方心態,并不能成立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
所謂的討要欠款加利息就更是成為無源之水、無稽之談了。退一步講,王某辨稱步某尚少付其工錢5000元,而實際上其向步某索取的是20000元,明顯超出所謂債務的金額,也同樣可以看出王某的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主觀心態。再次要區分合法債務與非法債務及何為非法債務。根據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為索取債務及非法債務非法拘禁他人的,應該以非法拘禁罪論處。也就是說,債務的合法還是非法在為索債非法拘禁他人案中并沒有區別。但在控制人身型索債的案件中,存在合法或非法債務,即使控制人身的行為方式較為激烈,一般仍應當認定為非法拘禁罪。反之,不存在合法或非法債務,構成犯罪的,則應當認定為敲詐勒索罪、綁架勒索罪或者搶劫罪。合法債務較為容易判斷,不作贅述,非法債務實踐中爭議頗多。筆者認為首先該債務應當確系成立,其次該債務的形成存在違法的情形。也就是說,其實質要件是債權人、債務人雙方均明確存在債的事實,但不為法律法規所承認或在實施違法行為中形成的實際債權,同時債務人是否履行清償義務,法律法規無需作出干預,如民間高利貸債務、賭債等等。
案例3中,姚某雖索取的是非法債務,且行為方式上又采取了較為惡劣的手段,但由于該債務確實存在,其索債行為依法只能認定為非法拘禁罪,至于其在控制人身過程中,采取暴力及侮辱的行為,只能被認定為非法拘禁罪中的從重處罰情節。反之,在不符合上述要件的情況下,如通過威脅、要挾或暴力等行為強迫對方接受而形成的所謂債務,因其徒具債的名義或表象,不符合非法債務的實質要件,故不能認定為非法債務。其控制人身并索取這種所謂債務,則是違法犯罪行為本身的延續,應該以刑事犯罪來認定,并將其是否索取到錢財作為該部份犯罪是否完成的標志從而來確定犯罪的既遂與未遂。如案例1中錢某的所謂欠款,就連非法債務都不能成立,自然應該以犯罪來認定。在確定了行為人與被害人間是否存在合法或非法債務從而確定是否有非法占有故意并影響罪與非罪的債務問題后,可以說,凡是不存在合法或非法債務,并可排除經濟糾紛,或有充分依據證實行為人以債務或經濟糾紛為名行勒索之實的案件,以及存在合法或非法債務,但采用非法手段拘禁他人的,就可以考慮這些行為是刑事違法犯罪性質。但這類行為究竟構成何罪,還需考察行為人的具體行為因素及其犯意變化,即控制人身行為的具體表現及其故意內容以最終確定構成何罪以及是否構成數罪。一般來說,要注意以下兩個因素:
篇9
一、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工作落實
一直以來,我區高度重視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不斷加強綜治維穩工作站和相關制度建設,使綜治維穩等各項工作有人管,具體工作有人抓。根據2014年度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要求,我區以文件形式明確各項工作任務,并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來保障工作落實,使各項綜治工作具體化、務實化。
二、加大矛盾排查,確保各類矛盾可調可控
(一)上半年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
上半年,我區綜治中心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共57起,其中涉及農村集體土地征用、流轉矛盾5起,涉及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1起,涉及城鄉建設管理2起,涉及土地、山林、水利、資源權屬3起,涉及環境保護矛盾3起,涉及村務管理2起,涉及勞動社保5起,涉及醫療事故1起,涉及房產物業3起,涉及人身損害矛盾1起,涉及婚姻家庭矛盾3起,涉及鄰里關系矛盾10起,其他矛盾18起。截至目前,我區已調解結束55起,剩余3起矛盾正在進一步協調處理中。
(二)近期重大矛盾糾紛情況
上半年,我區排查出重大矛盾糾紛1起,為轄區鐘新村趙沖村民組村民邢治意,因其討要無錫圣豐公司昌明化工廠工程款無果非正常死亡事件。因邢某在外債務數目較大,且邢某本身文化程度不高,此前未從事過工程建設類工作,所從事的工程又系在他人手中轉包而來,各類賬冊手續均存在不盡完善之處,故所擁有的債權追回難度較大。其家屬及債主要求開發區管委會為其解決生前債權債務問題,矛盾糾紛復雜重大。
我區對此事件高度重視,迅速成立了專門工作組,積極做好邢某家人及利益相關人的安撫和矛盾化解工作。目前,邢某家人思想情緒穩定,無異常舉動,據邢治意遺書中自述與其合伙參與了昌明化工換熱設備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的張光軍、宗守紅至國家局進行一事,我區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了調查處理。關于張某等人提出的要開發區拍賣該工程、清償張某等人經營損失和利息、負責向李金林等人追討通過邢治意借取得張某11萬元債務及徹查周介紅承兌匯票等要求,因無相應權限且涉及合同糾紛,我區已建議張光軍等人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下一步,我區將在做好穩控措施的同時積極引導邢某家人及相關債權人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三、及時辦理案件,確保園區和諧穩定
上半年,我區接到縣部門交辦案件21起,其中涉及農村集體土地征用、流轉資金問題1起,拖欠工資問題6起,建設工傷事故1起,拆遷安置問題1起,經濟糾紛2起,土地承包1起,基礎設施建設1起,房屋房產問題1起,工程款糾紛問題1起,村務管理問題1起,其他問題4起。截至目前,已解決20起,現雙廟村西保村民組村務管理問題還在協調處理中。
1.關于工程款問題。經查,經濟開發區昌明化工換熱設備有限公司已將相關工程款項支付給了工程承建單位江蘇圣豐建設有限公司。材料中所提款項,據了解已由邢治意所在項目部提取。
2.關于人提出的要求拍賣工程設備,清償其損失和利息問題;向李金林等人追討所欠債務及徹查周介紅承兌匯票等事情。經查,事項為合同(經濟)糾紛、私人借貸糾紛,根據《條例》相關規定,不屬于我委受理范圍,已經建議人通過司法途徑主張訴求。
現對該事項處理有任何進展我區均及時通知張光軍本人,積極做好事件的解決工作。
四、其他各項工作
(一)健全矛盾化解長效機制工作。該項工作已布置到各村(社區),要求及時完善綜治維穩工作站,更新健全隊伍,建立信息預警,排查工作真抓實干,建立好基層應急機制和應急隊伍。
(二)加強個性化調解室工作。我區的土地爭議和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和兩代表一委員參與調解制度均已建立。目前,我們正在積極籌建村級個性化調解室,主要意向為幫助和督促各村建立好“五老”調解組織。
(三)社區調研和業務培訓工作。根據縣綜治委《關于做好社區建設調研活動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區綜治部門已完成社區建設調研調查問卷工作,問卷及匯總材料已于5月6日按要求報送到縣綜治辦。根據縣綜治辦《關于開展綜治業務培訓暨法制專題講座的通知》要求,我區于5月13日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和縣綜治部門組織的綜治業務培訓班。培訓后,參訓人員一是反映大有收獲,二是反映培訓時間短內容多,一時間難以消化,建議上級部門能夠抽出時間給予組織專項培訓(如綜治工作臺賬規范化講座)。
(四)網格化管理工作。我區網格化管理基本信息錄入已基本完成,四類人群細分和農村黨員詳細項目維護工作各村進度不一,已在本月例會上做了布置和強調。開發區管委會各領導賬戶已建立,各村(社區)能做到定期上報工作日志。目前,我區網格化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文件簽收方面問題,本月例會我們已就此問題予以了重點強調。
(五)防控體系建設。我區目前已聘用輔警17人,達到了萬分之八的比例要求。技防方面,至平安建設二期技防建設工作結束后,我區公共區各類視頻探頭共計66個,監控終端設在開發區派出所值班室,24小時有人值守,發現情況能夠得到及時處置。目前,我區根據上級要求正在積極爭取資金準備在各村主干道路口設置視頻監控點,本年度美好鄉村建設點——韋家村的視頻監控工作已納入整體設計中。目前工作中存在難點主要是“平安e家”電話機的推動工作,村級基層組織和群眾均對其不感興趣,推動進度不理想。
(六)防范和重點人群管理工作。本月防范工作主要抓的是對曾經有信仰歷史人員的日常監管,每周我區各村(社區)針對此類人員以各種方式了解其最新動向,形成記錄上報綜治辦備案,每月綜治辦會同公安機構再對相應人員摸排一遍,防止脫管。重點人群管理方面本月我們主要是開展了對轄區內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摸排工作,對于相應人員及時予以登記造冊,確定村級包保責任人,經常關注動向。
(七)領導開門接訪工作。按照上級領導開門接訪相關要求和安排,我們及時領回了群眾工作筆記,于5月17日黨工委會議上進行了分發,并就此項工作進行了安排。目前我區領導開門接訪工作已按照全年值班表安排依序開展,每日由值班領導接到群眾,受理案件,及時交辦和處置。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繼續做好日常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組織下屬各村(社區)根據屬地原則,在日常工作中真排實查,將排查出的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開發區。
二是根據本年度工作特點,重點做好防范工作,做好日常監管工作,確保本區人員無脫管現象,無反宣情況發生,不公開聚集滋事。
三是根據上級要求,做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工作,積極探索成立各類特色調解室,為基層調解工作增加力量。
篇10
關鍵詞:實施,合同管理,問題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works contract managemen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 for projec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s and contractors must abide by the legal documents, the two sides must fulfill the technical and economic document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in the build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effective measures for contract managemen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contract management.
Keywords: implementa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
中圖分類號:TU7 F40
引言:工程施工是建設項目在完成工程設計和施工招標后進行的最后實施階段,具有投資大,周期長,涉及面廣.管理難度大的特點。工程施工合同無論對發包人和建設單位,還是對承包人和施工單位都是十分必要的。工程施工合同作為一種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復雜性,標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長,條款內容多、涉及面廣,如何對其進行有效管理是擺在我們面前的課題。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筑法》明確規定:“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依法制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少承、發包雙方,由于法律意識淡薄,不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項目和自身的具體情況做逐條分析和認真訂立。訂立的合同很不規范,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約束彼此行為的條款,甲乙雙方各自為敵,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2.簽訂合同不嚴謹,條款不全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3.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其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例如:甲方認為承包單位應服從甲方;甲方隨意將分項工程進行分包;對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強行采購質次價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等。承包單位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潤,違反施工常規、偷工減料、采購材料以次充好。
二、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1)建立合同管理體系,配備高素質的人才。(2)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培養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貫徹全面合同管理觀念。(3)組織項目小組成員和各工程小組負責人學習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使大家對合同概況、主要精神、合同總目標有較為深刻的理解,樹立全局觀念,避免施工中的違法行為。(4)將合同事件責任分解落實到人,并做出問題的說明完不成責任的影響和法律后果。(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檔系統,使合同的監督、跟蹤和診斷工作正常進行,有利于及時正確地決策,而且在發生糾紛時能及時地提供有力的證據。(6)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關各方的溝通都應以書面形式作為最終的依據并形成制度,這樣才能保證各工程活動有根有據。(7)充分發揮專業管理和綜合管理的作用。
2.及時做好合同跟蹤。(1)對合同文件和各種工程文件資料進行分析整理,或通過對施工現場的直接了解得到反應工程實施狀況的信息。(2)分析工程實施狀況與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異和差異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責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質量不合要求等。(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問題,評價合同履行情況,提出分析報告。
3.根據合同分析結果,實施有效的合同監督。(1)現場中對各工程小組、項目小組或分包單位工作的監督,給它們以合同方面的幫助,如落實計劃、提供工作保證、協調他們之間的關系,對出現的問題進行合同方面的解釋。(2)對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進行合同監督,協調與他們的關系,如督促他們完成合同職責,檢查對方合同責任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進行合同索賠與反索賠,處理合同糾紛。(3)參與各種檢查驗收,并提出相應的報告。(4)對各種來往信件、請示、簽字指令、會議紀要、索賠文件、合同變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審查和控制,并記錄在案,及時預防行為的法律后果,彌補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尋找對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時提出索賠要求。(5)經常性地解釋合同,對工程中出現的特殊問題進行合同擴展分析。(6)收集、整理、保存各種工程資料。
4.防范工程合同違約行為。(1)謹慎訂立合同、減少瑕疵合同以減少違約的發生。(2)業主、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標分歧的情形下,應借助各種制度安排來協調合作中的目標分歧以實現合作的潛在利益:包括工程監理制度,質量保修制,質量事故處罰制度等。(3)要讓監理發揮良好作用,抑制承包商的風險。(4)加快信用制度建立,提高故意違約成本。(5)可重新定位工程合同主體的關系。
三、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風險防范與措施
從2004年4月1日開始國家已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新的計價模式給與了施工企業發揮自身經營管理能力的舞臺同時也使其承擔著一定的競爭風險。
1.清單計價模式下存在的風險
(1)清單有漏項的風險。
(2)清單項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準確的風險。
(3)綜合單價的確定必須考慮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
由此可見企業若想降低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投資潛在風險,必須分析在此種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間可能遇到的問題進行認真研究。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滲透于確定合同條款的過程之中,完善專用條款,增加合同的約束力。
2.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應對措施
(1)大力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范合同表述形式。FIDIC合同條款之所以能夠在世界范圍內得以廣泛應用,一方面是由于FIDIC合同條款本身的嚴密和完善,同時它能給工程管理帶來便利,可減少合同履約過程中的爭議。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我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斷完善,廣大業主及施工企業將能提高對合同示范文本的認識,大力推廣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它必將從根本上改變合同管理的現狀,減少合同中的矛盾與錯誤,提高合同履約率,進而提高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水平。
(2)嚴格合同管理,規范合同的簽訂和執行。工程施工合同是雙方為明確權利和義務以達到各自的經濟目的而訂立的協議文書,具有很強的法律依據,因此施工企業要嚴格合同管理。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一定要熟悉合同法規和條款,吃透其精神。凡是涉及到驗工計價時間、方式及工程款結算的違約條款,各自應承擔的經濟責任等必須填寫清楚,切忌模棱兩可,盡量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現的經濟糾紛隱患。
(3)加強承、發包商雙方對合同的法律認識,增強索賠意識。依法運用施工合同監督、評審等管理手段在施工進程中可以減少或避免施工進度、質量、造價等方面出現的偏差和問題,從根本上避免可能引起的合同矛盾糾紛,減少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把工程施工合同履約這一管理意識作為約束建筑市場經濟行為的普遍準則,真正建立起社會主義建筑市場經濟所需要的法律法規體系,加大合同履約的行政監督及法律處罰力度,充分體現法律的威懾能力,從而可以把招投標管理與合同管理落實到實處。平時要善于收集、整理與施工索賠有關的依據和資料,一旦發生糾紛,要用法律武器向對方進行施工索賠。
四、結語
總之,在合同管理中,必須以合同約定為依據,以不損害承包人合同權益為前提,在授權的范圍內代表業主行使監督檢查權力,并根據合同條件的變化,實事求是,使合同管理貫穿于從投標到工程竣工的全過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標的實現,又使技術和經濟相結合,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