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管理策略范文
時間:2023-11-09 17: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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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的很多領域都實現了重要的轉折與轉型。學校的功能也在逐漸發生著變化,內容也變得極為豐富,不再單純的停留在傳道授業解惑的知識課堂層面之上,而是更多的關注學生的內在需求,積極地與學生家長保持良好的溝通關系。家長把學生交給學校,不僅僅對學生的學習提出要求,對于學生的安全更是有著高要求。作為家長,他們不僅僅希望自己的孩子學習好,更希望他們能夠在健康安全的校園氛圍中好好成長。作為學校要明確自己的教育內容的排位,不許把安全教育放在第一位,如果不能保證學生的安全,那么其他的一切教育內容都不能得到順利的實施。本文將結合筆者多年的校園管理工作經驗,對關于學校校園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幾點參考意見:
1校園領導必須重視起安全管理工作,健全機構,完善制度與規范
在以前的校園中,很多有關學校安全管理的工作條例以及制度規范都被束之高閣,沒有人關心也沒有人愿意去觸碰。這就放縱了威脅到校園安全管理的因素,肆意猖狂地在校園開始泛濫,校園領導需要承擔起很大的責任。因此,要想保證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能得到切實順利地實施,學校領導必須對此表現出高度的重視,拒絕一切形式化的制度與歸法,真正把保證校園安全的任務落到實處。校園的領導一定要細化自己的工作,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將安全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學校工作人員的身上,并對他們的工作給予實時全面的肩負,保證校園的安全工作能夠得到扎實穩步的開展。
2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安全事故之所以劃分為意外事故就是因為它的發生是在所有人的意料之外的。一般在校園里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類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人為的安全事故;二是自然安全事故。人為的安全事故主要包括校園暴力、食物中毒、樓梯踩踏事件等等;自然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像地震、火災、觸電、等自然災害導致的安全事故。既然已經明確了學校之所以發生安全事故的兩大主要因素,就必須要在此基礎上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從理性的角度來講,學校的安全事故一般都是可以杜絕的,無論是學校的領導層,還是到校園內的每一個學生,都必須要在心里和頭腦里樹立起安全使命感和責任感,明確自己在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中應盡的義務與責任,安全管理工作不是特定的某些人的責任,需要的是校園內所有人的共同努力。學校必須要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工作,召開會議、安排安全管理工作任務,大家齊心協力將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的狀態,徹底清除安全事故發生所需要的各種因素。
3校園內部要時刻進行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安全是最重要的,安全工作無小事,要時刻將安全意識放置在最重要的位置,學校領導更是要起到絕對的帶頭和領導作用。無論是召開校園會議,還是每一次的課堂教學中,領導和教師一定要時刻向學生灌輸安全意識,讓學生在長時間的潛移默化當中樹立安全意識。不要等安全事故發生之后再表現出對校園安全的重視,安全事故一旦發生便具有非常明顯的不可挽回性,所以絕對不給安全事故的發生留下絲毫的滋長空間,可以通過模擬真正的安全事故現場來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同時積極總結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安全防范措施,講解安全知識,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讓師生掌握足夠的安全知識,最終把學校的安全隱患降到最低點。
4積極策劃和開展蘊含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活動
學校可以積極組織和開展類似于實踐性教育活動或者季節性的安全演練活動等等。在當前校園的安全教育工作中普遍存在著一個非常嚴重的漏洞,那就是忽略掉了對學生進行安全法規教育、生存教育、應急教育、自救互救教育、自我防身及有關安全常識的教育。在很多真實的安全演練中只顧一味地對學生進行所謂封閉式、捆綁式等威脅安全的舉措,對于學生的心理健康以及思想動向都采取了漠視的態度,學生只是對一些威脅生命安全的行為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但是對于如何應對這些威脅生命安全的舉措、如何調整自己的心理狀態都還處于比較朦朧模糊的狀態,這對于提高學生應對危險的真正能力都不會起到很明顯的作用。
5充分調動和發揮公眾等多方面的力量來保證校園的安全性
學生作為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應該為保證學生的安全貢獻出屬于自己的一份力量。學校安全所涉及到的因素是方方面面的,不僅僅是學生、教師、領導以及家長的責任,所以,作為校園要向及時向社會以及相關部門尋求幫助,調動起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來共同保證校園的安全。綜上所述,我們不難意識到校園安全管理絕對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也不是學校自己的事情,要保證校園的安全工作是一件重大的事情,需要的是來自社會多方面的力量。當然作為學校,更重要的是從自身做起,采取各種措施來提升自己應對安全事故的能力,盡一切力量將安全事故的發生頻率降到最低。校園安全管理影響著師生的生命安全,因此,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是當前學校的重要工作任務,由于學校在進行校園安全管理的過程中仍存在大量的問題,所以,學校要結合當前的校園發展狀況,制定科學的安全管理方案。此外,國家要制定校園安全法律法規,加強對校園的監督與管理,只有這樣,教師和學生才能提升安全意識,校園安全管理水平也才能提升。這不僅對學校十分重要,同時,對于我國未來的發展也具有重要的影響。
作者:周紅平 單位:湖南省永州市祁陽縣白水鎮教育管理中心
參考文獻:
[1]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和對策;溫長吉-《科技展望》-2014
[2]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的現狀及對策研究;徐文倩-《華東政法大學》-2014
篇2
關鍵字:校園;網絡;管理;信息;安全;保障
目前,校園網絡信息安全性的問題逐漸得到高級技工學校的關注,學校在不斷的完善校園網絡的管理以及信息安全保障的政策。校園網絡作為高級技工學校信息化建設的重點,確保網絡信息安全的完整性、保密性、可控性、可用性、不可否認性成為了學校保障網絡信息安全的重點工作。
一、校園網絡信息安全的特征
校園網絡信息安全需要具有完整性,確保信息在傳輸以及存儲的過程中可能被惡意的篡改,應該確保網絡信息的正確以及有效,避免被非授權人將信息的完整性破壞;校園網絡信息安全需要具有保密性,通過密碼技術對重要的信息采取保護措施或進行加密處理,避免重要信息的泄漏、丟失等,確保合法用戶能夠安全的使用信息;校園網絡信息安全需要具有可控性,使授權機構能夠控制信息的內容以及具備監控和管理傳播流向和方式的能力;校園網絡信息安全需要具有可用性,確保授權用戶能夠進入系統進行信息的訪問,防止非授權者惡意訪問系統,竊取、泄漏、破壞校園網絡的信息安全。與此同時,還應該防止網絡病毒引發的系統癱瘓,造成服務器拒絕用戶使用或被入侵者所用;校園網絡信息安全需要具有不可否認性,也可以稱之為不可抵賴性,當信息傳輸結束以后,信息傳輸雙方不能抵賴自身的行為,比如否認接收過對方的信息,通過信息源的證據,雙方就無法對完成的操作進行抵賴,能夠有效的防止發送方否認已經傳輸過的信息。
二、校園網絡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的必要性
隨著計算機網絡的不斷發展,強化學校網絡安全管理的建設,不僅能夠提升學校整體的形象,還是學校發展成為信息化的必然趨勢。網絡安全對于校園整體形象和未來發展趨勢都有影響。校園網絡信息安全對于學生來說,能夠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還能提高學校的整體經濟效益。目前,學校的網絡中儲存了大量的文獻信息,網絡信息安全對于高級技校的教育工作有著重要的意義,教師進行教學越來越依賴計算機網絡,如果網絡的安全出現問題,信息資源被惡意篡改、丟失、刪除、破壞等,對于學校來說是無法彌補的經濟以及資源損失。因此,校園網絡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對于高校來說十分重要,建設校園網絡的過程中,應該重視網絡運行的安全問題,引進先進的網絡技術,嚴格按照網絡安全管理規范,及時解決網絡系統可能出現的問題,確保校園網絡能夠安全、可靠、正常的運行。
三、校園網絡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的現狀
3.1校園網絡的安全受到威脅
目前,高級技工院校為了提高網絡的安全性,通常會配置網絡防火墻系統。然而防護墻是利用靜態技術只能起到防范的作用,并且防護的范圍不夠全面,防護的效果也不是十分明顯。為了采取更加有效的防護措施,高校需要采用動態防護技術,比如入侵檢測技術。如今病毒的傳播方式多種多樣,具有很強的破壞能力,并且傳播速度很快,一旦校園的某臺計算機被病毒入侵,主機系統就會受到影響,導致整個校園的網絡都會癱瘓。
3.2不重視校園網絡的管理
大部分的高級技工院校對于網絡管理問題,普遍是“重設備,輕管理”的理念,僅重視設備的購買,而忽視了對設備的管理。學校錯誤認為安裝防火墻、電腦管家以及殺毒軟件,就能起到信息安全防護的作用,其實信息安全還包含其他方面,安全防護設備在校園網絡中雖然得到了普遍應用,然而對于軟件的實踐應用只能解決一部分的信息安全問題。學校應該重視安全設備安裝后的管理問題,通過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則,使用戶能夠合理的使用校園網絡,從而確保網絡信息的安全。
3.3用戶的校園網絡安全意識不夠高
高級技工學校用戶普遍缺乏網絡安全意識,需要不斷提高網絡安全意識,才能從根本上保障校園網絡信息的安全。對于學校來說,校園網絡用戶在網絡信息管理和保障中起到十分關鍵的作用,用戶的實踐操作行為直接影響信息的安全。目前,大部分校園網絡用戶,進行口令的選取時,忽視自身操作的規范性,導致校園網絡被惡意入侵。
四、校園網絡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的實踐策略
4.1完善校園網絡的訪問權限設置
校園網絡為了保證信息的安全需要設置網絡權限,通常校園網絡只提供給本校師生使用,這樣就能有效的減少不良信息傳播的途徑,避免病毒通過其他途徑破壞系統,從而保障校園網絡信息的安全。訪問權限設置能夠控制用戶的非法訪問,檢測用戶登陸的服務器以及用戶查看過的信息,使用戶的賬號能夠受到監管,避免用戶信息被盜用,導致信息的泄漏。
4.2重要信息及時做好備份
校園網絡如果遭受到病毒的侵害,計算機系統就會受到損害,導致用戶的重要信息泄漏、丟失等,造成用戶的損失。因此,學校網絡的數據庫需要及時進行重要信息的備份,確保用戶的重要信息能夠通過備份系統找回,避免給用戶造成不便。
4.3監控校園網絡的日志
做好校園網絡日志的監控工作是高級技工學校的重點工作,對于保障信息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安全設備雖然能夠保障信息的安全,但是不能僅僅停留在表面,作為校園網絡的管理人員,應該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進行安全設備性能、用途等多方面的深入研究,從而更好的管理校園網絡的信息。監控校園網絡信息安全的對象有防火墻、檢測系統、服務器等,由于防護核心思想的差異,綜合使用監控設備能夠有效的進行用戶訪問時間的跟蹤,了解用戶的登陸地點,登陸設備、登陸時間等,這些信息有助于學校管理和保障信息安全,了解校園網絡日志的具體來源和途徑,從而提高校園網絡的安全性。
4.4建立校園網絡管理相關的制度
高級技工學校應該制定相關的政策,強化用戶對信息安全防護的意識,提高自身的網絡素養。制定完善的制度管理體系,使用用戶能夠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約束自身的行為,避免由于自身錯誤的操作,造成校園網絡信息的泄密、丟失等。由于校園網絡使用的用戶普遍為在校學生,因此學校可以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設立網絡相關的選修課程,提高學生的網絡安全意識。與此同時,校園網絡使用的用戶還包括教師,學校應該對教師展開定期的培訓,提高教師的綜合素質,從而做到言傳身教。通過不斷提高校園網絡用戶的整體素質,網絡不良信息的傳播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避免惡意入侵的非法用戶危害校園網絡的安全。
五、結語
綜上所述,校園網絡是一把雙刃劍,雖然為學生和教師的學習和教學工作帶來了方便,然而隨著網絡技術的不斷發展,信息安全的問題接踵而至,為了有效確保校園網絡信息的安全,學校需要不斷的完善校園網絡的訪問權限設置,對重要的信息及時做好備份,監控校園網絡的日志,建立校園網絡管理相關的制度,從而提高校園網絡用戶的綜合素質,提高校園網絡的安全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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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小學;學校安全;問題表現;預防措施
校園安全事故現狀不容樂觀,各類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都成為引發學生傷亡的誘因,嚴重影響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這些問題不得不引起學校、教育部等相關部門的重視,并積極采取措施為學生構建一個安全的校園環境。
一、小學學校安全問題的表現
1.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小學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涉及的部門很多,除學校自身外,還應包括開辦學校者、職能監管部門等。他們應該共同為學校的消防、保衛、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共同填補管理制度的疏漏,為小學校園的安全保駕護航。但目前相關部門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參與度并不高,使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缺失。
2.學校安全責任主體不明確
從社會輿論來看,多數人都將學校的安全問題歸責于學校等教育部門,而忽略了政府相關部門在校園安全中的責任。即便學校采取多種措施來防范校園安全事故,但依然收效甚微,究其原因,體制、機制的不完善才是事故難以抑制的根本。小學學校安全責任主體不明確是校園安全問題的突出表現。
3.學校安全問責制度缺失
社會整體的問責制度不完善必然影響校園的安全問責制度,學校對事故責任主體缺乏正確的認定。很多學校往往將事故責任推到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的身上,對教師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這從側面反映出學校安全問責制度的缺失。
二、小學學校安全問題出現的原因
1.缺少系統性的安全教育
小學學校的安全教育應該是全面深入的。不僅要對小學生開展教育,更要注重對教師和領導的校園安全培訓;校園安全涉及的范圍比較廣泛,假如只針對某一方面開展教育就會使校園安全教育缺乏全面性;校園安全教育要真正落到實處,不能只注重形式,使安全教育停留在表面,學生只了解安全知識,卻缺乏實際的自我安全保護的能力。小學生校園案例教育的形式化是校園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一大原因,應該引起學校的重視。
2.安全價值觀有偏差
很多小學的安全價值觀并不正確,將學生的安全與開展全面教育對立起來,為了保證安全而將很多有啟發、訓練意義的教學活動排除在教學之外,這樣的觀念和做法與素質教育的要求是背道而馳的。學校應該努力尋找素質教育與校園安全之間的平衡點,樹立起正確的安全價值觀念。
3.學校安全法律缺失
校園事故責任認定在現階段依然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雖然相關部門制定了一些辦法,但遇到實際事故處理時卻起不到應有的法律效力。可見,明確的學校安全法律亟待出臺。
三、小學學校安全問題的預防策略
1.開展全面的校園安全教育
校園安全教育面向的主體不能僅僅是小學生,對教職工及學校領導的安全教育培訓也不能放松。對于學校的管理者來說,他們應該掌握校園安全管理的知識、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分析等層次較高的知識。教職工則應掌握常見事故的處理方法、緊急事件的逃生知識等。
2.明確學校安全事故責任
當校園事故發生時要根據發生的時間、地點、環境、監護情況等因素來進行責任分配,切不可不加分析地將責任推給一方。應該為校園安全承擔責任的責任方包括:學校管理者、學校舉辦者、學校教職工、相關職能部門、學生個人及其監護人。對各方責任予以明確,以避免過激行為的出現。
3.構建學校安全法律體系
學校安全法律體系并非獨立個體,其法律中心是《學校安全法》,還有《學校法》《教育法》等作為補充來進行學校安全法律體系的全面構建。在法律的構建過程中,應該多多加入學校安全的相關條款,對校園安全的問責機制和責任分配都予以明確。
總之,小學學校的校園安全應該引起全社會的關注,畢竟保證未成年學生的健康成長是整個社會的責任。學校、政府、家長等各方都應該行動起來,為小學生的學習、生活構建安全堡壘。
參考文獻:
篇4
【關鍵詞】高校校園安全;主要問題;解決策略
1 引言
近年來,圍繞校園安全工作的新形勢,各地{校普遍積極開展校園安全構建工作。很多高校建立健全了相關安全制度,提高了學校保衛隊伍素質,不斷更新了校園安全管理模式,這些都為增強高校保衛能力和促進高校保衛工作科學發展提供了豐富的實踐經驗。但結合當前高校面臨的新特點和高校安全保衛工作的現狀來看,高校安全保衛任務仍十分艱巨,“頭痛醫頭”的管理模式并未有所改變,尚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校園安全科學保衛策略。
本文在探討當前高校校園安全存在的主要問題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希望能為新形勢下的高校安全保衛工作做一些貢獻。
2 高校校園安全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宿舍及校園死角等場所安全問題比較突出。
學生公寓消防設施不完備、宿舍內部違規用電等隱患易引發安全問題。目前高校辦學規摸不斷擴大,學生公寓也隨之增多,但一些學生公寓電器電路老化,消防設施、安全通道不完善的現象時有存在。有的同學違反用電安全規定,私拉電源,違規使用電器等,這些都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一旦發生火災等問題,后果將不堪設想。
學校治安控制薄弱的死角往往給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在高校校園內實施犯罪行為,對大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擾亂了高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還有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對校園地形等情況熟悉的有利條件,以問路的形式誘騙學生上車引路,結果直接將學生強行帶離校園。
2.2 校內、校外環境的復雜變化導致校園安全問題高發突發。
校園周邊環境對校園的安全有一定影響。現在的大學校園,尤其是新校區,大都是城鄉結合部,治安狀況比較復雜。
校內環境的新變化對校園安全的影響也不容忽視。高校辦學逐步開放,大大加強了和社會的交往,校園不安定因素增加。高校后勤社會化、學校的合并與擴建,高校的體育館等資源面向社會開放等等,無不使校園的人員結構發生變化,高校校園儼然變成了開放型的“小社會”,給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帶來了極大挑戰。
2.3 大學生心理健康問題導致的高校校園安全問題。
隨著社會和高校的不斷發展,大學生心理問題已不容忽視。首先,大學生在入學之初便面臨著新環境,新同學等方面一系列新的適應和調整。一部分心理承受能力比較脆弱的同學遇到問題后,若自身不能很好調適,又得不到外部的關懷,很容易產生心理問題和精神壓力。在校期間,學習壓力、人際關系問題、戀愛問題等也往往困擾著一部分大學生,還有一些同學因此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礙。每年的畢業季也是就業、情感等心理問題的高發期,如果這些心理困惑在得不到及時解決或疏導的情況下,很可能會出現心理問題,嚴重的還可能會引起大學生自殺、報復社會等過激行為。
2.4 信息網絡的普及與監管不到位引發高校校園安全問題
隨著互聯網和現代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信息傳播和社會交往的手段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微博、微信等已成為當代大學生不可或缺的社交工具和接觸社會的重要媒介。但同時很多管理和措施沒有及時跟進,無形中為高校校園安全埋下了很多隱患:大學生作為思想活躍的集體對各方面的信息具有較高的關注度和敏感度,許多不法分子充分利用這些特點傳播危害社會的不良思想;有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的隱蔽性,專門針對學生實施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還有借助網絡向涉世未深的學生進行傳銷活動等,這些都給校園安全帶來了重大的安全隱患。
3 高校校園安全的解決對策
3.1 以建立長效機制為核心。
建立健全校園安全條例,恢復建立校園警察制度。結合當前高校校園安全的新形勢,開展相關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作,形成科學、有序、規范的校園安全管理法制環境是一項治本的長效對策。
建立“權責分明、群防群治”的長效機制。現有的法律法規已經明確了學校有保障學生安全的責任及學校是校園安全的責任主體這兩個問題,但還不夠具體。因此,校園安全立法要進一步明確主要負責人、樓層管理員、輔導員等對出現安全事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同時還應該充分調到社會和學校師生的力量,將“群防群治”機制引入高校校園安全保衛工作中。只有大家齊心協力,才能使高校校園安全建設的效果更加顯現。
3.2 以預防、教育為主線。
切實加強校園安保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安保部門職能。在當前校園安全管理法制不完善的情況下,著手于現有人力、物力的有效利用不失為一個有效方法。
加大對校園師生的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高校通過開展一些以安全為主題的活動如有關安全方面的科技學術講座、宣傳活動和競賽活動等加大對師生的教育。同時還可以定期開展安全演練活動,突出實踐操作,充分發揮安全演練活動為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水平的重要作用。
3.3 以重點整治、集中整改為輔助手段。
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整治發現的問題。校園安全監管和隱患排查工作是掌握校園公共安全基本形勢、狀況的重要手段,教育部門和學校應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及時發現安全風險并對發現的問題加以重點整治。此外,學校可以發揮宿舍管理員、學生干部的作用,深入宿舍,做好學生公寓治安防范工作,定期近距離向廣大師生宣傳安全知識,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識。
吸取安全事故教訓,集中整改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安全事故的發生,暴露出來前一時期安全保衛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工作中的漏洞,為了提高安全保衛的水平和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學校和相關主管部門要嚴格要求,進行深入細致的處理工作,特別是要注意從事故發生的原因上下大力氣解決根本問題,起到警示、提醒、教育的作用。
4 結語
面對著近來公共安全事件多發的態勢,政府在2016年新年伊始便提出了“公共安全絕非小事”的警示。作為其中重要組成部分的高校校園安全問題,我們更是不能有半點馬虎。及時發現高校校園安全中的主要問題,做到標本兼治,只有這樣,高校才能更好的為學生提供更好的學習環境,為社會建設輸入更多的人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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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黃 樂.高校校園安全管理面臨的挑戰和基本對策.院校管理
篇5
[關鍵詞]“互聯網+”;高校平安校園治安防控;網絡輿情
[DOI]10.13939/ki.zgsc.2016.38.097
隨著“互聯網+”概念的提出,給高校帶來新的機遇和挑戰,高校應緊跟互聯網發展帶來的機遇,推進校園治安防控網建設,提升校園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法治化、社會化、信息化水平,增強高校治安整體防控能力。
筆者認為高校平安校園建設工作是一個全方面參與、多方力量協作、內外結合、科學合理的系統工程,既要有大量資金的投入,不斷完善和提升校園技防的科技水平,又要有新生的人防力量,不斷改進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既需要學校對安全管理重視與投入,還需要能夠聯合校園及周邊多方力量共同維護校園及周邊安全穩定,這樣才能建立起“全員參與、內外協作、打防結合、響應迅速、處置高效”的高校治安防控體系,打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諧的平安校園。
1 構建分級領導責任制,細化安全管理目標,落實校園治安綜合治理考核
高校安全管理工作須在高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開展,應建立“校黨委行政負總責,各二級單位(部門)分頭負責,各科室、各年級具體負責”三級責任體系,通過綜合治理責任狀、安全管理協議書、治安管理聘任書等不同形式明確責任內容,細化治安管控任務和任務考核指標,明確每一個層級和安全管理責任人的責任與權力,將安全管理的職責和權力下放,確保每一級的責任人都能夠抓落實,抓整改,將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落實到細節,要從思想上引起每一名師生員工的重視,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要能夠形成上級對下級放權,下級對上級負責,一層抓一層,逐級抓落實,師生員工齊抓共管的良好風氣和工作局面。
2 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隊伍,構建師生參與齊抓共管的治安防控網絡
師生員工是高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受益者,又是履行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的主體,因此高校治安防控體系的建設亦離不開師生員工的參與。高校應按照“教育為主,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綜治工作原則,切實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宣傳群防群治的重要意義,呼吁全體師生員工關注校園安全,樹立“校園安全,人人有責”的整體安全意識,廣泛動員師生員工積極參與校園治安管理,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整合基層維護社會管理的資源和力量,建立健全專群結合的治安防控網絡。
3 研判校園治安形勢,確定安全管理重點和難點,合理部署治安防控力量
高校應結合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特點,研究部署校園治安防控策略,將校園劃分為不同的防控區域,科學合理分布治安防控力量,落實治安巡查制度,對校門、樓宇大門和校園主要干道要加強安全檢查,對外單位進入校園的人員車輛,要嚴格檢查登記,構筑校園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對于人員活動密集的學習、活動場所(如研究生工作室、體育場館、食堂、超市等),要明確安全責任人,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對進出的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于存放重要、貴重儀器和設備的教學、科研場所,要安裝視頻監控、紅外報警、防火防爆等技防設施,落實安全管理責任人,監督和督促其他人員嚴格執行,建立和完善重點要害部位臺賬資料。
4 關注和研析網絡輿情,建立靈敏高效、全覆蓋的動態信息網
維護校園政治穩定,是確保高校各項事業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高校在發展過程中,作出的每一項決策都與師生員工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一旦在師生員工中產生連鎖反應,就會波及范圍較大,很容易釀成,嚴重影響校園安全穩定,因此,要做好校園安全維穩工作,便要及時、準確掌握師生員工思想動態,第一時間捕捉到具有群體性、苗頭性、傾向性的不安定因素。高校應建立以黨政辦、學工辦、宣傳部、保衛處為中心的動態信息網絡,通過各基層黨委、黨支部、優秀黨員建立暢通的黨政信息渠道,及時捕捉教職員工的思想動態,尤其是青年教師關注的熱點問題;通過各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輔導員老師、學生骨干建立扎根于學生中的學工信息渠道,搜集和發現學生中的異常動態和熱點問題;通過宣傳部、校園網、網絡安全員建立實時的網絡輿情渠道,特別是在重大節假日、政治敏感日,要能夠及時捕捉網絡輿情中蘊含的不穩定因素。
為獲取深層次情報,高校應建立一支由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群眾基礎好的師生員工組成的政保信息員隊伍,關注微博、微信、貼吧等網絡媒體平臺,通過對話、談話、訪談等溝通方式,掌握師生員工思想動態,對發現的重大不穩定因素,嚴格履行保密制度,并及時上報相關部門,及時化解各類矛盾和糾紛,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和諧。
5 靈活運用新媒體,創新安全教育形式,不斷提升安全教育實效
篇6
關鍵詞:安全;管理;規范;高效;制度
一、強化安全意識管理,全面實施校園安全教育
要實施和實現校園安全的規范化管理,必須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和全新的教育教學思想,全面貫徹國家的安全要求規定,明確學校安全教育的目標,切實實施安全教育放在首位的要求。學校必須確立“安全為首、教學為主、育人為本”的教育思想,在安全穩定的前提下實施以德立校、以智辦校的教育教學方略,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綜合素質、發展自我特色。實施安全教育,學校可依據“校園安全實施方案”把安全教育各項舉措引向深入。強化食堂和宿舍的管理目標、原則、內容、方法、評估等方面工作,切實把學生的安全放在首位。
二、堅持制度化管理,保證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學校圍繞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建立了一套“嚴格、嚴密、嚴謹、嚴肅”的治校、治學的規章制度,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學校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學生日常安全制度、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中餐生管理制度、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學生課外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學生公寓門衛安全管理制度等等。這些章程對安全管理的各個環節也要提出具體的工作規范和詳細的要求,以保證學生生命安全與教育教學的有序進行。在建立各類制度的同時,學校還要加強教風、學風、校風建設,這樣才能創設良好的學習氛圍和育人環境。
三、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質量管理,鼓勵師生有所作為
安全工作目標管理具有良好的激勵功能和導向作用,能極大地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其奮發進取,建功立業的敬業心、責任心。為此,可全面推行校長負責制、教職工安全工作成績量化與浮動工資制,按照安全管理目標,結合學校實際,擬定不同時期、不同階段的學校總體奮斗目標,有長期、短期的發展目標。有了目標,工作就會不斷發展,不斷創新。為完成學校總體目標,在統一領導下,各科室、年級組都要制定具體的安全工作目標。形成“目標制訂―督導―考評―獎懲”一條龍作業體系。
四、建立管理運行機制,增強管理效能
篇7
(赤峰學院 團委,內蒙古 赤峰 024000)
摘 要:本研究主要以高校校園安全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對策為研究重點,重點論述了大學生都是未來祖國建設的重要人才,他們的健康成長也是祖國的所希望看到的事情.但是在現實的高校建設過程中部分高校在安全方面存在:高校學生心理問題方面存在安全隱患;高校學生犯罪問題方面存在安全隱患;高校學生飲食、住宿、交通問題方面存在安全隱患;理化生實驗,體育運動過程中也會出現意外傷害等為了更好的解決這一問題,需要高校做好重視高校自身在安全方面的制度建設,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高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與安全隱患報警機制的建設等措施;規范正常的教學程序,嚴控實驗試劑,防范危險的出現等以使大學生的生命安全得以保障.
關鍵詞 :校園安全;存在問題;解決對策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260X(2015)04-0269-02
校園安全與每個師生、家長和社會有著切身的關系.從廣義上講,校園安全事故是指學生在校期間,由于某種偶然突發的因素而導致的人為傷害事件.就其特點而言,責任人一般是因為疏忽大意過失失職而不是因為故意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學校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它直接關系到青少年學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長,關系到千千萬萬個家庭的幸福安寧和社會穩定.安全需要是馬斯洛需要理論中人的基本需要之一.對于安全的追求是人類自我保護的意識之一.如果在現實的人類生存與國家生存安全問題受到挑戰,則會引起人類乃至國家發自內心深處的恐懼,嚴重者會出現從骨子里透出的反抗意識.高校屬于我國國家機關的附屬單位,承擔著為國家培養建設人才和科研人才的重任,素有象牙塔之稱.當前隨著我國教育方式的轉變,高校逐漸由原來的精英教育逐漸向大眾教育方向轉變,在這一過程中使得高校的門檻開始降低,高校的在校學生數量飛速發展,由于這一現實問題的存在使得高校的安全問題逐漸開始升級,成為高校需要高度重視的問題之一.并且隨著近年來高校安全問題不斷升級,使之高校的安全問題也成為社會的熱門話題,北京高校網吧火災,云南高校馬加爵殺人案,河北高校所發生的刑事案件均引起社會很多波動.下面筆者將結合自身多年來基層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中安全問題具體探討一下當前高校主要的安全問題與現實解決策略.
1 高校在校園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
1.1 高校學生心理問題方面存在安全隱患
當前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化,使得大學生的心理問題也逐漸凸顯出來.由于大學生在校期間需要面對學習、就業、社交、戀愛等一些問題,加之大學生年級尚輕,涉世不深,很難處理以上問題.長期的壓力下使得大學生的心理問題越發嚴重,部分大學生出現輕生或者對社會和學校造成不良影響的破壞行為.因此,在現實的高校工作過程中,筆者發現高校學生的心理問題是學校安全問題的一大隱患,對于學生與學校均處于危險之中.
1.2 高校學生犯罪問題方面存在安全隱患
大學生是我國對部分高尖端人才的統稱,是國家建設的希望.但就是在這樣一個重知識,講誠信的高校也會出現部分大學生無視國家法紀,無視自身前途,對學校和社會造成危害的行為,有社會學調查顯示,青少年犯罪占整個社會刑事犯罪的70%-80%,其中大學生犯罪約占17%左右;我國高等學校學生違法犯罪占高校學生總數的1.26%.雖然大學生犯罪人數所占比例較小,但也呈現一定特點,如犯罪率逐年上升,如犯罪手段具有很高明的知識成份在內.大學生犯罪對于國家和社會均具有很壞影響,因此,在現實的高校教學過程中需重視這一問題.
1.3 高校學生飲食、住宿、交通問題方面存在安全隱患
當前由于高校的食堂管理不夠完善,使得近年來高校發生的食物中毒的案例非常多,再就是由于學生在住宿方面學校的管理手段存在一定漏洞,使得學生在住宿方面也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加之當前我國破爛不堪的交通問題,也給部分學生的出行安全帶來一定困難.再就是在現實的學習與生活過程中,大學的安全意識相對淡薄,一些學生違規使用熱得快、電褥子、酒精爐等高危設備,給現實的高校校園安全帶來一定挑戰,從以上的問題可以看出當前處于亞社會的高校校園也時刻被危險籠罩,時時刻刻都有奪去學生生命的可能,給學生在校的學習、生活等提出挑戰.
1.4 理化生實驗,體育運動過程中也會出現意外傷害
在現實的高校學習與生活過程中,除以上三個方面會給學生的現實生活帶來一定安全挑戰外,即使是高校主要育人手段中的正常教學也會給學生的安全帶來一定危險,也是威脅學校安全的主要方面.如在現實的很多高校的理化生實驗過程中,由于部分理化實驗存在一定危險,在實驗過程中需要接觸劇毒化學藥品,接觸電流以及體育教學過程中需要接觸鉛球、標槍等重競技,這些教學均會給學生的生命安全帶來危險.曾經在我國高校發生過,在化學實驗室上,某一名學生實驗操作失誤將桌面多種普通試劑亂混合,導致生產一種新型的未知的毒氣,多人死亡;浙大化學女博士死于實驗室等事實均給正常的校園安全帶來威脅;再就是在現實高校的物理教學過程中,由于部分實驗需要接觸電流,并且實驗的過程中需要接觸部分放射性物質,也會給正常的教學安全帶來一定挑戰;再就是在現實的高校體育教學過程中,由于現實學生的身體素質不容樂觀,并且大學生的心理壓力較大,給正常的體育教學帶來一定困難,是運動強度過大的情況下,出現猝死或者暈厥等現象,給正常的高校體育教學帶來一定困難.
2 高校校園安全的解決策略研究
2.1 重視高校自身在安全方面的制度建設,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當先很多高校在安全方面的問題,如食品、住宿等問題的根源均來自于學校自身的管理問題,很多高校特別是基層高校對于學生的食品安全,住宿安全方面的制度建設不夠完善,對于這方面的檢查力度相對較少,使得部分不法商販和部分學生鉆了制度的空子,給學校學生的生命安全帶來很大隱患,為了根除這類安全隱患,需要學校盡快完善在安全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加強安全監測與管理,使學校的安全有制度可依.
部分學生的安全問題也源自于自身安全意識相對淡薄,很多學生整日忙于學習,對于自身的安全問題的考慮相對較少,使得在現實學習與生活過程中,當危險發生時,自己亂了陣腳,自救手段與逃生技能較差,使得自己的生命受到挑戰.為了避免上述事情的發生,在現實的高校生活與學習過程中,大學生要注意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閱讀部分有關安全方面的書籍,讓危險發生的時候能夠自救或者逃生.要通過舉辦專題講座、開展知識競賽、組織觀看錄像、發放安全手冊、制作宣傳板等多種形式,生動形象地對學生進行預防火災、擁擠踩踏、交通、溺水等事故的教育;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面向全體學生組織開展一次緊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練,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學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2 加強高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與安全隱患報警機制的建設
為了更好的保障高校在校大學生的生命安全,規范高校的安全管理制度,需要高校建立校園安全隱患報警法律機制.對高校校園中安全隱患的發現、報告、論證、解決、責任等作出具體明確的法律制度方面的規定.使得現實高校大學生的安全問題有具體的負責人,在出事故的時候能夠找到具體人員進行負責,并追究部分管理人員的責任.預防是減少事故的最根本辦法,因此,校園安全方面仍需以預防為主.
2.3 規范正常的教學程序,嚴控實驗試劑,防范危險的出現
因為在現實的理化生試驗以及體育教學過程中存在一定危險,為了在保證正常教學和實驗的開展,保證學生在教學過程中學到一技之長,在嚴把教學質量的前提下,規范部分教師正常的教學程序,讓教師嚴格遵守教學計劃所制定的教學程序,在教學過程中不走捷徑,不投機取巧,嚴格按照書本和大綱進行教學,將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危險降到最低.再就是在現實的理化生實驗過程中,由于存在一定危險,為了保證實驗過程中的安全性,在現實的高校理化生實驗過程中,需要規范實驗室操作方面的規章制度,讓實驗有章可循,再就是由于部分化學藥品具有一定危險性,在現實的實驗過程中,也需要規范實驗試劑的保存與使用,嚴禁將使用試劑帶出實驗室,從源頭上敲醒警鐘;在高校的體育教學過程中,多增加學生基本身體素質的練習,強調健身安全的重要性,減少大強度大運動量的身體練習,減少重器械的練習比例,在現實的體育教學過程中還需要防止學生惡意使用單杠、雙杠等器械以防止意外的發生.
3 結束語
高校的校園安全問題是關系到學生生命和學校聲譽的大問題,且不可麻痹大意,大學生都是未來祖國建設的重要人才,他們的健康成長也是祖國的所希望看到的事情.但是在現實的高校建設過程中部分高校在安全方面存在:高校學生心理問題方面存在安全隱患;高校學生犯罪問題方面存在安全隱患;高校學生飲食、住宿、交通問題方面存在安全隱患;理化生實驗,體育運動過程中也會出現意外傷害等.為了更好的解決這一問題,需要高校做好重視高校自身在安全方面的制度建設,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高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與安全隱患報警機制的建設;規范正常的教學程序,嚴控實驗試劑,防范危險的出現等措施,以使大學生的生命安全得以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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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校園安全 場地 空間 設計
中圖分類號: TU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教育是未來之本,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人們對教育事業特別是作為學校教育起點的教育事業的重視逐漸增強,教育的功能空間載體——園被人們寄托了更多的情感和希望,如何創造一個有利于身心發展,使其創造性、個性和社會性都得到合理培養的空間,成為園設計的關鍵。
然而,近年來未成年人教育空間如園、小學各類安全事件頻發,這必然引起研究人員和設計者對園設計中的各類安全因素的重視、反思、總結,進而探索如何在實現教育空間功能性、開放性、趣味性、人本性、親自然性的同時,保證教育空間的安全性成為非常重要的課題。本文以幼兒園的安全設計為切入點,在探討安全隱患的來源的基礎上,對園的安全設計進行深入研究和探討,以期對幼兒園建設和教育空間的安全性設計有一定的幫助。
1安全隱患的“來源:
“安全”是一個復雜而廣泛的概念,辭海對于安全的解釋是指不受威脅,沒有危險、危害、損失。 國家標準(GB/T 28001)對“安全”給出的定義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的狀態"。從未成年人教育場所的設計角度來說,安全意味著身體上的物質安全和環境安全,以及心理上對空間氛圍的感知安全。結合場地及空間設計的角度進行綜合考慮和分析,我們認為園的安全隱患主要存在于下幾個方面:
1.1社會安全事件::
校門口的突發的社會安全事件排除一定的社會因素外,很多園在設計中也是存在一定的問題,如校門口緩沖空間的設置過于局促,導致在接送時間段內,入口的交通擁堵,私家車、電動車、自行車等車輛隨意停放,人車流混亂無序,給通行者、接送者及校方都造成極大的交通困擾,特別是位于城市繁華地段交通復雜區域的學校這種現象尤為嚴重,交通混亂堵塞的狀態成為常態,是不能忽視的安全隱患。此外,個別校園為了追求入口的視覺效果而忽視了門衛在報警機制、治安輔助等方面的設置,不夠周全的考慮,使得人員出入控制都存在很大的問題,成為接送時間段校門口的突發事件和交通事件頻發重要原因之一。
1.2園內活動:
園內活動占據了幼兒相當比例的在校時間,3到6歲的幼兒活潑多動,好奇心強,對于未知世界的需求很高,所謂一草一木皆參與成長,在游戲、學習、娛樂、體育、制作、語言社交等活動之中,孩子們的個性和綜合能力得到了全面的發展。而在認知環境的過程中,他們對于身體和行為的掌控能力是不足的,缺乏對潛在安全隱患的預知和應變的能力。而現實卻是很多園的校園空間分割與圍合不夠合理,在用地緊張的情況下,室內外活動空間安全處理不全面、不合理和不便利;空間引導手法、視線處理和細部處理等方面不夠慎重這些都是危險滋生的土壤。高處防護措施不利,地面濕滑不平整,植物配置不合理,游戲區域尺度不足、通道狹窄、障礙物影響視覺、在可觸及高度范圍內存在尖銳、硬質、粗糙的建構筑物等問題更是常見,這些都很有可能造成對的身心傷害。園設計中應對不安全因素采取積極的防治措施,以保證在園內的活動有適宜的空間尺度,良好的視野,舒適的媒介和界面。
1.3場地因素:
場地因素是指園內學習生活環境的物理要素,如日照及室內照明、溫度、通風、空氣質量、聲音、色彩及材料等方面。幼兒身心處于稚嫩的發展狀態,較成年人脆弱許多,更易受到場地的物質環境的影響,這使得對于環境的敏感度和依戀性更強。然而在社會飛速發展的當下,在同迅速城市化進程中各類矛盾的糾纏和斗爭中,園的場地安全性面臨很多挑戰,如空氣污染、噪音污染等不可控制的客觀環境因素,由用地受限引或開發不濟起的通風不利、日照不足,以及室內照明、色彩、溫度、材料的選取和設置不合理而造成缺乏個性、單一、不具親切性及吸引力、不符合心理、生理發展的規律的冷漠空間,問題場地。
1.4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
頻發的校園安全事件凸顯師生、家長及校方安全意識的普遍淡薄,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的缺乏就可想而知。家長缺乏安全教育的主動性,校方忽視安全教育或者教育方法生硬落后,在校內安全、活動安全、災害預防、突發事件應急、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及管理不夠靈活、生動及實用,教育及管理的缺失和不利成為安全現實性的障礙。
2園校園安全對策
根據上文所述,實現園的校園安全,應針對應對各類安全隱患,對其進行可預見和合理的趨避、預防和引導。以場地安全及空間設計的角度出發,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合理的安全對策 。
2.1場地安全
2.1.1場地總體布局
校園的總體布局應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有效利用有限的用地,保證院內交通路線清晰合理,保證在室內活動時有充足的日照、良好的通風、舒適的視野,同時,應對室外活動場地做合理的計算及安排,可充分利用屋頂空間,使師生能夠通過便捷的路徑,到達有足夠的空間和安全的界面的室外活動場地。
2.1.2入口處理
首先園門口應預留足夠的空間,充分考慮和預估接送時間段人流量和車流量,盡量避免人車流交叉,控制停車時間、位置及園入口接送行車路線;其次從交通安全和資源有效整合的角度來說,校方和社區應采取相關措施及鼓勵政策,提倡校車統一接送,減少私家車停放、通行對校園入口造成的不利影響,另外,門衛的設置應配合視頻監控、報警機制及警衛人員的機動管理,做到無死角,無漏洞。
2.1.3活動場地
活動場地的安全性體現在空間及界面的處理兩方面,幼兒有好動、自控力不強、親水親沙、趨地等行為特點,所以活動場地首先應有足夠的空間,有緩沖和回旋的余地,其次,用地平整,場地地面應防濕、防滑、適當彈性及保溫度,避免尖銳、硬質、粗糙的物品出現在幼兒活動范圍內。
2.1.4植物及景觀環境
考慮到幼兒喜歡探索大自然,好奇心強,愿意以各種方法感知環境的特性,園內景觀配置要合理而謹慎,避免有毒、針刺、花粉刺激等植物配置,水景觀處理要充分考慮其安全性和衛生性,水池不易過深且應在視線監管范圍內,同時定期清理。
2.2空間設計
2.2.1活動單元
每個班級都有相應的活動空間,在室內學習、游戲、跑、跳、追逐等活動充滿著很多不確定性,所以空間應靈活的、開放的、無障礙的,色彩應是明朗的、溫暖的,家具等設置不在多而在于吸引力及趣味的滿足。
2.2.2開放性空間
園內有走廊、大廳、平臺、底層架空空間等開放性空間,師生在開放性空間的活動是隨機的,學習、游戲、各類交往、活動、談話等等,這類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范圍內,在一定的機率下,一定的氛圍中自然而然地發生的的活動是有趣的,但同時也是充滿不確定性的,所以安全防護措施是必要的,很多細節是不容忽視的,如避免突兀的高差、臺階,臨空一側要有防護欄桿,安全疏散通道及方向應明確等等。
2.2.4廚房餐飲
園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的原因之一就是廚房餐飲設置不合理及衛生監督管理不力。做到食品安全,廚房布局、房間安排、面積控制及設施的配置應符合國家相應建筑設計規范及食品安全法規。
2.2.5材料的安全性
任何空間內的活動都是以空間界面的材料作為媒介或依托,如活動室里的活動,其依托的界面是需要彈性的地板,光滑整潔的的墻面,符合室內空氣指標的家具及漆面,在建筑材料使用方面,操場的奔跑需要的是平整防濕滑的地面等等,建筑材料的使用應符合幼兒生理心理特性,更應該是安全的、無隱患的。
2.3行為引導
充分利用幼兒喜歡變化、趣味的好奇心態,通過視線的轉移、趣味的引導使幼兒擺脫安全隱患,比如步上若有適當的圖案,使之成為的視覺趣味中心,就會注意到自己的步伐與踏步的關系,不會隨便蹦蹦跳跳,同時也會自然抑制沿欄桿攀爬的沖動。[ 楊正平,石東浩. 幼兒園空間安全性設計初探.華中建筑.2004(1):59-60.]
2.4安全意識的培養與安全管理的強化
安全意識的培養是多方的,校方的安全管理停留在口頭及表面上,足以說明其安全意識的不足。所以,安全管理要有明確的內容安排和責任分配,同時應鼓勵家長充分參與到安全教育體系。幼兒好奇心強但持續時間短,所以安全教育應采取靈活、豐富、生動、實用、易于接受的方式,讓孩子們了解防火避災、遵守交通規則、珍愛生命、自我保護等安全常識。 3結語
綜上,幼兒園校園安全已成為全社會所關注的公共問題,校園安全的實現需要對潛在的安全隱患要有充分的預估和考慮,需要從校園建設和管理、制度、安全意識培養等諸多方面進行系統的有效地建構,本文結合空間行為引導、安全意識的培養與安全管理的強化,從場地及空間設計的角度,對幼兒園的校園安全隱患進行合理的分析,以相應的設計技術、方法和策略,對校園安全的實現進行合理有效地探討,這正是本文的內涵所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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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師范大學法律系,上海 200241
【摘要】我國目前有關校園安全的法律資源匱乏,制定一部全國性、高位階性的《校園安全法》刻不容緩。學生安全在高校校園安全中居于核心位置,應作為《校園安全法》的重要篇章。通過對學生安全、學生安全管理分別進行公共安全與公共行政的定性,并解析安全管理活動中各主體間權利義務關系,可以為立法研究奠定理論基礎。立足于此,描繪出安全管理的主要機構、安全管理的不同維度并建構相應制度,將有望推動高校學生安全管理活動的變革。
【關鍵詞】高校;學生安全管理;法理分析;制度建構;校園安全法
一、問題的提出
“安全”①,在各類辭典中通常解釋為平安、保護、保全、穩定、無危險、不受侵擾、不發生事故等義。有學者綜合公共管理學、法學、社會學、哲學等學科理論,將“安全”概括為“生活在特定自然、社會環境中的人的各種權利,特別是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受到保護,尤其是法律保護的平安、無危險狀態;其危害因素能夠得到抑制、消解;其權利受到侵犯,能夠得到救濟;其侵犯行為能夠得到處罰、矯正;安全是法律的基本價值之一”。[1]根據這一灼見,筆者將“校園安全”定義為:在校園這一特定公共環境中學習、研究、生活、工作的學生與教職員的權利(尤其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以法人形態運行的學校②的權利(主要是財產權利),不受威脅、危害、侵犯,從而得到實現的穩定狀態。換言之,安全是將主體的法定權利轉化為現實權利的進路。顯而易見,學生安全在高校校園安全中居于核心位置:一則學生是高等教育事業的立足點,二則學生群體在學期間生活在校園之內。
高校以提供專科以上層次的全日制高等教育為目的,具有規模大(校園面積廣、師生人數多)、開放性強、管理復雜等特征,時時刻刻面臨著校內外各種不利因素的威脅。筆者將其概括為以下四種:一是高校在管理上的漏洞甚至嚴重的失職;二是高校校園作為一種特殊的公共場所與公共設施,不可避免要面臨由校外滲透、侵入的隱患和威脅;三是學生安全教育不足,憂患意識和法律意識缺失;四是社會整體治安惡化所造成的沖擊,我國當前處于社會轉型時期,部分地區治安狀況不容樂觀,對校園造成了波及。
誠然,學生安全管理活動是實現高校教育、科研職能的重要前提,亦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重要實踐。然而,我國相應的法律資源卻不容樂觀:一方面,由于立法進程緩慢,③直接針對校園安全的立法成果僅上海市2001年制定的地方法規《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未涉及高等教育階段)、四川省政府2002年制定的地方規章《學校安全工作管理辦法(試行)》④、教育部2002年制定的部門規章《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寥寥幾部地方法規和行政規章⑤,以全國性、高位階性為特征的專門法律和行政法規缺位;另一方面,雖然《侵權責任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民事、行政法律、法規中亦有部分規范可供適用,但是因為其分散性、間接性,并不足以應對紛繁復雜的現實所需。一言以蔽之,制定一部專門的《校園安全法》勢在必行,高校學生安全管理則理應是其重要篇章。因此,筆者將對高校學生安全管理活動進行法理分析,然后在這一基礎上嘗試完成相應制度的建構。
二、高校學生安全管理的行政法理分析
(一)學生安全管理活動的公共行政性質
1.學生安全屬于公共安全范疇
“公共”,含有不特定(或多數)、共同性、社會共享性等要素。通常認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健康、財產安全,重大公私財產安全,重大生產安全,公共生活安寧以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安全”[2]。顯然,高校學生安全符合這一界定,屬于公共安全范疇。有學者深刻地指出,“公共安全就是秩序的一種良性狀態”[3]。而“秩序(order)”,是指“在自然進程和社會進程中都存在著某種程度的一致性、連續性和確定性”[4],與“無序(disorder)”、“混亂(chaos)”相對應。眾所周知,秩序由制度來進行設定與維系。因此,安全對秩序的依賴性從根本上決定了學生安全管理對制度資源的需求。
2.學生安全管理屬于公共行政范疇
公共行政是“不以營利為目的,旨在有效地增進與公平地分配社會公共利益而進行的組織、管理與調控活動”。[5]公共行政的特性在于以下五點:[6]一則以公共權力為基石,二則指向公共事務,三則目的是為了實現公共利益(亦即具有社會共享性的共同利益),四則具有公開性與程序性,五則具有服務性與非營利性。一言以蔽之,提供公共產品是公共行政的旨趣,管理是公共行政的發揮功能的路徑——行政從本質上來說正是組織(社會共同體)為達成共同目標而進行的組織與管理活動,此點在法學界以及其他社會科學學科中得到廣泛承認。具體而言,學生安全管理活動是政府、高校以法律、法規、行政規范性文件、高校內部規章為準據,為維護學生群體的人身、財產等各種權利,所采用的各種措施之總和。依據大陸法系對公共行政的分類,學生安全管理活動屬于秩序行政(德語Ordnungsverwaltung),而秩序行政是“最典型、最傳統的行政類型。這種行政是在維持社會之秩序、國家之安全及排除對公民及社會之危害”[7]。
此處的難點在于對高校行使行政權力的理解。在我國,行政主體既包含國家行政機關,也包含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高校雖然在《民法通則》中被明確為事業單位法人而非機關法人,但是因為其行使著來自《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所賦予的行政管理權力,所以是一種授權行政組織,從屬于行政主體范疇。高校在行使這些行政職權時,處于行政主體的法律地位,此時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屬于行政法律關系性質。最高人民法院 的行政審判指導案例[8]也明確支持了這樣一種定性。考察世界范圍內的立法和法律實踐,將高校作為行政主體實為普遍。例如,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通常將高校(尤其公立高校)定性為公營造物。而公營造物(德語Anstalt,簡稱“營造物”,亦譯為“公務法人”、“公法設施”、“公共機構”等)是國家或地方為達成一定的公共目的,依據法律或由法律授權,結合人與物,使其能持續提供一定給付而設立的一種組織體。其通常具備法人身份,屬于公法人⑥中的一種,在行政法律關系中自然享有行政主體資格。
故此,將學生安全管理活動定性為公共行政實屬必然。換言之,學生安全法制位于行政法系統中,有關學生安全管理的法律問題可運用行政法原理進行詮釋。
(二)學生安全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系
以校園為平臺,并依據主體的不同,運用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模式,可將學生安全管理活動中的各組權利義務關系⑦提煉如下:
1.高校與學生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1)高校與學生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實質。學生被某一高校錄取后,取得該校學籍,在此基礎上以學生身份⑧與該校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被總稱為在學關系。高校基于安全保障的需要,對學生實施管理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無疑是在學關系的重要部分。大陸法系普遍認為,在學關系是一種營造物利用關系,從屬于特別權力關系范疇。“特別權力關系”是源于19世紀時德國的一項著名公法理論,意指基于特別的法律原因(如軍人之于軍隊,囚犯之于監獄等),在一定范圍之內,行政主體對行政相對人享有概括命令的權力,而行政相對人則具有高度服從義務的一種法律關系。具體而言,傳統理論將“特別權力關系”與“一般權力關系”相對應,后者是公民與國家之間行政法律關系的常態,以公權力行使受到法治原則控制為特征,而前者則與此相反,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形成的是一種“緊密型持續關系”,既排除法律保留原則,又剝奪司法救濟手段,行政主體還可以通過內部規則的方式對行政相對人的自由權利做出限制乃至實施懲戒,行政相對人的義務具有不確定性。可見,傳統的特別權力關系中的“特別”二字,絕非特別優待反倒是特別限制之意。該理論對日本、我國臺灣地區均產生了深遠影響。對我國大陸地區教育行政領域而言,雖無特別權力關系之名,卻有特別權力關系之實。
二戰之后,由于各國不斷踐行實質法治國的原則,特別權力關系被認為是“法治國的裂隙”而被修正,呈現出三方面的改變:[9]一是范圍縮小;二是涉及基本權利者,必須有法律依據(亦即,承認法律保留與法律優先的原則);三是許可提起行政爭訟。然而,在學關系仍應當認為是一種特別權力關系,而非一般法律關系。因為“其所調整的社會關系與一般行政關系相比畢竟有著特殊之處,該領域中權利主體與相對人之間的緊密程度比較高,雙方之間存在的‘緊密型持續關系’是客觀事實”[10],所以我們并不能對客觀事實視而不見而全盤否定之。當然,對于學校行為涉及學生基本權利或者重大利益的,應當遵循法律保留、正當程序、司法救濟等原則。這樣一種修正后的特別關系理論為國內外許多著名學者所贊同,并被改稱為“特別法律關系”、“特別公法關系”等[11]。
經過修正的特別權力關系理論可以為規范我國高校和學生的法律關系起到指明進路的作用。華東師范大學郭為祿教授將在學關系中高校對學生的行政管理關系區分為學籍管理關系與日常管理關系:[12]前者是涉及學生身份等重大權益的管理,即高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以行政法為依據,對學生實行學籍管理行為而形成的管理關系;而后者是不涉及學生重大權益的管理,即學校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不同情況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由此形成的高校與學生之間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筆者贊同這樣的劃分,并且進一步指出學籍管理關系的實質是高校教育權力⑨與學生受教育權之間的關系,而日常管理關系的實質則是高校行政權力與學生的其他權利之間的關系,這些權利處于受教育權的輻射地帶。雖然,歸根結底“受教育權以外的其他權利”并不是源于學生的受教育者身份,但是因為受教育權的影響,在相較于其他公民時仍會有所區別。在這樣的語境之下,高校與學生所發生的安全管理關系理應屬于日常管理關系中的一種,在特殊情況下亦可與學籍管理發生聯系。需要指出的是,特別權力關系理論并不否定在一定情況下,學校與學生之間可以形成民事法律關系。例如,學生利用學校的食宿、洗浴設備,在學校經營的商場超市內購物消費等。因為此時學校并非以行政主體的身份出現,而學生也完全是基于普通公民的身份而不是受教育權主體的身份與之發生關系,兩者處于平等地位,所以是一種民事契約關系,并不屬于筆者所說的在學關系范疇。
(2)高校的職權與職責。根據《教育法》第28條,學校有權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和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之規定,筆者提出以下見解:
第一,高校擁有根據學校章程,制定關于學生安全管理的規則并且貫徹執行的職權。并且,學校在制定規則以明晰雙方權利義務時,應集思廣益、尊重廣大學生的參與權,遵循正當程序。
第二,當學生嚴重違背本校安全管理規則,從而危害學校、同學、教職員工的人身、財產權利時,甚至達到嚴重違法、犯罪程度時,高校對其有聯結學籍管理、課以處分的職權。但是,開除學籍、勸其退學的實施應當審慎,并且不得與法律相沖突,以免侵犯公民的受教育權這一重要的憲法權利。
第三,職權二字對學校而言,既意味著權利(權力),也意味著是不可放棄的義務——因為職權與職責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3)學生的權利與義務。第一,在本領域內,學生擁有的實體權利主要是人身權與財產權,這兩者都是憲法、民法上予以確認和保護的重要基本權利。財產權無需贅述。人身權是與公民人身有關的各種權利的總稱,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兩大類,具體而言有生命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人格尊嚴權、住宅不受侵犯權、通信自由與通信秘密權。前述六項人身權利與校園安全的密切 關聯并不難以理解,此處需要強調的是通信自由與通信秘密。我國高校往往以傳達室的方式來進行信函傳達,學生的信件往往會先經過學校傳達室,再轉至寢室樓或者所在教學單位,管理紊亂、程序復雜,今后宜加強相應管理,保護學生通信方面的安全。
第二,既然高校有制定安全規則,并且在此基礎上有對違規學生進行懲戒、乃至與學籍管理進行聯結的權力,則學生也必須擁有下述相應的程序性權利:一方面是參與安全規則制定的權利;另一方面是對于學校所作的懲戒有獲得救濟的權利,不涉及學籍關系的懲戒有權提起校內申訴,涉及學籍關系的懲戒則既可進行申訴還應當有權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第三,基于前述,學生還應履行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管理制度的義務,這也是《教育法》第43條所明確規定的。
2.其他各組權利義務關系
(1)政府與高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政府對高校的學生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監管職權。此時,政府居于行政主體地位,高校居于行政相對人地位。政府所作的監管,可以通過抽象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行政事實行為⑩三種路徑來實現。總之,高校對于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監管行為,負有接受、配合之義務。例如,公安消防部門對高校的校園消防設施、消防狀況進行檢查、指導。
(2)政府與學生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對學生實施安全管理的主要是駐校派出所。作為行政主體的駐校派出所通過戶籍管理和日常治安維持而與學生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對于違反法律規定危害校園秩序的學生,派出所有進行行政處罰的職權。
(3)高校、政府與來訪人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目前,我國高校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學校保衛處與駐校派出所合作完成。二者可以依職權采取登記、檢查、守衛等措施,防止校外不良分子進入校園。外來人員在學校開放時間、履行相關手續后方可入校,進入校園后應遵守法律和學校安全管理規定。
三、高校學生安全管理的主要機構及其制度建構
(一)主要機構
目前,校內負責學生安全管理的主要機構為保衛部門與學生工作各部門;校外負責學生安全管理的主要機構為政府警務部門。詳細而言,保衛部門是我國高校專為保障校園安全而設立的部門,校內與之配合的是由學生處(學工部)、院系黨團組織(含學生輔導員)所共同構成的學生工作部門系統,校外與之協同的則是政府警務部門。因此,如何優化組織模式、厘清各機構職權與協作關系是《校園安全法》中所應完成的制度建構。
(二)制度建構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是事前預防機制、危機處理機制與責任追究機制的結合,這是《校園安全法》所應體現出的三個層次。機構問題正是機制問題的源頭。
1.建立健全學生安全教育與輔導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條與《消防法》第6條分別課以了學校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和校方安全教育的義務。秉持這樣一種安全教育精神,《校園安全法》既要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銜與深入,還應在其他方面進行拓展。筆者認為以下內容不可或缺:
第一,應以建構校園安全文化為一項重要原則,學生安全教育是其實現路徑。可將保衛部門明確為高校安全工作的核心機構,強制要求各校通過章程以及其他管理規則的方式,對本校的學生安全教育事項進行規劃,具體包含機構、時間、場合、方式、內容、次數下限等。
第二,有關治安、消防、自然災害等的教育,由學校保衛部門負責,會同政府警務部門進行。有關公共衛生(包含急救)的教育,由學校保衛部門組織,安排校醫院(設立醫學院的學校可安排醫學院或附屬醫院)或會同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進行。有關文體競技的教育,由學校保衛部門組織,安排體育、舞蹈院系進行。有關教學科研安全的教育,由學校教務部門負責。
第三,健全學生輔導制度,特別是心理輔導制度。由學生處(學工部)負總責,對因遭遇困難而產生心理問題的學生進行積極干預,避免違法、犯罪、自我傷害事故的發生。
2.建立健全校園警察與保衛制度
據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保衛學專業委員會2001年對全國58所特大規模高校(3個校區以上、管轄人口3萬人以上)的統計資料[13]顯示,這58所高校共發生刑事、治安案件l1725起,平均每校202起,查破刑事治安案件4986起,占立案數87%。其中公安機關查破573起,占立案數l0%,有3l所高校,公安機關的破案率為0。高校保衛部門查破4413起,占立案數77%。公安機關破案率與高校保衛部門的查處率為1:8。這一資料揭示出現行校園治安管理體制無法勝任實踐:一方面,我國長期存在著警力不足的困境,實踐中廣泛設立駐校派出所,然而派出所的警力編制與高校師生人數、校園面積相形見絀;另一方面,雖然高校保衛部門承擔的職責基本同于公安機關,但是保衛部門并無公安機關那樣的執法權(尤其是刑事案件)和專業技能,導致違法、犯罪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打擊。因此,筆者提出以下立法建議:
第一,建立專門的校園警察機構,增強校園警力。具體而言,在大學城、規模較大的高校直接設立專門的公安分局,原各校區設立下屬派出所,并在重要地點設立警務室。同時,鑒于我國《刑事訴訟法》中派出所行使的刑事偵查權較小,《校園安全法》可對校園派出所的刑事偵查權進行必要擴大。
第二,厘清高校保衛部門與校園警務部門之間的權責和協作關系。高校保衛部門的職能為:負責學校安全教育,負責聘用和管理校園保安隊伍,負責校園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代表學校、師生聯系溝通校園警察部門。校園警察則擁有校園及周邊地帶的執法權,可以采取安全措施預防、制止、處理校內外發生的各類不法侵害。
第三,出于彌補警力不足的必要,為聘用校園協警提供制度保障。校園協警的門檻設定應較校外協警的門檻為高。協警并無獨立執法權,而是校園警察的輔助力量。
四、高校學生安全管理的具體維度及其制度建構
從人身權利與財產權利的角度出發,可將學生安全從本質上劃分為人身安全與財產安全兩種維度。這種劃分固然滿足了邏輯上的周延問題,但失之抽象,不能直接聯結影響學生安全的現實因素,對于解決實際問題較為不利。考察實踐,學生安全主要與學校活動、寢室生活、校園設施設備、校園交通、校園衛生五者相關。因此,可暫將學生安全劃分為學校活動安全、寢室生活安全、校園設施 設備安全、校園交通安全與校園衛生安全五種具體維度。盡管這樣的劃分在邏輯上并不周延、也無法涵蓋全部現實問題,然而對其進行探討并總結出相應的制度建構策略,無疑具備“重點突破”的積極意義。
(一)學校活動安全及其制度建構
1.問題分析
學校活動分為教研活動和課外活動兩種。兩者均直接涉及學生的人身安全:
教研活動是高校提供高等教育資源、完成行政給付任務,實現公民受教育權與學術自由的直接體現。在教研活動中,存在著因參與者違規、失誤而引發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可能性。教研活動安全的重要性,對具有實驗危險性的各類自然科學專業和體育、舞蹈專業學生不言而喻。2012年2月15日,南京大學化學實驗室便發生了一起甲醛泄露事件11。
學校所組織的課外活動,雖非學生作為受教育者的本職,卻對繁榮校園文化、促進學生人格完善意義深遠。由于課外活動以文體競技為普遍形式,學生傷害事故發生的風險不容忽視。目前實施的《學生安全事故處理辦法》為解決這類糾紛提供了一定思路。該《辦法》第9條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第12條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然而,在實踐中如何認定一項課外活動是否由學校組織,并藉此厘清學生與學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實屬不易。現通過一個典型案例12進行解讀:
某醫學院的臨床醫學系組織“迎新”籃球賽,由臨床醫學系負責比賽場地和比賽管理事宜(包括聘請精通籃球運動的學生擔任裁判),在比賽過程中一名球員因搶球意外遭受重傷。事后,高校主張本次學生傷害事件不屬于校園安全事故,理由為:首先,籃球運動屬于對抗性、風險性的體育競賽;其次,臨床醫學系本身并不同于體育系或公共體育教學部,籃球運動不屬于其教學內容;再次,迎新球賽屬于學生與學生之間聯誼的文娛活動,高校學生作為成年人,應自己作為民事主體,承擔比賽造成的民事侵權責任;最后,臨床醫學系所起的作用是提供場地、后勤和組織觀眾的服務,并且已盡到管理職責,何況球員受傷純屬意外而非另一球員惡意違規造成。故此,學校只愿意提供人道主義的補償,而不承擔賠償責任。傷者不服,現提起訴訟,要求學校承擔賠償責任。依賴目前的《學生安全事故處理辦法》,該校主張雖有過分為自身開脫責任之嫌,卻并非于法無憑、毫無可取之處。
2.制度建構
(1)教研安全制度建構。立法授權相關組織制定出可操作的專業規范(特別是實驗規范、實踐規范),明確學校、教師、管理人員、學生的各自職責,特別是對教研事故發生時的處理措施要有詳細規定。任何學校均負有貫徹執行規范的義務,教育行政部門也應負有檢查監督的義務。前述實驗、實踐規范本身雖然不屬于“法”的范疇,但是法律卻課以相關行政相對人遵守的義務和行政機關保障實施的義務。同時,立法還應賦予各高校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專業規范,通過本校內部規章進行相應細化補充的權責。高校所作的細化補充規定不得與前者相沖突,補充規定的內容應包含學校如何組織有關教研的紀律教育活動,包含時間、場合和方法等,既針對學生也針對教職人員。教研活動的開辦過程中,以此強化教師、實驗人員崗位責任感和建構學生的教研活動安全文化。
(2)課外活動安全制度建構。根據前述案例,筆者提出三點立法建議:
第一,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并非學生意思自治的個人行為,而是體現著學校意志,應與教研活動同等對待。該受傷學生并非由于自行約定的體育鍛煉行為而致傷。其比賽由院系組織(實踐中可表現為院系的團總支、學生會),帶有明顯的“官方”色彩,應認定為學校活動。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作為教研活動的拓展,學校須承擔相應的安全管理義務和責任。原因在于,高校是實現公民發展和人格完善的公共機構,開辦第二課堂、組織課外活動是興學的必要,而課外活動也是考察一所高校辦學狀況的重要指標,在實踐中無法避免且應當鼓勵。本案中的體育活動雖非臨床醫學系的辦學內容,但仍系學校活動之一環、符合高等教育宗旨,如完全由學生承擔風險,既不公平也不利于學校和教育事業的發展進步。學校確實無過錯的,承擔無過錯責任,對學生所遭受的損害進行較低限度填補即可;由受損學生以外的其他學生、第三人惡意造成損害的,應由他們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學生安全事故處理辦法》中的所謂“學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學校已履行相應職責”過于原則性、抽象性,所以《校園安全法》的法律條文在吸收其要旨的同時,還應進一步具體化,要求此類群體性課外活動應經過學校嚴格的籌備、組織工作,并得到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的審批。像本案中的籃球賽,還應強制要求必須聘請體育系或公共體育教學部的專業師生擔任裁判,并且應有校醫和指導老師在場,活動前還應進行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
第三,對于學生純粹出于私人意思而使用學校設施、設備進行課外活動的,如網球場、田徑場、游泳館及其設備,學校也應在開放時間安排工作人員值班進行安全監管,否則仍應承擔相應的不利法律后果。
第四,對“校園”的解釋應適當延伸。教研活動和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有可能發生于本校校園以外,此時應將“校園”的范圍進行適當延伸,而非針對狹隘的地理空間。
(二)寢室生活安全及其制度構建
1.問題分析
寢室生活既涉及學生的人身安全也涉及財產安全。在我國,學生在高校校園內通過集體住宿方式生活(較為例外的是博士研究生,他們的寢室一般為單人間)——寢室既是學生的個人空間,又帶有一定的公共色彩。較常見的問題有公寓管理人員或學生違反學校寢室管理規定私自接納外來人員造成財產被竊,以及學生在寢室內進行飲酒等禁止性活動從而引發斗毆等。
2.制度建構
雖然學 生寢室缺乏作為私人獨立空間的色彩,但是將其視為臨時住宅、予以保護卻十分必要。住宅不可侵犯,乃是公民神圣的憲法權利。提升到這樣的高度,將有利于實踐中制止其他學生、教職員工、外來人員的不當闖入。誠然,高校強制分配宿舍、禁止學生在學期間校外居住在實踐中屬于常態。然而,此點對于基本上是成年人的高校學生群體,尤其對于學校離家很近的學生以及年齡較大的研究生群體是否必要?竊以為,離家較近的學生應當有選擇住家的權利;對于年齡較大的學生而言,強制住校則很可能會沖擊他們的婚育權。因此,在《校園安全法》中應當明確規定:學生有權自主選擇住校與否,高校擁有對住校生實施寢室安全管理的職權并承擔提供寢室安全保障的職責。
(三)校園設施設備安全及其制度建構
1.問題分析
高校是一個濃縮的社會。無論是教學樓、公寓、運動場等公共設施,還是教研用的儀器、設備,都與學生安全密切相關。消防安全是設施設備安全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鑒于國家已為各種校園設施、設備設立了詳細標準,同時,《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9條第1、2項也規定了學校對維持設施設備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故此,筆者不再贅述,將筆墨集中在其未作詳細規范的一類特殊情況上:校園施工所引起的安全問題。
校園施工者大都是從校方的建筑招投標中中標后承包下來的,作為施工者的承包方和發包方高校之間存在一個建設工程合同,但這一合同法律關系僅對合同雙方具有約束力,承包方與學生之間并沒有直接的法律關系,但承包方因施工侵犯高校學生的合法權益時,施工方與學生之間就發生了侵權法律關系,此時的學校是否需要對施工方的侵權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依據《侵權責任法》第88、89、91條有關物件損害責任的規定,學生因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施工方承擔侵權行為帶來的法律責任。但是,實踐中的困難在于現實中,施工方與承包方往往不是同一個主體,并且學生對學校建筑工程的相關信息難以了解。此時,作為與侵權法律關系雙方中“橋梁”的高校理應有所作為。
2.制度建構
應規定高校在校園施工期間負有以下義務:
首先,學校有義務將工地設為禁區,防止學生進入。建筑材料也應放到學生難以接觸的固定位置;其次,有危險性的工程,應避免在教學期間進行,而是利用寒暑假進行;再次,如果發生學生受損事件,學校必須作出積極回應,及時與承包方聯系。學校有義務為學生提供承包方的必要信息,避免學生無法找到適格的侵權主體,從而無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校園交通安全及其建構
1.問題分析
隨著我國高校校園的開放性日益增強,在校園中穿行的學校公車、教職工與學生私車、途經校園的城市公交車、校外來訪車輛所帶來的交通安全問題也日益突出。尤其在陰雨天氣、上下課期間,道路轉彎處和食堂等地點。2010年河北大學校園內發生的李啟銘交通肇事案13是一個典型的事例。
2.制度建構
第一,設立財政專款,用以加強校園交通硬件設施的投入和改造。該工作由學校會同交通部門和城市建設部門來完成。內容包括:拓寬人行道、劃分機動車道、自行車道與人行道,設定各道路時速限制;設置警示標志和校內紅綠燈;在十字路口、教學樓、食堂、廣場等人流量大的地段設置斑馬線、減速帶和人行天橋,必要位置可實施單行道和道路封閉。
第二,基于前述校園警察與保衛制度的建構,由校園警察和保衛人員切實承擔校園內的交通管理,在一定路段設置交通崗亭,并對停車場和校門實施重點管制。同時,各校必須根據自身情況依法建立一套校園交通事故處理的應急處置機制。
第三,鑒于目前我國對中小學校車安全的重視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高校也應予以同樣注意,此點對擁有多個校區的高校尤為重要。
(五)校園衛生安全及其制度建構
1.問題分析
校園衛生安全包含食品、藥物、醫療、疾控四個方面。食品安全対映的是校園食堂和校園商店,食堂、商店依據與學校簽署的協議而進駐校園,在經營過程中還受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因此受到合同和法律的雙重規制;而藥物、醫療和疾控則対映的是校醫院。隨著高校后勤社會化過程的不斷推進,校園衛生安全監管的兩大難題也日益顯現:
一是食物中毒事件不時發生。由于資本具有逐利性,學生食堂如果管理不善,極易發生學生群體食物中毒事件。例如2010年3月30日,安徽外國語職業技術學院43名學生在本校第三食堂內面館吃完面條后,有39人出現不同程度的中毒現象14;二是校醫院運行狀態堪憂。校醫院廣泛存在著規模小、經費少、技術和物資差強人意的現象,然而,校醫院在實踐中卻往往承擔著本校學生醫療保健、衛生檢查和疾控工作的重任。2003年初,我國爆發的“非典”疫情,更是對該問題提出了挑戰。
2.制度建構
在本領域,我國制定了《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三部法規與規章。因此,《校園安全法》中所需的立法工作是整合這些立法成果,并與《食品衛生法》、《藥品管理法》、《公共事件應急條例》等衛生法律、法規進行銜接和補充。具體建議如下:
第一,根據行政區劃,高校的衛生安全監管工作應列為相應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重點,可以考慮為行政檢查次數設立下限。
第二,通過立法為各高校校醫院的運行提供制度保障。按照校區數量、校園面積、師生人數,對校醫院的規模特別是醫務人員編制設定下限,其中多校區的高校可設立數個校醫院,針對地理位置偏僻、本區域內醫療條件較差的高校還應增高其校醫院的設立門檻;授權各校根據自身情況進行本校的醫務資源配置,包括校醫院位置、診所和醫務點地規劃,規劃應報教育行政部門和相應的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并接受二者的監督管理;明確校醫院進行疾病防控與組織校園衛生檢查(含學生寢室和開放性場所)的職能,以及在突發校園傷害事故時緊急救治傷員的職責,對于設有醫學院、附屬醫院的學校,還應實現校醫院與它們的銜接。
第三,賦予學校后勤管理部門一定的食品衛生監管職責,包括聽取學生意見、與食堂、校園商店的運營者進行磋商、溝通衛生行政部門等。
篇10
【關鍵詞】安全教育;意義;措施;大學生
1引言
從人類的發展來看,安全是發展的基本前提,對大學生而言,安全是其順利完成學業的保證,同時也是其健康成長的前提。要想保證大學生的安全,使其能夠在安全的環境中生活與學習,就要在校園內部開展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實。論文主要從三個方面探討了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實施的措施,具體包括:建立健全校園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營造校園安全文化氛圍以及將安全教育納入必修課。
2開展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的意義
2.1有利于保障大學生健康發展
對于大學生來說,安全是保證其生活與學習的基礎,對學生的全面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社會中,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具有其獨有的特點:首先,大學階段,學生的生理發育基本趨于成熟,但是其心理發育尚未成熟;其次,大學生的性格特點基本已經定型,但仍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再次,大學生具有較強的心理需求,但是缺乏足夠的經驗;最后,大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不強,自我防范能力不高。從大學生的群體特點可以看出,大學生的安全問題仍應引起充分的重視。在高校中,開展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可以提升大學生的安全素質,避免安全事故的侵襲,從而對其順利完成學業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另外,對大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還有利于學生安全學習環境的創建,對培養大學生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1]。
2.2有利于維護校園和諧穩定
近年來,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高校與外界交往越來越頻繁,這就增大了高等院校的開放程度,使得后勤管理制度逐漸趨于社會化。在這一時期,社會問題與學校內部問題愈加突出,治安問題和政治問題逐漸凸顯,這些因素都對高校安全穩定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威脅著大學生的人身安全。因此,在高校發展的過程中,如何預防與消除這些因素對大學生的影響就顯得十分重要。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就需要在高校內部開展安全教育與管理。對大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與管理,有助于高校更好地應對不可預見的安全問題,盡量降低安全問題所帶來的損失,對校園治安秩序、教學秩序與工作秩序的有效維持具有重要的作用,最終實現校園的和諧、穩定。
2.3滿足現代素質教育的需要
對大學生來說,對其開展安全教育與管理,可以滿足現代素質教育的需要。近年來,校園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逐年增長,對社會、學校以及家庭都帶來了極大的危害。通過調查與分析,導致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校園缺乏安全方面的教育與培訓,學生與校領導沒有足夠的安全防范意識,這與全面發展的教育理念是相悖的。因此,對大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與管理十分必要。在校園內開展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應注重對大學生法制觀念的培養,并加強大學生的自我教育與管理的能力。現階段,我國許多大學生經歷的挫折都比較少,一般都是在家庭的溫室下長大的,承受壓力與挫折的能力較差。在學校內開展安全教育,不僅可以提升大學生的心理素質,同時還能促進其抗擊打能力的提高,滿足現代素質教育的需要。
3實施大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措施
3.1建立健全校園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體系
為了更好地對大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與管理,就要求國家制定完善的與校園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對于高校校園來說,其并不是一個具有絕對安全保障的地方,其中包含有很多的不安全因素。一旦發生校園安全事故,將會給家庭、校園與社會帶來十分重要的影響。所以,建立具有安全防范作用的法律制度十分重要。但是,目前與校園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大多以“通知”“辦法”“意見”等形式呈現,這種法律形式不具有權威性,約束性不強。因此,這就需要國家盡快制定《校園安全法》,構建完善的校園安全法律體系,對學校、家長以及政府部門之間的責任進行明確,使校園安全問題的處理有法可依,為校園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3.2營造校園安全文化氛圍
對于高等院校來說,要想保證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的有效進行,就要努力營造校園安全文化氛圍。校園安全文化是在學生與教師的長期創造與傳承中逐漸形成的,對校園安全建設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因此,高校應增強對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視,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對學校安全設施的檢查與維護,并注重對大學生安全意識的培養,加大對大學生安全知識的普及力度,讓大學生充分參與到校園安全教育活動與安全文化建設中來,為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與此同時,高校還要加強與中國文化的對接與融合,并對校園安全文化的作用進行有效的利用,以促進大學生安全教育工作順利進行[2]。
3.3將安全教育納入必修課
對于高等院校來說,要想提高大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就應當將安全教育納入必修課中。此外,高校應定期組織學生進行逃生和急救等演練,并讓學生對常見的人身損傷緊急救護知識進行學習,掌握必要的救護技能,還要對生活中的安全知識進行普及,教會學生健身與防身的方法。與此同時,高校還要向大學生講解必要的防詐騙知識,使其掌握防詐騙的本領,避免被騙。與其他課程的教學方式不同,安全教育的教學方式應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不僅要在課堂上對相關安全知識進行講授,還要定期組織學生進行應急與急救演練,如果有條件的話,還可以邀請專業人士到校園內部進行講座,從多個方面促進大學生安全知識與安全防范技能的提升[3]。
3.4建立一支專職輔導員隊伍
在高校中,與學生接觸最多的就是輔導員,輔導員的言行舉止會直接影響到學生。因此,高校要想更好地開展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就要建立一支專職輔導員隊伍。如果輔導員的思想陳舊、管理水平不高,就無法很好地對學生的個性差異進行了解,也就無法促進學生的成長與發展,甚至會阻礙學生的發展。所以,學校領導層應當對專職輔導員隊伍的建設引起充分的重視,通過采取一系列合理的措施,以促進輔導員隊伍綜合素質的有效提升[4]。首先,學校的相關部門應當積極鼓勵輔導員進行創新,使其形成自己的管理風格;其次,學校應提高輔導員的準入標準,從根源上解決輔導員隊伍素質低下的問題;最后,學校應加大對輔導員隊伍的培訓,使其掌握足夠的管理知識與管理技能,從而更好地為學生服務。
4結語
總而言之,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它不僅可以保障大學生健康發展,維護校園和諧、穩定,同時還有利于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落實。然而,現階段校園安全事故頻繁發生,這不僅給校園與家庭帶來極大的影響,還影響著社會的穩定性。因此,加強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勢在必行。
【參考文獻】
【1】崔常銘,劉偉,劉冠廷.淺談加強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J].教育探索,2013(03):119-121.
【2】王燕.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現狀調查以及策略分析[J].科教導刊(中旬刊),2016(01):189-190.
【3】潘靜.高校安全管理與大學生安全教育[J].揚州教育學院學報,2014,32(04):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