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風險現狀范文

時間:2023-11-17 17: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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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內部審記 風險現狀 對策

一、我國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現狀

內部審計作為我國審計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與外部審計同行重要的作用。近些年來,尤其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取得了快速發展,在國家與企業的財務管理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企業內部審計在地位、認識與人員素質等方面依然存在著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審計方面的法律與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我國現在的市場經濟還不完善,審計人員素質還不夠高,審計的控制制度也不健全,這就給審計中風險的存在提供了安全隱患;而實際審計工作由于法律制度存在漏洞,更加劇了內部審計的風險。據某調查表明,執行審計工作過程中,審計人員的“應有的職業謹慎”與“適當的職業關注”已經成為審計案件里一個重要的關注點。審計法律的這種不完善性既增加審計訴訟案件數量,又加大了審計工作的工作難度與未來的風險系數。

(二)內部審計的人員素質偏低

眾所周知,審計工作是一種專業性與技術性兼具的職業,隨著新事物地不斷涌現與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審計工作對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的專業與技術要求。而我國現在相當一部分的審計人員在責任心、專業知識、技術能力與職業道德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這就不可避免地影給內部審計數據的真實性與有效性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從而一定程度地加大了內部審計的風險系數。

(三)內部審計技術因素方面的影響

內部審計工作自身的風險性使得審計工作允許存在風險,這也要求工作人員對審計風險與審計成本要持有相對均衡狀態的觀點,既在審計效果與效率之間達到平衡。然而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實際實踐過程中,審計人員常常將工作的關注點放在每個重要組成項目,并采取抽樣的審查方式,從而造成客觀事實、整體主觀結論與抽取樣本之間一定的差距性,存在一定可能的偏離,從而為審計風險的出現提供了可能。而且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信息電算化技術被企業普遍采用,雖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業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與財務工作的科學化,但也不可避免地使企業財務管理存在了一定的安全隱患。

二、內部審計風險防范對策

對內部審計風險進行防范,首先要全面了解內部審計的自身特點,并熟練掌握其規律,在實施風險管理,既要考慮具體審計項目,又要考慮到內部審計各環境因素,形成科學合理的防范機制,以達到最大程度降低風險系數,完成企業經營目標的目的。

(一)加強風險管理,進行內部審計環境分析

內部審計風險的客觀存在性使得內部審計工作的核心必然是其風險管理工作。具體而言,就是對內外環境進行針對性分析,首先識別風險根源,然后估測與評價內部審計風險,最后采取應對措施降低固有職業風險與避免不必要其它風險;搜集與分析內外環境涉及的風險因素方面的信息,內部審計人員對其進行合理地識別、估測與評價,并以此為基礎,思考內部審計風險的防范方法并做出應對決策。

(二)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提高其地位

使內部審計部門地位高于其它職能部門一級,其經理的任免由董事會直接決定;保障董事會與內審部門之間溝通渠道順暢,內部審計經理有權出席與參加企業舉行的和內審職責相關的會議;內審經理如果遇到重大問題,可直接向負責內審工作的權威負責人請示與匯報,以保障問題或風險得到及時解決。明確保證內部審計職責,使審計人員開展業務時擁有實質的獨立性,從而使其能夠自主完成審計項目選擇、審計風險評估、審計重點確定、審計計劃編制、審計程序實施與審計風險防范等方面的工作,保障審計工作的高質量性。

(三)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內審人員素質

企業內部審計作為綜合性與高層次的經濟監督工作,具備很強的技術性與專業性。這就對審計人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政治思想素質要過硬、責任心強、工作作風嚴謹、審計理論知識與審計技能扎實,判斷能力準確、分析能力敏銳、口頭與文字表達能力強等;同時還要具有一定的經營管理知識,對財政經濟法規與企業生產經營流程有一定程度了解[2]。所以加強企業內部審計隊伍建設勢在必行;通過實踐工作,鍛煉出一批高素質的專業人才,既能推動企業內部審計的快速發展,也能最有效地防范審計風險。概括來講,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首先,改革現有的用人機制,選派那些具備高業務能力與技術職稱的員工充實到審計隊伍中;其次,在審計人員廉潔奉公、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職業道德培養上狠下功夫;最后,還應加強對審計人員的培訓學習與后續教育,使其能夠適應新形勢下不斷發展的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

(四)注重科學分析與評價,改善內審方法

采取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風險基礎審計模式。這種審計模式的優點在于能夠將審計風險觀念全面地應用到審計過程之中,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分析與評價,并最終確定審計風險能否控制在可接受范圍之內;運用分析性復核方法不僅能夠進行客戶控制風險的評價,更能進行風險產生的各要素分析與評價,從而為實質性測試確定范圍與重點。這就使得整個審計過程與審計風險緊密相連,以審計質量的保證為前提,以分析、控制風險為出發點,將實質性測試、符合性測試、分析性檢查等方法進行統籌運用,綜合審計證據,最終有效控制審計風險。

三、結束語

當今國際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一體化程度不斷加劇,各企業的競爭也日趨激烈,這就使得企業要不斷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是企業防范風險、改善管理的重要途徑;做好內部審計風險防范工作對企業實現經營目標與提高經濟效益有著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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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以主體組織的內部風險評估為基礎,綜合分析、考慮組織經濟活動的各因素,并根據量化風險水平確定實施審計的范圍和重點,進而進行實質性審查,將風險置身于審計的全過程的一種審計方法。本文分析了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我國現階段推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應用現狀及趨勢,并提出相應的建議。

關鍵詞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 風險管理 公司治理

2004年,我國內部審計協會了《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6號——風險管理審計》的征求意見稿,對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中的應用進行了探討。2005年,我國內部審計協會第三批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將風險管理審計納入內部審計準則體系中,并要求于2005年5月1日起予以施行。該批準則的和實施,足見我國的內部審計已發展到了風險導向階段。然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我國仍處于起步階段,它在我國的應用主要體現在這幾個方面:

一、在健全企業風險管理機制方面的應用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評估企業風險管理時,關注的不再只是內部控制的符合性,而是優先選擇高風險領域的控制,并且著眼于評估具體控制對風險管理的效果。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內部審計體制改革時,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或突發事件,選擇潛在風險點開展關注審計,針對經營中出現的個別險種退保率較高、部分險種面臨滿期給付高峰等現象,采取審計調查方式給予關注,深入分析上述現象對經營管理的影響,從而提出可行的建議,并通過后續審計確認風險點相關項目整改情況。由此看出,該企業正逐步建立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通過拓寬審計范圍,確定審計風險水平和審計重點,提出風險防范和控制建議,最后通過后續審計,測定風險是否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這樣的審計建議可以直接針對企業實現目標過程中面臨的主要問題和風險,并將事后評價反饋延伸到事前和事中,使內部審計成為企業價值鏈中的必要環節,從而將審計工作滲透到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真正貼近風險。

二、在發揮企業內部控制的監控職能方面的應用

內部控制是內部審計的基礎。傳統內部審計偏重于直接測試內部控制,提出增加控制點或增加控制的建議,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控制點越來越多,業務過程也將越來越繁瑣和緩慢,因此,傳統內部審計模式是在遞減地增加企業價值。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以內部控制結構為內容,關注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使審計重點前移,利用風險標準選擇審計項目,每一項審計及其目標都與企業目標緊密相關。如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就運用了風險點的管理情況作為內部控制評價的對象。在人民銀行系統中,風險點是從銀行業務環節中抽象出來的,能有效防范業務風險和規范管理行為的關鍵控制點。根據不同的風險點所隱含的風險程度不同,劃分風險程度,將風險點量化,通過對這些風險點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判定,從而評價出總體的內部控制情況。這樣不僅能改進對內部控制的監控方式,抓住重點,同時簡化內部控制流程,提高了審計效率。

三、在加強公司治理方面的應用

根據《內部審計實務標準》2130—治理:內部審計活動應該評價并為改進機構的治理程序提出適當的建議。有效的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結構中形成權力制衡機制并促使其有效運行的重要手段,是公司治理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公司治理的基本目標是增加企業價值,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本質是確保有效的管理控制,它更注重與企業目標的直接關聯。可見,公司治理與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目標是一致的。湖南現資有限公司就提出了以“促進管理,提高效益”為目標,開展以風險控制為導向的管理審計,通過嚴格按照公司治理結構,在分公司、子公司開展了內部控制測試調查,分財務管理、財產物資管理、養護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印章與檔案管理、經營決策管理、勞動勞資管理、內部審計、目標考核、法律法規等十個方面,對公司各項業務進行了內部控制診斷,評估各環節的風險,運用立體觀察的理論來判斷影響公司經營風險的各種因素,從而有針對性地優化管理措施,促進公司管理創新。這樣的審計方法不僅可以監督、評價、分析企業的風險和各項控制,同時也能為企業提供風險防范及治理的有效保證。

由于我國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尚處于起步階段,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務界,均對其開始關注和探索,但尚未成熟。我們可以從以下三方面著手準備,為以后的全面推廣提供基礎。

(1)要針對不同的業務,將風險導向審計的特點融入到現有的審計模式中,將審計風險貫穿至審計的全過程。

(2)強調風險評估以及在評估中運用分析性測試和復核方法,以及捕捉風險點的重要性,為加強公司治理,防范風險提供控制方法。

(3)擴展審計視角,提高內審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內部審計的環境。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內部審計領域的最新發展,雖然我國企業內部審計起步較晚,目前還不能普遍推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和經濟全球的一體化,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作為保證企業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健康發展的重要環節,必將面臨嚴峻的挑戰。在現行的審計模式下,我們可以吸收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基本觀點和做法,學習并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先進的管理理念和國際內部審計實務經驗,從而找到適合我國企業實情的操作實務,不斷完善我國的內部審計工作。

參考文獻:

[1]IIA.內部審計實務標準2004年修訂.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5.

[2]黎瑛.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的新態勢.財經科學.2005.4:59-65.

[3]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審計部.改革強化監督,創新提升服務,建設風險導向型內部審計. 中國內部審計.2008.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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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針對地市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體系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探索其深化發展的思路。目前,地市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政府主導作用有待加強,針對地域特點的主動監測有待提高,地域性食物消費量參數急需儲備,信息共享互通不暢,檢驗檢測能力有待提升。建議強化政府主導作用,促進監測和監督聯動,加快風險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提升檢驗檢測能力,注重監測數據的利用發揮監測作用。結合地級市自身實際情況,開展地域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基礎理論以及體系建設,對于推動地域食品安全城市建設有巨大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食品安全 風險監測 地域性

近年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取得了長足進步,當前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以及新疆建設兵團已經全面開展監測工作,工作已涵蓋全國86.8%的區縣,初步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的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1],已經形成了“國家為核心、地市為骨干、縣為基礎”的國家風險監測制度和技術網絡[2]。地級市作為監測的骨干環節,其監測范圍、監測食品種類、監測項目指標呈現快速發展態勢,但同時也存在監測與監督聯動不足、信息共享互通缺失、區域性監測尚待開展等問題,尤其是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設計、管理思路和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認識的誤區,導致區域性食品安全監測注重指令性計劃任務的完成,而忽略自身監測工作的開展,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即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交流[3])工作尚未系統開展。

1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現狀

1.1 國家層面

目前,國家層面食品與農產品風險監測可以概括為“主管部門負責,分段開展實施,L險分析為目的”的監測思路,針對農產品、食品和中國總膳食研究進行相應的監測[2]。

農業部負責國家層面農產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按照專項評估、應急評估、驗證評估和跟蹤評估等4種方式進行,形成了“四級風險評估研究和監管體系,實現了對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質量安全管理”的架構體系[4]。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則由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牽頭,各部委參與對食品和食用農產品進行監測,涵蓋生產、種養殖、運輸、貯藏、加工及零售等環節,包括基于人的食源性疾病和基于食品的污染監測,已經形成了“國家為核心、地市為骨干、縣為基礎的國家風險監測制度和技術網絡[2]”。中國總膳食研究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負責開展,其作為風險評估技術中最重要的一環,成為其中的暴露評估重要工作內容,為系統而準確地評估我國居民的膳食風險提供了科學的依據。

1.2 省級層面

以山東為例,山東省是全國僅有的三階段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內容均開展的省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和膳食總調查均得以進行監測。山東省經過近6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省疾控中心為技術核心,區域實驗室為骨干,市疾控中心為主體,哨點醫院密切配合的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體系”。當前,全省17個地市級和壽光市(縣級)均全面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監測樣品范圍覆蓋97%的縣級行政區域,食源性疾病監測覆蓋全部縣市區。同時,關注“熱點”和產量或消費量大的食品或食用農產品進行專項監測,監測數據更具有區域的代表性,更能反映當地食品安全風險水平。2014年,山東省首次開展了“全省居民總膳食研究及健康狀況調查”,選擇6個地級市為調查點,6個縣級市為城市點,12個縣或市為農村調查點,共計調查不低于3600戶,10800人[5],以期評估居民的膳食安全和營養狀況,探究各種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原因。

1.3 地級市層面

山東省地級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始于2010年,目前已經構建了“政府主導、衛生牽頭、部門參與、疾控實施”的架構體系,形成了“食安辦領導,衛生計生委牽頭,市疾控機構為主體,縣級疾控參與”的工作模式。監測內容上,主要是國家、省級監測計劃為主,地域性專項監測為輔,初步實現食用農產品、食品全品種和全環節的監測。以煙臺市為例,由食安辦組織制定計劃,食安委成員單位參與,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監測重點為食用農產品種養殖環節、食品生產環節、流通領域大宗消費品和特殊食品及高風險食品、食源性疾病的主動監測。流通環節為主要的監測環節,生產環節、貯運環節以及種養殖環節比重偏低。監測樣本中,國家、省級指令性計劃樣本占比遠高于地域性監測樣本占比,缺少地域性食品風險綜合分析與預警的基礎數據。

2 地級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體系存在的

主要問題

2.1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統籌計劃基礎理論建設不足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基礎理論主要涉及到監測項目的選擇和確定依據、監測數量、監測任務的分配、監測工作的組織開展、監測數據的統計分析方法以及監測結果的利用等[1]。當前,地級市監測工作僅僅以國家、省指令計劃為主,缺乏區域性監測工作的統籌計劃和基礎理論建設,導致監測工作僅滿足國家或省級任務,而缺乏區域性監測工作的主動性。由于國家計劃提供的監測樣品數量在國家層面上具有統計意義[6],基于區域性監測和評估的需要,樣品數量、監測指標、采樣地點等重點需要統籌計劃,科學論證,根據監測區域中的居民數量、食品消費量特點、采樣區域特點以及以往監測中反映出的問題加以擴大方可滿足要求。因此,地市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必須結合區域性食品消費特點,居民飲食習慣以及食品消費大小,開展區域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基礎理論建設,保障監測結果的可信、科學且具有代表性,從而為風險分析提供基礎數據。

2.2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共享互通不暢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活動能夠順利進行的基礎就是監測數據和相關信息長期系統的收集,筆者認為監測數據及相關信息來源有4條渠道:疾控系統的監測信息、政府部門的監督抽檢信息、企業質量控制信息(包括第三方檢測機構信息)、社會輿情信息,對社會輿情信息需要甄別、監測,進而應用到風險分析中,而對于前三者信息,則可以共享、互通、公用,進行風險分析。但是,當前食品安全信息的孤立、非共享互通以及信息平臺的缺失,致使各相關利益方信息封鎖或信息匱乏,進而導致風險分析管理主題不清,受眾不明,監管被動,預警宣傳不暢。因此,食品安全信息的交流不暢,信息平臺的缺失嚴重阻滯了風險監測工作的推進和發展。

2.3 地域性食品安全風險主動監測有待提高

對于地市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目的,筆者認為在于獲得區域性、群體性和基礎性相關數據和信息,進而開展膳食暴露風險分析,制定食品安全防控措施,完善食品安全預警機制,減少食品中危害因素的膳食暴露風險,實現過程管理,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因此,僅依據國家、省級層面的監測數據和信息,不足以滿足地級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需求,地市級應該積極探索適合區域實際情況,按照相關的規定和方法制定地域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確定具有代表性的樣本數量和監測指標、為區域的監測活動長期、系統的收集、積累數據和信息,推動食品風險分析工作的發展。

2.4 地域性膳食調查數據缺乏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包括基于人的食源性疾病及基于食品的污染監測,而人體的食品暴露風險則與攝入量密切相關,關系到了膳食結構,實際上食品暴露風險評估需要膳食消費量數據和待評估因素在食品中的含量水平數據來體現。膳食數據主要來源是已獲得的人群營養調查數據,但目前,國家層面膳食調查數據庫為2002年營養與健康調查獲得的食物消費量參數,已經不能夠反映當前的膳食特點,加之地域居民飲食習慣、食物種類、烹飪方式的差異,導致膳食結構的多樣化,而地域性食物消費量參數的缺失則是地域性食品暴露風險評估的“短板”。

2.5 檢驗檢測技術能力尚待提升

近年來,由于監測任務量增加,監測工作也呈現出從最初僅是省級層面開展向地市級甚至向區縣級下沉的趨勢[1]。但是,地市級檢測部門,尤其縣級基層單位,往往存在專業技術人員不足、儀器設備配置和實驗室環境條件不能適應檢測需要,特別是關鍵設備、尖端設備的缺乏等缺點,導致部分監測指標不能有效的開展,難以為保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提供全方位的技術支撐。而從長遠發展來看,基層單位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是大勢所趨,盡管國家層面陸續下發過設備經費,同時要求地方政府3:7配套,但具體落實上各地參差不起,實驗室的檢驗檢測能力提升任重道遠。

3 地級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體系

深化發展思路探討

3.1 強化政府主導作用,推進監測和監督聯動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綜合性和連續性的任務,需要多部門的協調配合制定計劃,組織實施。然而,地市級層面往往監管部門側重于日常監督抽檢,疾控系統組織實施監測,監督監測獨立并行,聯動松散,需要強化政府主導作用。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由食品藥品監管局承擔)作為主管部門,應該組織和制定具體實施條例、細則和章程,積極推進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結合所在地域的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長效監測工作機制,出臺工作規定和制度,明確責任部門和參與部門的職責及人財物保障機制,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的組織形式,監測結果的通報和會商機制,制動監督監測聯動機制,建立監督監測信息共享平臺,提高風險監測報告、風險預警、風險管控能力。可以以國家運作模式為藍本,結合地域實際情況,針對地域特點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獲得科學、可信、可靠和具有代表性的數據,進而評判地域食品安全質量水平,指導監督管理、企業生產和消費者科學消費,將風險控制到可接受水平。

3.2 推M食品風險信息共享平臺建設

食品風險信息共享平臺可以由兩部分構成,其一為監測數據信息共享平臺,主要接受、儲存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監督抽檢數據、企業質量控制監測數據以及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數據,構建互通互聯的信息共享的風險數據平臺,為食品安全風險的發現篩選、動態跟蹤、分析研判提供數據信息支持;其二是輿情信息平臺,主要是自媒體報道、大眾媒體刊載、消費者投訴等信息作為來源,對各類信息進行搜集、分類、研判和反饋并組織會商甄別真偽,制定相應的風險分析計劃。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專家委員會,根據監測數據信息平臺和輿情信息平臺的提供信息,開展針對性的風險評估、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并通過適宜的形式、時機和渠道信息,最終實現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的引導、控制、監督和管理。誠然,食品風險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工程,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地探索和完善,構建適合地域特點的平臺,促進風險監測工作的發展,降低食品安全風險。

3.3 加大實驗室建設,提升檢驗檢測能力

目前,隨著風險監測任務量的增多,按照20份/萬人?年的要求[7],僅依托省、市級疾控監測能力難以完成,故縣級疾控機構承擔監測檢驗任務成為必然。一方面,基層疾控機構要加大監測能力建設,在人員、經費、設備配置上參照要求深化建設;另一方面,優化和改革現有的監測體系架構。建議在政府主導下,明確基層部門間分工和合作,整合實驗室資源,建立實驗資源共享機制,力保檢測方法的統一,檢測數據的可信、可靠;嘗試將企業產品檢測、第三方檢驗機構檢測納入到實驗資源共享建設中,實現實驗室資源的共享,建設實驗室資源共享平臺,構建共同參與共享成果的監測體系;實現統一利用人員設備,統一計劃安排檢驗任務,統一歸口管理檢驗經費,共享檢驗信息。其次,注重檢驗檢測人才的培養,提升檢驗檢測能力。

3.4 重視監測數據,加強結果利用

2016年,煙臺市食品藥品監督抽檢數據約為65000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約為21000條,不包括企業檢測數據、第三方檢測機構數據,僅兩項合計8.6萬余條有效監測數據。然而,實際情況為監測監督獨立并行,企業、第三方檢測機構各自一體,監測數據海量存在,卻不能整合統一分析,研究其存在的系統性風險,探討其污染趨勢,掌握其污染水平。建議推進監測數據的共享互通公用,加強基層數據分析能力的培養,充分深入的挖掘數據,加強結果利用,做到食品安全風險問題的“早發現、早預警、早控制”。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是近幾年才得以重視和快速發展的工作,尤其地級市的發展相對國家、省級層面而言進展緩慢,各地差異顯著,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有事是食品安全風險管理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監測數據多,對食品安全過程管理貢獻量大。因此,地市級監測機構應該遵循國家規定要求下,結合地域特點,優化和完善現有的監測監督資源,積極探索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體系的建設,發揮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作用,確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參考文獻:

[1] 張衛民,裴曉燕,蔣定國,等.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體系現狀與發展對策探討[J].中國食品衛生雜志,2015,27(5):55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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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袁士芳,王碩.淺談食品安全中風險交流的重要性[J].食品研究與開發,2013,34(11):121~122.

[4] 農業部.農業部關于印發《2014年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計劃》的通知(農質發〔2014〕12號)[Z].2014.

[5] 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山東省居民總膳食研究及健康狀況調查工作手冊[Z].2014.

[6]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2016年國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風險監測工作手冊[Z].北京: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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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義與特點

我們首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審計風險。審計風險,是有兩個名詞組成,審計和風險。所謂風險,顧名思義就是指難以預料的一種不平常的危險,由此,審計風險可理解為審計領域中存在的一種不可預料的危險。審計風險是審計機關對被審單位進行審計后,由于所提出的審計意見或做出的審計決定不恰當或不正確,而給審計機關帶來某種損失的可能性。審計風險的含義看似復雜,其實很容易理解,就是審計過程中給審計機關帶來的危險。這些危險將會產生其他的更為嚴重的后果,所以一定要努力的降低審計的風險。想要解決某個問題,我們就一定要透徹的了解它,就是古語講的“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接下來我們來了解一下審計風險的特點。那么審計風險有什么特點呢?審計風險具有客觀性、普遍性、隱蔽性、偶然性、可控性等這幾大特點。也就是說審計風險的發生的機會是非常大的,但是人們可以通過人為的操控來減少審計風險發生的幾率或降低審計風險的危害。這就需要我們建立一個更加合理完善的審計風險模型,建立一個更加科學的審計風險體系。

2.成因與分析

萬物的發生都有它的原因,那么審計風險又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呢?只有找到了審計風險的誘因,才能從根本上降低審計風險的發生幾率。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審計人員往往按上級的意圖行事,對審計人員構成責任或損失的事件幾乎不可能發生,也就談不上有什么審計風險,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和經濟生活的日益規范化,審計風險已不再是一個只適用于西方國家的概念,它已經作為一種客觀存在,明確地擺到了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的面前。所以我們對待審計風險問題一定不能含糊,為了避免審計風險給我們的日常生活、社會穩定、或者是國家的層面造成更大的影響,我們一定要認真分析這個問題,早日找到合適的解決辦法。

3.構成要素

想要解決審計風險這一問題,我們就要對其進行各種具體的分析,早在幾十年前,西方國家就有人意識到審計風險這一問題,并對其進行了一些分析,并且被沿用至今:最具權威最有影響的是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1983年在審計準則說明第47號中提出的審計風險模型,我們可以將之稱為傳統審計風險模型:審計風險=固有風險x控制風險x檢查風險。當初的這個模型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并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認可,很快在全球都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很多的外界條件已經發生變化,這使得原來的審計風險模型已經不能準確的描述現如今的審計風險問題,這就需要我們研究出更加符合的審計風險模型來幫助降低審計風險。

二、審計風險現狀分析

我國的審計體系和其他國家的并不相同。目前,我國現行的行政型國家審計有較濃厚的政府內部監督色彩,獨立性不強。國家審計機關作為政府的一個組成部門,根據國家賦予的權限,對政府及其所屬的各部門、各單位的財政預算和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直接對政府負責。由于其這種工作現狀,就決定了我國的審計機關在工作的時候回發生很多的問題,所以想要解決這一問題,我們就需要構建一個更加符合我國國情的審計模型,完善我國的審計機關的工作方式。

三、建立防范與監管模型

在上文的審計風險的構成要素中我們提到,如今應用的審計風險分析的模型還是三十年前的研究結果。這就有一個非常明顯的問題,那就是三十年都過去了,世界發生了很多變化,經濟的飛速發展,社會結構的變化,人們觀念的變化,經濟發展模式的變化,以及政府工作內容的變化,未來道路的變化,這一切的一切都將對審計風險的模型的分析結果的準確性造成影響。上文中我們也已經提到,在當今社會,再使用那么古老的審計風險分析模型會造成很大的分析的偏差,不僅不能降低審計的風險,還會因為分析結果的不準確造成更大的審計風險。這種模型應用在當今社會就顯得其設計不夠科學、不符合系統理論、審計資源分配不合理。所以面對如此多的問題,我們就要建立新的審計風險模型,防范與監管審計風險。

四、建立管理與保障機制

上文介紹的建立行的審計風險模型只是降低審計風險的一部分措施,當理論基礎已經有了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在其基礎上搭建更加復雜的上層建筑了。上層建筑的搭建我們將從兩個部分著手,制度上和管理上。雖然我們國家在制度方面已經建立了各種大大小小的制度,并且在繼續完善,但是不得不承認還是不夠充分,所以我們要繼續完善相關制度。在管理上要加大管理的力度和嚴格程度,這樣才能保證工作人員對于審計風險防范和監管的力度,達到良好的效果。

篇5

2003年,國際審計和保證準則委員會(IAASN)新頒布的國際審計準則修改了審計風險模型(張龍平和聶曼曼,2005)。2006年,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修訂并重新頒布了新的審計準則體系。新準則借鑒了國際審計準則的成果,采用了國際審計準則的審計風險模型。審計風險有兩個方面:審計職業風險與審計項目風險,審計職業風險是對審計職業界生存和發展可能帶來不利影響的行為和環境的總和,是從整個注冊會計師職業界的角度來看待的審計風險(劉力云,1999)。現有文獻對審計風險的研究多從審計項目風險的微觀角度出發,而從整個職業界的宏觀角度研究審計風險的文獻尚顯欠缺。其次,近年來國內和國際的重大會計造假事件引起理論界和實務界的廣泛關注,人們在總結這些會計造假事件的成因時往往會將審計風險不夠列為原因之一,并提出要加重對注冊會計師的民事責任(如黃世忠,2001)。然而,審計風險并不完全取決于注冊會計師,因而審計風險的控制也不能單純從加大注冊會計師的責任入手以求徹底解決。筆者認為,在我國目前的形勢下,證券市場的制度安排和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缺陷是影響整個職業界審計風險的重要因素,控制審計風險必須從供方和需方兩個角度入手,采取均衡措施進行治理才能取得成效。

一、審計風險的兩個視角

審計風險的定義有兩個角度:需求導向的審計風險與供給導向的審計風險。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1996年頒布的審計準則,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風險的本質是指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劉力云,1999),而根據上述定義,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并不必然導致其遭受損失,因注冊會計師未能發現重大錯報或漏報而遭受損失的首先應當是投資者等會計信息和審計報告使用者,因此,這個定義是需求導向的審計風險。審計風險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由于在實務中很難區分固有風險與控制風險,注冊會計師往往將其進行綜合評估(Hellia et al.,1996;Haskins and Dirsmith,1993)。而且,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均為被審計單位所制造或掌控,注冊會計師只能評估而不能改變(張龍平、聶曼曼,2005)。可能因為這些原因,2003年頒布的國際審計準則將新的審計風險模型修訂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2006年,我國新頒布的審計準則也采用了這個模型。新準則將審計風險定義為“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與舊準則的定義基本上相同。新準則對重大錯報風險的定義是“指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這一定義契合了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為被審計單位所制造或掌控而不能為注冊會計師改變的特點(張龍平、聶曼曼,2005)。

如果因為注冊會計師未發現會計報表中重大錯報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而導致投資者遭受損失,則投資者就可能通過法律訴訟等手段追究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責任,由此可能導致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遭受損失。這種因未能發現會計報表中重大錯報并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而承擔法律責任的可能性才是注冊會計師實際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是供給導向的審計風險(王廣明、沈輝,2001)。可見,需求導向的審計風險是供給導向審計風險的成因,它構成供給導向風險的基礎。王廣明和沈輝(2001)將供給導向的審計風險模型定義為: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訴訟風險。根據新頒布的審計準則,該風險模型應當修訂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訴訟風險。該模型意味著,注冊會計師最終承擔的審計風險不僅取決于需求導向的審計風險,還取決于訴訟風險的高低。至于訴訟風險,劉峰和許菲(2002)將其定義為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行為被發現的概率和發現后被懲處力度的乘積。而被發現的概論又取決于誰可以注冊會計師以及訴訟門檻要求兩部分的聯合乘積。

二、我國審計風險的現狀分析

既然審計風險包括需求導向和供給導向兩個視角,那么,對我國審計職業界所面臨的審計風險現狀的分析也需從這兩個角度入手。

從需求角度看,我國審計職業界面臨著較高的審計風險。首先,我國證券市場的制度安排使得上市公司普遍具有強烈的盈余管理的動機,而盈余管理往往被等同于會計造假,“中國證券市場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歸根結底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問題”(王躍堂、陳世敏,2001)。這種盈余管理行為源于我國證券市場特殊的監管政策,包括上市政策、配股政策、暫停交易政策以及特別處理政策等(王躍堂、陳世敏,2001)。其次,我國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還很不完善,由于我國上市公司大部分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一股獨大”現象比較嚴重。雖然證監會在上市公司推行獨立董事等制度,但只要“一股獨大”的問題沒有解決,獨立董事就難以保持其獨立性(黃世忠,2001)。何況,我國獨立董事還存在著工作負荷過重的問題,這些公司治理結構方面的缺陷被認為是會計信息質量不高的重要原因(黃世忠,2001)。再次,從會計信息披露法律責任的設定來看,我國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對信息披露主要承擔行政責任,而民事責任很輕,這種安排導致會計造假的收益很高,而成本過低,不能有效抑制會計造假行為(湯立斌,2002)。以上情況意味著我國審計職業界面臨的執業環境并不理想,上市公司在這樣的環境中確實存在著普遍的盈余管理行為,注冊會計師作為一個職業整體面臨著較高的重大錯報風險。

從審計風險的供給角度來看,由于法律風險很低,我國審計職業界面臨著較低的審計風險。根據劉峰和許菲(2002)的分析,注冊會計師的法律風險取決于誰可以審計師,的門檻和處罰的力度三個方面。我國注冊會計師承擔的法律責任也以行政責任為主,民事責任較輕,因而懲處的力度較輕。在誰可以審計師方面,我國的法院因為技術原因不愿受理這類訴訟,劉峰和許菲(2002)指出,紅光實業事件中法院以訴訟理由不成立駁回了中小股東的,而對銀廣廈事件,法院起初也以技術不足勝任為由暫不受理,直至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侵權糾紛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后事情才有了起色,2004年5月,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會,宣布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證券市場投資人訴銀廣夏民事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從5月16日延長到8月15日(新華網,2004年5月14日)。但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給出了只受理經證監會處罰生效的案件等前置條件,這些都限制了中小股東審計師的可能性(劉峰、許菲,2002)。在門檻方面,由于我國實行原告舉證制度,中小股東要注冊會計師必須提供證據,而中小股東本就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地位,審計工作又是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因此訴訟門檻被抬得很高。與此相比,美國采取的是注冊會計師舉證的做法,降低了中小股東注冊會計師的成本。

從審計風險的需求導向和供給導向進行的分析說明,我國審計風險的現狀是需求導向的審計風險較高,這導致注冊會計師的執業環境并不理想,同時,由于訴訟風險較低,注冊會計師真正面臨的供給導向的審計風險也較低。

三、審計風險控制:一種均衡措施

根據前面的分析,在我國究竟如何治理審計風險?同樣,需要從需求和供給兩個角度來采取措施,進行均衡治理,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

審計風險有兩個視角,需求導向的審計風險是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可能性,而供給導向的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后者以前者為基礎。如果只考慮加大注冊會計師的法律風險,不考慮審計環境的改善,那么需求導向的審計風險不會降低,而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會極大地增加。針對增加的審計風險,注冊會計師的選擇有增加審計收費或者退出審計行業。無論是哪一種選擇,都不利于社會效益的最大化。究竟應當如何治理審計風險?可以從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的角度進行分析。

審計的產生根源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所有者(投資者)在將資本交給經營者管理時,要求經營者根據公認會計原則如實報告受托經營情況。但矛盾可能導致的道德風險使經營者有歪曲會計信息的可能性。為了增強會計信息的可靠性,投資者聘請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進行審計以減輕信息不對稱的程度。經營者需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承擔責任,這就是會計責任;注冊會計師應對其審計行為和審計報告的恰當性承擔責任即審計責任。審計責任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會計責任。會計責任源于受托經營責任,所有者將資本委托給經營者管理時,還隱性地要求其履行“忠誠義務”(duty of loyalty)(Shleifer and Vishny,1999),這種義務包括如實報告受托經營情況的責任。如果經營者損害所有者的利益,所有者可以要求其賠償損失。在美國的集團訴訟便是這樣一種機制,它使得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可能因為會計造假付出慘重的代價,從而有效地抑制其機會主義行為。從審計風險的角度來看,經營者為了達到證券監管政策的要求而進行盈余管理導致的會計信息失真屬于應當由經營者承擔的會計責任,但這種會計信息失真行為會增加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我國目前的信息披露責任對上市公司管理當局的要求太低,這樣無疑惡化了注冊會計師的執業環境,如果只考慮增加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而不注重改善其執業環境,則會導致管理層應承擔的會計責任轉移到注冊會計師身上,實質上等于讓注冊會計師通過承擔過多的審計責任來替代管理當局應承擔的會計責任,結果就會混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

審計風險的治理應從兩個方面采取均衡方法進行。從需求導向而言,要強化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會計責任,加重會計造假行為的民事責任,賦予中小股東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權利,降低門檻,強化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對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忠誠義務”。民事責任解決的是賠償問題,如果投資者可以通過民事索賠從管理當局獲得賠償,則會改變管理當局進行會計造假的成本收入函數,從根本上遏制會計造假行為,優化注冊會計師的執業環境。在此基礎上,需要強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合理保證會計報表不含有重大的錯報,為此,注冊會計師需要根據審計風險的評估執行實質性測試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提高審計的質量。在強化會計責任的基礎上強化審計責任就不會導致會計責任轉移到注冊會計師身上,有利于促使注冊會計師提高風險意識,通過提高審計質量來降低需求導向的審計風險,起到保護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作用。如此,審計風險就能得到有效的治理。

篇6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內部審計風險  審計質量

一、新形勢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與審計質量的含義

內部審計風險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內部審計職責時,由于對有關財務數據處理不當或失誤而導致出具的內部審計報告不準確,提出的改進意見和解決方案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內部審計風險貫穿于內部審計的全過程。

內部審計質量是指一定時期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結果優劣程度,是內部審計工作水平的直接反映,是內部審計工作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

行政事業單位可以利用科學的風險控制方法和手段來達到降低內部審計風險、提高內部審計質量的目的。

二、行政事業單位形成內部審計風險的原因及影響內部審計質量的因素

(一)內部審計法律法規不健全

首先,我國還沒有針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專門的法律法規,已有的《中國內部審計準則》不具有法律強制力,只是一個行業規范,內部審計人員經常面臨無法可依的局面,他們的權益會受到限制。

其次,對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而言,國家審計署也沒有制定出具體的審計準則和實施細則,法規的滯后導致審計工作遇到新問題時,審計人員只能憑借職業判斷來認定審計事項,因而認定結果隨意性較大。

最后,各單位雖有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但是前瞻性、可操作性欠缺,難以滿足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

總之,由于法律法規不健全,內部審計約束力不夠,必然導致審計風險的存在,直接影響到審計質量的提高。

(二)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不夠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普遍是單位的內設機構,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審計工作,相對獨立,還有的內部審計部門與財務部門合并辦公無法實現獨立審計。這種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不強的現狀,必然導致內部審計工作受到干擾,無法保證審計結論的客觀公正,不可避免的增加了潛在的審計風險,進而降低了內部審計質量。

(三)內部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

目前行政事業單位中的內部審計人員,大多數是由財務人員改行或兼任,普遍缺少審計業務知識和審計工作實踐經驗,出具的審計報告質量也不會很高,從而降低了內部審計的科學性、嚴謹性,提高了審計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降低了審計質量。

(四)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不完善

現階段,符合行政事業單位特點的內部審計控制制度缺失,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標準國家相關部門也沒有統一規定,導致審計過程中缺少事前計劃、事中復核、事后審計工作底稿不完整、審計評價不恰當等問題的出現,這樣不僅審計質量得不到保障,審計風險的防范更是無從談起。

(五)內部審計質量評價體系不科學

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起步較晚,還沒有形成一套科學的、規范的、統一的內部審計質量評價體系,更多的是靠審計人員的經驗判斷,導致內部審計的隨意性較大,加大了內部審計風險,降低了審計質量。

(六)內部審計質量管理責任制不到位

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質量管理責任制度是防范內部審計風險和提高審計質量的保障。目前的工作現狀令人擔憂,審計復核流于形式,責任考核程序和內容不夠細化,責任追究往往會由于責任主體不明確、責任追究制度沒建立等導致責任無法落實到人。

三、行政事業單位防范內部審計風險、提高內部審計質量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

首先國家應該盡快制定和出臺《內部審計法》這樣具有很高法律效力的法律,以增強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和強制性。其次應該修改現有的內部審計法規,使之更能適應經濟發展需求。最后,各單位要制定既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又符合本單位實際發展的內部審計制度,發揮內部審計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的作用。

(二)確保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權威性

行政事業單位中要充分保證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在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時,要將它與其他職能部門分開,不可隸屬或與其他職能部門合并辦公,保證該機構能夠獨立行使其審計職能;內部審計人員的配備也要保持其獨立性,不能由財務人員兼職,內部審計機構的領導也不能兼職其他部門領導。只有保持其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才能內部審計少受干擾,提高審計質量。

(三)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首先要加強對內審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審計風險防范培訓,使他們牢固樹立愛崗敬業和審計風險意識;其次要進行審計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工作能力;第三要加強內審人員的繼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最后要引進綜合素質高的人員充實審計隊伍。

(四)完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要在國家內部審計法律法規的指導下,在加強內控、防范風險、提高效益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要嚴格審計流程,明確崗位責任,建立科學的審計復核、審計報告等制度。

(五)建立科學的質量評價體系

行政事業單位還要建立起科學的、規范的質量評價體系。在質量評價體系中,設立科學有效的評價指標,指標的設置要充分估計風險因素,要具體到每一個關鍵點,以便審計人員得出客觀公正的審計結論。

(六)強化審計質量管理責任制度的落實

行政事業單位還要重視建立和落實審計質量管理責任制度。內部審計的重心已經轉向規避、轉移、控制風險,因此行政事業單位要建立審計復核制度、審計責任考核和追究制度,加強內審機構的自我約束,在減少內部審計風險的同時提高內部審計質量。

結束語

總而言之,新形勢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日益重要,內部審計質量越高,內部審計風險越小,因此行政事業單位要注重內部審計觀念的轉變、范圍的界定、方法的創新、制度的完善,要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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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標識碼: A前言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的控制直接影響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而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又與企業的經濟效益與穩定發展息息相關。企業要高度重視內部審計風險的控制,應從審計部門、審計人員、內控建設等方面制定相關防范措施,來加強對內部審計風險的識別、評估與控制,以規避風險,降低風險帶來的損失可能性和危害程度。一、電力企業的內部審計內部審計是以企業經濟活動為基礎,拓展到以管理領域為主的一種審計活動。對審計人員來說,審計人員應具有良好的審計素質,主要包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精通業務知識、具有良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熟悉國家有關財政稅收政策法規、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生產經營情況、具備經濟活動分析能力,還要有相關專業的知識,如一般商業知識、金融、國際貿易、貨幣銀行學等。內部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告存在重大的錯報、漏報或單位經營管理上存在弊端和漏洞,而內部審計人員認為財務報告是合法,公允及經營管理是健全有效的,并因此提出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造成審計對象和與之相關方面遭受損失或損害,并最終導致審計主體承擔這種責任的風險。內部審計風險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會給企業的正常經營帶來隱患,需要引起企業的高度重視,并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來降低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

二、內部審計風險的現狀及成因1.我國內部審計的現狀。當前我國部分公司的內部審計工作任然相對較為薄弱,特別是在相關制度建設上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一些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立完全是處于法律規定,因此造成內部審計機構形同虛設。我國的內部審計目標比較多元,大多是綜合立項,在公司宏觀層面發揮建設性作用比較有限。我國在風險管理內部審計成果利用方面差距比較大,最突出的就是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公司決策的審計需求導向機制,不僅影響審計結果的質量水平,也影響審計成果的利用程度。2.內部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

客觀原因: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職責地位產生的相對獨立性,為審計風險留下隱患,這是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產生的一個客觀原因。會計工作和審計工作具有時滯性差異是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產生的另一個客觀原因。會計信息記錄在時間上遲于經濟業務實踐,而有部分審計內容是事后審計,審計工作又遲于會計信息記錄時間,這樣時滯性差異的因素存在,內部審計風險也就隨之存在。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是企業中的一個職能部門,其工作職責是圍繞企業的管理目標而進行的,所以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幾乎不能主動選擇審計項目,這與外部中介審計機構相比,這種特殊性也是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產生的第三個客觀原因。

篇8

關鍵詞: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審計風險;風險控制

中圖分類號:F239.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1-0-01

內部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告存在重大錯報、漏報或企業經營管理上存在弊端和漏洞。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是不可避免的,為了保障審計目標的實現,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企業風險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對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風險進行控制。如何防范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是當前集團公司關注的焦點。因此,研究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及其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鑒于此,筆者對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及其控制進行了初步探討。

一、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類型分析

內部審計作為集團公司內部的一個獨立的監督部門,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風險,即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其具體內容如下:

1.固有風險。內部審計是審計監督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固有風險由業務本身的特點所決定的, 不同的經濟業務其固有風險的大小亦不相同,固有風險具有發生重要錯誤或弊端的可能性,不是企業內部可以控制的,也是難以定量的,如涉及實物財產的業務、不確定性高的業務所具有的風險相對要大一些。固有風險在集團公司內部審計中,集團公司內部業務本身十分復雜,容易出錯,很難控制。

2.控制風險。控制風險是指因失控而發生的風險。控制風險可以通過內部控制進行預防、及時發現和糾正。在集團公司內部審計中,控制風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控制風險與企業內部的控制直接相關。由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薄弱帶來的風險。審計部在每年的內部審計報告中都會向董事會報告對公司內部控制狀況的評價意見,針對風險較大的環節提出糾正建議。另一方面,內部人員的舞弊行為,也會造成控制風險的發生。受審計的人員的舞弊行為一般是十分隱蔽的, 難以被發現。

3.檢查風險。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不可完全避免的,在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中,檢查風險是審計人員唯一可以控制的風險。檢查風險的高低是審計人員所能調節和控制的。審計風險主要是由于審計主體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集團公司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沒有執行審計標準,或是審計人員的經驗不足、方法不當、資源所限等引起的風險。檢查風險又可以分為以下兩種,一是抽樣風險(誤受風險、誤拒風險)。也就是審計發出了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審計報告。二是非抽樣風險。抽樣風險以外的風險都是非抽樣風險。

二、控制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的策略

控制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的策略,可以從積極轉變內部審計職能、嘗試推行增值內部審計、充分整合各類審計資源和適時引入外部審計機制四個方面入手,下文將逐一進行分析。

1.積極轉變內部審計職能。隨著傳統內部審計向現代內部審計的轉變,控制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的策略,積極轉變內部審計職能是關鍵。內部審計部門有著監督與服務的雙重職能, 服務導向型審計與審計環境的變化是相匹配的。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在服務導向型審計活動中,審計活動的理念、職能、方式、手段與內容都會發生深刻轉變,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積極轉變內部審計職能,例如審計手段由手工操作向利用計算機、網絡信息技術的轉變,可以促進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工作體系。

2.嘗試推行增值內部審計。嘗試推行增值內部審計,也是控制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的有效途徑之一。所謂增值型內部審計,是從實現增值需要滿足的條件出發,以提高組織運作效率和增加組織價值為目的內部審計。集團公司增值型內部審計作為一種新型內部審計方式,利用內部審計的特殊地位、資源與方法不斷實現增值,是一種有益的嘗試。

3.充分整合各類審計資源。為有效控制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充分整合各類審計資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風險。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控制,在充分整合各類審計資源方面,應從現有的內部審計管理模式入手,結合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情況,將集團公司的內部審計制度模式、內部審計資源組織方式以及內部審計自身的特點與規律等加以充分整合,發揮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

4.適時引入外部審計機制。合理的風險控制系統可充分保證內部控制作用。適時引入外部審計機制,對控制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從目前來看,集團公司要想建立起完善的金融監管體制,適時引入外部審計機制勢在必行。就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控制而言,可從外部審計機制的引進入手,適時引入外部審計機制,通過外部審計的專業化、規范化來健全和完善自身的內部審計體系,從而達到防范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的目的。

總之,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及其控制具有長期性和復雜性。為進一步提高控制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應積極轉變內部審計職能、嘗試推行增值內部審計、充分整合各類審計資源,適時引入外部審計機制,不斷探索控制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的策略。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防范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促進集團公司又好又快地發展。

參考文獻:

[1]吳清華.基于公司治理的集團公司內部審計路徑探討[J].當代經濟管理,2009(03).

[2]王澤北.淺談中央企業內部審計風險與控制[J].工業審計與會計,2009(04).

篇9

關鍵詞 審計風險 現狀 原因 對策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所面臨的主要風險。所謂審計風險指的是企業對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誤時,審計人員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審計風險模型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Z既定的審計風險下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是反向的關系卮蟠肀ǚ縵綻叢從氡簧蠹頻ノ唬⒉嶧峒剖Χ源宋弈芪Γ⒉嶧峒剖梢醞ü員簧蠹頻ノ壞牧私猓梢遠員簧蠹頻ノ壞鬧卮蟠肀ǚ縵戰釁攔潰源巳范ㄔ諂攔萊絳蛑幸械目刂撇饈院褪抵市圓饈裕員惆焉蠹品縵戰抵量山郵艿牡退健?

1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的現狀

1.1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隨著上市門檻的降低,有些小公司搖身一變便成了上市公司。而在公司上市初期,公司處于發展的階段,公司里的內部系統還不夠完善,業務活動也還不夠協調。這就導致公司里面出現錯誤和舞弊的幾率增高。

1.2會計師事務所之間不正當競爭導致審計風險缺乏可控性

由于現實中客戶的可接受性水平普遍低,審計風險難以成為選擇客戶的標準。由于現實社會中競爭非常強烈,事務所為保住和擴大市場份額爭取客戶,即使明知該客戶的審計風險比較大,為了生存,仍愿意去冒險,審計風險無法成為選擇客戶的標準。另外,他們會在競爭中相互壓價,為了在低廉的收費中保持一定的利潤空間,事務所愿意支付的審計成本必然降低,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就會減少甚至省略必要的審計程序,最終會加大審計風險

1.3法律上的界定不夠清晰

在關于審計責任界定標準方面的差異,也反映了法律標準和審計標準的不同 。審計職業界認為,對注冊會計師審計責任的界定應該是從程序行為上加以規范,審計人員只要嚴格按照注冊會計師法和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實施審計程序,審計報告輸出的信息就可以被認為是真實的,注冊會計師也就可以被認為是履行了其審計責任。 因此,注冊會計師履行審計責任應該做到的是一種審計過程的真實性司法界,對注冊會計師履行審計責任判定的標準是針對審計報告的結論,而不是審計過程。 在涉及審計的訴訟案件中,司法界和審計職業界對某些審計事項的理解是不同的。

2審計風險的形成原因

2.1被審計單位的原因

2.1.1被審計單位錯誤

現代企業經營管理講究成本收益原理,為處理好成本與收益關系,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往往會因為降低成本,在內部管理系統的設置上存在著一些缺陷,特別是在會計人員的數量上做文章,而會計人員也會因為人手不夠或屈于工作的壓力而草草了事。這樣就會產生不必要疏漏,增加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錯報的可能性。

2.1.2被審計單位的舞弊

舞弊是一種主觀的故意的行為,而被審計單位的舞弊往往會導致會計資料的失真。尤為嚴重的是舞弊背后隱藏著一些不正當的行為,如偷稅漏稅等,若不被發現,會給國家造成一定的損失。再有之,被審計單位把一些原本不存在的,虛構的內容,通過信息公開的格式和方式予以公布,特別是發生在會計期末的那些重大交易或收入,有“粉飾”會計報表之嫌,以達到欺騙投資者的目的,所以這一類業務的隱蔽性一般都比較強,注冊會計師有時很難發現。在審計實務中,因披露虛假信息導致審計失敗的案例甚多。

2.1.3被審計單位在選擇會計師事務所時的誤區

就我國審計市場的機制來說,為了規范證券市場,政府要求上市公司每年都要提供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意見報告書。而被審計單位為了應付國家的年檢,往往是在選擇會計師事務所上做文章,把價格低廉的會計師事務所放在首選,而不是從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信譽等內在價值來挑選會計師事務所,使得價格競爭顯著高于質量競爭的結果。

2.2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

首先,會計師事務所是一個自收自支的機構,在現在這一種市場環境條件下,為了生存,會計師事務所必須考慮成本效益,會計師事務所必須以低價招攬業務,在執業的過程中為了降低成本,把該履行的程序一刪再刪,從而因不能收集到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而增加審計的風險。其次,因為會計師事務所在人才的招聘上沒有嚴格按照我國的規章制度進行,從事審計業務的有一部分是對會計工作都不是太熟練的會計人員,而注冊會計師只是負責在審計報告書上簽字罷了,而這些會計人員由于本身知識和能力方面的局限而缺乏應有的執業態度,或多或少會影響在執業過程中的判斷。而且,我國注冊會計師的后續教育不夠嚴格,往往流于形式。再次,審計技術受到一定的局限性,由于現代企業會計 信息的數量越來越多,范圍越來越廣,注冊會計師不可能實施詳細的審計,而是采用抽樣法進行審計。而抽樣法又會受到一定的條件限制,如果抽取的樣本不能反映總體的特征,必然與實際情況存在著差距,使審計報告出現偏差。

2.3注冊會計師的原因

首先,部分注冊會計師缺乏職業道德,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注冊會計師應該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進行執業,也就是說應當制定合理的計劃,然后尋找適當的方法,收集到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從而書寫對應的審計報告書,以保護審計報告書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但是,當利益和自己的獨立性受到沖突時,有些注冊會計師往往會放棄自己的獨立性,受某些不正當的要求,書寫虛假的審計報告書,甚至與上市公司通同作弊。這種現象必定會導致審計風險的增加。其次,部分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達不到,因為上市公司的經營方向和性質的不同,需要注冊會計師多元化,細化發展,而我國的審計事業又起步晚,很多事項也是在逐步的探索當中,對注冊會計師的后續教育管理的也不嚴格,往往是流于形式,這樣,不僅其在學習理論上跟不上時代腳步,在實際審計方法上的運用上也缺乏對應的經驗,導致審計風險的增加。

3避審計風險的對策

3.1謹慎選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

隨著社會的發展審計行業的競爭也日益強烈起來,為了生存和發展,幾乎每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都在爭取客戶以達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盲目接受客戶委托,過度追求業務收入會給會計師事務所或注冊會計師帶來極大的審計風險,為規避審計風險,會計師事務所在接受業務委托之前必須對客戶的基本情況進行深入全面的了解。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不健全,審計條件不具備的,可拒絕接受委托,也可待其完整建賬后,再開展審計工作可降低審計風險。

3.2加強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治理機制建設

首先是要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的懲罰力度,對那些沒有履行審計準則的要求或以各種原因造假的會計師事務所要嚴懲不貸,不僅要給與行政處罰還要給以民事處罰。要使其違規成本遠遠高于其收益。其次是要加強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治理機制建設,主要是要在人員的招聘上嚴格的進行把關,多吸取一些高資質的人才并且對其進行嚴格的專業化教育,使其能夠勝任不同公司的審計。再之,在審計的方法選擇上要多加權衡,盡量選取一些有經驗的注冊會計師進行樣本的測量和預算,以規避審計風險。

3.3提高注冊會計師的綜合素質

要提高人員的綜合素質,后續教育和人員培訓起大的作用。首先是在進行注冊會計師的后續教育時,盡量要求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和主要業務人員參加更高級的業務培訓,以更快的提高自身素質和充實業務知識,起到一個帶頭的作用。注冊會計師也應注重自身能力的培養,主動學習和掌握與審計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此基礎上,簡歷嚴謹踏實的工作作風,認真負責對待每一項審計業務,嚴格按照獨立審計準則進行執業,以保證審計質量。其次注冊會計師要加強風險意識,在審計工作中,不得為降低工作成本而隨意放棄、變更擬定的審計程序,在滿足審計準則和審計程序要求的基礎上,提高對財務報告中欺詐、舞弊或其他錯誤的真實性。

總之,會計師事務所要爭的生存權,注冊會計師要取得發展權,就必須謹慎地對待審計風險,認真及時的加以防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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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貴嬌.論審計風險的防范和控制[J].商業時代,2003(17).

[3] 周書美.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形成原因芻議[J].北方經濟,2008(11).

篇10

【關鍵詞】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模型 風險導向審計

一、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的涵義

根據我國中注協的最新審計準則規定: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二、現代審計風險模型

新風險準則將風險模型重構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x檢查風險。在現代審計風險模型中,正式引入“重大錯報風險”概念,重大錯報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

三、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的現狀

目前,我國已實現了會計師事務所的全面脫鉤改制和“三師”合并,并相繼頒布了四批獨立審計準則,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獨立審計準則體系,對審計程序、審計證據的收集、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審計報告的編制等進行規范化管理。注冊會計師的素質也達到了一個較高的水平。很多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風險開始懂得了回避。這些均表明中國會計職業界不僅在數量上和規模上有質的躍進,而且正在步入規范化的良性發展軌道,這些都為防范和降低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奠定了基礎。

但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迅猛發展的過程中,還是有不少問題亟待解決,這些問題會影響審計風險的防范工作。

四、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的成因分析

1.法律法規規范程度欠缺加大審計風險

目前審計相關法律法規不夠規范,主要表現在:第一,法律配套制度不健全。對于注冊會計師的違規操作行為,缺少一個民事賠償機制,致使投資者的經濟損失得不到賠償。第二,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不夠明確,配套法則法規的可操作性不強,處罰力度較小,助長了注冊會計師重降低成本輕風險防范的錯誤理念與實踐,加大了審計風險的可能性。第三,法律條文不協調。如《公司法》、《證券法》、《刑法》和《注冊會計師法》等對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規定不盡相同,造成事務所、注冊會計師無所適從,也容易導致審計風險。

2.現代審計對象的復雜性和審計內容的廣泛性

現代市場經濟的顯著特征在于不穩定性增強,公司為了在激烈競爭的市場中謀生存求發展,企業規模不斷擴大,所進行的交易也日趨復雜化,經濟業務的種類和性質也在不斷的多樣化和復雜化,會計核算業務已經遠遠超出傳統的財務會計的內容,也為審計帶來了更多的困難。現代審計不僅包括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進行審計,也包括對一些投資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既包括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成果進行評價,又要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與運作效果進行評價,這些都會增加注冊會計師做出正確的審計結論的難度,審計風險也就隨之增加。

3.審計方法存在缺陷

2006年2月15日,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正式,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新審計準則較之舊準則最重要的變化就是審計理念從傳統導向審計轉變到風險導向審計。根據審計準則的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所有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模式都應轉變成風險導向的審計模式。但目前的實際情況是,風險導向審計僅處于運用初期,對風險的識別、評估和管理在執業規范中尚缺乏清晰的表述,在審計實踐中的運用效果也尚未得到更多的證明。此外,受審計成本效益的制約,使得審計意見失真。再者,對被審項目的審查仍以抽樣審計為主,對樣本的選擇更多地放在分析性程序和經驗判斷所選定的項目上,這樣導致了所審查的項目不一定能科學、有效地代表總體的特征,使審計結論與事實之間可能出現偏差。

4.注冊會計師獨立性不高

獨立性是指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獨立于客戶和其他單位之外,與客戶和其他單位免除任何利益關系,以客觀、公正的原則和立場分析、判斷和處理問題。但由于非審計服務因素的存在,使得我國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獨立性受到負面的影響,注冊會計師很難保持在精神上的超然獨立,使得審計的服務質量讓人質疑,勢必會加大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

五、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為使我國目前有關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的規定更完善,以保護注冊會計師的權益。協調《注冊會計師法》、《公司法》、《證券法》、《刑法》等法律規定對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的不同規定,盡量使之趨同。建立一套統一的處罰機制,形成口徑一致的處罰尺度。確定“重大過失”、“故意”等認定標準。要在強化法制環境的同時,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如目前未對被出具保留意見、拒絕發表意見及否定意見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做出任何處理,這是不利于注冊會計師執業的。應盡快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退出機制,并加強對于會計作假的打擊力度。

2.深入了解被審單位的經營狀況,掌握審計風險的可能程度

國內外的審計實踐經驗一再表明,在許多審計實務中,審計人員之所以對某些重大錯誤未能加以識別,一個主要原因就是他們不了解被審單位的業務活動情況。會計是經濟活動的綜合反映,不熟悉該單位的經濟業務和生產經營實務,就很難真正了解會計資料中所反映的真實內容,也有可能發現不了某些錯弊現象。

為了避免這些問題,注冊會計師對于新客戶的接受必須有所選擇,對于現有客戶的持續,也必須定期評估。

3.增強注冊會計師執業獨立性

在我國要增強注冊會計師獨立性,應分離審計與非審計服務。當非審計服務的收入對事務所的決策會產生比較大的影響時,事務所就必須將審計業務與非審計業務的機構分開設置。

4.加大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運用力度

風險導向審計全面、動態的考慮風險因素,是提高工作質量,降低審計風險的有效手段。針對目前我國風險導向審計的實施情況,應加大其應用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