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基本情況范文

時間:2023-12-05 17: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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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消防疏散演練至少半年需要進行一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第四十條規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來源:文章屋網 )

篇2

【關鍵詞】預案式 消防監督 消防意義

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消防意識也大幅提升,消防工作由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唱“獨角戲”的局面有所改觀,但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工作的“主角”身份還將持續較長時間。“清剿火患戰役”開展以來,各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積極開展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的創新工作,本文中筆者結合實際工作,針對開展預案式消防監督工作談幾點認識。

1 開展預案式消防監督工作的意義和作用

1.1預案式消防監督工作的定義。“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所謂預案式消防監督就是在消防監督檢查工作正式實施之前,消防監督人員依法根據檢查單位的經營規模和使用性質等自身特點,結合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從可能存在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問題等方面出發,明確檢查的主要內容、重點環節和方法步驟,預先為消防監督檢查對象定制若干個全面系統、重點突出、針對性強、便于操作的檢查預案,以確保檢查工作有的放矢、收到實效。

1.2開展預案式消防監督工作的現實意義

1.2.1 有利于促進消防監督執法行為更加規范

傳統的消防監督檢查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檢查工作主要依檢查人員的能力和認識進行,一個問題有多個看法,造成執法不一,寬嚴失度,既不利于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消防監督工作的風險。實施預防式檢查,消防監督人員依據切實可行的消防監督預案,在檢查過程中做到事實清楚、內容全面、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既規范執法行為,也有效防范可能存在的執法風險,如行政訟訴、行政復議、上訪事件等。

1.2.2 有利于提高消防監督工作效率

因為針對每個社會單位都有預先設定好的若干套檢查預案,因此不論是日常監督檢查還是專項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都可以用最少的人員、最少的時間完成對社會單位的監督檢查,并且檢查的內容較為全面,這必將大大增強消防監督的針對性和工作效率。同時,也最大限度地節約了社會單位迎接、陪同檢查的時間成本。

1.2.3 有利于實現消防監督工作的無縫銜接

由于消防部隊的現役體制限制,每年都有很多有著豐富經驗的消防監督干部離開部隊或從事其他工作,同時又有許多新同志充實到消防監督一線,這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了監督人員不了解社會單位,社會單位不了解負責監督的監督人員的問題。制定完善的消防監督預案,不但可以使新到監督崗位的人員,在短時間內迅速了解社會單位的基本情況,實現消防監督工作的無縫銜接,還可以在原有基礎上增進了解,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的方式方法,實現了監督預案制定的開放式。

1.2.4 有利于積累社會單位基礎材料真正實現“防消結合”

通過監督檢查后對消防監督預案進行修改完善,不但可以豐富消防監督人員的工作經驗,而且利于消防監督部門與社會單位聯系較多的優勢,將消防監督預案的制定和戰訓部門對社會單位開展“六熟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在消防監督預案制定和實施的過程中,戰訓部門人員積極參與其中,熟悉了解社會單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社會單位市內外消防水源的流量、給水方式等情況,社會單位疏散樓梯、安全出口的數量、形式、設置位置等情況,消防水泵房的位置、流量、壓力,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功能等。

2 預案式消防監督工作的具體操作方法

2.1全面了解單位基本情況

結合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檔案建設,全面了解社會單位的基本情況,形成基礎材料,包括總平面圖、各建筑分層平面圖、生產工藝流程圖、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重點部位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重點部位情況、單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基本情況、消防設施定期檢查、檢測、維修保養情況、燃氣、電器設備(防雷、防靜電)檢測情況、志愿消防隊人員及器材裝備、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重點工種(崗位)人員情況執證上崗情況等。

2.2確定重點檢查內容和標準

根據對社會單位的基本情況單位的全面掌握確定檢查的主要內容(消防安全管理檢查、消防控制室檢查、防火分隔檢查、人員安全疏散系統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檢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檢查、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檢查、消防水泵房、給水管道、儲水設施檢查、防煙排煙系統檢查、滅火器檢查、室內裝修檢查、外墻及屋頂保溫材料和裝修檢查和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檢查等方面),可以每套預案只檢查單位的部分管理工作和部分消防設施、器材,但全部預案包括所有需要檢查的內容,并且要依據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結合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合格與否的詳細標準。

2.3細化人員分工

根據確定的檢查內容、重點、策略等情況,合理調配力量,明確參加檢查人員的數量、職責分工,有必要的實施查前集中培訓,統一工作標準。為便于戰訓部門開展滅火和應急預案制定、實施和對社會單位的“六熟悉”,可邀請戰訓部門結合工作實際派出人員參加。堅持“以人為本”,加強消防監督隊伍素質建設。一是要大力加強在職干部的素質培訓。要建立消防監督員定期專項業務集中培訓制度,分別在各總隊、支隊進行培訓,或者在全國現有的消防院校開設消防監督及執法的短期培訓班進行業務輪訓,或通過高科技手段實現消防監督培訓的遠程教學,進一步提高消防監督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同時還要積極鼓勵干部自學,其自學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

2.4確定流程實施檢查

針對每個社會單位性質、建筑結構配備消防設施器材的不同,設定最節約時間的檢查路線圖、明確所需攜帶的必備監督檢查工具和法律文書,確保整個檢查過程嚴謹、有序、高效。

3 開展預案式消防監督工作應注意的事項

3.1建立社會單位預案模型

在日常制作消防監督預案時應注意對收集到的社會單位行業特征、消防安全管理狀況、消防設施運行狀況等情況進行整理分析,從中尋找相同點,為建立同一行業或同一類型社會單位消防監督檢查預案模型收集資料。

3.2做好監督預案保密工作

在預案實施(尤其是突擊檢查)前,可事先不告知檢查人員被查單位的名稱和行動方案,確保檢查順利實施。

3.3做好實施預案的應急裝備

如在被查單位的重點部位的周圍布置應急監督人員,防止被查單位臨時整改動態火災隱患。對特殊單位進行檢查時,制作監督檢查預案的必須充分考慮到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同時還應注意事先與主管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做好匯報工作,請求給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以便及時應對突發事件。

4 結語

只有充分發揮公安消防機構的職能作用,不斷加大消防宣傳教育力度。要認真抓好社會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防火人員、重點崗位、和工種人員的集中培訓,熟悉崗位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消防安全知識。促進全民消防素質的整體提高,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消防、自覺做好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圍。

篇3

一、“九小場所”基本情況

**鄉中小學、幼兒園、衛生院、煙花爆竹零售店、KTV、小制衣作坊、造紙廠、糧酒廠、小旅館均配備了一定數量的消防滅火器,小餐飲場所基本未配備消防滅火器,無網吧和小美容洗浴場所。

二、建立消防管理組織并實體化運行。**鄉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員會,由鄉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鄉直各單位、二級機構負責人為成員。消防安全委員會定期分析研判轄區消防安全形勢和工作情況,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發展規劃和工作措施,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督促成員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每月至少針對轄區小飯店、小旅館等場所開展1次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三、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為加強對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領導,**鄉成立了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鄉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鄉直單位、二級機構負責人為成員。根據行政村數量,**鄉劃分為7個網格責任區,鄉級網格責任人為各村點長,村級網格組長為各村書記,同時是第一責任人,村級網格管理員為各村文書或營長。領導小組和村(社區)網格組長的職責明確,任務詳細。

四、暫未進行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裝備、電氣防火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改造。

五、**鄉成立了護林防火指揮部,由鄉長任指揮長,林業站、派出所、衛生院、中心校、供電站、財政所、司法所等負責人為成員,并配備專業防火隊員5名。暫未建成鄉鎮專職、志愿消防隊,未組建微型消防站。

六、“九小場所”、家庭作坊以及農村居民消防監管

鄉安監所、派出所、執法隊、市監所經常性地開展消防安全聯合檢查,排查“九小場所”、小作坊的消防隱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宣傳安全用電、用火知識,提高農村居民安全意識,在清明節等特殊時期,勸導居民文明祭祀,嚴禁明火上山。

篇4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及《市消防條例》為指導,以建設“平安”為目標,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各鎮、各街道辦事處防火委員會職能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延伸和擴展消防安全觸角,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強化和夯實消防基層基礎,全面提升全區各鎮、各街道辦事處消防安全水平。

二、組織機構

(一)完善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

各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是非常設議事協調機構,主任由鎮長或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副主任由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擔任,主要任務是在各鎮、街道的領導下,指導和組織協調本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防火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各鎮、街道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兼任。

(二)掛牌成立消防工作站。

各鎮、各街道辦事處要掛牌成立消防工作站,區消防支隊派駐消防監督員參加消防工作。站長由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擔任,常務副站長由消防監督員擔任,副站長由各鎮、街道安全科長、屬地派出所主管副所長擔任,安全科等部門安排2至3名專(兼)職工作人員配合消防工作。主要領導要定期聽取消防工作站的匯報,指導其結合轄區實際,有針對性的開展工作。

(三)建立健全村(居)委會防火安全小組。

各村(居)委會防火安全小組為村(居)民消防工作自治組織,由村(居)委會主任牽頭,負責本區域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防火宣傳及自防自救等工作。

三、明確職責

(一)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各鎮、各街道辦事處消防組織機構和工作制度,研究、部署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時協調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根據各鎮、各街道辦事處的消防規劃,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并實施消防規劃或方案。

3.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專(兼)職消防隊,承擔初起火災撲救工作。

4.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指導轄區內企(事)業單位、村(居)委會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訓,做到消防安全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

6.對轄區內村(居)民自建房屋的消防規劃、防火間距、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標準進行指導和監督。

7.履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府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二)村(居)委員會防火安全小組工作職責。

1.在各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本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轄區內單位、社會團體和村(居)民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3.建立健全消防檔案,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4.成立志愿(義務)消防隊,組織開展村(居)民火災自防自救工作。

5.協助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工作。

6.定期向所屬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報告工作。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消防監督員工作職責。

1.制定轄區年度工作計劃和月工作安排,報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主任同意后,由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

2.指導派出所加強對村(居)委會、企事業單位等建立健全基層防火組織,實名制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并對其開展消防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3.配合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落實消防工作計劃和安排,并對各部門落實消防工作進行監督。

4.負責對轄區重點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5.會同公安派出所主管所長指導、考核社區民警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6.協調日常消防執法工作,制定聯合執法工作方案,報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主任同意后,配合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

7.對轄區內公共安全重大隱患,提出處理意見,并形成書面報告及時上報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

8.完成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健全工作制度和基礎臺賬

(一)消防工作會議制度。

各鎮、各街道辦事處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轄區消防工作會議,總結消防工作,部署下一年度工作;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工作例會(可與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一起召開),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轄區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各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部署本月重點工作。每次會議應有記錄,會議研究事項由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督促落實。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各鎮、各街道辦事處應在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各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對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流動人口聚居區、工業大院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對存在重大隱患一時不能整改完畢的,應形成書面報告上報主管部門聯合進行督辦。

(三)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各鎮、各街道辦事處在每年“11.9”消防日期間,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活動;每年對村、社區、轄區重要單位和場所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轄區內的重點單位進行消防應急疏散演練;利用各鎮、街道集市、文化活動等機會,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利用農村廣播播放消防宣傳節目;督促每個村、社區至少設立2塊固定安全宣傳欄(牌),每季度及時更新宣傳內容。

(四)消防工作考核制度。

各鎮、各街道辦事處應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部門日常考核內容,對專(兼)職消防監管人員的工作進行量化,并嚴格考核。

(五)建立三類基礎臺賬。

1.建立基本情況檔案。主要內容為:轄區基本情況,包括轄區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設施;消防工作例會情況;消防工作考核情況;與轄區單位和村(居)委會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村(居)委會防火安全小組名冊;專(兼)職消防隊基本情況名冊等。

2.建立消防安全檢查檔案。主要內容為:重大(突出)火災隱患臺賬;派出所列管重要單位名冊、派出所列管一般單位名冊;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階段匯報、總結等。

3.建立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檔案。主要內容為: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計劃、方案;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記錄;重大消防宣傳活動的影像、圖片等。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指導。

各鎮、各街道辦事處應完善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建設,加強對消防工作站的指導;加強對村(居)委會防火安全小組的業務指導,促使其履行職責,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二)聯合監管。

各鎮、街道防火安全委員會要加強與各職能部門的溝通、配合,積極聯合各職能部門加強對轄區單位落實消防工作的檢查、指導,形成整體合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災隱患。

篇5

一、整治時間

專項整治的時間從2009年3月3日至4月20日

二、整治范圍和內容

(一)專項整治的重點范圍是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

1.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2.舞廳、卡拉OK廳、夜總會等歌舞娛樂場所;

3.酒吧、咖啡廳和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等餐飲場所;

4.網吧、游藝場所;

5.洗浴館、保齡球館、旱冰場、健身房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二)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

1.是否通過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2.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點檢查頂棚、墻面、地面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其燃燒性能等級是否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等國家標準要求;

3.建筑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完好有效;

4.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開展員工消防安全培訓,是否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三、工作步驟

(一)摸底排查(2009年3月3日至2009年3月12日)。縣公安消防大隊、縣文體局和縣工商局負責對轄區公眾聚集場所消防行政許可文件、娛樂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辦理情況進行集中清理核查,全面清理盤點轄區內公眾聚集場所的基本情況并登記造冊建檔,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集中整治(2009年3月13日至2009年3月31日)。縣公安消防大隊牽頭,縣安監、工商、文體等部門參與,對照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對轄區公眾聚集場所逐一排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指導隱患單位落實整改方案、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整改資金,制訂應急預案;對于火災危險性大、不能及時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采取果斷措施,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對難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及時報請縣政府掛牌督辦,確保按期消除火災隱患。

(三)檢查驗收(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4日)。2009年4月8日前,縣公安消防大隊和縣安監局等相關部門負責對全縣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做好迎接4月20日市上統一檢查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對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公眾聚集場所,公安消防部門要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文體、工商部門要依法予以取締。

(二)對公眾聚集場所采用聚安酯類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文體、工商部門要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采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裝修裝飾的,責令限期改正。

(三)對公眾聚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動消防設施損壞,不能立即改正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四)對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員工不具備基本消防安全素質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

(五)對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違法使用、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法責令限期改正。

對有發生火災事故危險,拒不改正的,公安機關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對公眾聚集場所的經營管理人員依法拘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和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縣安監、公安、工商、文體和縣公安消防大隊等部門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縣公安消防大隊,具體負責全縣專項整治工作的協調、工作部署和信息收集。縣公安消防大隊要將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當前的工作重點,加強部署、檢查和督促落實;相關單位要明確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和聯合執法力度,擴大排查整治面,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嚴格執法,確保整治成效。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相關部門要嚴格執法,對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整治,絕不姑息。同時要強化服務意識,加強業務指導,積極督促存在問題的業主、單位制訂切實可行、經濟合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實現監督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篇6

為促進職工想想素質,提高業務操作技能水平,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方式,讓本單位職工掌握一定的運行管理方面的電氣、機械基礎知識、安全消防知識、事故應急處理;掌握本單位管轄范圍等設施設備的基本情況并能正確操作運用;更深入的了解機組運行操作規程、閘門啟閉操作規程和基礎知識、自動化系統運行操作方法;熟悉預案內容、崗位職責、期間請假流程和值班制度,提高職工的組織協調能力,從而有效對管轄設施設務的在啟用時能正常運轉,確保安全,發揮效益。

二、培訓目標

1、按照2020年度預案要求參訓人員能基本了解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設施設備的基本情況;能基本掌握設備正確的開關機步驟并能進行獨立操作。

2、了解機械設備的基本情況;懂得應用基本的安全消防消防器材;了解基本的突發事件、應急事件處置流程并能有效的處置。

三、培訓時間及地點

1、時間:從5月7日~5月27日

2、地點:管轄范圍內的設施

四、參加培訓人員

所有人員。

五、培訓內容及實施安排

1、《運行基礎知識》

2、運行操作規程、閘啟閉操作規程;

3、自動化系統運行操作方法。

六、考核方法

本單位定于3月25日至29日進行培訓考核。成立考核小組,成員:所長、各值班機長。考核形式分兩部分:一是理論考核;二是采取現場提問和實操演練相結合進行。

篇7

為了貫徹落實縣政府召開的全縣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縣民政局及時調整充實縣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及下屬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辦公室。主要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和督促。

二、提高消防安全認識

縣民政局要求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根據“屬地管理、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原則,進行拉網式排查,逐一登記造冊,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要根據實際提出整改意見,并跟蹤整改落實。

三、消防安全責任及處理程序

(一)消防安全責任事故實行局機關各股室、軍干所、殯管所、敬老院、登記處、救助站、福彩辦負責人負責制。

(二)軍干所、殯管所、敬老院、登記處、救助站、福彩辦發生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縣民政局報告,并及時向公安、交警、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軍干所、殯管所、敬老院、登記處、救助站、福彩辦等單位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揮現場職工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四、全面落實工作責任

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責,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按照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積極協助和配合公安、交警、消防等有關部門,切實抓好抓實消防安全工作。要堅持“消防工作,預防為主”的宗旨,充分發揮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作用,落實責任、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掌握消防信息,進一步健全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到人,保障措施到位。

五、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加強消防設施建設。本著“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則,不斷補充完善消防設施建設。局機關各股室、軍干所、殯管所、敬老院、登記處、救助站、福彩辦等單位應按《消防法》規定設置滅火器、應急照明等器材;消防器材應指定專人管理,定期維修保養并有記錄;公共消火栓應保證無埋壓、圈占、損壞現象,消防車道應保持暢通,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有效發揮作用。應完善建筑消防設施。

(二)堅持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縣民政局將在9月份組織開展一次防火安全檢查;軍干所、殯管所、敬老院、登記處、救助站、福彩辦等單位應堅持每周防火巡查,及時糾正消防違法違章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請求消防大隊指導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檢查內容主要有:消防安全各項制度是否落實到位、消防設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等。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督促整改。

篇8

關鍵詞:社區;消防;安全問題;對策

隨著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建設的步伐不斷加快,城市規模也在不斷的擴大。社區是人們居住的地方,因此社區建設是與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社會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加快社區消防建設既是適應城市社會管理體制的需要, 也是構筑社區消防安全屏障的當務之急。但是由于受到資金和觀念的限制,社區消防建設卻遠遠滯后于城市建設,與社會發展不相適應。

一、目前社區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

一是社區消防安全規劃和基礎建設相對落后。有的社區建設之初根本沒有消防安全規劃,消防通道、消防水泵、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和器材等,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于社區建設;有的社區消防安全組織機構不健全,沒有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二是社區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差。首先,現有社區管理沒有很好地引入消防安全管理內容,,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保安人員大多屬于臨時雇用性質,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知識淡薄。此外,居民對防火的認識不足,警惕性不高,重防盜輕防火,很多居民不會使用任何滅火器材,家庭內基本沒有配備滅火器,缺乏基本的自救知識和技能。

三是社區消防基礎設施和滅火器材配備不足或者不規范、不合理。有的社區消防設施老舊,又缺乏日常的維護和保養,不能滿足消防安全要求;有的社區規模小、開發早甚至連最基本的消防設施都未配置;有的社區沒有消防車輛通道,或人為設置隔離墩、柵欄;有的消防器材丟失現象嚴重,再加上居民的私自挪用,大部分的消防器材都不能正常使用。

四是居民住宅火災隱患突出。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用的家用電器越來越多,住宅中亂接亂拉電線的現象比較嚴重。到用電高峰,各種電器的同時使用,會導致電路負荷加大,再加之電氣線路年久老化,加大了發生火災的可能性。此外,居民在裝修房子時采用了大量的可燃性材料,例如三合板、高分子材料等。居民家庭普遍使用液化氣、煤氣或天然氣,存在操作不慎、使用不當等現象。這都為火災埋下了隱患。早期的住宅建筑耐火等級低,尤其是磚木結構建筑和臨時性建筑,一旦發生火災,燃燒迅速,威脅性大。

五是部分老城區、城鄉結合部以及外來務工人員聚居區等,安全隱患也十分突出。例如,有很多地方將自家房隔出許多小間出租,房與房之間往往是夾板等易燃材料,房主往往對消防安全隱患不聞不問,承租人由于安全意識淡薄沒有對火險隱患引起足夠的重視,不能及時發現隱患,甚至無意識的人為制造隱患。一旦一個房間發生火災,房間之間易燃夾板很容易燃燒,危害嚴重,而且給滅火也帶來了難度。

二、完善社區消防安全的對策

針對社區消防存在的以上主要問題,現提出以下完善的對策。

(一)加大經費投入,加強社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社區消防建設離不開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的建設是完善社區消防安全的基礎。新建小區或舊城改造,要按照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要求進行規劃和建設,消防隊(站)、消防通道、消防給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設施必須與小區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對于老城區要對已有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可以使用,沒有消防設施的要按照消防要求給予配置。

(二)加大社區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

預防火災的真正資源存在于社區之中,社區群眾是社區消防工作真正的源泉。要充分發揮現有的社區資源優勢,在活動中心建立消防宣傳欄、消防畫廊,擺放、懸掛、播放各種宣傳資料,定期對社區或公寓管理人員和居民進行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進行實地操作演練,以增強人們的切身感受,提高他們撲滅火災的水平和實際操作滅火器的能力。同時對幼兒、小學生以及老年人等,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及老年人的防火意識及基本的自救技能。

(三)明確消防安全職責,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勢。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部門監督、社區統一管理、消防安全自治”的工作思路,公安消防機構及社區公安派出所應積極主動地與民政等有關部門協調。根據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消防安全職責,確定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開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及駐社區單位參加的消防安全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務,進行社區消防基礎建設和消防宣傳教育,指導開展消防服務活動,協調解決社區消防宣傳陣地建設、消防設施和器材配備和維護保養、疏通消防車通道等消防安全問題[1]。

(四)加強社區消防監督管理,切實做好社區消防監督工作。

篇9

學校校園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學校《關于開展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精神,黨委組織部高度重視校園消防安全檢查工作,于6月26日下午召開專門會議,對自查工作進行布置。

會議形成了以下的共識:一是本單位全體人員要自行對照上級和學校的文件要求,對自家的宿舍陽臺、屋前屋后、電線老化、電源插座、煤氣爐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報告組長;二是對辦公室進行檢查,重點是電線、電器、資料存放、周圍環境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等情況。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調整充實部門消防安全工作小組

根據人員變動實際,黨委組織部及時調整充實了以黃宗將部長為組長的校園消防安全工作小組,明確黨委組織部防火災重點及責任人,制定防火災應急預案,明確工作內容和工作職責。工作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黃xx

副組長:黃xx

成員:李xx

二、基本情況

黨委組織部校園防火工作主要是5間辦公室(含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辦辦公室)。

(一)重點部位

1.存放計算機、復印機等設備的4間辦公室;

2.存放各種資料文件的1間辦公室。

(二)安全防范措施

1.下班時拔掉所有電器電源;

2.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安全檢查,下班鎖好門窗;

3.加強安全教育,落實責任制。

(三)檢查情況

1.消防滅火器材。經檢查,部門全體人員都熟知本部門范圍內的滅火器材配備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辦公室。經檢查,未發現有火災隱患的情況。

3.用電方面。經檢查,沒有違規使用大功率電熱設備情況。

二、下一階段的工作設想與整改措施

(一)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組織部始終堅持安全工作無小事的原則,部門領導堅持站在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構建和諧校園的高度,專門調整充實了消防安全工作小組,制定了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使安全穩定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認真做好部門內部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安全檢查

根據學校的通知精神,結合組織部的實際,我們對使用的5間辦公室進行了安全檢查;從檢查的結果看,未發現任何安全的隱患。

(三)工作設想

1.

繼續加強安全檢查,如發現隱患將及時進行整改。

2.

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強化安全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

教育部門職工做好包括職工家庭在內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工作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篇10

【關鍵詞】寄宿制學校 消防安全 問題 對策

寄宿制學校是每個年輕學子求知的樂園,校園安全直接影響學校的教學秩序和學子的健康成長。安全的校園環境既是寄宿制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科研工作順利進行的有力保證,又是確保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一個重要因素。隨著寄宿制學校社會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和現代高科技手段的廣泛應用,消防工作在寄宿制學校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并得到了不斷的發展。但是,在不斷發展的背后也隱現出一些不足,現狀也不容樂觀。如何做好高等院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已經成為一個現實的課題。

當前寄宿制學校消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學校是教學、科研的場所,大部分的老師和學生因潛心研究學問,對其他事情關心較少。他們認為消防安全只是領導和管理部門的事情,因此消防安全意識往往比較薄弱,消防法制觀念不強,防災技能很淺,自我保護意識就更低,火災初發時期會正確有效地使用滅火器的人少之又少。

二、寄宿制學校校園情況復雜,人員密度大,流動性強

寄宿制學校校園是一個濃縮、開放的小社會,是一個復雜的公共場所。它既有教學場所、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商業網點,又有實驗室、宿舍、圖書館、體育館和辦公樓。建筑物相對集中,人員相對密集。有的學校中既有生活區、教學區,又有家屬區,甚至還有附小、附中等附屬單位,客觀上形成了寄宿制學校校園內人員復雜、人員密度大、流動性強的特點,從而增大了火災發生的機率。

三、經費投入不足,消防器材、設施短缺、陳舊

寄宿制學校大多是事業性單位,每年的經費開支主要靠各級政府的財政撥款,在國家財力有限,重點保障教育經費支出的情況下,用于消防安全方面的經費十分有限。因此,寄宿制學校相關部門、場所往往在消防設施配備上存在缺斤少兩現象,一些已經配備的消防設施、器材也有不少因檢修、保養不及時,而難以發揮其有效的作用。

四、消防安全教育與管理機制不完善

寄宿制學校消防工作的管理一般是由保衛機構承擔,但由于種種客觀原因,寄宿制學校的消防安全教育與管理機制還不夠完善。主要表現在:一是隱患整改資金的投入往往沒有直接的經濟渠道,加上極少數領導思想意識上的淡薄,就使得消防安全教育與宣傳工作不規范、不科學、不深入;二是管理措施與執法手段軟弱無力,不能完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對于發現存在的火災隱患,往往由于行政干預和資金缺少等因素,造成火災隱患整改的不及時或者不整改。

為提高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強師生安全自護能力,全面鞏固校園消防安全基礎,有效預防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消防部門和學校本身要以“清剿火患”等戰役為契機,采取“四到位”和網格化管理為基礎,全面筑牢校園消防安全“防火墻”和學校師生員工的四個能力建設。根據工作實際,筆者提出以下改進寄宿制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對策:

一、加強教育宣傳,強化師生員工的消防意識

寄宿制學校可以按照貼近生活、貼近學生、貼近實際的原則,向學生普及簡便、易學、實用的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基本知識,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安全素質。同時根據寄宿制學校特點,發動學生和社團優勢,采取形式多樣、豐富多彩、喜聞樂見的活動來進行宣傳,讓師生從根本上認識到“水火無情”。這樣才能未雨綢繆,防患未然。緊緊圍繞“部門齊抓共管、媒體緊密配合、群眾廣泛參與”要求,采取舉行消防知識授課、組織滅火疏散演練、發動學校師生參觀消防站等方式,全面提高師生火災疏散逃生、自防自救能力,扎實開展“三個一次”活動,即:為每名學生配發1本消防安全知識讀本,每月組織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教育課,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常識測試,讓消防安全“走進課堂,背進書包,帶回家庭”,達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的目的,營造學校、家庭、社會廣泛關注消防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加強消防安全的軟件建設

消防安全軟件建設具有投資少、見效快、可靠性強的特點,對減少寄宿制學校火災的發生同樣具有明顯的現實意義。特別是對人員密度較高的區域,如學生宿舍,除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外,還要建立有學生參加的義務消防員隊伍;對消防工作記錄、巡查記錄要定期進行檢查總結,了解隱患部位,及時解決問題。

三、加大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設施等硬件建設

消防設施和設備的配備率和完好率,是衡量寄宿制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開展好壞的一個重要標準。學校要廣開渠道,多方籌措資金,每年要有足夠的消防專項經費用于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消防器材、設施的配備、維修,力爭消防經費投入年年有所增長,把消防安全環境的改善作為改善辦學條件的首要任務。另外,還要合理調配人員,確保有足夠的人員來進行寄宿制學校校園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總之要通過加強消防設施硬件建設,降低火災事故發生率,提高自救能力。

四、加強和完善管理機制,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學校要全面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規范和加強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改善消防安全“軟環境”,消除管理上可能存在的“動態隱患”,增強責任意識,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消防管理運行機制。

五、加強開展實戰演練,提高師生自救能力。

加大消防監督檢查力度的同時,有針對性的對學校及幼兒園周邊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滅火疏散救援預案,并協同校方定期組織開展演練。指導廣大師生正確進行安全疏散,選擇逃生路線等,并組織官兵再次全面熟悉轄區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場所的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基本情況,做到緊急情況下能及時開展滅火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參考文獻】

[1]楊麗. 淺析高校消防工作現狀及對策[J]. 運城學院學報. 2005(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