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審計管理范文

時間:2023-12-06 17:54:1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公司內部審計管理,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公司內部審計管理

篇1

l.監督職能。內部審計產生的根本動因是企業中存在的委托關系,內部審計人員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上,接受委托人委托,對受托人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企業集團是由獨立的法人企業組成的聯合體,不僅每個成員企業內部存在股東大會與董事會、董事會與總經理等委托關系,母子公司之間也存在著多種委托關系。對于企業集團中這種多層次的委托關系,內部審計必須發揮其全面監督的職能。新頒布的《會計法》也強調要加強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且所指的內部會計監督已不同于原有的會計監督,而是更側重于對會計實行監督的含義,從這層意義上講,內部審計最能發揮對會計的監督作用。

2.控制職能。企業集團作為多個法人企業的聯合體,要保證目標一致,運行協調,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是至關重要的。健全的內部控制一般應具備以下要素: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傳遞和監控。監控是內部控制的特殊構成要素,分為管理部門的監控和內部審計的監控。與管理部門的監控相比,內部審計在整個企業內部監控活動中發揮著更加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機構是對企業內部經營管理的效果進行監督與評價,并向管理當局反饋這些信息及其他有關信息,為間接或直接糾正內部控制的偏差、促進內部控制的完善提供依據。因此,內部審計又是內部控制的特殊構成要素,是對內部控制實施的再控制。

3.服務職能。內部審計人員熟悉管理當局各方面的方式程序和企業集團的整體狀況,在進行評價與鑒證時,能迅速地找出缺陷,提出改進建議和具體措施。內部審計還可以通過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為管理當局的決策、計劃、控制提供依據,這些都充分體現了內部審計的服務職能。

二、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的原則

1.獨立性原則。獨立性原則是企業集團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的首要原則,是保證內部審計人員在企業集團中客觀、公正地從事審計活動的先決條件。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外部審計人員執業所要求的獨立性不同,它是指內部審計人員與其審查的活動保持應有的獨立,為審計人員完成委派的審計任務及取得預期的工作成果提供足夠的保證。為確保內部審計的相對獨立,集團中內部審計機構不能受總經理的領導。

2.權威性原則。強調內部審計權威性的意義在于:①只有保證內部審計的權威性,才能從根本上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才能合理地保證內部審計的公正、客觀。②權威性和獨立性的提高也為內部審計人員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職責,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提供了條件。③只有保證內部審計的權威性,才能保證企業集團各管理部門對內部審計人員所提供的審計報告中的問題和建議給予合理、正確的分析及判斷,并及時采取改進措施。另外,內部審計機構的權威性與授權主體在企業集團中的組織地位密切相關。授權主體在集團中所處的層次越高,權威性也就越高。因此,集團中內部審計由監事會領導能最大限度地實現其權威性。

3.系統性原則。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不僅要符合每個成員企業自身的需要,還要求符合整個企業集團協調管理的需要。因此,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應從整體出發,對其進行系統地規劃,充分發揮其整體效應。

4.經濟性原則。內部審計要對企業集團中各層次的管理當局提供咨詢,使其經營過程得到改善,減少資產的浪費,充分挖掘企業經營管理的潛力,幫助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但是,內部審計為企業集團創造的這部分價值增值只有在大于設立較復雜的內部審計機構所需付出的人力、物力等成本費用時,企業集團內部審計的設置才滿足了經濟性原則,才是可行的。

三、企業集團內部審計機構的框架

1.第一層次,在集團公司的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①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②代表監事會對集團董事會的有關行為進行監督和評價,并為集團董事會作出相關決策服務;③制定集團內部審計的整體規劃和政策;④指導各法人企業內部審計體系的設立與運作;⑤協調集團內部審計監督體系與外部審計之間的關系;⑥建立集團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提高內部審計的工作質量。

審計委員會由

一、兩名監事和其他獨立于企業經營管理的專業人士構成。監事的加人保證了審計委員會的權威性和獨立性;專業人士則既包括懂業務的內部審計師,又包括具有管理、技術、營銷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士。這樣,才能真正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專業監督和評價,并針對問題提出專業性的意見。

2.第二層次,在各成員企業監事會下設立各自的審計委員會,受集團公司審計委員會的領導。

3.第三層次,在各企業的審計委員會下設立審計部。對各企業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之間的委托關系進行監督和控制。

針對中國企業集團的現狀,以上內部審計網絡框架還存在一些缺陷:一是目前企業集團監事會的任命不規范,大多數由政府機構或董事會指派,只有少數由股東大會選出;二是監事的身份不合理,出任監事的大多是公司內部的人員,他們在行政關系上是董事長或總經理的下屬,處于被領導、被指揮的地位,不可能行使其職權。因此,在我國目前情況下。由監事會領導審計委員會并不能保證

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洼,不能發揮其監督、控制、服務的職能。

四、企業集團內部審計的范圍與內容

篇2

(一)內部審計是集團公司管理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

集團公司是企業集團的核心公司,它透過控股、投資、參股等出資形式,肩負起企業的管理功能。然而因為外部經濟的發展和企業自身的實際發展需要,企業集團的規模正在不斷擴充,進而導致管理權不夠集中,增大了企業的管控跨度和難度,使集團公司的一部分高層干部無法有效制定策略并執行策略,降低了企業的管理質量。在這樣的背景下,集團公司的高層為了提高決策質量,必須建立一套獨立健全的控制體系。內部審計能對企業各職能機構進行卓有成效的監管,通過內部審計的建設和健全實現企業內部的監管與自我限制,同時可以為領導層提供決策參考依據。所以,內部審計是集團公司得以實現自我提升和自我完善的重要工作,是集團公司管理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獨立性和權威性

獨立性是審計的特點,是審計的“活的靈魂”,也是內部審計權威性的最好佐證。當前,大多數企業都成立了內部審計部門,對集團公司來說,審計委員會直接隸屬于董事會。而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工作體現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它要求工作人員應客觀、真實、公平、深入地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這樣,集團公司內部的工作就能夠較好落實,體現其獨立性和權威性。盡管內部審計隸屬董事會有著先天的優勢,但這并不是集團公司的唯一選擇,它還能隸屬監事會、審計委員會等,集團公司應依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協調。

二、內部審計在集團公司中的作用

(一)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

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首要作用就是監督作用。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有別于一般的企業,它不但要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還要對下轄的緊密層、半緊密層進行監管,而更關鍵的是對所屬企業的監管模式也與普通的行政機構或行政公司的內部審計不太一樣。然而,因為集團公司內各關聯企業的狀況不同,企業的大小、組織結構也體現出差異化,所以在監管內容和監管程度上也不盡相同,它通常是視企業的實際狀況而定。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作用可以分成三個:

1.規范財會人員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2.查漏補缺、清除隱患,預防錯誤和作弊情況的出現,保障資產的安全、完整。

3.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規章進行內部審計工作。高效的內部審計監督可以為集團公司的治理目標的實現提供實質性的幫助。所以,集團公司應重視內部審計的作用,充分發揮其監督職能。

(二)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評價作用

內部審計的評價作用是指將企業的運營活動、管理項目以及運營管理的效率依照特定的權衡標準來進行解析和評價,并對其解析和評價的對象給出一些論斷性建議。內部審計的評價職能是其最重要的職能。對于獨資控股公司和緊密層的公司是評價其投資策略是否得當、能否獲得經濟利益、資產質量是否穩定以及是否實現了資產的保值增值;對于參股公司和半緊密層公司則主要評價其投資者權益是否符合法律規范、利潤的調配是否在約定的范疇內,以及對其經濟活動的可靠性進行評價;而對公司法人代表而言,應審計評價其經濟職責,要評定其是否依照管理層的指令進行各方面的經濟活動,要將保護投資人的任務放在首要位置。讓每一位股東都參與到經濟管理活動中明顯是不現實的。企業必須依據實際的運營狀況,并將股東利益告知股東。如此,內部審計的評價作用才能顯現。

(三)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控制作用

內部審計的控制職能是其重要職能,而控制職能和內部審計的實質相關。內部審計是作為一類控制方法存在的,它對企業內部的運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管和評價,并向有關人員反映該類情況,幫助公司直接或間接地對內控的誤差進行糾錯,并能幫助企業健全內控制度。所以,內部審計既是集團公司領導層對下轄企業進行管控的重要手段,也是集團公司組織機構中實現全面控制的重要環節。在集團公司的整體管理中,內部審計的控制作用比其他機構更為獨立和有效,有著不可撼動的地位,甚至可以說它是對內控的再次控制。這是因為,對集團公司的內部審計來講,管理控制與會計控制是其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獨立控股公司來講,管理控制牽涉到企業運營的各個層面,例如:運營管理中策略的訂立、管理流程的明確等。而對參股公司來講,更傾向于會計控制,監管會計活動,對財務報表的可靠性、完整性進行控制。同時,還要通過會計控制的評審來明確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的范疇和程序,以此決定是否向有關公司和機構提出強化該類控制的建議。

(四)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服務作用

內部審計工作的初衷就是為公司服務。服務與監管職能是內部審計中相互影響的兩個職能,缺少任意一個職能都是行不通的。對于集團公司的管理者來講,內部審計通過對經濟活動和管理活動的監管和評價,對于審計的結果應上報管理層,管理層可以將上報的信息作為策略制定的依據。而對于被審計企業來講,審計工作人員可以利用自身的地域和人脈的優勢,最大限度地為被審計企業提供實質性的幫助,并促使其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將服務項目分化到被審計企業的具體工作中去。

(五)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鑒證職能

鑒證職能是內部審計部門優于外部審計單位的職能。內部審計機構及工作人員對集團公司的生產運營狀況可謂了然于胸,能鑒證下轄企業所訂立的運營計劃以及任務完成的進度。通過鑒證,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可以找到企業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幫組企業糾正錯誤,提升經營效益。集團公司內部審計能鑒證企業管理和控制體制是否完善和高效,并找出問題,分析問題,提出改進的舉措。同時,內部審計還能鑒證企業的財務收支狀況和運營效益是否符合要求,可協助企業找到新的業務增長點。

三、結束語

篇3

早在世紀交替之際,公司治理、風險管理以及內部控制就成為管理理論界及實務界的熱點問題。國際上關于這三方面的研究成果層出不窮,涌現出一些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專業性研究報告及標準,如COSO委員會的《企業整體風險管理框架》、《較小型公司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銀行金融業的《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等。在國際環境的影響之下,我國在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重大突破,相關政府機構及監管部門制定了一系列規范、標準以及指引,成為組織行為規范和監管行為規范不可或缺的指南針。

(一)銀行業頒布的有關指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自2006年起陸續頒布了《國有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及相關監管指引》、《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審計指引》、《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指引》、《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指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指引》等一系列有關治理、內部審計、風險管理的指引。特別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審計指引》明確規定:(1)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審計應履行監督、評價和咨詢之責,審查評價經營活動、風險狀況、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2)應建立董事會領導下的、垂直管理的內部審計部門,配置具有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首席審計執行官;(3)應按照員工總數1%的比例配備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內部審計人員;(4)內部審計部門應建立完善非現場內部審計監測體系和內部審計操作系統、信息管理系統;(5)經董事會批準,內部審計項目可部分外包,實行合作內審制;(6)首席審計執行官和內部審計部門應建立緊密的與內部客戶(如董事會、高管層)及外部客戶(如銀監會)的溝通報告制度;(7)加強內部審計部門與合規管理部門、風險管理部門之間的協作,內部審計部門要定期獨立評估合規及風險管理職能的履行情況。

(二)保險業制定的相關規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保險業構建良好的治理、風險管理以及內部控制制定了規范。繼2006年元月頒布《關于規范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試行)》后,又陸續頒布了《保險公司內部審計指引》、《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指引》等配套法規。值得關注的是,《保險公司內部審計指引》明確要求:(1)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與其治理結構、管控模式、業務性質和規模相適應的相對獨立的內部審計體系;(2)應當設立對董事會和高管層雙重負責的審計責任人職位,審計責任人的聘解應當向保監會報告;(3)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原則上應不低于公司員工總數的5‰;(4)內審部門每年應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全面評估,出具內部控制評估報告;(5)保險公司應向保監會提交內部審計工作報告、內部控制評估報告、審計發現的重大風險事項以及未有效整改的審計發現。

(三)國資委頒布的相關指引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05年《關于加強中央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通知》的基礎上,于2006年6月頒布了《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以指導央企開展全面風險管理工作,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企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該指引強化了內部審計在企業風險管理中的作用,明確規定:(1)有條件的企業可建立風險管理的三道防線,即各有關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為第一道防線,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和董事會下設的風險管理委員會為第二道防線,內部審計部門和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為第三道防線;(2)企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審計檢查制度,要結合內控的有關要求、方法、標準與流程,確定審計檢查的對象、內容、方式和負責審計檢查的部門;(3)企業應建立重要崗位權力制衡制度,并將主要崗位作為內部審計的重點;(4)內部審計部門應至少每年一次對包括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在內的各有關部門和業務單位的風險管理工作合規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評價,審計報告應直報董事會或董事會下設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5)內部審計應積極參與風險管理培訓工作,以培養風險管理人才,培育風險管理文化;(6)內部審計部門是風險管理組織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職責履行應符合《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四)財政部、證監會及審計署出臺的相關規定財政部高度關注《薩奧法案》對內部控制建設的影響,采取了切實有效的行動。2006年2月,新修訂的《審計法》規定:依法屬于審計機關監督對象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其內部審計工作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指導和監督。隨后審計署于2007年首次就《中外內部審計準則比較研究》等五項內部審計課題公開立項,組織學術界和實務界專家展開研究。2006年7月,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等五部委聯合成立了“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共同研究制定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2007年3月,委員會了《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和17項具體規范的征求意見稿。隨后,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建設取得重大突破,《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在2008年6月頒發。該規范明確指出:內部審計作為“內部監督”要素的核心力量,應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獨立評估,對已發現的重大內部控制缺陷有權直接向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監事會報告;同時,“企業應當加強內部審計工作,保證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工作上的獨立性”,這是改善企業控制環境的重要措施。這一基本規范以及后續具體規范的出臺為我國企業加強內部控制和內部審計建設提供了基礎性、權威性指引,必將有利于提高企業的控制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有利于改善企業的運營狀況和治理機制,有利于資本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

這些規范的頒布,說明內部審計的建立與完善不僅是各組織提高管理水平、加強風險防控能力、促進組織目標實現的必要保障,更成為監管部門以及行業主管機構作出的強制性要求。在這一大背景下,中國內部審計協會順勢而為,于2006年提出內部審計應全面轉向以控制和風險為導向的現代管理審計;同年協會設立衛生內部審計分會、與IIA簽署《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協議》;連續舉辦內部審計外部質量評估師資培訓班,并于2007年6月在中國殼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順利實施并通過了IIA質量評估組所進行的外部評估;積極指導地方協會推動人大或政府出臺有關內部審計的條例或規定;積極支持發改委、公安部、稅務總局等設立內部審計司(局),支持大學及醫院等非盈利組織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積極動員和宣傳CIA考試。作為內部審計發展最好證明的是,三年來涌現了一大批先進的內部審計單位,不僅有先進的審計理念、審計技術,更有顯著的價值增值。強調要樹立“未病先防”、“小病早治”、“大病防變”、“病后防復”的理念,積極開展控制和風險導向審計;要全面應用信息技術,建立“問題查找模型”,揭示重要的結果偏差和控制偏差;要持續進行全面的內控與風險管理缺陷診斷和缺陷治療,以發揮內審在評估、協調、補救等方面的

咨詢功能;要以和諧增值為目標,以數字化審計為手段,以差異化的溝通、報告為方法,將內部審計打造成管理改進的牽引器、良好文化的催化劑。基于此,準則委員會于2006~2008年,在已定三批準則的基礎上,又研究制定了十項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和實務指南,并分三批頒發。

二、控制自我評估等內部審計準則的頒布

2006年協會頒布了第四批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在該批準則的制定過程中,各方面專家和實務工作者對若干重要問題進行了細致、激烈的討論。

(一)控制自我評估與內部控制審計的關系 第21號準則對控制自我評估這一近年來創新的內部審計業務和技術進行了詳細規范。討論認為,該準則首先應明確定位并清晰說明與內部控制審計的關系。盡管控制自我評估的主體是組織內負責制定與執行內部控制的相關管理人員,且這一方法在實務中也適用于管理人員自行組織的管理自我評估、風險自我評估活動,但該準則是以內部審計的視角、內部審計的立場,對內審人員如何利用這種方法幫助提高審計效率、評估“軟控制”、協助管理層進行整體內部控制評估等問題進行詳細規范。因此,控制自我評估法通常是在內部控制審計展開前進行,為整體內部控制審計創造和諧環境奠定扎實基礎。內部審計人員在控制自我評估中的責任,可歸納為召集、組織、協調、記錄、督導,內部審計人員并非控制自我評估的主體,而是促進相關管理人員在控制自我評估中消除顧慮、積極主動、坦誠交流,真正形成一種既相互獨立、又緊密合作的伙伴關系。該準則還對控制自我評估的主要方法進行了規范,其別強調“專題討論會法”。準則研討會還認為“專題討論會”是控制自我評估中應用效果最好的方法,能收集到有效且豐富的信息,應在內部審計實務中加以倡導。同時,控制自我評估是一種對內部控制進行持續監督的良好方式,雖然目前在我國實務中應用尚少,但為了推動該項業務的開展,有必要在準則中對其應用頻率進行規范,準則要求控制自我評估一般每季度進行一次。

(二)內部審計獨立性與客觀性的理解 第22號準則對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客觀性分別作出了一個比較準確的定義。重新思考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客觀性是IIA新準則的重大變革之一,這一變革厘清了內部審計獨立性與外部審計獨立性的區別,確立了客觀性在內部審計活動中的主導地位。討論認為,準則應借鑒IIA新準則的相關內容,明確界定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客觀性及其相互關系。實務中,要求內部審計人員保持絕對的超然獨立、始終游離于所審查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之外是不現實的,也與其增加組織價值的宗旨相背離,但其在履行職責時必須保持客觀的態度。而為使內部審計人員保持客觀性,獨立的組織地位十分重要。客觀性是獨立性的目的,獨立性是保持客觀性的必要條件。因此,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指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是能夠為內部審計活動的開展創造良好的、無任何破壞客觀性之利益沖突的環境;內部審計的客觀性則是內部審計人員要秉持的態度和精神狀態。由于獨立性由內部審計機構的狀態所決定,故對內部審計人員執行業務來說更為重要的是“客觀性管理”。這種理念意味著內部審計人員對于客觀性的保障是一種積極、主動的過程,而不是一種只能被動接受的狀態。因此,討論意見認為,準則應特別重視對客觀性管理的規范。客觀性管理遵循“主動管理”、“積極管理”的原則,可采取以下措施進行:識別影響客觀性的因素;評估每個影響因素的嚴重性;采取措施控制“嚴重影響因素”的“嚴重影響程度”;報告客觀性受損的情況。

(三)內部審計機構與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關系的性質 第23號準則主要討論了基于內部審計機構的組織地位而闡述的內部審計機構與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的關系,即內部審計機構由于隸屬于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而形成的協助其工作并向其報告的組織關系,具體有三種:領導與被領導;協助與被協助;報告與接受報告。基于此,準則列示了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在各類組織中的不同形態,明確了內部審計機構接受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領導、協助其工作、向其報告三方面的具體內容和方式,以實現董事會、最高管理層與內部審計在組織治理中的協同作用,促進組織治理質量的改善和提升。討論還認為,內部審計機構除向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提交日常的業務報告(即審計報告)外,還須提交審計工作報告,準則對工作報告的提交時間和內容進行了規范。為使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及時了解審計工作情況,準則要求報送工作報告的頻率為至少一年一次。審計工作報告包括兩部分:一是有關內部審計機構工作開展情況的總結和概括;二是內部審計機構的資源使用情況和業績情況。前者是為了讓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對一段時間內部審計工作涉及的經營活動、內部控制情況有總括的了解,便于其在此基礎上進行決策,改進管理;后者是對內部審計機構管理狀況的評價和匯報,有助于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了解內部審計部門的運作效率和成本效益情況。

(四)內部審計機構管理的內容第24號準則要求企業應按照現代內部審計的理念,將內部審計機構視作能為組織提供增值服務的部門,該部門并非傳統意義上的“成本中心”,而是能夠創造價值的“利潤中心”。因此,對內部審計機構管理內容的明確界定尤為重要。準則按照管理的要素將內部審計機構管理的內容規范為:計劃編制、人力資源管理、組織協調、領導與溝通、項目業務控制。這五方面的具體內容在部門管理層面和項目管理層面都有所涉及,部門管理是內審機構運行過程中的一般性行政管理,項目管理是內部審計機構對審計項目業務工作的管理與控制。討論意見認為,準則應分別對這兩個層次的管理內容、方法及職責進行詳細規范。組織性質及治理結構的狀況對內部審計機構的體制、運行和管理有深刻的影響,討論意見要求本準則能夠適用于不同組織的內部審計機構。因此本準則將內部審計機構的組織形式概括為單層級與多層級結構,多層級組織的內部審計機構可實行集中管理制或分級管理制,也可以實行集中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形式。

三、“三性審計準則”的頒布

2007年協會頒布了第五批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包括25號至27號的經濟性審計準則、效果性審計準則和效率性審計準則,統稱“三性審計準則”。對組織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經濟性審計、效果性審計和效率性審計(簡稱“三性審計”)作出規范,是我國內部審計準則建設的一大創新。早在上世紀50年代,IIA就在第二號《內部審計責任說明書》中強調了管理審計的地位,并倡導內部審計機構積極推行管理審計,為組織服務。管理審計相對于財務審計,是一種更能夠為組織增加價值的服務。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現代企業制度的推行,企業內部審計目標逐漸由評價財務的真實合法性轉向評價經濟活動的效益性,內部審計模式也逐漸由傳統的財務審計轉向現代管理審計,如何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經濟性、效果性以及效率性進行科學評價成為內部審計亟需規范的問題。IIA雖在幾十年前就開始倡導管理審計,但其至今尚

未就經濟性、效果性以及效率性問題頒布專門的審計準則。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組織多方專家,經過多年調研論證,最終頒布了“三性審計準則”,這是內部審計準則的重大突破,也體現了我國內部審計準則的先進性與前瞻性。

(一)“三性審計準則”充分借鑒了政府審計準則和政府審計實務中有關業績審計的思想和方法 在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制定伊始, “借鑒和包容政府審計和獨立審計準則”就是準則委員會堅守的重要原則。自上世紀6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關于政府業績審計的研究層出不窮,而政府審計實務也逐漸將關注重點由受托財務責任轉向受托管理責任,業績審計的規模和范圍得以迅速擴展。業績審計的核心就是對經濟性、效果性和效率性的審計。業績審計可以尋求對被審計項目和組織的積極改進,影響政府資源配置和決策,因而它對公共受托責任的履行以及公共資源的配置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不僅僅是政府機構,任何組織的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也都存在著經濟性、效果性和效率性問題,內部審計對這“三性”的審查和評價,有助于組織內部資源的有效配置,改善組織運營,增加組織價值。因此,在“三性審計準則”的制定過程中,充分借鑒政府審計領域中業績審計的內容、方法、技術、判斷標準等,力求為內部審計機構及人員執行管理審計提供規范的指導。

(二)“三性審計準則”與內部控制之間的關系組織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經濟性、效果性與效率性是“三性審計”的對象。組織的經營活動是以增值為目的,通過對全部資源的優化配置而進行有效運營的方式,一般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經營租賃、購買商品、接受勞務、廣告宣傳、推銷產品、交納稅款等活動。在《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5號――內部控制審計》中,曾對內部控制作出如下定義:內部控制是指組織內部為實現經營目標,保護資產安全完整,保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提高組織運營的效率及效果,而采取的各種政策和程序。內部控制貫穿于各項經營活動之中,其有效運作是保障各項經營活動按既定程序順利進行達成目標的條件。控制是管理的要素之一,組織管理者(內部審計是其重要成員)一般將控制叫作“管理控制”。管理控制是組織管理層確保資源獲取及使用。有效地實現組織目標的過程,由戰略規劃、預算、資源配置、業績衡量、考評和激勵、責任中心的分配和轉移價格等基本元素構成。管理控制的有效運作是實現組織經濟性、效果性和效率性的前提和基礎,因此“三性審計”的結果要落實,根本上需要依靠各種管理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內部控制”與“管理控制”在內涵上并無沖突,前者主要是會計師和審計師角度對控制的理解,后者是組織管理者的用語,二者都是為確保組織以最佳方式履行指定職責,取得預期效果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針對組織內部控制的經濟性、效果性和效率性進行審查,實質上審查的就是組織內部的管理控制,指出管理控制中存在的影響經濟性、效果性和效率性的控制偏差或控制缺陷,完善管理控制,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同時,管理控制的有效運作,是保證整個組織實現目標、改善經營活動、促進組織資源節約的基礎。因此,內部審計領域中的“三性審計”與內部控制的關系是雙向互動的,內部控制是“三性審計”的對象,同時組織的經濟性、效果性和效率性最終需通過加強內部控制來落實。

(三)“三性審計”的對象經濟性、效果性和效率性審計既可針對整個組織的經營活動,也可針對特定項目或特定業務。政府業績審計主要是以項目為對象,因為政府的財政撥款與結算,是針對具體項目的,判斷這些項目在資源使用過程中的經濟性、效果性及效率性,以及項目的目標是否實現,是業績審計的目的。在準則研討過程中,曾對“三性審計”的對象有著激烈的討論,有人根據政府業績審計的相關內容,認為內部審計進行的“三性審計”也是針對項目而言的,這種觀點實際上并不完整。組織的經營活動、內部控制與政府業績審計的對象并不完全相同,在企業中,各種經營活動是持續進行的,內部控制則貫穿其中。資源的投入及使用,既包括特定項目中的投入與使用,也包括日常業務中的耗費,如銷售業務不屬于特定項目,但也有廣告投入、促銷策略的運用以及銷售人員的人力投入等資源耗費問題,同樣需要對銷售業務的經濟性、效果性和效率性作出判斷。另外,從組織經營活動的全局看,也有資源的投入、使用以及產出的問題,如資本的投入、使用以及回報。因此,在內部審計的“三性審計準則”別指出,“三性審計”可以針對整個組織的經營活動,也可以針對特定項目或特定業務進行,這種觀點既借鑒了政府業績審計的內容,又充分考慮了內部審計的特點。

(四)“三性審計”評價標準的建立由于經濟性審計、效果性審計和效率性審計既可以針對整個組織的經營活動,也可以針對特定項目或特定業務,因此其審計對象非常多樣。“三性審計”不像財務報表審計,可以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為統一的評價標準,內部審計人員應當根據每一次的審計對象,選擇適當的評價標準。若組織管理層事先已針對組織的經營活動或特定項目及業務制定了標準,如計劃、預算等,則這些標準是否達到以及如何達到就是判斷該活動、項目或業務是否達成目標的依據。因此,在執行了必要的評估確認其適當性之后,管理層制定的標準通常可直接作為“三性審計”的評價標準。但審計實務中還會面臨管理層事先未制定標準的情況,準則也對此作出規定:內部審計人員應會同管理層選擇適當的評價標準,此時,“三性審計”就成了一種“商定服務”。會同管理層選擇適當的標準要充分考慮組織目標和管理層的需求,要求內部審計從管理者的角度上思考問題、作出判斷,同時發揮內部審計的專家作用,這也體現了內部審計一貫的合作、交流、服務、增值的理念。

(五)經濟性、效果性及效率性的關系和準則先后順序的安排準則研討會中,曾就“三性審計準則”是合并為一個準則規范還是分為三個準則規范進行過激烈的討論,最后采納了“三性”分開規范的意見。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慮:經濟性、效果性及效率性在組織內部審計實務中是可以分開進行的,雖然在政府業績審計中,通常是對被審項目同時進行經濟性、效果性和效率性評價,但內部審計是為組織管理層服務的,基于管理層的特定需要選擇“三性”中一個或多個方面進行審查和評價是務實的。同時,將“三性”分開,有助于針對各自不同的內容以及方法進行更為詳細的規范,這對于指導我國內部審計機構開展管理審計具有重要意義。“三性審計準則”的分立并不意味著這三者間關系的割裂,在三項準則中都明確闡述了三者之間的密切關系:經濟性衡量的是資源的投入和使用,效果性衡量的是取得的成果。效率性衡量的是投入與產出之間的對比關系。在內部審計實務中,對經濟性的衡量相對獨立,可以針對經營活動和特定項目或業務進行事前、事中以及事后審計。從邏輯上看,先投入,再產出,最后才能對投入產出進行對比,于是,在準則的編排順序上,采用“經濟性一效果性一效率性”的次序,這種次序有助于內審人員基于前面的規范理解后一個規范。但需要

說明的是,“三性”中最重要的是效果性。雖然對經濟性的評價可以單獨進行,但究其根本卻不能完全無視該經營活動、項目或業務的效果,如果沒有經濟性、效果性,當然也就無所謂效率性問題。事實上,經濟性和效率性的最終目標都是要實現好的效果性。概而言之,經濟性是前提,效率性是過程,效果性是目的。于是,第26號《效果性審計準則》是這三項準則中的重點,該準則對“效果”的規范是一個廣義的概念,除考慮組織經營活動、特定項目或業務的經濟效果(如產值、收入、利潤)之外,還考慮了其社會效果(如社會滿意度、環保效應、社會責任)。隨著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日益受到重視,各類組織對其社會責任的審視也愈加重要,《效果性審計準則》對評價組織社會效果的實現具有指導意義。

四、信息系統審計等內部審計準則的頒布

2008年協會頒布了第六批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即第28號信息系統審計準則、第29號后續教育準則,此外還了第3號審計報告實務指南。

(一)信息系統審計準則的背最、定位及核心方法 20世紀中后期所興起的信息革命浪潮以前所未有之勢沖擊著企業經營的方方面面,無論企業所處的經營環境還是經營方式和管理手段無不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從會計電算化、管理信息系統(MIS)、企業資源規劃(ERP)、客戶關系管理(CRM)到電子商務(EC),充分顯示企業各項經營活動普遍趨于信息化,經營管理趨于網絡化與自動化,信息技術已成為企業運行的基礎平臺。隨之而來的是如何開展信息系統審計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進入新世紀后,IIA更加重視信息系統審計工作,陸續相關指南和報告,如2006年底的《基于風險的信息系統控制評價指南》(簡稱GAIT),即提供了一套原則和方法,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從信息系統控制評價人手,介入IT審計,幫助管理層識別關鍵風險因素、揭示重要控制缺陷,以合理評價內部控制信息系統的效率性和效果性。在內部審計領域,關于信息系統審計最全面、最先進的指南則是《全球信息系統審計指南》(GlobalTechnoIogyAuditGuide,簡稱GTAG),是IIA為首席審計執行官、審計委員會、高級管理層提供的IT審計指南,內容深入淺出,便于及時了解有關信息系統管理、控制或安全方面的問題。從管理者的視角關注信息系統的風險與控制,并用特定方法解釋IT控制及審計實務。GTAG還提供了快速解決最新IT問題的機制。從2005年第一號GTAG起至今,IIA已了ll項信息系統審計指南。在此背景下,準則委員會決定借鑒IIA指南的精神、技術和方法,結合我國信息技術應用的實際情況,制定信息系統審計準則。

關于信息系統審計的定位。在準則討論過程中,大家都特別強調要準確說明信息系統審計的定位。信息系統審計不是信息化環境下利用計算機技術的審計,不是為建立和運行“問題查找模型”、以高效搜尋經營管理中可能存在問題的非現場審計系統,也不單指通常所說的信息技術審計。信息系統審計涵蓋兩部分內容:一是對信息系統本身的審計,二是對信息系統所涉及的內部控制及流程的審計。這意味著信息系統審計不僅要對信息系統的功能進行審計,還要對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數據準確性和完整性,信息系統的立項與采購、設計與開發、測試與驗收、運行與維護等,以及對具體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信息系統內部控制的設計與執行、效果與效率進行檢查和評價。這一定位明確界定了信息系統審計的范圍。信息系統審計定位的落實,取決于合理的審計組織方式。信息系統審計可作為獨立的審計項目實施,也可作為綜合性審計項目的組成部分實施。前者的審計目標可以關注系統本身的可靠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如系統開發審計、系統安全管理審計;也可以對與系統直接相關的其他信息技術管理環節給于關注,如信息技術投資審計、系統外包管理的審計。在綜合性內部審計項目像財務審計、內部控制審計、合規審計、經濟責任審計中,由于組織的運營、管理及核算需依托信息系統,因此,需對涉及的信息系統進行審計。

關于信息系統審計的核心方法。準則強調信息系統審計中風險導向審計法的貫穿。由于信息系統具有技術性強、涉及面廣的特點,對組織各方面的運作起著基礎支撐作用,信息技術相關的風險將直接影響組織運轉的方方面面。因此,在審計過程中不論是計劃或是實施以及后續審計都需要緊緊圍繞風險的評估來進行。準則要求充分結合信息系統的特點,選擇適當方法,在三大層面――組織層面、一般性控制層面以及業務流程層面進行風險評估,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將審計的內容和范圍涵蓋到高風險領域,對相應的信息技術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進行測試。

(二)后續教育準則的背景、內容與方式IIA一向重視內部審計人員的后續教育,2007年12月頒布的“全球核心知識”(CBOK2006),以及同期修訂的內審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框架,就是對后續教育有重大影響的調查報告或研究報告,尤其是CBOK,就內審人員遵循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所用的審計工具和技術、應具有的知識與技能、審計的作業與型態等進行了廣泛調查。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也高度重視內審人員的后續教育問題,專門設立了培訓委員會,十多年來舉辦了大量不同層次、不同種類的培訓工作,并取得較好的效果。在許多大型組織,內部審計部門采取了靈活多樣的后續教育方式,如課堂教育、網絡課程學習、視頻會議、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現場示范、正式的導師制、業務交叉培訓、職業組織培訓等,并對培訓計劃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在此背景下,準則委員會決定制定內部審計人員的后續教育準則。

關于后續教育的內容。本準則規定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后續教育的內容,除涉及法律法規、內審準則及職業道德規范、內審理論與實務外,還特別突出從事管理審計時需要的信息技術、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相關專業知識與技能。培養復合型內審人才是準則討論過程中非常強調的,這也是根據準則制定的基本原則之一――充分考慮財務審計與管理審計的結合作出的要求。準則還特別將后續教育的內容在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審計項目負責人和審計助理人員三個層次加以區分,以突出重點、按需施教。這是充分考慮了我國內審實務狀況而作出的安排。

關于后續教育的方式。自學以及接受培訓的方式在西方國家都很普遍,但考慮現實中內部審計人員參加后續教育的動力尚不足,“缺什么學什么、學什么用什么”的急功近利型教育比較嚴重,準則討論中一致認為,應當更加側重于接受培訓(控制型)的方式。鑒于此,準則規定內部審計人員接受培訓是后續教育的主要方式,自學是后續教育的重要補充方式。培訓形式有:IIA及亞內審聯合會舉辦的專業會議及訓練課;中國內審協會舉辦的專業會議、實地經驗交流及訓練課;中內協與省內協認可的有關大專院校的專業課程進修;各級內審協會舉辦的專題培訓班;內部審計機構開展的、經相關內審協會評估確認的技術培訓工作。

(三)審計報告實務指南中的新理念和新技術 上世紀90年代以來,內部審計職業界的專業人士經歷了世界范圍內經營方式的重大變革。在時代的潮涌中,內部審計人員通過收集與分析企業經營、財務、風險狀況等信息并發表評價意見和建議,承擔著為組織防弊、興利和增值的使命。《薩奧法案》的頒布,使得作為溝通主要模式的內部審計報告比以往顯得更為重要。“除了認真組織和清晰撰寫之外,審計報告必須連接財務要點,使相關的專業信息塊彼此相連,并把這些信息塊與潛在的風險、公司整體運營及治理相聯系。自動化水平的提高和外包的增加更加強了這種關系。”值得關注的是:信息技術正在改變著審計報告的形式和生成方式。“軟件奇才正在發明自動收集、復核和存儲數據的綜合方法,并改變著審計程序,以前人工的、事后檢查的方法正在向自動化的、防護性的方法轉變”,于是,傳統的內部審計報告將變得更加具有預防性并實現更高程度的自動化。《薩奧法案》是程序自動化和報告自動化的催化劑。在此背景下,僅有審計報告的具體準則是不夠的,人們期望制定審計報告的實務指南。

(1)以相互關聯及綜合性的思維方式組織和編寫審計報告。相互關聯及綜合性思維是內部審計中唯一無法自動化或外包的方面。這種高層次的思維可被定義為三種能力:了解模式、綜合各部分并識別其中的重要要素;概括給定事實,綜合幾個領域的知識并得出結論;比較并區分各種觀點,在合理討論的基礎上進行選擇,驗證證據的價值。內部審計人員收集數據、分析不同類型數據之間的關系以提出結論或建議的過程是歸納性的,而撰寫一份滿足各方需要的書面報告則是演繹性的,即報告應從結論或主要信息的一般性陳述演繹到特定的支持性數據。相互關聯及綜合性思維就是要將“從具體到一般”的審計邏輯流程與讀者期望的“從一般到具體”的閱讀報告流程實現有機融合,生成一份使讀者能快速閱讀、直奔主題、相信自己擁有充分信息的審計報告。

(2)全面借鑒IIA提出的有效內部審計報告的新原則。2006年,IIA根據《薩奧法案》對審計報告的要求以及新涌現的軟件合成格式,提出了有效內部審計報告需遵循的五項新的原則:將最重要的信息和最緊要的事情放在首位;堅持使用簡單、清晰、不會混淆的措辭;不要過分強調某些內容,有節制地使用大寫字母、下劃線、斜體和黑體字;合理運用留白,不要將太多數據擠在一個小區域中;使用人們容易理解的標題和術語。審計報告實務指南在堅持客觀性、完整性、清晰性、及時性、實用性、建設性、重要性等七項基本原則的過程中,全面消化吸收了IIA提出的五項新原則。

(3)審計報告可以使用計算機軟件自動編制。本指南第八條要求,審計報告可以手工編制,也可以使用計算機軟件自動編制。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審計報告所采用的形式一直在變,長篇大論已經過時,把復雜數據壓縮成表格和公告板的形式正在流行,全自動化的審計報告正成為一種趨勢”。自動生成報告有以下優勢:一是有助于更好地執行《薩奧法案》的要求。從IT的觀點看,《薩奧法案》的主要影響是對公司數據完整性的保護更為關注。遵循《薩奧法案》,要求識別受法規約束的數據,并明確數據管理的政策,以保證這些政策得以遵循時相關數據即符合法律要求。二是準確且快速的信息傳遞、簡明的目錄和對重要事項的完整概括能很好地滿足管理層的需求。三是自動收集數據并直接將其輸入報告文件,能保留完整的審計軌跡,從而加大了毀壞文件和實施舞弊的難度。四是自動化系統的大量使用,使得內審人員可隨時獲取特定時期的所有數據,并定期測試數據、列示異常情況,從而大大提升了內部審計人員的能力。五是自動編制審計報告,使得內審人員能事先發現需要預防的問題,而不僅僅是在事后發現需要記錄的問題。六是自動化程序可以讓內審人員及時獲得更多數據,從而對信息作出更全面、更穩健的分析,這有助于識別機會、風險、重大差誤,有助于增加內部審計的價值。

(4)“審計發現”不只是發現負面問題、消極事實,還要發現良好實踐、積極表現。內部審計人員要利用多種渠道將審計對象的良好實踐向董事會、高管層以及組織內部其他階層報告或宣傳。所謂“良好實踐”是指通過不斷改進管理、優化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或質量,完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在本公司或同行中屬于創新、創優的值得推廣的實踐經驗。對審計發現的描述還要適度注意維護被審單位或被審人的尊嚴和形象,同時通過對審計發現的分級分類,將能整改和不能整改的區分開、風險大和風險小的區分開、高管層重視和不重視的區分開,以便采取適當的改進措施。

(5)審計建議的提出要力避與公司文化發生沖突、要權衡公司核心價值與高管層的風險偏好及管理風格、要關注問題背后的系統性問題。為此,本指南將審計建議歸納為兩大類型:現有系統運行良好,無需改變;現有系統需要全部或局部改變。后者包括:改進的方案設計;方案實施的要求;方案實施效果的預計;未實施此方案的后果分析。

(6)高度重視中期審計報告的價值。中期審計報告也稱“審計備忘錄”,是內部審計人員在現場工作過程中就某些領域的重大審計發現、向被審計單位適當層次管理人員出具的書面文件。在完成某一領域工作后,內審人員可能會發現一些重大不規范行為,甚至是重大控制缺陷,如果放任這些不良狀況繼續存在和蔓延、一味地等待現場工作結束后在終結審計報告中提出,將會給組織帶來更大的不利影響和損失。內部審計人員應該根據組織適當管理層的要求和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適時地編寫中期審計報告,及時指出發現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供被審計單位慎重考慮,以便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這樣可大大提高審計報告的效果。本指南列舉了需要編制并報送中期審計報告的六種情況,并規范了中期審計報告的兩種格式:基本格式與備忘格式。相對于終結審計報告而言,中期審計報告更為簡短精練。當然,中期審計報告不能取代終結審計報告,不具有終結審計報告的效力,但中期審計報告能夠為終結審計報告的編制提供依據。

五、上述具體準則的重大進展

三年來的這十項具體準則和實務指南,其重要特點就是在治理和咨詢方面有了重大進展。

(一)治理方面 第23號準則對于內部審計機構與治理層之間的關系作出了詳細、清晰的說明。該準則明確提出內部審計機構與董事會、最高管理層在組織治理中的協同作用,共同建立并維護良好的治理。IIA在《薩奧法案》后,就明確提出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內部審計以及外部審計是構成治理的四大基礎,這四方面的協調與合作能夠促進良好的公司治理。因此,23號準則秉承了國際準則的這一理念,充分借鑒國際準則中的相關內容,厘清了內部審計機構與治理層之間的領導與被領導、協助與被協助、報告與接受報告的關系。IIA在1999年的內部審計定義中,強調了客觀性這一屬性,并在后續實務公告中對“獨立性”和“客觀性”作出了明確定位。

篇4

關鍵詞:鐵路施工內部審計

根據批準的設計文件和建設工期要求,完成建筑安裝工程,經過驗收,進行工程交接。鐵路施工企業是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的基本物質生產單位,擁有大量的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周轉材料和相應的生產技術基地。因而,項目內部審計不是以決策者的權力和意志為依據,而是以原則和標準為依據。

一、工程項目內部審計概述

(一)內部審計的概念

所謂內部審計,是指在本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在單位內部設置獨立的審計機構和配置專職的審計人員,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的規定,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對本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各項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以及經濟活動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鑒定和評價,并提出改進性建議的一種經濟監督活動。審計的科學性是其獨立性和權威性的基礎和保證。

(二)工程項目內部審計的功能

內部審計的職能內部審計的總體目標是最有效的幫助管理者管理組織的業務活動。企業的管理當局希望通過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使內部審計的目標不只局限于查錯防弊和保護資產,更重要的是對經營管理領域存在的控制缺陷提出富有建設性的、符合成本效益要求的改進的措施和方案,以幫助各級管理人員更有效的履行職責。截至今天,公司內部審計全面進入管理審計時代:從業務審計發展到整個3E審計(即效率性、效果性、經濟性),又發展到服務于整個組織。內部審計工作的延伸直接導致了內部審計職能的擴充。現代內部審計兼具監督、評價、控制、服務四大職能。

二、鐵路工程項目施工階段審計的內容

鐵路工程建設項目審計是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或由其委托的審計單位從工程建設項目投資經濟活動開始后至竣工決算編報之前,對鐵路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進行的監督和評價活動。

(一)施工成本的審計

對施工成本進行審查,具體應注意以下方面:①看基層成本員的工作底稿,最主要的是材料發出分配表和工資分配表。②查閱折舊計算表和材料成本差異分配表。③查看原始記錄制度的執行情況。④檢查工程任務單。⑤檢查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審計人員對此應檢查企業財務部門是否嚴格按照制度規定辦理。

(二)工業生產、機械作業、輔助生產的審計

附屬和輔助部門的產品成本核算,大部分適用定單法,按內部制定的預算價格進行考核。應著重注意以下幾點:①產品成本負擔管理費問題是否符合規定。②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的產品和勞務,不論是否提供給本單位,都應按銷售價核算“銷售利潤”。

(三)內部控制制度審計

主要審查與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內部控制的建立及執行情況,并重點審查:

(1)參與項目建設的有關單位是否建立了如下制度,有無重要的制度遺漏。主要包括:建設單位是否建立招標投標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進度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成本控制制度、物資采購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設計單位是否建立質量目標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單位及個人資質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監理單位是否建立崗位職責制度、質量控制制度等。

(2)內控制度是否符合內部控制原則,在內容上是否健全、完備、嚴密、有效,有無重大的缺陷。

(3)建設工程實施全過程中,內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實際遵循情況如何。

(四)工程建設項目投資及概(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主要包括:(1)各種資金渠道投入的實際金額是否屬實,有無建設資金不到位問題,不到位原因及造成的影響;(2)概預算總投資和實際投資完成額是否屬實,調整概算是否合法,列入決算的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其他投資核算是否真實、準確,提前列入決算的項目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并報經批準,待攤投資的支出內容和分攤辦法是否合規;(3)工程建設項目投資是否超過批準的概(預)算,其原因是否查清,工程建設是否符合基建程序,是否按照經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建設等。

三、鐵路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的審計管理與控制

內部審計是鐵路工程項目內部控制的組成部分,具有完善內部控制的作用。凡內部控制健全完善的領域,差錯發生的情況就少,反之則多。內部審計人員可以憑借其優勢,圍繞施工階段內部控制設計的健全性及其執行的有效性獨立開展審查和評價。針對其中的問題和缺陷,向最高的管理者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改進措施和建議,從而促進工程項目不斷改進內部控制。建立內部控制系統是管理層的責任,執行內部控制是執行部門的責任。只有建立了一套適當而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鐵路工程項目的最終目標才能得到實現,施工企業內部控制是指管理層為實現其經營目標,保證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政策、程序的貫徹實施,保護工程項目財產的完整以及財務和其他各種經濟信息的準確、及時、可靠,保證安全生產。通過建立及不斷優化組織機構,合理分責和授權,在必要的制度、程序和內部審計的監督下,使各功能單位相互協調、相互制約、有效運作的一種手段。

與采購活動相關的鐵路工程項目內部控制通常包括管理控制、運作控制和財務控制三部分。其中,管理控制屬于高層次的整體控制,著重于分工、分責以及保證施工企業政策、程序及決議得以貫徹實施。運作控制即具體業務的運作控制,以保證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財力資源,提高運作效率。財務控制是針對財務活動所進行的內部控制,包括建立鐵路工程項目施工階段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保障財務活動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令和規定。使會計資料完整、真實、及時地反映施工企業的資金運作狀況,保障工程項目各項資產的完整。

參考文獻:

[1]韓秀國.關于鐵路工程項目造價控制與管理審計的思考[J]. 鐵道經濟研究,2011.05

篇5

關鍵詞:工商 內部審計 質量管理 思考

中圖分類號:F239.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10-168-02

隨著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推進,工商系統的內部審計(以下簡稱內審)工作也在不斷加強。為了規范內審工作,保證內審質量,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于2005年制定了《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江蘇省內部審計協會也于2008年制定了《江蘇省內部審計質量控制辦法(試行)》,前者對內審質量控制給出了指導性、綱領性的意見,而后者結合江蘇省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更為具體、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業務規范和操作指南。近年來工商系統的內審質量管理,正是按照《準則》和《辦法》的要求,不斷探索、不斷創新,不斷完善。

一、工商系統內審質量管理的需求思考

內審質量作為工商系統內審工作的生命線,對其實施管理,是工商系統內審生存的根基,也是工商內審事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因此,認識其現實需求并加強內審質量管理,對提高內審質量有著深遠的意義。

1.大勢背景下的現實需求。近年來,隨著公共財政體制改革步伐的加快,政府部門預算編制與執行的公示日趨成為基本要求,全社會對“三公”經費的監督,對財政資金的科學規范、高效合理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這種背景下,為工商系統提供監督評價和咨詢服務職能的內審部門其作用的發揮程度決定于內審工作質量的優劣,要有符合工商系統財務管理規范化要求的內審工作質量,就必須對工商系統內審工作的整個過程實行質量管理。

2.內審過程中的現實需求。就工商系統多年內審實踐來看,內審的對象主要分為三大類:一是由財政性資金所保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二是下屬事業單位;三是掛靠的社會團體。無論哪一類對象,其資金主要來自財政資金、稅后收入或會費收入。因此,從理論上來說,在公共財政框架下,納稅人(繳費人)才是資金的真正所有者,工商系統內的各部門只是資金的使用者和政府公務的具體承擔者。這就要求內審機關要認真履行好監督的職責,監督各部門是否合理支配和使用公共財政資金和會費收入,保障財政資金和會費收入分配使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不僅要監督資金使用的規范性,更要關注資金使用的有效性;不僅要依法查處資金使用上的違紀違規行為,更要幫助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找出制度、機制、體制上存在的缺陷,達到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目的。尤其是在實行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后,不排除一些單位為逃避財政的會計監督,采取私設“小金庫”、違規違紀行為“下沉”下屬單位和轉移至其他相關單位、直接在對方單位列支等手段謀求小團體利益。隨著內審工作的強化,工商系統資金使用上的違規違紀行為更具有隱蔽性,這就加大了審計難度和審計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對內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內審質量管理對于防范審計風險,保證審計工作效果,充分發揮內審的功能作用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3.內審管理中的現實需求。從管理學角度講,目標確定后,過程管理即是關鍵。內審質量管理研究的就是對內部審計的各項業務活動進行有計劃地監督和協調,客觀地分析內部審計質量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科學制定措施,盡量防止內審工作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問題和偏差,從而不斷提高內審工作質量。所以說加強內審質量管理是防范審計風險、降低審計成本的需要,是審計組織自我完善和發展的內在需要,是審計事業長遠發展的需要;是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加強審計隊伍建設的需要,也是我國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需要。它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是發揮內審監督作用的決定因素。其直接目的是增強審計工作的可靠性、準確性、合理性、效益性和效率性,實現內審目標。

二、工商系統內審質量管理的現狀思考

根據公共財政體制改革要求,結合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的特點,江蘇省工商系統在省工商局的領導和指引下從組織機構和人員、制度規劃和業務操作規范等方面多管齊下,采取各種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地推進內審質量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1.組織機構和人員不斷加強。筆者所在單位作為地級市的工商部門在2010年的機構改革中,根據《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及《江蘇省市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機構改革的意見》等文件要求,明確了本局財務(審計)部門一名領導分管審計工作,同時配備了兩名內審人員從事審計工作;下屬各直屬局、分局在人員有限的情況下也盡力配備了兩名兼職審計人員。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了全省工商系統省、市、縣三級內部審計機構的組織框架,為進一步加強內審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

在組織機構構建完備的前提下,為了最大限度地整合審計人力資源、提高審計工作效率,筆者所在單位從系統所有審計人員中精挑細選,建立了省市兩級的審計骨干人才庫,并做好審計后備力量的選拔,以隨時補充到內審隊伍中來。在具體分配審計任務時將全系統內審人員編排成省市兩個層級的審計小組,強弱搭配,以強帶弱,更好地發揮全系統審計隊伍的合力。

篇6

關鍵詞:內部審計;經營管理;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下內部審計職能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

在組織治理結構中,內部審計是否被準確定位?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方法是不可能存在的,盡管首席審計官(CAE)一直確認他們直接向審計委員會報告,但行政報告路徑大相徑庭。一部分向首席執行官(CEO)報告,還有一部分向首席財務官(CFO)報告或首席風險官(CRO)報告。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的前提是要進入股東、董事會和高管層這一層次的受托責任關系。如果內部審計只是在較低層級的受托責任關系中發揮作用,那么就不屬于公司治理的范圍,內部審計也無法在治理中發揮作用。

(二)內部審計獨立性受到威脅

我國現狀是企業組織形式改革還不夠完善,現今的企業除了少數的股份制企業等管理體制比較現代化的體制制度設置審計委員會,大多數國企以及中小企業甚至連內部審計委員會都沒設置,即使設置了也大多流于形式或直接為管理經營者服務,有失審計的獨立性。

二、經營管理下內部審計職能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審計是風險管理戰略的一部分

組織越來越重視內部審計人員,經常要求內部審計人員評價業務流程、戰略以及可能產生的風險,判斷決策是否與組織的目標、道德、文化、及風險偏好相一致。但這樣就產生一個問題:內部審計人員是都具有正確評價潛在風險事項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因為他們必須對組織的業務有深入的了解,需要內部審計人員必須“跳出審計的圈子”,通過與管理部門深入的合作,了解決策內涵,從而體現內部審計的增值的價值所在。

(二)內部審計已經成為經營管理專屬的工具

在經營管理的審計視角下,管理者之所以推崇內部審計,是因為他們希望組織的一切活動都處于掌控之中。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傳統內部控制方法,如組織規劃控制、授權批準控制、記錄報告控制、全面預算控制、實物保護控制等,核心工作都是糾錯、防弊,以確保企業各項工作按計劃進行。

三、內部審計同時服務于公司治理和經營管理的協調分析

內部審計該服務于經營管理還是公司治理?鑒于經營管理、公司治理視角下內部審計的問題,本文認為內部審計應同時服務于兩者,需要找到兩者的接洽點。這個接洽點的具體可以體現在內部審計職能設計上:內部審計職能應分設兩個部門機構,一個部門用來監督經營管理直接隸屬于內部審計委員會,其職能是監督管理層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合法性、有效性。另一個部門用來直接服務于經營管理,隸屬于管理層和第一個部門,其職能是監督總公司及下屬子(分)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合法性、有效性;同時具有"例外原則"的權利(例外原則是指在服務于經營管理的過程中發現管理層有違背理論的事件,可以直接越級上報第一個部門或內部審計委員會)。

(一)分設兩個內部審計職能部門的優越性

1.明確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的地位

在組織治理結構中,內部審計能被準確定位。分設兩個內部審計職能部門明確了各自的職責和權限:直接用來監督經營管理部門由于直接隸屬于內部審計委員會,其職能明確為監督管理層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合法性、有效性。內部審計也必然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直接進入股東、董事會和高管層這一層次的受托責任關系。在實務中體現為內部審計的報告關系上,是向CFO或CEO報告,內部審計顯然進入了經營管理的受托責任關系中。同時內部審計人員可以"跳出審計的圈子",通過與經營管理層的深入合作,了解決策內涵,從而使內部審計人員具有正確評價現在風險事項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2.降低企業風險

內部審計的利益相關者開始轉變他們的專注焦點,越來越專注風險、風險管理和治理。分設兩個部門使權責分明,不僅可以迎合利益相關者和潛在投資者而且可以有效的減少侵吞國有資產現象,還可以為職業經理人這一必然選擇鋪平道路。

3.體現審計獨立性的本質和受托責任關系

依據審計本質的理論的解釋,獨立性的審計本質是保持投資者和經營者利益最大化的控制器。而投資者為了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往往會將經理們的報酬與其經營業績掛鉤進行激勵,但這又會加大經理們虛報業績,侵害投資者利益的可能性。因此,投資者在對經營者進行激勵的同時,必須對經營者進行必要的約束。單獨設置隸屬于內部審計委員會的部門機構以及內部審計的“經常、及時、有針對性”等特點能更好的約束管理層,更好的服務于公司治理。同時設置單獨的服務于公司經營的內部審計能更好的服務于公司經營,使組織的一切活動都處于掌控之中以減少不確定因素對經營管理的影響。

(二)分設兩個內部審計職能部門的局限性

1.組織機構擴大,企業成本增加

同時設置兩個部門機構既服務于公司治理又服務于經營管理使組織機構擴大使企業成本增加。但從成本收益的原則出發,減少潛在威脅的可能性無疑是減少了企業成本,而且大大減少了經營管理層可能存在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所以我認為內部審計職能設計的結果雖然使組織機構擴大增加企業成本,但利大于弊。

2.產生多頭領導的局面

例外原則要求在服務于經營管理的過程中發現管理層有違背理論的事件,可以直接越級上報內部審計委員會,而忽視了現有經營管理層的存在,可能遭受管理層的排擠,同時對兩個領導負責可能產生多頭領導的局面,增加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的困難度。我認為可以規范內部審計職能規章制度的角度來解決,對例外原則做出明確的規定。

3.增加內部審計人員工作難度

分設兩個內部審計職能部門,尤其是直接服務于經營管理的的職能部門,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具備正確評價潛在風險事項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而且在深入了解組織業務的過程中需要具備一定的企業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也技能。同時要求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對例外原則應用的分辨能力。

參考文獻:

[1]王光遠.內部審計十大理念[J].審計研究,2007,(02).

篇7

關鍵詞:內部審計;現狀;問題;措施

1.引言

對企業內部進行審計是現代企業管理規范化進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隨著社會的發展,企業管理者意識的不斷增強,公司內部審計受到了更多的關注,但由于我國的內部審計管理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在操作過程中沒有能夠完全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對于公司內部審計的專業技術人才素質參差不齊,企業管理者沒有對公司內部審計有一個全面深刻的認識,制度層面上目前還不太健全,所以需要對目前公司內部審計中的問題進行一一剖析,并就這些問題提出相對應的解決思路與策略,發揮出公司內部審計最大的作用,更好地為現代企業管理與社會發展服務。

內部審計主要是以服務為導向,是提高企業內部管理的一種手段。現代企業應該與時俱進,改變傳統思維與管理手段,充分利用現代工具,內部審計應該為經營管理服務,關于發現公司運營中的問題,達到改善管理的目的。公司內部審計是我國審計監督工作體系中的一項重要部分,隨著我國企業不斷走向國際化,企業管理需要更高水平的管理,內部審計面臨著更多的挑戰,如何健全現有的審計制度,發展成為現代化、科學化的體系,成為現代企業管理者關注的問題。

2.目前國內外審計研究現狀分析

2.1國內公司內部審計現狀

公司內部審計是企業不斷進行自我完善的產物,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內部管理水平也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不斷進行,我國內部審計在近幾年來發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也具有了一定數量的專業機構與工作人員,充分維護了國家的利益,改善了企業的管理水平,同時也大大提高了企業和經濟效益,但目前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進。截止目前,我國有超過六萬家內部審計機構,從業人員達到十八萬人以上。內部審計部門預計年度完成五十萬個項目,通過對企業內部的違紀、浪費問題的處理,為企業提高效益近千億元,大大提高了我國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只不過由于發展時間短的原因,還存在著人員素質不高、管理不完善、法律法規不健全以及公司職責劃分不明確的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將會進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同時也有利于我國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正常進行。[1]

公司內部審計的作用沒有得到完全體現,主要出于以下幾個原因。企業管理者對內部審計的質量造成干擾,內部審計結果大打折扣;我國公司的管理水平不高,與國際先進的管理體系還有很大的差距,采用的經濟責任審計來當作選拔干部的依據造成了對內部審計的監督不力,讓職工都認為流于形式;經濟效益不斷增長的公司不斷以經濟發展為目標,不斷進行新的建設與開發,除了政府撥款外就是自我融資或是銀行貸款,審計部門的監督作用無法發揮;另外與國外的先進的審計觀念與實務,我國內部審計的作用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2.2國外公司內部審計現狀

為了對國外公司的內部審計現狀進行分析,我國曾經對外國的企業內部審計過程與結果進行分析。國外公司的內部審計發展較高,能夠充分體現出審計的作用。研究表明,約70%的公司會設置審計委員會,機構負責人通過審計委員會向董事會報告內部審計工作的有關情況,實行的是董事會與高管雙重管理。與國內公司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素質相比,國外的公司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專業工作年限更長,有約20%以上從事審計工作十年左右,甚至有約13%左右的審計工作人員表示在內部審計工作崗位上工作了三十年以上。這一點與我國目前的審計人員的工作年限形成顯明對比。對于內部審計方法而言,國外一般采用的是風險導向審計方式,充分利用電子通訊技術、風險導向審計、分析性復核以及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對公司進行全面審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讓審計工作更加規范高效進行。[2]

3.公司內部審計在公司中的重要性

3.1促進公司會計信息準確性

通過公司內部進行有效的審計,可以對財務人員的賬務進行精細化審計,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并備案上級管理單位。通過整改措施的計劃與管理讓公司的財務人員對會計信息準確性大大提高,做到真實有效,而不是為了審計而專門制作的假帳。另外審計工作還會讓參與審計的工作人員能夠提高財務素質,明確哪些行為是正確的,哪些行為是不正確的。對于審計的未來運作奠定良好的基礎。[3]

3.2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企業的規模不斷壯大,但隨之而來的管理問題成為企業管理者不得不面對的問題,企業的管理者無法對公司的每一筆業務進行管理,這就需要審計機構對發生的所有帳務進行全面審計。通過內部審計會發現在內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反饋于企業的管理者,將會對企業管理的薄弱環節或沒有注意到的漏洞環節進行有效控制。內部審計能夠有效發現企業中存在著的浪費問題,通過審計,將會讓管理者更加注意,從而讓企業的經濟效益得到提高。

3.3確保公司資產完整、安全

公司內部審計是對企業進行經濟監督約束的一種機構與手段。公司的內部控制是一種有效的監控系統,內部審計通過對企業的資產、運營以及貿易都進行了全面的審計,確保了每一個數據都真實有效,來源明確,保證公司的資產安全不受影響,維持在一個健康穩定的環境中不斷發展。[4]

4.公司內部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4.1公司內部審計問題描述

4.1.1公司對內部審計重視度不夠

公司企業的管理者都希望自己的管理水平能夠與先進的管理理念相符,不斷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但在內部審計過程中還是以經濟效益為主要目標,對內部審計真正的作用認識還存在著一些誤區,認為查出來的問題不適合向外公開,同時由于人際關系問題,內部審計的作用也難以體現,最終流于形式,對公司真正的發展并沒有起到很好的作用。這種情況下,公司的管理者與其他的職工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支持度也會大為下降,認為流于形式的工作沒有必要進行,或加以重視,自然會讓內部審計工作最終停留在表面上。

4.1.2公司忽視對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

公司對于經濟指標的追求關注度更大,對于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幾乎失效。每年內部審計都會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與財力,但卻難以解決信息失真的問題。從監督角度上來看,一是因為內部審計的工作人員獨立性差,權威性不足,另外一部分就是因為單位害怕將內部審計的問題公告給政府相關部門,政府相關部門對企業進行外審,將會讓企業的正常經濟活動受到影響,公司的管理者對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不大恰恰給了自己一個漏洞。如果無法控制好內部審計的工作人員的審計結果,將會帶來更大的威脅,所以企業會以各種利益為驅使,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參與,完全起不到監督作用。[5]

4.1.3公司內部審計程序不規范

一般來講,公司內部審計的工作人員都是由企業內部產生,受本公司的領導管理,內審工作機構的人員配備、經濟待遇都有本公司的管理者決定,所以在內部審核時會存在一定的不規范性。有很多公司的內部審計機構與財務部門會是同一批人,只不過有兩個名號而已。財務人員自己做帳,同時自己又是審計人員,對自己的帳進行審計,當然不會審出問題。公司內部審計程序不規范的問題遠不只有這些。多種不規范的行為表明公司內部審計約束機制不完善,不可能起到很好的監督作用,難以保證審計工作的權威性,審計的質量自然會大打折扣。

4.1.4公司內部審計外包問題

目前多數公司都存在著內部審計外包的問題,尤其是一些大型集團,由于利益方對內部選出的審計人員信任度不佳,集團多采取外包公正內審的方式進行。目前主要的外包方式有兩種,一是全部外包,另外一種則是部分外包,即為合作內審。全部外包是與專門的內部審計機構簽定合作合同,由其向企業提供內部審計服務,而合作審計則是內部審計部門與外部審計人員配合完成審計工作。外部審計人員獨立于企業的管理者與經營者,對內部的利益沒有沖突,更能體現出真實的情況與審計質量,但外包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外包的審計人員的資質是否可靠,人員取得的證書是否真實有效,在審計過程中是否會受某些利益的驅使而出現不公正的現象等等都是需要考慮的問題。[6]

4.1.5公司內部審計手段落后

現代公司內部審計的重點是對公司的治理與控制服務,更多地關注企業的風險控制。但目前大多數公司的內部審計還停留在對傳統的財務報表上進行審計,審計的手段相對單一,方法一成不變,已經不再適合當前社會發展與企業的管理進步。由于審計的手段與方法不正確,造成了審計人員與財務工作人員都對審計工作有抵觸的心理,難以保證審計正常進行。對于資料的真實度不保證,對于應審的資料得過且過都是因為方法不正確。另外傳統的審計方法效率較低,不再適應當前日益增長的經濟規模需求。

4.2公司內部審計問題根本原因

4.2.1公司領導對內部審計的認識不足

一個公司能否對內部審計認識充分、關注度高完全取決于公司的管理者是否有這樣的意識與行為。我國的內部審計沒有在公司的運行過程中體現出應有的價值,因為企業的管理者對于公司內部審計的認識還存在不足的地方。公司領導關心的是公司的經濟效益如何,而內部審計恰恰有可能會讓公司的經濟利益受到影響,與審計的規范進行產生矛盾的現象。所以公司的管理者指使在內部審計過程中發生一些舞弊甚至虛假的成分。我國的政府審計以公司內部審計為輔,公司的領導者容易對企業內部審計產生抵觸的情緒,造成內部審計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4.2.2從業人員素質低

公司內部審計需要專業性極高的工作人員才能完成,涉及到的政策性內容也比較多,需要操作人員知識面非常廣,需要對審計理論、金融與貿易、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識熟知掌握,并有非常強的數據分析能力與語言表達能力。由于我國公司內部的審計人員普遍存在著素質偏低的問題,一些年老的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單一,而一些年輕的財務人員作為審計工作人員雖然懂的理論較多,但卻由于經驗不足,往往對問題的判斷過于片面。甚至有一些公司內部審計人員是通過其他的渠道引進的,這種改行的工作人員對于審計的認識更是無法做到全面深刻。現代化公司內部審計需要專業技術操作人員,如果掌握不好就不能適應現代企業管理的要求,也就會大大影響公司內部審計質量與效果。除了一些本身素質低外,很多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在取得許可后也放棄了對自身素質再培養的動力,不再要求自我提升,難以適應新形勢下的審計發展。

4.2.3公司內部審計受到公司管理層限制

除了公司的管理者對公司內部審計的認識存在不足外,還因為內部審計的隸屬關于不清,造成了企業的管理層對內部審計的意義判斷出現誤差。目前很多企業的董事和與總經理的職責劃分不明確,讓內部審計的隸屬關系不明朗。監事會對董事的決定與審計的正常進行監督不力,往往流于形式,讓內部審計工作難以進行。公司的管理層職權較大,可以根據自我意愿更改審計組織結構的人員組成以及薪酬,造成了內部審計組的工作人員難以以規范、原則性地對內部進行審計。

4.2.4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我國企業對內部審計的認識還存在著誤區,但政府對于公司內部審計卻充滿著信心,在政府不懈努力下,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取得了不錯的發展,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我國已經頒布了《審計法》以及《注冊會計師法》,但對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卻沒有進行法律層面的規范。對于一些原則性的法律法規沒有進行完全細化,對于在實際公司運行過程中的公司內部審計操作與規范并沒有進行詳細的描述,因此法律法規層面上給內部審計留下了空當,讓一些企業與管理者有機可乘,應付了事。[7]

5.公司內部審計環境改善對策

5.1培養內部審計專業隊伍

內部審計能否起到真正的作用就要看內審機構的組織架構與審計人員的知識、技能水平。審計人員能否真正了解資本市場的運作及投資、融資概念,能否與他人進行有效溝通都是審計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在公司內部審計職能轉變的條件下,內部審計的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到自己的不足,通過培訓、自我學習的方式不斷提高對內部審計的認識,認識到它的重要性,掌握內部審計的技術與方法,將審計結果與企業的運行引進結合,提出更多的合理化建議,為企業的管理者提供完善的方案,這對于企業的成長與個人的發展都有著良好的意義。

5.2引進內部審計先進管理方法

在我國現代社會發展中,現代企業和管理者要不斷向國外先進的管理手段進行學習,內部審計工作同樣如此,如何發揮出內部審計的作用,采用何種方法能夠快速高效準確地把握住公司管理中的問題與漏洞,都是需要內部審計管理者需要提升的地方。國外的內部審計工作發展時間長,在很多地方都值得借鑒,如計算機審計、現代通訊手段等等,要與時俱進,充分利用科技與管理理念,發揮出內部審計最大的作用。

5.3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視

作為企業的管理者,應該從管理的角度,用長遠的眼光看待目前的公司內部審計,調配專業的人員與技術進行支持,不斷提高內部審計監督的工作認識。企業的管理者與內部審計機構上輔相承,共同為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不斷努力。隨著社會的發展,每一個公司都想成為規范化的與世界水平接軌的現代化企業,這就需要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對待內部審計的認識也應不斷借鑒國外先進的經驗,進行重視。

5.4完善內部審計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相關的審計準則與實務標準,應該不斷完善企業的內部控制結構,提高內部審計的地位,建立由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直接管理的內部審計管理體系,讓內部審計沒有后顧之憂,確保審計質量的完成,客觀反應企業的現狀。健全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規范與標準的同時,要不斷加強內部審計管理,還要注意道德規范體系的建立,讓內部審計更加規范化、制度化與法制化。

結語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內部審計在未來將會在企業的管理中地位不斷上升,作用更加明顯。在目前遇到的各種問題都會在以后的發展中不斷解決。在健全的法律法規保障下,充分提高對內部審計的認識,利用好先進的審計手段與工作經驗,結合現代化管理手法,加強溝通,合理運作,勢必會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加全面的決策依據,為企業帶來更加豐富的收益,提高競爭力,提升品牌形象。(作者單位:湖南有色金屬投資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張萍.基于公司治理的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實證研究[D].山東農業大學,2012.

[2]申小梅.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模式對公司治理效應影響的實證研究[D].南京理工大學,2012.

[3]郭慧.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治理效應研究[D].暨南大學,2009.

[4]黃翠竹.中國上市公司內部治理審計研究[D].遼寧大學,2010.

[5]吳壽元.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研究[D].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2012.

篇8

[關鍵詞]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內部審計工作組織

2013年8月20日,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以公告的形式了新修訂的與國際內部審計標準的原則和理念相銜接、體現我國內部審計特點、比較系統和完善的新的準則體系。修訂后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將內部審計定義為:“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通過運用系統、規范的方法,審查和評價組織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和有效性,以促進組織完善治理、增加價值和實現目標”。可見,內部審計在企業內部的地位在不斷地提升。內部審計確認和咨詢的職能對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內部審計人員的客觀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梳理現階段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制度制定的狀況,對優化內部審計工作組織以更好地達成內部審計目標具有重要意義。上市公司作為優秀企業的典型代表,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區域經濟發展潛能的大小和競爭力的強弱(朱君,2014)。[1]為了深入了解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組織狀況,筆者于2014年6月以調研問卷方式對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組織發展狀況進行了調查。本次調查共收回問卷38份,包括制造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金融業等各類型上市公司;其中制造業為68.42%,所占比例最高。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情況、人員配備情況和制度制定情況。

一、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情況

(一)內部審計機構隸屬

按照《內部審計基本規范》的要求,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具有獨立性,在進行內部審計活動時,不存在影響內部審計客觀性利益沖突的情況。內部審計機構的隸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情況。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隸屬情況如表1所示。國內外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模式主要有高管層和董事會雙重領導、隸屬于監事會、隸屬于董事會、隸屬于總經理和隸屬于財務部五種(陳艷利、劉英明,2004[2];蔡春等,2009)。[3]由表1可見,吉林省上市公司均設置了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其中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董事會的上市公司比例最高,達到73.69%;高管層和董事會雙重領導的比例為21.05%;隸屬于總經理和財務部的上司公司比例均為2.63%,所占比例極小;不存在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監事會的上市公司。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12年對民營企業的調研數據顯示,我國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董事會的比例為25.28%。[4]比較而言,吉林省內部審計機構隸屬層次較高,獨立性水平較高。IIA在《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標準》中提出內部審計機構隸屬于“董事會與高管層”雙重管理的建議,CBOK于2006年面向全球發放的針對內部審計現狀的調查問卷數據顯示,全球大多數國家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達到該要求。吉林省上市公司中由高管層和董事會雙重領導的比例僅為21.05%,可見,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設置與該要求相比還有一定的距離。

(二)內部審計機構規模

上市公司應當考慮經營目標、規模、治理結構等因素,合理配備內部審計人員。內部審計人員規模不足會影響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確認和咨詢職能履行。內部審計機構規模情況如表2所示。從表2可見,吉林省38家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最少為1人,最多為16人,平均內部審計人數為4.84人,標準差為0.4838。從內部審計人員規模的范圍來看,大部分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為3~5人,該比例達到了52.63%,而只有兩家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達到10人以上,占所有吉林省上市公司總數的5.26%。但是,吉林省38家上市公司中,公司員工最少為81人,最多為24659人,平均員工人數為3174.105人;總資產最小值29008.6萬元,最大值4883895萬元,平均值716235.7元,相對上市公司資產規模、業務規模、員工規模,以及公司業務活動復雜程度來說,內部審計人員的規模較小。

二、內部審計人員結構情況

為系統地了解內部審計工作組織中內部審計人員結構情況,筆者對內部審計人員學歷結構、資質結構、專業背景結構以及年齡結構等進行了相關調查。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總體數量為178人,其中專職人員151人,專職內部審計人員比例達到84.83%;兼職人員為27人,兼職內部審計人員比例為15.17%,專職與兼職內部審計人員比為5.59:l。

(一)內部審計人員學歷結構

內部審計人員學歷結構情況如表3所示。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中,博士、碩士、本科、大專和其他學歷人數分別為0人、23人、111人、43人和1人,占統計人數的比例分別為0%、12.92%、62.36%、24.16%和0.56%。從學歷結構來看,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本科學歷水平比例最高,其次為大專學歷水平,碩士學歷水平內部審計人員也達到一定比例。碩士、本科、大專學歷人數基本呈現正態分布,內部審計人員學歷結構比較合理。中國內部審計藍皮書2013年內部審計情況統計顯示,我國國有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比例為50.36%,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的比例達到了75.28%,可見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學歷水平較高。

(二)內部審計人員資質結構

內部審計人員資質結構情況如表4所示。吉林省內部審計人員中,擁有會計、審計、經濟中級職稱的有93人,占到內部審計人員總數的52.25%;擁有工程系列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的有17人,占到內部審計人員總數的9.55%;擁有CIA、CPA、律師及其他職業資質的有35人,達到內部審計人員總數的19.66%;此外,擁有高級職稱的有46人,達到了內部審計人員總數的25.84%;具備兩種以上職業資質的有21人,是內部審計人員總數的11.80%。調查數據表明,首先,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職稱結構基本呈正態型分布,內部審計人員高級和中級職稱比例較合理;其次,吉林省上市公司中擁有一定比例的工程系列中級以上職稱的內部審計人員;再次,吉林省內部審計人員中擁有CIA等職業資質的比例達到19.66%,并且具備兩種以上職業資質的內部審計人員比例達到11.80%。2013年中國內部審計藍皮書顯示,我國國有企業擁有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和工程師中級職稱以上的比例為55.78%,黨政部門內部審計人員擁有CIA等職業資質的比例為5.07%。由此可見,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資質結構較優。

(三)內部審計人員專業背景結構

內部審計人員專業背景結構情況如表5所示。從表5可見,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中,擁有會計、審計專業背景的內部審計人員為104人,占到內部審計人員總數的58.43%;擁有其他管理專業背景的有41人,占到內部審計人員總數的23.03%;擁有經濟專業背景的有40人,占到內部審計人員總數的22.47%;擁有法律專業背景、建設工程專業背景和信息系統專業背景的分別為9人、24人和7人,占到內部審計人員總數比例分別為5.06%、13.48%和3.93%。內部審計涉及上市公司各種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審查和評價,因此,內部審計機構除了配備會計、審計、經濟和管理等專業人員外,還應當配備具有法律、建設工程和信息技術等其他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以滿足內部審計活動的需要。從內部審計人員專業背景來看,吉林省上市公司擁有一定比例的其他管理專業背景和經濟專業背景的內部審計人員,同時還擁有一定法律專業背景、建設工程專業背景和信息系統專業背景的人員,可見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人員專業背景結構呈復合型特征。

(四)內部審計人員年齡結構

內部審計人員年齡結構如表6所示。從表6的調查數據可見,吉林省內部審計人員平均年齡為39.67歲;30歲以內的有29人,人數比例達到16.29%;30~40歲和40~50歲的分別為62人和61人,比例分別達到34.83%和34.27%;50歲以上的有26人,人數比例為14.61%。從內部審計人員審計年齡情況來看,30~40歲內部審計人員比例為34.83%,處于該年齡階段的內部審計人員具有一定的相關工作經驗,同時也具備充足的精力,相對來說在內部審計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年齡優勢。工作年限在1~5年的人數為90人,比例達到50.56%;審計工作年限在5~10年的人數為55人,所占比例為30.90%;審計工作年限在5~10年和超過15年的人數分別為19人和14人,所占比例分別為10.67%和7.87%。從內部審計人員工作年限來看,從事內部審計工作5年以上的將近50%。總體來看,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老、中、青搭配較恰當,年齡結構較合理,結構年輕化,工作經驗較為豐富。

三、內部審計制度制定情況

在上市公司內部,內部審計制度是明確內部審計機構與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關系、實現審計目標、完成審計工作任務的依據,同時也是界定審計與被審計單位責任的基礎,是內部審計的綱領性文件。

(一)內部審計章程及類似權威性文件制定

內部審計章程及類似權威性文件制定情況如表7所示。從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章程及類似權威性文件設置情況來看,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制定了內部審計章程,所占比例達到97.37%,僅一家上市公司未制定內部審計章程或類似權威性文件。并且,內部審計章程及類似權威性文件的審批機構層級比較高,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審批的上市公司達到了29家,比例達到了76.31%。由此可見,吉林省上市公司對內部審計制度制定比較重視,內部審計章程及類似權威性文件的審計審批機構層級高。

(二)內部審計程序手冊制定

內部審計程序手冊制定情況如表8所示。從表8可以看出,吉林省上市公司中制定了具體的內部審計程序手冊的有28家,所占比例為73.68%;未制定具體的內部審計程序手冊的有10家,所占比例為26.32%。可見,雖然吉林省大部分上市公司制定了具體的內部審計程序手冊,但是仍然有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未制定具體的內部審計程序手冊。相關規范要求,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當運用系統、規范的方法,審查和評價組織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和有效性。上市公司應當結合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和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內部審計程序手冊,以明確內部審計職責、權限、審計范圍、審計標準、內部審計方法和程序等基本情況。吉林省部分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程序手冊的缺失,會影響內部審計工作規范性和科學性。四、研究結論與建議為深入了解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組織狀況,筆者對吉林省內部審計調查數據按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情況、人員結構情況和制度制定情況進行梳理發現,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隸屬層次較高,內部審計人員學歷水平較高,資質結構較優,專業背景結構呈現復合型,年齡結構年輕化,工作經驗較為豐富,內部審計章程相對健全,內部審計章程審批機構層級較高;但內部審計機構高管層和董事會雙重領導比例較低,機構規模較小,部分上市公司缺失具體內部審計程序手冊。研究結果表明,吉林省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較高,且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較強,在一定程度上能滿足現代內部審計的確認和咨詢功能。但是,內部審計機構人員配備不足,實施內部審計的確認和咨詢功能的人力資源相對缺乏,會影響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確認和咨詢職能的執行;且內部審計具體制度部分缺失,內部審計工作規范性和科學性有待進一步提高。基于以上研究結果,筆者認為吉林省上市公司要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現實增加企業價值的目標。首先,IIA提出的“雙報告”模式已經成為內部審計發展的趨勢,吉林省上市公司應當借鑒這一模式重構內部審計的報告關系,提升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對內部審計機構的職權予以保障;其次,根據上市公司自身需求和條件,充實內部審計隊伍,擴大內部審計機構規模,為現實增加企業價值的目標配備足夠的人力,并通過優化內部審計隊伍學歷結構、資質結構、專業背景結構、年齡結構和加強專業培訓,提升內部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最后,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建設,分層次建立系統的內部審計制度體系,明確內部審計職責、權限、程序、方法以及報告關系等,為內部審計工作的規范性和科學性提供制度保障。

作者:劉怡芳 吳國萍 單位:東北師范大學 商學院

[參考文獻]

[1]朱君.上市公司對區域經濟發展的影響研究[D].長春:東北師范大學,2014.

[2]陳艷利,劉英明.基于公司治理的內部審計問題研究[J].審計研究,2004,(5):85-88.

篇9

關鍵詞:內部審計;風險管理;風險源;對策

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企業所面臨的外部環境更趨復雜,所面對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大大增加,同時,面對新的市場環境、社會環境和經營環境,作為應對舉措,企業內部組織結構的創新會更加頻繁,企業運用新科技新技術的動力也會大大增強。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所面對的外部環境考驗和內部變革風險會疊加起來,從而放大企業所面對的風險,影響到企業愿景的實現和經營目標的達成。企業要想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中獲得一席之地,要想在不斷變革的外部環境中創造公司價值,一個重要的基礎是能預先發現和評估企業經營可能存在的風險,并采取及時有效的舉措來防范、控制、化解所有重大風險。

一、風險管理理念與公司內部審計

公司內部審計有一個發展和變化的過程,不同階段,公司內部審計的內涵、外延、地位、方式是各不相同的,在不同時期和不同的公司中,對內部審計的重視程度以及內部審計所能起作用的程度也是各異的。從公司內部審計發展的歷程可以看出,內部審計所遵循的理念也有一個發展的過程,將風險管理理念引入內部審計是一個巨大的進步,它使公司重新審視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風險管理理念的引入,使企業有能力識別、判斷、預警并有效規避、控制、防范企業面臨的風險因素,并發現公司組織結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管理隱患,從而進一步改進公司治理和公司經營效率。

企業內部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需要一個體系完善、流程完整、業務專業的內部審計部門,企業發展到今天這種程度,內部審計部門相應的也發展出對公司的風險管理開展系統分析、監督和評價,因此公司內一個有效的風險管理和控制離不開一個有效運轉的公司內部審計部門。根據現代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研究,一個行之有效的企業風險管理體系需要一個完整的組織結構,內部審計部門和企業設立的各種層面的風險管理部門要相互融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企業風險管理和控制。從組織層級來講,企業風險管理和控制包含了公司整體層面和公司內部各職能部門的風險管理。它就需要內部審計部門整合出一套風險控制體系,這種體系要能打破公司內部部門界限和利益,從企業全局和戰略高度來開展風險管理。從實際操作層面來看,目前大多數公司的風險管理體系采用以下三級風險管理部門來應對和管理風險:最高一級是在公司層面形成風險管理委員會,其組成成員主要是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次一級的是在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的架構下成立由專人負責的風險管理內部審計部門;更低一級的則是公司內部從事具體工作的審計部門。

二、公司內部審計所面臨的風險源

現在公司內部審計所面臨的風險源主要有:一是內部所面對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與否對于企業風險管理和內部審計質量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如果風險控制和內部審計制度設計不合理或者在執行過程中受到各種因素干擾,內部審計部門就不能根據自己的專業判斷和職業素養來完成自身職責。如果公司治理層面不注重對審計結果的運用,審計人員受制于公司內部某些強勢部門,內部審計的效果就會受到制約,審計專業人員也就很難在公司內部實施有效的監督,從而導致內部審計的風險管理和控制功能受到影響。二是內部審計所依賴的會計資料。內部審計所以來的會計質量高低直接影響到公司內部審計的質量和監督功能的發揮,內部審計依賴的資料有問題,則可能導致內部審計人員做出不恰當的判斷,從而得出不正確的審計意見,不能有效識別出公司面臨的重大風險。如果審計以來的會計資料存在較大的問題,公司內部審計的作用基本也就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三是內部審計所面臨的客觀因素。公司內部審計的質量不僅受制于審計人員個人專業能力,而且也會收到審計對象和審計業務的影響。隨著公司業務的拓展,公司面臨的各種風險增加,這就相應要求內部審計人員能敏銳認識到公司經營中面對的各種風險,這些風險包括外部環境方面的、合同履行風險的、資本市場方面、國際匯率方面的、政策法律方面和公司內部方面的的等等。內部審計人員所面臨的會計資料越來越多,所面臨的會計信息載體越來越復雜,尤其是隨著信息化的推進,計算機電子數據被廣泛應用于處理會計信息,這使會計信息出現有意無意的紕漏帶來了更大的可能,同時也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養提出了更大考驗。

三、公司內部審計風險管理的對策

一是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是有效管理風險、提升內部審計質量的關鍵。最重要的則是建立起公司股東、債權人、外部投資人、公司員工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相互制約的治理機構,并通過體制機制的建構將內部審計部門納入到公司治理機構,可以考慮建立內部審計部門向董事會負責,并向股東大會報告的制度,同時,要保障內部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經費保障、行政待遇和業務開展方面的相對獨立性,以有效制衡可能存在的大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內部強勢部門和外部強力干預等影響。

二是強化公司內部風險控制。建立完善的風險識別、預警、處置程序,健全內部審計風險清單。在企業內部強化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的風險控制意識,確保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科學識別并梳理內部審計所面臨風險源,并采取有效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制定完善的風險管理和內部審計操作規程。從機構設置方面科學分配職權,合理劃分崗責,對不相容的制度要嚴格執行崗位分離制度,并配備有職業操守和專業能力的職業人員。對公司業務的風險進行系統梳理,建立起相互監督和制約的工作體系,對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實行重點監控和評估,切實控制內部風險。

三是建立完善規范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自覺接受公司股東、債權人、外部投資人、公司員工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監督。公司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要滿足利益相關方對公司財務信息的合理訴求,嚴格按照市場約束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在信息披露中,風險信息是眾多利益相關方的關注點所在,公司應該讓自身內部審計和風險管理與市場監督相適應,通過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機構,健全科學的內部審計、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當市場關注的公司破產、兼并、重組等風險信息出現時,能及時傳遞給利益相關方,切實解決公司股東和管理層所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參考文獻】

[1]姜美麗,候佳,曹寧寧.從風險管理談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的整合[J].中國內部審計,2005(04)

[2]徐德.論現代內部審計的風險管理控制方法[J].審計研究,2005(02)

[3]徐德.論現代內部審計的風險管理控制方法[J].審計研究,2005(02)

篇10

關鍵詞:內部審計;集團公司;風險管理集團公司組織目標的實現以及在合同管理、資金管理、基建項目管理和投資決策等方面與內部審計都息息相關,都需要內部審計的服務、支持。集團公司運用合法、有效的內部控制,通過審查、評價經營活動來促使組織目標得以實現。但是,就我國目前現狀而言,風險的重要性往往在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過程中被忽略掉,這與我國集團公司特殊的形成過程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

一、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概述

(一)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意義

1.確保集團公司經濟活動的有序開展。集團公司規模龐大,經營權與所有權相分離,形成了多層次管理經營,為確保企業的經營管理能夠有效有序進行,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的目標,就需要對每個環節的生產和管理進行審查評價。內部審計部門的設立,為企業實施審查評價提供了平臺,內審部門每次審查評價的過程,就是確保集團公司各組成部分按計劃和要求執行任務的過程,促進了部門之間的有機配合,有效保證了集團公司經濟活動的有序開展。

2.助力集團公司實現經濟價值增值。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的一種戰略,通過對集團公司各組成部門進行審查、評價,從集團高度來判斷是否按照成本效益原則執行各項經濟活動,通過查找經濟活動出現錯誤的原因,提出相應整改意見,反饋給集團公司管理層,為管理層提出針對性和建設性的決策建議提供基礎,通過節約成本、改善管理,助力集團公司實現經濟價值增值。

(二)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原則

1.獨立性和客觀性原則。為了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體現其科學性,內審機構一般不應參與經營管理,主要行使監督職能。內部審計機構需獨立于集團公司經營決策過程,不受被審計單位管理,若內審人員參與公司某項經營決策,在審計相關工作過程中,此人需回避,不能參與其中。這既是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原則。

2.目標增值性原則。目標增值性原則是指集團公司應當將內審創造企業價值作為目標,而不應當將成本降低幅度、效率增值幅度等作為衡量內審工作績效的唯一標準。企業目標得以實現需要企業內部審計的協助,在目標實現過程中,內部審計提供咨詢、確認服務,這也是企業內部審計的主要職能之一。

3.合規性原則。審計本身需要獲得授權才能執行工作,在立項授權范圍內,審計工作人員可以向相關人員取證。如若涉及到部門內部數據,且公司已經就某些數據的提供設定了相應權限,不能私下獲取,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流程獲取數據。

二、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風險及其原因分析

(一)內審實施力度不足

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權威性以及企業內部審計職能的發揮受其負責高管職位特點影響,目前,很多國有企業集團公司的內審實施力度不足,這主要是因為集團公司的內部審計不歸屬董事會領導。相對來說,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在公司整體組織架構中地位越低,其獨立性越差,相反,其地位越高,獨立性就越強。但是,目前我國很多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地位很低,一些公司甚至將內部審計附屬于財務機構,實施力度不足也就不足為怪了。

(二)審計問題處理速度和程度不高

集團公司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由強到弱的順序為:向董事會報告,向總經理報告,向副總經理報告,直接報告的對象與審計部門獨立性有著極其緊密的聯系。向總經理報告有利于審計問題的整改,向董事會報告最有利于監督管理層工作,利于維護所有者權益。因而集團公司應當建立子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向母公司報告的途徑,若是只向高級管理層進行行政性報告,很有可能會造成重大審計問題的掩蓋。

(三)內審的獨立性和客觀性較弱

目前我國的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機構地位不超脫,不夠獨立,內審職能常與紀檢監察職能、法律只能、財務職能等統一賦予一個部門,或是直接隸屬于高管層,內審經費、內審人員均由管理層決定,這就導致了審計方與被審計方均處于同一利益鏈條上,內審工作容易受到其他工作的牽制,內審人員的執業不容樂觀。

(四)內審作用發揮不徹底

內部審計機構的管理方式不當,直接弱化了內部審計作用的發揮。若是集團公司屬于強控制型企業,內審機構卻被母子公司分級管理,缺少垂直型內部審計機構,則可能會造成內部審計資源的分散,有項目時臨時集中人員,影響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若是集團公司屬于中控制型企業,則應當選擇內部審計機構雙重管理方式,子公司內審機構如只受子公司領導會導致整個集團公司的內審監督體系不完整,信息溝通不順暢,子公司內審機構如只受母公司領導則會導致內部審計機構存在的受托經濟關系消失,內審類似與外審,若子公司完全沒有內審機構,則會導致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缺乏子公司的日常審計資料,不能對其經營管理情況全面、準確了解。

(五)內審質量不高

內審質量不高主要是由于集團公司的內部審計制度和機制不夠健全引起的,知情權、參與權有限,影響了內審機構所需信息的獲取;內審活動質量控制機制、內審部門及人員績效考核機制落后,持續審計、后續審計缺乏,導致了內部審計質量不高。

三、集團公司防范內部審計風險的建議與對策

(一)設立內部審計機構

要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集團公司必須設立健全的內部審計機構,僅在必要時借助外部技術支持。在內部審計機構內設置以董事會為主的職能領導,以總經理為主的行政領導,還需要設置一個總審計師崗位,此職位應當由公司黨組成員或者內部審計專家來擔任,母公司董事會應當作為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最高領導,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審計機構及人員設置應仿照母公司設立。對于審計部門來說,指導下級公司業務,負責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是其主要工作,內部審計機構應當致力于不斷優化公司治理審計、風險管理審計、內部控制審計,充分發揮其監督評價和服務咨詢職能。另外,在內部審計人員的選聘及培養方面,要提升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招聘經驗豐富、素質較高的人員。集團公司還應當為內審人員設計明確的職業發展通道,給員工增加學習、發展機會。

(二)加強內部審計溝通與協調

內部審計應當確保集團公司的高級管理層、審計委員會、內審人員、外審人員之間的溝通與協調,為了促進審計問題整改,為了獲得更多人的配合和支持,需要得到更多重要信息,這就需要企業內部信息溝通順暢,加強內部審計機構與其他部門之間的溝通,可以設專人來負責處理部門之間的沖突,不斷促進協調。在此基礎上,在外部利益與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之間建立有效溝通,充分發揮各種機制促進協調作用的發揮。

(三)應用先進內部審計工具

集團公司應對經營、管理數據進行實時監控、審計,為此應當構建非現場審計系統,嵌入公司ERP系統之中,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將內部審計轉為全數據審計,以建設和應用內部審計信息系統為目標。

(四)實現以風險為導向的內部審計

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內容范圍廣,為了提高審計效率,應當進行綜合審計,即風險導向型內部審計,將內部控制、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三者進行有機融合。具體方法為:在制定年度審計和中長期審計計劃過程中,結合自身專業判斷,充分利用全面風險管理成果;在制訂項目審計實施方案時,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優化內部審計資源配置;在應用審計結果時,將發現的問題、事項區分為“違規問題”、“風險提示”、“管理問題”等,并采取相應應對措施。

(五)健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

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應當能夠覆蓋整個內部審計流程,包括審計計劃的制定、審計前的調查與制定方案、審計的現場實施階段、報告階段、整改追蹤階段等,都需要建立審計業務質量標準、審計管理質量標準和職業道德規范標準,確保審計質量的提高。

財參考文獻:

[1]李紅星.集團公司加強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建設研究[J].中國商貿,20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