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管理組織體系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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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管理組織體系

篇1

[關鍵詞]稅務 電子政務建設 服務型政府

一、電子政務對稅務部門建設現代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意義

1.電子政務適應了稅務部門提高辦事效率,進行科學決策的需求。

稅務部門是社會經濟信息資源的主要擁有者,在政府職能轉型過程中,要求稅務行政更加透明,對建設廉潔、勤政、高效稅務部門,提高辦事效率,進行科學決策管理和服務提出更高的要求。將經濟熱點、難點以及行業、地區發展重點等各類涉稅信息及時、準確地匯集起來,形成決策支持的可靠依據,顯得越來越重要。

2.電子政務適應了稅務部門面向公眾服務的需求。

為適應稅務部門從執法管理型向納稅服務型轉變,以及在新形勢下政務公開的需要,稅務部門與納稅人的互動服務必將日益增長,例如簡化各類申報、申請的審批程序,網上辦稅服務廳、涉稅信息、納稅人滿意度調查、投訴與監督等面向納稅人服務的需求

3.電子政務適應了稅務部門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需求。

政府信息作為一種重要的戰略資源,是國家寶貴的財富。充分利用所掌握的經濟信息資源,加快稅務電子政務建設,做好信息資源的開發是保證稅務政務公開、提高政府運行效率、保持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電子政務應用系統的建設基礎是電子政務信息資源的配置和開發利用,稅務部門在加快重點數據庫建設的同時,將電子政務建設與業務整合進程相適應,才能更好地滿足各類稅收管理業務應用系統建設的需求。

4.電子政務適應了稅務部門實現信息共享的需求。

隨著政府職能向管理服務型轉變,要求政府部門減少管理層次、加強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加強政府與公眾(包括企業)的互動,信息共享的廣度和深度必然不斷增強。作為政府經濟管理的核心部門,稅務部門需要交換信息的主要部門就涉及工商、財政、海關、國庫、公安、其他行業主管部門以及金融機構等很多。

二、稅務部門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應重點把握的幾個問題

1.改變思想觀念,把握稅務電子政務的核心。

稅務電子政務的核心是“稅務”,電子僅僅是手段。目前,我國許多地區的稅務部門在電子政務建設過程中,還普遍存在對信息化建設重要性認識不夠,“重建設、輕維護”、“重硬件、輕軟件”等問題。若要保證信息化的一體、高效,前提是要梳理出一體化的業務流程,然后再有計劃地逐步將業務流程以信息化的方式加以實現。由于我國稅務系統垂直管理的特點,統一規范的稅務工作模式是有可能做到的。

2.尊重客觀規律,用科學方法論作指導。

稅務電子政務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在推進稅務電子政務建設過程中,必須重視電子政務建設內在規律的一些問題。一是建立強有力的領導機構和科學的工程管理架構,保證規劃的科學性、實施的有效性、工程風險的可控性。二是推動立法與電子政務建設相配套,為稅務信息化建設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三是樹立以客戶為導向的理念,在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的需求設計、實踐運用、成效評估等方面全面考慮“顧客”的滿意程度。四是稅務信息化建設必須以科學規劃為基礎,充分評估業務需求的實現邊界和技術的滿足能力,保證信息技術與業務管理變革的有序推進。

3.順應發展潮流,正視電子政務對稅務部門傳統管理體制的影響。

當前,順應信息技術的發展要求,加快稅務組織制度變革,關鍵要從兩個方面出發。一方面要推進稅務系統組織機構的扁平化,將業務管理權提升到數據集中層,逐步減少管理層次、壓縮職能機構,使依托于信息優勢的決策組織高端化和集中化,使執行組織基層化和分散化。另一方面要重組業務流程。圍繞業務行為的增值能力對稅務管理組織體系進行再分析,對征管業務流程進行再設計,全面優化稅務機構功能結構和資源配置,重新設計征收、服務、管理、評估、調查、稽查、救濟等稅務機構,并輔之以納稅戶規模、管轄地域范圍、征管業務專業化等設計指標,建構一套與信息技術應用水平相適應的稅務管理組織體系和業務模式。

4.建立科學機制,建設高素質的技術人才隊伍。

高效的稅務電子政務建設離不開專業計算機技術人才。稅務系統缺乏吸引社會上高級技術人員的軟、硬件環境,目前稅務系統高層次的稅收信息技術人才捉襟見肘。要重視人力資源開發工作,打破傳統的管人、用人模式,要體現信息化考核指標體系的科學、公平、公正,發現能力、利用能力、開發能力,把每個人的能力價值最大限度地發揮出來,形成尊重知識、尊重技術、尊重科學的氛圍,提高稅務人員的綜合素質。

5.加強部門橫向聯系,提高數據應用水平。

稅務電子政務并不是孤立的,而是與整個社會綜合治稅環境緊密聯系。發達國家已經建立了發達的信用體系,社會化服務機構健全、各個管理部門之間緊密協作,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嚴密、系統的稅源監控體系。在發達國家的這一社會化監控體系下,稅務管理己不僅僅是狹義上的稅務部門的工作職能,而是己經外延擴大成為全社會的共同義務。

三、結語

稅務機關借助電子政務全面提高行政效率、政府管理水平,為納稅人提供服務的范圍和深度,都有了明顯的進步,極大促進了政府績效的提高。

[參考文獻]

[1]馬志紅.談電子政務建設對政府績效的促進作用.《電子政務》[J].2008(1)

[2]吳聲功.服務型政府的構建[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3

篇2

關鍵詞:國有企業;稅務風險;內部控制

一、加強稅務風險內部控制的重要性

稅務風險指的是企業的涉稅項目有可能違背某些稅法相關規定,從而給企業經濟活動帶來經濟損失。而內部控制則指企業為充分提高經濟效益、優化資源配置而實施的一系列內部控制制度、方法和程序。兩者進行有機結合就是將稅務風險納入到企業的風險管理體系中,建立企業稅務風險內控體系。加強企業的稅務風險內控對我國國有企業的發展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第,有助于國企防范稅務風險。稅務風險的直接表現是企業多繳稅款會損壞企業經濟利益,或者少繳納稅款會違背相關稅務法律法規規定。加強稅務風險內控,可以有效地對稅務風險進行甄別和評估,從而有針對性地采取一系列避險措施,為稅務風險管理提供切實可行的管理流程和控制方法。同時健全的稅務風險內控體系可以保證國企的風險管理成本效益,讓國企的風險控制關注力集中于對企業影響較大的稅務方面,而對于影響教小的稅務則不進行過多關注,從而控制風險管理的成本支出。第二,有助于加強國企的內部管理。內部控制是加強企業管理的有效措施,稅務風險則是企業風險管理中的重要環節,將兩者結合起來,建立健全國企的稅務風險內控體系,可以為企業的稅務管理提供良好的內部環境,促使國企在內部治理結構、制度建設和人員分工上進行合理優化,讓稅務部門參與到企業財務管理、戰略規劃等重大決策中,提高稅務管理的質量和效率,增強稅務政策的影響力,提高各個部門的稅務風險控制意識。同時稅務風險內控可以保障國企內部的信息暢通,尤其是涉及企業日常經營的涉稅項目的政策、流程和規范,各個部門在內控體系下會加強溝通和配合,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渠道。

二、國企加強稅務風險內控的有效措施

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中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直接關系到我國經濟的興衰成敗,因此國企的稅務內控體系建設直接關系到我國經濟未來發展的命脈。

(一)健全國企稅務風險內控體系

國有企業應當根據相互分離和制衡的原則健全內控體系,使之達到權責明確、制衡得當、協調運作,滿足企業不用發展階段的需求。首先,健全現代企業的內部控制系統,形成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等從上而下的治理結構,保證企業正常管理的高效運轉,從而健全相互制衡的監督管理體系。其次,建立企業風險管理機構,通過專業的評估對企業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進行預警,其中包括稅務風險和經營風險等,并制定書面的稅務管理條例和管理策略,保證企業科學長效的稅務管理制度,并明確詳細的稅務籌劃策略。最后,明確崗位職責和分工機制。在稅務管理方面堅持分工協作的原則,明確各個組織體系下的崗位職責,確保稅務管理的相關崗位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嚴格按照稅務管理的工作流程執行工作。

(二)完善管理制度,加強稅務自查和內部審計

我國國有企業應當把稅務內部控制納入到企業的管理體系下,健全稅務內控相關制度,對企業的管理人員起到監督和約束作用,同時優化財務工作相關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明確財務管理崗位權責。在健全的管理制度基礎上,企業規定財務行為,協調處理企業內部各個部門的具體財務行為。首先,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為企業的稅務風險內控提供制度上的保障,規范企業的經營行為。其次,將稅務風險防范機制納入到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中,讓企業從上到下都建立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崗位責任感,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風險評估和管理制度,讓企業每個人都參與到風險防范工作中。最后,在管理方面,要在企業內部堅持權力制衡的原則,減少崗位職責泛濫、會計資料偽造等現象。

篇3

幾十年來,稅收管理員管戶的模式一直居于主導地位,其管理方法、管理手段沒有本質改變。進入21世紀,伴隨大企業稅收管理問題日益突出,國家稅務總局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探索推進大企業專業化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1.設立專職機構,初步構建組織框架2008年,稅務總局成立了大企業稅收管理司。從2009年開始,多數省級稅務局相繼成立大企業管理處(或與其他職能部門合署辦公),部分市級稅務局成立大企業科或大企業局。

2.明確管理對象,工作針對性提高2009年,45家企業集團被稅務總局確定為定點聯系企業,其2013年實現稅收占全國稅收收入的21%左右。各地大企業管理部門自行設定標準,選擇大企業作為管理對象。

3.嘗試新管理模式,專業化分工初步形成目前,大企業稅收管理主要采取兩種模式:一種是有限職能模式,即在不改變日常屬地管理、不改變稅款歸屬和入庫級次的前提下,大企業管理部門主要負責風險管理和個性化服務;另一種是全職能模式,即大企業管理部門負責除稅務稽查以外的全部稅務管理事項。

4.開展個性化服務和稅收風險管理,大企業稅法遵從不斷改善大企業管理部門加強與企業的溝通,積極處理大企業涉稅訴求;創新稅收遵從協議、事先裁定等服務產品。從2009年開始,大企業管理部門對45家總局定點聯系企業稅收風險進行評估。2012年—2013年,分別對石油石化、煙草、銀行、電力行業的4戶定點聯系企業開展全流程風險管理。風險管理成效明顯,稅務機關發現并及時消除了涉稅風險,增加了稅收收入,同時幫助企業完善稅務風險內控體系。

5.致力制度建設,初步搭建業務框架近年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規程(試行)》等制度陸續出臺,使大企業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當前大企業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

6年來,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逐步深入,但在機構設置、職責分工、制度建設、征管資源配備、信息化建設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1.大企業稅法遵從意識仍需強化,稅法遵從水平參差不齊從風險管理實踐發現,有些大企業稅法遵從認識存在偏差,稅務風險內控體系存在漏洞,需進一步提高稅法遵從能力。

2.組織建設亟待加強,尚未形成穩定、成熟的管理體系我國大企業稅收管理目前主要采取屬地日常管理結合跨層級風險管理的模式,大量工作沉淀在基層。大企業管理機構未實現扁平化,仍然采取直線職能管理。稅務總局對省級及以下大企業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沒有明確規定,少數省(市)未成立大企業管理部門。大企業標準不統一,各省管理對象范圍不一致。管理力量薄弱,缺乏稅務審計、計算機等專業人才,工作開展難度大。部門職責不清晰,與其他職能部門業務重疊。

3.業務建設亟待完善,尚未形成全面、系統的業務體系一是個性化服務理念先進但制度欠缺,操作性不強,服務產品較少。二是缺乏系統的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制度,以固化風險管理流程和工作機制;稅務審計等風險應對手段,缺少法律賦權,沒有工作規程。三是沒有建立全面的分行業大企業稅收管理模型和管理指南。

4.稅法確定性和統一性未能滿足大企業需求,個性化服務水平亟待提升稅務機關對稅法確定性重視不夠,各地對稅收政策理解和執行不統一,政策適用缺乏透明度和確定性。相同業務,不同區域的稅務機關政策執行存在差異,使跨區經營的大企業陷于兩難境地。

5.信息化建設亟待改進,尚未形成堅實的涉稅信息支撐體系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對稱依然是制約稅務管理的瓶頸。稅務機關掌握信息類別單一,主要是企業申報數據和稅務管理數據,第三方信息嚴重缺失。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受納稅人遵從意愿、遵從能力限制,數據質量受稅務人員操作和維護水平影響有待提升。稅務機關單一功能軟件較多,重開發輕整合,存在信息孤島。數據分析、應用不深入,缺乏智能化的技術工具。

三、完善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的路徑

實施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是系統工程,當前應從優化頂層設計入手,圍繞機構設置與職責劃分、核心業務構建、信息化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深入推進。

1.健全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組織體系稅務機關按照納稅人規模重構組織架構和管理體系,實行分類分級管理。

(1)統一大企業標準。綜合考慮納稅規模、集團化管理、特殊行業、跨境投資經營等指標確定稅收管理上的大企業。大企業管理部門每年公布大企業名單,對列明企業實施管理。

(2)縮短管理鏈條,實現機構扁平化。稅務總局大企業管理司在目前6個處室的基礎上,增設大企業數據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全國大企業的數據。各省級稅務局成立大企業管理局,內設若干行業管理科。市級及以下稅務局可以不設專職大企業管理機構。

(3)確定管理模式,明確工作職責。筆者認為采取有限職能模式,更符合我國國情和財政管理體制。各省大企業管理局實現稅源管理實體化,承擔列明企業的稅源監控、風險管理和個性化服務。

2.完善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業務體系當前,我國大企業管理部門需要從以下方面加快業務建設。一是健全風險管理制度,夯實制度基礎。我國應修訂稅收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稅務審計、納稅評估等風險管理手段。盡快制定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工作辦法、稅務審計工作規程和反避稅工作規程,明確工作流程和方法。二是分行業精細化管理,提升風險管理能力。全面整理各行業稅收管理經驗,建立行業稅收管理模型,制定分行業的大企業稅收管理指南;歸集行業稅收風險點,建立行業稅收風險特征庫;深入分析稅收風險特征和成因,設定行業稅收風險識別指標。

3.構建大企業個性化服務體系找準個性化服務定位,完善相關制度,明確服務內涵,做到服務措施具體化,服務流程標準化。創新服務產品,開展申報前協議、事先裁定等服務產品的試點工作,成熟后迅速在全國推行。科學設定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測試指標,開展內控調查測試,幫助企業完善稅務風險內控體系。

4.優化大企業稅收管理信息體系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我國應建立包括企業數據管理平臺、風險管理系統以及智能化稅務審計軟件等在內的信息管理體系。

(1)加強第三方信息采集與應用,構建有力信息支撐。全面獲取大企業涉稅信息,離不開全社會的支持,有必要從法律上規定單位和個人負有提供納稅人涉稅信息的義務。國務院組織建設企業數據管理平臺,形成企業信息共享機制,各相關單位定期上傳企業信息,政府各部門依職責獲取信息,以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

(2)開發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系統和智能化稅務審計軟件。在系統中灌裝行業稅收風險評估模型,定期開展大企業稅收風險評估。增強稅務審計軟件智能識別疑點的功能,提高審計效率。

(3)強化數據管理,提高數據質量。加強數據庫和網絡安全管理,防止數據泄露和丟失。強化軟件操作培訓和績效考核,減少錯誤數據。完善綜合稅收征管軟件和報稅軟件的審核、校驗功能,提高申報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篇4

 

關鍵詞:稅收管理創新

伴隨著新稅制的實施和稅收征管改革的不斷深人,我國稅收管理取得了歷史性的進步。但是。稅收管理中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特別是加人wto后,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體制正面臨新的挑戰,迫切要求加快稅收管理的改革創新,實現傳統型管理向現代型管理轉變。

一、稅收管理的理論創新

理論創新是社會發展和變革的先導。創新稅收管理理論是變革稅收管理的前提。由于歷史的原因。長期以來,我國對稅收管理理論研究不夠重視。稅收管理理論的發展遠遠落后于稅收改革與發展的實踐,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會科學領域。

我國稅收征管改革摸著石頭過河走了10多年。稅收征管改革從一開始就缺乏科學的理論準備和理論指導。稅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憑經驗和直覺進行。在解決改革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中徘徊。無論是20世紀80年代末,進行的“征、管、查”三分離或二分離的摸索,還是新稅制實施后,對傳統專管員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進人21世紀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進專業化的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論準備不足的情況下進行的,未能從理論上對稅收管理改革目標體系進行深人系統地研究,在科學把握稅收管理的本質、規律、原則等基本理論問題的基礎上,形成稅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論框架,給予稅收管理改革堅強有力的理論指導。因此,在改革的目標方向上,缺乏準確清晰的定位。目標設計缺乏系統論證,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處于變化之中,對征管改革的方向經歷了反復探索和較長時間的認識過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終循著相互制約的指導思想,沿著職能劃分的思路。把分權制約過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職能的分解上。追求稅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圍上,側重于稅收征管的改革,忽視稅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對以納稅人涉稅事項為主要管理對象的稅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稅機關、征稅人為主要管理對象的稅收行政管理作為改革的整體進行系統設計,忽視人力資源的配置管理和開發利用;在改革的進程上,對不同地區制約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夠,缺乏整體規劃。常常處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進度不一。帶來征管業務的不規范、信息技術應用的不統一。由此導致稅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彎路,浪費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財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當然,稅務部門在改革實踐中也進行了一些理論探索,但主要還是停留在對改革方案的修修補補。疲于尋求解決具體問題的措施上,缺乏在稅收管理改革實踐基礎上理論創新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解決稅收管理改革中的問題和矛盾,加快建立現代化稅收管理體系,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必須創新稅收管理理論。

推進稅收管理的理論創新,首先要轉換傳統稅收管理的理論視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實踐中進行稅收管理的理論探討,善于總結經驗教訓,把成功的經驗系統化、理論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鑒當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論和工商管理領域發展起來的管理理念、原則、方法和技術,結合我國稅收管理的實際,創造性地加以吸收和運用,形成適合中國稅收管理特點的新思想、新方法、新體系,并在指導稅收管理改革實踐中加以豐富和發展;還要注意不斷研究稅收管理的內在規律、原理和發展趨勢,善于抓住揭示稅收管理內在客觀性的發現性認識,創造稅收管理科學的前沿理論。通過尋求稅收管理理論突破與創新,推動稅收管理的組織創新、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徹底改變我國稅收管理改革目標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動局面,徹底改變稅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陳舊、管理手段單一的落后局面,實現傳統稅收管理向現代稅收管理的根本轉變。

二、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

科學技術是稅收管理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創新稅收管理離不開現代科技手段的支撐。信息化是當今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對稅收管理正產生著革命性的影響,為創新稅收管理開拓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創新稅收管理技術,以信息技術和通迅技術為基礎,實現稅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稅收管理改革,提高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國稅收管理信息化經歷了從無到有、從人腦到電腦、從單機運作到網絡運行的歷史性跨越,信息技術對稅收管理的支撐作用日益顯現,稅收管理技術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視的是,我們不惜重金投入,購置相當數量和一定檔次的計算機技術裝備,與應達到的應

用程度和應用效果仍有相當差距。在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存在著不少問題,突出表現在稅收信息化建設缺乏總體規劃,軟件開發應用雜亂無序,信息系統平臺不統一,數據處理缺乏層次性和綜合性,形成許多“信息孤島”;信息資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監控能力不強,導致高技術與低效率并存,高成本與低產出共生,造成人財物的極大浪費。對此,我們應當認真總結和吸取過去在稅收信息化建設中留下的深刻教訓,從戰略高度推進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加強對信息化建設工程組織學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隨意性,加強對稅收管理技術的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徹底改變機器運作模擬手工操作的狀況,挖掘信息網絡技術的潛在效能。

創新稅收管理技術,實現稅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與管理相互結合、相互促進,推動稅收管理發展,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的過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與機器管理組成的整個管理體系效能最高。實現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應突出四個重點:

其一、堅持按照一體化原則,遵循“統籌規劃,統一標準,突出重點,分步實施,保障安全”的指導思想,進一步完善優化信息化建設的總體方案和具體規劃,逐步實現業務規程、硬件配置、軟件開發、網絡建設的一體化,在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整體推進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從管理思想、管理戰略上突破傳統觀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縛,適應現代信息網絡技術發展的要求,實現技術創新與管理創新的互動,在現代技術和科學管理有機結合上求得新突破。通過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組職能機構,變革管理方法,優化資源配置,規范權力運行,把整個稅收管理工作有機地聯系和帶動起來,形成上下級之間、同級之間的互動響應機制,構建起與信息技術發展相適應的管理平臺。

其三、利用先進的通訊和網絡技術,建立多層次有針對性的稅收服務技術體系。一方面大力推進網上申報、電話申報、磁盤申報、銀行卡申報等多種電子申報方式,大力推進稅、銀、庫聯網,實現納稅申報和稅款征收信息的網上流轉,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及時快捷申報納稅,為實現集中征收奠定基礎。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稅法咨詢、稅收法規、涉稅事項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包括提供電話自動查詢和人工查詢系統,電子化的自動催報催繳系統;利用電子郵件向納稅人定期提供稅收政策法規信息,向特定納稅人進行有針對性的納稅輔導。利用互聯網提供稅收法規查詢,與納稅人溝通交流,實行網上行政,網上辦理涉稅事項,接收對偷稅違法行為和稅務人員廉政問題的舉報、投訴等等,使信息技術在方便納稅人,提高辦稅質量和效率,降低稅收成本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進的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為依托,把稅收管理全過程納入完整、統一、共享的信息系統,實施全方位的實時監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數據處理系統。在統一數據結構和標準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進而再向省局和總局兩級集中,克服信息傳遞中封鎖、變異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庫操作的規范度,實現數據管理效率和質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為重點的稅源稅基監控系統。從信息經濟學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與信息獲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備才能實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強納稅申報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時,要加快與工商、銀行、技術監督、海關、公安等部門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強稅務機關獲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為重點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統。在將稅收管理全過程納入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基礎上,利用信息技術控制業務處理流程,減少自由裁量的環節和幅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參與稅收管理質量的控制和改進,實現對執法行為的監督制約,使稅收管理全過程每個環節責職、每個權能行使、每項工作績效,都能通過網絡透明地呈現在管理決策平臺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稅收管理的組織創新

稅收管理機構是根據履行國家稅收職能需要,圍繞稅收行政權力設置、劃分和運行而形成的組織體系。設計科學的稅收管理組織結構是有效實施稅收管理的組織保證。稅收管理組織結構是否合理,直接關系到能否履行好國家稅收職能,能否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影響到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顧我國稅收征管改革歷程,有關方面一直在尋求建立一個科學高效的稅收管理組織體系。每次征管改革幾乎都離不開對征管組織機構的撤并調整,特別是新稅制實施后,征管組織機構處在不斷的調整變化之中,有的撤銷稅務所,按區域設置全職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還設有中心稅務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職能分局,按征、管、查職能外設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專業局;有的仍留存著一直游離于機構改革之外的外稅局、直屬局。總的說來,這些改革措施始終沒有打破原有征管機構的層級,沒有跳出按征、管、查設置機構的框框,沒有沖破地區行政管轄范圍的界限,沒有發揮運用網絡技術構造組織結構的優勢。稅收管理組

織機構龐大臃腫,管理層級環節過多,機構設置不統一,職能部門交叉重疊,權力結構過于集中,管理組織過于分散,資源配置不講成本效益,組織結構效率低下的問題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為突出。

要從根本上解決征管組織結構問題,提高稅收管理組織合理化程度,必須大力推進稅收管理機構的改革創新。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建設步伐的加快,稅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稅收管理機構改革創新的著力點應放在依托信息網絡技術,打破部門約束和層級限制,根據稅收管理的內在規律,優化管理資源的配置,使傳統封閉的機械式組織向現代開放的網絡化組織方向發展。

一要減少管理層次,收縮征管機構,確立稅收管理機構改革的總體目標和基本框架。現代管理組織理論和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要提高組織結構效率,必須減少行政管理層次,精簡管理機構,實現組織結構的扁平化。我國目前稅收管理組織結構,從總局、省局、市(地)局、縣局到基層分局有5個層級,除基層分局外,有4級行政管理層。世界上很少有這種5級架構的征管組織體系。要創新稅收管理組織結構,必須打破這種僵化的5層“寶塔”結構,沖破行政區劃的約束,根據經濟區域、稅源分布、規模大小,設置稅收管理機構。從改革的漸進性考慮,稅收管理機構改革的近期目標可以定為實行總局、省局、市局、縣局4層組織結構。今后條件成熟時,對省級局還可以進一步考慮打破行政區劃,根據經濟區域進行撤并,設置跨省大區局,如像人民銀行跨省設置分行機構。

二要統一征管機構設置,實現基層征管組織結構的扁平化。根據企業組織理論學的研究,企業管理組織機構設置通常有四種模式,即以產品為基礎的模式、以職能為基礎的模式、以客戶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種的矩陣模式。按照前述稅收管理機構的改革目標和國外稅收管理機構設置的做法,適宜采用按稅種類型和職能分工相結合的模式設置內部機構。在基層局(縣、區局和將來實現征管實體化的地市級局)適宜按職能分工和納稅人類型相結合的模式設置機構,除稽查局可作為外設機構外,其它專業局都應全部轉為內設機構,同時還應撤銷過去外設的直屬局、外稅局,實現對內外稅、不同行業、不同預算級次企業的統一管理。基層局的主要職能是對轄區內稅源稅基的控管。分類管理是專業化管理的基礎,對納稅人實施分類管理是國際上許多國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構建與信息化相適應的稅收征管運行機制,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術改變稅收管理的流程和組織結構,建立一種層級更少基層管理人員權責更大的管理體制。在縣(區)局內部,根據稅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內在規律,重新設計和優化稅收征管業務和征管流程,將咨詢受理等納稅人找稅務機關辦理的涉稅事項集中到前臺辦稅大廳實行全方位服務,解決納稅人多頭多次跑的問題;將納稅評估、調查執行、稽查審計等稅務機關找納稅人的所有管理事項,集中到后臺實施分類管理,解決稅源稅基控管薄弱的問題。

四、稅收管理的制度創新

深化稅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適應現代稅收管理發展要求的制度性障礙,更需要針對解決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新的制度安排。優化稅收管理制度設計是稅收管理改革與發展重要內容,也是從制度層面解決當前稅收管理存在問題的必然要求。稅收管理的制度創新應當緊緊圍繞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和稅務機關管理效能,降低稅收風險即法定稅收與實際稅收之間差額這一稅收管理目標,在稅收管理制度體系優化設計上求得新突破。

當前稅收管理制度創新應當突出兩個重點。

(1)要著眼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促使其如實申報納稅,解決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一要建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稅收服務制度。稅收服務是保證納稅人依法納稅的重要條件,必須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盡快將稅收服務從過去的道德范疇上升到行政職責,構建起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稅收服務制度體系,為納稅人提供享受各種稅收服務的制度保障,包括設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確保所有公民享受和獲得稅收知識的權力,使納稅人有能力自覺、及時、準確申報納稅,減少無知性不遵從;設立以客戶為導向的程序制度,確保辦稅公平公開,程序簡便規范“一站式”服務到位,使納稅人減少“懶惰性”不遵從;設立完善的權益制度,確保客觀公正開展行政復議,主動實施行政救濟,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減少情感性不遵從。

二要建立以納稅評估為基礎的納稅信用等級制度。納稅信用度的高低直接體現著稅法遵從和稅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實施納稅信用等級制度,根據納稅人納稅誠信度實行差別管理,對信用等級低的納稅人嚴加管理。制定鼓勵誠信守信,制約懲處失約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納稅信用成為與納稅人生存發展緊密相聯的無形資產。讓依法納稅者受到社會廣泛尊重,使誠信納稅者得到實惠,增強忠誠性遵從的榮譽感;讓失信違法者付出利益代價和榮譽代價,促使納

稅人誠信納稅。同時要把建立納稅信用等級制度與建立納稅評估制度緊密結合起來,建立起科學的納稅評估機制。

三要建立“輕稅重罰”的違法處罰制度。增大違法成本是強化稅收管理的重要舉措。對外要健全偷逃稅處罰管理制度,增大偷稅成本;嚴懲知法違法者,對不按規定履行納稅義務,該罰的要罰,該判刑的要判刑,減少納稅人自私性不遵從,增加預防性遵從。

(2)要著眼提高稅務機關內部管理效能,約束稅務人員尋租,對工作業績進行有效激勵,解決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一要建立科學的稅收管理績效考核制度。考核稅收管理績效是促進稅收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的重要手段。稅收管理績效考核導向至關重要。要徹底扭轉過去績效考核重收入輕管理,重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輕機關內部考核的傾向,從組織收入型向執法保障型轉變。要以正確實施國家稅收政策,降低稅收風險為目標,將績效監控和評價貫穿稅收管理全過程,使績效考核成為加強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考慮從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和機關內部兩個層面建立績效考核制度。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績效考核,應從稅收風險、執行政策、服務質量、人力資源利用、成本效益等方面,通過客觀科學地制定考量目標和指標體系,準確評價下級稅務機關稅收管理的成效和不足,激勵先進,鞭策落后,使之明確稅收管理的改進方向。對機關內部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應重點圍繞行政行為、行政過程和行政結果等方面進行考量,可采取事項與崗職相結合的績效考核辦法,通過定崗位、定職責、定事項、定人員、定目標、定指標、定獎懲等方法,充分運用計算機網絡對稅務人員工作業績進行有效的監控和評價,使個人工作績效與集體組織績效高度關聯,激發個人和群體奮發向上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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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達經濟體推進稅收征管現代化的具體做法

1、稅收戰略以促進納稅遵從為優先目標

發達國家普遍將促進納稅遵從作為稅務機關的核心理念和任務目標。包括美國在內的OECD國家通常要求納稅人通過自我稅收評定進行自我遵從管理,并通過采取一系列促進納稅遵從的措施,以避免事后的評估和稽查。美國最先確立了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并提出了“納稅服務+稅收執法=納稅遵從”的理論。此外,發達國家還普遍推行將納稅遵從和風險管理相結合的納稅遵從風險管理模式,根據稅收風險發生特點和規律對納稅遵從風險程度進行分析識別、等級排序、預警監測、應對處理,對不同稅收風險等級的納稅人采取差別化、遞進式的風險應對控制策略,力求最大限度減少稅收流失,提高納稅遵從度。

2、稅收征管法律體系相對完善

西方發達國家的稅收法律體系通常采用“憲法+稅收基本法+實體法”的模式,其中《稅收基本法》層級較高,并且相關法律制度銜接嚴密。如美國的《國內收入法典》集實體法和程序法于一體,共98章9千多條款,明確規定了征納雙方的權力和義務。再如《德國稅收通則》規定:“行政機關或者包括德意志銀行、國家銀行和債務管理局在內的其他官方機構以及這些官方機構的機關和公務員的保密義務,不適用于他們向稅務機關提供情況和出示材料的義務”,這一規定使稅務部門比較容易與其他相關部門共享信息數據,對于從源頭上消除納稅不遵從動機具有重要促進作用。

3、組織機構設置注重經濟效能

一是稅務機構設置趨于扁平化。無論是聯邦制國家還是單一制國家,各國稅務機構的管理層級一般不超過三級,力求以最低的行政成本取得應征稅款。作為世界稅務機構改革的領頭羊,荷蘭明確提出稅務機構改革要向“以征管程序為基礎、減少管理層次、更為扁平化的方向發展”。美國夏威夷州稅務局只設局長、副局長各1人,全局人員約300人,年收稅額40億美元。二是按照經濟發展水平、稅源分布情況、人口密集程度以及其他社會情況來劃分經濟區域,并相應設置稅務機構,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很多國家設立了跨行政區域的大區總部,撤銷了一些原來按照行政區劃設立的行政區局,對基層稅務機關也進行了大幅度合并和裁減,使得各類征管資源能夠突破行政區劃實現共享。

4、重點稅源管理專業化程度高

發達國家十分重視重點稅源的專業化管理,通常為不同規模或不同性質的納稅人設置專門的征管機構,采用專門的管理和服務方法。具體做法:一是專門設置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分為以日本為代表的有限職能模式和以美國為代表的全職能模式。二是注重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各國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工作流程均遵循了風險管理五大步驟:風險識別─風險分析排序─風險評估─風險應對─反饋和改進。此外,還有許多OECD成員國的稅務機關已將風險評估制度化,致力于在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之間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5、稅收征管信息化程度高

發達國家通常由中央政府主導,建立全國統一規范的征管信息平臺,通過跨區域、跨部門的系統聯網,實現涉稅信息的實時傳輸、共享和利用。通過利用其金融制度和信息技術,發達國家在銀行、證券、海關、法院、邊防、稅務、財政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各個部門可以在必要的時候查詢納稅人的稅收信息。同時,因為普遍推行稅務制度,稅務機關很少與納稅人直接接觸,近90%的納稅人都委托中介機構辦理涉稅事宜,促進了納稅申報的及時性、規范性和可靠性。據統計,有第三方信息報告的收入,申報準確率達到了96%,而無第三方信息報告的收入,申報準確率約為50%。

二、我國稅收征管現代化進程中面臨的問題

1、納稅人稅法遵從度整體不高

研究表明我國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普遍不高,且存在大企業普遍高于小企業,東部沿海地區明顯高于中西部不發達地區的問題。除了歷史、文化的原因之外,還與涉稅法規對征納雙方權力義務的規范不到位有關。《稅收征管法》未明晰征納雙方權責,這一方面導致征納雙方對權力義務的執行不力,另一方面導致管理弱化現象無法徹底扭轉,執法風險不能得到制度層面的有效防范。

2、“以票控稅”的控稅手段面臨挑戰

在我國的貿易往來中,常見大量的現金交易以及個人賬戶替代對公賬戶支付的行為,這導致交易雙方的發票開具與款項支付對應關系游離于金融監管體制之外。再者,我國的貿易市場存在不需要發票的貿易方,其在購買商品時就愿意以不要票為條件壓低購貨價格,導致銷售企業存有多余的發票。某些企業受利益驅使,就會將這些剩余發票的額度對外虛開。另外,電子貨幣、電子支票和網上銀行的出現,以及使用者匿名等問題的存在,加大了通過發票來管理稅收和打擊逃稅的難度。

3、涉稅數據采集和應用不足

一方面,稅務機關面臨缺乏健全的數據采集制度的風險。信息管稅所需數據包括稅務機關面向納稅人采集的納稅申報數據、生產經營數據和面向第三方采集的涉稅數據。但是,涉稅法規并未明確第三方提供涉稅數據的義務以及不履行義務的相應處罰,第三方出于部門利益的考量有不提供相關信息的主觀傾向。另一方面,稅務機關又受到對既有數據分析應用不足的困擾。日管中,稅務部門的納稅人數據信息化管理還停留在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等初級階段,對稅務數據資料的整理、分析和深入加工能力較差,這限制了決策支持和信息管稅的發展。

4、組織機構設置不夠合理

一是我國現行的稅務機構設置是全功能混合型管理模式,這種機構設置是國際上最復雜的一種,對組織協調能力要求很高,具有層級過多、信息傳遞受滯、中間層級去實體化嚴重、基層稅務人員理論水平不高、容易造成機構臃腫等弊病。二是尚未真正建立針對大企業的稅收專業化管理團隊。實行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要求在人員配備上以專家型為主,在工作方式上以團隊式為主,在團隊知識結構上以跨學科、跨行業的復合型為主。而現有的征管組織架構中,對大企業的稅收管理仍以非團隊式的稅管員個體作戰為主,沒有實現專業分工,也沒有形成專業人才培養和成長機制。

三、我國稅收征管現代化的路徑探索

1、確立納稅遵從優先戰略

(1)明晰征納雙方權利義務。首先,從法律層面上明確征納雙方權利義務。在《稅收征管法》的修訂中,將納稅人的權利義務進一步明晰,充分尊重納稅人主體地位,還責于納稅人。其次,提高稅法的權威性和透明度,逐步建立起稅制改革及稅收政策調整專家論證和公開聽證制度,讓更多民眾和社會專家參與到政策制定和調研中。再次,提高納稅人信用等級的社會認知度。完善納稅人納稅信用評級制度,將納稅人信用等級轉化為社會資源。如通過與信貸部門協商,對于擁有良好納稅信用等級的納稅人,信貸部門認可其信用等級資源,允許其得到信貸方面的優惠。

(2)完善以自我評定為基礎的納稅申報體系。首先,要落實納稅人自我申報制度。稅務機關通過向納稅人提供規范化的政策確定和多元化的辦稅選擇,促進其了解并自愿遵從稅法。其次,要形成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稅收征管核心流程,基于納稅人自我評定制度,打造“納稅申報 ―稅款核算―稅款征收―欠稅催繳―爭議處理”為基本內容的現代征管基本程序。再次,構建稅收評定新模式,在受理納稅申報之后,稅務機關按照規范的稅收評定程序對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進行評價和確定。

2、重塑稅務系統管理架構

(1)逐步實現扁平化管理。縱觀世界各國的稅務系統,其管理層級一般不超過三級,我國也應實現向扁平固基型架構的轉變。建議:一是減少不必要的執行層級,建立總局、省局、市區(縣)一體局的三層架構,實現機構扁平化和管控集中化。二是在組織架構設計中不再以職能劃分為唯一的標準,應搭建征管組織體系的矩陣式、網絡化格局,對于需要各部門密切配合的特定工作項目,可抽調項目需要的專業人才成立臨時項目組。

(2)按經濟區域和職能需求設置稅務機構。要改變現行按照行政區劃均衡設置管理層級和全職能局的做法,突出鞏固基層管理和服務工作。建議:一是豐富集中征收的物理涵義。對于經濟條件成熟的地區或重點稅源企業,實行以省為單位的分片集中申報征收,對于條件暫時不具備的地方,仍通過設立多個征收點或委托相應稅務機關受理的方式實現申報征收工作。二是發揮省局數據大集中的優勢,以省為單位設立稅收信息處理中心,全面提升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安全保障水平和層級。三是逐步減少市、縣級全職能局。市級管理局定位為省級全職能局的派出機構,主要負責人、財、物以及政風行風建設,區縣級管理局作為稅收管理和服務的基礎部門,要加強建設。

3、推行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專業化管理模式

(1)以風險管理為導向,按照“搭建風險特征庫―初步形成模型―跟蹤修正模型―分類采用模型”的動態風險預警體系建立過程來完善相關風險指標。建議:一是搭建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的稅收風險特征庫。對存在管理空白的新興重點行業,由省局組織力量進行專項調查,深度挖掘,找出行業風險特征及風險類型。二是以數據庫為支撐,以風險特征為起點,構建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在分行業、分規模類型的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初步形成之后,要以信度較高的企業數據、行業數據加以檢驗,力求指標體系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模型的實用性。三是將風險預警模型推送給納稅評估和稅源管理部門,并及時搜集模型使用的反饋信息,對反饋信息加以分類整理,提煉出模型修正需求。四是將檢驗、修正之后的模型使用條件、范圍加以明確,使基層征管中對海量數據依托計算機網絡,按照設定的模型進行自動掃描、評估,觸發異常點,便于一線稅收征管更加有的放矢。

(2)完善重點稅源全流程稅收風險管理。建議:一是建立和完善重點稅源定點聯系制度,促使大企業建立健全涉稅風險內控體系,提高大企業的稅法遵從度。二是完善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設置,推進省市級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實體化進程。借鑒日本模式,賦予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稅務風險管理、稅務審計、個性化納稅服務等復雜事項的有限職能,暫不強調其全職能定位。三是建立健全重點稅源、重點行業管理中稅收管理和稽查部門通力協作機制。通過組織大企業稅收管理部門和稽查部門共同開展工作,定期召開協調會議,落實各項工作內容,強化重點稽查及行業經驗共享。

4、實現“以票控稅”向“信息管稅”的跨越

(1)構建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的稅收征管應用體系。建議:一是優化數據采集平臺建設,拓展涉稅信息集成范圍。依托“金稅三期”工程,建成覆蓋范圍更加廣泛的稅收征管基礎數據庫。明確稅務機關從其他政府部門以及第三方金融機構、證券管理等部門獲取數據信息的權利,并可嘗試每年安排一定預算資金,有償使用某些商業信息資源,如訂購某些行業協會數據、證券公司研究報告等。二是加強稅收分析與監控,為稅收管理決策提供強有力的數據支持。借助一定的數學模型和分析方法,對稅收收入的來源和稅收收入的構成進行全面的監控分析,研究影響稅收收入進度和稅收收入完成情況的各種因素。

(2)應用現代信息技術變革稅收征管環境。建議:一是在稅務系統內部,上級管理部門可以利用痕跡管理對稅收征管執法各個環節的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對重點崗位、關鍵環節進行柔性控制,減少稅收執法中人為干擾因素。二是推廣電子發票。三是最大程度控制現金交易,促進非現金交易習慣形成。四是加強納稅人號碼與銀行賬戶的關聯性。可將公民的身份證號作為唯一的納稅人識別號或其字段,并將這一號碼作為公民在所有銀行開戶的必要賬戶號段。

5、加強稅收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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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建VIP稅務所的背景分析

從國外稅務管理發展實踐上看,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隨著企業數量的不斷增加,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跨國、跨區域交易的日益頻繁以及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原有的按稅種或按納稅人性質設立管理機構的組織體系面臨著巨大的挑戰。面對新的發展形勢,根據納稅人的不同規模進行分類管理已成為各國稅務機關研究的重點,特別是對大企業加強稅收管理和服務是其中的重要環節和內容。實踐中,一些發達國家紛紛組建了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實現了專門化管理,美國、英國、日本、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已經積累了大量寶貴的管理經驗。由此可見,對大企業實施專門化管理正在成為稅務管理的國際趨勢并且日益增強。

從國內征管改革形勢看,當前各級稅務機關肩負的重要任務是推進稅源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全面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加強對大企業的稅收管理是實現這一任務的有益嘗試。國家稅務總局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狀況以及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需要,在20__年底出臺的《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試點工作方案》中確立了構建大企業稅收管理機制的思路,并在20__年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各地呈報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試點工作方案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和加強國際稅務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積極探索大型企業稅收管理的新機制”,“做好內外資大型企業、跨國企業集中管理的準備工作”。這為設立大企業稅收管理服務組織體系提供了重要依據。

二、構建VIP稅務所的目的

近年來,順義區經濟快速發展,區域投資環境不斷改善,不僅吸引了大量國際、國內知名企業入駐,同時也為各類企業的成長創造了有利條件。這些企業規模不斷擴張,內部管理日趨成熟,信息化程度不斷提高,跨國、跨區域交易日漸頻繁,其對稅收的貢獻與影響也與日俱增。截至20__年底,順義地稅局共有正常管戶19948戶,其中年納稅額20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為181戶,占總戶數的比例為0.9,而這些企業的年納稅總額為18.2億元,達到各項稅費收入總額的75,由此不難看出,它們已成為稅務機關稅收收入重要的組成力量。與此同時,由于大企業往往具有經營多樣、業務復雜、涉稅事務繁多,對納稅服務要求高并且需要專業稅收籌劃等特點,僅僅依靠常規管理難以解決深層次問題,使得加強對大企業的稅收管理與服務日趨緊迫。基于上述情況考慮,為了適應形勢發展需要,順義地稅局提出了構建VIP稅務所的設想。顧名思義,VIP是英文“貴賓”(VeryImportantPerson)的縮寫,將其引申到稅收領域,是指相對于稅收而言非常重要的納稅人群體,這里即所謂的“大企業”。根據大企業稅收管理的要求和特點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通過實施集約化、專門化的管理以及高質量的服務以達到如下目的。

(一)提高稅源管理水平

大企業管理是稅收征管的重中之重,在對其實施專門化管理的過程中,稅務部門采取有針對性的管理舉措,可以收集更為詳實、集中的信息資料,有助于掌握稅源變化和企業經營情況,乃至發現、了解某個行業的發展趨勢,從而抓住稅收工作的主動權,有效防范稅收風險。在此基礎上,加強與政府各有關部門的信息傳遞,將大企業登記、注銷以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到相關部門,依托部門之間的工作合力,一方面促進問題的解決,另一方面提高部門間聯合控管能力,從而進一步提高稅源管理水平。

(二)促進和諧征納關系形成

大企業稅務管理機構的設立,使為納稅人提供綜合、個性化、深層次的稅收服務更具可行性。稅務部門在充分考慮納稅人的差別需求的基礎上,可以為納稅人提供高效、便捷、有針對性的涉稅服務,最大限度地降低納稅成本。同時,通過專門化、規范化的稅收管理,可以全面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豐富他們的稅收知識,幫助他們發現在履行納稅義務方面的缺陷,改進業務運作、處理能力,提高他們的稅法遵從度。在稅企互動的過程中,增進相互之間的了解、信任與尊重,最終促使融洽、協調的征納關系逐步形成。

(三)優化區域投資、經營環境[找文章到文秘站-/-一站在手,寫作無憂!]

當前,順義區經濟發展面臨著新的機遇與挑戰,奧運場館建設、首都機場東擴、首鋼冷軋項目落戶、順義新城建設以及潮白河綜合治理等等,不僅需要大量具有綜合實力的企業廣泛參與,更需要良好的投資經營環境予以保證。大企業稅務所的設立正是提升政務環境、完善服務體系的有益嘗試。在實施專門化管理的過程中,稅務機關可以通過簡化辦稅環節,提高辦事效率以及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涉稅服務舉措,為投資者營造出一種寬松、真誠的投資環境。同時,通過公正、公平、文明、高效的稅收執法活動能夠有力地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稅收法治環境。

(四)培養高素質干部隊伍

大企業具有業務量大、交易復雜、信息化程度高并進行稅收籌劃的特點,這就要求稅務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業務技能和管理經驗,在掌握稅收專業知識的基礎上,還要不斷充實法律、財會、英語等各類知識。因此,設立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是鍛煉干部綜合能力的一條重要途徑,有助于培養高水平的稅收管理人才。

三、構建VIP稅務所的具體設想

(一)管理對象的確定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調查,目前世界各國稅務部門主要以營業額、資產額、注冊資本、應納稅款等指標作為大企業確定的標準。綜合各國稅務組織的實踐經驗以及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單一采用某一種指標作為標準存在一定片面性,因此,在VIP稅務所管理對象的確定上,順義地稅局主要依據綜合指標進行界定,具體包括:納稅人的年度稅收貢獻額;企業規模,包括注冊資本或資產凈值、年營業收入等指標;企業納稅信譽等級評定情況;順義區特色產業,如航空運輸、物流、汽車制造和現代農業等行業;跨國、跨區域生產經營的企業等。

(二)管理方式和手段

針對VIP稅務所所轄納稅人的特點,在管理方式上,順義地 稅局主要是以深化“戶籍式”稅收管理工作為主,堅持“管戶”與“管事”有機結合,不斷提高大企業稅收征管工作的專門化管理水平。同時,加大運用信息化手段服務、支撐稅收工作的實踐力度。一方面,充分依托綜合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和網絡技術,探索建立“一戶式”電子信息庫和大企業稅源信息監控系統,整合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發票管理等系統數據,開發智能化管理工作平臺,提高對大企業的稅源管控能力。另一方面,提高稅務所內部辦公自動化水平,理順工作流程,簡化工作手續,積極引入ISO質量認證體系,將各項工作規范化、標準化,提升管理水平。

(三)管理職能及內容

縱觀世界各國大企業稅務管理機構的職能設置,主要分為全職能和有限職能兩種模式。全職能是將納稅咨詢和輔導、納稅申報與評估、稅款征收、涉稅案件調查和等各項服務和執法職能集中由大企業管理機構統一承擔;有限職能是僅履行以上某些專項的主要職能,通常不包括日常申報和征收。根據VIP稅務所設立的目的,結合順義地稅局的征管實際,VIP稅務所的管理職能設定是以信息化為依托,以優質服務和稅源管理為主要內容,形成集納稅咨詢與輔導、日常申報、征收、納稅評估、稅源分析管理、跨區域稅收征管協調等職能為一體的稅收管理機制。通過全方位、高效、快捷的服務以及集約化、專門化的管理方式實現對VIP納稅人的精細化管理。上述職能的設定體現了VIP稅務所稅收管理工作的重點,即納稅服務與稅源監控。大企業的特點決定了其對納稅服務水平的要求較高,因此,VIP稅務所將進一步深化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從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出發,充分考慮納稅人的差別需求,掌握納稅人的業務類型、經營特點、涉及的專業知識等,在為其提供“一窗式”、稅收減免“直通車”等共性化服務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個性化、深層次的納稅服務舉措。如,及時了解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變化,為其提供相關涉稅建議,注重提前介入,適度參與稅收籌劃,避免因企業對稅收政策不了解或理解上存在偏差而引發稅收風險。此外,根據大企業經營業務復雜、信息化程度高的特點,完善網上辦稅功能,嘗試構建稅企之間的網絡溝通平臺,開辟網上論壇、呼叫服務、視頻聯系系統等,不斷豐富納稅服務手段,節約納稅人的辦稅成本。

VIP稅務所建立的另一重要目的就是要對占絕對稅源的大企業實現專門化管理。大企業一般經營規模相對較大且具有較強的行業代表性和區域經濟影響力,其遵從稅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實施專門化管理的過程中,加強稅源監控尤為重要。對于大企業的稅源監控關鍵在于發揮稅收管理員的作用,有效獲取“信息”,這些信息包括:企業納稅申報信息,包括企業財務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有關附列資料等涉稅信息;企業生產經營信息,包括企業生產、銷售、市場開發、新產品等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信息;企業經營決策信息,包括長、短期規劃、重要經營策略變動等;產業和行業信息,包括國內和國際同產業、同行業的信息;稅務信息,即稅務機關各征管環節、各征管業務部門擁有的信息。通過對上述信息資料的綜合、評估、分析、預測,使稅務所及時發現稅收征管中隱含的問題,對納稅人在納稅方面存在的風險程度進行正確評價,從而與企業進行更為有效的溝通和管理,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

(四)管理人員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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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面對“收入中心說”給稅收管理帶來的負面效應、征管質量考核中指標體系不夠完善以及納稅中報方式陳舊,稅源監控管理弱化,公平原則無法在稅務管理中得以體現等問題,如何進一步完善稅收考核指標體系,實行專業化環節管理,是稅收管理實踐中亟待解決的一個課題。

要建立起一個適應信息時代要求,符合“wto”運行規則,具有中國特色的科學、嚴密、規范、高效的稅收管理體系,就必須要淡化稅收收入計劃任務管理,強化稅收管理質量考核,實現信息化支持下的專業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環節化管理,推進依法治稅。本文將就如何改進我國稅收管理工作作一初步的探討:

一、完善稅收收入任務管理,逐步建立淡出機制

“wto”運行規則,要求稅收注重體現一種“公平”與“中性”原則,強化依法行政,淡化稅收收人指標考核,正確處理好稅收收入計劃任務與“依法治稅”的關系,可采取以下改進措施:

1.增強稅收收入計劃的科學性。在確保稅收收入計劃任務時,要緊密結合經濟形勢的變化,科學預測稅源,改變現行的“基數增長法”,以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原則,根據稅收收入的增長與gdp增長的相關關系,將gdp指標作參考,運用彈性系數法和稅收負擔率法,來科學合理地編制稅收計劃指標。

2.改變現行稅收計劃考核辦法,實現稅收計劃數量考核逐步向稅收征管質量考核的轉變,把是否依法治稅作為一項主要的考核內容。

3.避免稅收任務下達時的層層加碼,國家在下達稅收計劃任務時,應考慮了各種相關因素,應將其指標作為各級地方政府的參考性的指導性指標,盡量避免地方政府脫離實際,層層加碼,造成更多的負效應。

二、健全稅收質量考核體系,實行全面質量考核

順應依法治稅和信息時代的要求,現階段必須健全和完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實行全面質量管理,主要應采取以下幾點措施:

1.增加考核指標,擴大考核范圍,應制定屬于稅務機關職權范圍內,經過主觀努力可以達到的考核指標,如:增設“征管檔案管理合格率”“執法程序規范率”“執法準確率”,變“稅務登記率”為“稅務登記準確率”和“未登記處罰率”,改“申報率”考核為“申報準確率”及“未申報處罰率”考核。

2.簡化考核辦法,細化指標口徑,規范指標臺帳。要對各考核指標的取數口徑進一步細化,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統一,以體現一致與公平,同時根據各指標的不同,設計統一的標準化考核指標明細臺帳,便于考核時的人為操作,提高考核剛性,考核宜采取日常登記臺帳,季度生成指標,年度上級檢查的辦法。

3.提高各類數據采集與考核指標生成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信息技術條件下有效的考核指標體系,科學的指標考核辦法,公平的考核激勵機制,制定嚴格的執法責任追究制度,把征管質量考核與目標責任制考核結合起來。

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進征管方式改革,實現稅收管理的信息化與社會化

目前,我國稅收征管方式與國際發達國家相比還較落后,稅收征管大多以手工操作為主,手工操作的缺陷就是成本高、效率低、稅收流失嚴重。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結合我國目前稅收管理實際,筆者認為:在我國,應加快應用信息化技術,建立一套功能齊全信息共享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大力探索推行各級征收單位征管數據庫的集中,在市(地)范圍內建立起集中統一的征管數據庫,為稅務機關異地征收、納稅人異地申報納稅創造條件,從而便于獲取和掌握全面、正確的信息,實現正確決策,提高稅收政策實施的水準和質量。同時,在納稅人和稅務機關雙方,應加快辦稅和管稅手段、方式的改革進程。即與納稅人、金融機構進行了三方計算機聯網并通過互聯網和電話中繼線,在有條件的企業中推行了網上辦稅并對規模較小、不具備網上辦稅的企業甚至個體納稅人中推行ic卡申報、軟盤申報和電話語音辦稅等多元化申報方式,使企業和個體戶只要上網、通過磁卡或撥打辦稅電話便完成申報、繳稅、政策咨詢、涉稅舉報等項事宜,開展多元化的申報方式,給納稅人辦稅極大方便,不僅可簡化辦稅程序,降低辦稅成本,而且使申報審核、稅款征收、受理咨詢等大量事務性工作,全部由計算機進行處理,減輕了稅務人員的工作量,也實現集中征收,極大地提高了稅收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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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源監管;信息化;精細化管理

一、我國稅源監管的現狀

2011年我國稅收收入89720億元,同比增長22.6%,其中經濟的企穩回升是主要因素,稅源監管水平的提高是重要的推動力。稅源監管作為整個稅收征管流程中的基礎和首要環節,加強稅源監管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與現實意義,有利于準確測算宏觀稅收能力,科學編制稅收收入計劃,合理構建公共財政支出框架,有效治理稅收流失,維護國家經濟利益。

當前我國各級稅務機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思想指導下,積極轉變行政管理職能,逐漸由打擊防范型向管理服務型轉變。但是當前的稅源監管水平仍不容樂觀,主要表現在:

(一)現行稅制不健全,加大稅源監管難度

稅收法律法規規章是稅務機關執法的法律依據和行為準則,客觀上要求其框架相對固定,體系規范嚴密,隨環境變化而不斷完善,為依法治稅、依率計征、依法處罰提供法律支持。在我國的稅收法律體系中,大部分稅收相關法律都是稅收行政法規、稅收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法律級次比較低,權威性不高,內容存在重復和交叉,難以實現統一,尚未形成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

(二)宏觀稅源監控缺位,缺乏動態管理

大部分稅務機關雖已設立專門機構和人員收集、分析、研究相關宏觀經濟信息,成立數據中心統籌稅源監管工作,但由于大量數據信息仍來源于納稅人申報資料中的靜態資料,對納稅人經營過程中正在發生和即將發生的涉稅事項或已發生的涉稅事項產生的稅源等不確定的動態信息監管不力,客觀上形成稅源監管工作和納稅人經營行為的脫節。

(三)信息化稅源監管不到位,CTAIS稅源監控功能有待完善

國家稅務總局雖早已提出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稅收征管的治稅思想,制定了稅收信息化建設的總體方案,但組織實施不夠有力。稅務機關與海關、財政、統計、銀行、工商等相關部門尚未實現網絡連接與信息共享,涉稅信息采集不夠充分、及時。CTAIS信息采集中,企業財務信息沒有完整錄入,金稅工程準確采集專用發票開具情況,卻將普通發票的社會信息游離于CTAIS之外。CTAIS尚未與金稅工程信息兼容,影響了稅源監控、稅源調查的質量和準確性。

(四)納稅評估信息不夠完善

在我國稅收實踐中,納稅評估是先利用納稅人現有的申報資料和會計資料,借助計算機進行簡單的計算審核,加上現場調查確定行業內平均值,并假定此值在一定幅度內為正常指標,如果納稅企業被測算的評估指標處于正常值的合理變動幅度,則被認為已真實申報。然而,經濟中行業真實平均值的大小受到評估對象規模大小、企業產品類似程度、經營風險、財務風險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缺乏合理性和準確性,也制約著納稅評估工作的效果。

(五)稅務機關管理人員綜合素質尚待提高

新的征管模式對稅務人員的素質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然而目前的現狀是稅務干部整體素質顯然還很難與時代同步:很多管理人員不能很專業地掌握業務知識,更無法很好地掌握計算機信息技術及相關經濟、法律知識;特別是基層的稅務干部整體素質不是盡如人意,這也使之對稅源管理很難進行有效監管。

二、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稅源監管經驗的借鑒

稅源監管對一個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籌集建設資金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國都很重視稅源監管這一基礎工作,也為我國稅源監管工作積攢了很多有益的經驗。

(一)稅源監管法制化,加強稅收執法力度

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絕大多數發達國家和地區都將稅源監管內容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英、美、法、日等國還將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寫進憲法,韓國制定《偷稅懲罰法》和《逃稅懲罰程序法》,澳大利亞制定了《納稅人》。此外,俄羅斯還組建了稅警,會同有關執法部門對53種形式的犯罪進行嚴厲打擊;澳大利亞成立稅收特別工作組,對高收入者進行監控;美國國內收入局雇傭50多家私營公司幫助其追繳稅款。

(二)稅源監管層次化,根據國情設置監管機構

針對重點稅源、一般稅源和零散稅源差異,建立層次化稅源管理機構進行分類管理,是許多國家普遍采用的辦法。印尼對零散稅源管理采取“抓大放小”的政策;巴西的聯邦稅務總局、大區稅務局和小區稅務局分設大戶管理處,煙草、汽車、金融等行業大戶,數量只占納稅總戶數的3%,但其稅收收入高達稅收總收入的90%;澳大利亞稅務當局將監控重點放在高風險納稅人的身上,其數量只占總納稅戶數的17%,但其稅收收入卻高達總稅收收入的80%。

(三)控制現金交易,完善發票管理,大力推廣稅控裝置

由于現金交易的大量存在,澳大利亞制定《現金交易報告法案》;早在1985年意大利就規定所有商店必須配備稅控收款機;美國在其所有商店、餐飲店都安裝了稅控收款裝置。新興工業化國家中,土耳其把防偽稅控裝置和發票管理系統聯系在一起,也取得了不錯的成效。

(四)推行信息化建設,統一稅務代碼制度

縱觀外國稅收監控與管理的做法,充分體現了推進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重要性。韓國開發增值稅發票的交叉稽核系統;美國建立了由國家計算機中心和分布在全國的10個數據處理中心組成的稅務管理系統,美國人一出生就可以獲得這一代碼,外國人到美國工作也要申請一個代碼,此代碼具有唯一不變性;意大利建立稅收情報信息系統,實行自動化管理,通過公用數據網實現與納稅人、政府部門及歐盟各國的信息交換與數據共享,年滿16歲的公民必須到當地稅務機關登記并領取稅務代碼卡,該公民取得收入的應納稅活動都要與代碼相聯系。

三、完善我國稅源監管的對策分析

(一)優化稅制,消除稅源管理的制度性缺陷

科學的稅制從制度框架內為稅源監管提供良好的制度平臺和保障,稅制的設計要堅持簡明、高效、寬稅基、低稅負的原則,盡早出臺稅收管理員和有關稅源管理的正式法律法規,同時提高立法層次,增強法律的權威性,從制度層面入手,減少侵蝕稅基的制度因素,挖掘潛在稅源。具體應做到四點:一是規范政府收入機制,深化稅費改革,建立一個以稅收為主題,以少量的必要的規費為輔助的征收體系,把各種規費并入征收管理系統,把費改稅作為優化稅制的整體思想去規范政府行為。二是推進稅收管理員制度,建立稅源監控責任制,根據零散稅源的分散性、流動性、隱蔽性,堅持以人為本,營造和諧征納關系。三是進一步完善新的稅收征管模式,實行源泉扣繳制度和預付暫繳制度,明確限制現金的支付范圍,在法律上進一步明確扣繳人的責任和義務,強化稅收執法的獨立性;四是優化結構,推動服務業稅源發展,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全面拓展商務服務業,有效解決當前經濟發展的瓶頸問題,形成新的經濟稅源增長點。

(二)做好經濟稅源分類管理,動態監管重點稅源

遵循事實求是原則,對宏觀經濟形勢的調查和分析,收集整理反映國民經濟運行狀況和各種類型稅源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真實、準確的信息資料。對于重點稅源的監督,應充分發揮稅務行業的作用,完善稅務登記制度,設立統一稅務代碼,加強對企業財務核算、資金流轉的控管,建立起覆蓋廣泛的社會協稅護稅網絡,形成全方位協稅護稅體系,使稅源監管跟進企業生產經營進度,對稅收變化因素和稅收發展趨勢進行分析和預測,實現挖潛增收。

(三)以信息化為依托,實現稅源管理的精細化、專業化

稅務部門更應適應加大科技投入,培養復合型稅務人員,提高硬件的先進程序和軟件的智能程度,使稅收監管跟上電子商務發展的步伐。這就要求完善金稅工程,推廣應用防偽稅控系統,建立國稅工商信息交換和地稅信息共享制度;開展地圖式動態稅源管理,將所有納稅人按所在區域和路段以地圖的形式建立一級平臺,與征收情況、稽查數據進行對接,為稅源監管提供直接和便捷的資料;加強對一般納稅戶和個體戶的控管;發揮CTAIS層級監控優勢,對基層適時監控,打造無時空界限的立體式納稅服務體系。

穩步推進稅源精細化管理,重點應做到:合理設置機構,優化崗位責任體系,完善稅源監管組織體系;稅收管理員通過普遍調查和專項檢查全面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做好內核外調工作,確保稅源管理信息的質量。此外,有必要針對行業特點和稅源專業化管理需要,建立以稅務專業管理為主,社會協助管理為輔的稅源監管新格局。

(四)規范精準納稅評估系統,建立預警體系

稅務機關應根建立起規范的覆蓋范圍廣泛的納稅評估系統,具體應做到:改造管理信息系統,優化評估分析指標體系,為納稅評估提供豐富的基礎信息;鼓勵納稅人進行網上申報,重視應用社會經濟統計學知識,做好評估量化分析,合理測定各指標的正常區間、正常峰值、警戒線,準確探析納稅行為的規律、正確篩選異常信息;明確納稅評估工作職責和評估過程的規范管理,定期公布評估結果,對評估結果進行考核,增加評估結果的透明度。

(五)優化納稅服務,健全社會化協稅護稅體系

稅務機關應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通過為納稅人提供廣泛、周到的稅法宣傳和咨詢服務,平緩納稅人的抵觸心理;全面落實納稅服務承諾制,做到手續從簡、審批從快,切實提高服務效能;進一步健全協稅護稅網絡,明確政府各部門、金融機構、公檢法等相關部門在稅源監管工作中的職責和義務,逐漸形成“政府重稅、專業治稅、部門協稅、群眾護稅”的協稅監控網絡,使稅源監管工作保持自身獨立性的同時,作為社會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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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依法治稅的現狀

(一)稅法體系不夠完善。一是立法層次較低。現行稅法中,以稅收條例和暫行規定出臺的稅收法規所占比例過大,許多稅種尚未完成全部立法程序,致使其缺乏應有的權威性、規范性和穩定性,實際執行中也往往受到來自各方面的沖擊和干擾,使依法治稅不能落到實處。二是稅收法律體系不健全。我國現有的稅收法律對有關稅收基本的、共同的法律問題缺少明文規定,缺少統領稅收法律法規的母法《稅收基本法》,致使依法治稅的法律依據不足。三是稅法與稅法之間存在矛盾。在制定稅法時,往往就某個法律談某個法律,較少考慮不同稅法之間的銜接,特別是一些相關聯的稅法之間尚存在著少數矛盾沖突的地方,造成稅法執行上的困難與偏差。四是立法技術水平較低。主要表現在法律法規的內容,或不夠完善或重疊交錯,法律用語過于簡單,模糊概念使用較多,立法前瞻性不夠,造成稅法修改補充頻繁、穩定性較差。

(二)稅收環境不夠理想。一是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較差。由于全社會尚未形成依法治稅的道德氛圍,相當多的納稅人尚未樹立起“納稅光榮、偷稅可恥”的道德觀念,缺少自覺守法的內在驅動力,偷逃稅現象大量存在,抗稅、騙稅等嚴重違法犯罪案件不斷滋生,依法治稅的良好氛圍尚未形成。二是部門配合不力。一些部門往往從部門利益出發,不能認真履行法律義務,對稅收工作配合不力。如工商部門不能按時為稅務機關提供工商登記信息,銀行不能按規定在稅務機關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時給予配合等。三是地方政府干預稅收執法工作。有的越權制定與統一稅法相悖的文件,有的擅自決定減免國家稅收,有的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公開宣布無權作出的稅收優惠政策;有的用隱蔽的方法違規減免國家稅款;甚至有的領導對稅務機關查案,亂寫條子,亂打招呼,隨意表態,使一些納稅人有恃無恐。

(三)管理職責不夠明晰。一是缺乏全面管理質量的標準。由于稅收計劃任務的確定是以前一年的基數為標準,以后每年增長一定比例,用“基數法”核定,弊端顯而易見,稅務機關遇豐年則不全額征收保留余地,遇稅收任務吃緊時則“政策服從任務”,背離了依法治稅原則。二是稅收征管模式轉換以后,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職責不清,致使有些工作環節銜接不嚴密,出現了“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依法治稅不能落到實處;三是重結果輕過程,忽視了工作運行程序的過程控制,使得依法治稅難免流于形式。

(四)監督機制不夠健全。目前稅務機關對稅務干部執法行為的監督較薄弱,內部執法責任制、執法督查制等監控制度不夠完善,對稅務干部違法行為追究不力,導致稅務干部違法違紀現象還時有發生。在納稅人與稅務機關所發生的稅務案件中,稅務機關多有敗訴,究其主要原因是稅務人員不按程序辦事,不依法辦事,執法行為不規范,又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造成錯而不究,終成大錯。

(五)執法行為不夠規范。當前,有些稅務人員尤其是少數稅務機關的領導,法制意識淡薄。在執行稅法過程中,推行實用主義,認為稅收工作就是完成稅收計劃任務,而忽視依法征收、征管、稽查和依法處理稅務行政行為。有的缺乏執法的綜合能力,使稅收執法存在隨意性。同時,缺乏公正執法意識,該立案不立案或違規立案現象,以權代法、以情代法、以言代法的行為,重習慣輕法律、重權力輕責任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稅收秩序,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六)執法手段缺乏剛性。在實際工作中不敢或不善于運用法律手段維護正常的征納秩序,一些重要指標如處罰率、查補率、入庫率明顯偏低。稅收檢查中,對欠稅納稅人困難考慮過多,對逾期未納稅的不能嚴格按規定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比例達不到法律要求。另外,對待刑事案件,稅務機關容易走向兩個極端,一是對已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稅務機關放棄了對稅款的追征權,二是對構成刑事責任的案件,在將稅款追繳后,不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前者導致了稅款的流失,后者使執法人員有自陷囹圄的可能,同時也起不到對涉稅犯罪分子的嚴懲和有力打擊。

二、加強依法治稅的對策

當前,要把依法治稅作為稅務系統的一項戰略性工作,針對依法治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快推進依法治稅的進程。

(一)提高法律級次,完善稅收立法體系。要通過人大立法,進一步修訂完善現有的稅收法律法規,使主要稅收法律上升為法律級次,增強其剛性和權威。同時,立足我國國情,參照國際慣例,應盡快制定出臺《稅收基本法》,對稅收立法原則、執法原則、管轄原則等最基本的法律問題作出明確界定;加快稅費改革步伐,完善稅收程序法,出臺遺產稅、社會保障稅等新稅種,填補目前稅收法律的空白點。通過今后相當長時間的努力,逐步構建一個以稅收基本法為基礎,各單行稅收法律為主干,程序法與實體法并重,不同位階稅法相協調,不同法律相配套,完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稅法規范體系。

(二)多管齊下,建立廣泛嚴密的協稅護稅網絡。建立廣泛嚴密的協稅護稅網絡是營造良好治稅環境的重要方面。協稅護稅組織主要是指機關、社區、學校等組織中的稅收代扣代繳義務人,稅收征管法中規定的協助辦稅義務人,基層組織中的義務護稅人。這些單位和個人遍及全國各地,將其組織起來,形成嚴密的網絡,將對依法治稅產生巨大作用。我們知道,稅收涉及千家萬戶,推進依法治稅必須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協稅護稅的積極性及其作用,建立健全群眾協稅護稅組織體系。一是在集貿市場全面建立群眾協稅護稅組織。當前,集貿市場的稅收秩序不樂觀,有的甚至成為偷稅逃稅的特區,亟需整頓和規范。全面建立群眾協稅護稅組織是其中的一個重要舉措,其職責是監督公開辦稅,既防止納稅人不依法納稅,也防止征稅人不依法征稅,防止權錢交易。二是在城市的街道居委會全面建立群眾協稅護稅組織,使其為稅務部門提供不易發現稅源線索的重要來源。

(三)強化稽查,增強執法剛性。稅務稽查是稅收征管的“重中之重”,是強化依法治稅的關鍵環節。一是充實稽查力量,加大經費投入,改善稽查執法條件。二是要量化細化考核指標建立以人均檢查戶數、檢查面、微機選案率、案件處結率、查補稅款入庫率、稅務案件處罰面處罰率、復查合格率等指標組合而成的稽查考核指標體系。三是完善二級專業稽查體系,即專職的稽查機構與征收單位的稽查部門二級體系,進一步明確職責,理順關系。四是建立科學稽查規程并嚴格執行稽查制度,提高科技在稽查中的作用,以稽查促進征收管理。五是建立稅務警察。近年來,涉稅犯罪迅速增多,涉案金額不斷攀高,給國家經濟安全帶來很大危害。如我省公安機關在2005年4月~6月開展的打擊涉稅犯罪的專項斗爭,短短三個月內共受理涉稅案件70余件,涉稅金額3.5億元,挽回國家經濟損失817.8萬元,抓獲犯罪嫌疑人39人。但由于缺乏有效打擊機制,對涉稅犯罪一直打擊不力。為此,建議成立專業化的稅務警察隊伍,依法對涉稅犯罪進行嚴厲打擊,并將一定數量或比例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增強威懾力。

(四)注重實效,深入持久開展依法治稅宣傳。一是開展多種形式的稅法宣傳活動,在全社會樹立依法誠信納稅的觀念。依法納稅是依法治稅的重要組成內容,也是公民的法定義務。二是要不斷加強稅收征管人員依法征稅的法制觀念。依法治稅是依法征稅和依法納稅的有機統一,依法征稅是依法納稅的前提和基礎。應加強對稅收征管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力度,使廣大稅收征管人員樹立公正執法、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的觀念,保證實現依法征收、應收盡收。同時切實增強服務意識,自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依法規范稅收運行的各個環節,將各項稅收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三是要通過稅法宣傳教育,深入推進依法治稅。應稅企業、個人及社會團體熟悉稅收法律法規政策,自覺依法誠信納稅;稅收執法人員正確適用稅收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公開、公平地依法征稅;依法懲處觸犯稅法、偷逃騙稅的不法行為,保證稅收收入穩定增長,在全社會營造一個良好的稅收法制環境。

(五)規范執法,積極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依法治稅關鍵是要貫徹“內外并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的指導思想,規范稅收執法行為。所謂稅收行政執法責任制,是指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稅務行政執法職責,按照執法范圍、執法權限和執法崗位進行考核,并對執法過錯行為追究相應責任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在推行稅收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過程中,還應完善評議考核、責任追究等相應的配套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強化執法過程中的監督制約。從制度上創新,實現“人管人”到依靠“制度管人”和借助機器管人的轉變,在確保制度覆蓋稅收執法全過程的前提下,結合征管工作,注重制度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執法檢查、評議考核及過錯追究。同時,理順工作程序,建立制約機制,逐步實現工作相互協調、相互支持、相互監督的執法責任機制。

(六)以人為本,提高稅務干部整體素質。當前,推行依法治稅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加強稅收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稅收隊伍的執法素質和執法水平。一是提高政治思想素質,用“三個代表”思想指導稅收工作。要牢固樹立執政為民的思想觀念,深入地開展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的教育,樹立正確的執法觀,做到為民收好稅,為民執好法。二是全面提高業務素質。大力提高廣大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既要全面掌握好稅收業務知識,使其學好、用精法律知識,能夠熟練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并且建立良好的培訓制度,成為復合型人才。三是全面推行執法崗資格認定制度。要求上崗之前必須通過系統的執法資格考試,考試合格的才能取得執法資格,不合格則要求其繼續待崗學習,重考試合格之后才能上崗。四是深入開展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進人機制采取公正、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吸收優秀人才到稅收隊伍。要全面推行科學的績效考核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工作規程、考核評價標準等,對所有執法人員日常執法行為進行嚴格的考核評定,把考核結果做為評先評優、晉升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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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競爭優勢競爭優勢是指一個企業超越其競爭對手的能力,或者指公司所特有的能提高公司競爭力的方面。供電企業競爭優勢主要有以下表現:

(1)新形勢下“依法經營”理念是防范稅收風險的思想保障。近年來電力企業出臺了《關于強化依法經營確保經濟活動合規合法的規定》,對企業完善公司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可見電力企業的重視程度和經營思路。因為依法經營和防范稅收風險二者是統一的,即在依法經營的前提下,承擔合法的稅務責任,不承擔不必要的稅務責任,自然使企業避免了濫用稅法及偷稅行為導致的稅收風險。

(2)多年來較為完善的管理基礎是防范稅收風險的制度保障。多年來,國家電網以建設“一強三優”現代公司為戰略目標,從各級組織體系、流程制度的設立和運行都比較健全,財務基礎管理比較扎實,經濟活動比較規范,特別2009年電網公司構建集中、統一、高效、精益的財務集約化管理體系以來,公司逐步加快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步伐,財務信息高度集中和共享,這為防范稅收風險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3)ERP管理是防范稅收風險的重要手段。財務集約化管理是借助于ERP 軟件來實現,ERP 軟件則以公司一體化信息系統為技術支持。借助一體化信息平臺,供電公司制定財務稽核工作規范和稽核規則庫,提高稽核規范化水平,財務在線稽核,實施風險在線監控,強化內控制度建設,建立風險預警體系,使稅收風險監控重點由事后監督向事前預防、事中控制轉移。并形成電網公司總部、網省公司兩級風險監控體系。

(二)競爭劣勢是指某種公司缺少或做得不好的方面,或指某種會使公司處于劣勢的條件。供電企業可能導致弱勢的內部因素有:

(1)依賴思想過重,預見能力不足。許多電網公司下屬的分公司,由于財務上非獨立核算,大多數地方供電企業根據省級公司核定的金額在當地繳納增值稅銷項稅和附加,抵扣部分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所得稅清算由省級公司來完成,經濟業務、稅務處理簡單,很少被外部檢查。久而久之,在防范心理上過度依賴上級電網,按部就班、思維逐漸僵化,將不能適應愈來愈復雜的經濟活動環境,缺乏對存在問題、風險的預見力和控制力。

(2)領導與財務人員稅收風險意識淡薄。由于稅收風險管理的理念對大多數供電企業而言還很陌生,普遍存在單位負責人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財務人員忙于核算與監督,無暇研究的局面。事實上,稅務問題已經成為公司決策的重要影響因素。

(3)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制度缺失。表現在企業未形成一整套稅務信息管理體系、防范措施溝通機制,缺乏對稅收風險的判斷,未能及時預測、發現問題,或對發現的問題未采取有效措施補救,形成稅收風險。

(三)供電企業面臨的潛在機會機會是影響公司戰略的重大因素,也是其他企業不一定具備的。供電企業以其強大的國有企業和市場壟斷的背景,在某些方面有著其他企業無法比擬或難以實現的機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1)財務人員素質的提高是防范稅收風險的關鍵。近年來,供電企業嚴把財務人員入口關,新進人員必須是財會及相關專業的大學生,對原來的財務管理人員加大稅法知識和ERP培訓力度,整個財會隊伍的業務處理能力和經濟管理能力得到較大提高,初步形成了一支有經驗和理論基礎的財務隊伍。

(2)充分利用電網公司稅務的智力資源來防范風險。目前,很多電網公司聘請了律師顧問、稅務,成立了會計協會進行理論研究,還有的專門引進法律、稅收專業知識人才,抑或公司系統內開展專業培訓,作為其下屬的供電企業,可以充分利用這一智力資源,共享信息,加以借鑒,以正確理解稅收政策。

(四)供電企業的外部威脅供電企業管理者應當及時確認危及公司未來利益的威脅,做出評價并采取相應的戰略行動來抵消或減輕它們所產生的影響。供電企業的外部威脅可能是:

(1)企業外部環境新變化引起稅收風險的不確定性增強。從國內看,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健全,行政調控已不能解決所有問題,稅收作為杠桿符合市場規律、可靈活運用,能發揮更大作用。例如,當前社會對電力企業的職工收入微詞頗多,這些可能增加企業在經營上面臨的稅收風險。

(2)企業中稅務力量薄弱與偏頗。由于稅收法規的浩繁和變更,辦稅人員對稅法的對有關稅法的精神把握不準,片面理解與運用,雖然主觀上沒有偷稅的愿望,但在納稅行為上盲目納稅,形成事實上的偷稅、逃稅,導致企業稅收風險的上升。另外有些納稅人重于處理與稅務的關系,輕于稅收政策的研究掌握,其實,這是極大的誤區,靠人情而不是法律解決稅收問題,結果只能使稅務人員私欲膨脹和納稅人潛在風險增加。

二、供電企業稅收風險防范與控制

(一)牢固樹立正確的經營理念與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政策變化趨勢供電企業上至管理者下至員工,必須改變過去的稅收風險管控“與己無關”的思想,提高風險意識和依法納稅的經營理念,必須密切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通過各種渠道收集和整理與企業經營相關的稅收政策及其變動情況,及時學習和掌握國家和地方有關稅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正確理解稅收政策和稅法制定的原則,了解自己應享有的權利,為企業合理納稅、避免漏稅,用足用活相關稅收法律政策提供有利支持。

(二)認真及時分析企業稅負情況與變化原因,建立良好的稅企溝通關系供電企業財務管理人員要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按應納稅種類、實際繳納情況以及各項稅額所占的比重等項分析,以便掌握企業的總體稅負情況。通過橫向與縱向對比分析,掌握企業應納稅額、稅負的變化情況,找出企業稅務會計核算、申報等管理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并對主要稅種和代扣代交的稅款進行重點管理。努力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積極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的處理上需要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最大程度化解企業稅收風險。

(三)建立健全企業稅收管理組織機構,科學強化內部稅收風險控制力度企業應結合業務特點和內部稅收風險管理要求,設置稅務管理機構和崗位,明確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建立系統、有效、動態的稅收風險識別和控制機構,以進行風險動態識別。該機構可由企業稅務部門(包含內審、紀檢部門)協同稅務管理機構和崗位實施,也可聘請具有相關資質和專業能力的中介機構協助實施。以上崗位的設立必須遵循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確保企業稅務管理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四)積極引入納稅風險控制機制,優化供電企業稅收管理體系根據西方國家的經驗,結合企業實際,稅收風險管理機制應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處理、風險跟蹤和改進等一系列管理過程。

(1)風險識別。應用計算機和數理技術建立風險管理信息系統,以此吸納海量的稅收數據信息,建立各部門傳遞、交換、獲取信息的平臺,并及時匯編本企業適用的稅法、法規,儲備大量經驗數據。 利用以下表格(表1)來列舉影響稅收風險的內外部因素:

分析內部因素,有利于從領導態度、員工素質、企業構架、內部制度等微觀方面識別企業自身可能存在的稅收風險;分析外部因素,有利于從宏觀經濟形勢、產業政策、法律法規等方面分析企業所處的大環境下可能遇到的稅收風險。

(2)風險評估。建立一套風險指標體系,將企業經營活動及業務流程中收集到的內部和外部信息進行歸集和系統分類、匯總、量化,對合理值與實際值之間存在的差異狀況加以判斷,對比經驗數據庫和儲備相應的預案,預計可能發生的風險,區分不同風險級別,計算風險分值,對比企業承受的風險指數,并按不同顏色進行預警,適時調整業務目標及實施過程,以便降低不確定因素給企業帶來的稅收風險。

(3)風險處理。選擇應對策略和控制環節。一是規劃稅收風險應對策略。按照稅收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對企業造成影響的大小,可以將企業稅收風險應對策略劃分為規避、降低、分擔或承受等。對于發生幾率較大且影響程度較深的稅收風險,企業應當盡量規避,以免危及生存;對于影響程度較低、發生可能性較大的風險,可以采取降低的策略;對于影響程度較高、發生的可能性較小的風險應當分擔,力求將風險控制在合理范圍內;對于影響程度和發生可能性都較低的風險,可以選擇承受的策略。如圖1所示。

二是從不同環節防控稅收風險。在稅務規劃環節控制點為納稅籌劃項目選擇、方案確定、組織實施及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把握和運用要全面,并區分不同稅種進行納稅籌劃,風險防范;在籌資、投資、營運、收益分配時的日常經營環節,控制點為企業組織形式、發票 、結算方式、時間、地點等;在涉稅文書環節控制點為資料、檔案、經濟合同、稅務批復的簽訂及保管,因為它們是納稅的依據、完成納稅義務的憑證、稅務案件的證據。

(4)風險跟蹤與改進。由內部審計部門作為數據采集中心,對經過風險評估和處理的一次信息資源,進行有機整合和二次利用,再進行符合性測試,發現依然有風險隱患的部門和環節,提交到稅務管理部門,由他們進行警示、跟蹤改進核實處理。

(五)密切關注經濟業務流程,嚴格執行過程自主控制企業稅收來自于企業經濟活動的流程,而涉及業務流程的一些管理者和員工的素質對稅收風險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因此除了制訂科學的稅收風險預警制度外,還應該密切關注經濟業務流程,嚴格執行過程控制,企業要不斷提高各級人員的稅收風險防范意識,要增強依法治企意識。注重充實新稅法、新知識、新技能,自覺注重在簽訂合同、物資采購、生產經營、市場營銷等方面按稅法的要求履行,對各項經濟活動能事先統籌安排,實際業務流程符合企業制定的稅收管理目標。并實行稅收風險責任制,依據業務流程追究稅收風險發生的責任人。

(六)關注高風險事項,積極進行納稅策劃供電企業應按“一般風險一般管理、較高風險重點管理”的原則重點監控企業高風險事項。高風險事項主要指企業戰略規劃、重大經營決策及重要合同或協議、關聯交易價格的制定、基建工程和大宗物品的采購以及稅務部門重點管理監控的稅源、重點、企業內控薄弱之處。以上經營活動關乎企業的存亡與興衰,具有復雜的復合風險,必須著重跟蹤監控,積極進行納稅策劃。同時要正確掌握稅收籌劃和避稅的界限。因為稅收籌劃一旦越過了界限,即使不被認定為偷稅,也可能招致執法機關調查。避免節稅不成反而陷入避稅泥坑,導致不必要的損失。針對納稅籌劃存在的風險,建議采取以下措施:第一,企業要針對納稅籌劃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建立納稅籌劃預警及防范機制,在籌劃事中、事后建立相關納稅籌劃風險評估機制,在籌劃實施過程中對籌劃方案進行全程化監控,密切關注相關稅收政策等環境的變化,針對新的法律法規變化及時調整或變化籌劃方案。第二,企業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監督程序,加強對籌劃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財務人員專業籌劃能力。第三,遵循整體性和綜合性原則。納稅籌劃既要考慮某一稅種的節稅利益,也要考慮多稅種之間的利益抵消因素,應在符合企業整體利益和符合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的前提下,綜合考慮、全面權衡籌劃方案,不能為籌劃而籌劃。第四,遵循靈活性原則。由于外部環境的多變性,就要求籌劃人員必須根據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情況,制定和實施稅收籌劃方案,并保持適當的靈活性,以便隨著外部環境因素改變及納稅人預期經濟活動的變化,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重新審查和評估,適時調整籌劃內容,保證稅收籌劃目標正確達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