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保持水土的原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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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水土保持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功能
《水土保持法》及其《實施條例》中沒有出現“水土保持功能”的術語,但是在水土保持法律文件中,水利部《關于水土保持設施解釋問題的批復》第一次采用了“水土保持功能”的術語,表明了“水土保持功能”正式從一個學理概念轉變和提升為一個專門的法律概念。該批復規定,水土保持設施是指具有防治水土流失功能的一切設施的總稱。《實施條例》第21條第2款中所稱的‘補償’,是指對損毀或侵占水土保持設施所造成的水土保持功能的喪失或降低所必須給予的補償。正確理解和適用“水土保持功能”這個專門的法律概念,對于開展水土保持執法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1、解釋水土保持功能必先解釋水土保持
1.1水土保持在學理上首先指一種自然狀態或自然規律
在學理上,水土保持首先是指巖石土壤圈、水圈和生物圈相互作用和保持生態平衡下的水和土相互依存、自我更新的一種健康和諧的正向演替的狀態和規律。從巖石到成土母質,從成土母質到土壤,都是在光、水、生物的作用下的一種健康和諧的正向演替的狀態,最終土壤厚度不斷增加,土壤肥力不斷提高,給植物提供源源不斷的養份。大氣水、地下水、土壤水、地表水之間保持循環和相互補充,最終通過土壤水源源不斷地給植物提供生態用水和養份。1957年頒布的《水土保持暫行綱要》有“…禁止濫伐林木,破壞水土保持”的表述,1982年頒布的《水土保持工作條例》也有“嚴禁濫伐林木破壞水土保持”的表述。這里的“水土保持”都指一種林木被覆下的水土資源不斷自我維護和提高的自然狀態或自然規律。
1.2水土保持在學理上還指人們一種有目標的思想、行為或技術
在學理上,水土保持還指人們在正確認識水土保持規律的前提下對人為活動進行調控,以糾正人為活動對水土保持狀態所造成偏差和紊亂。這里的水土保持指人們這種有目標的水土保持思想、行為和技術。1981年國務院學科委員會明確,水土保持學科范圍是“研究水土流失發生的原因和規律,水土保持的基本理論,據以組織綜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維護和提高水土資源和土地生產力,從而有利于發展生產,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改善環境條件和自然面貌的一門綜合性為其特點的應用技術科學。”1992年《中國大百科全書·水利卷》提出,水土保持學是一門水土流失規律和水土保持綜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保護、改良和合理利用山丘區和風沙區水土資源,維護和提高土地生產力,以利于充分發揮水土資源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綜合性技術應用科學。1996年關君蔚主編的《水土保持原理》提出,水土保持指防治水土流失,保護、改良和合理利用(山區、丘陵區和風沙區)水土資源,維護和提高土地生產力,以利于充分發揮水土資源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建立良好生態環境綜合性技術科學。有意識地通過人力力所能及的手段,改變一部分環境因子,促使外力的破壞力減少,土體的抵抗力增強,終將使外力的破壞力小于或者等于土體的抵抗力,就控制了水土流失,也消除了水土流失對生產和生活上的危害,進而可以保護改善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維護和提高土地生產力,建立良好生態環境,達到有益人民生活和生產的目的。這是水土保持最基本的原理。
1.3水土保持在法理上只能指人們與水土保持有聯系的行為
在法理上,水土保持只能指人們與水土保持有聯系的行為,包括消極行為和積極行為。但是不能包括與水土保持有關的思想、理論或者觀點。因為法律是一種調整人們社會行為的規范,它的調整對象是人們的行為。因此,水土保持工作中,人們的水土保持思想觀念問題是水土保持法律規范本身無法解決。《水土保持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水土保持,是指對自然因素和人為活動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預防和治理措施。”
水土保持法律關系的客體一般只有水土保持設施(即物)和人們與水土保持有聯系的行為(即行為)。根據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原理,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關系中作為權利義務對象的物,必須是人們可以影響和控制的、具有環境功能的自然物。在水土保持法律關系中這種物就是水土保持設施,如森林、草地、荒山等。而這些行為則如林業采伐、整地造林、撫育幼林、墾復油茶、油桐等經濟林木、開發建設項目的生產建設等。
水土流失的概念在學理上有多種表述,但是在法律文件中沒有法律概念上的表述。水土流失學理概念表述典型的有水土流失過程論、水土流失結果論等,以不同的學理概念表述為基礎來理解法律概念上的水土流失,會造成《水土保持法》的適用上的不同法律效果。
2.1水土流失過程論
水土流失過程論,這里列出兩種典型。1981年科學出版社《簡明水利水電詞典》提出,水土流失指“地表土壤及母質、巖石受到水力、風力、重力和凍融等外力的作用,使之受到各種破壞和移動、堆積過程以及水本身的損失現象。這是廣義的水土流失。狹義的水土流失是特指水力侵蝕現象。”土壤侵蝕指“土壤在各種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的影響下發生破壞和搬運的現象。…土壤侵蝕有時僅指受水流作用,這與水土流失相似。”1990年王漢存編的《水土保持原理》提出,“土壤侵蝕就是在外界自然力量和人類不合理的經營活動影響下,土壤、母質、風化物、甚至基巖被剝蝕破壞、搬運和沉積的全過程。我國通稱的水土流失,嚴格地講應屬土壤侵蝕中的水力侵蝕,而且除指土壤、母質的流失外,尚包括水的損失。不過習慣上,人們常將‘水土流失’與‘土壤侵蝕’兩詞等同起來使用。”
水土流失過程論雖為學理解釋,但是通俗易懂。在水土保持科學知識宣傳普及中采用,能產生較好的效果。特別在南方丘陵山區的人們在生產生活實踐中對水土流失(水力侵蝕)有類似的感性認識,對此更好理解。根據水土流失過程論的定義,判斷是否為水土流失的標準有三條:一是水土流失的對象是土壤、母質、風化物、基巖和水;二是水土流失的原因是外界自然力量和人類不合理的經營活動;三是水土流失的過程是破壞、搬運和沉積三個環節。但是水土流失過程論的定義有兩點缺陷:一是對“水的損失”沒有闡述清楚,是指土壤水的損失,還是地表水的損失,或者是地下水的損失?怎樣理解水的損失?一般的業外人士都認為降雨轉化為地表徑流、地下滲流和地表蒸發,最終匯入江河湖海,水循環怎么會有損失呢?二是單純強調具有破壞、搬運和沉積三環節的全過程,只是從現象上進行定義,沒有從本質上進行定義。既容易導致概念的泛化,又對于認定特殊形式水土流失現象有一定障礙。如有的同志主張,舊城改造中舊磚房被折除過程,不負責的環衛工人在打掃垃圾時向城市排水管口倒垃圾,都是造成水土流失,這是典型的概念泛化。如有一塊四周高的荒地,地面較平整,擬房地產開發,開發商提出他們進行基礎開挖,土壤也不存在位移,不存在破壞、搬運和沉積三環節的全過程,因而不存在水土流失。作為水土保持執法人員如果也嚴格按此定義還真不好駁倒。這就需要水土流失結果論的定義了。
2.2水土流失結果論
1996年關君蔚主編的《水土保持原理》提出,水土流失是在陸地表面由外營力引起的水土資源和土地生產力的損失和破壞。土壤侵蝕是陸地表面,水力、風、凍融和重力等外力作用下,土壤、土壤母質和其他地面組成物質被破壞、剝蝕、轉運和沉積的全過程。
顯然,水土流失結果論,比起水土流失過程論,更宏觀、簡潔,也更接近水土流失的本質。根據水土流失因果論的定義,判斷是否為水土流失有三條標準:一是水土流失發生的場所是陸地表面,除了海洋外的地球表面都有可能發生水土流失;二是水土流失產生的原因必須是外營力,最主要的外營力是水力、風力、重力和人為活動;三是水土流失產生的結果是水土資源和土地生產力的損失和破壞。
但是水土流失結果論也有其不足:一是更抽象,對于業外人士不好理解,需要作進一步的闡述。要解釋外營力這個地學術語,要解釋水土資源和土地生產力的損失和破壞。比如水的損失主要指降雨落到地表后,由于蒸發和蒸騰、地面徑流和土體內滲流、向深層滲漏,從而造成對生產和生活不利的現象。二是容易導致水土流失概念的外延的無限擴張。單純從“水土資源和土地生產力的損失和破壞”字面上理解,任何環境污染現象似乎屬于水土流失的范疇,比如土壤污染、水污染,都導致水土資源和土地生產力的損失和破壞,都離不開水和人為活動的外力作用。
2.3水土流失的法律概念
雖然在法律文件中沒有水土流失法律概念上的表述,但是可以從《水土保持法》總則部分,特別是第一條和第二條看出,《水土保持法》采用的學理基礎是水土流失結果論的概念。進一步分析《水土保持法》總則部分,可以得出水土流失的法律概念有以下兩個構成要件:
(1)水土流失的后果,或是水土資源的破壞和損失,或是加重水、旱、風沙災害,或是惡化生態環境,或是影響生產,四者居其一則可滿足。《水土保持法》第一條規定了立法宗旨,即為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旱、風沙災害,改善生態環境,發展生產,制定本法。法律所要保護的,自然就是需要預防的水土流失所可能造成后果;(2)水土流失的原因既可以是單純的自然因素,又可以是單純的人為因素,還可以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的共同作用。水土流失是否有人為因素參與在所不問。
3、如何在水土保持執法中適用水土保持功能的法律概念
3.1水土保持功能的定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功能有兩種含義,一是事物或方法所發揮的有利的作用;另一種是效能。而效能指事物所蘊藏的有利的作用。因此,功能是指事物所發揮或蘊藏的有利的作用。那么,什么是水土保持功能呢?筆者認為,水土保持功能指陸地表面的各種類生態系統所發揮或蘊藏的有利于維護和提高水土資源和土地生產力的作用。為避免了循環論證,這個定義沒有用“水土保持設施”,而準確地采用了陸地表面的各種類生態系統。因為生態系統是一個適用任何范圍或任一等級的一個很廣泛的概念,它可以具體指一個池塘、一塊農田、一片森林,也可以指最大的生態系統生物圈。這里土地生產力是一個衡量和判斷水土保持功能是否降低的重要指標,不能用政治經濟學上的生產力概念來理解,只能采用生態學上的生態系統的生產力的基本原理來理解。
3.2森林、植被的水源涵養作用是水土保持功能的重要表現形式
森林和植被水源涵養作用指森林和植被覆被地面,截持降水,調節和吸收地面徑流,固持和改良土壤,保護和滯蓄下滲水分,抑制蒸發,提高水分有效蒸騰,均勻積雪,改變雪和土壤的凍融性質,并能促進降水增加等有利人們生產和生活的效能,其本質是森林對水資源的有益影響,這種有益影響不僅局限于森林所在地區,而且對鄰近地區,特別是江河下游地區影響更為突出。因此,在江河的水源區必須充分發揮森林水源涵養作用,做到“蓄水于山”和“蓄水于林”。因此,濫伐森林,毀壞植被、陡坡開荒等行為,從影響水源涵養作用意義上說,就是降低水土保持功能。
3.3生物生產力是表征水土保持功能的重要指標之一
生物生產力是一個生態系統中最基本的數量特征。生態系統內能量流的起點是綠色植物光合作用對光能的固定。世界上生物和人類生活的全部活動皆取決于植物光合作用中所獲取的能量。植物在單位面積和單位時間(通常一年)內積累光能合成的總量稱總生產力,通常用有機物質干重g/m2/年表示。通常情況下,按總生產力從大到小進行排序是森林、農田、疏林和灌叢、草原、荒漠。在其他環境因子如光照、水分、溫度等條件相同情況下,植物數量和分布越少,總生產力越低,也就是水土地生產力越低,說明水土保持功能降低。這也就從理論上論證了人為生產活動挖掘、破壞地表和傾倒土(石、渣)占壓地表,破壞植被,從而降低水土保持功能的命題。試問原來的植被都被占壓和毀壞,何來光合作用和光能利用率,何來生物生產力?
3.4土壤水是是反映水土保持功能的重要指標之一
篇2
關鍵詞:水土保持設施 法律解釋
1、水利部的行政解釋是否遵循了解釋學循環原則
水利部1996年8月28日了《關于水土保持設施解釋問題的批復》(水保[1996]393文),指出“水土保持設施”是指具有防治水土流失功能的一切設施的總稱。《實施條例》第21條第2款所稱的“補償”,是指對損毀或侵占水土保持設施所造成的水土保持功能的喪失或降低所必須給予的補償。原地貌屬于水土保持設施。誠然,《實施條例》賦予了水利部行政解釋權,該解釋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有權解釋和依法解釋是不同的。筆者以為,從邏輯學角度來看,該解釋有的內涵不夠明確,外延過于寬泛,甚至犯了同語反復的嫌疑。從法律解釋學角度來看,該行政解釋也有待商榷。法律解釋要受解釋學循環原則的制約。解釋學循環原則是解釋學中的一個根本原則,它是指整體只有通過理解它的部分才能得到理解,而對部分的理解又只能通過對整體的理解。法律解釋是解釋的一種具體形式,也要服從解釋學的一般原理。在法律解釋中,解釋者要理解法律的每個用語、條文和規定,需要以理解該用語、條文和規定所在的制度、法律整體乃至整個法律體系為條件;而要理解某一法律制度、法律乃至整個法律體系,又需要以理解單個的用語、條文和制度為條件。指出法律解釋存在的解釋循環,可以幫助人們孤立地判章取義地曲解法律。下面用不同的法律解釋方法來探求水土保持設施的法旨。
1.1水土保持設施的文義解釋
《水土保持法》第19條、28條分別有“建設項目中的水土保持設施…”、 “在水土流失地區建設的水土保持設施和種植的林草…”、“對水土保持設施、試驗場地、種植的林草和其他治理成果…”的有關表述。由上可以歸納出:(1)水土保持設施是為防治水土流失而人工形成的;(2)水土保持設施主要偏指采取工程措施形成的,有時也包括采取植物措施形成的。《水土保持法》第19條、28條中的水土保持設施的外延不同,前者大與后者;(3)采取農業耕作措施一般不形成水土保持設施,因此法條中沒有提及。
《實施條例》第2條、14條、21條、31條有關于水土保持設施的表述。《實施條例》第2條列舉了一切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的5種破壞水土資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為,把“破壞水土保持設施的”和“違法毀林或毀草場開荒,破壞植被的”、“違法開墾荒坡地的”、“向江河、湖泊、水庫和專門存放地以外的溝渠傾倒廢棄砂、石、土或者尾礦廢渣的”、“有破壞水土資源、造成水土流失的其他行為”并行列舉,邏輯上并行關系十分明確。《實施條例》第14條、21條、31條分別有“建設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設施…”、“建成的水土保持設施和種植的林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或者侵占水土保持設施…應當給予補償”、“破壞水土保持設施,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的表述。由上可以歸納出:(1)水土保持設施不包括森林植被、草原植被、荒坡地、江河、湖泊、水庫和專門存放地以外的溝渠;(2)《實施條例》中水土保持設施的概念同《水土保持法》中的概念是一致的;(3)破壞或者侵占水土保持設施,應當向所有權人或管理權人承擔民事補償或賠償責任;(4)破壞或者侵占水土保持設施,可以夠成1979年《刑法》第156條的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1997年《刑法》第275條的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實施條例》第31條是行政法附屬刑法條款。但是不能夠成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現代漢語詞語字典》對“設施”的解釋為“為進行某項工作或滿足某種需要而建立起來的機構、系統、建筑等”。水土保持設施中的“設施”在法律和法規中取該解釋中的“建筑”義,較為合適。
綜上三點,水利部的行政解釋外延是否過寬有待商榷。
1.2 水土保持設施的歷史解釋
歷史解釋是指通過研究有關立法的歷史資料,或從新舊法律的對比中了解法律的含義。進行歷史解釋的目的,主要是探求某一法律概念如何被接受到法條中來,某一條文、制度乃至某一部法律是如何被規定進法律體系中來,立法者是基于那些價值作出決定的。據筆者查找建國以來水土保持法規及政策,水土保持設施的提法最早出現在1982年的《水土保持工作條例》中。《工作條例》第22條第1款規定:“各地對水土保持設施(包括工程和樹草)必須落實管理責任,加強管理養護,擴大效益,充分發揮保水保土的作用。”《工作條例》第23條規定:“對于水土保持設施和水土保持試驗場地、儀器設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和破壞。”《工作條例》第37條還規定,侵占或破壞水土保持設施、水土保持試驗場地或儀器設備的,應當負責賠償損失。對肇事單位和負責人或肇事人應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津的,追究刑事責任,由以上條文可以歸納出:(1)水土保持設施是指為治理水土流失而采用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形成的工程和林草。(2)侵占或破壞水土保持設施應該賠償損失,其賠償原則應該是一般民法意義上的侵權損害賠償原則,其損失是可以量化的。(3)損壞水土保持設施的行為既可能承擔民事責任,又可能承擔行政責任,甚至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對照《水土保持法》和《實施條例》相關條文可知,水土保持設施及其法律規定從1982年到1991年基本上沒有變化。
1.3 水土保持設施的體系解釋
體系解釋是指將被解釋的法律條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個法律體系中,聯系此法條與其他法條的相互關系來解釋法律。水土保持設施的內涵和外延在《水土保持法》和《實施條例》中應該是一致的。如果將水土保持設施的同一法律解釋放在相應的法條中進行演繹推理,應該得不出假結論,且相應的法條間也不應該矛盾。假設水利部關于水土保持設施的行政解釋是正確的,《實施條例》第21條所稱的“補償”是指對損毀或侵占水土保持設施所造成的水土保持功能的喪失或降低所必須給予的補償,那么《實施條例》第31條:“破壞水土保持設施,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作何理解?采用水土保持設施引起水土保持功能的喪失或降低來定性和定量,水土保持功能喪失或降低多大幅度就構成刑罰呢?水土保持功能又該如何定性和定量,是否有水土保持學理支撐,是否有相應環境標準來計量?怎樣證明水土保持功能的喪失和降低?少數業內人士對水土保持功能的定性解釋是否有足夠的證據力,能否成為相應的環境標準呢?
1.4 水土保持設施的目的解釋
目的解釋是指從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來解釋法律。這里目的不僅是指原先制定該法律時的目的,也可以指探求該法律在當前條件下的需要,既可以指整部法律的目的,也可以指個別法條、個別制度的目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針中,1982年《水土保持工作條例》提出“治管結合”,1991年《水土保持法》提出:“加強管理,注重效益”,目的在于解決“一邊治理,一邊破壞”的問題,讓水土保持設施發揮更長更好的效益。因此,《水土保持法》和《實施條例》都在“治理”的章節最后用專條強調對水土保持設施的管理和保護。從目的解釋方法出發,水土保持設施是指人工治理成果,而不包括具有一定保持功能的原地貌、植被。不存在水土流失,就沒有水土保持的必要,自然談不上水土保持設施。保護可以預防水土流失的原始森林可以定性為水土保持預防措施,但是決不能將原始森林定性為水土保持設施。
2 水土保持設施的行政解釋是否混淆了水土保持設施的三重法律屬性
從上節可以知道,水土保持設施的行政解釋沒有遵循解釋學循環原則,導致外延泛化解釋的傾向。同時,從法律關系的基本原理出發,水土保持設施既可以是水土保持法律關系的客體,又可以是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還可以是破壞公私財物罪的犯罪對象,它具有三重法律屬性。水土保持設施的行政解釋中對《實施條例》第21條第2款“補償”的解釋抹殺了水土保持設施的雙重法律屬性,稱“對損毀或侵占水土保持設施所造成的水土保持功能的喪失或降低所必須給予的補償”,實際上將水土保持設施單純地看作水土保持法律關系的客體。
2.1 水土保持設施可以是水土保持法律關系的客體
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也稱“權利客體”或“權義客體”。如果沒有客體,權利和義務就沒有了目標和具體內容,因而客體是構成法律關系的要素之一。一般認為包括水土保持法律關系在內的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關系的客體一般只有物和行為。其中,物是指必須是人們可以影響和控制的、具有環境功能的自然物和勞動創造的物質財富。自然像攔沙壩、截流溝等水土保持設施,人工栽種的水土保持林都是水土保持關系的客體。
2.2 水土保持設施可以是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
民法重在保護所有權,民事法律關系客體的物,通常視為財產權的對象,因而必須是具有價值的物。水土保持設施像擋土墻、谷坊、沉沙凼、水平溝等,在建設過程中凝結了活勞動和物化勞動,自然具有經濟價值,同時還具有保水保土的功能。隨著水土保持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水土保持設施的所有權既可能是國家,又可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還可能是企業法人和個人。因此,水土保持設施也是民事法律關系的對象。
2.3 水土保持設施可以是破壞公私財物罪的犯罪對象
某地方農民甲集資參股治理開發一小流域,獲得土地使用權30年,在小流域內的溪中投資10萬元,建了一座漿砌石攔沙壩,并配套了灌溉系統,栽種經濟林果,效益可觀。農民乙因與甲平時有隙,為報復將該座漿砌石攔沙壩炸毀,后被法院以破壞公私財物罪判刑3年并附帶民事賠償。此案中該座漿砌石攔沙壩是水土保持設施,是破壞公私財物罪的犯罪對象。
3 水土保持設施的行政解釋是否可以被申請行政復議審查
3.1水土保持設施的行政解釋成了確定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征收范圍的依據
由于各地依據《實施條例》第21條和水土保持設施的行政解釋,制定了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收費項目。除把破壞和侵占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措施納入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的征收范圍,還把破壞原地貌、地形和植被的生產建設行為統統納入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的征收范圍。在水土保持設施的行政解釋出臺后,有的省甚至修改省人大制定的水土保持法實施辦法,將水土保持設施的行政解釋吸收進去。
3.2 水土保持設施的行政解釋是可以被申請行政復議審查的對象
不少地方在征收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時,行政相對人就會對水土保持設施的行政解釋提出質疑,認為征收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的行政執法依據存在層級沖突。在行政執法依據發生沖突時,一般遵循就高不就低的規則選擇行政執法依據。《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的效力層級高于水土保持設施的行政解釋的效力層級。盡管是效力層級較高的執法依據《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授權了低層級的執法依據行政解釋,但是行政管理相對人有理由根據《行政復議法》提出異議。
我國實行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自然資源有償使用的形式有自然資源稅和自然資源費。自然資源費大體有開發使用費、補償費、保護管理費和懲罰性收費四類。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法學一般認為,補償費是為彌補、恢復、更新自然資源的減少、流失或破壞而向開發利用自然資源者收取的費用。例如水土流失防治費、森林植被恢復費、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費等,它根據恢復、更新所消耗、破壞的資源的實際費用征收,但也有的只按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所得的一定比例和數量征收。如果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也屬于也只可能屬于補償費類,那么它與水土流失防治費就有重復或重合的嫌疑,而且有人提出,按照該行政解釋,水土保持設施和水土保持功能的關系如同母雞和生蛋的關系,殺了母雞不是要求賠償同一種大小一般的母雞或同等的市價,而是要對生蛋能力進行補償,計算生蛋能力豈不荒謬哉?還倒不如叫“水土保持功能補償費”!《行政復議法》第7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下列規定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中請復議時,可以一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一)國務院部門的規定…前款所列規定不含國務院部、委員會規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規章。規章的審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據此可以就水利部對水土保持設施作出行政解釋這個抽相行政行為提出行政復議。
4 結論與建議
篇3
關鍵詞山坡地;利用;保護;存在問題;對策;浙江永嘉
永嘉縣地處浙江省東南沿海的括蒼山南麓、甌江下游以北,東接樂清市,南與溫州市隔江相望,西接青田縣,北鄰仙居縣,東北與臺州市黃巖區接壤,西北與縉云縣毗連。境內主要山脈有2支:一支是括蒼山綿延北境,山脈由西北向東南走向;一支是雁蕩山綿延東境,山脈由東北向西南走向。全縣平均海拔407 m,北部和西北部群山連綿;中部以低山丘陵為主,海拔一般在500 m以下;東南部沿江兩岸有小片平原,海拔在10 m以下。總體地形是北高南低,地形地勢復雜,山勢陡峭,相對落差大。全縣總面積2 695.2 km2,其中林業用地19.04萬hm2,全縣森林覆蓋率62.0%,森林蓄積量612萬m3,全縣38個鄉鎮,905個行政村,總人口89.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82.3萬人,是一個工、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的山區縣。
永嘉縣有2 700 km2的國土資源面積,總土地面積不小,但相對于“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空間結構而言,可利用的土地資源卻十分有限。人均僅為200 m2,不足全國平均水平的1/5,僅占全省的1/2。土地資源十分緊張,城鎮建設和發展用地嚴重不足,嚴重制約了全縣的城鎮建設和經濟發展進程。而山坡地,隨著人們的認識和挖掘,正逐漸進入人們的視線。
1永嘉縣山坡地保護利用存在的問題
1.1缺少統一規劃,造成無序開發
現階段,對山坡地的開發和利用的研究和探索較少,大多是各自為政單獨建設,沒有統一的規劃,使人們都在山坡地上進行無序開發和占用,大部分以造機耕路、采礦、建墳為主。特別是在沿江、沿路一帶,尤為嚴重。由于缺少統一規劃,給以后的開發利用山坡地帶來一定的困難和矛盾,并增加以后的開發成本。
1.2生態破壞嚴重,視覺污染強烈
由于無序過度開發,使資源浪費嚴重,已經給永嘉縣山地資源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可以說,對山地的開發利用基本上還處于原生狀態,即開山修路、壘田造地、采石挖礦、修墳造橋等。在披戴綠裝的山地上,很難找到一種與綠色相協調的人類行為,給城市景觀造成“視覺污染”。由于開發時沒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造成水土流失嚴重,山塌、落石、水流干枯時有發生。由于這種開發是漸進性的,開始沒有被重視,但當達到某一程度后,往往不能恢復地力,造成土壤沙漠化。特別是在一些山高坡陡、土層淺薄、生態環境比較脆弱的地方開發,將導致水土流失嚴重,土壤涵養水源能力下降,直接影響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在沿江,由于溫州人的習俗——建椅子墳,給人們帶來了強烈的白色視覺污染。
1.3開發利用率較低,浪費較嚴重
由于一些開發沒有做好前期研究工作,如可行性研究、地質勘察等,就投入開發,當發現該山坡地不適宜開發時,已經造成了對該山坡地和周邊區域的破壞,既浪費了資源,也加深了山坡地的治理難度。由于存在無序無度開發,也增大了山林火災的發生幾率,使一些地方的山坡地火燒痕跡累累。
2對策
永嘉縣因具有特殊的水文與地理條件,維持著良好的植被,發揮保持水土、涵養水源等功效,是對山坡地的最好保護,但山坡地的開發利用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必須導入人為的保護方法,即開發利用山坡地時應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在實施工程的同時,保護水土資源,維護自然生態景觀及防治沖蝕、崩塌、泥石流等災害措施[1-2]。
山坡地為農業使用時,應實施農地水土保持,主要的水土保持措施為山邊溝、果園山邊溝、石墻、草帶、帶狀覆蓋并配合安全排水等,以確保農業用地安全。山坡地非農業使用開發最大問題為大量的整地可能造成嚴重的水土流失,因此整地階段的水土保持措施尤為重要。要有安全的排水設施、沉沙滯洪池的設置、植被覆蓋和邊坡穩定工程等,使地面安全能受到保護與控制。
目前,國內山坡地的利用有三大模式:一是將山坡地作為生態用地,充分發揮其生態作用,嚴格控制建設,只能成為綠地、公園、風景區;二是適度開發建設,開發成為密度小、產業稀疏的高檔山地住宅、小型工業區、旅游度假區等;三是進行適度開發,成為城市區域,如居住用地、文化用地等。永嘉縣在山坡地的開發利用過程中,應充分發揮永嘉山坡地的社會功能、經濟價值、生態效用,緩解城鎮用地緊張的壓力,保護好生態用地和自然保護區及名勝風景區,以達到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另外,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還需要結合其現狀、交通、坡度的大小以及周邊城市等情況綜合考慮,合理開發利用。
2.1維護生態,合理開發,充分利用生態植被
森林、林地是維護生態平衡的最主要組成部分,是一切生物鏈能量的終極來源,開發林地,必須以保障生態平衡為最終原則[3-4]。因此,必須因地制宜,合理開發,不開發生態脆弱地段,不開發保護植物生產區域和保障動物繁殖區域,對山勢陡峭地段,開發必須十分謹慎,開發利用緩坡要開設生態防護系統,保護鞏固邊坡森林植被,同時因勢造形,由易到難,逐步推進,在沿江山地地理條件優越區域營造幾個商品位的生態小區,由小區開發單位負擔生態小區周邊一定地域山地森林培育和林相改造,使山地開發和森林培育有機結合起來,使人居環境改善和森林生態改善達到雙贏。結合永嘉縣氣候及森林植被條件,實施過程中,可邊建設邊綠化,營造林相優美的生態景觀林,如楓林、桔林、桂花林、茶花林等,形成一種林中有城、城中有林的意境。開發利用林地必須與林業有關政策相一致,才能確保實施的通暢。因此,要避開國家級風景區、自然保護區和生態公益林,并做到先批后占、少占林地、以地養林。
2.2合理規劃,注重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山坡地建設規劃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生態理論為指導,使山坡土地建設規劃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規律,協調由于建設及人類活動所造成的土地資源緊張等諸方面的矛盾,解決土地資源破壞和生態環境失調問題,最終實現山坡地建設規劃與經濟發展的協調發展。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對有關山坡土地建設規劃的發展進行統籌考慮,使規劃的目標既要有一定的超前性,又要能為當地的環境、財力所接受,措施應具有可操作性,通過努力可以實現,最終使規劃目標從制約型向適應性、超前性發展。同時,應注重重要生態功能區的規劃。重要生態功能區系指在維持生態系統的狀態和功能中具有舉足輕重作用的區域,重要生態功能區的喪失往往會造成全區生態系統的崩潰。由于這類區域在生態學上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對它們的保護情況直接關系到整個區域生態質量,故而山坡土地建設規劃這類區域的保護應當是重點。
2.3實施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實施可持續發展是堅持中央關于土地與發展十大對策的核心,它是建立在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良好的生態環境基礎上的。因此,必須遵循生態學原理,體現系統性、完整性的原則,立足當前,著眼未來,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的原則,遵循經濟規律和生態規律,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三效益的同步和統一。山坡地規劃將通過對其的“生態足跡”分析,以確定山坡地的發展是否處于可持續狀態,并以此為依據制定出相應的山坡地合理利用開發的方案。進行建設開發之前應做好可行性報告調查和地質勘察,做好防災和抗災規劃,避免地質災害造成對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害。
2.4加強宣傳、管理
各地要結合實際,利用報紙、電視等媒介,采用專家訪談、專題報道等形式,宣傳山坡地開發的重要作用與意義,不斷增強全社會的開發保護意識,轉變人們的傳統觀念和不合理的開發方式[5]。嚴格控制生態公益林區域山坡地的開發利用,劃定并公告禁止開墾陡坡地的具體范圍,重點保護現有的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禁止在坡度25 °以上的開發利用,通過封育保護、加強監管、防止亂砍濫伐,保護現有植被,逐步提高林地、草地的植被覆蓋度,促進植物群落結構的演進,從而達到治理水土流失的目的。各相關職能部門(如規劃、國土資源、林業、環保等)要加強對山坡地開發的監督管理、審批工作,出臺相關法律法規、管理辦法,限制不合理的開發建設活動,減少對自然環境的人為破壞,做到有序開發利用,促進經濟發展。對破壞的絕不手軟,要做到誰破壞、誰修復,嚴肅處理其違法行為。
3小結
永嘉縣地理環境特殊,是一個多山地的林區縣,山地資源豐富,山坡地面積占總面積的85%左右。平地面積有限,再加上人口的壓力,為彌補耕地供應不足和保護耕地,在保障生態安全的前提下,適當開發部分林地用于城鎮建設和經濟發展,有重大的現實意見。山坡地是永嘉縣可持續發展必須考慮的土地類型,是土地開發的主要對象,適合于旅游、居民點、部分鄉鎮工業及農業等開發。為了使土地利用能永續發展,保護工作應該與利用相結合。山坡地農業使用時,應按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實施,非農業使用區域更應加強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山坡地的保護利用,其涉及的問題廣泛而復雜,山坡地的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需要有合理的安排和適當的調配。
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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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陳淑華.福安市山坡地開發與水土保持[j].福建水土保持,1996(3):23-26.
[3] 王新,林桂志.從武陵反季節蔬菜基地的水土流失談山坡地開發的水土保持[j].水利科技,2004(2):10-12.
篇4
關鍵詞:水系;林業;生態;調查;研究
中圖分類號:S7 文獻標識碼:A
1 引言
臨沂市地處沂蒙山區,是山東省林業大市、水資源大市。但從目前全市林業生態建設看,人多地少,森林資源總量不足,生態環境脆弱;從全市水資源安全方面看,水體污染、水環境惡化已成為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為此,開展了沂蒙山區水系林業生態建設現狀調查與規劃研究,以構建沂蒙山區水系林業生態保護體系,打造水系綠色生態屏障。
2 研究內容與方法
2.1 調查規劃范圍和對象
2.1.1 調查研究范圍
全市林業資源現狀、水系分布及生態狀況、經濟社會基本情況、自然概況等。
2.1.2 規劃研究對象
全市范圍內水系流域(河流、干渠、水庫等)沿岸,其中:山區地形為兩岸山地自然地形中的第一層山脊以內,防洪線和堤壩以外;平原地形為防洪線和堤壩外側延伸6km范圍內;上述區域的林地、林帶、退耕還林地、中低產田改造、產業結構調整用地、農田林網等現狀和規劃任務;全市范圍內水系流域濕地。
2.2 技術路線與方法
采用問題研究與目標導向相結合、規劃研究與實施應用相結合的技術路線,全面調查分析全市水系分布狀況及林業資源現狀,制定水系林業生態保護發展目標,進行以水系林業生態保護為目的林業生態建設區域和類型劃分,開展重點區位水系林業生態保護專項研究與專項規劃設計,研究提出規劃實施技術、政策措施。
2.3 規劃研究內容
2.3.1 資源調查
調查范圍內林地現狀和規劃對象的面積、數量及分布等;調查造林地的立地條件,確定造林地規劃林種、樹種和主要造營林技術措施;造林規模、完成年限,濕地保護措施、規模及完成年限;造林與濕地保護工程投資概算;編制各種表格、圖件。
2.3.2 規劃成果
匯總完成全市水系林業生態保護帶建設工程調查規劃統計資料;編制完成全市水系林業生態保護帶建設工程規劃方案;編制完成重點區域林業生態保護建設工程規劃設計。
3.1 自然概況
臨沂市位于山東省東南部,地跨東經117°24′~119°11′,北緯34°22′~36°2′,南北最大長距204 km,東西最大寬距161 km,轄三區九縣,181個鄉鎮辦事處,總人口1019.4萬人,總面積17184.1 km2。
臨沂市地處沂蒙山區,自北而南,有魯山、沂山、蒙山、尼山4條主要山脈呈西北東南向延伸,控制著沂沭河上游及其主要支流的流向。以沂沭河流域為中心,北、西、東三面群山環抱,向南構成扇狀沖積平原。境內山多河多,山丘面積占總面積的62%,平原面積占38%;水系發育呈脈狀分布,沂、沭河縱貫南北。
臨沂市屬暖溫帶季風大陸性氣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氣溫13.2 ℃,年平均日照時數2421.2 h,﹥10℃的積溫4409.1 ℃,無霜期為180~230 d。年平均降水量886.6 mm,其中6~9月份降水量占78.5%。由于降水集中,暴雨頻繁,對土壤的剝蝕力強,極易形成水土流失。
3.2 森林資源現狀與森林植被類型調查分析
3.2.1 林業資源現狀
全市國土總面積1718410hm2,林業用地4785594hm2,占總面積的2785%。在林業用地面積中,有林地面積3993746hm2,占總面積的2324%;疏林地26734hm2,占總面積的02%;灌木林地21793hm2,占總面積的13%;未成林造林地103749hm2,占總面積的06%;宜林地412281hm2,占總面積的24%。在非林地中,農田林網已網面積1095959hm2,林網覆蓋折實181019hm2,農林間作350622hm2,間作覆蓋折實56305hm2,村鎮樹28951萬株,折實面積927048hm2。森林覆蓋率達241%,林木綠化率達313%。
有林地面積中,喬木林面積3991721hm2,其中純林面積3854069hm2,混交林面積137652hm2;竹林面積2025hm2;灌木林地面積中,國家特別規定灌木林地面積15382hm2,占706%,其他灌木林地面積6411hm2;宜林地面積中,宜林荒山荒地面積412224hm2。
3.2.2 森林植被資源概況
臨沂市屬溫暖帶落葉闊葉林區。區域內植被多為人工植被和次生植被,生物資源豐富。木本植物有59科87屬188種,草本植物有20科50屬200種。
3.2.3 主要森林植被類型、種類
全市植被類型復雜,防護林、用材林主要森林植被類型分7個植被型、8個群系綱、16個群系組、27個群系。流域區內喬木林主要包括針葉林、落葉闊葉林2個植被型,其中分松林、楊林、刺槐林、櫟林4個群系組,共有黑松林、赤松林、油松林、落葉松林、黑楊林、毛白楊林、刺槐林、麻櫟林、栓皮櫟林等10個群系。灌木有30多種,主要包括灌叢、灌木草叢兩個植被型。
3.3 林業生態狀況分析
3.3.1 森林資源總量不足,分布不均,生態功能脆弱
全市人均森林面積3919m2,僅占全國人均占有量的27%。全市有412281hm2荒山未綠化,面積大,立地條件差,造林難度大。水庫周圍及主干河流兩側山地丘陵,水土流失嚴重,生態環境脆弱。全市平均年土壤侵蝕模數3522t/km2·年,土壤侵蝕總量6053萬t,土壤氮、磷、鉀肥流量按標準化肥計達668萬t,占年化肥使用量的50%左右。
332 森林質量不高,生態防護功能偏低
在現有森林面積中,純林面積3854069hm2,占965%;混交林面積137652hm2,僅占35%;經濟林179200hm2,占448%,森林內部結構不合理,生態防護功能偏低。特別是現有經濟林多采用傳統的土壤清耕管理制度,土壤,徑流調節功能弱,水土保持、水源涵養效果差,生態保護功能低。
333 毀林開荒問題突出,林業發展空間不足
部分地區重開發輕保護,重產業輕生態,對資源采取掠奪式、粗放型開發利用方式問題突出。特別是貧困偏遠山區農林經營方式落后,廣種薄收,形成了“森林-灌叢-耕地-裸巖石山”植被演替現象。開發建設擠占耕地、耕地擠占林地時有發生。目前全市現有耕地中,2~6°緩坡地占215%,6~15°斜坡地占98%,>25°陡坡地占25%,而現有林業用地即使全部綠化,森林覆蓋率也只有2785%,林業發展空間嚴重受限。
3.4 水系分布與生態狀況分析
3.4.1 水系分布狀況
全市境內水系發育呈脈狀分布。主要河流為沂河和沭河,有較大支流1035條,中小支流15000條,其中10km以上河流321多條。建有大型水庫7座,中型水庫29座,小型水庫899座,總攔蓄能力3.4×109m3。
3.4.2 水系生態現狀
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水系生態建設滯后,河流水質狀況不容樂觀。山區等生態敏感區森林資源總量嚴重不足,水土流失問題突出,全市水土流失面積為7199km2,占全市總面積的40%以上。特別是低山丘陵區,水土流失面積、侵蝕模數偏高,是全省水土流失主要地區之一。
3.4.3 水系林業生態建設狀況與潛力
全市水系河流、環庫總長度6993.5km,可綠化總長度9185.7km,水系保護區域總面積996801.8hm2。區域中,林地總面積為466660.3hm2,其中有林地面392803hm2,灌木林地面積21590.2hm2,疏林地面積2300.1hm2,未成林造林地8122.5hm2,宜林地面積為38784.1hm2;非林地面積530141.5hm2,其中退耕還林地16694.9hm2,產業結構調整土地38067.2hm2,農田林網已網面積95357.9hm2,需完善63265hm2,未網52989.4hm2。
3.5 生態功能區與重點保護區區域劃分
3.5.1 生態功能區劃
(1)西北部山地生態功能區。包括蒙陰、沂水、費縣、平邑、蒼山縣北部和沂南縣西部,總面積6874km2。區域特點以山區、丘陵為主,可耕地少,土壤肥力較差,水資源利用系數低,是臨沂市的水源地和生態敏感地區集中分布區。
(2)沭東丘陵生態功能區。包括莒南和臨沭東部,總面積5498km2。區域特點耕地面積少,山坡地開發較多,森林覆蓋率低。
(3)沂沭河沖積平原生態功能區。包括郯城、沂南東部、蒼山南部和臨沭西部,總面積3712.4km2。該區域為沂河、沭河形成的沖積平原,水網密集,地勢平坦,是農田防護重點區域。
(4)城市森林生態功能區。包括蘭山、羅莊和河東區,總面積1785.6km2。該區域經濟基礎較好,城市化水平高,是臨沂市的經濟中心,具有人口密集、水系密集、交通密集、企業密集、建筑密集等城市生態系統的特點。
3.5.2 重點保護區域
(1)水源涵養區。包括沂河、沭河等主要河流源頭和沿岸水源涵養生態功能保護區。保護重點是實施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和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態建設工程,開展農林生態經營示范,降低源頭徑流能力和提高水源涵養能力,保護生物多樣性和控制水土流失。
(2)重要水源保護區。包括主要沂、沭河等河流濕地和岸堤水庫、跋山水庫、許家崖水庫、陡山水庫、會寶嶺水庫等匯水區域。該區重點是嚴格保護現有沿河環庫林帶,維護良好的濕地生態系統;恢復庫區植被生態系統,治理水土流失。
(3)水土流失生態退化區。包括西南部抱犢崮低山丘陵區、沭東丘陵區。該區是全市水土流失最為嚴重的地區。發展生態型經濟林,營建水土保持防護林,全面控制水土流失。
2013年3月 綠 色 科 技 第3期4 規劃設計
4.1 規劃設計總體思路
運用林學、環境生態學、工程學原理,以改善水系生態環境、保障水系生態安全為目標,以建設水系林業生態保護帶和流域大型林區為重點,在提升改造現有資源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林業發展空間,大力營造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加強濕地保護區、濕地公園建設,建立以防護林為主體,多林種、多樹種合理配置,生態、經濟、社會效益相統一的水系林業保護體系,構筑水系綠色林業生態屏障,推動全市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4.2 規劃設計方案
4.2.1 建設總任務
到2015年,全市水系林業生態建設規劃共完成新造片林970847hm2,其中:防護林658308hm2,用材林93612hm2,經濟林21887hm2,特用林57hm2;新建完善農田林網115254hm2,新增折實面積1034545hm2。水系保護區林木綠化率達到374%。新建濕地保護區、濕地公園26處,面積691313hm2。濕地保護面積占全市濕地總面積的701%。
422 重點工程規劃設計
(1)沿河環庫林業生態防護林帶建設工程。沿河流兩側建設河流防護林帶。沂河、沭河等主要河流兩側,每側營造不低于50m的主林帶,其他普通河流和干渠兩側,每側不低于30m。環庫建設水源保護林帶。在岸堤、跋山等7座大型水庫周圍建設不低于500m的主林帶;上冶、石嵐等27座中型水庫,建設不低于200m的主林帶;899座小型水庫建設不低于30m的主林帶。根據不同地形設計相應林種樹種,山丘陡坡、瘠薄丘陵區段營造水源涵養、水土保持林;坡度較緩、立地條件較好的山坡腳及丘陵地營造經濟林、用材林;農田平坦地段發展農田防護林帶、林網;城區、鄉鎮駐地等重要節點,以景觀園林綠化為主,栽植彩葉、觀花觀果或常綠的風景觀光林。樹種設計,山丘地段以黑松、側柏等防護樹種為主,立地條件好的地塊發展桃、杏等經濟林樹種,片狀栽植;平原地段以楊樹、銀杏等喬木為主,配以常綠樹種,帶狀栽植。
(2)封山育林工程。封山育林具有用工少、成本低、見效快、效益高等特點,是多快好省培育森林資源、恢復植被的重要方式。工程規劃以西北部山區和沭東丘陵區為主,范圍包括境內立地條件差、人工造林難度大、且有天然喬灌木生長的荒山及流域內現有的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封育區以封為主,封、造、撫育、保護并舉,使區域內的植被得到有效保護、恢復和發展,全面提高生態防護效益。通過封山育林,充分發揮大自然自我修復能力,消除和減少了人為因素的干擾和破壞,達到流域區喬灌草生長速度加快,森林植被覆蓋度大幅提高,生態環境得以快速修復。
(3)退耕還林工程。25°以上陡坡耕地全部實行退耕還林,退耕后發展生態防護型、生態經濟型防護林;25°以下緩坡地退耕后,在保證整體生態效益的前提下,以發展經濟林、用材林為主。在水庫周邊景觀點,栽植觀葉、觀花、觀果等風景林;對山區村鎮有限的平緩糧田,實施地邊地堰綠化,以發展生態型經濟林為主。通過退耕還林,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發展集約型高效林業,培育核桃、板栗、金銀花等經濟林產業,增加農民收入,以良好的經濟效益促進水系生態環境的保護。
(4)荒山造林綠化工程。荒山造林采取以造為主,封造結合,分類實施策略。高山陡坡采用生態防護型模式,在適于旅游資源開發的山腳、坡角地采用生態景觀型、生態經濟型相結合的模式,一般地區采用生態經濟型模式。生態防護型配置方式為根系發達、抗逆性強、固土保水能力強的鄉土闊葉樹和鄉土針葉常綠樹種,塊狀、帶狀混交;生態景觀型配置方式為有一定觀賞價值的鄉土彩葉、觀花、觀果闊葉樹種和鄉土針葉常綠樹種,塊狀、帶狀混交;生態經濟型配置方式為經濟、生態兼用的鄉土闊葉樹樹種。工程設計將荒山綠化與發展旅游業,與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緊密結合,充分調動各個方面特別是廣大農民參與生態建設的積極性。
(5)濕地保護與修復工程。以沂、沭、祊、汶河等河流為重點,梯度建設建設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區。工程建設在截、蓄、導、用工程的基礎上,設置凈化、景觀、修復三大功能區。凈化、修復區通過種植以蘆葦、蘆竹、蒲草、苦江草為主的挺水植物,以睡蓮、菱角、芡實為主的浮葉植物,以當地生長的眼子草及輪葉黑藻、金魚藻為主的沉水植物,形成挺水植物、浮葉植物和沉水植物立體搭配的優化配置,建立起生態群落凈化區,充分發揮生物生態群落的凈水作用,以此形成生物多樣性和穩定性的濕地生態系統。
423 重點示范區設計
(1)生態型經濟林示范區。運用生態學原理,按照綠色無公害經濟林生產標準,對流域內現有經濟林落后的管理經營模式進行改良,規劃建立符合水源保護要求的綠色無公害生態型經濟林示范區。通過采用果園生草等技術,改善果園生態,增強經濟林園地徑流調節功能,提高涵養水源能力,截留降解經濟林園地殘留農藥,增強凈化水質的功能。通過采用綠色無公害果品生產技術,實行林果病害綜合防治,特別是生物防治技術,禁用高劇毒、高殘留農藥;實行測土配方施肥,改善用肥結構,科學施用化肥,減少化肥用量;蘋果、桃等實行果實套袋,減少用藥次數。以此全面降低各種化肥、農藥殘留對水環境的污染,既可降低生產成本,又可提高經濟林產品的質量檔次,提高收益。既提高了經濟林的生態保護功能,又增加農民收入。
(2)中幼林撫育示范區。中幼林撫育是改善林木生長環境,優化林分結構,促進林木生長,加速森林資源培育的有效措施。設計建立中幼林撫育示范區,解決重栽輕管、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低的問題,提高造林效率。幼林撫育采用松土除草、補植補造、間株定株、割灌修枝等技術措施,以促進林木生長;中林撫育主要采用定株、割灌、修枝打叉、撫育間伐等技術措施,由單層純林向復層群落結構轉變,增強生態防護功能。
(3)森林健康經營示范區。引入森林健康經營理念,建立森林健康經營示范區。森林健康經營的目標是生態系統的健康。進行森林健康經營,就是要把低質低效的林分轉變為一個結構比較合理,養分循環比較通暢,生態系統比較完備的,生物多樣性比較高的一個健康的森林。采用森林健康診斷評價指標體系,根據水系流域各類森林的功能定位,采取相應的技術模式進行改良,實現流域內森林從數量型到質量型轉變,全面提高流域區內現有林分的質量,充分發揮其生態防護功能或產業活力。
5 規劃效益預測
(1)規劃設計了五大林業生態保護重點工程,規劃植樹造林107×105hm2,林木綠化率由313%提高到374%,增加61%,可形成比較完備的水系林業生態保護體系。山丘地區水土流失將得到有效控制,森林涵養水源能力將大幅度增強,平原耕地、水網將得到有效保護。規劃新建濕地保護區、濕地公園26處,面積691313hm2。濕地保護面積占全市濕地總面積的701%。實施后重要濕地得到有效保護,濕地凈化水質的功能進一步加強。
(2)規劃實施后,發展干雜果經濟林面積21887hm2,穩產后平均生產干雜果6000kg/年·hm2,可生產干雜果品131×105t/年,產值達394×108元/年;規劃設計的12×105hm2無公害生態型經濟林改型改造示范區,每公頃可增收1500元以上,降低成本750元以上,可增收節支27×108元。新增用材林面積93612hm2,林網折實面積1034545hm2,平均蓄積生長量按18m3/年·hm2,蓄積生長量可達186×105m3/年;新建防護林658308hm2,平均蓄積生長量按6m3/年·hm2,蓄積生長量可達395×105m3/年。
(3)按照《山東省森林與濕地資源價值核算報告》(山東省林業科學研究院 20084)對規劃林地、林網植樹中能單獨核算的項目進行計量,規劃實施后,涵養水源、保育水土、農業防護、凈化環境、固碳價值等森林生態服務間接經濟效益每可達295×109元。
篇5
一、小流域治理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小流域治理一定要考慮綜合性。治理的多種舉措要綜合考慮,全面統籌,相互配合、環環相扣,形成一個有機和諧的系統,發揮各種措施的綜合功能。即根據生態學、林學、農學、氣候學、環境學及生態控制論原理,設計、建造與調控以木本植物為主體,草本植物為輔的人工復合生態系統。小流域治理的目的在于恢復、保護、改善與持續利用小流域內的自然資源與環境。
首先,保護好小流域內天然林資源。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和自然資源的寶庫,是林業發展和生態建設的物質基礎,而天然林又是森林的主要組成部分。小流域內天然林資源保護既是森林資源保護,又是森林資源發展的保護。小流域內天然林保護對于調節氣候、涵養水分、減少水土流失、防止小流域荒漠化,對于抵御自然災害、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生物多樣性、給野生動物提供避暑、御寒、繁衍、生長場所,都發揮相當大的作用。如果失去了小流域的天然林資源,后患無窮。
其次,要植樹造林。凡是小流域內宜林坡地都要植樹,披上綠裝并避免單一樹種,多選擇幾種樹種,形成林木群落。還要切實做好樹苗成活后的管理,除草、松土、剪枝、防病蟲害及防止泥石流和滑坡,提高成活率。通過植樹逐年提高小流域內森林覆蓋率。
再次,防止及治理水土流失。由于多種原因,小流域內水土流失都不同程度存在著,且比較嚴重。采取的辦法要多種草,防風固沙、保持水土、改良土壤。其中小流域內的退耕地、退化草地、三邊地等,非常適合種苜蓿。苜蓿為多年生豆科牧草,蛋白質含量高達18%以上,富含多種維生素,被譽為“牧草之王”,是發展畜牧業特別是牛、羊重要蛋白質飼料,市場需求量很大,產業發展前景十分廣闊。除此之外,要栽培荊,荊是落葉灌木,枝條性柔韌,可編制筐藍,籬笆等。荊生長快,葉子呈長柄狀,掌狀分裂,花紫色,有一定香味,荊的經濟效益也很高,用荊條編大小不等,風格各異的筐藍美觀,也很實用,市場上銷路很好,也可供出口。很有觀賞價值。荊的防風固沙、保持水土、落葉改良土壤效果十分顯著。
第四,在保護小流域內生態的同時,也要注意開發利用。在小流域溝底平坦地段可培育樹苗、建苗圃,培育木耳菌,養雞、養兔,挖池筑壩蓄水養魚,養雞鴨,甚至可圈養豬、羊、牛;還可種植藥草、蔬菜等。在綜合治理的基礎上,通過對小流域的進行開發利用,不但可以得到可觀的經濟效益,調動了治理者的積極性,而且達到了“治”與“用”的平衡統一,可以實現小流域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二、小流域治理具有有序性、系統性、綜合性
小流域具有相對的獨立性,自成一個系統。在一個林區中,某個小流域與周圍小流域具有明顯的邊界,邊界內小流域的功能也是相對的。小流域治理具有明顯的有序性、系統性、綜合性。因此,在小流域治理過程中,必須堅持科學,堅持科學發展,也就是堅持治理的有序性、系統性、綜合性,簡稱“三性”。
有序性,就是小流域治理過程中,各種舉措的次序、秩序、程序。先干什么,后干什么,措施之間如何銜接,事先都設計好,規劃好。做到治理順序不顛倒,不能亂來,否則,小流域治理很難達到預期效果。
系統性,就是小流域治理中,各治理舉措按一定關系組成為一個整體。我國著名科學家錢學森認為:系統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賴的若干組成部分結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有機整體。小流域治理既然是一個有序的系統,那么每個舉措的功能就決定自己在系統中位置。這個位置不是隨意安排的,而是由整個系統內部關系決定的。
綜合性,就是在小流域治理過程中,把實施的各種不同屬性與功能舉措聯合成的一個統一的整體,統一的體系,整體發揮的功能要遠遠大于各舉措發揮功能之和,即1+1>2,發揮系統的綜合功能優勢。堅持好處理好這三點,就堅持小流域生態的科學發展,即可持續發展,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小流域治理存在的問題及驗收標準
篇6
關鍵詞:柳江流域環境問題生態環境建設生態管理森林保護
0引言
環保問題一直是人們所關注的熱點問題,因為這關系到人類的生存環境。只有環境搞好了,人民群眾才能安居樂業。近幾年來,柳江流域環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要從本質入手,找出原因,分析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生態環境建設措施,并貫徹實施。只有這樣,柳江流域的生態環境才能得到有效的改變。
1柳江流域概況
1.1柳江河水環境質量狀況柳江河是流經柳州市區的唯一大江。柳江河既是城市的飲用水源又是城市的納污水體,柳江河水環境保護任務艱巨、意義重大。目前劣于水功能區目標的斷面主要集中在洛清江的漁村斷面。總的來看,目前柳江河水質仍保持達到國家地表水III類水質標準。但是,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柳江河是柳州市主要的生活飲用水源及工農業用水水源,同時又是全市工農業廢水及生活污水的最終納污水體,柳江河水質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城市100多萬人口的飲用水安全問題。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人口的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的增大,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又比較滯后,柳江河水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此外,隨著柳江河上的紅花電站建成蓄水,紅花電站庫區回水距離達108公里,大埔電站至紅花電站118.61公里的柳江河道基本都處于電站庫區之內,柳江河市區河段變為電站庫區,將使柳江河水深加大、河面加寬,河水流速減緩,河水自凈能力減弱,將對柳江河水質造成一定的影響。
1.2流域水資源豐富柳江流域具有豐富的水資源,多年平均徑流總量達588億立方米,水力資源理論蘊藏量455.8萬千瓦,其中可開發量193.4萬千瓦,目前已開發27.33萬千瓦,占可開發量的14%,年發電量13.8億千瓦時。中小型水庫共有744座,遍布于全流域,總庫容17.64億立方米;中型電站在干流上建有麻石水電站,裝機10萬千瓦,支流龍江上建有拉浪、洛東電站;小水電站星羅棋布,計有2542處。流域內現有耕地720萬畝,其中水利灌溉面積360萬畝,占50%,機電提灌面積95.6萬畝。柳江流域水利建設已取得顯著成績,但水資源還未得到充分開發利用,流域內約有40%的耕地未得到灌溉。
2流域環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
2.1水質受到污染柳江流域內的各地水質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特別是柳州的水污染最為嚴重。柳州作為柳江流域內的一座工業城市,不但是廣西最大的工業城市,也是廣西“三廢”排放的重點城市。柳州市生產、生活用水的92%取自于柳江,而市區生產、生活用水形成的廢水又大多數直接或間接地排入柳江。每年通過排污口流入柳江的廢水量多達3.5億噸以上。經測定,柳州市區柳江上下游段均有水質超標現象,超標較嚴重的是懸浮物、氨氮、總鎘、總鉛等指標,直接威脅著柳江水環境,柳州市有色冶煉行業污染負荷占全市工業排污總量的一半,使得柳江及其下游總鎘、總鉛和氨氮指標連續幾年嚴重超標。1998年以來,柳州市柳江段多次出現污染事故。1999年春節期間,柳州市區柳江上游的一家糖廠因事故性排放生產污水,引發的污染事故,造成柳江部分河段水質發黑、缺氧和大量水生動物死亡,導致漁民、企業與政府部門之間因污染問題而不斷發生糾紛。柳州市區內柳江段的局部污染也日趨嚴重,嚴重影響柳江兩岸的景觀和水體功能。柳州市柳南水廠取水口處曾多次因受到上游入江排污溝—竹鵝溪的污染而告急。2004年2月,二甲苯泄入鹿寨洛清江,使沿途自來水廠全部關閉,大批魚蝦死亡;同年9月,一罐裝車翻車,所載濃硫酸滲入石榴河。2004年至今,柳江市內河段先后發生4次較嚴重的水污染事故,其中兩次導致大批魚類死亡。柳州紅花電站蓄水后,柳江市區河段水流減緩,水體自凈能力下降,柳江納污能力幾近飽和;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工業化進程不斷推進,特別是柳江上游后發展地區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如規劃和治理不當將會產生新的甚至更嚴重的污染問題。
2.2洪水發生較為頻繁流域內河流眾多,到了雨季洪水災害也不少。就柳江河段而言,資料顯示:從1988年至今的近20年間,大洪水的發生較為頻繁,災害也很嚴重,發生超過1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1次(“1996.7”),20至50年一遇的大洪水3次(“1988.8”、“1994.6”和“2004.7”洪水),10至20年一遇的較大洪水1次(“2000.6”洪水)。洪水造成的損失是極其嚴重的,比如1996年7月19日發生在柳州的特大洪水。當時柳州洪峰水位為92.43米,超過警戒水位10.93米。全市一片,市區受淹面積75平方公里,占全市建城區面積的91.5%,99%的工礦企業停產,絕大部分工廠、商店被淹,全市斷水斷電,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到77.52億元。而造成洪水災害頻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①柳江流域內特別是中上游的地勢很高,對降雨云團具有很強的抬升作用,造成降雨云團溫度降低,從而易于形成暴雨;②山坡坡降很大,雨水在山坡上不易于形成下滲,從而形成坡面漫流;③流域形狀呈扇型,河道坡降較大,易于洪水在干、支流河道匯流;
四、近幾十年大量的森林遭到亂砍濫伐,特別是原始森林遭到了毀滅性的破壞,不但造成森林覆蓋率嚴重下降,覆蓋的質量也急劇降低,森林植被的惡化,造成了地表蓄水保水性能差。
2.3出現水土流失現象水是生命之源,土是萬物之本。水土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條件,土壤又是一種基本上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所以說水土資源對人類是非常重要的。水土流失對人類造成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幾點:淤積塘庫,灌溉效益降低;淤積河道,縮短通航里程;毀壞耕地、淹沒農田、棄耕減產;土層減薄、肥力下降、產量低而不穩;生態環境惡化,水旱災害頻繁;水源枯竭,人畜飲水困難。目前柳江流域的的水土流失問題也很嚴重,全流域的水土流失面積約為1800平方公里,占全流域總面積的13%。根據2004年柳江縣水利部門的調查顯示:該縣水土流失面積達309平方公里,占全縣面積的12.7%,全縣的18條小流域(即小河)中的12條水土流失嚴重,造成農田被水毀、沙埋和河岸被沖垮等災害。這12條小流域兩岸共有農田3.7萬多畝,因水土流失造成水毀河道長34.2公里,水毀農田2800多畝,沙埋農田723畝。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主要基于自然與人為疊加所致,但以人為因素為主。柳江縣近年大力發展蔗糖業,許多荒山荒坡被開墾成耕地種植甘蔗,但大都忽視了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這種現象在穿山、里雍、白沙等鄉鎮和新興農場比較突出;另一個原因就是亂采濫挖。該縣近年采石、取土、挖沙、采礦等行業發展勢頭迅猛,但業主們在攫取眼前利益時,往往不顧開采對水土流失的影響;再有就是各類工程沒有按原定水土保持方案實施,為省錢省時而隨意傾倒沙土,直接導致其流失。
3柳江流域的生態環境建設措施
3.1對流域進行總體規劃為了保障柳州市區的飲用水安全,保護好我們的母親河,確保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針對柳江河水環境存在的問題,以可持續發展的原理為指導,把柳江流域作為一個整體的大系統,從自然、社會、經濟綜合考慮,打破部門割據,統籌安排,進行綜合治理、宏觀調控;建立相應的管理和經營體制,妥善安排群眾的生產和生活;把農、林、環保、水利部門組織起來,建立流域管理的統一協調的機構,對有關重大的生態建設和水利建設問題的決策,要進行宏觀調控和監督。同時,要加強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3.2大力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全流域要以小流域為單元,將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結合起來,進行立體布局、綜合開發,這樣才能將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三者兼顧。另外要推廣坡地改梯田、坡地綠籬、橫坡種植等措施;陡坡耕地要退耕還林,在坡度大于25°的陡坡和水土流失嚴重的地段,應杜絕開荒,已開墾的地段也要盡快退耕還林;在土壤和水利條件較好、坡度較緩、水土流失潛在威脅較小的已開墾的農地,可以實行林業和農業的綜合規劃,推行農林復合經營體系。在對小流域開展綜合治理方面,柳江縣已先行一步。該縣早在2004年就計劃投資逾千萬的資金,建設以小流域為單元的綜合防治工程,計劃在河道兩岸修建約61公里長的防護堤,建成后可恢復農田3700多畝,保護農田約2.8萬畝。
3.3深入開展植樹造林活動植樹造林在維護生態平衡中起著重要作用,具有制造氧氣、凈化空氣、涵養水源、保持水土、調節氣候、防風固沙、消除噪音等功能。也是自然資源中的寶貴財富,目前已保留不多,不少地方實際上已無林可采;全流域要根據實際不定期的禁止進行任何形式的采伐,以便使已遭到破壞的天然林得以修生養息。同時,要抓緊制定天然林生態系統的管理辦法和措施,以便逐步過度到分類型進行生態系統科學管理。開展群眾性的造林綠化,加速柳江流域中上游防護林和公益林建設,在土壤條件較差、植被恢復難度大的地段應加大投入,通過人工造林保證植被的恢復,堅持防護林與經濟林相結合;封山育林與造林相結合;生物措施與工程措施相結合。把群眾都動員起來深入開展植樹造林的活動,柳江全流域才能早日成為“綠色家園”。
3.4加強法制宣傳,嚴厲打擊破壞環境的行為解放以來,我國制定了5部環境保護法規,8部資源保護法,同時也出臺了一系列旨在保護生態環境的政策。因此地方要加強天然林的管理和保護。天然林生物多樣性高,層次結構復雜,有利于涵養水源、保持水土,在維護生態平衡中能發揮重要作用,是自然資源中的寶貴財富,目前已保留不多,不少地方實際上已無林可采;要堅決打擊和徹底堵住濫砍亂伐和毀林開荒事件;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活動,各級政府在積極投入植樹造林的同時,也要鼓勵群眾承包荒山進行植樹,按照“誰投入,誰受益”的原則,讓更多人來關心林業建設。
3.5把水污染治理落到實處水質污染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為解決全流域的水污染問題,要做到以下幾點:①加強對柳江全流域水質達標管理,確保人民群眾喝上“放心水”;②要保護好上游地區的水源林,這是保護柳江水環境的基礎;③要對各類大大小小的排污口進行綜合治理,在飲用水河段嚴禁新開排污口。④加強對企業的排污管理,特別是對小冶煉、小水泥等“十五小”重污染企業,要一律禁止生產;⑤對賓館酒店和新建生活小區也應進行廢水治理,減少對流域內河流的污染;⑥在枯水季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應急措施,隨時監控水質,必要時應采取限制工業取水和停止部分重點排污企業生產等措施,嚴防事故發生;⑦從實際出發,設立污水處理廠;⑧對排污較多的企業要加強監管,必要時應設立配套的污水處理設施。
3.6加強科學研究和新技術的應用總結推廣現有的科技成果;開展科技示范;圍繞資源保護和生態工程建設急需的科學和技術研究,特別是對以流域為單元的區域可持續發展、生態系統的環境保護功能、小流域綜合治理的模式、流域治理的生態經濟評價、資源計價以及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的經營管理技術等方面的研究,并建立和健全柳江流域土地利用及基礎地理信息動態遙感體系,建立相應的數據庫和監測系統,組織多學科的長期合作,協同攻關,研究柳江流域洪水形成機制以及洪水形成中的水、陸關系、作出準確預測、預報和預警。如1999年投資1600多萬元建立起洪水預警預報系統,用科技手段防汛抗洪,有效保障了全市汛期安全。在2002年柳州的4次洪水中,預報水位和實際水位最多的只差0.39米,最少的只差0.03米。柳州市政府根據預報,按照防洪預案提前做好抗洪搶險準備,全市沒有出現較大災情,居民生活、工作秩序井然。
柳江流域的生態環境建設不僅利在當代,功在千秋,而且任重而道遠,它需要全社會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為了讓我們子孫后代在這片富饒的土地上快樂地生活,我們要從現在做起,從每一個人做起,腳踏實地保護好我們的幸福家園。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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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生態林業;建設;發展趨勢
中圖分類號:S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0432(2011)-10-0174-2
0 引言
生態林業是一種在經濟學和生態學等原理的指導下建立起來的新型林業生產方式,是可持續發展的林業,一個內涵豐富、涉及面廣的系統工程。生態林業能夠因地制宜地構建具有多樣性的森林生態系統,合理發揮人對林業生態系統的調控作用,在森林生態系統的承載能力范圍內充分利用林業資源,以獲取最大的林業資源的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生態林業建設意味著林業生產邁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是開發利用林業資源的必由之路。
1 生態林業建設的原則
生態林業是一種在經濟學和生態學等原理的指導下建立起來的新型林業生產方式,是可持續發展的林業,一個內涵豐富、涉及面廣的系統工程。在不破壞生態穩定性和多樣性的情況下,向林業系統中投入物質、能量等,以提高生態林業系統的輸出,從而使得生態林業系統擁有較高的生產力與能量轉換率。在建設生態林業時必須遵循的原則是:第一,優化組合的原則。生態林業建設應當進行不同類型的種間組合,在生態林業系統內合理搭配物種,是不同的物種能夠在同一個生態林業中相互促進、相互支撐合理發展。第二,因地制宜原則。遵循生物和環境相適應的規律,因地制宜地規劃安排生物種群。宜林則林、宜漁則漁、宜牧則牧、宜農則農,合理布局,做到生產結構多樣化,林種樹種多樣化。第三,注重效益原則。建設生態林業應當在生態發展可承受的范圍內積極地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協調利用生物、環境、森林等資源,爭取以最少的投入,獲取最大的產出。第四,綜合發展的原則。充分利用環境資源的特異性和生態位原理,建立多樹種、多林種的有機組合,構建多層次的經營結構的復合林業生產生態系統。
2 生態林業建設的基本內容
生態林業建設的目標是追求系統功能的協調和總體關系的和諧,注重在一個區域內和諧、高效地發展林業經濟。生態林業建設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重點建設:首先,生態林業體制的規劃和調節。因為人力、物力的投入,在發展過程中生態林業系統內部形成了多種關系。其中,從局部看有些關系是合理的,但是用發展的、全局的眼光看卻不符合科學發展的規律。要想實現生態林業資源的優化組合和分配,就必須對生態林業的產業結構、區域布局、管理技術等進行適度地調整,制定科學的林業發展規劃,從而以最小的投入,爭取最大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其次,生態林業工藝的設計和改進。為了提高違背利用林業資源的利用率和林業資源的轉化效率,就應當模擬自然生態原理,科學地設計、規劃以及調控農、林、牧、副、漁等產業中的工藝流程、生產要素關系,構建一套科學的生態林業布局體系,將先進現代技術和生態林業技術融合運用,疏通、擴展物質能量流通渠道。第三,培養和調控生態意識。實現生態林業系統可持續發展和自我調控的關鍵是人的行為。發展生態林業離不開人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只有積極地宣傳生態林業的政策規章,宣傳生態林業的相關知識,才能改變人們傳統的林業利用觀念,促使人們建立生態林業發展觀念,自覺地保護、建設可持續發展的生態林業。
3 生態林業建設與發展趨勢
3.1 生態林業的可持續性建設
可持續發展是生態林業建設的重要特征,生態林業的建設、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要求。在不危害后代人需求的前提下,建設能夠滿足當代人需求的生態林業,使得林業資源能夠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能夠滿足人們對林業產品的需求,在可持續發展的情況下,實現生態、生會和經濟效益的統一。生態林業建設應當根據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進行科學合理地規劃布局,有機會有步驟地建設既能夠保護生態環境,又能夠挖掘林業資源的生態林業。我國的生態林業通常由自然保護區、天然林、海岸線和風沙帶沿線等森林系統構成,還包括了庫渠、村旁、道路、農田周圍、沿河支流等防護林體系。生態林業呈現點、片、帶、網相結合的網絡狀分布,是主次分明、重點突出的森林生態題型,能夠從整體上保證生態林業的合理布局,能夠充分發揮生態林業的各種優勢,滿足生態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需求。
3.2 生態林業的穩定與多樣化建設
生態林業的系統結構較為穩定,能夠有效地發揮最優的社會、生態和經濟效益。因為不同地區的氣候、生態、社會、經濟等條件有著較大的差異,所以林林式、林牧式、林工式和林漁式等林業發展模式廣泛地存在于全國的生態林業系統中。具有不同生物種類、不同層次結構的生態林業能夠充分保證林業生態系統的生態多樣性與穩定性,能夠合理地利用森林資源。
3.3 生態林業的均衡適度化建設
生態林業能否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能否適應當地森林資源的基礎狀況,決定其在生物圈體系中的發展程度。生態林業的建設要想充分發揮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就必須根據社會經濟的發展水平進行合理布局,適應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自然環境條件,構建具有完備功能與整體效益的生態林業系統。能夠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生態環境、林業資源保持均衡的生態林業系統應當是動態發展的,要有計劃的分區域、分階段進行生態林業建設。
3.4 生態林業的整體化與功能齊全化建設
生態林業是一個有機的整體,能夠充分發揮各個組成部分的功能。建設生態林業不僅能夠改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問題,還能夠顯著地提高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形成了一個前后內外、上下左右相互配合的合理林業體系。生態林業既是具有一定的經濟目的性的人工生態系統,又是生態環境保護系統。生態林業在自然保護和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方面都顯著優于不合理的人工生態系統和自然生態系統。生態林業應當具有齊全的功能,合理的生態林業系統中應當將多種產業整合為一體,將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業、運輸業等納入到生態林業的發展規劃當中。在經營方面,生態林業可以向社會供應木材等林產品;在生態環境改善方面,生態林業能夠發揮保持水土、防風固沙、降低二氧化碳等作用。在森林承載能力范圍內,科學地規劃、逐步建設具有齊全功能的林業體系。
4 結束語
綜上所述,生態林業的建設強調森林生態環境的意義,這是現代林業發展的趨勢。森林在環境保護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許多國家都已經充分認識到這一點,在發展林業時,都在不斷地調整戰略規劃,做出深刻的革新。在保持森林生產力的穩定和增長方面,提供林產品方面,發揮森林環境服務功能方面,營造各種類型的人工林方面,現有森林的經營管理方面等均按照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建立、維持一個結構穩定、優勢突出的森林生態系統,在森林生態系統能夠承受的限度內進行林業資源開發與利用。在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和林業生態工程建設方面的發展趨勢是將水土資源的保護、改良、利用與生態環境治理相結合,在保護水土資源的生態穩定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其生態和經濟效益。通過運用快速的工程綠化和水土流失控制工程等技術,保護、發展流域治理的森林工程體系,促進區域生態的協調發展。將森林作為環境資源、生產資源、文化資源等大力發展,制定包括生物多樣性、綜合生存力、經濟效益、農區發展、產品多樣化以及環境保護等內容的管理發展計劃。目前,我國在生態林業領域應用了一些技術和科研成果,但是從生態林業持續、穩定、高效發展的角度來看,生態林業建設仍然需要進行深入的調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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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祁連山地區概況
祁連山位于青藏、蒙新、黃土高原交匯處,該地區海拔在3000~6000m,有諸多山峰,由山脈和寬盆地組成。祁連山地區的冰川地貌特征較為明顯。該地區自下而上為:淺山荒漠草原、淺山干草原、中山森林草原、亞高山灌叢草甸、高山冰雪植被。該區太陽輻射總量較大、日照時間相對較短、降水充裕、氣溫適中十分利于植被的生長。
1.2林業資源現狀
祁連山地區的森林資源為天然林,從甘肅省林業廳的統計數據來看,建國初期祁連山北山地區的天然林僅12.4萬hm2,到20世紀80年代,天然林面積有所下降,約為11.6萬hm2,隨著保護力度的逐漸加強,到2000年該地區北山的天然林面積已經達到19.1萬hm2,到2010年該區北山的林地面積達到20.55萬hm2,祁連山森林在20世紀90年代就被國務院批準為國家重點水源涵養林。
2對生態系統的保護作用
2.1能夠涵養水源、保育土壤,防止水土流失
受祁連山地區森林資源的影響,降水會隨著森林的樹冠和樹根逐步滲入到土壤當中,減少地表的徑流量,使得一部分降水被土壤吸收,一部分降水形成地表徑流流失,而被土壤吸收的這一過程就實現了涵養水源的作用。受樹冠和樹根的影響,減少了雨水對地表的直接沖刷,森林地區地表通常有凋落物能夠保護地表土壤免受雨水侵蝕,從而達到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森林地表都還有較厚的腐殖質能夠有效提高土壤中的養分,實現保育土壤的目的。
2.2能夠調節祁連山地區的氣候
森林往往能夠形成一個穩定的森林生態系統,森林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釋放大量的氧氣,可以達到凈化空氣的目的,而且這一過程中還伴隨著水蒸氣的發生,往往能夠保持祁連山地區相對濕潤的氣候,也是受這一原理影響,森林地區多會伴有降雨發生。因此,祁連山地區的林業資源在調節氣候、凈化空氣、保持相對濕潤的氣候方面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2.3減少該地區各類污染
在喧囂的城市中,噪音污染已經成為一種新的污染,森林能夠有效的防止噪聲污染,降低分貝;目前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巨大,據報道,全球現在以每10a0.5℃的速度在變暖,而森林能夠吸收二氧化碳,有效的緩減溫室效應;臭氧空洞越來越嚴重,而森林能夠吸收二氧化氮,減少由二氧化氮反映引起的臭氧消耗,因此能夠有效的緩減祁連山地區的臭氧消耗量;森林還能吸收其他排放出來的廢氣,諸如二氧化硫等,從而減少污染凈化空氣。
3保護祁連山林業資源的對策
3.1加強林業管理和林業執法防止亂砍濫伐
護林員應該加強對該地區林業資源的巡護,以便能夠及時的發現林木中的病蟲害以及火災等自然災害做到即時防控;林業部門應該加大對林業的執法力度,發現亂砍濫伐的應該嚴肅處理。
3.2利用高科技設施防止火災發生
目前數字防火系統已經在很多林區開始廣泛的使用,數字防火系統包含地理信息系統、視頻指揮系統、定位跟蹤系統、火災現場實時傳輸系統以及林火瞭望監測系統。該系統具有即時、迅速、可靠的特點,而且可以快速的識別出火源,一旦發生火災就可以利用指揮系統指揮就近的人快速撲滅火源。
3.3加大宣傳、呼吁周邊百姓自發保護森林
政府應當加大宣傳,讓周邊群眾意識到“保護森林資源、人人有責”,呼吁周邊的居民加強對森林尤其是天然林的保護,周邊居民同林管局的工作人員建立密切的合作關系,實現社區共管,一旦發現濫砍濫伐現象或森林起火現象立即向林管局報告,從而減少森林的毀壞。
4結束語
篇9
關鍵詞 洪水 土壤侵蝕控制 生態退化 生態建設 生態管理 河道管理 森林保護
分 類 中圖法 S422
1998 年長江肆虐的洪水,牽動了整個中華民族的心,百萬軍民的抗洪斗爭的勝利,在中華民族的歷史上寫下了光輝的篇章,并產生了巨大的國際影響。洪水過后留給我們的不僅是在危難時刻中國人民所迸發出的無與倫比的團結奮戰精神的自豪,也留給了我們深刻的教益與反思。
今年的洪水形成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氣候異常和地質地貌等自然因素的影響,又有人為因素的作用。在人為因素中,有工程技術的問題,也有生態環境的破壞的后果。
1 環境脆弱,氣候異常是洪水形成的自然因素
(1)長江流域降水豐富,分布不均,全年 80% 的雨水集中在 8~9 月。加以今年氣候異常,由于“厄爾尼諾”和“拉尼娜”現象的影響,導致長江流域出現了 3 次持續大范圍強降雨過程。今年入汛以來暴雨覆蓋面大,同時,今年長江流域暴雨移動方向是由中上游向中下游移動,因此引起干支流洪水遭遇,洪峰疊加,這是造成洪水災害的重要氣候因素①。
(2)長江從發源地到入海口全長 6300km。源頭平緩、廣袤,上游為高山峽谷和陡峻的山地地貌,年輕的山脈,松散的巖體,脆弱的環境和獨特的地形,在地質構造運動和重力的作用下,是地震、滑坡、泥石流的多發地區,也是土壤侵蝕和水土流失最大的地區。上游幾條主要河流的落差比降均在 144~485m/100km 之間。穿過三峽,宜昌以下中下游地區河流落差比降僅為 2.8m/100km,排水不暢。著名的荊江位于此段。上游攜帶大量泥沙的洪水,沿上游一泄而下,在江漢平原沉積下來,湖泊淤積,這些都是長江水患的自然因素[1]。
2 盲目圍墾,違章建設,分洪蓄洪區難以啟用
洪水位升高的因素很多,其中分蓄洪量的差異具有重要作用。1954 年,由于中下游堤防圍垸的抗洪能力較低,許多堤防圍垸自然潰口,為了降低洪水位,除運用荊江分洪工程外,又在很多地方扒口分洪。潰口和分洪的水量達 1023億m3,其中起到有效削減洪峰的容量約為 700億m3。根據 1998 年的洪水來量,如果要維持 1954 年的水位,需要有效分蓄洪量約為 400億m3。但 1998 年的分洪潰口總量僅約
100億m3,其中有效削減洪峰的容量約為 50億m3 多,這樣減少分洪量約為 350億m3,約相當于減少洪水淹灌面積 46.7萬hm2(700萬畝)。國家曾規劃過數十處分洪、蓄洪區,并對蓄洪區內人民生產、生活作了規劃和安排[2]。但是由于人口的增長和經濟的發展,分洪區內不僅開墾種植,同時修建了永久性的建筑、企業工程設施,如果按原定計劃分洪,將遭受很大損失;如不按原定計劃分洪,勢必會使水位提高,使堤防經受超過設計標準的洪水位,承擔極大風險。考慮到 1998 年洪水比 1954 年小,以及軍民團結抗洪的巨大潛力,中央毅然決心嚴防死守,力爭減少潰口和分洪的損失。這是一個極其艱難的決定,但實踐證明是正確的。
3 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助長了洪水肆虐
長江流域在歷史上雖曾多次出現過水災為患,但現在的形勢是近年來洪水出現的頻率有明顯增加的趨勢。同時,與長江歷史洪水相比,今年屬中等水平。但中下游沿江常時間維持高水位,普遍超警戒水位,大部分地區洪水位超過或接近歷史最高。這種中流量、高水位、大災害的特點是與人口的增長和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有著密切的關系。
建國初期對人口問題的錯誤理解導致了人口的失控。我國人口從清初不到 1億人口,到乾隆年間人口已達 3億多,到開始,全國人口已達 4.5億。而到 1991 年,僅長江流域人口就有 3.97億。長江流域總面積只占我國國土總面積的 18.8%,卻哺育了全國 1/3 的人口。人口的壓力,經濟的增長,加上長期以來片面地強調以糧為綱,促進了盲目的毀林開荒,坡地耕作,圍湖造田,濕地退化,草場超載,不合理的土地利用造成了土地覆被格局的變化,造成了嚴重的后果。轉貼于
3.1 森林濫砍亂伐
森林有巨大的涵養水源、調節徑流的作用。森林的復雜立體結構能對降水層層截持,不但使降雨發生再分配,而且減弱了降水對地面侵蝕的動能。據研究,我國主要森林生態系統年林冠截留量平均值變動在 134~626mm 之間,林冠截留率平均值變動于 11.4%~34.4%,平均為 21.64%。森林枯落物的持水量為本身重量的 4 倍,并借助于良好的土壤結構將地表徑流轉化為地下徑流。在雨季,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弱洪峰流量,延緩洪峰到來時間,在旱季,能增加枯水流量,縮短枯水期長度。且無林和少林地區的洪峰進退迅猛,加大了洪水的威脅。濫伐森林不但消除了森林的固氮作用,而且增加了地面的輻射吸收,使地面和土壤的溫度升高,促進土壤中碳的分解釋放,進而加劇“溫室效應”,引起全球氣候變化。氣溫升高又會導致蒸發量加大和降水量加大。據研究,氣溫每升高 1℃,空氣所含的水汽就增加一倍,從而增加暴雨成災的可能性②。
森林的水源涵養作用因林分狀況而有明顯的區別。由于人為破壞,人工林年齡小,生長率低,蓄水固土能力差。以馬尾松為例,低質低效的馬尾松林生物生產力僅為優良林分的 1/9。由于優良林分有較好的喬、灌、草和死地被物的覆被,其生物層在一次降雨中所攔蓄的降雨量是低效林分的 6~10 倍。優質林分由于非毛細管孔隙度大,最大降水儲存量大約是低質低效林的 4 倍。20 年的優良林分在一次暴雨中多截留 76.8mm 的降水。低質低效次生林每平方公里每年地表徑流量比優良林分要多 10萬m3。據此,10萬km2 的森林就可多蓄 100億m3 的水③。
我國現有森林面積主要分布在東北和西南地區,恰恰是這次洪災最嚴重的兩條河流的上中游地區。由于長期以木材生產為中心,重采輕育、重取輕予,森林資源遭到了嚴重的破壞。黑龍江森林覆被率由 1949 年的 53.4% 下降到 1993 年的 35.55%;有林地中可采的成過熟林面積由 1948 年的 50% 下降到 1993 年的 13.3%。蓄積量由 1948 年的 76.6% 下降到 1993 年的 20.6%; 林分質量也明顯下降,每公頃平均蓄積量由開發初期的 199m3 下降到現在的 100m3; 珍貴的紅松林蓄積量減少了 85.4%, 闊葉林蓄積量減少了 87.8%。我國西南川西滇北的森林分布于高山峽谷地區,不僅以豐富的物種組成、多樣的生態系統類型和巨大的生產力享譽中外,同時具有重要的水源涵養和環境保護作用。然而,自 50 年代起,這里的森林也經歷了浩劫。特別是 60 年代中期開始的三線建設,進一步擴大和加劇了天然林區的破壞,這既涉及到西南林區(所謂金沙江林區開發會戰),也涉及到大興安嶺林區(所謂大興安嶺林區開發會戰),正好都是今年洪水的源頭地區。當時從全國各地調集大量人力物力,集中開發大江大河上中游地區的水源涵養林,在今天看來,簡直是瘋狂的行為,而在當時,卻是作為國家建設的重大決策來進行的④。森林的面積和蓄積與 50 年代相比減少 50% 以上。地處長江上游的四川省已有 50 多個縣的森林覆蓋率只剩 3%~5%。例如,阿壩自治州年木材消耗量超過年生長量的 4 倍以上。有些林業局實際上已陷入無林可采的境地。
3.2 濕地湖沼不合理的開發利用(排水,圍墾,開荒 )
濕地包括湖泊、沼澤、泥炭地、海岸帶、紅樹林、珊瑚礁等。濕地和湖泊是流域來水的“匯”和調節庫,承擔著蓄泄河川、維持流域水量平衡、降解污染物和提供旅游資源等作用,素有“地球之腎”的美譽。如淡水草本沼澤草根層和泥炭底層飽和持水量可達 845%~970%,僅三江平原沼澤地持水總量達 34億m3。此外,濕地能提供多種資源;生物多樣性高;調節氣候,凈化環境,在保護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平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當前,國際上非常重視濕地的保護和合理的開發利用,并于 1971 年提出了“國際濕地公約”(RAMSAR)。該公約是世界上第一個政府間保護自然資源的國際公約。目前已有 100 多個國家參加了這一公約。我國濕地面積約
2500萬hm2,占國土面積的 2.6%(世界平均為 6%),現已全面退化。當前,對長江中游不合理的墾殖已有近千年的歷史。人類不停地沿河沿湖圍墾,枝城至武漢 500km 的江段已基本圍墾完畢,使調蓄洪水的能力銳減。據調查和不完全統計,建國以來有 1/3 以上的湖泊被圍墾,圍墾總面積達 13000km2 以上,因圍墾而消亡的湖泊達 1000 余個。圍墾使湖泊蓄水容積減少達 500m3 以上,這一數字相當于淮河年徑流量的 1.1 倍,五大淡水湖蓄水總量的 1.3 倍,在建三峽庫容的 5.8 倍。湖泊面積和庫容的減少,直接導致江河來水無地可蓄。因此,同樣流量的水量出現比以往更高的水位。湖南省的大型水庫淤積嚴重的有 5 座,淤積量 1.14億m3,相當于報廢了一座大型水庫;中型水庫 210 座,目前嚴重淤積的有 35 座;洞庭湖是我國唯一良好的調蓄湖泊,1825 年洞庭湖面積達 6000km2,到 1949 年只有 4350km2,1958 年減少到 3141km2,到 1978 年湖泊面積僅存 2691km2,比 1949 年減少了 38.2%,比 1925 年減少了 55.2%。湖容水量由 1949 年的 293億m3 下降到 1978 年的
174億m3,下降了 40.6%[3~5]; 由于泥沙淤積,湖底每年平均提高 3.6cm;目前洲灘面積已達 12萬hm2,且每年以 666.7hm2 的速度擴大。在圍墾和淤積的共同作用下,洞庭湖所損失的庫容占其總庫容的 1/5;與 1937 年相比,洞庭湖出水口城陵磯水位抬高約 2m,在相同水位下,匯洪水量減少 2.5萬m3/s,加大了水患潛在威脅。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湖泊淤積害在中下游,而禍起中上游,如洞庭湖的泥沙 82% 來自長江中上游,而來自回水的泥沙只占入湖淤積量的 18%。
3.3 在片面強調以糧為綱的口號下不合理的耕作
長江上游的川江流域是一個人口眾多的古老的農業區,農業人口約占總人口的 85.6%。在巨大的人口壓力下,區內墾殖率很高。如川西地區山高坡陡,可耕地很少,農民不得不在河川兩岸開荒種地。長江上游約有 70% 的耕地是沒有水保措施的順坡耕作,尤其是大于 25°陡坡地的墾殖較為普遍。全區旱地約有 264萬hm2,占耕地的 53.8%,幾乎都為坡耕地。金沙江、雅礱江和泯江流域坡度大于 25°以上的旱地占 34%, 雅礱江達到 45.6%。位于大渡河中游的峨邊縣和金口河區,耕地在 25°以上的達到了 70%~90%。據重慶地區調查,坡地耕作十分普遍,大于 25°的坡地占總耕地面積的 13.7%,5~25°的耕地 84萬hm2,二者合計占總耕地的 89%。又據陜西省的調查,漢江、嘉陵江是長江的主要支流,在陜西境內的過境長度分別為 654km 和 244km;流域面積近 8萬km2。在流域范圍內,安康地區的坡耕地占總耕地面積的 70% 左右。35°以上的“掛牌地”占總耕地面積的 23%;漢中地區鎮巴縣陡坡開墾更為嚴重,大于 25°的坡耕地占 63.1%,大于 30°的占 41.3%,45°以上的極陡坡石夾縫耕地占 19.7%,其耕墾度大大超出了自然條件所允許范圍。過度墾殖,往往伴隨著林地減少,陡坡墾殖釀成水土流失嚴重。眾所周知,水土流失是隨坡度的增加而增加的。當坡度大于 20°時,侵蝕模數每公頃達到 5000~6000t。根據三峽庫區不同土地利用狀況土壤侵蝕量的計算,林地、灌叢、草地和農地的年侵蝕量分別占三峽庫區侵蝕量的 6%、11%、23% 和 60%, 入江泥沙的貢獻率分別占 6%、12%、35% 和
46% ⑤。長江中游的大面積墾殖已有近千年歷史,枝城至漢口的 250km 江段能圍墾的已基本圍墾完畢,大大減少了洪水的容量[5]。
50 年代,長江上游水土流失面積 29.95萬km2,目前已達到 39.3萬km2, 占流域面積的 39.1%。長江上游以年平均 6.8億t 的泥沙輸入中下游,大部分沉積在荊江段和洞庭湖內。目前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積 55.18萬km2,占流域土地面積的 36.2%,年平均侵蝕土壤 24億t。每年都有幾百萬公頃土地退化,甚至形成裸巖。據施季森、張金池⑥報導,水土流失面積 50 年代為 36.38萬km2,80 年代初為 73.94萬km2,并指出長江河道河床每年以 1cm 的速度抬高;湖南省由于不合理的開發,水土流失面積從 50 年代的 1.1萬km2 增加到 90 年代的 4.72萬km2,有些地方形成了紅色沙漠,湘、資、沅、澧四水輸入洞庭湖的泥沙 80 年代比 90 年代增加了 34.4%。研究表明,長江泥沙主要來源于嘉陵江流域、沱江流域、烏江流域和金沙江流域。據宜昌站測定,多年平均年輸沙量達 5.3億t, 水土流失主要物質來源于耕地,占入江泥沙量的 60%~78%。由于長江夾帶泥沙在長江入海口大量沉積,使得長江入海口北淵航道幾乎近于閉塞⑥,使行洪能力大大減低。
在長江上游 100萬km2 的流域范圍內,根據調查統計,年均侵蝕量
15.68億t,長江干流宜昌站的年均輸沙量為 5.3億t,輸移比為 0.33。宜昌站以下,漢口站的年均輸沙量為 4.3億t。宜昌和漢口間的差值主要是淤在洞庭湖。根據研究,洞庭湖平均每年入湖淤積量高達 0.984億m3,其中 82% 來自長江中上游,而通過湘、資、沅、澧四水的淤積僅占 18%。
土壤侵蝕不僅造成中下游的淤積,同時減少了“土壤水庫”的調蓄作用。據史學正等的推算,長江上游面積為 100萬km2, 以土壤平均厚度 0.78m 計算,其土壤整個孔隙之和為 1973億m3,土壤水庫的總庫容量隨著土壤侵蝕的加劇而損失嚴重。長江上游 35.2萬km2 的流失區中,在年侵蝕總量為 14.78億t 的條件下,其侵蝕模數就高達 4200t/km2·a,相當每年剝蝕 4.0mm 的土層,即每 10 年減少 21.97億m3 的蓄水能力。加之植被破壞以后,土壤裸露,雨滴直接打擊在土壤表面,使土壤結構破壞,嚴重地阻礙了雨水滲入土壤水庫,從而加劇了洪水的下泄[6]。
4 以抗洪為契機,進行生態系統的恢復與重建
我國生態系統失調的根本原因是人多地少。要進行生態系統的重建,必須與經濟結構的調整相結合,把改善生態環境與發展經濟相結合。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
4.1 總體規劃、綜合治理
以可持續發展的原理為指導,把大江大河作為一個整體的大系統,從自然、社會、經濟綜合考慮,打破部門割據,統籌安排,進行綜合治理、宏觀調控;建立相應的管理和經營體制,妥善安排群眾的生產和生活:過去流域機構管江不管湖,地方機構管湖不管江,農、林、水利部門各自為政,條塊分割,職責不清,管理紊亂。在地方和部門利益驅動下,采取短期行為,缺乏長遠打算。上游墾荒毀林,加大水土流失,中游圍湖造田,大搞建設,不僅減少排蓄能力,并且在關鍵時刻,難下決斷。今后要改變條塊分割的管理機制,建立流域管理的統一協調的機構,對有關重大的生態建設和水利建設問題的決策,要進行宏觀調控和監督。同時,要加強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4.2 大力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
以小流域為單元,將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結合起來,進行立體布局、綜合開發是我國山地治理方面的成功經驗,也是景觀生態的主要研究內容。在今后的山區生態系統恢復和重建中應予以大力推廣和扶持。
推廣坡地改梯田、坡地綠籬、橫坡種植等措施;陡坡耕地要退耕還林;防止在三峽移民中造成新的生態破壞;停止三峽移民過程中實行簡單的“后靠移民”的作法,后靠移民將加劇陡坡開墾。例如,據重慶市統計,三峽移民至今已開墾坡地
6700hm2,稍有不慎,將帶來新的嚴重的水土流失。因此,應按照“三峽庫區的生態功能分區”重新規劃安置移民。
4.3 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退耕還林,退耕還湖
退耕還林和退耕還湖工作勢在必行。成功的關鍵在于安排農村剩余勞動力向服務業和加工業轉移和解決糧食及生活問題。在坡度大于 25°的陡坡和水土流失嚴重的地段,應堅決杜絕開荒,已開墾的地段也要盡快退耕還林;在土壤和水利條件較好、坡度較緩、水土流失潛在威脅較小的已開墾的農地,可以實行林業和農業的綜合規劃,推行農林復合經營體系;對于目前仍然處于天然狀態下的洲灘,為了發揮其調蓄功能和生產效益,應該嚴格制止盲目圍墾,對已建圩區,應因地而異。對地勢較高,圩內水利設施基礎好,開發利用程度高,對調蓄、行洪無重大影響的圩區,原則上應繼續予以保留,并進一步加高圩堤,提高抗洪標準;對圩區地勢低下,有礙行洪和調蓄者,應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調整改造。要把非蓄洪性質的圍墾調整改造為蓄洪性質的圍墾,并建設安全島(臺)、安全樓、物資和人員緊急轉移公路等安全措施。當水位漲到一定高度,并可能繼續上漲時,啟閘或用人工爆破方式破口分洪;對圩堤單薄且水利設施不配套的圩堤,或已圍圩灘是魚類重要產卵場者,應有計劃、有步驟地“退田還漁”。所謂“退田還漁”并不意味著將已建成的圩區恢復至建圩前的天然水面狀態,而是在充分利用已建圩區設施的條件下,將原來封閉式的圍墾種植,改造成半封閉型的筑圩養殖[8]。
4.4 發展種草養畜
在雨量和相對濕度較高、日照相對缺乏、坡度較陡的山地和森林上限以上的高山地帶,難以從事一般作物栽培的高原區,以及在雨量缺乏的干熱河谷地區應發展種草灌,既能大幅度提高生物生產力,發展畜牧業,又能起到保持水土的作用,是使山區早日脫貧致富并使農業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4.5 加強林業建設
森林有巨大的涵養水源、調節徑流的作用。我國現有森林面積主要分布在東北和西南地區,恰恰是這次洪災最嚴重的兩條河流的上中游地區。由于長期以木材生產為中心,重采輕育、重取輕予,森林資源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建議:
(1)加強天然林的管育天然林生物多樣性高,層次結構復雜,有利于涵養水源、保持水土,在維護生態平衡中能發揮重要作用,是我國自然資源中的寶貴財富,目前已保留不多,不少地區實際上已無林可采。特別是在大江大河上游和沿河兩岸地區,更應明確劃分出水源涵養區,加強保護。應當認真貫徹天然林保護工程,一年內禁止進行任何形式的采伐,以便使長期遭到破壞的天然林得以休養生息。在此期間要抓緊制定天然林生態系統的管理辦法和措施,以便逐步過渡到分別類型進行生態系統的科學管理。建議在長江上游干流和支流兩岸 10km 范圍內建立國家級永久性森林水源涵養區,禁止任何形式的主伐。地處長江中游的一些多雨中心,如南嶺山脈北側、雪峰山、武陵山、秦巴山、大巴山、桐柏山、天目山、五夷山、幕阜山等對長江水文影響很大的山地丘陵應大力發展水土保持林,使中上游地區防護林面積達到 50%~70%;在中下游地區,用材林和經濟林比重可少有增加,防護林比重不應少于林地的 1/3。
(2)大力開展封山育林和次生林改造封山育林是一項經濟有效的加快山區綠化的重要措施;封山育林要以封為主,封管、撫補改相結合;對飛播林、生態脆弱地區的新林要實行常年封山,禁止人畜破壞,以便盡快發揮防護效益。
(3)開展群眾性的造林綠化,加速長江中上游防護林和公益林建設在土壤條件較差、植被恢復難度較大的地區,如石灰巖山區、退化嚴重的紅壤丘陵以及石化沙化嚴重的地區,應加大投入,通過人工造林保證植被的恢復。造林工作應貫徹“喬、灌、草相結合;防護林與經濟林相結合;封山育林與造林相結合;生物措施與工程措施相結合”。人工造林禁止采用全墾、煉山等整地方式;要進一步優化和鞏固已建成的長江防護林體系。在土層較厚和退耕還林的地方,可加大經濟林的比重;在防護效益較差的經濟林中補植生物綠籬,提高防護效益;造林樹種要選取根系發達、枝葉繁茂、萌芽力強、生長快、壽命長、經濟價值高的樹種營造各種混交林。還可建設多林種復合型的森林,如防護—用材林型、防護—經濟林型、防護—薪炭林型、防護—特用林型等,充分發揮森林多功能、多效用的特點。對已建立的防護林應進行調查,對其經營管理和生態功能進行評價,并在此基礎上提出進一步管理的措施方案。
(4)探索新的經營管理機制和模式原有管理機構和人員編制要精簡,管理職能要從砍樹到種樹和森林管護;對轉產的工人、職工、群眾要妥善安排,給以出路,要組織剩余勞力開展多種經營,合理開發森林多種資源,特別是非木材資源;承包低質、低效次生林經營和荒山造林任務,實行股份制、承包制等多種形式,建立起靈活多樣的管理體制,增強林業行業的活力和發展后勁;同時以可持續發展為指導,探尋綠山與富民相結合的新模式。
(5)加大投資力度,拓寬籌資渠道除森工企業轉產職工安置費用支出外,在上游地區造林綠化條件困難,費用較高,而地區貧困,自身缺乏財政支持能力,因此,除當地籌資和中央要加大投資力度外,應拓寬籌資渠道,吸引外資和內地沿海的資金。此外還要建立生態公益林補償機制,確定公益林補償渠道,按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由受益單位提供補償金。
(6)加強法制建設,提高全民族森林保護意識為此要完善配套法規,加強執法和宣傳力度,提高全民族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應該從組織機構和管理體制上改變林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堅決打擊和徹底堵住濫砍亂伐和毀林開荒事件,嚴格執行森林法,一絲不茍地貫徹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確保大江大河上游和沿江兩岸的森林不再遭到破壞。
(7)大力發展種草養畜在雨量與濕度較高而坡度較陡的山地和海拔過高的高原區,以及不宜造林坡地和干熱河谷應種植牧草發展畜牧業,以大幅度提高生物生產力,保持水土,改善生態環境,使山區人民早日脫貧致富,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4.6 加強濕地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建議盡快查清濕地退化的現狀與趨勢,調整和恢復河緣、河漫灘濕地和湖泊及沼澤濕地,合理配置濕地,增設不同類型的濕地自然保護區;開發前要嚴格進行生態學評價;提高濕地保護與開發中的科技含量,尋求濕地資源持續利用優化模式,以充分發揮濕地所應有的削減洪峰、蓄納洪水、調節徑流的功能。
4.7 建立生態經濟核算制度和生態效益補償制度
鑒于生態工程建設的長期性和全局性,通過政策、立法,在財政、稅收、信貸等方面進行扶持。現在國務院在建立林價制度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實行森林資源有償使用方面已有所規定。按照森林生態效益的高低對經營者實行補償,這不僅對提高經營者經營的積極性是有益的,同時對提高全民的生態意識,以全新的觀念評價森林都是必須的,應盡快加以實施。這一制度在草地和濕地的管理中也應擬訂出切實可行的規定,以便對整個土地利用系統的管理。
4.8 認真貫徹法律政策,加強環境教育,提高環境意識
解放以來,我國制定了 5 部環境保護法規,8 部資源保護法,同時也出臺了一系列旨在保護生態環境的政策。但是由于執法不嚴,群眾法制觀念淡漠,資源環境破壞屢屢發生。因此,必須加強執法力度,加強對執法的監督,以便堅決制止毀林開荒、陡坡開墾以及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同時要加強宣傳,提高群眾的環境意識和法律意識。
4.9 加強科學研究和新技術的應用
總結推廣現有的科技成果;開展科技示范;圍繞資源保護和生態工程建設急需的科學和技術問題,特別是對以流域為單元的區域可持續發展、生態系統的環境保護功能、小流域綜合治理的模式、流域治理的生態經濟評價、資源計價以及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的經營管理技術等方面的研究,并建立和健全長江流域土地利用及基礎地理信息動態遙感體系,建立相應的數據庫和監測系統,組織多學科的長期合作,協同攻關,研究長江洪水形成機制以及洪水形成中的水、陸關系、江湖關系,解決暴雨與洪水的準確預測、預報和預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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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賈全欣.長江水患為何多?中國改革報,199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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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簡介
李文華,男,1932 年生,中國科學院自然資源綜合考察委員會研究員,中國工程院院士,主要專業為森林生態學,并在自然保護、農林復合經營和青藏高原生態系統的研究方面進行過多年工作。
① 王禮先,張志強.森林植被變化的水文生態效應.見:森林資源保護與生態環境建設的關系研討會論文.1998
② 東北林業大學.森林與環境及特大洪水的關系.見:森林資源保護與生態環境建設的關系研討會論文.1998
③ 曾思齊.98 特大洪災后的反思.森林資源保護與生態環境建設的關系研討會論文.1998 轉貼于
④ 沈國舫.沉痛反思,誓志護綠.森林資源保護與生態環境建設的關系研討會論文.1998
⑤ 賀慶堂,余新曉.治水在于治山,治山在于興林.森林資源保護與生態環境建設的關系研討會論文.1998
篇10
關鍵詞洪水土壤侵蝕控制生態退化生態建設生態管理河道管理森林保護
1998年長江肆虐的洪水,牽動了整個中華民族的心,百萬軍民的抗洪斗爭的勝利,在中華民族的歷史上寫下了光輝的篇章,并產生了巨大的國際影響。洪水過后留給我們的不僅是在危難時刻中國人民所迸發出的無與倫比的團結奮戰精神的自豪,也留給了我們深刻的教益與反思。
今年的洪水形成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氣候異常和地質地貌等自然因素的影響,又有人為因素的作用。在人為因素中,有工程技術的問題,也有生態環境的破壞的后果。
1環境脆弱,氣候異常是洪水形成的自然因素
(1)長江流域降水豐富,分布不均,全年80%的雨水集中在8~9月。加以今年氣候異常,由于“厄爾尼諾”和“拉尼娜”現象的影響,導致長江流域出現了3次持續大范圍強降雨過程。今年入汛以來暴雨覆蓋面大,同時,今年長江流域暴雨移動方向是由中上游向中下游移動,因此引起干支流洪水遭遇,洪峰疊加,這是造成洪水災害的重要氣候因素①。
(2)長江從發源地到入海口全長6300km。源頭平緩、廣袤,上游為高山峽谷和陡峻的山地地貌,年輕的山脈,松散的巖體,脆弱的環境和獨特的地形,在地質構造運動和重力的作用下,是地震、滑坡、泥石流的多發地區,也是土壤侵蝕和水土流失最大的地區。上游幾條主要河流的落差比降均在144~485m/100km之間。穿過三峽,宜昌以下中下游地區河流落差比降僅為2.8m/100km,排水不暢。著名的荊江位于此段。上游攜帶大量泥沙的洪水,沿上游一泄而下,在江漢平原沉積下來,湖泊淤積,這些都是長江水患的自然因素[1]。
2盲目圍墾,違章建設,分洪蓄洪區難以啟用
洪水位升高的因素很多,其中分蓄洪量的差異具有重要作用。1954年,由于中下游堤防圍垸的抗洪能力較低,許多堤防圍垸自然潰口,為了降低洪水位,除運用荊江分洪工程外,又在很多地方扒口分洪。潰口和分洪的水量達1023億m3,其中起到有效削減洪峰的容量約為700億m3。根據1998年的洪水來量,如果要維持1954年的水位,需要有效分蓄洪量約為400億m3。但1998年的分洪潰口總量僅約
100億m3,其中有效削減洪峰的容量約為50億m3多,這樣減少分洪量約為350億m3,約相當于減少洪水淹灌面積46.7萬hm2(700萬畝)。國家曾規劃過數十處分洪、蓄洪區,并對蓄洪區內人民生產、生活作了規劃和安排[2]。但是由于人口的增長和經濟的發展,分洪區內不僅開墾種植,同時修建了永久性的建筑、企業工程設施,如果按原定計劃分洪,將遭受很大損失;如不按原定計劃分洪,勢必會使水位提高,使堤防經受超過設計標準的洪水位,承擔極大風險。考慮到1998年洪水比1954年小,以及軍民團結抗洪的巨大潛力,中央毅然決心嚴防死守,力爭減少潰口和分洪的損失。這是一個極其艱難的決定,但實踐證明是正確的。
3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助長了洪水肆虐
長江流域在歷史上雖曾多次出現過水災為患,但現在的形勢是近年來洪水出現的頻率有明顯增加的趨勢。同時,與長江歷史洪水相比,今年屬中等水平。但中下游沿江常時間維持高水位,普遍超警戒水位,大部分地區洪水位超過或接近歷史最高。這種中流量、高水位、大災害的特點是與人口的增長和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有著密切的關系。
建國初期對人口問題的錯誤理解導致了人口的失控。我國人口從清初不到1億人口,到乾隆年間人口已達3億多,到開始,全國人口已達4.5億。而到1991年,僅長江流域人口就有3.97億。長江流域總面積只占我國國土總面積的18.8%,卻哺育了全國1/3的人口。人口的壓力,經濟的增長,加上長期以來片面地強調以糧為綱,促進了盲目的毀林開荒,坡地耕作,圍湖造田,濕地退化,草場超載,不合理的土地利用造成了土地覆被格局的變化,造成了嚴重的后果。
3.1森林濫砍亂伐
森林有巨大的涵養水源、調節徑流的作用。森林的復雜立體結構能對降水層層截持,不但使降雨發生再分配,而且減弱了降水對地面侵蝕的動能。據研究,我國主要森林生態系統年林冠截留量平均值變動在134~626mm之間,林冠截留率平均值變動于11.4%~34.4%,平均為21.64%。森林枯落物的持水量為本身重量的4倍,并借助于良好的土壤結構將地表徑流轉化為地下徑流。在雨季,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弱洪峰流量,延緩洪峰到來時間,在旱季,能增加枯水流量,縮短枯水期長度。且無林和少林地區的洪峰進退迅猛,加大了洪水的威脅。濫伐森林不但消除了森林的固氮作用,而且增加了地面的輻射吸收,使地面和土壤的溫度升高,促進土壤中碳的分解釋放,進而加劇“溫室效應”,引起全球氣候變化。氣溫升高又會導致蒸發量加大和降水量加大。據研究,氣溫每升高1℃,空氣所含的水汽就增加一倍,從而增加暴雨成災的可能性②。
森林的水源涵養作用因林分狀況而有明顯的區別。由于人為破壞,人工林年齡小,生長率低,蓄水固土能力差。以馬尾松為例,低質低效的馬尾松林生物生產力僅為優良林分的1/9。由于優良林分有較好的喬、灌、草和死地被物的覆被,其生物層在一次降雨中所攔蓄的降雨量是低效林分的6~10倍。優質林分由于非毛細管孔隙度大,最大降水儲存量大約是低質低效林的4倍。20年的優良林分在一次暴雨中多截留76.8mm的降水。低質低效次生林每平方公里每年地表徑流量比優良林分要多10萬m3。據此,10萬km2的森林就可多蓄100億m3的水③。
我國現有森林面積主要分布在東北和西南地區,恰恰是這次洪災最嚴重的兩條河流的上中游地區。由于長期以木材生產為中心,重采輕育、重取輕予,森林資源遭到了嚴重的破壞。黑龍江森林覆被率由1949年的53.4%下降到1993年的35.55%;有林地中可采的成過熟林面積由1948年的50%下降到1993年的13.3%。蓄積量由1948年的76.6%下降到1993年的20.6%;林分質量也明顯下降,每公頃平均蓄積量由開發初期的199m3下降到現在的100m3;珍貴的紅松林蓄積量減少了85.4%,闊葉林蓄積量減少了87.8%。我國西南川西滇北的森林分布于高山峽谷地區,不僅以豐富的物種組成、多樣的生態系統類型和巨大的生產力享譽中外,同時具有重要的水源涵養和環境保護作用。然而,自50年代起,這里的森林也經歷了浩劫。特別是60年代中期開始的三線建設,進一步擴大和加劇了天然林區的破壞,這既涉及到西南林區(所謂金沙江林區開發會戰),也涉及到大興安嶺林區(所謂大興安嶺林區開發會戰),正好都是今年洪水的源頭地區。當時從全國各地調集大量人力物力,集中開發大江大河上中游地區的水源涵養林,在今天看來,簡直是瘋狂的行為,而在當時,卻是作為國家建設的重大決策來進行的④。森林的面積和蓄積與50年代相比減少50%以上。地處長江上游的四川省已有50多個縣的森林覆蓋率只剩3%~5%。例如,阿壩自治州年木材消耗量超過年生長量的4倍以上。有些林業局實際上已陷入無林可采的境地。
3.2濕地湖沼不合理的開發利用(排水,圍墾,開荒)
濕地包括湖泊、沼澤、泥炭地、海岸帶、紅樹林、珊瑚礁等。濕地和湖泊是流域來水的“匯”和調節庫,承擔著蓄泄河川、維持流域水量平衡、降解污染物和提供旅游資源等作用,素有“地球之腎”的美譽。如淡水草本沼澤草根層和泥炭底層飽和持水量可達845%~970%,僅三江平原沼澤地持水總量達34億m3。此外,濕地能提供多種資源;生物多樣性高;調節氣候,凈化環境,在保護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平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當前,國際上非常重視濕地的保護和合理的開發利用,并于1971年提出了“國際濕地公約”(RAMSAR)。該公約是世界上第一個政府間保護自然資源的國際公約。目前已有100多個國家參加了這一公約。我國濕地面積約
2500萬hm2,占國土面積的2.6%(世界平均為6%),現已全面退化。當前,對長江中游不合理的墾殖已有近千年的歷史。人類不停地沿河沿湖圍墾,枝城至武漢500km的江段已基本圍墾完畢,使調蓄洪水的能力銳減。據調查和不完全統計,建國以來有1/3以上的湖泊被圍墾,圍墾總面積達13000km2以上,因圍墾而消亡的湖泊達1000余個。圍墾使湖泊蓄水容積減少達500m3以上,這一數字相當于淮河年徑流量的1.1倍,五大淡水湖蓄水總量的1.3倍,在建三峽庫容的5.8倍。湖泊面積和庫容的減少,直接導致江河來水無地可蓄。因此,同樣流量的水量出現比以往更高的水位。湖南省的大型水庫淤積嚴重的有5座,淤積量1.14億m3,相當于報廢了一座大型水庫;中型水庫210座,目前嚴重淤積的有35座;洞庭湖是我國唯一良好的調蓄湖泊,1825年洞庭湖面積達6000km2,到1949年只有4350km2,1958年減少到3141km2,到1978年湖泊面積僅存2691km2,比1949年減少了38.2%,比1925年減少了 55.2%。湖容水量由1949年的293億m3下降到1978年的
174億m3,下降了40.6%[3~5];由于泥沙淤積,湖底每年平均提高3.6cm;目前洲灘面積已達12萬hm2,且每年以666.7hm2的速度擴大。在圍墾和淤積的共同作用下,洞庭湖所損失的庫容占其總庫容的1/5;與1937年相比,洞庭湖出水口城陵磯水位抬高約2m,在相同水位下,匯洪水量減少2.5萬m3/s,加大了水患潛在威脅。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湖泊淤積害在中下游,而禍起中上游,如洞庭湖的泥沙82%來自長江中上游,而來自回水的泥沙只占入湖淤積量的18%。
3.3在片面強調以糧為綱的口號下不合理的耕作
長江上游的川江流域是一個人口眾多的古老的農業區,農業人口約占總人口的85.6%。在巨大的人口壓力下,區內墾殖率很高。如川西地區山高坡陡,可耕地很少,農民不得不在河川兩岸開荒種地。長江上游約有70%的耕地是沒有水保措施的順坡耕作,尤其是大于25°陡坡地的墾殖較為普遍。全區旱地約有264萬hm2,占耕地的53.8%,幾乎都為坡耕地。金沙江、雅礱江和泯江流域坡度大于25°以上的旱地占34%,雅礱江達到45.6%。位于大渡河中游的峨邊縣和金口河區,耕地在25°以上的達到了70%~90%。據重慶地區調查,坡地耕作十分普遍,大于25°的坡地占總耕地面積的13.7%,5~25°的耕地84萬hm2,二者合計占總耕地的89%。又據陜西省的調查,漢江、嘉陵江是長江的主要支流,在陜西境內的過境長度分別為654km和244km;流域面積近8萬km2。在流域范圍內,安康地區的坡耕地占總耕地面積的70%左右。35°以上的“掛牌地”占總耕地面積的23%;漢中地區鎮巴縣陡坡開墾更為嚴重,大于25°的坡耕地占63.1%,大于30°的占41.3%,45°以上的極陡坡石夾縫耕地占19.7%,其耕墾度大大超出了自然條件所允許范圍。過度墾殖,往往伴隨著林地減少,陡坡墾殖釀成水土流失嚴重。眾所周知,水土流失是隨坡度的增加而增加的。當坡度大于20°時,侵蝕模數每公頃達到5000~6000t。根據三峽庫區不同土地利用狀況土壤侵蝕量的計算,林地、灌叢、草地和農地的年侵蝕量分別占三峽庫區侵蝕量的6%、11%、23%和60%,入江泥沙的貢獻率分別占6%、12%、35%和
46%⑤。長江中游的大面積墾殖已有近千年歷史,枝城至漢口的250km江段能圍墾的已基本圍墾完畢,大大減少了洪水的容量[5]。
50年代,長江上游水土流失面積29.95萬km2,目前已達到39.3萬km2,占流域面積的39.1%。長江上游以年平均6.8億t的泥沙輸入中下游,大部分沉積在荊江段和洞庭湖內。目前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積55.18萬km2,占流域土地面積的36.2%,年平均侵蝕土壤24億t。每年都有幾百萬公頃土地退化,甚至形成裸巖。據施季森、張金池⑥報導,水土流失面積50年代為36.38萬km2,80年代初為73.94萬km2,并指出長江河道河床每年以1cm的速度抬高;湖南省由于不合理的開發,水土流失面積從50年代的1.1萬km2增加到90年代的4.72萬km2,有些地方形成了紅色沙漠,湘、資、沅、澧四水輸入洞庭湖的泥沙80年代比90年代增加了34.4%。研究表明,長江泥沙主要來源于嘉陵江流域、沱江流域、烏江流域和金沙江流域。據宜昌站測定,多年平均年輸沙量達5.3億t,水土流失主要物質來源于耕地,占入江泥沙量的60%~78%。由于長江夾帶泥沙在長江入海口大量沉積,使得長江入海口北淵航道幾乎近于閉塞⑥,使行洪能力大大減低。
在長江上游100萬km2的流域范圍內,根據調查統計,年均侵蝕量
15.68億t,長江干流宜昌站的年均輸沙量為5.3億t,輸移比為0.33。宜昌站以下,漢口站的年均輸沙量為4.3億t。宜昌和漢口間的差值主要是淤在洞庭湖。根據研究,洞庭湖平均每年入湖淤積量高達0.984億m3,其中82%來自長江中上游,而通過湘、資、沅、澧四水的淤積僅占18%。
土壤侵蝕不僅造成中下游的淤積,同時減少了“土壤水庫”的調蓄作用。據史學正等的推算,長江上游面積為100萬km2,以土壤平均厚度0.78m計算,其土壤整個孔隙之和為1973億m3,土壤水庫的總庫容量隨著土壤侵蝕的加劇而損失嚴重。長江上游35.2萬km2的流失區中,在年侵蝕總量為14.78億t的條件下,其侵蝕模數就高達4200t/km2·a,相當每年剝蝕4.0mm的土層,即每10年減少21.97億m3的蓄水能力。加之植被破壞以后,土壤,雨滴直接打擊在土壤表面,使土壤結構破壞,嚴重地阻礙了雨水滲入土壤水庫,從而加劇了洪水的下泄[6]。
4以抗洪為契機,進行生態系統的恢復與重建
我國生態系統失調的根本原因是人多地少。要進行生態系統的重建,必須與經濟結構的調整相結合,把改善生態環境與發展經濟相結合。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
4.1總體規劃、綜合治理
以可持續發展的原理為指導,把大江大河作為一個整體的大系統,從自然、社會、經濟綜合考慮,打破部門割據,統籌安排,進行綜合治理、宏觀調控;建立相應的管理和經營體制,妥善安排群眾的生產和生活:過去流域機構管江不管湖,地方機構管湖不管江,農、林、水利部門各自為政,條塊分割,職責不清,管理紊亂。在地方和部門利益驅動下,采取短期行為,缺乏長遠打算。上游墾荒毀林,加大水土流失,中游圍湖造田,大搞建設,不僅減少排蓄能力,并且在關鍵時刻,難下決斷。今后要改變條塊分割的管理機制,建立流域管理的統一協調的機構,對有關重大的生態建設和水利建設問題的決策,要進行宏觀調控和監督。同時,要加強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4.2大力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
以小流域為單元,將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結合起來,進行立體布局、綜合開發是我國山地治理方面的成功經驗,也是景觀生態的主要研究內容。在今后的山區生態系統恢復和重建中應予以大力推廣和扶持。
推廣坡地改梯田、坡地綠籬、橫坡種植等措施;陡坡耕地要退耕還林;防止在三峽移民中造成新的生態破壞;停止三峽移民過程中實行簡單的“后靠移民”的作法,后靠移民將加劇陡坡開墾。例如,據重慶市統計,三峽移民至今已開墾坡地
6700hm2,稍有不慎,將帶來新的嚴重的水土流失。因此,應按照“三峽庫區的生態功能分區”重新規劃安置移民。
4.3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退耕還林,退耕還湖
退耕還林和退耕還湖工作勢在必行。成功的關鍵在于安排農村剩余勞動力向服務業和加工業轉移和解決糧食及生活問題。在坡度大于25°的陡坡和水土流失嚴重的地段,應堅決杜絕開荒,已開墾的地段也要盡快退耕還林;在土壤和水利條件較好、坡度較緩、水土流失潛在威脅較小的已開墾的農地,可以實行林業和農業的綜合規劃,推行農林復合經營體系;對于目前仍然處于天然狀態下的洲灘,為了發揮其調蓄功能和生產效益,應該嚴格制止盲目圍墾,對已建圩區,應因地而異。對地勢較高,圩內水利設施基礎好,開發利用程度高,對調蓄、行洪無重大影響的圩區,原則上應繼續予以保留,并進一步加高圩堤,提高抗洪標準;對圩區地勢低下,有礙行洪和調蓄者,應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調整改造。要把非蓄洪性質的圍墾調整改造為蓄洪性質的圍墾,并建設安全島(臺)、安全樓、物資和人員緊急轉移公路等安全措施。當水位漲到一定高度,并可能繼續上漲時,啟閘或用人工爆破方式破口分洪;對圩堤單薄且水利設施不配套的圩堤,或已圍圩灘是魚類重要產卵場者,應有計劃、有步驟地“退田還漁”。所謂“退田還漁”并不意味著將已建成的圩區恢復至建圩前的天然水面狀態,而是在充分利用已建圩區設施的條件下,將原來封閉式的圍墾種植,改造成半封閉型的筑圩養殖[8]。
4.4發展種草養畜
在雨量和相對濕度較高、日照相對缺乏、坡度較陡的山地和森林上限以上的高山地帶,難以從事一般作物栽培的高原區,以及在雨量缺乏的干熱河谷地區應發展種草灌,既能大幅度提高生物生產力,發展畜牧業,又能起到保持水土的作用,是使山區早日脫貧致富并使農業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4.5加強林業建設
森林有巨大的涵養水源、調節徑流的作用。我國現有森林面積主要分布在東北和西南地區,恰恰是這次洪災最嚴重的兩條河流的上中游地區。由于長期以木材生產為中心,重采輕育、重取輕予,森林資源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建議:
(1)加強天然林的管育天然林生物多樣性高,層次結構復雜,有利于涵養水源、保持水土,在維護生態平衡中能發揮重要作用,是我國自然資源中的寶貴財富,目前已保留不多,不少地區實際上已無林可采。特別是在大江大河上游和沿河兩岸地區,更應明確劃分出水源涵養區,加強保護。應當認真貫徹天然林保護工程,一年內禁止進行任何形式的采伐,以便使長期遭到破壞的天然林得以休養生息。在此期間要抓緊制定天然林生態系統的管理辦法和措施,以便逐步過渡到分別類型進行生態系統的科學管理。建議在長江上游干流和支流兩岸10km范圍內建立國家級永久性森林水源涵養區,禁止任何形式的主伐。地處長江中游的一些多雨中心,如南嶺山脈北側、雪峰山、武陵山、秦巴山、大巴山、桐柏山、天目山、五夷山、幕阜山等對長江水文影響很大的山地丘陵應大力發展水土保持林,使中上游地區防護林面積達到50%~70%;在中下游地區,用材林和經濟林比重可少有增加,防護林比重不應少于林地的1/3。
(2)大力開展封山育林和次生林改造封山育林是一項經濟有效的加快山區綠化的重要措施;封山育林要以封為主,封管、撫補改相結合;對飛播林、生態脆弱地區的新林要實行常年封山,禁止人畜破壞,以便盡快發揮防護效益。
(3)開展群眾性的造林綠化,加速長江中上游防護林和公益林建設在土壤條件較差、植被恢復難度較大的地區,如石灰巖山區、退化嚴重的紅壤丘陵以及石化沙化嚴重的地區,應加大投入,通過人工造林保證植被的恢復。造林工作應貫徹“喬、灌、草相結合;防護林與經濟林相結合;封山育林與造林相結合;生物措施與工程措施相結合”。人工造林禁止采用全墾、煉山等整地方式;要進一步優化和鞏固已建成的長江防護林體系。在土層較厚和退耕還林的地方,可加大經濟林的比重;在防護效益較差的經濟林中補植生物綠籬,提高防護效益;造林樹種要選取根系發達、枝葉繁茂、萌芽力強、生長快、壽命長、經濟價值高的樹種營造各種混交林。還可建設多林種復合型的森林,如防護—用材林型、防護—經濟林型、防護—薪炭林型、防護—特用林型等,充分發揮森林多功能、多效用的特點。對已建立的防護林應進行調查,對其經營管理和生態功能進行評價,并在此基礎上提出進一步管理的措施方案。
(4)探索新的經營管理機制和模式原有管理機構和人員編制要精簡,管理職能要從砍樹到種樹和森林管護;對轉產的工人、職工、群眾要妥善安排,給以出路,要組織剩余勞力開展多種經營,合理開發森林多種資源,特別是非木材資源;承包低質、低效次生林經營和荒山造林任務,實行股份制、承包制等多種形式,建立起靈活多樣的管理體制,增強林業行業的活力和發展后勁;同時以可持續發展為指導,探尋綠山與富民相結合的新模式。
(5)加大投資力度,拓寬籌資渠道除森工企業轉產職工安置費用支出外,在上游地區造林綠化條件困難,費用較高,而地區貧困,自身缺乏財政支持能力,因此,除當地籌資和中央要加大投資力度外,應拓寬籌資渠道,吸引外資和內地沿海的資金。此外還要建立生態公益林補償機制,確定公益林補償渠道,按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由受益單位提供補償金。
(6)加強法制建設,提高全民族森林保護意識為此要完善配套法規,加強執法和宣傳力度,提高全民族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應該從組織機構和管理體制上改變林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堅決打擊和徹底堵住濫砍亂伐和毀林開荒事件,嚴格執行森林法,一絲不茍地貫徹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確保大江大河上游和沿江兩岸的森林不再遭到破壞。
(7)大力發展種草養畜在雨量與濕度較高而坡度較陡的山地和海拔過高的高原區,以及不宜造林坡地和干熱河谷應種植牧草發展畜牧業,以大幅度提高生物生產力,保持水土,改善生態環境,使山區人民早日脫貧致富,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4.6加強濕地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建議盡快查清濕地退化的現狀與趨勢,調整和恢復河緣、河漫灘濕地和湖泊及沼澤濕地,合理配置濕地,增設不同類型的濕地自然保護區;開發前要嚴格進行生態學評價;提高濕地保護與開發中的科技含量,尋求濕地資源持續利用優化模式,以充分發揮濕地所應有的削減洪峰、蓄納洪水、調節徑流的功能。
4.7建立生態經濟核算制度和生態效益補償制度
鑒于生態工程建設的長期性和全局性,通過政策、立法,在財政、稅收、信貸等方面進行扶持。現在國務院在建立林價制度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實行森林資源有償使用方面已有所規定。按照森林生態效益的高低對經營者實行補償,這不僅對提高經營者經營的積極性是有益的,同時對提高全民的生態意識,以全新的觀念評價森林都是必須的,應盡快加以實施。這一制度在草地和濕地的管理中也應擬訂出切實可行的規定,以便對整個土地利用系統的管理。
4.8認真貫徹法律政策,加強環境教育,提高環境意識
解放以來,我國制定了5部環境保護法規,8部資源保護法,同時也出臺了一系列旨在保護生態環境的政策。但是由于執法不嚴,群眾法制觀念淡漠,資源環境破壞屢屢發生。因此,必須加強執法力度,加強對執法的監督,以便堅決制止毀林開荒、陡坡開墾以及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同時要加強宣傳,提高群眾的環境意識和法律意識。
4.9加強科學研究和新技術的應用
總結推廣現有的科技成果;開展科技示范;圍繞資源保護和生態工程建設急需的科學和技術問題,特別是對以流域為單元的區域可持續發展、生態系統的環境保護功能、小流域綜合治理的模式、流域治理的生態經濟評價、資源計價以及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的經營管理技術等方面的研究,并建立和健全長江流域土地利用及基礎地理信息動態遙感體系,建立相應的數據庫和監測系統,組織多學科的長期合作,協同攻關,研究長江洪水形成機制以及洪水形成中的水、陸關系、江湖關系,解決暴雨與洪水的準確預測、預報和預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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