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修復存在的問題范文

時間:2024-01-05 17:43:1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生態修復存在的問題,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生態修復存在的問題

篇1

【關鍵詞】中小河流 生態修復 對策

湖南省河流較多,廣泛分布,其包括長江和珠江兩大流域5KM以上的河流就達到了5341條。僅僅以長江洞庭水系為例,流域面積占全省面積95%以上。其中流域面積大于在3000平方千米的河流就有24條,而200平方千米的更高達5040條??偲饋碚f,這些河流絕大部分都是省境內河流,流域面積占全省總面積的60%以上。約有2\3的中小河流達不到規定的防洪標準。許多中小河流存在水資源短缺、水質污染嚴重等問題,值得我們研究和探討,并拿出實施方案進行對癥下藥。

1中小河流現狀總論

湖南省大部分地區都是山地、丘陵地質,因此按照自然形成原理,湖南中小河流大部分都是屬于山丘型河流,并且極大部分都是天然河道,并沒有經過改道和局部處理,其中淺丘河流彎道很多、流斷面積小、淤積非常嚴重,主要分布在湘中和湘東北地區。按細分省內其他絕大部分都屬于山區河流,河道陡且坡比較急,兩岸沖刷非常的嚴重,自動修復能力較弱。中小河流的堤防由于品質問題、技術問題、人員問題大多不符合標準、達標率較低、防洪效果不理想。

2湖南中小河流普遍存在的問題

2.1水利管理薄弱

湖南各地方未設置專門的河道管理機構或者管理崗位職責不到位。即使有也因缺乏專業的管理人才或資金而形同虛設,致使湖南多數中小河流長期缺乏規范的管理及治理,任由河床隨泥沙淤積而逐漸升高,沿河灘涂發育。同時管理的松懈也放任普通民眾及沿岸的工礦企業進行侵害河流健康的經濟行為。

2.2民眾水患意識不強

湖南關于水患防洪等知識宣傳不到位,中小河流多數分布在為落后的山區。由于地形限制,隨著經濟發展,城鄉居民修建房屋或其它建筑物時傾向于河道。同時將生活垃圾向河道傾倒使河流遭受污染,在農村地區,沿河灘涂發育農民又在灘涂上開墾耕地,使河道進一步縮小。近年來極端氣候的影響,多地引起嚴重的洪澇災害,造成巨大損失,而沿岸居民不了解洪水災害的機理,不知如何避災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不受損失。

2.3整治的前期工作滯后

因為資金投入不足和政策上長時間的忽視。湖南大多數需要及時治理的中小河流關于防洪規劃所需的基礎資料不全或者呈現出一片空白。少有河流常年設置水情觀測點和水文數據采集點,同樣也缺乏地形地質和社會經濟等基礎資料。除開個別河流外,湖南中小河流治理的前期工作總體滯后。各河流的基本情況,治理目標、治理任務模糊不清。

2.4防洪標準低

湖南大約有2\3的中小河流達不到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還有很多中小河流處于不設防的自然狀態。王越等也在對中小河流治理技術的探討中提及全國絕大多數中小河流治理滯后、大雨大災、小雨小災頻繁發生。陳鴻飛則指出有些整治過的河流也因整治時缺乏系統的規劃和設計,缺乏專業技術的支撐,致使工程建設標準低,質量差。在極端氣候的影響下,突發性強降雨或降雨歷時過長,都可能引起嚴重的中小河流洪水災害,威脅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5投入嚴重不足

湖南省中小河流數目眾多,治理所有的河流所需資金數目巨大。按照湖南省河流分級管理的原則,中小河流的治理主要在地方政府??墒歉鞯胤秸斦鄬碚f不太雄厚,長期以來,中小河流治理缺乏投資機制和渠道,致使資金嚴重不足,治理任務繁重。治理資金及治理任務繁重,都使中小河流治理任務艱巨。

3湖南中小河流的治理及生態修復研究

3.1中小河流治理目標與治理手段

依據國家宏觀指導,中小河流治理的目標如下幾個方面:一方面重點中小河流和重點河段的防洪能力得到增強;二方面重點地區中小河流所涉及的主要城鎮、基礎設施、基本農田等防洪標準有較大提高;三方面重點地區中小河流流域或區域內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社會發展得到初步解決。在全國中小河流治理的大環境之下,湖南省的中小河流治理目標與國家宏觀指導保持一致。在根本性的手段上應遵循自然生態理論,采用生態修復的手段,盡可能將中小河流修復實際當中,以達到影響最小、修復最佳的辦法。

3.2中小河流生態修復探討

3.2.1中小河流生態修復的起源

十九世紀六十年代中期,德國動物學家海克爾(Ernst HeinrichHaeckel)首次提出了“生態學”的概念之后,歷經幾個世紀的發展。近現代以來,系統論、控制論、信息論學科的發展使生態學理論的發展進一步得到擴展和應用。生態學已從最開始狹隘的唯心主義哲學慢慢向一種全新的哲學方式轉變,這種方式賦有強烈的時代氣息,被廣泛認可并應于多種領域。如生物多樣性的研究、全球氣候變化的研究、受損生態系統的恢復與重建研究、人文、社科領域的可持續發展研究等等?!爸行『恿魃鷳B修復”就是生態哲學衍生出的一個重要分支。中小河流生態修復在形式上可以稱為綠色化修復,甚至可以直接用生態化的手段來賦予其外在的特點。

3.2.2運行過程遵循生態學的規律

中小河流生態修復生態觀點認為:中小河流生態系統包括河流環境、當地水文、生態環境等生態因子構成的能量和信息乃至流通、交換形成了動態的生態系統。系統內的各個因子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交叉滲透、融匯貫通的生態系統。共同承擔著傳遞、分解、加工和建構的任務。因此,中小河流生態修復生態的觀點認為生態平衡是中小河流生態修復生態的核心問題,良性的中小河流生態修復狀態,應該是一個多元化因子構成的不斷與外界進行物質與能量交換的開放系統、共享系統、互動系統。系統內的各生態因子在進行能量、物質的輸入與輸出中,可能本身存在個體差異導致生態失衡,就會影響到整個生態系統。因此通過調節環節內的能量流和物質流的循環,從而達到系統各個因子之間的高度適應、協調統一狀態非常重要。

3.2.3中小河流生態修復策略

十之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由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拓展為包括生態文明建設的“五位一體”。在這個背景下,中小河流治理的重點雖是防治洪澇災害。但也要重視生態文明、文明施工、保護生態環境、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在自然環境中,水生動物和微生物生存空間豐富度、流速分布多樣、濱河植被生長條件、生物通道通暢度、生態系統受干擾度、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治理方式有傳統探究的思維定勢:要么從人的主體的層面著手,過于強調極端的主觀性,過于重視人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要么從中小河流的客體層面著手,偏向極端的客觀性,對人的受動以及主動性缺少正確認識;要么從環境的外部因素著手,偏向外部因素的決策性,沒有重視自然自身的轉變性以及影響力的生成性。就算在中小河流生態修復系統中加入環境因素,也只是簡單的將環境當成治理的輔助條件在生態修復中加入。我們清楚地意識到,從生態學的視域來看待整個中小河流生態修復過程,顯得尤為重要。大中小河流生態修復的過程,是一個多元化影響因子相互作用的過程,對于生態化過程的完善,有著不可小覷的作用,有必要對其進行細致和系統的研究。

3.2.4中小河流生態修復運行宏觀的保障

一方面中小河流的問題其本質是制度不健全的問題。為此湖南地方政府應高度重視中小河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在健全的中小河流制度下建立管理機構,明確管理機構的任務,加強河道的管理,防止“治后復發”。對河道的管理,石晶晶提出要做好建后管理,保障中小河流治理效果在時間上延續。規劃要牢牢跟隨治理目標堅持治理的各項原則,做到綜合、統一和專業。依據《水法》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按流域或者區域進行統一規劃。規劃時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環境等因素,考慮兩岸群眾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河道的治理范圍,治理任務類別。針對民眾水患意識不強,湖南地方政府機關對中小河流的法理中,根據河段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以實現治理的規劃目標。二方面資金管理是中小河流能否成功治理的關鍵。湖南政府機關首先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其次既要拓寬融資渠道又要合理使用資金,各級地方政府忙完善建立資金配套投資機制,陳健美提出地方上的水利局要進一步加強資金籌措力度,加強管理,抓住國家政策,明確本地資金配套比例,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資金方面的投入。充分發揮各項專項資金的作用,堅決抵制因資金缺少而出現的不良工程,深化投資計劃管理。

4結語

湖南中小河流的問題是亟待解決的問題,具體河流進行生態修復還需進一步的研究針對性地提出,防洪減災的治理措施,專項規劃建設布局和項目安排時要優先安排已有前期工作基礎的項目和對生態修復理論的理解和認知,由此產生正確的行為。

參考文獻:

篇2

關鍵詞:小型水體;水污染;污染修復;環境污染;環境保護 文獻標識碼:A

中圖分類號:X52 文章編號:1009-2374(2017)10-0177-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7.10.089

1 小型水體污染現狀

水污染是少量的污染物進入水域,超越自我凈化水體和水污染物的承載能力,造成了不良的變化,自然水生態系統的遭到破壞,破壞了水體的功能,從而降低了水體的使用價值的現象。被污染的水叫做污水,水污染的形成源于人類的生活和生產活動。在污染物排放方面,可以分為兩類:點源污染和面源污染。點污染源是指工礦廢水、生活污水等通過管道、渠道集中而成的水污染源。地表水污染源,如農田排水、礦山排水、城市和工業排水等。此外,在城市相對較多的排氣區,空氣中的一些污染物下降到地下表層,進入水中。當原材料、廢棄的燃料堆放在露天場地時,雨水(沖刷后形成的污水)就排入小型水體中。

伴隨著工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有機物被合成,現在已知的大概有700萬多種,這里面有機物合成種類超過10萬種,并且保持20%的增長速度。隨意丟棄的合成廢物憑借各種方式混入到小型水體當中,這部分的有機污染物對人類健康與生態環境污染存在著嚴重威脅,在很大程度上使某些小型水體環境造成積累性、持久性和慢性毒性的嚴重污染。進入小型生態水環境當中,這些有機污染物可以以食物鏈的傳遞方式在各個等級的生物體內存在,逐步在細胞器官個體種群群落生態系統體現出生態效應。最近幾年以來,飲用水安全研究報告表明,存在于飲用水之中的污染物或許會導致降低嬰兒的出生體重、發育不良、骨骼發育障礙和代謝紊亂等癥狀,嚴重影響人們的生活。同時對人體內分泌系統有潛在的安全隱患,有可能造成生殖功能障礙,新生兒性別比例的失調、女性乳腺癌、青春期早早發育,不僅危害個人,甚至可能影響到子孫后代,會產生致癌、致畸、致突變“三致”效應,這是當下國際上最受關注的世界性問題。

2 小型水體污染的修復方法

2.1 化學修復

化學修復小型污染水體的方法比較簡單,一般根據污水體中的化學反應采取非分離,把污水里面存在的有害物質提取出來解決,然后將污染物質替換成有益物質。加入化學試劑是化學修復小型污染水體基本的方法,致使吸附劑改變污染水體里面的有毒物質,并使電位、pH正?;?。根據膠體材料的化學性質以及絮凝原理,使藻類生物沉積在水底,同時維持Cu2+的正常濃度,達到消滅藻類的目的?;瘜W修復方法的優點在于用量少、操作簡單、見效明顯,一般使用在應急預案?;瘜W修復方法得投入大量化學試劑來治理小型污染化水體,費用成本很貴,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小型水體的生態環境也會受到影響。但是采取化學修復方法治理小型水體污染體現不出來可持續性,沒有解決問題的根本,所以在用化學修復方法的同時,應伴以其他手段輔助,才能達到理想治療效果。

2.2 物理修復

2.2.1 調水沖污。調水治理污水是一種有效和普遍的方法。將干凈、富含營養成分的水加入到被污染的小型水體中,對出現藻類等污染物的小型水體更換或者適當增添水量,然后適當地排出一些水量,加入的水能稀釋營養鹽的濃度,增加污染水體的容量,有效防止并抑制藻類繁殖。將致使明顯的污染物進行轉移,需要注意的是沒有規劃的操作將會導致更大的水污染發生,因此用調水沖污法很難有效控制富營養化藻類的過度繁殖和生長。

2.2.2 底泥生態疏浚。水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是水體沉積物,處于小型水體營養循環的中心步驟,屬于水土界面中活換帶。水體底泥營養成分來源自仍此體長期以往的積累,作為主要營養來源之一。疏浚治療在技術上畢竟較難實現,費用大,影響它的修復因素也很多。非常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生活中主要當作輔佐措施來實施,是降低污染、修復小型水體生態結構的次要途徑。

2.3 生態修復

2.3.1 生物膜修復技術。生物膜修復技術把天然材料、合成材料當作載體,使修復水體表面形成一種特殊的生物膜。生物膜的表面積比較大,為微生物提供的附著面也比較較大,對污染物的降解有著巨大加強作用。生物膜法優點在于高效率的處理效果,在修復有機物和氨氮輕度污染方面很顯成效。另外,生物膜修復負荷較高,減少占地面面積,接觸時間也比較短,節約成本。同時在管理運行過程中不存在污泥膨脹的問題,抗沖擊負荷能力較強。

2.3.2 植物修復技術。水生植物對水流動力擾動有著顯著效果,有效穩固沉積物,為底棲生物提供理想的生存環境,在光合作用過程中把光能轉變成有機能,釋放氧氣進入水中,循環效果得以加強,凈化被污染的水體。水生植物在生長同時,對碳氮氧通化并吸收,出現在水體表面,因此植物修復技術能降低水生物營養負荷問題。單一優勢群落的生態系統不是最優系統,容易降低水體營養成分,造成二次污染。

2.3.3 人工浮島技術。小型污染水體植物存在的周圍污染細菌種類和數量都比正常水體多。水體中的污染物可以通過水生植物根部周圍自我吸收凈化實現。部分學者認為通過根際修復、根際穩固、根際轉化凈化水體。

2.3.4 生物操縱技術。合理降低或者減少浮游動物的數量,控制魚類攝食浮游生物數量,進行范圍內的水生動物繁殖力控制,提高魚類攝食浮游生物的量,控制在生態系統的承受范圍內。進行人工馴化有效固定微生物并使用基因工程達到永久性修復有機污染物的目的。

篇3

近幾年來環保部門和公安部門查處的環境違法犯罪案件顯示,一些工業企業為降低治污成本,將大量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化工廢液及固體廢物等通過不法中間商低價售給無處置資質的公司或個人,再進行非法傾倒、處置的事件越來越多。將廢棄物通過合同交給他人處理或者處置,使得與污染物相關的鏈條不斷在延長,于是產生了一系列新的法律問題。一是防治污染的法律責任是否可以通過民事合同而轉移,防治污染的法律責任是否可以隨著污染物的轉移而轉移的問題。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企事業單位防治污染的責任屬于公法上的義務,所謂公法上的義務,是對公眾、社會及國家承擔的義務,一般不隨著民事合同關系轉移。但是隨著環境治理社會化和環保產業的發展,排污企業將污染物交付給第三方處理越來越普遍,當污染物經合法的程序轉移給符合資質的企業處理時,污染物處理產生的法律后果已經轉移到污染物的實際處理企業身上。然而,這種責任的轉移是有條件的,即排放污染物的企業盡了法定的管理和注意義務。實踐中,一些排污企業沒有盡職盡責地審查受托方污染物處理資質和能力,有時甚至明知對方既無資質,又無處理能力,仍然將廢棄物交給對方處理,更有甚者與受托方簽訂虛假合同違法轉移廢棄物。這都會使得這些排污企業對污染物異地產生的污染具有過失,也有因果關系,不能免除法律責任。2014年社會廣泛關注的泰州1.6億元生態修復案就是屬于這種情況。本案中,造成污染的物質是由別處運至,其處置方式和場所都違反法律規定,污染物排放單位首先應該承擔環境治理修復的責任,由于本案將污染物運送到魚塘的第一被告譚耀洪失蹤,無法找到污染物來源,因此暫時無法追究污染物排放者的責任,由第二被告承擔責任是合法合理的。二是物業產權人對于物業管理不當而產生的污染是否需要承擔責任的問題。物業產權人既非污染物的產生者,也非污染物的處理者,原則上稱不上是污染者,但他們是污染實際發生場地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對場所的安全負有管理義務和注意義務。如果他們疏于職守,未盡注意義務,就場地對他人產生的危害也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本案的第二被告方某是受污染魚塘的承包人,將兩個魚塘轉租給第一被告譚某倒泥,他存在如下過錯。首先,方某將魚塘用于倒泥不符合魚塘的使用功能;其次,盡管方某可能一開始不了解第一被告所傾倒的物質,但是他在簽訂合同時并未進一步進行了解,即第二被告方某未盡到魚塘承包人的管理義務,對于污染的產生負有責任。《侵權責任法》規定的環境污染侵權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這主要針對直接排污者,而非排污者的其他人員承擔環境污染侵權責任仍然適用過錯責任原則。本案的重要啟示之一是,不僅排污者要承擔污染侵權責任,污染場地的產權人、管理人在特定情況下也需要承擔環境污染侵權連帶責任。在廣東以及東部沿海各省,很多當地居民以出租物業為生,他們很少能意識到承租方不法行為可能給他們帶來的不良后果。一旦有違法事件發生,承租方往往一走了之,但是出租方是本地人,逃不掉,責任很有可能最終落到出租方身上。所以,不能因小失大,為一時的利益而承擔沉重的法律后果。

二、污染事件中環境公共利益的認定

環境公益訴訟的目的是為了救濟環境公共利益。所謂公共利益是指涉及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往往從私人利益中抽象出來,能夠滿足共同體中全體或者大多數社會成員的公共需要,經由公共程序確定并以公權力為主導所實現的公共價值,具有公共性和不特定性等特征。環境提供給人們各種利益,總體上稱為生態服務價值或者功能。任何功能和價值的發揮都需要環境整體及其各要素的物理、化學、生物等特性維持在一定的標準以內,這些環境品質和條件是人類共同需要的,即環境公共利益。維護這些環境品質和條件就是保護環境公共利益。當環境污染和破壞發生,環境條件被改變后,會出現各種損害,包括自然資源、財產和人身的損害。哪些損害屬于公共利益損害,哪些損害屬于私人利益損害,對于不同損害又如何救濟,是司法實踐中必須厘清的關鍵問題,本案的爭議點之一是魚塘污染所損害的公共利益體現在哪里。本案受污染的區域是魚塘,第二被告反復強調,作為魚塘的承包人,他自己才是直接受害者,他也想找第一被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從財產權的角度看,主要的受害者是財產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但是魚塘作為環境的一個組成部分,與環境的其他要素有緊密的聯系,如魚塘的水和底泥會滲透到土壤和地下水中,捕魚干塘時,水會流進河流、湖泊,這些生態聯系使得魚塘的污染物影響周圍的環境。最主要的是受到污染的魚塘一直在養魚,受到污染的魚流入市場,每一個潛在的消費者都可能是受害者,這是對不特定公眾的損害。本案中,所救濟的環境公共利益包括魚塘污染對周圍環境的不良影響以及受污染的魚對不特定公眾的不良影響。所以在受污染的魚塘存在以上不良影響的情況下,不能因為第二被告是魚塘的承包方,就可以由他自行決定如何處置魚塘,或是否需要修復魚塘環境。事實上,幾乎每一個環境污染事件都存在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損害,這是由環境本身的共享性、公共性、相互關聯性所決定的。如在水污染事件中,水體污染、水質下降導致生產、生活成本增加、農作物減產、養殖水產品損失、健康損害等屬于私人利益損害;水體生態系統受到破壞,處于循環狀態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質惡化,水污染對不特定公眾人身健康造成實際的或潛在的損害等屬于公共利益損害。土壤污染導致農作物減產,房屋價值下降,健康損害屬于私人利益損害;土壤污染造成土壤生態系統損害,地下水水量和水質改變,土壤污染給人身健康造成的實際的或潛在的傷害等屬于公共利益損害。兩類損害通常會同時存在,但是在救濟方式上,司法途徑不是唯一的方式,一些情況下,損害救濟是通過自力救濟和行政救濟的方式進行的,盡管如此,在更多情形下,公共利益損害救濟處于被遺忘的角落,出現救濟的空白,由此,再次突顯環境公益訴訟存在的意義。

三、環境公共利益損害責任與被告私人利益損益的關系

在確定被告承擔損害公共利益的法律責任時,對于是否要考慮案中被告人私人利益的損害情況及被告人的獲利情況的問題,應當從以下兩方面進行考慮。首先是被告獲益與其承擔生態修復責任的關系。本案第二被告轉租魚塘給第一被告,原為獲得3萬元的租金收入,實際上只獲得4000元的收入。魚塘受到污染后,根據廣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作出的《環境污染損害評估報告》認定,本次事件向魚塘傾倒不明固體污泥約110車,要恢復魚塘的養殖功能,必須清除所傾倒的污泥,將底泥挖起清運,同時對池塘內被污染的塘水進治理,達到農用標準。污染物處理費為4092432元。從法院判決的情況來看,并未因被告獲得的利益遠遠少于他應該承擔的責任,就可以免除他的部分生態修復責任。財產權和環境權是兩類不同性質的權利,一般不能相互抵免。生態修復方面責任的大小由生態修復的復雜程度及成本決定。由于我國的民事處罰是以補償為中心,在環境保護方面沒有確立懲罰性賠償,所以民事賠償額大小與違法行為的程度、違法行為獲得的利益沒有關系。其次是被告私人利益受損與其承擔生態修復責任的關系。本案中第二被告人自身也是受害者。其私人利益應受到保護,并可以依法向第一被告追償,但法律并不會因此而免除他對公眾承擔的責任?;谇懊嫣岬降睦碛?,第二被告人的私人利益因財產污染而受到損害,但這不能成為他免于承擔修復受污染財產責任的抗辯理由,因為他對于污染的發生也有過錯。

四、生態修復案件審理的法律適用

環境污染和破壞發生后,必然會不同程度地造成環境功能和價值的破壞,這也是環境損害,救濟環境損害的主要方式是進行生態修復。我國環境公益訴訟經過多年的發展,關注重點已經從原告資格轉變為實體權利的救濟,訴訟主要圍繞著救濟環境損害進行,以修復生態(或者環境)為核心。然而,生態修復作為新興的、復雜的法律救濟手段,司法實踐在運用這一手段時面臨許多挑戰。首先是法律依據問題。目前法院關于生態修復的判決基本上是以《民法通則》或《侵權責任法》有關“排除妨害、消除危險、恢復原狀”等民事責任的規定為依據。但是這些法律責任主要是救濟民事權益,是一種私權的救濟方式,而環境損害主要體現為公共利益的損害,生態修復主要為公法上的救濟。所以在追究恢復原狀這一責任時,必須考慮生態系統受到損害的程度,生態系統穩定和健康的基準,環境中公眾的利益訴求,也就是說需要一系列公法和技術規則的補充。本案中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需要同時適用環境保護立法和侵權責任立法的規定,根據環境法的規定來確定法律責任是否成立,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來確定承擔責任形式。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會造成法律適用的割裂,例如《侵權責任法》中無法找到救濟環境損害的依據,而《環境保護法》中找不到生態修復的內容,為了解決這一難題,需要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環境保護法》和《侵權責任法》,制定環境損害救濟特別法和相關技術規范等。

其次是生態修復責任的承擔方式的確定。法院判決承擔環境修復責任的方式包括行為責任和經濟責任。行為責任是指判決責任人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完成生態恢復的任務。這種方式下,金錢責任和行為責任合而為一,行為人在專業機構或者政府部門的指導下有權決定具體的修復技術和措施。無錫中院的經驗認為在環境評估還不完善,經濟成本難以核算的情況下,判定責任人按照一定的要求承擔修復責任可以避免許多難題。經濟責任是指判決責任人承擔生態修復的成本費用。當責任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拒絕承擔生態修復責任,沒有能力或者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生態修復責任,可以由他人代為履行環境修復責任,但費用由責任人承擔。昆明、廣州等地法院的案例傾向于將修復責任核算為一定的費用,責令責任人支付費用。這些費用或者打入環境保護基金,或者上交國庫以待將來修復使用。確定生態修復責任后,要求責任人承擔行為責任還是經濟責任的問題,表面上看似是技術和能力的問題,實質上與倫理和公平也有關系,兩種責任相互替代,看似平等,但是在本案中卻有極大的差別。本案的第二被告已經70多歲,經濟條件一般,身體狀況不好,中過風,行動不便、思維有一定的障礙,在法庭上多次失控大哭。400余萬元的生態修復款顯然超出其償付能力,若法院判決被告支付修復款,此案基本無法執行,達不到應有的社會效果。法庭宣判本案的第二被告承擔修復的行為責任,這雖然也會面臨行為人沒有專業技術能力等難題,但是他可以通過爭取他人的幫助,爭取社會的救援來解決這一問題,留給了被告更多的選擇,也留給社會各界幫助解決此事更多的空間。

篇4

摘要 近年來,環境公益訴訟的理論和實踐都有了長足的發展,實踐的關注點已經從原告資格問題轉移到了環境公共利益的救濟問題,多起生態修復案件的出現進一步推進了對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的探討。2014年12月,由中華環保聯合會作為原告提起訴訟的廣州市白云區魚塘污染公益訴訟案雖然是一件小案,但該案也集中了環境公益訴訟諸多核心問題。本文通過該案,分析了污染轉移過程中造成生態損害的責任承擔,污染事件中公共利益的認定,生態修復案件審理中的法律適用等問題。文章認為,生態修復作為新興的、復雜的法律救濟手段,司法實踐在運用這一手段時面臨許多挑戰,有待進一步思考。

關鍵詞 生態修復法律責任:環境公益訴訟:環境公共利益:污染侵權責任:侵權連帶責任

基本案情梳理

2014年12月廣州市白云區法院鐘落潭法庭審理了一起環境公益訴訟案,本案看似普通,實則隱含了環境公益訴訟中的諸多核心問題,法院對相關問題的考量反映了司法界對環境利益及其法律保護認識的發展過程。

2011年,廣州市白云區鐘落潭鎮白土村村民方某將其向村委會承包的兩個魚塘轉租給太和鎮石湖村村民譚某。從當年9月1日起,譚某用車輛運送不明固體污泥約110車,并將污泥傾倒至魚塘,污泥散發出陣陣臭味,周邊村民紛紛投訴。經村委干涉,傾倒行為停止。

同年9月14日,廣州市白云區環境保護局在接到舉報后,到魚塘現場檢查取樣,委托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和廣東省生態環境與土壤研究所分析測試中心分別對污泥和底泥進行檢測分析。結果顯示,銅和鋅超過相應限值,達不到農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標準,已經對池塘造成污染。

隨后,白云區環境保護局委托廣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對該魚塘傾倒污泥的環境損害和治理成本等問題進行評估。2012年8月,廣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出具的《環境污染損害評估報告》認為,本次事件中,污泥在魚塘內經陽光照射后散發出臭味,對周邊村民的生產生活造成了影響。池塘屬農用地,用于水產和禽類養殖,污泥排人池塘,影響其養殖功能的發揮。要恢復池塘養殖功能,必須清除傾倒的污泥,并將底泥挖起清運,同時對池塘內被污染的塘水進行處理,達到農用標準。該魚塘傾倒污泥環境污染損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監測分析費用4660元,污染物處理費用4092432元,共計4097092元。

根據群眾反映,白云區檢察機關啟動民事責任追究機制,并推動中華環保聯合會提起公益訴訟。2014年12月,中華環保聯合會作為原告,對上述兩名被告提起訴訟。

被告方某的律師認為,被告方某在簽訂合同時不清楚被告譚某所傾倒的物質,在知道被告譚某向魚塘傾倒的是污泥后,已經進行了阻止,在阻止不了的情況下,還要求村委員會來制止傾倒。所以方某對于污染的發生沒有過錯,此外,他本人是最大的受害者,他也希望找到譚某來承擔清理污染的責任。魚塘在經過石灰處理后污染已降低,包括被告一家在內的人食用魚塘飼養的魚后未發現身體異常,被告方某不應該承擔污染環境責任。

法院認定,被告人譚某、方某的確對污泥傾倒入魚塘造成污染事件負有責任,判決他們6個月之內共同修復受污染的魚塘,使其恢復到受污染前的狀態、功能,標準由環保部門審核。過期沒有修復,由環保部門指定一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代為修復,修復費用由兩名被告共同承擔,并負有連帶責任。

案例啟示

民事合同掩蓋下的排污行為的責任承擔

近幾年來環保部門和公安部門查處的環境違法犯罪案件顯示,一些工業企業為降低治污成本,將大量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化工廢液及固體廢物等通過不法中間商低價售給無處置資質的公司或個人,再進行非法傾倒、處置的事件越來越多。將廢棄物通過合同交給他人處理或者處置,使得與污染物相關的鏈條不斷在延長,于是產生了一系列新的法律問題。

一是防治污染的法律責任是否可以通過民事合同而轉移,防治污染的法律責任是否可以隨著污染物的轉移而轉移的問題。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企事業單位防治污染的責任屬于公法上的義務,所謂公法上的義務,是對公眾、社會及國家承擔的義務,一般不隨著民事合同關系轉移。但是隨著環境治理社會化和環保產業,的發展,排污企業將污染物交付給第三方處理越來越普遍,當污染物經合法的程序轉移給符合資質的企業處理時,污染物處理產生的法律后果已經轉移到污染物的實際處理企業身上。然而,這種責任的轉移是有條件的,即排放污染物的企業盡了法定的管理和注意義務。實踐中,一些排污企業沒有盡職盡責地審查受托方污染物處理資質和能力,有時甚至明知對方既無資質,又無處理能力,仍然將廢棄物交給對方處理,更有甚者與受托方簽訂虛假合同違法轉移廢棄物。這都會使得這些排污企業對污染物異地產生的污染具有過失,也有因果關系,不能免除法律責任。2014年社會廣泛關注的泰州1.6億元生態修復案就是屬于這種情況。本案中,造成污染的物質是由別處運至,其處置方式和場所都違反法律規定,污染物排放單位首先應該承擔環境治理修復的責任,由于本案將污染物運送到魚塘的第一被告譚耀洪失蹤,無法找到污染物來源,因此暫時無法追究污染物排放者的責任,由第二被告承擔責任是合法合理的。

二是物業產權人對于物業管理不當而產生的污染是否需要承擔責任的問題。物業產權人既非污染物的產生者,也非污染物的處理者,原則上稱不上是污染者,但他們是污染實際發生場地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對場所的安全負有管理義務和注意義務。如果他們疏于職守,未盡注意義務,就場地對他人產生的危害也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本案的第二被告方某是受污染魚塘的承包人,將兩個魚塘轉租給第一被告譚某倒泥,他存在如下過錯。首先,方某將魚塘用于倒泥不符合魚塘的使用功能;其次,盡管方某可能一開始不了解第一被告所傾倒的物質,但是他在簽訂合同時并未進一步進行了解,即第二被告方某未盡到魚塘承包人的管理義務,對于污染的產生負有責任。 《侵權責任法》規定的環境污染侵權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這主要針對直接排污者,而非排污者的其他人員承擔環境污染侵權責任仍然適用過錯責任原則。

本案的重要啟示之一是,不僅排污者要承擔污染侵權責任,污染場地的產權人、管理人在特定情況下也需要承擔環境污染侵權連帶責任。在廣東以及東部沿海各省,很多當地居民以出租物業為生,他們很少能意識到承租方不法行為可能給他們帶來的不良后果。一旦有違法事件發生,承租方往往一走了之,但是出租方是本地人,逃不掉,責任很有可能最終落到出租方身上。所以,不能因小失大,為一時的利益而承擔沉重的法律后果。

污染事件中環境公共利益的認定

環境公益訴訟的目的是為了救濟環境公共利益。所謂公共利益是指涉及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往往從私人利益中抽象出來,能夠滿足共同體中全體或者大多數社會成員的公共需要,經由公共程序確定并以公權力為主導所實現的公共價值,具有公共性和不特定性等特征。環境提供給人們各種利益,總體上稱為生態服務價值或者功能。任何功能和價值的發揮都需要環境整體及其各要素的物理、化學、生物等特性維持在一定的標準以內,這些環境品質和條件是人類共同需要的,即環境公共利益。維護這些環境品質和條件就是保護環境公共利益。當環境污染和破壞發生,環境條件被改變后,會出現各種損害,包括自然資源、財產和人身的損害。哪些損害屬于公共利益損害,哪些損害屬于私人利益損害,對于不同損害又如何救濟,是司法實踐中必須厘清的關鍵問題,本案的爭議點之一是魚塘污染所損害的公共利益體現在哪里。

本案受污染的區域是魚塘,第二被告反復強調,作為魚塘的承包人,他自己才是直接受害者,他也想找第一被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從財產權的角度看,主要的受害者是財產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但是魚塘作為環境的一個組成部分,與環境的其他要素有緊密的聯系,如魚塘的水和底泥會滲透到土壤和地下水中,捕魚干塘時,水會流進河流、湖泊,這些生態聯系使得魚塘的污染物影響周圍的環境。最主要的是受到污染的魚塘一直在養魚,受到污染的魚流人市場,每一個潛在的消費者都可能是受害者,這是對不特定公眾的損害。本案中,所救濟的環境公共利益包括魚塘污染對周圍環境的不良影響以及受污染的魚對不特定公眾的不良影響。所以在受污染的魚塘存在以上不良影響的情況下,不能因為第二被告是魚塘的承包方,就可以由他自行決定如何處置魚塘,或是否需要修復魚塘環境。

事實上,幾乎每一個環境污染事件都存在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損害,這是由環境本身的共享性、公共性、相互關聯性所決定的。如在水污染事件中,水體污染、水質下降導致生產、生活成本增加、農作物減產、養殖水產品損失、健康損害等屬于私人利益損害;水體生態系統受到破壞,處于循環狀態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質惡化,水污染對不特定公眾人身健康造成實際的或潛在的損害等屬于公共利益損害。土壤污染導致農作物減產,房屋價值下降,健康損害屬于私人利益損害;土壤污染造成土壤生態系統損害,地下水水量和水質改變,土壤污染給人身健康造成的實際的或潛在的傷害等屬于公共利益損害。兩類損害通常會同時存在,但是在救濟方式上,司法途徑不是唯一的方式,一些情況下,損害救濟是通過自力救濟和行政救濟的方式進行的,盡管如此,在更多情形下,公共利益損害救濟處于被遺忘的角落,出現救濟的空白,由此,再次突顯環境公益訴訟存在的意義。

環境公共利益損害責任與被告私人利益損益的關系

在確定被告承擔損害公共利益的法律責任時,對于是否要考慮案中被告人私人利益的損害情況及被告人的獲利情況的問題,應當從以下兩方面進行考慮。

首先是被告獲益與其承擔生態修復責任的關系。本案第二被告轉租魚塘給第一被告,原為獲得3萬元的租金收入,實際上只獲得4000元的收入。魚塘受到污染后,根據廣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作出的《環境污染損害評估報告》認定,本次事件向魚塘傾倒不明固體污泥約110車,要恢復魚塘的養殖功能,必須清除所傾倒的污泥,將底泥挖起清運,同時對池塘內被污染的塘水進治理,達到農用標準。污染物處理費為4092432元。從法院判決的情況來看,并未因被告獲得的利益遠遠少于他應該承擔的責任,就可以免除他的部分生態修復責任。財產權和環境權是兩類不同性質的權利,一般不能相互抵免。生態修復方面責任的大小由生態修復的復雜程度及成本決定。由于我國的民事處罰是以補償為中心,在環境保護方面沒有確立懲罰性賠償,所以民事賠償額大小與違法行為的程度、違法行為獲得的利益沒有關系。

其次是被告私人利益受損與其承擔生態修復責任的關系。本案中第二被告人自身也是受害者。其私人利益應受到保護,并可以依法向第一被告追償,但法律并不會因此而免除他對公眾承擔的責任。基于前面提到的理由,第二被告人的私人利益因財產污染而受到損害,但這不能成為他免于承擔修復受污染財產責任的抗辯理由,因為他對于污染的發生也有過錯。

生態修復案件審理的法律適用

環境污染和破壞發生后,必然會不同程度地造成環境功能和價值的破壞,這也是環境損害,救濟環境損害的主要方式是進行生態修復。我國環境公益訴訟經過多年的發展,關注重點已經從原告資格轉變為實體權利的救濟,訴訟主要圍繞著救濟環境損害進行,以修復生態(或者環境)為核心。然而,生態修復作為新興的、復雜的法律救濟手段,司法實踐在運用這一手段時面臨許多挑戰。

首先是法律依據問題。目前法院關于生態修復的判決基本上是以《民法通則》或《侵權責任法》有關“排除妨害、消除危險、恢復原狀”等民事責任的規定為依據。但是這些法律責任主要是救濟民事權益,是一種私權的救濟方式,而環境損害主要體現為公共利益的損害,生態修復主要為公法上的救濟。所以在追究恢復原狀這一責任時,必須考慮生態系統受到損害的程度,生態系統穩定和健康的基準,環境中公眾的利益訴求,也就是說需要一系列公法和技術規則的補充。本案中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需要同時適用環境保護立法和侵權責任立法的規定,根據環境法的規定來確定法律責任是否成立,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來確定承擔責任形式。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會造成法律適用的割裂,例如《侵權責任法》中無法找到救濟環境損害的依據,而《環境保護法》中找不到生態修復的內容,為了解決這一難題,需要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環境保護法》和《侵權責任法》,制定環境損害救濟特別法和相關技術規范等。

其次是生態修復責任的承擔方式的確定。法院判決承擔環境修復責任的方式包括行為責任和經濟責任。行為責任是指判決責任人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完成生態恢復的任務。這種方式下,金錢責任和行為責任合而為一,行為人在專業機構或者政府部門的指導下有權決定具體的修復技術和措施。無錫中院的經驗認為在環境評估還不完善,經濟成本難以核算的情況下,判定責任人按照一定的要求承擔修復責任可以避免許多難題。經濟責任是指判決責任人承擔生態修復的成本費用。當責任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拒絕承擔生態修復責任,沒有能力或者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生態修復責任,可以由他人代為履行環境修復責任,但費用由責任人承擔。昆明、廣州等地法院的案例傾向于將修復責任核算為一定的費用,責令責任人支付費用。這些費用或者打入環境保護基金,或者上交國庫以待將來修復使用。

確定生態修復責任后,要求責任人承擔行為責任還是經濟責任的問題,表面上看似是技術和能力的問題,實質上與倫理和公平也有關系,兩種責任相互替代,看似平等,但是在本案中卻有極大的差別。本案的第二被告已經70多歲,經濟條件一般,身體狀況不好,中過風,行動不便、思維有一定的障礙,在法庭上多次失控大哭。400余萬元的生態修復款顯然超出其償付能力,若法院判決被告支付修復款,此案基本無法執行,達不到應有的社會效果。法庭宣判本案的第二被告承擔修復的行為責任,這雖然也會面臨行為人沒有專業技術能力等難題,但是他可以通過爭取他人的幫助,爭取社會的救援來解決這一問題,留給了被告更多的選擇,也留給社會各界幫助解決此事更多的空間。

再次是案件的執行問題。法院判決兩名被告在6個月之內共同修復受污染的魚塘,修復標準由環保部門審核。過期沒有修復,由環保部門指定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代為修復,修復費用由兩名被告共同承擔,并擔負連帶責任。由此可見,法院將監督判決執行的責任主要交給了當地環保部門,這也是不少法院的共同做法。生態修復的周期長、過程復雜、技術性強,法院跟蹤執行有諸多的難題,而環保部門是環境治理和修復的主管部門,發揮環保部門的作用既發揮了他們的特長,也是監督他們履行職責。當然,法院不能對判決的執行完全置之度外,否則會影響司法的威力和公信力。在案件執行的各個關鍵環節,法院都應該進行監督,發現執行偏離軌道,要加以糾正,對于執行不到位的情況則需要采取進一步的強制措施。

主要

參考文獻

[1]李摯萍,環境修復的司法裁量[J].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 (7):20-27.

[2]奚曉明.試論環境資源案的特殊性及專業化審判的實現[N].珠江環境報,2014-11-22.

篇5

關鍵詞:河道治理;河流生態修復;治理原則

DOI:10.16640/ki.37-1222/t.2017.03.244

1 河道治理存在的困難

我國非常注重對水資源的利用,并采取多種措施進行了河道整治,讓河道為城市化進程發展發揮作用。但隨著人為且不符合自然規律的干涉整治,河流生態系統遭受到樂氐鈉蘋擔即河流出現污染、干涸等問題。因此為了使河道以正常的生態特征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人類需要進行河流生態修復。河道屬于自然生態系統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本身具備自我生態修復的能力,然而人們常常采用人為治理的方式,對河道自我生態修復造成影響,致使河流生物逐漸遷徙,甚至死亡。人們在對河道進行整治時,會使河流、水質、植被等都產生影響,這些都是保障河流生態環境的因素,如果其受到影響,則河流生態環境則會受到破壞。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針對河道治理的措施越來越多,如采用各種技術和設施,使河流轉向、斷開、加深、拉直等,導致河道的形態被強行改變。河道形態的改變,會影響城市地下水的生態性,使城市供水出現問題。河道本身蜿蜒曲折,符合自然規律,但采用人為整治的方式,導致河道儲蓄洪水能力遭受到破壞。人們采用混凝土進行改造,致使自然水體之間不能完成互動,增加洪水發生期間洪水的破壞力,同時也會增加泄洪難度。因此在進行河道治理和改造時,要考慮河道原本的形態,滿足自然規律下河流本身的形態。

人為進行河道治理,勢必會對自然生長的植物產生影響,很多植物會因為河道改造而逐漸死亡,對自然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如果城市主張發展旅游經濟,被破壞后植物會影響城市的美感,導致其旅游經濟受到影響。而且如果不針對河流和植物進行修復,則會導致城市自然環境越來越差。

2 河道治理的原則

如今人類的生產生活對自然環境的影響越來越大,且人類為了加大水資源的利用率,而采用人為整治的方式,強行對河道進行改造,致使河道生態系統受到嚴重的破壞。因此在進行河道治理時,不能夠強行采用人為方式進行生態修復,而是需要滿足自然規律和河流原本生態系統的情況下,適當地采用人為方式進行生態修復。如通過植物改造河岸的方式,進行河道的治理。河道治理工程比較復雜,且需要耗費較大的精力和較長的時間。我國應當注重對各個國家先進治理經驗的學習,根據河道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治理規劃。除了考慮河道的特征外,還需要結合城市特征和發展規劃,進行河道治理規劃。在進行河道治理時,不能單單只考慮河道生態系統或城市經濟發展,應當綜合考慮所有的因素,保障各個因素的協調發展。人們之所以進行河道治理,是希望河道能夠最大化滿足人們的需求,因此在進行河流生態修復時,要考慮人類的需求。如果城市發展和生態環境出現矛盾,則需要著重考慮生態環境,避免生態環境惡化,影響城市的發展。但仍然需要注意,河道治理不僅僅是自然生態系統的一部分,也是城市規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3 河流生態修復技術

3.1 河道形態的修復

人為進行河道修復主要是進行緩坡或低坡的改造,將已經難以發揮作用的攔河壩拆除。同時為了保障河流水體的流動性,需要建設通道,促使河流恢復生態流動的連續性。另外還可以通過建造和埋設溝壑的方式,確保水體流動性更加符合自然規律。為了使河道的泄洪能力得到提升,應當進行堤線和灘地高度的改造,使河流具有增多的流動空間。

3.2 河床斷面的修復

人們在進行河床斷面的修復時,主要是針對護岸和護坡進行改造。人們之前在進行河道改造時,會在河床上鋪設硬質材料,不利于河流生態修復,因此需要將硬質材料拆除,并結合河道實際情況采用石頭或魚巢的方式,進行河床生態修復。另外,還可以根據河道的徑流進行河道的拓寬,可以根據相應的分級方式,將河道徑流分為多個不同的等級,隨后徑流級別進行改造。針對已經暴露時間較長的河床,可以通過種植植物的方式,保障河床的生態型建設。通過種植植物進行河床的改造,還可以增加河道的美觀性,并對河流水質凈化起到作用,符合城市發展規劃和生態系統修復的要求。

3.3 河流水質的修復

生態浮床技術、河道曝氣技術、外流引水稀釋沖刷技術及底泥疏浚等都是目前水質修復的常用方法,生態浮床技術主要是利用水生植物進行河水水質的修復,即通過水生植物及其他物種的關系,提高人工生態系統的作用,以達到降低河流污染的目的。河道曝氣的主要作用是河流水質實現自我凈化的能力,即通過加速復氧過程,提高河流生物的活性。外流引水稀釋沖刷技術,主要是通過引入外流,降低河流的污染負荷,但通過外流引水的方式,會導致河流本身水質受到影響。底泥疏浚的主要作用是清除河流底部的毒害物質。在城市的發展中,工業廢水和生活廢水對水資源污染效果比較嚴重,因此在進行河流水質的修復時,還要進行各類廢水的控制,避免因為廢水過多,污染過于嚴重,而導致河流水質修復無法產生作用。

3.4 河流生態修復材料的應用

植物是最常用的河流生態修復材料,如蘆葦具有凈化水質的作用,且其對生長條件的要求不高,因此可以通過大范圍種植,促進河流生態系統的修復。另外生物相容型材料具有透氣透水等優勢,滿足多類植物的生長需求,同時其還具備吸附微生物的作用,達到水質凈化的目的,因此可以使用發材料進行河流生態修復。

4 結束語

綜上所述,隨著城市的發展,人們為了使水資源滿足生產生活需求,而對河道進行整治,導致河流生態系統受到破壞,出現水資源污染、干涸等情況,因此需要進行河流生態修復。通過上述分析可知,河流生態修復屬于復雜且耗費時間較長的工程,需要進行完善的規劃,確保河道具有生態性,并滿足人類的需求。

參考文獻:

[1]徐世輝.基于河道治理的河流生態修復的探討[J].農民致富之友,2014(18):288.

篇6

【摘 要】 本文概述了寧夏生態移民遷出地區環境恢復與治理情況,介紹了寧夏生態移民遷出區生態建設的主要特點,分析了存在問題及產生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相應對策建議:盡快啟動生態補償機制;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發展理念;發展生態修復后續產業;加快形成生態修復長效機制。

【關鍵詞】 生態移民;生態建設;環境恢復與治理

寧夏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人工撫育的基本方針,1999年以來實施退耕還林還草,2001在全國率先實施全區范圍的封山禁牧,實施了大六盤生態經濟圈及水源涵養林建設、防沙治沙、六盤山“三河源”水源保護、三北防護林建設、天然保護林等六個百萬畝重點林業生態工程,實施生態移民遷出地1270萬畝土地的生態恢復。累計造林1300萬畝,人工種植多年生牧草430萬畝,建設高標準旱作基本農田400萬畝,治理沙化土地面積204萬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76萬平方公里。植被覆蓋率逐年提高,固原市森林覆蓋率由4.2 %提高到21.4%。沼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進村入戶。貧困地區生態退化趨勢基本遏制,昔日荒塬變綠洲,生態環境持續好轉,大部分地方已明顯逆轉。[1]據監測,2014年資源環境經濟綜合指數(資源環境經濟綜合指數是由環境、資源及經濟等多個因子綜合確定,它代表了某行業在社會經濟發展中所處的地位,是一個反映重要屬性的指標)。[2]有8個縣區超過80%,其中,最高的彭陽縣達到93.45%,最低的涇源縣為82.62%;“地表水質達標率”所有縣區評價值達到100%,均提前完成目標任務;“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除同心縣評價值為94.12%,其他7個縣區達到100%。[3]

為統籌推進六盤山地區生態建設,2013年寧夏政府制定了《寧夏生態移民遷出區生態修復工程規劃》,規劃在2013-2020年期間,重點對380.1萬畝耕地、宅基地實施造林種草人工修復。寧夏生態移民生態建設主要特點有以下幾方面:

一、寧夏生態移民遷出區生態建設主要特點

1、林業建設步伐加快,生態修復工作逐步推進

中南部移民遷出區始終把生態恢復工作作為改善區域生態環境,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數,打造“生態宜居市縣”的重點來抓。通過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強度推進,確保實現移民一片,生態恢復一片的目標。采取封、造,育、管,對生態移民遷出區進行大搬遷、大綠化。生態移民遷出地區都建成了生態恢復示范區,如固原市采取人工修復與自然修復相結合措施,建立起以山脈為骨架,以流域為單元,喬灌草復合搭配的生態體系。涇源縣對整村搬遷的區域建立了護林點,并配備專業護林員,同時對遷出區宅基地、院落及空閑地進行植樹造林3000畝。原州區把生態移民遷出區生態恢復與壯大國有林場有機結合,將移民遷出區土地全部劃歸國有林地并由林場經營,承擔生態恢復工作。

2、落實治理措施,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在生態移民搬遷過程中,遷出區結合組織實施退耕還林、三北防護林、天然林保護等重點林業工程項目,加大生態修復的力度,使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林草植被大面積恢復,沙化土地逐年減少。固原市在移民遷出區實行退耕還林后的土壤侵蝕程序比退耕前有了大幅降低,草原植被覆蓋度由退耕還林以前的35%提高到73%。沙塵暴等災害性天氣發生次數減少、強度減弱,野生動物的種群數量明顯增多,初步實現了生態環境由“整體惡化,局部治理”向“整體遏制,局部好轉”的根本性轉變。鹽池縣在移民遷出區采取“封、飛、造”相結合,“草、灌、喬”合理配置措施,沙化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流動沙丘基本固定,植被得到恢復。

3、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民收入快速增長

通過移民搬遷、實施退耕還林工程、逐年修復生態等措施,固原市農村產業結構也得到了有效調整,以糧食種植為主的單一種植結構開始向糧、經、飼三元結構轉變,大量的勞動力從土地上解放出來。在移民遷出區生態修復中,林業產業發揮了主要作用,特色優勢逐步顯現。固原市大力培育“兩杏”、枸杞、中藥材、針葉樹育苗等林業產業,已建立起以彭陽縣為主的“兩杏”面積80萬畝、原州區無公害枸杞基地6萬畝、隆德縣林藥間作面積10萬畝,涇源縣針葉樹育苗面積26.8萬畝。

4、充分挖掘各類資源,帶動生態休閑旅游產業發展

移民遷出區生態修復工作初見成效,接近林區和草地的地方植被已連成一片。依托良好的森林、草地資源環境,挖掘人文歷史和自然地貌景觀進行休閑旅游,前景可觀。涇源縣依托得天獨厚的生態和人文資源,著力打造自然生態展示、民俗文化發掘、“農家樂”民俗接待、城市綠化景觀建設等產業項目,特色優勢逐步顯現。鹽池縣經過對干旱荒漠區多年的治理和修復,已形成獨特的生態環境和生態系統,局部地區呈現出沙海綠洲現象,具有周邊地區無法比擬的旅游價值,也為休閑旅游帶來了商機。

二、寧夏生態移民遷出地區環境恢復與治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生態修復資金投入不足

寧夏用于生態林業建設資金有限,國家對林業建設的投資是補貼性的,且標準較低,喬木每畝300元,灌木林120元,與實際需要不相適應,市、縣(區)均存在造林經費不足,欠賬多、壓力大的問題。固原市生態林占森林面積的85%以上,主要起著保持水土、涵養水源的作用,群眾直接受益不高。固原市生態補償面積少,國有林每畝僅補償5元,個人林補償10元,影響企業、群眾參與造林綠化的積極性。

2、移民規劃區內存在遺留問題

有的移民規劃區內的自發移民雖然人已搬遷出去,但地還在規劃區內,常回來向政府提出各種要求,影響移民區的整體規劃。一些村莊整體搬遷后,村莊又規劃為生態養殖區,建立了養羊、養牛、養雞場,雇用外來人員看護養殖,這些人員也有拖家帶口的,時間一長就會形成新的移民,造成搬走一大批,又來一小批的問題。

3、后續產業規模不大、帶動力不強

生態移民遷出地區主要以傳統農業為主,工業發展滯后,服務業發展不足。農業產業化程度較低,種養業還沒有形成產業規模,產業鏈條不健全,農產品深加工滯后,龍頭企業少、帶動力不強。同時,生態建設與旅游產業項目支撐少,產業化程度低,旅游產業與農業、林業、文化產業等結合不夠緊密。有的生態移民區發展旅游的前景很好,在移民時應留下一些好的設施作為今后的基礎設施,避免再進行二次投資,結果實行一刀切都進行了拆除。另外,制定生態恢復區旅游發展規劃還不夠完善。如涇源縣老龍潭旅游景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施后,對景區生態破壞嚴重,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將要對景區生態進行再次修復的問題,不利于生態建設成果的鞏固。

4、植被修復重造輕管

生態修復人工措施以人工造林和草原補播改良、人工種草為主,但由于管護經費缺乏,生態修復區域面積大,后期缺乏有效管護。部分人工生態修復區病、蟲、草害嚴重;群眾偷偷在林區放牧牛羊,損毀林木現象時有發生。致使部分生態修復區域林木成活率低、保存率低、綜合效益低。[4]

三、寧夏生態移民遷出地區環境恢復與治理對策

1、盡快啟動生態補償機制

一是國家應將生態移民遷出地區全部納入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進一步加大生態修復力度;二是將寧夏生態移民遷出地區列為生態效益補償綜合試驗區,將該區域林地、草地和濕地等生態建設用地全部納入國家生態補償范圍,加大補償力度;三是在六盤山生態圈涇河、渭河、清水河“三河源”15?-25?主要水源地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進一步提升水源涵養區生態修復功能,為西部水資源安全提供保障。[5]四是制定出臺寧夏生態建設補償機制,充分調動基層政府和企業在生態建設中的積極性。同時,探索市場生態補償方法,將生態建設編制為CDM項目,爭取市場融資,加快生態移民區建設。

2、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發展理念

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的發展理念,使生態優先變成生態移民遷出地區普遍行動和遵循的道德準則,認真貫徹落實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臺的關于加強生態移民遷出地區生態修復與建設的意見,不斷推進生態移民遷出地區生態修復工程的實施。相關部門要及時指導移民遷出地區生態修復工作。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堅持分類指導,分區突破,以封為主、封造管相結合,使350萬畝生態移民遷出區生態得到恢復,為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3、發展生態修復后續產業

立足地方優勢資源和特色產業,積極發展生態經濟型產業,以產品市場需求和比較優勢為導向。大力培育以地方適生經濟樹種為主的林果產業;以優質牧草、兼用飼料林為主的飼草料產業;以馬鈴薯、食用菌、中藥材為主的特色種植產業;以牛羊舍飼、草原劃區輪牧及林草地家禽生態養殖為主的畜牧養殖產業;以馬鈴薯、牛羊肉、果品、中藥材等特色農產品加工為主的二、三產業。積極引進推廣先進工藝技術和優質品種,努力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態修復優勢產業,不斷提高產業化發展及綜合效益,實現生態移民區生態修復的可持續發展。同時,對生態移民遷出地區生態修復、休閑旅游產業的發展進行通盤考慮,自治區級生態建設和旅游項目資金使用應向生態移民遷出區傾斜。保留一到兩個完整的移民村莊,建立原始移民自然博物館,供人們旅游參觀或進行傳統教育。

4、加快形成生態修復長效機制

一是創新生態建設投資機制,建立和完善鼓勵各類社會主體參與生態林業建設政策體系,把全社會的積極性、主動性充分調動起來,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來,實現生態建設主體的多元化。二是繼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圍繞建立“四項制度一個體系”深化配套改革,積極探索建立各級林權管理服務機構,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森林保險試點,規范林地林木流轉程序,大力扶持林下經濟發展和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創建工作。三是加強管護隊伍建設,按照《森林法》《草原法》《封山禁牧條例》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實行封、造、管一體化管理,嚴禁亂占亂墾遷出區土地、亂砍濫伐現有林木。

【參考文獻】

[1] 寧夏農村貧困人口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情況[R].寧夏回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2016.8.

[2] 楊月梅.基于環境承載力的區域產業結構優化研究―以北京市通州區區域產業結構優化調整為例[D].北京:北京師范大學,2007.

[3] 寧夏六盤山片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監測評價報告[R].自治區統計局,2016.5.

[4] 張耀武.寧夏南部山區生態移民遷出區生態修復報告[C].2016寧夏生態文明藍皮書,寧夏:寧夏人民出版社,2016.127.

[5] 六盤山片區打贏脫貧攻堅戰現狀分析及對策建議[R].六盤山片區政協精準扶貧交流推進會資料,2016.7.

【作者簡介】

篇7

一、技術標準與工程規模

該工程采用國家標準,設計速度為80km/h,根據標準設置路基寬度為24.5m,設計洪水頻率特大橋1/300,設計的載荷等級為公路-I級,其他結構物1/100,其中路基與橋梁同寬,路面鋪裝為瀝青混凝土,其余指標按《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03)的規定與要求執行。主要控制點羊街、丫口村、雷公哨、舊能、蘆槎沖、螞蝗塘。建設規模蒙自繞城高速公路羊街至雞街段路線全長約17.51km(貫通里程),共設置特大橋1座、長1206.08m,大橋8座、長1692.56m,中橋2座、長132.16m,涵洞(通道)31道,互通式立交1處,服務區1處,養護工區1處,臨時收費站1處,止點臨時連接道1.23km。估算總投資15.99(含建設期貸款利息1.13億元)億元,平均每公里造價9136.29萬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用11.19億元。

二、區域地質地貌

該工程建設的地理位置處于云貴高原南部,其地貌特征主要以丘陵狀地貌為主,總體的地形走向為南高北低。在位于雷公哨后山山頂海拔近1500m的地方為線路最高點,最低位置位于河流沖溝海拔1270m,整個公路的地形海拔差距適中,并且橫坡以及縱坡的坡度也適宜。路線所經區域依成因類型可劃分為三種次級地貌單元構造溶蝕低中山地貌蒙自盆地是青海、四川、云南、澤塔等類型的構造裂谷盆地,北西向斷層控制腐蝕的形成。盆地內第四系地層分布較厚,喀斯特碳酸鹽巖地層之下的蓋層發育,周圍有泉水盆地或的喀斯特,季節性河流的局部分布。蒙自斷陷盆地低中山區項目路線分布,位于羊街鄉(路線起點)到盧查崇(K13)為二疊紀石灰巖地區部分,大部分區域地形高差、地形較緩,僅局部(雷哨山)石灰巖地區山很髙,陡峭的地形區,喀斯特不發育,只有形成喀斯特裂縫、孔隙形成的主要發展路徑是洞穴的類型,所以對路線的影響不大。構造侵蝕低中山地貌楊潔侯祥山(K2+000—K2+600),部分區域地層主要是第三系半成巖作用,粘土膠結作用弱,砂質礫巖和泥灰巖分布。地質作用以水流侵蝕和構造剝蝕為主,相對高差—般小于l〇〇m。頂圓、平、開、坡相對較慢、長度短、切溝切割為淺、丘陵和沖溝覆蓋的厚殘坡。河流湖泊堆積地貌部分河床或盆地邊緣地帶,地勢較低的地勢、地貌地勢平坦,地質作用是靠小河或蒙自斷陷盆地湖邊緣堆積為主,土壤表面有軟土和軟弱土的特性。

三、路域生態系統修復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發

展對策缺少適用于多種路域的技術體系和生態修復模式高速公路一般里程較長,要跨越多個生態地域,并且由于不同的路域自然植被以及水分和溫度等地貌特征的不同,在建設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性。目前,高速公路的路域生態環境保護主要集中于地區生物多樣化保護的方向,在亞熱帶以及熱帶氣候中研究的內容較多。在干旱地區、石漠化地區和荒漠化地區,由于地區環境條件極差,被破壞的地表植被恢復難度非常大。研究人員需要根據不同的氣候環境以及地理環境,對高速公路建設的路域進行研究,包括植被景觀的恢復以及邊坡特性的研究。在結合實際的生態環境,選擇較為合理的生態修復方案,并且對該地區的路域生態環境形成較為成熟的生態修復模式,為類似地區的生態環境修復提供更加實際的參考。

植物的選擇與配置簡單,生態適應性差在對高速公路路域生態系統的修復過程中,邊坡生態修復的主要內容為植被恢復,由于通常高速公路的邊坡坡度較陡,并且植被立地的范圍較小,條件較差,同時也受到該地水文環境以及氣候環境的影響,所以目前高速公路在生態環境修復方面普遍存在著‘'強調短期效果、忽視長期效果”的問題,在不切合實際情況的前提下,使用少量外來的植物進行種植,以滿足驗收或者交工的要求,往往不重視該種植物的生活習性以及地區差異的生存性。例如在某髙速公路中,邊坡種植的植被品種非常單一,一段時間以后就會引起草坡出現不同程度的退化。因此,在高速公路路域邊坡植被的選擇過程中,首先要研究當地的生態情況以及水文情況,然后根據生態特性選擇植被,同時從抗逆性、擴展性、改善環境以及美觀等環境價值和經濟價值出發,選擇最為合理的植物。在修復的過程中,優先選擇鄉土植物,這是因為長期的優勝劣汰使得鄉土植物更加適合本土的生長。另外,在植被選擇時,要根據當地植物的習性來選擇外來的植物物種,必須要做到草、灌木以及喬本植物的相結合,其中以灌木為主,以草本植物和喬本植物為輔。配置時,要根據當地植物群落的結構特征以及群落的演替方向,確保外來植物與鄉土植物在配置上更加符合演替的規律以及特征,充分合理地結合實際情況,考慮到先鋒植物以及目標植物之間的相互搭配,建立更加合理的路域自然植被群落,同時縮短路域植物的演替時間,從而達到合理有效的生態系統修復。缺乏后期養護與管理高速公路路域生態系統的修復,一般都是在公路建設完成以后進行的,這導致了路域的生態修復工程與公路工程建設不能同步進行,使得生態系統的修復周期以及質量受到影響,也為后期的管理以及養護帶來非常多的困難。

篇8

關鍵詞 礦區生態系統;人為干擾;修復與重建技術

中圖分類號X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674-6708(2010)18-0096-02

1 人為干擾對礦區生態系統的影響

1.1 人為干擾的概念

人為干擾是區別于自然干擾的另一種主要干擾方式,是指由于人類生產、生活和其它社會活動形成的干擾體對自然環境和生態系統施加的各種影響。人為干擾無論從傷害強度、作用范圍、持續時間還是發生頻率、潛在危害、誘發性等方面,都常常高于自然干擾。

1.2 人為干擾的方式

對于中國礦區環境生態系統,人為干擾的主要方式是污染。主要包括:水資源的破壞和污染、廢氣污染、固體廢物污染、噪聲污染等污染。

煤礦開采礦區廢水的排放使許多水域被污染,水質下降甚至喪失飲用水的價值,洗煤污水的污染程度較礦井水為重;煤矸石在露天堆放過程中,經雨水淋溶后部分物質形成地表徑流進入土壤、地表水體或地下水體時,造成土壤、地表水或地下水的污染;煤礦開采過程中噪聲污染主要是由于各種機械設備工作時所產生的,不僅直接影響的身體健康,還會影響周圍居民的工作、生活和學習。

2 礦區受損生態系統的特征

根據目前的研究成果,礦區受損生態系統的主要特征可以概括為:

1)生態系統受損傷的各種變化都始于結構的改變

礦區水土資源受到污染破壞、物種資源急劇衰減、礦區植被面積下降、植物光和作用的轉換效率低,能量流動效率降低、物質循環受阻等,修復礦區生態需要借助于生態系統的外部力量才能促進礦區生態功能的轉變,礦區生態治理和維持成本加大。

2)生態系統過程受阻和功能衰退是受損生態系統的主要特征

礦區產業結構的演變通過對生態系統的破壞力和生態修復能力而影響礦區生態系統功能的發揮。開發初期,礦區生態惡化程度較低,生態系統維持成本較低,礦區生態自我修復的能力較強,對礦區生態長期影響較小;礦區形成期,礦區污染和生態環境破壞力加大,礦區生態的自我修復能力急劇下降,治理成本上升,但是礦區生態治理在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需要加大礦區治理的力度或實行清潔化生產,以消除開采過程生態系統的破壞力。如果失去礦山生態治理的時期,礦區進入衰退期,整個礦區的惡化程度急劇上升,礦區生態修復的周期長、成本高、修復能力脆弱,對礦區持續發展的長期影響大,嚴重阻礙礦區社會的持續發展能力。

3)關鍵組分和過程的狀態決定著生態系統的回復進程

一個具有自我維持能力的生態系統才是真正健康的生命系統,生態系統的關鍵物種(如建群種、優勢種、關鍵的傳粉動物、頂級食肉動物等)和關鍵生態過程,在受損傷的的生態系統中還是否存在,對于受損傷的生態系統的恢復進程至關重要。在礦區生態修復的過程中,要注重生物種類、數量、生物量的增加,更要注重物種間的競爭和協同關系,才能更充分地利用系統自身的潛能,促進礦區生態系統的恢復進程。

3 探索人為干擾下的生態演替規律

礦區生態系統是人類生態系統經過漫長的發展時期才產生的,在人為干擾下礦區生態系統先后存在3種不同的類型:

1)原始型礦區生態系統

人類社會早期礦區生態系統,社會生產力水平低,礦業開發利用程度很低,對自然生態系統的壓力不大,生態與礦業開發的矛盾沒有顯現。

2)掠奪型礦區生態系統

19 世紀開始社會生產力有了飛速提高,對礦產的需求量不斷擴大。人們僅僅為了追求經濟發展而進行掠奪式的開發,環境污染嚴重,礦區環境生態系統嚴重破壞。

3)協調型礦區生態系統

這種礦區生態系統類型以生態與經濟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理論作指導,必將成為普通存在的先進礦區生態系統類型。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率高, 礦區災害很少發生, 礦區生態系統處于健康狀態。

4礦區生態系統修復和重建技術

礦區生態修復的綜合技術主要包括監測、預測及風險評估技術,管理技術,規劃設計 技術,工程修復技術,化學與生物修復技術。

4.1 監測、預測及風險評估技術

主要是對礦區生態環境損害進行動態監測與預測,揭示損害的程度、范圍、機理和規律及風險,為礦區生態環境治理技術的選擇和有關法規與技術標準的制定提供依據。

4.2 管理技術

主要是對受損礦山生態環境進行科學的管理、宏觀過程管理以及礦山整個生命周期的環境修復管理。

4.3 規劃設計技術

礦區生態環境規劃設計技術包括傳統規劃法和計算機輔助規劃法。在詳盡調查、監測的基礎上,運用先進的規劃技術和手段對礦區生態進行詳細的規劃。

4.4 工程修復技術

包括回復生態系統的各種工程措施。應根據不同的破壞特征、不同的自然條件采取不同的技術措施,主要包括生態破壞的工程修復技術和環境污染的工程(物理)修復技術。

4.5 化學與生物修復技術

指提高和改善重建系統生產力和環境安全的各種化學和生物措施,其中生物工程(含植物修復)、生態工程、化學修復和土壤改良技術等是十分重要的。

4.6 采煤沉陷區生態修復技術

采煤沉陷是我國兩大面廣的礦區生態問題,其主要的修復技術主要包括疏排法、挖深墊淺法、充填復墾法、直接利用法、修整法、生態工程復墾法等方法。將土地復墾技術和生態工程技術結合起來,綜合運用生物學、生態學、經濟學、環境科學、農業科學、系統工程學的理論,運用生態系統的物種共生和物質循環再生等原理,結合系統工程方法對破壞土地所涉及的多層次利用的工藝技術。

5 結論

本文主要闡述了在人為干擾下生態系統的變化,特別是對中國礦區生態系統的研究,提出礦區生態修復和重建技術,在開發礦產能源的同時,走經濟與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參考文獻

[1] 孫慶先,胡振琪主編.中國礦業的環境影響及可持續發展[J].中國礦業,2003,12 (7):23-26.

[2] 秦萬德主編.煤炭工業發展中的環境問題和對策[D].中國煤炭學會,1992年年會論文集,鄭州,1992-12-18.

[3] 蕭篤寧主編.景觀生態學.理論、方法及應用[M]. 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1991.

篇9

岸堤是城市水環境的基本要素,也是城市濱水地帶的工程和景觀基礎。兩江四湖的河流穿梭于喀斯特地貌發育地區,按堤岸的沖淤變化可將其分為沖刷岸帶、淤積岸帶和穩定岸帶三種類型。在護岸設計時,需要充分考慮岸線類型及其力學特性,兼顧景觀,使生態護岸與工程護岸達到完美結合。

兩江四湖的生態護岸建設充分汲取國內外成功經驗,在對柳枝、浮石帶、河坡模、河灣和浮島群落生境護岸方法進行結構研究的基礎上,根據桂林的實際情況,從穩定性、抗水流沖擊、工程造價和施工難易等多角度,對生態岸堤的結構、形式和選材等多個角度,對介質篩、仿濕地、魚鱗角和根穩定等生態岸堤形式進行了優化,并分別運用于兩江四湖的各段岸線,從而實現生態岸堤的滯洪補枯,涵養水源、改善生境、豐富群落、強化自凈、完善景觀和人文親和的作用和功能。

城市河道的治理有兩種辦法。一種是直立式護岸,這種方法可節約土地、解決防洪和排水問題,但是,它破壞了自然河流的水文循環和生態結構,林木被砍伐,鳥類、兩棲類、昆蟲類動物失去了生存的場所。另一種方法是美國著名城市規劃師麥克哈格提出“設計遵從自然”的城市河流規劃的新觀念和新方法。城市河流的自然地貌、生態環境、支植物組合都是千萬年來自然水流、陽光、空氣長期作用的結果,都會有獨特的自然形式與之相適應,相平衡,相和諧。

在漓江和桃花江中上游,整治前的兩岸岸堤基本呈現自然狀況,由于常年沖刷和上游環境的惡化,存在著嚴重的水土流失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在水系整治中,選用了寬體岸堤技術新建河堤,這是因為一方面寬體岸堤的小傾角將減緩豐水期河水對岸堤的沖刷作用,緩解洪峰快速遷移對下游造成的壓力;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寬體斜坡護岸種植植物,進一步穩定護堤,同時還能夠形成生態式的河堤景觀。因此,在桂林漓江和桃花江上游建設了保護岸堤的生態寬體護岸,并在護坡上種植柳樹、水楊、白楊、榛樹以及蘆葦、菖蒲等耐濕喜水性植物,在坡面上間種景觀植物,追求植物景觀的多樣性,形成了生態式并與環境融合的河堤景觀。

河流進入城市中心區后,鑒于城市用地的局限,無法采用寬體式斜坡護岸技術,主要是采用立體式石砌生態護岸技術,建設形成濱水生態空間,豐富水景景觀。從結構和功能上講,下游立體式石砌生態護岸在解決城市的防洪問題,減免洪澇災害,保護原始河道及河流兩岸植被的前提下,側重構建魚類、島類、兩棲類、昆蟲類動物的良好棲息場所,使之能與城市居民和諧相處,共同生存和發展。

篇10

[關鍵詞]生態園林;城市建設;規劃發展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0271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城市居民在居住生活方面更加重視生態環境問題,推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成為當前城市規劃建設的主要方向。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在實際的規劃實施過程中,往往有著相對更高的要求,必須堅持以科學理念為指導,進行系統的規劃,才能真正實現生態環保、綠色可持續的城市功能性要求。

1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相關概念分析

生態園林城市建設,也就是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充分考慮環境生態學原理對城市建設進行規劃建設,主要是通過對城市綠地系統等方面的完善,有效地防治城市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大氣污染、噪聲污染、廢棄物污染、水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通過生態園林建設技術的合理運用,促進實現人、城市以及自然環境的和諧相處。生態園林城市的具體內涵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城市區域生態系統與城市建設發展在發展形態與發展體系上相協調,城市功能、布局結構等科學合理,具有較強的生態平衡功能;第二,城市建設過程中,綠地建設布局分布合理,城市內部的導風、水系、大氣等環境良好,生物物種相對較為豐富,對于城市的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保護相對較好;第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較為完善,城市內部綠色交通、綠色建筑應用普及,在各類建設過程中普遍采用先進的綠色節能技術以及各種低能環保耗材技術。

2當前生態園林城市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目前,一些城市生態園林建設推進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問題,影響了生態園林城市功能的發揮,具體分析這些問題產生的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城市生態規劃不合理。當前,很多地方都在積極推進生態園林城市建設,但存在不少突出的問題,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城市生態規劃不科學,有的沒有根據城市所處地理位置、氣候環境等實際情況編制完善城市生態綠地系統規劃,這直接導致了城市生態園林建設過程中缺少目標方向和長遠規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的具體推進實施;第二,城市生態布局不夠科學。很多地方在城市建設中,普遍存在著綠地面積小、城市綠地率不高的問題,公共性綠地面積相對不足、分布不均勻,城市道路綠化效果水平不高,城市綠化難以滿足形成相對穩定生態系統的實際需要,現有的城市綠化植物種類不夠豐富,等等。這也是推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第三,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的管理投入力度不足。很多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為落后,在城市建設管理方面,還沒有積極地轉變理念,也難以拿出足夠的資金投入到生態園林城市建設方面。這類問題在很多地方普遍存在,要求必須進一步轉變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管理理念,尤其是應該妥善處理好生態環保、城市建設以及經濟發展之間的協調關系。

3生態園林城市建設推進實施對策

31科學規劃城市生態綠地系統

推進生態園林城市建設,首要關鍵工作應該是對城市生態綠地系統M行科學的規劃。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應該注意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實際要求。首先,應該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對生態園林建設的總體規劃、綠地系統規劃等具體規劃內容,進行科學的規劃設置,合理布局各類城市綠地,指導城市綠地建設。重點是科學合理地劃定城市綠線,強化對城市綠地生態系統保護,實施生態修復,開展城市廢棄地、污染水體生態修復,積極地推進城鄉一體的綠地生態系統構建,打造更加科學合理的生態空間。其次,應該注重對城市綠色公共空間體系進行合理布局,按照城市建設實際需要以及所處的地理、氣候環境等,進一步改進完善城市內部的林蔭系統、綠道系統、濱水景觀、公共綠化,進一步提高城市綠色空間建設水平,盡可能地打造成類型豐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鮮明的城市綠色空間體系。

32明確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的工作重點

在生態園林城市建設方面,首要工作在于應該積極轉變城市建設理念,進一步明確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的重點,明確城市建設規劃的努力方向,特別是突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理念,圍繞大氣污染防治、垃圾處理、綠色出行、黑臭水體治理、水體水質達標率、自然降水回滲率、熱島指數、林蔭停車場建設等有關要求,開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總的來說,就是要提升城市生態功能,通過開展生態修復,依托城市山體修復、水體綜合整治和修復、濕地修復、采礦及塌陷修復,對原有的生態環境破壞進行全面的復原。進一步拓展城市內部的綠色公共空間,例如可以通過建設水、路、綠三網并行的綠化新模式,打造宜居品質的城市。不斷構建科學合理的綠色生態網絡,統籌城鄉協同發展,促進城市內部的水系、園林綠地同鄰近區域山林、河湖、濕地等有機融合,構建整體生態網絡體系。

33提高城市生態環境建設水平,推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提高生態環境建設水平也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具體實施中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科學布局城市建筑組團和綠地,強化對城市熱島效應的有效控制,在城市建設中形成良好的氣流循環。積極推廣各類綠色清潔能源,加強對工業廢氣、機動車尾氣、揚塵等的排放總量和濃度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空氣污染指數。開展建筑施工、交通、工業和社會噪聲整治,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等合理規劃城市道路,控制噪聲污染。開展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確保城市建成區內的生物多樣性趨于豐富。加強濕地生態系統保護,通過實施濕地保護利用規劃、建設濕地公園等,進一步改善濕地生態環境。注重強化對生態敏感區域的保護,確保自然地貌、山體、植被、水系等生態敏感區域得到有效保護,實現城市建設與生態保護的協調發展。

34進一步完善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管理體系

對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管理體系進行完善,是推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的關鍵措施。首先,應該注重完善生態園林城市建設有關制度規定,關鍵是嚴格實施城市綠線、藍線等相關管理制度,劃定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的綠線、藍線,強化對占綠毀綠等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其次,應該進一步加強對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的資金保障,尤其是應該增加園林綠化建設維護專項資金,把生態園林城市綠化建設及養護等有關費用納入財政預算,重點的生態園林工程建設項目資金應該加強保障。最后,應該注重進一步提高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科研能力和信息化建設,加強生態園林建設的科研投入和人才引進,建立生態園林城市建設數字化信息庫、信息與社會服務信息共享平臺,強化對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的動態監管,促進提高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的整體水平。

4結論

推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關鍵應該以城市生態綠化建設作為重點,以加強植物景觀設計作為重要手段,以改善城市居住區環境作為重要內容,進一步優化改進城市園林規劃水平,進而促進城市建設水平的持續改進提高。

參考文獻:

[1]王磐巖生態園林城市:用頂層設計來保障城市各要素的協調發展[J].城鄉建設,2016(3)

[2]生態園林城市建設中幾個問題的透視與解析[J].中國林業產業,2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