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發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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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農村金融;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金融供給;金融需求
唐山市是河北省唯一的統籌城鄉發展試點城市,在統籌城鄉發展上走在了河北省的前列,在幾年的統籌城鄉發展改革的積極探索和深入實踐中積累了經驗,具有一定的典型示范效應。唐山市統籌城鄉發展的實踐表明;發展農村金融是我國農村經濟改革的核心問題,也是發展農村經濟,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徹底破解“三農”問題,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關鍵。
一、唐山市農村金融改革勢在必行
隨著唐山市人民群眾幸福之都、科學發展示范區、統籌城鄉發展試點城市、創新型城市建設進程的加快,農村金融需求也日益增長。主要來源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心鎮(村)的建設對于基礎設施建設和集中居住社區建設提出了要求,亟待金融支持;城鄉一體化產業體系建設、發展農業產業化、推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和土地流轉等也要求有相當規模的資金支持現代農業和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很多已經具備相當規模的鄉鎮企業,為發展壯大需要較大額度的資金支持;隨著設施農業、觀光旅游農業的不斷發展,以及經商、運輸、加工、種養殖農戶的增多,大額貸款需求不斷增加。在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情況下,唐山市多家小額貸款公司相繼成立,這是由農戶在自愿基礎上組成聯保小組彼此相互擔保的貸款。還有多家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問世,他們堅持服務對象的“社員制”、服務宗旨的“為農性”、辦社性質的“合作性”、服務取向的“互”、服務范圍的“區域性”。盡管民間借貸在我國至今未獲得合法地位,但是在唐山市農村的發展中仍呈現出生生不息之勢。
二、唐山市農村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金融供給嚴重不足。(1)國有銀行大量撤銷農村網點。1993年12月25日,國務院做出了《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目前,唐山市縣域各類銀行分支機構有511家,比1993年末減少了85.9%;(2)農業銀行市場定位也轉向了城市。唐山農行新增貸款投放于區域內鋼鐵、化工、電力、港口等優勢行業的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的貸款占當年投放貸款總量的57.3%,向市區及各縣(市)區城區改造投放貸款占投放貸款總量的11.84%,兩項合計就占到了69.14%;(3)農業發展銀行支農能力微弱,唐山農發行建立于1996年11月,盡管唐山農發行把服務目標定位于支農惠農,但由于其規模小、存貸能力弱,對于唐山市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對資金的需求而言也是杯水車薪;(4)郵政儲蓄銀行投放能力不足。從2007年3月1日起,唐山市郵政局開辦質押貸款業務,成立之初有100億元的放貸能力,成立后平均每年放貸不足4億元,放貸規模遠小于本市其他銀行,服務“三農”作用不強;(5)農信社陷入支農困境。唐山市農村信用社全轄13個縣級聯社,其對涉及鋼鐵、商貿流通、房地產開發、建筑、餐飲等多個行業的放貸規模是農業的3.12倍。唐山農信社存在歷史遺留包袱、制度設計缺陷、人才缺乏等問題,難以成為農村金融需求的主要供給者。
(二)農村金融市場建設有待加強。(1)制度安排限制農村金融發展。政策性金融應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擔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目前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單一,土地、宅基地做質押也沒有政策可循,可用于農戶貸款的抵押物范圍太窄;(2)農村金融市場競爭不足。國有銀行把市場定位于城市,郵政儲蓄銀行、農信社和各類非正規金融機構在資金實力、資金投放能力、人員素質等方面還不能成為農村金融市場上的主導力量,國有商業銀行大量撤出農村市場后,長期存在著的主導市場競爭的主體缺位問題,導致農村金融服務功能弱化;(3)民間借貸市場秩序混亂。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緩解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手段莫過于民間借貸。在唐山市廣大農村民間借貸日益活躍的背景下,廣泛存在著借貸市場秩序混亂問題。諸如借貸手續不規范、參與人員復雜、高利貸愈演愈烈等問題,大量的民間資本在高息的引誘下也涌進農村市場,加劇了農村民間借貸市場的混亂局面。
(三)農村金融發展環境建設滯后。(1)擔保品范圍狹窄。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農村有效的抵押物不足。由于所有權歸屬問題,農民的宅基地、住房和承包地都不在抵押品范圍之內。由于缺乏有效擔保品,農村潛在金融需求不能轉化成實際需求;(2)農村征信體系建設有待加強。隨著轉移就業人口的增多,農戶與農村金融機構之間的信貸關系增加,信用范圍有所擴大,但由于務工的分散性、間斷不定期性,農戶信用信息分散在工商、稅務、電信、金融機構等部門,大多沒有得到有效整合;(3)農業保險發展緩慢。2006年唐山市開始試運作的政策性保險,2009年人保財險唐山分公司、中華聯合財險唐山中心支公司與人保財險曹妃甸分公司涉足農業保險領域,但理賠金額在受災損失中所占比重依然微乎其微。
三、唐山市農村金融發展建議
(一)強化政策性金融的杠桿作用
1、注重財政引導。財政性資金是政策性金融資金的源泉,市財政局要建立健全支農資金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實現財政的可持續投入。探索構建政府主導、多方籌集、風險共擔的資金投入機制,探索通過財政注資、稅收返還、利潤轉增或發行次級債券等方式,補充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本金,使其資本充足率不低于商業銀行,探索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市場化運營,帶動社會資金投入。
2、嚴格項目選擇。農業政策性金融要圍繞唐山市城鄉統籌發展這盤棋,選準支持農業發展的關鍵領域。重點支持具備區域資源優勢、品質好、特色鮮明、競爭力強的優勢農產品產業基地建設。發展現代流通方式,加速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和農產品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建設。挖掘農村需求潛力,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連鎖配送中心、農產品倉儲等農村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二)完善商業性金融體系建設
1、鼓勵商業銀行逐步恢復農村網點。國有商業銀行除了盈利性以外,還肩負著社會責任。鼓勵商業銀行為農村地區中小企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機構提供金融服務。不同類別、不同規模的商業銀行應從客戶分層、業務結構、競爭優勢和農村金融需求考慮,科學定位自己的目標市場。商業銀行還可以通過發起村鎮銀行進入農村金融市場,既發揮大銀行的資金優勢,又結合小金融機構深入基層、深入農戶、信息充分、網點眾多、成本低等優勢,為農村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務。
2、農業銀行回歸服務農村市場。唐山農業銀行作為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和服務“三農”的主力軍,應發揮自身資金充裕、網點分布廣泛優勢,以信貸為重點不斷加強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唐山農業銀行還要堅持把發展普惠性農村金融擺在突出位置,努力使金融服務惠及更廣大的農村地區和更多的農戶。依托惠農卡,將小額貸款、支付結算、財政補貼發放、新農合和新農保資金歸集、管理和發放等基礎金融服務送到千家萬戶。
3、郵政儲蓄銀行回流農村資金。唐山郵政儲蓄銀行應加大資金回流,建立農村資金反哺回流機制,將金融支農落到實處。繼續加強向中小企業和種植戶、養殖戶、畜牧業主以及有資金需求的農戶提供金融支持。積極開展銀團貸款業務,借助其他金融機構良好的資產營銷和管理能力,將大宗郵儲資金投入到唐山市“三農”重點工程、農村基礎建設和農業綜合開發、農民工培訓基地建設、農村公路建設、村鎮水利水電項目、農村供水給水項目以及縣鄉其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4、農信社發揮紐帶作用。農信社應發揮自身與農戶聯系緊密的優勢,開展種養業貸款、小額消費貸款、農產品加工貸款、個體工商戶和運銷戶的信貸支持,結合當地經濟發展現狀,支持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民脫貧致富,對優勢產業項目進行重點扶持。完善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明晰產權制度,加強內控制度建設,提高市場競爭能力。探索放開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上限,建立高效、有序、競爭、良性的農村金融市場,推進利率市場化進程。
5、發揮非正規金融機構的補充作用。根據目前唐山市農村金融市場的供求情況,應鼓勵農村非正規金融機構的存在與發展,以緩解農村資金供求矛盾,提高農村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并與正規金融機構形成內共生互補關系。鼓勵發展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積極鼓勵各類金融機構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信貸支持。鼓勵各金融機構對符合支持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聯保、互保性質的信貸服務。
(三)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
1、提高大額貸款投放比例。根據唐山市農村金融需求特點,大額貸款需求不斷呈上升趨勢。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村經濟主體的投資也迅速增加,資金需求規劃也大大增加。小額貸款只能滿足小農戶的簡單再生產需求,無法滿足擴大再生產需求。而擴大再生產需求受到限制將制約和減緩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長。農村金融機構要從滿足實際需求出發,加大農村大額貸款的比例,積極支持農村種養大戶、工商戶和中小企業的發展。
2、探索靈活的貸款方式。針對唐山市農業生產的實際情況,金融機構應主動調整貸款期限,對一些經營周期長的項目,適當延長貸款期限,或者實行活放活收的貸款管理模式。農村金融機構還應開發出更靈活、更適應農民需要的貸款品種,積極開發教育類、培訓類、創業類貸款,幫助農民自主創業。探索開辦農戶投資型、消費型及住房類貸款,以滿足農民不同層次的資金需求。
3、積極探索農村資源資本化改革。充分利用唐山市農村經濟改革的先期成果,認真總結經驗,認真研究改革所涉及的深層次問題,探索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現代農村產權制度,制定唐山市農村資源和農民資產資本化的相應政策和具體措施,重點研究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農民宅基地等登記確權發證工作。研究探索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抵押融資管理辦法和相關配套政策,選擇有條件的鄉鎮進行改革試點。
(四)加強農村金融環境建設
1、強化農村征信體系建設。加強和完善公開信息披露的法規制度,增加信用市場的信息透明度,要求市場的參與主體在不涉及商業機密的條件下,充分公開自己的信用狀況及相關信息,減少信息不對稱,建立一個公開、公正、公平的信用市場。政府、企業、中介機構都應增加社會信息披露的力度,避免信息失靈導致市場秩序混亂。要建立健全農戶及農村個體工商戶信用信息庫,為農村信貸風險控制提供依據。建立守信激勵機制和失信懲罰機制,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
2、加快發展農村保險事業。擴大保險范圍和保險對象,要積極發展洪水、干旱等面積廣、影響大、災害頻繁的專項巨災保險,加快建立全市范圍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網絡和農業保險基金。鼓勵引導商業性保險機構到農村地區設立機構、開展業務、開發適合農村需求的各類保險產品。采取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有力措施,鼓勵各類商業性保險公司為農業保險提供再保險支持,建立有效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探索建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機制。
3、探索擔保方式創新。鼓勵金融機構加強與信用協會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體的合作,運用聯保、擔保基金和風險保證金等聯合增信方式,積極探索發展滿足信用共同體成員金融需求的聯合信用貸款。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有效擔保品范圍。提高農村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分散農業信貸風險。在銀行間市場探索發行涉農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拓寬涉農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支持優勢農產品基地建設和農業龍頭企業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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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
1.1提供支付和交易媒介。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發展最大的作用在于其提供了便捷的支付和交易媒介。倘若沒有便捷的支付媒介,生產者和銷售者的成本則會大大增加。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金融市場逐漸衍生出許多新型金融產品,如信用卡、儲蓄卡、支票、電子支付系統等,這些新型金融產品的出現對農村經濟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例如,山東省農村金融系統的發展使貨幣化程度和經濟發展水平得到了較大提高,對農村經濟的發展產生了明顯的推動作用。1.2提高資本的配置效率。農村經濟的增長得益于資本配置效率的提高,高效率的投資能促進經濟的快速增長[1]。由于金融機構在政策和規模上具有較多優勢,而且能為投資者提供良好的風險共擔機制,因此發展農村金融可以促進投資,實現資本配置效率的提高。此外,金融產品的不斷創新能夠為投資者提供多種金融產品的組合和選擇,進而實現資本的優化配置。例如,河北省某村金融機構的發展降低了投資準入標準,帶動了農業、工業等產業的發展,實現了經濟的快速增長。1.3充分發揮儲蓄的功能。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農村金融市場的完善,儲蓄轉為投資的程度逐漸加深,在較大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提升了資金的使用效率。良好的農村金融政策不但提高了金融機構運營的自主性,而且提高了金融機構的運行效率,推動了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2]。例如,山西省某村在發展過程中不斷拓展信貸交易渠道,對企業和社會的債權債務進行整合管理,實現了資源優化配置,拉動了當地經濟的快速增長。
2當前農村金融中存在的問題
經過多年的努力,雖然我國農村的金融事業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農村金融機構日漸完善,服務水平也逐漸提高,但總體來看,我國農村的金融發展緩慢,與城市還存在較大的差距,農村金融在與經濟互動發展方面還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2.1農村金融與經濟之間的互動性較差。農村金融同經濟發展之間的互動性較差,兩者還處于獨立的發展階段。多年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已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卻沒有同步開展,相對于經濟體制改革還處于獨立狀態,不能發揮對農村經濟的推動作用[3],農村金融市場發展也非常緩慢,沒有構建起完善的金融服務系統,也不能發揮優化資金配置的作用。此外,農村經濟發展也不能發揮出對農村金融的推動作用,加之農村經濟發展較慢,不能實現農村金融同農村經濟之間的良性互動,導致兩者仍處于獨立發展的狀態。2.2農村金融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被弱化。研究證明,完善的金融機構能對經濟發展產生服務和保障等作用,在經濟發展過程中處于領先地位。當前,我國農業信貸的比例仍然較低,這說明我國的農村金融機構不能為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良好的資金支持,無法發揮出優化資金配置的基本功能,農村金融機構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核心作用不能得到有效發揮,更不能為農村經濟的發展貢獻應有的力量。因此,農村金融機構的作用弱化,對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產生了較大的阻礙。
3發展農村金融的對策措施
3.1加大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力度。長期以來,我國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滯后,導致農村金融不能發揮對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因此,必須加大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力度,充分發揮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4]。不但要加快對農信社的改革,還要加強對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管,加強對資金流向的正確引導,使農村的金融市場逐漸趨于完善。還應繼續提高金融服務的水平和金融機構管理水平,實現資金的科學配置,進而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把新農村建設推向更高的水平。3.2發揮經濟發展對農村金融的帶動作用從本質上看,農村金融仍然是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村經濟的發展必然會促進農村金融系統的完善。所以,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是實現農村金融快速發展的重要前提。當前,受人口素質、自然環境和思想狀況等因素的影響,我國的農村經濟還處于較低水平,對農村金融的發展產生了較大的阻礙作用。各農村應從自身條件出發,通過發展農業、工業、旅游業等實現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從根本上增強經濟實力,帶動農村金融的更快發展[5]。3.3促進農村經濟同農村金融的互動發展。農村金融同農村經濟是互相作用的系統,兩者能夠實現互動式發展,如果其中一個因素發展滯后,將會對另外一個因素的發展產生較大的阻礙。因此只有實現農村金融同農村經濟之間的協調發展,才能實現兩者的共同進步[6]。農村經濟的發展能夠帶動金融市場的活躍,而金融服務水平的提高能夠為經濟的發展提供資金支持,進而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農村金融和農村經濟只有在不斷協調發展中才能促進農村地區的發展。
4結語
農村金融的發展能為經濟發展提供支付和交易媒介,并且提高資本的配置效率,而農村經濟的發展也能夠帶動農村金融的發展。但是,當前我國農村的金融發展還存在農村金融與經濟之間的互動性較差、農村金融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被弱化等問題,因此應從加大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力度、發揮經濟發展對農村金融的帶動作用等方面努力,實現農村經濟同農村金融的互動發展。
作者:張賢錐 單位:福建省閩清縣東橋鎮農業服務中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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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金融資源的定義與層次
作為金融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農村金融仍然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經濟資源。沿著金融資源理論的思路,我們嘗試從資源角度給農村金融一個定義:農村金融是依賴特定保證體系(農村金融制度)、特殊載體(農村金融商品)的社會財富的索取權;是具有數量(貨幣和資本)累積和功能累積的、特殊的、內在于經濟的社會經濟資源。農村金融資源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可以指農村貨幣資源、資本資源、農村金融制度資源、農村金融人力資源等。但狹義上,一般主要指農村的貨幣、資本資源,主要有三部分構成:一是農村的自我積累部分,主要由農村的儲蓄轉化而來;二是政府的農村資金投入包括政策性金融、政府的轉移支出等;三是國外資金的輸入。了解了農村金融資源的概念,我們還需要認識他的性質。
由金融資源的層次性農村金融資源系統也是由相互聯系和相互作用的三個層次構成的。1.農村基礎性核心金融資源即廣義的貨幣資本或資金,這是農村金融資源的最基本層次。其中又包含兩部分:一是農村貨幣資源,即中央銀行依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發行后貯存于農村經濟生活和再生產之中的貨幣總量;二是農村資本資源,即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農村貨幣資本資源,是為滿足農業、農村生產和流通需要對貨幣資源開發形成的再生性金融資源。2.農村實體性中間金融資源實體性中間金融資源是農村金融資源的中間層次,包括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和農村金融工具體系兩大類,大體上與戈德史密斯所稱的金融結構相一致。3.農村整體功能性高層金融資源農村金融資源的最高層次,是農村貨幣資金運動與農村金融體系、農村金融體系各組成部分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結果。前兩個層次表現為農村金融資源的“硬件”方面,農村金融總體功能則為農村金融資源的“軟件”。
二、農村金融資源的一般性與特殊性
農村金融的資源特征應當包含兩方面的含義:一是農村金融活動的量的累積與農村金融功能累積的結果具有價值形態的“貯藏”特征;二是農村金融資源的開發、配置必須同時滿足現實需求和未來發展需要,二者存在依存和制約的關聯性。
1.農村金融資源的一般性
資源屬性是農村金融本身所固有的、與生俱來的基本特征,因此農村金融資源首先就具有所有資源的一般屬性。
第一,農村金融資源的有用性。同其他資源一樣,農村金融資源通過開發或合理配置,能夠為擁有者或者開發、配置主體帶來期望的利益,這是很好理解問題。但是,農村金融資源是由多層次的要素構成的復合體,不同金融要素的開發主體不同,所以對于眾多的社會成員來說,農村資源的有用性需要區別對待。農村金融的特殊性決定了它不是面對所有社會成員的開放性資源,其開發主體是相對確定的。
第二,農村金融資源的貯藏性。任何資源首先是處于貯藏狀態的自然和社會要素。作為一種社會經濟資源的農村金融資源,有一個量的累積和功能累積的過程,農村金融資源的“創造”也是通過金融要素的量的累積和功能累積形成的,一方面,前期的累積是后期開發和配置的基礎,另一方面,當期的創造既是開發配置的資源又是后期開發配置的對象,任農村金融活動都是對這個已經形成的具有“價值”貯藏屬性的農村金融資源的開發和配置。
第三,農村金融資源的開發性。農村金融資源的開發和配置量是由其“價值”貯藏量和當期客觀需要量以及金融制度的適應程度決定的,這兩個量形成了當期農村金融資源開發和配置的數量基礎,甚至可理解為當前農村金融資源的極限;關于農村金融制度,當它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時,只能把它理解為前期金融資源而不能當作當期金融資源對待—當期發揮良性作用的農村金融制度是前期農村金融資源(金融制度)重新開發和配置的延伸結果,只要這一制度對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是適應的,它就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再次被作為金融資源來重新開發和配置;只有對社會和經濟發展產生負面效應的農村金融制度或它本身的某些變態要素才是需要摒棄后重新開發和配置的內容—這時候的農村金融制度才可能復歸它金融資源的“自然”屬性。對于作為農村金融資源存置和流動的載體—金融工具,可把它作為貨幣、資本(價值形態)等金融資源開發的商品來對待,一般來說并不具有完全的資源屬性,尤其是那些具有最終消費特征的金融工具。
第四,農村金融資源的有限性。農村金融作為社會財富的索取權,其量的累積和功能累積程度完全取決于社會財富的累積過程和累積規模,不論這種索取權集中程度如何,掌握在誰的手里或如何流動,索取權的行使過程只能以社會財富的累積過程為基礎,索取權的再分配只能以社會財富的累積規模為限,這兩點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這正是農村金融資源的客觀性所在,同時也是農村金融資源的有限性所在。
2.農村金融資源的特殊性
農村金融資源除了有以上資源共性之外,還有其特殊性,具體表現在:
第一,農村金融資源的中介性。也就是說,農村金融資源是一種中介性的社會經濟資源。農村金融資源連接著整體金融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兩極。農村金融資源的開發和配置是一個國家和地區農村產業結構乃至整個產業結構形成和再造的重要動力源。良性的、合理的、適度的農村金融資源開發和配置可以引導和支撐農村產業結構乃至整個產業結構的穩態和調整,反之,惡化的、過度的、不合理的村村金融資源開發和配置會導致農村產業結構的惡化,影響農村經濟和社會的穩定。
第二,農村金融資源的社會性。農村金融資源的社會性,實質上與可持續發展理論最初提出的本來含義是一致的,建立在只顧眼前,不顧長遠基礎之上的對自然資源的掠奪性開發和對人類生存環境的“無意識”破壞必然會導致人類生存和發展的不可持續,因此,這一問題己不單是自然資源和人類生存環境的自然屬性問題,而是它們的社會屬性,農村對金融資源社會屬性的理解具有同樣的道理。
第三,農村金融資源的脆弱性。農村金融屬于整個金融系統的一個子系統,服從于一個國家經濟政策的整體金融的制度安排對農村金融有非常大的影響,尤其是在工業化過程中的農村金融資源配置往往是服從于工業化目標的,這樣其獨立性就遭到了破壞。農村金融資源的脆弱性還表現在它與“弱質”產業的農業和“微小”的農村經濟有著必然聯系,而農業、農村經濟的脆弱性也傳遞給了農村金融資源。第四,農村金融資源的層次性。農村金融資源與一般資源的區別還在于它的層次性,沿用金融可持續發展理論(崔滿紅,白欽先等),農村金融資源按其屬性,可劃分為四個層次(農村貨幣資源、農村資本資源、農村制度性金融資源、農村金融商品資源)或三個層次(農村基礎性核心金融資源、農村實體性中間金融資源、農村整體功能性高層金融資源)。#p#分頁標題#e#
三、農村金融可持續發展的金融資源配置問題
我國農村金融資源具有一定的自我積累能力,農村金融資源稟賦是富余的,但是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卻表現出嚴重的資金不足的問題,嚴重阻礙了農村金融的可持續發展,這主要由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造成。
1.金融機構缺乏,服務農村職能弱化金融機構包括正規金融機構和非正規金融機構兩大類,目前我國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資源配置方面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服務農村職能弱化。農業貸款的高風險性、高成本性和弱補償性,使得商業銀行在農業貸款中的贏利空間很小,導致國有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大量撤并機構、上收信貸管理權限、轉移投資項目等。這些措施雖然體現了商業性金融面向競爭性市場經濟的經營改進,但卻在實際上導致了農村地區商業性金融機構經營戰略重心的轉移,致使其金融支持職能的進一步弱化。二是農村金融資源的供給明顯不足。正規金融機構中的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是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這些涉農金融機構整體實力相對較弱。農業銀行作為農村金融商品的供給主體,從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其基層機構收縮和撤并的力度表現出明顯的城市化傾向。據調查,全國農業銀行系統沒有農業銀行營業機構的鄉鎮占鄉鎮總數的一半。相當部分農村居民面對的只是農村信用社,缺乏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其他合作金融組織。而非正規金融機構發展極其緩慢,民間金融組織在農村經濟中的滲透程度與服務范圍非常有限。
2.金融資源逆向流出“逆向流出”是指農村金融資源的反方向流出。我國農村人口有8億多。在農村就業的勞動力占全社會從業人員的50%以上,廣大農村又是我國最落后的地區,為改變農村面貌,求得城鄉協調發展,理應通過各種手段,引導金融資源向農村流動。然而現實情況表明,一方面縣及縣以下國有商業銀行機構的逐步撤并及受信貸資金審批權限的制約,縣以下的農村獲得的信貸服務越來越少,對農村信貸資金的供給除了人民銀行少量的支農再貸款外,沒有其他渠道;另一方面,縣域國有商業銀行逐漸演化為上級行的“吸儲器”,加之郵政儲蓄機構只存不貸,使得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血液被大量抽走,流向了城市。根據其流出的原因不同,將其分解為以下五種基本類型:①制度性流出。源于某些金融制度規定而形成的流出,如國有商業銀行除了交存中央銀行的法定準備金之外,為了便于在其系統內調劑資金,還制定了一個內部的上存準備金制度。根據該項制度規定,國有商業銀行的下級機構必須向其上級機構交存一定比例的準備金,即所謂“二級準備金”。②體制性流出。源于金融機構的體制缺陷所造成的農村金融資源“漏損”或流失。③經營性流出。農村金融資源從基層金融機構向上級金融機構集中、由農村信用社或合作金融機構向國有商業銀行集中、由農村向城市集中的趨勢。④逐利性流出。為了追逐更高更多的利潤,相當多數的農村金融機構不惜采取各種方式和途徑,將信貸資金由農業領域撤出并轉入非農產業領域,收縮面向分散農戶的小額信貸,轉而流向能夠提供更高利率的非農經營者。在某些極端的情形下,甚至出現轉移信貸支農資金的違規行為。⑤渠道性流出。源于某些特殊渠道的資金流出,主要是郵政渠道流出。2007年以前,根據規定,我國郵政系統“只儲不貸”,郵政儲蓄資金“只上不下”。
3.金融資源渠道單一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和發展,以及國家支農政策的有效實施,農業資金需求出現了根本性的變化,資金需求由原有的維持簡單再生產向擴大再生產和農業結構調整轉變。目前農村形成的這種新的資金需求形勢,導致農村資金供求矛盾呈現出擴大化趨勢。現在,農業信貸資金需求主要由農村信用社供給,而目前農村信貸資金自身資金能力不足,困難很多,農業信貸投放總量不足。融資渠道單一,資金融通都是通過間接融資方式進行;中間產品服務如結算、匯兌、抵押、擔保、承兌、貼現承諾、代收代付等業務在農村很少開展,至于信用卡業務、網上銀行等業務則更為缺乏;現代金融開辦的銀行證券、保險、信托等四大類業務在農村只有銀行業務,后三類幾乎是零,而銀行業務中也僅是傳統業務。這種單一的融資渠道、服務手段,大大降低了農村金融機構融資效率。同時涉農金融機構的運行機制也不靈活,在貸款期限、額度、方式上不能根據農村實際需求改善服務的方式和手段。
四、農村金融可持續發展的金融資源開發利用
合理開發利用農村金融資源、加強金融資源的永續利用是促進農村金融可持續發展的非常關鍵的一個環節,同樣也是對農村經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對策,主要從金融產品和金融配置兩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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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農村經濟;對策分析
1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現狀
農村經濟不同于城市經濟,具有自己獨特的發展方式和軌跡,由于農村經濟基礎薄弱,因此對于農村的資金投入存在著投入高、風險大的問題,也就更加需要農村金融來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
1.1農村金融服務的相關內容
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貨幣等資產向金融活動的主體提供資金融通等相關服務,農村金融服務則是指在國家的政策扶持下,金融機構向農村經濟發展注入資金,提供必要的金融信貸服務。目前,我國的農村金融機構主要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兩大類,其中正式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有中國農業及農業發展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非正式的主要是一些私人錢莊和民間融資機構。這些金融機構共同構成了支撐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基礎,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限制問題。
1.2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現狀分析
1.2.1農村金融支持仍無法滿足資金需求
為了支持“三農”的發展,政府一直致力于改善農村金融的當前狀況,但是目前的農村金融仍難以滿足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的資金需求。在同一個區域內,農村的經濟發展和金融支持也是不平衡的,農村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局限于政策性收購的資金支持而不是農業開發支持,業務主要局限于政策性收購的資金支持。還體現在“三農”信貸支持與“三農”發展對資金的需求不對稱,農村金融機構的信貸仍然以大企業和大項目為主,對真正支持農業發展的項目信貸投入比例相對較低,遠遠不能滿足“三農”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制約了農村經濟轉型發展。
1.2.2農村信用社未能發揮應有作用
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發展的重要金融機構,在農村資金交易過程中的作用不可替代。然而,隨著鄉(鎮)級農村信用社的撤消,本就不完善的農村金融市場又缺少了金融機構的支持,此舉的結果將直接影響到農村金融市場的穩定,農村小微借貸的路徑將變得更加狹窄。局限于目前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能力,加之對盈利的追求,其發展的目標市場將遠遠脫離農村市場,必將會影響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和穩定。
1.2.3農村金融機構體系有待健全
目前,農村金融市場由正式的金融機構和非正式的金融機構組成,正式的金融機構作用不強,非正式的金融機構市場有待規范,導致二者共同構成的農村金融市場活力不強。農業發展銀行,不僅在數量上無法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而且在農村的業務重點是糧油收購,而不是真正為農村經濟發展供給資金。農業銀行正在逐漸將信貸業務轉向城市,且貸款門檻高,并且撤銷合并了縣以及縣以下分支機構和營業網點。
2農村金融如何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2.1完善農村金融體系
目前,農村金融體系仍然比較單一,農村經濟的發展需要一個多層次和多元化的金融體系的支持,這個金融體系應當既有大型國有銀行,又有區域和小型商業銀行;既發揮正式金融機構的作用,又要規范民間借貸流程。在這個金融體系構建的過程中,應該利用農村信用社多年來積累的信用基礎和客戶資源,形成以農村信用社為主體的金融體系,滿足農村融資需求。推行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試點的建立,構建以傳統農村金融機構為主體,多種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共同發展的新型農村金融市場。
2.2深化農村金融市場改革
農村金融市場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必須在今后農村金融發展的推進過程中得到重視和解決。深化農村金融市場改革,建立農產品期貨市場和農業政策性保險,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市場,培育重點龍頭企業上市融資和債券融資,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開辦涉農保險業務等一系列新舉措,提高農村金融市場的融資能力。
2.3提高農村金融機構的創新和服務意識
農村金融機構要不斷加深對農村經濟和農村金融市場的了解并開發出適合本區域農業發揮的特色金融產品,切實提高金融創新能力和金融服務水平。根據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積極探索公司、農戶、基地、信用社和銀行之間相互結合的模式,完善農村擔保體系,減少農村信貸的風險。不斷完善“信貸+保險”的合作模式,把土地、宅基地和林權等等經濟資源的抵押功能發揮出來,增加農村市場的有效信貸供給。
作者:王寧 單位:山東省東阿縣農業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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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關鍵詞:農村金融發展;農村居民消費;影響
地區的經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地區居民的消費能力,作為我國基層組成部分的農村區域,其金融發展水平對農民的消費能會產生一定影響力。農民受到收入水平的局限而抑制了其原有的消費欲望,因此農村區域的內需調動需要從經濟方面著手。農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促使農村經濟的發展,從而有效的優化整體農村居民的消費水平。
一、當下農村居民消費基本狀況
(一)農村居民收入水平低
雖然我國農村居民的消費水平在逐年提升,但是相比城鎮居民來說,其消費水平相對較低,消費結構也缺乏豐富多樣性,消費意愿存在較大程度的抑制。農民家庭生活中所需的消費品數量與品類得到了較大的豐富,一般的家用電器、家居用品也得到了不斷地完善配備,但是在品質需求上相對較低,無論是數量還是品質的要求,比城鎮居民相比存在一定的滯后性。其消費水平低主要與其居民平均收入較低有密切關系,收入水平低直接導致農村居民消費意識沒有得到優化提升,在思想觀念上仍舊存在一定滯后性。消費欲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極大的抑制,這也說明了農村居民的消費潛力巨大,可以有巨大的挖掘空間。農村地區一般集聚著大量的老弱婦孺,青壯年群體大多外出務工,留守在農村的居民,在生活方式上與城鎮居民有一定差異。
(二)農村居民消費渠道狹窄
除了收入受限這個主要情況外,農村區域消費渠道狹窄也是重要原因。在農村區域,缺乏大型商貿娛樂場所,一般提供基本的日常用品,沒有大型的購物中心,甚至購買貴重物品需要驅車到較遠的城鎮購買,購買便捷性差,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日常的購買行為。而城鎮居民可以便捷的享受居住區附近的購物商城服務,獲取購物信息更為便捷,同時有便捷的網絡購物途徑,因此購買行為更為便捷。在農村區域,由于人口稀少,快遞點少,大型商貿購物城少,因此無法配備與城鎮一致的便捷購物城密集分布,從而導致農村居民消費欲求得到抑制。
(三)農村居民出行不便利
農村居民交通出行不便捷,擁有私家車的家庭較少,更多是農民子女在城鎮擁有私家車,但是并不能每日服務于居住在農村的居民,因此農村居民出行受到公共交通的制約,出行購物存在更大的困難性,不如城鎮居民購物出行便捷,因此,交通不便捷也是農村居民消費欲望受到抑制的關鍵之一。如果想調動農民的消費能力,需要從各方面基礎設施與農民收入提升方面入手,相關工作的投入成本較大,操作難度高。總體來說,要優化農民的收入水平,在收入水平提升后才能有效地讓農民自行的改善其出行條件,從而優化其消費能力。
(四)不同區域農村基層情況差異顯著
我國農村居民消費情況也與各地經濟發展有密切關系。部分農村區域發展勢頭良好,有自己的基層工廠與產業發展特色,從而促使基層農村居民經濟能力較強,這樣可以促使農民擁有完善的家庭出行配備,私家車與擁有駕照的人員較為普遍,因此,可以有效地規避農村遠離城鎮的地域問題,農民出行便捷,可以隨時方便的到城區進行日常采購,有效地激發了其內在的消費欲望與消費能力。但是對于發展不良的農村基層,則無法達到這樣的水平。因此,農村居民消費情況需要依據實際地域情況而定,并不能籠統的一概而論。
二、當下農村金融發展狀況
(一)金融體系不健全
農村金融發展相較于城鎮金融體系而言,具有不健全不完善性的特點,發展相對滯后。金融體系可以劃分為正規性與非正規性的金融機構構成,在農業發展中可以依賴農業發展銀行這樣的政策性銀行,但是唯一的政策性銀行在農村實際分布與延展性較弱,無法有效的滿足實際農村區域的發展需求,銀行的支持能力較為狹窄。農業發展銀行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會將投資集中在非農業產業方面的發展,對農業發展沒有做強有力的支持。農村信用社在農村區域更多的處于壟斷性發展角色,因此沒有承擔應有的農業建設職責,導致農業商業銀行有了更多的發展空間。因此農村金融體系還缺乏更為健康完善的發展,對農村收入提升產生一定負面影響。
(二)金融環境不良
由于農村區域經濟發展相對滯后,金融體系不完善,基礎設施較差,從而導致農村金融環境相對較差。農村區域的金融信譽不佳,因此也導致金融體系無法得到健康的發展。農村區域的金融貸款存在多種制度疏漏,導致還款與貸款運用有較大的盲目性與隨意性空間;農村經濟之后導致農民平均收入水平低,資金儲備量缺乏,因此如果經濟周轉不靈,則容易影響正常還款能力;大部分農民也沒有接受較高的文化教育,對社會秩序的認識不足,導致信用意識缺乏,惡意不還款的情況相對較多。
(三)金融服務缺乏
在農村區域的金融服務相對于城鎮區域而言,豐富性較低,同時提供的金融服務數量、頻次也相對較低,更多的將業務集中在儲蓄、匯款與信用貸款,其他方面沒有多樣性的開發。同時基層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綜合素養低,也無法有效地開展其他業務,開展多樣的風險性、成本更高,進而也導致農村金融服務水平無法有效提升。
(四)民間金融較為繁榮
對于相對先進的農村區域,由于經濟得到了發展,擺脫了貧困落后的面貌,鄉鎮企業也得到有效的發展,農村居民的經濟能力也不斷提升。隨著企業與個人的不斷發展,信用貸款的需求也不斷提升,正規渠道的金融機構服務已經無法滿足實際情況所需,因此促使民間金融機構的繁榮。民間金融機構融資相對更為快速便捷,門檻低,操作方式靈活多樣,對農村基層情況有更強的適應能力,因此可以彌補農村金融機構構成缺乏的問題。但是其貸款利息相對更高,同時缺乏金融風險的應對實力。
三、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居民消費的影響
(一)有助于讓農民儲蓄轉為投資
傳統農村金融服務集中在儲蓄方面,由于金融服務的發展,可以引導農民將儲蓄轉為投資,需要進一步減少金融中資源吸收,降低金融機構的中介成本,有助于儲蓄資金更好地向投資方向發展,提升資金形式的轉化率。
(二)拉動收入增長,優化農民消費能力
農村金融發展可以有效地達到拉動收入提升的下溝,從而有效的提升居民消費能力。金融由于更好地支持了農村生產,對于農業技術的發展創新起到推動作用,讓農業產業化發展,提升農村生產效率,優化農民的收入水平。金融可以有效地加大農村基層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支持,有效的提升農村基層的生存環境,同時加大對鄉鎮企業的支持,有助于農村經濟整體發展,促使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有助于農村基層第二產業與第三產業的發展,有效的拉動農村就業率,提升農村居民的收入。
(三)注重信貸支持
來為居民消費提供保障要加大對農村信貸的支持,為農民消費行為作經濟保障。通過農村信貸的支持發展可以有效地減少農民消費對收入方面的依賴度,有效的改善農民由于短時間資金缺乏導致的消費行為遏制,可以有效地提升農民的消費信心,助長消費行為提升。注重對農村信貸的宣傳,提供優惠的信貸政策,調動農村信貸參與積極性,甚至可以通過示范效益來讓農民看到真正的實惠便捷。要注重農村基層金融電子化的發展,優化各方面設施設備,推動網絡支付、信用卡支付等多種便捷的方式普及,吸引商家到農村投資發展,豐富農村基層的消費配備。完善農民個人信用體系的建設,提升農民對個人信用度的關注,完善征信體系,做好信貸情況的跟蹤監測管控,遏制不良信貸行為。此外,擴展多樣性的信貸服務,匹配實際的農民需求,包括助學、醫療、農業機械、房屋裝修等各方面的貸款服務,讓信貸服務更廣泛化。
(四)注重農村保險體系構建
來提供農民保障感通過農村保險體系的完善構建,讓農民對生活有更強的安全感,讓醫保、社保能夠落實到實處,讓農民敢于消費,注重基層新農合工作的落實,讓農民得到實惠與保障。甚至可以開展多種保險產品的宣傳推廣,讓農民對于個人生活有更強的保障能力。結束語促進農村金融發展可以有效地優化農村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居民收入,提供更強的經濟、社會、政治保障,讓農村更好地得到消費環境,提升民眾生活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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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農村金融發展;農村經濟增長;關系
一般看來,農村經濟增長與農村金融發展是互相促進的,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經濟發展有著正面的影響。關于農村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研究,始于20世紀70年代。國內外許多學者也在此基礎上對我國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關系進行了研究。談儒勇,葉海景等人研究表明,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能促進經濟增長;[1]而韓廷春認為,技術進步與制度創新是經濟增長最為關鍵的因素,而農村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作用極為有限,[2-3]趙俊、汪淼軍等,都對我國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的關系進行了理論和實證研究。其中許多學者研究結果都是一致的,認為我國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呈正相關。但由于衡量指標和選取數據的不同,其結論也不盡相同。 [4-5]姚耀軍的研究發現農村金融發展與其經濟增長有著均衡關系,農村經濟能影響農村金融發展,但農村金融發展對農村經濟卻沒有影響;在韓正清的研究中則發現農村經濟貨幣與農村經濟呈正相關。董曉林、王娟等采用不同的模型也對這一問題進行了研究,結論也不盡相同。
根據前人對農村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研究,主要的研究成果有以下兩方面。第一,絕大多數研究是基于較高層次的,如國家層面或者產業層次,而對某地區這兩者之間的關系的研究相對較少;第二,對農村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關系的研究更少。但近幾年國內學者對此進行了拓展性的研究。總之,各省經濟差異較大,對于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的研究是一個亟需豐富的領域。
當前農村金融的狀況不是很樂觀,主要原因有,農村金融供求關系不協調;金融資金的供給和需求都有較大的缺口;農業信貸供給和農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不對等;農業信貸結構和農業產業結構不相符;農村金融機構區域布局和農村經濟發展不匹配;農村金融服務業存在較大問題;農村不良貸款持續增長等方面。在農村金融市場,農村信用社一直處于農村金融基層,且網點眾多,從某種角度看,這是國家的制度安排,這些的都為農村信用社在農村正規金融市場上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農村信用社在農業貸款中的份額一直處于上升狀態,并且同期在農村貸款中的份額也從65.8%上升到了75.3%,這些成績的取得不僅是因為市場競爭更多的是各個商業銀行從農村市場撤出的結果。
一、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關系
(一)金融發展規模對經濟增長的影響
在農村這塊陣地上,農業及農村金融需求和供給應保持平衡。得益于金融的發展,農村經濟的生產要素得到了合理的配置。農業產值龐大,隨著農村經濟的尋找發展,農村金融的需求也在日益增加。不過,就目前而言,我國農村金融的供給卻得不到滿足,這就處于一種不平衡的狀態。因此,目前農村金融需要大量的資金來支撐起發展。由于農村地區的分布狀況,不平衡狀態嚴重,這些都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農村經濟的發展需要以農村金融作為支撐,但是長久以來,我國農村金融的融量卻在持續減少,農村金融的融量始終跟不上農村經濟增長的腳步。分析其原因,只要是因為農村金融供給不平衡,而導致其失衡則是由于農村信貸資金供給滿足不了農村經濟對資金的需求,這些都導致了農村金融發展落后與農村經濟的增長。
(二)金融結構經濟增長的影響
金融結構能體現金融發展的實際狀況,對金融結構的優化可以促進金融的發展,并且金融結構也能有效地提高經濟的增長。金融是經濟的核心,通過降低費用來保證投資者得到更多的資金以提高投資的生產率。優化金融結構能夠有效地提高金融的作用以促進經濟增長。
農村的金融發展相比起城市金融是相當落后的,農村金融的發展主要通過金融機構數量的增加,金融資產供給的多元化以及服務質量的提高。農村金融結構的優化能夠為農戶和鄉鎮企業提供更多的融資渠道,更容易滿足他們對資金的需求,而且還能更好的激勵農戶的積極性。從金融機構獲得的資金可以運用與投資高成本的生產以提高農戶的收入。
(三)金融效率對經濟增長的影響
金融效率的衡量在此借鑒周國富的研究成果,儲蓄動員能力、儲蓄投資轉化效率和投資投向效率這三個方面評價宏觀的金融效率。在農村,資金不平衡時常發生,因此,農村金融系統對資源的合理配置起到了重大作用。要學會利用金融的手段把閑置的資金調配到資金短缺的地方。在完全充分發展的農村金融體系中,資金供求狀況直接決定了利率多少,投資者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會通過比較后選擇一些收益高,風險小的項目。在這個過程中,農村金融體系對資金的調配不僅使資金的使用效率還為資金的流動提供了一條跟好的道路。
農村金融發展過程總是伴隨著金融制度的革新和農村金融市場的完善還有金融工具種類的多樣化,這些都為農戶提供了更加多樣化的投資方式和儲存的途徑。金融的作用在于降低成本,金融在農村能更好地解決農村儲蓄和投資者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透明化儲蓄者資金的流向,以此提高農村儲蓄向農業投資的轉化率。
二、我國農村金融發展存在問題分析
(一)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
近年以來,國家為了盡可能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政府對農村金融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正規的金融機構逐漸成了農村金融的主體,其他一些非正規機構則充當了補充的作用。雖然這些改革促進了農村金融的發展,但這些發展卻是很表面化的,僅僅是金融機構數量的增加,其本質去并沒有發生改變。各個銀行都在追求利益以至于都紛紛撤出農村金融市場,僅剩下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這三家金融機構,但是這三大商業性金融機構對于農村的服務也是非常短缺的。由于農村金融發展水平比較低,農村金融出現了金融工具單一、銀行業務手段落后、服務內容比較陳舊的特點。
農村金融發展水平比較低的狀況再加上農村金融服務的不完善、農村正規金融的功能缺失、非正規金融機構又發展不起來,這些都使得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不能有效地滿足農戶和中小企業的信貸需求,特別是中小型的項目,要從正規農村金融機構獲得貸款支持是相當困難的。與此同時,在農村正規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手續繁復,額度低等問題,這也導致了很多貸款不能及時到賬,并且有些貸款的投向的非常單一的,受到的限制比較多,也導致了不能滿足農戶和一些鄉鎮企業的需求。
(二)農村金融結構與農村經濟結構不協調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對資金的需求也在不斷地增加。從現在看來,農村資金的需求主要有兩大方面,一方面是鄉鎮企業和村辦企業等中小企業,這類需求占農村需求量的大部分,而且一般是生產性的資金需求。另一方面則是農村居民對資金的需求,這類需求主要用于生產、生活以及子女的教育等消費性信貸需求,這一部分需求相對較少。
在農村,信貸需求主要農業生產性需求、農村的信貸需求、農村中小企業貸款需求以及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的需求,這些不同需求的信貸對農村經濟的帶動也是不盡相同的,因此,農村金融機構需要對這些信貸進行合理的分配,以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然而在實際中我國農村信貸分配是非常不合理的。由于農業的弱質性,農村正規金融機構就把貸款主要投向了鄉鎮企業,而忽略了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農業開發性的資金投入,但從根本上來說這些才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
(三)農村金融機構的效率低下
由于農村金融機構是在農村金融市場上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在農村市場上,農戶不像城市居民那樣比較密集,特別是在一些貧困和落后地區,信貸的需求主體居住的非常分散,從而使得金融機構的服務區域不斷的擴大,這些使得農村金融機構的信貸監管比較困難,農村金融機構是植根于農村金融市場,所以其從業人員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從農村吸納進來的,其整體素質水平是不高的,從而阻礙了農村金融的發展,主要表現在,從業人員文化水平不高,知識結構不能適應經濟活動的需要,特別是這些人員的觀念保守,僅有的一些知識也是比較老化的,這不符合現代金融和經濟發展的要求,不利于金融業務的創新。
(四)農村金融市場機制存在著缺陷
農村金融的發展也是落后與城市金融的發展水平的,在當代我國的城市金融市場上,一些資本產品例如股票、債券等已經是滲透到城市的各個主體的生活之中,甚至包括一些衍生性的金融產品,例如期貨、期權等等也已經是非常常見的金融工具了,但是在農村市場上,由于資本市場剛剛起步,其發展是很不完善的,一些農民甚至無緣見到這些金融工具,在目前的農村市場上,可以作為農村金融工具的除了信貸以外,還有農村的保險,但是我國的農村保險市場剛剛起步,農村保險服務網還不健全。
金融工具的創新和金融電子化產品比較缺乏,從而使得農戶和農村企業根本不能享受到現代金融的便利,同時農村金融市場與農產品市場發展是不對稱的,農產品市場的發展要求農村融資渠道多元化,然而一直以來,農村金融市場融資渠道比較單一,同時融資方式主要是間接融資,直接融資所占的比重較小,這些都使得農村金融機構效率不斷減低,農村經濟發展比較緩慢,同時農村金融機構的戰略調整使得正規金融機構紛紛撤離農村金融市場,使得規范的、統一的農村金融市場更加難以形成,使其發展更加緩慢。
三、農村金融發展促進農村經濟增長的策略
(一)健全農村金融體系,繼續深化改革
農村金融的規模是影響農村經濟增長的主要原因。首先要合理地位我國農村金融機構,在堅持以農村信用社為主的前提下,還有充分發揮農村金融機構服務的作用。其次還有利用農村信用社的資金優勢來緩解農村資金短缺的情況。農村信用社一直以來都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其作用是其他農村機構所不能及的,但農村信用社在運營中卻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例如,產權不明確,既不是合作制也不是股份制;很多農村信用社的信貸質量差;管理受地方影響大等。因此,在以后的經營中,農村信用社需要明確產權,農村信用社要走上金融的道路;還有建立合理的競爭機制來制約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中的壟斷形勢;農村信用社還要積極開展貸款業務,完善貸款制度以解決農村貸款難的問題;農村信用社還有積極地拓展服務領域,發展中間業務來提高其服務質量。
(二)優化農村金融結構,促進經濟發展
農村金融結構對農村經濟增長有決絕的促進作用,對農村金融結構進行有效地調整能協調我國實體經濟,也是我國農村金融的必然趨勢。經過多年的發展,農村金融需要多元化才能滿足我國農村經濟增長的需求。因此,在以后的發展中,對農村金融機構市場進行改革是很有必要的。為了有效地提高金融的供給,政府應該鼓勵農村信用社提高多種不同的融資方式,并且需要建立起完善融資體系。從目前來看,我國農村的融資方式以間接融資和外源融資為主,其中外源融資則是以銀行貸款為主,間接融資用得比較少。由于經濟的迅速發展以及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增加,優化融資結構勢在必行,要減少銀行貸款,積極拓展其他融資途徑。與此同時,還要盡量降低融資的成本,通過對農村融資結構的優化來調整農村金融結構。
目前來看,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大多利用存款、貸款這樣的基礎性產品來進行融資,但這并不能滿足農戶和鄉鎮企業的需求。因此,更靈活、更便捷的金融方式是目前農村金融市場最需要的。由于農村的實際情況,政府可以將農民的土地、林權等生產資料作為資本。由于農村大多處于偏遠地區,農村金融機構要提高更全面的服務,為農戶提供更新的信息。
(三)提高農村金融效率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雖然相對于農村金融規模和結構,農村金融效率對促進農村經濟增長的相對微弱,但卻是農村金融功能的體現。因此,金融體系效率的提高也是覺得農村經濟增長的關鍵之一。我國農村金融制度的供給不足有可能是農村金融效率降低的原因。在內部結構方面,農村金融機構要建立起相互制約的平衡機制。
在我國,農村經濟增長促進農村金融發展多余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的帶動。我國農村金融發展主要是依靠融量的支持,金融結構有待完善,金融效率更是有待提高。要通過完善農村金融體系來帶動農村經濟的發展,還有提高金融效率來帶動農村經濟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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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發展;農民增收;相輔相成
近年來,我國廣大的農村地區金融行業發展很快,對幫助各地區農民增加收入,改善農民傳統的生活狀況,起到的作用極大。可以不斷消除農村家庭就業問題和農村產業發展急需的后備資金等問題,優化農村地區人力、物力等資源配置,從而提高農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由于國家惠農政策作為堅強的后推力,我國農村金融市場業務面、結構功能、服務水平正不斷進步,更有必要研究并探索農村金融發展之后能夠對農民收入帶來的各種變化。本文側重于我國農村金融發展和農民收入的真實情況,用辯證的觀點科學地分析了發展農村金融機構和增加農民收入之間的經濟關系問題。并就我國農村金融發展,提出了相關意見和建議,希望為促進二者之間關系和諧發展提供理論內容與實踐經驗。
一、發展農村金融與提高農民收入具有是當前必須解決的重要問題
大力開展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能為促進農村產業發展、拓寬農民就業機會、提高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我國是一個社會主義發展中國家,雖然近年來農民收入總量有大幅度的提升,但增速緩慢,城鄉差別依然很大。重視的研究和拓展金融發展和農村,建設關系意義可謂深遠。其一,能夠使得農村金融在機制上得以健全,進一步推行金融行業改革。其二、能夠擴充研究二者關系的理論的內容,為促進二者均衡和諧發展提供一定的指導和依據。其三,能夠促使農村金融對各地區經濟的支持,并起到正向作用。金融機構入駐鄉村,可以幫助農民實現家庭增收,幫助產業實現效率提升,對于我國地區并行發展有重大意義。
(一)農村金融發展概況
我國的農村貸款數量與往年同期相比進步也比較明顯。農村金融服務的范圍,也逐漸擴大,農村金融機構,在農村的覆蓋率達到了90%以上,超過世界平均水平的40%。農民貸款額度,也比世界上其他很多國家高出近50%。農村金融的不斷發展,使我國農村的貿易條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善,促使農村產業得到迅速成長,廣大農村居民的收入也得到較大幅度增長。農村金融發展存在的不足:其一,農村金融的服務產品類別比較單一,長期以來主要停留在農民存款和貸款的主要業務上,對保險以及理財和投資,方面的發展重視程度不夠。其二,現有農村金融組織機構單一、功能不全。特別是機構的規范性相當欠缺,作為核心力量的農村信用合作社還缺乏實質上的融資意義。其三,還未引入先進的服務技術。小額農貸為主要形式,金融服務手段比較落后。其四、農村金融缺乏較好的金融互動機制,信貸資金供應不足,資金外流量較大。
(二)我國農民收入概況
我國農民總體收入如下:一是勞動種植、林業、副業等收入;二是外出打工得到的收入;三是家庭自有財產收入;四是其它轉移類收入。其中家庭經濟經營性所得收入占農民總收入的最大部分,達75%左右,務工工資收入也占較大比重。分析國家統計局的統一資料,分析得出:到2014年底,我國農民平均收入每人為9800元以上,相比2013年同期而言,進步很大,但與城市居民人均28000元以上相比,農民的總體收入還應當繼續關注。綜上所述,農村金融行業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提高,顯然都是當前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也是影響到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
二、發展農村金融與農民增收的關系探析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農業是國家經濟的基石之一。從人口的比例來觀察,農村人口份額較重,必須發展農村金融,促進新農村建設,實現政府對農村的相關規劃。
(一)二者之間相互影響的關系
二者之間是一種雙向關系,對農民實現增收目標和信貸部門規模擴大都有重大價值,要不斷鼓勵金融信貸向農村地區合理延伸。農民將自己的經濟收入存入銀行,銀行則可以通過提供多種的存款方式、理財服務等使農民利益最大化,同時也可以提供多種方式的貸款,資助農民朋友購買生活生產用具、農機器械、房屋修建以及農民子女上學等多元化多角度地改善農民的生活質量。但一定程度上農民儲蓄比例和農民的收入也存在著反向關系,據不完全統計,農民儲蓄比例越高,農民的收入反而越低。主要是由于不少金融機構為保證本機構的收益額度,而將不少原本應當用于農村的儲蓄基金劃歸城市,結果導致了農村經濟建設上缺少資金的支持。相反,農村金融的信貸比例,則與農民收入存在著正向的關系,信貸比例越高,農民的收入則越高,信貸比例的提高往往對農民的收入增長起促進作用。因此,我國農民的收入的不斷增長,也直接推動了農村金融機構信貸比例的擴大,而信貸比例的擴大和提高對于農民收入的快速增長也起到了促進作用。
(二)發展農村金融有助于農業產業化進程
農村金融的水平和結構非常重要,對農業實現經濟的產業化有制約作用,主要體現在規模和動力改革方面。必須開始調整農村的經濟結構,發展優質產業和高效農業。同時,要求能夠重視多項實用技術的引進;倡導發展改良后的農作物精品;統籌規劃實施農田對應項目建設;要開辦農產品加工廠就需要添置大量的機械化設備,要有配套的技術支持和相關技術人才;農產品銷售與批發中心的建立,必須擁有大量的資金來源。如果一味依靠企業自身的資金來拉動市場需求,那么數額相當有限。鑒于此,依靠農村金融力量對農業建設部門提供各種貸款,滿足資金需求,就可以帶來農業產業的新局面。而反過來,農業實現產業化并不斷發展,也能夠幫助農村實現民眾收入增長、地方經濟提速的目標。可見如果農村金融不能良性發展,資金欠缺和技術會缺失,農民增收和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就是一句空話,而只有當農業產業化得到不斷發展,才能夠真正促進農村經濟增長。地方政府不但應當從農民的生活狀況方面考慮,還要考慮到農業建設問題。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提升生活質量,將中央關心的“三農問題”,力爭完全化解。
(三)發展農村金融有助于農村鄉鎮企業成長
發展地方金融,對于鄉鎮企業得到大量的資金來源,是促進經濟發展的有力保障,有助于農民的生活狀況改善,更可以說是農村產業化的源頭活水。但是在市場經濟不斷向前發展的洪流中,鄉鎮企業也面臨著各種困境,其市場競爭壓力也不斷加大,其融資條件也隨著國家金融體制的變化而變化,需要地方金融的支持。同時,金融部門也能夠解決資金不足的難題,實現鄉鎮企業的良性發展,為引入高科技的項目提供所需要的資金。合理規劃鄉鎮企業,就能夠吸引農民回返鄉村,既有利于農民家庭的收入,保障農村社會的和諧;又能夠實現農村的產業結構轉換,實現城市、鄉村的“雙向發展”構想,可以有重大的價值。
(四)發展農村金融促進區域經濟快速增長
農村區域經濟是依據特定的自然環境、地理區域、農村經濟情況、農村發展需要而融合形成的具有一定特定性的農村經濟整體。構建高標準的金融格局,有利于農村的區域產業發展,也有利于整合社會資金,引動資金的良性循環。沒有農村金融市場的支持,農村產業發展就會缺少資金,融資困難,其優勢產業就難以發展起來,對農民有計劃、有規律的進行產業生產無疑起到阻礙作用。反過來,農村區域經濟得不到發展,農村的金融市場也就難以完善,二者其實是一種共生關系。如果區域經濟發展良好,就能夠推動金融機制在農村地區進一步健全;反之,如果金融機構能夠對農村產業予以大力支持,就可以幫助農民實現增收和改善生活質量,也對地方發展起到聯動作用。
(五)發展農村金融能滿足農村經濟主體的資金需求
由于地理特點和區域位置不同,我國農村在傳統上經濟發展極不平衡,農民生活水平落差也很大。同時農村產業的組織形式和生產規模存在著差異,其經濟主體的資金需求也多樣化。而傳統的金融力量單薄,無法滿足其需求。從理性的角度來看,只有農村金融不斷完善,才能夠將所需資金及時到位,并不斷動態調整,也能夠應對市場的快速變化,和本地經濟融合起到,切切實實地起到推動作用。因而多樣化的農村金融組織,可以幫助農村鞏固資金儲備,滿足產業的要求,優化人力、物力資源,提高工作能力,促進家庭和地方經濟的增長。
三、對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建議與思考
(一)建立健全農村金融體系
目前,我國的農村地區各種金融機構很多,但主力軍仍然是大小信用社、各類銀行和地方郵政儲蓄部門。其在解決“三農”問題上也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沒有形成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其發揮作用也主要表現在個體機構上,形式還比較單一。政府應該多方鼓勵各種金融機構相互結合形成新型的金融服務機構,建立比較合理規范的金融機構資金批發市場,可以讓資金回到農村,為本地的經濟服務。各種金融機構要發揮金融主體作用,大膽進行深化改革,加速經營機制的轉換,努力提高資金供給的效率,加強農村信貸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創新,不僅要改革關于信貸管理的機構組織,把信貸管理的制衡和分工結合起來,落實信貸管理崗位職責。要不斷提高內部自我管理的標準,應對激烈的行業競爭,讓服務水平更高,在農村經濟建設中起到更好的作用。
(二)鼓勵發展多樣化的金融機構
我國政府應該結合農村發展特點,鼓勵開辦和發展有助于農村地方經濟的各種金融機構。例如:小型村鎮銀行、農村合作資金機構、合法的貸款組織等,形成新型農村金融體制。務求通過制度創新,來解決發展農村經濟所面臨的金融資金短缺,技術人才缺失,農村市場的風險,自然災害的破壞和部分農民違反合約等等問題。同時要,多多鼓勵發展不同種類的農村保險業務,信用擔保業務,加大對農村保險業務和農村擔保機構的優惠政策支持,務必要使政府的各種補貼政策和新農村辦法實實在在,起到一定的幫扶作用。
(三)開辟全新的農村金融模式
據調查,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農民的小額貸款來自于借款,這些借款大多來自于親戚和朋友,不用支付利息。可見小額貸款的方式經由農村金融機構施行,對農村而言,在經濟發展上作用甚微。所以政府應該開辟和發展全新的金融服務模式,采取行之有效的辦法,創造出新的金融產品,引導農民自然而然地產生出新的農村金融需求,例如,采取訂單農業業務并以此為基礎形成價值鏈融資,帶動農村地區形成公司與農民,農戶加合作組織與公司等新型的合作模式,引導我國農業向產業化方向發展,促使廣大農民向了現代化農業農民轉型,為大幅度提高農民收入,提供相應的金融支持。
(四)政府要加強對農村金融機構監管力度
國家要根據農村的實際特點,結合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制定相關的政策性法規、法律,制定并落實相應的金融改革措施,建立適合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農村金融監管制度,對農村金融機構的出入管理做好詳細的規定,把那些不具備專業資質、服務職能較差的農村金融機構杜絕在源頭上。運用定量和定性的抽查辦法、定時和不定時的檢查方式對農村金融行業進行監理。發現問題要立即停止整頓,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創設良好的農村金融競爭環境,保證金融市場的良好秩序,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效率。同時,相關管理部門要強化農村金融機構的內部管理體制,按照現代化的發展要求建立健全金融機構的內部組織結構,落實農村信貸管理工作,并定時進行賬目清查對壞賬爛賬不良賬目要及時進行處理,加強落實金融機構崗位責任制,使得職責進一步明確化、細節化,并對內部的管理工作形成制約和監督辦法。
(五)強化農村金融機構員工的專業素養
農村金融機構的工作特質要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過硬的專業基礎知識、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專業的從業資質。因此對內部員工,應該加強其業務培訓,多渠道開展農村金融知識普及,強化金融辦理業務,學習和利用信息技術,實行操作管理,就能夠使農村金融更好地為農村產業服務。同時要加強對內部從業人員愛崗敬業的精神培育,明確自身的職責,建立和完善競爭激勵機制,開展經常性的考核與評價,調動金融機構職工的熱情和工作意愿,敦促農村金融在新形勢下不斷前進。總而言之,農村金融、農民收入、地區經濟的進展之間的關系密不可分的,各個方面也存在著極其復雜的聯系。總體而言,不僅農村地區金融行業的發展有利于解決農村產業發展急需的資金等問題,能夠不斷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而且,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收入的增加也必然影響和推動著農村金融行業的發展,二者之間存在著極其復雜的關系。惟其如此,為了更好地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不斷提高農民收入,我們就不僅要針對農村金融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來提高農村金融服務的能力和水平,而且,也必須把農民增收作為農村金融發展的一個基本條件,落實金融管理政策,合理進行金融配套改革,開展良好的農村金融服務,通過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提高來推動農村金融行業的發展。
作者:劉玉紅 單位:河南牧業經濟學院金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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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域金融服務體系發展滯后于縣域經濟發展縣域金融服務體系遠不適應縣域經濟發展的需要,作為農村唯一的政策性農業金融機構,農業發展銀行,其業務主要限定在政策性收購資金的支持上,而其應有的支持農業開發功能根本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2.“三農”信貸支持與“三農”發展對資金的需求極不匹配長期以來,金融機構信貸投向主要集中于大企業和大項目,“三農”領域的信貸投放占比較小,遠遠不能滿足“三農”發展對資金的需求。1999年以來,大型商業銀行對農村中小客戶的服務越來越弱,信貸投放權紛紛上收,從而導致縣域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持嚴重不足。農村信貸結構調整滯后于農業經濟轉型發展,大量農村資金“農轉非”,使本來不足的農村信貸資金越發捉襟見肘,從而制約了農村經濟轉型發展。
3.鄉(鎮)級農村信用社的撤消嚴重影響農村金融市場穩定農村信用社是農村金融服務的重要金融機構,與農村其他金融機構相比,始終高比例地保持著向農戶放貸的領先地位。然而,小微借貸市場的鄉(鎮)級法人社的全部撤消,所導致的后果是,被保留的縣級統一法人社其力量在不斷發展壯大,地(市)級、省會城市級和省(區)級為單位統一法人社的數量在逐步增多,但是,其支持“三農”小微貸款的意愿卻在逐步減弱。按照農村信用社的經營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資本的逐利性特征,其發展重點將超越農村市場,這必將給農村金融市場帶來不穩定因素,影響農村金融市場的穩定。
4.農村金融機構的支農作用不強目前,為農村提供信貸服務的金融機構有農村發展銀行、農業銀行、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銀行以及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正規金融,以及還包括大量的民間借貸等非正規金融。然而,正規的農村金融的支農作用不強。農村發展銀行,只是將業務重點放在了糧棉油收購方面,真正供給“三農”的信貸資金數量很少,并且,在縣域以下并沒有網點。農業銀行,貸款門檻高,并且撤銷合并了縣以及縣以下分支機構和營業網點,將信貸業務轉向了城市。部分農村信用社采用的商業化經營模式也將從農村市場吸收的資金,部分流向收益較高的非農部門,有貸款需求的農戶和農村微型企業則難以得到金融支持。郵政儲蓄‘只存不貸’,對“三農”缺乏有效的資金支持。
二、加快農村金融市場建設的對策建議
1.深化農村金融市場改革注重農產品期貨市場的功能,培育重點龍頭企業上市融資和債券融資,推進農業政策性保險發展,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開辦涉農保險業務,并從稅收、保費補貼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和鼓勵。鼓勵民間借貸進入金融市場。投資能力不斷提高的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市場仍受到法律法規的限制,只能以非正規金融的形式游離于廣大的農村金融市場,既存在著較大的風險因素,同時也不利于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隨著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應該將經批準從事專業放貸業務的機構或組織從一般意義的民間借貸主體中分離出來,作為專業放貸人對待,引導民間資本規范從事資金借貸活動,鼓勵民間借貸規范化、陽光化運作。
2.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體系多層次的金融體系最重要的體現之一就是機構多樣化,也就是既要有大型商業銀行,又要有區域中型銀行,還要有小型金融機構。而多層次的金融需求需要一個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體系予以支持。應鼓勵和支持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到農村建立分支機構,或發起組建村鎮銀行,通過創新金融擔保方式等政策,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三農”。通過改革建立與農村多種融資需求相匹配的政策性、商業性和民間金融等多種性質金融機構并存的多層次、廣覆蓋的競爭性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滿足多元化的農村金融需求。應加快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確立以農村信用社為支農主體的地位,利用信用社網點多和覆蓋廣的優勢,推行其向村鎮銀行的試點轉變。因地制宜地推行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試點的建立,構建以傳統農村金融機構為主體,多種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共同發展的新型農村金融市場。
3.加快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充分發揮擔保公司的作用,建立起完善的農村擔保體系,為農村信貸提供風險化解服務。農村信用擔保機構的設立即可以采取政府組建,政策性運作模式,也可以采取政府組建,市場化運作模式。無論采取哪一種運作模式,都是通過政府的力量組建擔保。實踐中,應努力構建由縣、鎮或村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出資的地方信用擔保體系,探索建立符合農村經濟發展特點的擔保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符合農村實際情況的征信體系,通過建立農戶信用檔案和信用數據庫,為金融機構提供有貸款需要的農戶和擔保人的資信狀況。積極開展信用農戶、信用村、信用鎮和信用企業等的評選,鼓勵農戶和小微企業等參與信用評比,對信用高的農戶、村、鎮和企業給予政策優惠,在對其發放信用貸款時適當增加額度,并給予優惠貸款利率等獎勵,鼓勵并提倡這種信用行為,擴大其在民眾中的影響,把信用的形成和維護打造成一種民眾共識,一種可以測量的道德標準。
4.加快農村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創新金融機構應不斷加強自身服務意識,加大創新力度,深入了解農村金融市場的特點,著力開發適合農村地域特色的、農業生產發展需要的、農民生活息息相關的金融產品,切實提高金融創新能力和金融服務水平,根據客戶需要,為客戶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產品,信貸產品多樣化可以滿足不同農戶的信貸需求,滿足多元化的農村金融需求。要積極探索推廣“農戶貸款互助擔保合作社”、“農戶聯保貸款”、“行業協會+聯保基金+銀行信貸”、“公司+農戶”、“公司+基地+農戶”、“專業合作社+社員聯保+銀行信貸”等貸款模式,支持農村合作組織、農村小企業及農戶擴大再生產。不斷完善“信貸+保險”的合作模式,把林權、土地、水域、宅基地、農機具訂單等經濟資源的抵押功能發揮出來,大大增加市場的有效信貸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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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業、農村、農民問題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別是涉農金融構如何更好地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務,是目前必須認真研究的課題。本文從轄內農村金融支持農村經濟發展及金融服務狀況的調查入手,分析了轄區農村金融在支持“三農”發展和服務中還存在哪些難題和障礙,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一、承德市農村金融支持“三農”發展情況
(一)金融支農力度不斷加大
據統計,到2009年6月末,承德市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560.4億元,比年初增加129.6億元,其中涉農金融機構貸款余額231.4億元,比年初增加61.6億元.占比為41_3%.比去年同期增長34.4%。縣域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為208.6億元,占全市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的37.2%.比年初增加46.6億元,增長22.3%。縣域金融機構貸款中,三家“農”字金融機構貸款占比達到78.1%,其中農業發展銀行30.1億元占14.4%,農業銀行19.6億元占9.4%,農村信用社l13.7億元占54.5%。縣域貸款中81%為涉農貸款。從貸款投向看,農戶貸款106.3億元,比年初增加27.9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4.7%,農村各類經濟組織貸款25.1億元,比年初增加7.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70.2%;從貸款用途看,農林牧貸款49.2億元,農村基礎設施貸款38.1億元。截至2009年6月末,轄區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業產業化貸款余額為7.5億元,其中,僅農業發展銀行投放農業產業化貸款就達4.19億元.農業銀行2.7億元。
(二)央行積極開展窗口指導
人民銀行承德市中心支行繼續鼓勵和引導各金融機構拓寬信貸服務領域,創新信貸產品,完善擔保機制.改進服務方式,采取多種有效措施支持有實力的農民工自主創業和返鄉創業,有效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出臺加大對“三農”信貸投放的扶持政策,為金融機構積極拓展“三農”服務保駕護航。一是利用小額擔保貸款等方式加大對農民212返鄉創業就業的信貸支持,如豐寧縣支行在組織農村信用聯社深入企業和農戶進行調研的基礎上,提出了“以工哺農”、“以農促工”的窗口指導意見,并指導農村信用聯社在工礦企業較多的鄉鎮開辦了“農戶借款、企業擔保、農戶到擔保企業務工、企業用農戶務工收入還款”業務,截至2009年6月末發放此項貸款余額5647萬元.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二是積極發展農村消費信貸,活躍農村消費市場;三是進一步加大對符合信貸條件的鄉鎮企業、縣域經濟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信貸支持.發揮其輻射拉動作用,擴大農民工就業市場容量,鼓勵和支持農民工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四是加強外匯管理和政策宣傳.為出國務工農民提供優質外匯服務;五是成立反假貨幣工作站。截至2009年6月末,全市已有215家反假貨幣工作站掛牌.約有400多名反假貨幣義務宣傳員,縣域反假宣傳員184名,占全市的85%。
(三)涉農金融服務產品不斷增加
農村信用社加大投放,實行信貸“增量、擴面、延伸”。截至2009年末6月末,全轄累放農戶貸款77.39億元,農戶貸款面達59%;全轄建立農戶信用檔案40萬戶,評定信用戶29.38萬戶、授信企業500余家.總授信額度達50億元。創新和推出了農民工返鄉創業貸款、勞動力轉移培訓貸款、財政貼息貸款、社團貸款和“個貸企還”等新型信貸產品。同時切實加強農村支付清算系統建設,近期推出了信通卡.全轄377家基層農村信用社開通了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6月末,累計發放農民工銀行卡4萬余張。為農民存取款提供了方便:農業發展銀行在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綜合開發方面實現了突破,截至2009年6月末,共向以上兩方面投入資金達14.3億元,比年初增長101.5%。農業銀行今年以來利用“三農”課堂.對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進行培訓.通過發放惠農卡.推廣小額農戶貸款業務,提高了辦貸效率,有效地緩解了農民貸款難問題.在8個縣支行分別組建了“三農”業務工作組,并選派業務骨干充實“三農”業務客戶經理隊伍,全行“三農”業務工作人員已達75人,占員工總數的8%。截至6月末,農行累計發行惠農卡65734張,發放小額農戶貸款18000萬元,分別比年初增長1.1l倍和6.53倍,農戶小額貸款授信7500戶23250萬元;為1761個農戶注冊了個人網上銀行,為1075個農戶注冊了個人電話銀行.發展趨勢迅猛.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承德市商業銀行不斷延伸業務觸角,截至2009年6月末,在縣區設立分支機構4家,發放貸款13.22億元,成為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又一有生力量。
二、農村金融支持“三農”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資金供給不足難以滿足農村資金需求
一是由于承德轄區縣域經濟依然相對落后,經濟總量小、綜合實力弱、主導產業不強、經濟結構單一,以及基礎設施條件落后,交通不發達.加之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不斷蔓延和世界經濟增長的放慢,全市鋼鐵冶金、建筑材料、房地產等主導產業面臨著愈加增大的市場風險。另外縣域信用環境建設與銀行貸款投放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農業自然災害等多種因素,難以吸引金融資金向農村的流動。從調查情況看,農村改革和農村經濟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但由于農村金融機構提供的信貸資金比較有限,很難滿足農村資金需求。2008年縣域生產總值較2000年年均增速為21.6%,而縣域金融機構貸款2008年較2000年年均增速為8.6%.貸款增速大大低于縣域經濟增速.農村信貸資金不能很好的滿足快速發展的農村經濟需要。二是近年來全市農村資金外流問題呈日益加劇的趨勢。2008年末,全市縣域金融機構存貸比為43.5%,較2006年下降11.1%,縣域金融機構上存資金達175.39億元,較2006年增長了106.4%。三是農村金融機構資金余缺不能相互調劑,一些農村信用社支農資金不足,而農行有資金但無機構,兩者不能有效結合,金融機構存量資金不能發揮作用。四是郵儲銀行資金有余,但因成立機構較晚,貸款種類較少,信貸資金投放受到限制.其所吸收的資金不能充分用于支持“三農”。如承德市郵政儲蓄銀行2009年6月末存款47.5億元,貸款1.38億元,只占存款的2.91%。
(二)農村金融機構覆蓋率低難以提高金融服務質量
據調查,2009年6月末,全市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427家(其中縣城以下機構313家),金融從業人員3156人.與2000年相比機構減少176家.與1995年相比減少35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的覆蓋率較低.目前有l0個偏遠行政鄉沒有金融機構,成為金融服務的空白區。如農業銀行豐寧縣支行最多時有11個營業網點,目前只保留縣支行1個網點,縣城以下無營業網點。農村金融機構單一,全轄縣及縣以下農村信用社就有323家,占全部機構的75.6%,郵政儲蓄銀行66家(其中代辦機構57家),占15.5%。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場競爭,農村金融服務質量難以提高。
(三)金融產品短缺難以滿足農村金融多樣性的需求
一是農村既有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也有新型合作經濟組織,既有種植業、養殖業,也有個體工商業、運輸業,既有內銷企業,也有外貿出口企業.不同的客戶對信貸產品的需求不同,對金融服務的要求不一。目前承德轄區農村信貸產品品種有限,僅有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助學貸款、抵質押貸款等少數金融產品,很難適應農村經濟發展需要。二是信貸資金供求結構不盡合理據調查,全市前7個月的信貸資金投入是歷史上最高的,但是投入交通能源基礎設施的多,投入“三農”及實體經濟的少,金融機構對“三農”提供的信貸服務中,生產性貸款多,生活性貸款少。截至2008年末.承德市農村信用社發放個人消費貸款5.41億元,僅占其貸款總額的5.04%。三是隨著現代農業的發展,對周期長、額度大的資金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農村信貸仍以短期化、小額周轉性貸款為主.截至2008年末,承德市農村信用社短期貸款余額99.29億元,是中長期貸款的12.6倍。有的信用社因農業貸款風險較大,信貸投放有偏離農業的傾向.如某信用社2008年1—12月累計投放貸款954萬元,而鐵礦采選行業貸款就達790萬元,占比高達83%,農業貸款所剩無幾。農村信用社發放的小額貸款限額一般在1萬元左右,只能滿足簡單的農業生產,對于規模經營的資金需求明顯不足。同時,貸款期限設置不盡合理。
(四)結算和現金服務不到位難以滿足新農村多元化經濟結算的需要
截至2008年底,承德市轄區共開立各類結算賬戶1809505戶,其中鄉鎮賬戶619007戶。個人結算賬戶占總開戶的99.2%,所有金融機構全部接人個人身份聯網核查系統。但是轄區鄉鎮現代化支付系統覆蓋率低,支付結算服務的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落后,目前農村的支付結算仍以現金、支票和匯兌等傳統結算方式為主。
(五)金融資金高利率難以體現對農村經濟的支持
農業屬于弱勢產業,受自然條件影響非常明顯,風險較大,并且農業利潤較低.在貸款利率上應給予優惠,但事實并非如此。農村信用社在對“三農”貸款利率的執行上全部實行上浮,并且浮動幅度較大,一般都在50%一l30%之間.有的一浮到頂,達到基準利率的2_3倍,沒有真正體現對“三農”貸款利率上的優惠,與國家大力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同時,貸款難的問題依然突出,據調查,87%的農戶認為目前貸款不能滿足其生產和生活需求。農業貸款的高利率既增加了農民負擔,又降低了農業利潤,同時農村資金偏離農業問題的存在,不利于“三農”健康發展。
(六)嚴格的銀行內部管理制度制約了金融機構支農作用的發揮
一是貸款審批權限的限制。目前,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縣級支行除存單質押貸款外。基本上沒有其他貸款發放的審批權,貸款審批權集中在省市分行,農業發展銀行對小企業和產業龍頭企業貸款審批權也集中在省市分行,因欠發達地區符合上級行規定貸款條件的企業較少,有的即使符合條件但由于金額較小,貸款審批往往受到限制。二是嚴格的責任追究,影響了基層行和信貸人員貸款投放的積極性。貸款責任追究制度的不科學、不合理問題影響了基層行和信貸人員貸款發放的積極性,造成信貸人員不敢放貸、不愿放貸。
三、對策及建議
(一)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構建競爭有序的金融體系
一個分工有序、競爭充分的金融市場上.金融組織的結構應當是既有大型、中型金融組織.又有小型甚至超小型的金融組織。因此,要加快縣域國有商業銀行綜合改革步伐;引導農業銀行、農發行縣支行加大農田水利、農業開發、農產品加工及其生態環境建設的支持力度;發揮農村信用社多年在縣域經營經驗等優勢,在服務“三農”中繼續發揮金融主力軍作用;加快郵政儲蓄銀行建設,督促郵政儲蓄資金“取之于縣,用之于縣”;放寬農村金融準入政策。讓不同類型、多種資本本著市場的原則進入農村,擴大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的試點范圍,提高農村銀行機構網點覆蓋率,形成種類多樣、自由競爭、覆蓋全面、互補互助、分區高效的銀行服務體系。放寬農村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使用限制,搞好區域內金融機構之間資金余缺的調劑,按規定在農村吸收的資金70%投放到農村使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
(二)人民銀行不斷完善對農村金融的信貸支持政策
鼓勵所有金融機構履行其社會責任,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提高對“三農”的資金供給能力。一是充分利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增加農業投入,并根據農業生產特點適當延長貸款期限。實行彈性利率政策,適當向農產品加工企業和與“三農”經濟密切相關的二、三產業傾斜。二是適當限制支農資金利率上浮幅度,正確處理農村信用社自身效益與社會效益、短期效益與長期效益的關系。三是規定國有商業銀行投入支農資金的比例,財政按比例給予貼息,保障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綜合開發和提高農業生產技術所需要的支農資金。四是人民銀行適當降低縣域機構存款準備金率.對縣域和城市存款實行差別準備金管理。五是限定國有商業銀行資金上存比例,同時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將盈余資金調劑到當地農村金融機構,為當地農村金融開辟更為廣闊的資金來源渠道。
(三)積極推進金融創新,提供適合于農業經濟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金融部門在貸款投放上要積極配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把貸款投放到農村最需要的地方,促進“三農”又好又快發展。可以針對農村經濟的需求,積極進行信貸產品創新。一是貸款流程創新。充分考慮農業經濟的實際,重構適合縣域農業經濟的信貸流程,打造在無需擔保抵押的“少、短、快”資金需求渠道。二是信貸產品創新。在成本可算、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要量體裁衣,設計符合農業經濟需求的創業貸款、商鋪租賃貸款、整貸零還貸款等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三是服務領域創新。在服務縣域地區傳統項目貸款的基礎上,不斷拓展金融服務農業經濟的領域,開拓在家庭作坊、勞務輸出、專利創業項目等領域的信貸,根據不同的貸款對象,適當擴大擔保抵押品范圍,解決小企業和農戶貸款難問題滿足欠發達地區農業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四)適當下放貸款審批權限,完善貸款責任追究辦法
各級金融部門要結合信貸規模,積極調整貸款投放結構,簡化信貸審批程序,應根據不同地區農村資金需求情況和小企業、農戶生產經營和誠信狀況,適當下放流動資金貸款審批權限,實行“綜合授信”,使其能夠在確定的融資額度內隨時獲得貸款,為農村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務。制定科學的貸款獎懲管理辦法,對支農工作突出的基層機構和信貸人員給予獎勵。對貸款出現的風險,應分清主客觀原因,有區別的實行貸款責任追究,切忌實行“一刀切”,達到責權利相統一,保護信貸人員貸款支農的積極性。
(五)引導農村金融合理利率定價
目前,幾乎所有亞洲國家都已經放開了對小額貸款的利率限制,由金融機構自主決定利率水平。國際經驗證明,農村金融能否成功與利率政策關系極大,哪里分開了小額貸款的利率,哪里的正規金融活動就能夠順利的開展起來。農民就能得益。因此,利率定價不能“一視同仁”,要分類客戶,制定差別化利率,同時考慮不同經濟收入農戶的承受水平,在擔保方式、貸款期限、還款方式方面因人而異,滿足農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篇10
關鍵詞:農村金融;金融機構;金融市場政策性金融
中圖分類號:F812.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9031(2011)06-0041-03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6.11
一、當前我國農村金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農村金融體系急需建立和完善
當前,我國多層次、多樣化、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遠未形成,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三農”經濟的發展。一是農村地區政策性金融供給不足。“三農”經濟的快速發展產生了大量的金融需求,而且有些農村金融需求具有較強的政策性金融性質,目前的政策性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還不能滿足,由此產生的金融需求。二是涉農金融機構的改革仍需深化。如何實現有效服務“三農”和保持自身可持續發展的最佳結合尚在不斷探索之中。三是農村金融機構有“離農脫農”現象。其實,涉農金融機構經過努力并采取有效措施,是可以尋求經營利潤與服務“三農”發展的平衡點的[1]。四是農村新型金融機構建設有待加強。目前農村地區新設的金融服務機構種類較少,服務范圍和服務能力都非常有限,還不能滿足“三農”經濟發展對金融的需求。
(二)農村信貸市場需要進一步拓展和加強
2006年以來,我國農村信貸市場準入政策逐步放寬,但市場開放程度仍需逐步提高。一是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設立受到一定的約束。有些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設立受到了相關政策的約束,其經營業務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二是大型銀行與農村金融機構的合作聯通機制尚未建立。如大型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他們與農村金融機構的合作聯通機制沒有完全建立,金融的發展和作用合力不足。三是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市場仍然受到限制。隨著經濟發展,民間資本投資能力逐步提高,但目前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市場仍然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限制,民間資本參與農村金融的積極性受到制約。
(三)金融機構發展的非均衡與聯動機制的不足
一是金融機構表現非均衡發展。目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仍以銀行類信貸為主,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的發展相對滯后。二是間接融資機構發展存在缺陷。隨著現代農業發展,農村信貸市場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不足的問題不斷顯現,單純依靠信貸市場融資成為農村生產經營主體面臨的共同問題。三是直接融資市場發展仍然落后。證券市場發展較慢導致農村直接融資市場發展落后,影響了農村地區企業獲得更多資金支持和擴大再生產。四是金融機構之間聯動性不夠強。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的金融產品嚴重不足,信貸、證券、保險沒有形成合力,金融市場的有序協調發展仍顯不足[2]。
(四)農村地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急需加強
當前農村地區金融生態環境相對較差,金融教育滯后,金融意識薄弱。一是金融及金融中介機構不足。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相對落后,使用現代金融產品定價機制在農村地區開展評估、擔保、信用評級等的成本較高,開展金融中介業務難度較大,影響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二是金融知識和金融人才缺乏。農村地區整體金融生態環境較差使農村金融市場的吸引力不足,各金融機構難以主動到農村地區開展金融業務。
(五)農村金融政策法規需要不斷建立健全
目前,我國涉及農村金融的法律規范不夠健全,缺乏農村金融和農村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的保障機制。一是缺乏針對農村金融業務的法律、法規。農村金融機構在業務拓展中經常遇到法律規定不明確的問題。二是缺乏專門的農村合作金融立法。與合作金融相關的政策法規缺位不利于規范引導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健康發展。三是有關抵押擔保的法規亟待完善。在農村金融快速發展和農村金融產品不斷創新的條件下,農村地區抵押擔保物缺乏制約了信貸業務的進一步發展。
二、關于我國農村金融的扶持政策
(一)支持金融機構改革和發展
一是支持中國農業銀行股改。通過中央匯金公司向中國農業銀行注資1300億元人民幣等值美元,提高農業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支持中國農業銀行剝離處置不良資產8157億元,改善資產質量。二是支持農村信用社改革。對1994―1997年因開辦保值儲蓄虧損的農村信用社給予補貼,累計撥付88.5億元;明確省聯社發生的服務性支出由基層社分擔,不作為省聯社收入計稅。三是支持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開展業務。強化了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支農功能。四是支持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自2008年起,財政部開始對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給予費用補貼,減輕財務壓力,目前已累計向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撥付了補貼資金2.61億元。五是支持西部金融機構發展。2010年,財政部將西部基礎金融服務薄弱地區的金融機構網點納入補貼范圍。
(二)鼓勵增加涉農信貸投放
2009年,財政部出臺《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縣域金融機構上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激發金融機構加大涉農貸款投放的內生動力。2010年,財政部進一步完善試點政策,并將試點范圍擴大到18個省(區)。目前已累計向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撥付了獎勵資金28.83億元。
(三)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
2007年,財政部啟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試點工作,對6省的5種農作物給予保費補貼,試點險種的保費由中央和省級政府各負擔25%后,其余50%由農戶承擔,或由農戶與龍頭企業和省、市、縣級財政部門共同承擔。之后,中央財政不斷擴大補貼區域,提高補貼比例,增加補貼品種,補貼資金投入不斷加大,從2007年的21.33億元增加至2010年的67.76億元。目前,財政支持的涉及國計民生的險種已達到14個,覆蓋了所有糧食主產區。
(四)實施扶貧貸款貼息
為引導金融資本投入農村貧困地區,中央財政自1998年起安排扶貧貸款貼息資金,并不斷完善扶貧貸款貼息制度,擴大承貸主體,豐富資金來源。到2009年末,中央財政共撥付了貼息資金81.5億元,累計發放扶貧貸款超過了2000億元。
三、加快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思路和策略
(一)加快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基本思路
1.推進農村金融機構改革。按照市場經濟要求和我國農村發展的實際情況,根據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推進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和發展,推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繼續設立各類新型金融組織,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各類新型金融組織[3]。
2.完善農村金融市場體系。發展信貸、證券、保險、期貨、擔保分工配合、相輔相成的農村金融市場體系,擴大直接融資比例,加強金融的風險管理功能。既要發展農村金融市場中金融產品的發展與創新,也要推進農村金融市場的金融服務的發展和改善,目前重點要推進計算機和移動通訊技術在農村金融中的應用,發展低成本的農村金融服務。
3.保證農村金融健康發展。一方面要加大政策促進金融支農力度,尤其要加大財稅政策促進金融支農力度,發揮地方政府積極作用;另一方面要繼續探索差別農村金融監管制度,保證不同農村金融機構都能健康發展。
(二)加快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策略措施
1.加快建設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金融體系。一是增強涉農金融機構支農責任。強調增強涉農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基礎上發揮支農作用,履行社會職責。二是加大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力度。要增強其資本實力和資本質量,提高抵御風險和支農能力。三是發展農村社區銀行。更好地發揮農村信用社貼近基層、貼近農戶的“三農”服務主力軍作用。四是深化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探索完善“‘三農’金融事業部”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五是發揮“惠農卡”的功能作用。尤其是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中的積極作用。六是重視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金融服務功能。在健全信貸風險防控體系,完善內控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發揮政策性金融在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功能和作用。七是發揮郵儲銀行網絡優勢服務“三農”。不斷拓展小額零售業務范圍,加強涉農信貸產品創新,完善風險管理。八是適當放寬農村金融組織準入政策。鼓勵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立和完善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市場。
2.進一步完善適應現代金融經濟的農村金融市場。一是發展和完善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即發展信貸、證券、保險、期貨、擔保分工配合、相輔相成的農村金融市場體系。二是加強間接和直接融資市場統一。改變目前農村金融市場以銀行類信貸為主的間接融資模式,擴展直接融資所占比重,探索中小企業集合發債、集合票據、上市等資本市場融資渠道。三是加快發展農產品期貨市場。完善市場品種結構,發揮期貨市場價格發現作用,分散農產品生產銷售過程中的市場風險。四是創新農業保險體系和產品。尤其要探索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機制。五是加強農業風險管理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農村地區的信貸市場、保險市場、證券期貨市場,形成信貸市場、保險市場和證券期貨市場相互配合的農業風險管理體系。
3.加強財政與信貸資金的相互支持和配合。一是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要不斷完善涉農領域財政稅收支持政策,積極支持“三農”發展。二是支持金融機構涉農信貸業務。通過對重點涉農業務的適當補貼和扶持,有效增加金融機構的信貸投放。三是加強財政與信貸資金的配合。通過給予主要涉農信貸機構一定的財稅優惠政策,進一步加大涉農信貸支持力度。
參考文獻:
[1]閔宗陶,閆章秀.中國農村金融組織市場績效的實證分析[J].統計與信息論壇,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