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教育政策范文

時間:2024-01-19 17:48:53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民族教育政策,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民族教育政策

篇1

關鍵詞:民族教育政策;美國;加拿大;俄羅斯;澳大利亞;英國

民族問題是各國普遍存在的問題,民族教育政策是發展少數民族教育事業的關鍵,了解和學習其他國家的民族教育政策對我國的民族教育政策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一、美國民族教育政策概要

美國是一個典型的多民族國家,其民族來源包括本地土著居民和外來移民兩部分,其中移民及其后裔是美國人口來源的主體。美國目前的民族構成中,由白人和其他四類主要少數民族構成。美國民族教育政策發展和實踐歷程呈現出三個顯著的歷史特征,即同化主義、英語中心主義和教育隔離制。

民族主義和種族主義的矛盾是貫穿美利堅民族發展史的基本民族問題,二者在教育領域的斗爭首先表現為教育權利的斗爭,因此,教育權利的問題是美國教育政策的基本問題和重要研究內容。少數民族擁有了教育權,隨之而來的是教育目的和教育內容的問題,即少數民族語言政策、文化政策問題,這也是美國民族教育政策的重要研究內容和方向。

二、加拿大民族教育政策概要

加拿大是一個多民族和多種族聚居的國家,也是一個多元文化的國家。其民族教育政策歷史經歷了四個階段:殖民地時期民族教育政策階段、《不列顛北美法案(加拿大1867憲法)》體制下的民族教育政策、《加拿大權利法案》體制下的民族教育政策轉型、《加拿大權利和自由(加拿大最高法律)》體制下的民族教育政策。在這些體制的更替中,加拿大的民族教育政策經歷了一元主義文化政策、二元主義文化政策,最終轉向了多元主義文化政策的大背景。

三、俄羅斯民族政策概要

俄羅斯共有130多個民族,以俄羅斯人為主,其他少數民族有德意志、烏克蘭、白俄羅斯等。前蘇聯時期,在教育理論方面強調集體主義,淡化個體差異,教育的民族同化功能。蘇聯解體后,俄羅斯提倡“民族教育的復興”,促進了對民族問題的討論和民族文化的發展,但也導致了激進的民族主義和分裂主義的出現。普京上臺后,提出了“俄羅斯新思想”,并先后通過了《俄羅斯聯邦國民教育要義》等一系列文件,致力于保存少數民族傳統和語言,發展少數民族教育。

四、澳大利亞民族政策概要

澳大利亞是一個典型的移民國家,被社會學家喻為“民族的拼盤”的移民國家。澳大利亞的民族教育在對待土著民方面先后經歷了霸占屠殺―同化一體化―多元等階段;在對待移民方面分別采取了試圖建立以英移民為主的白澳政策和多元文化政策。縱觀澳大利亞的民族教育政策其主要經歷了霸占屠殺階段,基本上沒有民族教育政策可言;同化階段是一種斷絕民族性的民族教育政策;一體化階段,土著兒童教育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護;白澳政策階段施行對待其他移民采取歧視、排斥、壓制的民族教育政策;多元文化階段下的澳大利亞民族教育政策出現了進步的趨勢,有力地促進了澳大利亞民族教育的發展。

五、英國民族教育政策概要

英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其主體民族是英格蘭人,本地少數民族包括蘇格蘭人、愛爾蘭人、猶太人、諾曼底人等。除本地少數民族外,外來移民也逐漸成為非主流文化中的一員。英國屬于非移民國家,這些移民多數來自亞洲和非洲的原英屬殖民地,他們處于更加弱勢和邊緣的地位。英國在民族教育政策方面,尊重多元文化、政策制定過程規范、體現種族及性別平等、地方享有較大的教育政策制定權。英國民族教育政策的發展歷程其實是一個民族自治權利的發展過程,也是一個教育民主化的過程。

六、結語

本文通過對西方主要國家的民族教育政策概要的梳理,使我們對各國的民族教育政策的發展歷程和基本特征有了比較清晰的認識。我們從中得到了幾點啟示:

1.民族教育政策的母體是民族政策和教育政策,二者是否科學合理直接決定了民族教育政策的存在狀況,并直接影響到民族教育的質量和效果。

2.民族教育問題是各國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影響著國家的穩定和社會的進步。

3.促進多元文化教育的發展應當成為民族教育政策制定的基本方向,同時也應該認識到多元文化教育實施的對象不僅是少數民族群體,主流民族群體同樣也要接受多元文化教育。

4.各國民族教育政策各具特色,因為各國的政治體制、、文化傳統等各不相同,學習和借鑒其他國家的民族教育政策,有利于完善我國的民族教育政策體系,也是做好民族教育政策研究的一項任務。

參考文獻:

[1]吳明海.中外民族教育政策史綱[M].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06.

[2]馮廣蘭.19至20世紀60年代美國民族教育政策與實踐的歷史特征[J].民族教育研究,2007(1).

[3]Paul S?Maxim,陳?巴特爾,趙秉坤.共同的挑戰:中國―加拿大原住民及少數民族教育政策[J].學園,2010(5).

[4]陳立鵬,張靖慧.澳大利亞民族教育立法研究及啟示[J].民族教育研究,2011(3).

篇2

關鍵詞:民族高校;預科生;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

少數民族預科教育是從少數民族地區實際出發,為民族地區培養合格大學生而設立的高等教育特殊形式,是保證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特殊有效措施。在落實黨的民族政策,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的相關精神,高等學校少數民族預科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指導委員會尤為重視對民族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生培養模式及課程設置的創新性改革,其中,“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課程(以下簡稱‘民理課’)被列為少數民族預科生的公共必修課。民理課的開設對于幫助少數民族預科生樹立民族觀,提高少數民族學生對民族問題的認知能力,提升少數民族學生的中華民族認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民族高校預科學生的基本情況

預科教育是民族高校的一個特殊層次,它的基本任務是根據少數民族學生特點和實際水平,采取特殊教育措施,努力提高學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文化水平,加強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訓練,為進入高等學校學習打下扎實的基礎。舉辦預科教育是黨和政府為了發展民族高等教育,落實教育方針和民族政策而采取的戰略措施,體現了國家扶持民族高等教育的政策,為少數民族子女進入高等院校深造架起橋梁。

依據教民[2005]5號文件的相關規定:普通高等學校舉辦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是黨和國家加快培養少數民族地區人才的特殊政策措施,是高等學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認真做好少數民族人才的培養工作,對促進民族地區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增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具有重要意義。民族預科班是指對當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適當降分、擇優錄取的少數民族學生,實施高等學校本、專科(高職)預備性教育的一種辦學形式。

民族高校預科學生具有以下幾個特點:①預科學生均為少數民族學生。②生源地較為分散,主要為中西部少數民族聚居區,特別是西部少數民族聚居區。③民族成分多。預科學生包括了國內大多數少數民族成分,包括一些人口較少民族如門巴族、珞巴族、普米族等。④民族文化差異性大。預科學生來自全國各少數民族地區,南方與北方、西南與西北等各地的少數民族在傳統文化、生活習俗上都有較大差異。

上述民族高校預科學生的特點,以中南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2015級預科生為例,表1中數據顯示2015級預科生(共498名)來自新疆、云南、、海南、黑龍江等23個省市自治區,其中新疆預科生人數最多,占總數的25.98%,湖北、廣西、貴州等省市自治區學生人數也相對較多,生源分布較為分散。

表2中數據顯示2015級預科生分屬40個少數民族,其中土家族預科生人數最多,占總數的19.35%,維吾爾族、回族、壯族等民族學生人數也相對較多;此外,還包含一些人口較少民族,如珞巴族、門巴族。

從以上數據可以發現,少數民族預科生民族種類眾多,生源地地理環境、語言文化、風俗習慣、等民族文化差異性非常普遍。

二、民族高校預科開設民理課程具有緊迫性

民族高校預科學生的上述特點,為在預科教育中開設民理課程提出了基本而迫切的要求。民理課程的基本教學內容和核心教學目標,是向學生普及少數民族的一般知識,教育學生認識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基本格局,幫助學生充分認識各民族共同開創祖國疆域、共同創造中華文化、共同反抗外來侵略、各民族血濃于水的民族關系等基本國情,使學生樹立正確的民族觀、平等觀、發展觀,自覺形成“四個認同”的基本立場和觀點,成為推進宣傳和實踐民族團結進步、維護祖國統一和中華民族復興的新一代。可見,民理課程正是切合了民族預科學生教育與培養的需求,在民族高校預科學生中開設民理課程,恰逢其時,十分必要。

少數民族預科生大多來自于偏遠的民族地區,由于民族的地理環境和長期的歷史差距,一些少數民族地區生活水平、經濟水平較為落后,導致預科生很容易對本民族的語言、文化、宗教、習俗等產生民族自卑感,進入民族高校后難以快速適應校園文化生活,在與其他同學的相處過程中由于長期的民族文化及風俗習慣差異造成隔閡、誤解,甚至產生心理疾病。民理課的開設對于增強少數民族預科生的心理認同,幫助少數民族預科生建立民族自信,樹立正確的民族觀,具有積極的指導意義。民理課教育是高校理論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形成大學生民族觀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少數民族預科生通過民理課的學習對于民族理論、我國的民族政策、民族關系、現階段民族工作等內涵的了解可以有效地克服由于民族文化差異性引起的自卑感,更正對于民族問題的錯誤認識,消除由民族風俗習慣差異引起的各種矛盾,增強本民族及與其他民族的心理認同。

三、民族高校預科民理課程教學的重點

民族高校預科開設民理課程,其教育教學的重點主要應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強化少數民族學生的中華民族認同

作為我國各民族人民對中華民族統一體的歸屬心理,中華民族認同是我國各民族的民族認同心理的升華,是更高層次的民族認同心理,是民族觀的具體體現。民理課教學的主要宗旨即為通過對于民族理論、民族政策核心思想的解讀幫助學生增強中華民族認同。

篇3

關鍵詞 高等教育政策 少數民族

中圖分類號:G759.2 文獻標識碼:A

當今,我國的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政策是國家民族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指導著我國民族高等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其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持續的實施,成為國家保障少數民族學生享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權利,實現民族平等、社會穩定、教育公平以及民族地區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重要途徑。

1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政策的探討

1.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主要內容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招生任務由教育部指定的高等院校承擔,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原則招收學生。通過對指導思想、培養目標、培養計劃、考試與錄取、就業、教學、培養工作的規定以及各職能單位的職責與管理等方面的詳細描述,希望建立一個完善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體系,使得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具有可操作性。

1.2 高等教育民族政策的價值界定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高等教育政策的價值選擇是教育公平與民族平等。教育平等在當前的研究中,主要是指教育機會均等。我國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高等教育優惠政策是為了跨越民族之間的差異,消除教育上的差距,從而最終實現各民族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實施這項政策的理論依據主要是民族平等的觀念。

高等教育中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政策是對少數民族身份的學生實施的特殊的招生政策,是基于歷史與現實的社會條件,尊重民族差異存在的前提下,為了更好地實現民族平等原則而實施的一項政策。

2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政策出現的問題

2.1政府方面

從總體上看,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政策制定得籠統、模糊。而我國少數民族地區是迫切需要發展、振興的領域,各產業仍然缺乏相應的高級專業人才;另一方面,以需求量不高,專業性不強的專業為背景的受過高等教育的少數民族學生,在就業上又有一定的困難。此外,我國高等教育經費來源單一,缺少豐富的社會資金。過于單一的經費來源,不僅給國家、地方政府的財政造成一定的經濟負擔。在政府方面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政策出現的最大的問題在于我國政策實施結果的評估機制不健全,政府在制定該政策時,并沒有制定有關配套的監督、評價機制,也沒有設置相關的監督、管理部門。

2.2高校方面

實際操作與管理的過程中高校還是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在就業指導層面,高等院校很少或幾乎沒有對少數民族研究生這一特殊群體進行有針對性的就業指導,也沒有做好監督、統計少數民族研究生就業去向的管理工作。

2.3受惠少數民族學生方面

據部分調查資料顯示,越來越多的少數民族研究生并沒有“定向就業”,利用政策監管上的漏洞,逃避自己所承擔的責任與義務。甚至部分少數民族研究生是希望通過借助此項政策,以達到自己獲得研究生階段的學習機會,進而增加自身的“含金量”,待完成學業后自主擇業,有更好的發展。這與政策制定的預期目標存在很大的偏差。

3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政策完善的措施

政府要堅持政策的嚴肅性和科學性,杜絕政策在執行過程中走樣、變形的現象。同時,對于違反協議的行為,要給出明確、有效的法律規定,對于不秉公處理、違規違法的行為嚴格處理。其次,政府應當積極籌措社會資金,加大投入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政策執行的經費。

高等院校在政策實施過程中,有責任,更有義務發揮好紐帶作用。從招生層面來說,高等院校既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政策,也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調整。根據少數民族研究生的特殊性、差異性,結合高校的辦學優勢,平衡好報考特色專業,規定考生所報考的專業的最低要求,即使錄取名額有余,也要培養真正達到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的人才的要求,寧缺毋濫;從就業層面說,積極提供少數民族地區就業政策,使他們正確、及時地了解就業信息。鼓勵少數民族研究生“定向就業”,積極組織就業指導專題講座。

享受到政策照顧的少數民族學生,應當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堅定意識,誠信做人。無論從思想上,還是行動上都要時刻感恩國家政策的照顧與幫助,要客觀地認識到履行“定向就業”對于發展民族地區經濟,提高民族地區科學文化素養的重要意義。做一個有誠信、有責任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

參考文獻

[1] 張立軍.我國民族高等教育政策60年回眸[J].河北師范大學學報,2011(1).

[2] 周曉麗.我國少數民族高等教育招生政策研究――以“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為例[D].蘭州大學,2013.

篇4

關鍵詞:《新疆歷史與民族宗教理論政策教程》;實踐教學;課堂實踐;校外實踐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15-0315-02

《新疆歷史與民族宗教理論政策教程》(以下簡稱《教程》)課程以“五觀”教育為核心、以“四個認同”教育為目的,突出了在黨的民族政策照耀下新疆取得的偉大成就,是一門具有鮮明的新疆地方性特色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程。根據、教育部聯合下發的“5號文件”精神,在每一門思想政治理論課上畫出一定數量的學時專門用于實踐教學。在《教程》課程教授中,實踐教學對于提高教學實效性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通過教師引導、學生親自調查、親自參與、親自感受,實現理論和實踐相統一,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的提高有很大的幫助,面對新疆復雜多變的情況,讓學生自主地學習,也能夠讓大學生自覺堅定反對分裂主義的信念、提高大學生認識和研究當今民族問題的能力。

一、《新疆歷史與民族宗教理論政策教程》實踐教學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要提高思想認識,消除模糊認識和錯誤看法

1.從教授主體來看,《教程》課規定學時很有限,要在保證課堂教學時間的前提下開展實踐教學,因為實踐教學受客觀環境的限制,同時需要大量的組織工作,使教學部門很難安排。很多教師做好的實踐方案也因為受主觀和客觀因素無法實施,打擊了教學積極性,對實踐教學抱有可有可無的觀點,對實踐教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認識不足導致實踐教學很難開展,從而影響整體的教學效果。

2.從教授客體來看,學生容易產生錯誤的認識,認為實踐教學是“由老師帶領著學生外出放松游玩”,或者讓學生“自由活動”,而忽視了實踐教學的根本任務,即是讓學生理論聯系實際,使學生在社會實踐活動中受教育、加深對課堂教學中所學知識的理解,培養他們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學生綜合素質。這種錯誤認識使實踐教學偏離了教學目標,影響教育的實效性。

(二)應注重全面發揮學生的自主性、能動性、創造性

1.實踐課堂具有較大的自主性,直接影響學生在活動中的表現,部分感興趣及有責任壓力的學生會積極準備,而相當一部分讓自己成為旁觀者。

2.社會上一些不良思想的影響使學生本能排斥政治思想理論課,認為教授內容一無是處,空無一物,自然導致部分學生缺乏參與實踐的積極性。

3.大學生在思維上趨向獨立自主,有了突出自我、投入社會的愿望,但是因為長期習慣于被動接受知識的模式,很難在短時間體現出自主意識、自覺意識和創新意識。

(三)要準確把握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度”

理論是指導實踐的基礎和前提。學生的實踐活動是為了讓學生能更全面更準確了解理論內容,然而現實情況是在教學中常常出現了顧此失彼的局面,使得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效果大打折扣。如何在教學中較好達到兩者兼顧,是眾多授課教師思考的問題。

二、《新疆歷史與民族宗教理論政策教程》實踐教學的基本思路和途徑

(一)豐富教師自身的理論素養,提高課程實踐指導技術

在《教程》的教授過程中,要求教師對“五觀”和“四個認同”有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對教材提及的理論內容不僅有所掌握,還要擴大其外延,對教材一些過于抽象和過于形式的內容有重組和條理化的能力,如在講授專題二兼收并蓄,共建新疆中,因為民族較多,分組進行各民族演示時,學生掌握的資料和提出的問題要求教師要對主體13個民族有全面的了解,有了深厚的理論功底,才會在講授中游刃有余,也為開展實踐活動打好前提和基礎。同時教師還應提高自身實踐指導技術,學生是實踐化課堂的主體,離開了教師的組織、引導和啟發,主體將不容易把握在課程中的思路及方向。在實踐化課堂教學過程中,各種情況和問題會隨時出現,容易偏離課堂教學中所要掌握的理論知識。如何化解問題,做到及時的、有效的引導,是授課教師尚需加強的素質。

(二)課堂實踐、校內實踐和校外實踐緊密結合

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應該是受教育者的認知活動、體驗活動與踐行活動的結合[1]。讓學生親自參與,從體驗中獲得深刻的主體的感悟,使之內化為積極思想和生活體驗,促進其由“被動接受”到“主動參與”、由“漠不關心”到“充滿激情”的轉變。

1.課堂實踐內容主要包括討論法、案例法、多媒體演示、主題演講、辯論、角色互換等教學方法,這也是教師最常用的實踐方法。《教程》課是新疆的特色課程,針對學生的生源地不同,教師的實踐活動設計應當有針對性,力求讓新疆的學生更加了解熱愛新疆,疆外的學生正確認識新疆,如在專題一骨肉相連,中華一家中新疆和內地的經濟文化交流時,分組讓學生搜集資料,課堂上采用討論和座談的方式讓學生闡述從古至今新疆和內地的經濟文化交流,讓全班學生明白新疆和內地關系緊密,新疆是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據不同的教學內容采用不同的實踐教學方法,目的是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使學生主動參與其中,形成教師和學生互動的良好氛圍,通過教師的引導和總結能讓學生更好地了解理論內容,取得教學實效。

2.校內實踐內容,與校園文化活動聯系起來,要求學生按照要求,積極參加社會活動或校內大型活動,所參加的活動一定是與所學理論知識有關聯的內容,以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為例,每年五月是民族團結月,學校會開展很多相關活動,教師可以根據課程《教程》內容要求學生參加民族團結知識競賽、說說我身邊的民族團結小故事等活動,做好活動記載,寫出活動的總結報告,報告活動過程中的所思、所想,并且總結活動成效,最后納入期末考核成績中。

3.校外實踐內容,即社會實踐內容。要創新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方式,在時間安排上要平時與假期相結合、課堂內外相結合,在形式多樣化前提下給學生更多的選擇余地,這也要求教師最大程度利用校外資源。社會實踐內容主要包括三個層次:一是淺層次的社會實踐,如參觀考察博物館等;二是帶著理論學習中的問題進行調研,教師要承擔指導學生準確提煉問題、科學分析問題、正確評價問題的責任,切忌使社會實踐變異為“放羊課”。如《教程》第七專題科學發展,民族繁榮中,分組讓學生搜集關于新疆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資料,從吃、穿、住、用、行五個方面展示新疆的巨大變化,結合新疆經濟工作座談會和亞歐博覽會等大的熱點問題,加深理論深度,讓學生對理論內容有更全面和更加系統的了解。三是更高層次的社會實踐,即讓學生正視新疆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如《教程》中關于民族問題的闡述,新疆對新疆發展的危害等,教師要把握好理論與實踐的關系,要先將理論知識給學生闡述明白,然后再通過大量的圖片、視頻展示向學生補充說明,可以要求學生利用假期參觀歷史文化遺跡、愛國主義教育展覽,從而堅定自己的信念,明確自己的立場,提高認識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積極探索“大思政”教育模式

“大思政”教育模式即把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工作與學生工作處、團委等部門開展的日常教育相融合,即構建“大思政”教育教學體系。

把學工處、團委等部門開展的日常教育和主題教育等有關內容納入教育體系;把理論課實踐教學環節與團委開展的公益活動、社團活動、“三下鄉”社會實踐、素質拓展、校園文化活動等融合為一體;把學工處的學生日常行為考核納入課堂平時成績,這樣可以最大限度挖掘學生的潛力和發揮他們的主觀能動性。

按照“大思政”的教育觀,可以整合資源,“學工”和“思政教學”兩支隊伍在角色和工作職能上相互轉化,形成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避免課堂教學與課外教育在內容上重復,在資源上浪費。雖然在實施和組織過程中有一定困難,但是相信這是提高教學實效性的有力措施,應積極推行。

總之,《教程》課程的講授,要始終抓住課堂教學方法的改革不放松,要靈活多變,使學生沿著從理論到實踐,又從實踐到理論的思維軌跡來完成對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課的學習,改變學生對課程枯燥乏味的錯誤性認識,讓這門課程變成學生衷心喜愛,終身受益的課。

篇5

縣委:

貫徹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是穩定和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的基本法寶。年初,政協將我縣民族宗教政策落實情況列為今年協商監督的項目,得到了縣委的支持。近日,政協組織部分委員和縣委統戰部、民族宗教局負責同志,在縣政協副主席海妙強的帶領下,對我縣各鄉鎮及巴州種畜場民族宗教政協落實情況進行了視察。通過與宗教人士及統戰干部座談及察看宗教活動場所等方式,認真了解了我縣黨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實情況。現將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博湖縣是由漢、蒙、維、回等18個民族組成的多民族、多宗教的地方,全縣人口5.66萬人,其中漢族3.78萬人,蒙古族4154人,維吾爾族8367人,回族5807人,其他民族430人。全縣有宗教活動場所46座,其中清真寺41座,喇嘛廟1座,基督教活動點4處。有宗教教職人員65人,其中伊斯蘭教教職人員41人,喇嘛教教職人員20人,基督教活動點負責人4個。有宗教團體2個,其中伊斯蘭教協會1個,佛教協會1個。

多年來,我縣黨委、政府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各民族之間團結互助,共同發展,信教群眾愛國愛教,遵紀守法,為全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目前,我縣改革發展處在關鍵時期,穩定工作面臨新的情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尤為重要。

二、存在的問題

1、一些干部甚至個別負責民族宗教工作的干部,對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掌握不牢,不能及時準確判斷有違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苗頭性活動。

2、宗教人士向信教群眾宣傳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力度不夠,致使個別信教群眾做出與黨的宗教政策不符之事。如最近才坎諾爾鄉一教民請和靜縣一阿訇在其父的葬禮上做站禮;縣城一些信教群眾請沒有阿訇資格的人從事一些宗教活動等。

3、基督教實行“三定”管理以后,原塔鄉的信教人員劃入本布圖鎮活動點活動,但由于路遠且交通不便,很少來參加活動,有人反映塔鄉的信教人員私自開展活動。

4、個別宗教活動場所建筑老化、墻體開裂,是否需要維修或重建。

5、王樂泉書記在民族宗教工作座談會上提到“要把宗教人士當作非黨的農村基層干部看待”,一些宗教人士多年來從事宗教活動,為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很大作用,但也耽誤了生產,有些宗教人士是從外地來的,沒有土地,生活很困難,希望能享受到政府生活補貼。

三、幾點建議一、充分認識做好新形勢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民族宗教無小事。”我縣有17個少數民族,1.87萬人,漢族基督教信教群眾有371人,兩項占總人口的34以上。少數民族群眾與漢族群眾、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在風俗習慣、信仰等方面的差異,構成了人們生活方式的多元化。隨著改革的深化和各種利益關系的調整,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增多,有些問題會反映到民族宗教問題上來,如果處理不當,將會直接影響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我們一定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分析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切實做好新時期的民族宗教工作,全面推進我縣的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二、深化開展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制的宣傳教育把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納入思想政治工作和“四五”普法的重要內容,由統戰、民族宗教部門牽頭,宣傳、教育、司法等部門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民族宗教觀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宣傳黨在發展民族關系中“三個離不開的”的思想,宣傳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基本方略,使“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的思想深入人心。努力營造各族人民相互尊重、團結互助的濃厚氛圍。要教育漢族群眾尊重少數民族;也要教育少數民族尊重漢族群眾。對少數民族群眾不僅要講關懷和照顧,也要講義務和奉獻;不僅要講平等和團結,也要講法制和原則,引導他們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積極承擔社會義務。要在各民族中強調:在熱愛本民族的同時,更要自覺地強化熱愛中華民族的意識,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要教育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依法從事宗教活動,堅決防范和抵制非法宗教勢力的破壞活動。要通過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各民族群眾的中華民族整體意識,形成促進民族團結光榮、破壞安定團結可恥的社會氛圍,共同維護社會穩定。三、妥善處理涉及少數民族群眾的矛盾和糾紛妥善處理民族間群眾的矛盾糾紛,是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重要保障。各有關部門要定期對轄區內涉及民族宗教的問題進行認真排查,做到心中有數。對涉及民族宗教問題的糾紛和事件,要采取“特別慎重”、“十分嚴謹”、“周密考慮”的態度,絕不能簡單地對待和處理。要嚴格區分民族矛盾與非民族矛盾,不可盲目地把不同民族公民之間發生的民事、經濟糾紛和民事、經濟、治安、刑事案件與民族問題混為一談。

篇6

(一)立法層級與地區分布從法律等級的角度分析,在法律層面我國尚無一部系統的民族教育法,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用兩個條文對民族教育形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辦學制度做了規定①。在行政法規層面,由國務院頒布實施的涉及民族教育權益的法律規范有2部。在部門規章層面,由國家民委和教育部頒布的規范性法律文件1部。在地方立法方面,涉及民族教育權益的地方性法規有51部,地方政府規章有10部。從上圖對比可知,我國目前民族教育立法的主體為地方性法規,占立法總數量的78.46%,其次為地方政府規章,占15.38%。中央立法與各級地方立法比例數為1:15.25。在地方立法中,以省為單位,共有27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頒布了相關立法。各地具體立法情況如下表:在上述立法中,如果以立法形式為標準進行分類,共有8個省份各級人大和政府頒布了14部《民族教育條例》。具體如下表:對頒布法律規定的地方行政級別進行統計,規范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民族教育權益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有44部,規范市、自治州范圍內民族教育權益的法規有14部,規范縣、自治旗范圍內的有3部。結合我國少數民族人口分布情況[1],不難發現,一方面,從總體而言,我國少數民族人口較多,在全省人口中占比例較大的省份,其民族教育立法數量相對較多,專業化程度相對較高。而少數民族人口在100萬以下的省份,均未頒布專門的民族教育條例。另一方面,少數民族人口數量在100萬以上的省份中,民族教育立法的數量與各省少數民族人口數量及少數民族人口所占總人口比例未構成正比例關系。例如少數民族人口同為246萬人的吉林省和自治區,立法數量卻相差4倍。擁有236萬少數民族人口,且少數民族人口占全省人口45.56%的青海省,尚無針對民族教育問題的專門性法律法規或條款。通過上述統計數據,不難發現,我國現行民族教育立法層級整體較低,94%屬于行政法規之下的效力較低的法律規范性文件。從地方立法來看,在少數民族人口較多的省份之間,還存在嚴重的立法發展不平衡現象。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立法數量的不平衡。立法數量最多的云南省已經頒布了7部相關法規和規章,而有14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只有一部相關法律規范性文件涉及到民族教育問題;二是,立法專業化程度的不平衡。目前,全國僅有8個省份頒布了專門的民族教育條例。其余的19個省份僅在綜合性法律規范中規定了相關的民族教育條款。

(二)立法內容在立法內容上,現行的民族教育立法主要從“權益保障”“教育內容”和“教育形式”等三個方面做了規范。據統計,在已頒布65部法律法規和規章中,有62部規定了民族教育權保障方面的內容,有31部規定了民族教育內容方面的內容,有56部規定了民族教育形式方面的內容。具體而言,按照內容多寡排序,涉及立法在20部以上的依次為“設立教育專項資金、改善辦學條件”56部,“加強師資建設”49部,“符合條件的民族考生優先錄取”46部,“設立民族班和民族學校”45部,“發展傳統教育”43部,“補助貧困少數民族學生入學”36部,“開展雙語教育”24部。綜合民族教育內容和民族教育形式,我們還可以將立法內容劃分為“平等接受教育權”和“民族教育特殊性”兩個部分。其中,關于保障少數民族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權利的規定主要是從“發展傳統教育”“掃盲教育”和“補助民族貧困學生,保障民族考試優先錄取”幾項內容加以規定,占全部條款的73.23%,關于民族教育特殊性,則主要是從“開展民族文化、歷史和民族團結教育”和“設立民族班、民族學校”等方面做出規定,這一部分內容約占全部內容的26.77%。結合立法機關的地區分布,針對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教育權益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有23部,針對散居少數民族教育權益的有10部,針對轄區內全部少數民族公民教育權益的有32部。此外,從條文數量來看,在綜合性少數民族權益立法中,涉及民族教育權益的條文只有1條的有9部,占全部民族教育立法的17.64%,涉及條文為2條的有18部,占35.29%,涉及條文3條以上有23部,占45.1%。通過上述統計數據,可以得出下述三點結論:一是,我國民族教育立法規范的民族教育權益相對集中,立法內容基本涵蓋了民族教育的各個方面。且對少數民族教育資源進行傾斜的立法原則貫徹始終,幾乎所有涉及民族教育立法的條款都是對民族教育優惠政策的體現;二是,民族教育立法的內容雖然整體較為全面,但落實到單一法律法規中,超過半數的民族立法僅有1或2款條文涉及到民族教育權益,規范的內容也通常只針對民族權益的某個方面;三是,在針對的少數民族族群方面,大部分的民族教育立法都是針對民族聚居地方的少數民族群眾,尚無專門規范和保障散居少數民族公民教育權益的法律規范。

二、我國少數民族教育立法模式的基本特征

通過對我國現行民族教育立法的實證數據分析,我國少數民族教育立法呈現出三個基本特征。

(一)立法內容的行政性特征1.我國民族教育立法政策色彩濃厚。對我國現行民族教育立法內容進行梳理,不難發現,許多民族教育政策被直接作為立法條文出現在民族教育法律法規中,且占有很大比重。例如,在各級民族教育立法中常見的“改善辦學條件、開展民族特色教育”等條款。這些立法條文由于直接源自民族教育政策,更多地是以提綱挈領的方式規定了對民族教育權益保障的方向,現實可操作性有待商榷。2.我國民族教育立法可訴性不強。我國現行民族教育立法多是采用規范相關行政機關行政職責而非對少數民族公民個人授權的方式立法。這就決定了當相關行政機關時,少數民族公民個體很難就該行為提訟,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此外,據統計,在現有民族教育立法中,超過半數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都是概況性的規定違法者應當承擔相應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具體違反了哪一項條款應承擔何等責任則無任何條款列明,這就使得我國民族教育立法的可訴性大打折扣。縱觀我國近幾十年的相關訴訟案例,因為少數民族公民受教育權被侵犯而提起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或刑事訴訟的極為罕見。

(二)立法形態的非均衡性特征立法形態的非均衡性是我國民族教育立法模式的一個顯著特征,其具體包含了地區發展不平衡和保障對象力度不均等兩個方面。1.我國民族教育立法地區發展不平衡。根據基本樣本分析,全國目前僅有27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頒布了涉及民族教育的法律法規,意味著在地方立法方面,尚有多個省份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果將這一統計數據與立法條文數量和專門立法數量相結合,則僅有8個省份頒布了專門的民族教育條例,剩余19個省份頒布的相關民族教育立法中,涉及民族教育問題的條文在2條以下就占到了二分之一。與之相對,頒布的專門民族教育立法即有5部之多,云南省也有3部。可見,在地方立法問題上,我國目前民族教育立法出現了明顯的不均衡。立法較為發達的省份已經初步構建出專門立法與綜合立法、省級立法與地市級立法相呼應的立法體系,而部分省份尚無相關立法,或僅有1至2個條文涉及到民族教育權益問題。2.我國民族教育立法保障對象力度不均等。針對聚居地區少數民族公民教育權益的立法有23部,而專門針對散居少數民族教育權益的立法僅有10部。根據我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統計數據,在全國1.064億少數民族人口中,約有0.343億是散居于非少數民族聚居區[2]。可見,我國民族教育立法對于民族聚居區內少數民族公民的受教育權益保障力度相對較大,而對于廣大散居少數民族公民受教育權的保障力度則要弱一些,出現了保障力度明顯不均衡的問題,這也是完善我國民族教育立法體系值得關注的問題之一。

(三)立法效果的滯后性特征1.立法時間較早,修訂頻率較低。據統計,我國目前民族教育立法中近一半是2000年前頒布的相關法律文件。在65部民族教育立法中,僅有12部對個別條款進行了修訂。甚至有部分頒布于20世紀80年代的相關立法至今未進行任何修訂①,明顯已經不符合我國少數民族教育發展的要求。2.立法內容不符合現行民族教育的發展規律。對于少數民族教育立法,應主要從公民平等受教育權和民族特殊教育兩個方面加以規范和保障。現行立法中,根據本文第一部分對于民族教育立法內容的統計分析,超過70%的內容都是關于公民平等受教育權的相關保障措施。這一立法特點符合我國民族教育立法之初我國民族教育的狀況。然而,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長足發展,我國少數民族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權得到了基本保障,少數民族公民對教育權益的需求已經更多的從享受平等的教育權轉變為對民族特色教育的要求。而我國民族教育立法由于其相對滯后性的特征,尚未加強對民族特色教育的立法力度。

三、我國少數民族教育立法模式的完善

民族教育立法建設是一個長期系統的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在我國現階段,結合我國民族教育立法模式的基本特征,可以嘗試從下述幾個方面加以完善。

1.樹立民族法制建設理念,逐步實現從民族政策向民族立法的轉變。在我國,由于民族法制建設整體較為薄弱,多年以來,民族政策在少數民族治理和民族權益保障方面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對民族教育問題主要是依靠政策加以規范和指引。在少數民族公民教育權益受到侵犯之時,其訴求也多是通過向行政機關反映問題、甚至極端(如上訪等)方式表達。加強民族教育法制建設,樹立法治理念,實現從政策治理向法治的轉變,是完善我國民族教育立法體系的首要任務。首先,以規范和保障少數民族公民個體權益為基本立法模式。傳統的民族教育政策十分注重對少數民族地區教育的優惠政策,卻鮮有關注公民個體權益。在民族教育立法時,要盡可能地避免直接照搬民族教育政策,而應當根據立法要求,從保障少數民族公民個體權益的視角,通過對少數民族公民個體受教育權的規范和保障,來實現立法初衷。其次,完善違法責任相關規定。明確侵犯少數民族公民受教育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完善配套立法工作,切實加強民族教育立法的可訴性。

2.制定民族教育法,逐步實現從單一立法向各地區、多層次均衡立法的轉變。民族教育法制建設需要完備的立法體系。鑒于我國少數民族人口眾多,分散于全國30余個省份、少數民族聚居與各民族雜居并行,且各少數民族由于歷史傳統、文化發展、經濟建設水平的差異,對少數民族教育的需求也不盡相同。這就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系統的、法律效力較高的民族教育法,作為民族教育的基本大法、統領、規范并指引全國各地區少數民族的教育立法工作。此外,在民族教育法之下,還應逐步構建起符合我國民族法制建設要求的民族教育立法體系。一方面改變現有民族教育立法水平參差不齊,立法層級較低的現狀,提升民族教育立法的專業化、精細化水平;另一方面,強化民族教育立法的均衡化發展。以民族教育法為基準,加強民族教育立法薄弱地區的立法工作,加大對散居少數民族和城市少數民族公民教育權益的保障力度。

篇7

晏陽初的平民教育不僅建構了理論體系,還建構了實踐體系,特別強調實踐,實驗,從這個角度來講,平民教育是理論與實驗、實踐高度整合的教育。今天,平民教育對當代教育有重要的啟示和借鑒。民族教育當代詮釋依然可以在平民教育的理論和實踐中找到答案。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促進教育公平是黨和國家對教育發展提出的重要要求,也是我國教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民族教育的發展是實現教育公平的重要標志,沒有民族地教育的發展就不能說我國實現了教育公平。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民族地區教育的發展,實施了一系列傾斜政策,采取了諸多重大措施,形成了具有我國特色的少數民族教育發展模式,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關注。但由于歷史、自然、經濟發展水平、文化等原因,我國民族地區教育的發展還存在諸多問題,成為民族地區教育可持續發展的“瓶頸”。

把晏陽初的平民教育的理論與實踐應用到民族教育中是切實可行的,首先,平民教育的理念的指向是教育公平,教育公平包括教育的起點公平、過程公平、結果公平到程序公平與實質公平等。平民教育特別關注弱勢群體這一被教育遺忘的對象。其次,平民教育是一個系統工程,他以廣泛的科學調查為前提,以因地制宜的方法為基礎,以高素質的師資隊伍為條件,以每一個受教育者對實驗對象。第三,民族教育中還存在著經濟社會發展與教育需求的矛盾,農村中愚、貧、弱、私的現象依然存在。晏陽初的平民教育實驗,起點的人的發展,歸宿是社會的發展與進步。從教育對象上涉及到千家萬戶的每一個人,人人都要受教育,人人都有權受教育,特別是婦女兒童更是如此。十年“定縣實驗”揭示了教育的實踐需要長時段的辛勤耕耘,是一個較為漫長的周期。這足以證明平民教育與民族教育發展結合的可行性。

二、晏陽初平民教育思想對民族教育的啟示

(一)深入調查,摸清國情,適時改變和完善民族教育的法律法規教育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活動,教育理論的產生離不開現實,晏陽初先生曾說“:現在所謂‘新教育’,并不是新的產物,實在是從東西洋抄襲來的東西。日本留學生回國來辦日本的教育;英美留學生回國來辦英美的教育,試問中國人在中國辦外國教育,還有什么意義?各國教育,有各國的制度和精神,各有它的空間性和時間性,萬不能亂七八糟拿來借用。現在的學生是在學日、學美、學英,弄得一塌糊涂。學非所用,用非所學,所以許多大學生都在失業,而國家復鬧人才缺乏的恐慌??這是充分模仿外國的結果,整個教育因此破產。”這樣擲地有聲的聲音正為我們指明了當今民族教育發展的方向。縱觀中國民族教育幾十年的發展歷程,民族教育法規建設總是落后于民族教育自身的發展。由于民族教育法制的不健全,導致民族教育政策所確定的各項優惠措施難以落實,民族教育發展所需的各種資源得不到保障。我們當今的學者應該深入各民族地區進行考察訪問,及時的把握第一手資料,發現問題,總結問題,對照先前的法律發現不足,使之逐漸的完善。

民族地區的教育法律法規應具有傾斜、優惠、公平三大特點。首先傾斜,從國家到地方的民族地區教育法律法規都應當有一定的傾斜力度,例如,民族地區的辦學經費和教育設施的配備標準應同于或者高于同級重點校(中心校),在市、區(縣)財政上,建立少數民族教育專項補助費,在民族學校工作的各民族教職工,其待遇應適當高于在一般學校工作的教職工等。其次是政策的優惠,如今正在實施的有少數民族高考“降分”“加分”以及“民族預科班”等是優惠政策的具體體現,在民族教育中,優惠政策不僅限于學校也應延伸到社會中,少數民族畢業生在就業時給予適當的優惠,不僅可以為民族教育提供更大的動力,也能加強各民族間的交流和融合,促進各民族團結。最后是政策的公平“,教育公平“”機會均等”是民族教育永恒不變的主題,晏陽初先生的平民教育充分的體現了這點,一方面在教育對象上男女平等,擁有入學受教育的權利,另一方面平民教育更體現了教育過程的公平性。民族教育同樣離不開教育公平,民族教育平等是促進民族團結的基礎,可見,晏陽初的平民教育思想在民族教育中的應用在理論和實踐上是切實可行的。

(二)創新民族教育方式晏陽初提出的“三大方式”即學校式教育、社會式教育、家庭式教育,這三種教育方式是具有連貫性的,家庭式教育使生活中的教育無處不在,使每個人無時無刻不處在教育的氛圍中,學校式教育是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階段,社會式教育是教育的范圍區域時段的延伸,在終身教育中作用重大,也是作為人的社會化,可持續發展的又一重要階段,這是一個不間斷的連續的過程。而當今我們的民族教育,以現在最為流行的“雙語教學”為例:語言文字是文化的載體,民族語言文字的失傳,將導致民族文化的消失。因此,重視民族語言的發展和傳承是重中之重。目前,許多民族地區的學校都在進行雙語教學,但方式僅限于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幾乎沒有,這樣就很難達到教育的目的,要想使民族教育真正的發展,離不開家庭的支持和社會的幫助,因此我們應該像晏陽初先生那樣,將教育真正的滲透到所有的民族人心中,滲透到他們的實際生活中而不是僅限于在校的學生。這樣的民族教育才能既快且穩的發展。

(三)鼓勵高素質人才“下鄉”,加強“人才引進”,增強師資力量晏陽初針對中國教育嚴重脫離實際的弊端提倡“博士下鄉”,帶著自己的親人到定縣投身到平民教育中,擔負起教育農民、振興農村的歷史責任,并身體力行,虛心“給農民作學徒”,當初的定縣聚集了一大批愛國知識分子,他們中有許多人是學有成就的博士(如湯茂如是留美教育行政博士)、教授(如謝扶雅是廣州嶺南大學教授)、作家(如孫伏園是“農民報”主編,魯迅的學生)、戲劇家(如熊佛西是國立戲劇學校校長)、農藝師(如馮銳是美國康奈爾大學農學博士、羅馬萬國農村研究院研究員)和社會學專家(如李景漢是留美社會學博士)等,晏陽初本人就是留美博士。這些都是定縣實驗成功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民族教育需要晏陽初先生這樣舍棄榮華富貴、仕途前程,過著清貧簡樸的生活的高級知識分子到民族地區去,灌溉一方土地,為民族教育的振興增磚添瓦,民族教育的希望才有真正的期盼,才能取得更好的成功。因此我們要采取有力的措施鼓勵更多走出象牙塔的知識分子、更多的大學生志愿者到民族地區任教,通過優惠政策吸引高素質人才。首先,在引進新教師時應給予較優厚的待遇。如對教師子女在升學時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對于在少數民族地區任教的大學生在職稱評定、個人發展等方面都給予政策上的傾斜等,其次,我們可以加大在校師范生的培養,采取獎學金措施,在校期間免其學費,畢業后到民族地區進行支教,期滿之后愿意繼續留下的則列為民族教育重點培養的范圍之內,離開的可以獲得繼續深造的機會。第三,要將那些致力于民族教育事業的教師進行宣傳,使他們的精神得到發揚光大,感染人們,使更多的教育者投入到民族教育事業中去。

篇8

一、民族教育的理解

由于對民族教育研究的側重點不同,往往會得到不同的民族教育認識。比如滕星教授將民族教育分為廣義民族教育和狹義民族教育。其中廣義民族教育主要是指擁有共同文化的民族和群體,為了適應主流社會實現自身生存和發展,為了繼承本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而開展的一種社會活動,而狹義民族教育主要特指少數民族教育,即在一個多民族國家開展的多元文化教育。少數民族教育的主要目的:一方面是為了提高少數民族成員的自身能力,促使其自身的發展;另一方面是對少數民族的優秀文化進行繼承和發展,促使國民教育進一步完善;再比如耿金聲認為民族教育是某個民族共同文化所體現的心理素質,并為其經濟和政治服務的一種社會活動。

二、西南地區少數民族教育的現狀分析

1、教育水平高低不一

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不僅學校的類型復雜多樣,而且教學水平存在參差不齊的現象,比如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城市學校的教育水平較高,而縣鎮學校、牧區學校的教學水平偏低,難以達到規定的教學要求。

2、教育內容與實際有的不相符

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學校教育內容,既涵蓋了國家規定教學課程,又包含了具有地方特色的雙語課程,課程情況相對復雜凸顯出許多問題,其一,設定教學課程時脫離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文化背景,盲目對國家課程進行套用,難以有效的傳承少數民族文化的多樣性;其二,設定教學內容時忽略人文環境和自然環境因素,尤其是對語言環境的認知存在明顯的不足,難以對民族文化實現有效發展;其三,民族學校的教學內容存在實用性不足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教學內容中傳統技術和現代技術的缺失,導致少數民族地區物種和文化多樣性的下降;其四,教學中教材和資料的不足,無法給學生提供全面的教學服務。

3、雙語教學難以順利開展

西南少數民族在使用和學習漢語時出現了不同的狀況,主要分為以下幾類:其一,學習本民族語言的同時學習漢語;其二,將漢語作為授課的主要語言;其三,將本民族的語言定位為教學的輔語言;其四,完全學習漢語。雙語教學的實施,可以促進多元文化的創新,可以促進族際語言教學和民族語言教學的結合。但是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由于受到師資不足、教學環境差和雙語教學質量差的影響,阻礙了雙語教學的開展。

4、基礎教育相對薄弱

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基礎教育發展薄弱主要表現在一下幾方面:第一,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基礎教育的入學率、升學率和鞏固率普遍偏低,而復讀率、留級率和輟學率卻普遍偏高,在此地區普及國家九年義務教育存在很大阻力;第二,中小學的教師數量不足,師資隊伍素質參差不齊。主要體現在教師年齡差距偏大、職稱結構不合理、學歷水平偏低,教育觀念和教育思想過于落后,沒有確立現代教育觀、價值觀和人生觀;第三,基礎教育的設施嚴重不足。西南少數民族地區中小學的教科書、課桌和教學儀器嚴重不足,校舍條件惡劣難以讓學生獲得舒適的學習環境,而現代化教學設備的數量更是少之又少。

5、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困難

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困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其一,與我國發達地區相比,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提供的就業崗位更少,畢業生的就業壓力更大;其二,少數民族地區存在比較突出的高校專業結構性矛盾;其三,當地基礎教育發展難以快速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步伐,加之學校與企業的聯系難以密切,不利于學生綜合能力的提升。正是這些不利因素影響了少數民族地區教育的健康發展。

6、教育經費投入不足

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受到教育經費投入不足的影響,無法置辦高質量的教學資源,導致當地民族教育的教學條件落后,教學基礎設施嚴重不足。另外,教師的待遇條件無法提高,影響了教師隊伍的發展壯大,不利于教師隊伍素質的提升。

7、傳統教育理念制約民族教育發展

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存在許多不利于民族教育發展的傳統教育理念,少數民族地區的人民長期以來受到這些傳統教育理念的影響,導致自身的開放意識淡薄、科學觀念與創新精神不足,缺乏積極的進取精神。另外,西南少數地區民族教育受到投資體制、管理體制的局限性影響,無法進一步提升辦學效益。

三、促進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教育發展的對策

1、采取適度傾斜的發展策略

從民族教育的全局出發,可以采用適度傾斜的發展策略促進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發展,其一,采取對民族教育師資傾斜的政策;其二,采取對民族教育經費的傾斜政策;其三,制定相關政策引導企業和事業單位對西南少數民族教育的投入和支持;其四,制定相關政策建立適合民族教育發展的社會環境。

2、遵循民族教育的規律

通過對過去民族教育的發展歷程和現代民族教育發展現狀的分析發現,我國的民族教育與實際相脫離,對各民族的特點重視不足,沒有建立社會發展、教育和經濟之間的良性循環,其本質的原因就是民族教育的發展違背了民族教學的發展規律。因此,在以后的民族教育發展中必須堅持求實穩進的原則,保持民族教育發展的持續、健康、穩定,最終達到民族教育教學質量提升的最終目標。

3、采取固基擴底的發展策略

通過對西南少數民族教育調研結果的分析可以發現,發展民族教育的物質基礎、財力基礎和人力基礎還十分薄弱。因此,在發展民族教育時必須進一步擴大民族教育的普及范圍。另外,考慮到民族地區的需求和教育資源的供給方面,民族教育應該采取固基擴底的發展策略,不能盲目的向高層次進行躍進,加大對基礎教育的發展力度。

4、促進教育信息化水平的提高

為了順應時代潮流,提高西南少數民族的信息化水平,必須大力發展西南少數民族的信息技術教育,構建跨越式教育發展平臺,讓受教育者可以通過網絡自由獲取學習資源。首先,構建適合中小學的完善現代遠程教育體系。特別是在現代教育技術網絡建設中,加強英語課與信息技術課的聯系,提升英語教學質量。同時,提升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基礎教育的現代化水平,大力培養新型人才促進當地的現代化建設;其次,將項目引進作為建設重點,建立“實驗校”和“示范校”為普及計算機教學創造條件。另外,逐漸在各個學校開設信息課程,激發受教育者對信息技術的興趣,提升其整理和應用信息的能力,達到在教學中廣泛使用現代信息技術的建設目標;最后,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意識,鼓勵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對現代教育設施的廣泛使用。

5、教育改革和人才培養要以市場為向導

在開發和培養西南少數民族地區人力資源時要重視當地市場需求。首先,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發展當地的職業教育,按照市場需求構建多元化、多層次、高水平的辦學模式,構建在小學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中滲透職業技術教育因素的符合辦學模式;其次,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特點對開設專業,凸顯教學內容的技術性和實用性。力求在空間結構上實現點面結合,使西南地區每個少數民族都至少擁有一所正規的職業院校;再次,調整少數民族地區高等教育的中心,讓畢業生準確進行定位。比如部分高校將重心轉移到社區,讓畢業生擺脫高級專門人才頭銜的束縛,轉變為求真務實的高素質技術勞動者;最后,高等教育要將鼓勵畢業生進行自主創業作為重要教學內容,提升畢業生承受臨時待業的能力。

篇9

(一)重慶民族教育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

1.民族教育體制機制不完善(1)區域、城鄉教育發展不均衡,民族地區教育和主城區教育差距較大。由于重慶少數民族主要分布在黔江開發區的五個民族自治縣和涪陵地區,這些地區自然條件相對惡劣,經濟發展落后,加之民族地區存在一種“教育無用論”的思想觀念,導致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先天不足。(2)民族教育辦學體制單一。首先,辦學主體單一。重慶民族地區基本上都是政府辦學,這種單一的辦學格局缺乏彈性,加重了政府財政負擔。其次,民族地區的辦學結構單一,主要是“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這種教育結構忽視了民族特色,呈現“結構性貧困”。此外“民族地區基礎教育普遍存在著‘三高三低’現象,即輟學率、復讀率、留級率高,入學率、鞏固率、畢業率低。”(3)重慶民族教育課程開發模式單一。劉茜教授指出“民族文化課程資源的開放尚停留于淺層面,缺乏規范和系統。”民族地區學校課程設置忽視本民族文化特色,缺乏本土化教材,民族傳統文化在學校課程體系中存在邊緣化傾向。

2.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重慶民族地區由于受歷史、地理、經濟等因素的制約民族教育發展嚴重落后于主城區,教育發展不平衡現象嚴重。主要是重慶市區際之間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衡。例如渝東南翼僅占全市學校總數的12%,專任教師、公共圖書館所占比例僅是全市的11%、3.6%。教育資源遠遠落后于主城區。

3.民族教育信息化程度低。“信息技術對教育發展具有革命性影響,民族教育信息化是國家教育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重慶民族地區受地理、經濟等各種因素影響,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信息資源覆蓋面非常有限。民族地區信息化資源呈現出“重擁有、輕應用,重建設、輕效果,重發展、輕效益,重使用、輕管理的現象。”不關注信息資源的成本效益,造成資源浪費。

(二)重慶民族教育發展對策研究

1.民族教育戰略化之路———健全民族教育機制體制(1)統籌城鄉戰略,合理配置教育資源。重慶“實施‘一圈兩翼’開發戰略……形成優勢互補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建立以城帶鄉良性互動機制。建立健全‘強校’帶動‘弱校’發展機制,推行‘百校牽手’、‘結對幫扶’‘捆綁發展’‘名校集團’、‘領雁工程’等模式”這種對口支援發展路徑有助于發揮重慶主城區的輻射帶動作用,為重慶民族地區提供優質教育資源,改善教育資源配置不均格局。(2)健全辦學體制,拓寬教育融資渠道。政府應實施對重慶民族教育的優先政策和教育投資。文忠長指出“采用一種‘自下而上’的投入模式:政府對農村、鄉鎮、縣城市、州城市、省城市的投入比例依次為50%、30%、12%、7%、1%,形成一個‘自下而上’的金字塔式的投資模式”。此外,民族地區必須自力更生,積極發動社會力量辦學,多渠道融資,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才能確保民族教育長效發展。(3)發揮民族特色,發展民族職業教育。重慶民族地區自然資源、文化人文資源豐富,尤其是獨具特色的土家苗寨文化。如“富有特色的薄草鑼鼓、舍巴節、木葉傳情、繞棺、攤戲、毛古斯、擺手舞、竹枝歌、西蘭卡普等民俗文化。”“石柱縣是著名的‘黃連之鄉’,彭水縣是‘油桐之鄉’,黔江自治縣開發了省級風景區小南海”這些資源為重慶民族地區發展職業教育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

2.民族教育多元化之路———民族共生教育重慶民族地區是一個由多民族、多文化組成的地區,必然要求建立“和而不同”的少數民族多元文化教育體系。正如格林所言“教育必須包容符合的文化與民族”,民族教育首先要開發多元化的課程體系,尊重各少數民族文化特色。其次,實行“多元文化整合教育”即要充分發揮重慶民族地區多元民族文化資源優勢,使不同的民族文化在主流文化的主旋律中和諧共生,構建和諧的文化生態教育環境。這正是張詩亞教授所倡導的“共生教育”因此,重慶民族教育就是要把當地豐富的自然、人文資源融合起來,形成一種和諧的文化生態系統,實現民族教育可持續發展。

3.民族教育信息化之路———遠程教育201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支持民族地區發展遠程教育,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國家開展“教育信息化工程”、“西部教育科研網擴展工程”等,通過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實現教育資源共享,努力提高民族教育水平。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重慶市制定“加快建設教育信息網絡,實現多種方式接入互聯網推進‘數字校園’建設”等措施,推進民族地區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確保重慶民族地區能夠共享主城區優質的教育資源。

二、總結上述關于重慶民族教育發展的研究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一)民族教育研究視角、研究方法多樣化對于重慶民族教育的發展學者們從教育學、民族學、文化學、民俗學等不同視角切入,采用個案調查、田野考察以及統計分析、歷史研究等方法,結合民族地域性特征,探索民族教育發展的理念和策略,為重慶民族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奠定理論基礎。

(二)對民族特殊教育的研究相對較少通過文獻分析發現,學者們對民族地區婦女、女童以及殘障兒童等弱勢群體教育的研究相對較少。民族地區由于受封建傳統重男輕女觀念的影響,女童教育呈現出入學率低、流動性高、輟學率高等現象,少數民族女童受教育權利得不到保障。

篇10

一、民族教育基本情況

我市民族教育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上級教育部門和民族事務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各項工作開展的井然有序,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主要表現在族學校和族幼兒園的發展上。

市族學校,

二、民族教育工作開展情況

(一)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內自治區民族教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錫盟行署《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發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市民族教育發展工程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成立了由副市長任組長,教育局局長任副組長,教育局各科室負責人為組員的民族教育發展工程領導小組。目前,市教育局未設民族教育工作機構,暫由教育科負責開展民族教育工作。

(二)全面落實方針政策。

我局始終將民族教育作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優先重點發展民族教育,按照國家、自治區、盟級文件要求,站在民族教育事關民族發展和民族團結的高度和位置來思考,及時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并認真解決。

(三)認真落實民族教育專項經費。

我市財政每年撥付20萬元作為民族教育專項經費。今年4月份已撥付10萬元民族助學金。5月份我局向自治區申請民族教育專項資金100萬元。

(四)加大民族學生扶困助學力度。

1. 落實民族學前教育階段補助資金。根據《盟語授課學前教育補助暫行辦法》要求,我局按照年初教育統計報表人數為準,受助人數為258人,春季補助資金萬元,其中%由錫盟財政支付,即萬元,每人每月補助28元,資金已全面到位。同時,我局加大對語授課學前教育補助范圍,對牧民子女免去全部保教費和管理費,對城市語授課幼兒補助每人每月元,二連財政預算補助資金達萬元,資金將于近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