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的籌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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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酬激勵制度;股票期權激勵;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

中圖分類號:F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5-0161-04

1 股票期權激勵的現狀分析

盡管薪酬不是激勵員工的唯一手段,也不是最好的辦法,但卻是一個非常重要、最易被人運用的方法。薪酬總額相同,支付方式不同,會取得不同的效果。所以,如何實現薪酬效能最大化,是一門值得探討的藝術。Jeffrey提出股票期權有兩個角色,激勵和保護。

1.1 薪酬激勵制度的現狀分析

我國的薪酬激勵制度現狀:第一、薪酬構成零散及基礎混亂。企業的薪酬構成被劃分得越是支離破碎,員工的薪酬水平差異得不到合理的體現,員工不清楚自己的工資與他人的差異是什么原因造成,也不清楚如何通過自己的努力才能增加薪酬收入,讓員工失去了工作的積極性和動力(姜華,2004)。第二、平均主義嚴重。平均主義在我國企業中仍是一個比較突出的現象,按勞分配原則尚未真正地貫徹,阻礙了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第三、激勵手段單一效果不明顯。這種日積月累式的加薪會漸漸被員工們視為理所當然的既得權利,而不是一種激勵性的力量。可以看出,我國薪酬激勵制度需要改變,如何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勵方式對企業和個人都尤為重要。但需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方案。

1.2 股票期權激勵的現狀分析

我國股票期權激勵的發展現狀:第一、長期以來僅為少數企業所實踐,發展緩慢。近年來國家出臺法律政策、指導意見和趨勢來看,股票期權激勵已經開始推廣,也是公司制度的發展趨勢和必由之路。第二、激勵制度的設計總體不規范。首先,股票期權在國外的發展趨勢是向越來越多的普通員工授予,而我國目前還只局限于高層管理人員。其次,國外對于授予人到期可以行權也可以不執行,而中國實質不是選擇權,而是購買權。第三、法律法規不配套。我國在股票期權激勵方面的法律處于缺位狀況,給股票期權激勵制度的發展造成很大障礙。

股票期權的出現,為我國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帶來了新的機遇和希望,國內大量先行者的實踐都為建立和健全具有中國特色的經營者股票期權激勵機制提供了寶貴的經驗。相信隨著我國政策、法規逐漸完善的條件下,經營者股票期權激勵制度必將在我國顯現更廣闊的應用前景。

2 股票期權激勵的理論基礎

股票期權激勵的理論基礎主要有委托理論、人力資本理論、法人治理結構理論及剩余索取權理論,這些理論為股權激勵奠定了深厚的理論基礎。

2.1 委托理論

現代企業委托關系的形成,歸根結底是由于企業兩權分離的結果。一方面,委托人和人所追求的目標函數不一致(股東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即股東價值最大化,而經理人則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股東與經營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通過實施經營者股權激勵,使得企業業績直接關系經營者自身利益,則會促使經營者全力以赴去提高公司長期競爭力和盈利能力,追求公司經濟效益的長期最大化。

2.2 人力資本理論

我國一直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勞動者勞動只能得到相當于勞動價值的報酬,而沒有理由得到超出范圍的其他報酬和激勵。現代企業一方面兩權分離,另一方面是經營管理的專業化。股票期權激勵通過股票使人力資本所有者享有剩余索取權,在某種程度上避免了公司的人才流失,還為公司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

2.3 法人治理結構理論

現代公司制度的產生導致了公司兩權分離的結果。兩權分離的最大矛盾就是所有者與經營管理者的利益目標的不統一。股票期權激勵成了有效平衡股東利益和管理者利益的機制,是衡量法人治理結構是否完善的標準之一(徐磊,2007)。股票期權激勵的實施提高了經理層的道德標準,同時也提高了生產率。

2.4 剩余索取權理論

企業控制權與剩余索取權應盡可能匹配,權利與風險應盡可能對應,剩余索取權應分配給擁有企業控制權的人。股票期權激勵種將這兩種相對應的機制,使對人的監控成本降低,并誘導人的最大努力。它的作用在于確立了經營者與股東之間的剩余分享機制,從而使監督約束成本、道德風險降至最低。

以上四種理論,從不同的角度剖析了股票期權激勵產生的理論根源,性質上來講,這四種理論是互為補充;從現實意義上講,這些理論也是指導如何制定股權激勵方案的理論基礎和檢驗的標準。

3 股票期權是稅負最優的薪酬激勵方式

3.1 薪酬激勵納稅籌劃的意義

知識經濟時代,企業地提高經濟效益同時,也制定了員工薪酬激勵體系來達到目標。但很多大公司在設計員工薪酬激勵體系時,往往忽視了納稅問題。結果,公司往往花了很多錢,因需要交納高額的個稅,卻并沒有達到預期的激勵作用。因此,企業制定薪酬激勵方案時,必須要注意稅收問題,即薪酬激勵也要注重納稅籌劃。把薪酬激勵與納稅籌劃相結合才能實現薪酬效能最大化,起到激勵員工的目的。

3.2 幾種薪酬方式比較

例:張某為一有限公司的經理,也是公司的股東、業務骨干。該公司計劃給予張某全年50萬元的報酬(假設當地個人所得稅免征點為2000元,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龔厚平,2006)。但這50萬收入應該怎樣發放呢?這里有四個方案供該公司參考。

第一個方案:獎金形式發放。發放方法是平時發月工資2000元,年終再向其發放人民幣476000元。

由于476000元已超過計稅工資,該公司要調增所得額,交納企業所得稅。公司應繳納企業所得119000元(476000×25%),張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98825元(2000+476000-1200)×45%-15375,發放這50萬元的工資和獎金后,企業和個人應納稅額合計為317825元。

第二個方案:年薪制,年薪50萬元(無其他福利)。

公司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為119000元(476000×25%),根據年薪制的有關規定,經營者全年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02300元(500000÷12-2000)×30%-3375×12。發放這50萬元的工資和獎金后,企業和個人應納稅額合計為221300元。

第三個方案:股息、紅利分配。

股息紅利屬稅后分配,476000元屬稅后利潤分配,企業對稅后的476000元承擔的企業所得稅與稅前調整所交納的企業所得稅不同,首先要倒算出這476000元的稅前所得額。稅前所得額634666.67元476000÷(1-25%)。公司應繳納企業所得稅158666.67元(634666.67×25%);張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稅95200元(476000×20%);發放50萬元的工資和獎金后,企業和個人應納稅額合計253866.67元。

第四個方案:每月支付張某工資2000元,年終讓其以0.48元每股的價格獲得股票5萬元股,當時股票市價為10元每股,5年后,預計股票市場價為40元每股,且以后年度股票市價將逐年減少,經營者將在股票市價為40元每股時轉讓股票。當時的平均利潤為8%(不負擔其他福利,經營者持股期間不能分利潤)。

根據股票的有關稅收規定,經營者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為:股票價差476000元(10-0.48)×5000;個人所得稅102500元476000÷12×25%-1375×12。與此同時,取得股票期權的稅前利潤為1361200元[40×50000×0.6806(折現系數)-24000(購買成本)+24000(工資收入)]。

3.3 尋找最優薪酬激勵方式―股票期權激勵

如果對上述四種激勵方式的企業和經營者應納的所得稅及經營者稅后凈所得作一個比較,我們可以發現,上述四種激勵方式中以獎勵股票期權即第四種方式為最優。當然,這四種方式的風險是不同的。

各種實踐表明,股票期權為目前最有效的激勵方式,在此基礎上對股票期權激勵進行納稅籌劃。當然,各個企業要按照企業的實際狀況而定。

4 股票期權激勵的個人所得稅籌劃

4.1 股票期權激勵的籌劃思路

為了更好地分析股票期權激勵籌劃,我們先需要明確以下概念:授予日,也稱授權日,是指公司授予員工上述權利的日期;行權日,也稱執行日,也稱購買日,是指員工根據股票期權計劃選擇購買股票的過程,股票期權激勵的納稅籌劃主要體現為接受股票期權者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我們可從以下籌劃思路著手:

第一、行權時機的選擇。其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規定,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授予價)低于購買日公平市場價(股票當日的收盤價)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股票期權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對該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可區別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資薪金所得,單獨按下列計算公式計算當月應納稅款: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于我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于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以本納稅年度內取得的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除以規定月份數后的商數,對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確定。員工將行權后的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轉讓的所得,根據現行稅法規定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將行權后的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轉讓所得,則按稅法規定繳納。工資薪金是九級累計稅率,可將行權日分開或不同行權時點所選擇不同的價格,應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同,稅后的凈收益也就不同,達到節稅的目的。

第二、股票期權或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選擇。其政策依據:《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6]902號)規定,凡取得股票期權的員工在行權日不實際買賣股票,而按行權日股票期權所指定股票的市場價與施權價之間的差額,直接從授權企業取得價差收益的,該項價差收益應作為員工取得的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按財稅[2005]35號文件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員工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多次取得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其在該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財稅[2005]35號文件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的公式計算應納稅款;本年度內以后每次取得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款按以下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本納稅年度內取得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本納稅年度內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累計已納稅款。本納稅年度內取得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應納稅所得額,包括本次及本次以前各次取得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本納稅年度內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累計已納稅款,不含本次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款?!秶叶悇湛偩株P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可先將其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如果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股票期權激勵與實行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不同,應納稅額不同。另外,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采用一次,而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多次取得可以累計計算,這樣的話,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更加靈活,而且可以節稅。

4.2 股票期權籌劃方法

4.2.1 行權時機的選擇

例:某境內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授予某高管人員100000股股票期權,行權期限2年,授予價為1元每股。高管人員的幾種行權方式:

(1)股票價格連續上漲,達到一定值,行權后即轉讓。2008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價格上漲為7元每股,該高管人員行權就轉讓,獲利600000元。

(2)股票價格連續上漲,提前行權,達到一定值再轉讓。2007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價格上漲到3.4元每股,該高管人員行權,行權后不馬上轉讓。2008年12月31日,股價上漲為7元每股,此時高管人員將股票賣出,獲利600000元。

(3)股票價格連續下跌,股價達到一定值,行權后即轉讓。2007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價格上漲到3.4元每股,此后股價開始下跌,2008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價格降到2.2元每股,此時高管人員將股票賣出,獲利120000元。

(4)股票價格連續下跌,提前行權,達到一定值再轉讓。2007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價格上漲到3.4元每股,該高管人員行權,行權后不馬上轉讓。行權后股價開始下跌,2008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價格降到2.2元每股,該高管人員將上述股票賣出,獲利120000元。

(5)股票價格連續下跌時,提前行權,行權后即轉讓。2007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價格上漲到3.4元每股,該高管人員行權后立即轉讓,獲利240000元。

下面對每種方案的稅后收益進行計算分析:

第(1)種方案,應納稅所得額為600000元[100000×(7-1)]。應納個人所得稅為139500元[(600000÷12×30%-3375)×12]。轉讓股票時,免交個人所得稅。稅后收益為460500元(600000-139500)。

第(2)種方案,計算出該高管人員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該為43500元{[100000×(3.4-1)÷12×0.2-375]×12},轉讓股票應納稅所得額360000元[100000×(7-3.4)],對境內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故稅后收益為556500元(600000-43500)。

第(3)方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9500元{[100000×(2.2-1)÷12×20%-375]×12}。轉讓時,免交個人所得稅。稅后收益為100500元(120000-19500)。

第(4)種方案,應納稅所得額240000元[100000×(3.4-1)],應納個人所得稅數額與情形(2)相同,為43500元。轉讓時,轉讓股票應納稅所得額為120000元[=100000×(2.2-3.4)]。稅后收益為76500元(120000-43500)。

第(5)種方案,應納稅所得額240000元[100000×(3.4-1)],應納個人所得稅為43500元,無股票轉讓所得。稅后收益為196500元(240000-43500)。

若不考慮提前行權所失去的機會成本,可選擇有利“行權日”、“行權日股票市價”和“授予價”進行稅收籌劃。當股票上漲時,可選擇第二種方案,先行權后轉讓,這樣可以少繳個人所得稅。當股票下跌時,可選擇第五種方案,行權即轉讓(陸平、崔海玲,2008)。股價是波動的,籌劃人員可根據上述方法,選擇最佳行權時機。如果預料股價會連續上漲時,提前行權并持有將更有利;預計股價會連續下跌時,選擇提前行權,行權后即轉讓將更有利。當然,還需考慮提前行權喪失的機會成本。還有注意的是,轉讓的股票是境內和境外也有很大區別,行權后轉讓境內上市股票,不需要再繳個稅,反之亦然。

4.2.2 股票期權或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選擇

例:某境內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授予某一員工100000股股票期權,行權期限為2年,授予價為1元每股。

(1)全年一次行權。到2008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價格上漲到7元每股,該員工不行權實際買賣股票,而按行權日股票期權所指定股票的市場價與施權價之間的差額,直接從授權企業獲得價差收益600000元。

(2)全年多次行權。如果到2008年6月30日,股票價格上漲為5.2元每股,該員工將50000股股票期權行權但不立即轉讓。到2008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價格上漲到7元每股,該員工再將剩余的50000股股票期權行權,此時將全部股票賣出,獲利600000元。

(3)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2008年12月31日,從公司直接取得一次性獎金600000元(假設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為2000元)。

(4)選擇全年兩次獎金。于2008年6月30日和2008年12月31日,分兩次(每次300000元,假設當月工資薪金所得2000元)從公司取得獎金600000元。

下面對每種方案的稅后收益進行計算分析(劉霞林、譚光榮,2007):

第(1)種方案,價差收益600000元應作為取得的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同上面第1個案例的第(1)種情況,應納個人所得稅為139500元。稅后收益為460500元(600000-139500)。

第(2)種方案,該高管人員2008年度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510000元[=50000×(5.2-1)+50 000×(7-1)]。2008年6月30日,首次取得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44250元[=(210000÷6×25%-1 375)×6]。12月31日,應納稅額68250元,兩次共計應納稅額112500元。轉讓股票應納稅所得額90000元[=50000×(7-5.2)],轉讓境內股票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稅后收益為487500元(510000+90000-112500)。

第(3)種方案,全年一次性獎金600000元,應納稅額176625元(600000×30%-3375)。稅后收益為423375元(600000-176625)。

第(4)種方案,獎金分兩次取得,而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只能采用一次,6月30日取得的300000元將并入6月份工資薪金所得,適用45%的個人所得稅稅率,12月31日取得的300000元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25%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則應納稅額193250元[(300000×45%-15375)+(300000×25%-1375)]。稅后收益為406750元(600000-193250)。

上述四種方案,該員工稅前收益均為600000元,全年一次性取得期權價差收益比全年一次性獎金稅后收益多。當股票上漲時,多次行權比一次性取得期權價差收益的稅后收益多,而全年獎金一次發放比多次發放獲得的稅后收益多,籌劃人員可根據上述方法,選擇最佳的薪酬支付方式,并把握行權時機。

5 結論

股票期權激勵是大多數企業所看好,很有效的激勵方式。但隨著經濟發展,相信不久的將來,前景很好?!耙婪{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我們有權利運用自己享有的稅收籌劃權,進行充分籌劃,實現“即不多交一分稅,也不少交一分稅” 。相信個人所得稅籌劃在我國一定會越來越受到重視,它的明天必將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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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股權激勵;完善體系;企業管理制度

一、股權激勵機制發揮的激勵作用

公司股東為了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加大管控力度,往往采取股權激勵機制加大經理人“主人翁”意識以強化公司地位,實現公司長遠發展。具體做法如下:

1.建立合理的薪酬體系并做到與股權激勵機制相匹配;企業管理層過高的薪酬對股權激勵產生的效果并不明顯,公司在耗費成本的同時,并達不到激勵效果,這樣股權激勵機制收效甚微。只有調整合理的薪酬結構,才能更好地服務于股權激勵機制。

2.適度調整股權激勵機制在現有薪酬結構中所占比例,股權激勵機制是企業一項長遠的戰略計劃,而現有的工資、獎金、福利制度只是對企業員工的短期激勵,短期激勵發揮的激勵作用遠遠不利于戰略目標的長期實施,這樣加大比例后有利于建立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從而盡量充分發揮股權激勵機制的激勵作用。

3.做到有獎有罰、獎罰分明;企業為了達到激勵作用而實施股票激勵機制的同時,也應考慮公司管理層達不到相應績效指標時給予的懲罰,如建立行權保證金制度,當公司管理層達不到企業既定目標是,不但不給予獎勵,還沒收保證金,從而警醒企業管理層,使其充分感受到激勵與懲罰相結合的制度,建立有效和長效的約束機制。

二、影響股權激勵機制成功與否的因素

1.公司自身特點(人才;薪酬)

人才需求的渴望程度對股權機制機制的選擇具有正相關作用,通常:對人才需求程度越高的企業,為了籠絡人才,更好的服務于公司治理,通常采用公司激勵機制。另外,一般來說:公司薪酬高的企業對股權激勵機制的激勵作用就會下降,反之,薪酬較低的公司采取股權激勵機制的作用相對明顯。對激勵對象的篩選至關重要,對于激勵對象的選擇也要有一定的原則,針對不同的激勵對象要選擇不同的激勵方案,以適應公司長遠發展。

2.激勵方法

每種激勵方法都要自身的優缺點,不同性質以及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要采取不同的激勵方法,以適應企業自身性質和行業特點等。

3.確定員工持股總額和分配總額

如何確定每位收益人的股權激勵數量、股權激勵的總量、用于后期激勵的預留股票數量,由于每個公司都有自身實際情況,不同公司會采取不同方案。其中上市公司具有特有的處理辦法,根據員工工齡也是計算和確定持股和分配總額的方法之一。

4.庫存股數量

當公司股東選擇采取股權激勵機制時,庫存股的持有量是實施此項制度的重要保障。也是影響股權激勵機制成功與否的關鍵。

5.公司掌控度(退出制度)

股權激勵機制并非永久行為,當員工正常離職,如:退休、傷殘、死亡等因素時,員工通常可以繼續享受股權。當員工非正常離職時,如無故主動離職時,企業不再負有股權激勵的義務。當員工被開除時,理所當然不滿足股權激勵的條件。

6.管理的具體操作

將股權激勵機制的管理常態化,如設立專門機構對股權激勵計劃負責,定期舉辦會議闡釋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具體方案,實施,疑惑等,做到責任到部門,責任到人,為股權激勵計劃保駕護航。

三、股權激勵實施的效果

農產品走的是讓公司高管、關鍵技術人員以及業務骨干持股的路。在農產品對信托投資失敗后,其初衷是通過對公司管理層和核心技術人員進行股權激勵從而使公司拜托困境,盡量減少損失。然而公司管理層在激勵機制下發揮主觀能動性找思路,想辦法,幫助企業擺脫困境,而是一味的蠻干強干,通過出售公司股權,出售公司固定資產,變賣公司物業管理權,來獲取利潤,從而達到公司股東設定的股權激勵目標。

1.風險規避

股權激勵制度設計不合理,監督不到位,考核指標單一化,考核條件合理性欠缺,理人自身素質不過硬等原因極有可能造成國有上市公司資產的流失,由于國有上市公司特有的公司性質,其推動股權激勵機制的源動力和方案實施的可操作性,合理性有所欠缺。所以,在考慮股權激勵機制的風險規避時,應特別注意對國有企業的管控。反之,則會盡量減少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

結合案例發現,農產品公司流失了大量國有資產,明顯是在股權激勵計劃制定后發生的。規避國有資產流失的可能性要做到:股權激勵評價指標多元化,加入非財務指標進行測評,從而減少為追求單一的財務指標使公司管理層做出一些非理性和過激行為。

2.政策指導

證監會作為維護期貨市場秩序,保證其合法運行的正部級單位,應加強國有上市公司對股權激勵機制中相關規定的監管,證券市場上快速發行與交易的過程,投資者們往往應接不暇,因此只有隨時隨地了解上市公司的信息,才有可能在盡短時間內做出相應正確的決策。所以應加強信息披露。但是就目前來看,我國的《證券法》上并沒有對于股權激勵制度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是否能夠在下一部《證券法》或者修訂案中有所增加,是值得期待的。因為只有做到信息的真實,完整,準確,及時才能達到公司進行更深入的監督的目的。

3.激勵薪酬與企業組織問題的關系

激勵薪酬不能完全削除組織關系,激勵薪酬體制主要強調激勵的作用,而組織關系是在兩權分離的組織形式下應運而生的,遵循決策,監督和執行權三權分離的原則.

4.終結“中國擁有世界上最便宜的企業家,卻擁有最昂貴的企業組織制度”

企業經營者和高層管理者理所應當的享有與其勞動相匹配度的報酬,而我國國有上市公司管理階層與國外同行業管理層相比,薪酬普遍偏低,待遇普遍低下,在這樣的組織制度下,很難實現企業的良好運轉和長遠發展。要終結這種制度,應當做到:

(1)建立與企業管理層勞動成果相匹配的薪酬制度,重視企業家在企業發展中的關鍵作用。

(2)分清企業產權,訂立公有企業原發性合同。

(3)在國有企業公有制性質的基礎上,明確企業資產產權。

(4)將企業資源轉向合同基礎。

(5)實施存量改革。

(6)建立企業家定價制度,按能力付薪。

篇3

從理論上講,現代公司制企業所有權和控制權分離,由于公司經營者和作為公司所有者(股東)之間存在目標和利益上的不一致,加之他們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最終導致了委托問題和經營者激勵約束問題的產生。從激勵約束問題的實質上看,經營者薪酬激勵無疑是最直接的影響因素,因為薪酬激勵可以真正體現責任(可以認為經營者業績等于企業業績)、風險與利益(激勵形式和力度)相一致的原則。可以說,經營者股權激勵作為一種重要的薪酬激勵模式,是公司治理中最重要的機制之一,它通過讓經營者以各種形式持有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達到經營者和股東利益趨于一致的目的,從而從源頭上解決經營者與股東之間的利益沖突問題。在歐美等資本市場成熟的國家,于20世紀50年代產生并逐漸蓬勃發展起來的經營者股權激勵已被證明是解決現代企業委托問題的重要途徑,是促進公司經營者與股東形成利益共同體的有力手段。

企業的各重要利益相關者對企業實施股權激勵的效果都非常關注,但是,企業自身尚缺乏科學合理的股權激勵實施效果的評價體系,致使股權激勵在我國的應用處于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股東不滿意,經營者不滿意,政策制定者也不滿意。所以,除了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的條件約束外,企業有必要對股權激勵實施后的效果進行全面、綜合地評價,為后續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實施創造有利的條件,真正保證企業價值最大化可持續實現的目標。

筆者認為,股權激勵實施效果的評價體系應包括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本處只探討定量評價體系。股權激勵實施效果的定量評價體系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設計:

一、評價實施股權激勵的會計業績指標體系

由于股權激勵的宗旨是盡可能使投資者與經營者的利益目標達成一致,故股權激勵在使經營者受惠的同時,也要求經營者的行為保障。換句話講,就是如果希望通過經營者股權激勵最大化投資者利益,就需要經營者能因股權激勵而最優化自身行為。即實施經營者股權激勵,將通過影響公司經營者的收益,進而影響其行為。這些行為將通過經營者制定和執行公司的各種財務決策,最終通過公司對外報告的會計業績體現出來。

目前,在企業的股權激勵計劃中,主要采用盈利能力指標(如凈資產收益率)和成長性指標(如凈利潤增長率、主營業務增長率等)。如果僅從上述兩個角度評價企業實施股權激勵的會計業績,顯然是不夠全面的。而且,已有的研究文獻大多證明實施股權激勵企業的業績并不明顯好于未實施股權激勵企業的會計業績,這值得我們反思。

筆者認為,對企業實施股權激勵的會計業績應該從以下六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1)盈利能力指標。諸如銷售毛利率、總資產收益率(ROA)、凈資產收益率(ROE)、每股收益(EPS)以及經濟增加值(EVA)等;(2)資產運用效率指標。諸如總資產周轉率、流動資產周轉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等;(3)償債能力指標。諸如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比率、資產負債率、權益乘數、利息費用保障倍數等;(4)企業成長能力指標。諸如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等;(5)資本保值增值能力指標。諸如凈資產增值率、每股凈資產增值率等;(6)綜合業績指標。諸經濟增加值等。

二、評價實施股權激勵的股東財富效應

會計業績中非常重要的利潤、收入類指標都是是短期業績指標,可反映因股權激勵影響經營者行為所產生的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實施經營者股權激勵也會直接影響企業投資者的決策行為,最終影響他們財富的變動。進行股東財富效應分析的實質就是要探討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對公司股票市價的影響,即市場投資者會因此如何調整其對公司未來發展的預期,并通過股價這個長期業績指標的變動反應出來,最終影響投資者的投資回報,對其分析可以彌補短期會計業績指標的不足。換句話說,評價實施股權激勵的股東財富效應主要通過股票投資收益率來反映。

該項評價內容可以通過兩個角度進行:一是分析股權激勵計劃公告的市場反應,即對公司董事會通過股權激勵方案日、股東大會通過股權激勵方案日以及公司股權激勵行權日等重要時點的股票收益率進行分析;二是分析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期間以及之后的股東股票投資收益。

當然,在應用上述評價體系時,需要結合我國股市的實際情況,當股市因外部原因處于不正常波動狀態時,可考慮使用股票價值指標替代股票價格指標。

三、評價企業是否因實施股權激勵而存在盈余管理行為

由于會計業績是短期業績指標,受企業會計政策、會計核算方法選擇和會計估計的直接影響,而市場業績又直接受到會計業績的影響。為了了解企業提供的會計業績數據是否會因股權激勵而受到人為操控,有必要對公司經營者是否因會股權激勵而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進行了評價。從理論上講,實施經營者股權激勵具有提升企業會計業績的重要作用。經營者為了證明股權激勵這種正向作用確實發揮了作用,同時,也為了獲得股權激勵收益,因此,在實施股權激勵前后期,經營者可能存在盈余管理的動機和行為。如果實施股權激勵后,公司真實的會計業績下滑,出于經營者自身利益的考慮,也可能存在盈余管理的動機和行為。當經營者盈余管理的動機付諸實踐時,就向資本市場釋放了一個誤導性的信號,從而影響市場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并最終可能扭曲投資者對公司市場價值的評價。從已有的大樣本研究文獻看,主要的結論都是實施股權激勵會導致企業的盈余管理行為。如果真是這樣,實施股權激勵企業的業績就很可能不具有可持續性,完全違背了股權激勵的初衷,所以,非常有必要對實施股權激勵企業是否真的存在惡意的盈余管理行為進行分析評價。

分析企業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是否存在會計政策、會計核算方法和會計估計的不正常變動;是否存在公允價值不公允的情況;是否存在非經常性損益的不正常變動;是否存在關聯方關系的不正常變動;是否存在合并報表范圍的不正常變動;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意見是否不是標準的無保留意見;企業是否存在不正常的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行為;企業是否存在不正常的更換獨立董事的行為,等等。

總之,只有從會計業績、股東財富效應和盈余管理行為三個方面進行綜合的分析,才能建立起全面科學地評價實施經營者股權激勵效果的定量評價體系。

篇4

【關鍵詞】個人 境外投資 外匯管理

近年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進程的不斷深入,中國的經濟發展駛入快車道,國際交往不斷擴大,對外貿易迅猛發展,居民個人的外匯資金流動的數量日益加大,境內個人境外投資的需求也日益高漲。目前個人境外投資由于投資額度偏小、審批手續繁瑣,耗時較長等原因,無法滿足日益高漲的個人境外投資需求,在國內投資渠道有限、個人財富不斷增長的情況下,有境外投資需求的個人往往利用將資本項目項下資金混入經常項目或通過灰色渠道進行境外投資。本文通過對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管理現狀和存在問題的研究,提出進一步拓寬個人境外投資渠道、簡化手續、完善管理等政策建議。

一、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管理現狀

為適應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需要,近年來,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取得了一定進展,國家在個人資本項下外匯管理也陸續推出相關政策,拓寬個人資本流出渠道,同時大力培育和發展個人外匯市場,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從目前情況看,我國個人資本項目管制程度不斷降低,已有按近一半的項目基本不受管制或者受到較少管制,部分管制和嚴格管制的項目各占四分之一。目前,個人境外投資渠道主要有QDII制度、個人對外財產轉移、境內公司員工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以及境內個人境外設立特殊目的公司等。

(一)QDII制度

QDII制度即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是指在資本項目未完全開放的國家,允許本地投資者投資境外資本市場的投資制度。2006年4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放寬有關境內資金進行境外理財投資的外匯管制,符合條件的銀行、基金、券商、保險等金融機構均可成為QDII赴海外市場投資。QDII最重要的意義在于拓寬了境內投資者的外幣投資渠道,使投資者能夠真正對自己的資產在全球范圍內進行配置,在分散風險的同時充分享受全球資本市場的成果。我國QDII經歷了前期籌劃、擴大試點和加速發展三個階段。2013年以來,QDII改革步伐逐漸加快,境外市場也穩步擴大。2013年央行工作會議提出穩妥推進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試點,積極做好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試點相關準備工作。臺灣金融監管機構2013年6月2日表示,已發函同步開放大陸銀行、保險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可來臺投資證券市場及期貨。

(二)境內公司員工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

外匯局對于股權激勵計劃的管理主要針對的是境內公司員工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2007年1月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首次對股權激勵事項所涉及的個人外匯管理進行明確。當年3月,外匯局又了《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印發的通知》(匯綜發[2007]78號),規定了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和認股期權計劃所涉外匯業務的操作流程,從而為跨國公司中國雇員的合法經濟收入提供了合規通道。2012年2月,外匯局又出臺了《關于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2]7號),進一步簡化了業務流程和申請材料,擴大了政策規定適用范圍,落實登記管理原則。目前,境內個人參與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仍無相關規定。

(三)境內個人對外財產轉移制度

目前規范個人財產對外轉移行為主要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2004]第16號公告和《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操作指引,對境內個人對外財產轉移實施較為嚴格的管理,主要體現在:一是對移民財產轉移資格規定嚴格。移民財產轉移申請人必須是從中國內地移居外國、香港、澳門、臺灣并取得現居住國或地區永久居留權,或已取得該居住國國籍的自然人。同時還要求提供如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或認證)的申請人在國外定居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中國戶籍注銷證明等證明文件。二是對財產來源審核嚴格。申請人須提供收入來源證明及財產權利證明文件。如個人薪酬所得應提交有關收入來源的證明,經營收入應提交個體戶經營收入申報表、股權證明或承包、租賃合同或協議以及能證明收入來源的材料等。三是財產轉移匯出程序嚴格。申請人必須一次性申請擬轉移出境的全部財產金額,分步匯出。首次可匯出金額不得超過全部申請轉移財產的一半;自首次匯出滿一年后,可匯出不超過剩余財產的一半;自首次匯出滿兩年后,可匯出全部剩余財產。全部申請轉移財產在等值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的,經批準后可一次性匯出。

二、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QDII投資效果差強人意

QDII自啟動至今投資效果差強人意。多數基金公司公開發行的QDII基金虧損累累,究其原因:一是缺乏發展的市場環境。投資者的高盈利要求與境外市場事實上無從提供這種機會的巨大反差,使得QDII的實踐處于一種尷尬的境地。QDII產品脫離了中國的現實條件,同時也超越了資本市場普遍的發展實際。二是內部準備不足,缺乏知識與技術準備。最早由基金公司發行的QDII產品,先是委托海外投行操作,后又高薪聘請海外基金經理來操作,有的則是購買海外的股票基金,成了事實上的“FOF”。在承受了巨大的損失以后,有的基金公司開始選擇境內人士來掌管QDII,但是這些基金經理又缺乏在海外進行大資金運作的能力,在業績上乏善可陳。如今的QDII產品,在境內投資市場上已經被邊緣化了。

(二)個人參與境外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尚需完善

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中,對“以現金方式行權”、“非現金方式行權”等相關概念缺乏相應的解釋。僅表明“個人可以其個人外匯儲蓄賬戶中自有外匯或人民幣等境內合法資金參與股權激勵計劃”,未明確外籍個人發生現金行權行為是否也視同境內個人,將其境外自有外匯納入境內專用賬戶統一管理。此外,境內個人參與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有關外匯管理問題尚未明確。根據操作指引: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按相關管理規定辦理。相關外匯管理規定的“股權激勵計劃”,是指境外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境內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其他員工與公司具有雇傭或勞務關系的個人進行權益激勵的計劃,包括員工持股計劃、股票期權計劃等法律、法規允許的股權激勵方式。相關規定未對境內個人參與非上市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股權激勵計劃進行規范。境內居民在辦理特殊目的公司登記時就已經對股權激勵計劃進行登記備案。在實際業務中,在境外企業未上市時可能出現以下兩種情況:一是對股票激勵項下的期權進行行權;二是特殊目的公司被收購,已進行股權激勵計劃的股權需要出讓。

(三)境內個人對外財產轉移實施困難

目前,由于辦理財產轉移手續提供的材料繁多、財產轉移審批程序冗長、財產轉移匯出時間較長等原因,境內個人對外財產轉移實施困難,部分申請人可能通過其他相對便利的途徑隱蔽匯出。

四、政策建議

(一)完善法規,細化操作

摒棄傳統“寬進嚴出”、“輕私重公”的管理思路,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居民、非居民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等各項政策規定,制定科學的區分個人資本項目和經營項目的標準和原則,切實解決當前個人外匯管理因法規依據不足而出現尷尬的局面。同時要切合實際,細化操作規程,加大政策法規的可操作性。簡化境內個人合法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的審批手續審,有效疏導境內個人合法財產對外轉移,提高政策執行力度和效率。

(二)明確原則,堵塞漏洞

完善個人外匯管理法規,明確個人資本項目項下外匯資金匯兌原則?!秱€人外匯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對于個人外匯資金流出入的管制主要體現在購匯和結匯環節,匯入暫不結匯或者是非購匯匯出的外匯資金基本不受管制。建議盡快完善個人外匯管理政策中關于外匯資金流出入環節的內容,明確個人資本項目項下外匯資金匯兌審核原則及個人外匯儲蓄賬戶資金劃轉規定,防范因政策漏洞而造成個人資本項目項下資金違規跨境流動。

(三)針對難點,完善管理

針對個人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存在的問題,外匯局應該根據資本項下交易性質和風險程度,確定必須要采取的具體措施,以便進一步充實和完善個人資本項目外匯管理的內容。如明確境內個人參與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外匯局如何進行備案、變更,持有員工期權的境內個人能否行權等問題。

(四)拓寬渠道,合理疏導個人資本有序流動

在現行的政策法規框架內,循序漸進,逐步推進個人境外投資,允許個別地區在一定限額內開展個人境外投資,以適應日益增長的個人境外投資需求,從直接投資到間接投資逐步放開,從經濟發達地區向全國逐步推開,合理疏導個人外匯流出,實現外匯均衡管理。

參考資料

[1]吳國培.金融改革發展研究與海峽西岸經濟區實踐.中國金融出版社,2009.

[2]傅進,王穎.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外匯管理與實踐問題研究.金融縱橫,2012年第6期.

[3]我國返程投資監管新思維的背景、爭議與對策.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2012-11-26.

[4]吳曼曼.個人資本項目可兌換政策研究.商業時代,2012年第18期.

篇5

“上汽集團已將自身定位為國際化汽車集團,但要走國際化道路則面臨多重壓力?!鄙掀瘓F董事長胡茂元如是說。

最近,上海最大的國企――上汽集團已分明感受到了壓力。有報道稱,上海市市長韓正提出,上汽集團要成為世界知名汽車公司,這是上海市政府第一次明確提出上汽集團的國際化定位。事實上,上汽集團在過去幾年中一直尋求成長為一個跨國企業。2004年,上汽集團成為國內第一次完成跨國并購的汽車公司,完成收購韓國雙龍汽車,但最終因“水土不服”而走麥城。

對此,胡茂元坦言:“上汽集團對雙龍汽車運營沒有成功,這并沒有擋住我們走出去的決心。”在上汽集團國際化大幕拉開前,胡茂元三箭齊發、打出了他“蓄謀”已久的“組合拳”。

整體上市

5月27日,上海汽車(600104.SH)重組方案在股東大會上獲得通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以16.53元的發行價格,向母公司上汽集團以及所屬上海汽車工業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17.61億股的決議,收購它們獨立零部件業務、服務貿易業務、新能源汽車業務相關公司股權及其他資產,標的資產評估價值為291.0933億元。

上汽集團真正意義上的整體上市由此邁出了最后一步。這也預示著在“十二五”期間,上海國資改革的大幕將由這家當地最大國企拉開。

上汽集團整體上市之路,并非一帆風順。其方案早在2004年4月的上海汽車股東大會上就被提出。彼時,胡茂元提及三種方案:一是引入戰略投資者,實現股權多元化,繼而謀求整體上市;二是集團直接在海外上市;三是利用現有A股上市公司,以資產重組的方式實現集團整體上市。并表示,整體上市將在兩年內實現。

兩年后,2006年12月,上汽集團實施重組,通過向上海汽車發行股份,將上海汽車打造成國內最大的整車上市公司。同時,將部分獨立供應零部件業務剝離出上海汽車。不過,由于并購雙龍,收購南汽,上汽集團的重組事宜被順延。至2008年,上汽集團獨立供應零部件業務通過借殼實現上市,并更名為華域汽車(6000741.SH),自此基本完成了上汽集團上市業務布局與核心資產證券化。

截至2008年華域汽車成立,離原先承諾的兩年內整體上市已延宕至四年。此后,盤活虧損業務和整合南京汽車又耗去兩年多時間,前后歷時六年多。

上汽集團旗下未上市公司中,很多處在虧損的狀態?!鞍ㄐ腋Dν?、圣德曼、東華汽車在內很多企業效益都不佳?!鄙虾F噧炔咳耸糠Q,正是由于虧損,重組事宜一直沒有推進。

今年2月14日,隨著上海汽車、華域汽車因籌劃重大事項雙雙停牌,遂引發市場對上汽集團整體上市進一步猜想。此次停牌的原因為,“大股東上汽集團目前正在制定相關方案,以實現經營性資產的整體上市?!比f事俱備,上汽集團整體上市終于進入倒計時。

5月12日,上汽集團整體上市最終方案出爐。5月27日,該方案終于在上海汽車臨時股東大會上高票通過。本次重組方案獲得了市場多數投資者的認同。業內人士認為本次重組有四大看點。第一,收購上汽集團持有的華域汽車60.10%的股份,有助于加強整車與零部件協同效應,實現整車與零部件的開發同步化,提升產業鏈整體競爭優勢。第二,所注入的服務貿易資產將成為上海汽車未來幾年重要的利潤增長點。按照歐美市場經驗,當汽車保有量達到一定規模時,汽車服務貿易將進入高回報期。中國汽車保有量已經達到1.5億輛,汽車服務貿易將步入高增長時期。第三,通過本次重組,上海汽車還將加快構筑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第四,通過集團資產注入,上海汽車將實現遠高于行業整體增速的業績增長。

前述人士認為,經測算,注入資產不會攤薄公司每股收益,重組前1.48元/股,重組后是1.486元/股。如果僅看短期,可能會覺得本次上汽集團注入資產的盈利能力一般,但如果將目光再向后看3?5年,則會發現情況大不相同,上海汽車此時將該部分資產納入囊中,無疑是以較為優惠的價格享受到了該部分資產最為快速的成長階段。

而胡茂元則想的更深遠:“把研發和零部件都裝入上海汽車有兩個好處,一是研發、整車、零部件以及銷售協同效應加快,對市場反應速度加快,可以使成本降下來;二是保持上海汽車利潤增長,未來汽車產業鏈利潤分配將是一個‘微笑曲線’,利潤將從整車銷售向零部件以及研發售后轉移。”

股權激勵

在上汽集團整體上市方案在股東大會上獲得通過的同時,上海汽車激勵方案正在制定,將在年內推出。

5月27日下午,上海汽車董事長胡茂元在股東大會上表示:“上海汽車將在年內推出股權激勵方案,除管理層之外,一線員工也在激勵范圍之內,從今年開始,激勵將與當年的業績增長直接掛鉤。”胡還表示,在今年低速增長時期,采取靈活的獎勵機制,將有利于企業上下同步,發揮最大潛能,跑贏市場。

“激勵機制主要采取獎金激勵制度,旗下整車企業,將參照國外成熟企業的做法?!彼e例德國大眾是將超過業績的10%作為獎勵。此外,“在非整車企業,超出計劃目標相對較難,上海汽車會考慮大致按照超出計劃目標外的30%作為獎勵?!焙缡钦f。

另據一位接近上海汽車的人士透露,上海汽車目前有一個試點單位制定的標準是超過目標后就提取利潤的30%作為獎勵。去年,該單位原來制定的利潤目標是1.6億元左右,達到后,獎金達到1000多萬元,員工積極性為此倍增。汽車行業產銷量數據顯示,今年前4個月整體增長均為個位數,個別細分市場出現負增長,遠低于市場預期。在此背景下,各企業更需要激勵機制來調動積極性,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跑贏大勢。

據了解,上海汽車從整體上市籌劃時就已同步成立了激勵機制工作組,研究和論證激勵方案?!爸匾倪€是企業能不能拿出一個讓政府出資人、讓市場以及管理層都滿意的方案出來。”上海市國資委相關人士表示。而現在,上汽集團整體上市步驟已行將結束,管理層勢必已對相關方案開始討論。

據悉,上海汽車的此番股權激勵也是上海市國資企業大方案中的一個,上海市政府也一直積極推動該方案的出臺。上海市國資委主任楊國雄近日明確表示,從時間點來看,今年作為汽車產業高速增長后的一個低速成長期的拐點之年,這時候更需要激勵動力,今年會是股權激勵非常好的推出時點。楊國雄明確指出:“上海市國資委希望通過激勵機制上的改變,讓國有企業更具競爭力,今后所有整體上市的公司,不僅僅是上海汽車,都要推出激勵方案。”

“上海汽車所在的汽車行業總體市場化程度高,競爭較為充分,公司主營業務清晰突出,資產良好,目前又將完成整體上市,已經具備了適時推出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條件。上海市國資委將鼓勵并支持企業將考核與激勵同公司的業績更緊密地掛鉤,建立健全更為市場化的激勵機制。”一位上海國資委人士如是表示。

此外,從權威人士獲悉, 本次國企的改革不僅要在體制上突破,更要從企業內在動力機制入手,讓上海的國有企業在今后參與全國乃至全球競爭之時,迸發出更大的活力。這意味著一直進展并不算快的上海國資企業股權激勵或將提速。

按照上海市國資改革的目標,“十二五”期間,要實現90%以上的產業集團整體上市或核心資產上市;建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標準的股東導向機制、規范運作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等目標。上海汽車的此番股權激勵將再次成為上海國資改革先行先試的“模板”,起到了投石問路的作用?!澳壳?,具體激勵方案已經出爐,并已得到合資公司外方管理層的認可,但尚未實施。”胡茂元表示。

在此一周前,上海汽車兩位高管幾乎同時離職,孫曉東從上海汽車質量與運行部跳槽至PSA,而黃華瓊則從上汽乘用車海外事業部離去,就任北汽福田副總裁兼品牌總監?!皩O曉東、黃華瓊的離開,都是其個人職業選擇,我們不便也不予置評?!鄙掀瘓F公關部當時對此事表明了態度。一周后,即有消息傳出,上汽方面有望在年內推出股權激勵機制,以充分調動管理層積極性。

“可能是吃一塹,長一智吧,今后上汽此類事情將會越來越少了?!蹦硺I內資深人士不無欣慰地說。

出口提速

“從全球汽車發展現狀看,一般汽車集團銷量超過300萬輛時,就已成長為成型的跨國公司。上汽集團的汽車出口太少。世界上沒有一家公司像我們這樣銷量超過300萬輛,出口量卻如此之少。”胡茂元坦言。

“2015年我們的產銷目標是600萬輛。其中,80萬輛在海外生產,520萬輛在國內生產?!焙硎?。保持利潤鏈的延長與增長是上汽集團獲得股東支持的重要策略,但出口業務成為上汽集團能否順利走出國門,成為世界知名汽車公司的重要指標。

5月下旬,上汽集團遍布英國的38位經銷店投資人在英國伯明翰市中心拿到了新款MG6展車,MG原是英國羅孚汽車公司的著名品牌,2005年,英國羅孚汽車出售時分別將生產線和MG品牌出售給了上海汽車和南京汽車。上汽集團執行副總裁、上海汽車乘用車公司總經理陳志鑫日前在接受采訪時透露,6月中旬MG6會在英國銷售。

“MG6是上汽集團集成全球優勢資源打造的一款中級轎車,由上汽英國造型團隊設計、英國技術中心開發,并由上海汽車臨港工廠和英國伯明翰工廠合作完成制造,最終在英國上市銷售?!标愔决稳缡钦f。

不管國外的汽車人如何評說中國制造和中國的汽車,一個既定的事實是,以往都是外國品牌進入中國,而這一次是中國公司所擁有的品牌汽車MG6進入發達國家。

2005年,上海汽車的這款汽車在浦東金橋一棟大樓起步。6年間,這款汽車從B級、A級、A0級等開始已經布滿了整個產品線。這款汽車的銷量從1萬輛起步,到2009年為9萬輛,2010年這個數字增至16萬輛,2011年上汽乘用車的銷售目標是超過20萬輛。

其實上海汽車和南京汽車合作后,上海汽車方面就有在英國推出小批量車型的計劃。其目的就是通過運作產品,進一步了解國外市場操作流程,并培養專門針對海外經營的團隊?!吧虾F囎灾髌放频钠鹗级ㄎ痪褪侵懈叨?,用戶對它的衡量標準也更加嚴苛?!标愔决巫苑Q。目前,上海汽車的研發團隊已經超過2000位工程師,其中包括收購英國羅孚時保留的300名工程師。

當然,胡茂元和陳志鑫都清楚,MG重回英國不僅是鮮花和掌聲,肯定也會引發各種質疑。這是因為,英國汽車市場給予MG6的外部環境確實不夠樂觀。數據顯示,2011年4月,英國乘用車新車注冊量連續第10個月負增長,并出現7.4%的同比下降,總銷量僅為13.77萬輛。而去年全年,英國乘用車市場則保持了1.8%的微弱增長,乘用車注冊量為203.08萬輛。對于MG英國之行的遭遇,陳志鑫似乎早已心中有數,他曾明確表示:“MG6在英國上市,起步難免艱難;MG6只是上汽集團自主品牌在海外經營、在歐洲試水的橋頭堡?!?/p>

胡茂元更是認為:“上汽集團要走全球化的道路,打通英國市場是必經之路,既然已經把羅孚基地收到旗下,就不應該浪費這一機會。”

篇6

對于“如饑似渴”的中小企業而言,上市無疑是緩解資金壓力的最佳途徑。創業板“第一股”特銳德、這家曾被戲稱為“居無定所”的企業,成功上市后即計劃斥資5億元打造“非常氣派”的研發大樓和生產基地。其董事長于德翔短短9個月醞釀上市就成功,隨即順利破解 “買房購地”難題的“幸福感”來得著實很突然。“夫妻店”樂普醫療的店長――蒲忠杰與張月娥夫婦在一夜之間身價暴漲達25.51億元(按發行價計算),致富神話顯然是非上市的“夫妻店”望塵莫及的。

對于企業家而言,成為行業“老大”比擁有巨額財富更加具有誘惑力。從事CDN和IDC服務為主的網宿科技一直深受行業“老二”之苦,成功登陸創業板后,董事長劉成彥和CEO彭清信心十足地踏上了沖擊“老大”之路。

資本盛宴背后的治理慌亂

從財務角度來看,高市盈率著實讓創業板“新秀”賺得盆滿缽滿。但從公司治理的角度來看,上市后的日子并不舒坦。隨著上市鑼聲的敲響,“新秀”從默默無聞的小公司搖身一變成為聲名顯赫的當紅明星,在“刁鉆”記者的頻頻追問之下,匆忙上崗的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顯得手足無措。華測檢測盡管已做了兩年的上市籌備,但當面對咄咄逼人的媒體時,還是一片茫然,“我們的媒介部門正在組建中,接受不了采訪?!?/p>

對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股權結構是否合理可謂無人問津。但對于“公眾公司”來說,其股權結構必須禁得起公眾和媒體的“責難”。從探路者的招股說明書來看,有8位自然人股東存在關聯關系,可謂不折不扣的“家庭企業”。對于董事長盛發強來說,面對媒體質疑,如何擺脫“夫妻店”的陰影無疑是件傷透腦筋的事情。

“治理”缺位的教訓是無比慘痛的,天津三英焊業、上海同濟同捷、江西恒大高新等公司就因股權治理存在瑕疵而無緣品嘗創業板“資本盛宴”的美味。

資料顯示,三英焊業的發起人股東包括天津信托(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32.5%)、天津科發、天津風投等7家法人和19名自然人。2008年10月,天津信托將所持股份轉讓給華澤集團。2009年初,華澤集團提名的2位董事進入三英焊業董事會,其后又增選了2名監事。在三英焊業總經理陳邦固看來,大股東、高管的頻繁變動是公司上市被拒的癥結所在。

據報道,同濟同捷IPO被否與其令人“眼花繚亂”的股權結構難脫干系。同濟同捷的股東共有51名,其中,11名為境內法人股東,2名為外資法人股東,35名為境內自然人股東,另外還有3名境外自然人股東。在證監會發審委看來,同濟同捷的股權布局過于復雜。

如果說錯綜復雜的股權結構是公司上市的羈絆,那么過于“家族化”的股權結構也同樣存在不合理的嫌疑,恒大高新就是因為股權的“家族味”太濃而被證監會拒之門外的。資料顯示,恒大高新實際控制人朱星河及其家族關聯自然人合計持有公司發行前100%的股份,過于集中的控股權無疑是恒大高新的一大軟肋。

擬上市公司股權治理籌劃

與上市被否的公司相比,那些“遙望”創業板的擬上市公司的股權治理現狀更加不盡人意。在很多擬上市公司老板看來,只要財務業績達標,那些“軟規定”是完全可以借助于券商、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進行“包裝”過關的;對于如何規劃公司的股本數量及股權結構,根本沒有思路或者說缺乏思索這些問題的意識;對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議事規則及董事會與經理層的職責分工也不甚清晰,甚至有咨詢客戶認為董事會秘書就是董事長秘書的“華麗轉身”。

不同于“重效率、輕形式”的非上市中小企業,對于上市公司或者擬上市公司來說,其股權結構不能僅僅體現“為老板負責”的治理風格。作為“公眾公司”,其治理結構必須能夠讓公眾“看得懂”,或者說“看著放心”。所以,對于財務成績達標的擬上市公司來說,治理結構的抗風險能力遠比治理效率更受證監會發審委的青睞。

增強股權治理的抗“質疑”能力,應精心籌劃擬上市主體的股權結構。從大的模塊來看,一個合理的股權結構應包括四大部分。其一為大股東及其家族持股,一般情況下持股比例不低于30%,以確保控制權的穩定性。賽輪股份被否,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股權過于分散(大股東杜玉岱持股比例僅為11.72%)。

其二為戰略投資者持股,持股比例為10%-20%。引入戰略投資者,不僅是為了緩解上市前的資金難題,更為重要的是提升公司的資本運作能力。與群星璀璨的豪華陣容相比,華誼兄弟的財務成績單并不“華麗”,卻能夠受到熱捧,除了非理性的追星效應以外,一個不容忽視的關鍵因素就是公司在籌劃上市時引入了馬云、江南春等資本運作高手。

其三為高管持股,預留比例為10%。無論是證監會還是投資機構,都非??粗財M上市公司高管團隊的質量和穩定性。所以,在提交IPO申請前對核心員工實施規范的股權激勵可以大大提升公司的“印象分”。值得一提的是,當小股東人數超過30人時,應成立員工持股公司統一管理股權,以降低上市主體股權的復雜程度和不穩定性。

其四為公眾股,可參照《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作為“公眾公司”,普通大眾除了關注其股價走勢之外,還對高管薪酬比較敏感。鑒于此,僅憑引入科學的崗位價值評估體系或人力資本價值評估工具是不夠的,還必須從治理結構上保證“專家組”的公正性。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頻遭非議,其中一個關鍵因素就是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獨立性不夠。關于這一點,可以效仿美國,成立全部由獨立董事構成的薪酬委員會,以維護高管薪酬的公信力。對于擬上市公司來說,要贏得證監會的青睞,應盡早籌劃薪酬委員會的合適人選。此外,為了應對上市后各路媒體的“發難”,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的選聘也不應過遲。

從企業生命周期理論來看,不管愿不愿意承認,對很多創業板“新秀”來說,上市是其發展階段的分水嶺。為了打造一份“漂亮”的成績單,幾乎所有的擬上市公司都將生命中的“黃金三年”獻給了證監會。以創業板首批28家公司為例,從披露的2009年度三季度報來看,多數公司已經走到了生命周期的成長后期或成熟期。這意味著,在接下來的日子里,很多“新秀”必須從“飆車”軌道向“中速”軌道轉移。

但另一方面,創業板“新秀”也背負著“最低限速”的強大壓力。而要突破成長瓶頸,“新秀”必須廢棄業已被尊奉為“圣經”的商業模式,在“正確”路線之外尋找新的業務增長點。實現經營模式的戰略轉型,僅靠創業股東顯然是不夠的,開拓經營思路不可或缺,這就很有必要在董事會下屬的戰略委員會中引入一定數量的外部董事。當然,要使外部董事能夠承擔起公司戰略轉型的重任,必須在公司籌劃上市時就進行磨合。

篇7

董事會秘書是《公司法》確定的上市公司治理重要環節,被稱為公司的對外發言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層之間的協調人,公司與新聞媒體溝通的窗口,在公司資本運作和經營活動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我做董秘多年,經歷了公司上市前股份制改造、申請發行上市以及上市后再融資、股權激勵等各個階段,在公司發展的不同階段,董秘應適應不同的角色定位,更好地發揮作用。

從總籌劃到“陪練員”

對準備上市的公司來說,董秘的核心目標就是促進成功上市,IPO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董秘要承擔上市總籌劃及總協調的角色。

改制重組階段。董秘首先要把好中介選聘關。這其中選好保薦機構尤為重要,選擇保薦機構的標準大致有:看保薦機構實力和聲譽,如保薦IPO的家數及過會率、擁有的保薦代表數量、業界的口碑等;看保薦機構是否熟悉本行業或者是否有成功保薦同類企業上市的經驗;看保薦機構是否擁有強大的研究能力及市場銷售能力。確定中介機構后,董秘應會同中介機構對公司業務重組、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權重組、人員重組和管理重組等方面做出安排。改制與重組時,應重點注意:1.對不良資產及非盈利性資產要剝離,對有瑕疵的重大資產要消除瑕疵,我們就將無土地使用權證或房產證的土地房產辦理了證書;2.重組過程應當考慮經營業績的連續計算問題,如有限責任公司按賬面凈值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允許連續計算經營業績;3.股本大小設計應與公司業績規模相配比,并要與擬上市交易所相銜接;4.避免同業競爭,盡量減少關聯交易。

申請發行上市階段。董秘首先要把好發行申請文件編制的質量關,申請材料中最重要的文件是招股說明書,其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上市進展甚至能否成功上市。其次是要做好上市申請工作。上市申請工作的重點是做好與中國證監會的有效溝通。第一次溝通工作是上市公司初次見面會,公司董事長要向證監會發行部領導和審核人員介紹公司基本情況,回答有關問題。第二次溝通是發行部初審后對公司申報材料提出反饋意見,公司要與保薦機構根據反饋意見補充完善申請材料并回答相關問題。和證監會的溝通要主動,一個審核員可能同時負責20家左右的企業,很忙。反饋意見時要跟審核員溝通清楚,他認為理解、接受了,才正式上報。第三次正式溝通在IPO上發審會審核時,公司董事長要現場回答發審委委員的提問,這考驗董事長對公司業務、上市材料是否熟悉,一些企業負責人如果問答偏離了招股書,出現了矛盾,別人就可能認為你的公司存在造假。在正式過會之前,要做好模擬問答,至少需要五天的培訓。這一期間,董秘要做好陪練員的角色。等拿到最終批文,上市發行了,重點就要做好詢價路演推介。

強勢的合規“守門員”

上市后董秘要做好促進公司規范運作、信息披露、接待投資者等日常工作。董秘在促進公司規范中的作用非常大。一些企業的董事長、總裁對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不清楚,不按規定決策、披露信息。因而,董秘一定要堅持原則,工作要有一定的分量,嚴格按制度做,誰怎么說也沒用,這實際上是在保護公司、保護董事長,這樣董事長、總裁才會充分重視你的意見。董秘應該是“強勢”的,隨便找個聽話的人做董秘并不妥當。

為公司在資本市場募集資金,建立長效激勵機制,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是實現董秘核心價值的重要途徑。我們公司上市后不到兩年,在不到八個月的時間,就成功以高于發行底價4.3%的價格定向增發9030萬股,募集9.84億元,并于今年3月推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實現了公司與資本市場的良性互動。

非公開發行股票工作重點在于審批與發行環節。審批涉及董事會、股東大會、國資部門、商務部門和證監部門等多個部門及環節,為此公司要積極與股東及相關部門進行有效溝通,不斷優化發行方案,精心準備發行申請材料。發行時,由于2011年股市極度低迷,我們采取了很多措施,例如積極做好信披與投資者調研增加,積極尋找參與定增的投資者,公司高層與保薦機構主動深入基金等機構,進行一對一路演,并且抓住機遇及時啟動發行。

眼下,董秘成為國內炙手可熱的職業,現在很多董秘完成一單IPO后,離職套現成為千萬富翁,做幾個企業IPO后,他一輩子就夠了。人各有志,不過董秘要想做到有分量,最起碼要熟悉公司所有的業務、法律法規,這就需要在公司工作一段時間,并要學會在工作實踐中學習提高自身的專業素養及綜合素質。

篇8

[關鍵詞]房產企業;市場;成本;控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1150

1房產企業成本控制概述

對于房產企業而言,成本控制發生于整個經營過程當中。特別是在房產企業盈利能力不斷下降的情況下,做好運營成本控制對于房產企業穩定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在房產企業運營成本控制具體實施過程中,要注重成本效益原則。成本控制的核心目標需要保證經濟利潤為正值,只有達成該目標,才能讓房產企業不斷累積資本。[1]同時,要結合不同類型的問題進行針對性分析,不能“以偏概全”,要做到“對癥下藥”。運營成本控制需要獨立于財務單獨設計。另外,房產企業運營成本控制要注重全員參與原則。一方面,房產企業領導自身要重視成本控制,發揮帶頭作用,充分貫徹成本控制理念;另一方面,要動員所有員工參與到成本控制當中,通過相互之間的配合,形成良好的成本控制氛圍,將成本控制效應充分發揮出來。

2房產企業運營成本控制過程分析

項目是房產企業獲利的直接來源,也是支撐房產企業發展的重要基礎。項目成本控制是房產企業運營成本控制的重要構成部分。在項目開發之前,要先對項目進行充分論證、策劃,包括項目市場定位、產品定位等。通過細致、深入的調查分析,對市場進行預測。根據市場供求及價格發展情況,合理定位產品,盡可能讓項目能夠在短時間內出售,以此來增加上漲資本利用率。在房地產項目開發過程中,土地價格比例會逐漸上升。若要保證項目獲得預期效益,就需要在決策階段做好土地成本控制。[2]決策階段當中,土地的使用權方式已經被確定,相關報建手續費用則是由政府統一規定的。因此,項目開發階段成本控制的核心為設計成本控制。對于房地產項目而言,設計階段成本控制的成效將會對項目整體成本產生直接影響。很多房產企業對設計階段的成本控制并不重視,往往會出現投資失控的情況。盡管設計費用僅占項目總成本的3%不到,但對于工程造價的影響卻超過75%。[3]通過優化設計,能夠有效降低造價成本,有利于提升項目綜合效益。通過實施設計招投標,以競爭的方式篩選出科學、合理、經濟的設計方案,以此來降低設計成本。同時,要實施限額設計,實現成本事先控制。通過確定設計限額,并構建相應的獎懲機制,能夠督促設計人員對設計方案進行持續性優化,從而將造價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圍內。項目實施過程中即建設階段的成本控制是十分復雜的。在該階段,一方面,要加強合同管理,并做好施工現場管理工作,保證建材、設備質量符合要求。合同制定過程中,要指派專人對合同措辭進行嚴格審查,以保證合同的嚴謹性,盡可能避免合同糾紛,以此來降低工程索賠概率。另一方面,要對工程設計變更進行嚴格監督,要求工程造價管理人員及工程監理人員進行跟蹤監督,確認準確的設計變更工程量,并做好變更記錄,保證變更文檔的完整性。此外,房產企業還要做好稅務籌劃工作。企業內部要設立專項稅務籌劃部門組織,通過分散收入、降低交易次數、將銷售轉變為股權轉讓等方式來實施稅務籌劃,進一步控制稅收成本,為企業贏得更多的效益。

3影響房產企業運營成本控制的相關因素

在房產企業運營成本控制過程中,存在諸多因素對成本控制產生影響,主要表現為以下三點:[4]一是供應鏈成本控制能力欠缺。一方面,房產企業缺乏整體供應鏈成本效益意識,片面追求降低成本,但卻忽視了市場因素。即便降低了成本開支,但卻容易造成產品定位與市場需求不符,影響了產品的競爭力;另一方面,缺乏全員成本控制意識。在供應鏈成本控制過程中,未能將相關部門有效串聯起來,約束了成本控制的效能。同時,成本控制方法過于被動,缺乏主動出擊市場的積極性與動力,未能將成本控制的潛能充分發揮出來。二是材料價格風險管控能力不足。在房產項目建設過程中,材料成本費用在整體成本費用當中占據了較大比重。材料價格往往會受到市場波動影響而出現變化,這種變化也導致了材料價格風險。由于房產企業無法及時應對材料市場變化,只能被動接受風險,并給予承包商材料差價補償,使得材料成本增加不少。三是成本核算問題。成本核算是房產企業運營過程中重要的職能之一,在成本控制當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部分房產企業盡管構建了成本核算體系,但在核算科目規劃方面缺乏科學性,對實際操作產生了影響。部分成本經辦人員對成本科目缺乏統一認識,隨意性較為嚴重,給橫向、縱向成本對比決策帶來了一定阻礙。另外,存在成本核算對象不夠明確的現象。

4加強房產企業運營成本控制的有效策略

41加強供應鏈成本管理

對于競爭實力較強的房產企業,可通過縱向一體化運營的方式,增強供應鏈整合能力,提高供應鏈資源整合效率,以此來控制供應鏈成本。對于實力相對較弱的中小型房產企業,可采取合作方式,與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形成陣營,共同發揮合力來獲得成本效益。有能力的房產企業還應該適當發展規模經濟或采取集團采購的方式來發揮規模效應,以此來降低整體開發成本。[5]借助規模效應,還能讓項目開發形成一套統一化的操作流程,畝獲得更為穩定的服務與技術支持。另外,房產企業要重視與各類供應商之間的合作,通過細化供應商合作流程來提升供應鏈管理效率,增強自身的供應鏈整合能力,進一步壓縮供應鏈成本。

42加強材料風險控制

從客觀上來看,材料價格波動是無法避免的,也就是說材料價格風險是客觀存在的。要加強材料風險控制,首先,要加強市場調研,以此來提升材料價格預測的準確度,為材料風險管控方案的制訂提供可靠參考。房產企業要安排專人關注建材市場各類材料價格走勢。在項目招投標階段,根據市場調研合理評估材料價格,并作出有效風險評估,進行綜合評標。[6]其次,在項目招投標期間要明確建材價格漲價調整方案。例如,可在合同當中約定一個固定百分比,即便材料價格出現波動,但只要在這個百分比范圍內,相關風險則由承包商來承擔。若價格波動超出百分比范圍,則由房產企業來承擔風險,并根據合同中規定的調價方法來補償差價。以這種方式來分攤材料價格風險,可使雙方達成共贏。最后,要善于利用套期保值來抵消部分材料上漲損失。這樣能夠有效轉嫁部分風險,避免因材料漲價所導致的高額賠償。

43實現精細化成本考核

由房產企業專項考核小組負責成本考核工作,包括目標制定、過程管理等。通過成本考核,對成本目標實現情況、管理工作成效進行有效評價,并將相關結果上報于考核委員會進行審核,保證考核工作的有效性。同時,專項考核小組要結合考核結果,制訂出合理的獎懲方案,以此來發揮激勵及督促作用。成本管理模式可選擇股權激勵模式,在項目轉變為投資中心的過程中,可借助股權激勵來督促項目公司管理者。以股權激勵作為誘因,能夠激發項目管理團隊的運營能力,進一步提升資產收益率。這樣不僅能夠降低整體運營風險,也能夠讓項目公司獲得可觀的投資效益,進而實現收益最大化。

5結論

總體而言,房產企業成本控制是一個系統化、綜合化的過程,涉及因素較多,需要做到精細化管控、多環節把控,才能讓成本控制真正意義上發揮作用,從而為房產企業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1]幸治菊新形勢下的房地產企業成本控制研究[J].商,2016(27):7

[2]周軍和房地產企業開發成本控制的探討[J].當代會計,2014(11):18-19

[3]閆煒新形勢下房地產企業成本控制的探討[J].時代金融,2013(33):22

[4]陳雪燕房地產企業成本控制及核算方法研究[J].會計師,2013(14):77-79

篇9

(河南瑞貝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河南許昌461000)

[摘要]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日益發展,股權投資在企業資產總額中所占比重逐步提升,股權轉讓日益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股權投資一般金額較大,在轉讓過程中給企業帶來了較重的稅收負擔,在分析不同方案下股權轉讓的所得稅稅負的基礎上,對股權轉讓事項相關涉稅問題進行了研究。

關鍵詞 ]企業;股權轉讓;所得稅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3.031

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股權轉讓已經成為經濟中較為普遍的經濟手段,股權轉讓行為越來越普遍,形式也日益復雜。股權轉讓金額可分為三部分:投資成本、股息所得和投資資產轉讓所得。第一部分相當于是投資成本的回收,無須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二部分為股息所得,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因此對于企業投資者即法人股東而言,可免征企業所得稅,而個人股東則需按照“股息、紅利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第三部分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若是投資資產轉讓所得,則要求該部分應并入應稅所得計征企業所得稅,若是轉讓損失,經過專項申報后,可以在稅前扣除。一般來說,在企業股權投資中,股息所得占有較大的比重,因此股權轉讓中的股息所得是納稅籌劃的關鍵點,充分利用好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將大大降低企業股權轉讓過程中的所得稅稅負。

1股權轉讓所涉及的稅款種類

就企業的股權轉讓稅款來看有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契稅、印花稅,而個人股權轉讓所涉及的稅款主要是個人所得稅。下面筆者將分別就企業所得稅進行論述。在股權轉讓的稅收中,企業所得稅是重頭戲,但是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情況較多,細節部分較為復雜,為了加深對企業所得稅的了解,下面筆者將逐一進行講解。

第一,在常規的股權轉讓過程中,一般股權轉讓稅款的征收都是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的要求來進行征收的。作為股權轉讓人,在股權轉讓稅款征收的過程中,被投資方積累而進行分配的利潤將會被視為是股權轉讓所得的利潤,將會按照一定的百分比進行稅款的征收,在征收中,征稅人要注意的是不得將上述利潤視為是股息所得的利潤。

第二,在股權轉讓的過程中,人們往往會混淆股權轉讓所得稅的相關概念,因此在繳納稅款時往往會出現問題。通常所說的股權轉讓所得或者損失是指在轉讓或者處置股權投資收入減除成本的余額。除了該部分收入之外,其他股權轉讓所得的收入應該要并入企業應納稅中,依法繳納稅款。

2不同方案下股權轉讓的所得稅稅負

對于營利性的被投資企業而言,股權轉讓可采取以下四種方案:直接轉讓、先分配利潤再轉讓股權、先轉增資本再轉讓股權、撤資,這四種方式決定了企業能否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以及享受優惠的金額。因此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所得稅稅負差異較大,現以案例方式分析企業在這四種方式下的企業所得稅稅負和稅后凈利。

例:甲企業2010 年6 月以1200 萬元投資于乙企業,持股比例為40%,后因甲企業投資戰略調整,擬于2014 年2 月取消對乙企業的投資,終止投資時,被投資企業乙的資產負債表中顯示,資產總計1億元,負債合計2000 萬元,所有者權益8000 萬元,其中實收資本與未分配利潤各3000 萬元,盈余公積2000 萬元,為案例分析方便,假設被投資企業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相同。

2.1股權直接轉讓方案

被投資企業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相同,因此投資企業可按公允價值將其所持的40%股權直接轉讓,轉讓價格為3200萬元。根據《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股權轉讓所得為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計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因此該方案下投資企業甲的股權轉讓所得為2000萬元(3200-1200),應納企業所得稅為500萬元(2000×25%),投資企業的稅后凈利為1500萬元(3200-1200-500)。

2.2先分配利潤再轉讓股權方案

在該方案下,由于被投資企業乙存在未分配利潤,因此先進行利潤分配,投資方甲可按持股比例40%收回可供分配利潤的1200萬元。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該部分所得無須納稅。被投資企業甲分配完畢后,其所有者權益從8000萬元降低到5000萬元,因此企業此時對外轉讓股權,只能以公允價值的40%即2000萬元的價格轉讓,因此股權轉讓所得為800萬元(2000-1200),應納企業所得稅為200萬元(800×25%)。投資企業的稅后凈利為分回的投資收益加股權轉讓收入扣除投資成本和企業所得稅后的余額,即:

1200+(2000-1200-200)=1800(萬元)

2.3先轉增資本再轉讓股權方案

該方案下,先用企業的盈余公積轉增資本金,繼而再轉讓股權。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的規定:公司的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轉增資本,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后,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或股本)的25%。在本例中,轉增資本后,盈余公積的留存額至少應為750萬元(3000×25%),因此被投資企業甲用以轉增資本的盈余公積限額為1250萬元,而《公司法》對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沒有限制,因此在該方案中,被投資方可用1250萬元的盈余公積和3000萬元的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

對于投資方甲而言,被投資方轉增資本行為可分解為向被投資方分配股息、紅利和收到被投資企業投資兩部分,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取得該分配的股息、紅利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因此被投資方相當于從投資方取得分配的股息、紅利1700萬元[(3000+1250)×40%]可享受免稅待遇。與此同時,投資方增加對被投資方的投資成本1700萬元,轉增資本后,被投資方盈余公積減少1250萬元,未分配利潤減少3000萬元,而實收資本增至7250萬元,所有者權益總額不變,仍為8000萬元,因此投資方轉讓所持股票的公允價值仍為3200萬元,股權轉讓所得等于300萬元[3200-(1200+1700)],企業應納企業所得稅75萬元(300×25%),投資企業的稅后凈利為1925萬元(3200-1200-75)。

2.4撤資方案

該方案下,投資企業甲從被投資企業乙直接撤資,投資方收回3200萬元,被投資方的所有者權益各項目會相應減少40%。投資方收回的3200萬元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收回投資成本1200萬元;第二部分為股息所得,金額上等于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中按該股東占股比例計算的部分,即2000萬元,由于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間的股息、紅利免稅,此部分無須納稅;第三部分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在金額上等于所分得的剩余資產扣除股息所得和投資成本的差額,即:3200-1200-2000=0。因此對于投資方而言,采用撤資方案時,企業所得稅的稅負為零,稅后凈利為2000萬元(3200-1200)。但是應該注意,在實務中,由于《公司法》對企業撤資有著非常嚴格的限制,并且撤資對被投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影響巨大,因此用到此方案的情形非常少。

3稅負差異分析

本例四種方案下企業所得稅分別為:500萬元、200萬元、75萬元和0,稅負依次減少。究其原因,第一種方案中,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所對應部分均未享受免稅待遇;第二種方案中,只有未分配利潤享受到了免稅待遇,而盈余公積所對應部分未享受免稅待遇;第三種方案中,不僅未分配利潤享受到了免稅待遇,而且盈余公積中有1250萬元按照投資方的持股比例也享受到了免稅待遇;而在第四種方案中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所對應部分均全額享受免稅待遇??梢?,通過股權轉讓方案的選擇,可充分利用免稅政策,達到減輕企業所得稅稅負的目的。

參考文獻:

[1]郭雨.股權轉讓所得稅款處理分析與研究問題分析[J].東方企業文化,2011(23).

[2]華冰.股權轉讓所得稅款處理分析與研究問題發展綜述研究[J].網絡財富,2010(21).

篇10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 電網企業 應對策略

2006年,財政部頒布了最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大量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這一概念,并在具體準則文件中予以體現。自上世紀末電力系統“廠網分離”實施以來,電網企業的會計核算制度一直存在著不夠完善的情況,為此電網企業應以新準則的頒布為契機,通過對新準則中某些規定的借鑒引用,來達到完善自身財務制度的目的。

一、新會計準則對電網企業產生的主要影響

(一)盈利水平波動性變大

與舊會計準則相比,新準則最大的亮點就是充分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的屬性,這主要表現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資產減值測試、融資租賃、債務重組、非貨幣易等方面。就電網企業而言,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引入會對發生有關交易行為且滿足公允價值計量條件的電網企業的當期利潤產生一定的影響。以非貨幣易為例,按新準則的規定,在滿足商業實質和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前提下,應當采用公允價值對該項交易進行反映和計量,其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而非過去的資本公積科目,這勢必會對企業的當期盈利水平產生較大的沖擊。

(二)更加注重謹慎性原則

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的規定:企業所發生的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內不得轉回。這雖然明顯與現行的國際會計準則相悖,但對于有效防控上市公司利用減值轉回在不同年度調控利潤還是能夠起到一定作用的。而實際上,新準則所規定的不得轉回范圍僅限于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對子公司、聯營公司和合營的長期股權投資等,對其他諸如金融資產、存貨等則不受此限。但就電網企業而言,今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時應更加審慎,因此這也不可避免地增加了企業操作的難度。此外,禁止性轉回規定的出臺也會導致電網企業某些會計政策的變化,應更加注重減值客觀證據的提供。

(三)減少了投資差額影響

新舊準則在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中的最大區別在于對“股權投資差額”科目的處理上。舊準則將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計入“股權投資差額”科目,并按一定期限予以平均攤銷,同時調整其當期損益。而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規定,該部分差額將會被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并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因此就電網企業而言,此舉將會使以前年度各企業的股權投資差額被一并沖銷,同時期初未分配利潤也會一并減少。但就長期而言,各電網企業在以后年度則不需要再對股權投資差額進行攤銷,這相當于獲得了貨幣時間價值。

(四)土地增值效益獲體現

在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對于企業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產,包括已出租的房地產、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應采用“投資性房產”科目予以單獨反映,在會計計量時可選擇采取成本模式或公允價值模式;但若存在有活躍市場,且確定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條件下,則應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并將其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就目前而言,隨著央企退出房地產行業相關規定的出臺,國家電網內部僅存魯能一家經特批獲準經營房地產的企業,其他供電企業或許就此將原先儲備開發的土地進行轉讓,從而會使當期利潤大大增加,但自此之后趨于平穩。

(五)資本化利息得以增加

相比于舊準則,新準則在借款利息資本化方面也出現了相應的變化,可被資本化利息支出的資產范圍不僅包括了原有的固定資產,還包括了經長時間購建或生產才能達到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的存貨、投資性房地產等。與此同時,新準則也規定可予以資本化的借款范圍不再局限于專門借款,若為購建或生產某項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累計支出超出其專門借款時,該超出部分所產生的利息也可予以資本化。從這一點上看,電網企業有很多用于工程建設的非專用借款都符合該項規定,為此可予以資本化,而這一方面會增加工程本身的造價,另一方面又會降低費用化利息支出總額,從而提高了企業的當期盈利水平。

(六)信息披露更加規范化

與舊準則相比,新準則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更具規范性,更加強調信息披露的客觀性、及時性和有用性,這充分實現了與國際慣例的趨同。而為了更好地實現為報表使用人提供可靠有用會計信息的目標,新準則修改了財務報告的內涵,取消了編制財務情況說明書的要求,增加了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擴大了附注披露的范圍和內容。由此可見,在這種大趨勢下,不僅要求電網企業在執行新準則后要對會計報表列示項目進行說明,而且要對影響財務報告使用者正確理解企業會計信息和投資決策的一些表外信息加以說明,這使得附注中需要進行披露的信息量大大增加,但這也使企業在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方面具有了內在的動力。

二、新會計準則下電網企業的相關應對策略

(一)組織清查,積極應對變化

在新準則出臺后,電網企業要結合自身經營特點,充分分析評估新準則對本企業的財務和經營狀況的影響,積極應對新準則所帶來的變化,及時修訂和完善電網企業會計核算制度,做好財產清查、債權債務確認工作,認真分析各項資產質量,判斷資產是否存在減值狀況,合理確認減值損失金額,組織做好電網企業對下屬單位的數量、管理級次、股權結構等情況的清查工作,規范界定財務決算報表合并范圍和級次,加強內部交易以及關聯交易的清理,為內部交易與往來抵消以及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奠定基礎,正確理順年度間財務決算報表編制口徑變更和會計核算差錯等情況,為下一年度會計工作夯實基礎。

(二)評估風險管理、經營策略方面的影響

電網企業要對新準則出臺后可能會對其自身風險管理、經營策略等其他方面所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例如,企業合并準則是否會對未來的并購計劃產生影響,股份支付是否作為費用計入利潤表,是否會對企業的股權激勵計劃產生影響以及是否需為此重新制定籌資和對沖策略等。在此基礎上,電網企業還要根據新準則所帶來各種影響的特點,制定新的會計手冊,整合新準則體系下的ERP管理系統,并將預算管理、業績考核、財務報表、投資者報告等都納入該體系之中,從而實現企業管理體系的明晰化、網絡化、信息化。

(三)關注納稅籌劃策略的相關變化

電網企業還要對新準則出臺后納稅籌劃策略的相關變化進行關注。雖然新準則并不一定會對企業的應納所得額產生較大的影響,但新會計準則與現行稅法所存在的差距則會引起越來越多的關注。而隨著新企業所得稅法、新企業增值稅法的進一步出臺,電網企業的納稅籌劃空間或范圍進一步發生變化,這就要求企業從新準則、新稅法兩方面入手加以考慮,力爭在充分規避稅收風險的基礎上獲取更多的納稅時間價值,盡量減少所得稅資產的比例。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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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陳旭.試論新會計準則對供電企業的影響及措施[J].時代經貿:中下旬,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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