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實施方案范文

時間:2024-01-26 17: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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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實施方案

篇1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加快轉型升級”及全市環保工作會議精神,根據文件要求,集中力量,著力解決一批重點突出的環境問題,保障群眾環境權益,提升生態環境質量,促進社會和諧,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在促進轉型升級中的強大推動力,經研究決定,在我區開展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環保“百日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加快轉型升級”和構建“智慧、幸福、低碳”的工作部署,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主攻方向,以改善民生、提升環境質量為根本目的,以保障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我區生態文明區創建的重點目標,不斷探索環境保護新方法、新途徑,打造環境執法新體系,努力開創環保新局面,為全面完成年度環保目標奠定基礎。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此次“百日行動”的統一領導,區環保局決定成立“百日行動”領導小組。

成員:各責任科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監察大隊,負責“百日行動”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徐惠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副大隊長朱勝偉為辦公室聯絡員。

三、目標任務

(一)認真開展積案化解專項行動

根據市百日行動工作方案要求,5月至8月,著重對我區重復、重點,實施領導包案、下訪制度。對列入市重點積案化解的19件及我局排查出的20件重點進行回訪,督促企業整改到位,做到群眾不息訪不放過。

(二)積極開展“綠色護考”行動

圍繞每年一次的中、高考,我局將組織成立綠色護考隊,加強對考場、住宿區域的巡查,并根據區政府統一部署在中、高考期間禁止建筑施工,為廣大考生創造寧靜考場環境。

(三)建立農業用水監控預警機制

圍繞5月農業用水,我局已于5月初對全區各鎮河道開展全面排查,針對水質異常河道,要求各鎮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夏種農業用水安全,杜絕重大農業污染事故。

(四)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專項檢查力度

圍繞入太河流水質改善的總體要求,促使太湖順利度夏,防止藍藻大規模產生,我局將對入太河流沿線企業,特別對污水處理廠、重點污染源、含鉛蓄電池、重點河流等開展突擊檢查、定時檢查、夜間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認真梳理,歸類,進行督查整改到位。同時由監測站對含鉛蓄電池進行全面監測,確保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到位,污染物達標排放到位。

(五)加強對放射性及危廢經營單位專項檢查

為提高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規范運營,將加大對危廢經營單位專項檢查,主要從企業的運行管理、固廢的堆放現狀、雨污分流、污染防治設施、轉移手續等方面開展全面檢查,著力解決一批突出的環境問題。

根據放射性存放、處置的相關要求,同時為規范涉源單位環境管理行為,將開展涉源單位安全、環境專項檢查,確保企業全面落實放射性管理要求,并解決一批突出環境問題。

(六)加大秸稈焚燒巡查力度

根據藍天行動的要求,確保不因秸稈焚燒造成交通事故,不因秸稈隨意傾倒河塘造成水質污染,局將落實片長制、路長制,組織人員對省道、高速公路、高架、主干道實施巡查,同時要求各鎮每5百畝農田配備一名巡查人員,對田埂進行全面巡查。

(七)提升技防監管能力

針對我區污泥、廢水處理的實際情況,為提升我區技防監管能力,防止亂倒、亂排現象發生,我區將落實專門運輸車輛,并安裝車輛視頻監控,確保所有運輸車輛運輸軌跡一目了然。同時對敏感區域設立自動監測點進行24小時監測,及時掌握區域環境狀況。利用綠色信貸及時更新企業信息,并通報企業信息等級。

篇2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緊扣科學發展觀主題,按照建設生態文明、構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以保障生態安全為目標,以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以促進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發展為途徑,認真落實節能減排各項政策措施,深入開展環保世紀行活動,以扮靚西大門、全面建成小康新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二、活動的主要內容和步驟

這次環保世紀行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5月分)

按照縣環保世紀行組委會的安排,根據我局工作重點,圍繞活動主題,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活動實施方案,對活動作出具體安排。并于5月底按時上報縣環保世紀行組委會辦公室。

(二)組織采訪和現場執法檢查階段(6―11月底)

我局將圍繞以下內容,組織開展宣傳報道和現場執法檢查活動。

1、節能減排工作。一是通過大力宣傳,進一步強化企業的節能環保意識,促進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二是對煤炭系統節能減排,發展低碳經濟和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宣傳報道,營造節能減排工作的濃厚氛圍。

2、加大對煤炭經營企業儲煤場的監管力度。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重點突破,講求實效”的要求,加強露天儲煤場地的治理,關閉縣城區內經營性煤場。要求全縣范圍內各煤炭經營企業的儲煤場地必須硬化路面,建設閉合煤倉和洗車臺,并對周圍進行綠化遮蓋,防止揚塵污染。

3、積極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4、認真處理好各類媒體在輿論監督中發現和曝光的環保問題。

(三)總結評比階段(12月底以前)

11月30日前,完成本單位環保世紀行活動的總結評選工作,并及時報縣環保世紀行組委會辦公室。

三、活動的基本原則和具體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環保世紀行工作的領導,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督察等日常工作的開展,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我局環保世紀行工作取得實效。

2、開展廣泛宣傳。局辦公室根據“2013環保世紀行”活動的指導思想和主題,針對污染環境的突出問題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開展形式新穎、效果明顯的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企業和廣大干部職工的環保意識,調動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到環境保護、污染治理的行動中來。

篇3

20**年市政府將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作為減排的主要目標,要求我市的COD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要比20**年分別削減7.8%和3.8%。根據這一要求,市政府下發了《關于下達“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削減總量控制計劃的通知,并制定《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責任書》,將指標分解到鄉鎮(街辦)、經濟開發區及有關部門等。為實現主要減排指標的完成,我們根據全市的環境容量,確定了全年的削減量必須完成的削減目標。在污水削減方面,重點加強了對兩處污水處理廠的監管,并對兩個污水處理廠的進出口安裝了COD和氨氮在線自動監測裝置;加強對69家重點水污染企業進行監控。凡是水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實行限期治理;對化工、造紙、印染、釀造等污染物總量負荷較高以及有嚴重污染隱患的企業,要按清潔生產審核要求進行技術改造,進一步削減排放量;對造紙、釀造等重點污染行業編制廢水減排、限排、禁排計劃,實現區域廢水資源化,對逾期完不成減排任務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治理,確保廢水穩定達標排放;在大氣治理減排方面,對熱電企業開展脫硫治理工作。組織8家熱電企業外出學習,由一名副局長帶隊,對兩單位的脫硫治理工程進行了實地考察。目前化學有限公司已建成脫硫治理工程,玉米、淀粉2家企業已初步簽定了治理合同,5家企業正在開展考察工作。同時突出監控重點。通過排查確定了占排污總量80%以上的14家重點監管企業,列出單子,明確減排目標,對不認真實施減排要求的生產單位堅決關停,完不成目標任務的企業實行停產治理。

二、加強對重點區域、流域的污染防治

一方面實行綜合治理。對*條河流的水污染治理,組織有關人員對沿河的企業、養殖場進行了調查摸底,對沿河所有污水排放企業加強監控,對所有的養殖單位進行整體搬遷;另一方面實施點源治理。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步伐,組織有關人員對沿河的六處鄉鎮(街辦)進行考察論證,準備籌建6處鄉鎮污水處理廠,將生產、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再外排。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抓緊規劃論證,制定實施方案,確保年內開工建設。督促有關部門抓緊籌建城市無害化垃圾處理場并規范醫療垃圾的處置,徹底解決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污染問題。積極引導和督促企業進一步加大治污設施投入,有污染的項目和生產環節,必須配套治污設施,確保廢水達標排放。

三、嚴把新建項目審批,強化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

我們對所有建設項目,都嚴格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行使好環保第一審批權和一票否決權,把住關口,防止新污染源的產生。堅持“四個不批”:即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堅決不批;對已無環境容量的地區,新上增加污染物總量的項目堅決不批;對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等生態脆弱及環境敏感區,影響生態環境和污染環境的項目堅決不批;對毗鄰居民區的化工等有環境風險的項目堅決不批。到目前我局共經辦環評審批企業59家,環保驗收2件,全部符合國家規定。拒批不符合國家規定的4個小造紙污染項目。協助3個項目到省環保局做了匯報,環評工作正在開展。所有項目提前辦結率100%,滿意率100%,受到服務單位的好評。

四、依法嚴肅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重點監控的69家水污染企業,基本達到了控制標準,主要河流斷面水質符合要求。繼續加強對辛興工業污水的監督管理,確保污水管道運送暢通,并達到排放標準。組織監察大隊和監測站人員除正常進行監理外,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辦法不間斷地進行抽查、暗訪,加大監理力度和監理頻次,特別是夜間和“八小時”以外的監理頻次。加強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嚴格按照全省污染減排工作的《四個辦法》,每日對各河流斷面和城市污水處廠的進出口水質狀況進行一次監察、監測;每月將各河流斷面和城市污水處廠的進出口水質狀況及時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紀委及市法院、檢察院和市委組織部報告。積極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成立了以分管市長任組長,環保、發改、經貿、監察、司法、工商、安監等七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印發了《實施方案》,與七部門共同組成4個檢查組,實行聯合執法,每季不定期對全市的所有排污單位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查,對重點企業每周進行2次以上的暗查,并對126家排污單位進行全過程監理。對查出的問題依法進行了處理。配合省、市環保執法人員的明查、暗查,對全市69家重點水污染治理設施,本著從嚴從細、不留死角的原則,緊盯不放,搞好經常化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管牽扯到誰,都依法予以懲處。上半年對3個企業進行了限期整改,對未批先建的4家企業依法停止生產,對20家未經審批私自開發建設的項目和“十五”土小企業依法進行了取締。共接人民來信、來訪88件,全部處結。與公安、市政管理局等四部門聯合執法,加強中高考期間城區環境噪聲管理,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五、加強環境監測,為環保執法提供科學依據

積極開展環境計量認證工作,并順利通過了省級計量認證審查驗收,進一步完善了新的認證體系,建立新的環境監測管理體系,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環境監測能力和監測水平有了較大提高。圍繞監測計劃,完成了省、市下達的例行監測任務,對全市污染源總量控制單位進行了全面監測,對15家重點單位進行了每月2次的重點監測。對城區的兩套空氣自動監測系統的運行情況進行科學的管理,定期對所有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和實際技能練兵,確保能及時傳輸大氣質量技術參數和區域內空氣污染技術指標。為保護好濰坊市區飲用水源地,我們對主要河流斷面進行了嚴密監控,加強對兩個城市污水處理廠進出口的監測,基本達到每日一次。上半年共取得環境監測有效數據7800個監測數據個,所有報出數據一次合格率達到100%,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驗收、環保設施檢查、排污收費、、污染事故處理等各項工作,提供了科學、準確的數據,為環保執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據。

六、積極開展環保模范城創建活動

成立了環保模范城創建辦公室,抽調精干力量充實創模辦。創模辦根據全市的環境狀況制定創模規劃,制定并下發了《創建國家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任務分工》和《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指標任務分解表》,對創模指標進行分解落實;加強對專業的學習培訓,通過組織人員對新的“十一五”創模量化指標進行學習培訓,使大家很好的認識到創模工作的基本程序。目前已考察咨詢了環科院等幾家創模規劃的編制單位,近期,已準備就招標編制的有關問題形成書面材料向市政府進行請示,力爭年底前向省環保局報送我市創模申請報告。同時積極開展創建活動。在10家企業開展了清潔生產審計,到6月底完成10家企業的清潔生產審計報告的編制工作。開展綠色評選活動,會同文明辦對獲得20**年度市級綠色社區的單位,舉行了揭牌、授牌儀式。會同教育局對獲得20**年度市級綠色學校的舉行了揭牌儀式。開展爭創環境優美鄉鎮。根據市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于開展創建環境優美鄉鎮的通知,對六處鄉鎮開展創建20**年度省級環境優美鄉鎮活動。

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市的產業結構是以加工業為主,傳統的粗放型、高能耗、低附加值的產業模式,成為全市經濟的發展的龍頭。當前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還很多,主要是:環境壓力繼續加大,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了環境承載能力,工業污染防治水平不高,落后淘汰的生產工藝依然存在,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的污染仍然比較嚴重,特別是百尺河中下游由于多年來的淀粉廢水沉淀,造成淤泥發酵,不從根本上治理,在短時間內很難取得理想的效果;個別企業治污設施運轉不良,不能穩定達標排放,造成河流斷-面水質超標;城區大氣污染還沒有得到徹底根治,燃煤型大氣污染需要加大治理力度,特別是熱電企業的脫硫任務非常重;市區飲用水源地的保護任務還比較重;個別企業的環保意識不強,環境違法行為時有發生;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十五土小”、“新六小”沒有徹底清除,有些地方存有死灰復燃現象,等等。對這些問題必須高度重視,采取得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我們要繼續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設和諧社會為指導,繼續加大水和大氣污染的防治力度,努力改善生態環境,完成減排任務,爭取在創建模范城方面取得實效。在工作上突出以下幾點:

一是加強對治污排污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快九龍河泵站建設,把扶淇河以西的污水納入舜河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減輕銀河污水處理廠的負擔,解決“銀河吃不了,舜河吃不飽”的問題;加快籌建6處鄉鎮(街道)的污水處理廠,將生產、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再外排。建議市政府協調有關部門抓緊規劃論證,盡快拿出實施方案。

二是抓好重點流域污染治理。繼續對5條主要河流的水污染進行治理。加強對沿河所有污水排放企業的監控,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堅決實行限產、停產治理。

三是嚴把新建項目審批關。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管理制度,行使好環保“第一審批權”和“一票否決權”,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項目,堅決不予審批。

篇4

2013年,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環境保護要實現五大目標:一是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5%以上,其中實現空氣優良天數317 天。二是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100%。三是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小于56分貝,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小于68分貝。四是完成生態細胞創建工作。完成45個“國家級生態鄉鎮”規劃編制審定并啟動創建工作,力爭創建“省級生態鄉鎮”27 個、“市級生態村”200個、“市級生態家園”750個。縣通過“國家級生態縣”的考核驗收,縣啟動創建“國家級生態縣”前期準備工作。五是90%以上的鄉鎮、75%以上的村莊達到“凈化、美化、綠化、亮化”四化標準。

二、工作內容

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要求,圍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嚴格標準,結合實際,全力推進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和國家生態市建設,做到兩個確保,實施三項整治,開展五項行動,推動環境質量持續快速改善,努力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一)全力推進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和國家生態市

1.扎實推進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整改工作,積極申請正式驗收(牽頭單位:創模辦;配合單位:創模責任單位)。

2.縣成功創建省級生態縣(牽頭單位:生態科)。

3.切實保護和鞏固船山區、射洪縣取得的生態建設成果(牽頭單位:生態科)。

4.加強農村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確保農村飲用水源安全,農村生活污染、畜禽養殖污染和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牽頭單位:生態科;配合單位:監察支隊)。

5.按照典型帶動、打造亮點、循序漸進、以點帶面的原則,推進生態細胞建設,完成今年生態創建工作任務(牽頭單位:生態科)。

(二)實現兩個確保,努力維護環境安全

一是確保城鄉飲用水環境安全。進一步做好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工作,開展好建制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加強水源地水質監測,確保飲用水安全(牽頭單位:污防科;配合單位:生態科、監察支隊、監測站)。二是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全面開展核與輻射裝置摸底調查,確保其隨時處于可控狀態。加強核與輻射應急演練,做好應急突發事件處置準備(牽頭單位:核輻射科;配合單位:監察支隊、監測站)

(三)實施三項整治,全面改善水、氣、聲環境質量

1.水環境整治

一是加強對涪江沿線及聯盟河、明月河、米家河、開善河等小流域兩岸工業企業、餐飲業、洗車場、農家樂、養殖場、屠宰場等排污情況的監督(牽頭單位:監察支隊;配合單位:污防科)。二是加強鄉(集)鎮污水處理站和污水管網建設配套建設督導工作(牽頭單位:生態科;配合單位:污防科)。三是加大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治理力度,2013年納入連片整治的村莊要達40個,60%以上的行政村要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生活污水清潔化率要有切實提高(牽頭單位:生態科;配合單位:監察支隊)。

2.大氣環境整治

一是建立大氣環境超標預警機制,加大pm2.5監測,確保空氣優良天數317天以上。二是加大工業揚塵點源清查。加大對全市熱電、建材等重點行業的煤場、料堆、灰場等易產生揚塵點源全面清理,督促企業開展污染治理并建立臺賬(牽頭單位:監察支隊)。三是進一步強化機動車環保年檢和抽檢工作,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牽頭單位:污防科)。

3.聲環境整治

督促和配合有關部門加強交通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及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牽頭單位:監察支隊;配合單位:監測站)

(四)開展五個專項行動,努力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1.實施沿江水環境整治專項行動

依法取締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排污口和畜禽養殖場(所)。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已建企業必須做到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對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實施限期整改。(牽頭單位:監察支隊)

2.實施城市揚塵整治專項行動

全面排查工業企業面源污染。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道路拋灑和建筑施工揚塵整治工作,進一步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牽頭單位:監察支隊)。

3.實施城市噪聲污染整治專項行動

全面排查工業噪聲,對超標排放的企業實施限期治理。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社會生活噪聲整治,重點解決建筑施工擾民問題(牽頭單位:監察支隊)。

4.實施環境執法監管專項行動

切實加大對企業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積極排查整治環境隱患,有效預防突發環境事件;規范企業環境行為,確保重點工業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維護群眾環境權益,預防安全事故引發環境安全事件,對重點敏感區域和企業,落實專人負責(牽頭單位:監察支隊)。

5.實施鄉(集)鎮污水處理站和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污染防治督查專項行動

加大對已建設鄉(集)鎮污水處理站和已治理的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污染防治督查專項檢查,確保治理設施設備正常運行(牽頭單位:生態科;配合單位:監察支隊)。

(五)開展環境宣傳教育,營造全民環保氛圍。

深入開展“除陋習、樹新風”專項行動,通過戶外活動與新聞媒體的輿論宣傳,積極引導城鄉居民支持參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增強城鄉居民環保意識(牽頭單位:法規科;配合單位:信息中心)。

篇5

一、普查目的

更全面地掌握我鎮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分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主要污染種類及其排放去向等與環境有關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檔案和信息數據庫,為科學編制各類規劃、優化區域產業結構、科學制訂環保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據;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提高全民環保意識,提高政府及各部門環境預警應急能力,確保我鎮環境安全。

二、普查的時間、范圍、內容和污染物種類

(一)普查時間

*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年度。

(二)普查范圍

*鎮行政區域內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1、工業源

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的工業污染源。工業源普查范圍劃分為重點普查范圍和一般普查范圍,分別做詳細調查與簡要調查。

重點普查范圍:(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產業活動單位;(2)11個主要污染行業(造紙及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羽絨及其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中重污染類別的產業活動單位;(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中重污染類別的規模以上企業;(4)*市各級重點監控的工業污染源;(5)建筑業污染。

一般普查范圍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普查范圍以外的工業污染源。

2、農業源

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種植業、禽畜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

種植業污染源普查范圍:糧食作物(包括谷類、薯類和豆類)、經濟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麻、茶、煙草、中藥材)和蔬菜作物(包括葉菜類、瓜果類、茄果類、根菜類、豆類、花菜類)主要產區。

禽畜養殖業污染源普查范圍:舍飼、半舍飼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水產養殖業污染源普查范圍:池塘、網箱、圍欄、淺海、灘涂、工廠化養殖廠(區)。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1)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2)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中具有一定規模的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等經營單位;(3)醫院;(4)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5)民用核技術利用單位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和機動車污染情況的調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普查范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生活垃圾處理廠(場)、危險廢物處置廠、工業區集中污水處理廠等。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他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排水去向等;(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等;(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農業源

(1)種植業主要普查糧食作物、經濟作物和蔬菜作物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肥料和農藥的名稱、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農膜的地膜厚度、覆蓋面積、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稈的產生量、直接還田量、露天焚燒量、隨意丟棄量、飼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養殖業主要普查豬、奶牛、肉牛、蛋雞、肉雞在規模養殖條件下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禽畜種類、養殖組織模式、存欄量、出欄量、飼養階段、禽畜體重、采食量、精粗飼料主要成分含量,糞便和污水產生量、清糞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糞便污水處理設施的處理方式、處理能力、運行時間和運行狀態等。

(3)水產養殖業主要普查魚、蝦、蟹等在規模養殖條件下污染物的產生情況。包括:養殖種類、養殖方式、養殖模式、養殖產量、養殖面積,餌料、肥料、魚藥使用情況,養殖進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2)以城市(地區)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等;(3)城市(鎮)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單位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排氣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農業源包括:總磷、可溶磷、總氮、硝態氮、銨態氮;種植業增加地膜殘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1-2種;禽畜養殖業與水產養殖業增加COD、銅、鋅等。

三、普查機構職責及部門分工

(一)基本原則

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

(二)普查機構職責

我鎮污染源普查工作由鎮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負責普查的宣傳、組織、實施和驗收工作。鎮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普查辦)負責擬訂我鎮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實施細則、組織普查培訓、組織開展普查和驗收、籌備相關會議、匯總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數據。

(三)部門分工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與編制和審議普查方案及其實施細則,安排專人協調具體工作;按照部門職能分工,指導和檢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動本系統積極參與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部門分工如下:

宣傳辦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單位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

財政分局負責普查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及時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

環保分局負責工業源、生活源和危險廢物處置廠的普查。

黨政辦配合環保部門,提供與普查相關的基礎信息,協助培訓普查員,協同環保部門做好數據審核、統計與分析工作。

規劃所負責提供規劃資料,配合做好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和應用。

經貿辦配合做好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和應用,指導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負責提供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廠)名單,會同環保分局開展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廠)普查,配合做好生活垃圾排放量調查工作。

農業辦負責農業污染源、水產養殖業污染源普查工作。

水管所配合做好生活污水普查、分析工作。

*醫院負責提供本系統射線裝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況資料,配合做好醫療污染源普查工作。

公安分局負責提供機動車登記基本信息,與交通部門配合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及相關普查成果的分析、應用。

國土分局負責提供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單位基本情況。

工商分局負責提供工商登記基本信息。

廣電網絡傳媒公司配合做好廣播、電視發射設施的污染普查工作。

電信分局配合做好通信基站等電磁輻射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四、組織實施與保障

(一)組織保障

為確保圓滿完成我鎮普查任務,我鎮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污染源普查的指導、組織、協調和檢查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各部門的職責分工,落實責任,及時發現和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有關部門、各村(社區)要根據需要成立基層普查小組,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污染源普查工作。重點調查產業活動單位可設立污染源普查機構,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應當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各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確保圓滿完成本地區的普查工作。

(二)措施保障

1、加強宣傳動員。

鎮普查辦要指定專人負責污染源普查宣傳,制訂宣傳方案,充分利用鎮有線電視、網站、報刊、宣傳欄等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普查宣傳;要根據普查的不同階段,突出宣傳重點,把宣傳動員工作貫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通過宣傳使普查對象和社會公眾明確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義以及自身的權利和義務,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2、加強普查培訓。

鎮普查辦要指定專人負責普查培訓工作,組織普查員及普查對象分級分批參加市普查辦舉辦的培訓班,并加強指導工作。

3、加強數據審核。

鎮普查辦要指定專人負責普查數據的質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環節,按一定比例抽樣檢查,抽查結果作為評估各有關單位、各村(社區)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的依據。對于數據質量達不到要求的單位、村(社區),鎮普查辦要責令該單位、村(社區)重新調查。

4、嚴格驗收。

鎮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市普查辦制訂的污染源普查驗收方案和評分標準,對各有關單位、各村(社區)的普查工作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必須整改,直到通過市普查辦組織開展的驗收。

(三)法律保障

認真貫徹《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對普查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

(四)經費保障

我鎮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由鎮人民政府負擔。鎮普查辦根據普查工作方案編制普查總體經費預算和分年度經費使用計劃,經鎮財政分局審核后,作為污染源普查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列入各相關部門的預算中,分年度按時撥付。

經費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訂與評審,宣傳與培訓,現場監測,入戶調查,專用設備購置,數據錄入與處理,數據庫維護,檢查、驗收等過程的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印刷費、辦公費等)。

五、時間安排

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由鎮普查辦負責組織實施,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年12月底前)

1、成立機構、落實經費(*年11月10日前)。

鎮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在*年11月10日前設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宣傳、培訓、普查、審核驗收等工作。

各有關單位、各村(社區)要成立普查工作小組,指定普查工作人員,確保機構人員到位,并在*年11月20日前將普查小組成員名單及聯系方式上報鎮普查辦。

2、制訂普查方案(*年11月20日前)。

各有關單位、各村(社區)要根據鎮普查工作方案,結合各單位、各村(社區)實際,制訂各單位、各村(社區)普查工作方案,并在*年11月20日前報鎮普查辦備案。

3、落實普查經費(*年11月20日前)。

鎮普查辦根據普查工作的需要編制普查經費預算,在11月20日前報鎮財政分局審核。

4、確定普查企業名單(*年11月20日前)

鎮普查辦根據市普查辦提供的普查企業基礎底冊組織人員以入戶走訪、抽查、電話咨詢等形式,確定污染源普查基礎資料庫,并于11月20日前反饋市普查辦。

5、宣傳動員(*年11月下旬至12月)。

鎮普查辦宣傳小組要分階段突出重點,開展普查宣傳工作。

6、開展普查培訓(*年12月底前)。

鎮普查辦組織鎮普查辦、各有關單位和各村社區普查工作小組成員及重點污染企業人員參加市普查辦舉辦的普查培訓。

(二)全面普查階段(*年1月-5月)

1、組織填報普查表(*年1月-3月)。

鎮普查辦組織協調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到各普查企業開展普查報表填報,普查數據錄入等工作;各有關單位、各村(社區)普查小組配合。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到各普查企業開展普查報表填報。

2、建立污染源數據庫(*年3月-4月)。

鎮普查辦配合市普查辦及時審核、校驗污染源數據,建立本地區污染源數據庫。

3、市普查辦在*年5月底前完成普查驗收工作,建立我市污染源數據庫,匯總所有污染源普查數據報省普查辦。

(三)總結階段(*年8月-2009年7月)

1、接受省的普查驗收(*年8月-12月)。

2、總結普查經驗,完成普查工作報告(*年8月-12月)。

3、開發利用普查成果(2009年1月-2009年7月)。

六、普查數據管理

篇6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建立環境保護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機制,確立調解優先的理念,充分利用人民調解的手段,通過法制宣傳、說服教育、規勸疏導,促使糾紛各方互諒互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協議,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實現將環境保護糾紛及時化解在基層,有效減少和訴訟案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消除不和諧因素,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二、主要工作內容

(一)各市(區)成立環境保護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對本市(區)重大、疑難環境保護糾紛的調處、協調工作,對本市(區)環境保護調解情況進行調研,對本市(區)環境保護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和管理。

(二)在環境保護糾紛易發、多發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中設立環境保護糾紛調解工作室。

(三)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相關制度,建設人民調解員隊伍。

三、工作安排

(一)進一步提升對人民調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各市(區)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聯系、有效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的重要途徑,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內容。

5月中下旬我局將組織開展對各市(區)進行一次調研活動,重申人民調解工作重要性,了解近年來各地環境糾紛事件發生情況,聽取各市(區)對建設該機制的想法及目前開展情況。

(二)進一步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

各地要積極開展人民調解理論研究和實踐分析,把握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形成有指導意義的研究成果,推進本系統人民調解工作健康有效地開展。6月份,我局將聘請有關專家及領導對我市環境保護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建設進行進一步指導。

(三)建立環境保護糾紛人民調解組織網絡

各市(區)要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成立環境保護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環境保護糾紛易發、多發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中設立環境保護糾紛調解工作室。2013年7月我局將組織進行一次調解機制規范化建設情況檢查,重點了解組織網絡建設情況,包括文件、調解工作機構、人員、場所等情況。檢查分聽取匯報、現場視察和材料審核三種方式。

(四)建立及完善人民調解工作制度

各市(區)要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相關制度。要制定人民調解流程圖,公開調解員姓名、調解守則、調解范圍和調解電話等事項,努力營造和諧的調解氛圍。8月份,我局將對各地環境保護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制度的建設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排查預防工作制度、信息溝通反饋工作制度、重大糾紛案件聯動處理機制的建設。屆時提供相關材料。

(五)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

各地應定期對環境保護糾紛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通過開展調解觀摩、調解經驗交流、業務研討、特邀陪審、旁聽陪審等方式,不斷提高調解員依法處理環境保護糾紛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愿調解、會調解、善調解”的環境保護人民調解員隊伍。9月份我局協調相關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及領導對我市環境保護糾紛人民調解員進行全面培訓。

篇7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為手段,集中整治重污染行業和重點流域、區域環境違法行為,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全市主要污染物減排的順利實施。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按照國家、省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2008年全市環保專項行動要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以鞏固整治成效為目標,集中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后督察

工作重點:

1.2005年以來,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取締關閉、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處罰措施落實情況,以及行政責任追究情況。確保各地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

2.各地要在取締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的排污口的基礎上,重點開展三個方面的清查整頓:督促各地制定并實施飲用水源環境保護規劃;集中整治影響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水質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問題;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飲用水污染問題的整治力度,切實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要以整治影響飲用水源水質的污染問題為重點,深入開展后督察工作,確保飲用水源水質主要指標達標。

3.檢查被取締關閉的企業或生產線停電、停水、設備拆除等措施的落實情況。堅決淘汰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環境違法企業,防止死灰復燃和落后淘汰工藝、設備的轉移,鞏固減排成效。

工作要求:

1.各級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要對本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案件及飲用水源等專項整治的措施落實情況逐一進行現場檢查。市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將對縣(市、區)政府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掛牌督辦案件及飲用水源等專項整治的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60%。

2.對于逾期未落實掛牌督辦要求的案件,尤其是未能按要求取締關閉違法企業的案件,一律由上一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重新掛牌督辦,限期完成,要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處分暫行規定》追究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并通報批評。

3.切實加強對停產整治、限期治理企業的后續督察工作。對已完成整治的,要在一年內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按照對國家重點污染源的監管要求,加大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巡查頻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對于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一律停產整治,對于未按要求完成停產整治的一律提請政府責令關閉。

(二)以促進污染減排為目標,集中開展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重點行業專項檢查

工作重點:

1.要加快我市在建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進程,確保按時完成建設任務,及時發揮減排作用。查清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的基本情況,包括進出水水質、處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況、污泥處置情況和在線監控設施安裝運行等情況。建立環境監管檔案,完善監管辦法,落實監管責任。實施信息報告制度,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量、水質和污泥處置的動態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查處超標排污、直接排污和污泥不按規定處理造成二次污染等行為。

2.查清已建成的各生活垃圾填埋場實際運行情況,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場的填埋量、雨污分流情況、防滲措施、滲濾液處理設施運行情況以及地下水監測情況,對垃圾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處理不達標的,要依法依規對運營單位進行處罰。

3.要緊緊圍繞節能減排重點工作,加大對電力、鋼鐵行業脫硫設施的監管,著力解決脫硫設施不正常運行問題;加大對化工行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的監管,著力解決環境安全隱患整改中存在的問題,防范環境突發事件的發生。

工作要求:

1.對城鎮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污的,未對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拒報或者謊報排污申報登記及運行情況的,未安裝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按規定未與環保、建設部門聯網的,要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對其運營單位進行處罰。對于不正常運營污水處理設施,造成污染事故的且后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2.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場,要責令限期整改;垃圾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處理不達標的,要依法依規對運營單位進行處罰。加強對已經封場垃圾填埋場的環境監管,確保環境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三)以確保環境安全為目標,加強重點污染源的監督管理

工作重點:

1.加強對飲用水源、重點污染源、環境敏感區域的監管,重點檢查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環境安全隱患和風險整改落實情況,確保治污設施和在線監控設施正常運行。

2.加強對涉及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因安全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

3.加強對天然氣井場的監管力度,嚴格按照環評要求對照檢查落實,產生的廢水應采用混凝、沉降、過濾等污染處理措施回用,嚴禁直接排放。

工作要求:

1.對于存在環境風險和隱患的企業,要完善應急預案,限期整改到位。

2.企業的治污設施不能夠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應急預案不完善的,必須限期整改,確保設施正常運行,穩定達標排放。

3.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限期整改企業恢復生產,須先征求安監部門的意見。

4.對天然氣井場不按環評要求執行的,要依法進行整治,有違法行為的必須處罰,防止事故發生。

5.對未經批準擅自恢復生產的,超標排污的企業,要依法對企業實行限產限排或停產整治,并依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繼續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以及市政府的要求,將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協調領導,完善工作制度,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廣泛動員部署,有序推進,落實各項重點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長黃平林為組長,市環保局、市監察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委、市司法局、市規劃和建設局、市廣電局、市安監局、達州日報社、市工商局、達州電業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協調領導小組負責安排部署全市的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組織開展對各縣(市、區)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的檢查和驗收。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部門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各自監管職能,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協調配合。環保部門負責專項行動的具體組織實施,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督辦重點案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監察部門負責嚴肅查處環保部門移送的環境違法違規案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政府和部門人員的責任。發展改革、經濟部門負責宣傳和實施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及產品,提倡和鼓勵企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司法行政部門要積極配合環保部門開展法制宣傳和教育,為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為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安監部門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建設部門負責城市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的日常監管,督促在建項目加快進度,已投運項目穩定正常運行。市垃圾填埋場的監管由市發改委負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及時注銷、吊銷被政府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依法取締無照經營的不法行為。供電企業要嚴格按照政府決定,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

(三)強化責任追究。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綜合手段,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在加大環境行政執法的同時,不斷在產業政策、金融信貸、產品運輸、流通和消費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有法不依的行為。要不斷加大對行政部門環境違法問題的責任追究力度。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致使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對不依法行使職權的政府及部門負責人、有關責任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四)加強督查督辦。各地政府要圍繞專項行動工作重點加強督辦,明確目標責任、解決時限、責任單位、督辦部門、督辦程序及獎懲措施,加強跟蹤和督促檢查,對督查發現專項行動開展不力、問題突出、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隱瞞不報、整治重點存在薄弱環節、上報不及時的進行通報批評,確保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對基層政府拒不執行環保法律法規,轄區內環境違法問題屢禁不止、屢查屢犯,群眾反復投訴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和實施區域限批,對相關責任人要嚴肅追究責任。同時,各地要加強掛牌督辦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點案件管理檔案,完善督辦制度,公示督辦結果。

(五)加強法制宣傳。各地要將環保專項行動列入今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重點,根據階段工作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宣傳計劃,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向社會公布環保專項行動進展、違法企業名單、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充分發揮“12369”環保熱線的作用,暢通投訴渠道,鼓勵群眾舉報環境違法問題。

四、工作階段安排

這次環保專項行動時間短、任務重,針對性強,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務求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各協調領導小組每月要定期召開聯席會,通報工作情況,研究專項行動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具體工作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中旬)

各地按要求及時成立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結合實際,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動員部署工作。請各地將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名單和實施方案于7月15日前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7月下旬—10月)

各地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有計劃地完成集中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后督察,集中開展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以及電力、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專項檢查,集中開展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環境監管工作,分別于8月18日、9月18日和10月18日前將各個階段整治情況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專項行動協調領導小組將適時對各地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嚴格考核。

篇8

一、考核體系和我區現狀

根據省城市發展特點設置的省級環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標體系,涵蓋了城市經濟、社會、環境質量、環境建設與管理等方面內容,客觀反映了城市的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的程度,對推進我區可持續發展將發揮積極作用。該指標體系27項內容,由3項基本條件和24項考核指標組成。24項考核指標包括2項經濟社會指標、5項環境質量指標、10項環境建設指標和7項環境管理指標。

對照省考指標評分細則,目前我區3項基本條件已達到考核要求,24項考核指標中,尚有環境質量指標中的2項、環境管理指標中的1項未達標。一是我區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未達到相應標準。主要是由于皂河沿岸村莊的不規范生豬養殖和生產生活產生的污水未經處理直排皂河,造成水質為劣V類,未達到省考指標要求;二是環境空氣質量指標中可吸入顆粒物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主要是由于各類施工工地、道路揚塵污染等諸多因素影響,使可吸入顆粒物成為影響空氣環境質量的最主要指標,空氣環境質量優良天數提升面臨更大困難。截止日,全市二級以上優良天數為110天,我區僅為104天,與市上相差6天,與同期相差4天;三是省考指標要求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的滿意率≥80%,而目前我區滿意率僅為78.2%。

二、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按照市委、市政府總體部署,我區以打造“立足率先發展,彰顯人文特色,建設幸福南城”為目標,以迎接省級環保模范城市考核驗收為抓手,要把創模工作作為全區的中心工作來抓。緊緊圍繞省考27項指標,堅持“屬地管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原則,對已達標指標,進行全面鞏固、完善、提高;對未達標指標,尤其是我區創模工作的薄弱環節,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達標,以整齊、完善、有序的檔案資料,綠色、生態、整潔的環境面貌,迎接省級環保模范城市考核驗收,確保我區27項省考指標在月底前全面達標,力爭在市級自查和月底省級考核中名列前茅,使我區創建工作始終走在全市第一排。

三、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為落實責任,推進工作,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區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領導小組,為創模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職責:全面負責創模工作的整體部署、綜合協調、督導檢查、考評獎懲

辦公室設在區創建辦,下設4個專項督導組:

(一)宣傳資料督導組

職責:負責創模宣傳動員和資料收集整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協調督導、檢查考評

(二)大氣污染整治督導組

職責:負責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協調督導、檢查考評

(三)水環境治理督導組

職責:負責水環境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協調督導、檢查考評

(四)市容環境衛生整治督導組

職責:負責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安排部署、協調督導、檢查考評

各街辦要按照區創模辦工作體制,成立相應的創模領導小組和組織機構,確保創模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四、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在全面推進創模工作,鞏固提高已達標指標的同時,完成以下重點工作任務。

(一)大氣污染整治

1.完成全區69家各類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整治工作,所有拆遷工地必須實施濕法作業;

2.全面提高道路機掃率,改善道路保潔方式,提高道路保潔質量,增加灑水頻次,擴大灑水覆蓋面,減少道路揚塵污染;

3.全力做好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的環境整治工作,拆除城中村茶水爐113臺;

4.完成39臺燃煤鍋爐拆、改任務;

5.完成石油大學1×10噸鍋爐脫硫工程及在線監測裝置的安裝,并通過環保驗收;督促市城投集團完成雁東集中供熱有限公司2×100噸鍋爐脫硫工程并通過環保驗收;

6.認真做好夏、秋兩季秸稈禁燒工作,秸稈禁燒率達到100%。

此項工作由環保分局牽頭,區市容園林局、區綜合執法局、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區農林水務局和各街辦落實。區創模辦大氣污染整治督導組負責督導整治和檢查考評。

(二)水環境治理

1.清理、規范轄區距村莊、水源地、皂河周邊300米以內548戶不規范生豬養殖場;

2.加強對皂河沿岸排污單位的監管,確保轄區內水質考核斷面達到市政府規定控制指標要求;

3.加強對浐河段飲用水源地環境的日常監督檢查,徹底解決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問題。完成馬騰空村簡易生活污水處理工程并投入試運行;

4.化學需氧量減排工程。完成凱華技術學院污水處理工程并投入試運行,通過環保驗收;完成外事學院污水處理工程并投入試運行,通過環保驗收。

此項工作由環保分局牽頭,區農林水務局、電子城、丈八、魚化寨、等駕坡街辦落實。區創模辦水環境整治督導組負責督導整治和檢查考評。

(三)宣傳動員及資料收集整理

1.按照《區創建國家、省級環保模范城市和全國文明城市宣傳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單位的創模宣傳動員工作;

2.按時完成“呵護藍天碧水,你我共同行動”創模主題實踐活動,各責任部門要立即制定具體的方案(包括時間、地點、形式、人數等),報區創模辦,在活動結束后要進行總結,以書面形式及時報區創模辦;

3.按照省級創模27項考核指標,完成本單位三年資料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宣傳動員工作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各相關街辦、責任部門負責落實;資料收集整理工作由環保分局牽頭,各相關街辦、責任部門負責落實。區創模辦宣傳資料督導組負責督導整治和檢查考評。

(四)市容環境衛生整治

1.實施三環沿線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對南二環、長安南路等主干道重要節點實施點亮工程,完成翠華路、小寨東西路等6條道路的線纜落地,拆除90塊大型戶外廣告和22萬平方米亂搭亂建,凈化城市空間;

2.加強環境衛生保潔力度,提高機掃率,延長保潔時間;

3.堅決取締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占道經營,特別要對夏季夜市燒烤進行重點清理;

4.組織開展社區、農村、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衛生綜合整治活動。重點解決垃圾收集清運、出店經營、數字墻、野廣告等問題;

5.開展渣土車專項整治活動,杜絕高尖裝載、沿途拋撒、隨意傾倒等違法行為;

6.完成區創建辦年初下達的《各街道部門臟點亂點重點整治任務分解表》中的工作任務。

此項工作由區市容園林局牽頭,區綜合執法局、區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等相關責任部門、各街辦負責落實。區創模辦市容環境衛生整治督導組負責督導整治和檢查考評。

五、實施步驟和推進措施

(一)實施步驟

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結合我區創模工作實際,迎接省級環保模范城市考核驗收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1.動員部署階段

召開全區迎接省級環保模范城市考核驗收暨加快推進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創建工作動員會,統一思想,落實責任;區創模辦四個專項督導組要確保抽調人員在月底前到位,及時安排部署專項督導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專項督導考核辦法;各街辦要對照區創模辦工作體制,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并結合《實施方案》附件2中所列重點任務,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確保責任唯一;區級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領導,全面部署本單位的創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各街辦、區級有關部門的組織機構設置及工作實施方案要上報區創模辦。

2.綜合整治階段

各街辦、區級有關部門要對照省考27項指標,全面推進創模工作。在鞏固已達標指標的同時,突出抓好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整治,清理、規范距村莊、水源地、皂河沿岸300米以內不規范生豬養殖場所,徹底解決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問題,完成石油大學鍋爐脫硫工程,深化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環境安全整治工作。各督導組每兩個月進行一次專項工作考評,全面督導推進,確保月底前各項指標達標。

3.鞏固驗收階段

在全面整治、確保達標的基礎上,區創模辦及各督導組要完成與省、市考核組的對接,每個督導組要培養確定1-2名情況明、口才好、反應快的“一口清”人員,配合檢查。區創模辦要組織實施模擬迎檢工作,查漏補缺,完善資料和缺項,準備迎檢點和迎檢線路,為迎接省級環保模范城市考核驗收做好準備。

(二)推進措施

1.加強領導,夯實責任

各街辦、區級有關部門要對照《實施方案》附件2、3中確定的本單位創模各項工作任務,認真研究,細化任務,夯實責任,將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包抓領導、包抓科室、包抓干部身上。對重點、難點問題,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督戰,扎扎實實地做好每項工作,確保不出問題,按期達標。

2.建立考評監督機制

按照市上總體部署,參照我區創衛工作的成功經驗,建立創模工作考核獎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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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生態文明建設為先導,以污染減排為主線,以大氣和水污染治理為重點,著力實施以“洗城凈天”和“清流凈水”為主要內容的“碧水藍天”行動計劃,扎實開展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年活動,確保全市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為構建和諧生態奠定環境基礎。

二、主要工作目標

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總量在年的基礎上削減25.7%,控制在10710噸以內;二氧化硫排放量總量在年的基礎上削減35.9%,控制在4173噸以內。圓滿完成我市“”污染減排目標。

我市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力爭達到318天;大氣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值控制在0.093mg/m3以下;降塵量力爭低于21噸/平方公里·月,降塵量年均值比年下降6%。

西泄洪渠出境斷面化學需氧量濃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內;城區集中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在96%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

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控制在60分貝以內;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控制在70分貝以內。

市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工業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得到安全處置。

三、重點工作任務

(一)大氣環境整治

圍繞“碧水藍天”行動計劃,在鞏固年“洗城凈天”全民大會戰成果的基礎上,拓展活動的時間和范圍,在全市實施貫穿全年的“洗城凈天”工程,充分調動各部門、各單位和社會各界的力量,群策群力,確保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1.市環保局牽頭,各鄉鎮、建設局配合,按照“雙三十”承諾目標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煙粉塵的減排任務。

2.市環保局牽頭,有關鄉鎮配合,6月底前完成轄區內水泥、瀝青混凝土攪拌站綜合治理工作。

3.市環保局牽頭,有關鄉鎮配合,按照《市大氣污染控制示范區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對轄區內大氣監測點位周邊4平方公里區域繼續開展專項治理。

4.市環保局牽頭,有關鄉鎮配合3月底前完成轄區內所有水泥粉磨企業的綜合治理工作。

5.市環保局牽頭,有關鄉鎮配合,加強煙塵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對燃煤電廠在用燃煤鍋爐、10噸以上鍋爐和年燃煤量5000噸以上的窯爐進行脫硫除塵治理,20噸以上(含20噸)鍋爐安裝煙塵和二氧化硫自動監測設施,并與市環保局聯網。

6.市環保局牽頭,有關鄉鎮配合,開展石環公路兩側違法企業環境整治行動,徹底取締小化工、洗浴燃煤小鍋爐。

7.市工促局牽頭,環保局配合,年推廣使用優質低硫煤25萬噸。

8.市政府辦牽頭,環保局、建設局、城管局、交通局、公用事業局、教育局、各鄉鎮具體負責實施,加強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垃圾無積存;道路、庭院、樓房、車身、樹葉無塵土;工地圍擋、拆遷灑水、砂土覆蓋、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邊綠化和學校操場綠化分別達到100%”的工作標準,進一步開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塵、庭院保潔工作。

9.市環保局牽頭,交通局、城管局、建設局、公用事業局配合繼續實施空氣質量預警調控應急方案。

10.市秸稈辦牽頭,有關部門、各鄉鎮配合,嚴格落實秸稈禁燒各項制度,力爭在夏秋兩季不著一把火,不冒一股煙。

11.市公安局牽頭,環保局配合,繼續開展機動車尾氣治理。所有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車輛必須先進行排氣污染檢測,符合排放標準的由環保部門發放機動車排氣達標標志,排氣不合格的,公安局對車輛不予年檢。

(二)水環境整治

圍繞“碧水藍天”行動計劃,大力實施以“水源地保護與管理、排污企業監管、污水處理廠建設與管理”為主要內容的“清流凈水”工程,確保水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

1.市環保局牽頭,建設局、有關鄉鎮配合,按照“雙三十”承諾目標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的減排任務。

2.市環保局牽頭,有關鄉鎮負責實施,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設立直接排污口。

3.市環保局牽頭,畜牧局配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6月底前在水源地保護區內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并進行嚴格環境監管。

4.市環保局牽頭,有關鄉鎮配合,確保排水單位入河排污口水質COD濃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內;對直接排入河流水質COD濃度超過130毫克/升的企業,責令停產治理。

5.市環保局牽頭,各鄉鎮配合,按照“園區向城鎮集中,企業向園區集中”的原則,新建化工、制藥、印染、制革、釀造、制漿造紙及涉及重金屬排放等水污染較重的建設項目,必須進入已進行規劃環評的工業集中區。

6.市環保局負責,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企業廢水排放管理意見》,進一步規范企業廢水無組織排放行為。

7.市建設局負責,強力推進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運行管理工作,確保已經投入運行的污水處理廠達到國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一級標準,進水口、出水口COD自動監控裝置正常運行;污水處理廠于年底前全部完成中控室建設。

8.市環保局負責,全面整治制漿造紙企業。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市所有廢水未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制漿造紙企業,廢水排放執行《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544--2008)特別排放限值,達不到標準的一律停產治理。

(三)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1.市環保局牽頭,交通局、工商局、安監局配合,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管理工作,加強對危險物產生、經營、儲運和處置企業的監管。加強對危險廢物產生、收集、運輸、利用、存放、處置各個環節的全過程的管理。

2.市衛生局負責,加大對醫療單位廢物處理、處置的監管力度。各醫院的醫療廢物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3.市城管局負責,加強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實現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100%。

4.市環保局牽頭,鎮配合,進一步規范峽石溝垃圾衛生填埋場運行管理,規范排污口并安裝COD自動監測儀,同時與市環保局聯網,確保3月底前垃圾滲濾液排放達到國家《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物控制標準》要求。

5.市環保局牽頭,有關鄉鎮配合,對拆除機立窯中的廢舊、閑置放射源按照《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處置廢舊、閑置放射源。

(四)噪聲污染防治

1.市環保局負責,加強對城區夜間建筑施工的管理,加大建筑施工噪聲違法行為查處力度。

2.市公安局負責,加強社會生活噪聲和交通運輸噪聲的管理。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時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產生噪聲污染活動。

(五)生態環境建設

1.市環保局牽頭,建設局配合,按照生態市建設規劃要求,全面啟動生態市的建設,村鎮、鎮、、鎮、鄉年內完成小城鎮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工作。

2.市環保局牽頭,有關鄉鎮配合,3月底前完成北故城村、東焦東隊環境綜合整治示范村建設。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教育,扎實推進環境宣傳教育“十百千”試點工程。開展綠色信貸工作。

3.市農業局牽頭,環保局配合,加強農村土地面源污染監管,開展測土配方施肥工作。

4.市環保局牽頭,各鄉鎮、有關部門配合,結合環保專項行動,加強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落實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情況的執法檢查,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治理。

5.市環保局牽頭,畜牧局、有關鄉鎮配合,積極推廣生態養豬經驗,建設3至5個生態養豬示范點。

6.市環保局牽頭,畜牧局、商務局,工商局配合,加強對牲畜屠宰行業污染治理及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和管理,防止屠宰行業污染。

7.環保局牽頭,鎮負責落實,積極推進生態示范區、環境優美城鎮創建活動。村10月底前完成國家級生態村創建工作。

8.市環保局牽頭,文明辦、教育局、建設局、旅游局、衛生局配合,繼續抓好綠色創建工作,年內創建5家縣級“五綠”單位。

9.市林業局負責,10月底前,完成上級下達的森林覆蓋率凈增量目標任務。

10.市國土局負責,積極開展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新建和改、擴建礦山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與保證金繳納率達到80%,生產礦山達到50%。

11.市國土局、林業局牽頭,有關鄉鎮負責,加快對西部山區的生態恢復工作,國土局負責山體的生態恢復工作,林業局負責對山區的植樹和綠化工作,有關鄉鎮負責山區生態恢復工作的協調和具體落實。

(六)環境監管與能力建設

1.市環保局負責,建立健全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機構,提高環境應急監測和處置能力。

2.市環保局負責,加強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嚴把建設項目環評審批關;加強建設項目后期監督管理,對違反“三同時”的建設項目堅決依法進行處罰;加強放射源安全管理,確保輻射環境安全。

3.市環保局牽頭,監察局、安監局、供電局、工商局、發改局、司法局、建設局配合,繼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著力解決影響群眾正常生產生活,危害身體健康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繼續開展重金屬和“兩高一資”等行業的專項檢查。

4.市環保局負責,加大排污費征收力度,確保排污費依法足額征收。

5.市環保局牽頭,局配合,加強環境處置力度,調解處理好重點案件、突發事件、跨區域污染案件等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案件接轉率100%,辦結率100%,反饋率100%,群眾滿意率90%以上。

6、市環保局負責,繼續開展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7.市環保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完成《市“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工作。

四、保證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加強調度指揮,定期召開例會研究解決階段性重大問題,指導工作的開展。各鄉鎮、各部門要將環保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部置,狠抓落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每一項環保重點工作深入推進。

(二)嚴格檢查考核。繼續將環保工作完成情況作為對各鄉鎮、各部門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市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監察局、政府督查室等部門,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結合的方法對各有關單位的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對重要環境問題要掛牌跟蹤督辦,到期要帳。對達不到任務要求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務完不成的,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行政領導責任,因失職、瀆職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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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三為”主題實踐活動,要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為出發點,以促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堅持執法為民為立足點,通過建立完善機制、創新工作方法、提高監察效能,使環保系統成為生態文明建設和創建環保模范城市群的積極實踐者和有力促進者,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和行業形象為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再作新的貢獻。

二、基本原則

開展“三為”主題實踐活動,是環保系統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單位要廣泛發動,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在活動中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結合原則:“三為”主題實踐活動必須緊密結合年度重點工作,緊密結合隊伍建設實際,緊密結合上級有關要求,努力使主題實踐活動成為完成各項環保工作任務的助推器。

2.務實原則:“三為”主題實踐活動內容必須務實,重點圍繞群眾關心、企業關切、政府關注的事項,開展有針對性的工作;目標必須務實,凡經確定的工作目標和任務,都應在本年度內完成;措施必須務實,對每項工作任務都要明確承辦部門、進度要求和督查方式,確保落實。

3.效率原則:“三為”主題實踐活動必須體現工作效率與效果,要通過機制創新、制度創新、工作創新,努力實現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監督效能的加強,尤其是要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可。

4.聯動原則:“三為”主題實踐活動必須做到上下聯動、黨政聯動、部門聯動,在系統內形成“每個單位都是活動主體,每個職工都是活動參與者”的格局。

三、活動內容

1.努力為發展出力,積極推動科學發展

要進一步增強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學性和堅定性,要通過“發展缺什么,我為發展做什么”主題教育活動的大學習、大討論,把大家的思想認識統一到發展是實現我們既定目標的決定性因素的結論上,必須抓住一切機遇,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始終把發展這個第一要務抓在手上,決不松懈動搖,全體黨員干部和環保執法人員要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開動腦筋,想方設法,為發展謀利,為發展出力。

一是強化環保準入管理,嚴格控制污染增量。認真執行市政府《關于切實加強環境保護準入管理的決定》,嚴格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制度,加強環境污染問題控制,嚴格核定新建項目排污指標,切實把好建設項目環保審批關,嚴禁“兩高一低”項目建設,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裝備,推進全市產業結構和產業布局調整。

二是大力開展污染減排,騰出發展環境容量。建立健全污染減排工作制度,落實減排考核措施,運用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管理減排等有效手段,全力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千方百計全面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為經濟發展騰出環境容量,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三是積極服務重大項目,用足用好環境余量。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服務經濟各項政策措施,強化建設項目的全過程跟蹤服務,優化重大開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程序,積極采取保大壓小的措施,優化排污存量結構,優化保障重大項目的實施,努力實現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雙贏。

2.努力為群眾解難,切實改善民生環境

全體環保工作者要秉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以人為本,不斷增強群眾觀念、民生意識,依法行使執法權力,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環保權益問題,真心實意為人民辦實事、辦好事,努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一是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了解群眾的環境需求。確保“12369”環保舉報熱線24小時暢通,加大有獎舉報實施力度,及時辦理各類舉報投訴案件,充分調動廣大群眾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二是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全面推進環境綜合整治。深入開展整治企業違法排污專項行動,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實施掛牌督辦、集中整治。繼續開展集中飲用水源地專項整治,重點整治農村水環境,確保農村居民生產和生活用水安全,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繼續開展化工、電鍍生產企業和油品加工企業環保專項整治,通過整改一批、治理一批、關閉一批、搬遷一批,切實解決化工、電鍍生產企業和油品加工企業的環境污染問題。加強環境安全,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高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積極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創模工作,切實改善城鄉居民生活環境。

三是創新工作機制,有效解決環境難題。對重復訪、越級訪案件,落實專人、明確責任、包案辦理、限時辦結,直到問題解決。建立環境聽證員制度,認真開展環境聽證處理工作,有效解決重大、疑難、復雜的環境問題,以實際行動取信于民。

3.努力為企業服務,不斷提升環境管理水平

解決環境問題必須從發展方式上尋根求源,找辦法、找出路。既要加大對企業的監管力度,同時又要幫助企業釋疑解惑。各單位要主動引領企業自覺守法。

一是深化政務公開,為企業提供“陽光服務”。加大排污收費、環保行政處罰、項目審批、環保熱點信息的公開力度,嚴格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積極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切實保證廣大企業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實行“一門式”辦公和“一條龍”服務,不斷改進會審辦法,壓縮工作環節,實行內部聯動,加強時效性,減輕企業輾轉報批的負擔。

二是兌現服務承諾,暢通環保審批“綠色通道”。項目咨詢做到“首趟清,一次明”;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合理的項目,一律在最短的時間內辦結;對重大項目,提前介入,從項目的前期選址、審批到建設、投入運行進行全過程跟蹤服務,保證項目快辦、辦好;對屬于省或國家環保部門審批的項目,提供“直通車”便利,指導并幫助企業辦理申報手續,直至辦妥。

三是加強溝通聯系,變事后監督查處為事前指導幫助。為重點企業開展環保法律法規培訓,引導企業采取有效措施,主動加快污染治理步伐;為企業提供污染治理技術和信息方面的服務,減少企業污染治理工作的盲目性;指導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創建環境友好企業,從源頭減少污染,實現企業與環境的協調發展。特別是加大環保實用技術的推廣力度,為需要提標和限期達標排放的企業,提供全面整改的業務指導。

四、具體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單位制定實施方案,細化活動的具體內容,進行動員部署。

(二)全面推進階段。“三為”主題實踐活動在全系統廣泛開展,并取得階段性成效。

(三)重點突破階段。對照實施方案提出的目標任務,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難點,組織突破。

(四)總結交流階段。在各單位完成活動總結的基礎上,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題交流,總結推廣新鮮經驗。

在整個活動期間,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對面上各階段活動的開展情況進行調研與指導。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三為”主題實踐活動有效開展,決定成立環保系統“三為”主題實踐活動領導小組。

六、實施要求

(一)深化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以“發展缺什么,我為發展做什么”主題教育活動引導和推動“三為”主題實踐活動的落實,以思想的大解放、觀念的大更新引導主題實踐活動,為主題實踐活動注入思想活力。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嚴防走過場,保證活動取得實效。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次活動的第一責任人。

(二)營造氛圍,強化媒體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把“三為”的各項活動內容,通過電視臺、報紙、網站、行風熱線等形式,向廣大群眾和服務對象,開展全方位、立體式地宣傳,讓社會各界廣泛知曉,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