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機構改革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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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機構改革方案

篇1

一、基本情況

按照區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要求,本次改革不再保留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在該局的基礎上,組建商務局。為正科級建制,是區政府主管全區商務工作的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調整為:

一是將原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除外事僑務之外的職責劃入區商務局。

二是將原區經濟貿易局的典當、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汽車以舊換新、牽頭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等內貿管理、機電產品進出口職責劃入區商務局。

三是、將原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境外就業管理職責劃入區商務局。

四是、取消管理引進技術再出口業務的職責。

五是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六是加強內外貿融合,統籌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七是加強對外經貿合作,完善貿易和投資促進機制,為企業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提供良好服務。

(二)、內部機構、人員定編設置

根據新的職責,區商務局設置三個職能科室:辦公室、綜合業務科、外商投資管理科(掛對外經濟合作科牌子)

定編定崗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領導班子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區機構改革動員會之后,我局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機構改革的各項要求。迅速召開有關會議研究部署。一是迅速宣傳,發動及時。先后召開了領導班子和干部職工大會,層層宣傳學習會議精神和相關文件內容,做好機構改革的宣傳動員工作。二是成立機構改革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崗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機構改革領導小組,具體落實機構改革的相關工作。

(二)深入調研,制定機構改革方案

根據區委、區政府對機構改革的總體安排和區編委辦的具體要求,認真細致地做好機構改革方案擬制工作。一是多方聽取意見,擬訂和完善改革方案。根據區發(2010)4號文件關于印發《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和區編字(2010)1號文件《關于區政府機構改革“三定”工作的意見》提出的要求,擬制了商務局機構改革初步方案,同時加強與區編辦匯報溝通,了解有關情況,掌握政策口徑,多次修改,努力使方案既體現區委要求,又符合部門實際。

(三)把握重點,精心做好部門“三定”工作。

區委、區政府明確要求,要把部門“三定”作為實施機構改革方案的重點,認真抓好落實,按照區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結合商務工作新調整的職能,制定新的的“三定”規定草案,將其主要職責分送相關科室征求意見,對反饋的意見,逐條進行分析研究,并上報上級業務部門審查,爭取取得一致意見。經反復修改后報請區政府和區編委會議審定。

(四)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機構改革平穩進行。

這次機構改革,涉及到一些具體的歷史遺留問題,在征求意見時,大家希望能在這次改革中一并解決。為此,我們積極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講政治、顧大局,堅持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不折不扣地執行機構改革方案,嚴格執行各項紀律,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改革平穩順利進行。及時掌握干部職工的思想動態,堅持以人為本,妥善處理改革中的有關問題,穩定干部職工的思想情緒,確保了機構改革中秩序不亂、人心不散、工作不斷。

三、初步成效

(一)轉變職能有了新進展。

轉變政府職能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的核心。實際工作中,無論機構改革方案的醞釀研究,還是部門“三定”規定的溝通草擬,都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切實轉變政府職能作為首要任務。改革后,商務系統從上到下職能統一,有利于職能的轉變和職責的履行。

(二)理順關系強化責任。

理順關系、明確和強化責任是政府機構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組織結構的必然要求一是行業上下級關系;明確了部門職責邊界二是理順了內外貿關系。改革前區里內貿外貿分別屬于兩個部門,各自為政。改革后,內外貿統一,形成了有機整體,為做好全區的商務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二是對確需多個部門管理的事項,明確牽頭和協辦部門。。三是建立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優化組織結構邁。

優化組織結構,是合理配置政府職能,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客觀要求。通過改革,進一步優化了機構設置,初步建立了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組織架構。

篇2

從1982年以來,我國經歷的幾次機構改革,每次都對經濟有很大的推進。我的評價是,這次根據十六大《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基本精神,在現有基礎上進行的政府機構改革,可以說是我們最徹底的、最好的改革。

實際上國家政府職能有兩個:一是社會管理,二是資產管理,在我國的政府職能中,由于過去片面強調發展公有制經濟,政府及其部門將自己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國有資產與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上,從而使其社會管理職能落在了從屬地位。

之所以說這次改革最徹底最深刻,是因為這次體制改革,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表現為行政,同時對經濟的管理體現為對資產的綜合管理。國家決定設立專門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將過去分散在各部門的職能分離出來,從整體上和根本上改變了改革的觀念思路:政府營造環境,而非經營者。而國家的經濟管理職能從企業管理轉向資產管理,這是一個很深刻的轉變。不再著眼于企業管理,使政府強化了社會管理職能,真正向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邁進了一大步。

回顧歷次的機構改革,總的來說,政府機關的多次改革撤并設立,雖然意味著政府直接管理企業的職能縮小,但不管是直接經營還是間接管理,都沒有徹底擺脫政府的企業管理職能,只不過是多一點少一點,基本是圍繞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進行。改來改去,改的都是國家與企業關系,政府怎樣調控、指導企業。但此次的改革方案,按照十六大報告精神,在總結我國歷次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明確提出: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曾經由多個部門分別擁有的國有資產(企業)管理職能,被剝離后系統集中交給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原有職能部門不再管理資產,而成為徹底的政府機構,可以充分發揮政府職能,營造經營環境、維護市場秩序、打擊經濟犯罪、保護經濟發展。

朱少平說:這次在十六大報告指導下的機構改革,在指導思想上有了根本的改變:政府的經濟職能以資產管理為中心實現調節而非控制,從管理企業為主轉變為管理資產,從管理資產角度出發來處理資產管理與企業經營之間的關系。

朱少平說:新的改革思路從根本上倡導、實踐、促進了兩個原則:

1、政資分開。要把國有資產集中起來統一到國資委,“資”的職能與“政”分開。國有資產管理功能分離后,國有資產的經營和使用機構應完全獨立于政府,由國資委委托過去和以后將要設立的國有資產經營機構包括國有投資公司、大型企業集團、國有控股公司、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等獨立運作,與政府部門,如計劃、財政、貿易等部門不再具有直接聯系,而新設立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則專門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不具有社會管理職能,更不能干預其他所有制經濟組織的活動。

2、政企分開。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表現為行政,對經濟的管理則體現為對資產的綜合管理。各職能部門不再有人財物產供銷的直接管轄權,只能通過政策引導、規范約束來促進企業發展,而不能再直接干預。現在政府的兩大職能應是:社會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按照新的改革方案,改革發展、財政、貿易部門都要退出企業經營,而其行使的“政”的職能要面向全社會,包括營造經濟環境,指導經濟政策、包括產業政策,這些部門制定的各種政策、法律、規則等對任何企業和投資組織都是平等、公開、公正和一視同仁的。都要覆蓋全社會,要輻射到全社會。政府職能部門重大政策、規范環境,考慮的是全體經濟主體的利益,為他們服務。

篇3

現就開展“提行政效能、優政府服務”活動制定如下方案:根據區委關于開展“思進思變思發展、創業創新創一流”簡稱“三思三創”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的部署和要求。

一、總體要求

結合海曙實際,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三思三創”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意見精神。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為核心,以推進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電子政務建設為重點,深化政務公開,完善績效考評體系,全面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

二、主要內容:

一積極穩妥推進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

積極穩妥推進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地方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進一步調整優化政府組織結構,完善部門協作配合機制。

初步形成機構改革設想。對有關部門進行實地調研,1加強調研。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并對相關部門職能進行重新梳理,將相似或相近的職能進行統一歸類,對隨著經濟發展逐步出現或強化的職能以及隨著社會進步逐漸消失或弱化的職能進行重新界定,初步形成機構改革方案設想。2月底前完成

科學制定機構改革方案。按照“創新體制機制、建設服務型政府”總體要求,2精簡整合。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轉變政府職能、理順職責關系、明確和強化責任、調整優化組織結構,積極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借鑒中央、省、市及兄弟縣(市區政府機構改革經驗,按照規定不突破行政機構限額,進一步完善我區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經報市委、市政府審批后,全面組織實施全區政府機構改革。9月底前基本完成

重新擬定政府工作部門“三定”方案。不突破現有行政編制總數的前提下,3立足實際。對人員編制實行動態管理,加強人員編制的余缺調劑,嚴格按規定核定部門領導職數,重新擬定政府工作部門的三定”方案,及時加強對新“三定”方案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201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加強機構編制日常管理。注重長效管理機制,4注重長效。跟蹤機構改革方案的運行情況,深入了解各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研究分析存在問題,并采取切實措施,完善機構編制管理相關制度,嚴格控制行政機構編制,保持“三定”規定的相對穩定,將機構改革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對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行為,堅決糾正,嚴肅處理,切實增強機構編制管理的有效性和權威性。

二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1繼續深化職能歸并改革。

切實理順體制機制,1對各職能部門貫徹落實《關于印發〈關于推進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通知》文件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確保“兩集中兩到位”改革措施落實到位,不斷減少審批事項,進一步完善“批管分離”運行機制。3月底前完成

完成工商、公安、質監、國稅、地稅、環保等6個部門職能歸并改革,2扎實推進垂直部門職能歸并改革工作。具體進度安排將積極與市審管辦聯系確定。6月底前完成

將戶籍中心、出入境通行證辦理納入行政服務中心管理。2011年計劃新增進駐行政審批事項25項以上,3提高部門、事項中心進駐率。進駐率達到85%以上。6月底前完成

切實提高行政審批效率。一是提高即辦件比例。會同有關職能部門把一些經常發生,4圍繞行政審批各項指標居全市前列的要求。手續辦理簡單,流程成熟的承諾件轉化為即辦件,現有20件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即辦件事項數。二是壓縮承諾件的辦理時限,縮短每一個審批事項承諾時間。力爭承諾件平均辦理時限壓縮至5天以內,所有事項的實際辦理時限壓縮到1.5天以下,比平均法定時限提速達78%以上。三是提高中心窗口直接簽批辦結率。做好新一輪窗口授權工作,使窗口授權到位,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直接簽批事項占發生事項總數的65%以上。6月底前完成即未納入政府公告目錄的行政事項不得開展審評工作,5探索試行行政審批目錄制。不斷規范行政審批權陽光運行;探索開展iso2000認證。6月底前完成可行性前期調研論證即資料審核、領導簽批蓋章等一律實行網上辦理。12月底前完成6深化網上審批與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區政府各職能部門全部實行網上審批。

2不斷推進行政審批服務創新。

賓館業、金屬加工業、機動車修理業、再生資源回收業、餐飲業、洗浴業、文化娛樂業等7個行業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1抓好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按照市審管辦進度安排。使我區行政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走在全市前列。

完善“x+6并聯審批運行機制,2擴大并聯審批范圍。發揮其在服務重大項目、重點工程以及街道招商引資中的作用。

繼續做好企業服務工作,3強化企業服務辦公室力量。加強與81890企業服務平臺對接,確保5分鐘及時響應率、辦結率、滿意率均為100%

推行“無午休”服務制度,4加大服務舉措創新力度。實行“現場服務”跟蹤服務”預約服務”上門服務”開通綠色通道,不斷提高服務我區重大項目建設的能力和水平。

3不斷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

定期公布考評結果,1不斷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建設。建立以“四個率”即事項進駐率、網上審批納入率、提前辦結率和群眾滿意率為核心指標的考核評價體系。并以書面形式上報區委、區政府以及反饋至各個部門。3月底前

2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企業注冊登記環節中企業歸屬和屬地落戶管理制度。

從審批業務、內部管理、規范運作等方面加強管理、檢查、指導和考核,3加強對分中心和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的指導。6月底前制定好分中心管理制度。促進分中心規范化建設。加強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的指導,6月底前完成相關試點工作,年底前出臺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三不斷推進電子政務建設

按照“強度整合、高度共享、深度應用”要求,堅持“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一應用”原則。以電子政務應用為導向,以構建統一的數字海曙平臺為目標,加快區域內數字化資源整合步伐,全面推進“313工程,即基本建成三大數據庫,搭建一個統一平臺,推進三大系統建設。

依托區電子政務網絡平臺,1基本建成自然人庫。以社區警務e超市為基礎庫。依靠制度化的信息交流與共享機制,由公安分局牽頭,區計生、民政、衛生、教育、勞動、房管等部門密切配合,建立一個覆蓋戶籍、婚姻、計生、教育、健康、社保、住房等信息于一體的自然人庫。2月底前完成

貿易、物業、安監、街道、公安、財政、質監、國稅、地稅等部門配合,2基本建成法人庫。由工商部門牽頭。共同做好法人庫建設。3月底前完成

全區統一采用測繪院開發的地圖,3基本建成地理信息庫。為避免重復建設以及系統之間的沖突。建設好地理信息庫。同時,由區府辦牽頭,城管、教育、衛生、物業、貿易等部門配合,進一步完善擴充地理信息。4月底前完成

區府辦、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配合,4搭建統一平臺。由信息辦牽頭。進一步融合地理信息、自然人、法人基礎數據庫,以共建共享的方式,統籌數據資源,逐步構建集人口、法人、空間地理等基礎數據于一體的公共平臺。

區府辦、發改、審管、城管、公安、建設、財政、規劃、環保等部門配合,5政府管理系統建設。今明兩年主要做好“科技促廉”系統建設。由區紀委、信息辦共同牽頭。建立一個包含行政審批、行政執法、重大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公共資源交易、資產(資金管理、請示督查辦理等內容的電子政務系統及其電子監察和績效評估系統。力爭年底前完成請示督查辦理和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實時電子監察系統的建設。

進一步融合公安、交警、消防、安監、衛生、工商等部門的信息設施,6城市管理系統建設。數字城管”系統基礎上。建立和完善信息的采集、交換、存儲和服務平臺,打造一個具有應急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產監管、綜治維穩、交通管理、食品安全監管等功能于一體的大數字城管”系統。爭取在年底前完成大數字城管項目的前期調研和項目方案。

相關職能部門配合,7社會服務系統建設。重點做好海曙e生活平臺的建設。由區府辦牽頭。三維地理信息庫基礎上疊加政府部門、學校、醫院、景點、公園、公交、影院、酒店以及人口、法人等信息。5月底前完成

加快政府信息錄入更新速度,8進一步完善政府網站建設。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程,做好申請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等各個環節的具體工作,有效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

四建立健全績效考評體系(4月底前完成

建立健全績效考評體系,積極探索獎罰分明的激勵機制。不斷提升政府執行力。

1完善區目標管理考核制度。

力求以量化考核為主,1對考核內容進行歸類整合。執行大部門考核。建立分類考核標準,力求考核程序簡化,減輕基層單位負擔。

加大對民生事業、人才工作和文化建設的考核力度。2調整完善部分考核內容。目標設置、內容確定上繼續加強對區重點工作的考核。

體現類別層次差異性,3實行分類考核評優。按黨群線、政府線等單位或工作相近度進行分類評優。更具針對性和公平性。考核結果要作為領導班子政績評價的重要依據之一,同時與單位個體考核優秀比例掛鉤,考核優勝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并可提高次年的個體考核優秀比例至20%安全生產、綜治、計生、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出現重大問題以及目標管理考核中被確定為較差等次的單位,其個體考核優秀比例酌情減少。

2完善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5月底前完成

調動普通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1合理分配評優資源。對區管干部和其他干部分層評選。強化處級領導干部隊伍建設。

平時與定期相結合,2注重公務員考核科學性。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公務員考核與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和機關效能建設相結合的考核方法,防止年度考核對實際不稱職人員遷就照顧現象。

要求實行“五公開”考核程序公開,3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建立健全監督反饋制度。考核指標條件公開,優秀等次名額公開,量化測評公開,考核結果公開確保基層公務員對考核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將考核結果作為獎懲、培訓、辭退、職務調整、工資調整的依據,提高公務員的自我完善能力。

三、工作保障

篇4

國務院總理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

會議指出,溫州市民營經濟發達,民間資金充裕,民間金融活躍。近年來,溫州部分中小企業出現資金鏈斷裂和企業主出走現象,對經濟和社會穩定造成了一定的影響。開展金融綜合改革,切實解決溫州經濟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引導民間融資規范發展,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不僅對溫州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而且對全國的金融改革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探索意義。會議批準實施《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要求通過體制機制創新。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體系,使金融服務明顯改進,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能力明顯增強,金融環境明顯優化,為全國金融改革提供經驗。

會議確定了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的十二項主要任務:(一)規范發展民間融資。制定規范民間融資的管理辦法,建立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間融資監測體系。㈢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鼓勵和支持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制為村鎮銀行。(三)發展專業資產管理機構。引導民間資金依法設立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及相關投資管理機構。(四)研究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探索建立規范便捷的直接投資渠道。(五)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鼓勵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設立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支持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業務、推進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造。(六)創新發展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探索建立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鼓勵溫州轄區內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發展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融資租賃企業。建立小微企業融資綜合服務中心。(七)培育發展地方資本市場。依法合規開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及技術、文化等產權交易。(八)積極發展各類債券產品。推動更多的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建立健全小微企業再擔保體系。(九)拓寬保險服務領域,創新發展服務于專業市場和產業集群的保險產品,鼓勵和支持商業保險參與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推動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信用市場監管。(十—)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防止出現監管真空,防范系統性風險和區域性風險。建立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加強監測預警。(十二)建立金融綜合改革風險防范機制。清晰界定地方金融管理的職責邊界,強化和落實地方政府處置金融風險和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責任。

會議強調,溫州金融綜合改革意義重大。浙泣省和溫州市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工作。浙江省要成立工作組具體負責實施改革方案。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管,隨時注意總結經驗。

摘自中國政府網

篇5

2015年,央行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在金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實現新的突破。繼續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完善金融調控機制。扎實做好存款保險制度出臺的各項準備和組織實施工作。繼續深化金融企業改革,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研究擴大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深化改革試點范圍;落實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改革方案,加快形成與商業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補充、良性發展的格局。穩步推進區域金融改革,進一步深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改革,穩妥推廣成熟經驗,穩步推進天津、廣東、福建自貿園(港)區試點的相關工作。進一步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防范和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未來,央行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和宏觀政策要穩、微觀政策要活的總體思路,更加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把轉方式調結構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更加注重松緊適度,適時適度預調微調,為經濟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營造中性適度的貨幣金融環境,促進經濟科學發展、可持續發展。更加注重改革創新,寓改革于調控之中,把貨幣政策調控與深化改革緊密結合起來,更充分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針對金融深化和創新發展,進一步完善調控模式,疏通傳導機制,著力解決突出問題,提高金融運行效率和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一是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加強和改善宏觀審慎管理,優化政策組合,保持適度流動性,實現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2015年,廣義貨幣供應量M2預期增長12%左右。

二是盤活存量、優化增量,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三是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完善金融調控機制。

四是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切實發揮好金融市場在穩定經濟增長、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深化改革開放和防范金融風險方面的作用。

篇6

【關鍵詞】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一、問題的提出。

2008 年 3 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獲得國務院原則通過,決定在 2009 年內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等五省市啟動有關試點工作。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實現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制度能夠銜接,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將按照企業養老保險的辦法進行發放,這也就是意味著與機關公務員掛鉤的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不再由國家財政負擔。其實在這次改革之前,原人事部就曾下發過相關的文件,并在云南、江蘇等地區進行過試點,但最終因為沒有形成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而以失敗告終。這次的改革方案一出臺就立刻引起了輿論的關注和質疑。大家對改革方案的質疑主要集中在兩點:第一,根據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的職工退休后的待遇將和企業基本一致,養老金待遇將大幅降低。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的是“雙軌制”,在這種制度下,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金遠高于企業職工。數據顯示,2005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金是企業職工的2倍左右。雖然從2005年開始,國家連續調高了企業退休職工的待遇,但兩者之間的差距并未縮小,原因在于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也相應的提高了。如果改革實行的話,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待遇將遠不如之前,這與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狀況和消費水平不符。第二,一直以來,機關與事業單位作為一個整體,享受著‘雙軌制’帶來的制度優惠。可是這次的改革則只針對事業單位,改革的設計者和實施者———公務員,卻不在改革之列,這不禁讓人懷疑改革的公平性。

二、改革的基本框架。

根據《改革試點方案》的內容,此次改革主要涉及養老金的籌資結構、繳費比例、養老金的計算和發放、新舊制度的銜接等方面:(1)事業單位人員也要和城鎮企業職工一樣統籌交納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費一般不超過單位工資總額的 20%,員工繳 8%。(2)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對象根據參加工作時間的不同,主要分為三種情況:《改革方案》實施前退休人員(簡稱老人);《改革方案》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且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 15 年的人員 (簡稱中人);《改革方案》實施后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 15 年的人員(簡稱新人)。(3)養老金發放以改革正式實施時間為界,即所謂“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老人”在社保機構領取的養老金,從第一個月起均不得低于原來的退休工資標準。“中人”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新人”繳費累計滿15年,退休后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4)事業單位養老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事業單位養老金是否實行省級統籌,根據試點城市的具體情況而實施。如果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市或地區為統籌單位。(5)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形成基本退休金之外的養老保險第二支柱。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事業單位建立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職業年金實質就是對每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的一項社會保險福利,它是為了避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退休后工資收入降低對自己生活的影響,而在基本養老金之外增加的一項退休收入,這種福利具有強制性,事業單位必須辦理并繳納。

三、改革試點推進的制約因素。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從一開始出臺就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和熱議,而絕大多數人是持不贊成或反對態度的,在改革的推進過程中更是遭遇到了重重的阻力,筆者認為至少有以下幾點:

1.時間敏感,機構復雜。

改革的試點方案是2008年3月份通過,2009年1月份正式下發的。眾所周知,2008年一場金融海嘯席卷了全球,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全球經濟都受到了嚴重的影響,中國的經濟的發展面雖然算是比較好的,但也不能忽視金融危機給我國經濟發展所造成的問題和負面影響。在經濟發展放緩時,公眾對于涉及自身利益的改革承受力通常來說都比較差的,而選擇這個時候進行改革必然會給尚未退休者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此外,全國事業單位人員近4000萬人,其中 3000 多萬名正式職工,900 萬名離退休人員。這次改革幾乎涉及到所有的事業單位機構和人員。雖然總人數并不算太多,但按家庭計算卻將近牽涉一億人,并且涉及教科文衛、農林水、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多個領域,126 萬個單位,每個單位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單位的眾多和復雜的情況也使得改革必定是一場持久戰。

2.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缺陷,事業單位難以加入。按照試點方案,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實際上是向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靠攏的。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本身就是一個存在缺陷的制度。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是作為國有企業改革的配套措施推出的。所以養老保險收繳費率是按照原來計劃經濟下國有企業的員工人數、工資基數和退休人員人數的比例來測算的。而當年國企改革引發了大量工人下崗,提前退休轉化成養老金領取者,當時全國平均退休年齡只有 47 歲,計劃中的繳費人與領取人之間的贍養比和實際贍養比例差異明顯。這個制度不僅要支付下崗提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而且還要支付以前已經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執行初始政府就發現收上來的養老金不夠支出,中央必須轉移支付。但當時中央轉移支付能力非常有限,于是挪用個人賬戶,導致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長期混賬管理、個人賬戶空賬運營。這樣就使這個制度無論從贍養比還是資金籌集和供給能力,從一開始就不配套,隨著時間推移,問題日益嚴重。而如果事業單位的改革向企業靠攏的話就意味著馬上要承擔28%的費率,因為事業單位職工要繳納個人工資8%,事業單位也要籌集20%,這 20%到底是財政出錢還是讓事業單位自己籌集資金,目前并不明晰。如果事業單位面臨自己籌集資金的壓力,其公益性難免受到影響。即使這樣,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水平也會出現大幅度下降。改革方案的思路是通過職業年金來彌補,但職業年金的來源渠道也是存在很大問題的,如果要建立職業年金,由單位和個人出資,這將必將會增加費率,加上基本養老保險28%的費率,單位和個人的繳費率將達到一個非常高的水平。

3.事業單位人員待遇降低,公務員不受影響。改革后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將大幅降低。按現行的制度來講,一位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現在在職的月基本工資是四到五千塊,按傳統,退休金是其個人最后工資的80%的甚至 90%,那么退休后大概能拿到三到四千左右。但如果是在企業,城鎮企業職工的養老金只有很少的地方能發到2000元,全國平均水平也就是1300~1400元。改革必然會令事業單位的退休者的生活水平下降,更會對尚未退休者構成一大心理壓力。從本質上來說,公務員與事業單位人員、企業職工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并不具有超出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的道德水準、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當然也就不應該享受與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不同的待遇。但事實是,歷次的養老制度改革,公務員都能置身事外。在此次改革之前,公務員已實行陽光工資,各地事業性質人員收入其實已落后于公務員收入,其整體收入一般也只能達到社會平均工資線。但這次的養老改革將使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后的的待遇進一步降低,而改革設計者———公務員本身卻未能成為改革的對象,這不禁使公眾對改革所能達致的公平性產生疑慮。  4.法律法規不健全。除了改革試點在各地都受到很大質疑和阻力之外,試點改革中遇到的諸多問題沒有依據,具體執行和操作過程中困難較多。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保障沒有形成一套系統完整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養老保險方面的單項政策規定也不健全。例如,如果事業單位將參照企業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那么新舊辦法該應如何銜接就是必須考慮的問題,現在最通行的說法是“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所謂“新人新辦法”是指新進人員按照新的改革方案執行,直接入社保,對于“新人”來說,退休是十分遙遠的事情,目前大可不必“庸人自擾”;而“老人老辦法”,即新辦法實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待遇照舊發放不受影響。而眼下可能最受影響的,是那些已經在事業單位工作多年而又尚未退休的“中人”。這批人大都是五十歲以上,大部分是本單位的“中流砥柱”或業務骨干,并且占有一定的比重,而改革方案的出臺卻另他們進退兩難,如果按照方案來執行,這些人都要求提前退休的話,必定會對正常的日常工作有所影響。為彌補缺失,改革雖然采取了“中人補齊”的辦法,對于那些可能受影響的“中人”,在基本養老金計發上,將有“過渡性養老金”這一項。但目前,國家對此并沒有統一明確的規定,而是要求各試點地區因地制宜。

5.相關配套制度進展緩慢。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配套推進的還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事業單位分類事關“養老改革試點的成敗”。但是據了解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也并非一帆風順。根據 2008 年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將被分成承擔行政職能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從事公益服務的三類事業單位。通過分類改革,以后的事業單位將主要以公益性事業單位為主。雖然改革方案提出了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原則和目標,但是從各試點地區的實際情況來看,還沒有哪一個省市真正實現了事業單位的有效分類。2011年6月,《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指導意見》(下稱《意見》)下發,事業單位改革也開始正式推進。《意見》顯示,中央已經確定了一張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用2011~2015年的五年時間,我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在5年目標之下,根據《意見》,事業單位被劃分為三類:參照公務員類、自收自支類、財政補貼類這三個類別,其實是按照社會功能來劃分的。就是將承擔行政職能的變為行政機構;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轉為企業,推向市場;保留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這種改革可以形象地概括為甩掉兩頭、留下中間(中堅)。從實際執行來看,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之難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在這場改革中,政府部門既是推動者,又是被改革對象,改革中的“主客同體”現象使其陷入了尷尬的境地。有專家分析,各類利益的維護也讓這場史上最大規模的改革舉步維艱。政府的特定利益,事業單位的獨立利益,社會公眾對公共服務提出的要求以及改革的個人得失,使得改革的動力在各類利益維護之間互相抵消,無法形成廣泛的社會基礎。

四、基本評述。

事業單位養老改革試點從頒布到現在已經有近 3 年時間,改革過程中暴露出了很多問題。針對改革試點的瓶頸和難題,很多專家和學者都給出了自己的解決的對策。例如,有人提出“養老金制度改革”,應當是讓企業的養老金向事業單位的養老金靠,提高工人的生活待遇,而不是讓事業單位向企業靠,降低工人和知識分子的待遇。有學者則認為國務院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暫停這一試點,并立即著手制定機關、事業和企業三者聯動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還有學者為沉疴多年的養老保險開出的藥方是,建立中央政府統籌的國民基礎養老金,同時市場化運營全民個人賬戶養老金(含職業養老金和個人儲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也應進入到國民基礎養老金系統,以職業養老金替代退休金,對接國民基礎養老金,帶動全國養老金制度結構性調整。筆者認為,不論專家學者給出何種解決策略,有一個現實的問題是一定要面對的,那就是就我國目前的養老制度而言,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雙軌制”的養老模式已經運行了多年,牽涉機構、人數眾多,在此過程中必然會打破某些利益集團的既得利益也會使其他人收益。而要想通過一次改革就徹底改變現狀顯然是不盡現實的,因此這必定會遇到很多的障礙和阻力,因此改革一定會是一個艱巨、漫長的過程。

參 考 文 獻。

[1]董力堃。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重新審視。學術界。2010(2)。

[2]汪孝宗,韓文,曾娟。難改的事業單位養老。中國經濟周刊。2009(41)。

[3]姜愛林。事業單位養老改革為何困難重重。天津行政學院學報。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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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人事編制工作的重要意義

去年,全市人事編制部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要求,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人才隊伍建設邁出了新步伐,招才引智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穩步推進,人事編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完善,應該說,人事編制工作為全市的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對此,應該給予充分肯定。

今年,面對金融危機帶來的影響,面對國家和省在新形勢下對人事編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面對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良好勢頭,我們要進一步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人事編制工作的重要意義。一是加強人事編制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務是發展,核心是“以人為本”,人事編制工作的重點是管理人才資源、開發人才資源、利用人才資源,其目的就是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如果沒有人才談不上發展,如果沒有發展“以人為本”也是一句空話。因此,只有加強人事人才工作,才能更好地踐行科學發展觀。二是加強人事編制工作是實現快發展大發展的必然要求。做好“開發、開放”兩篇文章,加快“三帶十區”和“七個百億元產業”建設,實現更大更好更快發展,關鍵是要有一支高素質的領導干部、經營管理者、專業技術帶頭人等各類人才隊伍。這就需要我們在人才的培養、引進、利用上下功夫,努力建設一支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適應的人才隊伍。三是加強人事編制工作是深化改革維護穩定的現實選擇。機關事業單位的改革勢在必行,無論是哪一項改革,都涉及到各方面利益關系的調整,處理得好與壞,都會直接影響穩定大局,所以我們要站在改革穩定的高度來加強人事編制工作。

二、突出重點,扎扎實實做好今年人事編制工作

今年是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極為關鍵的一年,我們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準確把握人事編制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新任務,突出重點,強化措施,扎扎實實做好今年的人事編制工作。

(一)全面做好人才引進工作。要繼續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切實做好人才的引進、儲備工作。不斷提高我市人才隊伍的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在引進的載體上,一是利用優勢產業和重點項目吸引人才。圍繞能源、礦產、化工、基礎原材料等七個百億元產業建設,圍繞多寶山銅礦、電石化等51個項目建設,制定人才規劃和政策,吸引人才。二是利用園區集聚人才。結合西南工業園區、五秀山俄電加工區、農業示范園區建設等,引導、鼓勵人才到園區創辦、領辦經濟實體。在引進的對象上,面向全國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國內經濟發達地區、面向俄羅斯特別是遠東地區引進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力爭今年引進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才30名左右。在引進的途徑上,一是靠政策引進。我市屬經濟欠發達地區,地處偏遠條件較差,要不惜重金,不惜代價,通過優厚待遇吸引人才。二是靠招聘引進。采取現場招聘與網絡招聘相結合、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招聘方式,引進高學歷人才。三是靠節會引進。通過舉辦推介會、洽談會、人才交流會,吸引更多的國內外專業人才到落戶。在做好引進人才工作的同時,更要注重現有人才的培養、使用和提高。

(二)大力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今年,國家和省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前不久國務院專門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從我市看,目前尚未就業的畢業生有8600人,就業任務非常艱巨,為此,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千方百計擴大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一是要通過擴大“三支一扶計劃”規模,派送一批,今年全市計劃派送100人;二是通過引導扶持自主創業,帶動一批,力爭實現創業100人;三是通過提供平臺,見習一批。目前我們正在制定《XX市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實施方案》,準備在全市選擇1000名籍大專以上畢業生,有計劃地安排到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既能解決單位和部門人才短缺的問題,又能緩解就業壓力,同時,對大學生自身而言,也是一個增加閱歷的過程,是一個提高就業競爭能力的過程。各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做好大學生見習工作。

(三)穩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和事業單位改革。要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緊緊抓住職能轉變這個中心,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積極做好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的準備工作。要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按照精減統一效能的原則,轉變政府職能,合理劃分事權,理順市縣關系。修改完善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對市直事業單位進行科學分類、科學設崗。并按照省里的統一要求,適時啟動政府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

(四)嚴格控機構編制增長。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要求和新一輪改革在即的形勢,我們必須嚴格控制機構設立、升格和人員編制增長。原則上在新一輪改革前,對超編單位實行只出不進、只減不增。對公務員的錄用實行總量控制、缺額控制。對新增機構年底前不再進行研究。

三、加強領導,確保人事編制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人事編制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擺上日程,準確把握工作的原則和方向,及時研究解決人事編制工作中遇到的新矛盾和新問題。人事編制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牽頭部門的職責,主動為政府決策出主意、提建議,當好參謀助手。組織、勞動、財政等部門要積極主動配合支持人事編制工作,形成推進工作的合力。

(二)要增加資金投入。改革需要投入,人才培養需要投入,人才待遇獎勵需要投入。所以,我們要多方籌措資金,政府要投一塊,行業主管部門要配套一塊,效益好的企業要資助一塊。通過建立投入機制,設立“人才開發基金”,保障改革的順利進行和人才隊伍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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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照法律法規,界定鄉鎮職能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對政府的職能定位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鄉鎮是農村基層政權組織,是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落腳點,其主要職能應集中在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上。尤其是農業稅取消后,鄉鎮干部已從過去的催糧、要款中解脫出來。因此,在界定鄉鎮職能時,要在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大前提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實際,科學、合理地界定鄉鎮職能。要按照權力、責任、利益相統一的原則,正確劃分縣鄉之間的財權、人權、事權、物權,既不能權力在上面,責任在下面,也不能籠統地對鄉鎮搞“一票否決”。尤其是在依法治國的大環境下,要逐步精簡鄉鎮職能,將不必由鄉鎮政權履行的職能或者鄉鎮政府不必履行的職能減去。比如:基礎教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都是為了全國人民的共同利益,屬于全國性的公共產品,這些職能應當由國家來承擔。國家可以通過撥付資金的形式,委托鄉鎮政府或縣級政府管理。屬于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司法部門的職能,上級部門和領導要主動承擔起來,不能毫不負責地把它推給鄉鎮。譬如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上,屬于公安派出所職權內的事,要由縣級公安機關及其公安派出所負責;屬于司法所職權內的事,要由縣級司法機關和司法所負責。而不能籠統地交給鄉鎮政權,“一票否決”鄉鎮黨委、政府。通過依法界定鄉鎮職能,讓鄉鎮政府發揮好服務農村、農民、農業的職能,解決政府錯位、超位、不到位的問題,充分調動社會各方管理社會的積極性,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的血肉聯系,為構建和諧社會打下基礎。

二、結合鄉鎮特點,設置鄉鎮機構

鄉鎮與農民直接接觸,工作性質決定其機構設置不可能與上級一一對應,因此,建議鄉鎮機關綜合設置一個辦公室,或分別設置黨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處理鄉鎮機關的會議、接待、協調、財務等工作。其他人員實行委員、助理員制。委員、助理員直接對書記和鄉鎮長負責。由于鄉鎮領導均在10人以上,鄉鎮機關設置3個辦公室,不但不便于領導分工,而且增加了管理層次。而實行委員、助理員制,委員、助理員直接對分管領導負責,直接面對群眾,既可有利于鄉鎮黨政領導分工,明確責任,也便于和上級業務部門對口,同時也可拉短鄉鎮領導與群眾的距離。只有這樣,才能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可以明確責任,又可以減少推諉扯皮現象,齊心協力履行好鄉鎮政權的職能。

鄉鎮事業機構,也要按照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要求,科學界定職能。把那些屬于鄉鎮政府的職能從事業單位中剝離出來,交給鄉鎮政府。比如衛生院、畜牧站中的防疫職能,水利站中的規劃、抗旱防洪職能等等交給政府,而把衛生院、畜牧站中的醫治職能,水利站中興利職能等等推向市場。對于不在具有社會公益職能的站所直接改制為企業或社會中介組織,與鄉鎮脫離隸屬關系。為此,建議鄉鎮事業單位仍按省委、省政府鄉鎮機構改革方案的要求,設置4個中心1個所,即農業服務中心、村鎮建設中心、計劃生育中心、社會事務中心(含文化、民編制管理研究政、勞動保障等職能)和財政所。通過減少機構設置,斬斷鄉鎮向農民亂收費的“手”,從組織上為構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干部、群眾平等友愛,融洽相處的農村和諧社會創造條件。

三、制定優惠政策,大力精簡富余人員

鄉鎮機構改革的難點在于分流富余人員,尤其是在農業稅取消的大前提下,鄉鎮財政收入大幅度減少,不分流富余人員,解決人員超編與財政短缺的矛盾,不但機構改革會流于形式,而且鄉鎮政權也很難開展工作。制定優惠政策,分流富余人員,需要財力支持,而目前鄉鎮財力有限,單靠鄉鎮很難解決,這就需要中央、省、市、縣分別給予財政上的支持,徹底解決鄉鎮債務和分流人員待遇問題。一是借鑒企業改制和糧食系統改革經驗,鼓勵轉制人員買斷工齡、置換身份,變“公家人”為社會人。自愿置換身份的人員與鄉鎮政府簽訂合同書,領取一次性補償金后,完全解除與原單位的勞動人事關系。二是制定優惠政策,劃定年齡段,讓一部分在編人提前退休。不愿提前退休的,如果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稱職的可充實到村里任職,或通過考試、考核競聘上崗。三是對于不愿買斷工齡,也不愿提前退休的在編落聘人員,可在3年內發基本生活費,3年內仍競聘不上的,要予以清退。四是對于鄉鎮聘用的、沒有編制和計劃指標的臨時借調人員,要先行清理,該清退的要堅持清退,確實是有技術、有能力的,也可允許其與在職人員一起參加競聘上崗工作,落聘人員一律清退。五是解決好鄉鎮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問題。讓在編的放心,落聘的有保障。通過分流超編人員,減輕鄉鎮財政壓力,解決鄉鎮人員為了吃飯而向農民亂收費的問題,這是密切干部群眾關系,構建和諧社會必不可少的步驟之一。否則,農民負擔“反彈”,人民內部矛盾加劇,社會秩序混亂,構建農村和諧社會就會變成一句空話。

篇9

近幾年來,事業單位改革之所以成為一個“熱議話題”,是因為它是改革開放以來繼農村改革、國有企業改革、政府機構改革以后,我國所面臨的最重要、最復雜、最艱難的一次改革,改革的成敗直接關系到能否實現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戰略構想。事業單位承擔著一個社會最基本的公共服務,涉及到人們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從文教科衛,到人們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關乎國計民生的所有領域。一個國家社會治理的結構和水平、公眾對政府的滿意度和信任度、人民的幸福感、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等,事業單位提供的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一方面承擔著公共服務、社會服務的事業單位日益行政化、機關化,一方面是社會服務、公共服務的嚴重供給不足。這正是當前事業單位改革的急迫性以及出發點和落腳點所在。正如深圳已意識到的:衡量改革成功與否,是“社會公共服務只能加強而不能削弱,群眾滿意度只能上升而不能下降”。對此,社會公眾有理由、也應該有信心期待。

事業單位改革的前提是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而不是一味強調降低服務成本;改革的路徑是完善事業單位的內部治理結構,而不是推卸和轉嫁政府責任,走市場化道路。一句話,事業單位改革不是甩包袱,而是強化政府執行力,使政府這只“手”更有力,充分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體現中國特色。

事業單位改革的幾大難點

第一,改革涉及大約130萬個大大小小的公共機構,公共服務人員近4000萬,機構與人員數都比較龐大;

第二,機構類別比較龐雜,不是簡單的執法類、公益類和經營類的歸類就可以界定清楚的。《公務員法》頒布以后,有些單位既有公務員,也有事業編制人員,界線進一步模糊;

第三,人員知識素質和業務素質差異很大,特別是事業單位聚集了各行各業的大量人才,改革如果不能建立一個有效的制度激勵機制,發揮事業單位員工的積極性,將會造成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的大幅度下降,對政府威信、國家和民族造成很大的損失。因此事業單位改革既要有緊迫性,又要穩步推進。

事業單位改革艱巨的兩大原因

體制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現在對公共機構人員的管理體制方面。我們知道,國外對公共機構人員的管理,只要是政府必須提供的公共服務,并被納入公共財政與預算范圍的公共機構人員,都屬于公務員范圍。這里面不僅包括政府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門的公務人員,也包括公立學校、醫院、科研機構、市政管理、公共交通、衛生防疫、環境保護等部門的政府雇傭人員。有些特殊的公共服務項目的收費,通過收支兩條線納入預算管理,一些有收費和罰款的公共機構根本沒有設立小金庫或侵吞公共資源以“自肥”的機會。由于我國該納入公務員管理的部門沒有納入公務員管理,使一些公共機構利用所占有的公共資源亂收費、亂罰款的現象很普遍,把服務變成了收費以滿足部門和個人利益需要。

另外,體制方面的原因還表現為公共機構官僚化現象。事業單位現行的組織結構和管理方式,強化了公共機構的官僚化現象,造成了公共資源的浪費和公眾利益的損失,應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引起高度重視。深圳市的事業單位改革方案提出取消行政級別和推行職員制,可以說是在體制方面改革的一個重要嘗試。

現實利益方面的原因,可以說是個別事業單位對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的追求偏離了公共服務這一公共機構的基本價值。已經形成的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結構在改革中很難被打破,成為事業單位改革的最大阻力。

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最值得關注的問題

首先,要警惕事業單位內部人控制現象。這是一個老問題,在改革過程中要引起高度重視。內部人控制也就是管理層控制,前幾年曾發生過管理層收購學校、醫院的現象,莫名其妙的把公立學校和醫院股份化或私有化,致使國有資產流失和公共服務質量下降,職工和社會都不滿意,管理層和職工矛盾激化。改革的目的是通過內部管理改革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改革,而不是新自由主義改革。

其次,體制外及預算外收入管理問題。我國的體制外和預算外收入去年大約有3萬億元人民幣,這些收入大部分可以說是事業單位控制,事業單位管理層對這些公共收入有很大的支配權。為什么過去所謂的教育、醫療這樣一些清水衙門腐敗現象比較嚴重,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是這些部門的管理層財權和用人權過大又沒有監督,群眾不敢監督、上級部門又監督不了,為腐敗、瀆職、浪費留下了很大的空間。

第三,要注重改革事業單位的內部治理結構。發揮職工在選舉、管理、決策和監督方面的作用,這是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遏制公共機構腐敗的一個重要手段。筆者注意到深圳市事業單位要實行由各方組成的理事會管理制度,通過民主的方式進行管理、決策和監督,這對我國事業單位的民主化改革提供了一個標桿,將對我國建立現代化的公共服務機構、打破公共服務機構的官僚化傾向有著重要的意義。

篇10

關鍵詞:金融改革;民間金融;溫州金改

中圖分類號:F830.5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2(10)-0020-04

《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于2012年3月28日獲國務院常務會議批準實施,我國民間金融規范化、陽光化發展改革正式啟動。面臨改革帶來的多重機遇與挑戰,商業銀行需要秉承創新與風控并重的原則,積極探索與民間金融合作共贏的發展路徑,增強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做好溫州金融改革的“推動器”和“劑”。

一、溫州金融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讀

(一)完善金融機構體系是溫州金融綜合改革的著力點

1、《方案》鼓勵民間資金介入村鎮銀行等新型金融組織,鼓勵商業保理和民營第三方支付機構發展,從政策層面降低了小微金融機構準入門檻,旨在探索民間資金服務實體經濟的可行路徑。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改善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狀況,銀監會在《新型農村金融機構2009年至2011年總體工作安排》中提出2009~2011年間批準建立1294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計劃,但實際僅完成70%左右的目標任務,離預期差距較大;截至2011年底,溫州也僅有6家村鎮銀行和1家農村資金互助社。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未如預期中快速發展,進入門檻較高是原因之一。《方案》鼓勵民間資金參與村鎮銀行、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為數量巨大的民間資金介入小微金融市場提供了一條路徑,也旨在利用充裕的民間資金探索小微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方向。

同時,《方案》支持商業保理機構發展,為緩解溫州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探尋出路;鼓勵發展民營第三方支付機構,也是探索民間資金服務實體經濟、助力小微企業物流和資金流周轉的另一嘗試。

2、《方案》引導民間資金依法設立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及相關投資管理機構,進一步拓寬了民間資金介入小微金融市場的通道。創業投資是解決創業企業和小微企業融資問題的重要方式。2011年11月,溫州市出臺了加快地方金融創新發展的“1+8”政策,其中就包括開展民間資本管理公司試點舉措。《方案》允許民間資金發展專業資產管理機構,是對溫州上述金融創新改革的一種肯定,旨在將股東及關聯人的自有資金進行集中管理,將部分民間資金引上地面,有利于抑制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對規范和加強民間資金有序和有效管理有積極意義。

3、設立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是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的核心,也是以存量改革解決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困境的舉措。相對于新設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小微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存量主體。但是,小微企業不能按照傳統放貸評估機制進行評估,嚴重制約了商業銀行傳統管理和技術優勢的發揮,需要進行有針對性的體制機制創新,設立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即是《方案》提出的改革方向。改革的目的在于提升現有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實力,有針對性地解決小微企業的發展瓶頸,比如以融資租賃業務滿足小微企業機械設備購置及更新需要。

(二)推進金融創新是溫州金融綜合改革的政策亮點

1、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被認為是溫州金融改革方案的亮點,不但拓寬了民間資金的投資渠道,也是人民幣資本項目漸進可兌換的一次改革實踐。作為全國民營經濟最發達、民間資本最活躍的地區,溫州個人、企業的境外投資熱情極高。但境內個人投資境外企業,目前合法途徑只有QDII,審批手續繁瑣,不利于把握商機。2011年初《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方案》因“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提出異議”而暫緩實施,此次改革再次提出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其意圖不但在于疏導溫州數額龐大的民間資金,也在于探索性推進國家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改革步伐。

2、培育發展地方資本市場旨在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是政策層面對地方發展資本市場的一次回應和嘗試。2011年以來,各地要求發展地方資本市場的呼聲越來越高。此次改革提出依法合規開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及技術產權、文化產權、排污權、水權、碳排放權、農村土地承包權和林地流轉等產權交易,有利于拓寬溫州小微企業資本市場融資機會,體現了國家一直提倡的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思路。

3、積極發展各類債券產品、推動更多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是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又一解決方案。2011年10月,銀監會“銀十條”補充通知,其中著重支持商業銀行發行專項用于小企業貸款的金融債,相關統計顯示,全國性股份制銀行擬發或已發行的小微企業金融債總計已達2800億元。相對于信貸和股權融資,推動更多小微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可以說是最方便快捷、最安全的方法。《方案》還提出建立健全小微企業再擔保體系,為小微企業債券發行提供增信支持。不難看出,政策層面為小微企業多渠道融資做了周全的方案設計。

4、拓寬保險服務領域、探索保險資金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效途徑,是緩解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困境的輔助政策路徑。

(三)健全金融管理體制機制是溫州金融綜合改革的制度保障

1、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改善地方金融生態環境,緩解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困境的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是其缺乏完整的信用記錄,影響金融機構正常的授信評級流程。而在民間金融市場,小微企業往往憑借的是個人信譽,一旦經營環境遭遇“寒流”,對于借貸雙方都將帶來致命影響,甚至引發系統性風險。2011年10月,國務院就制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此次溫州金融改革特別提出信用體系建設,不但是緩解小微金融市場融資困境的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也是國家優化地方金融生態環境的實質舉措。

2、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建立金融綜合改革風險防范機制是防范金融改革風險的配套制度設計,也是國家建立分層次監管體系政策意圖的體現。在以國有大銀行為代表的大型金融機構改革完成之后,金融創新與改革的重心就轉移到地方小型金融機構和金融組織上來。隨著溫州成為金融改革的試點區域,小微金融機構和準金融機構將獲得快速發展,各類金融組織的產品創新活動將日漸活躍,跨業經營范圍將不斷拓展,這些趨勢將對當前分業監管體制形成挑戰。創新金融監管體制,構建分層次監管體系、強化地方政府的監管職責以及建立地方與中央相關部門的即時信息溝通機制就成為現實需要。

二、溫州金融改革實施背景下商業銀行的機遇、挑戰及策略探討

(一)溫州金融改革為商業銀行帶來多重業務拓展機遇

1、鼓勵金融創新的諸多舉措,為商業銀行業務創新與發展提供了新的空間。在拓展傳統業務方面,《方案》鼓勵銀行機構創新信貸業務,建立健全小微企業再擔保體系、探索商業保險參與小微企業融資再擔保機制的改革任務,為商業銀行創新服務于小微企業和“三農”的新型信貸產品,提升在縣域和農村市場的競爭力提供了新的機會。

在拓展新興業務方面,《方案》提出要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開展多種類型產權交易以及擴大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將為銀行發展跨境人民幣業務、養老金業務、債務融資業務以及開展包括碳排放權交易在內的新型產權交易市場咨詢、顧問等中介服務等創造出巨大機遇。

在發展綜合化業務方面,《方案》提出發展專業市場和產業集群的保險產品,支持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融資租賃業務。對于正積極提高綜合化經營水平的國內大型商業銀行來說,溫州金融改革為其在溫開拓專業保險市場和融資租賃市場提供了新的機遇。

2、多元金融機構體系的不斷完善,為商業銀行間接拓展相關業務提供了新的契機。首先,小微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與完善離不開商業銀行的積極參與。根據2007年銀監會《村鎮銀行組建審批工作指引》和2009年銀監會《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暫行規定》,村鎮銀行的發起人應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轉制為村鎮銀行也需要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主發起人。因此,民間資金無論是想直接投資組建村鎮銀行還是參與小額貸款公司轉制,都需要商業銀行作為合作伙伴,相應地為商業銀行借力民間資金力量開拓小微金融市場提供了契機。

其次,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健康發展也需要商業銀行的積極支持。農村資金互助社成立于民間,具有服務“三農”的天然優勢,然而相關研究顯示,當前農村資金互助社發展緩慢的瓶頸因素之一是融資困難。在相關扶持政策完善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向農村資金互助社融資不失為間接拓展“三農”金融市場的途徑之一。

最后,民資專業資產管理機構的發展為商業銀行拓展牌照類投行業務提供了新的契機。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尚無法直接開展牌照類投資銀行業務,但商業銀行在非照牌類投行業務領域積累的客戶甄別、風險管理經驗與民資專業資產管理機構的資金優勢形成良好的互補,兩類金融機構合作開展私募股權及相關業務具有廣闊前景。

3、新型金融機構試點建立,為商業銀行降低業務拓展風險提供了新的可能。當前,風險無疑是商業銀行服務小微經濟的重要制約因素。《方案》試點推出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服務中心、商業保理機構,鼓勵農村保險互助社提供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新險種、鼓勵農村資金互助社為社員向金融機構融資提供增信支持等改革措施,有益于優化溫州金融生態環境,為商業銀行借助相關機構的專業力量,降低市場拓展、業務創新及貸后管理等環節的風險提供了新的可能。

(二)溫州金融改革也為商業銀行帶來潛在競爭壓力與挑戰

在《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鼓勵與支持下,規模龐大的民間資金有望推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小微金融機構快速發展。這些針對小微企業和“三農”金融服務需要成立的專業金融機構,相對于商業銀行尤其是大型商業銀行而言,具有熟悉當地客戶、體制機制靈活等特殊優勢,將成為商業銀行拓展基層金融市場的強有力的競爭對手,使商業銀行面對的競爭形勢更趨激烈。

目前,銀行系融資租賃公司正處于“開疆括土”階段,資產管理是各家銀行積極尋求拓展的業務領域,而第三方支付企業的迅猛發展已經給商業銀行的在線支付等業務帶來了現實挑戰,商業保理機構也必將與商業銀行爭奪保理業務的市場空間。《方案》推動民間資金積極介入資產管理、第三方支付、商業保理、融資租賃等行業,在為商業銀行提供間接業務拓展機會的同時,也為商業銀行在溫拓展相關業務增加了競爭對手。

(三)溫州金融改革實施背景下商業銀行的策略探討

1、理性處理競爭與合作的關系,積極參與新型金融機構體系培育,主動尋求業務合作機會。當前,在拓展小微金融業務方面,商業銀行擁有的管理和專業技術優勢與民間資金擁有的資金和信息優勢恰好形成互補。對于欲擴張在溫分支機構的商業銀行來說,吸納民間資金聯合發起設立村鎮銀行,或是入股合適的小額貸款公司并推動其轉制為村鎮銀行,都具有節約投資成本和降低客戶信息獲取成本的雙重優勢。

同時,在小微金融機構體系日漸完善的背景下,商業銀行可以選擇與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聯合開展小額信貸業務、與專業資產管理公司合作開展股權投資業務、向農村資金互助社有發展前途的項目提供再融資服務,甚至聯合小微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地方政府推出多方合作型融資業務,更有效率地推動相關業務發展。

2、充分利用政策紅利,積極進行適應小微企業和“三農”需求的全方位業務拓展與創新。傳統業務創新是商業銀行挖掘小微企業和農村潛力市場、支持溫州金融改革的首要著力點。商業銀行可以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傾斜性政策和溫州民營企業集聚的現狀,擴大信貸抵押和擔保范圍,創新推出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貸款、農戶聯合擔保貸款、政策性擔保貸款、個人聲譽擔保貸款、二次抵押貸款、結構化小企業集合貸款、供應鏈融資、產業集群融資等新型信貸產品或業務。

新興業務的拓展與創新空間則涵蓋債券、年金、非牌照類投行、跨境人民幣業務等多個領域。商業銀行可以利用政策鼓勵債券類產品發展和再擔保體系完善的機遇,大力拓展企業債、短融債、中期票據等債券承銷發行業務;利用政策鼓勵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的機遇,積極開拓當地規模龐大的民營企業年金業務市場;利用政策鼓勵發展多類型產權交易的機遇,探索碳金融業務、產權交易業務等非牌照類投行業務和產品的創新;利用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著力營銷當地客戶,特別是具有跨境貿易關系的民營企業家群體,進一步豐富跨境人民幣業務產品線。

溫州金融改革也為商業銀行創新和探索集團資源共享、業務協同的體制機制提供了試驗空間。商業銀行可以利用政策扶持相關業務發展的機會,探索與創新有利于推動總分行、境內外業務聯動及資源共享的體制機制,深入挖掘在溫業務潛力,并根據業務實踐檢驗體制機制創新的成效,以待條件成熟時向其他地區推廣。

3、創新管理思維與流程,切實注重風險防控,避免過度創新。由于適用于大企業、大項目的業務處理流程和風險控制措施用于小微企業和“三農”面臨成本高、效率低等問題,商業銀行應積極探索建立適應小微企業和“三農”服務特點的信貸處理和風險管理流程、方法與技術,比如建立小微企業專營機構、委托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服務中心進行客戶資信調查、將貸后管理外包至商業保理機構等。

需要強調的是,在此過程中,商業銀行必須切實防范過度創新風險。無論是參與創建小微金融機構、降低信貸門檻還是簡化業務流程,都必須加強政策研讀和全面風險評估,務必以風險可控為基本前提,嚴防以風險換效率和市場的行為。

4、進一步完善信息溝通機制,加強與地方政府、監管機構及中介機構的合作。在當前的金融生態環境中,制約商業銀行小微金融業務拓展力度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信息獲取問題。地方發改委、工商稅務部門、環境保護部門作為地方經濟發展的管理部門,掌握著較為全面的市場信息,行業協會、評級機構等非官方組織也相對擁有更為豐富的客戶信息,商業銀行加強與上述機構的溝通交流,及時獲取客戶信息及其動態變化,可為其政策擬定、業務創新與風險管理提供有益參考。

作為全國金融改革首個試驗區,地方政府和監管機構為推進改革實施,有望推出系列后續配套政策與制度安排,也可能針對改革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某些政策調整。商業銀行加強與地方政府和當地監管部門的溝通交流,不但有助于對政策變化作出更快反應,也可能推動某些傾斜性政策出臺,助推小微金融業務拓展。

三、推動溫州金融改革、規范治理民間金融的幾點政策建議

(一)開辟多元民間投資渠道與構建多層次融資服務體系是規范發展民間金融的內在要求

1、引導民間金融規范化發展需要積極開辟多元民間投資渠道。金融業是資金、技術、人才都較為密集的行業,即使降低政策門檻,也并非所有民間資金都有能力或者意愿介入,在引導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采取聯合、入股等方式成立合作制民間金融組織的同時,需要加快拓展多元民間投資渠道,將民間資本形成的“國內熱錢”引導到服務實體經濟的軌道上來。一方面,對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降低民間投資進入的門檻,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服務和指導,特別是要通過傾斜性政策支持等方式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環保、科技創新、現代服務業、文化產業等實體經濟增長引擎行業以及小微企業和“三農”等實體經濟薄弱領域。另一方面,鼓勵民間資金參與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加快推動個人海外直接投資發展步伐,支持商業銀行高收益資產管理產品創新,為民間資金提供盡可能多的高收益投資選擇。

2、破解小微金融主體融資困境亟需構建多層次融資服務體系。小微金融機構具有服務實體經濟的天然優勢,是為小微企業和“三農”提供差異化服務和彌補金融體系結構性缺陷的重要力量。但是,大型商業銀行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主渠道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關鍵力量,特別是隨著計算機和通訊技術的廣泛應用,其服務實體經濟的規模經濟優勢和業務創新能力不容忽視。政策性金融、資本市場也是服務小微金融主體不可或缺的力量。因此,破解小微金融主體融資困境,需要充分發揮大型銀行、小微金融機構、資本市場、政策性金融的合力,形成多層次融資服務體系,滿足不同類型、不同產業、不同生命周期階段小微企業及“三農”融資服務需求。要強調的是,地方政府在構建多層次融資服務體系中應充分發揮鼓勵、引導和協調作用,積極參與金融機構服務模式創新,適時提供政策支持,最大限度地挖掘多層次融資體系服務實體經濟的潛力。

(二)建立健全民間金融監管的體制機制是規范發展民間金融的基本保障

首先,應建立健全權責明確的民間金融監管機構體系,在強化一行三會監管合作的同時,切實落實各級政府的監管責任,力求把民間金融風險管控納入宏觀金融調控視野。其次,應盡快建立全方位的民間金融監測、統計和預警體系,包括建立民間金融活動備案和信息登記制度、建立科學的民間金融監測指標體系、建立對放貸大戶的跟蹤監測調查制度和民間借貸群發性異常變動情況調查制度、鼓勵民間金融中介組織和機構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以及開展民間金融業務普查公證等,對民間金融的規模、投向和風險狀況做到“心中有數”。再次,在放開民間金融的問題上,應以宏觀金融調控能力為限,強調“管字優先、開放有度”,在甄別分類的基礎上,將監管水平和能力覆蓋范圍內的民間金融形態先行陽光化和規范化,對不具備準入條件的民間金融形態要從嚴治理、限期整改,堅決取締以謀取暴利或其他非法目的為導向的民間金融活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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