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戰略實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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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戰略實施

篇1

7月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在寧夏回族自治區副主席張來武的陪同下赴青銅峽鋁業集團有限公司和寧夏紅枸杞產業集團進行調研。

在聽取企業相關負責人關于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情況的介紹后,田力普表示,要推動企業成為創造和運用知識產權的主體。各級知識產權局作為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一定要大力支持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今后要進一步結合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促使企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加大對知識產權領域的投入力度,進一步提升運用知識產權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形成一批擁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術知識產權、熟練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優勢企業。

新疆行

8月12日下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邀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在自治區黨校作了“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專題報告。自治區、兵團及烏魯木齊市地廳級領導干部和大中型企業及科研院所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400多人聆聽了報告。

田力普說,知識產權戰略是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關系國家發展的重大戰略。《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明確了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植物新品種、特定領域知識產權、國防知識產權等專項任務,并提出了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能力、鼓勵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加快知識產權法制建設、提高知識產權執法水平、加強知識產權行政管理、發展知識產權中介服務、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知識產權文化建設、擴大知識產權對外交流合作等9項戰略措施。

田力普還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天業集團公司和石河子大學視察。天業集團是國家節水灌溉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新疆),經過多年的不斷創新,取得授權專利14項,其中,發明專利6項,已產業化的成果10多項。視察中,田力普就企業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情況進行了深入的調研。

在石河子大學,田力普聽取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部領域專利信息數據庫檢索系統》的運行情況的匯報,并就如何利用專利信息運用,有效地推動企業的創新與發展,更好地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作出指示。

田力普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常務副主席楊剛分別代表國家知識產權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同簽署了《共同推進新疆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合作議定書》。該議定書明確:雙方將共同推進新疆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和實施;共同推進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共同推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共同推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建設,開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煤化工領域專利技術發展趨勢及戰略研究:共筑東中西知識產權交流合作平臺:共同推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程和專利技術產業化試點基地建設,深化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共同推進開展對中亞國家的知識產權合作交流。

議定書中會商制度的建立,是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貫徹落實中央精神的重大戰略決策,標志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工作聯系更加緊密,合作層次進一步提升。

貴州行

8月25日,貴州《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以下簡稱《綱要》)領導干部培訓班在貴陽開班。受貴州省人民政府邀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赴黔為培訓班作了主旨報告。貴州省9個市(州、地)分管領導,80余個縣(市、區)的分管縣(市、區)長,國有大中型企業、高校、科研單位主要負責人以及省直機關處以上領導干部850余人參加了此次培訓。

田力普指出,在知識經濟和全球化背景下,產權化的知識成為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和財富資源,知識產權成為現有和潛在知識經濟國家的戰略資源和核心競爭力,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研究制定和實施適合國情的知識產權戰略。他指出,《綱要》的核心內容是推進制度變革,不斷完善知識產權制度,主線是促進自主創新,支撐建設創新型國家,目的是形成以制度促創新,以創新促發展的良性互動格局。

貴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孫國強在總結講話中指出,要充分認識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通過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把貴州省豐富的礦產資源、旅游資源、生物資源、生態資源、傳統文化資源以及特色農產品資源等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發展優勢。

篇2

關鍵詞:知識產權;戰略;創新

2014年年底滄州市召開的全市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推進創新之城、產業之城、文化之城、生態之城、好人之城“五城”建設,開啟了綠色崛起的“滄州模式”。滄州“五城”建設,首先是“創新之城”建設。創新是突破城市發展瓶頸的必由之路和必然選擇,是一個城市保持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更是“解決滄州經濟實力‘大而不強’的關鍵所在”。“創新之城”建設是推進“五城建設”的首要任務和動力引擎,是滄州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的根本之策。

一、知識產權戰略在“創新之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知識產權戰略是通過提高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核心競爭力,實現經濟和社會跨越式發展的總體安排和統一謀劃。知識產權戰略在“創新之城”的建設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一)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有利于激勵創新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創新的主體。創新需要一定人力財力的支出,企業創新的最終目的不僅是要收回成本,更是要獲得利潤的回報。知識產權制度通過賦予創新主體以一定期限的壟斷權,允許其排他的獨占的實施其新技術,或者通過有償許可或轉讓的方式讓他人實施其新技術,從而讓企業追求利潤的目標變為現實。知識產權制度的這種安排與設計會極大地激勵企業創新,當然也會激勵其他類型的主體投入到研發創新中,從而在全市形成一個創新的良性循環和氛圍。

(二)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有利于提高創新的效率

科學家牛頓曾說過:“如果說我比別人看得更遠些,那是因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創新亦如此,也總是在前人的創新成果基礎上進行更高層次的創新。專利權制度既授予了特定創新主體一定期限的壟斷權,同時又對他們的新技術進行了公開。這樣對于其他人而言,就可以及時地了解最新的技術信息,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下一步的研究創造,避免了重復研究,提高了創新的效率。

(三)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有利于創新成果的轉化

創新不是為了“裝點門面”。束之高閣的創新也毫無意義。只有把創新付諸實施,轉化成實實在在的核心競爭力,才能體現創新的價值,實現創新的目標。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通過一系列的知識產權交易制度,如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和轉讓制度,在知識產品的創造者和使用者之間搭建一個法律的平臺,促使創新成果技術得到最大的利用和實施,既給合作的雙方帶來高額的利潤回報,又極大地促進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四)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有利于營造創新的環境

在全市營造創新的環境主要是通過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及時有效保護創新成果來實現的。知識產權制度不但授予權利主體壟斷權,同時又對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進行嚴厲的制裁與打擊。這樣的制度設計既可以打消知識產權主體的后顧之憂,讓他們專心實施新技術和進行更深層次的創新,又可以打消其他企業一心想仿制的念頭,從而把精力轉移到自己搞研發創新上來。最后在全社會形成了一種創新的氛圍,營造了創新的環境。

二、在“創新之城”建設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路徑

(一)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市知識產權意識

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滄州搞好“創新之城”建設的必由之路和必然選擇。這就首先需要開展一系列的宣傳教育活動,在全市營造一種重視知識產權尊重知識產權的氛圍,提高人們的知識產權意識。宣傳教育活動可以分三個層面進行。首先在市領導和相關的公職人員階層展開,通過專門的知識產權培訓,提高各級領導的知識產權意識,就可以影響滄州市的一系列和知識產權有關的決策決議。其次針對企業的領導展開,使他們懂得知識產權的基本知識,認識到只有創新才是讓企業保持良性發展的關鍵。最后面向社會公眾展開,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樹立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在全市營造崇尚創新尊重知識產權的環境。

(二)強化政府職能,為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提供便利

企業是創新的主體,但是政府可以為企業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提供各種幫助和服務。構建強大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通過這個信息平臺便利大家獲取最新的技術,既避免了重復研究降低了研發成本,又加速了創新技術的流轉實現了利潤最大化。這是實現專利技術供求信息對稱的重要技術途徑之一。建立知識產權服務中心,為創新主體提供法律咨詢,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在專利申請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法律問題,縮短有效申請的時間,提高申請的效率。全面提高知識產權的執法水平,堅決打擊各種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為權利主體充分實施知識產權保駕護航。

(三)建立以知識產權為導向的政府公共政策體系

篇3

關鍵詞:知識經濟; 企業知識產權; 戰略實施

1 前言

世界經合組織于1996年發表了題為《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的報告。該報告將知識經濟定義為建立在知識的生產、分配和使用(消費)之上的經濟。其中所述的知識,包括人類迄今為止所創造的一切知識,最重要的部分是科學技術、管理及行為科學知識。這就意味著人類的發展將更加倚重自己的知識和智能、知識經濟將取代工業經濟成為時代的主流。知識經濟的興起將對社會在投資模式、產業結構、增長方式產生深刻的影響,這種影響會映射到社會中最活躍的經濟單位----企業。在知識經濟時代下企業的人才戰略、產品戰略、財務戰略等方面必須產生重大改變以適應時代的要求,走出資源依賴性經濟增長模式的窠臼。[1]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它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

加快發展知識產權事業已成為世界各國提升綜合實力的發力點。美、日、德等經濟發達國家紛紛把知識產權提升到國家戰略高度,更加注重知識產權在經濟發展戰略中的核心作用,加緊國際知識產權布局,知識產權國際競爭更加激烈。[2]

中國從“世界工廠”已經正在變成“世界市場”,正式步入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已經躋身為新興寵兒,成為中國現代企業競爭的最佳利器,甚至成為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生死攸關的命脈。如何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擺在中國企業面前迫在眉睫的問題。

2 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必要性

通過本次課題的前期對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的調查統計資料可知,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方面存在以下問題:

(1)很多企業缺乏知識產權戰略意識,對知識產權工作還停留在保護層面,甚至連基本的保護觀念也不夠。這些問題反映在很多企業缺乏基本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專業人員和機構等方面。

(2)企業缺乏知識產權戰略規劃。由于很多企業缺乏知識產權戰略意識,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還沒有上升到戰略層次。

(3)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不夠,研究開發投入少,自主知識產權嚴重缺乏。很多企業目前的的現狀是企業寧愿花大價錢做廣告,而不愿花費資金和時間從事研究開發,自主創新意識嚴重缺乏,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存在很大問題。[3]

隨著中國越來越多的企業走出國門,參與世界范圍內的競爭,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及管理必須要提到戰略的高度。因為,戰略涉及的是帶有全局性的、影響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戰略具有其完備的系統結構,它包括戰略思想、戰略目標、戰略方案等動態且相互聯系的方方面面。戰略思想屬于觀念范疇,是形成戰略的前提,也是決定戰略的總方針;戰略目標是沿著戰略思想所指引的方向應實現的要求,它應建立在對客觀形勢的分析判斷上,應符合歷史發展趨勢;戰略方案是實現戰略目標而采取的方案、手段,包括實施戰略的策略、步驟、重點等;戰略本身具有層次性,宏觀方面的戰略和微觀方面的戰略又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細分。

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是企業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為獲得并保持市場競爭優勢,運用知識產權制度提供的保護手段,獲取最佳經濟效益的總體性謀劃。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越來越體現為對知識產權的擁有和經營管理能力,企業通過建立知識產權戰略能夠完善和規范企業現代管理制度,優化資源配置,降低成本,實現企業經濟利潤的最大化;企業建立知識產權戰略能夠降低潛在的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法律風險,保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企業建立知識產權戰略能夠成為企業新的、潛在的利潤增長點,通過知識產權交易等策略實現其資本擴張與市場壟斷。因此,制定、實施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對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具有深遠的意義。

3 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途徑

3.1專利戰略

所謂專利戰略,就是與專利相聯系的法律、科技、經濟原則的結合,用于指導科技、經濟領域的競爭,以謀求最大的利益。專利戰略是企業面對激烈變化、嚴峻挑戰的環境,主動地利用專利制度提供的法律保護及其種種方便條件有效地保護自己,并充分利用專利情報信息,研究分析競爭對手狀況,推進專利技術開發、控制獨占市場;為取得專利競爭優勢,為求得長期生存和不斷發展而進行總體性謀劃。[4]如: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統計:華為連續多年國內專利申請排名第一,2007年申請國內專利5500多件,累計申請國內外專利26880件,獲得國內專利權4256件,其中90%為發明專利;累計申請PCT3268件,在WCDMA國際標準中聲明133件基本專利,位居全球前5名;2007年華為PCT國際專利申請排名全球第4名。華為每年將不少于銷售額的10%投入研發,近3年每年都超過30億元;建立了有效的激勵機制,專利創新鼓勵辦法確定的多階段獎勵政策保證發明人全流程地關注其專利申請;“專利墻”的設置給予發明人榮譽,極大地激發了研發人員進行技術創新的積極性。目前,華為專利申請和維護流程的電子化實現了專利的全球在線管理。

3.2 商標戰略

商標戰略是現代企業的一種基本戰略,它是指企業為獲得與保持市場競爭優勢,以運用商標制度提供的各種手段,達到樹立企業形象、促成產品或服務占領市場的總體性規劃。企業商標戰略是一個集經濟、法律、管理、文化等多學科為一體的綜合性系統工程。制定一個科學、合理的商標戰略必須以企業自身的各種具體實際為基礎,通過綜合考慮企業發展戰略的市場目標、環境等多方面因素來確定商標的開發、設計、使用、保護和推廣以達到消費者購買的目的。商標戰略實施過程中,中國有過非常多慘痛的教訓,如著名的溫州打火機案、DVD專利收費案、思科訴華為案等,企業都在利用商標戰略方式追求知識產權保護的最大利益。與此同時,跨國公司通過馳名商標的超高附加值來實現其商標戰略。在貼牌生產、貼牌設計中,同樣是中國制造,甚至是同一企業制造,質量相當,價格懸殊,跨國公司由此獲得商標的超高附加值。[5]

目前,中國很多有先見之明的企業正在加大對商標戰略的實施力度,“海爾”的成功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海爾”的前身是青島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冰箱制造廠,今天成長為世界著名的電器集團,其成功的秘訣正是實施了包括商標選擇戰略在內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發展戰略,這對中國眾多的企業無疑具有極其深刻的啟示。截止到2008年6月底,海爾在國內45個商標和服務國際分類上注冊了1033件商標;在國外183個國家和地區的16個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上注冊了3077件商標;海爾是目前中國第唯一一個進入國際電工委員會(IEC)主席未來高新技術顧問委員會(PACT)的發展中國家企業代表,是國際標準組織IEC/PACT的十大成員之一;海爾已進入七個國際標準工作組,覆蓋了1/2的國際家電標準領域。

商標是企業形象的代表,企業的精神風貌外在呈現。企業在實施商標戰略的時候,還需要實施防御型商標的注冊戰略。如1988年9月娃哈哈集團公司向國家工商局商標局申請“娃哈哈”品牌注冊,并于1989年9月10日核準注冊,從而防止了其他企業或個人搶先注冊。同時,為了防御其他企業注冊相近商標,娃哈哈集團公司又注冊了“娃娃哈”、“哈娃娃”、“哈哈娃”等3個防御商標。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高漲,國內外市場的對接,“娃哈哈”品牌在國內市場運營的成功,使決策者開始將眼光瞄向國外市場。隨著集團公司的快速發展,產品市場不斷擴展。企業認識到僅在國內進行商標注冊已遠遠不夠,為了進一步擴展市場,有效開展對外貿易,開拓國際市場,爭創世界名牌商標,維護自己在國際市場的合法權益,在國外進行商標注冊已迫在眉睫。于是,娃哈哈集團公司于1992年4月通過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向世界產權組織國際局提出“娃哈哈”商標的國際注冊申請,并指定了法國、德國、意大利、波蘭、俄羅斯聯邦5國申請領土延伸。1992年5月29日,國際局正式對娃哈哈集團公司的5件商標注冊申請進行受理,1993年8月獲準“娃哈哈”商標在5國注冊,保護期均為20年。與此同時,“娃哈哈”公司還分別向香港、日本、韓國、美國等國家和地區進行了逐一注冊申請。“娃哈哈”商標的地域輻射為其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打下了良好基礎。

3.3 商業秘密戰略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規定:“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這里的技術信息是指在產品的生產和制作過程中的技術訣竅和秘密、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這里的經營信息指經營策略、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投資標底等信息。商業秘密具有保密性和經濟性兩大主要特征,經濟性著重在競爭優勢,經濟性以保密性為前提,一旦秘密公開,法律就不再對它進行保護。因此企業對其商業秘密應該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近年來跨國公司在中國的投資也大量增長,全球產業大量向中國轉移,帶來大量的資金、技術和人才,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三資企業之間的商業秘密保護問題進一步突出,商業秘密糾紛趨多。尤其是我們國家在很多行業還要處于產業鏈的低端10-15年,將來的知識產權保護特別是商業秘密保護的國際化趨勢將進一步加強,不管是獲取競爭對手的商業秘密還是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我國企業面臨的形勢將更加嚴峻。

3.4 組織架構戰略

國外現代企業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中有一些共同特點,主要表現在:知識產權管理屬于組織戰略核心部分;組建一支專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隊伍;完善獎勵機制;情報工作的溝通順暢。國外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一般直屬總公司經理管轄,是企業中技術與經營兩個部門的支撐單位。知識產權管理部、技術部、經營部共同組成企業的核心,與生產部、財務部共同組建成企業最高層組織管理機構。如三菱公司由“知識產權總部”負責知識產權的管理,特別之處在于其下分為“專利部”、“涉外知識產權部”和“策劃處”三個部門,其中半數以上員工為法律背景,其他則為技術背景出身。在三菱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中,專利部是和研究發展部門發明產出關系的單位,負責協助研究員和技術人員取得知識產權。專利部還設有駐外人員,負責駐在地的專利申請與訴訟事宜。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工作越發顯得十分重要。針對國內企業我們要借鑒國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成功經驗,合理設置知識產權戰略的組織架構,以便更有利于提升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和競爭力。

對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組織架構的設置,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1)直線型組織:企業知識產權最高管理層下設若干下一級的管理層,各個下級管理層又下設若干個執行層,形成一種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型結構,每個層次均從事綜合性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2)職能式組織結構:企業知識產權最高管理層下設若干個職能部門,包括專利部門、商標部門、商業秘密部門、企業法務部知識產權處等等。

(3)彈性組織結構:企業知識產權最高管理層負責知識產權管理戰略的制定,具體由知識產權管理中間層和知識產權管理基層組織來執行,并有知識產權專家智囊團和知識產權管理輔助人員兩支隊伍合作管理企業的知識產權事務。

在設置組織架構時,并無固定的模式,只要對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有利,都可以采用。例如華為公司在1995年成立了知識產權部,負責專利、商標、著作權、域名、商業秘密保護、科技情報、合同評審、對外合作、訴訟事務等。知識產權部與技術開發部、流程管理處、安全管理部、總體技術辦公室等相關部門聯合成立了領導小組,協調運作,加強知識產權管理人員與公司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各個部門的領導的業務聯系、信息溝通,并使知識產權管理貫穿于整個公司的技術研發、生產、服務、銷售等全過程中,將知識產權管理融入企業經營管理的科學化管理軌道。同時,華為公司還制定了《華為知識產權管理辦法》、《關于接觸尖端技術、商業秘密、管理核心機密的有關人員的規定》、《華為公司科研成果獎勵條例》、《專利創新鼓勵辦法》等。

4 結語

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是一個橫向戰略,它必須貫穿在公司各個垂直戰略中,例如技術部門的研發戰略、營銷部門的市場拓展戰略、公司整體并購發展戰略等公司戰略之中。

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我國企業面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只有制定和實施正確有效的知識產權戰略來促進企業產品結構調整,優化資源配置、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提高企業競爭力,才能在市場競爭中占據主動地位,獲得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1]《信息改變了美國:驅動國家轉型的力量》,萬巖、邱艷娟譯,上海遠東出版社

[2] 黃群慧:《優化產業結構要從創新入手》,載《經濟參考報》2013年1月24日

[3] 馮曉青:《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視野下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研究》,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1月

[4] 王聞平:《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戰略與核心競爭力關系研究》,《技術與創新管理》2008年第1期

篇4

[關鍵詞]中國;東盟;知識產權戰略;知識產權保護

[中圖分類號]D950.3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

2095-3283(2012)02-0020-02

一、中國與東盟貿易發展現狀及知識產權保護困境

(一)中國與東盟貨物貿易發展現狀及其知識產權保護困境

1.貨物貿易發展現狀

縱觀2004—2011年中國與東盟貨物貿易的發展歷程,呈現以下兩個顯著特點:一是雙邊貿易發展迅速。近5年,中國與東盟雙邊貿易增長率約為20%。2010年1月,東盟超越日本成為中國第三大貿易伙伴,雙邊貿易額達214.8億美元。二是中國對東盟貨物貿易逆差不斷縮小。中國對東盟貿易逆差由來已久,但近幾年逆差不斷縮小,2011年上半年,中國與東盟雙邊貿易總值達1711.2億美元,同比增長25.4%。中國對東盟出口800.8億美元,增長24%,進口910.3億美元,增長26.6%,中方貿易逆差為109.5億美元。

2.知識產權保護困境

一是頻繁遭遇知識產權貿易壁壘。近年來,東盟各國普遍存在運用具有實際域外效力的單邊制度構筑知識產權壁壘的現象。二是中國品牌遭搶注。近年來,中國商標在東盟國家遭搶注的現象屢屢發生,導致中國品牌形象嚴重受損。

(二)中國與東盟服務貿易發展現狀及其知識產權保護困境

1.服務貿易發展現狀

目前,東盟主要成員國服務貿易所占GDP的比重均高于中國。中國和東盟的產業各具優勢。中國在建筑服務、旅游服務、信息服務、商務服務等方面競爭力較強,而新加坡、馬來西亞則在航空運輸服務、金融服務、酒店和會展服務等方面優勢明顯,泰國的旅游服務業獨具特色,競爭力較強。保障中國與東盟服務貿易順利進行的知識產權保護相關規定主要體現在WTO《服務貿易總協定》《知識產權總協議》及《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服務貿易協議》等協約中,主要包括: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非歧視待遇、設立營業處的條件、數量限制、保留條款和限制條款等。

2.知識產權保護困境

一是東盟國家構筑了較嚴格的服務貿易壁壘。以電信服務業為例,中國與東盟各國長期以來實行電信業國有壟斷經營,即使部分國家允許外資投資本國電信服務業,但是仍嚴格控制外資在本國電信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只允許其參與一些具體業務,并且限制進入數量。

二是中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與商品品牌相比,我國對服務品牌的認知和重視起步較晚,對服務品牌知識產權保護不夠重視。服務品牌一旦培育成功就像豎起了一道屏障,阻止了忠誠顧客向新品牌轉移,穩定了企業的客源。知識產權保護成本和談判成本提高、服務貿易需求的不穩定性及經營風險加大等一系列因素導致服務貿易經營成本增加,如果對服務產品知識產權保護投入不足,就會陷入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的困境。

(三)中國與東盟技術貿易發展現狀及其知識產權保護困境

1.中國與東盟技術貿易發展現狀

目前,我國與東盟技術貿易發展迅速,技術品種多,更新周期短,產品的生命周期往往只有一年左右,這更促使了技術貿易商品向多樣化和高科技方向發展。技術貿易的方式也更加靈活,內容相互交融。中國對東盟技術貿易與商品貿易、國際投資的交叉滲透日益密切。近5年,中國與東盟技術貿易額逐年增長,已成為雙邊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

2.知識產權保護困境

最新數據顯示,東盟已成為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第一大進口來源地和貿易逆差來源地。在高新技術貿易方面,東盟各國都開始高度重視提高本國自主知識產權研發能力,同時對中國采取了進口許可、出口限制及技術性貿易壁壘等貿易保護措施。以馬來西亞為例,2007年4月起馬來西亞凍結了中國高清晰度數字彩色電視機的進口許可證。

中國在雙邊技術貿易發展中亟待解決的知識產權問題包括:一是現行制度缺陷。從我國現行的技術引進政策看,過分偏重技術引進而沒有在消化吸收上下功夫;二是產業結構不夠合理。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對東盟高技術產品出口量雖然有所提高,但一直處于逆差狀態;三是企業缺乏創新機制。我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不足,研發投入不夠,自主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

二、中國與東盟貿易中知識產權戰略的構建與實施

(一)知識產權戰略構建的基本原則

1.促進互利共贏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成員國都是發展中國家,各國之間的經濟環境差異較大,在制定各項協定時應堅持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三個目標:保護創造者利益、推動社會進步以及追逐經濟利益。

2.突出重點

當前知識產權保護應堅持重點突出的原則。我國應爭取將生物多樣性、傳統知識、民族民間文學藝術、遺傳資源等的保護納入與東盟合作保護范圍,并列入《框架協議》。

3.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根據我國不同地區(主要是西部地區)知識產權的發展現狀,采取不同的保護政策對我國西部地區給予政策傾斜,促進西部大開發,提升區域競爭力,促進與越南、柬埔寨、老撾、緬甸等國的區域合作與發展。

宣 蓉:中國與東盟貿易中中國知識產權戰略的構建與實施

宣 蓉:中國與東盟貿易中中國知識產權戰略的構建與實施

(二)實施對策

1.建立知識產權預警維權機制

知識產權預警維權是指在事件發生前,通過對有關知識產權信息的搜集、分析和預警,為政府和外貿企業提供服務,以規避風險。中國企業應密切關注東盟知識產權法的最新發展動向以及東盟知識產權保護一體化趨勢,同時政府及行業協會應將相關信息及時傳達給相關企業。目前,由商務部與多部門聯合推出的知識產權海外預警維權機制正在建設之中。

2.建立公平、高效的知識產權爭端解決機制

我國可在借鑒GATT爭端解決機制的基礎上,盡快完善知識產權的爭端解決機制。充分利用東盟強調協商的特點,謀求設立磋商程序作為啟動爭端解決機制的前置程序;同時,對知識產權、貨物、服務爭端分別建立不同的解決機制。對于獨立的、最高的爭端解決機構,可考慮在提高現行東盟自由貿易區理事會地位的基礎上,要求有關各國適當讓渡一部分組建而成。

3.融入東盟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增強區域一體化優勢

加強和完善中國與東盟之間的對話機制。有關法律專家和政府官員要定期舉行會談,磋商知識產權保護的具體法律議案,時機成熟時,可成立類似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的職能機構,專門負責協調事務。由于TRIPS協議和其他一些知識產權國際條約僅規定了知識產權保護的最低標準,因此應建立統一、協調的工業產權制度。利用TRIPS中禁止濫用知識產權的條款,限制損害公共利益和社會福利的市場行為。具體到反不正當競爭方面,可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出臺的《反不正當競爭示范法條款》的有關規定,禁止靠他人標識的信譽營利和毀壞他人標識信譽而營利的行為。

4.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

政府在中國與東盟知識產權戰略中的角色應該是知識產權政策和制度的制定者、知識產權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者、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示范激勵者、知識產權戰略的推動者以及知識產權市場的監管者和執法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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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柳福東,蔣慧.中國和東盟諸國知識產權制度協調模式研究[J].廣西師范大學學報,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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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知識產權;戰略;惠普

如今,企業成為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主體,而企業也經常用到了知識產權。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知識產權戰略也隨之在世界經濟增長中做了大幅度的貢獻。這一點,在發達國家中表現得更加突出。

作為企業的知識戰略應該要具有全局性,能夠影響重大的問題。還應該要具備一個系統性,包括要有戰略思想、目標、方案以及相關的法律。

一、惠普公司的知識產權發展戰略

在科技革命發展的同時,知識經濟也發展了起來,知識以一種令人無法想象的速度創造著財富,在這種背景惠普公司作為作為一個當今五百強企業,為了更好的保持自己的優勢,更好的發揮本身的知識資本,在知識管理上邊獨創出了屬于自己的制勝之道!

關于惠普公司,它有著它獨特的企業背景。1939年,在美國帕洛阿爾托市愛迪生大街367號的一間狹窄車庫里,兩位年輕的發明家比爾·休利特和戴維·帕卡德,創建了惠普公司。惠普的創立也正是拉開了硅谷的創新之路。在當時可以說是惠普引領了硅谷的潮流。為了立足于激烈的競爭形勢中,惠普是制定了相應的知識資產戰略以應對競爭。也正是因為惠普抓住了時展的脈搏,注重知識管理,使得惠普依舊在激烈的競爭中屹立不倒。

眾所周知的,惠普主要的主要經營業務就是電子產品方面,但是近年來惠普在電子產品領域卻不斷的受到打擊,在筆記本電腦方面業內有IBM和蘋果等的強大競爭對手,這些多個因素都導致近了近年來惠普在電子產品市場方面的業績不盡人意。在大家都對惠普失去信心的時候,惠普在安全等領域的突破使得惠普在管理軟件上出現了契機,這一舉措使惠普成為了從硬件方面轉戰到軟件市場的開端,同時惠普也正式開展了自己的新一輪知識資產戰略開發。Steward認為知識型公司需要制定出投資并開發知識資產戰略,知識資產戰略主要要四種:包括知識密集戰略,基于實物資產的戰略,知識聯盟戰略和知識資產的深度發掘戰略。

以下就是以惠普公司在軟件方面的知識資產的戰略制定過程,我們可以通過其制定的步驟來進一步研究知識資產戰略的制定。

首先惠普在軟件知識方面的戰略制定過程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惠普公司合理應用自身的優勢發展軟件,再加上它的資金雄厚,安全和存儲管理方面取得了突破,使得惠普本身在軟件的研發以及銷售上邊是有所保障的,這也是惠普在軟件發展上邊的自身優勢所在。其次惠普公司還通過收購一些企業來擴大自己的規模,更進一步彌補自身的不足。例如說在軟件人才方面就挖來了微軟的前任高級副總裁比爾維特來掌管軟件和服務業業務。而現任的惠普CEO則是前SAP公司的李艾科。惠普為了挖掘到更加優秀的人才,投入了大筆的資金,不斷吸收了更多管理和研發的人才。惠普公司收購方面,也是不惜一切資金,如以23.5億美元競的3Par。惠普公司在市場戰略上就是緊隨著業內的領先者。惠普公司還善于整合企業現有的技術基礎以及客戶,更好地服務于軟件的研發與銷售。

惠普通過以上的幾點整合出一套知識資產轉化機制,使得企業在云技術方面取得了自己的獨特優勢。

通過上述惠普知識產權戰略的發展,我們可以總結出戰略的流程包括了分析競爭者是否更具有利用機遇的條件、分析公司內部是否有可利用的關鍵資源、分析商業化過程需不需要特定的互補性資產和分析是否能對知識產權進行充分的保護。而如果能夠解決以上問題后就可以創造出利潤。一個企業如果可以很好的整合好自身的資源,將自己擁有的優勢發揮出來,制定一整套知識資產戰略,那么在這個商場上邊生存并開拓屬于自己企業的一片天地是完全可以的。

二、如何完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

企業知識產權要建設好,需要兼顧到法律、經濟、科技、文化、社會學和心理學多個學科,其中法律和經濟是最主要的兩個方面。而縱觀我國,對于知識產權戰略的研究仍然是處于宏觀層面,并沒有深入到微觀層面,更加沒有操作性較強。

縱觀美國的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美國主要是奉行政府主導與市場拉動相結合,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但是在國內,則是注重根據本國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企業特點進行制定和調整相關法律的。以法律制度的修改和調整作為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前提條件。中國在制定的時候可以借鑒一下美國的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的立法思路。

首先要增強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從而提高其運用的能力。我國的知識產權工作起步是比較晚,但是發展比較快。可以選擇加強宣傳教育,使廣大企業意識到知識產權是國家法律賦予產權所有者的一種特殊的合法的壟斷權利。同時也要加強培訓,使企業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際慣例。

其次還要加強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促進知識產權的進一步形成。必須加強企業技術的建設,研發出更多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凝聚更多的優秀人才。

最后還要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促進知識產權的保護以及合理利用。建立有效的管理運行機制至關重要。增強企業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加速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

三、完善知識產權戰略的意義

做好知識產權戰略十分重要,它可以促進企業的經濟增長,優化資源的配置。為了知識產權戰略有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律環境是十分必要的。必須對企業所特有的專利進行承認,對其發明和革新活動提供一個安全的技術保護方法,并且要確保要有一定良好的法律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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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龍燦,楊善林.實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對策研究[J].中國科技論壇,2005,(5)

[3]鄭成思.信息、知識產權與中國知識產權戰略若干問題[J].理論前沿,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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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知識產權戰略 知識產權法制 互補關系 互動關系 互融關系

在我國,知識產權戰略是與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可持續發展并列的國家重要發展戰略。自2008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頒布以來,我國知識產權戰略得到大力推進和深入實施,然而,在實踐中還存在將知識產權戰略與知識產權法制相混淆、等同或分離的誤區,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還未充分發揮出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指出,要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完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加強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力度。為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厘清知識產權戰略與知識產權法制之間的關系,對更好地發揮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至關重要。

一、知識產權戰略與知識產權法制的互補關系

知識產權法制強調對知識產權的確權保護,而知識產權戰略強調對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全面發展;由確權保護到全面發展,彼此構成了平面與立體的互補關系。

1、知識產權法制強調知識產權的確權保護

知識產權法制是保護知識產權的各類法律制度的總和。知識產權是民事主體所依法享有的支配創造性智力成果、工商業標記以及其他具有商業價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權利。[1]知識產權權利人對知識產權享有支配的權利,知識產權屬于一種對世權、支配權。我國法律對知識產權的劃界實際上就是對知識產權的確權,確定將哪些客體納入知識產權保護的體系之中。知識產權法制通過有效地調整因確認知識產權歸屬、知識產權內容公開、授予知識產權權利人獨占、許可或轉讓等權利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實現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知識產權法通過確認智力成果權,明確了智力成果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從而激發智力勞動創造者的創造熱情,促進科技進步,使知識產權能夠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的發展。

2、知識產權戰略強調知識產權的全面發展

知識產權戰略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主體為充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獲得增創競爭優勢并扼制競爭對手,掌控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等綜合手段,謀求實現最佳社會經濟效益的具有深層次、全局性、競爭性、對抗性的方略和舉措。知識產權戰略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全面發展指明了方向,徹底改變了以往法制對知識產權單一保護的狀況;知識產權戰略以優化創新資源配置為核心,注重全面提升我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的綜合能力;知識產權戰略針對所面臨的形勢及其競爭目標,引領創新主體以全面籌劃和掌控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綜合手段來參與競爭,從而贏得戰略發展的主動權。相對于知識產權法制而言,知識產權戰略實質上是對如何有效實施知識產權法制的總體謀劃,它突出了知識產權全面發展的戰略運籌。

3、法制與戰略構成了平面與立體的互補關系

從黨的十六大提出“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到黨的十七大明確要求“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我國的知識產權工作實現了從單純強調“保護”到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全面協調和科學發展的新跨越。知識產權法制側重于對實現知識產權確權的切實保護,而知識產權戰略側重于對實現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戰略目標的總體推進,為知識產權法制保護的有效實施指明了方向,彌補了知識產權法制在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再創造方面的不足。因此,知識產權法制確權保護是實施并實現知識產權戰略的基礎和支撐,知識產權戰略是知識產權法制的航標,發揮著引領知識產權法制不斷健全與完善的作用,兩者相輔相成、互為支撐、系統推進,拓展了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方向。知識產權戰略對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全方位的運籌,涵蓋了知識產權從創造到其運用價值實現的全過程,構成了知識產權立體式發展的體系,是對處于平面(基礎)層面的單一法制保護的有效拓展延伸。知識產權法制與戰略構成的平面與立體的互補關系,對提升知識產權價值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知識產權戰略與知識產權法制的互動關系

知識產權法制強調對知識產權的維權保護,而知識產權戰略強調對知識產權攻防競爭的戰略謀劃;維權保護是手段,攻防競爭是目標,彼此構成了保護與競爭的互動關系。

1、知識產權法制強調知識產權的維權保護

知識產權法制在強調對知識產權確權保護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對知識產權的維權保護。所謂知識產權維權保護是指依照國家制定并頒布實施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政策,對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進行調整,是將法律與制度結合起來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一種手段。知識產權執法是對知識產權維權保護的有效手段,而知識產權的執法權限和執法手段需要知識產權法律賦予。法制對知識產權的維權保護是加速知識產權運用的基礎和支撐,如只有有效阻止和打擊商標侵權、專利侵權、著作權侵權和假冒偽劣知識產權產品的行為,才能規范市場秩序和鼓勵創新,才能更好地實現知識產權的社會經濟價值,才能更好地促進知識產權的再創造和可持續發展。知識產權法制強調的維權保護正是激勵知識產權由創造走向運用的保障,知識產權維權保護使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地位得以鞏固、使知識產權的運用價值得以實現,從而激勵人們致力于創新、創造,支撐知識產權可持續發展,從而使知識產權能夠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的發展。

2、知識產權戰略強調知識產權的攻防競爭

知識產權攻防競爭是指權利主體以知識產權競爭為核心目標,進行全局性競爭謀劃,以對抗競爭對手并贏得競爭優勢的一種策略。知識產權維權保護的根本目的在于推進知識產權運用,知識產權戰略是以知識產權防御策略和進攻策略為核心切入點的知識產權維權,從而最大限度地促進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發揮知識產權財富資源的作用。如在國際經貿中通過主動運籌知識產權對技術的壟斷與反壟斷、知識產權對市場的控制與反控制、知識產權對貿易的限制與反限制等一系列策略和舉措,把知識產權特別是核心知識產權提升到引領和駕馭現代經濟發展的新高地,充分體現出知識產權的獨特優勢和市場價值,進而成為搶占技術制高點和市場制高點的核心競爭力。為達到有效維護知識產權并贏得競爭優勢的目的,知識產權攻防競爭通常是一種交叉結合、協同推進的策略。權利主體通過知識產權進攻策略拓展自身合法的知識產權保護范圍,對競爭對手加以制約或設置壁壘,實現以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或自主標準長期占領市場,實現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的目的;同時,通過知識產權防御策略建立堅固的防線,防御競爭對手采用知識產權進攻或反進攻手段所形成的限制。

3、法制與戰略構成了保護與競爭的互動關系

知識產權法制是通過維權保護手段來保障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利益,有利于激勵創造,促進知識產權制度的可持續發展。但畢竟單一的維權保護手段還不足以對知識產權運用產生強大的推動作用,特別是在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的背景下,如果知識產權權利人還僅僅停留在滿足于靜態的維權保護手段,則無法取得國際市場競爭的制高點。而知識產權戰略則是在知識產權維權保護手段的基礎上,前瞻性地運籌知識產權攻防競爭的策略來加速對知識產權的轉化運用,并贏得競爭優勢,發揮知識產權在國際市場競爭中的核心作用。實踐表明,知識產權運用是自主創新的落腳點、知識產權創造的主要目的和實現知識產權價值的重要途徑,如果不能對知識產權有效運用,知識產權的創造和保護也就失去了意義。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知識產權法制是維權保護的基礎,知識產權戰略是知識產權維權保護的拓展延伸,更是深層次的維權保護手段。因此,建立一個知識產權法制保護與知識產權戰略運籌協同推進的互動體系,將是知識產權維權保護實現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的戰略之策。

        三、知識產權戰略與知識產權法制的互融關系

知識產權法制強調對知識產權的規范管理,而知識產權戰略強調對知識產權的系統運籌;規范管理是系統運籌的前提和必要條件,彼此構成了互融關系。

1、知識產權法制強調知識產權的規范管理

知識產權規范管理是指根據我國知識產權法制的規定,對知識產權立法、執法、司法等制度的全面實施和健全完善,所開展的規劃、組織、協調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動。知識產權規范管理是知識產權確權和維權的有效保證。知識產權法制強調知識產權的規范管理,其側重點是在制度層面上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把握,為知識產權工作的有序開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滿足知識產權確權和維權對法律的需求。筆者認為,知識產權規范管理不僅是健全完善知識產權法制的顯著標志,而且更重要的是對屬于國家戰略性資源的知識產權寶貴財富的最大的發崛和集聚,對發展知識經濟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有著極其重要的戰略意義。

2、知識產權戰略強調知識產權的系統運籌

知識產權的系統運籌是指根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部署,在知識產權規范管理的基礎上,全方位推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所開展的以知識產權攻防策略為主導的一系列活動。當今,國家核心競爭力越來越表現為對智力資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調控和運作,表現為對知識產權的擁有、運用能力。知識產權戰略以激勵創造為基礎、有效運用為目的,依法對知識產權進行系統運籌。知識產權的系統運籌遵循市場規律,通過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建立有序、規范的知識產權競爭機制,使知識產權在市場競爭中的核心作用充分發揮出來,實現知識產權效能的最大化,進而提高知識產權經營者的市場競爭力。

3、法制與戰略構成了管理與運籌的互融關系

從知識產權法制到知識產權戰略的拓展,使得知識產權管理由靜態管理向動態管理、被動管理向主動管理、平面管理向立體管理的轉變,從而實現對知識產權資源由規范管理向系統運籌的提升,這是知識產權效能得以最大發揮的關鍵所在。在這一轉變和提升的過程中,知識產權規范管理是知識產權系統運籌的前提和必要條件。只有對知識產權進行規范管理,才能為知識產權系統運籌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只有不斷健全和完善知識產權規范管理制度,才能為知識產權系統運籌提供強大的競爭力。知識產權系統運籌需要掌握國際市場動態和遵循國際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才能以更深層次的策略來促進知識產權運用。因此,知識產權規范管理與其系統運籌形成了相互融合、協同提升和可持續發展的緊密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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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知識產權戰略WTO創新價格競爭非價格競爭

論文摘要:本文基于WTO規則的考察,認為我國知識產權戰略制定的關鍵在于構建一個有利實施的非價格競爭的市場基礎,既不僅需要對現有的科技體制和觀念進行創新,更需要對我國目前以低價競爭為主導的市場機制進行創新。

近現代科學技術與市場經濟發展的實踐表明,知識產權是將兩者有機聯系起來的紐帶,知識產權制度成為了現代市場經濟競爭的源泉。但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與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并沒有直接的或密切的關系,表明我國的知識產權制度在將科學技術轉換為生產力方面還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或者說自主創新與知識產權之間還缺少市場的有機聯系。本文著重從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簡稱WTO)規則的角度,討論價格機制對知識產權制度有效運行的影響,以便為我國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與實施提供參考。

一、我國知識產權戰略制定與實施的WTO背景

知識產權作為一項運用法律和經濟手段促進科技進步的管理制度,具有專有性、時間性和地域性的特征。以往人們對這些特征都進行了大量的技術與法律層面上的解讀,對其所具有的經濟與管理學上的意義卻少有涉及,以至于對知識產權制度賴以存在的市場機制有所忽略或誤解。

1.知識產權的專有性,是指法律賦與權利人對知識產權成果擁有一定的獨占利益或壟斷利益。反映在市場競爭上,就是蘊藏著知識產權的產品可以以較高的價格銷售而獲取高額的壟斷合法利潤。在這里所謂較高的價格,一方面是該知識產權創新的成本體現,另一方面則表現為其具有高于其它同類產品的價值。所謂高額的壟斷合法利潤,既可以是由知識產權所具有的降低成本的技術進步屬性創造的,也可以是因為這種技術進步提供了高于其它同類產品的價值所致。因此,知識產權及其產品的競爭并不僅僅是技術競爭而且還是市場競爭,更主要的是非價格競爭而不是低價競爭。在此條件下,知識產權制度與其說是保護權利人的權利,還不如說是保護權利人的市場利益。正是知識產權的專有性能夠給予權利人帶來足夠的市場利益,才能不斷地激發權利人持續創新,進而也推動其它非權利人致力于知識產權的創造、申請、實施和尋求法律的保護,從而奠定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堅實法律基礎,使之成為自主創新和市場經濟連接的紐帶。

2.知識產權的時間性強調其專有性是有時間約束的。因為專有性是賦與權利人以可能的壟斷利益,并且只有通過知識產權的實施和市場競爭才能實現。而時間性則是說專有性所賦與的利益是相對的,其目的在于促進知識產權盡快轉化為生產力和利潤。在規定的時間內,你要想獲得知識產權利潤的最大化,就需要盡快地組織實施和盡量推廣實施你的知識產權。正是有了這樣的時間約束,使得任何非持續的創新均不足以維持其長久的競爭優勢。只有不斷地進行創新,才能夠延續對相應知識產權的壟斷,才能為獲得持續不斷的高額壟斷合法利潤提供機會和可能。從這個意義上說,知識產權的價值就在于實施,而不僅僅是申請和獲得,對知識產權保護因其能夠實施才變得重要和必須。

3.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是指知識產權的取得和保護依國別不同而有所差異。但這恰恰是WTO介入知識產權領域之前,已有知識產權制度的最大缺陷。因為它直接導致了仿制品的“合法”泛濫,進而成為技術貿易自由化的最大障礙,使得自主創新的重要性因國別而遞減,以至于威脅到知識產權制度的有效性。仿制品通常都是采用低價競爭的形式來與知識產權產品爭奪市場,以削弱權利人或創新者為持續創新所需要的利潤與物質支持,進而破壞自主創新的市場激勵機制。依據傳統的認識,科學技術是無國界的,而知識產權制度卻表明,屬于知識產權的這部分科學技術是有國界的。事實上,知識產權的國際化也從來沒有按照科學技術是無國界的邏輯發展,而是致力于各國普遍地建立相對獨立的知識產權制度,并力圖使在一國獲得的知識產權能夠在所有國家都得到保護。然而,這種努力在wrO成立之前成效甚微,這也正是wrO涉足知識產權領域的根本原因。隨著WTO《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的生效,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已經發生某種程度的改變,宣告了所謂“模仿”創新時代的終結。

10作為一個以推動全球貿易自由化為已任的國際經濟組織,按照一般的理解,其應該關注知識產權貿易自由化以及知識產權保護是否會阻礙貿易自由化的問題。但它不僅沒有為推動知識產權的貿易自由化而努力,相反卻在強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致力于在全球范圍內的反冒牌產品運動。這實際上表明了當今國際競爭已經進入了一個以知識產權競爭為核心的時代,標志著技術貿易將可能永遠是貿易自由化的一個例外,從而使知識產權具有了高于貿易自由化的本質屬性,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自主創新能力將決定一個國家、民族甚至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的成敗。而這就是我國知識產權戰略制定與實施的WTO背景,它所強調的是,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論斷可以進一步引伸為“知識產權才是第一生產力”,低價或冒牌正在或已經成為我國科學技術或知識產權轉變成為第一生產力的最大障礙。

二、我國知識產權戰略制定與實施的市場導向

必須明確,只有自主創新的成果能夠成為知識產權,能夠為其從市場上贏得利潤或競爭優勢,企業才會有進行自主創新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動力然而,要想讓企業通過知識產權從市場上贏得利潤或競爭優勢,就必須創造和維護一個與之相適應的市場環境。可以肯定的是,這決不是一個以低價競爭為主導或者冒牌產品泛濫的市場,對此WTO的有關規則已經給出了適當的指導。

首先考察WTO的《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禁止性補貼界定了政府在市場經濟下的不作為,揭示了wr0反對政府以出口補貼或進口替代補貼的方式支持企業低價競爭的鮮明立場。可申訴補貼給出了政府和企業謹慎使用補貼的準則,實際上就是要求企業在利用這種補貼以低價策略參與競爭時有所節制。不可申訴補貼指明了政府給予特定企業以補貼支持的方向,因為不論是對企業特定科研活動的支持還是對落后地區和改造現有環境設施的資助,這類補貼都無法直接導致相應產品價格的降低。顯然,不可申訴補貼之目的不再是限制低價競爭或擠占市場,而是指出了企業擺脫低價競爭的惡性循環而走上非價格競爭之路的基本途徑:可持續發展和科技創新。這樣,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就給出了從禁止特定的低價競爭到有條件地限制低價競爭再到鼓勵非價格競爭的基本輪廓。

事實上,這個基本輪廓還可以從10其它協議間的相互聯系中找到。反傾銷是限制企業運用價格競爭策略的規則,保障措施則是限制企業對市場份額過分搶占的規則。價格與市場份額的關系在于,任何產品如果不是通過低價競爭,是不可能在短期內打開進口國市場的。而產業結構的調整有賴于創新的支撐,但低價或低附加值產品對市場的搶占將會壓縮產品升級或創新產品成長的空間,反傾銷和保障措施正是為這種產業結構順利升級而設計的法律制度。《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的一個重要使命就是打擊冒牌產品,因為冒牌產品對抗知識產權產品的基本手段恰是低價,其結果必然有助于維護相應知識產權產品的較高價格,以此激勵包括自主創新在內的知識產權創新。而10對貿易與環境、貿易與勞工標準的日益關注,一方面是因為環境與勞工標準可以為低價競爭設置底線,另一方面則暗含著WTO對非價格競爭的青睞。這樣,從(1994年反傾銷協議》與《保障措施協議》對低價競爭的限制,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強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再到對貿易與環境、勞工標準問題的關注,wrO已經從多邊規則體系的不同角度和更廣闊范圍上展現了低價競爭向非價格競爭轉變的基本導向。由于低價競爭所具有的攻擊性,使得企業形成了“商場如戰場”的營銷觀念,進而產生“讓利不讓市場”的競爭理念。從“讓利不讓市場一視商場如戰場一低價競爭”所形成的行為鏈中,三者相互影響強化成為了一個緊密的結合體,致使企業陷入惡性價格競爭的循環當中,從而扼殺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物質基礎和激勵機制。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就是10賦予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以捍衛自由貿易成果的使命所在。與之相對應,由于非價格競爭所具有的隱蔽性,更容易營造合作共贏的營銷環境;而輔以合作共贏的競爭觀念指導實施非價格競爭策略,企業則能夠比較順利地實現預期目標最終在營銷管理中獲得合理利潤,進而為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奠定物質基礎并強化激勵機制的功能從“非價格競爭—合作共贏一實現合理利潤”所形成的行為鏈中,三者也相互影響強化成為一個緊密的結合體,推動企業走上良性循環的發展道路:制定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這也正是WTO期待貿易自由化走非價格競爭之路的原因所在,并通過不可申訴補貼和對知識產權、環境與勞工標準的關注來強化和引導這種趨勢。

三、我國知識產權戰略制定與實施中的政府和企業責任

在當今時代,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自主創新已經成為影響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世界各國政府都在努力構建能夠調動經濟、科技、教育等系統以支持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科技新體制對此,WTO在《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中,將政府對企業從事特定科研活動的資助規定為不可申訴補貼,從而明確了政府與企業在自由貿易條件下從事特定科研活動所應承擔的責任。

1.對基礎研究資助是政府的責任。基礎研究通常是指與工業或者商業目的無關的一般科學和技術知識的擴張。盡管一般認為,基礎研究本身并不會形成具有市場應用價值的知識產權,但它卻是形成具有原始創新屬性的自主知識產權的基礎性研究活動。政府對此類研究的資助不受協議約束,不論其研究的主體是特定企業還是高等學校、研究機構。

2.對商業性前期研究的資助需要政府和企業共同分擔。商業性前期研究活動,通常是直接產生具有原始創新屬性的自主知識產權成果的活動,包括兩種情況:①工業研究;②競爭前開發活動。當政府對商業性前期研究的資助對象有特定企業時,要求資助金額不得超過工業研究合法費用的75%,或不得超過競爭前開發活動合法費用的5O%,或者不超過該兩項之和的62.5%,余下的部分則由企業承擔。當政府資助的對象僅為高等教育或研究機構而不包括特定企業時,此類資助不受協議約束。

3.企業是商業性后期研究的主體。商業性后期研究是指將商業性后期研究所取得的成果,轉化為能夠直接實現某種商業目的的單件或批量產品生產的應用研究,或者說是在具有原始創新屬性知識產權的基礎上形成一個以市場化為目標的知識產權群的活動。政府對特定企業的任何以滿足某種商業目的的項目資助,均將受到協議的約束。當這種研究資助涉及出口產品或進口替代產品時,即屬于禁止的補貼;當為其它的情形時,則屬于可申訴的補貼。當政府資助的對象僅為高等教育或研究機構時,此類資助同樣不受協議約束。但當這些高等教育和研究機構將研究成果無償地應用于工業生產時,其效果毫無疑問是相當于政府的間接補貼,此時的該行為應受到協議的約束。WTO規則的本質是要逐步拆除政府設置的各種有形和無形的壁壘,最大限度地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干預。然而,《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在遵循這個思路的過程中,卻情有獨鐘地給與了政府對特定科研活動支持的例外。它明確指出,對特定科研活動的金融支持不屬于協議約束的范疇;作為知識產權技術基礎的基礎研究,因其無法預知市場應用前景并從中得到回報,則是應該完全由政府給予財政支持的領域。商業性前期研究是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主要活動,其目的就在于探索那些基礎研究是否具有市場應用的前景和可能,則政府對其所需要的研究費用仍應給大部分的支持,而不應讓企業獨自承擔全部研究風險。至于商業性后期研究,由于其市場前景已經明朗,研究風險已經讓位市場風險。所以,政府應從該研究領域退出,不得給企業以財政支持。也就是說,在我國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與實施中,必須明確政府、企業在研究與發展經費支持的責任:只有在商業性后期研究領域,才是企業自主創新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擂臺,企業自主投人為主,政府金融支持為輔;對基礎研究與商業性前期研究的財政支持,是政府在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中的主要責任,并引導企業積極參與以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為主體的基礎研究與商業競爭前期研究活動。

四、基于WTO規則的我國知識產權戰略的若干思考

1.我國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與實施,首先需要進行科技體制創新。我國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是增強企業的自主創新主體地位,這毫無疑問是正確的。但在這個過程中,卻出現了政府對自主創新的財政支持力度的減弱,從而加大了企業自主創新的研究風險與成本責任。這也是1999年以來我國研究與開發經費投入率及國際排名持續下降的根本原因。因此,我國知識產權戰略中的科技體制創新,就是要在現有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明確企業對商業性后期研究經費投入責任的基礎上。以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為指導,明確政府在知識產權戰略中不可替代作用:要遵循科學研究的客觀規律,切實改變科技管理中的急功近利傾向,這是知識產權創新所必須的環境要求;要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這是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獲得自主知識產權的基礎;要加大對商業性前期研究的支持力度,這是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產生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成果的關鍵所在;要制定政策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基礎研究和商業性前期研究,以便及早地為之尋找適宜的市場應用機會,從而啟動企業為商業性后期研究經費的投入和知識產權成果市場化的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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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經濟發展;法規政策;知識產權

沖圖分類號]F276.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736X(2012)04-0185-02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我國經濟創造模式也有了很大的轉變,其中科技創新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越來越多的專利權、著作權等法律用語逐漸滲透到企業盈利中。一般來講,大中型企業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制度,在科技飛速發展前進的形勢下,能夠對企業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進行較為全面的保護。然而,在我國目前經濟體制下,中小企業以其凝聚力、頑強的生存力在我國經濟發展貢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在此情況下,中小企業如何在全球經濟一體化中立足,對中小型企業的技術創新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尤為重要,應進一步提升中小企業的創新戰略以及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總而言之,中小企業在全球信息化、數字化的時代謀求發展,必須利用好知識產權制度的武器。

一、實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性

舊的知識產權的涵義指的是對于國家企業或個人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等方面享有的被依法保護的創新性成果或者識別性標記的權利,是發達國家的保護研究成果的“專用武器”。新的知識產權的涵義是將經濟屬性與社會屬性相融合,不僅能夠對研究成果進行保護,還可以為國家、企業帶來無形資產。這是由于知識產權保護可以不斷激勵創新、保護創造,有效地推動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從而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對中小企業而言,知識產權就是無形的資產,企業可以憑借知識產權創造更高的效益。

(一)經濟全球化的客觀需求

隨著當前經濟全球化的迅猛發展,許多發達國家都將企業的知識產權列為國家的發展戰略。美國通過了《美國發明家相關保護法令》等法律法規來激勵企業的技術創新。日本也制定相關的《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將自己的知識產權定位在國家戰略的高度,為了能夠發展成為“全世界屈指可數的知識產權大國”。而上升到國家層面的企業公司的知識產權競爭日益激烈,諸多企業之間的知識產權競爭碰撞激烈。許多發達國家的企業,尤其是跨國企業都將知識產權的戰略當成企業當前發展的最主要的戰略途徑之一。以當前的跨國公司為主體,在全世界的范圍內形成了一場沒有硝煙的專利戰爭。當前,許多西方的跨國公司將專利戰爭的目標對準了我國,這些公司對我國的專利戰略具體包括以下三個方面。(1)包圍戰略。一般指產品沒有到,但是專利先行。一些跨國公司在進入到我國經濟市場之前,會搶先將未來五年到十年內我國中小企業需要使用的專利逐步向我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大量申請,當自身的產品技術投放我國市場過程中,這些專利能夠對相關的產品與技術進行有效保護。(2)布陣戰略。跨國公司會鎖定潛在或者未來的市場,等到我國企業將相關的市場培養發展起來,收起包圍圈,就會一舉收割。(3)通過私有的協議或者行業內的標準戰略。一些具有實力的跨國企業會相互合作,通過交叉的專利許可,最后會形成了企業聯盟,對外企業的聯合許可聲明,在最后形成了對整個行業的技術能力控制,進而形成了事實標準。跨國公司的專利大戰讓我國部分企業一直遭受了重大的損失,事實上,通過削弱我國企業利潤空間,并且調高成本門檻,然后占據我國市場,才是這些跨國公司的最終目的。面對這些跨國公司的強勢挑戰,我國中小企業的競爭力被遠遠地甩在了后面。根據相關數據統計,我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的企業只占到全部企業的0.03%,而我國99%的企業并沒有申請知識產權專利,而60%以上的企業甚至沒有自己品牌的商標。所以,當參與到與跨國公司競爭中,我國的多數企業一直處于劣勢的位置。

(二)當前經濟知識化的迫切需要

在當前,以知識產權為主要內容的無形的資產是整個資產中占比例最高的,并且日趨明顯的作用是知識經濟的重要特征,并且也是當前經濟發展的客觀趨勢。第一,無形資產的數量與質量逐漸成為經濟主體在國際競爭中能力的重要標準。企業的無形資產是參與到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的根本優勢。第二,企業的有形資產只是在最初競爭中的優勢來源,但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中小企業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并且能夠長期地擁有與專有,進而成為了企業在參與到國內外市場競爭中的核心優勢。可以說,企業的無形資產是當前進行資本運營的重要內容之一,許多國家的《公司法》都將企業的無形資產當作新的資本形勢。而我國出臺的《公司法》也對股東規定,可以用貨幣出資,還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等能夠用貨幣估價并且能夠按照法律程序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第三,企業的無形資產是國家振興民族經濟的重要要素之一。一些發達國家與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依靠企業的品牌效應與專利等無形資產對市場的輻射力實現的。第四,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發展對外貿易的有效武器。許多國家都將無形資產當成發展對外貿易與占領世界市場的重要工具之一,并且通過國際間的技術溝通,獲得高額的利潤。

(三)中小企業經濟增長的機制環境

知識產權保護不僅僅為中小企業提供了豐富的要素資源與制度保障,還通過促使市場經濟結構轉型為中小企業的經濟增長提供良好的機制條件,通過機制條件的不斷融合從而逐漸構成了中小企業經濟增長的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給中小企業的經濟增長提供了激勵機制環境。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對中小企業的激勵性在于,將創新成果進行保護,控制與規范對知識成果的使用,為企業帶來巨大的收益。在知識產權保護帶來的利益驅動下,刺激中小企業投入大量資金以提升科技創新的能力,從而達到優化企業的經濟發展模式,推動中小企業經濟持續快速的增長。知識產權保護可以為知識創造者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使創造者享有一定范圍內的專有權,解決了創新的知識成果外部性的問題,避免了來之不易的創新成果被其他機構無償利用的現象。如果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未能得到有效的界定與保護,就會打擊中小企業的創新生產的積極性,從而產生一味的抄襲、借鑒,一直處于技術落后的局面。

二、我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思考與措施

(一)我國中小企業要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通過我國政府的不斷努力與倡導,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逐步加快在商標、專利等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建設。知識產權的創造與保護意識明顯增強,但是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應該結合中小企業的自身特點及優勢,借助現有的

信息與通訊技術,在中小企業團體中選拔人才進行相關工作的培訓。促進中小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認識,從而使中小企業通過知識產權制度獲得合法的、應得的利益。在學習知識產權保護過程中,不僅僅要對國內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進行了解,同時要熟悉國際規則,對自主知識產權進行全面的保護。將知識產權的財產性充分地發揮出來,挖掘知識產權的巨大商業價值。

(二)明確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定位

企業需要明確知識產權戰略的定位,這是實現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前提。由于我國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薄弱現狀成為阻礙市場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我國科技進步對于經濟的貢獻率難以超過30%,這與西方發達國家的70%的水平相差較大。在全球的五十個主要的國家中,我國企業的科技創新力量只達到第24位。我國對于外國技術依靠程度達到了50%以上,而西方發達國家都是在30以下,美國與日本更是在5%以下。企業需要改變這種現狀,就要堅持培養創新能力。企業的創新不僅直接推動與影響著企業的產業升級,而且在新產品與技術等方面推動了企業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企業的創新關鍵在于技術上的創新,企業的專利戰略是企業創新的一種途徑。因此,需要提升企業的專利自主創新能力,構建創新型國家,推動我國國民經濟又快又好地健康發展。

(三)強化企業維權意識,嚴厲打擊侵權等行為

中小企業要充分利用我國加入WTO所帶來的知識產權保護權利,嚴厲打擊侵權等行為。與此同時,要注意不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嚴格履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涉及出口等時,要提高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意識。只有將知識產權保護作為企業的發展戰略并堅持投入與實施,才會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提高企業的經濟收益,使企業在世界經濟中立于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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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知識產權 專利管理 專利發展戰略 問題分析

中圖分類號:G3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5)10(b)-0202-03

在科研院所的層面上,專利管理是利用專利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增強競爭力,謀求“又快又好”發展的措施和策略。但由于長期以來,知識產權意識薄弱、知識產權保護機制不健全等原因,使得目前科研院所普遍存在著專利數量少、專利管理和保護投入不足、專利成果轉化難等問題,這與科研院所的實際科研實力和水平很不相符。該文從專利管理現狀入手,對科研院所實施專利管理戰略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議。

1 科研院所專利現狀與問題分析

1.1 專利管理現狀

近年來,隨著國家對知識產權工作重視程度的不斷提高,科研院所的專利保護意識逐步加強,專利申請的數量與質量逐年提高,專利管理水平有了長足的進步,自主創新體系建設初具規模,科研院所的專利現狀表現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

1.1.1 專利產出增長顯著,“十二五”以來的增長高于“十一五”

根據科學技術部創新發展司《2013年政府研究機構研發活動分析》報告,2013年,研究機構的專利申請量為37040件,其中發明專利申請28628件,比上年分別增長21.8%和22.3%;專利授權量為20095件,其中發明專利授權12542件,比上年分別增長28.4%和14.7%。專利增長情況如表1所示。2005年以來,專利形式的產出一直保持著高速增長的態勢,“十二五”前3年間的增長速度高于“十一五”的增長速度。

1.1.2 科研項目與知識產權成果的聯系日益緊密

無論是科技部下達的863計劃、973計劃等國家級重大項目,還是省部級計劃乃至科研院所自有計劃項目,都越來越重視對專利成果的考查,并將其作為項目完成評價的重要指標。以“十一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為例,就將國內外專利成果的取得作為立項基本條件列入課題合同書中。在“十二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的論證過程中,除引進了“技術路線圖”的論證、調研方法,還包含了對已有專利壁壘的分析過程。由此可見,專利已完全貫穿于科研項目的各個環節,關系著科研項目完成質量的評判。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加強了科技成果平臺的建設,在進行成果登記(報備)工作的同時,也加強了對直屬院所專利成果的考核。

1.1.3 專利威脅業已存在,專利預警與情報分析需求迫切

隨著經濟全球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專利技術將逐漸打破地域限制,一方面受到來自海外同領域的專利攻擊;另一方面在邁出國門后想要市場拓展就務必做好沖擊所在國專利壁壘的準備。2007年,在歐洲電子大展CeBIT展會上,德國當地海關以涉嫌參展產品侵犯了意大利Sisvel公司的專利為由,扣押了我國愛國者、紐曼等中國廠商的部分產品,并要求其撤出相關產品。我所的二代證專有技術未出國門,卻已受到了國外公司的專利威脅,安檢產品在邁進歐美市場的道路上障礙重重。種種跡象都在提醒我們需要及早做好專利預警與情報分析工作,為制定專利申請策略提供決策依據。

1.2 專利管理中存在問題

盡管科研院所的專利管理有了較好的發展,但仍有很多問題制約著專利的核心價值即經濟效益的發揮,存在著專利“存量大,質量差”的尷尬局面,究其原因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2.1 專利管理制度仍處在初級階段,專利評審的指導性較差

目前絕大部分院所的專利管理仍停留在相對初級的階段,如組織專利評審、專利維護、公司管理與專利信息查詢與檢索等基礎性、事務性的工作層面上,尚未形成并具備對各部門專利深度規劃、運用策略的指導能力。在專利評審方面,由于缺乏熟悉專利事務的專業人才,技術專家欠缺充足的專利知識儲備、專利評價體系不完善等客觀條件,使得對專利申請必要性的評價成效有限,難以形成高效、合理的評審評價機制。

1.2.2 專利構成臃腫、專利質量偏低

部門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往往在項目驗收前才考慮申請專利,造成專利申請缺乏前瞻性,也違背了專利“時效性”的特質。另外,還有一部分事業部為確保項目順利通過或提升項目本身的“價值”才考慮到進行專利申請,卻沒有考慮這些專利或專利的組合是否與事業部的業務目標相匹配,從而導致專利技術含量低,不具備“創造性”,申請后難以授權或是授權后沒有實際的使用價值。

1.2.3 忽視專利文獻檢索

在國外,專利文獻檢索是進行技術開發決策的重要基礎工作,它有助于避免重復性開發和低水平開發,使科研開發更具針對性、效益性。但是,我國目前一些科研院所在進行科研開發時,并不十分重視專利文獻的檢索,結果導致科研開發的盲目性。有些科研院所花費大量人力、財力、物力開發出來的技術,是國外早已過期的專利,這種開發成為無效勞動。有些科研院所開發的技術,是國外早已開發并受到專利保護的技術,若投入生產應用,將觸犯外國人的專利,結果眼看自己辛辛苦苦開發出來的成果無法得到應用。

1.2.4 專利申請缺乏策略,發明專利技術含量不高

發明專利在進行實質性審查時,審查員會對新申請專利的“實用性、新穎性與創造性”(俗稱三性)進行重點審查。《專利法》第二十二條對三性進行了明確的定義,其中,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創造性不足是發明專利被駁回的主要原因,可以說是發明專利的“致命傷”。

就我所目前的情況而言,創造性不足主要體現在一是發明專利自身的技術含量有限。這其中包含了課題驗收時為保證課題能夠順利通過驗收而倉促提交的專利申請。按照《專利法》第九條“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二是發明專利的權利要求與已有發明專利交疊。

2 存在問題的對策分析

針對前述問題,科研院所應循序漸進,逐步實現專利管理方式的轉變,使其逐步適應研究所的科研發展步伐,并反過來促進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轉化。

2.1 深化專利制度建設,實現專利申請的統籌規劃

為進一步提高專利申請的數量,優化專利申請結構與領域,實現研究所專利的統籌規劃,除應繼續保持原有的專利刺激措施,還應逐步深化研究所自身的專利制度建設。科研院所有必要盡快實現專利管理方式改進,并盡早進入專利管理的過渡階段,最重要的是初步建立專利預警機制,重視專利知識的培訓與普及。在專利評審方面,還需要重點研究專利評價指標的設置,使評審工作有據可依。在考慮引進專利復合型人才的同時,要加強現有專家隊伍的建設,提高專利評審的指導作用。

2.2 強化專利教育與培訓,提高專利申請質量,優化專利結構

專利教育與培訓的目的是提高企業員工的專利保護意識與促進相關法律知識的普及,這也是專利管理工作的基礎。目前,隨著科研院所制度建設的不斷完善,科研人員大都已具備專利保護意識,但對專利的相關概念、申請流程以及必要的法律知識還有所欠缺,加強科研院所員工尤其是新入所員工的專利教育與培訓成為專利管理向高級階段過渡的必然要求。另外,專利培訓的內容還應包括對專利檢索工具的熟練應用,以便科研人員在提出專利申請前能夠對專利內容進行深入有效地檢索,保證專利尤其發明專利的申報成功率。

2.3 進一步優化專利申請策略,在專利申請否決、類型決策以及申請時機決策等方面進行制度優化和實踐探索

科研院所在科研工作中產生的科技創新成果,采用何種方式對其進行保護,如何創造更多的價值,是需要仔細衡量的。因此,必須在專利申請的過程中,進行科學決策和有效管理。

(1)申請與否決策。對于發明創造,有多種保護形式,包括申請專利進行保護、作為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還可以利用主動放棄保護的方式將其公之于眾。因此,在發明創造成形時,首先需要決策是否申請專利。專利保護與其他形式的保護相比是一種更嚴格的法律保護方式,具有排他性。但專利也是一把“雙刃劍”,由于其本質是通過公開,獲得一定區域和一定時間內的保護,用技術公開換取保護的同時促進整體的技術進步。因此,科研院所對于一項技術成果是否申請專利需慎重,除了考慮技術解析的難易程度、技術的生命周期等因素外,還需考慮該項技術是否涉及國家的機密或者重大利益等因素,慎重考慮選擇何種方式保護發明創造。

(2)申請類型決策科研院所對于某項技術創新做出申請專利的決定后,第二步就是要考慮申請何種專利。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三種類型。此外,我國法律還對于涉及國防利益的國防專利,以及涉及國防利益以外的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保密專利進行了專門的規定。科研院所經常承擔各種國家重大課題和國防項目。因此,當某項發明創造確定申請專利后,需要慎重考慮申請專利的類型。一般而言,普通的技術創新可申請發明專利,如果形成產品則可以申請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對于涉及重大利益的技術創新適宜申請保密專利;對于涉及國家秘密和國防安全的發明,須申請國防專利。

(3)申請時機決策在決定申請專利,并確定申請何種專利后,進一步需要考慮的就是何時申請專利。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實行的是先申請制,即同時的發明創造授予最先提出申請的人。從這點來看,一旦有發明創造,應當盡快提出申請,防止競爭者創造出同樣的發明后搶先申請專利。但并非越早提出申請越好。過早提出,首先會使專利權提早到期。其次會使競爭者過早得知發明創造的內容,阻礙進一步的技術研發和專利實施。再次,倉促申請專利,如果申請文件撰寫不當,會給競爭者留下攻擊的漏洞。因此,科研院所在專利申請時機決策時,應根據技術成果的具體情況,結合競爭對手的情況、該項技術所處的生命周期、產業化的前景等因素進行多方面的考慮,因技術不同、情況不同確定申請時機。

(4)向外申請策略專利的地域特性決定了只有在目標國家申請專利才能在該國獲得保護。因此,向外申請專利是實施專利技術輸出戰略的重要前提,也是開拓和占領國際市場的重要手段。科研院所如果決定向外申請專利時,需要對其可行性進行和必要性進行評估。在申請途徑選擇方面,若希望獲得專利保護的國家或地區較少,可以根據《巴黎公約》的規定,直接向該國遞交申請;若需要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則更適宜根據《專利合作條約》等,向指定的受理局提交一次國際申請并指明多個要給予保護的國家,避免重復申請。

3 結語

知識產權之于科研院所首先應該是一種戰略,是保護和創建自己競爭優勢的戰略。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發展情況,采取合作、并購、對創新投資、參與標準制定等創建知識產權的戰略,專利戰略亦是如此。通過實施專利戰略,可以增加企業價值,增強企業競爭力,同時有利于企業科學決策,通過專利分析,企業可以了解科技動態,行業動態和市場走向,新產品趨勢,進而預測和制定本企業的近、中、遠發展規劃,確定企業發展哪些產品可以占據市場,保持企業的領先地位,擴大市場占有份額。

綜上所述,科研院所應盡快構建具有科研院所特色的專利發展戰略,并將其納入研究所中長期發展戰略中,借助專利的壟斷優勢,繼續保持在社會公共安全領域的優勢,開辟新市場,拓展新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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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熊英.國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比較與啟示[J].現代企業,2008(3):71-72.

篇10

關鍵詞:知識產權戰略;建立

目前,美、日、歐等發達國家及韓國、新加坡等發展中國家都紛紛制訂或即將制訂本國或本地區的知識產權戰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聯合國國際貿易與可持續發展中心、英國知識產權委員會等機構也對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作了非常深入的研究。面對這種形勢,我們也應積極制定中國的知識產權戰略。

1知識產權戰略的主要內容

我們認為,我國的知識產權戰略主要應包括3方面實際內容:第一,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第二,取得一批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第三,使這些成果產業化。這3個方面缺一不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法的基本完備,僅僅是邁出了第一步,如果缺少直接鼓勵人們用智慧去創造成果的法律措施,缺少在智力成果與產業化之間搭橋的法律措施,將很難推動一個國家從肢體經濟向頭腦經濟的發展,要在國際競爭中擊敗對手,就更不容易做到。第一個方面的法律體系很必要,但如果第二與第三個方面的法律不健全不配套,會使我國處在劣勢的競爭地位,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的進程會受阻。

2中國知識產權戰略選擇

關于中國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可包含兩個層面,即國際戰略層面和國內戰略層面。

在國際戰略層面,我們要注意把握后TRIPS時代知識產權制度發展的基本動態,積極推動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的改革,并且針對TRIPS協議執行中的諸多問題,完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制度,把發展更公平、更公正、更合理的知識產權制度作為自己的戰略目標。

知識產權立法的一體化,意味著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原則與標準在全球范圍內的普適性。在知識產權法一體化、國際化的潮流中,中國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理所當然應遵守《知識產權協定》所規定的國際義務。但是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應當考慮本國的經濟、科技與文化的發展水平,現階段立法不必過于攀高,而應最大限度地實現法律的本土化與國際化之間的協調。

在國內戰略層面,知識產權戰略制定和實施的成功與否也決定了21世紀的中國社會發展的最終走向。從戰略的主體角度來看,可包括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地區知識產權戰略、行業知識產權戰略、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四個方面。對于四者的關系,要使國家的宏觀戰略與企業的微觀戰略相結合,行業間的戰略與地區間的戰略相協調;國家戰略是對地區戰略、行業戰略和企業戰略制定和實施的指導方略,企業戰略是對國家戰略、地區戰略、行業戰略最終落實的基礎,而行業地區戰略則是聯系或指導其他戰略的橋梁和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