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狀況調查范文

時間:2024-02-04 17: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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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運用榆林煤炭礦區居民為改善當地生態環境支付意愿(WTP)的調研資料,得出每戶每年平均的支出金額介于229.56-347.92元之間,由此推斷出榆林煤炭礦區每年因煤炭開發而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價值損失大約在13 822.09萬-20 948.69萬元之間。通過運用DH模型和Tobit模型對調研資料分別進行分析,發現,DH模型對被調查者支付意愿影響因素的分析明顯優于Tobit模型。DH模型的結果顯示,被調查者“決定是否參與支付”與“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兩個行為的影響因素不完全相同。被調查者對當地生態環境狀況的滿意程度對其“決定是否參與支付”呈負向影響;反映被調查者所在行政區域對其“決定是否參與支付”呈正向影響。被調查者的家庭年收入、受教育狀況、年齡、職業狀況、對當地生態環境狀況的滿意程度均對其“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被調查者的家庭人口數、對環境保護政策的了解程度對其“決定支出多少金額”有顯著的負向影響。最后,提出了提高當地居民參與生態環境改善活動積極性的一些措施。

關鍵詞 煤炭礦區;DH模型;支付意愿(WTP)

中圖分類號 F06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2)03-0137-07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03.023

煤炭資源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但煤炭資源開發過程中產生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即煤炭資源開發過程中的外部不經濟性問題,已成為影響煤炭資源可持續利用,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國家“十二五”規劃提出,加大生態保護和建設力度,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然而,矯正煤炭資源開發過程中的外部不經濟性問題,制定相應的生態環境改善方案,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需要對煤炭資源開發所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價值損失進行評估。

1 研究背景

由于生態環境本身具有的公共性,無法通過其市場信息計算生態環境破壞的價值損失,學術界通常選用條件價值評估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CVM)作為評估生態環境破壞價值損失的方法。CVM一般通過研究礦區居民為改善當地生態環境的支付意愿(Willing To Pay,WTP),估計礦區資源開發所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價值損失。也就意味著,礦區居民為改善當地生態環境的WTP將直接影響礦區資源開發所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價值損失估算,因此,有必要對礦區居民為改善當地生態環境的WTP進行分析。

對于CVM中居民支付意愿影響因素的分析,國內多采用多元線形回歸、Logit模型、Probit模型等傳統的計量分析方法。但是,這些方法在分析CVM的調查資料時,存在一個共同的缺陷,即對CVM調查中出現的零觀察值不能進行合理的分析。在CVM調查中出現的零觀察值可分為兩類:①真正的零觀察值(real zero),即被調查者對受訪問題呈支持態度,但由于經濟等方面的原因,沒有能力支付;②抗議性零觀察值(protest zero),即被調查者對受訪問題呈負面的態度,不愿意答復其心中的WTP,而選擇了零支付,并非該環境資源對其沒有效益可言。對于含有抗議性零觀察值的CVM調查資料,傳統的處理方式是先將抗議性零觀察值樣本刪除,再對剩余下的視為合理的非抗議性答復樣本進行分析。但刪除大量抗議性樣本,不但將縮小原有樣本規模,更有可能引起抽樣偏差(sampling bias),導致最終的估計結果的偏誤。也就是說,原來的樣本雖然是隨機選擇的,但并不意味著刪除抗議性樣本仍符合隨機抽樣的條件。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學術界采用了能夠分析受限(censored)資料的Tobit模型[1-2]。Tobit模型假設所有的被調查者都愿意參與支付,即將真正的零觀察值與抗議性零觀察值均視為角解(corner solution)[3]。

然而,Cragg認為零觀察值的由來,除了可能是角解之外,也有可能是被調查者對該物品的需求為零,也就是被調查者選擇不參與該支付行為[4]。于是,Cragg在Tobit模型的基礎上發展出了雙檻式模型(doublehurdle model,DH模型)。DH模型將被調查者的支付意愿決策分為兩個檻,即“決定是否參與支付”的參與決策與“決定支出多少金額”的支付決策。根據Blackwell等[5]對消費行為的定義,消費行為是人們為獲取并使用財貨所直接參與的行為,包括在行為之前決定該行為的種種決策程序,可以判斷DH模型對被調查者支付意愿決策的分解,反映了被調查者做出參與決策和支出決策的先后順序,符合被調查者在做出支付意愿決策時的心理變化。DH模型認為唯有在兩個決策行為同時確立的情況下,才會構成一個完整的支付意愿決策。DH模型有兩個優于Tobit模型的特點:一是Tobit模型將“決定是否參與支付”與“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合并為一個支出決策,即Tobit模型忽略了被調查者的參與決策,而直接分析支出決策;DH模型將“決定是否參與支付”與“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分為兩個步驟分別進行研究,且可以比較影響“決定是否參與支付”與“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兩個行為的因素的差異。二是Tobit模型假設所有的零觀察值都是角解,而DH模型允許零觀察值可以同時有角解與非參與的理由存在。而且相關的文獻也已經論證了DH模型較Tobit模型對被調查者的支付意愿決策更具解釋能力,如Eulàlia[6]、吳佩瑛等[3]、Salvador和Pau[7]。

國內對于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居民支付意愿的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是李國平等[2]對陜北煤炭、油氣礦區居民支付意愿的研究。該研究成果運用Tobit模型分析了影響礦區居民支付意愿的影響因素,得出了影響居民“決定支出多少金額”這一行為的因素,但沒有考慮居民“決定是否參與支付”的行為對支付意愿的影響,因此,分析結果難以對居民支付意愿決定的決策行為做出較為全面的評價。

事實上,對于礦區居民改善當地生態環境支付意愿的分析,需要將居民“決定是否參與支付”與“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兩種行為分別考慮。礦區居民作為資源開采過程中生態環境破壞的直接受害者,由于對生態環境治理主體認識的誤區以及對治理效果的疑慮的原因,在接受CVM調查時,有可能會對受訪問題表現出負面的態度,導致抗議性零觀察值樣本的出現。面對這種情況,DH模型為分析居民的支付意愿提供更為合理的方法,該模型能夠對零觀察值做出更為合理的解釋,更好的反映居民的支付意愿。

本文將DH模型應用于對礦區居民改善生態環境的支付意愿的研究,并將DH模型和Tobit模型的估計結果進行對比分析,以判斷兩種方法對礦區居民改善生態環境的支付意愿影響因素解釋能力的優劣性。所運用的數據來自于2010年7月對榆林市的神木縣、府谷縣和榆陽區的調研。其中神木縣、府谷縣是神府煤田的所在地,該煤田是我國已探明的最大煤田,也是世界七大煤田之一;榆陽區橫跨榆橫、榆神煤田。這三縣(區)的資源都以煤炭為主,并都已進入煤炭開采的高峰期,因煤炭開采引起的各種生態環境問題已經充分顯現,調研價值顯著。調查歷時15天;調查組一行7人,包括4名博士研究生和3名碩士研究生;具體調研區域:神木縣大柳塔鎮、店塔鎮,府谷縣三道溝鄉、廟溝門鎮,榆陽區麻黃梁鎮、牛家梁鎮、小紀汗鄉等;調查以戶為單位,每戶選取一名對家庭情況較為清楚,并長期居住在當地的成員作為被調查對象。

2 研究模型與數據說明

2.1 模型簡介

DH模型是Cragg對個體消費行為進行研究時提出的,用于分析個體消費決策中兩個不同階段的影響因素[4]。DH模型針對每一個消費決策階段,設立了相應的方程式與之對應,即一個是用來“決定是否參與支付”的參與方程式(participation function),另一個則用來“決定支出多少金額”的支出方程式(expenditure function)。

DH模型的形式如下:

Di=αZi+vi vi~N(0,1)(1)

Y*t=βXi+εi εi~N(0,δ2),i=1,...,n(2)

其中:式(1)為第一個檻,即參與方程式;式(2)為第二個檻,即支出方程式。兩個檻的殘差項彼此是獨立。Di為“決定是否參與支付”的虛擬變量,當Di等于1時,表示愿意參與支付;當Di等于0時,表示不愿意參與支付。Y*i為被調查者心中WTP的支出金額;α、β分別為待估計的解釋變量系數;Zi、Xi分別為影響參與決策的解釋變量;vi、εi分別為殘差項。

只有當被調查者i的參與變量Di等于1時,且心中WTP的支出金額Y*i大于0時,該被調查者回答的WTP的支出金額YDi將等于Y*i;而在其他情況下,無論被調查者i心中WTP的支出金額Y*i是正或是負值,被調查者所回答的WTP的支出金額YDi均為0,即

YDi=Y*i 當Di=1,且Y*i>00 其他情況

(3)

結合式(1)、式(2)、式(3),將可能產生的四種消費決策組合,見表1。

2.2 基本數據

本次調研采用的CVM問卷由3個部分組成,一是礦區居民對當地生態環境問題的認識態度;二是為改善本地區的生態環境,當地居民的支付意愿調查;三是礦區居民的社會經濟信息,如年齡、文化程度、家庭人口數、家庭收入等。其中,對當地居民支付意愿調查的引導方式選擇了開放式:開放式引導技術避免了其他引導方式因投標值的設定而對被調查者支付意愿形成的偏差;被調查者長期居住于礦區,對煤礦開采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具有較為深刻的了解和切身的感受,符合使用開放式引導技術的使用前提。在設計問卷時,對開放式引導技術進行了改進:詢問被調查者是否愿意每年為改善當地的生態環境而支付一定的費用。如果被調查者回答“不愿意”,則詢問拒絕的原因;如果被調查者回答“愿意”,則詢問他的愿付金額,以及愿意支付的原因。

調查采用隨機入戶訪談的方式,共發放問卷580份,問卷全部收回,得到有效問卷535份,問卷有效率為92.24%。

2.2.1 被調查者的基本信息

調查的有效樣本中,男性380人,女性155人,男性比例大于女性比例。被調查對象的年齡最小16歲,最大88歲,平均年齡39.78歲,被調查對象主要集中于21-60歲之間;文化水平以初中為最多,其次分別為高中和小學,大專及以上和未上學最少;職業以農民最多,商人、工人、學生也有很大的比重;家庭年收入主要分布于30 000元以下,占有效樣本量的55.14%。

2.2.2 被調查者對當地生態環境問題的認識態度

調查的有效樣本中,大多數被調查者認為本地區生態環境亟需治理,只有很少部分被調查者認為當地生態環境的治理不急迫,其中:認為本地區生態環境治理非常急迫的有123人、急迫的有287人,分別占有效樣本量的22.99%和53.64%;而認為不急迫和不必改善的有4人和1人,分別占有效樣本量的0.75%和0.19%。從調查結果的統計來看,被調查者對環境保護政策的了解程度有待加強,其中:表示自己對環境保護政策很了解和了解的有32人和94人,分別占有效樣本量的5.98%和17.57%;而表示自己對環境保護政策知道一點的有245人、不了解的有164人,分別占有效樣本量的45.79%和30.65%。

2.2.3 被調查者的支付意愿(WTP)

在被調查的535份有效樣本中,有353份表示“愿意”參與支付,而且支出金額大于0。可以計算出,有效樣本中,正支付意愿所占的比重為65.98%,即有效樣本的支付率為65.98%。支出金額主要集中在100元及以下和101-300元兩個檔次。愿意支付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依次是:為了自己的生活環境更好;把良好的生存環境留給子孫后代;保護生態環境是一種社會責任。34.02%的調查樣本為零觀察值樣本,原因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依次是:家庭收入水平較低,沒有支付能力;認為污染企業和政府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對生態環境改善沒有信心,擔心生態環境治理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其中后兩種原因導致了抗議性零觀察值的出現。

3 研究結果與分析

3.1 榆林煤炭礦區居民支付意愿的支出金額估算

3.1.1 支出金額估算

根據調查資料,本文采用Kristrom的spike模型[8]對平均支出金額進行估算,該模型對開放式問卷和二分式問卷均有效。

首先計算被調查者中正支出金額的平均值:

E(WTP)正=∑AiPi=347.92元

式中:Ai為支出金額,Pi為被調查者選擇該數額的概率。

其次,采用Kristrom的spike模型對平均支出金額進行修正,經過spike模型修正后的平均支出金額E(WTP)非負等于E(WTP)正乘以正支付意愿占全部支付意愿的比例,所以:

E(WTP)非負=E(WTP)正×65.98%=229.56元

由于選擇零支出金額的被調查者心中WTP的支出金額并不一定為0,因此E(WTP)非負可被認為是其對支出金額的保守估計,E(WTP)正則認為是上限。綜合以上分析,榆林煤炭礦區居民為改善當地生態環境每戶每年平均的支出金額介于229.56-347.92元之間。

3.1.2 煤炭礦區生態環境破壞價值損失計算

根據張志強等[9]利用支付率對調查相關區域居民戶數量的處理方法,結合礦區居民WTP支出金額的估計值,計算出榆林煤炭開采所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價值損失:

生態環境破壞價值損失=平均支出金額×(居民戶數×支付率)(4)

《陜西統計年鑒2010》的資料顯示,榆林煤炭礦區共有居民912 568戶,結合本次調研的支付率以及礦區居民WTP支出金額的估計,本文推斷,榆林煤炭礦區每年因煤炭開發而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價值損失大約在13 822.09萬-20 948.69萬元之間。

3.2 榆林煤炭礦區居民支付意愿的影響因素分析

CVM研究通常選擇一些常見的特征變量來研究影響WTP的因素,如收入、教育、職業等[11-12]。本文根據調查的實際情況,并結合國內外應用CVM的研究,選定被調查者的家庭年收入、受教育程度、年齡、家庭人口數、性別、職業狀況、對當地生態環境狀況的滿意程度、對環境保護政策的了解程度,以及所在行政區域作為解釋變量(見表4)。本文運用Eviews 6.0軟件對影響被調查者支付意愿的影響因素分別進行DH模型和Tobit模型估計,結果見表5。

表5列出了Tobit模型和DH模型的估計結果。Tobit模型的估計結果顯示,被調查者的家庭收入狀況、受教育程度和年齡對其WTP的支出金額有顯著的正向影響,這與DH模型中支出方程的估計結果相一致。反映被調查者所在行政區域的兩個變量在Tobit模型和DH模型的支出方程的估計結果中均不顯著。除此之外,其余的變量均表現出了較大差異。其中,Tobit模型的結果顯示,被調查者的家庭人口數、性別、對當地生態環境狀況的滿意程度、對環境保護政策的了解程度均對其WTP的支出金額沒有顯著性影響,但這些變量在DH模型的支出方程的估計結果中均通過了顯著性檢驗。另外,Tobit模型中,被調查者的職業狀況對其WTP的支出金額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但在DH模型的支出方程中,被調查者的職業狀況對其“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通過觀察DH模型的參與方程,本文發現,被調查者的職業狀況對其“決定是否參與支付”呈負向影響,但在統計意義上不顯著,這表明被調查者的職業狀況對其“決定是否參與支付”這一行為的影響程度非常的微弱。考慮到Tobit模型將“決定是否參與支付”與“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合并為一個支出方程進行研究,同時DH模型的支出方程在估計過程中對有效樣本量進行了必要的選擇,本文認為,這些現象屬于一種可接受的結果。如同Jones對DH模型和Tobit模型進行比較后所做出的結論,Tobit模型的估計結果可能會存在誤導的現象,也就是說有些變量的特征是在Tobit模型中所無法觀測到的,或者說相同的變量在不同的方程中對解釋變量的影響方向和影響程度會有所不同[13]。鑒于此,本文根據Teklewold等[14]提出的建議,采用似然比值法來檢驗DH模型是否比Tobit模型在分析支付決策影響因素上更具有效性。似然比值檢驗可以通過下式計算:

Γ=-2×lnLt-(lnLp+lnLtr)~χ2k(5)

式(5)中,Lt、Lp、Ltr分別是分別估算Tobit模型、參與方程模型和支出方程的對數似然值,k是模型中獨立變量的個數。假設:H0:采用Tobit模型估算。如果Γ<χ2k,則接受原假設,采用Tobit模型估算;否則拒絕原假設,采用DH模型進行估算。

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根據式(5)計算得:

Γ=148.58>χ2k=18.31

因此,拒絕H0,證明,DH模型對被調查者支付意愿影響因素的分析明顯優于Tobit模型。所以,本文采用DH模型來解釋被調查者支付意愿的影響因素。

(1)參與方程式的估計結果表明,被調查者“決定是否參與支付”受其對當地生態環境狀況的滿意程度和所在行政區域的影響;但沒有發現被調查者的家庭年收入、受教育程度、年齡、家庭人口數、性別、職業狀況、對環境保護政策的了解程度這些因素對被調查者“決定是否參與支付”有顯著性影響。其中,被調查者對當地生態環境狀況的滿意程度對其“決定是否參與支付”呈負向影響,該變量通過了5%的顯著性水平檢驗,這說明,被調查者對當地生態環境的滿意程度越低,其更愿意參與支付,表明了被調查者渴望當地生態環境改善的愿望。反映被調查者所在行政區域的兩個變量PLACE1和PLACE2都對被調查者“決定是否參與支付”呈正向影響,且兩個變量都通過了10%的顯著性水平檢驗,這意味著,榆陽區和府谷縣的被調查者比神木縣的被調查者具有更高的參與愿望。

(2)支出方程式的估計結果表明,被調查者“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受其家庭年收入、受教育程度、年齡、家庭人口數、性別、職業狀況、對當地生態環境狀況的滿意程度、對環境保護政策的了解程度的影響。其中,被調查者的家庭年收入、受教育狀況對其“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均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并且分別通過了1%的顯著性檢驗,這與經驗判斷一致。

被調查者的年齡對其“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且通過了1%的顯著性檢驗。可能的原因是:相對于年輕人,年紀大的被調查者更愿意留在當地繼續生活,所以他們更愿意為改善當地生態環境出一份力。被調查者的職業狀況也對其“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且通過了1%的顯著性檢驗,這一結論似乎與經驗判斷不符,但本文認為這一結果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能的原因是:煤田開采對地下水、地表水、土地的破壞直接影響農業生產,因此,農業生產從事者為了自己的工作和生存,更愿意為改善當地生態環境出資。

被調查者對當地生態環境狀況的滿意程度對其“決定支出多少金額”也具有正向影響,其通過了10%的顯著性檢驗,這一結果似乎也與經驗判斷不符,但結合參與方程式的估計結果,本文發現,被調查者對當地生態環境狀況的滿意程度作為唯一影響被調查者“決定是否參與支付”與“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兩個行為的共同因素,反映了對當地生態環境的滿意程度較低的被調查者的一種矛盾心理,即一方面被調查者渴望當地生態環境能夠得到改善;另一方面,被調查者又對當地生態環境治理缺乏信心,而在實際的支付中選擇較低的金額。這一點也是Tobit模型的結果所不能反映的。

被調查者的家庭人口數對其“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其通過了5%的顯著性檢驗,說明,被調查者的家庭人口數越多,其支付金額就越少;被調查者的性別對其“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并且通過了10%的顯著性檢驗,說明,男性的支付金額比女性的支付金額少。

被調查者對環境保護政策的了解程度對其“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該變量通過了1%的顯著性檢驗,說明,被調查者對環境保護政策越了解,其支付金額越少。這可能與我國當前實行的生態環境治理政策有關,我國目前實行的煤炭行業生態環境治理政策主要遵循“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這種原則使得被調查者傾向于認為生態環境治理的責任者應該是污染者、破壞者。因此,這種傾向在一定程度“擠出”了對環境保護政策較為熟悉的被調查者的愿付金額。

通過以上對DH模型估計結果的分析,本文發現,被調查者“決定是否參與支付”與“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兩個行為的影響因素不完全相同,這與吳佩瑛等[3]的研究結論一致。

4 結 論

本文運用CVM對榆林煤炭礦區居民為改善當地生態環境的支付意愿進行了調研,得出每戶每年平均的支出金額介于229.56-347.92元之間,由此推斷出榆林煤炭礦區每年因煤炭開發而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價值損失大約在13 822.09萬-20 948.69萬元之間。

通過運用DH模型和Tobit模型對調研資料分別進行分析,發現,Tobit模型與DH模型支出方程對被調查者支付決策影響因素的分析存在一定的異同。

運用似然比值法對兩種模型在分析支付決策影響因素上的有效性進行分析,得出,DH模型對被調查者支付意愿影響因素的分析明顯優于Tobit模型。

DH模型的估計結果顯示,被調查者“決定是否參與支付”與“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兩個行為的影響因素不完全相同。被調查者對當地生態環境狀況的滿意程度對其“決定是否參與支付”呈負向影響;反映被調查者所在行政區域的兩個變量對被調查者“決定是否參與支付”呈正向影響。被調查者的家庭年收入、受教育狀況、年齡、職業狀況、對當地生態環境狀況的滿意程度均對其“決定支出多少金額”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被調查者的家庭人口數、對環境保護政策的了解程度對其“決定支出多少金額”有顯著的負向影響。

本文的政策含義也十分明顯。第一,政府部門應該通過一些切實可行的工作,確保礦區生態環境治理工作的高效性和有效性,讓礦區居民認識到當地生態環境的可治理性,從而增強居民改善當地生態環境的信心。

第二,進一步加強礦區生態環境治理宣傳的力度,增強居民對保護生態環境意義的認識和生態環境治理重要性的認識。只有提高居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才能調動他們參與生態環境治理的積極性。

第三,大力發展教育事業,切實提高居民的文化水平,有助于增強礦區居民對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政策的理解力、對礦產資源開發引起的外部不經濟性的認識力,進而提高居民參與生態環境治理活動的積極性。

第四,本文的研究表明,家庭收入是影響居民支付意愿的重要因素,家庭收入低也是導致居民選擇零支付的一個原因。因此,政府部門應當根據當地的實際狀況,鼓勵和引導居民發展多種生產經營,提高收入水平;同時鼓勵非農生產從事者積極參與到改善當地生態環境的活動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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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P Research in Yulin Coal Mining Area

LI Guoping GUO Jiang

(Schoo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Xian Jiantong University, Xian Shaanxi 710061, China)

Abstract Using the willing to pay (WTP) investigation data which took from residents in Yulin Coal Mining Area for improving the loc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e paper found that the average amount of expense was between 229.56-347.92 Yuan(RMB) for each household in one year, the loss value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of damage was between 138,220,900-209,486,900 Yuan(RMB). This paper used the DH model and the Tobit model to analyze survey data, and found that the DH model was significantly better than the Tobit model to analyze the factors which affect the respondents willingness to pay. The results of the DH model showed that,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the surveyor “whether to participate the payment” was not the same as “decision expenditures number amount”. The surveyors satisfaction of loc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was a negative effects to “whether to participate the payment”; the administrative area was a positive effect to “whether to participate the payment”. The surveyors household income, educational status, age, employment status, and satisfaction of loc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were positive effect to “decision expenditures number amount”. The surveyors family population and the knowledge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olicy were negative effects to “decision expenditures number amount”. Finally, this paper suggested some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surveyors positive activities to participate in the improvement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收稿日期:2011-11-02

篇2

關鍵詞:農業生態環境補償;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補償標準

中圖分類號:F323.22 文獻標識碼:A DOI編碼:10.3969/j.issn.1006-6500.2012.02.019

Suggestions and Analysis on the Problems of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Compensation of Hebei Province

HAN Xi, WANG Jian, ZHOU Jin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Trade,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 Baoding, Hebei 071000, 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based on the data of the survey of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compensation in Hebei province, and analyzed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e suggestions of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compensation. The figures of survey showed that current compensation mode of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was still very not perfect. It not only brought great pressure to the government, insurance companies after disaster, and it affected farmers' basic living problems, influents the increase of farmers’ income an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economy. Therefore, it was necessary to study the agricultur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mpensation problem systematically, and we should find out the various factors which affect the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mpensation, and finally provided some suggestions about the reasonable and efficient mechanism of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mpensation.

Key words: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compensation;the mechanism of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mpensation;compensation standard

1 河北省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現狀分析

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是為促進補償活動、調動生態保護積極性的各種規則、激勵和協調的制度安排,是實現和諧社會生態的途徑。基于此,筆者設計了河北省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問卷,調查問卷500份,其中有效問卷481份,有效率為96.2%。此次調查范圍廣,河北省11個地區市都有不同程度的樣本分布;調查對象廣泛,能較好地反映出不同經濟發展狀況地區的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現狀,問卷具有很好的代表性。

制約河北省農民生產的自然風險種類較多,具體而言,由氣候異常產生的干旱、洪澇、冰雹、霜凍等氣象災害與病蟲害對農業生產的危害最為嚴重,旱災、水害尤甚;對農業生產可持續發展的潛在威脅較大的自然災害主要有水土流失、泥石流等生態災害;由環境污染帶來的環境災害正逐漸成為農民生產過程中的主要災種;地質災害對河北省農業生產的影響則相對較小。制約河北省農業生產的因素除了自然因素還有人為因素與之交織。由于人口不斷增長,大面積的毀林開荒、亂砍濫伐、過度放牧,加速了生態環境的惡化,形成了“經濟社會落后――破壞性開發――生態環境惡化――自然災害頻繁――經濟社會落后”的惡性循環,造成了河北省生態環境的惡化;另外,隨著河北省城鎮化速度的加快,城鎮建設擠占耕地現象十分嚴重,過度開發土地資源等,也加劇了自然災害暴發的頻度、范圍和強度。

正因為河北省存在自然災害和人為因素影響的災害,對農戶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必須對農戶進行農業生態環境補償。調查中發現,農戶認為應該補償的主要領域如表1。

通過表1可以看出,農戶認為政府補償的領域大部分在土壤(61.09%),農戶主要以耕作為主,所以希望政府在之前給予補貼,在受災之后通過政府財政、保險公司、金融機構等途徑得到一些補償。從目前河北省實施的生態環境補償相關政策來看,很多都是短期性的,缺乏一種持續和有效的生態環境補償政策和完善的生態環境補償機制。

2 農業生態環境補償存在的問題

2.1 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政策宣傳不到位

許多農戶對農業生態環境補償這個概念還不熟悉、不了解,在調查中關于“您對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了解程度”的調查中發現,很了解的農戶有25戶,占調查農戶的5.19%,一般了解的農戶有239戶,占調查農戶的49.59%,不了解的農戶有218戶,占調查農戶的45.23%。通過上述數據可以看出,一般了解和不了解的比例均未達到50%,這就表明現在了解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農戶存在但是數量還不大,說明政府對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宣傳力度和補償力度不夠大,以至于農戶對這個概念不了解。

在“對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意愿”調查中可以看出,“很強烈”的農戶占27.18%,“比較強烈”的農戶占28.01%,“一般”的農戶占32.99%,“不大強烈”的農戶占8.51%,對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沒感覺”的占3.32%。如圖1。

由圖1可見,居于首位的是農戶對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意愿“一般”,其次是“比較強烈”,然后是“很強烈”,可見政府對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宣傳力度不大,大家沒有看到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益處。因此,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政策宣傳與農民的意愿是息息相關的。

2.2 農業生態環境的補償力度不到位

在“是否享受過政府的農業生態環境補貼”的調查中發現,認為接受到農業生態環境補貼的農戶占到了20.68%,沒有接受到農業生態環境補貼的農戶占50.00%,不知道的農戶占29.32%,通過以上數據我們可以看出,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力度不到位,甚至有29.32%的農戶不知道農業生態環境補貼的存在,沒有接受到補貼的農戶竟然占到一半,可見政府應該加大宏觀調控,加大補償的力度和規模。

在“農業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后互助補償的作用”的調查中發現,認為沒有作用的農戶占到了10.60%,認為有一定作用、作用一般和有作用的農戶分別占30.15%、30.56%、20.17%,認為作用很大的農戶占8.52%,通過以上數據我們可以看出,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沒有作用”和“一般”大約占到一半比例,可見,農業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后互助補償的作用有待于提高,農業生態環境的補償力度不到位這種狀況應該改善。

2.3 基層的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意識淡薄

農戶的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意識淡薄,在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必要性調查中也發現,認為有必要的59.58%,認為還可以的占31.46%,認為沒有必要的占2.50%,不清楚的占6.46%,這表明雖然多于半數的人認為很有必要進行農業生態環境補償,但是意識還是較為淡薄的。

2.4 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尚未完善

在“建立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在減少生產成本方面”的調查中,認為“沒有好處”的農戶占7.71%,認為“好處很少”的農戶占18.33%,認為“好處一般”的農戶占47.50%,認為“好處較大”的占20.42%,認為“好處很大”的占6.04%,這表明少于半數的人認為建立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在減少生產成本方面好處較大或者很大,河北省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尚未完善,在這種未完善的機制下減少農業生產成本是件很困難的事情,因為在某種情況下,完善的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能節約生產成本,給農戶帶來效益的提高。

在“建立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在提高農業產量方面”的調查中,認為“沒有好處”的農戶占11.92%,認為“好處很少”的農戶占16.95%,認為“好處一般”的農戶占40.79%,認為“好處較大”的占24.27%,認為“好處很大”的占6.07%,這表明多于半數的人認為建立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在提高農業產量方面好處一般、很少或者沒有好處,這就表明這種補償機制在提高產量方面作用不是很大的,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不要完善。

2.5 農戶得到過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形式單一

調查中發現,農戶接受的農業生態環境補償形式較為單一,接受政府補貼的農戶有278人次,占62.61%;得到種植業災害保險的農戶有72人次,占16.22%;得到養殖業災害保險的農戶僅有19人次,占4.28%;接受政府征地補償的農戶有63人次,占14.19%;接受企業污染補貼的農戶有12人次,占12%。這表明現在農業生態環境的補償主要是政府的財政補貼,其他的補償形式比例較小。

此外,農戶得到過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補償標準過低。調查中發現,對補償服務非常滿意的占2.34%,滿意的占23.57%,一般的占38.85%,不滿意的占29.94%,非常不滿意的占5.31%。對補償方式非常滿意的占3.19%,滿意的占22.13%,一般的占48.72%,不滿意的占21.28%,非常不滿意的占4.68%。這些數據充分說明了河北省農戶得到的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標準過低,滿意度不高。

3 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對策建議

3.1 積極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整體框架

鑒于現行生態環境補償政策不完整,還沒有一項真正以生態補償為目的的政策設計,要有效地克服部門分割引起的矛盾和脫節,真正對環境降壓,可以建立生態補償整體框架,通過上級對下級、國家對地方的縱向公益補償,區域之間、上下游之間橫向利益補償和對資源要素管理進行部門補償等3種方式,制定相關政策,以便為地方生態補償進行導向,逐步實現全方位、全覆蓋、全過程的生態補償。從我們調研的情況來看,地方對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政策的需求非常強烈,因此,應上升到國家政策層面進行整體考慮。

3.2 制定統一的生態環境補償標準

河北省在補償標準的制定上,沒有能充分考慮農民、牧民、企業團體和各級地方政府的意愿和希望,造成補償的標準過低,如果這種情況普遍存在,生態補償機制就難以發揮其應有的效應。另外,資金使用未完全體現生態補償。因此,要制定統一的生態環境補償標準。

3.3 形成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機制的資金格局

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全社會支持生態環境建設的投資融資體制。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投融資體制,既要堅持政府主導,努力增加公共財政對生態補償的投入,又要積極引導社會各方的參與,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態補償方式,拓寬生態補償市場化、社會化運作的渠道,形成多方并舉,合力推進。逐步建立政府引導、市場推進、社會參與的生態補償和生態建設投融資機制,積極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

3.4 積極探索有效的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實踐模式

河北省政府應該在轄區范圍內進行適度的探索。當然,這些探索成功的一個前提是有法律和政策的支持, 應通過農業生態補償立法,將補償范圍、補償對象、補償方式以及補償標準等的制定和實施以法律形式確立下來,促使農業生態補償工作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以適應科學發展觀、建設環境友好型新農村的需要。根據制定好的法律和政策,積極探索適合河北省的有效的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實踐模式。

4 小 結

實證分析結果表明,河北省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有待于進一步發展與完善。筆者從政府角度、企業角度以及農戶自身角度3個方面提出解決河北農業生態環境補償問題的對策建議。這就要求我們強化保護生態環境宣傳、積極建立生態補償整體框架、建立多元化的生態補償資金格局,另外,農戶的文化水平越高、風險規避意識越強、政府的支持如給予補貼、給予優惠政策等能夠促進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發展。加快完善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制度保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應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推進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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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梁麗娟,葛顏祥.關于我國構建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思考[J] .軟科學,2006(4):45-47.

[5] 萬軍,張惠遠,王金南,等.中國生態補償政策評估與框架初探[J].環境科學研究,2005(2):33-36.

[6] 孫新章,謝高地,張其仔,等.中國生態補償的實踐及其政策取向[J].資源科學,2006(4):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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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牛桂敏.我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完善與可持續發展關系探討[J].上海環統科學, 2006(2):55-58.

篇3

關鍵詞:鄉村生態旅游;遙感信息;資源環境;麗江

一、麗江發展鄉村生態旅游資源特點

麗江位于青藏高原和云貴高原的交界地區,境內地質構造比較復雜,山川多變,玉龍山、老君山,金沙江及其山間盆地組成了麗江秀麗江山,形成了觀光旅游和鄉村生態旅游地豐富旅游資源。目前,麗江已基本形成區內和鄰近區間的交通網絡,具有較好的旅游區位優勢。

麗江鄉村旅游資源豐富,鄉村秀美的自然風光、風格迥異的民居建筑、獨特的民俗風情、傳統的勞作方式、厚重的文化藝術等都對旅游者有著強烈的吸引力。城鎮周圍分布著大片農田和果園,點綴著納西族、白族等多民族村莊,村莊或依山傍水或果園環繞,鳥語花香,炊煙裊裊,一派“天人合一”的景象,組合成豐富多樣的鄉村生態旅游資源。

鄉村生態旅游與目前已形成的旅游景區具有極大的相異性和獨特性,玉龍雪山、麗江古城與周邊鄉村村落形成山、水、人組合景觀群,在旅游資源結構和旅游吸引力上呈互補關系。鄉村生態旅游具有良好的客源市場,其開發可為麗江旅游業注入新的活力。

二、麗江鄉村生態旅游資源環境遙感信息

對麗江的遙感影像進行合成處理,采用TM321、TM432、TM543、TM742波段組合,均得到較好效果。在TM321假彩色合成圖像上(如圖2所示),麗江的城區與周圍的地物區別非常明顯,根據原有的數據資源相對比,很好的反映了城市用地的擴展情況。

在TM543模擬真彩色合成圖象上(見圖2),直觀、準確的顯示麗江盆地和周圍山體的展布及村落在盆地中的布局。鄉村主要分布在盆地周圍,與山體相連,水資源豐富,耕地肥沃。麗江古城與新城區在色調上也的一定的差異,主要原因是古城是磚瓦房,相對于新城區的水泥房,它的反射率要低。在圖像上,部分紅色調經野外調查,是一些植被稀少,且土壤有一定的沙化空地,主要位于白沙及玉龍雪山靠盆地一側。

本研究中采用歸一化植被指數NDVI=(NIR―R)/(NIR+R)作比值運算處理。由于麗江市周圍是山地地貌,地形起伏造成地表光照條件不一致,使同類植物在遙感圖像上出現不同的灰度或異類植物卻呈現相同的灰度,對遙感圖像地物波譜信息造成的影響程度較高,導致誤分類。而NDVI植被指數具有波段比值特性,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上述影響[4]。NDVI灰度圖經過處理后,更能直觀的反映植被的分布情況(見圖3)。在植被指數分布圖3上可以看出,麗江的森林覆蓋主要分布于四周的山體,山體上森林的覆蓋達到40%左右,城區較低。

在遙感信息專題分類圖上(如圖4所示),清晰反映了麗江土地利用類型,如建筑用地(包括居民地、道路、工廠等)以紅色顯示、水域呈淺藍色、林地呈深綠色;耕地和菜地作為特殊的綠地景觀、以淺綠色表示。麗江的植被分布于四周的山體上與植被指數圖上顯示的分布情況有很好的對應關系。

水體作為一個環境因子,與人類有著密切的關系。在TM543模擬真彩色合成圖像上,植被呈綠色調,水體呈藍色調,在拉市海的邊緣,可以看到淺藍色調,是由于邊部水深淺,沉積于底部的泥沙所致。據水利部門測算,現每年流人拉市海濕地的泥沙量約l0.3l萬t。目前拉市海水質為Ⅱ類水質,但總氮和總磷超標,已向富營養化方向發展[5]。文筆海、文海、團山水庫水體在遙感圖像上沒有異常反應。

三、基于遙感信息對麗江鄉村生態旅游發展建議

麗江生態旅游資源豐富,但生態環境非常脆弱,在發展鄉村生態旅游的過程中,要合理布局,統籌規劃,走保護-開發-增值-保護的良性循環之路。發展鄉村生態旅游的過程中對生態環境效應的調查和監測十分重要,遙感技術能快速、準確地識別麗江發展鄉村生態旅游的資源環境狀況,有利于鄉村生態環境的識別與及時監測;有利于旅游發展的合理布局,統籌規劃,利用遙感信息的多時相性研究和監測生態環境狀況,例如水體污染、水土流失或生態環境的優化等。

四、結束語

本文采用遙感技術對麗江發展鄉村生態旅游的資源與環境狀狀進行調查,快速、準確地反映了研究區的資源與環境狀況,由于所選遙感影像分辯率較低,無法對景點進行詳細的調查與規劃。目前,現有的遙感技術在旅游資源調查方面的潛力還未發揮,如果園林、旅游和遙感部門能夠攜手合作,遙感方法在旅游資源調查、規劃和保護工作中將會發揮巨大作用。

參考文獻:

[1]馬榮華,胡孟春.基于RS與GIS的自然生態環境評價――以海南島為例[J].熱帶地理,2001,(3):198-201.

篇4

關鍵詞:自然地理與水資源;生態環境;現狀;保護對策

中圖分類號:X17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2)-05-0197-3

高州水庫地處廣東省西部的鑒江流域和高州市東北部,建于1958年,集雨面積1022平方公里,平均徑流14.77億m3,總庫容12.8億m3,灌溉面積118萬畝,水域面積63.66平方公里,庫岸線長160公里。該水庫是一宗以供水、灌溉、防洪、排澇、發電等綜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樞紐工程,受益涉及的地區包括760萬人口的茂名市和780萬人口的湛江市,茂名市直接受益的市縣區有高州、化州市兩市,電白縣,茂南、茂港兩區及湛江市直接受益的市區有吳川市,東海島實驗區等。水庫運行50多年來,為茂名、湛江經濟社會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可稱為粵西的生命之庫、發展之庫。但隨著水庫運行的延長,人口的增多,經濟的發展,庫區生態環境面臨嚴峻的挑戰,水體污染狀況日益嚴重。針對高州水庫生態環境嚴峻的形勢,茂名市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從2006年開始進行庫區上游農業生態環境及庫區水質狀況的調查監測工作,初步掌握了庫區上游工礦企業與經濟狀況,禽畜漁業生產與人畜糞便廢棄物的總量產生,集鎮生活垃圾與生活污水的排放,農業生產與肥料農藥施用,四大河流徑流與質量,以及農業生態環境、林業生態環境的狀況與存在問題,為今后政府加強高州水庫生態環境治理,確保水質安全提供科學依據。

1 自然地理與水資源

1.1 自然地理

高州水庫離茂名市區約60公里,庫深52m,集雨面積1022km2,庫容12.8m3,地形地貌為鑒江流域上游山地人工湖泊,在集雨區內,東北部地勢高而西南部低,山脈呈東北南走向。蓄水區為丘陵間的河床沖積盆地。集雨區內海拔最高點達1703m,地形起伏大,高差50—800m之間。植被以現狀植被為主,原生植被基本不復存在,庫區內天然植被、半天然植被、人工植被三者并存,現狀植被是次生植被和作物,以人工植被為主。用材林主要有松、杉、橡膠;水果品種繁多,以香蕉、荔枝、龍眼為主。淹沒區的植被類型主要為:馬尾松群落,橡膠、桃金娘群落,香蕉、荔枝、龍眼群落。生物資源有浮游植物共發現約42個種屬,分屬綠藻、硅藻、藍藻、甲藻、隱藻等5個門,種類以綠藻門占優勢。浮游動物有原生動物6個種屬,花蟲4個種屬。魚類共有13科33種(包括養殖和引進)。

1.2 水資源

庫區主要河流有4條,最大是曹江(水庫上游),包括馬貴河、大坡河、石龍河,年均流量32m3/s,其次是深鎮河,年均流量6.142m3/s,再次是古丁河,5.174m3/s,最細流量是大潮河,3.123m3/s。水體開發利用都以灌溉、水力發電為主,水質狀況(Ⅴ類分級)為Ⅱ類。

2 生態環境現狀與問題

近年來,茂名市、高州市各級領導非常關注高州水庫水質安全,兩地政府先后制定和頒布了多份關于《高州水庫水資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規定》《關于保護高州水庫生活飲用水水源的通告》等文件,不斷加大環保監管和水源林保護管理力度,大力整治集雨區內廠礦、劈山建房、亂砍亂墾樹林及承包山地種植速生桉樹等行為,使水庫水質基本上保持了國家地表水Ⅱ類標準。但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庫區內群眾大量開墾種植水果及其他經濟作物,嚴重地破壞了原生植被,導致山體受損,河堤崩塌,水土大量流失,以及化肥農藥施用的增加,人們環保意識的淡薄,生產生活污水、廢棄物甚至醫療垃圾等亂排放,直接流入庫區,造成水庫水質受到一定程度污染。根據調查,庫區生態環境污染可分為生活污水、集鎮垃圾、生產施用的化肥農藥、禽畜飼養業糞便、廠礦企業等五大類。

2.1 庫區基本農田生態環境總體良好

從2006年開始,開展了庫區7鎮基本農田的土壤、灌溉水、農產品的監測調查工作,共設12個點,以及水資源水質監測調查設5個點,重點以檢測重金屬為主。從庫區入水口兩岸3個點檢測分析可知,農田生態環境狀況總體良好,所有檢測因子只有土壤出現一個鎘重金屬因子超標,農產品一個鉛重金屬因子超標,其余因子及灌溉水因子沒有超標。

2.2 庫區四大河流水質良好

庫區主要河流為四大河流。曹江河(水庫上游),沿途經過馬貴、大坡、石龍流入石骨庫區;古丁河,沿途經過古丁、平山流入良德庫區;深鎮河,沿途經過深鎮、平山大仁廟流入良德庫區;大潮河,沿途經過本鎮流入良德庫區。從監測分析情況可知,四大河流水質良好,基本達到地表水Ⅱ類的水平,庫區排水口基本達到地表水Ⅰ類水平。

2.3 生活污水、集鎮廢棄物排入江河

據調查,馬貴、大坡等鎮開始籌建污水處理廠。但到目前為止還未建成一間污水處理廠及一個垃圾填埋場,全庫區5952034噸生活污水,287334.7噸生活垃圾,這樣大量污水垃圾排入河埇,再流入庫區,從多個鎮可見,圩鎮垃圾都是堆放河邊,沒有進行環保處理,一場大雨全部沖入庫區,給高州水庫水源造成嚴重污染。

2.4 化肥、農藥大量施用

庫區農業生產施用化肥27876噸,農藥394.6噸,比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的施用量上升了一倍多,由于大量施用化肥農藥,不斷加劇水源污染,據高州水庫保護方案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高州水庫一般污染物中高錳酸鹽指數濃度18mg/L,總磷0.022mg/L,總氮0.59mg/L,葉綠素2.66mg/L,透明度2.0m,水質已超過中營養程度,有機污染較嚴重,特別近幾年春季的枯水期,已出現了幾次水華現象,這些現象的發生與近10多年來大力發展水果等經濟作物,大量施用化肥有關。

篇5

農業生態環境補償存在的問題

許多農戶對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概念還不了解,在關于“您對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了解程度”的調查中發現:很了解的農戶有25戶,占調查農戶的5.19%;一般了解的農戶有239戶,占調查農戶的49.59%;不了解的農戶有218戶,占調查農戶的45.23%。通過上述數據可看出,一般了解和不了解的比例均未達到50%,這表明了解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農戶存在但數量不大,說明政府對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宣傳力度和補償力度不夠大,以至于農戶對此概念不了解。在“對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意愿”調查中可看出,“很強烈”的農戶占27.18%,“比較強烈”的農戶占28.01%,“一般”的農戶占32.99%,“不大強烈”的農戶占8.51%,對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沒感覺”的占3.32%。居于首位的是農戶對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意愿“一般”,其次是“比較強烈”,然后是“很強烈”。可見政府對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宣傳力度不大,大家沒有看到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益處。

在“是否享受過政府的農業生態環境補貼”的調查中發現,認為享受到農業生態環境補貼的農戶占20.68%,沒有享受到農業生態環境補貼的農戶占50.00%,不知道的農戶占29.32%。通過數據可看出,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力度不到位,甚至有29.32%的農戶不知道農業生態環境補貼的存在,沒有享受到補貼的農戶竟然占到一半,可見政府應加大補償的力度和規模。在“農業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后互助補償的作用”的調查中發現,認為沒有作用的農戶占10.60%,認為有一定作用、作用一般和有作用的農戶分別占比30.15%、30.56%和20.17%,認為作用很大的農戶占8.52%。通過數據可看出,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沒有作用”和“一般”大約占到一半比例,可見農業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后互助補償的作用有待于提高,農業生態環境的補償力度不到位的狀況應改善。

農戶的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意識淡薄,在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必要性調查中可發現,認為有必要的59.58%,認為還可以的占比31.46%,認為沒有必要的占2.50%,不清楚的占6.46%。這表明不足半數的人認為很有必要進行農業生態環境補償,但意識還較為淡薄。在“建立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在減少生產成本方面”的調查中,認為“沒有好處”的農戶占7.71%,認為“好處很少”的農戶占18.33%,認為“好處一般”的農戶占比47.50%,認為“好處較大”的占20.42%,認為“好處很大”的占6.04%。這表明不足半數的人認為建立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在減少生產成本方面好處較大或者很大,在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尚未完善的情況下減少農業生產成本是件很困難的事情。在“建立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在提高農業產量方面”的調查中,認為“沒有好處”的農戶占11.92%,認為“好處很少”的農戶占16.95%,認為“好處一般”的農戶占比40.79%,認為“好處較大”的占24.27%,認為“好處很大”的占6.07%。可見多于半數的人認為建立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在提高農業產量方面好處一般、很少或者沒有好處,表明這種補償機制在提高產量方面作用不是很大的。

調查發現,農戶享受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形式較為單一,接受政府補貼的農戶有278人次占比62.61%,得到種植業災害保險的農戶有72人次占比16.22%,得到養殖業災害保險的農戶僅有19人次占比4.28%,接受政府征地補償的農戶有63人次占比14.19%,接受企業污染補貼的農戶有12人次占比12%。這表明現在農業生態環境的補償主要是政府的財政補貼,其他的補償形式比例較小。調查發現,對補償服務非常滿意的占2.34%,滿意的占23.57%,一般的占38.85%,不滿意的占29.94%,非常不滿意的占5.31%。對補償方式非常滿意的占3.19%,滿意的占22.13%,一般的占48.72%,不滿意的占21.28%,非常不滿意的占4.68%。這些數據充分表明了農戶享受農業生態環境補償標準過低,滿意度不高。

農業生態環境補償的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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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以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央和省、市推進凈土行動的部署要求,深入推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為目標,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負責、部門有責”,堅決完成國家、省及市關于打贏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各項工作任務,扎實有效推進凈土保衛戰。

二、主要目標

按照省和市統一安排部署,完成全縣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建立全縣污染地塊清單和優先管控名錄以及耕地質量分類清單;強化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管控,全縣受污染耕地、再開發利用的污染地塊,全部實現安全利用;嚴格落實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完成上級下達我縣減少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任務。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土壤環境調查監測

1.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的布點采樣、分析測試、數據上報、成果集成等工作,全面掌握重點行業在產企業和關閉搬遷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及分布,建立污染地塊清單和優先管控名錄。(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各鄉(鎮)政府、平安街道辦、經濟開發區負責落實,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2.優化土壤生態環境質量監測體系。完善全縣土壤環境監測體系,配合國家和省、市開展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省控點位例行監測。按照年度監測計劃,組織對土壤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工業園區和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周邊土壤開展監督性監測,2020年10月底前,監測結果上報省生態環境廳,納入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統一管理使用。對監測發現的土壤超標情況,進一步開展溯源排查,查明并及時阻斷污染源。(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等)

3.加強重點區域耕地土壤環境監測。對農產品污染物含量超標、污水灌溉等區域農用地地塊進行重點監測,及時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和污染范圍、風險水平等。對產出農產品污染物含量超標的耕地,發現污染物含量超過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的,配合上級部門開展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論實施分類管理。加強農田灌溉水水質監測和監督檢查,防止未經處理或達不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的廢(污)水進入農田灌溉系統。(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4.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應用。根據省、市統一安排部署,集成分析、綜合運用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開展高風險區域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深度調查和周邊污染源溯源排查。開展污染成因分析,對污染源進行溯源排查,6月30日前,建立重點污染源管控和整治清單,納入限期治理計劃,嚴厲打擊非法排污,有效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的傳輸途徑,切實防止邊治理邊污染。根據全縣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采樣分析結果,按程序及時通報有關鄉(鎮),為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提供基礎信息。(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二)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

5.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加快推進全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全部完成劃定工作,建立全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檔案和分類清單。劃分結果,報請縣政府審核后提交市農業農村局。未利用地、復墾土地等擬開墾為耕地的,應當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依法進行分類管理。(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6.加強優先保護類耕地建設管理。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或納入永久基本農田整備區,在優先保護類耕地分區域、按年度、按計劃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2020年6月底前關閉拆除。統籌礦產資源開發與永久基本農田調整劃定的關系,確需對重金屬等污染威脅的永久基本農田進行調整的,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補劃。依法加強對未污染土壤的保護,對未利用地不得污染和破壞。(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行政審批局等)

7.嚴格落實耕地風險防范措施。2020年5月20日前,各鄉鎮組織完成轄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工作方案制定、報備。對安全利用類耕地,應結合當地主要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采取農藝調控、低積累品種替代、輪作間作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對嚴格管控類耕地,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鼓勵采取調整種植結構、退耕還林還草、退耕還濕、輪作休耕等風險管控措施。10月底前,全縣所有受污染耕地全部實現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責任部門: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

(三)嚴格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

8.組織開展建設用地風險調查排查。對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土地使用權人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0年6月底前,組織對未經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已開發利用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進行摸底調查,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人居環境安全。(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9.強化污染地塊土壤環境聯動監管。完善疑似污染地塊名單、污染地塊名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強化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的污染地塊信息共享和聯動監管機制。強化關閉搬遷企業騰退土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以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為重點,嚴格企業拆除活動的環境監管。對違反《土壤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對相關企業、土地使用權人或土壤污染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科技和工業化信息局等)

10.科學合理規劃土地用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要充分考慮土壤污染風險,合理確定土地用途。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必須符合規劃用途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在居民區和學校、醫院、療養院等單位周邊,不得規劃布局有色金屬冶煉、焦化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2020年底前,推進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空間信息與國土空間規劃的“一張圖”匯總;已上傳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系統的疑似污染地塊及污染地塊實現“一張圖”管理。(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

11.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不得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事項。涉及成片污染地塊分期分批開發或周邊土地開發的,要科學設定開發時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續風險管控和修復措施對周邊人群產生影響。對開發建設過程中剝離的表土,要單獨收集和存放,符合條件的優先用于土地復墾、土壤改良、造地和綠化等。(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行政審批局等)

12.加強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及修復。對暫不開發利用的污染地塊,要采取風險管控措施,開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狀況監測。需要治理與修復的污染地塊,土地使用權人要編制修復方案。加強治理與修復施工的環境監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將達到治理與修復目標要求,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塊移出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四)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整治

13.減量使用化肥農藥。加強農藥、肥料、農膜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管理,禁止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推進農業投入品包裝廢棄物回收及無害化處理。2020年,主要農作物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31%以上,主要農作物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農藥利用率達到4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14.加強廢棄農膜回收利用。指導農業生產者合理使用農膜,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農膜的行為。積極推進廢棄農膜回收,開展廢舊農膜回收利用試點示范,完善廢舊農膜回收網絡,開展農膜使用及殘留監測評價。2020年,全縣農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農田殘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

15.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資源化利用。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縣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

(五)強化重點領域污染防控

16.強化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嚴格落實總量控制制度,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實施等量或減量替換。加大減排項目督導力度,確保項目按期實施。繼續推進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單的企業,年底前完成綜合整治任務。(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行政審批局)

17.加強重點企業土壤環境監管。加強對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業企業土壤環境監管,制定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將土壤污染防治相關責任和義務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要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落實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和自行監測制度。2020年10月底前,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統一部署,開展土壤環境自行監測,編制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報告。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等)

(六)加強固體廢物污染管控

18.強化礦產資源開發污染監管。加大礦山地質環境和生態修復力度,新建和生產礦山嚴格按照審批通過的開發利用方案和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邊開采、邊治理、邊恢復。加快推進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綜合治理。加強尾礦庫安全監管,運營、管理單位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建立環境風險管理檔案,防止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土壤污染。(責任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

19.規范固體廢物利用處置。加強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整治,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設施。推動工業固廢綜合利用,促進工業固廢減量化、資源化。推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處置等環節的環境監管,依法查處違法排污等行為。(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等)

20.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嚴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審批,加強危險廢物處置單位規范化管理核查。統籌區域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加快補齊利用處置設施短板。積極推進重點監管源智能監控體系建設,加大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運、利用、處置全流程監管力度。規范和完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置體系,2020年底前,全縣醫療廢物集中收集和集中處置率達到100%。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和處理處置等違法犯罪行為。(責任部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公安局等)

21.健全垃圾處理處置體系。推進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完成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現有無序堆存的生活垃圾。加快國家確定的我市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工作。2020年,建設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縣城達到98%以上。(責任部門: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等)

(七)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

22.抓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加快推進莊上——連泉一帶農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評估驗收工作,總結試點成效、經驗,為全縣農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提供經濟適用、可參考、可復制的實用技術模式,持續鞏固莊上-連泉一帶土壤污染修復項目治理成果。(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農業農村局等)

23.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評估。在市統一安排部署下,自行對我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進行綜合評估,全面掌握土壤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完成、政策體系制度創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體系與能力建設等情況。(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是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土壤環境質量改善負總責,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工作推進落實的組織調度和監督落實,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制定責任清單,層層壓實責任,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標任務。

二是加強部門聯動監管。完善土壤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強化大數據在土壤污染防治和環境管理工作中的應用。加強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溝通協調,打通共享渠道,充分利用全國土壤環境信息管理平臺,及時共享土壤污染防治相關信息。根據全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不定期召開調度會議,督促各有關部門切實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職責,層層抓好落實,確保圓滿完成國家和省、市各項目標任務。

篇7

岳生陽:海淀山后能夠保持今天這樣好的環境,實際上是當地農民過去幾十年付出的代價換來的,很難得。因此在開發過程中要確立一個觀念:在發展過程中一定要保護環境,這一點非常重要。

《中關村》:您認為怎樣才能做到在保護環境的前提下對這一區域進行規劃和開發?

岳生陽:要做到這一點,就要在制度、體制、辦法等層面進行落實。具體來講就是規劃一定要做好,包括產業(高科技、創意產業)的規劃、發展方向的規劃等以及產業結構等方面的問題,包括布局、規模、容量等問題。規劃前首先要進行摸底調查,不要追求太快,調查一定要扎扎實實。現有的環境狀況、歷史的環境變化,在歷史上這塊區域濕地很多,如月兒灣,鳳凰嶺,黑泥層很厚。歷史環境的變化原因要進行調查,搞清楚這由于是氣候變化還是人類活動的原因導致了環境的變化,這對將來恢復環境、建設環境是一個很重要的參考。其次,地質狀況也應該調查;還有,人文歷史文化遺產也應該調查,它雖然不是自然環境,但調查同樣十分必要,對于后起的規劃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

《中關村》:扎實的調查之后接下來需要注意的是什么?

岳生陽:前期的調查工作不要怕花錢花時間,一定要把這項工作做好做扎實。以免留下遺憾,要是等規劃到市里已經批下來再去改的話就會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很難。等調查做好之后緊接著就是規劃,包括產業布局、城市規劃等,我認為生態環境方面、歷史文化保護方面的規劃應該先行。首要的是選好規劃部門,這一關一定要把好。要選擇那些責任心強、熱愛這一地區、有新的規劃理念、能夠切實保護環境的規劃部門。大的宏觀規劃做完后,再做小的、詳細的規劃。規劃理念很重要,理念陳舊的話不行的。有的規劃部門一點都不尊重原有的生態環境,應該充分利用原有的景觀、資源,俞孔堅的“大規劃”概念值得借鑒,就是自然的、景觀的、生態的、歷史人文的統統都要規劃進去。

《中關村》:生態環境規劃中具體需要做哪些工作呢?

岳生陽:規劃做好之后,管理必須跟上去。諧調統一管理,各自為政的做法應該避免。區里的機構之間的協調,將山后的規劃納入到整個北京城市規劃體制中來,這樣山后的生態環境規劃才有可能做好。除了平原區搞開發建設外,山區怎么利用?要納入整體中來,不要分開,變為一體,林業部門跟地方怎么協調?跟區域怎么協調?還有旅游開發,所有這些都要統籌考慮,旅游開發規劃要配合總體的規劃,要協調起來;有關部門的規劃要統一起來、協調起來。還有地名的確認工作,看起來好像跟環境無關、與文物古跡無關,但實際上地名也是一種文化資源,這些地名本身也反映了這些地方的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溫泉”“冷泉”“沙澗”“柳林”“草場”“車耳營”,這些有歷史特色等地名有很多,還有好多傳說,當我們開發一個新區的時候,這樣一個人文的生態的東西體現在地名里的也應該做一個很好的規劃,應該保護。海淀區地名辦前年做了一個山后地名規劃,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有意義的探索。城市中規劃出的道路,就有道路的名稱問題,規劃出小區就有小區的名稱問題,這些名稱是否要保留歷史名稱、保留歷史文化的標記度應該考慮進去。綜合起來就把我們的環境保護、環境規劃,包括歷史的、人文的、文化的這些保護規劃集中在一起,包括這個區域發展的規劃合在一起,統籌起來,這樣做好了,將來再發展就不會走過去山前的彎路了。

篇8

關鍵詞:生態環境意識;調查分析;建議

近年來,遼寧省的工業化與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伴隨著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生態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制約遼寧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而且也嚴重地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重點。環境壓力的緩解,生態問題的解決不但需要政府的規劃,更需要每個公民的參與。作為社會存在的基本單元,每個公民都應該提高生態環境意識,將環保行為融入到生活中。

一、生態環境意識的形成因素

生態環境意識,是人們對自然生態自身及人與自然生態的關系(生態環境問題)相關方面的了解、領悟以及在此基礎上產生的態度、行為動機、行為能力。關于生態環境意識的生成及其變化的影響因素長期以來一直有多種解釋,本調查研究執行人從以往的經驗觀察、研究以及文獻研究推斷,在我國現階段,影響制約市民生態環境意識的生成和變化的兩個重要直接因素是市民的公民意識(主人翁意識)和廣義的“發展觀”(包括消費觀)。

二、遼寧省公民環境意識現狀

1、總體綜合分值不高,知曉度、認同度高,而踐行度低;對生態環境價值及環境問題的認知、認同處在淺層次;環保意識中功利性過強,而缺乏天然自然親和意識。省內大多數人意識到生態環境狀況日益嚴重存在危機感,51%的公民認為當地環境保護不好,30%認為當地環境保護一般,19%的公民認為當地環境保護很好。被訪對象中47%的公民有參加過有關環保的社會實踐活動,21%的公民有參加過有關環保的社會實踐。

2、自然親和力缺乏與自然自在價值的認知不足。在訪談和問卷調查中我們均發現,市民的生態環境意識中的一個特點是,很多市民已經失去對大自然的天然親和、向往,對“山川秀美”的價值已經缺少應有程度的認同,對自然物的自在價值認同度也較低。在問及對居住環境選擇的意愿,面對“綠色環境”和“方便”的取舍中,只有少數人態度堅決地選擇了具有清新空氣等指標的“綠色環境”(22.3%)。而多數人表現出遲疑,或選擇了“方便”,這當然是現實生活壓力的寫照,但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疏離自然的價值取向;從對動植物的自在價值和生命尊重權的認知、態度來說,多數市民的“環境意識”顯然還沒有延伸至這一層面;多數人基本上還沒有關于“動物道德權利”的概念。在關于牲畜“人道屠宰”的問題上,通常受調查者只覺新奇好笑;而在回答“你對食用珍稀野生動物或使用珍稀野生動物制品的看法”時,50%以上的受調查者沒有強烈的反對態度;而對于對人類沒有直接價值的植物(假設的某種草)的看法,有將近一半(45%)的人不認為其具有保護價值(生態價值)。

3、保護環境的意義和動機尚不明確。在關于什么是“環境保護最重要的意義”的問答選擇中,有47%的受調查者贊成環境保護的最重要的意義在于“征服自然、改善自身生存環境,不斷滿足發展的需要”的說法;有超過一半的人贊成環境保護最重要的意義在于“人類能控制自然,更持久地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說法。同時有超過三成的受調查者不贊成“環境保護最重要的意義在于人類平等尊重所有的生命形式”的說法。這都表明多數市民的“環境意識”還是建立在人類中心主義的價值觀之上,而沒有升華為基于真正的生態主義價值觀的“生態意識”。

三、公民生態環境意識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生態文明教育體系發展不完善

我國公民生態環保知識缺乏,環保行動滯后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生態文明教育體系發展還不完善,尚未形成成熟的理論研究體系。我國環境教育內容多集中在單一的環境知識和環境危機上,缺乏系統和深入的意識培育,沒有把生態文明意識培育當成人才培養的一項基礎工程加以重視。

(二)公民生態憂患意識和節約意識淡薄

我國公民對生態問題關注度低是因為公民的生態憂患意識薄弱,沒有對生態事件產生強烈的危機感,不關心所以不關注。同時,有關部門調查也顯示,從公眾主要使用的節能產品看,“節能燈的使用率為76.8%;其次為節能家電46.6%;第三為節水龍頭31.3%;節水馬桶17.5%”可見,我國公民在節能產品使用率方面相對較低。

(三)經濟利益驅使

有專家指出,環境污染遲遲得不到有效治理,跟政府盲目追求GDP有很大關系。GDP成為一種追求,一份政績,成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代名詞和衡量標準,只要不改變以經濟指標為中心的發展戰略,利益熏心的人就不會消失,這是一種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之間、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之間的沖突。GDP一路高漲,自然生態破壞愈演愈烈。在強大利益的誘惑下,生態環境意識淡薄是不可避免的。

四、培養公民生態環境意識的措施建議

(一)營造良好經濟政策環境

人是環境的產物,良好的政策和社會環境有助于公民生態文明意識的培養,所以解決我國公民生態文明意識培育問題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修正當下我國經濟發展目標以“GDP”增加值衡量經濟發展水平的價值取向,重新確立新的價值標準。在制定經濟發展規劃時,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二)加強生態環境問題相關立法

建立起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并舉、生態建設與保護并重、城鎮污染防治與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并重,以及對環境決策統籌兼顧綜合決策的環境法制體系。環境立法要以環境可持續發展為中心,重構現行的環境資源立法體系。在生態文明視野下加強環境管理主體的組織建設、體制改革以及權力運行機制方面的立法。

(三)充分發揮學校和家庭的積極作用

生態環境意識的主要形成途徑是通過思想灌輸和教育。在培養公民生態環境意識的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學校和家庭的積極作用。首先學校要認真實施生態知識教育,完善生態環境教育體系;其次家庭要發揮教育作用,家庭為孩子進行環境啟蒙教育,是環境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作者單位:遼寧工業大學經濟學院)

參考文獻:

[1] .生態文化與國民生態意識塑造研究[D].北京交通大學,2014.

[2] 包慶德.生態哲學視野中的生態意識與環境教育[J].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03:31-35.

[3] 樊宇.我國公民生態文明意識培育的困境與突破[D].河北經貿大學,2014.

篇9

(一)前提條件

1.確定天保工程生態環境安全評估的目標。天保工程生態環境安全評估的目標:通過加大管護力度,停伐、減產,檢查現有的天然林資源保護狀況,天然林資源消耗控制情況,達到對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執行情況本身生態效益的評估結論;通過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飛播造林等,檢查荒山荒地綠化,森林植被增加情況,達到對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帶來的經濟效益和意義的評估結論;通過妥善安置企業富余職工,勞動力完成戰略性轉移,保證林區和社會穩定,為林區經濟的快速發展奠定基礎,達到對國家天保政策的評估結論。

2.確定天保工程生態環境安全評估的內容。天保資金安全完整為評估的基本內容。生態環境安全評估的內容包括天保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工程實施的現狀和發展、政策制度的執行和檢查、決策實施的效果和結論等方面。

3.確定天保工程生態環境安全評估的原則。一是可持續發展原則。政策的可持續性:天保政策的執行、完善、支持;森林資源利用的可持續性:森林面積的擴大、森林蓄積的增加、森林覆蓋率的提高;產業發展的可持續性:產業結構的調整、經營機制的運轉、自我發展的能力。二是科學性原則。從天保資金的真實合法審計入手,研究天保政策和制度的落實狀況,分析天保工程目標和任務的完成程度,檢查天保工程程序和質量的優劣,認識天然林生態環境的特點,反映天保工程生態環境客觀實際,按天保工程生態環境的固有特點采取相應的對策。三是針對性原則。天保工程生態環境影響評估應以實地調查為主,評估結論應符合審計準則。生態環境影響評估的范圍、內容、標準,等級和評估方法等需根據天保工程實施的影響性質和生態環境條件做具體的分析和決定。

4.確定天保工程生態環境安全評估的指標。審計涉及事項為評估的基本指標。一是工程實施情況按照《實施方案》評估。投資完成量、森林管護面積、富余人員安置、人工造林指標、工程程序和質量管理。檢查驗收制度、資金運行質量狀況、責任追究制度及其執行狀況。資金計劃到位率、有效利用率、損失浪費率和資金監管的有效性。二是生態效益情況借鑒專家經驗和抽樣評估。造林成活率、木材減伐指標、森林覆蓋率、宜林荒山造林率、毀林行為處罰率、局部生態環境變化、生物多樣性增減。三是社會效益情況以實際調查為主評估。工程區社會就業率、轉產率、富余人員分流量、林區職工的收入和社會保險與當地職工收入平均水平的差距、林區職工的居住條件、天然林停伐對當地木材供求影響程度。四是經濟效益情況以樣本縣和樣本企業的有關資料評估。非林非木產業發展狀況、當地森工企業產業結構比率、林區經濟成分比重、天保工程對林區財政收入和經濟效益的影響(森工企業收入變化、地方財政和縣域經濟的影響程度)。

(二)理論基礎

1.以國家資源管理與環境保護的戰略方針為審計方向,按照國家關于天保工程的工程管理、資金管理、技術標準、政策法規的規定作為審計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2.以促進貫徹落實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基本國策為審計目標,建立符合實際情況的天保工程環境審計模式和評價體系。

3.以國務院批復的《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方案》為審計標準,確定天保工程環境審計的程序和方法。

(三)基本思路

1.審計目標要明確。抓住國家天保工程實施目標和審計署五年規劃,實施政府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與審計工作在審計目標上的結合。圍繞和服務政府資源管理和保護的中心工作開展環境審計,在促進天保資金真實、合法和效益的基礎上,進一步向促進政府建立穩定、持續的資金管理與環境保護投入增長機制,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發展循環經濟,企業執行國家環保政策,全社會共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等更高層次發展。

2.審計內容要深化,抓住天保工程資金投入的主要部門,實現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性審計與國家天保政策落實在審計內容上的結合。對項目進行全過程的審計監督,不僅查清賬目,及時糾正問題,而且要提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具體建議。

3.審計方法要多樣,抓住天保工程審計程序的關鍵環節,實現項目完成質量與環境績效審計在審計方法上的結合。除傳統的審計技術方法檢查、查詢、計算、分析性復核、抽樣審計等繼續運用外,一是計算機技術將得到全面推廣。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的技術方法對環保資金使用的基礎數據進行審計;運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審計的方法對資源和環境管理系統設置,運用效果進行審計。二是專項審計調查技術方法在資源環境審計領域的運用。對資源管理和天保政策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揭示和反映執行政策制度方面以及政策制度本身存在的問題。

4.審計形式要靈活。一是通過審計的形式對天保資金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關注資金管理不規范和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的問題,關注環境保護政策落實和目標實現的保證程度。二是通過專項審計調查的形式對天保政策和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三是跨越審計分工的不同領域的環境審計資源的整合。

二、天保工程資金審計的生態環境安全評估重點與方法

(一)天保工程資金審計的生態環境安全評估重點

1.建立重點模式。一是從計劃入手,核實是否嚴格執行上級下達計劃或擅自變更計劃的問題。二是從資金入手,審查有關部門是否按規定及時撥付到位、兌付到位的問題。三是從項目入手,檢查是否按計劃設計施工、按要求檢查驗收,有無管理不善、損失浪費、擠占挪用、減少面積、以次充好、降低標準和樹木成活率低等問題。四是從政策入手,調查有無兌現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五是從森林資源(生態效益)、產業調整(經濟效益)、職工安置(社會效益)入手,做出客觀評價。

2.涉及重點領域。把負責籌集、分配、管理天保工程工程資金的主管部門作為重點部門;把天保工程實施作為重要環節;把苗木育種供應的單位作為重點單位;把投資額較大、建設期較長的苗圃建設和工程實施效果作為重點項目;把造林成活率和國家林業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作為重點抽查內容;把會計資料失真、改變資金用途、擠占挪用、損失浪費等現象作為重點問題;把施工設計、檢查驗收、環境測定等專業部門和專業人員作為重點聯系對象。抓住計劃批復、資金撥轉、工程實施、項目管理、資金分配等關鍵部位,著重研究解決天保工程在體制、機制、制度、管理和績效層面的情況及其問題。

3.把握重點環節。一是抓好審計立項環節,著力提高針對性。在選項立項上,按照重要性原則、整體性原則、宏觀性原則和可行性原則,對影響天保工程和可持續發展的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單位)、重點項目、重點資金及領導關心社會關注的難點、熱點問題作為天保工程審計的主要對象。二是抓好審計工作方案制定環節,著力提高指導性。認真搞好審計調查,熟悉相關法律政策和制度規定,摸清基本情況,及時了解和掌握全局性天保工程管理和運行狀況及其發展動態,將廣大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實際問題作為審計重點。集中研究討論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明確審計的重點、范圍、方法、步驟和要求。三是抓好審計實施環節,著力提高準確性。對明確規定的審計范圍和內容,做到不漏項、不缺項,查深查透。除做好資金真實合法審計外,把造林的成活率、治理水土流失、森林職工人均收入等作為重要的效益指標進行審計。重點檢查各項目實施單位是否嚴格按批準的實施方案、作業設計進行施工。抽查一定數量的地塊,檢查完成造林成活林是否達到規定標準。四是抓好審計報告環節,著力提高宏觀性。加強深入分析,利用審計資料和專家經驗,向政府提出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并具有可操作性的綜合審計報告。五是抓好督促跟蹤落實環節,著力提高有效性。主要做到“三個到位”:即跟蹤整改機制和制度到位、跟蹤整改內容和重點到位、跟蹤措施和辦法到位,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決定和整改意見,維護了審計的權威性、嚴肅性、法律性,促進了審計成果質量的提升和轉化。

4.審計重點內容。以國務院批復的工程實施方案為龍頭,檢查方案確定的公益林建設任務、森林資源管護、采伐限額指標和富余職工安置計劃完成情況。一是審查天保工程實施方案執行情況,主要是各項目主管部門批復計劃和用款單位執行計劃情況。二是審查天保工程資金撥付,使用情況,主要是各項目主管部門和用款單位管理、使用天保工程資金的情況。三是審查天保工程相關政策落實情況,主要是職工安置分流和保障工程實施政策的執行情況。四是審查評價項目實施管理效益情況,主要是主管部門、用款單位組織實施工程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工程實施后的質量情況,樹木生長情況。五是審查天保工程項目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5.做出重點評估。一是該保護的天然林是否實施了有效保護;二是天然林禁伐區是否按要求停止了采伐;三是工程區木材產量是否按計劃實現了減產到位;四是富余職工是否得到了妥善分流安置;五是林區經濟是否找到了新的經濟增長點;六是林區社會是否保持了穩定局面;七是公益林建設是否按標準完成了任務。用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指標對比變化做出比較客觀的結論。

(二)天保工程資金審計的生態環境安全評估方式及方法

1.評估方式。一是從制度設計上進行檢查。對天保工程的環境管理系統的科學性、有效性做出結論和評價,包括政策的執行,制度的建立,實施的程序,資金運行質量狀況、責任追究制度及其執行狀況等。二是從資金管理上進行分析。對天保工程的環境管理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進行測試和評價,包括資金的到位率、資金使用率、項目管理水平等。三是從資金使用效果進行計算。對天保工程的環境工作績效做出考核和評價,包括項目規劃執行情況、造林成活率、森林覆蓋率、宜林荒山造林率和工程區經濟增長及其森林職工的收入增長率。

2.技術方法。一是環境費用效益分析法。主要用于分析環境的決策,評價環境質量的變化,其中,通常采用的方法為經濟凈現值法、經濟內部利潤率法和效益費用比法三種評價準則或指標;二是環境的經濟評價法。依據相關的標準和程序對環境影響所導致的損害和效益進行貨幣計量的過程。三是在審計中除利用了一些傳統財務審計的方法,如審閱法、核對法、函詢法、觀察法、問卷調查等方法以外,還要采取實地調查了解、利用文獻資料和公共數據、利用被審計單位已有的數據資料、案例分析研究、利用專家工作、與其他部門的聯合審計等方法。

3.工作方法。一是以天保工程資金真實性為基礎,加大對天保工程政策的關注和思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注意現有政策和實際的結合;二是以財政財務收支合法性為重點,擴大天保工程績效審計的內容和范圍,在傳統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融入績效檢查、分析、評價的內容;三是以農業專項資金審計隊伍為主力,加快環境績效審計人員的培訓和引進。

4.組織方法。一是建立“整體統一、分工配合、優勢互補、運行高效”的環境審計協調機制。二是實行“上下聯動”、“交叉互動”、“內外結合”的審計方式,在統一時間范圍內統一行動,協同作戰,形成縱橫交錯的監督網,優化配置審計人力資源,充分發揮審計系統的整體效能。三是堅持“省級先行,典型引路”。對確定由省廳直接審計的被審計單位率先開展審計(或試點),抓住典型審計實例,做好引導示范工作。四是審計與調查并重。圍繞目標和重點,對部門管理使用的資金實施全面審計,對樹木的成活率,方案的實施、政策和制度的執行進行審計調查。五是充分聽取專業部門和專業人士的意見。六是在審計綜合報告上報省政府之前,分別征求省級有關主管部門和被審單位意見,以確保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準確,分析產生問題原因深刻,審計意見和建議可行,使環境審計成果成為政府改進和提升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5.發揮計算機輔助審計在天保資金審計中的作用。以審計管理系統(OA)和審計現場實施系統(AO)交互為載體,構建天保工程資金審計項目統一指揮中心,實現項目審計的統一調度。以集中采集被審計單位財務及業務數據、綜合業務系統數據結構,構建對應項目資料樹為基礎,先行歸納、提煉、整理、分析,將審計重點、關注點和利用數據庫查詢分析得到的分析結果,通過審計專網等信息數據快速傳遞通道,及時發送參審組,實現天保工程資金和項目信息資源、數據共享,進一步強化審計全程監控和協同作戰。

6.進行環境審計人員的培訓和對外交流,建立環境審計的外聘專家制度。一是強化現有環境審計人員的培訓。在理論方面既要加強專業知識的培訓,更應強化統計學、計算機、法律、管理、環境學、社會科學相關知識的培訓。在實踐方面,要突出環境審計實務的培訓,促進審計人員熟練掌握環境審計的各種技術和技巧,促進審計人員在開展環境審計項目時能準確把握各項目之中的異同,能夠用聯系、發展的觀念看待和解決審計查出的問題。同時審計機關應加強環境審計人員對外交流力度,及時掌握國內外環境審計新的思路和方法,盡快提高環境審計人員素質。二是探索環境審計的外聘專家制度,逐步建立環境審計所需的外部專家庫,根據環境審計的具體情況,聘請環境工程技術專家和精通環境法律法規的專家,以及具有環境工程和鑒定方面資質的機構參與環境審計,盡快改變目前環境審計人員結構單一,環境專業知識匱乏的局面。

篇10

關鍵詞:林業生產;設計;規劃;重要作用

隨著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在不斷的獲取經濟效益的同時,環境也在不斷的發生的變化,因此,人們應注重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加強林業保護刻不容緩,如何更好地進行林業生產也成為當務之急,所以,進行林業生產規劃設計也是必不可少,本文通過對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中的重要性進行探討,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1林業生產中林業調查規劃設計的意義

1.1促進林業生產的快速發展

通過進行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可以更好的去明確哪里更加適合林業生產,盡量做到在不影響經濟作物生長的情況下,通過林業種植,改善當地的生態環境,從而使林業生產在做到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從而為林業生產的發展提供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從而可以更好地促進林業生產的快速發展。

1.2促進整體布局,更好地對林業生產進行規劃

林業生產中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從而可以使得林業生產更加具有規劃性。通過合理進行規劃,可以有效的去促進林業生產整體的布局與規劃。這樣不僅可以更好的進行林業生產,同時,也可以使得林業的整體布局更加的符合最優的選擇,從而使得各土地的使用更為合理,在促進林業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可以更好的保證生態環境不受破壞,有利于可持續發展。

1.3利于因地制宜,使不同的土地發揮出更大的功效

林業生產中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可以更好的調查土地應用的狀況,從而因地制宜的進行林業生產的管理。只有更好地對林業生產進行總結規劃,才能更好地促進我國經濟建設的發展,同時也可以更好地增強生態環境的保護。

2林業生產中林業調查規劃設計的措施

2.1做好實際的調查與勘測

要想進行林業生產中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要對相關地點的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查。要明確進行林業發展規劃的地點的土地狀況與實際的生態環境,從而可以因地制宜的安排林業生產。使得林木可以得到更好的生長,在發揮經濟效益的同時,也要去更好的促進生態環境的保護,可以有效的做到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更好的促進林業的發展。在做實際的調查與勘測時,也一定要注意,盡量保證信息的精確,以便在今后的發展中可以更好地促進林業的整體的布局與發展。

2.2整體規劃,統籌管理

在進行林業生產時,首先要注意必須要全面進行相應的把握和分析,從而可以更好地進行相應的規劃,尤其是在做相應的調查結果方面,要力求做到合理,同時,也要對各種數據進行分析,從而可以更好地去了解實際的情況,以便可以更好地開展林業調查,從而可以更好的促進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在獲取經濟效益的同時,也要去更好的對生態環境進行保護。

2.3國家要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

在林業方面,雖然國家已經有較為完備的法律法規,但是,真實來講,在林業保護方面,很多的法律法規并不完善,在實際工作中,有時還會出現很多人并不遵守相應的規定,從而可能造成林業生產的濫砍濫伐,而法律也沒得到有效的利用。因此,對于國家來說,要注意去完善相應林業方面的法律法規,還要對相關的情況進行監督,將工作都落到實處,從而更好地促進林業生產的建設,從而可以更好地保證國家和個人的相關權益不會得到損害。堅持依法治國,才能更好的保證林業方面法律法規的完善。

3總結

林業生產不論是在生態環境方面,還是在經濟建設方面,都有加強的促進作用。為了更好地促進林業生產的快速發展,必須要進行更為合理的規劃。不斷的加強林業生產中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可以更好的促進林業生產的快速發展,同時,也能加強整體布局,更好地對林業生產進行規劃,同時,也要因地制宜,使不同狀況的土地發揮出更高的價值。因此,必須要應用措施促進林業生產中林業調查規劃設計的發展,應該做好實際的調查與勘測,從而可以更好的因地制宜的進行相關的林業生產,也要進行整體的規劃,統籌管理,發揮部分之和大于整體的功效,最重要的是,我國是一個依法治國的國家,必須要不斷地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從而可以更好的促進林業生產的發展。

作者:陳秀微 單位:浙江省樂清市嶺底林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