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法治觀念的重要性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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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摘要】高中生是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新生力量,高中生法律意識的強弱,決定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能否長遠持續地發展。當前的高中生雖然對于法律基本知識了解比較少,但擁有著一種樸素的守法意識,通常也有著更強烈的欲望,去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因此,拓寬高中生了解和認識法律知識的渠道,能夠幫助高中生更好地樹立起法治觀念。
【關鍵詞】高中生 法律意識 法治建設
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戰略目標,十六大又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口號,依法治國既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根基,也是當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根本需要。在中學時代,培養高中生的法律意識,不僅有利于學生更好地融入社會,適應時展需求,也利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從社會和國家的層面上來看,培養高中生的法律意識,有利于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性,維持法治社會的長遠可持續發展。
一、高中生法治意識的調查結果
為了充分了解當前中國高中生法治意識的強弱,筆者分別從高中生對法律基礎知識的了解程度、對待法律的態度以及處理一些日常矛盾的方法等多個方面去了解高中生對于法律的看法,經過統計,得出如下調查結果:
1、一般高中生,都具有樸素的守法意識。由于高中生接觸法律知識的途徑比較單一,一般只能通過電視、電腦或者報紙等途徑了解到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缺乏對于法律系統全面的了解。此外,學校對于法律方面的宣傳比較少,使一些學生雖然知道法律的抽象概念,但并不了解具體的法律細節。尤其是在文理分科的學校,對于理科生來說,他們的法律意識普遍要比文科生薄弱和匱乏。
然而,雖然一些高中生對于法律的具體內容了解不夠,但是高中生普遍都有一種簡單、樸素的守法意識,90%的被調查者認為在發現自身行為觸犯法律時都會選擇立即停止這種行為,選擇遵守法律。
2、不同年級、不同學科的學生法律認知差別較大。不同年級、不同學科的高中學生對法律的了解程度是不一樣的:文科的同學會比理科的同學更了解法律常識,而高年級的同學會比低年級的同學了解程度更深。比如,高三的文科生已經上過一門叫做《生活中的法律常識》的選修課,所以,這些學生對于法律的認知是比較系統而全面的,生活中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也是比較強的。
3、法律至上的法治觀念尚未在高中生群體中完全建立。通過調查結果可以發現:雖然,在高中生中普遍都認為法律是生活中一門非常重要的知識,但也并不是所有的同學都認識到了法律的基礎性、根基性的作用,即法律至上主義。在調查中,有70%左右的學生認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問題,會選擇利用法律去解決實際問題,他們大部分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和公平的,當然也有極少數的學生會選擇不作為或者會通過其他的手段去解決所面臨的問題。
4、在具體的法律規范中,高中生對于實體法的興趣顯然多于程序法。造成這樣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程序法本身就不如實體法那么生動、有趣,可以吸引更多的高中生去學習;另一方面在日常大眾媒體的法律宣傳中,對實體法的宣傳也多于程序法,使高中生在接受法律知識灌輸的時候,被動地接受了更多的實體法,而較少地接觸到程序法的內容。
二、增強高中生法律意識的途徑
1.發揮高中思想政治課的法律教育功能。思想政治課承擔著對高中生進行法律教育的重要任務,在培養高中生法律意識、傳授法律知識的教學過程中,思想政治老師發揮了積極的導向作用。在當前思想政治的通用教材中,《生活中的法律常識》是一本能夠直接培養學生法律意識、增強學生法律觀念的教材,但在日常的實際教學中,有很多政治老師因為這是一門選修課程而不重視對這門課的講授。因此,在以后的政治教學中,政治老師不僅要重視《法律常識》這門課的教授,也更要在其他的政治教材的講解中,比如說經濟生活、文化生活和政治生活等教材的講解中,有意識地引導學生去樹立相關領域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引導學生使用法律手段去解決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會遇到的經濟問題、政治問題和文化問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遵守法律秩序。
2、拓寬學生了解法律知識、樹立法律意識的渠道。在現代高中生的日常生活中,網絡是一個必不可少的工具。在互聯網信息迅猛發展的背景下,幫助學生樹立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也是幫助他們應對良莠不齊網絡信息的重要方式。幫助學生拓寬認識法律的途徑,需要學校、家庭、社會等各個方面的積極參與:學校可以推動高中法律教師專業的發展、重視依規治校、依法治校,切實落實各項學校的規章制度,使高中生在學校生活中能夠切實體會到法治和規范的重要性;各種大眾媒體則要正確引導高中生去關注社會上熱點的法治事件,加強對于法律方面新聞的報道,讓更多的高中生能夠在日常的生活中有更多的機會去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識,感受到日常生活中切實存在的法治建設的氛圍;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高中生的家長要與時俱進,自己主動樹立起法治觀念,才能更好地去教育孩子認識法律、了解法律。
對于高中生的法律教育,應該更多地考慮到處在青春期的高中生自身的特點,法律教育不應該是一味的說教和被動的灌輸,而應該是同孩子平等的溝通和交流,共同學習法律知識,共同樹立和增強法律觀念。
三、結語
高中生作為當前中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法治社會的重要儲備力量,他們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的強弱,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我國法治社會的建設進程。而培養和樹立高中生的法律觀念并不是一個單一的一蹴而就的過程,需要家庭、學校、社會等各個方面的通力合作,以期為高中生營造一個良好的法治氛圍。當然,在所有的外部因素都具備的條件下,如何樹立起自己的法律觀念,則需要高中生自己去更好地學習和了解法律,自覺地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添磚加瓦。
參考文獻:
[1]楊燕渝.關于法律意識對中學生的保護作用的探索[J].法制與社會,2013(2).
篇2
1、公民法制教育的普及率高與法制理念樹立情況不容樂觀之間的矛盾
在法律知識與法律理念普及的問題上,法律知識的獲得并不難,難的是法律理念的樹立和法律素質的養成。我們曾經認為普法就對法律條文的傳授,所以在歷次的普法活動中都只是注重公民學到多少部法律,記住了多少法律條文,而忽視法律理念的植入。我國這種“至上而下”的法律宣傳方式是基于我國公民法律知識缺乏和法律意識荒蕪的現實,這種大規模的普法“造勢”也的確在一定程度上扭轉了對法律感覺相對陌生的普通中國人的觀念,讓他們初步地領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中的重要性。然而,這只能治標而不能治本,法律條文再背得滾瓜爛熟,而缺乏必要的認識和理解,對公民法律意識的樹立和法律素質的提高也還是于事無補。
2、人民群眾對法律知識的渴求與法律宣傳內容、途徑、手段過于單一之間的矛盾
隨著我們國家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整個社會的利益關系趨于復雜,各種矛盾也將趨于多發和復雜,人民群眾對于法律知識的渴求也將越加強烈。盡管我們的法律宣傳取得一定成效,但還存在偏差,集中體現在:有些法律宣傳并不貼近人民群眾,沒有把人民群眾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對于與公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還不夠;普法教育依然把教育老百姓如何履行法律義務放在首位,較為忽視權利方面的教育;法律宣傳的形式仍然過于單一,依舊以傳統的“擺(擺攤法律咨詢)、講(講法制課)、賽(法律知識競賽)、考(法律知識考試)”為主,而忽視了公眾對普法形式需求的多樣化。
3、全民法制觀念、意識的不斷增強與針對領導干部、國家工作人員普法還有差距之間的矛盾。
經過二十年的努力,全民的法制觀念和法制意識得到了明顯增強,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明顯提高。但與此相對應,針對領導干部和國家公務人員的普法仍然有較大差距,少數領導干部和國家公務人員法律素質依然不高,在嚴格、公正、規范、文明執法方面做得不夠,執法違法、執法犯罪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對社會法律秩序的嚴重破壞,使得一般公民對法律的信任下降,破壞了和諧社會的建立。固然這不盡是普法工作沒做好的原因,但其中不少案件確實反映出少數領導干部和國家公務人員法治觀念淡漠,社會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存在漏洞,社會法治化管理程度不高,依法決策和管理的意識不強。
二、如何解決上述矛盾,使法制宣傳更好地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我們認真的思考和努力的實踐:
1、要授之以“魚”,更要授之以“漁”,樹立現代法制觀念、崇尚法治這一中心,在社會上真正樹立起憲法和其他法律的權威
這里面的“漁”和“魚”分別指的是法律制度、知識和法律觀念、意識。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識不能替代法律意識,普及法律應該涉及更深的層次,既要解決普及法律知識的問題,更應當解決法律素質、法治精神的問題,只有這樣才是讓人民群眾自覺自動地學法守法的根本保證。為完成建設法治國家這一過程,必須樹立法制觀念這個核心。首先要倡導政府依法行政。政治活動應該倡導法治反對人治,堅持依法制約權力,保障權利,根治權力腐敗問題。同時需要人們用自己的行動推動政府行為受法制約。現代法治以權利為本位,也就是尊重公民作為法律關系主體的資格和地位,強調法治的力量和作用就在于充分調動和發揮作為社會主體及法律關系主體的廣大人民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崇尚法治就是要著眼于從人的內在需要出發來規范、調整和引導人的自覺的社會行動和行為,自覺地維護法律的尊嚴。憲法作為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重要性毋庸質疑。因此,我們要繼續通過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重點學習憲法和基本法律,堅持把憲法的學習宣傳作為普法工作的長期任務,著力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意識,樹立憲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利和義務相統一的基本觀念,提高依照憲法和法律維護合法權益、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務的能力,實現由提高全民法律知識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再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質的轉變,用法治來推進政治文明建設。
2、樹立科學發展觀,著力于公民法律素質的提高
科學發展觀是我們黨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原則,其本質和核心是以人為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也應貫徹和體現這一原則,要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普法教育工作目標之一。在法制宣傳教育的內容上,應把滿足公民的法律需求作為根本出發點,加大與公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結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來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切實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以往在普法內容的選取上,往往偏重于新頒布什么法律法規就一味地宣傳什么;或是急功近利的氛圍相當濃厚,出現什么社會問題就向百姓“強行灌輸”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這絕不是我們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的目的之所在。
普法不僅僅是“靜態”的法律條文和法律知識的普及,更重要的是通過傳遞各種法制信息,使社會政治、經濟和人們生活達到“動態”的法治普及。要承認和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對象人群的個體特征,針對不同對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施以不同的教育內容。因為普法對象層次不一、需求不同、接受能力也不盡相同,因此,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適用于公眾的普遍的法律知識、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根據不同對象的層次、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的受教育程度群體等特點,在現代法律理念引導下,施以不同的法制教育內容。
與此同時,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更應率先垂范。曾在一本書中看到這么一段話,覺得很有道理:“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辦事、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秉公執法的行為就是最好的法制宣傳教育,并且勝過上百次的說教。”對普通的百姓要讓他們知道法律所賦予他們的權利,而不是單純地強調法律義務,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人文精神,提升法律的權威和感召力,使人們能切身感受到法律在政治、經濟及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只有這樣,才能使群眾變被動地接受法律教育為主動地學習法律,使學法成為人們生活的內在需求。從歷次普法的實際效果看,宣教內容在過度強化實用性的同時缺乏其應有的針對性。理念的偏差必然導致普法內容的片面性甚至公民法律素養的畸形和社會法治環境的變異。普法教育要以適應于公眾掌握、滿足公眾需要作為檢驗標準。
3、樹立創新思想,創新普法宣傳形式
形式創新是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創新的實現手段,是實現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現實目標的保障。在以往的普法活動中,我們傳統的“擺、講、賽、考”等方式在一定的時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現代社會思想觀念的變化,公眾對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樣化,普法不應該是單向灌輸,而應根據受眾的需要和心理特點開展普法,善于開發新穎的形式和利用現代科技手段。
篇3
(咸陽職業技術學院 陜西 咸陽 712000)
摘要:目前,會計人員職業道德缺失現象較為嚴重。因此,應對我國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現狀進行分析,根據高職會計人才培養中重視專業知識傳授和專業技能培養、忽視職業道德培養與法治教育的問題,在重新認識會計職業道德與法治的關系的基礎上,探討強化高職會計職業道德和法治教育的對策。
關鍵詞 :高職;會計;職業道德;法治;對策
中圖分類號:G7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5727(2014)01-0155-03
會計職業道德是在會計職業活動中應當遵守的、體現會計職業特征的、調整會計職業關系和各種經濟關系的職業行為準則和規范。會計職業道德規范主要包括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廉潔自律、客觀公正、堅持準則、提高技能、參與管理、強化服務等。2000年7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應當加強。”專門為會計行業立法,本身就說明會計行業法治是剛性的,而且具有不可逾越的底線。但是,目前從事財務工作的會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現狀不容樂觀。部分會計人員法律意識不強,職業道德觀念淡薄,違規操作、造假賬,導致財務信息失真,惡性經濟犯罪案件時有發生。這些與財會內部監控機制不健全,監督職能弱化有十分重要的關系,除了給經濟工作帶來一定的風險外,也會給企業組織、銀行和國家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有關統計資料顯示,每年約有10萬左右畢業生進入會計職業隊伍。因此,對在校會計專業的學生進行有效的會計職業道德與法治教育是一種必須的源頭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高職會計專業職業道德和法治教育存在的問題
高職院校會計專業的會計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比較薄弱,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在課程設置上,會計職業道德課程處于較為邊緣的地位 高職院校在會計人才培養過程中,由于對會計職業道德在會計專業教育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導致會計職業道德教育課程的設置與設計有很大缺陷。首先,部分高職院校的會計職業道德課被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課代替,而且由政治理論課教研室負責組織教學。從形式上看,主要承擔對學校全體學生的思想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但授課教師往往對會計專業的職業道德規范與《會計法》知之甚少,所選用的教材與所涉及的道德教育基本上與會計專業無關。其次,由專業課教研室負責學生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養與訓練,很少有學校把會計職業道德作為單獨一門課程納入會計專業課程體系。有一部分學校會計專業課程雖然涉及會計職業道德,但是,由于課時及課程內容所限,專業教師很難講透。再次,一般院校由學生管理部門負責學生的養成教育,很少把學生的日常表現與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結合起來。從形式上看,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課、各種專業課及學生管理似乎都與職業道德教育有關,但從實質內容上看都難以讓學生接受會計工作中真正需要學習的職業道德內容,會計的法制教育就更談不到了。可見,在高職教育教學中,會計職業道德與法制教育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
對會計專業的學生必須進行職業道德和法治教育的意識淡薄 長期以來,由于會計職業道德和法治教育課程在高職院校會計專業課程體系中的邊緣化,使得教師與學生都輕視職業道德和法治教育。一部分人認為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隸屬于思想品德教育范疇,既然課程設置中有思想品德和法律基礎課,也就不需要再進行會計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了。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會計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與會計專業教育是風牛馬不相及的事情,只要有高超的專業技能和專業知識就能做好會計工作。高職院校在會計專業建設與專業教學過程中,十分重視實驗實訓條件建設及學生實踐動手能力的培養和考核,但是,由于過分強調學生對專業知識的掌握和專業技能的提高,就忽視了對學生會計職業道德和法制意識的培養,使得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缺乏對會計職業道德和法制的感性認識,也忽視了職業道德和法制意識對于一個職業會計的重要性。這樣的教育與教學,導致相當一部分學生在校期間沒有樹立起會計的職業道德觀念、會計的法律意識、職業的風險意識、保密意識及責任意識。因此,當學生畢業之后,面臨實際工作中的道德沖突時,就會感到無所適從。
對會計職業道德與法治的關系認識不清 道德與法律關系密切,當二者發生沖突時就涉及它們的復雜性。這種復雜性往往會影響我們對會計職業道德與法治關系的正確認識。在一般意義上,不難認識道德觀念與法律意識具有同一屬性而且相互聯系,也不難認識道德規范與法律規范之間有所重疊而相互包容。也就是說,凡法律禁止和制裁的行為,也是道德禁止和譴責的行為;凡法律要求和鼓勵的行為,也是道德培養和倡導的行為。而在會計專業的范疇里,兩者在發生關系的過程中,不僅是相互包容、相互補充,更重要的是相互作用,體現了高度的一致性。這種一致性體現在違反會計法律制度時,一定會違反會計職業道德,會計法律制度是會計職業道德的最低要求,即堅守會計法律是會計職業道德的底線,失去這個底線,會計的職業道德是很難形成和堅持的。這種一致性要求高職院校會計專業在進行職業道德教育的同時,一定要以法治教育為基礎,法律基礎教育一定要切合會計專業的特殊性。
加強高職會計專業職業道德與法治教育的對策
建設一支高素質、高水平的會計專業師資隊伍 要保證能充分體現會計職業道德和法治教育的人才培養模式的有效運行,關鍵取決于高職院校的教師隊伍素質水平。高職院校必須建設一支數量上適應辦學規模要求,學歷結構、年齡結構與職稱結構合理,具有較高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的專兼結合的師資隊伍。教師隊伍要適應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根據職業道德和法治教育的需要,要按照開放性和職業性的要求,增加會計專業教師中具有企業工作經歷教師的比例,安排會計專業教師到企業財會部門進行實踐鍛煉,積累企業會計實際工作的經驗,搜集會計職業道德和法規執行方面的典型案例。同時,要聘請企事業單位財會部門的會計專業人員到學校擔任兼職教師,逐步提高兼職教師的比例,聘請專家、學者定期為學生舉辦有關會計職業道德、法律及人生觀等方面的專題講座,使會計職業道德和法治教育融入每位教師的教學活動之中,逐步成為學校教學活動的重要環節,滲透到會計職業道德和法治教育中。
在專業課程體系中,設置會計職業道德與法治教育課程,在專業教學中強化職業道德與法治教育 根據高職會計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與要求,在會計專業課程體系中,應專門開設“會計職業道德和會計法規”課程。通過該課程的教學,向學生傳授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的主要內容,使學生在專業課學習的過程中,熟悉會計職業道德內容,培養會計的職業理想,樹立職業道德觀念,增強法治觀念,為畢業后從事會計職業打好道德和法律基礎。“會計職業道德和會計法規”課的教學可以采取案例教學、課堂討論等方法。在教學中,要特別重視學生鑒別是非能力和解決道德與法律沖突能力的培養。對學生進行職業道德和法治教育是每一位會計專業教師的職責。在專業課中,教師可以通過案例教學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例如,在講授“財務會計”課時,首先,應讓學生充分認識到會計管理在經濟建設中的重要性;其次,教師要結合社會實際案例設計課程。例如,講存貨計價,在物價上漲時采用后進先出法符合謹慎性原則,若某一企業采用先進先出法,則會虛增利潤和資產,導致財務信息失實。又如,在“稅務實務”教學中,要向學生傳授基本的稅收法律常識。講到稅收業務處理時,教師應教育學生按照稅法規定的要求處理業務。在講授“稅收征收管理法”時,可運用案例教學向學生表明不按期納稅、偷稅、漏稅等違反稅法的行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使學生樹立正確的納稅意識。
通過實習強化學生的會計職業道德和法治觀念 會計專業實踐教學包括企業見習、會計模擬實訓及頂崗實習等。通過實踐教學,讓學生了解會計整個工作流程與工作職責,是一個非常好的途徑。在企業實習時,由于學生剛剛接觸到會計的實際工作,可以讓學生體驗其未來將要從事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在實習崗位上,可以使學生了解堅持職業道德和法律意識的必要性,促進其職業情感、道德意志及法治觀念的形成。頂崗實習是會計專業實踐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頂崗實習中,實習指導教師要抓住學生與生產實際、崗位實際一線勞動者及單位負責人密切接觸的機會,進行以愛崗敬業、誠實守信為重點內容的會計職業道德與法律教育,增強學生講安全、守法律、重質量、求效率的意識。要教育學生向實習單位的師傅學習技藝,錘煉吃苦耐勞的意志,養成嚴謹認真、遵守規則的良好習慣,培養職業道德情操和法律意識。頂崗實習時,教師要特別注意以下問題:(1)要選擇好的企業,對某些在行政管理上法治意識淡薄,會計監督制度缺位,有虛賬、假賬現象的企業要盡量規避。(2)要增強防范意識,一旦發現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人員有違背職業道德和法律規范的行為,要及時進行消解,避免使學生產生意識上的困惑。(3)要讓學生正確地認識社會現實,理性面對現實,強化職業道德和法治觀念,養成良好的素質,堅定融入現實并逐漸與現實融合的信念。
開展“第二課堂”活動,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和法治意識培養 要加強校園人文環境和自然環境建設,完善圖書館、學生活動中心、創業園、第二課堂、體育場等校園文化設施,建設平安、健康、文明、和諧的校園,努力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情操和法律意識。首先,教師可以為學生訂閱一些財會方面的報刊、雜志,引導學生訪問一些職業道德與法制專家的博客網站,并結合社會實際讓學生經常關注,目的是讓學生學會如何在現實生活中識別和判斷虛假會計信息,教會學生如何拒絕各種經濟利益的誘惑。學生的職業判斷能力提高了,職業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識也就會逐步提高。會計專業班級要開展豐富多彩、積極向上的會計職業技能競賽、文明風采競賽、大學生創業及工作體驗等活動,開展特色鮮明、吸引力強的主題教育活動,寓職業道德和法治教育于校園文化活動之中,為實現實踐教學目標提供平臺。
單純靠講解和說教是很難使學生形成職業道德和法律觀念的,學校必須在學生學習的各個環節提出要求。專業教師要切實轉變觀念,潛移默化地使會計職業道德和法制意識深入學生心靈深處,通過“潤物細無聲”的榜樣力量培養出德才兼備的會計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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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法制教育重要性; 法制教育現狀 ;探索;多種途徑
我國的技工教育是青少年學生在中等職業教育中接受的一種學校教育。學生在初中和高中階段,由于升學壓力和沉重的學習負擔,不可能投入過多的時間和精力學習法律知識。學生在完成技工教育后就要走向工作崗位,面對紛繁復雜的社會關系,成為勞動者和建設者。因此,在技工教育階段加強相關法制教育,對學生的健康成長和順利融入社會都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技工學校應當通過法制教育,傳授法律知識,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使學生理解并接受權利義務原則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辦事等基本的法治觀念,使法律成為指導自己辨別是非,確定自身行為規范的重要依據。通過法制教育,使技校學生成為具有現代法治觀念的合格公民。
1 技工學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1 是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需要. 我國憲法提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依法治國需要樹立全民法制信仰,全民的法律意識水平是一個法制國家的重要標志。青少年學生是國家未來的建設者,技工學校通過對學生的教育,向社會輸送具有專業知識和勞動技能的社會成員,這不僅要求他們具有專業能力和道德品質,更要求他們具有良好的法律素養,從而使整個社會逐漸形成良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環境,為建立法治國家奠定堅實的基礎。
1.2 是當前技工教育的現實需要.由于我國教育體制的發展和改革,目前技工教育學校的生源素質相對于高中和大學學生普遍低一些,技工學校的學生素質令人擔憂是不能回避的事實。相對而言,學生文化課成績差,學習熱情不高,有一些不良的行為習慣,對社會和人生的認識比較消極。如果進入技工學校之后得不到正確引導,就容易產生極端的心理,個別學生甚至產生違法行為。技工學校既是違法犯罪的高發區域,也應當是預防青少年學生犯罪工作的重點區域。
2 目前技工學校法制教育的現狀
2.1 法制教育的目標有偏頗.就全民普法工作來說,塑造現代公民的法律意識,形成公民的法津精神和對法律的信念是普法教育的根本。然而,目前技工學校法制教育大多停留在法律知識的灌輸階段,忽視了培養學生法律意識這個更重要的目標。雖然掌握法律知識是遵守法律的基礎和前提,但是僅僅具備法律知識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具備法律意識才能自覺遵守法律,并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但是,目前很多技工學校把加強法制教育限定在學生“不出事”的目標上,認為只要學生不犯罪,其他的都不重要,這種認識是非常錯誤的。
2.2 教育教學方法簡單陳舊.雖然很多技工學校都不同程度地開展了法制教育,增設了法制課程,但是大多數技工學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課堂教學,局限于法律知識的傳授,局限于教師的講授灌輸,嚴重缺乏活動課程,缺乏法律知識與現實生活的聯系,缺乏對學生解決法律問題能力的培養,缺乏對學生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的培養。這種課堂填鴨式教育教學方法簡單陳舊,學生的學習熱情不高,學習積極性、主動性非常差,造成法制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
3 如何加強技工學校的法制教育
在技工學校的法制教育中,應當充分認識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合理安排法制教育的課時、教學內容,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教學活動,探索多種教育途徑,大力建設具有專業素質的教師隊伍。嚴格依照“依法治校”的原則,在開展各項工作與活動時要依法進行,自覺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尊嚴,營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環境,使學生在學校日常學習和生活中,潛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與法律熏陶。具體來講,加強技工學校的法制教育,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3.1 增強法制教育的觀念,增加法制教育的課時安排.法律作為一門學科,具有自身的認知規律和結構體系。法制教育必須有一定的課程設計和課時安排加以保障。沒有相應課程、課時的法制教育很難取得實際效果。目前,技工學校法律課程的內容大致包括兩方面:第一,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其中法律部分包括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經濟法、訴訟法等內容;第二,與學生所學專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如企業法、公司法、會計法、稅法、票據法、證券法、銀行法、合同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
目前,雖然大多數技工學校都開設了法律課程,規定了課時數,但從教學實踐來看,在規定課時內很難達到理想的教學效果。
以我們學校為例,作為德育基礎課的《道德法律與人生》每周2課時,一學期約計40課時。這門課程的內容分成兩個部分,一部分是思想道德修養,一部分是法律基礎知識。其中,法律包括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訴訟法等內容,法律部分在整個教學中所占的課時比例較小,根本無法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完成,因此,每一部分都是蜻蜒點水一帶而過。基本的知識傳授都成問題,能力的培養以及法治精神的培養就更無法實現了。
另外,作為專業基礎課的《經濟法基礎》每周4課時,一學期約計80課時。但是經濟法包含的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外商投資法、合同法、勞動法、會計法、稅法、票據法、證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內容,根本無法在規定的課時內完成教學。學生對此也很有意見,經常問老師為什么教材上的內容有些不講,老師只能回答“沒有時間”。因此,學校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法制教育的課堂教學,通過課程的合理設計和課時的合理安排,保障法制教育目標的實現。
3.2 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教學,探索多種教育途徑.法律具有很強的社會應用性,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都很強的學科。學校的法制教育不應當在封閉的狀態下進行,而應當同社會生活相結合,充分利用各種社會資源,通過內容豐富、形式生動的社會實踐活動向學生傳播法律知識和法治觀念。教學方法要擺脫單純的課堂灌輸模式,盡量理論聯系實際,加大活動課的比例,通過多種形式的教學活動實現教學目標。
3.2.1 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應多采用案例教學法,通過社會生活中各種真實的案例,引導學生將學習到的法律知識與現實生活聯系起來,教會學生從法律的角度思考、解決社會問題,指導自己的社會生活。與傳統講授法相比,案例教學法有很多優點:案例具體生動,來源于現實生活,能夠吸引學生的注意力,能夠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生帶著問題去學習、思考,充分發揮學習的豐動性,能取得較好的學習效果。案例教學使課堂教學把理論與實際聯系起來,很好地培養了學生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2.2 學校應當大力開展第二課堂活動,使第二課堂教學與課堂教學緊密結合。學校可以通過法律報告、演講、辯論、知識競賽、征文、模擬法庭等各種活動形式,讓學生通過參與生動活潑的活動,牢固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學校也可以和律師事務所聯系,邀請律師到學校解答學生及其親屬在社會生活中遇到的各種法律問題;學校還可以和法院聯系,組織學生旁聽法庭審理,通過庭審體會到法律的尊嚴;也可以和少年管教所、監獄等單位聯系,通過違法犯罪人員的現身說法,使學生體會到遵紀守法的重要性;還可以經常組織學生利用課余時間走上街頭進行環保宣傳,維護交通秩序等。通過這些具體的實踐活動,加深學生對法律規范的理解,培養學生自覺遵守法律,維護法律尊嚴的意識。
目前,許多技工學校在開展多種形式教學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這些實踐經驗也給我們提供了寶貴的學習資料。
例如,廣西石化技工學校成立了法律顧問室,定期主辦校刊《法苑》,學校還聘請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庭的法官對學生舉辦法制知識講座,從學法、知法、守法等幾方面進行正確引導。學校經常組織學生觀看以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常見案件為內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片,對廣大學生具有法制教育的意義。又如,廣西商貿技工學校多年來堅持開“舉案說法、一事一議”的主題班會,針對社會上的一些不良現象和學生中存在的一些違規違紀行為,通過組織學生討論、辯論、知識問答、演講等形式,讓他們在課堂上充分發表看法,再由教師歸納引導,擺事實,講道理,幫助學生理解法律條款,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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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是國家的歷史文化傳統、主流意識形態、經濟社會發展、國家制度安排、社會秩序構建等要素發展形成的社會文化現象。他法律制度、法制精神在一個國家文明程度和社會對法律信仰的總和,是人們建立在法律信仰上的一種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是全社會對法律的共識性法治價值觀的集中體現。
一、加強法治文化的重要性
法治文化既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重要組成,也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法治文化是一個內容博大,內涵豐富的大概念,是法制宣傳教育深入發展你的必然產物,是諸多法制文明的綜合體現表現在立法、司法、執法、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監督等方面。
(一)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是提高公民素質的必然要求。
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對內是促進和諧的一種保障,對外是可彰可顯的法治國家的一種新形象。十七大報告要求,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從“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經歷了從中重點宣講法律文件、法律解釋的具體規定到面向公民闡釋法律精神,啟發抽象化的法律權利意識,從宣揚“法律無情,疏而不漏”到宣傳“法律是人民維權的利器”,從倡導公民作一個守法者到鼓勵公民成為一個積極的護法者的不斷完善、更富成效也更加人文化的過程。這種歷程實際上就是從法律制度層面深入到法治精神內核,從法治體系構建深華到法治文化培育。
(二)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
十七大報告指出,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法制建設和法治工作才能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才能健康發展。首先,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要用以人為本這一核心理念審視、反思立法、執法、司法,切實把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利、促進人的自由平等發展作為社會主義法治的靈魂,作為一條紅線貫穿于法治工作全部過程及其各個環節。其次,要立足于經濟社會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是發展,發展是當代中國的主題,也必然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主題。我們應該認真研究法治發展的戰略思想,把法治發展引入科學發展的軌道。第三,法制建設要做到全面協調和統籌兼顧。做到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三)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
法治文化建設本身也是和諧社會建設的基本內容 一,因為法治文化與和諧社會的目標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和諧社會追求的就是化解矛盾、解決沖突,使社會歸于和平與安寧。人類社會是由若干個不同方面,不同組織和個人結合而成的,他需要一系列的規則來維系。這些規則有道德、有紀律、有傳統、有習慣,但其中最明確的無疑是法律。而法治文化正體現著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民主法治,必須以法治文化作為思想基礎,而和諧社會追求的公平正義,也恰恰是法治謀求的最高理想。法治文化在推動和諧社會的建設發展上,不僅能為和諧社會提供制定藍圖,而且能為人們提供重要的觀念,為和諧消除矛盾,提供守法意識。
二、法治文化建設的目標。
法治文化建設是一個漸行漸遠的實踐過程,必須通過不斷地培育、升華,逐步實現由偏重法律知識普及到注重法治精神倡導的轉變,實現由偏重政府推進到注重政府推進與民間自覺相結合的轉變,實現由偏重法制宣傳教育到注重法治實踐的轉變。凸顯公平正義、權利本位、崇高法治的文化取向,是法治文化建設的重要指標,把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作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任務。
三、當前法治文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法治文化建設缺乏基礎
當前基層法治文化建設普遍缺乏一定的基礎。雖然基層有著源遠流長的法律文化,作為統治中國數千年的儒家禮法思想對大多數人仍有相當大的影響,封建“人治”、“德治”的觀念在一部分人心中還根深蒂固。儒家的禮法思想蘊涵的是人治理念,無法為法治文化建設提供建設基礎。用托馬斯潘恩的一句名言改過就是“在人治的社會里,國王就是法律;而在法治的社會里,法律是國王”。同時中國古代法治注重“刑治”與現代的法治不能相混同。現代基層法治文化建設中存在著諸多與現代法治文化建設不相和諧的問題,但分析這些不和諧問題的深層因素,關鍵在于還未在基層形成于法治文化建設相適應的法治文化基礎。
(二) 傳統文化的影響
中國傳統文化提倡“以和為貴” ,重關系、講人情的傳統和習俗幾乎滲透于現代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當然,人情和親情是社會生活和交往不可缺少的劑,缺少人情的社會也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就像任何事物都有兩面一樣,熟人社會過分發達的人情倫理也有其自身的弊端,特別對現代文明所認同的法治文化更是具有瓦解和剖壞作用。這就是為什么有時“以情壓法”、“以情代法”、“以情亂法”等現象在當代中國行政執法和司法實踐中層出不窮的深層原因。社會公眾的普遍心理是,一旦面臨訟爭,首先想到的不是運用法律維護權利,而是能如何做到息事寧人,如何運用各種方式尋找關系和人情資源。在崇尚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理念的同時,人情與法治并非絕對向左,但情之于法需要一定的尺度和界限。所以基層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和法治文化建設中必須要處理好這種重情輕法的文化傳統,引導人們重新進行法律價值目標的選擇,逐步培育人們的法治精神和對法治的信仰。
(三) 經濟因素的影響
法治文化的形成以發展受制于物質生活的條件和經濟活動的發展程度。基層尤其是農村地區經濟和社會文化事業發展的相對滯后,造成鄉鎮文化的貧乏。在農村,大量的農民固守土地,沿襲著傳統的 農業生產方式,收入主要來自種植業,參與經濟活動的單一性制約著人們觀念的改變,使法制宣傳效果不高。同時,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與社會矛盾凸顯的重要關節,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解決各種社會問題的物質基礎還比較薄弱。建設法治國家、培育法治文化既要增強緊迫感,又要具有長期努力的思想準備。站在新的歷史起點,需要保持高度敏感與警覺。全面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法律素質,使法治成為全體公民的一種精神信仰和生活方式。
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的途徑
(一) 進一步推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建設
法治理念和其他文化種類相比,基層法治文化是一項嶄新的建設領域,必須堅持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為根本任務,以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弘揚中華文化,提高全民文化素質。
首先要確立發展的理念,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必須在黨的堅強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與時俱進,尤其是在建設法治型政府、公正司法執法、社會平安和諧、經濟法治建設、社會管理創新等領域,進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有力推動法治文化的協調發展。
其次,推進法治文化建設重在堅持和發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要建設的法治文化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其核心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依法治國、人民當家作主與黨的領導三者的有機統一,不可有所偏離。在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同時,還應認識到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還出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在理論和實踐的層面還處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在理論和實踐的層面都有很多新的情況、新的問題、新的矛盾,需要認真去梳理、去探索、去研究。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在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框架下,不斷地去豐富、去探索、去發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并在這一理念的指導下不斷推進法治文化建設。
第三,要強化服務群眾的理念“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決社會矛盾的最佳途徑”。在利益表達方面,弱勢群體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時,往往素手無策,少數激進的人可能會采取極端手段來尋求利益表達和利益訴求。目前,農民工、流動人口、城市拆遷戶等社會問題還未到達到根本性的解決。因此,我們必須把服務基層、滿足需求作為履職為民的宗旨,使工作著力點前移,深入實際生活,及時掌握人民群眾所思所想、所缺、所盼,努力做到以法治精神塑造人、以法治信仰引導人、以法治實踐提高人、以法治文化熏陶人,培養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最終實現人的法治意識、法律素質的提升。
最后,推進法治文化建設,提高人民法律素質是基礎。要在發揮好黨委和政府在法治建設方面的重要作用的同時,更多地注意依靠社會力量來推進法治建設。因此,提高人民的法律素質,激發人民參與法治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是我們推進法治文化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從實際情況來看,公民的法律素質現狀與法治文化的目標差距還很大,必須繼續在深入推進法制宣傳教育方面下功夫,積極探討如何在社會法治理念的指導下,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創新與發展,努力將法治精神、法治意識、法治觀念融入頭腦,融入人們的日常行為當中,努力在全社會形成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風尚。
(二) 加強法治理論研究,創新形式,著力營造良好氛圍
理論是實踐的指導,要把握法治建設的新特點和新規律,加強法治文化理論研究和解決問題的應用對策研究。注重在法治實踐中豐富和發展法治文化理論,更好地指導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由于中國法治文化的缺乏,目前,對法治文化內涵的研究基本都是以西方的法治文化為坐標,所以,在法治文化的研究培育工程中,要注重繼承吸收傳統的法治元素,并大膽借鑒和移植外來的先進法治文化,同時使之民族化、本土化。
但加強法治文化培育和移植同時要梳理中國傳統的法律思想觀念,形成有中國特色的法治文化。中國傳統法律思想中盡管沒有西方法治文化中的法治精神,但中國傳統法律思想是經歷了幾千年發展形成、積累和流傳下來的,其內容博大精深,影響深遠,體現著中國的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民族性建設。現代法治所要求的民主、平等、自由、人權、私權神圣、權利制衡等觀念,還要注重中國法治文化的現代性建設。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中國走上了一條以經濟趕超西方發達國家為中心的國家現代化道路,與之相適應的法治現代化道路要求用全新的法律規則來保障和維系市場經濟的發展,重塑一種法律主治的現代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應以市場經濟為根據,進行理論創新和理論更新,以一種新的形式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加速,我國的法治文化建設也要剔除傳統法律文化中的人治思想、特權思想等,形成普遍的自由、平等、公平、民主和權力至上的觀念以及信仰法、崇尚法和尊重權利的法治精神和良法主治的現代法治文化。
加強法治文化建設,需要先進文化的價值取向和思想理念作支撐,即要創新法治文化的表現形式。所以要借助各類傳播載體,改進方式方法,使依法治理特別是法制宣傳從過去的灌輸式、被動式向感性共鳴、理性思考、自覺接受方向轉化。同時,推進法治文化建設要采用接近大眾、群眾喜聞樂見的法治文化表現形式,依托各種媒介,如公益廣告、手機短信、普法網站,運用圖片、文藝節目、法制動漫等多種形式開展工作,增強法治文化的滲透力。
(三) 推進公正司法、依法行政,著力構建以公平正義為核心的法治價值體系
篇6
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檢察機關規范化建設的指針
(一)法治社會建設的要求
檢察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說到底就是嚴格執法,公正執法,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能力。國家賦予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權力,這種權力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使得檢察機關在執法過程中要有一個貫徹始終的思想來指導,這就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它是中國國情與馬列主義法治思想的有機結合,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靈魂和精髓,是經受了歷史和現實考驗的開放與發展的思想體系。檢察機關作為執法機關,只有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來執法,才能保障法治國家建設的社會主義方向,才能體現出鮮明的社會主義法治特色,才能符合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
當前,在檢察機關規范化建設中,貫徹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有充分的緊迫性和必要性。由于歷史和現實的諸多原因,檢察隊伍的規范化執法能力和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工作的需要,一些環節執法不夠規范、不夠文明,甚至不夠公正、不夠廉潔;一些規范化建設的要求在實踐中未得到很好的落實,與人民群眾的熱切期望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建設法治社會,任重而道遠。在這種形勢下,檢察機關必須牢固樹立和堅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一步增強建設法治國家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嚴格規范執法,努力促進司法公正,有效地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努力促進檢察機關規范化建設和檢察隊伍建設,把檢察機關打造成國家法律的模范執行者和有力監督者、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忠實維護者、社會公平正義的堅定捍衛者。
幾十年的風雨兼程,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終于踏上了良性發展的軌道,當前正處于重要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轉型期和機遇期,機遇與挑戰并存。面對新形勢,要適應新形勢,必須認清形勢,提高適應力。法治社會進程是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機關要發揮法律監督作用,必須要“打鐵還須自身硬”,努力搞好規范化建設,迎接新形勢下的新問題和新情況。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必須會帶來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凸現的人民內部矛盾、經濟和社會管理中的新問題和新情況、高發的刑事犯罪、人民群眾法制意識的亟待提高……這些新形勢下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要求檢察機關必須主動出擊,嚴格、公正、規范執法,努力化解社會矛盾,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維護國家政治穩定,為社會和諧發展保駕護航。而要做到這些,必須用科學、正確、先進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來指導工作。
(二)檢察機關自身建設的要求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經濟利益法則影響著人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一些檢察干警在利益面前迷失了方向,分不清私利和大義的界限,以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立檢為私,執法為已”的錯誤思想對檢察事業有著極大的危險性和顛覆性。同時,幾千年封建特權思想的殘余,人治觀念的消極影響,使得當前檢察機關不同程度存在著執法不規范的現象,一些干警創新意識不強,特權思想嚴重,一言堂、等級觀念、權重于法、人情重于原則等等,都給我們提出了新的信號和考驗。加之,在學習借鑒外國法治思想的過程中,一些人缺乏政治鑒別力,有全部“拿來”、“崇洋”的錯誤傾向,否定我國法治思想和成果,造成思想認識上的錯誤和混亂。
這些問題使得檢察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步履維艱。因此,非常有必要正本清源,首先要解決好認識觀念上的問題,從端正廣大干警的執法理念入手。結合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通過廣泛的教育整改,讓大家明白“權為民所用——因為權是民所給”、“利為民所謀——因為是為民掌權”、“情為民所系——因為人民的信任與期待”,進一步提高檢察隊伍的政治素質,始終保持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以此來促進檢察機關規范化建設,更好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推動檢察工作深入健康發展,更好地適應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
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檢察機關規范化建設的要求
(一)用理念查找建設中的問題與不足
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能光喊口號,搞形式,必須理論聯系實際,首先要實事求是地聯系自身檢察工作查找問題,每個檢察干警要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要求,用法治理念來指導檢查。要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從執法思想上找差距,從實際工作中尋不足,從人民的要求找弱項,查找是否執法為民、是否公平正義、是否服從黨的領導、是否服從大局,即是否樹立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查擺和清理出來的問題,要加強教育、引導、整頓,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委關于2006年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和高檢院關于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部署,查找、整頓、建設同步協調進行,保證規范化建設與法治理念標本兼進、相融相濟。
(二)用理念來指導和細化規范化建設,推進檢察改革
執法規范化建設首先要嚴格規范執法,保障辦案質量。要嚴格按照辦案流程,落實案件質量考評,建立檢務督查制度。要用法治理念來強化法律監督,維護法律統一正確實施,加強對訴訟活動的監督,努力維護司法公正。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有罪不究、違法辦案、超期羈押、裁判不公等問題,通過糾正訴訟活動中的違法和查處司法人員的職務犯罪,確保司法公正;通過嚴肅查處社會關注的行政執法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深挖窩案串案,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促進依法行政,匡扶社會正氣。
法治理念要求在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的同時,強化保障人權觀念和措施。依法維護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增強證據意識和程序意識,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證人等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依法文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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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工作視域下村規民約的作用
社會工作來源于西方,尊重人權平等、強調民主參與、主張助人自助等是其基本理念,在此基礎上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提高社會福祉的宏觀目標。從社會工作視角下觀察村規民約,我們發現村規民約是一種由村民集體制定的調整人們行為的社會規范,村規民約的內容具有很強的綜合性,其內容包含十分廣泛。村規民約鼓勵支持群眾之間互幫互助,村集體內相互協助,團結村集體的力量,共同化解村內矛盾,幫助解決糾紛困難。而且村規民約一般都比較重視幫助村內貧困家庭、老弱家庭、身心殘疾者等。通過村規民約,可以解決農村中的各類問題,它符合社會工作的價值追求,也提高了社會的服務能力。
在社會建設過程中,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推動村規民約的建設意義重大。從社會工作角度而言,村規民約可以調整和指導人們積極開展新農村建設,而且村規民約可以實現對人民群眾的教育作用,從而推動我國農村建設。隨著我國現代法治教育的不斷深入,法治觀念已經逐漸滲透進人們的心中,但是,老百姓心中仍有一定的厭訟心理,而村規民約是村民之間約定俗成的行為規范,是比法律更柔性的制度,在一定范圍內彌補了法律的局限性,也節約了司法資源。社會工作以提高社會福利,改善社會生活質量,實現個人與社會的和諧為目標,從一定程度而言,村規民約與社會工作有著異曲同工的社會價值。
二、社會工作視域下村規民約的特點及建議
村規民約包含了農村建設的指導方向,它可以有效提高我國村民建設規范質量,從而規范人們的行為。在社會建設過程中,村規民約作為一種行為規范,它可以使農民實現最基本、最普遍的民主,可以讓農民按自己熟悉的方式生活和工作。村規民約是指導鄉土社會人們生活的社會規范,在社會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鄉土基層社會與國家的距離遙遠也導致了其對于國家法的疏于了解。這種代表了民間基層的村規民約與國家規范之間的沖突因此無法避免,而在國家法的語境下就表現為村規民約的違法性。因此,需要有社工和法律專家的配合,共同指導村民完成村規民約的建設,保證村民集體利益的同時,符合法律的規定。作為法律的補充手段,它增進村風、民風建設,從而促進社會和諧。
在村規民約的實施過程中,可以彌補法律存在的不足。法律調整的內容和范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法律范圍之外,仍有許多行為不符合社會公德和善良風俗,影響社會和諧。而村規民約的應用可以彌補法律調整的不足,調整法律不調整的行為,從而提高社會治理效果。由于村規民約的應用是在實踐中對不良行為進行調整制裁,而且村規民約具有輕獎勵、輕保護、輕教育的特點,因此,在使用村規民約過程中,要堅持平等、公開、公正的標準,調整人們的行為。在社會管理中,實施村規民約理應遵循現代法治的基本要求,反對農村中殘存的等級、宗法、私法等封建觀念和遺風。
在現代社會管理中,由于法律不能完全適用于社會各個角落,它在調整內容和調整范圍方面也具有一定的漏洞。在社會管理過程中,農村的文化水平不高,而且農村的社會建設又比較缺乏物質資源支持,村民對法律的認識程度不高,接觸機會有限,反而村規民約對他們來講是簡單而熟悉的。因此,社工需要協助做好宣傳工作,確保人人知規,人人守規,倡導文明健康的社會環境。
三、社會工作介入對促進村規民約建設的意義
單純從法律的視角研究村規民約的建設,大多只著眼于設計程序的合法性和建設內容的規范性,然而忽略了其制定過程的民主性和范圍的適用性。我國社會現正處于全面快速轉型階段,人們需要面對的事務不再單純以村居為主,老百姓與外界交流的需求日益增長。此外,流動人口的加劇也促使村民面臨的問題越來越復雜和多樣化。因此,村規民約的建設如只簡單考慮法律程序和內容合法性,顯然不能滿足不同村民群體對于社會參與的渴望,也不符合當今多元化的社會發展需求。此外,傳統的村規民約大多受到權威的影響,其建設過程中鄉鎮級政府或者村中有聲望的人往往起到主導作用,草根百姓沒有機會,也沒有意識為自己發聲。由于農村資源的匱乏,村規民約較多以政府或者專家擬定的模板為藍圖,根據本村特點稍加修改,但其范圍的適用性和修訂的及時性還亟待加強。
社會工作作為一種介入的手法,通過個案、小組、社區三大基本方法,針對不同村落的人群特點,在深入了解和熟悉本村環境的基礎上,強調人人平等、村民參與,在政策和法律的指導下,由村民共同商討制定體現全體村民意志的村規民約,最終達到維護村落社會正義、保障和提高村民福祉的目的。
面對社會經濟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我們需要結合我國社會經濟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抓住法治建設的重要性,推動農村的發展。同時,在經濟建設過程中,要充分發揮農村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注重培養和提高群眾的認識和覺悟,提高村民的綜合水平。社會工作介入村規民約建設,通過自下而上的方法倡導自治,有助于培養村民的民主意識,增強自我管理能力,實現“助人自助”。
在農村社會建設中,農民是社會的主體,也是社會的常見單位,他們受傳統觀念的影響,村民自治尚不健全,行為規范也存在很大的問題。因此,在村規民約建設過程中運用社會工作方法,推動村民自治,不僅可以讓村民正確認識社會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也是增強村民社會參與,樹立社會角色從而增強自信的過程。
隨著社會的變化,要求村規民約也要做到與時俱進,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在村規民約改革發展中,社會工作的介入是在法律和政策的指導下,根據社會發展趨勢,秉持以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將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約束社會上存在的不良行為,從而推動村規民約的改革。村規民約在制定時,社工堅持民主的原則,鼓勵、引導更多的群眾參與到村規民約的制定中,了解大眾的價值取向和發展意圖,在民主的基礎上制定村規民約,并由群眾進行相互監督,共同完成村規民約的內容。因此,相比民間自發組織的方式,作為第三方社工的介入,通過整合社會資源,保證了村規民約的合法性、適用性、及時性。
篇8
一、職業學校學生法律素養形成的重要性
我國憲法規定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根本治國方略。依法治國需要樹立全民法制信仰,中職學生是國家未來的建設者,職業學校通過對學生的教育,向社會輸送具有專業知識和勞動技能的社會成員,這不僅要求他們具有專業能力和道德品質,更要求他們具有良好的法律素養,以促使整個社會逐漸形成良好的職業文化、法律文化和法治環境,為建立法治國家奠定堅實的基礎。
職業教育是青少年學生在完成中等教育后接受的一種學校教育。學生在初中和高中階段,由于學校課程設置和學生應對升學壓力,對法律知識的了解和掌握也都局限于課堂,在法律知識學習上投入的時間并不多,更談不上形成法律素養。學生進入職業學校,在完成職業教育后就要走向社會,走上工作崗位成為職業勞動者。在紛繁復雜的社會關系面前,如何運用法律來維護和保障自身權益就變得十分迫切。在法治社會當中,法律是規范人的行為標準,一個職業勞動者不掌握基本法律知識和法律素養就不能做到依法保護自身的權益。例如:學生畢業后參加工作,在工作崗位上有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如享受健康培訓權――依法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權;享受拒絕違章作業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享受工傷社會保險權、賠償權――對職業危害造成的健康損害有依法要求賠償的權利等。當勞動者發現自己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受到侵害,應當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而這些權利保護意識的建立最直接來源于在職業學校的法制教育。如果學生在校期間對《職業病防治法》學習過,從業后就會主動關切自身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而不是被侵權后再被動尋求法律救濟。另一方面,中職學生畢業后的年齡較小,有些學生甚至未達到18周歲,具備基本的依法違權意識和法律素養就顯得十分重要了。因此,在職業教育階段加強相關法制教育,培養學生的法律素養,對學生的健康成長和順利融入社會都具有重要意義。
二、職業學校學生法律素養形成的迫切性
2002年《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公布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逐步成為社會共識,職業教育規模進一步擴大,中職學生招得越來越多,可是學生的素質卻存在很大差異。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生源素質相對于高中學生普遍低一些,學生文化課成績差,學習熱情不高,甚至有不良的行為習慣。有些學生的紀律觀念差,存在違紀、甚至違法犯罪的行為,中職校園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也屢見不鮮。通過成因分析我們發現,部分學生由于自身原因以及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環境的一些不良因素影響,法律素養較差,對社會、生活的認識比較消極。有些學生違法犯罪的成因來源于社會環境的影響,部分學生由于價值觀錯位,社會上不良風氣以及腐朽思想的影響,形成了享樂主義的人生觀,為了達到享樂的目的,不惜以身試法。例如,對多起學生的盜竊行為分析發現,除了少數是因為經濟窘迫所致外,絕大多數是因為虛榮心過強,受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盲目攀比、跟風、貪圖享樂造成的。另一方面,中職學生多處于青春發育期,心智都不太成熟,容易沖動,有些學生在內處環境的刺激下,容易產生怨恨、惱怒、激憤情緒,自身不能有效管控容易引起生物性、本能性的沖動,繼而引發故意傷害等暴力性違法犯罪行為。如果進入職業學校之后得不到正確引導,很容易產生極端的心理,個別學生甚至產生違法行為,甚至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所以職業學校的法制教育越發顯得十分緊迫,而單純依靠法律課上的簡單說教是不能有效改變現狀的,必須通過對法律知識的認知,培養學生形成自主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和法律信仰,進而培養起學生良好的法律素養,才能從根本上改變學生的思想狀態,有效地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三、培養職業學校學生法律素養的目的
職業學校應當將“傳授法律知識,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使學生理解并接受權利義務原則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辦事等基本的法治觀念,使法律成為指導自己辨別是非,確定自身行為規范的重要依據”為目的,并通過法制教育,使廣大中職學生成為具有現代法治觀念的合格公民。
四、培養職業學校學生法律素養的方法
中等職業學校要通過確立明確的培養目標、合理設置課程體系、更新整合教學內容、適度改革教學方法和營造校園法律文化氛圍來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法律素養教育。
(一)確立中職學校法制教育的中心命題――培養學生的法律素養
法律素養是指一個人認識和運用法律的能力。它包含三層含義:一是法律知識,即知道法律相關的規定;二是法律意識、法律觀念,即對法律尊崇、敬畏、有守法意識,遇事首先想到法律,能履行法律的判決;三是法律信仰,即個人內心對于法律應當被全社會尊為至上行為規則的確信。學校在制訂法制教學大綱和安排教學內容的過程中要以培養學生法律素養的三個層次為參照,形成科學有效,循序漸進的培養體系和方法。對于法律知識層面,要將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最相關的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經濟法、訴訟法等內容作為所有專業學生學習的基本內容。而就具體的某個專業而言又要富于針對性,例如,對于會計專業,會計法、稅法、證券法、銀行法、票據法、合同法等專業指向性很強的部門法就應該成為該專業法律學習的重點。對于法律意識、法律觀念層面,因其是?人類在法律方面的實踐活動的精神成果,包含著人類在認識法律現象方面的世界觀、方法論、觀念模式、思想情感等,所以它不是自發形成的,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學習和自覺培養的結果,也是法律文化傳統潛移默化的影響的結果。所以就要求學校要通過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教學活動,探索多種教育途徑,建設專業素質的教師隊伍,并依照“依法治校”的原則,在開展各項工作與活動中依法進行,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尊嚴,營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環境,使學生在學校日常學習和生活中,潛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與法律熏陶,進而培養起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在法律信仰層面,學校教育要增強學生的權利意識,重視學生作為社會主體的自我意識和成為一名職業者的職業意識。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首先想到的是要用法律來維護。同時學校在綜合各種教育資源的過程中要向學生滲透法律被全社會尊為至上的行為規則的思想,使學生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二)綜合運用中等職業學校法制教育資源,提高法制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一是整合學校法制教育課程和活動,將法制教育納入學校總體教學當中。加強法制教育工作力量,學校主要領導要負責學校法制教育,要有專職校領導主抓學校法制建設和學生法制教育。要加強對校長和教師的法制教育培訓,完善兼職法制副校長制度。改進“職業道德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教師應該把法制教育融人到學生的整個學業的指導中,貫穿于整個培養過程。及時修訂課程教學大綱,頒布課程標準,優化教學內容,推進教材建設,加大有關職業維權和自我保護方面的內容。學校以法律進校園為契機,把普法教育作為職業教育的重點內容,做到教材、課時、師資、經費、考試全覆蓋。
二是要豐富法制教育形式。學校在學生之間、教師職工之間建立糾紛化解調解機制,通過學法用法,在全校師生中形成牢固樹立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各班級可設立專門的法治委員,在班級管理過程中建立“依法治班”的管理模式。引導學生參與學校管理和社會公共事務,不擠占、減少法制教育課時和法制教育活動時間。加強網絡等新媒體的應用。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互聯網、手機等新媒介,提升學生參與法制教育的積極性。推進遠程法制教育。
三是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法制教育機制。暢通家校溝通渠道,推進學校法制教育校外實踐基地建設。充分利用全國法制宣傳日、禁毒日等時間節點集中開展相關的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定期組織學生到當地的法律教育警示基地參觀學習。會同學生實習單位有針對性地做好實習學生的法制教育,增強學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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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醫學上的兩個誤區:(1)脂肪肝不用治,(2)脂肪肝無法治,不知害了多少人。現在應該是人們轉變觀念的時候了!人們常見的脂肪肝,也是經過了從無到有、從輕到重的過程,如果不用治可以的話,脂肪肝為什么會發展嚴重,甚至發展到肝癌?!現在的醫學在進步,或許以前還可以說脂肪肝沒法治,但是現在的事實可以證明脂肪肝能夠徹底治愈!只要您選擇對的產品,選擇正確的方法!所以,從現在開始我們要轉變觀念:(1)脂肪肝一定要治療!(2)脂肪肝可以完全治好!
二、肝臟――健康的大總管
肝臟是人體健康的大總管,這樣說一點也不為過。有一個好的肝臟就有一個彩色的人生,一個不好的肝臟就是一個黑白的人生,很有道理。
肝臟的主要作用如下:
?肝臟是人體最重要的代謝中心,是人體內最大的代謝器官,許多物質和營養素都是在肝臟這個代謝中心進行合成,分解,轉化或者儲存的:
1.肝臟是蛋白質代謝中心;
2.肝臟負責糖的轉化和糖代謝;
3.肝臟進行脂肪分解和轉化;
4.肝臟承擔著維生素、激素的代謝;
5.肝臟分泌膽汁。
?肝臟是人體最重要的血液凈化和解毒中心
6.肝臟承擔著解毒和凈化血液的功能;
7.肝臟制造凝血因子;在胚胎時期肝臟還有造血功能;
8.肝臟儲存血液,調節血容量。
?肝臟是人體的防御中心
9.肝臟具有吞噬,殺傷,及清除作用,抵御外界異物和病毒。
?肝臟調暢人的情志
10.在中醫里,肝為將軍之官。肝主疏泄,調暢情志。在志為怒。
肝臟像將軍一樣運籌帷幄著全身氣血的運行,能夠疏泄人的情志,使人的情緒正常,不會過喜過悲。肝不好的人,通常情緒不穩定,表現為易怒,易憂郁。
由于肝臟的四大重要作用,人的生存離不開肝臟的正常工作。一旦肝臟生病,帶來的危害是全身性的,而不是單純的肝病。所以,擁有一個健康的肝臟是生命的基礎。如果肝臟的糖代謝功能出了問題,就會出現糖尿病;如果肝臟的脂肪代謝功能出了問題,就會出現脂肪肝,高血脂;如果肝臟的蛋白質代謝功能出了問題,就會出現高尿酸;如果肝臟分泌的膽汁出了問題,就會出現膽囊炎,膽結石。如果肝臟的維生素代謝功能出了問題,就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維生素缺乏癥。肝臟代謝功能損傷是導致高血糖,高血脂和高尿酸 ――“三高”的根源。這也是引起高血壓,肥胖,痛風,動脈硬化,冠心病,中風,心肌梗塞的基礎。
現代醫學上的“代謝綜合征”,均與肝臟代謝和血液有關,而上述疾病中的“肥胖、高血脂、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腦中風,還有痛風等”,皆在此范疇之內。“肝”為三大代謝的中心,肝能藏血,凈化血液等。由于肝的四大作用,決定了先解決肝病――脂肪肝的重要性,先把肝臟清理干凈,其他疾病也就看到了曙光!
三、治療脂肪肝――肝凈療法
有了脂肪肝怎么治?科學的肝凈療法為您解決難題!您的思想,您的選擇,將關系著您是否能治愈脂肪肝,是否能盡快治愈脂肪肝!
“脂肪肝全面康復肝凈療法”,被納入2008年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成果推廣項目。肝凈療法是以銀小龍博士發現的脂肪肝發病機制為基礎,利用現代高科技分子生物技術研究成功的脂肪肝治療方法。所用產品是從數千種綠色植物和營養素中精心篩選出對清除脂肪肝、降低血脂、降低轉氨酶有特效的肝凈營養片和肝凈ABC等。肝凈療法從根本上解決了脂肪肝無有效藥物可治的世界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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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上述存在的諸多問題和不足,筆者認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應著重采取以下幾點對策:
(一)法制宣傳的理念要堅持與時俱進,把握“基本點”,營造農村法制宣傳大氛圍。一是要樹立農村法制 “大宣傳”的理念。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是一項全民參與的社會工程,是社會的共同責任,政府各部門都是普法的主體,都有向社會普及法律知識的義務,特別是行政執法機關負擔起執法相對人普及執法法律知識職責,應將法制宣傳教育納入本部門執法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逐步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大普法”、“大教育”、“大宣傳”的法制宣傳教育新理念和新機制。二是要樹立全新的法制宣傳動靜聯動理念。現代法律理念要求法律以權利為本位,保障公民民利,實現社會法治化。普法不僅是法律知識的傳播,更主要的是法律意識和法治理念的培養。尤其在新的形勢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外部環境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法制宣傳教育不僅要宣傳靜態意義上的法制,還要宣傳動態意義上的法治,要通過各種法律知識、法制信息與觀念的傳播,培養人們的法律意識、民主意識,更要著眼于從人的內在需要出發來規范、調整和引導人的行為,最終實現全社會整體法律素質的提高,樹立法治精神,實現法治社會。三是要樹立“圍繞農村經濟發展抓普法,抓好普法促農村經濟發展”的宣傳理念。從大的方面講,農村普法宣傳是依法治國的前題和基礎,是法律實施的途徑和手段。從小的方面講,是推動農民群眾懂法、知法、守法、護法、用法的有效辦法。因此,開展農村普法宣傳,不僅有利于農村經濟的發展,更有助于農民群眾法律素質的提高和促進農村和諧穩定,不能僅局限于“守法”、“不犯法”,要從確立法律素質和法制理念出發,從一般的“守法”、“不犯法”向“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依法與管理、監督和社會事務”高度轉變,整體推進,互相促進。
(二)農村法制宣傳的內容要堅持實用性,針對“興奮點”,以增強法制宣傳的吸引力。針對農村、農民結構的層次性和法制宣傳需求的多樣性,在制定法制宣傳計劃時,既“求同”也“存異”,既安排《憲法》、《民法》、《婚姻法》、《治安處罰法》等共性內容,又要因人、因崗、因需而異,如安排《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勞動合同法》、《企業法》、《土地管理法》、《農業法》等個性內容,缺什么、補什么,干什么、學什么,按需施教,學以致用,時刻把脈不同層次農民需求的“興奮點”,教育引導農民自覺依法守法致富闖市場,參與市場競爭,學會善于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農民駕馭市場經濟的本領和能力,讓農民親身感受到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性,懂法的必要性,以此來激發農民的學法熱情、用法原動力,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吸引力,使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逐步由“要我學”的被動狀態轉變為“我要學”的主動狀態,使法制宣傳教育真正進村入戶,深入人心。
(三)農村法制宣傳的方式要堅持實效性,把握“著力點”,以增強法制宣傳的滲透力。針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對象的層次性多、分散性大、流動性強等特點,一些傳統的“我講你聽”、“你說我記”的老辦法已經難以奏效,需要我們從過去的“一支筆、一本書、一支隊”老套路上走出來,在總結借鑒原有成功經驗基礎上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創新載體,把法律條文通過一些行之有效的宣傳途徑,變成通俗易懂、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等群眾喜聞樂見形式傳播到千家萬戶。首先要將農村原有的法制宣傳媒體、法制學校陣地向面上擴展,點上滲透,使其有效地發揮法制宣傳教育的應有作用。其次要充分運用廣播、有線電視、計算機網絡等現代傳播媒介,發揮其“觸角”長,“射程”遠,傳遞快,覆蓋面廣,形象直觀,入耳入腦的優勢,使農民走在路上能聽到、坐在家中能看到、以耳濡目染的形式,把法律送到農民心坎上。再次開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傳主題活動。通過開展“法律咨詢”、“以案說法”、“法律知識競賽”、“現身說法”和小品、相聲等豐富多彩、寓教于樂的農村法制文化活動,發揮潤物無聲、潛移默化、點滴滲透的作用。同時根據不同層次的宣傳教育對象需求,改變過去枯燥的“灌輸式”、“填鴨式”宣傳教育的方式,創辦農村“普法超市”、法制夜校,由農民根椐自己需求,進行“菜單式”、“訂單式”法律知識
宣傳教育。利用農民群眾的身邊人、身邊事、身邊案來“現身說法”、“以案說法”,使農民感到法律是看得見、摸得著、學得到、用得上的好東西,真正有效地激發他們學法用法的濃厚興趣。 (四)農村法制宣傳的組織要堅持靈活性,選擇“結合點”,以提高法制宣傳的實際效果。針對農民生產、生活特點,根椐農民實際需求,統籌兼顧、見縫插針,因“類”制宜實施教育。對在家務農的農民,可利用下雨天或農閑冬休時間組織機動教育;對就近經商、務工的農民可選用早晚或節假日,避開經營、務工時間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對外出經商、務工的農民可采取郵寄法制宣傳資料進行函授式教育;對農民中的黨團員可結合黨校、團校培訓及平時活動開展陣地式教育;對農村年老體弱、沒有文化的農民可上門走訪開展談心式教育。春節期間,利用農村走親訪友之機開展庭院法制故事會、法制報告會向群眾宣傳法律知識。還可通過勞動保障部門實行農民工外出務工前法制培訓,發給普法合格者證書。對個體工商戶和企業職工,特別是私營企業的職工,勞動、工商、普法依法治理等部門結合誠信守法經營教育開展應知應會法律知識教育,對達不到規定要求的限期補課。
(五)農村法制宣傳的模式要突出可行性,挖掘“創新點”,把法制宣傳工作不斷引向深入。從農村法制宣傳實際出發,創新法制宣傳載體,積極探索新時期農村法制宣有效途徑,創建農村“普法示范村、學法中心戶、法律明白人”普法新模式,推動“六五”普法健康有序向縱深發展。
一是創建農村普法示范村。區法宣辦制定下發創建普法示范村工作實施意見和考核辦法,對創建普法示范村的標準、措施和考核辦法提出具體要求,納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目標責任制考核。各行政村分別成立由支部書記為組長、主任為副組長的普法示范村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形成區、鎮、村三級組織網絡,建立健全普法宣傳“五有”陣地,即各村有一所法制學校、一個法制宣傳欄、配備一套法律圖書、建立一支法制宣傳隊伍和一套完整制度和檔案,“研究工作先學法、作出決策遵循法、解決問題依照法、言論行動符合法”逐步成為村干部和普法骨干的自覺行動。
二是培育學法用法中心戶。以自然村莊劃塊為區,毗鄰居住的農戶為依托,按照群眾自愿的原則,培育學法中心戶。確定中心戶數不受戶數和人口多少限制,因地制宜,每區少則3-5戶,多則10-20戶。中心戶要求“五有”:即有較好的家庭活動場所、有一定的法律知識、有一定的群眾基礎、有一套法律宣傳資料、有一定的社會矛盾調解經驗。戶主主要由一些農村老黨員、離退休回鄉老干部、老教師、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法律工作者或愛好者等組成,他們既是懂法守法先行者,也是法律知識的傳播者。主要職責是:利用農村空閑、下雨時間組織鄰居開展法律法規知識宣傳;二是利用調處民事糾紛等機會就事說法,宣傳治安處罰法;三是利用紅白喜事聚會等平臺,宣傳農村易風易俗等政策法規。
三是培養法律明白人。以開展“送法律進農村”活動為契機,依托、區、鎮黨校和村農民法制學校等陣地,對村支書、村主任和村調解員、村民代表、農村民營企業主等進行輪訓。抽調司法系統律師、法律工作者組成普法講師團,利用農閑、“三下鄉”時間進村入戶,現場解答農民群眾的法律難題,面對面受教育。通過普法宣傳教育,實現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決策的意識明顯增強,廣大群眾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水平有了明顯提高。對經教育培養,符合“法律明白人”條件的頒發聘書,調整充實到基層法律宣傳隊、人民調解和法律顧問等工作一線,同時研究制定適合本村社會經濟發展的“法律明白人”工程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