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年度安全培訓計劃范文

時間:2024-02-27 17: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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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年度安全培訓計劃

篇1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生命線,學校安全事關家庭幸福、學校穩定,社會和諧。為強化我校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安全,保證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校和諧健康發展,我校以貫徹落實《成都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評定規范》為契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師生員工安全意識、責任意識,不斷強化學校安全管理,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做好學校安全工作,努力為學生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有力的保障了學校安全有序運行,現將我校相關工作推進情況匯報如下:

一、建立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針對教育行業常規安全工作重點內容、相關法律法規、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相關文件要求和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科學制定了年度總目標及工作計劃,各業務部門根據學校總目標制定了本部門目標。目標內容包含:制定依據、部門、人員,傷亡、火災、食品安全事故、傳染病等事故控制,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簽約率100%、在崗教職員工、學生安全教育率100%、定期檢驗率100%、事故隱患整改率100%。同時,根據本單位年度總目標,制訂了年度安全管理、隱患排查與整改、安全教育活動、培訓演練、預防事故等的技術措施針對性計劃。在安全防范設備設施的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和勞動保護;安全評價評估、重要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排查、隱患評估和整改;應急救援器材、裝備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安全標志及標識;其他與安全直接相關的人員、物品或活動等方面按相關要求對技術措施計劃進行實施和考核,考核記錄齊全。

二、完善組織機構,落實主體責任

根據規范要求,首先,我校成立了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明確了安全管理部門分管領導、各部門安全負責人、專職學校安全管理員和食品安全管理員。同時,建立了安全工作會議制度,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專題會議,校級安全工作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至少每月召開一次,全體教職工安全工作會議至少每學期召開一次。會議內容包含:上級安全文件會議精神傳達落實、總結上一階段安全工作、分析校園安全形勢、研究并制定階段性安全對策、協調解決安全問題、檢查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其次,根據《中小學崗位安全工作指南》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健全崗位安全責任制,明確主要責任人、分管負責人和各級具體管理人員,按年度層層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做到學校安全崗位責任內容涵蓋學校業務工作的所有內容。

三、建立安全經費保障制度。

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安全工作專項經費,用于教育培訓、應急演練、隱患排查整改、建筑物和教學設施設備安全運行保障等。制定年度安全經費使用計劃,建立經費管理及使用臺賬。建立教職工工傷保險、校方安全責任保險和學生意外傷害綜合保險等管理制度。足額繳納工傷保險和校方安全責任險保險費。按照上級行政部門要求,積極宣傳、鼓勵學生購買校園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完善安全事故責任保障體系,并為保險購買、理賠等提供必要協助。

四、加大對學生和教職工的教育培訓

按照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結合重要時間節點及成都市學校安全教育平臺和《生命.生態.安全》教材,將安全教育課程列入常規教學管理,做到有教材、有陣地、有課時、有教師、有教案、有教研、有評價,有序開展各種形式、內容豐富多彩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有效完成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要求的安全宣傳教育任務。建立教職工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并制定相應培訓計劃。根據培訓計劃開展安全培訓。

做好培訓記錄及效果評估。電工、保安等非教學崗位操作人員,培訓每年不低于20學時,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培訓不低于40小時、教學崗位每年不低于12學時。依法應當持證上崗的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學校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學習本單位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主要負責人每年培訓不低于16學時;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培訓學時不低于40學時。

五、加強教育過程中安全控制規范化建設

篇2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通過為學生提供營養膳食,切實改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狀況,提高農村學生健康水平,促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健康成長,推動教育均衡發展,努力構建和諧社會。

二、基本原則

按照“政府主導、多方參與、部門管理、學校實施”的基本模式,堅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的工作原則和“經濟、營養、衛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穩步實施。

三、實施內容

(一)實施標準、范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實施的對象為農村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補助標準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學生在校時間200天計算);補助以食品實物形式由學校負責發放,供學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內容。供餐采取學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兩種模式。具備食堂條件的學校按照營養食譜由學校食堂提供營養午(早)餐;不具備食堂條件的學校,暫按蛋奶供餐模式過渡運行。

四、資金來源

實施“計劃”所需資金,其中營養餐學生補助資金由中央財政負擔;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待遇及水、電、燃料費用待全面實施后由區財政統一協調解決;學校食堂建設由區教體局商財政局科學制定學校食堂改造建設規劃,并統籌義務教育工程項目資金,將學生食堂和必要的設施設備優先建設,通過三年基本完成全區食堂改造建設任務。

五、主要工作及有關要求

(一)核定實施對象。區教體局負責建立營養餐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對學生人數、補助標準、受益人次等情況的動態監控,嚴防套取、騙取資金行為的發生。

(二)制定營養食譜。由食藥局牽頭,教體局配合,組織營養專家制定營養配餐標準和操作指南。食譜制定要結合學生體質狀況、當地飲食習慣和物產特點,科學制定。做到搭配合理、營養均衡,并保證學生每周食用一定數量的牛奶和雞蛋。

(三)招標采購。營養餐所需牛奶、雞蛋、糧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要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供貨商;蔬菜、肉(禽)類等農副產品,由實施學校實行定點、集中采購,并與供貨方簽訂質量安全保證協議。各供貨企業,均須持有《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供應學校的米、面、油、醬、醋、鹽等食輔材料必須有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務要納入招投標合同或采購協議。招標采購工作由區財政局牽頭,教體、衛生、食藥、質檢、物價、監察等部門參與,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價格公正合理。

(四)加強食堂管理。學校食堂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重點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嚴把食品質量關。嚴防霉變、腐爛、污染和生蟲不潔等現象的發生;加強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管理。學校食堂從業人員要持證上崗,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個人衛生習慣。凡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患者,嚴禁從事學校食堂工作;加強學校食堂供餐管理。實行試嘗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強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學校食堂實行獨立核算、財務公開,自覺接受監督檢查。學校食堂結余款項,要專項用于改善學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職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關部門要依據加強對學校食堂的監督管理指導工作,確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工作。由區衛生局負責,教體局配合,制定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方案,并定期開展監測評估工作。

(六)組織培訓。由區教體局牽頭,人社、扶貧、衛生、食藥等部門配合,制定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從業人員的專業培訓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由區衛生局牽頭,公安、食藥、宣傳、教體等部門配合,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的管理應急機制,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明確突況下的應急措施,細化人員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后處理、輿情應對等具體工作方案,并組織演練,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實施學校要建立本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的管理應急機制,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計劃”實施的領導,成立由區長擔任組長,常務副區長及分管教育領導任副組長,教體、財政、食藥、發改、監察、農業、衛生、審計、工商、宣傳、質監、公安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區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部署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營養辦)設在區教體局,具體負責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的日常工作。各鎮(辦事處)也要成立由相應的工作機構,加強實施過程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確部門責任。“計劃”實行“三長負責制”,即部局長、鎮(辦)長、校長是實施工作第一責任人,其工作職責是:教體局長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計劃”實施方案和各項管理制度;全面負責“計劃”的具體實施工作;牽頭負責實施、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對學校食堂、供餐服務企業進行食品安全檢查;配合財政局做好“計劃”專項資金的日常監管工作。財政局長負責制訂和完善相關政策;負責“計劃”各項經費的籌措和按時撥付工作;負責“計劃”專項資金的日常監管工作;牽頭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標采購工作。發改局長負責將營養改善計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價格監測和預警機制;開展生產成本調查,組織對食品價格進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計劃實施及流通環節費用減免政策。農業局長負責組織對供給學校的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進行監督檢查;指導農牧企業、農村經濟聯合體和農戶面向農村學校定點生產、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農產品。工商局長負責供餐企業主體資格的登記和日常監管;負責食品流通領域的安全監管,制定實施方案,履行工作責任;每月檢查供應商庫存條件至少一次,對食品材料進行查驗并做好記錄;安排工商所定期檢查學校周邊食品經營戶的食品安全,防止“三無”產品、假冒偽劣及過期食品進入校園;根據本部門工作相應職責制定“計劃”實施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并按照年度計劃組織開展工作。質量技術監督局長負責對供餐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監管;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定期對供餐食品進行抽檢,對實施現場檢查和抽樣檢驗;查處食品生產加工中的質量問題及違法行為;對“問題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依法出具科學、公正的檢驗報告,為處理工作提供技術依據。衛生局長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協助查處食品安全事故;對學生營養改善提出指導意見,制定營養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營養知識宣傳教育;指導學校開展衛生防疫工作;做好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的監測評估工作;協助教體、勞動部門培訓從業人員,對學校師生進行食品安全教育;根據相應職責制定實施方案,履行工作責任。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負責學校食堂以及供餐單位(個人)食品安全監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準入辦法;會同教體部門與學校和供餐企業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負責制定營養食譜;安排專人負責,加強對食品原料采購、加工、貯存、餐具消毒、設備清潔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切實做好日常綜合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協助查處食品安全事故;負責制定具體的食品安全培訓方案和教材,對實施計劃的中小學校長、食堂負責人、工作人員以及供餐企業相關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相關法規制度和行業規范培訓;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進校園”宣傳教育活動;根據相應職責制定實施方案,履行工作責任。監察局長負責對有關部門在“計劃”實施過程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計劃”實施過程中群眾對違規、違紀人員及事件的舉報和反映;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追究違規違紀及失職、瀆職人員責任,促使“計劃”實施公開、透明。審計局長負責對“計劃”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其效益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保證資金安全。公安局長負責配送車輛的監管和服務工作;建立配送綠色通道,確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時送達;負責實施過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偵查工作。人社局長負責配合教育、食藥、衛生部門制定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計劃,免費對實施“計劃”的從業人員進行定期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素質。鎮(辦)長負責本轄區內“計劃”的實施工作;組織成立本轄區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和督察小組,定期研究轄區內“計劃”實施的相關問題;整合轄區內各部門工作職能,定期檢查各校的具體實施情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化解轄區內“計劃”實施過程中的矛盾和糾紛;根據相應職責制定實施方案,履行工作職責。負責學生實名制信息管理系統的建立和監管工作。中心校長負責制定轄區實施方案,細化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組織對轄區學校實施過程的日常監督、檢查、指導工作;每周對學校實施情況進行一次詳細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加強對“計劃”專項資金的監管,確保專款專用;設立監督電話和意見箱,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制定“計劃”實施的績效考核方案,調動教師參與、支持營養改善計劃的積極性。各實施學校校長負責制定本校“計劃”的實施方案及詳細的管理措施,負責“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點加強食品采購、接收、儲藏、出庫、加工、試嘗、留樣、分發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及食堂衛生監管,保證校園食品安全,確保安全運行;做好周食譜公示工作;組織和管理學生安全、文明就餐;負責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對學生及家長進行營養與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建立由學生代表、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等組成的膳食委員會,并充分發揮其在日常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學校食堂建設工作;負責建立完整規范的檔案資料。

(三)深入廣泛宣傳。各相關部門要從保障學生健康及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高度出發,充分利用媒體廣泛宣傳實施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重要意義,為實施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積極開展普及營養科學知識和食品安全知識教育,培養科學的營養觀念、飲食習慣和衛生習慣,使廣大學生能夠利用營養知識終身受益;要認真抓好中小學生健康教育,要以實施“計劃”為契機,全面加強中小學生體育、衛生工作,促進中小學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長。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級部門要加強對原材料采購、配送及食堂加工、學生食用全過程的監督,做到確保學生身體健康和飲食衛生安全。在實施過程中,由區政府辦牽頭,監察、審計、教體、財政、衛生、食藥等部門組成監管工作組,加強對“計劃”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各鎮、辦事處要成立由紀檢領導、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組干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學校實施“計劃”監管小組,加強對實施情況的監督,確保“計劃”落到實處。

(五)實行目標考核。“計劃”實施工作實行目標考核,區政府對營養改善計劃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各鎮辦進行目標考核,教育局對實施學校校長進行目標考核。

七、責任追究

(一)工作責任追究。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對“計劃”實施過程中,引發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二)質量責任追究。凡向學校配送不符合國家衛生安全和質量安全標準的蛋奶糧油及原輔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發生,取消供貨商資格,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