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企業會計準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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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企業會計準則

篇1

一、固定資產概念方面的差異。

1、舊準則從使用用途、使用期限、單位價值上對其定義,新準則則僅從使用用途、使用壽命兩方面對其定義。在使用期限上,新準則引用了“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說法,比舊準則“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說法更為妥當。

2、新準則規定: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建筑物,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二、固定資產初始計量方面的差異。

1、舊準則沒有涉及對“購買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的固定資產的計量,而新準則指出: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2、新舊準則關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融資租賃取得的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和《租賃》確定”相同,但由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和《租賃》三準則和舊準則相比,發生了較大變化,故而在固定資產的計量方面出入也很大。比如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第十條規定: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應當對受讓的非現金資產按其公允價值入賬,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比照本準則第九條的規定處理。這就是說,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取得的固定資產,應以其公允價值入帳。而不以重組債權的帳面價值入帳。在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第三條: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1)該項交換具有商業實質;(2)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均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確定換入資產成本的基礎,但有確鑿證據表明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更加可靠的除外。未同時滿足本準則第三條規定條件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在涉及補價時,同樣區分按公允價值和不按公允價值入帳兩種方式。而舊準則則對換入的資產不區分是否按公允價值入帳,均以換出資產的帳面價值加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固定資產其入帳價值,在涉及補價的情部況下,收到補價的一方還得確認收益。

3、新準則對企業合并取得的固定資產的計量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確定,而舊準則則指出,本準則不涉企業合并中取得的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4、新準則沒有涉及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和盤盈的固定資產的計量。

5、新準則規定確定固定資產成本時,應當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因素。而舊準則不涉及。

三、固定資產后續計量方面的差異。

1、折舊方面:新準則未對取得的固定資產從何時開始計提折舊的規定,只規定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并根據用途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舊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并根據用途分別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當期費用。在實際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2、后續支出方面:新準則規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符合本準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不符合本準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企業根據本準則第六條的規定,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后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而舊準則規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業的利益超過了原先的估計,如延長了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或者使產品質量實質性提高,或者使產品成本實質性降低,則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其增計金額不應超過該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

3、減值準備的計提方面:新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的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固定資產的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處理。但《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明確規定: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而舊準則規定:如果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企業應當按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并計入當期損益。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該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尚可使用壽命重新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價值又得以恢復,應當按照固定資產價值恢復后的賬面價值,以及尚可使用壽命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因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而調整固定資產折舊額時,對此前已計提的累計折舊不作調整。 如果有跡象表明以前期間據以計提固定資產減值的各種因素發生變化,使得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大于其賬面價值,則以前期間已計提的減值損失應當轉回,但轉回的金額不應超過原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四、固定資產處置方面的差異。

新準則規定了固定資產終止確認的條件:該固定資產處于處置狀態或該固定資產預期通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經濟利益。同時規定:企業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應當對其預計凈殘值進行調整。而舊準則不涉及這方面的規定。

篇2

關鍵詞:折舊;累計折舊;減值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3-0168-01

1 兩者在會計理論范疇的區別

(1) 性質和目的不同。

累計折舊是“資產價值損耗的計量”,其實質上是成本的分配手段或分攤過程。設置累計折舊的目的在于準確核定固定資產參與生產經營活動而形成的累計的價值轉移,以求從商品銷售中得到補償。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實質則是從“資產是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的角度,以“可收回金額”對賬面價值歷史成本作修正。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的目的在于:當技術進步等諸多因素使資產貶值時,用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來調整那些由折舊不能及時反映與調整的可收回金額與賬面價值的偏差,使資產價值得以真實反映,體現了會計謹慎性原則。

(2) 兩者對象不同。

應計折舊作為備抵項目,其對象是固定資產原值,期末固定資產原值扣減累計折舊后反映的正是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減值準備則不同,其對象為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累計折舊后的凈值,并且除了特別規定的外,既包括單項資產又包括資產組。

(3) 兩者特征不同,其會計處理遵循的政策也不同。

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相反,固定資產價值發生減損時,一般可以通過計提減值準備在期末及時地予以調整,同時減值減損也可以在未來采用多提折舊的方法體現。所以,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比累計折舊更加及時、靈活。

2 兩者在會計核算上的不同

(1) 核算范圍不同。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新準則對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情況作出了六條規定,并增加了對資產組減值的認證。可見,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范圍比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范圍要大得多,相反,減值準備的認定和計算要比累計折舊嚴格得多,復雜得多。

(2) 計提方法不同。

一般來說,累計折舊計提方法較多,如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企業應據資產自身價值轉移的預期特征以及減值發生的可能性等進行方法選擇,且不得隨意調整。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方法單一,就是對資產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部分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3) 兩者的計提基數不同。

原始的累計折舊以資產原值減去預計凈殘值的余額作為折舊基數,在新準則下有了減值準備的界入,應作出變動,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基數是固定資產賬面價值,按期末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4) 兩者的會計處理不同。

①賬務處理不同。累計折舊與經營管理直接相關,按月分配計入制造費用、管理費用,且不能沖回;而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與經營管理無直接關聯,并非經常發生,統用“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月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②對應交所得稅的影響不同。企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的折舊費,除接受捐贈和盤盈的固定資產由于具有成本性支出外,可以在稅前扣除。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不在扣除之列。

3 兩者的聯系

篇3

[關鍵詞] 小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會計處理差異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23. 004

[中圖分類號] F23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2)23- 0006- 03

在市場機制和政府扶持的共同作用下,我國小企業得到迅猛發展,日益成為改革開放的重要力量。為規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財政部在2004年了《小企業會計制度》。從財政部會計司掌握的數據來看,《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執行效果不是十分理想。而執行通用會計準則如《企業會計準則》所帶來的會計超載問題已然成為制約中小企業會計發展的障礙。2011年10月18日,財政部《小企業會計準則》,要求相關小企業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鼓勵提前執行,2004年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廢止。至此,我國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選擇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者《小企業會計準則》。

雖然《小企業會計準則》隸屬于基本準則之下,即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同時必須執行基本準則,但其在會計處理上與《企業會計準則》還是有較大的差異。《小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準則》的具體準則的主要差異如下。

1 資產類科目

1.1 貨幣資金

《小企業會計準則》中,除“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外,可設置“備用金”科目,取消其他貨幣資金下屬的固定明細科目。《企業會計準則》中,包含“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3個科目,且“其他貨幣資金”下設有6個固定明細科目。

1.2 應收及預付款項

《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壞賬采用“直接轉銷法”,并確定了發生壞賬損失的六大標準。《企業會計準則》中,壞賬采用“備抵法”。

1.3 存貨

(1)《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評估價入賬。《企業會計準則》中,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入賬,但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2)《小企業會計準則》中,盤盈存貨的成本,按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價或評估價值確定。盤盈存貨實現的收益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企業會計準則》中,盤盈的存貨按重置成本作為入賬價值,經批準后沖減當期管理費用。

(3)《小企業會計準則》中,盤虧存貨發生的損失應計入營業外支出。《企業會計準則》中,屬于計量收發差錯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貨凈損失計入管理費用;屬于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貨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4)《小企業會計準則》中,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企業會計準則》中,當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時,應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1.4 投資

(1)《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分為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會計準則》中,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

(2)《小企業會計準則》中,短期投資按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作為成本進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中,交易性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計價,交易費用計入“投資收益”。

(3)《小企業會計準則》中,短期投資在持有期間按歷史成本計量。《企業會計準則》中,交易性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的變動差額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在核算“長期債權投資”時,債券溢價或折價的攤銷采用直線法。資產負債表日,不需計提減值準備。經確認無法收回的長期債權投資,應于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企業會計準則》中,在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債券溢價或折價的攤銷采用實際利率法。若資產負債表日發生減值的,需計提減值準備。

(5)《小企業會計準則》中,長期股權投資包括《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長期股權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的一部分。《企業會計準則》中,長期股權投資是指企業準備長期持有的權益性投資。

(6)《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小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合并取得屬企業會計準則范疇)。《企業會計準則》中,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應分為企業合并和非企業合并兩種情況確定。

(7)《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小企業采用成本法進行后續計量(不存在合并取得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會計準則》中,針對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

(8)《小企業會計準則》中,長期股權投資在資產負債表日,不需計提減值準備。實際發生損失時,計入“營業外支出”。《企業會計準則》中,長期股權投資若在資產負債表日發生減值的,需計提減值準備。

1.5 固定資產

(1)《小企業會計準則》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在竣工決算前發生的支出(含相關借款費用)構成。《企業會計準則》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

(2)《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評估價值和相關稅費確定。《企業會計準則》中,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3)《小企業會計準則》中,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成本,應當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等確定。《企業會計準則》中,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4)《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企業會計準則》中,企業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

(5)《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折舊方法有:年限平均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企業會計準則》中,折舊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

(6)《小企業會計準則》中,盤盈固定資產計入“營業外收入”。《企業會計準則》中,盤盈固定資產按前期差錯處理,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應當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但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和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改建支出應當計入“長期待攤費用”。《企業會計準則》中,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8)《小企業會計準則》中,資產負債表日,不要求計提減值準備。《企業會計準則》中,按相關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1.6 無形資產

(1)《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包括土地使用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企業會計準則》中,包括土地使用權、特許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

(2)《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在其使用壽命內采用年限平均法進行攤銷;企業不能可靠估計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攤銷期不短于10年。《企業會計準則》中,攤銷方法根據具體情況合理選擇,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使用壽命不能可靠估計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

(3)《小企業會計準則》中,資產負債表日,不要求計提減值準備。《企業會計準則》中,按相關規定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4)《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對出租無形資產未作規定。《企業會計準則》中,對出租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作出了規定。

2 負債類科目

主要的區別在于長期應付款的處理,《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按未來應付金額入賬,持有期間不計息。《企業會計準則》中,按實際利率折算后的現值入賬,持有期間按實際利率計息,按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

3 所有者權益類

3.1 實收資本

《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沒有規定接受非貨幣資產的投資時,如何確定該資產性的入賬價值。《企業會計準則》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非貨幣資產的入賬價值,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3.2 資本公積

《小企業會計準則》中,下設“資本(或股本)溢價”一個明細科目。《企業會計準則》中,下設“資本(或股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兩個明細科目。

4 損益類

4.1 銷售收入的確認

(1)《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應于發出商品且收到貨款或取得收款權利時確認收入。《企業會計準則》中,銷售商品需同時滿足5個條件,才能確認收入。

(2)《小企業會計準則》中,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銷售商品,在辦妥托收手續時即可確認收入。《企業會計準則》中,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銷售商品,在發出商品并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

(3)《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未設置“發出商品”。《企業會計準則》中,售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時,對已發出的商品,應結轉至“發出商品”科目。

(4)《小企業會計準則》中,資產負債表日后期間發生的銷售退回,直接沖減退回當期的收入和成本。《企業會計準則》中,資產負債表日后期間發生的銷售退回,沖減報告年度的收入和成本。

4.2 勞務收入的確認

《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未對勞動交易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情形,給出規范的相關處理。《企業會計準則》中,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的,應分別就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4.3 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

《小企業會計準則》中,不確認合同預計損失。《企業會計準則》中,合同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總收入的,應當將預計損失確認為當期費用。

4.4 政府補助

(1)《小企業會計準則》中,以非貨幣資產形式取得的政府補助,未對非貨幣性資產的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情形的會計處理作出規定。《企業會計準則》中,以非貨幣資產形式取得的政府補助,非貨幣性資產的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義金額計量。

(2)《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對于遞延收益的核算,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計入營業外收入:① 小企業能夠滿足政府補助所附條件;②小企業能夠收到政府補助。上述條件未滿足前收到的政府補助,應確認為遞延收益。《企業會計準則》中,遞延收益核算的是需要按期分攤的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及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4.5 管理費用

(1)《小企業會計準則》中,為生產服務的固定資產的日常修理支出計入“制造費用”科目。《企業會計準則》中,為生產服務的固定資產的日常修理支出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2)《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礦產資源補償費、排污費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企業會計準則》中,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礦產資源補償費、排污費計入“管理費用”。

4.6 財務費用

(1)《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匯兌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企業會計準則》中,匯兌收益計入“財務費用”。

(2)《小企業會計準則》中,通過票面金額和票面利率核算利息。《企業會計準則》中,通過實際利率和攤余成本核算利息。

4.7 銷售費用

《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批發和零售業小企業,購買商品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等計入銷售費用。《企業會計準則》中,購買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采購費用計入貨物的采購成本。

4.8 營業外收入

《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存貨、固定資產盤盈計入“營業外收入”。《企業會計準則》中,存貨盤盈沖減“管理費用”,固定資產盤盈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9 營業外支出

(1)《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固定資產盤虧中非常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其他損失沖減“管理費用”。《企業會計準則》中,固定資產盤虧不區分原因,凈損失全部計入“營業外支出”。

(2)《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包括以直接轉銷法確認的應收款項發生的壞賬損失。《企業會計準則》中,采用備抵法核算應收款項的壞賬損失,通過“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計入當期損益。

實施《小企業會計準則》,是財政服務小企業發展的切實舉措,將為國家扶持小企業發展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小企業會計準則》取代《小企業會計制度》,吹響了全面清理會計制度的號角。預期到2015年左右,隨著各種會計制度的逐漸退出,《小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將全面取代會計制度。

主要參考文獻

[1]企業會計準則編審委員會.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S].2006.

篇4

關鍵詞:《小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會計信息質量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31-0184-02

一、《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特點

1.與稅法處理協調一致。《小企業會計準則》較《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最大變化首先體現在小企業的資產應當按照成本計量,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當各項資產損失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企業所得稅法》也規定企業各項資產損失于實際發生時準予在稅前扣除,而且資產損失確認標準也參考財稅[2009]57號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對資產損失確認標準制定。《小企業會計準則》較《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另一個變化體現在小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按照年限平均法(即直線法,下同)計提折舊。小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折舊年限規定,小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并同時考慮稅法的規定,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及折舊年限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趨同;在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期限方面規定與《企業所得稅法》也基本一致:如對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其他長期待攤費用均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三年等。《小企業會計準則》在銷售商品的收入確認與計量方面較《小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均有較大變化。《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小企業應當在發出商品且收到貨款或取得收款權利時,確認銷售商品收入。同時規定了具體不同銷售方式收入確認的時點。收入確認與稅法基本一致,從而減少稅法與會計的差異。

2.在會計核算、計量等方面進行了簡化。《小企業會計制度》對長期股權投資按持股份額及實施控制程度分成本法和權益法進行核算,采用權益法核算,投資持有期間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會計處理較復雜。《小企業會計準則》不論所占股份份額,全部按成本法進行會計核算,大大地簡化了會計處理。《小企業會計準則》對資產的毀損、盤虧等不再區分人為原因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全部計入營業外支出;《小企業會計準則》對開展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應負擔的除所得稅費用及增值稅外均在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均簡化會計處理。《小企業會計準則》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所得稅費用,不需要確認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差異造成的影響納稅的金額核算所得稅當期計入損益的所得稅費用等于當期按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應交所得稅,方便會計核算。此外,小企業會計準則對購入長期債券投資的折價或者溢價在債券存續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不采用實際利率法。

3.采用歷史成本、減少會計職業判斷,方便實務操作。《小企業會計準則》較《企業會計準則》未引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性房地產等概念,全部采用歷史成本計量模式,與稅法協調一致的同時,也減少會計職業判斷,方便小企業會計實務操作。

4.小企業會計準則所涵蓋的經濟業務較少。例如,:股權支付、債務重組、非貨幣交易等均未涉及。

二、與《企業會計準則》賬務處理的主要差異

1.應收及預付款項具體核算。《小企業會計準則》不通過壞賬準備核算,不確認資產減值損失。《企業會計準則》則在發生損失、確認損失及損失收回時作相應處理。

2.短期投資具體核算。《小企業會計準則》仍通過短期投資科目進行簡化核算,《企業會計準則》主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進行核算,考慮公允價值的變動。

3.長期債券投資核算。《小企業會計準則》設長期債券投資科目,主要按票面利率核算。《企業會計準則》設持有至到期投資,按實際利率核算,計算攤余成本,并可重新分類成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且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減值損失。減值測試時設置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確認資產減值損失。

4.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小企業會計準則》核算范圍不同,把準備長期持有,并且活躍市場中有報價、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也納入核算范圍,主要設置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賬務處理簡單。《企業會計準則》主要設置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還需要設置“成本”、“損益調整”、“其他權益變動”)、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科目,還要考慮到不同的方法核算,以及權益變動、投資減值等處理,比較復雜。

5.固定資產核算。《小企業會計準則》在固定資產核算方面與《企業會計準則》在細節方面區別較大,如在自建固定資產的入賬時、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價值確定、折舊范圍、年限、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日常修理費、固定資產盤虧盤盈、減值都有不同的規定。

6.無形資產后續計量核算。《小企業會計準則》不考慮無形資產減值,攤銷時直接貸記“無形資產”科目、只能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攤銷,無形資產用于對外出租時的每期計提攤銷額計入“其他業務支出”。小企業會計準則下,只能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攤銷。小企業會計準則對于不能可靠估計使用壽命的無形資產,規定要按照不短于十年的期限進行攤銷。

7.與增值稅繳納有關的核算。小企業當期應交增值稅金額,可以直接根據期末的“銷項稅額”加上“進項稅額轉出”減去“進項稅額”來計算,如果存在以前期間尚未繳納或多交的增值稅,也要予以考慮。《企業會計準則》要重點考慮進項稅額。

8.銷售商品收入具體核算。《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托收承付方式下不區分風險是否轉移而直接確認收入與成本;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代銷中發出商品時不做處理,收到代銷清單時直接確認收入與成本;視同買斷方式委托代銷應當在發出商品且收到貨款或取得收款權利時,確認銷售商品收入;具有融資性質的分期收款銷售商品小企業應當按照合同或協議確定的收款日期和金額確認收入,具體核算未規范;銷售材料結轉的原材料成本記入其他業務支出。小企業會計準則對于特殊銷售行為收入的確認沒有詳細介紹,總的原則是“應當在發出商品且收到貨款或取得收款權利時,確認銷售商品收入”。《小企業會計準則》這些規定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差異較大。

9.資產盤盈盤虧的核算。存貨盤盈、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在《小企業會計準則》作為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在《企業會計準則》中存貨盤盈沖減管理費用,固定資產盤盈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核算。

10.財務報表填列。《小企業會計準則》只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兩張基本報表。資產負債表中對于應收預收與應付預付項目的填列直接根據自身期末余額,也不要考慮備抵科目。利潤表中減少了一些項目。現金流量表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現金”是指企業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企業會計準則下,現金除了企業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于支付的存款外,還包括期限短、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的投資。《小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的結構也不同,不需要單獨提供各項活動現金流入及流出小計,僅提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即可,投資和籌資活動不單獨設置其他與投資或籌資有關的現金流入或流出。

三、《小企業會計準則》對小企業的影響

1.體現國家扶持小企業的法規政策落實到位。促進小企業健康發展是中國長期堅持的重要方針。近年來,中國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盡力完善社會服務,改善小企業融資。實施《小企業會計準則》,是財政服務小企業發展的切實舉措,將為國家扶持小企業發展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促進小企業健康發展將是中國長期堅持的重要方針。

2.使小企業的稅收環境得以優化。《小企業會計準則》督促小企業建賬建制、提高核算水平,這樣做不僅有助于依法治稅,加強小企業稅收征管;也有助于稅務機關能夠根據小企業的實際負擔能力征稅,使小企業的稅負公平得到體現,同時還使國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更易落實。

3.改善小企業的融資環境。《小企業會計準則》能夠督促小企業練好內功,加強自身管理,真正提高自己的實力,提高自己的信譽度,從而讓銀行愿意貸款,這樣的話,就從制度上解決小企業融資難、貸款難的問題,從而改善了小企業的融資環境。

4.加強了小企業內部管理及促進自身提高。《小企業會計準則》核算簡便,操作方便。在當前小企業發展面臨困難的時期,財政部實施《小企業會計準則》,引導和支持小企業加強基礎管理,強化風險管理,完善治理結構,推進管理創新,必將為小企業強本固基、化危為機奠定扎實基礎。

5.減輕了納稅調整負擔。《小企業會計準則》在許多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進行簡化的同時,力求會計處理規定與企業所得稅的規定相一致。消除了會計與稅收之間的差異,很大程度減少了小企業在計稅過程中涉及的納稅調整事項。同時也減少了稅務部門對企業的征稅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有利于促進小企業實行查賬征收。

眾所周知,小企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最具有活力的會計主體,《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對規范小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有積極意義,將會促進小企業的健康蓬勃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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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煉.《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意義及其特點解析[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0,(7).

[3]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S].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4]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小企業會計準則[S].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11.

篇5

【關鍵詞】小企業會計準則 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 影響

近年來,小企業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小企業在提供就業、增加稅收以及推動經濟等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但相比大型國有企業而言,小企業在財務規范方面存在著較大的缺陷與問題。2011年10月18日,財政部頒布了新修訂的《小企業會計準則》,并于2013年1月1日實施執行,這對全國各小企業的賬務處理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作為會計師事務所,其重要職責就是對各類小企業進行審計,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推出也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工作存在著一些影響與變化。

一、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意義

會計準則是企業進行賬務處理的依據,也是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的根本。小企業會計準則是新會計準則的補充與強化,對小企業和會計師事務所都有著積極的意義。

(一)有助于規范小企業的財務管理,促進小企業的持續發展

目前,財務管理不規范是小企業生存與發展過程中面臨的首要問題,也是制約小企業后續融資與經營資金的一大弊端。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應用與推廣有助于全國各小企業規范自身的財務行為,提升財務管理水平,解決企業的后續融資問題。

(二)是符合小企業成本-效益原則的重要體現

盡管近年來企業會計準則與制度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但這些會計準則與制度主要是針對大型企業而制定的,對小企業的特征考慮相對較少。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推出表明了財政部對小企業會計核算的重視。2004年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僅僅只是對小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的制度“瘦身”,并未有相應的標準與準則。本次新修訂的《小企業會計準則》明確了小企業財務管理的相應標準,避免了小企業進行財務執行的尷尬局面。

(三)也是順應國際趨勢的要求

隨著會計制度的不斷完善,世界各國紛紛致力于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制定與完善,英國、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亞等國紛紛制定了相應的小企業會計準則。在2001年加入WTO的背景下,會計體系與國際接軌已成定局。因此,小企業會計準則的頒布與實施也是相應當前國際會計趨勢的相應要求。

二、小企業會計準則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影響

在小企業會計準則頒布實施前,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主要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與2004年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而進行的。本次新修訂的《小企業會計準則》區分了與新《企業會計準則》之間的差異,也明確了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過程中的標準與依據。總的來說,小企業會計準則對審計的影響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小企業的計量屬性進行統一,均采用歷史成本進行

原先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對計量屬性的要求沒有統一與明確,這使得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過程中面臨著歷史成本、公允價值等多個計量屬性都可的兩難境地。本次《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簡化了會計師事務所對小企業計量屬性,明確了小企業采用歷史成本進行計量的要求,使得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過程中不會面臨兩難的境地。

(二)對外投資核算的方法也進行了簡化

在企業的對外投資中,按照投資期限可以分為短期投資與長期投資。原先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對小企業對外投資的核算方法沒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對外投資的核算方法較多且較為復雜。本次《小企業會計準則》區分了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與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短期投資的股利與利息記入投資收益,長期債券投資運用直線法進行攤銷,長期股權投資運用成本法進行核算。對小企業對外投資核算方法的區分方便了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工作,也明確了審計的要求與標準。

(三)對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一是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核算包括了施工開始到竣工后所有的支出,而且對與固定資產建造相關的資金及其借款所產生的利息均可以資本化處理。二是以融資租賃形式產生的固定資產則統一采用歷史成本方法進行計量。三是固定資產的折舊必須要結合稅法的有關規定,在折舊年限的選擇方面要減小因固定資產這就所引起的差異,以《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為準。四是固定資產后續支出的計量分為三部分,改建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大修理支出計入長期待攤費用,而日常修理產生的費用計入制造費用或管理費用。

(四)明確了對無形資產的攤銷

其中,對無形資產攤銷期的界定是從可供使用至停止使用或出售。當然,若相關法律有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相應的使用年限時,那么則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進行攤銷。同時,若無法確定無形資產的使用年限的,那么按照攤銷期不低于10年的標準執行。

三、結論

《小企業會計準則》是針對各類小企業特征而制定的會計標準與規范,隨著近年來小企業數量的增加,《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推出不僅有利于企業規范自身的財務行為,而且便利了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工作。總的來說,《小企業會計準則》明確了各個會計科目的核算與計量,使得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小企業過程中不會面臨著進退兩難的局面,提高了審計的效率,也加強了審計對小企業財務管理的監督與約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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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楊慶華.小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準則——對短期投資賬務處理的比較[J].中國證券期貨,2012(07).

[3]熊莉.《小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準則》比較分析[J].現代商貿工業,2012(10).

篇6

一、鐵路運輸企業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的意義

1.統一內部會計制度,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2015年1月1日以后,鐵路行業內部統一實行新準則,按這一標準,有利地規范了企業的會計確認、計量和會計報告行為,同時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保證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降低了交易成本,促進了資金流動,避免了無效投資和資源浪費。通過開發支出資本化的處理,有利于推動鐵路運輸企業自主創新和技術升級;通過長期職工薪酬等核算變化,有利于保證鐵路運輸企業未來支付能力;通過固定資產改擴建等核算的變化,有利于做實資產價值;通過無形資產、政府補助、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核算的變化,有利于真實反映經營成果,促進了鐵路運輸企業改革的深化和健康發展。

2.健全完善規章制度,促進管理理念轉變

經濟業務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整個過程,涉及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需要企業內部各個部門的協調和配合,同時要健全與之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使之與新準則配套。另外,新準則中又增添一些新的財務管理理念,它的引入和融合會給鐵路運輸企業的財務管理帶來極其深遠的影響。在確認、計量及財務報表結構等方面,新準則突出了資產負債表的核心地位,強調了對企業的考核作用的關鍵是資產質量而不是利潤,這就要求鐵路運輸企業必須建立長期發展戰略,重新制定財務管理目標,進而避免產生短期行為。

3.便于了解企業狀況,吸引社會資金投入

鐵路運輸企業執行新準則后,采用統一的會計處理標準,大大提高了與其他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可比性,大家可以通過報告了解財務狀況,使報告真正成為“通用商業語言”,有利于投資者很好地做出決策,掌握企業動態,了解企業價值,預測企業的未來發展趨勢,進一步推進了鐵路運輸企業投融資工作的開展。

企業會計準則是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建立的通用會計行為規范。鐵路企業走向市場,采用通用的會計語言,向社會提供清晰、可理解的財務信息,才能取得資本市場參與者的理解和認同,吸引社會投資,融通資金,進而加快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步伐。

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也有利于推動鐵路企業“走出去”。鐵路企業會計準則實現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實質趨同,有利于降低鐵路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融資成本,同時,也有利于增強對國外投資項目的認識,做好走出去項目的評價,落實中國鐵路走出去戰略,促進鐵路企業國際化發展。

二、實施新企業會計準則給鐵路運輸企業帶來的變化

1.固定資產核算方面的變化

鐵路總公司修改了固定資產價值標準,由2000元調整到5000元(含稅)。鐵路企業應當根據新的固定資產確認標準將所有原值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凈值調整留存收益。

固定資產改擴建,首次執行日尚未完工的,改擴建涉及替換原固定資產的某組成部分,被替換部分已拆除完畢的,不再調整固定資產價值;尚未拆除完畢的,應在拆除完畢時將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自固定資產價值中扣除。

固定資產盤盈,原制度規定固定資產盤盈計入營業外收入,執行會計準則后則只能作為會計差錯更正調整留存收益。

2.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方面的變化

新準則一個較為重要的變化就是將公允價值模式計量引入到新的會計準則中。公允價值對企業的經營成果具有重要影響。作為鐵路運輸企業,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有可能涉及的業務主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后續計量、減值準備的確認及相關資產初始價值的確認。由于鐵路運輸資產具有的專用性,同時衡量公允價值的關鍵還在于以市場為基礎,所以應當謹慎、適度地選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方式。

3.政府補助方面的變化

新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獲得的政府補助包括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以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前者被確定為遞延收益,還需將其使用壽命進行分配,計入當期損益。在建設過程中,鐵路運輸企業,將這部分的部分補助計入資本公積或實收資本,從而實現遞延收益,交付后再將其逐年轉入營業外收入。

三、鐵路運輸企業新舊會計準則銜接期關注的問題

1.固定資產折舊問題

(1)折舊率問題

鐵路運輸企業根據《中國鐵路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新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計算調整各項資產的折舊率。

(2)線上資產折舊問題

由于鐵路運輸企業在不建新線路維持原有線路的情況下,需要對現有線路進行更新改造。改造過程中的資產如鋼軌、接觸網等就屬于線上資產。舊的會計制度中明確規定鋼軌(道岔)、軌枕、道砟不提折舊。但實施新準則后,鐵路線上這些資產是否計提折舊還需要進一步探討研究。

(3)暫估入賬資產折舊問題

基本建設項目正式交付與暫估入賬差額(主要為超概部分),在固定資產正式交付時調增固定資產價值,準則前需要補提以前年度折舊,計入以前年度損益。新準則后不再追溯調整暫估入賬期間折舊,原少提折舊部分將由以后年度負擔,將增加以后年度支出。

2.所得稅核算問題

新企業會計準則把所得稅核算由應付稅款法改為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鐵路運輸企業由于近幾年連續虧損,遞延資產無法確認,但遞延負債必須確認,首次執行日會減少留存收益,而在以后各期確認新負債時,需要同時轉回以前各期已確認的,這就使得各期轉回的金額和新確認的金額不太均衡,從而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同時,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需要調整的項目多了,應納稅所得額就會有所變化,進而影響企業的會計利潤。

3.科研經費支出資本化問題

鐵路運輸企業每年都有大量的技術研究與開發方面的重大課題,考慮到本行業科研項目獨有的特性,如何界定“完成開發階段進入研究階段,是否符合確認資本化的條件”這一判斷標準,也是值得我們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4.信息系統升級改造問題

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對企業內部信息系統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原有自主研發的鐵路財會軟件的基礎上,需要對二次開發的新功能模塊進行大量的調整,如固定資產核算、賬務管理、報表管理等,從而滿足鐵路運輸企業財務管理等各方面的要求,這也是新舊準則銜接過程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四、鐵路運輸企業新舊會計準則銜接期的幾點建議

1.制定銜接辦法

鐵路運輸企業走向市場,是執行新準則后的必然選擇。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及總公司銜接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鐵路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新舊會計準則銜接辦法,進一步明確新舊會計科目的對應關系,明確需要調整的會計事項,調整的方法和期限等,同時明確新準則首次執行日應當采用追溯法,來對相關項目進行會計處理。特別要正確編制科目余額銜接表、所有者權益差異調節表及重要事項說明,確保賬務處理順利銜接和重分類項目可追溯。

2.組織系統培訓

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對會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通過采取多種方式組織系統的學習和系統的培訓,結合鐵路運輸企業自身獨特的特點,強化訓練,嚴格按照會計準則的標準,全面理解和把握會計理念的變化,努力培養財務人員的自身素質,從而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和職業判斷能力,對相關業務進行適當的會計處理,確保企業會計準則的有效執行和平穩過渡。

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對企業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具有重大影響,鐵路公司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機制,強化審計監督。鐵路企業單位負責人要親 自部署,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工作的負責人)要具體組織,財務及相關業務部門要加強協調與配合。要加強對所屬單位和控 股企業的指導,按照母子公司會計政策一致的原則,指導督促控 股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一基本準則》(財政部令第76號)、 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41項具體準則及其應用指南等有關規定和中國鐵路總公司相關辦法。密切關注執行中出現的問題,采取切實可行措施,確保企業會計準則的有效執行和平穩過渡。

3.健全規章制度

新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后,制定最適合企業發展的科學、合理的規章制度非常必要。結合鐵路實際,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完善實物資產管理制度、無形資產管理制度、投資管理制度、職工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所得稅配套管理制度、公允價值確認制度等等,進而優化了業務流程,理清了思路,有效的控制了企業的內部風險,提高了企業的管理水平。

4.轉變管理理念

篇7

    【關鍵詞】投資性房地產 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成本計量模式 投資性房地產的轉換

    一、投資性房地產確認與初始計量會計處理和企業所得稅處理的比較

    (一)新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2)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3)已出租的建筑物。

    (二)企業所得稅相關法規的規定

    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無形資產是指納稅人長期使用但是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和商譽等。

    (三)投資性房地產在企業所得稅上確認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

    在會計上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土地使用權,在企業所得稅上確認為無形資產,應按無形資產的相關規定進行稅務處理。

    二、投資性房地產發生后續支出會計和企業所得稅處理比較

    (一)投資性房地產后續支出新會計準則的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投資性房地產發生后續支出時,如果該支出將會引起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而且該支出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就應該將其資本化,計入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如果不能滿足上述條件的,應當在發生的時候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二)企業所得稅相關法規的規定

    企業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修理,應視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1)發生的修理支出達到固定資產原值20%以上;(2)經過修理后有關資產的經濟使用壽命延長2年以上;(3)經過修理后的固定資產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納稅人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如有關固定資產尚未提足折舊,可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如有關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可作為遞延費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間內平均攤銷。

    (三)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規定的比較

    對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管理的建筑物發生的后續支出,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規都做出了規定,需要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資本化或費用化處理。但對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管理的建筑物發生的后續支出,資本化處理和費用化處理的判斷標準,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的規定不同。

    三、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會計處理和企業所得稅處理的比較及差異分析

    (一)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會計處理在企業所得稅上不予確認

    會計準則規定,對于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投資性房地產,平時不計提折舊,也不進行攤銷,應當以資產負債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問的差額計人當期損益。

    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會計處理在企業所得稅上不予確認。

    (二)采用成本計量模式的會計處理與企業所得稅處理部分一致

    1.沒有減值跡象,采用成本計量模式的會計處理與企業所得稅處理基本一致

    會計準則規定,在成本模式下,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和《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計量,計提折舊或攤銷。如果沒有減值跡象,采用成本計量模式的會計處理與企業所得稅處理基本一致。

    2.存在減值跡象,采用成本計量模式的會計處理與企業所得稅處理不一致

    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規定進行處理。需要對其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并根據需要計提減值準備,其具體做法與固定資產準則和無形資產準則的規定一致。

    企業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對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計提的減值損失不允許扣除。

    四、投資性房地產轉換會計處理和企業所得稅處理的比較及差異分析

    (一)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一般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會計和稅務處理的比較

    1.企業將原采用成本計量模式計價的投資性房地產(沒有提取減值準備),轉換為一般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時,會計和企業所得稅對資產的計價基本一致。

    2.企業將原采用成本計量模式計價的投資性房地產(已提取減值準備),轉換為一般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時,會計和企業所得稅對資產的計價不一致。

    3.企業將原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計價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一般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時,會計和企業所得稅對資產的計價不一致。

    新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轉換前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自用房地產時,應當以其轉換日的公允價值作為自用房地產的賬面價值。

    (二)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會計和稅務處理的比較

    1.會計準則規定

    新會計準則規定,在自用房地產或存貨等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時,應根據轉換后的投資性房地產所采用的計量模式分別加以處理。在轉換后采用成本計量模式進行計量的,將轉換前資產的賬面價值直接作為轉換后的投資性房地產的入賬價值。在轉換后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計量的,按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計價,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小于其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人當期損益;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大于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計入所有者權益。

    2.企業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

    企業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轉作固定資產應視同銷售,于開發產品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時確認收入(或利潤)的實現。

    3.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的比較

    當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轉作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無論企業采取成本計量模式還是采取公允價值計量形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計價,企業所得稅處理為:(1)當期確認視同銷售;(2)按開發產品公允價確認為企業所得稅固定資產的原始計價。

    五、投資性房地產處置會計處理和企業所得稅處理的比較及差異分析

    新會計準則規定,當投資性房地產被處置,或者永久性退出使用且預計不能從其處置中取得經濟利益時,應當終止確認該項投資性房地產。企業出售、轉讓、報廢投資性房地產或者發生投資性房地產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其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人當期損益。

    企業所得稅法規對投資性房地產處置確認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轉讓,按取得收入與計稅成本和相關稅費進行配比的差額確認損益,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在增加會計上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之初,應記錄企業所得稅確認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原始計稅成本;在投資性房地產持有期間,記錄企業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土地使用權的攤銷額和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同時記錄會計和稅收處理的差異。

    參考文獻:

    [1]《會計》.200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輔導教材.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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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舊會計準則對生產車間固定資產修理費用會計處理規定的差異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4號》明確規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計入管理費用。”《企業會計制度》第38條規定:“企業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大修理,大修理費用可以采用預提或待攤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費用采用預提方式的,應當在兩次大修理間隔期內各期均衡地預提預計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并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大修理費用采用待攤方式的,應當將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攤銷,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固定資產日常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對比《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制度》的差異,主要有以下兩點:1.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固定資產修理費用不再采用預提或待攤的方式核算,而是在發生時根據是否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差異,分別資本化或費用化。2.對于固定資產的日常修理費用,即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修理費用,《企業會計制度》允許通過“制造費用”科目核算,并最終計入產品成本。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不符合資本化確認條件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二、實務中對生產車間固定資產修理費用會計處理的爭議

實務中對生產車間固定資產修理費用會計處理的爭議,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生產車間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混淆了產品生產費用與期間費用的界限,與正確劃分成本費用與期間費用的成本核算要求相抵觸,違背成本核算的要求。

2.不利于?Σ?品進行定價。生產車間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計入當期損益,違背了“誰受益,誰負擔”的基本原則。企業的產品成本中沒有反映固定資產修理產生的成本,產品成本被低估,不利于對產品進行合理定價。

3.對生產車間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不好管控,人為夸大了管理費用。

三、對生產車間固定資產修理費用會計處理的不同看法

1.《企業會計準則》對生產車間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不滿足資本化條件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體現了重要性原則和謹慎性原則。《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固定資產修理費用可以通過預提和待攤的方式核算,給企業利用固定資產修理費用進行利潤調節和盈余管理創造了條件,造成財務數據不能如實反映企業的真實經營情況。而新準則的規定則堵住了漏洞,也簡化了實務操作。

2.《企業會計準則》對生產車間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的會計處理方式,強化了資產負債觀。所謂資產負債觀,是指直接從資產和負債的角度確認與計量企業的收益。強調經濟交易的實質,要求在交易發生時弄清楚該交易或事項產生的相關資產和負債造成的影響。按照資產負債觀,應該注重相關性原則的應用,將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不符合資產定義的項目剔除出資產負債表。生產車間發生固定資產修理費用,沒有增加企業的資產,相反還引起資產減少。如果將生產車間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計入制造費用,并最終計入產品成本,企業的資產就會增加,顯然違背了資產負債觀,虛增企業資產。因此將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確認為當期損益,是資產負債觀的體現。國際會計準則也是強調資產負債觀,這一規定體現了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方向。

3.《企業會計準則》對生產車間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的會計處理方式,減輕了企業的稅負。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可以直接減少當期所得稅。如果按照舊制度的辦法計入制造費用,最終計入產品成本和銷售成本,則需要經歷產品從生產到銷售的較長的時間。如果這部分產品沒有銷售出去,那么稅收的收益也無法實現。舉例如下:某企業生產車間發生固定資產修理費用10000元,計入管理費用,所得稅率25%。當月由于管理費用增加10000元,應納稅所得額減少10000元,可以少交所得稅2500元。假設將固定資產修理費用計入制造費用,分配入產品生產成本。該產品完工50%,當月未售出該產品。則在發生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的期間,未獲得任何減稅收益。假設完工的產品陸續分5批售出,則10000元修理費用分5次計入銷售成本,每次可以少交所得稅500元,企業需要分5次才能獲得完整的減稅收益。顯然,生產車間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可以減輕企業的稅負,也間接減輕了企業繳稅的現金壓力。

4.《企業會計準則》對生產車間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的會計處理方式,有利于對固定資產修理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有觀點認為,固定資產修理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夸大了管理費用,不利于進行這部分費用的管控。其實,從實務工作的角度來看,結果恰恰相反。生產車間的固定資產的修理費用不可能是企業的經常性業務,如果某個企業生產車間的固定資產經常需要修理,對這部分費用計入管理費用來控制,更為簡明清晰。管理費用下設“固定資產日常修理費用”項目進行核算、分析、管理、控制,一目了然。如果按照舊制度計入“制造費用”,結轉入產品成本,由于瑣碎繁雜,提取數據反而不便利。而且,這部分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給管理部門提供數據支持,對于經常發生固定資產修理的車間,可以重點鎖定,重點管理。

5.《企業會計準則》對生產車間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的會計處理方式,有利于反映產品的真實成本,為產品定價提供數據支持。有觀點認為,舊制度對生產車間固定資產修理費用計入“制造費用”科目,體現了“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修理固定資產是為了產品的生產,所以理所應當計入產品成本,否則就是低估了產品的真實成本。實際上,這種觀點是有待商榷的。生產車間修理固定資產,并不是一個經常發生的業務。這種偶然發生的業務,所耗費的資金也不會很大。對于成本高、時間長,會改變固定資產性能的修理支出已經滿足了資本化條件,在這里不做討論。對于生產車間日常的修理費用,還要計入產品的生產成本,那才是沒有反映企業產品真實的成本水平。舉例如下:某企業生產車間當月發生固定資產修理費用10000元,生產甲產品500件,假設全部計入甲產品成本,甲產品單位成本為每件420元,其中固定資產修理費用20元。以后各期未發生固定資產修理,甲產品的成本一直穩定在400元左右。顯然,發生固定資產修理的當期的產品成本是帶有偶然性的,并不能反映企業真實的產品成本水平。對于偶然發生的費用,不計入產品成本才不會混淆真實的財務數據,才能更好的為企業的管理提供數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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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新會計準則;固定資產;會計處理

一、固定資產的定義發生了變化

2001年11月21日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以下簡稱舊準則)對固定資產所下的定義是: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需要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過一年;(3)單位價值較高。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以下簡稱新準則)對固定資產的定義則改為: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2)使用壽命超不定期一個會計年度。新準則對固定資產的定義有以下兩點變化:一是不再強調單位價值較高。這一修改變更了原制度中關于生產企業非生產經營主要設備需達到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行政事業單位設備單位價值需達到500元以上的價值量判斷的硬性標準,將更多的判斷自交給企業。更有利于發揮企業管理資產的能動性。二是使用時間要求發生了變化。新舊準則的“使用壽命”均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兩個文件的區別在于:新準則將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由原來的“超過一年”變更為“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二、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發生了變化

在新準則里面,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變小了。新準則第一章第二條規定,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建筑物,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則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在舊準則里面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疇的這兩類資產在新準則里面不再納入固定資產的核算范疇,較之舊準則,新準則在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上是縮小了。

三、固定資產價值的確認發生了變化

固定資產價值的確認,可分為初始確認和再確認兩個方面,初始確認是指取得固定資產時入賬價值的確認;再確認則是固定資產取得后對后續支出、重估價等的確認問題。固定資產原則上應以原值計價,即以取得固定資產并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依據。固定資產價值確認發生了變化主要體現在取得固定資產投資方面。在舊準則中,對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的原值,要求按照評估確認或者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計算;新準則對此的規定則是,如果有公允價,按公允價值入賬,只有在沒有公允價的情況下,才能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入賬。

四、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和方法發生了變化

在新準則里面,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變大了,固定資產折舊,是對固定資產由于磨損和損耗而轉移到產品中去的那一部分價值的補償,固定資產磨損和損耗包括固定資產的實物損耗、自然損耗和無形損耗。舊準則規定需要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具體范圍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根據舊準則的這一規定,不用的機器設備是不提折舊的。新準則規定,機器設備不管用或不用,均提折舊。舊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的壽命及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新準則強調會計期末對固定資產的預期壽命、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重新估價,必要時可予以調整。

五、固定資產的核算發生了變化

1.舊準則對棄置費用未充分考慮。新準則對某些行業的固定資產預設了棄置費用,并計入負債。棄置費用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國際公約等規定,企業承擔的環境保護和生態恢復等義務所確定的支出,如核電站核設施等的棄置和恢復環境義務等。舊準則原來對這一類固定資產取得時的賬務處理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新準則在考慮棄置費用的前提下對這一類固定資產取得時的財務處理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和“預計負債――預計棄置費用”科目。要特別強調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只有電廠等特殊企業才能考慮預計棄置費用并計入負債。

2.固定資產盤盈的會計核算也發生了變化。按新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前期差錯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企業在盤盈固定資產時,首先應確定盤盈固定資產的原值、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凈值。根據確定的固定資產原值借記“固定資產”,貸記“累計折舊”,將兩者的差額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其次再計算應納的所得稅費用,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接著補提盈余公積,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盈余公積”。最后調整利潤分配,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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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企〔2006〕478號)規定,安全生產費用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礦山開采、建筑施工、危險品生產以及道路交通運輸的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費用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在《》前,依據財政部《》(財會函〔2008〕60號)規定,高危行業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中的具體要求處理,在所有者權益“盈余公積”項下,以“專項儲備”項目單獨列報,不再作為負債列示。煤炭企業在固定資產折舊外計提的維簡費,應當比照安全生產費用的原則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對上述規定重新作了明確,高危行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記入“專項儲備”科目。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形成固定資產的,應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所發生的支出,待安全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專項儲備”科目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項下“減:庫存股”和“盈余公積”之間增設“專項儲備”項目反映。企業提取的維簡費和其他具有類似性質的費用,比照上述規定處理。

安全生產費的計提不同于《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的要求,《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要求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以及具有類似性質的各項費用,應當在所有者權益中的“盈余公積”項下,以“專項儲備”項目單獨反映,即借記“利潤分配———提取專項儲備”,貸記“盈余公積———專項儲備”。該規定也不同于財企〔2006〕478號文件要求安全生產費用在提取時直接計入負債,即借記“制造費用———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安全生產費用”的規定。新規定下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貸記“專項儲備”科目,“專項儲備”不再為二級科目。

安全生產費的使用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形成固定資產的,應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所發生的支出,待安全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該規定不同于《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規定的“企業按照安全生產費用實際使用的金額在所有者權益內部進行結轉,結轉金額以‘盈余公積———專項儲備’科目余額沖減至零為限”,也不同于財企〔2006〕478號文件規定的在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時,直接沖減“長期應付款”的處理方法。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形成固定資產時,《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規定一次性全額計提折舊,在資產以后使用期間不再計提,并且在形成費用性支出時,也不計入損益科目。該規定不同于以前規定的“企業應當按正常購建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在形成費用性支出時,計入當期損益”。

例:某金屬礦山企業屬井下礦山,該礦山企業安全費用依據開采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取,提取標準井下礦山為每噸8元,原礦產量10000噸/月。2009年6月10日,經有關部門批準,該企業購入一批需要安裝用于完善和改造礦井運輸的安全防護設備,價款為10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7000元,安裝過程中支付人工費30000元,6月26日安裝完成。該同類設備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殘值率為5%,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2009年6月27日,該企業另支付安全生產檢查費用12000元,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13000元。會計分錄如下:

(1)企業提取安全生產費用:10000×8=80000(元)。

借:制造費用 800000

貸:專項儲備 800000

(2)動用安全儲備支付費用性支出:12000+13000=25000(元)。

借:專項儲備 25000

貸:銀行存款 25000

(3)動用安全儲備購置安全設備等固定資產

借:在建工程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0

貸:銀行存款 117000

(4)支付安裝費

借:在建工程 30000

貸:銀行存款 30000

(5)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借:固定資產 130000

貸:在建工程 130000

(6)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

借:專項儲備 1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