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衛生管理制度范文
時間:2024-03-01 17: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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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為保護鄉鎮企業職工健康,加強企業的勞動衛生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鄉鎮企業,系指鄉(鎮)辦、農村聯戶辦和個體辦的企業。
第三條鄉鎮企業的勞動衛生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和“積極扶持,合理規劃,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鄉鎮企業發展方針。企業在發展生產的同時,應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減少或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章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鄉鎮企業勞動衛生工作,在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企業主管部門管理,衛生部門負責監督、技術指導和服務。
第五條各級鄉鎮企業主管部門要設立專管或指定兼管勞動衛生的職能機構或人員,管理企業的勞動衛生工作。企業要有勞動衛生專管或兼管人員。職業危害嚴重的企業,應根據條件設立專管勞動衛生的機構,做好本企業的勞動衛生工作。
第六條各級衛生防疫站和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機構是衛生監督的執行機構,負責轄區內的鄉鎮企業預防性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和技術服務工作。
第七條鄉鎮衛生院應建立健全預防保健機構,在鄉鎮政府和上級衛生部門的領導下,參與轄區內鄉鎮企業衛生監督,做好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
第八條鄉鎮企業的領導者對本企業的勞動衛生工作應全面負責,執行“管生產必須管衛生”的原則。企業實行的各種經營承包責任制,必須有保護職工健康的內容,并作為企業考核評比的指標。
第九條所有鄉鎮企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勞動衛生法規、標準,接受衛生部門的勞動衛生監督。
第三章防護措施
第十條凡新建、改建、擴建的鄉鎮企業,企業主管部門審批前,必須征求同級勞動衛生監督主管部門的意見。勞動衛生防護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第十一條凡已建成投產的鄉鎮企業,勞動條件不符合國家衛生要求的,應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逐步達到國家或地方衛生標準。
第十二條禁止沒有勞動衛生防護措施的鄉鎮企業接受城市工業企業、事業單位外包擴散的有害作業產品的生產、加工。
第十三條鄉鎮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衛生規章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實行文明生產。
第十四條各級衛生部門應對鄉鎮企業開展勞動衛生知識、衛生法規的宣傳教育,幫助鄉鎮企業培訓勞動衛生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第四章監測與健康監護
第十五條鄉鎮企業應建立就業前健康檢查和就業后定期健康檢查制度。凡有職業禁忌證者,不得安排從事有禁忌的作業。不得安排不滿18歲的未成年者從事有害作業和繁重體力勞動。
第十六條鄉鎮企業應按照規定做好女工保健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胎兒和嬰幼兒健康有影響的有害作業。
第十七條凡在生產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的鄉鎮企業,應建立定期監測制度和勞動衛生檔案。監測間隔時間和建檔要求,由縣(含縣級市)衛生主管部門和鄉鎮企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和可能制定。監測數據分別報送衛生監督機構和企業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鄉鎮企業職工職業性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和職業病的報告,可參照現行的《職業病診斷管理辦法》和《職業病報告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獎勵與懲處
第十九條塵毒治理和職業病防治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企業主管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給予表揚和鼓勵;成績和貢獻突出者,報請同級人民政府表彰。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造成職業危害加重或嚴重后果的企業領導及直接責任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制裁,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塵毒危害嚴重的企業要限期治理,逾期不改或無條件改進者,給予經濟制裁或分別采取關、停、并、轉措施。
第二十二條從事勞動衛生監督、管理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成績顯著者應給予表揚或獎勵;因利用職權,監督管理不力造成嚴重后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衛生部會同農牧漁業部負責解釋。
篇2
一、垃圾清掃及日常保潔管理
(一)主干道:包括迎賓大道、城南街、環城路、八二三東路、八二三中路、八二三西路、源南路、留安山西路、湖濱路、城東街、城東南街、城東北街、城路、南環路、人工湖北路等城區主要街道。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環衛所負責城區城南街、八二三東路(八角亭至文化中心至西菜市場路口)、八二三中路部分路段(文化中心至兒童公園正門口)、城東街(八角亭至東岳橋)、環城東路(八角亭至公安局門口)等“白改黑”主干道及城路(文廟至外貿公司、春城酒家至鵬翔酒家、街心公園周邊)、溪濱東路(電力大廈至電信大廈)、溪濱中路(電信大廈至大橋)、溪濱西路(大橋至人行橋)、人工湖北路(美湖酒店至人工湖閘壩至財政局套房圍墻)、中心廣場等的保潔及環衛設施的維護工作。
2、城鎮人民政府、五里街鎮人民政府、石鼓鎮人民政府負責縣環衛所承擔清掃任務之外的主干道路面及沿街兩側人行道衛生管理、垃圾統一收集清運、日常保潔等工作。
3、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城區主干道兩旁垃圾收集容器的設置、日常維護工作及垃圾中轉場所的建設、維護、日常管理工作。
4、城區主干道路面要實行全日保潔,做到路面兩側無暴露垃圾,無亂搭亂建,綠化、美化好。
(二)次干道:包括城區留安路、新華路、溪路、中洲路、鵬源街、溪洲路、環翠路、安居路、通賢路、公園路、儒林街、溪濱路、真武路、崇華路、華福路、西安路、師范路、大路頭街等。
工作職責及要求: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次干道沿線的環衛設施的設置,負責進行日常保潔、衛生日常管理,每個鎮至少配備2輛密閉垃圾運輸機動車,2名清運工,做到城鄉垃圾日產日清,做到路面兩側無暴露垃圾,無亂搭建、亂堆放現象。
2、次干道路面及所有的背街小巷實行全日保潔;垃圾統一收集并集中運至垃圾中轉站。
3、要制定清除垃圾、污水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要及時清理、轉運公路、沿河溪兩岸,次干道的垃圾、污水等。
4、要組織對路網體系、排水管道的巡邏檢查,加強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對排水管道破損的,及時搶修、更換,確保排水設施要完好、暢通;對道路破損龜裂或未硬化的,要及時修補。
(三)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區樓道
工作職責及要求:
1、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區的垃圾集中收集、轉運至垃圾中轉站。要設專人負責,實行全日保潔。
2、居民住宅區落實“門前三包”“門內達標”責任制,有專人管理衛生。要做到小區內外環境整潔、綠化、美化好,無蚊蠅孳生場所,無亂掛行為,樓道整潔,定期清掃,無亂貼亂畫,車輛擺放整齊,并禁止飼養家禽家畜和犬。
3、各村(居)住戶要認真做好室內外垃圾清掃工作,在房前屋后、庭院內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積水、衛生死角,改建水沖式衛生廁所,圈養禽畜,填堵縫隙,徹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做好環境衛生的日常保潔工作,自備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定時投放到垃圾收集車。
(四)單位家屬小區
工作職責及要求:
1、各單位負責對所屬家屬小區進行公共環衛設施的統一設置,并設置專兼職人員進行小區日常環境衛生的保潔、垃圾統一收集、集中轉運處理等工作。每個小區至少設置1-2名日常保潔員進行環境衛生清掃、管理工作。
2、城區各單位(含家屬住宅區)落實“門前三包”“門內達標”責任制,有專人管理衛生。要做到圍墻內外、房屋室內外環境整潔、綠化、美化好,無蚊蠅孳生場所,無亂掛行為,樓道整潔,定期清掃,無亂貼亂畫,車輛擺放整齊。單位廁所要做到潔凈、無糞跡、尿垢,基本無蠅、無蛆、無臭。
(五)物業小區、建筑工地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對所屬物業小區進行公共環衛設施的統一設置,并設置專兼職人員進行小區日常環境衛生的保潔、垃圾統一收集、集中轉運處理等工作。
2、建筑工地由承建單位負責對所屬工地的建筑材料堆放、建筑垃圾處理、工地日常保潔、建筑垃圾統一收集清運處理等工作。
(六)工業園區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園區內人行道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轄區內的環境衛生日常保潔管理,同時負責引導企業把工業園區產生的工業垃圾集中清運到指定地點統一處理。
2、工業園區內各企業負責設置本企業內的環衛設施,生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指定地點,統一轉運至垃圾中轉站點。
(七)人工湖
縣水利局要做好人工湖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日常維護,人工湖水面保潔,組織專職人員進行全日保潔;每日不間斷檢查,發現湖面、橡膠壩有漂浮物時,及時清除,確保衛生;同時應及時清理坡岸的垃圾雜物,并將打撈清理的垃圾運送至垃圾中轉站。
(八)溪流、溝渠
工作職責及要求:
1、城區各小溪流、溝渠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各村(社區)負責對轄區內小溪流、溝渠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日常維護,定期清理河面漂浮垃圾及河床兩側雜草等,并收集到指定垃圾收集場所,統一轉運,做到水面清潔,無漂浮垃圾,確保小河流的干凈整潔。
2、城區及城鄉結合部所有溪流水體要組織群眾開展一次集中整治,全面清理垃圾、雜草,做到無漂浮垃圾,無積存雜物。每周至少開展1次巡查,其中“東岳溪、環翠溝”每周2次,發現水體有漂浮垃圾時,及時清理,確保河床整潔、水流暢通。
(九)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
工作職責及要求:
1、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區)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公共環衛設施的設置、管理。各鄉鎮負責對所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進行衛生摸底調查,并責成所屬村(社區)針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組織專職人員進行日常保潔、垃圾集中收集、垃圾統一清運處理及公共環境衛生日常管理。
2、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區)委員會要對轄區內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亂搭亂蓋、亂貼亂畫、亂停亂放等行為進行清理、糾正。組織巡查隊對轄區內亂搭亂蓋、亂貼亂畫、亂停亂放等行為進行日常巡查,及時糾正非法行為。
(十)垃圾中轉站點建設、垃圾清運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城區垃圾中轉站點的設計、建設工作,做到設計科學、合理、實用。
2、縣環衛所負責城區垃圾中轉站點的日常運行、管理工作,保持垃圾中轉站點周邊環境衛生、整潔,及時清理轉運垃圾中轉站點內的垃圾,統一運送至垃圾填埋場所,集中處理。要使用密閉垃圾清運車輛,做到不灑漏,避免“二次污染”。
(十一)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交通局負責加強對車站進行規范化管理,督促車站等公共場所的環衛設施設置及日常環境衛生保潔管理。要做到車站、候車室內外衛生設施清潔;地面清潔無污物,無痰跡;物品、凳椅潔凈;天花板、四壁清潔無積塵蛛網;候車室基本無蠅無鼠。車站負責做好日常環境衛生管理,設立專職人員進行車站的日常保潔、垃圾收集、統一轉運處理等工作。要做好車站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2、縣文體局負責體育場館內的環衛設施設置,設立專人進行體育場館的環境衛生日常保潔清掃及管理,定時對場館內的垃圾進行集中清掃,集中到垃圾中轉站(點)。要做好場館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3、縣廣電局負責影劇院的環衛設施設置,設立專人進行環境衛生日常保潔清掃及管理,定時對垃圾進行集中清掃,集中到垃圾中轉站(點)。要做好劇院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4、縣衛生局負責醫療機構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各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機構環衛設施設置,設立專人進行環境衛生日常保潔清掃及管理,定時對垃圾進行集中清掃,集中到垃圾中轉站(點),醫療廢物要統一按要求實行袋裝化,避免污染周邊環境。要做好醫療機構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十二)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餐飲行業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衛生局負責對城區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的室內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進行監管,負責其室內環境衛生設施裝置的設立、消毒、清洗、防蠅防蟑防鼠等有害蟲媒的防制措施的監督、檢查。
2、轄區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次干道沿線轄區內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要及時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制止。
3、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城區主干道沿線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各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堅決予以取締、處罰。
4、縣環保局負責對城區酒店、飯店、餐飲店等飲食行業的周邊“三廢”排放進行監管,要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各從業單位做好“三廢”排放處理設施。各從業單位要設立“三廢”排放處理設施,做到排放符合環保標準。
5、縣旅游局負責對城區星級酒店、旅游接待單位等的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進行監管,對其室內外環境衛生設施裝置的設立、消毒、清洗、防蠅防蟑防鼠等有害蟲媒的防制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各星級酒店、旅游接待單位要做好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立、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室內外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地面無污水橫流,無蠅、無鼠、無蟑等。
6、各從業單位要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室內外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地面無污水橫流、菜渣,無蠅、無鼠、無蟑等。
(十三)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質監局負責對城區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進行監管。要督促各單位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環境整潔,無蠅、無鼠、無蟑;實行垃圾袋裝化,集中收集到垃圾中轉站(點)。
2、轄區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次干道沿線轄區內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要及時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制止。
3、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城區主干道沿線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堅決予以取締、處罰。
4、各從業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的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日常保潔和管理工作,要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室內外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地面無污水橫流、菜渣,無蠅、無鼠、無蟑等。
(十四)超市、商場、食雜店等食品經營企業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工商局負責城區超市、商場、食雜店等食品經營單位室內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進行監管,負責其室內環境衛生設施裝置的設立、消毒、清洗、防蠅防蟑防鼠等有害蟲媒的防制措施的監督、檢查。
2、轄區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次干道沿線轄區內超市、商場、食雜店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要及時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食品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制止。
3、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城區主干道沿線超市、商場、食雜店等食品經營單位的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清理攤外攤、店外店等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對城區主干道進行巡查,對超市、商場、食雜店等食品經營單位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堅決予以取締、處罰。
4、各經營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的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日常保潔和管理工作,要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設施,做到室內外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地面無污水橫流、菜渣,無蠅、無鼠、無蟑等。
二、“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的清理及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行政執法局負責清理主、次干道、廣場等公共場所的亂涂亂畫亂張貼“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對轄區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的“城市牛皮癬”進行清理。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醫院、車站、商場等單位做好本單位所屬公共場地的“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的清理工作。
2、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各村(社區)委員會負責轄區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的“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的清理工作。
3、居民小區。有物業公司的,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小區內亂涂亂畫亂張貼“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的清理工作;沒有物業管理公司的,由所屬村(社區)負責組織居民小區內住戶統一對小區內亂涂亂畫亂張貼“城市牛皮癬”非法小廣告進行清理。
三、綠化帶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做好高速出口至環島城雕路段兩側的綠化補植、人行道鋪設、公交車亭建設、廣告牌整理工作,沿線樹木修剪、補植,道路隔離柵清洗、廣告更換、時花更換,并做好兩側人行道及中間綠化帶的整治和保潔工作。縣城區公共場所和主、次干道綠化帶定期整理。做到樹形整齊、無雜草,無堆積生活垃圾,無堆放雜物。
2、城鎮人民政府、石鼓鎮人民政府、岵山鎮人民政府負責做好轄區民事協調工作及次干道綠化帶定期整理工作,做到樹形整齊、無雜草,無堆積生活垃圾,無堆放雜物。
3、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做好沿線道路環境整治及違章建筑、違章搭蓋、垃圾雜物亂堆亂放等行為的清理、拆除工作。
4、公路分局做好沿線樹木涂白、路面保潔工作。每日對省道、縣道路面進行日常保潔,對綠化帶的垃圾進行清理、集中收集,統一轉運至垃圾中轉站。特別要對各條進入縣城的公路加強巡查,做到公路路面、綠化帶及兩側干凈、整潔,無暴露垃圾和雜物堆積現象。
四、市容市貌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行政執法局負責清理主次干道沿線及兩側的亂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要組織巡查隊每日對城區廣場、主、次干道進行巡查,對廣場周邊、主、次干道沿線及兩側的亂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地經營行為,堅決予以取締、處罰。
2、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區)委員會負責清理所屬居民生活小區、背街小巷等的亂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地經營行為。鎮村兩級要組織巡查隊加強對居民小區等重點部位的巡查力度,及時發現、糾正、清理在公共場所亂擺攤設點、占道經營、攤外攤、店外店等違法占地經營行為。
五、旅館、美容美發廳、歌舞廳、公共浴室、網吧等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衛生局負責對旅館、美容美發廳、歌舞廳、公共浴室等“五小”行業的公共衛生設施、公共衛生管理制度檢查,確保其設施設置有良好的通風采光條件,符合環境衛生規范。負責對城區“五小”行業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其公共衛生管理制度落實、公共衛生設施正常運作。
2、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對“五小”行業果品箱(桶)和公共廁所等公共環衛設施的設置進行管理。要對城區“五小”單位垃圾清掃、袋裝收集、公廁保潔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
3、縣規劃建設局、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五小”行業招牌、燈箱廣告設置進行管理。組織巡查隊對城區各“五小”單位進行巡查,對違規占道設立招牌、燈箱廣告的,堅決予以清理、處罰。
4、縣文體局負責網吧等公共場所的環衛設施的設置,確保其設施設置有良好的通風采光條件,符合環境衛生規范。督促其設立網吧內公廁專職管理人員,并做到公廁管理制度和投訴電話上墻,要采用水沖式衛生廁所,保持公廁整潔,無污水橫流、無蠅無蛆、無明顯臭味。要做到每日對環境衛生進行清掃、保潔,垃圾袋裝處理,集中送至垃圾中轉站(點)。
5、各從業單位要做好本單位內環衛設施設置,制定環境衛生管理制度,設立1-2名專職保潔員,每日進行環境衛生日常保潔清掃及管理,定時對垃圾進行集中清掃,集中到垃圾中轉站(點)。要做好營業場所內公廁保潔管理,設置水沖式衛生廁所,設立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要制定公廁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
6、“五小”單位要按規定設置垃圾收集箱、設立專職環境衛生保潔員,每日對營業場所的環境衛生進行清掃,垃圾統一袋裝送至垃圾收集場所,由縣環衛所統一清運;至少要設立公廁專職管理人員,并做到公廁管理制度和投訴電話上墻,要采用水沖式衛生廁所,保持公廁整潔,無污水橫流、無蠅無蛆、無明顯臭味。
六、家禽家畜、犬類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城區所有室外違規搭建禽畜、犬類棚舍進行清理拆除。要組織巡查隊加強日常檢查,及時清理拆除違規搭建棚舍,對放養的家禽家畜及犬類進行捕殺。
2、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聯合公安、農業、工商、衛生等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居民小區、背街小巷的飼養禽畜、犬類的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城區禁止飼養家禽家畜,組織人員對流浪狗進行捕殺。
七、公廁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規劃建設局負責城區公共廁所的建設、設立專職人員進行日常保潔及管理工作。
2、縣環衛所要落實公廁衛生管理制度,每座公廁至少設立1名專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清掃保潔工作,做到地面、墻面干凈、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積水,基本無臭。每座公廁要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訴電話上墻。縣環衛所負責對公廁制度落實,日常保潔及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1、縣經貿局負責城區農貿市場衛生設施的設置,合理進行功能分區,做好環境衛生清掃、垃圾統一收集處理、污水集中排放、市場內公廁干凈整潔、“四害”消殺控制、加大“限塑”力度,攤位設置規范,減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擺攤市場,逐步提升城市農貿市場規范化水平;協調轄區鎮人民政府做好臨時農貿市場垃圾及時清運工作,保持農村農貿市場整潔有序。
2、市場服務中心要做到農貿市場衛生設施完善、管理良好。要統一設置水沖式衛生公廁,落實公廁衛生管理制度,每座公廁至少設立1名專職管理人員,公廁地面、墻面、蹲位清潔無臭,無污漬,糞坑無尿漬、無蠅蛆;市場有專人保潔,場所內外整潔衛生,無暴露垃圾,無污水橫流,基本無蠅。市場每個攤位要配備垃圾果皮收集桶,退市后及時清理垃圾,統一運送至垃圾中轉站(點)。
九、學校環境衛生管理
工作職責及要求:
篇3
一、抓好企業調查摸底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
1、抓好企業調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我縣企業數量,行業分布、接觸危害人數等底數,建立企業職業病危害情況數據庫。
2、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管理工作。加強職業衛生基礎管理工作建設,規范安全監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管理臺賬,全年建立職業衛生基礎建設管理臺賬的企業至少達3家。
二、落實企業職業衛生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1、企業要設置專門的職業衛生管理部門,落實人員,完善內部培訓,監測、體檢、建設項目“三同時”評價等管理制度,落實職業衛生管理責任。
2、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安監總局47號令《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的要求,加強職業危害現場管理。重點內容一是要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救援措施和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并在易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識和說明。二是要建立危險行業職業危害日常監測制度,及時發現并掌握職業危害動態,應急處置各類職業危害事件。三是要建立企業職業危害監督管理制度,有效督促勞動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和使用,確保工程防護設施正常維護和運行。
3、企業要加強企業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企業職業衛生檔案,做到一企一檔;二是要建立企業員工個人監護健康監護檔案,做到一人一檔。職業衛生檔案分為兩種形式,即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
4、要全面落實《企業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表》制度。要嚴格按照檢查表的內容和要求,定期和不定期開展企業職業衛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遇有重大職業衛生隱患應按規定上報當地安監部門。
三、加強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在前期職業病危害摸底調查的基礎上,確定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和企業,開展職業衛生監督執法檢查,督促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總局《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和《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六條規定》要求,在工作場所規范設置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建立并完善企業內部職業病危害警示告知制度;落實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在存在粉塵、毒物重點工序、崗位設置集中或局部抽風除塵(排毒)設施,并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為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從業人員配備符合要求的口罩、耳塞、防護服、手套以及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正確佩戴使用。嚴厲打擊職業衛生違法行為,嚴肅查處職業病危害事故,督促、指導用人單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采取工程技術、個體防護、綜合治理等措施,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
四、加強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篇4
[關鍵詞] 集體食堂;衛生監督;對策
[中圖分類號]R155.6+5 [文獻標識碼] C[文章編號] 1673-7210(2009)08(b)-130-02
為了解東莞市某鎮企業集體食堂的衛生狀況,預防和減少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探討集體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對策,為加強企業集體食堂衛生監督管理提供依據,筆者于2006年10月~2007年1月對該鎮范圍內55家工廠企業職工食堂的衛生狀況進行了調查,現將結果分析報道如下:
1 對象與方法
1.1 調查對象
檢查該鎮就餐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工廠企業集體食堂共55家,其中,集體及民營企業食堂共20家,中外合資及外商獨資企業食堂35家。
1.2 調查內容
集體食堂的基本情況、衛生設施情況及衛生安全管理情況等。
1.3調查方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廣東省集體食堂衛生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進行現場調查。
2 結果
2.1 基本情況
調查的55家企業集體食堂中,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共有24家,持證率為44%;其中,集體及民營企業只有6家,持證率為30%;中外合資及外商獨資有18家,持證率為51%。從業人員共有326人,持有健康證及培訓證的有230人,持證率為70.6%。廚房面積與就餐人數比例≥1∶2的有30家。與衛生部門簽訂《集體食堂預防食物中毒責任狀》的有35家。見表1。
2.2 衛生設施情況
在檢查的55家企業職工食堂中,中外合資及外商獨資企業職工食堂的總體衛生設施比集體及民營企業的要好。但兩者還存在共同的問題:操作加工場所面積未達標,與烹調品種、就餐人數不相適應,食堂衛生設施不配套,“三防”設施不完善,無相對獨立的操作加工間、配餐間和洗消間,食堂功能布局和操作流程不合理,沒有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先后次序安排,容易造成交叉污染。與黃方[1]報道的學校食堂存在問題基本一致。見表2。
表 2 某鎮55家企業職工食堂衛生設施合格情況[n(%)]
2.3 衛生管理情況
調查的55 家集體食堂雖多數設有衛生管理人員(70.9%),但絕大多數是兼職的,他們中大部分并不掌握基本的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合格率僅為44.0%。雖然有部分集體食堂建立了管理制度但落實并不到位,大部分私人承包的集體食堂甚至未建立管理制度。在食品原料采購索證方面,絕大多數食堂都缺乏索證意識,索證率僅為10.9% ,給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埋下了極大的安全隱患。所調查的55家集體食堂都有對餐具進行消毒,但是有做記錄的卻為數不多。
3 討論
企業集體食堂的食品衛生狀況直接關系到員工的身體健康,調查結果顯示,該鎮工廠企業職工食堂的衛生許可證持證率較低,部分從業人員未經過健康體檢和培訓考核即從事食品工作,部分企業食堂操作間面積過小,且不符合廚房功能分區的規范。集體及民營企業的持證率比中外合資及外商獨資企業低,與閆香君[2]的報道一致,兩者存在顯著性差異(P
3.1 將企業集體食堂衛生管理狀況納入村級年度量化考核指標
通過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把食品安全納入村級的年終量化考核中去,采取獎罰分明的措施,推行屬地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發揮村民委會對轄區內集體食堂食品安全監管的積極性,主動督促企業做好集體食堂衛生管理的相關工作,從而減少村干部因所謂保護當地投資環境的理由,而對衛生部門實施衛生監督造成干預。
3.2 開展企業集體食堂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多部門聯合行動機制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廣東省集體食堂衛生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需要企業投資大量的資金來改善食堂的相關設施以達到發證相關要求。單靠衛生監督部門的力量,不足以促使企業迅速行動起來,而通過由鎮政府牽頭開展集體食堂專項整治行動,組織經貿、工商、衛生、村委會等部門聯合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力量,就能夠在短期內有效地督促企業主動改善集體食堂衛生設施,加強對集體食堂的管理力度,并達到辦理衛生許可證的標準。
3.3 加強集體食堂量化分級管理
全面推行和嚴格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3],實現從原料到成品的全程監督和對重點環節進行重點監督。對于量化分級評定為A、B級的單位,衛生監督部門實行少監督,而采取讓企業自我管理的辦法;對量化分級評定為C級的單位,則集中有限的衛生監督力量,采取有針對性且高頻次的監督措施,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各種隱患,達到預防和控制企業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發生的目的,同時也能促進企業集體食堂爭創A級單位的積極性。
3.4 企業法人代表簽訂集體食堂預防食物中毒責任狀
在頒發衛生許可證前,要求每個企業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與當地衛生監督部門簽訂《集體食堂預防食物中毒責任狀》[4]和《餐飲安全承諾書》,促使企業負責人重視食品衛生長效管理制度,加大對企業食堂的衛生設施改造,安排專職或兼職衛生監督人員加強對集體食堂的管理制度,嚴把食品采購索證關,為職工提供安全衛生的食品。
3.5 加強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集體食堂衛生管理人員及食品從業人員的素質是保證食品衛生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5],而現實情況是這些企業集體食堂的從業人員大多文化水平不高、衛生意識不強,因此,加強衛生知識培訓工作至關重要。通過經常開展培訓工作,并結合各地發生食物中毒的案例,采取通俗易懂的授課方式,提高其食品安全知識及法制觀念,確保企業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用餐安全。
3.6 提高企業員工對集體食堂食品衛生的關注程度
通過加大對企業員工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企業員工對自身食品安全的保護意識,促進企業自覺改正集體食堂的衛生狀況和管理水平,促使集體及民營小企業等自覺執行國家的食品安全相關規定,并逐步與國際接軌,為企業員工用餐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衛生環境。
通過以上措施,使得該鎮企業集體食堂的整體衛生水平得到了大大的提高。在2007年下半年的企業集體食堂專項整治行動中,取得了顯著的成績,至2008年初,該鎮的集體食堂衛生許可證發證率達90%,食堂從業人員健康證及培訓證持證率達95%以上,食堂的衛生設施及衛生安全管理情況也得到了明顯的改善,有效地預防和減少了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1]黃方.福州市臺江區中小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店衛生現狀調查[J].中國衛生監督雜志,2005,12(2):103.
[2]閆香君.青島開發區企業集體食堂衛生狀況調查分析[J].中國公共衛生管理,2007,23(2):159-160.
[3]張紅偉,任宏偉.洛陽市集體食堂衛生狀況與對策[J].河南預防醫學雜志,2007,18(5):387-388.
[4]葉向陽,鐘新光.2004年東莞市某區集體食堂衛生狀況調查分析[J].中國衛生監督雜志,2005,12(4):267-268.
篇5
【關鍵詞】 食品處理和加工;衛生服務研究;結果評價(衛生保健);學生保健服務
【中圖分類號】 R 179 G 478.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0-9817(2007)11-1003-03
為貫徹落實衛生部《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預防和控制學生集體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南寧市衛生監督所于2004年7月起對全市學校、幼兒園食堂進行了食品衛生信譽度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1 對象與方法
1.1 對象 選擇南寧市轄區內187家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及幼兒園的食堂作為評審對象。
1.2 方法 (1)成立市量化分級評定領導小組、專家組和評審小組。(2)宣傳和培訓:組織學校及幼兒園有關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集中舉辦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培訓班,指導相關單位建立和規范衛生檔案,開展自評及整改。(3)現場檢查評定:評審小組到各學校、幼兒園進行衛生許可審查量化評價及經常性衛生監督量化評定,確定食品衛生信譽度等級,對初步評定為B級的單位,報專家組進行評定;對初步評定為A級的單位,報自治區衛生廳進行評定。(4)評分標準:按照衛生部制定的《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指南》及《餐飲業衛生許可審查量化評分表》、《餐飲業經常性衛生監督量化評分表》分別進行衛生許可審查、經常性衛生監督檢查評分,綜合考評確定等級。得分在總分的85% 以上者為良好,60%~85%者為一般,60%以下者為差。按衛生許可審查、經常性衛生監督審查均為良好者為A級;一個良好,另一個一般的評為B級;二者均為一般的評為C級;一個良好或一般或差,另一個為差者為D級。評出食品衛生信譽度A,B,C,D 4個等級。
2 結果與分析
2.1 綜合評審分級情況 122家高等院校及中專學校食堂評出A級5家,B級1家,C級116家;49家中小學校食堂評出A級9家,B級3家,C級37家;16所幼兒園食堂評出A級4家,B級9家,C級3家。187家食堂按信譽度和風險分級為C級(高度風險)的集體食堂最多,為156家,占83.4%;其次為A級(低風險)18家,占9.6%;B級(中度風險)13家,占7.0%。187家食堂按學校類別分別對食品衛生管理、建筑與布局、衛生設施、食品貯存、專用間要求、生產經營過程等方面進行檢查,結果顯示,幼兒園食堂軟硬件設施以及衛生管理明顯優于其他各類學校,差別有統計學意義(χ2=84.65,P中小學校>高校及中專。
2.2 B級以上學校食堂許可審查評審中主要的扣分項目 31家B級以上學校幼兒園中有近半數食堂食品儲存不符合衛生要求,主要表現為原料庫不分主、副食倉庫設置18家(58.1%),冷藏庫(冰箱)無溫度顯示裝置12家(38.7%),未安裝機械通風設施9家(29.0%);加工場所建筑材料天花板未使用防霉涂料覆涂被扣分的單位達14家(45.2%);未使用專用食品銷售窗的單位也達8家(25.8%)。其次員工更衣室未設置洗手設施(22.6%)、不按有關規定管理廢棄食用油脂(19.4%)、廚房及各操作間地面和墻壁裝修不符合衛生要求(16.1%)、烹調間排煙排氣不暢(12.9%)等問題也較普遍。
2.3 B級以上學校食堂經常性衛生監督評審中主要的扣分項目 經常性衛生監督評分方面:加工場所環境衛生等項目扣分最多,主要為洗手消毒設備運轉不正常14家(45.2%),防蠅、防鼠、防塵設施無效12家(38.7%);從業人員有不良衛生習慣9家(29.0%);食品采購與儲存扣分的單位分別達8家(25.8%)。其次在相應制度的檢查落實(19.4%)、餐具保潔(3.2%)、加工操作過程衛生規范(9.7%)、廢棄油脂處理(9.7%)等方面也存在問題。
2.4 B級以上學校幼兒園食堂綜合評審情況 在評為A級的食堂中,綜合分最高的為中小學食堂,得分為92.97分,綜合分高低依次為中小學校>幼兒園>高校及中專。而在評為B級的食堂中,綜合分最高為幼兒園食堂,得分高低順次為幼兒園>中小學校>高校及中專。見表1。
3 討論
南寧市的各類學校食堂以幼兒園食堂的管理較為規范,A,B級食堂的比例占幼兒園總數的81.25%,優于高校及中專、中小學校,與珠海市托幼機構量化分級評分低于大學和中學[1]不同。究其原因,是因為B級以上的幼兒園在建設時,嚴格按照衛生部門的技術指導意見進行食堂的布局和規劃,衛生設施齊全,注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在食品衛生信譽度評分中問題較少。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施的目的之一是調動企業的主觀能動性,促進企業加大硬件投入和加強自身管理建設[2]。硬件設施的改善涉及到對場所的改造和資金投入,加工場所偏小、布局不合理、設備設施老化等是多數老的餐飲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從整個評審過程看,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場所硬件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以上通過A,B級審核的單位就全市來說應是原基礎條件較好的單位,但在初評時也還存在許多硬件的問題,今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新申請辦證的餐飲企業應加強完善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避免日后進行整改。要保證食品衛生,僅有好的生產經營設施、條件是不夠的,日常的自身管理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3]。此次參加評審的餐飲企業雖然均制定有相應的管理制度,但管理制度實施和落實還存在不少問題。通過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實施,應明確企業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提高企業的自律能力和食品衛生管理水平。
學校要充分認識到食堂不是學校的一種附屬設施,必須加強自身管理,進一步加大食堂硬件設施的投入,強化軟件設施的管理,做好食品生產經營關鍵控制點的衛生質量控制工作,從源頭上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衛生監督部門必須加強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對新建、改建、擴建(包括整改)的學校食堂圖紙設計,結合衛生許可審查量化的要求和各校食堂的具體實際進行現場技術指導。
4 參考文獻
[1] 楊衛國,黃宏瑜,黃彪,等.珠海市學校及托幼機構集體食堂推行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結果分析.中國食品衛生雜志,2004,16(3):242-245.
[2] 汪建榮.積極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中國衛生法制,2003,11(3):10.
[3] 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指南.中國食品衛生雜志,2002,14(5):48-50.
篇6
1職業衛生監管現狀
我縣衛生監督所共有40人,設有食品衛生科、公共場所科、學校衛生科和職業衛生科。職業衛生監督員有4人,負責全縣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的監督。這4名監督員學歷分別為高中1人、大專2人、本科1人;中級職稱1人,高級工1人,技師1人,無職稱1人;從事職業衛生年限從3~16年,年齡均在25~46歲,正是年富力強的時期;職業衛生工作經歷,有的接觸時間較短,只有2~3年,有的已干了十幾年職業衛生監督工作。文書書寫少則20、30份,多則80多份,進企業現場監督檢查次數不等。
2轄區職業病危害現狀
2.1轄區職業病危害企業基本情況
2.1.1職業病危害企業行業分布 目前,我縣轄區內的企業行業分布為:化工業、板材業、家具制造業、裝飾材料業、建材業、塑料制品業、金屬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與供應業、日化生產業等。企業性質分別為國有、集體、個體及外商獨資企業等。
2.1.2主要職業病危害類別 主要的職業病危害類別為煤塵、矽塵、水泥塵、鑄造粉塵、電焊煙塵、噪聲、高溫、氨、硫化氫、一氧化碳、甲醇、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硝酸、硫酸、鹽酸、氫氧化鈉、對硝基氯苯等、2-4二硝基氯苯等。
2.1.3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分布情況 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情況,接觸粉塵類的勞動者共計798人,其中女工248人,農民工550人;接觸化學毒物的勞動者共計817人,其中女工347人,農民工470人;接觸物理因素的勞動者共計831人,其中女工374人,農民工457人。
2.2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情況
2.2.1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情況 我縣轄區內的用人單位都設立了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名稱各不相同。有的設在廠辦室,有的設在總經理辦公室,有的設在生產科,有的設在人力資源部,有的設在安環部,還有的設在醫務室。有的用人單位設有專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有的專、兼職均有,有的沒有專職而有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2.2.2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情況
部分用人單位建立了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有的制度較完善,有的還不完善,這些在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中都予以指出并要求改進,各用人單位相應地都進行了改進和完善。部分用人單位基本沒有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2.3職業健康監護情況 各用人單位因管理者的法律意識不同而健康監護情況各異。有的單位對從事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工人全部進行了職業健康檢查,有的部分進行,還有的拒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3.1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情況 各用人單位負責人普遍認為,職業健康檢查對從事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是好事,對于企業的長遠發展也是好事。但是部分企業由于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產品銷路不暢,企業效益不景氣,而沒有或缺少用于工人進行健康檢查的資金,致使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沖擊和影響。
2.3.2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建立情況 用人單位在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之后,部分用人單位能夠按照法律要求為職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且基本符合要求。另一部分用人單位的負責人則認為,體檢工作已經進行,費用也已交齊,還建什么檔案?持這種觀點的人,多半是沒有明白為職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意義及監護檔案所應包含的內容。遇到這種情況,我們耐心講解,讓企業負責人權衡利弊,最終指導、幫助企業建立完整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4職業衛生培訓情況 多數用人單位都能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有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進行培訓,有的用人單位聘請(委托)安監局對接害職工進行培訓,形式多樣,但都以取得實效為共同目標。少數用人單位根本不知道還要對接害職工進行培訓。
3存在的問題
3.1用人單位不重視 用人單位負責人把追求企業效益放在首位,所有工作全部以此為核心,這本無可厚非。但是,這不是誤解《職業病防治法》的理由。由于不能全面理解《職業病防治法》,導致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不重視。具體表現在:"門難進",有的干脆就不讓進門;勉強讓進了門,也是"臉難看"。企業主甚至片面認為,職業病防治、工人的職業健康檢查只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給企業帶來麻煩,創造不了什么效益。當前,以人為本貫穿社會的各行各業,如果工人沒有好的身體,為企業創造效益豈不成了一句空話?抱著這樣的錯誤想法來指導企業的發展,怎能不誤導企業?
3.2職業病危害日益嚴重 隨著經濟、科技的迅猛發展,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不斷引進,給企業帶來高效益的同時,也加大了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率。另外,企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雖然引進了新技術,但生產廠房并沒有擴建,而且布局不合理,有毒無毒工序混雜,導致接害工人增多。再加上防護設施的缺乏,或已有防護設施但形同虛設,工人沒有必要的防護用品,這些都對職業病的防治極為不利。
3.3專業人員、監督經費缺乏 僅靠4名監督員監督轄區內的所有企業,顯然是杯水車薪,微不足道,監督力量的薄弱由此可見一斑,況且,4名監督員中僅1名監督員為專業人員,這樣的監督隊伍結構,如何對企業進行高水平的監督?再加上監督經費無法保證,進行監督的必要設備嚴重缺乏,特別是對違法行為需進行及時取證而由于沒有取證工具時,那將是多么遺憾!像這樣做不到違法必究,又怎能保證監督的效果?
篇7
一、目標任務
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作配合、用人單位負責、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機制,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逐步改善作業場所作業環境,有效控制和減少職業病的發生。今年督促企業完成職業危害因素網上申報10家以上,完成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的企業2家,接觸職業危害作業人員體檢50人次,完成職業危害因素企業調查摸底工作。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鎮有關部門要督促所屬規模以上企業(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責任制和應急救援預案,明確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制定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計劃,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
2、加大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力度。所有工作場所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必須依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8號)的規定,及時如實向安全監管部門申報職業危害項目。
3、抓好職業健康監護相關工作。按照國家總局第47號令的要求,督促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企業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職業危害現狀評價,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體檢,檢測、評價、體檢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
4、規范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總局第51號令),督促指導用人單位依法進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從源頭上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5、強化職業衛生行政執法工作。鎮有關部門在檢查過程中,凡發現職業病危害因素突出,職業衛生防護措施不到位的或發現確診或疑似職業病類的,及時上報區安委會辦公室。
6、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月”,積極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在重點企業和單位懸掛橫幅,張貼宣傳標語,廣泛開展職業衛生事項告知活動,督促企業做好《職業病防治法》宣傳貫徹落實工作。
篇8
關鍵詞:公共場所;衛生監督;
量化分級管理為了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在公共場所中的實施效果,探討高效衛生監督管理模式,我們根據本地實際制定了《寧夏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指南》和評分標準評價體系。于2004~2007年在不斷探討論證的基礎上,先后在自治區、固原市、吳忠市和石嘴山市旅店業、游泳等公共場所開展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及推廣工作。
1 對象和方法1·1 對象 分別在經濟發達的自治區直管企業銀川市、中等發達地區吳忠市、石嘴山市和欠發達地區固原市,共選擇公共場所量化分級試點企業98家,其中旅店業47家、洗浴場所19家、美容美發店24家、游泳場所8家。1·2 方法 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旅店業衛生標準》GB9663-1996[1]等標準制定寧夏旅店業、美容美發、桑拿洗浴、游泳場所量化評分調查表。通過基線調查、宣傳動員和培訓、準備階段、自查整改和現場指導、評估等階段完成調查評估。1·3 評分標準 得分為總分的90%以上者,評為A級;得分為總分的70%~89%者,評為B級;得分為總分的60%~69%者,評為C級;得分為低于60%以下者,評為D級。1·4 資料處理 匯總整理調查評分表評分結果,用SPSS 11·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
2 結果和成效分析2·1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評價情況 本次共對自治區及吳忠、石嘴山、固原市98個公共場所(包括旅店業、游泳洗浴場所、美容美發)進行量化分級評分。其中信譽度A級31家,占31·62%;B級37家,占37·76%;C級23家,占23·47%;D級8家,占8·16%。其中旅店業、游泳場所信譽度A級所占比重較大(31·62%、25·34%),洗浴場所(7·15%)和美容美發業(6·07%)較少。2·2 比較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和實施后綜合衛生管理情況 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后各項指標得分均有所提高。各項衛生管理指標測評得分率經x2檢驗,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1)。(表1)表1 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后綜合衛生管理情況(%)監督項目量化企業數①1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監督所(銀川750004) 2寧夏回族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3 公共場所各類指標得分前后測評結果比較 實施量化后各項指標評分均明顯高于量化測評前(P<0·01)。尤其在產品索證、衛生設施、專用消毒設施設備添置方面提高最為突出;而建筑和布局、公共用品用具衛生相對較弱,與更改建筑布局難度較大,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衛生日常工作量大,企業較難堅持有關。(表2)
篇9
第一條為規范食品衛生許可證(以下簡稱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并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承擔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責任。
第三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權限、范圍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條件與程序發放衛生許可證。
發放衛生許可證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便民原則。
第四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衛生許可證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在媒體公告取得或注銷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名錄。
第五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發放衛生許可證的監督制度,加強對衛生行政部門內部發放衛生許可證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衛生許可證發放和管理過程中的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第二章管轄
第七條衛生許可證發放權限范圍
(一)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的范圍
1.保健食品生產企業;
2.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
3.新資源食品生產企業;
4.從事輻照食品加工的企業;
5.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認為應當由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二)盟市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的范圍
1.調味品、食用酒精、瓶裝、桶裝飲用水、乳與乳制品、酒類、罐頭、飲料類食品的生產企業;
2.食品用洗滌劑生產企業;
3.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工用具、設備生產企業;
4.盟市所在地學生集體供餐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5.盟市所在地經營場所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飲單位、食品經營單位。盟市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面積標準,并報自治區衛生廳備案。
采用新工藝生產調味品新品種、用酸解法生產醬油、生產食用酒精、特殊營養食品和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工用具、設備的企業在發證前應由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和盟市衛生行政部門共同進行現場審核。
食品用消毒劑生產企業按《消毒管理辦法》執行。
(三)旗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的范圍
除自治區及盟市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外,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衛生許可證由旗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
鐵路、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衛生監督機構,在各自的食品衛生監督職責范圍內負責轄區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工作。
第八條衛生行政部門之間對許可證管轄有爭議的,各方協商解決;協商未能解決的,報請共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管轄,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接到書面請示后15日內做出決定。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不能做出決定的,由自治區衛生廳指定管轄。
第三章衛生許可證申請
第九條任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具有與其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條件。
第十條申請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衛生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原料采購索證、庫房衛生管理、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食品工具設備清洗消毒、配料間、內包裝間、一般生產車間、衛生檢查、產品檢驗與留樣、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衛生獎懲、不合格產品召回及處理等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具有與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廠房、設施、設備和環境;
(三)具有在工藝流程和生產加工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根據產品的特點,設置相應的消毒設施;
(四)具有符合衛生要求的生產用原、輔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裝物料;
(五)具有對所生產食品進行出廠檢測的能力(包括:機構、人
員以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六)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七)具有產品衛生標準;
(八)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通過保健食品GMP驗收;
(九)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申請從事食品經營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切實可行的衛生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購驗收與索證、庫房衛生管理、食品銷售衛生、崗位衛生責任制、衛生檢查、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和崗前衛生知識培訓、衛生獎懲、消毒、殺蟲滅鼠藥劑使用管理等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具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營業場所、設施、設備和環境;
(三)具有在食品貯藏、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四)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五)經營散裝食品,應符合《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的有關規定;
(六)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申請從事餐飲業和食堂經營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切實可行的衛生管理制度(包括:采購驗收與索證、庫房衛生管理、粗加工衛生管理、烹調加工衛生管理、涼菜制作衛生管理(不制作涼菜除外)、崗位衛生責任制、餐具用具清洗消毒、衛生檢查、餐廳衛生管理、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衛生獎懲、消毒、殺蟲、滅鼠藥劑使用管理等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具有符合衛生條件和要求的加工經營場所、清洗、消毒等衛生設施、設備;
(三)具有在食品采購、貯存、加工制作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四)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五)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申報人應保證申請衛生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真實、完整,復印件應與原件一致。
第十四條符合本辦法第十、十一、十二條規定的單位或個人,根據生產經營項目將申報材料報送有管轄權的衛生行政部門,申報材料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衛生許可申請報告;
(二)填寫完整的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三)產品配方(使用量)及配方依據(每種產品附一份配方表、標明原料名稱(商品名和化學名)及各種物質含量,并按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同時注明限用物質含量);
(四)產品衛生標準;
(五)產品標簽(或送審稿)、產品說明書(或說明書樣稿);
(六)生產工藝流程圖(標明主要衛生質量控制技術參數);
(七)產品原料和包裝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生產企業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及近期產品檢驗報告);
(八)生產用水的證明材料(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九)預防性衛生監督審查材料或生產場所、環境平面圖和生產車間布局圖(標明面積);
(十)衛生防護設備、設施的配置(數量、位置)及運轉情況;
(十一)衛生管理組織、機構及衛生管理制度;
(十二)從業人員名單及預防性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十三)生產設備、檢驗儀器清單;
(十四)檢驗人員資格證明;
(十五)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十六)初次申請衛生許可證的生產企業需提供三批產品的衛生學檢驗報告,換發衛生許可證的生產企業需提供一批產品的衛生學檢驗報告。
(十七)申報材料目錄;
(十八)餐飲業、食堂應提供餐飲具清洗消毒合格資料;
(十九)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申報的其他材料。
餐飲業、食堂、食品經營單位報送材料不包括本條第(三)、(四)、(五)、(六)、(七)、(十三)、(十四)、(十六)項所列內容。
第十五條申請材料應用A4紙打印(圖紙除外),逐頁加蓋公章,按順序裝訂,申報材料的各項內容應真實、完整、清楚,不得涂改。申請人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四章衛生許可證審查發放
第十六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者提出的衛生許可
證申請,應當在申請材料完整后20日內(不包括檢驗時間),按照法定的權限、范圍、條件與程序,對其必須具備的生產經營條件進行量化評分和審查。必要時要求其提供必要的衛生檢驗檢測報告。
已達到良好生產規范管理基本要求的食品生產單位可不進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評分。
第十七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衛生許可證申請的審查應當包括對申請材料的書面審查和現場實地審查。
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受理的換發及復核衛生許可證申請,可以委托盟市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現場實地審查。
第十八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生產加工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審查內容包括:
(一)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設置情況;
(二)廠房、選址、布局設計、環境衛生狀況及設施設備設置運行情況;
(三)工藝流程和生產過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四)生產用原、輔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裝材料衛生狀況;
(五)產品檢驗設施與能力;
(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
(七)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審查內容包括:
(一)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設置情況;
(二)貯存、運輸和營業場所選址、面積、布局、環境衛生狀況及供水、防塵防鼠防蟲害、專間等設施設備設置運行情況;
(三)食品采購、貯藏、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污染控制措施;
(四)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
(五)經營散裝食品的,應按《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有關規定,審查設施、設備設置、功能分區、食品標簽,配備專門的食品衛生管理員等情況;
(六)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餐飲業、食堂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審查內容包括:
(一)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設置情況;
(二)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的選址、環境、建筑結構、布局、分隔、面積等情況;
(三)廁所、加工制作專間、更衣室、庫房、供水、通風、采光、防塵防鼠防蟲害、廢棄物存放、清洗、消毒、餐用具等衛生設施和設備設置情況;
(四)食品采購、貯存、加工制作及供餐等操作過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
(六)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審查時,應按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規定評分,其關鍵監督項目合格,標化分應達到總分60%以上,期滿一年后應核定食品衛生信譽等級。
第二十二條衛生行政部門對符合發證條件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頒發食品衛生許可證。不予發證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的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衛生行政部門對未達到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提出整改意見;對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整改意見,還應當及時通報教育、建設主管部門,提請有關主管部門督促整改。
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到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的,經教育、建設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整改期限,達到發放條件的方可發放衛生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因違反食品衛生法規,被處以吊銷衛生許可證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三年內不得申請衛生許可證,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
第二十五條同一食品生產經營者在兩個以上(含兩個)地點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分別申領衛生許可證。
第五章衛生許可證的管理
第二十六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改變生產經營地址的,應當重新申請并辦理衛生許可證。
對生產工藝、主要設備改變或者原生產經營場所進行擴建或者改建的,衛生行政部門在予以變更前應當進行現場實地審查。
第二十七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職權范圍內不得重復許可。
第二十八條食品衛生許可證應當載明:單位名稱、地址、許可范圍、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許可證編號、有效期限、發證機關(加蓋公章)及發證日期等內容。
衛生許可證編號格式為:內衛食證字[發證年份]第XXXXXX-YYYYYY號,XXXXXX為所在地六位行政區域代碼(見附件),YYYYYY指本行政區域發證順序編號。
呼和浩特鐵路局管轄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統一使用自治區行政區域代碼150000,衛生許可證編號格式為:內衛食證字[發證年份]第150000-呼鐵XXXX號,XXXX為發證順序編碼。隸屬于哈爾濱鐵路局、沈陽鐵路局在我區境內的鐵路管轄單位編號格式為:內衛食證字[發證年份]第150000-哈鐵XXXX號、沈鐵XXXX號。
核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需加蓋或套印衛生行政部門印章。
第二十九條食品衛生許可證填寫按照《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衛生部關于貫徹落實<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加強食品衛生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6]72號)附件填寫說明填寫。
第三十條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對租賃承包生產經營活動不超過四年的,其衛生許可證有效期限不得超過其租賃承包合同有效期。食品攤販、季節性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展銷等臨時從事食品生產經營者頒發臨時衛生許可證,有效期限最長不超過半年。
食品衛生許可證必須每年復核一次,發放衛生許可證時,在許可證起止日期下方打印警示語“自發證之日起,每滿一年復核一次,逾期不復核,視為無效”。復核時,衛生行政部門應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全面監督檢查,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領證或復核后滿一年的前60日向原發證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復核,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衛生許可復核申請報告;
(二)從業人員有效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產品衛生標準;
(五)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
(六)產品原料和包裝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生產企業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及近期產品檢驗報告);
(七)生產企業需提供一批產品的衛生學檢驗報告;
(八)生產用水的證明材料(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九)餐飲業、食堂應提供餐飲具清洗消毒合格資料;
(十)營業執照。
餐飲業、食堂、食品經營單位報送材料不包括本條第(四)、(五)、(六)、(七)、(八)項所列內容。
復核合格后,在食品衛生許可證上加蓋年度復核印章或加貼年度復核標貼。
食品生產經營者在籌建過程中需要證明的,可發給臨時衛生許可證,注明籌建用,有效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最長不超過半年,該臨時衛生許可證不能作為食品生產經營的證明。
第三十一條食品生產經營者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生產經營方式、許可項目和擴建、改建生產經營場所的,應向原發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審查符合條件的,衛生行政部門應予辦理變更手續,變更后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編號及有效期限與原證保持一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變更,并做出《不予變更決定書》。
第三十二條對已取得量化等級的單位,在發證或復核時,在食品衛生許可證上加貼食品衛生等級標志,并隨量化等級的變更調整標志。
第三十三條委托生產加工食品的,受委托方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衛生許可證;
(二)受委托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在其獲得的許可范圍內;
(三)食品衛生信譽度等級達到A級或相當于A級的衛生條件;
(四)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必須通過保健食品GMP驗收;
(五)經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委托方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取得衛生許可證的提供衛生許可證;
(二)營業執照;
(三)產品衛生標準;
(四)產品配方(使用量)及配方依據(每種產品附一份配方表、標明原料名稱(商品名和化學名)及各種物質含量,并按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同時注明限用物質含量);
(五)產品標簽(或送審稿)、產品說明書(或說明書樣稿);
(六)委托協議,保健食品須全程委托且出具公證書。
委托生產加工的食品,其產品最小銷售包裝、標簽和說明書上應當分別標明委托方、受委托方的企業名稱、生產地址和衛生許可證號(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委托方可不標注衛生許可證號)。
第三十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需要延續衛生許可證的,應當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逾期提出延續申請的,按新申請衛生許可證辦理。
食品生產經營者遺失衛生許可證的,應當于遺失后60日內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辦。
食品生產經營者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內,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一年以上的,衛生許可證自動失效并由原發證機關注銷。
第三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應當妥善保管,不得轉讓、涂改、出借、倒賣、出租或者以其它非法形式轉讓。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明顯位置懸掛或者擺放衛生許可證,方便消費者監督。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的監督檢查,發現下級衛生行政部門違反規定發放衛生許可證的,應當責令下級衛生行政部門限期糾正或者直接予以糾正。
鐵路、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衛生監督機構,違反規定發放衛生許可證的,由所在地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予以直接糾正。
第三十七條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委托盟市衛生行政部門進行日常衛生監督檢查,對其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經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第三十八條衛生許可證發放程序按《全國衛生監督機構工作規范》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發放衛生許可證的,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有關衛生行政部門可以給予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對有關工作人員,可以給予批評教育、離崗培訓、調離執法崗位、取消執法資格等處理;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追究有關人員行政責任時,按照下列原則:
(一)申請人不符合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承辦人出具申請人符合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的意見的,追究承辦人行政責任;
(二)承辦人認為申請人不符合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主管領導仍然批準發放衛生許可證的,追究主管領導行政責任。
承辦人和主管領導均有過錯的,主要追究主管領導行政責任。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做出發放衛生許可證決定的衛生行政部門或者其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撤銷衛生許可證:
(一)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給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的;
(二)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超越法定職權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的;
(三)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違反法定程序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的;
(四)依法可以撤銷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決定的其他情形。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應當予以撤銷。
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撤銷食品衛生許可證,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注銷衛生許可證:
(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終止的;
(三)衛生許可證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衛生許可證依法被吊銷的;
(四)被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五)接到領證通知三個月后仍然不領取衛生許可證的;
(六)依法應當注銷衛生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食品添加劑: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或者天然物質。
食品容器、包裝材料:指包裝、盛放食品用的紙、竹、木、金屬、搪瓷、陶瓷、塑料、橡膠、天然纖維、化學纖維、玻璃等制品和接觸食品的涂料。
食品用工具、設備:指食品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接觸食品的機械、管道、傳送帶、容器、用具、餐具等。
保健食品: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
食品新資源:指在我國新研制、新發現、新引進的無食用習慣或僅在個別地區有食用習慣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的物品。
新資源食品:以食品新資源生產的食品。
輻照食品:用鈷-60、銫-137產生的γ射線或電子加速器產生的低于10MeV電子束輻照加工處理的食品,包括輻照處理的食品原料、半成品。
特殊營養食品:指通過改變食品的天然營養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適應某些特殊人群營養需要的食品。
篇10
年被命名為“國家衛生城市”。3年后的今天,為實現國家愛衛會對我市衛生城市復評的達標工作,現將我們在這3年來日常衛生監管時發
現的一些疑難且有共性問題予以例出,并作破解。以便在今后的工作及迎檢中可有的放矢,以使我區的“五小”(小餐飲、小副食、
小美發美容、小浴室、小旅社)行業衛生狀況有進一步改善,在今后的監管工作中達到長效目標,真正實現達到全國衛生城市創建標準。
1 轄區無證情況
1.1類型
2006年10月中旬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我區小餐飲單位有證849家,無證(無效證)270家,無證占24.1%;小副食單位
有證2148家,無證390家,無證占15.37%:小美發美容單位有證694家,無證67家,無證占8%;小浴室單位有證47家,無證5家,無證占9.61%:小旅社單位有證的183家,無證14家,無證占7.10%。
1.2區域分布
無證經營以市場及市場周邊的老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舊城改造待拆遷路段為主。
1.3人群分布
據不完全統計,70%以上無證經營者為外來流動人員。
2共性問題
2.1證件管理
無衛生許可證經營依然存在,住宅小區周邊尤為突出。部分從業人員存在健康證過期或無健康證上崗的情況,特別
是那些從事非正規美發、美容的服務小姐――按摩小姐。這種行業流動性大,且不愿配合。在我們日常監督檢查時,常借口在此走親訪友來搪塞。個別衛生許可證、衛生管理制度上墻出現不落實現象。
2.2硬件及管理
部分消毒、保潔、防蠅、防塵、防鼠等設施不全。衛生設施運行不規范或不使用,如消毒柜備而不用,內放雜物等。少數冰箱內仍存在生熟食品混放。 食品過期、標簽不規范等現象在日常檢查時仍有發現。忽視個人衛生,特別是個別廚師有工作服不潔、指甲長等問
題。無冷菜間卻超范圍供應冷菜,在供應飯菜類的小餐飲店中時有發現。小浴室、小美發美容及小旅社內公用設施使用的消毒藥液未
達到規定的要求(所使用的藥品及濃度比掌握不清,方法不規范)。 缺少齊全的衛生管理資料:如衛生管理制度、自查記錄及消
毒登記等。公共場所特別是大眾舞廳的禁煙工作未全面落實。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必須堅持“三結合”原則,即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督相結合;重點整治和綜合整治相結合;加強監管與
業主自律相結合。大力推廣“五常法”(工作現場的常組織:拋掉不需要的東西或回倉處理,制定工作計劃表;常整頓:所有東西都有名有歸所,30秒內就可以找到;常清潔:個人清潔責任的劃分及認同和環境明亮照人;常規范:貯藏的透明度和防止出錯的方法;常自律:履行個人職責,包括優良環境、問責和守時)。這是生產高品質產品、提供高品質服務、杜絕或減少浪費、提高生產力、提升企業形象及競爭力的最根本要求。
3討論
3.1加強監督
在“五小”衛生管理要求示教片的基礎上,拍攝“小餐飲”達標示教片,繼續推行冰箱定位管理,規范餐具消毒保潔,分地段(區
域)對從業人員集中進行播放、培訓,同時加強對衛生監督人員的培訓。
加強源頭控制,嚴把衛生許可關和換證關,在換證過程中,建立管理網格內相對人的基礎資料信息卡、存在問題卡、問題追蹤卡、
處罰登記卡4份臺帳資料。基礎資料信息卡中應包括健康證到期時間(以便提前提醒)、衛生硬件設施情況等。對擅自改動布局,導致布局
不合理,比例失調的要限期督促整改。在新發證或改建中加強衛生指導,倡導使用玻璃分隔,試行“透明廚房”,加強業主自律。對消毒設施在全面檢查中予以登記,對不能正常使用的限期1周內更新,否則不予換證。
依照屬地管理原則,把任務分解到各相關科室、分所,責任到人,并要求他們制訂相應工作進度表和落實“五小”單位監管人。同時
所成立督查組進行不定期的暗查、抽查,并把檢查結果在內網上及時通報,以保證工作進程和質量。所統一指導制作衛生管理制度、公共場所禁煙標志等并予以落實。
3.2規范管理
根據“五常”的相關要求,規范導入一套小餐飲單位的硬、軟件衛生管理標準。抽調骨干力量,在規范衛生管理標準的基礎上制訂相關的培訓計劃,對相關的單位進行定期的培訓。在全面監管的基礎上,選定對象推行“五常”管理。深化“五常”監督檢查,切實將“五常”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在運作之前先將原單位現況用照片拍攝下來,以作實施后對照。建立相關的激勵機制,對已推行“五常”的單位,在量化分級管理的評定中可優先報評A級單位;在行政處罰過程中,可給予一定的減免處罰。
3.3加強宣傳
強化輿論導向,以社區、廣場和媒體為陣地,在社區設立“衛生監督信息窗”的基礎上,舉辦法律法規專題講座,讓衛生監督宣傳進社區、深入到千家萬戶。采用媒體刊登安全知識、法律規范和執法動態,普及公民的法律知識,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通過社區“衛生監督信息窗”內的示范欄和曝光欄,向社區居民展示規范經營的單位和不按規定經營的單位,并聯合社區城管理事會和社區內熱心居民,提高衛生監督工作的社會影響、公民的法律意識和參與社會監督的意識。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利用“海曙衛生信息網”定期向社會公布健康相關產品抽檢結果和生產企業的信譽等級,向社會公布小餐飲店應達到的衛生標準,使衛生不合格的小餐飲單位失去市場。
要積極爭取各級領導對衛生監督工作的支持,加強與工商、城管和街道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加大取締無證力度。該點是建立公平市場秩序的關鍵,也是小餐飲長效管理機制建立的瓶頸。我所將在政府牽頭的情況下,采取二項有效措施:一是對于在街道和單位的出租房內開設餐飲的單位,將利用“海曙衛生監督網”等渠道先行告知,以有效阻止不符合開餐飲店的出租房;二是對于居民個人的出租房內開設的餐飲單位,將依托81890企業服務平臺,在工商登記時,先行告知其相關的開設條件,以有效阻止不符合開餐飲條件的房屋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