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規定制度范文

時間:2024-03-01 17: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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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規定制度

篇1

一、主要工作

1、反映,是財務工作的基本職能之一。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對公司發生的每一筆經濟業務通過不同的方式、方法進行規范記錄,反映在憑證、帳簿和報表中,以備隨時查閱。我公司財務部已經對日常工作流程熟練掌握,能做到條理清晰、帳實相符。從原始發票的取得到填制記帳憑證、從會計報表編制到憑證的裝訂和保存都達到正規化、標準化。做到全面、及時、準確的反映。

2、核算,這也是財務工作的基本職能。核算包括成本核算、工資核算、費用核算等等。在成本核算上能夠結合我公司特點,在生產成本上,按實際發出原材料計算成本,按先進先出法進行結轉,比較適合本公司的生產產品。在工資核算上,采用計件制,有效的加快了生產率和員工的工作績效。在費用核算上,采取分部門核算,隨時都可以查出每個部門每個月實際發生的費用,加強了費用的管理,節省了開支。

3、監督,是財務工作的另一項基本職能。首先是每個部門每筆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和理性進行監督,保證企業不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更不能無意的為一些工作人員創造犯錯誤的氛圍。在這方面,財務部嚴格按有關制度執行,鐵面無私從不放過任何不合理事情;其次是對公司整體資產進行監督,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存貨盤點、庫存現金余額盤點等,以保證公司財產不受侵害。

4、報表,對不同時期或階段的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進行評價和分析。財務部能夠按著月、季和年通過會計報表和財務輔助說明進行分析和評價。

5、管理,是財務工作的一項重要職能。首先是為領導管理和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財務數據,公司財務部能夠隨時完成公司領導和其他部門要求提供的數據資料;其次是參與公司管理和決策,對公司存在的不合理現象,財務部已經提出合理化建議,大部分已被采納。

二、其它工作

1、通過20xx年度一般納稅人年檢和工商年檢工作。

2、通過20xx年度稅務匯算清激工作,無不合理費用列支。

3、清理盤點公司資產,對原材料報廢進行了合理的處理。

三、存在問題

1、有關制度和規定執行力度不夠;

2、財務各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一般;

3、財務部的管理職能沒有充分發揮。

4、管理高層對財務知識比較欠缺。

四、解決方法

1、首先確定制度和規定的適用性和可執行性,如有障礙,向執行部門提出,然后堅決執行到底;

2、財務人員設定學習目標,通過考試取得職稱和學歷,并與績效掛鉤,逐步提高自我;

3、參與管理,參與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來充分發揮財務部的管理職能;

五、幾點感想

1、工作方法及工作效率至關重要,充分體驗到事半功倍和事倍功半的差距;

2、凡事都要付諸熱心,相信耐力無所不能;

篇2

一、主要工作

1、反映,是財務工作的基本職能之一。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對公司發生的每一筆經濟業務通過不同的方式、方法進行規范記錄,反映在憑證、帳簿和報表中,以備隨時查閱。我公司財務部已經對日常工作流程熟練掌握,能做到條理清晰、帳實相符。從原始發票的取得到填制記帳憑證、從會計報表編制到憑證的裝訂和保存都達到正規化、標準化。做到全面、及時、準確的反映。

2、核算,這也是財務工作的基本職能。核算包括成本核算、工資核算、費用核算等等。在成本核算上能夠結合我公司特點,在生產成本上,按實際發出原材料計算成本,按先進先出法進行結轉,比較適合本公司的生產產品。在工資核算上,采用計件制,有效的加快了生產率和員工的工作績效。在費用核算上,采取分部門核算,隨時都可以查出每個部門每個月實際發生的費用,加強了費用的管理,節省了開支。

3、監督,是財務工作的另一項基本職能。首先是每個部門每筆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和理性進行監督,保證企業不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更不能無意的為一些工作人員創造犯錯誤的氛圍。在這方面,財務部嚴格按有關制度執行,鐵面無私從不放過任何不合理事情;其次是對公司整體資產進行監督,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存貨盤點、庫存現金余額盤點等,以保證公司財產不受侵害。

4、報表,對不同時期或階段的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進行評價和分析。財務部能夠按著月、季和年通過會計報表和財務輔助說明進行分析和評價。

5、管理,是財務工作的一項重要職能。首先是為領導管理和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財務數據,公司財務部能夠隨時完成公司領導和其他部門要求提供的數據資料;其次是參與公司管理和決策,對公司存在的不合理現象,財務部已經提出合理化建議,大部分已被采納。

二、其它工作

1、通過xx年度一般納稅人年檢和工商年檢工作。

2、通過xx年度稅務匯算清激工作,無不合理費用列支。

3、清理盤點公司資產,對原材料報廢進行了合理的處理。

三、存在問題

1、有關制度和規定執行力度不夠;

2、財務各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一般;

3、財務部的管理職能沒有充分發揮。

4、管理高層對財務知識比較欠缺。

四、解決方法

1、首先確定制度和規定的適用性和可執行性,如有障礙,向執行部門提出,然后堅決執行到底;

2、財務人員設定學習目標,通

通過考試取得職稱和學歷,并與績效掛鉤,逐步提高自我;

3、參與管理,參與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來充分發揮財務部的管理職能;

五、幾點感想

1、工作方法及工作效率至關重要,充分體驗到事半功倍和事倍功半的差距;

2、凡事都要付諸熱心,相信耐力無所不能;

篇3

一年來在公司領導的正確領導下,使得財務部各項工作能夠有條不紊、嚴謹規范,發揮了財務部的職能作用,取得可喜成績,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現總結如下:  

    根據公司的經營理念和現代管理方式的要求,財務工作必須是嚴格正規、合理合法,在公司這種良好的氛圍和環境下,財務部進行嚴謹踏實的工作。 

    一、常規性工作 

    1、反映,是財務工作的基本職能之一。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對公司發生的每一筆經濟業務通過不同的方式、方法進行規范記錄,反映在憑證、帳簿和報表中,以備隨時查閱。我公司財務部已經對日常工作流程熟練掌握,能做到條理清晰、帳實相符。從原始發票的取得到填制記帳憑證、從會計報表編制到憑證的裝訂和保存都達到正規化、標準化。做到全面、及時、準確的反映。 

    2、核算,也是財務工作的基本職能。核算包括成本核算、工資核算、費用核算等等。在成本核算上能夠結合我公司特點,將農業生產成本按分步法進行結轉,使基地費用分攤較為合理,在工廠的生產成本采用了分車間按品種法明細核算,當正常生產時產品成本將會很準確;在工資核算上采用日工薪制,對于試生產階段較為適合,待到正常生產時可以考慮計件工資和效益工資的核算方式,這種方式將更為合理;在費用核算上采取分部門核算,隨時都可以查出每個部門每個月實際發生的費用。 

    3、監督,是財務工作的另一項基本職能。首先是每個部門每筆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和理性進行監督,保證企業不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更不能無意的為一些工作人員創造犯錯誤的氛圍。在這方面,財務部嚴格按有關制度執行,鐵面無私從不放過任何不合理事情;其次是對公司整體資產進行監督,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存貨盤點、庫存現金余額盤點等,以保證公司財產不受侵害。 

    4、評價,對不同時期或階段的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進行評價和分析。財務部能夠按著月、季和年通過會計報表和財務輔助說明進行分析和評價。 

    5、管理,是財務工作的一項重要職能。首先是為領導管理和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財務數據,公司財務部能夠隨時完成公司領導和其他部門要求提供的數據資料;其次是參與公司管理和決策,對公司存在的不合理現象,財務部已經提出合理化建議,大部分已被采納。 

    二、其它工作 

    在完成財務常規性工作的基礎上,財務部在這一年里里還認真完成以下工作: 

    1、出口退稅工作上新臺階。在沒有經過專業培訓和出口報關業務不熟的情況下,經歷了各種復雜多變問題的磨煉后,終于走上正軌,理順和掌握了整套出口退稅流程。安裝最新版本出口退稅專用軟件。 

    2、一般納稅人年檢工作,在XX年年度銷售額沒有達到標準的情況下,協調國稅局給予年檢通過。 

    3、XX年年度社會保障年檢合格。 

    4、協調省商務廳,爭取XX年今年兩次境外參展費用及9000和14000認證的補貼工作,已經與商務廳和財政廳協調溝通,具體事宜正在辦理之中。由于XX年度我公司沒有出口記錄,所以今年境外參展的費用沒有在商務廳補貼的計劃之內。 

    5、報關編碼更改工作。由于報關編碼的不一致,公司納稅負擔將會加重,所以在財務部的組織下,通過其他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使得已經報關的業務成功變更,為公司本月及將來挽回較大經濟損失. 

    6、清理盤點公司資產,對在產品損失進行報廢處理71.5萬。 

    三、存在問題 

    1、有關制度和規定執行力度不夠; 

    2、財務各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不一; 

    3、財務軟件未能升級為網絡版,效率不是最高; 

    4、財務部的管理職能沒有充分發揮。 

    四、解決方法 

    1、首先確定制度和規定的適用性和可執行性,如有問題,修改,然后堅決執行到底; 

    2、每人都定立學習目標,通過考試取得職稱和學歷,來逐步提高自我; 

    3、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進行網絡升級,實行erp核算和管理; 

    4、通過參與管理,參與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來充分發揮財務部的管理職能,先從管理會計的角度做起。

    五、幾點感想 

    1、工作方法及工作效率至關重要,充分體驗到事半功倍和事倍功半的差距; 

    2、凡事都要付諸熱心,相信耐力無所不能; 

篇4

[關鍵詞]一人公司 會計監察人 獨立董事

一、一人公司的概述

(一)一人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一人公司(one man-company or one-membercompany)也叫獨資公司、獨股公司,其涵義是指公司資本由一個股東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一人公司的股東僅有一人,公司的全部出資或全部股份均由唯一股東所有,一人公司的內部機構設置因其股東只有一人打破了傳統意義上的公司股東之間相互制衡的局面。新《公司法》明確規定允許一人公司的設立,但是對于能否設立一人公司在該法中并未明確規定,本文所涉及的一人公司僅指一人有限公司。

(二)一人公司的法律規定及經濟價值

1 我國一人公司的法律規定

(1)規范了一人公司的設立條件,禁止濫設。《公司法》第59條第2款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公司。該一人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公司。這一規定禁止了一個自然人設立多個一人公司,同時也禁止由自然人設立的一人公司作為唯一股東再設立一人公司。

(2)導入了最低資本金制度,并嚴格規定了出資繳資方式。《公司法》第59條第1款規定一人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3)名稱披露要求。《公司法》第60條明確規定了一人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該規定使得一人公司的股東對外透明化,有利于更好的保護公司相對人的交易安全。

(4)特別書面決策要求。《公司法》第62條明確規定了一人公司股東作出本法第38條第一款所列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名。這一規定提高了一人公司的透明度,有利于債權人對其進行監督。

(5)建立公司財務制度,加強了對一人公司的財務監督。建立符合現代企業管理要求的會計制度對一人公司而言尤為重要,這也是一人公司股東能否免于承擔連帶責任的關鍵所在。《公司法》第63條規定一人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這一規定采取強制審計原則,可以及時了解一人公司的年度財務狀況,防止一人公司進行自我交易及公司財產和股東財產的混同,加強了對一人公司財務的監督,能更好的保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6)法人人格濫用推定制度。《公司法》第64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該條規定適用于公司不能清償債務的情形,如公司自身資產能夠清償債務,自然沒有適用該條規定的必要。”

2 確認一人公司法律地位的經濟價值

確認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有利于弘揚公司的資合性,充分保護公民和企業的開業自由,吸引民間資本,擴大投資渠道,推動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迅猛發展。有利于鼓勵低收入階層投資興業,增加稅收和就業機會,維護社會穩定。有利于發揮公司治理結構簡單高效、決策靈活的特點,進一步提升公司的競爭力。有助于鼓勵投資者將新興的高新技術轉化為社會經濟財富,鼓勵科技創新,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承認一人公司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維持了某些企業的效益和國家整體經濟利益。這樣一來則避免了一些企業因原有股東死亡之后不足法定股東人數而被迫解散,從而防止企業利益受損。

二、我國一人公司存在的問題

(一)一人公司設立的門檻過高

與傳統公司設立的條件相比,一人公司設立的門檻要高出許多,這會使許多投資者對于設立一人公司望而卻步,試圖通過借助一個掛名股東來達到設立實質意義上的一人公司的目的,由此來規避一人公司設立門檻過高的弊端。這樣社會上仍然會存在大量的實質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因實質一人公司引發的經濟問題就會仍然存在。

(二)一人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置不完善,內外監督力度不足

我國公司法沒有明確規定一人公司必須設立監事會,更沒有對監事的任命作出明確的規定。這樣使得一人公司嚴重缺乏了內部監督力度,不利于一人公司朝著良好、有序的方向發展。

(三)對債權人保護不利

在公司股東只有一人的情況下,容易出現公司財產和股東個人財產混同,公司財產挪作私用,股東給自己支付巨額報酬,同公司進行自我交易等情況,損害公司債權人及其他相對人的利益,破壞了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交易安全機制。

三、完善我國_人公司的幾點思考

(一)一人公司設立條件應科學合理

1 建議對一人公司設立條件的規定與普通公司的設立條件相一致。保護公司債權人和交易相對人的利益,重點應在于對公司運營的法律規制和對單獨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人格造成債權人利益損害的事后救濟,而不應當企望通過提高公司注冊資本的高門檻來達到這一目的。只有對一人公司與普通公司規定相同的設立條件才能真正避免投資者利用湊足法定人數設立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而不設立條件苛刻的一人公司。

2 應有條件的允許一人公司設立新的一人公司。這樣更有利于規范一人公司,完善一人公司的法律制度,激發投資者再度積極投資創業的熱情,更好地促進經濟的發展。可以有條件的允許部分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一人公司設立新的一人公司。

(二)完善一人公司內部組織機構

1 引入獨立董事制度。新《公司法》未對一人公司是否必須設立董事會做出明確規定。筆者認為,一人公司沒有設立董事會的必要。引入獨立董事制度,可大大減少一人公司不必要的人事開支。

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同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實質性利益關系,并能對公司事務作出獨立、客觀判斷的董事。我國2006年修訂的《公司法》中已經引入了該項制度。在傳統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中,獨立董事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積極作用,因此在一人公司中也應引入該項制度,即由獨立董事代表股東利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為其提供專業知識與技能作支撐。同時,獨立董事還能夠對一人公司股東在經營決策中的違法行為構成制約,此時該獨立董事更多地代表公司債權人、交易相對人等外部利害關系人的利益及社會的公共利益。

2 一人公司應強制設立監事會。這樣可以加強對一人公司的內部監督力度,更好地保證一人公司的股東規范經營公司。必須堅持完全掌控公司的一人股東不擔任監察人的原則,這樣才能使公司監事會真正發揮應有的監督職能。

(三)規范一人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加強監督力

法律上應當從一人公司的機構設置、運作模式等方面加以科學的規制,以體現現代公司企業制度的科學性與安全性,其中最為基礎的是嚴格規范一人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1 嚴格規范一人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新《公司法》要求一人公司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但會計師事務所也存在披露虛假信息的可能性,為防止此現象發生,建議要求一人公司的每一筆業務必須登記在冊,必要時供第三方審查,避免暗箱操作。同時建立一人公司基本儲備基金制度,要求公司必須將一定款項存到指定銀行,如果公司資金在運營過程中減少到某一下限時,由相關部門授權該存款指定銀行對該款項予以凍結,以此充分發揮銀行等中介組織的監督作用,降低與一人公司交易的相對人的交易風險,進一步保障市場經濟安全交易的實現。政府部門還可通過強化年檢制度來加強對一人公司財務的監督。

2 引進專業會計監察人制度

借鑒《法國商事公司法》第65條規定,“一人公司股東及其親屬不得擔任公司監察人。”,一人公司應另選會計監察人,否則該公司不得設立或不得營業,同時禁止一人公司單個股東業務執行人,現物出資人、公司或者從業務執行人處受領報酬的人等成為會計監察人。會計監察人由國家通過考試等方式賦予其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如通過國家考試選拔出的注冊會計師,其專業性、客觀性、獨立性較強。會計監察人不僅負責對一人公司日常業務及財產的監督,對于股東出資部分系為財產出資或技術出資時,亦由該會計監察人或專業機構負責評估其應有價值。通過立法規定一人公司必須聘任至少一名會計監察人,可以把一人公司可能產生的弊端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加強對一人公司債權人的保護

1 建立嚴格的出資審查和責任追究制度。當一人公司的股東或出資人以財產出資時,其出資的財產應當由專業的驗資評估機構進行出資審核并出具相應的驗資報告。

2 應對一人公司規定嚴格的資本充實、資本維持與資本不變制度。

因為注冊資本只有落到實處,我國法律對公司設立要遵守最低注冊資本的規定才有實際意義。新《公司法》第31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法律雖然針對股東出資不足的補繳義務作出了相應規定,但卻未進一步規定制裁措施及手段,因此筆者認為,我國法律需要對上述缺陷和不足盡快做出具體規定,如對限期內仍未補足出資的股東或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應施以行政處罰等具體制裁措施,以促使其盡快履行出資義務,從而使得公司資本充實制度得到實際貫徹。在一人公司運營期間,公司還應當維持與公司資本總額相應的財產,以維持公司履約及清償債務的能力,進而更好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我國法律規定的資本不變原則并不是絕對不允許變動,而是要求公司如欲對其資本進行變更則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特別是在公司減少其資本時,必須首先確保公司債權人的利益不受影響,而且減少后的資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資本限額。

3 建立一人公司債務擔保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債權人的保護,建議我國應建立一人公司債務擔保制度。這種制度主要強化了股東個人的責任,但這種擔保制度的規定不應該是強制性的而應是選擇性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一人公司也是法人,其具有法人人格的獨立性特點,即法人的最根本特點就在于其以法人全部資產對外承擔責任。如果一人公司欲取信于公司交易相對人,也可以自主選擇向交易相對人披露本公司的投保情況,以此來進一步加強本公司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從而獲得更多的交易機會。

綜上所述,如果我國法律及監管機構能夠切實的在以上方面加強對一人有限公司的監管和規制,將最大限度地將一人有限公司的功能及優勢發揮出來,以使得其在繁榮市場、鼓勵創業、吸納就業、促進經濟健康穩步發展等方面發揮作用。

主要參考文獻:

[1]江平,《公司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P35

[2]施天濤,《公司法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P75

[3]趙旭東,《公司法評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P35

[4]李東方,《公司法教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篇5

關鍵詞:財務欺詐;審計;防范與治理;措施

財務欺詐是企業欺詐的一種,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在SAS82《在財務報表審計中對欺詐的考慮》將之定義為:“在財務報表中蓄意錯報、漏報或泄露以欺騙財務報表使用者。”財務欺詐往往經過涉案人員周密安排,以逃避納稅、分取高額紅利、誤導投資者、提取秘密積金等為目的,是一種謀取私利的行為。公司財務欺詐會誤導投資者和消費者的心理趨向,干擾社會經濟秩序,損害投資者利益,還為腐敗行為的滋生創造了溫床。我國上市公司財務欺詐事件屢有發生,甚至有一些知名企業。

財務欺詐是社會中諸多不健全因素在會計活動中的綜合反映,對其進行防范和治理勢在必行。2002年7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了《審計技術提示第1號一一財務欺詐風險》,詳細列示了各種可能導致公司進行財務欺詐的因素,提醒注冊會計師在對此予以充分關注,保持謹慎。然而,該提示對于具體的操作性指標及其閾值并沒有提供直接指導。實際上,公司財務欺詐的成因錯綜復雜,隨著時展又呈現出新的特征,對其進行時時跟蹤、分析,不斷完善防范、治理機制尤為重要。

一、上市公司財務欺詐的成因

以往學者將財務欺詐案的源頭歸結為“利益驅動”。發案公司管理人員、上市公司股東、審計人員、政府都存在開展財務欺詐活動的利益驅動。財務欺詐不僅僅存在于單一公司內部,也可能存在關聯企業間,甚至存在審計機構協助的情況。

(一)財務欺詐相關理論基礎

1. 機會成本理論

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是指做出一個選擇后所喪失的做出其他選擇而可能獲得的最大利益。從財務欺詐的角度看,則是指從案人員因遵紀守法而失去的因財務欺詐可攫取的巨額利益。正是欺詐伴隨的高昂收益創造了造假的驅動力。

2. 欺詐行為相關理論

有眾多學者嘗試對欺詐行為歸因。比較成熟的有舞弊三角論、GONE理論、白領犯罪理論、欺詐范圍理論、舞弊風險因子理論等。這些理論主要從外部要素(機會、暴露等)、欺詐者的個人要素(身份地位、需要、理性程度等)進行歸因,為財務欺詐的識別與防范提供了一定依據。

3. 心理歸因

欺詐行為的產生往往離不開一定的冒險心理、僥幸心理和合理心理。一方面,財務造假帶來的巨額利益符合人們追求物質利益的需求,使得人們愿意去冒險。另一方面,欺詐并一定會被披露,因此人們存在僥幸心理。此外,有些造假者的目的并非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是為了提高企業的知名度或業績,甚至是上級所要求的,使得造假者為自己的不法行為找到了合理性的借口。

(二)我國上市公司財務欺詐成因分析

1. 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

(1)公司產權制度的漏洞

我國的上市公司眾多,但是公司產權制度不完整。一方面,我國上市公司大多由國有企業脫鉤改制而成,在股權結構上,往往少數股東持有大部分股份、較多的股東持有的股份寥寥無幾,甚至有國有股“一股獨大”的情況。這樣公司董事會實際上只受個別人控制。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之間形成“利益共同體”,權力高度集中,致使內部制衡機制失靈。另一方面,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致使投資者與管理層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管理層在財務會計信息編報方面權力過大,缺乏有效的約束和監督。尤其在近年來以首席執行官為主導的公司管理模式下,董事會主席由CEO兼任賦予了經營者更大的權力,對其進行監督則更加艱難。

(2)公司內部控制混亂

公司內部控制主要包括會計控制和的管理控制兩種形式,會計控制的目的是確保會計以及其他企業內部資料的真實可靠性,主要通過對會計以及其他業務處理程序的控制來實現。但實際上,公司往往給會計人員賦予復雜的工作職責,既要負責財務核算,又要擔任內部審計工作。如此一來,審計職能就形同虛設,無法起到應有的作用。另外,我國中小企業管理人才普遍相對短缺,管理機構簡單,財務管理制度殘缺,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弱化,造成了諸多財務管理問題。

2. 審計機構利益驅動

(1)惡性競爭驅使下的審計質量下降

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超過8000家,行業競爭嚴重。審計市場呈現出買方市場的特征,存在“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會計師事務所采取不當手段搶奪市場份額,比如減少審計時間、省略必要程序、低價收費、給回扣,甚至參與造假。惡性競爭下,審計市場正常的秩序被擾亂,審計質量下降,助長了財務欺詐行為。

(2)獨立性不足導致的公正性缺乏

會計師事務所具有公共性和企業性雙重屬性。服務性行業依賴客戶生存,而其客戶,即委托人,同時又是被審計人,這就使其難以完全保持公正性。近年來,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業務占比有所下降,收入結構的調整使其具有管理咨詢公司的屬性,獨立性不足,更加難以客觀、公正地開展審計工作。

3. 市場監管控制機制不完善

(1)財務欺詐懲罰力度不足

目前我國對參與造假的上市公司和審計機構的懲罰力度均有所不足。在以往案件中,紅光實業與銀廣夏均通過虛報盈利攫取了投資者巨額的資金,而違法成本相對非常小。成本與收益的顯著不對稱,使得會計師與上市公司管理層甚至會串通一氣。雖然我國制定了一系列治理措施,但執行力度不足。不受理、受理不開庭、開庭不判決、判決不執行的情況都有發生,使得懲罰機制失去了其應有的震懾力。尤其是直接責任人的民事賠償責任更是微乎其微。

(2)誠信體系不健全

我國對上市公司缺乏有效的誠信追溯機制。迄今為止,違反法規欺騙上市,上市后還繼續造假欺騙股民的案例已經多次披露。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管及違規處罰方面,也沒有形成有效的懲戒和追溯機制。沒有機制能夠很好地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到企業的誠信等級,使得企業有動力重復多次造假。

(3)受害者訴訟維權難度大

受害者的損失可能是巨額的,然而在財務欺詐披露后,受害者往往難以得到應有的補償。即使最高人民法院了相關政策以更加務實、有操作性地保護投資者的權益,但是嚴格的案件受理前置程序使喚投資者的訴訟難度非常大。

(4)審計監督制度的不完善

我國對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雖有相關規定,但不明確、不統一,為公司高層管理者和審計機構制造了違法違規的可乘之機。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多頭監管模式,增加了會計師事務所配合監督的難度和運營成本。此外,審計制度本身也存在著一定的不完善性,一旦審計機構只重法律形式,不重經濟實質,監督機構就難以捕捉到。

二、我國財務欺詐防范與治理對策

(一)建立財務欺詐預警機制

(1)加強對審計程序執行情況的監督力度

新準則規定了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的審計程序,包含四個流程。其中延伸性審計賦予了審計人員較強的審計自主性,為財務欺詐的識別提供了有利的保障。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應對一些關鍵信號保持警惕性和敏感性,這些信號往往隱藏在看似正常的核算業務之中。

(2)關注財務造假關鍵信號

A公司經營電子元器件的銷售,包括按客戶要求向上游企業定制電子無器件銷售。產品規格多達數百種,年銷售額超億元。財務核算采用帶有進銷存的會計軟件進行,并定期盤點庫存商品,根據制度對盤點結果進行處理:對盤虧的庫存商品轉入營業外支出,對少量盤盈轉入營業外收入,并且對倉管人員根據制度規定進行獎懲。

財務報表看似完全正常,然而實際上,該公司存在大部分銷售商品不開票的行為,下游客戶為爭取價格的優惠不需要進貨發票。客戶將貨款打入A公司指定的企業負責人個人賬戶,業負責人根據業務需要將已轉入小金庫的部分貨款借給A公司經營周轉。A公司的造假在于:將虛假盤虧轉入營業外支出,沖減了利潤總額,降低了所得稅稅基,偷漏企業所得稅。因此,審計人員只要對盤虧的貨物進行重點清查,或者調取與企業合作的物流公司的發貨清單,就能發現問題。

財務欺詐信號類型豐富多變,會計師在工作經驗中逐漸積累,對異常信號保持警惕和敏感,有利于及時發現問題。

(3)完善審計后反饋機制

一旦審計人員發現公司財務報表存在問題,則應及時進行有效處理,為后續審計提供便利。比如向主管部門反映,或向法律部門造假者,追究其相關責任。對于由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主導的欺詐行為,審計機構可在上報主管部門后直接退出審計業務承接;對于公司內部員工造假導致的財務欺詐行為,則應向企業管理層反映,要求其改善內部控制的不足。

(二)加強誠信制度建設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誠信尤為重要。建立企業誠信追蹤制度,使企業及其經營管理者的誠信記錄公開化,并建立動態機制隨時監督更新。一旦企業及相關人員出現財務欺詐記錄,則在平臺中公開該不誠信檔案。這樣即能為公眾提供有力參考,也能為股東選擇經營者時提供有效的決策依據,從而起到激勵約束作用,同時審計機構在后續工作中也能夠保持警惕性。

(三)加大財務欺詐懲罰力度

正是財務欺詐的高收益、低成本,給造假者創造了動機。因此,應增加財務欺詐懲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避免存在僥幸心理。建立財務欺詐的彈性懲罰制度,將懲罰程度與其影響程度相關聯。尤其是在違法者需重擔刑事責任的基礎上,增加民事賠償的懲罰力度,增強懲罰機制的威懾力。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往往在財務欺詐中起到關鍵作用,因此,應建立管理人員個人利益與財務欺詐相關聯的機制,增強懲罰機制對管理人員的威懾力。在此可以參考美國要求公司高管人員對其信息披露真實性的簽名保證制度以及投資者可以追究有關違規人員民事責任的制度。

(四)改善公司內部控制結構

建立權力約束機制,制衡管理層的高度集權形成的對財務的干預權。管理層應對公司的經營管理負責,以及根據財務報表制定管理決策,而非直接干預財務報表工作。因此,在公司內部增加財務部門的獨立性,以增強財務報表的公正性,不受管理層意志左右。另外,加強公司內容審計部門的工作有效性。將財務人員與審計人員進行剝離,避免出現自己審計自己的現象。

(五)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

獨立性是審計機構保持公正性的前提。為了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必須打破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的利益關聯。一方面,使審計機構的審計業務與管理咨詢業務相分離。借助法規要求審計機構不得同時對同一公司進行咨詢和審計業務。另一方面,引入第三方機構,對接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避免公司管理層與事務所的不法交易。可改由監管部門或證券交易所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進行審計。此外,實行上市公司審計輪換制,每隔三年強制性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保持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采取措施治理會計師事務所間的惡性競爭,創造公平、公正的審計經營環境。

(六)創新會計準則

會計準則的傾向性選擇為財務欺詐創造了可操作空間。為此,管理當局應時及時總結以往案例,對財務欺詐案件反映出的會計準則漏洞進行修補、完善,縮小財務造假的可行空間。采取獎勵措施鼓勵會計師及事務所在經營過程中發現的會計準則缺陷上報管理當局,以完善會計準則。會計準則應與時俱進,關注新興事務帶來的審計挑戰,不斷創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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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對于財務治理概念的解釋,目前有以下幾種:

1.財務治理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與公司治理結構基本相同。主要包括治理主體、治理客體、治理手段。財務治理結構就是這樣一種契約制度,它通過一定的財務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以形成科學的自我約束機制和相互制衡機制,目的是協調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和權責關系,促使他們長期合作,以保證企業的決策效率。

2.企業財務治理,應該是一種企業財權的安排機制,通過這種財權機制來實現企業內部財務激勵與約束機制。企業財務治理作為企業治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其目的就是為了解決這種經濟利益沖突。

3.財務治理有狹義與廣義解釋,“狹義財務治理,一般指財務內部治理,尤其是特指財務治理結構,可簡單定義為:由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等權利機構對企業財務權利進行配置的一系列制度安排,通過財務治理結構安排,對企業財權進行合理分配,以形成一種財務激勵約束機制。廣義財務治理,一般是指企業采取共同治理,即企業內外部利益相關者共同對企業財務進行治理。可定義為:用于協調企業與其利益相關者之間財務關系、平衡財務權利的一套正式的、非正式的制度或機制。”“涵義可概括為:財務治理就是基于財務資本結構等制度安排,對企業財權進行合理配置,在強調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約束等機制,實現公司財務決策科學化等一系列制度、機制、行為的安排、設計和規范”。

筆者認為,財務治理的實質是一種財務權限劃分,從而形成相互制衡關系的財務管理體制。理由如下:

首先,財務治理是企業財產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分離發展到公司制這一時期的產物。在公司制以前的企業形式中,獨資企業和合伙制企業的財產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基本上是統一的,出資人承擔無限責任。而在公司制條件下,企業的資產規模擴大,出資人只承擔有限責任,資產的終極所有權、法人財產所有權和法人財產經營管理權分離了,在所有者與經營管理者之間、上層經營管理者與下層經營管理者之間形成了層層委托關系,原有的經營管理體制已經不適應企業組織形式和財務管理要求,不能滿足股東、債權人和經營管理層之間的權利劃分及利益要求,公司治理和財務治理與之相配合而產生,對財權的劃分進行制度規范。

其次,財務治理應是一種財權在企業有關掌管方之間劃分的制度規范。財權主要包括財務收支管理權、財務剩余索取權和財務監督權。在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各方如何劃分財務收支管理權、財務剩余索取權和財務監督權,依據誰對財產最終承擔責任而定。但是,不同層次經營管理者和所有者各自擁有多少剩余索取權,不同層次的財務監督者或監督機構各自掌管何種和多少監督權,事先必須用明確的契約或制度來規范。

其三,財務治理應是有關各方及企業內部各層次之間,在財產支配、財產使用和財產處置等財務活動、財務行為方面各自擁有權限的劃分及運行管理制度。企業的財務活動每天都在進行,所有者不可能事必躬親,只有交給經營管理者運營,但如何確定框架讓其不違背所有者的意志,就必須建立一種制度,事先規定經營管理者的財務活動權,以便在日常財務活動中有章可循,財務治理就是這樣一種財務活動權限的劃分制度。

其四,財務治理是一種財務權限掌管和財務監督執行的人員安排制度。在公司財務治理結構中,所有者有權根據自己的意志安排公司的高層財務管理人員,有權按照自己的需要派遣有關層次的財務監督人員,公司的經營管理者在不違反所有者意志的前提下,有權根據財務活動需要安排下屬機構的財務機構負責人,并相應配置有關的財務管理權限,財務治理結構要包括這種財務人員的管理制度。

其五,財務治理是一種委托方對方本身財務利益的安排制度。所有者對經營者,高層經營管理者對下屬各層次經營管理者要設計利益刺激機制,以促使有關方努力完成所有者的財務利益目標。因此,委托方要適當考慮方的財務利益,并將這種財務利益在財務預算或財務權限中事先設定,這是財務治理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其六,財務治理是一種政府插手設計的財務管理制度。政府作為社會管理者,要從公司的財務活動中取得財政收入,也要保證公司的財務運行秩序正常,必然會根據具體國情,從宏觀管理方面,設計和制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財政稅收管理制度,以促進公司財務活動順利進行,這也構成公司財務治理的組成部分。上述各項制度的綜合,就形成了一套管理體制。因此,財務治理可以歸結為:財務治理是在公司制條件下,政府、出資人和經營管理者之間在財務收支管理、財務剩余索取、財務監督、財務利益分配和財務人員配置等方面劃分權限,從而形成相互制衡關系的財務管理體制。

財務治理這種管理體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多層次的財務治理主體。從公司的終極財產所有權至最終財產使用管理權之間,存在著多層次的委托關系,因此,企業財務治理主體表現為多層次性,即每一層面都是下一層面的財務治理主體。一般來說,下一層面的治理主體受制于上一層面治理主體,執行者受制于委托者或決策者,決策者受制于監督者和所有者。在國有制公司中,國家政府既可以所有者身份作為治理主體,又可以社會管理者身份成為治理主體,參與公司的財務治理行為。

2.多個不同的特定財務治理客體。相對于多層次的財務治理主體來說,每一財務治理主體都面對一個或一群特定的治理客體,即各治理主體在其財務監督權、財務分配權和財務決策權范圍內被掌管、被制約的對象,這些對象可能是子公司的經營者及其財務行為,也可能是公司某一職能部門的財務收支活動,或是同一層面各主體制約的其他職能部門的財務行為。

3.不同的治理手段和治理方式共存于一個財務治理結構中。不同層次的財務治理主體與客體,需要針對不同的情況采用不同的治理手段和治理方式,如在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需要采用契約或合同的方式,規定各自的財務權利和義務;采用解聘或辭職的手段,彌補契約的不合理或一方不履約;在不同經營者之間需要采用確定薪酬方式,固定雙方的委托關系;采取扣減薪酬或增加獎勵等手段,激勵方努力。這些不同的治理手段和治理方式共存于一個財務治理結構中。

4.相互制衡是財務治理中的基本狀態。與傳統的企業財務管理體制不同,財務治理中的主體與客體、不同的委托方與方、所有者與經營管理者之間,按照市場規則形成相互約束、互為條件的制衡關系。在這種制衡關系中,高層與中、下層經營管理者之間,終極所有者與法人財產所有者之間,彼此的關系既表現為權力統制與服從的關系,又表現為依靠契約相互界定各自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超越自己的權利與義務作為或不作為,都有可能使這種制衡關系遭受破壞。

確認財務治理是公司制條件下的財務管理體制,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

1.有利于正確認識財務治理的復雜性。財務治理是一個復雜問題,它是一定經濟管理體制在企業財務管理方面的表現形式,要涉及相當多的財務關系,影響國家、投資者、債權人、經營管理者和公司員工等利益相關人的財務利益。設計合理的財務治理結構,在短時期內難于一蹴而就,務必小心謹慎。

2.財務治理主體應將國家政府包括在內。在公司內部財權分配和制衡關系中,國家政府對公司的財務政策和財務行為進行規范,是不可避免的,中國如此,外國亦如此。撇開國家政府研究財務治理問題,難以保證財務治理結構合理,在實踐中會帶來不利后果。

3.研究中國公司的財務治理問題,不應脫離中國企業財務管理體制的歷史沿革。目前中國公司的財務治理結構,是過去企業財務管理體制的延續。沿著中國企業財務管理體制的歷史軌跡,借鑒外國的經驗,去研究財務治理問題,或許更能做到取人之長,加快我國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合理與規范。

二、財務治理的理論基礎

1.所有權關系理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資本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分離,財產終極所有權與法人財產所有權分離,形成了財產所有、占有、使用與處置權歸不同利益主體或機構掌握,所有者與經營管理者、終極所有權擁有人與法人財產所有權占有人之間,在資產運營、資本投向、收益決定和剩余分配的財務事項上形成了一種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約的關系,這種由于兩權分離而形成的關系及其有關的理論就是企業財務治理的理論基礎。

2.委托關系理論。由于兩權分離,財產所有者與經營管理者在企業財產所有與占有使用上形成了委托關系,經營管理者內部不同層級之間也形成了委托關系,這些委托關系容易引發“信息不對稱”問題,使完美無缺的契約幾乎不可能。因而,委托方必須設計一種體制,使受托方在其監督之下,努力工作,不發生“逆向選擇”行為,確保或超額完成委托方的任務。受托方在努力工作的同時,亦會千方百計為自己尋找機會和理由,以謀求更多的個人利益。這樣,在不同的委托方之間,客觀上需要建立一種互相約束、相互制衡的管理體制,這種委托關系及其有關理論,亦是企業財務治理的理論基礎。

3.公司治理理論。財務治理必須建立在一定的公司治理基礎上,公司治理理論自然成為財務治理的基礎理論。公司治理或公司治理結構理論是關于公司制條件下,所有者和不同層次經營管理者之間在公司財產占有、使用、處置、剩余分配與監督控制方面形成的相互制衡關系的理論。現代企業制度的典型形式是公司制,公司治理理論的出現是財務治理理論的產生前提,沒有公司治理理論的成熟與發展,就不可能有財務治理理論的產生、發展和成熟。

4.財務關系理論。企業內外部存在著各種不同的財務關系,包括財務管理權與財務執行權的劃分與協調關系、收入和支出權限分割關系、不同經營管理層次和利益主體之間的財務權責關系、企業稅利交納和財務剩余分配關系、財務監督約束和薪酬激勵關系等。這些財務關系理論將影響財務治理結構的設計、構建和調整,正確處理這些財務關系的過程,實際上就是設計、構建和調整財務治理結構的過程。財務治理結構如果不慎重處理好政府、昕有者、經營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財務關系,這種財務治理結構將難以適應企業經營管理的變化。從這一角度看,財務關系的理論應該是財務治理的理論基礎之一。

三、財務治理的主要組成

1.公司內部財務管理權限劃分制度,即公司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營管理層及下屬不同層次經營管理者、財務部門和相關人員在財務管理方面的權限界定制度以及權限調整制度。具體表現在資本投資決策權、經營收入和產品定價決定權、成本費用開支權、利潤實現確認權與分配權、注冊資本擴張與縮小決策權、對外融資舉債決策權等方面的權限劃分制度。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和國有控股公司中,國家政府作為所有者或出資者,成為財權劃分的主要方面。

2.公司內部掌管財權的人事安排制度。掌握財權的人員、特別是高層掌管財權的人員選聘安排制度,是公司財務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治理和其他管理體制一樣,沒有相應的人事安排制度作為其基本條件,企業內部的經營管理活動及其引起的財務行為就不能做到令行禁止,也不能在企業內部形成財權制衡。這一制度不僅包括財務總監、總會計師、財務部經理及下屬部門財務人員的配置,而且包括掌管公司財務決策大權的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和下屬部門經理的人事管理制度,以及負責公司財務監督的監事會成員的任免管理制度。在國有和國家控股的公司中,政府職能部門代表國家制定和掌握該人事安排制度。

3.所有者對經營管理者、上層經營管理者對下層經營管理者的財務監督體制。具體包括股東大會對董事會、董事會對經營管理層、監事會對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上層經營管理者對下屬經營管理者在成本費用計算、財務收入與支出、薪酬確定與支付、利潤計算與核實、財務業績考核與評價等方面的事前、事中與事后監督制度、監督方式與運行操作方法等。在國有和國有控股公司中,國家政府以所有者和社會管理者雙重身份參與公司的財務監督活動,設計和調整公司的財務監督體制。

4.所有者對經營管理者、上層經營管理者對下層經營管理者的財務激勵機制。這種激勵機制是促使不同層次的經營管理者認真努力工作的條件。沒有激勵機制,企業財務治理結構的有關組織機構難以發揮正常效力。財務激勵機制主要包括:財產終極所有者對法人財產所有者或法人代表的激勵機制、董事會對經營管理者的財務激勵機制、上層經營管理者對下層經營管理者的財務激勵機制等。國家政府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給公司設計財務激勵制度創造相應的環境。在國有和國有控股公司中,國家政府直接以所有者身份參與財務激勵機制的設計、建立和調整,并監督其實行。

5.下層經營管理者對上層經營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財務信息反饋制度。為了盡力消除“信息不對稱”造成的不利影響,上層經營管理者和所有者會建立一種定期的信息反饋報告制度,迫使下屬及時、盡可能準確報告企業的財務信息,這種制度已經越來越成為企業財務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政府對此亦會作出相應的制度規范,以掌握必要的財務信息。

6.企業下層經營管理者對上層經營管理者、一般員工對不同層次經營管理者的財務監督體制。從世界各國的企業財務治理結構實際情況看,下屬對上層、一般員工對高層和不同層次經營管理者的財務監督,通過工會或派員參與監事會、董事會的形式表現出來。在當今的市場經濟體制國家,這一體制具有越來越重要的意義。

以上幾方面構成一套完整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管理權限劃分體制是財務治理最基本的制度;掌管財權的人事管理制度是保證財權劃分并能順利實施的決定性條件;財務監督體制和財務激勵機制能促使掌管財權的經營管理者努力工作;財務信息反饋制度可以幫助所有者、高層經營管理者及時了解財務狀況,防止不同者出現“逆向選擇”行為,避免人的“道德風險”;而下層經營管理者和一般員工對上層經營管理者的財務監督體制則是其維護合法權益、形成制衡關系的保證。

四、公司治理與財務治理的聯系與區別

公司治理與公司財務治理的聯系主要有:1.公司治理是財務治理的基礎。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其制定的《公司治理原則》中認為,“公司治理是一種據以對工商業公司進行管理和控制的體系。公司治理明確規定公司各個參與者的責任和權利分布,諸如董事會、經理層、股東和其他利害相關者,并且清楚地說明決策公司事務時所應遵循的規則和程序。”財務治理作為一種管理體制,在很多方面要根據公司治理的規則和程序來制定自己的管理制度,要根據公司治理的責權劃分來決定自己的財權劃分,要根據公司治理的機構設置來配套相關的財務機構,要根據公司治理的目標來確定財務治理的目標,要依據公司治理的監控體制來設置自己的財務監督體制。2.公司治理的形式決定財務治理的形式,財務治理的形式反作用于公司治理的形式。公司治理的形式如是美英公司模式,財務治理的形式就會將財權集中在公司經營管理者手中,所有者對經營者的財務監督會主要依靠外部監督形式;公司治理的形式如是日、德模式,財務治理的形式就會更多地表現為大股東直接掌管財務監督權、機構控股及直接派員參與財務管理等。反過來看,所有者、經營管理者和有關利益方若在財權方面作出變動,必將影響公司治理結構的變化。如將部分財務監督職能從所有者指定的相關監督機構轉移到內部審計機構,會引起公司治理結構發生相應的改變。3.公司治理的目標影響財務治理的目標。公司治理的目標是為了確保出資人的經濟利益,財務治理的目標受其影響,亦是圍繞出資人的財務管理權、財務監督權和財務剩余索取權不受侵害,使財權盡可能掌握在出資人所信賴的人手中。4.公司治理與財務治理都根源于財產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的分離。沒有財產終極所有權與法人財產所有權的分離、法人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的分離,就不可能產生公司治理與財務治理問題。

公司治理與財務治理的區別主要有:1.制衡的著眼點不同。公司治理制衡的著眼點主要側重于公司內部人事組織制度及由此產生的經濟利益、剩余索取和監督權力的分配,經營管理運行機制的設計、構建與調整,以及由此產生的激勵約束問題;財務治理制衡的著眼點在于財務決策權、財務收支決定權、財務監督權和財務人員尤其是高層財務管理人員的配置問題。2.運行方式方法不同。公司治理的運行方式方法主要是通過確定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的人選,規定各自的職責權限和激勵方法,形成制衡關系;財務治理的運行方式方法主要是通過對不同經營管理層次在財務決策、財務執行、財務人員安排和財務監督等方面進行權責劃分,形成在財務活動管理權限上的責權利關系。3.激勵的側重點不同。公司治理的激勵形式主要側重對經營管理層的職位提升、預期收入增加、薪酬或期權、期股的確定,以及非薪酬方面的獎勵,如帶薪休假等形式;而財務治理側重用貨幣價值形式實行的薪酬、期權或期股的激勵。4.約束制度的側重點不同。公司治理的約束制度偏重行政、人事、經濟和法律等方面;財務治理的約束制度側重于以貨幣價值形式表現的薪酬降低、承擔經濟責任、賠償經濟損失和取消期權期股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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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團化旅游企業財務管理的重點

(一)集團化旅游企業定義

集團化企業主要指由多個法人組成的,以產權關系為基本紐帶并依此形成多層次的經濟組織。集團化旅游企業就是指從事旅游相關業務的集團化企業。

集團化旅游企業成立目的主要為擴大旅游市場規模,通過市場交易內部化以降低經營成本,增強企業整體抵御風險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二)集團化旅游企業財務管理重點

(1)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企業要實現有效的財務管理,根本在于要制定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要做到“有法可依”。由于企業具有自身發展特點,應在國家會計準則的基礎上,按照企業財務管理的內在規律,結合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體系和工作流程。

(2)建立財務風險防范機制。旅游企業易受外部環境影響,抵御風險能力較弱,影響企業的長遠持續發展。旅游企業須提高自身風險防范意識,把防范風險工作貫穿于財務管理工作始終,提高財務人員風險識別和預測能力,構建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

(3)打造財務信息管理平臺。鑒于旅游產品銷售時效性、現金流及經營受季節波動、經營范圍廣業務操作靈活、財務管理復雜等諸多因素,旅游企業更應及時掌握財務信息,有效的控制經營成本,提高整體經營效益,為此建立高效的財務管理系統尤為重要。

(4)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素質。財務管理人員素質高低,對集團化旅游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成敗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培養、選拔優秀職業道德素質的財務人員;與時俱進,學習最新國家財政稅收政策;做好管理人員階梯儲備;推動薪酬激勵機制的建立,引入競爭機制。全方位管理措施以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素質,有利于整體財務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集團化旅游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旅行社產權結構復雜

(1)旅游企業主要通過控股形式,以產權關系為紐帶組建集團化旅游企業。而且持股方式多樣化,既有垂直持股,也有環狀相互持股,還有二者相結合。

(2)中小旅行社絕大多數都是由個人組建形成的,集團化旅游企業通常也是采取收購個人股權以控股中小旅行社,進而達到市場占有率提高、經營規模快速擴張的目的。因此,集團化旅游企業控股的子公司通常都含有個人股成分。

(3)因旅行社是輕資產行業,公司經營主要依賴服務、口碑、人脈,況且旅行社最大的資產即是客戶,而客戶資源基本又掌握在個人手中,為此在收購初期集團化旅游企業出于穩健性考慮,通常仍由原股東擔任子公司總經理。

持股方式的多樣化、個人股的存在、過多依賴個人經營,致使集團化旅游企業產權關系較為復雜。集團公司在子公司的話語權、決策權受到一定程度影響。而子公司經營者一貫的單純追求銷售利潤與集團公司戰略管理、財務風險控制存在必然沖突。

(二)收購的中小旅行社財務工作基礎薄弱

(1)信息化管理基礎有待加強。1)旅游市場整體盈利能力不強,通常是薄利多銷,以銷售額的大幅增長賺取利潤的增加。為此旅游企業管理者更傾向于業務經營,企業管理局限于經營性管理中,忽視信息化管理,由此導致多數旅游企業信息化水平較薄弱。2)集團化旅游企業因各子公司市場定位、經營方向、發展規模不同,各子公司都是各自經營,自行使用信息系統,集團缺少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信息化平臺基于單一子公司經營情況分析,無法實現集團內各子公司信息化數據的聯動。

(2)財務基礎工作不牢固。由于集團化旅游企業收購的多為中小型旅游企業,而中小旅行社重經營、輕財務的管理思想在企業普遍存在,中小型旅游企業財務管理的弊端必然在集團化旅游企業對旅行社的收購初期有所體現。1)長期輕視財務管理工作,財務工作僅限于事后核算、日常報稅,財務在整個公司中缺少核心價值,財務管理被邊緣化。2)個別旅行社賬外賬、不入賬問題時有發生,造成出現企業虛盈實虧或者虛虧實盈不正常現象。資金操作隨意性大,致使賬目不清,資金短缺。3)應收賬款占資產比重最大,但對應收賬款卻沒有進行有效管理,對掛賬單位、金額、賬齡僅依靠業務人員確認,未進行定期對賬。應收賬款管理混亂,財務核算的真實性、準確性難以保證,給催收欠款帶來難度,公司常出現經營資金缺口。

(三)集團化企業管理程序鏈條長與業務靈活性存在沖突

在集團化企業中,不同層級公司對外投資的延伸,資本運作呈現以少控多的局面。評價一個集團公司的規模大小,主要看合并范圍內總資產、營業收入。集團總部監督、控制、跟進子公司財務決策的事前、事中、事后,這樣才能保證子公司的財務決策符合集團整體利益。但卻導致管理鏈條過長,管理效率低下。

具體到旅游企業,由于業務特

性,對包機、包房等大經營項目的決策時間有較高的要求,特別是旅游旺季,由于供求不平衡,一旦超過供應商規定時間就會被取消定位,團隊行程就難以保證。而冗長的管理審批鏈條,常造成后續業務操作時間緊迫,有時甚至被迫擱置決策。 (四)資金周轉不暢、資金利用率低

集團化旅游企業的經營發展,收購或新成立的旅行社不斷增加。通常子公司在經營初期營運資金靠集團總部支持,在經營穩定后通過占用集團內部公司團隊款業務往來款等方式維持自身資金周轉,影響集團內部資金運轉的順暢。由于所屬子公司都各自核算,開設銀行賬戶,一定程度上占用資金,使集團內有限資金分散、沉淀、閑置。

(五)旅游行業特性對財務管理的沖擊

(1)旅游產品和服務常會受到天氣、季節、經濟、政治等不可控制因素的影響,這就影響了財務人員正確預判潛在的財務[!]風險。

(2)旅游產品和服務具有靈活多變的特點,也就決定了企業經營策略的靈活多樣性。旅游企業為了拓展市場,增加客戶,常需要調整或開辟新的旅游線路、開發新的供應商,這就增加了財務人員對成本核算的難度,降低了企業自身抵御風險的能力。

三、提升集團化旅游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對策

以實際工作經驗為例,對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旅總社”)集團化財務管理轉型進行闡述,分析如何提升集團化旅游企業財務管理水平。

(一)背景介紹

國旅總社是受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2009年起,國旅總社通過并購、新設等方式實現了所屬旅行社數量的快速增加,集團化旅游企業經營規模迅速擴大。目前其控股的全級次旅游企業已達到上百余家,所屬旅游企業占國旅總社整體營業收入80%以上。

在規模擴張的初始階段,國旅總社也面臨其他集團化旅游企業所遇到的問題。在經歷多年工作實踐,總結經驗教訓,逐漸摸索到提升集團化財務管理水平的有效對策。

(二)國旅總社提升財務管理途徑

(1)財務垂直化管理。財務垂直化管理主要分為兩方面:一方面為財務制度管理;一方面為財務人員管理。1)建立集團化財務制度體系。第一,由集團總部根據國家會計準則,結合實際工作調研,制定完整的財務制度體系,重點包括: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辦法、稅務工作指引、會計基礎工作手冊、財務日常操作規范。從宏觀到具體賬務處理都做了統一、明確的規定。對于旅游業務風險較大的事項,集團總部也做了工作指引。例如,應收賬款管理、單團毛利率管控、分子公司管控、關聯交易管理都做了更為明細的工作指導意見。為保證各項工作指引的落地,集團總部要求各子公司在總部工作指導意見的框架內,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再制定本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細則。第二,對于阻力較大的財務管理制度,因集團總部也有日常經營,國旅總部采取先在集團總部實施,待成功后再向所屬子公司推廣的方式。2)財務人員管理。第一,由集團總部對所屬子公司財務總監、財務經理進行選派,由總部下發任命通知書。財務總監、財務經理作為總部外派人員,直接向總部財務部進行匯報。第二,集團總部對子公司財務總監實行定期考核,包括實地工作檢查、書面考核、當面述職。總部考核結果直接關系到財務總監任免、薪酬、晉升等。子公司財務總監對財務經理及其余財務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集團總部備案。

(2)集團化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1)集團ERP系統建設。建設集團ERP系統,對經營流程進行再造,業務操作流程透明化,財務管控要點鑲嵌于業務流程中,財務管理前置,構建集團化在線財務管控模式。在財務基礎核算方面,旅行社企業收款、付款、結算、往來款核算流程統一,同時將通常旅游企業管控薄弱的環節:發票管理、往來款管理、單團核算毛利率管控、關聯方交易管理、客商及合同管理融于相關流程中。在財務管理方面,預算指標管控、財務多維度分析報表統計等得以在線上實現。落實全面預算管控理念,在ERP系統中通過預算控制體制的建設,對預算數據進行動態追蹤,能夠第一時間精準的反饋信息,對預算差異采取“下鉆式”管理方法,約束預算行為,以便達到事中管控預算的目的。2)逐步統一財務系統。國旅總社逐步建立用友“NC”網絡會計核算系統,實現集團整體執行統一的會計科目、核算方法,形成集團總部及所屬企業的“一本賬”。所屬子公司能夠最大程度運用集團內資源,精準、及時反映經營情況,集團總部可根據財務系統所反映的信息了解子公司財務狀況,從而達到集團化財務管理的效果。進一步規范了會計核算工作,同時實施了網絡會計核算系統和網絡報表信息系統的對接工作,可通過賬務系統準確生成符合集團總部統一管理要求財務報表,以及按照不同的公司管理需求設置的個性化報表或個性化公式,進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3)實現ERP系統與財務系統無縫對接。國旅總社對財務用友NC系統的個性化定制,實現了ERP系統與財務系統的無縫對接,財務經營數據全部來自于業務前端。因前端業務各項數據錄入均規定了完整的審批流程,兩系統對接既保證了前、后端數據的一致,又有效避免了財務人員隨意調整賬務,減少了業務、財務人員沆瀣一氣的風險。

(3)強化集團化資金管理。1)集團化資金管理從所屬子公司編制資金計劃開始,對經營活動、投資籌資活動的資金運作進行實時控制。國旅總社建立了“九恒星”網絡資金管理系統,通過銀企直聯、網銀合作的方式,實現集團總部對所屬子公司銀行賬戶的實時監控。2)通過歷史數據分析,按業務淡旺季測算各子公司最低資金保有量,通過與資金日報比對,對所屬子公司進行實時預警,協助各公司做好資金籌劃安排。3)在集團內部進行資金集中管理,對全資公司“核定額度、超額上劃”、對控股公司“協商決定,有償使用”。將集中管理的閑置資金優先調劑給資金短缺的子公司使用,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收取利息。一方面解決所屬子公司對外借款難的問題;另一方面協調配置資金,降低了對外貸款規模及資金使用成本、改善了“存貸雙高”的局面、減少了因分散管理而產生的資金沉淀。截至目前,國旅總社已與45家二級所屬子公司簽訂《資金集中管理協議》,進一步優化國旅總社整體資產負債結構。

(4)按照法人治理結構進行管理。1)國旅總社與對方股東選派人員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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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本結構 財務治理結構 財權

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是現代公司治理的重要特征。產權的分離,使得公司內部出現了委托關系。在我國,委托關系的嚴重失衡是影響上市公司治理的軟肋,制約了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影響公司治理失衡的關鍵性因素,其實并不是管理的技術性方法,而是技術背后的權利的較量和制度安排,即公司自身的產權結構及與此相關的法人財產權在公司內部的配置,也就是公司財務治理權的配置結構。因此,提出資本結構和財務治理結構的關系研究對我們改善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建立一個有效的財務治理結構體系,有著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資本結構對財務治理結構的影響

資本結構作為一個重要的財務范疇,具有豐富的內涵和廣泛的外延。從廣義上說,資本結構包含有兩層含義:(1)指股權資本或債權資本各構成部分之間的比例關系,通常稱之為股權結構或債權結構;(2)指股權資本與債權資本之間的比例關系,習慣上被稱為融資結構或財務結構。研究資本結構的財務契約屬性,其實也就是從公司財務治理結構方面來認識公司治理問題。資本結構的確定不單是一個融資契約的選擇問題,更重要的是資金背后產權主體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構成的某種制衡機制的配置問題。

1、股權結構對財務治理結構的影響

(1)股權結構與財權配置。所謂股權結構,一是指公司股份由哪些股東所持有;二是各股東所持股份的比重有多大。前者說明股份持有者的特性,是股權結構質的體現,而后者體現了股權集散程度。股權結構作為公司股份數量上的一種比例,包含了兩個層次的內容:①價值層次,即股權結構是公司投資者的出資比例;②財權層次,即股權結構同時也是與財產價值相關的權利的一種比例。因此,公司的股權結構不僅僅揭示了投資者的出資比例,而且也反映了不同股東對剩余財務索取權進而對剩余控制權的配置。

“剩余的”財權作為公司財務契約中沒有規定的財務權利,并沒有天生的占有者,但是財權中剩余財務控制權和剩余財務索取權的對應或者說財務效率最大化的要求,使得股東成為了財權在一般情況下的擁有者。在這種規定下,財權被平均分配在每一股份之中,各個股東按其出資的多少,享有財權。從此意義上來說,公司股權結構決定了財權在“股東”之間分配比例,是一定制度下財務治理結構的基礎之一。

(2)股權結構的集中程度決定了財務控制權的實現方式。財務控制權與財務索取權的對稱原理決定了股東監控企業的動力來源于其監控的收益與成本的比較。大股東與小股東實施有效監控的成本基本是一致的,但大股東取得的收益遠遠大于小股東的收益。小股東的理性選擇便是放棄對企業的監控權而“搭便車”。當公司股權高度集中時,大股東是以其所擁有的投票權和表決權,通過投票選擇公司董事會,由董事會選擇經營管理者,將企業的日常財務決策委托給經營管理者來實現的。如果經營管理者未有效履行股東的委托責任,或者存在有損于企業價值的行為,股東可以通過董事會更換經營管理者,這實際上是一種股東“用手投票”的控制方式。當公司股權高度分散時,中小股東參與公司治理的成本和收益不對稱,股東沒有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主要借助資本市場上的退出機制和接管來約束經營者,這實際上是一種“用腳投票”的控制方式。

(3)不同的股份持有者有不同的財務治理效應。按股東是否享有經營管理決策的投票權,可將股份分為兩類:一類是內部股東,另一類是外部股東。而公司的價值則取決于內部股東所占有的股份的比例,這一比例越大,公司的價值也越高。在一定程度內提高內部股東(尤其是經營者)的股權比例,能激勵經營者為了增加自己的財富而更加努力工作,使經營者與外部投資者的目標函數趨于一致,減少兩者之間的成本,提高財務治理效率。擁有與剩余財務索取權相匹配的剩余財務控制權的股東才能真正行使財務治理權。擁有剩余財務索取權的股東必須也是公司風險的相應承擔者,擁有剩余控制權的人也應是風險的制造者。誰創造風險誰承擔的原理,對股東形成了很好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只有剩余控制權,沒有或有很少的剩余索取權的股東,就沒有激勵去選擇和監督公司的經營者,也不必為此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可見,股權結構的選擇與財務治理主體的選擇有很大關系,它決定了誰在財務治理中處于主導地位,掌握企業財務控制權。

2、債權結構對財務治理結構的影響

(1)債權結構和財權配置。債權結構是指債權人之間債權資本的比例關系。根據債務契約安排,債權人在一般情況下(公司破產除外)不會參與公司的財務運營,不享有公司財務決策權、財務執行權和剩余索取權。但是,由于現代企業制度中委托――關系的存在、企業財務信息的不對稱,債權人作為公司資本的主要提供者,為了保護自己的財務利益不遭受大股東和經營者的侵害,逐漸要求加大對公司的財務監控,即分享一部分公司的剩余財務控制權,這主要包括財務監督權。

(2)債權結構的激勵效應。負債具有稅收節約價值,在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大于借債利率的情況下,隨著企業債務融資量的增加,權益資本收益率也相應增加,負債對股東權益的這種擴張效應必然較大的增加經營者的收益,從而激勵經營者更加努力的工作。這在當前企業普遍采取公司股票期權方法激勵經營者的情況下,負債的激勵作用更加明顯。債務可以作為一種擔保機制,也促使經營者努力工作。其理由是經營者的效用依賴于他的經理職位,從而依賴于企業的生存,一旦企業破產,經理將失去任職的一切好處,對經理來說,要在較高的私人收益與較高的因破產而喪失所有任職好處的風險之間權衡。企業破產的可能性與負債比例正相關。所以,負債融資可被當作一種緩和股東與經理沖突的激勵機制。

(3)債權結構的控制權轉移效應。當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小于負債利率時,借入資金的存在就會降低權益資金收益率,侵蝕股東權益。因此,有負債融資的企業必須有足夠的收入或現金用于償還債務本息,否則將由于破產機制的作用,使企業的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由股東轉移給債權人,從而由債權人對企業及其經營者實施控制,產生新的治理結構安排。這就促使經營者節制個人消費,對投資管理更加負責,從而降低因兩權分離產生的成本。在公司資本總額一定的情況下,負債融資有利于公司股東以較少的投資控制企業經營。但在股權分散時,負債抵御并購的作用又會因目前控制者在企業資本總額中所占比例較低而被抵消。資本結構正是從委托和控制權爭奪兩方面對企業治理結構起決定作用的。

企業所有權是一種狀態依存所有權,作為企業所有權的核心內容――財權,也擁有狀態依存性,即企業的財務控制權和財務索取權隨著企業效益和財務狀況的變化而變化。當公司有能力償債時,股東作為公司的所有者擁有公司的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而當公司償債能力不足時,控制權就轉移給債權人。

二、財務治理結構對資本結構的影響

財務治理結構是內含于公司治理結構中的一個關于公司財權配置的制度安排,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和重要組成部分。財務治理結構通過一系列的契約安排,以財權為基本紐帶,以資本結構為基礎,在以股東為中心的共同治理理念的基礎上,通過財權在企業中的各利益相關者之間進行多層次的合理有效配置,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與約束機制,實現相關者利益最大化的一套制度安排。公司財務治理結構的主體是那些有意愿且有能力參與公司財務治理的利益相關者。而財權的配置是財務治理的核心問題。財務治理客體應定位在財權的合理配置,包括財務決策權、財務執行權、財務監督權。

1、財務治理結構與企業股權融資

資本市場是企業獲得外部長期資金來源的最重要渠道,而股票市場上的外部股東提供了企業通過股權融入資金的主要部分。因此,外部股東的投資行為關系到企業能否以合理的成本從資本市場獲得資金。一個擁有良好財務治理結構的企業會吸引大量投資者進入,為企業提供源源不斷的資金來源,資本市場也會獲得較快發展。而差的財務治理結構會損害外部股東的利益,打擊新股東的投資意愿。LLSV(1998)的實證研究表明,企業財務治理較好,股東權利保護水平較高的國家,外部股東(中小股東)的持股比重一般較高,大股東的持股比例較低,公司可以從更多的外部投資者那里獲得資金支持。

2、財務治理結構與企業債權融資

債權融資也是如此。一個能對債權人提供良好保護的財務治理結構能吸引到債權人以優惠的價格向其提供債務資本。否則,債權人就不愿提供資金或索取高昂的利息。在一個財務治理結構普遍效率不高的環境下,企業融資對于財務治理結構事實上有更高程度的依賴,作用也更加明顯。因為它能使企業說服投資者將其與其他企業區分看待。麥肯錫的調查研究發現在一般認為企業財務治理水平較低的國家(如委內瑞拉、意大利),投資者愿意為良好的財務治理支付的溢價降低風險方面有特別積極的作用。戴米諾公司(Deminor)運用其建立的公司治理評價體系研究發現,良好的財務治理并不能保證企業一定能取得成功,但它有助于建立企業成功的環境。良好的財務治理結構也能在阻止企業出現和腐敗方面發揮巨大作用。一個企業可能會由于受到外部因素的影響陷入困境,但財務治理良好的企業則更容易從困境中走出。

財務治理結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通過財務治理權的合理配置使得剩余財務控制權與剩余索取權實現最大的對應,從而使企業財務決策(包括資本結構決策)科學化、合理化;反過來,企業財務決策優化以及由此形成的合理的資本結構又有助于激勵和約束經營者的行為,兩者形成良性循環。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認同這樣一種關系:資本結構初步確定了公司內、外部各利益相關者之間(以及各自內部)財務權利配置與利益分配關系,其具體構成奠定了財務治理結構的基本模式,進而決定了公司財務治理基本特性和目標取向,因此資本結構是財務治理結構的基礎。同時,財務治理結構通過財權的安排,來影響公司的籌資決策,從而影響資本結構的構成。

【參考文獻】

[1]李維安:《現代公司治理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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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財務 集權式 增強控制 消除浪費

在發展期的大型現代企業,其經營效果不僅受市場等因素影響,更重要的在于內部管理,財務管理涉及資金資產流入流出全過程,是企業內部管理至關重要的部分,不同的財務管理模式將帶來不同的管理效果。集團企業往往存在內部組織層級和法人主體過多,管理鏈條過長,縱向執行力較弱、關鍵環節風險管控機制沒有完全到位,規模效益和協同效應難以全面發揮等問題。如何客觀認識和有效解決集團企業“分散式”財務管理模式存在的問題,如何改進為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財務“集權式”管理模式,對提升企業運營效率和效益,推動集團企業高效發展具有積極而重要的意義。

一、集團企業財務“集權式”管理的概念

是指通過會計核算、財務控制和財務決策的集中,實現財務資源的集團化運作和集成式管理模式。

二、涪江集團公司財務管理現狀

四川涪江集團公司是一家股份制地方國有控股企業,經營業務分散,包括供電、發電、電力設備制造、建筑和電氣安裝;產業規模較大,年產值15億元,固定資產達20億元;在冊職工2000余人。涪江公司財務管理采用“分散式”管理,一個單位設立一個財務科,全公司共有9個獨立會計主體,1個總部財務部、8個財務科,公司財務人員多達30余人。公司總部對下屬發供電分公司采用資金撥款制。各單位財務部門人事和管理權集中在下級子(分)公司,總公司財務部對下屬單位財務機構僅進行業務管理和指導。

三、“分散式”財務管理存在問題分析

(1)崗位設置不合理,導致人力資源浪費。財務崗位設置上存在“重會計、輕財務”的現象,整個集團除總部財務中層和領導在思索財務管理、各單位財務負責人在實施財務管理外,其他財務人員主要從事會計核算工作,財務管理力量較為薄弱。同時,財務人員既有各下屬單位自行安置的,又有公司總部直接調配的,造成財務系統冗員過多、人才分散等問題。

(2)利益主體多元,導致總部財務控制長期乏力。財務分散管理,構成了多個利益主體,形成經營壓力全部集中在總部,而下屬單位則思考如何應對總部,只管如何爭取資金和項目的不良氛圍;在財務監督和控制方面,公司總部僅能通過事后檢查審計手段,無法事前、事中對下屬單位經濟業務直接把控和監督;考核范圍過窄、考核周期過長,存在下屬單位財務人員為了小集體利益粉飾財務信息的現象;下屬單位成本控制、稽核標準不統一,同種業務出現這個單位不予報銷,那個單位予以報銷的現象,致使堅持原則的同志反而難以開展工作,久而久之,造成了原始憑證不夠規范,審核把關不夠嚴格;盡管公司總部不斷出臺管理辦法,下達管理要求,但總出現執行走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

(3)缺乏統籌,導致資產、資金資源浪費。資金管理缺乏全局統籌,造成資金資源嚴重浪費。下屬各單位均可自行開立銀行賬戶,集團資金分散在各單位不止一個賬戶中,總部只能從月末報表分析貨幣資金余額,不能實時掌握下屬單位真實的資金狀況;一些下屬單位資金充盈;一些單位資金周轉緊張,而受彼此業務往來關系的限制,優勢資源不能共享,出現部分企業資金閑置,公司總部資金又較為緊張的局面。缺乏全面預算,造成建設投資浪費。涪江公司主要通過下達和考核年度收入、利潤等指標管理下屬公司,沒有開展全面預算工作,公司的經營行為不能有效地和公司長期發展目標和投資建設重點相結合,年度資金投向和建設投資沒有總體計劃和安排,造成了投資不合理和盲目建設。物權分散,造成資產資源極大浪費。各單位自行管理資產,資產信息沒有集中、統籌管理,下屬單位各自考慮自身資產需求,存在資產重復購置、閑置資產未能在整個集團利用和調配,廢舊資產得不到及時處置的現象,資產購置也不能發揮量大價低的優勢,導致整個集團庫存額度龐大,資金周轉十分緩慢。

(4)信息不集中,造成信息加工過程浪費。涪江公司每個單位都有出納和會計,會計明細科目使用和核算規則沒有統一,導致同種業務,不同會計人員計入不同明細會計科目,嚴重影響集團合并財務報表分析和使用;財務信息不集中,各單位財務信息平全獨立,報表過于簡單,財務分析數據量支撐不夠,報表之外的明細數據收集依托于臨時組織各單位上報,造成信息傳遞和信息再加工過程加長。

四、“集權式”財務管理實踐及取得的效果

為徹底解決財務“分散式”管理模式存在的問題,該公司實施了財務“集權式”管理模式。實施后,公司財務狀況得到改善,預算管理與現金流管理基本實現集中統一,資金與預算由原來的粗放安排實現了精益管理,公司成本預算管理水平有較大提高,指標統領和導向作用得到有效發揮,資金和費用的安排更加有序,可控成本按進度實施,非生產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企業盈利水平明顯提升。具體做法和實施效果如下:

(1)精簡機構,集中核算。強力推行集團財務集中管理,撤銷下屬單位8個財務機構,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全部上移到集團總部,由總部財務部集中辦理;對財務人員進行精簡,所有崗位在全公司公開招聘,人事關系在公司總部,由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下屬單位會計機構撤銷后,部分不同城的單位因路途和業務規模大等原因可能造成工作不便,為節約成本、提高效率,在各下屬單位設置一名兼職報賬員,借支備用金,開展日常小額支付的代辦業務,并定期到公司總部辦理報銷手續。財務機構精簡后,通過競聘,財務隊伍的人才能被真正有效利用起來,下屬單位具有管理經驗的優秀人才在財務關鍵崗位能夠得到施展才能的機會。

(2)權利上收,控制審批。控制審批權,減少利益主體。由于非電單位直接面對市場,為提高其經營積極性,繼續作為利潤中心保留,采取“自負盈虧”方式管理資金,但應對資金審批限額進行控制,超過限額一律由公司總部審批,資本性投資完全執行總部年度計劃;將發供電單位作為單純成本中心,對其全部采取在預算控制下“報賬式”資金管理,取消其資金審批權。集權式管理實施后,總部直接管理財務,實現了對下屬單位經濟業務全過程、全方位監督。審批權收緊,很大程度上壓縮了下屬單位自由支配空間,極大地消除了各自為政現象。

(3)制定制度,強調執行。建立完善的財務內控制度體系,在全司統一執行。制定了通用的《資金管理辦法》《財務預算管理辦法》《對外投資、擔保、融資管理辦法》《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廢舊物資管理辦法》《財務稽核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應收款項管理辦法》《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資產管理考核辦法》《費用報銷規定》《財務印章管理辦法》《票據管理辦法》《資產租賃管理辦法》《網上銀行業務管理辦法》等內部規章制度,覆蓋財務管理各個方面,為規范有序的財務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時,總部財務部門的工作要求通過會議或文件直接貫徹到每個財務人員和各下屬單位執行,財務機構的執行能力和反應能力大大提高。

(4)管控賬戶,集中(下轉第頁)(上接第頁)資本。將對外融資權集中在公司總部,發揮規模融資效益。同時控制和減少銀行賬戶,將所有單位銀行賬戶收歸集團總部統一管理和支配,除非電產業由于經營特殊性和獨立法人保留基本賬戶、貸款賬戶外,其余賬戶一律撤銷,取消非獨立對外經營的發電廠所有賬戶,全司銀行賬戶減少一半以上。統一安排支出,下屬單位在年度預算范圍內按月編制資金計劃,報公司總部審批,總部按月根據資金需求的輕重緩急,通盤計劃在建工程、日常費(下轉第頁)(上接第頁)用、社會保險、稅金等方面的資金需求,并以此向各單位下達月度資金計劃,下屬單位在月度資金計劃內到財務部報銷費用,多余資金用于總部歸還銀行貸款。資金集中管控后,公司資金統籌能力提升,資金得到最大程度的歸集,閑置資金得到有效利用,資金的流動性、周轉速度明顯增強,資金使用效率顯著提高。

(5)管控資產,壓降余額。統一管理公司資產,避免了資產重復購置;取消下屬單位資產處置權,由財務部在對全司閑置資產和廢舊資產進行統一管理和調撥,并通過公開拍賣、競賣、競租等方式集中處置,既確保了公司資產處置流程合規合法,又有利于資產的保值、增值。發揮資產規模效應,集中全公司財產保險,引進保險投保邀標機制,大幅降低了保險費率。壓降流動資產余額。將流動資產周轉管理作為重點,撤銷部門、車間班組、所站的倉庫,除邊遠單位保留必備搶修物資外,其余物資由公司物資供應中心統一配送管理。

(6)全面預算、重點考核。開展項目預算管理,年初將建設投資需求和內部經營能力結合,量入為出,明確每年投資建設重點并下達項目預算,為避免年初前瞻性和預見性不足的影響,在不突破年度預算總額前提下,對項目預算采取季度滾動修編,起到了預算指導生產經營、引領資金流向的作用,有效避免了盲目和重復投資。拓寬考核范圍,改進考核手段。向下屬單位下達可控成本總控目標,同時下達關鍵的細項指標,將原只管理招待費、會議費、車輛消耗少數消費性指標,改為可控成本總量和結構合理性的控制;縮短預算考核周期,將年度考核改為季度考核,每月分析、每季召開成本分析會,通報成本開支情況,分析成本費用增減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對超計劃的責任主體采取扣減績效獎金等辦法,有效消除浪費。通過預算和考核方式的改進,促進各單位、各部門自主管理,改變了在集權化管理實施前,僅靠財務部門對重要財務指標事后管理的狀況,各單位經營目標和總部經營目標實現一致,管理重心也被引導到總部經營重點上來,取得了良好效果。

(7)信息集成、專人稽核。將各單位分散使用的單機版用友財務系統改進為集團網絡版,徹底改變信息不暢的狀況,對會計核算的基本程序,賬戶的設置、記賬憑證的填制、審核、傳遞、賬簿的登記、成本計算、財產清查到財務報表的編制、分析等各個環節的具體操作內容和注意事項進行詳細規定;歸納提煉典型業務,統一會計明細科目使用和核算規則,保持各類經濟業務記錄一致性;根據管理需要,設計細化內部管理報表,讓重要數據能夠在報表上一目了然,上述措施實施后,財務數據更有利于分析和使用,既縮短了信息收集的時間,又大大提高了會計信息的質量。全公司會計憑證的審核由專職稽核人員負責,稽核標準統一,由于財務人員和下屬單位完全脫離關系,核算工作質量不再受到人為干擾,會計信息真實性加強,財務風險大幅降低。

五、實施“集權式”管理應注意的問題

(1)防止考核指標不合理,成本預算空間過大。財務集權式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是預算控制,如果僅采取下屬單位報預算,集團總部審查的方式,容易出現下屬單位以各種理由謀求寬松預算,造成下達的考核指標不合理或預算空間較大,導致浪費或突擊花錢。因此,對利潤中心應主要考慮以利潤增長預算為主,對投資中心應考慮投資收益考核為主,對成本中心可以采取兩種方式:一是模擬內部利潤中心進行利潤考核,促進其進行成本控制。二是參照資產狀況,人員分布、地區經濟環境或同行業水平等因素,制定統一的標準成本和執行系數,以同一尺度考核經營情況相似的單位,避免出現“編理由、要成本,成本一年比一年高”的惡性循環。

(2)防止資本性預算隨意性和執行偏差過大。資本性支出預算在財務集權式管理中意義重大,起到引領資金流向、合理配置資源的作用,但如果資本性支出預算的執行剛性不夠,就會出現臨時“拍腦袋”工程,失去了資源合理分配的作用。因此,一是要以項目可行性研究和合理預算為資本性支出項目基礎,避免項目盲目上馬或執行偏差過大。二是要注重資本性預算的執行考核和預算外事項的嚴格審批,避免隨意增加項目。三是資本性支出預算的滾動調整幅度不宜過大,次數不宜過多,且不能突破年度預算總額,建議僅在同類別的投資之間調整項目,避免預算總額失控或投資不平衡,甚至造成資金緊張。

(3)防止管理流程過于煩瑣,效率大幅降低。財務集權式管理重塑了管理流程,尤其是資金審批流程,但在流程設計中應盡量做到精簡、精益、高效,防止出現操作過于復雜,流程過于煩瑣,人為增大工作量的情況,尤其是對于直接面對市場競爭的下屬單位,應合理的擴大資金審批額度,精簡審批流程,提高其對市場的響應能力,使其能夠抓住有利商機,否則可能嚴重影響下屬單位積極性,并出現“一統就死”的局面。

(4)防止財務服務不到位。財務的職能不只是財務監督和會計核算,對企業管理來說,從財務角度提供數據分析和措施建議更為重要。財務集權式管理后,總部財務管理將得到加強,但對下屬單位來說,從一個財務科變為一個財務人員的管理,可能無法滿足其實際需求。因此,一是財務部門應主動了解下屬單位對財務服務的需求,主動提供和改善服務。二是財務人員應參加下屬單位生產經營例會,參與經營決策,起到事前控制作用。三是對下屬單位負責人應至少每月反饋財務指標情況、每季度進行全面書面財務分析,讓其及時了解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四是應主動對下屬單位生產流程、項目投資、成本控制、資產管理、銷售情況、貨款回收等情況進行了解,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六、總結

財務集權式管理,對加強集團企業管理具有良好的效果,但集權式財務管理體系構建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它不僅是對財務體系自身的優化改進,更需要對企業整個經營管理流程的優化改進,集權式財務管理體系企業高層高度重視,需要企業各級的密切配合、協同,將財務管理職能提升到經營管理層次上,形成固化的、標準的流程和業務規范,加強動態的、全方位的控制,真正挖掘出財務管理潛能,最大限度實現企業降本增收、提升盈利能力目標。

(作者單位為四川明珠水利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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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物流公司是以機電工程物流業務為主導,集公路普貨運輸及貨物倉儲、國際貨運和機電設備拆裝運卸安裝調試服務為一體,是一家專業化程度較高的綜合型物流企業。經過多年來的快速發展,公司連續4年進入物流行業百強排行榜。嚴謹的財務管理制度,為公司的穩定、快速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概括來說,該公司的財務管理的基本內容是:以公司的戰略目標為導向,以全面預算管理為龍頭,以項目管理為要素,以標準成本管理為基礎,以資金管理為核心,以制度建設為保證。

一、以全面預算管理為龍頭

預算是公司經營思想的具體體現,在生產經營的各個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公司已經形成了以發展規劃為導向,年度預算為控制目標,滾動執行預算為控制手段,覆蓋公司市場開發的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公司預算編制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式。“自上而下”是指公司在確定了生產經營總目標后,預算管理部門根據生產經營總目標,制定目標分解方案,并將此目標層層分解到各個預算責任單位。它實質上是公司經營者的思想和公司經營總目標層層貫徹落實的過程。“自下而上”是指在預算編制時,各預算責任單位根據分解目標,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編制部門預算報歸口管理部門審核,編制分預算報預算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進行現金流量、損益和資產負債的綜合平衡,最終編制總預算報公司審批。它實質上是各個預算責任單位落實公司目標、確保公司經營目標實現的過程。每年一月上旬,公司通過簽訂經濟責任書的方式來各責任單位的目標任務。公司在推進預算管理的過程中,注重預算管理的改進與創新,這主要表現在:

(一)預算的全面性。公司的每一位員工都是預算的執行者;公司所有涉及現金和財務的活動都納入預算管理;公司從投資、物資采購、市場開發等每一環節都處于預算控制之中。

(二)充分體現與戰略、規劃的結合。戰略和規劃確定的方向和目標需要通過預算來加以實施。公司目前在預算管理中充分體現戰略和規劃的內容,同時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更加明確、具體的努力方向。

(三)月度執行預算。近年來,公司經歷了年度預算、季度執行預算、月度執行預算過程。現在以月度執行預算作為每月的控制預算,是保證年度目標完成的有效手段。

(四)體現柔性控制與剛性控制相結合。公司整個預算管理體系而言,以“柔性控制”為主體,但就預算管理分解、落實責任指標而言,又強調“剛性控制”,特別是月度執行預算,更是以剛性控制為主,預算的柔性控制和剛性控制從不同的方面對預算執行過程實施控制,保證公司生產經營過程向既定的生產經營目標發展。

(五)預算與標準結合,全面提升預算管理水平。預算與標準的結合,使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把主要精力用于管理和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各種不能標準化的“例外事項”,從而使預算管理工作重點更為突出。隨著標準逐步完善,公司生產經營的方方面面均有相應的“標尺”,預算管理真正成為全員參與、全面履蓋和全過程控制的全面預算,并達到“無為而治”的境界。

二、以項目管理為要素,參與事前管理和事后分析

公司的收入按業務性質的不同,劃分為多個業務部門,每個業務部門就是一個獨立的利潤中心。對每個利潤中心的業務收入,分合同進行管理。在業務開展過程中,財務部門積極參與業務過程的事前管理,由該利潤中心擬合同初稿,執行部門、綜合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評審,評審合格后的合同才能進入執行程序。財務部門主要針對資金收支、涉稅事項及合同毛利進行評審,使公司每個項目在正常運作的情況下都有可靠收益,資金收付能提供相應的保障。每個合同執行完畢后,一般在合同執行三個月內,就要對此客戶進行一次綜合評審,對于一些毛利不理想的客戶,在查找自我成本控制的問題的同時,也得對確實沒有合理利潤的客戶中止合同。財務部根據客戶的業務量縮小或是擴大客戶的信用額度,并隨時對客戶信用情況給予監控。慎重選擇客戶,只做有把握的生意,是物流企業長期優良發展的前提。

三、以標準成本管理為基礎

公司成本管理體系概括來說,就是“以標準成本制度為基礎,并通過成本對比,挖推進成本的持續改良,對成本實行全過程控制,提升運營成本競爭力”。在這一體系中,建立公司內部嚴密、科學的標準成本制度是關鍵。所謂標準成本制度就是通過對成本中心各項成本指標及其成本動因的細化分析,找尋規律并設定相應的成本標準,運用標準與實際對比揭示分析差異,實施對成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控制,通過成本中心成本績效衡量,著力于成本改善,并運用成本標準服務于經營決策的成本管理體系。對自有車輛,公司通過對不同軸型車輛、不同線路的運營成本對行單項進行統計,形成成本資料庫。以此為基礎確定該線路的各單項標準成本。對征調的異地返程車輛,按不同線路形成以元.噸.公里的單位標準成本。標準成本提供了成本中心績效衡量的手段,通過差異分析找到成本變動的直接原因和改善差異的有效方法,達到了有效控制成本的目的。標準成本是公司在參與社會運輸招標項目的重要依據,同時參與招投標項目也是檢驗標準成本恰當與否的標尺。四、以資金管理為核心以“以收定支、合理利用、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為原則,做好資金管理過程的計劃、控制、分析、考核等基礎工作,合理使用資金,最大限度滿足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一)應收款項催收管理1.客戶信用政策。信用管理體系的核心就是客戶評審制度。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客戶評審制度,有效考核客戶的信用,才能真正地減少企業的呆壞賬。將公司客戶根據業務量和重要程度劃分為“大客戶”和“一般客戶”,確定不同的信用期,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業務量標準公司一般按年業務量達到﹡﹡萬元(含)以上的為重點客戶,可享受開票后次月起三個月內收款的信用政策;不足﹡﹡萬元的為一般客戶,可享受開票后次月起兩個月內收款的信用政策。2.欠款催款管理采用按月編制催款計劃并考核其完成效果的方式進行。催款計劃表由財務部編制,經財務負責人審批后生效,根據下達的催收計劃指標組織實施,責任落實到人。3.高度重視應收賬款的壞賬風險。財務部在編制催款計劃時,對欠款時間超過5個月的,自第6個月起在催款計劃表中進行壞賬風險提示,直至款項全部收回。對超過信用期的欠款項目,督促相關責任部門高度重視,相關責任部門應會同財務部提出處理意見,積極組織催收。對欠款時間超過10個月的,財務部在進行風險提示的同時應向客戶發出“單位往來詢證函”,對欠款情況進行核實。并報經分管領導決定繼續催收或通過公司法律顧問采取相應的催收措施。公司高度重視控制應收賬款風險,為此采取了預收貨款、定期對賬、密切跟蹤客戶財務狀況變化、貨款互抵等多種措施清理歷史欠款,強化貨款回籠。公司的貨款回籠率一直保持在100%左右,保證了充足的現金流量,夯實了效益基礎。

(二)個人借款管理差旅費借款應于出差回公司后15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或退款手續,逾期按公司《關于差旅費報銷的規定》加收滯納金。個人業務借款按季清理,備用金借款年末結清余額。通過這些管理措施,能及時發現問題并得到糾正,使公司的個人借款一直處于良性狀態,杜絕了個人違規占用資金的情形。

(三)資金使用計劃每月末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狀況,預計本單位下月資金使用情況,對單筆支出超過﹡﹡元的應提出計劃用款申請,于當月25日前交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財務負責人,由公司財務負責人確定下月資金使用指標。

(四)用款審批管理制度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對公司資金管理全面負責;各資金使用部門負責人及其分管領導對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原始票據的有效性具體負責。對購置固定資產的金額在﹡﹡萬元以上,報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對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單位或個人向公司借款,報經公司董事長審批。

五、以制度建設為保證

(一)以會計法規為準繩,持續進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建設。公司堅持以國家會計法規為準繩,強化會計政策的研究運用,力求及時準確地做好各項會計政策制度的轉換銜接。2006年,根據財政部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相應地制定了物流公司內部公司級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進一步強化了內部管理,使各環節的經濟活動更加規范。2007年共完成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的對照檢查和修訂完善工作。以保證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與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實際情況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