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列報基本要求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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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了規范財務報表的列報,保證同一企業不同期間和同一期間不同企業的財務報表相互可比,財政部于2006年2月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以下稱“新準則”),各上市公司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實施,它是第一次對財務報告以準則的形式作出規范。
一、新準則的主要內容
新準則由總則、基本要求、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附注六章組成。
(一)第一章“總則”
在總則部分,包括制定本準則的目標、依據、財務報表應包含的內容、特殊列報的要求。新準則是依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其目標是為了規范財務報表的列報,保證同一企業不同期間和同一期間不同企業的財務報表相互可比。財務報表應包含的內容: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下同)變動表、附注。特殊列報的要求是指現金流量表的編制和列報,以及其他會計準則的特殊列報要求,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和其他相關會計準則。
(二)第二章“基本要求”
在“基本要求”部分,包括編制財務報表的要求,從持續經營、一致性、重要性、抵銷、可比信息、應披露內容、涵蓋期間等幾個方面對財務報表的編制進行規定。持續經營是指企業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基礎,根據實際發生的交易和事項,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其他各項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在此基礎上編制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應當在各個會計期間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財務報表的列報應區別重要程度確定是否單獨列報。抵銷時應區分不得抵銷部分和不屬于抵銷部分。當期財務報表的列報,至少應當提供所有列報項目上一可比會計期間的比較數據,以及與理解當期財務報表相關的說明。披露的內容主要有(1)編報企業的名稱;(2)資產負債表日或財務報表涵蓋的會計期間;(3)人民幣金額單位;(4)財務報表是合并財務報表的,應當予以標明。涵蓋期間規定了企業至少應當按年編制財務報表,對外提供中期財務報告的,還應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的規定。
(三)第三章“資產負債表”
在“資產負債表”部分,規定了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非流動負債的確認條件,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及資產負債表應列示項目。
(四)第四章“利潤表”
在“利潤表”部分,包括對費用的分類及利潤表應列示的項目。費用應當按照功能分類,分為從事經營業務發生的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等。利潤表應單獨列示的項目:(1)營業收入;(2)營業成本;(3)營業稅金;(4)管理費用;(5)銷售費用;(6)財務費用;(7)投資收益;(8)公允價值變動損益;(9)資產減值損失;(10)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11)所得稅費用;(12)凈利潤。
(五)第五章“所有者權益”
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部分,包括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應反映的內容及應列示的項目。
(六)第六章“附注”
在“附注”部分,包括附注的定義,附注應披露的信息等。
二、新準則與原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差異比較
在新準則前,我國關于財務報告列報的規范,主要體現在《企業會計制度》和原會計準則中,比較分散。新舊準則、制度對比,其主要差異有:
(一)對財務報表的定義有所不同。原準則財務報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書面文件;新準則中財務報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書面文件。
(二)包含內容的改動。原準則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或者現金流量表)、附表及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新準則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等報表及附注。權益的增減變動直接反映了主體在一定期間的總收益和總費用,新準則增加此部分更全面地反映了主體權益的綜合變動。新準則強調了現金流量表的編制,原準則主要規定應編制“財務狀況變動表”,目前的潮流是編制現金流量表。新準則取消了財務情況說明書,因為財務情況說明書涉及的企業生產經營基本情況等內容不宜通過會計準則來規范。
(三)新準則取消了主營業務與其他業務的劃分,將這些業務產生的收入和發生的成本統一在“營業收入與營業成本”中列示。基于市場經濟中企業經營的多元化,主營業務與其他業務已界限模糊,按大類列示,也是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做法。
(四)新準則取消了“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綜合列示的方法,而是作了分解,按具體項目列示,如:資產減值損失、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五)新準則附注更加重視信息的披露,要求披露的內容更加全面。
(六)新準則將少數股東權益由負債類變更為權益類。
三、新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差異比較
有關財務報告的列報,國際會計準則通過《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作了規范。新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相比,主要差異有:
(一)資產負債表上資產的分類不同:我國的新準則要求對流動資產與非流動資產進行劃分,國際會計準則規定既可以劃分也可以不劃分。
(二)資產負債表上負債的分類不同:我國的新準則要求對流動負債與非流動負債進行劃分,國際會計準則規定既可以劃分也可以不劃分。
(三)利潤表上費用的分類標準不同:我國的新準則規定費用按功能分類;國際會計準則規定按性質或功能分類。
(四)可比信息的要求不同:我國的新準則對上年的比較財務信息對財務報表有此要求,但對附注沒有,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在附注中披露特定比較信息;而國際會計準則對上年的財務比較信息,對報表與附注都有要求。
(五)對某項會計準則的背離(當遵從該準則會產生誤導的情況時)的規定不同:國際會計準則規定在“極少數情況下”,允許背離準則以“實現公允列報”;而我國新準則未涉及。
四、執行新會計準則對企業財務狀況影響分析
篇2
關鍵詞:會計;報表;附注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1
結合我國《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相關固定,財務會計報告主要包括會計報表、財務情況說明書、附注等內容。其中,會計報表的附注是財務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會計報表無法或難以充分表達的內容和項目所作的補充說明和詳細解釋。它包括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等。
一、會計報表附注的作用
報表附注拓展了企業財務信息的內容,就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企業政策的揭示,這種揭示包括財務揭示和非財務揭示。它可能是定性化方式的說明事實或意見,也可能是一貨幣計量定量化方式的信息項目。企業的會計報表附注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披露內容,沒有會計報表附注,會計報表本身就沒有實用價值。
(一)滿足報表使用者的理解差異
財務報表的使用者主要是投資人、債權人、政府有關經濟管理部門、企業管理當局等。這些使用者所處的位置和利益關系不同,對財務報告所提供信息的要由于報表使用者所處的地位、利益關系等有所不同,因此對財務報告中的信息需求也有所區別。這就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企業財務報告的多樣化,僅有會計報表的作用,難以滿足需求。因此,會計報表應根據會計制度、會計準則等實際情況來編制。但是由于不同使用者的理解程度不同,對財務報表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起到了限制作用。
(二)現有財務報表不能滿足報表使用需要
以當前財務報表的應用狀況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局限性:
1.不完整性。由于財務報表主要是借助貨幣計量單位來反映企業發生的經濟業務,因而只能將那些能夠數量化的會計信息反映在報表上,以表格的形式反映出來。而對于有些重要的、不能量化的質量信息,如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政策變更以及影響、與會計政策選用有關的其他重要資料等情況,往往是進行有效預測和分析所必需的,但卻不能在報表上得以體現。
2.時效性。財務報表上反映的信息都是歷史的、過去的、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在一定的情況下,歷史的會計信息往往失去相關性。例如,財務報表上反映的某單位固定資產(廠房),原值為40萬元,是5年前建造而成使用的,而其現行價值可能是150萬元,企業若重新建造該廠房,或者銀行決定是否給企業提供抵押貸款時,固定資產的現行價值則是更相關的會計信息,那么固定資產的估計政策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會計報表附注披露的基本要求
1.注重披露信息的定量與定性,從質與量兩個角度為出發點,如實反映企業的經濟事項,盡量滿足信息使用者要求。
2.附注披露需結合具體結構情況,實現系統性的分類與排列,提高披露信息的邏輯性。由于附注部分涉及的內容比較多,因此更要強化邏輯性,做到條理清晰,具備優化的組織結構,便于使用者的掌握與理解,提高可比性。
3.對于報表附注中的相關信息,應注重與現金流量表、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等相互對應,更利于使用者從整體把握信息,更好地完善財務報表。
三、會計報表附注的主要內容
當前,在全新《企業會計制度》中,要求會計報表的附注內容強化會計政策的作用,包括財務報表中沒有涉及,但是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管理狀況相關的內容,明確現金流動狀況,更利于報表使用者了解、掌握報表,以此做出科學的決策。總體來說,會計報表附注主要包括企業概況、經營范圍、和企業結構、重要的會計政策、財務報表項目注釋、分部情況和重要事項揭示等內容。現將具體內容分析如下:
1.企業的實際情況,包括企業概況、經營范圍、注冊地、組織形式和總部地址等;企業的業務性質和主要經營活動;財務報告的批準報出者和批準報出日。
2.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持續經營是會計的基本前提,是會計確認、計量及編制財務報表的基礎。企業會計準則規范的是持續經營條件下企業對所發生交易和事項確認、計量及列表列報;相反,如果企業經營出現了非持續經營,致使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制財務報表不再合理的,企業應當采用其他基礎編制財務報表。
3.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聲明:企業應加強對財務報表真實性的監督,且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要求,確保財務報表發揮應有作用,如實反映企業運營狀況、財務狀況、現金流量以及經營成果等。
4.企業的會計政策。包括企業執行的會計制度、會計期間、記賬原則、計價基礎、利潤分配辦法等,對需要編制合并報表的企業,需要說明合并報表的編制方法。
(1)重要的會計政策。在現代化企業發展過程中,其經濟業務日趨多樣化復雜化,甚至涉及到多種會計處理方法,與之對應的會計政策也有所不同。例如,有關存貨的計價方法,可以采取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也可采取加權平均法;有關固定資產的折舊問題,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工作量法,也可以采取平均年限法、年數總額法,等等。對于企業發生的某項具體經濟業務,應該從會計處理方法為出發點,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選擇適當的會計政策與會計處理方法,以此提高企業決策的科學性,如實反映企業經營成果與財務狀況,并從財務報表中充分體現。另外,為了便于報表使用者的理解與掌握,應強化對會計政策的披露。
(2)重要會計估計的說明。在財務報表的列報準則中,強化了諸多會計估計不足的內容,需進一步滿足披露要求。對于企業來說,應注重披露關鍵假設、不確定因素等,這些數據的變化,可能對下一期間的會計事項,如負債賬面價值、資產等進行調整。
5.揭示重要事項。所謂重要事項,主要包括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或有事項、承諾事項、關聯方交易以及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等。
由上可見,財務報表附注在企業生產經營中具有重要作用,其數據是對企業各項經濟業務的如實反映與簡化濃縮;如果不能將相關數據及時披露,財務報表的真實效應將難以發揮。因此可以說,會計報表附注不僅是一種工具,也是一個信息載體,它對經濟決策的意義深遠,是報表使用者的好參謀。
參考文獻:
[1]企業會計準則[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84-88,141-149.
[2]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69-124.
[3]企業會計準則講解[M].人民出版社,2006:462-485.
篇3
【關鍵詞】持續經營;經營活動現金流;經營成果;現金流分析
一、現金流分析是企業持續經營能力判斷的基礎
持續經營是會計基本假設之一,《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有如下基本要求:“在編制財務報表的過程中,企業管理層應當利用所有可獲得信息來評價企業自報告期末起至少12個月的持續經營能力。評價時需要考慮宏觀政策風險、市場經營風險、企業目前或長期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財務彈性以及企業經營管理層改變經營政策的意向因素。”
可能導致對企業持續經營假設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包括宏觀政策風險、市場經營風險、法律風險等非財務因素,單從財務的角度來看,主要表現為兩大類:第一類為企業現金流慢性枯竭,第二類為企業現金流急性短缺。第一類企業經營性虧損嚴重,且盈利預期不足,資不抵債,既不能獲取正常的商業信用,也不能贏得追加投資,現金流逐漸枯竭,不能支付維系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要的資金;第二類企業短期內出現了嚴重的資金困難,而企業資產的變現能力又差,不能按時籌集資金償還到期債務,又不能展期或進行債務重組,或不能繳納逾期的大額稅費,企業被迫清算。
第一類情況的企業主要是因為巨額虧損,現金流逐漸減少直至不能維系正常的經營活動,這是一個逐步“失血”的過程。在一個較長時期內的一直處于虧損的狀態,最終影響到其持續經營能力存在著重大的不確定性,這種情況通過對企業歷年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的數據稍作分析便可一目了然;而第二類情況造成的企業持續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往往單從企業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的數據是看不出來的,明明報表顯示是盈利的企業卻出現了資金鏈斷裂,企業難以維系的局面。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從現金流量表入手,分析企業的現金流才能做出更準確的判斷。這類企業最初表現為營運資金以及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出現負數,企業資產的變現能力差,可用于償債的資產變現凈值大幅減少,甚至影響到了企業的信用等級,企業已無法從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最終出現企業因資金周轉困難而破產。其被迫清算或者破產往往是短期、突發性的因素所致。由此可見,合理充足的現金流是公司持續經營的基礎,是企業賴以生存的前提。通過對現金流進行分析能進一步認識企業經營成果的實質,進而正確評價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現金流分析是企業持續經營能力判斷的基礎。
二、現金流分析能修正企業經營成果一般分析的結論
通常企業列報的財務報表中,現金流量表是唯一按照收付實現制編制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是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編制的,只有現金流量表數據反映了本期的實際經營情況,而其他報表數據都是在持續經營假設的前提下,對應采取的會計政策、會計方法進行判斷和估計的基礎上,按照一定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原則和方法進行核算的結果,某種意義上說是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估算,含有對未知因素進行職業判斷和預測的成分,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核算出來的利潤數字并不就意味著是真正現實了的經營成果。
企業在持續經營假設,權責發生制原則下因存在非付現成本費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及資金流與貨物流的不同步等原因,報表上的利潤充滿了不確定性,若分別從權責發生制與收付實現制的角度出發對經營成果進行分析可能會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如數據上看,企業銷售和利潤同步增長,發展勢頭良好,公司在實際經營活動中過度采取了賒銷的方式,而采取賬齡分析法,企業所有客戶賬齡也都是一年以內的,當期不需要計提壞賬準備,但應收賬款增長率大大超過利潤增長率,貨款回籠慢,應收賬款周轉率越來越低,現金流量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數據遠遠小于利潤表“主營業務收入”的金額,“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遠遠小于“凈利潤”,企業經營性現金凈流量為負數且絕對值呈增大的趨勢,則企業壞賬增多的可能性就會增加,企業盈利可能只是表象。說明在權責發生制下,利潤可能只是賬面上的數字,不等于實際實現了,因此在沒有實際獲取了因利潤而增加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之前,利潤數據和實際盈利并不是一個概念。
對企業現金流的分解和對比分析,不但可以準確了解掌握企業經營的實質,正確判斷企業經營質量好壞,揭示其經營風險高低,避免被表面的利潤數據所迷惑,還可以據此預測其發展潛力。對企業自身而言,從現金流入手,對資金籌集、使用及增減變動原因進行分析,從質的角度來分析企業經營成果,既能判斷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程度,找出經營成果實質上的不足之處,有針對性地進行督促整改,防止企業“虛胖”,又促進企業不斷優化現金流管理,通過持續改進不斷提高,防范企業潛在的經營風險,這對于企業提高企業經營成果質量,保障企業可持續發展具有現實的指導意義。
對于一個持續經營企業而言,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是權責發生制原則下核算的數據反映了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量,而現金流量表數據則是收付實現制原則下核算的經營情況,反映了企業經營成果的質。通俗地說,現金流指標反映了企業利潤類指標的合金量,是按收付實現制原則核算的結果對權責發生制原則核算結果的修正,通過現金流分析能更真實、更準確地了解企業的經營情況,對認識企業經營成果的實質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是企業經營情況分析的基礎。
三、如何進行現金流分析
為了正確認識企業經營成果的實質,須對企業的現金流進行分析。如何進行現金流分析,現金流分析包括哪些內容呢?
現金流量分析可以首先分析凈利潤與現金流量的關系,計算凈利潤現金保障倍數(即經營現金流量凈額/凈利潤或每股經營現金流量凈額/每股收益),判斷經營成果的含金量,這是現金流量分析的重點。正常情況下,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以及其他遞延資產攤銷等費用在報告期不發生現金支出,但它們需要通過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加以回收,因此,凈利潤現金保障倍數大于1(具體數據視不發生現金支出的費用支出和凈利潤的比率而定,通常在1.2倍-1.5倍之間才是合理的)。例如,某公司年度經營現金流量凈額為4200萬元,凈利潤6000萬元,不發生現金支出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1200萬元,該公司實際的凈利潤現金保障倍數為0.7(4200/6000)倍,表明本年度所實現的利潤只有0%的現金保障,尚存在30%存在不能實現的風險,而本期折舊和攤銷費用的回收現金保障則為零。此例中,考慮折舊等回收所需現金,其經營現金流量凈額需達到7200(6000+1200)萬元,凈利潤現金保障倍數需達到1.2(7200/6000)倍,其所實現的凈利潤才有百分之百的現金保障。
其次,現金流量分析可以結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財務報表的數據進行分析,以進一步判斷其合理性、真實性。對于那些凈利潤現金保障倍數過高的公司而言,較合理情形是報告期回收了以往年度形成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或預收賬大幅增加款,但是,假如出現期末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交稅金異常增加的情況,就是不合理的,存在人為操縱現金流量、粉飾經營現金流量凈額的可能性較大。
現金流分析還應結合企業所屬行業的特殊性,評價經營性現金凈流量、凈利潤現金保障倍數等指標值的合理性。固定資產折舊或無形資產攤銷占當期成本或費用的比重很小的公司如房地產、外貿等行業的公司,正常情況下凈利潤現金保障倍數能保持在1左右,經營成果的含金量就可能很足了,而固定資產折舊或無形資產攤銷占當期成本或費用的比重較高的公司如港口、鐵路運輸、路橋等類型的公司,正常情況下凈利潤現金保障倍數必須保持很高的水平才能保證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和利潤的現金回籠。
現金流分析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經營活動、融資活動、投資活動現金流的質量及風險分析,相應的指標則包括主營業務收現百分比、經營活動現金流凈額、凈利潤現金保障倍數、現金流凈額、每股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市現率等。
參考文獻:
《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財會[2014]7號)
作者簡介:
彭新武(1969―),男,漢族,安徽宣城人,大專學歷,1997年取得會計師專業技術職稱,2014年度以78分的成績通過高級會計師科目考試。
1991年畢業分配到安徽飛彩集團有限公司工作,歷任會計員、財務部銷售結算科科長、控股子公司經營廠長兼財務科科長、集團財務部副經理、經理等職。1998年安徽飛彩集團有限公司改制后在深交所成功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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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代會計發展中,“財務報告”一詞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不但有些場合與“會計”相提并論,而且有時取而代之,成為所討論問題的中心概念。聯合國從70年代中期開始曾先后組建過一次專家工作組,每次都以“會計和報告”(AccountingandReporting)并列命名;諾貝斯和帕克主編的《比較國際會計》用“財務報告”作為中心概念,論述“會計”的國際協調和各國的會計環境(NobesandParker,1998);英國1990年重新組建的會計準則委員會(ASB)將其的準則直接稱為“財務報告準則”。
如果在“會計”的概念中包含著“報告”的涵義,將會計和報告并列使用,就不合邏輯。在國際范圍內這種并列使用現象的存在,促使我們對會計和報告的概念須進一步研究。一般來說,并列使用中的“會計”是指財務會計;若將財務會計分為確認、計量和披露等過程,“會計”就是指確認和計量的過程,而“報告”則包含著披露的涵義,這種并列使用改變了“財務報告”的地位。本文擬對此進行探討,并根據財務報告的地位,認為國際會計協調的核心是財務報告的國際協調。
二、財務報告的概念和地位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五十七條)將財務報告概括為:“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或者現金流量表)、附表及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會計本身具有傳遞財務信息的涵義,但“財務報告”從會計中“獨立”出來被提到重要地位,具有了市場經濟的色彩是在股份公司產生之后。股份公司產生之前,會計的重心在將經濟業務記錄清楚,側重于對內報告;股份公司產生后,如何向目前的和潛在的股東“報告”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濟成果逐漸地在會計系統中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可以說,財務報告日益重要的地位是導致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最終分道揚鑣的一個重要因素。在西方國家中,有一個無形引證的公認說法:財務會計就是對外報告會計。
在會議文獻中,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有一個圖示說明會計和報告兩個概念的聯系與區別如圖1(FASB,1980,P.30)該圖并非準確地表達了會計和報告的概念,但可從一個角度促使重新思考會計的基本概念,有助于對“報告”概念的討論和理解。見下圖:
會計報告
要素財務報表/報告形式
目標——確認盈利狀況
計量財務狀況和流動性
質量特征
財務報告的重要地位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說明:
1、財務報告是聯系報告關系各方的紐帶
對外報告會計已不僅是公司內部事務,實行自由資本主義制度的英美等國,直到1929年以后才從經濟大崩潰的慘痛教訓中認識到這一點。股份公司發展以后,在財務信息披露領域里逐漸形成了一個新的“市場”,公司是財務信息的提供者,股東等有利害關系各方是財務信息的接受者,財務報告是這個市場上的“產品”,信息使用者對“產品”的基本要求是要有可比性和可靠性,因此,“公認會計原則”和審計制度應運而生。財務報告成為了連接財務信息提供者、接受者、規劃制定者和審計人相互關系的紐帶。財務報告上市場上有關聯各方關注的“焦點”。美國政府開始干涉公司事務是從規范上市公司的財務信息披露3開始的,1933年和1934年的《證券法》和《證券交易法》責成證券交易委員會具體負責“財務報告市場”的運作。
2、財務報告是會計準則規范的核心
西方財務會計準則的制定是圍繞著財務報告進行的。美國1973年成立的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將財務報告的中心地位上升到理論高度,目標、要素、質量特征、確認和計量等會計的基本概念實際上都為財務報告服務,頒發《財務會計概念公告》旨在為制定財務會計準則提供一種統一的基礎和指南。第一號公告是“企業財務報告的目標”,用大量的篇幅直接論述了財務報告的目標,如其中第34段、第37段和第40段(FASB,1978),而不是泛泛地講會計的目標,這就明確了財務會計準則的目標,并將財務會計準則限定在規范財務報告以及與此相聯系的確認和計量方面。日本企業會計審議頒發的“企業會計原則”內容包括:一般原則、損益計算書原則和資產負債表原則,可知會計原則直接用于規范財務報表。此外,企業會計審議會還制定有合并財務報表、中期財務報告等與公司財務報告有關的準則。英國1990年新組建的會計準則委員會將其準則定名為“財務報告準則”,使用了一個非常準確的術語,反映了英國人制定會計準則從“推薦最佳會計實務”到“規范公司財務報告的轉變”。
3、財務報告成為公司法規規范的對象
各國的公司法或公司條例一般都對財務報告作了規定。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和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是調整財務信息提供者和財務信息接受者之間法律關系的規范。財務報告提供者和接受者之間不斷出現的法律糾紛,促使財務報告法規日臻完善,在荷蘭甚至促成了專門解決這種爭端的法庭的建立。荷蘭1971年開始生效的《年報條例》(theActonAnnualAccounts)對荷蘭企業的財務報告制定了基本的法律要求,適用于荷蘭的所有企業,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條例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一般要求、披露要求和關于“企業庭”(theEn-terpriseChamber)的規則。“企業庭”是阿姆特丹法院特高的一個法庭,專門負責解決公司和與其財務報告有利害關系的各方出現的爭端。根據《年報條例》與一個公司財務報告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和組織,在該公司財務報告公布日或批準日之后兩個月內可以對該公司財務報告的虛假和失誤等問題向企業庭提出控告。通過“企業庭”解決財務報告爭端構成了荷蘭會計環境的一大特色,據說美國也有人提出過建立“會計法庭”的建議(Klaassen,1980)
4、財務報告是證券市場正常運轉的基本條件
財務報告在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轉中居于重要地位,缺乏財務報告提供的財務信息給投資者帶來損失和給證券流通帶來障礙的經歷在許多國家證券市場的發展過程中都有過。當然,財務報告在決策者的決策過程中究竟發揮了多大的作用,仍是許多研究者的研究課題。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財務報告必將進一步成為證券市場政黨運轉的一個必不可少的基本條件。各報告公司均與如Internet之類的計算機網絡聯網,通過網絡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明細的以及綜合的財務信息,將可能在定期報告的基礎上實現適時報告。適時報告系統的實現將大大提高財務報告在財務信息使用者的經濟決策中的地位和作用,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已經為適時報告系統的建立提供了物質基礎,從而使財務報告真正成為證券市場正常運轉的基本條件。
三、財務報告國際協調的原因
對各國財務報告進行國際協調的原因,首先產生于對國際性財務報告的需求。國際財務報告是指為滿足兩個以上國家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而編報的公司財務報告,它是與國際融資和國際投資的發展擴大緊密相磁的。一個公司在不同國家進行直接投資、在國外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從國際金融市場籌集資金等進行的各項活動中,需要向國外有關方提供本公司的財務報告,這是完成投資、融資和國際經營活動等各項任務所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為保持將其證券的正常流通、滿足投資者物代款者的信息需求,在投資和籌資活動完成以后,每年還要向有關各方提供年度財務報告。因此,國際財務報告是跨越一個國家國境、為多個國家信息使用者的一種公司報告。
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的發展是財務報告國際協調的直接動因。一個資金主要來源于當地私營企業是不會產生財務報告的國際協調問題的,它依據什么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不會引起其他國家的關注。一個閉關鎖國、經濟封閉的國家不需要進行財務報告的國際協調。當一個國家采取開放政策、該國經濟與世界經濟聯系日益密切、引進外資規模不斷擴大、該國企業從事國際生產經營活動并且在國際資本市場籌資融資的時候,該國財務報告內容和編報規則與國際慣例相協調就成為了一個日益重要的會計問題。
目前各國的財務報告往往采用本國的會計原則或準則編報,不能完全滿足國際財務報告需求者的一般要求。各國公司到其他國家的證券市場籌集資金,一般都要按當地證券交易所的要求重新編制一套財務報告,耗費往往是巨額的,中國海外上市公司重編財務報告的支出一般都需幾百萬到上千萬人民幣。從降低這方面的費用支出看,也需要進行會計和財務報告的國際協調,目前會計的國際協調,實際上就是在協調各國的財務報告。
四、財務報告國際協調的途徑
1、相互交流、增進理解
進行財務報告的國際協調首先在有關國家之間應有一種共同的認識,通過有關的國家之間不斷地相互交流、逐步地增進理解來達到。國際上的各種團體和組織對會計和報告總是進行國際比較研究、學術交流、宣傳教育等活動都可以促進財務報告的國際協調。
聯合國在會計和財務報告協調方面的主要活動是進行討論和交流,通過這些活動增進各國間的相互理解。
1992年組建的“國際會計和報告準則政府間專家工作組”一直活動至今,引起了各國政府對這一問題的高度重視,同時也反映了這一問題在國際性事務中的重要地位。聯合國的努力對國際會計和財務報告的協調產生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對各國會計實務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2、制定準則、共同遵守
在財務報告的國際協調方面,英美等國由民間機構制定財務會計或財務招待準則,由國際性會計職業團體制定國際會計準則,并促使其在國際范圍內得到承認和遵守。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是一個致力于國際會計協調的民間會計職業團體,25年的成就已經奠定了它在國際會計領域中的重要地位。委員會的第一目標是,根據公眾的利益制定和公布編報財務報表時所應遵循的準則,并促使這些準則在世界范圍內被接受和遵守。1989年了《關于編制和提供財務報表的框架》,1997年又了《財務報表列報》會計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協調和努力正在使國際財務報告的可比性和統一性得到改進和提高。
3、協調法律、促進統一
比較理想的協調途徑是協調各國有關財務會計方面的規章制度,若各國有關公司財務報告的立法能夠走向統一,這是最高層次的國際協調。目前在這個層次上進行財務報告國際協調的典型代表是歐洲聯盟。
歐洲聯盟通過兩個途徑來實現其協調的目標,一是制定“指令”(Diretives),這些指令必須并入成員國的法律,使其成為成員國的法律后予以貫徹執行;二是制定“條例”(Regulations),這些條例可以不經過成員國立法程序通過就可以成為歐盟范圍內的法律,第4號和第7號指令是協調財務報告的主要文件,第4號指令提供了2種資產負債表格式和4種損益表格式,可供歐盟各國的公司選用;第7號指令對合并財務報表作出了規定。這些指令的招待使歐盟各國公司的財務報告逐步走向統一。
五、小結
篇5
資產負債表是根據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之間的相互關系,按照一定的分類標準和一定的順序,把企業一定日期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各項目予以適當排列,并對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數據進行高度濃縮整理后編制而成的。資產負債表一方面能反映企業某一日期所擁有的總資產,即企業所擁有的或控制的、能為企業帶來未來利益的經濟資源,另一方面又反映企業這一日期的資產來源,即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根據資產負債表所反映的兩個方面,利用該表不僅可以了解企業的資產分布及其來源渠道,還可以了解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資本結構和長期償債能力。
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主要反映在其變現能力上。就現能力指資產能迅速轉換為現金,保證短期負債到期清償。對此,企業的債權人的投資人是極為關心的。對企業的短期債權人來講,企業是否有足夠的、可及時轉換為現金的資產,直接關系到能否收回即將到期的借款和應得的利息。同時向投資人分配利潤和向長期債權人支付利息,亦受企業現金充裕程度的制約。利用資產負債表的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部分,可以了解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
企業的長期償債能力既取決于它的獲利能力,又取決于它的資本結構。所謂資本結構,是指企業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比例、負債中流動負債與長期負債的比例、所有者權益中實收資本與留存收益的比例等比例關系。其中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的比例會債權人和所有者的相對風險和企業的長期償債能力。就一般情況而言,負債比重越大,企業長期償債的能力就越差;否則反之。利用資產負債表的負債、所有者權益部分,可以了解企業的資本結構和長期償債能力。
企業的經營債權主要表現為獲利能力的大小,損益表是直接表達企業獲利能力的報表,但資產負債表也為衡量獲利能力的一些重要指標,如資產報酬率、資本效益率等提供數據資料。
資產負債表準則的引言部分,提出了這一準則涉及企業對外報送的資產負債表應提從的資料等。
準則的定義部分對準則中所用的術語進行了相應的定義、說明、包括資產負債表、資產負債表日、比較資產負債表等三個。
準則的基本要求部分指出編制資產負債表必須遵守以下幾項基本要求:(1)企業應按期編制資產負債表必須遵守以下幾項歷月末、季末和年末;(2)資產負債表中應列明企業的名稱、資產負債表日、貸幣單位和報表編號;(3)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金額均以人民幣“元”為單位,無以下填至“分”,采用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的企業,應當將以外幣反映的資產負債表折合人民幣反映的資產負債表;(4)企業應當編制至少兩年期期末的比較資產負債表。前期的項目分類和與本期不一致時,應將前期數按本期項目的內容進行調整,使各期項目口徑可比。
報表項目部分提出了資產負債表項目、資產類項目、負債類項目的分類,揭示了所有者權益的列示,最后指出資產項目金額合計與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項目金額合計必須相等。
報表結構部分指出資產負債表的格式一般采用賬戶式結構。
報表附注部分指出資產負債表中有關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以及其他有助于理解和資產負債表的事項,應在報表附注中逐一列示和說明。
附則部分指出此準則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及施行日期。
在的國家和地區中,大都沒有單獨就資產負債表制定準則,只對資產負債表的要素、格式等方面有些規定。如第五號《國際會計準則-財務報表應揭示的信息》中對報表應列示的主要項目作了規定。
二、比較
(一)關于報表項目
我國準則對資產類項目一般按照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進行分類并分項列示。國際會計準則將資產類項目分為流動資產和長期資產。長期資產又分為不動產、廠房和設備與其他長期資產。
我國準則對負債類項目一般按照流動負債、長期負債進行分類并分項列示。國際會計準則將負債項目分為長期負債、流動負債、準備金以及應計事項中的重要項目,如遞延稅基、遞延收益和退休準備金等,應單獨予以揭示。
所有者權益一般按照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項目分別列示。應當同時注明企業的注冊資本。而國際會計準則與我國準則不同,股東權益分為股本和其他權益。其他權益項目應說明下列各項在這一期間的變動以及對它們分配的任何限制:(1)超出票面價值繳付的資本(股票溢價);(2)價值重估盈余;(3)儲備金;(4)留存收益。
我國準則中未對凍結資產進行規范,而國際會計準則規定,對不能立即動用的現金,例如由于外匯管制而被銀行凍結人余額,應予以揭示。
我國準則中應收項目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等。變現期在一年以上的長期應收款項,應當在非流動資產類其他資產項目單獨列示。而國際會計準則對應收項目規范得更高,包括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一商業客戶、應收董事款、公司內部之間應收賬款、其他收款和預付費用、應收聯營公司款。
在短期投資的市價不同于財務報表的賬面金額時,國際會計準則要求予以揭示,而我國準則沒有規范性的要求。
對固定資產項目,我國準則要求列示固定資產原價、累計折舊、固定資產凈值三項,但不包括土地。國際會計準則要求揭示下列內容:(1)土地和建筑物;(2)廠房和設備;(3)其他種類的資產(應適當地認定);(4)累計折舊。另外,我國資產負債表中列示在建工程(指未完工或完工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而國際準則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我國準則對長期投資項目的規范簡單,而國際會計準則對長期投資項目單獨揭示,包括對附屬公司的投資、對聯營企業的投資、其他投資。另外,其他投資在其市場價值有別于財務報表中的賬面金額時,應說明這種市場價值。
我國準則中,無形資產只單列一個項目。而國際會計準則要求分項列示為:(1)商譽;(2)專利權、商標權和類似的資產。
我國資產負債表中短期借款項目的名稱不同于國際會計準則中的規定,后者將其稱為銀行貸款和透支。
對應付項目,在我國準則中規范內容比較少,包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利潤、其他應付款等六項。國際會計準則的應付項目包括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應付董事款、公司內部之間應付賬款、應付聯芝公司賬款、應付所得稅、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等七項。
我國準則的長期負債項目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國際會計準則規定,應單獨揭示以下項目:擔保貸款、未擔保貸款、公司內部矛盾之間的貸款和從聯營公司借來的貸款。同時,對利率、償還條件、契約條款、從屬條件、兌換地點和未攤銷的溢價或折價,應簡要說明。
我國準則中對股本項目揭示的是所有者的投入資本。而國際準則對股本項目,應分別說明:核定股份、已發行股份和未發行股份的數目或金額;未收足資本;每股面值或法定價值;這一期間股本賬戶的變動;與股利分配和資本償還有關的權利、優先權和限制;累計未付的優先股股利;購回的股份;根據選擇權或銷售合同為將來發行而保留的股份,包括條件和金額。
(二)關于資產負債表的格式
美國資產負債表的格式主要有賬戶式(水平式)和報告式(垂直式)。至于在某些英聯邦國家可以見到的“財務狀況式”,在美國一般不被采用。在資產及負債類別、項目的排列上,也有兩種不同的處理方式。一種是按照資產、負債的流動性由大到小(或期限由短到長)順序排列,這稱作“流動列前”。這是一種傳統的方式,比較廣泛。與此相反,也有把非流動項目排在前面的,這稱作“固定列前”,適用于采礦業、公用事業等因定資產占重要位置的行業。除此之外,也存在其他的排列方式。如以經營投資業務為主的投資公司,往往把投資項目列在資產部分的最前面。
法國資產負債表的格式只采用賬戶式,或稱水平式。由于執行歐共體第4號指令的規定,因而表的和結構在很多方面同其他成員國的資產負債表相一致,但表內列出的項目比較詳細。法國的效益負債表也反映本期利潤數字,與損益表中反映的本期收益相一致。這同美國資產負債表的結構很不相同。由于不編制美國會計報表體系中的留存收益表,為了反映當期利潤的分配情況,按照法國的慣例是在資產負債表的資本和負債方設置專欄,分別反映利潤分配前和利潤分配怕的數字。通過兩欄數字的比較,就可以看出本期利潤有多少轉入了法定準備金,有多少決定作為股利發放,有多少結轉下期。
為了把前后不同年度的財務狀況進行比較,有的資產負債表把資本和負債方的金額設立4欄,即:“本年度利潤分配前”“本年度利潤分配后”、“上年度利潤分配前”和“上年度利潤分配后”。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不宜設立“差額”欄,以免結構過于復雜。資產負債表項目在利潤分配前和分配后的比較,也可不采取設置專欄的方式,而是分別編制利潤分配前和利潤分配后兩張資產負債表。
日本資產負債表有賬戶式(水平式)和報告式(垂直式)兩種格式。這與多數其他國家用情況相同。表內的項目及其類別的排列,按照日本會計原則的規定,采取“流動列前”的順序。這同美國大多數企業資產負債表項目的排列順序列一致的。美國在少數條件下采取“固定列前”的排列順序,但與歐盟國家資產負債表項目的“固定列前”順序同恰恰相反。同其他西文國家比較我起來,日本企業資產負債表所列的項目更為詳細。全列在資產部分的固定資產類別中,日本企業的資產負債表要按照有形固定資產、無形固定資產、投資及其他資產等項目分別列示。另外,還要把遞延資產作為一個類別單獨加以反映。而在美國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中,通常不會劃分得這樣詳細。又如在資本部分,日本企業的資產負債表要分別列出資本金、資本準備金、利潤準備金和其他準備金等類別或項目。這在商法及企業會計原則中都有相應的規定。在美國的資產負債表中,一般劃分得不這樣詳細。除此之外,在資產和負債的其他類別中,也存在著類似差別。
德國的資產負債表采用賬戶式,左方為資產,右方為負債采用固定列前列法。在資產方固定資產按無形固定資產、有形固定資產和財務固定資產的順序排列;流動資產則先記存貨,最后記載現金和銀行存款等項目。從資產總體來看是按固定性高低的順序排列,即行固定資產后流動資產。在負債方按實有資本、準備金、債務的順序排列。值得注意的是,準備金不是包括在負債項目內而是單獨列為一項。德國十分重視準備金,把它作為發生意外情況時財務上的準備金。這也是德國十分重視穩健性原則的一種表現。
我國資產負債表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會計平衡公式,采用賬戶式編制,表內左方按資產類別分項列示,右方按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類別分項列示,左右雙方總額保持平衡。表內資產各項目按其流動程序和變現能力大小順序排列,即“流動列前”;相應地負債也分短期負債和長期負債,短期負債列前,長期負債列后;在所有者權益項目中,則將所有者投入的資本和在經營中取得的利潤的未分配部分分別列示。
(三)關于比較資產負債表
其他國家和地區都要求編制比較資產負債表,有二年期比較,有三年期比較,也有五年期比較的。通過編制比較我資產負債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變動情況以及企業經營趨勢。我國行業會計制度對資產負債表規定有年初數和年末數,相當于二年期的資產負債表。我國準則建議編制兩年期比較資產負債表。
(四)關于資產負債表的附注
通過查閱一些外國公司的財務報告,對于資產負債表的附注和解釋大體有三種情況:一是對表內有關項目作必要的附注,如有的公司對于短期投資中的經營性證券要標明市價;二是對一些表外的項目加以附注,如抵押資產等;三是對資產負債表有關內容作為會計政策的一部分加以說明。
篇6
【關鍵詞】 內部控制; 咨詢服務; 體系建設
2008年5月22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等五部委聯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并于2010年4月26日了包括《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在內的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標志著適應我國企業實際情況、融合國際先進經驗的中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基本建成。《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要求:“執行本規范的上市公司,應當對本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披露年度自我評價報告,并可聘請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我國以規章形式強制要求對企業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進行審計的做法,既直接形成了我國企業對內部控制審計服務的需求,也間接打開了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設計服務市場。前者屬于鑒證業務,注冊會計師執行鑒證業務必須保持獨立性,為被審計單位提供內部控制審計的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同時為該審計單位提供內部控制咨詢等服務。所以,通常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開展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等咨詢服務,一般都會單獨成立專門的咨詢公司來開展這一新業務,它不僅涉及我國會計服務市場和會計服務行業的發展問題,也與打造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集團,構建以會計師事務所核心品牌為紐帶,相關經濟類咨詢、服務產業群體為補充的多元化發展模式緊密相關。如何才能開展好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咨詢服務工作,筆者就此談一些粗淺的看法。
一、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動因
內部控制體系是指企業行政領導和各個管理部門的有關人員,在處理生產經營業務活動時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一種管理體系,包括為保證企業正常經營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內部控制制度的重點是設計合理的、有效的組織機構和職務分工及實施崗位責任分明的標準化業務處理程序和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通俗地說,內部控制既是人、財、物的整合,又是權、責、利的統一;既是企業的“家法家規”,又是制度化管理的核心,它推動了企業的“法治”管理。
就外部原因而言,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是國內現行法律法規體系的基本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應當執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鼓勵上市公司提前執行財政部等部委于2010 年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等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應當根據內部審計部門出具的評價報告及相關資料,對與財務報告和信息披露事務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出具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在對上市公司進行年度審計時,應當參照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就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情況出具評價意見。
就內部動因而言,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又是受托責任變化和風險防范意識增強的必然結果。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環境的變化,受托經濟責任的內涵也在不斷拓展和變化。2002年以前,受托經濟責任相對簡單,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主要通過公司的財務狀況展開,但這種不重視公司內部控制的做法存在很大風險。美國的安然事件、世通事件,我國的中航油巨虧事件等都證明了沒有有效的內部控制,就無法從根本上保證受托責任履行的完整性和穩定性。由于經濟、產業、法律法規以及經營環境的不斷變化,幾乎所有的企業都面臨著風險。如何實施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是企業經營成敗的關鍵。現代企業經營者越來越重視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越來越意識到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可以降低企業經營風險、不斷提高經濟效益。
二、企業內部控制建設認識上存在的幾大誤區
盡管推動我國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外部法規越來越健全,企業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主觀認識也在逐步深化和提高,但畢竟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許多企業對內部控制建設的認識還存在諸多誤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認為內部控制就是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有的企業董事會與管理層對內部控制的認知還僅僅停留在“文本”層面,認為隨便拿個模板就可以搞出一整套來,根本不重視制度適用與落實方面的問題。
二是認為內部控制就是內部會計控制,是財務部門的事情。內部控制應該是全方位的控制,即便其中的財務控制也必須滲透到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與組織管理的各個層次、生產業務全過程、各個經營環節,是覆蓋企業所有的部門、崗位和員工的控制,不可能由財務部門單獨完成。
三是認為一套完整的內部控制就能保證不出現舞弊和差錯。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內部控制是有局限性的,它只能合理保證、防止、發現并糾正舞弊,不可能提供絕對的百分之百的保證,那種期望內部控制“包治百病”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因此,要正確認識內部控制的作用,不能片面或者過分地夸大。
四是認為內部控制只針對基層崗位和一般員工或只是針對管理層和企業領導的事情。內部控制應是一個全員參與實施的過程。內部控制的責任主體不僅包括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還包括全體普通員工,要充分發揮其作用需要企業所有員工的參與和有效執行,任何人都不能例外。他們在內部控制中承擔著不同的職責,企業員工具體執行與經濟業務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具體實施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又與企業領導是否重視、是否帶頭執行有極大關系。有些企業之所以內部管理混亂,產生公司舞弊,就是因為管理層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所致。
五是認為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是一件一勞永逸的事情。內部控制是一個對企業的整個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控制的過程。企業的經營活動是永不停止的,它可能從專業化到多元化、從國內市場走向國際市場、從單一主體發展到集團化運作,面對的風險會發生變化,企業的內部控制也應該相應調整。內部控制應是一個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發現新問題、解決新問題的循環往復的過程。
六是認為內部控制制度制定的越詳細越嚴格越有可操作性。內部控制系統設計的嚴格程度應切合單位的實際,并遵循成本效益原則、靈活性原則和重要性原則。所以,內部控制并非越嚴格越好,關鍵是要適合企業的自身情況,能提高企業經營效率,實現企業目標。當然,對事關企業生死存亡的重要環節要遵循重要性原則,要盡可能詳細和嚴格,比如收付款環節、對外擔保等。
三、企業內部控制咨詢業務定位、目標和內容
正因為企業普遍存在內部控制建設上的認識誤區,所以在為企業提供內部控制咨詢時,必須明確自身的業務定位,向受咨詢企業的高管講明我們的工作目標和內容,做好業務承接前的宣講和輔導工作。
內部控制咨詢的定位在于:“我們是一個實施者,而不是理想的締造者。”企業內部控制的內容非常廣泛,每一個企業制定何種內部控制以及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包含哪些內容,主要取決于企業生產經營、業務管理的特點和要求,包括組織機構的設計和企業內部采取的相互協調的方針、措施等。我們會盡力做好制度設計咨詢工作,但制度的執行效果如何,能否達到理想的結果,不可能取決于我們。加之生產經營環境及企業前景的不確定性,內部控制將是一個動態的發展過程,它隨著企業環境、風險和諸多因素的變化而變化,所設計的制度也無法達到一個理想狀態。
與內部控制建設相關的工作目標應該有以下幾項:
一是盡量要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達到一種現實的可行狀態。當然,不是現狀單純的制度化,而是在現實可行狀態下的理想狀態。
二是制定一套基本完整的公司治理層面和業務流程層面的內部控制手冊,完善公司治理模式和議事規則,梳理和規范業務流程,將公司各項日常經營業務予以制度化、規范化,以保證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能夠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反映到財務報告體系中。
三是明確組織架構及各部門崗位職責(含治理層、管理層),設置不相容職務分離,保證資產安全。
四是明確授權體系,清晰各項業務流程的審批權限和流轉過程,提高員工和管理層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五是完善信息傳遞和系統管理,使信息傳遞及時,強化風險識別、判斷和應對。
與目標相對應的具體工作內容則又可分為以下若干項:
第一,按照財政部內部控制規范指引和證交所內部控制指引的要求,補充內部控制制度中缺失環節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對組織架構設置的合理性和運行有效性進行測評,對現有組織架構中明顯職責不清晰的、不利于內部控制制度設置和執行的,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三,對現有執行的各項內部控制制度中明顯設計不合理的,提出修改的方向和意見。
第四,對現有執行的各項內部控制制度中對財務報表列報有重大影響的各項業務流程進行測試和梳理,補充完善相關細節,以保證關鍵內控能夠有效執行。
第五,修訂形成一本基本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內部控制手冊。
第六,根據需求,分層次對公司的各級人員進行與內部控制制度相關的培訓和指導,促進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
四、企業內部控制咨詢進度安排、方法和最終產品
根據實際開展的內部控制咨詢工作經驗,該項業務工作至少應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調研階段。利用調查問卷等手段,進行全面、細致的調研訪談,查閱各類內部控制程序中的流轉票據和文書資料以及資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相關記錄。主要完成對高管約談及各部門的盡職調查。
第二階段,流程診斷階段。在充分調研、了解的基礎上,對控制流程運行的效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梳理,對流程中內部控制的全面性、適用性、有效性進行分析,對流程運行可能存在的內控缺陷以及適當的調整和補救措施進行剖析,最主要的工作內容是提出目前內控中主要的缺失點和下一步規范的方向,草擬各項內部控制制度草稿,和管理層逐項逐條討論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恰當性和可行性。
第三階段,《內部控制操作手冊》和《內部控制評價手冊》形成階段。制定具有可理解性、可操作性的手冊,以涵蓋控制目標、控制程序、關鍵控制點、監督檢查、自我評價等內容。即完成修訂后的內部控制制度,形成一套完整的內部控制手冊。包括:文字描述的支撐制度文件;工作流程圖或流程的文字描述;相關憑證、表單、文件的樣式匯總。
第四階段,培訓階段。針對執行中的問題和實施中的意見,進行點對點培訓。即推行內部控制手冊,完成各部門和相關人員的培訓。
在第三階段工作完成后,可以形成如下成體系的內控書面制度。
第一,內部控制手冊。體現基本管理思路和管理原則的制度框架。包括:公司治理制度;內部管理機構及其職責權限;列示基本經濟業務的關鍵控制節點以及主要的管控方法。
第二,各類經濟業務管理制度(核心)。針對各項經濟業務梳理設計的管理制度,至少包括所有完整的業務流程,從開始到結束、從指令取得直到事后監控和評價的全過程管控。
第三,主要經濟業務管理制度的配套細則。各類管理制度中描述的主要流程或者主要內容的下一層次的細化。
第四,配套的崗位職責書、業務流程圖及必要的表單設計。
五、達成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目標的關鍵點
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就企業而言,是一項時間跨度較長且內容繁雜的系統工程;就中介服務而言,是一項需要對企業有深入了解且人員素質有較高要求的咨詢業務。要做好這項工作,基礎在企業,推動在中介,工作中應抓好以下關鍵環節:
一是提高認識,管理層重視。充分認識內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內部控制需要自上而下地推動(對自身權力的限制),內部控制工作的開展需要最高管理層的親自推動和直接參與,身體力行。
二是加強溝通,強化內部控制意識。建立日常培訓機制,保證全體員工掌握內部控制制度有關規定;要求員工樹立自我約束觀念,自覺遵守內部控制規定;了解自己在內部控制中的權責,掌握必要的知識、技能。
三是全員、全方位、全過程控制。內部控制需要所有部門、各層級全體員工執行;內部控制是全過程控制,不能以計劃審批代替過程審批;除了重視權限審批,更應重視標準化規范業務流程的建設和實施;嚴格執行流程規定,完善與財務報告相關的業務記錄,并保持記錄的完整性。
四是制度設計與運行監督并重。制度設計沒有絕對的好壞,首要的是適用性。應以風險評估為起點,找出各業務流程的關鍵控制環節,設定相應的控制措施;每一業務流程應確定責任部門,關鍵控制點應確定責任人;自我檢查,及時完善,落實考核。
【參考文獻】
[1] 劉玉廷,李玉環,朱海林,胡興國,王晶.關于我國企業內部控制標準體系建設的研究報告[J]. 中國農業會計,2008(5).
[2] 劉玉廷,王宏.提升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重要制度安排[J]. 會計研究,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