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管理規定范文
時間:2024-03-04 18:05:5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變更管理規定,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變更土地登記的范圍和分類
初始土地登記后,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及他項權利發生轉移、分割、合并、終止,登記的土地用途發生變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項權利者更改名稱或通訊地址的,除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應及時辦理變更土地登記。
變更土地登記分為:
1.土地權屬變更登記2.他項權利變更登記3.更名登記4.更址登記5.土地用途變更登記6.注銷登記
二、變更土地登記程序
變更土地登記的程序分為:
1.變更土地登記申請;
2.變更地籍調查;
3.審核;
4.注冊登記;
5.換發或者更改土地證書,核發他項權利證明書
三、變更土地登記申請
1.因土地征用、劃撥引起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土地征用、劃撥批準后三十日內,持土地征用、劃撥批準文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新建設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在土地征用、劃撥批準后先辦理預登記手續,待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三十日內,再正式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2.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在繳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十五日內,持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金繳付憑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變更土地登記。
3.因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因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所有權轉讓引起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人和受讓人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持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或因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涉及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的,須經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后,再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4.因單位合并、分立、企業兼并等原因引起宗地合并或者分割的,有關各方在主管部門批準后三十日內,持批準文件及有關合同、協議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變更土地登記。
5.依法繼承土地使用權的,繼承人在合法繼承權確定后三十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6.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抵押人、抵押權人和新的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在土地權利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持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合同、抵押合同、處分抵押財產的證明資料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注銷登記和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7.交換、調整土地的,交換、調整土地的雙方在交換、調整協議批準后三十日內,持協議和批準文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8.出租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出租人和承租人應在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持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共同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他項權利登記。
9.抵押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在抵押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持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他項權利登記。
一宗地多次抵押的,處分抵押財產時的償還順序以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的時間順序為序。
10.因土地權屬變更引起他項權利轉移的,由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同他項權利者,在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的同時申請他項權利登記。
11.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項權利者更改名稱或通訊地址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項權利者在變更發生后三十日內,持有關證明資料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更名或更址登記。
12.登記的土地用途發生變更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變更批準后三十日內,持有關批準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用途變更登記。
13.有下列情況之一,致使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者他項權利終止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或他項權利者在土地權利終止后十五日內,持合同或者有關證明資料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注銷登記:
(1)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出讓期屆滿;
(3)因自然災害造成土地滅失;
(4)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終止;
(5)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終止。
逾期不申請注銷登記的,土地管理部門依法直接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注銷登記結果通知當事人及有關部門。
變更土地登記申請人在辦理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時,除以上規定提交的資料外,還須提交下列資料:
1.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
2.變更土地登記申請人的法人和法人代表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3.土地證書或者他項權利證明書;
4.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權屬證明;
5.土地管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四、變更地籍調查
變更地籍調查分權屬調查和地籍勘丈。各類變更土地登記均須進行權屬調查。因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分割、合并引起界址點、界址線變更或者國有土地使用權部分出租、抵押的,須在權屬調查基礎上進行地籍勘丈。
變更地籍調查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日常地籍管理辦法〈農村部分〉(試行)》和〔1992〕國土〔籍〕字第4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變更土地登記審核
土地管理部門根據變更土地登記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和變更地籍調查結果對申請人資格、變更內容、變更依據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要求的,由審核人員在變更土地登記審批表內填寫準予變更土地登記的依據、結果和審核人員姓名,并加蓋審核人員印章和土地管理部門公章。
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申請經土地管理部門審核,符合規定要求的,報人民政府批準后進行注冊登記。
其他類型的變更土地登記申請經土地管理部門審核,符合規定要求的,直接進行注冊登記。
六、注冊登記
(一)土地權屬變更的注冊登記土地權屬變更的注冊登記須更換土地登記卡,其注冊登記按下列程序進行:
1.注銷宗地原土地登記卡;
在宗地原土地登記卡上進行注銷登記。除嚴格規定填寫有關欄目外,還應加蓋“注銷”印章。并在“備注”欄說明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去向,土地權屬變更涉及宗地分割的,注明分割后各宗地的宗地號。
2.建立宗地新土地登記卡在新土地登記卡上按初始土地登記的要求填寫各欄目。在“備注”欄注明原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土地權屬變更涉及宗地分割的,注明原宗地號。將原土地登記卡附在新土地登記卡后面。宗地分割的,將宗地分割前原土地登記卡附在宗地е割后宗地號最小的宗地土地登記卡后。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注冊登記,除按上述規定登記的內容外,還應在土地登記卡“登記的其他內容、變更事項及依據”欄登記以下內容:
(1)宗地標定價;
(2)出讓或轉讓金額;
(3)出讓或轉讓期限及起止日期;
(4)轉讓宗地土地增值費繳付情況;
(5)其他約定條件。
(二)其他類型變更的注冊登記
土地權屬變更以外的其他類型變更的注冊登記按《土地登記規則》規定的要求在宗地原土地登記卡上進行。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租、抵押的注冊登記,除按上述規定登記的內容外,還應在土地登記卡“登記的其他內容、變更事項及依據”欄登記以下內容:
(1)承租人或抵押權人名稱、地址;
(2)出租或抵押面積;
(3)出租用途、期限及起止日期;
(4)租金及交納方式或抵押貸款金額及償還日期;
(5)宗地標定價;
(6)其他約定條件。
(三)其它
根據土地登記卡更改土地歸戶冊的相應內容。
七、換發或更改土地證書、核發他項權利證明書
(一)換發土地證書
土地權屬變更的,按下列程序更換土地證書:
1.注銷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土地證書;
2.根據土地登記卡填寫新取得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土地證書。土地證書按欄目規定的內容填寫,國有土地使用證在“備注”欄注明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
3.將土地證書發給土地所有者、使用者。
(二)更改土地證書
土地權屬變更以外的其他類型變更的,按以下程序更改土地證書:
1.在發生變更欄目內加蓋“變更”印章;
2.在“變更記事”欄注明變更的內容和日期,并由經辦人簽名蓋章同時加蓋土地管理部門公章。
3.將更改的土地證書發給土地所有者、使用者。
(三)核發他項權利證明書
他項權利登記只核發《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和《土地使用權抵押證明書》,其他類型的他項權利只辦理登記手續不發給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發給土地使用權承租人,《土地使用權抵押證明書》發給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人。他項權利證明書根據土地登記卡填寫,證明書格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管理部門自行設計。《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須載明下列內容:
1.承租人名稱、地址;
2.出租人名稱、地址;
3.承租宗地的座落、地號、圖號;
4.承租宗地的面積、用途;
5.租賃期限及起止日期;
6.租金;
7.宗地標定價;
8.其他約定條件;
9.承租宗地的宗地圖。宗地部分出租的,應在宗地圖上標出出租部分的界線;
10.填發機關及發證日期。
《土地使用權抵押證明書》須載明下列內容:
1.抵押權人名稱、地址:
2.抵押人名稱、地址;
3.抵押宗地的座落、地號、圖號;
4.抵押面積;
5.抵押金額、期限;
6.宗地標定價;
7.其他約定條件;
8.抵押宗地的宗地圖。宗地部分抵押的,應在宗地圖上標出抵押部分的界線;
9.填發機關及發證日期。
八、變更土地登記費
篇2
警車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一是強化警車使用審批制度。各配車單位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實行簡便實用、便于操作的警車使用審批制度,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警車使用管理責任。
二是強化警車出境報備制度。對因公離開縣境、市境、省境的警車,要將車輛號牌、使用單位和人員、批準人、用車事由、出車和預計返回時間等情況,按照管轄權限在規定時間內逐級報備,離開縣境的向縣級公安督察部門報備,離開市境的向市級公安督察部門報備,離開省境的省廳督察處報告。
三是強化警車違規通報制度。各地交巡警部門通過路檢路查、道路監控系統等,加大對警車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在依法依規處理的同時。一并向督察部門通報,以便反查追責。公務員之家:
四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警車違反“七個一律”、“兩個嚴禁”等違法違規問題的,將嚴格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要求,對責任人和責任領導予以紀律處分;對不落實審批、報備制度的,將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責任。
警車使用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 警車執行下列任務時可以使用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
(一)趕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現場;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勞教人員;
(三)追緝交通肇事逃逸車輛和人員;
(四)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勞教人員;
(五)執行警衛、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邏等任務。
第十七條 除護衛國賓車隊、追捕現行犯罪嫌疑人、趕赴突發事件現場外,駕駛警車的人民警察在使用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一般情況下,只使用警用標志燈具;通過車輛、人員繁雜的路段、路口或者警告其他車輛讓行時,可以斷續使用警報器;
(二)兩輛以上警車列隊行駛時,前車如使用警報器,后車不得再使用警報器;
(三)在公安機關明令禁止鳴警報器的道路或者區域內不得使用警報器。
第十八條 警車執行緊急任務使用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時,享有優先通行權;警車及其護衛的車隊,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可以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標線的限制。
遇使用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的警車及其護衛的車隊,其他車輛和人員應當立即避讓;交通警察在保證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應當提供優先通行的便利。
第十九條 警車牌證遺失或者損壞的,應當及時按申辦途徑報告原發牌機關,申請補發。
警車轉為民用機動車的,應當拆除警用標志燈具和警報器,清除車身警用外觀制式,收回警車號牌,并辦理相關變更、轉移登記手續。
警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報廢。
第二十條 嚴禁轉借警車,嚴禁偽造、涂改、冒領、挪用警車牌證。
第二十一條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制定本部門警車的使用管理規定,并對本部門警車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應當對公安機關警車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執勤執法、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等工作中,應當對警車外觀制式的完整性進行檢查,并對違反警車管理和使用規定的行為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 對非法涂裝警車外觀制式,非法安裝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非法生產、買賣、使用以及偽造、涂改、冒領警車牌證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強制拆除、收繳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和警車牌證,并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有關人員給予處分:
(一)不按規定審批和核發警車牌證的;
(二)不按規定涂裝全國統一的警車外觀制式的;
(三)駕駛警車時不按規定著裝、攜帶機動車駕駛證、人民警察證的;
(四)濫用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的;
(五)不按規定使用警車或者轉借警車的;
(六)不按規定辦理警車變更、轉移登記手續的;
(七)挪用、轉借警車牌證的;
(八)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警車使用管理規定相關文章:
1.警車管理使用規定3篇
2.公安警車管理規定范文4篇
3.最新警車管理規定
4.公安部警車管理規定解讀
篇3
關鍵詞:工程建設;總承包;變更;管理
一、引言
工程建設項目總承包模式已在國內推行30余年,也達到了一定的廣度、深度與高度。無論業主、承包商還是其他項目干系人,都在管理技術、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甚至管理理念上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然而近年,由于工程建設中工藝技術復雜、周期長、外界因素影響日漸增多,很難在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簽訂時明確所有的技術指標、執行規范、使用要求等,由此可能發生總承包合同費用和工期的巨大變化。變更的發生,是承包商的主要風險之一,而且總承包模式下的變更具有更大的復雜性、多樣性??偝邪虒ψ兏某晒芾碛欣诳刂祈椖匡L險、保障工程成本、工期和自身利益。
二、常用的工程建設總承包模式
1.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總承包模式。EPC是英文Engineering(設計)、Procurement(采購)、Construction(施工)的縮寫,是指一個總承包企業或者總承包商聯合體與業主簽訂承包合同,并按合同約定承擔整個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實現各階段工作合理交叉與緊密融合,并對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及投資全面負責。交鑰匙總承包是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業務和責任的延伸,最終是向業主提交一個滿足使用功能、具備使用條件的工程項目。
2.設計加采購承包模式(EP)。在EP承包模式中,按照合同的約定,承包企業只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和采購工作,并對其安全、質量、進度和投資負責。
3.采購加施工承包模式(PC)。在PC承包模式中,按照合同的約定,承包企業只承擔工程項目的采購和施工工作,并對其安全、質量、進度和投資負責。本文討論的樣本就是某承包企業在某大型煉油項目(以下簡稱“樣本項目”)中承包的部分裝置,采用的是采購加施工的承包模式。
4.設計加建造承包模式(Design-Build,以下簡稱為DB)。在BD承包模式中,按照合同的約定,承包企業只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和施工工作,并對其安全、質量、進度和投資負責。
三、總承包合同的類型
合同的類型雖有多種,但基本上可劃分為固定價合同與開口價合同兩大類。總承包模式下,業主一般采用固定總價合同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樣本項目業主采用的是邀請招標??偝邪痰睦娅@取點是對工程項目實行全過程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設計、采購、施工之間的相互脫節和時間等待,將設計、采購、施工等工作有機融合在一起,進行統籌安排、優化設計、合理深度交叉,從而拾取節省、集約、技術增值和服務增值的效益。但這種效益也是建立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對項目進度和投資進行有效控制上。同時,業主通過與總承包商建立合同關系,將大部分風險轉移給了總承包商,業主責任和風險較小,同時也極大地減少了業主的協調工作量。
四、總承包模式下工程變更的界定
總承包模式雖然有很大優勢,但由于總承包項目一般是固定總價合同,項目不確定因素較多,項目實施中難免會產生各種各樣的變更。本文重點論述與費用有關的變更在國內工程建設項目中應是如何管理的。通??偝邪贤袑ψ兏钠鹨蚨加薪缍?,我國《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試行)》第13條“變更和合同價格調整”中,對變更權、變更范圍、變更程序及變更價款確定等都有明確的定義。樣本項目總承包合同通用條款中,對變更的定義如下:第X.1.1條變更:指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準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包括:發包人直接下達的變更指令、或經發包人批準的由監理人下達的變更指令。第X.1.2條變更權:發包人擁有批準變更的權限。合同生效后至工程性能考核前的任何時間內,發包人有權下達變更指令。變更指令以書面形式發出。第X.1.3條變更建議權:總承包人有權隨時向發包人提交書面變更建議,包括:縮短工期,降低發包人的工程、施工、維護、營運的費用,提高竣工工程的效率或價值,給業主帶來的長遠利益和其他利益。發包人接到此類建議后,發出:不采納、采納、進一步補充資料的書面通知??偝邪耸盏桨l包人書面通知后,工程變更才能實施。在樣本項目中,業主編制了一系列的變更和費用索賠管理規定,各總承包商要按照管理規定執行。
五、工程變更分類
1.業主變更。業主變更通常指在設計、采購、施工各階段發生的變更,包括:工程/工作范圍變更、計劃調整、趕工指令、工程暫停、合同終止等及因執行新頒布的法律、標準、規范引起的變更。總承包商對業主變更可以提出費用和工期索賠。工程/工作范圍變更是最普遍的變更,是變更控制的主要對象。在工程建設中,工程/工作范圍變更主要表現為新增工程。新增工程可能包括各種不同的范圍和規模,其工程量也可能很大。因此,總承包商應嚴格按工程總承包合同規定的項目范圍和業主書面指令實施工程,要求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尤其是合同工程師要認真學習合同條款,熟悉合同內容及特殊要求、相關規定、標準,掌握總承包商的合同責任及法律義務。
2.總承包商變更??偝邪套兏怯捎谧陨碓蛞鸬?,一般包括:設計變更、設備材料變更、工期調整、施工措施變更、供應商或分包商履行合同的失敗、有缺陷的工序和低劣的工程等。按照國際慣例,總承包商提出的各種書面變更建議,如果業主采納并給項目帶來利益應由合同雙方分享??偝邪淘诤贤勁袝r就應當提出來,并在合同中明確具體的利益分配方式。但在樣本項目總承包合同中,明確寫明建議變更的利益分享在該項目不適用。一般由總承包商自身原因的變更,總承包商是無法向業主進行費用和工期索賠的,這也是對總承包商必須做好變更控制管理的要求。
2.1設計變更。一般總承包項目的合同基礎是基礎設計文件,項目的基本功能已確定,投資和進度目標基本確定,隨著詳細設計的開展,某些設計方案的調整和優化必不可少。對總承包商來說,設計在總承包項目中處于主動地位,設計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總承包商的效益。在詳細設計過程中,設計人員應在原基礎設計文件上,盡可能進行設計優化,同時嚴格控制總承包商自身的設計變更,減少其對投資和進度帶來的不利影響。
2.2物資采購變更。物資采購變更內容有價款變更、貨物規格、供貨計劃等等。價款變更最多表現在采買過程中由于材料變化引起的。材料變更一般按照以高標準(等級)材料代用低標準(等級)為原則,但是產生的費用一般由總承包商承擔。
2.3施工變更。施工變更內容指在施工實施階段,對圖紙、材料、進度計劃、合同、施工條件、施工技術規范與標準、HSE管理要求等做出的修改。2.4其他方變更。其他方變更一般包括:不可預見的工地地質條件及其他自然條件的改變、管理機構的變更、工程所在地的規章變動、勞動糾紛等。由于不可抗力持續而無法繼續施工的變更,一般只能對工期進行索賠。
六、變更的處理
1.變更處理程序。在總承包合同中,一般對變更都有約定。樣本項目總承包合同中對變更程序約定如下:第X.3.1條變更通知:為避免變更對工程的功能或使用功能等產生不利后果,發包人的變更事先以書面形式向總承包人發出通知。第X.3.2條變更通知的建議報告??偝邪私拥桨l包人的變更通知后,有義務在10日內向發包人提交書面建議報告。第X.3.3條發包人的審查和批準。發包人接到總承包人根據第X.3.2條約定提交的書面建議報告后,在15日內對此項建議給予審查,并發出批準、撤銷、改變、提出進一步要求的書面通知??偝邪嗽诘却l包人回復的時間內,不能停止或延誤任何工作。第13.3.4條總承包人根據第X.1.3條的約定提交變更建議書的,其變更程序按照本變更程序的約定辦理。
1.1業主變更指令。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業主往往會在設計、采購、施工過程中提出一些新的要求,并變更指令。除非承包商向業主提出不能照辦的理由并經業主同意,否則應遵照執行。變更指令的內容包括詳細的變更范圍、變更處理原則等。業主的這些要求,往往對項目和其自身是有利的,但其中有些是超出總承包合同范圍的,實際上構成了費用變更。總承包商一定要及時分辨出變更部分,按照合同約定執行變更程序。樣本項目業主變更規定:總承包商必須按《設計變更管理規定》、《施工變更管理規定》辦理設計變更通知單和施工變更通知單等手續。
1.2總承包商建議的變更。在總承包合同第X.1.3款變更建議權:總承包人有權隨時向發包人提交書面變更建議,包括:縮短工期,降低發包人的工程、施工、維護、營運的費用,提高竣工工程的效率或價值,給業主帶來長遠利益和其他利益。發包人接到此類建議后,發出:不采納、采納、補充資料等書面通知。總承包人只有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工程變更才能實施。就是說業主收到總承包商的建議書后,根據實際情況和工程需要,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給出是否批準或修改建議書的回復。雙方就變更方案和變更費用達成一致意見后,業主簽發正式的書面變更文件??偝邪檀_認收到該變更指令,則此變更成立。在業主沒有正式下達變更令前,總承包商不得擅自對工程實施任何變更,否則將導致業主方索賠。還有一種情況,第X.4.1條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或口頭形式發出緊急性變更指令,責令總承包人立即執行此項變更。總承包人接到此類指令后,立即執行。發包人以口頭形式發出緊急性變更指令的,應當在48小時內以書面方式確認此項變更。同樣,總承包商最終也要得到業主的書面指令,以便事后進行索賠。
1.3總承包變更??偝邪淘趫绦泻贤^程中,由于詳細設計優化、錯漏的修改和對成品設計文件的修改或完善、物資采購的變更和施工過程中的缺陷等原因引起的變更,業主一般不視為變更,如前面說所的總承包合同中第X.2.5條。但是總承包商還要按業主的相關程序辦理設計變更或施工變更等有關手續,因為業主要知道總承包商的設計變更、物質采購變更是否存在減少設備數量、材料以低代高、現場施工不按照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等損害業主利益的情況。
2.變更價款確定。變更的費率或價格是業主和總承包商雙方協商的焦點。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業主應根據合同條款確定或與承包商商定變更項目的計量方法、費率和價格,進而確定變更項目的合同價格。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按合同已有綜合單價計算變更工程價款;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可以參照此綜合單價計算變更工程價款;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業主與承包商協商綜合單價或執行當地的指導價格。
七、合同價格調整
有變更就會有費用發生,就會涉及到總承包合同價格的調整,樣本項目總承包合同第X.7條約定:合同價款固定價格部分,除合同中約定的變更外,不因人工、設備材料、機械價格變化及工程量變化而調整。設計聯絡單、工程聯絡單、材料代用申請等必須根據發包人的相關管理規定,轉化為工程變更,并經發包人批準、由總承包人實施。需要變更合同費用的,總承包人按照發包人《項目費用變更和費用索賠管理辦法》提交費用變更申請,只有按發包人工程變更審批流程轉為合同變更的,方可作為合同價格調整的依據。關于合同價格調整的爭議,一般都是先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未能對工程變更的費用、合同價格的調整達成一致,發生爭議時,采取仲裁或訴訟解決索賠爭議。
八、總承包商變更應對
1.準確界定工程/工作范圍。在工程總承包模式下,變更的主要成因是工程/工作范圍變更。因此,準確界定工程/工作范圍在項目合同談判階段尤為重要。總承包商在簽訂項目總承包合同時要對相關條款逐條進行嚴格審查,工程/工作范圍描述盡可能做到全面準確,避免出現錯誤和遺漏,這樣總承包商才能夠充分理解業主的要求,盡量避免或減少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不必要的誤會。總承包商也要對超出總承包工程/工作范圍內的內容提前以書面方式正式告知業主,得到業主書面批準后才能實施。
2.加強變更技巧,轉嫁風險??偝邪桃⒁夥职套兏c業主變更的轉化關系,從總承包商的立場出發,應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將自己所面對的變更轉化為業主變更,即及時將分包商提出的由于業主原因產生的變更索賠提交給業主,形成對業主的索賠。另外,在與分包商簽訂合同時要將與業主的總包合同條件同步到與分包商的合同中,讓分包商也承受業主的合同條件約束。
3.加強對設計的管理力度,減少設計變更??偝邪痰膬瀯菰谠O計控制。設計的優化將會帶來項目的利益。能否抓住設計變更至關重要。總承包商應精心準備、周密籌劃,全面、細致、扎實地做好前期策劃工作,為設計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嚴格控制設計質量,將設計質量優劣與效益節約掛鉤,促使設計部門提高設計深度、改善設計質量,將設計變更降到最低。同時,現場要配備專業管理人員,對設計變更實施有效的控制和審查,確保工程建設項目設計變更的規范化。
4.加強變更管理??偝邪桃岣吖芾砣藛T的業務素質。作為一個有經驗的總承包商,不是直接具體控制施工方案,而是對分包商所提供的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優化,提出適合合同的規劃,追求正當效益最大化。所以相關專業管理人才將直接影響控制效果。在總承包模式下,充足且優良的項目組織和實施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是現場變更管理、費用管理及項目其他各個方面管理的保障。
九、結語
篇4
根據國務院〔1998〕78號通知精神,為貫徹全國證券機構管理工作會議要求,現對當前證券經營機構和外資證券經營機構在華代表機構監管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真按照全國證券機構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對轄區內的證券經營機構(含分支機構及營業網點)的狀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切實依照〔1998〕78號通知規定的措施,履行監管職責,做好對證券經營機構的日常監管工作。
二、在中國證監會對證券經營機構新的管理規定下發前,各地要繼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對證券類機構監管的規定)對證券經營機構實施監督和管理,遇到新的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不得擅自另出規定。
三、在清理整頓證券經營機構期間,各地不得擅自審批新機構及機構有關變更事項。已有越權批準的機構、網點和變更事項,應宣布無效,限期清理,予以取締。
四、除少數已由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增資改制方案的證券公司未盡事宜繼續由中國證監會辦理外,在中國證監會對證券經營機構的管理規定出臺前,各地暫不受理現有其它證券公司增資改制、收購兼并、股權調整、調整高級管理人員、更名、遷址等變更事項的申請。暫不受理審批證券交易營業部的轉讓工作。
五、對個別證券交易營業部因特殊情況需要遷址的,可向當地證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地方證券管理部門經請示中國證監會同意后,可辦理有關批復手續。此類遷址僅限于同城遷址。各證券經營機構不得利用遷址增設機構。
篇5
承租方: 證 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雙方根據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方自愿將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 區 號,面積 ,房屋出租給承租方用于附屬設施及設備如下:水、電設施齊全;
二、租賃期限
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
四、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不得因經營虧損等原因拖欠租金。
五、房屋維修和裝修
1、該房屋的正常維修由出租方負責。在房屋需要維修時,承租方應及時提出,出租方應盡快完成維修。
2、承租方在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時,必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嚴哥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房屋裝修管理規定》,裝飾裝修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終止后承租方不得破壞房屋的裝修,并無償交付給出租方,否則必須將房屋恢復原樣。
六、雙方權責
(一)出租方
1、應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經營場地或房屋交付承租方,在交付時,應將該房屋的配套設施設備一并交付。
2、應當履行該房屋的正常維修。
3、保證水、電通暢并提供良好的物業服務。
4、監督承租方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各項管理規定。
(二)承租方
1、應當以妥當的方式方法使用經營場地或房屋,受護經營場地和房屋。
2、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將經營場地或房屋再轉租給第三人。
3、應當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4、應安期交納水、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
5、嚴格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的變更和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2、因不可抗拒導致該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3、因城市建設、城市規劃等原因需要變更或終止合同的,雙方可以變更或終止原合同。
八、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維修義務時,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附維修清單及發票)由出租方承擔。
(二)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照經營場地的性質和約定的用途使用,人為原因致使經營場地和房屋收到損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未盡妥善使用和保管義務,造成經營產地毀損、滅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不能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不可以亂停放車輛和占道經營,如違約,出租方將無償收回房屋。
4、承租方未能安期支付租金,出租方可有權收回房屋,逾期每天按租金5%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發生糾紛或爭議,雙方應依據本合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一致時應請求仲裁機構處理裁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簽定地點:
簽定地點:
固定電話:
篇6
***同志現任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法制處主任科員,負責制度起草、執法監督、執法培訓工作。在工作中,自覺學習,恪盡職守,認真負責,較好地完成了各項任務。
一、認真做好制度相關工作
一是做好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梳理建局以來的規范性文件。共清理全局規范性文件240件,保留文件193件,廢止文件47件,編制《2000年-2011年規范性文件匯編》。為了便于執法人員更好的查找和熟悉國家政策及相關文件,2012年編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范性文件匯編。
二是做好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草《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著裝管理規定》、《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著裝風紀管理規定》《藥包材監督性抽驗工作程序》、《藥品安全黑名單制度》等相關規范性文件。在機構改革期間,起草《行政處罰程序指導意見》、《違法案件舉報實施辦法》、《案件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關于在機構改革調整期間做好行政審批工作的通知》等多份行政規范性文件。
三是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工作。做好《醫藥儲備管理辦法》、《藥品零售企業變更管理規定》、《藥品批發企業許可事項變更》、《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3年以來多份規范性文件的法制審查及備案工作。
二、扎實開展執法監督工作
一是參與做好案卷評查工作。2011-2013年共評查行政執法、許可案卷千余卷,其中行政許可案卷優秀率93%。行政處罰優秀率92 %,撰寫2011年、2012年案卷評查結果通報,深挖問題,追根溯源,促進整改。我局在市法制辦組織的全市案卷評查中位列前茅,保持了連續10年的優秀成績。參與完成2011年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對各分局、稽查辦執法工作進行了全面的監督檢查。全年共抽調31人,對18家單位進行檢查,檢查發現13項問題,提出42條工作建議,落實整改措施50余條。
二是梳理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及保健食品的行政處罰目錄及依據253項,形成匯編。組織全系統開展規范執法流程、執法程序及自由裁量權相關工作,制定《行政執法證、行政監督執法證管理辦法》、《關于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若干規定》、《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等相關制度。
三是貫徹落實市法制辦和國家局“六五”普法規劃,編寫我局法規工作“十二五”規劃及“六五”普法規劃,以普及基本法律知識為基礎,以提高隊伍依法行政能力為重點,聯系實際,撰寫“六五”普法驗收標準,扎實推進“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篇7
一、工程建設管理要求
根據上級有關防減災工程建設管理要求,工程建設必須貫徹質量第一的方針,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貫徹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系,落實工程建設管理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一)項目法人責任制
項目法人是項目建設的責任主體,對建設項目總負責。工程實施階段由涉及的鎮(街道)組建項目法人,在區防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做好有關實施工作。項目法人單位必須健全機構,落實責任,精心組織,確保完成防減災工程建設任務。
(二)嚴格執行工程招標投標制
1、招標投標活動要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上級有關部門要求進行,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誠信的原則。
2、按有關規定招標公告,制定合理的評標標準和評標辦法,嚴格規范中標人確定程序。中標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后,嚴禁進行轉包和違法分包。
3、加強招投標監督工作,招投標過程由區發改局、監察局、水利局、財政局等有關單位派員參與監督。
(三)嚴格執行工程監理制
1、所有項目都必須嚴格執行工程監理制,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監理單位進行監理。有關單位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授予監理單位全面開展監理工作的職責,保證監理單位權利和責任的統一,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作用。
2、監理單位必須按規定選派有資格的監理人員組成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派駐施工現場。監理工作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項目監理機構要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和合同規定的職責開展監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3、監理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根據合同的約定,對工程的關鍵部位采取旁站方式進行監督檢查。要強化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未經監理人員簽字認可,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撥付工程進度款,不得進行竣工驗收。
4、監理單位從事工程監理活動,應遵循守法、誠信、公平、科學的準則。監理人員應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從業,公正辦事,嚴禁。
(四)合同管理制
1、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監和設備材料采購都要依法訂立合同,合同內容必須有明確的質量要求、履約擔保和違約處罰條款。
2、要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合同簽訂以后不得隨意修改合同條款,變更合同內容。
3、要加強項目內容變更的審核和監督管理,對在施工過程中確實需要變更的應嚴格執行程序(變更流程圖見附件),履行報批手續,并按規定進行變更工程量的現場簽證。
二、加強工程質量管理
依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法人負責、企業保證、監理控制、政府監督”的質量保障體系,做好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工程建設要主動接受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堅決貫徹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
項目法人、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等參建各方要各施其責進行管理;施工單位要按國家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按要求配備管理人員,加強質量管理工作。參建各方均有責任和權利向有關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反映工程質量問題。工程竣工驗收時,未經質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單位不得交驗,工程不得驗收投入使用。
建設過程應加強質量、安全宣傳教育,提高質量意識,形成氛圍。加強檢查監督,如發生質量事故,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主要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補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予以嚴肅處理。
三、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各參建單位必須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確保文明施工。
(一)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二)施工現場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三)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特殊工種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四)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范標志,同時做好防火、防漏電和防墜等防護工作,避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
(五)有關單位要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六)施工企業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制好總體平面布置圖,應布局合理,文明責任區劃分明確,并有明顯標記。同時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工程概況,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姓名、開工日期及計劃交工日期。
(七)各監理、施工單位認真做到標志標牌齊全,材料分類堆放,機具設備停放有序,作業人員佩證上崗,場地清潔衛生,施工便道暢通無阻。
四、切實抓好工程的廉政建設
在抓好工程建設的同時,要切實抓好工程的廉政建設。把抓好廉政建設始終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重點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程變更、建設資金管理、索賠處理、工程計量支付、工程質量檢驗和工程驗收等環節的管理和監督,實行責任追究,完善制約機制。保證各項工程建設合法合規,防止和杜絕違法違紀行為發生。
五、工作要求
(一)各堤段責任鎮(街道)必須成立管理機構,落實人力(包括行政管理、施工技術、財務管理等),根據工程設計、預算盡快制定實施方案,落實施工。工程投資按預算進行控制,施工過程項目確實需要增減,應事先報經區防減災辦審定。
篇8
關鍵詞:基建工程 跟蹤審計 質量控制。
目前基建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在高?;椖拷ㄔO過程中得到了廣泛應用,它不僅有效地控制了工程造價、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益,而且解決了傳統竣工結算審計的“馬后炮”問題,使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在工程管理中及時得到糾正,同時也對遏制基建領域中存在的腐敗、浪費等現象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高校內審部門存在獨立性差,專業人員少,工程審計任務量大,時間集中等問題,如何提高基建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效率和保證審計質量,成為擺在高校內審部門面前首要的任務。
1 改善基建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外部環境
1.1領導重視和支持是做好基建工程跟蹤審計的源泉
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和其他審計工作一樣,學校領導的重視和支持是至關重要的。只有領導重視和支持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工作,把工程審計作為學校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各職能部門才會主動配合審計工作,制訂的各項審計制度才能順利貫徹、執行,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才能得到保障,審計人員才有積極性,跟蹤審計質量才會提高。
1.2做好與各方的協作配合是做好基建工程跟蹤審計的保障
跟蹤審計人員與基建部門、監察部門和財務等部門共同監督,一起協商處理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互相支持和配合,才能形成監督合力,充分發揮跟蹤審計的職能。
將學校基建工程跟蹤審計文件作為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及設計合同的組成部分,確立跟蹤審計的權威性。在實施監督過程中,向各方提供協調咨詢服務,設法調動各方人員的積極性,主動處理好與各方的協調關系,創造和諧的審計環境,以達到跟蹤審計預期的目標和效果。
2 科學把握全過程跟蹤審計重點
基建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貫穿于項目立項、設計、招投標、施工及竣工決算等各個環節,涉及的審計內容繁多,如果忽視審計重要性原則,就會分散審計人員精力,影響審計效果和質量,甚至導致審計程序流于形式。因此,在實踐中,我們應把握好以下重點:
2.1規劃與立項環節
重點審查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國家政策規定,審批程序是否齊備,尤其是大型建設項目是否經過省教育廳及省財政廳同意批復,建設資金來源是否合規且落實到位,開工條件是否具備。
2.2設計概算環節
在工程成本費用中,設計費只占工程造價的1%—3%,但對造價的影響卻達到50%—10%,因此,設計階段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環節,也是控制工程造價最有效和最難控制的階段。審計人員需結合自己的專業知識,對比分析各項設計的經濟指標,在滿足設計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就工程造價提出自己的建議,如不同方案的造價對比、建材選擇對造價的影響、審查圖紙設計的不足等等。
2.3招投標環節
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目的是通過招標活動尋找到合適價格的合作單位。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必須保證招標的公平性和充分競爭性。這一階段的審計重點:
①審查招標文件條款的合法性合規性、評標標準的科學性及可操作性、招標公告的公開程度等:
②工程量清單描述和工程量是否真實、準確且相對完整,材料的品牌規格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獨立費或暫估價是否科學合理等:
③對投標單位進行考察,全面審查投標單位的資料等,保證資格審查及入圍的真實性、公開性及公平公正性;
④審查標底編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合規性;
⑤監督開標、評標、議標過程的公開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⑥審查合同簽訂的規范性、條款的完備性、內容的合法性,是否與招標文件的條款一致等。
2.4施工環節
施工階段是跟蹤審計工作量最大的一個階段,重點做好工程變更的審查和確認、隱蔽工程記錄取證及驗收、甲供材的詢價定價及進出庫審核、索賠費用審核、措施費審核、月度形象進度取證、主要材料的驗收、工程進度款的審核和支付以及監督設計、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的現場管理到位情況和合同執行情況等。
2.5竣工結算階段
竣工結算階段的跟蹤審計任務就是核定決算金額,也是與施工單位產生爭議最激烈最多的環節,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對照合同、投標文件、招標文件等客觀、公正、嚴謹、認真地審查結算資料。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①是否按照計劃規定的建設期限完成建設項目,是否按要求進行了驗收,有無整改意見及整改實施情況;
②報審資料是否完整、真實、合法,結算方式如取費標準、人工調整、材差調整等是否符合合同規定,承諾的讓利是否到位,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是否經設計、監理、建設方及跟蹤審計組確認和審核,變更簽證是否按照標底的編制方法計算該項目的單價,是否扣除了甲供材、未完成的工作量以及違約處罰,有無調整清單項目單價的問題等;
③按照竣工圖紙核定工程量,從費率、計算基礎、材料差價調整、取費程序等方面審核工程結算書。
跟蹤審計只有認真把握好上述各個環節的重點,才能提高審計效率和保證審計質量,減少審計風險。
3 建立健全跟蹤審計制度,確保審計有章可循
完善的審計制度是確保跟蹤審計質量的基礎,提高審計效益的前提。因此我們相繼制訂了《基建工程跟蹤審計暫行規定》、《工程變更簽證管理規定》、《隱蔽工程驗收管理規定》、《合同審核管理規定》、《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等內部規章制度,明確了跟蹤審計工作規范、工作程序、工作標準及職責和權限,有效地提高了基建工程跟蹤審計質量控制水平。
篇9
近年來,隨著我國建設事業的發展,事業單位基本建設項目日漸增多,有效使用建設資金,控制和降低基建成本,提高投資效益,是事業單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所面臨的重要課題。
一、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經常變更基建計劃
一些單位從自身利益出發,在基建項目立項時為爭項目、搶時間,編造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與實際情況差距較大;有的項目更是先斬后奏,搞計劃外工程,使得實際情況與計劃脫離,出現嚴重的“三超”現象,即超投資、超概算、超標準。因而,這些單位想方設法更改或追加計劃,變更建設規模。
(二)自籌和貸款資金不能及時到位
為了要到項目,一些單位申報基建計劃時,其自籌計劃常大于單位財務支出能力,導致自籌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為加快基建工程進度,又往往在資金不到位的情況下開工建設,不能處理好撥款、自籌和貸款之間的關系。
(三)工程結算出現高估冒算
在基建工程中,施工單位在工程結算上高估冒算問題比較突出,主要有:多計工程量、高套定額、多計材料、設備價格和數量,設計變更增加部分通過現場簽證重新計入,而變更減少部分未作調整,重復計算,多計費用等。
(四)基建報表虛報和少報基建投資完成額
為了不影響下年度國家撥款,同時也便于年終決算報表的順利通過。部分單位在年終財務決算時往往根據實際完成數與計劃投資的差額作一些賬務調整。如將其超額完成的部分暫掛在“其他應收款”或“應付工程款”中,待下年年初再予調回;或將未完成投資額的差額部分以虛假附件或根本無附件虛報投資完成額,掛“建安工程投資”和“應付工程款”等科目。
二、完善措施
針對基本建設特點和存在的問題,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和完善基建投資財務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內部制度控制
如制定基建項目招標管理規定、基建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工程監理管理、基建材料、設備采購管理規定等,并嚴格執行,以確保基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強化預算控制
制定年度基建計劃和預算進行控制。在編制預算時,既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又要“積極發展,貸款建設”,做到建設規模要適度,結構要合理,經費來源要可靠。
(三)實行經濟責任控制
基建財務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以不同層次的人員組成一個職責明確、相互制約、各司其職、運行有序的群體,單位領導是該群體的管理者、指揮者、協調者和督促者,共同實現財務管理目標。
(四)建立健全基建招標管理體制
基本建設項目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通過成立招標領導小組、建立招標專家庫等措施,解決項目實際決策過程中存在的缺乏公正、合理、透明的問題,監督基本建設項目招標工作。
(五)嚴格實行合同會審控制
基建項目應加強合同管理,簽訂的合同條款內容要全面清楚。特別是合同價款及支付形式、物價浮動因素、政策調整因素、雙方的承諾及主材的供貸方式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應成立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基建合同會審小組,參與基建合同談判,提出合同審核意見,負責監督合同執行與變更管理,并在基建過程中實行監督、審計和法律咨詢工作的聯系與協調。
(六)實行造價審計控制
對工程決算實行“初審”“終審”二審制度,嚴格控制工程成本。初審要對施工單位報送的原始資料如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記錄、現場隱蔽工程紀錄等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檢查,同時對工程量的計取、定額套用是否與標書中要求一致,以及乙方所供設備、材料有無重復計算等進行審查,把好降低工程成本的第一關。終審由單位審計部門通過招標,選擇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工程造價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財務人員據此作為結算依據。
三、抓好管理重點
要做好事業單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作,應抓好以下重點工作:
(一)概算執行
工程概算是進行投資控制的重要依據,細化概算管理,控制資金使用,實行??顚S?,是資金管理的重要內容。概算控制,一是控制工程經費不得用于工程項目外支出;二是做好工程項目各分項經費的控制。對因重大設計變更、不可預見等因素造成分項工程經費增減和預備費動用的,及時辦理批準手續;對暫列經費如管理設施等,辦理具體方案批準手續后實施;對建設單位管理費等費用性支出,實行概算控制,預算管理,分年度據實列支,嚴格控制超概算現象發生。
(二)招投標與合同簽訂
招投標和合同環節包括招標、投標、開標、定標和合同簽訂、執行等階段。將招投標、合同簽訂環節納入財務管理,進行事前事中控制,是有效防范財務風險,實現資金安全運行的重要手段。
財務人員應參與招投標和合同簽訂工作,從財務角度對招標文件和合同進行審查,如簽訂的合同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一致,合同條款是否可行、有效等;對招標文件和合同中約定不清的條款提出相應的建議,以降低工程風險,達到控制項目投資的目的。
(三)資金支付
資金支付環節關鍵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和撥款申請制度,將工程價款支付控制在合同約定條件范圍內?!耙恢ЧP”審批制度是指除差旅費等小額建設單位管理費的開支外,所有資金的使用均由項目負責人審批的一種內控制度。撥款申請制度就是對切實由管理單位或其他建設單位實施、通過財務報表結報投資的項目和費用,由財務部門填制“撥款申請單”,并經工程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后辦理資金劃撥手續。
(四)財務手續
財務手續是否合規完善,是會計基礎工作的“形象工程”。應實行財務手續事前控制,確保工程價款支付、管理費支付等各項開支手續完備合規,杜絕不符合要求的票據和白條現象。針對實際中完稅發票難以及時取得的現象,可采取代扣代繳稅金的方式,防范承包商不開具發票偷稅漏稅給單位帶來的風險。
篇10
建設項目委托代建合同范文一項目業主單位(甲方):
項目代建單位(乙方):
XXX
第一部分 委托代建合同
甲方(項目業主單位):
乙方(項目代建單位):XXX
根據《XX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項目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擔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托代建協議。后續代建項目由指揮部書面委托,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一、項目概況
1、代建項目:XX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
2、項目建設地點:延平新城區域內
3、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XX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XXX隧涵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全長846.5米,20xx年1月加固
K0+000~K0+060及XXX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項目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項目總投資約500萬,由甲方撥付。
二、代建方式:項目代建方式采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項目從項目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
三、項目代建范圍
項目前期階段含項目設計委托及審批等工作。實施階段所涉及項目咨詢、監理、施工隊伍選擇、工程施工建設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資料收集歸檔、竣工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組織、協調、控制和
管理等工作。
四、項目代建管理目標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審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項目質量目標:項目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項目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項目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甲 方:
(蓋章)
法人代表:
聯 系 人:
地 址:
負 責 人:
聯系電話:
乙 方:XXX(蓋章)
法人代表:
經 辦 人:
地 址:
負 責 人:
聯系電話:
20xx年 月 日簽訂于X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條款
一、工作職責和范圍
(一)甲方作為項目業主單位,主要負責:
1、依法組織開展代建單位的招標工作,與代建單位簽訂項目代建合同,并將招標文件、招投標情況及代建合同報市發改委、住建局、財政局等部門備案;
2、布置、下達項目建設內容明確代建項目具體實施意見,提供項目用地;
3、代建單位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工程預算等文件編制、審查。
4、審核并匯總上報代建單位代編的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基建支出預算;
5、根據市政府及其授權部門下達的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和市財政局批準的年度基建支出預算,向市財政局提出項目用款申請;并負責項目建設資金的管理和撥付;
6、對代建項目實施的全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對代建單位不稱職的項目部工作人員可以提出更換;
7、協助項目代建單位辦理項目前期有關手續;
8、負責建設資金的籌措,并按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前期經費、工程進度款和代建管理費;
9、《X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X政綜
[20xx]171號)文件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乙方作為項目代建單位,主要負責:
1、依據項目建議書批準內容,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及與工程開工建設相關的項目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工程規劃許可、開工報告或施工許可證、消防、人防等行政許可手續。
2、在項目業主單位的監督下,依法組織項目可研、水保、環評、勘察、設計單位的招標工作,并將招標文件和投標情況報項目業主及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3、在項目業主單位的監督下,依法與可研、水保、環評、勘察、設計單位簽訂合同,并報項目業主及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4、依法組織開展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編制工作,并報項目業主及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經批準的概算作為投資控制和限額設計的依據;
5、按照基建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向業主單位提交會計報表;
6、按照經批準的初步設計及概算,負責對施工圖實行限額設計;
7、在項目業主單位的監督下,組織項目預算(施工圖預算及相關費用)編制工作,經業主單位審核后報財政部門審批;
8、在項目業主單位的監督下,依法組織項目監理、施工、主要材料設備采購等招標活動,并將招標文件、招標投標情況、相關合同文件報業主單位及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9、編制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基建支出預算;
10、對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量和工程進度款進行審核,按月向業主單位報送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申請撥付資金,代編項目年度財務決算報表;
11、在項目業主單位的監督下,負責辦理項目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配合業主單位辦理概算調整等報批手續;
12、會同業主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工程質量驗收);
13、負責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告,經業主單位審查后,報市財政局審批;
14、會同監理單位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乙方批準,并經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15、負責將項目竣工及有關項目建設的技術資料完整地整理匯編移交;
16、《XX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南政綜
[20xx]171號)文件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保險
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應自行投保其派出人員的人身意外險及其擁有和使用的設備設施、運輸工具等有關的保險,出現相關事宜由乙方自負。
2、乙方負責督促本工程項目的各工程承包商辦理承包合同中規定的各類保險,并向甲方書面報告執行情況。
三、廉政建設規定
1、應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等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政策,以及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2、認真執行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合同文件,嚴格按合同辦事。業務活動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為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損害國家、集體和對方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等法律法規。
3、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工程第三方索要和收受回扣、補貼等各種好處費。
4、甲乙雙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本工程第三方正常的業務交往,不得收受第三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禮品,不得在第三方報銷任何應個人支付的費用。
5、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對公正貫徹落實本工程管理工作有影響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
6、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本工程第三方為其裝修住房、婚喪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國內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向本工程第三方介紹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8、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假公濟私,化公為私,在工程量簽證、材料價格審定、工程結算等問題上徇私舞弊。
9、甲乙雙方工作人員有違反廉政建設規定的,提請項目廉政監督工作組按照管理權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取消相關人員的從業資格,吊銷職業資格證書等處罰; 取消代建單位在我市工程建設方面的投標資格、評優晉級資格以及罰款處理;給業主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經
濟賠償;性質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通知送達
1、甲乙雙方均保證本合同所書之住所是真實有效的,并以該住所作為雙方書面聯系之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仍視本合同所書之住所作為聯系地址。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的通知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通過人手傳遞或掛號信或郵局特快專遞的方式,如需反饋還應確定反饋時間。人手傳遞自接收人簽收之日起視為送達;掛號信自投郵之日起的第3日即視為送達;特快專遞自投郵之日起的第2日即視為送達。
3、除需要提交項目建設決策的請示、文件等外,合同一方接受對方提交的一般工作聯系函,原則上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回復。
五、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雙方應協商解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六、爭議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本著諒解信任的原則,力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當地政府協調,協調后爭議仍未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合同專用條款
一、代建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代建管理費參照《XX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南政綜〔20xx〕171號)文件中規定的費率標準收取。雙方約定所承擔的項目代建管理費的費率標準為項目投資額的2.5%;代建管理費按項目進度分期支付,每個項目結算一次,每半年撥付一次。乙方每半年向甲方報送申請撥付相關代建項目管理費支付報告,列出各代建項目完成投資應撥付的管理費用,甲方審核后及時撥付。在項目竣工前撥付不超過80%,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復后再撥付20%。
二、項目建設資金的撥付與管理
乙方應嚴格項目建設資金管理,??顚S?。
(一)付款方式:建設資金由乙方申報、甲方負責撥付。
(二)建設資金申請撥付審批流程:
1、乙方在每個月的25日前以書面形式,根據代建項目、進度控制目標及建設計劃,向甲方申報當月已完成的建設資金申請以及下一個月的建設資金需求計劃,報甲方審批。
2、甲方根據核批情況,一周內將資金撥付到乙方建設資金賬戶。
(三)項目各類款項撥付要求:
1、施工單位申報的當月份已完成的資金申請,須經監理單位及乙方審核、簽署意見后再呈報甲方審批。
2、建安工程進度款由乙方按月撥付給施工單位,已完成工程量價款撥付比例按工程合同約定。
3、其他類別的款項經乙方審核后報甲方審批,由乙方按相關合同的約定支付給相關單位。
三、工程變更管理
1、乙方應綜合分析工程設計與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及時采取事先控制措施,減少投資增加的工程變更的發生。
2、乙方應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乙方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乙方報甲方核準。
3、工程變更參照《XX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南政綜[20xx]171號)文件中第十七條規定的執行。
4、因工程變更造成總投資調整的,代建管理費應做相應調整,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不變。
四、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
1、工程竣工驗收由乙方負責,甲方配合完成竣工驗收所需的相關手續。驗收過程若發現相關問題由乙方負責落實整改。
2、在工程移交驗收時,乙方需提供相關工程資料供甲方存檔。
3、工程保修期內由代建單位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年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五、違約責任和獎勵
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相互理解支持,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各自職責,
盡量避免違反本合同約定事件的發生,共同完成建設任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支付其他方違約金和賠償金。
1、乙方未嚴格執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盡義務,影響到甲方對項目的組織、協調、監督工作,甲方有權對乙方提出書面警告、要求限期整改。乙方因管理不力造成項目投資、進度和質量無法達到規定要求的,項目業主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2、乙方未完全履行代建合同、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設計、增加建設內容、提高建設標準或者未對投資控制實行科學管理等情形之一,造成工程決算超過概算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造成代建工程質量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乙方應組織相關的專業工作單位無條件返工,直至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增加的投資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因組織管理不力致使代建項目未能在移交使用目標日前完成移交的,每超過一天,項目業主可扣除應付給乙方的項目代建管理費1‰;即:違約金=管理費總額*延長工期(日)*1‰。
4、由于項目業主原因導致應支付乙方的項目建設資金延期支付而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項目業主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由于項目業主或其他政府審批部門的原因導致代建工作延誤、暫停等,乙方的合同工期相應順延,延長期管理費=管理費總額*延長工期(日)*1‰。
6、乙方在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項目業主得到了經濟效益,項目業主將上報,建議有關部門將其記入乙方代建業績。
六、其他
1、隱蔽工程的驗收。進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施工、隱蔽工程驗收及
使用功能實驗時,代建人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到場,在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其他施工。
2、本合同未明確的事項以及文件內容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按《XX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x政綜[20xx]171號)文件精神解決。文件未明確的,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壹拾貳份,雙方各執貳份,其余由項目業主報市監察局、發改委和財政局等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5、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建設項目委托代建合同范文二委托人(全稱):
代建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XXXXXX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20XX.XX.XX-20XX.XX.XX,
三、質量標準: 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 2% 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XXXX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XXXX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頁無合同正文)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建設項目委托代建合同范文三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委托人: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批準的投資概算為準)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個日歷天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8.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9.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簽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