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建設的特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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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軟性硬性雙重性特征科學方法
居住區建筑設計的特征分析
居住區的建筑設計是一個將社會、經濟、技術等多種因素交叉而成的建筑規劃學科。它具有多元化特征。這些綜合性的特征可分為硬性和軟性兩個方面:
硬性是指涉及到科學領域的多種因素,一般是與自然環境以及人們的實踐和認知的客體對象有關的,比如,國土地理、施工結構、氣象、氣候、材料、設備、綠化、衛生等因素。硬性因素具有明確的定義和邊界,能夠做出精確的定量分析并按照一定的數學方法進行分析和處理。
軟性是指涉及到社會科學領域的多種因素,它一般是與社會的發展環境以及人們的主觀認識和實踐活動有關的。比如,經濟、人口、文化、心理、藝術、視覺等因素。由此而構成的建筑設計的內容則具有模糊的性質。除了一部分的經濟及人口因素以外,大多數的軟性因素集合的邊界難以確定,因而無法直接進行計量和分析,只能用比較彈性的方法做模糊的處理。
二.居住區的建筑設計的雙重性特征
居住區的建筑設計在規劃系統是介于比較微觀的建筑單體設計與比較宏觀的城鎮設計之間的一個層次外置,因此居住區的建筑設計規劃具有軟性和硬性的雙重特征。
由于居住區建筑設計本身所具有的軟性和硬性的雙重性,所以僅僅依靠人模糊的認知或者舉例分析是無法準確處理設計中的具體問題的。因此,我們必須借助各種現代科學的理論和方法。運用科學的方法對居住區建筑設計中的具體問題進行描述和分析,才能提出更合理而準確的方法。
通常用于居住區建筑設計優化的科學方法理論有:優化論方法、系統論方法、信息論方法、控制論方法、仿生論方法、物元論方法、壽命論方法、智能論方法、模型論方法以及模糊論方法等等。
以上各種理論方法雖然在數學分析方法上有所差異,在理論的認識角度上有不同的側重點,但是在哲學思維方面比較接近,而且都帶有辯證邏輯的特點。比如:我們可以將設計的對象分割為一些基本的因素,那么這些因素之間必然會存在普遍的聯系和相互的作用,這種相互關系既具有一致性,又具有對立性,系統的結構與特定部分的功能相互制約、量變質變關系、時空存在的形式,這些都是設計中的方法和原則的體現。此外,在技術與藝術的軟硬關系之中也充分的體現了設計中的辯證關系。比如:建筑的造型帶給人的視覺感受、文化生活、視野舒暢等設計要求都屬于藝術和心理方面的因素,而面積、人口、光照、服務設施以及交通等因素則屬于設計中需要考慮的人的生理因素和技術因素。居住區的建筑設計師在對以上的特性進行辯證的分析之后,可以對前者采取軟處理的方法,也就是憑靈感創作、經驗和技巧以及形象思維、形象描述、定性調查等方法進行處理。而對后者則應該采取硬處理的方法,即依靠數理統計、邏輯思維、各種標準規范、抽象模型、物理實驗、電腦系統以及抽象模擬等方法對硬因素進行處理。
設計內容更的軟性和硬性不僅體現在從設計草圖到施工圖的整個過程,還反映在環境生態、建筑造型、居住功能以及技術經濟等方面,因為這些方面最終決定了設計的目標效益。軟硬綜合交叉的設計方法應該貫穿在整個方案的構想之中,從構思到描述,到質量的評定,到識別反饋以及方案的修改和文件的編制,整個過程都要注意軟硬思想的綜合交叉。此外,在居住區的建筑設計優化中還必須通過一定的接口技術將軟硬因素和方法聯系起來,最好是能構成技術系統,以便更好的使用軟硬綜合技術。
軟硬綜合的技術方法的構成
在處理設計師的創作經驗與電腦輔助設計的接口問題時,應該注意一下問題:
1.設計中的新方法是技術系統軟性部分的核心技術,當需要對設計方法進行更新時,注意一定要在現有的設計經驗的基礎上進行。傳統的設計技術和方法與創新的技術方法之間的替代是一個逐漸交接的過程。在整個設計的過程中,軟性經驗所占的比重比較大。
2.由于人工智能只是在一定的經驗知識基礎上和一定機制條件下的固化,所以設計師的思維創作應該是影響和主導設計方案的最主要因素。同時,計算機能夠對數據、圖形以及文字信息進行綜合處理,從而大大提高設計人員的工作效率。
3.離散數學以及模糊數學的方法都是在居住區建筑設計中處理軟硬雙重性問題經常使用的技術。而數學方法、邏輯方法以及形象方法和經驗的交叉使用常常也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即用平衡常數方式和權值來解決對不可直接計量因素的量化分析問題。
4.作為人機交互和軟硬件結合的設計條件,CAD是進行居住區建筑設計優化所必備的,在開展設計工作之前,要做好CAD系統環境的軟硬件配套,為設計工作的做好軟硬件的準備工作。
結語:居住區的建筑設計介于微設計與宏設計之間,受到許多軟性因素和硬性因素的影響,具有明顯的雙重性特征。在進行居住區的建筑設計優化時,要綜合考慮和處理軟硬因素,交叉使用相關的科學方法。同時處理好在各種技術交叉使用時的接口問題。本文對居住區建筑設計優化的綜合性特征進行了介紹和分析,并對處理各種技術運用中的接口問題時應該注意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和探討。希望能對相關領域的設計人員和研究人員提供一定的參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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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政府投資項目 委托代建 回購
近年來,國家加大基礎設施及基礎產業投融資領域的改革,探索新的投融資機制,借鑒國外的融資經驗和模式,涌現了很多新型的融資模式,為加快經濟發展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為了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國家鼓勵社會投資,放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允許社會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同時,為了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標準,采取各項措施加強了政府投資項目的中介服務管理。
委托代建制(以下簡稱代建制)與回購(以下簡稱BT)模式就是在這樣的技術背景和政策環境下應運而生的,但二者有一定的區別。
1、代建制
1.1 代建制產生依據
針對政府投資項目“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四位一體的弊端,以及由此導致的各方行為主體責任不明確、過程無法有效控制等問題,2004年7月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明確指出:“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進代建制”。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已組織實施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代建制的試點,各級地方政府也在積極推進代建制,北京、深圳、寧波等地紛紛出臺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
1.2 代建制的概念
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資項目按照規定的程序,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代建單位),投資人或建設單位負責項目的投資管理和建設實施的組織工作,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交付使用單位的制度。
1.3 代建制的實施對象
政府投資主要用于關系國家安全和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包括加強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例如:政府的辦公用房、環境保護、市政工程、水利設施、科教文衛體。社會福利及其他公用事業等項目。
1.4 代建制的運作模式及特點
1.4.1 代建制的運作模式
目前,代建制的運作模式主要有兩種。
(1)“委托代建合同”模式。由“項目法人”(或“項目業主”)采用招標投標方式選定一個工程管理單位作為“代建單位”,與“代建單位”(受托方)簽訂“代建合同”。由代建人代行項目業主的職能,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有關審批手續,自主選擇工程服務商和承包商。項目建成后協助委托人組織項目的驗收。
(2) 以常設性事業單位為主,實行相對集中的專業化管理。即成立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機構,全權負責公益性項目的建設實施,建成后移交使用單位。如深圳市借鑒香港做法,成立工務局,作為負責政府投資的市政工程和其他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專門管理機構,代表政府行駛業主職能。
1.4.2 代建制的特點
(1) 業主的組織協調工作量小,但合同管理難度較大。
(2) 有利于控制工程質量。
(3) 有利于縮短建設工期。
(4) 對代建商而言,責任重、工作量大,不僅需要外部環境協調,還需要做好項目參與單位之間的協調,因此需要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5) 由于代建模式中采取的是成本加酬金合同,在這類合同中,業主需承擔建設中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也就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而代建商由于無風險,其報酬往往也較低,因此,這種模式的最大缺點是業主對工程總造價不易控制,代建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建設成本。
1.5 項目使用單位的主要職責
(1) 根據項目建議書批準的建設性質、建設規模和總投資額,提出項目使用功能配置和建設標準;
(2) 協助代建單位辦理規劃、土地、施工、環保、市政接用等審批手續;
(3) 參與項目設計的審查工作及施工、監理招標的監督工作;
(4) 監督代建項目的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參與工程驗收;
(5) 監督代建單位對政府資金使用情況;
(6) 負責政府差額撥款投資項目中的自籌資金的籌措,建立項目專門帳戶,按合同約定撥款。
1.6 代建制的作用
(1) 有利于政府職能的轉變。代建制界定了出資者、建設管理者和使用者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建立了三者之間的約束機制,即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又有利于政府職能的轉變。
(2) 提高項目管理水平。代建制選擇項目管理公司全權負責項目建設全過程的組織管理。實現了項目管理隊伍的專業化,從而有效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有效控制質量、工期和造價,保證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3) 克服“三超”現象。代建制改變了政府工程原有的由建設單位自建自用建設模式,實現了建設管理者與使用者的責任和利益的分離,避免使用單位從自身利益出發,采取“釣魚”方式爭項目,克服了過去普遍存在的建設項目“超投資、超規模、超標準”的“三超”現象。
(4) 遏制違法違規行為。代建制建立了投資者、建設管理者和使用者三者之間的相互監督約束機制,使得工程建設中的許多重要環節,諸于設計、施工、招標、材料設備采購、施工管理、竣工驗收等,制止了違規行為,也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現象的發生。
2、BT模式
2.1 BT模式的概念
BT(Build-Transfer,建設-移交)模式是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設-運營-移交)融資模式的一種演變。BT是指項目所在地方政府或所屬機構(簡稱業主)與投資人和經營者或其組成的項目公司(即項目投資建設方,簡稱BT方)簽訂特許協議(授予一定期限的特許權),將基礎設施或公用事業項目交由投資人成立的項目公司融資建設。特許期滿后,按照特許協議的約定,BT方將BT項目移交給業主方,業主方以股權回購的方式分期分批支付投資人的投資額及合理收益。
2.2 BT模式的主體
BT模式中有三個主體:
(1) 項目業主。是指項目所在地政府及所屬部門指定的機構或公司,也稱項目發起人,負責項目建設特許權的招標。在項目融資建設期間,業主在法律上不擁有項目,而是通過給予項目一定數額的從屬性貸款或貸款擔保作為項目建設、開發和融資的支持,在項目建設完成和移交后,才擁有項目的所有權和經營權。
(2) BT投資建設方。BT方通過投標方式從項目所在地政府獲得項目建設的特許權,負責提供項目建設所需的資金、技術,安排融資和組織項目的建設,并承擔相應的項目風險。通過招投標方式產生相應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設備、原材料供應商等。
(3) 貸款銀行或其他相關單位。融資渠道在BT模式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項目的融資渠道一般是投資方自有資產、銀團貸款、政府政策性貸款等。而貸款的條件一般取決于項目本身的經濟效益,BT方的管理能力和資金狀況,以及政府為項目投資方提供的優惠政策。
2.3 BT模式的運作方式及特點
2.3.1 BT模式的運作方式
BT模式沒有固定的運作方式,由項目的特點、所在地的投資環境、各參與主體的實際情況所決定。根據已實施的BT項目的實際運作特征,主要劃分為四種方式。
(1) 施工二次招標型BT模式。政府通過法定程序選定僅承擔投資職能的投資人(聯合體),由投資人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并由項目公司作為建設單位對BT項目進行融資、建設組織和管理。項目公司自行融資、辦理工程建設有關審批手續、通過公開的招投標程序選擇施工承包商、監理單位和材料設備供應商等。
(2) 直接施工型BT模式。政府通過法定程序選定能夠承擔項目主體部分施工的投資人(聯合體),投資人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對BT項目進行融資、建設和管理。
(3) 施工同體型BT模式。政府通過法定程序選定同時直接承擔投資、建設管理和施工職能的項目投資人(聯合體),投資人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對BT項目進行建設管理。
(4) 墊資施工型BT模式。政府通過法定程序選定同時承擔投資和施工職能的項目投資方(聯合體),投資人直接承擔項目融資和施工職能,項目的建設管理職責由政府承擔。
2.3.2 BT模式的特點
由于BT模式的項目的特許權不具有獲得特定經濟效益的能力,BT方的投資成本和回報來源于項目收益以外、超出了項目本身的現金流的范圍,不具有有限追索特點。其投資回報來源于政府部門的分期償還,構成了業主實質上的債務,而BT方由于投資而獲得債權。BT模式的風險實行有限分擔,BT方在項目建設期內承擔了融資、投資、支付、管理等建設風險,而其他的項目決策風險,建設期后的其他風險將由業主方來承擔。
2.4 BT模式的融資過程
合作銀團與BT方簽訂BT項目合作意向書。該意向書包括:BT方聘請合作銀團為財務顧問,而銀行對該BT項目提供全面的財務支持;銀行承諾對BT方的流動資金提供補充貸款,在BT方提供擔保的前提下給予一定額度的資金貸款以補充因BT項目而造成的其他項目的可能流動資金的需求;銀團承諾對BT方提供貸款,貸款擔保為業主的全額付款保證。簽訂BT投資建設合同,業主對BT方出具全額付款保證。BT方與銀團簽訂財務顧問協議。銀團以業主的全額付款保證為擔保與BT方簽訂貸款協議。
2.5 BT模式的作用
BT模式的作用主要有如下五個方面。
(1) 通過BT,使未來的財政性收入即期化,擴大內需,拉動地方經濟增長;而通過吸引社會資本的加入,引導了民間資本的合理投向,提高了資本利用效率。
(2) 有利于緩解政府的資金壓力,轉變政府職能。BT模式可將大量非政府資金引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效緩解政府的財政壓力,使政府規劃建設資金不到位的項目盡早實施,提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達到規模效益。
(3) 為企業開辟了新的投資渠道。政府強大的資信能力,為投資者、金融機構、工程承包公司等提供了穩定可靠的收益預期。BT模式使眾多企業通過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為剩余資本找到投資途徑,改變其投資渠道單一的局面;企業降低了投資的盲目性,減小了風險,保證其資本的增值。
(4) 優化資源配置,合理分散風險,BT項目投資巨大,建設周期長,引入社會資本,多方共同承擔風險,獲取收益。
(5)改善了基礎設施硬件環境,有利于構建社會信用體系。BT模式使資源得到優化配置,將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引入基礎設施建設中,保證了項目的質量和效率,能夠優化和改善城市整體環境。BT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對政府和企業信用的考驗,通過實施BT模式,有助于構建良好的社會信用平臺。
3、代建制與BT模式的區別
分別從代建制和BT模式的概念、實施對象及主體、運作模式、特點及作用等可以看出代建制與BT模式有如下區別:
(1) 項目產權歸屬不同
對于代建制而言,代建單位始終沒有項目的擁有權,而僅僅從該項目得到與項目總投資成正比例關系的代建管理費(一般為總投資的2-5%)。對于BT模式而言,在項目的建設期BT方擁有對項目的所有權;在完全正式移交項目前,按照政府支付的回購款比例BT方與政府共同擁有項目的產權。
(2) 資本金出資方式不同
代建制一般來說資本金出資是由業主(地方政府)承擔,銀行融資可由業主(地方政府)或建設單位負責。對于BT模式,資本金和銀行融資一般均由建設單位負責。
(3) 關系復雜程度不同
對于代建制而言,關系相對較簡單,主要是業主和代建單位之間的關系,靠代建合同約束對方,責權利關系明晰。另外部分地市政府已就“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和“投資建設項目委托代建合同”正式出文,個別發達城市更是針對具體類型項目制定了專門的代建管理辦法或代建監管實施細則。
BT模式涉及的關系復雜,缺乏統一的法律規定。BT 模式項目涉及投資、融資、工程建設(包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移交付款等一系列的安排和眾多的參與當事人。各參與當事人在項目建設中的權利義務關系需通過一系列合同確定,所以BT模式是多個合同的組合,涉及紛繁復雜的多重法律關系。
(4) 風險程度不同
代建制有較多的法律條文約束,使得實施起來風險較小,且國內已有較多成功案例。
BT模式缺乏相應的統一法律規范,風險大,風險分擔復雜,而且BT模式項目大多投資額巨大、技術復雜且建設和資金回收時間長,相關風險較大;由于BT模式運行涉及主辦方、投資方、項目公司、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材料設備供應商等眾多主體,因此其風險分擔也非常復雜,風險邊界大。
(5) 融資主體不同
項目采用代建制時,業主方負責項目建設資金的籌措,在我國業主方往往指的是項目所在地政府,政府相對來說信譽較好,融資渠道多。
BT項目則是由項目公司和BT方共同負責項目的融資建設。盡管投資人組建BT項目公司后僅以BT項目公司的名義進行投資、融資和建設,但由于投資方必須對BT項目公司籌集建設資金提供擔保且向業主承擔建成BT項目的最終責任,因此實際上BT項目公司和投資方必須共同承擔項目融資建設責任。
(6) 作用不同
代建制突破了舊有的管理方式,使現行的“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四位一體的管理模式,轉變為“各環節彼此分離,互相制約”的模式。實現了項目管理的社會化、職業化、商業化,具有突破性的變革。能夠起到克服“超投資、超規模、超標準”的“三超”現象。竭制違規違法行為。BT模式主要是有利于緩解政府的資金壓力,開辟企業新的投資渠道。BT模式主要是有利于緩解政府的資金壓力,開辟企業新的投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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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農村社區;建設;治理;主體作用
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0)16-0039-02
一、新農村視野下的農村社區
關于中國傳統農村社區,等學者以“熟人社會”等詞語準確地描述了它的特點,幾千年來一直處于自給自足的自然狀態。改革開放后,農村經濟迅猛發展,而農村社區的封閉性也悄然發生變化,由傳統農村向現代農村社區變化。隨著現代農村社區的發展,傳統農村社區逐漸走出孤立的自然狀態,融入到國家的現代化建設中。徐勇認為,和傳統社區相比。目前中國的農村社區具有開放性、流動性、異質性、變化性四方面特征。
首先,農村社區變得具有開放性。傳統農村社區是以家庭為單位的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在這種經濟條件下,社區居民不必和外界交往就可以滿足自己生產生活的需要。但隨著社會的進步,農村社區的這種封閉性正逐漸被打破。盡管還是以家庭為生產和生活單位,他們生產的目的不僅僅為了滿足自己的消費,更大一部分是為了交換;在另一方面,隨著現代農業的發展,各種生產生活資料,社區居民也不可能自己制作,需要外界提供,農村社區具有日益開放的特性。
其次,農村社區變得具有流動性。限于農業的特點,在傳統農村社區里的農民很可能一輩子即固定在社區里面,人們長年累月在同一個地方生活交往,社區具有凝固性的特點。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業生產技術的提高和人口的增加,農村社區出現了很大數量的剩余人口,這些人為了生計等原因走出社區走向城市,社區就出現了新的特點,新的農村社區既包含了社區居民和非社區居民,而社區的居民也可能生活在其他社區,農村社區不再是凝固不變的而具有了流動性。
再次,農村社區變得具有變化性。如前所述傳統的農民會在同一個地方日復一日進行同樣的生產,過著同樣的生活,社區具有一成不變的穩定性。而在當下,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農村社區也發生著急劇的變化。一方面,各種現代化的生產工具提高了農業的生產效率;另一方面,各種現代化的生活資料繁榮了居民的生活。徐勇教授用“邊在田野上耕作,邊打手機的農民”形象地說明了現代農村社區的變化性。
最后,農村社區變得具有異質性。在傳統的農村社區,居民從事同樣的職業,進行同樣的生產,進行同樣的生活,甚至擁有同樣的祖先,在這種情況下,社區就具有高度的同質性。而在當下,隨著社會分工的發展,社區居民的差異性越來越明顯。首先,社區內出現不同的行業,居民不再都以農業作為自己的職業;其次,即使從事農業,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也出現不同的變化。傳統農村社區的同質性正逐漸走向現代農村社區的異質性。
2006年,國家提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我們農村的建設指明了方向。面對農村社區的新特點,我們農村社區各建設主體該如何發揮作用,對實現中國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農村社區建設和治理主體作用分析
社區是社會的縮影,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以居民、家庭、駐區單位為基本構成單元,小小的社區蘊涵著公共部門(政府)、私人部門(市場)和第三部門(非營利、社區組織)合作博弈、相互作用的全部要素。政府一方面在社區建設中由于自身所處地位,在社區建設中起主導作用,另一方面也存在政府失效,有時也會阻礙社區的建設;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有它獨特的優勢,但在涉及到社區公共物品上市場也總顯得無力;非營利組織能很好的彌補市場和政府的缺陷,但也會存在自身的志愿失靈。因此,從社會工程的角度看三大主體相互作用、相互促進、相互制衡、良性互動的機制無疑是社區建設和治理的最佳選擇。
(一)基層政府在農村社區建設中的作用
在實現可持續發展農村和諧社區的總目標的道路上,基層政府的作用至關重要。如何有效地發揮基層政府的職能,協調好農村社會的各種關系,關系到實現中國農村社區建設和治理的總目標的實現程度。
首先,基層政府起到承上啟下的橋梁作用。一方面,基層政府能夠有效地向上級政府反映社區群眾的呼聲和愿望,為上級有關部門及時準確制定農村社區建設治理對策措施提供決策依據;另一方面,基層政府直接面對社區群眾,是居民了解黨和國家相關政策的有效渠道。
其次,基層政府能夠有效地維護農村社區的穩定。基層政府與農村社區聯系最為密切,其中很多干部自身就來自于農村社區,對農村社區的各種情況比較了解,因而,在處理社區內各種矛盾和利益關系是有其獨特的優勢。與農村社區的自身特點有關,很多矛盾在其發展初期很好處理,基層政府干部因其自身就處于社區當中,就能很好地發現矛盾的原因,盡早地將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從而保證農村社區的穩定。
再次,基層政府是展現政府形象的窗口。一方面,基層政府直接服務于社區居民,在處理居民各種需求時,能否及時有效讓群眾滿意,關系到黨和政府在農村居民的形象;另一方面,基層政府采取何種措施,帶領農村群眾進行社區建設,實現新農村建設目標,讓居民切實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影響到農民對政府的信任。
(二)市場主體在農村社區建設中的作用
本文所述市場主體指的是以營利性為目標的企業。且在廣大農村地區中為數眾多的企業都為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故本文探索在農村社區建設和治理中市場主體作用是,主要探討中小企業在農村社區建設和治理中的作用。
首先,中小企業是解決農村居民增收的關鍵。三農問題的核心問題是農民問題,而農民的核心問題是農民增收問題,而擴大農民就業是增加農民收入的主要方法。農村地區的中小企業在擴大農民就業方面有它天然的優勢,一方面中小企業大多處在社區里面,社區居民可以在上班的同時照顧農業生產;另一方面中小企業受資金、技術等方面的限制,大多為勞動密集型企業,這樣它就最大限度地擴大農村居民的就業。因此,在推進農村和諧社區建設過程中,要大力扶持發展農村中小企業。
其次,中小企業能夠有力地推動現代農業的發展。農村地區往往是農民一家一戶進行單獨生產,勞動效率不高且容易造成資源浪費。而中小企業作為市場主體,它在資源配置上有其獨特的優勢,可以把眾多的農戶組織起來,進行產業化經營。農業產業化經營是現代農業的要求,也是新農村的標志之一,因此,中小企業的發展,能夠有力地推動現代農業的發展。如何有效地扶持中小企業,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是農村地區社區建設和治理的任務之一。
再次,中小企業是推動農村城鎮化的重要途徑。一方面,城鎮化實現前提條件是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變成城鎮人口,
而中小企業在這方面起到很好的引導作用,社區居民在選擇中小企業就業的同時,自身也可能從分散的地方聚集到城鎮;另一方面,城鎮化還要求農村社區工業化發展,而中小企業本身就是工業發展的一分子,并且它的發展有利于帶動相關服務業和商業的繁榮,促進工業化的進步,從而加快農村城鎮化的步伐。可以說,發展中小企業是農村城鎮化的必然要求,農村城鎮化是中小企業發展的必然結果。
(三)第三部門在農村社區建設中的作用
農村社區第三部門組織的本質特性體現在“公益性、民間性、非營利性”上,公益性特征適應了新農村建設的要求;民間性特征有助于新農村建設;非營利性特征為新農村建設提供了保障。在新農村建設背景下,推動第三部門的發展對實現農村和諧社區的目標影響積極而深遠。
首先,農村社區第三部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城鄉統籌發展。不可否認由于歷史的原因,城鄉目前還存在較大的差距,如果任憑這種差距的擴大,將影響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為了縮小這種差距,政府提出“以城帶鄉,工業反哺農業”的政策,在這種新的歷史條件下,社區第三部門組織將起到一個橋梁和紐帶作用。如一些社區服務組織和社區經濟組織可以在信息服務、合作渠道等方面幫助居民,提高農業生產的產出,增加農民收入,抑制城鄉差距進一步擴大。
其次,農村第三部門組織在籌集社區建設所需資源方面有其獨特的優勢。中國農村社區建設目前普遍存在基礎設施建設比較薄弱的情況,在加強這方面建設上,資源問題是關鍵,政府部門的財政支持畢竟是有限的。而你農村市場部門由于其自身逐利的特性,不可能不追求利潤而為社區建設提供其本身就有限的資源。農村社區建設的主體是農民,如何使農民參與到農村社區建設當中是建設成敗的關鍵。第三部門因為一方面它本身的非營利性特征,另一方面貼近社區居民,與農民直接打交道,就能很容易把農民組織起來,將社區的資源最有效地投入到社區建設和治理最需要的地方。
再次,農村第三部門組織可以有效促進農村社區“管理民主”目標的實現。“管理民主”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保障,必須貫穿于農村社區建設的始終,在中國的絕大多數農村地區,管理不能僅僅依靠“國家干預”或者“基層自治”,而農村社區組織在這方面就可起到橋梁的連接作用。一方面,社區組織參與農村社區建設和治理推動了基層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促進了政府和社區的有效溝通;另一方面,農村社區組織和農民有著天然的聯系,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整合民間的資源服務農村社區建設和治理。農村第三部門組織構成了社區管理的組織基礎,有力地推動農村地區民主管理目標的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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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們所說的“社區”在我國城市中到底是指什么?有人認為“一個街道辦事處所轄的范圍大致就是社區的地域空間,為了淡化其行政區劃的色彩而突出社區特征,許多學者稱之為街區”;有人認為就是以街道和居委會為單元的基層社區;還有人指出,在很大程度上社區已成為街道辦事處以及居委會這些基層管理機構的代名詞;還有人指出“在官方的正式文件中,城市社區指涉的是街道辦事處所轄的范圍”;而國家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司長張明亮曾撰文指出“要按照便于服務管理、便于開發社區資源、便于社區自治的原則和地域性認同感等社區構成要素,對原有的街道、居委會規模作適當的調整,以調整后的居委會轄區作為城市社區的主導形式,形成社區地域”。
可見目前對城市社區的在我國的具體所指還沒有統一的意見,大多數人認為城市社區就是指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只有少數人認為城市社區應該指居委會所轄區域。在我們思考社區的定位時,我們必須搞清楚為什么要提出社區的概念,為什么要倡導社區建設,顯然社區概念在我國的提出是有明確的背景和用意的,那就是我國的經濟體制由由計劃轉向市場,計劃經濟破產,政府不再擁有支配所有社會資源的能力了,但政府承擔的職能仍然是全能式的,在此狀況下,政府不堪重負,社區概念的提出與社區建設的倡導就是政府想將自己擔負的過多的職能還給社會,以減輕自己的負擔,實現“小政府,大社會”的改革目標。明白了這樣的背景與用意,我們再來定位社區就明晰多了。我認為在我國開展社區建設的過程中應該將城市社區定位于居委會所轄區域而非定位于“街區”。城市社區的具體定位問題不僅涉及社區的性質問題,更牽涉到社區建設與社區服務的主體問題,從而影響甚至決定我國城市社區建設的路徑選擇乃至最終的成敗。
“社區”這一概念幾經轉譯,至1955年就達94中之多,人們難以對其達成一致意見,但其核心所指還是明白無誤的大家基本公認的:具有高度認同感的相互依存的自發性的地域共同體。其主要特征有:民間性、普遍參與、自治、高度認同、情感依賴等。居委會所轄區域剛好在理論上符合社區的性質:居委會在理論上是居民普遍參與的自治組織,非官方組織,居民由于日常生活聚居的原因,對所生活的居民區有某種自發的認同感,居民間也有一種相互的情感依賴。將城市社區定位為居委會所轄區域就使居委會成為理所當然的社區建設主體,而居委會本來就是法定的自治組織,剛好契合。
而如果將城市社區定位于“街區”,則街道辦事處必然成為城市社區建設的直接的最主要的主體,但街道辦事處是區政府(或不設區的市政府)的派出機關,它是代表政府來實現國家對社會的監管與制控職能的(當然也還有服務職能),以它為主要主體的城市社區建設能否實現社區建設的普遍參與、自治、高度認同、情感依賴、民間性等目標和特征實在不容樂觀。有人認為將城市社區定位于街區可以充分發揮基層政府的作用,發揮行政推動作用加速社區建設。行政推動歷來為我們崇拜,行政推動在城市社區建設中必不可少,尤其是在社區建設剛起步時更是如此,但這種建設社區的方式極有可能會建設出“行政社區”即行政推動主導的模式因帶有傳統操作方式的色彩而極可能在實際工作中把社區重新變成一個行政化了的“大單位”從而影響政府的職能轉換,使政府負擔非但沒有減少反而重新增加。而我們的城市社區建設本意就是要推動社會自治減輕政府的行政負擔,建設“行政社區”的思路與社區建設的邏輯背向而馳。也就是說以行政推動作為城市社區建設的主導模式必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就是社區建設啟動后行政力量如何退出,它退出后又用什么力量再來推動城市社區的建設繼續進行,又用什么力量推動行政力量在城市社區自治領域的退出?而這樣的退出又必將是一個漫長的歷程,同時這種退出過程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社區建設過程,因此前此階段的行政推動并未能真正開啟實質意義上社區建設之路。因此將社區定位于街區,即使社區建設能夠進行,但其在過程中又不得不解決如何走出“行政社區”的困境,這就與政府提出社區建設的本意相悖。而將社區定位于居委會(或者是適當調整后的居委會)所轄的區域相對而言就不會遇到此類困境。
二、社區組織的復位
解決了城市社區的定位后還必須解決社區組織的復位問題。這里所說的社區組織主要是指以居民委員會為主導的社區自治組織也就是非盈利成員組織,其區別于政府組織、市場組織和非盈利公益組織。所謂復位也就是讓其回復其原來的位置,扮演其本來應該扮演的角色。
目前應該著力加以解決的就是居委會的行政化問題。居委會這一社區的主導自治機構變成了基層政府的腿,在實際上成了政府的一部分,甚至全然喪失了自治的特征。(在調查中大部分居委會成員認為街道辦事處與居委會在實際上是上下級的行政隸屬關系,居委會日常工作中的70%左右來自街道辦事處)當然居委會的行政化在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和當前體制下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承認其必然性與合理性決不能推演出容忍之、縱容之甚或發展之的結論,如果這樣的話我們的基層社會永遠只會處于國家的強行政控制之中,何談社區建設。社區建設的本意就是要使基層社會擺脫國家的強控制走向自治之路。
居委會的行政化首先表現于居委會組成人員的行政化。居委會組成人員的產生、待遇都由街道辦事處控制或決定。雖然目前有些居委會實行了直選的試點,但選舉之前有各種各樣的反復做工作及各種組織保障措施,選中的也皆是原來的居委會成員也就是在選舉前反復給居民做工作的街道辦事處審定認可的候選人。居委會成員的身份是“民選街聘”還有相當比例的人員屬全民事業單位編制的專職干部。既然居委會成員都是政府的雇員當然都有了干部的身份和替政府做事的義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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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concept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quirements of enterprises can not pursue a single economic objective, the enterprises should bear its own as a "social citizenship" responsibilities. Manifestation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s to participate in community building. The article discusses the process of community building the main building in the marginalization of the advantages of enterprises to participate in community building, and try to clarify the enterprises to participate in community building on the basic theory momentum.
關鍵詞:企業 社會責任 社區建設
Key words: enterpris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mmunity building
作者簡介:
1雷鳴,(1987-)男,河南泌陽人,中南大學2009級社會學碩士,研究方向:城鄉社會學
2張桂蓉,(1967-)女,湖南長沙人,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社區社會學,社會管理與社會政策
引言
社區建設,也稱為社區發展,現在已成為現代國際思潮,也是我國社會的熱門話題。中國社區發展是20世紀90年代初期,在城市社區服務工作普遍興起與發展的基礎上,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而提出的社會學的一個基本概念。[1]提出這個概念的目的,旨在以社區發展為切入點,全方位加強社區建設,為和諧社會構建奠定堅實的基礎。進入90年代后,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原來由政府和企事業單位包攬的社會職能開始分化并逐漸回歸于社會和社區,社區在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價值、功能等日益凸顯,社區建設獲得了空前的發展機會。目前,社會各界關于社區建設的重要性已達成共識,現在努力重點是如何更卓有成效的開展社區建設。經驗顯示,社區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界、各種力量的參與。政府、居委會、駐社區單位、社會組織、社區居民等各種力量通力合作,在國內已形成了比較典型的社區建設模式。這些典型的模式無一不是各種力量協同努力的結晶。在這些模式中,顯而易見的是企業在社區建設中的作用及責任未能得到明確體現,因此,文章的關切是:對于企業作為一個在現在社會生活中有舉足輕重作用的組織在社區建設中應該履行的責任進行理論分析,探討企業參與社區建設的優勢,進而更好地明確企業對社區建設的責任,探索企業參與社區建設的有效模式。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
在文章語境中,社會責任的定義是:如果企業在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義務的前提下,還承擔追求對社會有利的長期目標的義務,就認為企業是有社會責任的。[2]企業的社會責任與改革前的企業辦社會并不是對等的。企業辦社會,是計劃經濟體制下政企不分的產物,企業不是作為一個獨立自主的經營單位,而且無視經營績效,企業本身應具有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等權利被政府取代導致以政代企;而政府的公共管理及服務職能卻由企業遵照行政指令包攬下來;企業參與社區建設、支持社區發展,是在解脫社會事務的沉重負擔以后,充分利用良好的社會和社區環境發展企業,積極參加必要的社區建設、管理工作,共建文明社區,為社區的健康發展提供必要的條件。這是企業與社區的一種新型關系。企業承擔社區建設責任的方式或途徑,主要以構建優良的社會公共關系、企業的形象和品牌建設的方式或途徑進行。
二、我國當下社區建設主體的邊緣化
社區是一定區域內的具有一些共同文化價值觀念的人群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我國目前的社區建設大多以法定社區為操作單位。在當前語境中,實際確定社區實體所首選的標準是地域界限明顯,至于成員歸屬感的強弱則是次要的。具體而言,社區在農村指的是行政村或自然村;在城市指的是街道辦事處轄區或居委會轄區以及一些城市新劃分的社區委員會轄區。[3]社區建設的實質是社區資源和社區力量的整合過程,即使社區中所有的資源和力量形成合力來共同建設社區。[4]社區建設要立足社區發展實際,因地制宜的建設和諧社區。
社區建設主體有政府、駐區企事業單位、社區組織、社區居民以及社區的居委會等。當前我國社區建設的一大困境是社區建設主體的邊緣化:政府在社區建設中的越位與缺位;居委會自身職責模糊不明;駐區企事業單位的缺位;社區組織的發展受到重重限制;社區居民漠視社區建設。
政府在社區建設中發揮的作用應當是指導、引導作用。目前社區建設中政府意志不可小覷,有時甚至越俎代庖,把本應該由社區組織承擔的職責包攬于己身,沒有放權給社區組織和基層居委會。另外,政府囿于計劃體制下的觀念,有時會限制社區組織的發展。社區建設資金等社區建設亟需的資源,由于基層政府財政捉襟見肘,往往是力不從心,難以到位。
居委會是我國城市基層的自治組織。但是居委會在產生之初就是作為國家權力在基層的延伸即政府的“腿”、“腳”等形象出現的。而且社區建設所需各種資源,如人力、財力、物力等,居委會并不具備。同時,居委會的自治性質現在并未完全顯現,居委會的各種工作對“上”負責的意味遠甚于對“下”負責。這樣社區居民的滿意度就不成為社區居委會的工作重點,而完全是為了完成上級交付的行政任務。居委會角色的混淆勢必導致社區建設步履維艱。
在改革開放之前,駐區企事業單位與社區基本上算是“一家人”,企業辦社會成為一種社區建設的基本模式,其時不存在駐區單位對社區建設的不在場。因為當時社區建設的所需資金等一些重要資源,社區的一個重要的來源渠道就是駐區單位提供的資金。但是自從改革開放后,駐區單位紛紛改制,國家為國企減負,提倡企業剝離社會職能,在市場競爭中“輕裝上陣”。同時國家又開始注重社區建設,但是凸顯的問題是社區建設的各種資源從何處來?現在企事業單位的當務之急是分清以前的單位辦社會與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區別,企業要在新形勢下參與社區建設,發揮企業的獨特優勢,以嶄新的方式和形式履行自己的社會責任。
社區組織作為社區建設的重要主體,其在社區建設中的作用被廣大社區建設成功的國家所證明,其重要性已毋庸置疑。但是由于政府觀念尚未完全轉變及對于培育社區組織沒有經驗等方面的原因,至此,我國社區組織發育緩慢,社區組織效能低下。社區組織的不健全,以及社區組織不能解決社區居民的日常生活中的問題,進一步導致社區組織對于社區居民缺乏吸引力,這樣就產生惡性循環。社區組織作為社區建設的重要主體未能發揮明顯作用,社區建設舉步維艱也就在所難免了。
社區居民原先一直處于單位制之中,單位包攬了居民的絕大多數生活所需,導致居民只知單位,不知社區。當單位制趨于解體,社區建設大力發展之時,社區居民并未完全轉變過來,保持著對社區建設漠視的慣性。目前,各社區的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的熱情并不高,大多積極參與社區活動的是退休的、下崗的等群體,作為居民中社區建設主體的青壯年群體大多依托在工作場所,而完全不理睬所住社區的建設及發展。社區建設的最主要的主體、社區建設最主要的利益相關者卻完全漠視社區建設,由此可見社區建設的境況。
政府的力不從心、居委會的角色模糊、駐區單位的責任不明、社區組織的發育不良、居民的漠不關心等這些社區建設主體的集體邊緣化,導致國家大力倡導并給予穩定基層社會厚望之責的社區建設未能如約而至,現在社區建設的困境迫切需要社區建設的各主體協作起來,各自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能與完成自己的職責。
三、企業參與社區建設理論分析
從前面的社區建設主體的邊緣化可以看出社區建設存在的些許困境。我們的關切是:企業參與社區建設有何優勢?在社區建設中,企業何為?
(一)企業參與社區建設的理由及優勢
企業的作用包括:企業是國民經濟的細胞,是我國目前逐步走向成熟的市場經濟活動的主要參加者;企業是社會生產和流通的直接承擔者;企業是推動社會經濟技術進步的主要力量。由于企業在現代市場經濟中作用重大,因此,企業在經營和發展過程中擁有和積累了許多資源,如人才、資金、先進管理方法等,這些資源皆可用于社區建設。
1.滿足公眾期望
從國際范圍來看,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社會對企業的期待越來越多,現在有很多人支持企業追求經濟和社會的雙重目標。或許“社會”這個概念對一些企業來說顯得飄渺,不如社區來得實在且可行。因此,企業參與社區建設也是社區居民對企業的期待。
2.增加長期利潤
大多數研究業已表明企業的社會責任行動不會影響企業的長期利潤。相反,有社會責任的企業能可靠地獲取較多的長期利潤,這在很大程度上歸因于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所帶來的良好的社區關系和企業形象。
3.創造良好的環境
參與社區建設有助于提高生活質量和改善所在社區的狀況,這種良好的環境有利于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4.擁有資源
當前企業與社區相比,企業無疑擁有社區難以匹敵的財力資源、技術人員和管理才能等,企業從社會獲得了集中資源,企業也因此理當承擔社區建設的責任。[2]
(二)企業參與社區建設的理論分析
公眾期待、企業自身利益考慮以及企業確實擁有較多資源等優勢使得企業在社區建設中必須有所行動、有所作為。
社區生活本質是社區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合作伙伴關系,社區治理是社區利益相關者之間合作治理社區公共事務的過程。社區治理主體是包括政府組織、社區組織、社會中介組織、企業、居民等的平等參與者;治理客體是社區公共事務;治理規則是社區成員認同的社區規范;治理過程表現為各利益主體之間的合作互動行為的實體活動。社區治理主體的特征:多元性;平等性,強調各參與者是平等的,不存在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明確界限。[5]
企業是現代社會經濟活動不可或缺的重要的單位,社區建設是一個包括企業在內的各主體之間合作互動的復雜的系統工程。按照嵌入性理論的分析框架,企業的發展和社區建設的狀況是相互嵌入的。企業發展所需的人才、政策扶持、公眾支持、形象塑造、文化建設等無疑受到社區建設的影響;社區建設是各主體協調互動合作的過程,企業作為一個重要的建設主體,其對社區建設的參與,帶來的不只是資金等物質資源,還包括企業的文化、現代經營理念等重要的無形資源。尤其是企業和社區建設在文化的相互滲透、嵌入方面,甚至可以說企業文化和社區優秀文化是相互型塑的。
四、結語
雖然目前關于社區建設的概念尚無一個包括政府官員、學者、社區居民各方共同認可的定義,但是社區建設的實踐卻已風生水起。社區建設不只是某一個主體自己的事情,也不是某一主體可以單憑一己之力搞好社區建設。在社區建設場景中,企業在場已經在理論和實踐中證明是可行的、有效的。我國企業與社會責任的關系經歷了企業完全辦社會-企業剝離社會職能-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三個階段,而當前在改革企業社會責任過程中,未免矯枉過正,導致大多企業沒有意識到自己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更不能理解企業在社區建設過程中自己的擔當。企業參與社區建設初露端倪,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及企業自身的成熟,企業將會更自主的、積極的、全方位的、多渠道的參與社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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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城市社區建設 居民參與 研究
一、研究現狀
在眾多研究文章中,學者主要對社區居民參與的概念、現狀、分類和途徑、功能和意義,以及對策等,進行了較為精辟的論述。
1.社區居民參與概念
學界主要有三種看法。行為論者認為,社區參與是指社區居民作為社區管理的客體,更作為社區管理的主體,參加社區各種事務的行為。[1]過程與行為論認為,所謂居民參與是指居民個體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決策與管理的過程和行為。[2]發展論則認為社區居民參與是指社區居民影響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行為和過程,其目的在于推動社區發展,從而最終實現人的全面發展。[3]
上述闡述均有各自角度和目的,但可以理出社區居民參與的共同特征,一是社區居民為參與主體;二是社區事務及其治理過程為參與客體;三是通過參與施加一定的影響是社區居民參與的目的。這些共同特征,構成社區居民參與的基本要素。
2.社區居民參與現狀
學界一般從參與意識、人員情況、參與程度三個方面考量社區居民參與情況,認為我國城市社區居民參與遠不適應推進社區建設需要,居民社區參與意識比較薄弱,總體參與率不高,參與數量不多且分布不平衡,居民在大多數情況下只是參與較低層次的社區事務運作。[4]
而對于造成城市現代化過程中社區居民參與不足的原因,學界也有幾種觀點。四因說認為,一是原有的“單位參與意識”阻礙居民“社區參與意識”的產生,是居民社區參與不足的首要原因;二是行政化的社區管理方式導致居民參與觀念淡薄;三是社區工作者隊伍整體素質偏低,工作方法老化,造成居民參與社區熱情不高;四是現代都市生活特征客觀上不利于居民社區參與行為增加。[5]五因說則認為,影響我國社區居民參與的因素包括社區歸屬感、社區公共空間發育程度、參與價值、參與成本和制度設計等五個方面。[6]矛盾說認為居民參與不足在于參與期望與現實之間的矛盾。[7]學者還從不同角度進行了分析,有的從居民參與與社區服務側面,認為社區服務產業化政策導向致使營利項目急劇膨脹,社區服務公共性顯著減弱,影響了居民對于其作為一種獨特的服務領域的認同。[8]有的從政府和社會中介組織角度,指出政府的統制意識和方式不僅使得社區居委會發生嚴重職能錯位,還湮滅社區居民參與意識、削弱了居民參與和自治能力。[9]有的則明確提出社區類型、年齡、婚姻狀況、職業狀況、社區滿意感和歸屬感等因素與社區參與頻度存在顯著關聯,而性別、文化程度、健康狀況等特征與社區參與頻度之間沒有顯著關系。[10]
可以看出,我國社區居民參與仍然處于較弱參與階段,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有社區居民歸屬感不足,期望值與現實狀況不一致,參與機制不完善,等等。
3.社區居民參與分類與途徑
學界主要根據主體參與意愿、參與形式、參與渠道和參與內容的不同,對社區居民參與狀況做了不同劃分,劃分為動員型參與和自主型參與;組織參與和非組織參與;制度化參與和非制度化參與;社區政治參與、社區經濟參與、社區文化參與、社區社會參與等。[11]有的學者依據參與客體的功能特性不同將社區居民參與分為決策參與、實施參與、監督參與和信息參與。[12]還有學者認為,動員式執行參與是主要形式,這種參與既不能使居民對社區開展的具體事務進行決策,又不能對社區公共權力運作進行監督;非政治性參與是社區居民參與主要內容,社區居民參與的事務多與政治不沾邊或關系不大,是“雜務”。[13]
關于社區居民參與途徑,學界亦有不同闡述。有的認為居民參與途徑主要有三類:以個人身份參與社區的選舉或建設規劃、作為某個組織或單位成員參與到社區發展中、組合成多種類型的非正式組織參與社區的福利服務和保障性工作等。[14]也有學者強調應重視社區居民在參與包括社區服務在內的各類社區發展計劃、項目等公共事務或公益活動的過程中,相互之間所形成的復雜關聯和互動關系體系。[15]還有學者把參與途徑分為兩類,傳統路徑包括直接或間接選舉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代表會議等,新途徑則有建立聽證會、協調會、評議會“三會”制度,建立“社區人民聯絡員”制度,制定社區居民公約和社區自治章程,建立民主評議機制,開設議事園,實行居民公決,實行居民門棟自治,建立民情信息站,建立接待室,組織聊天會,等等。[16]
4.社區居民參與的功能和意義
“橋梁說”認為,參與是社區與居民之間的聯系橋梁,只有居民直接參與和治理,才能培育居民社區歸屬感、認同感和現代社區意識,才能有效整合與發揮社區自身各種資源,居民社區參與是社區發展的內在動力源泉,離開居民社區參與,就沒有真正或完整意義上的社區發展。[17]“服務標準說”則指出能否實現居民積極、廣泛參與,是衡量社區服務發展效果的客觀和最重要依據,社區社會化服務網絡的形成,依賴于人力資源的廣泛調動,依賴于居民參與程度的提高。[18]還有學者更從社區居民參與在社區建設中的地位出發,指出居民參與是衡量社區建設成功的重要標志,是社區建設健康發展的動力源泉,是搞好社區建設的根本保證;[19]于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推進社區發展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有著堅實的基礎意義和巨大的推動作用。[20]
上述論述還停留在就事論事的理論層面,社區居民參與的意義不盡于此,應把它與社區居民自治聯系起來,并放在政府管理的環境中,其功能和意義將更為突出。
5.社區居民參與對策研究
如何應對社區建設中的新問題的挑戰,怎樣健全社區居民參與的機制和途徑,學者們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唐忠新提出了原則性較強的四措施說,第一,強化宣傳教育,培養社區意識;第二,堅持社區需求本位原則,注重用共同需求、共同利益來調動居民廣泛參與的積極性;第三,堅持先進性與廣泛性相結合原則,使每個參與者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第四,建立和完善參與機制,如激勵機制、責任機制等來推動社區居民參與向制度化發展。[21]楊榮則提出“四化”措施:第一,居民參與利益社區化,將單位的服務功能向社區轉移,特別是政治、福利、保障功能等,使居民工作之外的其他利益關系都能在社區得到體現;第二,社區自治制度化,加強法制建設、規范參與程序,推行區務公開,搞好社區簡政;第三,居民參與組織化,提高居民自主組織能力,增強其社區歸屬性;第四,社區服務專業化,向市場化推進。[22]李婷玉則認為提升社區居民參與應從調整社區中三個相關主體的思想觀念開始:對于政府官員,要相信社區有自治的能力,將權力切實地下放到社區;對于社區居民委員會,最重要的是處理好政府權力控制與社區治理、自治之間關系,使政府、社區居委會和社區居民都能負責任地共同投入到社區建設中;居民個人應看到社區參與可能為公共生活、個人生活帶來的積極轉變,主動融入到社區中去。[23]潘小娟則認為完善社區居民參與必須強調和堅持社區居民參與的廣泛性和有效性,重視社區意識的培養,注重社區居民的共同需求,推進社區居民參與的有效開展。[24]
二、研究現狀簡評
從上述我國學界研究城市社區建設中居民參與問題的現狀,可以看出目前國內外學術界直接以社區居民參與為主題的著作較少,學術論文相對較多,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研究缺少宏觀的理論框架指導,大多以政治學和社會學的理論分析為主,缺乏多學科的理論融合分析,如經濟學、政策學的視角就較缺乏。
第二,實證的調查研究較少,對社區參與的問卷調查的指標較為簡單,其研究報告也是簡單地描述各地居民社區參與的現狀,然后整體分析,缺乏針對性和科學性。
第三,研究內容都過于龐雜,缺少系統性,而且對于居民參與問題的核心把握不到位,因此所提出的擴大居民參與的對策也未能抓住此核心問題,而流于表層,難以深入,缺乏可操作性。
我認為在城市社區層面探討居民參與的關鍵在于:第一,剖析社區居民參與中各種問題的原因,以調動起社區居民參與的積極性;第二,探討如何從制度建設上保障社區居民參與的熱情,切實提高社區居民參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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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背景,主要特征,影響因素,諸城市
0.引言
由于長期受到城鄉二元體制的制約,我國城鄉差距日益增大,農村地區經濟社會相對落后,農民收入水平較低,公共服務設施與基礎設施相對缺乏,人居環境亟待改善。因此,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有效解決“三農”問題,成為當前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重要議題。2006年10月,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首次完整地提出了“農村社區”的概念,并要求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山東省諸城市充分考慮并利用自身發展條件,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方面進行了探索,取得了不菲的成績,成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典范。
1.諸城市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背景
1.1經濟狀況
2008年全市生產總值(GDP)完成362.6億元,人均生產總值達34030元,按年均匯率折算為4885美元。一、二、三產業的比例由2007年的11.0:64.0:25.0調整為11.0:63.2:25.8。從三次產業結構和人均GDP來看,諸城經濟發展已經進入工業化后期,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高。
1.2人口狀況
諸城市2007 年底總人口118.6 萬人,其中戶籍非農人口46.7 萬人,戶籍農業人口59.6 萬人,一年以上暫住人口12.3 萬人。根據各縣市區現狀城鎮人口計算,2007 年諸城市域的城鎮化水平為45.3%,略低于山東省的城鎮化水平46.75%,城鎮化水平處于工業化中期階段,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
1.3農業發展狀況
諸城組織實施了農業產業化戰略,“市場牽龍頭、龍頭帶基地、基地連農戶”,把農村的主要產業納入產業化經營格局。全市現有龍頭企業1950 家,各類合作社480 家,帶動23萬農戶(占全市的73%),無公害產品種植(糧食、烤煙、瓜菜)42.6 萬畝,農業的專業化、組織化程度不斷提高。現有黃煙、肉雞、生豬、特種動物養殖等各類合作社。但是,生產經營仍以分戶為主,這種傳統的生產方式制約了農業產業化水平的提高和農村勞動力的解放。
1.4農民收入和消費狀況
2008年,諸城農民人均純收入7701元,增長13.5%,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性支出5059.6元,增長21.2%,均高于山東省的平均水平。據統計,2008年,山東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641元,比上年增長13.2%,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4077元,增長12.6%。諸城農村經濟條件有了較大改善,促使農民對人居環境質量有了更高需求。
2.諸城市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主要特征
2007年,諸城提出了農村社區化發展,首先從完善農村公共服務入手,打造了“兩公里服務圈”,旨在讓農村居民在不超過兩公里的范圍內公平的享用到與城市居民無差別的公共服務。這一模式,基本具備以下特征:
2.1區域統籌、分類指導
諸城市確立了“城、鎮、農村社區”一體化發展的新型村鎮體系,推動農村社區的全面發展。中心城區的發展,將城區周邊幾公里以內的農村納入中心城區規劃之中,推動“農民變市民、農村變城市”模式的發展;鎮(街道)駐地的發展,將駐地周邊的農村居民點納入鎮區,統籌考慮;其余農村以“兩公里服務圈”為標準,形成208個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向社區中心村集中,形成社區服務中心。
2.2構建“多村一社區”的空間模式
按照地域相近、規模適度的原則,將幾個村莊規劃為一個農村社區。在社區內選擇一個交通比較便利、班子基礎比較好的村莊,作為社區中心,將各類公共設施向中心村集中設置,形成社區服務中心。論文格式。社區服務中心的服務半徑一般掌握在2公里以內,出行時間控制在15分鐘左右,涵蓋5個村、1500戶左右。農村布局既滿足了農村居民的耕作半徑,又能讓居民便捷的享用公共服務。論文格式。
2.3構建“兩公里服務圈”的服務體系
針對農村居民需求,諸城市提供了“一攬子”服務,在社區中心配備完善的公共服務設施,建立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服務中心包含“一廳八站”,既一個辦事服務大廳和醫療衛生、社區警務、勞動保障、社區環衛、文化體育、計劃生育、社會福利和志愿者等八個服務站。論文格式。另外,諸城市依照市場化的特點,引導企業在農村社區服務中心設立了便民日用品超市、農資超市、開餐店等;并以諸城市供銷社農資綜合配送服務中心和諸城市天益供銷發展有限公司為龍頭,承擔了全市農村社區的日常用品和農資超市的配送任務,為居民提供了便捷的服務。
3.諸城市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影響要素
3.1地理位置
農村所處的地理位置決定了新型農村社區的建設模式,對新型農村社區的發展有著較大影響。距離城市或者鎮區較近的農村,受城市或者鎮區的輻射較大,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高,反之,則受到的輻射較小,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低。因此,諸城將農村分為三種類型:城市周邊型、鎮區周邊型和純農村型,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模式進行分類指導。
3.2土地要素
農民的作業方式、耕作規模的大小與耕作范圍即村莊腹地,決定了農村社區的規模和社區化的集聚度。目前,諸城農村土地流轉剛剛起步,耕地向大戶集中、向企業集中的規模仍較小,農民傳統的生產方式限制了農村生活方式的轉變,成為農村居民點向農村社區集中的障礙。在農村建設用地方面,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農民對現代化生活條件日益渴求,農民建房規模日益增大,出現了建設用地與耕地爭鋒的局面。另外,隨著農民進城務工、定居的規模逐漸增多,部分農村出現了“空心化”。
3.3城鎮化發展
城鎮化發展是新型農村社區發展的外部動力,其不僅為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也可以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近年來,諸城城鎮化發展迅速,為農村居民提供了大量的就業崗位,提高了農村居民的經濟收入,為新型農村社區的建設與發展提供了先決條件。但是,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的局面,也阻礙著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和農村勞動力的有效轉移,致使農業生產率較低,土地利用較為浪費,農村勞動力大多處于兼業狀態。因此,滯后的城鎮化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礙了新型農村社區建設。
3.4經濟要素
經濟發展是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先決條件。近年來,諸城經濟迅速發展,經濟水平已經進入工業化后期,政府財政資力雄厚,同時,企業的發展和壯大也改善了農民的就業方式,農民就業逐步兼業化,使農民的收入水平迅速提高。另外,農業產業化的發展也推動了農村經濟的發展。經濟的快速發展為新型農村社區的建設提供了豐厚的物質基礎。
3.5公共服務設施要素
滿足農村居民的需求,改善城鄉不平等的待遇,是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和推動力。另外,公共設施的服務半徑和服務能力決定了社區的空間范圍和社區規模;公共設施的布局模式也影響著社區的空間布局。因此,諸城率先從農村公共服務入手,打造了“兩公里服務圈”,在農村社區中心集中建立了社區服務中心,使農村居民享受到前所未有的公平待遇,并引導新型農村社區的集中化建設。
4.結語
諸城市以完善公共服務為主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民日常生活和生產的需求,有效解決了城鄉發展條件不均等這一矛盾,有利于新型農村社區的進一步集聚化建設,促進了城鄉一體化的發展。這一模式成為了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典范,值得其他地區借鑒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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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鄉結合部;和諧社區;困境;出路
一、城鄉結合部社區建設的現狀
我國社區建設走過了十幾年的歷程,尤其在城市社區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伴隨著城市化進程,第三類社區出現并不斷擴大,由于它位于特殊的地域———邊緣地帶,在政策和管理上都容易被忽視,所以,盡管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有了大大的改觀,但仍然存在著很大治理難度。表現為:(1)政策、制度、規范等配套設施不完善,沒有過多針對城鄉結合部社區發展的穩定的政策、制度或規范;(2)缺少相應的管理體制、組織機構,要么出現多頭管理,要么出現無人管理,權責利不明確;(3)管理服務不到位,法制觀念淡薄,主體意識差,導致社區環境臟、亂、差,社區治安狀況差;(4)城鄉結合部區域在城市化進程中,外來人口急增,當地大部分農民轉化為失地農民,失地農民的相關權益得不到保障,增加了不和諧因素,安全隱患突出;(5)不同地區的外來人口存在一定的文化差異,存在互不信任的狀況,缺乏文化交流溝通的平臺。總之,城鄉結合部是農村與城市的過渡地帶,是一個特殊的經濟單元,只有加強建設與管理,才能實現城市化建設目標,構建和諧社會。
二、城鄉結合部社區建設面臨的困境
城鄉結合部是一個特定的區域,伴隨著發展新形勢的到來,也凸顯出了一系列的新問題。
(一)社區居民自治薄弱,主體性意識不強。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一直扮演著主到角色。居民也習慣了這種“各管各家”的生活,社區的歸屬感差。由于特殊經濟地理位置,政府的主導作用有些不到位,居民的自治能力又缺乏,導致社區建設工作落實不到位,成效不明顯。
(二)社區管理的邊緣化,建設主體不明確。
城市化進程的發展,使得城市邊緣地區的社區建設項目增加,出現“城不城、鄉不鄉”的現象。既在城市化發展中被圈進了現代城市圈,又受傳統的戶籍制、土地所有制的影響,成不了完全意義上的現代市民。在管理的過程中,受城鄉二元管理體制并存的交叉性矛盾的制約,導致管理效率低下,管理乏力。并且社區體制改革滯后,社區各組織關系不明確,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權責利不統一,使得整個建設處在無序的狀態。
(三)社區基礎設施薄弱,公共物品供給不足。
城市一體化建設要求將郊區納入一體規模,建設新型郊區,形成廣輻射的城區,齊力推進城市化進程。但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由于人力、財力、物力的不足,供給主體的缺位、工作程序不規范等原因,導致征地之后,出現房屋建設標準低、道路狀況差、排水設施不全、環衛設施不足的現象,使得居民的生活狀況未能得到真正意義上的改變,被架空農民的利益缺乏有力的保障。所以,這些農民在城市化征地建設的過程中,出現不配合甚至抵制現象,加大工作難度。
(四)社區人員成分復雜,文化差異大。
城市經濟的飛速發展,吸引了更多的外來務工人員,為了節約生活成本,大多數人員都選擇住居在經濟實惠的城郊地區,外來人口和原住民之間習慣行為存在差異,存在彼此不信任、彼此看不慣現象等,同時,又缺乏有效的管理溝通機制,問題得不到及時的疏通解決,導致這一類社區居民的凝聚力差,歸屬感差,給社區的和諧發展埋下了諸多不安全的隱患。因此,此類社區體制的完善、創新;多元建設主體的統一;權責利的明確;生活狀況的改善;農民市民化的合理推進;社區安定有序;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文化和諧共榮等,是和諧社區建設的關鍵環節,也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重中之重。
三、城鄉結合部和諧社區建設的理性選擇
城鄉結合部是一個特殊的地帶,它既是城市一體化格局的邊緣地區,又是農民工流動最多的區域。如果不認清這一環境,一味地追求經濟增長,一體發展,就會誘發多重矛盾。因此,要打造新型和諧社區,推進城市化有序進程,加快和諧社會步伐,就需要解決發展中的諸多矛盾,做好基礎性工程、民心工程。
(一)有針對性的完善創新社區管理體制,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根據城鄉結合部社區的特殊性,制定與之配套的管理制度、管理政策、法律法規,有效的利用社區公共資源,提高社區服務質量;加強完善社區治安、環衛、醫療等公共服務體系,切切實實做到為民,從根本上改善居民的生活狀況;結合社區的實際,建立志愿服務站,開展服務工作,并做好宣傳、發動、協調、監督、激勵的工作,感召更多的居民自愿參與社區志愿服務站,提升居民自治能力,充分發揮自治功能。
(二)明確社區建設目標,極力打造多主體協同共建新社區模式。
政府作為和諧社區建設的主導者,要明確社區和諧持續發展的建設目標,應扮演好服務者、保障者、培育者、謀劃者、組織者、協調者等新角色。既要強調促進社區經濟的發展,又要保證居民的根本利益。既要組織謀劃社區建設,又要給予社區大大的自治空間。政府要積極引導社區組織調整好內部的關系,積極培育社區組織,提出居民滿意的服務標準,保障居民的利益,呼吁社會力量,政府、社會、個人齊心協作互動,共建和諧新社區。
(三)規范征地拆遷程序,科學制定補償標準,解決居民基礎性的保障問題。
隨著城市建設項目的增加,城市用地規模也迅速擴展,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地帶的征地拆遷工作大量展開。既要保證優化社區建設發展,又要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規范工作程序,堅持以人為本,公平正義,做好征地拆遷中的利益協調,及時發放補償金,為民提供更好的住房條件、公共活動場所,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為失地農民提供培訓技術、技能,全方位增加的就業渠道,解決好居民的后顧之憂。
(四)加強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社區工作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
城鄉結合部社區的和諧建設關系到新型社區建設,關系到城市化進程,更關乎整個社會和諧。定期開展社區工作人員的培訓,強化為民服務理念,提高工作協調能力,有利于工作人員更好的為民服務,提高居民對其工作的認同,增強信任度,減輕工作執行難度。
(五)提供有效的溝通平臺,提高彼此的認同度,增強社區的歸屬感。
深入民心,為居民提供良好的交流溝通平臺,組織社區友好互助活動,增強彼此的了解,促進鄰里的團結友愛。給民眾提供表達內心需要的機會,解決居民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讓居民享受到城市化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好處。
(六)加大對流動人口管理力度,減少不安全隱患。
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外來人口的管理,保障外來人口的基本權利,提供相應的文化活動場所,促進與當地居民的聯系溝通,改變當地居民對其的偏見,減少外來人口的負面情緒,同時整合社會治安力量,減少社區不安全因素,促進和諧穩定發展。
(七)做好教育宣傳工作,增強環保理念,轉變居民的生活方式。
人與自然的和諧是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征之一,愛護環境,愛護家園是人與自然和諧的重要體現。作為社區的工作人員,要做好環保宣傳教育工作,讓居民了解環保的重要性,從自身做起,轉變個人行為方式,共同建設和諧社區美麗新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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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高校具有傳播知識、培養人才、科學研究和服務社會的四大功能,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個重要目標。全國高等教育學研究會理事長潘懋元教授也認為教育的兩大目的是促進人的發展和促進社會的發展,社區是城市生活的基本單位和細胞,大學生參與社區建設,一方面促進了社區決策的正確性、提高自治能力,進而推動社區全面治理;另一方面大學生也受益匪淺,在服務社區的事業上獲得快速發展,實現雙贏。
1.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下大學生社區志愿服務的重要意義
1.1 社區志愿服務是當代大學生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構建的創新視角
黨的十提出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拓展大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有效途徑,通過發揮社會實踐的養成作用和實踐育人的基地建設,進一步探討核心價值觀教育的特征和規律。高校學生廣泛受到志愿文化精神的熏陶與傳承,參與志愿服務的情況極為普遍。因為志愿服務迎合了大學生加強社會交流與融合的需要,深入接觸到了社會實際和人民群眾,喚醒了他們的道德情感和行動,促使他們自覺地承擔起社會責任;而高校豐富的人才和文化資源促成了志愿服務在大學校園的生根發芽,同時高校中的黨團組織有其強大的號召力和組織力,大學生志愿者組織的運行機制和組織架構亦趨于完善,因此高校學生在校期間或離校后有志愿服務經歷的比例非常高。
1.2 社區志愿服務符合和諧社會建設的要求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經濟取得了巨大發展,但同時社會結構也出現了重大變化,人口老齡化現象、留守兒童問題、下崗工人再就業問題、科技兩極分化現象和社區建設等一系列新問題隨之而來,而當前政府服務職能轉變節奏在短期內無法滿足社區建設需要,而大學生參與到社區建設中來,展現了無償性、志愿性、互動性、社會公益性、科技性等特點,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緩解社區矛盾,滿足社區建設需要。大學生作為“準社會人”參與社區建設,不僅可以提升大學生的個人素質和生存能力,而且可以調動大學生關心社會和關愛他人的積極性,提高大學生的責任感、使命感和公共參與意識,有利于更好地調動各種積極力量來維護社區穩定和社會和諧,有利于提高社區管理水平以及強化黨對基層社區的控制權。
1.3 社區志愿服務促進社會發展與高素質人才培養的雙贏
大學生參與社區建設是在“相互幫助、助人自助”的理念指導下,大學生貢獻時間及精力,為促進和諧社區建設、改善社區服務的不計報酬的行為。這種行為以社區為載體,主要通過大學生志愿服務社區的活動為途徑,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補充,是一種重要的社會整合機制。大學生參與社區建設,為社區提供志愿服務對大學生道德修養具有提升作用,可以培養大學生“仁、義、禮、智、信”等優良品德,對大學生個人道德修養的提高有著積極的作用。大學生深入接觸到社會實際和人民群眾,喚醒他們的道德情感和行動,促使他們自覺地承擔起社會責任。
1.4 社區志愿服務是高校社會功能的具體體現形式
大學生參與社區建設也是高校與社區之間的一種交流與協作的過程,高校與社區雙方功能的差異、各自優勢的不同,進而互動共贏,對高校教育教學、對社區建設都具有正面作用。高校利用地理優勢、科教優勢、科研優勢、資源優勢等眾多優勢,必將在建設學習型社區、推行社區終身教育體系等很多方面發揮正能量。參與社區建設是“第一課堂”的自然延伸和培養大學生綜合素質的有效載體,堅持“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的核心任務,通過積極傳播先進知識、先進文化,服務人民群眾,提高大學生的各項能力,并使廣大青年在思想上更加成熟,行為上更加自立,認識上更加完善;培養以他人意識、集體意識和國家意識為核心的責任感,為日后成為一個高素質的綜合人才,更好地服務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
2.大學生社區志愿服務實踐路徑
2.1 立足社區需求,實現多向契合
依據社會學、方法論等理論,通過問卷分析、群眾座談會等方法,認真排摸社區居民的服務需求,找準群眾需求的“穴位”,設計接地氣的項目,有針對性地開展順民意的活動,力爭覆蓋群眾所需的各種服務,實現大學生的參與和群眾訴求、社區意愿相契合,努力實現校內志愿服務內容和社區需求的無縫隙對接。充分發揮社區居民的主體作用,精心培育植根群眾的活動載體,這樣既可以實現社區居民“看菜點單”,有可以為社區居民“量身定制”個性化服務。
2.2 建設給力隊伍,制定個性方案
為推動大學生參與社區建設規范化開展,以本校或本院大學生為依托,建立大學生志愿者協會、志愿服務社團、志愿服務隊等社區服務組織,專門成立服務項目對接組、社區需求工作組等工作小組,并形成了完善的工作方案。每個服務隊伍制定個性化的方案,結合大學生青春朝氣的風貌,進行有特色內容的社區建設,如社區文藝匯演、科普大講堂、“撥開霧霾?找回健康”預防PM2.5危害宣傳、“健康夢 蒲公英”、烹飪小妙招、生活小常識、燃氣安全使用、留守兒童夏令營、老年人電腦班、老年人健康養生宣傳、自閉癥兒童潛能開發、殘疾人心理輔導、掛職鍛煉等特色服務項目。
2.3 深化?目建設,打造創新品牌
在完成隊伍建設的基礎上,著力打造創新品牌。一方面,各個特色服務團和學院已有的“××論壇”“××希望小學”等品牌活動或品牌志愿服務項目形成合作,力求強強聯手,深化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活動內涵;另一方面,服務團參與社區大型活動,借助大型活動形成的社會影響力,擴大服務團工作的覆蓋面和輻射性。如“十精神宣講團”項目、“中國傳統文化進萬家”道德講堂項目、“親情陪伴”關愛空巢老人項目、“陽光之家”為低保戶子女補課等項目,這些富有鮮活時代感和豐富內涵性的項目將給當今形勢下的和諧社區建設帶來一股新風。
2.4 完善機制保障,優化資源配置
推進大學生參與社區建設的基地、項目、崗位、活動四位一體的服務體系建設,優化大?W生工作活動機制,擴展大學生活動社會化參與的途徑,搭建規范化、社會化的志愿服務平臺。確立了整合資源、建立基地“一平臺”,服務社會、增長才干“兩互贏”,大學生志愿者、高等院校與社會組織“三主體”的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1-2-3”工作模式,堅持精神鼓勵、經濟支持、骨干培養三位一體的引導方式,促進社會資源優化配置,運行良好的激勵機制,將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工作納入到學院黨、團支部建設和學生評獎評優考核等體系中,加大隊伍培訓、能力提升的力度,為大學生參與社區建設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各個服務隊伍具有完善的管理機制,制定志愿者招募、培訓、調配、激勵等完善的管理辦法,設有專人負責實踐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細致排定服務時間、服務崗位、服務內容、服務要求。
2.5 建設共贏基地,推進常態發展
本著合作共建、雙向受益的原則,從地方建設發展的實際需要和大學生成長成才的需求出發,建立多種形式的大學生參與社區建設實踐基地,建立大學生參與社區建設的長效機制,推進其常態化的發展。將創建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長期工作規劃和近期目標實施意見,加強服務基地的策劃、宣傳和推廣工作,不斷提高服務基地的創建水平,使其能夠提供具有公益性、長期性、規范性志愿服務崗位,對促進和諧社區建設有積極引導作用。在重振東北老工業基地政策的引導下,作為中國著名工業區的沈陽市鐵西區,提出了“東北振興、沈陽先行,鐵西領跑”的口號,以此為契機,以社會管理創新的基礎、鐵西區基層社區建設為切入點,在學生黨團組織原有學生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基地的基礎上,通過資源整合,經過與沈陽市鐵西區區委、區政府的商談,啟動與鐵西區民政局、街道黨工委及115個社區對接共建工作。
篇10
社區是城市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基本單元,社區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則是和諧社區建設的精神支撐和有效載體。近年來,望湖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適應社會發展和居民需求的變化,提出“文化立社區,溫馨在望湖”的理念。全方位打造社區文化,注重“規劃、環境、載體、活動”建設,探索出以提升文化“軟實力”來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的途徑。在此基礎上,找出和諧社區建設的切入點,即以“溫馨在望湖”工程為抓手,貫穿“興辦實事、提升服務、文化貫通、黨建統領”的工作思路,積極打造具有時代特征、區域特點、公眾認同的社區文化。這一思路被確定為“文化立社區。溫馨在望湖”的社區建設理念。經過社區上下的努力,“文化立社區,溫馨在望湖”的社區建設理念在不斷深化,望湖街道社區建設取得了黨群關系和諧、條塊關系順暢、管理與服務相通、信息反饋便捷的良好效果。以社區基層文化站為龍頭,以社區各街道、居委會、住宅小區以及企事業單位的文化活動場所為活動陣地,以發揮社區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為引導,以為社區居民搞好各種服務為基礎。利用各種載體引導群眾廣泛參與,開展生動活潑、豐富多彩的社區文化活動,使不同文化修養及情趣愛好的群眾都能各展其長,各得其樂。這樣,既滿足社區居民求知上進、做文明市民的心理需求,展示社區文明風尚,又增進社區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自豪感,進而增強了社區廣大居民群眾對社區文化建設的參與意識。
社區文化要發展,人才是關鍵
首先,要營造有利于優秀文化人才成長的環境。要實行“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對社區文化人才給予關懷。提高政治經濟待遇,吸引更多專業人才從事群眾文化工作。對社區文化干部進行業務培訓可以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一種是社區送文化干部到文化院校進行深造。另外一種是從藝術團體或文化館派人到社區辦文化人才培訓班,對社區文化干部和業余文化骨干進行有針對性的指導。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水平和業務能力,積極鼓勵能人自辦文化。其次,社區文化建設要“以人為本”,主要指的是要把社區文化建設真正作為社區內廣大居民群眾的一項事業來抓。正確引導廣大居民群眾真心誠意地關心和參與社區的文化建設,充分發揮廣大社區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社區群眾的主體性得以發揮。為此要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確立社區群眾個人有自主選擇和自我發展權利的思想,把滿足社區群眾的各方面需求作為開展社區各項文化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因為社區文化的服務對象只能是社區內的廣大居民群眾。這是今后社區文化建設的價值取向。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以人為本”:二是要把對“人――社區群眾”的整體塑造作為社區文化建設的根本目標。始終貫穿于社區文化建設的全過程,并通過豐富多彩的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著重解決居民群眾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動力需求問題,致力于不斷提升社區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養,為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創造良好的文化氛圍:三是不斷推進城市社區的各項制度文化和組織文化的建設。營造積極健康向上的社區文化環境,培養社區居民的友愛、平等、和諧、參與、協作的社區文化價值觀念,完善規范社區文化生活的各項管理制度:四是確定判斷社區文化建設工作好壞的客觀標準,那就是社區居民群眾的一系列實踐活動,以及這些活動所取得的實際效果檢驗。都要看是否有利于提高社區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是否有利于提高社區人民群眾的精神品位。是否有利于提高社區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
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群眾文化活動
作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基層組織的文化站,其工作重點是面向基層,服務社會,不斷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是文化站的立站之本。文化站要充分利用場地設施資源,發揮專業藝術人才優勢,組織開展音樂、舞蹈、美術、書法、戲劇、曲藝、攝影、棋藝、文藝演出等多種形式的群眾文化活動。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把職能服務延伸到基層,把文化活動引向社會,服務群眾。使文化站的群眾文化活動成為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情感聯結的紐帶,從而發揮文化站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建和諧社區所起到的統一思想。凝聚人心的獨特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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