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幸福感滿意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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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 建設 幸福之都 幸福指數
在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今天,研究和探討幸福指數具有重要意義。幸福指數是衡量一個社會和諧發展的重要指標。一個社會的和諧發展,最根本的標準是這個社會是否能夠很好地滿足人們的生存需求、是否能夠為人們提供廣闊的自由發展空間、是否堅持社會發展目標上的以人為本。[1]
一、幸福指數的含義
幸福感是由人們所具備的客觀條件、需求等因素共同作用而產生的個體對自身存在與發展狀況的一種積極心理體驗,它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內容:其一,它是人們對生活總體以及主要生活領域的滿意感;其二,它是人們所體驗到的快樂感;其三,它是人們由于潛能實現而獲得的價值感。幸福感是滿意感、快樂感和價值感的有機統一。從形式上講,幸福感是一種心理體驗,表現為客觀主體自覺或不自覺地自我反省,而獲得的某種切實的、比較穩定的心理感受;從內容來講,幸福感是人們所體驗到的一種積極的存在與發展狀態。
二、當前影響人們幸福指數提高的主要因素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財富的積累為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奠定了強大的物質基礎,無論是人們的收入、就業、社會保障,生活水平、健康狀況、人際關系、個人事業成就感,生活的安全感和對工作的滿意度等等都比過去有了很大的提升,人們比過去擁有了更多的幸福感和更高的幸福指數[2]。我們認為影響民眾幸福感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六大因素。
生存質量狀況。主要有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城鄉居民人均居住面積、城鄉居民恩格爾系數;社會基本保險覆蓋率、接受社會救濟比例、人身財產保護滿意率、社會參與率、居民消費價格(CPI)滿意率等。
身心健康狀況。主要有人均壽命、病死率、精神病發病率、食品衛生達標率、醫療狀況滿意率等。
婚姻家庭狀況。 主要有婚姻和家庭滿意度、離婚率、子女孝敬滿意度、居住方式滿意度、家庭成員數量滿意度、兒女就業滿意度等。
職業發展狀況。主要有職業滿意度、工作現狀和工作環境滿意度、平均工資水平、失業率、跳槽頻率等。
人際社會狀況。主要有對政府公共服務的滿意度、人際交往滿意度、對社會治安的滿意率、自身價值體現滿意度;群眾辦結率、群眾對黨和政府的滿意度等。
環境條件狀況。主要包括反映生態建設情況的森林覆蓋率、退耕還林情況反映環境污染和保護情況的環境污染綜合指數、單位能耗指標、環境治理達標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3]。
三、提高人民幸福指數,建設幸福之都的途徑和措施
(一)切實解決影響幸福感的最突出問題――貧富差距問題
提高全民幸福指數必須正確處理好全體民眾的利益關系。要適度調節收入分配和利益享受機制,要“保低”――保障并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中”――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控高”――調控過高收入,“打非”――打擊并取締非法收入,通過對壟斷行業收入、福利待遇過高,個別行業暴利經營、非法經營等影響社會公平的客觀因素進行合法調節,縮小收入差距,緩解社會矛盾壓力。同時,要把就業、社會保障、扶貧、教育、醫療、環保和安全等群眾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作為民生之本、和諧之基提到重要議事日程。
(二)加強民主法制建設,增強廣大市民的主人翁地位感和成就感
加強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政務公開等民利保障體系的建設,同時加強機關的作風建設、效能建設、廉政建設,積極推進政務創優工程,民主參與工程,切實做到體察民情,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匯聚民力、發揚民主,最大限度地調動好、發揮好、保護好人民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成就感。要進一步強化公共管理職能,完善公共服務職能,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提高公務人員的整體素質。
(三)建設經濟強城,不斷提高廣大市民生活質量的滿意度
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沒有物質財富的積累和民眾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就談不上民眾的幸福感。大力發展經濟,不斷積累社會財富,是實現現代化的基礎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前提,也是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必要條件。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用發展的眼光、發展的思路、發展的辦法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瞄準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先進水平,加快構建南部沿海經濟走廊,整合鋼鐵資源打造七大主導產業鏈,建好科學發展示范區,在富民強市中著力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
(四)大力發展公益事業、強化社會保障體系,提高個體與社會的和諧融合度
致力于“幸福學”研究的芝加哥大學教授奚愷元在接受《望新聞周刊》采訪時說,“人們幸福與否很大程度上還取決于很多和財富無關的因素”。這說明,經濟越發展,非物質因素對幸福的影響就越來越大。國際經驗也明,在人均收入1000美元之后,人民對公共服務包括公共醫療衛生、公共教育、社會保障、環境、安全等方面需求會越來越迫切,反應也會越來越敏感。在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有序,廣大群眾擁有社會安全感的前提下,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載體,以解決住房、看病難、上學難、工作難等“四難問題”為突破口,完善社會保障、救助、幫扶三大體系,大力推進安居工程、擴大就業工程、社保擴面工程、教育輔助工程、全民健康工程、誠信平安創建工程,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健康服務水平,和諧人際關系,提升人民群眾對家庭、對工作、對生活質量的滿意度。
(五)形成幸福指數調查評價長效機制,持續推進幸福之都建設工作
要從長遠和戰略上關注和提升幸福指數,注重從體制機制上保障幸福長效。要建立制度,采用幸福指數對城鄉居民的主觀生活質量、不同地區或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主觀生活質量進行比較,目的在于對以往的發展思路與政策選擇進行評估,為現行政策的調整和未來政策的制定提供必要的依據。要將幸福指數寫入城市發展綱要,在制定發展規劃時,不僅要確定國民生產總值的預期目標,同時也要確定國民幸福指數的預期目標。要在探索中密切關注市民的主觀幸福感的影響因素,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幸福指數”的指標體系。
參考文獻:(下轉第99頁)
(上接第34 頁)
[1] 羅新陽.幸福指數:和諧社會的新追求[J].桂海論叢,2006,22 (6):21-24.
篇2
民生幸福既是經濟發展的目的,也是社會和諧的基礎。實施民生幸福工程,就是要把民生實事進一步制度化,讓人民群眾生活每年都有新改善、新提升。江蘇省政府高度重視民生工作,始終把提升百姓的幸福感作為省委、省政府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2010年底江蘇省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更大工夫,像安排經濟工作一樣安排民生工作,像落實經濟指標一樣落實民生指標,啟動實施居民收入倍增計劃,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住房、物價、收入分配、就業和社會保障等熱點難點問題,讓人民群眾在改革發展中得到更多實惠。江蘇省《“十二五”規劃》中,更是將民生問題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通篇文字中,改善民生方面的內容占了22%,這是以往從來沒有過的。而且,“七年倍增計劃”明確提出了要做到“兩個同步”,即居民收入與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與勞動生產率增長同步,使“倍增計劃”更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十二五”規劃》把“促進勞動者充分就業”、“實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計劃”、“加強和完善社會保障”、“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和“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等,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集中反映了新時期人民群眾的強烈期待,改善民生的重點更加明確,思路也更加清晰。
2011年全國兩會期間,總書記對江蘇工作提出了“六個注重”(注重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注重加強自主創新、注重發展現代農業、注重加強文化建設、注重加強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注重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新要求后,2011年4月21日,江蘇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立即做出《關于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在新的起點上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的決定》,提出實施包括“民生幸福工程”在內的“八項工程”。2011年6月20日,江蘇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關于實施居民收入倍增計劃的意見》。意見指出要突出“四個群體”增收,拓寬“五大增收渠道”,強化基本公共服務,全面增加居民的工資性、經營性、財產性、轉移性收入,促進居民收入普遍較快增加。2011年8月19日,江蘇省《關于大力推進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見》正式出臺,人民網、新華網和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三家權威媒體均以“收入倍增計劃”6字作為文眼,統率“民生幸福工程”,可謂突出了江蘇的“民生之重”。
案例背景:民生問題與居民幸福感關系密切
1. 貧窮成為影響人民幸福感的主要因素
幸福指數是對人們通常所說的幸福感的一種量化,即人們根據一定價值標準對自身生活狀態所作的滿意度方面的評價。有的學者指出,幸福指數反映的是人們的幸福感,主要包括人們對生活總體以及主要生活領域的滿意感、在現實生活中體驗到的快樂感、由于潛能實現而獲得的價值感。還有的學者指出,幸福指數是人們根據一定價值標準對自身生活狀態所作出的滿意度評價,影響幸福指數的因素主要包括社會發展水平、歷史文化背景、個人所處社會階層、個人生存狀況和改善預期及其實現程度。
國內外學者的研究結果表明,影響幸福指數的因素固然很多,但經濟無疑是最根本的因素之一。沒有一定物質財富的積累和國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就根本談不上國民的幸福感。據有關調查報告顯示,在當代中國,人們感到不幸福的主要原因依然是貧窮,大約54.6%的城鎮居民和66.4%的農村居民將貧窮列為感到不幸福的主要原因。只有在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后,一些非物質因素對人們幸福感的影響才會越來越大。國際經驗表明,當人均國民收入達到1000美元之后,人們對公共教育、醫療衛生、就業、社會安全保障以及社會公平等非經濟因素的需求就會越來越強烈。
許多研究發現,在較低經濟收入階段,經濟收入與幸福感之間是成正相關的,在經濟收入增加到一定程度,這種相關程度就很低了,收入對幸福很少甚至沒有影響。相對于發達國家,我國還處于經濟收入較低階段,收入的提高依然是提升民眾幸福感的重要影響因素。中國社科院所做的《2010中國城市居民幸福感調查》顯示,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成為影響相對收入,進而影響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在當前社會條件下,調節社會成員收入差距處于合理范圍,避免兩極分化進一步加劇是提高社會幸福感的有效手段。調查中也發現,有自有住房居民的幸福感高于租房居民,生活滿意度幾乎等同于幸福感,對未來預期也對幸福感很有影響。
這些都說明,民生問題與居民的幸福感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系。總理曾經指出,要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清楚地表明了和諧社會建設的目標。科學發展觀下的社會發展不再僅僅關注經濟的增長,也不是以現代化為我們的終極目標,而是切實回歸以人為本的層面,關注民生問題,關注人民的感受。幸福感、尊嚴這樣的心理感受成為社會發展的重要衡量指標。
2. 不斷加長升級的江蘇“幸福公式”
“民生幸福”是一項涉及經濟社會方方面面的系統工程。2011年全國兩會期間,江蘇省委書記羅志軍在《小撒探會》節目中寫下的幸福公式是:2011+人民群眾收入增加+分配公平+大學生找到理想工作=幸福。羅志軍解釋說:“人民群眾的收入增加和分配的公平是社會關注的熱點,也是政府工作的重點;江蘇是一個教育大省,對于大學生群體,找到理想的工作,就是幸福。江蘇的戰略新興產業目前有兩萬億的產值,預計到2012年能達到三萬億,到2015年能達到五萬億,甚至達到七萬億,占了工業經濟總量的60%,這樣大的結構轉變,需要大量符合新結構的人才來支撐。這樣的發展新階段,大學生的就業問題有了很大的好轉。”
篇3
關鍵詞 主觀幸福感 自尊 跨文化
在經歷了一系列將精神從蒙昧中解放出來的運動和對物質財富無止境的追逐之后,不同國籍、種族、信仰和文化的人們又開始不約而同地回歸對于“幸福”這一人性的內在需要的關注。①
主觀幸福感是衡量人們的綜合生活質量的重要指標。前人的大多數研究結果顯示,主觀幸福感的高低與很多因素均有關,如成長環境、社會地位、內外顯認知程度、收入水平和自尊水平等。其中,自尊對個體的社會認知、情緒反應、行為取向都起著十分重要的中介作用。已有很多研究表明,自尊是預測主觀幸福感的最有效因素之一。
1 相關概念
1.1 主觀幸福感
所謂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可簡稱為SWB),就是指評價者根據自身的標準對其生活質量進行情感性和認知性的整體性評價。②而生活滿意度作為一個人們對其生活質量的直接評價指標,在眾多研究中也往往用以反映主觀幸福感的水平。
1.2 自尊
從情感體驗的角度來說,自尊是個體在其社會實踐過程中所獲得的對自我的積極情感性體驗,由自我效能以及自愛兩個部分構成。③從認知評價來說,自尊是以自我意象和理解自我社會價值為基礎,對個人認為其值得尊重的程度所做的評價,表明個體認為自己是有能力的、重要的、成功的和有價值的程度高低。
2 自尊與主觀幸福感相關關系的早期研究
大多數關于自尊與主觀幸福感的相關關系的早期研究主要集中在自尊對主觀幸福感的單一影響上。其研究結果表明,自尊水平與主觀幸福感存在密切的關系,自尊確實對主觀幸福感有影響。
2.1 早期理論探討
沙利文(1953)提出,當自尊下降的時候,幸福感也會隨之消失。赫曼斯(1992)表示贊同,他認為不能在忽略自尊這一關鍵因素影響的情況下去理解主觀幸福感。同時,桑福德和多洛文也是對自尊于主觀幸福感的積極影響給予了肯定的態度。④
在自尊與主觀幸福感的具體相關關系描述問題上,Huvbert(1992)⑤經研究后發現了一種不幸福的自尊,給出的結論是部分個體呈現出來的自尊是一種不幸福的自尊,它與抵抗、憤怒等負面情緒有關,而這種不幸福的自尊相應地與低水平的主觀幸福感相關。
2.2 早期實證研究
隨著對自尊對主觀幸福感的進一步深化認識,自尊與主觀幸福感的關系研究的涉及面進一步擴大。Kernis, Grannemann &Mathis(1991)⑥在自尊和壓抑之間呈負相關現象的基礎上提出研究者應該從原本僅局限于自尊水平這一維度進一步拓展,延伸到自尊的穩定性這一角度。由此,自尊的穩定性對主觀幸福感的影響逐漸得到了研究者的關注。
另一方面,20世紀90年代的網絡普及使世界各地的交流和影響更加緊密,實證研究也開始往跨文化自尊對主觀幸福感的影響方向發展。其中Diener對31個國家的13118名大學生被試進行跨文化式研究,發現自尊水平與主觀幸福感的相關系數為0.47。⑦
回歸到自尊與主觀幸福感的具體關系問題上,另外羅森伯格(1995)研究支持高自尊和高SWB之間關系密切。Dutton和Brown⑧的研究結果發現,低自尊個體在面臨失敗時會比高自尊個體面臨更強烈的情緒困擾因為失敗使得低自尊個體自我感覺糟糕,同時低自尊也很可能導致個體抑郁。
20世紀中葉至末葉的這些研究成果基本都一致認同自尊水平與主觀幸福感是正相關關系的觀點,即自尊水平越高的個體,其主觀幸福感越強。其后續研究大致往認知心理學日益關注的熱點問題——內外隱自尊以及跨文化自尊、自尊的穩定性對主觀幸福感的影響的方向發展。
3 當前幸福感與自尊研究的現狀
3.1 西方國家研究現狀
Furnham以406名14~28歲的青少年為被試,結果表明自尊的確是幸福感的一個最有力的預測因素。⑨Athanasios、Karatzias等人在以425名小學生為被試的研究發現,心情和幸福感的最強預測因素是自尊。國外的研究結果一定程度上證明了自尊對主觀幸福感的重要影響。⑩研究發現,個體總體自尊與快樂感的相關系數是0.50,而跟消極情感的相關系數是-0.43。豘
而自尊與主觀幸福感的具體關系描述問題又有新進展,Baumeister等認為高自尊個體傾向于從積極方面看待自己,相信很多方面的表現比其他人要好,在面臨失敗時就更為自信,同時傾向于改變情境,能較好地解決各類問題,導致較高的主觀幸福感水平。豙
Kernis、Mchael(2003)就高水平自尊的穩定性和脆弱性進行探討,他們認為高水平自尊可能是脆弱的,而非絕對地穩定。而只有穩定的高水平自尊才是最佳的自尊。這是心理學界在自尊穩定性與主觀幸福感關系的新認識。但目前并沒有后續的關于脆弱的高自尊與穩定的高自尊之間關系的詳細研究加以證實。豛
在西方國家的個人主義占優的社會環境里面,自尊與主觀幸福感都呈現高相關關系。維恩霍文(1994)早已提出二者的相關系數可以達到0.5或者更好,后續的關系研究基本都延續了這個結論的方向發展。但是在西方國家的相關方面研究里,自尊因素大多數是局限于作為個人心理因素來研究的,并沒有拓展到具有一定規模的社會群體自尊的范圍。
3.2 東方環境研究現狀
Diener豜在經過研究后提出,自尊是一個跨文化的變量,不具有跨文化的普遍性,即在不同的社會文化背景影響之下,人們對于自尊的理解是存在偏差的,以及表現出來的價值觀或者行為都或多或少地有所不同。迪尼提出自尊與主觀幸福感呈正相關的結論雖然在西方國家得到廣泛數據支持和驗證,但是在集體主義文化中進行的研究結果并不一致。
目前對于主觀幸福感與自尊的關系研究所得出的結論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在于不同國家的社會文化不同,這導致國民的價值觀有所差異,自尊水平對人們的主觀幸福感的影響也會存在一定的差異。自尊水平是一個隨文化差異而改變的變量,積極自尊不具有文化的普遍性,個體主義文化中個體有自我提升的傾向,而集體主義文化中個體有自我批評的傾向。豝
3.2.1 我國研究進展
張雯、鄭日昌(2004)豞研究表明,大學生主觀幸福感與自尊存在顯著正相關,幸福感指數與自尊總分顯著正相關, 其中總體情感指數與自尊的相關最高( r = 0151)。陳麗娜、張建新( 2004)豟研究結果現實,一般生活滿意度與自尊存在顯著的相關關系(0.379),自尊水平高的個體,其一般生活滿意度也比較高。何群杰等豠對湖南某大學的學生群體進行自尊與主觀幸福感的關系探究時發現,自尊與生活滿意度呈顯著正相關(P<0. 01),自尊與積極情緒呈顯著正相關(P<0. 01),自尊與消極情緒呈顯著負相關(P<0. 01),自尊與幸福度呈顯著正相關(P<0.01);自尊對主觀幸福感有顯著預測作用(P<0.01))。
我國目前對自尊與主觀幸福感的研究起步較晚,大多是先采用地方性的小樣本進行問卷派發,較多采用Rosenberg自尊量表、自尊量表(SES)和總體主觀幸福感量表(中國版),然后采用統計學手法算出其相關關系,再展開討論。在以后的相關研究中,建議根據我國社會環境特點制定適合我國國民情況的自尊量表,建立常模,用以數據的測量。因為關于這方面的研究起步較晚,所以研究水平仍有待進一步深化的空間,但也已有一定自主研究的成果。
3.2.2 其他亞洲國家研究進展
心理學家也曾在集體主義文化占優的國家進行過關于自尊的研究,結果與在西方國家得出的結果不一致。如薩黑爾( K.Suhail)曾以巴基斯坦地區的人們作為被試,對主觀幸福感的預測指標作了一定的研究,其結果表明,自尊與主觀幸福感并沒有相關。豣這結論與中東地區的宗教文化為主的社會環境有很大關聯,因為中東的傳統宗教文化強調集體主義,個人主義則相對處于次要地位。在講求奉獻集體的社會環境中,人們傾向于自我批評,其自尊的體現與講求個人至上的西方社會環境不一樣,進而影響主觀幸福感的體驗。
伸延至群體性自尊的領域方面,Kyeong - Ho Cha( 2003)豤在考察韓國大學生的主觀幸福感結構水平以及與人格變量如自尊、集體自尊和樂觀之間的關系時發現,集體自尊是積極情感有力的預測因素之一, 自尊則是消極情感最強有力的預測因素。
4 研究趨勢
4.1 重視自尊的穩定性對主觀幸福感的影響
自Kernis, Grannemann & Mathis( 1991)豥提出研究不能僅僅著眼于自尊水平,而需要進一步拓展至自尊的穩定性方面之后,隨著研究的進一步發展,對自尊與主觀幸福感的關系描述更加豐富。Paradise & Kernis( 2002)豦考察了自尊穩定性、自尊水平和主觀幸福感之間的關系。結果發現,穩定且高自尊的個體更可能有較高的心理幸福感水平。自尊的穩定性與主觀幸福感密切相關。
目前的研究已經拓展到自尊穩定性如何影響主觀幸福感水平的方向繼續深入探討。其中Crocker( 2002)豧發現,個體在追求高自尊的過程中可能會減弱自身的調控能力,降低生理健康水平,以及追求自尊目標的失敗可能會出現慚愧、憤怒等消極情緒,從而使自身評價降低,進而影響主觀幸福感的水平。
4.2 重視內隱、外顯自尊對主觀幸福感的影響
認知心理學關于內隱、外顯認知的學術發展使得之成為主觀幸福感研究的又一新角度。Schimmack & Diener(2003)豨探討了個體內隱和外顯自尊對主觀幸福感的預測作用,結果發現個體的外顯自尊水平是對主觀幸福感的重要預測因素, 而內隱自尊與主觀幸福感之間的相關并不顯著。
而我國心理學者也對此進行了探討,從內隱社會認知出發,得出的結果發現,在高外顯自尊個體中,高內隱自尊個體的主觀幸福感水平顯著高于低內隱自尊個體(t = 2. 13,p = 0. 03),在低外顯自尊個體中,內隱自尊沒有影響個體的SWB(t = 0. 96) 。豩
內隱、外顯認知的角度為探討自尊水平與主觀幸福感的關系研究提供的一個全新的方向,而隨著認知心理學發展的日漸成熟和高科技測量技術的引入,相關研究將會繼續進一步深化。目前的內隱、外顯自尊與主觀幸福感的關系研究還不成熟,有待進一步拓展。
4.3 重視開展跨文化的研究
Kwan eta.l(1997)豬在考察美國人和香港人的自尊、人際和諧在預測生活滿意度時發現,自尊與生活滿意度在美國的社會環境中具有很強的相關性。而在香港,自尊與人際和諧都是生活滿意感的預測指標。由此可見,不同的文化背景、意識形態和經濟基礎,其主觀幸福感的預測因素、標準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
相比在國內,國外對主觀幸福感的研究已經進入整合各種方法,開始進來大規模的跨文化研究階段。國內心理學界關于自尊與主觀幸福感的研究尚處于一個初級階段,研究的對象和內容都有待深化和拓展。因此,國內心理學界對于主觀幸福感的研究應該開始對跨文化地從自尊角度研究主觀幸福感予以一定的重視,參考國外已有的研究成果開展這方面的研究,與國際的主觀幸福感研究水平接軌。
4.4 研究群體范圍的擴大化
現階段我國對于主觀幸福感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特殊人群,以大學生為被試的研究居多。因此,為了能更好地了解我國廣大群眾的主觀幸福感狀況,應該把研究對象范圍進一步擴大,使被試的結構組成更合理、更綜合化,這樣才可以獲得更具有說服力的數據用以分析解釋。
4.5 研究工具科學化和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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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幸福感城市”的評選牢牢扣住“民生幸福”這一主題。內容涉及自然環境、交通狀況、發展速度、文明程度、賺錢機會、醫療衛生水平、教育水平、房價、人情味、治安狀況、就業環境、生活便利共12個指標。它打破以經濟指標評價城市發展的傳統模式,將重心放置于市民的生活滿意度等生存狀況以及人際和諧程度,讓城市決策者更關注普通市民的幸福感,使他們在科學發展的同時更加心系百姓幸福。
如果說GDP、GNP、人均GDP、人均GNP是衡量國強、民富的重要指標,那么,幸福指數則是衡量國穩、民福的重要指標。GDP并不是評價一國社會發展的唯一標準,它不能提供大眾福利狀況的全部真實信息,不能反映民生狀況,甚至可能以GDP增長的強勢掩蓋一個國家發展及社會變革方面的劣勢。
另外,傳統的GDP不能準確反映經濟的增長,亦不能準確反映增長過程成本及財富分配。例如,近幾年來,我們國家高增長的GDP構成中有一部分是屬于國外投資者,準確地說,GDP增量中有一些是外國投資者的收益,繁榮但不很富裕。
由于長期以來,在一些地方GDP是考核干部政績的“硬指標”,GDP數字高,說明干部能力強,可能升遷;數字低,就被認為分管官員能力不行,不但升不了官,還可能被“末位淘汰”。因此,一些民眾對GDP已經不太關心,他們更關心自己的生活質量、生活水準的提高。之所以淡漠,無非就是有一些地方增長而無發展,公眾并沒有從GDP增長中享受福利;GDP僅僅成為官員政績的體現,而不是百姓幸福指數的標志。
相對于GDP,以國民幸福指數作為衡量經濟福利的指標,最大的優點在于引導政府的公共政策應當從追求經濟總量的增長,轉到追求建立并維系一個健康、公平、正義的宏觀制度安排。
另外,幸福指數可以勾勒社會心理氛圍的風貌,揭示人們需求結構的態勢,社會運行機制的效能,反映社會整合程度的狀況,從而為最急迫社會問題的解決提供導向和動力。以國民幸福指數作為衡量經濟福利的指標的政策意義表現在: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增加幸福感,發展規劃和發展政策的制定者在確立工作目標時,應更優先地了解社會中哪些條件或因素與人民的生活滿意程度之間的關系最為緊密,以便通過制定、完善相關措施和機制來減少、消除導致人民不滿意或滿意度較低的方面,從而促進人民幸福感受程度的不斷提高。
再者,衡量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最為根本的標準是是否能夠很好地滿足民眾的生存需求、是否能夠為民眾提供廣闊的自由發展空間、是否堅持了社會發展目標上的以人為本。極富人性化色彩的幸福指數,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GDP指標的片面和不足,而且可以衡量社會的進步、發展與文明程度。為什么國民幸福指數不能夠代替GDP?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統計部門推出國民幸福指數,其訴求無疑是美好的,但其不可能取代GDP的地位,操作的難度是很大的。
在筆者看來,為適應新的發展形勢,國家統計部門修復與重構原有的統計模式,擴展自己的職能范圍,合乎情理,但倘若想覆蓋一切,極為不易。事實上,隨著現代化的不斷推進,社會文化領域的現象紛紜而復雜,動輒將民生、民情、民意數據化和指標化,的確有一定的難度。幸福指數就是指把主觀幸福感作為一項指標,通過運用專門的測量工具去獲得人們主觀幸福感的數量化結果。然而,對于幸福的理解涉及了哲學、心理學、社會學、經濟學、文化學等多個學科,這說明了社會心理體系的高度復雜性,而這種復雜的主觀世界要用數量化的工具來加以測量和說明,無疑是對現代社會科學的局限性提出一個重大挑戰。
作為社會心理體系一個部分的幸福感,受到許多復雜因素的影響,主要包括:經濟因素如就業狀況、收入水平等;社會因素如教育程度、婚姻質量等;人口因素如性別、年齡等;文化因素如價值觀念、傳統習慣等;心理因素如民族性格、自尊程度、生活態度、個性特征、成就動機等;政治因素如民主權利、參與機會等。此外,對主觀幸福的理解還涉及許多分析層面,主要包括認知與情感、個體與群體、橫向與縱向、時點與時段,等等。
政府在發展指標上淡化GDP,重視“民生指標”,則反映了發展觀念的深刻變化,把落實科學發展觀變為行動。但是,“民生指標”的提出和強調并不意味著取代或忽視GDP指標。正確認識幸福指數與GDP指標之間的關系,對于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具有重要意義。GDP是體現國民經濟增長狀況和人民群眾客觀生活質量的重要指標。沒有物質財富的積累和民眾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就談不上民眾的幸福感。大力發展經濟,不斷積累社會財富,是實現現代化的基礎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前提,也是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必要條件。因此,我們應在重視經濟發展的同時,將幸福指數作為GDP指標的必要補充,使之成為考察社會和諧發展程度的重要依據。
篇5
陽光自信——提升教師身心健康度。實施幸福教育,首要的是讓教師感受幸福、創造幸福,讓每一位教師工作有激情,付出有收獲,生活有幸福感。
建鄴區先后三次出臺尊師重教“十件實事”并逐一落實,全面落實教師績效工資,每年按照教師工資總額的2.5%足額撥付教師培訓專項經費,投入5500萬元全部解決教師住房補貼,為全區教師定期體檢并為其未成年人子女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先后組建起教師合唱團、教工舞蹈團等十余個文體團體,教師業余生活日益豐富。
在保障教師物質生活幸福的同時,更要強調選擇教師就是選擇一份崇高的事業,選擇一份奉獻的快樂。建鄴區建立教師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合格證制度,讓每一位“心靈導師”自己充滿陽光和自信,把陽光自信內化為建鄴的教師精神。在招錄面試新教師時,專門設置職業傾向性問題,讓真心熱愛教育、熱愛孩子的青年任職從教。各校通過教代會、校務委員會和職工之家等暢通渠道,全面建設政通人和、心情舒暢的和諧校園,讓校園里幸福像花兒一樣處處開放,讓師生從身邊感受幸福,潤澤心田。
崗位成才——提升教師專業成就度。教師要關注每一個學生成長,學校就必須關注每一位教師發展。建鄴區打破職稱和年齡限制,建立起“合格教師、種子教師、能手教師、領銜教師和卓越教師”五個能級的教師專業成長等級認定制度,幫助每一位教師制定出清晰的職業發展和專業成長規劃,為他們配備理論導師和實踐導師“雙導師”,把崗位成才的目標具體到每一位教師,內化為教師全員參與的自主責任和自覺行動,做到人人有計劃、成才有保障,年度有表彰;讓每一位教師成長在學校,成功在講臺,成才在崗位。
建鄴區為班主任專業化發展設置了五個星級臺階,明確了相應待遇。“五星級班主任”認證讓班主任走上“星光大道”,各校形成了以班主任為核心的班集體建設團隊,全區獲得星級稱號的班主任占全區班主任總數的80%以上。
青藍工程——放大教師對學校的貢獻度。建鄴區深化“青藍工程”建設,設立“名師工作室”和“名校長工作室”并實施項目管理,名特優教師依托工作室組建名師發展團隊,著力打造名師團隊,構建名師帶骨干團隊、骨干團隊帶全體教師的全員教培機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教育科研水平,提升每一位教師對學校發展的貢獻度。
對區域內獲得特級教師、名教師稱號的在崗教師,發揮其傳、幫、帶作用,安排他們在區域內與5~10名青年教師“結對子”并實施項目管理,促進“種子教師”向“能手教師、領銜教師和卓越教師”發展。獲得名校長稱號的在職校長,承擔全區學校干部培訓任務,并固定傳、幫、帶區域內3~5名青年管理干部。全區推廣“學區化”、“聯校制”管理,實施骨干教師定向流動,讓每一位骨干名師帶動一門學科、帶領一個團隊共同發展。
雙向服務——提高學生家長及社會的滿意度。區域教育發展的最終成果應該由群眾評判,并讓人民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教育實惠,學生快樂成長、家長群眾滿意才是教師幸福的源泉和動力。
篇6
【關鍵詞】中等收入群體;主觀幸福感;調查;思考
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收入不斷增加,越來越多人從溫飽走向小康再走向富裕,逐步形成收入橄欖狀的中等收入群體,中等收入群體已成為社會中堅力量,是市場消費的主體,在社會規范及主流社會價值觀的社會結構中起著重要的示范作用。但是,收入增加的同時,人的主觀幸福感是否也相應成比例的提升呢?針對這一問題,本文選擇福州地區的中等收入人群為調查對象,研究中等收入群體主觀幸福感與收入狀況的是否匹配,并對結果進行分析。福州作為福建省的省會城市,調查其收入與幸福感的現狀以及相互關系,關系到其切身利益,為未來的經濟增長與生活質量的提高提供借鑒,也對同類地區的相關研究提供案例參考,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
1.收入與主觀幸福感關系的主要研究成果及分析
國外對收入與主觀幸福感的研究開始較早,也相對比較全面,國內研究起步較晚,而且大都是集中在對國外已有的研究結果進行歸納統計分析,只有個別是直接針對收入與幸福感關系的實證研究。國內外的研究大都表明收入與主觀幸福感之間存在較強的聯系;收入仍是影響主觀幸福感的主要因素;但也有不少學者得出差異較大的結論,認為收入只是影響主觀幸福感諸多因素之一,主觀幸福感受到國家、地域、社會、心理以及價值觀等眾多因素影響。現將主要觀點梳理如下:
1.1收入是影響主觀幸福感的重要因素
這種觀點認為,收入與主觀幸福感之間存在正向關系,即收入更高時,人們的要求更容易得到滿足,其主觀幸福感相對也就更強,但此效用相對低收入群體要比高收入群體大得多。2000年Schyns 結合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相對比較理論及個人特征理論,建立收入與主觀幸福感的關系模型,研究證明了此觀點。同年,Dieneretal在加爾各答對貧窮人群研究中發現,個體的收入和主觀幸福感之間關系密切。
1.2收入僅是影響主觀幸福感的因素之一,其對主觀幸福感的作用有限
這種觀點認為,收入對幸福感的作用存在一個最高極限,一旦達到這個極點,收入的增加將不會使幸福感產生變化。Graham and Pet-tinato (2001) 發現,當收入水平較低時,絕對收入的增長能夠導致主觀幸福感的增強,但當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后,絕對收入對主觀幸福感的作用會變弱。Cum-mins (2000) 分別分析低收入組、中等收入組及高收入組的收入與主觀幸福感的關系,結果發現,對于高收入群體,收入與幸福感之間的關系處于一個較低的水平;中等收入群體,收入與主觀幸福感的相關系數為 0.135;對于低收入群體,收入與幸福感相關系數上升到 0.257。以上研究剛好和美國威廉?伊斯特利(William Easterly)(1974)有關收入增長與幸福指標研究結果相吻合。他的結論是在不同的個體之間,收入與幸福的關系并非直線型的,而是存在一個臨界點,呈U型關系,即在收入較低的群體中,收入是其快樂的主要影響因素,收入與幸福感之間存在正向線性相關;但是,相對于中高等收入群體來說,收入的增加反而伴隨著“快樂收益”快速遞減現象,在較高的收入階段,收入與幸福感的曲線關系幾乎趨于水平狀態,即收入的增加并不一定帶來幸福感的增加,這就是“伊斯特林悖論”。
1.3影響幸福的非經濟因素
決定主觀幸福感除了收入等經濟因素外,還有許多非經濟因素,例如健康、家庭生活、年齡、業余生活、社會環境、個人心理、社會價值導向等都會對主觀幸福感產生影響。2012年,廣東省調查過群眾的幸福滿意度發現,民眾認為在影響其幸福感的各因素中,家庭生活、健康、人際關系等項高居首位,而后才是工作穩定,收入增長,富余的業余時間,第三是社會穩定、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生活環境日益改善;最后是完善的社會保障、福利等體制。
2.數據來源及調查結果描述及分析
本文的數據主要是通過問卷調查取得,結合福州當地的社會結構和平均收入水平,確定以收入水平和職業為劃分依據,選定問卷調查對象。具體來說,就是選出福州地區人均月收入在3000-6000元的區間內的群體為樣本,將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司白領、專業技術人員(如會計、律師、醫務人員、記者等)、個體經營戶和其他職業的人群為主要受訪者。本次調查問卷共設置十個客觀題目和一個主觀表述題,主要內容分三個部分,一是有關受訪者的收入現狀、收入滿意度等;二是有關主觀幸福感的主要構成、影響因素以及主要壓力等項目;第三部分是針對主觀幸福感與收入之間的關系,如收入與主觀幸福感的關系大小、目前所得收入與其幸福指數是否匹配,最后,還從收入角度出發,直接給自己的幸福指數打分等。
本研究共預定500份紙質問卷,對基礎數據進行整理過程中,將無效問卷剔除,有效問卷共計437份,其中,月收入在3000-6000元區間的,即符合項目研究設定樣本——中等收入群體的有248份。
下面針對問卷樣本數據進行具體統計和分析。
(1)不同收入群體主觀幸福感評價統計,如表1。
調查問卷中主觀幸福感的評價分值設置為91-100、81-90、71-80、61-70、51-60五段區間段,計算具體指標時分別折算為95、85、75、65、55五級。通過統計發現,不同的收入群體對其主觀幸福感的評價存在較大差異,其中,收入較高的群體,總體主觀幸福感自我評價也較高,平均值達到79.4;而中等收入群體的評價分值也居中,平均值為78.82;收入低于3000元以下的群體,他們的主觀幸福感平均自我評價只有74.33,差距較大。分析其原因,可能是中較高收入者,除溫飽等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外,還可以有富余的收入來豐富額外的、有關提升生活質量方面的要求,所以幸福的自我評價也較高,反之,收入較低時,生活的主要重心還在為溫飽而努力,基本生活外的可支配收入就相對缺乏,人的需求滿足程度就比較低,所以,其主觀幸福感評價也低。
(2)福州地區中等收入群體按照職業標準分類情況統計,如表2。
從上表中可以看出,中等收入群體對主觀幸福感評價平均得分是78.22(百分制),相對較高,這與前人的研究中結論認為,對中低收入群體而言,收入的增加對主觀幸福感的提升效用仍然較大是相吻合的;從評分標準差看,樣本總標準差達到11.39,可能是因為問卷中對于主觀幸福感的自我評分區間間距較大,這在預估范圍內,尚可接受;按職業分類統計分析發現,相對而言,專業技術人員的標準差值尤為顯著,達到了17.22,分析其原因,可能是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分類較多,差異較大,其收入和工作壓力差異也大,所以主觀幸福感的樣本離散程度也較大;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標準差只有9.27,低于平均值,說明其職業和收入相對穩定,所以人的主觀感覺也較相似。
(3)中等收入群體主觀幸福感與收入關系圖,如表3。
表3 主觀幸福感與收入關系圖
從上表看,認為二者之間沒有關系或者關系不大的僅占18.9%,而認為他們之間有一定關系的就有135人,占樣本總數的55.65%,而且還有25.4%的人認為,收入與主觀幸福感之間很有關系。說明在這一樣本群體中,超過八成的人都認為收入還是對人的主觀幸福感有影響的。分析其原因,由于中等收入群體的絕對收入已經能滿足生活基本需求,但是,跟高收入者相比,其富余的程度遠遠不夠,還是對收入的增加有一定的期待,所以,大都認為收入對其幸福感的提升還是有促進作用的。
(4)主觀幸福感影響因素表,如表4
表4 主觀幸福感的影響因素表
從上表看出,在影響收入的各種因素當中,比例最大的是生活質量,將近七成的人都認為,它是重要影響因素;而收入項目僅有60人選擇,只占四分之一不到的比例;超過40%的人認為,豐富的業余生活也是提升主觀幸福感的因素之一,同時,社會環境、政府服務也都會對主觀幸福感產生影響。此項統計,再一次表明,收入與生活質量、業余生活、社會環境和政府服務等各因素一樣,都會對主觀幸福感產生影響,但是其作用并不顯著。
3.結論與建議
本文在對相關文獻整理歸納基礎之上,總結有關收入與主觀幸福感之間的關系,通過對福州地區中等收入群體實證調查,據統計分析表得出如下結論,即這一群體的幸福滿意度達到中上水平;而且大部分人都肯定,收入與其主觀幸福感存在一定的關系,收入對提升主觀幸福感有一定的正向作用,但作用是有限的,隨著收入的進一步增加,二者之間的關系會逐漸弱化;人的主觀幸福感同時還深受生活質量、業余生活、社會環境以及政府服務所影響。這也再一次印證了“伊斯特林悖論”。
提高中等收入群體主觀幸福感的幾點建議:
(1)維持經濟穩定增長,增加人們的收入,滿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2)進一步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創造豐富的業余生活項目,維持安定、良性的社會環境,提供優質的政府服務,為提升主觀幸福感創造客觀的因素。
(3)從個體內在看,要加強社會學、心理學的教育,提高自身對事物的判斷能力和感知能力。
(4)要樹立正確、健康、積極向上的社會價值導向,培養民眾快樂的人生觀和正面的價值觀。 [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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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羅楚亮.絕對收入、相對收入與主觀幸福感——來自中國城鄉住戶調查數據的經驗分析[J].財經研究,2009(11):79-91.
篇7
關鍵詞:甘肅;農村居民;主觀幸福感
1 研究意義
主觀幸福感(SubjectWell-being)是衡量個人和社會生活質量的重要綜合性心理指標,居民幸福感的研究不但反映居民的幸福狀況和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心理感知,同時居民幸福感的研究也可以作為反映社會發展、穩定程度的重要“指示器”,現在已逐漸成為政府相關部門了解社會民眾心理狀況,進行政策制定、營造改革發展氛圍,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參考,因此,研究居民的幸福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幸福是每個人都孜孜追求的目標,建設幸福社會也是我們奮斗的目標。在2012年兩會上,“幸福”成為各地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十二五”規劃中的高頻詞匯。在全國范圍內,各地都提出了建設幸福社會的目標,北京提出“讓人民過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廣東提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建設幸福廣東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重慶宣示要成為“居民幸福感最強的地區之一”。甘肅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上,省委提出要努力建設經濟轉型跨越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生態綠色持續發展的幸福美好新甘肅。正式提出了要建設“幸福甘肅”的目標。
本文擬通過問卷調查形式,對甘肅省農村居民的幸福程度及甘肅省農村居民對于幸福感理解和要求進行了解,為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提供參考。
2.1 研究方法
本文以甘肅省農村居民為調查對象,用大樣本隨機抽樣調查方式獲得基礎數據,采用統計分析的一般方法,從農村居民幸福感總體評價入手,對包括性別、年齡、職業、受教育程度、經濟狀況、家庭生活幸福感、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感知度、社會環境滿意度等多個不同個體特征衡量蘭州市農村居民的主觀幸福感。具體衡量采用李克特量表(LikertScale)五段尺度設計,即“非常幸福”、“比較幸福”、“一般”、“較不幸福”、“很不幸福”五級,運用五級分別衡量調查對象的幸福程度,并對其分別賦予5、4、3、2、1的分值。
2.2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為甘肅省農村居民,按照各地州市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例將調查問卷做了大體分配,盡可能保證調查結果能夠代表全省農村居民的主觀幸福感狀況。
2.3 樣本情況
基礎數據通過紙質問卷,由我院農村生源的本科生利用2013年五一假期帶回農村老家進行調查獲得。共發放問卷600份,回收有效問卷503份,有效率為83.83%。部分人口統計學數據匯總情況如表1所示,從調查結果來看,調查過程中對調查對象的把握比較好。
從“比較幸福”向“很幸福”邁進卻還存在著很大的困難和壁壘。同時甘肅省農村居民主觀幸福感評價中對于兩個極端等級的評價或者說是頻數分布相差很大。這一現象的出現主要是由于我省地域遼闊,縱向豎跨,地形氣候多樣,農村布局較為分散,各地農村發展水平存在著極不平衡的現象,即在大部分甘肅農村生活狀況不斷完善的同時,還有一部分農村地區發展卻十分緩慢和困難,甚至都還沒有脫貧。因此,注意加強對這一部分農村地區的關注、幫助和帶動發展,將有助于促進我省農村發展更為平衡、更為和諧的狀態,也將有助于進一步提高甘肅省農村居民的主觀幸福感水平。
3.2 不同個體特征下農村居民幸福感
綜合其他研究發現,農村居民的個體特征對其主觀幸福感體驗存在一定的影響,即具有不同個體特征的農村居民對其主觀幸福感的評價可能存在差異,我們的調查也證實了這一點。
3.2.1 不同性別的農村居民主觀幸福感評價
調查結果顯示,對于甘肅省農村居民而言,一方面,隨著社會發展,在當下的農村里雖然對女性的歧視有所改變,在很多農村地區性別歧視已經基本不存在,但在中國千年來傳統文化的影響下,女性的地位在某些程度上還是要遠低于男性,在我省很多農村地區,女性在做同樣的生產勞動時還要承擔繁重的家務勞動;另一方面,調查發現一些農村家庭男性外出打工,女性留守在家,不僅要承擔農業生產勞動和家務勞動,還要料理包括照顧孩子等整個家庭的大小事務,負擔很重。故在多方因素的綜合影響下,女性的幸福感評價要比男性低。(見表3)
3.2.2 不同年齡的農村居民主觀幸福感評價
由于人的生活條件和心理狀況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發生變化,從而不同年齡層次的農村居民對主觀幸福感的評價可能存在不同。通過調查我們發現,對于農村居民而言事實確實如此,具體情況如表4所示。
調查結果顯示:雖然各個年齡段的農村居民對主觀幸福感的評價不存在特別大的差別,但并不是說他們對主觀幸福感的各個方面體驗都一致。比方說,農村兒童和青少年大多存在著留守的孤寂,他們的成長缺少父母的陪伴、缺乏關愛和指導,往往容易走上歧途,而且面對學業壓力的同時還要為家庭盡自己的綿薄之力,大多過早地承擔起了家庭的擔子,但總的來說他們的壓力還是比較小的;中青年時期生活則充滿了危機,需要不斷奮斗才能解決自己和家庭在物質方面的需求;而老年期則面臨著體力和生活能力下降的問題,甚至還存在“老無所依”的煩惱。這就意味著人們在不同時期都可能面臨著不同的生活問題,幸福感都受到這樣或那樣的影響,從而使得不同年齡段農村居民對于主觀幸福感的評價波動不大。3.2.3 不同職業的農村居民主觀幸福感評價
由于職業的不同,人們在不同的崗位上創造的社會價值與得到的回報都不同,調查中我們把農村居民的職業類別共分成了五大類。(見表5)
一般來說,隨著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人們的收入水平、認知水平和心理調控能力也將相應提高,這就說明了為什么高中教育程度的農村居民對幸福感的評價要高于初中、小學及以下的農村居民;另一方面,由于農村地區給人們提供的發展機會也比城市小,對于受教育程度本科以上的農村居民而言,往往感覺到其才能得不到充分發揮,這將使其主觀幸福感的評價反不如大專和高中。
3.3 農村居民的經濟狀況幸福感
調查結果顯示,雖然隨著近年來農村經濟發展加快,全省農業平穩較快發展,農村居民對經濟狀況高幸福體驗群體要多于低幸福體驗群體,但是總體上甘肅省農村居民的經濟狀況幸福感水平還是較低。(見表7)
3.4 農村居民家庭生活幸福感
統計收集來的訪問調查結果我們發現,甘肅省農村居民比較高的家庭生活狀況幸福感主要得益于其比較高的家庭成員關系滿意度和住房條件幸福感。廣大農民的家庭和睦、家庭關系和諧,但是當下農村人口大量外流,農村家庭大多僅剩婦女、兒童、老人留守,聚少離多使人愁。(見表8)
3.5 農村居民的基礎設施幸福感
基礎設施的建設及完善程度與廣大農村居民的生活息息相關,它既涉及到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但調查顯示甘肅省農村居民對于生活設施、生產設施、交通設施、醫療設施、教育設施和休閑娛樂設施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的需求還是相當迫切,我們應該快馬加鞭,繼續加大對農村基建的投入力度,穩步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3.6 農村居民的社會環境幸福感
統計發現,長期以來,國家和省政府不斷加大對“三農”問題的關注和投入力度,農村社會環境不斷改善,從而使得被調查的甘肅省農村居民對于現在農村社會環境總體上還是感到比較滿意和幸福的,但是在總體發展態勢良好的同時還是存在這差強人意的地方,比如,黑惡勢力和宗族勢力抬頭,危害農村治安;封建迷信活動斂取群眾錢財等。(見表10)
3.7 農村居民的生態環境幸福感
自然生態環境不僅密切關系到廣大農村居民的身體健康狀況,而且嚴重影響著農業生產發展狀況。經調查統計,甘肅省農村居民對于自然生態環境的幸福感情況如表11所示:在“非常幸福”這一檔幾乎沒有頻數分布,即沒有人對現在的甘肅省自然生態環境狀況感到非常滿意;而大部分農村居民評價的幸福感集中在“較不幸福”階段,統計顯示共有195人選擇此項,所涵蓋的人數占總體樣本的38.7%,而相比之下,對目前生態狀況感覺到“比較幸福”的只占總數的20.4%;還有87位農村居民評價為“非常不幸福”,占總體樣本的17.4%,比例較大。由此可見,甘肅省大部分農村居民對于目前我省自然生態環境狀況的幸福體驗令人堪憂。
由于長期對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認識和意識不足,沒有正確處理好開發利用資源和保護自然環境之間的關系,重眼前、輕長遠,致使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成為甘肅農村生態環境的兩大突出問題。
篇8
按照市委工作安排,春節前夕我到xxx村進行了春節走訪,現將走訪情況報告如下:
一.走訪時間
2020年xx月xx日
二、走訪地點
xx村
三、走訪人員
xx村共有貧困戶2人,分別是xx、xxx。平時以打零工、種地為生,無法外出打工,家庭十分困難。
四、走訪內容
2020年xx月xx日上午,黨建特派員助理xxx和xx村主任xx來到貧困戶xx(精神病患者)的家中,將兩桶食用油、兩袋大米和一袋面送到xx的家屬的手中,詢問其病情,叮囑其家屬按時用藥,及時就醫,有困難及時向村委或者當著政府尋求幫助。之后又來到xx的家中,詢問其家中遇到的困難,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五、存在問題
xx家庭情況特殊,xx系精神病患者,需要長年服藥,并且有家屬看管。作為一個農村家庭,xx的醫藥費成為家庭的負擔,也是其返貧的重要因素,是典型的因病返貧。而其家屬因需要照看張之遠,無法外出打工,經濟收入無法保證。希望政府職能部門能給予更大的關懷與幫助。
六、意見建議
篇9
X市公安局安居區分局X派出所現有民警X人,輔警X人、工勤X人。轄區面積X平方公里,現轄X鎮、常理鎮兩鎮共計X個行政村X個居委會,轄區現有戶籍人口X.X萬余人,流動人口X千余人。
一、堅持黨建引領,切實做到思想不拋錨。
一是強化學習教育,抓好理論WZ。多次專題學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及時組織學總書記在全國公安工作會上的講話精神;依托“專題黨課““主題黨日“等載體及“學習強國“平臺,加強線下線上學習,分步驟、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做到跟進學、反復學、深入學。通過學習領悟、交流探討,民輔警政治能力和政治站位進一步提高。二是強化制度約束,增強黨性修養。強化主題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狠抓““等制度落實,切實增強民警黨性修養,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以隊建促工作,全體民輔警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斗力進一步增強。三是強化作風建設,打造過硬隊伍。堅持從嚴管理不放松,嚴格執行各項紀律規定。
二、堅持服務民生,切實做到服務不缺位。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群眾滿不滿意、認不認可作為根本標準,堅持對群眾的事情真心辦,對群眾的訴求真心聽,對群眾的困難真心幫,真正做到警務圍著民意轉、民警圍著百姓轉,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夯實農村警務,打造平安鄉村。
以“百萬警進千萬家““萬警下基層“活動為契機,全面實施“一村一警“,以村級為單位,以警力配備為核心,堅持結X干部+治安積極分子+民兵+網格員的多元化路子,組建了一支龐大的社區(村)警務隊伍。
二是抓好“走心“服務,提升滿意指數。
運用“互聯網+“思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戶籍、交通等方面推出一批利民惠民措施,大力推行農時工作法、“背篼警務“。在窗口推行節假日辦證、延時服務、預約服務、承諾服務和“綠色通道“服務等舉措,盡量讓群眾少跑一趟路、少等一分鐘、少排一次隊。截止目前,派出所為群眾提供上門辦證、各類業務辦理等服務X余人次。
三是拓寬溝通渠道,密切警民關系。
以“六進六邊““一標三實“信息采集為抓手,推動社區民警走村入戶,做到困難群眾必訪、重點人員必訪、依靠力量必訪,通過走訪慰問、警民懇談、警營開放等多種形式,密切聯系群眾,熱情服務群眾;定期召開警民座談會,向群眾通報轄區治安狀況,報告履職情況,落實整改群眾意見。X年以來我所共走訪轄區群眾X余次,召開座談會X余次。
三、堅持打防并舉,切實做到平安不出事。
始終聚焦主責主業、聚焦中心工作,堅持打防并舉,統籌推進各項工作措施,努力創造安定有序的社會治安環境。
一是全力打擊各類違法犯罪。
X年至今,我所在分局各業務部門的指導下成功破獲多起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有效提升了人民群眾安全和滿意度。破大案顯作為,破小案得民心,X派出所牢固樹立“破小案、保民安“理念,把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小案作為保障民生、及時回應關切、提升滿意度的重要途徑來抓,強化警情分析研判,加強偵辦盜竊、詐騙等侵財類案件能力。X月X日,常理鎮楊某家菜籽被盜案我所僅用X天時間便將嫌疑人抓獲歸案,成功破獲該起盜竊案。
二是全力夯實基層基礎要素。
堅持量質并舉,不斷強化基礎信息采集和維護,“一標三實“、“雙清“等工作均位列全局前列。三是全力加強治安巡邏防控。堅持防范前移,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強化巡邏防控,加大社會治安防范力度,有效遏制控制轄區發案率,確保“平安不出事“。截止目前我所開展各類整治行動共計X余次,出動警力X余人次,出動警車X余次,共盤查可疑人員X余人次,抓獲網上逃犯X人。
四、堅持源頭治理,切實做到矛盾不上交。
一是拓展信息渠道。強化信息收集工作,推進“微信+社區警務“機制,拓展和延伸派出所情報觸角,及時獲取社情民情,基本實現對各種苗頭性、傾向性信息提前掌控,對重大涉穩事件風險隱患提前獲取線索、提前預測預判預警。目前,我所已建立各類社區微信群共計X余個,有效的節約了警務成本,提高了警務效率。
二是提升調解能力。
派出所多次邀請調解工作經驗豐富的法律工作者以“夜校“的形式為民警及社會調解員開展法律法規和調解業務培訓;定期梳理已成功調解的棘手案例,由派出所分管領導牽頭以召開交流會的形式,由調解員現場進行案例講解,共同分享案例調解的寶貴經驗,努力提升民警及社會調解員的業務水平和能力。
篇10
關鍵詞:幸福指數 政府服務 公共服務體系
在我國“十一五”規劃中,政府開始明確提出以人為本、建設和諧發展社會的目標,這個政策既符合社會發展的規律,也與國內外對主觀幸福感的重視不謀而合。“十二五”規劃也開始更加重視社會民生發展和公眾幸福問題。國內外研究表明,個體主觀幸福感不僅決定個人的生活質量,還與社會公共服務存在著密切關系。因此,公眾幸福與公共服務體系的完善也將影響到社會和諧穩定。
公眾幸福指數與經濟社會發展
對幸福的測量涉及到不同學科。經濟學以“理性人”為前提,認為幸福等同于最大效用。大衛·布蘭奇勞爾和安德魯·奧斯瓦爾德建立的幸福模型設定了幸福指數(主觀滿意度水平)是個人實際的效用或福利、實際收入、親情及與個人相關的特性的函數。社會學則認為個體是以群體為中心的“社會人”,因此,應通過個人對自身生活質量的主觀評價來計量幸福,側重于對客觀生活的主觀認識(張進、馬月婷,2007)。經濟學測量的維度包涵了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但可能忽略非理性因素對幸福感的影響,心理學量表中的維度僅是人們的最終心理感受結果,但未必能表達社會生活的具體方面對幸福感受的具體影響。社會學的“主觀認知評價”強調個體的社會環境及其道德文化宗教等因素,但幸福感畢竟針對個體,是個體的主觀反應(Cummins,R. A,2000)。
這些研究雖然提出的指標各有差異,但均將幸福指數定義于主觀范疇。國內對幸福指數的研究主要是基于核算的視角,以與GDP 體系相區別與對應,實際上即是將幸福指數、國民幸福總值及作為發展目標、考評手段的幸福評價體系模糊化處理,被視為廣義上的“幸福指數”(邢占軍、劉相,2008)。
目前國內有代表性的幸福指數評價指標體系,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將幸福指數視為核算體系,不論其內涵如何,本質上即是國民幸福總值的范疇,即所謂的“廣義幸福指數”、發展指數等,與國民生產總值一樣可作為統計體系;二是幸福考評體系,以幸福或幸福指數作為政府及公共政策的目標,從政府績效的角度,一般是上級政府考評下級政府的體系,包括組織體系和指標體系,可視為基于“幸福指數”的科學發展觀之類的評價體系。
從2011年開始,在全國各級會議上,幸福指數成為熱門話題,如廣東省委十屆八次全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提出了“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核心任務,并要求制定幸福廣東的指標體系。在長三角地區,幸福指數的構建和幸福社會建設問題也受到非常多的關注。但是,人類對發展的追求不僅僅局限于經濟,經濟發展水平越高,人類生活中非經濟因素的影響也會越大。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通過一個綜合的指標,研究經濟和非經濟因素的影響,對社會經濟發展和追求進步顯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從GDP 崇拜到幸福指數關懷是政府落實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理念的具體體現,反映了政府對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的深切關心與關注。因此,要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就必須更好地關注民生,關注國民幸福指數,提升國民幸福感。
GDP崇拜、幸福指數與政府施政目標
將國民幸福指數的追求與政府的施政目標掛鉤,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從內在因素來說,是政府自身對轉變發展方式認識的提高;從外在因素來說,是民眾幸福需求促使政府做出的一種回應。
經濟是國家發展的基礎,用GDP 指標考核本身并沒有錯,但如果唯GDP 是從,搞GDP崇拜而不關心民生福祉,就不符合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要求,也不利于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把公眾的幸福指數作為硬指標,摒棄GDP 至上的政績觀,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由重點關注經濟數字轉向關注公眾的主觀幸福感(鄭方輝,2011)。
隨著科學發展觀的提出,我國對轉變發展方式的認識也有了進一步提高,從一味地追逐經濟發展指標,轉向關注人文社會環境指標。無論是“十二五”規劃綱要,還是各地的“十二五”規劃,都主動調低了經濟發展速度。2012年,我國把經濟發展速度調低到8%以下,把更多政策和資源投向民生,更加強調國民的幸福感受,這是政府在轉變發展方式中的自覺,也是政府對施政目標認識的一大提高。
國際經驗表明,處于中等收入階段的國家,居民的幸福感提升對經濟增長不敏感,而更多地關注成功與幸福。在各項政策制定過程中,為民眾謀幸福、為民眾提供優越的生存與發展條件,將成為政府工作所遵循的價值標準。在我國經濟轉型的過程中,隨著人們對于幸福指數的進一步認識,很多地區已經把幸福指數納入政府績效評價體系。政府施政目標的轉變,基礎是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幸福就是讓人們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對未來有信心。“幸福指數”一般包括三個方面:群眾對生存狀態的滿意度,如就業、收入、社保、安全、社會和諧等;對生活質量的滿意度,如居住、醫療、教育、文化娛樂狀況等;對政治權利的滿意度,如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等的落實情況。在設置考核指標時,應本著科學合理的原則,把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指標納入考核,使抽象的幸福具體化,形成科學的考核指標體系(謝煥格,2011)。
幸福指數與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一)公眾幸福指數與民生發展需求
提升公眾幸福指數體現了關注民生、推動和諧社會的理念。提升居民以幸福指數為核心的生活質量,必須努力實現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和實現人的發展權利相關的普遍需求,這就要求社會決策者堅持關注民生。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其實質是進一步實踐科學發展觀,解決如何讓公眾共享發展成果的重要命題。
我國“十二五”規劃明確將“加強社會建設,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作為主要規劃之一,表明了中央對民生問題的高度關注。而多個地區在結合本地情況制定具體規劃建議時,增加了幸福指數的評價,其強調的主體內容便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發展公共服務體系。要解決好民生問題,就是要在提升民眾幸福指數方面有所作為,而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努力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則是政府提升民眾幸福指數的重要著力點。
對于幸福指數的關注,強調的就是社會個體客觀存在狀態和主觀心理體驗對于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目標的重要意義。從某種程度上說,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就是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現實途徑之一,因為人們生活質量的提升集中反映了社會進步和發展的程度。一方面,由于地域、文化和個體體驗等的差異,不同地區、不同的人對生活質量的追求和感受會產生一定差異;另一方面,在對生活質量的基本要求上,又體現出一些共同的要求,即對健康、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等各方面條件的追求,對自我發展的追求。總之,對幸福指數進行科學地評價,同時從人民生活質量的范疇上拓展對幸福指數的理解,對于我國社會的進一步改革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在我國各地區的“十二五”規劃建議中,也增加了幸福指數評價。首先是希望發揮幸福指數在衡量社會進步發展中的重要功能,從而補充以往僅僅使用GDP等反映經濟發展的指標作為衡量社會進步發展的做法。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獲得了舉世矚目的大發展,而接下來的重點則應該是追求“國富”與實現“民強”并舉。從單一的GDP評價到補充更具人性化的幸福指數評價,恰恰反映了我國社會整體發展觀的轉變,即從追求單一的經濟發展觀到堅持并踐行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何正欣,2011)。
對民生的關注,需要在政府績效評價中得到明顯體現。要在政府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中設置民生指標,并附以較高的權重。我國很多地方也已經開始關注這一問題,例如,廣東省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評價指標體系把“人民生活”列為一級指標,就起到很好的導向作用。另外,民生幸福與否,沒有人比民眾自己更清楚,政府績效評價體系的主觀指標設計中也要涉及民生指標,讓人民自己評價自己的民生幸福感。
(二)公眾幸福指數與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政府職能模式也出現了一定轉變。政府職能轉變就是要把計劃經濟時期的全能型政府職能模式轉向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有限政府職能模式,說到底,就是要轉變為服務型政府。
從公民導向的邏輯源頭來看,服務型政府必然為績效型政府,評價政府績效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以政府績效來看待及評判發展有著現實意義,它為政府的理想職能、政府競爭的方向、政府變革等議題增添了具體的民間標準。要實現幸福指數發展的目標,政府首先要做好職能定位,按照公共經濟學的一般理論,政府所扮演的角色理應是為民眾提供更好服務的“守夜人”,就是要打造服務型政府。如何實現我國國民幸福的最大化,是政府公共管理最重要的職責。
幸福指數在我國服務型政府的建設當中,也已經起到了一定作用。廣東省作為中國經濟發達省份,政府和民眾對于幸福指數的理解也走在前沿。廣東省政府引入了一些第三方專業評價機構對政府績效進行評價,并以此來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華南理工大學公共政策課題組連續多年針對廣東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121個縣(市、區)兩級地方政府開展政府整體績效評價,將地方政府職能定位于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公正、保護生態環境、節約運作成本、實現公眾滿意五個領域層,全面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政績觀,指標體系強調又好又快,把環境保護、政府成本納入導向層。
李楨業(2008)等人從城市居民綜合福祉角度對沿海地區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數進行了實證分析。從反映居民幸福指數的指標看,我國沿海12省份間存在著十分明顯的差距。其中,長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地區的居民享受了沿海地區最高的幸福指數。三大經濟圈是我國經濟最發達地區, 其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福祉環境相對較為完善,從而使這些地區的居民保持著國內的最高生活水準。其中,長三角的江浙,珠三角的廣東與京津兩市的居民幸福指數并無明顯差距。海南、廣西、福建等省份的居民基本生存環境較好,而人口密度適當,人均享有的公共資源較為充裕,這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他們與三大經濟圈居民之間的幸福指數差距。
目前包括中央政府在內的各級政府,都把縮小居民收入差距作為公共政策的首要目標,但是這種縮小地區差距的目標,不能僅僅局限在經濟收入差距方面,而應放在能夠真實反映居民生活水準的基本生存環境和公共福祉環境方面。
目前,我國很多城市的發展并沒有能夠全力為民眾謀求更多的福祉,只是給私人資本提供越來越大的利潤空間。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對公共投資管理的缺位,即公共投資不是致力于提高居民幸福指數,而是跟著某些政府官員走,而一些官員又跟著資本走,結果導致公共利益不斷被私人資本侵蝕。如果能從預算制度上嚴格規定公共投資應該負擔的各種福祉支出,確保各項居民福祉性投資的投入到位,那么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將變得更為完善,民眾的幸福指數也將進一步提高。
參考文獻:
1.張進,馬月婷.主觀幸福感概念、測量及其與工作效能變量的關系[J].中國軟科學,2007(5)
2.Cummins,R.A.Obiective and Subjective Quality of Life[J].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2000(52)
3.邢占軍,劉相.城市幸福感—來自六個省會城市的幸福指數報告[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
4.鄭方輝.幸福指數及其評價指標體系構建[J].學術研究,2011(6)
5.謝煥格.把幸福指數納入干部考核[J].紅旗文稿,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