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的原值和凈值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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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現將勞動部、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頒布〈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19號〕(以下簡稱《規定》)轉發給你們,根據《規定》的有關精神,結合我市情況,做如下補充,請各單位一并遵照執行。
一、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以下簡稱勞服企業),作為以承擔就業安置任務為主的特殊企業群體,曾為穩定我市城鎮就業形勢做出過重要貢獻,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勞服企業也必須適應“兩個根本性轉變”,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企業發展機制。根據《規定》的有關要求,在勞服企業推行股份合作制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會議有關精神和新形勢下勞服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勞服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市勞動局、市體改委、市地稅局、市國有資產管理局等有關單位應加強對我市勞服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工作的領導,幫助和指導勞服企業健康有序的開展實行股份合作制的工作。通過實行股份合作制把勞服企業提高到一個新的發展水平,使其在實施再就業工程中,更好的承擔就業安置任務。
二、勞服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制時,應遵照《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暫行辦法》〔市政府(1994)14號令〕和勞動部等四部委局關于《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規定》一并執行。勞服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時股權設置一般為職工個人股、集體共有股、法人股。股權設置比例由企業自定。但職工個人股和集體共有股應占企業總股本的51%以上。在職工個人股比例設置中提倡企業的負責人、生產經營骨干的股權多于一般職工。
三、勞服企業改建股份合作制須對企業資產進行產權界定和資產評估。進行產權界定時,按照市勞動局、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市地稅局《關于轉發勞動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頒布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產權界定規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勞服發(1997)208號〕有關產權界定政策規定和工作程序執行。資產評估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服企業產權界定結果,涉及國有資產的,應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準登記;涉及集體、個人及其他投資者所有的,由地方稅務部門進行資產核實,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核準登記,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全民所有制性質勞服企業改制工作,按《北京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體改委、市經委關于進一步加快本市國有小企業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1997)50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界定為國有資產的凈資產,在征得出資主體和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后,可比照京政辦發〔1997〕50號文,鼓勵勞服企業職工出資購買轉為職工個人股。對因凈資產數額較大,一次性買斷有困難的本企業職工,允許在不超過五年的期限內分期付款,但首期付款額不得低于全部購買款的30%。對未付款部分不享有所有權。還可根據企業要求留給企業有償使用并以不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標準收取資產占用費。
五、界定為勞動者集體共同共有的資產,可折股形成集體共有股,對集體共有股分得的股利一般可按下述方法進行分配:一部分(約30%-40%)分配給現職職工;一部分(約30%-40%)分配給原企業離退休人員;一部分(約20%-30%)作為企業勞動分紅。集體共有股股利的分配由職工(股東)大會決定。調離本企業的職工不再享有分紅權。
六、按照《規定》的有關精神,原有勞服企業改建股份合作制企業時,在做好上述前期準備工作的前提下,按下列程序辦理實行股份合作制的審批手續:
(一)根據《規定》的有關具體審批手續,凡原勞服企業改建為股份合作制的,由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市或區、縣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審核;
(二)經市或區、縣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審核簽署意見后,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94〕第14號令《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暫行辦法》、京政辦發〔1997〕50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再到同級委、辦、局履行改制的審批手續;
(三)經同級委、辦、局批準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改制的工商注冊登記手續;
(四)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改制注冊登記后,按隸屬關系將改制情況報市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備案。
七、新辦的股份合作制企業,凡經勞動部門認定并發給《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證書》的,并達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字(94)001號〕規定安置比例的,經當地地稅部門批準,可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
八、原勞服企業改建為股份合作制時,凡在享受減免稅期內并繼續承擔就業安置任務、符合安置規定比例的,可繼續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至減免稅期滿時止。
凡被勞動部確定的本市實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試點的勞服企業,自轉制之日起視同新辦企業,凡達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94〕001號文件規定安置比例的,可從轉制的當年算起享受勞服企業的減免稅政策。
附件:勞動部、國家體改委、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頒布《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19號)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體改委(辦)、稅務局、國有資產管理局,國務院有關部門:
勞動部、國家體改委、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制定了《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規定》,現予頒發,請遵照執行。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改革,進一步發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以下簡稱勞服企業)促進就業、平抑失業率和保障社會穩定的作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是借鑒股份制的做法,實行勞動合作與資本合作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第三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全員入股,股權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三)實行民主管理;
(四)實行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
第四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凡繼續承擔安置城鎮失業人員任務的,仍享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94)001號文件中規定的對勞服企業的優惠政策。
第五條 各級地方勞動部門應安排一定比例的就業經費、生產扶持資金和失業保險金扶持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對參加了失業保險的勞服企業,可用適量失業保險金作為向銀行貸款的貼息。
第六條 各級地方勞動部門就業服務機構和行業部門勞服企業管理機構應依照《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管理規定》,加強對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的管理、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
第七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與主辦或扶持單位簽定協議,建立新型的合作關系。經雙方協議商定,勞服企業可有條件地為主辦單位承擔一定比例的職工子女和富余職工的安置任務。
第八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堅持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成本工資與稅后利潤按股分紅和勞動分紅的分配辦法。并根據地方政府確定的工資指導線和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等因素自主決定企業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依照規定標準為企業職工繳納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保險費。
第十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依法自主決定用人形式,通過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十一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職工及其他投資者以其所認購股份對企業承擔有限責任,企業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二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后,其財產和正常經營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三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加強黨的組織建設,開展黨的活動。
第二章 企業的設立
第十四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采取原有企業改制和組建新企業兩種方式設立。
新組建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由三名以上作為發起人,并有20名以上個人股東;原有企業改為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經原企業職工大會通過,有外來投資的,應征得投資者的同意。上述兩種方式均需報地方勞動部門就業服務機構審查同意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由稅務機關辦理稅收減免手續。
第十五條 勞服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應向當地勞動部門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下列文件:
(一)申請報告;
(二)實施方案;
(三)企業章程;
(四)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或新組建企業發起人協議書;
(五)企業財產驗資確認書;
(六)企業資產所有者及投資者意見;
(七)勞服企業認定證書;
(八)審批機關要求的其它文件。
第十六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章程必須載明下列事項:
(一)企業的名稱及場所;
(二)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
(三)企業設立方式、股金來源和股權設置;
(四)收益分配及虧損分擔辦法;
(五)股份管理辦法;
(六)股東(職工)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產生程序及其職權;
(八)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九)企業組織機構及其職權;
(十)企業章程修訂程序;
(十一)企業承擔安置城鎮失業人員任務的措施和辦法;
(十二)其它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三章 產權界定
第十七條 勞服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制,應在勞動部門就業服務機構、國有資產管理、稅務等有關部門組織指導下進行,并吸收投資者參加,成立清產核資小組,清理原有企業債權、債務,核實企業全部資產,界定企業的凈資產產權,明確債權、債務的責任。
第十八條 清產核資和產權界定的結果,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報政府授權部門確認,并發給資產確認書。涉及國有資產的應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
第十九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按下列原則進行產權界定:
(一)企業開辦初期和企業發展過程中,全民單位為解決職工子女就業撥給的閑置設備等實物,界定為勞服企業集體資產。扶持的資金及非閑置設備等資產(折合資金),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無協議的按照國家為解決主辦單位職工子女就業的有關政策有償使用。經雙方簽訂協議,這部分資產可作為勞服企業改組為股份合作制時主辦單位國有法人投資,或作為繼續安置主辦單位職工子女和富余職工的扶持條件。
(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所享受的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所形成的資產,歸企業集體所有,并依照國家規定,列為企業集體資本金。
(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使用銀行貸款、國家借款等借貸資金形成的積累,歸企業集體所有;全民單位提供擔保并履行了連帶責任的,全民單位應予以追索清償。
(四)企業生產經營場地,其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可繼續有償使用。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繳納土地使用占用費。
(五)企業享受國家稅前還貸和以稅還貸等特殊優惠政策而形成的資產,屬于扶持性國有資產,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入企業公積金,單獨列帳反映,國家保留對這部分資產處置權,不參與管理和收益。資產可用于企業發展和安置就業。
(六)投資主體不清的資產,以及接受無償資助和捐贈所形成的資產,其產權歸企業勞動者集體共同共有。
(七)企業自籌資金,投資收益形成的資產,其產權歸企業勞動者集體共同共有。
(八)企業職工個人出資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資產,其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
(九)其他社會法人投資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資產,其產權歸投資的法人所有。
第二十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職工獎金、工資儲備基金等,其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章 股權設置
第二十一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的股東,可以用貨幣投資,也可以用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等有形資產、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折價入股。以無形資產作價折成股份,其金額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產的20%。
第二十二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根據資產來源和歸屬設置股權。其股份按投資主體分為:職工個人股、職工集體股、法人股。
(一)職工個人股,是指本企業職工個人出資及當年新安置的城鎮失業人員帶資入廠或以技術、實物、財產等投資入股的股金所形成的股份,其股權為職工個人所有。
(二)職工集體股,是指在原有企業界定產權時,劃歸勞動者集體共同共有的資產構成的股份,其股權為本企業全體職工集體所有。
(三)法人股,是指企業法人以其合法可支配的資產投入到勞服企業的股份,或扶持單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其合法可支配的資產投入所形成的股份,其股權為法人所有。法人股為優先股。企業章程應對優先股作出具體規定。
第二十三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的職工應按照企業章程認購所規定的限量數額股份。新組建的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職工個人股在本企業股本總額中應占主體。改制為股份合作制的勞服企業,職工個人股和職工集體股的股本總額應在企業股本總額中占主體。
第二十四條 職工個人股不得退股,但遇職工死亡、退休、調離、辭職或被企業辭退、除名、開除等,企業可根據情況購買職工持有的股份。當出現企業章程規定的特殊情況時,經股東大會同意,可由企業負責收購部分個人股份。企業收購的股份,可出售給企業其他職工或新參加企業的職工。
第二十五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不發行股票,只出具出資證明書,作為資產證明和分紅依據。
第五章 收益分配
第二十六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按照國家對勞服企業有關稅收政策規定,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二十七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彌補前年企業虧損,不足彌補的虧損額,以企業公積金彌補,仍不足的由股本金抵補。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三)提取公益金。
(四)支付勞動分紅。
(五)支付優先股股利。
(六)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二十八條 個人股東的股份收入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九條 職工集體股分得的股利,可拿出一定比例分配給在冊離退休職工和現職職工。具體分配比例及標準由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決定。現職職工分配,可采取兩種辦法:一是直接分配給職工;二是將分配的股利記入職工個人帳戶,由企業有償使用,企業擴股時可轉增職工個人股股本。職工集體股分得的股利給職工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可單獨列帳,企業擴股時,轉增職工集體股股本。
第三十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
第三十一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公積金應用于彌補企業虧損,擴大企業生產經營或轉增股本。
第三十二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公益金應用于企業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第三十三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加強財務管理,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審計。
第六章 管理體制
第三十四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可實行股東大會和職工大會合一制度。股東(職工)大會是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議可實行一人一票制。股東(職工)大會應定期召開,聽取董事會、監事會工作報告,表決企業議案。股東(職工)大會行使下列權利:
(一)選舉或罷免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
(二)決定企業的設立、合并、終止和清算;
(三)批準企業安置城鎮失業人員的方案;
(四)修改企業章程;
(五)批準企業年度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
(六)對企業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定;
(七)決定企業發行債券;
(八)對其它重要事項作出決定。
第三十五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可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企業的決策機構,向股東(職工)大會負責。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定企業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企業發展規劃;
(二)審定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三)決定召開股東(職工)大會,并向大會報告工作;
(四)執行股東(職工)大會決議;
(五)制定企業增減注冊資本方案;
(六)制定發行企業債券的方案;
(七)審定企業安置失業人員的方案;
(八)制定企業設立、合并、終止方案;
(九)制定企業章程修改方案;
(十)選聘企業經理(廠長)及有關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標準和支付辦法;
(十一)企業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
第三十七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可設監事會。監事會是企業活動的監督機構,由三名以上單數監事組成。其活動方式依照企業章程規定。監事的任期每屆不得超過四年,但可連任。監事不得兼任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職務。監事會議決議由三分之二以上監事表決同意,方可實行。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監事會的主席或監事代表列席董事會會議;
(二)對董事和經理(廠長)履行職權進行監督;
(三)查閱企業財務帳簿和其它會計資料,要求董事會和經理就相關的問題作出書面報告;
(四)審核企業年度決算和清算的表冊,并就審核的結果制作意見書,向股東(職工)大會報告;
(五)必要時召集股東(職工)臨時會議;
(六)對董事會和經理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向股東(職工)大會報告。
第三十八條 監事會行使職權時,聘請律師、注冊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的費用由企業承擔。
第三十九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因其規模限制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其有關職責由股東(職工)大會確定專門人員負責。
第四十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產生,由企業章程作出規定。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由股東(職工)大會選舉產生,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和實施企業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二)實施股東(職工)大會或董事會通過的決議;
(三)提出企業發展規劃、生產經營計劃和企業規章制度草案;
(四)提出職工收益分配方案;
(五)提出企業年度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
(六)決定企業管理機構的設置,任免副經理和其他管理人員;決定副經理以下職工的獎勵和處分;
(七)提出安置失業人員就業的方案;
(八)定期向股東(職工)會議和董事會報告工作,并聽取意見,接受監督;
(九)行使企業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
第四十一條 各級勞動部門就業服務機構和稅務部門,對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承擔安置城鎮失業人員情況及享受減免稅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年度檢查。
第七章 變更與清算
第四十二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合并分為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企業合并應由各方簽定協議,處理好債權、債務等遺留問題,妥善安置好企業人員。合并各方未清償的債務由合并后的企業承擔。
第四十三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分立時應由分立各方簽定協議。分立協議中應明確劃分分立各方的財產、債權、債務。對企業債權的承擔,應事先作出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債權人,并簽定清償債務的協議。經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不得分立。
第四十四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合并與分立,應報當地勞動部門就業服務機構批準,依照規定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五條 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因宣告破產、撤銷或其他原因而終止,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清算組織,限定日期做好企業財產清算工作和各種債務償還工作。
第四十六條 破產的股份合作制勞服企業,其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一)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
(二)應繳未繳的社會保險費;
(三)應繳未繳國家的稅款;
(四)尚未償付的債務。
不足清償同一順序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篇2
關鍵詞:折舊;累計折舊;減值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3-0168-01
1 兩者在會計理論范疇的區別
(1) 性質和目的不同。
累計折舊是“資產價值損耗的計量”,其實質上是成本的分配手段或分攤過程。設置累計折舊的目的在于準確核定固定資產參與生產經營活動而形成的累計的價值轉移,以求從商品銷售中得到補償。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實質則是從“資產是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的角度,以“可收回金額”對賬面價值歷史成本作修正。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的目的在于:當技術進步等諸多因素使資產貶值時,用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來調整那些由折舊不能及時反映與調整的可收回金額與賬面價值的偏差,使資產價值得以真實反映,體現了會計謹慎性原則。
(2) 兩者對象不同。
應計折舊作為備抵項目,其對象是固定資產原值,期末固定資產原值扣減累計折舊后反映的正是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減值準備則不同,其對象為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累計折舊后的凈值,并且除了特別規定的外,既包括單項資產又包括資產組。
(3) 兩者特征不同,其會計處理遵循的政策也不同。
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相反,固定資產價值發生減損時,一般可以通過計提減值準備在期末及時地予以調整,同時減值減損也可以在未來采用多提折舊的方法體現。所以,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比累計折舊更加及時、靈活。
2 兩者在會計核算上的不同
(1) 核算范圍不同。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新準則對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情況作出了六條規定,并增加了對資產組減值的認證。可見,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范圍比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范圍要大得多,相反,減值準備的認定和計算要比累計折舊嚴格得多,復雜得多。
(2) 計提方法不同。
一般來說,累計折舊計提方法較多,如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企業應據資產自身價值轉移的預期特征以及減值發生的可能性等進行方法選擇,且不得隨意調整。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方法單一,就是對資產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部分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3) 兩者的計提基數不同。
原始的累計折舊以資產原值減去預計凈殘值的余額作為折舊基數,在新準則下有了減值準備的界入,應作出變動,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基數是固定資產賬面價值,按期末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4) 兩者的會計處理不同。
①賬務處理不同。累計折舊與經營管理直接相關,按月分配計入制造費用、管理費用,且不能沖回;而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與經營管理無直接關聯,并非經常發生,統用“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月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②對應交所得稅的影響不同。企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的折舊費,除接受捐贈和盤盈的固定資產由于具有成本性支出外,可以在稅前扣除。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不在扣除之列。
3 兩者的聯系
篇3
【關鍵詞】 固定資產 折舊方法 改革與創新
固定資產是企業進行生產活動的主要勞動資料,其價值是在投資時一次性支付,然后隨著使用時間逐漸轉移到產品中去。為了體現這種價值的逐步消耗和轉移,會計上需要進行分期計提折舊,使資產分期轉化為成本和費用,并以當期的收入加以補償。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直接影響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影響企業當期利潤、期末資產和所有者權益情況,進而影響著企業固定資產更新、維持和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所必須的資金積累,影響著社會資源的配置。因此,研究探討科學合理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一、現行固定資產常用的折舊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是一種直線折舊法,是指按照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平均計提折舊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額=(原值-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采用年限平均法的前提假設是固定資產的服務潛力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遞減,固定資產服務能力降低的決定因素是時間推移所造成的陳舊和損壞,固定資產服務能力在各個會計期間等量地降低,而不管資產的服務程度如何。年限平均法主要適用房屋建筑等資產價值損耗與時間推移緊密相關的固定資產。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也是一種直線折舊法,在使用中要求企業按固定資產的工作量平均分攤折舊額。其計算公式為:
單位工作量應計提的折舊額=(原值-凈殘值)/估計工作總量
年折舊額=單位工作量應計提的折舊額×年實際工作量
從上式可知,各會計期間折舊額計提的多少取決于當期的實際工作量,若企業各期工作量差異較大,會導致各期計提的折舊額波動。當期工作量越高,往往也意味著固定資產的使用程度更高,其價值損耗程度越大。因此,這種方法計提的折舊額能更真實地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損耗情況。工作量法主要適用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資產價值損耗與工作量緊密相關的固定資產。
3、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一種加速折舊法,要求在固定資產使用期間,從第1期至第n-2 期(n為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各期折舊率為直線法折舊率的雙倍,即2/n;最后兩期的折舊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率為1/2。其計算公式為:
1至n-2 期:年折舊額=年初賬面價值×2/n
n-2至n期:年折舊額=(原值-前n-2 期已提折舊額-凈殘值)/2
從上式可知,因折余價值逐年遞減,折舊率相同,故折舊額逐年遞減,固定資產的價值按逐漸遞減的速度進行轉移。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也是一種加速折舊法,其年折舊率是依據當期的尚可使用年限占各期的尚可使用年限之和的比例確定。其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額=(原值-凈殘值)×年折舊率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各年尚可使用年限之和
從上式可知,因各期的計提基數相同,折舊率逐年遞減,故折舊額也逐年遞減。與雙倍余額遞減法一樣,固定資產的大部分價值集中在整個使用壽命的前期計入成本費用中。
5、不同折舊方法比較分析
綜上所述,現行折舊方法可以歸納為直線法(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等)和加速折舊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直線法的特點是在估計使用年限內每年或每單位對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額是相等的;加速折舊法是指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的最初幾年提取較多的折舊,而后期逐漸減少折舊額,使固定資產在有效使用期內快速得到補償的一種方法。
二、現行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缺點
1、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麻煩且缺乏科學依據
雙倍余額遞減法要求以年初的賬面凈值乘以雙倍直線折舊率計算當年的折舊額。折舊額隨著賬面凈值的降低而不斷降低,而且前期降低速度很快,后期降低速度日趨緩慢。如固定資產原值為S,使用壽命為5年,凈殘值為F,則第一年的折舊率為2/5S,第二年的折舊額為6/25S,第三年為18/125S。可見,前期的計提的折舊很多,然后逐年快速降低。其中,第一年要將約一半的原值計入成本、費用,顯然會對企業產生很大的影響。若按年數總和法加速折舊,第一、二、三年的折舊額分別為:(原值-凈殘值)×5/15,(原值-凈殘值)4/15,(原值-凈殘值)3/15。可見,年數總和法相比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折舊額的降低速度較均勻。筆者認為,雙倍余額遞減法,前期計提的折舊太多,用雙倍直線折舊率計算折舊額缺乏科學依據,并且每年都要查找調節賬面凈值,很繁瑣。
2、未考慮通貨膨脹的影響
企業計提折舊的目的是逐漸形成重置固定資產的資金,以維持企業原有的生產能力,即計提折舊從某個角度來講就是提取固定資產更新的準備金。目前,我國的固定資產折舊是按照取得的固定資產的原始成本作為計提依據,即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忽視了社會經濟通貨膨脹,這意味著提取的折舊即固定資產更新準備金不足以滿足未來更新固定資產的需要,從而束縛了企業自身生產力的發展。國家實行宏觀調控下的市場經濟,幣值是隨著國家經濟發展的變化而變化的。幣值的變化已經打破了會計上的“幣值不變”的假設,在這種情況下,固定資產仍然按照原來的價值作為折舊極限的方法顯然不符合現實。如2006年購置一臺新的專用設備為9萬元,2009年購置同樣的一臺要12.1萬元,而現在該設備的市場價格在16.5萬元左右。如果該設備的使用年限較長,固定資產以傳統方式折舊完畢后,其折舊資金根本無法滿足其更新的需要,也就更談不上購買先進的設備。
3、未考慮貨幣時間價值
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以歷史成本為計量依據,也就是說,在購建固定資產的時點上來計算未來應該攤入生產成本或費用的金額,其實質是站在現在這個時點將現行發生的投資成本分攤到以后各期。計算直接將原值減去凈殘值后按工作量分攤或按時間分攤。顯然,這從根本上忽視了資金的時間價值,使得固定資產折舊分攤少計,利潤虛增。
三、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改革與創新
1取消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都是加速折舊法。筆者認為,雙倍余額遞減法前期計提的折舊太多,用雙倍直線折舊率計算折舊額缺乏科學依據,并且每年都要查找調節賬面凈值,很繁瑣。因此,若需要加速折舊,年數總和法比雙倍余額遞減法更科學、簡便。故建議將雙倍余額遞減法取消。
2、基于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改進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根據上文可知,現行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均未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問題,而資金的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是客觀存在的。如果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不長,則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對企業影響不會很大,但若固定資產使用的時間很長,將會造成很大的誤差。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已經在某些地方引入了時間價值的概念,如分期收款銷售、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核算等等。故建議固定資產的折舊也引入時間價值概念并考慮通貨膨脹問題。基于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對剩余三種折舊方法加以改進,具體如下。
(1)年限平均法的改進。年限平均法的改進思路為:以通貨膨脹附加率與平均利率之和作為貼現率,令各年折舊額的現值之和等于原值減去凈殘值現值后的余額,即:
A(P/A,i,n)=S-F(P/F,i,n)
又即:A=■
上式中:A-年折舊額
S-固定資產原值
F-固定資產凈殘值
i-通貨膨脹附加率與平均利率之和
n-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
例1:甲企業購置設備一臺,原值為12萬元,殘值2萬元,預計使用壽命為5年,通貨膨脹附加率為2%,市場平均利率為8%。在考慮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的基礎上,各年折舊額為:
年折舊額=■=2.8378
(2)年數總和法的改進。年數總和法的改進思路為:以通貨膨脹附加率與平均利率之和作為貼現率,令各年折舊額的現值之和等于原值減去凈殘值現值后的余額,即:
■U(■,i,1)+■U(■,i,2)+■U(■,i,3)+…+■U(■,i,n)
=s-F(P/F,i,n)
上式中:S-固定資產原值
F-固定資產凈殘值
i-通貨膨脹附加率與平均利率之和
n-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
N-各年尚可使用年限之和
U-折舊基數
計算出折舊基數U以后,由此計算各年的折舊額:
第一年的折舊額=■U
第二年的折舊額=■U
第三年的折舊額=■U
第N年的折舊額=■U
例2:承例1資料,按照改進的年數總和法有:
各年尚可使用年限之和=1+2+3+4+5=15,即:
■U(■,10%,1)+■U(■,10%,2)+■U(■,10%,3)+■U(■,10%,4)+■U(■,10%,5)=12-2(P/F,10%,5)
得U=13.3485
由此可計算各年的折舊額如下:
第一年的折舊額=■×13.3485=4.4495
第二年的折舊額=■×13.3485=3.5596
第三年的折舊額=■×13.3485=2.6697
第四年的折舊額=■×13.3485=1.7798
第五年的折舊額=■×13.3485=0.8899
(3)工作量法的改進。工作量法的改進思路為:首先不考慮通貨膨脹和時間價值按當前的計算方法計算出各年應計提的折舊額,在最后兩年平攤剩余應計提的折舊額,假設最后兩年每年應提折舊額為A,則:
Z1(■,i,1)+Z2(■,i,2)+Z3(■,i,3)+…+Zn-2(■,i,n-2)+A(■,i,2)(■,i,n-2)=S-F(P/F,i,n)
整理得:
A=■
+…+■
上式中, Z1、Z2、Z3、…Zn-2分別表示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n-2年的折舊額,其余符號含義同上文。
例3:承例1資料,假設該設備按照傳統的工作量法計算前三年的折舊額分別為:3萬元、3萬元、2萬元。那么,按照改進后的工作量法,前三年計提的折舊額與傳統工作量法相同,第四年和第五年的折舊額均為:
A=■
=3.1049
篇4
1、平均年限法:年折舊額=(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2、工作量法: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總工作量
3、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折舊額=期初固定資產凈值*2/預計使用年限最后兩年改為平均年限法
4、年數總和法:年折舊額=(原值-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篇5
[關鍵詞] 會計準則 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累計折舊
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鼓勵其他企業執行),與以往相比有了較大變革,更加適應現階段錯綜復雜的經濟事項,使提供的信息更加符合會計核算原則,會計信息質量得到較大提高,能夠滿足有關各方對會計信息日益提高的要求。
但不可否認,任何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會計準則也不例外,在某些方面仍有欠缺,有待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一、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運用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18條規定:企業對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不應高估資產或收益、低估負債或費用。這就是謹慎性也稱穩健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新會計準則中,非常注重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運用。如:
1.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
具體內容:對應收款項采用備抵法計提壞賬準備,對存貨計提跌價準備,對金融資產、生物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計提減值準備。在會計核算上,計提的各項減值準備,相應地計入資產減值損失,使當期利潤減少。因此,計提各項減值準備數額的大小,直接影響到當期的利潤水平。
2.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值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利益,應當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
3.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規定: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也稱“加速折舊法”或“快速折舊法”)。采用這兩種方法,可使企業在固定資產使用早期多提折舊,一方面使當期成本費用增加,利潤減少,另一方面,又可使固定資產占用的資金盡快收回,加速資金的循環和周轉,在設備更新速度日益加快的情況下,若設備提前報廢,也不會給企業帶來過多的損害。
4.收入的確認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規定:銷售商品的收入,應在準則規定的五個條件同時滿足時才能確認。其中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即便是已經收到貨款或已經發出商品,并取得索取貨款的憑據,也不能確認收入。
企業提供勞務的收入,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已經發生并預計能夠補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并按相同金額結轉成本;如預計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不能得到補償,則不應確認勞務收入,但應將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計入當期損益。
顯而易見,上述規定充分體現了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使收入的確認更穩健、更可靠。
新會計準則加強了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運用,一方面使企業更穩健地確認當期損益,更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防止企業夸大資產、虛增利潤,能為有關各方提供更加客觀真實的會計信息。但不可否認,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運用也不可避免地帶來新的問題。主要是,現行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運用賦予了企業更多的職業判斷的權利,因職業判斷所依據的條件和衡量標準不同,會計人員專業技術水平的差異,或出于管理當局的某種需要,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很有可能成為企業調節當期利潤水平的手段。
1.關于應收賬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規定: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資產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如果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企業按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可收回金額” 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的較高者確定。其中的“凈額”需會計人員去估算。而“現金流量的現值”需預計未來一定時間內的現金流量和折現率,也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2.關于存貨。《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規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應按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的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可變現凈值”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所需數據均需估計,其客觀性和真實性可想而知。
不難看出,上述1、2中的“可收回金額”和“可變現凈值”的確定,在一定程度上依賴于會計專業人員的職業判斷,難免存在主觀因素。不同的會計人員會得出不同的數據,導致計提的減值準備數額差距較大,使企業利潤調節空間加大,這就給了企業以計提各種準備金調整各期利潤水平的機會。
因此,謹慎性原則運用的恰當與否,直接關系到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如果運用得當,能為有關各方提供更加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有利于保護債權人和小股東的權益;相反,如果運用不恰當,不合理,甚至濫用,就會破壞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誤導債權人和投資者。
所以,準則對此進行了相應的限制。如《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規定:對于重大減值損失,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資產可收回金額的確定方法;應當披露企業管理層在確定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時所采用的各關鍵假設及其依據;應當披露企業管理層在確定各關鍵假設相關的價值時,是否與企業歷史經驗或者外部信息來源相一致,如不一致,應當說明理由。筆者認為,已出臺的限制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運用的規定還遠遠不夠。國家相關部門尚需制定更科學、更嚴密的法律規范,加大對此方面的監控力度。另外,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運用的適當與否,與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有很大關系,而職業判斷能力,又取決于會計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素質。因此,要加強對會計人員的繼續再教育或短期培訓,及時將新準則以及一些先進、科學的會計理論和方法傳授給會計人員,提高他們的專業水平和業務素質。此外,還要加強對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提升其道德水準,防止其成為企業管理者操縱利潤、提供虛假信息的工具。
二、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
1.計提折舊的空間范圍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規定: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2)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使用的土地。
原會計制度規定: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資產;(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3)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4)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使用的土地。
準則和制度相比,縮小了不計提折舊的范圍。即:對不需用和未使用的固定資產也計提折舊。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由于其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其不能作為租入方的固定資產入賬。因其不屬于租入方的固定資產,勿需考慮是否計提折舊的問題,因而準則中將其剔除在外,理由充分,毋庸置疑。
但對不需用和未使用的固定資產也計提折舊,筆者認為有不妥之處。
首先,這兩種固定資產由于未被企業使用,不會給企業帶來任何經濟利益,因而不能與當期收入相配比,不宜計入期間費用,更無法計入產品成本,根本無收回可言。準則之所以規定對這兩種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可能是考慮到當今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設備更新速度的日益加快,使得無形損耗日益成為固定資產價值降低的主要原因,通過對不需用和未使用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可以使企業資金盡快收回,符合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但違背了收入與費用相互配比的原則。
其次,準則規定,企業應當于期末對固定資產進行檢查,如果固定資產的可回收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企業應當按可回收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這樣規定,已經很好地消除了無形損耗對不需用和未使用固定資產的影響,確保了固定資產價值的真實性,實在無再對它們計提折舊的必要。
第三,對不需用和未使用的固定資產也計提折舊,不利于企業盡快處置這些資產,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
2、計提折舊的時間范圍
準則規定,企業應按月對外報送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為真實地反映企業各月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固定資產的折舊也是按月計提的。為此,應當明確月份中間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月份中間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如何處理。從理論上講,按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折舊額是最合理的,但這樣做,會計核算的工作量勢必加大。再說,從企業生產經營的整個過程看,月份中間投入和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相對均衡。因此,為簡化會計核算的工作量,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并根據用途分別計入相關的成本或當期費用。企業在實際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即:應以月初應計折舊的固定資產賬面原價為計提依據。
對以上規定,筆者不敢茍同。筆者認為,計提折舊的時間應根據計提方法的不同分別確定,不能一概而論。
(1)假設企業選擇工作量法計提折舊,則只要當月固定資產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就應當計提折舊,而不論該固定資產是當月增加,還是當月減少。
(2)假設企業選擇年限平均法或快速折舊法計提折舊
這幾種方法與工作量法不同,與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有關,而與其使用強度無關。按準則的規定,應以月初應計折舊的固定資產賬面原值為計提依據。筆者認為此種處理方法不妥。
我們知道用原值減去累計已提折舊,即為凈值,用來反映月末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原值”是月末數,而累計折舊反映的卻是月初固定資產的磨損價值,從時間上看二者不僅無法相互匹配,而且,也破壞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從另一方面看,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已經從企業賬上注銷,月末,卻還要對賬面上已不存在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而對已登記入賬的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卻不計提折舊,無論怎樣考慮,都不盡合理。
因此,筆者認為,在此種情況下,應將計提折舊的時間規定為:按月末應計折舊的固定資產賬面原值為計提依據,即: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從當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從當月起不再計提折舊。這樣處理,不僅使固定資產原值和反映其磨損程度的累計折舊在時間上一致起來,而且也符合客觀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能夠如實反映月末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
企業會計準則雖然存在這樣或那樣的一些問題,但與會計制度相比,在核算原則、具體的核算方法、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特殊業務的會計處理、會計披露等多方面均有了較大的改進,體現了向國際慣例靠攏的趨勢。若在現有基礎上,對于暴露出來的不足和欠缺,及時加以修訂和完善,將使提供的信息更加真實、客觀,滿足有關各方對會計信息日益提高的要求。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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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折舊;區別
中圖分類號:F2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12-0228-01
1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和累計折舊的涵義
1.1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涵義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反映的是固定資產凈值的減值情況,它是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與賬面價值不同)與企業期末合理預計的固定資產可收回凈值(可收回金額或減值后的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
1.2 累計折舊的涵義
我們知道,累計折舊是用來反映固定資產價值轉移情況的科目。由于導致固定資產價值轉移的原因包括有報損耗和無形損耗,所以在預計折舊年限、凈殘值和選擇折舊方法時既要考慮有形損耗,也要考慮無形損耗。期末累計折舊科目反映的是企業估計的固定資產已轉移價值的金額。將累計折舊作為固?定資產原值的備抵項,可以反映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
2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與累計折舊的關系
2.1 性質及目的不同
計提折舊是對固定資產價值的分攤,并不表示固定資產價值的實際減少。盡管折舊特別是加速折舊,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反映諸如技術進步等因素帶來的資產貶值的作用,但這并非折舊的主要作用,折舊也不能及時反映與調整可收回金額與賬面價值的偏差。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正是在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基礎上,以一種更靈活、更及時的方式,確保固定資產現時價值計量信息的有用性和相關性。因此,也有人認為,計提減值準備是對歷史成本的修正,反映了固定資產當前的價值,是一種資產計價的手段。
2.2 核算范圍不同
《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規定,除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而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規定是:企業應于期末對固定資產進行檢查,如發現存在下列情況,應當計算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以確定資產是否已經發生減值:(1)固定資產市價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時間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預計的下跌,并且預計在近期內不可能恢復;(2)企業所處經營環境,如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或者產品營銷市場在當期發生或在近期發生重大變化,并對企業產生負面影響;(3)同期市場利率等大幅度提高,進而很可能影響企業計算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的折現率,并導致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大幅度降低;(4)固定資產陳舊過時或發生實體損壞等;(5)固定資產預計使用方式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如企業計劃終止或重組該資產所屬的經營業務、提前處置資產等情形,從而對企業產生負面影響;(6)其他有可能表明資產已發生減值的情況。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全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情形有:(1)長期閑置不用,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再使用,且已無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2)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3)雖然固定資產尚可使用,但使用后產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資產;(4)已遭毀損,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5)其他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固定資產。”
由此可見,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范圍比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范圍要大得多。
2.3 核算時間不同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是按月進行的,并根據用途分別計入相關的成本或當期費用,屬于因正常時間推移在不同會計期間的成本或費用,具有系統性和關聯性。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核算通常是在年末或指定的核算期末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在并無論據表明減值已發生的情況下,一般不作賬務處理。因此,不同會計期間的減值損失與時間推移或正常使用之間不存在必然的聯系。
2.4 計提方法不同
企業根據固定資產所含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來選擇折舊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除固定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可相應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外,一般折舊方法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調整。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沒有像折舊那樣有多種可供選擇的方法,它主要是用于期末通過對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與其賬面價值的估價、分析比較、判斷來進行計提的。
2.5 計提基數不同
固定資產折舊是以固定資產原值減去預計凈殘值的余額作為折舊基數,并在預計使用壽命的折舊年限內計提折舊。固定資產如果已計提了減值準備,則應當按照該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和已計提的減值準備)以及尚可使用壽命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的價值又得以恢復,則應當按照固定資產價值恢復后的賬面價值以及尚可使用壽命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而調整固定資產折舊額時,對此前已計提的累計折舊不作調整。
2.6 納稅影響不同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企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費可以在稅前扣除,不過接受捐贈和盤盈的固定資產,雖然會計上按配比原則允許計提折舊,但由于企業沒有支付任何代價,所以在企業所得稅上就不能扣除任何折舊費用。《企業會計制度》在原有四項減值準備的基礎上,按照謹慎性原則,結合國際慣例,又新增了包括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內的四項減值準備。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則明確規定:“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存貨跌價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風險準備基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基金)以及國家稅收法規規定可提取的準備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準備金都不得稅前扣除。”這就表明,無論企業采取什么樣的資產減值準備政策,在稅收法規上均不予承認,以避免對所得稅產生沖擊。可見,企業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是不得在稅前扣除的,它對所得稅數額沒有直接影響,但因為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會影響折舊額的變化,因此會形成納稅的時間性差異。
2.7 賬務處理不同
篇7
摘 要 企業整個的生產經營過程總是伴隨各種資產的處理,例如無形資產、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等。而在其中,固定資產是必不可少的關鍵性資源,既可以直接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又能夠影響到生產長遠的發展潛力、工作的效率水平、生產產品的質量和企業對投資的管理水平,更是企業營利能力的真實表現,會計處理固定資產是一門專業性非常強的學問,尤其是其中處理固定資產折舊是非常關鍵的組成部分。
關鍵詞 企業固定資產 折舊 誤區
一、固定資產折舊籌劃的意義
固定資產的處理關系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各個具體環節,良好的投資和管理固定資產的能力能夠直接促進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高和長遠的生存發展。所以,用心籌劃固定資產的折舊非常關鍵和重要。
1.促進投資收益的增加
固定資產是現代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時必須關注的基礎部分,企業前期會投資大量資金購買固定資產,而且其在具體的使用過程會必不可少地發生損耗,企業的或投資者和管理者必須關注和加強固定資產的科學管理,因為固定資產的管理水平不僅能夠影響到投入資金的使用效率,還能影響到投入資金預期收益水平。
2.有利于控制成本
固定資產是具體真實存在的物理物質,因而固定資產有其具體規定的使用壽命,而其損耗的具體程度依據于相關人為因索和自然因索的影響。本質上說固定資產即為費用支出,其特點在于計提這些費用的時候沒有實際的資產流動或變動。固定資產有無形損耗和有形損耗,這種損耗產生的費用支出往往通過利用計提折舊去補償,通過產品的價值補償固定資產的折舊值,把其支出轉移到具體的產品身上。所以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當中要及時地維護和更新固定資產,增加其使用的壽命,從而達到有效降低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和固定資產的前期投資、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營利水平的最終目的。而且企業必須準確算出產品成本和保障固定資產進行再生產的資金預算,這就需要其精確計算折舊費用、定期計提存折舊資金和處理固定資產折舊的具體賬務,記錄和反復復核固定資產折舊和提取資金的解交和留存狀況。
二、固定資產折舊處理的方法
1.直線法
直線法也叫平均年限法,具體的原理是將固定資產折舊額均勻地分攤到其預期壽命年限。這種方法簡單明了,主要影響因素有固定資產的原值和預期壽命年限,計算公式為:年折舊率=(1-預期凈殘值率)/預期壽命年限,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年折舊率,相應地月折舊率和月折舊額計算過程類似。當前諸多中小企業往往利用直線法處理固定資產折舊,而且核算直線法的具體使用,還要依據企業經營成本實時變動情況和固定資產實際的壽命年限,否則容易造成投資收益率不斷增加的假象。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的原理在于依據于固定資產的真實具體的工作量而計提相應固定資產折舊數額。其計算公式為: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一預期凈殘值率)/預期總工作量,使用時必須嚴密準確地的記錄與核算固定資產的實際工作量,確保計提額的準確度,而且固定資產具體的工作量往往隨著時問的推移和經濟形勢的變化發展而變動,其主要用于處理在多個時期完成并且工程量不均勻類型的固定資產。
3.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原理在于: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忽略預期凈殘值率,依據各個年初固定資產凈值和雙倍直線法當中的折舊率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數額。其使用過程必須特別關注:確定各個年初固定資產的凈值時忽略了固定資產的預期凈殘值,因而在折舊年限最后的前兩年當中,平均攤銷扣除預期凈殘值后固定資產的凈值剩余額度,計算公式為:年折舊率=2/預期壽命年限,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年初的賬面剩余額度×月折舊率。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也叫做合計年限法,其使用原理是:
把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預期凈殘值后剩余額乘以,以預期使用壽命年限逐年的數值之和為分母,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為分子的分數(其逐年遞減)確定每年的折舊額。
三、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誤區
當前國內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處理上存在不少認知誤解和不足,主要有計提折舊時依據固定資產的原始投入成本,折舊方法的選擇不當。具體而言:
1.依據固定資產的原始投入成本計提折舊
當前國內諸多企業進行計提折舊的計算時,依據其賬目原值即固定資產的原始投入成本,這就導致計提額度沒有考慮國內經濟通脹膨脹的具體現狀,其不僅沒有理解經濟客觀的發展規律,還會增加及時更新升級固定資產的難度,不利于企業長久的可持續發展。
2.折舊方法的選擇不合理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計算方法主要有工作量法、直線法雙倍和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各個折舊方法會導致企業固定資產價值補償時間和補償額度的差異,對企業納稅額度影響重大,而且折舊方法的選擇還直接關系到企業具體的利潤額度,進而產生比例稅制層面義務納稅時間的不同和累進稅制層面納稅稅額的不同,企業可以通過利用其中具體的差異進行綜合分析,選擇相對合理折舊方法以得到最好的稅收效益。
四、企業的應對策略
伴隨當今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們對環保理念的重視,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關注,其優勢非常明顯:①有利于加快企業設備和技術的更新速度,提高企業核心競爭能力。②有利于防范通貨膨脹和物價劇變的風險,降低固定資產投資實際價值損失。③有利于增強企業的自我發展能力;長期來看,加速折舊法會有效地降低企業應當繳納的所得稅總額,通過及時地對固定資產實行設備和技術升級改造,有效地增加生產經營效率和企業盈利水平。
五、結論
總而言之,盡管當前加速折舊法還沒有普及應用,但國內固定資產的計提制度應當與時俱進,根據目前國內科技和經濟發展趨勢的要求以及西方發達國家普遍認可加速折舊法的現實,逐步地增加加速折舊法能夠使用的具體范圍,使國內企業在固定資產升級的時候擁有更多的選擇的權力,從而有效提高國內企業的技術和設備升級更新速度,促進國內的經濟繁榮發展。
篇8
企業設備提取折舊,是通過計提轉作生產費用的辦法使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有形損耗與無形損耗得到補償和積累。那么該設備折舊總額在規定的使用期限內各期分攤的數額應該與其創造價值的大小成正比,這也是會計配比原則的要求。目前,企業在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多數是采用直線法平均分配折舊總額在各會計期間的數額,這對于機械設備來說,其折舊額的平均分配是不符合會計配比原則的。
機械設備在購入初期工作性能良好,運轉正常,能為生產產品提供較好的服務,所需要的維修費用較少,它所創造的價值較大,應多分攤一些折舊額。隨著生產的持續進行,機械設備逐漸磨損,科學技術的進步使老化的沒備在維修費和修理費用上較期初逐年增加,因為生產服務的效果較差,它所創造的價值相對逐年減少,應少分攤一些折舊。這樣可以使機械設備的折舊費用在使用期內各年分擔的費用水平與同期創造的效益相配比。如果采用直線法平均分配各期的折舊額勢必造成期初因折舊較少產品成本過低,經濟效益較好,而后期因產品成本過高引起效益巨減的現象,加上資產的無形損耗使之過早淘汰,在淘汰時其價值得不到應有的補償,這是不符合穩健原則的。另外,為了降低由于科學技術飛速發展而產生的無形損耗的風險,提高資金運營效果,客觀上也要求單位采用加速折舊法。我國現行財會制度規定允許使用的加速折舊法主要有兩種:即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這兩種方法能使機械設備的價值在其使用的前一半時間里有近于2/3至3/4得到補償,在后一半時間里不會因為維修費用過高而導致成本過大,使生產協調穩步進行,同時也給企業設備的及時更新累積了足夠的資金。下面筆者從概念界定、兩者的異同、基本賬務處理三個方面運用比較法進行論述。
一、概念界定
1.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以平均年限法折舊率(不扣殘值)的兩倍作為折舊率,乘以每期期初固定資產折余價值求得每期折舊額的一種快速折舊的方法。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期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為了保證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終了時賬面凈值與預計凈殘值相等,在該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的前兩年,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平均攤銷。
2.年數總和法。又稱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后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減低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總和。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數,預計使用年數的年限總和=(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一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二、兩者異同
1.相同點。(1)都是加速折舊法。雙倍余額遞減法與年數總和法都是加速折舊的方法,適用于企業經營形勢較好、贏利能力強、固定資產使用效率高的企業。加速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提高其產品性能,避免設備由于技術進步和成本下跌過早被淘汰。(2)使用壽命越長折舊率越小。兩種方法的計提折舊率都是以折舊年限為分母來計提折舊率的,使用年限越長折舊率越小,折舊也就越慢。(3)折舊額逐年遞減。雙倍余額遞減法與年數總和法都是加速折舊的方法,每年的折舊額呈遞減趨勢,上年總比下年大,雙倍余額遞減法的最后兩年除外。
2.不同點。(1)每年計提的基數不同。雙倍余額遞減法與年數總和法每年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凈值基數不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計提基數逐年遞減,是期初余額減去當年計提折舊額后的固定資產凈值;年數總和法的計提基數每年都是扣除期末預計凈殘值之后的價值,每年都相同。(2)最后兩年計提的處理不同。雙倍余額遞減法與年數總和法最后兩年的處理不同。在最后兩年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倒數第二年期末余額扣除凈殘值后的余額在最后兩年平均分攤折舊,兩年的折舊額是相同的;年數總和法是按照尚可使用年限的遞減比率按固定基數計提,也就是每年計提折舊的賬面余額相同。(3)計提的比率不同。雙倍余額遞減法與年數總和法的計提比率不同,雙倍余額遞減法是一個固定比率,除了最后兩年不使用外其他每年相同;年數總和法是一個數學上等差遞減數列式的遞減計提比率,計提出來的折舊額是一個等差數列。
三、基本賬務處理比較
例:某臺設備原值1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5年,預計凈殘值2.55萬元,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分別為:
年度折舊率折舊額
12/5――0.4100×0.4=40(萬元)
22/5――0.4(100―40)×0.4=24(萬元)
32/5――0.4(100―40―24)×0.4=14.4(萬元)
第4年與第5年系該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的前兩年,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平均攤銷,即(100―40―24―14.4―2.55)/2=9.525萬。
所以,第1年折舊為40萬元;第2年折舊為24萬元;第3年折舊為14.4萬元;第4年折舊為9.525萬元;第5年折舊為9.525萬元。
例:A公司2001年12月1日購進一臺不需要安裝就可以使用的H設備,系生產車間使用。該沒備購進時的相關成本和稅費合計是93 000元,經確認H設備符合固定資產確認的條件,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3 000元,請按年數總和法計提每年的固定資產折舊額。(A公司不在東北老工業基地)
確定使用年數總和:5+4+3+2+l=(5/1)×5/2=15(年)
2002折舊率:5/15×100%;
2003折舊率:4/15×100%;
2004折舊率:3/15×100%;
2005折舊率:2/15×100%;
2006折舊率:1/15×100%。
2002折舊額:(93 000-3 000)×5/15×100%=30 000(元);
2003折舊額:(93 000-3 000)×4/15×100%=24 000(元);
2004折舊額:(93 000-3 000)×3/15×100%=18 000(元);
2005折舊額:(93 000-3 000)×2/15×100%=12 000(元);
篇9
【關鍵詞】學會思維;拓展思維;設計啟發性問題;引導學生思維
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是現代學校教學的一項基本任務。特別是我們職業學校培養的學生,要有很強的適應能力,其基本條件之一就是要具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勇于創新的精神。下面就如何培養學生思維能力談幾點看法:
一、復習指導,學會思維,導出新知識
啟發學生肯于動腦筋想問題,這僅僅是培養學生思維能力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進一步給學生思考問題的方法。教學中,我抓住知識生長點、連接點,引導學生從無知出發,把新知識轉化為已經解決的 問題或是能夠解決的問題,從而尋找出解決新問題的途徑。在此過程中,要注意培養學生學會有條理,有根據的思考問題。例如在講授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的計算時,先復習已學知識1、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有哪二種?2、直線法有哪二種?3、年限平均法年折舊額=?并把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預計清理費用)] ÷預計使用壽命 =[固定資產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寫在黑板上以便與今天要學習的新知識進行比較,用提問方式引導學生回答問題,導出今天要學習的新知識加速折舊法有哪二種?——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在此過程中,要注意培養學生學會有條理,有根據的思考問題。提供思維材料、營造思維情境、采用啟發和促進思維的教學方法。在課堂教學中教師的提問至關重要,問題的提出與解決過程是發展學生思維的重要方法和途徑。
二、運用舉例,對比分析,拓展思維
學生的思維不能由教師包辦代替,但是當學生的思維遇到障礙時教師應給予必要的啟發點撥。這種啟發點撥,或是引導學生對概念的運用,或是以中介性的提示來發展學生的思維,培養學生的創新意。
例如:新課 雙倍余額遞減法首先采用講授法把概念的公式列示:
1、含義:每期期初按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和雙倍于直線法的折舊率來計算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2、計算公式:
(1)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100%
(2)年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年折舊率
3、舉例:一設備原價50000元,預計使用5年,預計凈殘值率2%,計算五年每期的折舊是多少?
當題目出來后老師不能直接把答案寫出,要讓學生有一個思考過程,當然這題比較難,老師可以先給下面一張空白表格,作一下提示,讓學生自己動手練習,第1、2、3年計算完成后,第4、5年計算學生肯定會遇到障礙因為最后兩年計算方法又改變了:年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預計凈殘值)÷2
年份 計提基數 年折舊率 年折舊額 累計折舊 賬面凈值
1 50000 2/5 20000 20000 30000
2 30000 2/5 12000 32000 18000
3 18000 2/5 7200 39200 10800
4 4900 / 4900 44100 5900
5 4900 / 4900 49000 1000
這同時也說明了老師在備課時要充分,要明確本知識的重點和難點,估計到學生會遇到什么困難。
三、針對知識的生長點、設計啟發性問題
教學過程中,教師一點兒也不能代替學生學習,教師的責任不在于簡單地教給學生一個結論,而在于引導學生通過自己的思維活動掌握獲取知識的過程和方法。
例如 在講授年數總和法時
1、含義:每期按固定資產應計提折舊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來計算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2、公式:(1)年折舊率=年初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
(2)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3、舉例:仍用前例根據新舊知識的內在聯系,啟發學生通過自己的積極思維、主動地找到答案,完成下表:
年份 計提基數 年折舊率 年折舊額 累計折舊 賬面凈值
1 49000 5/15 16333.33 16333.33 33666.7
2 49000 4/15 13066.67 29400 20600
3 49000 3/15 9800 39200 10800
4 49000 2/15 6533.33 45733.33 4266.67
5 49000 1/15 3266.67 49000 1000
4、完成后讓學生自己比較歸納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的聯系與區別
另設問直線法和快速折舊法的優點烽缺點
直線法:計算簡便,各期(或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相等,便于運用。但在體現謹慎性原則,考慮配比性方面有不足,同時,對固定資產無形損耗的考慮往往是不到位的。
快速折舊額:從理論上更好地體現謹慎性原則和配比性要求,能均衡各期固定資產的使用成本(折舊+修理費),有效考慮固定資產的無形損耗。但計算比較復雜,運用要求高。
因此,教師要根據新舊知識的內在聯系設計啟發性思考題,啟發學生通過自己的積極思維、主動地找到答案。在教學中教師要精心設計問題,運用分析、比較的方法,找出異同和聯系,掌握知識的本質。
四、精心設計問題,引導學生思維
學生的學習是一個不斷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因此,教學過程應該遵循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認識規律向前推進。提出一些富有啟發性的問題激發思維的波瀾,最大限度地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例如:在學完了年限平均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后,來一個綜合題考查一下學生的綜合思維能力。
綜合舉例: 某項固定資產原值90 000元,預計使用壽命8年,預計凈殘值率為4%。要求分別采用年限平均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計算其第二年的折舊額。
(1)年限平均法:第二年折舊額即為年折舊額
年折舊額=[90 000×(1-4%)] ÷8=10 800(元)
(2)雙倍余額遞減法:
第一年折舊額=90 000×(2÷8)×100%=22 500(元)
第二年折舊額= (90 000-22 500)×(2÷8)×100%
=16 875(元)
(3)年數總和法
第二年折舊額 =90 000 ×(1-4%)×7/36= 16 800(元)
在學生練習過程中,我發現有一部分學生對綜合計算分析題是無從入手,因為前面新學知識是用表格形式的,改為列式計算后不會靈活應用。
這就要求每個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應“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有較好的注意分配能力。這樣,才能及時地捕獲準確的反饋信息。同時,對于學生所作出的反饋信息,教師還應作出及時而準確的評價,強化學生的思維操作,調動學生課堂思維的積極性。教師循其“序”而導引,可以使學生課堂思維活動富有節奏感和邏輯性。
篇10
【關鍵詞】固定資產;折舊;政策;建議
一、固定資產折舊及方法概述
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的系統分攤。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原值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如果已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在計提估算定資產折舊主要考慮以下因素:(1)預計凈殘值;(2)固定資產原價;(3)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4)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而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有多種,分別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行駛里程法,余額遞減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年率遞減法,年金法,償債基金法等等。下面針對財政部規定可選擇的幾種方法進行介紹。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被稱為直線法,這種方法是將某項固定資產的應計提折舊額平均的分攤到固定資產預定的使用年限內。因次在使用年限內,采用這種方法計算得到的相同時間長度的期間折舊額均相等。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某項時間期間內的實際工作量計算應該計提的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預計總工作量
某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后的金額(即固定資產凈值)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凈值*2/預計使用年限
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但同時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時沒有扣除預計凈殘值,所以為了保證在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時,不能使固定資產凈值降低到其預計凈殘值以下,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的固定資產,通常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經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平均攤銷。
最后兩年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已計提折舊額-預計凈殘值)/2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又被稱為年限合計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的余額乘以一個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為分子、以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之和為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尚可使用壽命/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在上文中主要介紹了四種折舊方法,我們將它們分為直線折舊法和加速折舊法兩大類進行分類闡述。
直線折舊法能夠合理的均分各個會計期間內的折舊額,較為適用于小型或核算方法簡單的企業,不會使得較多的折舊額提取降低盈利甚至導致虧損,避免了對企業的利潤報表產生巨大影響。但它也存在著明顯的局限性,因為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經濟效益是不同的。一般來說,固定資產在其使用前期的工作效率較高,在后期的工作效率則會降低,導致流入企業的經濟效益的不同,同時由于使用時期增長帶來的更多的損耗維修費用,給企業帶來的經濟負擔的不同,這些都被直線折舊法所忽視。
一般企業中企業更多地傾向于雙倍余額遞減法,因為采用這種計提折舊方法意味著將可以看為定值的總折舊額較多的分配在折舊年限的前面,在既定的25%的企業所得稅率下,從而使得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加速折舊法的優勢在于將固定資產較大部分的價值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進行補償,對大型或高科技企業具有一定吸引力。該方法有利于加快技術設備的更新換代,可以減輕隨著科技進步而帶來的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縮短的負擔。同時考慮到了貨幣的時間價值,可以防范物價風險,相對直線法更為符合貨幣價值規律。
二、企業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應考慮的因素
在企業的日常經營中,企業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一般是計入企業的營業成本,所以不同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下計提的折舊額對企業的利潤具有重要影響,從而關系著企業所得稅額大小。
不同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對企業的造成的影響是不可忽視的,因此對于折舊方法的選擇上我們應該根據企業的現狀、固定資產的性質、國家的政策,從各種層面進行分析,為企業選擇最優的折舊政策。
第一,固定資產性質
對于價值不高或損耗在整個使用期內穩定的固定資產,如建筑物、房屋等,可以選擇簡單易操作的的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而對于價值較高或損耗不均衡的固定資產,如運輸工具、精密機器等,則應采取工作量法計提折舊。
第二,根據企業狀況
企業在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時應該結合行業的特點,盈虧情況和面臨的稅收政策進行分析。新興行業的市場快速成長,技術更新迅速,夕陽產業市場逐漸萎縮,這都導致固定資產貶值較快。成熟產業增速穩定,市場形成一定規模,固定資產價值較為穩定。企業可以根據企業所在的行業特點來選擇折舊政策。因為企業計提的折舊往往直接影響到企業的利潤,計提的較多折舊可能會降低盈利導致虧損,而集體較少的折舊則可能會降低虧損導致盈利。企業可以根據對利潤的預期目標來選擇折舊政策。對于一些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來說,將折舊費用延遲計提可以使優惠期間的利益最大化,不能享受優惠的企業提前計提折舊費用從而延時納稅更符合企業利益。企業可以根據面臨的稅收政策選擇折舊方法。
第三,根據國家政策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使用情況,合理地確定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應根據固定資產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合理地選擇折舊方法;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使用壽命和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進行變更。稅法也對一些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方法進行了規定。
三、改進固定資產折舊的建議
現有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對企業固定資產的核算方式主要依據資產的歷史價值,結合價值補償理論將這一價值以某種方式體現出來,這樣會導致固定資產價值簡單地以賬面價值的形式存在,依照貨幣的時間價值理論,固定資產的價值應該獲得增長,同時在每個會計期間實際計提的折舊與按照固定資產當期公允價值應計提的折舊間存在一定的差額,所以對就解決這些問題提出一些建議:提取固定資產漲價準備,并對固定資產價值進行重估;不需分配的方法而以每期期末的市價來計量剩余資產的價值;將物價變動與固定資產更新維修納入折舊計算體系;合理估計固定資產實際損耗和技術價值,據以計提折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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