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時間:2024-03-18 11: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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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篇1

縣從月18日開始,由縣教育局領導帶隊對全縣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等工作進行全面督查,重點對學校消防設施、用水用電、取暖設備、食堂、校園周邊等場所、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了排查,切實做到安全隱患早發現、早處理。檢查過程中,督查組要求部分還存在冬季取暖安全隱患、消防設施薄弱,食品采購索證索票不完善等問題的學校,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督察組表示,希望通過檢查使全縣各學校、幼兒園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進一步完善安全設施設備。今后,將繼續加強檢查排查頻率和力度,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建設平安校園。

縣于月22日專門召開了全縣教育系統安全工作會議,學習了省、市安全工作會議及文件精神,通報了近期學校安全工作情況,并就學校安全大排查進行了具體的安排部署。縣委、縣政府制定下發了縣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大檢查實施方案》縣教育局、縣交警大隊也制定了相應的排查方案及細則。各相關部門按照方案要求,積極開展校園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確定教管中心主任及中小學校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包鄉干部實行捆綁考核,對出現安全事故的學校及包鄉人員在年終考核時實行一票否決。目前,包鄉干部全部深入基層學校進行督查,以寄宿制學校、幼兒園為重點,著力排查校舍、飲食、取暖、交通等方面存在問題,并會同交警部門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了集中排查。

縣月20日組織召開全縣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就落實19日全市安全會議精神,對教育、公安交警、工商、安檢、文廣等部門及各鄉鎮提出了明確的工作要求。會后立即通過中國移動、中國電信短信平臺,向4萬多移動、電信用戶發出倡導短信,呼吁全社會支持配合嚴厲打擊校車超載等違法行為專項集中整治活動,為整治活動進一步形成了工作合力。縣教育局抽調局機關干部職工40多人,進駐各學區(校)幼兒園,與公安交通部門密切配合,進校蹲點督查,加強對校車的源頭管理,禁止城鎮幼兒園校車接送學生。通過組織召開學區中小學校長會、中學教師會、中小學家長會,統一思想認識,提高對校車及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認識,教育學生自覺抵制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接送車、報廢車、載貨車、三輪、四輪等農用車。縣教育局對全縣民辦幼兒園進行了全面檢查審核,對不具備規定辦園條件,校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法人代表不符合要求的幼兒園責令于年月30日前整改完畢。對無證幼兒園,根據有關規定,已責令立即停止辦學,妥善安置幼兒,所收費用如數退還家長,并通過縣電視臺、張貼公告等形式,向社會發出通告,監督執行。

篇2

2021年3月

為了進一步強化幼兒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加大校園暴力恐怖事件隱患排查力度、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及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確保幼兒園師生安全穩定,我園針對上級安全工作要求,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園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有效防范、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為目標,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對幼兒園安全隱患進行分類整治,通過整治,進一步完善幼兒園安全管理體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減少安全隱患,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改善幼兒園內部及周邊環境安全狀況,提高對幼兒的安全保護程度。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校園安全,確保幼兒園及師生安全。

二、整治內容

幼兒園的消防安全、校舍及基礎配套設施隱患、課桌椅等教育教學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疫病防控、校園及周邊環境治理及幼兒管理等方面內容。

三、整治任務

1、消防安全。

①重點排查整治幼兒園消防設施是否完善、消防通道保證暢通、化學易燃危險物品管理要到位;防火災、防踩踏措施要落實;對師生火災逃生自救教育演練要普及;②經常對幼兒園用電線路進行檢查和維修,禁止亂拉亂接和師生私自用火、用電等行為;③化學危險品的貯存、使用及銷毀要按照相關規定執行;④對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形成制度,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及防溺水教育。

重點加強對幼兒的交通安全教育,在幼兒上下學重點時段、重點部位有人管理;加強幼兒防溺水教育。

3、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

對校園及重點部位的人防、技防措施進行定期檢查;幼兒園實行封閉管理,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索證,保證24小時值日、領導帶班等管理制度的落實;有效開展平安文明校園創建及反警示教育工作。

4、校舍、附屬設施及特種設備安全。

對校舍進行排查鑒定維修,重點排查整治:圍墻校門是否安全可用,特別大型玩具,防止玩具失衡砸傷幼兒。凡有傾斜倒塌的危險圍墻一律推倒;要實行校園校舍安全準入制度。

5、飲食及疫病防控安全。

教育幼兒禁止食用“三無”及過期食品、包裝破損、變質食品;對傳染病防控做到層層落實了責任制,并將責任細化到每個班,思想準備、人員準備、物資準備等防控準備工作充分,嚴格實施晨檢、巡檢、消毒、因病追查、疫情報告、24小時領導帶班等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等;進行飲食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相關宣傳單發放到位,健康教育工作認真開展。

6、安全教育培訓及幼兒管理。

重點組織開展以生命教育為主題的各種安全教育活動,開設健康教育課程;強化交通安全教育知識培訓;組織幼兒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園長、教師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幼兒園組織大型集體活動、幼兒社會實踐活動報批并采取嚴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制定可行性應急預案,確保安全;保障幼兒心理危機干預機制健全和落實;配合公安機關對槍支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園情況進行全面清查收繳工作開展情況等。

發生事故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向局領導及相關部門口頭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要遞交書面情況報告。

四、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負責全面安全工作

成 員:陳冀芳吳玉珠 石瑞芬

陳冀芳:負責幼兒園東側操場區域安全及本班活動室安全

篇3

以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閩教明電〔〕40號)、《關于印發全省校車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教安〔〕12號)、《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近期連續發生數起幼兒園幼兒被遺忘在接送車內導致死亡事故的情況通報持續深化校車專項整治的通知》(閩教安組辦〔〕30號)等文件精神為指導,以維護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的生命安全為核心,以“屬地管理、各負其責、協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為原則,全面查處校車(含集中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建立健全校車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長效管理機制,有效預防學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促成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更加完善,校車安全隱患得到排查整治,切實減少校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遏制不符合校車標準汽車搭載學生的違法行為,杜絕校車安全事故發生。

三、組織領導

組長: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區教育工委副書記、教育局局長

秦賽紅區教育局黨組書記、區教育督導室主任

成員:區安監局副局長

林同旺區交巡警大隊副隊長

林輝區交通局安辦主任、運管所副所長

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區教育局,負責日常具體工作,辦公室主任:(兼),(區交巡警大隊綜合科科長)、(區教育局職成科科長)、(區教育局安辦科員)、(區安監局安全生產執法大隊科員)為辦公室成員。

四、工作步驟

1、排查階段

組織力量對轄區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每一名學生的上放學接送情況,校車及其它集中接送學生的車輛(包括“愛心接送車”、周末學生班車等)和駕駛人員,以及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和交通設施等逐一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礎臺帳。

2、整治階段

嚴格落實校車及駕駛人員源頭管理,強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強師生和校車駕駛人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建立健全校車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3、總結階段

對照既定目標和實施方案要求,對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和考核驗收。對工作落實好、整治效果明顯的單位及時表彰獎勵,對工作不落實的單位通報批評,督促查找不足,切實提高整治力度。

五、工作措施

1、強化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區教育、交警、交通、安監等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提高加強校車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將學校交通安全管理作為加強和創新學校安全管理,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結合我區實際,認真制定方案,確定工作重點,明確任務目標,細化責任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2、排查隱患,建立健全檔案

由區教育、交通、交巡警、安監等部門組成專門工作小組,逐校建立計算機管理檔案,實行一校一檔,一車一檔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基礎實、臺帳全。區教育局要督促學校向學生及其家長等發放《省中小學生幼兒園學生上下學乘車情況登記表》,并對校車駕駛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情況進行調查、分類匯總,同時要責成校方及時向區教育、交巡警、交通部門辦理校車登記備案工作。

3、加強執法,推進校車整治

加強重點管控巡查。區公安部門要科學調配警力,會同教育部門、學校積極探索建立職能部門主導,社會、學校、家庭共建共管的護學模式。區公安、教育、交通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集中力量,結合正在開展的“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活動”,聯合開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統一整治行動。嚴厲查處“黑校車”、“黑出租”、“黑摩的”接送學生和校車超員等違法違規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查處、及時整改、及時追究責任。要下大力氣開展對農村及山區接送學生的非法營運客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非法拼裝車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與取締活動。

4、明確職責,強化校車規范運營

在國家、省市對校車安全管理具體實施細則尚未出臺的情況下,各相關學校要按照校車整改具體要求,及時整改到位。區教育、交通運管部門要積極幫助相關學校聯系有運營資質的汽車公司,通過簽訂合同租用校車。區教育主管部門要督促學校加強校車安全檢查,確保學校實行校車“六定”(定人、定車、定座位、定檢、定線路、定時間)管理模式,督促學校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制定防范校車交通事故措施及應急預案。區教育、交巡警、交通、安監部門及相關街鎮要加強溝通聯系,及時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健全完善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定期排查、聯席會議和交通安全公益宣傳制度。區交巡警和交通部門要加強對校車運營日常監管,嚴厲查處校車違規運營行為,杜絕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

篇4

一、指導思想

以道路交通安全和學校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為指導,以保障學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為核心,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厲查處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有效預防學生、接送學生車輛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目標

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全縣所有接送學生車輛進行集中排查整治,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道路交通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隱患徹底消除;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教師、學生及家長的道路交通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從根本上消除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安全隱患,嚴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三、整治重點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8號)、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教電[]400號)、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開展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的通知》(教明電[]35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和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市政辦傳[]225號)、《關于做好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市政辦字[]136號)、《關于轉發奮戰一百天防事故保暢通促和諧集中統一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辦傳[]173號)等一系列有關規定和要求,迅速采取行動,對全縣所有接送學生車輛的單位及個人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查處無運營資質、無牌無證、超員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客貨混裝、車輛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況不合格、租賃非載客汽車及非法改裝、改型載客汽車、“黑校車”、“黑出租車”,以及用貨車、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摩的”等其他車輛非法搭載學生的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不漏一校、不漏一車、不漏一人”,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留隱患。

四、整治任務

(一)深入開展隱患排查。縣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門在以前工作基礎上,要再次組織開展專項檢查,迅速摸清轄區學生乘車情況和接送學生車輛運行狀況,逐校、逐學生掌握實際需求情況,特別是家長自租、合租以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車輛的具體情況,全面摸清接送學生車輛的底數,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加大對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車輛的治理力度,排除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接送學生車輛,要立即停用,嚴禁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等非法運營接送學生,嚴厲查處車輛超員超載超速及其他違法行為。各級各類學校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沒有營運資質、存在安全隱患或其他可能危害交通安全情況的,要及時向教育、公安部門報告。

(二)嚴格規范車輛管理。縣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門要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管,嚴格準入條件和資質審批,堅決取締無資質、不合格、不達標的接送學生車輛。縣教育局、公安、交通等部門督促學校和幼兒園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明確學校和幼兒園主要責任人為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交通安全員,嚴格落實對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的各項監管措施。縣公安、交通部門要切實加強駕駛人資格審查和教育管理,嚴查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非法營運接送學生車輛,嚴查接送學生車輛的違法違規駕駛行為。同時,要加強對學生上下學高峰重點路段交通秩序的管理,確保學生出行安全。縣交通局要加大對運營車輛的管理力度,配合教育部門建立家長自租、合租運營車輛的登記、備案、檢查等全程監管機制,特別要加強節假日、寒暑假、出游及極端特殊天氣等載乘學生運營車輛的監管,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對因此次集中整治和日常確需接送學生的車輛不足問題,縣交通局要按照“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協調聯動”的原則,對現有車輛資源合理調配使用,確保滿足學生上下學的需要。同時由縣交通局牽頭,會同教育、公安等部門,在深入調查研究、借鑒先進經驗、用足用好政策的基礎上,抓緊研究制定整合車輛資源、為學生提供交通保障的意見。一方面,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切實用好存量。堅持“學生優先、兒童優先”的原則,統籌整合縣城公交、客運等車輛資源,方便學生上下學;另一方面,加緊制定相關規定,努力促進增量。嚴格校車安全標準和準入制度,積極探索民辦公助、購買服務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滿足接送學生的需要。

(四)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縣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門要共同努力,建立交通安全常態化宣傳機制,通過采取廣播電視、網絡報紙、課堂教育、板報櫥窗、設置警示標語、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做好提供服務和接受服務兩方面人群的安全教育工作。縣公安、教育等部門要深入到各學校、幼兒園,利用交通安全宣傳畫、交通事故圖片畫、交通安全征文和小手拉大手等形式,不斷增強師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自覺做到不乘坐超員和非法營運的車輛,并及時主動向公安、教育部門舉報。縣教育局要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制定方便學生閱讀的“交通安全卡”,真正使道路交通安全從娃娃抓起。同時,縣交通、住建等部門要在學校門口增設斑馬線、緩速牌、車輛禁行等安全標志,進一步加強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學生交通安全。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全面排查階段(年月日至日)。規范完善學校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對接送學生的車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縣公安局要做好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排查,會同縣教育局深入全縣各學校、幼兒園,進行拉網式清理排查。嚴格按照《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審查駕駛人的資質,建立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檔案信息,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準上路。建立校車違法抄告制度,縣公安局制作《交通違法行為轉遞通知書》,對于超員超速行駛的接送學生車輛,檢驗不合格或車輛在近期內連續發生交通事故的,強制駕駛人停車進行整頓,從源頭上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建立部門間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聯動機制,采取邊治理、邊宣傳教育的方式,營造良好的整治氛圍。

一是建立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縣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相互協調配合,開展集中行動。縣教育局要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學校和相關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從源頭上把好接送學生車輛管理關,消除事故隱患。學校聘用駕駛員要在及時報告縣教育、交通和公安等部門后,經機動車檢驗合格和駕駛員培訓合格后方準上路。縣公安局要積極加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的管理,對有不符合駕駛接送學生車輛規定的、無牌無證、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記錄的,一律禁止其駕駛學生接送車輛。重點加強對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預防交通擁堵,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和學生交通安全。加大對鄉鎮道路的巡邏管控力度,堅決取締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機動車接送學生。縣交通局要配合當地公安部門,對接送學生的超員卸載車輛提供必需的運輸保障,確保學生正常上學。

二是提供接送學生車輛保障措施。對于符合營運條件、車輛檢驗合格的接送學生車輛,由縣教育、公安等部門核發“接送學生車輛專用證”,車輛統一“專用車”顏色,公安部門在車輛疏導中,要按照“接送學生車輛與公交車同等優先”原則,優先放行專用車輛,切實保障學生的安全。

三是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每月的8日、18日、28日為全縣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日,行動日重點治理無營運資質、無牌無證、超員、三輪車接送學生、私自改裝車型等違法行為。

第三階段:鞏固提高階段(2012年月日至31日)。對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工作進行總結,樹立典型,表彰先進,鞏固成果,研究制定接送學生長效管理機制,切實做好接送學生車輛交通事故預防工作,保障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

六、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對本轄區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復雜性,切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認真負責地做好各項工作。為加強對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由主管副縣長為組長,縣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興隆縣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史連富同志兼任,工作人員從三個部門抽調,全面負責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并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嚴密部署,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扎實推進,確保效果。

(二)加強宣傳教育。縣廣播電視、宣傳等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此次行動的宣傳報道工作,統一宣傳口徑,廣泛宣傳開展整治行動的目的意義、目標任務、整治重點和主要措施,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各鄉鎮要結合“接送學生車輛集中整治行動”的開展,提高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各學校要開展“爭做文明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評選活動,培樹表彰一批文明安全駕駛人,帶動接送學生駕駛人整體素質的提升。縣公安、交通部門對兩次以上違法的客運車輛,要組織違法駕駛人進行集中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篇5

一、領導高度重視,全員積極參與

根據縣政府[2004]62號文件精神,教育局及時制訂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興教字[2004]33號),召開了由鄉鎮教育干事以及縣直學校負責人參加的校園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動員大會,對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各教育單位都制訂了整治行動方案,成立了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召開了全體教職工會議和學生動員大會,分析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使全體師生人人重視安全工作,人人參與安全工作,實現“防范安全無空人,管理安全無空當,安全教育無空地。”為使全縣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做到有章可循,教育局下發了《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和小賣部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興教文[2004]60號),要求學校、幼兒園嚴格對照《興山縣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評估標準》進行校園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根據全縣保育寄宿制學校增多的實際情況,教育局出臺了《興山縣保育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暫行規定》(興教字[2004]33號)。各教育單位根據自己的實際,也相應制訂了操作性強的制度措施。峽口鎮的《校園安全工作八十條》,對事關學校學生安全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明確具體的工作要求,促進了校園安全工作的規范化。方案和制度的出臺,保證了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有序開展,同時強化了廣大教育工作者的安全責任意識。

二、責任落實,整治行動不走過場

1、實行安全管理負責制。為了搞好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中小學、幼兒園都嚴格實行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內部安全管理負責制。縣實驗中學成立了校長為組長、分管校長為為副組長、學校其他校委會人員為成員的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立了以分管校長為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啟動了護校隊。強化了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負責協調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工作,負責起草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負責召開師生安全工作會議及安全常識培訓等工作;學校工作專班負責抓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在校園內部推行安全“四包”責任制和“八制”方針。即值周領導包全周,值周教師包年級,班主任包全班,科任教師包課堂。誰領導誰負責,誰值周誰負責,誰上課誰負責,誰輔導誰負責,誰管處室誰負責,誰管年級誰負責,誰帶班誰負責,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從而保證了責任落實,避免相互推諉。縣一中成立了安全領導小組,落實了三級管理、層層負責的目標責任制。由校長掛帥,統一指揮、協調各處室和個人的工作,貫徹執行上級部門的指示、任務,研究制訂行動方案;由相關處室負責人擔任領導成員,負責活動方案的實施;由部門崗位責任人和各班級班主任具體負責一線安全管理,明確分工,明確職責。在管理上,由領導組下設的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在制度上,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都分別成立了鄉鎮、學校兩級領導小組,確定整治重點,明確整改工作責任目標,保證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得力、機構健全、組織周密、運轉有序。高陽鎮中學把學校食品衛生、學生管理、校舍安全以及與其他單位配合治理學校周邊環境等工作詳細分解到行政、政教處、總務處和保衛科,明確了各自的職責。高陽鎮中心小學成立了環境設施、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學生安全知識教育、學生活動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共6個工作小組,并在學生中確定了18名義務安全工作員,明確分工,細化責任。各學校圍繞安全管理這一重點工作,建章立制,從根本上保證了專項整治行動的順利進行。2、嚴格獎懲制度。為了在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形成安全工作齊抓共管的局面,各教育單位都實行了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連帶責任追究制。將安全工作納入各部門、教職工的責任書考評中,實行一票否決和責任追究。3、家校結合,爭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理解、支持。在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中,學校、幼兒園注重與學生家庭的聯系和溝通,召開家長會,宣講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與家長簽定安全責任書,明確了家長、教師、學生、學校各自的責任,有效的解決了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與此同時,中小學、幼兒園積極與其他相關部門協調配合,以取得全社會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近兩個月以來,全縣各校邀請公安、衛生、文化、工商等部門參與校園安全管理工作260人次,形成了校園安全人人有責的良好態勢。4、強化學生的安全知識教育。在此次校園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中,教育局把對師生的安全知識教育作為整個行動的重點內容之一,要求各教育單位突出這一重點,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防患未然。各中小學、幼兒園通過校園廣播、板報、講座等多種形式,在學生中大力宣傳《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暫行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實驗小學、實驗中學和一中組織學生觀看了“珍愛生命、拒絕”的圖片展,師生深受教育;并邀請縣防保中心疾病預防專家以及省專家講授如何預防艾滋病;召開安全教育主題班會,宣講安全知識,普及安全常識。榛子鄉中小學共書寫安全標語17條,辦專欄27個,貼宣傳畫14張,校園廣播16次,召開師生動員大會8次,與會2760人次。水月寺中心小學把安全知識編成兒歌、順口溜發給學生,培養學生安全習慣。縣直幼兒園將一些自救自護知識創編成淺顯易懂的兒歌、故事,讓幼兒在念兒歌、聽故事的過程中潛移默化,樹立安全防護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邀請消防官兵進園為師生進行消防演練,邀請交警近園為幼兒講解“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才能回家”為主題的道路交通基本知識。不少學校通過自辦安全小報的方式,讓學生收集各類安全小知識,從中得到教益。縣一中的安全小報版面漂亮,內容豐富,深受師生喜愛。古夫中學結合學校體育藝術節,舉行了《珍愛生命》專場文藝晚會;古夫鎮中心小學舉行了全校性安全知識競賽。全縣各中小學、幼兒園舉辦安全知識講座計120次,辦板報356期次。通過這些豐富多彩、生動形象的教育活動,學生的安全意識普遍得到了提高。

三、自查與督查相結合,確保校園安全萬無一失。

篇6

一、指導思想

以全國、全省公安機關堅決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為指導,根據國務院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頓、三加強”工作要求,結合創建“平安**”活動,進一步加強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本著對國家的未來,對小學生和幼兒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決杜絕使用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或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嚴厲查處違反交通法律法規行為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千家萬戶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嚴重交通違法進行集中整治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集中查處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嚴重交通違法領導小組,由**副區長任組長,區教育局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任副組長,區教育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付莊街道人大主任**盛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冊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高都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羅西街道黨工委副書記**、雙月湖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黨工委副書記**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警大隊,**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檢查、督導工作。

三、整治重點

這次集中查處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嚴重交通違法的統一行動以區鄉道路和農村為重點,重點查處下列交通違法行為:

1、三輪車、報廢拼裝車輛、農用車、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的行為;

2、車輛嚴重超員的行為;

3、超速行駛、強超強會、無證駕駛、無牌上路等嚴重交通違法的行為。

四、方法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8月16日—8月19日)

交警大隊在前階段簽署交通安全責任書的基礎上,深入學校、村莊,圍繞嚴禁使用報廢車、農用車或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這一主題,由區教育局和交警大隊集中組織開展多種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區教育局要對全區接送小學生和幼兒的車輛進行一次調查摸底,排查出隱患問題,8月20日前登記造冊,對存在問題的學校和幼兒園下發交通事故隱患通知書。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爭取群眾對集中查處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嚴重交通違法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20日—9月20日)

一是加強源頭管理。交警大隊和區教育局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到各小學、幼兒園、社區、村莊,加大對學生家長、學校教師、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教育,多措并舉,多形式、全方位地宣傳交通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提高他們的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文明意識,自覺抵制使用三輪車、農用車、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

二是加強路面巡查,對使用農用車、報廢車、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的,一經發現立即暫扣其車輛,對違法駕駛員依法進行處理;對報廢車輛要集中停放,強制報廢。同時要通知學生所在學校安排好小學生轉乘車輛,確保不影響正常教學。

三是加強學校和幼兒園自備及單位接送學生專車的管理。交警大隊與區教育局要加強聯系,強化對接送學生專車的管理,對接送學生的專車要全部進行一次安全性能檢測,發現隱患,及時整改,達到報廢年限的堅決報廢,并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區教育局、交警大隊要分別與學校等有關單位簽定安全責任書,確保行車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或拖拉機載客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極大隱患,尤其是接送小學生和幼兒的車輛,一旦發生事故社會影響極大。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本著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搞好治理工作,區政府將不定期對此項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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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車車輛要求。幼兒園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必須張貼校車標識,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

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幼兒園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立責任書方: 簽責任書方:

(蓋章) 學校(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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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區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統一協調、指揮,區政府成立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相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公安、教育、安監、交通、財政等部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交警大隊,由交警大隊大隊長任主任,成員由公安、教育、交通、安監、財政等部門業務骨干組成。各地要高度重視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結合目前正在開展的全區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和即將到來的春運等工作部署,成立領導小組,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排查整治,使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廣大師生和學生接送車輛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學校周邊交通環境進一步改善,學生接送車輛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涉及學生接送車輛的道路交通事故明顯下降,特別是杜絕涉及學生接送車輛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求做到“三個百分百”:所有集中接送學生車輛(包括專用校車、非專用校車和社會集中接送學生車輛等)百分百符合標準、納入管理;凡是有寄宿制學校縣(市、區)都要百分百開通周末學生班車,周末學生班車要延伸到所有通客車的行政村;所有集中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都要百分百符合規定的客運資質要求。利用三年過渡期,配置專用校車到學校,建立完善我區校車管理長效機制。

三、整治重點

加強校園周邊道路、學生接送車輛運行路線的交通管控,強化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的巡邏檢查,嚴查集中接送學生車輛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或未按規定進行校車登記、非法改裝、違法經營、校車超員、超速、酒后駕駛以及報廢車、拼裝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搭載學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排查摸底

教育部門特別是、、、四個鄉鎮,要繼續完善對轄區內所有學校、幼兒園學生接送車輛數量、所有人、駕駛人、安全管理人、接送時間和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的排查摸底工作,逐校、逐車建立登記臺帳,并健全校車計算機管理檔案,實行一校一檔,一車一檔,并按專用校車、非專用校車、其它接送車等不同車輛屬性分別登記備案,嚴格落實戶籍化管理,做到不漏一校、一車、一人。要對學校自購的非專用校車,其它接送車簽注審核意見,并及時到公安部門辦理校車登記。

交警大隊要根據教育部門排查摸底情況,逐一檢查確認學生接送車輛的安全性能、備案登記、法定檢驗與保險、使用年限等是否符合要求,審核確認駕駛人的證件、資質是否符合客運要求,認真排查校車行駛路線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認真排查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特別是要進一步排查校園周邊道路的學校標志、人行橫道標志標線、校車停靠標志標線、交通信號燈、接送學生車輛停車泊位、隔離護欄和車輛減速設施等,并將結果書面告知當地教育、交通、安監部門和有關學校、幼兒園。

凡不符合客運安全條件的校車要立即停運,不消除隱患的禁止上路行駛,存在安全隱患的行駛路線要立即整改,存在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不齊的要立即完善,并將檢查結果記入管理檔案。學生接送車輛達到報廢標準的,要立即報廢。

2、源頭監管

教育部門要切實落實學生接送車輛登記備案制度,對用于運送不少于5名(核定載客6人及以上)中小學、幼兒園等教育機構的學生及其照管人員上下學的客車和乘用車,必須按專用校車、非專用校車、其它接送車等不同車輛屬性分別登記備案。

交警大隊要根據教育部門、學校、機動車所有人簽注的校車審核意見,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專用校車符合專用校車國家標準,并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裝備有統一的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牌、噴涂統一的校車外觀標識;并已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乘客責任保險的學校自購的在用非專用校車,提出審核意見,督促所有人及時到交警支隊車管科辦理校車登記。根據交警支隊的通知,即日起,學校自購的學生接送車,必須符合國家專用校車標準,才予以辦理校車登記。其他非專用校車,應憑交通部門核發營運資質許可證,并經教育部門簽注審核意見后,方可辦理校車登記手續。要嚴格駕駛資質審核,審核校車駕駛人是否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資格3年以上,年齡不超過60周歲;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責任事故;無飲酒或者醉酒后駕駛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無犯罪記錄,無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受到拘留處罰的記錄;身體健康,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符合以上標準的駕駛人才能到交警支隊駕管科申請校車駕駛資格證。

交警大隊、區交通部門要督促學校、幼兒園、客運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并結合駕駛證審驗和營運許可管理,組織校車駕駛人進行防御性駕駛技術培訓。凡未經校車登記的車輛作為校車使用的,堅決予以糾正,依法查處,杜絕使用私人車輛、非客運車輛、拼裝車、報廢車作為校車。

教育部門要嚴格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查與聘用管理,對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一律禁止駕駛學生接送車輛。要健全落實學生接送車輛及其家屬人管理制度和應急措施,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實行學生接送車輛“六定”(即定固定駕駛員、隨車管理教師或人員,定固定班次,定固定學生座位,定時對校車進行檢測維護,定固定接送線路,定固定接送時間)模式,切實加強校車日常監督管理。建立校車GPS衛星定位系統,督促轄區學校、幼兒園、客運單位的學生接送車輛全部安裝使用帶有衛星定位和視頻監控功能行駛記錄儀,并加強日常的監管。學校要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紀及其審驗、交通事故和每月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嚴禁校車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杜絕使用拼裝車、報廢車作為校車。如有發現其他集中接送學生車輛沒有營運資格、沒有進行校車登記,以及有其他危害學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為或隱患,學校應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門進行處置。

3、秩序整治

公安、教育、安監、交通等部門,要定期開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統一整治行動。重點檢查備案登記、安裝使用帶有衛星定位和視頻監控功能行駛記錄儀情況,依法從嚴查處機動車輛在校門口亂停放、亂調頭、超速行駛、逆行、闖紅燈、亂鳴喇叭、人行橫道不讓行人、“黑校車”、“黑出租”、“黑摩的”等接送學生、攤點占道經營以及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校車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防止發生校園周邊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要大力開展對農村接送學生的非法營運客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非法拼裝車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動。公安部門要科學調配警力,會同教育部門、學校,結合開展護衛天使行動,切實完善“護學崗”建設,積極探索建立職能部門主導,社會、學校、家庭共建共管的護學模式,對整治或執勤中發現的校車及其它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公安部門應及時抄告當地教育、安監、交通部門和有關學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確定交通違法行為定期抄告制度,強化監管措施。

4、宣傳教育

公安、交通部門要結合日常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和駕駛證審驗,組織開展對校車駕駛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包括對駕駛人進行防御性駕駛技術培訓,提高他們安全營運、規范營運的自覺性和責任感,自覺杜絕交通違法行為。

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四見”(即見機動車、見駕駛人、見安全管理責任人、見校長)管理措施,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要積極借助各類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查獲的學生接送車輛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導和呼吁各級各部門以及社會各界關注、關心學生乘車安全,共同推進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張貼宣傳畫和掛圖、發放宣傳卡片、舉辦講座等形式,深入校園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使學生逐步養成良好交通習慣,維護自身交通安全。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點對點教育,及時以組織學習、手機短信等方式,通報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提示駕駛人安全守法、文明駕駛校車。通過召開家長會、學生班會及發放告家長書、發送手機短信等途徑,教育家長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標準的車輛接送孩子,對發現安全狀況差、不符合標準以及沒有校車標識的“黑車”接送學生時,主動向公安部門舉報。

專項整治期間,公安、教育、交通、安監等部門要建立舉報監督制度,廣泛發動社會、學校師生及家長反映、舉報涉及學生人身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對學生交通安全情況進行社會監督,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嚴肅責任追究。

5、長效機制

區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協調、通報、研究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意見,建立健全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定期排查整治、聯席會議和交通安全公益宣傳制度,以及學生接送車輛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定期通報與反饋制度,同時,研究制定扶持農村學生交通服務的政策和辦法,總結推廣龍海程溪中學、云霄火田中學的成功經驗,切實為廣大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學公共交通條件,努力從源頭上消除學生交通安全隱患。建立健全“政府組織,部門協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學生接送車輛和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長效協作機制,不斷提高我區校車安全管理水平。積極探索并建立政府主導、公司化運作、財政補貼、學生(家長)有償使用等校車經營管理模式,財政部門要利用未來三年的校車過渡期,抓好專用校車配置規劃,力爭2014年全區所有需要配置校車的學校無能配置專用校車。

6、督促檢查

公安部門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學生接送車輛安全情況,積極配合當地政府,會同教育、安監、交通運輸等部門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督促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嚴格落實內部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校車安全做到親自檢查、親自安排;指導中小學校設立交通安全管理員,專職對學生接送車輛運送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員或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要堅決制止,杜絕各類安全隱患。教育部門要經常深入基層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階段性、過程性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督促具體工作部署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區政府將適時組織對各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將督查情況作為各有關部門年度安全管理目標責任制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對措施得力、成效明顯的部門,要予以表揚;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隱患整改不到位的部門,要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監管不到位,交通安全隱患未消除而導致學生接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要嚴肅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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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徹底清除“黑學校”,進一步規范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完善學校安全管理機制和安全設施建設,強化教師和學生的安全意識。

二、組織領導

成立學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宣傳報道組、督導檢查組、綜合協調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兼任。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牽頭組織、實施、協調和材料匯總上報工作。辦公室設立有獎舉報電話:,對學生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和舉報。宣傳報道組由市文明辦副主任兼任組長,負責與相關單位、新聞媒體聯系進行學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宣傳報道;督導檢查組由市委督查室副主任兼任組長,負責組織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和學校開展專項整治情況等;綜合協調組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科員兼任組長,負責收集專項整治活動有關情況,聯系職能部門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各鄉鎮辦參照市政府成立相應工作機構,負責本轄區內學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三、時間安排

1、排查階段(年2月20日-2月29日)。各鄉鎮辦、市政府相關責任部門安排部署學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對所有中小學及幼兒園開展一次拉網式安全隱患排查活動。工作方案于2月22日報學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排查出的安全隱患于2月28日前報學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

2、整改階段(年3月1日-3月15日)。各鄉鎮辦、有關部門對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逐一進行整改治理。

3、總結階段(3月16日-4月1日)。根據整治方案要求,由市委督查室牽頭,從市教育局、食安辦、公安局、安監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城管局、消防支隊、交通運輸局、工商局、交警支隊、文廣新體局抽調力量,組成工作組,到全市各級各類公辦、民辦學校(含幼兒園)進行督導檢查。在4月初,召開專項整治活動總結表彰會議,總結經驗教訓,通報批評后進單位,大力表彰先進典型。

四、整治重點

1、清除“黑學校”、“外托班”、“輔導班”。對全市所有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和學齡前兒童托管機構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辦學資格證件是否齊全、辦學條件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各類安全設施是否完備等情況。結合實際需求,本著教育資源合理配置的原則,對以“盈利”為目的和不符合辦學條件的“黑學校”堅決依法取締,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格處理;對符合辦學條件和標準,但手續不全、安全設施不符合要求的學校要合理疏導,限期整改,并登記造冊;嚴禁私自辦理外托班,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并嚴格處理相關責任人;嚴禁學生在外群租、混租,一經發現,嚴厲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責任;嚴禁在職教師在外辦理各類“輔導班”,一經發現,立即叫停,并將責任人從教師隊伍中清除。

2、開展校車安全整治工作。一要建立接送學生上下學交通情況臺帳,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底數清、情況明、問題排查準。二要集中開展一次校車集中檢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中小學校、幼兒園專用校車和承租運輸公司及私營的非專用校車,集中進行一次檢查,嚴格落實教育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校車備案制度。三要加強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運行監管。公安交管部門、教育、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校車的監督管理,做到每日早晚查,情況每周報。公安交管部門加強對校車運行重點時段和重點路段的巡邏檢查;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大對非法從事校車營運車輛的查處力度;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把握重點時段,嚴厲查處學校門口擺攤設點、違規占道的非法商販。四要鼓勵建立校車運營公司,加強公共交通的運營調度。鼓勵客運企業或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校車運營公司,購置安全系數高的大中型客運車,形成規模化、專業化管理。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合理整合公交資源,結合學校布局,合理規劃農村公交線路,實現農村公交線路對中小學校、幼兒園施教區的全覆蓋。根據乘車學生數、上下學時間、乘車線路等情況,統籌安排好接送學生車輛和停靠點。

3、整治校園周邊環境。在學校門前及周邊200米范圍內開展交通環境整治、不法商販整治、違規商店清理、不達標餐飲店鋪整治、治安環境整治、以及以學生為主要經營對象的娛樂設施和網吧的清理整治。各學校要對學生在校外租賃房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并詳細備案,努力解決學生住宿資源緊張的狀況。各部門要強化協作意識和統籌觀念,結合自身職能嚴格執法,在執法過程中發現自身職能外問題的,要及時通報專項整治辦公室或其它相關職能部門。

4、排查校內安全隱患。教育、食安、消防、工商、安監、衛生等部門要督導學校對校內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取暖安全、校舍安全、消防設施、供電用電設備、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存放、飲食與飲水衛生、體育器材與場地等,對發現的問題,要與校方簽訂限期整改責任書,力爭全面清除校內安全死角。

5、開展學生安全專項教育活動。教育局要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召開一次轄區中小學校、幼兒園負責人會議,通報近期學生安全事故和校車違法案件情況,逐一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集中開展一次師生、家長安全教育活動,逐一簽訂自身安全承諾書。發現各類危及學生安全的情況,主動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職能部門舉報。

五、任務分工

教育部門:建立和完善學校應急處置機制,對全市中小學及幼兒園認真搞好調查摸底工作,重點排查和處理以“盈利”為目的,違規違法辦學的“黑學校”;加強學生校園安全知識的普及和宣傳教育力度;定期組織各級各類學校負責人召開學生安全工作會議;聯合相關部門加大對校車的抽檢力度和頻次,督促學校建立完善包含駕駛員信息、車輛狀況、荷載人員信息等在內的校車管理臺賬,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關工作記錄并存檔備案;督促學校對校內取暖設施、校舍狀況、消防設施、電線電路、食堂與小賣部進行安全檢查,完善各項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督促學校搞好學生安全專項教育,并在校園內公布公開舉報電話;協同學校和各職能部門對校園周邊安全環境進行集中排查整治。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檢查和整治學校集體食堂和周邊餐飲服務場所的經營準入資格和衛生狀況。檢查食品來源,確保學生飲食、飲水安全。結合實際,向學校提供專業的飲食衛生安全教育素材。

衛生部門:檢查學生健康檔案及特殊疾病、特異體質或異常生理、心理記錄備案情況,指導學校衛生室做好教室、宿舍和餐廳等公共場所的定期消毒工作,嚴防傳染病的發生。向學校提供傳染病及個人衛生相關教育素材。

公安部門:嚴厲打擊“黑校車”、嚴查校車超員、超載、超速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設置學生上下學“護學崗”,檢查維護學校周邊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安全設施;集中對校車進行一次臨檢,制作校車統一標識,并重新發牌、發證,并對不按要求行駛的校車駕駛員及車輛嚴肅處理并適時曝光;針對校園周邊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調查摸底并全力整治,對校園周邊出租房進行檢查,向學校提供交通和預防犯罪方面的安全宣傳資料,配合學校搞好學生專項安全教育。

交通運輸部門:嚴格經營性道路運輸行政許可,嚴把道路運輸市場經營準入關,嚴肅查處各類從事非法營運的“黑校車”,全面細致排查和整治校車沿線的省道、縣鄉道路基礎設施的安全隱患;合理調整公交線路,為學生上下學提供乘車方便;積極推進鎮村公交規劃建設。

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堅決取締和清除學校門前及其兩側占道

經營的攤點和流動商販,清除校園周邊道路上的堆積物,依法拆除依傍學校圍墻搭建的違章建筑物。

安監部門:負責對各相關部門學生安全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到位。

文廣新體部門:負責清除學校200米以內營業性歌廳、舞廳、網吧等限制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并加大校區外同類場所的查處力度。

電視臺、報社等新聞媒體:加大交通安全知識宣傳力度,加強對學生安全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營造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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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扎實地開展攻堅戰,進一步規范交通行為,依法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預防交通事故,特別是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交通事故同比減少,力爭不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民警執法更加規范,服務群眾水平顯著提高,為北京舉辦奧運會創造良好交通環境,為全年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奠定良好基礎。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攻堅戰取得實效,市局專門成立由副局長、交警支隊長黃以西任組長,交警支隊政委林水榮任常務副組長、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張廷勝、魏榮華、魏建忠、何嘉平任副組長,交警支隊各科室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集中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導。

三、整治內容

“奧運道路交通安全攻堅戰”由奧運交通安全集中宣傳、國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5方面組成。根據*市實際情況,分階段開展以下五個方面的專項戰役:

(一)奧運交通安全集中宣傳,4月1日至10月31日。通過持續開展宣傳,增強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文明意識和法制意識。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針對“攻堅戰”開展大規模宣傳報道,使公眾及時了解“攻堅戰”各個階段的任務、工作措施,廣泛開展安全提示,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營造良好執法環境。各地要充實、豐富安全宣傳內容,針對機動車駕駛人、乘車人、農民群眾、中小學生等不同群體,廣泛開展“使用安全帶”、“遵守限速規定”、“駕乘摩托車戴頭盔”、“不乘坐安全隱患車輛”等不同內容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力爭有所創新,要結合當地開展的與奧運有關的一切活動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具體運作方式以交警支隊的宣傳方案創新開展)。

(二)國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4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集中整治,使全市國省道交通秩序明顯好轉,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標志標線、安全防護設施改善齊全,超員、超速(含超低速)、違法停車、疲勞駕駛、違法超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不斷下降,各地要加大警力投入,改進勤務模式,切實落實國道聯勤制度,用足用好固定和流動測速設備,加強國省道的點、線巡邏管控,保持巡邏密度。

(三)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7月1日至9月30日。通過開展整治,加大隱患治理力度,依法嚴查無證駕駛、客車超員、無牌無證機動車上路、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以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違法載人和二輪摩托車乘載多人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使農村道路通行秩序好轉,交通事故特別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明顯減少,隱患明顯消除,農村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礎得到進一步增強。5月至6月,各地要依托鄉鎮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對農村硬化路面的交通隱患進行一次認真摸排、整改。各地要結合20*年在順昌召開的農村派出所協管交通安全工作現場會精神,充分發揮農村派出所參與交通管理的積極作用。在整治期間,要將任務分解到各鄉鎮派出所,形成縣(市)公安局和交警大隊領導包鄉鎮,鄉鎮派出所包轄區,交警中隊和民警包線路的承包責任制,真正形成全警動員,多警聯動,任務明確,責任到人的工作格局。

(四)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安全集中整治,7月1日至8月31日。通過開展整治,使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行為更加規范,無證運輸、不按指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不配備押運人員的情況明顯減少,不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因交通違法導致的危險化學品泄露、燃燒、爆炸等重大事故。各地要會同安監、交通、質監等部門組織對轄區內所有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集中進行安全檢驗,對取得駕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格的駕駛人集中進行安全教育。嚴格核發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同時,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量大的縣(市)還要組織開展對生產和使用企業進、出廠裝載關的檢查指導工作。

(五)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9月1日至10月31日。通過排查整治,使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校車管理制度得到進一步落實,各地要配合教育部門加強校車安全排查和校車駕駛人安全審查,掌握轄區內校車的基本情況,建立健全檔案信息,共同督促學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校車的日常安全管理,確保校車車況良好。廣大師生和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學校周邊交通環境得到進一步完善,校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涉及校車的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杜絕涉及校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周密部署。奧運道路交通安全攻堅戰是公安機關加強安全管理、預防交通事故、確保北京奧運會順利舉辦的重要舉措。各地要按照市局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迅速部署,加強領導,確保攻堅戰順利進行。要借鑒往年攻堅戰的成功經驗,進一步加大整體工作力度,采取各種方式層層發動,切實提高廣大民警的認識,統一思想,增強工作積極性、主動性,發揚連續作戰的作風,形成全警參戰的良好局面。各級公安機關及交通管理部門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物力,不惜一切代價堅決打好這場攻堅戰。各地公安機關要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取得支持。要把攻堅戰與落實“五整頓”“三加強”措施緊密結合起來,與開展“平安暢通縣區”創建活動緊密結合起來,與“隱患治理年”活動緊密結合起來,進一步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性,進一步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整體水平。省際交界的大隊,在攻堅戰期間,要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啟動省際反超載服務工作站,確保24小時值班制度,并安排好值勤人員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強化督察,注重成效。攻堅戰期間,繼續沿用春運工作包片掛點的辦法,層層落實承包責任制,形成全警動員、任務明確、責任到人的工作格局。市局將組織督導組深入一線,采取明查與暗訪結合,集中督導和蹲點調研結合等方式,對攻堅戰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幫助基層發現問題和解決影響整治的突出問題。各地要強化勤務考核,提高路面管事率,切實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三)規范執法,熱情服務。要進一步規范執勤執法行為,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執法環節中的宣傳教育。嚴格按照道路交通技術監控工作規范,進一步規范測速點設置和監控信息采集等工作,讓交通違法者心服口服。要堅持熱情服務,積極幫助過往車輛和群眾解決實際困難,以良好的形象展示交警的風采,為北京奧運會的舉辦創造和諧的社會環境。同時,要結合“三基”建設,進一步做好民警的安全防護和后勤保障工作,切實保護好自身安全,確保廣大民警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到攻堅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