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養護統計調查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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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Abstract: with the main highway maintenance management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perfect, the highway's statistical work is faced with many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how to improve highway statistics present situation, strengthen the highway's statistical work, better study, with the use of the statistical data for highway maintenance and construction services, is an important task facing the current highway department, based on the highway statistical management measures are discussed.
Key words: highway; statistics;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X73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公路統計其基本任務是對公路的建設、日常養護和使用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對公路經濟活動提供信息資料并實行統計監督,為制訂公路交通規劃和公路建設養護計劃提供科學依據,公路統計工作是公路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現階段公路統計工作 到目前為止,公路統計工作管理是“部門統計一竿到底,行業統計不加過問”,即上級公路局統計部門對公路部門統計工作直接與基層公路統計部門聯系,由基層公路統計單位直接上報,而對公路行業統計工作,由所屬公路行業管理部門負責,上級公路局只起一個收集、匯總、保管其報表的職能。此模式有其利,也有其弊,其利是能夠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所需要的報表數據,減少了一些中間過程,同時也減輕了中間環節的工作壓力;其弊端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突出表現:1、容易造成數據的片面性,在經濟決策方面,使上報的數據資料缺乏有效的參考價值。公路部門統計和公路行業統計如果分開的話,也就是把一個完整的整體分割成兩部分,使其互不聯系,這樣統計上來的數據對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經濟預測時,就沒有什么多大的意義了。只有把這兩項內容看成是一個有機的整體而整理匯總來的數據,才能真實地反映公路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才能真正實現統計工作的價值。2、使公路統計工作處于被動的局面,同時也造成了公路統計工作中間環節的嚴重脫節。一管到底,其中間環節公路統計部門就不會有統計的意識,就不會把統計提入他們的重要工作議程,勢必造成公路部門在進行某些決策時,缺乏一些重要的數據資料。3、加重了上級公路局統計機構的工作壓力和工作難度。在公路基層單位一些人眼里,統計工作就是填填數字,幾分鐘就完的事,剩下的就是上級公路局與上級部門的事,對自己本單位來說沒什么用處,因此就會往上級公路局統計部門推卸責任。4、使公路統計工作呈現出一種混亂的局面,各部門、各單位的統計口徑和計算依據等五花八門,缺乏協調和聯系,從而影響到數據的準確性與實際操作性,主要體現在公路綜合統計工作方面。5公路統計的體系不完整。公路經濟領域已發生了巨大變化,公路統計的范圍和指標體系等內容也需要充實和完善,原有的公路統計范圍和指標體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已不能完全體現它本身應有的生機和活力.不能全面反映公路的全部經濟活動。此外,公路結構變化、涉外公路、集團經濟、公路工業及第三產業的發展,也給公路統計工作注入了新的內涵。這部分統計指標的確定和使用,在原有的統計體系中也沒有涉及。
二、建立當今公路統計管理程序的建議
1、提高重視程度, 健全統計制度 提高重視程度, 健全統計制度應該作為一項重要任務, 提到公路行業各單位、各部門的議事日程上來。公路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的公路統計機構, 明確具體的負責人, 并配備專職的統計人員, 使公路統計各項工作能夠做到事事有人管, 事事有人抓的良好工作局面。我們的公路統計工作真正地來源于社會, 服務于社會, 同時也為我們的領導和政府部門提供切實可行的管理數據資料, 使統計分析發揮最大的參謀決策作用。
2、發揮公路中層統計機構的紐帶作用。 公路中層統計機構應該是上級公路統計部門與基層統計單位密切聯系的一個橋梁,其統計人員直接與基層一線統計人員聯系,對各種統計數據和資料的來源比較清楚,其掌握的情況也比較全面。
3、靈活運用統計隨著公路養護工作事企分開,管養分離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以及事企實行脫鉤的政策方針的制訂,對公路統計也有一定的影響。今后的公路統計工作中,建議以抽樣調查或重點調查等方式逐漸代替過去的全面調查報表方式。再結合一段時期的全面調查。我們的公路統計制度和各種統計數據資料將逐步趨于完善,公路統計工作也更加順暢、工作強度也會隨之減輕。
4、穩定統計人員隊伍。 提高統計人員素質建立一支穩定的高素質的公路統計隊伍是加強公路統計工作的先決條件。同時要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強對統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提高統計人員的責任心、上進心、事業心。提倡愛崗敬業的工作精神和不出假數,真實可信的職業道德。二是要加強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支持統計人員參加專業知識和計算機知識的培訓,不斷更新統計人員的知識水平,更好的滿足公路現代化發展的要求。三是努力提高調查研究、分析運用統計數據的科學方法。當前公路統計涵蓋了公路數據庫管理系統、路面橋梁管理系統、養護造價系統等全方位的現代化公路信息網絡。通過統計數據分析研究公路的經濟活動.提供信息咨詢的優質服務,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四是根據公路養護和建設的實際。有重點地開展統計調查、統計分析、統計管理等經驗交流活動.有針對性地解決公路統計工作中的難點、疑點問題,努力創造統計工作的最佳業績。
5、 進一步完善統計工作的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考評制度,設立統計工作專項獎,每年評選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總結推廣經驗,將基層統計工作納入年底考評中,便于及時發現考評中存在的問題。掌握基層統計人員的情況,在每兩年一度舉行的公路大檢查中增加統計工作所占分值,促使各基層領導重視和關心本單位的統計工作。
三、結語 公路統計工作的改革任重道遠,如果要做到以現代化的統計方法和手段來適應時代的發展,需要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財力,但我相信,隨著公路事業及整個社會的快速發展,這一目標一定能夠實現。
參考文獻:
1、丁惠民.公路養護管理改革的新思維[J].山西交通科技,2005,(3)
篇2
關鍵詞:公路統計人員機制
中圖分類號:X734文獻標識碼: A
公路行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設施。公路事業的發展,對于調整國家生產布局和產業結構,開拓市場,加強城鄉地域交流,開發城鄉經濟資源,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發展,改變偏遠地區的落后狀況,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增強國家經濟實力等方面起著巨大作用。近年來,由于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國家,加快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加大了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特別是公路投資結構區域多元化,涉及到國省縣鄉公路,公路統計的范圍更加廣泛,對作為公路管理基礎工作的公路統計工作要求更精細、更規范、更系統,要求統計數據的質量和實效性也越來越高。
公路統計是公路建設和養護工程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公路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其基本任務是對公路的建設、養護和使用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對公路經濟活動提供信息資料并實行統計監督,為制訂公路交通規劃和公路建設養護計劃提供依據。在公路事業發展的今天,公路管理也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公路統計工作只有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研究、運用各項統計數據為公路建設養護服務,才能適應公路管理發展形勢的需要,科學有效的公路管理是公路事業發展的保證。
一、公路統計分析工作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一)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的加快,交通是否發達是衡量一個地方經濟發展情況的重要指標,從而各地根據路況不同程度地對舊路進行改造及根據規劃增加新的公路建設。在公路工程項目建設中,工程的進度、質量和效益是業主和施工單位共同追求的目標。如何搞好公路工程建設期的統計,形成全面有效的統計信息系統,是公路工程建設時期的重要內容。更是檢驗公路建設各項工作成敗得失及合理調配建設資金,制訂規范化管理條例的重要依據;做好公路統計工作是全面搞好公路管理工作的基礎,是公路交通重要的管理和決策依據。
(二)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體制深化改革的需要
在當前市場經濟的環境下,公路投資結構趨于多元化,各種經濟實體的變換和利益交錯,必然給搜集、整理、研究和提供各種公路經濟活動的公路統計工作帶來一定的變化和影響。公路統計的范圍更加廣泛,涉及到高速公路、國省道干線公路、縣鄉公路和農村公路等。公路指標體系、統計方法與以往相比有很大不同,要求更精細、更規范,更系統,統計數據的質量和時效性要求也越來越高。
(三)建設公路統計管理信息化的需要
搞好公路統計管理信息化,是加快實現公路現代化的必然選擇,它能從根本上突破和改變舊的公路統計管理方式和手段,提高公路管理的效益和技術水平。隨著計算機技術在公路部門的普及應用,公路統計作為信息處理技術的核心部門,其公路建設和養護的大量統計數據,涉及到公路基礎數據、路政管理等方面內容,需要平時及時錄入信息,大量統計數據均采用計算機技術進行處理,形成各種報表,有關公路數據庫的建立、更新、完善任務更加急迫繁重,
(四)公路發展、決策管理的需要
公路統計在公路科學管理過程中扮演著不可替代的角色,近年來,隨著我國加大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公路建設事業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發展,公路投資結構趨于多元化,公路管理的范圍更加廣泛,涉及到高速公路、國省道干線公路、縣鄉公路和農村公路等方方面面,公路指標體系、統計方法與以往相比有所不同,要求更精細、更規范,更系統,統計數據的質量和時效性要求也越來越高。
由于公路統計指標具有較強的系統性和完整性,不僅為制定公路發展方針政策、公路養護建設計劃和管理法規提供依據,而且為科學組織公路生產,加強公路部門的內部經濟核算提供依據。公路愈發展,愈現代化,愈需要依靠統計數據,因這通過對統計資料的分析,揭示公路發展規律,反映公路養護和建設實際,從而制定出與市場相適應的管理政策和法規,以保證公路業健康有序發展。對做好公路統計工作的思考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和公路建設的快速發展,政府、行業、社會公眾對統計數據的及時、準確、方便性要求越來越高,要做好統計工作首先加強統計基礎建設工作,提高統計人員素質。
二、存在的問題
(一)一些領導認識不足
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公路基層單位的領導只憑上級的文件精神和自己的工作經驗來指導生產,沒有形成運用統計數據分析解決問題的工作作風和策略,認為統計工作就是填填數字,幾分鐘就完的事。
(二)公路統計隊伍的專業水平差
公路統計隊伍人員變換頻繁,從事公路統計的人員的敬業精神、文化水平、業務素質不盡如人意,有統計專業技術職稱的很少,兼職統計人員較多,許多統計人員沒有經過專業培訓,便匆忙上崗;上崗以后,也很少進行專業學習,有的僅能完成一般的統計報表,卻不善于搜集、整理、匯總各種資料,使統計資料難以準確地反映客觀情況,統計人員業務素質有待提高。
(三)統計工作中法制觀念淡薄
法制觀念淡薄,統計數據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和盲目性。一些單位的領導出于對部門、個人利益的考慮,對數字造假心知肚明,以行政手段干預報表的各項統計數據,統計人員也只能按領導意圖行事。這樣統計數據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就增大,虛報、瞞報、篡改統計數據現象經常存在,如由于公路養護計劃指標逐年都要按比例提高,為了完成指標,編造的數據就失去了統計報表的意義。
三、完善改進公路統計分析工作的措施
(一)加強公路統計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
公路愈發展,愈現代化,愈需要依靠統計數據,因為公路統計是揭示公路發展規律,反映公路養護和建設實際,公路統計指標不僅為制定公路發展方針政策、公路養護建設計劃和管理法規提供依據,而且為科學組織公路生產,加強公路部門的內部經濟核算提供依據。當前是信息技術突飛猛進的時代,公路統計涵蓋了公路數據庫管理系統、交通量調查統計系統、路面橋梁管理系統等全方位的現代化公路信息網絡,通過統計數據分析研究公路的經濟活動,是提高領導者管理水平,正確行使領導職責的一項不可忽視的工作。
(二)加強公路統計隊伍建設
穩定的高素質的公路統計隊伍是重點。公路統計工作人員不但要掌握好統計法律法規、統計基礎理論、基礎核算等知識,能夠熟練地應用基建公路統計專業知識、統計方法進行統計調查、統計整理和統計分析,了解統計的任務與過程,掌握公路統計的各項基本技能;還要在數據處理方面,統計工作人員要能熟練、運用計算機錄入基礎數據、匯總數據及進行數據分析。更重要的是要注重“現場調查”,統計人員要及時學習、掌握被統計工程的基本情況,了解公路工程專業知識,定期進行現場調查可以大大提高數據的準確性和統計的真實度。不僅如此還要樹立起有效的用人方法,創造吸引人的環境氛圍還要通過實用各種方法來教育統計人員,要重視提高人員的知識水準。
(三)完善統計法規有關制度
公路統計工作制度是公路統計工作科學管理的重要工作,能夠增加公路統計工作水準。強化監督管理機制,建立和完善統計規章制度。做好公路統計工作,必須要有嚴格的統計管理制度作保證。第一,要建立統計工作領導責任制,這是當前完成統計任務,提高統計質量的一項重要措施。要通過這項制度,一方面促進各單位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另一方面,切實保證《統計法》的貫徹實施。第二,要積極開展公路統計專項檢查工作,重點對基層原始統計數據進行實地抽查,切實糾正個別統計人員以年度計劃指標、領導意見來填寫各種報表的錯誤現象,做到數出有據,信息準確,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可靠性。第三,強化統計工作的行政管理,進一步健全統計工作的考核評比獎勵制度,制訂出公路統計工作標準和評比獎勵辦法,通過綜合性的考核,切實提高統計人員的責任感和積極性,促使公路統計工作進一步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參考文獻
[1]崔海鳳.淺析規范公路統計工作[J].金田.2013,05.
[2]王小玲.提高公路統計工作效率之我見[J].現代經濟信息.2013,07.
篇3
關鍵詞:高速公路;經營統計;管理體制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2年2月17日
高速公路在經營活動中,管理體制、經營方式、組織形式、運行機制是運營活動的主要環節,而統計在各項活動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上各項活動開展有效與否,為高速公路適應市場經濟要求提高經濟效益,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只有科學的統計依據,才會使高速公路各項管理工作避免虛而不實的狀況,管理過程才能找到切入點,從而為政府宏觀調控很好地找到切入點。所以,強化統計管理,對高速公路的經營活動和運營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
一、統計基礎工作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部分領導重視程度不夠,將統計工作簡單化。表現為重會計、輕統計的現象,認為會計核算和收支把關才是重要的問題,統計工作是為上級統計部門所用,因此統計員兼職多而專職的少,變動較頻繁。
(二)統計臺賬和原始記錄不健全,統計指標的填報隨意性大,統計數據質量不高。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有的高速公路是企業所有制形式,有的是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各類新興的高速管理模式應運而生。這些新興的高速公路當中,一部分尚未建立規范的統計制度,甚至沒有明確設立統計職能部門或者統計工作崗位,統計報表則是由財會人員或其他相關部門人員代填代報,相當一部分統計指標未能準確地按照統計制度具體要求計算填報。
(三)統計人員素質有待提高。部分統計人員在實際工作中,運用不正確、不恰當的統計方法進行數據的收集、整理、匯總、加工,出現統計數據差錯、失誤的問題較普遍,統計調查、分析、預測、統計監督等工作落實不到位,因而出現了不能準確適時地提供本單位經營管理工作中所需的簡單有效的內部統計資料。
二、統計在高速公路管理中的作用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認為統計工作在經營活動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發展戰略是一個企事業單位的長遠發展方向,制定發展戰略一方面需要及時了解和把握整個國家交通的狀況及發展變化趨勢,了解交通市場的變化;另一方面還要對高速公路進行合理的市場定位,把握高速公路自身的優勢和劣勢。所有這些都離不開統計,需要統計提供可靠的數據,利用統計方法對數據進行科學的分析和預測。
按照規范科學的管理方法、管理模式建立或完善統計工作制度,從而必定會形成合理有效的統計管理模式。統計管理體制的強化,對于高速公路運輸的發展起到積極作用,主要表現為:(1)聯網統計報表準確、及時地反映車輛在某一時點上的通行輛次,反映一個特定時期內車流量及收費額的動態變化,預測未來趨勢;反映各收費站的日夜吞吐量。(2)從側面反映非物質生產部門勞務服務投入的發展與增長,反映交通安全與服務設施的投資力度,比如路面養護情況、護欄安裝更換是否及時,從行車條件和技術上為安全、快速行車提供可靠保障。(3)根據統計出來的各種數量特征,反映出質量特性。在某個聯網片區內,從總的行車數量反映某路段、某收費站、某車道的通行能力;從質量上反映高速公路的路面質量、維修質量、設施質量、服務質量。總之,人員素質及統計體制的提高和完善既可以反映高速公路的運營狀況,又可以影響到高速公路未來的發展趨勢。
三、問題思考與建議
(一)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統計管理體制
1、設立高速公路綜合統計部門,并明確其職責。制定該類部門的統計指標體系,統計信息的報送制度。按照經營與管理的不同特點,滿足高速公路面向市場、參與競爭的需要,上級主管部門應結合聯網收費實際,提出完整的指標體系,制定統一的報表格式,明確報送時間、內容及方式,明確統計責任,并予收集、審核、匯總、提供統計信息。
2、明確職能部門的統計職能、統計責任。統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為高速公路建設服務,具體來說就是準確、及時、全面、系統地反映高速公路通行能力的發展情況,并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統計資料系統性和完整性的明確、統計責任的明確,要按統一的口徑、范圍、時間提供相應的統計資料和分析報告,同時也要特別重視一些容易被忽視的部門信息。比如,監控部門所記錄的“綠色通道”輛次以及封路次數,此類信息有助于分析、預測高速公路未來的經濟效益。
(二)健全統計信息的多向運行機制。基礎信息來自于各基層收費站,基礎信息在向各職能部門有效的運行才可以滿足各職能部門的匯總需要。職能部門的各類專項信息只有向綜合統計部門橫向運行才能有效滿足其綜合對比、綜合分析研究之需要。各種綜合報表由綜合統計部門經加工分析向單位領導、各職能部門及基層單位的多向運行,以此滿足公路管理決策、研究問題、了解公路信息的需要。
(三)強化統計信息網絡建設,為高速公路統計信息決策服務。現代信息技術突飛猛進,網絡信息早已經進入到各行業,并在各行業發揮著重要作用。利用信息化技術的優勢,聯網收費統計報表工作要實現統計信息網絡化,實現統計數據及時更新,達到聯網直報,及時為政府和行業統計部門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和科學依據,滿足國家和行業的統計需要。
(四)全面系統的統計工作,需要具備一支基礎雄厚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相對穩定的統計隊伍。統計人員要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勇于開拓創新。同時,單位領導、行業部門,要更多地為統計人員創造機會,組織學習業務知識、法律制度、微機知識等,鼓勵統計人員參加業務技能學習培訓及職稱考試,主動參與管理,使公路管理水平和統計工作有新的提高。
主要參考文獻:
[1]賈俊平,何曉群.統計學(第四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
篇4
為深入貫徹全省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工作會議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寧國等12個縣(市)開展擴大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試點工作的通知》(皖政〔**〕126號)精神,進一步推進縣域經濟加快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擴大寧國等12個省直管試點縣(市)的(以下簡稱試點縣)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關于發展和改革管理權限
1.試點縣申請使用國家和省級政府性資金建設項目,由試點縣發展改革委直接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2.試點縣安排本級各類財政性資金,采用直接投資(含通過各類投資機構)或以資本金注入方式,建設按規定應由國務院或國家發展改革委,以及省政府或省發展改革委管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試點縣發展改革委直接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審批或轉報省政府或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或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總投資3000萬美元以上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和所有需辦理進口設備免稅的項目、限制類項目,由試點縣發展改革委審核后,報省發展改革委核準或轉報。
4.試點縣申請世行、亞行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項目,由試點縣發展改革委直接報送省發展改革委。
5.內、外資項目辦理進口設備和購買國產設備抵免稅確認書,由試點縣發展改革委直接報送省發展改革委。
6.試點縣所屬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由試點縣發展改革委直接向省發展改革委提出發行規模申請。
7.凡不需要國家、省、省轄市出資或平衡建設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不含黨政機關辦公樓和培訓中心),由試點縣發展改革委自行審批。
8.凡需省轄市發展改革委核準或備案的企業投資項目,由試點縣發展改革委核準或備案。
9.總投資3000萬美元以下,符合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規定的鼓勵類和允許類、且不需辦理進口設備免稅的外商投資項目,由試點縣發展改革委核準。
10.試點縣的省級開發區,除擴建的開發區總體規劃需報省政府審批外,不再審批開發區的總體規劃。開發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由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編制和實施。
11.省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各類文件、指導工作的各類信息,凡是所在省轄市享有的,均發送到試點縣發展改革委。
二、關于農業、糧食、林業、水利管理權限
12.省農委發送到省轄市農業部門的有關文件和指導工作的各類信息,同時發送到試點縣農業部門。要求省轄市農業部門上報的有關材料、信息和統計數據,試點縣農業部門直接上報。
13.省農委負責組織的各類農業建設項目,包括農業基本建設、新農村建設、農業產業化、農業利用外資等各類項目,凡符合條件的,試點縣農業部門直接向省農委申報。省農委負責組織實施的多種農業補貼、農業救災及有關專項資金等,試點縣農業部門直接向省農委申報。
14.省農委加強對試點縣農業部門的工作指導,下放行業管理權限,有關行政許可、農機鑒定、防疫檢疫、農業執法等管理事項和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以及省級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的認證與質量安全的監管,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名牌農產品以及農民創業帶頭人的培育和認定,試點縣農業部門享有與省轄市農業部門同等的權利與義務。
15.省級儲備糧安全儲存、檢查管理,由試點縣糧食局直接進行。
16.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受理報批,由試點縣糧食局直接報送省糧食局審核。
17.陳化糧購買資格認定,由試點縣糧食局直接報送省糧食局審核。
18.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庫點資格認定,由試點縣糧食局直接報送省糧食局審核。
19.現代糧食物流、倉儲、加工項目,由試點縣糧食局直接報送省糧食局審核。
20.國家、省糧油龍頭企業認定,由試點縣糧食局直接報送省糧食局審核。
21.國有糧站(庫)倉容規模在1000噸以下或占地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拆除、變賣由試點縣糧食局直接審批。
22.糧食流通統計、行業發展規劃、倉儲設施和糧油加工統計,由試點縣糧食局直接上報省糧食局。
23.林業生產和各項投資計劃由省林業廳直接下達到試點縣林業局,主要包括年度林業生產計劃、林業基本建設投資計劃,以及有關專項計劃等。
24.各類林業項目的申報,均由試點縣林業局直接向省林業廳申報。
25.在林業資金管理方面,省與試點縣直接辦理相關資金下撥與上繳;相關財務報表也由試點縣直接報送。
26.林業行政許可,試點縣林業局直接報省林業廳審批。出省木材運輸證、林木產地檢疫合格證以及因特殊原因需要在禁獵區、禁獵期獵捕或使用禁獵工具獵捕審批3項許可由試點縣直接審批。臨時占用林地的,試點縣享有省轄市的審批權限。
27.林業生產管理方面:(1)重點公益林采伐有關事宜,由試點縣林業局直接審核或審核后直接報省林業廳;(2)重點公益林區劃調整,由試點縣林業局審核后直接報省林業廳;(3)原由省轄市林業局審批的,除退耕還林作業設計繼續由省轄市林業局審批外,其他項目造林作業設計由試點縣林業局審批。
28.試點縣林業局直接向省林業廳上報各項統計數據。原由省下放到各省轄市的統計調查,包括林業典型調查等,直接下放到各試點縣林業局單獨組織開展。
29.林業高級工程師、職工評殘評審由試點縣林業局直接向省林業廳申報。森林公安警務管理試點縣享受省轄市管理權限。
30.在水利基本建設計劃管理上,對試點縣比照省轄市的權限,實行計劃單列。年度建設計劃由試點縣直接上報;國家和省級投資計劃直接下達試點縣。水利基本建設計劃安排實行按項目進行管理,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由省、市組織實施的項目,計劃及資金按原下達方式進行。
31.對試點縣不涉及相鄰縣(市、區)的或與相鄰縣(市、區)沒有水利糾紛的水利項目,其規劃設計文件直接報省水利廳審核或審批。
32.結合農村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實際,對部分原由省轄市初審后轉報省審核、審批的項目,改由試點縣直接報省審核、審批;對部分原由省轄市審批的項目,由省、市政府委托或授權試點縣審批。具體如下:
(1)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國債)投資項目審批,由試點縣直接報省水利廳審核后報省發展改革委審批。
(2)水土保持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國債)投資項目審批,由試點縣直接報省水利廳審批。
(3)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審批均實行分級審批制度,根據項目立項機關及限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別由中央、省、市、縣審批。對部分原由省轄市審批的項目,由省、市政府委托或授權試點縣辦理。
(4)農業綜合開發中型灌區節水改造項目可研報告審批,改由試點縣直接報省審批。
(5)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初步設計審批,由試點縣的項目法人初審,直接報省審批。
(6)節水灌溉示范項目實施方案審批,改由試點縣直接報省審批。
33.農村水電建設項目中,對原由市發展改革委、水利局上報省審批的農村水電項目計劃、項目初審,改由試點縣直接報省審批。對原由市發展改革委、水利局負責審批的農村水電項目,改由試點縣發展改革委、水利局負責審批。
34.加強對試點縣水利工程管理的業務指導。
三、關于工業、交通、信息產業發展管理權限
35.省經委管理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技術創新項目、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創業創新項目、產業集群建設項目、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等省級企業發展資金扶持的項目申報,試點縣經委(經貿委、工經委、工業局、中小企業局)直接向省經委報送。
36.省經委掌握的省級企業發展資金,在同等條件下,對試點縣項目優先給予資金扶持。
37.除國家明確規定需要報送省經委審批、核準或備案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內外資項目外,其余項目審批權限一律下放試點縣經委(經貿委、工經委、工業局、中小企業局)。
38.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內外資項目辦理進口設備減免稅和購買國產設備抵扣稅確認由所在試點縣經委(經貿委、工經委、工業局、中小企業局)直接報送。
39.試點縣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需要到省經委備案的,由試點縣直接報省經委。
40.在試點縣建立中小企業統計直報點。同時,將試點縣直接納入全省工業經濟運行調度和調節的對象。
41.擴大試點縣經濟信息的獲取權和知情權,省經委出臺的重要文件、政策、有關信息及時向試點縣提供。
42.從2008年起,對試點縣村村通建設計劃進行單列,并將建設資金(含國家車購稅和省安排的農村公路建設補助資金)和農村公路養護補助資金直接撥付至試點縣。
43.養路費、客貨運附加費、運管費、小機養路費等交通規費征收計劃由省直接下達試點縣,由試點縣自行組織征收,由省組織考核。
44.除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權力和義務由省轄市享有的外,有關交通行政許可、認證、評定、審批、鑒定、交通執法管理,試點縣交通部門享有與省轄市交通部門同等的權利與義務。
從事普通貨運經營(危險貨物運輸經營除外)、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出租車經營除外)的營運證的審批、發放、年審,由試點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辦理。
45.省交通廳召開的會議、印發的文件,凡是省轄市交通部門享有的,通知或印發到試點縣交通部門。
46.盡快建立行業管理渠道,賦予試點縣有關部門行使省轄市相應的信息行業管理權限。
47.在省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息產業相關統計數據報送以及信息產業有關信息獲取等方面,試點縣享有與省轄市相同的權限。
四、關于商務、旅游、外事管理權限
48.由試點縣商務局直接上報縣商務發展規劃、縣商品流通市場建設專項規劃、縣年度進出口計劃等商務專項規劃及專項計劃,省商務廳對試點縣有關指標直接進行平衡。
49.由試點縣商務局直接上報省商務廳申請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國家繭絲綢發展風險資金、出口機電產品研究開發資金、出口機電產品技術更新改造貸款貼息資金、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術更新改造項目貸款貼息資金、高新技術出口產品研究開發資金、對外經濟合作專項資金、中部商務發展資金等政策性資金、成品油零售許可證。
50.投資總額3000萬美元以下,符合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規定的鼓勵類和允許類的外商投資項目、企業設立及變更,由試點縣商務局核準。
51.投資總額3000萬美元以上的鼓勵類、允許類和限制類項目的企業設立及變更,由試點縣商務局審核后,直接報省商務廳。
52.中小出口企業專項擔保貸款,經試點縣商務局、財政局審核后,聯合報省商務廳、財政廳審批。
53.對商務部、外交部委托省商務廳辦理的下列行政事項,由試點縣商務局受理企業申請后向省商務廳直接轉報:(1)進口商品配額審核;(2)出口商品配額(含紡織品、白銀、活豬、活牛)初審;(3)對外勞務合作及工程承包經營資格初審;(4)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產品出口企業確認;(5)設立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核準;(6)外派勞務項目審查及未建交國家、港澳臺地區勞務項目審核;(7)對外援助成套項目實施企業資格初核;(8)對外援助物資項目實施企業資格初核;(9)直銷經營許可申請轉報;(10)因公出國(境)經貿團組審批;(11)邀請外商來華簽證通知電簽發。
54.對省商務廳網上審批、報送紙質文件的下列行政事項,由試點縣商務局受理企業紙質申請后,向省商務廳直接轉報:(1)一般貨物自動出口許可;(2)一般貨物自動進口許可;(3)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文件備案;(4)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5)進口重點舊機電產品初審;(6)外商投資企業出口商品配額審核;(7)外商投資企業自動進口許可;(8)汽車品牌經銷商備案;(9)技術進口合同登記;(10)技術出口合同登記;(11)軟件出口合同登記。
55.對試點縣商務局審批的外商投資企業的批準證書,由試點縣商務局直接辦理、發放。對省商務廳向試點縣企業發放的其他各類證照,試點縣商務局可本著便民原則,從省商務廳領取后送達企業。
56.省商務廳在進出口、利用外資、對外經濟合作、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等統計資料時,將試點縣的統計數據在所在省轄市名下以“其中”形式列出。
57.省商務廳印發的文件、信息,凡省轄市享有的,均發送到試點縣。
58.IA、2A級旅游景區,由試點縣旅游部門自行評定。
59.全國工、農業旅游示范點的申請,由試點縣旅游部門直接向省旅游局報送。
60.省級旅游發展資金的項目申報,由試點縣旅游部門直接向省旅游局報送。
61.現行需經省轄市外辦審核、報省外辦審批的縣處級以下(含正縣)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的事宜,均由試點縣政府直接報省外辦審批。
62.現行需由省轄市外辦出具申辦護照簽證介紹信,并由省轄市外辦專人辦理護照簽證的,均由試點縣外辦出具申辦護照簽證介紹信,由試點縣外辦專人辦理護照簽證。
63.各試點縣外辦應將出國(境)事務專辦員名單提前報至省外辦。
五、關于建設、國土、環境保護管理權限
64.需報省建設廳核發選址意見書的項目,由試點縣規劃部門初審,直接報省建設廳核發項目選址意見書。
65.省外勘察設計單位、工程施工、工程監理等企業前往試點縣承接業務備案登記工作,由試點縣建設部門辦理。
66.一級及一級以下建筑業企業資質,一級及一級以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定級、晉級,丙級城市規劃編制資質,工程勘察乙、丙級資質,建筑工程設計乙、丙級資質和其他建設工程設計丙級資質,工程監理乙、丙級企業資質,建筑材料檢驗機構,乙、丙級招標機構資質,施工圖審查機構認定證書,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房地產評估機構,城市房屋拆遷企業資質,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建設類各類執業資格注冊初審等,由試點縣建設部門自行審查,直接報省建設廳審批。
67.建筑勞務企業資質和新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由試點縣建設部門直接審批。建設行政執法隊伍委托備案、執法人員資格認證,由試點縣建設部門直接報省建設廳審批(備案)。
68.試點縣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由試點縣國土資源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查后直接報省國土資源廳。省人民政府分解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將試點縣的用地計劃在所在省轄市的用地計劃中單列,并單獨建賬進行考核和管理。
69.試點縣礦產資源保護、礦產資源整合、地質環境治理等項目的立項申請,由試點縣國土資源局直接報送省國土資源廳。
70.試點縣農用地分等定級、城鎮土地分等定級、基準地價評估和城鎮地籍調查等成果和200畝以上新增耕地面積的驗收申請,由試點縣國土資源局直接報送省國土資源廳。
71.試點縣實際耕地保有量、實際新增建設用地面積、新增耕地指標、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積折抵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的補償指標確認申請,由試點縣國土資源局直接報送省國土資源廳。
72.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的立項申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試點項目的申報、新增耕地折抵建設用地指標的確認申請,由試點縣國土資源局直接報送省國土資源廳。
73.除國家規定外,試點縣環保局享有《安徽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試行)》(環監〔2003〕115號)規定的市級環保局審批權限。
74.試點縣環保局直接向省環保局申報污染治理項目,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購買、報廢放射源,省級綠色學校等項目。
75.原由省轄市環保局發放的排污許可證,由試點縣環保局直接發放。原由省環保局發放的排污許可證,由試點縣環保局審核后報省審批。
六、關于科技、教育、廣電、文化、體育等管理權限
76.科研攻關、軟科學研究、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由試點縣科技局直接向省科技廳申報。
77.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火炬計劃項目,由試點縣科技局直接向省科技廳申報。
78.民營科技企業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由試點縣科技局直接向省科技廳申報。
79.自然科學基金、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和省級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由試點縣科技局直接向省科技廳申報。
80.技術合同登記、國家秘密項目、科學技術獎、科技成果登記、科技成果鑒定,由試點縣科技局直接向省科技廳申報。
81.星火計劃項目、科技扶貧項目、農業專家大院、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等,由試點縣科技局直接向省科技廳申報。
82.省教育廳印發各省轄市教育局、涉及縣(市、區)的文件,直接印發試點縣教育局。
83.試點縣教育局直接向省教育廳申報項目、資金等。
84.省教育廳在安排項目、資金以及受援項目時,對試點縣給予傾斜。
85.職業學校、民辦學校的設置審批,由省轄市教育局負責審批的普通初中的設置、高中(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招生計劃、出縣教師調動等,由試點縣教育局負責審批。
86.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由試點縣文化局直接報省文化廳審批。
87.國有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改作其他用途,由試點縣文化局直接報省文化廳審批。
88.在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工程建筑或進行爆破等作業,由試點縣文化局直接報省文化廳審批。
89.已建立館藏文物檔案的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之間調撥、交換館藏二級、三級文物和一般文物,由試點縣文化局直接報省文化廳審批。
90.考古發掘單位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為科研標本,由試點縣文化局直接報省文化廳審批。
91.由演出經紀公司承辦的外國文藝表演團體、個人參加的營業性演出,由試點縣文化局直接報省文化廳審批或報批。
92.由演出經紀公司承辦的臺灣地區、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文藝表演團體、個人參加的營業性演出,由試點縣文化局直接報省文化廳審批或報批。
93.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由試點縣文化局直接報省文化廳審批。
94.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由試點縣文化局直接報省文化廳審批。
95.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由試點縣文化局直接報省文化廳審批。
96.設立音像制品批發單位和設立音像制品連鎖經營單位,由試點縣文化局直接報省文化廳審批。
97.現行的“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審核、審批及頻率執照核發事項,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有線廣播電視站的設立審批和鄉鎮廣播電視站的設立審批,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許可,申請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境外電視節目許可,開辦視頻點播業務審批,通過有線電視網絡傳送廣播電視節目信號審批”6項管理權限中,涉及由縣級廣播電視局提出申請,逐級上報審批或審核的,一律由試點縣廣播電視局直接向省廣播電影電視局上報。
98.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以外,現由省轄市廣播電視局行使的審批管理權限,根據省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由省轄市通
過行政委托或授權等辦法,下放到試點縣廣播電視局負責行使。
99.試點縣體育局直接向省體育局上報請示事項。
100.將從事涉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體育經營項目許可下放到試點縣體育局。
101.競技體育類運動員注冊、招選,初級教練員的職稱審定,二、三級裁判員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審批、注冊,武術學校、普通傳統項目學校的審批,從事體育培訓、輔導、裁判和咨詢,經營性武術組織的管理,水上體育項目的審批,試點縣體育局直接辦理。
102.省體育局有關資金直接撥付到試點縣。
七、關于審計、財政、稅務管理權限
103.在審計計劃管理方面,對省審計廳授權項目,試點縣審計局直接向省審計廳提出申請。省審計廳研究同意后,直接向試點縣審計局下發授權審計通知書。
104.在審計專項經費安排方面,試點縣審計局直接向省審計廳提出申請,按現行有關省直管縣財政體制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105.增加試點縣審計局為審計信息直報點。同時,省審計廳審計信息資料增發試點縣審計局。
106.省審計廳發往各市審計局的文件,增發試點縣審計局。
107.繼續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不斷深化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農業綜合開發及農業項目,由試點縣財政局直接向省財政廳申報,資金直接撥付到試點縣。
108.試點縣地稅部門受理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地方各稅減免審批事項,未超過所在省轄市審批權限的,由試點縣地方稅務局直接審批;超過所在省轄市審批權限的,由試點縣地方稅務局直接報省地方稅務局審批。
109.試點縣地稅部門受理的技術改造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審批事項,未超過所在省轄市審批權限的,由試點縣地方稅務局直接審批;超過所在省轄市審批權限的,由試點縣地方稅務局直接報省地方稅務局審批。
110.試點縣地稅部門受理的財產損失稅前扣除,未超過所在省轄市審批權限的,由試點縣地方稅務局直接審批;超過所在省轄市審批權限的,由試點縣地方稅務局直接報省地方稅務局審批。
111.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部門規章、稅收規范性文件明確規定不得下放至縣(市、區)管理的稅務辦理事項外,試點縣國家稅務局原則上享有與省轄市國家稅務局相同的管理權限。
112.對于下列稅務辦理事項,試點縣國家稅務局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
(1)納稅人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或者屬于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的新辦企業申請減免企業所得稅,年度減免稅額在100萬元以下(“以下”不含本數,下同)的,由試點縣國家稅務局直接審批;年度減免稅額在100萬元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的,由試點縣國家稅務局直接報省國家稅務局審批。
(2)內資企業申請享受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單個項目投資總額在3000萬元以下的,由試點縣國家稅務局直接審批;單個項目投資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由試點縣國家稅務局報所屬省轄市國家稅務局審批;單個項目投資總額在5000萬元以上或者屬于軍工企業的,由試點縣國家稅務局直接報省國家稅務局審批或呈報。
(3)納稅人申請財產損失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年度稅前扣除金額2000萬元以下的,由試點縣國家稅務局直接審批;年度稅前扣除金額2000萬元以上的,由試點縣國家稅務局報所屬省轄市國家稅務局審批。
(4)納稅人符合企業所得稅政策性減免條件,申請享受的其他減稅、免稅事項,由試點縣國家稅務局直接審批。
113.對于開展擴大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試點后新增的稅務辦理事項,試點縣國家稅務局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系統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意見》(國稅發〔2005〕170號)要求,實行集體審核制度,原則上不得簡化審批環節。
八、關于人口計生、衛生、勞動保障、公安、民政管理權限
114.省里已要求省轄市減少對縣級考核次數,對省已考核的樣本點不再考核,實行數據共享。試點縣考核結果除作為該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評價依據外,同時納入省轄市總體考核。
115.試點縣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審批由省轄市審批,改為試點縣自行審批。
116.將試點縣衛生局納入省轄市衛生局發文范圍,包括文件、資料、信息等。
117.試點縣衛生局直接向省衛生廳申報有關衛生項目,在縣級醫療救治能力建設、鄉鎮衛生院能力建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村衛生室建設、衛生監督機構能力建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及公共衛生項目等資金分配方面,優先將試點縣納入項目實施范圍,省直接指導管理試點縣的項目工作。在醫師執業注冊、變更方面享有省轄市衛生局的管理權限。
118.對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省直管縣的管理權限,經審核,具備條件的試點縣依法享有,如《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省直管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
119.省勞動保障廳發送省轄市勞動保障局的各類文件、工作通訊、信息,除有特殊規定外,均發送到試點縣勞動保障局;要求上報的有關材料,試點縣勞動保障局直接報省勞動保障廳。
120.試點縣勞動保障局直接向省勞動保障廳申請勞動保障專項資金、重點工程項目。國家和省級各項轉移支付和補助資金(除實行市級統籌的社會保險資金外),直接撥付到試點縣。
121.駐地省屬單位職介機構資格認定、駐地省屬企業特殊工時制度審批,下放至試點縣勞動保障局。
122.試點縣勞動保障局直接向省勞動保障廳申報業務工作試點。
123.省轄市公安機關網絡監察部門負責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絡安全和消防安全審批并簽發《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安全審核意見書》的權限下放到試點縣公安機關。試點縣公安機關設有網絡監察機構的,由其負責;試點縣公安機關未設置網絡監察機構的,由該縣公安機關治安部門負責。
124.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生產銷售審批由試點縣公安機關審核后報省公安廳審批。
125.收取兩萬元以上取保候審保證金,由試點縣公安機關審批。
126.評定殘疾等級,由試點縣民政部門直接報省民政廳審批。
127.申報確認省一級光榮院的,由試點縣民政部門直接報省民政廳審批。
128.與境外合資、合作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經試點縣民政局、商務局審核后,聯合報省民政廳、商務廳審批。
129.新辦社會福利企業由試點縣民政部門會同稅務部門審核后,直接向省民政、稅務部門提出興辦申請。
130.城鎮退役士兵(不含轉業士官)安置資格的審核,由試點縣民政部門直接辦理。
131.福利院和鄉鎮敬老院改擴建補助資金等涉及民政方面的資金直接撥付到試點縣。
九、關于工商、統計、物價、質監管理權限
132.取消注冊資本在1000萬元以上的私營企業在省工商局登記的規定,實行試點縣登記、監管。
133.深入推進個體工商戶分層分類登記管理改革,個體工商戶登記,委托屬地工商所辦理。
134.將《安徽統計信息》及一些重點統計分析資料的發送范圍,擴大到試點縣主要負責人,并增加試點縣統計局為統計信息直報點。試點縣享受與省轄市同等權限,直接向省統計局報送各類統計分析和信息資料。
135.向市級統計部門印發的各類文件和指導工作的各類意見等,均發送到試點縣。
136.將《安徽省定價目錄》中規定的省轄市享有的價格管理權限,全部授予試點縣。對現行須由省轄市審批或管理的事項,均由試點縣自行審批、管理;對需經省轄市審核、報省審批的事項,均由試點縣直接報省審批;對必須經省轄市審核、審批的事項,采取省、市委托或授權等辦法,下放到試點縣辦理。
137.省物價局向省轄市物價部門部署工作、發放文件等,同時擴大到試點縣物價部門。試點縣物價部門在政策請示,上報信息時,直接向省物價局上報。
138.行政相對人不服試點縣質監局具體行政行為的,可直接向省質監局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139.對按規定需向省轄市質監局報請審理、審核、報告的行政案件,試點縣質監局自行審理決定;對按規定需逐級上報省質監局審理、審核批準、報告的行政案件,試點縣質監局直接上報省質監局。
140.各季度監督抽查計劃和省級監督抽查申請,由試點縣質監局直接報省質監局。省質監局對其監督抽查計劃直接審批,省級監督抽查安排直接到試點縣。
141.免檢產品、名牌產品、質量獎等國家、省評優獎,由試點縣質監局直接向省質監局推薦。
142.省質監局對試點縣的補助經費直接下撥試點縣質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