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實施細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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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 為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及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餐廚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
餐廚垃圾、建筑垃圾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 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管理工作,遵循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公眾參與、市場運作、社會監督的原則。
生活垃圾實行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
第五條 本市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區人民政府(含新區管委會,下同)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建立資金投入和保障機制。
街道辦事處負責具體落實所轄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
第六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主管部門)是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的主管部門,組織制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管理目標,負責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的組織推進、檢查指導和監督考核。
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七條 經貿信息部門負責可回收物綜合利用的監督管理。
環境保護部門負責有害垃圾處理的監督管理。
住房和建設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義務。
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本辦法規定,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履行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義務,共同維護良好的城市環境。
第九條 市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違法行為舉報、投訴的方式、處理流程和時限,依法處理舉報和投訴,并反饋結果。
第二章 分類標準和分類投放
第十條 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標準分為三類:
(一)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環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廢紙、廢塑料、廢玻璃、廢金屬、廢棄織物、廢棄電子產品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應當專門處置的廢電池、廢燈管、棄置藥品、廢殺蟲劑、廢油漆、廢日用化學品、廢水銀產品等;
(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廢棄物。
鼓勵有處理條件的住宅區等場所將生活垃圾分為四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廚余垃圾可以納入餐廚垃圾的收運、處理系統進行收運和處理。
市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生活垃圾管理實際,在充分征求意見、科學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生活垃圾分類標準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市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經貿信息、環境保護部門制定生活垃圾的具體分類目錄,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本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黨政機關、駐深單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辦公和生產場所,本單位為責任人。實行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責任人;單位自管的,本單位為責任人;
(二)住宅區,全體業主為責任人。實行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責任人;業主自行管理物業的,業主為責任人;未實行物業管理的,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確定責任人;
(三)道路、廣場、公園、公共綠地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單位為責任人;
(四)機場、客運站、軌道交通以及旅游、文化、體育、娛樂、商業等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按照本條第二款規定不能確定管理責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確定管理責任人。
第十二條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完好、整潔;
(二)公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時間和地點;
(三)對分類投放工作進行指導,對不符合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予以勸告、制止;
(四)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管理臺賬,記錄責任范圍內產生的生活垃圾種類、數量、運輸者、去向等情況,并定期向轄區街道辦事處報送數據;
(五)將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規定的單位分類收集、運輸。
體育館、公園、電影院、音樂廳、圖書館、機場、客運站、地鐵、火車站等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市政路燈照明設施管理單位,學校,醫院等,應當回收產生的廢燈管并交由符合規定的單位處理。
第十三條 市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設置標準和分類標識,并向社會公布。
鼓勵有條件的果蔬集貿市場實行果蔬菜皮就地就近處理。
第十四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公示的時間、地點、方式等要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隨意丟棄、拋撒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可回收物應當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二)有害垃圾應當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給有害垃圾回收點;
(三)其他垃圾應當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第十五條 體積大、整體性強或者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家具等大件垃圾,應當妥善處理,并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分類投放。
第十六條 住宅區內的生活垃圾,實行定時定點相對集中分類投放。
前款規定的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確定,并在住宅區內顯著位置公示告知。
第十七條 本市設立生活垃圾資源回收日,住宅區在資源回收日當天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
資源回收日的實施辦法由市主管部門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當約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要求及標準。
實行清掃保潔衛生外包的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要求納入清掃保潔服務合同,并監督實施。
第三章 分類收運和分類處理
第十九條 各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基礎設施的建設,做到生活垃圾收運規模運營和區域全覆蓋;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生活垃圾處理服務,并向社會公布服務企業的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 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收集。禁止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市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部門制定有害垃圾收集、運輸、貯存的技術規范,避免環境污染。
第二十一條 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運輸。禁止將已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運輸。
生活垃圾運輸車輛應當密閉、整潔、完好,標示明顯的生活垃圾分類標識。在運輸過程中,不得隨意傾倒、丟棄、堆放、遺漏生活垃圾以及滴漏污水。
生活垃圾運輸車輛應當持證上路,主管部門、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應當加強對車輛的執法檢查。
第二十二條 分類收集、運輸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處理:
(一)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資源回收企業處理;
(二)有害垃圾交由符合規定的企業處理;
(三)其他垃圾按照規定采用焚燒、衛生填埋等方式處理。
生活垃圾處理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處理生活垃圾,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產生二次污染。
市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委托專業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對生活垃圾處理單位的運行情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第二十三條 主管部門負責廢玻璃、廢塑料等可回收物分類收集、運輸的監督管理。
經貿信息部門會同市主管部門、規劃國土、財政等部門,引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或者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對可回收物進行回收處理。
第二十四條 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應當優先采用焚燒方式處理。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建設和運營的監督管理,逐步降低衛生填埋的比例。
第四章 促進措施
第二十五條 市場監管部門根據管理實際,制定產品及包裝物設計、生產的特區技術規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生產者和銷售者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對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的標準和要求,減少一次性包裝材料的使用。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優先采購列入循環經濟產品政府采購目錄的產品,推行無紙化辦公。
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引導消費者節約用餐,低碳消費。
第二十六條 鼓勵生產者、銷售者采取押金返還、以舊換新等措施對其生產、銷售的產品及包裝物進行回收、再利用。
第二十七條 鼓勵廢棄織物進行資源性回收再造。
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在深圳讀書月活動中開展廢舊書籍贈與或者交換活動。
第二十八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納入節能周全國低碳日等環保活動的宣傳內容,集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的宣傳推廣。
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宣傳教育計劃,會同相關部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教育部門負責對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進行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知識教育,將分類和減量知識教育納入環保教育相關內容,組織開展校園系列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實踐活動。
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納入本單位職業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九條 婦聯、團委(義工聯)、工會、科協等人民團體應當結合各自工作特點,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宣傳教育,推動全社會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
鼓勵、支持基金會等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活動,主管部門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選擇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
第三十條 行業協會、商會應當制定本行業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督促會員單位落實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
物業管理協會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有關要求納入物業服務企業評級考核或者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優秀住宅小區評定的標準及評分細則。
第三十一條 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應當根據相關規定,適時在黃金時段或者顯著版面進行普及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知識的公益宣傳。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市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管理的綜合考核制度,并將對相關部門、區人民政府的考核結果按規定程序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
第三十三條 市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經貿信息、環境保護等部門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計量稱重工作制度,逐步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實行重量統計。
第三十四條 本市實行轄區生活垃圾限量排放制度,并適時將限量排放要求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內容。
本市實行生活垃圾跨區域處理環境補償制度。產生生活垃圾的轄區跨區域處理生活垃圾的,遵循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向生活垃圾處置導入區支付環境補償資金。重量統計信息作為支付生活垃圾跨區域處理環境補償資金的依據。
生活垃圾限量排放和跨區域處理環境補償的具體辦法,由市主管部門另行制訂,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五條 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全過程監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定期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并與經貿信息、環境保護、住房和建設等部門實現信息共享。
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臺賬,匯總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報送的相關數據,并按規定向區主管部門報送。
第三十六條 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經貿信息、環境保護、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的協調機制,定期通報情況,加強監管。
第三十七條 本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社會監督員制度。
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選擇一定數量的社會監督員,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社會監督員中應當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志愿者等。
社會監督員有權監督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行,督促單位和個人履行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義務,具體辦法由市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義務并被行政處罰的,主管部門、經貿信息、環境保護、市場監管、住房和建設等部門應當作不良行為記錄,并將記錄納入征信系統。
對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社區、家庭和個人,可以給予表揚和獎勵,具體辦法由市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管理職責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條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罰款:
(一)未按規定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進行指導的,處3000元罰款;
(二)未公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時間或者地點的,處20xx元罰款;
(三)未記錄或者未如實記錄責任范圍內生活垃圾排放情況的,處20xx元罰款;
(四)未按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處3000元罰款;
(五)未將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規定的單位分類收集、運輸的,處5000元罰款。
第四十一條 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未分類投放或者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5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元罰款;對單位處1000元罰款。
個人受到罰款處罰的,可以申請參加主管部門安排的社會服務以抵扣罰款。
第四十二條 生活垃圾收集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混合收集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門處10000元罰款。
第四十三條 生活垃圾運輸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處以罰款:
(一)運輸車輛未標示明顯的生活垃圾分類標識的,處20xx元罰款;
(二)運輸車輛未保持密閉、整潔、完好的,處3000元罰款;
(三)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隨意傾倒、丟棄、堆放、遺漏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污水的,處5000元罰款;
(四)混合運輸已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的,處10000元罰款。
第四十四條 生活垃圾處理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違法處理其他垃圾或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產生二次污染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30000元罰款。累計處罰3次或者3次以上的,取消其生活垃圾處理資格。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生活垃圾處理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違法處理有害垃圾的,由環境保護部門依法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經貿信息、環境保護、市場監管、住房和建設、教育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和本辦法要求,制定配套政策和標準。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所稱廚余垃圾,是指居民在家庭生活或者消費過程中產生的易腐性垃圾,包括剩菜剩飯、菜梆菜葉、瓜果皮核、廢棄食物、廢棄蔬菜、盆景植物、殘枝落葉等。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深圳垃圾強制分類深圳邁入垃圾強制分類時代。昨日(6月3日),深圳市、區城管部門聯合舉辦全民分類時代邀您共同見證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引會。全市共分為1個主會場和10個分會場,多位市民共同見證了《家庭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的。據了解,對于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單位或個人,主管部門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6月4日《羊城晚報》)
今年3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要求46個城市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包括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在20xx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5%以上。但從目前出臺的措施來看,均沒有像深圳這樣帶有鮮明的強制特征,例如北京,以再生資源和廚余垃圾等分類進行劃分,并沒有懲罰性配套措施。
深圳的措施顯得更嚴厲,除了相關部門將會把《指引》發放到深圳市每個家庭,以引導市民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外,還將加速推進住宅區(城中村)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規范設置,計劃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并配套完善收集、運輸和處理體系。此外,在住宅區分類投放設施、生活垃圾分類后處理上甚至細化到服務半徑不宜超過70米,對各類垃圾的收集、投放、運輸、處理等都有詳細規定。
最引人矚目的,還是對未按規定投放將受處罰這一條。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未公示垃圾分類投放時間或地點的,處20xx元罰款;未將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規定的單位分類收集、運輸,處5000元罰款。單位或個人未分類投放或者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對個人處50元罰款,對單位處1000元罰款。不難看出,深圳在垃圾強制分類上獨樹一幟,因為到目前為止,深圳是所有46個被要求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的先行城市中,最先出臺未按規定投放將如何受到處罰的城市。
篇2
根據區委、區政府2009年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設工作目標責任書的總體要求,為了進一步提升*巷地區城市管理的綜合水平,優化區域環境面貌,著力打造“最清潔街道”和“花園型商貿服務業強街”工作目標,爭創全國一流街道。確保完成區委、區政府下達的城建、城管目標工作任務。經街道辦事處研究,特制定*巷街道城建、城管工作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建設秀美拱墅,街道三年行動計劃這一中心,打造“最清潔街道”和爭創全國一流街道的目標,著力推進環境整治,改善基礎設施,提升管理水平,進一步明確目標,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加強考核,確保完成2009年度街道下達的城建、城管工作目標。
二、目標管理
1、組織領導。各社區在街道城建、城管工作中,建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制訂相應的年度計劃;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健全工作考核責任制;檢查考核、自查自糾有記錄、工作臺帳規范;城市長效管理措施落實到位。
2、環境整治。街巷保潔按照《*市城市道路(街巷)保潔分類管理檢查考核實施細則》文件要求執行。一類街巷保潔考核獎勵根據街道與*環衛所簽訂的清掃保潔委托協議執行;二類街巷保潔考核獎勵辦法,由運河物業根據與街道簽訂的清掃保潔委托協議執行,并由運河物業制定《2009年街巷保潔考核獎勵辦法》,以確保完成街道街巷保潔工作全區第一。
社區道路、便道、單元口、樓道內、車棚、平臺、跳臺無雜物垃圾及“牛皮癬”,社區內無飼養家禽家畜,無無證養狗,花壇綠化帶、草坪、柵欄、宣傳櫥窗無破損、銹蝕,綠化養護(包括公共綠化部分)無缺株、枯株、死株、無雜草垃圾等。小區地面窨井齊全,有標準垃圾箱、果殼箱、指示牌,廢品收集實行五統一。社區范圍內秩序井然,店家遮陽棚整潔無破損,小區內設置電池回收桶等。無新的違章搭建和破墻開店現象,店招字牌及廣告規范標準,整潔完好無破損無殘損。社區便民服務網點統一規范,有明顯的社區便民服務網點標志,證照齊全,并有專人管理。社區對城市管理的投訴處置率達到100%、滿意率達到100%;社區整體環境優美整潔。
3、“四化”專項整治。根據《拱墅區街面保序檢查考核實施細則》以“五亂”整治為主抓手,完善街面保序檢查考核機制,落實考核責任,細化考核辦法,建立和完善綜治、派出所、城管、執法“四位一體”的城市綜合管理體系;加大街面保序工作力度,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堵疏結合,落實長效管理措施,提升“序化”水平;聯合整治攤點亂擺,對流動設攤、出店經營、占道經營、無證經營,要更好地發揮聯合執法整治的作用,做到街道城管科牽頭,執法中隊、衛生、環保與工商所等部門聯動,采取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業執照等手段,達到長效管理;整治車輛亂停,以行政執法中隊、交警為主,街道城管配合,針對不同路段情況,制訂合理可行的停車方案,有序進行疏導;整治垃圾亂扔,對違法行為人進行嚴管重罰,同時加大對保潔單位的考核力度,提高保潔的水平和時效;整治廣告亂貼,健全市場化運作模式,并與派出所打假端窩點相結合,從源頭進行治理。
4、數字城管。社區城管工作聯系站,必須緊緊圍繞數字城管降低處置超時率,提高有效整改率,加大監管力度,對數字城管抄報問題全程跟蹤,一抓到底,確保一次核查通過。創新工作機制,實施保潔員包干制和巡回保潔制相結合,進一步健全與相關部門的聯動機制,結合管理資源和力量,加強街道、社區、物業、環衛“四位一體”應急處置隊伍建設;針對背街小巷整治后,街面廣告破損等問題,落實代整治工作職責,確保處置率100%,力爭有效結案率100%。
5、城市建設。圍繞“秀美拱墅”街道三年行動計劃,今年是三年行動計劃第二年,加快城市有機更新,完善基礎設施,改善居民居住環境,顯著提升人民群眾生活環境和生活品質,為打造“最清潔街道”提供良好的環境支撐,爭創城市建設精品工程,提升街道整體環境水平,為街道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6、爭先創優。各社區在完成常規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城管聯系站、愛國衛生(包括除四害)、社區綠化、拆違等各項考核臺帳。各社區、執法中隊、物業應積極參與全市城建、城管爭先創優活動。
三、目標考核
篇3
1投資構成
投資概算范圍包括:生活垃圾進廠輸送棧橋至垃圾處置主廠房及配套輔助工程的土建工程費用,工藝、電氣、自動化、給排水、筑爐保溫設備及安裝工程費用。污水升壓泵站中的消防設施,要在廠里原有水泵房內新增土建部分,由于內部情況不明,本次概算中未包含該部分費用。工程總投資7751.12萬元,其中建設投資7509.68萬元,建設期利息143.58萬元,流動資金97.86萬元。按項目建成后一期年處理垃圾15.5萬噸,單位產品建設投資484.50元/噸,總概算表詳見表1。
2技術經濟分析
2.1編制依據本建設項目的經濟分析是根據國家發改委與住建部組織住建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等單位編印的《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和參數》(第三版)和2011年8月實施《建材工業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作為方法依據。針對該工程的投入與產出的各種經濟因素進行分析和計算,從而對項目得出的各類經濟效益指標進行論述與評價。
2.2生產規模及計算期平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焚燒生活垃圾環保項目為典型的利廢雙重循環經濟治理工程。一期建設規模日處理垃圾能力500t,年處理垃圾能力15.5萬噸。年節約標煤1.55萬噸。財務評價經營期15.83年,其中建設期10個月,生產期15年。設定項目投產第一年達到設計產量的100%。
2.3生產成本(1)原燃材料及動力。消耗量根據設計指標和計算負荷計算,現行價格按廠方提供的數據計算。采用的各種原材料價格,動力價格及經營成本費用均為不含稅價格。(2)工資及職工福利。職工年平均工資及職工福利基金按廠方提供的數據計算。職工年平均工資及福利為31500元/年•人。為了簡化計算,在不影響總成本費用計算的前提下,將生產和管理及服務人員的工資,統一全部工資費用計入生產成本中。(3)制造費用。折舊費根據分類固定資產年限、固定資產原值分別計算。制造費用中的其它各項費用根據《建材工業建設項目經濟評價實施細則》提供的參數計算。(4)營業費用。包括廣告費及其它銷售費用,正常生產年營業費用為15.5萬元/年。(5)管理費用。辦公費、差旅費、工會經費、稅金、業務招待費等其他各種費用根據《建材工業建設項目經濟評價實施細則》提供的參數計算。(6)財務費用。指為籌集資金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凈支出及其他財務費用,根據前一年末借款余額和借款利率計算。制造費用、銷售費用及管理費用詳見表2。
2.4財務評價
2.4.1產品方案及銷售收入產品銷售價格由廠方提供目前的市場價格。項目正常生產年產品品種及銷售價格見表3。
2.4.2稅金計算(1)增值稅17%。城市建設維護稅:按增值稅17%的5%繳納;教育費附加費:按增值稅17%的3%繳納。(2)所得稅。按25%繳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4]001號文。本項目從事節能環保、垃圾處理可享受“三免三減半”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此外根據國家在全國范圍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允許企業抵扣新購入設備所含的增值稅,本項目未計可抵扣的設備增值稅,企業可在項目實施后執行。
2.4.3利潤分配稅后利潤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積金,其中法定盈余公積金提取數額累計達到自有資金的50%時不再提取。生產期主要損益指標見表4。
2.4.4盈利能力分析根據財務現金流量表計算主要盈利能力指標見表5。項目全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稅后)為22.05%;全投資回收期(稅后)4.97年,說明項目有很強的盈利能力;資本金內部收益率分別為29.62%,遠遠高于同期銀行借款利率,說明項目對投資者具有不錯的回報。
2.4.5清償能力分析清償能力分析是通過自籌款還本付息和資產負債表計算,考察項目計算期內各年的財務狀況及償還能力,并計算資產負債率、融資款償還期,見表6。計算結果表明:貸款償還期4.99年,低于建材行業基準回收年限。平均利息備付率634.88%;平均償債備付率151.29%;≥300%和≥120%的可接受值。資產負債率始終處于較低的水平,項目債務負擔較輕,并且償債覆蓋率迅速增大,資產負債率以極快的速度降低,說明項目債務風險小,清償能力強,可實現較高的資金信譽度。計算期內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均在正常范圍內波動,也同樣說明項目償付短期債務和快速變現的能力較強,項目的短期債務風險小。
2.5不確定性分析
2.5.1盈虧平衡分析計算經營期內生產能力平均利用率為55.93%,即達到年處理垃圾量8.39萬噸,即可以保本實現盈虧平衡,不致虧損。安全盈余系數較大,因此項目有很好的抗風險能力。
2.5.2單因素敏感性分析從單因素敏感性分析的結果表明,產品價格是第一敏感因素,當出現價格下調20%時,財務內部收益率(稅前)由24.07%下降為16.11%,仍然高于基準折現率8%的行業基準,敏感度1.7最高,臨界點-38.69。說明項目抗風險能力和適應市場變化能力較強,建設投資、經營成本、產品產量三種因素的變化,對各評價的影響相對較小。
3財務評價結論與建議
篇4
因此,建立生活垃圾利益導向機制和政策措施研究勢在必行。
一、生活垃圾分類存在的問題
目前,全國各地積極探索生活垃圾分類新的模式和經驗,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動員如火如荼,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初顯成效,組織制度體系全面得到加強,全民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局面正在逐漸形成,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得到較大改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穩步推進。但由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涉及面廣,各城市(區)情況不一樣,因而在推進過程中難免存在一些問題,只有對這些問題認真研究,并深入剖析和挖掘,才能提出合理可行的對策措施。
(一)生活垃圾分類意識有待提高
從目前國內試點城市推進情況來看,大多數居民沒能樹立自覺的生活垃圾分類意識,即使經過反復宣傳發動能夠做到分類,也是被動分類而非主動行為,由于生活垃圾分類意識有待提高,因而生活垃圾分類居民參與率、投放準確率不盡人意。因此,樹立和強化生活垃圾分類意識仍然任重道遠。
(二)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經費缺口較大
生活垃圾分類離不開政府投入和資金支持,只有投入和資金有保障,才能更好地推進生活垃圾科學、規范、有序分類。鑒于生活垃圾分類大規模鋪開,無論是設備購置還是人員配置都需要經費支撐和保障,因而資金缺口較大。一是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配置等欠賬較多。雖然各試點城市(區)對生活垃圾分類有財政經費支持,但無奈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財政投入跟不上垃圾量的快速增長,造成資金有缺口;二是各試點城市(區)政府高度重視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都想借此探索和形成有地方特色的分類模式,為全國作出示范和表率作用,因而,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和標準相對較高,客觀上也需要充足的經費支持。
(三)生活垃圾分類終端處理設施建設滯后
目前,國內各試點城市(區)生活垃圾分類正在如火如荼地推進,都在努力探索生活垃圾分類的不同模式和路徑,力求為國家生活垃圾分類貢獻不同的地方范本。與前端熱火朝天的分類熱情和分類干勁相比,終端處理設施建設相對滯后,例如,試點城市(區)的居民經常會對經過分類后的可回收物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去處和處理渠道進行質疑,懷疑前端分類后環衛人員仍然混收混運。如果不加快終端處理設施建設步伐,不僅對廣大市民無法交代,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挫傷市民對生活垃圾分類的積極性。
(四)生活垃圾分類激勵機制不健全
為配合生活垃圾分類的推進,各試點城市(區)制定了一些關于生活垃圾分類的獎勵辦法及實施細則,這些獎勵辦法及實施細則對于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有一定的作用,但從長期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的角度來看,這種獎勵的不足之處在于不是長遠之計,基本是一次性而非政策性,對城市行政區、街道、居民家庭和個人獎勵效果是明顯的,對于企業則可能沒有太大的動力,因而,構建一種長期性、政策性的激勵機制也許更能調動和發揮企業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五)物業管理公司對生活垃圾分類的積極性不高
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涉及面廣、程序環節復雜、居民比較關心和敏感,要想將生活垃圾分類做好,必須要發動全社會積極參與,特別是物業管理公司的積極支持和配合更是不可或缺的環節。按照國家住建管理部門對生活垃圾分類的要求,大型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要配合所在的城市街道配置生活垃圾處理容器和相關設施,以及增加管理人員等,但一般的物業管理公司,從企業追逐利潤最大化的考慮出發對此都不太積極,因而,如何調動和l揮企業積極性也是生活垃圾分類必須要予以關注的問題。
(六)缺少對低值可回收物財政補貼具體措施
在以往的經濟發展戰略布局和決策上,一般城市都更傾向于發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產出型產業,而對資源回收利用等靜脈產業重視程度遠遠不夠,再加上一些低值可回收物雖然有回收利用價值,但回收利用成本高,又沒有相應的財政補貼措施,因而一些廢舊物資回收人員不愿回收,回收企業不愿處理,造成這些低值可回收資源的大量浪費。要想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做實、做細、做深入,必須制定對低值可回收物財政補貼的具體措施,讓這些低值可回收物經過回收利用后能夠再循環、再利用,使經過分類、分流出來的低值可回收物有良好的回收利用渠道,為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提供必要的支撐。
二、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激勵措施
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既需要提高居民的分類意識和文明素質,也需要通過制定制度和措施予以推進,對物業管理公司及居民家庭等作出較為明確的規定。
(一)對物業管理公司提出明確的考核要求
街道要積極發動物業管理公司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投入必要設備,并制定考核目標,建立相應約束機制。聯合各級住建管理部門,對大型樓盤和有物業管理的小區,在其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增加生活垃圾分類的具體內容,要求物業公司積極配合生活垃圾分類,并明確減量目標,不參加垃圾分類的物業公司不得競爭和投標城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或不給予年審許可證。對于參加垃圾分類減量成效比較明顯的物業公司,政府可給予適當獎勵。
(二)生活垃圾分類獎勵辦法
根據各自情況,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獎勵辦法,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獎勵機制,力爭實現生活垃圾焚燒、填埋處理總量負增長。具體獎勵分為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生活垃圾分類“優秀單位獎”。每年評選一次優秀單位獎,對優秀街道、社區居委會和物業小區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第二,生活垃圾分類“優秀家庭獎”。對于優秀家庭要有硬性指標考核,例如,家庭必須有垃圾分類指引和至少2個分類垃圾桶,垃圾分類準確率達到90%以上,家庭人均生活垃圾日均排放量低于0.8公斤等,對于達到上述指標要求的家庭不僅頒發獎牌,還另有獎勵獎金。第三,對街道和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年終考核時,將是否參與垃圾分類作為年終評優考核的一項標準,如果街道和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所居住的小區反映該工作人員沒有盡到垃圾分類的義務,將對其年終評優考核“一票否決”。
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激勵補貼措施
生活垃圾從產生、收集、運輸到最終處理是一條完整的產業鏈,隨著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不斷深化,分類投放容器、分類運輸車輛等配置明顯不足,垃圾壓縮轉運站建設水平也急需提高。目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終端處理主要有三種方式,填埋、焚燒和生化處理。填埋和焚燒處理方式已運行多年,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較成熟的運行機制,而各種生化處理方式一直在不斷探索之中,如何從政策層面鼓勵和支持需要認真研究。
(一)生活垃圾容器和轉運站建設
為使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科學、規范、有序推進,建議有物業管理的大型樓盤或物業小區,硬性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按要求配置生活垃圾容器,容器標識明顯,由各街道進行檢查,對于沒有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配置達不到要求的物業服務企業上報物業服務的主管部門。生活垃圾壓縮轉運站建設也是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重要內容和重要環節,為做好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必須高標準、規范配套建設好生活垃圾轉運站。對于城市老城區已有的生活垃圾轉運站進一步提升標準,有條件的街道、社區居委會盡量把轉運站建設在標準廠房內,使有可能引起的異味、臟亂等環境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對于新城區要高標準配置生活垃圾轉運站,盡可能減少轉運站對周邊居民的環境影響。
(二)生活垃圾運輸車輛配置
大規模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后,分類運輸的任務增加了,因而運輸車輛要配置齊備。從試點城市(區)現有環衛運輸車輛配置來看,在沒有開展生活垃圾分類之前就已經不足,開展大規模生活垃圾分類試點以后,分類要求和分類任務更加具體細化,因而分類運輸車輛配置不足的問題就比較凸顯。因此,各試點城市(區)要根據生活垃圾分類推進情況,多配置垃圾運輸車輛,配合推進生活垃圾分類運輸。對于經過分類分離出來的有毒有害垃圾,建議各試點城市(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或統一招投標,由專業公司進行運輸和處理。
(三)生活垃圾堆肥處理成本補貼
經過生活垃圾分類分離出來的濕垃圾由于易腐蝕、熱值不高等原因,填埋或焚燒處理有一定的難度,因而,鼓勵和探索生活垃圾進行堆肥處理是一種可行途徑。由于目前生活垃圾成分復雜,分類水平不高,一些雜質混雜其中,因而經過堆肥后的產品質量和銷路還有待提高。因此,建議鼓勵各試點城市(區)自行尋找空閑地塊,可在苗圃、花場、林場等進行堆肥試驗,探索堆肥處理的可行路子,不一定集中建設大規模的堆肥處理廠。對于日處理規模達到5萬噸以上,環保各項指標達標,并且堆肥產品有基本出路的處理廠,各級財政應給予適當補貼。堆肥的產品出路可考慮以下兩點:一是發揮供銷社系統農資銷售網絡比較健全的優勢,通過供銷社的網點渠道進行銷售。二是綠化荒山、采石場復綠、園林綠化用肥等推廣使用堆肥產品。
四、餐廚垃圾分散處理設施激勵補貼措施
城市生活垃圾,尤其是餐廚垃圾產生量大、成分復雜,一定要動員各方力量,發揮社會、企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和支持購置或配置小型垃圾處理設施,就近、就地資源化處理。由于餐廚垃圾處理尚處在試點階段,沒有成熟的經驗和做法可資借鑒,只能邊試點邊探索,采取不同的模式予以推進。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社會參與的原則,進行統籌推進及監管,以財政經費安排和單位自籌經費等形式,在試點城市社區、單位、學校、醫院、賓館(酒店)、企業等場所,建設小型餐廚垃圾處理設施,確保餐廚垃圾分散處理規范、有效、有序運行。
(一)試點推進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
黨政機關、高等院校、國有企事業單位,就餐人員規模和餐廳營業面積較大,比較適合推進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建議借鑒和學習北京市經驗,在每日就餐人員規模較大的黨政機關、高等院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營業面積較大的大型餐飲企業試點推進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試點城市項目所在地的行政^政府負責組織實施,項目建設及建成后運行管理所需資金納入各單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財政預算。經營性餐飲單位的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項目,由試點城市市、區財政負責提供設備,設備可統一招標進行采購,建設、運行等費用由餐飲單位自行承擔。
(二)大型樓盤和成熟型社區配置垃圾處理設施
在城市大型樓盤和成熟型社區,垃圾處理設施可由試點城市市、區負責提供,建設費用由物業管理公司負擔,也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選擇餐廚垃圾處理企業,由處理企業與物業管理公司達成協議,共同處理餐廚垃圾。樓盤餐廚垃圾處理設施運行費用主要是電費,因此,生活垃圾分類試點期間,試點城市(區)財政可按實際用電量負責分擔一部分電費,或者按一定比例對處理設施運行產生的電費實行補貼,試點期過后由物業公司和住戶共同承擔。
(三)餐廚垃圾處理設施配置要有硬性規定
建議參照北京市的經驗和做法,對于有物業管理的大型樓盤和小區,配置生活垃圾處理設備。建議新樓盤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由房地產開發商統一配套建設(包括垃圾分揀房),由屬地街道負責驗收,并提出驗收意見,驗收不合格的,住建部門不予發放售樓相關手續。舊樓盤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議由物業公司負責,由此增加的物業管理費用可適當分攤在住戶物業管理費中。樓層已再用的生活垃圾分類容器可張貼分類標識,新補充的分類容器必須購置按垃圾分類規定使用的分類容器。
五、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激勵補貼措施
(一)對龍頭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和補貼
根據國家關于再生資源發展回收利用及開發“城市礦產”的相關文件精神,國家有關部門對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及開發“城市礦產”的扶持和支持主要集中在園區(基地)或龍頭企業,因為龍頭企業能夠充分發揮集聚、輻射和帶動作用,在行業影響力大,進而帶動行業持續發展。因此,低值可回收物補貼應主要對行業或領域的龍頭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和補貼,具體補貼以生產處理每噸低值可回收物成本價的50%為宜。
目前,城市低值可回收物的種類有廢玻璃、廢木材、廢布料、利樂包等,由于廢玻璃的產生量比較大,可以嘗試先從廢玻璃做起,探索出比較成熟的做法后再向其他種類的低值廢棄物推廣。從國內廢舊玻璃回收狀況來看,雖然廢舊玻璃的回收價格在降低,但廢舊玻璃的產生量在不斷增加,特別是隨著塑化劑問題的出現,玻璃器皿的使用量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因此,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從廢舊玻璃做起容易突破。
補貼費用既不可過高,也不能過低,各試點城市(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財政補貼過低會導致企業沒有利潤空間,積極性不大,起不到激勵的作用;而過高又會導致試點城市周邊地區的低值可回收物蜂擁到補貼城市來處理,增加試點城市城市管理的成本。總之,建議試點城市的財政資金要盡可能補貼本地廢舊玻璃處理企業,對于接受政府補貼的企業首先要規范企業管理,對于廢舊玻璃收集、運輸、處理等不同環節設立三聯單,規范企業財務管理,建立臺賬。
建議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廢玻璃、廢木料、廢布料等低值可回收物龍頭企業認定辦法,對于經認定的低值可回收物龍頭企業,除了進行處理成本補貼外,還可以通過申報技術改造項目等形式予以支持,鼓勵做大做強,并有效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提高廢舊商品回收加工企業的組織化和規模化水平。
(二)對街道的獎勵和補貼
參照生活垃圾減量獎勵辦法,對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量視同垃圾處理減量,按照生活垃圾減量的標準補貼和獎勵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例如,某試點城市某街道,生活垃圾減量1噸,則相應獎勵或補貼1噸減量的資金,但獎勵的資金只能用于本街道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站點以及回收企業,不可用作其他用途。
(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站點建設補貼
在試點城市(區)有物業管理或相對成熟的住宅小區及社區居委會,對能合理解決場地,建設標準達標的回收站點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參照各試點城市有關部門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標準,建議回收站點建設面積不低于6平方米,補貼資金在6000―10000元之間較為合理。
(四)運輸車輛補貼
廢玻璃、廢木料、廢布料、廢塑料等需要分揀之后,才能運送到有加工能力的企業進行處理處置。根據低值可回收物的不同特點和回收量,參照生活垃圾運輸車輛配置標準和要求,建議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統一招投標,中標的企業或物流公司定時定點統一運輸低值可回收物。
參考文獻
[1].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9號),2011年。
[2].國家住房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區)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39號),2014年。
[3].國家住房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公布第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區)的通知》(建辦城[2015]19號),2015年。
篇5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支持以人為本,圍繞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總體要求,把鄉村垃圾無害化處理作為農村衛生清潔工作的重點內容,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著力改善農村衛生環境,促進城鄉可持續協調發展。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全面規劃、合理布局、適度超前、分步實施的工作方針,科學安排,統籌實施,使鄉村環境衛生逐步得到明顯改善。
(二)堅持因地制宜、分類實施、就地處理的原則,加快垃圾填埋場建設,建立健全鄉村衛生清潔日常管理機制。
(三)堅持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正確處理當前與長遠的關系,逐步形成城鄉垃圾處理協調推進的事業發展局面。
(四)堅持政府引導、農民參與、鄉鎮主抓、村組落實、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投入機制,使農村衛生清潔工作落到實處。
三、目標任務
年,全面啟動農村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在年底前完成立肇路沿線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在建好垃圾填埋場的基礎上,建立好鄉村組各級清潔隊伍,并健全工作機制。
年,鞏固成果,全面跟進,偏遠自然村垃圾填埋處理全面完成。
年,完善提高,全鄉農村垃圾無害化得理全面高標準到位。
各年度新農村建設點按試點工作方案要求,率先實施農村衛生清潔工作。
四、基本標準
(一)鄉鎮場集鎮應達到“六有四無”。“六有”即:有可供10年以上使用的垃圾填埋場;有專業保潔隊伍;有專用垃圾清掃清運工具;有固定的環衛經費;有單位住戶“門前三包”制度、市場管理保潔措施及督促檢查制度;有領導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四無”即:沿河無亂倒、亂堆垃圾現象;路邊無成堆的暴露垃圾;無放養家禽、家畜;路邊無亂堆雜物、亂停車輛。
(二)自然村應達到“五有二無”。“五有”即:有不污染水源和群眾生活的垃圾池、有機肥窖;有專職清掃員;有明確的保潔職責;有愛國衛生《村規民約》并定期開展衛生評比活動;有相對穩定的保潔經費。“二無”即:無露天亂堆、亂倒垃圾;無隨便放養家禽、家畜。
五、組織領導
成立鄉農村衛生清潔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長張緒圣任組長,艾向榮、鄧羽、陶新花任副組長,彭沉香、江家華、朱金火、楊永良、談思亮、曹海英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陶新花兼任辦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學合理規劃。農村垃圾無害化處理應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效益化”的原則。垃圾填埋場選址要求:不影響村民生活,離村民點直線衛生距離不少于1000米;滲水系數小,取土方便,便于垃圾覆蓋壓實;三面環山的山谷(堝)或廢礦坑;處在集鎮、村(水源)下游和下風向區;確保使用年限10—20年。
(二)組建專職隊伍。鄉成立環衛所
(三)配備保潔工具。鄉政府配備垃圾清運車,各自然村配備掃把、鐵鏟、板車等必要的清運工具。垃圾運輸一星期一次,夏季三天一次。
(四)健全規章制度。各行政村要建立和完善垃圾清掃、清運等日常管理規章制度,各自然村要制定村規民約,駐鄉各單位、企業及門店、住戶簽訂“門前三包”衛生保潔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經常組織指導、督查、評比、考核,使農村衛生保潔工作不斷得到完善和提高。
(五)經費保障。
七、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傳力度。推進鄉村衛生清潔工程,實現鄉村垃圾集中填埋,抓好鄉村環境衛生整治,是改變廣大農民群眾露天堆放垃圾傳統陋習的有效措施,是構建鄱陽湖生態經濟圈的重大戰略舉措,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現村容村貌整治的具體要求。各村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發動,要通過板報、標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其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全民文明意識。
(二)強化責任分工。將農村垃圾無害化得理工作納入鄉領導包村包點責任內容。
(三)強化督查落實。鄉人大負責全鄉農村衛生清潔工作總督查,定期組織人大代表進行視察評議;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工作進展和落實情況進行經濟性檢查督促,協調指導,并具體組織考核評比。檢查督促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對檢查結果進行排位,對好的進行表揚通報,對差的進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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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措施;建議
中圖分類號:R124.3文獻標識碼:A
目前,我國正處于一個快速的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階段,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正在逐步提高,由此帶來的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逐年增大,我國許多城市人均生活垃圾產生量已經超過了1kg/(人?d)這個標志性的水平線;而且城市生活垃圾成分的組成也呈現出多樣化的發展趨勢。然而,我國許多城市的生活垃圾管理還處于強調垃圾的無害化處理以及提高清運率階段,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的迅猛增加以及為無害化處理需要付出的高額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和處理處置費用,為城市環境管理帶來了巨大的經濟、社會和環境壓力。
一、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現狀
(一)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產量及特點
近10年,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大幅度增加。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人均生活垃圾年產生量為440kg,全國城市垃圾年產生量達1.5億t,且每年以8%~10%的速度增長,全國歷年垃圾存量已超過60億t,約有2/3的城市陷入垃圾圍城的困境[1]。
城市生活垃圾來源主要是道路清掃、保潔的垃圾,單位、居民區的生活垃圾,商業垃圾,部分工業垃圾和建筑、裝修垃圾。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的特點主要是有機物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回收利用物增多,可利用價值增大。垃圾種類的多樣化,尤其是電子垃圾,如電視、電腦、手機、音響等產品日漸成為困擾我國環境的大問題。
(二)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方法
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主要采用填埋、焚燒和堆肥等方法,其中,最主要方式是填埋,占全部處理量的70%以上;其次是高溫堆肥,占20%以上,焚燒量甚微。處理能力小,處理設施技術水平低,存在污染隱患多。大多數城市還未將生活垃圾分類裝袋、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利用,依然以混合收集為主。部分中小城市垃圾仍然沿用直接傾倒和簡易填埋等原始方式處理,約有50%的城市生活垃圾直接向外界排放[2]。
(三)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政策
從2007年7月1日起,由建設部新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同時,作為“中國環境宏觀戰略研究”的專題之一,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工業廢物在內的“固體廢物管理污染控制戰略研究”已經全面啟動。這些都為進一步規范垃圾處理行業發展奠定了基礎并提供了保障。
2007年11月22日,國務院了由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發改委制定的《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該規劃中明確指出:將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廢舊家電處置與綜合利用等固體廢物的治理。不少有識人士已經看到了其間蘊藏的巨大商機,垃圾產業的投資已經成為一種時尚投資模式。政府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必將推進垃圾處理行業的快速發展。
二、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思考
(一)通過立法強化垃圾管理
20世紀90年代,我國出臺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等針對垃圾處理的法律法規,但是由于缺少相應的實施細則,可操作性差,導致實際中很多做法與這些法律法規相背離,執法力度也不強,給依法管理帶來很大困難。
(二)完善垃圾處理費的征收和管理
2002年6月,經國務院同意,原國家計劃委員會和國家財政部、建設部、環保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產業化的通知》,之后2年內全國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了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或相關法規、政策;有118個城市實行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還有相當一部分城市將要開征垃圾處理費[3]。
(三)加強垃圾分類回收
2004年4月,我國選定了北京、上海、廣州、南京、深圳、杭州、廈門、桂林8個城市進行垃圾分類回收的試點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與國外一些國家相比差距很大。政府投入不足,宣傳力度不夠,人們對垃圾分類的好處認識不足,環保部門設備落后等綜合原因使得我國在垃圾分類回收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要加強垃圾分類回收,首先應加強垃圾分類回收的宣傳教育。通過廣泛開展垃圾分類的宣傳、教育和倡導工作,宣傳垃圾分類回收的重要意義,呼吁每個公民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回收工作。其次,應該將垃圾分類產生的經濟效益用于垃圾分類。
(四)加大垃圾處理技術研究的力度
目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與資源化工作仍處于起步階段,管理體制日益暴露出缺陷與不足,并且缺乏一支專業的垃圾管理隊伍;因此,應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與資源化領域的科研工作,加大垃圾處理技術研究的力度,完善管理體制,建立一支從事垃圾處理技術研究的專業隊伍,形成對垃圾處理行業發展的科研支撐,為垃圾分類綜合利用提供技術保障,從而實現垃圾資源的綜合利用和循環利用。
參考文獻:
[1] Pinjing He,Min Li,Suyun Xu,Liming Shao.Anaerobic treatment of fresh leachate from a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or by upflow blanket filter reactor[J]. Frontiers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 Engineering in China . 200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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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城鄉結合部的太和區是錦州市重要的工商業基地。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招商引資工作的不斷開展,各類工業企業落戶太和,經過幾十年的發展,逐步形成了工業、商業與居住地交織混雜的現有城市格局,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速,環境和資源的壓力也將進一步增大。近年來,太和區的城市化進程明顯加快,大量的“城中村”、“城邊村”、“城郊村”被改造成高品質的城市社區、特色小鎮、新型鄉村,城市建成區規模不斷擴大,城市空間得到了極大拓展,群眾生活環境得到了較大改善。在城市化改造的過程中,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劇增加、工業化速度的加快,城市生態環境所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
二、實現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措施和建議
2.1打破城市格局束縛推動城市化進程
太和區地理位置和現有經濟結構給深入開展城市化改造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難度。破解難題,打破束縛,需要在城市化改造過程中,不斷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和工業布局,通過制定已建、在建和待建生活聚居區周邊工業企業的搬遷、改造時間表,逐步把布局不合理的工業企業整合調整進入工業園區,使之遠離城市建成區。比如亮甲河沿岸、解放西路和凌西大街沿線已建或在建的住宅小區有多個,而附近的工業企業也有很多,這些企業未來必然會給周邊的居民日常生活帶來較大的影響。
2.2編制科學的環境保護規劃
現有太和區環境保護規劃更多是宏觀層面的,缺乏具體的指導意義。因此應抓緊編制符合太和特點的環境保護規劃實施細則,并與全區的總體規劃相結合,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遵循“全域謀劃、生態優先”的原則,明確生態環境建設的重心和發展趨勢,合理控制環境容量,注重保護生態環境,科學布局城市功能區,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布置。
2.3強化城市環境設施建設和管理
城市化發展過程中,要加強環境管理,嚴格控制城市“三廢”排放量和噪聲、熱污染等,對城市飲用水源要提前保護,避免“先污染后治理”。鼓勵城市垃圾減量和回收利用,實行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和分類收集制度,逐步完善垃圾收集轉運網絡。加大對環境保護的投入,并充分運用法律、經濟、行政、宣傳教育等管理手段大力開展城市環境綜合防治工作。
2.4科學合理開展城市綠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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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防治措施;宏觀調控;環保意識;環境監測
對建筑施工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的控制,可以從施工前項目施工方案的制定和施工過程這兩個階段進行控制以降低對周圍環境的破壞程度。
一 建筑施工方案的制定
項目施工方案的制定對于周圍環境的影響及整個項目的正常建設起著尤為重要的作用,因此,針對該項目可著重考慮在以下方面加強控制:
1、施工期間在晚上九點到凌晨7點禁止高噪聲設備施工和傾倒砂卵石料,盡量安排在白天進行施工。
2、施工車輛進出場前輪胎必須經過沖洗。防止進出車輛將泥土帶出場地。產生揚塵污染。
3、施工材料按總體布局擺放,規定工程結束及時清場。對于剩余無用的材料和各種外包裝物品應集中堆放,統一處理。
二、施工階段降低對周圍環境影響的措施
施工、拆遷設置不低于2米的硬質體圍墻實施打圍作業;圍置外墻作美化裝飾;對工地區域進行臨時綠化;拆除建筑物時采取隔離措施,防止揚塵污染環境;施工期產生的渣土、棄料及其廢棄物做到及時清除。具體來說,建筑施工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噪聲、揚塵、固體廢物、水質污染,下面就這些具體影響給予具體的防治措施:
1、噪聲防治
(1)對施工設備進行降噪處理,研制、推廣低噪聲施工設備,加大建筑施工噪聲現場管理力度,建立建筑施工現場管理督察制度,嚴格控制夜間施工,施工噪聲不得超過所在地區的環境噪聲標準。
(2)加大建筑施工噪聲防治的宣傳力度,使得施工單位真正意識到降低噪聲所能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攪拌站、焊接棚等噪聲較大處設置隔音屏;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未經特批,公眾作息時間禁止噪聲作業。
2、揚塵的污染防治對策措施
(1)對施工區域實行封閉,采用新技術避免建筑施工過程中貯藏、裝卸、輸送和分級時的揚塵現象,施工結束后必須及時清理和平整現場,清運建筑垃圾并進行覆蓋。
(2)加強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現場主要道路應進行硬化處理,放施工材料的場地要盡量平整,施工現場土的存放要采取固定化或綠化灑水等措施,當風速較大易產生揚塵時,施工方要暫停土方開挖,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飛散。
(3)禁止亂拋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并在指定的垃圾場處置。不能及時清運的,在施工工地設置臨時密閉性垃圾堆放場地進行保存。
(4)施工工地運輸車輛駛出工地前必須作除泥塵處理,嚴禁泥土塵土帶出工地
(5)運輸砂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產生揚塵物質的車輛,必須封蓋。
3、廢水的污染防治對策措施
在廢水處理方面,應將排水系統以雨污分流設計,施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后,匯同汽車設備清洗水經隔油沉淀后達標排入污水管網,
由于建筑施工是綜合性的過程,施工現場污染是多方面的,給周圍環境造成了很大的影響與危害,對建筑施工現場的污染實施標本兼治的最有力的措施則是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現代化施工水平,同時推行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管理體系,保證工程設計能夠與城市周邊環境較好的融合,具有顯著的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一定的經濟效益。
4、固體廢棄物污染的防治
固體廢物污染主要產生于地基工程、土方工程、油漆及裝飾工程等,固體廢物管理工作應該注重從源頭抓起,前置介入,除了出臺明確的地方性政策法規之外,還需要制定規劃、城管、建設、公安等部門協同工作的高效率的機制,把工作中心放在管理過程中,加強監督檢查力度和服務職能。另外,立法部門需完善法規內容,制定建筑施工公害防治方面的實施細則,盡量做到詳細,具體,目的性強,使施工單位能夠便利地執行。
(1)渣土污染防治措施,a、土方挖、填、裝運不能過快過猛,防止灑落;b、采用箱式運土車,并加覆蓋;c、渣土按指定地點和范圍卸貨、堆放;d、精心施工組織,減少渣土遠距離運輸,可行時采用流水性施工,使挖方及時轉為填方;c、在城市區現場堆放超過48h的渣土應及時外運。
(2)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現場垃圾每天清理并按指定地方堆放b、對建筑垃圾中可再生利用和不可再生利用的應予進行分類處理。
(3)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措施,a、嚴格執行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分類保存、統計的規定;b、嚴格執行危險廢物交接、轉移的規定;c、危險廢物必須交由環保局認可、授權的資質單位處置。
三、通過政府進行宏觀調控
首先環保監察部門要對建筑施工對周圍環境破壞的案件進行認真受理投訴,擴大環保影響;其次要從嚴審批夜間建筑施工,以確保不會對周圍居民造成干擾,避免噪聲污染;再者,加強政府作風建設,對施工單位監督與對其和周圍居民等服務二者并重;最后,加大對施工方對周圍環境污染的查處力度,公開處罰標準,嚴格排污申報制度;要充分利用夜間作業單位現場負責人作用,且制定責任追究制度。
篇9
隨著環境問題逐漸被重視,節能、環保成為各國的發展主題,已經開始為垃圾處理提業發展的機會。全世界垃圾年均增長速度為8.42%,而中國垃圾增長率達到10%以上。全世界每年產生4.9億噸垃圾,僅中國每年就產生近1.5億噸城市垃圾。中國城市生活垃圾累積堆存量已達70億噸。總體來說,我國城市垃圾處理還是一個尤為嚴重的環境問題。本文將對城市垃圾處理對策進行簡單探討。
二、城市垃圾處理存在的問題
1. 城市垃圾混合回收的方式加大了垃圾資源化的難度。
我國城市垃圾基本上屬混合回收,從回收的垃圾中分選有用物質,在目前分選技術差的情況下需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不利于城市垃圾的資源化。
2. 城市垃圾資源化技術較落后。我國城市垃圾中經濟成分低得特點,且大中小城市又各有不同,因而資源化難度大,經濟效益差。
3. 城市垃圾資源化的資金不足。我國城市垃圾處理費用主要來自于政府,金額有限,而建大型的衛生填埋廠或焚燒發電廠均需大量資金,從而造成城市垃圾資源化基礎設施差。
4. 法規不健全、全民環境衛生意識不高。我國已頒布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防治城市環境污染做出了全面規定,是加強我國城市垃圾管理的基礎。國務院也頒布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但缺少相應的“子法”及實施細則,給依法管理帶來一定的困難。另外,也只有在一個全民環境衛生意識較好的社會,各項管理制度、防治措施才能得到順利實施。逐步提高我國公民的環境衛生意識也是處理好城市垃圾問題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
5. 垃圾減量化、資源化未引起重視。我國大部分城市垃圾還沒有實現分類收集,增大了城市垃圾的運輸和填埋量,也增加了城市垃圾資源化、減量化和無害化的難度。另外,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觀念意識的變化,以及包裝工業的發展,商品的包裝形式越來越多,種類和數量激增。一次性商品消費也急劇增加,這不僅增加了垃圾產生量,同時也是資源的極大浪費。
三、城市垃圾處理對策
長期以來,我國城市垃圾的處理主要是以尋找合適地點加以“消納”為目的。目前我國城市垃圾處理的最主要方式是填埋,約占全部處理量的70%以上;其次是高溫堆肥,約占20%以上;焚燒量甚微。
1.填埋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無論從經濟、技術,還是廢物管理現狀來看,垃圾填埋都是一項較為適合我國國情的實用技術。目前我國70%以上的垃圾仍以簡單填埋方式處理,由于其建設和運行費用比較低(僅為焚燒的10%,堆肥的30%),操作簡便,易被決策者接受與采納。但就此項技術總體而言,我國城市垃圾衛生填埋技術尚屬初步應用階段,由于技術上的不完善而造成的環境問題仍很多。例如廢物中的有機組成部分,在填埋場厭氧環境中產生的甲烷,增加了大氣污染,并易引起甲烷爆炸事故;填埋場的廢物受雨水淋濾或地下水的侵蝕,大量污染物進入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水體污染。當前我國大部分城市采用集中堆放或簡易填埋的方式處置城市垃圾,填埋場的設計沒有考慮對垃圾分解產生的滲瀝水采取相應的防滲、防漏及凈化措施,今后將逐步為符合國際標準的衛生填埋場所代替。
2.焚燒
焚燒法因其無害化徹底,減量幅度大,余熱發電實現資源化,節約大量填埋土地等優點而備受關注。采用焚燒技術處理垃圾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這與我國城市垃圾中的可燃物含量低,經濟技術條件差以及綜合因素的影響有關。但近年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的質量也發生了很大變化。據不完全統計,在全國城市垃圾中有機物與無機物在構成上分別為15%~51%和42%~81%。有燃氣和集中供暖的城市和社區有機物占70%~75%,無燃氣和集中供暖的城市和社區,無機物構成占67%~82%[2]。部分大城市和部分沿海開放城市垃圾成分中的可燃、易燃物已增長到40%~60%,垃圾熱值基本上適于焚燒處理,加之很多城市都出現了垃圾消納困難問題,因而很多城市都在著手研究開發或引進垃圾焚燒技術。可以說在未來幾年間,在大城市尤其對那些土地緊張的沿海城市發展垃圾焚燒技術已是必然的發展趨勢。
就目前我國的經濟、技術條件而言,以焚燒作為主要方式處理僅在少數城市可以考慮,在大部分中小城市尚不具備建設大型垃圾焚燒廠的條件。其原因在于:采用垃圾焚燒處理的一次性投資過高,超出了這些城市的經濟承受能力,日后昂貴的運轉費用又會成為沉重的財政負擔;中小城市人民的總體生活水平不高,生活能源氣化率低,生活垃圾中的可燃、易燃成分少,不適于進行焚燒處理;垃圾產量小。
3.堆肥技術
堆肥技術是依靠自然界廣泛分布的細菌、真菌等微生物,有控制地促進可被生物降解的有機物向穩定腐殖質轉化的生物化學過程。我國是以農業為基礎的發展中國家,近年來,由于大量施用化肥和缺少有機肥投入使農業環境日趨惡化,土質下降。我國城市垃圾中的可堆肥物質,隨著城市燃料結構及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而增加。大量城市垃圾加上城市糞便,經堆肥化處理后,可成為良好的有機肥。目前全國有20余處堆肥場在運轉,上海、南京、武漢、重慶、廣州等市都有一部分垃圾堆肥處理,垃圾堆肥在我國有著良好的發展前景。
垃圾堆肥處理不慎也會產生二次污染問題。由于堆肥過程不可能完全去除重金屬離子,重金屬離子會被土壤吸收,傳給植物,最終影響到人體。另外,我國城市垃圾堆肥現在還存在產品肥效較低、質量較差等問題。近年來,由于受化學肥料的沖擊,堆肥的銷售量逐年下降,市場前景欠佳,使企業難以維持運轉,有的堆肥場甚至將肥料送至填埋場處理。
4.城市垃圾處理的發展趨勢
篇10
1、根據屬地化管理原則,各社區落實責任區范圍內的環境衛生整治、日常保潔和長效管理,確保通過市、區、街道環境衛生日檢查、周檢查。
2、體制完善:
各社區不斷完善環境衛生服務站實體化建設,抓好環境衛生服務站管理層和工作層建設,正常運作、量入為出、自負盈虧。
3、領導重視:
各社區要把環境衛生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領導重視,齊抓共管。街道將環境衛生工作作為考核各社區能否履行好職責的重要內容,把環境衛生目標考核與社區干部工作業績評估結合起來,與干部目標管理獎掛鉤。
二、檢查考核辦法:
1、對各社區環境衛生檢查實行百分制。
2、辦事處領導在環境衛生檢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總分30%。
3、辦事處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檢查考核評比領導小組在每周四督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總分40%。
4、城區管理科在日常環境衛生檢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總分30%。
5、市、區檢查通報及群眾來信對社區提出表揚或批評的,相應加分或減分作為該社區當周綜合得分的加(減)項。
6、各社區每周總評得分由紅廟子地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檢查考核小組審定后進行通報。
7、各社區主要領導及社區環境衛生服務站站長每天對本轄區市容環境衛生進行綜合性自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年底作為檔案資料考核項目。
8、對全年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檢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5分以上的社區,其年終目標考核成績定為優秀。
9、對全年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檢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0至95分的社區,其年終目標考核成績定為合格。
10、對全年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檢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至90分的社區,其年終目標考核成績定為基本合格。
11、對全年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檢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分以下的社區,其年終目標考核成績定為不合格。
12、在每月4次檢查中,對成績突出的社區將掛環境綜合整治流動紅旗,成績差的社區將掛黑旗。
13、在全年的檢查評比中,累計達6次掛黑旗的社區取扣除責任領導、責任人、城區管科相關人員全年目標管理獎,累計4次扣除責任領導、責任人、城區管科相關人員半年目標管理獎。
14、對掛黑旗的社區,必須將黑旗懸掛明顯處,對未懸掛的檢查評比小組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扣除30%的得分值。
15、在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的社區,紅廟子街道辦事處將予以表彰;被評為不合格的社區,將按照精神文明建設有關規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16、各社區對檢查考核評比小組提出的環境衛生問題要積極落實解決,同一問題被再次指出必須在限期內整改,否則追究社區領導責任。
17、社區環境衛生服務站建設落實情況列入各社區年終目標考核項目,其中包括管理隊伍建設、工作隊伍建設以及實體化建設落實情況。
各社區環境衛生服務站實體化建設納入目標管理,分三種情況區別對待進行考核:1、小區型社區:環境衛生保潔隊伍屬資源轉換的形式,考核重點放在社區環境衛生服務站對保潔隊伍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和資源共享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將小區周邊公共地帶環境衛生長效管理起來;2、自建保潔隊伍型社區:環境衛生保潔隊伍屬社區自行組建的形式,考核重點放在社區環境衛生服務站對保潔隊伍管理、保潔工作的開展、資金的有效運作上,組織建設方面考核社區全委會是否研究環境衛生隊伍建設,是否有經營理念,建設隊伍方面考核社區環境衛生狀況縱向比較所發生的變化,管理隊伍方面考核環境衛生管理是否逐步納入規范化軌道,是否形成長效管理機制,是否足額收費;3、自建保潔隊伍和小區物業保潔隊伍相結合型社區:重點考核社區環境衛生服務站對自建和物業保潔隊伍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將小區周邊及公共地帶環境衛生長效管理起來;考核社區能否對純居民區域實施長效管理。
18、環境衛生打分檢查實行綜合考評:實行縱向和橫向相結合,縱向比較本社區衛生整治的效果。橫向評比時分類別進行:
一類社區:匯嘉園、匯芙園、阿勒泰路、錦福社區
二類社區:天海、金泰、頭宮、公交、嘉和園社區
三類社區:平頂山、克西路、北園春、泰琇、匯珊園、新通社區
三、社區環境衛生管理、檢查、評比、考核細則:
紅廟子地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檢查考核根據《沙依巴克區環境綜合整治競賽考核評比辦法》、《沙依巴克區市政市容檢查考核實施細則》要求,制定社區環境衛生管理、檢查、評比、考核細則:
(一)巷道清掃保潔評分標準(15)
1、不按時清掃,3處以上扣0.5分;不及時保潔,3處以上扣0.2分;整條街巷未清掃保潔、衛生臟亂扣1分;
2、巷道有垃圾污物,每處扣0.1分
3、巷道有紙屑、果皮、煙頭等污物,每處扣0.05分;
4、巷道未在規定的時間完成清掃作業,清掃質量不達標,每處扣0.2分;
5、背街小巷有衛生死角,每處扣1分。
(二)垃圾桶(箱)站點管理評分標準(10分)
1、垃圾容器擺放不整齊或不按規定設置及外體不干凈的扣0.1分;
2、垃圾容器未滿而周邊有散亂垃圾,發現一處扣0.1分;
3、在衛生區域焚燒垃圾、樹葉、雜物,查處一處扣0.1分;
4、垃圾桶(箱)站點周圍有污水、污物或有嚴重蚊蠅孳生現象的,發現一處扣0.1分;
5、垃圾站點清運不及時,發現一處扣0.1分,不按規定堆放或清運不干凈,發現一處扣0.1分;
6、垃圾未及時清運,造成垃圾容器滿溢,每處扣0.1分。
(三)袋裝垃圾收集站管理評分標準(7分)
1、袋裝垃圾收集站(點)未按時開放扣0.1分;
2、未實行袋裝化管理或將非生活垃圾混入袋裝站及站點周邊有散亂垃圾的,發現一處扣0.2分,由此影響清運工作或造成清運機械損壞的,發生一次扣0.3分;
3、袋裝垃圾站站容不整,設施不完備,標志和提示文字、圖案不清或缺損的扣0.2分;
4、袋裝垃圾站無專人管理,發現一處扣0.1分;
5、袋裝垃圾站內堆放各種物品的,每處扣0.1分;
6、袋裝垃圾站內外、地面臟污,未定期清洗消毒的,每處扣0.1分。
(四)市容市貌管理評分標準(4分)
1、巷道流動攤販設置合理,規范管理,未按要求發現一處扣0.1分;
2、電線桿、樹木上有懸掛物,發現一處扣0.1分。
(五)市場和指定地段的攤位管理評分標準(5分)
1、早、夜市不按規定時間開市、收市的,發現一處扣0.1分;
2、攤位擺放不整齊的扣0.1
分;3、攤位周邊有垃圾的扣0.1分;
4、攤位沒有垃圾容器的扣0.1分;
5、市場地面污水、垃圾不按時清理扣0.1分。
(六)冰雪管理評分標準(15分)
1、冰雪責任不落實扣0.2分;
2、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清雪任務的,一處扣0.2分;
3、樹溝林帶未按標準堆放積雪,每處扣0.1分;
4、在規定時間人員未到位的,扣0.1分。
5、未按要求清運冰雪的,扣0.5分。
(七)建筑物容貌評分標準(9分)
1、巷道兩側建筑物上有明顯污跡和塵土的,每處扣0.1分;
2、建筑物有陳舊、破損,嚴重褪色的,每處扣0.1分;
3、建筑物、商店櫥窗或公共設施上有亂涂寫、亂刻畫、亂張貼現象的,每處扣0.1分。
(八)單位、店面、市場、住宅區及建筑物管理評分標準(7分)
1、單位、店面、市場、住宅區及建筑物門前及周邊有污物,每處扣0.1分;
2、單位、店面、市場、住宅區及建筑物門前及周邊亂堆、亂放,每處扣0.1分。
(九)綠地、樹穴管理評分標準(7分)
1、綠地、樹穴有垃圾污物,每處扣0.1分;
2、樹木上有塑料袋等懸掛物,每處扣0.1分;
3、綠地護欄臟污,每處扣0.1分。
(十)小區內垃圾箱、果皮箱管理評分標準(4分)
1、垃圾容器、果皮箱未定期殺滅蚊蠅,容器內及周圍有蠅蛆,每處扣0.1分;
2、垃圾容器、果皮箱臟污破損、未定期清洗,每處扣0.1分;
3、垃圾容器、果皮箱未定期油漆,每處扣0.1分;
4、垃圾容器、果皮箱未按時清掏、擦洗的,每處扣0.1分;
5、垃圾容器、果皮箱周圍有垃圾污物,每處扣0.1分。
(十一)公共廁所管理評分標準(4分)
1、公廁蹲位、便池、地面、墻壁、門窗、隔板臟污,每處扣0.1分;
2、公廁內有惡臭味、滲漏、蠅蛆的,每處扣0.1分;
3、公廁便池有尿堿,每處扣0.1分;
4、公廁內設施損壞嚴重,維修不及時,每處扣0.1分;
5、公廁內無照明設備或照明設備損壞,每處扣0.1分;
6、公廁內墻隔板、外墻有亂寫亂畫的,周圍衛生臟亂的,每處扣0.2分;
7、公廁標識不明顯,男女標識不清、不規范,每處扣0.1分;
8、旱廁無防蠅措施,未定期消毒,未定時清掏,每處扣0.1分。
(十二)其它方面評分標準(13分)
1、社區環境衛生服務站必須落實政府、街道的環境衛生工作,支持城區管理科的工作,對督辦的事項不按時辦理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扣處2分;
2、未按規定時間報送相關材料的查出一次扣1分。
3、社區做到領導重視、機構健全、機制建立、程序到位,要有檢查、督促辦法、長效管理機制,查出一項不合格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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