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普法教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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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中圖分類號:C912
文獻標識碼:A
隨著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選擇拿起法律這一武器來保護自己。開展普法教育,就是為了讓更多的人擁有這件武器,并在適當的時候捍衛自己的權利。如果能夠調動農民的主觀性和積極性,將組織安排學法變為自己要求學法的好氛圍,充分認識法律的權威、行使自己的權力,就能促進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的開展,促進社會穩定、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健康發展。
一、普法教育現實背景
眾所周知,農村“普法”工作歷來是我國普法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它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事關新農村建設和和諧社會構建的大局。準確了解和掌握目前農村普法存在的具體困難和問題,對進一步做好農村普法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2012年7月1日至5日,筆者所在的武漢東湖學院暑期實踐隊希望隊一行10人前往桃花山鎮進行主題為“關注農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識”的普法活動,通過走訪農戶、沿街發放問卷調查表、采訪當地政府和學校等眾多形式對當地的普法教育情況進行了一系列的調研。當我們深入到學校、家庭、村委會的訪問調查中才體會到農村普法的緊迫性。在現實普法教育工作中,由于普法形式單調、條文枯燥,很多人都認為法律條文難學難記,提不起興趣,結果普法教育就成了下毛毛雨,不能入腦入耳,雖已普法,但仍是法盲。因此,普法教育不應拘于形式、單調灌輸,而應多樣化地調動普法對象的積極性。
二、“單向+群內”模式
(一)“單向”模式。
簡單來說,普法教育就是有一定法律知識的人向缺乏法律知識的人進行法律知識的普及,以提高該人群的法律素養。目前的普法教育,主要由官方機構(政府、公安局、各宣傳、司法機關等)和民間組織(學者、學校、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大學生等)對青少年學生、農村村民等人群實施。
(二)“群內”模式。
群內“內部循環”,即各人群內部相互傳遞法律信息,交換法律知識,加深人們對相關法律的印象,將法律知識與法律精神深入思想之中。
將“單向”與“群內”的模式有機的結合起來,積極發揮法律宣傳的作用,在普法的“鏈條”上做好上傳下達的工作,進一步提高法律知識在公民中的“知曉率”,真正做到讓人們“知”法。
三、對現存農村普法教育模式的思考
雖然部分地區在普法形式上不斷創新,比如“律師進社區”、“一村一法一顧問”、“百場庭審萬人聽”等新穎形式,大大提高了普法教育的效果,但仍存在一系列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足,普法教育難以落實深化。
1、受傳統人治思想的束縛,多數干部群眾對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部分農民習慣了歷史傳統的生活習慣和做法。
2、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干部群眾越來越看重物質利益和經濟效益,并以此作為看問題、辦事情、論成敗的慣用標準,對普法教育工作重視程度不夠。
3、現實社會存在著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現象,導致廣大農民群眾對法律喪失信心,挫傷學法的熱情和積極性。
(二)普法對象特殊性,開展針對性不強。
農村居民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有從業結構多元化和居住生活分散化的特點,普法教育對象的需求呈現出明顯的層次性,而受人員、事前準備、時間等客觀因素的影響,具體的普法活動必會存在局限性。以桃花山鎮為例,當地多數青壯年外出務工,留在家中的大多為老弱病幼,這些人的文化層次相對更低。要想解決農村普法教育的開展針對性不強的現象,達到普法教育的預期目的,必須進行有的放矢地普法教育,針對不同人群制定具體的普法方案。
(三)農村普法教育的形式、方法仍需改善。
目前,農村普法教育大多時候還是采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方法簡單,形式單一,往往造成農村居民只知法律名稱而不知其內容的情況。至于分發的宣傳資料,有的只是摘印了一些條條綱綱或簡單的回答,實用性不夠強;有的內容詳細,但普法對象未必能看懂,不易達到預期效果。
四、對加強農村普法教育的建議
(一)提高思想覺悟,轉變普法觀點。
鄉鎮領導干部既是農村普法教育的重要組織者,也是普法教育的重點對象。必須將普法教育工作搬上重要的議事日程,轉變普法教育同經濟工作對立的觀念。
(二)結合具體實際,貼近普法對象。
針對農村居民難以集中進行普法教育的情況,可以根據其生產規律,農忙時抓自學,農閑時區分不同普法對象分期分批地組織學習。針對數量龐大的外出務工人員,政府可以在其歸鄉時,對其集中進行綜合性座談會,或組織普法人員上門慰問等多種形式來進行普法教育,還可以在外出務工人員聚集的地方設立維權機構,為他們提供及時的法律幫助。
(三)革新普法教育形式,增強普法實用性。
充分發揮中小學校在農村普法教育中的輻射作用,把普法內容編寫成易懂易記的順口溜、三字經,由教師組織學生學習,培養“小小普法員”,讓他們課余背誦給父母和他人聽,使家長和學生都受到普法教育。還可結合農民群眾實際,按照“需要什么學習什么”的原則,開展“菜單式”的法制宣傳教育,確保群眾學有所獲、學有所成。
參考文獻:
[1]桐鄉市法宣辦.面向農民群眾 傳播法律知識 構筑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新模式.2008.4.30
篇2
關鍵詞:普法教育 問題 對策
1 農信社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以來,農信社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教育,廣大員工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明顯增強,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大大提高。但隨著農信社改革步伐的加快,在農信社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1.1 員工學法積極性不高。農信社員工平時工作忙、壓力大,對法律知識學習不夠。認為只要做好本職工作了,法律知識學的好不好不重要;農信社領導在對待抓普法教育這方面也存在模糊認識,對普法教育工作支持不夠,認為普法教育是“軟任務”,抓不抓問題不大,只要能完成業務指標就行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難以達到提高員工學法積極性,當然更談不上普法取得顯著成效了。
1.2 農信社普法教育手段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普法工作的客觀要求。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農信社新業務不斷推出,員工得把越來越多的精力投入到新業務的學習中,把員工集中在一起上普法課也存在一定的難度。在內容、方式方法上無法滿足員工的喜好,這勢必挫傷員工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參與熱情。目前,農信社普法大多時候還是采取橫幅、標語、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方法簡單,形式單一,普法未能真正進入基層社,在上級檢查這項工作時,往往是走形式,工作中彼于應付。
1.3 農信社普法教育方式針對性不強。農信社沒有建立起法律法規定期學習制度,領導沒有把此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不能及時跟蹤學習新近出臺的一系列與銀行業務密切相關的各種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所以也談不上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詳細解讀和分析,更談不上用于指導和防范業務經營中存在的法律風險。
1.4 員工結構不合理,影響法制觀念更新速度。目前聯社員工基本上是兩大結構群體:新入行青工和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參加工作的員工,即一部分是學生出身和轉業軍人構成的青工隊伍,人員成分復雜,思想不穩定,可塑性強,且每個人的知識層次、生活閱歷、思想覺悟、業務技能千差萬別;另一部分是上個世紀80年代初招工入聯社的老職工,他們經歷了計劃經濟向商業銀行轉軌的歷史變革,這部分人接受的普法教育基本是計劃經濟時期的理論,雖然后期也經歷了多次教育普法教育和實踐鍛煉,有相當多的人員進入高等學府深造,也出現了部分精英人才,但就員工隊伍整體結構而言,新鮮血液補充太慢,員工年齡沒有形成梯次結構,尤其在基層聯社,人員老化、合適人才青黃不接的現象普遍存在,嚴重影響了普法教育速度,影響了聯社普法教育的有效開展。
1.5 普法教育忙于應付。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聯社的業務范圍、產品種類、客戶構成、服務手段等發生了深刻變化,隨之各種制度、辦法、操作規程和實施細則等不斷出臺,但由于缺乏超前性、相互關聯性、前后銜接性和對可能出現的風險漏洞預見性,在普法教育中表現為不順暢、不自然,難與國家法規有機地結合起來。內部風險防控總處在亡羊補牢狀態。
1.6 自卑心理產生對普法教育的抵觸情緒。
聯社由于其自身的特點,改革的步伐較其他國有商業銀行相對慢一些,從單位形象到員工各方面待遇都不如國有商業銀行,致使部分員工在攀比中產生了自卑感,特別是習慣了“吃大鍋飯”的那部分員工,經常對從事的工作產生消極情緒,對普法教育新理念產生抵觸,他們是聯社進行普法教育的重點教育對象。
2 推進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對策
隨著國家普法教育的進一步深入,廣大農信社員工要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提高農信社法治化管理水平、積極推動農信社民主法治建設,大力加強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力度,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
2.1 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機構職能作用。一要善于“借力”。要立足于當前實際,善于借臺唱戲,借兵打仗,借箭發令,積極主動協調各級地方政府,加強與公、檢、法等相關部門協調普法與效能、綜治等共同督查、督辦;積極引導全員關注支持普法教育,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積極參與普法教育,努力探索普法運作機制。二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普法領導小組的作用,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把普法與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試點、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建、精神文明活動等結合起來,實現資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農信社普法廣泛開展。
2.2 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體系。一要建立剛性機制。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制度規定缺乏可操作性,特別是只規定應該怎么做,而對沒有做到如何處罰沒有規定,從而導致法制教育忽緊忽松。二要建立規范的指導體系。要盡快制定農信社具體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意見、依法治社指導性意見,在全轄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科學合法,易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體系。三要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應當組織人員根據實際,制訂一個合理的、可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評量化標準,納入績效考評,每年組織檢查考評,并將考評結果作為各信用社評先評優的重要條件。
篇3
關鍵詞:法律宣傳教育;依法治國;小康社會
普法宣傳教育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涵的要求,我們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即繁榮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就更加需要發揮法律規制、調解糾紛的作用。
自1986年以來,全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們在農村法制建設中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筆者僅就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饗讀者。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農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對于建設新農村具有深遠意義。
(一)是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影響和滯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二)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
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三)是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
“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國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重要的是要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律素質。實踐表明,農民的法律素質提高了,法制化建設進程就會加快,“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農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基層穩定了,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其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滿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體現和維護。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思想上認識不足
一些鄉(鎮)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有名無實,忽略了此項工作,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時,就突擊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出現“推一步走一步”的狀況,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傳教育當成是“聽話”教育,要求農民學法主要是要農民聽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
(二)經費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能列入財政預算內,有的雖然能列入財政預算,但僅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頭支票”,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
(三)時間上集中困難
自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生產、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種。另外村民居住比較分散,他們的規律是早出晚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部分人員外流,加之普法宣傳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學法難組織這種情況一直困擾著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正常開展。
(四)形式上手段單一
一些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還習慣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來進行,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另外,由于普法宣傳教育人員和宣傳員深入農村少,編寫的教材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針對存在的種種問題,原因分析如下:
1.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2.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難以服眾:近年來 ,有極少數干部,特別是農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因此造成一些農民認為:“法律條文講起來容易,但執行起來就走了樣,法講的是一回事,執行又是另一套,學法無用”。由于這種學法脫節、執法不公的現象,挫傷了農民學法的積極性。 三、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思考
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圍廣、人員多,文化層次差異大、組織程度低,始終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尤其是進入新的社會轉型期,無論是在組織形式上、實施方法上、學法需求上等
諸多方面,與前四個五年普法相比,都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1.由于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生活方式的轉變,農民集體活動的時間和機會明顯減少,使得過去采用的利用農閑時機進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難以實施。2.由于行業分工的細化,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關心程度明顯高于過去,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欲望日益強烈。這就使農村普法工作出現了多樣化、專業化的要求。3.由于經濟發展,農民需要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了提高,使農村普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筆者結合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新特點,對“五五”普法教育中的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有一個初步的思考,現將思考認識表述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強化具體領導的責任
首先,從思想上要重新認識在我國普法教育任務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們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搞突擊、搞運動。要把普法宣傳教育當作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來對待。我們實施法治國家僅僅半個世紀左右,廣大農村還殘存著封建意識和封建做法,改變一個人的觀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壓封殺,要靠教育慢慢的影響從而改變其思想。我們的普法宣傳教育就是要做到通過以案說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啟蒙農民兄弟的法律意識之門,喚醒其了解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覺性。
其次,我們還要在組織上給予保障。我們要明確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責任明確”。法律宣傳教育工作人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素質,要經過一定的考核,不能隨便找人說教宣傳,最起碼從事普法宣傳教育的工作人員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時相關的政府機構應該在財政預算中增加專屬的普法宣傳教育經費,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對于普法宣傳教育不能搞標準化檢查、突擊檢查。我們不能拿一個量化的、精細化的普法宣傳標準來進行考核。我國地域遼闊,風俗迥異,區間差別很大,我們不能拿一個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們要本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路線,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要農民的法律意識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嘗試。同時,我們也不能搞突擊、臨時檢查。這種隨意性檢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檢查的目的同時也傷害了當地群眾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們要真正做到“賞罰分明,獎懲得力”。我們既不贊成搞突擊檢查和標準化檢查,但是我們也不能漠視或姑息普法宣傳的渙散、無力。如果具備了相應的條件,我們要對相關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我們應該從組織建設到措施保障、從長遠規劃到具體計劃、從實現目的到階段目標等各個方面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發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機構或人員,懲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的人員,真正做到讓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傳方法,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方法
我們很多地方的普法宣傳工作人員目前還停留在“說”的階段。一進入農村就是用大喇叭說法,或者在宣傳墻上用圖畫文字的形式說法。一般情況下來的時候興師動眾,效果卻差強人意。其實借鑒國內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們不僅僅要會“說”,同時我們還要會“學逗唱”;我們不僅僅要會編排“法制黑板報”,還要會利用網絡、電視等影像設備進行宣傳。我們可以通過比賽、歌會、晚會等形式,通過地方劇種、歌舞、小品、相聲等手段進行普法教育。我們的工作人員也不僅僅是主持人或者宣講者,他同時可以是參與者或者是聽眾。我們要想盡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都可以承載普法宣傳的內容。其實“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的就是好貓”,普法宣傳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傳具體到位,講授農民實用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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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當前農村法制教育工作中的新特點、新問題及其對策談一些認識。
一、當前農村普法工作呈現出新特點
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圍廣、人員多,文化層次差異大、組織程度低,始終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尤其是進入新的社會轉型期,無論是在組織形式上、實施方法上、學法需求上等諸多方面,與前三個五年普法相比,都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
(一)、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的轉變和生活節奏的加快,使以往采用的集中上課的教育形式不再切實可行,呈現出組織難度明顯加大的特點。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地方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觀念的逐步確立,農村已經不再是從事單一的農業生產,不再象過去那樣參加農業集體勞動,而是更多的人已經跳出原來的生活圈子,外出從事第一、二、三產業,農民集體活動的時間和機會明顯減少。這種人員上的分散性和流動性,使得過去那種以村、組為單位進行上課教育的方法已難以施行;另外,隨著現代人生活節奏的加快,過去那種“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已被打破,農閑不閑,使得過去采用的利用農閑時機進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難以實施。這一特點需要重新探索農村普法教育的有效方法和形式。
(二)、行業分工的細化,專業法律法規的日益完善,使農村普法教育工作呈現出多樣化、專業化的特點。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時期,社會分工越來越細,農民所從事的行業也越來越多。加入WTO后,對農村普法的要求更高,內容更廣,如果仍象以往那樣對農民只進行婚姻家庭、農業生產、土地建房等方面的法律知識普及教育,已滿足不了農民的需求。無論是在企業務工的農民,還是從事農業生產、個體工商業、農副產品加工的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關心程度明顯高于過去,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欲望日益強烈。這就使農村普法工作出現了多樣化、專業化的要求。
(三)、廣大農村干部群眾對學法由新鮮感、興趣感,逐步發展為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使農村普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一五”抓學習,“二五”抓提高,“三五”抓運用,“四五”抓素質,這是對普法教育的形象說法。“一五”普法是法律知識的啟蒙教育,那時候干部群眾,尤其是農村的廣大群眾對法律有一種新鮮感,對學法有著較為濃厚的興趣,那時的學法目的是為了多學習和掌握一些知識;隨著普法的不斷深入,農村群眾對學法的目的、要求發生了變化。現在學法是為了解決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有明確的目的性和實用性。這一特點要求農村普法教育的內容要更具有針對性。
二、當前農村普法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由于各級對農村普法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缺乏足夠的認識,仍采用老觀念、老方法來組織實施教育,使農村的普法工作在深度和廣度上都難于推進,存在著一些突出的問題,主要原因有:
(一)、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二)、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三)、教育形式的單一性。目前農村普法形式比較單一,沒有最大限度地調動人們的學法熱情。有的鎮除每年組織1—2次農村基層干部學法培訓班外,其他形式基本上都不太落實或是很難落實到位。尤其是村一級,更缺少生動活潑的教育形式,使普法任務得不到落實。
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一是各級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對普法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沒有真正提高到依法治國的高度來看待,仍然是“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二是從事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力量極其薄弱。雖然各鎮均成立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但實際上只是基層司法所兼管這項工作,加上司法所工作千頭萬緒、任務重,沒有足夠精力來抓這項工作,使農村普法工作很難實行長效管理。三是保障措施落實不到位,普法經費得不到落實。雖然在《規劃》里,各級都要求將普法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但在農村真正完全落實到位的不多,在一定程度上給農村普法工作帶來客觀上障礙。
三、搞好農村普法教育的對策
針對以上農村普法工作中出現的新特點和新問題,應采取如下對策:
(一)、切實加強對農村普法工作的領導。農村普法教育開展得如何,將直接關系到全民普法工作的任務能否順利完成,關系到農村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關系到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基層的貫徹落實。各級領導要徹底轉變觀念,真正從思想上認識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和長期性,切實加強對農村普法工作的領導。尤其是鎮黨委政府要把這項工作作為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依法治鎮領導小組要真正發揮其領導作用,改變過去那種只掛名不干事的狀況;要定期分析本地本單位普法教育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確保農村普法工作順利開展。
(二)、突出兩個重點。一是突出重點內容。在重點內容上,要切實抓好與農村、農業及村民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普及教育。在選擇內容時,一定要結合本地實際,針對本地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一定時期內擇一些重點內容,這樣才有針對性,才能取得較好的效果。二是要突出重點對象。農村普法教育的重點對象是村、組干部,農村流動人員。切實把提高這部分人的法律素質,作為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住村組干部的學法,能夠帶動廣大村民群眾的學法;抓住流動人員的學法,對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須始終抓住這兩個重點。
篇5
一、目前農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難題
一農村普法工作面廣量大,普法對象集中難。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和稅費改革后,農民忙著種自己的責任田,不愿將自己的時間耽誤在學習上。同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農民經濟意識的進一步增強,大量人員進入城市尋找工作,普法對象更難集中。
二農村普法對象的文化素質相對比較低,制約了農村的普法工作開展。農民對那些規范、抽象的法律條文難以理解,學不懂、記不住,影響了學習法律的積極性。
三農村經濟狀況發展的不平衡,造成鄉、村的普法經費不足,普法所需要的宣傳資料、教材、普法裝備等嚴重缺乏。客觀上制約普法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目前農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鄉村領導對普法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借口發展經濟工作,把普法與經濟工作對立起來,采取消極應付的態度。認為普法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觀念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原有的一些普法方法已經不適應目前的實際情況。隨著信息傳播技術的飛速發展,原來固有的社會教育方式受到了極大的沖擊,農民群眾不再滿足于"小冊子"、"灌輸式"的教育模式,需要的是那種直觀化、時尚化、大眾化、多樣化的普法方式。
三普法工作者隊伍無論從數量還是質量上都與目前的普法實際不相適應。鄉村普法工作專業隊伍幾乎沒有,工作中只局限一般的宣傳,而缺乏靈活、有效的創新能力。
四宣傳缺乏系統性和制度化。每次搞大型宣傳,總是針對某個新出臺的法律法規或條例,或是針對某一個紀念活動集中宣傳一下,宣傳過后,就放在一邊。至于其他法律法規,沒有特殊要求的一般很少宣傳,容易使群眾知此失彼,只記得一些新內容,沒有把握全盤,導致看問題、解決實際問題、運用法律都存在著片面性。
五宣傳的深度不夠。在宣傳時,有時雖然采用了一些豐富多采、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但往往只停留在表面上,十分膚淺,造成老百姓的理解不透徹,且容易誤解。在采用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時,也只是摘印一些條條綱綱或簡單的回答,這些皮毛的知識,也起不到很好的作用。
三、今后農村普法工作的途徑和對策
一組織領導作保證。區鄉領導干部既是普法教育的領導者、組織者,又是普法教育的重點對象,必須充分認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作為民主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經濟建設的重要保障措施,將其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
二擺正位置找出路。一是普法工作要緊緊圍繞農村經濟建設和深化農村改革這個中心來開展工作,只有這樣,才能把普法工作滲透到經濟建設和農村改革的各個環節中去,才能充分體現法制對實踐的引導和規范作用。近幾年來,我在實際工作中,結合鄉鎮面臨的開發、建設、實現"三鄉"戰略目標,著重宣傳合同、土地承包、土地管理、房屋拆遷、勞動用工、環保、人口與計劃生育等與開發建設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發揮法制宣傳在經濟建設中的先導作用。二要堅持服務和指導這一基本原則。強化服務意識,增強服務本領,是做好普法教育工作的前提。必須堅持在服務過程中搞好指導,充分發揮法制對經濟的促進作用。在指導過程中增強服務意識,為促進經濟發展服務。
三更新觀念,使宣傳形式更加符合時代性。隨著人們生活條件的不斷改善,人們的精神需求和文化素養也在潛移默化的提高。為此,我們在法制宣傳形式上也要及時的更新觀念,把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向市場化運作方面進行探索,并采取一些有針對性的措施。在這方面,許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已成為我們所廣泛采用。如法制文藝、法制故事串講,寓教于樂,寓教于說,法制教育電視片、法制教育廣播、法制教育報刊專欄,使法制宣傳教育滲透入到社會的角角落落,深入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中。
篇6
一、薄弱環節制約著普法教育的質量
我國的普法教育通過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格局,普法教育滲透到全社會的各個領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間正是我國改革開放時期。在改革開放、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經濟轉型、企業轉制、各種利益關系重新調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為各種利益調整的主要特征,社會矛盾比較突出。
一是領導干部學法抓而不緊。領導干部是社會管理的決策者。他們的法律素質和學法質量直接關系到一個地區、一個部門和一個單位的學法熱情,關系到所屬地區和部門的法治化建設水平。因此,我們在推進“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作為重中之重來抓。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區和部門的領導存在著重經濟工作輕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輕長遠利益、重基層普法輕自身學法的問題。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質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當代,功在千秋。應該說,在“四五”普法中,各級政府對青少年法制教育較為重視,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構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組織網絡體系,確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規范運作。
三是流動人員法制教育難落實。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口流動已成為一大趨勢。僅新都目前就有外來流動人口10萬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他們一方面為新都的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另一方面也給社會治安帶來了壓力。
四是中小私營企業法制教育存在盲點。由于這部分企業規模較小且分布面廣,一些業主本身素質不高和急于發展經濟的心理,因而對自身的法律學習和對員工的法制教育難以落實,勞動合同糾紛、勞資糾紛、非法用工等問題時有發生。
五是農村法制教育工作還不到位。多年來,在推進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級政府一直將農民的普法作為重點來全力推進。特別是各地以貫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開展“綜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創建活動為契機,使普法教育在農村得到了有效推進。
六是對行政區劃調整中的法制教育滯后。在推進小康社會建設的進程中,農村向城市聚集已成為必然趨勢。特別是近年來,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設力度,村委變社區,農民變市民。但是,城市擴建也對失地農民帶來了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問題。而法制宣傳教育不能適應城市建設快速發展的形勢,使城市建設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生活保障等一度成為熱點問題。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質量
普法教育質量不高有領導重視程度不夠的問題,有相關部門責任不明的問題,也有主管部門工作不到位的問題等等,但是從根本上說還是缺乏應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進“五五”普法中,我們應當下大力氣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質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們認為,應構建以下四個保障機制:
一要構建普法教育組織保障機制。首先要從法律制度上確立組織保障機制。不僅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都要建立普法組織機構,而且還要賦予其相應的職能和權限,不能讓普法機構成為擺設。目前,絕大多數單位都有普法的組織機構,但一些單位的普法機構作用不大,工作推進不力,普法教育的質量難以保證。
二要構建普法教育責任機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必須要全社會來共同參與。這一方面需要全體公民的自覺行動,另一方面又需要通過法律制度的形式來明確各自的責任,否則共同責任就會成為一句空話。因此,必須要通過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來構建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責任體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擔大家挑,人人頭上有指標”,這樣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質量才能提高。
三要構建普法教育資源整合機制。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科學文化知識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擁有的資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實際工作文秘站:中,部門之間不溝通、開展工作單打一的現象比較普遍。因此,必須樹立“大普法”觀念,通過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來整合資源,這樣,普法教育才能與其他教育互為侵透,協調發展,普法教育的質量才
能夠提高。四要構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評機制。在普法教育的實踐中,絕大多數單位都建立了考評機制,但一些單位考評的效果不是很好,影響了普法質量。因此,要從法律制度上對普法教育的考評機制予以確認,同時從政府的角度解決部門考核、多頭考核和重復考核等問題,把一切考核納人到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軌道上來,增強考核的權威性。
三、創新為確保普法教育質量提供動力
“五五”普法既要開拓創新,又要加強基礎性工作;既要求發展,又要繼承過去的優秀成果及其成功經驗。
一要把握“三個理念”,努力實現理論創新。要堅持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我們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是變革中的和諧社會,是發展中的和諧社會,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保持社會安定團結的和諧社會,而這一切都需要努力通過法治的手段去實現。二是要堅持科學發展觀的理念。科學發展觀的本質和核心是以人為本,把人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三是要堅持增強黨的執政能力的理念。因此,在制定“五五”普法規時,強調提高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法律素質,強調提高其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關鍵。
篇7
(一)對普法宣傳的重要性、長期性認識逐步淡化
經過從“____”到“____”的二十多年的普法,有部分基層干部對普法開始出現懈怠情緒,對普法宣傳的重要性、長期性認識逐步淡化,認為經過近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對那些費時、費力而又難在短期內看見經濟效益的普法和依法治理等追求長期社會效益的根本性工作則采取被動、消極的態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對社會長期和諧穩定發展、對提高農民群眾法律素質的重要作用。這種認識導致現階段一些街鎮、村居農村普法工作流于表面形式,只滿足于做臺賬、應付檢查的基本要求,甚至出現“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被動局面。
(二)傳統單一的普法形式已不能適應農村結構的快速變化
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不斷加快,社會經濟逐步發展,農村的結構也在發生了巨大變化,農村以及農民單一的務農結構模式早已被打破。農村大量勞動力外出或在本地務工、經商,留守家中的老人和兒童日趨增加,致使農村人員的結構產生了很大的變動。由此在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傳統的主要普法形式:集中普法對象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就遇到了“三難”現象。“三難”即首先人員難集中,我區農村地區的農民大量外出或在本地務工、經商,這就使普法對象比較難以集中;其次時間難安排,很多農村勞動力忙著外出打工掙錢做生意,很少有空閑時間和剩余精力坐下來學習,因而在普法的時間上就難以安排;最后是內容難理解,由于留守的人員中老人、兒童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對一些抽象的法律條文難理解,聽不懂、記不住,這就影響了他們學習法律的積極性。因此現有的單一、傳統的普法形式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普法宣傳很難推進和深入。
(三)普法的內容和普法對象的需求出現脫節
現階段隨著農村人員的不斷流動,他們所接觸的范圍不斷擴大,在社會上所處的文化層次、社會角色和從業崗位有了很大的變化。因此,這些人員以及他們的家庭在生產、工作和生活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產生了許多新的復雜的社會矛盾和法律關系。他們就需要學習新的法律、法規和法律知識來處理這些新產生的社會矛盾和法律關系。但我區的一些街鎮和村居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內容大部分還是停留在講解一些基本法律條文的基礎上。如何防止普法走過場、格式化,如何針對不同人群調整普法教育的內容,如何貼近群眾、貼近需求進行因地制宜、量體裁衣的教育,是當務之急需要進行思考和解決的問題。
(四)農村普法工作基本保障有待進一步落實
我區的一些街鎮、村居普法工作力量和經費保障還較為薄弱,農村普法工作基本保障需要進一步落實。目前,我區街鎮、村居的各項工作較為繁雜,街鎮司法所和村居負責法制宣傳工作的人員流動性又較大,一些街鎮司法所和村居法制宣傳工作得不到有效的落實,很難實行長效管理。而隨著普法工作的深入推進,普法經費的需求也在不斷擴大。但我區的部分街鎮、村居在平時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因經費問題導致一些普法工作無法有效開展的現象也不鮮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農村普法工作放在的重要的位置進行長期謀劃
基層政府和村居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充分意識到農村普法工作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基礎性社會工程。同志曾強調指出:“要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覺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要充分認識到農村普法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農民群眾整體素質的提高,有利于農村政治經濟的和諧穩定和發展,有利于促進基層干部整體素質的提高,有利于對基層政府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更好的密切干群關系。基層政府和村居要從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農村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同時農村普法也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要克服厭戰情緒、畏難情緒。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農村普法工作,對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二)適應農村新變化,不斷調整普法形式
針對現有農村結構的多變性和復雜性,在普法過程中對普法對象要采取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宣傳形式。如對村(居)干部、村民小組長,應多采取法律培訓、法制講座的形式;對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可選用國慶節、春節等重大休節假日的回家時間集中進行法制教育的形式;對農村中小學生則可以采用法制漫畫、法制小故事、法律知識競賽的形式;對年老體弱、沒有文化的農民可采用上門走訪與之談心式教育形式;對農民工可采取法律咨詢、以案說法的形式;對廣大的農民群眾可采取法制文藝演出的形式。農村普法是一項全社會、系統性的工程,因此在普法過程中政府各部門
、單位都要啟動起來,要積極采取部門聯動,齊抓共管。要結合農村工作積極開展常態化普法模式。“農村普法也必須服務于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的前提下,各部門、單位要充分利用中心工作和職能工作開展常態化普法,把普法與農村的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廉政教育、“創平安社區、平安村組”、新農村建設等工作結合起來,把普法教育滲透到農村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貫穿這些平時的工作過程中。“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這種工作模式的開展,使干部群眾受到多方面的教育,達到有效普法的目的。通過在普法形式上的調整,不但避免了“三難”現象,還可使農民群眾親身感受到普法教育真真實實的就在周圍,不斷激發農民群眾學法熱情,增強普法教育的吸引力。(三)農村普法內容要注重實用性、實效性
農村普法不僅僅要給農民群眾講解法律條款,更要和農民群眾的生產、工作、生活的需要密切結合。要關注和了解農民群眾對法律的需求,按需施教,學以致用,變我講什么你學什么為你需要什么我教什么。通過開展各種類型的活動,營造普法氛圍。普法教育是一項全社會參與的宣傳和教育工作,沒有群眾的廣泛支持和參與是很難開展的。因此要采取群眾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動,寓教于樂,促進農村普法。一方面要針對農村文化生活的一些特點,組織開展編演法制文藝節目,放映法制題材影片,展出富有農村生產、生活氣息的法制宣傳圖片和漫畫等活動,賦予普法一個有效的載體,通過在各種媒體開辟法制宣傳專題或專欄節目,加大普法的宣傳力度,動員廣大群眾參與普法活動。另一方面,要以部門為依托,以活動為載體,適時組織開展一些有群眾廣泛參與的活動,不斷掀起一個個普法,烘托出一個濃厚、強烈的普法氣氛。
篇8
正當全鄉上下周全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年夜三中全會精神,全力推進農業農村工作,深切進修科學成長不美觀之際,李副主任攜列位率領蒞臨我鄉搜檢指導工作,對此我謹代表鄉黨委政府及全鄉一萬二千多各族干部群眾暗示強烈熱鬧接待和衷心感謝感動!下面將我鄉“五五”普
法工作做以下陳述請示。
自“五五”普法工作開展以來,我鄉當真貫徹縣委十屆一次全會精神縣第十屆人年夜一次會議精神,緊緊環繞培植“敷裕福貢、協調福貢、安然福貢”和“依法治縣”等宏偉方針,以增強人的法制不美觀念為先導,以提高人的法令意識為重任,以促進經濟成長、社會不變、依法行政為方針,狠抓落實,凸起重點,鼎力抓了普法工作,促進了我鄉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的協調健康成長,為建樹“安然**”闡揚了積極的浸染,同時也為構建科教興鄉、農業穩鄉、財強大鄉以及敷裕協調**營造精采的法治情形。
一、根基情形
**鄉位于福貢縣南部,距縣城17公里。北靠上帕鎮,東臨蘭坪縣,南接子里甲鄉,西與緬甸鄰接。全鄉總面積274.3平方公里。全鄉轄6個村委會49個自然村86個村平易近小組,受地輿情形、自然歷史和群眾思惟文化素質低諸多身分制約,社會經濟成長遲緩,貧困面年夜,貧困水平深,是典型的高山峽谷,邊陲貧困、平易近族宗教為一體的特困鄉。我鄉“五五”普法對象共有7350人,其中黨政機關32人,事業人員136人,青少年學生682人,農村農業人員6500人。應加入考試人員168人。
二、率領正視,成立健全組織機構
一是黨委政府高度正視。一向以來我鄉黨委政府將普法工作列入了全鄉中心工作的主要議程,召開普法帶動年夜會,部署全鄉普法工作的開展,各行政村也接踵召開普法帶動會,為“五五”普法工作的順遂開展打下了精采的基本。
二是增強率領,成立健全組織。為了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順遂進行,增強對法令常識進修和普及勾當的打點、指導,明晰職責,我鄉實時成立了鄉黨委副書記為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酬報成員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率領小組,具體負責“五五”普法工作。同時,各村也響應的成立了機構,配齊了人員。
三是精心擬定普法工作要點。2007年是“五五”普法的肇端之年,我鄉擬定了“五五”普法實施方案。為了更好地開展“五五”普法工作,參照我鄉“五五”普法實施方案,擬定了年度“五五”普法工作規劃。按照省州、縣2009年普法要點精神,連系我鄉現實,起草了《2009年**鄉普法工作要點》,為全鄉“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切開展奠基了精采基本。
四是出力抓好下層普法陣地培植。進一步加年夜村、法制宣傳欄等傳統普法陣地培植力度,充實闡揚下層傳統普法陣地的主渠道浸染。注重下層人平易近調整、法令處事等本能機能,為全鄉經濟培植和新農村培植供給實其實在的法令處事和保障。
三、連系現實,普法工作開展有序
伴跟著我村子平易近法制意識不竭增強,普法教育工作不竭深化,對我們的普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為此,我們注重“三個有機連系”。
一是與解決全村夫平易近的現實問題有機連系。我們注重把開展普法教育與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連系起來。在農村,主若是從抓好村莊整治入手,與普法工作的有機連系,有用的推進了村莊整治工作有序開展。在鄉鎮,多條理、全方位的進行《勞動法》、《婚姻法》、《物權法》等法令的宣傳,有用的增強了居平易近自我權益保障意識,為城鎮居平易近保障系統的完美起到了積極的浸染。
二是與建樹“平易近主法治村”有機連系。我們堅持并深化“依法治理、村平易近自治、平易近主打點”的下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經由過程層層試點、重點打破、以點帶面,在全鄉穩步推開了“平易近主法治村”試點建樹工作,極年夜地豐碩和拓展了我鄉“五五”普法工作的內在。今朝,全鄉3個行政村開展了“平易近主法治示范村”建樹。
三是與“法令六進”工作有機連系。繼續開展好普法教育進機關、進村子、進社區、進黌舍、進企業、進單元等勾當。在我們政府機關里,每名機關干部都有一冊《干部法令讀本》進行進修,每周進修日城市響應進修法令常識,同時還自己進修《物權法》。在農村,我們開展好傈僳文“五五”普法進教堂勾當,發放云南省法制宣傳畫50余份,福貢縣土地、森林、打算生育、提防愛滋等法制宣傳掛歷2150余份,農村反警示教育圖200余份,我鄉司法所工作人員分袂兼任行政村法令參謀,有用促進了農村普法工作的開展。在黌舍,我們首要經由過程警示教育、維護未成年正當權益教育、道路交通平安教育、遵紀守法以及法制圖片展等形式開展了法制宣傳教育。
四、增強法制宣傳力度,營造“五五”普法精采空氣。
為“五五”普法營造精采空氣。做好普法工作,不僅要有規章軌制和獎懲處法,更主要的是要堅持以酬報本,增強宣傳教育。今年我鄉專門下鄉2次進行“五五”普法宣傳,村委會充實操作宗教節日群眾聚會,鼎力宣傳法令律例,從而使群眾對普法工作主要性的熟悉又上了一個新臺階。
為增強“五五”普法的吸引力、傳染力和說服力,我們十分注重切近群眾、切近現實、切近糊口,因應群眾的現實需求,全力立異創優工作體例體例,不竭增強“五五”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一是找準最佳機緣普法。抓住節沐日,連系重年夜政策法令出臺,集中時刻、集中人員,深切村開展各類主題法制宣傳勾當。我鄉還每月操作街天舉辦一次有關的法令宣傳和法令咨詢勾當。同時,針對我鄉山高坡陡、情形惡劣,不能把法令宣傳深切到每個村寨的情形,則經由過程排查調處各類社會矛盾糾纏時,以案說法教育群眾。二是操作各類紀念勾當普法。以“12•4”法制宣傳日為主線,操作消費者權益日、“三八”婦女節、綜治宣傳月等勾當,會同相關部門,面向泛博群眾,集中開展以憲法為焦點、以專業法為重點的法令常識宣傳普及。今年以來共舉法子制宣傳勾當5次,就殘疾人權益保障、《婚姻法》、《勞動法》、《治安賞罰法》、《道路交通平安法》、《憲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令進行了宣傳和現場法令咨詢處事勾當。
五、完美工作機制,增強普法隊伍培植。
為了保證“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實效,我們注重健全完美各項工作機制,調動各類積極身分,挖掘各方資本優勢,形成齊抓共管、共舉共的杰進場所排場。在普法教育中,經由過程開展形式多樣的勾當,組織和策動各方力量,輔佐下層成立了一支支責任到人、使命明晰、素質較高的群眾身邊的法制宣傳教育隊伍,搜羅:充實完鄉、村、組三級法制宣傳員隊伍,培育一批“學法用法帶頭人”、“法令年夜白人”,為我鄉經濟培植和新農村培植留下一支不走的宣傳工作隊。
篇9
(一)關于“五五”普法目標的確定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礎上進行的,它必然是對“四五”普法的傳承和延伸。“五五”普法目標的確立要與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法治江蘇、法治政府的目標相銜接。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標的確立,既要實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層次攀升,體現新的高度的要求。“五五”普法要有新的目標,但新的目標不能定的過高。根據我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我們認為“五五”普法目標應該確立這樣一個目標:即在公民學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質的基礎上,著力培養法治觀念和法治自覺性,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法治的價值觀和良好法治社會氛圍,不斷提高各級政府乃至全社會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五五”普法目標的確定應當區分不同層次,對不同層次的人員提出不同的要求,在總目標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層次性。如對領導干部與對一般干部群眾的要求要有所不同,城市與農村的要求應當有所不同,經濟社會發展較發達地區與相對落后地區的要求應有所不同。我們要在提高全民崇尚法治意識這一總體目標的指引下,對領導干部、城鎮居民、農民群眾、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校青少年以及外來流動人口分別提出具體的普法目標任務。
(二)關于“五五”普法的側重點。
抓重點、促全面,是一種很好的工作方法。“四五”普法對重點普法對象和重點普法內容作了要求。實施過程中,我們針對重點對象、重點內容,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規劃,仍然要突出重點普法對象,明確重點普法內容,狠抓重點工作的落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五五”普法取得積極的和突出的成效。
1、繼續抓好重點對象的普法。
推動依法治國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是關鍵。通過20年的普法,領導干部法律意識得到增強,法律素質有了很大提高,但領導干部的法治觀念和推進國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覺性并不十分強、十分高,尤其是在當前紛繁復雜的環境下,能夠做到依法執政,沒有很強的法治意識、很高的法律水準是很難勝任的。近年來,許多違反可持續發展要求,不按科學規律辦事,隨意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十分嚴重,其對法治的破壞及其的惡劣影響,多少年都難以消除。因此,“五五”普法仍然應把領導干部作為普法的重點,只是普法的目標側重點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識,而是放在增強其法治觀念、法律素養和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自覺性和實際能力上。
農村普法和流動人口普法是我區普法工作的薄弱點。“五五”普法應當將農村普法流動人口普法作為重點和突破口來抓。最近我們下基層作了一些調查,雖然我們武進在經濟上屬于較發達地區,但從目前了解情況來看,我區農村的普法仍然處于“靠天吃飯”的自發狀態。大多數村民和外來務工人員接受法律知識主要是從廣播、電視、報紙等途徑獲得的。因此,加強農村和農民群眾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須采取措施大力加強。
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是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重要后備力量。因此青少年應當作為普法的重點并要堅持不懈地抓下去。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企業在推進國家法治建設進程中承擔著重要的角色和責任,因此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普法教育應仍是“五五”普法規劃的重點。
2、扎實抓好重點普法內容的學習培訓。主要是針對各個不同重點對象有針對性確定普法的重點內容。如對領導干部、國家公職人員,主要是進行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不斷強化其法律至上和依法行政意識。
3、分解落實“五五”普法的重點工作。主要是將五年規劃確定的目標按年度進行分解,并根據具體實際,結合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確定普法的重點工作,按照動員、實施、總結等步驟,層層推進,抓好落實。
(三)關于“五五”普法的運行機制
篇10
一、創新普法理念,使普法成為公眾的內在需求,從主觀上推動普法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要樹立大普法的理念,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不只是普法職能部門和普法工作者的專利,普法的主體是全民,各級各類學校的法制教育是培養公民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的有效途徑,各級組織、行政機關和司法部門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更是最具說明力的普法。普法的客體也是全民,普法教育是國民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普法教育對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實施,在當今知識經濟時代,加強學習,提高包括法律素質在內的文化素質,是每個公民必須認真面對和努力適應的現實。所以要樹立一種新的普法傳播理念,即普法不僅僅是普法工作者的事情,每一個公民既是受教者,又是施教者,普法不單純是灌輸,由一群人灌輸給另一群人,而應是一種互動,一種雙向交流和感染。公眾在學法的過程中,了解法律,理解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思想的熏陶,逐漸有了法治理念,并用之去指導行為方式,其用法的過程本身就是對法律知識和法治觀念的極好傳播。
要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體現人文與民本精神。需要才是根本,普法對象眾多,內容廣泛,普法教育要承認和重視不同對象人群的個性特征,以滿足人的需要為立足點,滿足和服務于不同時期不同階層的需要,一切以適于公眾掌握、滿足公眾需求為標準。普法只有成為人們的內在需要時,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發展。從人的心理角度來說,當普法內容形式符合普法對象個人需要時,他就會對其產生親和力、認同性,從而引發積極的態度。所以,我們在工作中要堅持以人為本,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用豐富多彩、生動活潑、喜聞樂見、寓教于樂的形式,培養公眾對法律的興趣,對法律知識、法律文化、法律思維的探索愿望,從而贏得廣大民眾的主動參與,使普法有機地融入公眾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為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為了普法而普法。
二、創新普法手段,以切實增強普法教育的實效性為切入點,提升普法工作的層次和水平
審時度勢,開拓創新,是新形勢對普法工作深化發展的必然要求。社會的全面進步,對普法提出了更高的目標,普法作為民主法制建設的最基礎工程應不斷地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與時俱進。新時期的普法工作更應著眼于解決實際問題,以求真務實的精神,認真遵循和善于運用其規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切實增強普法教育的效果,確保其影響力和長期效應。一方面,要總結 繼承近20年來的經驗積累,把一些較成熟的做法固定下來,形成制度,使之升華和發揚光大;另一方面,要以發展的眼光來看待和推進普法工作,在對形式主義、過時落后、效果不佳的方式方法堅決摒棄的同時,創新手段,使普法工作在廣度、深度和力度上不斷有新的突破。
要把普法工作做實做好做深做大,切實增強普法教育的實效是關鍵。而要增強普法教育的效果,一是要把握好時間和空間,增強時效性。人們的思想和行為總是在一定的時空范圍內活動 ,普法教育要取得預期效果,
必須恰當地把握好時間和空間,了解人們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思考什么、關注什么、需要什么,緊跟形勢,服務中心,圍繞熱點,做到應時應景。二要突出重點和難點,增強效能性。無論是謀劃工作、制定計劃 ,還是開展活動,都要從實際出發,突出重點和難點,做到有選擇、分層次,有步驟、分階段,合理利用資源,避免面面俱到,蜻蜓點水,確保普法工作的效能和深度。三是區分對象和內容,增強針對性。普法規劃為我們劃定了一個基本框架,但普法具體內容需結合當地實際和不同對象而定。普法教育的對象,范圍廣,層次多,接受能力千差萬別,因此要根據不同對象的特點,針對性設置與其社會角色相近的內容,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突出地域特色、群體特點、個性風格,做到量體裁衣,分類施教。四要創新方法和形式,增強藝術性。受教育者,雖本質上對法有渴望和需求,但實際上往往不喜歡枯燥的說教與老一套的做法。所以,只有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加強趣味性、娛樂性、藝術性,才能使普法更具吸引力。要注重理論與實際相結合,說教與熏陶相結合,法理與情理相結合,寓教于樂,使普法教育受到公眾實實在在的歡迎和喜愛。五要拓寬渠道和載體,增強滲透性。普法已走過了啟蒙階段,早期經常運用的集中式、灌輸式和填鴨式的教育方式,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勞動用工制度變革和人口流動的加劇,受到了局限。現代社會信息傳輸面廣量大、快速高效,所以,現在的普法要多管齊下,講究載體的多樣性,強調新聞媒體、信息網絡與聲像、文字等實物載體有機結合,構建多形式推進、立體化覆蓋的法律傳播體系。要在滲透和結合上做文章,把法律知識滲透于司法實踐中,滲透于法律服務中,滲透于日常生活中,使普法無處不在,無時不聞。六要提高層次和水平,增強科學性。近20年的普法,使廣大公民從對法律的無知,到對有關法律知識的耳熟能詳;從過去把法律置于事后,到現在把法律置于事前,都說明廣大公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有了極大提高,他們已不再滿足于學一點法律條文,而是希望把法治精神貫穿到他們的生活中。所以,普法要及時適應這種變化,不能總是停留在灌輸條文上,要提升層次,更新觀念,把宣傳法治理念、弘揚法律文化、倡導法治思想,作為普法的目的,貫穿于普法工作始終。
三、創新普法機制,整合社會資源,保障普法工作的順利進行
普法教育是一項需要各種機制保障才能實現的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新形勢下,我們要積極探索,努力構建普法工作的長效機制。首先是領導機制。普法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建立一個權威領導機制,是做好普法工作的關鍵所在。多年來的經驗告訴我們,領導重視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因此,各級普法領導機構要真正擔負起領導責任,領導既要掛名又要掛帥,不僅要掛在嘴上還要掛在心上,要經常聽取匯報 ,進行檢查督促,發揮好協調作用,切實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而且,不僅要做普法的倡導者,更要做普法的踐行者,帶頭學法用法依法辦事。其次是運行機制。經過多年的工作實踐,普法教育已經探索出了一條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全社會參與的有效運作機制。在這個運作機制中,各級黨委宣傳部門是牽頭機關,要真正發揮牽頭作用,參與其中,不能超脫在外。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有主管意識,精心組織,認真實施。要主動抓,大膽抓,該部署的任務堅決部署下去,該考核的嚴格按標準進行,該表揚 的予以表揚,該通報批評的要不留情面。只有大膽有為,才能樹立權威。同時,要培養整合資源辦普法的理念,善借外力,善用各方資源,積極調動各種有利因素,協調聯動,舉社會各界之力,共同做好普法工作。而各單位各部門都要把普法作為己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只有這樣,兩個轉變、兩個提高的目標才能落到實處。第三是監督
機制。人大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通過聽取和審議政府專題報告 ,開展執法檢查和視察活動,進行個案監督,對不懂法的干部不予任命,對不依法辦事的干部堅決罷免,等等,使人大的監督權威得到有效發揮。紀檢監察部門通過加大對違法亂紀案件的查處力度,監督各級政府和國家公務員嚴格執法。新聞媒體要敢于對司法不公、違法行政事件進行充分曝光,實行有效的輿論監督。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也非常重要。群眾監督的前提是學法懂法,掌握法律武器。普法使群眾的監督作用得以更好發揮,群眾的監督也使普法更具實效,兩者相輔相成。第四是保障機制。保障機制非常重要,包含多個方面,如組織保障,通過建立完善機構,配齊配強班子,健全組織網絡,提高隊伍素質,為普法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經費保障,要積極探索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建立政府財政撥款與市場運作、產業化發展和社會贊助相結合的經費保障體系。制度保障,依靠制度開展工作是最有力的保障和最有效的辦法。目前,我省在領導干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青少年學法用法、農村普法和外來人員法制教育制度化建設方面做了不少積極而有益的嘗試,我們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好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使之成為指導和推動普法工作的有力保障。第五是考評機制。普法教育有否落到實處,評估成效是最后一道難題。單位領導變了,人員變了,出現了很多變數,一時的定量定性與定論,難免有失公正與公平。四五即將結束,因此建立一個科學的考評標準體系迫在眉睫。關鍵要用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來指導普法工作,改進考評方式。考評一個地方一個單位的普法工作,要從其思路是否妥當、措施是否得力、形式是否豐富著手,更要從普法是否取得實效的更深層次加以考核,突破普法的框架,在更大的范圍內考察其實際效果。我們目前考核有類似的因素,但不盡合理,因此要建立完善新形勢下普法工作的全新的考評機制,以避免脫離實際、華而不實的工作簡單化和表面化,求真務實,真正促進普法工作為三個文明建設服務。
普法學法心得體會(二)
全國“六五”普法教育,是在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的歷史條件下開展的新一輪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在過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動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并正在為構建和諧社會發揮著法治保障作用。但是,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與我國快速發展的經濟、與人民群眾對法治的期盼還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還較明顯。如何搞好第五個五年普法教育,我們認為:應當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點、難點和盲點等薄弱環節上,通過攻克薄弱環節來提升“六五”普法教育的質量。
我國的普法教育通過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格局,普法教育滲透到全社會的各個領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間正是我國改革開放時期。在改革開放、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經濟轉型、企業轉制、各種利益關系重新調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為各種利益調整的主要特征,社會矛盾比較突出。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我們開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難適應社會發展變化的形勢,因而在實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現了對一些重點對象抓而不緊、對工作難點缺少辦法和對盲點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環節。一是領導干部學法抓而不緊。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質量不高。三是流動人員法制教育難落實。四是中小私營企業法制教育存在盲點。五是農村法制教育工作還不到位。六是對行政區劃調整中的法制教育滯后。
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質量,普法教育質量不高有領導重視程度不夠的問題,有相關部門責任不明的問題,也有主管部門工作不到位的問題等等,但是從根本上說還是缺乏應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進“六五”普法中,我們應當下大力氣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質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們認為,應構建以下四個保障機制:一要構建普法教育組織保障機制;二要構建普法教育責任機制;三要構建普法教育資源整合機制;四要構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評機制。
普法學法心得體會(三)
通過認真學習“六五普法”,我深受啟發和教育,對下一步普法工作的重點更加明確,完成任務的信心更加振奮。積極深入學習憲法,公務員法等各部法律,要嚴格按照要求,并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作為一名派出所黨員干部,我積極參與市縣機關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主動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自覺踐行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下面我談談學法用法心得體會。
一、通過學習,進一步提升了學法用法思想理念。
提高全民法律意識,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項重大而長期的工作。自覺學習、貫徹和宣傳法律,關鍵在于提高思想認識。首先,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黨和國家的基本方略,公務員學法用法是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靈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開展的基礎和重要保證。其次是本職工作的需要。編制事業工作量大面廣,涉及公務員法等諸多法律法規,作為一名公職人員,必須充分掌握才能保證各項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服務好本職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設的需求。黨員干部首先應該是國家法律帶頭的執行者和遵守者,學法用法這個頭帶得好不好,直接影響到工作的成效,關系到工作的形象。
二、通過學習,進一步確保了學法的成效。
作為一名派出所黨員干部,學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學法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用法。我們只有把學習法律知識和依法辦事緊密結合起來,與編制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與解決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關心的編制問題和存在的問題結合起來,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特別是近些年在編制事業的改革和發展中出現了很多新的問題,我們只有不斷的學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決不斷發生的問題,才能使人們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