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統計分析報告范文
時間:2024-04-02 10: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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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家庭是社會構成的基本單位,其穩定與否直接關系到社會穩定大局。離婚不僅給家庭帶來無法彌補的傷害,也不利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和諧社會構建。本文將通過對我市離婚案件統計數據的分析,從中探求離婚訴訟案件的特點和引發的原因,并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議和對策。
一、統計數據及特點:
20xx年,我市兩級法院共審結民事案件10675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3715件,占民事案件的34.8%,與20xx年相比(審結民事案件10639件,婚姻家庭案件3128件,占民事案件的29. 4%)收結案數量及比重均有所上升。其中一審調解結案1173件,撤訴341件,調撤率達47.76%,二審調解結案35件,撤訴9件,調撤率達39.68%,平均調撤率為37.92%。
反映我市離婚案件的兩個特點:
1、離婚案件收案數量逐年增加。
2、各類民商事案件中,離婚案件調撤率最高。
二、離婚案件的主要特點、原因:
1、離婚雙方感情基礎薄弱,結婚時間一般不長。
一些年輕人思想過于開放,婚前缺乏了解,相處時間較短,沒有婚姻基礎,視婚姻為游戲,在沒有完全了解對方的情況下就草率結婚,婚后不久因雙方性格不合沒有感情等種種原因而導致離婚的1115件,比06年的982件有明顯上升趨勢,占07年審理離婚案件的30%,此類婚姻一個明顯特點是,夫妻雙方一般都是經人介紹相識的,幾乎沒有多少戀愛了解時間。其中結婚不到一年的45件,占4%;結婚1—3年的167件,占15%;結婚3—5年的346件,占31%;結婚5—10年的279件,占25%。
2、外出打工人員離婚案件增多。
目前我市法院所審理的農村離婚案件中,外出打工人員離婚率占74%,較之06年有8%的上升。我省是全國勞務輸出大省,我市外出務工人員在全省又占前列,勞務輸出已成為我市的一大支柱產業。外出打工人員由于接觸到城市的一些新事物和新理念,思維方式、價值取向、生活習慣和社會身份較之過去有了很大改變,給以前相對較為穩定的婚姻帶來了較大沖擊。由于雙方長期分居,難以培養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婚姻逐漸走向破裂。
3、女方起訴男方離婚案件增多。
20xx年受理的3128件離婚案件中,女方提出離婚的有1845件,占58.9%;20xx年受理的3715件離婚案件中,女方提出離婚的有2266件,占60.9%,有一定幅度的上升。一方面反映了現代女性自我保護的法律意識、權利意識的覺醒,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女性仍在婚姻家庭中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特別是由于家庭暴力等因素引起的離婚案件近年來不斷上升,婦女維權道路任重而道遠。
4、婚外戀和第三者插足導致離婚比例大。
隨著社會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人們物質生活水平提高,傳統的婚姻觀念發生變化,不再滿足于平淡的婚姻生活,外遇問題成為引發離婚的又一主要原因。近年來,因網絡交往引發婚外戀,進而導致離婚的案件明顯增多。
5、調解結案率較高。
隨著人們對新事物接觸的增多,觀念的逐步開放,當事人在離婚訴訟中的表現比以往要冷靜和理智,能夠以正常的心態對待離婚,雙方的情緒相對平和,不致于嚴重對立使矛盾激化,離婚案件的審理可以在平穩的訴訟環境里進行,調解工作容易開展。尤其是當事人年齡越小、結婚時間越短,離婚案件調解率越高。究其原因,一方面年輕人思想開通,好和好散;另一方面雙方一般尚未生育,不涉及子女撫養問題,離婚沒有后顧之憂。值得注意的是離婚案件的調解離婚率偏高,有的基層法院受理的離婚案件,經調解離婚的高達97%。這是由于夫妻雙方通過猜疑、吵打、冷戰,對和好都不再抱希望,認為婚姻已走到盡頭,于是理智地采取法律途徑選擇分手,并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問題達成一致。
三、離婚案件審判過程中凸現的問題
1、女方當事人訴訟能力較低。特別是在鄉村,較之男性,女性的文化層次普遍偏低,大多數女性習慣于將糾紛提交法院,認為有法院作主就行了。法律知識的缺乏使得她們不懂如何運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所舉證據證明力不高,難以實現其訴訟目的。有些女性當事人庭審時質證、辯論能力差,不知如何反駁對方,發言往往偏離焦點,過分糾纏細枝末節,表達不清。
2、缺席審理離婚案件增多。審判實踐中,缺席審理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一種是由于一方長期在外打工,不與家人聯系,處于下落不明狀態,采取公告送達而缺席開庭;一種是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開庭;也有當事人為達到離婚目的,可能隱瞞在外務工一方當事人的有關真實信息,致使對方無法到庭。缺席審理,法庭往往無法調查核實雙方的真實意思,若僅憑原告提供的證據和陳述審理,難以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確以破裂,財 產狀況難以查明,子女撫養問題不易處理,可能損害另一方當事人的利益。
3、當事人取證困難。由于離婚訴訟主要是人身關系,尤其是事關感情,隱秘性較大,只有當事人本人最清楚。即使有知情人,大多與雙方都有一定關系,往往或礙于情面不愿作證或有利害關系證明力較弱,這使得法官對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的認定難以把握;對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權債務,也因民間借貸合同的不規范而導致舉證困難。特別是向自己親友借債,往往由于無任何形式,債權人的證言因利害關系難以認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情形而導致離婚的,由于女性自身的生理差異,更容易遭受婚姻家庭內部侵害,但舉證確困難重重。像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等過錯行為,因其具有很大隱蔽性,當事人采取偷拍、偷錄方式取證的,合法性得不到認可又沒有其他證據佐證,使得大部分當事人無法完成舉證責任,損害賠償的請求難以得到支持。
4、夫婦共同財產分割漸成焦點。多數離婚訴訟當事人對離婚無異議,卻為了財產分割爭論不休,互不讓步。當事人為了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不惜采取一切手段,轉移、隱匿共同財產、虛報債務,加之這些證據難以調查,有些根本無法查明,難辨真偽,使得法官對夫妻共同財產難以認定,給公正審理帶來困難。
5、離異家庭“問題孩子”成為社會難題。由于離婚后,有些撫養方忙于組建新的家庭,對前一次婚姻所生子女不盡撫養義務或怠于撫養,或雙方均不盡義務,將孩子丟給年邁的爺爺奶奶,使這些兒童缺乏父母的親情呵護,疏于管教,脆弱的心靈過早的蒙受陰影,一定程度上造成單親家庭的孩子在心理、思想、家庭教育及保護等方面出現斷層和缺位,較易引發犯罪及受到不法侵害。
四、離婚案件審理的發展趨勢:
1、離婚人群低齡化將成為主要趨勢。80后一代正處于初入婚姻階段,這一代年輕人婚姻觀念較之父輩大幅度開放、積極追求新奇事物、責任感相當偏弱,大量出現的“閃婚”、“閃離”現象也透視著這一代人婚姻忠貞觀念的淡化,離婚案件低齡化已成為社會熱點問題和普遍現象,在今后離婚案件中的比例將呈上升趨勢。
2、子女撫養新問題日益突出。隨著社會進步,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子女撫養問題不再單純是撫養費、探視權問題,還擴展到子女生病、讀大學等大額支出如何承擔。因婚外戀產生的非婚生子女欺詐性撫養賠償、婚生子女否認、非婚生子女準正也日漸成為新名詞,目前學術界已有研究,但在實踐中沒有相關法律規定,急需《婚姻法》制定相應條款,以便給審理工作提供依據。
3、夫妻共有財產呈現出內容新、數額大、資金來源復雜等特點。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夫妻共有財產從以往單純的金錢和實物,日趨發展為房地產、古董收藏、公房使用權、個體商店經營權、公司股權等大額款項,夫妻共同財產的資金來源也更復雜。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法院認定難度增大,應更加慎重。
4、“問題兒童”將增多,成為社會問題。離婚率的上升,必然出現更多離異家庭;離婚人群低齡化,使得更多年齡幼小的孩子成為單親兒童;撫養方對子女怠于履行撫養義務,導致子女得不到良好教育,親情缺失,成為問題兒童的比例必然增大。另外,撫養方損害子女利益的新情況也增多,例如將離婚時雙方贈與子女的房產私自過戶到自己名下甚至變賣、將贈與子女的收藏品隱匿或變賣,這類情況在今后的審理中也將成為重點。
5、導致離婚的因素將不斷增多。而且隨著通信手段的進步,交往渠道的擴展,婚姻忠貞觀念的淡化,導致離婚的因素增多,今后將出現大量新的情況。
五、對離婚案件審判中問題解決的建議和對策
1、加強對離婚當事人的訴訟引導。針對離婚案件當事人訴訟能力差異大,經濟地位不平衡,收集證據難,社會影響大的特殊性,訴訟過程中加強對當事人的訴訟引導顯得尤為重要。法院要強化庭前指導,做好釋明工作,提高當事人舉證能力,了解舉證責任分配,知曉舉證不利的后果,并在庭審中適當指導當事人圍繞焦點舉證、質證、辯論。
2、樹立正確的婚姻觀。要充分發揮司法機關、婚姻管理機關、農村基層組織等多方面的職能作用,通過庭審講法、到基層社區發放法制宣傳資料、講授法制課、與全市縣區各廣播媒體聯合進行法制宣傳等方式,進一步強化婚姻法的宣傳,使婚姻法中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夫妻互相忠誠等婚姻思想深入每一對夫妻。加強婚姻管理,清查和制裁違法婚姻,減少離婚案件發生的隱患。推動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增強責任感,同時也引導確實感情破裂的當事人學會依法維權,有力維護自身權益。
3、依法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政府要對農村的勞務輸出規范管理,正確引導,關心民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解決其在農村的子女入托入學問題,解決農村無子女戶和兩女戶的生活和供養問題;勞動監察部門要主動履行職責,監督檢查用工企業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嚴格作息、休假制度;用人單位要關愛農民工,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要盡量解決農民工兩地分居的問題,可為民工提供夫妻宿舍、周末夫妻房,逐步為改善民工的居住條件和增加民工夫妻團聚的機會創造條件。
4、充分挖掘現有司法資源。指派年富力強、辦案經驗和人生閱歷都較為豐富的法官專門審理此類案件,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和案件質量,同時根據當前申請離婚當事人多為女性的特點,適當安排女法官辦理此類案件,通過女性與女性之間的設身處地的溝通做好思想工作,盡量挽救更多的家庭。
5、建立多元化調處化解婚姻糾紛的機制。在強化訴訟調解的同時,針對不同年齡、不同層次的當事人和案件特點,廣開調解渠道,如邀請當事人共同尊重的、在家庭成員中資歷較深、威信較高的親屬參與調解,邀請當事人所在單位的領導或婦聯等基層組織、當事人所住社區的辦公人員或鄰居協助調解,邀請當事人的子女到場做工作參與調解,邀請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基層組織、鄉鎮司法所積極參與分析產生糾紛的原因,耐心做夫妻雙方的思想工作,幫助雙方明白彼此間面臨的差異和改進溝通方式,鼓勵夫婦雙方努力維系婚姻,發揮家庭功能,減少婚姻中的沖突,即便通過調解雙方仍不合者,也可以通過調解將離婚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有效避免夫妻雙方矛盾越來越大、裂痕越來越深,也能夠取得第一手資料。
6、實行向婦女適度傾斜的原則。婦女相對處于弱勢,在婚姻家庭破碎后受到的傷害也相對較深,在合法的基礎上適當照顧女方,是司法關懷的一種體現方式。離婚時在財產處理方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大部分婦女的經濟條件同男性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要適度照顧婦女的利益,保證婦女不因經濟問題而影響其正常行使離婚權利,避免婦女因婚姻家庭的破裂而造成生活水平下降甚至生活陷入絕境。同時要充分考慮婦女對家庭的隱形貢獻,按照照顧婦女利益的原則給予婦女適當補償。對于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訴訟人的農村婦女,法院在依法減免其訴訟費用的同時,可以主動與法律援助部門聯系,為其申請法律援助,由律師無償為其提供法律幫助,平等保護她們的訴訟權利。
7、加強對離異家庭子女的保護。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不僅要考慮子女隨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長,還要做好父母雙方的法制教育,非撫養方及時支付撫養費,撫養方尊重另一方的探視權,使子女能夠感受到父母雙方的溫情,雙方相互,監督減少對子女合法利益的侵害。建議有條件的法院可以與離異家庭、子女就讀學校建立聯系卡,時時回訪溝通,了解子女生活學習情況,及時制止對子女利益損害情況發生,使我們的審判工作得以延伸,更好的保護離異家庭子女,防止其成為問題少年。
8、強化離婚案件的調解工作。利用調解前置程序,理清雙方的婚姻狀況及爭執焦點。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司法解釋,將婚姻糾紛列入調解前置程序的框架,這樣便于法官及時了解雙方當事人的婚姻基礎,婚后感情,涉訴原因,是否有調解和好的希望,做到心中有數“對癥施藥”。對夫妻感情較好的,只因一時沖動草率引訴的,可采用“冷處理”的方式;對雙方因誤解或誤會引起的離婚,幫助雙方消除誤會;對婚姻感情確以破裂,在調和工作未果的情形下,應及時開庭依法妥善化解婚姻糾紛。審判中應貫徹和體現“能調則調,多調少判”原則,對死亡婚姻盡量勸離,讓雙方好聚好散,對尚有和好希望的婚姻,則應盡量調解和好。
篇2
第二條審計統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對審計工作發展情況和工作成果進行統計調查,開展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實行統計監督,為加強審計工作管理和促進宏觀調控服務。
第三條各級審計機關,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門、國有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內部審計機構,社會審計機構,必須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如實提供審計統計資料和相關情況。
第四條審計統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歸口管理。
審計署主管全國的審計統計工作;審計署派出機構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審計統計工;地方各級審計機關負責組織本地區的審計統計工作。
第五條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機構,應指定一個部門具體負責和管理審計統計工作,并配備審計統計人員。
審計署設立審計統計機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審計機關應當配備專職審計統計人員;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和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審計機關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審計統計人員。
內部審計機構和社會審計機構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審計統計人員。
第六條審計統計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審計、統計、計算機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審計統計人員應當保持相對穩定。
審計機關應當對審計統計人員有計劃地進行專業培訓。
第七條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機構應當領導、監督審計統計機構和審計統計人員,認真貫徹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履行職責,準確、及時地提供審計統計資料,完成各項審計統計工作任務,并保障其必要的工作條件。
審計機關和審計機構如發現統計數據計算或者來源有錯誤,應當責成審計統計機構、審計統計人員和有關人員核實、訂正。
第八條審計統計人員有權要求有關單位和審計人員提供審計統計資料和相關情況,檢查審計統計資料的準確性,要求改正不確實的審計統計資料。有關單位和審計人員不得拒絕或阻撓。
審計統計人員不得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或拒報審計統計資料;未經批準,不得自行編制、統計調查表;未經核定和批準,不得自行公布審計統計資料。
第九條審計署負責制定全國性審計統計調查計劃,規定統一的審計統計制度,制定統一的統計指標、統計標準、統計方法和基本審計統計報表表式,報國家統計局備案。
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機構應當按照審計署的規定,組織實施審計統計工作。
第十條省級以上審計機關可以臨時組織地區性或專業性審計統計調查,但應征得本級審計統計管理部門的同意,并按規定向本級統計主管部門備案,且不得與審計署下達的基本審計統計報表重復或抵觸。
違反規定自行編制、的審計統計調查表,有關單位有權拒絕填報。
第十一條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審計統計的各項基礎工作制度,嚴格審計統計工作程序。
審計統計機構和審計統計人員應當會同審計業務部門和審計人員,根據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等審計公文中的數據資料,登記審計統計臺帳,依據審計統計臺帳填制審計情況統計報表,切實保證數出有據,并健全審計統計檔案。
第十二條為了反映審計項目計劃執行情況和審計工作成果,揭示審計工作管理和社會經濟運行中帶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發揮審計統計的信息監督和咨詢服務作用,應當實行按季度上報審計統計分析報告的制度。
第十三條審計統計資料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實行保密制度。定期上報和通報審計統計資料時,應當經單位負責人審核、簽署或蓋章。
第十四條審計機關應當對審計統計工作質量實行年度考核、半年報表匯審和不定期抽查制度。
第十五條審計機關依據考核、檢查的結果,應當對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審計統計機構和審計統計人員予以表彰:
(一)改進和完善審計統計制度、方法,有重要貢獻的;
(二)提供審計統計資料準確、及時、完整,成績優異的;
(三)開展審計統計分析成效顯著,對促進加強審計管理和宏觀調控發揮重要作用的;
(四)有其他特殊貢獻,需要予以表彰的。
篇3
一直到20世紀50年代,與論述會計理論的豐富資料相比,在審計文獻中,很難找到論述審計理論的文章或專著①。莫茨(R.K.Mauts)和夏拉夫(H.A.Sharaf)合著的《審計理論結構(ThephilosophyofAuditing)》(1961年)開拓了審計理論研究的先河,并為規范式審計理論的發展,做出了開拓性的貢獻。審計理論研究中所用的規范法,既有莫茨和夏拉夫的哲學方法,后來還出現了其他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研究方法,包括歷史研究方法、檔案研究方法、比較研究方法等。
(一)哲學研究方法
一般而言,一門學科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它將開始對自己的目的和本質等理論問題提出疑問,并開始尋求哲學的指導。不容否認,第一次從哲學的高度系統地、科學地探索審計理論的,是里程碑式著作《審計理論結構》。
在審計理論的研究途徑上,該論著的作者運用哲學中的一些概念和方法,對各種審計理象。進行了全方位的探索。一是理解(comprehension),即以概括性的眼光對審計理論作全面的思考:二是展望(Perspective),即從綜合的、相互聯系的角度考慮每一個審計問題;三是洞察(1nsight),即超越偶然認可時慣例或信念去深刻認識推論的前提;四是想象(Vision),即超越時空,預測審計理論的前景和目標⑧o具體說來,理解這一研究途徑是要在審計這門學科中尋求那些較有普遍性的概念,諸如證據、應有的關注、披露和獨立性等,對這些具有廣泛適應性的概念進行研究;展望時需要據棄那些特殊的理由、超越個人成見和既得利益,對每一個問題都應根據其綜合的重要性和各個方面來考慮,而不應僅從一個或幾個有限的角度去考慮;要有所洞察需要在審計知識領域里避免偏見和提出不科學的推論,有必要揭示并接受審計基本假設作為審計理論的基礎;發揮想象時則需要真正擺脫日常問題的困擾并長期致力于發展審計知識領域,對本學科持超然而嚴肅的態度,去發現問題所在并預見其對未來的影響。
在審計理論的研究方法上,作者認為,哲學研究的傳統方法——分析方法和估價方法對發展審計理論較為有益。在審計中,存在著客觀事實和主觀估價這兩個研究課題。對此,需要采用兩種不同的研究方法③。由于審計判斷取決于通過收集或確定證據獲得的信賴程度,因而有必要像哲學研究那樣,對知識和證明理論進行研究,使用分析法。但另一方面,審計職能是在重視道德行為的“榮譽制度”下實現的,審計人員的價值標準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對.每次審計檢查9若無行為規劃和衡量標準可供借鑒,要保證令人滿意的業績,就必然依靠審計人員的職業責任感,這就需要使用估價法。總之,審計的基本性質使自己的某些方面適合于使用分析法,而在其他一些方面適合于使用估價法。
從哲學高度進行的審計理論研究,除了《審計理論結構》之外,值得一提的還有美國會計學會(AAA)出版的《基本審計概念說明(Astatementofbasicauditingconcepts)》(1972)和尚德爾(C.W.Schandel)編著的《審計理論——評價、調查和判斷(Theoryofauditing:evaluation,investigation,andjudgement)》(1978)。作為理論上對莫茨和夏拉夫的響應,《基本審計概念說明》倡導審計理論要適用于所有的審計類型,具有全面性和抽象性;而在接受莫茨和夏拉夫的挑戰之后,《審計理論——評價、調查和判斷》則力求:“直到審計中所有有用的概念都得到闡述,并能夠經受哲學性檢查”。
(二)歷史研究方法
會計史學家郭道揚教授指出,在審計理論研究中,只有以審計史學研究為基礎,也只有對每一理論問題的研究首先從歷史淵源上加以追索,方可揭示理論內涵中的本質問題,把握這一理論的歷史成因及歷史進展,以及正確評價某一理論問題對實踐的指導作用,這便是任何一個審計理論問題的研究都必須以歷史研究作為起點的基本原因。審計表現為一個歷史的延續發展過程,為發揮審計在現時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既必須研究歷史的繼承性問題,又同時有必要研究歷史的延續性問題,以最終達到科學測試未來審計世界大趨勢的目的。《世界審計史》(文碩,1996)即是運用歷史研究的方法進行審計理論研究的典范。作為第一部世界審計通史,該書分國家審計的發展、民間審計的發展、會計帝國大戰、內部審計的發展以及專題審計史共五個部分,展示了審計演進的軌跡。作者從歷史規律的視角,以追根溯源的科學態度,豐富了審計理論研究方法。
(三)檔案研究方法
審計不但因受托責任的發生而發生,而且因受托責任的發展而發展。受托責任作為一種最具綱領性和普遍性的總方式,當然只能見之于最基本、最普遍的審計現象。而不同人士、不同職業組織往往站在不同的立場上認識這些最基本1最普遍的問題,難以直接窺見審計的本質,這就需要我們對紛繁復雜、觀點角度各異的檔案資料加以研究分析。這種通過對相關的重要審計論著和審計職業組織公告等文獻檔案進行綜述,系統研究審計理論的方法,可稱為檔案研究方法。王光遠編著的《管理審計理論》(1996)即是一例。為“了研究基本的管理審計問題,他通過檔案查閱了有代表性的會計審計學者及相關職業組織為管理審計基本理論問題的種種認識,不僅系統研究了美、英、日等國內部審計師協會的準則和調查報告,美、英、日、澳等國政府審計署的準則和其他公告,美、英管理協會的公告和調查報告,管理咨詢服務公告,納稅實務責任公告,會計與復核服務公告,鑒證準則公告,還系統研究了馬丁德爾的《對管理的科學評價》、倫納德的《管理審計》、利奧?赫伯特的《管理業績審計》、格林的《公營部門貨幣價值審計》、理查德?布朗的《政府業績審計》,以及《會計評倫》、《會計雜志》。、《會計、審計與受托責任學刊》、《財務受托責任與管理學刊》、《管理審計學刊》、《注冊會計師雜志》等刊物上的相關論文。然后,在大量掌握檔案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分析。、比較和綜合,編著了《管理審計理論》。該論著使我們很清晰地看清了檔案研究的基本步驟,進一步豐富了審計理論研究的方法論體系。
(四)比較研究方法
自從婁爾行教授開創了國內比較會計研究的先河以來,比較研究方法不僅在我國的會計理論研究中推廣開來,而且,在審計理論研究中也開始具有重要的價值和地位。比較審計理論研究采取的做法是,概括不同主體在審計理論和實務方面的共性和個性,分析其影響因素和發展趨勢,從中發現國際慣例,以期改進審計實務和提高審計理論水平。南開大學蕭英達、張繼勛?、劉志遠合著的《國際比較審計》(2000)是比較審計研究的代表性著作。作者采用以空間比較為主,與時間比較相結合的方法,從兩個不同的視角透視了審計理論和審計制度。他們主要比較了世界上各主要國家現行審計制度、審計理論和審計實務之間的異同,同時也對審計制度發展變化的歷史做了必要的考察和說明,為建設和完善我國的審計制度和審計準則提供了可資借鑒的基礎。
二、審計理論研究的實證法
實證理論概念直至20世紀60年代才出現在會計文獻中。在此之前,絕大部分會計文獻都屬于規范性的,強調的是如何限定會計,而不重視以實證的方式去驗證這些限定所依賴的重要假設。財務經濟學在50年代和60年代的發展最終導致了這種新理論在會計上的應用,而這些應用則促進了實證研究與實證理論概念在會計上的推廣④。盡管其時首倡審計理論研究的莫茨和夏拉夫認為,數學法并不適用于審計學,除最簡單的模型以外,在審計發展的現階段(60年代),建立適應于審計學的數學模型是不可能的⑤,但審計本身畢竟就是一種實證性的行為“,而且時過境遷,審計理論研究方法發展到以數學法為主的實證法與規范法并重,已成為一種既成事實和既定方向。
實證方法反對從抽象的概念出發,強調客觀證據,而不是個人的知識或判斷,被用來研究事物“是什么”。相應地,實證研究過程不同于強調邏輯推理、被用來研究事物“應該是什么”的規范研究過程。實證研究的一般步驟是:(1)進行調查,或案例研究、訪談、實驗;(2)將通過調查,或案例研究、訪談、實驗等途徑獲得的數據資料做系統整理和計量分析;(3)概括和歸納計量分析的結果;(4)以邏輯和數學方法得出研究結論;(5)做出理論上的詮釋,建立理論模型;(6)檢驗研究命題或理論模型,接受或修改甚至原假設。。
(一)問卷調查法
圍繞審計理論的某一特定命題,設計科學、合理的問卷,進行問卷調查,根據收回的有效問卷進行實證分析,這是一種相對簡便易行而又常用的實證法。采用這種方法,對問卷設計的要求比較高,問卷既要便于接受調查者理解和準確回答,又要能全面、準確地涵蓋所需了解的問題。另外,為了保證問卷調查研究成果的質量,還要盡量提高問卷的回收率和所回收問卷的有效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1997年就注冊會計師執業環境、行業發展、事務所體制改革、國有企業審計等四個方面,對整個注冊會計師行業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其成果“注冊會計師行業問卷調查分析報告”刊登于1998年2月21日的《中國財經報》上,這次問卷調查,是要以實證方法研究、解決審計理論問題。其精神與有效性,對我國審計理論實證研究的開展,對理論聯系實際的學術風氣起到了推動作用o
(二)案例研究法
每一個重大審計案例的背后,總是隱藏著一些深層次的審計理論問題。認真研究重大的審計案例,尋找其理論根源,已成為世界各國審計理論界的慣例。案例研究方法正是通過觀察現實世界所發生的典型審計案例,思考重大審計訴訟案例的判決結果,昭示審計理論滯后于審計實務,還是表明審計實務界對現有審計理論缺乏科學理解,進而根據研究結果,為審計理論的發展完善和審計實務的改進提供有益的意見和建議。例如,李若山編著的《審計安全——國外審計訴訟案例》(1998)取材于美國審計界和英國審計界所發生的,真實、具體的審計訴訟案例,范圍包括傳統與典型審計案例、非會計報表類審計案例,金融證券行業審計案例、其他行業(如工交、商業、運輸、醫療)審計案例。編者針對審計訴訟案例的判決情況及涉及的審計過程,認真查找審計人員在具體訴訟案例中是否存在審計程序上的缺陷以及所應承擔的審計責任,思索每一重大審計案例對完善、改進審計理論有何啟示與教訓,堪稱審計理論案例研究的典范。
(三)實驗研究法
實驗研究可以采取實驗室實驗和實地實驗兩種形式。前者是在控制嚴密的實驗環境中進行的,而后者是用現實世界的真實客體進行的。具體做法是,分控制組(Controlgroup)和處理組(Treatmentgroup)進行實驗,根據實驗結果分析研究命題。采用這一研究方法,一般來說,由于實驗可以重復進行,研究結果容易驗證和復核。但象審計一類的不屬于自然科學的研究命題,重復實驗的條件很難雷同甚至不變。而且,控制組的選擇要剔除干擾因素,難度比較大,實驗研究的結果也就可能會受到“噪音”的干擾。SCidler在1974年通過實驗調查投資者對包含不同信息的審計報告的看法,在“審計報告的符號與交流(Seidlerd在1974年通過實驗調查投資者對包含不同信息的審計報告的看法,在“審計報告的符號與交流”Symbolismandcommunicationintheauditor\\''''sreport)”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符號論”,所用的研究方法即是實驗研究方法。
(四)專家訪談法
專家訪談法是針對特定命題,對具有相當資歷及代表性的專家進行訪問或組織談話,綜合分析訪談內容后,得出研究結論。采用這一研究方法,由于專家的意見一般具有權威性、針對性,不同專家的意見往往相互印證或補充,還能提供多種視角和多個層面的觀點和看法,最終結論往往較為權威、可靠。不過,接受訪談的專家發表的意見難免帶有主觀成分,難于進行數量化的統計分析,因而利用專家意見不能代替對客觀資料的分析。中國臺灣的馬秀如博士1996年編著的《公開發行公司實施內部控制之研究》,即是運用專家訪談法進行審計理論研究的先例。編者在研究目前企業界的不當內部控制觀念和新頒布的《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實施要點》的缺陷時,以座談會、一對一面談等形式,通過專家了解其所接觸的企業界人士對內部控制所持的錯誤觀念和上述《實施要點》的不足,然后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
(五)統計分析法
統計分析法要使用大量的數據資料和數理統計模型,進行統計假設檢驗。這種方法的應用,在西方的學術界已蔚然成風,在審計理論研究中已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以至出現了這樣一種說法,“沒有數據沒有模型就不是真正的研究,或者不是科學的研究。”雖然有些言過其實,但統計分析法相對較為科學、客觀這;優點卻是顯而易見的。隨著統計知識的普及和實證研究的興起,統計分析法在我國審計理論研究上的應用,已經不再局限于最初的描述性統計階段,而是開始趨于采用較為復雜但所得結論更為嚴謹的數理方法。國內較
早用統計分析法進行審計理論研究的例子,是李樹華博士的“上市公司97年年度報告審計意見之實證研究——統計特征及信息涵義”。該文探尋我國上市公司1997年年度報告審計意見所具有的統計特征及相應的信息涵義時,采用了橫截面分析、描述性統計的方法。
三、規范法與實證法在審計理論研究中的關系定位
(一)規范法與實征法在審計理論研究中的區別。
1.切入點不同
規范法是以歸納演繹為主,強調價值判斷,研究事物“應該是什么”的一種定性研究方法。由于審計是一門社會科學,因而注重定性分析,運用規范法進行審計理論研究是古已有之的傳統。而實證法是以統計分析為主,強調經驗證據,研究事物“是什么”的一種側重定量的方法。審計作為一門與實踐緊密聯系的科學,在“證據”這一關鍵問題上,便與實證研究過程取得一致。這為實證方法融入到審計理論研究中來,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功能和發展趨勢不同
規范法的審計理論研究功能是,提供統
一、規范的標準,作為最佳審計實務的參考,即指導和優化審計實務。而實證法的審計理論研究功能是,對出現的不同審計實務,進行解釋并考慮其經濟影響和經濟后果,預測實務界會采用什么樣的特定審計實務,即解釋和預測審計實務。過去,學術界和職業界在采用規范法還是實證法的取向上并無明顯分野,進行學術研究或職業研究,都不會偏執一端。但最近開始出現一種傾向,即:學術研究和職業研究一般采用不同方法,學術界為了能更好地讓人們理解審計信息的作用和影響,偏愛實證法;職業界在致力于統一審計實務和提高審計有用性的過程中,偏重規范法。
(二)規范法與實證法在審計理論研究中的聯系
一方面,實證審計研究建立假設的前提條件之一,是規范法形成的審計理論;實證研究的結論也只有通過規范,才能上升為經世致用的理論,用于規范和優化審計實務。另一方面,規范審計研究的前提假設如果未經實證檢驗,結論無疑將缺乏堅實的基礎,而主觀的價值判斷是很難被普遍接受的。這決定了規范法需要實證法為之提供實踐上的依托。因此,規范法與實證法不是相斥的,相反,在審計理論研究中,應將兩者很好地統一起來。
在具體研究審計理論問題時,首先,研究人員應盡可能排除自己的個人偏見與主觀的價值判斷,通過實證研究,對審計實務及相關現象“是什么”做出客觀、準確的解釋和預測。在此基礎上,可以采用一定的價值判斷標準,利用規范的方法得出“應該是什么”的審計規范理論。然后,還需在實踐中檢驗審計規范理論的科學性與有效性,這又成為實證研究的任務。總之,整個審計理論研究圍繞著“實證研究——規范研究——再實證研究”這條思路展開,使審計理論在密切聯系實際的過程中不斷獲得發展。新晨
(三)規范法與實證法在我國審計理論研究中的現實選擇
現實的矛盾是,從規范法和實證法的相互依賴關系來看,需要在審計理論研究中將兩者統一起來。但如果從順應國際傾向的角度出發,審計理論研究又似乎要在學術界強調實證法的主導地位,而在實務界確認規范法的權威。于是,我國的審計理論研究如何在規范法和實證法中進行取舍,是一個需要認真思考的現實問題。
應該看到,我國審計理論研究的現狀是,盡管規范研究還夠不上成熟,但實證研究甚至才剛剛起步。即便在準則制訂和實務規范的過程中,審計職業界應考慮的重要因素之一便是準則、規范的經濟影響,也需要實證法的運用。因此,現實的任務是,不能僅僅滿足于可以駕輕就熟地進行規范審計研究,而必須加快實證審計研究的步伐,加大實證審計研究的力度。但也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忽視規范審計研究。而應將規范法與實證法并重,并考慮將兩者緊密聯系起來,使規范研究成果與實證研究成果能夠相互借鑒和印證。我國審計職業界和學術界唯有攜起手來,極大地豐富規范研究和實證研究方法,才能更好地服務于提高我國審計理論水平這一根本目的。
注釋:
①見文碩著:《世界審計史》,企業管理出版社,1996年,pp624—625。
②見文碩著:《世界審計史》,企業管理出版社,1996年,pp62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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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網絡管理 關聯分析 數據采集
【中圖分類號】TP393.0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5158(2013)02-0441-01
1、引言
隨著企業信息化建設的快速發展,計算機網絡的規模和復雜性也迅速增長,越來越多的業務依賴于網絡來完成,任何網絡或服務中斷甚至性能下降都將對業務造成嚴重影響,網絡管理已成為網絡建設的關鍵。
2、網管系統現狀及趨勢
由于企業地域廣、用戶多、網絡結構復雜等特點,網管人員需要管理不同廠家不同型號的網絡設備多達數千臺。當網絡出現設備故障或安全事件時,各種日志和警告讓網管人員應接不暇。傳統的網絡管理系統,基本上是對網絡設備或安全設備進行管理,提供基礎的網絡拓撲、性能、故障以及配套管理等功能,僅能滿足網絡管理的基本需求,對于網絡出現的瓶頸、系統出現的故障不能及時發現診斷,不能及時對網絡應用高峰期帶寬占用等進行動態調整,這些已不能滿足信息化建設對網絡管理的需求。
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網絡開始提供數據、語音和視頻等多種網絡業務應用,這些應用不僅要有穩定可靠的網絡設備傳輸保證質量,同時還要進行深度應用管理。網絡管理已逐步豐富發展為包括網絡基礎管理、流量分析、用戶認證管理等全系統、多方位的IT管理架構,將各部分深度融合,使各個模塊能夠互相協調配合,達到統一面向業務的目的。
3、企業網智能管理方案
針對企業信息化建設中各項業務應用情況和網絡安全管理需求,結合網管系統的發展趨勢,我們設計了企業網智能管理系統。該系統將從大量的網絡設備安全設備和現有網絡管理軟件中采集數據、流量、用戶日志等運營信息和網絡攻擊等安全事件信息:將各種信息關聯、過濾、匯總、存儲到數據庫中,生成相應的報表、警告信息和處理建議;系統參考網絡管理專家庫數據,結合本地網絡管理經驗智能生成安全策略;迅速將安全策略下發到相關設備,動態策略部署。
在網絡攻擊發生時,智能管理系統可迅速判斷攻擊源,及時處理攻擊事件,將危害降到最小,并為管理員生成事件報告備查。
該系統主要功能實現方案如下:
3.1 事件采集
從企業網眾多網絡設備、安全設備和現有網絡管理系統中采集數據、設備日志和安全信息,對采集的數據進行過濾和聚合,并將數據存儲在數據庫。(可采用SQL SEVER數據庫作為數據支撐平臺。通過基于web方式的圖形化管理界面,以XML標準格式進行數據傳輸。)
事件采集難度較大。對于現有管理系統,可通過分析數據庫直接讀取或開發接口軟件讀取;對于一些非主流的產品設備兼容難度大,可采用分析設備MIB庫數據信息,或由廠家提供數據接口協議的方式采集所需數據。對于數據流,傳統采集方式利用SNMP協議采集比較粗糙,不能區分網絡層不同類型數據流量的分布狀況,也無法對進出的流量進行流量分析。系統采用“流分析”的方法,路由器/交換機對通過的IP數據包進行統計、分析、上傳,并由智能管理中心合并處理后存入數據庫。采用記錄定義源、目的節點間的一系列單方向的數據包來標識一個流,通過分析,可以讓管理員了解什么應用正占用帶寬,誰、什么時間正大量的使用網絡資源。
3.2 告警事件關聯分析
當網絡中發生安全事件時,相關的網絡設備和安全設備都會產生大量的事件告警,這些事件上傳到安全事件管理系統,會形成海量告警記錄,難以迅速準確的定位真正需處理設備。本系統將各設備的事件信息通過匯總、過濾、統計和關聯分析,有效壓縮海量網絡告警,去除冗余信息,為管理人員提供實用、精簡的網絡設備信息、用戶行為審計報告和流量統計分析報告、網絡安全狀況報告與審計報告,并提供修復建議,允許用戶添加本地化的維護經驗。
對于網絡中占用帶寬較多的多媒體流數據,應用netflow、dataflow等流量信息統計和分析功能,及時了解各種網絡應用占用的網絡帶寬資源情況。幫助網絡管理員及時發現網絡瓶頸,并提供豐富的網絡流量分析報表。
3.3 智能策略定制
系統根據數據關聯分析結果,參考網絡管理專家庫數據,并結合本地化網絡管理經驗,智能生成安全策略。針對企業網絡的實際應用情況,安全策略可包括防火墻安全策略、ACL策略方案、QoS策略以及設備端口智能動態關閉等。
3.4 動態策略部署
根據智能生成的安全策略,使用SNMP協議與網絡設備和安全設備緊密聯動,快速智能控制設備。實現業務的端到端管理,由流程來指導管理工作。
3.5 分級網絡管理
系統可根據不同級別的用戶分管不同的設備或某個網絡的設備,定制各自設備的安全策略,從而實現一套網絡管理軟件各級網管人員共享的分級網絡管理模式。每級管理系統負責本區域內所有設備的監控和維護,在區域一級進行統計分析和管理,及時發現區域內設備的問題和性能瓶頸,為上級管理系統提供數據和管理支持。
通過分級管理,建立其區域化、層次化的管理體制,分散大規模網絡的管理壓力,突破單網管站點的資源管理能力和性能壓力。
4、結論
網絡設備和安全設備的事件發現、策略制訂和部署傳統上是各自獨立,當出現故障后,不能及時判斷處理。智能管理系統采用了先進的架構、統一的平臺,將各功能模塊化,能夠根據不同業務流程的要求按需配置,并能隨技術的發展新增功能模塊。系統與主流廠家網絡設備和安全設備聯動,實現安全策略的下發和執行情況的迅速反饋。該系統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性:
(1)開放化。智能管理系統采用了開放式的管理平臺,易于實現與其他業務管理系統結合。
(2)構件化。功能模塊組件化,能夠按照不同的業務流程的要求進行按需組合。
(3)智能化。具有全網關鍵信息收集和分析的功能,并結合不同業務的要求,進行全面的分析和聯動處理。
篇5
同時,這樣的論壇里處處活躍著電子支付企業代表熱情的身影。他們為用戶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為自身做技術安全性的宣傳,希望能卸下消費者對于電子支付的心防,培養一個有利于電子支付發展的市場環境。
從電子支付誕生的那天起,支付安全就成為了所有希望電子支付健康成長的人們最為關注的問題。對于在線或移動支付,首當其沖的安全任務就是要確保涉及交易雙方合法權益的內容不受非法入侵,比如:數據的保密性、可用性、完整性、鑒別能力、授權的安全和交易不可否認性。
針對電子支付各種不同的安全性要求,目前已開發出的較為成熟的相應技術措施包含兩個部分。第一是系統本身:包括防火墻、防病毒、內容管理、軟件管理;另外一部分就是客戶端,即CA認證、身份認證、動態口令等。
各種技術的完善催化出日臻安全的電子支付模式。目前實現安全電子支付主要有兩種模式。
SSL(Security Sockets Layer)即安全套接層協議,是國際上最早應用于電子商務的一種網絡安全協議。由于在認證交易雙方方面幾乎無能為力,因而慢慢退出主流。
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即安全電子交易模式,一般用來確保在開放網絡上持卡交易的安全性。SET協議在安全性方面主要解決五大問題:(1)保證信息在Internet上安全傳輸,防止數據被黑客竊取;(2)保證客戶與商家信息的相互隔離,客戶的資料加密或打包后通過商家到達銀行,但是商家不能看到客戶的帳戶和密碼信息;(3)解決多方論證問題; (4)保證網上交易的實時性;(5)促使不同廠家按照一定的規則開發軟件,使其具有兼容性和互操作功能。相比之下,SET標準更適合于商家、消費者和銀行三方進行網上交易的國際安全標準。由于確保了交易數據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從而為人們營造一個快捷、方便、安全的網上購物環境。
安全電子支付模式的設計為安全支付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與此同時,國內很多的銀行、廠家也在安全技術和產品上面投入了大量的成本,他們用的產品和技術目前在國際上都是領先的。從安全技術發展到廠家對安全的高度重視,本意是想造就一個欣欣向榮的電子支付市場,但就是這個市場依然讓消費者感覺不到安全,這是為什么呢?解決方法又如何呢?
首先,一方面來說,技術的安全是建立在可支配成本的基礎上,如果資本到位,廠商可以把安全技術做得非常全面。另一方面,除了技術之外,公司內部良好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國外很多公司因為成本原因不能使用比較好的技術設備,所以他們就派出一個團隊進行“7×24”小時的監控服務,通過即時監控來保證各種信息的安全。
其次,“再安全也要表現給客戶看。”天威誠信數字認證中心副總裁李延昭如是說。即使你技術做到很好,但是釣魚網站依然橫行。為什么?從一個體系來講,你廠商做到了,也知道了有多安全,但是用戶卻并不知道。廠商必須告訴客戶怎么去訪問,告訴他運用哪些手段可以識別訪問的網站是否安全。
最后,盡管電子支付還存在很多問題,特別是安全和誠信問題,但作為電子商務的中心環節,其發展趨勢是不可阻擋的,關鍵是從立法和技術兩方面一起進行逐步完善。安全廠商在電子支付安全軟件方面不斷推陳出新,我國目前已有《電子簽名法》、《網上支付管理指導》等指導性法規,而且相關法規正在進一步的完善中。與此同時,網商若能很好地利用現有的安全技術,并且不斷建立自己良好的管理機制,再加上自己的優質服務,必將能夠正確引導消費者,建立一個理想中的電子支付市場。
冠群金辰
KILL終端安全管理系統實現全面保護與管理
安全的回歸:面向計算機終端
面對蠕蟲、木馬、黑客入侵、信息泄露等各種針對計算機終端的安全事件不斷發生,以往的控制措施開始顯得力不從心。計算機終端涉及到每個使用電腦的人員,由于其分散性、不被重視、安全手段缺乏的特點,已經成為信息安全體系的薄弱環節,除了本身易遭攻擊破壞外,還容易通過它迅速傳播網絡安全風險。
冠群金辰通過對安全事件新特點的深入分析和研究,及時推出專門針對計算機終端的安全解決方案―KILL終端安全管理系統(KSMS)。KSMS面向企業級用戶,部署在網絡中每一臺計算機終端,像一個時刻守衛在最終用戶身邊的安全管理員一樣,提供有效安全保護,確保計算機安全使用和企業級的統一管理。
安全和管理相結合: 貫穿終端生命周期
KSMS提供對終端生命周期管理(Endpoint Lifecycle Management, ELM)策略的全面技術支撐,涵蓋資產管理、終端保護、應用監管、審計分析等,將終端安全、管理和維護同其業務目標相結合,保障計算機終端持續有效運行。
資產管理
KSMS企業級的資產管理功能,幫助管理員充分掌握分散的計算機終端硬件配置及其變更情況,避免資產流失,及時掌握客戶端安裝軟件及變化情況,便于監督管理。
終端保護
KSMS企業級的強制安全策略,提供基礎架構保護和資產保護功能。基于桌面防火墻技術的終端網絡訪問控制,避免遭受黑客攻擊和被利用對外發起攻擊;通過端口控制、程序限制、注冊表保護、數據文件保護、補丁分發等綜合手段,防止惡意程序傳播和破壞。
應用監管
KSMS對計算機終端應用狀況進行監控管理。限制各種外設和接口使用,防止設備濫用和信息泄露;通過控制網絡設備、撥號連接等方式,控制終端連接到Internet;網絡準入控制可以發現并防止非法終端接入網絡;限制程序使用,對QQ、MSN、網絡沖浪、電子游戲等行為進行監督管理;通過定義黑白名單、關鍵字方式過濾非法網站和網頁;遠程屏幕監控,幫助管理員在特權許可情況下進行遠程維護。
審計分析
管理員可按各自權限進行不同內容的安全審計。管理員可監視系統工作狀態、在線用戶,便于診斷分析處理;系統日志、認證日志、報警日志等多種報表格式的統計分析報告,為管理員提供安全分析依據。
用戶價值全新體驗
終端安全更深入
KSMS全面擴展終端安全保障措施,綜合終端訪問控制、設備許可限制、網絡連接限制、終端活動監管等多種終端安全技術,可為企業級用戶提供比以往更深入的安全保護方案。
企業管理更科學
通過對企業范圍內的終端資產進行統一管理,保證對資產狀況的有效監管;通過安全策略和有經驗管理員的控制措施,使終端安全保護更容易;通過對終端應用的監控,有利于安全制度的強制落實執行。
工作效率更有保障
KSMS自動識別和管理資產,改變了以往人工登記低效和不準確狀況;企業級的安全、管理策略和遠程維護大幅減輕了管理員的工作壓力;審計分析使信息主管及時掌握終端工作狀況,并且可依據統計分析報告更有效地改進信息管理工作。
記者手記:
科技的發展總是給人們的生活不斷地帶來便捷與驚喜。電子支付作為新興的產業之一,也需要經歷從懷疑到審視再到不斷進步并最終被市場接受或者受到歡迎的發展規律。而這之中,需要整個產業鏈各方不斷地培育市場、培養受眾、進行規模推廣和對技術與服務的不斷完善。
篇6
企業集團是以產權關系為紐帶,由眾多企業法人共同組成的聯合體。企業集團財務控制系統,是基于母子公司間的產權和資本紐帶關系,為實現企業集團整體利益的最大化,以母公司對子公司財務活動的約束、檢查或糾偏為手段而形成的若干要素的有機結合,它是企業集團公司財務控制系統的核心,也是在出資者所有權及企業法人財產權基礎上產生的。
一、財務控制信息系統構建的理論基礎
耗散結構理論
財務控制信息系統作為一個系統應以耗散結構理論作為指導性理論。
耗散結構理論是由比利時物理學教授普里戈金提出的。它是指一個通過耗散結構和能量來維持其有序結構的系統,使研究如何從混沌無序向有序轉化的機理、條件和規律。耗散結構理論作為研究混沌系統形成穩定有序的耗散結構的方法論,在運用時必須具備一定條件,即所研究的系統必須是非平衡狀態的開放性系統。
應用耗散結構理論可以幫助企業及其財務管理者認識管理效率遞減規律;自覺地使企業及其財務管理成為一個自組織和自適應的系統;幫助企業及其財務管理者找到提升企業價值的基本途徑――創新,建立有效的財務控制信息系統。
博弈論
作為具有多層委托關系的不同法人聯合體,其內部各成員子公司雖然有著統一的發展戰略目標和一致的經濟利益,但也存在著各自的經濟利益,由于委托雙方存在著信息不對稱,成員子公司比較容易出現“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等問題,從而有可能損害到集團所有者的利益。因此,對于集團財務管理或控制來說必然涉及到管理與被管理或控制與被控制雙方甚至多方的權力和利益。如何在沖突與協調兩種勢力的相互作用中進行財務管理這種制度安排,也就構成博弈決策問題。建立能實現“雙贏”或“多贏”效果的財務控制信息系統,也就是對方法論的正確選擇。
二、財務控制信息系統構建的主線
1.基于計算機網絡的財務信息報告制度
集團母公司應制定子公司的財務報告制度,包括事前報告制度和事后報告制度。各子公司在進行重大經營決策前,必須事前向母公司報告。計算機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為財務網絡化提供了可能,為提高企業集團財務信息的有效性、及時性創造了現實條件。其基本要求包括:
記賬憑證錄入分布在各工作站上同時進行,以提高財務信息的及時性;各子系統可以自動轉帳,形成統一的總賬,減輕轉賬工作量,以增加轉賬的準確率,提高轉賬速度;主管領導可以方便查詢各種財務數據,并通過應用軟件隨時制成各類統計分析資料與財務分析報告,以為高層領導的經營決策提供及時可靠的數據。
2.內部審計制度
審計在企業集團公司治理結構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作用不僅在于監督子公司財務工作,也包括稽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業內各組織機構執行指定職能的效率,也是監督、控制內部其他環節的主要力量。以強化企業集團資產控制為主線,建立審計網絡,堅持下審一級,各審計部門負責對下屬公司的內審。設立企業集團公司審計委員會。保證子公司的財務信息和業務信息的充分可靠性。對子公司的一些工程項目、經濟合同、對外合作項目、聯營合同等進行單項審計。實行離任審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子公司的內部控制機制的有效性進行評估,監督和完善子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企業集團實行總審計師制度,加強企業集團審計規章制度的建設,重點是從管理者角度對下屬企業進行控制。
三、財務控制信息系統的建立
構建財務控制信息系統的關鍵是利用信息化平臺,有機結合財務分權和集權體制,實現企業集團信息流順暢,進行動態信息控制。
財務控制信息系統軟資源的構建――制度建設
企業集團財務控制信息系統的主要內容包括財務報告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建立財務控制信息系統要通過對企業環境和企業實際情況的周密分析確定企業需要一個什么樣的財務控制信息系統。依據耗散結構理論和博弈論構建制度體系。結合信息化平臺的特征,建議設立分權和集權相結合,集權為主的星形管理制度。
(1)集團設立專門的財務控制信息中心,對集團董事會負責并向其報告工作。為體現權威性和專業性,財務控制信息中心直接接受集團董事會的領導。
(2)由董事會派出財務信息主管、由總經理派出內部審計,對集團各個部門機構和各個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屬單位的財務活動和會計信息進行檢查監督。
(3)對各個子公司、分公司的財會機構設置給予充分的自,自行將業務及時輸入進入系統,提供與集團母公司的軟件接口。要求各子公司必須執行集團的財會政策和保證向集團提供符合質量標準的財會信息,并且接受集團的預算管理控制及財務總監和內部審計的檢查監督。
財務控制信息系統硬資源的構建――系統構建
網絡財務軟件的出現為我們構建集團化的財務控制信息系統提供了現實條件。基于現行的財務軟件,若由母公司提供統一的數據格式標準,子公司提供軟件接口,即可實現提供標準的財務信息。集團財務控制信息系統是集團財務控制系統的一個重要子系統,其構建應符合財務控制的目標,與集團的財務管理模式相適應。
篇7
筆者認為集團母子公司財務控制系統是由財務人員控制系統、財務制度控制系統、財務目標控制系統和財務信息控制系統等構建成的有機整體。
一、財務人員控制系統
提高集團母子公司財務控制效率的有效途徑是通過對子公司財務人員的控制,加強財務監控,母公司對子公司財務人員的控制通常可采取三種方式:
(一)委派制。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由母公司直接委派,子公司的財務人員列為母公司財務部門的編制人員,子公司的財務機構作為母公司財務部門的派出機構,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子公司的經營決策,嚴格執行母公司財務制度,并接受母公司的考評。
(二)指導制。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由子公司總經理提名,由子公司董事會聘任或解聘。母公司只能通過子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影響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產生。同時,母公司財務部門只能對子公司財務部門進行業務上的指導,無權對子公司財務部門命令。
(三)監督制。子公司在決定自身財務部門的設置上有很大的自主權,母公司基本不干預。但母公司向子公司派出財務總監或財務監事,負責監督子公司的財務活動。
上述三種方式具有共同點,即母公司都必須向子公司委派財務負責人,我們稱之為財務總監制度。財務總監有兩種職權:享有對子公司財務計劃制訂的參與權,財務計劃執行的監督權;對重大財務事項,財務總監與總經理或董事長共享簽字權,并承擔保證財務信息真實可靠等責任。
二、財務制度控制系統
以財務權力和責任為核心的內部財務制度是集團公司開展財務活動的行為準則,也是集團公司實行科學財務管理的前提條件。
關于財務制度的基礎構成,此處不再詳細闡述,需要注意的是:
集團公司內部各層次的財務制度均應重點突出公司權力機構(股東會)、決策機構(董事會)、執行機構(經理層)和財務管理部門四層次的財務權限和責任,包括他們各自在籌資決策、投資決策、收益分配決策等各項財務活動中的權限和責任,以實現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化和程序化。
三、財務目標控制系統
為實現集團公司整體的財務目標,必須建立自上而下的財務目標控制系統,包括:
(一)財務目標評價系統
財務目標評價系統,是以母公司財務目標為基礎制定的母子公司財務評價體系。圍繞集團公司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理財目標,應建立以評價獲利能力為主體,評價償債能力、資產營運效率和發展能力為輔助的財務目標評價系統。集團母公司的財務目標確定后,便可按照目標管理的辦法,將總體目標層層分解到各子公司,實行層層目標控制,以確保集團公司整體目標的實現。
(二)資金控制系統
包括現金控制系統、籌資控制系統和投資控制系統等內容。
1.現金控制系統。對大中型企業集團而言,設立內部銀行是集團母子公司實施現金控制的有效手段。內部銀行是集團公司借用商業銀行的結算、信貸和利率等杠桿而設立的集團母公司財務部門的內部資金管理機構。它是內部結算中心、內部信貸中心、內部資金調劑中心、內部信息反饋中心的復合體。通過其自身的業務活動向有關方面提供可靠的財務信息。在內部銀行制度下,每個受控的子公司都在內部銀行開設賬戶,其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一切交易,通過內部銀行辦理結算,以監督資金流向。各子公司只保留一個費用支付賬戶;內部銀行根據母公司為各子公司核定的資金額度,結合實際需要發放貸款,并對各單位定額內和超定額使用資金實行差別利率計算利息;母子公司間的資金余缺統一由內部銀行進行有償調劑和調度,把閑置現金余額降到最低限度。
2.籌資控制系統。在集權管理模式下,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對外籌資,由內部銀行統一對外籌措,各子公司無權對外籌資;在分權管理模式下,子公司可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籌資,但必須把籌集的資金統一存人內部銀行。籌資控制系統的重點是借款控制,包括借款審批程序控制、借款總量控制和負債比率控制。
3.投資控制系統。在不同管理模式下的投資控制系統與借款控制系統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它包含的內容除了投資項目審批程序控制和投資總量控制外,還包括投資方向控制和投資風險控制。
(三)收益控制系統
集團公司收益是指集團公司整體的會計利潤,它是母公司和各子公司收入與成本配比的結果。集團母子公司的收益控制,主要是通過制定統一的會計政策和實施盈余管理策略來實現。
1.統一會計政策
為保證收益質量,集團公司不僅要選用恰當的會計政策,而且要求母公司與各層次子公司所選用的會計政策應該達到一致。
2.盈余管理策略
盈余管理是選擇使會計收益達到某種結果的會計政策。盈余管理有別于利潤操縱,它是企業為實現理財目標而采用的管理策略。在法律制度允許范圍內,集團公司股東和經營者對財務報告收益在一定程序上進行控制,其主要手段是選用適當的會計政策,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調控和關聯交易等方式,目的是通過節稅等形式實現集團公司整體收益的最大化。
四、財務信息控制系統
集團母子公司間財務信息是否暢通,關系到整個財務控制系統的運行效率。有效的財務信息控制系統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財務信息報告制度
母公司應制定子公司的財務報告制度,包括事前報告制度和事后報告制度。各子公司在進行重大經營決策前,必須事前向母公司報告。
(二)內部審計制度
集團母公司應設立內部審計部門,加強對子公司的財務審計、年度審計和子公司經營者的離任審計。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糾正,并對責任人加以處罰,以形成集團公司內部自上而下的監督制約機制。
(三)財務網絡電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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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系統功能
2013年11月20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明確提出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基本做到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2015年3月1日國務院頒布實施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
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建設通過制定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建庫、交換等方面的標準和規范,建立標準統一、內容全面、分布合理、數據關聯、更新及時、互通共享的不動產登記數據體系,實現不動產登記業務流程的網上運行和監管,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與審批、交易信息網上實時互通共享,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國家、自治區、盟市、旗縣四級互聯互通,實現與各級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并向社會公眾提供依法信息查詢服務和社會化服務。
鑒于以上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應具備接入上報、查詢統計、權籍管理、登記發證、監管分析、數據共享、數據管理、平臺管理等功能模塊。
1.接入上報系統
接入上報系統的接入對象為各級不動產登記管理機構。登記業務系統在登簿環節生成的業務報文數據,通過接入上報系統內置的數據校核模塊完成數據的完整性、規范性和一致性檢查后,將數據上報到上級部門。
(1)數據上報模塊
按照國土資源部的要求,產生的業務報文數據應在線實時上報給上級部門。上報方式一般采用逐級上報模式,即旗縣產生的業務報文數據上報盟市、盟市上報省廳、省廳上報國土資源部。也可以根據地方實際情況,采用市級集中上報或旗縣分散接入上報等其他方式。
(2)數據校核模塊
提供數據校核功能,登記業務系統在登簿環節生成業務報文數據,并實時上報到上級部門,上級部門通過數據校核模塊,對業務報文數據依照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業務報文數據質檢標準進行檢查。通過校核的業務報文數據,則存儲到不動產空間信息數據庫,同時再進行上報;未通過校核的業務報文數據,則生成錯誤響應報文,反饋給對應的不動產登記業務系統,同時刪除該業務報文數據,不動產登記業務系統根據響應報文中的提示信息,對數據進行處理后,重新生成業務報文數據進行上報,再次依照上述校驗流程進行流轉,直到業務報文數據達到質檢要求為止。
2.查詢統計系統
查詢統計是對各地區上報數據的綜合查詢、分類統計功能。綜合查詢中可按照不動產單元號、權利人名稱、坐落等條件查詢對應的不動產登記情況,分類統計主要是統計多種權利類型、登記類型的發證量,也可按照行政區統計抵押金額、抵押面積等。
3.權籍管理系統
不動產登記權籍調查管理系統實現對所有空間信息、屬性信息、檔案信息等各類數據管理,支持不動產單元編碼自動生成、不動產單元圖形處理、測繪成果導入、項目信息審核等功能,為不動產登記系統提供數據支撐。系統包括不動產基礎信息調查、信息補錄等功能。
4.登記業務系統
不動產登記業務系統包括窗口收件、代辦箱、已辦箱、登記簿補錄等功能,實現不動產登記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繕證、歸檔全流程的網絡化、信息化管理。生成相應的符合電子報件要求的電子報件資料;實現報件的質量檢查,形成規范化電子登簿數據。
5.監管分析系統
不動產登記監管分析系統為構建“事中防范、事后監管、綜合分析”的立體監管分析模式提供輔助支持。不動產登記監管分析系統可以分為信息監管和綜合分析兩個主要模塊。不動產登記信息監管模塊利用不動產空間信息數據庫的資源,以業務監管、證書監管、登記簿核查等為手段,重點輔助解決登記業務辦理中審批邏輯規則、登簿成果完整性等不動產登記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強化政府綜合監管職能,同時實現對地方各節點的網絡與應用系統運行狀態的集中統一監管。
不動產登記信息綜合分析模塊通過大數據處理技術,實現數據的清洗、融合和挖掘,建立數據之間的邏輯關聯,提供數據抽取、轉換與加載(ETL)、數據綜合查詢、基礎數據報表分析、自定義報表分析、指標提取與評價、模型預測、分析報告制作與輸出等功能,對不動產登記數據開展綜合應用分析,構建不動產相關的指數體系,通過指數的周期變化反映不動產發展的趨勢,對指數的運行區間進行監控,為管理部門提供決策依據。
6.數據共享系統
不動產登記數據共享系統主要實現土地、房屋、林地等審批、交易信息與登記信息通過網絡進行實時數據協同,實現業務聯動;對統一登記窗口受理的新增不動產登記涉及的各類登記事項,實現不動產登記業務辦理對部門間共享信息的需求,滿足相關部門日常管理工作對不動產登記信息查驗的需求。
系統包括:一是面向不動產審批和交易主管部門的協同共享服務;二是面向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服務。
(1)不動產登記信息協同系統
根據住建、農業、林業和海洋等部門的業務協同需求,將需要共享的數據同步到協同數據庫或者存放到前置機中,實現不動產登記數據與住建、農業、林業等部間的數據協同共享;同時,接收住建、農業、林業等部門推送至本級不動產登記部門的審批和交易等數據。
(2)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系統
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系統通過共享服務數據庫,面向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檢察院、法院和紀檢監察等部門,提供不動產登記數據共享服務,滿足上述部門日常管理工作對不動產登記數據的查驗需求。同時,向上述部門提出數據共享請求,滿足不動產登記業務辦理對部門間共享數據的需求。
7.數據管理系統
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數據標準構建的不動產登記數據管理系統,實現不動產登記數據規范統一、存儲統一、管理統一、應用統一。該系統以數據庫和GIS平臺軟件為基礎,對不動產登記信息相關的空間數據、屬性數據、圖片等各類數據進行統一管理和維護,滿足不動產登記數據的檢查、轉換、編輯、查詢檢索、數據分發、專題制作、更新維護等要求。
8.平臺管理系統
不動產登記平臺管理系統是信息平臺的管理中樞,負責各類資源的統一配置、調度、監管和調控,系統提供的功能包括:權限管理、流程管理、圖形配置管理、統計分析配置管理及數據共享服務管理,用戶及安全認證管理等內容。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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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縣級供電企業;降損節能;分析研究;實踐
長期以來網省公司、地市供電局把線損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不管是達標、創一流,還是內部利潤承包考核都把線損工作做為最重要的考核內容之一,線損指標層層分解,按電壓等級、按供電區域管理到位,總體控制逐步向好。但是到了電力市場最前沿、最基層的縣級供電企業、基層供電所,一直只能做到線損宏觀管理,基本沒有進一步分解細化,除理論計算線損軟件化以外,目前還沒有科學的、有效的管理辦法,更談不上科學的技術與科學的管理相結合。
為了切實落實網公司節能降損工作目標任務,切實打好銅仁供電局縣級供電企業降損攻堅戰,我們進行了認真的分析研究,并做了大膽的實踐嘗試,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1、基本概況及問題研究
1.1管理現狀
銅仁市局管轄9家縣級供電企業,74個基層供電所,承擔9個縣(區)及其鄉鎮、農村的供電任務。由于地域偏遠、交通不便,長期發展滯后,各縣的電力發展極不平衡,各鄉鎮電力統一管理不徹底,線損管理的薄弱環節、關鍵點、重點、難點、線損的較大比重均在基層供電所,2009年線損率在20%以上供電所近20個,占27%,大部分供電所處于虧損狀態,各縣局普遍盈利能力不強。
1.2電網、負荷現狀
9家縣級供電企業,小水電為蓄水的逕流式電站,容量小,受季節雨水影響大,調節能力低,主要依靠大電網作為電源支撐,而5家縣局只有1座110kV變電站,許多鄉鎮僅有單薄的1條10kV線路供電,有的供電路徑長達80km以上,電網結構較為薄弱。
9家縣級供電企業均無優質負荷結構,4家縣局擁有較大比重的高耗能負荷,萬山局高達90%,受電力供應及市場影響波動較大;5家縣局只是單一的日常生活用電負荷。負荷結構單一,容量較小,發展非常緩慢,并且較不穩定。
1.3線損居高的主要原因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線損指標的成效,負荷是基礎,電網是保障,管理是關鍵,縣級供電企業這幾項工作的薄弱,引起了線損的居高,分析研究存在的主要原因有:管理較薄弱;電網改造不到位;變壓器配置、運行不合理;線路設備絕緣程度低;高耗能供電設備仍在使用;功率因數低,無功電量大;計量誤差大;違章用電、竊電現象嚴重;抄核收不到位;線損管理方法陳舊。
2、針對性的降損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按照通常方式,線損有技術線損和管理線損,技術為管理服務,是管理的基礎、管理的支撐,管理是技術的保障,歸根結底抓好管理線損還是關鍵。線損又是一個綜合指標,管理涉及方方面面,通過分析研究,組織各縣級供電企業采取了各項可能的措施,多管齊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1認真落實公司有關降損的要求及工作部署
1)按照公司進一步加強線損管理、深入推進線損“四分”管理工作的要求,完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在9家縣級供電企業中全面同步推進線損“四分”管理工作和降損目標任務。由局長親自掛帥、分管營銷的副局長主要負責,其他分管領導分專業負責,市場部、生技部、農電部、工程部、調度中心、信通中心等通力協作,幫扶、指導各縣級供電企業全面行動,整體推進降損增效各項相關工作的實施。
2)進一步加強對公司標準、制度、規定的傳達領會和相關技能的掌握。并依據公司相關標準,及時完善了相關的管理實施細則、工作流程、考核標準。并有針對性的簽訂縣級供電企業目標責任狀,下達了降損目標任務、具體計劃指標、重點工作要求和降損指導意見。專門出臺了《關于加強縣級供電企業線損管理考核的規定》,對綜合線損率石阡局控制在15%以內,其余8家縣局控制在12%以內,各供電所控制在25%以內作為硬性規定,對未控制到位的實施問責或免職。
3)加強稽查和督導,促進工作落實到位。一是對縣級供電企業、基層供電所實施線損審計,督促整改,促進線損管理及相關工作的規范。二是各縣級供電企業、各基層供電所必須按月開展線損分析,上報月度、季度、年度分析報告,以及線損偏差專項分析報告,分析偏差原因、措施落實情況及效果。三是實施線損“說清楚”,對線損控制不好,波動大的縣局、供電所要專門到市局向分管領導、市部部、農電部等“說清楚”,詳細分析原因、落實具體措施。四是市局按月發出各縣局、各供電所線損指標完成情況及降損工作開展情況的通報,公開指標和排名,并作橫向、縱向、環比、同比多角度的比較。促使線損率異常的單位加強控制。五是開展專項稽查和現場督導,針對石阡、沿河局線損偏高的問題,組織專業人員,多次深入線損率偏高的供電所進行營銷稽查和幫扶,并對磚廠、沙石廠、加工廠、營業場所等用電量較大的客戶開展專項用電檢查工作。
2.2結合實際情況多管齊下,切實有效的開展降損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和制度完善;二是加強計量裝置管理;三是加強線損統計分析工作;四是加強日常用電管理;五是及時落實技術措施,為線損管理提供有力支撐。
3、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差距
3.1各縣級供電企業圓滿完成2010-2011年年度目標任務
綜合線損率石阡局在15%以下,其余8家縣局均在12%以下,全面完成了2010-2011年年度總目標任務。
除松桃局因電力供應不足受限電因素影響,綜合線損率同期比基本持平外(有損線損率仍降低了2個百分點),其余8家縣局均實現了同期比大幅下降的好成果,下降幅度較大的石阡局同比下降了3.73個百分點;還有4家局也實現了下降2.2個百分點以上,均取得了較好的經營成果。在全省84個縣局的綜合線損率中有3家排上前15名,對于邊遠山區來說,每降低一個百分點,都是十分喜悅,將付出百倍的努力,但與同業相比也還有很大的差距。
3.2各供電所實現了線損的有效控制
各縣級供電企業線損率的主要組成部分在各供電所,管理的薄弱環節和關鍵點也在供電所。全市74個供電所,2010-2011年實現綜合線損率:5個供電所大于20%,占7%;22個供電所在15%--20%之間,占30%;33個供電所在10%--15%之間,占44%;11個供電所線損率在5%--10%之間,占15%;3個供電所小于5%,占4%。
整體線損控制形勢趨于向好,線損率長期居高不下的態勢得到有效遏制。扣除因庫區歷史原因影響,已全部控制在25%以內。超過20%的已控制在5家,同比均得到了大幅降低,降幅較明顯的下降17.49、11.51、9.04個百分點,一般降幅都在2-5個百分點。線損跟蹤督導和縣局、供電所加強各方面的管理取得了明顯的控制效果,取得了較好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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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集團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為了維護資產的完整和安全,保證經濟信息的真實可靠,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內部財務控制體系。該體系必須充分發揮集團母公司財務調控功能,激發子公司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并能有效控制母公司及子公司風險。
(一)建立集團內部的重大經濟決策控制制度,規范子公司行為
1.資本運營制度。如投資、籌資。對外經濟擔保、簽訂經濟合同等。資本運營管理影響集團公司的發展方向,母公司應集權管理,但要給予子公司適當的分權,即母公司可賦予子公司一定限額的管理權,超過權限范圍,一律由母公司集體研究決定。同時母公司應建立健全子公司對外投資及籌資的立項、審批、控制、檢查制度,并重視跟蹤管理,規范子公司的行為。
2.資金管理制度。為降低資全成本,控制企業的負債規模,改善企業的債務結構,母公司應當建立以現金流為核心的內部資金管理制度,明確資金調度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落實資金管理責任通過依法設立的內部金融機構,或借助銀行網絡,利用合法的金融工具,對企業資金實行統一集中管理,有利于母公司控制子公司,從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降低風險。
3.資產管理制度。在此是指狹義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對資產的產權變動及或有產權變動實行限額審批制或備案制。對子公司資產的現狀、存量、增減變動的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出具季度固定資產狀況報告,并根據財務制度,制定合理的折舊方法等等。
(二)制定企業一般性經濟業務的會計控制制度
針對經營活動中的購入、銷售、收款、付款、理財等各環節及有關財產、物資的收發保管和貨幣資金收支、費用標準制度等制定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的操作程序控制。這些控制主要包括不相容職務分離制度、授權與審批制度、財產的實物控制制度,以及收支管理制度(成本費用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財務檢查與財務內部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及會計基礎工作等。
二、建立財務預算制度
財務收支預算是集團目標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將企業集團的決策目標及其資源配置規劃加以定量化并使之得以實現的內部管理活動或過程。集團公司根據企業發展規劃提出一定時期內的總目標,據以編制公司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規劃,并將各項指標分解下達給各子公司。通過預算明晰企業經營者各部門和各個員工的權限和責任區域,從而強化財務控制功能。
(一)預算編制宜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編制方法
預算編制要進行上下溝通,一般要經過預算指標的提出、綜合平衡、審議下達、控制執行。信息反饋。預算調整等若干環節,形成最終預算,經企業最高決策層審批后,成為正式預算,逐級下達各部門執行。
(二)預算確定后要實行動態跟蹤、實時監控
為了保證預算管理的有效實施,子公司要做到月度有簡要說明;季度有分析,中期向集團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不斷調整偏差,確保預算目標的實現,實現母公司對子公司經營活動的動態管理,充分發揮預算管理在公司日常運營中的作用。
三、完善激勵、約束制度
企業集團的最大優勢在于整體性,要使其得以充分發揮,需結合于公司預算執行情況,制定利潤分配制度及獎懲分明的業績考評制度,將獎勵與懲罰、激勵與約束有機地結合起來。
(一)利潤分配制度
授權經營集團公司作為國有資本的投入者,其利潤分配是集團利潤分配的核心內容。母子公司以控股方式形成;對應的是按股份分紅的利潤分配方式。母公司在制定分配方案時,要兼顧母子公司利益所得。子公司稅后利潤既要按一定的比例留存母公司,使集團的長遠發展有一定后勁,同時也要保證子公司業務增長需要和職工的權益得到保障,有助于調動成員企業及其員工積極性、創造性與責任感。合理的利潤分配制度會提高集團的財務資源配置效率。
對于子公司的工資、獎金的分配應根據子公司經營規模,實行總量控制;建立健全對子公司工資獎金分配的檢查和控制制度。子公司要嚴格按照母公司所規定的工資獎金計提原則,在計提工資金額范圍內自主分配。
(二)業績考核評價辦法
1.確定適當的國有資本保值增直率。集團公司可根據同行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標準值及企業三年的經營狀況,結合市場以及企業的具體實際;確定適當。切實可行的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
2.完善子公司的考核指標體系。以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為主,以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利潤增長率、銷售增長率等為輔構成的考核指標體系,全面考核企業的績效。
3.制定精確、公平的激勵機制。集團公司需系統分析、搜索各類與激勵有關的企業信息;綜合分析,制定科學的、多種形式相結合的合理的激勵機制;該機制要與集團公司年初下達的各項考核體系相結合,明確將目標考核同總經理的年薪掛鉤,建立風險金制度;激發子公司員工的競爭意識,充分發揮人的潛能。
四、健全財務信息監控制度
(一)財務報告及重大財務情況通報制度
財務報告是最為核心的信息報告載體與來源途徑。要充分發揮財務信息的決策價值與控制功能,總部必須以制度的形式從信息質量標準、報告標準、內容結構以及組織程序等方面確立一整套明晰的、可操作的信息報告規范,包括財務信息質量標準、財務信息報告標準、財務信息報告結構內容、財務信息報告組織程序等。
(二)內部財務分析制
健全企業財務分析制,要形成月有簡要分析,季有分析,年度有財務狀況說明書。通過定性與定量分析,及時評價企業財務狀況、預算執行情況、管理水平、發展趨勢,并找出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糾正偏差,解決問題,以保證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
(三)財務總監或財務主管委派制
為切實加強對子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監督,集團公司可向各子公司委派財務總監或財務總管。其職責在于負責組織、領導派駐單位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參與子公司重大經濟決策,建立健全和完善于公司內部財務制度,對子公司各類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控制。委派人員的人事、工資、獎金、福利由集團公司負責。
(四)內部審計制度
集團公司為了保證財務數據的真實、可靠,監督、評價子公司的經營狀況,必須建立內部審計制度。
1.開展財務收支審計。以強化集團公司資產控制為主線;必須對子公司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并對一定金額的工程項目、對外投資、經濟合同等進行專項審計。
2.實行常規的年審制度。年度終了,對子公司全年的經營情況全面審計,根據審計報告,確認各子公司經營者的經營成果,考核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兌現獎罰。
3.實行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制度。對子公司領導高任實施審計,審查評價子公司責任主體的經營業績及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從而進一步強化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