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內部審計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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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風向導向 高校 審計流程 優化
一、內部審計的相關定義
在我國,最新的內部審計定義是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13年8月頒布的《中國內部審計準則》作出的,“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通過運用系統、規范的方法,審查和評價組織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和有效性,以促進組織完善治理、增加價值和實現目標”。高校內部審計作為內部審計的一個分支,有內部審計的內涵本質,也有自身獨特的特點。高校內部審計是高校內部審計部門運用系統規范的方法,對高校的內部控制、預算執行和決算、建設項目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等方面進行的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目的是幫助高校完善治理、防范風險、創造效益,實現高校事業目標。
風險導向審計是一種全新的審計模式,該模式下審計人員在對組織的內部控制制度充分了解和評價的基礎上,綜合考慮組織面臨的各類風險以及內外部環境,進行重大錯報風險評估,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來實施審計,審計過程中運用專業的審計技術方法來協助組織降低組織風險、完善內部控制,實現組織價值增值。
二、高校內部審計流程現狀及問題
(一)高校內部審計流程現狀。內部審計流程是完成內部審計工作的具體程序和步驟。規范的內部審計流程能提高內部審計的工作效率,并且保證內部審計質量。通過梳理,筆者發現高校都有基本的內部審計流程體系,制定的內部審計流程主要集中在工程審計流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流程和財務審計流程等方面。現階段高校的內部審計流程大致可以分為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審計報告和后續審計四個階段。這四個階段的主要流程如下:
1.審計準備階段的主要流程。年度審計計劃的制定和審批;根據審計項目的實際情況成立審計小組,開展審前調查,制定項目審計計劃和方案,發出項目的審計通知書,接收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人提供的審計所需資料。
2.審計實施階段的主要流程。對內部控制制度運行有效性進行測試,進行實質性審計程序,運用檢查、觀察、詢問、函證、訪談和分析等審計方法收集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審計評價等。
3.審計報告階段的主要流程。審計組匯總分析審計證據,形成審計意見,完成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征求被審計單位或被審計人意見;審計組對反饋意見進行審查核實,有必要修改審計報告,并報內審部門負責人審核;將審核后的審計報告報分管校領導審核后,送達被審計單位或者被審計人。
4.后續審計階段的主要流程。被審計單位對內部審計報告中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在一定期限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至內審部門,內審部門對整改報告中的情況進行審查、核實,出具后續審計報告,項目歸檔。
(二)高校內部審計流程的問題分析。高校內部審計工作起步較晚,近年來取得了較大的發展,但是高校的內部審計流程也有諸多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審計準備階段。首先,高校內部審計的年度審計計劃主要取決于學校的工作安排和省教育廳內部審計部門的部署,立項很被動,缺乏風險意識,而且審計項目多以財務收支審計、建設工程審計等常規審計業務為主,較少涉及內部控制審計、管理審計和績效審計等較為前沿的審計內容。其次,疲于應付審前調查,未考慮風險因素,項目審計計劃和方案沒有針對性,造成審計實施過程的盲目性和內部審計報告中審計建議的不具可行性。現階段,少部分高校將審計工作狹隘地定義為查賬,這種賬項基礎審計已經不能適應高校改革發展的需要。
2.審計實施階段。首先,經過調研,筆者發現部分高校沒有明確的審計流程,這增加了內部審計工作的隨意性;此外,有的高校直接套用社會審計機構的審計流程,沒有針對性,不適應高校的實際情況。其次,大部分高校在實際審計實施過程中,沒有對內部控制制度運行的有效性進行測試,直接進行實質性的檢查工作,在現階段高校內部審計資源匱乏的情況下,這種做法加劇了審計資源和審計任務間的矛盾,降低了內部審計的工作效率。由于高校的內部審計部門不能從內部控制、高校治理等方面出發整體全面地把握內部審計工作,因此內部審計的影響力和發揮作用的層次不高。最后,筆者發現,高校內部審計工作底稿存在簡單、應付的情況,不能完整地記錄審計工作的開展。
3.審計報告階段。現階段,高校的內部審計部門雖然開展了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建設工程審計等多種內部審計,但是內部審計報告浮于表面,仍局限在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的評價層面上。內部審計部門較少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管理體制進行分析評價,因此內部審計報告中對被審計單位的風險管理和應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提及的較少,因此就不能對這些方面的問題進行體制和機制上的挖掘。
4.后續審計階段。首先,經筆者調查了解,由于種種原因較大部分高校沒有進行后續審計工作,將內部審計報告送達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人作為審計項目的結束,導致內審報告中的審計建議和意見沒有得到被審計單位的落實,降低了內部審計的價值。其次,高校后續審計未有效地發揮幫助被審計單位完善內控、提高風險管理水平的咨詢功能,因此被審計單位對內部審計的理解和認可度不高,不利于提升內部審計在高校治理中的影響力。
三、高校內部審計流程的優化對策――基于風險導向審計
風險導向審計流程要求在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審計報告和后續審計階段都要考慮風險因素,針對高校內部審計流程中存在的上述問題,基于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對內部審計流程進行優化。
(一)審計準備階段。首先,年度審計計劃和項目立項以風險導向為基礎。高校的年度審計計劃的制定要以風險導向為基礎,內部審計部門應根據高校的發展戰略、內部審計部門的發展規劃和內部審計資源的情況選擇當年要實施的審計項目。變被動立項為主動立項,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進行立項,對于高風險領域和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優先投入審計資源,進行重點審計。審計立項要有前瞻性,使得審計項目能夠解決高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其次,高校要做好深入充分的審前調查,并對被審計項目進行風險評估,這樣能充分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活動流程和內部控制制度,制定出詳細有針對性的項目審計計劃和方案。在項目審計計劃與方案中,對于有可能發現重大錯報風險的地方要重點關注,并重點投入審計資源,這樣可以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審計實施階段。首先,在該階段,審計組要進行控制測試,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評價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根據控制測試的結果和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確定實施實質性程序的范圍。如果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高,那么實施實質性程序的范圍就應越廣。如果內部控制測試結果顯示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薄弱、可信賴程度低,審計組就應擴大實質性程序的范圍,這樣才能收集充分恰當的審計證據,得出合理的審計評價和審計建議。其次,高校要規范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工作。審計工作底稿是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內部審計部門要制定適合高校特點的規范的內部審計工作底稿模板,并做好審計工作底稿的復核工作。規范的審計工作底稿使得審計工作有理有據,同時為審計檢查和審計質量控制提供依據。
(三)審計報告階段。審計報告階段是體現內部審計工作成果的核心階段,因此要基于風險導向審計對該階段進行優化。首先,內部審計要實現幫助被審計單位完善治理管理、增加價值的功能,就必須在審計報告中就高校相關部門的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及有效性,風險應對和風險管理情況,管理體制的健全及效率等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審計建議和意見。這樣被審計單位才能采納審計建議,優化管理機制。其次,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在出具內部審計報告的同時,應出具管理建議書。所謂管理建議書,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可能導致被審計單位產生重大錯報風險的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提出的書面建議。內部審計部門要站在被審計單位的角度,研究思考管理建議的適用性和可行性,這樣提出的建議才能改善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
(四)后續審計階段。后續審計階段是確認內部審計意見與建議是否得到被審計單位落實的關鍵階段,只有經過后續審計階段,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系統。高校的內審部門應重視后續審計工作,認識后續審計階段在高校整個內部審計環節中的重要作用。為了提高后續審計的有效性,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可以將后續審計列入年度審計計劃,這樣能引起高校管理層的重視,更加高效有序地開展后續審計工作。實施后續審計應注意時間的選擇和審計技術、技巧的運用,提高工作效率。在實施后續審計時,內審人員應幫助被審計單位一起分析查找相關問題的原因,對內審報告中的審計建議進行落實,并推廣應用。高校的內部審計人員要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能力,對于后續審計中發現的新問題,及時提出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新建議,持續幫助高校完善內控和風險管理,不斷提高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水平,為高校的健康發展提供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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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形成審計風險的因素的多樣性,在高校內部審計過程中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基于高校內部審計風險無法完全避免的現狀,必須找到科學的防范措施對高校內部審計風險進行有效防范,從而增強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實效,避免審計風險造成的不利后果。本文從目前高校審計工作的現狀出發,對高校內部審計風險進行了簡單分析,并提出了可行的針對當前高校內部審計風險的防范措施,希望對相關的高校內部審計工作者有所幫助。
關鍵詞 :高校 內部審計 審計風險 防范措施
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是保障高校健康、可持續、高效發展的重要工作,對于高校有著重要的意義。然而,內部審計中出現的風險卻很可能導致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效果降低,甚至產生對高校發展極為不利的影響。因此,必須重視高校內部審計風險,找到科學的應對方案和解決策略,避免或者降低高校內部審計風險造成的不利影響,從而使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更加值得信任,為高校的發展提供更加充實的助力。
一、高校內部審計中存在的風險分析
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是反映高校財務狀況和相關經濟活動狀況的工作,對于審計結果的可靠性要求較高。在高校內部審計過程中,影響審計結果的因素是較多的,如果不能夠正確控制這些因素,就很可能導致高校內部審計風險的產生,如財務報告出錯、漏報、錯報等,進而導致決策失誤,造成嚴重后果。通過對相關案例的調查分析,發現影響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因素主要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不合理
在高校內部審計過程中,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對于審計結果有著顯著的影響,具體來說,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合理并且能夠有效執行,即能夠科學、正確配合審計工作的進行,那么審計風險存在的可能性會大大降低,反之,如果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效果差,不能很好地配合審計工作的進行,那么會導致審計風險存在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審計工作獨立性和權威性差
在高校內部審計過程中,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是保證審計工作獲得科學結果的重要前提,審計人員只有在獨立性和權威性足夠的審計環境中,才能夠充分并科學地開展審計工作,得到最客觀的審計結果,而一旦審計工作在其他單位或者人員的干擾下失去獨立性和權威性,那么審計工作的效果必然大打折扣,使審計結果的可靠性和說服力大大降低。
(三)高校內部審計范圍逐漸擴大
和以往的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相比,目前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審計范圍正在逐漸擴大,從過去單純的財務審計擴大到了目前的學校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經營性資產審計和基建工程、修繕工程的審計。高校內部審計范圍的增大,使審計工作審計的內容更多,也使審計工作容易受到的影響也更多,從而導致高校內部審計風險也隨之加大。
(四)高校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素質
在內部審計過程中,不同的審計對象需要采用不同的審計程序和方法,只有采用合適的方法才能得到科學的審計結果,如果審計方法不恰當,必然使審計結果的科學性受到影響,因此,審計工作對于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要求是比較高的。如果審計工作人員素質不夠,那么很可能導致在針對某個或某些對象進行審計時采取的方法不恰當,進而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二、高校內部審計風險的防范措施
高校內部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為了有效規避風險,降低風險造成的不良影響,就必須找到科學的針對高校內部審計風險的防范措施。通過對高校內部審計風險產生原因的分析,現將高校內部審計風險的主要防范措施總結如下:
(一)規范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法
在高校內部審計過程中,不僅需要嚴格依照國家的審計工作規定,也需要采取科學的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法。因此,在高效內部審計工作程序和方法沒有權威性的規定的情況下,首先需要規范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明確不同的審計對象所采取的審計程序和方法,提升審計工作的科學性。
(二)提升審計工作人員的素質
審計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不夠是導致高校內部審計風險產生的重要原因,因此,為了提升審計工作的可靠性,就必須重視審計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問題,一方面招聘審計工作專業能力足夠、經驗豐富的人才,另一方面對審計工作人員進行適當培訓,提升審計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素質,明確審計工作人員的職責,從而保證審計工作科學、嚴謹地進行。
(三)完善高校內部審計的制度
制度是保障審計工作科學進行的重要保障,高校應當建立并完善內部審計的相關制度,包括質量控制制度、審計風險評估制度、審計工作底稿復核制度等,從而通過嚴格執行制度實現對內部審計風險的有效控制和規避,增強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并使審計工作中遇到的阻礙可以通過制度及時排除,使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為高校的財務管理和其他決策提供有力的依據。
(四)規范高校內部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是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最終成果,其規范性和公正性、客觀性,都影響到通過審計結果做出的其他決策的科學性,因此,必須規范高效內部審計報告,使高校內部審計報告可以明確、客觀、公正地反映審計的結果。具體來說,審計報告應當做到措辭嚴謹、表述清晰、文字簡練、風格得體、評價客觀等。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高校內部審計工作關系重大,而高校內部審計風險的客觀存在又會極大地影響審計工作的開展,并可能導致不良后果。因此,必須通過控制審計工作人員的素質,建立并完善審計工作制度、規范審計工作程序、方法和審計報告等方式,對高校內部審計風險進行有效控制和規避,從而實現高校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實質性提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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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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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路工程 業主審計 效力 認定
近年來,公路工程項目業主審計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嚴格,如果審計中審計報告核減工程款比較多,就會對被審計單位造成影響,嚴重時甚至催跨一個企業,如何認定業主審計的效力對施工單位非常重要,為了說明這個問題,筆者先介紹處理過的兩個案例:
1.案例一
2002年8月,廣東某施工單位(以下稱施工單位)中標一南方城市公司(以下簡稱業主)組織實施標的高速公路路面工程M合同,并于同年8月13日雙方簽訂《合同協議書》,合同總價為人民幣262764438元。隨后,施工單位組建項目經理部,于2002年9月至2003年11月按照業主和工程監理單位的要求,完成了所有工程施工任務,并與2003年12月交付業主管理。2006年9月,業主所在市審計局對施工單位所完成的工程進行審計,最終審減工程總造價4415437元。施工單位不同意業主根據審計決定扣減工程款,在與業主多次協商無效的情況下申請仲裁解決。仲裁請求包括1、要求業主支付未付工程款4911097元;2、 要求業主支付工程款利息;3、要求業主承擔仲裁費及律師費。
仲裁結果為:第一、業主支付施工單位工程款4911097元;第二、業主承擔仲裁費44158元。裁決庭評議的意見為:第一、認定雙方合同合法有效應認真履行;第二、審計結論不作為結算依據;第三、業主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應承擔仲裁費。
2.案例二
2002年1月,施工單位A公司和業主B公司簽訂了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由施工A公司承包全長3757.14米工程施工,工程項目分道路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橋梁工程和駁岸工程四部分,工程造價為人民幣85060529元。合同還對工程的開工竣工日期、工程款的支付、質量與驗收、合同價款及調整、工程變更、竣工驗收、竣工決算、爭議的解決等事宜,作出了明確的約定。合同簽訂后,施工單位即嚴格按合同要求開始組織施工,于2003年6月,A公司完成了全部工程的施工,并于2004年1月14日通過了竣工驗收,工程竣工質量等級評定為優良。A公司送審的工程決算總造價為人民幣 99213715.89元,B公司累計支付的工程款為87692289元(含工程質量保修金),根據決算總款尚差11521426.89元。2004年11月業主B公司根據合同約定委托C工程造價事務所進行審計,2006年11月C事務所審計報告核減變更造價11521427元。2007年4月A公司將爭議提請W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請求①業主支付工程款11521426.89元;②業主承擔逾期付款利息及仲裁費。仲裁庭意見為:第一、確認雙方合同合法有效,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并履行;第二、不能推定業主認可了決算報告造價;第三、關于委托審計的問題,C事務所審計報告沒有得到A公司的確認,審計報告對A公司不發生效力。仲裁庭為了得出一個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的造價鑒定結果,決定由仲裁庭另行委托合格的審計單位進行審計。
裁決結果為:①業主B公司支付施工單位A公司工程款5683316.83元(其中確認的變更工程造價為10101454.41元);②仲裁費73145元,由A、B公司各半承擔。
以上兩則案例均是發生在施工單位與業主間,糾紛引起的原因都是由于業主審計執行審計結果進行扣款而施工單位不同意扣款,以上兩案例可以將業主審計分為以下兩類:國家審計機關對業主的直接審計;業主合同約定的社會審計。對兩種審計的效力,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認定:
2.1國家審計的效力
國家審計只是審計工作的一種形式。審計工作一般分為三種: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與之對應的職能部門為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審計事務所。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審計事務所三者存在的區別主要是: ①設置的法律依據不同。審計機關是根據憲法設置的。內部審計機構是根據法律(審計法)設置的。審計事務所是依法批準組織成立的。 ②組織機構的性質不同。審計機關是各級政府的組成部分。內部審計機構是各單位的職能部門。審計事務所是具有集體組織性質的事業單位,具有法人資格。 ③法律地位不同。三者的法律地位集中表現在作出《審計結論和決定》這一關鍵性環節上。審計機關的《審計結論和決定》對外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公證證明作用。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結論和決定》則不能對外,不具有公證證明作用。審計事務所對承辦審計機關委托的審計事項所作的《審計報告》,應當報送委托的審計機關審定。《審計結論和決定》,則由委托的審計機關作出。④任務或者業務不同。審計機關的任務,是代表國家實行外部審計監督。內部審計機構的任務,是對本單位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審計事務所的業務,是向社會承辦審計查證和咨詢服務。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審計事務所三者的關系是:在國家審計體系中,審計機關是領導管理機關,同內部審計機構是指導與被指導的關系,同審計事務所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審計機關在業務上指導內部審計機構,在行政上管理審計事務所。審計機關可以將其審計范圍內的事項,委托內部審計機構和社會審計組織審計。
在前面的案例一中,仲裁庭認定審計結論不能作為建設單位(業主)與施工單位間的工程款結算,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一他字第2號電話答復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已確認的工程決算價款與審計部門審計的工程決算價款不一致時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電話答復意見([2001]民一他字第2號 2001年4月2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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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內部審計機構設置
第三章內部審計機構主要職責
第四章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第五章內部審計工作要求
第六章罰則
第七章附則
現公布《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自2004年8月30日起施行。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規范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保障企業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要求,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企業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企業內部審計,是指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管理規定,對本企業及子企業(單位)財務收支、財務預算、財務決算、資產質量、經營績效,以及建設項目或者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監督和評價工作。
第四條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照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認真組織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及時發現問題,明確經濟責任,糾正違規行為,檢查內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促進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五條國資委依法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內部審計機構設置
第六條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相對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相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規章制度,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強化企業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
第七條國有控股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應當依據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備內部控制機制的要求,在董事會下設立獨立的審計委員會。企業審計委員會成員應當由熟悉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等方面專業知識并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董事組成,其中主任委員應當由外部董事擔任。
第八條企業審計委員會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審議企業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二)監督企業內部審計質量與財務信息披露;
(三)監督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提出有關意見;
(四)監督企業社會中介審計等機構的聘用、更換和報酬支付;
(五)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關方面的投訴;
(六)其他重要審計事項。
第九條未建立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及國有獨資企業,應當按照加強財務監督和完善內部控制機制的要求,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強化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做好內部審計機構與內部監察(紀檢)、財務、人事等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直接對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負責;設立審計委員會的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接受審計委員會的監督和指導。
第十一條企業所屬子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立相應的內部審計機構;尚不具備條件的應當設立專職審計人員。
第十二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審計崗位所必備的會計、審計等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內部審計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資格。
第三章內部審計機構主要職責
第十三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出資人財務監督和企業管理工作的需要,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制定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編制企業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二)按企業內部分工組織或參與組織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工作,并對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質量進行監督;
(三)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或者未規定須由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年度財務決算審計的有關內容組織進行內部審計;
(四)對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財務收支、財務預算、財務決算、資產質量、經營績效以及其他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五)組織對企業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和子企業的負責人進行任期或定期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對發生重大財務異常情況的子企業進行專項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七)對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術改造、大修等的立項、概(預)算、決算和竣工交付使用進行審計監督;
(八)對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物資(勞務)采購、產品銷售、工程招標、對外投資及風險控制等經濟活動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進行審計監督;
(九)對本企業及其子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評價和意見反饋,對企業有關業務的經營風險進行評估和意見反饋;
(十)對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經營績效及有關經濟活動進行監督與評價;
(十一)對本企業年度工資總額來源、使用和結算情況進行檢查;
(十二)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質量監督應當根據企業的內部職責分工,依據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保障企業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要求。
第十五條為保證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真實和完整,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按照國資委相關工作要求,對下列特殊情形的子企業組織進行定期內部審計工作: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安全不適宜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特殊子企業;
(二)依據所在國家及地區法律規定,在境外進行審計的境外子企業;
(三)國家法律、法規未規定須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內部有關單位。
第十六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經營績效及有關經濟活動的評價工作,依據國家有關經營績效評價政策進行。
第十七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加強對社會中介機構開展本企業及其子企業有關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及相關業務活動工作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監督,并做好社會中介機構聘用、更換和報酬支付的監督。
第十八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工作應當與外部審計相互協調,并按有關規定對外部審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關工作資料。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完善內部審計管理規章制度,保障內部審計機構擁有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權限:
(一)參加企業有關經營和財務管理決策會議,參與協助企業有關業務部門研究制定和修改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并督促落實;
(二)檢查被審計單位會計賬簿、報表、憑證和現場勘察相關資產,有權查閱有關生產經營活動等方面的文件、會議記錄、計算機軟件等相關資料;
(三)對與審計事項有關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相關證明材料;
(四)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法違規和嚴重損失浪費行為,可作出臨時制止決定,并及時向董事會(或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
(五)對可能被轉移、隱匿、篡改、毀棄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與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或有關權力機構授權可暫予以封存;
(六)企業主要負責人或權力機構在管理權限范圍內,應當授予內部審計機構必要的處理權或者處罰權。
第四章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第二十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企業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對內部審計工作作出合理安排,并報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審計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一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充分考慮審計風險和內部管理需要,制定具體項目審計計劃,做好審計準備。
第二十二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在實施審計前5個工作日,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對于需要突擊執行審計的特殊業務,審計通知書可在實施審計時送達。
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后,應當做好接受審計的各項準備。
第二十三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在出具審計報告前應當與被審計單位交換審計意見。被審計單位有異議的,應當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逾期不提出的,視為無異議。
第二十四條被審計單位若對審計報告有異議且無法協調時,設立審計委員會的企業,應當將審計報告與被審計單位意見一并報審計委員會協調處理;尚未設立審計委員會的企業,應當將審計報告與被審計單位意見一并報企業主要負責人協調處理。
第二十五條審計報告上報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審定后,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審計結論,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意見(決定)。
對于報請審計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協調處理的審計報告,應當根據審計委員會、主要負責人的審定意見,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意見(決定)。
第二十六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已辦結的內部審計事項,應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規定建立審計檔案。
第二十七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每年向本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和審計委員會提交內部審計工作總結報告。
第二十八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主要審計項目應當進行后續審計監督,督促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的采納情況和對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
第五章內部審計工作要求
第二十九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內部管理需要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加強內部監督,糾正違規行為,規避經營風險。
第三十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行為及時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對發現的企業內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時提出改進建議。
第三十一條對于被審計單位及相關工作人員不及時落實內部審計意見,給企業造成損失浪費的,企業應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還應當按有關規定向上一級機構及時反映情況。
第三十二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下列工作事項應當報國資委備案:
(一)企業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報告;
(二)重要子企業負責人及企業財務部門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重大資產損失情況、重大經濟案件及重大經營風險等,應向國資委報送專項報告。
第三十三條根據出資人財務監督工作需要,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按照國資委有關工作要求,對企業及其子企業發生重大財務異常等情況組織進行的專項經濟責任審計,應當向國資委提交審計報告。
第三十四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要不斷提高內部審計業務質量,并依法接受國資委、國家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的檢查和評估。
第三十五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并對其出具的內部審計報告的客觀真實性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為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客觀、公正,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與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三十七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審計職業道德規范,堅持原則、客觀公正、恪盡職守、保持廉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秘密,。
第三十八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內部審計時,應當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采用檢查、抽樣和分析性復核等審計方法,獲取充分、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以支持審計結論和審計建議。
第三十九條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應當保障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企業內部各職能機構應當積極配合內部審計工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對認真履行職責的內部審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第四十條企業對于認真履行職責、忠于職守、堅持原則、作出顯著成績的內部審計人員,應當給予獎勵。
第四十一條企業應當保證內部審計機構所必需的審計工作經費,并列入企業年度財務預算。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評、聘任和后續教育,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執行。
第六章罰則
第四十二條對于企業出現重大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行為和企業內部控制程序出現嚴重缺陷,除按規定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總會計師(或者主管財務工作負責人)及財務部門負責人的有關責任外,同時還相應追究企業審計委員會及內部審計機構相關人員的監督責任。
第四十三條對于、、、泄漏秘密的內部審計人員,由所在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于打擊報復內部審計人員問題,企業應及時予以糾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受打擊報復的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有權直接向國資委報告相關情況。
第四十五條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不配合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拒絕審計或者不提供資料、提供虛假資料、拒不執行審計結論的,企業應當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各中央企業可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篇5
一、突出重點,找準定位,把服務公路中心工作作為內審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公路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及規費征收工作,我們認為,強化單位內審工作,必須把服務公路中心工作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基于這種認識,近年來,圍繞公路中心工作,我們先后有針對性的開展了以下審計:一是開展了財務收支審計。對基層各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全面審計,對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理性與合規性進行審計。去年我們對環翠局、乳山局、高管處進行了財務收支審計,今年又分別對榮成局、文登局、設計院、征收中心進行了全面審計。針對查出的問題,我們及時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在今年的審計中,共糾正各種差錯25筆,查糾違規違紀金額532.8萬元,并對一個拖解養路費的單位進行了通報。二是開展了工程、養護建設項目審計。在每項工程建設和養護項目結束后,都組織財務、計劃、審計、工程、養護等科室人員,組成專門審計小組對項目進行審計,有效地防止了擠占、挪用公路建設、養護資金的問題。為提高審計工作的權威性,今年,我們委托正薈會計師事務所對我市成龍線崮山至煙威界橋涵路面工程進行了工程造價審計,保證了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今年以來,全市累計完成公路建設、養護投資4.5億元,沒有發生一起資金違規挪用、擠占等問題。三是開展了公路養路費、通行費審計。公路規費征收政策性強、業務量大,每年我市的收入都保持8%以上的增長速度,僅汽車養路費收入就突破3億元,一旦出現問題就會造成國家規費流失。每年我們都要對全系統規費征收工作進行專項審計,從票據的領用、繳銷、庫存票據的盤點,加大對規費的征收入庫、解繳和征收標準等的審計監督,確保了國家規費及時足額征解入庫,防止了違規違法問題的發生。1至11月份,全市累計完成公路汽車養路費征收30486萬元,全部得到及時足額上解,沒有發生一起差錯。四是開展了領導干部調任審計。在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方面,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對領導干部做到離任必審,并把審計報告存入本人檔案,作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近年來,我們先后對5名干部進行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查了他們任職期間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的真實性、財務管理的完整性、財務收支的合法性以及造成各種債務的主客觀原因。通過開展離任審計,分清了領導經濟責任,促進了公路事業的健康發展。目前,我局的離任審計面達到100%,做到了凡離必審,先審后離。五是開展了三產經營審計。堅持對全局各單位的三產企業進行定期審計,主要以經濟效益為重點,審查其經濟活動是否合法,有無以三產名義私設“小金庫”等違紀行為,并對企業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進行審計,有針對性地提出提高經濟效益的措施或建議。今年以來,我們重點加強了對抱海大酒店、浩宇房地產公司以及各單位工程公司的經營管理審計,及時糾正各種管理不規范行為,使各類企業真正納入依法經營、規范管理的軌道,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
二、嚴字當頭,規范管理,切實強化內部審計質量控制
內部審計是一個單位經濟活動的第一道關口,公路工作點多、線長、面廣,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公路事業發展的大局。實踐工作使我們體會到,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工作的監督服務作用,必須把提高工作質量作為內審工作的中心環節來抓。具體工作中,我們一是強化了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建設。為確保審計工作健康有序地發展,建立健全了內部審計崗位責任制,審計工作制度和審計管理制度,對內部審計的方式、方法、標準和規范進行了詳細規定,從計劃管理、審計方案、審計取證、審計復核、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加強質量控制,規范內部審計程序和審計行為,避免內部審計工作的隨意性,使審計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軌道。二是重視審計報告的質量。審計報告是體現審計工作成果,服務領導決策的重要依據,在審計報告的形成過程中,我們要求做到,既要全面真實的揭示存在的問題,又要深層次分析問題的原因,同時要提出針對性較強的改進措施,不能就事論事,空洞無物。在每次審計報告的編寫過程中,我們都成立專門報告撰寫小組,對審計數據來源及其真實性進行嚴格核實,嚴格把關,確保審計報告的真實性、權威性、可靠性。三是抓好審計事項的跟蹤落實。對內部審計發現的問題,如果不檢查、不改進、不落實,審計工作也就失去了意義。在我們開展的各項內部審計工作中,不管是事前審計,事中審計,事后審計,對發現的各種問題,我們都堅持從嚴處理,決不姑息遷就。審計結論和決定下達后,要求被審單位要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后續審計,核實是否真的整改,使審計工作真正起到應有的監督作用,防止形式主義和走過場。今年以來,通過內審及時發現各類問題30多處,所有問題全部得到及時整改,審計事項落實整改率達到100%,有效地把問題解決在了萌芽狀態。四是堅持內審與外審相結合。針對公路工程審計工作量大、專業性強的特點,我們堅持內審與外審相結合,對數額大、專業性強、難度高的大型項目,我們委托資質信譽高、業績突出、專業水平強的社會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同時對審計質量、服務水平等情況實行跟蹤監督,確保審計工作的高質量、高效率。
篇6
【關鍵詞】審計;信息系統;功效
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針對內部審計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在總結審計管理經驗的基礎上,自主研發了基于B/S網絡架構基礎上一種操作便利的審計信息化運行平臺――常州機電學院審計管理系統。該系統規范了學院審計工作流程,確保了審計工作便利、及時、高效的開展,提高了審計工作效率,在學院的審計管理中發揮了較好的作用。
一、系統總體設計介紹
1.系統總體目標:將審計業務流程在網上重新規劃構建,各項審計業務實現智能化管理,協同化運行、簡易化操作,使系統成為一個有機整體,滿足內部審計機構管理工作、實現審計成果、審計資源、審計經驗內部共享。
2.系統框架:內部審計管理系統共分為五項模塊、六個功能,五項模塊為采購審計、合同審簽、財務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效益審計、工程審計、招標審計五項模塊。通過立項、受理、分配、審核、動態、查詢六項功能來實踐內部審計管理五項模塊,系統將自動生成審計檔案,及時全面便捷地掌握內部審計工作動態。
3.系統功能模塊:系統頁面按左側菜單設置,與windows最常用的資源管理器是一致,使用方便、直觀、快捷。系統功能針對不同的審計業務,都有配套的模板,通過立項人員填報、審核人員審核后。審計項目、申請資料、審計動態、工作量統計和審計報告結果等數據信息即可顯現于平臺,對內部審計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與控制,實時、全面、準確掌控審計項目進度。(1)采購審計管理模塊:采購審計管理模塊除招標項目外,針對各部門零散采購的物資由使用部門申請,資產管理部門采購,內部審計部門審核。通過填報采購審計立項信息,傳送或掃描相關采購資料,如擬采購貨物名稱、參考品牌、規格、數量、單價及金額,學院領導的審核批準意見等要素。內部審計部門根據提交的采購信息,通過市場詢價、網絡詢價和平時收集價格信息等途徑,審核擬采購貨物服務價格的合理性并提出修正建議,出具審計意見書。采購審計管理模塊實現了設備采購的過程管理、設備采購的狀態查詢及各類數據的靈活統計等功能,可以有效的實現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及資源利用率。(2)合同審簽管理模塊:合同審簽管理模塊功能根據填報的合同審核立項信息,選擇合同種類及采購方式,傳送合同簽訂前期的相關資料,計算機自動生成“經濟合同審核登記表”。審核后運用合同審核管理的三個階段,主要是準備階段、簽署階段、履行階段,對供應合同條款是否合法,有無不平等條約進行審核并提出修正建議,完成合同審簽工作。利用計算機程序對立項合同適時流程化、系統化、透明化、動態性的管理。(3)財務審計管理模塊:財務審計模塊創建了一個高效、順暢的財務審計應用平臺,財務審計模塊功能是依據財務審計的基本程序,對立項、前期、實施、終結、后續五個階段全過程實現計算機管理。通過填報立項信息獲取資料,主要是項目名稱、項目類別、編號、審計期間、審計對象、外審信息、備注等。通過windows文件傳送,Email等多種通訊手段,實現審計業務全過程的網絡化,從而有效實現無紙化辦公目標。其審計步驟是:廣泛收集資料、進行分析研究、提出審計項目;制訂審計項目計劃;實施項目審計;編制審計報告;實行后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效益審計步驟與財務審計步驟類似。(4)工程審計管理模塊:工程審計模塊功能是按工程審計程序包括立項申請、過程管理、竣工決算三個階段,五個類別包括基建、修繕、裝飾、安裝、其他全過程實現計算機管理,完成對審計項目的管理、審計成果的管理。按每一項工程審計立項,同時,對審計項目立項申請、過程管理、竣工決算全過程進行跟蹤和監控。在工程審計每個階段,系統設置工作流程控制,使審計工作流程更加規范化和程序化,提高審計效率,審計人員通過傳送、掃描在審計過程中收集立項報告、招標文書、施工合同、補充協議、隱蔽工程記錄、設計變更及簽證、材料核價單、工程量及定額審核審核調整表、工程取費表等相關審計證據資料,對工程審計過程形成相關文件進行管理歸案。同時該模塊具有審計查詢和匯總功能,實現審計工作成果的自動統計。(5)招標審核管理模塊:招標審核管理模塊功能是依據招標辦傳送的招標文件,審核招標文件條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并提出修正建議;參加評標、對評標過程進行全程監督。招標審核管理模塊實現了招標過程管理數據的收集功能,可以有效的實現信息共享、提高資源利用率。
二、實際應用及效果介紹
(1)促進了審計管理規范化,提高審計質量。傳統的內部審計管理工作主要以手工和書面文檔為主,工作量較大,審計質量不能得到及時控制和監督。審計管理系統的應用突破了傳統作業方式,使審計信息得以及時反饋,通過立項、受理、分配、審核、查詢上述流程,審計工作的效果變得可以控制、監督和度量,從而達到對處理事務的時間控制;通過系統提供的查詢功能,對整個審計事務的流程進行跟蹤,可以觀察到參與辦理的人員及其意見和所做的工作,及時掌握全局的審計動態,便于更好、更快地作出決策,從而達到提升審計質量的目的。(2)完善了資源管理全面化,提高工作效率。審計管理信息系統整合了審計工作所需的各種資源,搭建了內部網絡辦公自動化和資源共享平臺,更有效的對內部審計資源進行共享和交流,審計信息能夠在短時間內得以傳達和共享,在當前審計任務越來越重的情況下,審計管理系統將審計項目管理用計算機進行管理,計算機可以將各種管理項目進行重新組合、重新分類、進行各種數據處理,供審計人員需要時隨時調用和打印輸出,減少重復勞動,極大地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效率。(3)實現了審計辦公自動化,提升檔案管理。審計管理信息系統針對不同的審計業務,都有配套的模板,審計項目、申請資料、審計動態、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結果、審計檔案管理等數據信息即可顯現于平臺,實現審計辦公的自動化。計算機對檔案信息進行管理,具有手工管理所無法比擬的優勢,如檢索迅速、查找方便、可靠性高、存儲量大、保密性好、壽命長、成本低等優點,這些優點極大地提高檔案管理的效率及利用工作的水平,審計人員可以利用審計資料庫隨時檢索、查詢、調閱有關審計管理的歷史資料,歷年的審計報告和審計工作底稿等。
篇7
關鍵詞:企業 審計整改 后續審計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6-184-01
經過前期的審計工作,內審人員收集證據、進行測試、分析并初步評價了被審計單位的不足或缺陷,提出了審計整改意見和建議,但被審計單位如果只是表面上認可審計結論,實際上根本不采取任何改進措施,則內審工作的意義將大打折扣。為了審查和監督被審計單位是否對報告中揭示的問題和偏差進行了糾正和改進,采取的糾正措施是否及時、合理、有效,就需要進行后續審計。
后續審計是內審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關鍵程序,不僅關系到內部審計的工作質量,而且對于組織機體的糾錯防弊和風險預警有重要作用。筆者結合工作實際,談談后續審計工作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做好后續審計前的準備工作
后續審計要列入年度工作要點或項目審計計劃。在開展后續審計前,內部審計部門要做好審前準備工作,全面收集審計資料,包括來自有關管理部門和被審計單位的相關資料,并進行整理和分類,對審計期間的各類審計決定和意見進行認真分析,逐項列出后續審計清單,這對確定審計重點有直接幫助。在確定后續審計項目時,內部審計人員應考慮以下因素:
根據成本效益原則和重要性原則,選擇重要項目。在審計資源及審計時間有限的情況下,對次要的或無重大影響的項目可不予進行后續審計。重要性原則是相對的,內審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應進行后續審計的項目。要注重后續審計的時效性。后續審計的時間不宜間隔太長,如間隔太長,一方面會使管理者缺乏緊迫感,消極對待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另一方面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易受當時情況限制,時間一長,生產經營活動可能會發生重大變化,使審計結論失去應有的作用。
二、檢查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回復,確定后續審計的方向和重點
內部審計部門應按照規定或約定的期限,針對審計決定和意見中的重要、疑難問題,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回復(整改報告)進行整理分析,確定后續審計時間和人員安排,編制審計方案。
審計回復(整改報告)是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提出的審計發現和建議作出的答復,在規定的整改期限內向審計部門報告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是落實審計決定的具體體現。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對于內部審計確定后續審計方案很重要。
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可能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被審計單位已經采取了糾正措施,內部審計負責人應根據反饋意見中所陳述的具體措施及問題的解決情況,有針對性地安排必要的審計程序、審計人員和后續審計的時間;二是被審計單位和審計人員存在分歧的情況下,審計人員應充分與被審計單位進行溝通,找出分歧的原因,并及時消除分歧,盡快解決問題。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在分歧消除后,確定相應的后續審計方案;三是被審計單位出于各種考慮,決定不對存在的問題采取解決措施,并表示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時,內部審計人員應向組織的適當管理層報告。還有一種情形是被審計單位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報告整改情況的, 要審查其未整改的原因,并將其作為后續審計的報告內容。
在檢查審計回復時,有效區分和充分了解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和結論的各種意見是十分必要的。因為整改情況說明了被審計單位經過反復斟酌審計意見和審計結論作出的各種反應,內審人員還可通過回應選定今后審計的方向和重點。
三、重視已整改問題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進行后續審計時,首先要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的書面回應文件,以及被審計單位口頭回應或者保留意見的書面文件,要檢查審計回復是否充分。對被審計單位整改報告中已經整改的問題,要審查其真實性和有效性。主要分以下三種情況:一是要檢查被審計單位整改的方法是否正確、措施是否有效、整改是否徹底。有沒有移花接木、瞞天過海的現象,有沒有整改了一個問題又產生出新的問題的情況;二是將被審計單位實際采取的糾正措施即糾正措施的運行情況與審計回復報告采取的措施即糾正措施的書面記錄相比較,看是否一致、實現程度如何;三是是否存在根本未整改,而審計回復中稱已經整改的情況,看是否有弄虛作假行為。對檢查收集的資料,要做好復印、筆錄等審計取證工作,做好審計底稿,為出具后續審計報告打好基礎。
四、重點審查未整改部分,并分析查找原因,督促整改
對在審計決定規定的整改期限內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作為后續審計的重點。對未整改的原因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對主觀故意不進行整改的,在交換審計意見時要督促其落實整改責任;對歷史遺留問題等客觀原因未整改到位的,要說明情況并提出詳細實在的整改方案;對因政策變化、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或其他因素發生變化,使原有審計建議不再適應,不需要整改的,不作為未整改問題,如果有必要,應對原審計建議進行修訂,并及時通知被審計單位,供被審計單位參考;在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審計過程中,由于某種原因出現漏審或錯審的情況,內部審計人員在后續審計時應予以修正。
五、做好后續審計工作底稿,提升審計質量和水平
審計人員的記錄。如會談記錄、函證信件、審計日記、調閱資料清單以及描述后續審計性質及結果的記錄等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底稿要寫明檢查出的問題出自哪個審計結論,并說明被審計單位是否予以回復等。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結論和審計意見等結論性資料。被審計單位以審計回復的形式產生的書面記錄。包括對計劃采取糾正措施的描述及對審計報告中確認的采取整改措施的文字資料等。各種檢查取證資料。對于已經整改的重要問題,所進行的復印、記錄等調查取證資料,也要作為后續審計資料進行收集歸檔保存。后續審計報告。后續審計報告是對后續審計的工作總結,也是對審計工作效果的反映。后續審計報告要說明后續審計的目的、重申以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審計建議,概括采取的糾正措施,后續審計時的審查結果,以及審計人員對糾正措施的評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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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于玉林.內部審計在企業治理、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中的作用.審計月刊,2005(3)
篇8
一、當前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1、審計溝通和協調不暢企業各層面對審計結果訴求往往存在矛盾,權力層希望能通過審計全面掌握被審計單位經營情況和主要存在問題;審計部門希望降低審計檢查風險,問題反映比較多,沖淡了審計重點;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因業績考核希望反映的問題越少越好。審計人員被認為是專挑毛病的、內部經濟警察或者是領導的眼線,只講問題,不說成績,不少企業管理層對審計不理解,甚至有抵觸情緒。2、審計重要性認識不夠,介入審計時間滯后一些民營企業對內部審計重要性的認識不夠,內部審計地位不高,目前內部審計還局限于財務收支審計,以事后監督為主,許多正在發生的經濟活動,如招投標、工程預決算、重大合同簽訂等應屬事前、事中審計事項,未納入內部審計范疇提前介入,而出現問題往往在這些環節較多。3、審計實施不規范,忽視審計質量一些審計項目不制訂審計計劃和具體實施方案,不按內部審計程序規范開展工作,具有一定的隨意性;有的審計項目重結果輕程序、有結論缺證據,程序脫節,證據不力,難以保障審計質量;有的審計報告主次不明、篇幅較長、專業性術語多,領導關注的重要事項不突出。4、審計成果運用有待提高審計針對具體問題的建議和意見雖然多,但后續整改審計跟蹤不力。如有的完善制度、規范內部控制程序方面提出的建議和意見不切合實際,一些問題整改需要多層面、多單位配合,再加之管理層不重視、不主動,從而造成問題“年年審、年年有”的情況。
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職能及作用的幾點思考和對策
1、監督與服務并重,加強溝通和協調審計不僅查問題,更重要的是提出建議、強化管理、增加效益、防范風險,本身是監督,也是一種服務,寓服務于監督之中,最終目的是改善經營管理,幫助企業實現目標。具體講可堅持四個方面的轉變:一是審計重點從財務收支審計向經營管理審計轉變。內部審計不僅僅滿足于傳統財務審計的查錯糾弊,要轉變為緊緊圍繞企業的工作重心、重大決策、發展目標、內部控制和領導關心等事關企業經營決策的重要管理事項,揭問題、作評價、提建議、促整改,以促進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二是審計目標從單純的監督向服務并重轉變。內部審計的服務目標是提供有關經營活動的分析、建議、咨詢意見和信息,協助企業有效地履行其職責,既要審深審透,也要幫促到位。把重點放在問題產生原因、可能造成的影響、改進的可能性和措施上,提出切實、合理的建議,并通過后續審計來推動具體問題整改落實。三是審計方式從事后向事前、事中審計轉變。事后審計是在損失形成和代價付出基礎之上進行的,有一定的滯后性和缺陷性。因此審計服務的主動性和超前性必須增強,通過事前審計來建立內部控制的“防火墻”,通過事中審計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四是審計人員以監督者身份向合作者轉變。審計人員在保持獨立性和公正性的同時,抱著平等、信任、合作的態度,與被審單位建立良好的協作關系,共同分析問題的潛在影響,使被審單位認識到審計是一種幫助而不是一種威脅,避免對立情緒產生。撰寫審計報告時盡量不使用責難性措辭,多用建設性用語;小問題現場指出,就地督促整改,大問題如實向領導報告。2、認真貫徹內部審計準則,重視審計質量中國內部審計準則體系,對審計工作起著“引導”、“規范”和“促進”作用。規范的審計流程,高質量的審計結果,更容易得到管理層的認同和采納。重點可把握幾個方面:一是健全內部審計制度,規范審計工作流程。結合準則對審計計劃、審計方案、審計證據、審計報告、后續審計等審計工作程序進行重新優化,進一步規范審計流程,完善審計制度。特別審計證據的收集和分類,強調證據要有充分性、相關性和可靠性,和審計結論相對應;審計報告必須客觀公正,應當內容完整、事實清楚、結論正確、用詞恰當、格式規范,有利于領導理解、采納。二是建立三級審計復核,提升審計工作質量。審計質量控制上強調審計人員要嚴格按規定程序實施審計,規范審計行為,獨立、客觀地開展工作;項目審計計劃、具體方案要做到職責明確、內容清晰;每個審計人員都要對自己完成的事項負責,在此基礎上進行審計組內部復核;所有審計結論事項必須得到項目負責人審核,然后報審計部門領導核準,才能出具審計報告;審計意見和建議要切合被審計單位現狀,具有可操作性,能通過整改真正解決問題。3、加強后續整改跟蹤審計,提高審計成果利用率對審計揭示的問題后續整改跟蹤,是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也是審計作用發揮的重要手段。集團董事會高度重視,是后續整改取得成效的關鍵,對提高審計地位也有著積極的作用。具體的做法:一是明確整改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在審計報告正式定稿后,隨同董事會高層的簽批意見一并下發《審計主要問題后續整改情況表》,要求被審計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反饋,重點要列明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完成時間等內容。然后由集團分管審計的負責人召集相關事業部、職能部門審查,如認為措施不當、責任人不明確、完成時間過遲等,要求被審計單位重新呈報,直到雙方無異議為止。二是績效掛鉤,加強后續整改調查和審計。每季末各被審計單位要向審計部門報告整改進度,審計會同相關事業部針對整改措施內容和時間節點檢查,跟蹤各單位后續整改進度,對不符合要求的,及時與被審計單位溝通,了解情況后作出處理,必要時協調集團相關部門幫助解決。年終要對各單位全年審計整改結果進行考評,并直接與管理層的獎懲掛鉤。下一次現場審計時還要對審計整改情況進行核實,如不屬實報告整改情況,將予以報告披露,并提請考評調整。
作者:邵林芳 單位:德力西集團有限公司審計中心
篇9
論文摘要:內部審計一直以來在強化單位內部管理、監督內部財務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規性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它對于規范組織經營行為,提高經濟利益,防范和降低經營風險,實現戰略目標,增強組織的竟爭能力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內部審計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以及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它是一種旨在增加組織價值和改善組織營運的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的目標是協助組織成員有效地履行其受托責任,提供與所審查活動相關的分析、評價、建議、咨詢和信息,包括以合理的成本促進有效地控制。企業應該充分利用內部審計工作成果,把內部審計成果轉化為管理成果,督促組織改善運營、提高效益,使內部審計工作有回報、出效益,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工作的作用。
一、提高組織負責人的認識
領導重視內部審計工作,相應地整個企業的工作人員都會重視該項工作。內部審計工作,不論在人員管理還是工作程序等很多方面都受控于組織的負責人,只有提高組織負責人的認識,使他們和自己的團隊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內部審計制度才不會成為一紙空文,才能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成果的作用。
針對我國企業存在的對內部審計認識不足的問題,首先要從觀念上有所轉變,把內部審計作為公司治理結構改善的重要內容加以重視。由于內部審計處于組織內部,同外部審計相比具有較強的信息優勢,比如可以對信息進行及時反饋,提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操作性強,使公司對發現的問題能采取適當的措施,從而避免出現更大的失誤。同時它還可以對執行情況進行后續審計和系統跟蹤,不斷改進管理,完善監督控制系統。
組織負責人是企業的領頭羊,是做好內部審計工作的頂梁柱,如果不提高負責人的認識,就會造成成果和行動的不一致,只有組織負責人的認識提高,才能保證內部審計成果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二、優化內部審計隊伍結構,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
內審工作涉及面廣、要求高,面對內部審計新的發展趨勢,必須不斷加強內審人員隊伍的建設。首先可以通過吸收具有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資格的人員充實到內部審計隊伍中,使內部審計盡快與國際連軌;其次,改善內部審計人員現有結構,除了配備具有審計基本技能的專業人員外,將法律、計算機、企業管理、工程等專業人士也充實到內部審計隊伍中;最后,嚴格內部審計人員上崗資格證書的取得,通過考核認定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決不能把資格證書考試認為一種形式過過場。
內部審計人員雖然對本企業內部情況比較了解,對于企業的薄弱環節較外部審計人員清楚,但是,內部審計人員接觸的業務面有一定的限制,隨著現代經濟的高速發展,出現許多新的經濟業務,所以內部審計人員需加強學習,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現代企業的需要。面對不斷擴大的經營風險因素和有限的信息,審計人員需掌握科學的方法和工具來更有效地獲取信息。
三、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實現積極、有效的溝通
內審人員除了要處理好與被審單位及相關人員的關系,也必須處理好與組織內的管理層、各職能部門及相關人員的人際關系。通過定期與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和負責人進行溝通,完善組織的信息與溝通程序,這是組織治理過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環節。良好的人際關系是實現有效溝通的基礎,同時積極有效的溝通又會促進內審人員與有關人員形成良好的人際關系,最終保證內部審計工作順利、有效地進行,從而保證審計工作的質量,使審計結果更容易為人所接受。
溝通與建立良好人際關系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在審計規劃階段,內審人員要與組織高層進行溝通,了解組織近期或長期的工作任務,圍繞組織高層的中心工作來選擇審計項目,取得管理高層的信任,從而保證審計成果得到充分重視。在審計實施階段,內審人員要與被審單位管理層進行溝通,討論審計范圍、審計目標、及審計人員的安排等,同時了解被審單位的經營活動、生產特點、控制系統及風險等,在溝通交流中考慮被審單位的感受,消除被審單位的排斥心理,營造理解與合作的氣氛,逐步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現場審計結束后與被審單位進行溝通,審計報告出具前與被審單位進行溝通,對發現的問題開展交流,將溝通工作由“說服”向“協商”轉變,取得被審單位的認可,保證審計結論得到各方的接受和支持。
四、建立反饋系統,監督內部審計程序的執行和落實
為了保證內部審計成果發揮出相應的效用,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或監督部門匯報,建立一整套信息反饋系統,嚴格執行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
篇10
關鍵詞:油田企業;EPC工程項目;內部審計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0-0-02
近年來,EPC工程運營模式獲得較大發展,尤其是石油行業,伴隨著我國石油隊伍邁出國門,走向國際石油市場,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在國內、國外的石油開采和石油煉制項目上得到普遍采用。新的機遇面臨新的挑戰,油田企業應如何對EPC工程項目開展內部審計,成為企業面臨的新課題。結合目前EPC工程項目的審計工作實際和油田企業開展EPC工程項目內部審計的實際需要,應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一、開展事前審計,發揮審計風險控制功能
目前,我國審計多為事后審計,僅僅是階段性的審計,很難發揮審計的預防和全過程監督職能。EPC工程項目因工程周期長、技術含量高、不確定因素多等因素,使 EPC工程項目必須承受高風險。如何在項目前期,充分發揮事前審計的風險評估職能,充分分析項目可能面臨的風險,針對風險制定應對措施,從而控制風險、削減風險。
1.結合EPC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各方面專業人員,在項目前期,開展風險識別
EPC項目涉及范圍廣,投資額度大,涉及項目管理、質量、環保、征地拆遷、文物保護等多個方面。國外EPC工程項目涉及到該國的經濟環境、社會環境和政治環境等多種因素。開展事前審計,就要成立包括各專業人員的審計小組,各專業人員要能夠充分識別出項目的風險因素。國內EPC工程項目需要的專業人員包括項目管理、施工管理、審計、安全、環保、文物等方面,要對工程項目可能涉及到方面進行充分評估;國外EPC工程項目還需要熟悉國際法規、國際政治環境及世界地理等方面的專家。
2.風險識別采用的方法
開展EPC工程項目風險識別時,可采用的識別方法主要有德爾菲法又叫專家意見法、專家會議法、故障樹法和篩選一監測一診斷法等方法。
3.風險評估
風險識別后的結果要進行整理寫成書面報告,同時針對風險因素,運用風險評估方法,評估EPC工程項目將面臨的主要風險因素和各種風險的影響程度。
4.風險評估結果的應用
運用風險評估結果,分析風險成因,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對將開展的EPC工程項目提出法律法規執行要求,對項目管理提出風險應對措施,充分認識自然災害對EPC項目潛在風險,合理規避其帶來的風險。
5.風險控制
根據風險識別和評估結果,掌控主要風險的削減方法,將風險控制在合理的范圍。這也是開展EPC工程項目事前審計的目的之一。在充分識別和評估風險的基礎上,提出風險應對措施,運行風險控制的方法,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從而實現事前審計中風險控制功能,為項目決策提供依據。
二、抓好事中審計,及時查缺補漏,發揮審計的管理職能
EPC工程項目的事中審計,筆者認為是項目的全過程審計,包括EPC項目前期階段審計、施工階段審計和項目竣工階段審計。全過程審計目的是及時查缺補漏,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審計建議,改進和完善項目內部控制,輔助高層決策,抓好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
1.EPC項目前期階段審計
EPC項目前期階段審計是主要審查設計、概預算及招投標過程,關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國際項目則要更多地關注國際法及項目所在國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避免國際糾紛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更重要的是避免國家形象遭受損害。同時要查看各種規章制度,關注規章制度執行力度,及早地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保證工程前期工作順利開展,充分發揮審計的預警功能、服務職能和監督職能。概預算編制和招投標過程涉及的利益方較多,是個易滋生腐敗的時期,該階段審計的監督職能顯得尤為重要,促進工程項目廉潔工作的開展,事前審計對EPC項目各方權力形成有效監督。
2.EPC項目施工階段審計
EPC項目前期施工階段審計重點監督工程質量及財務運行情況,督查各方的履約情況。國內EPC項目工程質量關系到國計民生,因為大多數的國內EPC項目都是國家重大項目,尤其是石油天然氣工程項目,涉及到國家石油天然氣行業的發展,工程質量關系到行業發展和國家發展,工程質量的監督也是審計的重點工作之一。國際EPC項目工程質量則關乎國家形象和國際聲譽,作為施工階段的審計,監督工程質量也是審計工作的關鍵和重要內容。
財務運行情況,施工有關資金是否及時到位,該項目各種財務款項的支出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也是審計工作的永恒主題。
3.EPC項目竣工階段審計
EPC竣工階段審計主要內容是項目施工完成后,生產設施的運行和安全、環保等專項設施的投用和運行情況。石油天然氣工程在項目施工完成后,經過單機試車,就進入到生產裝置的全線試運階段,該階段需要重新審視項目前期階段和施工階段潛在的風險及制定的風險應對措施的可行性;國內EPC項目同時重新審視工程項目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執行情況,及時結合項目運行過程中各種問題和各種手續的辦理,保證項目合理合法的投產。國外EPC工程項目則要重新審視工程項目涉及有關國際法、國際標準及工程項目約定事項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避免國際糾紛和經濟損失。
三、做好事后審計,提升審計監督效能
事后審計重點審查工程結算情況。雖然內部審計在EPC工程管理中職能正在向管理審計轉變,但財務審計和造價審計仍然是內部審計重點工作內容。通過項目招投標、設計、采購、施工到竣工驗收工程項目的各個環節資金運用情況,監督在整個項目運行過程中各種項目資金實施情況和最終執行情況。從而提升審計監督效能,合理合法前提下實現EPC工程項目利潤最大化,社會效益最大化、國家利益最大化。
四、開展EPC工程項目內部審計采用的程序及方法
EPC工程項目內部審計程序主要包括六個步驟:制定審計項目計劃、審計實施、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后續審計和審計檔案六個部分。
1.制訂審計項目計劃
制定審計項目計劃時開展審計工作的第一步,在整個項目實施中顯得尤為重要,要對計劃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審計項目計劃時需要明確組織結構,合理分工,職責分明。確定人員組成和審計內容是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EPC工程項目涉及到較多環節和工作內容,需要各種專業技術人員,所以人員配置顯得尤為重要,應根據工作內容和專業特點分成若干專業小組,采用風險評估方法,分析EPC工程項目面臨的各種風險。同時根據專業特點,從專業角度審查在項目實施各種政策和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2.審計實施
按照審計計劃對審計項目實施審計是內部審計的主要工作內容和關鍵工作。將審計計劃中所列審計項目進行逐項審計,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建設性意見。各專業人員要充分發揮積極性,從法律法規執行到各項專業制度的實施,從每個環節的運作到項目設施的執行。
3.審計報告
根據審計實施所審計情況對整個審計情況進行總結,編寫審計報告。
4.審計決定
將審計報告提交決策層,做出審計決定。
5.后續審計
對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和決策層做出的審計決定繼續跟蹤,進行后續審計。
6.審計檔案
按照審計檔案的要求要件進行歸檔。
目前EPC工程項目內部審計普遍采用的方法有順查法、逆查法、抽查法、審閱法、分析法和效益評價審計法;結合目前內部審計職能向管理職能轉變,還應采用專家意見法,頭腦風暴法等風險評估的方法。
五、開展EPC工程項目內部審計對策
1.充分認識內部審計對EPC工程項目的作用。從EPC工程項目的源頭充分評估項目可能遇到的風險,確保建設項目從前期策劃、勘察設計、工程承發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動都納入沿著法制軌道開展;面對復雜的國際環境,能夠未雨綢繆,保證EPC工程項目利益最大化,效益最大化。
2.學習國外經驗,大力培養滿足EPC審計需要的復合型人才。積極開展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不斷學習國內外同行關于EPC先進的審計經驗。此外還要培養和造就一批具有工程實踐經驗的工程設計、設備采辦、施工管理、質量控制、計劃控制、投資控制、HSE控制等方面的人才,滿足風險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