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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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此次專項整治活動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成立黑林鋪街道辦事處“六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辦事處綜治維穩中心,由李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六小場所”消防安全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指導思想

以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制為指導,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充分認識搞好“六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整治工作目標責任制。通過集中整治,消除“六小場所”存在的火災隱患,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使“六小場所”的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三、整治的重點和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重點對轄區“六小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等情況進行檢查。通過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督促各業主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識。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時間從2011年4月20日至6月30日結束。

第一階段(4月20日至4月23日):各社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組織本管轄區內的“六小場所”業主召開動員大會,貫徹落實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召開動員會的基礎上對轄區的“六小場所”進行摸底,掌握其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情況,確定整治范圍和重點,為專項整治工作打好基礎。

第二階段(2011年4月24日至2011年4月29日)為集中排查階段。各社區要全面清理盤點全處“六小場所”底數,并全部登記造冊建檔。

第三階段(4月30日至6月24日):為集中整治階段。各社區、轄區公安派出所要按“六小場所”消防安全檢查標準,確定整治范圍和重點,全面開展整治工作,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第四階段(6月25日至6月30日):為抽查階段。各社區、轄區公安派出所要針對性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成果進行鞏固,建立長效機制。

四、消防安全檢查標準

(一)車間、倉庫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一律將宿舍遷出,異地安置。

(二)“小旅館、小餐飲場所、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美容洗浴場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裝飾裝修的,一律拆除;二樓以上建筑面積超過50平方米,不能保證兩個疏散通道的,一律停止使用。

(三)按要求配置滅火器材,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裝置,并確保完好有效。

(四)電氣線路敷設符合規定要求。

(五)建筑內嚴禁生產、貯存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的物品,不得采用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的物品作原料。當使用丙類可燃液體作原料時,應在室外獨立存貯。

(六)員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達到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引導人員疏散的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社區、轄區派出所要從建設“平安黑林鋪”,構建和諧社會,認真落實“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深刻認識此次全處“六小場所”消防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采取措施,大力營造氛圍,扎實開展治理工作。同時要結合實際,充分考慮群眾的實際情況和承受能力,既堅持依法辦事,又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想方設法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

(二)嚴格要求,落實責任。各社區、轄區派出所要嚴格要求,認真落實源頭控制,嚴格按照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要求,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對單位要做到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落實員工崗位消防責任;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限時消除;對家庭要認真逐戶地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督促經營業主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落實整改任務,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時,要強化工作責任,層層分解治理職責,確保落實到人、落實到位,確保基層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篇2

一、目標、內容及力量配置

(一)工作目標。此次建筑垃圾陸上運輸百日專項整治行動以規范建筑垃圾處置為重點,結合北侖區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通過蹲點守侯、流動設卡、路面巡查、重點監管等手段,與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建立責任明確、任務清晰、配合默契、支持有力的工作機制,構建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的建筑垃圾清運督查管理體系,為進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發揮積極作用。

(二)整治內容。1、未持有合法有效《建筑垃圾清運卡》的車輛運輸垃圾的;2、建設單位未將建筑垃圾處置方案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行為或備案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3、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4、建筑工地未按規定設置相關設施(專用清洗水道、高壓沖洗設備、電子信息傳輸系統)及管理不到位的;5、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未使用全球定位系統或密閉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

(三)力量配置。專項整治行動由區城管局牽頭組織,會同公安交警、公路運管等部門,實施部門聯動,開展聯合執法。區城管局設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實施統一指揮,綜合協調,抽調渣土辦、城區中隊、機動中隊的執法隊員作為中心城區專項執法組,與其它部門的執法人員一起,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各街道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積極動員,全面參與,組織力量做好轄區內的查處整治工作。

二、具體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建筑工地檢查力度。重點檢查中心城區建筑工地是否配置車輛清洗專用水道、車輛高壓沖洗設備并保持有效使用,是否設置電子信息傳輸系統,對未按規定設置相關設施及管理不到位建筑工地,及時要求整改并予以處罰。

二是加大重點區域監管力度。區渣土辦要從施工單位、出土時間、行駛路線、運輸車輛入手,做好對中心城區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審批等資料整理收集工作;中心城區專項執法組要加強對建筑工地周圍和主要交通路口蹲點守候、流動設卡,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的建筑垃圾清運車輛。

三是建立行政執法追溯倒查制度。城管執法部門在專項整治期間發現運輸建筑垃圾車輛違法違規時,既要依法處罰運輸單位或運輸車輛,又要建立行政執法追溯倒查制度,追究建設業主或施工單位未按規定非法處置建筑垃圾違法違規責任,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是規范專項整治執法程序。專項整治行動期間,由法制案審科對執法程序進行指導,統一按市局設定的處罰依據及標準進行立案查處,案件辦理程序到位,操作規范。執法管理科對執法過程進行跟蹤檢查,以暗訪、抽查等方式對實施專項整治執法隊員的隊容風紀、執法程序和執法成效進行督查,杜絕人情執法。

三、階段工作安排

(一)準備排查階段(4月20日前)。制定專項整治工作計劃;成立專項整治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對中心城區施工單位和運輸企業逐家排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21日—7月30日共100天)。組織各方力量,破解建筑垃圾清運重點難點,按照專項整治內容和措施,保持高壓態勢,并通過新聞媒體加大專項整治宣傳力度,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形成廣泛的社會監督氛圍,促進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三)總結鞏固階段(8月1日至8月15日)。認真總結經驗,推廣行之有效好的做法和措施,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回頭看”,努力完善北侖區建筑垃圾處置常態化管理機制。

四、組織機構

為切實增強專項整治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保證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北侖區建筑垃圾陸上運輸百日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聯動、確保安全。專項整治涉及部門多、整治時間長、環境復雜,要堅持落實屬地為主、統一行動、責任到人的原則。區渣土辦和城管執法部門要加強聯系、密切配合;中心城區專項執法組和各街道鄉鎮執法中隊要完善執法區域責任制,實行無縫鏈接,做好重大事項風險評估工作,加強與公安交警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制定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確保專項整治人員人身安全。

篇3

為切實加強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增強食品安全意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餐飲服務行為,預防各類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不斷提高全市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局、市教育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實施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擺在突出位置,貫徹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餐飲服務提供者是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強化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施工單位主體責任,做到日常監管與集中整治、企業自律與強化監管有機結合,進一步提高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結合全市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按照分級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依據《年市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見附件),制定本地區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實施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點,切實提高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效能

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突出工作重點,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食品原料進貨查驗、采購索證索票、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強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及關鍵環節的控制和日常監管,積極開展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結合近年來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和本地工作實際,就以往存在的主要隱患和問題進行重點整治,重點排查寄宿制學校、托幼機構和新建、搬遷學校及建筑工地存在的隱患和問題,開展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重點食品品種監督抽驗,及時了解食品安全狀況,杜絕不安全食品流入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定期向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發放“預警公告”,有效預防四季豆、扁豆、荷蘭豆、紅豆、生豆漿、野蘑菇等有毒動植物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重點解決可能導致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的關鍵環節和因素,切實提高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效能。

三、明確責任,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長效機制

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和登記建檔等制度,落實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相應的考核獎懲制度,逐級落實從校長、園長和建筑工地項目負責人到工作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確保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要組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相關人員,定期進行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進行登記,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信息檔案,并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信息。依據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高防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和水平。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并及時報告,積極做好相關處置工作,防止事故危害的擴大。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與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簽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做好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長效機制。

四、強化治理,著力減少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要認真落實《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等,對查出的食品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治理,著力減少風險隱患。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自身不能治理和排除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要及時上報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治理和排除。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對重大隱患進行治理。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風險隱患排查治理職責,未開展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導致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由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主要負責人和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同時,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專項整治工作成績突出的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掛牌表揚,對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并發生較大突發事件的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掛黃牌警告并通報批評,新聞媒體曝光。

五、加強信息通報,建立健全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報、投訴舉報制度

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教育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報制度,暢通報送渠道,及時通報餐飲服務許可、監督檢查和巡查、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以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件處理等情況,共同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建立健全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投訴舉報網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嚴厲查處學校、托幼機構和建筑工地無證經營、采購和使用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篇4

一、高度重視,增強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堅持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為“強化監管、落實責任、突出預防、保障平安”。

我社區成立了“液化石油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并對轄區單位進行了《關于開展液化石油氣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進行宣傳,切實落實氣瓶充裝、運輸、經營、使用、檢驗單位的安全責任,有效遏制和減少液化石油氣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加大宣傳,增強群眾安全意識

為做好“液化石油氣專項”檢查,使活動深入人心,營造出良好的安全生產輿論氛圍,增強居民的安全意識,使每個公民都樹立起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1、社區于2012年4月19日,召開了轄區安全生產會。傳達了上級關于開展《液化石油氣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2、社區按照街道部署,立即組織制定了“液化石油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積極組織實施。

三、加強專項檢查

1、 加強對建筑工地的安全隱患排查。

結合實際開展了對氣瓶的充裝、運輸、使用等對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和正確使用。

2、公共聚集場所

對轄區內餐飲、飯店內廚房進行了安全隱患排查,督促落實從正規渠道購買石油液化氣,加強石油液化氣的安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并要求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治。

3、學校、幼兒園

篇5

一、工作重點和預期目標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重點品種為:糧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鹵菜、水產品、酒、鹽、醋、水發制品等。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重點地區為:城郊結合部和農村。整治環節要向兩頭延伸,一頭向農業投入品使用環節延伸,一頭向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延伸。加大對種植、養殖環節中農業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綜合監管力度。

今年工作的預期目標是:蔬菜農藥殘留超標率比上年明顯下降,平均超標率下降2~3個百分點;肉品質量穩定提高,瘦肉精平均檢出率下降1個百分點,城區和各區縣城關鎮注水肉、病害肉基本絕跡;推進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力爭基本符合申報條件的10類食品加工企業90%通過生產許可證的現場審查;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學校食堂、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達到90%以上;全面推進和實行食品進貨檢驗、索證索票、購銷臺帳和質量追究制度,大型市場、超市進貨索證、索票率達到90%以上;大中型食品商場(超市)的散裝食品經營行為得到規范;建立1個食品綠色市場;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及時依法查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案件;全社會對食品安全的滿意度有所提高。

二、組織領導和工作分工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由各級政府總負責。市、區縣政府分別成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簡稱食品安全辦)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督查。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質監局、商貿局、工商局、衛生局、農林局、糧食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容局、教育局、鹽務局、環保局、公安局、建工局、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經委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

全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行條條指導,塊塊落實,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各區縣政府及市相關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各相關牽頭單位要切實做好各專項整治的組織和協調工作。

三、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強化食品源頭污染治理力度

1、加強農業投入品的監管。農林等部門要加強農業投入品的管理,進一步開展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工作。在加大蔬菜農藥殘留和生豬“瘦肉精”例行監測力度的同時,實行蔬菜農藥殘留異地抽檢,并在一定范圍內抽檢結果。繼續開展農(漁)藥經營市場秩序整頓,規范農(漁)藥經營行為,推行獸藥分柜銷售,加強對農業、漁業用藥的指導和監督。

2、加強對食品添加劑使用的監管。衛生等部門要組織開展對食品生產企業使用添加劑的專項整治,加大產品質量抽查力度。特別要加大對面粉中過氧化苯甲酰、兒童食品中糖精鈉、肉類食品中色素、EDTA鐵鈉的使用的監管力度,促使面粉、肉類、兒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基本消除濫用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3、嚴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行為。質監部門要重點落實“十查十找”任務,檢查米(面)、食用油、醬油、醋、鹽、米粉(線)、腐竹、干菜、肉制品、水產品、酒類產品等加工點,找陳化糧、礦物油、地溝油、吊白塊、回收過期變質食品、工業用雙氧水、毛發水、敵敵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質,一經發現徹底收繳物品、設備。

(二)加強生產和加工環節的監管

1、加大無公害農產品種植生產基地建設與管理。農林、質監等部門要加大農業標準化示范區、無公害農產品基地、養殖小區、示范農場、出口產品生產基地的建設力度,推進產地環境污染監控工作。20*年在做好市無公害農產品向國家無公害農產品轉換工作的基礎上,加快國家無公害農產品認定申報工作,申報國家無公害農產品認證30個;綠色食品、有機食品10個;認定無公害農(水)產品產地25個。

2、全面推進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質監、衛生部門要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嚴格執行許可證制度。在完成和鞏固米、面、油等五類食品審查發證的基礎上,逐步實施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方便面、餅干、罐頭、冷凍飲品、冷凍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十類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衛生部門要組織對食品衛生許可證即將到期的食品生產企業進行專項清理與整頓,嚴格食品衛生許可準入要求。

3、進一步規范生豬、牛羊屠宰加工。商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去年開展集中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定點生豬屠宰廠(場)的監督管理,開展牛羊肉定點屠宰工作,整頓和規范肉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生豬及肉品出入登記與查票驗證制度,強化消毒管理和檢驗檢疫,檢疫率達到100%,嚴禁私屠濫宰、未經檢疫和檢疫不合格的肉品進入流通銷售

領域。

4、強化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力度,特別是對重點品種要實行定期質量監督抽檢。檢驗檢疫局要加強進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相關稽查工作,強化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質監、衛生、工商等部門要加大對整治和監管重點品種的抽查頻率和覆蓋面;開展對保健食品、食用油、乳制品、熟肉制品、鹵菜、糕點(月餅)等生產企業的專項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多發企業施行巡查制度,形成威懾力,遏制制售不安全食品的違法行為蔓延。

(三)加強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

1、把好市場主體的準入和退出關。工商部門要依法嚴格審查食品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主體資格,嚴格執行前置審批規定。農林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在全市各大型市場開展農(水)產品質量安全準入試點,積極探索“產地準出”、“市場準入”的有機結合方式,實行IC卡農產品的監管,加快實施“場地掛鉤”和“場廠掛鉤”步伐,逐步實現農(水)產品全程質量控制。

2、建立和完善流通市場的監管網絡。質監、工商、農林、商貿、糧食等有關部門對全市城鄉所有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要普遍建立和完善農產品檢測體系,所有農副產品市場都要開辟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專門銷售區。進一步健全三級檢測體系,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要建立檢測室,配備檢測設備;農副產品零售市場要建立以速測為主的檢測系統,有條件的大中型農副產品零售市場要設立檢測室。市質監局要定期開展農副產品的質量監督抽檢,并及時公布抽檢結果。

3、加強進出口食品的監管。檢驗檢疫部門在進出口環節要依法嚴密監管,嚴把進出口食品安全關。要強化進口食品的索證管理工作,加強進口預包裝食品包裝標簽審核,制定并實施“進口食品監控檢測方案”,嚴格執行預包裝食品憑標簽審核證書報檢,確保相關企業辦理進口食品備案和口岸檢驗,嚴格按照有關單證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四)加強消費環節的管理

1、衛生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食堂、餐飲業,特別是小餐館、個體門店飲食安全衛生的檢查和監督。以學校食堂、餐飲業為重點,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教育部門負責學校食堂及校內食品經營單位的安全衛生管理,嚴格執行《*市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做好學校集體用餐安全的監督、指導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衛生、工商等部門要開展食品商場(超市)散裝食品專項檢查,各區縣要在轄區范圍內確定2—3個食品商場(超市)作為重點,使其90%以上的單位達到管理規范的要求。

3、城建部門要加強在建建筑工地的食品衛生管理,工地食堂要做到“三證”齊全,加工場所符合衛生要求。

(五)積極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1、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建設。市食品安全辦要進一步梳理各部門的監管職

能,理順關系,明確職責和權限,做到監管不缺位、權限不越位,各領域、各環節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逐步形成“職能清晰、權責明確、分工負責、協同配合”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網絡體系。

2、進一步完善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農林、質監等部門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將繼續強化三個體系(質量標準體系、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認證認定體系)、三項制度(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農業投入品綜合整治制度)、一個建設(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工商部門逐步實施交易市場商品準入與管理制度。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追溯、封存報告、依法銷毀、購銷臺帳、質量安全檔案、商品索證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

3、加快食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制訂修訂工作。質監、農林等部門要抓緊制定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標準)、有毒有害物質檢測方法標準、快速檢測技術標準,基本滿足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對標準的要求,使全市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后各類標準相配套。

4、街道(鎮)、社區(村)要加強出租房屋的管理,不得向無證、照非法生產加工戶提供加工場所或出租房屋。房屋出租者違反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有關規定的,執法部門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5、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市食品安全辦要會同工商等有關部門選擇1個部門和1個食品行業進行試點,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的方法和途徑,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結合起來,以集中整治強化日常監管,以日常監管深化集中整治。對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做到早發現、早控制,及時予以查處打擊;對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察,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今年要把重點產品、食品批發市場和城郊結合部、農村地區作為查處重點,集中查破一批生產、銷售有毒有害、不符合衛生標準及假冒偽劣食品案件,依法嚴懲一批犯罪分子,搗毀一批制假售假窩點。通過案件的查處,形成對違法犯罪分子強大的震懾效應,凈化食品市場經營環境。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為動員部署階段,時間為6月上旬。將全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部署到各區縣人民政府及市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及市各牽頭部門須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

第二階段為集中實施和督查階段,時間從20*年6月中旬至12月上旬。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務,明確目標,扎扎實實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牽頭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制定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組織2次以上的專項集中整治活動,確保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到位。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本系統專項整治工作的檢查監督。市食品安全辦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區縣、各部門的整治工作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第三階段為總結驗收階段,時間為12月中旬。各區縣人民政府及市有關部門,對照專項整治的目標認真做好自我檢查驗收,并將本地區、本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于年底前上報市食品安全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縣人民政府必須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確保人力、物力、財力到位。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本方案提出的任務、目標進行分解,抓好落實。相關部門之間要加強協調,相互配合,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及信息制度

各區縣、市各有關部門每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向市食品安全辦報告本地區、本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逐步建立完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多部門聯動的應急處理機制。重大事故及經省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的重要事項應于事發當日向市食品安全辦報告。市食品安全辦將定期通報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進展情況、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處情況等信息。

(三)加大督查督辦工作力度

加強督查督辦是實施好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今年督查督辦的重點是:既往工作中有待加強的、媒體曝光的、群眾反映集中的地區和問題;信息報告不及時、不準確、不真實的問題。同時,市食品安全辦將加強對各區縣、各部門整治工作的落實情況、專項集中整治的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對工作不力的將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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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關于進一步打擊地條鋼建筑用材非法生產銷售行為的緊急通知》(發改運行〔2004〕1003號)、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監會《關于印發對“地條鋼”生產企業和“窩點”斷電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質檢執聯〔2004〕386號)等文件精神,以取締“地條鋼”和劣質鋼材生產點為重點,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地條鋼”和劣質鋼材的違法行為,促進我縣鋼材市場的進一步規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摧毀我縣范圍內“地條鋼”和劣質鋼材的生產窩點,促使區域性生產“地條鋼”和劣質鋼材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治理,鋼材市場監管制度不斷完善,建筑工程所用鋼材監管得到進一步強化,防范劣質鋼材進入建筑工地的機制進一步健全,人民群眾對“地條鋼”和劣質鋼材的整治效果基本滿意。

三、組織領導

成立*縣“地條鋼”和劣質鋼材專項整治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經濟局、縣公安局、縣建設局、縣環保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星明電力公司等單位相關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質監局,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質監局局長兼任。

四、工作職責

(一)縣經濟局負責落實國家有關產業政策,采取措施淘汰關停落后生產設施,關停并轉違反產業政策的小鋼鐵企業,取締生產“地條鋼”企業。

(二)縣公安局負責提供必要的警力保障,對拒絕、妨礙檢查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使用暴力抗拒執法的企業或個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懲。

(三)縣建設局負責加大監管力度,嚴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鋼材,對建筑工程中使用“地條鋼”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安全隱患的相關單位或責任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四)縣環保局依據環保法規,吊銷“地條鋼”生產企業的排污許可證。

(五)縣工商局負責開展流通領域鋼材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加大對銷售“地條鋼”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吊銷“地條鋼”生產、銷售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對無證生產或超范圍經營的企業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六)質監部門負責加強生產許可證管理,對列入關停名單的企業進行重點監控,深入開展鋼材質量監督抽查和強制檢驗,加大對生產、銷售及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地條鋼”等劣質鋼材違法活動的查處力度,嚴格按照“五徹底”和“五不放過”的要求落實到位。

(七)縣電力部門根據縣“地條鋼”和劣質鋼材專項整治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提供的“地條鋼”及其制品生產企業名單,負責對列入關停的生產企業實施徹底斷電,并負責拆除其供電設施。

(八)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轄區內生產建筑用鋼材企業進行調查摸底,并協助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

五、整治重點及要求

(一)整治重點。

以取締“地條鋼”和劣質鋼材的生產窩點為整治重點,包括所有生產“地條鋼”的小煉鋼廠,所有使用“地條鋼”的小軋鋼廠,無生產許可證生產螺紋鋼或有偽造、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及質量標志違法行為的鋼鐵廠。

(二)整治要求。

對生產、加工、銷售“地條鋼”和劣質鋼材的企業要做到徹底斷電、徹底拆除和沒收設備、徹底沒收原材料、徹底沒收其產品。

六、時間安排和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2009年7月開始,12月底前完成。分3個階段進行:

(一)調查摸底,制定方案階段(7月1日到7月14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對轄區內所有“地條鋼”和劣質鋼材生產窩點進行調查摸底,于7月15日前將調查摸底情況上報縣質監局。

(二)聯合打擊、集中整治階段(7月15日至7月30日)。縣質監局向“地條鋼”和劣質鋼材生產企業送達立即停產、限期拆除生產設施通知書。對逾期沒有拆除的,由整治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實施、集中銷毀。新聞媒體對整治行動及時宣傳報道。

(三)鞏固成果,總結驗收階段(8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統一行動結束后,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點地區進行綜合治理,建章立制,加強監管,對前期查處過有違法行為的企業、工地要“回頭看”,防止反彈,鞏固整治效果,實現標本兼治。

七、主要工作措施

(一)認真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責任制。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法,責任到人。對在“地條鋼”和劣質鋼材專項整治工作中不顧全局利益,實行地方保護或整治工作不力,不能扭轉局面以及本次整治后出現反彈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地條鋼”和劣質鋼材專項整治工作任務重,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各自職責,認真抓好落實,提高整體工作效率。

(三)嚴格執法,依法行政。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開展整治工作,對觸犯刑律的案件,按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及時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對在行政執法中以收代罰、以罰代刑、罰過放行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堅決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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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六個加快”戰略步驟,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開展“三思三創”主題教育活動為契機,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以重點區域、重點工程、重點環節為突破口,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手段,形成齊抓共管、多管齊下的工作格局,全面整治和規范淡化海砂市場秩序,推進淡化海砂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通過專項整治,依法查處一批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與使用不合格淡化海砂的企業和個人,建立和完善生產經營使用企業的質保體系,確保質量合格的淡化海砂用于工程建設,全面禁止未經淡化或淡化不合格的海砂用于工程建設,以切實提高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進一步完善建設用砂監管體制和長效保障機制。重組與提升一批淡化海砂生產經營企業,積極培育和發展行業龍頭企業和機制砂企業,為全面使用機制砂奠定基礎。

二、明確整治的工作重點

按照生產經營與應用兩手抓的原則,進行全方位的有效監管。

(一)生產經營環節

切實加強源頭管理,全面清理整頓一般性海砂直接經營和以運帶銷的堆場(單位),加快建立并全面實行海砂淡化專營制度,依法取締并嚴肅查處無證無照違規生產經營淡化海砂行為的企業和個人,著力規范淡化海砂市場生產經營秩序。重新評估已取得淡化海砂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的行政許可條件,突出把握六方面:一是規劃布局是否合理;二是淡水資源是否充足;三是水體環境容量是否保證;四是生產設備及工藝是否先進;五是質保體系是否健全;六是內部管理是否規范。通過評估,對于經營許可條件已缺失、生產經營行為不規范的企業,一律責令停業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能達到規定要求的,行業主管部門將一律注銷、吊銷行政許可資格。切實加強淡化海砂生產企業監管,督促其建立和完善產品質保體系,嚴格按照規定的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組織生產,按規定對各批次的淡化海砂進行出廠檢驗,堅決杜絕質量不合格的產品流入建設工地。依法查處未經淡化或淡化海砂質量不合格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建設用砂環節

把建筑、交通、市政、水利、電力等各類建設工程作為整治的重點領域,集中對建筑施工企業、預拌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企業等用砂企業使用淡化海砂的質量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嚴格落實“先檢后用”制度,凡有發現未經淡化或質量不合格的淡化海砂用于建筑工程的企業,一律立即責令停工停產整改,并依照《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進行嚴處和公示,有效規范建筑用砂秩序。同時切實加強對各類工程建設監理企業和檢測機構履職情況的督促檢查,凡有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責令停業整改,并嚴肅查處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三、建立組織領導機構,明確部門職責

(一)成立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協調解決淡化海砂整治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確保專項整治取得成效,區政府決定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常務區副長任組長,區發改局局長、區建設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區發改局、區建設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城管局、區農水局、供電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環保分局、國土分局、公安分局等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建材管理處),具體負責淡化海砂專項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信息匯總等工作。

(二)部門職責

1、區發改局:負責承擔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加強對淡化海砂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和行政許可的初審;查處已取得海砂淡化經營許可證生產企業的違規生產經營行為,以及未取得海砂淡化經營許可證而從事海砂淡化經營的企業和個人。加強對重點工程建設用砂行為的監管,配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查處有關重點工程建設違規用砂行為。

2、區建設局:負責組織開展全區建筑工程施工企業、預拌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企業等單位建筑用砂質量專項整治工作,查處違規使用未經淡化或不合格淡化海砂等行為,查處工程建設單位、工程監理企業對建筑施工企業的質量保證體系審查、監督淡化海砂使用的職責缺失行為;對違規企業的不良行為予以公示、列入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行政處罰;建立淡化海砂使用信息化監管平臺等長效機制。

3、區財政局:負責落實專項整治工作經費、完善執法檢測裝備所需經費、以及砂石產業升級所需的專項補助資金。

4、區交通局:負責與協調整治查處區內實施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的不規范用砂行為。

5、區城管局:負責整治查處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不規范用砂行為。

6、區農林水利局:負責整治查處重點水利工程建設不規范用砂行為,對未獲得取水許可證企業的違規取水行為進行整治規范。

7、供電局:負責整治查處重點電力工程建設不規范用砂行為。

8、工商分局:負責查處未經注冊登記、無照生產經營淡化海砂的企業和個人;依法吊銷無正當理由已自行停業連續半年以上且未參加年檢的企業;規范工商登記黃砂種類或品名,限期取消一般性海砂經營,實行淡化海砂專營。

9、質監分局:負責淡化海砂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質量不合格的企業

10、環保分局:負責加強環保執法,對超標排放的砂石生產企業,嚴格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11、國土分局:做好機制砂石礦選址勘察和規劃布局研究,加快推進機制砂產業發展。

12、公安分局:負責查處專項整治中的違法抗法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四、工作安排

(一)第一階段:調查摸底、掌握情況(4月上旬前)

開展對轄區內砂石生產經營企業的調查摸底,切實掌握各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研究制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

(二)第二階段:重點整治階段:(4月中旬—6月底)

全面組織開展全市淡化海砂市場集中專項整治行動,按照整治的重點內容、重點環節、重點領域等工作要求,發揮部門聯動的作用,合力推進專項整治行動,全力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三)第三階段:總結提高階段(7月份)

認真總結和推廣專項整治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并對專項整治工作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彰。同時為進一步鞏固海砂淡化專項整治的工作成果,積極探索建立海砂淡化監管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建設用砂的管理體制和機制。

五、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設用砂直接關系到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必須及時阻止建設領域不規范的用砂行為。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服從大局,從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淡化海砂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依據各自的職責分工,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狠抓落實、扎實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預期成效。

(二)強化監管、嚴格執法。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強化對淡化海砂生產、流通、使用等各環節的全程監管,嚴格執法,堅決做到“六個一律”:各類建設工程一律禁止違規使用未經淡化的海砂和不合格的淡化海砂;淡化海砂生產經營和使用企業、工程建設單位必須一律建立檢驗、銷售和使用等臺帳制度,建立各環節質量問題可追溯、責任可追究機制;淡化海砂生產技術工藝和質量管理不達標、生產不合格淡化海砂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改;淡化海砂出廠之前、建設工程使用之前,一律進行每批次的質量檢測;對于不提供有關檢測結果或提供假質保單的一律從嚴查處;對建設工程用砂質量一律實行一票否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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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為保障廣大建筑工地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及時消除食品衛生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控制食堂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切實解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根據《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和我局制定下發的《XX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我局質安部門加強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及專項治理,今年來全市建筑工地未發生一起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目前,在市質安站報監項目中有17個工地配備食堂,在檢查中發現有7個項目未按要求辦理食品安全許可證及從業人員健康證,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17份,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時對現場衛生環境、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病媒生物防治不到位的項目督促強化管理。通過開展專項整治,督促工地食堂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推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實,規范食品加工經營行為,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預防和控制集體食物中毒的發生,保障建筑工地工人飲食安全。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食品經營許可證情況。認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否存在超范圍、超能力經營問題。對新開辦的建筑工地食堂,嚴格要求按照《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許可;對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的,質安站及時下發通知書責令進行整改。

2、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情況。核查建筑工地項目部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從業人員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證明,健康證明是否在有效期內。

3、環境衛生情況。核查建筑工地食堂環境是否整潔,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孳生條件的防護措施,是否具有足夠的通風和排煙排氣措施。

4、食品材料票據索票情況。核查采購食品原料是否有票據、進貨查驗,是否具有采購記錄臺賬和進貨單據憑證,是否采購國家禁止使用或來源不明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原料貯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點檢查肉制品、食用油脂、調味品、飲料、酒類和一次性餐飲具等。

5、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情況。核查加工制作是否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是否使用“三無”食品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生熟食品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加工食品的工具設備是否干凈清潔,餐飲器具是否消毒;食品添加劑“五專”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嚴肅查處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行為。

三、存在的問題

通過多次專項檢查中發現,一些建筑工地食堂安全還存在的問題還相當多,在建建筑工地食堂普遍存在管理不規范,其中包括證件不齊、食堂衛生環境差、臺賬記錄缺失、硬件設備不齊全、病媒防治不到位等。最主要的問題是各項目負責人及食堂工作人員、民工對食品安全的認知度不高、衛生防病意識不強,對食品衛生法律和相應的衛生防病知識了解不多。

四、下一步要求

1、高度重視、周密部署。要保持對食品安全的敏感度,充分認識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控的重要性,統籌部署,將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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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及建設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按照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改進監管方式,完善管理制度,推進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的全面開展,確保全區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和好轉,努力為全市、全區建設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深化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大建設施工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完善落實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特別是落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促進企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水平。進一步提高建筑業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各類事故死亡不超過市政府下達的年度控制指標,機械傷害事故、高處墜落和坍塌事故起數明顯低于去年。

三、整治范圍

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整治范圍:房屋建筑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等。

配合全市,落實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整治重點:事故多發的類型和易發生群死群傷的專項工程施工。事故多發類型是:起重設備安全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和坍塌事故;易發生群死群傷的專項工程是:大跨度及超高模板支撐系統、深基坑支護、整體提升腳手架、塔吊裝拆、高大建筑拆除等。

(一)、預防起重設備安全事故。加強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規范設備出租、使用、裝拆、檢驗檢測單位安全管理行為,扭轉大型施工起重設備安全管理被動局面,是20*年建設行業安全專項整治的重中之重。對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的到期設備或其他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設備,一律強制性報廢,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提請發證機關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預防高處墜落事故。主要工作內容:現場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洞口臨邊”安全防護設施到位情況;現場安全檢查制度及執行情況;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整改機制及實施情況;作業人員應知應會情況;上崗前培訓及繼續教育、安全技術交底、班前教育和安全措施費用提取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

(三)、預防坍塌事故。主要工作內容:根據工作實際確定本工程的重大危險源及現場實施管理控制情況;企業、項目部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管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情況;基坑開挖工程、房屋拆除、臨時設施、施工圍墻、承重支撐架、支模工程和外腳手架的施工專項方案編制、論證、審核、技術交底、檢查、驗收情況;安全技術措施到位情況、責任落實情況等。

(四)、預防硫化氫及有毒氣體中毒事故。主要工作內容:作業前安全交底情況,防護用品配戴情況,檢測及其儀器合格情況等。

四、職責分工

在市、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區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形成條塊結合、各方聯動、各負其責的格局。

(一)區建設局按照區建設安全專項整治總體方案,負責組織實施本區的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各街道辦事處、工業園、科技園負責組織實施區域內房屋建筑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以預防機械傷害事故、高處墜落和坍塌事故等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

(三)區建設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經濟適用房和安置房工程、拆遷拆房中,以預防高處墜落、坍塌、機械傷害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

(四)區房管局負責組織實施平改坡工程中,以預防高處墜落、坍塌、機械傷害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

(五)、區防汛辦負責組織實施水利建設工程中,以預防坍塌、高處墜落、機械傷害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

(六)、區綠化辦負責組織實施管轄范圍內園林建設施工及分管范圍內,以預防坍塌、高處墜落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

(七)、區建設局建設科負責組織實施管轄范圍內道路、橋梁等市政工程建設中,以預防管溝坍塌、管道施工硫化氫等有毒氣體中毒等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

(八)、區建設局建管站負責管轄范圍內房屋建筑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中,以預防坍塌、高處墜落、機械傷害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

五、目標要求

1、各單位要結合實際,重點解決建筑安全生產工作中重點、難點問題,做到深入研究問題、提出有效對策,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2、分段實施,深入推進專項整治。第一階段(2月至4月)為部署發動階段,圍繞全國“二會”期間的安全生產,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第二階段(5月至9月)為實施階段,重點圍繞夏季高溫和北京奧運會期間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階段(10月至12月)為總結驗收階段,按照整治要求,進行檢查考核。

3、區建設局要切實加強對建設程序、市場各方主體的監管,在招標投標、施工許可、項目注冊、施工活動監管等各個環節規范程序、嚴格管理。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嚴格實施行政處罰。對發生事故的施工企業要進行安全生產評估,對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承接工程項目,要從招投標、項目注冊、項目經理管理、信用建設等方面著手,形成管理合力,促進安全管理的進一步加強,切實解決施工現場安全監理缺位或管理不到位的現象。

六、治理措施

(一)認清安全生產形勢,強化動態監管。對建設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事故多發類型、原因和安全生產管理薄弱環節,制定相應措施。加強對重點工程、重點企業的動態監督管理,對發生事故的企業以及建設施工安全管理薄弱、發生事故的企業,進行約談,共同研究加強安全生產的措施,督促這些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健全現場管理機構,確保管理到位。

(二)加強對易發生群死群傷的專項工程施工的管理和對高處墜落事故的控制。認真執行建設部《建筑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規范》,全面加強施工現場防護措施,有效控制高處墜落事故。認真執行建設部《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術規范》,加強拆房工地現場檢查,制止野蠻拆除等違章現象。

(三)加強施工現場設備及臨時設施使用管理。根據《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辦法》的要求,對全市各地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登記備案。建立危及施工安全的機械設備淘汰制度,淘汰一批技術落后、安全性能差的機械設備。加強建筑施工機械設備租賃市場建設,規范租賃行為。加強對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管理,堅決禁止使用水泥預制板臨時活動房屋,大力推廣使用符合標準要求的彩鋼板作為臨時用房。

(四)繼續嚴格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一是嚴禁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進入建設市場從事建設施工活動;二是對發生死亡事故的企業,協助省建管局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暫扣期間停止參加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其不良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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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突出安全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預防和減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持全市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的平穩有序。

二、領導機構

成立市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三、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進一步強化各方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全面推進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集中解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總體水平。

四、整治范圍和措施

(一)專項整治的范圍:市所有在建建設工程。

(二)專項整治的重點:大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懸挑式腳手架、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支撐體系。

1、大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專項整治

(1)大型機械設備分包強制要求選用建機一體化企業。從事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單位應積極申報建機一體化企業,并按要求進行建筑施工機械租賃行業確認,嚴格按規定辦理大型建筑起重機械備案手續,建立大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

(2)加強安裝拆卸管理:大型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與使用單位簽訂大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合同及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并按規定辦理告知手續。同時嚴格按照省住建廳有關要求落實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首節驗收制度。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或安全監察機構辦理使用備案登記,登記標志懸掛在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3)安裝、拆卸過程中,使用單位應根據安裝單位的要求設置安裝區域警戒線,劃出警戒區,由專人進行監護。監理企業必須在場實施旁站監督。

(4)應按規定配備建筑起重機械安拆工、起重信號工、起重司機、司索工、維修工、機械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5)安裝完畢,安裝單位自驗合格后,使用單位應委托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建筑起重機械每次附著、頂升都必須由原安裝單位實施。每次附著、頂升結束后,必須經安裝單位自驗收,總承包單位應組織租賃、安裝、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施工現場應按規定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日常檢查應包括巡檢、月檢、季檢,維護保養應包括日保、一保、二保、轉場維護保養。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由設備管理員組織維修工、機長、司機等相關人員共同進行,并做好記錄存檔。

2、懸挑梁腳手架專項整治

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鋼管腳手架搭設的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重點整治:

(1)凡從事建筑現場鋼管腳手架搭設的分包單位,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腳手架作業分包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嚴禁超越資質許可范圍承接業務或進行資質轉借、掛靠等違法行為。

(2)搭設前分包單位必須將鋼管及扣件的產品質量合格證、廠家生產許可證以及檢測報告等報送監理單位審核。

(3)使用鋼管搭設腳手架時,其鋼管外徑應為Φ48mm或Φ51mm,管徑及壁厚不得超出允許偏差范圍,所用扣件應與管徑相匹配;對鋼管、扣件應按批次進行抽樣,并送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踢腳板:使用硬質材料,高度15cm以上,每隔4步設置一道。

(5)竹榀:達標工程至少隔道鋪,示范工程必須滿鋪。

(6)懸挑架兜底設置:達標工程至少用竹榀封閉,示范工程必須用模板封閉(模板應刷油漆)。

(7)桿件油漆:桿件均應刷防銹漆,外立面桿件、內立桿要加刷面漆,單位工程面漆要一致,剪刀撐、扶手欄桿應刷成黑黃相間的警示色。

(8)腳手架外側必須掛設符合標準要求的2000目/㎡阻燃密目式安全網。各縣(市)區安全監督機構在日常監管中隨機抽樣送檢,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應督促總承包單位全部予以更換。

(9)懸挑梁:懸挑架依附的建筑結構必須是混凝土結構和鋼結構;懸挑梁采用型鋼的型號、規格、固端和懸挑端尺寸必須按標準設計計算確定;懸挑梁的固端長度應不小于1.25倍的外挑長度;懸挑梁刷防銹漆,外再加刷黃黑相間的警示色。

(10)驗收要求:腳手架首步搭設完畢后必須辦理驗收手續,并經總承包企業、分包、監理單位腳手架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首次驗收后每隔5步必須辦理驗收手續,腳手架搭設完畢后,必須辦理驗收手續。

(11)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扭力扳手用于檢查扣件緊固力矩:扣件緊固力矩應在40~65N.m范圍且抽查的合格數量必須不小于90%。

3、深基坑工程施工、監測專項整治

(1)重點抽查是否按照省市相關深基坑管理文件規定及規范要求編制專項方案并報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和項目總監審批,是否經專家論證、論證結論情況;檢查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含應急預案等。

(2)現場抽查是否按照設計文件和施工專項方案進行基坑開挖,監測單位是否按照設計文件及方案進行監測,監測值超預警后,參建各方是否采取相應措施等問題。

4、高大模板支撐系統專項整治

(1)是否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否經過審批,高大模板施工方案是否經過專家論證審查。

(2)模板支架是否違規使用木立柱和門式鋼管模板支架或存在鋼木混撐現象。

(3)鋼管立柱間距和步距是否符合專項方案規定要求。

(4)鋼管立柱頂部是否存在未設可調支托而直接利用橫桿和扣件傳力現象。

(5)是否存在扣件式鋼管立柱接長采用搭接、對接接頭在同步斷面、上段鋼管立柱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于水平拉桿上等現象。

(6)可調支托底部的立柱頂端是否沿縱橫向設置一道水平拉桿,是否存在不按規定設置掃地桿、水平拉桿、剪刀撐現象。

(7)豎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承部分安裝在基土上時是否加設有足夠強度和支承面積的墊板(墊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或型鋼底座(底座長度不得小于2000mm)。

(8)安裝完畢后,是否由施工單位組織進行驗收后,由監理單位簽發澆搗令方可實施澆搗;經申請批準后拆模。

五、整治時間安排

2014年3月份,聘請建筑機械專家,分成三個工作小組,對全市展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專項檢查。加強對勞務人員的培訓。

2014年6月份,借安全月宣傳,進一步開展包括建筑起重機械、腳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專項整治。

2014年9月份,進一步加強下半年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各類專項整治。

2014年12月份,開展年終安全生產大檢查,對2014年以來,包括建筑起重機械、腳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各個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回頭看”。確保年末歲首市各建設工程能夠安全有序進行。

六、整治要求

(一)專項整治要做到三個結合。一是與落實全年的質量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工作相結合;二是與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工作相結合;三是與一線施工人員特別是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