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企業審計報告范文

時間:2024-04-11 16:17:3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集團企業審計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集團企業審計報告

篇1

財政部《關于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若干問題的通知》(財企[20**]905號)下發后,對于健全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規范固有企業審計行為,進一步提高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質量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在實際執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加以解決。現就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有關備案及審計報告的管理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于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有關事項的備案問題

根據財政部的有關規定,直接向主管財政機關報送會計報表的企業集團公司,其確定與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簽定的審計業務

約定書、審計報告,應當向主管財政機關備案。具體要求如下

1、直接向主管財政機關報送會計報表的企業集團公司應當在12月31日之前,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備案報告,說明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確定與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理由、約定的審計范圍、企業集團審計組織方式、審計收費情況等。

2、企業集團公司在辦理備案中,應當填報《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備案表》(詳見附件),列明集團公司或總公司及其納入合并范圍的全部子公司有關委托審計情況,作為備案報告的附件。

3、主管財政機關受理企業備案的機構為主管財政機關負責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的機構。企業備案時,應將《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備案表》同時抄送主管財政機關負責年度會計報表管理的機構。企業備案后,對備案的內容在以后年度如有變化的,應當按照上述第1、2項的要求重新備案。

4、直接向主管財政機關報送會計報表的企業集團公司,應當在次年4月20日以前分別向主管財政機關負責企業固有資本與財務管理的機構和負責年度會計報表管理的機構報送審計報告。對于審計報告屬于保留意見,或者拒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類型的,企業集團公司應當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的要求相應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財政機關負責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的機構。

二、關于審計報告保留意見的處理

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報告出具保留意見的,企業應當對審計報告相關內容提出財務處理或賬務調整的意見。

企業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如果存在分歧意見,主管財政機關應當根據國家有關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會計制度的規定,就企業財務處理或賬務調整問題提出處理意見。企業對主管財政機關的處理意見如有異議,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

三、關于拒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審計報告的處理

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報告出具拒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企業應當陳述有關年度會計報表編制的有關情況和意見。

主管財政機關可視企業的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企業進行資產清查,或者進行會計信息質量抽查,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

四、關于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的財政監管

主管財政機關負責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的機構對企業備案的資料和報送的審計報告,應當進行認真審核,加強監管,并配合主管財政機關監督檢查機構對企業依法進行會計信息質量檢查。

1、企業委托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不符合財政部《關于固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條件的,對其出具的審計報告,主管財政機關應當責令企業重新委托符合規定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披露事項不能滿足《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和財政部《關于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審計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四條規定的,退回企業補充資料,或者責令重新委托審計。

3、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內容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責令企業重新委托審計。

4、在審計過程中,企業不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其相關資料,或者不給予有效配合,導致注冊會計師不能有效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從而影響審計報告的出具及其使用的,責令企業限期重新實施審計。

以上退回企業補充資料或者責令重新審計的,審計報告應當自退回之日起兩個月內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五、關于國有企業年報審計的法律責任

主管財政機關在對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工作的監管過程中,對違規、違法執業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相關注冊會計師,可以按規定停止其固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審計業務,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對拒絕接受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或者在審計中不提供資料或者不配合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企業,主管財政機關可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追究企業直接責任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篇2

亞細亞曾取得過幾個“全國第一”:全國商場中第一個設立迎賓小姐、電梯小姐,第一個設立琴臺,第一個創立自己的儀仗隊,第一個在中央電視臺做廣告。當年的亞細亞以其在經營和管理上的創新創造了一個平凡而奇特的現象“亞細亞現象”。來自全國30多個省市的近200個大中城市的黨政領導,商界要員來到亞細亞參觀學習。然而,1998年8月15日,鄭亞商場悄然關門!面對這殘酷的事實,人們眾說眾說紛紜。我們以為,導致亞細亞倒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內部控制的極端薄弱是促成倒閉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擬用COSO報告提出的標準與評價方法,對其進行分析,從中引發對改進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的幾點思考。還有遍布全國各地的“仟村百貨”以參股的形式投資10億多元,先后在河南省內建立了四家亞細亞連鎖店,在全國各地建立了很多參股公司。亞細亞商場于1989年5月開業,之后僅用7個月時間就實現銷售額9000萬元,1990年達1.86億元,實現稅利1315萬元,一年就跨入全國50家大型商場行列。到1995年,其銷售額一直呈增喪趨勢,1995年達4.8億元。1993年起,鄭州亞細亞集團(簡稱鄭亞集團)

一、對“亞細亞”內部控制失敗的系統分析

1.控制環境失敗

COSO報告認為,控制環境是指對建立、加強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產生影響的各種因素,具體包括企業的重事會,企業管理人員的品行、操守、價值觀、素質與能力,管理人員的管理哲學與經營觀念,企業文化,企業各項規章制度、信息溝通體系等。企業控制環境決定其他控制要素能否發揮作用,是內部控制其他要素發揮作用的基礎,直接影響到企業內部控制的貫徹和執行以及企業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是企業內部控制的核心。那么,鄭亞集團的內部控制環境如何呢?

(1)經營者品行、操守、價值觀

(簡稱“海南商聯”),鄭亞集團沒有投資,法人代表是王xx本人。鄭亞集團公司重事會作出決定,委托海南商聯管理和經營鄭亞集團股份公司;并在鄭亞集團董事會1995年6月28目的會議紀要中,明確規定“董事會同意公司經營者(海南商聯)按銷售額1%的比例提取管理費。于是就形成了海南商聯受托經營鄭亞集團的運作模式,并與鄭亞集團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總部設在廣州。從此總經理在外地遙控實施對鄭亞集團和商場的管理。王xx既是海南商聯的法人代表,又是鄭亞集團的總經理,可以隨意抽調人員與資金。這種制度安排的結果是亞細亞的信譽和人員被海南商聯利用,亞細亞的經營利潤被海南商聯占有,而這一切都是無償的。?1992年11月,亞細亞商場總經理王xx就在海南注冊了”海南亞細亞商聯總公司。

又如,南陽亞細亞商場借到貸款兩千萬元,股東高xx卻要了600萬元,詢撥到成都給其一位朋友做房地產生意,結果全虧,以兩棟樓房抵債。抵債手續尚未辦妥,高xx卻對欠債人說,你不要向南陽還債了,你把兩棟樓房給我,南陽的錢由我還。最終,南陽亞細亞分文未得。

上述事實只是鄭亞集團暴露出來的極小部分,但已能說明鄭亞集團經營者的品行與操守狀況。

(2)董事會

COSO報告認為,企業內部控制環境的一個重要要素是董事會,并認為企業應該建立一個強有力的董事會,董事會要能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起到真工監督引導的作用。在鄭亞集團公司內部,董事會一直處于癱瘓狀態。鄭亞集團公司的注冊日期是1993年10月,但直到1995年6月才最后確立。在近兩年的時間里,集團公司決策層一直處于不斷演變的狀態之申,沒有按章程規范化運作,董事會從未召集董事們就重大決策進行過表決,凡事都由總經理王xx一人拍板。1995年初,亞細亞的主要股東中原不動產公司董事長易人,新任重事長認為前任批準的股權轉讓造成公司資產流失,不予承認,表示股權糾紛問題不解決就不參加董事會。從此,鄭亞集團最高決策機構、監督機構陷于癱瘓。比如,冠名權展于無形資產,其轉讓照理應該經董事會討論通過,但實際上是王xx一個人說了算,只要他簽字同意,別人就可建個“亞細亞”,如許昌、安陽、洛陽、商丘的亞細亞都是他簽字同意的。在鄭亞集團,總經理成了國王,董事會如同虛設。

(3)人事政策與員工素質

COSO報告認為,人是企業最重要的資源,亦是重要的內部控制環境因素。那么,鄭亞集團的人事政策與員工素質如何呢?

1.以貌取人。1995年底,廣州、上海、北京三地大型商場相繼開業,管理人員嚴重不足。亞細亞從西安招聘了幾百名青年,經過短期培訓后,準備派往三地。由于不了解個人情況,只好對名觀相,五官端正、口齒清楚的派往廣州、上海或北京的商場當經理或處長,其他人員則當營業員。

2.隨意用人。亞細亞商場藝術團的報幕員周XX,不值管理不會看帳,被任命為開封亞細亞商場的總經理。

3.任人唯親。亞細亞某領導的一位表弟,原鄭州市郊的農民,被任命為北京一家大型商場總經理;某領導的兩位妻弟,山東農民,也被委以重任;就連他家的小保姆也被任命為亞細亞集團配送中心的財務總監。

4.排斥異己。亞細亞曾有四位年輕的副總,因他們不附和總經理的意見,在1990年借故被派往外地辦事處。1991年夏,亞細亞駐外辦事處撤銷,四位副總返回商場時,他們的位置已被別人取代,接著半年閑試,被調離商場。

這就是亞細亞的人事政策。

(4)企業產權關系及組織結構鄭亞商場是由河南省建行租賃公司和中原不動產公司共同出資200萬元設立的股份制企業,其中,租賃公司102萬元,占51%的股份,中原不動產公司98萬元,占49%的股份。由于鄭亞商場計劃在1992年改組成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按照有關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必須在5家以上才具備上市資格。由于種種原因,改建的鄭州亞細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未獲成功。1993年9月,經河南省體改委批準,僅僅有過渡意義的鄭州亞細亞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鄭州亞細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是,亞細亞上市未能做成,但虛擬的股權轉讓己被河南省體改委等政府職能部門認定,即河南建行租賃公司51%的股權轉讓給海南大昌實業發展公司18%,轉讓給廣西北海巨龍房地產公司10%;中原不動產公司49%的股權轉讓給海南三聯企業發展公司18%,轉讓給海南匯通信托投資公司18%.由于股權受讓方未按協議及時把購股資金兌付,從此埋了了一個巨大的資金隱患。特別是后來中原不動產公司新任董事長認為前任批準的股權轉讓造成公司資產流失,不予承認。鄭亞集團產權關系混亂局面就此形成。

鄭亞集團設有一個“貨物配送中心”,其職能是為鄭亞商場本店和四家直接連鎖店配貨,該中心負責向廠家直接定貨,目的是降低進貨成本并防止各商場自行進貨時吃回扣。但該中心配送給各大商場的所有商品,價格不但比批發市場上的批發價高出許多,甚至高于自由市場上的零售價!“貨物配送中心”實際上成了一個大黑洞。

上述四個方面較清楚地說明了鄭亞集團的控制環境情況。其內部控制環境若此,其最終結局亦在意料之內。

2.風險意識不強COSO報告認為,環境控制和風險評估,是提高企業內部控制效率和效果的關鍵。鄭亞集團如何進行環境控制和風險評估呢?原鄭亞集團總經理王XX,對以往的經營失誤總結了六大教訓,其中有四條涉及到對風險的認識和把握問題。

第一是“對市場認識不足,對形勢認識不足”。在我們前進的過程中,不但遇到了國內商業同行的壓力,而且國外零售業的大舉進入也給我們造成了很大的沖擊,導致我們認為較先進的經營模式一下子就被沖得體無完膚。

第二是“過于自信、樂觀、想當然,其結果是驕兵必敗”。

第三是“面對零售業艱難的狀況,我們的應變能力差,整個經營進入死胡同,最后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

第四是“抗風險能力差,一近事陣腳就亂了。”這幾個教訓說明,在鄭亞集團管理層的思想中缺乏風險概念,沒有設置風險管理機制,因此抗險能力極低。

3.缺乏適當的控制活動COSO報告認為,控制活動是確保管理層的指令得以實現的政策和程序,旨在幫助企業保證其針對“使企業目標不能達成的風險”采取必要行動。鄭亞集團運作中幾乎不存在控制活動,或者即使存在所謂的政策和程序,也是名存實亡,未實際發生作用。且看一組數據:亞細亞一年一度的場慶花費都超70萬元;集團某股東從鄭亞商場借出8叨萬元,連借條也沒有,后來歸還300萬元,剩余5山萬元商場帳面和收據顯示是“工程款”;集團另一個股東1993年借走商場57萬元,也無人催要盯997年,鄭亞商場管理費用就高達18.6億元。鄭亞集團的控制活動若此,何以確保管理層的指令得以實現?

4.信息溝通不順暢COSO報告認為,一個良好的信息與溝通系統有助于提高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企業須按某種形式在某個時間之內,辨別、取得適當的信息,并加以溝通,使員工順利且行其職責。在鄭亞集團內部,信息溝通系統幾乎不存在。據稱,集團內部一不需要成本信息二不計算投資回收期及投資回報率,三不收集市場方面的信息。會計信息系統由管理層隨意控制隊資金被大量挪用,卻不知去向何方。在鄭亞集團,T息系統已經不再是一個管理和控制的工具,而是上層管理人員的話筒,信息隨其意愿而變。

5.內部監督缺乏COSO報告認為,企業內部控制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系通過納人管理過程的大量制度及活動實現的。要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切實執行且執行的效果良好、內部控制能夠隨時適應新情況等,內部控制必須被監督。在亞細亞,自開業以來,沒有進行過一次全面徹底的審計。偶爾的局部的內部審計中曾發現幾筆幾百萬元資金被轉移出去的事,后來也不了了之。任何事情都是總經理說了算,屬下當然包括內部審計人員在內,全無發言權,可見內部監督極度缺乏是既成事實。

二、由“亞細亞”引發的思考:改進我目企業內部控制

由亞細亞,內部控制的五要素皆存在問題,必然最終走向倒閉之路。盡管它只是我國企業的一個個案,但這種現象卻頗具普遍性。目前,我國加入WTO在即,來自外部世界特別是跨國公司的激烈競爭,給中國企業的壓力越來越大,面臨的挑戰越來越嚴峻。若以“亞細亞。狀況去應對競爭,其結果不難預料。因此,如何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如何以一種更積極的狀態參與到世界競爭的潮流中去將是我國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和難題。經濟現實迫切要求我國企業早日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提高企業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從現實看,我國企業經營效益普遍較差;會計造假行為嚴重,財務報告嚴重失真;企業違法違規現象愈演愈烈,進而成為普遍現象。造成這些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內部控制的缺失與缺陷難逃其咎。問題還在于,我國很多企業還未意識到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對內部控制還存有很多誤解,以為內部控制就是十堆堆的手冊、文件和制度,或者認為內部控制就是內部成本控制、內部資產安全性控制等,甚至對企業內部控制根本沒有概念。現狀函需改變!

我們認為,對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的改進,可從兩方面人手,其一是由權威部門制定內部控制的標準體系;其二是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審計作出強制性的安排,做到二者并舉。

1.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

首先,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是一項國際慣例。長期以來,內部控制一直被視為企業內部事務,屬企業管理當局責任范圍內之事。縱觀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歷年來對內部控制的定義、解釋、修改、再修改的過程,不難發現,MCPA過去一直認為內部控制目標是為了保護企業資產、檢查會計信息的準確性、提高經營效率、推動企業執行既定的管理方針等,不管對這些目標如何進行排列與組合,為企業內部的管理與經營服務是其共同特征。以往對內部控制的研究也大部分集中在制度的設計和審計方面,重在改進內部控制的方法與提高審計的質量和效率。直到197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反國外賄賂法》(ForeignCorruptPracticesAct,簡稱FCPA),該法案規定,每個企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以防范這種行為發生。該法案在其會計標準條款中AccountingStandardsProvision)規定,業如達不到美國審計準則委員會提出的內部控制目標,可被罰款1萬美元、責任者受5年以下的監禁。至此,建立和強化內部控制已成為企業應履行的一種法律責任。1991年11月,美國聯邦委員會發表的判決指南指出,如果發現公司即使有一個雇員犯罪,該公司將受到強制性罰款,罰金數額可高達數十萬至兒百萬美元。這一法規的出臺,強化了管理者對遵守法規的重視,遵循適當的法規、規避可能的罰款所帶來的損失也成為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1992年,曲美國注冊會計協會(AICPA)、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財務經理協會(FEI)、美國會計學會(AAA)、管理會計學會(IMA)共同組成的專門委員會(即COSO委員會)提出了內部控制綜合框架公告,認為“內部控制是受企業董事會、管理當局和其他職員的影響,旨在取得(1)經營效果和效率(2)財務報告的可靠性(3)遵循適當的法規等目標而提供合理保證的一種過程。”并對內部控制作了新的擴展,提出了內部控制的五要素。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認為該報告的提出,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其作用如同早期的公認會計原則,其未來在管理界的地位也如今日的公認會計原則一樣”。COSO報告很快受到了廣泛的認可,世界各國及各專業團體紛紛效仿COSO報告對內部控制進行重新研究,并采COSO報告的最新理念,了自己的文告。可見,建立一套有關內部控制的標準體系,已成為一項國際慣例。

其次,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是保證財務報告可靠性與企業遵循法律法規的重要條件。現代企業的典型特征就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由于股權較為分散,企業所有者(包括權益所有者、債權所有者及人力資本所有者等)及其他利害關系人一般只能通過企業對外出具的財務報告等資料了解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所有者、政府部門、材料供應商等作為外部人與作為內部人的經營者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因此,內部控制的目標之一是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其二是保證企業法律法規的遵循性。從這兩個目標可以看出,加強企業內部控制不僅僅是企業一種自愿自覺的行為,也是企業的一種責任與義務,是企業對外部利益集團負責的一種表現形式。因此,建立一套完備的內部控制標準體系,作為企業管理行為的規范標準,是達成內部控制目標的重要條件。

最后,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有利于統一看法,更新觀念。目前,我國會計理論與實務界對企業內部控制的認識還停留在內部牽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或內部控制結構階段,認識還很不統一,甚至還有不少錯誤認識。而且,企業界、司法界、會計界等不同行業與部門對內部控制的理解不一,彼此就此進行溝通時,缺乏共同“語言”。即使在注冊會計師職業界,對內部控制的理解也多局限于其對審計工作的影響。因此,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不僅可以為各方人士的溝通與理解提供統一的基礎,還可為企業評估和改進其內部控制提供標準與方法。基于以上認識,我們建議,有關部門應及時組織力量加強對內部控制的研究。我國的立法機關應該聯合我國各有關方面的力量,包括理論界、實務界、各種職業團體、協會、中介機構等,在COSO報告的基礎上,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全面深人的研究,建立一套如COSO報告那樣內涵與外延統一、可操作性強的內部控制標準體系,并準則或提出指南,使企業管理當局或注冊會計師等有據可依、有章可循。而且要將內部控制的全新理念與精神傳達給所有相關人員,盡量使管理當局用以評估內部控制的標準、注冊會計師用以審計內部控制的標準與投資者用以審視內部控制的標準相統一,以減少可能的期望差距。

2.對內部控制實施強制性審計內部控制標準體系建立之后,企業能否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并切實予以實施,需要外都力量予以保證。為此,美國審計鑒證準則(SSAE)第六號與臺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要點》等要求企業對外界公眾出具內部控制報告,并要求注冊會計師對其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及有重大問題報告,爾后,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對企業的一般做法是,企業首先對自身內部控制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自我評估,出具對外報告,包括無重大問題報告,企業內部控制報告發表審計意見。雖然不同國家對內部控制審計的要求與做法不一,而且對于內部控制是否不再只是企業內部事務的觀點也存在爭議,但不管如何,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帶來的效用是顯見的。因為,企業對外出具內部控制報告,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內部控制報告出具審計意見,加重了企業管理當局及注冊會計師的責任,而責任一旦加重,企業管理當局出于減輕自身責任及企業長期利益的考慮不得不在注冊會計師的協助下真正關注內部控制的缺陷與缺失,實實在在地不斷健全與完善企業的內部控制,注冊會計師也會為降低自身的風險而督促企業改進內部控制。這樣就帶來了另一方面的效用,即降低企業營運的風險,提高企業營運的效率和效果,進而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同時提高企業對外出具的財務報告及其他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增加證券市場及其他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不過,在我國推行內部控制審計,目前還存在較大的困難。(1)我國內部控制基礎十分薄弱。一方面,這是我國需要實行內部控制審計的直接原因之一,但也正是這一點,使我國實行內部控制審計困難重重。因為要對不健全的內部控制出具管理報告或發表審計意見無疑是困難的,受到的阻力也會比較大。(2)缺乏統一的內部控制標準。我國還未提出過類似美國COSO報告的權威性很高的內部控制標準體系。現行具體審計準則第九號“企業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觀念還未更新,還停留在內部控制結構階段,而且也只是從審計的角度的。新修訂的《會計法》雖然對內部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因為它不是專門針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規定的,因此在內部控制的實務方面不具有可操作性。這就使得企業在進行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及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內部控制審計時無據可依。(3)我國公眾的法律意識不強。這直接關系到:企業管理當局能否如實出具內部控制報告,并且對于其自身在內部控制報告中的承諾,企業管理當局能否真正擔負起應有的責任;注冊會計師能否如實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能否對其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廣大社會公眾對內部控制報告及審計報告能否正確認識與應用,會不會形成很大的期望差距,造成不必要的訴訟與糾紛。(4)我國投資者普遍素質不高。這就形成兩個問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對他們有無增量信息;會不會被他們誤用。這直接關系到內部控制審計有無實行的必要性問題。(5)我國法律法規還不很健全,對內部控制責任的劃分、T化、獎罰等都有待于進一步的明確。由于存在上述種種困難,再加上對企業內部控制缺陷的重大性問題、責任分攤問題等本身就是學界研究的難題之一,因此,在我國實行內部控制審計存在很多實際困難,就不言而喻了。

篇3

關鍵字:審計報告;企業評價;會計報表;保留意見

隨著我國企業改革的步伐加快,企業財務報告的使用者越來越多,對企業進行評價也越來越被社會上的報表使用者所需要。目前社會上存在著眾多的評價體系,包括: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體系、上市公司業績評價體系、信用評級和證券評級等。這些評價體系基本上采用相似的評價模式,即利用企業公開公布的會計報表中的數據,計算出各財務指標的數值,對該數值進行賦值評分,以此對企業進行排名。但是,上述指標評價體系,不論是重視定性指標,還是側重定量指標,在對企業進行評價時,無一例外地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因素:審計報告意見類型。

我們知道,企業對外公布的會計報表要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但是,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會計報表不一定反映企業的真實情況。注冊會計師經過審計,可能在審計過程中發現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處理方法與有關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發生不一致,注冊會計師根據審計重要性原則予以初步確定并匯總,確定建議調整的不符事項和重分類誤差,若被審計單位予以采納更正,可以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若被審計單位不予采納,應分析原因,并根據未調整不符事項的性質和重要程度,確定是否在審計報告中予以反映,以及如何反映,即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由此可見,只有被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才意味著注冊會計師認為該會計報表的反映是公允的,并對發表的意見負責。其他意見類型的審計報告都說明該會計報表存在或大或小的問題,而企業并未根據注冊會計師的建議進行修改,也就是說該報表的數據是在一定程度上是失真的,將數據失真的報表和數據真實的報表放在一起進行評價是不公平的,評價結果可能影響信息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

我們以2002年年報被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金帝建設為例進行說明:金帝建設在2002年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遼寧省建設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全資子公司的應收款共計182 738 396.32元,該應收賬款賬齡已超過3年,占資產總額的18.07%,公司計提了55 456 941.74元壞賬準備,計提比例約為30%。二是該公司對外提供的貸款擔保98 900 000.00元,因連帶責任已被訴訟并敗訴,該公司對上述擔保事項全額計提了預計負債,并計入了2002年度的損益。注冊會計師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判斷該公司壞賬準備和預計負債計提金額的合理性,及對該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程度[1]。上述兩項影響的數字都在幾千萬甚至是上億元,任何一項都會對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產生重大影響,從而嚴重影響金帝建設在企業評價中的排名。我國獨立審計準則對重要性的定義為:“本準則所稱重要性,是指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實務中判斷會計報表層次重要性水平的一些參考數值為:稅前凈利潤的5%―10%,資產總額的0.5%―1%,凈資產的1%,營業收入的0.5%―1%。確定了會計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之后,可將會計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分配至各賬戶或各類交易,各賬戶分得的重要性水平稱為“可容忍誤差”[2]。在本例中,不論采用哪種判斷方法,上兩項中的任何一項均超過確定的整個會計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該公司資產總額過十億,按資產總額的1%這個高比例確定整個會計報表的可容忍誤差也只有一千萬),更遠遠超過單個會計報表項目應分配的重要性水平。

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該報表數據進行企業評價得出的結論也是不真實的。而目前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占據的比率不低,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年報審計快報顯示,截至2007年4月30日,會計師事務所共為145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06年度審計報告,其中標準意見1307家,占所審計上市公司的89.77%;非標準意見149家,占所審計上市公司的10.23%。在非標準意見中,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85家,保留意見審計報告35家,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29家[3]。而以不同意見類型的會計報表為依據進行企業業績排名,是顯失公允的。

針對此種情況,為解決該問題,可以考慮以下方法:

1.對審計報告中注冊會計師有所保留的事項由專門的評級機構進行調整。采用這種方法,是將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會計報表中涉及到的問題由評級機構組織專人進行調整,用調整后的會計報表參加評分和排序。該種方法的優點是將注冊會計師審計發現的企業不愿調整的不實數據調整為實際數據,使會計報表反映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使利用會計報表進行的評分和排名反映企業的真正實力。其缺點是工作量較大。

2.增加定性評議指標:審計報告意見類型。該方法是在評價指標中增加一個定性指標: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將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類型作為打分依據,共分5檔,即無保留意見、帶解釋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和否定意見。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得分最高,每降低一檔,適當降低該企業的得分。該種方法的優點是簡便易行,但對出現問題的會計報表不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一刀切的嫌疑。

3.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并重。在我國,目前對企業的評價是以定量計算為主,定性分析為輔。這種利用數學模型或函數變量對過去的財務數據進行分析的情況,已經助長了企業會計造假,玩弄數字游戲情況的發生。在這方面,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一些做法。如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對工業企業集團信用評級的指標體系,主要從行業發展趨勢、國家政治與監管環境、管理層素質及承擔風險態度、公司經營及競爭地位、財務狀況及流動資金來源和特發事件風險等各方面進行分析評價,即是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

定量分析僅僅是評價的出發點和基礎,如果不在此基礎上,對市場環境、國際競爭能力、經營者的經營素質等各種因素進行分析調查,則評價很難得出正確的結論。為此,本文建議,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以定量分析為基礎,在此基礎上,著重提高定性分析的比重。依靠分析人員的主觀判斷得出最終結論,克服僅僅依據會計報表數據對企業評價的弊端,從根本上解決審計報告不同意見類型對企業評價的影響。

作者單位: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張立群,于雷.金帝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審計報告[EB/OL].share.省略/cominfo/ggdetail_2003-04-28_600758_5375.htm,2003-4-28.

篇4

規范煙草企業內部審計報告的類型、標題、內容和格式。根據我國《基本規范》之規定,企業必須定期向注冊會計師提供煙草企業內部審計報告,以供注冊會計師審核。分析2010年披露的煙草企業內部審計報告類型、標題、內容和格式可見,國內相當一部分企業并未按照《基本規范》制定煙草企業內部審計報告的類型、標題、內容及格式,以至于事務所執行煙草企業內部審計時脫離了《基本規范》和《配套指引》。《企業內部審計指引》要求將審計師報告命名為“煙草企業內部審計報告”,并將其劃分為四大類,即標準煙草企業內部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煙草企業內部審計報告、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煙草企業內部審計報告及否定意見煙草企業內部審計報告。除此之外,還統一了煙草企業內部審計報告內容和格式。盡管煙草企業內部控制的審計和執行具有連續性特征,但《煙草企業內部審計指引》仍規定,由注冊會計師承擔起對特定基準日煙草企業內部審計有效性問題提出審計意見。為了信息使用者更好的使用煙草企業內部審計報告,需要在煙草企業內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中對特定基準日作出相應的標注和說明,實際上,在《煙草企業內部審計指引》中并未對特定基準日作出任何標注和說明。

筆者通過分析國內原有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和美國PCAOBASNo.5的規定指出,必須在煙草企業內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中標注和說明特定基準日,即依據《企業煙草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截止201X年12月31日,某公司必須就重大問題進行財務報告煙草企業內部控制,以規避不良事件的發生,確保公司持續穩定發展和生存。上述并非針對于測試某一天的煙草企業內部控制,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同時,為保證注冊會計師就煙草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問題提出意見的科學性、合理性,需要注冊會計師在煙草企業內部控制執行較長的一段時間后提出相關性意見。最后,煙草企業內部審計實質上是一項鑒證業務。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之規定,鑒證業務即為注冊會計師對鑒證對象信息進行分析,并得出相應結論,依據這一結論以達到增強預期使用者對鑒證對象信息信任程度的業務的預期目標。其中鑒證業務主要包括三部分: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業務、歷史財務信息審閱業務及其他鑒證業務。同時,還指出鑒證業務的“五大要素三大準則”,即三方關系、鑒證對象、標準、證據及鑒證報告,審計準則、審閱準則及其他鑒證業務準則。對于鑒證對象信息而言,其是指以相關標準為依據對鑒證對象進行計量和評價得到相應的結果。從煙草企業內部審計角度看,注冊會計師定期對煙草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相應的評價,并按照評價結果制定鑒證報告,為保證評價的科學合理性,需要注冊會計師確定一個健全的標準,依據該標準進行評價。

二、加大煙草企業內部審計質量評價及監督機制執行力度

(一)明確生產技術變革和新的組織形式與審計質量評價的相互關系以馬克思理論為依據可知,生產管理取決于生產力,而生產力迅速變化則是造成新組織形式快速變化的關鍵原因。新生產制造技術迅速更新背景下,審計質量評價勢必會以其獨特的演進形式與之相適應,并為其進行服務。同時受生產技術變革與新組織形式產生始終優先于新審計質量評價方法產生因素的影響,致使審計質量評價的發展與研究總處于追趕的位置上。目前,已將對審計質量評價的研究重心轉移至對審計質量評價的理論內涵與工具方法的拓展等方面,具體體現為明確生產技術變革和新的組織形式與審計質量評價的相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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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健詞:內部審計現狀改進措施

隨著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晉煤集團)現代企業制度和母子公司管理體制的逐步建立運行,企業內部審計如何發展才能適應“二次創業”的新形勢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是現階段晉煤集團審計工作所面臨的重大課題。

1.內部審計工作的現狀

1.1定位不準,對內部審計職能的認識模糊

晉煤集團的內部審計是計劃經濟時期根據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組建起來的,以監督企業經營管理行為,維護財經法紀為目的。受這種觀點影響,內部審計地位與政府審計地位之間、內部審計職能與國家派駐企業監事職能之間的界定就有所模糊,致使許多人認為內部審計是專門查處違法違紀現象的執法監督機構,與企業內部管理機制無關,把企業靈活經營與內部審計對立起來。這種認識,既使企業領導層對內部審計工作重視不夠,削弱或淡化內部審計機構;又使內部審計人員有“雙向服務”思想,工作目標上可操作性不強,影響內部審計職能的有效發揮。

1.2獨立性不強,影響內部審計工作權威性

當前,晉煤集團內部審計機構與被審單位處在同一層次,相互之間地位平等。在實際工作中受相互分工、相互制衡原則的影響,內部審計機構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存在或多或少的利益關系。造成內部審計機構及其人員工作獨立性不強,不能客觀、真實、公正、深人地開展工作,做出的審計處理決定也因管理體制上的制約而得不到有效地貫徹執行。使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受到很大影響。

1.3審計的范圍和覆蓋面狹窄,工作效果不明顯

受傳統內部審計觀念影響,晉煤集團現階段審計范圍仍然局限于財務收支審計,這種以查錯防弊為目標的內部審計模式將不能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直接協助企業取得經濟效益。另一方面,由于審計工作與企業管理脫節,審計成果往往不被利用,工作成效不大。

1.4審計方式手段落后,與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不相適應

主要表現為內部審計人員專業比較單一,后續教育不足,知識結構不合理;審查方式單一,審計時效性不強;審計手段落后,計算機輔助審計涉足甚少;審計行為不規范,無法滿足現有審計工作發展的需要,使審計工作質量受到影響,審計風險增大。

2采取的對策與解決辦法

針對晉煤集團內部審計現狀,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改進。

2.1擺正內部審計位,突出“內向服務”

內部審計是一個企業組織依據自我管理的需要設立的,它在企業中發揮的作用主要偏重于“服務型”的分析、評價、建議、咨詢等。此外,內部審計對企業的依附性,也從根本上決定了內部審計只能立足于企業內部管理,代表企業對內實行經濟監督,強化服務職能,確保企業經營戰略、方針目標的貫徹實施。所以,將內部審計定位為完全的“內向服務”,內部審計也只有真正成為決策層的參謀和助手,才能越來越引起企業領導的重視與支持,才能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2.2轉變工作重點,提高企業效益

效益是企業的生命。企業的任何生產經營行為都是為了保證經營目標實現,促進利潤最大化。因此,晉煤集團內部審計也應突破傳統的查錯防弊的審計思路,逐步轉移到經營管理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上來。

(1)審計重點由側重審查內部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性發展到檢查、評價經濟活動的合理、效益性。要針對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設性意見和改進措施,協助管理人員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各項經濟活動,促進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最優配合,提高經濟效益。

(2)在審計任務上由檢查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發展到檢查企業管理和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著眼于披露薄弱環節,解決存在問題,改善經營管理,完善內控制度。

(3)審計內容上,由著重檢查會計賬、證、報表及有關記錄,擴展到檢查計劃、統計、生產技術以及產、供、銷、勞動工資直到科研開發等各方面的資料,以便全面地分析、評價整個集團的綜合效益。

(4)在審計范圍上由只檢查財務活動擴展到審查被審計單位全部經濟活動的效率性、有效性和效益性,在評價效益時不僅局限于各單位微觀效益,更要涉及集團公司整體宏觀效益。

(5)在審計著眼點上由審查過去、現在擴展到未來,強調信息和預測。不僅要審查各種計劃投資項目及技術改造的可行性研究等涉及未來的事項,而且在評價企業業績時也不再把視野局限在過去和現狀,還要根據過去和現狀預見未來,不失時機地為促進預期效益、避免未來的困境提出可行建議。

2.3注重審計實效,提高工作水平

內部審計工作的實效性是指內部審計發揮職能作用的程度和取得的實際效果。主要包括:審計報告的質量、審計工作的效率、查處問題的充分性和層次性、審計的廣度和深度,以及審計建議、審計決定被企業采納和實施的程度和效果。

提高審計實效性的途徑:

(1)堅持量力而行,突出重點的審計工作方針。從企業實際、內部審計自身力量、隊伍素質結構出發,選擇企業當前生產經營和管理過程中迫切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作為突破口,調整部署力量,加大審計力度,為企業排憂解難,為領導作出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2)改進審計方法,規范審計程序。做到事后財務收支審計與事中、事前的管理效益審計相結合;手工和賬表審計與計算機輔助審計相結合;要注重總結、提煉、利用審計成果,服務宏觀調控;積極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活動,對企業深化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帶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進行綜合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意見和措施。同時,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適合本企業特點的各項審計制度、準則,以加快內部審計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的步伐,改變現有審計工作的被動性和隨意性。

篇6

(一)內部審計機構設立不夠合理,獨立性不強

在現階段,許多集團公司雖要求子公司等相關單位設立審計機構,但往往存在因受對審計工作的認知或下屬單位的業務性質差別,不夠科學合理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的情況,或將審計部門設置在財務部、總裁辦或總經辦之下,受相關部門直接領導的情況,或由相關子公司的總經理或者分管財務的副總甚至其他領導直接管理相關審計部門,這樣設置的審計機構因非獨立運作管理,導致其缺乏獨立性,因而其審計結果受到種種制約,可能無法客觀、充分的反映企業運營情況,在越來越重視內部審計管理功能和為企業增值的今天,上述問題對內部審計效果的實現造成了嚴重的妨礙。

(二)普遍重視事后審計,忽視事前、事中審計

從許多企業的審計實踐來看,審計部門的工作多屬于事后審計,而忽視事前、事中審計。在審計工作中,對內部控制審計、財務報表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舞弊審計等,可利用事后審計對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做出全面評價,但這類審計業務存在無法量化等問題,因審計增值作用無法直觀體現。而在工程建設項目、重大投資等業務中目中,因其重要性高,影響大,采用事后審計,則因當發現問題時,已造成后果,無法糾正,有可能給企業帶來災難性后果,使得審計工作的增值作用大打折扣。

(三)審計方式的變革不與時代同步

現在社會中,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會計電算化的普及,許多企業已做到了財務信息化,使審計工作由手工審計轉向計算機審計成為可能,但實際上許多企業的審計工作卻還停留在手工方式,未跟上時代的潮流,導致可能因企業地域限制、業務繁多、數據量大等原因,影響到審計效率,增加審計成本,從而不利于審計的增值作用充分發揮。

(四)審計業務程序不完善,審計質量較低

隨著時代的變化企業的發展,在不同階段的企業對內部管理的要求并非一成不變,其內控體系的建設也需與其相適應,而內部審計作為內控體系中的重要一環,其制度、流程、業務規范的建設也需及時做出針對性的變化,否則可能導致審計工作開展受困,審計工作人員在開展審計業務時缺乏指導,審計質量偏低,阻礙了內部審計增值功能的實現。

二、集團公司增值型內部審計優化措施

(一)建立科學有效的內部審計組織體系

(1)建立合理的內部審計組織方式。要想讓內部審計取得較好的實際效果,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理順內部審計機構的組織關系。通常而言,在現代企業管理體制下,應在董事會設立審計委員會,負責對內審部門工作進行監管以及外部審計的協調工作。而為保持內審部門的獨立性,其工作應對董事會負責,向審計委員匯報,發揮其經濟監督、評價、咨詢等功能,為企業良好的發展提供服務,實現其審計增值的目的。(2)實行審計部門扁平化管理。隨著企業的發展,對審計部門機構設置提出了新挑戰。由于內部審計涉及到企業運營的財務、法律、經營、人事等方方面面的內容,因此審計部門也需配置不同專業的人員與之相適應。此外,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分支機構出會相應增多,在這種條件下,審計部門應結合企業經營狀況及自身實際,減少管理層級,打破審計人員專業限制與地域限制,根據各個審計項目的具體要求統一人員調配,實現審計資源的最優配置,從而更為高效快速的完成相關審計業務。

(二)加快拓寬內部審計業務領域

(1)事前、事中與事后審計相結合。在審計工作中,一是利用事審計的風險預防能力,做到事先防范,減少決策失誤;二是利用事中審計的時效性,適時跟進項目實施情況、目標實現情況、預算完成情況等,及時糾正偏差,適時改善管理,保證最終目標的實現;三是利用事后審計,對經營過程中的真實性、合規性、管理效果等進行全面評估與確認,促進管理水平提高。因此審計部門需將事前審計與事中、事后監督結合起來,做到全程跟蹤審計監督,才能使審計工作的增值作用能最大發揮。(2)強化風險導向,積極開展風險管控審計。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相伴而行的是各種類風險,為更好防范控制風險,審計部門應以風險為導向,開展審計工作,對企業經營過程中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進行評價,促進企業不斷完善優化風險管理,提高防控能力,達到減少經營風險,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的目的,更好體現內部審計工作在風險管理中的價值。

(三)健全內部審計規范體系

(1)完善內部審計質量監管體系。為提高審計質量需明確審計項目實施全程中的權責關系,針對審計過程,從三方面不斷完善提高相關質量控制制度。審前階段,盡可能詳細的做好準備工作,如審前調查、審計方案、審計資源分配等;審中階段,嚴格執行審計證據質量管控制度,統一審計工作底稿制定制度,實施項目主審負責制和二級復核制;審后階段,涉及到審計報告的質量問題,需進一步完善審計報告初稿審核制、審計報告征求意見制、審計業務歸檔制等各項制度,提高審計報告的成效。(2)完善審計業務指導體系。對成果較大的審計業務需及時梳理分析相關審計工作的成功經驗,規范審計程序,總結開展審計項目的方法和對策,編制一套專項的審計指導體系。為下屬企業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提供理論支持,進一步實現審計工作科學化的提高,切實提升項目過程管控的審計質量。(3)完善審計工作質量考評體系。首先要確立審計人員的權責關系,努力完善審計復查、審計責任等方面的質量管控制度。其次在審計過程中,工作重心應放在工作業績、工作質量等方面,才能讓內部審計的質量和效率得到提高。

(四)完善內部審計信息化技術體系

(1)改善審計方法。確保審計質量的前提下,創新審計方式以風險為導向,總結出具備適用、有效的審計方法,從根本上提高審計質效。另外,運用信息化技術建立高效的信息化審計平臺,對事關企業發展的重大審計項目開展實地審計和非實地審計,合理利用現代技術實行全程追蹤審計,有效實現內部審計增值。(2)加快審計信息化體系建設。集團公司審計信息化需要管理高層的重視,自上而下的全面建設,加大投入為審計人員網絡教育培訓提供堅實的經濟基礎。針對這一全新的領域,要在建設初期就設計好規范的信息化審計流程,積極推廣信息化審計方式,建立健全一個完善的實施規范體系。最后要形成完整的審計數據系統,全面收集審計相關數據,做到隨時可以調閱審計信息,進而分析內部審計管控風險。這樣才能及時發現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實現審計增值。

參考文獻:

[1]魏小題.內部審計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中的作用.中國審計,2013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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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房地產

中圖分類號:F279.2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9月30日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后出具的審計報告。根據中國證監會聯合財政部頒布的《關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類分批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通知》,自2014年起,所有主板上市公司均應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一、房地產業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總體披露情況

雖然根據我國證監會和財政部的政策要求,2014年所有主板上市公司均應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但是只有深市較好地執行了這一政策,而滬市的披露比例只有95.65%,中小板由于還未進入強制披露范圍,因此披露積極性不高,披露比例只有11.11%。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總體披露比例達到了91.67%,相關強制性政策的積極作用較為明顯。(表1)

二、非標準審計意見原因解析

內部控制審計意見類型包括標準無保留意見和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其中,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具體有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2014年度被出具了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的7家房地產行業上市公司中,3家為否定意見,4家為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表2)

(一)“否定意見”審計報告原因解析

1、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存在部分事項未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序,也未及時履行披露義務。結合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發現,公司于往年存在資產認購協議、對外財務資助、重大合作協議未及時履行披露義務的違規行為,受到深交所通報批評處分。公司內部控制的設計、運行兩個層面均存有重大缺陷,缺陷內容集中在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方面。

2、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內部審計部不能對公司的整體內部控制作出有效的評價和監督;且由于存在股權糾紛,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職能部分受到限制,股東大會不能正常召開和通過議程,公司的戰略發展規劃無法即時的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通過并實施,對企業未來的發展目標和收益帶來重大影響。公司內部控制的設計、運行兩個層面均存有重大缺陷,缺陷內容集中在控制環境、控制活動、內部監督方面。

3、上海多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原因為:(1)對外擔保未履行審議、披露等程序。未及時確認子公司對外擔保事項,未履行授權審批、信息披露等程序,對發生的重大訴訟事項未及時進行披露;對重要子公司疏于管理,對實物資產未定期檢查所有權屬證書,重要的實物資產權屬證書使用、外借手續運行存在缺陷,未嚴格執行合同管理業務流程及印鑒管理規定;(2)重大資金支付未履行審議、披露等程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部分資金支付未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等程序,未簽署相關與資金支付相對應的合同或協議;(3)重大投資未履行審議、披露等程序。公司設立金融服務公司的投資增加部分未履行正常授權審批以及信息披露等程序。公司內控機制和內控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實際執行過程中存在重大偏差,在有效性方面亦存在重大缺陷,缺陷內容集中在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方面。

(二)“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原因解析

1、深圳大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項目工期延誤,導致承擔延期交房違約責任,出現支付違約金情況。結合《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披露信息,該缺陷屬于風險評估方面的一般缺陷。

2、海南亞太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其控股子公司所經營的房地產開發業務活動由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關聯方組織實施和管理,同時公司與該關聯方存在經營相同業務的情況,公司控制環境存在重大缺陷。此外,公司沒有設置內部審計部門,沒有執行內部控制監督制度。該缺陷屬于控制環境、內部監督方面的缺陷。

3、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其三級子公司恒通建設公司出納利用職權挪用公司銀行存款,私自開設基金賬戶申購基金并將基金轉至個人名下,現案件尚處于刑事偵查階段。該缺陷屬于控制活動、內部監督方面的運行有效性一般缺陷。

4、大連大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3年為控股股東大連大顯集團有限公司、大連太平洋電子有限公司分別提供1.5億元和2億元擔保,該行為未履行相關審批、披露程序;公司通過其全資子公司將募集資金3.4億元從募集資金專用賬戶轉入子公司其他定期存款賬戶,該行為未履行相關審批、披露程序。上述缺陷屬于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方面的一般缺陷。

三、非標準審計意見中關于內部控制缺陷的分析

(一)設計缺陷與運行缺陷。企業制度和流程的缺失會帶來設計有效性缺陷,使得相關風險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無法達成控制目標,必然會對企業帶來不利影響。設計有效性缺陷重于運行有效性缺陷,它應是企業關注的重點。

運行性缺陷,一方面是由于內部控制的局限性(如聯合舞弊、管理層逾權、疏忽大意等)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造成的。即使企業不存在設計有效性缺陷,也應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確保企業制度及流程的有效運行,以防運行性缺陷可能導致的重大風險。

就房地產業上市公司2014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的信息來看:在被出具否定意見的3家公司中,除了多倫股份明確表明公司設計層面并無重大缺陷,榮豐控股和新梅置業均在設計層面和運行層面存在重大缺陷;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意見的4家公司均在其《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中表示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也不存在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多為運行層面的一般缺陷。

(二)缺陷內容分析。從被出具了非標準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房地產業公司的內控缺陷來看,這些缺陷在內部控制五要素中均有涉及,其中控制活動方面的缺陷最多,其次是信息溝通與內部監督方面,較少出現控制環境和風險評估方面的內控缺陷,如表3所示。控制活動方面的內控缺陷具體來說主要是制度建設、授權審批、合同管理、投資控制等一般控制活動方面的缺陷,也有財產安全、關聯方控制等關鍵控制活動方面的缺陷。信息與溝通方面的缺陷主要是信息披露相關缺陷,內部監督方面主要是監督機制和內部審計方面的缺陷。(表3)

此外,通過上述分析,發現已披露的內控缺陷大多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意見只針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只有在存在重大缺陷時才會在審計報告中披露,可以看出現階段的內部控制審計更加關注企業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相關政策可以進一步完善,提高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關注。

(三)缺陷認定標準。結合企業《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進行分析,發現不同企業在重大缺陷的認定方面標準各異,根據《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會計事務所在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審計時,對重大缺陷的認定標準也只有定性描述,而在認定內控重大缺陷時除了定性標準,還有重大錯報、重大損失等可以具體量化的標準,企業在自評報告中多是根據公司自身利潤額或資產額的一定比例來界定重大錯報或重大損失,但隨意性較大,企業可以自由操作,導致各公司之間可比性不高。

四、相關建議

對房地產企業來說,由于設計層面的重大缺陷往往導致企業相關內部控制的失效,因此企業應當重視設計層面的內部控制,確保既有的制度和流程是規范的、可執行的,并監督及強化制度執行,尤其要高度關注企業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方面的內部控制是否有效,對各類控制活動可以有所側重,但不可有所忽略。

對監管部門來說,建議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提高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審計要求,使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對企業內部控制的評價更加全面,從而更好地發揮內部控制審計的積極作用;同時,重大缺陷的評價標準應逐步量化、統一,從而增加不同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結果的可比性。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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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芹.內部控制審計意見、財務報表審計意見及內部控制自評結論――比較分析與數據檢驗[J].中國注冊會計師,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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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審計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集團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實用于集團總部和所屬全資公司,各公司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報集團審核后執行。控股公司參照執行。第三條集團設立審計部。有條件的集團所屬全資公司根據企業的管理要求,在征得集團同意后可設立審計部或審計人員。審計部門負責對集團所屬全資公司進行內部審計和監督,對控股公司的審計監督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進行。集團審計部可向所屬公司派駐審計人員,參與所屬公司的審計工作。第二章審計職責第四條集團審計部在公司董事局主席、總裁領導下獨立工作,向公司董事局主席、總裁報告工作。下屬公司審計部在所在公司領導下,接受集團審計部的指導或委托,定期向集團審計部報送審計計劃和工作總結。第五條審計部門對下列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和監督:

一、參與投資、合作、參股、收購、兼并、承包或租賃經營項目的風險及效益的評審。

二、財務審計:1、財務規章制度和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2、財務收支和有關經濟活動的效益、效率性、經濟性、合理合法性;3、參與所屬公司的合并、分立、撤銷、權益轉讓等清算事項;4、經濟責任及經營業績的考評;5、各級經營班子中的主要經營者(專職董事長或總經理、主持工作的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6、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風險管理進行評審。

三、工程審計:1、對工程建設項目投資實施全過程審核,包括方案、設計、概(預)算、招投標、合同的簽訂、施工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施工進度付款、竣工結(決)算的審核等。2、參與建設項目方案、設計的比選,編制工程概(預)算,對擬建項目建設成本作出合理的經濟評價。3、對建設項目的主要設備及材料價格,審計人員進行市場詢價,根據詢價結果實施工程建設項目預(結)算的編審工作。4、參與工程招投標,對招投標程序和工程承包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計。5、審核中介咨詢機構編制的工程預(結)算、標底。6、審查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合同簽訂前,審計部門對工程建設項目費用或造價總額、結算方式、進度款支付等條款進行審查。7、核實影響工程造價的現場簽證和設計變更。8、參與工程進度款支付的監控,工程進度付款應經審計人員(未設審計人員的公司,由公司指定人員)審核簽字同意后才報主管領導審批付款,否則財務部門可以拒絕付款。9、審核工程竣工結(決)算,未經審計部門審核或授權審核的工程建設項目不得辦理結算手續。工程建設項目是指新建、改建、擴建與維修的各類房屋建筑及室外構筑物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包括其工程及附屬設施、配套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室內外裝飾工程等的規劃、勘測、設計與施工安裝各項活動。四、公司領導交辦的事項。五、其它需要審計或調查的事項。第六條審計部門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對所屬各公司在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審計意見,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第三章審計權限第七條審計部門要求被審計單位按照規定報送審計業務的有關資料時,被審計單位不得拒絕、拖延、謊報。第八條審計部門進行審計時,有權就審計事項的有關問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有關證明材料。有關單位和個人有責任給予配合和協助,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第九條審計部門有權制止違反國家法規及集團規章制度的行為;制止無效的,可通知其行為責任人的主管部門采取措施。集團審計部有權檢查和糾正集團所屬公司審計部的處理行為和審計結果。第四章審計程序第十條審計部門根據審計制度、公司相關決定制定工作計劃,根據審計項目的內容,組織審計小組。實施審計前,通知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單位應當配合審計部門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第十一條公司在發生工程建設項目審計事項時,應及時通知審計部門(公司未設審計部門的,直接報集團審計部),審計部門根據工程規模、性質確定安排工程審計:1、所屬公司審計部自行組織審計的,審計結果報集團審計部備案;2、上報集團審計部安排審計;3、經集團審計部和建設項目主管領導同意,委托中介機構審計,審計結果報集團審計部備案。對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審計時,建設單位應提供規范齊全的相關資料。否則,審計人員有權要求補齊或拒審。審計業務結束后,參與的審計人員應予簽名,經授權人審核并簽名認可后,報建設項目主管領導審定。主管領導對審計結果有疑問的,可要求審計人員作出解釋,或退回重新審計。第十二條審計人員對專項的財務審計結束后,應當向審計部門提出審計報告或審計結果,審計報告或審計結果報送審計部門前,可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第十三條審計部門根據審定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審計結果,對審計事項作出審計評價、或出具意見書;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向被審單位提出處理、處罰意見或作出審計決定。第十四條有關單位或個人在收到財務審計決定、審計意見次日起十五日內應當將執行、采納的情況向審計部門報告。對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決定次日起十日內向集團審計部申請復審,復審決定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對復審結果仍有異議的,提請公司董事局主席、總裁處理。第十五條審計部門應當建立審計檔案,按照集團行政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妥善保管。第五章獎罰與責任第十六條對故意拖延、阻撓、破壞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對不遵守本審計制度各項規定造成不良后果及損失的責任人,按其后果及責任的大小,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經濟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第十七條審計人員應嚴格執行職業操守規則。審計人員如對審計資料不認真審核,或故意拖延審核,導致公司經營、工程進度構成影響和妨礙的,或審計時不堅持原則,、循私舞弊、造成損失、浪費和嚴重后果的,經集團人力資源部調查核實后,按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作出處罰。第十八條審計人員在履行審計職責時,為維護公司利益作出突出貢獻的,集團給予適當的精神鼓勵或物質獎勵。第六章附則第十九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執行前的有關規定與本制度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第二十條本制度由集團審計部負責解釋。

篇9

企業內部審計質量就是指對企業內部審計行為以及內部審計結果的評價,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則是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計劃、證據、工作底稿、內部審計報告以及內部審計記錄檔案等的控制。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影響因素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內部審計的工作環境。

對于企業集團內部審計而言,內部審計環境對內部審計質量的影響非常重要,內部審計環境主要是指企業內部的文化氛圍、管理層的內部審計意識、內部審計職能定位等,這些是內部審計工作開展的基礎。

第二,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

內部審計工作是否具有足夠的獨立性,直接決定了內部審計部門能否客觀公正地對各項工作進行審計監督,因而也直接影響到了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效率和效果,是內部審計質量的重要影響因素。

第三,內部審計技術方法。

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理念下,企業的管理手段已經出現了較大的變化,內部審計方法也有了較大的轉變。企業集團能否有效運用各種現代化、標準化以及信息化的內部審計技術,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內部審計質量。

第四,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內部審計工作同樣是企業的一種管理行為,也需要相應的管理制度進行約束,要確保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尤其是確保內部審事前、事中以及事后審計質量,必須具有健全的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2影響企業集團內部審計質量問題分析

第一,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不強。

獨立性是內部審計工作開展的基礎,如果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與權威性不足,在審計工作的開展過程中,容易受到外部其他部門的干擾,自然難以保證內部審計部門客觀公正地進行審計評價分析。企業集團內部審計機構的現狀普遍是機構在內部管理層次中的設置不高,甚至成為一些企業集團高層管理者的領導工具,因而影響了企業集團的內部審計質量。

第二,內部審計工作缺乏計劃性。

很多企業集團對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不夠全面,對于內部審計工作的實施開展沒有計劃性,特別是內部審計工作往往停留于檢查企業財務舞弊的層面,而忽視了內部審計工作的動態監督、管理控制以及決策服務等方面的職能,沒有計劃性造成了企業的經營、決策、風險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審計不能有效開展。

第三,內部審計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不高。

企業集團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企業的多元化、分散化經營,造成了企業集團的內部審計工作范圍也不斷擴大,需要企業集團必須采用新的審計手段,尤其是信息化的審計手段以提高審計效率與審計工作的質量。但是目前我國企業集團在審計工作的開展中對信息化的應用不足,相關的數據平臺建設不完善,影響了審計工作質量的提高。

3提高企業集團內部審計質量的措施

第一,完善企業集團內部審機構與職能的設置。

為了確保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確保內部審計工作不受干擾的開展,必須合理地設置企業集團的內部審計機構與審計工作的職能。首先,在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上,應該盡可能地將內部審計工作隸屬于單獨設置的內部審計委員會或者是隸屬于董事會與監事會,以確保企業集團內部審計機構在定位上具有權威性。對于企業集團內部審計機構職能的設定,重點是制定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編制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并定期對財務收支、資產質量、財務預算和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對子公司和分支機構的財務收支、財務預算、財務決算、資產質量、經營績效、工資總額等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檢查和評價,對各分支機構的主要負責人進行離任審計,對各子公司進行重大異常情況的專項審計,對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健全和利益及有效性進行評估。通過完善機構的設置,明確內部審計機構的職能,為內部審計工作質量提高提供良好的基礎。

第二,優化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流程。

對于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應該根據企業經營管理需要以及企業董事會的安排,對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計劃進行安排,對定期以及不定期開展的內部審計作出部署。在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內容上,重點是資產狀況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經濟效益審計以及其他有助于規范生產、經營和管理的審計工作。在審計工作的實施之前,首先應該組織審計人員熟悉被審計對象的基本情況,并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內部審計目標,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范圍、內容以及方法步驟進行明確。在審計工作的開展過程中,應該推行公示和承諾制度,綜合采取檢查、監督、觀察、查詢、函證、計算、分析和復核等方法對企業集團的資產管理、經營活動、財務收支資金管理等相應的內容進行審計分析。

第三,提高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企業集團的內部審計機構應該結合現代審計工作的發展,不斷地對審計工作理念、審計工作方式進行調整,特別是采取信息化的內部審計。首先,應該在企業內部建立完善的內部審計信息系統,重點通過內部審計信息系統完成企業內部審計所需信息數據的收集整理以及復核分析,確保數據的全面、真實與及時性。其次,在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過程中,應該按照國家審計基本準則以及內部審計操作指南中的相關要求,對信息化環境下的內部審計工作流程進行完善,特別是做好內部審計軟件功能的拓展延伸,提高內部審計數據的規范性和透明性,不斷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

第四,全面運用好審計結果。

在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工作結束以后,應該及時總結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形成內部審計報告,并針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違反財經紀律和財會法規、涉及生產、經營和管理重大問題進行單獨說明,提出內部審計工作意見。同時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應該與相關的責任部門做好對接溝通,及時地將審計發現問題進行反饋,以督促整改,進而實現內部審計結果的有效利用,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

4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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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審計整改,是指組織在接到各類監督檢查機構下達的審計意見后,按照其要求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糾正,從而改進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行為。對企業而言,審計整改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必要手段,是有效發揮審計監督(服務)職能的關鍵,是審計成果轉化運用的主要途徑。近年來,在國家審計署每年向社會公布的違法違規的企業名單中,頻頻出現大型國有企業集團(以下簡稱企業)的名號,且違法違規問題之多,金額之大,足以使社會公眾瞠目結舌。其實對這些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而言,這些問題早已不是秘密,早已在企業內部審計報告中多次提及,也曾被企業領導多次批示要求整改。由此折射出這些企業的審計整改效率普遍低下。該問題之所以能成為國企集團的“老大難”問題,成因較多,也較為復雜,但審計整改制度的缺失,是其審計整改低效化的重要成因之一。本文就此展開闡述。

關鍵詞 國有企業 審計整改制度 體系構建

一、因審計整改制度缺失而導致的若干問題

目前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制定的與審計整改最為相關的準則是《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8 號———后續審計》(2003 年)。準則中雖規定了后續審計的原則及程序,但并未指明審計整改具體如何開展。有些企業直接遵循該準則開展整改工作,但因缺乏制定具體的、可操作的審計整改制度及辦法,導致在實際工作中產生了諸多問題。這些問題主要包括:

1.審計整改基礎工作。例如因缺乏具體規定,導致審計整改組織部門及具體職責不清晰,從而出現管理“真空”地帶或部門之間相互扯皮;因缺乏具體的整改工作流程,使得整改的各個環節難以有序地銜接;因缺乏相關文檔的模板,使得整改中出現的各類文檔的格式五花八門,內容繁簡不一;等等。

2.審計意見下達不全面、不清晰。清晰的審計意見,應包括整改的問題和如何對問題進行整改兩部分內容。目前多數企業審計部門在下達整改意見時,雖然兩方面內容大都存在,但對于如何整改,往往語焉不詳,多用“根據國家(或本公司)相關規定進行整改”等字眼來“搪塞”,從而形成了“模糊審計意見”。或者干脆不提對問題如何整改,留給整改單位去“揣摩”和“思考”。至于問題整需要改到何種程度,也因為缺乏規范標準,幾乎所有的整改通知書中未提及。

3.整改單位“隨心所欲”整改,導致整改效果不佳。受“模糊審計意見”的影響,導致整改單位在具體整改時,或“隨心所欲”地進行整改,根據自己的理解或喜好進行整改,或索性不予理會,從而使得許多問題“治標不治本”,整改效果不盡如人意。

4.對審計整改工作質量評價不客觀、不到位。國企集團的管理層級一般較多。每次審計完畢后,往往涉及多家下屬單位需同時整改。多數企業由于缺乏科學、規范的審計整改質量評價辦法,導致每次整改結束后,難以對整改單位的整改質量分出優劣,審計部門在具體評價時,也多用“較好”或“基本完成”等詞語來描述而缺乏定量數據支撐,且對不同整改單位的評價幾乎雷同。因有些問題(尤其是歷史遺留問題)的整改確實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方能完成,整改單位的工作若得不到上級單位的充分肯定或認可,以后會逐漸失去整改積極性,從而對審計整改予以消極對待。

5.審計整改執行責任未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人員。許多企業對于整改單位不整改或消極整改等行為,很少采取實質性的懲罰舉措,大多采取口頭批評(或通報批評)的形式,缺乏實質性的處理。另外也很少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被審計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履行的一部分,從而導致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對整改工作重視度不夠。由于缺乏硬約束,未將整改執行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人員,未進行責任追溯和問責懲戒,導致審計問題很難做到充分整改。

二、構建系統、完整的企業審計整改制度體系

針對上述問題的產生,筆者認為,企業應當以解決實踐問題為出發點,以后續審計準則為基礎,構建適合自身的系統、完整的審計整改制度體系包括如下。

1.審計整改工作管理辦法。該辦法應規定審計整改的各項基礎工作,包括:審計整改的涵義、組織管理部門及職責、整改工作流程、整改檔案歸檔等內容。其中,完整的審計整改流程應包括:(1)審計部門向整改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2)整改單位根據整改通知書要求,向審計部門上報整改方案。(3)審計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委托人)對整改方案進行審核,經批準后通知整改單位開展整改。(4)如果整改時間較長,整改單位應向審計部門報送整改中期簡報。(5)審計部門根據整改中期簡報內容,對整改單位的整改工作給予指導。(6)整改單位向審計部門報送審計意見反饋報告,以及整改支撐性材料。(7)審計部門派出后續審計組,對整改情況進行考評。(8)后續審計組出具后續審計報告,交付審計部門負責人審閱;審閱完畢后,上報公司領導。審計部門可結合具體情況,本著簡潔、高效的原則,必要時可對上述整改流程進行簡化。

2.審計整改操作指南。審計整改操作指南適用于審計部門對所屬單位下達審計整改通知書時借鑒及參考,也適用于所屬單位(部門)在審計整改時參照執行。另外操作指南也應有助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增強對各類審計問題的識別及理解。審計整改操作指南應當包括:審計整改的常規問題,以及問題的表現形式、風險隱患、適用法規制度、具體整改方法等內容。

3.審計整改質量評價辦法。審計整改質量評價,是指企業審計部門通過獨立的調查、分析與測試,考察和評價企業所屬各單位對審計意見是否落實的過程。企業制定該辦法,應適用于審計部門對企業所屬各單位審計意見落實的考評,也應適用于企業所屬各單位對自身審計整改情況進行自我評價。審計整改質量評價辦法應包括:管理職責與分工、評價原則和內容、評價程序和方法、評價結果的應用等內容。其中的核心內容,一是定性與定量方法結合,確定整改質量等級;二是落實審計整改執行責任,即依據評價結果進行獎懲。

4.審計整改各類文檔模板。在審計整改的各個環節,涉及諸多文檔,如審計整改通知書、整改方案、整改中期簡報、審計意見反饋報告,后續審計報告等。企業需要規定具體、翔實的各類文檔模板,供審計整改各方應用,這對提高整改工作質量及效率有很大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