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變更審計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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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擬定審計計劃根據學校年度建設工程投資計劃、修繕工程計劃及管理部門報送的工程結算審計計劃,由審計部門統一編制工程結算委托審計計劃并報學校招標部門進行招標,選擇資質、信譽好的社會中介機構。
(二)確定委托審計項目根據工程結算報送審計數量和金額。審計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工程管理部門、招標部門和監察部門組成的工程委托工作會議,確定委托審計項目的安排。
(三)簽訂審計合同及交接審計資料委托審計項目確定后,由審計部門安排項目負責人及時與受托單位簽訂合同并辦理委托審計資料交接。
(四)出具審計報告受托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實施審核并按時提交由被審計單位簽字認可的審核報告和工程結算審定單及相關的委托審計資料。
(五)復核并發送審計報告審計部門對委托審核報告進行復核,無誤后出具審計報告并報有關領導審批,經審批后的審計報告發送給工程管理部門。
二、高校工程結算委托審計質量控制要點
(一)委托審計目標設立高校審計部門可以將審計目標是否達成作為評價社會中介機構是否履行受托責任的依據。高校工程結算委托審計目標就是嚴格控制工程結算委托審計質量,達到節約工程投資的目的,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同時降低內部審計的風險,緩解審計壓力,提高審計效益。
(二)委托審計過程監督工程結算委托審計不是委托出去就萬事大吉,還需要審計部門做好委托審計全工程的監督、檢查和控制工作。一方面監督審計進度是否按合同規定時間進行:另一方面要對審計質量進行監督,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其保質保量地完成審計項目;同時充分發揮審計部門的紐帶作用,做好與管理部門、施工方和社會中介機構的溝通和協調,更好地保證審計項目的質量。
(三)委托審計結果復核由于高校審計部門往往代表學校簽字確認工程造價。而社會中介機構對工程造價的審核實質是一種有償服務,因此內審部門不能完全擺脫審計責任。加上內審部門對施工情況較為了解,因此通過嚴格的監督復核,可以發現和糾正審計工程中的差錯,把風險降到最小,從而有效地防范了審計風險,保證了審計質量。
三、高校工程結算委托審計質量控制措施
(一)實行招投標管理制度,選好社會中介機構成功選擇好社會中介機構即意味著工程結算委托審計成功一半。因此委托審計單位要實行公開招投標,在全面了解整個工程造價咨詢行業情況的前提下,應選擇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作為邀標對象,這是控制委托審計項目質量的最直接的一環。同時要設定資格線,讓具有一定規模、一定資質、一定權威性和良好社會信譽的社會中介機構參加投標。
評審委員會要根據投標機構的投標書中提供的審計方案、審計費用報價等內容進行綜合評價。原則上要統籌考慮公司資質、業績、項目方案、進度、報價、項目負責人及執業造價工程師的職業道德和執業水平、審計項目質量控制體系等因素,審計部門應采取一定措施把握好審計項目的質量與中標價格之間的平衡,決不能片面壓低中標價而致使審計質量下降。
(二)嚴把資料收審關,做好送審前的準備工作工程項目結算送審資料的完整和齊全,是審計結果準確的前提。工程結算委托審計前,審計部門必須做好工程結算資料的收審工作。工程結算資料主要包括:工程立項文件及審批文件、工程招投標文件、標底編制說明及標底、中標通知書、工程承發包合同及補充協議、工程設計變更及圖紙會審記錄、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圖、經濟簽證單、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分包工程確認單、甲供材料清單、乙供甲控材料清單、水電費使用單、文明施工證書、施工單位計價手冊、施工單位上報并由工程管理部門審核簽章的工程決算書(含工程量計算書、工料分析表、鋼筋計算書、定額換算補充資料)等,其中項目從開工建設到竣工的所有變更簽證資料要齊全并保持連續性,缺一不可,所有簽證一定要求是原件(或在報送資料時查看原件,保留復印件)。
為保證工程結算送審資料的真實、完整,工程結算資料的交接應有嚴密的書面手續,交接雙方必須簽署明確意見。同時,應嚴格實行工程結算資料送審承諾制,工程管理部門要承諾已對施工方報送的工程結算及相關資料進行了認真的復核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完整;施工方要對工程結算及相關資料的真實、完整性及工程結算沒有高估冒算進行書面承諾,并保證審計中不再補充資料,如果確因補充資料的,必須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學校施工現場負責人和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并經審計部門負責人同意,方可收審。同時為了控制工程造價和審計費用,要求施工方還需承諾工程結算審減率在5%以上的,按審減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審計費用,具體支付比例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
(三)實行合同管理,明確責權委托事項確定后,審計部門必須及時與受托方簽訂委托合同。工程委托審計合同是約束雙方的法律文件,合同須明確審計事項、審計內容、審計時限、審計要求、審計標準及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等,其中工程結算委托審計付費標準嚴格執行招投標文件約定。為了控制委托審計費用,合同還可約定對于甲供材費用、水電費用、工程造價下浮金額以及委托方復核核減的金額等不作為委托審計費用計取的基數。為了加強對受托方的控制和約束,可以適當增加和修改一些條款,如在專用條款中要特別指明審計項目負責人及主審造價工程師、審計進度分階段要求、審計質量問題懲罰措施等,尤其是審計人員及服務工期應依據投標書承諾,不得隨意變更。對于規模大、結構復雜的工程可以要求受托方制定出較為詳細的審計方案,并把它作為合同的附件,以便控制審計質量。
為了更好地防范審計風險,對于一些風險高、投資大、結構類型復雜或有異議的委托審計項目,可以在委托合同中補充約定委托方有權選擇第二家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復審,如復審核減率超過一定比例,將解除與第一家受托方的合作,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的權利,賠償由此給委托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實行項目負責制,加強委托審計全過程質量控制審計項目實施前,要確定項目負責人,嚴格執行項目負責人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委托項目的管理,加強對資料收審―合同簽訂一資料移交一工程管理、協調一報告復核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合同簽訂后,項目負責人首先應將收審資料以書面形式移交給受托方,并向受托方介紹工程概括及工程管理狀況,提出審計中應注意的問題和要求,并提醒受托方在具體審計時,不要跟著施工單位的決算思路走,以免被動。另外,要求受托方對工程變更、簽證的真實性、合理性也要進行審計,因為有的建設方代表對變更、簽證的合理性并不十分清楚。在審計工程中,還有大量需要項目負責人協調和溝通的事項,如現場勘察、隱蔽工程核實、施工合同不明確、變更簽證模糊不清、資料不全或不真實、審計依據有爭議等,要盡量避免施工單位與受托方私下接觸,人為影響審計結果。
在委托審計中,學校審計部門和受托方之間還可以建立定期交流機制,在交流中,審計部門可以及時了解和跟蹤受托方的審計
情況,并提供一些幫助和指導,發現偏差及時糾正,對嚴重損害委托方利益的,要及時采取措施,中止合同履行,及時挽回損失;受托方可及時反饋審計中獲得的信息,并就下一步如何實施審計與審計部門進行討論,以確保審計結果滿足委托方的審計要求。
篇2
關鍵詞:公路工程;工程審計;過程跟蹤
公路工程項目的特點是點多面廣,建設工期較長,涉及的專業多,無法象標準構件一樣的生產,同時存在工程設計與實施的偏差,在工程實施中需要根據現場具體情況來完善設計。面對項目幾年形成的堆積如山的資料及改變現場形成的實物,如何做好對其的工程審計,是擺在審計工作人員面前的基本任務。下面就如何做好公路工程審計及其方法進行探討。
1、工程審計工作策劃
審計工作策劃也是審計工作大綱,接到委托單位的任務書后,根據任務書的要求,在了解工程項目的情況下,有針對性地進行策劃,以較高的效率完成任務。針對項目的特點主要是指項目的建設規模、項目包括的專業工程、任務書要求的時間等。審計策劃要根據上述情況展開,根據項目規模及完成的時間確定配置合理的審計工作人員數量,根據專業工程要求配置相應的專業工程師。在審計人員確定后,由指定的項目負責人完成工作大綱。
2、資料收集
工程審計收集的資料是工程最終結算的依據,包括2大部分:完成工程的技術資料和政策文件、規范、標準及有關本項目的批復文件。
技術資料部分主要有: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其造價資料、投標工程量清單及合同協議書、工程結算計量文件、工程變更文件及附件,設計修改文件等。當資料收集好后就可以展開工作,在工作中專業工作人員做到分工、合作,細致、認真,按公正、合法的原則審核工程數量及費用。
3、常用的工程審計方法
由于公路工程項目完工時,須經驗收合格。對其產品質量,工程審計認為是質量合格的,并以此為基礎進行工程造價審核。常規的工程審計包括針對內業資料的審計與外業現場的核對相結合的方法,對工程項目的真實性、數量的準確性、實施的方案及單價進行核實。在操作中首先建立項目的宏觀概念,鑒定項目規模,即弄清概算(預算)范圍的建設規模,并分清超概算部分的項目及原因。這個階段的重點放在設計文件、工程量清單等的核定及有關投資主體的批文。
進入具體工作階段針對業主的計量文件進行審計,在方法上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靈活進行,采取“全面審計法”與“分組審計法”。全面審計法以標段劃分為單元進行逐項審計,分組審計法以專業劃分為單元進行審計。全面審計法比較系統,對專業人員業務素質要求高,作業面大,工作效率不是很高。分組審計法突出專業特性,工作面固定,效率較高。在應運技巧上對比較簡單的項目可以現場抽查進行數量的核實,比如對涵洞數量的核實,其計量以m為單位,可以直接對現場核實的方式進行,對標段中的涵洞隨機抽查,達到一定的樣品數后,以抽查實際值與計量的誤差為核減(增)工程量;又如對路基土石方的核定,在按設計的基礎上要考慮施工的具體情況,以合理的情況調配土石方,其中挖方可以實地抽樣復測,核實挖方斷面與設計斷面的差別,便于檢驗施工中邊坡比變更的斷面,因為在實際中出現夸大邊坡比變更的情況。
在工程審計中會發現工程內容一部分是按照圖紙實施;另一部分是通過工程變更來實施,審查的重點要放在工程變更方面,特別是重大的工程變更,審核其變更的程序、實施的方案、核定工程量、核定造價的合理性方面進行。通常公路工程變更比較大的方面是基礎工程,比如清淤、軟土換填、構造物基礎處理等,對這部分的核定一定要把技術與經濟結合起來進行,由于不同的處理方式造價會差別較大,變更通常有利于承包方利益方面,對其審計就要合理考慮現場因素情況下,用造價控制。同時工程變更比較多,在計量資料核查時注意要與施工行為建立時間上的邏輯關系,防止部分“惡意變更”的發生,如對某項目審計時遇到一個清淤回填工程,中間計量資料是壓實方。對基礎工程除查看施工記錄資料、試驗資料外,還要注意查看施工時的照片、攝像等資料來核實工程數量的真實性。
4、積極推行工程過程跟蹤審計
工程過程跟蹤審計是從工程項目正式動工開始,工程審計單位委派相關審計人員進駐項目工地,跟隨項目建設進度,對建設各工序、各環節進行合格工程數量及費用的審核、審查,及時掌握項目“第一
手”資料,及時發現和指出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建設相關單位改正,達到節約和合理使用資金,降低項目建設成本,待項目竣工時作最終的審定和評價,并提交詳細的審計報告。過程跟蹤審計人員站在政策、法規的高度直接為項目建設一線服務,嚴把建設資金使用關,真正發揮了工程審計的效能,降低工程造價,提高項目投資效益。
5 、總結評價
工程審計工作總結主要指審計報告的完成及根據工程造價對項目進行綜合評價與后評估。對審計報告的編制雖然對其內容、格式沒有明確的規范,但必須做到詳細、簡要、條理清楚。具體內容要有:任務來源、工程項目概況、標段劃分及施工單位、審計原則、審計過程、審計存在的問題、審計核定及核減的工程造價及附件,其中對施工方核減的金額要寫出核減的相關依據、內容、數量、單價,這是工程審計的核心內容。綜合評價根據任務書的要求進行。
篇3
第一條為加強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提高投資效益,規范建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浙江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杭州市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本行政區內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含項目法人)以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咨詢等單位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財務收支,應當依法接受審計監督。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包括:
(一)以財政資金、政府設立的專項資金、政府統一借貸資金、政府專項補助資金等為主要資金來源的項目,或者以政府部門、街道、區直單位為投資主體的項目;
(二)各級政府在土地、市政配套、融資等方面依法給予優惠政策的公共、公益性項目;
(三)以上述所列的籌資和建設方式以外形式進行投資、建設,且產權歸國家所有的基礎設施、社會公共工程項目;
(四)(區屬)國有企事業單位、國有控股企業投資的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
(五)接受、使用社會捐贈,包括接受外商或者私人捐贈并委托區政府有關部門實施管理的公益性項目、年度政府實事項目;
(六)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項目。
第四條區審計局是本區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的主管機關。依照規定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審計監督。
第五條區監察局、發改局、財政局、經貿旅游局、建設局、城管辦、市地稅局下城分局、市工商局下城分局、市國土資源局下城分局、市環保局下城分局等部門,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助區審計局對建設項目實施審計監督。
第六條建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內部審計機構,應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建設項目的內部審計監督。其審計業務依法接受區審計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本區建設項目未經竣工決算審計的,均不得辦理竣工驗收手續。資金管理和資金撥付單位一律不得撥付全額建設結算資金。項目單位在訂立建設工程合同時,應載明需經審計的合同條款。
第二章審計機構與職責
第八條區審計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獨立行使職權,出具審計報告。對需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區審計局應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者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意見。
第九條區政府設立投資審計事業工作機構,在區審計局領導下具體實施本區建設項目審計工作,其人員經費、工作經費由區財政予以保障。
第十條區審計局履行建設項目審計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本區建設項目的日常審計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審計政府重點工程的施工圖預算和工程量清單;
(三)審計政府重點工程的工程變更、現場簽證;
(四)審查建設項目的工程結算;
(五)審計工程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
(六)審計或調點工程建設項目的投資績效;
第三章審計監督的內容
第十一條審計局應當視建設項目重要性和實際情況,分別進行預算清單審計、過程跟蹤審計、工程價款審計、竣工決算審計、投資績效審計或審計專項調查。
上述審計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建設單位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二)項目建設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
(三)涉及征地拆遷的費用支出和管理情況;
(四)招投標程序及其結果的合法性,以及工程承包、發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部分重點工程預算及工程量清單的真實性、全面性;
(六)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轉讓或終止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七)部分重點項目工程變更、現場鑒證的審計確認;
(八)項目建設成本及其他財務收支核算情況;
(九)工程價款結算與實際完成投資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工程造價控制的有效性;
(十)設備、材料的采購、保管和使用情況;
(十一)項目交付使用后資產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十二)未完工程項目投資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十三)有關稅費計繳情況;
(十四)建設項目的績效情況;
(十五)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需經審計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審計的組織方式
第十二條本區建設項目審計實行計劃管理。區審計局應根據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要求,確定年度審計工作重點,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應明確審計總量和組織方式,并根據政府工作需要,及時進行相應調整。
第十三條各建設項目實施單位和主管部門應將年度建設項目計劃報送區審計局,并按季抄送項目實施情況;區發改局向建設單位下達投資計劃時,應將批準文件抄送區審計局;區財政局應將年度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預算,追加及變更預算抄送區審計局;區建設局應將本區建設項目招投標情況按期抄送區審計局;區審計局應將本區建設項目年度計劃及時抄送區相關部門。
第十四條納入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建設項目,區審計局應當采取直接審計、組織社會中介機構或聘請具有相關知識的專業人員協助審計的方式實施。
第十五條區審計局組織社會中介機構或聘請審計專業人員協助審計,應當明確相關機構和人員的權利義務,并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
第十六條參與建設項目審計的社會中介機構,應具備相應的審計資質、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社會信譽,并由社會公開招投標產生。
第十七條區審計局組織社會中介機構和聘請專業人員進行審計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第十八條未納入區審計局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和調整計劃的建設項目,由各建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內部審計,或自行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其審計報告由建設單位報區審計局備案,其中有市、區財政撥付款項的建設項目,經區審計局審核后利用。
第十九條建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如實向社會中介機構提供與建設項目有關的資料。接受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應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審計內容實施審計。
第二十條對屬于國家審計監督對象的建設項目,區審計局應依法對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結果進行抽查。社會中介機構與審計局的審計結果不一致的,以審計部門結果為準。對列入抽查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適當預留部分工程尾款。
第五章審計監督程序
第二十一條納入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初步驗收結束后3個月內向區審計局報送工程決算有關資料。
區審計局接到建設單位報送資料且資料齊全的,應于1個月內,依照審計計劃組成審計組,開展審前調查,編制審計方案,確定審計方式,并在實施審計前3日,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對需進行施工圖預算和工程量清單審核的項目,由建設單位在工程招標前,將工程預算、施工圖紙、招標文件等資料送達區審計局。在區審計局出具審核意見函后,建設單位應根據審核意見,在招標文件前調整工程量清單或限價預算。
第二十三條對需審核工程變更事項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在工程變更實施前3日,將變更原因、設計變更圖紙、需調整的工程量、變更部分預算等以書面形式告知審計局,審計局在審核后向建設單位出具審核意見。
第二十四條區審計局在項目審計實施后,應出具審計報告,并書面確認被審計單位意見。被審計單位逾期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由審計人員予以注明。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提出異議的,區審計局應作進一步研究核實,并對審計報告作出修改或者不予采納的說明。
第二十五條區審計局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依法需要作出處理處罰的,應制作審計決定書。審計局應視情對建設單位管理和使用政府投資建設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作出審計評價或提出審計建議。
第二十六條區審計局作出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等審計文書具有法律約束力,有關單位應遵照執行,并作為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以及財政部門辦理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和國有資產移交的批復依據。
第二十七條區審計局應每年向區政府報告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結果,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視情向部門通報或向社會公布有關建設項目審計結果。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被審計單位應依照國家審計法規定,接受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如實反映情況,提交相關資料。
在本區承擔建設項目的建設、施工、采購、監理、勘察、設計、咨詢等單位,應協助區審計局開展現場取證工作,提供相應的圖紙、隱蔽工程記錄、工程變更聯系單等審計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二十九條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審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拒絕、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資料的,或提供資料不真實、不完整的,或拒絕、阻礙檢查的,區審計局應依照國家審計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條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就報送資料的真實性作出事前書面約定:結算審計結果差異率超過10%,應視為資料失實違約行為,按其超過10%部分違約額的5%作為違約金,由建設單位從應付施工單位的工程款中代扣上繳財政。建設單位在合同中不予事先明確的,所有上繳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并追究項目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經濟責任。
第三十一條區審計局在審計過程中,發現被審計單位或項目存在違法行為的,應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處罰,在必要時可移送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查處。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區審計局應向有關部門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三十二條建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的內部審計機構、社會中介機構,在建設項目審計中反映有違法和重大違紀違規事項的,區審計局應重新立項進行審計。
第三十三條對應計、應繳而未計繳的各種稅費,區審計局應督促責任單位補計、補繳,并按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對虛報投資完成、虛列建設成本、隱匿結余資金等行為,區審計局應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現行會計制度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建議其主管部門作出處理。
第三十四條審計核減資金,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財政資金直接投資部分,其核減額全額上繳財政;尚未撥款的(二)非財政資金直接投資部分,按核減額的5%上繳財政;對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中已確認支付的工程價款,其核減額全額上繳財政。
第三十五條建設單位未按本辦法規定辦理審計和備案的,由區審計局予以通報或者公布有關情況,并依法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區審計局應自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送達之日起90日內,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的采納情況,監督檢查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被審計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執行審計決定的,區審計局應責令其執行或提請有關主管部門協助執行,拒不執行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七條被審計單位對區審計局作出的有關財務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被審計單位對區審計局作出的有關財政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請區政府裁決,區政府裁決為最終決定。
第三十八條審計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給予紀律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明知與被審計單位或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而不主動申請回避的;
(二)泄露國家秘密或者被審計單位商業秘密的;
(三)索賄、受賄或者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職務的不當利益的;
(四)隱瞞被審計單位財經方面違法違紀行為的;
(五)有其他、行為的。
篇4
1.審計性質不同大型基建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一般由項目所在地的政府審計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的上級部門組織開展,由于大型基建項目工程規模大,建設周期長,技術復雜,因此相應的審計工作也特別繁重,且持續時間長,在審計過程中,一般會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參與承擔部分業務工作,但組織協調、審計結論與審計決定的出具等關鍵工作仍由審計組織部門直接承擔,因此,這種審計屬于政府審計的范疇。本文所指的項目第三方跟蹤審計,由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委托獨立的第三方開展工作,屬于社會審計的范疇。
2.審計的內容與重點不同大型基建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注重對項目決策、建設程序的監督,防止違反決策程序、擅自立項行為的發生;注重對項目法人責任制、資本金制、招投標制、合同制和工程監理制等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確保項目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償還債務和資產保值增值過程中責、權、利的統一;注重研究制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計劃、程序、方式方法、處理處罰等方面的具體規定,統一標準和口徑,以嚴格的程序、有力的手段,加強審計業務管理,提升審計質量和水平。本文所指的項目跟蹤審計,注重加強對項目建設程序和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重點在于合同的執行方面和工程造價的控制,目的在于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規范化程度。
3.審計項目的規模和數量不同大型基建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對象一般為列入國家或省市重點建設計劃的獨立項目,工程規模大,審計時間長。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的第三方跟蹤審計項目規模相對較小,但數量多、種類雜。
二、實行項目第三方跟蹤審計的必要性
1.有利于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傳統的項目審計是一種事后的審計監督,一般安排于項目即將交工或交工后進行,僅涵蓋施工和工程結(決)算兩個階段。而項目的全壽命周期包括了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工程結(決)算和運營管理等階段,從整個項目周期來看,傳統的項目審計模式具有較大的局限性,不能全面反映項目各階段經濟活動的審核監督情況。以合同簽訂階段為例,由于沒有審計人員的事前參與,有些承包合同條款不嚴密,不規范,存在不少漏洞,如工程范圍比較籠統,人工、材料、機械單價和費率未作詳細約定,工期、質量、違約責任不清等。特別是一些閉口包干合同,對包干范圍、質量要求、調整手續等沒有明確約定,導致包干項目包不住,閉口合同形同虛設,最終仍按實結算,很難真正控制工程造價。由于施工項目的不可逆特性,經常出現事后審計發現問題難以得到糾正的現象。而項目第三方跟蹤審計實施全過程監督,從前期工作階段即參與其中,由獨立第三方及時就各階段工作提出咨詢意見,對工程造價進行準確審核,最終形成審計報告。從項目管理五大要素,即質量、工期、造價、安全、環保方面考察,跟蹤審計以控制成本和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為目標,以提供全過程監督和咨詢服務為手段,間接促進項目的質量、工期、安全與環保,充分體現了審計監督的全面性、及時性和準確性,提高了項目管理水平。
2.有利于提高審計工作的成效傳統的項目審計由于采用靜態操作模式,一般僅對承包商上報的工程結(決)算報告和過程計量支付文件開展審計工作,事前和事中基本沒有審計人員參與,由于介入時間晚,審計人員無法準確掌握項目全過程情況,對隱蔽工程以及工程變更、材料采購情況,往往缺少有力的審計證據。由于存在上述問題,在審計過程中經常發生與承包商方面的扯皮現象,以致于影響審計結論的及時準確出具,給項目管理和審計相關各方的后續工作帶來諸多不利影響。而項目第三方跟蹤審計采用動態監督模式,全過程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在前期工作階段即可對委托方的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提出咨詢意見,形成較為完善規范的合同文本;及時準確地完成對隱蔽工程、材料采購及工程變更的審計,為最終的決算審計打下良好的基礎;并能及時發現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提請委托方改進完善,從多方面提高了審計工作的成效。
3.有利于彌補委托方的技術短板和人員不足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在工程技術方面的人員,以土木工程和機電工程專業為多,而上述列入跟蹤審計范圍的項目涉及專業多,數量繁雜,且近年來,新技術、新材料層出不窮,僅靠經營管理單位自身的技術人員,常常難以適應工作的需要,通過委托獨立第三方開展項目跟蹤審計,有利于借助社會技術和管理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委托方的技術短板和人員不足。
三、項目第三方跟蹤審計的主要階段和內容
第三方跟蹤審計伴隨著項目實施全過程,一般可分為開工前準備、過程實施和工程結(決)算三個階段,跟蹤審計在不同的階段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工作內容和重點各有側重。現以高速公路大修項目的審計內容和要點為例,作一簡要分析。
(一)開工前準備階段的審計內容和要點1.審查項目建設程序和審批手續是否合規完備;項目所需的資金是否已列入已經審批的年度預算,資金是否落實。2.審核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是否具備相應資質等級,業務范圍是否符合要求;設計依據是否充分、可靠,設計文件質量是否符合要求等。3.審核概算設計文件內的工程項目有無漏項,預算中工程量計算是否正確,定額套用是否符合規定,工程計價是否合法、合規、準確,預算調整是否規范等。4.審核招標文件是否完備,并參加招標過程重要活動,審查招投標程序及其結果是否合法有效。5.在委托方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前,對合同內容進行審核,重點關注合同內容是否合理合法,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明確,重要條款表述是否準確,經過審核提出書面意見,以備委托方對合同條款進行修改完善。此階段的工作重點在于對前期工作的相關建設程序進行審計,對設計文件和合同文件進行審核,以及時掌握情況,提出改進建議,確保項目前期工作合法規范,便于項目進入實施階段后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
(二)過程實施階段的審計內容和要點1.對項目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檢查項目是否嚴格按照預算開展,有無超出批準預算范圍外的投資等問題。2.審查工程建設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審查各項內控制度的制定是否合理、有效,是否能夠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如工程支付及變更審批制度、工程驗收制度;設備材料采購管理制度等,保證項目運行程序規范、資金使用合規。3.對施工承包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審查合同雙方是否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工程有無違規分包、轉包;施工進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隱蔽工程驗收程序是否完備,記錄是否完整;工程變更理由是否充分、合理,變更審批程序是否合規,現場簽證手續是否完善。4.中期計量支付工作審查。審查中期計量支付程序是否規范,施工單位上報的文件是否完備,監理單位有無按規定認真審核鑒證,業主單位有關職能部門有無按程序進行審核;申請付款的金額是否準確、依據是否充分、資料是否完整,工程形象進度是否與實際相符,計量計價是否準確,防止出現超付工程款現象。5.對材料、設備價格和質量進行審核控制。審查材料、設備的采購價格是否與市場價格相符,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業主單位和監理單位有無相應的制度和流程,相關制度和流程是否得到嚴格執行,防止施工單位所購材料、設備以次充好,對工程質量產生隱患。此階段的工作重點在于對工程項目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進行審查,對中期工程計量支付、隱蔽工程驗收、工程變更及材料設備采購與價格控制進行審計,為下一階段的審計工作打好基礎。
(三)工程結(決)算階段的審計內容和要點1.合同內工程款的審計。由于工程規模、發包方式等的差異,目前常用的施工承包合同大致有單價合同、總價合同和預算價合同等三種。以工程量清單單價合同為例,在進行工程結算時,以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來計算最終的工程造價,這就要求審計時對工程量計算的準確性進行嚴格的審核,防止出現多報工程量、重復計算工程量及錯誤套用單價的現象。2.工程變更的審計。工程實施過程中,變更在所難免,而工程變更會對工程決算產生較大影響,因此要審核變更項目的審批、簽證手續是否齊全;核實變更增加的項目是否已包括在原有項目的工作內容中,防止重復計算。在此基礎上,審核變更工程量;依據定額,根據項目變更特點,核定變更工程單價,最終確定工程變更總價。3.工程結(決)算送審報告的審計。主要審查送審資料編制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手續是否完備,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結算書的計價、計量、計費是否正確,對遺留問題的處理是否合規等。在前兩個階段的工作基礎上,此階段的工作重點在于對工程結(決)算資料進行匯總審計。審計的依據是:項目有關的施工、設計、監理合同,技術規范,設計圖紙,項目管理手冊,現行國家及地方建筑、市政、公路等計價定額,交通部《交通建設項目委托審計管理辦法》和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審計單位依據上述規范、條例、制度和合同,就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核減項目及核減額,與承包商進行溝通商談,最終形成經承包商和委托單位共同確認的工程決算審計報告。如工程規模較大,并能形成獨立資產的項目,還需要對該項目的設計、監理、檢測、管理等費用進行審計,形成項目財務決算審計報告。
四、項目第三方跟蹤審計工作中應重點關注的幾個問題
1.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建立健全跟蹤審計管理制度是有效實行第三方跟蹤審計工作的基礎。管理工作制度先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結合自身特點,從跟蹤審計工作的目標、審計范圍和內容、機構保障、各方職責及具體工作流程等方面建立健全項目第三方跟蹤審計管理制度,以保證審計工作制度規范,流程清晰。其中,由于高速公路運營期的工程項目數量繁多,且存在路橋設施新舊程度和交通流量的差異,以及經營管理工作需求的不同,各單位的項目規模存在著很大的差別,有的項目如大修,總投資可能達幾千萬元之多,而小的零星改造工作,可能只需幾萬元投資,所有的項目都進行第三方跟蹤審計,顯然沒有必要,也不經濟,因此,應根據各單位項目的特點,本著“抓大放小”和“應審盡審”的原則,規定單項工程的送審標準,年初即根據已經批準的年度預算,會同審計單位編制跟蹤審計計劃,明確全年送審項目數量、工程概況、計劃開工和交工時間,便于審計單位及早制定具體的審計工作方案。
2.選擇勝任、負責的審計單位并簽訂完善的委托合同是第三方跟蹤審計成功實施的關鍵。應從中介機構的資信等級、專業力量、審計方案和以往審計業績等多方面進行考察,科學合理地選擇審計單位,并簽訂完善的審計委托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工作流程和費用結算辦法。委托合同中應明確要求審計單位成立與項目相適應的審計工作組,配備相應的工程、財務和法律專業人員以滿足審計工作的需要。從總體上講,對跟蹤審計人員的要求主要有四點,即獨立公正的審計立場、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專業勝任的業務能力和良好的職業操守,只有具備以上素養,審計人員才能有效開展跟蹤審計工作,按計劃完成審計任務。關于審計費用的結算,可采用基本工作費加審核提成的方式。由于跟蹤審計工作量較大,對于審計單位而言,配備人員多,工作耗時長,因此,應根據預計的年度送審項目情況,雙方核定基本工作費用,以保證審計單位的合理效益。同時,可根據送審項目的送審金額或核減金額的一定比例進行提成,以提高審計單位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意識。
3.委托單位的協調配合工作是第三方跟蹤審計順利推進的保障。第三方跟蹤審計工作涉及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承包商、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審計單位,各方依據施工承包合同、設計合同、監理合同和審計委托合同開展各自的工作,由于上述合同內容各異,但又基于同一個項目,因此工作界面上相互交叉多,在實施第三方跟蹤審計過程中,必然會產生很多需要協調的事項。作為委托單位,應成立以財務部門牽頭、項目承辦部門人員參加的審計工作協調組,負責審計過程中的協調配合工作。主要工作內容有:選擇審計單位;審核審計方案;督促審計單位按時到位專業人員和開展工作;及時提供項目有關資料;通知審計單位參加項目相關活動;督促承包商按期報送計量支付、工程變更和工程決算等文件;按程序要求完成業主單位各項工作;確認最終審計報告等。日常工作中,應進一步明確項目相關各方的責任。審計單位的職責在于監督與咨詢服務,其參與招投標過程、對合同條款進行審核把關、審查工程支付文件、審核工程變更及對材料采購價格進行審計等活動,都是為完成審計目標所進行的必備程序。但審計單位進行的相關工作,并不能代替或減免設計、監理單位的工作程序和應盡的工作責任,更不能代替項目管理方即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的職責。需要明確的是,承包商上報的最終決算材料,應由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項目承辦部門先行審核后,再予送審。在沒有形成最終審計報告前,不得組織項目驗收和工程款的最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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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家建設項目 竣工決算審計 財務決算審計
由于國家建設項目的建設模式較多,如建設單位公開招標確定施工方;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給施工方等確定投資方,投資方又確定施工方等,這些建設模式的合同內容不同,結算方式不同,會計核算也不盡相同,所以竣工決算審計也不相同。同樣,一級行政預算其審計內容、審計方法及處理處罰等也不一樣。
一、兩種決算審計的區別
(一)概念的區別
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是對以在初步驗收后對該項目竣工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的審計。
單位財務決算審計:財務決算是對預算經費執行情況的總結,與部門預算不可分割。財務決算一般指年度決算。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就是對一個部門或單位年終財務決算的審計。
(二)審計內容的區別
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主要內容與實行企業管理的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內容等都各有不同。比如實行企業管理的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內容主要包括:會計報表、賬簿、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審計;對企業流動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的審計;對企業債權債務的審計;對所有者權益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審計;對損益情況的審計。
在實際工作中,單位財務決算審計既包括建設單位自身的財務決算,同時也包括某個項目的財務收支,但項目的決算審計只包括與該項目有關的財務收支、工程造價等。比如對財務的審計,在單位財務決算審計時,涉及的有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代扣代繳施工方建安營業稅,但若只對某項目進行決算審計,所涉及的有代扣代繳施工方營業稅、投資方稅金、施工方、設計、咨詢單位營業稅(營改增的企業繳增值稅)等。也可就供貨方相關稅金進行審計。但投資方稅金目前全國無統一規定。僅就四川成都而言,在BT模式下:投融資人只負責提供資金,不參與項目施工管理,則對其取得的資金投資回報按照“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三)審計方法的區別
財務決算審計的方法有順查法、逆查法、抽查法等。
但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方法除與財務決算審計方法有部分相同外,另有:材料價格市場詢價方法;造價有疑難問題使得審計方法;到編制定額的造價站咨詢,以此依據計入審定造價;工程量的審計方法:如用GPS定位測距;鉆芯取樣測厚度及材質;皮尺測量長、寬、高等;綜合單價的審計方法包括:
(1)同類及相似項目按中標單價計價;
(2)變更項目按有關規定重新組價;
(3)同類及相似項目當結算工程量超過中標工程量15%以上的另行組價。
如對某項目審計,除運用單位財務決算審計的方法對項目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外,還要對工程造價進行審計,就要運用造價的審計方法:工程量的審計方法(GPS定位測距)、綜合單價的審計方法(變更項目的重新組價)等。
(四)處理處罰的區別
財務決算審計依據規章以上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若無文件規定,則不能處理處罰,應向上級部門匯報,以便今后制定政策時使用;工程決算審計中,概算、預算、招投標、多計造價等問題依據審投發【1996】105號文件執行。
在對某項目決算審計時,如發現財務收支方面存在的問題,則處理處罰在引用法律法規上面是一致的;但其他方面,如“四算三超”、高估冒算等方面,那么依據就不一樣了。
(五)法律效力的區別
實際工作中,國家建設項目結算審計大多利用審計報告及函的形式,很少采用審計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審計報告的依法出具不能代替審計決定的法律效力。”審計報告及函反映的問題,對于被審計單位而言,可執行,可不執行,如不執行,審計也就失去了它應有的意義和作用。而單位財務決算審計中,一般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小問題及建議上審計報告,而大問題上審計報告并作出審計決定。
審計實踐中,筆者認為,無論是單位財務決算審計,還是項目決算審計,都應該出具審計報告及審計決定,既保證審計文書的規范化,又保證所有的問題的都應由被審計單位執行。
(六)審計時間的區別
國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是某項目在初步驗收后就可實施審計,而單位財務決算審計一般是年終決算報表出來以后才開展財務決算審計。
只有完成了竣工決算審計,甲方、投資方、乙方才可以進行工程款最終結算,而僅有工程結算審計報告,建設單位是無法辦理真正的竣工決算。只有對項目進行決算審計,被審計單位依據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執行以后,才能辦理真正的項目決算。若單位財務決算審計時,某項目未完工,則不便于對某項目相關內容進行審計;但某項目未完工,也可對其進行在建工程審計或者過程控制審計。
二、兩種決算審計的聯系
(一)審計的意義和作用有聯系
兩種審計的意義和作用都是貫徹國家政策,維護國家利益,嚴肅財經紀律,促進加強管理和廉政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審計內容和范圍有聯系
單位財務決算審計可以延伸至有關單位,如設計方、施工方等,但項目決算審計,根據審計署有關規定,必須要對投資方、設計方、施工方、供貨方、尾工工程、移交工程等進行審計,其審計內容有聯系;但項目決算審計的內容要寬泛得多。
(三)財務收支審計中存在問題,處理處罰依據相同
兩類決算審計在財務收支審計中發現的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在處理、處罰依據上基本是相同的。
(四)會計科目有聯系
工程項目的財務收支、往來、現金、存款與該單位的非工程項目資金的收支、往來、現金、存款有時有密切的聯系,會計分錄之間的經濟往來也有聯系。
(五)審計方法也有相同點
如對現金的盤點、存款與對賬單的核對、往來款項的函證等。
三、建議
審計署盡快出臺相關文件,明確項目決算審計或結算審計,對于審減的工程造價這個問題,必須出具審計決定,否則,即使后續審計,被審計單位不執行審計報告,而按合同付款給施工方或投資方,在國家資金流失的同時,審計的權威性無法體現,投資審計的作用也就毫無意義而言了,審計部門實質上變為施工企業的結算公司了。
各級審計部門要注重資源整合,防止對項目先審計財務,后再對該項目決算進行審計,這樣,無論是時間、資源等方面都浪費了。還可在項目決算審計中,利用原有對項目的財務審計結果 ,以及上級審計部門對財務審計的成果,避免重復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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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規范本**建設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監察審計工作,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根據《公司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審計署《內部審計準則》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內部監察是依法對全公司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系統審計和監督,以嚴肅財經紀律,控制風險,促進廉政建設,維護單位合法權益,改善經營管理,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為目的。
第三條公司所屬各部室、子公司應按照本制度規定,自覺接受內部審計監督。
第二章內部審計組織機構職責
第四條公司設監察審計部,作為公司內部監察審計機構,負責公司內部監察審計工作,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第五條監察審計部應當保持獨立性,公司各內部機構部門、子公司應當積極主動配合監察審計部依法履行職責,不得妨礙監察審計的工作。
第三章內部審計的范圍及權限
第六條內部監察審計的范圍:
監察審計部應根據公司各階段工作重點和董事會的部署,組織安排監督審計工作。主要負責對公司的財務管理、工程管理、工作作風建設的執行情況等進行監督審計,具體內容如下:
(一)財務監督:對公司財務計劃、財務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與財務收支相關的經濟活動及公司經濟效益;財務管理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公司資金和財產管理情況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二)工程項目監督:對公司工程招投標、合同簽訂、變更、中間計量支付、驗收、結算執行情況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參與工程招投標、合同簽訂的有關會議,參與工程變更、工程驗收現場查看,對工程款中間計量支付是否與完成工程量、合同支付方式相符進行核實簽字。
(三)合同審核:由法律專業技術人員對公司合同初稿依據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要求,對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規性,有效性進行的法律審核把關,并簽署意見。
(四)資產經營監督:對公司承包租賃合同、租金收取、國有資產使用、投資情況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參加公司經營管理方面的有關會議、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規章制度;對重大經營決策和投資方案執行情況審計監督。
(五)對子公司的重大議事規則及重大經濟決策事項、大宗物品采購、財務、工程建設情況進行監督審計;人事任免,工資、獎金發放情況進行監督審計。
(六)配合綜合辦對公司員工工作作風進行監督考核。配合綜合辦對各部室、子公司工作進度進行監督考核。
(七)對公司大宗物品采購進行監督審核。
(八)專項監督審計:對與公司經濟活動有關的特定事項,向公司有關部門或個人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并向董事會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九)董事會、董事長交辦的其他監督審核事宜。
第七條內部審計依據:
(一)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二)公司規章制度,董事會決議。
(三)公司經營方計、計劃、目標。
第八條審計機構的主要權限:
(一)召開與內部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議。
(二)審核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檢查公司資金和資產,檢測財務會計軟件,查閱其他有關文件、資料,必要時索取相關資料復印備查。
(三)內部審計人員發現公司規章制度和企業管理存在缺陷,應向公司領導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合理化建議。
(四)向董事長會反映其他相關情況。
第四章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第九條根據集團公司具體情況,擬定內部審計項目計劃,報董事長批準后實施。實施審計前,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被審計部室、子公司(領導臨時決定的突擊性審計任務除外)。每季度至少對各部室、子公司進行監察審計一次,不定期對各部室、子公司進行專項監察審計。根據監察審計情況出具監察審計報告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條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如有異議,可以在接到正式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七天內向董事長匯報。
第五章審計人員及管理
第十一條內部監察審計人員應當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職守。內部監察審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
第十二條公司建立特邀內審員制度,特邀內審員用于臨時補充內部審計力量不足,協助解決內審工作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公司在內審人員不足時,由內部審計負責人提出建議,報經董事長同意批準,方可聘請特邀內審員。
第六章審計檔案管理
第十三條監察審計部門應當建立建全監察審計檔案管理制度,監察審計檔案的歸檔、保管由內部監察審計人員負責。
第十四條審計檔案管理范圍:
(一)監察審計通知書和監察審計方案;
(二)監察審計報告及其附件;
(三)監察審計記錄、監察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
(四)反映被審單位和個人業務活動的書面文件;
(五)董事長對審計事項或審計報告的指示、批復和意見;
(六)監察審計處理決定及執行情況報告;
(七)申訴、申請復審報告;
(八)復審和后續審計的資料;
(九)其他應保存的資料。
第十五條檔案管理具體辦法參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執行。如借閱審計檔案,應經有關領批準。審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十年,永久檔案的保管期限為長期。
第七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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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搞好審前調查
審前調查是確定審計內容、審計范圍、選擇審計方法和步驟、制定審計實施方案的必備環節,是工程建設期審計質量的前期控制。要想提高工程建設期的審計質量,審計人員首先應熟悉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材料,了解工程設計范圍、建設規模、采用的工藝方法、選用的主要工藝設備、投資概算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等內容,對所掌握的內容尤其是投資概算進行認真細致的分析,找出審計重點,做到科學合理,全面考慮。同時,還應收集相關的法規文件,強化專業知識,使審計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二、重視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
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質量控制的“龍頭”。它是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形成的第一個綜合性文檔,通過統籌計劃和安排,明確審計目標和細化審計內容,從根本上規定了建設期審計發展的方向。審計實施方案是實施審計和質量檢查的標準。依照審計實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斷審計人員審了什么、怎么審的、結果怎樣,是否嚴格執行了審計程序,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人員的隨意性。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報告的基礎。審計評價要求審計組只對所涉及的審計事項發表審計意見。因此,好的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質量控制的靈魂,是指導審計人員現場作業的“路線圖”,對審計起著全面控制的作用。
由于工程建設期審計的實施過程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所以科學合理地選擇審計介入的時機和內容,是高質量完成建設期審計的關鍵。因此,在制定審計實施方案時,應首先確定審計跟蹤點。審計跟蹤點的設置是建設期審計的關鍵,它直接影響審計項目的質量和效果。審計實施方案應明確選擇對工程質量、投資、進度影響較大及事后不能審計或事后審計難度較大的內容作為審計跟蹤點,規定其作為必審內容。審計跟蹤點應細化,如防腐保溫工程、重要的基礎施工過程、設備工藝管線的試壓等,使審計介入的時機和內容相對固定,避免對施工進度造成影響。其次,應在審計實施方案中明確審計需參加的施工管理活動,目的是掌握工程的整體情況,使審計工作更有主動性。如主要設備的招標、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查、圖紙會審、工程投資款撥付等,這些活動審計人員必須參加,以及時了解建設項目的動態變化,為保證審計質量做好基礎工作。
轉貼于
三、強化審計實施過程控制
審計實施過程的控制是提高審計質量的中心環節。在工程建設期審計中,由于審計工作日比較長,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種各樣的審計風險,再加上審計人員自身能力的限制,對某一問題做出錯誤的判斷在所難免。所以,為了確保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必須強化對審計實施過程的控制。首先,應明確相關審計人員的責任,建立行之有效的審計復核制度;其次,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審計程序,按照審計準則的有關要求編制描述性的審計工作底稿,獲取直接、有效的審計證據;再次,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糾正,保證審計任務順利、高質量地完成。
工程建設期審計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因此,應強化審計基礎工作,準時按照被審計單位通知的時間到達現場開展審計,及時記錄有關審計事項和內容,完整顯示審計過程。在發表審計意見和做出審計決定時,根據審計事項的重要程度和時限性,可以選擇口頭、審計底稿及審計整改單、審計公文等形式,保證審計結果直接、及時地作用于工程項目。例如,在對×單位承建的“××深冷裝置改造工程”的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發現該工程消防水罐的防腐存在較為嚴重的質量問題。設計圖紙規定罐內防腐需要噴涂四遍才能達到質量要求,而施工單位不按設計要求施工,有的僅噴涂一遍就達到設計厚度,嚴重影響了金屬罐的使用壽命。審計人員及時出具審計整改通知單,施工單位立即進行了返工處理,確保了金屬罐的使用壽命。這種現場及時糾正發現問題的做法,不僅為優質高效地完成建設項目提供了有力保證,也提高了審計工作的質量和信譽。
四、提高審計報告質量,完善審計質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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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基建修繕工程;內審外審;利弊;合作
一、研究背景和意義
目前,基建工程審計主要有竣工結算審計和全過程跟蹤審計兩種方式。竣工結算審計是審計在工程竣工結算階段介入,審核施工方提報結算報告的準確性,未涉及決策立項、圖紙設計、招投標、合同簽訂、施工過程等重要階段和關鍵環節,難以進行全過程造價的有效控制,是一種事后監督。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05年在內部審計實務指南1號《建設項目內部審計》,提出了“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的方式。全過程跟蹤審計是從項目立項到交付使用,實施全面、系統、動態的全過程審計控制,具有實時性、預防性、效益性、專業性的特點。即涵蓋設計、招投標、合同簽訂、施工過程、竣工結算等全過程,注重各階段之間的銜接,關注重點環節,進行全方位的管理,實現控制目標。此種方式有效避免了單純竣工結算審計的弊端,可以在審計過程中及時、有效地掌握工程進度、材料質量、現場變更的具體內容及容易發生糾紛的各種情況,及時發現問題采取防范措施,是一種動態的審計方式。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優勢使其逐漸成為高校工程審計采用的主要方式。
全過程跟蹤審計方式下,完全依靠內審資源,無論從審計力量,還是時間、技術上都已不能滿足工作需要。高校為減輕內部審計壓力,降低風險,逐漸將眼光轉向委托外審。工程造價咨詢公司專業技術優勢明顯,但也有其固有的一些弊端,如審計合謀的風險問題,審計過程的監管問題,審計質量控制問題等等。所以必須堅持內審與外審相結合,取長補短,緊密配合,才能充分利用各自優勢,最終達到合理控制工程造價的目的。內審與外審有效結合的前提,就是應充分了解它們各自的優勢和弊端,深入研究和分析其利弊和特點,探討內審與外審在各個環節的介入時間和配合方式,明確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合理分工,實現優勢互補,降低工程造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實現審計預期目標。
二、內部審計與委托外審的利弊分析
(一)內部審計的利弊分析
高校工程內部審計是高校監督基建資金運用情況的管理部門,是一種較高層次、綜合性的經濟監督活動,有較強的專業性,在改善組織管理,維持項目合理造價等方面有著積極的作用。
1.內部審計的特點和優勢。內部審計與政府審計、社會審計相比,有其自身特點:(1)內審人員服務于組織內部的獨立部門,可獨立行使監督管理職能。目前,高校審計崗位普遍根據審計業務需要設置,專設工程審計崗位,且職責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工程內審人員獨立于基建等部門之外,審計工作不受其他部門影響,能夠對建設工程過程獨立地進行造價管理控制。(2)人員和服務的內向性,決定了管理主動性和客觀性較強。內部審計人員分工明確,責任意識較強。且多為高校正式編制人員,個人利益c學校利益休戚相關。審計工作特有的崗位風險也促使審計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廉潔自律和責任意識,恪守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地評價和管理工程建設過程,對發生的各類問題能夠公正地處理,不會與施工方串通舞弊,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3)內部審計部門與本校其他部門及施工單位之間協調性強,利于問題的快速處理。內審人員為本校人員,經歷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從立項開始的整個工程建設過程,熟悉學校工程建設相關制度流程和項目執行各個階段的實際情況,也可以隨時進入建設現場了解施工現況;且與基建、財務等部門同在一個組織體內,有共同的行政領導,遇到問題與基建、施工單位溝通協調更順暢,可以保證及時跟進項目進度,隨時了解現場情況,化解可能存在的各種矛盾,合理控制工程造價。
2.內部審計的弊端。內部審計也有其自身的一些弊端:(1)內審人員配備少,專業技能不全面。工程項目涉及設計、土建、按裝、裝飾、綠化各個階段,涵蓋建筑規劃、圖紙設計、施工技術、財務管理、法律知識等各個專業,需要配備實現工程項目全過程全方位管理目標的各類專業人才。而高校普遍人員配備不足,資源缺乏;有些人員是從財務轉到審計崗位的,專業勝任能力不足;一般工程專業內審人員,只掌握某一工程專業技術,知識結構單一,審計機構整體知識結構不均衡,滿足不了項目全過程管理的需要;(2)內部審計人員風險管理意識缺乏,審計深度、范圍不夠。內部審計人員為高校正式職工,體制內的安全感往往削弱其對風險管理的認識。如對一些設計變更、施工變更,過度依賴監理和基建人員的判斷和處理結果,缺乏主動參與的意識;對隱蔽工程等一些現場簽證單的處理不夠敏感,關注的深度不夠;在設計、招投標、建筑材料價格波動等外部風險方面,市場考察和審前調查工作不足,對可能存在的舞弊行為沒有事先有效防范和控制意識,等等。(3)內部審計方案不完善,跟蹤不到位,審計質量不高。高校基建修繕項目投資數額大、周期長、技術復雜、涉及面廣,而內部審計囿于其專業力量的限制,在全過程審計方案的范圍、深度、具體細節方面有缺陷,應對措施考慮不周全;計劃性弱,往往是干到哪兒審到哪兒,不能全面兼顧,統籌安排;跟蹤不深入,對一些現場簽證資料和價格變更等問題處理不及時、不到位,如對設計環節關注不夠或嚴重缺位。設計環節關系整個工程的質量和造價水平,經常出現設計過于注重外觀、實用性差,設計檔次過高、大大超過其實用功能造成使用浪費等現象。(4)內控機制不健全,獨立性相對較弱,易受單位行政干預。內部審計機構行政上受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審計的客觀公正性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行政領導是否干預工程和造價管理。但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的深入,高校各級領導越來越重視內控制度的完善和執行,自律意識普遍增強,內審的人為干擾因素已逐漸減弱。
(二)外部審計利弊分析
基建修繕項目的外審,就是高校以簽訂造價合同的形式,委托工程造價咨詢公司承擔本校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委托外審可以彌補高校內部審計資源缺少,降低審計壓力,節約辦學資金。
1.外部審計的優勢。(1)外部審計獨立性強,行政干擾因素少,可以保障審計結果的客觀性、公正性。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受托的工程造價公司為獨立的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與高校不存在隸屬關系,不受高校的行政干預,與高校沒有利害關系。業務上只對受托人負責,因而可以獨立、客觀地評價和審核經濟活動過程、結果,有效保障建設項目質量目標、時間目標、成本目標等管理目標的實現。(2)專業勝任能力強,可以保證審計質量,降低造價成本。工程造價公司配備了包括施工技術、工程造價、經濟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類專業人員,專業技能覆蓋跟蹤審計全過程的需求;工程造價人員專職從事造價管理工作,具備豐富的施工現場經驗、熟悉施工流程、掌握工程管理控制的方法,能夠應付各類復雜的工程狀況,可以為工程建設項目提供合理建議和咨詢服務,通過跟蹤審計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規范建設程序,完善內控制度。(3)有利于強化內部控制建設,遏制腐敗現象,推進高校的廉政建設工作。工程造價公司的獨立性和非隸屬性,使委托外審可以消除因內部關系處理帶來的經濟隱患,有效避免因高校內控制度不健全、審計程序不合理而出現的腐敗現象,對推動高校的廉政建設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
2.外部審計的弊端。委托外審的缺陷主要有:(1)外審的審計成本高。委托工程造價公司跟蹤審計,需要按建安工程投資的一定比例支付審計咨詢費用,因而會增加工程建設成本。(2)外審的積極性、主動性弱,對降低項目工程造價有影響。工程造價公司受托參與業務服務的目的主要是為取得收入,而工程管理各個階段出現的一些問題,如材料定價、設計變更、施工變更等事項的發生與其服務收入不掛鉤。處理這些問題,只要委托方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蓋章或其他相關手續完備,受托方便不需要承擔責任,所以受托方不會積極主動地站在學校的立場,從降低造價、提高工程質量等角度考慮業務本身的合理性、效益性。(3)存在受托方與施工單位合謀的風險,影響審計結果。中介C構參與項目管理的目的是為了獲取更多的利益,若受托造價公司整體職業道德不過硬,以利潤最大化為最終目的,勢必存在不惜損害委托方利益與施工單位合謀,以獲取自身更大利益的風險,而最終影響審計結果,不利于建設成本的控制。
三、內審與外審結合,內部審計外部化
內審與外審各有利弊,應有效結合。基于內部審計不可避免的專業資源聵乏的問題,內部審計外部化應是一種趨勢。應合理運用以外審為主,內審監督、管理,內外審合作的審計模式,規避雙方的短板,實現優勢互補,完成審計目標。
(一)合理選擇外審機構
外審機構的選擇至關重要。應充分考察企業信譽、業績,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業務能力、業績,慎重選擇備選單位。1.在充分考察的基礎上,確定合作意向名單;2.通過招投標方式,最終確定外審機構;3.簽訂咨詢服務合同,明確受托的業務范圍、應承擔的責任、違約處罰等內容。
(二)全過程合作審計
為充分利用外審的專業化優勢,受托的造價公司從立項開始,通過代為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投資估算書,可確保項目的投資計劃更合理。應重點關注幾個重要環節的配合:
1.設計階段。設計直接關乎項目的造價水平。設計人員缺乏施工經驗,對實際施工工藝的了解不多,容易使設計和施工脫節;且只重視設計技術和工程的安全性,不關注項目的經濟性和合理性等等,因而存在一定的設計風險。受托造價公司可運用其實踐經驗,協同內審擬訂設計合同內容、審核概算和施工圖預算、從工程造價的角度出發,對設計圖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建設成本。
2.招投標、合同簽訂階段。招標文件的修改、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復核、施工合同的簽訂決定著整個施工過程和結算結果,是造價審核的依據。此階段,應內外審結合,共同審核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有關條款。外審要確保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最大限度地規避風險,防止竣工結算時因約定不明確和漏項而使委托方蒙受經濟損失問題的發生。為確保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基建部門可另行委托一家造價公司同時編制工程量清單,雙方核對無誤后,由內審委托的造價公司最終出具工程量清單,編制招標控制價,做為施工招標的依據。
3.施工過程。此階段的跟蹤內容主要有參與圖紙會審、編制進度報告、審核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材料價格詢價定價、處理索賠等事項。內外審結合應關注經濟簽證的真實性、必要性和時效性,設計變更的合理性及手續的完備性,甲方供材的領料經辦簽字是否齊全等問題。內審應對受托造價公司的項目人員提出具體的管理要求和標準,要求其代為參加監理會議 記錄并及時匯報會議內容,定期提供審計資料,如進度報告、跟蹤審計日志、現場施工照片等,為竣工結算提供依據。
4.竣工結算階段。內審檢查是否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結算資料是否完整,報外審進行結算審核。外審根據施工結算資料,再次檢查確認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結合現場簽證等資料,審核工程造價。出具的審計報告應附簽證資料、竣工驗收單、工程結算申請等原件及施工合同復印件。此階段,外審出初步意見后,內審應抽查復核審計結果,保證結算報告的準確性;工程審計力量弱的單位可另行委托造價公司復核,定稿審計報告由受托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造價公司出具。以上復核程序可以有效保證審計質量,規避計算錯誤、合伙作弊等審計風險。
(三)內外審結合注意的幾個問題
1.強化監督制約機制,注重制度建設。應建立健全全過程跟蹤審計的相關制度和業務流程,明確各方責任和義務。(1)建立現場審計人員簽到制度,保證審計人員及時掌握現場施工情況,及時處理有造價有關的問題;(2)建立跟蹤審計日志制度,重視每次的跟蹤審計日志或跟蹤周報,并保存現場影像圖片資料,為日后可能發性的糾紛及審計結算爭議事項提供證據;(3)建立審計報告復核制度,內審要定期檢查和復核受托造價公司的業務成果,審核審計報告,有效預防受托造價公司消極應付的行為,切實發揮內審監督管理的作用;(4)建立外審評價制度,審計服務結束后,對其審計服務質量進行評價,優秀的納入長期合作名單。
2.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內審與外審在跟蹤審計過程中,應雙方密切協作,成為一個管理團體。外審應定期向內審匯報工程進展狀況及現場簽證等涉及的所有審計工作,內審對外審工作定期檢查并及時提出要求。對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雙方溝通應做到經常、及時,以規避風險和降低造價為目標,防止因溝通不到位、不及時引發施工問題及各方矛盾,影響工程造價及工程進度。
四、結論
本文通過對全過程跟蹤審計方式下內審外審利弊的深入分析,探討內審外審在基建修繕工程過程中的結合形式,有效解決工程審計過程中各階段、各環節專業技術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問題,降低造價風險,提高資金效益,健全內部管理體制,促進高校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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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建筑工程;跟蹤審計;管理;控制
中圖分類號:K826.1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前言
在大型建筑工程建設中引入跟蹤審計也必將提高建筑投資的利用率。跟蹤審計作為提升審計效能的一個重要途徑,是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的客觀需要。實踐中不僅在完善項目建設管理,提高工程建設資金使用效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而且對體制、制度性缺陷和項目管理漏洞加以關注,有利于促進科學發展體制機制的建立。其作用應引起管理
1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概述
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是依據法律法規對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的造價管理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咨詢、鑒證和監督等活動;它是對建設項目有計劃的從可行性研究、立項、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竣工結(決)算等諸多環節,進行審計監督的一種方法;它將工程建設全過程分為若干階段或期間,審計人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及時對各階段或期間涉及工程造價的活動和文件進行審計,并及時作出審計評價和建議。
2建設工程壽命周期中各階段跟蹤審計的目的和任務不同
2.1設計前階段和設計階段以審計機構的組建為主,并對建設程序進行審核及規范
審計機構應在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中選擇選定,人員主要是由與工程項目相配套專業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工程技術人員及財會人員組成。在建設項目開工前階段,主要檢查建設項目的審批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概算批復、建設用地批準、建設規劃及施工許可、環保及消防批準、項目設計及設計圖審核等文件是否齊全;檢查招投標程序及其結果是否合法、有效;檢查與各建設項目相關單位簽訂的合同條款是否合規、公允,與招標文件和投標承諾是否一致;檢查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合理、是否專戶存儲,建設資金能否滿足項目建設當年應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對使用國債的建設項目,要嚴格規定其操作程序和使用范圍,并作為建設資金審計的重點;檢查各種規費是否按規定及時繳納;減、緩、免手續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檢查征地或拆遷補償費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關評估、計價是否合規、合理,有無擅自擴大拆遷范圍、提高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等問題。
2.2事中控制的目的是規范工程項目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項目投資
在建設項目施工階段主要包括:檢查履行合同情況,檢查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單位是否認真履行合同條款,有無違法分包、轉包工程。如有變更、增補、轉讓或終止情況,應檢查其真實性、合法性;檢查項目概算執行情況,檢查有無超出批準概算范圍投資和不按概算批復的規定購置自用固定資產,擠占或者虛列工程成本等問題;檢查內控制度建立、執行情況;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建立健全并執行了各項內控制度。應督促、指導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證項目建設規范運行、建設資金合法使用;檢查工程設計變更、施工現場簽證手續是否合理、合規、及時、完整、真實;檢查工程成本核算及賬務處理是否符合《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設項目的管理及竣工決算的需要;檢查建設資金到位情況是否與資金籌集計劃或投資進度相銜接,有無大量資金閑置或因資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損失浪費現象;檢查建設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是否按照工程進度付款,有無擠占、挪用建設項目資金等問題。對往來資金數額較大且長時間不結轉的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現超付工程款現象;檢查建設單位管理費的計取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費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須、節約”的原則,有無超出概算控制金額的情況;加強設備、材料價格控制,尤其要對建設單位關聯企業所供設備、材料的價格進行檢查,防止從中加價。對已購設備、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責任,并督促建設單位及時處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檢查國家、省、市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
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可實現對項目的動態控制
項目實施跟蹤審計,就是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服務于業主而對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進行投資控制、進度控制和質量控制。跟蹤審計就是把審計監督的關口往前移,促進了建設單位出
臺制度,規范管理,把可能發生的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中,確保工程資金的安全使用效益,為高質量地完成建設項目提供重要保證。跟蹤審計項目報告具有階段性。跟蹤審計報告分為階段性審計報告和年度審計報告,分別對工程的進展情況或分部分項工程結算報審情況,每一個跟蹤年度審計情況出具審計結論性文書。內容均包括基本情況、審計情況、項目總體評價意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審計建議五個方面。跟蹤審計項目結算具有前移性。平時可以核定的工作量及審計內容隨時審核完成,為工程款項計量支付提供了可靠依據,較好地避免了事后審計的盲目性。
4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只有遵循一定的方法才能真正起到跟蹤審計的作用,才能使業主更好地進行項目的動態控制
在建設項目正式立項時,將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納入審計視野,關注其在各階段的三控目標。審計組在項目現場設立辦公場所,與被審計單位建立定期例會制度,參加被審計單位的重要例會,及時了解、掌握項目有關情況,提出意見,并且做好會議記錄。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審計組成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工程進展、變更等真實情況,了解工程建設中涉及的有關技術問題,熟悉工程計量規則及有關費用的測算辦法,并且做好相關記錄。審計人員應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定期(一般為每月一次,次月對上月)對各參建單位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工作數量、工作質量進行核定,開具核定單。審計組應根據跟蹤審計實施方案的要求,要求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組規定的時間和方法報送工程結算資料,并及時確定審計結果:采用“以實結算”方式的,必須要求施工企業按照已完成的形象進度,及時報送“分部、分項工程”的結算資料,予以審計,在較短的時間內做到“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結算審計基本結束”;采用“中標價包干,設計變更、額外工作量簽證按實調整”結算方式的,必須要求施工企業每月將已發生的設計變更、簽證工作量編制“變更部分結算”,經審計后作為工程竣工結算的組成部分;采用“單價包干、工程量按實結算”方式的,必須要求施工企業對已完成的形象進度上報“分部、分項工程”的結算資料,經審計后作為工程竣工結算的組成部分。
跟蹤審計的事后控制審計結束后,必須及時將審計工作底稿、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附件、現場變更及簽證記錄、審計結果通知書等資料整理登記歸檔,并對審計數據資料進行信息化處理,建立審計項目檔案。對于在建工程其他費用的審計,亦應本著“及時、完整、準確”的原則進行審計,并按時做好《審計工作底稿》。審計組應建立《跟蹤審計項目臺賬》,由主審人員負責及時登記審計時間、工作紀實(包括工作內容、審計事實、發現問題、審計意見、整改情況、審計成果)。臺賬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成為反映跟蹤審計全貌的工作日志。
5結語
總而言之,跟蹤審計實質上就是工程的管理審計,管理審計是現代審計的一個重要標志,工程審計應當實現從傳統審計向管理審計的延伸,將事后審計變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按照全方位、全過程的審計要求,做到關口前移、全程監控,在全面全過程的審計中找準工程建設中的薄弱環節,以規范工程建設行為,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促使工期、質量、功能和投資最佳化,爭取最佳投資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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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具有政策涉及面廣、投資數額大、建設周期和投資回收期長、參與單位眾多、建設過程管理復雜、舞弊行為高發等特點,并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及工程變更、工程索賠等變動因素,因此,全過程跟蹤審計越來越受到重視,得到廣泛的應用。
全過程跟蹤審計將傳統的結果審計轉變為全過程審計;將傳統的財務審計擴大到全方位工程審計;將傳統的審計監督延伸到審計服務。其核心內容是對投資建設項目的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竣工驗收及結算、決算及后評價等全過程的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連續、全面、系統的審計、監督、服務和評價;并協助建設單位掌控建設管理程序,理順主次矛盾,規范管理,加強內控,促進廉政,規避風險,將建設資金、工程質量、安全、進度與造價控制在預定目標之內,有效地提高項目投資綜合效益,為企業的安全穩健持續發展保駕護航。
隨著國家審計署推行的金審工程《現場審計操作系統(AO)》和《審計管理系統(OA)》的普及,對財務審計工作實現了手工審計賬務向審計電子財務數據的轉換,對審計項目計劃、進度及質量控制實行網絡化,促進了工程審計信息化,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能和審計質量。但無法對投資項目的建設管理、造價控制、投資績效、概算執行、效益評價等重要審計內容實現全過程信息化審計,仍需要開發新的審計軟件系統,逐步做到數字來源信息化、審計過程信息化、審計管理信息化。
基于集團公司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信息化的探索、實踐、創新,運用數據庫技術和網絡技術,通過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型創新與管理信息化平臺創新,大大地提升了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信息化水平,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與審計質量,對促進建設項目審計信息化、現代化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與創新。
1 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模式創新
1.1 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模型
全過程跟蹤審計的主管部門是投資方的審計管理部,負責對跟蹤審計的指導、監管、考核與總協調,并確定跟蹤審計內容與目標。跟蹤審計的主體是社會中介審計機構,由審計的主管部門通過招投標擇優選用,負責全過程跟蹤審計實施。審計對象是投資方的項目建設公司以及建設項目的參建單位,包括勘察、設計、檢測、評價、咨詢等,技術服務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監理單位、施工承包單位等。項目公司負責提供跟蹤審計條件,并負責審計單位與被審參建單位間的協調管理。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模型[1]見圖1。
1.2 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內容與管理
全過程跟蹤審計的主要審計內容應包括:對建設項目決策立項、設計與概算、施工采購招標與承包、施工管理過程及造價控制等經濟活動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審計;對竣工結算的審計、對財務決算的審計、固定資產結轉服務及項目后評價。
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主要包括審計計劃管理、審計進度管理、審計質量管理、審計項目管理、審計機構及審計人員管理、審計統計報表等管理。
1.3 審計模式與審計行為
統一審計模式,規范審計行為是審計管理信息化的基礎。集團公司先后出臺了《建設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辦法》《外部審計機構管理辦法》《建設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考核評價標準》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強化對中介?C構履職情況的監督和管理,加強對完工項目的總結評價,逐步實現建設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的常態化和規范化,并取得豐碩的審計成果和成功的經驗。目前正在制定《全過程跟蹤審計操作規程》,進一步規范現場跟蹤審計行為及審計人員規范作業程序,以利實現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信息化。
2 全過程跟蹤審計軟件開發創新
2.1 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軟件開發
由于過程審計具有審計面廣、審計點多、流程長、信息分散、數據量大等特點,實現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管理信息化是工程審計現代化的必然趨勢。借助審計人員的跟蹤審計經驗,結合審計項目實際,開發了審計業務軟件,實現了審計立項、管理、制度建設及信息共享、審計復核程序化等功能,并在此基礎上又進一步建立了審計數據庫、完成了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軟件的二次開發,進一步規范審計管理流程,實現集團公司多單位審計的協作分工,并由審計管理部統一調配各種審計資源,形成建設項目審計的準確性、高效性優勢。對分散的審計信息與數據,實行統一管理和使用,實現審計資源的整合,自由切換,方便審計人員對比、分析、回顧。通過與“全過程現場實時審計軟件”《現場審計操作系統(AO)》和《審計管理系統(OA)》對接交付,可以進行遠程討論,共同確定審計方案、審計計劃、審計重點;實現遠程實時審計、在線復核,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處理,跟蹤反饋,跟蹤整改,與建設項目進展實現同步審計。
審計主管部門對于被審計投資項目及被監控的費用和預算等均可以做到事中監督,從而能及時發現各個環節存在的問題,把企業的經營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審計主管人員可以在辦公室隨時查詢現場信息、工作進度、工作質量與審計成果等情況,予以指導、監管與協調,從而進一步實現跟蹤審計管理規范化,程序化、信息化。
2.2 全過程現場實時審計軟件開發
實現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信息化的前提是必須實現建設項目現場實時審計信息化。《現場審計操作系統(AO)》和《審計管理系統(OA)》只解決了財務審計的現場實時審計信息化與審計管理信息化,因此,亟待開發建設項目立項決策階段審計實時審計軟件、設計階段實時審計軟件、招投標階段實時審計軟件、施工現場實時審計軟件,并采用高端裝備,將現代工程建設技術與信息化技術高度融合,可使審計人員坐在辦公室,通過遠程監控、實時預警,實時跟蹤、取證,觀察項目進度與現場工況,及時發現項目存在的程序性問題,及時糾正不規范行為。通過查看審計項目的業務流和資金流數據,進行數據分析,在發現疑點或異常后及時通知被審計單位,把問題消滅在萌芽階段,充分發揮審計的免疫作用。
第一,對于建設項目前期的審計,與OA辦公軟件互交,使審計各方實現公文資料自動傳輸,實現日常工作程序化、信息化。在審計計劃管理、審計法律依據檢索、審計底稿、審計日記、審計報告等文書管理以及圖像影視資料的處理、綜合、統計、分析中,應用該軟件的評價功能,對建設項目的決策立項、規劃設計、招投標、物資采購、工程質量、安全、進度、造價控制等管理環節做出科學評價。
第二,對于施工過程遇到的現場條件變化、工程變更及安全、質量隱患等重大案件線索,利用建設項目數據與施工現場實時審計數據分析,找出疑點數據,運用現代工程技術手段鎖定案件坐標點,還原原始數據,進行核查分析與專業判斷,提出預警或整改指令。
第三,對于工程質量控制信息化審計,通過先進技術裝備與信息化技術整合,依據數據庫相關標準分析現場實時審計信息,做出專業判斷,選定需要檢測的對象,再使用現代技術手段采集檢測數據,并對采集檢測數據進行數字化分析,做出審計評價。
在審計流量里設置審計預警系統,對現場條件變化、重大工程變更、材料變更等容易引起糾紛節點作為預警點,依據節點預警標準,做出預警指示,各審計執行系統根據專業判斷,做出風險評估,出具審計意見。
3 建?O項目審計數據庫建設
3.1 數據庫設置與功能
將各相關部門、審計機構、審計項目的審計信息進行關聯,整合項目審計信息數據,按審計需求進行分層分類分級管理,設置公共資源數據庫,包含法律法規數據庫、企業內控規章制度數據庫、建設規范標準數據庫、人機材市場信息數據庫、審計招投標信息庫、中介審計信譽庫等,并設置審計方法數據庫、專家人力資源數據庫、審計環境資源數據庫、參建關聯單位數據庫、造價聯網審計數據庫、財務聯網審計數據庫、技術經濟指標分析數據庫、在建審計案例交換數據庫等,運用數據庫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資源共享與交換,讓審計人員方便快捷地能夠遠程查詢和維護處理數據,能及時、快捷、準確地獲得多元化的審計信息,全方位、多維度地利用審計信息資源開展審計工作。可以針對項目建設的必經環節選擇相應的數據庫進行查詢、收集、分析,確定審計方案、審計計劃、審計方法并做出合理性判斷。
3.2 數據庫的運用與作用
建立文檔與數據的關聯,將所有數據及文檔、合同、圖紙、影視、檔案等各類文檔集中統一存儲,實行訪問權限與版本控制,通過集成指紋儀、二維碼等設備的輸入,與登錄系統融合實現單點登錄自動生成移動信息系統,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均可操作,滿足移動辦公與遠程操作的需要。
在審計進程中,審計人員可以依據項目決策立項數據,快速準確發現是否存在違法違紀問題;依據項目設計審計數據,分析設計概算是否合理,設計的完善合理度是否引起工程頻繁變更,進而影響造價;依據項目招投標審計數據,分析招投標是否存在“明招暗定”“圍標串標”等現象;依據現場實時審計數據,分析現場是否存在事故隱患、工程變更、偷工減料、虛增工程量等現象;依據造價、財務審計數據,分析是否存在重復計算、單價變更、偷工減料、虛增工程量、高估冒算等問題。
審計主管部門,可以隨時通過系統了解項目進展情況,整合各種審計資源;通過系統收集、整理和上報審計信息;同時,可以了解各項目審計進度、審計質量與存在的問題,掌控投資建設及審計情況,掌控建設單位、中介機構等工作信息,對審計工作做出指示、警告、處理與評價。
稅務、紀檢、監察部門也可以隨時通過該系統監控經費使用情況與廉政建設情況,為建設項目成功實施保駕護航。
4 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
4.1 管理信息化平臺配置
根據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信息化的可靠性、準確性、適應性、安全性、保密性等功能要求及需要具有較大的整合處理能力與自身系統維護能力,在配置必需的服務器(一臺)及普通微機(一個項目一臺)與智能手機(人手一部)基礎上,將“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軟件”“全過程跟蹤審計現場實時操作軟件”,金審工程《現場審計操作系統(AO)》和《審計管理系統(OA)》等軟件進行整合,并與造價計量計價專業軟件、財務管理ERP軟件、OA辦公軟件對接關聯,建立投資項目全過程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平臺,為審計主管部門、中介審計機構、被審計單位及審計項目管理人員共享。
4.2 功能模塊設計
4.2.1 用戶管理模塊設計
用戶管理模塊的功能就是對登錄系統的管理。對用戶進行分級和分組權限管理機制,設置用戶身份鑒別系統,自動判斷用戶的合法性,只容許合法用戶登錄,并對不同登錄用戶設置不同的登錄使用權限。如公共資源數據庫可對社會開放,容許閱讀、下載與查詢;對審計主管單位、審計實施單位、被審計單位以及各級審計管理人員、審計實施人員均應設置閱讀、下載、查詢、傳遞、增刪、修改及申報、復核、整改、批復、、處理等使用權限。
4.2.2 跟蹤審計交流模塊設計
跟蹤審計交流模塊是為審計人員與審計主管單位、被審計單位之間搭設的信息交流平臺。審計人員將使用《全過程現場實時審計軟件》等手段獲得的建設項目審計信息上傳到該平臺,供審計主管單位、被審計單位監督、查詢、共享。被審計單位可以利用該平臺進行質疑、解釋、澄清及采納與整改等處理;審計主管單位可以利用該平臺實行監督、審核、批復與協調等動態管理。
通常審計人員提供的交流信息包括:審計方案、審計計劃、審計內容、審計重點、審計目標、審計步驟與方法、審計簡報、審計工作底稿、審計意見與建議、整改情況、評價意見、中間支付審核表、工程變更引起的造價審核、工作總結、階段審計報告以及竣工結算審計報告、財務決算審計報告與后評價報告等。通過實時采集程序,將經濟業務數據從相關的數據庫中實時抽取出來,通過系統預設的監控方案,以及對變化的快速響應,一旦發現疑點或異常后及時通知相關職能部門或人員,把一些違法、違規跡象消滅在萌芽狀態。
4.2.3審計項目評價模塊設計
該模塊為審計人員依據審計實施過程獲得審計信息后,對建設項目的立項、設計、招投標、施工實施、竣工驗收與決算等管理過程與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和時效性進行的定性評價提供了專業工作平臺;同時也對立項階段的投資估算、設計階段的概算、招標階段的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施工階段的造價變化、竣工階段總結算審核及竣工決算的實際總投資等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定量評價提供了專業工作平臺。
審計人員可根據自身的專業知識、審計信息與相關法規、標準、規則對照,自動生成審計評價報告底稿,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被審計單位可直接表達反饋意見。審計主管單位可據此平臺組織網上專項討論和會審,增加審計工作的透明度與公正性。
4.2.4造價結算專業審計模塊設計
現階段,各造價軟件公司都先后開發了聯網軟件和云數據平臺,為建設項目造價實時審計創造了有利條件。充分利用數據庫與網絡技術,將造價軟件與“現場實時審計軟件”對接,將造價軟件的工程定額數據、實時更新的工料機的市場價格數據以及利用造價軟件計算的最終報表與實時審計數據進行連接、采集轉換與比較,審計人員就可以直觀系統地查詢和篩選數據,分析工程量與設備、材料以及竣工結算的真實性與準確性,發現是否存在變更單價、偷工減料、虛增工程量、高估冒算等問題,并使用該系統形成造價審核報表與審計報告。
4.2.5 竣工決算專業審計模塊設計
在現代的審計環境中,審計信息絕大部分以電子數據作為載體隨著企業ERP系統和電子商務的不斷成熟,可進行簡單的分析。通過AO-OA交互及與企業財務ERP軟件對接,就可有效地處理、分析數據,有效地做出決策。
對資金量大、建設周期長的重點建設項目,按照項目建設進度和跟蹤審計進度,隨時采集財?蘸鴕滴袷?據形成中間審計過程,讓審計人員能夠遠程查詢和維護數據,提前介入或者加大監督頻率,實現對投資項目從立項論證到工程竣工決算的全過程動態監管;有效地監督國有資金的運行情況和國有資產的管理情況,并可根據審計需要,通過平臺提供的實時查證功能,對投資項目標準科目、實際科目、科目對應設置、資產負債表、科目明細賬、科目余額表(跨期)、趨勢分析、會計科目規范設置檢查、期初期末結轉一致性檢查、賬戶余額異常方向檢查、現金坐支檢查、憑證借貸平衡檢查、憑證大額檢查、憑證抽樣、憑證條件設置檢查、沖銷憑證、整數憑證等相關信息的管理,并可對被審計對象財務數據進行自動預警分析,及時發現審計線索,對審計疑點進行匯總并生成審計證據及工作底稿、各種表格、審計工作文書等審計報告文件。
4.2.6審計人員管理模塊設計
該模塊主要是實現對參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審計人員的監督管理,包括專業能力考核、業績考核、審計費用支付及審計合同執行情況管理。其信息管理應包括對外部審計機構及審計人員、被審計單位及負責人與審計管理人員等相關基礎信息管理與審計行為信息管理。
利用該模塊可以使所有跟蹤審計行為都能在系統中得到記錄,既受到各部門的監督,又規范了自己的審計行為,降低審計風險,實現陽光下運作的“廉潔從審”。
通過該模塊實時審計作業監控功能可助審計工作人員依照法律規定和企業授權開展審計作業,對無法決定的事項可提交系統集體討論或請示。由于設置了嚴密的操作審批流程,并對審計資料的處理時間進行了精確記錄,一線審計人員的自由裁量權被流程嚴格控制,有效防止了中介機構和一線審計人員的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
由于該模塊設置了考核功能,對審計人員未按審計實施方案操作,未及時、全面、真實完成并上傳現場審計記錄等行為,與審計費用掛鉤,情節嚴重的直接列入黑名單。對審計單位提請集體審議的事項設置了嚴格審批流程,在哪個環節耽擱和延誤,就追究哪個環節操作人員的責任。
該模塊對審計人員的管理與實時進行監控,不僅可及時預警、查處違法違規問題;并可了解審計人員的工作狀態,及時判斷勝任情況,做出人員調整或技術培訓等建議,把審計風險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