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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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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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

一、我國農民工子女教育現狀

(一)異地入學困難。農民子女在異地接受教育,首先遇到的問題就是能否及時就近讀書。但長期以來受戶籍限制,城市公辦中小學仍舊常常以戶口或招生名額有限為由拒收農民工子女。雖說國家多次出臺政策,三令五申"要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列入教育經費預算,按照實際在校人數撥付公用經費, 城市公辦學校對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與當地學生在收費、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但在實際的執行中,政策往往會走樣,有相當多的農民工子女享受不到"同城待遇"。

(二)失學輟學率高。據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分析, 在全國適齡流動兒童中,"未上過學"者所占比例為4.0%,上過學后又輟學的比例為0.8%。二者相加,全國適齡流動兒童中未按要求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比例為4.8%,高于全國兒童的相應比例(3.3% )。另據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和中國兒童中心單位對北京、深圳、武漢、成都等九個大城市流動兒童教育情況的調查;流動兒童失學率仍然較高,達到9.3%,近200 萬游蕩在城市街頭;還有近50%的適齡兒童不能及時入學;已經入學兒童有20%因家庭經濟困難,難以維持學業。

(三)教學質量堪憂。目前,大部分農民工為其子女選擇民工子弟學校就讀,比較適應農民工自身流動性特點。這類學校費用低廉、對學籍、戶口要求也不嚴,但和普通公立學校相比,此類學校大多受辦學經費的限制,辦學條件較差,校舍、教學設備設施簡陋,校園建設功能不全,教學方式、方法比較落后,教師專業化和經驗略顯不足,師資水平相對低,教學質量普遍不高,嚴重影響了學齡兒童的義務教育水平。

(四)心理問題日益嚴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往往生存于城鄉二元社會夾縫中,他們一方面沿襲父輩農村生活方式,一方面又在繁華的大城市中耳濡目染現代化的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心理感知、話語體系等方面的城鄉差別,使農民工子女極易受到城市孩子的排斥,甚至是冷嘲熱諷;再加上他們在社會交往、家庭關愛、經濟狀況等方面的差異,很容易產生孤獨、封閉、心理不平衡、戒備心較強、人際關系緊張等心理問題;此外,由于其父母的工作流動性大,導致他們經常缺課,因此大多成績不理想,導致農民工子女普遍自卑、自閉、自我評價偏低。

二、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的原因

(一)現行戶籍制度的限制。農民工子女上學難問題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是現行戶籍制度與人口流動需求不相適應的結果。盡管1979年以后,我國戶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動的功能開始不斷弱化,農民可以"自由"地進入城市,但是戶籍制度依然對農民的身份、就業、教育、生活水平等起到限制作用,農民工子女上學難問題即是受戶籍制度影響的結果。沒有城市戶籍或離開戶籍所在地的適齡兒童,不論這些孩子是在家鄉出生被父母帶到城市,還是在城市出生且生活在城市,在所居城市很難得到同等的受教育機會。農民工子女基礎教育被排斥在城市和鄉村的教育體制之外而被迫以體制外的市場化方式來解決。

(二)義務教育制度的過度分權。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分級辦學、分級管理"的教育體制過度分權。《義務教育法》第八條規定:義務教育事業,在國務院領導下,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第十二條規定:實施義務教育所需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籌措,予以保證。這個教育法則明確了流入地政府對流動人口學齡兒童的入學并沒有法律上的責任,作為城市邊緣人口,農民工子女無法享受流出地政府帶給他們的教育補助。因此,義務教育的過度分權也是造成農民工子女上學難的主要原因。

(三)農民工經濟收入低。在我國加工制造業、建筑業、采掘業以及環衛、家政、餐飲等服務業中,農民工占到從業人員的半數以上,他們為經濟社會做出了重要貢獻,理應得到公平、公正待遇,但農民工卻經常遭遇工資偏低或被拖欠的不公正待遇,收入普遍微薄,他們大部分居住在城市郊區,生活在城市貧困線以下,城市學校尤其是公辦學校昂貴的求學成本,使他們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加上額外的贊助費和借讀費,他們只能"望學興嘆"。這是導致農民工子女上學難問題的直接原因。

三、對策

(一)加強戶籍、義務教育體制的改革。一方面,要建立所有適齡兒童的義務教育登記卡制度。登記卡在各地教育部門、公安部門都要有,家長也要有,當人口流動時,登記卡連同流動人口的三證(暫住證、身份證、計劃生育證)一起經有關部門檢查登記,作為隨時入學的依據,減少入學手續上的煩瑣,避免政策不健全造成的教育機會不平等和剝奪教育權現象發生。另一方面,要按照"高中向城區和縣城集聚、初中向建制鎮集聚、小學向鄉(鎮)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集聚"的原則, 制定并實施新一輪各類學校布局調整規劃,合理調整城鄉中小學布局。

(二)合理配置國有公共教育資源,完善社會捐贈機制,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要由"縣、鄉、村三級辦學,縣、鄉兩級管理,以縣為主"調整到"在國務院領導下, 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要通過轉移支付,加大對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義務教育的扶持力度"的體制上來,全方位地把農民工子女教育從體制外納入到體制內。建立健全捐贈機制,完善捐贈立法,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教育領域,讓有愛心的先富者,將一部分財富通過慈善事業投入教育,多渠道籌措教育資金。農民工使企業獲得利潤,政府增加了稅收,因此,還可以通過適當的方式, 讓用工企業分擔農民工子女的部分教育費用, 并安排一部分城市教育附加費用于農民工子女教育。

(三)健全農民工社會保障機制。一要轉變觀念。正確認識農民工身份,從制度上消除歧視,使其享有國民待遇,平等享受社會保障權。二要加快農民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建設。制定出臺社會保障法,解決好農民工傷、醫療、失業、養老等保險的缺失。三要加快配套制度建設。建立與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相適應的網絡服務體系和一體化管理體系,制定統一的農民工保險基金轉移管理辦法等,為農民工進城提供生活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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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對策

一、農民工子女教育面臨的主要問題

1.公立學校不能完全接納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農民工子女是作為勞動力轉移的附屬品來到城市的,雖然已經開始在城市扎根,但因為他們在城市里沒有戶口,戶口所在的村鎮又沒有把義務教育經費轉移到其滯留的城市,他們的到來必然加重流入地公辦學校的負擔,遂不被當地公辦學校接納,即使被接納,也需要在正常的學費之外另交借讀費,甚至還有所謂贊助費,無形中加重了進城農民工子女的教育負擔。

2.農民工子弟學校的不公平境遇問題。農民工子弟學校存在的弊端:一般地處城鄉結合部,多由于資金問題只能租一天算一天;師資良莠不齊,有退休教師,有農村民辦教師,甚至還有只認識一些簡單漢字的農民,連最基本的教育質量都無法保證,更不用說教育方法和教育觀。農民工子弟學校辦學條件簡陋、教材陳舊,有的甚至停留在托管的階段。

3.社會對農民工子女歧視問題。一方面,公辦中小學不愿接收農民工子女;另一方面,即使接收了,也是采取“一校兩制”的辦法,不能做到與本地學生一視同仁。

4.失學、輟學率高。面對城市的高要求與惡劣的家庭經濟環境之間的差別,那些無力支付學費的農民工子女就只能游走于城市的邊緣。由于農民工經濟拮據,一般只能居住在城鄉結合部或者城中村,生活環境惡劣,治安混亂。他們為了生計,長時間出外打工,根本沒有時間照看子女,年紀小的子女只能放任自流,容易失學輟學。

5.農民工子女的健康安全問題。健康不僅是生理的,也包括心理和社會適應能力。生理健康上,由于經濟困難,農民工子女本身營養就不樂觀,農民工又無法或幾乎不能給孩子提供醫療保險,農民工子女的生理健康受到了威脅。而隨父母進城后,他們普遍感到城里生活的巨大反差,再加上經常變換居住地,生活的不穩定以及缺乏關愛和溝通,往往容易產生自卑、暴躁冷漠的心理,造成了心理陰影。

二、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的對策

1.健全農民工子女教育制度保障。首先,應從根本上改變并不斷完善現有戶籍制度,為農民工子女上學掃清制度障礙。其次,政府對農民工子女教育應進行適度傾斜。再次,政府應從經濟上對農民工子女的教育支援。

2.建立合理的財政供給制度,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一方面,建立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財政補償制度,減輕流入地的財政壓力,以增強當地公辦學校接納農民工子女入學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向進城農民工子女發放“義務教育券”,農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就學后,將此券交給流入地政府,流入地政府向中央財政兌換相應的教育經費。

3.對農民工子弟學校進行一定程度上的改革。政府應盡快制定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審批辦法和設置標準,并制定相關的施行準則,除了師資、安全、衛生等方面標準不得降低外,設立條件可酌情低于當地公辦學校的辦學標準。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改善農民工子弟學校的辦學條件。

4.建立一個對農民工子女沒有偏見的和諧的社會環境。我們要加強農民工所做貢獻的宣傳,讓人們認識到他們已成為城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對他們的歧視與偏見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政府應積極引導各類媒體,對農民工的辛勤勞動進行贊揚和宣傳,對他們的生活困境進行如實報道,鼓勵社會各界關注農民工,關心農民工子女教育的問題。同時,讓他們的子女參與地方的各種勞動,使他們的身心能得到夠健康發展,使城市的發展與農民工及其子女的發展能同步、同時。

5.加強對農民工子女的心理教育,幫助他們形成健全的人格。從熟悉的農村來到陌生的城市,不安全感、對環境的不適應等,使他們從行為方式到內心都要經歷一個起落的過程,心理上會發生很大的變化。首先,語言問題,他們的鄉音會被城市孩子譏笑;其次是父母收入有限導致生活拮據,他們的省吃儉用會被城市孩子看成老土。第三,視野和交往的狹窄影響到與同齡孩子的溝通。第四,父母在城市受到的歧視也會折射到他們身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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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農民工子女 家庭教育 學校教育 社會化

中圖分類號:C913.9 文獻標識碼:A

Migrant Children's Education Problems and the Effect of Socialization

ZHAO Yu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e of migrant workers, children of migrant workers have already formed a large special group, and the children's education problems and their impacts on the children's socialization have become the focus of the whole society. This article conducts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n migrant children's education problem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ization in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 and also proposes solutions accordingly.

Key words children of migrant workers; family education; school education; socialization

自20世紀80年代伊始,多余勞動力的安置問題出現,原因在于農村土地“大包干”的實施。為了生計剩余的勞力開始進入城市,“農民工”問題就此出現。90年代,外出打工的農民數量急劇增加,并且日漸呈現“家庭化”的趨勢,人口流動中家庭遷移的比重越來越大,進入城市的農民工也多帶著子女。然而,這些孩子卻沒有因為步入城市就得到所應有的平等對待,由于家境和自身等諸多問題,他們被排斥在外。隨著局勢的發展,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也愈發的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他們能否接受良好的教育,將會直接影響到他們能否健康成長,能否完成個體的社會化,而一個人的健康成長和社會化不僅僅包括智力的發展,還包括良好思想道德品質的培養和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而這些又不僅關系到他們能否適應當代社會生活,而且關系到我國和諧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基于這樣的考慮,筆者選擇從教育社會學的社會化的角度來對農民工子女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問題進行全面的分析。

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生活中進行的,家庭作為一個親屬團體,其成員間有著特殊的、緊密的聯系。基于這種特殊性,家庭便承擔起了教育家庭成員,培養下一代的重任。童年期是社會化的關鍵時期,人的品行個性觀念以及健康心理觀等,同其最初接受的家庭教育是分不開的,家庭中的親子關系,家長的言傳身教,對兒童的語言、情感、角色、經驗、知識、技能與行為規范方面的習得均起潛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家庭的教育職能是責任重大而深遠。

總的來說,家庭教育對兒童社會化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家庭教育和環境的影響是一個人社會化的開端,如家庭種族、階層、宗教、父母經濟、生活方式和文化教養會對而兒童的觀念、心理、行為發生影響。其次,家庭環境的獨特意義在于對兒童感情和愛的培養,早期與父母的接觸,是兒童的智力、情感的發展基礎,對他或她能否理解,接受和給予愛,有著重要影響。再次,家庭中的父母的權威對兒童社會化有巨大影響,由于兒童生活和心理上對父母的依賴,很容易使父母成為兒童心目中的全知全能的權威。父母借助這種形象和兒童交流,對兒童的觀念、心理、行為有著強大的滲透力和塑造力。

就當前來說筆者認為,關于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以下方面尤為重要:

第一,對于城市新環境的適應。農民工子女從落后的農村來到繁華的城市,因為自身年齡小,心態、情緒的波動會因為環境的變化而產生相應的蝴蝶效應。對于此,父母要主動地積極地幫助子女去接觸“新世界”,而不是讓孩子去畏懼;另外,還要教給孩子認識這個城市的規矩準則,去融入;還有不可否認的是,占據孩子最多時間的學校更加需要好好地去適應。在最初時,農民工子女在教育程度、教育水平、行為習慣、外語基礎、服飾生活相較于城市孩子,有很明顯的弱勢,在硬件條件不變的前提下,受制于同學的排斥,就容易滋生問題,在這里家長的做法就會決定孩子以后的觀念。因此,作為父母務必要幫助孩子形成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

第二,為孩子提供穩定的生活環境。農民工的生活流動性比較強,而孩子也跟著流動。首先,頻繁地變換住所,孩子就需要不斷地適應新的環境,很難安下心來學習;其次,不同地區的教育內容和進度也不相同,一旦孩子不能進行良好的自我調節,就會感到學習困難,長此以往,就會產生自卑心理;此外,一直轉學,他們很難與他人建立深厚的人際關系,所以常常因為沒有朋友而變得孤獨。這些對他們的成長和學習都很不利,所以在孩子入學前,父母應該盡可能穩定自己的工作。

第三,要塑造良好的自我形象。經濟和文化的相對落后,使得農民工家長在長期的“傳統教育”模式中,忽略了自身的言行在無形中的作用。一些對于子女錯誤非打即罵的行為,嚴重地影響了學校教育。家長應該學會理解和尊重孩子,不能隨意打罵,否則,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中容易產生行為,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其次,要注意自己的日常言行,盡量避免說臟話、粗話,行為舉止要適當得體,尤其要避免酗酒、賭博等不良行為,給孩子起到榜樣的作用。

與家庭教育很不同的是,學校教育是在學校生活中進行的,而學校是一個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系統的教育的組織機構。學校教育是一個人一生中受教育最重要的部分,它是由專業人員承擔,在專門的機構,進行目的明確、組織嚴密、系統完善、計劃性強的以影響學生身心發展為直接目標的社會實踐活動。個體進入學齡期后,學校成為其社會化最重要的場所。在一定程度上,學校教育決定著個人社會化的性質和水平。

學校教育對兒童社會化的影響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學校是專門為社會化而設立的教育機構,有組織有目的系統化地讓學生學習各種科學知識和技能;其次,學生可以接觸家庭以外的社會,接觸更加廣泛的社會角色和文化,了解老師、同學和其他人對自己的評價和期待;此外,學生可以學會在與人交往中的合作性和獨立性,以及對權威的遵從。而在現代社會中,學校教育還起到篩選作用,決定著學生今后的發展和職業生涯。

筆者認為,當前,農民工子女學校教育問題及其對社會化的影響主要表現在教育的不公平性上,而這具體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 教育起點所呈現的不公平及其對社會化的影響。

一是入學難。一紙證件成了農民工子女能否接受一般教育的“敲門磚”。沒有暫住證之類的證件就意味著沒有借讀費的推免,甚至沒有和普通學生一樣的教育環境和條件。然而,由于文化程度的限制,農民工少有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即其身份是不明確的。其子女就會因為違反規定不能在規定安排的區域和學校就讀,這樣的結果加劇了農民工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的難度。即使可以入學,由于戶籍等原因,農民工子女也不能和城市戶籍學生享受同等的待遇,只能旁聽,沒有學籍,這種另類處理的辦法迫使他們不得不返回原籍繼續學業或直接輟學就業。

二是教育費用高。一方面,農民工子女在城市讀書比在原籍讀書的費用高;另一方面,他們在城市讀書的費用占家庭收入的比重高。此外,父母只是普通的低廉勞動力,收入完全支付不了學校所謂的補課費、各種輔導費等教育相關規定外的收費。高昂的費用,迫使農民工子女不得不離開校園。

第二, 教育過程所呈現的不公平及其對社會化的影響。

首先,是教育資源分配的不公平性。私人開辦的打工子弟學校,為盡可能地降低成本,在地點選擇、辦學條件的配置,以及安全的防范上都完全達不到基本的要求。尤其是在師資的配備上,教師的教學經驗不足,受教育程度不高,專業性、職業能力不夠,正常的教學活動都會受到各種限制,教學質量更是無從說起。

另外,對于農民工子女,不只城市的學生有嚴重的排斥性,城市自身就給了他們不公正的待遇。另類的眼光,特別的對待,針對性的分配,各種惡劣的行為,使得農民工子女仍然是學校中的“異類”。插班生的身份,“鄉下班”的成員,他們就是這樣的身份存在于所謂的公平的公辦學校。這還不是全部,有些教師容易對他們產生偏見和歧視,進而采取放任不管的態度,在這種不被理解和關心的環境下,很容易誘發自卑情緒的產生,這樣的情況就會造成他們學業和心理雙重的傷害。

第三,教育結果所呈現的不公平及其對社會化的影響。

造成農民工子女教育結果不公平的根本性的原因,無外乎教育起點和教育過程所呈現的不公平,這一點在農民工子女的升學和學業成績方面體現得尤為突出。一方面,先天的教育條件差,教學質量低下,直接導致了學生的成績較差。即使進入了公辦學校,由于各種不公平的待遇,對于學業的不良影響也是直接的。這就造成了城市間兒童成績的差異很大。另一方面,關于升學,初中之后的高等教育并沒有多大的義務性,政府的監管不足。這使得很多想在城市升學的農民工子女受制于現實,不得不輟學或者返回原籍就讀。針對農民工子女在學校教育中遇到的上述問題,筆者認為,政府應該采取相應措施:首先,改革戶籍制度,取消對進城農民工子女的限制,實現城鄉公平、地區公平的國民義務教育制度。其次,建立和健全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工作制度機制。例如,美國采取教育憑證制度,即想在異地就讀的學生,只需要由原籍的教育管理機構發放的就學憑證,無需辦理復雜的手續。政府相關機構也方便統計異地教育憑證的數量進行財政撥款。這樣的做法為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提供了公平的機會。還應該注意的是,師資費用投入加大,教育門檻放低,普及度增加。在地方上,完善教育制度,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權利。除此之外,還要加快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建設。人性化地處理農民工子女的就讀審閱,充分地給予其合法和優惠的教育,加大監管力度,鼓勵創造聯合辦學的機會。

簡言之,作為一個相對復雜的社會性問題——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對此問題的解決程度和處理方式,已經不再是簡單影響到農民工子女的成長,此問題已經涉及到了未來社會中流砥柱的價值觀念、人生觀念;涉及到教育的公平性、普及性問題;涉及到日后中國社會的性質和穩定性。因此,只有家庭、學校和政府一起努力,才有可能使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在根本上得到解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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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教育不均衡 弱勢群體 農民工子女

【中圖分類號】G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089(2013)10-0050-01

一、中國教育發展的不均衡問題

中國提出要實施教育均衡發展,其主要原因是因為中國的教育好壞差距太大。不論是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甚至是同一個城市之間所提供的教育都可能有著很大的差距。“擇校熱”“排座熱”等等都體現出中國教育的一大弊端。

每個省每個城市都有自己的重點學校,家長都想把自己的孩子送進重點學校。教育部門也是對這些所謂的“名校”投入大量的經費,對本來就不是很陳舊的教學樓裝修裝飾,教學設備一批一批換新。對于那些不是重點的學校,情況就相反了。沒有大量的經費給他們更新教學設備、對他們的老師進行再教育,就連學校的學生也默認了自己的學校和名校有著很大的差距。于是,兩極分化日益嚴重。這種便體現了一個區域內學校之間發展的不均衡。

隨著近幾年人們生活水平條件的進一步提高,城市的父母越來越多的關注孩子的成長投入。相比農村的家長,城市的父母大多有著較高的學歷,有著穩定的收入,愿意將一切都花費在子女身上。家長花著大把的錢,打通了各路關系將孩子送進名校。孩子穿著名牌衣服,有著各式文具,除了學校所要求的數目之外還有數不清的參考用書,輔導用書。在學校上完了必修課,放學或者周末還報了各種輔導班。于是,各種輔導班應運而生,質量參差不齊,但家長沒能力鑒別這些輔導班的教學質量好壞,只是一味的把孩子往里送,孩子的時間被設計成滿堂灌,而家長卻不計較資金投入和學習效果。這些對于父母進城打工的農民工子女來說就有點奢侈了。不說他們是否能有錢進名校讀書,光是能不能公平的接受教育都是一個問題。本文將詳細地討論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這也是教育發展不均衡眾多現象中的一種,也就是群體之間教育不均衡發展的問題。

二、原因分析

(一)主觀原因分析

農民工的收入較低。在中國的廣大農村,仍然有一部分靠種田為生,雖然有的農民工外出打工,但是打工的收入多數仍然微薄的,不足以像城里的家長那樣為孩子提供更好的學習條件。農民工的低收入經濟狀況面對子女求學的高收費心有余而力不足。

農民工子女跟不上課堂節奏。課堂上所涉及的內容,包括書本中所涉及的內容都和這些農民工子女的生活環境的文化特整不相匹配。課程是社會化內容的載體,而城市課堂中的課程和書本都是有著明確的規定的,書本上大多數的插畫都是體現了城市面貌的,很多農村的孩子從小沒出過遠門,除了從電視上了解外面的世界,對城市生活一無所知。課本上的城市面貌對于農村孩子來說只是一幅陌生的圖畫而已。他們沒有親身體會和感受,這樣不真實的感受無疑對孩子的教育不能產生共鳴。這和農民工子女心中所生活的環境差距較大[1]。另外再加上農村的孩子和城市孩子觀念的差別,對老師所說的事物的不理解,再加上長期缺乏父母對他們學業的輔導,他們很快就會跟不上課堂的進程。

家長自身的低教育能力和流動性。農民工父母自身的受教育水平都不高,能教授給孩子的也就不多,孩子遇到不懂的,家長也沒有能力輔導。更有一些農村家長常年在外地打工,對孩子的教育幾乎是空白。有的一年回一次家,孩子長期跟爺爺奶奶生活,父母長期見不到孩子,何談教育。留守兒童的成長教育已成為一個值得關注的重要現象。曾經對農民工子女有份調查,結果顯示32.7%的學生表示“家長沒有能力對自己進行輔導”,而在對家長的調查中有50.4%的家長表示“沒有能力對孩子進行輔導”;最后在接受調查的教師中,58.8%的教師認為進城農民:農民工子女“行為習慣差,難以管理”。同時,農民工的流動性較大,使得孩子的學習缺乏穩定性和系統性,甚至可能會造成孩子的暫時性輟學[2]。

(二)客觀原因分析

首先是戶籍制度。一般來說城市兒童的義務教育費用由各級政府負擔。但是農民工子女在離開農村的時候,教育經費并不會跟著他們相應的流轉,各地區在教育上的總體規劃也都是以戶籍為基礎,農民工的子女在他們生活的經濟條件比城市孩子要低很多的情況下,還是要交一定的贊助費才能入學[3]。

其次是國家制度的不完善。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對于保護農民工子女教育還是不完善,即使在農民工子女教育權受侵犯時,保護能力也有限。甚至有些地方的政府為了謀私利鉆法律的空子,對于應該承擔的責任都是各種踢球。

接受教育機會的不平等。農民工自己可以上的學校無非是三種,一是公辦學校,二是私立學校(所謂的貴族學校),三是農民工學校。對于第一種,要繳納贊助費和借讀費,這筆費用也不是小數目;第二種學校的學費相當高,即使是普通的城市打工族也未必能承擔的起;而第三種學校則條件簡陋,師資力量薄弱。總的來說,不是費用太高就是條件不好,對農民工子女的教育都造成了一定的阻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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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農民工子女 家庭教育 問題型 化解對策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民工向城市的流動出現家庭化的趨勢,這些農民工子女的成長和教育問題愈發突出,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社會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說,家庭教育比學校教育更能塑造孩子的個性、人格。由于種種原因,農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存在相當大的問題,長此以往,必將嚴重影響其健康成長。

一、農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問題的類型

1.放縱型。

許多農民工忙于生計,加上自身素質的原因,對家庭教育不夠重視,對如何教育子女更是一籌莫展,在一天勞累后才有機會教育子女。但一天辛勞下來,他們的精力已過度消耗,難以靜下心來跟子女交流,對子女的教育自然就少了,相比之下,農民工是給子女教育最少的一個群體。同時不少農民工家庭以為把子女放到學校就萬事大吉,把教育當成只是學校的事,而忽視了自己在這個過程中的作用。他們把對子女的義務看成是讓子女衣食無慮,盡可能地滿足子女在物質生活方面的需求。至于子女精神方面的需求在他們看來不是他們應該做的,也沒有這個時間來做。有的家長認為子女“笨”,不是讀書的“材料”,是負擔,把他們放到學校“養”到初中畢業就可以了。還有的家長認為自己的孩子是很聰明的,如果學習不好那一定是學校沒教好,而看不到自己的責任。他們認為給孩子交了學費,就把孩子托付給了學校,自己則可以擺脫責任,這是對子女的成長極端不負責任。由于家長忙于生計,無暇照管孩子,對小孩關心愛護不夠,交流溝通少,導致小孩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差,這類學生在農民工子女中所占比例很大。

2.粗暴型。

棒下出孝子,這是我們的傳統,現在則變成了家庭暴力,農民工在教育孩子時常常訴諸暴力,對子女教育方法簡單,重言教、輕身教,打罵教育多,正面教育少,常用簡單粗暴的打罵代替耐心細致的教育。由于生活的艱辛,如果孩子沒有達到家長的要求或做了錯事,農民工就很急躁,對孩子非打即罵。有的家長特別是父親,對孩子要么不管,要么毒打,信奉“不打不成才”“不打不長記性”。常有家長說:“老師,孩子不聽話,你盡管打,他就服打。”父母對孩子的期望值太高,體現在這樣的打工者家庭尤其明顯。因為農民工本身的生存環境艱難,當自己無法改變現狀時,心中望子成龍的想法就更強烈。由于自身素質或家庭條件產生的壓力轉嫁到子女身上,這很可能成為一個不可回避的社會問題。這樣的家庭教育悲劇是該引起我們的警覺了。打罵教育使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嚴重傷害,對孩子的個性、人生觀形成都會產生負面影響,農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癥結還在父母身上。只有提高家長的素質才能避免類似悲劇發生。現在全社會對外來務工人員及他們子女的生活、就業、教育都非常關注,在改善物質條件的同時,我們也應該關注農民工的家庭教育問題。

3.迷茫型。

農民工家庭早期都把孩子留在老家,等穩定后再把孩子接到身邊。由于孩子早期跟著祖輩生活,祖輩一般很少關心孩子的心理需求,對孩子也比較溺愛,因此孩子一般都比較敏感、任性。加之長期沒在父母身邊,孩子對父母的認同感低,父母的權威下降,這給孩子進城后的家庭教育增加了難度。子女進入城市后產生的各種復雜變化增加了農民工家庭教育的難度。有家長說,以前在老家沒有游戲廳和網吧,孩子放學后準時回家,除了做作業,還可以幫忙做些家務,但到了城里,玩的東西多了,孩子放學后經常去網吧,甚至偷拿家里的錢去上網,不管大人怎么說都不聽,變得不聽話了。想送回老家又不放心,家長感到很迷茫。家長們辛辛苦苦來到城市打工的確很不容易,在富裕與貧困的對比中,他們發現了教育、知識的重要性,但是對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卻一片迷茫,這都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和素質教育的進行。

二、城市農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問題的化解對策

1.舉辦農民工家長學校,提高家長素質。

農民工家長整體素質相對較低,難免在家庭教育中出現偏頗。如何幫助其提高素質,這是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與發展問題的重要前提。我們可以將農民工家庭教育納入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的網絡之中,建立家庭教育的社區支持體系,可以建立以家長學校為平臺的教育培訓機構,對家庭教育進行科學指導。在子女教育問題上,農民工家長由于自身文化素質的限制、教育觀念和技能的缺乏等原因,需要學校及社區工作者的指導和幫助。農民工家長學校作為社區教育的一種正式組織形式,有助于改善當前農民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許多盲點和缺陷;有助于提高農民工的家庭責任感和社會責任感,使農民工清醒認識到為人父母的家庭責任,履行社會道德規范,盡養育子女的職責;有助于提高家長的文化素質、道德水平與家庭教育素質。農民工家長學校的教育應該重點抓家庭教育觀念的轉變和教育方法和技能的培訓,改變農民工在家庭教育上的隨意性、盲目性。

2.建立和健全農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相關保障制度。

首先,學校要建立家校合作制度,定期向家長通報學校情況、子女學習情況,以便家長與學校及時交流。在溝通過程中,要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態度,轉變家長教育觀念并對家長普及科學的教育方法。學校也應該有適當的制度,每學期都設置農民工家長開放周、家長接待日,給家長一個暢所欲言的平臺,吸引家長參與。其次,社區在農民工家庭教育中也應當擔負起重要的支持與幫扶角色。在農民工家庭較為集中的區域,建立社區幫扶農民工家庭機制,以家庭教育為核心內容,建立親子俱樂部、社區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家庭教育服務“超市”等各類社區家庭教育指導載體,打造適應農民工家庭的社區家庭教育組織網絡。還可以利用大眾媒體資源如電視、報紙、網絡等現代傳媒方式深入宣傳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傳播成功的教育方法和經驗,普及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科學知識。在農民工較為集中的區域,通過公共報刊欄對家庭教育知識進行宣傳,形成一個全社會關心農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圍,提高社會關注度來保障農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

3.促進學校、社會和家庭三種教育的有機結合。

教育是一項系統工程,在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是一個整體。如何把三種教育有機結合,互為補充,互相促進,促進農民工子女和家庭教育整體素質的提高,是我們必須也應該給予關注和研究的一個重大課題。在家庭教育問題上,農民工由于面臨巨大的生存競爭壓力,同時在自身文化程度上有相當程度的局限,對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缺乏正確認識,因此家庭教育問題還需要學校與社會的關注和支持,我們應該將家庭教育放在與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并重的地位上,建立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重視農民工家庭環境的建設,為農民工家庭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礎,為農民工家庭教育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提高全社會對農民工家庭教育的關注程度,把農民工家庭教育引向素質教育的軌道,發揮學校、家庭、社會各自的教育優勢,充分利用學、社會和家庭資源,形成教育合力,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

我也算是農民工子女,從小父母外出打工,自己跟隨爺爺奶奶長大,只是當時由于條件的限制而不能跟隨父母到城里上學,如今我校就有很多農民工子女就讀,我看到了農民工家庭不僅承受著生存、就業的壓力,而且承受著子女教育的壓力,農民工子女的家庭需要我們關懷,農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需要我們的關注。

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農民工子女家庭教育農民工

一、進城農民工家庭教育的意義

20世紀90年代以來,農村剩余勞動力大規模向城市遷移,農民工流動以家庭化的形式出現,也帶來了大量的農民工子女。作為城市主要勞動力的進城農民工,其子女也可能成為了城市的生力軍,而農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問題意義重大。農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問題的解決有利于提高其子女的素質,關系到城市未來建設者的整體和文化程度,對中國經濟的發展有促進作用。農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問題的解決也利于社會的穩定和安定團結,也與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相一致。但由于各種原因,農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問題仍以各種形式存在著,這將對其子女的健康成長造成不良影響。

二、進城農民工家庭教育的存在的問題

(一)家庭教育的環境和學習條件差

農民工進城務工的工作大多是十分的辛苦但是收入卻不高。雖然農民工進城務工的收入比在農村務農的收入有所提高,但以城市收入的標準來衡量,大多數的收入還是偏低,甚至處于貧困水平。這就導致了農民工家庭較低的物質水平。而較低的物質水平導致了農民工居住的環境不能很理想,居住的社區環境臟亂,人口復雜,使得無法給子女一個必要的學習場所,而惡劣的居住環境除了影響孩子學習,也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了不利的影響。一些農民工家庭由于職業的原因還需要其子女花較多時間幫忙家務,這也讓其子女學習上的時間減少了許多。不高的收入大多用來維持平時的生活支出,這就造成了不能給孩子提供一些學習所需的物質上的保障,如不能購買充分的書籍,學習用品和玩具等等。

(二)家長素質較低,家庭教育觀念滯后

農民工的文化程度較低,大多為初中文化程度,高中文化程度的占少數,而家長素質不高使得對子女的家庭教育不能比較合理科學,甚至在子女學習上的督促時,還會引起子女的反感,覺得父母文化程度低,產生逆反心理等。由于家長文化程度不高,使得家庭教育觀念深受傳統教育思想的影響。在智育上,認為學習成績好壞是衡量孩子好壞的唯一標準,能考高分的孩子就是好孩子。家長一味得追求孩子分數的高低,對學習成績過分關注,而忽視了其它非智力因素方面的培養,如在德育上思想道德的培養,孩子在這時期道德情操的培養往往比學習知識更為重要,對今后的健康成長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三)家長教養方式不合理,與子女缺乏有效溝通

一般文化程度較高的家長都采用民主型的積極教養方式,而文化程度普遍較低的農民工家長則一般采用放縱型和專制型的教養方式。豍由于農民工受到文化程度限制,大多是放縱型和專制型,放縱型方式讓子女自己自由成長,極少關注孩子學校的和成績情況。而專制型多受“不打不成材”的傳統家教思想的影響,在處理孩子的問題上,農民工家長很少站在孩子的立場上去想,不能顧及到孩子的自尊心和感受,在絕對的權威下,多數孩子都會產生嚴重的心理問題。豎由于農民工家長職業上的特點,工作時間長,工作強度大,工作后回到家中已是疲憊不堪,很少能夠顧及到孩子,更不用說同子女進行溝通,及時了解孩子當前的心理變化,這就造成了父母對子女的感情上關心和愛護不夠,很容易導致子女心理上出現危機,產生不良情緒,甚至有畸形心態。

(四)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聯系不緊密

大多數農民工家長中存在著這樣的觀點,把孩子送進學校接受教育就等于送進了“保險箱”,能不能成才就屬于學校和老師的應盡的責任。但是教育系統是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一個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系統。子女教育并不是學校單方面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而父母作為家中的老師,同樣有著不弱于學校老師的作用,將孩子送進學校后不聞不問,全權交給學校,這樣不能給對孩子進行學習上必要的關心,也不能和學校教師構建起相互溝通、交流的橋梁,缺乏和學校的及時溝通,不能及時地了解到孩子在學校中的最近的情況,如果孩子出現了問題就不能及時解決,從而造成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脫節。

(五)家庭教育受社會的關注較少,不夠重視

當前,社會各界對農民工子女家庭教育關注較少,即表現為政府及媒體對其家庭教育重視程度不夠。政府方面,對農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支持力度不高,提供給其家庭教育的資源比較缺乏,專項幫扶項目尚未建立,對農民工家長學校的建設基本是空白狀態。媒體方面,在眾多的電視臺上的豐富精彩的節目,很少有與農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相關的節目;在繁多的出版社中,出版的各種書籍資料浩如煙海,而幾乎看不到有關農民工家庭教育的書籍,使得一些想要學習的農民工缺乏提高自身素質的渠道和方法。

三、針對進城農民工家庭教育問題的若干對策

(一)通過加強政府支持,改善農民工的家庭教育環境

加強政府保障力度,把建立合理合法的農民工勞動報酬制度納入規劃,“政府要創造條件使農民工也能享受到法定的勞動時間和合理的工資報酬,保證農民工有穩定的經濟收人。”豏如制定和完善保障農民工合法的經濟利益法律法規,提高農民工經濟收入,以保障農民工應有的勞動權益,提高其物質生活水平,使得其子女的學習生活條件得以改善,提升生活的質量;合理農民工的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從而改善農民工生存環境,使得農民工有更多的時間參與到社會生活中去,能夠融入正常的社會生活中,不是僅僅為了滿足最基本得生存需要,有更多的精力關心其子女的學習和生活,確保其子女有一個良好的學習成長的家庭環境。

(二)提高農民工的整體素質,樹立科學的家庭教育觀念

政府不但要在物質生活方面給農民工給予支持,還應該在精神生活方面提供幫助,以政府為主導,調動社會力量,建立農民工學校,使家長能得到較為全面、系統、科學的家庭教育指導,提高農民工的整體素質,改變農民工的文化程度較低的現狀;還可以開展廣泛宣傳,在農民工家長中普及現代的家庭教育觀念,在電視臺播出如“家教講座”、“名人教子”等欄目,多開展家庭教育的公益講座,形成一個全社會關心家教、重視家教、支持家教的良好氛圍。使其轉變傳統只注重子女成績的教育觀念,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這樣才能夠更好地、更科學地對其子女進行家庭教育,使其子女有一個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才能真正地在身體上和心智上健康成長。

1.加強家長與子女間的溝通,融洽家長與子女的關系

農民工家長要加強與其子女溝通,與孩子成為真正的朋友,而不是威嚴家長,把子女當做朋友一樣平等地對待、交流和溝通,才能真正地走進孩子們的心里,了解他們內心所想,內心所需,這樣才能達到與子女之間的相互平等,相互尊重。農民工家長還應該改變“不打不成材”的傳統家教思想的影響,要正確地對待孩子的學習成績,站在他們的立場上去想問題和處理問題,要多進行正面地引導和鼓勵,使之對學習產生信心;在對待子女身上的不良行為上,不能動不動就打孩子,要以身作則,先反思是不是家長自身的原因,孩子有樣學樣的,首先要改正自身上的不足,才能對子女循循善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正面地引導孩子使之正常健康的成長。

2.密切家長與學校之間合作,形成科學的反饋機制

要求農民工家長轉變傳統思想,不能認為把孩子送進學校接受教育就等于送進了“保險箱”,要積極地向學校老師了解子女的在校學習情況,幷及時地把子女在家的學習情況向老師反映,密切關注到子女的學習情況。學校方面也要建立家校合作制度,定期向家長家長通報學校情況、子女學習情況,以便家長與學校及時交流,如每半個學期開家長會,平常開設家長接待日和短信互動等各種形式,給家長一個平臺,吸引家長參與進來,使得家長與學校之間互動積極,形成科學的家校反饋機制,從而能更全面地、科學地了解子女的學習上出現的問題,進而幫助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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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生代農民工 傳統農民工 子女教育 對比

[中圖分類號]G5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349(2012)09-0024-01

一、調查結果及分析

(一)新生代農民工與傳統農民工對子女教育的關注度

隨著受教育程度的提升,農民工的觀念在發生改變,對當前教育政策的關注度也在提升,新生代農民工對子女的教育更為重視。但同時,部分農民工對當前的教育政策基本不關注,這也從側面反映了教育政策問題并未深入其心中。

(二)新生代農民工與傳統農民工是否將子女帶到城市及其原因

新生代農民工與傳統農民工將子女帶到城市的比例基本一致,在帶孩子進城的原因上,新生代農民工除了注重城里的教學質量外,更注重對孩子課余時間的管理。

(三)農民工了解子女學習的渠道及其教育預期

新生代農民工較傾向于主動了解孩子的受教育情況,而傳統農民工比較被動,對孩子教育關心程度較低。且新生代農民工更加注重孩子的全面發展,對個性培養、道德認知、安全教育更為看重,對子女也有更高的教育期望。

二、結論

(一)新生代農民工更注重教育質量,關注當前教育政策

新生代農民工受教育程度更高,對教育的需求更強烈,接受過新興思想的他們,更希望子女能夠接受城里更好的教育,提升人力資本,擺脫農民工的身份。傳統農民工已經是一個趨于老化的群體,他們受教育的程度遠不及新生代農民工,對當前的教育政策的關注度不高。

(二)新生代農民工更側重孩子的人文教育

在當代,以人為本的人文主義社會發展觀越來越影響著人們的價值意識和社會行為模式,也深刻地影響著人們的教育理念、價值選擇。新生代農民工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突顯個體本位,張揚自身價值,這也體現在他們對子女教育問題的偏向性上,他們更加重視孩子的個性培養,側重孩子的人文教育。

(三)新生代農民工對子女教育期望更高

大多數的農民工父母在進城務工獲得更多發展機會的同時,明顯感受到個人受教育程度與其收入具有明顯正相關的關系,這使得大多數的父母都希望能讓孩子接受到更高層次、更高質量的教育。

三、建議

從一定的角度看,新生代農民工與傳統農民工在其對子女教育方面有著共同的問題,而政府應當起解決問題的主要作用。以下就從六個方面提出針對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的建議。

(一)立足長遠看待民工子女教育問題

因農民工子女居住的特殊性,政府在政策的制定和流動人口的管理上要高瞻遠矚。

(二)彌補現有教育經費撥款的制度性缺陷

政府要著力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經費的問題并設立專項教育資金,按實際在校生人數向接收農民工子女的公辦學校劃撥教育經費,保障學校的正常教務活動。

(三)改善農民工家庭教育環境

政府必須高度重視農民工整體素質的提高,提高其整體素質,加強他們對子女教育投資的意識,為其子女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四)提升農民工學校教學能力

政府要在辦學經費、建校舍、師資力量方面給予支持,改善民辦、社會力量辦學的學校的辦學條件和水平,提高教育質量,合理利用教育資源。并且優化城郊結合地區的教育資源配置,充實和提高這些地區公立學校的辦學水平和招生能力。

(五)加強心理健康咨詢與教育工作

政府應加強對農民工及其子女的心理健康咨詢與教育工作。可利用政府的宏觀調控手段,讓一些心理咨詢機構有限收費或無償地為農民工及其子女提供服務。

(六)淡化城鄉居民戶籍,統一國民身份

目前嚴格的戶籍制壁壘阻礙了農民工子女接受正常的教育,雖不能完全取消此制度,但至少可以不讓戶籍成為限制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

四、結束語

隨著時代的進步,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開始關注子女教育問題,新生代農民工對教育的需求更為強烈,也更重視孩子的教育問題,希望能夠通過教育讓子女擺脫窮困。但現階段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依舊存在,只有通過政府的努力和社會關注才能有效解決這個問題,為農民工子女創造一個美好的未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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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民工市民化;隨遷子女;教育權利公平

在社會結構巨變和經濟形勢多元化的背景下,農民工隨遷子女教育權利沒有得到保障問題已成為社會不容忽視的現象。《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指出,“堅持以輸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2013年十提出“積極推進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可知教育公平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在農民工市民化大趨勢下,賦予農民工子女平等的受教育權利,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公平的環境中成長是當務之急。

一、研究背景

受教育權是人生而俱來的權利,是憲法賦予每一個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也是國際社會公認的基本人權。國家作為受教育權的義務主體,有義務為每一位公民接受教育的權利的實現創造必要的條件和物質保障。農民工群體是社會現存的弱勢群體之一,農民工子女理應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國家應對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給予更多的關注和保障,進而更好地實現受教育的平等。

在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中,由于大量農民進城務工,目前我國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達1167萬人,數量龐大的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狀況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重點和焦點。

二、農民工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不平等的表現及原因

教育公平,是指國家對教育.資源進行配置時所依據的合理性的規范或原則。是指既要符合社會整體的發展和穩定,又要符合社會成員的個體發展和需要,并從兩者的辨證關系出發來統一配置教育資源。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從這個意義上看,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不僅關系到個人的發展,而且關系到國家的長遠發展。

(一)農民工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不平等的表現

1.起跑線上的不平等。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學難,由于二元戶籍制度的影響,農民工子女不能享有同城市兒童相同的義務教育權利,即使享有也要付出較高的入學成本。教育部今年2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做好重點大城市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后只是解決了部分經濟實力和學習能力較強的農民工隨遷子女教育問題,大部分農民工隨遷子女仍被排斥在城市教育體系之外。

2.教育資源享有上的不平等。(1)農民工隨遷子女學習環境和條件差:由于農民工自身的現實條件包括經濟實力、生活習慣、社會資本、人力資本等方面的欠缺,農民工隨遷子女大多數進入民辦學校就讀,民辦學校由于資金的不足,其教育環境嘈雜簡陋,教育設備簡單、落后,使得農民工隨遷子女享受教育設施合法權利收到侵害。(2)農民工隨遷子女教育資源和教育質量難以保障。由于農民工隨遷子女一般就讀民辦學校,民辦學校的師資隊伍一般較薄弱,質量缺乏保障,無尤其是不少學校以營利為辦學目的,使得這些學校缺乏良好的教學條件。農民工子弟學校教育法同正規教育接軌。

3. 社會心理對待上的不平等。那些有幸進入公辦學校上學的孩子也承受著各種壓力。隨著國家相關扶持政策的出臺,部分農民工子女涌入了一些公辦學校,城市學生的家長面對這一現象就會一些排斥的想法,他們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和農民工的子女在一起讀書,因為在他們看來,農民工這一群體普遍生活壓力很大,平時忙于生計對孩子普遍缺少教育和管理,如果自己的孩子和這些農民工子女在一起上學,受到一些壞習慣潛移默化地影響是在所難免的。城市學生家長的這種想法是普遍存在的,久而久之,使得這些在公辦學校就讀的農民工子女常常會感到被同學甚至是老師所歧視,產生了很嚴重的自卑心理,地區語言的差異也成為他們與周圍溝通的一大障礙,使得他們不愿意主動與周圍的老師同學交流,很難融入集體。

(二)農民工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不平等的原因

1.戶籍制度的障礙。由于中國長期實施二元戶籍制度,農民工的工作流動性較強,其子女的受教育學校會隨著農民工工作地點的改變而改變,學校的變化會涉及到農民工子女檔案、戶籍等一系列基本證件的調轉,增加了學籍調出學校和學籍調入學校的工作量,包括調檔函的轉出和接受以及一系列的交接工作。

2.教育制度障礙。農民隨遷子女的生活環境同城市兒童有較大差異,其生活習慣、性格特征、人際交往等方面有很大不同,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沖突、矛盾和事故,一些公辦學校對隨遷農民工子女設置一定的入學門檻,比如,征收高額借讀費、贊助費和其他巧立名目的一系列費用,導致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權利被剝奪。

3.地方政府對國家有關農民工隨遷子女政策落實不到位。2008―2012年,中央財政安排的進城務工農民工隨遷子女獎勵性補助資金已達158.3億元。各地將中央獎勵資金主要用于補充接收農民工隨遷子女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和改善辦學條件,但是不少地方政府,利用教育資金發展本地區其他行業,沒有按照國家的本意對農民工子女教育進行投資,嚴重損害了農民工隨遷子女的受教育權利。

三、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公平問題的具體對策

受教育者有權要求政府平等地為其學習提供條件,政府有義務保障每一位受教育者都能平等地享有教育資源。

(一)建立、健全農民工隨遷子女教育有關法律和法規,從法律上賦予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的權利

法律法規是保障農民工合法權利的最有利途徑,但是相對于農民工隨遷子女教育問題的法律法規只是出臺了不具有普遍約束力和法律強制性的暫行辦法等文件,而且農民工隨遷子女教育問題的解決有絕對的滯后性。為了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的受教育的權利,出臺的法律要及時、準確、迅速。所以制訂統一的《農民工隨遷子女教育法》,針對農民工隨遷子女的特點,對其在流入地就學的教育責任的劃分、教育經費的籌措、就學條件、入學方法、收費標準、升學辦法等做出詳細規定。落實流入地政府的責任,細化學校應該履行的義務,規范對農民工隨遷子女教育問題的管理。流入地政府和教育部門應按照法律規定,嚴格規范義務教育階段的辦學行為,依法保障流動兒童在流入地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建立農民工隨遷子女戶籍資料的電子檔案管理制度,以適應農民工隨遷子女的流動性

對于和戶籍相關的學生料案問題要根據農民工隨遷了女流動性強的特點進行管理。為了方便學校管理,可以把學生的身份證號作為電子檔案編號,為每一個學生建立電子學籍。當學生給有轉學需要的時候,只需要將電子檔案的資料進行補充和修改,這樣既有利于及時掌握學生的就學情況,省去了繁瑣的手續,也有利于學校之間的對接和對學生的管理。

(三)加強對學校的專項基金的投入,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享有同樣的教育資源

農民工子女進入城市學校就學實際上占用了城市的教育資源,進而導致流入地政府陷入為農民工隨遷子女提供公共教育服務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無法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權利。第一,政府應加大對大多數農民工隨遷子女就讀的民辦學校投資力度,不斷提升民辦學校的師資力量和辦學條件,并進一步放寬農民工子女的入學門檻。第二,公辦學校要加快自身的改革,全面接受農民工子女入學,并且要針對實際情況來完善和改進教學管理辦法,確保農民工子女享受到良好的學校教育。

(四)實施農民工隨遷子女社區教育

通過社區教育協調模式,為農民工隨遷子女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機會。農民工社區教育是對“義務教育體制”存在的漏洞的填補,使農民工隨遷子女通過社區教育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利。目前,我國對農民工問題已劃分部分經費,農民工社區管理部門應利用經費在社區中建立學校、培訓機構、社區教育,利用社區教育資源為農民工子女提供受教育的機會。在社區居民進行教育的過程中增加農民工待遇、教育公平、農民工問題等方面的內容,徹底改變農民工自身的自卑心理和城市居民的優越感,從心理上消除兩者的隔閡和差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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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胡杰成.農民工市民化研究[M].知識產權出版社,2005(9).

篇9

【摘 要】隨著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大批農民涌入城市,進城農民工子女在城市居住和上學問題,對現有的義務教育的供給提出了挑戰。保障進城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不僅關系到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和國家的繁榮昌盛,而且也關系到全面實現小康社會、教育公平和社會穩定的問題。本文運用公共經濟學的理論,立足維護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公平權力,建立進城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經費籌措保障機制,尋求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把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社會經濟發展總目標中給予解決。

 

【關鍵詞】進城農民工子女 義務教育 純公共產品

現階段我國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供給與需求存在著很大的差距。截止到2012年底,我國城市農民工2.53億,占農村非農就業總量的50.7%,加上0.4億隨遷家屬約為2.9億,如此龐大的農民工子女進城,導致流入地義務教育資源和教育經費的嚴重不足。這就需要從教育管理體制和公共服務機制上采取措施,加快推進政策目標的實現,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1.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純公共物品理論分析

1.1 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屬于純公共物品

在微觀經濟學中,將物品分為私人物品與公共物品,其理論依據是在物品使用或消費過程中是否具有排他行與競爭性;私人物品在其使用或消費過程具有排他性與競爭性,比如日常生活用品等;而公共物品在其消費過程中具有非排性與非競爭性,比如國防、環保等項目;同時具備非排他性與非競爭性的公共產品是純公共產品,而同時具有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特性的產品稱之為準公共產品。

 

關于教育的產品屬性,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義務教育到底是私人產品還是公共產品?抑或是純公共產品?我國通過了立法的形式規定了每個公民必須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并將其作為一項國家的制度安排加以確定,義務教育供給是全國性公共產品,在普及了義務教育的地區,某個人接受了義務教育并不會妨礙其他人也接受義務教育,即義務教育具有消費上的非競爭性。同時,義務教育作為一種人為的制度安排,具有強制性,應由國家財政給予保證。所以,義務教育具有明顯的純公共產品屬性。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作為義務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應確定為純公共物品。

 

1.2 純公共物品的供給模式

對于純公共物品而言,從理論的角度來說,由于其具有完全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及其顯著的外部性,所以應該由政府供給。義務教育作為公共事業,首先考慮的不是收費問題和邊際成本問題,而是社會的整體利益。在成功普及義務教育的各國,均把義務教育作為準公共產品由政府全額提供。具體做法是各國均把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納入政府公共財政之中,以保證政府財政對義務教育的充分供給。

 

2.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供給的現狀及存在問題分析

無論是從宏觀還是從微觀上看,進城農民工子女已形成一個龐大的特殊群體,從發展趨勢來看,這個群體在城市的就學的人數將會越來越多。進城農民工子女能否公平而有效地享受城市義務教育供給,是全社會必須正視的現實問題。

 

2.1 進城農民工子女的就學渠道不暢

目前,進城農民工子女的就學渠道大致有五種:公立學校、貴族寄宿學校、民辦簡易民工子弟學校、流入地政府專門為農民工子女開設的學校和流出地政府在流入地開辦的學校。 城市公辦學校是進城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主渠道,這些學校教學設施完備,管理規范,教學質量較高,農民工普遍愿意將自己的孩子送入這些學校就讀。實際上,由于公辦學校設置戶籍門檻,以種種借口拒絕接收進城農民工子女入學,對進城農民工子女的入學條件加以限制,繁瑣的進校程序和高額的借讀費,導致進城農民工子女進入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依然困難重重。所以,進城農民工子女大多選擇在民辦簡易民工子弟學校、流入地政府專門為農民工子女開設的學校和流入地開辦的學校就讀。由此可以看出,由于進城農民工子女群體的特殊性,城市公辦學校在承擔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供給方面面臨許多問題。

 

2.2 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現狀

國家關于解決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相關政策出臺后,各級政府采取積極措施保障進城農民工子女接受平等的義務教育的權利。客觀地說,進城農民工子女在義務教育的初級階段入學率還是很高的,但隨著年齡的增長,尤其在義務教育高級階段,這些流動子女的入學率逐漸下降,失學率逐漸升高。那些進入初中階段就失學的進城農民工子女大多成為“第二代民工”。

 

2.3 進城農民工子女的教育經費不能及時劃撥

現階段我國義務教育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教育財政體制,由戶籍所在地政府主要負責進城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教育經費一律按戶籍學生數下撥。一旦進城農民工子女離開流出地,相應的教育經費并不會隨之轉移支付到流入地城市。由于進城農民工子女存在很強的流動性,無法計算流入地進城農民工子女的實際數量,所以中央和地方政府無法劃撥相應的教育經費,進城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財政保障明顯不足。

 

3.完善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供給的治理對策

3.1 完善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供給主體多元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逐步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的進城農民工子女教育供給制度,并且形成以政府投入為主,市場和第三產業投入為輔的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投入的供給體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在義務教育資源的配置中起著主導作用,其基本特征之一是教育經費主要由政府提供。政府投入不足是教育經費短缺的主要根源。政府應加大對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投入力度,為進城農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義務教育創造條件。同時,政府應進一步明確在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中的責任,實行“中央政府埋單,地方政府管理”的義務教育運作模式。

 

3.2 構建多元化籌集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經費的機制

3.2.1設置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專項資金

建立一套經費籌措保障機制,將進城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列入教育經費預算,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接收進城農民工子女入學,并按照實際在校人數撥付學校公用經費以維護學校的正常運轉,是解決進城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最根本的途徑。 因此,中央和地方應設立專項資金,并按照流入地進城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實際數量來劃撥教育經費和公用經費。同時,地方各級政府要將公辦學校接受進城農民工子女的數目計入在校學生數中,并以此核定教職工編制。

 

篇10

[關鍵詞]政府職能;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

[中圖分類號]C912.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426(2011)01-0060-02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到城市,農民工越來越成為這個時代不可或缺的一分子。在為城市建設和發展作出巨大貢獻的同時,他們勞動條件的保障卻有意無意地被社會所忽視,特別是跟隨他們外出的子女受教育問題日益成為政府心頭的一塊大病。農民工勞動條件,廣義上不僅包括對工作中的工資、安全、健康等方面的要求,而且還包括工作之外的諸如醫療、住房,特別是子女教育等方面的要求。從這一層面來講,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的受教育權是改善農民工勞動條件的應有之義。

一、保障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的重大意義

1.保障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是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要求。我國憲法第4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義務教育法第4條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有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教育法第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從種種法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受教育權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農民工子女作為我國公民中的一員,當然也依法享有這項基本權利。因此,保障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不僅是實現公民基本權利的要求,也是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性和嚴肅性的要求。

2.保障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自從有了階級分化后,人類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就一刻也沒有間斷過。基本原理告訴我們:經濟決定政治,政治反作用于經濟。在今天這樣一個經濟發展較為迅速的社會,公眾的權利意識不可謂不強,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渴求也不可謂不高。如今,對公平正義的追求不僅局限在經濟上要縮小貧富差距,而且在政治上要追求平等地享有和保障各種基本權利。受教育權作為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隨著經濟基礎的不斷夯實而變得更加迫切。無奈優質的教育資源在一定時期和范圍內總是有限的,身份尷尬的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權正在逐步被邊緣化。這是一個現代社會發展過程中不能避免但也不可回避的事實。因此,我們應把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權保障問題提升到實現社會和諧的高度,因為沒有公平正義就沒有社會和諧。

3.保障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是實現國家“包容式發展”的要求。“包容性增長”一詞,在2007年由亞行最早提出,其意旨在倡導機會平等的增長,尋求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誠然,這一出生于經濟學“家庭”的新興概念將目標更多地集中在了經濟領域,而筆者認為,社會建設領域的發展則同樣離不開“包容”,甚至其意義更大。所以,所有領域的建設和發展都要本著“包容”的原則。當前,隨著農民工數量和規模的不斷增長,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權問題也日益凸顯出來。可以說,農民工子女缺失的教育保障是其父輩權利缺失的衍生品,也是其父輩尷尬身份境遇的繼承物。我們提倡“愛國主義”、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試想,如果沒有國家和社會對個人的關愛,何談個人的“愛國主義”?如果沒有農民工子女個人思想文化素質的復興,又何談整個中華民族的復興?“木桶原理”告訴我們,一個國家發展的品質如何,不取決于GDP的多少,而取決于其弱勢群體的發展狀況如何。為此,作為社會建設領域的教育也必須要實現“包容式發展”。

二、當前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的不公平境遇

1.身份起點的不公。在城鄉有別的二元戶籍制度下,農民工的身份是農民,職業是工人。“農民”的身份將農民工牢牢鎖定在農村模式的社會待遇下,而“工人”的職業又將農民工置身于城市的生活范圍中。身份和職業的沖突,導致跟隨農民工外出的子女在生活、社會保障、特別是教育問題上形成了“三不管”的邊緣化狀況。眾所周知,我國的城市人口有最低生活保障、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有相對優質的教育資源等等,而農村人口特別是邊遠地區的農村人口除了有幾塊并不肥沃的土地外,就是差的不能再差的教學設施。農民工子女“農民”的身份注定了他們將來無論走到哪里,在制度設計上只能享受到戶籍所在地的教育資源。可是物理空間上的距離限制,使其根本無法接受。而遷入地的城市,由于財政等因素的制約,又不愿提供甚至拒絕提供教育資源。這一切源自農民工子女身份起點的不公。

2.受教育過程的不公。隨著農民工數量的增多以及對城市建設貢獻力度的加大,農民工及其子女的受教育問題越來越受到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一系列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政策和措施相繼出臺,有的地方除了指定專門的公立學校接收農民工子女外,還建立專門的農民工子弟學校,以保障農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權。盡管如此,在這個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些不公的現象。一方面體現在進城農民工子女容易受到周圍老師和同學的歧視。由于農民工子女的家庭背景、成長環境、經濟狀況等方面和城市孩子存在差異,進城農民工子女在學校中很容易受到城市學生的排擠。同時,個別老師也存在歧視農民工子女的心理偏見。在缺少關懷和理解的環境中,極其容易使其產生自卑心理,不利于健康成長。另一方面體現在對學習內容的安排和要求標準上是一致的。城市學生從小就進行著各種早期教育,因此,一致化的教學安排忽略了農民工子女基礎薄弱的事實,容易使他們跟不上教學進度,甚至心灰意冷產生厭學情緒,直至退學。

3.教學資源分配的不公。對于大多數農民工子女來說,他們的上學問題大多依靠私人辦學。而從目前來講,民辦的農民工子女學校無論在老百姓的心目中,還是在政府的眼里,都顯得“低人一等”,經常“得不到社會的認可,它的存在屬于非法地位。當地很多部門都會來找它的麻煩,責令其停止辦學。所以學校的存在就像打游擊戰一樣。幾乎所有的學校都有搬遷的經歷”。由于其地位的原因,在具體運行中也常常遭遇各種不公待遇,最為突出的要數教學資源。首先是經費不足。一方面,農民工子弟學校屬于私立性質,由公民個人辦學,自負盈虧,既無財政支持,也無其他來源,造成資金短缺;另一方面,面對農民工微薄經濟收入的現狀,學校收取的學費本來就不高,再加上個別家庭交不起費用和農民工頻繁的流動帶來的生源不足,學校常常是入不敷出。其次是師資不強。僅僅依靠公民個人的投入和低廉的學費,學校很難集中資金改善教

學設施,提供滿意的薪金,因此也很難吸引、留住教師人才,而且迷茫的學校前景也令教師們根本沒有潛心留下來干工作的激情,造成農民工子女學校的教學質量大打折扣。

三、政府保障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的政策選擇

1.變“私人產品”為“公共產品”,解決身份問題。私人產品與公共產品最大的區別就在于:私人產品是為滿足個人或家庭需求而提供的產品;公共產品是為滿足整個社會的需求而提供的產品。當今世界,“教育在國內外被普遍認為是準公共產品,在教育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存在排他性和競爭性。但是,義務教育在全世界幾乎無一例外地被認為是純公共產品。因為,義務教育的‘強迫性’決定其不能有排他性和競爭性存在。義務教育作為公共事業,首先考慮的不是收費問題和邊際成本問題,而是社會的整體利益”。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事關國家整體的人口素質,絕非個人或單個家庭的“私事”,因此,必須將其身份定位回歸到“公共產品”上來。從當前看,政府應主要采取兩大措施:

1.加大對公辦學校的投資力度。“適當放寬條件,保證農民工子女人學的廣度,農民工子女上學以流入地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與此同時,制定公辦學校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的具體細則,將公辦學校接收農民工子女人學的工作,包括接收管理、教學過程、安全、轉學、經費等統統納入制度化、程序化的軌道。

2.鼓勵和支持民間力量辦學。在我國目前公辦教育資源相對稀缺的現實條件下,不得不引入社會力量辦學。為此,首先,在合法性地位上,對達到教學標準的民辦學校,政府一定要給予扶持和承認,讓“游擊隊”變為“正規軍”,這是一種政策支持,能從信心深處給公民個人辦學以動力。其次,要適時地對民辦農民工子女學校的運作加以監督、管理,確保其合理、合法、保質、保量地完成教學活動。第三,對民辦農民工子女學校的稅收、用地、設施配置等要給予優惠、協調。最后,政府要組織培訓專業的教師人才,為農民工子女學校提供人才儲備。

(二)變“戶籍制”為“居住地制”,打破制度屏障

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困境集中體現為機會不均,而機會不均的根源就是制度屏障的阻礙。形成于計劃經濟體制下、帶有明顯身份劃分色彩的戶籍制度,與今天市場經濟體制下頻繁的人口流動需求已極不相適應。但由于種種原因,目前還不具備取消戶籍制的條件,只能采取漸進式的改良,將“戶籍制”改為“居住地制”。所謂“居住地制”,就是在政府頒發居住證的基礎上,對所有居住地的農民工及其子女在社保、就業、醫療、教育等方面采取一視同仁的公共服務。這一小小的突破,從起點上將打破農民工子女教育難題的制度屏障,也將邁出農民工子女獲得平等受教育權的第一步。在此基礎上,進而可以繼續跟進“同城待遇”、“全城接納”等措施,為農民工子女的異地教育敞開前所未有的希望之門。

(三)變“擇校費”為“教育券”,化解資金難題

保障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過程中面臨最現實的就是經費問題。我國義務教育實行的是國務院領導下的“地方負責、分級管理”體制,再加上戶籍制度的實施,使得農民工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時,與常住人口相比,在教育機會的獲得、教育資源的利用方面,往往處于十分不利的境地”。一些農民工家庭出于對教育機會和教育資源的渴求,不惜一切代價去爭取,“借讀費”、“擇校費”應運而生。這些費用的存在不僅給農民工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也給正處在青春期子女的心理留下了“二等公民”身份的陰影。1955年,美國經濟學家米爾頓?弗里德曼提出了“教育券”理論。所謂“教育券”也叫教育憑證。他認為:“教育券”為廣大家長和學生提供了更多選擇不同學校的機會,即政府將經費不直接劃撥給學校,而是平攤到每個學生身上,然后以“教育券”的形式發放給家長或學生,學生可以自由選擇學校并用“教育券”支付相關的教育費用;學校則以“教育券”向政府兌換等額現金。面對進城農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經費難題,我們可以試行“教育券”制。進城農民工子女在遷出之前可向戶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門申請領取“教育券”;然后在遷入地城市自由或就近選擇學校;最后遷入地學校用“教育券”向當地政府兌換現金。這樣,進城農民工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權既得到了保障,遷入地學校的經費也得到了妥善的解決。

參考文獻:

[1][3]陳芳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的困境、成因及對策U]黨史文苑,2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