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建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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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科學、高效的管理體系是任何行業、組織有效運行的核心和關鍵,為進一步提高我國旅游產業的核心競爭力、實現旅游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創新、改革以及完善現有的、與時代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旅游管理制度迫在眉睫,一套科學管理制度對于旅游產業市場競爭力的提高意義重大。在旅游業高速發展的當下,更應加強對于旅游管理制度創新的重視,只有不斷完善旅游管理制度,才能充分發揮旅游業在帶動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一、契約理論概述
在新制度經濟學中,契約是核心研究問題。標準契約理論的理想契約類型,應當是內容清晰、可在任何狀態下被證實且法律執行有效;但現階段,受到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多種因素的限制,現實契約與理想契約還存在一定差距,契約執行困難、實現難度大等問題仍廣泛存在,因此,目前我國諸多契約的執行還依賴于抵押、聲譽保障機制。
二、現階段我國旅游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投入機制缺乏
由于投入機制的缺乏,我國旅游業發展初期,為了解決旅游設施不足等問題,政府習慣采用將民營企業引入旅游業的方式,該方式下,雖然在一定程度解決了旅游設施缺乏發的問題,但同時也帶來了環境破壞嚴重、發展方式不可持續等新的問題。主要原因在于管理制度、監督條例的不完善,導致民營企業將利益最大化作為唯一發展目標;其次,民營企業自身管理知識、管理技術的落后,也導致旅游項目的建設與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不符合,旅游行業的進一步發展因此嚴重受阻。
(二)運行機制不合理
運行機制不合理,企業與政府職能不明確,企業化經營為主要特征,資源保護與創收是發展的主要目的。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企業與政府職能的不明確,在實際經營過程中,企業往往缺乏足夠的市場競爭意識,市場觀念意識十分薄弱;此外,對于一些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的特殊性也進一步模糊了旅游部門管理權和經營權的接線,權利混亂現象廣泛存在。因此,企業在具體的運營過程中嗎,往往需要同時扮演經營者和管理者雙重角色,當面對利益時,旅游管理機構就很難公正的旅游管理任務。
(三)機構與職能不匹配
我國地大物博、旅游資源十分豐富,按照種類的不同,具體可將其分為風景、文物、文化資源等,根據不同的資源種類,旅游資源的管理又具體分屬園林、建設、宗教、文物等部門。由于資源屬性的差異,每一個不同的管理部門理應擁有自己獨特的管理職能,但現階段我國采用的仍是總體統籌規劃的方式,這樣的劃分方式直接導致了部門職能的實現與總體的統籌規劃不相符,嚴重阻礙了旅游業的進一步發展;此外,具有統籌規劃只能的政府部門并不實際執行具體工作,因此其所指定的規范和計劃往往與實際嚴重脫節。
三、以契約理論為依托的旅游管理制度創新建議
(一)轉變發展理念
有關政府部分積極轉變發展理念,將契約理論這一種新的公共部門治理研究途徑引入到旅游管理制度之中,明白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之間無本質差別,增加競爭機制決定服務價格、服務質量的能力。其次,實現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到同時兼顧社會、文化教育、環境保護、國家形象等綜合效益。最后,堅持保護與開發相結合,政府主導與市場干預相結合。
(二)轉變政府職能
首先,重新開發定位職能。對旅游資源進行必要分類,對于老景區,實行經營權和管理權的分離,由政府保留管理權,經營權責分割給市場;對于新景區,政府應當同時保留經營權和管理權,以確保在政策優勢下,新景區能夠得到足夠的資金投入,獲得市場主體的長期有效投資,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新景區開展過程中,應當著眼未來,把握整體的生態利益,對于不適宜市場化運作的景點,應當放棄開發或開發輔助旅游項目;對于旅游業發達的地區,政府把握好市場的準入門檻;對于新興旅游城市,政府加強景區規劃工作以及協調、監督工作,避免片面追求速度而忽視質量的情況的發生。其次,重新定位經營職能,兼顧市場的維護以及利益主體的協調。處理好監管與宣傳的關系、開發商與當地居民的關系,為旅游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最后,重新定位監管職能。從規劃審批、監管問責入手,監管堅持在旅游資源不遭到破壞、欣賞價值可持續的原則;建立和健全獨立、權威的協調機構,明確政府和開發部門之間的關系。
(三)市場調整和政府監管相結合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不是萬能的,政府調控有時也會失靈。為此,在創新旅游管理制度時,應當做到市場調整和政府監管相結合;第一,公共產品以及公共服務的設計要符合市場發展需要,通過市場機制的反作用,保障旅游物品、服務的持續供給;第二,制定合理的公共政策,確保各階層均能夠享受公共產品與服務,以更好的維護旅游業的市場秩序。
結束語
綜上所述,政府部門主導并發揮絕對作用的旅游管理模式對于我國旅游業的發展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隨著發展環境的不斷變化,該管理模式的弊端也日益凸顯。契約理論為依托的旅游管理制度創新,要求政府應當積極轉變自身管理理念和管理職能,適當“放權”于市場,實現政府監管與市場調節的有機結合,這樣才能更好的促進我國旅游業的進一步發展,充分發揮旅游業促進國民經濟增長中的作用。
參考文獻
[1]喻玲.談契約理論為依托的旅游管理制度創新[J].商業時代,2013.
篇2
一、“撥改貸,制度和我國林業的特點是不相適應的
林業企業同其它一般性工業企業一樣生產著有形的、可用貨幣形式表現的、用來進行商品交換的工業產品,同時還創造著人們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因此,林業生產的最終目的不完全是商品生產。創造有形產品的投入,可通過商品交換收回,而林業企業所創造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卻不能作為商品進行交換,從而不能得以實現。林業企業是一個綜合性的企業,與工、農業企業既有聯系又有區別。作為林業生產的主要勞動對象森林資源是可以再生的,這是林業的突出特點。但是,森林資源的再生產要經過一個較長的時間才能完成,在這漫長的生長周期中,林木不可能隨時參加商品交換,取得補償,而又必須不斷地投入。還由于我國沒有建立林價制度,因此形成了森林資源再生產周期長、投入多、效益低的特點。由于我國森林資源分布狀況及林業生產的特點,決定了建設一個林業企業不僅僅是單純的企業自身建設,而是伴隨林業企業的建設還要相應地建設一個完整的林區社會。據測算,建設一個大中型林業森工企業,其社會性建設項目就占林業企業總體投資的10%左右。建成投產后企業每年還要拿出實現利潤的30%來支付這些社會性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這是林業企業社會負擔重的特性。企業經濟效益提高的最主要途徑是靠擴大再生產,增加產品產量來實現的。而林業企業卻不能通過此途徑來提高經濟效益。因為《森林法》明確規定了用材林的消耗量要低于生長量,實行限量采伐,以確保我國森林資源再生產實行良性循環。這就規定了林業企業只能在一定木材生產量的前提下去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從而也就相對地固定了企業的經濟效益,也就形成了林業企業經濟效益相對固定性的特點。
二、“撥改貸”制度同我國林業現狀不相適應
我國是一個森林資源比較貧乏的國家,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大力培育和保護森林資源是我國林業生產的首要任務和主要生產目的。從我國整個林業企業現狀來看,70%是老林業企業。雖然這些企業上交國家的利稅早已超過了國家給企業的投資,為國家的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由于歷史和客觀的原因,造成了目前森林過伐嚴重,生產、生活項目大量欠帳,部分企業已到了連簡單再生產都難以維持的資源危機和經濟危困的局面。這些企業正是急需補還建設欠帳,休養生息.增強發展后勁的時候,而實行了“撥改貸”制度后,一方面按國家現行的貸款政策對無經濟效益企業不給予貸款,企業生產力得不到恢復;另一方面,國家即使給予貸款,企業也是無法償還的。新開發的林業企業從表面上看是有一定的經濟效益的,但是,這是由于在木材銷售成本中不包含原料費用,也就是說林業企業所創造的利潤很大部分是靠無償使用國家的森林資源而獲得的。而且,就是這部分收入也都被企業的社會負擔、上級管理、補貼該林區其它老企業虧損等項目吃掉,所剩無幾。按現行國家對林業的經濟政策和還款辦法,對一個大中型企業的建設資金獨立測算,一般要在20年左右的時間才能還清本息。而國家規定貸款的還款期不得超過15年,企業勢必會將自有資金的大部分用于還款。這樣15年后,企業將重新走到經濟危機的老路上。
三、實行“撥改款”制度將加劇林業生產的短期行為
林業企業作為木材生產經營者,由于受林業特點的影響和經濟體制上的缺陷,缺期行為一直存在于企業的生產和經營中。實行“撥改貸”制度將進一步刺激企業輕視營林生產,把精力和資金轉向木材或經濟效益較高的生產中去,大大地影響森林資源的生產。林業企業的建設工期由于受客觀條件以及國家財力的限制是比較長的;還由于我國目前的林業生產經營比較粗放,生產能力的形成彈性是比較大的,以及各項經濟制度的不健全。因此,實行“撥改貸”制度后,將造成企業建設上的短期行為,如盲目貸款,注重生活項目的建設,輕視生產項目的建設,建設布局不合理,損失浪費嚴重等。’實行“撥改貸”也將加劇林業企業木材生產上的短期行為。企業為了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只顧本企業利益,不顧國家和消費者利益,打亂合理的布局,甚至想方設法超采超伐,造成森林資源消長比例失調。綜上所述,“撥改貸”投資管理制度既不適應林業的特點也不符合林業的現狀,都是不相適應的。這項制度的實施給企業在經濟上套上了一道枷鎖,影響了林業生產的發展。
四、幾點建議
1.我國是一個貧林國家,發展林業應作為我國的基本國策。就我國林業現狀來看,靠林業自身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更重要的是靠國家對林業的扶植,給予一系列的優惠政策,世界上許多林業發達國家都是在財政上對林業給予支持的,我國為扶植林業的發展,也給予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但是,目前我國還是一個林業落后的國家,需要國家繼續扶植。因此,建議國家對林業的基本建設投資仍然實行撥款制,采取指令性計劃管理。
2.任何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都需要有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因此,建議國家建立征收林業稅制度,以保證林業發展所需的建設資金。
篇3
關鍵詞: 獨立學院 兼職教師 管理制度 健全
對一個企業而言,資產不僅包括它所擁有的,還包括它所控制的資源。同樣兼職教師雖不為學校所有,但為學校所用,所以他們和專職教師一樣都是學校的最重要的資本。特別是在獨立學院中,兼職教師還占用相當大的比重,所以應當加強對兼職教師的管理,使其發揮最大的作用,從而有力地推動獨立學院快速、健康發展。鑒于此,本文擬就以下幾個方面對獨立學院兼職教師作比較系統的分析,進而提出幾點健全獨立學院兼職教師管理制度的建議。
一、獨立學院兼職教師的現狀和作用
1.獨立學院兼職教師的現狀。
獨立學院這一公立高校和社會力量合作的辦學模式雖然從產生到現在僅有不到十年的時間,但卻取得了飛速發展,在中國高等教育的大眾化進程中立下了汗馬功勞。截止到2007年3月底,全國共有獨立學院318所。據教育部2006年度統計公報顯示,去年全國獨立學院共招生54.3萬,目前在校生規模已達146.7萬人。大規模的學生數量使得對教師的需求也激增,而建立一支數量、質量都符合學校需要的專職教師隊伍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因此幾乎所有的獨立學院都不約而同地聘用大量的兼職教師來滿足正常的教學需要。目前獨立學院教師主要由三部分組成:母體學校教師、獨立學院專職教師、獨立學院兼職教師。兼職教師主要來自于離退休教師、企事業單位的高級技術人員和工程師等,嚴格意義上說,母體學校教師也應算作兼職教師,因為他們通常是在保證完成母體學校教學任務的前提下,擔任獨立學院的一門或幾門課程教學,而且很不穩定。
2.獨立學院兼職教師的作用。
兼職教師在保證獨立學院高起點、快速、健康地跨越式發展過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聘用兼職教師有效地解決了獨立學院師資短缺問題,同時優化了師資隊伍的結構。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教育工作合格評估方案》要求[1],獨立學院的生師比不得高于18∶1,聘請兼職教師滿足了學校生源不斷擴張對教師的需求,保證了基本的教學質量,使學校生師比達到教育部關于評估的規定。兼職教師多為實踐經驗豐富的某一類專門人才,可以彌補專職教師理論豐富但實踐經驗不足的弊端,從而優化師資隊伍的結構。
其次,聘用兼職教師可以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節約大量教育成本。兼職教師一般都是按課時計算報酬,基本上沒有其他任何的福利,同樣一門課程,兼職教師所得的報酬相當于專職教師同一門教程所得薪水的三分之一左右,而且對他們的管理成本也很低。
最后,聘用兼職教師增強了獨立學院的靈活性,體現了獨立學院的辦學特色。獨立學院以培養本科應用型人才為目標,以社會、市場和就業需要為導向設置新專業,而專業設置發生改變時,對教師的需求也跟著變化。兼職教師可以滿足一些新型專業對教師的需求,突出獨立學院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求發展的辦學特點。同時由于兼職教師不受長期聘用合同的限制,當入學人數減少時,很容易解聘,大大提高了獨立學院的辦學靈活性。
二、兼職教師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獨立學院對兼職教師的管理一直是一個薄弱環節,在兼職教師管理中存在著一系列問題:
1.對兼職教師隊伍建設無計劃性,非常被動,缺乏對兼職教師隊伍的長遠規劃。
學校通常是根據當年學生報到人數和已有專任教師的數量相權衡,決定需要補充的兼職教師的數量和專業,而這往往要在入學人數最后定下來之后才能決定。因此學校往往在入學人數停止變化的最后一刻才確定兼職教師的雇傭數量與門類,這時離課程開始已經沒有幾天了,兼職教師沒有足夠的時間去熟悉課程提綱和備課,往往倉促上陣,教學質量勢必受到影響[2]。
2.教學過程中管理松散。
兼職教師的管理一直是學校的薄弱環節。一些學校對兼職教師的聘用比較隨意,主要是通過其他教師介紹或通過與企業的聯系來聘用兼職教師,沒有一套嚴格的篩選標準對他們進行選拔,也很少對聘用的教師進行崗前培訓。平時對他們的教學過程管理也往往流于形式,兼職教師由于本職工作作繁忙擅自停課、調課現象時有發生。
3.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兼職教師歸屬感低。
兼職教師的薪水和工作績效關聯度不高。兼職教師的課時費基本上在開學初就已經根據職稱、資歷等因素確定下來了,跟實際教學過程中的質量幾乎沒什么關聯,無法調動他們的教學積極性。他們基本上是有課就來,上完課就走,由于沒有辦公場所,也缺少和專職教師的交流和溝通,不參加學校的任何活動,對學校的感情很淡,歸屬感不強[3]。
三、健全獨立學院兼職教師管理制度的對策
兼職教師隊伍已是獨立學院師資隊伍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在以后還將繼續發揮其重要作用,因此非常有必要加強對他們的管理。
1.把好入口關。
學院應該根據兼職教師的專業特點和任職資格要求科學制定兼職教師的聘用標準。根據聘用標準公平、公正、公開地科學組織招聘,通過審查簡歷、試講、實際操作等方式對應聘者進行選拔,擇優錄用,確保招聘到符合任職資格要求的德才兼備的兼職教師。對聘用的兼職教師要進行短期崗前培訓,使他們對學校的基本情況,各項規章制度,學生的特點,教育理論與方法等都有所了解,使他們更快、更好地適應工作環境,勝任工作崗位[4]。
2.嚴抓教學過程管理。
學院應根據各個專業的不同特點,對兼職教師的教學計劃,備課教案,授課、作業布置都作出相關規定,要求他們按照規定實施教學;對兼職教師的因故缺課應當安排適當的時間補課,確保教學計劃的圓滿完成;不定期地組織教學督導小組隨堂聽課,聽取學生對任課教師的意見和建議,存入兼職教師的檔案,同時將有關信息反饋給兼職教師,促使他們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學期結束時通過學生考試成績、學生民主考評、教學督導小組考評記錄等幾個方面對兼職教師的教學質量進行綜合測評。
3.建立與工作績效相關聯的薪酬制度。
薪酬應該包括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兩部分,基本薪酬在招聘時就已根據職稱、資歷確定下來了。績效薪酬則分為三至四個等級,根據學期結束時對兼職教師的績效考評結果確定每個教師的績效薪酬,使薪酬和績效掛鉤,促使兼職教師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果,充分調動兼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4.轉變觀念,給予兼職教師更多的人文關懷,提升兼職教師的歸屬感。
學校領導應該充分認識到,聘用兼職教師不僅僅是學校為了完成教學任務的一種應急措施,還是保證學校教學質量、突出辦學特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更是獨立學院發展的長久之計,因此兼職教師和專職教師一樣都是學校最為重要的資本。還要認識到教師都是高級知識分子,他們在乎的不僅僅是物質報酬,更重視和諧的人際關系、受人尊重,能夠體現自身價值的工作環境和工作內容。轉變觀念之后,學校就應采取多種措施給予兼職教師更多的人文關懷[5]。
首先,要給他們良好的教學辦公環境。給他們必要的辦公場所,便于他們批改作業、答疑或休息,允許他們使用學校的各種圖書資源。校領導要經常關心他們的工作、學習狀況,力所能及地幫助他們解決一些問題。
其次,拓寬溝通渠道,加強兼職教師和學校的交流。經常舉行兼職教師與學生或專任教師的聯誼座談會,加強彼此的溝通和相互的學習,建立讓兼職教師給學校獻言獻策的渠道,對他們的意見建議及時處理及時反饋。
最后,在教師節等節日學校舉行各種慶祝活動時也誠邀兼職教師參加,給他們發放一些教師紀念品,或舉行一些教學比賽,給優秀教師一定的精神榮譽,滿足他們受尊重的需要。
兼職教師對學校的歸屬感更強了,滿意度更高了,對學校的感情也就更深了,從而就可以充分調動兼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使他們以更大的熱情投入到教書育人事業中,主動關心學校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教育工作合格評估實施方案.2006.
[2]翁舟峰,張興林.美國高校兼職教師的現狀[J].比較教育研究,2005,(7).
[3]吳昌圣,劉莉莉.美國社區學院兼職教師特點分析[J].復旦教育論壇,2006,(6).
篇4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 土地管理制度 改革 建議
中圖分類號:F2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十勝利召開,國家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新型城鎮化的提出對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土地管理工作重心轉移有著較大的推動作用。但目前天津市耕地占補平衡較難、節約集約水平不高、土地資產化尚低、生態管護機制落后,亟需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作為促進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并重、節約集約利用與生態管護融合、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
一新型城鎮化對土地管理的訴求
新型城鎮化過程中,政府應從行政性主導轉變為著力打造適合經濟社會發展的市場向心力的加速器,地方政府不再是過去的“管理型政府”,而轉變為“服務型政府”。不僅應對中央政府負責,更重要的是切實保護群眾尤其是弱勢群體的合法權利。政府的行政部門應從本職出發及時有效地解決傳統城鎮化中的遺留問題,并為新型城鎮化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1]。
土地要素作為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核心要素之一,承擔著保障城鎮發展空間、提供城鎮化實施路徑和改善城鄉發展環境的重要任務。因此,需要通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進產城融合、城鄉一體化和土地生態環境改善。在落實國家戰略和基本國策的要求下,今后的土地管理工作重心將以落實耕地保護任務以促進農業現代化、貫徹節約優先戰略以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加強生態用地管護以促進土地生態環境改善為重點。
二天津市土地管理工作難點
1耕地占補平衡難
為落實耕地保護任務,天津市建立起市-區-鎮-村四級的耕地保護責任機制,將耕地保護指標層層分解,定期考核。通過土地開發整理和綜合整治,天津市連續完成占補平衡任務。但是,天津市未利用地主要為難以開發利用的河流水面、灘涂和沼澤等,宜農耕地后備資源極度匱乏,預計2015年依靠本區域后備資源完成占補平衡任務將無法實現。
2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尚有待進一步提高
天津市歷來重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嚴格土地使用標準,強化監測監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先進地區比,天津市的節約集約用地水平還不高,閑置土地、粗放用地的情況還不同程度存在。天津市單位GDP耗地量為491.35畝/億元,與北京相比差距明顯;天津市9個國家級開發區工業用地綜合容積率為0.65,低于全國平均水平(0.85);工業用地投入(5370萬元/公頃)、產出強度(14321萬元/公頃)僅相當于全國平均水平(5407萬元/公頃、12984萬元/公頃)。因此,探索一條耗地少、效率高、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可持續發展之路已迫在眉睫。
3創新市場配置、深化監測監管有待加強
天津市實行全市統一的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集中交易制度。2011年,全市土地招拍掛率約90%,全部實現有償使用。2011年全市土地土地出讓金641.4億元,全國排名第7,稍高于成都、沈陽,遠低于上海、武漢等城市,與天津市國際大都市地位尚有差距,土地資產化、價值化還有待提高。
天津市著力完善土地監管制度,積極開展批而未建土地核查工作,對歷年批準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的土地建設情況進行核查,摸清全市批而未用土地的數量、分布和類型等情況。據了解,2006-2012年天津市審批建設用地中約有30%的批而未建土地,土地批后監管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強。
4生態用地管護任務重
生態用地雖然出現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諸多規劃里,但生態用地既沒有明確的法律地位,也沒有明確的內涵界定,尤其是未納入到土地利用分類體系中,導致生態用地在空間上無法落實、無法量化,從而導致管理責任缺失。目前,天津市水資源短缺、水生態環境惡化、防洪排澇設施薄弱;土地鹽漬化情況嚴重,含鹽量大于0.1%的鹽漬化土壤約占70%;地下水資源分布極不平衡。
三天津市圍繞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擬推進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建議
1深化創新耕地保護機制,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
① 建立多方參與的耕地保護責任機制和激勵機制
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農業生產向規模化和合作化經營轉型,單純以農戶為單位的耕地保護激勵機制受到挑戰。為提高耕地保護積極性,要改變以政府為推手的被動工作模式,擴大參與主體,將農戶、經濟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企業等納入到耕地保護隊伍中,整合相關專項資金,建立系統性的耕地保護基金,提高參與主體落實耕地保護的主動性和積極性[2]。
② 探索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的多種途徑和有效方式
在天津市宜農耕地后備資源極度匱乏的背景下,需進一步探索耕地占補平衡的多種途徑和方式。一是國家重點項目,由國土部統籌協調實現占補平衡;二是按市場原則推動建立耕地指標計價交易的統一市場,力爭在全市范圍內實現占補平衡。
③ 以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助推農業現代化
學習借鑒重慶地票交易制度,深入開展政策創新,使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以提質增量為核心逐步轉變為以促進農業發展,推動農業產業化為核心。將整治工作優先交給農村集體、農業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企業來科學實施,由政策普惠向定投定補轉變,將土地綜合整治工作逐步顯化為一條農村集體可操作和實現城鄉協調發展的路徑[3]。
2創新土地利用管理模式,有效指導區域發展建設
① 創新“多規融合”的空間規劃統籌管理體制
結合天津市市情,構建以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為主基調,以“十二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市規劃等綜合發展規劃為統領,以產業、交通、生態等專項規劃為承接的規劃系統,力爭形成覆蓋城鄉未來發展空間、高水平、可實施的規劃體系,打造城市功能完善、產業結構合理、生態環境宜居的城鄉一體化發展空間。
② 建立差別化的土地利用計劃管理機制
圍繞建立健全計劃指標體系、加強計劃總量結構和布局調控、改進計劃編制下達方法、推進計劃分類精細化管理、嚴格監管考核等方面進一步提出差別化管理的措施。在天津市已實施的土地利用計劃額度管理的創新基礎上,通過前置性節約集約用地考評等綜合手段,實現差別化土地利用計劃管理,解決計劃的規模時序與經濟發展階段要求不相適應、城鎮盲目擴張和用地粗放問題,推動城鎮化向市場驅動轉變。
③ 編制統一的鎮村級實施規劃,有效指導小城鎮發展建設
以區縣村鎮規劃試點為基礎,以扶持小城鎮建設為目標,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充分銜接上位規劃,全面鋪開統一的村鎮規劃編制工作,打破城鄉二元規劃結構,實現村鎮建設的科學規劃引導。
3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積極培育市場驅動力
① 推進土地使用權的資本化
以確權登記為基礎,積極推動土地使用權通過出租、入股等形式參與土地開發利用。建立完善的產權交易平臺,通過市場化手段優化配置土地資源,實現土地使用權的資本化,激發土地要素潛能。
② 實現土地開發利用路徑多元化
拓展土地開發利用的社會參與路徑,探索原土地使用權利人在規劃引領下參與到存量建設用地開發中,從而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土地整理開發,緩解土地整備資金壓力,支持農村集體利用集體建設用地主動實現規劃,開展合作經營,最大程度釋放土地作為生產要素的巨大能量[4]。
③ 構建以可動態更新的用地標準為考評核心的土地利用監管體系
建立符合天津區域發展實際、全行業全區域覆蓋、可動態更新的用地標準和節約集約考評體系,既為土地規劃編制、用地審批和土地供應提供量化標準,又為節約集約考核提供規范依據。
4建立生態用地管護機制,加強土地生態環境建設
① 顯化生態用地的法律地位
進一步明確生態用地的概念與內涵,確定生態用地空間范圍劃定依據,明確生態用地管護權責。同時,科學開展土地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的編制,統籌城鄉生態用地管護責任,建立生態用地管護工作機制。
② 創新生態用地管護獎懲激勵機制
結合天津市土壤鹽堿化程度高、部分土地土壤污染較嚴重的現實情況,建立多方參與、責任明確的生態用地管護機制,本著誰管護、誰受益的激勵原則,配套出善的優惠政策和激勵政策,不斷改善土地生態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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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張麗霞 淺析當前我國城鎮化背景下的土地制度改革[J] 科技資訊 2012.18
③ 朱信永,高偉 新城鎮化背景下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J] 宏觀經濟管理 2013.3
④ 李軍晶 新型城鎮化中的土地策略[J] 中國土地 2013.4
張震(1976.11)
男
漢族
籍貫天津
篇5
【關鍵詞】醫院;管理制度;衛生管理;體制改革
中國新經濟時代的背景下,醫療體系改革也隨之發展,不斷深入。2017年7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就全面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作出部署,這是建設具有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立柱架梁”的關鍵制度安排,意見中要求堅持正確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中國特色衛生與健康發展道路[1-2]。目前,我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面臨許多困難和亟待解決的問題,尤其是公立醫院,因其尚未完全扭轉逐利機制,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群眾利益性,完善持續性等則需要不斷進行改革和創新,為之付出更大的努力。
1醫院管理體制改革的意義
1.1醫院衛生管理體制改革能夠改變醫院發展思路
在壯大自己綜合實力的同時加強特色學科的建設根據本區域內的資源配置和衛生需要,不斷調整業務中心和結構,適應當前的醫療趨勢,重視人才培養,是特色學科建設的重點。要創新醫院管理機制,優化人才結構,激發所有員工的積極性和自主創新力,才能創建強有力的醫療隊伍,形成獨具特色的醫院文化建設,這也利于醫院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學科建設上能趨于良性發展,適應新的醫療格局變化。
1.2醫院管理體制改革有利于醫院信息化的建設
醫院的信息化建設要結合時展的特點,給醫院經濟管理提供良好的平臺,為醫院經濟建設的完善與健全打下堅實的基礎;信息化建設對醫院經濟和技術的發展起到關鍵性作用,不僅可以為患者和醫務人員提供更優良的服務,而且還能減少人力、物力等成本,為醫院創造更多的效益;醫院的信息化建設是推動醫院經濟管理高效運轉和高質服務的有力保證,有利于醫院未來的發展和進步[3-4],提升醫療服務質量,滿足醫院管理的需要。
2醫院衛生體制改革目標
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啟動后,多項新醫改政策強調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要求醫院要優化內部運營管理、完善績效考核[5],優化就醫流程,減少資源消耗以及科學化臨床治療路徑,解決醫院內部的結構問題,規范醫療管理,提高診療結果的有效性,突出以人為本的理念。
3醫院衛生管理改革措施
3.1完善績效工資政策和考核辦法
醫院工作有其風險性和技術難度,應以工作量、醫療服務質量、技術難易程度、醫德醫風等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要準確定位績效工資,制定合理的獎罰制度,明確規定人力資源費用支出要在醫院總財務支出中占據合理比例,確保人員工資不能低于現有水平[6]。
3.2強化內部管理和政府部門職能
建立健全的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完善醫療質量管理,堅持醫院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查。政府部門要確保對公共事業的投入,對衛生服務機構做到合理規范的監督,制定完善的相關法規和政策,推動醫院管理體制趨于良性發展。
3.3建立科學的補償機制
政府部門加大對醫院公益性事業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引導醫院對內部管理、服務以及運行機制的改革,建立科學的補償機制,可以使公立醫院在改革中獲益,提高主動參與管理體制改革的積極性[7]。
4結語
我國公立醫院的管理采用企業化的管理模式較多,效果卻不理想,企業經營著重點在于經濟收益,而衡量醫院管理水平最重要的指標卻在于能否具備社會效益。長久以來,我國公立醫院因不具備法人自主權,缺乏醫院營運權和自主權,經營管理者不能調動積極性有效發揮其管理的職能作用。在醫院管理中完全依靠政府部門的行政干預,這樣的管理模式不再能適應宏觀經濟環境的要求,故在醫療衛生體制變革過程中對公立醫院的管理制度建設要制定適合的要求和任務。在新醫改背景下,改革中遇到的問題主要是如何解決管辦分開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實質是政府職能的轉變,由行政隸屬轉換為行政監管,但是目前一切僅存在于形式上,尚且不能真正做到管辦分開,在法人治理結構上也僅在議事上可以體現,卻不是最終的決策性機構,因此需要政府多部門間統籌合作,不斷優化、完善政策體系,確保公立醫院改革穩步、持續推進[8]。建立新的現代化管理制度,管理理念也要隨之發生變化,公立醫院要主動學習先進的經營理念和管理經驗,提升科學的決策水平以及運行效率,只有掌握了科學的管理和市場經濟的規律,實現醫院管理的現代化和精細化,才能發揮醫院管理的作用,最終實現社會醫療福利達到最大化,創造出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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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摘 要 根據北京市十二五規劃的發展戰略,醫院的新建、改擴建項目日益增加,醫院管理層正面臨著巨大的壓力。醫院在內部控制制度,經營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等方面都有待完善和提高。本文通過對我市現階段醫院的建筑工程內部控制現狀進行了分析,并結合作者自己的實踐經驗,提出了加強醫院的建筑工程內部控制管理的建議,希望能為醫院建筑工程改善內部控制的發展做出貢獻。
關鍵詞 建筑工程 內控制度 管理
醫院的建筑工程內控制度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醫院提高自身競爭力的有效手段。隨著醫院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醫院正面臨著越來越大的壓力。大量的成功經驗表明,在醫院大型項目建設施工中,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工程項目管理水平是提高工程質量、保證工程進度的重要措施。
一、我國醫院現階段建筑工程項目的內部控制現狀
第一,醫院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執行力不夠,對建筑工程項目缺乏系統的內部控制制度。由于醫院是以治病救人的醫療服務為主,建筑工程只作為醫院建全功能建設的后勤保障工作,對建筑工程項目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內部控制制度普遍存在不完善或者不合理的內容。比如會計人員由于人崗配置不當,經常出現業務交叉的現象,導致會計人員身兼數職。而會計人員的職責不清楚,就會使會計審計的執行力流于形式,執行力度遠遠不夠。
第二,有相當一部分醫院建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過于簡化,已經建立內部審計機構的單位也未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效用。機構工作人員只負責與外聘的工程造價咨詢公司聯系業務,對基建項目反映的問題不予解決,推諉至領導層,不遵循規章制度激化矛盾。這樣內部控制制度就成為了一張廢紙,不能發揮它應有的作用。
第三,評估單基建管理干部的機制不科學,評估干部的標準片面的強調完成建筑工程的數量,對工程的質量、工期、造價控制和使用的效果、效率,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缺乏全面的調查和評估。
第四,缺乏基建工程的內部控制設計,各種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不相容職務不能分離,由一人擔任多種職務,授權審批程序不規范,重大的項目審批不實行集體決策審批制度。
第五,對基建工程缺乏日常監督,對重大工程項目不設專項監督,不進行全過程造價的審計。基建會計缺乏會計系統的控制。
第五,基建工作人員文化程度較臨床醫師水平低。他們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跟不上業務的增速步伐。會計人員缺少基建會計核算的知識,容易記錯賬。這些導致了內部控制不到位,會計信息的質量不高等等現象,嚴重阻礙了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發展的步伐。
二、加強醫院建筑工程的內控制度管理的建議
1.優化醫院內部控制環境
首先,醫院應當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規范的醫院治理結構,完善醫院的各項管理制度,優化組織結構。理事會在建設現代化醫院制度中起著核心作用,通過理事會批準設立財務委員會,項目管理委員會,預算委員會和其他委員會,以及引入獨立董事制度等等,可以提高理事會的專業化和社會化,從而有利于積極推動醫院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其次,加強職工教育,促進職工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認識。醫院可以進行不定期的教育培訓,這樣不但可以增加職工對內部控制制度內容的理解和認識,還可以更好的有效實施內部控制制度。醫院通過職業道德教育,使員工能夠團結起來,共同為醫院的發展做貢獻。使內部控制制度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的全過程,覆蓋所有的業務和事項,做到全員控制,不存在內部控制空白點。
2.設計合理的內控制度
首先,醫院應當建立和完善工程項目各項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各個環節可能存在的風險,規范工程立項、招標、造價、建設、驗收等環節的工作流程,明確各種基建崗位的職責權限,做到可行性研究與決策、概預算編制與審核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強化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監控。其次,根據施工要求,制定工程總體項目進度,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進度目標,出現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并解決問題,以確保項目進度的可控性。醫院還應制定詳細的質量控制體系,確保工程項目的質量。在運用的技術合理的前提下,確保工程質量前提下,還可考慮降低工程成本。其次,要加強項目的安全管理。醫院應當根據施工的特點,制定詳細的安全控制體系,確保施工的安全,它是使工程項目順利進行的前提,所以千萬不能忽視。最后,建立健全醫院內部財務控制體系。建立全面工程項目預算管理系統,財務人員在預算委員會的指導下,進行工程項目的核算、結算、財務決算,并對其進行監督。
3.加強崗位設置和人員管控,提高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
加強崗位設置和人員監控,提高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是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能夠有效實施的保證。醫院應建立和實行不相容職務分離,保證在崗人員能夠各司其職,并且能夠互相監督。同時,要加強醫院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素質培訓和繼續教育,以提高他們的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水平。
4.加強醫院文化建設
醫院應當積極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醫院文化,引導和規范員工行為,培育積極向上的價值觀和社會責任感,倡導誠實守信、愛崗敬業、開拓創新和團隊協作精神,樹立現代管理理念強化風險意識和法制觀念,形成整體團隊的向心力。醫院要適時的站在員工的角度和立場,充分考慮員工的需要和要求,努力做到關心每一個員工的成長,使員工更加團結。
5.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
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在整個工程項目管理的過程中,審計人員應堅持客觀,公平,公正的對施工項目進行審計。內審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獨立性,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發現內控存在問題及時提出改正措施,使內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
參考文獻:
[1]李建明.淺談建筑施工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會計師.2011(12).
篇7
【關鍵詞】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建筑項目不斷增多,特別是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不斷推廣應用,要求建筑技術管理人員,跟上形勢的發展,在工程的質量、安全管理方面,要善于不斷地總結經驗教訓,學習掌握先進的管理方法和有效的管理機制。在此基礎上,我們要創新監管手段,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新形勢下建設施工管理工作,遏制建設施工事故發生,通過各方共同努力,以構建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確保質量、安全能真正得到控制。
一 質量監督管理
1、影響建筑工程質量因素
首要因素就是施工企業和隊伍的質量,包括領導者的素質、操作人員的理論知識、技術水平以及操作人員的不合理行為。高級工程師素質高,決策能力就強,就有較強的質量規劃、目標管理、施工組織和技術指導、質量檢查的能力,管理制度完善,技術措施得力,工程質量就高。反之,工程質量就低。影響工程項目質量的環境因素有很多,首先是工程技術環境,例如工程地質、水文、氣象等;其次是工程管理環境,例如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制度等;最后是勞動環境,如勞動組合、勞動工具、工作面等。環境因素對工程質量的影響是具有復雜多變的特點。我們要根據工程特點和具體條件,應對影響質量的環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嚴加控制。
2、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方法
(1)完善質量監督管理體系,規范監督管理程序
質量監督管理體系要完善,就要建立集體監督機制,保證執法監督的公正性和準確性。深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改革,提高工程質量監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強監督執法;建立集體監督機制,并規定要持證上崗;建立預見性、服務性的質量監督模式,做到服務與執法有機結合;改變以日常監督為主的監督方式,將隨機檢查作為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的主要方式,改變原來的預約式、通知式的監督檢查方式,加強巡回檢查和隨機抽查,保證檢查內容和部位能夠真實反映施工的質量狀況。監督程序要規范化,就要保證質量監督工作的權威性,減少人為因素影響,避免不正之風的滋生。具體包括:①加強監督機構及其人員資格管理;②完善施工許可及監督報監;③切實做到現場檢查;④改進不良行為記錄的處理;⑤提交工程竣工驗收與備案等等。
(2)建立實物監督與行為監督并重的監督機制
行為監督與實物監督并重,實行結構工程質量季度大檢查制度。目前,質量監督機構是以行為監督為主、實物監督為輔的監督方式。但實踐中發現如果對實物監督力度不夠,就可能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得不到及時發現和處理。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將工程建設各方的質量行為以及其結果,即工程產品質量,均列為監督對象,將工程建設參建各方推向工程質量責任第一線,通過日常監督、監督巡查與結構工程季度大檢查相結合的監督形式,對影響建設工程質量的全要素實現全覆蓋的監督。及時調整監督工作內容和方法,針對結構工程質量存在的問題,以及社會反映多的屋面、外墻滲漏通病,實行結構工程季度大檢查制度。
(3)嚴格資質審查,把好建筑市場準入關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參與基本建設全過程的各建設單位的資質審查,嚴格建筑市場準入制度。凡無資質或資質較低的建筑設計、施工單位,計劃部門不予立項,規劃部門不發建筑許可證,建筑安全管理部門不發施工許可證。全面推行質量認證制度,由國家質量監督機構對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建筑材料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或質量保證體系進行檢驗和檢查,考核合格后,以頒發產品質量證書、標志等方法,確認和證明企業生產的產品已達到某一質量水平,企業在特定的產品范圍內具有必要質量保證能力。未經認證或認證不合格的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建筑材料生產企業,不允許從事相應業務。當前應重點查處無證、越級、超范圍承接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業務行為;掛靠承包、轉包、非法分包行為;同體監理行為;認真組織對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年檢,取消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單位從事相應業務的資格或降低其資質等級。
(4)提高監督人員的素質
質量監督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應從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術素質兩方面入手。所謂思想政治素質是指正確處理與建設各方主體的關系,以其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公正廉潔,不參與有損質量監督公正性和客觀性的業務行為,不,以維護政府監督的形象;所謂業務技術素質是指質量監督人員除了要熟練掌握專業知識、精通專業技術規范外,還要掌握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及其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隨著建設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進,質量監督人員應用法律和法規來處理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并依照法律程序處理與建設主體之間的工作關系,做到依法監督、依法行政。目前,質量監督重點要做好從業人員的上崗培訓和考試工作,爭取在近期內取得執業資格。只有這樣,才能合法地對各方主體執行監督職能。
(5)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監督告知制度,提高監督執法的透明度
對于在工程質量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工程”,除嚴格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還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過報紙、廣播、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定期向社會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會的質量意識。
二 注重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
1、建筑安全的重要性
建筑業作為我國新興的支柱產業,同時也是一個事故多發的行業,由于行業特點、工人素質、管理難度等原因,以及文化觀念、社會發展水平等社會現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嚴峻,建筑業已經成為我國所有工業部門中僅次于采礦業的最危險的行業。相對于其他行業來說更應該強調安全生產。安全生產搞得好壞,直接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其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意義深遠。要從講政治、保穩定的高度,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就,狠抓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
(1)重視安全
安全工作是無處不在,無時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著安全問題。它不分地表還是地下,不分大單位還是小單位。也就是說安全工作的普遍性要求各級人員心中要時刻裝著安全。特別是管理層要把安全工作當成頭等大事,給予高度重視。對安全的重視著重體現在:責任,把安全問題納入議事日程;意識,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敏感;落實,發現問題就要緊抓不放;督查,要經常親臨現場檢查安全;引導,要善于用典型來抓安全,從正反兩方面來加以引導、啟發。從多年來的工作實踐來看,領導對安全不重視或重視不夠的單位,事故發生的頻率較大。
(2)落實到位
事故的發生盡管有許多不同的客觀原因,但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現場的安全措施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走馬觀花看現場,拿著記錄抓落實,因此,要反復強調抓落實要在基層、在現場、在作業面、在職工群眾中。這是抓安全工作的著眼點和落腳點。只有狠抓落實才能避免事故的發生。
三 結束語
綜上所述,對建筑工程而言,施工企業必須加強建筑技能和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改進培訓方法,擴大培訓內容,以提高企業管理和技術骨干力量的質量安全保證能力。加強一線作業人員的培訓,突出重點工種,強調專業化,盡快培育出一支經驗豐富、技術過硬的隊伍,確保新形勢下質量安全生產的需要。
參考文獻
篇8
[論文關鍵詞]遺產 遺產管理人 繼承人
一個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還留有遺產,按照通常情況的遺產繼承順序,可以分為三個步驟:首先要確定被繼承人留有多少遺產,即確定遺產的范圍;其次要對遺產進行保存和管理,比如對一些不易保存的水果等進行變賣獲取價款等;最后對遺產進行最后的處理,即將遺產分配給繼承人。這三個步驟之間聯系緊密,缺一不可,只要其中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會對遺產繼承人和遺產債權人的利益造成損害。遺產的不完整計算會使繼承人少繼承遺產、對遺產的管理不當會造成遺產的毀損甚至是滅失,使已經確定的遺產范圍變小。在我國對遺產管理部分的規定并不明確,因此需要設立遺產管理人制度進行完善。
一、遺產管理人的概念
遺產管理人是指對死者遺產負責保存和管理的人。遺產管理人與遺囑執行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具體表現在:
遺囑執行人是指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所指定的執行其遺產的人,遺囑執行人的產生完全依照被繼承人的意思,通過意定方式實現。遺產管理人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遺囑,或者遺產雖然有遺囑但是并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其他方式所推選出的臨時保存和管理死者遺產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24條規定:“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44條進一步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繼承案件時,如果知道有繼承人而無法通知,分割遺產時,要保留其應繼承的遺產,并確定遺產的保管人或保管單位。”這兩條規定的存有遺產而依法負責保管遺產的人,就是指的后者。即所謂的遺產管理人。遺產管理人一般是不能要求報酬,但是可以要求本人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合理費用。遺囑執行人在國外制度中有獲取報酬的權利。
二、設立遺產管理人制度的重要意義
在遺產繼承中,遺產管理人的作用是相當重要的的,如果遺產管理人執行職責公平合理,就可以促進當事人之間的和睦、團結,增強當事人之間的信任感,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利于交易安全;反之,就會使當事人不再相互信任,引起各種猜疑和不滿,使家庭不和,使得社會的和諧被破壞,更有甚者,可能會發生刑事案件,造成生命的喪失。因此,遺產管理人制度的設立具有重要的意義:
第一,設立遺產管理人制度是保護繼承人的利益,保證遺產公平分配的前提。對繼承人來說,被繼承人死亡后,如果不對繼承人進行統計和聯系工作,有的繼承人甚至不知道繼承已經開始的情況,這樣就可能會遺漏某些繼承人,他們的繼承利益便不能得到實現。對被繼承的遺產來說,有些可能需要進行管理、看護等工作,比如對房屋的維修、一些鮮活商品的處理。如果沒有人進行管理,有可能會造成遺產的損壞或滅失,使得遺產的價值有所降低,還有可能出現被隱匿、轉移、揮霍、偷竊等非法占有情況的出現。這些都是繼承人所不愿意見到的情況,這也使得以后的遺產統計工作出現偏差,不能保證每個繼承人都能分得其應得的那部分財產,也難以保證遺產分配的公平。
第二,設立遺產管理人制度有利于維護遺產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當遺產不足以清償遺產債務時,應當直接由遺產管理人對遺產進行處理,并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將遺產合法、合理地分配給各個遺產債權人。同時,還可以有效地防止欺詐遺產債權人行為的發生,也免去遺產債權人與繼承人的債權人因財產混同導致對自己債權安全的擔憂。另外,好的遺產管理人還可以使得遺產增值,這對于維護遺產債權人的合法利益也具有毋庸置疑的益處。
第三,設立遺產管理人制度有助于提高國家稅收。稅收是國家收入的重要來源,而遺產稅和贈與稅是國家的重要稅收來源,也是調整國民收入的重要杠桿。收稅的前提是確定遺產的價值,因此,設立遺產管理人制度,專門管理、保護遺產對于遺產稅和贈與稅的征收是絕對必要的。
第四,設立遺產管理人制度有助于保護無人繼承的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2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在遺產無人繼承的情況下,對于遺產的保護和管理會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更需要保護。
三、對建立我國遺產管理人制度的立法建議
被繼承人死亡到遺產的所有權轉移至繼承人手中中間有一段時間,在這個時間內,遺產可能由繼承人或者其他人占有,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如美國、德國、日本、瑞士等均有關于遺產管理人的法律規定。借鑒國外的立法經驗,希望通過以下幾個方面規制我國的遺產管理人制度:
(一)產生遺產管理人的情況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由利害關系人向法院請求指定遺產管理人:
1.被繼承人無遺囑,或者遺產雖然有遺囑但是并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
2.遺產無繼承人;
3.遺產有繼承人,但是根據《繼承法》第七條規定喪失繼承權的;
4.遺產有繼承人,但是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5.遺產債權人有證據證明繼承人的行為或其財產狀況已經或將要損害其債權。
理由:遺產管理人對遺產的保護起著重要的作用,所以要對產生遺產管理人的情況進行嚴格限制。第1種情況是遺產管理人出現的通常情況,當事人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時候就需要有人來管理遺產。第2種情況,沒有繼承人,就更不會有人來管理遺產,因此需要指定。由此也可以推出,繼承人下落不明以及有無繼承人不明確的情況也可以請求法院指定。第3、4種情況是雖然有繼承人、但是仍然需要指定遺產管理人的,因為這兩種看似有繼承人的情況出現了沒有實質繼承人的結果。喪失繼承權的人都是對被繼承人以及遺產造成損害的人,因為其繼承權的喪失導致了遺產無人繼承的局面。根據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則,當事人可以放棄自己的合法利益,繼承人放棄自己的繼承權,同樣導致遺產無人繼承需要遺產管理人的結果。第5種情況,主要是為了保護遺產債權人的債權,只有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人才會更好地起到監督作用。外國法律也有類似規定,例如《德國民法典》第1981條規定:如果有理由推定繼承人的行為方式或財產狀況會對遺產債權人從遺產中獲得清償產生危害,經遺產債權人申請,遺產法院可以下達遺產管理命令。
(二)遺產管理人的資格
這個資格決定了什么樣的人可以做遺產管理人,什么樣的人不可以。首先,因為遺產管理屬于民事行為的范疇,所以能夠管理遺產的人必須是年滿18周歲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禁止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擔任遺產管理人。另外,遺產管理人不僅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均可以被指定為遺產管理人。
(三)遺產管理人的權利
1.管理權。遺產管理人有權對遺產進行管理。
2.遺產取回權。如果某遺產已被某人控制,遺產管理人有權取回該遺產。
3.分割權。多人繼承時,遺產管理人有權依照遺囑或者法律規定對遺產進行分割。
4.處分權。遺產管理人在管理遺產時,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保護,但應當以不變更遺產標的物或權利的性質為限。
5.排除妨害請求權。對任何人所做出的非法損害遺產價值的行為,遺產管理人都可以請求法院排除妨害。
6.參與訴訟的權利。遺產管理人有權參與與氣其管理遺產相關的訴訟活動。
7.合理費用請求權。遺產管理人可以無償地為他人服務,也有權請求支付因管理產生的合理費用,如誤工費、交通費等。
(四)遺產管理人的義務
遺產管理入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
1.善良管理的義務。遺產管理人必須以不損害遺產的行為對遺產進行管理,要注意“善良管理人”的義務,不得作出不按遺囑分配、提前分配等行為;
2.通知義務。通過合理途徑通知各個繼承人,對于有困難或者下落不明的應該以公告形式通知,使其知悉自己所享有的繼承利益;
3.制作遺產清單義務。遺產清單是確定遺產狀況和數量的最佳憑證,也是之后分配遺產的重要依據。制作遺產清單有助于各個繼承人和遺產債權人了解遺產情況,并對遺產管理人的行為進行監督;
4.分配遺產的義務。在確定遺產數量、繼承人和遺產債權人之后,應當及時對遺產進行分配,及時轉移所有權并做好各項手續。
5.報告義務。遺產管理人應當及時向繼承人和法院說明遺產分配工作的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以備后續查詢。
6.依法管理和分配遺產的義務。遺產管理人在管理和分配遺產,必須依照法律規定進行,不得違法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四)遺產管理人資格的喪失
在下列情況下,遺產管理人資格的喪失:
1.遺產管理工作完成;
2.遺產管理人為自然人時,在遺產管理過程中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遺產管理人為法人時,在遺產管理過程中喪失法人資格;
3.遺產管理人在管理過程中出現隱匿、轉移遺產的行為,經利害關系人申請,法院確認停止其管理行為的;
篇9
關鍵詞:產品成本;成本核算;會計規范
中圖分類號: F230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04-0055-03
2010年初,財政部下發通知對現行產品成本核算方法有關問題開展調研,為制定全國統一的《產品成本核算制度》(以下簡稱《成本制度》)做準備,這是進一步完善中國會計規范的重要過程。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耗費按照一定的對象進行分配和歸集,以計算總成本和單位成本。成本核算的準確與否,將直接影響企業的成本預測、計劃、分析、考核和改進等控制工作,同時也對企業的成本決策和經營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因而制定《成本制度》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
一、中國成本核算規范的發展
中國成本核算規范形成初步體系始于改革開放以后,1980年財政部頒布了《國營工業企業會計制度》,開始明確對企業成本核算的要求,如將“生產費用”科目分設為“基本生產”、“輔助生產”、“自制半成品”、“車間經費”等科目。1984年國務院了《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例》,規定了成本開支范圍、成本核算原則和方法等內容,形成了中國第一個統一的成本管理制度。其后1985年頒布的《會計法》中也明確了對成本的要求,由此也可以看到,成本核算越來越受到社會和國家的重視。1986年為了與《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例》配合,《國營工業企業成本核算辦法》出臺,對企業成本核算的具體方法和程序作了明確的規定。這些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使中國成本管理工作走上了規范化和制度化的道路,對開創中國成本管理的新局面產生了極大的推動作用。此后,全國各部門、各行業根據這些法規,結合本行業實際情況,制定了本行業成本核算制度,如輕工業部頒發的《全國陶瓷工業企業統一成本核算規程》、化工部頒發的《電石成本核算規程》等。1993年中國進行會計改革,成本核算也有了新要求,新會計制度規定不再采用完全成本法,而采用制造成本法。但此后中國沒有再對成本核算進行明確的規范和要求。
二、建立統一《成本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統一成本核算制度是完善會計規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2006年財政部重新了39項會計準則后,中國已經建立了以《會計法》為核心,涵蓋道德與技術規范兩個重要方面,較為完整的會計規范體系,這一體系對規范會計行為、促進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了極大的作用。但不可否認在現行體系中也存在一定不足,其中之一就是關于成本核算的要求較少涉及,且零散的分布于有關具體準則中,缺乏系統的框架,對企業進行成本核算指導和約束性不足。制定統一的《成本制度》則會極大改善這一現狀,不僅豐富和完善了會計規范體系,更為企業成本核算行為明確了方向。下頁圖1體現了增加《成本制度》后會計規范體系的框架結構
2.建立統一成本核算制度是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手段
會計的根本目標在于為信息使用者提供與決策相關的信息,成本核算作為會計核算方法體系的重要內容也不例外。在中國現階段企業成本核算過程中,雖然各企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企業實際情況確定了成本開支范圍和成本核算方法,但由于缺乏系統的成本核算規范,會計人員在核算成本過程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嚴重影響了成本信息的客觀性,進而影響了企業的決策。通過制定統一的《成本制度》則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對核算中的隨意性加以限制,同時也可以增強成本信息的可比性,進而提高成本信息的質量。
3.建立統一成本核算制度是國際會計慣例協調的必要環節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不斷深入,中國企業也面臨著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由此也產生一系列的貿易爭端,近年來,一些國家利用反傾銷對中國企業出口產品進行制裁,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認為中國企業產品成本構成不完整,未能將全部成本如人工成本納入成本核算系統,因而取得了成本優勢,進行實現價格優勢。通過制定《成本制度》可以更好地規范成本核算內容,并與國際慣例協調,減少貿易摩擦。
三、統一《成本制度》的適用范圍
要建立統一的《成本制度》,應必須明確其適用范圍,從而使其發揮最大效用。按照現行會計規范中對于成本的界定:“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由此可見成本核算既涉及傳統的制造業,也廣泛涉及現代服務業,任何一個行業都有成本核算的必要,只有這樣才能為企業管理提供相應的成本信息。雖然由于不同行業生產特點、組織規模存在差異,進而影響各行業其成本構成及其核算,但就其成本的本質而言是一致的,因而《成本制度》可以根據成本核算方法體系成熟的制造業成本核算為依據建立,其他行業根據各自生產的特點遵照執行。
四、統一《成本制度》框架
《成本制度》要規范企業成本管理的全部內容,而成本管理又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在建立統一制度時必須要確定其基本框架。這一框架應包含以下幾方面內容:
1.成本基礎管理制度
為保證成本核算質量,企業必須要重視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沒有健全的基礎工作,成本核算就不能順利進行,因而《成本制度》中將建立成本基礎管理制度作為其主要內容之一。成本基礎管理制度是開展成本核算,實施成本管理的基本前提。
成本基礎管理制度應明確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建立健全成本原始記錄、定額等與成本相關業務管理制度。
2.成本核算方法體系
成本信息的生成最終受到成本核算方法的制約,任何一個企業都應建立一套適合本企業的成本核算方法,從而確保更加準確、及時提供成本信息,以供管理決策之需。但不同成本核算方法會產生不同的成本核算結果,由此造成企業有可能操縱成本數據,影響會計信息質量,因而為避免企業隨意使用成本核算方法,影響成本信息的客觀性,就是會計規范必須解決的問題。針對這一客觀要求《成本制度》中必須形成完備的成本核算方法體系,為企業進行成本核算的方法選擇劃定范圍。
成本核算方法體系是進行成本核算具體手段,體現成本成本核算的最終結果。成本核算方法體系應包括成本計算對象、成本計算期、成本項目、生產費用歸集分配方式和成本計算方法等。
3.生產費用歸集分配方式
企業在成本形成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必須要通過歸集和分配才能計入有關成本,生產費用歸集和分配方式的選擇直接影響成本核算的結果。為保證企業在選擇生產費用歸集分配方式上的科學性,在《成本制度》中必須明確生產費用歸集和分配方式的具體要求。這一內容主要包括生產費用歸集分配原則、分配標準、分配方法及分配程序等。
4.成本核算業務流程
成本核算工作同其他工作一樣也必須講求工作效率,明確成本核算業務流程可以保證成本核算工作順利,避免不必要的環節,因而《成本制度》中應明確成本核算的基本業務流程,便于企業開展成本核算工作時參照執行。成本核算業務流程主要說明成本核算期間、成本核算對象、成本核算項目、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賬戶設置、成本費用歸集分配及完工產品成本結轉各項內容的關系及其相互銜接等問題。
5.《成本制度》框架各要素的關系
建立完善的《成本制度》框架必須明確各內容的功能,從而才能準確把握基本要求。從外在形式上看用于形成企業成本的原始數據進入成本核算系統后,受框架內容的制約,經過系統加工后生成管理所需的成本信息,《成本制度》框架為成本信息生成提供了技術和質量保證。具體表現為:首先成本核算基礎制度為成本核算提供了核算環境支持,明確了進入成本核算系統的信息的基本條件,以對原始數據進行檢驗,即什么樣的數據可以用來計算成本,什么樣的成本被排除在系統之外;其次,成本核算方法體系與生產費用歸集分配方式為成本核算提供了技術支持,決定了原始數據的加工方法及最終結果,即原始數據如何轉化成成本信息,轉化成什么樣的成本信息;最后,成本核算業務流程明確了成本核算工作基本順序,提高成本信息的及時性,確保了成本核算工作效率。《成本制度》框架結構(如圖2所示)。
《成本制度》框架各要素對于企業成本核算的影響是貫穿始終的,它們相互獨立,分別從不同方面和角度對成本核算進行約束和規范;它們又相互作用,相互促進,將成本核算聯結為一個整體。
五、關于建立《成本制度》幾點建議
制定統一的《成本制度》已經成為會計業界規范企業成本核算的共識,但在制定制度過程中我們必須注意制度的全面性、適用性、前瞻性和系統性等問題,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形成的制度真正發揮效用。
1.提高《成本制度》的全面性
成本核算不是特定行業的管理要求,任何企業都涉及成本核算,因而在制定制度時必須考慮各行業成本核算的特點和要求,盡量避免以偏概全,使《成本制度》真正在各行業起到統一的引導與規范作用。
2.增強《成本制度》的適用性
成本核算由于涉及內容廣泛,造成工作環節極其復雜,但成本信息又具有明顯的時效性,因而在制定制度時必須考慮成本核算工作的效率,盡量保證成本核算方法明確、簡潔、易于操作,使《成本制度》在規范成本核算過程中更加高效適用。
3.注重《成本制度》的前瞻性
成本核算必須滿足企業的管理要求,而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變化,新的經濟事項不斷出現,企業管理要求也不斷發生更新,成本核算也要與此相適應,這就要求制定制度時必須考慮經濟發展和管理要求提高的基本趨勢,以保證《成本制度》長期有效,避免經常性修訂。
4.完善《成本制度》的系統性
成本核算最終成果體現為成本信息,成本信息不僅受成本制度的約束,也要遵守相關會計規范的要求,《成本制度》作為會計規范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要與其他會計規范相適應,這就要求制定制度時必須考慮其他規范的有關規定,避免重復或存在不一致地方,保證《成本制度》與其他法規構成完善的會計規范系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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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Reflections on Establishment ofUnified “Product CostingSystem”
ZHANG Xue-yi,CHANG Hong
(HeilongjiangBayi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ollege ofEconimics & Management,Daqing 163319,China)
篇10
關鍵詞:預算管理;博弈;制度
中圖分類號:F81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913X(2012)07-0068-02
一、政府預算管理概述
政府預算是政府為了有效管理社會公共事務、增進公共利益,按照政治程序在一定時期內對所需資源和可用資源所做出的并經權利機關審查批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財政收支計劃。政府預算管理是圍繞政府預算而展開的一系列活動,包括政府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決算及績效評價等預算管理過程。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此相適應的是,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是建立公共財政基本框架,而政府預算制度是公共財政模式直接意義上的體現與存在方式。政府預算的有效執行依賴于完善的管理制度,因此,政府預算管理制度的完善對構建公共財政框架起著關鍵作用,對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全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二、政府預算管理體系博弈分析
(一)博弈雙方的情況
根據博弈理論,在完全信息下的靜態預算博弈中,“預算審批者”和“預算申請者”都完全了解博弈中各種情況的得益,并且雙方同時各自獨立地做出決策。另外,在預算博弈中,局中雙方可以支配的總資源是一定的。因此,一方的可支配資源增加意味著另一方的減少,從這個角度看,雙方的利益是始終不可能一致的。這是一個混合策略的博弈,其特點是“預算申請者”和“預算審批者”在博弈過程中的策略選擇是服從一定的概率分布的函數,他們之間不存在純策略的納什均衡。
在預算申請過程中,博弈局中人對于雙方的收益和行為并不完全了解,此時的博弈信息是不完美的。同時,雙方的信息是不對稱的,并且預算申請者和預算審批者的策略選擇不是同時的,而是有先后次序的,即由預算申請者先提出申請,然后由預算審批者進行審批。因此,在預算編制過程中,預算申請者與預算審批者之間是一種不完全信息下的動態博弈。
(二)預算申請者的策略空間
根據假設,“預算申請者”在上報其預算數字時,存在高報和實報兩種選擇,這即“預算申請者”的策略空間:(高報,實報)。“預算申請者”選擇高報至少可以帶來兩方面的收益:一是“預算申請者”獲得的資源數量大于實際需要的資源數量,或使預算的產出量小于可能的產出量;二是爭取資金成功后的成就感(包括心理滿足感等)。當然,高報的成功也要付出代價,主要是申報信息成本包括對申報材料的包裝(因為“預算審批者”是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申報材料要經得起推敲)需要大量的信息包裝成本付出(主要是信息采集、處理成本和時間機會成本);同時,為了順利通過審批,必要的人際關系要建立或加深,這需要物質成本(如賄賂送禮等等)。
(三) 預算審批者的策略空間
根據假設,“預算審批者”的策略空間是(削減,同意)。削減了“預算申請者”的預算數,意味著“預算審批者”實際可利用資源的增加,同時也獲得了運用權力的心理以及“預算申請者”的尊重(盡管可能只是表面的),這是“預算審批者”的收益。使收益受到影響的因素包括具體“預算審批者”專業判斷的失誤以及“預算申請者”的活動干擾。“預算審批者”審批的成本包括為對“預算申請者”的申報信息進行甄別而花費的信息辨析成本(人工成本、時間機會成本)以及可能的工作失誤需要承擔的責任(包括上級的批評和不信任以及由此產生的心理不適感等)。
(四) 模型的構建和求解
根據博弈的有關理論,用博弈樹圖1來表示不完全信息下的動態博弈:
如圖所示,預算申請者仍然存在(高報、實報)兩種策略選擇,而且其能夠憑借信息不對稱的優勢,明確自己的行動。但是預算審批者此時卻無法得知預算申請者的策略以及行為,因此,他只能先判斷自己處于信息集(圖中的橢圓形)的節點1或節點2,然后再決定自己下一步的行為策略。同理,根據雙方的收益函數我們作進一步的分析:
設:預算者高申請報預算的收益為R,其高報預算的行為被發現的概率為P,發現后預算申請者應支付的罰金為F,發現后為減輕處罰的支出(例如賄金或者是與上一級申請者合謀而分割出去的收益,也可以稱之為合謀支出)為C,預算申請者高報預算的預期收益為E,這里,影響預期收益的因素有R,P,F,(假定R和P是獨立變量)。則預算申請者的預期收益為:
E=R(1-p)-(R+F)p
現在,我們來分析一下預算申請者的選擇:
給定P。若E>0,即FR+F,則預算申請者不會選擇高報預算,因為這時高報預算的行為是完全不經濟的;若C>R+F即為減輕處罰的支出小于高報預算行為被發現后所發生的損失,則預算執行者就具有了高報預算的經濟激勵因素,這時預算申請者的決策環境就和E>0時一樣了。
給定F。E>0,p0時,或雖然高報預算的預期收益E
由于預算申請者和預算審批者的風險趨向類型不同,所以在動態預算博弈中達到的均衡是一種動態的均衡,也就是說,該均衡有無窮多個解。同樣,由于信息不對稱和不完全,預算申請者和預算審批者都試圖去猜透對方的策略行為但卻總是徒勞,其中,預算申請者可以憑借其人的優勢地位,相對比較從容地進行策略選擇,事實上預算申請者一般都會做出高報這樣的選擇,這是由逆向選擇而引發的道德風險。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了解到:第一,預算申請者選擇高報預算的概率是C/(R+F),委托人實施削減預算的概率是R/(R+F)。預算申請者是否選擇高報預算取決于其是否能順利獲得高報預算收益;第二,在決策過程中,預算申請者的經濟倫理道德有一定的作用。因此在企業內部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對于抑制高報預算有重要作用;第三,在高報預算收益為負的情況下,預算申請者仍然有可能選擇高報預算,究其原因主要是預算申請者可以通過賄賂減少懲罰或者與上一級審批者達成合謀,共同尋租。只要這部分支出小于高報預算失敗的損失,即C
三 、加強政府預算管理制度的思路探索
(一)加強政府預算管理的總體思路
1.減少高報預算收益
減少高報預算受益,即減少預算申請者的預期凈受益。這樣,預算申請者覺得無利可圖,自然會喪失高報預算的動力。如果預算管理者在考評和激勵環節減少預算申請者的預期凈收益,將會大大減少企業全面預算管理中的博弈行為。所以總得來說,制度上的漏洞是導致政府預算各方相關利益主體進行博弈的主要原因,為了彌補這個漏洞,應該完善各項制度,從制度上消滅博弈產生的土壤,從而從根本上杜絕博弈行為。
2.增大高報預算行為被查獲的概率
預算申請者的預期收益函數表示為E=R(1-p)-(R+F)p,增大高報預算行為被查獲的概率p后,預期收益函數呈減小趨勢。這表明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高報預算行為被查獲的風險加大,這無疑加大了高報預算的難度。同時預算申請者的收益也將變少,甚至有可能為負,降低了預算博弈行為發生的可能性。
3.加大對高報預算行為的懲罰
同樣的道理,根據預算申請者的預期收益函數表達式E=R(1-p)-(R+F)p,可知,加大高報預算的懲罰力度,會減少預算申請者的預期收益。這樣得到的結果和增大高報預算行為被查獲的概率的效果是一樣的。預算申請者將充分地考慮自己付出的努力能不能得到回報,三思而后行,最后的結果可能是放棄無利可圖的預算博弈活動。
(二) 治理政府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
1.完善預算博弈規則
制度是社會中不同利益主體之間進行博弈的基本規則,博弈對制度的產生和發展又有促進作用。博弈局中人只能在制度允許的框架下做出對已最有利的策略選擇,這樣,博弈才能按既有的軌道運行并達到均衡。同時必須指出的是既然博弈局中人都是理性人,那么就不能排除有局中人突破現有規則限制謀求利益最大化的可能性。
2 建立健全預算全過程績效監督機制
無論是從世界各國政府預算管理改革的趨勢看還是從我國公共財政體制完善的要求看,進行預算績效監督是一個必然的選擇。因此,建議盡快創造條件,建立政府預算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績效監督。此外,由于我國政治體制的特殊性,我國的預算績效監督也應具有特殊性,一是不能將監督的重心放在績效指標的層面,而是應該將權力運行的監督作為預算績效監督的切入點,否則預算績效監督有可能會最終流于形式; 二是應強化預算績效監督過程中的問責機制,沒有問責就不會有制約,不會有責任壓力,所以,預算績效監督一定要先明確責任,給問責策略,反之則正好相反。因此,在不完全信息下的動態預算博弈中,由于信息不對稱和不完全引起的申請人和審批人之間的人—委托人結構性矛盾,可以合理運用激勵理論加以調整。重點是加強對申請人誠信行為的鼓勵以及對其非誠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強化正向效應,努力構建有效的激勵機制,通過制度引導誠信行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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