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定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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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定義

篇1

關鍵詞:可持續發展;層次分析法;一次指數平滑法

中圖分類號:F01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11-0173-02

“可持續發展”一詞最初由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于1987年提出,被描述為“既滿足當前發展要求,又維續未來發展潛力”。大量相關研究表明,可持續發展程度的界定至少需要綜合社會、經濟、環境方面的因素,同時也應當考慮到各國在歷史、地理方面的差異,具有一定的相對性[1-2]。本文建立基于層次分析法的可持續發展指數,以不同對象的數據為例,通過時間和空間維度的修正,探討可持續發展的相對性定義

層次分析法(AHP)是解決多目標復雜問題的決策分析方法,將與決策總是有關的元素分解成目標、準則、方案等層次,在此基礎之上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根據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知識平臺給出的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建立關于可持續發展的遞階層次機構,二級指標涵蓋科學技術、經濟、生態環境、社會等方面,并分別下設3、5、5、6共19個三級指標。

第一步。根據T.L.Saaty提出的理論[3],衡量B1至B4四個二級指標對一級指標的重要程度,用1,9表示比較關系(1表示兩個因素具有同樣重要性,9表示一個因素比另一個因素極端重要)[4],構造判斷矩陣。矩陣最大特征值對應的特征向量即各二級指標所占權重。用類似方法為每個二級指標下設的各三級指標定權。

第二步。對上述所有判斷矩陣進行一致性檢驗,利用式(1)、(2)分別計算各判斷矩陣的一致性比率CR(1)至CR(5),其中RI代表隨機矩陣的均值,可通過查表得到。式(3)計算出模型整體的一致性比率CR(6)。表1給出檢驗結果,可在0.05的置信水平上認為模型通過一致性檢驗。

第三步。根據來自世界銀行的數據,以海地(1998―2012年)為例,將19個三級指標的數據進行中心標準化處理后,依據各指標不同權重得到各年度可持續指數。

考慮到一個國家的發展在時間上具有連續性和繼起性,可持續發展的定義是一個長期概念。但因為嚴重的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一定時間跨度下可持續發展指數必然存在個別異常數據,為了減弱異常數據對一個國家長期性可持續發展的判斷,可利用一次指數平滑法從時間維度對上述數據進行修正。

{R0,R1,R2,…,Rn}代表可持續發展指數時間序列,由式(4)、(5)計算修正后的序列{M0,M1,M2,…,Mn}。圖1為海地1998―2012年修正后的可持續發展指數(權重因子α取值從0.1 1,取值為1表示原數據)。

第一步,收集世界主要國家1998―2012年的各項數據,并將這些國家分為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欠發達國家3個類別,在各類別中分別計算不同年份19個三級指標的平均值。

第二步,根據上述計算結果,構建分別隸屬于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欠發達國家的3個虛擬國家A、B、C,它們的各項數據代表不同類別的平均水平。

第三步,將3個虛擬國家的數據代入層次分析模型,并進行時間維度的修正。Aj,Bj,Cj(j=1,2,…,15)代表3個虛擬國家在第j年度的可持續發展指數。

第四步,將所要評估的國家G同虛擬國家A、B、C的各項數據取均值,利用上述方法計算各年度可持續發展指數Gj。

第五步,定義:

若numg > num1,則國家G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若num1>numg>num2,則國家G正在從非可持續發展模式向可持續發展模式轉化。

本文基于層次分析法給出可持續發展指數的計算方法,并綜合考慮到不同國家由于歷史、地理等原因在發展方面的差異性,通過在時間、空間維度對指數進行修正,確保可持續發展的定義具有相對性。

參考文獻:

[1] 張旭東,丁建勛,徐京修.基于層次分析法的山東省城市可持續發展評價[J].當代經濟,2010,(9).

[2] Bell,Simon.Sustainability Indicators: Measuring the Immeasurable[M]. & Morse Stephen,2008.

篇2

關鍵詞:漁業可持續發展;理論問題;指標體系;戰略方策

A Humble opinion on research of sustainabledevelopment of fisheriesBAO Teligenbaiyi1, ZHENG Jihui2(1.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Dalian Ocean Univ.,Dalian 116023, China; 2.The Training Centre, Dalian OceanFishery Group of Corporation, Dalian 116113, China)Abstract: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fisheries is a type of theoryand strategy to develop fisheries and to pursue harmony amongaquatic eco-environment, fishery economy and fishing communi-ty. This conception dates back to traditional theory of fisheriesmanagement. The research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fish-eries shows some achievements in theoretical issues, system ofindicators and implementation of strategy, but reveals lack of re-search strength and persistence, and academic depth and widthis quite limited. The existing research results mainly concentrateon macro-research, applied research, countermeasures research,concept research, and literature research. The results concern-ing micro-research, theory research, positive research, assess-ment system, and actual survey are comparatively fewer andweaker. The further research shall focus on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of concept, system of assessment indicators, renovation ofstrategy and methods, expansion of research field, and positiveresearch and advanced research.

Key word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fisheries; theoretical is-sues; system of indicators; strategy and methods

一、可持續發展理念與漁業管理理論“sustainable development”一詞最早出現于20世紀80年代的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的文獻中,中譯“可持續發展”①,“可”字表示“期望”或有“經過努力能夠達到”之意。可持續發展思想萌芽于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同盟(IUCN)起草并經有關國際組織②審定公布的《世界自然資源保護大綱》(1980)。

然而,在國際社會中率先提出為人們普遍接受的可持續發展概念的是挪威前首相格羅·哈萊姆·布倫特蘭(1987)。她在其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研究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指出,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危及后代人滿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的發展。這種可持續發展概念最初向林業、漁業領域滲透并得到應用,之后很快向農業、開發和生物圈擴展。

其實,雖然可持續發展概念來源于生態學,但是從傳統的漁業管理理論中也能探尋到樸素的可持續發展理念。M. B. Schaefer(1957)在其論文《商業性海洋漁業管理的資源解析學和經濟學角度的若干考察》中所提倡的MSY理論就是水產品可持續利用的漁業管理③理論。該理論可由Schaefer的邏輯斯蒂增殖模型(亦稱剩余產量模型)所導出:在單位時間(通常以年份為單位)里的資源生物的加入量、個體增重量和自然死亡量統稱為自然增加量(亦稱剩余產量),則自然增加量與捕撈努力量呈拋物線的函數關系(見圖1)。如果只許捕撈與自然增加量相當的部分資源生物,那么資源量水準將維持原有狀態。

每年如此進行下去,可以獲得此意義上的持續產量SY(sustainable yield)。當投入增至超過該SY曲線頂點處的最大持續產量MSY(maximum sustainableyield)所對應的捕撈努力量點時,則反而將導致SY的減少,并陷入再生產下降型的濫捕狀態。可見,MSY是從生物學角度推算出的最適產量,它只考慮了生物資源的可持續生產率。從現在的可持續發展概念屬性來看,MSY還有一些維度上的缺憾,然而具有樸素的可持續發展理念。

圖1 Schaefer生產曲線

漁業經濟管理學者對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孕育和滋養,以及后來對其概念和理論的認識和發展是一個不斷探索、不斷創新的過程,并在不同歷史階段為可持續發展理論體系的建設作出了貢獻。漁業可持續發展是一種要求水域生態環境、漁業經濟、漁村社會協調發展的漁業發展理論和戰略。傳統的觀點把漁業經濟增長等同于漁村社會發展,這種片面的觀點導致在漁業經濟增長過程中出現水域環境污染、漁業資源衰退、漁區人口膨脹、漁民貧富分化、漁村社會動蕩。故而,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是現代漁業建設及其管理中必須實施的戰略。

二、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進展及其述評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主要包括3個方面:一是漁業可持續發展理論問題研究;二是漁業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構建及其評價研究;三是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研究。這里需要說明的是,本文將捕撈業可持續發展、水產養殖業可持續發展、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內陸漁業可持續發展以及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等研究均歸入漁業可持續發展這一分析對象領域。

1.漁業可持續發展理論問題研究

20世紀90年代起,日本開始研究可持續漁業的概念及其發展問題。倉田亨(1997)認為,可持續漁業是指與環境和諧且其經營可持續的漁業。[1]此定義強調的是其自然屬性和經濟屬性,不過,定義項中的“經營可持續”又是何意尚未闡明,或許還應追加揭示“可持續經營”的內涵。片岡千賀之(2000)雖然沒有給出明確的定義,但認為可持續漁業是“資源管理”加之“社會經濟性”的一個概念。[2]此觀點具有一定的擴展性,不僅強調其自然屬性和經濟屬性,還強調了社會屬性。有路昌彥(2004)認為,可持續漁業是指同時滿足資源可持續性和漁業經營體可持續性的漁業。[3]18此定義亦強調其自然屬性和經濟屬性,然而,還是有待于揭示“可持續資源”“可持續經營體”的內涵。總之,日本學者對可持續漁業概念的闡釋基本上是相近或一致的,雖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其定義方式非常簡潔而明確。

在中國早期觸及“漁業可持續發展”內涵的是關青(1996),認為漁業經濟的增長方式從粗放型轉向集約型、從以傳統產品為龍頭轉向以市場商品為龍頭、從單純的資源開采型轉向資源增殖保護為“可持續發展”型。[4]此觀點可以看成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內涵的初步闡釋,強調的是其自然屬性、經濟屬性和科技屬性。20世紀90年代,眾多學者在文章中提及或使用過“持續漁業”或“漁業可持續發展”等詞語,然而,不少文章并不是伴隨其明確的定義而展開的。

楊寧生(2001)認為,可持續發展漁業就是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漁業水域和漁業生物資源,以及不斷調整技術和產業運行機制變化的方向,以確保獲得持續滿足當代及今后世世代代人的需要,技術上適當,經濟上可行,而且社會能夠接受的一種發展形式。[5]此定義綜合性較強,不僅強調其自然屬性、經濟屬性和科技屬性,還強調了社會屬性。韓興勇等(2004)認為,漁業要持續發展,必須使漁業與環境、人類的需求與產業的發展之間的關系相適應,保持經濟與生態、環境、社會的協調發展。[6]此觀點強調了其自然屬性、經濟屬性和社會屬性,然而疏漏了科技屬性。楊林(2007)認為,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是一種技術上應用得當,構成生態環境健康、漁業資源永續利用、生產集約經營、社會穩定的綜合發展格局,達到改善漁民的福利事業、提高生活質量的目的。[7]此觀點強調了其自然屬性、科技屬性和社會屬性,然而疏漏了經濟屬性。再者,因“永續利用”和“持續利用”為同義詞,故還有待于揭示定義項中的“漁業資源永續利用”的內涵。金世昌(2008)認為,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是指漁業資源和漁業產品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能保護漁業生態環境,不對后代人的生存和發展構成危害的發展。[8]楊正勇(2008)認為,捕撈業的可持續發展是指在人類發展捕撈業過程中,在經濟層面上重視資源的有效利用和公平配置,在生態層面上重視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增殖,在社會層面上重視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公平和社會參與水平的發展。[9]上述兩個定義雖然分析對象不同,但是均強調了其自然屬性、經濟屬性和社會屬性,而后者又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公平性原則。總之,中國學者對漁業可持續發展相關概念的闡釋,其語言表述過于煩瑣,文字表達過于冗長,其中部分定義引申于布倫特蘭的可持續發展定義。

2.漁業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構建及其評價研究楊建毅(2004)從經濟、社會、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管理4個方面提出了海洋捕撈業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并在每一個子系統中設立具體的指標,對浙江海洋捕撈業的可持續發展進行了實證分析和評估,其結果表明,過強的捕撈能力、過度的捕撈產量、污染的海洋環境對浙江省海洋捕撈業可持續發展具有嚴重影響。[10]此研究具體指標的設置比較合理,但是指標體系的構建缺乏規范性,并疏漏了可持續發展的科技屬性。張紅智(2010)在對可持續發展的學理進行系統性梳理的基礎上,借鑒農業、林業以及海洋捕撈業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現有研究成果,從生態、經濟、社會和治理4個維度構建了中國海洋捕撈業可持續發展指標的概念性框架。同時,提出了亟待解決的基礎理論、發展目標等理論問題以及組織建設、程序確定、數據與知識、宣傳和溝通、能力建設等實際問題。[11]此研究關于海洋捕撈業指標體系的構建相對規范,且具有普適性,但是也疏漏了可持續發展的科技屬性,即整個指標體系缺乏科技維度。

3.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研究 有路昌彥(2004)基于其“可持續漁業”定義,給出日本可持續漁業構建條件:對漁業可持續發展而言,資源可持續性是必不可少的,而資源可持續性意味著要在最大持續產量(MSY)以內進行捕撈作業。

為了資源可持續性,捕撈限制等資源管理、漁場養護、海岸資源的種苗放流等栽培漁業受到重視;對漁業經營體可持續性而言,所必需的是漁民經營所成立的資源水準的維持、利潤為正的捕撈限制以及一定的水產品進口限制或價格政策。[3]207-211此研究給出了可持續漁業成立的一般性設想,具有較高的普適性。

劉軍(2006)基于遼寧漁業的發展狀況,指出近海捕撈過度、遠洋捕撈受限、近岸海洋污染、養殖病害嚴重等影響漁業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問題,并對此提出增強危機感、改革管理體制、調整漁業結構、發展漁業二產三產、推進漁業現代化等發展建議。[12]陳生熬等(2007)基于塔里木河流域淡水養殖業的發展現狀,指出養殖業水域環境污染、資源開發無序、品種種質退化、病害暴發流行、科技含量偏低等影響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并對此提出了樹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理念、合理布局養殖結構、實施良種工程、加強病害防治體系建設、規范養殖生產行為等對策。[13]崔玉閣等(2007)首先從海洋生物資源的豐富性、有利于海水養殖的環境要素兩個方面闡釋了大連發展海洋漁業的條件;其次,指出大連海洋漁業在遼寧省地位的重要性,分析其動態發展和結構變化;最后,提出調整、優化海水增養殖業結構和布局,繼續控制近海捕撈強度,提高公海大洋性漁業發展水平,大力發展漁業產業化,加強漁業支撐體系建設等可持續發展對策。[14]上述研究均從產業經營角度研究了漁業可持續發展問題,尚缺乏全局性觀點和視角。

王雪(2008)在概述遼寧漁業資源利用和養護區部分功能區的基礎上,分析了遼寧海洋漁業發展現狀,并指出近海海域污染嚴重、漁業資源量減少、養殖技術滯后、遠洋漁業受限、漁業發展空間面臨轉移等問題。進而,提出基于結構調整推進漁業現代化、促進漁業第三產業、實施“科技興漁”戰略、優化海洋產業、加強功能區建設修復漁業資源等方策。[15]此研究視閾比較開闊,但很多方策尚缺乏一定的操作性。劉超等(2010)利用SWOT分析方法,從豐富資源、優惠政策、漁業基礎、港口資源視閾對南海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優勢進行評估,從開發混亂、科技薄弱、條件惡劣、頻繁糾紛視閾對其劣勢進行評估,從政府重視、休閑漁業、水產品暢銷視閾指出其機遇,從周邊國家、資源衰退、金融危機視閾指出其挑戰,并提出了南海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的一些對策。[16]此研究的優勢、劣勢分析均疏漏了分析對象的客觀性,從而出現一些不妥之處。

三、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后續課題“漁業可持續發展”曾經一時在學界和業界備受關注而興起“研究熱”或作為開場白的“枕詞”使用,而近年已趨向收斂之勢。筆者不禁要問:漁業可持續發展理論體系是否已經構建好?漁業可持續發展問題是否已經解決?從研究述評可以找出其答案均為“否”。況且,基礎研究成果甚少,尤其是高質量的研究成果鳳毛麟角。那么,漁業經濟管理研究在中國總是要回應政界的呼聲嗎?學術研究及其成果為政府決策服務是不可否認的,但筆者要提醒諸位同行的是:漁業經濟管理研究同樣為發展學科服務、為培養人才服務(此為出發點),更應該為發展經濟服務(此為落腳點)。可見,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是一個常青課題。基于此,對于其后續課題提出幾點管見,謹供同行參考。

(1)澄清概念本質屬性。在先行研究中,漁業可持續發展相關概念亦有海洋捕撈業可持續發展、水產養殖業可持續發展、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內陸漁業可持續發展和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等具體形式,其本質屬性不盡相同,定義表述多種多樣且嚴謹性有待提升。因而,對現有漁業可持續發展相關概念進行凝練和界定并使之升華為人們普遍接受的概念,是亟待解決的后續課題。筆者認為,漁業可持續發展概念不僅要有自然屬性、經濟屬性、社會屬性和科技屬性,還應有治理屬性。其中,自然屬性應強調環境系統、生態系統和漁業資源;經濟屬性應強調凈利益最大化;社會屬性應強調生活品質;科技屬性應強調更清潔、更有效的生產技術,接近“零排放”的工藝方法;治理屬性應強調政府行為方式、調節機制和法權關系。只有澄清漁業可持續發展的本質屬性,才可能界定出漁業可持續發展的內涵,進而才可能演繹出正確的漁業可持續發展理論體系。

(2)完善發展指標體系。漁業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是漁業可持續發展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這方面的文獻卻寥寥無幾且體系構建不夠規范。漁業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的構建是一項涉及多學科理論、耗時費力且政策性極強的系統工程,其設置應當遵循“持續性原則、公平性原則、共同性原則、精神追求原則、法治原則”[17];指標體系的維度應選取概念的自然屬性、經濟屬性、社會屬性、科技屬性、治理屬性;指標體系的指標類應由表征體系行為的評價指標、分析指標、目的指標構成;指標類中具體指標的選取應考慮可測性、可比性、可得性,對指標類的數量表現、強度表現、速率表現給予直接的度量。

(3)創新戰略實施方策。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方面的文獻頗多,然而不少文獻是不伴隨其明確的定義而進行展開的,而且戰略方策提出的依據基本上是存在的問題。因而,有的戰略方策不僅實效性不強,還缺乏一定的創新性。值得注意的是,產生問題的“原因”,才是提出方策的“金鑰匙”,而并不是“問題”本身。漁業可持續發展問題產生的原因是多層面的,勿要只停留于一個層面,否則就不能論透問題。故而,應基于漁業可持續發展問題的成因分析,提出相應的具有合理性、可行性、有效性、創新性的方策,同時要兼顧方策的可操作性。

(4)拓展領域推進研究。漁業可持續發展先行研究,在內容和性質上幾乎集中于概念研究、宏觀研究、應用研究和對策研究層面,而著眼于評價研究、微觀研究、理論研究和實證研究層面的相對較少且明顯薄弱;在方法論上大都采用文獻研究方法和定性研究方法,而采用調查研究方法和定量研究方法的相對較少。至今論析極少或明顯薄弱的課題將是后續拓展領域,也是完善漁業可持續發展理論體系的主攻方向。而定量研究方法的應用向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的滲入,將對研究上的突破和創新起到推進作用,也將展示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的“質”與“量”相兼相容的更高境界。

(5)倚重實證調查研究。漁業可持續發展先行研究,絕大部分是以當時的文獻資料為基礎進行的,尚缺乏漁業、漁村、漁企、漁民調查研究的支撐材料。

篇3

[關鍵詞] 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增長率

一、相關概念界定

1.可持續發展

1972年,聯合國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人類環境會議,這次會議正式提出了可持續發展這一概念。大會通過了《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呼吁各國政府和人民為維護和改善人類環境,造福后代而共同努力。1980年,國際自然資源保護聯合會、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和世界自然基金會共同發表了《世界自然資源保護大綱》,“必須確保自然的、社會的、生態的、經濟的,以及利用自然資源過程中的基本關系,確保全球可持續發展”。1987年,WCED主席布倫特蘭女士在《我們共同的未來》中給出了可持續發展的定義: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滿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布倫特蘭女士提出的這一概念被普遍接受。

2.企業可持續增長

Sustainable Growth,中文有三種譯法:可持續增長、可持續成長和可持續發展。國內也有多種提法,如可持續成長、可持續發展、持續發展。從中國期刊網全文數據庫的論文統計來看,以可持續發展這一提法最為普遍。

關于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目前學術界還沒有一個統一的定論,不同學者從不同角度對其進行理解和闡釋。鐘陸文(2004)將企業可持續發展定義為:一種超越企業增長不足或增長過度,超越資源和環保約束,超越產品生命周期的企業生存狀態,這種生存狀態通過不斷創新、不斷提高開拓和滿足市場需求的能力、不斷追求企業可持續增長而達到。

肖海林(2004)將企業可持續增長定義為:撇開與環境、資源相關的因素,企業作為盈利性組織和創造財富的組織,其所從事的創造財富的事業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不斷地實現自我超越,由小變大,由弱變強,持續地取得不低于市場平均利潤率收益,滿足利益相關者的合理利益需求。

本文認為,企業可持續增長與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深層含義趨于一致。比如,要想實現增長的可持續性,就必須通過發展即素質、能力的持續改進才有可能,這與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基本相同。但企業可持續增長與企業可持續發展還是有所差別的。企業可持續增長在內涵上不包括生態環境這一要素,但在現實中又與生態環境有關,企業要實現可持續增長,就不能在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允許的范圍之外破壞生態環境,否則將遭受法律的懲處,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從而影響自身的發展。

3.財務可持續增長

從財務的角度看,過度增長會使一個企業的資源變得非常緊張,容易引發財務危機,增長不足又會浪費企業寶貴的資源,容易成為其他企業并購的對象,而可持續增長是對過度增長和增長不足的一種矯正。可持續增長一般用可持續增長率(Sustainable Growth Rate)表示。

羅伯特?C?希金斯教授1977年在《財務管理分析》一書中,首次從財務管理角度定義了可持續增長率的概念,認為:“企業的可持續增長率是指在不需要耗盡其財務資源的情況下,企業銷售所能增長的最大比率。”

詹姆斯?范霍恩教授在《財務管理與政策》(2000)一書中,把可持續增長率定義為“根據企業目標經營活動比率、負債比率,以及股利支付比率而確定的企業年銷售收入最高增長比率。”

可見,西方經濟學界一般將可持續增長定義為銷售收入的可持續增長率。他們認為,一個公司銷售收入的增長在公司內部管理效率和外部環境不變的情況下取決于公司資產的增長,而公司資產的增長必須等于公司負債和股東權益增長之和。因此,若不考慮公司內部管理效率和外部市場環境的變化,沒有增加新股籌集資金且不改變公司的財務政策,則公司的銷售收入增長率應等于資產的增長率并等于公司權益的增長率。

二、可持續增長模型

希金斯和范霍恩分別根據其假設條件推導了可持續增長率的兩個表達式:

SGR=銷售凈利率×總資產周轉率×期初權益乘數×收益留存率

前者為希金斯模型,后者為范霍恩模型,兩者最顯著的區別在于權益乘數的分母股東權益取值不同,希金斯模型使用期初數,而范霍恩模型使用期末數計算。在本年度沒有發行新股的情況下,兩個公式的計算結果相同。

后來,拉巴波特和科雷又分別提出了“基于現金流口徑的”可持續增長率計算模型。

三、可持續增長率與實際增長率

實際增長率與可持續增長率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實際增長率是本年銷售額比上年銷售額的增長百分比,是銷售的增長率。可持續增長率是在不耗盡財務資源的條件下銷售增長的最大比率,它是由當前經營效率和財務政策決定的內在增長能力。兩者本質上都是銷售增長率,可持續增長率代表企業正常的、理想的發展速度,實際增長率是企業的實際發展速度。

假設:

1.公司目前的資本結構是一個目標結構,并且打算繼續維持下去;

2.公司目前的股利支付率是一個目標支付率,并且打算繼續維持下去;

3.不愿意或者不打算發售新股,增加債務是其惟一的外部籌資來源;

4.公司的銷售凈利率將維持當前水平,并且可以涵蓋負債的利息;

5.公司的資產周轉率將維持當前的水平。

上述假設條件成立時,銷售的實際增長率等于可持續增長率。

可持續增長的思想不是說企業的銷售增長不可以高于或低于可持續增長率,而是要求管理層必須事先預計并解決在公司超過可持續增長率之上的增長所導致的財務問題,從而使實際增長率與可持續增長率達到平衡。

參考文獻:

[1](美)羅伯特.希金斯.沈藝峰等譯:財務管理分析[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

[2](美)詹姆斯.C.范霍恩:財務管理與政策(第十一版)[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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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林業;可持續發展;森林資源;經濟效益;生態效益

一、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提出及其涵義

1987年,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其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中,系統地闡述了人類面臨的一系列重大經濟、社會和環境問題,提出了可持續發展思想并把可持續發展定義為“即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后代滿足其需求能力的發展。”這一定義因具有最概括意義而被廣泛接受,并在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得到認可。可持續發展是對傳統價值觀和發展觀的挑戰與變革。其內涵反映在以下5個方面:①可持續發展強調生態與經濟的整體性。②可持續發展強調社會、經濟與生態效益的綜合性。③可持續發展強調資源利用的高效性。④可持續發展強調體制與法制建設的必要性。⑤可持續發展強調社會的公平性。

二、林業的定義及主要特點

林業的定義可概括為林業是人類對森林資源的全面保護、全面利用、全面發展的經營活動,是以森林的多功能來滿足經濟、社會需求,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社會公益性事業和基礎產業。

為了正確地理解林業,還需要進一步了解林業的特點,以掌握林業發展的客觀規律。林業的主要特點有如下幾點:生產周期的復雜性;勞動過程的特殊性;初期培育森林的經濟依賴性;生產經營活動的風險性;生產經營成果的多樣性;林業效益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三、可持續林業的含義及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1.可持續林業的含義

綜合國內外研究者已有研究成果,可持續林業的概念可歸納為:可持續林業是對森林生態系統在確保其生產力和可更新能力以及森林生態系統的物種和生態多樣性不受損害前提下的林業實踐活動。它是通過綜合開發、培育和利用森林,以發揮其多種功能,從而保護土壤、空氣和水的質量,以及森林動植物的生存環境,既滿足當前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對木質、非木質林產品和良好生態環境服務功能的需要,又不損害未來社會滿足其需要的林業。

2.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1)依靠科技發展林業。要發展經濟又要保證資源與環境的發展力,最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依靠科技來發展經濟,改變傳統的以自然資源為代價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因此,在林業發展上,實施科技興林,不斷提高林業建設的科技含量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2)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調整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產業的發展,是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物質保證。要采取“以二促一帶三”的策略,調整生產力布局,淘汰落后產業,改造傳統產業,培育新興產業,推動產業重組,解決林業產業結構不合理的問題。調整林產品結構,大力發展精深加工、發展優勢產品,努力開拓木材林產品的新用途,延伸產業鏈,增加附加值,解決林產品結構不合理和產品缺乏競爭力的問題。調整企業布局和資產結構,實施大集團、大公司發展戰略,共同開發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市場,提高企業專業化程度和產品技術含量,提高市場的競爭力。

(3)注重林業生態、經濟效益綜合評價。林業的生態效益是指林業的發展所帶來的生態方面的正面影響。人們普遍認識到,森林兼具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等三種效益,且經濟效益往往最先受到關注,但我們可以看到,在目前的情況下,生態價值遠遠大于其經濟價值。而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有著密切的聯系,林業的生態效益可以創造經濟效益。這些年來,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受到了極大的關注,各地在實踐中采取了很大的成效。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①林農結合式;②造林規模化;③造林多樣化。

四、建立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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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農業經濟 可持續發展 戰略分析

[中圖分類號] F32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6)04-0013-01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今天,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內在需要。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是我國總體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近年來我國政府已有明確指示,要求打好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攻堅戰,切實推進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本文結合我國農業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實現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措施。

1 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具體內涵

1.1 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定義

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是我國“可持續發展”基本戰略中重要的一環,作為我國第一生產力,農業自古便是我國經濟的重要支柱,因此,落實農業經濟中可持續發展手段,對于我國經濟發展而言,擁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當前,廣義上來說,可持續發展的整體目標在于滿足人們基本生活的同時,確保能源、土地和森林等眾多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再生,并保證其利于子孫后代繁衍生息。然而,將其定義在農業可恥系發展戰略之中,其實際定義卻又有了全新的不用解釋。當前我國提出的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主要是通過對農業生產技術及方法的變革,確保有效利用當前現有資源,并在不破壞農業基本生態環境的基礎上,保證整體農業發展可持續、有效、有益于人類文明進步的方向發展。其不但注重農業生產本身,也將農村經濟建設、農民意識培養、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保護等眾多內容涵蓋其中,從而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并利于中國社會長治久安穩定和諧發展的全新經濟發展政策。在農業可持續發展政策中,可持續發展推動農業經濟與社會形態與生態環境完美契合,從而促進農業生產向“生態農業”與“有機農業”轉型,最終形成良好的“綠色農業”經濟產業形勢,促進并推動整個農業可持續發展建設完成,并最終促進全國、乃至世界的可持續化發展。

2 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面臨的資源危機

2.1 農村人口增長過快以及農民收入較低給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帶來較大的壓力。我國基本國情是農村人口基數大,再加上我國對農村的計劃生育政策,導致我國農村人口增長過快,人口增長過快的問題與我國當前農村經濟發展的速度和醫療教育發展的速度不成正比,就會導致農村人口數量和質量之間的矛盾不斷加劇,其結果是農村勞動力素質得不到提高,農民的就業問題凸顯。貧困導致資源環境的惡化,環境的惡化又加劇了農村貧困的程度,形成了一系列的惡性循環。

2.2 農村資源的短缺和農村生態環境惡化給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帶來較大的壓力。優美的生態環境和充足的自然資源是農作物賴以生存的基礎和保障,但是隨著自然資源的短缺和環境的惡化,生產要素持續發展的能力下降,導致非法占用土地、盲目開發、浪費土地的現象時有發生,再加上我國淡水資源的短缺和分布不平衡以及浪費現象的存在,致使我國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受到影響。

2.3 國家對農產品的調控力度不足給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帶來較大的壓力。近年來我國對農產品的調控能力不斷被削弱,農產品供給和需求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土地質量的降低和耕地面積的減少帶來農產品供不應求的后果。

3 推動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策略

3.1 開展勞動力就業創業培訓,大力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首先,搭建供需對接平臺,積極組織開展就業專項服務活動,為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提供就業機會、其次,搭建技能培訓平臺,以就業為導向,開展訂單、定向、定崗等多種模式的培訓。積極引導培訓機構,根據人力資源市場需要和企業崗位需求,建立健全培訓與就業緊密結合的機制,科學確定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采取“就地培訓”“就近培訓”“校企聯合”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將培訓與用工需求相結合,力求提高勞動者技能和收入。再次,搭建創業服務平臺。對有創業愿望和具備創業條件的農民工提供政策咨詢、創業培訓等服務,幫助其成功創業并帶動就業。積極開展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通過孵化基地的平臺作用,搭建創業人員的交流平臺,發揮創業的倍增效應。

3.2 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實現農村經濟持續增產。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必須改變單一追求糧食增產的目標。前一階段,在我國農產品市場供應偏緊和農產品市場價格上漲壓力比較大的時候,農業發展的主要矛盾和任務必然是增產保供給,隨著我國農產品市場形勢的變化,保障農產品數量供給不再是當前的主要矛盾,但由于過度追求產量帶來的資源環境矛盾凸顯,農業生產成本高、農民收入水平低、農業效益和競爭力低的矛盾凸顯,尤其是在糧食主產區更加突出,這使農產品品質提高、農業資源保護、生態系統保育等方面的要求就顯得更加迫切了。因此,我們一定要改變強調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就是要實現糧食持續增產的觀念,要在穩定提升糧食產能的前提下,將食物安全、資源安全、生態安全和綜合競爭力的提高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3.3 鼓勵支持工商資本進入農業,實現農村經濟的多元化發展。實現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的突破,關鍵是調動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積極性。相對小規模農戶而言,工商資本進入農業,可以帶來資金、技術、先進經營模式和理念,更容易在農業發展方式轉變上取得突破。以新的思路、新的視野和新的辦法,大力支持和鼓勵工商資本進入適合企業化經營的農業領域,利用工商企業雄厚的經濟實力和先進的發展理念改造傳統農業,探索和發展新業態、新產業、新模式,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提高農業的規模化、產業化、現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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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可持續發展的提出和研究現狀

關于“可持續發展”的普遍認可的定義是在1987年42屆聯大“環境與發展會議”上提出的,即“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需要的能力的發展”。筆者認為,可持續發展可被定義為“既滿足包括人類物種在內的當代生物圈的需要,又不損害未來生物圈滿足需要的能力的發展”,這樣才能把發展的觀念與理論拓寬到人的世界和自然的世界,從代內延伸到代際,達到全方位的“時空”的有機統一。這是可持續發展本應體現的本質內涵,是可持續發展的真諦。

在國際上,有關“可持續發展經濟學”方面的著作主要有由美國著名的生態經濟學家、研究環境經濟與可持續發展的專家赫爾曼·戴利(herman. e. daly) 所著的《超越增長——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學》(1996),戴利先生在該書中強調指出:“可持續發展的整個理念就是經濟子系統的增長規模絕對不能超出生態系統可以永久持續或支撐的容納范圍”,該論點準確地揭示了生態可持續性這個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問題。

日本慶應義塾大學出版會于1996年出版了《可持續發展經濟學》。另一本分析可持續發展經濟的重要著作為歐洲工商管理學院經濟學、管理學和環境科學教授羅伯特·艾爾斯于1998年所著的《轉折點——增長范式的終結》。

在國內,有關“可持續發展經濟學”方面的著作主要由賈華強先生所著的《可持續發展經濟學導論》(知識出版社,1996年6月),由潘家華先生所著的《持續發展的經濟學分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6月),由劉思華先生主編的可持續發展經濟學 (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10月) 和由洪銀興主編的《可持續發展經濟學》(商務印書館,2000年10月)等。這些著作的出版,可以說是我國可持續發展經濟學作為一門科學體系正式產生的標志。

二 存在的問題

自從可持續發展理論提出以來,國內外理論界就進行了熱烈地研討,但目前仍然停留在邏輯思辨的角度,缺乏實施層次的研究。從經濟學角度的研究情況來看,雖然也出現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但是整個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缺乏一個統一的理論基礎,沒有抓住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問題。

此外還存在包括定義不規范、內涵的模糊等方面的問題。

三 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理論框架構建的建議

(一)區分三類不同的經濟發展成本

“由于生態環境問題不完全是外部性治理問題,因而可持續發展的實施不完全是治理外部性”。所以,在實施可持續發展的條件下,要圍繞著發展成本的最小化這一理論基礎來減少經濟發展的代價,在這一過程中要區分資源成本、環境成本和生態成本三類不同的經濟發展成本。由于生態成本是由代際累積和轉移而形成,難以像環境問題那樣可以通過對責任主體進行征稅來予以補償。所以在可持續發展的實施過程中,應當把重點放在生態成本的降低上,通過實施系統管理,建立和實施生態經濟制度,把經濟系統與生態系統相對接,把經濟增長方式與生態系統相對接,把技術選擇與生態系統相對接,通過實施生態經濟制度來降低生態成本。

(二)強化可持續發展的制度安排

生態環境問題是由人的行為而造成的,制度安排的激勵與約束性可以對人的行為起到規范作用。因此,強化可持續發展的制度安排,發揮制度的激勵與約束作用以解決生態問題及代與代之間的生態成本累積和轉移,從而降低經濟發展成本。制度安排的強化應從正式制度安排與非正式制度安排兩方面著眼。在正式制度安排方面主要著眼于三方面:一是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在資源利用中引入價格機制,通過市場機制作用的有效發揮來合理利用資源;二是加強政府的宏觀經濟管理,一方面維護市場秩序性,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法制和行政規制方面的制度安排,強制性地促使經濟主體在經濟活動中去保護生態環境;三是完善市場制度,建立健全資源環境市場,為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創造條件。在非正式制度安排方面,要加強觀念的轉變和倫理道德的建設,樹立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可持續發展觀,用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環境等多項指標的協同來衡量經濟發展。同時改變傳統的對待自然的態度,“在保護自然、尊重自然,并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過程中來實現經濟發展”。

(三)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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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森林可持續經營標準;森林可持續經營指標;森林可持續經營

一、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標準和指標

標準是用于評價可持續森林經營的條件或過程的類目。它是由一系列定期監測以評價變化的相關指標所表示的特征。指標是對標準某個方面的度量,是可測定或描述的定量或定性的變量,并可定期觀測其變化趨勢。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標準和指標,已被公認是定義、界定、評估、監測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最佳手段和方法。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標準定義了“用于判定森林經營的可持續性的本質要素或原則,必須綜合考慮森林和森林生態系統的生產性、保護性和社會性角色。每一項標準都由質和量的指標加以定義,衡量和監測這些指標的辦法通常是通過對森林經營活動的效果進行確定”。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標準和指標按國家層面和森林經營單位層面進行制定。國家層面的標準和指標可以在決策者們制定支持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全國性政策、規范和法規時起指導、參考作用,最終目的是促進和改善以往的森林經營實踐。森林經營單位層面的標準和指標的發展和實施又將極大地補充和完善國家層面的標準和指標,為各國實施森林可持續經營提供了宏觀上可以監控,微觀上可以操作的完整的森林可持續經營標準和指標體系。

目前,全球范圍公認的有7個國家層面的標準。但是,對于這些標準并沒有全球公認統一的指標體系,因為指標受各國國情影響很大,必須與各國的生態、經濟、社會和研究狀況、需求相適應。這7個國家層面的標準表現在如下方面:(1)森林資源的狀況;(2)生物多樣性;(3)森林的健康與活力;(4)森林的生產;(5)森林的保護;(6)社會經濟效益及需求;(7)法律、政策和制度框架。

二、森林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手段——森林可持續經營

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概念。對于可持續發展,目前一個多數人贊同的定義是:“既能最大限度地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構成威脅的發展。”《關于森林問題的原則聲明》把森林可持續經營定義為:“可持續經營意味著對森林、林地的經營和利用時,以某種方式、一定的速度在現在和將來保持其生物多樣性、生產力、更新能力、活力和實現自我恢復的潛力;在地區、國家和全球水平上保護森林生態、經濟和社會功能,不損害其它生態系統。”可見,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概念不再單純指木材及木制品的持續利用,而是廣泛地涵蓋了經濟、環境、社會和文化等領域的多種因素。總之,實現森林可持續發展的手段是森林可持續經營,實施森林可持續經營的目的是獲得森林可持續發展,二者互為因果。

三、森林可持續經營標準、指標與森林可持續經營的關系

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標準與指標是評價國家、地區、經營單位森林經營狀況的依據,森林可持續經營必須保持森林的生產、保護環境和社會功能之間的平衡,并且需要在適當的立法和堅強的機構支撐下實施。森林可持續經營標準就要涉及到森林的生產、環境、文化等多種功能和與實現多種功能相協調一致的政策法規及產生的社會功能。

要達到森林可持續發展的目的,首先要知道它的標準有哪些,是怎樣表達的,標準是衡量森林可持續經營的需要,森林發展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國際上普遍認為,標準還有作為重要政策和信息的工具作用。標準是一種用智慧和克制來支持人類所需要的變化趨勢,是影響決策者行動信息和指導思想。標準具有反映事物本身特征的真實性;要有明確的涵義和可度量性;要成一個體系,即各項指標構成一個標準,幾個標準構成一個整體衡量的體系;要有一定的靈活性,即任何標準都是在一定條件下,一定目標下采用的。這就是要求在必要時要作為趨勢來估量。因此,標準的指標變化的動態監測是國家水平評價森林可持續經營的目標的基礎。另外,選用什么標準也不是一成不變的。要隨著當時的實際情況而變化。因此,森林可持續經營標準和指標是評價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條件或依據。

參 考 文 獻

[1]亢新剛.森林資源經營管理[M].中國林業出版社

[2]陸文明.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標準和指標體系及期國際進展[J]

[3]畢英杰,趙大軍.談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含義與標準[J].林業科技.

2004(11)

[4]劉濱凡等.森林可持續經營標準的發展與建立意義[J]

[5]鄭小賢等.森林經營單位級可持續經營指標體系研究[J].北京林業大學學報.200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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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綠色綠色物流物流戰略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F414 文獻標識碼A

Green Logistic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YaoShuian

(He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bstract: A“Green Tide” rose in 1920s’throughout the whole world. And a “Green Revolution” aimed a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s has risen vigorously. The green activities are beginning to permeate in many fields. Green logistics is a kind of green activity aiming a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s and permeating into the field of Logistics. But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value it having showed us is great,which must promote the quick development of green logistics in our country .

Key words: GreenGreen LogisticsLogistics strategy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一、綠色物流概念的含義

1.綠色物流的定義

綠色物流(Green Logistics)是 20 世紀 90 年代中期才被提出的一個新概念,目前還沒有統一的定義。國外一些學者對綠色物流的概念有不同的描述①。

HJWu 和 SDunn 認為綠色物流就是對環境負責的物流系統,既包括從原材料的獲取、產品生產、包裝、運輸、倉儲、直至送達最終用戶手中的前向物流過程的綠色化,還包括廢棄物回收與處置的逆向物流。

Jean-Paul Rodrigue, Brian Slack Claude Comtois 認為,綠色物流是與環境相協調的物流系統,是一種環境友好而有效的物流系統。

丹麥出版的 Bjorn NPetersen Palle Petersen 合著的《Green Logistics》中定義:綠色物流就是對前向物流(Forward Logistics)和逆向物流(Reverse Logistics)的生態管理(eco-management)。

從國外不同學者的定義可以看出,綠色物流實際上是一個內涵豐富、外延廣泛的概念,凡是以降低物流過程的生態環境影響為目的的一切手段、方法和過程都屬于綠色物流的范疇。

在我國 2001 年出版的《物流術語》(GB/T 18354-2001)中,對綠色物流的定義是:在物流過程中抑制物流對環境造成危害的同時,實現對物流環境的凈化,使物流資源得到充分利用。

這里以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為指導,再根據現代物流的內涵,給出“綠色物流”的定義:綠色物流是指以降低污染物排放、減少資源消耗為目標,通過先進的物流技術和面向環境管理的理念,進行物流系統的規劃、控制、管理和實施的過程。

2.綠色物流概念的內涵

上述對綠色物流的各種定義,雖然有不同的表述,但其本質和內涵是基本相似的,可以從如下幾方面進行分析:

綠色物流的最終目標是可持續性發展②。上述定義的共同之處就是,認為綠色物流即是對生態環境友好的物流,亦稱生態型的物流。其根本目的是減少資源消耗、降低廢物排放;這一目的實質上是經濟利益、社會利益和環境利益的統一;這也正是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因此,綠色物流可稱作是可持續的物流(Sustainable Logistics)。

綠色物流的活動范圍涵蓋產品的全生命周期③。產品在從原料獲取到使用消費、直至報廢的整個生命周期,都會對環境有影響。而綠色物流既包括對從原材料的獲取、產品生產、包裝、運輸、分銷、直至送達最終用戶手中的前向物流過程的綠色化,也包括對退貨品和廢物回收逆向物流過程的生態管理與規劃;因此,其活動范圍包括了產品從產生到報廢處置的整個生命周期。

綠色物流的行為主體包括公眾、政府及供應鏈上的全體成員④。由于物流的跨地區和跨行業特征,綠色物流的實施不是僅靠某個企業或在某個地區就能完成的;也不是僅靠企業的道德和責任就能主動實現的。它需要政府的法規約束和政策支持。公眾是環境污染的最終受害者。公眾的環保意識能促進綠色物流戰略的實施,并對綠色物流的實施起到監督的作用。因而,也是綠色物流不可缺少的行為主體。

二、中國綠色物流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我國綠色物流的發展現狀⑤

首先,政府對綠色物流理念的推進。我國正處于國民經濟快速增長的發展時期。一方面,我國面臨著提高社會生產力、增強綜合國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發展任務;另一方面,又面臨著相當嚴峻的環境問題和困難。長期以來,由于技術水平不高,加上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造成了資源利用效率較低,對資源的開發強度不斷加大。同時,人口的持續增長和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對經濟建設以及資源、環境造成了巨大的壓力。為此,我國政府提出將可持續發展戰略定為我國的基本國策。在國家總體戰略的指導下,各級地方政府紛紛提出實施綠色工程的具體方案,促進了企業對有關綠色管理策略的實施。

其次,企業實施綠色物流的現狀。在國家可持續發展原則引導下,許多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已開始形成。不少企業已具有環境意識,將生產綠色產品作為企業經營的宗旨和競爭的法寶;一些企業已按環境標準實行清潔生產,例如,海爾集團已建立起環境管理體系,并獲得ISO14001 標準認證。綠色產品生產和綠色消費的意識已得到企業和公眾的普遍認可。

2.我國實施綠色物流存在的問題⑥

在中國,雖然綠色物流逐漸引起了廣泛的注意,并被認為是中國未來物流業發展的趨勢之一,但同國際上技術先進的國家相比,我國在綠色物流的觀念、政策以及技術方面均存在較大的差距。縮小并消除這些差距,是全面實施綠色物流管理戰略首先要解決的問題。這些差距具體表現在以下 3 方面:

首先是觀念上的差距。現代物流在經濟中的重要作用已得到各級政府的認可,但是,綠色物流的理念尚未完全確立。經營者和消費者對國外綠色經營和綠色消費的理念還很淡薄,綠色物流的理念更是幾乎沒有。綠色物流是綠色產品與綠色消費之間的綠色通道,必須引起政府及企業足夠的重視。因此,在重視物流發展的同時,必須將綠色物流上升到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的高度來認識,這也是現代物流發展的終極目標。

其次是政策上的差距。一些發達國家的政府在綠色物流的政策性引導上,制訂了諸如控制污染發生源、對清潔燃料的使用予以稅收優惠,限制交通量和控制交通流的相關政策和法規;對物流包裝廢棄物和產品廢棄物的回收重用也進行了規定。我國自 20 世紀 90 年代以來,一直不斷地致力于環境污染方面的政策和法規,但針對物流行業的法規還不是很多。目前有些大城市已開始對污染嚴重的貨車限制行車時間和路線。但是總的講,我國還缺乏相關的政策法規,缺乏對現有的物流體制進行強制性環境管理的能力。

第三是技術上的差距。綠色物流的貫徹實施,不僅依賴于綠色物流理念的建立和政策的制訂,還離不開綠色技術的支撐。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物流技術離綠色化要求還有較大差距。例如,在物流系統規劃方面,缺乏全局性的統一規劃;在物流設備方面,設備的省力化、清潔化技術水平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在包裝材料及包裝方式的處理上,與綠色物流倡導的可重用性、可降解性也存在較大的差距;另外,信息技術和信息系統功能的限制,也會導致物流路徑的迂回與不合理。

三、中國綠色物流可持續發展戰略

可持續發展的人口、資源、環境、科技教育等戰略對綠色物流戰略和策略的研究有重大指導作用。

1.資源戰略----循環物流

根據可持續發展的資源觀,在資源的開發利用中實行資源節約,強調用再生資源替代原生資源,用相對豐裕的資源替代相對稀缺的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通過產品維護、維修來延長產品使用壽命,減緩資源消耗速度;通過新的物流模式,降低物流過程的能源消耗。在可持續發展的資源戰略觀的引導下,廢棄物的回收、再利用、再循環將成為企業的一項法定義務,下面列舉的是針對循環物流的一些具體策略:①前向物流過程的資源減量化;②逆向物流;③廢棄物物流。

2.環境戰略----綠色供應鏈的可持續發展

在從原材料供應到產品生產、包裝、運輸、分銷、使用的整個階段,對自然資源的污染物排放最少,對城市交通環境的影響最小。

隨著環保意識的增強,消費者不僅追求產品及其包裝的綠色化,也要求產品獲取過程、使用過程的環境友好性。因此,企業必須將環境問題作為企業重要的決策變量,對整個供應鏈進行改造,是之適合可持續發展的環境要求,實現整個供應鏈的綠色化。

實施綠色供應鏈的策略主要包括:①供應商的環境績效評估及管理;②引入環境方面的帳務審核;③利用第三方物流實現物流包裝與運輸的綠色化管理;④面向環境的企業物流系統再設計。

3.科技戰略----綠色物流技術

實施綠色物流同樣需要科技進步,科技進步對綠色物流戰略的實施有重要作

用:①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的進步,決定著廢舊物品的再利用途徑和方式,因而,是企業進行逆向物流渠道設計的影響因素之一;②節能新技術、清潔能源、環保型車輛等技術有利于改善物流過程的能耗和廢氣污染現象,是綠色物流系統設備與工具決策的影響因素之一;③ 以現代信息技術 CPS、CIS、網絡技術等為基礎的物流信息系統,有利于物流系統的合理規劃和物流系統效率的提高,尤其是能幫助制訂最佳運輸路線、實現物流資源的共享、減少無效物流量,進而減少能量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4.員工教育戰略----綠色物流理念

按照可持續發展的人口戰略觀和教育觀,提高人口素質既包括提高人口的科學教育水平和創新能力,還包括加強對可持續發展倫理、道德觀念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環境意識和資源意識。與此戰略相適應,綠色物流戰略也應該包括對公眾、消費者、企業員工的環境意識的宣傳,建立員工的環境績效激勵機制,培育企業綠色文化。

5.政策制度戰略----綠色物流政策

可持續發展的環境戰略、資源戰略都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制度支持。環境戰略方面,通過市場機制,使環境污染所產生的外部性內部化,或者通過政策對環境污染問題進行干預;資源戰略方面,通過市場機制,實施資源核算,激勵再生資源的推廣使用,或者通過立法,規定回收再利用的目標。

同樣地,如何制訂推動綠色物流實施的政策、制度和法規,還需要以可持續發展的資源戰略、環境戰略為依據,以物流對環境、對資源的影響分析為基礎進行研究。一般來說,可以從物流標準化、廢棄物循環再利用、廢氣污染限制等方面進行研究和制訂。

作者單位:河南工程學院

參考文獻:

[1] The Canadian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Reporting on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2000.68―991。

[2]王長瓊 編著.綠色物流[M].浙江:化學工業出版社,2004.1.

[3]劉彥平.淺議綠色物流, 省略.

[4]何明珂.物流系統論[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20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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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林業 可持續發展 森林資源 經濟效益 生態效益

中圖分類號:S78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03-0114-01

1、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提出及其涵義

1987年在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的領導之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向聯合國提交一份題為《我們共同的未來》的報告,在報告里提出了我們應致力一條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結合的發展模式,并且對可持續發展作了明確的定義:既滿足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需要能力的發展。

可持續發展是一個內涵極為豐富的概念,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則是正確處理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但由于不同的研究者對其理解不盡一致、強調的側重點不同,因此,也就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可持續發展定義。據不完全統計,有關可持續發展的定義有數十種之多?對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和內涵的深人理解,是可持續發展研究的重要內容。

可持續發展包括三個方面的內涵:生態的可持續發展、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所謂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是指社會賴以生存的自然條件的可持續發展。人類的生存離不開一定的自然條件,而自然條件的優劣往往又會給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造成影響。

2、林業的定義及目前我國林業的發展狀況

所謂林業,是為進行森林經營組織起來的,以進行木材、林產品生產和保護性資源經營并以后者為基礎的基礎產業和公益事業。 森林經營包括森林的采伐與更新、森林保護(含病蟲害防治與防火)、森林再造、森林撫育和城市森林的建立、管理等一系列林事活動。

我國的林業發展經歷了三個發展時期,第一個階段是林業的初期發展階段,(1949-1978),即傳統林業發展階段。這是為國家工業化提供積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過程。第二階段是林業發展的探索階段(1978-1992),這一時期的核心活動是在集體林區和其它非國有林區進行“林業三定”: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但由于對改革的目標認識不足,林業改革的進展,遠遠落后于其它部門,迄今未走出一條可行之路。第三階段始于1992年,受世界環發大會和國際林業轉軌的發展態勢以及我國環境惡化的現狀的影響,我國的林業邁向新的發展之路,但這一過程很漫長。特別是我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一般說林區多在山區,而這些地區也是經濟上最貧困的地區。因此,基于經濟的發展需要,各地破壞性掠奪式采伐利用仍時常發生。這一時期的林業的發展必須落實到林業的科學經營上。否則,再像過去幾十年只知道造林、采伐而不知道森林經營,最終將葬送林業的發展。這也就提出了兼顧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結合的可持續發展的林業經營模式。

3、 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及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3.1 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

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涵義,實質表現在三個方面:⑴經濟能力,即能源、資源、資金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長率,人均收入、資源儲量、資本可替代性等;⑵社會合力,即人口容量、人口素質、公共意識、文化道德、生活方式、社會公平性、社會穩定性、體制合理性等;⑶生態支持力,即生態自我調節力、生態還原力、資源承載力、環境資源等。

3.2 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3.2.1 依靠科技發展林業

我認為可持續發展的一個根本的策略是科技的發展,因為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包括經濟的發展和對資源與環境的再發展能力的保護。那么既要發展經濟又要保證資源與環境的發展力,最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依靠科技來發展經濟,改變傳統的以環境和自然資源為代價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因此,在林業發展上,實施科技興林,不斷提高林業建設的科技含量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3.2.1.1 建立林業科技創新體制

建立起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核心、以效益為目的的林業科技創新體系,以促進林業生產力提高;有人提出了“數字林業”的概念,即利用現代信息科技手段,推動林業經營和管理的精確化、科學化,加快實現林業的現代化。

3.2.1.2 深化林業科技體制改革

堅持科研成果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指導林業的發展,從根本上解決科研與生產建設脫節的問題。要鼓勵科技人員通過技術承包、技術轉讓、技術服務、聯合開發、創辦經濟實體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

3.2.1.3 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技術研究。

一要加強森林生態系統的研究,開展森林生態系統的監測;二要抓好良種壯苗和樹種結構調整,充分利用先進的技術,提高良種苗培育水平;三要研究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的木材加工、制造、利用技術,盡快提升木材工業總體技術水平,增加木材和林產品的經濟價值,增強市場競爭力。

3.2.2 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調整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產業的發展,是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物質保證。在第一產業方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短周期工業原料林和其他原料林、速生豐產林、竹林和名特優新經濟林建設;在第二產業方面,加大新產品開發力度,促進以低層次原料加工向高層次綜合精深加工轉變的步伐;在第三產業方面,要加大森林旅游業、花卉業的發展。

3.2.3 注重林業生態、經濟效益綜合評價

3.2.3.1林業的生態效益

就我理解,林業的生態效益是指林業的發展所帶來的生態方面的正面影響。“人們普遍認識到,森林兼具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等三種效益,其生態效益價值遠遠大于其經濟價值。” 林業的發展可以帶來三種效益,在這三種效益中,經濟效益往往最先受到關注,但我們可以看到,在目前的情況下,生態價值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而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有著密切的聯系,林業的生態效益可以創造經濟效益。

3.2.3.2林業的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

林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二者之間具有互相依存、互相矛盾、互相影響、互相作用的關系。在忽視生態環境而過度追求經濟增長時期,盡管當時的經濟增長速度相當快,但后期的經濟發展卻受到了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而增長環境惡化的巨大報復,使得經濟發展停滯不前或萎縮。在既重視經濟效益又注重生態效益的時期,不僅當期的經濟快速發展,而且后期的經濟增長也能保持著良好的增長勢頭。

4、建立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律機制

以上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集中從政策制度層面進行了理解和闡釋。我們知道,除了政策制度,法律是最有效的保證和監督執行機制。

我國已經設立的林業法律制度的完整性、嚴密性存在缺陷,在立法思路、立法原則、履行程序、實現方式、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制度內容上有遺漏、空白、不明確之處。

“徒法不足以自行”,“無懲罰即無救濟”都說明了法律責任體系在整個法律實施過程中的重要性。在我國的森林立法中,這方面的問題也比較的明顯,我們應當建立完善的法律責任制度,使得其能真正發揮其效用,從而達到對我國森林資源的保護和林業經營的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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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雷雪東,周薇.如何加強林業建設[J].北京農業,2011(15).

[3] 周娜;林業生態環境建設及其可持續發展[J];北京農業;2011年12期.

篇10

據有關資料表明,我國煤炭開采和燃燒工藝的現狀和水平,導致礦區環境逐漸惡化,大氣污染嚴重,地面塌陷和矸石堆積帶來嚴重的土地資源破壞。據統計,全國己有40萬公頃塌陷土地,煤矸石堆積已達30億噸,并以每年2億噸的排放量不斷增加。煤炭開采已造成19%的溶巖水資源被礦井排出,加上每年2800萬噸洗煤廢水、每年298萬噸火藥廠廢水的排出,污染了江河湖泊等水資源。我國煤炭行業的甲烷排放量占世界煤炭開采排放總量的1/3~1/4。其中,大型煤炭企業由于規模大,產量高,其所占比重較高,已成為制約礦山發展的主要阻礙。

日益資源枯竭的煤炭礦山企業的持續發展問題以及因煤炭生產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帶來的地表破壞、地表水和地下水循環系統的破壞,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矸石、廢氣及其它廢棄物對所在區域生態環境的影響問題,這些都是在煤炭企業發展過程中必須認真解決的問題。同時,由于大型煤炭礦山企業對的資源開發而逐步形成的城市或城鎮,因資源枯竭、地面沉陷、水土破壞、環境污染、生態惡化造成的一系列經濟社會問題。有時后者存在的問題在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尤為嚴重,如我國東北的阜新、撫順就是因煤炭資源枯竭而造成經濟社會發展的嚴重阻滯。

這些情況表明,如何解決我國大型煤炭礦山企業的持續發展,已成為每一個大型煤炭企業必然要面對的重大問題。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是每個企業的必然選擇,也只有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才能根本解決上面所陳述的這些問題。

二、可持續發展與循環經濟

在《我們共同的未來》一書中將“可持續發展”定義為: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根據可持續發展和礦區的定義,礦區可持續發展可定義為:在礦區礦產資源開發中,采用更清潔、更有效的技術,盡可能提高礦產資源采收率和減少環境資源的消耗,合理利用礦區內的各種資源,使礦區礦產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經濟與社會發展相互協調。

可持續發展是一種環境優化型的新發展模式,這種發展模式在經濟上的重要表現就是循環經濟。循環經濟要求把經濟活動組織成為“自然資源―產品和用品―再生資源”的封閉式流程,所有的原料和能源要能在不斷進行的經濟循環中得到合理利用,從而把經濟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控制在盡可能小的程度。從系統的角度來思考,循環經濟要求經濟的增長必須以資源有效利用和綠色生產技術來實現。

煤炭循環經濟模式是針對傳統經濟模式的高開采、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特點而提出來的。傳統的經濟發展不僅耗費大量的資源,而且也破壞了生態環境,破壞了生態平衡。不僅不可再生資源儲量急劇下降影響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可再生資源的再生速度也滿足不了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

三、煤炭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根據我國煤炭行業現狀及大型煤炭企業的特點,礦山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綜合開采,是指開采煤炭資源的同時,將與煤伴生的礦產品、煤層氣、礦井水等多種資源及廢棄物,統籌規劃、綜合開采,并進行加工利用。煤礦應推廣使用先進的裝備和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和傳統工藝,淘汰落后設備、工藝和技術,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拉動難采煤層的產量,延長礦井服務年限。同時要加大煤炭洗選力度,堅持把煤炭洗選加工作為潔凈生產的重要措施,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為發展潔凈能源生產做出積極貢獻。發展綠色開采技術,使礦區生態環境受損最小化。

2.深度加工,是指對不同煤種、品質的煤炭進行粗加工、深加工或精加工,把煤炭加工成高附加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