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賃范文

時間:2023-03-15 12: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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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賃

篇1

臨近年關,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祭出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修改稿(下稱修改稿),在業內引發了不小的震動。

“一言以蔽之,這一修改稿的目的,是為了讓金融租賃公司真正回歸融資租賃的本業,而不是借著金融牌照胡作非為。”一位富有監管經驗的金融專家指出。

此次修改稿中最突出的內容在于,不僅允許商業銀行進入金融租賃公司,而且符合修改稿中規定的新金融租賃公司主要出資人要求的,幾乎只有商業銀行?!耙試H慣例看,融資租賃業有30%的租賃公司是銀行背景,也只有銀行背景的租賃公司才接受金融監管當局的監管?!敝型夂腺Y租賃公司大業國際租賃總經理陳奕智說。

對商業銀行解禁,一方面將對實力孱弱的融資租賃業注入新鮮血液;另一方面,也對銀監會目前監管下的12家金融租賃公司提出了重大挑戰,顯然,舊有利益格局將進入一個盤整期。

“銀行號租賃”解禁

修改稿最大的突破是允許銀行入主金融租賃公司。這是自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后,中國政府要求銀行退出金融租賃公司以來的重大轉變。

此次修改稿中,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商業銀行,成為金融租賃公司主要出資人的首選,中國境內外注冊的租賃公司、制造廠商類大型企業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金融機構,也可以成為主要出資人。修改稿中把“金融租賃公司的出資人分為主要出資人和一般出資人。主要出資人是指出資額占擬設金融租賃公司實收資本50%以上的出資人。一般出資人是指除主要出資人以外的出資人。”對于主要出資人即大股東的資格要求為“境內外注冊的商業銀行”,要求“最近一年的總資產不低于800億元”?;蚴恰熬硟韧庾缘淖赓U公司”,“最近一年總資產不低于100億元”;或是“制造銷售適用于融資租賃產品的大型企業”,“最近一年銷售收入不低于200億元”;以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金融機構。

“這幾項要求使得幾乎只有銀行才有資格作為發起人?!鄙钲诮鹑谧赓U公司副總經理王人風說。

中國境內的商業銀行早已對租賃業顯示出濃厚的興趣。

12月18日,中國銀行宣布以9.65億美元現金收購新加坡飛機租賃有限責任公司的100%已發行股本,成為1997年以后中國第一家入股租賃行業的商業銀行。新加坡飛機租賃有限責任公司是亞洲最大的飛機租賃公司,淡馬錫的全資子公司控制其14.5%的股權。

在境內操作中,也已有不少銀行開始重新審視融資租賃業中的機會。早在今年上半年,民生銀行已率先推出了銀租共贏計劃,成立了租賃金融服務部,推出八個與融資租賃公司無縫組合的服務產品,如銀團貸款、推出多種信托產品、積極開展資產轉讓和基金代銷業務等;目前其租賃業務資產已達100億元,在融資租賃領域的合作規模在金融同業中處于前列。

但由于政策所限,目前境內的商業銀行大都以間接的方式開辦融資租賃業務;即經銀監會批準,金融租賃公司可向商業銀行轉讓企業的應收租賃款即轉讓應收債權。這其實是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之一,即保理業務,他們只根據承租企業的信用,收購租賃公司已經被業績證明的優質租賃資產。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行等都開展了此項業務。此次“向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賃款”,也已正式成為此次修改稿中新增業務之一。

削減“金融”特權

修改稿中,監管當局取消了原金融租賃公司“接受法人或機構委托租賃資金”和“同業拆借”業務。這兩條一直被認為是金融租賃公司所謂金融牌照的“含金量”所在。

目前,融資租賃行業分屬兩個監管序列,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和中外合資、外商獨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負責行業準入的相關審批,金融租賃公司則由銀監會監管,兩者最大的區別在于后者被冠以“金融牌照”。

多年來融資租賃行業一直處于低迷狀態。然而,多了金融牌照的金融租賃公司并未顯示出過人之處。相反,商務部監管的非金融牌照租賃公司開始進入快速發展階段。由商務部批準的第一批內資融資租賃公司試點20家,中外合資、外商獨資租賃公司已近70家。今年合計新增租賃業務規模近200億元;而金融租賃業的業務量繼續下滑,今年新增業務規模不到50億元。

2000年7月,央行頒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希望能引進新鮮血液來重組金融租賃公司,金融租賃業開始向民營資本開放。然而事與愿違,三九、德隆、明天、托普等當時顯赫一時的資本玩主,分別入主深圳金融租賃公司、上海新世紀金融租賃公司、浙江金融租賃公司和四川金融租賃公司。

事實證明,民營企業入主金融租賃公司更多的是看重其金融牌照,并無心真正經營租賃業務,往往拿股東資產做回租或者通過給股東貸款提供擔保方式圈錢。2004年4月開始,德隆崩盤后,德隆借用上海新世紀金融租賃公司和新疆金融租賃公司,金融牌照為其貸款提供擔保一事曝光,上海新世紀最終停業至今。三九、托普、明天也相繼遭遇危機;時至今年6月,隨著明天系退出浙江金融租賃公司(現被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接管),民營資本已經全部退出金融租賃業。

顯然,上一輪民營企業“假租賃,真圈錢”的陰影,使監管層開始考慮金融租賃的真正含義。

此次修改稿中規定的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范疇,實質上取消了金融租賃公司相比于商務部監管的近100多家融資租賃公司的所謂優勢。

修改稿取消了“同業拆借”是最無爭議的一條。同業拆借是指金融機構之間利用資金融通過程的時間差、空間差、行際差來調劑資金而進行的短期借貸。利率以央行再貸款利率和再貼現利率為基準,利率水平較低。我國目前同業拆借期限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租賃公司的業務本身是相對銀行流動性貸款而言的長期“按揭”業務,本不需要這種短期拆借功能。

修改稿還取消了“接受法人或機構委托租賃資金”業務,很明顯是監管當局為了防止違規委托理財的風險,收緊含金融業務性質的口子。對此,業內人士表示,監管焦點應在于資金來源是機構而非自然人、資金用于租賃業務而非被挪用。此次修改稿一舉取消此功能,略有矯枉過正之嫌。

金融租賃畫蛇添足?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修改稿顯示的改革方向,使得現有12家金融租賃公司的前景愈發逼仄。

目前這僅有的12家“金融租賃”公司中,中國租賃公司和中國電子租賃公司自2000年停業整頓以來,至今沒有重組成功,未能獲得重新登記;四家(四川、新疆、上海新世紀、西部)也應種種原因先后被停業整頓,只有六家(深圳、浙江、江蘇、河北、外貿、山西)在謹慎低調開展租賃業務。

從2000年金融租賃公司開始重組整頓以來,銀監會也沒有再批準任何一家新的金融租賃公司。

融資租賃業曾兩起兩落。1997年,受亞洲金融危機影響,中國金融租賃業曾在1999年遭遇了行業的第一次危機,融資租賃因銀行債務問題進入蕭條時期,政府要求銀行退出金融租賃公司?;驹蚓且驗樽赓U公司并沒有真正專注于租賃業務本身,不是被金融牌照誘惑,就是多元化經營涉險,亂投資、炒股票、炒房地產和高息攬存等違規業務,甚至變相吸收公眾存款。2001年民營企業紛紛入主金融租賃公司,但未及兩年,因其動機不純原本期待脫胎換骨的金融租賃業陷入第二次危機。

分析這些現象的根源,一是租賃業偏離了租賃的主業;二是租賃業被套上了不必要的金融牌照的光環。在中國,擁有金融牌照意味著擁有融資特權。按照現在監管當局的改革思路,這些特權已經被削減而所剩無幾。

業內資深人士沙泉認為,過去大股東輕易以“金融機構的租賃公司”名義從銀行套錢的歷史應該結束。不過,他也指出,如果是為了避免金融風險,重點應該是加強對放款人(銀行給租賃公司提供資金)的監管,應出臺專門的《金融機構投資融資租賃管理辦法》,并限定其只能做簡單融資租賃等業務,“應該從源頭監管銀行如何經營融資租賃業務,風險控制不在借款人而在放款人?!?/p>

這次銀監會的修改稿中,也把大型制造或銷售廠商列為金融租賃主要出資人的范疇,資格要求“最近一年的銷售收入不低于200億元、主營業務銷售收入占全部營業收入50%以上、最近一年年末凈資產率不低于30%”。與商務部《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相關條款相比,這個標準要高得多。后者規定,申請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中國合營者在申請前一年的總資產不得低于4億元人民幣;外國合營者在申請前一年的總資產不得低于4億美元”。

這顯示監管當局希望把大型的租賃公司納入其監管視野,但這種愿景很可能是一廂情愿。“修改稿和商務部序列的融資租賃公司業務范圍一樣,但商務部只對行業準入資格進行審批,并不監管企業經營業務,顯然,新牌照對于廠商和境外機構都沒有吸引力。”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租賃業委員會常務副會長屈延凱向《財經》記者表示。

篇2

金融租賃公司的存在促進了不同經濟方之間的交流,當一個企業的發展面臨著資金或者其他方面的短缺時,金融租賃公司在幫助其解決燃眉之急的同時也降低了因購置大型設備及物資產生大額債務及占用大量資金所帶來的風險。金融租賃成為眾多企業熱衷采用的辦法。要真正弄清金融租賃公司的融資渠道及特點,只有真正了解金融租賃。

二、金融租賃的概念及特點

(一)金融租賃的概念

所謂金融租賃就是當出現租賃需求時,資金或者資產的出租人就會根據需求方和供貨方的評價和選擇,從供貨方處所取得的資金或者物品按照約定的合同和要求出租給需求方使用,并同時向需求方收取事先確定的費用。由此可見,金融租賃不僅可以是資金領域的租賃,同時也是對資產的租賃,將資金和資產相結合所產生的新型融資形式,實現了金融在各個領域之間的流通,為經濟領域的不斷發展提供了支持,加大了資本的流通速度和范圍,為企業創造更大經濟效益提供了便利。

(二)金融租賃的特點

1. 金融租賃所涉及到的交易人較為復雜,在一次金融租賃活動中至少會涉及到出租方、供貨方以及承租方三個主體。

2. 金融租賃一般的租賃時間都較為長久,極少存在時間較短的金融租賃,通常設備的租賃都會與設備的使用壽命相等,屬于一種中長期的投資。

3. 由于金融租賃涉及到的主體較多且主體之間的性質不同,所以在一次金融租賃活動中至少需要簽訂兩份合同。一個是出租方與供貨方的合同,這個合同確保了可以獲得投資;另一個是出租方與承租方的合同,這個合同確保了租賃活動可以獲得投資的利益。

4. 當租賃合同生效后,該合同各方就不能在執行過程中隨意停止履行,只能終結或者雙方自愿解除。

三、金融租賃公司的融資方式

(一)資本金

金融租賃公司作為一種對資金要求較高的公司,屬于資金密集型的業務種類。隨著國家對金融租賃公司采取政策方面的支持,金融租賃公司的注冊資本已經由原來的最低5億元降至最低1億元,這就使得金融租賃公司可以使用更多的資金進行投資、發展和擴大自己的業務。

(二)向金融機構拆借資金

金融租賃公司的融資途徑還可以選擇與其他的金融機構合作,從金融機構借取資金,但是這種融資方式不僅受到資產負債的影響,使得企業的負債加大,同時還受到時間上的制約。所以這種向金融機構拆借資金的融資方式只有在時間和業務急切的情況下才會使用,往往只是為了解除燃眉之急。

(三)發行金融債券和股票

金融租賃公司的另一個融資方式就是可以通過發行股票或者債券進行融資,因為現在中國的債券市場的市場準入要求較高,且霸占債券市場的基本上都是國有的大型公司,發行債券的難度比較大,程序也比較復雜。股票市場的情況與債券市場相比就顯得更為嚴峻,因此,目前我國的金融租賃企業想要通過這種融資方式進行融資的難度還是非常大的。

(四)商業票據

金融租賃公司還可以通過商業票據進行融資,因為商業票據具有再貼現和承兌的功能,因此,可以保證資金的流通不受大的影響。但是目前商業票據的發展狀況并不是非常的理想,金融租賃公司要想通過這條途徑進行融資還需要多加考慮。

四、金融租賃公司融資渠道的選擇和特點

(一)融資渠道的選擇

金融租賃業的發展,需要金融租賃企業根據自身需求及特點,選取合適的融資渠道以適應當今市場經濟環境下激烈的競爭局面。只有將金融租賃的主體更加多元化,不斷地使擴寬融資渠道,才能促使金融租賃企業的整體實力上升。下面介紹目前主要的融資渠道。

1. 當一個金融租賃企業它具有足夠多的資本和高水平的管理能力以及每年可以獲得穩定的、較高的效益時,可以支持這些企業發行自己的股票或者債券,以獲得更加多的資金來源,豐富該公司的融資渠道,為進行中長期的投資給予支持。

2. 通過政府或相關金融機構向金融租賃公司提供資金或政策支持,鼓勵金融租賃業的發展,為金融租賃公司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

3. 國家允許金融租賃公司同保險公司之間展開合作,為金融租賃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多的資金來源,通過吸收保險公司的資金,加大對投資的擴展。

4. 金融租賃領域還會涉及到資產的證券化,這是一種新的融資途徑,到目前為止,主要是信托和真實銷售這兩種基本的運作方式。兩種方式各有優缺點,現在我國使用較多的為信托模式。

(二)租賃業資金來源的特點

1. 金融租賃業獲得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發達國家,政府為了促進本國的經濟增長,大力倡導和扶持金融租賃業的發展,在政策方面給予了大力支持,通過直接補貼和各種低利率的方法使得金融租賃業取得良好的發展。

2. 金融租賃業與銀行展開充分的合作,使得資金來源變得格外充足。在發達國家,大多數的金融租賃公司都具有和銀行合作的傳統,且很多規模較大的租賃公司都具有銀行背景,隨時可以獲得銀行的支持。與銀行展開合作成為租賃業發展的首選途徑。當金融租賃公司與銀行展開合作之后,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鏈就可以保持足夠大的穩定性,不會出現資金斷流的局面,這就使得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可以盡可能地擴大,同時銀行在與金融租賃公司的合作過程中,也可以使得自身資金得到優質的投資。

3. 加速折舊使得金融租賃公司的成本越來越少。由于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屬于投資行為的一種,同時受到美政府政策的支持,享受著各種政策及稅收方面的支持,規定金融租賃公司可以將每一年這項所產生的稅收予以免除,這就使得金融租賃公司所面對的稅收壓力大大的降低,同時金融租賃公司通過此項政策還可以將原本自己該承受的稅收轉移給承租方,為自身發展減輕壓力。

五、中國融資租賃的發展對策

中國金融租賃業的發展只有短短的三十年,隨著市場環境的改變及自身的不斷調整和變革,目前我國的金融租賃業正處于一個發展的關鍵時期。但是,目前我國的金融租賃業的發展也面臨著許多的問題,因此需要重視并解決。

(一)完善融資租賃領域相關法律法規

金融租賃行業要想獲得良好的發展,就必須具備完善的法律法規,法律法規可以優化金融租賃業的行業發展環境,為金融租賃業的發展給予政策上的支持。發達國家的金融租賃業之所以可以獲得如此好的發展,離不開國家法律的支持。所以,需要強化政府職能,為金融租賃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

(二)完善融資租賃領域政策扶持體系

一個國家要想發展金融租賃業務,單靠企業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中國金融租賃業的發展時間較短,各方的資金來源還不完善。所以需要政府采取相應的措施支持金融租賃業的發展。政府可以通過減輕金融租賃企業的稅收負擔,為金融租賃企業創造更加便捷的融資環境來支持金融租賃業的發展。

(三)建立融資租賃人才培養體系

金融租賃業的發展離不開具有高度專業素質的人才,金融租賃業由于其自身具備的高風險、復雜性的特點,加大了對高素質人才的需求。目前我國從事金融租賃業的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與發達國家相比差異較大。因此,需要加大對金融租賃的從業人員的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通過更加專業的操作手法為金融租賃業的發展注入動力,提高金融租賃業的公眾形象。

篇3

關鍵詞:美日比較; 金融租賃;法律體系;政策支持;監管環境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23198(2013)13011203

1 美國金融租賃的發展經驗

美國有著世界上發展最早和最成熟的金融租賃市場,其租賃市場份額幾乎占世界金融租賃市場份額的一半,而且通過金融租賃方式獲得的設備占所有設備的80%以上。目前,美國是世界上金融租賃業最發達的國家,租賃業務規模居世界第一;金融租賃對GDP的貢獻超過近30%;金融租賃機構也已經達到3200多家。并且美國的金融租賃類型多樣,涉及的行業十分廣泛,其中以運輸工具、計算機設備,農業機械、發電設備為主。在營運方式上,直接金融租賃約占租賃市場份額45%左右,主要是服務于電子計算機、辦公室設備、產業機械等;杠桿租賃約占40%左右,以飛機、鐵路車輛和船舶等價格昂貴的機械設備為主。因此金融租賃在美國的經濟生活中占據重要地位,企業和個人的很多投資設備、大額消費品等都是通過金融租賃的方式獲得。

1.1 依靠政府有效的政策扶持

(1)稅收上的優惠。

稅收優惠是促進租賃業發展的有效動力,一方面可以通過投資抵稅減少企業的稅費負擔。美國的《投資稅扣除法》中規定,對于出租人投資購買的租賃設備,在租賃時可給予稅收的減免。在這種政策的支持下,一方面使出租人減少設備買價的支付,使其直接獲得稅收上的優惠;同時還可使承租人通過減少租金支付間接地取得優惠。此外會計政策還規定可以把租金計入成本,這不僅讓出租人降低了設備過時時產生的功能性貶值的風險和通貨膨脹損失,同時也使租賃雙方在公司利潤稅方面可以享受稅收抵免的好處,從而減少了所得稅費用。

另一方面則體現在折舊制度上,美國《稅法》規定的折舊機制比法定折舊年限短短10%-25%。1981年,里根政府頒布《經濟復興稅法》中規定實行“加速成本回收制”。加速折舊制度有利于企業更快地回收投資、更新設備、改進技術和降低成本。同時美國的會計準則也允許租賃公司的計提折舊在直線折舊法、雙倍余額折舊法以及150%折舊法中自由選擇,且呆帳準備金比例自定。

(2)提供風險保險機制,開拓境外業務。

為更好地推進金融租賃機構開展國際租賃業務,抵御國際市場的政治風險和商業風險,美國推出相應的風險控制機制。在對發展中國家開展租賃業務時,美國政府通過設立海外私人投資公司來提供相應的政治風險保障;另一方面,美國進出口銀行對美國金融租賃公司提供出口信貸、出口擔保等業務,也保證了跨境業務的有效開展。

1.2 法律保障

雖然美國目前還沒有專門的金融租賃法律進行統一規定,但在其他的經濟相關法律中,都對金融租賃行為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尤其是在出租人權利保護方面有比較嚴格的規定,比如在統一商法典中就規定了:如果承租人違約,出租人有權取回租出的設備;若遭到承租人的阻攔則承租人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還有權利向其承租人或擔保人收取所有未付或未到期的租金,保障了租賃公司的利益。

1.3 監管較為寬松

美國對金融租賃業務的監管主要采用市場調控型的監管模式。因為美國的金融市場較發達,市場機制也較為成熟,其金融租賃市場是完全對外開放的。對于租賃業務,政府幾乎不干預和無監管,只依靠市場機制調節。

2 日本租賃業的發展狀況

日本金融租賃業的發展較快,業務規模位居世界第二。1963年,日本國際租賃株式會社成立,標志著現代租賃業的開始。20世紀70年代后,日本租賃業迅猛發展,機構數量猛增。日本租賃業務領域也較廣,以計算機設備、信息與通訊設備和運輸設備為主,其金融租賃公司的業務遍及租賃、房地產、投資和貸款等。

2.1 政府政策上的扶持

(1)建立租賃信用保險政策。

1973年,日本通產省負責制定政策性的保險制度——租賃強制險。其政策規定中小企業簽定租賃合同時,實行強制保險。當其遭遇倒閉破產等違約風險時,政府負責賠償約50%的損失金額。這樣能使租賃公司收回余下一半的租金,從而減少其經濟損失。在日本的《租賃信用保險方案》中規定,允許小型商業信用保險公司與租賃公司簽訂合約,合約承諾在承租人違約時,付給未付租金的50%給租賃公司;此外還規定中小企業租賃不需找擔保人。租賃公司租給風險投資公司的設備,其保險賠付率可達到70%。

(2)信貸政策。

日本在信貸政策上有租賃優惠制度和制度租賃(包括政策資金供給制)等相關保障,主要是由日本開發銀行以低息的方式向金融租賃公司提供資金。這樣租賃公司能以較低的成本獲得可貸資金,優惠比例為設備成本的40%-60%。成本費用的減少使得承租者也可間接的享受低成本優惠。

(3)減稅優惠。

日本在投資減稅方面主要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針對于與IT行業相關的優惠政策,比如計算機、傳真機等數字設備。其規定注冊資本在3億日元以上的承租人,可以少交納企業所得稅,減少的額度約占租賃總費用的6%。二是針對中小企業的優惠政策,共有兩種形式:第一種是投資促進稅制,要求注冊資本在l億日元以下的中小企業,對于數碼電話設備等,減稅額度為租賃費用總額的4.2%;第二種叫基礎強化稅制,主要針對承租人為經營批發、零售、飲食等特定服務的中小企業,減少占租賃費用總額4.2%的企業所得稅。同時日本也采取了稅收減免制度,減免率約為7%。在加速折舊制度方面,日本稅法規定期限一般為設備法定年限60%-70%。

(4)政府補貼補助。

政府為了鼓勵其服務的特殊行業,如農業、林業、水產業等發展,對于擁有該種特殊設備的個人或機構給予財政補助,向其發放補助金。日本現提供有農業經營租賃補助、木材供應結構改善租賃補助、養殖業促進租賃補助等。同時日本對為促進木材供應合理化、煤氣服務站布局結構改進、提高畜牧業效率、養殖業高技術設備使用和支持為政府認可的農場主等5項事業的設備租賃,提供財政租賃津貼,以降低其租金,承租人只需交納租金扣除補貼后的剩余部分。

2.2 法律體系保障

從法律法規上來看,日本和美國相似也沒有專門的金融租賃法,但在其它法律中都有體現金融租賃的法律要求和限制。比如消費者合同法、道路交通法、銀行法、安全保障法等,從租賃主體利益保護、租賃設備技術、用途、安全性規范等方面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和要求。

2.3 監管適度

日本采取的監管類型是適度監管的模式,“變監管為扶持”是日本監管制度中的一個典型特征。主要由通產省負責具體監管,通過出臺一系列政策指導,指引金融租賃企業向正規方向發展。絕大多數情況下還是較為開放和自由的,它的重點實施監管限制的對象是一些銀行背景的租賃機構。

3 我國的金融租賃業務存在的不足

1981年,金融租賃業開始進入我國金融市場。金融租賃業在我國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但和上述的發達國家美國、日本相比,仍然存在著較大的差距。目前我國金融租賃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3.1 我國政府扶持政策力度不大

(1)稅收優惠政策。

①投資抵免制度不夠完善。我國目前公布的有關投資抵免的暫行辦法和規定都沒有明確指出給予的優惠是否適合于金融租賃業,以及這些政策是如何在金融租賃業中實施的。2007年,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雖然規定了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指定的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可按照投資額的10%可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但又注明了通過金融租賃方式獲得的該項專用設備不可享受此優惠。使得租賃享有的抵稅優惠并未真正落到實處。

②租金稅前扣除問題。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取得固定資產,由出租人提取折舊,其租賃支出不得扣除,承租人將各期租金計入當期營業費用。這使得金融租賃的成本高于銀行貸款的成本,和銀行競爭相比處于劣勢地位。

③納稅項目多。我國把金融租賃列入了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但不同類別的金融性租賃公司的稅基不同,營業稅稅基缺乏統一性。例如發生了境外租賃交易,根據我國海關法的規定,只有進口設備的所有人為生產企業才有資格向海關申請減免稅,而金融租賃則不可以享受,只有符合相應規定的要求才可以申請;而增值稅方面,也沒有明確規定此項稅收優惠政策是否適用于其從事租賃業務的境內或是中外合資的租賃機構,導致這些機構在實際的納稅中支付了不必要的部分。

④加速折舊制度不完善。加速折舊對于拉動投資具有很大的作用,在我國也執行了相關加速折舊的制度。2007年執行的稅法規定一般折舊年限10年,租賃期一般是3-5年。但采用的具體方法仍需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批。最終企業的自主選擇權還是受到了政府權力的制約。

(2)信貸政策。

目前我國的對于金融租賃業發展的信貸和融資優惠政策的規定還不完善,租賃業的資金來源單一,且主要依靠的是銀行貸款,但這種間接融資方式獲得的資金成本較高。目前我國金融租賃融資渠道受阻,資金來源形式受限,成為阻礙金融租賃業發展的瓶頸,嚴重影響租賃交易量。此外,如果金融租賃公司為了擴大自己融資的渠道而采取不正當的競爭手段,破壞行業規則,則會導致市場行業的無序競爭;同時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亂,嚴重影響金融租賃行業的健康發展。

(3)保險政策。

我國目前的金融租賃信用保險缺乏統一的機制建設。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和追趕國際行業發展的趨勢。沒有專門的、完善的金融租賃保險制度來保護租賃企業的利益,使其自己要承擔較大信用風險。

我國政府在政策的相關扶持上給予的優惠措施十分匱乏,以至于不能發揮金融租賃的吸資和融通資金的功能,也不能提高國內租賃公司開辦業務的積極性,同時降低了需求者對于租賃途徑的需求度。

3.2 我國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從金融租賃立法角度來看和發達國家的差距還很大。目前我國沒有專門的金融租賃法,只是出臺了一些不完全的法規、規定來對金融租賃業進行約束和管制。但由于這些法規法律層次較低,并且實踐操作性不強;本身對于金融租賃的規定也不夠詳細具體,往往只限于對金融租賃交易部分的內容做了些簡單的規定,很容易產生雙方的糾紛。而且相關專業性的法律如民法、商法、稅法相關法律也存在很大的缺陷,使得中國的金融租賃業務缺乏法律的規范和管制。我國合同法和民法通則對租賃的規定條款是針對經營性租賃,并不適用金融租賃的法律關系特點。而2006年出臺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也缺乏配套的實施細則和相關法規。

3.3 監管不完善

我國的監管是實施的嚴格監管的模式,準入門檻較高,比如在市場準入方面,注冊資本金的要求就很高。對于金融租賃公司而言,一般的國內業務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是人民幣5億元;經營外匯業務的,則要求5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匯資本金。而且注冊審批程序也十分復雜、困難,使得金融租賃公司的負擔加重,很難發展壯大。

另一方面金融租賃監管不到位。我國金融租賃業的監管工作主要由兩個部門負責:一是銀監會,另外一個是商務部。由于實行多頭監管,缺乏統一的行業管理,會導致管理混亂。在金融租賃遇到問題時,也不能做到統一協調。因此整個行業的發展規模、發展重點、發展速度等都缺乏統一的安排、規范和指導。另外,中國金融租賃業也沒有建立統一的行業協會,缺乏統一的行業規則要求、缺乏統一的行業風險防范、缺乏行業之間的密切交流等,都使得我國的金融租賃業處于管理和及監管的混亂局面。

第三是不公平的競爭現狀。一是不同的金融租賃主體在法律地位、稅收待遇、市場競爭等方面享有的權利不一樣;二是由人民銀行監管的國內的金融租賃公司,對各項監管指標要求都比較嚴格;而對于中外合資租賃公司的監管,監管比較寬松。出現了“對外開放、對內限制”的非統一標準下的無序競爭現象。

4 對于改善我國金融租賃業務的建議

在與美國和日本的比較之后,得出了我國金融租賃在政府支持、法律體系和監管制度上都有很大的差距。而這三個方面對于一個國家開展金融租賃業務來說也是十分的重要的。政府財政和政策上的支持給租賃業帶來了活力,建立健全法律體系為我國規范租賃業務提供框架,監管的適度性則便利了租賃方,擴大了金融租賃的服務范圍,提高了租賃業的金融市場的滲透率。本節則基于上述三個方面,對于我國金融租賃業的改進提出可行性意見:

4.1 加大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

(1)政府應提高在稅收政策上的優惠。

稅收優惠是吸引和推動租賃業務開展的重要因素,對于金融租賃發展具有很好的推動作用,而我國目前存在的最大問題在于稅負過高。首先在投資減稅上,借鑒美國和日本的政策要求,規定出租企業可以享受購置設備成本降低10%的優惠,使得租賃公司的成本降低。同時對于更新設備、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很大的益處。其次在計提折舊上,同發達業務國家一樣,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要放寬折舊方法和加速折舊的條件的限制,只要達到一定的條件,即可采用加速折舊處置資產,并且允許企業在一定的范圍內自主選擇折舊方法。再者在繳納稅費上,分級征收營業稅,降低金融租賃公司的營業稅率。

(2)政府應建立完善的信用保險和風險防范措施。

中國可參照日本的租賃信用保險制度,由中央設立專項基金。金融租賃公司在開展租賃業務的同時,按要求簽訂租賃信用保險合同。若是承租企業因破產倒閉或其它原因不能償還租金時,可以從政府專項基金中獲得部分賠償;二是要確定一個合適的租賃信用保險的費率,既要減少租賃公司的風險損失,又不導致政府過重的財政負擔。

(3)政府制定適合的信貸政策,擴大企業的融資渠道。

目前我國租賃業資金來源窄、融資成本高。政府應制定切實可行的信貸政策,適當放寬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渠道。一是擴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讓租賃企業在更多的渠道上獲得充足的資金,擴大同業間拆借、資本市場的運用,發行公司債券和股票、對票據承兌、貼現等。二是借鑒日本經驗,由政府設立服務于租賃業務專業銀行,專門向租賃公司提供長期的低息貸款;同時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租賃項目制定優惠的貸款政策。

4.2 建立健全金融租賃法律體系

如上所述我國現已有一些針對金融租賃的法規、準則在運行,如《金融租賃管理暫行條例》、《企業會計準則》等起規范作用;還有相關的經濟法律如《公司法》等起保障作用。但是這些法規法律由于自身存在的局限性,對于推動我國金融租賃業發展的作用不佳,因此需要積極探索我國專門適用的金融租賃法的建設,同時必須要同我國的具體的金融市場狀態和行業發展的階段相結合,明確法律中對于金融租賃的業務范圍、具體的交易行為、行業的監督管理以及各方的法律責任的規定。

4.3 完善金融租賃業的監管制度

(1)成立統一的金融租賃監管機構。

目前,我國金融租賃業的監管模式為多頭監管,難以統一,容易造成混亂,因此政府可以成立專門的金融租賃監管機構,對金融租賃行業實施統一監管,但也要兼顧不同類別的金融租賃公司的內在要求。

(2)成立全國性金融租賃行業協會。

像國內證券業發展模式學習,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成立全國統一的金融租賃行業協會,在制定行業章程、行業培訓和考核計劃、制定和修改行業的法律、法規等方面發揮“上傳下達”的作用,有利于推進行業的整體進步。

(3)實施適度監管模式。

我國的金融租賃才剛剛發展且還不成熟,金融市場也遠不及美國那樣發達。針對我國目前的國情,可以借鑒日本的適度監管模式,而不是完全的放任不管,僅有商場調節。在市場準入方面,降低注冊資本金最低限額,放寬許可制度。最重要的是建立完善全面的租賃行業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市場的公開透明度,才是控制風險的關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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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金融租賃;金融創新;發展路徑;政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0.56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4392(2010)03-0015-05

作為金融資本與實業資本結合的樞紐,金融租賃行業創新發展對天津濱海新區的發展影響深遠,天津濱海新區應大力推進金融租賃創新,鞏固區域金融租賃市場的比較優勢,促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支持天津濱海新區的經濟發展,并通過輻射作用帶動整個環渤海區域經濟發展,實現國家的整體戰略規劃。

一、天津濱海新區金融租賃創新發展路徑探索

2007年銀監會批準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試點以來,金融租賃行業得到飛速發展,在社會經濟中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們也應認識到。在業務規模持續增加的同時,我國金融租賃行業的發展質量仍有待提高。在業務運作中,“金融”色彩過濃而“租賃”意味稍弱,售后回租業務等“類貸款”業務在金融租賃公司業務構成中占主導地位,租賃行業的優勢和特色并未完全發揮。在風險管理上。金融租賃的風險管理體系基本照搬銀行,還不能完全體現“融物”的特點。無法滿足審慎經營要求。

天津濱海新區作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擁有先行先試的政策優勢。金融租賃行業應用是國家政策。增強創新意識,把握市場潛在需求,研發新型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強化風險控制能力。培育自身的核心競爭能力。

(一)組織機構創新:探索SPV(特殊目的實體)經營架構

所謂SPV(Speeial Pul~ose Vehicle,即特殊目的實體)。是為融資需要而專門設立、單獨持有某項特定資產的操作工具。多以公司或信托等形式設立。一般SPV僅具有名義上的內部組織結構而無獨立的經營管理人員,所有經營管理活動均由母公司或受托人控制,存續期限以項目為限。

1 發展SPV的意義。

目前在我國飛機、船舶租賃市場中,國內租賃公司競爭能力較弱,國外公司占據了市場中的大半份額,原因主要有二:首先是國外租賃公司通過在避稅地設立SPV開展業務而獲得了較低的經營成本:其次就是國外租賃公司利用從事單一項目的SPV有效規避大型實物資產的經營風險。

以SPV模式開展租賃業務具有以下優點:

一是實現資產隔離和風險隔離。金融租賃公司開展飛機、船舶等大型實物固定資產的租賃業務時,面臨著以不可預見性、突發性、偶然性和人為性為特點的一系列經營風險。金融租賃公司對單個飛機、船舶等租賃物設立不同的SPV,能夠實現租賃物與租賃公司、不同租賃物之間的資產隔離。如果某一租賃項目出現問題,租賃公司只對從事該項目的SPV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這樣能夠避免特定租賃項目的風險向租賃公司本身和租賃公司其他SPV的蔓延。這種做法尤其在飛機、船舶等租賃項目上比較普遍,能有效控制“連帶扣船”、環境污染等國際間賠償風險。

二是保障客戶“安享權”。對于租賃客戶而言,一旦與租賃公司簽訂了租賃協議,就希望在租賃期間內,能夠不受干擾地使用飛機、船舶等租賃物,保證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在融資租賃的情況下,還可以在租賃期滿能夠順利地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即享有“安享權”。在SPV的租賃模式下,租賃公司和SPV是兩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只要客戶履行了租約下的義務,即使租賃公司發生法律糾紛乃至出現破產情形,也不會影響SPV租賃項目的正常進行,租賃客戶的“安享權”得以保證。

三是突破稅收和外匯管制。降低租賃成本。國際上的SPV通常設在經營自由、法制健全、沒有額外稅收要求的避稅地,例如香港、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等。這些地區具有相對獨立和完善的法律和司法環境,當地政府采用寬松的管理方式,一般沒有外匯管制,外匯可自由兌換、自由出入境等,也不會由于所在國政府的干預(如沒收、強制停業)損害交易各方的權利。公司無需繳納營業稅、所得稅等稅賦,只須繳納一般營運的手續費。因此,在交易中安排SPV,可以盡量降低承租人的租賃成本,最大程度滿足國際國內承租企業的融資融物需求。

2 SPV的組織形式選擇。

目前國際上設立的SPV主要有三種形式:公司型SPV、信托型SPV和有限合伙型SPV,這三種形式的SPV在我國發起設立都面臨著一定的法律障礙。

(1)公司型SPV(SPC)。

公司型SPV即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Company,SPC),發起人出資設立特殊目的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獨立與承租人進行租賃交易。公司型SPV的優勢在于,國外公司型SPV一般是典型的“空殼公司”,并非以其注冊資本而以其租賃資產對外承擔責任,風險隔離能力較強,而且一般發起時不需要注冊資本,設立成本較低。

我國發展公司型SPV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國內法律對于“公司”概念的界定與“空殼公司”的初衷有所沖突。我國舊《公司法》對公司設立時注冊資本最低限額要求較高,還規定公司成立必須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經營條件,同時對我國一人公司的規定較為嚴格,只容許國有獨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中的一人公司存在。

新《公司法》降低了公司設立的門檻。為SPV的發起掃除了一定障礙。新《公司法》第26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同時采納折衷資本制,規定公司的注冊資本可分期繳足:第23條取消了設立公司必須具備固定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的強行規定,僅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具備公司名稱、住所和符合要求的組織機構:第58條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也做出了特別規定,即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但新《公司法》規定一人有限公司采取法定資本制,設立一人公司必須一次足額繳納最低注冊資本人民幣10萬元,且股東必須提供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個人財產的證明,否則股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相對提高了SPV的設立成本。

(2)信托型SPV(SPT)。

信托型SPV即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Trust,SPT),發起人成立特殊目的信托建立信托關系,以委托人的身份委托特殊目的信托將租賃物租賃給承租人。特殊目的信托的優勢在于發起設立的法律障礙較少,我國2001年頒布的《信托法》中允許信托型SPV的存在,目前我國已經開展的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中運用的特殊目的載體都是此種模式。

信托型SPV的主要問題在于風險隔離效力不強。我國《信托法》對于信托的定義,未能突破大陸法系“一物一權”的傳統觀念,不承認受托人對信托財產的名義所有權,而只是認為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也就是

不承認SPV對于租賃物的所有權,從而無法將SPV同發起人的法律關系撇清。

此外《信托法》第15條規定“信托財產與委托人未設立信托的其他財產相區別。設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終止,信托財產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續,信托財產不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但作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其信托受益權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钡?6條規定“信托財產與屬于受托人所有的財產相區別,不得歸人受托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睆倪@兩條規定可以看出,信托財產與發起人的財產并沒有實現完全的隔離,與發起人通過SPV進行項目風險隔離的目的背道而馳,

(3)有限合伙型SPV。

有限合伙型企業是指由一個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和一個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出資組成的合伙組織,其中,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資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但通常不具有實際的經營管理權: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并負責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在有限合伙SPV模式中,金融租賃公司通過有限合伙人的身份發起有限合伙型SPV,以出資額為限對SPV承擔有限責任。

我國原《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人僅為自然人,不承認有限合伙的企業組織形式。2006年修訂的新《合伙企業法》允許設立有限合伙企業,使得設立有限合伙型SPV成為可能。

有限合伙型SPV的主要問題是在風險隔離方面的缺陷,有限合伙企業中至少應當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實際操作中普通合伙人多為另一個特殊目的實體,金融租賃公司作為有限合伙人在實質上執行合伙事務,與《合伙企業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的“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相悖,其有限合伙人身份的認定存在一定法律風險。有限合伙型SPV還面臨其他限制,比如只要有一個普通合伙人尚有清償能力,有限合伙就會繼續存在而不會解體等等。合伙型SPV在美國一度流行,主要原因是在于合伙在聯邦稅法中不作為直接課稅對象,能夠有效避免雙重納稅,但在美國修改稅法后,有限合伙型SPV的優惠被取消,應用范圍相應減少,目前已經不是主流的SPV形式。所以,在法律環境的進一步優化前,有限合伙型SPV暫時不適宜在我國推廣。

綜合各種模式的特點,在SPV初創摸索期,特殊目的實體運營不確定性較大,為將金融租賃公司風險控制到最低,適宜采取風險隔離效果最好的模式――公司型SPV形式進行試點。公司型SPV也是當今國際上最流行的一種特殊目的實體設立方式,除了組織形式的天然優勢以外,公司的營業執照和章程還可以包含對SPV商業活動進行限制的條款,強化SPV的單一目的性和資產獨立性,有助于當事人最大限度避免法律風險。

3 SPV的運作模式。

(1)SPV運作流程。

金融租賃公司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后,發起對應項目的SPV,金融租賃公司以投入資本金為限承擔有限責任。SPV以租賃標的資產為抵押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并以標的資產出租收入為還款來源。項目獲得的租賃收益在還本付息后,將以投資收益的形式定期流回金融租賃公司。租賃項目結束以后,SPV隨之解散(圖1)。

(2)SPV風險防控措施。

一是完善風險隔離機制。SPV設立的最根本目的就是實現風險隔離,防止風險在母公司和SPV之間的雙向蔓延。金融租賃公司將努力完善同SPV之間的風險隔離機制,以《公司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為依托,以科學的管理架構體系為載體,在體制上和運行機制上明確劃分母公司與SPV的法律關系,構筑母公司與SPV之間的“防火墻”(圖2)。

二是強化關鍵環節控制。隔離并非意味著放任自由,金融租賃公司要始終強化對于SPV的控制能力,在資金、財務等重要的業務節點實施嚴格的內部管理,防范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

在資金運營環節,SPV全部資金往來必須在指定的監管賬戶結算,大額資金的進出事先需要租賃公司有權人簽字授權。

在會計核算環節,將SPV的全部資產、負債(包括或有資產和負債)及損益納入金融租賃公司的合并財務報表,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單獨列示每個SPV的注冊名稱、注冊地、資產類型(機型或船型)、租賃公司投資額、貸款額和利潤等重要經營指標。

在資產管理環節,金融租賃公司計劃指派專人管理各SPV的檔案資料,尤其是飛機和船舶的維修記錄、技術檢查記錄、資產評估記錄等,并定期對SPV的資產進行評估核查,了解資產的運營狀態和潛在風險。

(二)業務模式創新:開展廠商租賃、進出口租賃等業務

1 廠商租賃業務。

廠商租賃是設備制造廠商與金融租賃公司進行戰略合作,共同開發客戶資源,將租賃業務體系與設備銷售體系密切結合的一種業務模式。

(1)直接融資型廠商租賃。直接融資型廠商租賃模式下。金融租賃公司與設備生產廠商、設備銷售商達成合作銷售產品意向,當設備用戶需要租賃設備時,由金融租賃公司向生產廠商購買設備,再直接租賃給設備用戶,設備用戶定期向金融租賃公司支付租金。

(2)回租型廠商租賃。在回租型廠商租賃模式下。金融租賃公司向廠商購買已賒銷給用戶的設備,再將設備租賃給設備用戶,設備用戶定期向金融租賃公司支付租金。

回租型廠商租賃的業務流程與直接型廠商租賃類似,不同的是回租的直接承租人是生產廠商,金融租賃公司不直接與最終承租人進行交易?;刈庑蛷S商租賃有助于生產廠商快速銷售、調整應收賬款等財務指標,本質上是為生產廠商的賒銷提供融資。由于金融租賃公司無法與最終承租人進行直接交易,業務透明度較低,貿易背景的真實性有待查證,風險相對直接融資型廠商租金更高,

2 進出口租賃業務,

出口租賃。是指國內金融租賃公司按照國外進口商的需求,從本國出口商采購設備,再出租給國外進口商使用的租賃形式。

進口租賃,是指國內金融租賃公司按照本國進口商的需求。以購買方式從國設備生產廠商引進設備,再出租給國內進口商使用的租賃形式。進口租賃的運作模式與出口租賃基本類似。方向相反。

(三)管理體制創新:優化風險管理體系

1 租前審批創新。

一般租前審查流程包括業務人員盡職調查――風險管理部門初評――項目評審委員會審議――總裁最終評價的過程。對于廠商租賃等單一承租人授信規模較小、業務同質化程度較高、租賃物流動性較好的業務、則無需逐筆經項目評審委員會和總裁評審,可以建立簡易評審機制,如租賃金額在一定范圍內的租賃業務由風險管理部門直接審核認定,在保證評審質量的同時提高項目評審效率。

2 租后管理創新。

金融租賃既融資又融物的特點決定其風險特性有別于銀行信貸,在租后檢查中除需關注融資者的財務實力和資信狀況外,還要考察租賃物的價值變

化情況。但是租賃物的價值評估存在難點,除飛機、船舶等同質化程度高、通用性強、流動性好的租賃物以外,其他專業化程度較高、流動性較差的租賃物的價值難以進行準確評估。金融租賃公司在評估此類資產價值時一般參照租賃物賬面價值,難以取得理想效果。金融租賃公司應探索準確衡量租賃物價值的有效途徑。一是借助第三方評估機構獲取評估價值,聘請熟悉租賃物相關行業的專業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二是參考租賃物的可保價值,租賃物的可保價值經保險公司的專業人員評估認定,價值評估的程序和結果更為審慎。

3 退出機制創新。

(1)轉租賃。轉租賃是指租賃公司從另一家租賃公司租金設備,然后轉租給承租人使用的租賃形式。該模式的優點在于第二出租人無需動用自己的資金,而通過類似中間業務的方式獲利,并能夠分享第一出租人所在國家的稅收優惠。

(2)租賃資產證券化。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優點在于:一是加速租金回流,提高金融租賃公司資金周轉速度;二是通過表外融資,改善金融租賃公司融資比率;三是消除利率風險。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流程為:①設計租金資產池,選擇適當的租賃資產注入:②建立SPV,將應收租金權益出售給SPV;③ABS(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增級和信用評級;④發行ABS;⑤租金期滿后分配收益并解散,

(3)應收租金保理業務。應收租金保理業務的優點在于:一是拓寬金融租賃公司的融資渠道:二是實現租賃資產風險的完全轉讓。應收租金保理業務的流程為:金融租賃公司向銀行申請保理融資業務:銀行與金融租賃公司簽署保理合同:金融租賃公司與銀行書面通知承租人應收租金債權轉讓給銀行,承租人填寫確認回執;銀行受讓租金收益權,為金融租賃公司提供保理融資;承租人支付租金給銀行:出現租金逾期或不能支付情況,按合同約定確定保理銀行是否有權追索。

二、進一步推動天津濱海新區金融租賃創新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租賃稅收政策

由于我國融資租賃規模較小,在對各種稅收優惠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中,往往沒有明確企業在采用融資租賃方式買賣設備時稅收優惠政策適用的政策,增加了企業租賃的成本。增值稅改革至今,對實行營業稅的租賃公司與實行增值稅的承租企業的銜接問題也尚未解決。

在國家稅制逐漸改革完善的大背景下,建議天津濱海新區有關方面率先出臺稅收優惠政策,使租賃公司享受與生產型企業相同的稅收優惠,對已享有稅收優惠的行業、企業采用融資租賃形式開展的商品交易同等地給予免稅、減稅、退稅、緩征等優惠,并進而在完稅價格計算、出口增殖稅退稅、營業稅計稅方式等方面,形成一整套有利于金融租賃業發展的稅收政策。

(二)建立租賃交易登記制度

目前我國沒有統一的租賃登記制度,若租賃期間承租人利用其對租賃物實際占有的便利,違背出租人的意愿而越權處置租賃物,包括將租賃物轉讓給善意第三人或者在租賃物上設置擔保物權等,依照我國《物權法》規定的善意取得制度,支付了合理對價的善意受讓人或者抵押權人享有的權利將損害出租人的所有權和利益。對除航空器、船舶、機動車等以外的其它動產租賃物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時,由于無法進行登記公示,將不具備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出租人的所有權和利益得不到保障,從而影響租賃業務品種的創新。

建議天津濱海新區建立一個由有權部門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租賃登記制度,對租賃物的取回權予以規范,降低租賃公司營運風險,保護金融租賃公司的合法權益。

(三)構建租賃信用保險體系

租賃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有效途徑,前文所述的廠商租賃、進出口租賃等創新業務所服務的對象也多為資金實力較弱的中小承租人。但中小企業發展不均衡、淘汰率高、風險突出的現實,往往使租賃行業謹小慎微,不敢輕易合作。

建議天津濱海新區研究設立中小企業金融租賃擔保中心,運用財政資金為中小企業租賃業務提供擔保;或引入商業保險公司共同參與,建立租賃信用保險制度,有效化解金融租賃公司可能面臨的信用風險。

(四)培育二手設備交易中心

金融租賃公司在從事租賃業務的過程中難以避免租賃物殘值風險,妥善處置租賃物、化解租賃物殘值風險需要完善、成熟的二手設備交易市場。目前全國二手交易市場分為兩大類:網絡交易市場與實地交易市場,總體來看分布零散,規模有限,難以反映二手設備的真實價值。

建議天津濱海新區探索建立輻射全國的租賃業二手設備交易市場,運用現代化的集中交易系統,完善二手設備定價機制,促進二手設備流轉,形成二手設備定價中心、交易中心,為租賃資產余值處置提供可靠渠道。

篇5

摘 要 當前中國金融租賃市場機遇從需求和競爭力以及發展速度來看,未來都有著不可估量的發展潛力,隨著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經營環境在逐步改善以及經營方式多元化,將會有越來越多的高端人才加入這份事業。

關鍵詞 融資租賃 租賃環境 租賃定位

當前中國金融租賃市場機遇從需求方面看,市場需求巨大。我國大部分中小企業由于過去若干年資金投入少,設備、技術相對老化,在市場中競爭力弱化,急需大量資金投入,而大銀行的投資日趨謹慎,不愿冒形成不良貸款的風險去扶持他們,上市融資也只有少數企業可以。中小企業為改變現狀,引進先進設備和技術是當務之急,在得不到銀行信貸支持的情況下,迫切需要健全的融資租賃的支持。那些新興的民營企業也存在著設備更新和資金匱乏的問題,它們的融資渠道也極其狹窄,也需要融資租賃的支持。從供給方面看,資金和設備供給充足。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的各項存款增長很快,信貸資金供給充足,但還缺乏為企業提供長期信用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工具。我國經濟狀況基本告別了短缺經濟,經濟環境大為改善。一些企業的設備閑置率上升也為開展融資租賃提供了供給基礎。

國際租賃業的發展經驗表明,運用租賃可以幫助企業促進設備銷售,減少產品積壓;運用租賃可以支持企業設備改造,實現技術升級和產品更新換代:運用租賃可以把企業的閑置設備轉移到需要的地方,提高設備利用效率,降低全社會的投資成本:運用租賃可以使缺乏資金的中小企業獲得設備,投入生產;運用租賃可以使掌握了技術的高科技人員獲得設備,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

目前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經營環境在逐步改善,企業信用意識有所增強,國內信用環境逐步改善;與融資租賃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逐步健全,我國合同法將融資租賃合同作為有名合同專章列出,確立了融資租賃交易的法律地位,財政部也頒布了租賃的企業會計準則,明確規定了租賃交易的會計核算和信息披露規則:同時國家建立了符合租賃業特點的稅收制度,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了設備投資抵免所得稅辦法來促進租賃業的發展;國務院也頒布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租賃公司的市場準入標準,加強了對租賃公司的監管。

近些年來租賃公司通過開展國際租賃業務,改善了我國金融結構,增加了良性資本比例,減少了金融風險,帶動了金融租賃業自身行的發展。通過引進國外競爭機制給融資租賃提了供良好的經營環境。融資租賃業為企業的產品流通、資產盤活帶來巨大的商機。如生產廠商所生產的一些不適應中國市場的產品可以用租賃的方式打開國際市場。對某些中國企業而言,在國際市場上銷售也許有些陌生,先租賃后銷售可以防止企業在拓展國際市場時造成的不必要的損失。同時通過引進各國的融資租賃方式,使我國的融資租賃經營方式多元化,還可以吸收國外融資租賃方面的先進經驗和管理辦法,提高我國融資租賃專業人才的素質。

過去我們把金融租賃簡單地看成融資工具,僅強調其融資的小功能,而忽略了租賃服務的大功能,不管在制定政策上,行業管理上,經營方式上、運轉模式上都存在著偏差。主要就是對租賃的定位不準確,從而導致政策的不合理,經營的不規范。按照國際慣例,租賃貿易應該定位在服務貿易領域。這種服務不僅是給承租人提供融資、融物的便利,還給廠商提供銷售時的金融服務,給企業提供資產管理服務,幫助企業盤活閑置資產等多項服務。

篇6

據悉,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將向新疆金融租賃注資5.19億元。新的租賃公司將在重組全部完成后掛牌營業。標志著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向商業化轉型又邁出了一步。

進軍租賃業

2004年初,“德隆危機”爆發后,長城公司先后拍得了新疆金融租賃公司的部分大股東的債務。作為新疆金融租賃公司的最大債權人,當地政府最終將重組新疆金融租賃公司的大棒交到長城公司手上。長城公司也積極與各債權人達成債務和解、與原有股東協商股權轉讓事宜。

“目前,涉及重組過程中的債務問題已全部解決,原股東的股權處理也已基本完成?!?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新聞處處長文顯堂表示。

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總裁朱登山朱登山強調:“新疆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所在地的政府部門希望實力雄厚的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接手新疆金融租賃有限公司,以救活該公司。而股權轉讓除需要銀監會的審批之外,還先需要經新疆相關部門的批準。”

從目前的公開資料看,新疆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資產總額48743.9萬元,凈資產為-110328.89萬元,2006年主營業務收入1201.46萬元,利潤總額9631.54萬元,凈利潤達9631.54萬元。北交所網站11月6日掛牌轉讓新疆金融租賃有限公司3.83%的股權。由于目前凈資產為負數,因此掛牌價格為1元人民幣。目前這部分股權是否在長城收購的范圍內還不得而知。

“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已經陸續收購了新疆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其他股東所持的部分股權,但還沒有正式辦理股權過戶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朱登山表示,德隆系下的其他金融類公司如德恒證券、恒信證券和中富證券于2004年9月被同樣是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的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托管,以這三家公司為主體的華融證券已于2007年9月掛牌成立。

據文顯堂介紹,出于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租賃公司股東資格的謹慎選擇,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在重組新疆金融租賃后,通過零價格受讓新疆金融租賃原有全部股權,成為完全控股股東。在新疆金融租賃復業后,經過一段時間的經營運作,條件逐步成熟,再適時引進戰略投資者,促進股權多元化,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使之成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金融企業。

轉型前提

華寶信托投資有限公司汪淑娟表示:“盡管國務院還沒有正式批復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轉型方案,但各家均已開始操作金融控股集團的業務模式。此前,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了浙江金融租賃公司,并改名華融金融租賃公司,成為涉足金融租賃行業的首家資產管理公司?!?/p>

“長城資產公司的金融轉型路徑很明顯。公司的目的并不僅僅是涉足證券、基金、信托、金融租賃等金融服務領域,最終是希望把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打造成為具有綜合經營特征的金融控股集團。”汪淑娟如是說。

篇7

聯盟成員陣容豪華,涵蓋了國際、國內公務機最主要的生產商和運營商。但聯盟的發起人,則是來自航空產業的“外界”――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作為銀監會批準的第一批試點金融租賃公司之一,它踏足公務機領域三年,已經成為中國最大的買家,并擁有亞洲最大的公務機機群。

“這只是一個起點?!泵裆鹑谧赓U董事長孔林山認為,中國公務機市場剛剛起步:它具有極為廣闊的市場空間――預計未來十年中國公務機將達到1000架,而民生租賃有拿下其中70%的雄心;同時它又很不成熟,無論從基礎設施、制度建設,還是公務機的消費觀念上,都還遠未達到國際水平。

在中國民航總局的支持下,專注服務中國公務機行業發展的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發起和組織了聯合空中客車公司(Airbus)、波音公務機(Boeing Business Jet)、龐巴迪公司(Bombardier)、塞斯納飛機公司(Cessna)、達索獵鷹公務機公司(Dassault Falcon)、巴西航空工業公司(Embraer)、灣流宇航公司(Gulfstream)、豪客比奇公司(Hawker Beechcraft);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東方公務航空服務有限公司、東海公務機有限公司、南山公務機有限公司、亞聯公務機有限公司、中國南方航空珠海直升機分公司、中信通用航空有限責任公司、中一太客商務航空有限公司等,國際公務機制造廠商及中國公務機運營商,共計17家國內外知名企業,共同為中國公務機產業發展的美好未來,發出強有力的――2012中國公務機《上海宣言》。

“中國公務機市場已成為全世界范圍內最具潛力價值的市場而被全球所矚目,越來越多的公務機產品供應商和服務商將全球業務發展的重心放到了中國?!笨琢稚秸f。

但是,孔林山也指出,中國公務機市行業還很稚嫩,還有很多的問題和不利因素制約著行業的快速發展。一是中國公務機市場和用戶的消費理念還很不成熟,遠未形成正確良好和高效的消費觀念;二是中國公務機的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遠遠無法滿足市場快速增長的需要;三是中國公務機行業的專業人才匱乏,尤其是公務機飛行員資源嚴重短缺;四是對行業發展的客觀制約因素眾多,諸如空域管制過嚴、高空尚未開放、關稅負擔沉重、維修力量不足、航材配件短缺等等。這些問題都不同程度的制約了中國公務機市場的發展,導致整體市場水平遠遠未達到與國際接軌的水平。

目前,在國內公務機市場,民生金融租賃掌握了90%的飛機數量,未來十年,民生金融租賃的目標是占據國內70%的市場份額。這一“下降趨勢”,隱藏著民生金融租賃在公務機市場的抱負,超越“亞洲第一”,沖擊世界前列。按照目前業界較為接受的預測,未來十年內,中國公務機數量可能達到1000架,70%的占有率就意味著手握700架公務機――是民生租賃現有公務機數量的近7倍。

民生金融租賃以金融手段融合全產業鏈,搭建中國公務機行業平臺,在廠商、客戶、各供應商之間搭建完整通道,迅速放大并實現公務機實際需求,以金融融資為基礎,促進公務機交易、管理、服務體系的迅速、系統、完整的發展與提升,為客戶提供更客觀、便捷、安全的服務。

憑借超前的戰略眼光和專業化的團隊,民生金融租賃為客戶提供從選型、購機、融資、運營、維修、資產管理到殘值處置的全方位服務,在公務機藍海領域贏得先發優勢,樹立了領先的品牌形象和市場口碑,從機位資源、成本、專業和服務等方面,打造了公務機租賃的核心競爭力。

短短三年時間,民生金融租賃機隊規模超過100架,公務機價值超40億美元,占據中國公務機領域90%的市場份額,成為亞洲地區最大的公務機、直升機整體金融服務商。根據民生金融租賃的三個“五年計劃”,未來十年來,民生金融租賃將成為世界前列的融資租賃機構,也將成為最龐大、最優秀的公務機金融服務商。

上海宣言發起方代表精彩發言:

民生金融租賃董事長孔林山:

民生銀行、民生金融租賃在與國際、國內公務機業內的各界同仁長期合作、深入探討的基礎上,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國公務機2012上海宣言》,目的是為了聯合國內外公務機市場的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精誠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國市場公務機更好、更快、更持續的發展。

賽斯納飛機公司(CESSNA)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Mr. Scott Ernest:

賽斯納現在和中航工業有了一個聯盟,所以他們會跟我們的合作和產品加大力度,更大地投入到中國市場。

龐巴迪公司亞太銷售副總裁韓智宇 :

龐巴迪愿意與民生金融租賃和我們在中國的所有運營商以及我們民航局的各位領導一起共同推動中國公務航空市場的發展。

南山公務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楊魯廠:

南山公務航空是南山航空產業中非常重要的一環,我們將以專業高效的服務理念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也會為中國通用航空的發展盡一份微薄力量。

東海公務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潘小天:

東海本著安全、誠信、舒適的理念為客戶提供更優越的服務,更舒適的服務,更規范化的服務為我們的技術,在這里我們做出我們的承諾。

達索獵鷹公務機公司CEO Mr. John Rosanvallon:

非常高興今天我們有機會見證中國公務機市場上的一大榮幸的事情,我們將和中國所有關注公務機發展的各方聯合起來共同推動市場的發展。

灣流宇航公司GD副總裁、灣流總裁Mr. Larry Flynn :

灣流將會加大在中國市場的服務,來保證灣流的產品在中國的服務是絕對的安全。

亞聯公務機有限公司董事長 常秋生:

亞聯公務機一如既往地將追求客戶滿意的最大化,另外我們希望實現資本平臺與制造商之間有一個和諧發展。

東方公務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太平:

東方公務航空是中國東方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我堅決擁護上海宣言,我們將不斷地提升管理水平,優質服務,為中國的公務航空發展做出貢獻。

中國南方航空珠海直升機分公司 榮衛國:

很高興作為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務機項目辦公室以及珠海直升機的代表在此參加這個會議,我宣誓我將努力為中國民航公務機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中一太客商務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長 朱莉莉:

中一公務機公司作為公務機的運營商,我們將本著優質的服務,卓越的服務,讓我們的客戶滿意,為中國公務機的發展做出我們的貢獻,做出我們的努力。

巴西航空工業公司公務機副總裁Mr. Ernie Edwards:

現在巴航在中國有大概272名員工,過去的15年也不斷地將巴航新的產品帶到中國。他們將期待與中國各方的合作,并且與民生租賃有更深的合作。

豪客比奇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Mr. Shawn W. Vick :

豪客在中國的市場有著悠久的歷史,他愿意與中國的包括民航局、民生租賃各大運營商各方專業人士的合作共同推動中國市場的發展。

中信通用航空有限責任

公司中海直常務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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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租賃;資產證化;業務模式;研究分析

前言:金融租賃資產證化最早出現于國外,且隨后得到了快速的發展。根據2000年世界租賃年報所提供的相關數據顯示,1998年全美租賃資產證化達到了351億美元左右,且在1999年1月至8月期間達到了308億美元左右。由此可見,金融租賃資產證化的發展在國外已處相對成熟的水平,而我國可以通過借鑒國外租賃公司的運作模式與豐富經驗,促進我國金融租賃資產證化的發展。

1.金融租賃的相關介紹

1.1金融租賃的基本內容

所謂“金融租賃”指的是由承租人選擇所需的相關設備,而設備的購置的則是由租賃公司即出租人負責,再由租賃公司交付給承租人進行使用與操作,且承租人需要按照租約定期交納一定的租金。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與出租人均不能中途毀約金融租賃合同的相關規定。承租人在租賃期滿后可以選擇續租或者退租租賃設備,抑或是將產權轉移給其他的承租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金融租賃方式多用于成套、大型設備的出租與使用。就目前來說,各國對金融租賃的性質與定義有著不同的規定與提法,在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制定的標準中,金融租賃指的是出租人將資產所有權的報酬與風險轉移給承租人;在我國的相關規定中,金融租賃指的是出租人通過購買承租人所選的設備,將其出租給承租人,并在一定的期限內收取相關的費用,具有融資與融物的雙重功能??偠灾?,金融租賃具有以融物替代融資,且融資與融物密切聯系的特點,其直接目的是融通資金,其租賃對象是技術設備等動產,是以企業(經濟法人)作為承租人,其金融色彩非常濃厚。

1.2金融租賃的基本特征

(1)金融租賃因涉及三方當事人,即除了涉及到出租方與承租方間的租賃關系,也涉及到出租房與供貨方間的供應關系,使得簽訂的經濟合同必須確保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且在特殊的情況下需另外簽訂其他的合同。

(2)供貨商與租賃物的選擇權與責任歸承租人所有,即金融租賃的供貨商、生產廠以及設備的選定均由承租方負責,而出租方僅需依據承租方的相關要求進行出資。由此,租賃設備在技術、數量、規格以及質量上的驗收與檢定為承租人管理。

(3)切記分離租賃設備的使用權與所有權,即確保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在租賃的合同期內屬出租人所有。如果承租人想要使用租賃設備,就需要在合同期內交付相應的租金。

(4)金融租賃是融物與融資相結合的交易,在融通資金中起主要作用。

(5)因金融租賃作為一種信用方式,需要承租人按照合同上的約定,將租金進行分期的支付,以償付本息,確保出租人能夠在租賃期屆滿的時候收回其購買租賃設備所用的價款與租期內應得的利潤與利息。

(6)需要注意的是,在一般情況下,金融租賃合同不可隨意撤銷。

(7)承租人需要負責租賃期內的設備過時風險、保險、維修以及保養等。

(8)在租賃期滿后,租賃設備的處理方法主要包括退租、留購、續租等。

1.3金融租賃的業務品種

(1)出售回租

出售回租指的是承租人可向出租人出售自有物件,與出租人簽訂相應的租賃合同并明確各項規定,然后將出售的物件再從出租人處租回。該業務可以做成經營租賃回租與融資租賃回租這兩種,且分別具有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的特點與功能,適用于擁有大量固定資產,卻急需現金的承租人。

(2)轉租賃

轉租賃是指轉租人需要依據最終承租人對租賃設備的選取,從原始出租人處租入設備,并轉租給最終承租人進行使用。轉租賃可以有效控制資產負債率,降低承租企業的債務風險。

(3)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租賃設備由承租人選取,再由出租人進行出資購買設備,然后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需要注意的是,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在租賃期內歸出租人所有,使用權則歸承租人所有。另外,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需要按期支付租金,且折舊是由承租人計提;在租賃期滿后,承租人可以選擇留購設備。融資租賃可以有效解決承租人固定資產投資的問題,且可以與其他的金融工作進行綜合運作。

2.我國金融租賃行業的發展現狀

2.1發展空間

我國移動通訊業、城市出租汽車業、民航等采用的融資租賃方式都是在引進國外設備、汽車、飛機后發展起來的。與國外相比,我國租賃行業的發展水平相對較低。舉例來說,美國租賃市場的滲透率可維持在30%,而我國截止到2009年末的租賃市場滲透率為5.02%左右。因此,我國金融租賃行業的發展空間較大。

2.2政策法律

就目前來說,我國的信用體系仍不夠健全,使得租賃行業與其他涉足行業的法規法律并不完善,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租賃業務的正常開展。另外,國家的相關部門也未充分重視租賃行業,使得租賃行業的支持力度相對較少,并由此對其業務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

3.金融租賃資產證化的交易結構

資產證化指的是將缺乏流動性,但可預測未來現金流的資產組建成資產池,例如企業應收款、信用卡貸款、住房按揭貸款等,并將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當作償付基礎,利用信用升級、現金流重組與風險隔離等,在資本市場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結構性融資行為。資產支持證的投資者可以獲得資產池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產生的現金流,且資產池最初的權益人也可以通過資產支持證來出售資產,獲得現金。在通常情況下,證券購買者是基金公司、保險公司、個人投資者等。

4.金融租賃資產證化的業務模式

4.1租賃資產證化運作的機理

(1)配置資源機理

資源機理的配置在租賃資產證化的運作中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是將各種資源優化重組,從而實現多方共贏的局面。具體來說,投資者在非證化情況下缺乏資金需求者的有效信息,且對其財務狀況與經營能力的了解并不透徹,因而只能將投資對象局限于小范圍內,造成資金閑置的問題;再者,一些金融租賃公司的現金流量雖然相對穩定,但無法解決短期資金的產期占用問題。配置資源機理則可以為資金供求雙方提供聯結的途徑,使資金的利用效率與配置得到一定的提高,使多方的參與者獲得幫助與收益。就投資者來說,能夠獲得新的選擇機會,其收益較高且更為穩定;就證化特設機構SPV來說,可以借助收購租賃資產,來發行LBS,并從中獲利;就金融租賃公司來說,可以通過租賃資產證化,使資產的流動性得到一定的提高,并對自有的資本結構作相應的改善,從而更好地進行資產負債的管理。此外,一些擔保、評級、承銷等市場中介機構如愿參與到運作中去,也可使業務領域得到進一步的擴大,從而創造出新的利潤增長點。

(2)組合資產機理

資產機理的組合需要依據大數定律進行,即通過選取具備共同特征的一些租賃資產,并將其匯集成一個大的資產池,但并不消除每筆資產的特征或者個性等。因此,資產池中資產具有多樣化的特點,能夠有效抑制單筆資產存在的風險性,且可以對總體的收益作有效的整合。作為租賃資產證化的運作基礎,組合資產機理能夠以有價證形式出售給市場投資者。另外,租賃資產證化具有流動性強、標準化等優勢,可以使設備租賃流動性較差等問題得到一定的改善。租賃資產證化的運作本質是把固定的債權與債務關系轉換成可轉讓債務、債權關系,而組合資產機理應用在租賃資產證化的運作過程中,可以實現重新組合、分割債務與債權關系,并對債務、債權關系中的風險與收益作一定的重組與分離,從而使其配置與定價更為有效,也使各參與方的受益得到保障。

(3)隔離風險機理

從本質上來說,租賃資產證化是指金融租賃公司通過可預期現金流發行證,實現融資的目的。在這一過程中,租賃資產證化的操作核心是信用增級、風險隔離與現金流剝離。因資產證化是靠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作支持,使得可預期現金流成為證化進行的先決條件。為實現資產收益的重組與重新分割,需要重新組合資產,即在金融租賃公司全部的資產中,將與租賃資產證化現金流要求相符的資產進行剝離,從而形成租賃資產證化的基礎資產。總而言之,隔離風險機制作為金融資產證化交易不必可少的技術之一,可以有效隔離證化交易與資產證化發起人或金融租賃公司的破產風險、資產風險等。

4.2假設案例進行分析研究

假設某金融租賃公司A為了一批生產設備與某承租企業B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并由承租企業B的母公司C來提供租賃合同項下的連帶責任擔保。租金總額假設為8.05億人民幣,租賃期假設為3年,而租金的回收方式則是每半年支付一次,等額支付,且租賃利率為7%。此外,租賃公司A聘請了某證公司D作計劃管理人。

(1)分析各參與機構的主要職責

當D設立了專項計劃后,可向合格機構的投資者發售受益憑證的募集資金,即向原始權益人A購買基礎資產。而A因將租賃物件出租給B,具有對B所有權益的請求權,例如違約賠償金、擔??铐棥⒆饨?、違約時的剩余租賃物請求權以及相關附屬的權益等。另外,B需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的相關約定,按期將租賃款劃入A的賬戶。在B不能履約的時候,C需要把擔保款項劃入外貿的租賃收款賬戶。

(2)設計發售方案

發行6檔不同利率、期限的一檔次級受益憑證與優先級受益憑證,其中次級受益憑證為3年期,其規模為3200萬元,是由原始的權益人作全額認購,且于專項計劃存續期內不得轉讓他人;專項計劃存續期間的次級受益憑證持有人不受償,且在存續期滿支付完畢優先級受益憑證的預期支付額后,余下的金額需全部支付給次級受益憑證的持有人。

優先級受益憑證的總規模是80,500萬元,且分為6個品種,分別是14,100萬元、13,800萬元、13,500萬元、13,300萬元、13,000萬元以及12,800萬元;各品種的期限分別為3年、25年、2年、15年、1年與05年;各品種的發行利率分別為430%、410%、390%、370%、350%、330%(該利率僅作參考,在實際發行時需依據屆時的市場實際情況而定);各品種的支付方式均為每半年付息1次,且到期1次還本。

5.結語

所謂租賃資產證化指的是金融租賃的主體公司通過集合一系列租期、性能、用途相近或相同,且可以產生相對穩定、大規模現金流的租賃資產,進行結構性重組,使其轉換成能夠在金融市場上流動和出售的證的過程。租賃資產證化在國外的發展已經相對成熟,所以我國可以通過借鑒國外的基本模式與豐富經驗,充分結合我國的實際國情,研究出一個相對合適的業務模式,為我國的經濟建設提供一定的服務與幫助。(作者單位: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孫珂.論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業務模式[J].商品與質量?學術觀察,2011,(4):3-4.

[2]戴娟.我國租賃公司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模式[J].浙江金融,2004,(1):58-60.

[3]吳云,何建敏.租賃資產證券化及其定價研究[J].生產力研究,2006,(8):61-63.

篇9

關鍵詞:金融租賃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

雖然受目前我國金融管制的形式和金融行業的發展水平制約,我國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水平相比西方發達國家較低,但由于資產證券化可提升金融租賃的融資速度,將其應用于金融租賃行業,仍可以解決金融租賃企業籌集資金等方面的問題,提升其資產風險防范能力,所以應以積極的視角看待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1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分析

1.1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出現的可行性和必然性分析

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即金融租賃主體公司將大量用途、性能、租期等方面存在較大相似性甚至完全一致,具備生成較穩定且規模較大的現金流可能的租賃資產進行有機集合和結構完整,使其轉化成金融市場中具有流通性證券的過程,金融租賃主體公司可以引進資產證券化,主要是因為,金融租賃在股東背景、資金成本等方面均較理想,使其基礎資產方面優勢明顯,而且在擔保服務的作用下,基礎資產現金流的穩定性明顯提升,使資本風險明顯降低,隨著近年來我國針對資產證券化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我國投資環境得到了法律規范,為金融市場資產證券化發展提供了條件[1]。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國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并不是偶然現象,而是金融租賃行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首先,在資金利率和同業拆借資金成本不斷增加,而融資期限不斷縮減的市場條件下,金融租賃在成本方面的優勢被逐漸削弱,而銀行貸款和金融債券發行均存在弊端,使金融租賃企業不得不選擇成本相對較低的資產證券化;其次,雖然相關規定中明確商務部和銀監會主管的金融租賃企業的資本杠桿分別為10倍和12.5倍,但在其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仍受到資本金的制約,而將租賃資產進行真實出售不僅可以實現其出表和資金快速回籠,而且在擴大金融租賃業務覆蓋范圍方面也具有積極作用,所以金融租賃企業在發展中也必然會選擇資產證券化。

1.2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重點

在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收取合約中規定的租金,而且具有對承租人擔保債務償還能力所用的租賃設備的所有權,而出租人的前一種權利受SPV管理,后一種權利由出租人管理,這種管理模式雖然有利于金融租賃企業和客戶建立穩定的關系,并減少融資成本,但在實際應用中,并不排除出租人破產的可能,使投資人面臨一定的風險,因為如果第三方在物權方面被侵害,其有權對承租人和租賃設備的所有人提訟,所以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應重點把握物權管理方面[2]。其次,租賃資產不僅已經覆蓋現代大部分行業,而且在進行還款期限設定、還款方式選擇等方面可以結合雙方的需求進行協商,這直接導致租賃合同具有非標準化特征;在業務流程的實際落實和業務風險控制方式多樣的作用下,這種非標準化特征被進一步強化,這直接導致資產證券化的相關調查難以被規范,使資產證券化發展受到制約,所以改善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開展的非標準化特征也是其重點方面。

1.3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現狀分析

2008年~2015年,我國金融租賃公司售后回租的比例分別為84.75%、77.63%、64.94%、65.26%、75.66%、83.7%、82.6%、89.4%,隨著售后回租比例的不斷提升,承租人所要承擔的信用風險不斷加大,如果承租人不具備及時付款的能力,將直接打擊金融資產證券化;其次,隨著全球經濟發展狀態的下滑,各行業進行的直接租賃也面臨著嚴重的信用風險,據資料顯示我國2015年部分行業的租賃違約現象已經超過20%,這與租賃資產未全面準確的登記有密切關系,使融資租賃公司不得不面臨直接租賃模式下的信用風險[3]。再次,在我國逐步開展營改增財政政策后,融資租賃行業原本的基礎資產所有權逐漸向特殊目的載體轉移,此時應向租借的當事人提供增值稅發票,但截至目前其并不具有提供增值稅發票的權利,這使我國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在深化的過程中不得不面臨營改增環境的制約。除此之外,在信用評級機構獨立性不強、評級結果公信力不足、第三方信用評價公司在此方面經驗較少的經濟和社會信用環境下,我國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面臨的風險進一步加大[4]。結合遠東租賃事件、交銀租賃案例、匯元一期租賃案例等可以發現,目前我國中外合資租賃公司、內資租賃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均進行了資產證券化的探索。最后,結合大量租賃案件的經過和結果可以發現,我國要實現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深化發展,需要對我國的資產池資產條件進行明確,使資產的選擇、模式的選擇得到法律的保護和約束,這要求我國現階段積極建立中央優先權登記系統、統一的交易服務平臺、完善相關法律和稅收政策、提升相應的信用評級公信力。

2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分析

2.1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的運行機理

2014年12月,我國證監會提出對企業資產證券化實施“事后備案+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將事前行政審批取消,而且使管理人的范圍逐漸向子公司擴展,這使我國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環境更加寬松,現階段我國存在出售回租、轉租賃、融資租賃等金融租賃業務種類,在各種業務模式開展的過程中要堅持以下機理。

2.1.1配置資源的機理

在配置資源的過程中,主要考慮非證券化環境中投資人并不能及時有效地掌握資金需求群體的相關信息,而且受自身專業知識、信息掌握能力等方面的制約,其對自身的財務狀況判斷和經營能力分析也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極端性,這直接導致投資者只能按照自身對市場的了解和可以接觸的最大市場范圍進行投資行為的判斷和操作,這直接導致投資者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閑置資金未被利用,使資金的利用率和利潤空間極大縮減[5]。另外,部分金融租賃企業雖然具有較穩定的現金供應,但在短期資金長期被占用的過程中,會使其資金成本投入不斷增加,加大其經營實際壓力,此時需要通過配置資源使投資人和承租人之間建立較穩定的關系,并有意識的提升資金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以此提升參與資產證券化主體的合法收益[6]。例如在資源配置的作用下,投資者的投資選擇主動性、投資收益的穩定性和規模均會明顯提升,而SPC管理機構也可以通過LBC的發行,獲取相應的利潤,金融租賃公司的資產流動效率提升,進而不斷優化資產結構、提升資產負債管理水平,實現更好的發展,各類中介機構的業務范圍得到擴展,這對其提升市場風險的適應能力和防治能力也具有重要作用??梢娫诮鹑谧赓U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開展的過程中,通過資源配置機理可以更好地保證參與金融機構資產證券化的相關主體的經濟收益,推動其進一步深化。

2.1.2組合資產的機理

組合資產機理實際上就是在保留每筆資產自身特點的同時形成資產池的過程,這直接決定構成資產池的各部分資產都有其特殊性,可以使其自身存在的風險受到一定的控制,并使各部分資產的收益以整合的形式存在,為資產證券化的實現提供動力支持,需要注意的是,組合資產機理在運行的過程中可以向市場投資者出售,在出售的過程中,組合資產機理將被視為有價證券[7]。由于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在流動性、標準化等方面特征顯著,將其應用與金融租賃行業中,對提升租賃設備流動性具有積極的作用,使原有的債務關系和債權形式的流動性和轉讓性得到強化,可見組合資產機理在業務模式中的應用,實際上是對原本債務和債權關系的破壞和充足,使原本混亂的風險收益關系得到有效地分離和整合,這對提升配置的科學性和定價的準確性具有積極的作用,可以進一步保證相關主體的收益。

2.1.3隔離風險的機理

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實際上就是金融租賃企業的融資過程,所以在進行的過程中,金融租賃企業要對風險隔離、資金流剝離、信用等級提升等方面高度關注,受資產證券化對可預期現金高度依賴的影響,在對資產收益進行分割重組的過程中,要對其整體資產池中具有某方面相似性的資產進行剝離和重組,從而形成所需要的基礎資產,可見隔離風險機制在業務模式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對提升資產證券化發起人等主體對資產風險的抵制能力具有積極的作用,是推動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實現和發展的重要動力。

2.2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的案例說明

為對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產生更加深入的了解,筆者結合具體的案例對其進行分析。在甲金融租賃公司與乙承租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時,乙的總公司丙公司提供了擔保服務,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租金總額和租賃期分別為9億元和2年,以半年/次等額支付的方式完成租金回收,租賃利率為6.9%,為保證自身利益,甲公司向丁證券公司提出了申請,請其擔任計劃管理人??梢娫诖舜谓鹑谧赓U資產化的過程中,丁公司具有向甲公司購買基礎資產的權利,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提出所有權益的相關權利,而乙公司要按照合同向甲公司定期供應租賃資金,在乙公司的供款能力受到嚴重沖擊的情況下,丙公司要通過擔??钕蚣坠纠^續供應租賃資金。在對各方主體的權利進行明確的基礎上,可以進行發售方案的設計,在具體設計的過程中要結合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的三種機理以及市場實際情況進行,在設計完成后要對各品種的發行利率進行反復確定,保證其合理性和準確性。

3結語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發現,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是突破金融租賃企業目前發展困境的有效手段,但現階段我國相關法律環境建設、具體事務操作等方面相比西方發達國家均存在較大差距,這要求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模式在開展的過程中,要科學合理地選擇基礎資產、注重租賃物權管理、強調增信措施、履行稅費繳納義務,并提升發行定價和交易定價的合理性與科學性。

作者:劉藝超 單位:西安外國語大學

參考文獻:

[1]劉洲源.金融租賃資產證券化應用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2014.

[2]牛佳.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發展現狀分析[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5.

[3]張偉.我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籌資問題研究[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5.

[4]高仕偉.銀行保理資產證券化業務研究[D].天津大學,2012.

[5]嚴彬.中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模式設計研究[D].天津財經大學,2015.

篇10

新修訂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符合“資本充足率符合注冊地金融監管機構要求且不低于8%;最近1年年末資產不低于8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最近2年連續盈利;遵守注冊地法律法規,最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案件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機制和健全的風險管理制度?!狈弦蟮纳虡I銀行即可設立金融租賃公司。各個商業銀行都躍躍欲試,準備進入金融租賃行業,如中國銀行已于2006年12月18日以9.65億美元的現金收購新加坡飛機租賃公司100%已發行股本,民生銀行與國家電網公司和空客A320合作,試圖開展進口飛機的金融租賃業務。

主體利益分析

商業銀行與設備制造企業共同設立金融租賃公司能夠實現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融合,在我國目前條件下,對商業銀行和設備制造企業都有利。

商業銀行利益分析一是商業銀行資金富裕,發展金融租賃業務能為其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金融租賃業務標的主要是大型機器設備,購置資金需要量大,且資金回籠周期較長,是典型的資金密集型行業。銀行資本雄厚,與國內現有的金融租賃公司比較而言,在資金上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并且與信貸業務相比,金融租賃業務由于在租賃期滿前由出租方擁有標的物所有權,其風險大大降低,能夠保證資產的優良性。

二是利用協同效應,促進信貸業務與金融租賃業務共同發展。一方面,信貸業務平臺為商業銀行開展金融租賃業務提供了很好的客戶來源;而且,銀行通過信貸系統收集了大量的客戶資料,掌握了客戶信用狀況的詳細信息,便于為金融租賃業務開發出優質的客戶,降低金融租賃業務風險。另一方面,通過發展金融租賃業務,商業銀行能更深入了解客戶,特別是能接觸到更多有實力的客戶,從而為信貸業務開發出更優質的客戶。所以,發展金融租賃業務,利用各分支業務的協同效應,可以促進各類業務共同發展。

三是利用技術人才優勢,實現資源整合。現代金融租賃是一個跨行業、跨部門的新興邊緣行業,需要一大批集經濟、管理、法律、金融外貿知識于一體的人才,無疑商業銀行在客戶信用分析,租后風險監控,業務涉及的利率、匯率、稅率、折舊計算等方面的專業技術方面具有優勢,并且有相關的專業人才儲備,為發展金融租賃業務提供了很強的后備支持。

設備供應商利益分析首先有利于促進銷售,擴大利潤。在金融租賃模式下,承租企業不需要一次支付大筆現金,只需定期支付租金,有利于其現金支出的調度安排,這大大降低了購買的門檻,擴大了客戶購買力,無疑會促進需求,增加銷量,使供應商銷售規模得以擴大,利潤增加;同時還能產生品牌輻射效應。這一點從國外大型金融租賃機構發展經驗可以得到驗證。在國外,跨國企業集團本身具有雄厚的資本,在集團內部設立財務公司,擁有不亞于銀行機構的資信度,能直接進入資本市場籌資,而在我國設備制造企業在財務實力還不夠的條件下,采取和擁有雄厚資本實力的商業銀行合作的方式,實現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的融合。在目前來說,應該是我國金融租賃業發展的最佳模式選擇。

其次在安全銷售模式下保證了現金流入,降低壞賬風險。由于大型設備價格高昂,在銷售時一般都會采取分批付款方式,在金融租賃模式下,在租賃期滿前租賃標的物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如果出現租金無法償付的情況,供應商可以收回租賃標的,轉租或在二手市場出賣獲得補償,避免壞賬風險。

存在的風險分析

商業銀行與設備制造企業共同設立金融租賃公司還必須注意風險防范,避免走過去金融租賃公司的老路。我們按照風險來源把其金融租賃業務面臨的主要風險分為來自融資過程的風險和來自承租人的風險。

來自融資過程的風險 來自融資過程的風險分為流動性風險和融資風險。

流動性風險。出租人為了開展一項金融租賃業務,必須籌集到配套的資金,在融資過程中,出租人可能面臨能否籌集到某項租賃所必需資金的風險,就是流動性風險。

融資風險。融資風險包括:一是融資成本與租金利率(出租人確定租金時所依據的利率)變動方式不同帶來的風險。二是融資期限與租期不匹配的風險。

來自承租人的風險(信用風險)。來自承租人的風險主要是指出租人面臨的來自承租人或擔保債務人不履約,而導致資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風險。

債權風險。它表現為承租人或擔保債務人不履約可能導致的出租人不能按期收回租金,更為嚴重的情況是出租人因承租人破產不能收回全部的投資。

物權風險。物權風險在我國主要表現在兩方面:承租人非法處治本應屬于出租人所有的租賃資產,融資租賃交易中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這在租賃合同中也明確規定了。但在實踐中,由于作為租賃資產的機器設備登記制度不嚴密,常會發生承租人將不屬于自己所有的租賃資產用于抵押擔保等的情況;另一方面,承租人違約的情況下出租人不能行使租賃物收回權利的風險,金融租賃業務兼具融資與融物的雙重功能,租賃資產的收回權是對出租人投資回收的最大保障。

除了以上主要的風險,金融租賃業務還面臨來自宏觀政策、經濟周期變動的系統性風險,和關聯交易導致的道德風險等。

風險防范與控制

規避風險策略一是加強客戶信用管理系統建設加強客戶信用管理,做好租賃融資前的調查和信用分析工作,避免向資信狀況差的承租人和風險過大的項目提供融資,把客戶鎖定在優質范圍內。這是控制信用風險的有效途徑;二是注意融資期限結構與租賃期限匹配,將存貸款比例控制在一個適當的程度,提高資產流動性;三是加強設備流動體系建設,在違約發生時把損失鎖定在最小范圍內;四是在租賃項目審查過程中,應堅持審貸分離原則。

分散風險策略分散風險策略是在經營過程中,將風險分散到彼此獨立,關聯度較小的不同性質、業務、特點的業務品種上,一旦由于主客觀因素造成某業務出現風險時,其他業務收益均不受影響,把風險控制在能承擔的范圍內。用通俗的話說,就是“不要把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里”。分散風險是通過持有不同種類、幣別的資產來分散每種資產價值損失的可能性,使資產價值得到保值或減少損失。融資租賃風險分散的具體做法有:充分運用租賃的多種形式,在資產種類上適當分散;對租賃投資授信金額適當分散,即實行授信制度,使租賃投資對某一客戶的授信控制在一定額度(授信額度)之內,為使授信制度得以貫徹,一般采用規定不同層次職位主管的授信權限,并規定對授信制度的事后審核和完善,加強授信制度的約束力和實施效果;在幣別上進行分散。

補償風險策略補償風險策略是指出租方在對風險整體把握的基礎上,對風險損失采取事先的補償措施。風險補償傳統上用于金融放款的壞賬、呆賬的抵補。主要采用的方法有抵押、金融產品定價、提取準備金。

抑制風險策略抑制風險策略是指租賃雙方在承擔風險后,加強對風險因素變化的關注,當出現風險爆發征兆或實際發生時,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風險惡化,化解風險,或者盡量減少風險造成的損失。一是追加擔保人和擔保金額,如當承租企業某期租金償還出現困難,租賃公司經財務審查中發現承租人個人財務狀況有可能惡化時,可要求承租人增加提供資信優良的擔保;二是追加資產抵押,如當承租企業財務狀況吃緊,需要追加資金時,租賃公司可以要求大量的企業資產抵押為條件,并為原有融資增加資產抵押,從而提高原債權和新債權的清償能力。

轉移風險策略轉移風險策略是指通過合法的交易方式和業務手段,將風險盡可能轉移出去。風險轉移的具體做法有:

擔保。有擔保的租賃融資把本應由租賃公司承擔的客戶信用風險轉嫁給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