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15 18:36:0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醫療保障論文,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看病難,看病貴”是當今最受關注,也是最棘手、最難以解決的社會問題之一,牽涉多個領域,構成因素糾葛復雜。雖然對其改革路向眾說紛紜,但一致的觀點認為,醫療保障體系是解決此問題的關鍵所在,形成一個覆蓋面廣的醫療保障體系是解開看病貴難題的第一把鑰匙。
經過長期的探索,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目前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已從城鎮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及退休人員逐步擴展到非公有制經濟從業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截至20*年底,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17983萬人,其中參保農民工人數為3131萬人①。一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已初步建立,在提高醫療保障能力和職工的健康水平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隨著各項工作的扎實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也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制度框架及運行機制已基本形成。截至20*年底,全國開展新農合的縣(市、區)達到2448個,占全國總縣(市、區)的85.53%,參加合作醫療人口7.3億,占全國農業人口的85.7%。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出總額為220億元,累計受益2.6億人次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避免了“小病扛,大病拖”現象的發生,對統籌城鄉發展、促進農村穩定、保障廣大農民權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從總體來講,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已經日臻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順利實施。但是也應該看到,包括中小學生在內的城鎮其他非從業居民尚未被納入社會醫療保險范圍。隨著社會轉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風險的困擾和經濟體制改革過程帶來的分配不均等,廣大城鎮居民對醫療保障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在此背景下,20*年國務院專門頒布了《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20號),就開展試點的目標、任務、基本原則、主要政策及組織實施辦法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截至20*年底,我國共有城鎮人口5.94億,占全國總人口的44.9%,其中就業人口2.94億,非就業人口3億。城鎮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約2.21億人(其中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有4068萬人),占全體城鎮人口的37%,比上年增加6319萬人①。盡管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我們也清楚地看到,許多城鎮居民仍然徘徊在醫療保障體制之外。因此,構建健全完善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在實踐中推動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的健康發展,就成了當前的應勢之需,也是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現實問題。
二、試點地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城鎮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在實現全民醫保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受到了廣大群眾的肯定和歡迎。但也應該看到,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畢竟還處于試點時期,難免會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我們在實踐當中不斷加以完善。
1.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的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作為一項惠民工程,許多群眾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都持歡迎的態度,但由于宣傳力度不夠,許多試點地區并沒有實現全覆蓋,一些居民依然徘徊在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之外。從另一個方面來看,許多已經參保的居民對城鎮居民醫保的真正內涵和一些具體細節也缺乏了解。部分群眾對報銷補償費用期望過高,對設立的起付線不了解,對醫療費分段計算補助也不熟悉,尤其是對報銷程序還不是完全清楚。這就有待于各試點地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把工作做實、做細,使廣大群眾在真正了解、熟悉城鎮居民醫保工作的基礎上,積極踴躍地支持和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工作。
2.統籌層次低,保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在局部試點地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統籌層次一般為縣、市級統籌。統籌層次低,不僅不利于進一步分散風險,也不利于資金在全國范圍內調劑和發揮更大的互助共濟作用。從保障水平來看,由于我國當前生產力整體上還不夠發達,且經濟發展呈現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許多試點地區還是以保障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為主,最高報銷上限也有待進一步提高。今后,各試點地區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加大政府對城鎮居民醫保的財政投入力度,在化解住院和門診大病風險的同時,要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探索統籌解決城鎮居民門診費用問題的辦法。
3.監督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健全
從試點地區的情況來看,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監督和管理有待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支出管理方面,個別定點醫療機構仍有開大處方、開用藥目錄之外的藥和不合理的大型檢查等情況,導致部分群眾獲得的補償金額降低,也導致了參保居民對醫保制度的誤解和不信任。個別定點醫療機構把門診病人轉化為住院病人,誘導病人過度消費醫療資源,造成參保居民住院費用增長。有的醫院審查不嚴,個別患者冒名頂替套取資金,嚴重侵害了參保居民的權益。在醫療保險基金的給付方面,也沒有建立包括基金運行分析制度、運行情況通報制度和常規基金運行監督檢查制度在內的基金的收支監測預測預警系統,還沒有形成包括組織監督、民主監督、制度監督、行政監督、業務監督、審計監督等多種監督形式在內的內外部雙重監督體制[1]。
4.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服務體系需進一步完善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事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完善的醫療保障服務網絡。近年來,各地醫療保障服務體系無論是在硬件建設和軟件建設方面都有了很大的進步,但也應該看到,這與廣大城鎮居民的醫療需求還有一定的差距。許多群眾對醫療機構的服務意識、醫療人員的業務素質還頗有微詞;就醫環境需要改善,尤其是城鎮社區醫療服務機構還很薄弱,亟待加強。
當然,這些措施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今后,要加進一步努力打造健全的服務體系,為廣大群眾提供省心、放心、舒心的服務。
三、新時期健全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路徑選擇
被譽為“國民保健服務之父”的貝弗里奇曾經說過:病人因沒錢而拒絕醫療,這是任何文明社會都不相容的。保障每一個公民病有所醫,享受基本的醫療保障是每一個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總體來看,我國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探索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也應該認識到,這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工作,是一項復雜系統的工程,需要我們以民為本,因地制宜,多方努力,在實踐當中不斷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健康、有序發展。1.加快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立法工作,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提供完備的法律框架
近年來,盡管我國城鎮居民的醫保工作日益受到重視,但畢竟還處于試點階段,許多措施和制度還不夠健全和完善,城鎮居民醫保工作的開展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社會保障法是關系國家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沒有健全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就沒有健全、完善和成熟的社會保障制度。筆者認為,我國應制定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法》,并以此為依據制定相應的新型配套的政策和實施辦法,規定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定地位,并將之嚴格納入到我國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之中,明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
2.建立健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體系
作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構建與完善顯得尤為重要。在政策設計上必須考慮各方承受能力,做到“基金籌集多渠道、費用繳納低水平、待遇保障多樣化、保險服務便捷化”。
(1)形成合理的籌集機制
首先要完善籌集機制。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應堅持“低繳費、廣覆蓋”的原則,在繳費能力與醫療待遇之間找到個平衡點。在實踐當中,一方面應加大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宣傳的力度,提高廣大居民參保繳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穩定的配套資金保障體制,將各級配套補助資金固定下來,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提供財政支持。同時,中央、省級要加大對貧困地區和貧困城鎮居民的財政補助力度,以實際行動促進和保證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其次要積極拓寬籌集渠道。在將政府財政撥款和救助以及城鎮居民繳費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的同時,應不斷在實踐中拓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渠道,積極引導社區經濟、企業、慈善機構、外資機構及個人等方面的捐助,不斷充實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基金。
(2)健全管理體制
應建立健全嚴格規范的管理制度、嚴謹長效的管理方法、便捷有序的管理流程和先進高效的管理網絡,構成科學簡約、調控靈敏的醫療保障管理體系,以實現保障到位、基金平衡、調控靈敏、服務周到的管理目標。在組織管理方面,受經濟條件限制,我國廣大縣級城市可以借鑒河南舞鋼市的管理模式,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借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個現實性的制度體系進行監督和管理。較大的城市和條件具備的地區,應該建立起相對獨立的、專門的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同時加強對制度運行的社會監督。在基金管理方面,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列賬。要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風險防范和調劑機制,確保基金安全[2]。
(3)規范運行機制
首先要合理確定參保范圍,明確保障重點。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范圍主要是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中的廣大城鎮居民。在保障的重點方面,由于我國當前生產力整體上還不夠發達,且經濟發展呈現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應因地制宜,確定不同層次和級別的保障標準。其次要科學制定費用支付標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定科學合理的醫療費用支付方式,以確保支付待遇與繳費水平相適應,做到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證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制度的平穩運行。再次,要建立一套科學的醫療保障評價系統。針對醫療保障的運行特點確定一套全面、科學的評價指標,對參保情況、基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醫療機構的服務、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醫療衛生資源的配置等進行深度研究和評價,以便為制度的進一步實施指明方向。
3.健全完善城鎮社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服務體系要按照管理社會化、服務人性化的原則,建立功能齊全、結構合理、運轉有效、簡捷方便的醫療保障服務網絡[3]。積極發揮社區醫療保障制度平臺的作用,依托社區平臺,建立醫保機構同用人單位和個人的聯系制度,為廣大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務;要加快社區醫療體制的創新,形成社區醫療服務、專業醫療服務和綜合性醫療服務相配套的布局合理、分工協作的醫療服務網絡[4]。通過發展社區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調整城市衛生服務體系的結構、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衛生服務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強化醫療服務管理,加快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要想健康發展,在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政策的同時,還要積極推動醫療衛生、藥品流動體制改革。這三個方面同時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更關系到今后我國衛生事業的長遠發展,它們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缺一不可。在醫療服務市場上,要把供需雙方由“信息不對稱”變為“信息對稱”,增強患者對醫療服務質量與數量進行事先判斷的能力,提高其選擇的主動性;通過建立醫藥專營制度,逐步實行醫、藥經營分離,減少藥品流通環節;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打破醫藥不分的壟斷體制,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水平。
篇2
論文摘要:通過文獻資料分析等方法探討中國醫療保障體系現狀,剖析中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和醫療保障事業發展中存在的一些深層次問題,提出了完善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有效途徑及政策建議。認為,要使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現狀得到改善,需要政府部門投入資金,加大管理力度,特別是不斷擴大中國城鄉覆蓋面,仍是推動醫療保險體系不斷完善的當務之急。
一、當前我國新型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中的主要問題
俗話說:“小康不小康,首先看健康”。在我國開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今天,醫療保障成為公眾普遍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經過多年的改革和建設,我國初步建立起了新型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構架,其主要標志就是確立了新型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農村地區也逐漸建立起了新型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盡管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和建設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總體上看還不盡人意。目前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社會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狹窄
截止2003年6月底,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已經突破1億人,但從總量上看,醫療保險覆蓋面只相當于2001年城鎮就業人口的42%,在三大社會保險中是參保率最低的一種。從結構上看,我國基本醫療保險主要覆蓋的是國有企業、一些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和部分集體企業的職工,大量其他類型企業的職工,靈活性就業人員,城市弱勢群體等,如低收入或下崗、失業職工,殘疾人和孤寡老人,進城的農民工,以及較早退休的“體制內”人員等,絕大多數的社會成員還沒有享受到制度上的醫療保障,有違社會公平原則。
(二)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尚未真正形成
盡管目前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框架已經基本形成,但合作還有明顯欠缺:一是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二是現有體系中各個層次的運行還沒有納入正軌,成效并不顯著。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社會醫療救助、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社區醫療服務等還沒有得到有效的落實。
(三)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與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不配套
醫療衛生體制的改革是關系到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能否順利推進的關鍵。醫療衛生體制包括醫療機構的補償機制問題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問題。就一般的意義講,醫院補償機制就是指醫院獲得收入的方式。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政府對國有醫院的補償政策也有所變化,補償的規模逐漸降低,醫院以經營收入為主,追求經濟效益成為醫院的經營動機。為了醫院的生存和發展,政府允許醫院從他們銷售藥品中獲得15%~30%的價差作為補償。在中國,90%的藥品是由醫院零售的。在追求利潤的誘導下,醫院常常給患者開大處方,特別是多開國外進口或由外資企業生產的價格高昂的藥品。
此外,我國藥品的生產和流通領域也存在著嚴重問題,普遍存在的現象致使藥品虛高定價,嚴重影響了消費者的利益。醫院“以藥養醫”的補償機制,藥品生產和流通體制的弊端,對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順利運轉形成了嚴重的沖擊。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與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不配套的另一個嚴重后果是,醫院、醫保機構和患者三方之間的關系沒有理順,關系緊張。為了控制醫療費用的增長,政府部門下發了一系列旨在規范醫院行為的文件,對醫院的選擇、用藥、診療項目、費用結算方式以及定點藥店的選擇都做了明確規定。特別是不少城市的醫保機構,改變了過去與醫院實行“實報實銷”的“按項目付費”的費用結算辦法,而采用對醫院約束力更大的“總額預算制”。這種結算辦法增加了定點醫院的壓力,甚至出現了醫院與醫保機構的沖突。醫院和社保機構的矛盾,也導致了參保患者的不滿。他們認為雖然參加了醫療保險,但事實上卻得不到醫療保障,這將會動搖他們對醫保制度的信心和對政府的信任。
(四)政府對醫療資源投入不足
改革開放以來,政府投入到衛生醫療事業的資金比重呈逐年下降趨勢,同時個人支出增長迅速。1997—1998年低收入國家(人均年收入在l000~2200美元之間)的公共健康支出占其財政支出的平均比例為1.26%,中等收入國家(人均年收入在2200—7000美元之間)的平均比例為2.25%,而中國只有0.62%。即使與發展中國家相比,中國的公共健康支出仍然處在非常低的水平。國家衛生醫療資金投入不足,是宏觀上醫療保險資金短缺的一個原因。
總之,政府財政對醫療資源投入的不足,對醫療保險制度產生了十分不利的影響,醫療保險基金始終處于捉襟見肘的狀態。與此同時,由于醫療服務結構的不順,沒有合理地分解患者的醫療需求,使資金流向高成本的大醫院,使有限的醫保資金沒有得到有效地利用。
二、完善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途徑及政策建議
我國醫療保險制度體系的建設和完善是當前社會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最迫切的任務之一,也是難度最大的一項工作。為了盡快實現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和完善目標,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大政府對醫療服務領域的資金投入,為醫療保障制度的有效運行奠定基礎
政府的資金投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醫療服務供方(醫院)的投入,二是對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如靈活就業群體的醫療保險、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和農民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投入。對醫院,政府應考慮適當增加財政資助的比例,從補償機制上徹底改變“以藥養醫”的經營模式。需要強調的是,在醫療保障的投入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將承擔相應責任,兩級政府應該進行合理的分工,而不僅僅是靠中央財政撥款。當然,對于政府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應該有必要的監督,確保資金真正用于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服務上面。對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外的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各級政府有責任投入資金。同時,醫療救助制度提倡慈善捐助和多種籌資方式。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方向,就是建立由政府和其他多種社會力量,如非政府組織、慈善機構、企業和個人等共同編制的社會保障安全網;對于農民合作醫療制度,各級政府也應當加大資金投入。《加快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已經明確了政府出資的標準,即地方財政為每個農民每年補助10元,問題的關鍵是政府應切實覆行職責。同時對貧困地區,中央政府還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以保證農民得到醫療保障。(二)醫保、醫療、醫藥“三改聯動”。創造醫療保障制度實施的良好環境
醫療、醫保和醫藥是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中的三個組成部分,只有三個方面協調運作,才能保障整個醫療系統正常地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醫療、醫保和醫藥在醫療系統中的定位和相互之間的密切關系,決定了三項改革必須聯動,齊頭并進。首先,政府對公立醫院或其他非盈利醫療機構正確定位,通過適當的補償機制轉變醫院“以藥養醫”的經營模式。其次,政府要下決心徹底解決醫藥生產和流通環節中的問題,扭轉藥品虛高定價的局面。最后,調整好醫療保險供、需、保各方利益。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努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的需要”的醫療制度改革目標。
(三)發展社區衛生事業。理順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社區衛生醫療服務具有“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六位一體的功能。在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建設中,加快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至關重要。合理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應該是雙層或三層機制,即小病、常見病在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社區醫院就診,大病、重病在較大的醫院就醫。社區醫院的醫療成本比較低,患者能夠得到比較及時和實惠的服務。為了促進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的發展,首先應當大力培養全科醫生隊伍,使其成為社區醫療服務的主力軍;第二,鼓勵醫生或醫生團體在社區開辦診所,診所或醫院既可以是新設立的,也可以是由區級(一、二級)醫院改造的;第三,支持民間資本進入社區醫療服務領域,并鼓勵社會對社區醫療服務的捐助;第四,將社區醫療服務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將社區醫院或診所視同定點醫院。
(四)加快社會醫療保障的立法步伐。為醫療保障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保證
醫療保險實行三方付費制度,所以,規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責任和行為,特別是加強醫療行為監管,嚴格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的發生十分重要。因此,要盡快對醫療保障進行立法。對于醫療服務的供方,嚴格醫保定點醫院、定點零售藥店的準入資格,醫保經辦機構通過與定點醫院、藥店簽訂合同來對其進行規范化管理。對于需方,也要用法律來約束其就醫行為。通過分類給付,增加個人費用意識。對出借、冒用醫療保險卡者要受到一定的經濟賠償或停用的處罰。對企業和單位,要通過法律手段強化基金的征繳力度。基金上繳要按時和足額到位,保證醫療保險基金有長期、穩定的來源。對于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機構,也要有相應的行為規范,并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同時有義務向社會公示其管理的業績,并接受公眾的查詢和社會監督。
(五)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真正形成多層次的醫療保險體系
為了進一步推動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至少可以從兩方面考慮:一是劃分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范圍,補充醫療保險應該交由商業醫療保險經營。為此,應用法律的形式界定社會保險的經營范圍,對于社會保險管轄范圍的,商業保險不應插手;而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以外的領域,社會保險管理機構也不應干預。二是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扶持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政策。目前的優惠政策力度還不夠大,可以考慮借鑒國外的經驗,進一步完善與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比如補充醫療保險費在一定額度內(工資總額的4%)予以稅前列支;對經營補充醫療保險的公司,保費收入減免營業稅;對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部分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等。
篇3
隨著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特藥、特材不斷涌現,一些重特大病患者使用目錄外的新藥和技術治療,進一步加劇了參保個人醫療負擔。以本市個人負擔醫療費用構成變化為例,十年前職工個人負擔醫保目錄外的費用約占醫療總費用的1/4,2011年已超過1/3;與此同時,乙類藥品和診療項目統籌前個人自負費用的占比,也由十年前的1/4變為1/3。統籌外負擔的加重主要發生在使用大量高價目錄外或乙類藥品和診療項目的重特大疾病患者身上,患者支付能力不足與醫藥創新的高投入要求高回報的機制之間的巨大矛盾,導致群眾對特藥保障呼聲強烈。為減輕參保患者的醫療負擔,緩解大病患者因病致貧問題,2012年7月青島市出臺了《關于建立城鎮大病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對新形勢下重特大疾病的醫療保障進行探索。
2大病醫療救助制度概述
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的患者,已享有正常醫療保險統籌支付待遇的,可享受城鎮大病醫療救助待遇,其資金來源于財政投入和醫保基金。其中財政投入用于醫保統籌范圍外費用的救助,由市、區(市)兩級財政按1∶1分擔,實行專項資金管理,專款專用;醫保基金用于統籌范圍內個人自負費用的救助。
2.1醫保統籌范圍外個人自負費用的救助
針對患重大疾病、罕見病的參保人,由財政部門劃撥專項資金,將臨床使用費用較高、療效顯著且難以用其他治療方案替代的特定藥品、特定醫用材料,經專家論證確定為特藥救助項目、特材救助項目,對符合條件的參保患者按最高限額內個人自負費用的70%予以救助。
2.2醫保統籌范圍內個人自負費用的救助
2.2.1特病救助。
參保患者因患重大疾病、罕見病,為維持生命,需終生持續治療,且常年需支出巨額醫療費用的,經專家論證確定為特病救助項目。符合條件的患者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醫保統籌范圍內個人自負費用超過3000元的,納入特病救助,按超過部分的70%給予救助,年度救助額不超過10萬元。
2.2.2大額救助。
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醫保統籌范圍內自負費用超過2萬元的,納入大額救助,按超過部分的70%給予救助,不設救助封頂線。
2.2.3超限救助。
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應由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已超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及大額醫療補助金最高支付限額的,按超過部分的90%給予救助,年度救助額不超過20萬元。
3大病醫療救助制度的實踐
有些跨國公司的新藥(含新的器材或技術)療效確切,在國外早已上市,但因價格高,短期內難以納入我國醫保目錄。這些公司為打開銷路,通過慈善機構向患者有限贈藥,不少危重患者用藥后病情大為好轉,但贈藥達到提取限額后,只能自費購藥。贈藥的方式雖然擴大了藥品銷路,但不能解決患者的后續治療問題,而且對我國現行醫保政策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青島市將群眾訴求強烈的藥品和器材,經臨床專家論證推薦,納入與相關藥商談判的范圍,提出以“減負”為導向,以“降費”為核心,采取復合式“降費”模式,形成“二次定價”。經逐一談判,包括倍泰龍、索馬杜林、科望、全可利、施達賽、索坦、赫塞汀、凱美納在內的8種特藥和腦深部電刺激療法刺激器1種特殊醫療器械納入第一批救助范圍。
3.1多方共付機制
在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過程中,積極引入多方資源惠澤參保患者,支持和鼓勵慈善機構、愛心企業、藥品生產企業與供應商參與大病救助。醫保基金和財政投入體現了政府的主導責任,保障資金來源的穩定性。慈善機構、社會捐贈、藥品生產商和供應商的費用分擔,可最大限度地整合社會各方資源,形成互助共濟合力。多方共付機制,為城鎮大病救助制度的有效運轉提供了重要保障。
3.2競價談判機制
以降低參保人員醫療負擔為核心,由政府部門主導,將群眾訴求強烈、臨床專家推薦的藥品和器材納入談判品種,圍繞價格、贈藥、服務等方面進行全方位談判。在談判手段上,堅持靈活多變,引導藥品企業采用“打包式”降低費用模式。除對特藥特材本身進行降價讓利外,要求企業降低贈藥門檻、加大贈藥力度,在首批納入特藥的8種藥品中,有5種對符合用藥條件的低保患者實行全程免費贈藥。作為制度準入條件,藥品企業還要拿出部分資金,用于改進患者服務、用藥隨訪、健康教育和治療輔導等。為避免特藥的過度使用,強化政府監管責任,根據每種藥品的適用癥和流行病學調查資料,測算參保人群中可能應用該藥的人數,并通過談判限定藥品的年度使用總量,超過總量的費用由供應商按醫保救助比例承擔。通過談判,一方面降低了參保患者的自負費用,另一方面引導藥品企業合理營銷以及醫療機構規范用藥。
3.3特藥特材準入機制
特藥特材救助實行專項管理,在遴選藥品時,以最大限度實現有效治療為主要依據,力求科學準確。以被國內治療指南一致推薦為HER2陽性乳腺癌的標準治療藥赫賽汀為例,在乳腺癌患者中HER2陽性乳腺癌約占20%-30%,因此將基因檢測結果為HER2陽性作為申請特藥救助的條件之一。目前,本市已有100余位HER2陽性乳腺癌患者通過審核獲得特藥救助,取得了良好的臨床效果。
3.4責任醫師評估制度
經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確認的特藥救助、特材救助責任醫師共82名。申請特藥救助、特材救助待遇資格的參保患者,必須通過責任醫師申請并開處方,才能獲得大病醫療救助。同時,對已享受救助待遇的患者,在診療過程中責任醫師要實行再評估,確定應用療效以及是否適合繼續使用特藥特材。大病醫療救助責任醫師制度的建立,一方面使參保患者得到權威專家的評估,確保合理診療;另一方面也為醫保部門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持,確保救助基金合理支出。醫保部門除抽查外,還要定期對運行數據進行分析,組織責任醫師對相關藥品、器材使用的合理性及療效進行評估,及時完善管理措施,提出政策調整的建議。
4大病醫療救助制度的實施成效
截至2013年底,青島市共有6.9萬人次享受到大病醫療救助待遇,救助金額約1.9億元。借助醫療救助政策和醫保管理平臺,一些中低收入家庭的特殊疾病患者也用上了高值藥品和器材,不僅延長了患者的生命,而且提高了患者的生存質量。
4.1患者個人負擔明顯減輕
申請大病醫療救助人員因罹患重大疾病而導致家庭經濟負擔較重,制度針對特定的救助項目不設立起付線或設立較低起付線,并規定了較大額度的報銷比例,被救助人員可以低價甚至免費使用治療重癥的高值藥品。以赫塞汀為例,該藥每支售價是2萬多元,患者個人全自費用藥靶向治療一年約需30余萬元。赫塞汀作為特藥納入大病救助項目后,個人自負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0%,加上藥品企業通過慈善機構無償贈藥,用藥治療一個療程的費用僅4萬余元。又如治療BH4缺乏癥的藥品科望,大病救助制度實施后,通過醫保部門、藥品企業、慈善機構三方合作,免費為18歲以下的青少年兒童提供用藥。經過及時發現并定期服藥的兒童,其身體機能與健全孩子相差無幾,不但使患兒家庭負擔減輕,更為孩子順利接受教育、融入社會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年近七旬的魏老太,因罹患重度帕金森氏病,生活不能自理已有兩年,在接受腦深部電刺激器(簡稱DBS)治療一個月后,王老太在家人陪同下親自到醫保大廳窗口辦理報銷手續。治療過程中使用的兩個單側S型DBS,實際醫療費用總計14萬多元,納入大病醫療救助特材救助范圍后,個人只負擔4.3萬元,醫保報銷近10萬元,她深有感觸地說:“真沒想到我還有能下床走路的一天,多虧了政府的好政策。”
4.2實現醫患保多方共贏
大病救助制度以醫療保險管理平臺為“支點”,運用協商談判機制,引入慈善機構、供應商(藥品生產企業)、捐助企業及個人多方資源,大大提升了患者使用高值高效藥品器材的支付能力,促進部分特種藥品的運行模式從慈善式轉為醫保式。患者的經濟負擔明顯減輕,后續治療得到有效保障;供應商的營銷成本降低,銷量增加;醫保的保障能力提高,此前因慈善贈藥停止而形成的大量上訪問題徹底解決。
4.3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
篇4
關鍵詞:強制性制度變遷/委托—關系/一致同意原則/制度選擇
一、道路的選擇:意識與經驗
醫療保障從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誕生起就存在了,伴隨著“福利經濟學”和“福利國家”理論的興起,它逐漸從疾病、醫藥保險擴展到保障健康的所有物質和服務;實踐上,經濟危機和戰爭創傷使大多數資本主義國家政府采取積極的干預政策,公共財政承擔了醫療保險的大部分費用。1942年的貝弗里奇計劃覆蓋了英國全民生活各個方面,并為大多數西歐發達國家效仿,包括戰后的日本。
與此同時,在兩極世界的另一端,以“蘇聯”為首的經合組織也配合計劃經濟建立國家福利型社會保障,國家負責勞動者全部的保障,保障水平非常高,但卻缺乏活力,難以監控。蘇聯的社保體制直接影響了中國,從1932年蘇區的《勞動法》已經得到體現,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覆蓋了疾病、傷殘、死亡、生育和養老各方面,覆蓋了各國有、私營、公司合營企業94%的職工。(孫光德,董克用,2000)
這是人類歷史上最接近“理想國”的美好時光,同在20世紀70年代末,兩個互相隔離的世界都面臨了制度危機。西方直接表現為經濟危機。當時歐共體各國社會福利開支占GDP的比重上升到40%,北歐達50%以上;當時經合組織國家外債占GDP比重則從79年的23%攀升到1992年的44%,瑞典高達80%,歐洲九國人均社保支出占GDP比重上升了10個百分點。
然而作為整體經濟制度的一部分,社會保障制度安排與政治意識形態密切相關,以致改革反過來受到了制約。從現代制度經濟學的角度看,由于“意識形態是減少提供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務費用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林毅夫1989)從道德和倫理上判定勞動分工,收入分配和社會現行制度結構是否公平,從而使決策過程簡化;但是,諾斯指出,在個人發展新的意識形態以適應變化了的經驗之前,必須有一個經驗和意識形態不一致的積累過程。西歐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得到當時主導各國政治的社會的支持,“全民福利”不僅成為政治目標,已經漸漸成為人們生活的事實,1965年-1975年間,英、法和聯邦德國不僅醫療保險開支達到GDP的10%,而且平均每年增長幅度達15%左右。經濟危機、失業、人口老齡化,都使社會保障支出飛速增長。然而,深諳意識形態作用的執政黨只能以非常緩慢的速度,對保障水平進行些微的修改。例如要求病人、退休人員和雇主負擔部分保障金,延長領取疾病補助的等候期(丹麥,荷蘭)。英國保守黨上臺執政后,進行了更多制度性的改革,例如取消雙份的社會保障、加收疾病補助金的所得稅,似乎更換了政黨的政府更有改革的勇氣。
蘇聯的社會保險制度選擇建立在純粹的意識形態基礎上,以解放無產者為目標,按勞分配,故1917年11月誕生的“國家保險”覆蓋全、內容齊、水平高,如退休金在原有水平的70%以上,(孫光德,董克用,2000)并以勞動貢獻進行分配。社會主義國家成立初期,社會保障制度并未考慮經濟承受力,而是作為對革命支持者承諾的兌現,即更多基于政治理性而非經濟理性。
可見80年代前,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經濟政策,受到不同的意識形態的影響,經過一、二十年的運作,又強化了原制度的意識形態。在70年代末席卷全球的改革浪潮到來之際,各國政府和人民在承受財政赤字和生活水平下降的同時,也不得不進行痛苦的反思,以形成一套能適應新全球化經濟環境的制度解釋。制度供給充足、或制度均衡的國家,如兩黨制的英國和政策設計合理的瑞典順利實現了過渡。而制度供給不足的國家,如蘇聯和東歐,以全面崩潰的代價,為改革提供空間。另外一些發展中國家,沒有為社保改革提供配套的經濟政策,在失業率上升,通貨膨脹的環境下,改革徹底失敗。
各國的經驗表明,一國的經濟實力是完善醫療體系的必要條件,對貧困人口占很大比例的發展中國家來說,把有限的資源進行最廣泛有效的利用是最重要的,即公平性問題;而“意識形態剛性”又阻礙了一些國家,尤其是制度穩定的發達國家為改進效率而做出的努力。
中國醫療制度改革(以下簡稱“醫改”)的失敗,在越過了最初的經濟實力障礙之后(改革以來,中國經濟實力已經增長了10倍),也面臨著意識形態剛性問題。改革初期中國農村從集體制向家庭農作制的順利變遷,使“市場”一詞受到了近似神化的膜拜,一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對改革者來說,將局部有效的意識形態擴大到改革的困難領域,是短期成本最小的。問題在于,如果說,由于信息不對稱和社會科學知識不足,改革初期的盲目還情有可原;那么當政府親手培育的既得利益集團膨脹到影響社會安定(如藥品市場腐敗等),當政府手中的再分配權減弱到不足以減少社會不平等程度,當權者的權威也將受到威脅。此時,為追求“權威最大化”,政治制度現代化、決策民主化是成本最小的選擇。
二、強制性制度變遷:市場規則的誤用
根據制度變遷的形式分,有強制性和誘致性變遷。但由習慣取代規則的操作成本相對于政治家主導的“突破式”規則變化而言,操作成本低,所以規則的邊際上總有習慣在起協調分工的作用,而且,制度的執行成本越高,邊際越大。“正是制度在邊際上的連續演變造成了制度中正式的也是可見的規則的變化”。(汪丁丁,1999)
始于70年代末的中國改革表面上看是政府在開放后面臨國際壓力下采取的主動式改革,包括醫療改革。但從一些官方資料看,在正規制度無法滿足民間對醫療服務的需求時,首先起到補充作用的是民間自發的供給。由于醫療設施分布的不平衡,農村大多數基本醫療服務是由“赤腳醫生”提供的。1980年9月,衛生部頒布了《關于允許個體開業行醫問題的請示報告》,把個體開業行醫并納人政府管理體系,報告說,“隨著城鄉經濟放寬政策,興旺發展,各地廣開門路安排閑散人員就業,許多地方又陸續出現了個體開業行醫人員”,“同時,各地反映和群眾來訪中要求個體開業的也日漸增多”。事實上,農業經濟制度增加了農民收入,相應的也提高了對醫療服務的需求,但政府卻“減少了對合作醫療體系的財政支持”。“赤腳醫生”數量減少,間接享受醫療保障的農民下降了50%。(HsiaoWC,1984)許多“赤腳醫生”要么繼續接受教育,要么開設了私人營業,農民不得不承擔幾乎所有基本醫療保障費用。據四川省1979年底不完全統計,各種開業人員有六千九百多人,比1978年底增加了3100人。當時,政府出臺措施“允許和保護”實際上已成為重要非政府醫療供給來源的“個體開業醫生”,(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1980),源自競爭性非正式制度的壓力,也是對制度“邊際演變”的認可和利用。但這一內生制度演變在80年代的整個制度改革浪潮中沒有被吸收到正式制度構建過程中,相反,雄心勃勃的改革者把市場經濟原則,包括競爭、優勝劣汰和貨幣交換法則,放任法制意識和環境非常不成熟的自由市場提供本應屆于非市場的公共產品。
強制性制度變遷既由政府主導,其變遷模式和方向有賴于統治者對強制推行一種新制度安排的預計邊際收益與預計邊際費用的衡量,他“想做的一切都是在他看來足以使他自己效用最大化的事情”。(林毅夫,1989)他會在意識形態教育方面進行投資,以使選民確信他的權威合法性,降低統治系統的費用。另一方面,統治者偏好函數會隨國民財富增加而變化,從國民財富最大化,轉為威望最大化。
1978年后的中國首先重新建立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意識形態,借助強大的國家宣傳機器,滲透到社會組織的各個層面,1979年出臺的、被看作最早的醫療改革政策:《關于加強醫院經濟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啟動了“運用經濟手段管理衛生事業”的強制性變遷路徑。此后20年,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改革經驗,在城鎮中建立起統籌醫療保險的基本框架,在農村中試行合作醫療模式,啟動了機構民營化改革。
因此,首先是規則層面的制度改革。即重新界定醫療保障中政府、個人、企業三方的責任。經歷了10年探索,1988年《關于擴大醫療衛生服務有關問題的意見》標志著“醫改”正式明確了市場化方向,規定了:
第一,關于激勵的規則:
1)推行各種形式的承包責任制。衛生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管理權只限于合同內。
2)下放醫療機構合同職責外的業務收入分配權。
3)鼓勵醫療機構差異定價。
4)對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的醫療服務企業減免稅
第二,關于懲罰的規則
由衛生管理部門(為討論問題方便,視為中央人)實施監督。但作為急于取得改革成效的一方,也是提供制度激勵的一方,很難成為稱職的監督者。更明確地說,在實行類似于“財政包干”的醫療服務放開后,中央人通過向醫療服務機構(下游人)索取固定剩余額,向其出讓剩余索取權后,便沒有意愿監督他。
篇5
關鍵詞:新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制度設計,籌資模式
一、中國農村醫療衛生狀況現狀分析
我國目前進入了老齡化時期,65歲以上老年人在人口中的比例已超過7%,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1.43億,占總人口的11%,21世紀中國老齡化有加劇的趨勢。我國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國家,中國農村的醫療衛生狀況令人堪憂,三級醫療網絡瀕臨解體,鄉鎮衛生院1/3基本癱瘓,1/3僅能維持生計,1/3能夠發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05),農民抵御重大疾病災害的能力十分脆弱。
嚴格的城鄉戶籍制度造成了我國分明的城鄉二元社會結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甚大,國家對城鄉間醫療保障制度的安排也不合理,而城鄉居民面對的是統一的藥品定價和醫療服務費用,造成了在中國農村普遍存在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有研究表明,醫療消費在中國農村有著奢侈品的性質,農民對醫療存在著潛在需求,但是受到目前收入水平的制約,醫療需求的滿足尚處于從屬的地位(衛龍寶,2005)。有以問卷形式對中國內地六省310個村莊進行了直接入戶方式的調查訪問,結果顯示,有79.7%的調查對象反映,他們所在村莊存在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岳書銘,2005)。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的結果顯示,在中國農村的貧困戶中,因病致貧的戶數占了很大的比例,該比例在1998年和2003年分別為21.61%和33.4%(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2004)。更有學者認為,在中國的不同地區,疾病導致了20%~70%的貧困(Jiang,2004)。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合作醫療制度能夠提高整個社會醫療衛生服務的利用率和公平性,這一點已經得到研究證實。合作醫療能為大多數農村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與自費看病相比,參與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在花費相同成本的條件下能享受更多的醫療衛生服務。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對中國10個貧困縣進行的調查,合作醫療覆蓋的低收入人群比沒有參加合作醫療的同等收入人群有更高的醫療衛生服務利用率,他們的經濟負擔(個人在醫療方面的支出占其總收入的比重)也相對低。這表明合作醫療提高了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的利用率和資金籌集方面的公平性,以及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另外,以歷史的觀點考察我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演進,發現合作醫療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并且執行層有歷史經驗可循,在制度探索方面可以總結經驗,少走彎路。根據[2003]3號文件《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的規定,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主要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保大病即在農民患大病的時候給予醫療費用保障,防止農民因看不起病而陷入貧困,有利于實現衛生資源在不同收入水平農戶之間的合理分配。這種觀點認為,農村民眾更加關注醫療合作制度對大病的保障程度。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的制度更能提高社會的綜合績效和社會整體福利,同時也是農民當前所需要的。關于保大病還是保小病這一問題,長期以來一直有所爭議,筆者認為這一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建議
下面分析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醫療保障模式有悖于提高社會總體福利效益。構建簡單評價社會總體福利效益的模型:建立三維坐標體系,分別以X軸表示參合的居民人數,Y軸表示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Z軸表示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在X(參合的居民人數)軸與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軸所構成的二維平面的曲線積分表示社會用于醫療保障的全部資金;在X(參合的居民人數)軸與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軸所構成的二維平面的曲線積分表示Q(社會總體福利效益);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軸與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軸所構成的二維平面中,把從消費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的一個額外的數量中所獲得的額外的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定義為邊際效用,假設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0時,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0;根據邊際效用遞減的原則,確定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與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之間的函數關系Z=Yb,其中(0b,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A/B)b,社會總體福利效益為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在X(參合的居民人數)軸上的積分,Q1(社會總體福利效益)=AbB1-b.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醫療保障的覆蓋面為患大病或住院的參合居民a×B,其中a為患大病或住院的參合居民人數與全體參合居民人數的比值(0Q2.結論為實行保小病不保大病的醫療保障模式比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醫療保障模式更能夠提高社會總體福利效益。
定位于保大病的機制,造成高成本、低效益、收益面過小、制度缺乏可持續性。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設立了嚴格的起付線,只有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治療費用才能納入補償范圍。而1993年和1998年兩次全國衛生服務調查顯示,中國農村人口住院率只有3%左右(劉軍民,2005)。這么低的受益面顯然無法激勵農民積極參加,而且這種設置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人們獲取以預防、初級保健為重點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在自愿參加的條件下,即使參加以后也會有人不斷退出,最后造成制度無法持續。而保小病有利于刺激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同時真正影響居民整體健康水平的是常見病和多發病,保小病可以有效防止許多農村居民因無錢醫治小病而拖延成了大病。
所以,要根據我國實際國情和生產力發展水平,充分考慮我國不同地區農民收入水平的差異,采取不同的醫療制度安排,在經濟發達地區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在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實行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模式,確保把農村居民中無力支付合作醫療費用的低收入者納入到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當中。
四、籌資措施
從2006年開始,國家提高了中央和地方財政對“參合”農民的補助標準,中央財政的補助標準由目前每人每年從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財政也相應增加10元,這樣政府給每位農民補助提高到40元,而農民繳費標準不變。然而,即使政府給每位農民補助提高到40元,仍然不能滿足農村居民醫療保健的費用支出,全國農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醫療保健支出96.61元,其中發達地區120~270元,經濟欠發達地區100~119元,經濟貧困地區60~99元(王向東,2004)。農村醫療費用仍然存在較大缺口,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成為目前的一個焦點,農村醫療保障費用的籌措成為推進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發展的瓶頸。
從歷史上看,中國農業對工業貢獻的主要受益者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城市,表現為勞動積累和資本積累,以及城市擴張的用地。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城市理應成為反哺成本的首要承擔者。自從全民所有制企業更名為國有企業后,農民對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積累貢獻被淡化,在國有企業改制的過程中呼吁保護工人權益的同時也淡化了全民中所包含的農民成分。由于國家具有強制力和財政資源的支配權力,所以以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為行為主體的工業反哺農業行為的政府反哺,應當是工業反哺農業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反哺。有學者研究了政府反哺實現機制和社會化反哺實現機制,認為工業反哺農業應當視為農業對工業的早期投資所形成的歷史投資的一種“期權收益”和工商業為獲取對農業生態產出的消費而支付給農業的生態建設基金(朱四海,2005)。農業應當獲得對工業的歷史投資所形成的期權收益以及農民應當參與國有企業(改制后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利潤分紅,同時農業應當為提供生態產出而獲得工商業提供的生態投入及生態建設的基金。
農業為工商業提供生態產出,工商業為農業提供生態投入,生態消費者支付生態生產成本,這就是工業化背景下分攤生態責任的基本邏輯、基本思路。當今社會,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態環境有不斷惡化的趨勢。中國經濟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成本不斷提高,生態環境的惡化主要是由于工業化的進程造成的。工業對農業有負的外在性。工業發展過程中伴隨著自然資源耗費、生態破壞、環境污染等種種后果。農業在承受工業發展帶來的生態惡化惡果的同時卻沒有得到應該得到的補償。單純對生態環境的作用而言,農業對工業具有正的外在性,農民在進行農業生產的同時,不僅在從事生產實際的農業產品的工作,而且改善了農村和城鎮居民共同生活的自然生態環境。生態環境具有明顯的非排他性,農村居民在享受自己創造的良好生態環境的同時并不能阻止城鎮居民享受,因而農民無法向城鎮居民收取應該得到的生態建設資金,城鎮居民無償地享受了由農村居民生產的良好生態環境。所以應該由國家強制執行這一操作,以實現工商業為獲取對農業生態產出的消費而支付的生態建設基金。這樣不僅可以為農村保障制度進程的推進籌集到所缺乏的資金,更重要的是可以降低中國經濟發展的社會總成本,有效解決外在性導致的無效率。當工業對農業存在負的外在性時,工業的邊際社會成本大于行業邊際生產成本,差額就是邊際外部成本。工業為了實現行業利潤最大化需要行業平均價格等于行業邊際生產成本,而有效的生產應該是行業平均價格等于邊際社會成本,外在性造成了社會生產的無效率,增加了社會總成本。同樣道理,農業對工業的正的外在性也會造成社會生產的無效率,增加社會總成本。所以發展農業必須從過去單純注重其經濟意義向經濟意義和生態意義并重的方向轉變,工商業必須為獲取對農業生態產出的消費而支付生態建設基金。
社會化反哺機制是對政府反哺機制的補充。社會化反哺就是發揮政府以外制度力量的作用,培育多元化的非政府反哺主體,提供多元化的非政府反哺供給,以滿足不同層次的反哺需求,實現反哺目標,并對政府反哺進行補充和完善。
篇6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管理現狀與出現的問題
1.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管理現狀
1.1.1個人帳戶記入金額除個人自己繳費的2%外,再從單位繳費中劃撥一部分,單位繳費剩余部分用于建立醫保統籌基金,而統籌基金的籌資水平又關系到報銷比例多少問題。這就是說,單位繳費劃入個人帳戶的錢與統籌基金報銷比例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個人帳戶劃入比例增大就會削弱統籌基金的共濟保障作用。以張家口市直醫保為例,為解決統籌基金不足,在2006年就將個人帳戶劃入比例統一下調了0.5個百分點,個人帳戶劃入比例變為2.4%—2.8%;
1.1.2個人帳戶記入金額以個人自己繳費的2%為主,長期以來有相當一部分人的個人帳戶出現較大結余,而另一部分人,尤其老年人和患慢特病人員個人帳戶上的資金很少,入不敷出。有錢的人不看病,沒錢的人看不起病,個人帳戶對支付門診費用起不了什么作用,造成了事實上的不平等,更加重了職工對醫保制度的不理解;
1.1.3近幾年以來,關于醫保卡刷買日用品的問題屢見報端,用醫保卡換現金的情況也屢見不鮮,雖然社保部門嚴格禁止刷醫保卡購買日用品,但一些醫保定點藥店仍然變著花樣打醫保卡的主意,騙保行為依然我行我素。這顯然都是個人帳戶惹的禍,不僅沒有抵制醫院的醫療費增長,而且還造成個人帳戶的更大浪費。而有的地方采取的開放式管理方式,“取消醫保對個人帳戶的限制,將個人帳戶資金放在參保人員個人名義開設的存折里,參保人員上銀行就能取出現金買藥或看病”的方式,更與個人帳戶的建立初衷相悖,個人帳戶名存實亡。
1.2.2個人帳戶里的沉淀資金越積越多,社保部門要像銀行一樣,不僅為職工建立個人帳戶信息,更要保證個人帳戶資金安全準確,不能出錯。這就要求社保部門要建立先進的計算機網絡信息系統進行實時管理,做好醫保數據的異地存儲備份,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更新,對軟件進行優化、升級,這就會發生相當高的管理成本。2007年9月西安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曾發生過網絡系統問題,導致部分職工醫保卡個人帳戶資金丟失或增加,給當地參保職工帶來不小的恐慌;
1.2.3社保部門醫保信息系統與定點醫院收費系統需要通過接口軟件進行數據交換,醫院須設立醫保專用窗口。使用醫保卡在定點醫院門診交費,其實是通過IC卡讀卡器“讀出醫保卡個人信息數據送往醫保系統確認,醫保系統返回個人基本信息,醫院收費系統據此進行收費;醫院收費系統需將收費明細項目、金額傳送給醫保系統,醫保系統根據醫保政策及病人的基本信息,計算出個人帳戶支付金額、個人現金支付金額等數據,并將其返回給醫院收費系統,醫院收費系統據此打印發票并寫入醫保卡”的數據讀寫過程,而這個數據處理過程,勢必延長醫院收費系統的打印發票時間,容易引起病號排長隊等候交費,造成參保人看病難的情況發生;
1.2.4醫保卡個人帳戶的設立直接導致醫保定點藥店的產生。藥店競爭本來就比較激烈,利潤又比較低,為了爭取到定點藥店的資格,每個藥店需要先配備好系統、微機、打印機及網絡費、材料費等,白增加六七千元的負擔,所以只好想方設法從醫保卡上牟利了,出現主動配合醫保卡持有人變相銷售生活用品、保健用品、醫保卡換現金等情況,而醫保部門對他們的監管又力不從心。
1.2.5個人帳戶里的資金歸職工個人所有,這就要求參保職工須加強對自己醫保卡的管理,防范醫保卡個人帳戶被冒用。然而在現實使用過程中,給醫保卡設置密碼以后,會遇到很多問題,比如延長了患者在醫院的交費等候時間;而密碼遺忘則須出示身份證到醫保中心辦理密碼更改手續,這勢必又會影響患者及時就醫就診問題。而大部分老年群體以及突發疾病等人群為使用醫保卡方便,干脆不設置密碼,這大大增加了醫保卡遺失后個人帳戶被人冒用的風險。
2針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存在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實踐證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管理現狀已經與建立初衷相悖。權衡利弊,針對暴露出的問題,在不增加企業和個人負擔的情況下,筆者建議取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設置。而取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設置的對策,可以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好處:
(1)職工個人不繳費或發放現金,不僅有利于增強個人醫療消費約束意識,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更有利于個人進行了多元化理財,確保個人資產保值增值,從而承擔起個人的養老和醫療問題;
(2)若實施單建統籌基金不降低單位繳費比例,單位繳費全部進入社會統籌基金,用于醫療保險住院病人和門診慢特病患者的報銷補助,更能體現統籌基金的共濟保障作用;而若降低單位繳費比例,則可降低企業社保費用支出,提高企業的參保積極性。張家口市直醫保對困難企業就實行單建統籌基金政策,單位繳費比例由實行統帳結合的6.5%下調為4%,大大提高了困難企業的參保率,體現了社會保險的廣覆蓋原則;
(3)一座中等城市一般要設立一二十所定點醫院和近百所定點藥店,取消個人帳戶后就不用再設立定點藥店,社保部門則可將有限的人力物力全部用于定點醫院的監管上,提高定點醫院服務質量,更好地為參保職工服務;
(4)社保部門可以清除醫保信息系統中大量個人帳戶充值和消費記錄,提高醫保信息系統運轉效率;定點醫院取消醫保卡門診刷卡程序,可以大大提高定點醫院收費系統運行效率。這樣可以緩解一下當前醫、患、保三者的對立矛盾。
篇7
論文關鍵詞:農民工,醫療保障,對策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農業人口仍然占到總人口的70%以上。套用舒爾茨的說法,中國經濟可謂是典型的農業經濟或農村經濟對策,或者說是農民經濟、窮人經濟,農業、農村、農民、農民工問題在我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農民工的本質是農民問題,農民工是農民中比較先進的、比較積極的部分,他們是帶頭和開路的。解決農民工問題也就是解決農民問題。
對中國經濟的建設和發展,農民工可謂功不可沒。據中國社科院人口經濟研究所所長蔡昉統計對策,改革開放以來,農民工對我國GDP貢獻率達21%,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規模約為1.5億人,在第二產業中農民工占全部從業人員的57.6%,其中在加工制造業中占68.2%,在建筑業中接近79.8%;在第三產業中的批發、零售、餐飲業中對策,農民工占到52%以上。
然而,長期以來,受人為的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的影響,中國的醫療保障制度遠離了人口眾多而又身處社會底層的農民。醫療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是國家社會政策缺位的一個重要表現。農民工醫療保障程度低,相應的醫療保障機制和體系發育滯后,農民工群體近乎游離于現有醫療保障體系之外。
一、建立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建立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價值分析
建立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的必要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的需要。據統計,目前農村有1 .7億剩余勞動力,在利益的驅動下他們大部分來到城鎮,而來到城鎮的農民工60%表示即使找不到工作也不愿回去。這些失業或沒有工作的農民工因生活所迫,極易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隨著風險的增加和保險意識的增強,他們也要求有平等的醫療保障待遇,而從整個社會來看,也只有為農民工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農民工才能安心工作,才能維護社會的安全和穩定。
2.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加大及體現社會效率和社會公平的需要。計劃經濟條件下,農民靠天吃飯,依賴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轉入市場經濟后,一切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則進行,社會、家庭結構發生變化,使得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功能弱化,而且機械化大生產條件下伴隨工業化、現代化出現的各種職業病,失業、養老等老弱病殘問題都增加了農民工的就業風險和生活風險。這些市場化風險對他們構成嚴重的威脅,尤其是在轉型的過程中,各種不確定性因素大量存在的今天,社會保障是必不可少的安全網,是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的必要手段。長期的二元經濟結構使得城鎮居民可以充分享受醫療保障,而農村居民卻相反,社會長期默認農民的醫療保障就是土地和家庭保障,而沒有解決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這不利經濟的發展,不利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為此把農民工醫療保障問題提到議事日程就成了必然論文開題報告范文。
(二)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一種新制度的建立,是一個逐步完善和發展的過程,有其建立的必要性并不代表就有其建立的可行性,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的建立也一樣,對其可行性必須認真論證。
1.農民工應該建立什么性質的醫療保障制度?對為農民工提供醫療保障這已取得了高度一致的認同,但對農民工提供什么樣的醫療保障,應該由誰來提供,這是理論界一直有的爭論。我認為單純地把農民工醫療保障歸入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內是不夠的對策,因為農民工畢竟與純粹的農民存在很大的差別,而且農村醫療保障制度還不健全,不能滿足農民工的需要。我認為對農民工醫療保障應該是整體上歸入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內,但同時應該根據農民工的特殊性,建立與農民工迫切需要相符的醫療保障,在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實現農民工醫療保障與農村醫療保障的統一,然后再實現農村醫療保障與城鎮醫療保障制度的統一,最終建立高度一體化的城鄉醫療保障制度。
2.建立歸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內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符合我國目前的實際。農民工身份特殊,其迫切需要的是解決突出的基本健康保障問題,因此應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走分階段逐步完善的道路。其實際情況表現在:一是農民工雖然現在身在城鎮,但仍是農民,他們中的大部分最終落腳點是農村。據北京市對農民工的調查,有89 .7%的外出農民工表示最終將回到家鄉,吸引他們回家的重要因素之一便是土地,這是其生存保障和健康、養老保障的最后防線,因此把他們歸入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內,這既符合人們的正常思維又符合目前農民工的實際。二是農民工是屬于社會弱勢群體,他們不具備像城鎮居民那樣的繳納醫療保險金的能力,其醫療保障大部分是依賴政府和社會的救濟。
二、構建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的設想
建立農民工醫療保障是一項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難度大,在構建過程中要有周詳的對策,應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從其迫切需要解決的基本健康保障入手,走“漸進式”發展的路子。具體對策有:
(一)建立多層次的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農民工數量龐大,流動性極強,不能進行有效的統一管理,建立統一的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顯然不合適,而應該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建立分層次的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首先將農民工進行分類,可將其分成三大類:一類是經過在城鎮的長期生活,有了一定的積蓄并打算在城鎮長期定居的農民工,可將他們按富裕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供,使其接近城鎮醫療保障,享受較高級的福利型的農村醫療保障待遇;一類是短期在城鎮生活,到了一定年齡返回農村的農民工,這類農民工不好管理,需要建立一整套的配套措施來構建其醫療保障;另一類是臨時在城鎮打工的農民工,這類農民工的重心仍在農村,只是農閑時才到城鎮打臨時工,農忙時還得回去務農,對這類農民工可將其納入相應階段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內。各層次的醫療保障應建立項目齊全的醫療保障內容。農民工醫療保障是一種基本保障,為了滿足某些農民工基本保障之外的保障需要,可建立商業性保障作為輔助保障。
(二)加強配套改革。建立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改革,需要改革一系列相關的阻礙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建立和發展的制度和政策,只有為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掃清了障礙,它才能得到順利發展。因此,需要改革一系列相關制度和政策。主要有:一是改革戶籍制度,放松對戶口的管制。二是改革勞動力用工制度。我國勞動力市場不完善,對不同的勞動力有不同的態度,如對待農民工就有歧視,表現在工資收入上的歧視,工作分工上的歧視,子女入學的歧視等。三是改革土地制度。土地曾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解決了農民的溫飽問題,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這種土地分散的制度不利經濟的發展。為了提高農村生產力,釋放農村剩余勞動力,必須改革政策,讓分散的土地集中起來進行規模化機械化大生產。集中土地的可行辦法是讓土地自由流動,甚至可以自由買賣。農民工轉讓土地所得的費用轉入其個人賬戶用作醫療保險。四是改革計劃生育政策。盡管我國的計劃生育采用了嚴管政策并取得了成績,但是仍有大批農民想方設法多生,這種現象歸結其原因就應該是農村醫療保障不健全。只有解決人們的后顧之憂才能使他們放棄超生的念頭。五是各實踐部門應加強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監管工作。農民工屬于社會弱勢群體,依靠他們自身的力量還難以徹底維護其合法權益。如拖欠農民工工資就是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典型,各實踐部門就應該從工資、住房、工作條件等各方面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三)拓寬保障資金來源渠道。擴大基金來源渠道,設立個人賬戶并保值增值資金是醫療保障制度運行的“血液”,沒有充裕的資金, 醫療保障制度就無法運行論文開題報告范文。為增加資金可考慮:一是把土地轉讓金轉入個人賬戶。二是把買斷“二胎”生育權的所得收入轉入個人賬戶。(買斷“二胎”生育權是指農戶主動放棄生第二胎的權利,從而政府給予資金一次性買斷生育權。)三是國家財政撥款。四是個人繳納的費用。五是發行福利彩票。六是社會救濟和救助等。
(四)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目前, 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滯后,嚴重阻礙醫療保障事業的發展,對于剛剛起步的農民工醫療保障更應該加強制度建設。由于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宏觀上歸入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因此首先要加強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制度建設。一方面要建立全國統一的、權威的農民工醫療保障管理機構。另一方面要加強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立法工作,盡快制定《社會保障法》。由于《社會保障法》的缺位使得現行法規缺乏約束力,導致制定和實行農民工醫療保障制度時沒有法律依據,形成混亂局面。在立法的過程中,要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參照國際組織制定的規章和原則,借鑒各國醫療保障立法的經驗制定一部確立醫療保障性質、目的、宗旨和原則的法律,規定國家財政部門、民政部門、司法部門、勞動部門等在內的國家、集體、企業和個人在醫療保障體系內的權利和義務,規范和協調醫療保障各參與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以保證醫療保障制度能被公正、合理、有效地執行,并能達到醫療保障的目的。
總之,把農民工納入醫療保障體系,既是對他們為國家發展做出的貢獻的一種認可和回報,也是加快我國現代化和城市化的重要措施。只有公正地對待他們,給他們以平等的國民待遇,才能真正體現社會保障的本質。這也是一個社會公平公正與否的重要標志。
參考文獻:
1.李昌麒.經濟法學(2002年修訂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2.劉斌等,《中國三農問題報告》,中國發展出版社,2004年版
3.吳忠民,〈社會公正論〉,山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4.、楊立雄.“進城”,還是“回鄉”?——農民工社會保障政策的路徑選擇.湖南師范大學學報,2004,(2).
5.鄭功成.農民工的權益與社會保障.中國黨政干部論壇,2002(8).
6.董理.我國農村非農產業群體的社會保障制度探析.武漢理工大學學報,2001,(5).
篇8
論文關鍵詞:醫療保障體制改革;公益化 ;市場化
一、醫療保障體制改革的路徑
在《意見》頒布之際,眾多的學者專家對于我國應該如何提供醫療服務進行了激烈的爭論,一共分為三種方式。一是,國家主導型,由國家向社會成員提供免費的醫療服務。這是福利型國家的通用模式。二是,市場主導型,通過市場向社會成員提供有償的醫療服務,醫療服務作為商品在市場中優勝劣汰。這是大部分保險型國家的方式。三是,政府——市場主導型,基本醫療由國家免費提供給公眾,大病醫療則有市場提供。這種方式將政府和市場結合起來,分工合作,體現各自的優勢。政府發揮其強大的凝聚力和財力向全體社會成員提供免費的醫療服務,市場發揮其競爭機制向部分成員提供更高效的醫療服務。同樣,醫療保障體制在改革的過程中面臨著路徑的選擇。
醫療保障體制主要包括三個部分,醫療救助、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醫療保險。其中,醫療救助由政府供給,而商業健康保險作為私人產品有市場運作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對醫療保障體制的改革一般是集中在社會醫療保險的改革上。總的來說,醫療保障體制改革路徑分為公益化路徑和市場化路徑,主要根據醫療保障產品性質的界定及政府醫療保障基金的流向和醫療服務的提供方式來劃分。
(一)醫療保障體制的公益化路徑
公益化路徑就是指由政府的財政資金直接補助給醫療服務的供給方(即醫療機構),醫療服務作為公共產品(醫療服務免費或部分免費)由醫療機構提供給醫療服務的需求方,其中所發生的費用由政府承擔。在這種路徑下,政府既是醫療保障的保險人,又是醫療服務的提供者,承擔了包括制訂政策法規、提供財政資金和具體的管理服務等全部責任。在政府資金充足的前提下,能夠最大程度地公平分配醫療資源,保障全體社會成員的基本健康。這種路徑保證了醫療保障的可得性,即使得需求方能夠買得到醫療資源,同時也保證了醫療保障的可及性。
在公益化路徑下的醫療保障是一種“家長式”的保障方式。在建國初期,我國實行的公費、勞保醫療制度可以說是公益化的醫療保障。政府采用這種路徑很大程度和當時的計劃經濟體制密切相關,公有制、按勞分配和計劃經濟被認為是社會主義的三大特征,并且公益化的路徑也最大化的實現了全民公平的思想。
(二)醫療保障體制的市場化路徑
市場化路徑是指,政府將財政資金投入到醫療保險機構,醫療機構(即醫院)將醫療服務作為私人產品在市場上提供,醫療服務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共同決定,受市場規律的影響,醫療服務需求方的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給醫院,醫療保險機構支付的費用來源于政府資金支出、雇主和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金。在這種路徑下,醫療服務的需求者也要承擔一定的費用支付,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醫療資源的浪費。并且,受到市場機制約束的醫院,必然要通過提供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來吸引更多的醫療服務需求方。這種路徑之所以被稱之為市場化,主要是因為醫療服務是按照市場價格來提供的。在這種路徑下往往只能保障醫療保障的可及性,即醫療保障的購買力,醫療保障的可得性很難得到保障。
我國是在經濟體制改革之后開始嘗試市場化路徑的醫療保障體制。在此路徑之下,醫療保障體制由四個利益體構成:政府、醫療保險機構、醫療服務需求方和醫療服務提供方。政府對醫療服務的供求進行監督、管理,醫療保險機構作為“第三方支付”組織,統一管理醫療保險基金,并按規定向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支付醫療費用。
二、醫療保障體制改革中面臨的困境
(一)政府失靈
完全由政府提供醫療保障產品存在政府失靈。政府失靈現象主要表現為由于患者無需支付醫療費用而對醫療服務的過度需求,導致醫療費用的上漲和醫療保障資源的浪費,增加了政府的財政負擔。正是這一弊端,使得我國公費、勞保醫療制度寸步難行,最終無疾而終。
(二)醫療服務的準公共性
醫療保障是一種準公共產品,具有一定的競爭性,所以對其提供效率有一定的要求。如果完全由政府提供,醫療機構所獲得的醫療收入主要來源于政府撥款補助,從患者身上幾乎得不到費用補償,沒有經濟利益的刺激,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提供效率必然不高,從而延長了患者的等候時間,得不到及時的醫治,最終導致病情的加重。此外,由于醫療機構沒有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的動力,阻礙了醫療技術的創新和進步。
(三)市場配置的優勢
市場配置醫療資源能夠提高醫療服務的提供效率,提高醫療服務的質量。市場的價格機制和競爭機制能夠很好對供需雙方發揮重要的調節作用。從價值規律中得知,商品的生產者為了獲得超額剩余價值,必然通過采用先進的生產技術等方式來提高勞動生產率,使其個別勞動時間小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最終導致行業的必要勞動時間的縮短。在醫療領域中體現為,醫療保障的供給者不斷提高醫療保障的供給效率,使得患者能夠更快更好的享有高質量的醫療保障。同時價值規律還會使得各個醫療機構之間相互競爭,引起醫療保障資源向效益最好的醫療機構流動,促進了醫療保障資源的有效利用,使有限的醫療保障資源能夠被用于滿足人們最迫切的衛生健康需要。此外,由于市場中供需規律的作用,避免了公益化路徑下的過度需求,間接地抑制了醫療保障資源濫用的現象,進而控制了醫療保障產品的成本。
因此,只有將市場機制引入公益化的醫療保障之中,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滿足全體社會成員的醫療保障可得性,同時還能提高醫療服務的質量、供給效率,有效抑制醫療保障資源的浪費。
三、我國醫療保障體制改革的路徑選擇
(一)醫療機構的公益性
1、我國醫療保障改革的目標定位在體現社會福利最大化,醫療保障從本質上是國民收入再分配,既要為不同收入水平的社會成員提供公平享有醫療保障的機會,同時又要考慮到醫療保障資源的稀缺性和全體社會成員無限的醫療需求之間的矛盾。然而,只有在基本醫療等到保障的基礎上才能提高整體的保障水平,這就決定了醫療保障的提供者必須為政府。政府將醫療保障基金投入到公立機構中,使之在藥費診費之外等能得到維持其基本運轉和發展所需的資金補償。此外,政府還參與到對醫療機構的有效監督中,保證公立醫療機構平價低價的公益本色。
2、從我國的經濟實力來看。雖然我國的經濟發展取得了世人矚目的輝煌成就,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但是我國的人口眾多,2007年末全國總人口為13.2億人,預計到2020年達到15億。目前,我國在經濟上不具備足夠的實力,同時又沒有英國那樣健全的全科醫師“守門人”制度,一旦推行全民免費醫療制度,必然對我國財政帶來巨大壓力。因此,目前我國只能提供低價的基本醫療保障。
(二)市場機制的引入
將市場機制引入醫療保障中,在醫療機構間形成相互競爭,為了追求自身經濟效益最大化,醫療機構不斷自我改進,提高生產效率、提高產品質量,使得患者能夠獲得更加低廉優質的醫療保障產品,間接地抑制了公益化路徑下醫療保障資源的濫用,進而控制了醫療保障產品的成本,同時促進醫療技術的不斷發展,增進整個社會的健康水平。
篇9
關鍵詞:醫療社會保 小康社會 城鄉
1 建立新型醫療社會保障制度
1.1建立醫療社會保障制度是保證社會穩定的需要
農民工由于文化、技能水平低,在城市難以進入收入較高且比較穩定的崗位就業,多數人收入微薄。農民工進城的主要目的是打工掙錢,改善家庭經濟條件,他們即使受到疾病侵擾,面對昂貴的醫療費,大多不會及時就醫診治。一旦病情加重,面對高昂的醫療費用,少數農民工會鋌而走險,無形中給社會穩定埋下了不穩定因素。我國現行城市醫療社會保障是以二元戶籍制度為依據,只針對城市人口實行,并以單位為依托,以有固定單位和工作穩定性較強的人群為主要實施目標。因此,廣大仍屬農村戶口、流動性強的農民工群體被排斥在外。實事上,農民工是城市中各類疾病的高發群體。農民工工作環境差、勞動時間長、勞動強度大,是傳染性疾病和心腦血管疾病的多發群體,健康狀況處于危險之中,生命安全受到了嚴重威脅,其醫療保障問題成為社會穩定過程中一個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當農民工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就業有了保護, 強烈的逆反情緒就會得以緩和, 犯罪案件也會因此大為減少, 這樣就能增加社會穩定因素促進社會的穩定。
1.2建立醫療社會保障制度是保證社會公平和正義的需要
“看病貴”、“看病難”己經成為當今中國的一大社會問題。問題的癥結在于是否有一個健全的醫療保障體系。全民醫保的建立正是解決“看病貴”問題的一個好辦法。一旦所有民眾都獲得了醫療保障,醫療費用就可以在所有人之間分攤,而不是僅由病人負擔,對每一個病人來說看病自然就不貴了;低收入者也不會因為費用問題而對醫療服務望而卻步;保障的組織者也就成為醫療服務的購買者,醫療服務買賣雙方市場力量對比不平衡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1].目前相對于城市來說,農村醫療保障覆蓋面窄,保障程度低。農村居民個人醫療負擔與其實際承受能力不相適應。然而優質醫療資源主要集中在城市,農村衛生基礎設施總量不足,水平較低。建立醫療社會保障制度,使農村人民也能和城市人民享受同樣的醫療社會保障。我國的城鄉的醫療保障公平性有待于進一步的改善和加強,隨著農村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以及城市化的進程不斷加快,農村社會保障必將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使農民的醫療保障達到較高的水平。
1.3建立醫療社會保障制度是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需要
建立醫療社會保障,應該給農民國民待遇,但社會保障的“城鄉統籌”不等于“城鄉統一”[2]。農民進城務工, 主觀上是為了增加收入、擺脫貧困, 但在客觀上卻促進了城市化和現代化的進程。現在我國已經發展到工業化中期,具備了由二元結構向更高水平一元結構過渡的條件。社會保障作為這種結構轉換一個方面的內容,就是要通過“城鄉統籌”逐步走向“城鄉統一”。但是我們應該看到,這種結構轉換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發達國家大多曾為此跋涉了約半個世紀。所以,在今天立即實行社會保障的完全“城鄉統一”無異于拔苗助長。政府是舉辦國家社會保障計劃的主體。但問題是,如果我國馬上就實行完全“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計劃,政府有無足夠的財力來負這個責任呢?這幾年在進行城鄉統籌就業、農村養老保障和農村醫療保險方面的試點,效果都不好。工作的阻力恰恰來自農民,農民對此普遍不理解、不熱心,甚至公開抵制。因此,現階段社會保障工作,要分清輕重緩急,循序漸進,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最終實現城鄉醫療社會保障的一體化。
2 建立我國醫療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思路
2.1建立健全我國農村醫療社會保障
建立穩定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逐步改變傳統的以家庭養老為主的養老方式。進一步完善農村醫療保險制度, 擴大報銷額度, 減少報銷審批程序。這需要政府加大資金的補貼力度以充實醫療保險基金[3]。
建立健全我國農村醫療社會保障可以加強工業對農業、城市對農村的支持,擴大農村投資。我國農村處于長期的貧窮階段,農村經濟發展落后,資金來源不足,必須憑借政府、企業、事業單位等外來資金的注入才能更好的發展。為了提高資金使用的規模效益。資金投入應優先投入到條件較好、具備一定實力的鄉鎮,通過改善基礎設施,增強經濟發展能力,強化其對周圍鄉村的輻射、帶動功能。要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城市資金投向農村,特別是結合農村廉價的勞動力資源和豐富的農產品,設立農產品加工企業,使投資獲取豐厚的回報[4]。
建立健全我國農村醫療社會保障可以完善轉診制度,合理分流病人。資源分配時制定相應的傾斜政策,使其流向農村、社區及初級醫療機構,積極開展社區初級醫療衛生保健,充分發揮各級醫療保健網的作用,尤其要充分利用初級醫療機構,為更多的人提供服務,緩解目前大醫院就醫困境,也可以節約就醫份費用,充分利用衛生資源[5]。
建立健全我國農村醫療社會保障必須加強全科農村衛生人才的培養。要發展農村衛生事業,需要教育動員一批醫科大中專畢業生到農村去,充實農村衛生機構。具體可以采取教育動員,政策優惠,機制靈活的方式吸引與留住醫科大中專畢業生人才。通過報效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思想教育,提高大學生的思想認識,教育引導大學生到農村去為農民服務,實現自己的理想價值[6]。
2.2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農村城鎮化醫療社會保障體系
由于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非均衡性,在制定基本醫療的統籌層次和保障水平時,要綜合考慮收入差異,確定有彈性、有差別、有地區特點的繳費標準,因地制宜、因人而異,不搞一刀切。
二元社會體制下城鄉有別的衛生服務供給方式所導致的國家對農村的衛生服務供給嚴重不足,客觀上加大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成本,使農業這個弱勢產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同時也使農村和基層政府在提供超過自身財力的衛生服務過程中形成了大量的債務。為適應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要求,農村衛生服務的供給應由依靠農村和基層政府提供轉向以國家提供為主的政策目標[7]。要加大國家投入力度,要把衛生資源公平地分攤于城市和農村,同時建立農村的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制度,實現農民在衛生服務領域享受到和城里職工同等的國民待遇。
2.3讓困難企業、弱勢群體和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滿足多層次醫療消費需求
困難企業及其職工不能像普通企業那樣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成了問題,影響了社會保障覆蓋率的擴大[8]。解決這個問題,可采取分類別、分程度、多渠道參加社會保險的辦法,即根據不同的繳費能力,采取不同的辦法,制定不同的待遇標準。例如基本醫療保險,對于有部分繳費能力的企業,可實行住院費用統籌和保一定的病種;對于完全沒有繳費能力的企業,地方財政有負擔能力的,可由地方財政出資,建立住院統籌基金和保一定的病種;地方財政沒有負擔能力的,在單位組織、個人自愿、政府同意的原則下,可采取個人繳費形式參保,建立住院統籌基金或保一定的病種。農民工一般應以個人參保為主,并要防止他們的逆選擇風險,例如年輕健康時設法逃避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年老多病時積極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解決辦法有:繳費以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消除因收入不確定帶來的風險;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一個等待期;繳費只有達到一定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才能享受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險待遇[9]。
由于社會醫療保險方式有其相對獨立性,相對于整個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而言,社會醫療保險是整個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構成,具有與基本醫療保險不同功能的另一種保障方式。總之,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應相得益彰,實現效率和公平的統一。
2.4醫療社會保障輔助電子系統的建設
隨著計算機和網絡技術的普及,各種信息系統開始投入使用。建立覆蓋全體公民的社會醫療保障信息系統,注冊公民個人帳戶,該帳戶的號碼與每個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一致,由國家衛生部統一電子化管理。這樣,公民無論到國內任何地方工作,都可以按規定由雇主和自己向個人帳戶注人當時工資一定比例的社會醫療保險金,并可按規定程序和條件領取杜會醫療保險金[10]。
2.5突出政府在醫療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主導作用
衛生部部長陳竺強調,強化政府責任與投入,確立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中央和地方都要大幅度增加衛生投入,逐步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占財政總支出比重,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政府投入兼顧醫療服務供方和需方。事實上,百姓企盼醫療衛生服務應由政府主導,其本意是希望政府對醫療衛生承擔起更多的責任,從而更好地實現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公益性和可及性。政府的責任是什么?應該是出資、籌資、監管和政策支持,而非親自辦醫。因此,實現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公益性和可及性的關鍵雖然是籌資方式,但在組織形式上,則更應強調競爭性。■
參考文獻
[1]孫波.我國城鄉醫療社會保障公平問題研究.大連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32.
[2]張德元.“城鄉統籌”不等于“城鄉統一”[J].社會科學報,2003(10):21.
[3]王慧霞.社會保障與和諧社會[J].人文社科,2007,8:137.
[4]陳少暉, 廖添土. 新農村建設與財政支農機制創新[J].福建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1:105-108.
[5]許可,胡善聯.完善醫療社會保障 提高資源配置效率[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1995,8:412-414.
[6]程孝文.試論新農村建設中的衛生人才培養策略[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07,4:269.
[7]李長江.新農村運動:城鄉一體化[J].農村經濟, 2005(7):7213.
[8]羅元文,趙文祥.建立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J].市場與人口分析,2004,10(5):27-32.
[9]鄭功成.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未來發展[J].勞動保障通訊,2003,(3):22-27.
篇10
論文關鍵詞 監獄 服刑人員 醫療保障
英國前首相丘吉爾曾言:“社會民眾對于犯罪與犯罪人處遇之態度,乃為任何國度文明最佳之試金石。”近年來,“躲貓貓死”、“喝開水死”等新聞事件的先后發出,使監所在押人員的生活生存狀況備受關注,作為“特殊群體”的他們不斷成為輿論討論的對象,監所的監管部門也一度被置于大眾指責的風口浪尖,對該部門的公眾形象造成了嚴重影響,使其失去執法公信力。誠然,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與收監前的非法訊問或入監后牢頭獄霸等人的虐待不無關系,但是在這種現實背景下,即使在押人員因病正常死亡,監管部門似乎也是百口莫辯。
一、構建在押人員醫療保障體系的意義及現實緊迫性
(一)是充分尊重人權的體現
人權問題是當代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但在押人員往往處于被遺忘角落。雖然他們曾經犯罪并在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在押人員享受醫療救治的權利是不能被剝奪的。我國《監獄法》第五十四規定:監獄應當設立醫療機構和生活、衛生設施,建立罪犯生活、衛生制度。罪犯的醫療保健引入監獄所在地區的衛生、防疫計劃。 但我國在押人員醫療保障問題卻不容樂觀。我國監所普遍存在醫療設備陳舊、治療條件差,看守所內的醫生臨床經驗、診治水平與專業醫院有相當差別等現狀。許多在押人員身患各種疾病,有些急性病患者一犯病就會難受得死去活來,可要外出就醫十分麻煩,都要等很長時間。到了醫院,還要預約、排隊又要等好長時間,這對他們是一種煎熬。我們無法體會那種在病痛折磨下又沒有任何期限的等待。
(二)可以為深挖犯罪提供的條件保障
監管場所是違法犯罪人員的聚居地,這些人來自各行各業,各個階層,大多數都接觸過社會的陰暗面,有的人長期從事違法活動,因此監所蘊藏著豐富的犯罪信息資源,監所深挖犯罪在案件破獲中的作用一直是不可忽視的。但破獲案件的前提是看管人員能夠獲得犯罪信息。以下是作者在大連看守所調研期間碰到的一個真實“死刑犯掏出心窩子”的案例。2010年,因故意殺人犯罪被判處死刑的吉林籍小賈被羈押在大連看守所,由于該所的醫療保障條件較好以及管教韓福柱的關心,小賈多年肺炎得以治愈。后來小賈被感化,向管教韓福柱交代了其表哥參與的幾起搶劫案,這幾起案件恰好是大連市公安局的民警們數月來一直在努力偵破的案件,可一直進展不大,根據小賈提供的線索,大連市公安局順利破獲這幾起連環搶劫大案。然而現實情況是大多數監所的醫療衛生條件不高,以至于在押人員的醫療問題得不到保障,致使監所深挖犯罪的作用被大大的弱化了。
(三)是保障監所安全穩定的重要前提
在押人員認真改造是監所安全穩定的重要前提。監獄工作的永恒主題是安全穩定,而搞好罪犯的基本醫療是穩定監管秩序的重要方面。許多新入監的罪犯情緒低落,對前途悲觀失望,喪失信心。如果有病得不到及時治療,就會產生不滿和怨恨情緒,導致脫逃,甚至誘發輕生、兇殺的危險念頭,這樣就給監管帶來極大的挑戰。
(四)是發展監獄生產力的現實要求
我國《監獄法》第七條規定:罪犯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監規紀律,服從管理,接受教育,參加勞動。由此可見我國監獄不但肩負著繁重的監管改造任務,在保證安全穩定的前提下,還要努力發展監獄經濟。我國監獄所創辦的一些企業的收益已經是監獄經費來源的重要途徑,在押人員是監獄生產的主要勞動力,他們的身體狀態與監獄生產的經濟效益密切相關。
二、當前監獄服刑人員醫療保障困境產生的原因
(一)經費嚴重缺乏
2009年3月,關押在西安未央看守所的殺人兇犯范旭東被查出已是肺癌晚期,最長活不過3個月。看守所最后決定盡力救治,并前后花費了14余萬元,幾個月后,范旭東身亡。 按照每人每月12元的醫療費標準,14萬元是未央看守所所有在押人員兩年多的醫療費。罪犯醫療經費的來源,主要來自國家財政撥款,現在財政撥款按每名罪犯每月7元的醫療標準,這種依然沿襲計劃經濟時代的醫療標準至今仍在延用。然而,市場上藥品價格、各項檢查費用居高不下,加之當前的通貨膨脹,按市場消費標準,罪犯現行的醫療經費標準是難以承受罪犯就醫需要的。2010年在湖北省看守所調研期間得到的數據是:湖北省某重刑犯工業監獄從2000年起,省監獄局規定每名罪犯每年的醫藥費為84元,省局每年撥款6.5萬元,從2002年到2010年,該獄每年實際支出均在12萬元以上,每名罪犯開支平均在120元以上,醫療費用嚴重入不敷出。因為經費的不足 導致了監獄醫療硬件設施落后、陳舊;看守所內的醫生臨床經驗不豐富、診治水平不高。
(二)對在押人員仍存在錯誤的認識觀念
雖然人性化對待在押人員的先進理念已經開始在我們的司法隊伍中萌發和復蘇,但對在押人員的歧視仍然比較普遍。在中國古代有一種叫做“髡”的刑罰,就是男性在押人員剃光頭。據了解,全國不少羈押場所,對在押人員的第一項入門儀式就是剃光頭。甚至在民主法治的今天,有些地方仍然對犯罪人員進行游街示眾。對在押人員的歧視,必然造成對押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的漠不關心。
(三)對可能帶來的不安全隱患的顧及
對于看守所來說,安全是天職。恰恰也有些在押人員會利用就診的機會逃跑。所以很多監所在對待在押人員是否需要就診的問題上十分慎重。做出同意決定后,在押人員外出就醫手續的嚴格、警戒措施的高標準和不菲的就醫費用,也讓監所十分頭疼。我國新《刑事訴訟法》第254條也規定:“……對于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三、監獄服刑人員醫療保障問題改革探索
(一)出臺并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
以上海和新疆為例,2006年7月4號上海市印發了《上海市在押人員就醫保障和管理暫行辦法》,使得上海的在押人員醫療保障有章可循,并以此建立了長效穩定的機制。近年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將ISO9000質量認證理念運用到監管改造中,出臺了《監管改造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該文件始終將服刑人員的生活衛生工作置于監管改造質量管理體系的全過程。監獄生活衛生管理的新模式實現了由以往重服務、輕管理的粗放式管理,向既重視服務又重視管理的精細化管理的轉變。 針對目前全國缺乏統一的罪犯醫療保障問題相關制度的實際情況,應由國家制定一個統一的全國性基本標準,各省市根據自己社會經濟文化發展水平,再結合自己的特有情況再制定專門的符合自身情況制度。只有這樣建立起兩級甚至多級體系,才能不斷完善在押人員的醫療體系。
(二)探索新型醫療合作模式
2010年9月14日,廈門第一看守所的醫療室經廈門市公安局和衛生局協商、研究,由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派駐,在9月2日掛牌成立,2010年9月14日正式運營。 廈門市的創新之舉,值得借鑒和推廣。醫療合作模式相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操作起來相對靈活,只需要看守所與醫院達成協議。
(三)學習國外經驗,嘗試引入社會保險
在全民醫保社會化的今天,在押人員仍處在社會化醫療保障尚未觸及的領域。服刑人員原本是社會人,有不少服刑人員在社會上參加了社保,但到了監獄后由于種種原因,其原有的社保關系中斷了。在我國,如果一個國家機關的人員在59歲被判刑了,那么此后其所有退休待遇都被剝奪了。在著力改變此種不合理現狀時,力促在押人員的醫療保障社會化將是行之有效的辦法。
1.學習法國經驗,改革現有制度,對于一個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社會人,如果有一天他從一個社會人轉變為在押人員,但他社會上的一些基本醫療保障不會被中斷。
2.為入監前沒有什么醫療保障的在押人員購買醫療保險,減輕監所負擔。看守所、監獄、勞教所等羈押單位應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的管理部門或保險公司等相關單位主動銜接,保障工作順利進行。
(四)加強宣傳,改變傳統舊觀念
1.引起領導重視。中國的現實情況是某件事被領導重視了,這件事就容易辦。而當前情況是許多領導仍然保持著舊的思想觀念,歧視在押人員。因此首先要改變相關部門領導的舊觀念舊思想,引起他們的重視,這樣才利于后面事情的開展。
2.改變醫療人員態度。醫療人員對在押人員的歧視也是不可忽視的。有的醫療人員得知要去救治的對象是在押人員時,心里就會產生一些不情愿,甚至拒絕出診;有的醫療人員在為在押人員就診時態度差,敷衍了事,甚至侮辱在押人員。這對生病的他們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造成了傷害。所以我們應當在醫療衛生行業加強教育宣傳,使在押人員在醫生的“手術刀下”就是一個普通人。
(五)細化日常工作機制
1.把好入監收押體檢關。體檢時首先認真詢問罪犯既往身體狀況,其次進行細致全面的體檢,對不符合收押條件的,堅決把“病源”堵截在監外。
相關期刊
精品范文
10醫療設備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