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工作通知
時間:2022-02-12 0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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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鎮、工業區、菊園新區:
為推進本區統計法制宣傳工作的深入開展,搞好本區第二次經濟普查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35號)、中共中央宣傳部和國務院第二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的《關于認真做好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宣傳工作的通知》(國經普辦字〔20*〕8號)精神以及上海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上海調查總隊(滬統字〔20*〕31號)文件精神,本區統計局和經普辦將20*年統計法制宣傳和經濟普查宣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加強統計執法檢查,宣傳統計法律法規。
年內將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采取突擊檢查與經常性檢查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法,同時向被檢查單位宣傳統計法律法規。(詳見附件一)
二、結合市統計局和區法宣辦的法制宣傳工作,繼續做好本區統計法制宣傳。
根據市統計局的法制宣傳工作要求,在“12.4”全國統計法制宣傳日、統計法制宣傳旬中,開展多種形式的統計法制宣傳工作,并結合本區實際情況,進行統計法制宣傳。一是在本區報刊、電視、廣播等媒體上作專題宣傳;二是召開各個層面上的法制工作座談會,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并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詳見附件二)
三、開展經濟普查宣傳工作。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經濟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經濟普查宣傳工作的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工作計劃、工作步驟和組織方式,確保宣傳工作與實際操作步調一致,突出重點,有序進行。(詳見附件三)
四、建章立制,促進統計法制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本區擬建立一系列規章制度,來規范統計法制工作。年內率先建立街鎮統計法制工作制度,街鎮統計法制信息上報制度,進一步完善統計督查制度,為統計法制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打好基礎。
五、著重推進統計法制宣傳與統計業務的結合工作。
每個街鎮、每個業務科室在進行統計業務培訓之前,要始終將統計法制工作貫穿于整個統計業務之中,牢固樹立業務當前、法制領先的觀念,切實做好依法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