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自由主義范文

時間:2023-06-02 15: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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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自由主義

篇1

第一,貿易自由主義理論建立在各國經濟發展相對平衡的基礎上,但現實情況是,亞非拉等后進國家在被發達國家壓榨和壓制了幾百年后,相對優勢已經所剩無幾。

第二,貿易不是獨立存在的,它首先與政治緊密相連。國家首先面臨的是生存和自治的問題。貿易自由主義固然有很多好處,但國人必須首先安全的生存下去,完全依賴他國的生產,必然會導致在國家發生危急情況的時候無法自處。

第三,貿易自由主義忽視了財富與財富生產力的關系。德國的經濟學家李斯特曾經說過:財富的原因與財富本身完全不同。一個人也許很窮,但是他如果據有那份生產力,可以產生大于他所消費的有價值產品,他就會富裕起來。由此可見,財富的生產力比之財富本身,要重要得多,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經增加的財富獲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經消失的財富獲得補償。個人如此,對于整個國家來說,更加是如此,而財富的原因就是生產力。

貿易保護主義,是指在對外貿易中實行限制進口以保護本國商品在國內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競爭,并向本國商品提供各種優惠以增強其國際競爭力的主張和政策。貿易保護主義由來已久,它的支持者認為貿易保護主義有利于保護幼稚工業、促進民族產業的發展、維持國際收支平衡,甚至是維護國家安全以及增強民族自信心。對于正在進行工業化建設的國家,政府的干預和恰當地利用保護手段會非常有助于企業增強在世界市場上的競爭能力。貿易保護主義也存在著無法避免的局限性。對于保護幼稚工業,首先政策制定者無法確定哪些幼稚工業值得保護,即將來一定會有盈利,人們在確定保護項目時往往根據該產業給人的印象有可能是有效益的,但是承擔幼稚工業低效益產品的額外費用卻是普通民眾,保護幼稚工業導致的資源浪費也要全民來負擔。而且,我們通常不了解哪些民族產業是需要保護的,往往是在決策者的振臂一呼下,某些產業就成為了民族產業,必須得到保護。至于保護就業,我們完全可以提出反問,為什么本國具有優勢的產業不能擴大生產,而是把大筆資金投入到不具有優勢的產業,以浪費資源和國民資金來保障其工人的就業。在國內政治中,保護主義總是容易成為某些集團謀取私利的工具。

篇2

【關鍵詞】泛珠三角市場一體化 投資服務貿易自由化 法律問題

一、泛珠三角市場一體化與投資服務貿易自由化法律問題產生的背景

泛珠三角市場一體化與投資服務貿易自由化,無疑則是推動中國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試驗田”。那么,究竟怎樣才能有效促進泛珠三角市場一體化與投資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持續健康發展?筆者認為, 政府擬定泛珠三角區域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規劃,區域內相關省區各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是有效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長期合作的重要步驟。但僅有這些還是遠遠不夠的,只有在此基礎之上,進一步建立健全科學穩定的法律支撐保障體系, 才有可能真正確保區域首長聯席會議達成的共識能夠順利地付諸實施, 泛珠三角區域經濟社會一體化的構想才有可能真正得以實現。

二、泛珠三角市場一體化與投資服務貿易自由化遭遇法律障礙

(一)地方政府法治程度不高。

由于地方政府法治程度不高,依法行政尚未成為區域內各級政府的自覺行動, 加上行政區劃的剛性約束和長期實施省份經濟所形成的思維定勢,必然會出現各行政區在追求自身地方經濟利益的同時,忽視或損害區域經濟發展的整體利益,如產業結構上的重復建設、追求大而全或小而全、熱衷市場分割和制造環境水域污染等等。

(二)區域經濟立法不全。

為了謀求更大、更強、更快的發展,中國的一些省區近些年來也一直在嘗試著進行區域合作,如先后成立過“ 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西南六省七方聯席會、環渤海經濟區城市聯席會、長三角 15 城市市長聯席會等,但由于中國區域經濟法律制度缺失,不僅未能及時制定出保護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法律和法規,而且傳統的司法和執法體制也很難超越地方行政權力的嚴重束縛, 其結果, 必然導致各行政區政府政出多門, 為了保護和謀求地方利益而大搞市場壟斷和市場分割, 根本難以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區域經濟合作,省份經濟空間格局一直難以突破,甚至出現了日益嚴重的“板結化”傾向。

(三)區域執法軟弱乏力。

雖然中國已經制定和頒布實施了《 反不正當競爭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價格法》《產品質量法》《廣告法》等一系列的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法律, 但這些法律在該經濟區域內的某些地區根本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各種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很難得到及時有效的懲處。

三、泛珠三角市場一體化與投資服務貿易自由化亟待建立完備的法律支持體系

(一)進一步完善區域經濟法律制度體系。

1.制訂實施《區域經濟合作法》或《區域經濟發展協調法》

實現泛珠三角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構想,積極推進區域內各利益主體之間的長期有效合作,就必須抓緊制定一部《區域經濟合作法》或《區域經濟發展協調法》,借助法律的力量來調控和平衡該區域內各類主體之間的關系。該法的主要內容, 是要明確規定區域經濟合作的內容、形式、程序,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區域經濟發展協調組織各自的權限、義務、職能和職責,建立區域協商仲裁制度等等。作為促進和振興中國區域經濟發展的基本法,它的盡快制定對于確保跨行政區的區域經濟的一體化發展無疑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2.加快推進《區域規劃法》

由于我國至今一直沒有制定《區域規劃法》,所以長期以來我國的區域規劃工作一直缺乏應有的指導、規范和制約,其結果是必然導致區域規劃工作體制不順,所制定的各種區域規劃大都缺乏應有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因此,為了有效推進區域經濟的一體化發展,就應當在進一步改革和理順我國規劃管理體制的基礎上制定一部專門規范區域規劃工作的法律,以逐步確立區域規劃的法律地位。

(二)簽訂《泛珠三角區域信用公約》。

信用是市場經濟的靈魂,也是區域經濟有效合作的基礎。為了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的良好合作,建立健全區域信用管理體系,在區域內確立統一的信用標準和信用規則是完全必要的。因此,合作各方首先應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共同簽訂《泛珠三角區域信用公約》,并盡可能賦予其應有的法律效力。其次,還應進一步修改完善金融法、物流法、科技進步法、人才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并組織力量對已經制定生效的一些地方性法規和“紅頭文件”進行一次系統的清理,以徹底清除對那些妨礙區域經濟合作和一體化發展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再次還要完善執法機制,加大執法力度。

鑒于我國區域經濟合作中所存的各種問題,我們認為,在我國完全有必要引入和建立符合國情的憲法訴訟制度和雙重司法制度, 以消除地方立法和司法審判中的地方袒護主義。其基本的思路是,在維持現有法院體制不變的情況下,另行按照經濟區的發展要求設置大區法院。如我國目前現有六大經濟區,可以初擬設立六大區際法院,以直接受理和審判區際法院管轄的跨區爭議案件。對于不服大區法院判決的,包括違反憲法有關條款規定的案件,當事人可以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判決為最終判決,以樹立法律的權威,從而確保區域經濟的有效合作和一體化的順利發展。

參考文獻:

[1]黃進應重視和加強對中國區際法律沖突的研究[J].政治與法律,2012(05).

[2]袁泉世紀末對中國區際法律沖突研究的回顧與展望]EB/OL].http://dsaj.gov.mo,2013.

篇3

    1.亞當·斯密之前的貿易保護理論與政策

    在亞當·斯密的自由貿易理論體系創立之前就存在貿易保護和自由貿易之爭。重商主義最早提出貿易保護的觀點,盡管不夠系統,但其理論的基本點:“鼓勵輸出、限制輸入,發展經濟,實現國家財富積累”已經被當時各國政府所采納。一些貿易保護的手段諸如行政管制、高額關稅、退還稅款、發放獎金和補助金、特許證等被政府廣泛使用。

    16世紀后期的英國,重商主義的發展達到。從17世紀開始,一些商人、政府官員、學者先后提出自由貿易的觀點,并且在18世紀上半葉的英國發生了兩場著名論戰:一是關于放寬與法國貿易的限制是否對英國有利。主張自由貿易的和主張貿易保護的兩大派別分別創辦了各自的雜志來宣揚自己的觀點。盡管兩派在理論上各不相讓,但政府還是執行了貿易保護主義的政策,而主張放寬英法貿易的條款未能得到批準。二是英、法、德等國的學者圍繞國際經濟是否存在內在平衡機制所進行的論戰。以休謨為代表的學者從貨幣數量論出發,認為國際經濟中存在自動平衡和調節機制,不需要政府的干預國際經濟會自然的保持平衡,因此,他們主張貿易自由;以斯圖亞特為代表的學者則反對休謨的貨幣數量論,否定國際經濟中存在自動平衡機制,主張政府干預和貿易保護。這場爭論在理論上也是難分勝負,但在現實中各國政府(包括當時比較先進的英國)仍然實行貿易保護主義的措施。

    2.亞當·斯密之后的貿易保護理論與政策

    理論界一直把1776年斯密的《國富論》的出版視為自由主義理論體系創立的標志。作為古典經濟自由主義的奠基者,斯密對重商主義的國家干預觀點進行了批判,并鼎力主張對內實現自由放任、對外實行自由貿易,主張降低關稅和取消出口補貼和獎勵金,并提出了較為系統的國際貿易理論,即“絕對成本說”。大衛·李嘉圖對斯密的自由貿易理論作了進一步補充和發展,提出了更為現實的“比較成本說”。絕對成本說和比較成本說構成了古典貿易理論的核心。

    然而,斯密《國富論》的出版并沒有對英國和其他西方各國的政策產生立竿見影的影響。在斯密和李嘉圖完善自由貿易體系的同時,和其觀點相對立的一些經濟學家仍然始終倡導貿易保護,為此雙方不斷展開理論較量。1860年英法兩國簽定了《科布登—謝瓦利埃條約》,隨后,英國又和其他國家簽署了降低關稅的商貿條約,從而使西歐各國走上自由貿易道路。《科布登—謝瓦利埃條約》的簽定,標志自由主義政策在英國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而這距離1776年斯密《國富論》的問世將近一個世紀的時間。由此可見,開辟貿易自由主義政策的道路是多么艱難。

    3.現代貿易保護主義理論與政策

    盡管自由主義理論從提出到付諸實踐需要將近一個世紀的時間,但不能否認,自斯密創立自由主義體系以后,盡管也出現過李斯特和凱里為代表的貿易保護主義理論,但一直到凱恩斯的經濟理論產生,在170年的歷史中貿易自由主義始終占據了理論上風。到了新古典經濟學的核心人物馬歇爾時期,雖然現實中各種貿易保護的政策不斷被實施,壟斷也不斷出現,但馬歇爾在他的《經濟學原理》一書中仍然是宣揚自由主義,在稍后出版的《工業和貿易》一書中雖然涉及到壟斷問題,但他認為壟斷和競爭只是程度上的差別而無本質區別。只有到凱恩斯經濟理論的提出,才從根本上動搖了自由主義的理論基礎。

    然而,現實卻非如此,真正貿易自由的歷史卻非常短暫。自由主義在實踐中獲勝的同時就開始遇到挑戰,因為從19世紀60、70年代開始各種壟斷組織不斷出現,并在各國逐漸取得主導地位,進而為國家壟斷奠定了基礎。同時,李斯特和凱里的貿易保護理論對德國、美國的政策產生了影響。德國率先實行貿易保護,法國和美國分別于1881和1890年重新設立了關稅法,意大利、奧地利和瑞士等國也相繼實行貿易保護主義的政策。進入20世紀以來,國際市場的競爭更加激烈,整個資本主義世界存在生產過剩的危機,為了擺脫危機,各國互相用高關稅封閉本國市場,互相用貨幣貶值及降低工資等方法提高本國經濟競爭力,使各國內部和各國之間的矛盾日益加深,最終導致了世界大戰的全面爆發。

    二戰結束后,除美國以外的各壟斷資本主義集團均遭重創,美國對歐洲、日本具備了無可匹敵的競爭優勢,美國此時開始倡導自由貿易,但到20世紀60年代末,日本、德國的經濟逐漸恢復并日益強大,大量美元外流,致使布雷頓森林體系動搖,1969年尼克松政府以保衛美元為由提出,為了保持對外軍事支出,維護冷戰盟主地位,美國的貿易收支經常保持盈余是必要的,為此,必須采取貿易保護主義的政策。

    上述歷史表明,從19世紀70年代開始,在自由主義政策實施不久,保護主義的政策則開始陸續在各國出現,到20世紀開始逐漸加強,在二戰以后,盡管日益強大起來的美國開始宣揚貿易保護,但60年代以后隨著日、德等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各國又重新舉起了貿易保護的旗幟。

    4.新的貿易保護主義的興起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兩次石油危機使世界經濟增長緩慢,各國的貿易保護主義勢力都在不斷增強,逐漸形成了新的貿易保護主義浪潮。新的保護主義和傳統的貿易保護相比,更具有隱蔽性的特點:

    (1)非關稅壁壘

    傳統的貿易保護主義主要是通過限制進口來保護國內工業,其手段是構筑高關稅壁壘,跟傳統的貿易保護主義相比,新的貿易保護更側重非關稅壁壘。具體包括進口限制、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自動出口限制、報關手續干擾、技術和衛生標準等。一些非關稅壁壘目前已經成為各國政府干預外貿、限制進出口的主要政策措施。據統計,現在各國實行的非關稅壁壘手段上千種。有些非關稅壁壘如“技術標準法規繁多,讓出口國防不勝防,有些技術標準要求嚴格,使其他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很難達到。”一些發達國家順應國際經濟發展的潮流,開始使用綠色貿易壁壘進行保護。

    (2)集團化和區域化

    隨著國際經濟競爭越來越激烈,一些國家紛紛結成各種各樣的經濟貿易同盟,集團化和區域化趨勢加強。集團和區域內部相互取消關稅,實現商品和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同時,對外推行貿易限制政策。很多集團和區域組織建立的初衷就是為了對付外來競爭,保護成員國的經濟利益。因此,集團和區域化組織具有天然的排外性和貿易保護性。以歐盟為例,從1958年來歐盟不斷排斥成員外的貿易,導致內部相互進口的比重不斷上升:1958年為33.8%,1971年為51.0%,1985年為57.0%,1992年為58.9%,1998年為63.2%,2000年為79.2%。

    (3)在自由化掩蓋下的貿易保護

    為了實現本國的貿易利益最大化,各國政府紛紛借助于各種非關稅壁壘和其他名義來實現貿易保護,更有甚者高舉自由化的旗幟來達到貿易保護的目的。例如,近幾年歐盟各國借環保為名而頻繁使用的綠色壁壘,一些國家借各種經濟一體化組織實現的各種保護措施等等。給人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世界經濟的發展趨勢是越來越開放,各種貿易組織如GATT和WTO一輪一輪談判不斷地降低關稅,東京回合后,歐共體平均關稅為6.0%,日本為5.4%,美國為4.9%,烏拉圭回合后,發達國家的平均關稅

    又進一步降到4%,但非關稅壁壘不斷加強,到烏拉圭回合后,非關稅壁壘已達2700多種,并且借助于GATT的免除條款、利用公平貿易的借口,逐步走向雙邊和歧視性貿易,形成了一整套系統的保護制度和機制,限制的范圍已擴展到勞務和高技術領域,出現了許多經濟集團搞集體貿易保護政策的情況。在自由化的旗幟掩蓋下的各種貿易保護具有很強的隱蔽性、矛盾性和欺騙性,因此也被稱謂“超級保護主義”。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國,美國舉雙手贊成貿易自由化和積極參與GATT和WTO的談判,同時又不斷地帶頭實施各種貿易保護。1984年美國國會通過《貿易與關稅法案》,而1988年經里根總統簽署,正式成為美國法律的《1988年綜合貿易與競爭力法案》也有著濃厚的保護主義色彩,而且近年來保護主義議案不斷增加。美國的所謂'301'、超級'301'等條款,都是貿易保護的典型代表。

    二、貿易保護的規律性和發展趨勢

    1.貿易保護的規律性

    (1)它經常出現在這些時候:當一國經濟比較落后或面臨經濟危機的時候;當一國原有的優勢面臨威脅或即將失去的時候;爆發戰爭期間。(2)貿易保護和自由貿易基本是交替進行的,而且自由主義的歷史非常短暫。19世紀40年代之前西方工業國都在實行貿易保護措施,1846年英國廢除谷物法以后到19世紀70年代各國主要實行自由貿易政策;19世紀70年代各國又開始實行貿易保護政策,二戰以后至60年代末實施自由貿易;70年代以后新的貿易主義政策又被各國逐漸采用。(3)誰變成強國誰就率先打破貿易保護而提出自由貿易。19世紀40年代的自由貿易政策由當時的強國英國率先提出和實施;20世紀40年代自由貿易政策由當時強大的美國率先提出和實施。(4)世界經濟處于增長和繁榮階段易實施自由貿易政策,而世界經濟面臨或處于蕭條階段易實施貿易保護措施。(5)理論上自由主義占據霸主的地位時間較長,在現實中真正的貿易自由發生卻很短暫。自由主義更多時候是宣傳的口號,可用一句形象的話來表達:自由貿易只是高高舉起的旗幟,但在這面旗幟下沒有更多的國家跟從。

    2.貿易保護的發展趨勢

    (1)在未來很長的時間里貿易保護仍然是各國貿易政策的支撐點。不僅包括發展中國家,一些發達國家之間由于競爭的激烈會不斷實施貿易保護。(2)保護的手段時而透明、極端化(關稅、政治、軍事等手段),時而隱蔽化(各種非關稅壁壘)。(3)新的保護手段不斷應勢而生(各種技術和綠色壁壘)。(4)整體保護增強(更多貿易組織會不斷出現)。

篇4

自由主義思想起源于17世紀的英國,初期的自由主義維護宗教寬容、崇尚貿易和實業。關于自由主義最早的詳徹論述見于洛克的著作,1776年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闡述了自由貿易的原則,同年美國革命制定了第一套根基于自由政府概念的憲法,18世紀晚期自由主義成了幾乎所有發達國家的主要意識形態。發展到現代,自由主義者杜威、凱恩斯、羅斯福主張建立更精密的政府制度作為保護個人自由的堡壘,在延續資本主義的同時保護公民免于過度的貧窮。一些自由主義者如哈耶克在他的著作《通往奴役之路》中則以政府角色的不正當改變為由反對這些制度。盡管具體觀點有分歧,但自由主義者們在維護個人自由相對于其他政治目標的優先地位,在維護民主自由的政治經濟制度方面的觀念是共同和一貫的。

容易引起人們詬病的是自由主義者在文化上的態度。自由主義者主張一種多元的文化政策,強調尊重個人在道德觀和生活方式上的權利,通常反對政府限制文學、藝術、學術、賭博、性、、合法婚姻年齡、墮胎、生育控制、酒、大麻及其他,大多數自由主義者反對政府干涉這些領域,荷蘭在這方面可視為世界上最自由的國家。

多元的文化政策和道德領域過分的個人自由會給社會精神文明的建設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當今西方社會的種種社會病:享樂主義流行、、亂性、泛濫等都直接或間接地與自由主義在文化上的相對主義政策導致的道德觀念的混亂有關。這種道德和文化觀念上的混亂既不利于良好的社會秩序的形成,也不利于社會精神文明的發展。在持保守立場的人們看來,自由主義者在文化和道德上對人性的遷就和放縱常常是無節制和令人無法容忍的。我們理應在道德的善惡之間、在觀念的美丑之間保持更為傳統和有節制的立場,因為對生活放縱和無節制的態度對于人類精神的成長總是不利和有害的。美國文化和媒體研究所的一項調查也發現,當代美國人意識到國家倫理道德觀念受多元主義文化的影響而呈下降的趨勢,從而主張向以上帝信仰為基礎的傳統道德觀念回歸。

篇5

【關鍵詞】國家干預主義 經濟自由主義 啟示

所謂國家干預主義是強調市場失靈,認為市場機制的缺陷必須通過國家干預來彌補市場不足的經濟理論和政策。而經濟自由主義是強調市場機制的有效作用,反對國家干預的經濟理論和政策。分析和研究這兩種經濟主義的演進以及每個階段所采取的政策主張,對我國建立健全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一、重商主義與古典政治經濟學

重商主義起源于中世紀高度的國家主義思想的產生,其歷史背景是始于15世紀西歐地區新型民族國家的興起,即用專制的中央集權的民族國家取代中世紀封建地方割據的諸侯小國。重商主義強調國家的作用,把中央集權的國家干預經濟看作是經濟發展、國家富強的有力保障。早期重商主義者要求禁止金銀的出口,增加金銀的進口,以積累本國的金銀貨幣。而到了晚期,重商主義者則要求國家鼓勵出口,讓金銀貨幣投入貿易,保持貿易順差,吸引更多的金銀貨幣流入本國。

重商主義的學說和政策后來阻礙了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因而受到古典政治經濟學的批判。

古典政治經濟學反映了這一歷史時期資產階級的利益和要求,他們反對封建貴族的特權,要求取消一切不利于資本主義發展的限制措施和政策。他們提出了“自由放任”的口號,推崇“自然秩序”的思想,反對國家對經濟的干預。

古典政治經濟學的主要代表是英國經濟學家亞當·斯密,他對重商主義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他于1776年出版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一書的第四篇《論政治經濟學體系》之中。亞當·斯密提出的自由放任的思想,主張讓“看不見得手”調節經濟,被視為現代經濟學的真正開端。

二、凱恩斯經濟學與新古典經濟學

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金融危機爆發前,新古典經濟學在理論和政策方面都是支配著統治階級和學術界的經濟思想。

然而1929———1933年的經濟危機猛烈的沖擊了新古典經濟學否認危機和失業的理論。嚴重的經濟危機和大量的失業現實,使古典經濟學家處于很尷尬的境地。凱恩斯經濟學就是在批判新古典經濟學中建立起來的。凱恩斯在1936年出版《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以此來批判古典經濟學的學說。

與古典經濟學的觀點相反,凱恩斯提出的新觀點的核心在于反對自由放任主義,強調國家干預。凱恩斯認為一個國家經濟的發展取決于有效需求是否充分,而有效需求不足的最終原因在于人們的心理預期,經濟機制對此無能為力。因此,調節有效需求需要通過國家的干預。他強調,實行國家干預既是使現代經濟避免全盤毀滅的唯一可行方法,也是使個人才能得以成功發揮作用的必要條件。

新古典經濟學的統治地位被凱恩斯經濟學所取代,主張國家干預的凱恩斯主義經濟學成為西方經濟學中的主流經濟學,并成為西方國家的政府經濟學。國家干預主義與經濟自由主義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大論戰中,以國家干預主義的勝利和經濟自由主義的失敗而告終。此后,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主張國家干預主義的凱恩斯主義在西方經濟學中獨領,經濟自由主義退居非主流的次要地位。

三、新古典宏觀經濟學和新凱恩斯主義經濟學之爭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各資本主義國家出現了“滯漲”,即增長率消失、失業率高漲和通貨膨脹加劇,凱恩斯主義束手無策。因為以往的現象通常是:失業率高的時候,通貨膨脹率一般比較低;反之,通貨膨脹率較高的時候,失業率比較低。凱恩斯主義對付高失業率的措施是實行擴張性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對付高通貨膨脹率的措施是實行緊縮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但是,滯漲卻是高失業率和高通貨膨脹率同時出現。面對凱恩斯主義的無策,經濟自由主義的浪潮又一次掀起。

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中,西方經濟學發生巨大的變化。凱恩斯主義獨領的歷史結束,代替它的是新古典宏觀經濟學和新凱恩斯主義經濟學的對峙和論戰的新局面。

20世紀60———80年代,在思想領域以及政策層面上,國家干預主義和經濟自由主義此消彼長。一方面,隨著新古典宏觀經濟學的興起,以其為指導的經濟政策日益被采用;另一方面,以國家干預為特點的凱恩斯主義有了新的發展,雖然其發揮受到很大限制,但并沒有沉淪。

四、國家干預主義與經濟自由主義的融合

進入90年代以來,國家干預主義和經濟自由主義此消彼長,從而出現融合的趨勢。倡導國家干預主義的新凱恩斯主義逐漸吸收了貨幣學派、理性預期學派的一些觀點,使國家干預經濟的政策體系發展到一個新的層面。另一方面也吸收了理性預期、自然失業率等觀點,在運用大量模型的基礎上,提出為了消除市場失靈,政府應該對經濟進行適度的干預。

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經濟實踐表明,在經濟思想領域和經濟政策層面上,國家干預主義和經濟自由主義的融合不斷深化。單一的干預政策或自由放任的政策都無法保證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國家干預和經濟自由的沖突日益淡化,融合是大勢所趨。

五、國家干預主義和經濟自由主義演進的啟示

1.不應該單純的評價國家干預主義和經濟自由主義的是非功過,不能脫離特定的歷史階段去評斷它們的成敗得失。只有把特定的學說和主張放在特定的歷史階段上來考察,才能準確的評定它們特定的歷史地位。

2.無論采取哪種方式的經濟政策,都應該從歷史的視角出發,應該根據一國自身的發展情況和國情出發。

參考文獻:

[1]吳易風.經濟自由主義和國家干預主義論爭的歷史考察[J].當代思潮,2002(2).

[2]劉燦.經濟自由主義和國家干預:基于經濟思想史的理論回顧[J].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09,(12).

篇6

【關鍵詞】新自由主義市場化中國經濟改革

新自由主義是20世紀20、30年代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西方經濟學理論和思潮,是古典經濟自由主義思潮在20世紀新形勢下的回歸,它秉承自由主義原則,以反凱恩斯主義的面目出現和興起。到20世紀70年代末,新自由主義從早期僅停留于理論層面的邊緣性思潮,開始占據美英等國主流經濟學地位。后來,以“華盛頓共識”為標志,新自由主義作為被政治化和意識形態化的理論和政策主張,開始應用于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和國際組織推動的全球化實踐,成為20世紀后期最有影響的理論思潮之一。新自由主義流派眾多,理論來源各有不同。推崇自由市場機制和私人企業制度的優越性,全盤否定社會主義和公有制,以及強調弱化國家的職能是其基本的經濟和政治主張。在全球化背景下,新自由主義對許多國家的經濟理論和實踐產生了重要影響。如何評析新自由主義,已經成為我國經濟改革過程中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

對新自由主義的借鑒與中國經濟改革

20世紀90年代以來,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漸趨深入,可以看到,中國市場經濟改革的思路設計受到了來自新自由主義的理論和政策影響。誠然,在中國的市場經濟改革進程中,新自由主義能夠提供可資借鑒的理論價值。

首先,新自由主義對完善的市場機制作用的充分肯定具有積極意義。作為有效的資源配置手段,市場確有無可比擬的優勢。盡管新自由主義認為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是以私人企業制度為前提的,但撇開對市場機制作用的制度前提的強調,新自由主義對于完善的市場機制作用的充分肯定,在全球化背景下對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軌國家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中國經濟改革的實踐已經證明,正是市場經濟取代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激發了中國經濟的生機和活力。雖然我國市場經濟改革的目標已經明晰,仍然有許多人對傳統體制抱有幻想。特別是美國次貸危機引發全球金融經濟危機之后,世界各國紛紛加大國家干預力度,以應對經濟衰退。中國政府為應對危機,進一步強化了國家和政府在經濟領域的作用,國家干預與市場調節的矛盾再次成為改革關注的焦點,以至于出現了關于“國進民退”和“再國有化”的爭論。事實上,我們不能因為反危機的特殊性,來否定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方面的積極作用甚至改變市場化改革方向。盡管中國經濟在市場化改革進程中持續發展并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中國還遠未建立起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積極借鑒新自由主義對市場機制作用的分析,對于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一步堅定市場化改革方向具有重要意義。

其次,新自由主義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與市場關系的理論主張具有現實意義。新自由主義認為,國家干預會扭曲正常的市場信息,限制私人經濟活動,不僅帶來經濟效率的損失,也會造成對民主政治的的破壞和對個人權利的侵犯。因此主張國家放松管制,推動貿易和投資的自由化、國際化。除早期個別提倡完全不受束縛的“自由放任”之外,多數新自由主義者也強調國家在保證市場和價格最大限度發揮作用方面不可或缺,認為國家的主要功能是維護法律和秩序,保證契約的履行,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

新自由主義的這些思想可以為當前中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提供借鑒。新舊體制下的政府作用和功能有著根本差異。中國經濟改革的深化有賴于政治體制改革,尤其是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厘清政府與市場作用的邊界,可以為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明確方向。當前我國經濟改革實踐中往往出現許多政府部門在利益驅動下,以“市場失靈”為借口,不愿意放棄部分行政權力,不愿意按照新體制的要求履行新的職能,使得政府職能行使普遍存在“越位”和“缺位”現象。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建立,如何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宏觀調控體系,尤其是如何合理界定政府與市場的職能,已經成為現階段深化改革最具挑戰性的課題。

對新自由主義的反思與中國經濟改革

受新自由主義思潮的影響,無論是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出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甚至引發經濟社會危機。這些問題在中國經濟改革中也有不同程度的反映,但對問題本身及其產生的原因,需要我們理性分析。

新自由主義對自由市場機制的盲目推崇,導致了嚴重的財富分配不公。新自由主義主張政府大幅度削減公共開支,取消社會福利體系,導致國家在調節收入分配和緩解貧富差距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大大弱化,一些實行新自由主義的發展中國家不同程度出現了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

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經濟發展成績顯著,社會財富不斷積累。近年來,關于財富和收入的合理分配開始成為全社會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但是否能夠因此認定財富分配不公是新自由主義造成的呢?基尼系數是國際上衡量收入分配平等程度的通行指標。在聯合國有完整的統計數據的100多個國家中,基尼系數最高的10個國家,除了中國外,其他就是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國家。另據世界銀行報告,美國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財富,而中國則是1%的家庭掌握了全國41.4%的財富。這兩組數據令人深思。一方面,中國是發展中國家經濟增長最快的國家之一,但收入分配不公問題相當突出;另一方面,中國財富集中度不亞于新自由主義思想根基最深的美國。而中國的社會制度屬性決定了我們有充分的理由比這些國家更加關注和致力于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簡單地把收入分配失衡、貧富差距擴大歸因于新自由主義的主張,從根本上說是站不住腳的。當然,中國政府在堅持市場化改革的同時,還需要進一步處理好增長與分配的關系,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和實施多元化的社會調控體系以干預收入分配。

新自由主義要求發展中國家減少國家對經濟的干預,推行全球化,加強了發展中國家對發達國家的依附。新自由主義主張貿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和經濟的非管制化。由于發展中國家在國際分工中存在的劣勢,只能聽任發達國家控制和支配世界經濟,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安全面臨巨大的挑戰。

中國經濟改革的成功與中國堅定的市場化改革和長期堅持對外開放的戰略密切相關。中國減少國家對經濟干預的實踐所取得的一個突出成就是國有企業改革。國有企業通過市場化改革,逐步擺脫了傳統體制下對國家的依賴,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通過制度變革和布局調整,中國國有企業的整體競爭力不斷增強。這可以從中國國有企業在全球500強中的數量逐漸增多得到反映。不過,國有企業制度本身存在復雜的委托關系和特殊的政企關系,國有企業競爭優勢主要存在于壟斷行業的事實,仍然考驗著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能否有機結合的理論命題。由于國家對經濟干預過多仍然是阻礙中國經濟市場化改革的重要因素。減少國家對經濟的干預,選擇合理的經濟調控方式,依然是下一階段深化經濟改革的重要內容。

新自由主義者主張全面私有化,可能引發一系列嚴重的經濟和社會問題。新自由主義認為私有制是最理想的制度,并推動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軌國家的全面私有化進程。全面私有化使財富日益集中在少數人手中,造成了一些國家普通民眾的經濟貧困化和社會地位邊緣化。

不可否認,中國國有企業的復興與民營經濟的迅速崛起得益于所有制改革的推動。盡管國有企業改革確實付出了包括國有資產流失、下崗失業、銀行不良貸款,以及由此衍生出的社會不公等代價,但私有化并非中國所有制改革的目標。與東歐、俄羅斯等主張私有化的轉軌國家相比,中國經濟改革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改革方向,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在公有制主體地位得到鞏固的同時,非公有制經濟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正是因為持續推動的所有制改革,激發了中國各種所有制經濟(包括國有企業)的活力,提升了中國民營經濟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實踐證明,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可以相互依存、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共同推動社會經濟發展。

同時我們要看到,中國的民營經濟在所有制改革中的潛力并沒有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融投資等方面還受到諸多限制,繼續鼓勵引導民營經濟發展仍是中國所有制改革的方向。但是,新世紀以來凸顯的一系列社會不公問題,卻與所有制改革沒有必然的聯系,而是改革的思路出現了偏差。只有繼續推動所有制改革,調整改革思路,以公平發展為導向,堅持讓全社會分享經濟發展成果,才能形成進一步深化改革的共識和凝聚力,減少改革阻力,加快經濟發展步伐,從而從根本上解決社會經濟轉型中存在的問題。

篇7

國際市場變幻莫測,各國學者也應從多方面對國際經濟法進行剖析,提出不同的理論。本文通過分析當今時代背景,概述了杰克遜實用主義、彼得斯曼自由主義兩種分析國際經濟法的視角,以便使國際經濟法的理論更為豐富。

關鍵詞:

國際經濟法;多元化;視角

國家經濟法興起于二戰之后,是剛剛起步的一項法律,同時也是概念飽受爭議的領域。盡管如此,國際經濟法這一領域卻沒有出現過百家爭鳴這樣的景象,理論較為單一匱乏。然而隨著各個國家經濟的發展與市場的開放,國際經濟法這一領域逐漸受到人們的重視,其理論與實踐都得到了豐富,逐漸出現學者豐富國際經濟法的理論上知識,并與其他學者進行交流,從而促進國際經濟法理論的多元化發展,豐富了剖析國際經濟法的視角。

1時代背景

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全球的政治格局、經濟格局都發生了極大地變化:英國與美國開始推行新自由主義政策、拉丁美洲陷入債務危機中不能自拔、而亞洲“四小龍”經濟的發展突飛猛進、蘇聯解體而導致的東歐劇變等,一系列國際方面政治與經濟因素的影響,迫使各國改變自身的經濟體制,逐漸與其他國家進行貿易。全球經濟體制開始轉型,并逐漸結合,也符合了全球一體化的趨勢。國際層面,二戰后建立的國際經濟組織WTO、IMF以及世界銀行同樣也發生變化,而這種全球性的經濟制度變革,對各個國家的政治、文化、環境等都會產生較大的影響。以環境為例,各個國家發展經濟,就必須采集生產所必備的資源,如今,由于人類對資源的過分開采,部分資源已瀕臨消失,且在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的廢棄物,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類與自然的關系也逐漸緊張。由此可見,國際經濟法已不再僅僅涉及經濟方面,其對政治、人文、環境等問題都有所涉及,國際經濟法的研究領域逐漸擴大,相關學者的視角也不可只局限于經濟,應拓展自己的視野,挖掘國際經濟的內涵,從而使國際經濟法律制度日趨完善,各國經濟得到穩步發展。

2國際經濟法理論的具體視角

2.1杰克遜實用主義政策視角。杰克遜對國家經濟法的剖析角度與理論別具一格,其將國際經濟法作為一種實用主義的憲法對待,以政策與制度作為切入點,對國際經濟法進行分析,具體有以下兩點:第一,杰克遜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或世界貿易組織的研究中,無論是研究的具體內容,還是論述的總體風格,都體現其所秉持的實用主義與提出的政策導向。杰克遜的研究風格有別于傳統意義上公法和私法、經濟制度和法律制度、外交和貿易、國際和國內之間所存在的差異。雖然在杰克遜的論述中,依舊可以發現經濟優于法律、私法優于公法、國際優于國內,但相比之前的國際經濟法學者,杰克遜更善于處理這些問題,其能夠將各派理論即歷史材料糅合在一起,對自身理論進行證明。杰克遜沒有紙上談兵,對國際經濟法的研究并沒有脫離實際,其沒有抽象地探究國際經濟法存在的意義、價值以及自由貿易與市場經濟之間的關系。而是將國際經濟法的存在與價值、以及國際法可以使自由貿易得到發展,結合時事進行論述。即可探尋到世界貿易體制應建立一定的規則導向,利用規則引導各個國家進行跨國貿易。然而,杰克遜并沒有急于為世界建立嚴苛、明確的國際公共法律以及設立相應的監管機制,凡是較為宏偉的計劃或理論,杰克遜本著實用主義理論,都對其持有懷疑態度。杰克遜強調利用強調利用多元化的互惠、交易、協調過程,從而使各國決策者對自由貿易持支持態度,并支持制定國際經濟法律。第二,杰克遜不僅強調建立國際經濟法對世界貿易進行導向,并制定詳細的規則與秩序,要求各國遵守,還將關稅及貿易總協定或世界貿易組織甚至一般的國際經濟關系所制定的體制上升至憲法高度。杰克遜從國際經濟憲法的角度看待國際經濟法,將其精神充分體現出來,強調利用規則對貿易進行導向,而非通過強權對貿易進行干預,杰克遜認為可以通過國際組織的“SIFT”過濾功能,選取國內政策符合要求的國家,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同時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國家,減少國家政府對自由貿易的限制,避免部分國家假借自由貿易對其他國家造成傷害。

2.2彼得斯曼自由主義理想視角。彼得斯曼是著名的經濟法學家,同時也是國際經濟法中自由主義民主理論的創始人。彼得斯曼將關稅及貿易總協定或世界貿易組織法的理論同實踐、歷史相結合,提出知識與價值的最終體現是個人,如果個人不僅可以在國內市場自由使用財產,在跨國市場或國際市場都擁有自由使用財產的權利,便可體現國際范圍內分工的專業化與合理化,從而使各國國民財富能夠得到長久增長,而各個國家的經濟也可以得到穩步發展,進而使世界經濟呈現持續繁榮的狀態,若要使世界經濟狀態能夠到達這種狀態,并得以保持,便需各國制定相關的民主憲法法律制度。然而,各國在對外貿易方面都極為小心,各國長久以來都以重商主義為主要思想,并推行貿易保護政策,從而保證本國企業的發展,對外來企業進行限制,甚至打壓,從而避免國內部分生產部門受到沖擊與傷害,然而這卻為國家整體的發展與國民經濟總值帶來負面影響。因此,國家如果希望解決國內自由貿易政策失靈,體制失效的問題,便需國際經濟法律規則的幫助。WBG、IMF、關稅及貿易總協定與世界貿易組織這類國際經濟組織通過建立經濟制度調整各個國家之間經濟貿易各方面的細節,如關稅,對各國經濟事務尤其是對外經濟事務方面進行指導與干預,并警告與約束一部分違背國際經濟規則的國家,甚至采取適當的手段對其進行制裁,避免國家的公共權力被部分人濫用,從而對國家經濟造成損害,甚至威脅到世界經濟的安全。彼得斯曼提出,世界貿易組織的干預范圍逐漸擴大,法律規則也日益明確、檢查機制也得到完善與強化,從而證明國際經濟法能夠借助完善的機制對跨國使用的私人財產進行保護。

3結束語:

現今,世界經濟逐漸向一體化發展,國際經濟法的作用也日益明顯,各國學者對這一學術領域的探索越發深入。學者應從多方面角度剖析國際經濟法,完善國際經濟制度,使國際經濟能夠得到穩步發展,進而使世界各國受益。

參考文獻

[1]那力,王彥志.國際經濟法理論的多元視角[J].法制與社會發展,2006,02:61-67.

篇8

[關鍵詞]全球化;新自由主義;發展中國家

引言

全球化給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推動了世界經濟的飛速前進,毫無疑問,全球化是世界經濟史上的偉大創舉。但是,全球化也帶來了不少弊端,它進一步拉大了發達國家與發展國家之間的貧富差距,它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經濟危機的發生更加頻繁、不可預測,規模更大,波及范圍更廣,它使發展中國家處在了更加劣勢的位置。發展中國家在抓住全球化帶來的機遇發展經濟的同時,必須做出有力的決策和改變,擺脫發達國家在經濟上的“軟控制”。

一、全球化和新自由主義的興起

70年代隨著兩次石油危機的爆發,整個資本主義世界陷入了滯漲的困境,凱恩斯主義政策束手無策,新自由主義興起,并得到西方世界三大政治家的認可:美國總統里根,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德國總理科爾。新自由主義肯定“看不見的手”的力量,主張自由開放的市場經濟,倡導個人主義,提倡私有化,反對國家對經濟的干預和控制。伴隨著新自由主義思想的深化,全球化應運而生。

二、全球化的弊端

(一)發達國家的全球化

在某種程度上,全球化是發達國家統治下的一種“帝國”主義體制。新自由主義鼓吹市場規律和自由平等原則,但是以美國為首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在全球化中占主導地位,廣大發展中國家處于被剝削的地位,這種全球秩序的最大特點就是不平等。如今在西方世界,人權和平等是政治家們的口頭禪,可是,這僅僅是思維的慣性,并不是約定的行為方式,發展中國家在國際經濟、政治等方面并沒有話語權。世界運行在法律制度和經濟政策之下,而這些法律制度和經濟政策都是由西方國家聯合制定并推向現實的循環運作之中,縱觀一系列國際化組織,IMF和世界銀行等,其決策層里很少能看到來自發展中國家的身影。全球化是資本的國際壟斷,它建立的是資本的世界累計制度。事實上,全球化僅僅是發達國家的自由。

(二)擴大了貧富差距

全球化帶來了世界經濟的飛速發展,也導致了貧富差距的進一步擴大。發達國家在全球化的浪潮下,一方面實行技術封鎖,人才管制,進而達到自我保護的目的:一方面推行貿易自由,賺取超額利潤。發展中國家廉價勞動力的自由流動為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發達國家的技術、資本和人才等資源由于受到限制從而流動程度較低,對發展中國家的帶動作用不強。

(三)加劇了金融動蕩

在這經濟全球化、新自由主義盛行的二三十年里,世界已經發生兩場大型的金融危機。筆者認為,98年的金融風暴在很大程度上是資本市場任意開放帶來的產物,當時的東南亞國家在各方面都不具備資本市場開放的條件。“由于這些國家缺乏完善的監管機制,同時資本量有限,又往往采取和美元掛鉤的匯率體制,于是全球數以萬億美元計的大量游資涌入這些國家投機,國家的外匯儲備往往很快被劫掠一空,而且造成持續的金融動蕩。”開放的后果是,當歐美游資游走于市場時,“看不見的手”并沒有發揮作用,而政府在新自由主義思潮下也沒有了干預的力量,危機在所難免。08年禍起華爾街的金融危機在短時間內波及全球。其影響范圍之廣,規模之大,持續時間之長,都源于全球化帶來的高開放程度。全球化便利了貿易的進行,促進了國家之間的交流,卻也為金融危機的廣泛傳播創造了便利條件,加劇了世界的金融動蕩。

三、對發展中國家的啟示

雖然全球化有其內在的弊端因素,但是在全球化進程下,大部分發展中國家都實現了經濟的飛速發展,包括中國、印度、巴西等,但是,這一發展似乎都來自于出口的拉動。歐美發達地區消費數額巨大,必須依靠進口才能滿足,這也帶動了內需嚴重不足、結構失調的經濟體。這種形勢,無疑是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一種軟控制,發展中國家必須引起高度警惕,畢竟出口拉動型的經濟增長是不可持續的。

中國是一個典型的發展中國家范例,其經濟的高速發展,內需的嚴重不足,人口膨脹導致的經濟總量和平均量的不平衡,發展中遇到的環境問題,法律監管制度的缺失等都是發展中國家在騰飛階段遇到的一系列問題。

(一)調整經濟結構,增加彈性

在新的世界經濟環境下,發展中國家必修調整經濟結構,改變過去出口帶動增長、第二產業“獨霸天下”的局面,努力擴大內需,實現一、二、三產業的協調發展。只有內需驅動的經濟體才具有彈性,具有可持續發展性:也只有內需驅動的經濟體才可以減少對他國的依賴,增加自己的獨立性,增強抗擊危機的免疫能力:這是所有發展中國家走向強大必須實現的轉變和改革。

(二)加大科技和教育投入,鼓勵創新

美國企業把技術分為幾代:即將淘汰的、成熟的、新興的和正在研制的。但是在中國研究中心研究的幾乎都是即將被淘汰的技術。技術的進口永遠處于被動狀態,一方面別國嚴格限制高科技的輸出,另一方面代價太大。中國要實現真正的崛起,必須改變這種尷尬的局面,必須實現技術進口到自主研發的關鍵性轉變。

從中國制造到中國智造的口號喊了幾十年,但相距真正意義的實現還差得太遠。何為科技?其實質不過是人類智慧的結晶,是人才、設備和資金的融合,其根本在于創新:人才來源于教育的模式和體制,設備和資金來源于國家的投入和支持。因此,要想成為科技強國,必須加大投入,加大教育的投入,加大設備和資金的投入。

(三)加強交流與合作,實現國際化

雖然全球化是一種不平等的經濟和政治模式。但是整體上它利大于弊,極大推動了世界經濟的增長和國家的進步。

中國經濟的騰飛離不開世界這個大舞臺,要想改變不平等的形勢,只能實現自我的強大和崛起,利用好每一個發展和改革的機會。這就需要加強交流與合作,一方面,發達國家在政治、經濟、科技、教育、文化、軍事等各個方面的成功經驗都值得學習和借鑒:另一方面,在國際上尋求合適的機會,為自己爭取參與國際經濟和政治事務的話語權,包括在國際組織和機構中謀求職位,參與決策的制定,而不僅僅是被動等待政策的到來。

參考文獻:

篇9

關鍵詞:流派;自由放任;政府干預;經濟思想

中圖分類號:F0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09-0003-03

西方經濟學始于重商主義,自重商主義以來,西方經濟學界逐漸呈現出百家爭鳴的局面,沒有哪一個學派的理論能夠做到讓所有學者都認同。雖然諸多學者意見各不相同,但是從從事經濟活動的動機來看,西方經濟學說主要分為兩大學派:一個是注重以個人欲望滿足為歸依,分析經濟問題建立體系的自由主義經濟學派,另外一個就是主張個人欲望某種程度上服從社會利益社會需要的國家干預經濟的學說。簡而言之,政府干預為國家的行政機關通過采取經濟計劃和財政金融等手段對經濟進行必要而合理的干預;而自由放任則相反,主張盡量的少干預甚至是不干預經濟,通過市場自行對經濟調節。

縱觀整個西方經濟學說發展史可以發現,政府干預和自由放任經濟思想一直都處于此起彼伏、相互交替出現的狀態。這種現象與特定的社會經濟背景相關,根據時代的發展所表現出的不同的社會性質以及呈現出的相對應的經濟思想,西方經濟學說史可以分為以下四個部分。

一、早期的經濟思想(從遠古至中世紀中葉)

這一時期是各種經濟觀念、思想產生和發展時期,此時經濟學尚未形成一門獨立的學科,較為突出的經濟思想便是重商主義。重商主義以前的經濟思想處于一種“萌芽”狀態,所關注的問題更像“家庭管理”方面的問題,比如治水發展農業、等級和階級的觀點等。直到15世紀末16世紀初西歐封建社會晚期,國王為了鞏固統治地位以及滿足王室的大肆揮霍,鑄幣無法滿足王室的需求,于是當時出現了一股以追求金錢為目的的學說——重商主義。重商主義的基本觀點是財富就是貨幣,貨幣就是財富,國家的經濟政策和經濟活動統統歸結于截取金銀。之后蒙克萊田上書路易王朝,極力主張國王積極干預管理國家經濟,將重商主義推向了。他認為政府的主要任務就是使國家獲得榮譽和不斷致富,因此政府應執行有利于本國商人的政策。蒙克萊田可以說是早期重商主義向晚期重商主義過渡時期的人物,也是較早將政府干預經濟思想上升至國家層面的人。到了重商主義晚期,詹姆斯·斯圖亞特繼承了蒙克萊田的思想,在他看來,政府的每一項措施都是按照人民的精神加以審查,政府已構成人民精神的一個部分,因而依靠政府管理已成為人民的一種習慣,人民離不開政府。

重商主義時期的政府干預思想相對狹隘,此時政府干預經濟思想主要體現在進行中央集權以獲得金錢來鞏固地位,這也是重商主義政府干預的唯一目的。即便蒙克萊田將政府干預上升到了國家層面,也僅僅是為了使國家不斷獲取金銀。這種體現出了當時封建社會特征的“唯利是圖”的經濟思想,隨著時代的發展,遭到了后來大批學者的反對。

在詹姆斯·斯圖亞特對重商主義經濟思想進行總結的時期出現了一批經濟學家,他們反對重商主義的政府干預經濟思想,主張經濟應該遵循自然秩序,這種經濟思想被稱為早期古典主義。法國的古典經濟學從布阿吉爾貝爾開始,他有著重農的觀點和自由放任的雙重思想,其中自由放任的經濟思想體現在他認為,由于買賣人都是為自己打算,因此社會經濟秩序就需要整頓,這種整頓經濟秩序的權利只屬于大自然不屬于國家政府。作為重農主義經濟理論體系的創立者,魁奈主張經濟自由。在他看來,在不妨礙別人的情況下實行經濟自由是增加社會財富和私人財富的重要條件,其著作《經濟表》描述了一個理想、自由競爭經濟的商品與貨幣的循環流動的過程。此時的自由放任經濟思想主要是主張遵循自然秩序,不要人為的打破自然規律。他們還沒有認識市場規律,因此,他們所主張的自由放任也是狹隘的。

這一時期的經濟思想并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經濟體系,不論是主張政府干預的重商主義還是主張經濟自由的重農主義,其大部分的經濟思想都是圍繞奴隸主與奴隸,農田水利等方面,這些理論相對分散而沒有融會貫通,此時的重商主義與重農主義都不能算是嚴格意義上的政府干預主義和自由放任主義,而只能算是“萌芽”。

二、西歐資本主義制度確立時期(18世紀中葉至19世紀中葉)

這一時期是經濟自由主義盛行時期,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當屬亞當·斯密和他的《國富論》。在某種程度上,亞當·斯密受魁奈的影響頗多,重農主義的學說讓他覺得耳目一新,但斯密并不是完全贊同重農主義的學說。在理清他與重農主義者爭辯時所產生的思想后《國富論》誕生,經濟自由主義形成了具有說服性的學說體系。亞當·斯密主張經濟自由的思想可以從他的“經濟人”假設、 “看不見的手”、政府充當國家經濟的“守夜人”這些理論中體現出來。“經濟人”假設即認為參與經濟生活的每個人都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并且參與經濟生活的人對自己的經濟活動能夠做出比其他人更正確的決策。除此之外,斯密認為,社會經濟生活中有一只“看不見的手”在幕后組織管理著經濟,這只“看不見的手”對社會經濟問題的處理及時又有效,因此在經濟方面國家的職能非常有限。在他看來,經濟根本不需要政府部門來干預,政府只需要保證企業和個人的天賦自由權得到充分實現即可。在斯密看來,國家的作用不過是“守夜人”,個人理智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為,必然使全社會的福利最大化。

古典經濟學在李嘉圖的《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那里發展到了最高峰。李嘉圖批評、繼承和發展了斯密的主張,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主張自由貿易并廢除強制干預農作物價格的《谷物法》。李嘉圖認為,農產品價格上漲和利潤的下降是一種“自然趨勢”,人為干擾反而會導致農產品價格的上漲,因此他主張廢除《谷物法》。同時他又提出了自己的自由貿易學說——比較成本說,這種理論為自由貿易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李嘉圖認為,國際分工與國際交換的利益只有在政府不干涉對外貿易、實行自由貿易的條件下才能實現。

作為保護貿易論倡導者,李斯特并不十分贊同古典經濟學的觀點,他認為古典經濟學忽視了各個國家的區別,同時他對自由貿易的經濟思想做出了改進。李斯特認為,李嘉圖的自由貿易學說太絕對,在比較落后的國家是無法實行自由貿易的,因此實質上李斯特并不是絕對的自由放任經濟思想的堅持者。李斯特反對斯密關于政府充當“守夜人”的說法,在李斯特看來,生產力的發展還是要靠國家政府的努力。與李斯特一樣,穆勒也是一個折中主義者而非一個徹頭徹尾的經濟自由主義者。起初他繼承了古典自由主義關于自由放任的基本觀點,在《論自由》中他提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個人就有完全的行動自由,其他人和社會都不得干涉。但是同時他也看到了市場制度存在的缺陷,因此他認為自由放任不是絕對的,政府干預適當需要,政府干預應以不損害自由市場的效率為限度。

這一時期是古典經濟學盛行與發展的高峰時期,這一時期涌現出了許多杰出的經濟學家,他們的理論和研究方向各有側重點,但是他們的經濟思想中自由放任經濟思想占主導地位,反對重商主義時期的國家干預經濟思想。這一時期經濟自由主義發展由自然秩序轉移到了市場規律,實行經濟自由變得更有理可循。

三、西方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過渡到壟斷資本主義時期(19世紀中葉至20世紀二三十年代)

古典經濟學經過長時間的發展后已不再受到人們熱烈的追捧,它體系中的一些被多數人認為是錯誤的理論和思想引起了一批經濟學家的反對。這些反對積累到一定的程度后爆發了號稱“經濟學思想變革”的邊際革命,同時也意味著古典主義的結束。邊際主義者中有三位杰出的代表人物杰文斯、門格爾和瓦爾拉斯,他們在差不多同一時期各自獨立發表著作來闡述自己的觀點。他們的觀點并非一致,也不屬于統一體系,但是他們都在繼承了古典主義的政府對經濟的最小干預的主張后,反對古典經濟學的勞動價值論。邊際效用學派強調消費效用和需求,把研究范圍限定在資源的合理使用或最優配置方面。邊際主義者捍衛市場配置分配,反對政府干預,譴責社會主義并阻止勞動者工會主義,認為它們是無效的或有害的。

19世紀70年代至20世紀30年代,邊際效用學派的發展逐漸轉變為新古典經濟學。它在繼承古典經濟學經濟自由思想的同時,以邊際效用價值論代替了古典經濟學的勞動價值論,以需求為核心的分析代替了古典經濟學以供給為核心的分析。馬歇爾是新古典經濟學的標志性人物,他將古典經濟學、馬爾薩斯和薩伊的學說以及其他一些經濟學派的理論兼收并蓄,集中了其中的所有精華,在融合了供求理論、生產費用理論、邊際效用理論、邊際生產力理論等的基礎上,建立了以均衡價格論為核心的完整的經濟學體系,從而建立了西方微觀經濟學的完整體系。直到20世紀30年代以前,新古典經濟學一直是西方國家的處于統治地位的經濟思想和學說。

新古典經濟學還有另一位代表人物——庇古,同時他也是福利經濟學的創始人。雖然他是主張經濟自由的新古典經濟學的代表人物,但是他的福利經濟學思想中,政府干預占有一定地位。庇古認為應該通過稅收和津貼來克服外部影響所造成的邊際私人凈產值對邊際社會凈產值的背離。庇古也主張運用間接控制手段來消除或限制壟斷以克服各種形式的壟斷對資源配置造成的不利影響。

邊際主義出現后,瑞典學派的主要創造人威克賽爾也對經濟理論進行了大綜合,但是威克賽爾的綜合理論體系更偏向于邊際分析方法,與之后的凱恩斯經濟學有著很多相同之處,但是由于威克賽爾并非英語世界的人,因此他的學說被埋沒了。

產生于19世紀70年代,流行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奧地利學派也主張經濟自由,其中奧地利學派的代表人物米塞斯就發表了《自由主義》一書來全面的概括他的觀點。他認為,自由主義的綱領就是生產資料的私有制,私有制為個人創造了一個不受政府控制的領域,成為個人自由和自治的基礎,同時他強調,是資本主義中的自由導致技術進步,而不是技術進步導致資本主義。米塞斯主張自由勞動,自由貿易以及自由遷移。奧地利學派的繼承人哈耶克是新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他與米塞斯等經濟學家一起反對,也反對主張國家調節經濟的凱恩斯主義,竭力鼓吹自由主義,崇拜市場自發勢力而誹謗社會主義的計劃經濟。

自由競爭時期后期,資本家為了追求更多的剩余價值,開始大規模的積累資本和擴大生產規模,壟斷自然形成,并逐漸形成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受壟斷資本主義的影響,這一時期所出現的經濟思想不再堅持徹底的自由放任,而是認為適當的國家干預十分必要。可見這一時期雖然繼承了古典經濟學自由放任的經濟思想,大部分的經濟學派也堅持經濟自由。但是相比18世紀中葉至19世級中葉,西歐資本主義制度確立時期那種自由主義一邊倒的情形,此時經過多數經濟學家的補充和發展,政府干預主義開始占有一定地位。

四、當代西方經濟思潮(20世紀二三十年代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

以馬歇爾和庇古為代表的新古典經濟學也影響了這一時期的經濟思想,許多經濟學家都是在馬歇爾的《經濟學原理》下熏陶成長。但是一場“凱恩斯革命”將新古典主義從西方經濟學正統派寶座上拉下,政府干預主義取代自由放任經濟思想成為主流。這一時期,最引人注目的當屬凱恩斯和凱恩斯經濟學。20世紀30年代,嚴重的西方經濟大蕭條讓自由放任的經濟思想無所適從并逐漸被人詬病,不再居于西方經濟學主導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國家干預的經濟思想,凱恩斯經濟學的出現正好符合時代背景的要求。

第一次世界大戰后,英國經濟逐漸衰退。凱恩斯思考了當時社會中存在的許多問題,例如失業和公共工程等。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的世界經濟危機表明,單憑私人企業在自由放任的市場條件下的利潤驅動已經無法解決這一危機,越來越嚴重的危機宣告了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場交易制度在世界范圍內的終結。凱恩斯在《通論》中體現出來的政府干預經濟思想都是針對自由放任的私人企業制度的弊端及其成因所提出的。凱恩斯通論的出版不僅描繪了客觀存在著向國家干預型私人企業制度發展的可能趨勢,更重要的是它加強了這種可能實現的概率。自此,國家干預不再被認為僅僅是作為臨時的危機時課的應急措施,而是以后將長期居于經濟思想正統地位。

但是20世紀70年代以后,大多數西方國家出現嚴重的滯脹問題,當時的凱恩斯主義經濟學無法解決這一難題,受此影響,凱恩斯主義的正統經濟學地位產生動搖。加上當時已經有一些經濟學家認為凱恩斯經濟學從一開始就沒有從根本上解決20世紀20年代至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問題,而只是將問題延緩了。此時,凱恩斯主義在宏觀經濟學中不再處于一枝獨秀的地位,宏觀經濟學中出現了很多反對凱恩斯主義的經濟學派,呈現出了群雄并立的局面。其中以貨幣主義、理性預期學派、供應學派以及公共選擇學派等為代表,主張經濟自由的流派不斷地對凱恩斯主義提出了挑戰。

五、總結

綜上所述,整個西方經濟學說史可以說是政府干預與自由放任經濟思想相互交替的歷史。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產生了與該時期相適應的經濟思想,有些可能是在反對前人的基礎上成立的,有些則是繼承了前人的經濟思想,但是我們無法肯定的說后產生的就要比之前的好,每一種思想都有它的合理性與閃光點。弄清楚這兩種經濟思想在不同背景時期的發展演變過程可以為中國的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參考。中國經歷過由政府完全掌控經濟的計劃經濟時代,目前正處于倡導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初期,在中國堅持改革開放,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特別是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程中,對當代西方這兩種經濟思潮的演變和實踐,應該進行理性分析和準確把握。我們應當既要看到西方經濟思想中適合中國的長處,借鑒其中的有益成分,又要吸取現代資本主義經濟運作的經驗教訓;既要深化市場取向的改革,又要提高政府駕馭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能力。總之,在強調實行國家干預的同時,應充分保護和發揮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調節作用;在強調實行經濟自由的同時,又必須發揮國家的經濟調節職能,維護市場經濟的公正平等競爭,保證市場機制的有效性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序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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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反傾銷法價值取向國家利益反傾銷立法與實踐

在越來越深地融入到國際自由貿易之際,中國與主要貿易國家之間的貿易摩擦,已逐漸成為對外貿易關系的常態。中國企業遭受國外反傾銷的制裁時常見諸報端,中國作為國際反傾銷的最大受害者似已成公論。當前我國理論界和企業界普遍重視對我國在國際市場屢遭反傾銷制裁問題的研究,但怎樣利用反傾銷法來抵制外國產品對華傾銷應同樣引起重視。在入世后關稅逐步降低并逐步取消非關稅措施的情況下,我國也面臨著國外企業傾銷行為所帶來的嚴重產業損害。清醒地把握反傾銷法的價值取向,完善我國的反傾銷立法,推進反傾銷法實踐以維護國家利益,對于應付復雜激烈的國際貿易局勢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嘗試運用利益分析方法,對反傾銷法的價值取向問題進行剖析,以求對我國反傾銷事業有所裨益。

一、貿易自由主義和貿易保護主義:反傾銷法價值取向的悖論性

世界上最早的反傾銷法可以追溯到加拿大,1904年加拿大首次在關稅法中增加了反傾銷條款,被后人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比較完整的反傾銷法。其后,新西蘭、澳大利亞及美國等也較早制定了本國反傾銷法。各國最初的反傾銷立法是針對外國商人的不公平競爭行為,維護進口國市場的競爭秩序及自由競爭的國際貿易秩序。這點從反傾銷法的立法根據“傾銷有害論”可見一般。

從國際反傾銷法產生的歷史看,它的產生和發展是CAT/WTO的貿易自由原則的具體體現,貿易自由主義是國際反傾銷法的旗幟。國際反傾銷法的發展是與從GATT到WTP的發展歷程緊密相聯的。二戰后美國為推行國際貿易“自由化”,擬設立國際貿易組織,這才有了關貿總協定的臨時適用。總協定確立了包括第6條反傾銷原則在內的一系列圍繞貿易自由化、公平貿易和市場準入的新原則和新規則。從GATT第6條到1967年《守則》再到1979年《守則》進行了不斷改進,之后的WTO《反傾銷協議》對于反傾銷問題又做了進一步規定。國際反傾銷守則制定的目的就是限制和禁止國際貿易中的不公平競爭行為,維護自由貿易的國際經濟秩序,為各國對出口國出口傾銷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提供一個調整和矯正的手段。

毋庸置疑,反傾銷法對于維護正常的國際貿易秩序,促進國際貿易的公平、自由和有序發展起到了一定作用。然而,對于反傾銷的正當性,理論界向來是存在爭議的。現代經濟學家經過縝密分析和科學論證,得出結論:籠統地把傾銷說成是“不公平貿易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是不合適的。從法律學說的層面來看,反傾銷法的實施并沒有反映出分配正義而在實踐中,各國對反傾銷的現實應用卻已經使之淪為貿易保護主義的有效工具,成為國際貿易新的壁壘。在WTO框架下,用關稅壁壘保護國內工業已不太可能,越來越頻繁地使用反傾銷來保護本國國內工業成為各國的一種選擇趨勢。

從另一個視角來考察,反傾銷法體現的保護主義則是為國際條約所認可的合法措施,WTO《反傾銷協議》實質上間接承認了反傾銷的貿易保護主義性質及其合法性。GATT第6.1條表述道:“各締約國認為,用傾銷的手段將一國的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辦法擠入另一國的貿易內,如因此對某一締約方領土內已建立的某項工業造成重大損害或產生重大威脅,或者對某一國內工業的新建產生嚴重阻礙,這種傾銷應該受到譴責。”傾銷并非一概都要反對,國際體制允許用反傾銷稅約制的,并不是傾銷本身,而是造成損傷的傾銷。一言以蔽之,WTO《反傾銷協議》及各國反傾銷法都以傾銷是否給國內相關產業造成損害及其與損害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為標準來劃分傾銷的合法與非法,而不是從傾銷對公平競爭產生的破壞性影響來劃分,其本身體現了一種貿易保護主義的價值標準。

二、國家利益:解讀悖論性的關鍵切入點

雖然國際社會具有統一的反傾銷法律,但這一法律只為各國國內反傾銷立法提供指導和范本,并不直接參與各國反傾銷的具體實踐。WTO《反傾銷協議》雖歷經修改,但某些條款仍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各國在反傾銷實務中仍具有較大的自由發揮空間。盡管從長遠的國際層面看,貿易自由化有利于全人類的福利,但如果把某一國視為一個單位的話,保護主義則在很大程度上對該國有利。一方面要消除貿易壁壘,實現國際貿易自由化,另一方面各國又有利用反傾銷工具,保護本國企業的迫切需要。

然而,無論其立法的初衷如何,從其司法的實踐來考量,反傾銷法的本質更多地傾向于保護主義。只有從這個意義上去理解,才能挖掘出它的合理性或正當性背后的經濟的和非經濟的因素。理查德?A?波斯納針對美國反傾銷法的論斷在這里似乎可以做個注解:“實際引發反傾銷、反補貼和其他針對外國生產者的所謂‘不公平’貿易行為的措施的考慮遠遠不僅是對掠奪性定價的關注,最關鍵的問題是為了保護美國產業免受真正低成本的外國生產者的競爭,而不論外國生產者低成本是否由低薪金、低污染控制和其他管制成本,良好的經營管理、良好的工作條件,更現代化的工廠和設備引起的。

如果再進一步地考慮,反傾銷法的價值取向在國內國際兩個層面的側重又有所不同。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各國在越來越多的領域達成了國際協定,從而能以共同的行動貫徹貿易自由的價值取向。因而反傾銷法在國際層面以追求貿易自由主義價值為主流。以《反傾銷協議》為主體的國際反傾銷法既反對傾銷這種不正當的商業行為,允許各國對其采取制裁措施;同時也反對將反傾銷法作為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破壞現有的自由貿易秩序。而在國內層面,各國在遵守世貿組織規則的大前提下,基于原則可以自由決定如何具體實施國際法。一國立法當然應從國家意志和利益的考慮出發,把本國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擺在首位,因而,國內反傾銷立法側重貿易保護的價值取向則在情理之中。不同的國家利益決定了各國不可能完全放棄反傾銷法的貿易保護功能,貿易自由主義勢必受到貿易保護主義的牽制。同時,一國反傾銷法的制定與實施還要與現有的國際性法律規范和國際公共利益相協調,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實現自己的利益。

國際反傾銷法與國內反傾銷法在價值取向問題上既沖突又協調的局面,是由國際社會公共利益與各國國家利益的分歧造成的。反傾銷法從誕生那天起,就具有雙重作用,一方面是反對不公平貿易的一種措施,另一方面又是推行貿易保護政策的一種手段。但從一國的立法及司法實踐來考量,要理解反傾銷法這種兼具反不正當競爭和貿易保護雙重功能的特殊法律,就必須把它定位為實現國家利益的一種特殊工具。

三、反傾銷立法與實踐:維護國家利益的著力點

在具體法律實踐中,由于WTO《反傾銷協議》所隸屬的WTO規則體系自身的特點,應在策略上有所平衡和把握。WTO爭端解決機構(DSB)的第一份上訴機構報告中就明確指出,WTO協議是國際法的一部分。《關于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議》第16條第4款明確規定:“每一個成員應當保證其法律、規則和行政程序,與WTO協定所附各協議中的義務相一致”。第16條第5款亦規定:“本協定的任何條款不得保留。”WTO的規則體系對成員履行WTO協議義務嚴格規定了具體的執行要求,即在國內法律措施與WTO制度相沖突時,成員具有取消、修改國內法律或措施的義務,這極大地強化了作為多邊貿易體系柱石的WTO制度的效力。同時,由于WTO規則的框架性特點,它只是提供了在國際層面上涉及貿易領域的法律框架,其具體的實施仍主要賴于各成員的國內執行,后者才是WTO制度的重心所在。對于隸屬WTO規則體系的《反傾銷協議》來說,它在本質上是協調各國在反傾銷領域的各種矛盾的平衡器,是國家間就反傾銷問題協商后達成的國際經濟條約,需要國內反傾銷法的補充才能在國內得以實施,而各國國內立法必須向這個國際標準看齊。從另一方面來看,由于WTO《反傾銷協議》某些條款的模糊性,實踐中各成員國在協議基本要件的解釋及實施標準上仍然有較大的差異,在反傾銷實務中仍具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

因此,由于反傾銷法在國際和國內價值取向側重的不同,決定了當前國際反傾銷的規律就是在WTO《反傾銷協議》這個統一的法律平臺之上,各國怎樣“合法地”在自由貿易中爭取最有利于自己國家的發展環境。對于國家來說,制訂不違反國際發展趨勢而又具有本國特色的反傾銷法,以最大限度地保護本國產業和國民利益,才是真正的科學策略。

近年來,由于我國關稅削減等方面的改革使市場準入條件降低,加之缺乏相應的有效監管,外國公司紛紛以低價戰略進軍中國,傾銷現象普遍。到目前為止,外國產品對我國傾銷已涉及到彩卷、建材、計算機、鋼材、造紙、化工、家電等諸多產業,擾亂了國內正常的市場秩序,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民族工業的正常發展。而中國運用反傾銷武器維護本國產業利益尚處于起步階段。在立法層面,我國已初步建立了對外反傾銷的法律法規體系,可以說是起步較晚,發展較快。但較快的發展是建立在直接轉換適用成熟發達的國際反傾銷立法成果的基礎上,而不是來源于我國豐富的反傾銷實踐和較高的立法技術。在一些具體問題,如反規避條款、調查程序及調查方法等問題上還存在著條文簡單、模糊的弊病,缺乏可操作性。在實踐層面,自1997年12月10日首次對原產于美、加、韓的進口新聞紙立案調查,截至2006年12月,共對外反傾銷立案46起。我國初步運用反傾銷的實踐表明,其救濟效果是良好的,但還存在調查機構執法經驗不足、預警機制的產業覆蓋面太窄及相關行政審查制度不完善等問題。總之,我國進口產品反傾銷尚處于起步階段,在國際自由貿易中維護國家利益的反傾銷運行機制還遠未成熟,加強反傾銷立法及實踐的研究已是在國際貿易中維護我國國家利益的當務之急。

四、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