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的基本方法范文
時間:2023-06-25 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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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礦區地表移動變形預計;基本原理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theoretical basis and according to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all in summarizes the surface deformation is expected to move in the basic theory and method, the paper focuses on the basic principle of probability integral method and the relevant formula is expected to. Probability integral method in our country mining subsidence prediction model of application is the most common, and its expected high accuracy, easy to use.
Keywords: mining area is expected to surface movement deformation; Basic principle
中圖分類號: TU45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 開采沉陷預計的基本概念
對一個計劃進行的開采,在開采進行以前,根據其地質采礦條件和選用的預計函數、參數,預先計算出受此開采影響的巖層和(或)地表的移動和變形的工作,稱為開采沉陷預計,也稱巖層和(或)地表移動預計(或計算),簡稱“預計”[1]。
預計時用到的地質采礦條件有:煤層的法向開采厚度(采高)m,煤層傾角a,采空區下山邊界、上山邊界、走向主斷面上的開采深度以及平均的開采深度、、、,采空區走向長、傾向斜長,頂板管理方法,上覆巖層的性質,工作面形狀和工作面推進進度等。
1 地表移動變形預計的內容
根據預計的要求、保護對象的空間位置和開采礦層的情況,一次預計可以包括下列內容中的一項或幾項:
(1)最大值預計;(2)主斷面上的移動和變形預計;(3)地表任意點移動及變形值預計;(4)巖體內任一點移動及變形值預計;(5)多工作面和(或)多煤層開采時巖層和地表移動預計。
2 地表移動變形預計的基本方法
開采沉陷預計是礦山開采沉陷學科的核心內容之一,利用預計的結果可以定量地研究受采動影響的巖層與地表移動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的分布規律。預計對指導“三下一上”的煤炭開采具有重要的作用。開采沉陷預計的方法有多種,本文著重介紹概率積分法。
3 開采沉陷預計的概率積分法
概率積分法預計模型在我國開采沉陷的應用中是最普遍的,其預計精度較高,使用方便。利用概率積分法對煤層開采引起的地表移動與變形的預計,是一種針對地表移動盆地穩定后的預計。本章詳細闡述概率積分法預計公式。
3.1 基本公式
預計地表移動和變形的基本計算公式假設條件如下:選擇工作面邊界(即煤壁)正上方的地表點作為橫坐標軸x的原點,x軸沿地表指向采空區,縱坐標軸W(x)為橫坐標為x的地表點的下沉值,W(x)軸鉛直向下;縱坐標軸U(x)為橫坐標為x的地表點的水平移動值,U(x)軸鉛直向上。則傾向達到充分采動、走向半無限開采時走向主斷面的地表移動和變形預計公式[1]為:
(2.1)
式中:W(x)─橫坐標為x的地表任意點的下沉值;i(x)─橫坐標為x的地表任意點沿x軸方向的地表傾斜值;K(x)─橫坐標為x的地表任意點沿x軸方向的地表曲率值;U(x)─橫坐標為x的地表任意點沿x軸方向的水平移動值;─橫坐標為x的地表任意點沿x軸方向的水平變形值;─概率積分函數(,其中u=); ─地表最大下沉值;q—下沉系數;r─主要影響半徑(,其中為主要影響角正切,H為開采深度);b─水平移動系數;m─開采厚度;a─煤層傾角。
3.2 預計參數
1. 下沉系數q
當實測資料是在走向和傾向都達到充分采動條件下觀測站所得的最大下沉值時,下沉系數q可根據下式進行計算:
(2.9)
式中:m—煤層的法向采厚;α—煤層傾角。
2. 主要影響半徑r及主要影響角的正切
受半無限開采的影響,除下沉值以外(在x>r處下沉接近或達到最大值),主要的地表移動和變形值均發生在(-r,+r)的范圍之內,故稱r為主要影響半徑。而主要影響角正切是開采工作面的深度與主要影響半徑的比值,其計算公式為:
= (2.10)
由于不像r那樣隨采深H的變化而改變,便于進行不同觀測站實測參數的比較,所以一般都使用作為概率積分法的參數,它也是表示移動與變形范圍的主要參數,主要與覆巖巖性有關,其次也與開采深度和采動次數有關。一般認為,巖性越硬,其值越小,主要影響半徑越大。一個大礦區,由于巖性的差別,也有變化;對于重復采動的情況,由于重復采動使巖性強度降低,有所增大[1,2]。其確定方法為:在實測下沉曲線上分別確定下沉值為0.16和0.84的點,它們和下沉值為0.5的點(下沉曲線的拐點)之平距均應為0.4r,再從中求出r。若兩個平距求得的r值稍有不同,可取其平均值。
3. 拐點偏距
確定拐點的位置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它決定著地表下沉盆地重要特征點的位置,也決定著整個下沉曲線與煤柱邊界的相對位置。因此,精確地計算拐點偏距至關重要。在拐點處,地表的移動變形值具有以下性質:下沉值為、傾斜和水平移動值達到最大、曲率值為零。
4. 水平移動系數b
水平移動系數是指在充分采動或接近充分采動情況下,地表最大水平移動值與最大下沉值之比.
對于走向主斷面,可直接利用實測的最大水平移動值和最大下沉值求取b值,即:
(2.11)
一般情況下,水平移動系數隨地質采礦條件的變化規律不太明顯。水平移動系數隨煤層傾角增大而增大[3]。
5. 開采影響傳播
開采影響傳播角是傾向主斷面預計特有的參數,表示傾斜煤層開采條件下,地表下沉曲線向下山方向的偏移程度,其取值為下沉曲線的拐點與同側采空區計算邊界(考慮拐點偏移距后)的連線與水平線在下山一側的夾角。其值主要與煤層傾角、巖性有關,與采寬、采深等關系不明顯,以及是否與其他因素有關等,還處于探索階段[1,3]。根據我國部分煤礦實測所得,影響傳播角可按下式[1]計算:
(2.12)
式中:k為小于1的常數,一般取值在0.5~0.8之間。在預計精度不高時,可取文獻[1]中給出的的經驗值。
參考文獻
[1] 何國清,楊倫,凌賡娣等. 礦山開采沉陷學[M]. 徐州:中國礦業大學出版社,1994
篇2
1.能大膽、清楚地表述喜歡/不喜歡晴天/雨天的觀點,對辯論活動感興趣。
2.初步了解辯論活動中常用的陳述、對比、假設、反問等方法。
3.能遵守輪流發言、舉手示意、有序搶答等基本的辯論規則。
準備:
1.帶領幼兒了解晴天和雨天給生活帶來的好處及不便;觀看成人進行辯論的視頻,了解辯論的基本過程。
2.準備“晴天”和“雨天”的圖片各一幅,“辯論”“陳述”“對比”“反問”“假設”等字卡各一張;黑板一塊、長條桌一張、小椅子若干。
過程:
1.引出辯題,激發幼兒興趣
(1)教師出示“晴天”“雨天”圖片,組織幼兒談論,引出辯題。
師:在我們生活的這個地方,晴天的時候多還是雨天的時候多?你更喜歡晴天還是雨天?
(2)教師小結:你們的觀點不一樣,有的喜歡晴天,有的喜歡雨天,相信你們一定有自己的理由。
2.營造辯論環境,引導幼兒了解辯論的基本含義,激發幼兒想說的欲望
(1)出示字卡“辯論”,引導幼兒討論“什么是辯論”。
教師小結:辯論就是爭論。大家有兩種不一樣的觀點,每個人都來說出自己的理由,最重要的是要說服對方,這就是辯論。
(2)請幼兒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選擇,分為“晴天組”和“雨天組”。若出現兩組人數不等的情況,教師根據現場情況引導幼兒進行觀察、分析和討論,并加以調整。
3.進行第一場辯論:輪流發言,闡述自己最想說的理由
(1)討論:你在發言的時候要看著誰?別人發言的時候你要怎么做?
(辯論前討論這兩個問題,意在幫助幼兒認識到辯論活動的兩條基本規則:注視對方和注意傾聽。這樣可以為有效辯論和有序辯論活動奠定基礎。)
(2)幼兒輪流發言,闡述自己喜歡晴天或雨天的最想說的理由。
(采用輪流發言的方式,一方面給予每個幼兒均等的參與機會,另一方面也讓每個幼兒潛意識里有一種適度緊張感,促使他們積極調動已有經驗參與辯論。讓幼兒“說自己最想說的理由”則是有意降低了參與的門檻,提示幼兒從說自己能想到的話語開始,打開話匣子。)
晴天組A:我喜歡晴天,因為晴天時可以曬被子。
師:她說得完整不完整?
幼(合):完整。
師:先說了自己的觀點“我喜歡晴天”,然后說出理由“因為晴天時可以曬被子”。
晴天組B:我喜歡晴天,因為晴天時可以出去玩,雨天時不可以。
晴天組C:我喜歡晴天,因為晴天時可以去外面殺殺菌。
晴天組D:我喜歡晴天,因為晴天可以穿裙子,雨天不能穿裙子。
師:你再想一想,是這樣嗎?
晴天組E:我喜歡晴天,因為晴天時可以曬被子,可以戶外活動。
師:好像有個小朋友說過曬被子了。
晴天組F:我感覺晴天好,因為晴天時太陽可以發電。
師:你懂得好多啊。現在輪到雨天組的小朋友了。
雨天組A:我喜歡雨天,因為雨天可以聽到嘩啦嘩啦的聲音,晴天聽不到。
雨天組B:我不喜歡晴天,因為夏天時在外面玩,太陽會把我們曬黑。雨天不會把我們曬黑。
師:所以……
雨天組B:所以喜歡雨天。
雨天組C:(看著教師)我喜歡雨天,因為雨水可以澆花。
師:你該看著誰啊?
雨天組D:對方。我不喜歡晴天,植物曬多了太陽就會枯萎。我喜歡雨天,雨天可以幫植物澆水,還可以讓我們知道什么叫節約用水。
師:她(雨天組D)知道要看著對方。
雨天組E:我喜歡雨天,因為小草、大樹和花都長大了。
師:哦,雨天幫助它們澆水了。
師(小結):你們都說出了自己喜歡晴天或雨天的理由,表現得非常自信,而且說得很清楚。
4.進行第二場辯論:舉手發言,說出更多不一樣的理由
(1)鼓勵幼兒相互交流,說說自己不一樣的理由。
師:除了剛才說過的理由,還有沒有其他理由能證明你的觀點呢?現在給大家一分鐘時間,先和你旁邊的小朋友互相說一說。
(“舉手發言”的形式讓辯論進入自主自發的階段。“說說不一樣的理由”意在拓寬幼兒的思路,引導他們調動已有經驗從不同角度尋求論證并組織語言來表達,同時也向幼兒滲透了多角度看待問題的意識。一分鐘的相互交流讓經驗豐富的幼兒有組織語言的時間,也讓缺少經驗的幼兒得到一些啟發和借鑒。)
(2)鼓勵幼兒舉手說出更多理由,并現場給予反饋,對幼兒的語言進行梳理。提示幼兒遵守“舉手發言、安靜傾聽”的辯論規則。
師:現在進入辯論的第二個環節:舉手發言。我是主持人,想發言的小朋友請積極舉手,看誰能說出更多不一樣的理由來。
雨天組E:下過雨之后,天上會有彩虹出來,所以我喜歡雨天。
師:你的理由很好。
晴天組B:我喜歡晴天,因為晴天可以讓植物有充足的陽光。如果是雨天,植物就可能會被淹掉。
師:他說得非常完整,而且用了一個很好的詞“如果”,“如果是雨天,就……”。
雨天組A:雨天時可以玩泥巴,晴天時太陽一曬,泥土就變干了,就不能玩泥巴了。
晴天組A:晴天時開車視線好。
雨天組B:我沒聽清楚。
雨天組D:晴天時開車視線好。
師:你怎么沒聽清楚,他怎么聽清楚了?
雨天組B:視線和雨天有什么關系啊?
師:有什么關系呢?想一想。
雨天組D:太模糊了。
師:什么太模糊?
雨天組D:雨下到反光鏡上,司機都看不清路了。
師:所以晴天時視線好。(提醒雨天組B)你想講話沒關系,但是要舉手。
晴天組C:雨天時不可以出去運動,晴天時可以出去鍛煉身體。
師:“雨天時……晴天時……”,拿晴天和雨天比一比。
雨天組F:雨天開車的時候,霧氣蒙住了玻璃就可以在上面畫畫;如果晴天的話,就不能畫畫。
師:看來你畫過。你們畫過嗎?
幼(合):畫過。
雨天組B:如果是雨天,一出去,雨水就可以幫我們洗車。
晴天組D:我喜歡晴天,因為晴天時可以戶外活動;雨天不能,下多了雨就會發生水災。
雨天組D:我喜歡雨天,因為雨天時有各種各樣的傘,這樣我們城市的道路就會變成彩色的了。
師: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我們的城市一定特別漂亮。
師(小結):在舉手發言中,你們說出了更多不一樣的理由,而且用了一些方法來和對方辯論,非常棒。
(幼兒較多運用“對比”來闡述自己的理由,無意中開始了“對辯”。教師發現這一契機后,一方面梳理幼兒表述不完整、語義不清的語句,另一方面對幼兒較多使用的辯論策略作一些提煉。比如,教師追問“什么太模糊”,使幼兒進一步解釋自己的觀點。又如,教師立刻將幼兒的觀點概括為“拿晴天和雨天比一比”,提煉出“對比”這一辯論策略,讓幼兒意識到自己言語中的智慧。這種即時的反饋、梳理和提升,無疑會提高幼兒的語言表達能力,增強幼兒辯論中的策略意識,也為接下來的自由辯論作了鋪墊。)
5.進行第三場辯論:自由辯論,反駁對方的觀點
(1)引導幼兒討論:自由辯論是怎樣的辯論?辯論最重要的是要說服對方,那么怎樣才能說服對方?
晴天組B:就是要從對方的觀點說起,比如我是晴天組的,我要說雨天不好。
師:可以說它怎樣不好。
雨天組D:要把晴天和雨天不好的地方都找出來。
師:你要找誰的不好?
雨天組D:我找雨天的不好。
雨天組C:找晴天的,你的對方的。
師:別暈了,別自己把自己說服了。
篇3
關鍵詞:民事訴訟;理論;發展
就我國民事訴訟理論的某些局部板塊內容或對概念的闡釋、組合而言不乏自己的獨創,但從整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上看,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基本架構無疑是對原蘇聯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參照或移植。這種理論體系與當時的社會環境和意識環境觀照,是當時社會的產物,具有極強的時代色彩。而當今中國社會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經濟體制、政治體制、社會意識、法律觀念等等都發生了相當程度的變化。理論必須與發展的現實相適應。民事訴訟理論作為對民事訴訟客觀規律的闡釋,對民事訴訟實務的指導,同樣必須與發展的社會整合,否則,不但不能指導民事訴訟的正確運行,反而會成為民事訴訟體制發展的桎梏,妨礙民事糾紛的公正解決以及社會普遍性公正的實現。在這種不斷變化的社會大背景下,彼時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已逐步凸現出與當前民事紛爭解決現實不相一致的缺陷。另一方面,社會發展的現實也已經伸出其看不見的手,盡可能地使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從局部開始契合于現實需要。呈現了一種與傳統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在基本框架理念上有所差異,且不斷發育的新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胚胎。這種發展的邏輯結果必然是一種新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誕生。本文即是對這種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結構邏輯變異的闡述。
一
我國現行的民事訴訟體制是我國傳統民間糾紛解決方式和原蘇聯民事訴訟體制的結合及發展的結果。如果單純探究現行民事訴訟體制雛形的歷史源淵的話,一般認為時期的民事訴訟方式和程序是我國現行民事訴訟體制的最初發端形態。新民主主義的民事訴訟方式和程序雖然不十分嚴密,但其近代民事訴訟的基本結構框架已經形成。并且初步形成了與當時政府的民事訴訟不同的訴訟方式和程序。如實行兩審終審制度、就地審判和巡回審判制度、人民陪審制度和著重調解的制度等等具有其特色的訴訟制度。[1]這種民事訴訟的結構特色一直為20世紀50年代至80年代的民事訴訟規則以及民事訴訟法(試行)和新民事訴訟法所繼受。
解決民事紛爭的方式和程序的存在和建立并不意味著就自然相應地形成了一整套有關的理論體系。不能否認在20世紀50年代以前,對如何解決民事糾紛已經有了某些比較明確的指導思想、感性認識和訴訟觀念。但這些指導思想、感性認識和訴訟觀念并沒有形成或上升為理論,并一步體系化。20世紀40年代末以來,我國逐步引進原蘇聯的各種法律制度,其中包括訴訟制度。比較典型的是移植原蘇聯的民事檢察監督制度。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草擬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程序通則(草案)》。該《通則》規定,最高人民檢察署認為最高人民法院的確定判決,確有重大錯誤時,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訴,請于再審。隨著原蘇聯訴訟制度的引進,原蘇聯的訴訟理論亦隨之被介紹到我國。50年代中后期一批原蘇聯法學家的民事訴訟法學著作和民事訴訟法典被翻譯介紹給我國。其中作為體系化的民事訴訟理論教科書,當推原蘇聯著名民事訴訟法學家阿·克列曼教授的《蘇維埃民事訴訟》。該書對我國建國初期的民事訴訟理論研究有很大的影響。克列曼教授在該書中的理論闡述和論理方法幾乎成了一種“理論范式”1。其結構體系也成了我國民事訴訟法學教科書的范本。專題研究方面的專著,無疑應推原蘇聯著名民事訴訟法學家顧爾維奇的名著——《訴權》一書對我國民事訴訟法學界影響最大,可以說我國民事訴訟法學界對訴權的研究能夠達到較高的水準與顧爾維奇的訴權研究成果是不可分的。在原蘇聯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影響下,我國在50年代的民事訴訟法學的研究形成了小小的。當時已有學者論及民事訴訟法學的對象、民事訴訟法律關系、民事案件的管轄、民事訴訟證據、法院調解和民事執行等等理論與實務問題。
當時的民事訴訟理論研究并非完全是應民事訴訟實踐需要而進行的理論探討,不過是作為原蘇聯社會科學理論全盤移植過程中,法律領域內側應性、介紹性研究而已。民事訴訟程序的最簡化、柔軟化是當時民事訴訟政策的基本要求,因此,粗放、簡化的訴訟程序不可能對訴訟理論研究提出較高的要求。更談不上訴訟理論的體系化研究。我國民事訴訟法學在50年代至70年代的命運與其他法學學科一樣,在50年代畫出一道不大的拋物線后,便基本消失在地平線上了。
在沉寂幾十年后,中國法制的重建使中國民事訴訟法終于以“試行”的面目實施了。《民事訴訟法(試行)》的頒布實施,促進了我國民事訴訟法學的再生和發育。對民事訴訟法條文的闡釋是民事訴訟法實施的直接準備,即使是最簡單的平面闡釋,也要求在理論上加以說明。由于我國本無現成的理論,此時,闡釋者所依據的理論就只能借助于原蘇聯的民事訴訟理論;而且民事訴訟法立法在基本模式的構架上是以原蘇聯的民事訴訟基本模式為參照的。因此,運用與該民事訴訟基本模式相適應的理論來加以闡釋也是合符邏輯的。為了滿足全面闡釋的需要,還要求學者們從體系上對整個民事訴訟法的內容和結構進行理論說明。因此,自覺地全盤移植原蘇聯民事訴訟的理論體系,實際上成為一種必要的行為。這種移植和接受的結果,表現為20世紀80年代初期相繼出版的幾本具有權威性的民事訴訟法教科書。現在看來也許會覺得它們還顯得不那么豐滿和厚重,但在民事訴訟法試行的當時亦屬不易,對于民事訴訟法的貫徹實施無疑是雪中送炭。[3]此時,我國民事訴訟法學界已經完成對原蘇聯民事訴訟法學理論體系的移植。到目前為止,我國民事訴訟法理論從基本體系結構上看并未突破這些教科書所樹立的體系結構。
從傳統模式而言,無論何種理論體系的建立總是希望具有自己的特色,越具有自身的特色,便越顯現出該理論體系的價值。然而這常常只是人們的愿望而已,理論體系的建立必須具備諸多主客觀條件,需要相當長的智識積淀,要求具備良好的理性文化環境,經過認知理論的鋪墊、融合、借鑒才能夠鑄造出具有彼此有機內合的理論體系。因此,客觀地講,就我國的理性認知環境和條件下,獨立地生成一種完全屬于自己的現代民事訴訟理論體系是不可能的。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有學者認為,我國民事理論尚未體系化,不是沒有道理的。[4]不過,所謂尚未體系化,這大概是指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沒有建立起完全具有我國特色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二是民事訴訟理論體系還存在不整合、殘缺的現象。要說第一種情況,則大概在很長的時期內也無法實現。第二種情況則是在肯定已經存在體系的前提下指出其體系自身的不足,與體系是否建立沒有關系。正是因為在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已經存在,才使對這種理論體系的評價和對該體系變化發展的論述具有了前提。
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化過程已經完成。這一過程是通過對原蘇聯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移植、借鑒的方法予以實現的。在這個理論體系中,其理論基礎是訴和訴權理論,并在此基礎上架構了原則體系理論、訴訟法律關系理論、訴訟主體理論、訴訟行為理論、訴的變化分類和種類、訴的主體和訴的客體合并理論(具體體現為共同訴訟、第三人訴訟、反訴等等具體訴訟形式)、證據理論、判決理論和執行理論,從而形成了相對完整的理論體系。
這套理論體系是從原蘇聯移植而來的,但該理論體系的外殼和理論體系的基本結構則并不是在原蘇聯自生的。不過是因自己國家的歷史延續,通過俄國對大陸法系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繼受揚棄了的理論體系。原蘇聯在保留了大陸法系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結構和若干理論板塊的同時,對大陸法系民事訴訟理論體系進行了形式上和實質上的改造。在形式上的改造性移植方面,對訴和訴權的理論、訴訟法律關系理論、訴的變化、分類和種類等等都予以保留,篩掉了大陸法系民事訴訟理論中認為比較晦澀的理論板塊,如當事人適格理論、既判力理論等等。盡管按照自己的意志過濾了某些本與其他理論板塊協調配套的理論板塊,但還沒有完全影響其民事訴訟理論的體系化。在質的改造方面,主要是以國家干預為基本指導思想,調整了當事人和裁判者在民事訴訟程序的地位和作用,強化了法院作為裁判者在民事訴訟中的職權作用。在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上,原蘇聯并沒有直接抽掉該體系結構的理論基礎,在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基本形式結構上,仍然大致保留了整個體系的完整性。對大陸法系民事訴訟理論體系質的改造,具體是通過對基本原則的重新解釋來實現的。基本原則雖然是一種制度性的規范,但基本原則作為民事訴訟體制中的基本規范,對民事訴訟體制的運行有重大的影響,又由于民事訴訟理論與民事訴訟體制的相互關系。因此,對基本原則的理論闡釋也將對整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起統合協調作用。
改造是直接針對大陸法系民事訴訟中最基本的兩個原則——辯論原則(辯論主義)和處分原則(處分權主義)。改造的結果是完全抽掉了辯論原則的內核,對處分原則予以了實質上的否定。大陸法系民事訴訟辯論原則在性質上屬于一種約束民事裁判者的基本規范,它至少包含了以下三個方面的含義:“其一,直接決定法律效果發生或消滅的必要事實必須在當事人的辯論中出現,法院不能以當事人沒有主張的事實作為裁判的根據;其二,法院應將當事人沒有爭執的事實作為裁判的事實根據;其三,法院對證據事實的調查,只限于當事人雙方在辯論中所提出的事實,對于當事人沒有在辯論中主張的事實,即使法官通過職權調查得到心證,該事實仍然不能作為裁判的基礎。”[5]盡管原蘇聯民事訴訟中也規定了所謂辯論原則和處分原則,在理論上也把這兩個原則作為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但原蘇聯民事訴訟中的辯論原則卻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加以重述的辯論原則。其含義已經完全區別于大陸法系的辯論原則,它的基本含義是“當事人有權引證案件的實際情況和處分證據;檢察長有權證明案件的情況,而法院則有權調查對案件有意義的事實和收集證據,……”。[6]原蘇聯民事訴訟法學家多勃羅沃里斯基更明確地指出:“蘇聯訴訟的證明制度的一個突出的特征就在于,不僅當事人(原告人、被告人,參加案件的檢察長或被吸收參加案件的第三人)等有責任向法院提出能夠證明自己要求的證據,而且法院也有權自己主動收集證據,以便查明當事人真實的相互關系。”[7]通過重新注釋,獲得了制度性改造。即重新調整了當事人和裁判者在民事訴訟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原來以“亞當事人主義”基本模式為特征的民事訴訟體制改造成為以絕對職權主義基本模式為特征的民事訴訟體制,實現了兩種相對基本模式的根本性轉變。在原蘇聯民事訴訟中,對當事人權利的國家干預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法院無論在收集證據,或者在審查雙方當事人關于放棄訴訟請求、承認請求以及和解等聲明方面,都要進行廣泛的干預,目的是要幫助當事人實現他們的權利和合法利益。
國家干預在原蘇聯不僅成為整個法律體系的原則,具體地貫徹于原蘇聯的民事訴訟的各項制度中,在整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中也得到體現,成為民事訴訟的一項基本原則。國家干預的原則化也是對傳統辯論原則和處分原則實質性揚棄的必然結果。應當注意,大陸法系民事訴訟的理論體系所建構的認知基礎是與程序規范相對應的實體法關系的性質,這種關系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私法關系。基于這一基本的認識論,原則上自然要排除國家對私權利的干預。但在原蘇聯的理論范式中,民事法律關系的私法性質是被予以斷然否定的。這也是在民事訴訟領域內實施國家干預的理論依據。因此,如果不抽掉原辯論原則的實質內含,將處分原則予以降位,就必然造成原理論體系與現有認知基礎的緊張沖突。為了消除這種緊張沖突,同時又要維持理論上和制度上的形式要求,就不得不以原大陸法系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空洞化和體系內各個理論板塊之間的緊張沖突為代價。
原蘇聯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另一個特點是強烈的批判性和預設的優越性。任何理論體系的建立自然都是建立在對過去理論體系的批判之上的。由于原蘇聯民事訴訟理論體系被預設為與原有理論體系的絕對對立面,因而這種批判性就更加尖銳和激烈。幾乎在整個民事理論體系和各個具體理論板塊中都可以聞到這種批判的火藥味。本來理論的批判是對理論的認識和評價,但這種批判達到一定的程度時,批判自身也構成了一種新的理論的組成部分。理論體系變為批判性的理論體系。同時基于對法律階級論的固識,新民事訴訟體制的優越性評價也和批判性理論合璧成為新理論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這兩點在原蘇聯民事訴訟法學代表人物克列曼的民事訴訟法著作中體現得最為充分。
我國所移植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是一個被原蘇聯經過改造和加工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這個理論體系所具有的基本特點,在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中均存在。我國民事訴訟理論和民事訴訟法中盡管也有辯論原則和處分原則,但和原蘇聯一樣,給予了重新注解,實際上是直接引用了原蘇聯民事訴訟理論的解釋。辯論原則在我國民事訴訟理論中的地位是顯赫和重要的,民事訴訟中辯論原則,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民利在民事訴訟中的具體體現。辯論原則是建立在雙方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的基礎之上的,是社會主義原則在民事訴訟中的重要體現,這一原則貫穿在民事訴訟的全過程。按照我國民事訴訟理論對辯論原則的一般理解,辯論原則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辯論權是當事人的一項重要的訴訟權利。即當事人(也包括第三人)對訴訟請求有陳述事實和理由的權利。有對對方的陳述和訴訟請求進行反駁和答辯的權利。當事人借此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2.當事人行使辯論權的范圍包括對案件的實體方面和訴訟程序方面所爭議的問題。3.辯論的形式包括口頭和書面兩種形式。4.辯論原則所規定的辯論權貫穿于訴訟的全過程。對辯論原則的這種理解和界定,實際上使當事人的辯論行為失去了對裁判者的拘束,必然使作為民事訴訟基本原則的辯論原則非原則化,成為非約束性原則。傳統的辯論原則之所以能夠在民事訴訟中作為一項基本的原則就在于它能夠使當事人的辯論行為真正有效地拘束裁判者,從而實現當事人的辯論權。從實質上看,我國民事訴訟理論中的辯論原則和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辯論原則更多的是一種政治化的抽象原則,而沒有具化為訴訟法上的基本原則。
作為大陸法系民事訴訟中另一個拘束裁判者的基本原則——處分原則,在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理論中是受到限制的,其限制的目的就是在一定范圍內使裁判者擺脫當事人行使處分權的拘束。這種限制被同樣認為是貫徹國家干預的需要,盡管在我國民事訴訟理論中沒有明確提出國家干預原則,但是,國家干預在過去一段時間里是被反復強調的。也就是說,原蘇聯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中的國家干預理論在我國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中同樣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這說明了我國民事訴訟理論的模式與原蘇聯具有同構性。
我國民事訴訟理論的批判性和預設的優越性雖然沒有原蘇聯民事訴訟理論那樣突出,但這種特點同樣實際存在。具體的表現方式是在具體訴訟制度論的比較中展開對他方的批判和對自我的頌揚,其批判的理論范式仍然是原蘇聯的理論范式。
在具體的訴訟理論方面,我國民事理論對原蘇聯民事訴訟理論的移植和吸收也是比較充分的。尤以對訴權理論、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理論和判決理論的繼受最為典型。原蘇聯的訴權理論與傳統大陸法系的訴權理論相比具有十分突出的特點。其訴權論的特點在于,訴權是表示多種概念的術語。“在蘇維埃法中具有不同的意義。一是指程序意義訴權。它是‘為促成并堅持某一具體民事權利糾紛的法庭審理以及解決的權利,也是要求對具體民事案件進行審理的權利’。二是實體意義訴權,它是指‘處于能夠對義務人強制實現的狀態中的主體民事權利’。”[8]把上述觀點整理概括就可以明確訴權包含兩方面的含義:程序意義上的訴權和實體意義上的訴權。這種訴權理論被稱為“二元訴權說”。由原蘇聯著名訴訟法學家顧爾維奇所主張的上述訴權學說成了原蘇聯訴權的定型格局。我國民事訴訟法學界可以說是忠實地接受了二元訴權學說。具有權威性的民事訴訟法學教科書大都持這種觀點②,認為訴權的涵義應當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程序意義上訴權。它是指民事訴訟法確定的當事人進行訴訟的基本權利。(二)實體意義上的訴權。它是指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實體請求的權利。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中的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理論板塊部分也是全面吸收了原蘇聯的理論。原本起源于德國民事訴訟理論的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理論在原蘇聯民事訴訟中也同樣被進行了改造。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理論的提出本來是基于民事訴訟法律關系與民事實體法律關系的內在聯系,在民訴領域對民事法律關系理論模式移植的結果。在大陸法系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理論中當事人與法院處于平等的法律地位,這也是法律關系理論始創的初衷。然而原蘇聯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理論把法院置于民事訴訟領導的地位。按照多勃羅沃里斯基的說法,“法院在訴訟中居于領導的地位,它引導訴訟參加人的訴訟活動,并促使他們行使和履行自己的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9]這種變化是很自然的,原蘇聯民事訴訟中國家干預原則和職權主義的民事訴訟基本模式都要求在實際的民事訴訟法律關系中處于決定性的地位。
誠然,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是對原蘇聯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全面吸收和移植,但亦不能否認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制中繼承了我國過去民事糾紛解決的傳統,并把對傳統民事糾紛解決方式的感性認識上升為理論,并溶進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之中。最突出的是關于訴訟調解的理論。對訴訟調解制度的理論認知甚至被上升到哲學的高度,上升到對事物矛盾性質分析的高度。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對傳統糾紛解決方式的認識,使我國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具有了中國的特色。這一點大概是不容置疑的。
二
從20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中國社會經歷了全方位的嬗變。現在仍然處于這種歷史性的轉換時期之中。生產力的解放和人的發展成為社會整體變革的基本動力。經濟體制的轉變可以說是中國社會所有變革中最具有革命性的。并由于經濟體制改革的牽引,進一步帶動了社會各方面的變革或轉換,諸如政治體制的改革、社會觀念的轉換、生活方式的改變等等。社會的改革和發展促使了法制的發展和完善。從70年代末開始的最初幾年里,中國法制的發展是以恢復法律秩序,重建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框架來加以體現的。這種發展實際上是中國50年代法制模式的延續,是按照那時的所構想的法制藍圖來實施的。具體的法律規定也都反映了當時法律理論的觀照。不管是刑法、刑事訴訟法、還是民事訴訟法(試行),都是如此。最能反映社會發展的法律規范莫過于與經濟體制改革聯系最緊密的經濟民事法規范。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必須由相應的法律制度加以鞏固。法制的積極推動作用使超前性立法大量出臺,形成了立法的,大量的經濟和社會立法又反過來推動了社會的進一步發展。但具有所謂超前性的法律畢竟是少數。因為具有超前性的法律要求該法律的制定能符合規制對象發展的客觀規律和充分預測將來規制過程中出現的基本情況,這就大大增加了超前性立法的難度。超前性立法更多的是在經濟立法領域,經濟發展的規律性和普遍性,使移植性經濟法規的制定容易在經濟發展滯后的國度里實施。更多的立法屬于“滯后性”和“隨機性”的。即使如此,仍然有許多法律在制定時具有應時性,反映了當時社會發展的客觀現實,但由于中國社會經濟發展之迅速,加之法律理論研究的薄弱,往往使法律在制定后不久就滯后于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
民事訴訟法的誕生和發展比較典型地反映了我國法律誕生和發展的一般軌跡。1982年頒布實施的民事訴訟法(試行)是我國第一部較全面規范民事訴訟的基本法律,也是對50年代各個有關民事訴訟規范的總結和發展。民事訴訟法(試行)所確立基本體制模式是以原蘇聯的民事訴訟基本模式為藍本的。盡管民事訴訟法(試行)在那個時期所有制定的法律規范文本當中是條文最長內容最多的,但仍然只能說是一部粗線條的法律。不過,在當時糾紛形態、糾紛的質與量、人們的訴訟觀念都不能與現在相比,不可能在法制重建的初期就客觀要求出臺一部非常精細復雜的民事程序法典。那時,民事訴訟法學理論工作者的首要任務就是對民事訴訟法(試行)的注釋。注釋包括法條文語的平面展開、適用法條的技術性解釋和對法律部分規定的理論說明。正如本文前述的那樣,對民事訴訟法(試行)的理論說明所依據的理論范式是原蘇聯的民事訴訟理論。運用原蘇聯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來闡釋以原蘇聯民事訴訟基本模式為參照的我國民事訴訟法是最自然和符合邏輯的。職權主義不僅體現在我國民事訴訟體制中,也同樣貫穿于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中。同時,當時相對粗放的訴訟操作和粗疏的訴訟規則也不可能強烈要求精細的理論研究與此相適應。
社會發展之快,使民事訴訟法(試行)在頒布后僅僅幾年的時間,就凸現了該法與社會發展現實的不適應性,并導致了1991年新民事訴訟法的制定。但新民事訴訟法的制定并沒有使這部民事訴訟法徹底擺脫與社會發展和現實的不適應性。在新民事訴訟法頒布后不久,審判實務界就打出了民事審判方式的改革或改進的旗幟。在來不及作充分理論準備的情況下,便迅速地開始了民事審判方式改革的系列動作。民事審判方式的改革也成了實務界和理論界最為關注的課題。社會發展變革不僅僅直接沖擊了現行的規范和制度,也沖擊了原有的理論和理論構成的理念框架體系。社會諸因素尚未有突出或激烈的變異時,原有理論或理論體系的適應性隨變是一種局部修正和填補性的,表現為一種非結構性變動的完善。在民事訴訟法(試行)頒布的一段時間里,民事訴訟理論體系與民事訴訟實際運行、社會發展現實的不協調并未顯現。但最近幾年由于民事訴訟體制與社會發展變化的不適應,使得依附于既存訴訟體制的理論體系與此的這種不協調亦顯突出。
最突出和明顯的社會變化莫過于我國經濟體制的轉變。從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是一種變革,標志著我國將徹底擺脫傳統計劃體制的束縛,使市場對經濟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使經濟活動遵循價值規律的要求。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商品生產者相互之間是平等的,所有制性質的差異不會使其在經濟社會中的地位有所不同,也只有商品生產者相互之間的平等才能保證商品交換的平等和自由競爭。在商品經濟社會,大量民事爭議是關于平等主體之間財產關系的爭議,因此爭議主體之間是平等的。這種平等性也是民事訴訟質的規定性。它決定了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的主體地位。但在過去非商品經濟的社會環境和人們相應的心理場中,這種當事人的主體地位是很難被認識的。在傳統的民事訴訟體制下,當事人的處分權受到限制,國家的積極干預上升為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整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基調就是法院的職權至上。整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都是為一種職權主義的合理存在提供理性依據。
在民事訴訟基本原則理論方面,以非約束性辯論原則取代約束性辯論原則,當事人的辯論完全不能制約裁判者。把辯論原則僅僅視為一種為裁判者提供爭議事實信息的規范。對現行辯論原則的理論闡釋雖然要求法院充分保障當事人雙方辯論的權利,但辯論權的相對義務只停留在被虛化的保障行為這一層面,必然導致辯論原則的非原則化和辯論程序的空洞化。實際上辯論原則的原則性在于從宏觀和整體上界定適合于民事訴訟客觀規律的主體結構,即當事人和裁判者在民事訴訟中合理地位和作用。辯論原則的實質應當是通過對裁判者的約束來實現這種作用分配。具體表現為作為裁判所依據的事實應當從當事人雙方在辯論程序中出現的事實中提取。否則當事人的主體地位和辯論程序的價值無法得到實在的體現。由于辯論程序本身在整個民事訴訟程序中具有核心和中心的地位,因此,辯論程序的空洞化將感染整個民事訴訟程序,使民事訴訟程序虛無化。辯論原則的空洞化和非原則化還使其與之血肉相連的處分原則也同樣喪失了它作為原則而存在的價值。在我國和原蘇聯的民事訴訟理論中,對處分原則的認知雖然都已意識和承認當事人對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的處分價值,但這種認識卻只停留在當事人對訴訟程序的起始、發展和終結的作用以及訴訟法某項具體權利的支配這個方面。而沒有意識和承認當事人對作為裁判基礎的訴訟事實的處分是當事人行使處分權的重要內容。否定當事人對訴訟事實的處分權,必將否定當事人對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的處分,當事人對訴訟事實的處分常常與權利的處分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事實的處分表現在當事人沒有在辯論程序中提出的事實,裁判者就不能作為判案的依據,以某種絕對理念來看待所謂真實,反而使其走向該理念本質要求的反面。
由于既存民事理論體系中所貫通的絕對職權主義理念,使其理論體系與社會發展的現實不協調,與市場經濟環境下民事訴訟的質的規定性相左。這種體系性的不協調不僅表現在民事訴訟理論的原則部分,也突出反映在民事訴訟的基本理論板塊之中。最典型的是證據理論與現實的不協調和與民事訴訟客觀規律的背反。在證據理論中,集中體現當事人和裁判者在民事訴訟中作用的具體制度是舉證責任制度。我國民事訴訟理論盡管很早就提出了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的觀點,但由于沒有充分認識舉證責任制度建立的體制條件,又受理論體系中絕對職權主義的影響,在理論認知上完全誤解了舉證責任的真實內涵,傳統民事訴訟理論對法院獨立收集和提出證據的合理性的論證,反而使真正意義上的舉證責任制度無法建立。由于民訴理論的纏足自縛,以致訴訟實踐不得不徑自走自己的路,在缺乏明確的理論指引下“摸著石頭過河”,在民事審判實務中強化當事人的舉證責任,就是這種大膽改革的結果。一方面,傳統的證據理論因未能真正承認當事人的舉證責任,使傳統的證據理論不僅不能指引民事審判改革的進行,反而嚴重地制約了民事審判改革,民事審判改革的實際需要與民訴理論的脫節和民事審判改革的實效都更加映射出民事訴訟理論的滯后與蒼白。在理論界,學者們還在囿于傳統觀念的束縛時,實務界卻已經沖破了這種傳統觀念的羈絆,按照現實的需要和實際情況去理解和操作。另一方面,由于民事審判改革缺乏理論的指導或清晰、完整的理論指導,改革往往憑審判人員的直感在實踐中摸索,就難免使改革不走彎路,逸脫改革的初衷。其實作為民事審判改革的目標、改革的途徑、改革的步驟等等問題都是民事訴訟理論上應當首先加以解決的基本問題。然而,遺憾的是,民事訴訟理論界并沒有在理論上圓滿地回答這些問題,甚至可以說就沒有明確提出這些問題。所謂的理論成了對民事審判改革過程的注釋,變形為簡單的說明。在我國,由于法學理論普遍存在著形而上學的傾向,因而一直為實務界所輕視。民事訴訟理論在民事審判改革過程中的反制約和單純的追隨,更加深和強化了這種心理。
隨著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和拓展、社會法治化的推進,人們的法意識和法觀念也在不斷強化、轉化和提升。經濟主體的權利和利益意識以及相應的保護意識的加強是這種變化的最突出表現。這種意識的強化是具有普遍性的,不僅在經濟主體的經濟交往中反映出這種傾向,在經濟糾紛解決領域也是如此。而且民事爭議的大量增加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了這一點。主體權利和利益意識的加強還不僅在于實體權利和利益方面;在程序方面,利益主體的程序權利和利益意識也在不斷加強。在這種意識背景下,程序的獨立價值和意義也相應被強調,并逐步被認識。然而,傳統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卻具有存在輕視程序的內力。其原因在于,傳統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建構就是以批判對立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為前提的,其批判的矛頭的主要指向之一就是訴訟程序的“繁瑣”和“虛偽”。以意識形態為武器對其他法系訴訟程序的情緒化批判必將導致對訴訟程序獨立價值的否定。原蘇聯民事訴訟體制中的職權主義既是這種批判的結果,同時又進一步強化了對程序價值的否定。既然程序的獨立價值遭到否定,也就談不上所謂程序性公正。程序性公正所要求的裁判者的中立性、防止突襲性裁判、給予糾紛主體與裁判者的充分對話、尊重當事人的主體權、訴訟程序操作的民主化等等,在傳統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中都沒有真正得到重視和體現。相反,在逐漸被泛化和形而上學化了的哲學觀念的影響下,程序性公正被視為實體性公正的“奴隸”和“附庸”。即使在現在,程序性公正的價值仍然不為大多數人所認識。
三
上述雖然未必全面和詳盡地闡明了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與我國社會發展實況的滯后和不一致,但已足以說明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自身應當改革、調整和重構的現實必要性。即使橫向地與其他相近學科加以比較,也不難看出民事訴訟法學的落后和缺乏生氣。在同為程序法的領域里,刑事訴訟理論界早已對訴訟結構、訴訟模式、訴訟價值等等刑事訴訟的基本問題進行了相當深入的研究探討,而民事訴訟學方面卻還沒有形成對相應基本問題的集中探討的研究氛圍。要使民事訴訟理論能滿足轉換時期民事紛爭解決現實的需要,真正能夠對民事訴訟實踐予以指導,必須正視傳統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結構性缺陷,實現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結構性轉換。
傳統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是“蘇式”的理論體系,在結構上是以職權主義為理念框架,以國家干預為指導的,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民事訴訟質的規定性具有“不親和性”,自然就不能適應逐步變化發展的社會現實。因此,要實現我國傳統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轉化,首先就要以適應市場經濟社會背景下民事訴訟規定性的當事人主義理念框架取代職權主義的理念框架,使整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之上。實現這種轉化的具體方法是還原體現當事人主義核質的辯論原則和處分原則,而不是僅將辯論原則和處分原則作為空洞的、沒有約束力的只有單純象征意義的規范。明確只有當事人在辯論程序中主張的事實才能作為裁判的依據。當事人不僅對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有處分權,對訴訟資料也同樣具有處分權。在理論上要意識到,就民事權利的本質而言,民事權利的處分只能由民事權利主體來行使,作為解決民事權利爭議的民事訴訟程序也必須充分尊重當事人對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的處分。訴訟請求的范圍由當事人決定,訴訟程序的提起由當事人決定,案件的事實材料和證據材料由當事人決定。只有這三者的完整統一,才構成了當事人處分權的最基本內容。
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確立當事人主義的理念框架才能使有實際意義的辯論原則和處分原則在民事訴訟中得以確立和貫徹。而約束性辯論原則的確立使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中相關理論板塊之間能實現有機的統合,并具有了原則方面的根據。按照約束性辯論原則的基本要求,才能自然地派生出規范的舉證責任制度和舉證責任理論。“對于法律效果發生或消滅的直接必要的事實由當事人在辯論中提出,實際上就為當事人設定了一種責任——如果當事人沒有主張這一事實,則法院不能以該事實為依據作出判決。其結果就自然是當事人要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消極后果。”[10]如果沒有約束性辯論原則作為基礎,實質意義上的舉證責任制度和理論是不可能建立的。正是因為過去我國理論界未正確認識辯論原則的應有的內含,沒有認識到裁判者在民事訴訟中應有位置,才導致在一段時期里,理論上存在法院也有舉證責任的認識誤區。現在盡管在理論上已經廓清了這一錯誤認識,新民事訴訟法也將過去民事訴訟法(試行)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收集和調查證據的內容(試行第56條第2款)改為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民事訴訟法第64條)。但仍然是不徹底的,這表現在新民事訴訟法第64條第2款還保留了“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這樣的內容,為法院依職權主動收集和調查證據留下了自由裁量的余地,不僅使約束性辯論原則不能貫徹,并且與法院在民事訴訟中審查核實證據的基本作用相沖突,最終使舉證責任制度的運行或理論的整合存在障礙和缺陷(在立法中,過多的為職權行使留有自由裁量余地,以便體現法律規定的靈活性的作法,往往給該規范的實際運用造成困難,這是今后立法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在其相應的轉化過程中必須注意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內各個理論板塊之間的統合和各個理論板塊與體系總體理念框架的整合。前者如,訴、訴權理論與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理論、訴訟標的理論與當事人適格理論等等理論板塊之間的統合與協調。后者指如果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理念框架實行轉化,則與此相適應,與原有體系適應的理論也要相應地予以調整,否則將與轉化后或轉化中的體系理念框架發生沖突,使體系內部發生紊亂無序。如上述所言,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發展邏輯是重塑以當事人主義為基本理念的理論體系,并以約束性辯論原則和真正體現當事人主體地位處分原則為基本指導原則,那么,體系的各個理論板塊也應該實行相應的轉化和調整。例如,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理論、訴權理論、程序控制理論、審判監督理論、檢察監督理論等等都要進行調整,在原有的這些理論中,職權主義的色彩相當濃厚。如按照現行的審判監督理論,即使當事人沒有對已經生效的判決提出再審申請,法院或檢察院也可以依職權主動提起審判監督程序,這種理論認識顯然是以國家干預和傳統的絕對理念為指導的,體現了職權主義民事訴訟基本模式的要求。但無疑與當事人主義的理念要求相悖。
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現存的另一個問題是民事訴訟理論體系整體構造的不完整。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雖然具有大陸法系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基本外型框架,但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因轉移植于原蘇聯,并因原蘇聯根據自己理念對原比較完整的理論體系進行了裁剪,使我國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先天具有其不完整性。例如,我國民事訴訟理論中雖然有當事人的概念,但卻沒有當事人適格(正當當事人)的理論作為其概念的存在基礎,在理論上沒有解決判斷當事人適格的標準究竟是什么的問題。其實當事人適格理論本來就是大陸法系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有機構成部分。欠缺當事人適格理論必然使整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出現不完整的現象。再如,判決制度是民事訴訟制度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相應的,有關判決制度的理論也是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理論板塊。但在我國民事訴訟理論中,判決理論無疑是一塊空白,盡管亦有關于判決的分類、判決效力的論述,但尚未形成理論體系,尤其不足的是我國民事訴訟理論中沒有關于判決效力的體系化的理論,又使我國的判決理論嚴重殘缺。例如,由于沒有既判力的概念和理論,致使在我國的理論和實務中,無法認識到判決一旦生效,為什么在一般情況下法院亦不能自行撤消或變更該判決。在我國目前關于判決效力的理論中,僅以判決的排除性、不可爭議性和執行性的“三性論”的觀點是不足以將既判力理論中的拘束力內容加以包容和取代的。其實在原被移植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中,既判力理論是判決理論的骨干和核心部分。誠然,既判力理論有人為復雜化的弊端,但對于規范和體系化的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來講,如果拋棄既判力的概念和理論,無疑等于拆掉了橋的一個橋墩一樣,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訴權、訴、訴訟標的、、一事不再理原則、辯論原則、處分原則和上訴等等都與既判力理論密切聯系,可以說沒有既判力概念和理論,上述制度和理論都是殘缺不全的。
在論及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完整性這一問題時,應當注意到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構成框架的法系屬類。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基本構成類型屬于比較典型的大陸法系理論體系,明顯區別于以經驗實證為特征的英美法系,該體系由一系列彼9體制轉型與我國民事訴訟理論的發展此相關成邏輯排列的理論矩陣構成,這種訴訟理論體系經過長時期地理性加工,已經自成一個系統。在移植或借鑒該體系的任何理論時,都必須考慮該理論的體系環境和受移植的環境。同時在整個理論體系的移植過程中,也要注意不能輕易或隨便裁剪作為體系基礎構成的理論板塊。今后,在我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的發展和完善過程中,對外國民事訴訟理論的借鑒和吸收都應以其理論體系具有同構性的理論為主,借鑒和吸收這樣的理論對我國原有的理論體系具有“親和性”,而不易產生排斥性。大陸法系各國對英美法系制度和理論的吸納過程中所反映出的異斥性就是實證。
作為民事訴訟理論體系卻存在輕視程序和程序性公正的傾向,會令人覺得難以理解,但這卻是事實。造成這種傾向的原因雖然是多方面的,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將實體性公正和程序性公正的關系絕對地視為主從、依附與被依附的關系,并將這種關系與哲學上的本質與現象、內容與形式等范疇掛合。使訴訟程序和程序性公正成了單純的手段,其獨立存在的價值往往被否定。但實際上訴訟程序和程序性公正有其獨立存在的價值,訴訟程序的種種規定以及這些規定的公正性要求并不僅僅是單純為了達成實體上的公正。對程序性公正的要求是基于“程序主體權”、“聽審請求權”、“司法民”“公正程序”等等權利。程序性公正主要體現在不排除當事人對訴訟程序的參與、保障當事人對權利和事實的充分陳述、當事人與裁判者的充分對話、不得實施突襲性裁判、裁判者在程序中保持中立性、不得任意支配當事人、裁判所依據的事實從辯論中產生等等。從我國民事訴訟理論以及具體制度而言,程序性公正可以說并未予以充分體現。因此,如何在制度構成和運行中加強程序性公正,以及在整個民事訴訟理論體系上如何貫徹程序性公正的理念,是我國民事訴訟法學所面臨的新課題。③
注釋
:①“范式”(Pardigm)在方法論的意義上,是指在某一學科內被一批理論家和應用者所共同接受、使用并作為交流思想的共同工具的一套概念體系和分析方法。
②國內有少數學者對原蘇聯的二元訴權論提出了質疑,指出“由于牽強地對訴權作出這種劃分(兩種意義上訴權的劃分),使許多著作的訴權理論體系陷入無法克服的矛盾,集中反映于:訴權定義中所確定的外延與程序意義訴權和實體意義訴權的外延相去甚遠。”(顧培東:《法學與經濟學的探索》,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196,197頁。)
③雖然若干年前我國民事訴訟法學界已有關于程序公正的議論,但更多的是外國有關學說和觀點的介紹,沒有與我國的民事訴訟制度相聯系,更重要的是沒有指出我國民事訴訟實務中和理論上輕視程序性公正的構造性和制度性原因。例如,沒有指出傳統民事訴訟體制對實現程序性公正的制約。因此,關于程序性公正的討論未能進一步深化,也未對民事審判改革產生影響。
參考文獻:
[1][2]柴發邦.民事訴訟法學[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6.2830,33.
[3]文正邦.走向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法學[M].重慶:重慶出版社,199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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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蘇〕多勃羅沃里斯基.蘇維埃民事訴訟[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5.200201,43
篇4
關鍵詞:VB;辯論賽;時間控制程序
中圖分類號:TP31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7800(2012)003-0081-03
作者簡介:王瑜(1980-),男,湖北十堰人,鄖陽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計算機科學系講師,研究方向為計算機應用、計算機輔助設計。
0 引言
辯論賽也叫論辯賽、辯論會,它在形式上是參賽雙方就某一問題進行辯論的一種競賽活動。參加辯論賽的選手在時間上有嚴格要求,以往辯論賽的時間通常以人工計時為主,既耗費人力又不準確,利用VB中的計時器控件可以快速、靈活地設計出符合要求的時間控制程序,從而實現整個辯論賽過程中計時的自動化、準確化。
VB語言是目前最通用的程序設計語言之一,它功能強大、設計靈活,用其設計開發的辯論賽時間控制程序可直接生成Exe文件,在任何操作系統下直接運行,并可通過代碼設計,將該程序設置成為透明狀態,懸浮于顯示器中的指定位置,不受其它窗口影響,始終保持在屏幕的最上層。當該程序運行時,單擊正方或反方任意階段相應文字,即可開始本方該階段時間倒計時,若再次單擊“正”或“反”標識,本方倒計時中止,比賽結束雙擊標題退出。正反方分別由各自對應的代碼控制,互相不受影響,程序生成后應用廣泛,易于修改,運行時的界面如圖1所示。
圖1 時間控制界面
1 需求分析與界面基本布局
1.1 功能與設計思路
該時間控制程序按照一般辯論賽流程分陳詞、攻辯、攻辯小結、自由辯論和結辯5個部分,雙方辯手按次序輪流發言,每個部分要求不一樣,時間也各不相同,均采用倒計時形式進行,時間停止后,發言辯手必須停止發言,否則作違規處理。根據設計要求分析定義程序功能如下:
(1)陳詞、攻辯小結及結辯部分情況相似,均為當用時尚剩30秒時,程序以一次短促的鈴聲提醒,在用時只剩最后10秒時,程序將進行讀秒,提醒辯手和評委注意,用時滿時,以音樂聲終止發言。
(2)攻辯部分屬雙方辯手相互提問時間,每方每次提問不得超過30秒,在用時只剩最后10秒時,程序將進行讀秒,提醒辯手和評委注意,用時滿,以音樂聲終止發言。
(3)自由辯論雙方各有5分鐘時間,正反方辯手自動輪流發言,發言辯手落座為發言結束即為另一方發言開始的計時標志,若有間隙,累積時照常進行。當用時尚剩30秒時,程序以一次短促的鈴聲提醒,用時只剩最后10秒時,程序將進行讀秒,用時滿,以音樂聲終止發言。
1.2 界面基本布局
啟動VB6.0,新建工程,在默認窗體上添加如下控件:4個圖片框、2組標簽、2個計時器控件及2個多媒體聲音控件。4個圖片框分別用來存放辯論賽圖標、標題以及“正”、“反”標識。先在Photoshop中將文字處理成圖片,保存為BMP格式后進行導入,否則程序代碼無法將其轉換為透明狀態。圖片加載之后,要不斷運行程序查看實際效果,經反復調整之后,確定圖片顯示的最佳位置。兩組標簽用于顯示“正”、“反”方各項目內容,包括辯論賽各部分標題及時間的倒計時顯示。當計時器開始運行時,標簽中會顯示倒計時時間,多媒體控件則用于發出提示音。每個計時器控件和多媒體控件分屬一方,在設計狀態下,兩類控件均為可見,但在程序運行期間,計時器控件是不可見的,若要設置多媒體控件也不可見,需將其visible屬性設置為“False”。最后再選中窗體,將其Borderstyle屬性設置為“0-none”,指定窗體沒有邊框樣式。
2 代碼詳細設計
為實現辯論賽時間控制程序,需要對相應控件的相關事件和過程編寫程序代碼,具體方法為:在設計狀態,雙擊相應控件,在彈出的“對象――過程”編輯窗口選擇相應的過程,輸入VB程序代碼。
2.1 窗體Load事件代碼
程序加載以后,窗體要能始終懸浮于顯示器其它各窗口之上,始終保持在屏幕的最上層,經反復調整相關數據找到最合適位置,代碼如下:
Private Sub Form_load()
'設置窗體在屏幕上的位置
Dim retValue As Long
retValue = SetWindowPos(Me.hwnd, HWND_TOPMOST, Me.CurrentX, Me.CurrentY, 900, 450, SWP_SHOWWINDOW)
'窗體始終懸浮各窗口之上
Dim rtn As Long
rtn = GetWindowLong(hwnd, GWL_EXSTYLE)
rtn = rtn Or WS_EX_LAYERED
SetWindowLong hwnd, GWL_EXSTYLE, rtn
SetLayeredWindowAttributes hwnd, RGB(255, 255, 255), 100, LWA_COLORKEY
End Sub
2.2 時間顯示函數
正確顯示時間是整個程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其設計成函數,以方便其它代碼調用。根據實際需要,時間顯示函數精確到秒即可,代碼如下:
3 結束語
用VB程序語言設計開發出來的辯論賽時間控件程序,能大大減少因人工手動計時所造成的失誤,很好地滿足了比賽對于時間的要求,具有很強的靈活性,代碼部分對于學生來說,也比較容易掌握,不僅可以有效地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而且可以更好地與實際相結合,真正做到學以致用。本程序在此提供代碼均已通過上機驗證。
參考文獻:
\[1\] 馬玉潔.基于VB6.0的數碼計時器的設計與實現\[J\].商丘師范學院學報,2005(5).
\[2\] 林嘉穎.在VB中創建高精度計時器\[J\].福建電腦,2006(11).
\[3\] 笪林梅.VB計時器的綜合應用\[J\].濟南職業學院學報,2009(4).
The Design and Development of VB-Based Time
Control Debate Program
篇5
關鍵詞:考試焦慮情緒 一般心理問題 合理情緒療法 放松訓練
一、一般資料
趙某,男,16歲,初三復讀生。家庭和睦,父母雙方家族無精神疾病史。性格開朗,自我期待較高。
心理測驗結果:
1、焦慮自評量表(SAS):原始分:48分,標準分:60分。
分析:屬中度焦慮
2、考試焦慮綜合診斷量表分析:屬中度焦慮
二、主訴與個人陳述
自復讀開始的1個多月以來,害怕考試考不好被同學恥笑,每次考試時便出現心慌、手腳冰涼的癥狀。
三、學生心理問題原因的分析:
(1)生物因素:學生正處于青春期,有較強的虛榮心與自尊心。
(2)認知因素:好勝心強;存在復讀生就必須考出好成績等認知錯誤。
四、咨詢目標
近期目標:改善學生對于考試的錯誤認知;能正確面對每一次考試成績。
長期目標: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發展,學會自我心理調控,構建合理的認知模式。
五.咨詢方案
本案例主要應用認知療法中的合理情緒療法。基本理論為ABC理論,指誘發性事件A只是引起情緒及行為反應的間接原因;而B(人們對誘發性事件所持的信念、看法)才是引起人的情緒及行為反應的直接的起因。所以只有改變了學生的不合理信念,才能解決情緒和行為上的問題。
六、咨詢過程
第1次咨詢(心理評估和診斷階段):
1、攝入性會談收集資料
2、計劃采用合理情緒療法,輔助放松訓練。
5、家庭作業:回顧復讀這段時間考試心態和復讀以前考試心態一樣嗎?
第2次咨詢(咨詢階段):
方法:會談法,合理情緒療法
1、反饋作業:學生承認自己復讀前后的心態不一樣。
2、咨詢師介紹合理情緒療法,采用表格的形式,通過言語技術來改變學生錯誤的認知過程和觀念。
誘發事件A 不合理性信念B 情緒及行為上的后果C
復讀
復讀后第一次數學考試考的不好
名次靠后 一般的不合理信念:復讀時的成績就應該每次都名列前茅
具體的不合理信念:
1、數學一次沒考好,數學就學不好了;
2、考試成績不好,同學們會嘲笑的;
3、一次考試成績不好,復讀會失敗了。 緊張,焦慮,心慌,手腳冰涼。
3、運用合理情緒療法的與不合理信念辯論技術,咨詢師與學生進行辯論。 例如,以“復讀時的成績就應該名列前茅”為例。
(咨詢片段):
學生:“既然是復讀,考試成績就應該是比別人好,名列前茅。” (不合理信念具有絕對化的特征)
老師:“你能不怕辛苦,選擇復讀,是很勇敢的做法。不過據你所知每年高考的復讀生是不是都名列前茅,考上清華、北大了啊?”(采取夸張的方式辯論)
學生:(搖著頭,笑著說)“當然不是”。
老師:“那既然如此,你的復讀成績為什么就一定應該名列前茅呢?”(辯論采取質疑式的方式)
學生:(想了一會)“可能我的這種想法是有些絕對了,是有點不太合理。
通過與不合理的信念辯論以后,學生基本上能用合理的信念代替不合理的信念,使認知發生變化,從而對考試的焦慮情緒有所緩解。
4、布置家庭作業:讓學生自己針對其他不合理的信念進行辯論。
第3次咨詢:(咨詢階段)
方法:會談法、放松訓練。
1、反饋咨詢作業:
不合理性信念 合理性信念
認為數學那次沒考好,數學就學不好了。
認為復讀就一定得名列前茅
認為一次沒考好,整個復讀就會失敗了。 認為只要努力,以后成績會有提高的。
能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合理定位。能正確地看待考試和考試成績的起伏,向著中考努力。
2、放松訓練: 對學生進行放松訓練,提高學生應付焦慮性情緒反應的能力。
(1)肌肉放松訓練
放松方法:先使該部位緊張,保持緊張狀態10秒鐘,然后慢慢放松,體驗放松時的感覺,如發熱、溫暖、愉快等。
(2)深呼吸放松訓練:
具體做法:雙肩下垂,閉上雙眼,慢慢地做深呼吸。通過鼻孔慢慢地將氣吸入,使腹部鼓脹起來,再緩緩地用嘴和鼻同時將氣呼出,并放松全身肌肉。循環反復,練習3~5次,達到精神和軀體的放松狀態。
3、布置家庭作業:
向同學們和老師了解他們心目中的自己。
第4次咨詢(鞏固與結束階段):
方法:心理測驗法
過程:
1、反饋作業:溝通后得知,在他們心目中是有很大潛力的學生。
2、進行心理測驗,原始分37分,標準分46分,提示有適度的焦慮,是正常的,并且適度的焦慮有助于考試的復習與準備。
3、讓學生回顧自己咨詢過程,基本建立了對考試的正確認識。
七、咨詢效果評估
1、學生自我評估:焦慮情緒基本消失。
2、咨詢師評估:學生認識到了不合理的認知模式,提高了自我分析與調節能力。
3、心理測驗評估:SAS:原始分37分,標準分46分。心理測驗結果說明學生的心理問題已經基本得到解決。
參考文獻:
[1]郭念鋒.心理咨詢師(基礎知識)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
篇6
一、“4321”主題辯論課型模式的基本內涵
在辯論中,實際辯論者和觀眾已經不僅是鍛煉運用語言文字能力,更主要的是通過語言文字的運用把哲學、政治、歷史、地理、文學、藝術、科學等多方面的知識融會貫通,并準確表述、論證自己的觀點。因此,辯論對我們的學習進行了一次綜合的檢驗,促進了我們的表達能力、思維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的提高。而在《綜合實踐活動課指導綱要》中指出:在新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中,綜合實踐活動和其它各學科領域形成一個有機整體,二者既有其相對獨立性,又有緊密的聯系。我校在綜合實踐課程的摸索中創建的專題辯論課“4321”模式:4指“問題導入,引出辯題――小組討論,確立論點――交流討論,雙方對辯――歸納陳詞,總結評價”4個環節。3指“導與辯結合,議與辯結合,評與辯結合”3個結合。2指“關注辯論過程,關注辯論方法”2個關注。1個主題指發展學生的思辨能力。通過師生之間、學生之間在一定的情境之下,進行自由辯論的交往,養成善于發現別人的長處,勇于發表自己的見解的習慣,從而獲取知識的傳遞,能力的訓練和思維的拓展,培養學生的探索精神和創造精神。
二、“4321”主題辯論課型模式的實施程序
1. 生成辯論主題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本質特是生成性,隨著活動的不斷展開,新的目標不斷生成,新的主題不斷生成,學生在這個過程中興趣盎然,認識和體驗不斷加深,創造性的火花不斷迸發。鼓勵學生的自主選擇,將學生的需要、動機和興趣置于核心地位,為其個性充分發展創造空間。教師的指導作用體現在幫助學生完善其自主選擇意識和能力方面,而不是代替學生選擇。在主題辯論課型中,首先要適時地把握辯論的主題。這些主題是值得研究的,爭議性較強的,或是符合學生閱讀心理的,或是體現學生生活的,或是有創新因素的。總之,這些論辯的內容應力求貼近學生的“最近發展區”,是學生“跳一跳就能摘下的桃子”。如“端午節探索”主題實踐活動時,學生對屈原的跳河自盡的行為出現了爭議,教師適時點撥生成了“屈原的跳河自盡值不值得”的論題。又如“走進名人故事”主題活動中,教師點撥生成“成功是勤奮還是方法更重要”論題,這些論題針對學生在活動中的疑難處而自主生成,把握住了良好的契機,形成學生有話可說、各有見解、躍躍欲試、各抒己見的局面。實效性強,學生興趣盎然。
2. 鋪墊論辯基礎
個人的自學準備和深入思慮是展開論辯的基礎。沒有個人事先對材料事實的全面掌握,沒有表達必須的言語的基礎積累,沒有討論個體的認真思考,就無法組織有益和有效的辯論,也不可能通過辯論使大家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實施主題辯論教學就必須有一定的鋪墊。
3. 引導論辯進程
主題辯論教學中主角是學生,但是也離不開教師的引導和調節。在展開論辯的進程中,情況變化莫測。有時觀點一致,有時意見分歧,有時未能到位,有時誤入困境……這些都需要教師審時度勢地加以及時引導。例如“成功靠的是勤奮還是方法更重要”主題辯論課中,在自自由辯論中,正反方雙方為“勤奮”“方法”糾結在一起,一度停滯下來,老師就適時介入,提醒雙方辯論主題中有一個很重要的詞“更”字,代表著雙方的觀點中并不是全權否定對方,而是在于位置的高低,這一點撥,學生的思辨打開了,這時老師并不是馬上讓主辯手繼續“開戰”,而是騰出3分鐘的時間讓辯手們與智囊團進行討論、整理,讓全員都參與,集思廣益,為后續準備。由于老師的順勢引導、點撥,不僅讓學生思維碰撞出“火花”,而且對辯論的技巧有了更深的認識。
篇7
【關鍵詞】辯論教學;中等職業學校;語文教學
語文是最重要的交際工具,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專語文對于中職學生而言是一門重要的基礎學科,它對于培養學生的科學文化素質和思想道德素質,對于學生學習其他學科和繼續學習,對于弘揚祖國的優秀文化,提高民族素質具有重要作用和深遠意義。
但在中職學校,課堂上常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老師提問,被點名回答問題的同學,慢吞吞地站起來,抓耳撓腮,好不容易才擠出幾個字來,別說語氣上下不連貫,就是內容也常常詞不達意,三言兩語便講不下去了,那聲音也是“理不直,氣不壯”低得如嗡嗡蠅聲。盡管他們中有些同學成績很好,有的還能寫一手行云流水的好文章,但在朝夕相外的師生面前,卻一開口便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老師再三鼓勵:別害怕,慢慢說,可此時他卻反而口吃起來,臉漲得更紅了。由此可見,在中職語文課中開展辯論教學,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辯論教學法的涵義和主要作用
辯論式教學是以學生為主體,以反向思維和發散性思維為特征,由小組或全班成員圍繞特定的論題辯駁問難,各抒己見,互相學習,在辯論中主動獲取知識、提高素養的一種教學方式。 [1]
辯論教學法主要有以下兩大作用:(一)有助于克服傳統教學的弊端,發展學生個性
傳統的語文教學重讀寫輕聽說,阻礙了學生健全人格的全面發展。從古代的科舉以文取士到現代學校以考卷評定學生學習成績,乃至國家機關招收公務員大都以考核讀寫能力為依據,極少考核聽說能力。在這一價值取向的引導下,形成了學校高度重視讀寫能力的培養,普遍輕視聽說能力培養的教風與學風。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差,很多優秀學生也很木訥,遇到歪理強詞,也常常是“茶壺里煮餃子——有貨倒不出”。這類學生性格內向,不善交際,保守懦弱,獨立性差,服從型的居多。看似溫良謙恭,實際是人格不夠健全的表現,以致走上社會又需要一個彌補人格缺陷的過程。
在中職學校語文課開始辯論教學,能鍛煉學生創造性的思維能力。語文教學中準確的語音、明確的語調、豐富的詞匯、靈活的句式、概念的準確性、推理邏輯性等等,都是學生辯論發言的基本功,辯論活動將促使學生將所學到的語言、邏輯、修辭知識轉化為實際的口語表達能力,其功效是不言而喻的。此外,辯論活動還將培養學生勇敢自信,大膽表述自己思想的能力,培養互助合作的團體協作精神,培養正確行使自身權利的素質,培養勝不驕敗不餒的優良思想作風,這些,都是傳統教學所無法實現的。
(二)有利于從小培養學生的社會交際能力
人類語言信息交流的形式也是聽說與讀寫兩大系統。聽說具有直接、簡便、迅速的特點,使用得最多最廣,是基本的語言信息交流手段。讀寫雖然嚴密、準確、簡煉,但因間接、遲緩,相對來說,使用較少,是第二位語言信息交流手段。社會交際活動中人們主要依靠聽說進行語言信息交流。辯論能訓練出學生很強的聽說能力,并且又有讀寫能力支撐,因而辯論能力強的人在運用語言信息交流進行社會交際活動中有明顯的優勢。
辯論在社會交際活動中的應用也十分廣泛。典型的,如政治家用辯論以爭取選民,宣傳和貫徹自己的治國主張;法庭上的公訴人和辯護人就犯罪事實與適用法律展開爭辯,爭取法庭采納自己的意見;學術會議上的論文答辯,用以剔除謬誤,探究和發現真理,當今辯論能力是溝成社交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在中職學校語文課中訓練學生的辯論能力,有助于培養學生的交際能力,及早與社會接軌。
二、?創設辯論情景,進行辯論教學的主要方法
辯論教學有以上的優點和功能,那么,如何在中職語文課中如何加強辯論教學?讀者認為可采用以下三種方法:
(一)課堂上采問答式的教學方法,即有問有答,雙邊結合,讓學生有聽說表達的機會。如教者先把課文中能激發學生思考的問題,寫在黑板上,然后請學生舉手發言。這樣學生們的注意力、觀察力、想象力都會處于“亢奮”狀態。平時不愛說話的學生也就能積極地舉手發言。教者對學生的發言要給予及時評定,即使說錯了,也要給予肯定鼓勵,這樣每個學生都愿意發言,就有了說話鍛煉的機會。通過問答,道理越辯越明,創設了一個和諧、專注、活潑的教學氛圍。
例如在教《田忌賽馬》這篇古文時,有的同學就提出了這樣的問題:“如果齊威王也調換一下馬的出場順序,孫臏的方法還能獲勝嗎?”全班同學立刻在小組展開辯論。有的小組說“能”,有的小組說“不一定”,各自堅持各自的觀點,全班立刻展開一場辯論大賽,最后以“能”一方取得了辯論的勝利。他們從課文中描寫齊威王的神態、語言和動作的詞語中,斷定出齊威王是一個輕敵、驕傲自滿的人。他不會提防敵人,他也不會調換馬的出場順序。孫臏把自己看到的比賽情況和對齊威王的了解結合起來進行分析,做出明確判斷。因此孫臏對自己的主意“胸有成竹”。通過辯論,學生學會了從文章中找依據、說理由,也培養了學生理解、分析和表達能力。這樣的辯論教學學生樂于參與,學生的主動性也被充分調動起來了。
篇8
【關鍵詞】法律職業能力;法律辯論;實踐
【Keywords】legalprofessionalability;legaldebate;practice
【中圖分類號】D9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1069(2019)03-0099-02
1法律辯論訓練計劃提出的背景
1.1我國法律工作人員的法律職業能力現狀
統一的司法考試制度的確立,使得我國的法律從業人員具備了法律專業基礎知識,相比于20世紀的確有所進步,但專業知識的累積并不意味著法律職業能力的提高。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我國法律工作人員的職業能力仍然有待提高。
1.2法律辯論訓練與法律職業能力之間的關系
辯論始于分歧,是持不同意見者圍繞爭議點所進行的尋找證據、闡述理由、進行推理、辯駁論證等活動[1]。在現代辯論學看來,辯論是以邏輯為命脈、以語言為藝術,是通過邏輯與語言的思想交鋒活動。法律辯論是主要圍繞法律上事實、規則、程序中出現的爭議所展開的運用法律基本原理與規范進行辯駁的一種辯論形式。本文所指的法律辯論訓練是指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以普通辯論的規則為規則,以法律領域內出現的爭議問題為主要內容所進行的定期訓練。
2法律辯論訓練計劃的具體實施方案
國家對法律職業能力強的法律人才的需要與我國現如今法律工作人員的職業能力的現狀之間的差距,以及法律辯論訓練對法律職業能力的提高所起到的關鍵作用啟發了本文作者將具體的法律辯論訓練計劃應用于對法學生的教育中。
2.1制作訓練計劃
法律辯論賽在我國許多大學特別是法律專業學校開展得有聲有色,不過本文的目的不在于培養法律辯論賽的辯手,而在于利用法律辯論培養未來從事法律職業所應具備的能力。畢竟法律辯論與一般的辯論不同,其專業性、可操作性、時效性都是一般辯論賽所不能比擬的,所以法學辯論是以法律能力為核心辯論能力為輔助的活動。能力的培養是一個長期過程,就如減肥健身一樣,短期內對受訓者能力提升有限。這也造成法律辯論成為少部分人的活動,所以制定一個可以吸引受訓者并能促使其長期堅持的訓練計劃尤為重要,也是本項目能付諸實踐的最重要一環。
2.2入門階段訓練
對于法律辯論而言,興趣是首位,本項目針對的對象為未來將要從事法律行業的在校大學生,所以培養興趣是初始階段的重點也是難點。對于能夠有意向參加法學辯論活動的大部分人而言,其對法律和法律相關的事物有著最基礎的興趣或者對提高自己的語言能力和表達能力有一定的期望,針對以上兩種心態,在入門階段中,采取模擬法庭和觀看高水平辯論賽視頻這兩種方式最為有效。采用模擬法庭的方式可以讓受訓者提前了解未來的努力方向和夢想,讓受訓者了解法律相關職業以及辯論在未來工作中的作用,并應用和了解所學及將來要學習的知識,從而在現實中使受訓者產生興趣。
2.3初級階段訓練
初級階段中,受訓人員在對法學辯論產生興趣的基礎上加深受訓者對于法學辯論的理解程度,主要包括賽制、法律辯論的特點、辯論對法律的意義等。本階段中采用模擬辯論的方式最為有效,根據一般法學賽制將受訓人員分正反兩組。一組四到六人,雙方在場下組織討論后進行模擬辯論。一般以一周一場的頻率進行模擬辯論為宜,并保證受訓人員在模擬辯論前有至少五次的組內討論。采取一周一場,每場至少五次討論這種節奏,主要是為了保證受訓人員的壓力不能超出其以其興趣為基礎的承受能力所能承擔的范圍。在受訓人員適應這種頻率后,可以縮短模擬辯論每個場次之間的時間差距,提高組內討論頻率,提高辯題難度并向法律專業辯題靠攏,逐漸使受訓人員理解法律辯論,加深其對法律辯論的印象。2.4高級階段訓練
本階段中,由于法律是一門終身學習的學科,對專業能力的提升不能操之過急,所以在受訓人員已經有一定法學辯論能力和法律專業能力后,本階段要在正規法律辯論比賽中著重提升受訓人員的法律辯論能力,為將來更好地提升專業能力打下基礎。本階段中,組內辯論已經對受訓人員沒有太大意義,所以參加正規法律辯論賽是提高能力的最好方法,越專業的比賽對受訓人員能力的提高也越顯著。因我國各地比賽頻率和方式不同,本文作者建議多多益善,盡量為受訓者提供機會參加法律辯論賽,如在黑龍江省的“孟凡旭杯”法律辯論賽、在江西省有“雙惟杯”,在江蘇省有“蒲公英杯”“漫修杯”,在福建省有“法制杯”,在新疆有“知識產權杯”,在山東有“煙臺眾合杯”“鑫士杯”,在四川有“樂山市公訴人、律師、大學生法律知識競賽”“四川省大學生模擬法庭競賽”,在全國有“全國大學生模擬法庭競賽”。在準備比賽的過程中,受訓人員必須保持每天最少一次,每次最少3個小時的集體討論,并在賽后認真做好總結,形成體系化的總結制度。本階段中受訓人員必須獨立進行辯題的準備,不能依賴培訓人員,否則將導致提高辯論能力的訓練目的不能完成。
2.5輔助訓練內容
將法律辯論設置為本科及以上法學社的一項常規課程,與此同時,指導教師的指導對于辯論訓練起到很大作用,建議最少有一名指導教師進行指導。訓練場地需要固定和安靜的環境,這對于受訓人員對團體形成歸屬感和認同感有非常大的作用。各高校應當為法律辯論訓練配置模擬法庭。為實現法律辯論訓練及比賽的高效進行,辯論賽所需要的數字化設備,各高校也應為其配備。辯論是一種集體活動,每個受訓人員的性格特點會對團體中其他成員起到潛移默化的影響,為避免部分人準備辯題,部分人無所事事,各方所持的觀點應由小組全體成員討論一致通過,所以團體中的成員要形成日常溝通的習慣,可以依照社團的組織方式管理日常事務。
3法律辯論訓練計劃實施后達到的效果
篇9
關鍵詞:項目化教學;思品教學;設計與實施
一、教學項目的選取
高職《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共3個學分48個學時,為了更好地貫徹《思品》課的各知識目標,能力目標與素質及情感目標,我們在學院《思品》教學改革共分了11個教學項目,分別是《順境或逆境更有利于人生的成長》辯論比賽;大學生心理健康微電影拍攝;“愛國,責任,行動”專題討論;創新的改革精神-沙龍形式;中國優秀傳統道德動漫制作;以“為人民服務與人民幣服務是否矛盾”為題組織辯論賽;社會公德話劇表演;誠信-小品;以“大學生當保姆是人才貶值還是擇業創新”為題舉行辯論比賽;“12.4”普法宣傳;司法援助項目。
二、能力訓練項目設計與實施方法
1.《我的大學》演講
(1)認識大學
正確認識大學的能力;正確度過大學生活的能力;理解大學的特征;理解大學能帶給我們什么;掌握怎么樣才能有一個精彩的大學生活。方法為查閱資料,小組討論,個人反思及個人實踐日記。
(2)認識自己
克服自卑,樹立信心的能力;了解我的優缺點;把握自己的理想。方法為心理測量,個人簡短職業規劃與個人總結。
(3)總結全面發展及人個成才的目標
使學生具備科學規劃自己職業生涯的能力;理解職業生涯規劃的步驟及意義。方法為個人準備演講稿;分組選定參加演講的選手和個人演講(共四組,每組3個人)
2.《順境或逆境更有利于人生的成長》辯論比賽
(1)辯論比賽
通過本項目使同學們認識到人生中須有克服困難的能力、具備腳踏實地心理素質的能力、具備“抗失敗”等方面的能力;讓學生何謂理想;理解何謂人生目標;理解個人理想與社會理想結合的巨大作用;理解個人價值的實現與社會價值之間的重要關系。方法為分兩隊進行辯論及教師點評。
(2)邀請成功學長進行互動
方法為學長進行主題演講,現場交流與現場互動,觀看飄柔廣告及泰國足球廣告。
(3)觀看微軟、谷哥等世界級公司的視頻
方法為觀看視頻,老師講解寫觀后感。課后觀看《士兵突擊》。
3.大學生心理健康微電影拍攝
(1)健康的戀愛心理方面的微電影
具備心理調適能力;理解正確的戀愛觀;了解家庭美德圍繞“你愛對方很深,對方卻向你提出了分手,你怎么辦”等方面進行。方法為拍攝微視頻-微電影。
4.“愛國,責任,行動”專題討論
(1)討論愛國主義
培養學生的批判能力、求異能力及善于表達的能力;理解愛國主義的三層含義;理解愛國主義的實質;方法為圍繞教師給定的PPT上的關于中外對愛國主義的定義進行討論,再時進行錄音及視頻攝制。
(2)討論:如何理國
理解我們應有愛國熱情,但應理國;理解我們最好的愛國方式是好好學習,掌握本領,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方法為圍繞抵制日貨等進行討論,同時錄音及視頻攝制。
5.創新的改革精神-沙龍形式
(1)沙龍
培養學生運用創新思維解決問題的能力;讓其理解創新的含義;掌握怎么樣才能有創新思維。方法為分享世界上關于創新的卓越案例。圍繞什么是創新;怎么樣才能有創新思維等展開討論。
6.中國優秀傳統道德動漫制作
(1)動漫制作
培養學生制作簡單動漫的能力和歸納總結能力;讓其了解我國優秀道德傳統、了解道德是一個中性詞。方法為分四個小組,每組上臺展示,要求PPT上的圖片能動,有字幕,有聲音。
7.以“為人民服務與人民幣服務是否矛盾”為題組織辯論賽
(1)辯論比賽
培養學生具備服務他人及社會的心理品質與職業能力;使其掌握市場經濟的含義、經濟學的研究視角;理解在市場經濟及法制社會中為人民服務與為人民幣服務并不矛盾方法為分兩組進行辯論,主持人介紹規則,辯論40分鐘左右,教師總結與點評。
8.社會公德話劇表演
(1)誠信-小品
(2)分三個主題進行,分別是差的例子,好的例子及小品
培養學生資料搜集能力,材料編撰能力及表演能力,使其了解社會公德的含義、掌握社會公德的主要內容、了解網絡道德的要求。方法為分四組進行話劇表演。
9.以“大學生當保姆是人才貶值還是擇業創新”為題舉行辯論比賽
(1)辯論賽
培養學生的辯論能力,使其具備先就業再擇業的職業素養;培養其競爭與合作的能力;使其理解正確的擇業觀與創業觀;在艱苦中鍛煉,在實踐中成才;讓其知道各類型職業資格證書;了解職場現狀,方法為分兩組進行辯論,主持人介紹規則,辯論40分鐘左右,教師總結與點評。
(2)提升就業競爭力方法的講座
邀請聯英人才市場人力資源部辦公室主任助理進課堂,講座時間45分鐘,互動交流40分鐘。
10.“12.4”普法宣傳(制作宣傳小冊子,小組出代表參加)
(1)制作宣傳小冊子,進行普法宣傳,使學生具備較強的法律意識與基本的法律素養,使學生了解我國的法律體系;理解民主法制的內涵;理解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觀念方法為分四組制作小冊子,普法宣傳時每組出四個代表參加。
11.司法援助項目(小明在深圳的2012年)
篇10
1.1突破“標準答案”的限制
工商管理專業英語不同于大學基礎英語。后者主要針對于基本詞匯,日常用語等方面做基礎性訓練,強調對基本語法語序詞匯等學習。而專業英語應該更偏重與對專業領域的適用性,培養其專業技能。特別是工商管理專業英語,更要為學生在日后商業管理活動中的溝通奠定基礎。在真實的商務世界,沒有一成不變或者唯一正確的答案,因此本課程也應該貼合實際,更加注重在具體商業環境中的實際運用而非單一模式化傳遞答案。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質疑以及創新的觀念,不能否決學生的見解,而應當引導學生進行比較分析找出更合適的答案。在討論中,教師應當給予學生發揮空間,鼓勵其積極探索各種可能的答案。只要學生言之有理適合實際情況,即可以為“適用”答案,從而打破“標準答案”的簡單衡量尺度。
1.2注重培養多元文化意識
在現代商業活動中,多文化溝通貫徹了全球化經濟的各個方面。工商管理專業英語的課程設計中也應當穿插跨文化交際方面的知識和技能,使學生能更有效地與來自不同國家和文化環境的企業和個人進行溝通和交流。在單純課文翻譯及詞匯講解的情況下學生僅僅掌握了正確的語法用詞以應對考試,但無法真正做到在適當的場合使用適當的英語。經濟全球化的時代,各大跨國企業均將多元文化發展提上戰略地位,企業文化中也倡導跨國文化交流及開放式氛圍的構建。為此,在工商管理專業英語教學中,教師應當加入多元文化教學。在每一個教學環節教師應適當進行文化知識背景介紹,通過多媒體等手段培養學生的多元化文化意識,了解到不同文化的差異及共性,以及在現實使用過程當中的注意事項。通過英語課程的教學配合多元文化的解析,讓學生能更深入的理解管理專業英語的內涵。
2教學方法的改革
在工商管理專業英語教學實踐中,為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創造開放式的課堂氛圍,可以采取以下三種方法鼓勵學生參與課堂。
2.1案例討論教學方式
在管理學科的教學中,越來越多采用案例教學方式,特別是結合本章節的主題進行案例分析。在英語教學中,可以在國外工商管理眾多實例中挑選經典案例,以案例引導學生,組織學生對案例進行調查、閱讀、思考、分析、討論和交流等活動,在課堂上要求學生用英語對案例的代表性問題進行討論發言,老師在旁邊對語言使用予以糾正指導,同時對管理相關知識進行啟發式教育,促使學生自己歸納總結出相關章節的關鍵知識點。通過這種案例教學方式,促使學生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加強學生對英文文獻的閱讀能力,要點提取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
2.2情景模擬教學方式
在某些管理教學章節,特別是特殊情景的管理知識點解析時可以采取模擬情景的方式培養學生的綜合運用能力及克服英語怯場等問題。比如在講述人力資源管理章節中的招聘面試環節,可以由學生分組,分別扮演面試官及應聘人員,將課堂模擬為公司面試現場。教師作為第三方人員,一般不參與模擬現場的角色,在模擬結束后對各角色進行點評及對人力資源相關英語知識點進行總結。在面試模擬過程中,作為面試官的學生必須按照企業人力資源規劃及崗位要求,自己準備面試問題及面試步驟,最后,面試小組選出應聘成功人選,并進行評選理由陳述;作為應聘人員的學生必須按面試官要求結合自身經歷進行回答,并且做到用詞準確,表達清晰。在整個面試環節要求學生均用英語來進行答與問,如果遇到無法正確表達的情況,可先用中文表達,由教師從旁進行英文輔助。再比如學習管理溝通章節,可以由學生扮演不同的角色,可能是客戶、同事、合作伙伴、上司等等,由學生共同參與特定商業活動,教師要安排相關活動內容,設計多方溝通環節,由學生代表的角色間進行信息傳遞,最后完成整個商業活動。教師通過此類模擬練習來幫助學生培養專業英語的語感,提高英語實際表達能力,以及增強英語表達的自信心。
2.3主題辯論教學方式
商業實踐中有許多現實問題沒有唯一的標準答案,實際問題的解決也沒有固定的模式。因此在教學過程中,切合真實商貿環境,教師可以組織安排主題辯論,引導學生由不同角度不同方向解決問題。在工商管理專業英語教學的后期階段,結合前期所學的管理知識,可在實踐教學中有針對性地安排學生有興趣的并且能有較多認識的主題進行辯論。教師首先安排管理類相關主題,由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收集資料準備論點論據。在課堂辯論時間中,教師應當盡量使用英語引導雙方的辯論的方向,并對學生的英語表述給予指導,使學生在整個辯論過程中自覺使用專業英語陳述觀點反駁對方,從而鍛煉學生的英語辯論能力。更進一步,主題辯論可以延變為商務談判。商務談判是商務實踐中的重要環節。通過模擬商務談判,使學生了解熟悉商務談判的流程、技巧和表達方式,在商務實踐中提高專業英語的實際運用能力。在課程設計后期教學中,可以在對學期知識總結的基礎上,模擬商務談判的環境。在商務談判環節中學生分組,分別代表對立兩方公司,進行相關主題的商務談判。由教師設定基本信息、角色和主題,學生負責資料收集、談判論據準備等工作。最后由老師點評雙方學生在談判中的專業英語的表達,談判技巧使用及管理知識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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