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的會計核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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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的會計核算

篇1

關鍵詞:建筑業營改增會計核算

一、營改增政策實施的現狀

長期以來我國的財稅體制就是營業稅和增值稅并存,營業稅是能夠根據企業的發展需要對營業額的計征,相比較增值稅來講營業稅的稅源管理和稅務稽征,以及會計核算就較為的簡便。我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開始在全國的范圍內開展營業稅改增增值稅,逐步制定一套完整的試點改革方案,決定在2012年1月份在全國的范圍內開始全面的正式啟動,特別是交通運輸行業和部分現代服務行業的稅制改革比較明顯,逐漸的擴大到全國的范圍,隨后將在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也同步的實現改革試點。

二、“營改增”對建筑業會計核算的影響

(一)營業稅方面會計核算的影響

根據傳統的科目設置來看,傳統營業稅的科目在設置上較為簡單,核算的過程僅僅是包含計提和繳納兩項,“營改增”實施之后,建筑企業的會計科目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科目的設置上也是有較大的變化,如新增了“進項稅額轉出”、“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三個科目,特別還在核算環節、產品材料的分配上、逐漸的加大科目的設置,科目逐漸的增多,會產生一定的積極意義。

(二)增值稅方面會計核算的影響

“營改增”后建筑業繳納增值稅,會計科目的核算上新設了“新增增值稅額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科目。增值稅的計算上,當對進度款進行結算時,應該根據實際的收入或者應該收到價款同時的借方表示,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工程結算,在繳納增值稅的同時,貸方的科目應該是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在合同的收入確認上應該記錄的會計分錄是借方可以登記有關主營的成本項,核算工程施工的毛利,但是在貸方表示的科目就有主營的有關收入項目,最后結轉時轉出未交增值稅時,要注意應交銷項稅額與可抵扣進項稅額兩者的內容,對其的差額進行及時的記錄。

三、“營改增”對建筑業財務指標的影響

建筑業在財務上受到營改增政策的改變較大,特別是對財務指標的影響最大,例如假設某施工企業的年收入是1000萬元,當期可能會發生的能夠抵扣的進項稅額其成本限定為600萬元,其他成本300萬元,如果不考慮稅金和附加,及設定所得稅率為25%。就其改革前的應交營業稅為1000*3%=30萬元,應該交納的所得稅為(1000-600-300-30)*25%=17.5萬元。應該繳納的應交稅款為30+17.5=47.5萬元,而在新實施了營改增后,應該交納的增值稅為1000除以1.11乘以11%等于99.09萬元,計算應該可抵扣增值稅等于600除以1.17乘以17%等于87.18萬元,所以繳納的所得稅應該是22.02萬元,應該繳納的稅款是等于33.96萬元。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營改增環境下,改變后的企業整體稅負有所下降。又如假定施工企業的年收入是1000萬元,發生的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成本為300萬元,其他可能的成本是600萬元,設定的所得稅率為25%,不考慮稅金及附加,所以在未改前的應交營業稅等于1000乘以3%等于30萬元,所得稅是等于17.5萬元,應交稅款等于47.5萬元。改革后應交增值稅是99.09萬元,可抵扣增值稅等于43.59萬元,繳納所得稅等于11.12萬元,最終總應交稅款等于66.62萬元。以上數據不難看出企業總應交稅款大于改革前,稅負的高低完全的依附于進項稅額的扣除,因此,合理的進項稅抵扣,抵扣的金額達到什么程度,甚至是達到一定的程度,企業的稅負才能有所下降,這是關鍵的重點問題。以上數據對企業的利潤總額的影響也較為顯著,特別是增值稅下,進項稅額的抵扣都會影響到利潤總額的變化。

四、建筑行業應對營改增的策略

(一)完善稅收籌劃,減少納稅負擔

特別是對建筑企業的稅率來講,可以采取降低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利率的方法。還可以申請國家財政資金扶持,增設專項動用資金,設立稅率優惠政策,實行稅收返還,將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逐漸的降低稅負,建筑企業要合理避稅,可以轉嫁稅負,確定好納稅時間,編制出籌劃方案。

(二)加強風險管理,完善發票管理

發票管理上先定性,后定量分析,特別要加強對發票內容的細致研究,防范一些供應商趁機偷漏稅的現象,務必細心防范風險。財務部門還要及時的與企業采購和管理部門密切的配合,時刻關注增值稅的相關政策及最新的變化,檢查發票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加強合同管理,所簽訂的合同要符合稅務、工商部門的要求,選擇規范的一般納稅人資格企業進行合作,才能防范可能帶來的損失。

(三)提質增效,擴大利潤

建筑企業要將非核心的業務實施外包的形式,最好選擇一般納稅人進行外包,可以將進項稅進行抵扣。做好培訓工作,調整報價,提高素質人才隊伍,建立網絡平臺。最后,企業要更新設備,改造技術,提高競爭力,實行信息化管理,才能逐漸的幫助建筑施工企業擴大利潤,實現長遠健康的發展。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營改增”不僅是國稅上的稅制變化,更是財務管理的深刻變革,以及經營模式和市場上的稅制方向都有所改變,需要建筑業不斷的深入研究,才能保證企業可持續發展,才能從根本上促進建筑業企業的正常運轉,取得經濟效益,讓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屹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1]程永泉.淺談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影響和對策[J].中國水運,2013(Z1)

[2]姜潞薇.基于營改增下的建筑施工企業稅收籌劃[J].財經界:學術版,2014(4)

篇2

【關鍵詞】稅收制度 建筑安裝企業 會計核算 建議

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建筑安裝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也會影響著國民經濟發展的進度。所以說,建筑安裝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需要不斷優化自己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根據現行的稅收制度做好會計核算管理工作,不斷優化現有的會計核算機制,進一步提出會計核算的方法和策略,全面發揮出會計核算在建筑安裝企業中的作用。

一、現行稅收制度下建筑安裝企業的會計核算存在的不足之處

(一)建筑安裝企業現行的財務管理存在著賬面問題

一般來說,我國的建筑安裝企業所采用的會計核算方法,主要是通過工程竣工的百分比來進行核算管理的,但是,建筑安裝企業在實際的會計核算過程中,工程竣工的百分比并不能真正反映出建筑安裝企業的實際經濟效益,主要是因為企業的財務賬面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建筑安裝企業的財務賬目中,有些財務賬目并不能反映出建筑安裝企業的工程投入成本,有些投入成本并沒有相應的發票,在稅收管理的過程中,有些稅務機關并不認可建筑安裝企業的賬目,再加上建筑安裝企業的財務賬目在管理的過程中,并不能反映出企業的工程預計成本,沒有顯示出投入資金的實際情況,導致建筑安裝企業經常出現負債等問題,嚴重的影響建筑安裝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二)建筑安裝企業沒有對會計核算進行監督和管理

在建筑安裝企業發展過程中,財務管理工作中的會計核算缺乏相應的監督和管理,建筑安裝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經常出現效率低下,會計核算方法過于老舊,嚴重的阻礙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建筑安裝企業所采用的會計核算方法,比較傳統,核算人員會變得比較被動,對會計核算工作出現怠慢等問題,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會計核算工作,導致建筑安裝企業的資金管理水平低下,財務管理效率不高,造成企業資金的嚴重浪費,不利于建筑安裝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三)建筑安裝企業缺乏行之有效的會計核算制度

在建筑安裝企業發展的過程中,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也在不斷的完善和優化,會計核算工作在實際的管理過程中,也開始呈現出統籌管理和統一規劃管理,但是仍然存在會計核算制度方面存在著問題,建筑安裝企業所采用的會計核算制度缺乏一定的執行力度,再加上企業的管理制度也不夠完善,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掌握力度和控制力度不夠,這就導致了建筑安裝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執行管理制度,很難提高建筑安裝企業的會計核算管理水平和質量。

(四)建筑安裝企業的稅費成本不斷提升

在建筑安裝企業發展的過程中,企業會計核算方法是竣工百分比核算法,主要是根據建筑安裝企業工程完成的實際進度和竣工情況來進行核算的。但是,在實際的發展過程中,建筑安裝企業中有些項目工程的實際進度存在著一定的差值,有些工程的付款和工程實施的實際進度存在著偏差,并沒有實現同步進行,很多工程的付款都會遲于工程的實施進度,建筑安裝企業在實際的發展過程中,就會無形的增加企業的稅費成本,也就在無形中增加了建筑安裝企業的稅賦負擔,再加上建筑安裝企業有些項目存在著不可預知性,也增加了企業的稅負壓力和稅負風險,阻礙建筑安裝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二、現行稅收制度下建筑安裝企業所采用的會計核算方法

根據相關調查研究顯示,我國建筑安裝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根據現行的稅收制度,在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上,采取竣工百分比核算法,這種會計核算方法主要是根據建筑安裝工程完成的實際情況來進行核算和管理的,還要考慮到建筑安裝工程制定的相應合同,考慮到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一些具體情況,提高會計核算的準確度。這種會計核算方法,可以有效的調整建筑安裝企業財務管理中比較復雜的工程項目,還要做好稅務申報工作,降低任何可能存在的風險。但是,這種會計核算方法,還是存在著一定的缺陷,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企業會計核算的準確率,有些財務賬目并不能真實的反映出建筑安裝企業的實際經濟效益,這也增加了建筑安裝企業管理階層的管理難度,會計核算并不能為決策階層提供有效的數據,也嚴重的阻礙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三、現行稅收制度下優化建筑安裝企業會計核算制度的建議

(一)優化建筑安裝企業會計核算管理方案

根據現行的稅收制度,建筑安裝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需要不斷優化會計核算管理方案,按照現行的稅收制度進行有效的會計核算工作,制定出科學合理的會計核算管理方案,為會計核算工作做好鋪墊,只有將會計核算的前期準備工作做到位,才能有效的提高會計核算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建筑安裝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要根據現行稅收制度的相關要求,在會計核算的過程中,要注重對建筑安裝企業的公共資金進行科學的估算,要明確建筑安裝企業各項資金的使用方向,提高建筑安裝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的規范性和準確性,優化建筑安裝企業的會計核算管理方案,對于企業會計核算管理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有利于推動建筑安裝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二)注重企業財務管理,提升會計核算效率

根據現行的稅收制度,建筑安裝企業也要相應的調整企業財務管理的方案,轉變企業會計核算的職能,注重建筑安裝企業財務支出管理工作,不斷轉變企業會計核算的方法和模式。現階段,建筑安裝企業的會計核算管理,主要是針對建筑安裝企業的資金支出、企業的經濟收入等方面進行分析和管理,在這個會計核算的過程中,核算人員既要承擔財務記賬的職能,又要執行財務核算信息反饋、控制管理的職能,需要會計核算人員將建筑安裝企業的各個部門的有效資金進行統一的核算管理,及時準確的計算出企業的資金流動情況,同時,還要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對建筑安裝企業的各個部門的資金流動做好控制和管理工作,在會計核算人員進行資金支付管理時,相關的工作人員要進行檢查和監督,之后才能完成資金的支付,全面提高建筑安裝企業會計核算的效率和質量,推動建筑安裝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三)建立健全建筑安裝企業內部管理機制

根據現行的稅收制度,建筑安裝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需要不斷完善企業現有的管理機制,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機制,確保建筑安裝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的順利實施,保證會計核算的質量和效率,可以有效的提升企業內部管理的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筑安裝企業在建立內部管理機制時,要根據國家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來制定,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內部管理機制,推動建筑安裝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四)注重各部門之前的協調與合作

在建筑安裝企業發展的過程中,會計核算工作少不了與其他職能部門之間的合作和協調,需要會計核算人員積極主動的與其他相關部門進行交流和溝通,了解建筑安裝企業各個部門發展的實際情況,降低重復工作率,增強各部門之間的合作,提高建筑安裝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做好財務部門與其他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這樣在會計核算的過程中,可以準確的反映出建筑安裝企業各項成本的支出和收入情況,也可以對建筑安裝企業的相關資金進行統籌管理,選擇合適的會計核算方法,對整個企業的資金運營情況進行宏觀的管理和控制,推動建筑安裝企業的快速發展。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現行稅收制度下建筑安裝企業會計核算存在著許多的不足之處,不斷完善現行的稅收制度可以有效的解決建筑安裝企業所采用會計核算方法中存在的問題,推動建筑安裝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在建筑安裝企業發展的過程中,企業要準確的把握會計核算的支出情況和效益情況,根據相關的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企業財務報表,詳細的了解和分析企業在安裝施工過程中的成本投入,在制定詳細的會計核算方案,對會計核算工作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建筑安裝企業想要獲得長足的發展,就需要將會計核算工作與現行稅收制度結合起來,做好建筑安裝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有效的降低建筑安裝企業的稅負成本,推動建筑安裝企業的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萬成勇.現行稅收制度下我國建筑企業的會計核算[J].國際商務財會,2011(08).

[2]葛英毅.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J].現代經濟信息,2014(19).

篇3

【關鍵詞】 淺議新會計準則 建筑工程企業 會計核算

隨著我國新會計準則的頒布和實施,對建筑工程企業的會計核算方面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會計核算是指“以貨幣為尺度,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的生產經營活動或預算執行的過程與結果進行系統地記錄,定期編制會計報表,形成一系列財務、成本指標,為經營決策的制定和國民經濟計劃的平衡提供可靠的信息和資料”。此外,也推動了我國市場經濟的國際化進程。

一、新會計準則的特點

新的會計準則與以往的會計準則相比,體現出新的特點,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無形資產的變化

無形資產的變化主要表現在對購買研發項目的會計核算方面。舊的準則未對這一方面做出相關的規定,而新準則中明確規定企業購買的是研發項目,就是說如果滿足資本化的條件,則表示為資本化支出的條目,若不滿足其條件,則表示為費用化支出的條目。

2、企業固定資產的變化

首先表現在對劃分非流動資產條件的轉變。在舊準則當中,對滿足固定資產的條件表達的不夠全面和具體,僅僅依據同類資產的一般習慣去判斷其出售的可能性。而在新的準則中,對這一標準做了全面具體的分析,即必須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完成轉讓的時間限定在一年之內;二是企業決定如何處理該資產;三是與轉讓方簽訂不能毀約的合同協議。其次,對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費用處理方式的變化。舊的準則明確指出,由于修復固定資產而產生的支出和費用應在修理的時候歸入當期的損益記錄當中,并且是依據受益單位的不同進行分類歸入。而在新準則中則對此做出新的要求,若企業產生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費用,如果符合確認固定資產的條件,就可以歸入到固定資產的成本之中,并在大修理階段依照原值折舊。

3、企業存貨標準的變化

首先,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有了新的變化,新的準則對存貨的可變現凈值的標準方面做了大幅度的調整,明確指出企業應該根據資產負債表的事項標準的規定,判斷此項業務是否屬于資產負債表的調整事項,考慮持有存貨的最終目標。如果屬于資產負債表以后的規范事項,以資產負債表當天獲得的最可靠數據評估的價錢為基礎,對將要產生的成本和存貨評估的價錢進行修整。其次,節約了周轉材料的成本。新準則規定了新的原則,對承包企業不再進行獨立的規定,并取消了攤銷法的使用。

4、企業收入的變化

首先,對積分處理的獎勵發生變化。舊準則沒有對此項內容作明確的要求,而新的準則對此作了補充,就是把積分獎勵看作業務銷售的組成和可分割部分,對勞務收入和銷售收入進行分配,并把積分獎勵的價值確立為逐漸增長的收益。其次,以承付托收方式銷售的商品收入的變化。舊準則中提出,企業應該在商品發出并且托收手續辦妥后進行收入確認,而新的準則對此做出更改,對此項收入的確認規定更為嚴格,即企業一般在發出商品且托收手續辦妥后進行確認。

5、房地產投資的變化

新準則主要表現在對房地產的投資成本的計算模式上,比舊的準則做出更為細致的規定,如果房地產的投資采用成本方式進行計算,應當一直沿用該辦法直到完成處理,并且假設該投資沒有殘留的價值。

二、產生的影響

1、簡化了工程結算的步驟

舊的會計準則把工程款和收入的確認合在一起核算,即在結算時確認工程結算的成本和收入,建筑工程企業的會計核算主要表現在成本支出方面,新的會計準則與原來的制度相比,體現了與國際一致的方向,在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和相關性方面有了重要的突破。一是獨立核算工程業務,能準確把握自開工以來累計收到的款項金額以及已結算的工程款;二是分開收入,使施工賬戶能反映出開工以來發生的工程成本。新的企業會計準則表明,“工程結算”是作為工程施工的備用而存在的。當工程完工后,“工程施工”中累積的確認和“工程結算”中已辦理結算的款項已經發了毛利和成本的關系。

2、把非貨幣利作為職工的薪酬

舊的會計準則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系統的職工薪酬概念,對建筑工程企業的人工成本核算不準確、不完整,處于分散狀態。新的會計準則以薪酬的實質為標準,多角度、全方位地確立了職工薪酬的含義。此外,舊的會計準則中職工薪酬的核算未提及非貨幣利這一概念,新的會計準則提出了以下三種情形,把企業給予員工的非貨幣利歸入到職工的薪酬范圍之中,并系統而完整地闡明了會計處理的手段:第一,向員工提供企業已經補貼過的服務或商品。第二,把企業自己生產的商品或企業采購的商品作為福利發放給員工。第三,企業把所占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員工,員工可以對其使用或租賃。如在第三種情況下,假設某個建筑企業為10名工作人員每人租賃了一套月租金為20000元的房子,那么企業每月應做的賬務是:借:管理支出200000,貸:職工薪酬——非貨幣利200000。借:職工薪酬——非貨幣利200000,貸:其他支出200000。把非貨幣利歸入到職工薪酬的范圍,對目前很多建筑工程企業的“表外福利”現象是一種抑制,同時擴大了企業職工薪酬的范圍和方式,使企業與員工的各種薪酬關系更加清晰,也使得建筑工程企業人工成本被人為控制的情形大大減少。

篇4

關鍵詞:建筑企業 會計集中核算工作 探析

隨著我國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促進了建筑業項目法管理的日趨健全,與此同時,建筑業的內部經營管理方式也有了一定的改變,為了構建與建筑企業發展需求相適應的完善財務管理體制,規范會計核算管理流程,有效控制支出行為,推行會計集中核算已經成為了現階段建筑業的必然。

1、會計集中核算

建筑企業會計集中核算主要指的是在企業內部中構建專門的會計核算中心,把下屬企業(涵蓋了全資、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的會計核算業務歸列到所構建的會計核算中心中進行統一管理。總的來說,建筑企業的會計集中核算主要是在各下屬企業的資金使用權、財務自以及會計責任主體固定不變的情況下,嚴格遵循集中管理,統一開戶的原則,開展分戶會計集中核算工作,實施有償的會計服務。從根本角度出發,會計集中核算實質上就是核算中心將下屬企業的記賬業務納入到自己管轄范圍,下屬企業實現了會計與財務的分離,建筑企業的財務部門不會像以往那樣負責會計核算業務,而是把更多的時間放到了財務管理工作上,進行資金的合理籌集與使用,降低財務風險發生率。以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運行模式為出發點,它的基本特征是實施了“三分離一公開”的機制,具體體現在:將會計業務的決策者與執行者間進行了分離,將財務審批與會計監督間進行了分離,將會計憑證的存放管理與行使單位間進行了分離,公開會計業務處理事項。

2、建筑企業會計集中核算的實施策略

2.1、構建健全的核算機構與制度

構建專門的會計核算中心,編制一套高效的核算管理體系,這屬于建筑企業會計集中核算中的一項基礎工作,是體現會計工作績效的前提。建筑企業應結合自身的實際特征,對各方面的因素予以全面的考慮,構建專門的會計核算中心賬務系統,同時,編制一套相應的會計集中核算管理制度,劃分各方的職責權限,規范管理流程。建筑企業會計核算中心的會計工作人員必須有著較高的專業素質與業務能力。在財務事前預測、會計過程監控以及數據決策分析的基礎上建立相匹配的工作崗位,對于一些外派到工程項目或者分公司的會計人員(報賬會計)命其擔任會計監控這一職能。核算中心會計工作者要定期深入工程項目或分公司中掌握了解實地情況,并將審計監察的功能作用全面發揮,從而加強審核財務支出。充分運用先進的電算化、網絡化技術手段構建遠程報賬、查賬等功能性的系統,促進報賬會計工作能力的全面提升,加快財務數據資源在企業總公司、分公司以及工程項目間的自動化、共享化目標的實現。

2.2、加強報賬會計的業務管理力度

報賬會計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報賬單位日常費用的報銷支付與控制監督經濟業務工作。報賬會計必須持有會計上崗證書,嚴格按照實際情況進行經濟業務臺賬的登記,全面認真審核報賬單位會計事項的合規、合法性,向會計核算中心報賬,同時提供真實的經濟業務票據。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極大的促進了企業現金流管理和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管理。另外,企業財務部門與核算中心應針對報賬會計開展相應的業務技能培訓與教育活動,比如,對他們進行政治覺悟、思想、法制教育。

2.3、在集中核算模式下,加強和其他部門工作間的銜接與配合

具體應做到以下兩方面:首先,和預算編制部門良好的配合,不斷強化預算管理工作;建筑企業實際執行全面預算制度后,應構建專門的預算領導小組等一些機構,主要負責預算管理工作任務。對預算編制、執行、考核等每一環節予以全面細致的管理,對存在的預算差異予以分析與控制,并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推動預算的良好執行。始終堅持“量入為出、節約使用、保障重點”的預算編制原則進行全面預算的編寫。企業財務部門(會計核算中心)、預算編制部門等各單位彼此間要良好的交流,保持聯系,以做到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彼此間能夠良好的監督與印證,從而對預算全程予以有效控制。其次,明確核算中心與各報賬單位所要承擔的職責,實施責任會計。建筑企業進行會計集中核算過程中,將不可避免的出現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相分離的情況,所以,必須盡快構建責任會計運行模式。責任會計的核心報告對象是企業內部決策機構,在管理會計中屬于極為關鍵的部分,是系統反映責任單位(責任人)經濟責任的會計核算模式。當前,責任會計以結算、責任審計等方式為主,要想合理科學的處理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間的關系,就必須加強財務報賬會計向責任會計轉化、融合的問題的研究力度,這樣,其就會對資金運動和經濟活動起到了事前預測、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作用,是會計核算中心和經濟活動單位間彼此相聯系的重要橋梁。建筑企業在實施責任會計過程中,應在內部管理制度的基礎上,以會計核算辦法為依據,制定一套完善高效的運行體系,且有利于日常操作、滿足財務管理需求,不斷推動會計集中核算制朝著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方向邁進,充分發揮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這兩者的職能作用。

3、結束語

綜上所述可知,在競爭激烈的現代市場中,建筑企業應切實做好會計集中核算模式下的財務管理工作,將自身優勢作用全面顯現出來,有機整合內部與外部資源,從而持續穩定的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王紅娟.對施工企業會計集中核算現狀的思考[J].東方企業文化,2012,(14).

[2]唐眉.施工企業財務管理集中制度初探[J].經營管理者,2011,(21).

篇5

(湖南省核工業地質局三三大隊,湖南 長沙 410119)

摘 要:在我國,現如今占據主導地位的行業是建筑業,建筑業被普遍認為是支撐著我國的國民經濟的重點行業之一。隨著現代社會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稅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建筑施工的企業會計迎來新的挑戰。怎樣根據現在的稅收制度進行核算,是建筑施工企業會計所要面臨的重要問題。本文筆者根據現行的稅收制度,對建筑施工企業的會計核算提出建議,進而有效解決建筑施工企業會計核算企業所得稅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關鍵詞 :稅收制度;建筑施工企業;會計核算

中圖分類號:F22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5)19-0144-02

收稿日期:2015-06-12

作者簡介:葛湘(1968-),女,河南人,本科,經濟師。研究方向:財政稅收。

一、建筑施工企業會計核算中所遇到的問題

(一)項目復雜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建筑業逐漸占據主導地位。由于建筑業的特殊性,項目運營復雜,投資很大,當多項項目同時運營時,人工、成本、花銷等方面的費用統計將更復雜。建筑施工企業會計需要統計的資料十分復雜,例如:工程結算與進度不同,導致收入與實際數據存在差異。部分建設方在工程完成后要求開具發票,發票的記錄時間與實際時間不相符、金錢不相符,部分投資方還存在拖欠資金的現象。其次,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在采購物品時,部分負責人存在多報、謊報現象。

(二)稅收問題

部分建筑施工企業施工前與投資方私下商議怎樣逃避繳納稅款,施工方與投資方利用以物抵賬的方式,虛報成本,隱藏收入。在購買物資等方面,少開或是不開發票,從而減少應該繳納的稅款。與此同時,我國建筑業存在一個普遍問題,許多地方的施工團隊屬于同一個企業,企業在稅務機關辦理證明,接受異地稅收的管理,但項目竣工后,稅務工作人員沒有跟蹤管理,企業根據這一方式,減少應該繳納的稅收。

(三)監督問題

施工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其規模宏大,涉及領域廣泛,時常有偷稅、漏稅現象的發生。紀檢部門應加強對施工企業的審查,不時對企業進行抽查,審查內容包括:國有企業是否胡亂收費;施工企業間的合同是否合理合法;國有資產的使用是否合理;施工過程中用料問題上是否有虛報、謊報問題。同時,對國有企業部門也應進行檢查,內容主要為:所收取錢財是否上報國庫;財政部門存在返還的錢財是否另作它用;在檢查過程中一旦發現有關部門存在違規違紀、徇私舞弊、將錢財占位己有、單獨設置小金庫等問題,立刻提交給專門的紀檢部門,對存在問題的相關人士要進一步進行調查,若情況屬實,立即開除。同樣對于在繳納增值稅收過程中做的好的單位要提出表揚,為了樹立良好的風氣,可以設置表揚大會,在全體收稅單位的見證下,對表現好的單位進行褒獎,同時相應設置鼓勵獎,使大家對此事重視起來。

二、核算方式

現在我國建筑施工企業采用的會計核算方式,是由行業會計的基礎制度轉化而來的。建筑施工企業計算方式的內容是:“企業工程中,工程的款項要及時入賬”。

企業可以通過公式計算資產負債表:

本期收入=收入的總額*期末的完工進度-前期累計的收入 (1)

本期費用=成本的總額數*期末的完工進度-前期確認的成本 (2)

工程的總成本=賬目中工程的成本+預期發生的成本(3)

可以根據上式,通過完成的工作量算出工程的進度,還可以根據其占勞務總量的多少和所占成本的比例得出結論。

根據表1表2,假設合同的總額數為1000萬,預計支出為900萬,計算出純利潤。雖然與實際工程的結算方式存在不同,但是比較符合權責要求。需要注意的是,要按照百分比確認收入與成本是否為純利潤。

施工企業會計的核算方式存在許多不足,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調整:

(一)確認收入

確認收入要以發票的金額為準,工程結算占總百分比的比例計算方式為:已經確認的合同收入,加上確認變更的收入,以及確認獎勵的收入,最終得到業主確認的收入;第二類:累計開票的收入,減去以前會計累計的收入,得到當期確認的收入;第三類:賬面的工程成本,加上預期發生的成本,得到工程的總成本;第四類:工程的總成本,減去以前累計確認的成本,計算得出當期結算的成本;第五類: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間接費和支付分包單位金短款相加,得到賬面發生成本費;最后一類是預計的人工加上預計材料費、預計機械費、預計間接費和預計分包費的總和,最終計算出預計成本費。

(二)賬務處理

對于登記已經發生的賬本:

借:某公司施工工程、工程項目、成本的項目

貸:應付的工資、庫存的材料、銀行貸款

對分包的過程:

借:某施工工程項目、分包工程、分包的單位

貸:庫存的材料、銀行的存款

對辦理工程結算款方面,要將現在所得的收入減掉以前所得的收入:

借:銀行的存款

貸:某工程的計算收入

對當期結算的成本:

借:某工程成本、某工程項目

貸:某施工工程、結算過的工程成本費

對已經發生成本的預估,賬面不做任何的處理,但要求所得稅在繳納之前必須取得合法的證明。

(三)管理費用和注意問題

管理費用需要對項目進行考核,需要當期確認賬面反應。因為企業工作量大,遂可以將季度作為一個結算期。在結算過程中需要注意:首先是在人工、機械和物料上。這類的計算模式一般為:出包工程+供料+其他款項=分包總量。將上述材料成本按月結算,發票應在繳納稅款前獲得。同時提前納稅,增加分包單位的稅收負擔。

三、給施工企業會計核算的意見

施工企業結構復雜,經營規模大,遂施工企業會計核算一直以來都處于混亂狀態,給企業的管理增加難度,想要改善此情況,就要提高施工企業會計人員的整體業務水平。定期召開會議以及講座,為會計人員普及最新的稅法知識,使施工企業的會計人員懂得稅務的法律法規。另外,要加強施工企業部門間的團隊協作能力,企業間必須要保證信息通暢,最新消息時要及時、有效的反映企業的收入及成本費用情況,再一次加強對企業成本的管理工作。最后提高施工企業會計的業務水平及質量,減輕企業在納稅中所遇到的風險。

結語

通過對財務實踐方面的研究探討,發現在當前稅收管制下,常規的會計核算不能與納稅評估相統一,同時加重施工企業會計核算的負擔。目前首要問題是解決會計核算的常規問題,使常規核算與評估納稅達到統一狀態,為企業減輕稅收負擔,同時有效防止因施工企業會計核算模式的不統一、漏稅的情況發生,使企業施工同其他行業一樣做到不偷稅、不漏稅,有效推動企業未來的經濟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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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建筑業;“營改增”;影響;建議

“營改增”是建筑行業從“營業稅”向“增值稅”轉變,可謂變革深刻。從源頭招投標造價的調整,到建筑施工行業收入的確認、成本的核算,還有下游企業供應商都受到了影響。從核算角度來說是從“含稅”計價,轉變成“不含稅”計價。

一、“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影響

(一)“營改增”對建筑企業實際稅負的影響

建筑業實行“營改增”,國家按理論測算確定11%的稅率,假設十分理想的稅收環境、財務管理完善的前提下,試算比較“營改增”前后對建筑企業的稅負影響。

例:建筑企業某月工程款收入為100萬元(含稅)。建筑企業一般成本構成內容及比例如表1所示。

1. “營改增”前,按營業稅計征,營業稅率為3%,需繳納的稅金為100*3%=3萬元,稅金占工程款(含稅)收入的比例為3/100*100%=3%.

2. “營改增”后,收到工程款,開具增值稅發票,銷項稅額100/(1+11%)*11%=9.91萬元。

企業正常管理下,建筑企業一般成本構成內容及比例見表1,核算材料費的進項稅額:100*60%/(1+17%)*17%=8.71萬元.該企業當月的應納稅額=當月的銷項稅額-當月的進項稅額=9.91-8.71=1.20萬元。

稅金占工程款(含稅收入)的比例為1.20/100*100%=1.20%1.20%3%,通過試算,“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的稅負是降低了。

在營業稅的納稅體制下,建筑業不管是清包還是全包,都需要按照包括原材料在內的營業稅納稅,屬于典型的重復納稅,而采用增值稅代替營業稅之后,建筑業只需要針對在本環節的增值額納稅,有效的減少了重復納稅。另人工費的進項稅額,100*20%/(1+6%)*6%=1.13萬元:核算機械使用費的進項稅額:100*2%/(1+17%)*17%=0.29萬元。給建筑企業留下了很大的稅務籌劃空間,如果稅務籌劃到位,應該能為企業實現減稅。

(二)“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發票管理的影響

“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發票從粗放管理向精細管理轉變。企業開具發票、收取發票、保管發票、發票認證,都將明顯改變。發票由總部機構開具,在經營地完成增值稅預繳,總部機構匯總申報,年末清算匯繳。稅率由原來的3%變更為11%。作為一般納稅人的建筑企業,當期增值稅稅負的高低取決于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多少,增值稅是價外稅,本質是代收代付款項。因此建筑企業除保證發票真實合法的前提下,還需盡可能多的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抵扣當期銷項稅額,這也是建筑企業需要考慮的新問題。建筑施工企業收取發票,應進行審核,獲取發票的抬頭應與總包合同一致或者說總公司的名稱一致,否則應予以退回,進項稅稅票要同時具備發票聯、抵扣聯。收取的發票要求與合同、送貨單、付款單據相匹配,有效規避稅控風險。例如,項目部上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與實際的采購內容不符,也未發生實際支付,那么項目部就有可能涉嫌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現行營業稅制下,發票的保管和傳遞,基本在工程的所在地或者說經營地。但“營改增”后,銷項稅發票要由總部傳遞到分支機構,進項稅稅票抵扣聯,要由分支機構傳遞到總部,由總部匯總申報抵扣。發票的保管和傳遞,將給財務增加工作量。現行營業稅制下,只要核準發票的有效性,不存在認證的程序。改征增值稅后,增值稅專用發票要進行認證。

(三)“營改增”對建筑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

“營改增”對建筑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反應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價格,營業稅制下,是含稅價。包括建筑企業取得的收入、支付的成本,都是含稅的。改征增值稅后,價稅分離。核算的收入、支付的成本都是不含稅的。另外一個是稅的核算,營業稅制下,核算稅款是通過“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會計科目進行的,改征增值稅后,核算稅款是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會計科目進行的。“應交增值稅”核算下,會計核算顯得更加煩瑣,工作量增加。下面通過案例來演示對比一下“營改增”前后對建筑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

例: 欽州正坤大廈工程項目,發包人廣西正坤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總建筑面積25000平方米,合同造價42000萬元,是集商貿、旅游、住宅為一體的綜合性商住樓。2014年6月份,完成產值2220萬元(含稅),并經甲方認可,向甲方開具發票。截止6月底款項未收。期末,確認收入,并按完工百分比法90%結轉成本。(不考慮附加稅核算)

營業稅制下,確認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確認收入的金額為22200000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廣西正坤置業投資有限公司 222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欽州正坤大廈工程 22200000

計提稅金666000元,作賬務處理如下:

借:主營業務稅金 666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666000

改征增值稅后,應在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時,按照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科目,按照確認的服務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確認收入的金額為,20000000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廣西正坤置業投資有限公司 222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欽州正坤大廈工程項目 20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200000

通過比較分析,收入的確認,“營改增”前是含稅的,確認的金額是22200000元,“營改增”后是價稅分離。確認的金額是20000000元,“營改增”后稅金科目成了銷項稅額,按營業額的11%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這里暫時不要處理。到期末,以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的差額為依據,計提稅金及附加。因此會計核算的工作量大大增加,特別是應交稅費科目,下設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兩個二級科目。應交增值稅科目下,設進項稅、銷項稅、轉出未交稅金、已交稅金、進項稅額轉出等多個明細科目核算。

二、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的建議

(一)積極開展增值稅政策的學習

在“營改增”試點之前,建筑企業就要通過會議、企業內部組織學習“營改增”的有關規定,以便在稅改后能夠馬上進行操作和運用。“營改增”涉及到建筑企業的各個環節,比如稅率的變化,工程概預算、工程計價的構成基礎發生了變化,《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基礎與預算》部分內容必須進行修訂。建筑企業的材料供應、勞務分包的稅負,最終都會匯集到建筑產品上,企業應對招投標、承接工程做好新的認識,新的準備。

(二)提高建筑企業稅務籌劃的意識

“營改增”后,建筑企業在選擇合作單位時,包括材料商、分包商、機械設備租賃,要考慮對方是屬于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能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統籌考慮,精心安排,通過分析比較確定合理的合作伙伴。只有這樣才能更加準確的控制企業的施工成本,合理的承擔稅負。關注建筑企業“營改增”實施時間,試點前可考慮推遲購買大型設備,盡量在試點后再購買固定資產。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負。

(三)完善建筑企業的發票管理

統一對外交易合同名稱。所有項目對外交易合同要統一以企業名稱對外進行簽訂,取得的增值稅發票購買方名稱必須與企業全稱一致。完善內控管理。企業要從內部管理上想辦法,針對不能取得進項稅發票的主要原因,積極堵塞發票管理上的漏洞,盡最大可能獲得專用發票進行抵扣。統一對外交易合同名稱。所有項目對外交易合同要統一以企業名稱對外進行簽訂,取得的增值稅發票購買方名稱必須與企業全稱一致。建筑企業工程項目多,分布廣,“營改增”后由于增值稅納稅要求高、發票管理復雜、稅收監管嚴格,企業機構所在地需要增設專門的稅務崗位和人員,盡快培養稅收管理人才,統一進行企業稅收籌劃和管理。

(四)構建建筑企業新的財務核算體系

一般大型的建筑企業管理,都是通過派出機構或分支機構完成的,財務功能也作為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一般通過集中管理模式,各項目的收支都在財務部內完成,賬務處理也是集中性的,對工程施工成本、收入等大項進行分類。但“營改增”后財務的核算工作量將大大增加,特別是材料成本的歸集,進項稅額的低扣,煩瑣細致,不容出錯。企業應該考慮對財務部門增加人員,儲備人才。建筑項目分布不勻、項目管理水平參差不齊,認為財務核算應該分項目進行,比較合理。指定財務人員專門負責一個或若干個項目的核算,指導工程款發票的開具、材料發票的認證。這樣更加能夠適應當前經濟形勢的要求,接受稅務部門的監督,突顯各項目間的對比與學習。更符合各項目內部承包、獨立經營的原則。

三、結語

“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發票的開具、收取、審核、保管、傳遞、抵扣、認證等層層把關,環環相扣。達到提升企業管理,回避稅務風險的目的。因此,建筑企業應該積極主動組織企業各級人員,認真學習“營改增”的新知識、新業務。完善內部管控、提升管理水平。

在新的稅制環境下,積極拓展市場空間,促進本企業健康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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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業;稅收征管;建議

中圖分類號:F810.422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9-9166(2010)014(C)-0270-02

近年來,隨著經濟建設的飛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建筑行業逐漸成為地方稅收增收的一個亮點。與此同時,建筑施工企業稅收征管中的盲點和薄弱環節也隨之出現,給稅收征管增添了許多難點。作為地方稅收的重點管理對象,在稅收計劃任務與實際稅源相互背離的經濟欠發達地區,依靠強化征管增加收入的功能顯得特別重要。

一、建筑施工企業的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建筑業征收營業稅,有失稅收公平

1994年的稅制改革分別確定了增值稅與營業稅的征收范圍,兩稅平行征收,互不交叉。增值稅主要在工業生產和商業流通環節發揮作用,相當一部分第三產業沒有納入其課征范圍,而是劃入營業稅的征收范圍。對建筑業征收營業稅,不僅限制了增值稅作用的發揮,而且影響到營業稅課征范圍的合理性,具體表現在:

1、建筑業購入的原材料,基本都是從增值稅納稅人手中取得的。由于對建筑業課征營業稅,這就使得原材料中所含的已征增值稅得不到抵扣,而要全額繳納營業稅,破壞了增值稅環環相扣的完整性,其內在制約機制被明顯削弱。

2、建筑業中的安裝、裝飾、修繕勞務與增值稅中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經營性質相似,但適用稅種不同,稅負相差懸殊。以安裝業和加工業為例進行對比,若安裝企業不將所安裝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收取安裝費1000元,按建筑安裝業適用稅率3%計算,則應征營業稅為30元;而提供加工勞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若收取加工費1000元(不含稅價),以耗用輔助材料200元計算,應征增值稅為136(1000×17%-200×17%=136)元,安裝企業負擔的稅收不及加工企業的零頭。

(二)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也加大了企業所得稅征收難度

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有查賬征收、核定征收兩種方式,每一納稅年度初,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各企業上一年度的賬簿設置、會計財務核算和納稅義務履行情況進行綜合審核、考評,依此確定各企業當年的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正因為如此,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的認定每年成為各建筑施工企業關注的焦點。現行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認定依據的各項考核指標過于籠統單一,缺乏可比性和操作性,使認定的可信度與公平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納稅人的質疑,也加大了企業所得稅征收難度。

建筑施工企業的施工成本、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是認定納稅征收方式必須考慮的因素。各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結合企業自身的經營管理狀況和核算目標要求,對各種核算辦法進行綜合對比后選取有利于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辦法,雖然所選取的會計核算方法正確合法,但這種以自身利益為中心的核算方式,導致了實行查賬征收企業的施工成本、管理費用與主營業務收入比率各不相同,會計核算的差異也是產生稅負不公的因素。

(三)建設項目控管難度大,納稅人稅法意識不強

部分建設單位業主,特別是行政事業單位的市鎮工程,業主索票意識淡薄,工程結算大都使用財政收據或自印收款收據,不向承建施工企業索要建筑業發票;部分中小企業,特別是實行核定征收所得稅的企業,采取“單包”或自建房產的,不要票的現象在不少企業存在。另一方面,建筑安裝企業大都異地承包施工,稅務機關對建設工程項目立項、中標情況不明,工程開工、進度情況難以掌握,新征管法規定的報驗登記管理,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外出經營和外地企業在本地發生應稅行為進行稅收管理的有效手段。在實際征管中,報驗登記管理流于形式,本地企業發生外出經營活動,積極主動按規定申請開據《外出稅收經營管理活動證明》,工程完結后,回到主管地稅務機關便不再履行登記管理;外地企業到本地施工,如果稅務機關管理缺位,納稅人也不到應稅行為發生地稅務機關進行報驗登記,經營活動結束后,納稅人欠稅、偷稅很可能再也無法追回了。此外稅款申報繳納也極不規范,一些企業長期只申報不繳納稅款,或者只繳納稅款不進行納稅申報,依法納稅并未體現。

(四)稅務部門缺乏科學有效的征管機制

建筑業統一發票的領取、開具是實現“以票控稅”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征管效率的重要途徑。從實際征管效果看,企業根據自身財務核算目標確認收入、開具發票導致應稅收入的確認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認不符;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企業所得稅是否隨票征收是征納的雙方爭執的焦點,也是稅收征管漏洞產生的根源之一。稅務機關對建筑業發票的內部管理也存在漏洞,發票的交驗與稅款的征收相互稽核不到位,缺乏相互的印證,漏征了核定征收企業的企業所得稅。

稅務部門將征管質量考核日常化,粗放型的認定征收方式、企業財務核算的隨意性選擇、報驗登記管理的漏洞和納稅申報的不規范都說明目前的日管工作中“重收入、輕管理”的思想還很嚴重,把完成稅收任務作為衡量稅收征管的唯一標尺,而大量繁雜的基礎征管工作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目前,稅收征管制度基本健全,但內容籠統、缺乏實際操作性。如何建立科學有效的約束制度是改變我們目前建筑企業征管現狀的突破口。

二、建筑施工企業的稅收征管改進建議

(一)將營業稅中的建筑業劃入增值稅征稅范圍

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增值稅的覆蓋面偏窄,使增值稅和營業稅之間產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在交通運輸業、建筑業方面表現得尤為突出。此外,增值稅與營業稅分別由國稅機關、地稅機關征收,大大增加了征管成本和納稅人的奉行費用。因此,筆者建議將營業稅中的建筑業劃入增值稅征稅范圍。考慮到營業稅已成為地方稅收收入的一項重要來源,為彌補地方政府的這一部分稅收收入損失,可以采用提高增值稅地方分成比例、加大轉移支付力度等辦法支持地方財政。

(二)科學的認定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加強稅源監控

建立一套實用的規范化評價體系,是進行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認定的重要途徑,也是消除人為因素的重要舉措。結合實際情況,筆者建議,應從以下幾方面建立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評價體系:(1)分析各企業的應稅所得率將其作為評價的核心指標;(2)加強納稅履行義務的考核,著重加強對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報驗登記的考核;(3)從企業所得稅匯算和稽查的角度,考核企業的收入、成本費用核算情況;(4)結合地域經濟的特點及納稅信用評定等級管理辦法,制定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認定預警值。將相關考核指標與預警值進行對比,只要任何一項指標低于預警制,則意味著該企業財務核算及履行納稅義務情況異常,從而徹底改變現有粗放型、主觀認定隨意性的不足,在科學公平的評定體系面前真正使納稅人感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履行納稅義務不同,享受的稅收待遇則不同。

(三)輔導宣傳稅法知識,逐步規范企業財務核算辦法

稅務征管部門的征管水平和納稅人財務管理水平高低,是決定稅收征管質量的內外因素。稅務機關應在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的同時,積極培養納稅人的稅收法律意識,提高其財務核算水平。針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納稅現狀,采取輔導培訓日常化與個別宣傳輔導相結合,典型實例警示教育宣傳與專題輔導培訓相結合,多渠道、多角度使納稅人了解稅收法律、法規及財務會計核算辦法。針對建筑施工企業隨意選擇會計核算辦法進行財務核算的現狀,稅務主管部門應在充分調研取證的基礎上,從公平、合理的角度出發,制定符合區域經濟實情的、規范化的財務核算指導辦法,逐步實現企業財務核算的統一化和規范化。

(四)建立科學的稅收征管制度

1、由稅務機關統一代開發票。依據對建筑業發票的管理現狀分析,結合地域經濟特點,實行稅務機關統一代開發票是實現建筑施工企業“以票控稅”的有效措施。各建筑施工企業發生應稅行為,直接到稅務機關開具發票,并按規定依法申報繳納稅款,可將建筑施工企業按月申報改為按次申報與按月申報相結合的管理辦法,次月初,各稅收管理員將上月相關會計科目中應稅所得額與企業開票繳納稅款情況進行稽核,及時查漏補缺,發現征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通過稅收管理員巡查制度,強化對涉稅會計科目的監控。對建筑施工企業,應在重視日常項目監管的基礎上,將巡查活動延深到對各企業收入費用及往來會計科目的監控。因為目前部分建筑施工企業采取向建設方預借工程款,作為借款事項進行財務處理;有的企業將取得的工程款記入各類往來性會計科目,不進行收入核算,同時加大“工程施工”科目的發生額,使收入與費用的接轉不匹配,人為性調節會計利潤。對以上情況應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短期借款”及“工程施工”科目的監控,對以上會計核算科目實行動態監控,嚴防企業推遲繳納或偷漏各種稅款。

3、建立電子征管綜合檔案。“世界上增長最快的商業中心并非位于某一特定地域,而是存在于逐漸為人所知的電子空間中”稅收征管也應與時俱進,建立企業綜合電子檔案,將各企業的基本概況、日常納稅情況及各稅收管理員巡查活動,逐月記入電子檔案,作為對企業納稅情況的綜合評價和對稅收征管日常考核的標準,同時建立建筑業發票開具與納稅情況電子稽核檔案,對稅務機關開具的建筑業發票按票號、工程項目、開具日期及金額逐月逐企業登記,并記錄完稅證明及金額,次月由票證管理人員逐票進行復核稽查,確定票證是否相符,票款是否相等,使發票管理更加規范,也使稅收征管工作由對企業外部檢查轉變為稅務部門內部自我檢查。

作者單位:陜西科技大學

作者簡介:梁鑫(1972― ),男,陜西省永壽縣人,陜西科技大學,工程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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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江西職稱論文字數要求

每個刊物的字數都是不一樣的,要是發省級刊物的話一般字數在2000字到3000字之間不等,一般多數在2500字左右

江西職稱論文

淺談建筑行業的會計管理

摘要:建筑行業具有流動性大、施工生產單位的單件性和生產周期長、涉及面廣等特點,建筑行業的會計核算工作與其他行業相比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若想真正做好建筑行業的會計管理工作同樣也是具有較大難度的一項工作。尤其是在2007年1月份開始實施的新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建筑行業國家特技資質的申報、評審工作的開展更是使得建筑行業的會計管理面臨更多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戰,所以,建筑行業的會計工作者需要從諸多方面加強會計的管理工作。

關鍵詞:建筑行業;會計;管理

近些年來,由于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在建筑行業中得到了廣泛的推廣,加之建筑行業國家特級資質的申報、評審工作中對建筑企業的會計核算以及管理工作的要求正在逐年提高,因此,整個建筑行業的會計管理工作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因此建筑行業會計管理工作者必須認清形勢,順應會計管理工作的時展新趨勢,在充分了解建筑行業會計核算以及管理工作特點及現狀的基礎上調整管理工作的思路,大膽進行各種符合自身實際情況的嘗試與改革,構建適應時展浪潮的新的會計管理工作框架,從而提高整個建筑行業會計管理工作的水平。

一、 建筑行業會計的特點

1、建筑行業常用的會計科目相對較少,但卻相對集中。在建筑行業會計常用的會計科目中,核算的科目主要集中在成本費用類科目,而收入類科目相對較少。成本費用類科目使用頻率較高的一般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費用、制造費用及間接費用五部分。

2、分級核算在會計核算中起重要作用。一般建筑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主要分為本部集中管理(集權式,由公司直接編制財務報表)和項目單獨管理制(分權式,由公司總部匯總報表)。采用本部集中管理的企業公司就只有一個賬套,所有項目的賬務都在公司的同一賬套中處理,各項目只負責編制項目成本報表并對項目成本進行分析。分權式管理是公司各項目單獨開設賬套。每個獨立的項目都設有單獨的銀行賬號并單獨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最后由公司總部匯總各項目的財務報表。

3、建筑行業的會計核算一般以單位工程或單項工程為對象進行成本核算和成本考核。一般建筑工程造價具有構成組合計價等特點。所謂按構成組合計價,是指一項建設工程是由若干個單項工程組合而成,而每一單項工程又是若干單位工程的組合。所以,建筑工程造價具有按工程組合計價的特點。比如,要確定工程的總造價,則應首先確定單位工程的造價。

4、建筑行業一般都是按在建工程辦理工程價款的結算和成本結算。由于建筑行業具有施工周期較長、投入資金數額巨大等特點,因此,對于建筑行業的成品,往往給予某些假定的條件。從理論上來說,建筑業的成品應指在該企業范圍內全部竣工,不再需要進行任何施工活動并具有完整使用價值的工程。但是,由于建筑行業的施工周期較長,如果只對具有完整使用價值的房屋、構筑物或其承包的房屋、構筑物的建筑部分或機器設備的安裝部分全部竣工才進行核算和結算,就會占用很大一筆流動資金,給施工企業流動資金的周轉很大的困難。所以,在核算和工程價款結算上,對于建筑業成品的含義,也往往給予某些假定的條件,即在技術上達到一定成熟階段的建筑安裝工程,就視為“成品”,又稱“已完工程”,并與發包單位進行工程進度價款的結算。在實際操作中,施工企業一般會采用定期計算和確認各期已完工程的價款,并與甲方辦理結算,及時收回資金的方法進行工程價款的計算和成本結算。

5、建筑行業工程施工成本的結轉具有特殊性。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建筑企業成本的結轉不再沿襲過去的將結算和收入確認合并在一起進行的方法而是將工程價款結算和收入的確認分開來處理。這樣,“工程施工”帳戶就能夠反映自工程開工以來累計發生的工程成本和合同毛利。

6、建筑行業協作關系復雜。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企業要同業主、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各專業施工企業,材料供應商、機械設備租賃企業等配合完成各階段任務,會與這些單位發生經濟往來,這些都是會計核算的工作內容,因此,建筑行業的會計核算相對較為繁瑣、復雜。

7、建筑行業會計工作人員的工作環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相對于其他行業而言,建筑行業會計工作人員往往要在施工現場進行會計核算,因此他們的工作環境比較惡劣,而且流動性較大,工作地點、場所往往不是固定的。另外,建筑行業對會計工作人員的要求也比較高,一個施工企業的會計人員不但要具備一定的會計理論知識,同時也要具備的相關的建筑知識,還要具有現場會計核算的工作經驗。

二、 建筑行業會計管理工作的現狀

1、 主管領導的權力過大,會計核算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往往得不到保障。現代建筑企業一般采用集團式的管理模式,集團內部的管理層級較多,且較為復雜。會計的核算和管理工作也會相應的采取集中式、分權式或集中與分權相結合的管理模式。一般建筑企業為了加強內部資金的管理工作,都會在集團總部設立財務管理部,負責全集團所有子公司、分公司、事業部施工項目的會計核算及管理工作,在分公司設財務部,負責分公司施工項目的會計核算及管理工作,分公司的財務總監由集團總部直接委派,子公司的財務總監可自行招聘,但要報集團總部備案,項目上設立專職的財務核算人員。這樣的會計核算及管理模式看似科學、合理、嚴謹,但是,這些財務工作人員在現實工作中往往要受多重領導的管理。對于最基層的項目上的財務工作人員來說,他在表面上是受集團財務部直接領導,但實際上還要受到項目經理的領導,而項目經理權力過大,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往往會插手項目上的會計核算工作,使得項目的成本收益核算的失真。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總監、會計核算人員也面臨相同的問題。各分公司、子公司的領導會為了自身的利益直接授意或者間接要求會計核算人員在財務報表上做手腳,隱瞞公司承接工程的真實成本與收益,進而影響到公司的真實收入與利潤。而集團的財務負責人也會處于各種目的在集團總的會計核算上做文章,影響整個集團會計核算工作的真實性以及準確性。

2、 會計核算、管理人員的素質良莠不齊,給會計核算、管理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建筑行業屬于經驗占主導的行業,故一般建筑企業的會計管理人員基本上都是年齡較大、經驗比較豐富的會計人員。這些特點雖然有利于他們在日常工作或處理突發性問題是表現的比較得心應手,但接受新知識的能力明顯不足,有的甚至對于新的會計準則或會計核算、管理辦法等存在抵觸情緒;而接受新知識能力比較強的新人往往缺少實際的工作經驗,還需要長時間的歷練才能完全勝任會計管理工作。有的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感不強,會出于對自身利益的考量主動或者被動參與會計資料的造假工作,亦或對其他相關人員的造假工作不予制止,造成會計核算資料失真,給會計核算、管理工作帶來了相當大的難度。

3、 內部管控不利,各類違法違規的會計資料造假活動不能得到及時的發現、制止。雖然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在建筑行業得到了很多的推廣,但落實情況仍不是十分到位,“人治”的因素仍然會起到很多的作用,各種違法違規的會計資料造假活動得不到及時的發現與糾正,嚴重的影響了企業會計管理工作的質量。

三、 建筑行業會計管理工作的改進措施

1、 加強會計人員職業素養的建設

做任何事,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提高建筑行業會計的管理工作,改變會計管理工作的現狀,首先就必須要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素養。第一,在招聘的時候,要有意識的選擇一些原則性較強,有上進心,學習能力較強,同時有具備一定的吃苦耐勞精神的人來擔當會計工作。第二,要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好會計人員的后續教育工作,及時掌握更新會計法規、政策與方法,多搞業務知識技能培訓與競賽,對優秀的會計工作者要多進行各種形式的獎勵,促使建筑企業的會計人員能夠更加積極主動的更新會計相關知識。第三,要加強會計人員的考核管理工作,真正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發現問題能夠及時進行處理。

2、 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會計監督控制機制

對于建筑行業而言,由于財務核算的特殊性,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會計監督控制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建筑企業內控會計監督控制建設主要包含以下三個方面:即控制環境、會計控制系統以及控制程序。控制環境是指建筑企業管理層對于企業內控制度及其重要性的整體態度、認知以及行動。具體可包括以下幾點:企業管理層的經營、管理理念、經營管理方式及風格;企業內部的組織架構、權力和職責的劃分方法;會計控制系統,是指企業內部用于確認、記錄、計量和報告經濟業務的財務信息系統,通過這些系統,企業所有的經濟業務事項最終都會反映在財務報表中。控制程序是根據各企業的性質、業務、規模的不同而不同,主要有合理、合法性控制、授權、分權控制、組織規劃控制、業務程序批準控制等。加強建筑企業內部會計監督控制制度的建設,能夠預防、及時發現及治理會計舞弊現象,從根本上保證建筑企業內部會計活動按照相關的政策、法規規定運行,提供企業會計管理工作的質量。

3、 加強企業外部審計的監督力度

一方面,政府的財政、審計、稅務部門應建立以判斷建筑企業所提供的會計信息是否合理合法為核心的建筑行業政府監督體制;另一方面建立業務素質高、客觀公正、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規范、社會信譽好的注冊會計師隊伍,完善注冊會計師管理體制,加強對建筑行業會計行為的監督,依法實行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由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制度,提高會計信息的可信度。加強內部審計力度,保證審計工作的有效性。施工企業管理者要充分認識審計監督對企業會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大企業內部審計力量,定期、不定期地對企業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會計活動進行審計和監督;及時發現企業會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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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會計管理中的不規范核算問題。會計管理中核算不規范的現象在建筑集團中普遍存在,很多的集團對于原始資料的備注明細并不清楚,不同的項目互相擠壓成本。很多的建筑工程早就結束但是會計報表卻還遺留很多剩余資金。更有甚者,建筑集團的很多項目多年前就已經竣工使用,卻不進行結算,時間久了,結算工作的推進就會變的十分困難。但是由于受到技術和時間的局限,很多數據的記錄和查詢工作都不能及時進行,對數據的核對帶來很多困難。

2.在會計核算工作中,建筑集團的內部和外部的監督都很薄弱。會計監督工作對于集團的會計核算工作是十分重要的,通過集團內部的財務審計,外部的監督管理將會計審核管理秩序和工作流程進行規范。目前很多的建筑集團并沒有完善的核算制度,也沒有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在核算中職權不明確,導致核算存在很多漏洞,影響了企業的發展。

3.人才稀缺限制會計管理。很多建筑集團的會計人員并不是專業的會計人才,更多的是裙帶關系形成的財務體系,這樣在管理的過程中就不能通過先進專業的知識來推進會計核算管理,甚至有部分從業人員并沒有會計的相關資格證書,屬于無證上崗。由于人員素養對企業的會計管理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沒有專業的人才已經成為集團會計管理的重要瓶頸。未來的企業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爭,沒有高素質的人才,在市場競爭的過程中必然會處于不利地位,因此科技興企必然需要高素質的人才的先進理念和管理方式。

二、要不斷的推進會計核算管理工作的完善

施工企業要想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競爭中求生存、求發展,就必須針對現存的很多問題進行整頓,改革現行的體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規范運作。1.規范核算制度和活動。

1.1在集團的工程項目中,每個項目都會產生很多的原始憑證,這些憑證是進行會計核算的最重要的資料,例如:動力消耗憑證、施工工具、設備、材料的采供憑證。但是這些憑證的數量很大,因此如果再平時的賬目中,記錄的不夠仔細,那么在施工中,就很難形成整體的資料憑證,也必然導致動力消耗、勞動力投入、物資采購、項目產值等原始憑證管理的分散化。

1.2完善崗位的設置,建立相互牽制機制,實現上下牽制,左右制約,相互監督,查錯防弊。每項業務的處理都必須經過授權、批準、執行、記錄和檢查等五個步驟。在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下,為達到有效控制的目的,任何部門或個人不能獨攬業務處理的全過程,不同步驟應交由不同的部門或人員去完成。不相容職務的分離與牽制,即要求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1.3建筑集團的相關財務部門要對資金結算進行嚴格把關。建筑集團的財務部門在工程資金的結算中要遵守國家的相關政策和制度,對于結算的業務要嚴格把關,對于資金的流動風險進行控制。對于工程的款項結算應該要經過集團的有關部門進行確認,并且再通過集團核算中心的審查之后才可以辦理相關的工程會計核算手續,然后由集團填寫核算中心統一制定的“工程價款結算單”,在相關的建筑單位核對并簽字之后按照價款的核算單對工程款進行結算。

1.4合理的科學考核體制。財務人員在企業里面的角色定位比較特殊,一方面他們是企業的防火墻,要為財務守則,為企業做好財務風險防控;另一方面他們又是其它部門的服務員,要為其它部門做好費用報銷、相關財務信息提供等服務。所以,建立科學合理、適應企業實際情況的考核辦法尤為重要。主要應考慮以下因素:1)、考核與薪酬掛鉤,并要有充分的力度2)、考核與崗位掛鉤,對于不同崗位的考核細化,該誰負責的就誰負責。

1.5嚴格建筑集團會計核算時間制度。由于建筑集團的規模大,材料多,所以經常會造成會計核算時間的不及時,無法根據項目的進度及時的進行核算。

2.引入監督機制。完善審核等相關制度,加強完善內部監督。同時引入審核透明化制度,讓社會和其他機構參與資金管理制度的建設,加強社會對資金的監督。

3.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隨著我國的建筑企業不斷的發展,在進行會計管理工作時,如果僅僅依靠施工企業原本的財務人員是無法快速順利完成的,而會計人員的隊伍和素質也無法與建設的需求進行配合,很多會計人員在進行核算的時候,自身的責任意識淡薄,缺少經驗,在會計核算工作中不夠專業,對于核算業務中的問題沒有堅持核算工作的標準和規范,導致在賬目的記錄中很多的憑證積累工作都出現問題。因此,合理配備財務人員,進一步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開展財務管理和預算管理的繼續教育培訓,更新財會人員的業務知識,提高會計核算水平;同時,對分管財務的單位領導,也要進行效益管理、依法管理等業務知識的培訓,進一步增強他們的科學理財意識,逐步使單位的財務管理走向規范化。主要以下財務培訓:普及培訓,如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及時更新,專業知識的培訓及更新培訓;重點培訓,對于協調能力,執業素質高、具備專業知識的有目的的深造;培訓集團業務的相關知識點的培訓,如我們建筑業對于工程造價的了解、工程基本工藝、程序的了解,辦公軟件的培訓;職業道德的培訓。

管理當局要切實重視財務管理,不是口號式的重視,而是落實到具體行動上,企業的競爭是人才的競爭,所以首先要重視財務人員,創造合適的崗位平臺,制定合理的薪酬體系,不管在崗位上,還是薪酬報酬上要和別的部門至少有同等的待遇,充分調動財務人員的積極性。注重員工關懷。集團公司的項目遍及全國各地,許多員工尤其是業務骨干都是集團總部本地人員,常年工作在外,所以公司給予員工充分的關懷,主要從四個方面:1、工作環境和氛圍,2、生活狀況3、身心健康,4、家庭幸福。

三、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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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營改增 建筑企業 應對措施

中圖分類號:F407. 文獻標識碼:A

0引言

建筑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性產業,目前營改增的改革,首先有利于消除建筑行業重復征稅問題;其次有利于統籌協調好建筑企業貨物和勞務領域的稅收負擔,減輕企業稅負;最后,統一稅法制度,可以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稅收征納成本。

同時建筑行業的資產結構、營業利潤、管理等方面都將隨著稅制改革進行一系列的調整。

1“營改增”對建筑業財務管理影響分析

1.1對建筑業資產結構方面的影響

營改增后,由于建筑企業購置的原材料和機械設備等能夠通過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來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導致其存貨成本和固定資產科目的金額減少,造成資產總額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同時實行“營改增”后購買固定資產能夠抵扣進項稅,將可能增加建筑企業的投資沖動,進行大規模投資,其融資產生的利息壓力將加大企業流動資金緊張的程度,甚至會影響到企業的生產經營。

1.2對建筑業營業利潤方面的影響

建筑業屬于微利行業,周期長、賬期也長,營改增后收入由價內稅形式調整為價外稅形式,將通過迫使企業降低營業價格,對企業營業利潤產生負的影響;其次,營改增后建筑企業能夠成為增值稅抵扣鏈條中的一環者一部分增值稅,理論上可以轉嫁給下游企業和最終消費,減少企業營業成本。此外,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中是按總價剔除了增值稅進項稅額,而當期確認的合同費用中只是部分剔除,從而當期確認的合同毛利比“營改增”前要少很多,利潤總額和凈利潤也隨之減少。

1.3對建筑業管理方面的影響

建筑業營改增后,企業會計核算更為復雜,因此對建筑企業管理上提出了新要求:首先,工程造價需要重新修訂。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其稅負由消費者承擔,改變了原來建筑產品的造價構成,會導致國家招投標體系、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規模、預算報價、房地產價格及房地產市場發展等一系列變化,對建筑業產品造價產生深刻的影響;其次,對建筑業工程成本需要重新核算。營改增后,企業內部定額要重新進行編制,企業施工預算也需要重新進行修改,實際施工中,有多少成本費用能夠取得增值稅進項稅額,在編制標書中很難準確預測,編制的標書中投標總價中又包含增值稅,而增值稅又屬于價外稅,使建筑企業投標工作變得更為復雜化。

2建筑業積極面對“營改增”的基本措施與思路

目前營業稅改增值稅在推行的初期可能會加重建筑企業稅負,且對財務管理有著很大的影響,企業不能存在一個抵觸或回避心理,應該積極去面對這種變化,盡可能抵消“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帶來的不利影響,把營改增看作是建筑企業提升管理水平的機遇,變為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契機。

2.1強化企業自身管理,注重財務工作

營改增后,在購進材料、發出材料、與甲方驗工計價等各個環節可能都涉及增值稅相關的核算,加大了工作量和操作難度,較以前征收營業稅來講,對涉稅管理、賬務處理的影響就較大,對會計核算要求更高。

(1)及時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使他們熟悉、掌握相關財稅變化和賬務處理,調整財務預算指標,進行正確會計核算。建筑企業應利用各種方式和渠道,有計劃地組織企業各級管理人員、材料采購人員、財務人員和預決算人員等解讀國家相關的營改增方面的政策及文件,學習有關增值稅的相關專業知識,加強員工對相關國家政策的認識,加強員工對增值稅專業知識的掌握。

(2)優化財務信息系統。財務部門要對公司現有的財務信息化系統進行合理評估,并進一步完善,提高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取得、認證、抵扣等環節的系統配備及其防偽稅務控制系統的應用水平,以確保能夠準確進行增值稅核算,最大限度減少核算和申報失誤帶來的損失。

(3)健全企業體制及管理制度。建筑業項目管理方面的相關制度和流程,都是在營業稅時期制定的,由于增值稅的管理相比營業稅更復雜,這就要考慮如何對相關制度和流程進行修訂完善,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2.2做好稅收規劃,注重納稅籌劃管理

分析建筑行業營改增的節稅空間,減少企業納稅失誤,必須理清國家出臺的“營改增”政策,建筑業在改革后,應做好稅收規劃,響應營改增降低稅負的目標。

(1)要盡量足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提高進項稅扣除額。首先,自身需要審慎選擇納稅主體,如選擇一般納稅人,可以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選擇作為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低征收率的優惠,而且可以作為成本降低所得稅額;其次,加強源頭控管,從材料采購環節抓起,盡量選擇有一定知名度、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行業口碑信譽較好的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