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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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治理的基本理論
(一)社會治理的基本內涵
社會治理的基本內涵是對于社會服務及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領導、決策與規制。我國學者俞可平認為,社會治理包括社會管理和社會自治兩重基本形式。全球治理委員會對社會治理進行了較為權威的定義:“治理是各種機構或個人管理其共同事務多方面的總和,調解不同利益主體并相互合作實現目標的持續過程。既包括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則,也包括各種人們為實現共同目標而達成的非正式的制度”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改進社會治理方式”的要求,這些要求體現了我國對治理主體從依靠黨委政府到協同社會各方面力量的多元化的要求,對治理對象從不同方面到不同層次利益的廣泛化的要求,以及對治理手段多樣化的要求,這是社會治理理念在中國的本土化和具體化。
(二)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目標,隨后十八屆四中全會又提出了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的目標,對此可以進行如下的解讀:社會治理模式的創新應該是在法治的框架內進行的,不可以逾越法律的范圍。所謂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也就是創新社會治理必須依照法律進行,社會治理必須納入到法律的框架中來。法律應該保障社會治理創新,這樣才能保證創新社會治理的權威性、合法性以及持續性。
二、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與社會組織的關系
自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國市場經濟迅速發展,社會進入了高速轉型時期,社會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復雜情況。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的發展大眾對公共事務有著越來越高的關注度與參與度,這是市場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人的社會化的結果。隨著社會形態的發展變化,過去高度集中和高度組織化的“政府統管一切”的社會管理模式越來越不適應社會的發展,因此創新社會治理模式已經勢在必行。如何創新社會治理模式,我們可以從法治和社會組織兩個方面入手破解。社會治理的創新,是在法治的前提下的創新,即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要實現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必須以社會組織作為突破點,在法律體系內,依法組建成立社會組織并鼓勵其參加各類社會治理活動,以協調社會、市場與政府三者間的關系。
(一)社會組織是我國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的重要參與主體
由于我國現代化建設起步時間較晚,人口眾多,所以政府仍然是目前最主要和最有力的社會治理主體。但是這也導致了我國政府職能的無限擴張,造成了政府部門機構臃腫,服務質量不高,社會治理效率低下等負面影響。反觀社會組織,雖然不同的社會組織的作用和目標都各不相同,但是其建立和運作的最主要的目標就是彌補市場的失靈和政府的不足,許多公共事務如果可以通過社會組織來處理,往往能以更好地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二)發展社會組織是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本身的要求
十八屆四中全會中明確提出了“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的目標,要求“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并且強調了社會組織對于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社會組織運作制度的要求表明發展社會組織本身就是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必要條件,要實現社會治理的法治化,就必須將社會組織也納入到法律的框架中。
無論是政府的社會治理還是社會的社會治理都是在法治的前提下進行的。建設有限政府不僅僅是出于發展社會組織和創新社會治理的要求,也是法治本身的要求;社會組織依法獨立自主地發揮其社會治理的作用,既需要法律給予制度上的保障,也不得逾越出法治的圍墻。
三、發展社會組織對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的意義
現代治理理論要求,實施有效的管理所需要的資源是分散在各中社會主體之中的,政府與社會組織以及其他各種社會力量應該是互相協作的關系,多方社會力量應該通過多種管理手段進行合作,共同履行社會治理的義務,唯有這樣才能最大的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就我國目前的現狀而言,社會治理依然過分倚重政府的力量,并且存在政府對社會組織和社會治理理念有誤的問題。有一些政府部門或行政官員對于社會組織和社會治理的認識存在偏差,依然存在著 “社會管理”和“大政府”的社會管理觀念。社會管理強調的是以政府作為單一主體的管理行為,其運作的核心是政府權力,行政手段的運用具有明顯的強制性,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而社會治理則區別于社會管理,社會治理的管理理念是服務與公正,它要求社會不同主體與力量之間協商合作,一方面要激活私營部門與公民社會的活力與自主性,一方面又要保證其對公眾負責。
政府是傳統管理體制中唯一提供公共服務和產品的主體,而社會治理模式下社會責任的主體應該是多元化的,包括政府、社會和公民,缺少了民眾的參與和認同,社會組織就難以有效地參與到社會治理中。要實現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離不開公民意識的培養。在國家權力向社會回歸、還政于民的過程中,能否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加強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領域的合作管理,能否實現真正的善治,關鍵在于公民是否自愿合作并對社會治理模式產生自覺認同。社會組織發展的基礎是公民精神,所以當民眾意識到自己是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共利益與自己密切相關,自己有維護公共利益的責任,才會積極主動地參與到社會公共事務中來。公民意識是發展社會組織的必要條件,而社會組織則是培養公民意識的重要條件。發展社會組織可以為公民精神的培養提供土壤,限制政府權力的擴張,是實現我國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的必要條件。
參考文獻:
[1]俞可平.更加重視社會自治[J].人民論壇,2011,(6).
篇2
關鍵詞:高等院校;學生管理;依法管理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2)10—0160—02
在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國家大背景下,高等院校應該在依法治校,推動學生管理法治化進程方面有所建樹,但讓人堪憂的是,因漠視法治的隨意性作為所造成的校方對學生的侵權事件時有發生,它促使人們對高校學生管理的法律思考。
一、大學生管理法治化的現狀
(一)教育法規適應性差
從現有法律來看,已有不少法律、法規適用于高校學生管理工作,如《教育法》、《教師法》、《高等教育法》等。但是,高校學生管理作為一項特殊的工作還需要有一些專項性法規來加以規范,現行的相關法規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僅為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部委規章,且缺乏明細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各高校紛紛變通出臺“土政策”。這些校紀校規雖然可操作性強,但由于各高校對法律法規理解上的差異及自身情況的不同,院校之間掌握的尺度又有差距,影響了管理的公平性、科學性和規范性。如在學校的管理中,廣泛存在著對學生罰款的現象。
(二)程序規則的空白
目前高校學生管理中,“重實體,輕程序”的傾向明顯,忽視對學生程序性權利的保護。學生程序性權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形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高校的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中涉及違紀處理程序以及其它程序方面的內容偏少,措辭也較為條例、概括和模糊,操作性差;2、在處分學生過程中,偏重體現學校管理者的單方意志,不注重調查取證,沒有聽證會,學生也少有機會申辯;3、在事后救濟方面,學生的申訴權也往往不能有效行使。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礙于各種利益往往互相推諉敷衍,使學生申訴無門。同時,由于目前法律的滯后性,學生的訴訟權也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權利救濟途徑的模糊
《高等教育法》、《教育法》中對學生權利救濟的規定幾乎沒有,少數幾條相關的規定也是模糊不清。有權利,就須有救濟方法。當前高校學生的權益受到侵害后,其救濟途徑不外乎三條:1、申訴。一般來說,申訴應包括告知事由,說明根據、理由,聽取申辯。然而,大部分高校的申訴制度并不完善,存在忽略或簡單化處理的現象,表現為沒有申訴機構或申訴機構不能正常運轉;2、行政復議?!督逃ā返确擅鞔_規定,學生如果認為高校在行使行政處分權時使自己遭受不公正待遇,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這是一條法律賦予的權利救濟途徑。但事實上,當學生通過這條途徑來維權時,教育行政復議機關又顧慮到一旦變更學校的決定,會致使學校的“教學管理工作不好開展”,這樣教育行政復議亦形同虛設,難以發揮其應有的監督作用;3、行政訴訟。當前大學生對這一救濟措施接受程度遠大于行政復議,但這一途徑也并非盡善盡美。由于在受案范圍上還存在著爭議,大量案件還不能得到司法救濟。此外,訴訟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財力,若非萬不得已,學生絕不輕易選擇它。
(四)管理者法治觀念淡薄
由于傳統學生管理思維及模式的慣性作用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致使高校學生管理中侵犯學生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權益的現象較為普遍,但并沒有引起我們教育管理者的足夠重視。直到現在,學校管理制度中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規定以及管理過程中的侵權現象仍然隨處可見。如:侵犯學生受教育權。主要表現在入學與退學兩方面:1、在入學方面。學生錄取工作中存在著事實上的不平等和不公平現象。如多年以來,教育部在制定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招生計劃的行政行為中,根據不同地域范圍對招生人數做了不同的限定,這種限定使得不同地域的考生之間錄取分數標準差異巨大,從而直接侵犯了廣大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權;2、在退學方面。主要表現為學校違法處分學生,對違反校紀學生不依其性質,不看后果,不比照法規校紀的相應條款準確處理處分,而是隨意頂格處分開除學籍。
二、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的必要性
大學生管理必須向法治化邁進,“法治”已成為目前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現實且迫切的要求。
(一)學生與校方的關系發生了變化,步入由身份到契約的轉軌時期。自從1997年以后普通高校全部實行并軌招生,學生自費就學,自主擇業,學校收取費用,提供服務,學生與學校之間的關系轉變為契約關系。管理者的管理活動不再是依據其作為管理者的身份,而是依據契約——與學生達成的契約以及學生之間達成的契約,這二者之間時有交叉。由此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中學校更多的是以民事主體身份出現的,當然也不排除其出于社會公益之目的而為公法授權之行為。
(二)大學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治國,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國確立的基本治國方略。依法治國要求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事務依法進行。全面的依法治國應當將社會各種關系都納入法治范圍。高校作為社會主義教育文化事業的一部分,當然應當納入法治的范圍。同時法治社會也必然對其構成因子產生一種客觀要求,因此二者存在互動關系。隨著學生權利意識的覺醒、現代教育價值的確立、社會發展進程的加快帶動思想更新的速度等都對高校學生管理實現法治化提出了客觀要求。此外,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也是學生管理科學化、規范化以及高校減員增效、遏制腐敗的客觀需要。
(三)大學生管理法治化是我國高等教育管理與國際接軌的客觀要求。依法治校已成為高校管理的國際趨勢,是高等教育管理的內在要求,是現代化大學和現代教育文明的重要標志。我國高等教育管理要與國際接軌,應當積極學習國際上的先進做法,尤其要借鑒他們在大學生管理上的法治理念。
三、推進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的幾項具體措施
(一)提高師生法律意識,樹立依法管理的學生管理理念,逐步形成學生管理法治化的育人環境高校教師良好的法律意識是其嚴格依法辦事的重要前提,可以促使其在依法行使自己管理職權的過程中,尊重和保護學生的法定權利,避免對學生的侵權。高校要通過舉辦法制講座特別是教育法制講座、敦促鼓勵管理者自學等方式,培養管理者的法律意識,尤其是民主思想、平等觀念、公正精神、權利意識、法治理念等,從而自覺用法律法規來規范自己的言行,在管理工作中公正地對待每一個學生,尊重學生權利,形成依法管理的學生管理理念。在學生管理中注意劃分道德、紀律、法律界限,避免良好愿望下的錯位做法,避免想當然、憑感覺、任一己偏好判斷、處置問題。應大力加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教育,使它貫穿于大學生的整個學習階段。這不僅僅是為了提高大學生遵守校規校紀的自覺意識,方便學生工作者對大學生在校期間的管理,更深遠的意義在于學生法律意識的增強,有利于他們在學期間對高等學校依法辦學的監督,從而推動高等學校依法治校進程的加快,也為大學生打下牢固的法律基礎,養成良好的學法和守法習慣,為他們畢業后步入社會,發揮引導和示范作用,推進整個社會法治化建設的進程創造條件。
(二)疏通學生權利主張渠道,保障學生合法權益的實現
高校要為學生接受教育提供一定的條件,并在其受教育權利受到侵害時有申請補償和救濟的要求權。因此,高校不僅要在規章制度中載明學生應享有的權利,還要提供實現權利的行政或司法途徑,疏通學生權利主張的保障渠道。
(三)注重落實,實現程序法治化
從法理上講,在具體的管理行為中,實現法治化的重中之重在于程序,甚至可以說實現了程序的法治也就實現了管理行為的法治。現行《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程序法治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為學校管理者設立了程序義務,要求學校做出涉及學生權益的管理行為時,必須遵守告知、送達、時限等規定;另一方面賦予學生某些程序權利,如陳述權、申辯權、申訴權等。各高校在學生管理工作中,應當落實這些程序規定。
綜上,大學生管理法治化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不僅需要高校自身的努力,還需要建立一套長效的監督機制,通過高校、政府、社會各界的共同配合來保障法治的實現。
參考文獻:
篇3
進一步加強對食品藥品法律法規及安全知識的宣傳,提高人民群眾的飲食用藥安全和依法維權意識。
二、選題背景
我局以“四下基層轉作風、強化監管迎改革”主題實踐活動和“加強五化建設、提高監管水平”調研活動為載體,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征求意見表、“服務基層大走訪”等方式,征求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根據群眾反映的“多舉辦業務知識培訓講座,加強學習溝通、建議多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宣傳活動”。經研究,確定2014年民評選題評議的議題為“進一步加強對食品藥品法律法規及安全知識的宣傳,提高人民群眾的飲食用藥安全和依法維權意識”。
三、工作目標
以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動力,以深化“法律六進”活動和推進重點對象學法用法工作為重點,不斷創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健全社會普法機制,大力提升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在傳承發揚的基礎上,要立足新起點,開創新局面,創新舉措,推動案例普法、聯動普法、陣地普法全面發展,形成法制宣傳形式豐富、氣氛熱烈、城鄉統籌、群眾受益的生動局面,為推動我縣食品醫藥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營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四、工作任務
(一)深化“法律六進”宣傳活動。全面推進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擴大“法律六進”覆蓋面,讓法律滲入食品藥品監管的各個層面。
(二)加強專業法的學習宣傳。加強《藥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食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并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抓緊抓好。尤其要加強對新修訂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其他新頒布、新修訂的食品藥品監管法規規章的學習宣傳普及。
(三)積極開展專項宣傳活動。組織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集中宣傳活動,并充分利用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月、“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等重大節點以及各項法律法規頒布實施日,組織形式多樣的專項法制宣傳活動,推動各項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扎實開展。
(四)發揮媒體法制宣教作用。鞏固發揮簡報、電視等大眾傳媒的獨特優勢,加大媒體食品藥品安全法制宣傳教育力度;推進網絡、移動通訊法制宣傳教育力度,積極運用微信、QQ群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普法。
(五)加強學法用法工作力度。抓好食品、藥品從業人員教育和培訓,提高管理相對人的質量意識、守法意識、責任意識以及企業管理水平;加強對食品藥品協管員和信息員的培訓,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結合“法律六進”及日常檢查,加大新版GSP認證指導力度,提前介入,現場辦公,聽取企業需求,對實施新版GSP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了深入解析,解決企業實際困難。
(六)推進普法依法治理活動。針對食品藥品安全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不斷深入,開展專項普法依法治理活動,采取張貼法治警句、懸掛宣傳標語、發放法治文化宣傳資料等形式,廣泛開展“法治文化六進”活動,努力取得讓廣大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普法依法治理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普法依法治理機構職責,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加強對食品藥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利用績效考核等方式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開展。
篇4
一、積極部署,安排全縣法治扶貧工作
縣依法治縣辦、縣扶貧辦、縣組織部、縣司法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法治扶貧“五個一”活動的通知》,安排部署全縣法治扶貧工作。
二、落實措施,發揮法治扶貧的作用
(一)全面推進“三定一免”制度,確保法律顧問有效助推精準扶貧。一是落實“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制定印發《關于調整村(社區)法律顧問的通知》,全縣26個貧困村均已指派法律顧問(其中有5個貧困村已于去年摘帽),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二是積極主動服務貧困村群眾。從2016年7月至今,法律顧問開展“法律顧問進萬村”、“法律大講堂”、“以案說法”等普法宣講活動29次,幫助調解貧困村矛盾糾紛31件,解答群眾咨詢200余人次,受教育群眾3600余人次。
(二)大力培養貧困村“法律明白人”,發揮其帶頭引領作用。一是以村兩委干部為主體,動員貧困村文化程度較高的群眾參與,每個貧困村均組建一支看得懂法律、講得出道理、用得來政策的“法律明白人”隊伍,為貧困村脫貧發展提供法律人才支撐。二是加強“法律明白人”的選拔與培訓,邀請法律顧問、司法助理員、派出所民警等法律專業人才對其進行集中培訓,講解《人民調解法》《法律援助條例》等法律法規,講解化解矛盾糾紛的指導案例,幫助他們掌握與生產生活相關的必要的法律知識,截止目前,培訓“法律明白人”100余人次。三是充分發揮“法律明白人”的帶頭作用。截止目前,貧困村法律明白人參與化解常見的婚姻家庭、鄰里等矛盾糾紛190余次,帶動村民自覺學法用法,提升貧困村法治水平。
(三)嚴格把好合法性審查關,助力《村規民約》制定修改。積極與民政局溝通協調,組織律師、法律工作者參與指導、監督村規民約制定200余次,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200余份,有效避免了村規民約出現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條文,確保村規民約程序合法,內容貼近群眾生活實際,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黨的方針政策,簡明扼要,易于操作,使村規民約修訂完善工作法制化、規范化。
(四)深入開展“法律進鄉村”,提高群眾依法維權意識。一是開展結對認親法治幫扶工作。積極組織法官、檢察官、民警、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專業人才,深入貧困村民家中,開展結對認親,為貧困村群眾送去溫暖的同時,做好三農、扶貧幫扶等政策和農村生產生活中常用法律知識的宣講,使貧困村群眾知曉自己的權利義務。二是印發《法治“五個一”知識卡》4000余份,讓群眾明白法治扶貧的含義,了解本村法律顧問、法律明白人以及法律維權途徑等相關內容;三是開展經常性“法律進鄉村”活動。結合宣傳節點,前往貧困村開展“三下鄉”、“以案說法”、“法治電影放映”、“法治文藝演出”等形式多樣、群眾性強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36次,解答法律咨詢200余人次,發放各類宣傳資料、宣傳用品4100余份,積極宣講《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環境保護法》等與農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逐步培養貧困村干部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治意識。
(五)下大力氣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助推扶貧攻堅。依托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每月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堅持日常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重要節點滾動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常見多發的山林土地、鄰里、婚姻家庭、財產分割、人身傷害等矛盾糾紛的排查,按照“事前預防、事中反應、事后研判”的原則,有效化解精準扶貧政策和扶貧項目在貧困村落地推進過程中發生的矛盾糾紛。16年7月至今累計排查化解貧困村矛盾糾紛210余件,調解成功率達100%。
三、存在的問題
(一)法治宣傳效果不明顯。個別鄉鎮、村不重視法治扶貧工作,組織參與法治講座人數少,加之貧困村大部分青壯年外出務工掙錢,家中老、婦、幼留守,由于文化知識水平不高,對法律知識的學習理解程度不夠,導致法治宣傳教育效果不明顯。
(二)法律顧問工作積極性不夠。由于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為法律顧問參與法治扶貧活動時間較長、次數較多、服務事項較復雜,缺乏相應經費保障,工作積極性不夠。
篇5
我國現行的環境治理手段主要包括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無論是在理論層面還是實踐現狀,抑或從財政經濟學和法學的視角來分析,這些治理手段不能滿足當前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環境治理水平的總體要求?!稕Q定》指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同時明確“建設法治中國”與“加快財稅體制改革”并重。由此可見,新形勢下構建環境保護稅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一,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是構建環境保護稅法律制度的政治因素?!稕Q定》指出,當前深化稅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建立規范的現代增值稅制度,進一步發揮消費稅調節功能,加快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開征環境保護稅,加強和改進稅收優惠政策設定,完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笨梢婇_征環境保護稅具備現實的緊迫性,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之一。因此,要盡快將現行排污費等環境污染費改革為環境保護稅,從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向前發展。
第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是構建環境保護稅法律制度的經濟因素。黨的十以來,“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成為社會、學界普遍關注的議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主要內容,即是由不可持續性發展轉變為可持續性發展、由粗放型經濟轉變為集約型經濟、由高碳經濟型轉變為低碳經濟型、由忽略環境型轉變為環境友好型經濟增長。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與生態環境保護是辯證統一的,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更關注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構建環境保護稅法律制度,積極發揮環境保護稅的引導功能,有助于淘汰污染嚴重、資源浪費、經濟效益低下的落后產業,有助于推動企業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藝和節能技術的釆用,有助于環保產業、綠色產業等新興產業的發展壯大,從而加快推動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第三,建設法治中國、實現財稅法治化是構建環境保護稅法律制度的法律因素。當今,稅收法定主義得到越來越多國家的最高法———憲法的認可,在其憲法文本中專門對稅收法治進行了明確規定。如法國《第五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法律規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準則……各種性質的賦稅的征稅基礎、稅率和征收方式”;《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七款規定,“所有征稅議案應首先由眾議院提出;但參議院可以如同對待其他議案一樣,提出修正案或對修正案表示贊同”;《新加坡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凡作出(不論直接或間接地)以下規定的法案或修正案……,(1)制定或增加任何稅收,或者廢除、削減或豁免任何現行稅收者”;“馬來西亞、斯里蘭卡、印度尼西亞、約旦等國憲法均有類似規定”[9]。除此之外,多數法治國家或者地區、若干發展中國家先后制定了專門的環境保護稅法律。財稅法治化包含形式上的稅收法定主義和實質上的稅收法定主義,前者強調稅收應當有法律依據,后者關注稅收法律規范的合憲性、正義性等法律價值。故,從法律價值的角度看,通過實施環境保護稅法,明確稅收機關和納稅人之間的稅收法律權利和義務,有助于協調法律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從而為我國財稅法治化奠定法治先例。
第四,生態文明建設是構建環境保護稅法律制度的社會因素。稅收政策作為財政政策的有機組成部分,可以通過開征環境保護稅這一路徑來推動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其一,改革現行財稅制度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主要包括改革消費稅、資源稅、車船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與環境相關的稅種。此外,可以開征必要的環境保護稅新稅種,如能源稅、大氣污染稅(主要是碳稅和二氧化氯稅)、水污染稅、垃圾稅等。其二,通過開征環境保護稅,讓環境污染者履行其保護環境的法定義務,自行承擔污染成本,并通過完善稅收優惠政策,調動行為人的環保積極性,從而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奠定良好的外部環境。同時,開征環境保護稅能夠籌集大量稅收收入以用于生態環境建設,以實現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雙重目標。
二、我國環境保護稅費制度的現狀及困境
1.我國環境保護稅費制度的現狀及不足
第一,現行稅收體系中未規定專門的環境保護稅種,由此導致我國環境保護稅收體系缺乏明確性和規范性。國家通過開征環境保護稅,目的是將其作為環境保護、自然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有效財稅手段。相比環境直接管制措施,環境保護稅具備公平、高效、方便、簡潔的優勢,為當今世界絕大多數法治國家所采用。我國目前并未開征獨立的環境保護稅,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稅收政策主要體現于其他稅目中,未能建立較為完善的專門以促進生態保護為目標的各稅種要素相互配合與協調發展的環境保護稅收制度。
第二,與自然環境、環境保護相關的稅種在制度設計上缺陷重重。(1)目前我國環保相關產品的消費稅稅率普遍較低,未能發揮對消費行為的調節作用。一些屬于限制消費、對生態環境危害較大的稀缺資源,其稅目稅率卻不高,如汽油、柴油消費稅稅率過低,甚至一些產品未納入消費稅的征稅范圍。(2)增值稅中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稅目減免計算方法過于繁多,在稅收征管監督不力的情況下,多重減免方式易導致稅收流失。(3)《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第三項、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對企業所給予的一些稅收優惠政策雖然有明確規定,但是我國企業所得稅所規定的取得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異??量獭灮萜谙捱^短、優惠形式單一,且大多限于對排放的廢物利用采取直接減免等優惠形式,而對綠色產業設備的投資抵免、加速折舊或免稅政策難以落實。除此之外,資源稅存在一定缺陷,對此有學者認為,消費稅在稅收功能定位上體現出“單一征收范圍過窄、計稅依據不合理”等瑕疵[10]。
第三,我國目前排污收費制度已不符合社會變遷之需要,存在諸多弊病。其一,排污收費制度立法價值存在錯誤的利益導向,使得一些污染企業和個人認為,只要交納相應排污費后,就可以無所顧忌地排放未經處理過的廢物。其二,排污收費制度的立法依據為《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該規范性文件僅為國務院的行政法規,立法層次低且排污收費體系極不規范,這降低了稅收對環境污染的控制力度,也難以對其進行有效的監督。其三,排污費征收范圍過于狹窄。繳費主體僅限于企業,使得大量的非企業排污主體被排除在外。在收費項目上,《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規定的收費項目僅包括污水、廢氣、超標噪聲、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等5類113項污染源收費,而未將國際通行的危險廢物、生活垃圾、生活廢水以及流動污染源納入收費范圍,且未將間接污染納入排污收費制度之中。
其四,違法法律責任與違法收益不匹配。根據《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環境污染違法行為一概處以罰款1至3倍,但在現實執法中,由于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過大,極易導致處罰不公。即使相對于3倍的環境污染處罰,企業的違法所得收益仍遠遠高于其處罰,造成大量企業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寧可認罰也不愿采取切實措施以治理污染。最后,排污費征管難度大。由于排污費征收立法層次低以及征收手段缺乏強制執行力,導致大量排污企業存在拖欠排污費的現象。2.構建我國環境保護稅法律制度的困境首先,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難度大,尤其體現在新稅種的確立上。筆者認為,構建環境保護稅體系必須著眼于當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這一新形勢之下。簡言之,開征環境保護稅,即將對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造成負面影響的一切生產經營行為均納入其征收范圍。故此次改革,尤其是環境保護稅這一新稅種的設立,涉及領域廣泛,對國民經濟的發展影響巨大,制度設計難度大,環境保護任務艱巨。其次,環境保護稅稅制設計及征收難度大,尤其表現為環境保護稅稅率設計與社會變遷的契合。目前,學者在討論環境保護稅稅率設計時,多從一般均衡模型這一理論層面設計次優環境保護稅率。但是,我們看到環境保護稅在實際征收中還應當根據我國國情,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稅收征管現代化水平、污染物排放量、排污者利潤與實際負擔能力、環境治理成本等外部因素。故,筆者認為,通過科學合理的環境保護稅稅率設計來實現環境保護稅稅制的優化,在確保環境保護收入、實現環境保護目標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減低對社會經濟發展的負面影響。最后,我國缺乏環境保護資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先進經驗。當前,我國稅法理論研究多停留在稅收征管機制的完善,以求實現稅收征管的現代化、信息化和規范化,較少關注國外對稅收款項的市場化運作。世界多數國家和地區對環境保護資金管理多采取基金方式,其做法是環境保護稅由稅務部門統一開征,再納入生態基金或專用基金,并全部用于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方面的開支。
三、新形勢下我國環境保護稅法律制度之構建
首先,提高環境法治化水平。將環境保護稅與生態建設納入法治范疇已成為當今世界各國的共識?!稕Q定》在“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中明確指出,“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制度,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由此可見,加快環境治理法制建設,提高環境法治化水平,是構建環境保護稅的邏輯前提和制度保障。1979年9月,我國頒布了建國以來第一部綜合性的環境保護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隨后,我國先后頒布了《海洋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草原法》、《漁業法》、《森林法》、《礦產資源法》等30余部有關環境、資源、能源與清潔生產等方面的法律,對控制污染排放和環境保護起到了積極作用。面臨日益嚴峻的環境污染問題,當前迫切需要將環境保護稅與生態建設納入環境法治之中。筆者認為,應從以下方面加強環境保護稅法治建設。其一,加強立法,制定《環境保護稅法》,以構建獨立、統一的環境保護稅收法律體系。《環境保護稅法》應當包含以下內容:環境保護稅稅收法律關系、環境保護稅法的基本原則、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環境保護稅優惠政策、法律責任等內容。其中,《環境保護稅法》應當分別確立自然資源稅法律制度、二氧化碳稅法律制度、二氧化硫稅法律制度、垃圾稅法律制度、生態補償稅法律制度等其他稅法律制度。其二,修改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形成相互協調的環境保護法律體系。筆者認為,主要修改《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噪聲污染防治法》等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等規范性文件。其三,廢除與環境法治化不符的相關法律法規,主要有《排污費征收標準管理辦法》、《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和《排污費資金收繳使用管理辦法》等以費代稅的規范性文件。
其次,加快改進我國現行稅制中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稅種。
(1)改進消費稅,發揮其對消費行為的調節作用,提高消費稅的環境保護力度。一是適當提高生態環境危害較大的稀缺資源的稅目稅率,如提高汽油、柴油消費稅稅率;二是適時擴大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把高污染、高能耗的消費品納入征稅范圍,以充分發揮其保護環境的作用;三是改進消費稅計稅方式,采用與大多數發達國家的“價外稅”形式,以加強我國市民的稅收法律意識。
(2)改進資源稅,提高自然資源的利用率,以實現環境治理和可持續發展的有機統一。目前資源稅的征收范圍可以擴大到與自然資源使用與保護息息相關的非礦藏資源,同時提高不可再生資源的單位稅額,從而增加資源稅稅負。
(3)簡化《企業所得稅法》中稅收優惠政策,如簡化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擴大優惠期限、增加優惠形式,從而推動企業淘汰污染嚴重、資源浪費、經濟效益低下的落后產業,進一步促進環保產業、綠色產業等新興產業的發展壯大。再次,開征獨立的環境保護稅。我國現行的排污費制度,已遠遠不符合當前國際環境法治化的要求,在世界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均開征獨立環境保護稅的國際形勢下,開征獨立環境保護稅是完善我國環境保護制度的必然趨勢。
具體而言,我國獨立的環境保護稅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1)環境保護稅稅制要素設計。一是征稅對象及稅目。目前世界主要國家的環境保護稅征收范圍為大氣污染、廢水、固體污染物、垃圾、噪聲等5大類。我國現行排污費制度征費范圍為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噪聲等5類。故應將部分排污費直接改制為排污稅,同時開征二氧化硫稅和二氧化碳稅,適時、適度地將居民生活廢水廢物納入征稅范圍。二是納稅義務人。污染排放稅由污染行為者承擔,其中主要以企業為主。污染產品稅、二氧化硫稅和二氧化碳稅以使用該污染產品者承擔。三是稅基。污染排放稅和碳稅依據實際排放量計稅,污染產品稅依據稅目從價計征。四是稅率。環境保護稅稅率既要體現其對環境的污染程度,又要對于同一類產品依據環境友好程度區別設計稅率。按照稅收財政學普遍共識,環境保護稅率的最低水平應當維持污染行為所導致的環境治理的邊際成本。五是稅收優惠政策。對采用先進技術或技術改造有效減少污染物排放的企業,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對居民垃圾稅實行“階梯價格”,即對居民生活垃圾實行分類計量收取和超定額累進制。
(2)稅收征管。我國《環境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采取措施改善環境質量”,可見,防治環境污染的主要責任在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筆者認為,為兼顧效率與規范,環境保護稅統一由國稅局征管,再按一定合理比例返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最后,加強我國環境保護稅收法律體系的配套制度與機制建設。
(1)改革創新環境保護稅收征管體制。鑒于環境保護稅的專業性和綜合性,筆者認為,可由地方各級環保部門為國稅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各級環保部門負責定期監測污染源,為稅務部門提供各種計稅資料,再由國稅部門計算征稅款。在環境保護稅征管主體方面,筆者認為,國家稅務總局設立環境保護稅收司,各級國稅局設立環境保護稅收科(室),負責本地的環境保護稅征收與監管工作,并負責與本級環境保護部門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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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會議是市委、市政府決定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認真總結我市“五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全面安排部署“六五”普法工作,進一步動員全市上下加快推進“依法治市”進程,為建設平安、和諧做出新貢獻。在此,我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剛剛受到表彰的“五五”普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示熱烈的祝賀!向在座各位并通過你們,向多年來始終勤奮工作在我市法制和法制宣傳教育戰線上的廣大干部職工致以親切的問候和崇高的敬意!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關懷重視和正確領導下,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堅持圍繞大局、突出重點、統籌推進、發揮作用,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制保障。特別是“五五”普法以來,全市深入實施“依法治市”戰略,各項法治創建工作扎實推進,普法宣傳教育深入人心,各級領導干部依法執政的能力不斷增強,公民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質顯著提高,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法律服務的功能和載體更加健全,法治文化已初步形成?!拔逦濉逼辗?,我市被評為全省的先進市。市委、市政府對“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是滿意的。
剛才,會議傳達學習了全國和全省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張波同志在會上作了一個很好的工作報告,認真回顧了“五五”普法工作,總結了經驗,認請了不足,對啟動“六五”普法工作作出了細致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地、各部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下面,我就如何抓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再講三點意見。
一、提高認識,振奮精神,切實增強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啟動實施“六五”普法規劃,對于深入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動“依法治市”進程,加快社會管理創新,保障和促進“十二五”規劃順利實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前,全市已興起了弘揚馬永順精神、推進林區“三次創業”的熱潮,以加快經濟社會轉型、加快神態功能區建設為主要標志,我們將著力打造一個生態良好、產業發達、生活富裕、文化繁榮、社會和諧的社會主義新林區。未來幾年,特別是“十二五”階段,已成為我市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機遇期和攻堅期,城市建設邁向新發展的重要轉折期,維護林區穩定、創新社會管理的關鍵期。發展速度加快,經濟水平提升,人民生活改善,城市面貌日新,社會安定和諧,這些人民群眾夢寐以求的希望將逐步變為現實。實現上述愿景和目標,無一不需要良好的法制文明環境作保障,無一不需要公民素質的整體提升作支撐,無一不需要社會管理的創新完善作保證,只有通過扎實有效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宣傳先進的法制文化,提升全社會法律素養和法治精神,營造理性、平和、有序、包容的社會環境,才能使廣大干部更加注重依法決策和依法行政,正確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才能使各類市場主體增強誠信守法、依法經營的意識,自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才能使全體公民準確掌握法律知識,規范守法文明行為,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辦事和參與社會管理的能力;才能使各級政府和司法部門更好地依靠法律服務群眾,保障群眾的合法利益;才能使當前社會存在的這樣那樣的違法違規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實現林區社會的公平正義、和諧穩定。因此,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清實施“六五”普法規劃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在全社會掀起新一輪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熱潮。
二、突出重點,多措并舉,扎實開展好“六五”普法各項工作
前段時間,我市已經出臺了《關于在全市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明確了“六五”普法的指導思想、目標原則、主要任務和具體要求,這次會議又對“六五”普法作出了深入部署,下步關鍵在于如何抓好落實。我想應重點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一)要著力培育公民的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培養公民的法治精神,在全社會樹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風尚,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核心。當前,在廣大黨員干部、公務員和執法人員中,仍有一部分人的法制觀念相對落后,存在著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和司法不公等現象;在少數行業、企業中仍存在誠信缺失、違法經營、服務意識和質量極差等弊端;在廣大群眾中仍有一部分人法律意識淡薄,存在著不信法、不守法、不文明的問題。這些現象究其根源并不在于法律體系不完備,而在于法治文化建設滯后,社會公眾缺失對法律的信仰。因此,開展普法工作不能僅滿足于向群眾提供了多少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注重對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和法治文化的傳播,使全體公民形成法律信仰。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把傳授法律知識與培養法治精神有機結合起來,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努力形成人人自覺學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會環境。同時,要加強法治文化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將法治文化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華傳統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業文化、群眾文化有機融合,進一步擴大法治文化的輻射效應,不斷增強法治文化的影響力、滲透力和感染力。
(二)要著力強化重點對象學法用法。要深化“法律六進”、法制宣傳日等教育載體,努力消除法制宣傳教育的“盲區”和“死角”。要突出重點對象的普法教育,切實抓好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林場職工、農民和外來務工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加快建立健全針對不同人群的學法用法制度,全面提高他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對首次列為普法教育重點對象的外來務工人員群體,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對待,統一規劃,積極探索與人口流向,分布特點相適應的法制宣傳教育模式,把法制宣傳教育貫穿到服務管理的各個環節,著力提高其理性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要將普法教育擴大到新經濟、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等群體,認真做好宗教人士、林場(所)留守老人和兒童、刑釋解教人員、社區矯正人員以及生活困難人員等群體的法制宣傳教育,真正把法制宣傳教育向基層延伸,做到全方位覆蓋。
(三)要著力創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要主動適應新時期、新形勢、新變化,準確把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律和特點,因地、因時、因人制宜,努力推動普法工作創新。一要以案例宣傳促進普法。多用群眾身邊的人和事以法釋惑,多用生動具體的案例以案釋法,多用通俗易懂的群眾語言普及法律知識,多宣傳全市涌現出來的各類學法用法典型、經驗,使法律知識和法制觀念在潤物無聲、潛移默化中深入人心。二要以媒體宣傳促進普法。要把法制宣傳教育列入大眾傳媒的重點宣傳計劃和內容,使新聞媒體成為廣大人民群眾學習法律知識的重要渠道。要適應網絡信息化迅速發展的趨勢,運用互聯網、手機等新興媒體進行普法教育,開展、社會熱點問題、突發公共事件法律評析,加強對重點法律問題和事件的正確引導,努力增強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響力。三要以法律服務促進普法。通過法律服務主動為群眾排憂解難,及時疏導群眾情緒,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四要以創建活動促進普法。要圍繞“國家級文明城市”、“法治”、“平安”創建工作,把普法宣傳教育與城市管理、司法實踐、教育培訓、人民調解工作相結合,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區)”、“誠信守法企業”、“依法治校示范單位”等創評活動,全力推進地方、基層、企業、行業依法治理工作,提升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在全市上下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要著力增強普法工作的實際效果。要突出法治實踐的重要作用,以最終的法治效果作為評價普法工作的標準。不僅要看一個地區和部門的普法工作內容,更要看實際的普法工作效果,看矛盾糾紛的化解情況,的增減,社會治安狀況的改變,干部依法辦事能力的提升,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的提高,群眾滿意度的反映等等,用這些顯著變化檢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因此,各地、各部門要走出“重過程、輕結果”的誤區,真正把工作著力點放在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上,重點抓好群眾反映強烈的社會保障、醫療衛生、勞動爭議、食品安全、征地拆遷等方面問題,通過有效的法律服務推動普法工作深入開展,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進而提高群眾對普法工作的認知度和滿意度。
三、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形成齊抓共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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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宣傳教育,夯實依法治區法治基礎
1.加強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宣傳工作。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深入學習宣傳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大力宣傳黨的十確定的“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內涵、重大意義和主要任務;深入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標任務,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重大任務和重大舉措,為實現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奮斗目標營造良好氛圍;深入學習宣傳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關于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系列重要論述的精髓。
2.加強憲法的學習宣傳。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深入學習宣傳憲法的主要原則、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引導全體市民牢固樹立憲法意識,自覺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及各項法律法規,深入學習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進全社會學法遵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圍的形成。
3.圍繞中心開展法制宣傳。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與建設大局,深入學習宣傳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各級重大工作任務的時間節點,組織開展專項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為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進行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4.扎實開展主題宣傳活動。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以及各項法律法規頒布實施日等各類主題法制宣傳日、宣傳周、宣傳月活動,不斷豐富宣傳形式,不斷拓展宣傳渠道,既要達到宣傳造勢的社會效果,又要通過實實在在的法律服務,取得群眾的共識。
二、突出因類施教,確?!胺闪M”取得實效
5.鞏固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進一步深化“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簽訂責任狀部門要按照責任狀內容,結合“法律六進”活動,多形式多渠道推進部門法宣傳工作;依法治區辦、效能辦要進一步創新載體,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督查考核辦法,運用日??己伺c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督導考核工作,不斷鞏固“誰執法誰普法”品牌效應。
6.突出法律六進活動分類實踐。法律進機關、進單位:要以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水平為目標,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內部學法,樹立法制思維,提高本部門專業法律法規的運用水平;區委組織部、人社局、法制辦、司法局等部門要通過舉辦法制講座、法律知識競賽,依托市干部在線學習、學習超市等平臺,加強全區領導干部、公務員依法行政、廉潔從政的法制教育工作;區紀委監察局要加強效能督導,積極推行制度廉評工作,從制度從源頭規范政務工作,提高政府公信力。法律進社區、進農村:區政府各職能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能,將與居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規定、政策知識傳播至廣大的社區、農村,提高居民法律意識。區委組織部、民政局及各鎮(街)要進一步推動村居務公開工作,加強監督指導,不斷提升村居自治水平;區司法局、文體廣電出版旅游局要充分運用村村響廣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區司法局要進一步規范村居法律圖書角建設,統一標牌,充實法律藏書;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試點開展村居法律顧問活動,為村居委會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法律進學校:要創新青少年普法理念、機制與載體,開展“我是守法少年家”青少年主題法制教育活動,緊扣青少年學法需求及身心特點,以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內容為教育重點,整合部門資源,組織實用生動的法制活動,充分發揮青少年在學法用法活動中的主體意識、參與意識,逐步轉變青少年學法從“要我學”到“我要學”的狀況,形成青少年自覺學法守法的良好氛圍,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推動我區“法律進學?!被顒尤〉眯逻M展、新成效。法律進企業:區經科局、工商局、安監局、工商聯等職能部門要注重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及企業員工法制培訓與法律宣傳工作,提高企業誠信守法經營、安全生產意識,提高企業員工自我保護、依法維權意識;區經科局、司法局要聯合臺辦開展轄區涉臺企業法律需求調查摸底工作,積極開展涉臺企業法制宣傳活動;區經科局要組織開展轄區企業法律顧問摸底調查工作,建立轄區企業法律顧問名冊;區工會要推動落實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保障工人獲得應有的勞動報酬待遇;區工商局與各鎮(街)要積極組織引導轄區企業參與全市“誠信守法企業”創建活動,加快推進企業信用建設;相關執法部門要依法查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安全、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違法案件,嚴厲打擊各種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要依法規范各類中介機構和中介服務市場,促進社會中介組織依法運作。
三、堅持文化引領,推動法治文化綻放光彩
7.持續加強法治文化載體建設。區依法治區辦要持續提升法治文化廣場知名度,做好法治文化廣場專題宣傳片的拍攝錄制、播放宣傳,以及簡介讀本的編印發放工作,通過組織參觀學習、部門聯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廣場主題活動,充分發揮法治文化廣場普法教育功能;要進一步加強法治文化教育陣地建設,設立青少年法治文化墻,打造新的法治文化品牌項目;要通過指導培訓、作品創作演出,切實發揮法制文藝人才培訓暨作品創作推廣中心孵化作用。要充分調動法制文藝隊伍成員參與法治文化建設的積極性,提供各類平臺讓法制文藝人才及骨干深入基層豐富群眾的文化生活,弘揚法治精神。
8.充分彰顯部門法治文化特色。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結合部門工作性質,勇于探索實踐,打造別具特色的部門法治文化,努力使法治實踐升華為文化自覺,引領群眾崇尚法律;區依法治區辦要積極挖掘部門在推進法治文化建設過程中的典型做法與成功經驗,并加以宣傳推廣,形成全區法治文化百花齊放的繁榮景象。
9.開展豐富多彩法治文化活動。區依法治區辦及各有關部門要持續推動“美麗·幸?!狈ㄖ挝幕没顒樱瑢⒎ㄖ挝幕c行業文化、民俗文化有機融合,發揮法治文化潤物無聲、潛移默化的引領功能,將法律知識通過豐富生動的文藝形式傳播至社會各個領域形式;要加強法制文藝、法制書畫、法制漫畫、法制動漫等法制文藝創作工作,把法制宣傳教育滲透到群眾文化生活與休閑娛樂之中,不斷增強普法的互動性,提高普法的感染力。
四、強化普治并舉,提升法治建設水平
10.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區法制辦要研究制定《區2014年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要點》,進一步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推進全區依法行政工作任務的落實;區政府辦要牽頭加強行政決策程序建設,健全完善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相關工作制度,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區法制辦、監察部門要加大對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相關制度抓好落實;區行政服務中心、法制辦要健全完善行政服務中心,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不斷完善落實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制度,建立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制度;要不斷完善行政復議工作機制,建立行政復議委員會,研究制定行政復議委員會議事規則、案件審理規則等配套制度。
11.不斷規范司法行為。區法院要立足司法職能,大力弘揚法治精神,恪守公正、中立、平等原則,通過嚴格司法、公正裁判,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要堅持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建立健全外部干擾的登記備案、即時報告和請示匯報制度,有效排除各類不當干擾。要積極加強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建設,開展“陽光司法建設年”活動;進一步深化訴調對接機制改革,繼續推進執行工作機制和司法拍賣機制改革,探索建立涉訴依法終結制度,推動涉訴納入法治軌道;加快與市誠信信息共享平臺對接,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力度,破解執行難題。區檢察院要大力推進“陽光檢務”,開展檢察開放日、檢察外網、回訪當事人等活動,加強檢察信息網上,探索“陽光檢務”信息平臺建設;要圍繞區深化改革發展的重點領域,深入分析職務犯罪的發案特點和規律,繼續深入查辦工程建設領域、涉農惠民領域職務犯罪以及“兩違建設”背后的職務犯罪,深挖細查征地拆遷、工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領域職務犯罪加強并創新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加強預防調查和咨詢、犯罪分析和對策研究,探索建立職務犯罪預測預警機制,加強宣傳和警示教育;嚴格執行修改后的刑訴法、民訴法,進一步推進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強化公正、程序、證據、效率意識,全面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司法公正。
12.強化法律監督保障。區人大及人大常委會要圍繞全面深化改革、建設美麗和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創新監督方式,不斷增強監督實效。要圍繞法治,積極推動“六五”普法規劃實施,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視察區行政服務中心運作情況,提升行政服務效能。聽取和審議區法院人民陪審員工作情況、區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情況報告,加大涉法涉訴問題的督辦力度,推動落實平安和諧行動計劃,促進依法行政與公正司法;要綜合運用聽取審議報告、督辦議案建議、組織視察檢查、專題詢問等各種監督手段,加大監督力度,增強人大監督的剛性和實效。逐步探索對重點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確保常委會審議意見的落實。
13.開展“法治”創建活動。區依法治區辦要牽頭組織開展“法治”創建活動,按照“法治”四年規劃,與效能辦督促相關部門按照時間進度表落實“法治”21項行動計劃,并推進法治鎮(街)、法治機關創建活動,鞏固發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創建成果,努力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法治創建工作格局。
五、加強組織保障,推動法治科學發展
14.強化組織領導保障。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要切實發揮領導、組織、協調、監督職能,每年度至少召開1次會議,專題研究法治建設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證人員配備到位、經費實現動態增長、重點工作得到有效推進。要加強普法經費保障,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和財政部門的支持,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落實法治建設經費的財政保障制度,充分整合各種社會資源,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參與法治建設的積極性。
篇8
__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高度重視“平安__”建設各項工作,研究成立了“平安__”建設領導小組,制定了“平安__”建設標準及開展“法治__”建設集中推進年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平安__”建設的目標和責任,確保了建設工作深入健康發展。
多次開展對《條例》、《安全生產法》、森林防火、反腐倡廉等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不斷擴大平安宣傳教育的影響力。開展平安講座,邀請區國土資源局同志就當前土地發展形勢,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內容,以及百姓關注的小產權房等問題進行了專題講課,收到了良好效果。舉辦了基層人民調解員(聯絡員)培訓班,駐地60余名村、社區、居委會、企業的調解員參加了此次培訓。培訓首先邀請區局一名副局長從當前形勢,如何做好初信初訪工作等方面進行了分析、講解。之后,由司法所“平安和諧共建”單位——__大誠法律事務所主任就人民調解相關法規政策、人民調解的作用意義、人民調解方式方法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講解。此次培訓班,內容詳實、易懂、實用,大大增強了人民調解員(聯絡員)的維穩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大局意識。對提高各基層調解員的調解業務水平、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能力起到了有力的促進作用。
成立了__街道綜治維穩工作中心,各村、社區均成立了綜治維穩工作辦公室。建立了法律顧問制度,制度規定成立由司法所、山東XX律師事務所、__XX法律服務所5名人員組成的__街道法律顧問組,主要對黨工委、街道辦及相關部門的重大決策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工程建設項目、招商引資等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參與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查討論和修改;受政府委托,擔任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等。制定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督查督辦制度、領導干部定期接訪和干部下訪制度等7項制度。每月堅持開展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并建立臺賬,對列入臺賬的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都落實責任人進行調處,每周調度一次調處情況。對重大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都落實包案領導和包案責任人,結服率達90%以上。
繼續深化“平安和諧共建”活動。司法所對轄區內所有村、社區、規模以上企業的法律顧問情況及對法律服務需求情況進行了調研摸查。以進一步擴大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對本轄區法律服務覆蓋面,使矛盾糾紛從源頭上得以預防和化解。
關注和改善民生,千方百計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讓法治建設成果惠及更多群眾,這是__街道辦事處始終秉承的信念。
近幾年來,__街道辦事處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承諾為群眾辦的86件實事全部完成,使群眾得到了實惠。投資300余萬元完成了樵嶺前、樂疃、北神頭、馬公祠等村水利設施改造,解決了群眾吃水問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100%,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8500余人,全面落實保障民生的各項政策措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4092人,參保率達96%以上,社會保障覆蓋面不斷擴大;為195戶低收入住房困難戶辦理廉租住房貨幣補貼;完成農村危房改造92戶;及時足額兌現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直補資金24.83萬元,申報發放家電下鄉補貼1419戶32.96萬元,汽車、摩托車479戶65.3萬元,農機補貼4萬余元;救助貧困大中小學生100名;全面實施“農民健康工程”,為符合條件的參合農民免費進行健康查體,建立了健康檔案;投資80萬元,完成鄉村少年宮及中學理化試驗室建設;深入開展“教學質量管理年”和“ 教師素質提高工程”教育教學質量顯著提升。深入開展人口計生“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穩定了低生育水平。組織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顏文姜的傳說被認定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抓好村級財政收支審計和財務代管,認真落實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深入實施固本強基維穩工程,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應急體系建設,加強工作,深化“法律五進”活動,好不放松的抓好安全生產,鞏固發展了和諧穩定的良好局面。
大力開展法律進農村活動,進一步增強了轄區農民的法律意識,提高了農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了新農村建設的步伐。一種 “生活靠法律規范,糾紛靠法律解決”的新的農村生活方式正在__地區逐步形成。
開展“五個一”活動。轄區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村都擁有一個法律圖書室,圖書室內備齊了各類農村常用的法律法規資料,供村民及時借閱、學習;設立了一個平安宣傳欄,定期張貼普法宣傳掛圖及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使村民能夠及時掌握立法動態;充實了一至兩名基層聯絡員,及時反映社情民意和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及時反映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組織在本村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聘用了一至兩名法律顧問,全權處理本村的涉法問題;落實了一名包村民警,擔任各村黨總支副書記,幫助各村做好治安防范和管理,全力維護轄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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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工作開展情況
(一)突出實體化,完善提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升級改造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爭取市里支持,統籌綜治中心建設,按照省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示范基地建設標準,將行政執法監督、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司法鑒定、人民調解、社區義工、心理咨詢矯治、社區矯正等法律服務資源優化整合。開發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信息化平臺,配備公共法律服務終端一體機,為辦事群眾提供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務。深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網絡、熱線“三大平臺”建設,同時,進一步完善提升鎮街(園區)公共法律服務站和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室建設,實現與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互聯互通,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項目向基層延伸,形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市、鎮、社區三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二)突出實戰化,規范運行四大智慧平臺
一是搭建智慧監督平臺,助力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為全市29個行政執法部門逐一配備了4G執法記錄儀等設備,搭建了行政執法可視化監督平臺,并與“雪亮工程”對接,對執法活動實行全景式記錄,彌補了執法記錄儀拍攝盲區,實現了執法記錄儀的主觀單方記錄與“雪亮工程”的客觀全面記錄有機結合,有效避免、化解行政紛。
二是搭建智慧調解平臺,構建多元化矛盾糾紛調解格局。搭建起矛盾糾紛收集匯總、研判分析、分流督辦、調處化解于一體的網上調解管理即時辦理平臺。同時,市、鎮街、社區三級建成集視頻會議、視頻調解、遠程指揮調度等功能于一體的調解工作視聯網平臺,并與“雪亮工程”有機銜接,借助“雪亮工程”精準抓拍有關案件細節,固定證據,為化解矛盾糾紛提供了強力支撐。
三是搭建智慧矯正平臺,推動監督管理與教育幫扶深度融合。以我局被確定為省級智慧矯正中心示范試點為契機,統籌利用“雪亮工程”人臉識別、車牌抓拍、高空瞭望綜合防控系統,構建集日常監管、遠程點驗、電子定位、執法協同、執法監督、教育幫扶、遠程督察、心理矯正功能于一體的社區矯正監管幫扶信息平臺,實現對社區矯正對象24小時的精準監管和網上在線學習教育幫扶。精心打造了“一中心兩基地”,即“社區矯正中心”“心理矯治基地”和“教育幫扶基地”,與市陽光義工協會聯盟,并借助智慧矯正平臺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幫扶活動。依托智慧矯正平臺深入開展安置幫教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了刑滿釋放人員重新違法犯罪。
四是搭建智慧顧問平臺,提升法律服務質量。研發了社區法律顧問管理信息化平臺,打造集服務、管理、監督、測評于一體的“社區法律顧問”管理考核系統,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全面實現社區法律顧問辦結法律服務事項一宗一錄入、一宗一測評,實時動態掌握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情況,實現工作全程留痕、規范監管;不斷加大工作監督力度,依托管理考核系統,建立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月動態考核通報制度,借助大數據技術,對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月度情況即時收集、即時統計,實現工作數據一月一匯總、一月一通報,在線實時公開,確保社區法律顧問工作考核結果公開、公正、透明,以此倒逼社區法律顧問不斷提高工作實績,同時,借助智慧顧問平臺,群眾可以將法律服務需求事項予以上傳,便可及時得到答復,足不出戶就能滿足法律服務需求,也極大地便利了社區法律顧問隨時提供法律服務。
(三)突出法治化,統籌推進六項重點工作
一是高效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規范法制審核。印發《市政府合同管理辦法》《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和《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認真做好規范性文件立、改、廢有關工作。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著力打造移動監督員隊伍,提升監督時效性;統籌利用雪亮工程,著力打造天眼監督員隊伍,提升監督客觀性;統籌利用民情通手機終端,著力打造網格監督員隊伍,提升監督精準性;借力隨手拍客,著力打造社會監督員隊伍,提升監督群眾性,強化監督,推動行政執法制度落地。持續做好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為全力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督察復核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先后分頭主持召開迎察專題會議進行部署調度。市人大常委會專題聽取了市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情況報告,并組織全市各級人大代表對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進行了視察。市委依法治市辦先后召開迎察工作專題部署會、工作調度會和培訓會6次,組織全市法治監督員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評估協調推進會,強化督導檢查,促進工作落實,確保了創建工作實效。
二是深入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借力王盡美黨性教育基地,突出抓好領導干部和青少年兩個關鍵對象的普法宣傳。認真落實普法責任制,協調全市60個普法責任主體制作圖文并茂的普法展板,集中宣傳。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茂腔的形式攝制法治戲劇《七棵樹》《分爹》《六個姐妹看演出》。突出抓好國家憲法日集中宣傳活動和《民法典》專項普法,成立“法治宣講團”,大力開展憲法、民法典宣傳“十進”活動。打造了張擇端法德文化公園、王盡美紅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博物館法德文化廣場等法治文化陣地。開展規模宏大的憲法日、憲法宣傳周、法治宣傳教育月宣傳活動,在王盡美紅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舉行了隆重的憲法宣傳周啟動儀式暨農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訓活動,在全市掀起了憲法學習新。創新打造“黨建+普法”法治宣傳教育特色品牌,榮獲全省主題黨日優秀案例三等獎1個,市主題黨日優秀案例一、二、三等獎各1個。
三是切實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扎實推進“法律服務”機制建設,選派不同領域的精干、專業律師組建中小企業律師專家團隊,為中小企業處理涉法涉訴事務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創新建立“互聯網+公證”工作模式,真正實現公證事項“網上辦”,對無法當場出具的公證書,開展郵寄送達服務業務,減少群眾跑腿次數。建立“法律援助人才庫”,認真落實“一次辦好”,延伸法律援助服務觸角,在社區建立法律援助受理點,進一步簡化程序,將案件審查期限、給予法律援助決時間全部壓縮至1個工作日;為企業困難職工和農民工維權開辟“綠色通道”,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和工傷待遇的案件不再審查經濟狀況,直接作出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今年以來,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7件,為受援人挽回經濟損失815.7萬元。
四是著力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拓展發展“楓橋經驗”,在全市全面推廣枳溝鎮喬莊社區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預防化解矛盾糾紛新模式。進一步完善警民聯調、訴調對接、檢調對接、訪調對接等銜接機制,建起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10個,個性化調解工作室25個。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打造“一站式”非訴訟糾紛調解中心,實現了“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
五是統籌協調做好疫情依法防控工作。市委依法治市辦及時印發了依法防控疫情工作通知,加強對依法防控工作的協調、督導。成立疫情防控律師服務團,與市電視合開辦專題欄目,全力服務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成立中小微企業法律服務顧問團,幫助企業依法防控化解風險,有序復工復產。
六是持之以恒抓好班子隊伍建設。進一步修訂完善了《司法局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司法局關于貫徹落實“三重一大”事項的實施方案》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每周召開一次黨組會或黨組擴大會,堅持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定,實行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修訂完善《市司法局關于激勵司法行政人員干事創業的考核辦法》,實現黨員積分量化管理。制定培訓計劃,堅持每周五集中學習,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法治思想,學習民法典、社區矯正法等法律法規,提升全體人員履職水平。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開展隊伍建設大整頓、紀律作風專項教育整治暨紀律作風建設年活動,組織開展“我來講黨課”活動,錘煉黨性修養。積極開展“七一”系列慶祝活動,組織6個黨支部全體黨員到王盡美黨性教育基地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黨日活動。加強結對共建,扎實開展城鄉聯建、駐社區工作隊、“雙報到”活動,立足職能優勢,服務社區群眾。主動擔當作為,積極參與疫情防控、“雙城同創”工作。全面梳理基層工作、政府法制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律師、公證行業領域等廉政風險清單,制定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實。對照“問政”、市委巡察反映出來的問題,專題民主生活會、隊伍建設大整頓活動、紀律作風專項教育整治活動中查找出的問題,舉一反三,一并進行集中整治,促進了隊伍整體素質全面提升。利用政府網站、“法治”微信公眾號、《黨風政風監督熱線》等平臺,大力推行司法行政事務公開,廣泛接受群眾監督,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二、存在問題
(一)在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方面?!罢l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有待于加強,看得見、摸得著的亮點示范點不夠多。
(二)在調解工作方面。調解員隊伍結構不夠合理,專業性、行業性調解人員短缺,專職調解員太少,在調解矛盾糾紛的時效性上難以保證。
篇10
關鍵詞: 新形勢 思想政治 工作效能
新形勢下提升員工思想政治工作效能,既是黨的十總體部署,又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現實要求。近年來,在國家政策支持和辦學環境改善的前提下,各類高職院校立足自身特色發展已然日新月異。隨著競爭的逐步激烈化,各院校為謀求自身發展而不斷推進改革創新已是大勢所趨。學校對辦公室工作質量的要求隨之進一步向專業化、高效化、精細化方向邁進。于2016年12月在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中更深化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地位和關鍵意義,同時也進一步明確了黨委對高校治學辦校的主體責任。作為學校的綜合管理機構,高職院校院長辦公室是溝通、協調校內各部門工作的堅實橋梁[1],是學校領導的左膀右臂,是高校辦學治?!氨B鋵崱钡年P鍵部門,是參與校務、實施管理、督促檢查的中堅力量,肩負著承上啟下、協調連接的重要作用。
然而,不容忽視的是,生活節奏快速化、生活方式多樣化、網絡信息多元化、思想觀念多維化、溝通交流網絡化、工作壓力持續化、工作模式固定化、職業狀態疲倦化,這些與我們日常生活和工作息息相關的常態無一不在無形中影響辦公室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一些員工的思想負重感、工作失落感、發展困惑感等新問題及工作中缺乏進取心、創新力不足等新情況隨之而來。
因此,新形勢下如何提升高職院校辦公室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效能,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從而為全校師生提供更優質高效的服務,是政工干部亟待思考和解決的問題。有效應對當前新形勢下辦公室員工在工作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創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將使思想政治工作效能常態化,從思想上、制度上、職能上及內外交流方面加強改進創新是取得關鍵性勝利的必由之路。
一、加強理論教育,凝聚工作力量
盡管辦公室日常工作趨于實際性事務處理,但是作為高職院校黨政工作的前沿陣地,必須對辦公室部門工作人員加強理論教育,用科學理論武裝自己的頭腦,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堅持以育人為本,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榮譽感應對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挑戰,緊緊圍繞師生、由衷服務師生、情系師生發展,在提升業務水平的過程中提高工作品質,在升華思想境界的過程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效能。
具體而言,首先應當加強辦公室工作人員政治理論教育,營造人人學習、終身學習的良好氛圍,樹立工作的導向性,從而切實解決員工深層次的思想矛盾。辦公室工作人員應做到熟諳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共產程、紀律條例等,并始終嚴格要求自己,牢固樹立信仰、堅決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始終樹立“立德樹人”的工作使命感,形成高尚的職業道德風尚,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規律、教育規律、學生成長規律[2],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人心匯集力量的功能;此外,還應當加強對辦公室工作人員法律法規的教育,健全其法律知識儲備,推動他們將所學相關知識有效運用到日常工作實踐中,自覺遵紀守法,在全校范圍內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校,發揮法治在學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學校改革發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3],全面增強高職院校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學校治理法治化、科學化水平。
二、完善制度體系,激發工作熱情
高校日常管理工作應在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看齊意識、核心意識的指導下,將民主集中制貫穿工作始終,分配好團隊成員的各自角色和職責分工,使得各部門成員在工作中實現民主平等、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齊心協力、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為學生成長成才、教師全面發展、學校改革創新保駕護航。高職院校院長辦公室特殊的工作性質決定了我們在規范化管理的基礎上,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應急和預警機制不可或缺。員工嚴格遵循工作機制,恪守職業規范和紀律,做到事前定規矩、決策走程序、過程受監督、結果有反饋,只有這樣辦公室的工作才能實現有章可循,權責分明,雜而不亂,有條不紊。
創建創新管理體制,建立完善辦公室工作流程和相關制度,應當集合多方力量制定完善員工認同、操作性強的考勤制度、薪酬福利制度、財務制度、崗位競聘制度、培訓制度、休假制度、考核評價制度和創新激勵制度等,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增強工作的靈活性,有效發揮監督的作用,讓辦公室員工在民主、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中展開工作、參與競爭,激發工作熱情、調動積極性和主動性,挖掘工作潛能,激發創新意識,使辦公室成為一個服務高效、運轉協調、鄖坑辛Φ惱蕉繁だ[4],實現員工個人定位與職業規劃相統一,個體的成長同學校整體的發展相統一。引導員工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牢記育人使命,實現員工的自身價值同學校的社會價值的高度融合,讓他們立足崗位既有腳踏實地的堅強后盾又有仰望星空的閃爍舞臺。
三、強化崗位意識,轉變工作職能
辦公室工作人員數量有限,事務繁雜,因此大多數人常常身兼數職,忙于應付事務,疲于奔命[5],“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雞毛蒜皮”是他們日常工作狀態的真實寫照。實踐證明,辦公室工作人員知識面、工作閱歷豐富程度和業務能力,直接決定辦公室整體工作效能。從這個角度而言,為了為全校師生提供更優質的服務,辦公室工作人員應該是“全才”或者竭盡全力成為“全才”,需要具備較強的分析判斷能力、組織管理能力、控制執行能力、總結匯報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團隊協作能力等。除熟悉辦公室各類日常事務、掌握基本的自動化辦公軟件外,還要熟悉與行政工作相關的法律、人文、財務、文秘、檔案、管理等知識。
面對新形勢、新常態、新要求,辦公室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能應該從“事務型”向“學習型”、“知識型”甚至“專家型”轉變,在對本職業務深鉆細研的基礎上,積極思考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博采眾長,兼收并蓄。積極強化學習意識,隨著工作對象、工作條件、工作大環境的變化與時俱進,不斷更新知識體系,增加知識儲備,積累工作經驗,提高靈活應變能力和處理繁雜事務的能力,改進工作方法,提升業務水平和業務素質,提高工作效能,既是于己負責、心系崗位、情系我黨,更是尊重學校師生、敬畏教育事業的客觀要求。
四、加強內外交流,打造卓越院校
繁忙的日常事務、快節奏的生活方式加之越來越依賴網絡的溝通形式,致使辦公室員工之間面對面交流的頻次和質量逐步下降,導致人員相互之間學習交流不足甚至出現溝通渠道不暢的現象。致力于解決這一問題,在“以人為本”理念的指引下,辦公室的管理中應當著力加強部門員工之間的互動和交流、加強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合作和探討,搭建暢通的溝通平臺,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從而有效促進人際關系的和諧穩定和工作環境的和睦融洽;此外,還應當堅持圍繞員工、關心員工、尊重員工、理解員工,想員工之所想、急員工之所急、解員工之所困,在尊重差異中擴大認同,尊重個體,包容多樣,深入了解員工的愿望和訴求,針對員工關心的實際問題,高度重視、集思廣益、群策群力、著力解決,在一致的工作理念和奮斗目標下增強員工工作歸屬感,在持續的人文關懷中增強其工作幸福感。
除了推進內部學習交流以外,在全力打造“卓越高職院校”奮斗目標的指引下,學院辦公室還應當加快進一步推動外部交流合作的步伐,為全校師生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注入新鮮的空氣。加強外部交流不僅要深化同兄弟院校的聯系與合作,而且要注重加強與相關政府部門和各級單位的聯絡[6],更要主動拓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路徑,將管理體制、辦學特色、專業設置、課程改革、實踐教學、人才培養模式、教師隊伍建設等涉及學校改革發展戰略的多個方面作為著眼點,學習外部經驗,更新辦學觀念,拓寬發展思路,開闊師生視界,提升辦學水平。
總之,新形勢下有效提升高職院校辦公室員工思想政治工作效能,要積極跟隨時展腳步、努力適應社會發展需求,把時代精神和人文關懷結合起來[7],從思想提升、制度改進、職能轉變、內外環境優化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因事而化、因時而進、因勢而新,為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學生,打造擁有愛國情懷和國際視野的教師,建設具有中國特色和世界眼光的職業院校而努力奮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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