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社會治理體系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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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DOI]10.13939/ki.zgsc.2016.35.060
1 前 言
黨的十報告提出,要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改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目前,我國基層社會管理中不和諧、不平衡問題不斷涌現,如基層社會管理職能轉變滯后、主體結構單一、機制創新不深入、方式方法不當等。績效評價不力正是導致諸多困境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推動基層社會管理職能創新,必須構建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
2 基層社會管理關鍵績效指標體系的基本內容
借鑒國內外已有研究成果,客觀體現基層社會管理績效的內涵特征與構成,依據科學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導向性等原則,從客觀和主觀兩個方面構建基層社會管理關鍵績效指標體系。客觀方面主要通過統計年鑒、統計報表和相關的事實資料獲得所需數據,通過實證研究得到績效評價結果;主觀方面主要通過滿意度調查了解公眾對基層社會管理績效的滿意度。
應用模糊數學隸屬度分析方法對主客觀關鍵績效指標進行初步篩選,然后通過SPSS19.0對其進行相關分析、信度和效度檢驗,最終,得到基層社會管理關鍵績效指標體系,如表1所示。
3 運用層次分析法確定基層社會管理關鍵績效指標的權重
層次分析法(AHP)是運用多因素分級處理來確定指標權重的一種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決策方法。[1]
(1)建立層次結構。在明確了基層社會管理關鍵績效指標體系的層次及各層級之間的關系的基礎上,建立一個由目標層(提升基層社會管理績效)、維度層、因素層和指標層組成的層次模型(各級指標如表1所示)。
(2)構建判斷矩陣并賦值。運用德爾菲法,請各位專家對各層次每個元素的重要性程度按“1-9標度法”進行賦值,并經過多次修正反饋,得到最終結論。賦值時,一定要結合當前基層社會管理狀況,對于提升基層社會管理績效這一戰略目標影響較大的指標,應當增加其賦值。
(3)層次單排序與一致性檢驗。層次單排序是確定各元素對上級元素影響程度的過程。
舉例說明:
參考文獻:
篇2
關鍵詞:創新;社會治理
一、對社會治理的概念和內涵的認識
黨的十以來,就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在這樣的基礎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嶄新概念和重大任務。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社區治理是社會治理的一個基層單元,是社會治理的工作重點。國家治理必須突出民主與法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市場、法治社會、法治公民一體化建設。
在我國,社會治理就是指在執政黨領導下,吸收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社區以及個人等多方面社會治理主體參與,通過多種管理手段和方法,依法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規范和管理的過程。按照十報告,我國的社會治理是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總體格局下運行,努力形成黨政善治、社會共治、基層自治的社會治理良好局面。
二、我國創新社會治理中存在的基本問題
(一)基層社會治理行政化、機關化現象嚴重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口流動性增強,“單位人”大量地轉變為“社會人”,社區成為我國社會服務和治理的新載體。然而,事實上我國社會管理整個體系中,行政部門的職能并未削弱,甚至呈現相反的傾向,在政府的職能沒有徹底轉變的情況下,政府的職能部門仍將社區居民委員會當成是基層行政部門,他們承擔著大量的社會和行政事務,社區居委會全部工作幾乎都要接受上級黨委、政府等各部門的監督和考核。
(二)基層社會治理忽視了社會組織的作用
社會治理的改革創新需要我們繼續協調社會與政府之間的關系,充分釋放社會發展的活力。社會力量和社會組織的成長與興盛是社會前進源源不斷的動力,更是基層自治最直觀的表現。從社會協同方面來分析,我國的社會力量還沒有被充分地組織起來。隨著當前我們國家的社會結構和利益主體的多元化不斷發展,不同的社會組織與社會力量所代表的是利益訴求,不同的主體就有了表達利益訴求的渠道和途徑,這樣會有效的在社會矛盾轉化為政治矛盾之前,通過訴求的合理表達以及協商的方式將矛盾化解,面對不同群體日益不斷增長的物質與文化公共需求,不同的社會組織可以滿足不同群體的不同需要。但是,基層組織結構過分行政化、機關化抑制了基層社會力量與社會組織的生長和壯大,進而影響到基層社會組織服務和治理職能的發揮。
(三)基層社會治理所需財政資金的投入不足導致基層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不完善
健全的基層服務體系必然包括政府、市場、基層自治三方服務體系,基層公共服務供給“往往不能適應群眾不斷增長的需求”。基層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在覆蓋率和供給上依然處于老舊和供不應求狀態,很大程度上不能滿足居民的需要,基層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不完善的最直接原因是財政資金的不足。
(四)基層社會治理缺乏相關的法律支持
十的報告中明確指出,法律是社會管理最根本保障。然而,過去的很長時間里,我國在社會管理的途徑和方式總體相對單一,很多時候采取的是強制性手段和行政性手段來解決問題和矛盾,忽視法律規章制度的建設。目前,我國正處于加快社會轉型的重要時期,相應的法律法規并沒有及時作出對應的改變,在很大程度上束縛了創新社會治理的發展進程。
三、新形式下創新社會治理的對策、建議
(一)社會化運營
在發展基層社會組織時,要有效利用社會力量,使得社會上的資源得到較好利用,形成多方參與的良好局面,從而建立起良好的共建機制、協調機制和市場機制。既要發揮出市場在優化資源配置和加速要素流動上的作用,同時還要發揮出政府的服務作用,通過合理的稅收政策和激勵政策,有效利用社會性資源,讓更多的企業、組織和社會力量參與到社會治理中去。
(二)組織化拉動
探索組織服務組織的工作模式。要對社區內的高端公益事業性組織機構和基礎性組織機構進行必要扶植,常見的有社區組織發展中心、社區公益事業發展中心等,讓這些組織的作用得到更好的發揮,特別是在策劃公益事業、扶助社區組織和培訓相關負責人等方面有明顯的效果。要號召社會組織通過建立起公益組織孵化器的方式,給被孵化的社區組織提供必要的創業資源,幫助社區創立的公益組織更好地成長起來。
(三)多元化發展
社會組織服務要適應多元化的趨勢,建立更多的社會組織類型,以此滿足不同階層居民對多元化生活的需要,從而讓更多的居民參與到社會組織建設中去,真正把社區當成“家”。此外,還要加強社會組織之間的合作和聯系。社區在發展社會組織時,要通盤考慮,突出重點,推動社區治理向多元化方向發展。社區內的社會組織要有“走出去”眼光,加強與其它社區的交流學習,讓活動樣式更加豐富,同時為廣大居民參與活動搭建更大的平臺,讓社會融合力和多元發展格局得到有效拓展,讓社區居民更好地融入社會。
(四)法制化監管
建立與社區組織發展相適應的法規制度體系,并加大和推進法制化建設的落實力度,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和政策環境。對社會組織的登記注冊制度進行改善,幫助社區組織更好地發展。同時,還要加強自我約束機制的建設,讓社區組織自我評估意識得到不斷強化,內部監管得到有效加強,讓社區在財政收支、社會捐贈等方面的信息更加透明。注重互律機制建設,加強社區組織之間的溝通和聯系,切實通過相互的交流、監督和合作,實現社區組織共同發展、全面進步。
篇3
【關鍵詞】基層社保經辦機構;服務能力建設;社保
近十年來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取得重大突破,在此期間,我國的社會保險體制日益完善,醫療、養老等主要的社保項目日漸豐富并開始向農村地區擴展,制度覆蓋面與基金征繳額逐漸提高。但是,我國的社保經辦機構的發展卻相對緩慢,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能力之差尤其突出,普遍存在信息化建設不足、人員負荷過重和運行機制不暢等諸多問題。加強我國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能力建設是我國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內容,是維護我國社會安定團結和確保人民群眾利益的迫切要求,同時有助于提高我國整體的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意義重大不容忽視。
一、基層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社會保險事業的迅猛發展,特別是社保事業向縣級以下城鎮的發展,以及社保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使得基層社保經辦機構面臨著巨大的挑戰,經辦機構管理出現了信息化系統滯后等一系列問題,嚴重影響了社保工作的運行效率和服務效率。
(一)信息化系統還相對滯后。隨著社保事業的發展,社保經辦機構的工作將更多的依賴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支持。通過對信息管理的系統化,可以使經辦機構的業務得到更好的規范和監督。但是就信息系統的現狀來看,經辦機構的計算機系統建設普遍滯后,對目前日漸提高的經辦要求無法適應;各種信息系統進行分散管理互不兼容,難以達到信息共享的目的;信息系統功能不夠完善,具備多功能服務系統中的子系統還需要進一步的開發,不能提供一站式的服務。
信息化建設的集中程度不高,各信息系統互相不兼容。業務運行系統是各自進行開發建設,并且服務功能也不同,不能有效利用業務經辦之間的關系。封閉運行、分散管理構成社保機構之間的隔墻,信息資源無法共享,對綜合治理不利。各種社保信息系統時常重復建設,信息化資源浪費、分散。
(二)機構管理體制不夠完善。社保經辦機構承擔著幫助人民受理國家社會保險的義務,代表的是政府的形象,因而影響著社會公眾對于政府的滿意度。而基層社保經辦機構名稱的不統一會導致標識不鮮明,公眾識別度不夠高,很難為公民提供便捷的服務。如江西省,萍鄉市的醫保經辦機構的名稱叫萍鄉市醫療保險管理處、機構規格是副處級,而鷹潭市的醫保經辦機構則為鷹潭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辦公室、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經辦機構層級和規格的不一致同樣對社保經辦業務的開展和經辦公作效率有影響。如在江西省膿包試點縣,全省共11個試點縣,其中有三個縣的新農保是由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統一經辦。而其他縣區則另外成立了農保局。農保和城保本來同樣屬于社會保障養老保險范圍,由于另外設置部門經辦管理,造成政出多門、資源浪費、工作效率低等問題。
(三)業務量劇增,負荷重。隨著基層參保人數的增加,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人均工作量日益增加,經辦機構超負荷工作的情況十分普遍。然而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在經費和編制上卻沒有相應增長,業務需求與經辦負荷程度明顯不相適應,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加之經費不足造成的軟硬件系統建設的滯后,對經辦工作的效率有直接的影響。
二、優化基層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的對策
加強能力建設是社保經辦機構建設的關鍵。針對基層社保經辦機構存在的問題,我們要根據經辦機構的性質和職能,做好工作定位,解決好相應的經辦能力缺陷問題,達到提高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的目的。
(一)信息系統建設升級。進一步加強社保信息系統建設,實行自上而下的統一管理,構建統一、集中的大系統,集信息技術的資源優勢,支撐各種業務經辦,達到信息資源共享的目的。爭取盡早實現對法人信息和個人信息的綜合及集中化管理,通過建立社保電子檔案管理方式,及時了解參保個人或者單位法人的各種綜合信息,從而使管理效率得到提高。加大對硬件配套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并確保資金足額按時撥付到位,保證對系統建設的財力支持。擴大系統的應用范圍,提高系統的應用水平,完善系統的多項服務功能。
(二)管理體系建設升級。對社保經辦機構的名稱和規格進行統一,以便于公眾識別。如在各地級市,社保經辦機構的名稱統一為xx市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xx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機構的規格為副縣級或者副處級,以方便地區間社保工作的銜接和經辦工作效率的提高。通過管理模式設計,形成領導決策、專業管理、業務運行以及綜合服務式的管理體系,做到領導負責重大決策;專業管理層進行監督管理;業務運營層落實政策;綜合服務層負責對外服務。
(三)提高經辦人員素質和工作效率。社保經辦機構作為社保的窗口服務單位,責任重大。社保經辦機構要主動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對經辦機構的現場管理,強化過程監督與考核,提高經辦機構的工作效率。經辦人員的培訓應與社保經辦組織戰略的近期安排和長期規劃相適應,培訓內容應該涉及業務知識、組織機構、公共管理、操作流程等方面。在教員、教材、培訓方法上都要進行創新,做到與時俱進,培訓結果要同職業資質、考核、薪酬聯系起來,以調動員工學習的積極性。對于地區之間經辦員工人數的不平衡,上一級管理機構應該合理調配經辦機構人員人數,從而使經辦設施的資源配置達到優化,最終提高社保經辦機構的工作效率。
三、結語
社保事業關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社保經辦機構作為社保事業的基礎重點,加強和提高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能力建設關系到國家的長遠發展,關系到每個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長治久安,是一項政治工程,也是一項社會工程,更是民生工程。因而提高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能力建設是落實服務于民的重要任務之一,具有深遠而重大的意義。
參考文獻
篇4
關鍵詞:基層社會服務 居委會 公共服務
當前隨著十八屆五中全會的精神指引下,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路線圖已經初見雛形。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發展道路上,基層社區作為小康社會最基本的組成部分,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需要社區在教育事業的全面進步上,在城市治安的綜合治理上,在學習型城市的全面建設上,在文明創建活動的積極開展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以不斷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實現人民安居樂業的社會發展環境,作為國家政策基層執行單位的居委會,作為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推動力量,是構建我國社會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有機體。而在面臨當前如社區發展、社區自我管理等問題,如何妥善解決這些問題,并發揮社區組織基層民主組織者的作用,對于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都有著重要意義。
一、社區服務遇到的主要問題
1、社區工作難以獲得居民認同
在社區情況的調查中,大約一半的居民受訪者表示了對于居委會工作的不了解或者不認同,雖然有部分居民對于居委會工作表示了稱贊,但是總體來看其工作成果的反饋與期望達到的目標之間是有差距的。由于居委會工作繁雜且瑣碎,并且社區工作要跟不同類型的人群打交道,也使得不同群體背景的居民對居委會的工作有不同的看法;另外,居委會在戶籍調查、衛生調查、治安管理中的部分職能也導致了居民將居委會工作人員視為基層行政部門的對接人,而對其居民自治組織的職能認識不足,間接的使得居民認為居委會沒有履行好自身職責;另外,重干部身份輕崗位管理造成部門服務意識不強,也導致在工作過程中與居民辦事程序處理不當容易遭致居民反感。
2、行政職能占據了大量工作時間
在當前行政部門工作中心下沉的思想指導下,眾多部門都將分支機構或者職能設置到了社區居委會當中。在調查中發現,居委會掛多塊牌子,從事多種行政職能,居委會需要承擔更多的行政職能,導致原本的以居民生活服務和自治開展為核心的工作性質轉變為以上級部門工作為核心,更多的屬于上傳下達的執行型工作,會議、檢查與居民工作交集較小,工作內容缺乏創新,也對基層情況變化不了解,在職能創新上步伐緩慢。
二、原因剖析
1、自身定位不準
從行政職能的界定上來看,社區居委會應該承擔的政府部門事務應該是輔助工作,其主要定位應該作為居民自治組織在社會基層民主的建設中發揮作用,而不是應該和治安、衛生、勞動保障以及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混雜在一起。此外,居委會工作人員應該更多的以社區服務人員的身份來履行職能,以效益觀念來踐行居委會社區服務職能,才能避免居委會工作資源配置使用效益低下,定位失準的問題。
2、部門權責不對等
首先,政府職能對面對于居委會的管理權限過寬,由于不合理的行政職能安排導致居委會基層工作與大量行政單位的基層職能交叉嚴重,同時對于部門的工作績效評價不當,當前居委會雖然承擔了大量行政部門的工作,卻沒有真正得到與其工作實效相對等的評價機制。另外,當前行政部門的管理體系,沒有實現基層與管理部門的雙向互動,對于居委會的工作內容也沒有得的應有的回饋,間接導致居委會工作陷入長期的事務性工作中,沒有實現其職能作用,現在仍然采取按照上級職能部門意圖單純指令式的運作方式,沒有實現與其權責對等的職能目標。
三、提升祥云社區相關服務工作效果的相關建議
1、明確社區功能定位
在社區居委會的功能定位上,要弱化其作為政府基層職能工作的承擔者,另外作為社區基層民主的指導組織,居委會要創新自身職能,需要重新確立好自身位置,以當前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為契機,將更多的工作重心轉移到以社區服務為中心,即當前需要以四項工作重點為主:首先是社區安全,其次是社會文化,再次是社區健康,最后是社區生活,以明確有目的的性加強社區居民聯系和精神文化生活品質提升,通過積極鼓勵居民自治,通過居民會議、協調的形式解決居民生活矛盾和問題,承擔居民之間與政府溝通交流的渠道,讓社區在民主決策、社區管理上能夠更多體會到自身全力,擺脫大量事務性工作的困擾,以居民自身工作重心為核心,切實履行居民委員會的基層職能。
2、理順與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關系
在當前居委會的工作職能中,大多數工作職能與政府基層工作相重合,厘清政府、社會、個人的職能是當前順利開展居委會工作的前提之一,根據這種情況,可以提議民政部門實行工作準入制度,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凡擬將組織機構、工作任務、創建評比考核等項目交給社區的,除法律、法規或有明確規定應由基層自治組織承擔的以外,均實行準入制度,通過權責對應,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將居委會進一步從繁瑣的行政事務中解放出來,并且使得政府行政管理職能進一步直接與相關部門對接,將諸如檢查、會議等形式主義工作進一步剝離,以社區自治組織的職能定位,對各項工作準入與否進行居民表決,避免工作攤派,將主要工作重點轉移到基層社區建設上來,也讓居委會工作能夠以以居民生活為核心開展,并且在實際工作的開展中,需要借助居委會在政府職能部門中的基層作用,積極籌劃方便居民生活的運作方式。參考文獻:
[1]丁元竹.建立和完善基層社會管理體制的幾點思考[J].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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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在強化托底民生保障上深化改革
托底民生保障方面的改革,要以困難群眾根本利益為坐標,要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民政部門要按照總書記提出的“百姓富”要求,始終堅持托底思維,突出做好困難群眾的基本民生保障,讓困難群眾更充分地共享發展成果,生活得更有尊嚴。
一是加強救助制度的統籌。貫徹落實《江蘇省社會救助辦法》,健全完善綜合救助跨部門協同協作機制,加強基層社會救助“一門受理”窗口規范化建設,確保困難群眾“走進一扇門、找到一個人”,就能申請辦理各項救助。
二是進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健全社會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不斷完善社會救助城鄉統籌,實現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精準化、標準科學化、程序規范化、制度配套化、管理信息化、城鄉一體化的目標。到2020年,城鄉低保對象審核認定準確率達到98%以上。在落實現有的低保標準增長機制的基礎上,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低保標準與人均消費支出掛鉤,提高救助實效。到2020年,以縣(市、區)為單位全面實現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
三是加快構建“救急難”長效機制。修訂《江蘇省臨時生活救助辦法》,完善臨時救助制度,覆蓋所有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居民家庭,實行分類型、分層次、分時限的救助標準。健全完善“救急難”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建立“救急難”信息網絡,切實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
四是擴大醫療救助范圍。將省定7類對象全部納入資助參合參保對象范圍,實現醫療救助對象基本醫保全覆蓋。在按照現有政策提高醫療救助比例的基礎上,加強醫保補償規定范圍外的醫療費用救助政策研究,力求從政策層面盡量緩解因病致貧返貧問題。
在完善社會福利制度上深化改革
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和社會力量主體作用,不斷完善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制度,推動社會福利服務對象由特殊群體向社會公眾拓展,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社會福利服務供給模式,努力提高社會福利水平。
著力完善多樣化養老服務體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信息為輔助,政府托底、社會參與、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現全覆蓋,標準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成率分別達到80%、40%。全面實施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探索建立困難、獨居空巢老人關愛互助服務制度。加快推進“醫養融合”發展,為入住老人提供便捷的醫療服務,2015年全省護理型床位達到30%以上,“十三五”末達到50%。推進養老護理員持證上崗培訓,確保養老機構護理員持證上崗率保持在70%以上。進一步發揮商業保險保障功能,擴大老年人意外傷害組合保險覆蓋面,全省平均參保率力爭達到35%以上。加快推進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覆蓋全省所有養老機構及全體住養老人。
進一步提升殘疾人和困境兒童福利水平。在保障殘疾人基本物質生活需要的基礎上,為殘疾人提供扶持就業等發展利需求。在落實孤兒養育標準增長機制的基礎上,逐步構建以家庭養育為基礎、基本生活費為保障、福利機構為依托的困境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加快兒童福利機構轉型步伐,依托兒童福利機構專業服務優勢,向社會散居孤兒等困境兒童群體提供服務,向社區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務。
大力發展慈善和福彩事業。大力開展慈善宣傳,積極籌措資金,實施慈善救助項目,把發展慈善事業作為滿足不同群體福利需求的重要手段。推動慈善超市轉型升級,2015年底,蘇南、蘇中和蘇北地區實現街道(鄉鎮)擁有慈善超市分別達到80%、70%、50%以上。統籌推進福彩各游戲品種發展,推動銀行定投、網銀定投試點工作,努力提升彩票銷量,不斷為改善社會福利水平積累公益金。
在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上深化改革
深化社會組織體制改革。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使社會組織成為社會治理的重要主體。完善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制度,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探索行業協會“一業多會”,引入競爭機制,允許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小類標準設立行業協會商會;允許同一行業按產業鏈各個環節、經營方式和服務類型設立行業協會商會。推動社會組織去行政化改革,分類推進社會組織與行政機關脫鉤。加強社會組織監管,完善制度,激發社會組織活力。
改進基層社區治理方式。深入開展城鄉社區“減負增效”,建立社區工作事項準入制度,全面清理和規范社區工作臺賬等,切實使社區回歸自治本位,提高基層社會治理服務效能,到2020年,縣(市、區)、鄉鎮(街道)和社區(村)三級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達標率分別達98%以上。積極探索街道(鄉鎮)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政社互動”,到2015年底,蘇南80%、蘇中60%、蘇北50%的鄉鎮(街道)全面推行“政社互動”;2020年,“政社互動”運行機制建設覆蓋全省80%的鄉鎮。積極探索基層協商民主的廣泛性、多層性、制度化實現路徑和模式,充分發揮協商民主在社區治理中的積極作用。
構建“三社聯動”發展格局。充分發揮社區、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基礎作用,依托社區搭建互動平臺,引導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開展專業化和社會化的服務管理,努力形成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相互促進、有機聯動的良好局面。拓展“三社聯動”內容和形式,推動建立“社工+義工”服務聯系機制,倡導志愿者、黨員義工發揮自身專業優勢,積極參與社會組織和社區服務。
在完善軍民融合發展上深化改革
健全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雙擁優撫安置工作體制機制,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格局,豐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圍,提升融合層次,實現雙擁優撫安置工作與國防建設相適應、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相兼容。
健全軍人撫恤優待制度。遵循物質保障和精神撫慰相結合的原則,依托城鄉社區搭建優撫對象服務管理平臺,加快構建民政部門牽頭組織、相關方面協調配合、社會力量有效介入、服務對象踴躍參與的新型優撫對象服務體系。完善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確保撫恤優待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不斷增進重點優撫對象光榮感、幸福感。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對軍人撫恤優待事業提供捐助,營造全社會關懷、尊重優撫對象的氛圍。加強縣、鄉(鎮)烈士紀念設施規范管理,逐步將人員配備、資金保障、環境建設等納入長效管理機制。
篇6
2007年中央1號文件指出: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為農業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供銷社,應通過構建流通網絡,引領合作經濟,促進現代農業發展。近年來,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結合自身實際,提出實施“三進三建”工程,突出“三大主題”,打好“三個戰役”,打造“三大合力”的工作思路。
一、實施“三進三建”工程,全面拓展為農服務功能。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把實施“三進三建”工程作為參與新農村建設的戰略舉措,充分發揮供銷社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所謂“三進”:(1)農戶進社。按照高層次、全方位、區域化要求,重點推廣靈壽南陽溝煙葉協會“三位一體”組織模式,努力做大做強專業社(協會),廣泛吸收農民入社(協會),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實現社農共興。(2)網絡進村。結合“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全國總社“新網”工程,大力實施超市下鄉、農產品進城戰略,把連鎖配送經營的觸角延伸到鄉村。通過品牌化、規模化、區域化經營,系統構建農資、日用工業品、農副產品、再生資源回收、食鹽、煙花爆竹“六大經營網絡”和市、縣、鄉、村“四級連鎖體系”,創建讓農民“放心、稱心、省心”的流通服務品牌。(3)農產品進市。通過建立農產品基地、組建農產品專業社、培育農產品流通和加工型龍頭企業、組織培訓農產品經紀人、發展農產品收購網點等,千方百計幫助農民把農產品推向國內外市場,解決農產品賣難問題。所謂“三建”:(1)建平臺。規劃建設好“四大服務平臺”:以“農合聯”為龍頭的合作經濟組織服務平臺、現代流通服務平臺、供銷合作信息網絡服務平臺、農業保險服務平臺。(2)建龍頭。建立和培育一批機制靈活、效益良好、對農村經濟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帶動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發展,促進農民增收。(3)建市場。把市場建設作為服務“三農”、培育經濟增長點的重要載體,拓寬思路,加大力度。培大育強現有市場,努力提升傳統市場,積極拓展新興市場。
二、突出“三大主題”,提高供銷社核心競爭力。基層社建設、社屬企業轉制、縣級社綜合改革是供銷社工作的三大主題。一是加強基層社建設。基層社是供銷合作事業的基礎和系統建設的根本,要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進一步完善基層社的組織體系,理順管理體制,創新經營機制,改進服務方式,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產權清晰、功能健全、運作規范的供銷社新型基層組織。采取興辦專業合作社、組建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等多種有效形式,因地制宜、因社制宜地改造基層社。二是優化社屬企業發展戰略。對尚未改制企業,堅持有利于企業重組、增強供銷社實力,有利于安置職工、確保職工穩定的原則,以股份制為主要形式,以產權多元化為重點,加快改革步伐。對已改制企業,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科學的決策機制、高效的經營機制、開放的用人機制、靈活的分配機制、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進一步完善基礎管理,引進現代化管理手段,全面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三是加快縣級社綜合改革。按照“提升、完善、鞏固”的思路,進一步抓好縣級社綜合改革,構建起“兩個體系、一個中心”的新體制框架。充分發揮市、縣“農合聯”的作用,積極構建以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為基礎的合作經濟組織體系;加快發展以連鎖經營為特色的流通服務體系。把“兩個體系”建設有機地結合起來,實現互動雙贏。在村鎮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建設上下功夫,堅持多樣化建辦、多元化投資、連鎖化經營、綜合化服務的“四化”原則,努力把村級綜合服務中心打造成為集經濟、文化、衛生和政務服務為一體的綜合平臺。
三、打好“三個戰役”,全力開辟新的經濟增長點。項目建設是經濟發展的主要拉動力量。要把項目建設作為促進發展的第一引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在思想認識、力量組織、政策措施、具體工作上落實到位,一抓到底,抓出成效,重點打好“三大戰役”。一是打好石家莊北方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建設戰役。按照政府引導、供銷社主辦、社會各方參與、多元化投資、市場化運作的思路,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嚴格目標責任,強化督導服務,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堅持高起點謀劃,高標準建設,按照“設施完備、交易方便、管理先進、物流通暢”的目標,以最快的速度建成一個現代化的農產品流通樞紐,構建起暢通高效、便捷安全的農產品進城綠色通道。二是打好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戰役。“城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城市方案”已獲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等部門原則通過,即將進入實施階段。要把“雙試點”建設作為重中之重,繼續按照全方位謀劃、分層次推進、市場化運作、多元化投資、體系建設先行、重點項目保證的工作思路,鞏固市區,拓展縣鄉,全力推進。力爭在全市建立起以社區回收為基礎,以轉運中心為紐帶,以市場集散和分揀處理為平臺,以再生資源科技工業園為終端的城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三是打好新基業物流中心項目建設戰役。石家莊新基業物流中心項目是近年來實施項目興社戰略的重頭戲,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目前該項目已完成審批立項,進入實施階段。要全力以赴開展招商引資活動,積極尋求合作伙伴,搞好合資合作;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引進現代化管理手段,形成科學管理的長效機制;合理確定經營布局,確保項目建成后取得預期收益。
四、打造“三大合力”,著力構建和諧供銷社。從提高能力、激發活力入手,打造三大合力,創造合心、合力、合唱的局面,著力構建和諧供銷社。一是打造城鄉一體互動發展的合力。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重大戰略,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方向,也是社屬企業發展的有效途徑。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按照城鄉統籌的要求,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把市、縣和基層供銷社作為一個整體統籌謀劃,重新理順城鄉供銷社的經濟關系,搞好功能布局。努力把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有機結合起來,打通城鄉市場梗阻,促進城市供銷社龍頭企業向農村市場延伸,幫助農村供銷社企業把農產品送進城,通過雙向流通,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實現互補、互促、互動,共同推動供銷合作事業邁上新臺階。二是打造環境優化黨政支持的合力。各級黨委、政府的支持是做好工作的關鍵。要注重協調,主動匯報,贏得黨委、政府的支持和信任;加強與有關職能部門溝通,爭取支持和配合,形成部門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廣泛吸引和利用社會資源,主動聯合一切可以聯合的力量,為供銷合作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三是打造“三個文明”和諧共建的合力。黨、政、工、團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建設繁榮、文明、和諧石家莊進程中做出更大貢獻。
篇7
本世紀初,房山區城市化進程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加速,礦區失業職工和城郊失地農民增多,人口向城鎮集中,社會結構發生深刻變化,一系列社會問題和矛盾隨之而來。
為發揮教育在社會治理中的基礎性、先導性和全局性作用,房山區教委構建一個覆蓋所有人群、多元化終身教育體系,把成人教育納入其中,提出成人教育工作新思路:明確一條主線――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搭建一個平臺――社會各類學習者學習的平臺;構建一個網絡――覆蓋城鄉、方便學習的成教網絡;抓實六大板塊工作――學歷教育、社會培訓、社區教育、基層成人學校業務指導、學習型組織創建業務指導、社會化考試服務;并對成人教育管理體制進行了大膽改革。
首先,深化區成教中心內部改革。把區成教中心調整為區政府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確立其全區成人教育業務指導中心、學習型組織創建工作指導中心,由區教委1名領導分管并兼任其中心主任。其次,加強鄉鎮成人學校建設。在全區23個鄉鎮(街道),各成立1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鄉鎮成人學校,校長由各鄉鎮教育助理擔任,辦公經費由區財政核撥,專項培訓經費由鄉鎮撥付,教職工由區教委改革分流出來的教師補充,學校由并校時騰空的教室進行整合利用,從而徹底解決了鄉鎮成人學校的法人資格、編制和校舍的問題。在鄉鎮成人學校指導下,全區每個村(社區)都建立了1所村級成人學校(市民學校),校長由村委會(居委會)主任兼任。從而構建了以區成教中心為龍頭,以23所鄉鎮(街道)成人學校為骨干,以583所村級成人學校(社區市民學校)為基礎的三級成人教育網絡。
在其基礎上,房山區進一步整合各類學習培訓資源,為學習者提供更加方便、靈活、個性化的學習服務。第一,依托區成教中心,整合區直機關工委、區文明辦、區財政局、區婦聯、區殘聯等多個部門,在區成教中心建立培訓基地,開展大量行業、部門專項培訓。第二,依托鄉鎮成人學校,大力開展學歷教育、自主培訓、輔培訓工作,狠抓學習型組織建設。第三,依托村級成人學校(社區市民學校),積極推廣農業實用技術,培養新型職業農民。
以成人教育為紐帶,房山區形成了一個黨政統籌協調,部門齊抓共管,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管理,企業和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的終身學習服務體系,全區的人力、物力、財力、權力、注意力,依靠這個體系下沉到基層一線,為破解基層治理難題奠定了基礎。 創新成教形式,豐富成教手段
房山區創新成教形式,改革成教內容,讓群眾實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在凝聚人心、提高素質、構建和諧、促進發展中推動基層社會走向善治。
第一,改變過去封閉式、灌輸式的成教形式,突出貼近、互動、實踐特色。成教內容由學習者自主選定,因人設班、按需培訓。在街道社區,主要圍繞居民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開展學習培訓。比如,拱辰街道北關東路社區市民學校每月固定開展健康知識、法律法規、大眾創業等培訓。在鄉鎮,重點圍繞與農民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內容開設應用性課程。比如,史家營鄉社區成人職業學校根據當地群眾生產生活需要,進行鄉村旅游、種養殖技術、手工藝制作等方面的知識培訓。第二,建立各類教育資源互聯互通機制。在成人學校內設立中小學社會實踐基地,為中小學生參與社會實踐創設便利條件;在中職學校和成人學校之間,建立師資、設備、課程、培訓項目等教育資源共享機制;面向城鄉社區,開放幼小中職成等各級各類學校的舞蹈教室、圖書室、體育場等,使校內教育資源為社區居民服務。第三,推動精神文明建設由“虛”向“實”轉化。區文明辦與區成教中心牽頭,將全區成人教育、市民文明學校教育、道德大講堂三方面資源進行整合,成立了房山區市民文明學校總校和道德大講堂指導中心,構建起“資源統籌、三位一體”新型市民文明教育體系。第四,以文化的力量把群眾組織發動起來。比如,閻村鎮本著以文“化”人的理念,利用鄉鎮成人學校,整合全鎮各類教育、文化資源,建立種植實訓基地、閻村學習網、中國農民合唱培訓基地、梓萌書社四大學習平臺,為建設經濟大鎮、城市新鎮、文化名鎮凝聚了最廣泛的人心和力量。
通過以上措施,房山區成人教育滿足了社會成員在人生各個階段的教育、學習需求,既提高存量勞動力知識和技能、增加其就業創業機會,又能持續豐富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新型市民的道德素質和文明程度,進而使他們在學習和活動中獲得幸福感、成就感和歸屬感,讓社會和諧穩定。 實現四個結合,凸顯四大亮點
房山發展成人教育,注重思想引領,立足本地實際,經過十多年堅持不懈的努力,構建了一套完整的工作體系, 實現了四個結合:一是成教工作與提升群眾素質結合,使基層群眾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中提高就業技能和文明素質。二是成教工作與發展地方經濟結合,為房山加快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經濟轉型、建設首都高端產業新區和現代生態休閑新城提供了人才支撐。三是成教工作與深化教育改革結合,使成人教育在體制機制、管理路徑等各個方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在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和終身學習服務體系上邁出了堅實步伐。四是成教工作與推進基層善治結合,讓成人教育成為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動力源泉。
房山成人教育發展還凸顯了四大亮點:第一,成教工作向基層群眾延伸。從城區街道社區到鄉鎮農村,一個立體式、全覆蓋的成教網絡,成為基層群眾提高自我、融入社會的民心工程。第二,成教理念向機關社會滲透。成教倡導的終身教育、終身學習理念,得到了機關和社會積極響應,社會上各類學習培訓資源得以整合盤活,使學習型社會建設有了堅實基礎。第三,成教方法向實踐一線拓展。成教側重因人設班、按需培訓,凸顯貼近性、實踐性,助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第四,成教探索向縱深方向發展。擺脫了傳統意義上的成人教育,在破解城鄉二元結構、解決基層治理難題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調研組認為:房山區在成人教育創新發展過程中,統籌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方方面面,彰顯了以人為本、立足全局、著眼長遠的胸懷。其實踐探索具有前瞻性、獨創性、系統性,對各地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背景下如何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和積極的借鑒意義。
篇8
關鍵詞:簡約治理;半正式治理;社會后果;糾紛調解;拆遷公司
中圖分類號:C916.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07(2014)05-0123-06
引言
集權的簡約治理由來已久,成為傳統中國社會治理的有效形式。自秦始皇一統天下以來,中央集權成為中國社會的常態治理,這種治理形態匯集韋伯所言的世襲君主制和科層官僚制于一體,其治國理念即法家主張的高度認同國家的權威,但是,它卻無法解決官僚體系復雜化和自我延伸帶來的國家與地方的隔閡問題,這是法家在治理過程中遭遇的困境。因此,在社會治理上,儒家成為解決這一困境的有效武器,儒家主張社會在差別規范“禮”的指引下,通過非正式的社會機制進行自我治理,官方主要負責在社會自我治理失敗時的非常態性介入。儒家踐行的就是一種集權的簡約治理模式,即半正式治理。因此,傳統而言,這種治理模式高度認同中央的集權特性,認為中央的權威是絕對和不可分割的。同時,這種治理模式又是利用半正式官員的簡約形式,治理效果良好。
簡約治理一般不依賴正式的法律制度,而主要依靠道德、風俗、習慣以及在實踐中總結出來的經驗,這種簡約治理可以達到節制國家官僚體系和節約社會治理成本的雙重目的。這意味著簡約治理不可能是一種社會對抗國家意義上的治理機制,而是一種國家與社會實現良好互動和合作的治理機制。一直以來,簡約
治理仍然是中國治理的一個重要特色。只不過中央集權被賦予了民主的理想,這個治理模式被總結為民主集中制[1]。
但是以上所述卻與作者在村莊實踐中得出的判斷迥異。2013年清明前后,筆者跟隨“三農”研究團隊,對位于宜昌市的一個城郊村進行了20天的駐村調研,發現村干部利用各種非正式人員和非正式組織進行村莊半正式治理的現象十分突出。糾紛調解和拆遷公司參與征地拆遷是其簡約治理的主要治理實踐,然而,從后果來看,半正式治理帶來的卻是村莊治理乏力、混亂和灰色化。經驗證明,簡約治理越來越不可維系,田野調查表明,它們需要對近年來持續不斷的基層治理困境負主要責任。
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話題,圍繞這一學術敏感性話題,我們對這一現象進行更深層次的理解和分析,從半正式治理的角度出發,以求探索出城郊村莊治理困境的原因所在。
一、相關文獻綜述
準確認識基層政權的性質和鄉村治理的邏輯是理解中國基層治理變化的關鍵。在總結中國特色的鄉村治理經驗時,半正式的治理實踐一直受到眾多學者的關注。半正式的治理實踐既是傳統中國社會集權的簡約治理的主要表現形態,又是近代以來國家政權建設的主要領域。其相關研究可以追溯到經典理論社會學家,而后,中國學者對其進行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論證。
韋伯對兩種不同的治理類型進行了的劃分,他認為世襲君主制強調“家長式”的權威主義,科層官僚制則強調“經驗式”的實用主義,它們原本是兩個獨立的治理模式。然而,當運用到對的分析時,韋伯發現的治理不屬于這兩個治理類型中的任何一個,而是二者的結合,因而他用“君主世襲的官僚系統”(patrimonial bureaucracy)來定義的治理模式[2]。但是韋伯的研究限定了簡約治理的產生,他能夠考慮到士紳和宗族在鄉村治理中扮演的角色,但是他最終的研究都局限于政府的正式機構的治理功能層面。因此,他對中國國家治理形態的概括并不到位。
在韋伯之后,Michael Mann在政府正規權力中區別了“專制權力”(despotic power)和“基層滲透權力”(infrastructural power)[3]。和韋伯的分析一樣,Mann 的分析也不能闡明政府正式機構之外的治理。他的雙向區分的權力結構仍然只是一種與民間權力對立的正式機構的權力,并不能說明筆者所要討論的半正式治理。但是這些理論資源卻很好地為中國學者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關于鄉村基層政權的性質與鄉村治理的邏輯的研究,較多學者以非正式或半正式的治理實踐作為分析對象。圍繞半正式治理,目前有兩種不同的理論預設與經驗證明。一種觀點認為,半正式的治理實踐承載了諸多歷史和地方的智慧,這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一種治理模式,成為現代國家治理轉型的有益因素。如,黃宗智通過對傳統中國明清時期的司法實踐、稅務管理及行政實踐等領域的研究表明,政府與社會的關鍵匯點的實際運作,寓于半正式行政的治理方法、準官員的使用以及政府機構僅在糾紛發生時才介入的方法,這一方法的部分內涵在近代國家政權建設的過程中仍廣泛存在[4]。他不僅很好地揭示出晚清以后中央高度集權與簡約治理官僚制、高專制權力和低基層滲透權力,以及法家和儒家相結合的特點,同時還提煉出了行政實踐的特征即“簡約治理”。李懷印認為非正式制度安排即是在國家權威和村民共同體的需求下產生的內生性制度安排,從治理的效果來看,這是一個官民兩便的“實體治理”[5]。談蕭從中西比較的角度出發,得出了中國治理模式的特點,即中國治理以善政為導向,其要素包括人事關系的模糊治理、中央集權的簡約治理和意識形態的教化治理。中國的治理模式首先是中央集權的,……同時,中國的治理模式是簡約的,這種簡約治理一方面可以使國家節制官僚體系,另一方面可以使社會節約治理成本。所以,從治理結構上看,中國特色的治理可以總結為中央集權的簡約治理[6]。賀東航認為,黃宗智的“簡約治理”理論在對解釋林改公共政策落地具有重要的說服力[7];另一種觀點認為,半正式的治理實踐是“現代”國家政權建設需要改造的領域,因為其直接導致國家治理陷入困境。杜贊奇通過對華北農村的研究,提出的鄉村治理機制的“經紀機制”以及國家政權在基層的建設問題,他將其視野放在了國家與社會遭遇的鄉村二級,關注的是鄉村治理中扮演重要作用的“權力的文化網絡”。他的研究試圖表明,國家政權建設并沒有有效地改造傳統中國的基層治理體制,卻破壞了權力的文化網絡,并最終使得國家政權建設為國家經紀體制內卷化[8]。陳柏峰通過改革開放以來鄉村混混的生存狀態的變遷的研究,成功地論證了傳統鄉土社會的秩序是如何一步步瓦解,轉而變成為灰色化的社會[9]。
“簡約治理”是黃宗智研究中國鄉村治理邏輯的一種嘗試性解讀,他從另類角度解讀出中國基層治理的特點,那就是正式治理之外還存在一種半正式治理的結構形態,這種行政實踐誕生于一個高度集權卻又試圖盡可能保持簡約的中央政府,在伴隨人口增長而擴張統治的需要下,所做出的一種適應。這種簡約治理實現了“低投入、低負擔,且高效率”的治理績效,他進而認為這可能成為國家治理的有效形式和一種制度遺產。由此可知,黃宗智遵循的是一種樂觀主義的治理路徑。也有學者指出非正式體制的優勢,與體制性主體相比較,他們的政治性、組織性治理資源較弱,他們主要依靠經濟資源、文化資源和社會資源獲得權威,較多地獲得了村莊內部村民的支持和認可而得以參與治理[10]。
然而,20世紀90年代以來,鄉村治理的基礎發生了改變,從鄉村社會的簡約治理的實踐后果來看,這種簡約治理并不十分有效,甚至直接引發基層治理的乏力和癱瘓。這就充分應征了半正式與正式的行政實踐并不必然互補且有效融合。
基于村莊調查的經驗,筆者在實踐中發現了這一半正式治理引發的嚴重后果,并試圖通過對糾紛調解及拆遷公司參與征地拆遷的治理實踐的分析來佐證這種判斷。最終,我們得出了半正式治理在村莊基礎發生改變后陷入困境,這種困境在沒有國家及時介入的情況下,直接導致鄉村秩序混亂和鄉村治理內卷化等問題。
二、半正式治理及社會后果:基于江漢平原的經驗
半正式治理在改革開放后的鄉村社會的實踐后果是極其嚴重的,這種社會后果主要表現為鄉村社會的復雜化、灰色化和內卷化等問題,這是基于村莊調研得出的基本判斷。因此,筆者擬通過對村莊糾紛調解及拆遷公司參與征地拆遷的深度分析,來進一步了解半正式治理是如何形成及其衍生出的社會后果。
(一)半正式治理的村莊場景
大洋村文中所有人名和地名都是按照社會科學研究的匿名原則,經過了字名化處理,并不是真名。位于宜昌市,是一個典型的城郊村,距城區3.7公里,轄區面積14.5平方公里,1 235戶,3 514人,3 100畝耕地,10個村民小組。宜萬鐵路和翻壩公路穿村而過,地理位置優越,引進的項目較多,如磁電子、月亮灣、金苗科技等項目。作為城郊村,大洋村擁有其他城郊村類似的所謂資源密集型村莊的共同特點,大型項目不斷的下鄉進村,村莊的利益不斷密集,尤其是近十幾年來的征地拆遷更是直接導致大量糾紛和矛盾產生。圍繞征地拆遷,村干部花費大量精力來治理糾紛,當治理無效時就引入“第三方”,即拆遷公司。
(二)半正式治理的“復雜化”:關于糾紛調解的分析
1.糾紛的產生及治理。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許多城郊村不斷被納入到城市規劃中來,征地拆遷成為村莊常態。圍繞征地拆遷,各種矛盾和糾紛不斷產生和激發。這種態勢以2004年國家宜萬鐵路在村莊中征地為開端,目前為止,村莊共經歷了2008年的翻壩高速和2010年的磁電子兩次大型征地活動。村莊被征地潮流所席卷,由此引發的矛盾和糾紛也在不斷飆升。下面是2004~2008年涉及到的土地糾紛(含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及田界等)數量的統計。
村莊糾紛隨著征地拆遷不斷涌現,傳統內生規制力量的缺失使得村干部、小組長、村民代表及黨員等扮演“調解員”的角色。國家利用非正式人員嵌入熟人社會的特性來開展基層治理,這樣,鄉村社會的半正式治理就基本成型。
2.村莊糾紛調解機制及矛盾“不出組不出村”。城郊村的一個典型的特點是利益不斷密集,在這個過程中,國家關于基層治理秉持的理念是“將矛盾和糾紛化解在村莊內部,做到‘小事不出組不出村’”,意即構建出以村莊為基礎的調解機制而不是以國家法院為主導的判決方式。地方政府對鄉村治理的態度如同黃宗智所說的“縣令基本像在民事案件里一樣作為,他的優先選擇是讓社會機制解決糾紛”[11]。
由于缺乏家族和宗族力量的調解,村莊只能依賴于村委會,村委會則依靠村組干部、黨員、村民代表及信息員等非正式力量。村莊中的調解程序一般是由小組上升到村一級。然而小組長能調解小矛盾和小糾紛,村民代表和黨員作用也日漸式微,這樣矛盾“不出組”的愿景就無法達成。而村對組的要求是矛盾“不出組”,因此,許多矛盾會被強制壓在組內,小組內部就就形成一種矛盾越積越多的怪圈。僅當組內的矛盾危及到村莊治理時,村干部才親自出面解決。村干部參與調解,仍然需要借助非正式力量。糾紛盡量遵循“不出村組”和“不出事”的邏輯。村干部在鄉鎮一級的行政壓力和制度激勵下,采用擺平理順的策略,利用人情、面子和私人力量執法。但是村莊治權在稅費改革之后也不斷弱化,村級層面調解失效。矛盾需要上升到鄉鎮一級,鄉鎮一級主要通過司法所、派出所和辦進行專門調解,但是這些部門在調解的過程中,同樣也陷入困境,他們仍然會多次與村干部商談,了解事情的原委,并與村組干部一起開展對糾紛的治理。司法局只有調解而無判決的權力,當他們的調解作用失效時,事件才會走訴訟的程序,最終由法院判決。法院是糾紛的最后一道解決線,通過法院的判決大多是很有效的。但法院一般不會輕而易舉地接受這類案子,尤其是涉及到征地拆遷引發的糾紛。僅只有法院判決才能保障村莊治理的連續性和平穩運轉時,法院才會受理。但是在基層社會,法院的判決與基層的實踐是錯位的,即法院的執行力得不到有效貫徹。真正能上升到鄉鎮一級的案例是不多的,通過法院判決的案例更是少之又少。因此,為了節約治理成本,鄉鎮一級會盡量將案件壓在村里,村在無正式治理支援的情況下,只能尋求各種擺平理順和“正式權力非正式利用”的治理策略和技術。
總之,在糾紛調解過程中,“矛盾不出組不出村”的地方性規則成為鄉鎮一級“不作為”的幌子,鄉鎮一級擠壓村一級,而村一級就擠壓組一級。鄉村基礎發生了變化,半正式治理失效,繼而引發出一系列問題。
3.糾紛調解的社會后果:治理的高成本和村莊的無序化。非正式力量和村干部踐行的群眾路線對于糾紛的調解作用幾乎是微乎其微的,這是由于鄉村社會基礎發生變化,而直接導致半正式治理的失效。鄉鎮一級將糾紛壓在村里,村干部“花錢買平安”的“權宜性治理”方式成為治理常態。利用人情、面子、私人力量等治理資源,他們通過“磨”和“纏”的方式,通過多次做工作的形式來實施治理。同時,他們也熱衷于運用各類非正式的權力技術與策略“擂”、“媒”、“示蠻”和“懷柔”關于“擂”、“媒”、“示蠻”和“懷柔”等治理技術和手段,吳毅在其編著的《小鎮喧囂――一個鄉鎮政治運作的演繹與闡釋》一書中對其有深刻的描繪。 以及“拔釘子”、“開口子”、“揭蓋子”和將問題懸置起來冷處理等“擺平術”“拔釘子”、“開口子”、“揭蓋子”和將問題懸置起來冷處理等是應星在《大河移民上訪的故事》一書中提出來的幾種“擺平術”。 ,其中的一些運作技術具有“不計成本、不惜代價”的非理性特點。國家為了節約治理成本,盡量將糾紛壓在村莊層面。村莊對案件處理則常常陷入循環調解的境地,當村莊對糾紛的調解無效,而鄉鎮一級又消極行政時,糾紛就只能在村莊內部打轉,簡約的半正式治理在基層社會的實踐中就表征為一種復雜治理,這種治理需要動用大量鄉土社會的資源和規范,從而導致村莊治理呈現出高成本、復雜化和無序態勢。
從表面上看,依靠半正式的行政實踐似乎是節約了國家治理的大量成本即國家利用最小的成本,達到最好的績效。但是,從鄉村社會內部來看,一旦簡約治理需要動員大量的資源,則這種治理方式實際上是復雜的。國家基礎性權力不斷滲入鄉村社會,國家治理成本就轉嫁給村莊,村莊承擔著一種較高的隱形治理成本。即便糾紛和矛盾在鄉村社會中得以解決,但這種矛盾也是經過了數次甚至是數百次的回合,由此產生的成本是非常高的。村干部在缺乏正式治理資源的同時,只能被迫選擇各種擺平理順的手段,而這種治理實踐極易導致村莊結構混亂和治理的內卷化問題。
(三)半正式治理的“灰色化”:拆遷公司參與征地拆遷的分析
1.拆遷權的下放及村莊遭遇釘子戶。拆遷權位于鄉鎮一級,鄉鎮可以預留工作經費,有巨大的利益空間。但是,隨著征地拆遷工作進展的難度加大及和諧拆遷口號的提出,再加上鄉鎮干部對村莊的“去熟悉性”而引發的對釘子戶的瞄不準現象,這導致鄉鎮直接將拆遷權下放到村一級。責任權下放,鄉鎮政府考慮的是,村干部做工作更容易,可減少鄉鎮的治理成本,同時,也實現了風險的部分轉移。
責任主體的下放并沒有鄉鎮一級預想的那樣好。村莊一級囿于自身的事務繁多和治權的弱化,拆遷工作老是做不下來,涌現出越來越多的釘子戶。這樣,在具備權力的同時,村級承擔的義務也加大,村莊運轉出現超負荷態勢。村組干部自身在治理釘子戶上是失效的,村里就只好引進拆遷公司。因為他們具有豐富的經驗,且精通各類“擺平術”。因此,村民與村干部之間的博弈就演變為與拆遷公司之間的博弈。
2.拆遷公司的“軟硬兼施”和符號暴力。拆遷公司被引入,實際上是政府在和諧拆遷壓力下將村莊的治理行為轉換為一種市場行為。拆遷公司的前身是勞務公司,經驗豐富。村民說,“他們常常是談到深更半夜,非得談,不談是不行的”,這種磨和纏的方式顯然讓村民不得不用大量的時間來應對,這顯然已經演變為一種軟暴力。同時,村干部看重的還有拆遷公司的硬暴力,村干部說,“沒有策略是不行的,搞得實在沒有辦法了,就會請外面的人進來,混混能講狠話,幫忙做工作,效果很好”。對于那些實在很難纏的人,講狠話和威脅是很管用的。據村里的治保主任介紹,拆遷公司在市里有“”,他講的“”其實就是指涉混混的圈子,這部分人很受拆遷公司或基層干部的歡迎。
村莊依賴拆遷公司展開對釘子戶的治理,這只是村莊應對其治理能力衰弱的一種策略,是村莊實現其行政和治理目標的一種重要手段。原本屬于基層治理范疇的征地拆遷在面臨釘子戶失效的情況下,激發出的一種集市場與行政于一體的半正式治理,而這種市場權力又將黑灰勢力裹挾其中,他們甚至介入到基層治理政治權力的談判范疇,成為一種隱蔽的治理。
3.半正式治理的社會后果:隱蔽治理與鄉村社會的“灰色化”。引入拆遷公司,是村莊在治權和治責雙重弱化的境況下采取的權宜之計,這種半正式治理的實踐是建立在重復做工作甚至使用灰色符號的基礎之上。后稅費時代的混混不再是以裸的暴力展現在村民面前,而是隱蔽在制度和規范范疇中,呈現出一種隱退和監控的后臺景象,操控著鄉村的前臺。這是一種隱蔽的治理,是半正式治理失效后的一大表征。拆遷公司成為混混隱藏其中的有效庇護所。而這樣的公司在基層社會遵循的是一種人治和私人治理的邏輯。從國家治理層面而言,借用這樣的力量進行軟硬兼施,達到了治理釘子戶的目的。但是從鄉村社會的秩序與基礎方面來看,這種隱蔽治理打破了鄉土邏輯和地方性規范,挑戰著法律和政治原則,直接導致基層治理結構陷入灰色化境地。村莊利用拆遷公司的符號暴力開展對治理釘子戶,取得了短暫的治理效果,但是,從長遠來看,鄉村的基礎和建立其上的村莊治理將會徹底遭遇異化,進而村莊治權與治責就會更加弱化。同時,非正式權力溢出監督之外,這會對中國基層民主和基層法治建設起到釜底抽薪的瓦解作用。
三、結論
黃宗智給我們描繪出一幅簡約治理有效性的圖景,但是這種半正式治理卻有極強的情境性。20世紀90年代之后,囿于村莊基礎發生了變化,半正式治理呈現出越來越不可行的發展態勢。在對糾紛調解及引進拆遷公司參與治理的行動邏輯進行分析,我們可以得知,半正式治理在基層社會引發的系列社會后果:
一是,基層治理的內卷化。糾紛調解的手段目的化,注重策略和治理技術,造成村組干部權力的虛置和基層治理的乏力,簡約治理失效和更趨復雜化。混混等地方非法勢力嵌入到基層治理中來,成為一種典型的隱蔽治理力量。隱蔽治理是半正式治理無效的一種表現,而在國家不及時介入或回避的情況下,隱蔽治理不但瓦解半正式治理的基礎(鄉土性),而且還瓦解正式治理的基礎(政治性和規則性)。因此,鄉村治理結構灰色化和內卷化更為明顯。
二是,基層民主的萎縮和法治根基的破壞。村組干部在“矛盾不出村組”的壓力下,采用各種治理技術和治理策略,他們實踐的是一條策略主義的邏輯而不是治理的邏輯,這樣的策略性治理極易扭曲國家規則治理的本意。半正式治理的失效問題得不到正式力量的支持,直接導致鄉村治理結構陷入灰色化境地。這樣,國家基層民主表達機制受到損害,國家法治根基也遭到侵蝕。
因此,鄉村社會的基礎發生了改變,半正式治理的基礎不存在。國家政策的“頂層設計”經過半正式治理環節后化為“村莊實踐”,直接造成了鄉村社會的復雜化和灰色化,進而導致國家基層政權合法性的喪失及鄉村治理和治權的混亂和弱化。如果放任不管,不僅“混混治村”成為鄉村社會的常態,更為嚴重的是當代中國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根基將永不存在。我們必須警惕這種現象,并推動國家基層民主法治社會的建設。因此,半正式治理在基層社會遭遇的異化現象提醒我們,鄉村社會更需要國家正式權力的引導和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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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衛生方面
覆蓋城鄉的公共衛生和基層醫療服務體系不斷完善,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30元,服務項目增加到11類。三項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率進一步提高。社會資本辦醫審批程序不斷簡化,截至今年7月,新增民營醫院808所。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推動解決無負擔能力患者醫療急救保障問題。繼續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推動各地鞏固基層綜合改革成果。
2.文化旅游方面
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文化產業全面發展。預計前3個季度,我國電影票房達到170億元,同比增長40%。文化體制改革成果顯著,支持轉企改制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激發轉制院團發展活力。出臺《國民旅游休閑綱要》和《旅游法》,推動保障旅游休閑時間、規范旅游市場、拉動居民消費。預計前3季度旅游總收入2.1萬億元,同比增長10%。其中,國內旅游約為24.5億人次,增長10%;國內旅游收入1.87萬億元,增長12%。出境旅游7255萬人次,增長18%;但入境旅游發展低于預期,入境旅游9620萬人次,下降3%;入境過夜旅游4155萬人次,下降4%;旅游外匯收入356億美元,下降5%。
3.人口民政體育方面
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穩妥扎實有序推動調整完善生育政策。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已擴大至全國所有縣。《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促進養老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截至8月底,城市和農村低保對象分別為2085.9萬人和5304.8萬人,其中,城鄉低保月人均支出水平分別達到238.7元和104元,同比增長1.8%和0.3%。
4.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方面
目前,財政口徑下公共服務支出繼續增加。今年1~8月,教育、文化體育與傳媒、醫療衛生、城鄉社區事務財政支出同比分別增長8.3%、8.5%、16.5%、20.3%。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規劃實施工作機制運轉順利,已有近50%的省份實施了基本公共服務專項規劃或行動計劃。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嚴把食品藥品安全。厘清利用信息網絡發表言論的法律邊界,推進網絡法治化建設。全國城鄉社區服務機構覆蓋率達到31.3%,社會組織培育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強,基層服務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與此同時,社會發展領域還面臨不少突出困難和問題。一是財政收入增長放緩背景下,民生支出壓力增大,特別是新型養老保險、新型醫療保險、農村公共衛生、計劃生育扶助獎勵等剛性支出大幅上調,配套政策也在增多,導致一些基層財力保障十分困難。二是現有公共服務資源主要按人口總量配置,對于人口流入較多的城市,公共服務供給總量不足,開放性不夠,外來人口難以均等享有;對于大量剩余勞動力外出務工而出現空心化、老齡化的農村,迫切需要在滿足農村群眾服務需求的同時,避免重復建設和閑置浪費。三是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行為增多,社會心態整體浮躁,食品藥品質量安全事件仍有發生,微博、微信、網絡等輿情復雜。四是民間資本參與社會事業效果不明顯。1~8月,社會領域四大行業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占行業內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和全社會民間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比重僅為34.6%和2.5%。社會辦醫床位數和服務量也與達到總量的20%的目標還有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重點工作安排及政策建議
1.進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一是加快制定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規劃綜合評估方案,指導督促地方盡快出臺專項規劃或行動計劃,啟動評估指標試算和“十二五”中期評估工作。二是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細化、實化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社會事業建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出臺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明確將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交由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機構和企業等承擔。三是統籌城鄉公共服務網絡建設,改善社會事業設施條件,加強2013年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監督檢查,做好2014年投資需求測算和項目儲備。四是重點研究推進農村基層綜合公共服務資源整合,統籌條塊管理服務,加強共建共享共用,避免零打碎敲和分散建設。
2.落實促進社會領域服務消費的政策措施
一是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健全養老服務體系,使養老服務產品更加豐富,市場機制不斷完善。二是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發展多元化醫療服務、健康養老服務、商業健康保險,培育相關支撐產業。三是推動文化創意與制造、建筑、信息、旅游、文化體育、特色農業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提升產品和服務的文化含量。四是推動落實《旅游法》和《國民旅游休閑綱要》,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創新旅游經營和消費模式;改進創新境外旅游宣傳方式,逐步扭轉入境旅游下降趨勢。
3.推動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發展
研究改進研究生招生計劃管理,逐步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實行統一管理,取消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中的國家計劃和自籌經費“雙軌制”。編制《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3-2020年)》,推動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推動基本藥物制度拓展延伸到村衛生室和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逐步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有序推進三項基本醫保管理職能整合。研究法定節假日放假安排,進一步深化假日制度改革。推動出臺《皖南國際文化旅游示范區建設發展規劃綱要》。制定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發展規劃》、《兒童福利設施建設規劃二期》、《殯葬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加強社會發展薄弱環節建設和弱勢群體服務保障。
4.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源頭治理
一是充分發揮文化引領作用,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人們凝聚共識,自覺履行社會責任。二是加強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增強城鄉社區服務功能,構建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平臺,提高服務群眾、解決訴求、化解矛盾的能力。三是根據服務半徑和常住人口,優化社會領域公共資源配置,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切實解決城鄉貧困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積極推動有關農村社區建設、社會組織發展、戶籍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的出臺。
5.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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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創新經營管理體制,實現可持續發展
理順管理體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是農村信用社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
一是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重點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要把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性作為設計公司治理結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適應社區性金融機構特點,建立“形式靈活、結構規范、運行科學、治理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在運行方式上,全面推進現代經營機制,包括有效的治理機制、良好的救助機制、現代的經營手段、多樣的業務種類、統一的品牌效應、強大的開發能力、高效的銷售體系等各個方面,繼續完善法人治理,切實提高法人治理效能,以和諧、有效的內部運作帶動改進對外服務方式,促進支農服務功能,真正實現向現代金融企業的轉型。
二是充分發揮“三會一層”的職能作用。強化社員股民維權意識和參與能力,尊重“三會一層”決策、監督、執行的權利,使其真正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實現農信社改革目標,使之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同時,要進一步加強“三會一層”執行制度的監督,保證其職能作用得到充分的發揮。
三是建立健全行業服務體系,進一步增強行業服務能力。行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出臺優惠政策,對農村信用社在稅收及相關收費方面給予減免,增強其支農實力,在準備金率、準備金利率、利率政策、再貸款等貨幣信貸政策方面給予農村信用社一定的優惠和支持,督促農村信用社牢固樹立扎根農村、服務“三農”的意識,同時應尊重農村信用社的民主管理和經營自。
四是注重管理創新,提高盈利水平。建立健全農村信用社決策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內部控制機制,以縣級聯社經營等級考評考核為抓手,完善縣級聯社經營績效考核體系,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和手段加強對領導班子考核,形成正向激勵效應,促進支農服務質量和經營效益的不斷提升。應高度重視城區業務發展,按照競爭、效能、安全、發展的原則,整合城區網點資源,轉變“重農輕城”、“重農棄城”的觀念,把城區與農村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統籌規劃,協調發展。
五是加大改革力度,激發支農服務活力。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積極探索建立有利于貫徹“三農”服務宗旨、推動又好又快發展的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組織形式和經營機制。鼓勵基礎較好、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組建農村合作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增強發展后勁。要建立科學有效的員工考核任用機制,改革傳統的用人制度,將人才的開發、使用、創造業績置于良好的管理環境和公平競爭的氛圍之中,激勵有為青年員工注重自我提高,積極向上,奮力拼搏。加強全員合同管理,健全員工養老保險機制,加強員工職業生涯規劃和管理,積極引進和培養適應事業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不斷提高班子和隊伍整體素質,努力造就一支善于學習、勇于創新、業務精良、作風過硬的農信隊伍。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基層社管理,運用好基層社經營點多、人熟地熟、反應靈快的優勢,發揮好基層社在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中的基礎和前沿作用。
二、創新信貸服務品種,提高市場競爭力
按照優先“三農”原則有效配置信貸資產,積極引入和開發多樣化、有特色的金融產品,著力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方式,切實提高市場競爭力。
一是探索降低信貸門檻新形式。按照“多戶聯保、分期貸款、分期還款”的原則,在辦理聯保貸款程序上堅持“農戶自愿組合,信守聯保協議”的辦法,實行農戶聯保貸款。適當提高小額農戶信用貸款的額度,相應延長貸款期限。進一步完善農戶聯保制度,將聯保機制延伸到中小企業、專業合作社等其他領域,更進一步滿足農業的貸款需求。
二是創新信貸品種。在防范信貸風險的同時,探索農房抵押貸款、農機工具抵押貸款;探索同相關學校協商,推行學校、農戶、子女三方共擔的助學貸款;探索農業專業生產合作社、農村合作醫療等貸款;加強同業合作,積極發展社團、銀社、銀團貸款,提高支農資金的規模供給能力;創新抵押擔保方式,將集體林權和其他有效物品或權益納入質押抵押品范圍,積極嘗試開辦最高額抵押循環貸款,更好地適應農村信貸需求特點和要求;大力推廣倉單質押貸款、出國勞務貸款、住房消費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家電下鄉”消費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努力提高金融服務水平。
三是培育各種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解決小生產與大市場矛盾,促進農村信貸良性循環。農村信用社可以利用自身扎根農村,服務農民的優勢,以信貸為紐帶,努力培育各類合作經濟組織,創新信用合作機制,把專業化發展中利益各方組織起來,形成信譽共同體。加強與各級政府、涉農部門和各類基金組織、專業協會、擔保公司等新經濟組織的合作,形成各類信用共同體,開展貸款新業務,解決農村信用社貸款營銷難和農村分散經濟難貸款的矛盾,解決農村融資難的問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良性互動,和諧發展。
四是以“新一代工程”開發為契機,加強信貸業務和會計業務流程建設,做到服務差異化、流程簡明化、運營集約化,完善農戶貸款“綠色通道”,全面推行貸款上柜臺,實現支農服務方式與農村金融需求的有效匹配。
五是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各級地方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培育和建設良好的信用環境。加強企業、個人征信系統在農村地區的推廣建設,繼續深入開展“信用村(鎮)”、“信用戶”創建活動,樹立誠實守信的良好風尚。嚴厲打擊惡意拖欠和逃廢債務行為,幫助農村信用社清收盤活不良貸款,維護農村信用社的合法權益。
三、創新金融服務方式,完善金融服務功能
農村信用社若要在現今的金融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必須在日常業務扎實做好的基礎上,完善服務功能,創新服務方式,運用適應時代的科技力量去增強服務水平。
一是積極開拓銀行卡業務,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一卡通”。應以發展農民工銀行卡為切入點,改善農村支付結算環境,建立網上銀行、實現多種網絡支付,為農民工開設專門的“金融服務通道”。合理布設ATM機、POS機等自助設備,抓好信通卡刷卡消費促銷活動,提高交易量和收益水平,進一步改善農村地區的用卡環境,實現銀行卡之間實時轉賬,方便持卡人資金結算,促進銀行卡業務的快速發展。不斷完善豐富借記卡的各種應用功能,積極開辦貸記卡業務,逐步構建以借記卡業務為基礎、以貸記卡業務為核心、以聯名卡等各類卡種為補充的銀行卡產品體系。
二是加快發展電子金融新產品。借鑒外資銀行的成功做法,積極推進網上基本理財服務、網上股票買賣、網上按揭、網上保險、網上基金等業務,大力發展網上支付、移動支付等電子支付工具,即能大大提高服務效率,又能為信用社實現收入的增加。全面改進票據支付模式,建立安全、高效、快捷的集中票據處理系統。借鑒他行票據集中處理的建設經驗,結合農村信用社業務實際,努力探索適合農村信用社建設和發展票據集中處理系統,實現以縣、市或省對提入、提出票據的集中核驗、分發處理,提高支票處理效率,有效防范系統分散核驗引發的支付風險。
三是大力開辦外匯業務。外匯業務是農村信用社新的效益增長點,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和空間。要通過創新思路,搭建平臺,完善外匯貿易融資業務品種,積極開辦進出口押匯、進口開證、打包貸款、提貨擔保等業務,實現外匯業務的快速發展。對優質外匯企業在綜合考慮企業的資信狀況、財務狀況、經營狀況、履約能力以及本年度對外貿易業務量的前提下,按照農村信用社有關法人客戶統一授信管理暫行辦法,在落實擔保的前提下,為借款人核定授信額度和期限,明確授信業務范圍,建立“綜合授信,一次審批,最高額控制,周轉使用”的授信新模式,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