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實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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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摘要】文章闡述了文物保護單位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的必要性,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是法律法規賦予文物保護單位的一項義務,是文物保護單位強化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舉措,是考核文物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力度的原始依據,是實現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化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 消防檔案;建立;必要性;作用
消防檔案是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各個方面工作的詳細記錄,是單位消防工作實際狀況的真實反映,也是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強化有效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發生的一道屏障,更是上級對單位落實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考評中的一大重要依據,是確保文物古建筑安全、提升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規范管理的重要保證。
筆者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就健全消防檔案是文物保護單位之必然簡單加以闡述,以望對同仁有所啟發。
一、文物保護單位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的必要性
文物保護單位所保護的文物古建筑是國家重要的歷史文化遺產,是國家文明的重要標志,它們不僅是古代勞動人民的智慧結晶,也是研究古代社會的寶貴歷史資料,是全人類共同的財富,具有不可再生性。古往今來,我國大量的文物古建筑毀滅無存的歷史事實證明,火災是文物古建筑的大敵,尤其對于木結構的建筑來說,火災的危害是毀滅性的。根據2014 年的統計,全國的123 座歷史文化名城、252 個名鎮、276 個名村、8630 家文物保護單位,3744 個古村寨,基本都是木結構建筑。2009 年以來,全國文物古建筑發生火災1343 起,僅2014 年發生重大文物古建火災事故10 起,比如2014 年1 月11 日凌晨,云南省迪慶州香格里拉縣獨克宗古城發生火災,有1300 年歷史的古城核心區變成廢墟,燒毀242 棟房屋,古城歷史風貌嚴重破壞,部分文物建筑也不同程度受損,財產損失上億。2014 年3 月31 日,山西千年古剎圓智寺發生火災,一場大火將距今千年的唐代古剎圓智寺千佛殿的屋頂幾近燒毀,殿內壁畫也有些許脫落,大火燃燒1 個多小時才被當地消防部門熄滅。最近一次古建筑火災發生在2015年1 月3 日凌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縣南詔鎮拱辰樓發生火災,拱辰樓木構部分基本燒毀,燒毀面積約765 平方米,擁有600 多年歷史的古城拱辰樓,在一場大火中化為廢墟。這些火災事故均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失和影響,火災頻發嚴重危及文物古建筑安全,已成為目前文物安全中“第一大險情”。而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是保障文物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的基礎工作,是做好消防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消防檔案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位置,故此,建好消防檔案非常必要。
二、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是法律法規賦予文物保護單位的一項義務
目前,在消防安全法規體系中,有關健全消防檔案的條款見于《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法規中,即:2009 年5 月1 日起施行的新《消防法》第十七條規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特別是公安部61 號令,2002 年5 月1 日開始實施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第八章專門把消防檔案作為獨立的一章,要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并對消防檔案包括的具體內容、收集范圍、歸檔要求等作了詳細的明確規定。同時,地方消防部門也組織專職檔案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對單位消防檔案建檔類別作了詳細的規定。綜上所述,健全消防檔案是國家法律法規賦予文物保護單位的一項義務,必須將它作為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建好管好。
三、健全消防檔案是文物保護單位強化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舉措
本文所談的消防檔案是指根據公安部第61 號令規定建立的消防專業檔案,其內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建立消防檔案是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各項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的最重要的基礎工作,能督促單位領導干部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重中之重工作來抓,牢固樹立“損害文物安全罪不可赦”的理念,時時刻刻、隨時隨地抓消防安全,履行好消防安全職責,提高他們的責任感和工作主動性。運用消防檔案,便于單位領導、消防管理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熟悉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通過查閱對其進行分析研究,并根據不同時期出現的新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有效地指導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如:在每年的春節、清明節、“五一”“十一”“冬春防”等特殊時期,單位領導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單位工作實際,及時召開動員會,安排部署具體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火方案、滅火處置預案,下發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從上至下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強化全員消防安全責任防范意識;安排好晝夜人員值班,組織各部門聯查,落實消防巡查、檢查、隱患整改工作措施等。以及為了避免因雷擊造成火災事故,在進入雷雨季節前,及時做好避雷檢測工作,雷雨天氣及時切斷所有用電設施電源;為了防止因用火、用電不慎發生火災事故,各用火、用電部位設專人負責,將人名單上墻;進入各寺廟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場地用電設專人管理;各寺廟作為“專題展”展覽場地的殿堂,在陳展、布展前對殿堂內的裝飾品幡條等進行阻燃處理;在冬春季防火期間,各寺廟清理防火隔離帶,寺廟內、外重點部位設專職防火員、制高點設瞭望哨死看死守。強化制度制定到位、人員執行到位、崗位值守到位、巡查檢查到位、隱患整改到位,夯實各時期安全防線,切實預防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增強了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水平。
四、消防檔案是考核文物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力度的原始依據
消防檔案內容直接反映了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對單位及單位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履職情況的評價具有重要的意義。消防安全工作是一個動態過程,時時刻刻都在做,只有將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況和運作過程通過檔案的文字圖片以及臺賬的表格和簿冊來進行詳細反映,才能再現消防安全工作的具體情況,因此,在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評價中,僅僅靠現場是不能夠完整地反映出來的,只能由消防檔案和現場相結合來反映。如:為了督導本單位消防管理工作落實情況,公安消防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經常對單位進行消防安全督查,年底進行考核考評,消防檔案是每年必查的軟件材料,借助檔案資料與現場檢查相結合來評價單位抓消防安全工作力度的大小是每年度主要的檢查方式。特別是在火災事故調查中,消防檔案是最重要的原始依據之一,也是責任認定最有力的依據。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調查手段之一就是查閱消防檔案資料,通過查閱檔案中的歷史記錄,了解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和單位負責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相關原始記載的文件、各種記錄、當事人的簽字、照片等等,都是法律認責證據的基本要素,為火災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責任的界定提供依據。在很多火災事故的調查中,單位及單位主要負責人因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缺乏記載而被追究行政責任、經濟責任乃至法律責任的例子屢見不鮮。同時,它也是考核專、兼職防火干部、檔案管理人員工作情況,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的依據。
五、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是實現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化的有效途徑
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的最終目的是促進文物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確保文物古建筑安全無事故。隨著社會對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問題關注程度的提高,各單位都加強了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視,并逐步使之走上了科學化、制度化的軌道,而建立規范的消防檔案在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也愈顯突出。通過建立健全消防檔案制度,將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工作與單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機結合,可以對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的梳理,進而有針對地制定各類規范、具體、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表格和簿冊,并促使各級管理者按照既定要求落實,最終實現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化、標準化。如:以建立消防設施臺賬為例,在建立時,不僅要有消防設施編號、具置、消防管理責任人,還要有設備檢查表,包括檢查日期、檢查情況、檢查人員、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整改情況等。在實際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其實就是消防設施“三定一表”工作法,即:對單位的所有建筑消防設施實行定編號、定位置、定責任人員和在設備上懸掛放置檢查表的工作方法。從一定意義上說,就是迫使各級管理人員必須一環扣一環認認真真地去落實消防設施檢查和管理工作,達到規范管理的目的。只有建好、管好消防檔案,才有利于強化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朝著規范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
總之,建立健全文物保護單位消防檔案,是推進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標準化建設,進一步規范消防安全管理行為,提升單位消防管理水平,實現單位消防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標準化的一項重要工作。只有建好管好消防檔案,充分發揮消防檔案在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才能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有效控制火災事故的發生,為保護世界文化遺產、提升單位的整體形象、促進經濟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讓古老神奇的文物古建筑煥發出更加絢麗的光彩。
參考文獻;
篇2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北京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的若干規定(試行)
一、總則第一條為落實《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北京舊城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和《北京皇城保護規劃》(以下統稱《保護規劃》),保護古都風貌,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改善居民居住條件,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本市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遷入保護區人口數量控制、居民住房條件改善等相關工作,執行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的保護區是指市政府批準公布的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
本規定所稱房屋包括不可移動文物、房屋、院落等地上物。
本規定所稱保護區居民是指在保護區內有本市常住戶口和正式住房,并且長期居住的居民。
第三條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體現歷史風貌為宗旨,堅持科學規劃,有效保護,有機更新,合理利用,正確處理保護與發展的關系,量力而行,循序漸進,逐步改善居民居住環境。
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保護規劃》要求,拆除違法建筑,降低人口密度,完善市政基礎設施,改善居民住房條件;對符合歷史風貌的房屋進行保護和修繕,對不符合歷史風貌的房屋按照與保護區歷史風貌相協調的原則逐步進行改建。
第四條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的原則是:
(一)保護和恢復保護區的整體傳統風貌,保護歷史真實性,保存歷史遺存和原貌。
(二)落實《保護規劃》與完善基礎設施、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相結合,堅持統一規劃、市政先行、有機更新、循序漸進。
(三)保護區保護與舊城外開發相結合,修繕保護與綜合整治、加強城市管理相結合,降低人口密度。
(四)政府投入和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合理負擔相結合,鼓勵社會各界參與,發揮市場作用,調動多方面積極性。
(五)由區政府結合各保護區實際情況采取不同方式推進實施。
二、落實《保護規劃》的重點和原則第五條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規劃要遵循《保護規劃》,其他規劃如與《保護規劃》存在矛盾的,以《保護規劃》為準。
第六條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與保護區的空間格局、建筑體量、尺度、形式、色彩等傳統特征相協調。
(二)保存胡同肌理、傳統四合院的原有格局。
(三)保存不可移動文物和其他有價值的歷史建筑及建筑構件等歷史遺存。
第七條保護區的各類建筑應按照《保護規劃》分類,采用不同方式進行保護和整治。
(一)文物類建筑應依據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和法規對其進行嚴格保護。
(二)保護類建筑只可按原有建筑格局和建筑形式進行修繕,不得拆除、改建和擴建。如確需對其內部進行現代化改造的,應保留原有格局和外貌。
舊城內被確定為保護院落的,按照保護類建筑進行管理。
(三)改善類建筑應以修繕為主。屬國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門鑒定的危房,可按歷史格局和外貌翻建。
(四)保留類建筑原則上應該保留,需要改建時應恢復傳統建筑形式。
(五)更新類建筑應嚴格按重點保護區的空間格局、建筑體量、尺度、形式、色彩等傳統特征拆除改建。
(六)整飾類建筑應按照保護區傳統特征進行整飾或改建。
第八條保護區應保持原有的胡同格局,原則上不得對胡同進行拓寬,確需貫通或拓寬的,應按《保護規劃》實施。
第九條保護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保護規劃》確定保留的胡同內布置市政管線時,應保持該保護區的傳統風貌,原則上不得改變原有胡同的尺度和走向。
(二)在原有胡同基礎上布置市政管線時,原則上應按規范要求實施,胡同寬度不夠、難以達到規范要求的,經技術規范制定或管理部門確認后,可以采用相關技術措施予以解決。
第十條保護區園林綠化的規劃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須保護歷史名園及其遺存。
(二)由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注冊掛牌的古樹名木和《保護規劃》確定的“準保護類樹木”,須按《保護規劃》落實保護責任。
(三)應采取傳統的綠化形式進行綠化。
第十一條在保護區內,不得擅自設置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標語及宣傳品,不得擅自架設各種管線。
三、組織實施第十二條區政府負責組織實施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主要職責是:制定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計劃;依據《保護規劃》編制保護區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以下簡稱《規劃方案》)和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組織拆除保護區內的違法建筑,積極爭取和運用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專項資金,組織建設或籌集保護區定向安置用房,落實居民外遷等工作;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第十三條保護區周邊及區內主次干道、胡同等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要按照《保護規劃》和保護區風貌保護要求一次完成,由市、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其中,保護區外供水、排水、燃氣、熱力、供電、電信等管線,分別由各專業單位負責落實。保護區內供水、排水、燃氣、熱力、供電、電信等管線及非主次干道整修、綠化等附屬工程建設費用及所涉及房屋的拆遷補償費用(以下通稱附屬工程費),由區政府負責落實。區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實施方案》中參照以下原則和標準確定附屬工程費的分擔辦法:留住的產權人現住房面積部分,可減半分擔附屬工程費;在規劃允許的前提下,留住的產權人修繕后增加的不超過10平方米的廚房和衛生間部分,減半分擔附屬工程費;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住房面積,全額分擔附屬工程費。
第十四條各區政府組織編制的《規劃方案》應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
各區政府組織編制的《實施方案》應包括:房屋及人口現狀,逐幢、院、片的規劃設計及房屋保護和修繕措施,外遷人口數量及相應定向安置用房的位置和規模,留住和外遷政策等內容。在《實施方案》審定前,應邀請有關方面專家論證,并在一定范圍內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居民代表意見。
《規劃方案》和《實施方案》經批準和審定后,應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 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原則上應統一組織實施。在實施之前,應先進行非主次道路整修、市政基礎設施和綠化等附屬工程建設,為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創造條件。在組織實施時,可結合各保護區實際情況,以院落或者若干院落為單位進行,也可以采取土地置換或整合的方式。
第十六條加強保護區綜合整治工作,拆除保護區內違法建筑,落實產權人的保護和修繕責任。由區政府根據保護區居民外遷情況、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實際需要,負責具體組織落實。
第十七條自本規定之日起,保護區應實行遷入人口數量控制性管理,由市公安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具體辦法。
自本規定之日起,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保護區房屋出租出售市場管理。對出租出售的房屋,應依法征繳相關稅費。原土地屬于劃撥的,須按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
第十八條市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區政府開展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結合各區的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計劃,按年度向各專業單位下達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任務。
保護區居民及其所在工作單位和房屋產權單位,要積極配合和支持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
保護區居民屬于廉租住房對象的,可不參加搖號排隊,給予優先配租。
四、降低保護區人口密度的措施第十九條建立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專項資金。在2008年前,根據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年度工作安排,市、區分別按年度安排相應資金,主要用于降低保護區人口密度。其中,市對區的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辦法由市財政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條保護區下列單位或住戶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遷:
(一)需要騰退后對社會開放的不可移動文物內的單位或住戶。
(二)為引入市政基礎設施或道路整修需要拆除房屋的單位或住戶。
(三)恢復建筑物原用途需遷出的單位或住戶。
(四)按照《保護規劃》需要拆除、改建房屋的單位或住戶。
第二十一條根據保護區外遷居民人數、家庭結構情況,各區可申請提供定向安置用房或專項建設用地,涉及有關稅費繳納和房屋銷售管理等按照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各區政府可以結合本區或者各保護區實際情況,根據以下規定確定每片保護區降低人口密度的具體政策:
(一)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保護區四合院后,落實對所購四合院的保護和修繕責任。具體政策按照市國土房管局等部門制定的關于鼓勵單位和個人購買歷史文化保護區四合院若干規定執行。
鼓勵公有住房的產權單位按照《保護規劃》和經審定的《實施方案》有關規定,遷出現住居民,修繕后自用或出租出售。
(二)由區政府組織實施降低保護區人口密度,落實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異地外遷的居民可參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加快城市危舊房改造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辦發〔2000〕19號)第八條規定購買安置住房。具體優惠辦法由各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在《實施方案》中明確。
保護區居民人均原住房建筑面積不足5平方米,并且在保護區外無正式住房的,外遷購買定向安置用房時可按照人均5平方米認定原住房面積。
外遷居民放棄購買定向安置用房的,區政府可參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市政府第87號令,以下簡稱87號令)規定給予貨幣補償。
(三)在有利于保護文物,恢復和保持歷史風貌,改善居民居住環境和住房條件的前提下,各區政府要積極創新工作方式,可采取政府組織、由投資人參照87號令外遷保護區居民等方式。
區政府在審定各保護區《實施方案》時,不得重復使用優惠政策或扶持措施。
五、保護和修繕責任
第二十三條保護區內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和修繕,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北京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二十四條不屬于不可移動文物的非住宅房屋,由產權人承擔保護和修繕責任,承租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
第二十五條不屬于不可移動文物的住宅房屋,由產權人按下述規定承擔保護和修繕責任,承租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
(一)保護區的私有住房,由產權人按照《實施方案》承擔并履行房屋保護和修繕責任。產權人可以出售其住房,出售時同院其他住戶有優先購買權。購買房屋后居住或使用的居民和單位應按照規定對房屋進行保護和修繕。
(二)保護區的直管公有住房,可由留住的承租人按本市房改成本價及有關優惠政策購買后,作為產權人承擔保護和修繕責任。產權單位可以收購承租人的公有住房使用權。經申請產權單位同意,承租人也可以出售公有住房使用權,出售時同院其他住戶有優先購買權。
(三)屬于單位自管公有住房的,可以參照直管公有住房有關規定處理,也可以由產權單位按照《保護規劃》統一對房屋進行保護和修繕。
第二十六條保護區留住居民應當按照《規劃方案》和《實施方案》對房屋進行保護和修繕。
第二十七條保護區留住居民按本規定購買住房涉及的有關稅費,按照職工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規定執行,頒發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的,頒發商品房房屋所有權證。
第二十八條 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應做到改善生態環境,優化能源結構。保護區房屋修繕后,必須使用清潔能源。有關工程項目可享受本市改用清潔能源的優惠政策。
六、拆除房屋的處理
第二十九條為落實《保護規劃》需要拆除房屋的,被拆遷單位和居民應在規定期限內搬出。拆除住宅房屋內的居民可以按照本規定購買定向安置用房,或申請貨幣補償。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按照87號令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第三十條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中拆除交通、公交、綠化、供電、供水、排水、供氣、供熱、電信、郵政、環衛、消防等設施用房,以及當地房屋維修管理用房,應按照有關法規、規章及規劃設計方案安排遷移、還建或者給予適當補償。其中,拆除熱源時,組織實施單位應按照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將熱用戶并網或新建其他熱源。在還建的用房交付使用前,應先建臨時用房,確保修繕、改建區毗鄰單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三十一條在拆除保護區房屋時,經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有價值的建筑構件,應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指定有關單位收存保護。
七、保障和監督第三十二條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支持區政府組織實施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
第三十三條建立保護區可持續發展的保護機制。市、區規劃、文物和國土房屋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保護區房屋保護、修繕、轉讓等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對未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單位,要依法追究其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保護區房屋產權人和承租人均應按照本規定保護和修繕房屋,居民所在單位或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要予以督促落實。對不按規定進行房屋保護和修繕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篇3
一、今年,爭取文化活動中心動工興建;做好博物館館內展廳布置并投入使用;做好體育館前期準備工作。
二、通過舉辦廣場文藝晚會、節日文化活動、民間藝術展演等方式,開展豐富多彩主題宣傳活動,滿足廣大群眾的文化需求。在去年成功舉辦首屆農民文化節的基礎上,今年,我們將舉辦全縣農民樂隊匯演等活動。
承辦3月份茶葉節文藝晚會和開展“送戲下鄉”活動。今年,要圍繞縣重點工作,開展“文藝宣傳”演出,全年計劃送戲130場左右。
三、推進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重點做好*大院修繕工程;在建立*高腔傳承基地的基礎上,繼續建立道惠夫人戲等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基地建設。
四、全力抓好鄉村兩級文化基礎設施建設。今年,爭取*等鄉鎮文化站建設完工并投入使用,*等鄉鎮文化站動工興建;對村級文體活動室的樂器、音響等硬件設施給予增添。
依托農村黨員遠程教育網絡,逐步建立村級服務點,拓展共享工程的覆蓋范圍。
五、繼續開展文化進社區等活動。以節慶活動和廣場活動為重點,以企業文化為依托,與校園文化、家庭文化相融合,開展文體活動。
抓好文藝創作及體育創新。力爭創作一批立足民間、生動鮮活的文藝精品;拓展體育活動內涵,充分將體育活動與部門、企業“聯姻”,整合資源,使體育活動開展的廣度和深度得以進一步深化。
縣文廣局將組織培訓鄉鎮文化員、農村民間藝人,挖掘一批民間傳統文化藝術精品。
六、按照文物普查實施方案,繼續做好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掃尾工作。在此基礎上,調整充實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保護點,篩選一批有價值有影響的文物精品,申報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名錄。
公布省、市、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完成一批重點文物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做好文化遺產與旅游開發的結合,增強*文化的影響力和競爭力;進一步整理和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并利用各種平臺加以推廣。
七、做好網絡文化市場監管工作,嚴厲查處接納未成年人等違規違法經營行為;積極開展掃黃打非工作;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努力推進政府部門及企業軟件正版化工作;同時抓好文化市場審批工作,促進文化市場繁榮有序;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八、開展“送書下鄉”活動。在全縣20個鄉鎮均設立圖書流通站,設立村級圖書流書室20個,為文化示范戶送去圖書。
篇4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文物保護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認真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通過文物部門和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強化消防安全監管,進一步督促文物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責任主體意識和防控火災的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國家文化遺產安全。
二、時間安排
××*年*月××日--××年××月××日
三、檢查范圍
本次檢查的文物單位包括: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是古建筑、近現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館、紀念館等文物收藏單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護工程施工現場等。
四、檢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國家文物局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管理辦法》;
國家旅游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家文物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國宗教旅游場所燃香活動的意見》。
五、檢查內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崗位職責情況
1、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機構或者管理使用單位,博物館、紀念館等文物收藏單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護工程施工現場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較遠,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專職或兼職消防隊伍;
3、是否明確崗位職責,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簽訂責任書。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檔案建立情況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防火巡查、檢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
火災隱患整改;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
專職和兼職消防隊的管理;
火災應急預案演練;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等。
2、是否按規定建立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是否完整、規范。
(三)消防設施設備及其使用情況
1、是否按相關要求安裝火災報警和滅火設施、設備;
2、是否按相關要求配備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和完好、有效情況;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設施建設和使用情況;
5、是否設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設施設備是否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設施運行情況。
8、職工對消防知識的掌握,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操作使用情況。
(四)消防安全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1、消防安全預案是否科學、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五)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情況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檢查和抽查情況;
2、對火災隱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護單位是否被用于生產、經營或者娛樂場所;
4、古建筑之間或毗連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亂建情況;
5、古建筑保護范圍內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六)用火用電管理情況
1、是否按規定規范文物保護單位內旅游、宗教活動等用火、用電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電行為;
2、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寺廟宮觀是否按相關規定和要求,規范燃香活動。
3、古建筑內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敷設是否規范,是否定期檢測。
(七)其他文物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六、組織實施
消防安全檢查主要采取各文物單位自查自改、地方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與公安機關聯合檢查、國家文物局與公安部重點抽查的形式組織實施。
(一)自查自改
由各文物單位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進行全面自查,分析查找消防安全隱患,針對消防安全隱患,認真組織進行整改,并及時將自查及整改情況報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
在文物單位消防安全集中檢查期間各文物單位要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練。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演練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要做好書面記錄備查。
(二)聯合檢查
由縣級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聯合組成文物單位消防安全檢查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文物單位實施聯合檢查。對重大文物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的重大問題向當地政府報告或通報,并作為文物消防安全隱患整改重點督辦單位進行跟蹤督辦。
(三)匯總上報
檢查工作結束后,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對本轄區內文物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形成檢查報告,并于2011年3月15日前分別以書面形式報國家文物局和公安部。
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本轄區內被公安機關確定為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重點博物館進行統計,填寫《文物系統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統計表》(見附件),隨檢查報告一并報國家文物局。
(四)重點抽查
國家文物局與公安部聯合組成檢查組,適時對全國各地文物單位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和重點文物單位消防安全防范情況進行抽查,并將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七、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預防和減少文物單位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國家文化遺產安全,是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責。各地要充分認識當前做好文物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成立文物單位消防安全聯合檢查工作機構,制定詳細、周密、具體的檢查工作計劃和措施,切實做到責任到人,檢查到位,務求實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確保取得實效
通過本次檢查要切實摸清文物單位消防安全的底數,督促文物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成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研究制定科學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堅決依法督促整改,切實提高文物單位的火災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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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為黨的十八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深入排查整治火災隱患,有效提升火災防控能力和水平,確保我縣文化市場和系統內重點部位、重點場所的平安穩定。
二、組織機構
成立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黨的十消防安全保衛戰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局屬單位負責人和機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消防安全保衛戰的組織協調、信息傳遞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副局長兼任。
三、工作任務
(一)夯實火災防控基礎。持續深化“清剿火患”戰役,結合“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化火災隱患治理。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公共文化場所、歌舞娛樂場所、網吧、出版物經營場所、印刷企業和文物保護單位等場所開展全面消防監督檢查,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設施不符合要求,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電氣線路破損等火災隱患。國慶期間以文物保護單位為重點,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檢查。十召開前夕和召開期間,重點對公共娛樂場所進行集中檢查,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
(二)增強滅火救援能力。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要組織娛樂場所、文物保護等單位開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練工作;局屬單位有獨立樓院的必須組織消防安全演練,以提高火災應急救援能力。
(三)深化消防宣傳培訓。各單位要以消防宣傳“五進”為載體,組織實施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宣傳活動,組織消防志愿者開展社會消防宣傳教育等志愿活動,在娛樂場所、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落實消防宣傳“三提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應組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進行專門培訓,提高經營者的自主消防管理能力。局屬單位要組織干部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階段(9日27日至9月28日)。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建立工作機制,召開專門會議,逐級動員部署,落實工作任務、責任、措施。
(二)實施階段(9月29日至9月30日)。統籌推進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滅火救援演練等工作。各單位按照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落實各項工作。
(三)攻堅階段(10月1日至黨的十閉幕)。十開幕前,各單位要專題分析消防安全形勢,針對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查漏補缺,開展攻堅行動,強化督導檢查,確保各項火災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四)總結階段(黨的十閉幕后5日內)。各單位對消防安全保衛戰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局將通報各單位消防安全保衛戰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黨的十是我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舉國關注,舉世矚目。各單位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十消防安保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作為十安全保衛的重要組成部分,周密部署,確保全勝。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的責任,把這次消防安全保衛戰放在當前工作的首位,迅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切實采取果斷措施進行治理,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檢查不合格,以及被公安消防部門依法查封、責令停產停業的文化經營場所,應予以取締或吊銷文化經營許可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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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完成情況
多年以來,本人認真調研旅游資源,為開發民俗旅游出思路,為旅游突破發展蓄勢奠基;依法加強文物管理保護工作,確保文物安全無事故,促進文物旅游產業又好又快發展。
(一)文物保護工作。五年來,我配合局長以抓好基礎設施建設為前提,一是修建了周陵仿古圍墻,維修和彩繪了周陵牌樓,對景區進行了綠化和整修,二是申報《唐順陵整體保護利用規劃》并通過國家局評審。三是參與編制了防洪防水方案;四是積極參與編制規劃大綱。
(二)依法加強文物管理,確保文物保護事業健康發展。一是嚴格審批制度,加強對轄區取土場、磚瓦窯廠及基建工地的管理力度,要求其嚴格履行文物勘探手續,嚴格登記審批程序,確保審批全部符合政策法規要求;二是加強對經營者的法規學習培訓,每年舉辦培訓不少于2期。對一些共性和容易忽視的問題的處理,組織經營者聽證討論,讓經營者在接受處罰時受到教育;三是創新管理,建立長效機制,發揮文物保護工作聯合執法牽頭作用。牽頭建立了與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每年組織一至二次聯合執法和專項檢查,形成了一季一次細查,一月一次巡查,一周一次抽查的監管模式,此做法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門的肯定。
(三)旅游開發工作。協助局長工作并抓好分管的旅游工作。一是在全區開展旅游資源普查,在深入調查,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編制了《旅游》圖冊;二是結合“創優”任務指標體系,制定了創優工作實施方案并細化分解了任務提供給區委、區政府;三是搶先主動編制秦遺址保護總體方案項目列入全國“100個大遺址”開發建設重點;四是邀請省內外有資質的旅游規劃設計單位策劃制定全區旅游總體規劃。五是先后組織旅游項目,旅游商品參加了旅游推介會、西洽會、旅博會,在省市等節會制作了宣傳冊10000份,在各種節會上發放宣傳推介。
在以上工作開展中,本人一是積極向上級爭取與相關部門協調溝通;二是潛心思考提出策劃創意;三是主持并親自參與項目編撰,制定方案,所有的項目背景、規模程度可以說了如指掌;四是重大活動、執法檢查親自部署,帶人參加。
二、個人履職情況
任職以來,我能夠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團結文物旅游系統的干部職工兢兢業業,克難奮進,積極主動尋求發展空間,為文物旅游事業繁榮發展,突破發展,不斷努力著。
(一)注重學習,著力提升工作水平和履職能力。全面學習領會十七大報告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重點學習掌握文化旅游產業政策法規。撰寫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幾點思考》在《城市規劃》雜志中發表。
(二)抓工作重點,全力組織實施。為適應加快發展,突破發展的需要,近年我們自加壓力,提出了依托一個載體,尋求三大突破,完成了工作的年度目標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年終各項考評指標均全面完成。今年,我們又提出了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三為”主題實踐活動為旗幟,認真貫徹區委十六屆六次全會精神,以項目建設為抓手,以文物保護體系建設、旅游基礎建設、干部隊伍建設為重點,做好十項工作,從而推進文物旅游事業跨越式發展,旅游開發新突破的工作任務目標。鳳凰臺、周陵古建維修是我區也是全市一個較大的古建維修工程,從方案設計到報批開工建設,我多次到省市主管部門匯報,親自到十幾個部門咨詢請教,提出了“操作不違規,工程不吃虧,維修不留遺憾”,使這項工程當年立項審批,當年招標開工,主體維修將于本月底結束。
三、樹立公仆意識,勤政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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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
收到市府相關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視,局黨組書記、局長某迅速召開了黨組成員會議,研究貫徹落實工作。并于一月九日指示成立了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集中開展文化娛樂場所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導、督促全市文化娛樂場所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開展。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黨組副書記某同志擔任,副組長由某、某同志擔任,成員由某、某等同志以及各鎮文化站站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某同志兼任。并設立辦公室聯系電話:某某某。
二、精心部署方案,明確職責分工。
一月十日,我局精心制定好《某市集中開展文化娛樂場所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經領導簽發,以2007年局第一號文的形式--《關于印發<某市集中開展文化娛樂場所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文廣新[2007]1號),下發至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下屬各單位、各鎮文化站。
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我局首先明確好職責分工,各有關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管轄內普查整治工作的指導、督查。具體分工如下:
(一)綜合執法隊:負責城區內所有文化娛樂場所(包括禮堂、影劇院、夜總會、歌舞廳、音樂吧、卡拉ok廳、游樂(藝)廳、網吧、保齡球館、演藝廳、體育健身中心)以及古建筑和文物保護單位的普查整治工作。
(二)各鎮文化站:負責本鎮所有文化娛樂場所(范圍同上)以及古建筑和文物保護單位的普查整治工作。
(三)電影發行中心:負責本單位(含影劇院)所有場所的普查整治工作。
(四)圖書館:負責本單位所有場所的普查整治工作。
(五)博物館:負責本單位所有場所的普查整治工作。
(六)粵劇團:負責本單位所有場所的普查整治工作。
(七)文化館:負責局館、文聯大樓的普查整治工作。
三、召開各級會議,貫徹傳達精神。
為迅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真正把某市集中開展文化娛樂場所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我局在一月份連續召開了多次各級會議:①一月十二日,由領導小組組長某主持召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全體成員會議,部署普查整治檢查工作;②一月十六日,召開全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各下屬單位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參加,布置各單位在這次火災普查整治工作中的任務;③一月廿四日,召開全市文化站長工作會議,在會上,領導小組組長某詳細布置了各鎮文化站的具體任務,并再三強調,春節將至,各鎮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文件精神;④一月廿六日,召開全市網吧業主會議、電子游戲機場所經營業主會議,向各位經營者傳達了市府文件及我局文件精神,要求各位業主迅速開展自查自糾,落實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
四、部署檢查力量,落實人員培訓。
貫徹落實這次專項火災普查整治活動,關鍵是要落實檢查、督促整改。我局認真組織好檢查力量,集合了綜合執法隊、文化市場股、辦公室共14人,分成兩個檢查小組,一隊由領導小組組長、局黨組副書記某帶隊,另一隊由領導小組副組長、綜合執法隊隊長某帶領。
按市文件精神,這次普查整治的重點有三方面:(一)設施方面: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缺少、損壞以及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等問題。(二)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不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等問題。(三)規劃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設施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等問題。為抓好普查,我局又專門對檢查小組成員進行了消防知識培訓,并要求檢查人員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逐一填寫普查登記表。
五、全面落實檢查,確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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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隊伍,明確職責。為確保文物普查工作在我縣扎實有效地順利開展,我縣成立了以文化局薛局長為主任,原縣衙博物館老館長王家恒同志和文化局主任科員馬建鎖同志為副主任的內鄉縣文物普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文物辦,負責協調指導全縣普查工作。抽調縣衙博物館、文化館有關業務骨干組成普查隊伍,并對這些人員進行統一管理,統一考勤。專門騰出兩間辦公室,安裝了空調、電話,配備了辦公設備。建立建全縣、鄉、村、組文物普查網絡,各鄉鎮都已建立了文物普查領導小組,每個村、組也都確定了一名副職做為這次文物普查的骨干或聯絡員,使普查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得到全社會的共同關注和參與。同時,我們今年爭取到縣財政普查經費3萬元,為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基礎。
二、加強培訓,夯實基礎。利用縣文化工作會議的召開,我們按照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標準、要求,對全縣各鄉鎮文物普查專干、文化中心主任進行培訓。其次,為了便于各鄉鎮更好地開展工作,我們把有關文物普查的文件、要求、標準、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登記表和現已掌握的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分別下發到各鄉鎮。同時,我們還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鄉鎮的文物普查進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點難點問題。
三、鍛煉隊伍,培養人才。由于我縣的文物工作當前正處于青黃不接和新老交替的關鍵時期,因此,我們把這次文物普查工作做為我們培養人才,鍛煉隊伍的首要目標。人人頭上有任務,個個肩上有壓力,每個同志負責2-3個鄉鎮的普查工作,負責所分管鄉鎮的復查認定和新發現文物的所有文字資料,并且要求每個同志增強責任意識,堅持高質量高標準來完成。目前,全縣16個鄉鎮的普查工作任務已全部分解到每個同志。
四、核實認定原有已知的文物點和在普查中新發現的文物點相結合。我們這次文物普查工作距上次已有20多年,這20多年正是我縣經濟建設大發展時期,原有的文物保護單位生存環境也已發生了很大變化。因此,我們借此普查機會,對原有的保護單位逐個進行核查認定,對新發現的文物點,要求每個同志積極搜集有關資料,一是查檔案、查縣志、查鄉志,二是深入鄉村,走訪離退休老干部、老教師、老村長和名家后代,三是尋訪保存下來的石碑上,從石碑上去尋找實物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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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的意義和目標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文物普查是國情國力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保歷史文化遺產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區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基礎工作。開展文物普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動文物的數量、分布、特征、保存現狀、環境狀況等基本情況,將有利于科學制定我區文化遺產保護的長遠規劃,有利于培養鍛煉文物保護隊伍,增強全民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對于進一步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充分發揮文物在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對于整合國土資源和促進國民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文物普查,總體評價我區不可移動文物現有的生存狀態及發展趨勢,為建立科學有效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提供依據;為建立我區不可移動文物檔案標準化、動態管理創造基礎條件;為建立具有現代化科學素養的專業隊伍,提高工作人員科學知識、專業技能和管理水平創造條件;協調文物管理部門和政府各相關部門的關系,提升我區文物保護的科學水平,使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格局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普查的范圍和內容
此次文物普查的范圍是我區行政區域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其中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等六大類文物。
普查以調查、登錄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為重點,同時對已登記的13處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查。
普查登錄的內容是:每處不可移動文物的名稱、位置、地理坐標、年代、類別、數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況;文物本體的保存情況和損毀原因;文物周邊的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現狀以及文物的所有權屬和使用管理情況等信息、資料。調查中應同時測繪文物線圖、攝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標本以及其他相關資料,一并進行登錄。
三、普查的組織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確定普查的組織方式。
(一)組織機構
成立*區第三次文物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文化局,辦公室主任由孟廣喜兼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普查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組織開展全區的普查工作,負責普查的日常工作和具體協調;
2、制定普查方案,組織實施各階段工作;
3、舉辦普查人員培訓班;
4、對各街鎮鄉的文物普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和質量抽查;
5、組織普查檔案的建檔備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數據庫;
6、完成普查工作總結,向市文物普查領導小組提交普查工作報告;
7、編制普查經費預算。
(二)普查隊伍
1、由區文化局抽調有關人員組成區文物普查隊,對我區已登記的13處不可移動文物和區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復查,按普查的技術標準和需求登錄全面內容。
指導、配合文化站深入農村、社區,做好文物線索的收集整理工作,了解工作進度,對普查進行督促檢查和質量抽查、收集各普查組的所有資料,做好整理及建檔工作。
2、各街鎮鄉成立由文化站干部為骨干的文物普查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企業、學校、部隊等單位的文物普查工作,以召開座談會,走訪知情人、老年人等形式收集文物線索,配合區普查隊進行田野調查,做好相關資料、信息的登錄工作,報區普查隊存檔。
(三)部門職責
1、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積極組織動員本部門、本系統的有關單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門做好普查工作。
提出本部門參加文物普查的工作方案和措施,通知本系統各單位執行。協助文物部門研究解決普查中涉及本系統的重要問題。
2、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提供本系統管轄范圍內的文物線索,配合普查隊、組進行調查登記。協同做好普查文物的安全和保護工作。普查中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保護。
3、公安、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普查文物安全。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設活動,包括工業、交通和水利設施等大型基本建設項目,均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此次普查的有關規定。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損文物安全的行動。
四、普查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按市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的文物普查方案和工作計劃組織實施。
(一)統一標準
普查實施標準化管理,執行由國務院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統一的普查規范及技術標準。規范和技術標準包括:
1、《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登記表》和《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記表》及其著錄說明。
2、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的技術標準,包括文物的認定標準、分類標準、定名標準、年代標準、計量標準。
3、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信息、資料的采集、存儲、匯總、建立檔案和數據庫的規范。
(二)突出重點
1、以全面調查、登錄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為重點,對于已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主要調查其文物本體的現狀和文物的周邊環境狀況。
2、在全面調查、登錄各類不可移動文物的基礎上,應重視鄉土建筑和建筑群的調查登錄。重視具有典型價值的近代工業建筑、金融商貿建筑、文化教育和醫療衛生建筑、水利設施、林業設施、交通道路設施、軍事設施等行業性質文化遺產,以及各種風格、流派、形式的近現代代表性建筑的調查登錄。
(三)全區匯總
普查以區為基本普查單元。田野調查的組織,文物信息、資料的采集、匯總、上傳,普查檔案的建立,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的編制等均以區為單位。
五、普查的時間與實施步驟
(一)普查的時間和標準時點
*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從*年4月開始(已先期部署),到*年12月結束。普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普查標準時點為*年9月30日。
(二)我區普查的步驟
1、第一階段:至去年5月前,主要任務是成立普查領導小組,制定普查方案,部署全區文物普查工作,測算普查經費,組建普查隊伍,組織培訓等。
2、第二階段:去年5月至*年12月,主要任務是以區普查隊和各普查組為單位實地展開文物調查和信息數據登錄工作,普查數據資料邊采集、邊整理、邊審核、邊建檔。
(1)普查隊、各組根據國家文物局下發的普查規范和技術標準對所負責地域內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現場勘查、測量、標本采集、繪圖、拍照、錄像等,認真做好文物數據和相關資料的采集和登記工作。
(2)及時整理、錄入調查資料和信息數據,普查隊負責人負責審定,要保證資料、信息和各項原始數據真實完整。
(3)普查數據、資料定期上報。區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向市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普查電子數據、資料和普查進展情況報告。
(4)普查數據、資料的紙質文檔在野外調查結束后,以區為單元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3、第三階段:*年1月至*年12月,主要任務是進行調查資料的整理、匯總、數據庫建設并上報市領導小組審核。
六、普查數據和資料管理
普查數據和資料,由進行田野調查的普查組調查、登錄,由普查隊審定,市和區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分級管理。
普查隊、組在田野實地調查中,應根據有關規范和標準,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認真調查,如實準確填寫《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登記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記表》的各項內容,確保基礎數據的完整性、真實性和科學性。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和數據,如有上述情況發生,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普查資料和數據涉及國家秘密的,應履行保密義務,如發生泄密事件,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區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普查結果,負責建立本行政區的文物普查檔案,并報市文物局。
七、普查的經費
文物普查工作四年經費總計*元,所需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區財政預算,按時撥付使用。區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按照國家財政制度規定,加強普查經費的管理,專款專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確保資金使用的規范、安全、有效;同時,要加強對普查設備的登記、使用與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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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縣文化遺產資源現狀和保護情況
(一)資源現狀。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方面,現已完成收集和整理的有傳統戲曲、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民間美術、民間故事等5類21項,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山二黃劇種、向壩民歌、民間刺繡等。在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方面,現有館藏文物3680件,其中國家二級文物2件、三級文物31件,較為聞名的有東坡硯、魯班經等。現已列入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38處,其中古建筑14處、古遺址9處、古墓葬8處、古石刻4處、革命文物保護單位3處。
(二)全縣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情況。
1、領導重視,保護機構健全,為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建了文物管理所、專家委員會和保護中心等文化遺產保護專業機構,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和專業機構負責推進的工作格局。
2、精心組織,文化遺產普查和挖掘、整理工作全面推進。制定并完善了《普查工作實施方案》,組建專班開展全面普查工作,摸清了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情況,收集、整理了山二黃劇種、向壩民歌、竹溪高腔皮影戲、民間故事、民間諺語、民舞、民樂等21種保護項目。同時,成立了縣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方案,培訓了專業人員,目前,已全面做好文物普查基礎性工作,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3、認真規劃,積極爭取,文化遺產申報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縣文體局組建了申報工作專班,對重點項目開展了國家、省、市三級文化遺產申報工作。年,慈孝溝“采皇木摩崖石刻”被列入全國第六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年月,山二黃劇種被列入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竹溪皮影、竹溪民歌、向壩民歌被列入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關埡楚長城、中峰甘宗祠已列入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4、突出重點,強化措施,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取得顯著成效。一是加強了山二黃和向壩民歌等重點非物質文化遺產擁有者和傳承者的“人”的保護。明確山二黃縣級傳承人15人,初定楊振武等5人為省級傳承人。明確向壩民歌縣級傳承人14人,市級傳承人4人。二是加強傳承人才的培養。年,先后在竹溪教師進修學校(現應用科技學校)、十堰藝術學校開辦了山二黃專業班,在全縣選拔了20名藝術生,定向委培三年。三是搭建平臺,培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的“生態”環境。開展民間藝術進課堂、送節目下鄉和舉辦文藝比賽等形式,提升民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四是打造精品、彰顯特色。近幾年來,山二黃劇團精心編排,使一批山二黃戲陸續登臺上演。山二黃《村官拜師》、《云端飛歌》等10多個地方戲劇榮獲省市獎項。目前,正集中精力、物力和人力復排傳統戲《清風亭》·趕子選場,擬于10月份參加全省首屆地方戲曲藝術節。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保護經費匱乏。因缺乏經費,至今無法對竹溪火龍、竹溪刺繡、九佬十八匠等大批項目進行挖掘和整理,既影響項目申報,也影響其搶救、保護和傳承。向壩民歌被譽為中國古漢民族“活化石”,可申報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因無項目申報資金,至今仍為市級。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因經費尚未落實,至今調查工作無法開展。采皇木摩崖石刻雖被列入國家級重點保護文物,但要爭取國家保護經費,須聘請省以上專家組設計、編制保護方案,規劃設計費為20—35萬元,因經費問題,此項目至今擱淺。
(二)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一是博物館、文物庫房設施設備十分簡陋,消防設施非常老化,文物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二是山二黃雖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但山二黃劇團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幾十年未新建房屋、未添置辦公和演出設施設備,辦公條件十分落后,影響工作正常開展。
(三)專業隊伍力量薄弱。一是文物管理人員不足。縣文管所編制3人,擔負著縣內38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檢查巡視,還擔負著日常公文處理、文物檔案整理、庫房安全、野外考古等工作,現有人員不足極大地影響了工作進度。二是山二黃劇團人員現狀已成為制約山二黃劇種傳承與發展的“瓶頸”問題。表現為專業演出人才匱乏,引進、培養后備人才力度滯后,演出人才青黃不接,現有在崗演職人員年齡結構偏大,演唱山二黃傳統戲專業人員少,重大活動、節慶演出劇團自身無法獨立承擔演出任務。
(四)文化遺產保護現狀令人擔憂。一是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瀕臨滅絕。非物質文化遺產大多數寶貴資料是靠口傳心授傳承的,擁有這些資料的民間藝人年齡日趨老化,口傳心授傳承顯得后繼無人,這些遺產處于瀕危,若不加緊搶救,面臨的是滅絕。二是部分文物保護單位安全情況值得憂慮。如水坪唐代“白云劍跡”因山體自然崩塌被毀;部分古墓葬碑因缺乏保護而風化受損嚴重;隨著潘口電站工程的上馬,新洲鄉、兵營鄉等地淹沒區內將有文物保護單位被淹沒,如何保護好這批文物是擺在眼前的大事和難題。
三、文化遺產保護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縣人民政府和文化部門要將文化遺產保護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建議成立竹溪縣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掛帥,鄉鎮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定期研究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大問題,統一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同時,建議縣政府盡快出臺“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意見”,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定期通報制度、專家咨詢制度以及公眾和輿論監督機制,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
(二)搞好規劃,科學推進。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針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針,堅持依法和科學保護,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與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科學推進保護工作。要盡快組織完成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物普查工作,進一步摸清全縣文化遺產本底資源。在此基礎上,科學編制《竹溪縣文化遺產保護總體規劃》,并結合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計劃編制中期規劃,按照中、長期規劃如期推進項目申報、搶救、保護和發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