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計算方式范文

時間:2023-12-14 17:46:1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失業保險金計算方式,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失業保險金計算方式

篇1

不管是早期的《失業保險條例》還是近年的《社會保險法》,我國失業保險法的性質主要為“保障型”立法,其功能定位為保障失業者的基本生活,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失業問題。日本國會在1974年通過的《雇傭保險法》,在原有《失業保險法》基礎上作出重大性質調整,新法明確指出“在謀求工人原有的生活安定的同時,使求職活動容易進行,促進其就職并有助于工人職業的穩定,從而預防失業,增加雇傭機會,改進雇傭的結構,開發和提高工人能力,增進工人福利。”對比舊的失業保險法,日本的雇傭保險制度開始強調失業保險法在促進就業方面的功能。由此可見,隨著時代的發展,失業保險的功能定位逐步從失業保障轉向促進就業。

2我國失業保險法促進就業效應弱的原因

2.1失業保險給付水平低我國失業保險法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例如《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明確規定,北京市的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為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90%。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失業人員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的70%計算。對比我國以最低工資為標準,國際上多以失業前的工資為標準,且失業保險金占失業前工資的比例一般為中等以上。例如德國失業保險制度規定,若失業者家庭中有至少一個18歲以下的孩子,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為純工資的67%,反之,則為60%。參考圖1,可以發現2001—2010年我國職工年平均工資呈現穩步上漲趨勢,而各年平均每個失業者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額上漲并不明顯,并且與職工年平均工資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數據計算的各年平均每個失業者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額占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比,不僅與國際標準相差懸殊,還呈現出不斷下降趨勢。這說明我國的失業保險法的給付水平至多保障失業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無法彌補失業者尋找工作的搜尋成本,也沒有多余的資金用于提高人力資源素質,對于失業者再就業的激勵較小。此外,上述我國失業保險的給付水平只是針對城鎮職工,而農民工在失業時只能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其待遇相較城鎮職工要更低。以浙江省為例,一次性生活補助按照不低于相同繳費時間的城鎮職工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總額的百分之四十確定,繳費滿一年,領取兩個月失業保險金,一年以上部分,每滿八個月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假設一個在杭州就業的農民工三年合同期滿失業,那么該農民工可一次性領取五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目前杭州市最低工資為1470元,城鎮職工每月可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為最低工資的70%,即1029元,該農民工一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額為1029*40%,即411.6元,其一次性補助金為411.6*5,即2085元。如果該農民工在短期內不能就業,就可能在失業地發生生活困難。并且農民工在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后,無法享受政府提供的再就業培訓及補貼。

2.2給付期限長我國失業保險的給付期限按照勞動者失業前所在單位和個人累計的繳費年限來確定。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領取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最長二十四個月。我國失業保險的給付期限,遠遠長于世界上其他國家,比如日本根據投保的期限,給予了17周到52周不同的失業保險給付。英德兩國的失業保險周期最長為一周年,且對不服從政府就業安排的失業保險者采取降低失業標準的措施。領取期限過長對就業效應帶來的影響在于:一、恰恰滿足了具有自愿性失業傾向群體的心理;二、有些失業者邊領取失業金邊自由就業,即隱性就業;三、根據工作搜尋理論,失業者的再就業率與搜尋強度成正比,和保留工資成反比。搜尋強度指失業者尋找工作的努力程度,以接觸空缺崗位的頻率衡量,保留工資指失業者愿意接受一份工作的最低工資。工作搜尋模型表明失業保險給付期限過長會對再就業產生抑制效應,即提高了失業狀態的“價值”,降低失業者的搜尋強度,提高了失業者的保留工資,從而使失業者在失業早期的再就業率下降。雖然就長期來說,過長的支付期限會提高失業者被雇傭的價值,在失業保險期限即將到期時,失業者為了將來能重新獲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資格,會在這段即將到期的時間內積極尋找工作,導致失業者脫離失業的概率會急劇增加,即所謂的資格效應,但是此種再就業形式并不穩定,包含投機成分,且無法達到就業結構的優化,不是我國再就業政策所追求的。所以,總的來說,過長的失業保險給付期限給就業帶來的影響弊大于利。

2.3給付條件及停領條件不合理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及二十一條,農民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為: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一年,本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經辦機構根據時間長短,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而根據國家統計局(2011)《城市農民工生活質量報告》數據顯示,10%的農民工簽訂了長于兩年的勞動合同,7.91%的農民工簽訂了1-2年合同,75.68%簽訂了9-12個月合同,多為短期合同,所以,對大部分農民工來說,連續工作滿一年的給付條件過長,許多農民工受此條件的限制無法領取失業保險。而農民工的知識技能通常較弱,工作機會較少且多集中在勞動密集型產業,是最需要失業保險來促進其再就業的群體,并且靈活就業逐漸成為就業市場的常態及擴大就業的重要途徑,讓農民工如此龐大的靈活就業群體游離在失業保險體系之外,有失公平。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失業保險有七個停領條件,其中第六條: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屬于軟性條件,有無正當理由的鑒定完全依賴于社保經辦部門的主觀判斷和經驗,易引發道德風險,部分失業者會利用該條款,拒不參加工作,靠失業保險金度日。同時停領條件中的第一條:重新就業,只能約束重新簽了勞動合同的人,無法約束隱性就業人群,造成部分群體邊領取失業保險金邊就業。隱性就業一方面會對我國失業率的統計造成影響,造成失業規模被高估;另一方面,會造成再就業工作效率損失。在失業群體中,包括自愿性失業、隱性就業、生活困難群體,在這三個群體中,再就業措施對生活困難群體帶來的效用最大,但由于政府難以區分生活困難群體和隱性就業群體,所以部分再就業補貼或是培訓被提供給隱性就業群體,引起再就業工作效率的損失。

2.4統籌層次低失業保險條例第七條:失業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的統籌層次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自定。據筆者對全國個省市失業保險條例的觀察,我國失業保險普遍實行市、縣級政府統籌管理體制。低層次的統籌層次阻礙了勞動力的流動,不利于失業者的再就業。其原因在于:失業保險的支付標準以一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而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差異較大,即使在一個省的各縣市也存在差異,失業者從最低工資標準較高的地區轉移到標準較低的地區求職時,會遇到待遇損失的情況,為避免失業保險金支付時的福利損失,失業者可能選擇在原就業地領取失業保險金。

3發揮我國失業保險法就業效應的法律調整

3.1針對給付水平和給付期限的調整首先,改變給付水平必須從源頭開始,即先改變繳費率。我國失業保險法規定,雇主按企業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農民工個人不用繳納。這一費率同發達國家相比,明顯偏低。繳費率偏低也直接導致了失業保險的給付水平偏低。所以,筆者建議將目前失業保險繳費率提高到5%,企業和個人均按2.5%繳費,允許各統籌區域根據實際情況調節;對于個人繳費部分,取消農民工個人不繳費的規定,設立最高繳費工資及最低繳費工資作為繳費的上限及下限,高于上限工資的按上限工資為基數繳費,低于下限工資的以下限工資為基數繳費。考慮到農民工總體工資水平偏低,所以對其取消設立繳費下限工資的規定,而是以實際工資為基數繳費。此外,農民工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實施需要配套制度,即對其實施選擇性失業保險制度:在城鎮就業的農民工,由其本人選擇,養老保險關系可以留在城鄉居民保險關系內,或者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但都必須參加失業保險,享受同等待遇。取代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就必須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其次,在繳費率提高的基礎上,改變以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算失業保險給付,改為以當地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但就長期來看,應建立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方式,具體公式參照養老保險,體現繳費水平越高,給付水平就越高的制度理念。針對農民工群體,取消一次性補助的規定,將其納入城鎮職工失業保險體制,待遇計算方式同上。最后,在給付水平提高的基礎上,將失業保險的最長給付期限縮短至一年。并在給付期限開始之前設立一個等待期,等待期的設立應適度,根據國際勞工會議(1988年)的建議,等待期應在七天之內,所以建議我國設立一個七天的等待期。在等待期內,社保機構可以對申請失業保險者進行資格審查,防止冒領,職業介紹部門可以對失業者進行求職登記,并且在這個時期,由于失業者無任何收入,會加強尋找工作的搜尋強度,實現再就業的可能性較大。

3.2針對給付條件和停領條件的調整對于給付條件,考慮到農民工簽訂的多為短期合同且流動性較強,將農民工需連續繳費滿一年的規定改為連續繳費滿6-9個月,實際操作時可根據各地統計數據作調整。對于停領條件,針對第六條,把拒絕政府指定部門或機構介紹的工作的正當理由確定下來;將失業者參加就業活動的情況與領取失業保險的待遇掛鉤,例如對拒絕工作介紹及失業培訓達到一定數量的失業者采取降低待遇或是縮短給付期限的規定;針對第一條,對“重新就業”進行補充,把符合就業的多種就業形式列入;加大隱性就業成本,如設立罰款,還可利用勞動者之間的監督,對舉報隱性就業的勞動者給予獎勵等。

3.3提高統籌層次針對條例第七條,失業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省級統籌,失業保險金在全省范圍內調劑使用,再就業補貼及培訓費用則由市縣級政府財政專戶支付。具體操作方法為:首先,市縣級政府應分別設立失業保險金支付財政專戶和失業保險金補貼財政專戶。其次市縣級政府每年征收的失業保險金收入按照一定比例上劃至省級政府失業保險財政專戶,剩余部分轉入市縣級政府失業保險金補貼財政專戶,此賬戶資金專門用于本地區再就業培訓及補貼支出。最后,上劃至省級政府失業保險財政專戶的失業保險金用于全省范圍內的失業保險金支付,由省級政府根據各市縣失業保險領取情況下劃至市縣級政府失業保險金支付財政專戶,給付標準全省統一。

4結語

篇2

【關鍵詞】 銀行 薪水 合理避稅

企業總是希望“以最小的成本達到最好的激勵”,銀行也一樣。稅法的修改,公眾討論得沸沸揚揚的大多是個稅起征點,甚至有人認為新出臺3500元的個稅起征點仍然偏低。殊不知,個人不容易,企業更不容易。舉例來說,現行3500元個稅起征點情況下,月收入為1萬元的員工,其應繳納個稅322.70元,應繳納社保與公積金合計2223元,稅后月收入約為7454元;而另一方面,企業配套總支出為14410元——約為個人實際收入的2倍。這無疑反映了我國企業用工成本高企的尷尬現狀。據調查,目前80%以上的企業,愿意將員工能夠立即拿到手的實際貨幣收入提高,以激勵員工。那么企業究竟如何才能在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范圍內,在不影響員工實際收入的情況下,盡可能降低用工成本?本文以某銀行為例進行分析。

一、員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員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如下。

其一,每月個人收入,減除個人所得稅允許扣除項目及免征的津補貼后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個人所得稅允許扣除項目中含以下五項:一是費用3500元,二是當地地方稅務局允許免征的通訊費補貼,三是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簡稱“三險一金”),四是按國家規定可扣除的捐贈,五是當地地方稅務政策允許的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二,按季度取得的考核績效工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績效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須與當月工資、薪金等收入合并計算應交稅款。

其三,年終發放的考核績效清算工資,按照國稅發〔2005〕9號文,適用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所得,除以12個月的商數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來計算應納稅額。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根據2011年9月1日施行的新稅法規定,該銀行員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適用的是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3%~45%(見表1)。

二、建議

1、建議一

參照最優發放方案,合理確定月薪與年薪清算額的比例。綜合各個稅政策,準年薪制人員的稅務籌劃相對于普通員工比較簡單,因為不存在季度考核績效,只要準確劃分月薪和年薪清算額的比例即可。如果年初大致可以確定當年的年薪總額,那就可以確定月薪和年薪清算額的數額,如表2所提供的新稅法下最優工資發放方案。由于各個個體的養老金、醫保、公積金、失業保險個人繳費金額各不相同,所以表2所列通過計算所確定的月度發放額是不考慮三險一金的,實際發放時應加上這部分。

我們可以通過舉例來比較一下薪金發放方式不同,所繳稅金的差別。如年薪收入為305008元,三險一金為25000元的員工,其扣除三險一金后的年收入為280008元,按照三種不同方式確定月薪和年薪清算額,通過計算可知年繳稅金各不相同,其中第二方案所繳稅金最少(見表3)。

2、建議二

在計算個稅時,由于年終獎納稅采用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的商數來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這樣在每個稅率進級階段會出現“稅前獎金多、稅后所得少”的怪現象。該現象被稱為“1元稅差”,即在臨界點,稅前獎金多1元,稅后所得反而會少一大截。

產生以上問題的根源實質上是一個數學問題,當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其除以12的商數來確定稅率時,實際上已經改變了稅率表中的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此時速算扣除數就需要重新計算,而不能再沿用根據工資、薪金所得的稅率表計算出來的速算扣除數了。

而本文認為該銀行的應對之策,就是在發放年終獎時要按整數發,要對照個人所得稅的稅率表,考慮除以12個月份,確定發放額,最好發足額的整數,也就是正好除盡。比如6000元(適用稅率為5%),24000元(適用稅率為10%),60000元(適用稅率為15%),240000元(適用稅率為20%),480000元(適用稅率為25%),720000元(適用稅率為30%),960000元(適用稅率為35%),1200000元(適用稅率為40%)。

通過計算,年終考核績效工資發放有[18001,19283.33];

[54001,60187.50];[108001,114600];[420001,447500 ];[660001,

706538.46];[960001,1120000]。這1元錢就是年終獎發放的臨界點。

我們來舉個例子就比較直觀了。如年薪收入為305008元,三險一金為25000元的員工,其扣除三險一金后的年收入為280008元。

篇3

這一輪降費率,將為企業帶來多少“降成本”利好?百姓社保待遇是否受到影響?不少地方社保金收支矛盾本已突出,“減收”同時如何確保社保制度安全運行?

降成本:對企業有多少實質利好?

日門(江西)建材有限公司財務經理羅思對企業人力成本之重頗有體會:公司員工300余名,每月要繳納社保16萬元,員工拿6000元工資,公司還額外繳4000元“五險一金”。

福建廈門安井食品公司社保專員許小其卻感受到了企業減負的點滴進展。他算了一筆賬:去年10月,當地降低工傷保險費率,企業一年節省約24.6萬元;今年初,降低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可節省43.5萬元;3月,降低醫療保險繳費費率,一年節省72.1萬元。“雖然是‘小步走’,但為企業降負落到了實處。”

這是近期各地新一輪降低社保費率的縮影。上海、廣東、天津、浙江、福建、云南、甘肅等地陸續出臺“降費”政策,一些地方還啟動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合并實施。

上海于3月21日宣布調整單位繳費部分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率,社會保險費率總水平從此前的45.5%下調到43%。廣東在此前下調養老保險費率的基礎上,近期還宣布下調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單位費率。北京近期公布相關通知將工傷保險費率由最高2%調整為最高1.9%。

這是根據中央部署,為企業“降成本”采取的實質性舉措。去年國務院常務會議兩次要求下調社保費率,涉及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現在,占據社保繳費“大頭”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降費率也在地方有所動作。

今年全國兩會,國務院總理在記者會上表示,“五險一金”從總體上看還是有適當調整的空間,各地情況不同。社會保障基金是充裕的,在國家統一規定的框架下,可以給地方更多的自,讓他們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階段性地、適當地下調“五險一金”的繳存比例。

中智人力資本調研中心對數萬家企業進行的2015年福利調研數據顯示,企業去年投入的以“五險一金”為主體的法定人均福利成本約為23052元,福利總成本約占企業人工成本的23%。而人社部2月底公布的數據顯示,當前我國社會保險五險費率合計為39.25%。

為了降低用工成本從沿海城市搬遷到中部地區的江西森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謝偉發現,人工成本依然不低。“現行社保費率下,每位員工的社保費初步算約900元,占到員工工資成本的40%。”

此次降低費率,能為企業帶來多大實質性利好?據上海測算,企業社保費率降低2.5個百分點,2016年全年可減輕企業負擔約135億元。而廣東則明確,到今年年底,將為全省企業減輕社會保險費(含住房公積金)約350億元。廈門地稅部門預估,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減負政策將為全市用人單位減輕超過18億元成本。

保待遇:降費率如何不成降待遇?

企業社保負擔降低,職工社保待遇是否受到影響,這是人們關注的另一個焦點問題。

記者在降低費率的多地采訪發現,包括上海、廣東、廈門等地均表示,降低費率的決定是在基金可以承受的基礎上經過精密計算得出的,不會影響居民待遇。一些地方此前就降低過養老保險等社保費率,在降費率后依然保持了養老金等待遇的連增。

廣東省社保基金管理局負責人介紹,到2015年末,廣東省社保基金滾存余額9591億元,占全國七分之一。目前,廣東的社保基金比較充裕,這也是下調費率的基礎,絕不會以犧牲養老待遇來換取費率下調。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趙祝平說,以養老金為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注重代際平衡。從個人看,個人待遇主要取決于職工本人退休時上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以及本人平均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等因素。個人退休后的待遇增長,則主要考慮物價增長水平和社會平均工資的增幅,“下調企業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會對養老金待遇確定和增長因素產生影響,因此也不會影響參保人員的個人養老金待遇水平”。

上海社科院研究員權衡說,征繳和發放養老金事實上并非是“完全掛鉤”的,屬于收支兩條線,這也就意味著單位繳費部分的下調并不與居民的養老金待遇發生直接的聯系。居民領取的養老金是由多個因素綜合決定的,即使基金每年有一定的收入減少,依然可以承受,也不會影響到職工權益。

再如醫保金。據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水平主要取決于個人賬戶計入標準、門急診自負段標準、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等。因此,即使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費率下調,參保人員的醫保待遇仍可能有適當提高。

上海社科院研究員胡蘇云說,養老金、醫保等待遇早已在《社會保險法》等對其計算方式有明確的規定,“絕對不會少”。從歷年的經驗來看,如果“池子”里的錢不夠的話,政府會通過財政補貼的方式足額發放,不可能少發或者不發。

另一個可以佐證的事實是,2013年10月,上海就曾在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不受影響、社保基金正常運行的前提下,調整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中的養老、醫療、失業等社保費率水平,總體費率下調2.5個百分點。此后上海連年上調了基礎養老金、失業保險金標準,啟動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小城鎮醫療保險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39萬元。

事實上,中央已經給公眾吃下“定心丸”。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報告中說,各地要切實負起責任,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這意味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今年將迎來“十二連漲”。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說,降低社保費率,意在為企業降成本,但不能降參保職工的待遇。未來隨著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成本的變化,各項社保待遇還將逐步提高。

防風險:社保“底線”如何筑牢?

當前,不少地方老齡化程度加劇,各項社保待遇剛性提高,社保基金收支壓力較大。在此情形下降低費率水平,是否會影響到社保金安全運行?

趙祝平說,進一步降低職工社會保險費率,是經過嚴密測算和認真研究的,是在社會保險基金的可承受范圍內。不管是從近期還是長遠看,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進一步降低費率后,基金的安全仍然是有保障的。

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上海10項社保基金收入3000多億元,支出2800多億元,當年收支結余400多億元,累積結余3000多億元。趙祝平表示,目前上海職工社保基金收支情況較好,有一定的積累且年度有結余。

記者采訪了解到,2012年,廣東就將1000億元社保基金余額委托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每年的收益率都在10%左右,2015年達15.14%,不存在養老金收不抵支的情況。

但也有一些地方的養老金運行正面臨嚴峻考驗。比如,盡管有高額國家補貼,但黑龍江省2015年養老金缺口依然比上年擴大,將在200億元以上。目前黑龍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撫養比已達1.16∶1,這意味著1.16名在職職工就要養1名退休職工。僅靠黑龍江省自身,養老保險費率下調已難有空間。

再如,江西省上半年養老保險如剔除一次性收入,全省當期出現缺口的縣(市、區)有近30個。景德鎮市社保中心辦公室主任張建平說,景德鎮市養老金支付一直有缺口,去年1月和今年1月的支付,是省里提前劃轉了中央轉移支付7億多元,否則很難支付。

篇4

關鍵詞:入戶調查 家庭收入核查 法制化

中圖分類號:F8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5)12-057-02

一、入戶調查存在的必要性

首先,入戶調查作為確定城市低保制度救助對象的一個較為直接的方法,是以財產或收入進行的目標確定。我國城市低保制度的收益目標群體定位于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對“三無”人員實行全額補貼,對非“三無”人員采取入戶調查后差額補貼的方式。各地方政府在相應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中,對家庭收入核查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規定,制定出計入和不計入家庭收入的各種要素與條件。同時對入戶調查過程中,居民需要提供的材料和進行收入核查的機構都進行詳細的規定。

其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資金來源主要由財政資金構成,而財政收入的具體使用途徑都有具體的規定,最終分到低保的使用資金其實是有限的。有限的資金只能使一部分申請者得到救助,入戶調查之后才可能更公平地使有限的最低生活保障得到合理、優化使用,真正起到社會救助的作用。入戶調查是低保制度運行的必經階段,沒有經過調查就無法確定申請人是否具有低保資格。

最后,入戶調查制度將不斷推進我國社會救助制度的完善,實現國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最終目標。入戶調查制度的完善有賴于我國社會救助項目的構建與不斷完善,而完善的社會救助體制將使家計調查制度的功用得到進一步發揮,這兩者之間的相互作用也將推動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不斷發展,為全體社會成員構建牢固的安全網,為社會發展構筑有力的減震器;通過這種入戶調查的方式基本可以確定能夠進入低保制度救助范圍的家庭。

從目前的制度設計來看,入戶調查是確定低保救助對象難以取代的一種方法,目前的問題應該在于如何進一步地改善這種入戶調查的方式,使得這一方法在制度實踐過程中更好地發揮它的效率和功能,真正地體現制度的公平與效率的有效統一。家庭收入核查應該不會成為一個難以突破的問題,最為關鍵的是在控制制度成本的同時,又能很好地進行家庭收入核查。

二、入戶調查中存在的問題

在實際的低保對象確定過程之中,入戶調查是最常用的方法。社區工作者在確立申請救助者的資格時,需要對所有的申請者進行家庭經濟調查,核算方式是以家庭成員的收入為主進行計算,只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才有資格申請救助。

(一)入戶調查項目少,難以落實

入戶調查項目主要集中于家庭成員收入,對于其他項目的調查比較欠缺(銀行存款,有無其他房產,其他固定資產)。而這些其他項目的審查核實,都需要得到其他部門的配合,如需要工作單位提供可靠的收入證明記錄,或者需要銀行提供申請對象的儲蓄情況等。另外,如果低保人員利用資產(如房子)獲取投資收益,那么這部分收入就會因為資產調查的欠缺而被遺漏。實際操作中也難以完全獲取到其家庭資產的準確數據。顯然在基層的社區工作和街道辦事處的日常工作之中,根本不具備這樣的人力和物力,況且部門間合作也是一大難題。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之中,入戶調查難操作,難落實的問題是比較明顯的。

(二)入戶調查缺乏專業的調查人員

入戶調查的主體是居委會和街道辦的工作人員,他們對專業知識和調查方法的欠缺,對收入核查產生了一定的阻礙,這就使得“人情保”的現象屢次出現,導致入戶調查的準確性降低。入戶調查的方法也大多數以低保申請人出示收入證明、鄰里取證等形式為主,根本不可避免瞞報、少報或不報家庭實際收入的問題。

有些地方為了彌補家庭收入核查手段的不足,采取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的方法加強監督。雖然產生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很多人不太關注他人的事情,監督的效果也不是很好。如果社區要嚴格審查,所要付出的是巨大的成本。

(三)對在職、失業、下崗勞動者的收入認定問題

一般情況下,低保家庭的家庭成員多存在有下崗職工、失業人群,這部分人群在找到新工作之前,多會采取臨時就業的方法來保障家庭生活。而這類非正規就業或靈活就業渠道,工作狀況極不穩定,而且收入時高時低,這給入戶調查帶來巨大的難度。

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在銜接過程之中有斷裂,很多下崗職工根本無法按時領取全部的生活費。而在實際的收入核定操作過程之中,凡是下崗失業職工,都可以視同為按月足額領取基本生活費和失業保險金,這樣就會造成入戶調查的家庭收入高于其實際收入,使得一些貧困家庭失去了申請救助的資格,或者獲取的救助資金數變少。

三、改進入戶調查的建議

入戶調查的方法的改進方向,就是在控制執行落實的成本同時又能很好地進行家庭收入核查。而現行城市低保救助中家庭收入核查,問題是在于沒有找到一個執行成本較低的辦法。如果為了核查清楚申請救助家庭的收入情況,而付出巨大的制度成本,最后的結果也是得不償失,因為入戶調查的目的之一就是將有限的福利資源的效率盡可能的最大化。為此,可以根據以下幾個方面對入戶調查進行相應的改進。

(一)增加消費支出項目,保證調查主體專業性

確立基本的調查項目如家庭人口數、工作情況、財產數額、家庭用品等,用可以量化的調查方法,進行評價,但各地應該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增加或減少調查項目。

對于某些退休金養老金較低的退休人員,適當保留“收入豁免”的余地。以上海為例,市政府對這部分困難群體實施“收入豁免”政策。先從該家庭有正常勞動收入人員的收入匯總,扣除等額于就業生活補貼的部分收入,剩余收入再計入家庭收入,若低于低保線標準,便可納入低保。在調查項目的增減上具有一定靈活性。

提高家計調查人員的專業化水平,家計調查是審核低保資格的一個重要依據之一,提高家計調查人員的專業化水平,首先,要對家計調查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相關工作不僅僅要熟悉家計調查的相關程序,調查項目和調查方法,而且必須要保證在調查過程中要做到公正客觀,防止“人情保”現象出現。其次,盡量聘用社會保障專業或者相關專業的工作人員,不僅可以提高專業化水平,也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最后,將低保申請受理工作移交到街道辦事處事務指導中心辦理,由各地基層街道辦具體安排下屬區域的低保申請、調查、審批工作。

(二)制度設計要做到統一性和一致性

各地政府為落實城市低保政策,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分別探索出一些低保對象確定的新方法,在制度的實際運行之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往往造成多種制度相互之間,不能很好地配套銜接,影響了制度的效率和公平性。同時也可能增加制度的運行成本。

針對這種情況,為了減少入戶調查的執行成本,不需要設立專門的調查部門,但是一定要將調查的方法、項目、核查標準等細則進行統一的規定,甚至應該上升到法律制度的層面,這樣才更加容易判斷調查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同時制度的一致性和統一性,也更加容易得到其他職能部門的配合,以勞動部門為例,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門提供救助申請對象的勞動就業情況;銀行等金融機構可以直接提供申請對象的儲蓄情況,有無金融產品投資收益等信息。根據各個部門綜合提供的信息,可以更加合理、公平地確定城市低保救助對象。

(三)收入核定標準兼顧地方經濟發展水平

在許多地方的收入核查標準中,出現了類似于“飼養寵物,出入某些消費場所的家庭不符合低保救助申請標準”的規定。顯然這些標準并沒有考慮到有尊嚴的生活的“基本需要”,會給受助者造成心理負擔,而這些并不是社會救助的初衷。因此在標準的確定過程之中,應該將這些民政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規范化,使用也不能過于死板固化,并隨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適時的取消不切實際的舊標準,加入一些合理的新標準。

標準的制定還需要考慮到受助家庭的子女教育、醫療保障問題,這類家庭在有限的可支配收入范圍內,教育支出、醫療支出等導致了家庭在經濟上難以維持基本的生活。對于有醫療教育救助需求的家庭,對入戶調查的收入核查標準可以另行專門進行規定,保障申請者可以獲得應有的救助。

(四)加強法制化建設,對“騙保”行為加大懲處力度

在家庭收人核查過程中一些群體,可能會存在一些瞞報、少報收入來騙取低保救助金的行為,但即使發現了這些行為,由于處罰的力度不大,現行制度沒有嚴格的懲罰措施,制度缺乏強有力的約束力,導致個別社會員的騙保行為屢禁不止,使得社會福利資源和救助資金極大的浪費。不僅僅是低保救助申請家庭,相關管理審核者也可能會由于懲罰力度較低,存在違紀行為。

要杜絕這類騙保行為的發生,必須走法制化的道路,出臺相應的法律,例如可以配合《社會救助法》制定相應的細則,同時要具備可執行性,提高違法成本,使那些企圖違反規定的個體,認識到其中的收益成本關系,從而放棄這類違法行為。除此之外,制度的運行有了法制化的保障可以更好地貫徹執行。

四、小結

因為社會救助的資金來自于政府財政,花的是納稅人的錢,所以,必須保證這項制度救助的都是真正“有需要的人”。這就意味著,政府必須先對所有申請社會救助的家庭進行調查,確認申請者的家庭人均收入確實低于社會救助標準,有時還要確認申請者擁有的家庭財產也符合相關的規定,然后才能向其提供保障最低生活水準的現金或實物。

入戶調查的作用,就是在于合理、公平地確定真正應該被幫助的對象。雖然目前中國無法向其他國家那樣做到,將個人和家庭的收支賬戶對于國家的稅務機關和社會保障機關完全開放。但是通過入戶調查方法的改進,參照基本生活保障標準來實現“應保盡保”。對一些接受入戶收入核查后不符合生活援助條件但又存在特殊需要的群體,可以通過綜合性的目標定位方式納入相應的制度化的專項救助,而不是臨時性的救濟。

參考文獻:

[1] 張時飛,唐鈞.中國社會政策研究十年專題報告集[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

[2] 白維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的“貧困陷阱”研究――目標定位制下的負激勵分析[J].西北人口,2010(2)

[3] 祝建華.我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標定位[J].2008

[4] 徐月賓,張秀蘭.我國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問題探討[J].東岳論叢,2009(2)

[5] 鄭功成.中國社會保障改革與發展戰略一理念、目標與行動方案[M].2008

[6] 祝建華.城市低保制度目標定位過程中的家計調查及方法改進.浙江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3)

[7] 羅丹.我國低保制度中家計調查探析.西南政法大學碩士論文,2011

[8] 唐鈞.社會救助莫忘家計調查.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2013(9)

[9] 段美枝.關于社會救助制度中“家計調查”的思考.經濟論壇,2011(7)

(作者單位:山西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山西太原 030006)

篇5

受聘人員(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填寫說明: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2002]35號)制定,作為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歷,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2002]35號)和_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 .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門從事 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 .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 .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附件一),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

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附件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七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為公務員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八) 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附件三),并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檔案,乙方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符合規定的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九)乙方在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人員管理的規定。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附件四),并辦理相關手續。

九 .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簽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附件五)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的年限。

十。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支付賠償金的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賠償培訓費,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十三。附則

1、甲方有權根

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員個人檔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聘用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日變更___年_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編號: )聘用合同的內容作如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合同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崗位調整通知書

字第 號:(乙方)

因你在___年度/_______聘期的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 [2002]35號)的有關規定,我方對你的工作崗位做以下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

字第 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2002]35號)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有關規定,我單位與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解除___年___月_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編號: )

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

字第 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2002]35號)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有關規定,我單位與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終止___年___月_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編號: )

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聘用合同續簽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_日續簽___年___月_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編號: )原聘用合同書內容不變,續簽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乙雙方補充約定如下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并復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注冊資料并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托,查驗其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伙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采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并蓋章簽字;

3、倒簽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盡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托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范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并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托授權終止后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篇6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最新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體系,保障參保人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實行多層次、多形式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政府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根據繳費及對應待遇分設一檔、二檔、三檔三種形式。

第三條 本市所有用人單位、職工及其他人員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參加社會醫療保險。

第四條 本市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應遵循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保障水平與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第五條 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主管本市社會醫療保險工作,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市社會保險機構)具體承辦社會醫療保險工作。

市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社會醫療保險工作。

第六條 市政府可根據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對繳費標準、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的分配比例、待遇支付標準等做相應調整。

第二章 參保及繳費

第七條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共同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當為其本市戶籍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為其非本市戶籍職工在基本醫療保險一檔、二檔、三檔中選擇一種形式參加。

第八條 非在職人員按下列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一)本市戶籍未滿18周歲的非從業居民、本市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在冊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并滿1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少年兒童、在本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民辦學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學生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

(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8周歲的非從業居民,可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或二檔;

(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隨遷入戶本市且沒有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可申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本市戶籍非從業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

(五)本市戶籍一至四級殘疾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

(六)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

(七)在本市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按本辦法第十四、十五條的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或二檔;

(八)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在本市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可選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或二檔。

第九條 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以本人月工資總額8%的標準按月繳費,其中用人單位繳交6%,個人繳交2%。本人月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月工資總額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

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7%按月繳費,其中用人單位繳交0.5%,個人繳交0.2%。

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三檔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5%按月繳費,其中用人單位繳交0.4%,個人繳交0.1%。

職工個人繳交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第十條 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的人員,由其本人或家庭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7%按月繳費。其中學生、幼兒由所在學校、科研院所或托幼機構于每年9月向市社會保險機構統一辦理參保手續,一次性繳納當年9月至次年8月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未滿18周歲的本市戶籍非從業居民,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參保手續。

第十一條 本辦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的人員,由其本人按下列規定按月繳費:

(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在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至3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其中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0周歲的,按繳費基數的8%繳費;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0周歲的,按繳費基數的11.5%繳費;

(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7%繳費。

本辦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的人員,申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由其本人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1.5%按月繳費。

本辦法第八條第(二)、(三)項規定的人員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機構申請辦理個人參保手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第八條第(四)、(五)項規定的人員,分別由民政部門、殘聯部門統一辦理參保手續并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三條 本辦法第八條第(六)項規定的人員,由市社會保險機構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7%為其按月繳費,費用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第十四條 本辦法第八條第(七)項規定的人員,其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和本市實際繳費年限達到以下規定的,可停止繳費并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一)20xx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0xx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20xx年;

(二)20xx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0xx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20xx年;

(三)20xx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0xx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20xx年;

(四)20xx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0xx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20xx年;

(五)20xx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0xx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20xx年;

(六)20xx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0xx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20xx年;

(七)20xx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0xx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20xx年;

(八)20xx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0xx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20xx年;

(九)20xx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0xx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20xx年;

(十)20xx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0xx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20xx年;

(十一)20xx年及以后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20xx年,其中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20xx年。

本辦法第八條第(七)項規定的人員,不滿前款規定繳費年限的,可由其本人繼續繳費至規定年限后,停止繳費并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選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按其基本養老金或退休金的11.5%按月繳費;選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7%按月繳費。

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年限不納入本條的實際繳費和累計繳費年限的計算;按國家規定的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辦理轉移的市外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納入本條的累計繳費年限計算。

第十五條 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停止繳費并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滿20xx年的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待遇,不滿20xx年的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待遇。

前款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不滿20xx年的,可申請由其本人繼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至20xx年后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待遇。經市社會保險機構核準后,其醫療保險形式不再變更。繼續繳費人員中斷繳費期間,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第八條第(八)項規定的人員,按在職人員有關規定繳費并享受待遇。其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繳費基數按其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確定;繳費基數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同時參加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人員按其繳費基數的0.2%按月繳費;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的人員按其繳費基數的0.1%按月繳費;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三檔的人員按其繳費基數的0.05%按月繳費。

在職人員的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其他人員按其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渠道和繳費方式執行。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規定在其他地區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不得同時參加本市社會醫療保險,不得重復享受社會醫療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人員應當依照社會保險登記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年審、變更、注銷等手續。

市市場監督管理、民政部門和市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市社會保險機構通報用人單位成立、變更、終止情況;市公安部門應當及時向市社會保險機構通報參保人的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二十條 社會醫療保險費由參保單位或參保人的開戶銀行按月托收后,轉入市社會保險機構在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賬戶。

第二十一條 參保單位依本辦法為職工選擇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形式,在醫療保險年度內不得變更。

基本醫療保險不同形式的參保年限合并計算。

原綜合醫療保險的參保年限視同為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參保年限;原住院醫療保險的參保年限視同為基本醫療保險二檔的參保年限;原農民工醫療保險的參保年限視同為基本醫療保險三檔的參保年限。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參保單位和參保人繳交的基本醫療保險費進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組成,統籌基金由大病統籌基金、社區門診統籌基金和調劑金組成。

參保單位和參保人繳交的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進入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不設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 參保人發生的醫療費用中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范圍內的(以下簡稱基本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本辦法規定支付;屬于地方補充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以下簡稱地方補充醫療費用)由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本辦法規定支付。

第二十四條 醫療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相互擠占和調劑。

第二十五條 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實行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醫療保險基金因疾病暴發流行、嚴重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不敷使用或因其他原因出現支付不足時,由財政給予補貼。財政對本市符合條件的少年兒童、學生和本市戶籍非從業居民參加醫療保險給予適當補貼。

第二十六條 醫療保險基金來源為:

(一)醫療保險費及其利息;

(二)醫療保險費滯納金;

(三)醫療保險基金合法運營收益;

(四)政府補貼;

(五)其他收入。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和個人繳交的醫療保險費依法在稅前列支。

第二十八條 參保人個人賬戶上的結余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利息并計入個人賬戶。

第二十九條 市社會保險機構為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建立個人賬戶,主要用于支付門診醫療費用,具體比例如下:

(一)參保人按8%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按繳費基數的5%按月計入個人賬戶;其中年滿45周歲的,按繳費基數的5.6%按月計入個人賬戶;

(二)參保人按11.5%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按繳費基數的8.05%計入個人賬戶;其中一次性繳交醫療保險費的,其應劃入個人賬戶的金額按月計入個人賬戶;

(三)參保人停止繳費并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待遇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劃入基數,按劃入基數的8.05%按月計入個人賬戶,費用由大病統籌基金支付。

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繳費的其余部分進入大病統籌基金,用于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醫療費用。

第三十條 市社會保險機構征收的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和三檔的醫療保險費,應當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2%計入社區門診統籌基金,1元計入調劑金,其余部分計入大病統籌基金。參保人停止繳費并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待遇的,劃入社區門診統籌基金和調劑金的費用,由大病統籌基金支付。

社區門診統籌基金用于支付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和三檔參保人在選定社康中心發生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調劑金用于選定社康中心結算醫院之間的基本醫療費用調劑;大病統籌基金用于本辦法規定的基本醫療費用等支出。

第三十一條 除本辦法規定可在本市繼續參保的人員外,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領取地不在本市的,應將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至養老保險關系或退休關系所在地,終結本市的醫療保險關系。

參保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流動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參保人在廣東省內跨地區流動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依照廣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參保人個人賬戶無法轉移的,提供轉入地社會保險機構相關證明,可申請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余額。

參保人出境定居或喪失國籍的,可申請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余額,并終結在本市的醫療保險關系。

參保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由其繼承人申請一次性領取,并終結醫療保險關系;一次性繳交醫療保險費中尚未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轉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

第四章 就醫與轉診

第三十二條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按以下規定就醫的,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一)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二)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參保人門診在選定社康中心就醫,經結算醫院同意,可以在與選定社康中心同屬于一家結算醫院下設的其他定點社康中心門診就醫;住院及門診大病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三)基本醫療保險三檔參保人門診在選定社康中心就醫,經結算醫院同意,可以在與選定社康中心同屬于一家結算醫院下設的其他定點社康中心門診就醫;門診大病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住院在選定社康中心的結算醫院就醫;

(四)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其他就醫情形。

第三十三條 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參保人,應當選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作為門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有用人單位的,由其用人單位選定;無用人單位的,由其本人選定。

14周歲以下的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參保人,可選擇一家社康中心或一家市內二級以下醫院作為門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

參保人可變更所選定的社康中心或其他定點醫療機構,自變更生效次月起在變更后的社康中心或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

第三十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參保人門診就醫轉診、基本醫療保險三檔參保人門診和住院就醫轉診的,應經原結算醫院同意。轉診應逐級轉診或轉診到市內同級有專科特長的醫療機構,轉出醫院應向接受轉診的醫院出具轉診證明。

第三十五條 參保人在本市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轉往市外醫療機構就醫:

(一)所患病種屬于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公布的轉診疾病種類;

(二)經本市市屬三級醫院或市級專科醫院檢查會診仍未能確診的疑難病癥;

(三)屬于本市市屬三級醫院或市級專科醫院目前無設備或技術診治的危重病人。

接受轉診的醫療機構應當是轉出醫療機構同級或以上的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第三十六條 符合本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情形的參保人轉往市外醫療機構就診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填寫市外轉診申請表;

(二)收診醫院主診醫生或科主任出具意見;

(三)醫院的醫療保險工作機構審核并加蓋醫院公章。

轉出的定點醫療機構應同時將轉診信息報市社會保險機構備案。

參保人轉往本市定點的市外醫療機構就醫的,可憑轉診申請表辦理記賬;轉往市外其他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后,向市社會保險機構申請審核報銷。

第三十七條 參保人轉往市外就診后,需要再轉診的,應當由就診的市外醫療機構出具再轉診證明。

第三十八條 本市戶籍參保人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在市外長期居住的,可在其長期居住地選定三家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其就醫的醫療機構,并向市社會保險機構備案。

本市直通車企業參保人長期派駐在市外工作的,可在工作所在地選定三家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其就醫的醫療機構,并向市社會保險機構備案。

本條規定的人員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的,在備案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后,向市社會保險機構申請審核報銷;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參保人的,在備案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后,向市社會保險機構申請審核報銷。

辦理了備案手續的參保人在備案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后需要轉診的,應當由該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證明,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本條第三款規定申請審核報銷。

第三十九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以下方式支付醫療保險待遇:

(一)參保人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會保險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按協議約定結算;

(二)參保人醫療費用屬于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的,由本市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從參保人的個人賬戶中劃扣;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應當由參保人現金支付;

(三)參保人醫療費用使用家庭成員個人賬戶支付的,由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從其提供的家庭成員個人賬戶中劃扣;

(四)在非本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先行支付后向市社會保險機構申請報銷,市社會保險機構按本辦法的規定予以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支付。

第四十條 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參保人就醫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有下列情形的,由本人先行支付后憑有關單據和資料到結算醫院或指定的醫療機構申請審核報銷:

(一)經結算醫院同意轉診到非結算醫院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

(二)因工外出或出差在非結算醫院急診搶救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

(三)因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電腦故障、社會保障卡損壞或補辦期間不能記賬的。

第四十一條 參保人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或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有下列情形的,由本人先行支付后憑有關單據和資料到就診的醫療機構申請審核報銷:

(一)經醫院同意,住院時憑醫生處方在院外購買基本醫療保險或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的藥品;

(二)經醫院同意,住院時在院外進行基本醫療保險或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的診療項目;

(三)因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電腦故障或因社會保障卡損壞或補辦期間不能記賬的。

第四十二條 參保人除本辦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規定情形外由本人先行支付的醫療費用,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可憑有關單據和資料向市社會保險機構申請審核報銷。

第四十三條 參保人先行支付醫療費用的,應在費用發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個月內申請報銷,逾期不予報銷。

第四十四條 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應出示本人的社會保障卡。定點醫療機構在接受參保人就醫時,應查驗參保人社會保障卡并可要求參保人提供身份證明。

定點醫療機構確定參保人所持社會保障卡為其本人的,應對其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予以記賬;無法確定參保人所持社會保障卡為其本人的,可拒絕為其提供醫療保險服務。

參保人就醫時不按規定出示社會保障卡或不表明參保人身份,要求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和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市社會保險機構不予受理。

第五章 醫療保險待遇

第四十五條 參保人自辦理參保手續、繳交醫療保險費次月1日起享受本辦法規定的醫療保險待遇。每月20日前申報參保的,按當月參保處理;每月20日后申報參保的按次月參保處理。

參保單位、參保人中斷繳交醫療保險費的,自中斷繳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保險待遇,但其個人賬戶余額可繼續使用。

為本市戶籍的嬰幼兒辦理參保手續的,從申請當月開始繳費,并從繳費的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入戶之日起30天以內憑嬰幼兒出生證明和母親身份證復印件辦理參保手續的,可從其出生之月起繳費,并自出生之日起按本辦法有關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由所在學校、科研院所或托幼機構統一辦理參保手續的學生、幼兒,自當年9月至次年8月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第四十六條 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服務設施標準的目錄按照國家及廣東省公布的目錄執行。

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診療項目范圍、大型醫療設備檢查和治療項目范圍按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市衛生部門制定公布的目錄執行。

特殊醫用材料、人工器官、單價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醫用材料的范圍及其列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記賬范圍的最高支付限額,按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公布的范圍和最高支付限額執行。

第四十七條 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個人賬戶用于支付參保人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在定點零售藥店憑本市市內定點醫療機構醫生開具的處方購買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藥品的費用,個人賬戶不足支付部分由個人自付。

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連續參保滿一年,在同一醫療保險年度內個人自付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的,超過部分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或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70%,參保人年滿70周歲以上的支付80%。

享受前款規定待遇的參保人不享受第四十九條規定的待遇。

享受本辦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待遇的,不享受本條第二款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八條 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個人賬戶積累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的,超過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費用:

(一)本人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基本醫療保險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內的非處方藥品費用;

(二)本人及其已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自付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

(三)本人及其已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和直系親屬的健康體檢、預防接種費用;

(四)國家、廣東省及本市規定的其他醫療費用。

第四十九條 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在本市定點社康中心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70%由其個人賬戶支付,30%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但以下項目費用除外:

(一)口腔科治療費用;

(二)康復理療費用;

(三)大型醫療設備檢查治療費用;

(四)市政府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條 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做大型醫療設備檢查和治療所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80%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第五十一條 參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門診大病待遇:

(一)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

(二)列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器官移植后門診用抗排斥藥;

(三)惡性腫瘤門診化療、介入治療、放療或核素治療;

(四)血友病專科門診治療;

(五)再生障礙性貧血專科門診治療;

(六)地中海貧血專科門診治療;

(七)顱內良性腫瘤專科門診治療;

(八)市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條 參保人申請享受門診大病待遇的,應向市社會保險機構委托的醫療機構申請認定,經市社會保險機構核準后,憑大病診斷證明和大病門診病歷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參保人連續參保時間滿36個月的,自其申請之日起享受大病門診待遇;連續參保時間未滿36個月的,自市社會保險機構核準之日起享受大病門診待遇。享受大病門診待遇的參保人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分別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連續參保時間未滿12個月的,支付比例為60%;

(二)連續參保時間滿12個月未滿36個月的,支付比例為75%;

(三)連續參保時間滿36個月的,支付比例為90%。

第五十三條 參保人因病情需要發生的普通門診輸血費,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支付90%,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和三檔參保人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支付70%。

第五十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參保人在本市選定社康中心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的,分別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二)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內單項診療項目或醫用材料的,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額不超過120元。

參保人因病情需要經結算醫院同意轉診到其他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結算醫院發生的急診搶救門診醫療費用,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按前款規定支付標準的90%報銷;其他情形在非結算醫院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社區門診統籌基金不予報銷。

社區門診統籌基金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支付給每位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參保人的門診醫療費用,總額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

第五十五條 參保人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未超過起付線的由參保人支付;超過起付線的部分,分別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起付線按照醫院級別設定,市內一級以下醫院為100元,二級醫院為200元,三級醫院為300元;市外醫療機構已按規定辦理轉診或備案的為400元,未按規定辦理轉診或備案的為1000元。參保人轉診到不同醫院住院治療的,分別計算起付線。

第五十六條 參保人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起付線以上部分,按以下規定支付:

(一)參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及按11.5%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支付比例為95%;

(二)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按8%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及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參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比例為90%;

(三)基本醫療保險三檔參保人按規定在市內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市外醫院住院就醫的,支付比例分別為85%、80%、75%、70%。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結算醫院因急診搶救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就診醫院的住院支付標準的90%支付。

第五十七條 參保人住院使用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內的特殊醫用材料及單價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醫用材料、安裝或置換人工器官,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按下列規定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額不超過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公布的普及型價格:

(一)屬于國產材料的,按實際價格的90%支付;

(二)屬于進口材料的,按實際價格的60%支付。

第五十八條 參保人住院床位費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按實際住院床位費支付,但不得超過下列規定標準:

(一)基本醫療保險一檔、二檔參保人,最高支付金額為市價格管理部門確定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普通病房A級房間雙人房床位費政府指導價格的第一檔;

(二)基本醫療保險三檔參保人,最高支付金額為市價格管理部門確定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普通病房B級房間三人房床位費政府指導價格的第一檔。

第五十九條 在本市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并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待遇的參保人,在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次月,由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一次性支付500元體檢補貼并按下列標準按月支付體檢補助,劃入個人賬戶:

(一)未滿70周歲的,每月20元;

(二)滿70周歲的,每月40元。

第六十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設定支付限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本辦法規定支付的基本醫療費用超過其支付限額的部分,由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在其支付限額內支付。

參保人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超出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限額的部分,由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

第六十一條 每個醫療保險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限額,根據參保人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時間按下列標準執行:

(一)連續參保時間不滿6個月的,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倍;

(二)連續參保時間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倍;

(三)連續參保時間滿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

(四)連續參保時間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的,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

(五)連續參保時間滿36個月不滿72個月的,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5倍;

(六)連續參保時間滿72個月以上的,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倍。

第六十二條 每個醫療保險年度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限額,根據參保人連續參加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的時間按下列標準執行:

(一)連續參保時間不滿6個月的,為1萬元;

(二)連續參保時間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為5萬元;

(三)連續參保時間滿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為10萬元;

(四)連續參保時間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的,為15萬元;

(五)連續參保時間滿36個月不滿72個月的,為20萬元;

(六)連續參保時間滿72個月以上的,為100萬元。

第六十三條 參保人按第五十二條、六十一條、六十二條計算的連續參保時間是指參保人在本市實際繳納醫療保險費的連續時間。參保人在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不超過3個月的,重新繳費后其中斷前后的連續參保時間合并計算;超過3個月的,重新計算。

參保人一次性繳交醫療保險費的,自其繳交月的次月1日起逐月計算其連續參保時間。

用人單位按本辦法規定參加并補繳應當繳納的社會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后,補繳前后的參保時間合并計算為連續參保時間。

第六十四條 參保人按本辦法規定轉診在市外醫療機構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經參保人申請,由市社會保險機構對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審核,按不高于本市醫療收費標準予以報銷,其中屬于個人賬戶支付的門診醫療費用,從其個人賬戶扣減。

第六十五條 按本辦法規定辦理備案的一檔參保人在市外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二檔、三檔參保人在市外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參保人申請,由市社會保險機構對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審核,按不高于本市醫療收費標準予以報銷,其中屬于個人賬戶支付的門診醫療費用,從其個人賬戶扣減。

第六十六條 參保人未按本辦法規定辦理轉診、備案在本市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市外非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分別按本辦法規定支付標準的90%、70%支付。

參保人未按本辦法規定辦理轉診、備案,在非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但屬于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的,在個人賬戶余額中扣減。

第六十七條 基本醫療保險三檔參保人未按本辦法規定辦理轉診手續到結算醫院外的本市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基金按本辦法規定應支付標準的90%支付。

第六十八條 參保人住院期間變更醫療保險形式的,其住院醫療費用按入院時醫療保險形式的待遇標準執行。

參保人符合出院標準、應當出院而不出院的,自其應當出院之日起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其本人負擔,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第六十九條 參保人因下列情形之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一)除本辦法第四十七條、四十八條規定情形外自購藥品的;

(二)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三)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四)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五)到國外、港、澳、臺就醫的;

(六)國家、廣東省及本市規定的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參保人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市社會保險機構申請先行支付。

第七十條 參保人應當憑醫療費用的原始憑證申請報銷,市社會保險機構對已報銷的憑證不予審核報銷。

第六章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

第七十一條 市社會保險機構根據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方便就醫、兼顧需要、總量控制、鼓勵競爭,以及與管理能力、信息系統容量相適應的原則,通過綜合考評、談判、招標的方式,從優選擇醫療保險定點服務機構和定點服務項目。

市社會保險機構應當優先選擇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作為定點醫療機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能滿足醫療保險服務需要的,由市社會保險機構擇優選擇營利性醫療機構作為定點醫療機構。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遴選條件和程序應向公眾公開。

第七十二條 醫院、門診部、社康中心申請成為定點醫療機構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與醫療機構等級相應的醫療技術設備和醫護人員;

(二)遵守國家、廣東省、本市有關醫療服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定;

(三)嚴格執行國家、廣東省、本市關于非營利性醫療收費和藥品零售價格的各項規定,收費標準實行公示制度;

(四)承諾嚴格遵守本市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建立與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醫療保險管理組織,配備滿足社會醫療保險需要的軟硬件設備。

企事業單位內部醫療機構符合前款所列條件,且所在單位的在職員工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也可以申請成為定點醫療機構,為本單位的參保人提供醫療服務。

第七十三條 零售藥店申請成為定點零售藥店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藥品經營許可資格;

(二)遵守國家、廣東省、本市有關醫藥服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

(三)嚴格執行國家、廣東省、本市規定的藥品價格政策;

(四)能及時供應醫療保險用藥;

(五)在零售藥店營業時間內,在崗服務的藥學技術人員符合藥監部門的要求和規定;

(六)承諾嚴格執行本市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有關政策規定,有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配備滿足社會醫療保險需要的軟硬件設備。

第七十四條 市社會保險機構選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應制定并公布計劃。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申請定點資格的,應在市社會保險機構公布計劃的規定時間內向市社會保險機構提出申請;市社會保險機構應當在60日內對其進行綜合評估,并公布評估結果,綜合評定排名靠前的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選定為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

在同等條件下,規模較大、技術力量較強、等級較高、誠信較好的醫療機構可優先選擇確定為定點醫療機構。

在同等條件下,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直營藥店、可24小時提供服務的藥店、不經營藥品和醫療器械以外商品的誠信較好的零售藥店,可優先選擇確定為定點零售藥店。

第七十五條 市社會保險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簽訂協議,并按協議進行管理。

市社會保險機構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履行協議的情況,每兩年進行一次信用等級評定并公布評定結果。

市社會保險機構依據評定結果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及相關工作人員給予獎勵,獎勵經費列入市社會保險機構部門預算。

第七十六條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應當堅持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按規定收費的原則,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和協議約定向參保人提供服務。

第七十七條 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規范醫療行為,嚴格禁止以營利為目的的各種開單提成行為,降低參保人自付費用占醫療總費用的比例,減輕參保人的經濟負擔。

第七十八條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應當建立與醫療保險制度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醫療保險工作機構,實行自我管理、自我約束。

第七十九條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應嚴格執行政府有關醫療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的規定,并予以公布。

定點醫療機構應向參保人提供門診收費明細清單或住院每日收費明細清單等單據。

第八十條 定點醫療機構應單獨留存參保人的處方、大型醫療設備檢查治療審批單及報告單、檢查治療單、醫藥費用清單等單據,留存時間不得少于兩年。

定點零售藥店應單獨留存參保人購買藥品的處方及明細清單,留存時間不得少于兩年。

第八十一條 定點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時應當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及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有關管理規定。

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使用前款規定以外的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應事先告知參保人并征得其同意。

定點醫療機構與其他單位、個人合作或承包的診療項目不得納入醫療保險記賬范圍。

第八十二條 定點醫療機構中具有執業資格的醫師可按協議規定為參保人提供醫療保險服務。

醫師違反醫療保險有關規定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市社會保險機構可拒絕其提供醫療保險服務,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通報其所在的定點醫療機構并向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依法處理的建議。

第八十三條 參保人使用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向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定點零售藥店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核查:

(一)購買處方藥的,核查本市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有效處方,且處方記載的就診人姓名與社會保障卡一致;

(二)購買非處方藥的,應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并核查本市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有效處方,或其個人賬戶積累額達到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5%。

第八十四條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人提供醫療服務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本辦法規定和協議約定與市社會保險機構結算。

市社會保險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簽訂的協議應約定結算方式和償付標準。

醫療保險費用結算采取總額控制下的復合式支付制度。

第八十五條 參保人按照本辦法規定轉往市外醫療機構就診,屬于本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情形的,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市社會保險機構按不高于本市醫療收費標準予以報銷后,再與本市轉出醫院按協議約定的辦法結算。

第八十六條 市社會保險機構應與定點醫療機構約定償付標準,并按協議規定對定點醫療機構實際醫療費用低于約定償付標準的部分進行獎勵,費用從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中列支。

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有結余的,結余部分按比例獎勵給結算醫院后,其余部分結轉下一年使用。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八十七條 市社會保險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并將醫療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向社會公布。

第八十八條 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管理、使用等情況,應納入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的監督范圍。市財政、審計部門依法對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結轉和管理情況進行定期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向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通報。

第八十九條 各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公立醫院管理機構應對定點醫療機構實行監督管理,將定點醫療機構執行醫療保險規定的情況納入醫療機構綜合目標管理的考核內容,并納入其負責人任期目標責任制。

第九十條 市價格管理部門應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執行國家、廣東省、本市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實行監督。

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藥品質量等實行監督。

第九十一條 市社會保險機構組織設立社會保險醫療專家咨詢委員會。社會保險醫療專家咨詢委員會負責開展下列工作:

(一)為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本辦法制訂有關政策提供醫療保險方面的專業意見;

(二)為市社會保險機構進行醫療保險監督檢查提供技術指導,對監督檢查中發生的醫療疑難問題提供專家意見;

(三)為市社會保險機構設立醫療保險門診大病病種等提供專家意見;

(四)對參保人醫療保險門診大病確認提供專家意見;

(五)對參保人與定點醫療機構因出入院發生的爭議提供專家意見,對異常醫療費用進行評估;

(六)市社會保險機構委托的其他醫療保險工作。

社會保險醫療專家咨詢委員會的工作經費列入市社會保險機構部門預算。

第九十二條 市社會保險機構應將參保人醫療保險參保情況和待遇享受情況以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方式定期免費寄送參保人。

參保人與市社會保險機構約定,以登錄社會保險個人服務網頁、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獲取個人權益記錄的,市社會保險機構不再另行寄送。

第九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控告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參保單位、參保人和市社會保險機構工作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

舉報內容核實后,市社會保險機構從獎勵經費中對署名檢舉人予以獎勵,獎勵經費納入市社會保險機構的部門預算。

市社會保險機構對舉報的單位和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九十四條 市社會保險機構應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參保單位、參保人的醫療保險行為實行監督檢查,并可聘請機構或醫療保險監督員參與監督。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未按規定提供醫療保險有關資料的,市社會保險機構可拒付相應的費用。

市社會保險機構進行檢查時,可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與繳納醫療保險費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可采取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資料。

第九十五條 參保人遺失社會保障卡的,應及時向市社會保險機構掛失;參保人申辦新卡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在領取新卡后持新卡及病歷等相關資料按本辦法的相關規定申請報銷、補記賬或從其個人賬戶中扣減。

第九十六條 參保人的社會保障卡遺失造成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損失的,市社會保險機構可向醫療機構或冒用人追償。參保人社會保障卡遺失而未掛失導致其社會保障卡被冒用的,造成的個人賬戶損失由其本人承擔。

第九十七條 參保人對定點醫療機構界定的出院日期有異議的,可向市社會保險機構申請裁定,市社會保險機構應安排社會保險醫療專家咨詢委員會提出專家意見,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確定應出院日期。

第九十八條 市社會保險機構發現社會保障卡使用異常的,為避免醫療保險基金和參保人遭受損失,可暫停該社會保障卡的記賬功能,并通知參保人說明情況。社會保障卡暫停記賬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支付,經核查沒有違規情形的,市社會保險機構應當恢復該社會保障卡記賬功能并按本辦法規定報銷暫停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九十九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三倍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處以三千元罰款。

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未按本辦法規定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費的,職工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向市社會保險機構投訴、舉報。

用人單位未按本辦法規定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費的,由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補繳應當繳納的社會醫療保險費;逾期未履行的,處以與欠繳數額等額的罰款。

用人單位未按本辦法規定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費超過兩年未被發現和投訴舉報的,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第一百零一條 用人單位補繳社會醫療保險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用人單位申請補繳兩年以外醫療保險費或個人繳費人員申請補繳醫療保險費的,市社會保險機構不予受理。

第一百零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參加社會醫療保險而未參加的,其職工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待遇標準支付。

用人單位參加社會醫療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社會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后,參保人新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基金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支付。

第一百零三條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違反與市社會保險機構所簽訂協議約定的,按協議規定處理。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違約金計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第一百零四條 參保人有違反醫療保險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社會保險機構可暫停其社會保障卡記賬功能3個月;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暫停記賬功能12個月。社會保障卡暫停記賬期間,參保人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可申請報銷,但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減半支付。

(一)轉借社會保障卡供他人使用的;

(二)通過以藥易藥、以藥易物或倒賣藥品套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

(三)采用多次就醫方式獲取統籌基金支付的藥品超出正常劑量的。

第一百零五條 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醫療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由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并處騙取金額五倍的罰款;屬于醫療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一百零六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醫療保險待遇的,由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處理,責令退回,并處騙取金額五倍的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一百零七條 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不誠信行為納入本市信用評價體系。

第一百零八條 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市社會保險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社會醫療保險管理、監督工作中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一百零九條 醫療保險關系行政相對人對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市社會保險機構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九章 附則

第一百一十條 企業可按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4%提取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用于支付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

第一百一十一條 離休人員和一至六級殘廢軍人(原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保障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市城市化人員以股份合作有限公司作為用人單位參加醫療保險并繳費。

第一百一十三條 參加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的駐深單位中由廣東省、北京市社會保險機構按月支付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在退休前已參加本市社會醫療保險的,其基本醫療保險按在本市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規定辦理;需要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的,分別按月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1.5%和0.2%繳納,由原用人單位按應繳的年限一次性繳足應繳的醫療保險費。

第一百一十四條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在本市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應按市社會保險機構規定的指紋采集方式提供其本人的指紋,并在以后每年的相應月份內向市社會保險機構提供一次指紋;未按時提供的,市社會保險機構自次月起停止支付醫療保險待遇;補充提供指紋后,市社會保險機構自提供次月起繼續支付醫療保險待遇。停止支付期間,參保人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其先行支付,補充提供指紋后按有關規定申請報銷。

市社會保險機構應妥善保存參保人的指紋資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參保人無法提供指紋的,應按市社會保險機構的要求每年提供有效的生存證明材料。

第一百一十五條 家庭病床和老年疾病護理醫療、取消醫療保險藥品加成后新增診查費等費用支出項目,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一百一十六條 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依據本辦法制訂醫療保險配套管理辦法。

第一百一十七條 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市統計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本辦法中所指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上半年按上兩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下半年按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第一百一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用人單位,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

本辦法所稱參保單位,是指已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

本辦法所稱參保人,是指已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

本辦法所稱本市戶籍非從業居民,是指滿18周歲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在學校就讀且未在用人單位就業的本市戶籍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沒有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本市戶籍人員和在本市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第一百一十九條 轉業或退伍安置在本市的參保人,其在部隊服役期間的軍齡或在軍隊參加醫療保險的年限視為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

第一百二十條 本辦法所指醫療保險年度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第一百二十一條 在本辦法實施前由我市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醫療保險費的退休人員和一次性繳納醫療保險費的人員,其資金渠道仍按原規定執行。

在本辦法實施前已享受按月支付體檢補助的人員,由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繼續支付。

參保人在本辦法實施前經市社會保險機構核準認定為門診大病的,其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的記賬比例仍分別為90%和80%。

第一百二十二條 本市生育保險制度實施之前,年滿18周歲且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基本醫療保險一檔、二檔參保人按下列規定同時參加生育醫療保險:

(一)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按其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0.5%按月繳交生育醫療保險費;

(二)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參保人,按其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0.2%按月繳交生育醫療保險費。

在職人員的生育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交,其他人員的繳費渠道和繳費方式分別按其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渠道和繳費方式執行。

生育醫療保險參保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其產前檢查、分娩住院、產后訪視、計劃生育手術的基本醫療費用(不含嬰兒費用)仍按原標準由生育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其中產前檢查的基本醫療費用自提供計劃生育證明之日起由生育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一百二十三條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因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中斷參保不超過30日的,視同參保人仍參加原醫療保險形式并享受相應待遇。

第一百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1月30日制定的《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0號)以及《關于印發深圳市非從業居民參加社會醫療保險補充規定的通知》(深府〔20xx〕210號)、《關于將深圳市少年兒童及大學生醫療保險納入住院醫療保險的通知》(深府〔20xx〕126號)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社會醫療保險的作用一、是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一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后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

二、是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醫療保險通過征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一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是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

篇7

關鍵詞: 項目教學法 會計教學 學生的全面能力

職業學校是培養高素質專門技術人才的基地,肩負著向特定的行業和崗位培養合格的操作技能型人才的使命。現代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促使社會體系、經濟體系和教育體系不斷變化,社會對高素質技術人才的需要也在逐漸加強。為適應這種需要,人們的能力應不斷提高和擴展,形成一種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全面能力。要培養學生的這種能力,教師就應改變傳統教學方法,尋找一種新的教學方法以最大限度地達到這一目標。

一、傳統教學方法的弊端

我國傳統職業教育模式的教學目標是向學生傳授系統的文化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是以知識為本位,強調學科知識的科學性與系統性,教學上注重新舊知識之間的聯系,強調識記,但忽視了對學生能力和創造性的培養。許多中職校會計專業都沿襲了這樣的教學思路:一是注重學科型的理論體系。專業課程開設過細且程度較深,會計專業課程中的財務會計、財務管理等課程理論性內容偏深、偏多,且專業教材陳舊,脫離市場實際,許多新知識、新技術沒能及時反映在專業課程設置和教材中,使畢業生的知識滯后于經濟的發展和變化。二是重書本輕實務。文化課與專業課比例失調,而實踐教學環節由于設備投入不足,往往缺乏必要的案例教學、實務操作、技能訓練,實驗和實訓內容相對不足,無法體現中等職業教育以崗位技能培訓為重點,以實踐能力為本位的職業特色,大大制約了學校培養人才目標的達成。學生畢業后既無精通的專業知識,又無過硬的操作技能,專業培養缺乏合理的定位,這正是造成在會計人才緊缺已形成共識的今天,卻有許多此專業在讀學生“尚未畢業,就已失業”的癥結所在。這一嚴峻形勢迫使職業學校必須找到一種新的教學方法來解決會計教學中存在的這些問題。

二、新的教學方法――項目教學法

項目教學法,是德國職業教育在20世紀80年代開始大力推行的一種“行為引導式”的教學形式,這種以項目為主體的職業行為為引導式的教學方式,是一種通過組織學生真實地參加項目履行和管理,完全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完成教學任務的形式。它是一種以現代企業的職業行為為目標,強調對學生綜合能力作全面培養的一種教學方式,是職校學生就業實現零距離上崗的一條很好的學習途徑。項目教學法與傳統的教學法相比,有很大的區別,主要表現在改變了傳統的三個中心:由以教師為中心轉變為以學生為中心,由以教材為中心轉變為以項目為中心,由以學科知識為中心轉變為以實際經驗為中心。所以,在運用項目教學法進行教學設計的時候,學生是認知的主體,是知識意義的主動建構者。根據項目教學的教法思路和教學設計原則,本人認為項目教學法的具體教學步驟有以下六步:

1.確定項目:通過社會調查、與有關專家的研究討論、到有關企業實地考察等方式,確定具體的項目。

2.情景設置:創設學生當前所學習的內容與現實情況基本相接近的情景環境。

3.知識講解與操作示范:講解完成項目所需要的知識點,并選擇完成合適的某個項目,給學生作出示范。

4.獨立探索:讓學生獨立思考,對知識點進行理解,消化示范項目的解決要點,為解決練習項目打下基礎。

5.協作學習:開展小組交流、討論,組員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工程項目,并由學生自主對有關知識進行再次理解和歸納。

6.學習評價:學生學習的效果直接由完成項目的情況來衡量,包括教師評價、學習小組評價和自評三部分。

三、項目教學法在會計教學上的應用

1.根據企業的真實情況設計各個教學項目

過去,會計專業課的教學存在三個特別嚴重的缺點:一是由于教學內容基本是通過教材的安排來制定的,而教材由于受其系統性影響,每個教學內容往往只會根據單一知識點安排,這極不利于學生對知識和技能的掌握。二是教學內容由于只為知識的掌握而設立,且教材的編寫大多都落后于經濟的發展速度,教學內容往往與現實情況相脫節,因此大大降低了學生所學知識和技能的有效性。三是不管是講授課還是實訓課,由于多是單獨為某一個知識點進行,因此往往都忽視了對學生全面能力的培養。要改變此現象,就必須設立一個具有現場性、綜合性,以及對學生進行全面能力培養的教學項目。它的具體要求是:實施的項目應有一定的技能教學內容和學生能力培養的過程;項目具有一定的應用價值,并能將某一教學課題的理論知識和實際技能結合在一起;項目與企業實際生產過程或現實的經營活動有直接的關系。

在項目式教學的實踐中,我們可以通過校企合作、聘請企業的會計人員組成專家咨詢委員會進行探討研究等方式對企業所需的會計人才進行定位,并且將這些人才需要掌握的知識和技能細化為會計教學的具體教學項目。如在貨幣資金的日常核算項目中我們可以選定某小型企業某月對貨幣資金收付業務的核算情況為對象,對這一小型企業的實際會計核算過程進行全程追蹤:現金的收付、銀行結算方法、日記賬的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清查、庫存現金的管理、銀行賬戶的管理等具體工作內容和步驟都用圖片和錄像記錄,建立一個完整的項目資料庫;然后,對資料進行全面的整理和分析,結合專家的意見和建議以及會計實訓室的具體情況,完成此項目教案的編寫和實訓器材的配備。一個基本上是現場的教學項目,對學生的學習與能力培養是極其有益的。項目臨近結束時,請企業的會計人員到課堂,從企業的角度反映真實情況,評議學生對項目的完成情況,讓學生感到所學知識的實用性,與社會與企業的零距離感。

2.實施項目教學需要對原有的知識體系進行重新構建

以現實情況所設定的教學項目,具有知識的綜合性,因此,如何將教材的知識體系進行重構,結合項目的要求將過去多個單獨的知識點整合,是構建項目教學的一個重要工作。知識的系統性在項目教學中已不是很重要,因此需要把學生已學的知識和已掌握的基本技能,以及新的知識和新的技能按各個項目的要求作出整合,重新構建一個適用于項目教學的有序的綜合性知識群。只有這樣,才能使項目教學真正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如在工資核算這一教學項目中,涉及的具體工作內容包括:執行工資計劃,監督工資使用;根據實有職工人數、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審核工資獎金計算表,辦理代扣款項(包括計算個人所得稅、住房基金、勞保基金、失業保險金等),計算實發工資;按照車間和部門歸類,編制工資、獎金匯總表,填制記賬憑證,經審核后,會同有關人員提取現金,組織發放;按照工資總額的組成和支付工資的來源,進行明細核算;根據管理部門的要求,編制有關工資總額報表等。涉及的知識點有:原始憑證的取得和填制、記賬憑證的填制和審核、工資總額的構成、工資總額的計算、工資明細賬的設置與登記、工資管理制度等多個知識內容。我們首先應拋棄原有的知識體系,將項目里的知識點抽離出來,按由淺入深、從易到難的原則進行知識點的排列,然后按實際操作的具體步驟對各知識點進行綜合,成為三大知識點:工資管理規制度知識、審核工資單據及發放工資知識、工資核算知識。我們可以將每一工作內容以任務書的形式下達,任務書的內容與以上知識點相結合,這樣整合后的知識結構不但可以保證項目實行的可行性,而且能大大提高項目的有效性,對學生全面能力提高是十分有效的。在項目完成后,學生還應針對項目中所涉及的知識和技能再進行自主的理解和歸納。

3.通過對項目的有效評價促使學生全面能力的形成

過去,對學生的評價大多是只看結果,而且往往只是以成績作單一的評價,這種評價方式的弊病是顯然易見的。隨著教學改革的深入,這種評價方式必須要有較大的改變。學生是具有個體差異的人,評價應允許異步發展,應該多元化;學生發展具有主動性,評價應調動學生積極參與,促進其學習與發展;學生發展需要外部推動,評價應貫穿于學生學習的全過程,成為激勵學生發展的手段,以質性評價統帥量化評價。在德國的項目式教學中,其教學評價已是一種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相結合、學生自我評價與教師評價相結合、個體評價與集體評價相結合的一種綜合性的評價。由于項目式教學是以培養學生全面能力為目標的教學,因此學生的全面能力就成為其評價對象。以此模式,我們應在會計專業的項目教學中建立能力為目標的評價指標,它不但要包括學生的知識能力和技能能力,而且要包括學生團結協作、責任心、認真與創新等非技術能力。每完成一個項目,學生應首先進行自我評價,然后由小組進行集體評價,最后由指導教師作出客觀評價。如果這個不同角度的評價比較趨向一致,即證明評價是具有較高的準確性。但當出現三個評價的差異較大的時候,我們也不應該完全傾向教師的評價,我們的辦法是通過學生小組中學生間的交流和教師與學生的交流來縮小這些評價的差異。在項目教學中,學習過程應成為一個人人參與的實踐與創造活動,評價注重的不應是最終的結果,而是完成項目的過程。當然,在教學的評價過程中,我們還應注意學生個性和基礎方面的差異。有興趣的和沒興趣的、想學和不想學的、男生和女生等差別在學習上都會表現出不同的情況。教師在學生進行操作時,除了針對性地指導外,還要記錄學生學習掌握知識的過程,作為評價的依據。

4.項目實施的關鍵是教師的引導行為

要使項目教學成功,教師的行為十分重要。教師的引導行為要做到“適時”、“適度”、“適法”。教師要改變過去那種“片面”的知識傳授方式,在教學過程中充當顧問和協調者,要通過行為引導方式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引導學生自主學習和操作,幫助學生按確定的計劃完成任務,從而使學生在教學過程中體會職業行為,提高全面能力。

項目教學強調學生要能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自行組織、安排自己的學習行為;學生要自己克服、處理在項目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對具有一定的難度,不僅要求已有知識、技能會應用,而且要求學生運用新學習的知識、技能,解決過去從未遇到過的實際問題。因此在項目教學的過程中,教師應努力為學生的自主性發揮創設一定的學習氛圍和工作環境。

如在成本管理項目的實施中,可以根據各組的不同單位的實際成本耗費情況,要求每組通過成本管理的具體操作來降低相應的成本耗費。由于學生畢竟缺乏實踐經驗,思考后仍找不到最佳答案,所以教師可以適時地講解或提示,但不是完全代替學生思考,給出答案。根據不同組別學生的認知特點和具體成本耗費情況使用不同的方法加以指導;再通過組與組之間交流、討論,從而讓每一位學生掌握不同種類的企業成本控制。其間,教師起到引導學生更廣闊地發散思維的作用,這對學生的探索、創新精神的培養是有極大益處的。

實施項目教學法可以為學生提供更加有效的學習環境;可以動用現代教學手段對知識進行綜合演練;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既可以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又可以體現學生主體作用。將項目教學法應用于會計等專業的教學不僅能充分展示現代職業教育“以能力為本位”的價值取向,將大幅提高課堂教學的質量和效益,更能培養出適應社會的需要的具有全面能力的人才。

篇8

2021個人述職報告范文有哪些?述職報告是指各級各類機關工作人員,一般為業務部門陳述以主要業績業務為主,少有職能和管理部門陳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個人述職報告范文2021最新_2021工作述職報告,歡迎大家查閱!

2021個人述職報告1過去的一年,對我而言,是非常特殊而又有意義的一年,在這一年我邁進人生一個新的里程碑,在這一年我率領計財部的各位同仁,在行領導的關心、愛護、支持下,以高度的責任感,恪守職責,務實開拓,將支行的發展推上了一個新的臺階。以下是我在20_年個人工作總結報告:

一、從基礎入手,著力于人員素質培養,保障支行的穩健經營。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奠定會計出納工作的基礎。

今年我根據業務發展變化和管理的要求,對責任、制度修舊補新,明確責任、目標,并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補充建立了上些新的制度,對支行強化內控、防范風險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2、加強監督檢查,做好會計出納工作的保證。

年內一方面加強考核,實行工效掛鉤的機制,按月考核差錯率,并督促整改問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解決問題。另一方面,加大檢查力度,改變會計檢查方式,采取定期、不定期,常規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及時發現工作中的難點、重點,再對癥下藥,解決問題,有效地防范了經營風險。

3、以人為本,加強會計、出納專業人員的素質培訓,進一步實現了會計、出納工作的規范化管理。

4、成立了以骨干為主的結算小組。

5、積極地組織柜員上崗考試。

6、培養一線員工自覺養成對傳票審查的習慣。

7、開展不定期的技能比武、知識競賽,加強對員工綜合能力的培養,提高結算工作質量和效率。

二、做好會計工作計劃,強化成本意識,規范會計管理,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1、更好的完成年度會計工作,我嚴格按照會計制度,認真編制會計收支計劃,及時完整準確的進行各項會計資料的報送,并于每季、年末進行詳細地會計分析;

在資產購置上做到了先審批后購置,在固定費用上,全年準確的計算計提并上繳了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養老保險金、醫藥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固定資產折舊、長期待攤資產的攤銷、應付利息等,并按照營業費用子目規范列支。

2、費用支出實行了專戶、專項管理,在臨時存款科目中設置了營業費用專戶,專門核算營業費用支出,建立了相應的手工臺賬,實行了一支筆審批制度,嚴格區分了業務經營支出資金和費用支出資金。

三、恪盡職守,切實加強自身建設。

我在抓好管理的同時,切實注重加強自身建設,增強駕馭工作能力。一是加強學習,不斷增強工作的原則性和預見性。二是堅持實事求是的作風,堅持抵制和反對消極現象,在實際工作中,積極幫助解決問題,靠老老實實的做人態度,兢兢業業的工作態度,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推動各項工作的開展。三是加強團結合作,不搞個人主義。

四、明年的工作構想及要點:

1、挖掘人力資源,調動一切積極因素。

立足在現有人員的基礎上,根據目前人員的知識結構、素質況狀確定培訓重點,豐富培訓形式,加大培訓力度,特別是對業務骨干的專項培訓。

2、降低成本費用,促進效益的穩步增長。

一是加強成本管理,減少成本性資金流失。二是加強結算管理,限度地增加可用資金。三是合理調配資金,提高資金利用率;認真匡算資金流量,盡可能地壓縮無效資金和低效資金占用,力求收益化。四是降低費用開支,增強盈利水平。五是準確做好各項會計測算,為行領導的決策提供依據。

3、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職能”,加強管理,加快工作的效率,并向會計總監匯報工作。

回顧一年的工作,在平凡而繁細的工作中,付出了許多艱辛與努力,有了一些收獲與喜悅,重要的是豐富與鍛煉了自己,雖然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有許多不足,仍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地加以完善,面對日益變幻的金融經濟形勢,金融工作任重而道遠,成績永遠屬于過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不斷完善提高工作水平,在新的一年邁上一個新的臺階,做好20_年個人工作計劃,爭取將各項工作開展得更好。

2021個人述職報告220_年是醫療改革不斷深化的一年,也是衛生系統繼“醫院管理年”和“雙優一滿意”活動后創建平安醫院和進一步落實“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質量為主題”的提升醫院質量關鍵的一年。回首,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深入學習,規范醫德醫風

為了適應時代要求和工作需要,本人一直把加強學習作為重要任務。首先,始終堅持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認真學習科學發展實踐觀,全面提高自身的思想覺悟和政治素養,工作中能夠講大局、講原則。其次,認真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自覺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積極參加醫患溝通技能培訓,進一步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增強病人第一、服務第一、質量第一的意識。工作中遵循醫師規范,恪守職業道德,不以醫謀私。最后,嚴格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關心集體,團結同事,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愛崗敬業,提高業務水平

對于一名醫務工作者來說,如果滿足于自己的現有水平,那他的醫療技術就會止步不前,更談不上更好地服務于病人。現代醫學進入到了技術領域和人文的深層次境界,優質的服務必然離不開優質的醫療水平,這就要求醫務工作者必須技術過硬。本人愛崗敬業,事業心強,熟悉科內各種檢查設備的操作使用。在科內能勝任主治醫師職責范圍內的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報告審核任務,晨會讀片中勤于思考、積極發言,毫無保留地傳、幫、帶科室年輕同志成長,及時做好放射質控疑難病例的定期隨訪及手術追蹤記錄,參與課題研究和。同事之間團結協作,互尊互學,取長補短,共同進步。業余時間通過各種媒體手段了解放射影像學的最新進展,積極參與網上影像學習、交流和疑難病例的討論。定期參加繼教充電,從而學習新知識、積累新經驗用于本職工作。鉆研業務,精益求精,診斷水平走在科室前列。今年在沒有磁共振設備和未系統學習的情況下通過自學順利通過了全國大型醫療設備診斷上崗證考試。我對畸形性骨炎、腹繭癥和家族性骨干發育異常等疑難病例的確診解除了病人多年的思想顧慮和無謂的奔波求醫,給患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三、溝通交流,和諧醫患關系

本人工作盡心盡責,始終把病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堅持“優質,方便,規范,真誠”的服務準則,把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落實到實處。接待病人熱情主動、文明禮貌,不“生、冷、硬、頂、推”,不與病人爭吵。站在病人角度換位思考,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配合醫院綠色通道合理優化檢查流程,盡量縮短檢查及取片時間。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安全意識強,用“愛心、耐心、責任心”對待每一位患者,嚴防醫療事故的發生。規范操作每一次檢查,仔細閱讀每一張片子,認真書寫每一份報告。加強醫患交流與溝通,耐心解釋,盡量滿足病人需求,取得病人信任,多次協調和化解了幾起可能導致醫療糾紛的投訴,給科室和醫院減少了不必要的損失。遵守醫德規范要求,堅決響應反商業賄賂,廉潔行醫、嚴以律已,自覺做到“八不準”和“十個嚴禁”。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經常找差距、找不足,從點滴做起,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和提高服務質量。

獨絲難以成線,獨木難以成林。其實,我所做的一切都離不開領導們的支持和同事們的幫助,正是有了“我們”這個大集體,讓我對工作充滿激情,更讓我對未來充滿希望。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我深知服務無止境的道理,仍將一如既往地以務實的態度和扎實的工作不斷挑戰自我、超越自我。明年當以進修為契機,爭取在德、能、勤、績等多方面收獲更多,做一名出色的白衣戰士,為醫院和廣大患者多作貢獻。

2021個人述職報告3尊敬的領導:

今年本人在總經理室及理賠中心的正確領導下,在公司同事的關心指導下,認真貫徹了公司及理賠中心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標,較好的完成了理賠中心車險分部全年工作計劃,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進行述職報告如下:

一、加強學習,擴寬思路,不斷提高履職能力和水平

加強管理能力和政治理論方面的學習。堅持把管理能力的學習放在首位,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站位。結合理賠中心車險分部工作實際,不斷提高工作認識的思想和論斷。通過學習上級領導的講話精神,增強了事業心,提高了工作的管理能力。同時不斷拓寬工作思路,綜合各個理賠環節全方面考慮問題,目前看來合理的工作方法,并不一定是的方法,在工作中不斷總結好的經驗,不被陳舊的經驗所束縛,增強創新精神,才能讓自身工作能力得到提升,明確努力工作的方向,從而增強了做好車險理賠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進一步加強工作機制改革創新

進一步規范完善理賠中心車險分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同時,管理模式的創新意識也逐步增強。今年初,為配合城區三家公司,從公司業務出發,管控方式從公司內部轉移到協合作單位和個人,切實落實協合作單位的管理考核機制,充分調動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圍繞著公司目標開展工作。特別是在市政兩大班子的招、投標車輛以及重點客戶的疑難處理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協調,在自己工作職責范圍內,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預見性、超前性和計劃性,在管理成本相同的前提下,為公司創造出了更多的經濟價值。

三、完善理賠管理制度,依法合規經營

今年是_公司的合規年、服務年。在合規經營方面,總公司要求理賠發展要建立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理賠中心車險分部嚴格按照上級公司內控制度和監管部門的要求操作,定期進行自查工作,對于出現的問題及時匯報、總結,不是藏著掖著,把問題放在桌面上,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共同討論解決方法。同時不僅只要求自己,也要求分部員工共同學習,深刻領會合規工作的重要性。

四、抓好理賠基礎工作,推動公司業務有序發展

在公司業務發展的同時,也要求自身管理能力要不斷得到加強。在制度制定工作方面不斷完善的同時,嚴格按照相關制度的要求安排工作,把工作分解到各個環節,責任到人,確保工作按質按量完成。為配合理賠人員薪酬改革,特制定員工量化考核細則,并每月在公司及中心網站上公示,以此提升員工工作積極性,加強員工理賠數據化管理。正是把車險理賠服務作為工作方向,圍繞以利潤為中心的思路,車險理賠分部每個季度都有不同的業務發展重點。

五、定期分析總結,發現問題及時跟進解決

定期對分部日常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及時發現工作中的問題,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針對個別員工工作不在狀態的情況,平心促談,更多是站在員工立場來分析解決問題,讓員工真正熱愛本職工作。通過定期對理賠各項指標的分析,發現問題出現的原因和預計可能的結果,為理賠管理決策提供依據。理賠數據分析能夠比較客觀的反映公司理賠情況,為營銷、承保等各個業務環節提供數據支持。

六、以點帶面,強化培訓,全面提高部門綜合素質

高標準、高要求這是對工作結果的要求,充分調動分部員工工作能力,提高他們工作能動性,才能確保工作結果準確無誤。車險分部工作壓力大、進度快,對新員工進行系統化培訓是不現實的。我們采用的方式是工作中學習,是將工作安排到每個人,由工作責任人先向上級主管匯報此項工作怎樣去完成,需要多長時間,需要怎樣的支持。再由主管對不足或錯誤的地方給予意見,鍛煉他們對工作的解碼能力和處理能力。在工作過程中由上級主管不定時督導,避免偏差的出現,逐步增加工作的難度,使其能力在工作中得到不斷提升,員工的工作能力相對初期有了長足進步。

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將進一步強化學習意識,堅持學以致用,用以促學的原則,不斷提升自身管理能力,以更好的適應崗位的要求。嚴于律己、克己奉公,在思想上提高認識,行動上嚴格規范,以飽滿的激情、以百倍的信心,迎接未來的挑戰,用自身的帶頭作用,使本部門工作再上新臺階。

此致

敬禮!

2021個人述職報告420_年,我在公司的正確領導和同事的支持下,按照總體工作部署和目標任務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執行公司的工作方針政策,圍繞中心,突出重點,狠抓落實,注重實效,在自己分管工作方面認真履行職責,較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將我這一年來的工作情況向各位簡要匯報如下:

一、加強管理,有效管控財務

做為公司財務經理,我根據年初工作計劃,認真做好對內日常財務管理,對外工商、財務對接工作。

(一)建章立制,完善核算管理

一是做好基礎工作,按時上交報表。進一步加強日常財務工作的管理,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我在年加大財務基礎工作建設,從粘貼票據、裝訂憑證等最基礎的工作抓起,認真審核原始票據,細化財務報賬流程。按照保險公司的精神與《保險公司管理制度》、《票據及財務印鑒的管理制度》、《會計檔案保管制度》等,將內控與內審相合,每月終都要進行自查、自檢工作,逐步完善我的財務管理體系。

二是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財務部每天都離不開資金的收付與財務報帳、記帳工作,這是財務部最平常最繁重的工作。20_來,我及時為各項內外經濟活動提供了應有的支持,基本上滿足了各部門對我部的財務要求。公司資金流量一直很大,現金流量巨大而繁瑣,我本著“認真、仔細、嚴謹”的工作作風,各項資金收付安全、準確、及時,沒有出現過差錯。公司的各項經濟活動最終都將以財務數據的方式展現出來。在財務核算工作中我盡心盡力,認真處理每一筆業務,為公司節省各項開支費用盡自己的努力。

三是規范資金管理,提高專業能力。近年來,隨著公司精細化管理水平的不斷強化,對財務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以此為契機,根據財務管理的特點以及財務管理的需要,及時制定公司《固定費用管理辦法》、《資金預算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相關制度,從而使每項工作有計劃、有落實、有監督、有考核。

在費用控制方面:

1.采取定額包干的方式,將手機費、電話費、辦公費、車輛油料費、維修費、線路巡視費等定額控制,節約歸已、超支自負,培養了職工的節約意識。

2.采取預算審批的方式,對定額以外的費用,必須先層層審批,沒有審批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在現金預算方面,為提高現金預算的準確性,在實際支付時做到,沒有現金預算項目的不予支付,超預算支付標準的不予支付,從而提高了現金預算意識。

在職工借款還款方面,規定了借款必須于發生當月還款,確實起到了降低借款數額,減少資金占用,避免呆帳發生的積極作用。通過預算管理這一有效的管理手段,職工的規范意識進一步增強,從而有力地帶動了財務其他各項工作的開展。

全年財務核算工作,資金的算與安排、費用的稽核與報銷、會計核算與轉、會計報表的編制、稅務申報等各項工作開展都能及時有效的完成。

(二)統籌兼顧,規整資金管理

按月及時與銷售部的銷售提成表進行審查核對,保障銷售數據的核對無誤。

對存放的付款合同進行集中的歸檔管理,并建立合同臺帳。按部門對合同的類別、名稱、簽訂單位、合同金額、付款時點及金額、執行情況等做出詳細準確的反映。

(三)及時足額,保證稅款繳納

正確計算營業稅款及個人所得稅,及時、足額地繳納稅款,積極配合稅務部門使用新的稅收申報軟件,及時發現違背稅務法規的問題并予以改正,保持與稅務部門的溝通與聯系,取得他們的支持與指導。全年公司共繳納稅款80萬元。

二、工作中的不足

回顧一年的工作,工作中的風風雨雨時時在眼前隱現,我不僅能在工作時埋下頭去忘我地工作,吃苦耐勞,富有團隊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協調和交際能力,且面對困難從不氣餒,能夠冷靜、果斷和全面的去處理,有著強烈的上進心和永不服輸的干勁。

雖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同時,我也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不足,主要是日常工作中缺乏主動深入發掘的精神,對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時,缺乏深度和全面。

三、工作計劃

(一)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質。

今后,我要繼續加強學習,掌握做好財管工作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提高自身工作本領,努力按照政治強、業務精的復合型高素質的要求對待自己,做到愛崗敬業、履行職責、公正公平、廉潔自律。

(二)強化管理,提高綜合素質。

貫徹“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做好員工的工作,制定合理的學習教育規劃和切實可行的措施,在不影響正常業務工作的前提下,積極開展財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習教育活動,整頓思想,增強工作責任心,學習有關規章制度和業務知識,提高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

今年,我認真努力工作,雖然在政治思想和業務知識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績,但是與上級領導的要求相比,還是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需要努力提高和改造。

今后我要繼續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圍繞財管工作的目標任務,以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對照自己,衡量自己,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以創新發展的工作思路,奮發努力,攻堅破難,把各項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為保險公司的發展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以上是我的述職報告,請各位領導評議,歡迎對本人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并借此機會,向一貫關心、支持和幫助我工作的各位領導和同事表示誠摯的謝意。

2021個人述職報告5尊敬的領導:

日月如梭、時光飛逝,轉眼間又到了新的一年,回顧這一年的工作歷程,我在公司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在全體同事的鼎力支持和配合下,按照公司領導的工作思路、目標、任務,立足本職,勤奮努力、拼搏向上,積極展開工作,圓滿完成了自己所負責分管的各項工作任務。在辭舊迎新之際,就我前期分管的安全通風和現任的生技科長工作向公司領導作以下述職:

一、認真履行職責,忠于職守,務實工作

任_煤礦安全通風科長,全面協助安全副礦長工作,主要負責安全和通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隱患排查、制定措施、落實整改、組織驗收,作業現場日常安全監督和巡查,通風設施檢查和維護,通風系統維護和測風及風量調節,編制安全通風技術資料,定期組織召開通風例會,解決一通三防工作中問題,調度通風瓦斯人員值班和報表三對口管理,組織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安全培訓教育等工作。

任_煤礦生技科長,全面協助技術負責人工作,主要負責現場工程技術和軟件資料管理,包括作業現場安全技術指導,校訂巷道中腰線,編制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定期對巷道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繪制礦井各類迎檢和實際圖紙,每月對工程施工進行驗收,協助礦井標準化驗收和日常標準化自評工作,負責井下工程施工測量和貫通管理,為礦井采掘作業作業做好技術支持和對外檢查的保障工作。

二、服從公司安排,積極配合,全面支持

由于人動,公司從多方考慮全面均衡,最后決定將我從_煤礦調至_煤礦協助技術工作,對于我而言雖同屬一個公司的煤炭行業,工作范圍的變動仍使我心有余悸,但這難得的挑戰和機遇我不會輕易放棄,我相信自己能接任并將工作很好的完成。我毫無猶豫的接受公司安排,我坦然的面對接下來的一切,現在看來我的選擇是正確的,我也做到當初對自己的承諾,我離開了熟悉的環境認識了新的朋友,學習到了新的知識。在_工作期間,我感覺自己進步了很多,不論是井下煤層的認知和技術資料的完善,還是團隊的磨合,同事之間的信任、支持、配合,都讓我為現在的團隊感到驕傲。

三、加強標準化建設,規范管理,科學管理

標準化建設工作是_年工作的一個重點,不論是上級部門還是煤礦自身,因為標準化建設是煤礦的必行之路,要想長遠的發展和迎檢查過關,必須要求井下現場和地面資料滿足標準化規定。在到_來之前,在_煤礦的主要工作便是標準化軟件資料清理和管理,主要由我和_科長兩人負責標準化各專業資料編制工作。

對照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評方法,分專業、分章節、分小點逐條對照落實,對比資料并結合礦井實際情況匯編完成各專業標準化資料,并將各專業標準化資料分發至相應專業負責人,針對日常檢查項目和填寫內容,對各專業負責人進行培訓和講解,確保各專業人員明確標準要求和填寫要求。_標準化工作剛剛小結恰好被調至_,到這邊的第一件工作仍舊是標準化建設工作,所幸_標準化資料已基本完成,各類資料已基本完善,還有前期_煤礦已著手標準化建設工作,在_煤礦標準化驗收前所有資料短時間內便完成,并順利通過標準化驗收。

四、規范工程質量管理,做好技術保障工作

隨著標準化建設的不斷推進,標準化自評報告對于標準化驗收而言便是最終考評驗收的關鍵,標準化自評報告覆蓋全部標準化建設工作情況及自評結果,自評報告中涉及的部署、投入、建設、系統、自評等圖字說明必須與各專業自評和現場一致,自評報告經各部門負責人協助,_和金祥公司專家指導,最終形成完整標準自評報告成功上報。

技術部門除井下作業施工技術指導外,還負責對內和對外技術資料管理,內部技術資料主要包括工資單價和各作業點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以及困難地點的具體施工方案和要求。對外迎檢資料主要包括規程措施、圖紙臺賬、報表記錄等,完成主要迎檢資料有修改上報三圖(采掘工程平面圖、井上下對照圖、通風系統圖)、“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工作、安全大檢查資料(隱患評估治理、頂板專項檢查、人員定位專項檢查、機電運輸專項檢查等)等工作。測量是煤礦技術人員的基礎工作也是必備要求,按照測量在前施工在后,方案措施審批學習在前施工在后,邊施工邊校準保證工程達標的要求。

五、不斷學習,加強自身修養和行為養成

學習我們不斷進步的基礎動力,錯過學習時間已是懊悔不已,再浪費青春那就是對自己的不負責,我不想永遠停留在這里,因為我還年輕,我還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嘗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和別人的差距仍舊很大,只有通過不斷的學習并且別人更進一步的學習,才有可能縮小與別人的差距。

我學習了很多煤礦技術上的專業知識,我以前主要從事煤礦通風安全管理,曾擔任過短時間技術員,但當時獨立完成技術資料較少,技術知識增長緩慢,但到_后_不厭其煩的指導和同事們的幫扶、配合,技術工作開展順利學習受益匪淺。在工作之余還努力讓自己養成看書的習慣,學習不能單一,專業之外的書對于我而言同樣重要,因為作為管理人員應多學習全面發展,力爭讓事情或問題解決得更加有藝術和完美。

六、存在問題

1、由于自身性格缺陷,性格較為內向,很多事情只會做不善于去交流,導致在工作中發現問題自己能及時處理,或發現異常能快速調整,由于未能及時與大家溝通也許會導致問題不能有效徹底解決或再次出現。

2、由于部門人員有限,只有_和我兩人負責技術工作,_還得不定時對_進行技術指導,再加上我自身文化素質和技術水平有限,編制內容可能不夠完善,很多內部文件資料送審工作未能及時送簽或說明,大部分審批簽字工作交由安全部門負責,在施工中可能存在理解不到位或要求不明確等現象。

3、工作分配和調度上不合理,由于個人性格比較獨立,為人比較謙和,很多事情不愿給同事添加麻煩,或者本來就是別人的工作也不會計較,導致工作無法可持續推進。

七、明年計劃

正所謂計劃趕不上變化,作為現代的年輕人更應該將眼光放長遠些,對于我而言以后的路還很長,增加自身閱歷和知識,養成一個良好的品行和素養,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很重要,接下來要做的事就是:立足眼下做好自己的事即可。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