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管理的必要性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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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管理的必要性

篇1

[關鍵詞]公關;排水有限公司;三級公關體系;危機公關;基層公關

[DOI]10.13939/ki.zgsc.2017.01.162

公關即公共關系,百度百科的定義是:社會組織同構成其生存環境,影響其生存與發展的那部分公眾的一種社會關系,是一個組織為了達到一種特定目標,在組織內外部員工之間、組織之間建立起一種良好關系的科學。

公關起源于美國,簡稱PR。在西方國家公共關系處理是體現企業素養和實力的重要標志。在港、澳、臺等地區,因其社會體制的關系,對于公共關系也是十分的重視,發展很快。但在大陸,從整體看公關還是很滯后的。甚至可以說在許多中小型企業中根本沒有公關這個概念。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大陸第三產業蓬勃發展,公共關系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最常見的就是我們的服務行業,很多都會設立一條客服熱線。這就是公共關系的體現。但總體依然發展滯后。對其概念也非常模糊。更由于文化差異,“公關”一詞在港澳多指“失足女性或男性”詞意并不光鮮。因此“公共關系”一詞在大陸也并不常被人提起。“公關”更多地被翻譯成為“公眾關系”。

1 城市污水收集企業的三級公關體系

轉型是現今企業的主題。柯橋排水有限公司,作為城市污水收集企業是城市水務體系中的一部分,收納企業工業廢水,是典型的社會型服務企業。在五水共治的大背景中更賦予其特殊的社會性與服務性。

柯橋排水正在轉型。服務對象的轉型表現為:由原來大部分服務工廠企業,轉而服務大眾居民兼工廠企業。服務面更加寬泛,服務人群更加多樣。服務理念的轉型表現為:由監管服務,轉而成為社會性的服務,不僅要監管企業污水,更多的還要服務于百姓,收納生活污水,保障城市水安全。服務能力的轉型表現為:服務于企業我們需要的是高效精確的監控,需要的是準確細致的成分分析,以保障排放污水達標。服務于民,則需要排水人有過硬的技術素養,以應對居民管網突發的滿溢、堵塞等各種多變復雜情況。

柯橋排水轉型的關鍵是“社會性與服務性”。這兩點更多的是面向社會,屬于外部公關。

針對外部公關我們認為,應建立一個完整的對外“公眾關系”體系。貫徹于整個公司,整體聯動,協調迅速,資源共享,口徑統一。

其整個體系應分為三層:高層公關(危機公關)、中層公關和基層公關。

1.1 基層公關

基層公關就現狀來說,基層公關就是搶修班、養護班、各分公司的巡檢人員以及營業部和采樣人員等各一線工作人員。這些人員直面企業,服務居民。其言行舉止就代表了公司的形象和素養。

“公關”是一個務實的學科,需要許多行為來完成。基層公關,基本就是務實的體現,也是公關的基石。只有基層工作人員做好工作,公關才有資本。

1.2 中層公關

中層公關:是各級泵站、中控以及各個部門等。這些同志基本不直面群眾。但其掌握著公司的各種稻藎起到承上啟下的銜接協調作用。可說是“運籌帷幄之中”。

高效的信息接收與傳達、精確的數據統計與分析是公關決策的前提,是公關活動的導向――“有的放矢”。這就是中層公關。

1.3 高層公關(危機公關)

高層公關:通常來說高層公關并不意味著危機。但危機公關必須由高層來處理。由此筆者將危機公關和高層公關并在一起。

對于企業來說高層公關是整個公關體系的導向。不需要過多的務實,但需要高效、可行的承諾。這些承諾直接決定了公眾對企業的信度。

總體來說,基層公關是保證高層公關做出承諾的基石,中層公關是信息傳遞的橋梁,高層公關是決定公關成敗的指導和關鍵。

2 對公眾心理的影響方式

“公關心理”是研究公關實踐的主客體特有的心理狀態及其在交往中相互影響的心理現象和規律。[1]

“心理”是把握公關活動的導向,在每一層的公關活動中都存在。可以這樣說把握了公眾心理就能正確地公關!

2.1 心理暗示

1968年,美國心理學家羅森塔爾和雅各布森來到一所小學,在一至六年級各選了三個班的學生進行了煞有介事的“發展測驗”。然后,他們列出了一張學生名單,聲稱名單上的學生都極具潛質,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八個月后,他們又來到這里進行復試,驚喜地發現,名單上的學生成績進步飛快,性格開朗,成為了班上的佼佼者。而事實上科學家只是隨便羅列了一些名單,并不了解名單中的學生。這就是心理學中著名的“羅森塔爾效應”。[2]舉此例只想說明,心理暗示對人們的影響是非常深遠的,潛移默化。

試想我們的一線員工如果可以巧妙地運用這一點。從每一個工作細節中去體現自身的素養,那么在無形中就會為公司在公眾心目中加分。

2.2 勸導、感染、誘引

服務過程中除了心理暗示,在特殊情況下基層人員還需要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對公眾進行勸導、感染。誠懇的工作態度是感染的基礎。頂烈日冒寒霜的作業,群眾是看在眼里,記在心里的。每一名基層工作者的良好善意、舉止,都有可能影響到公眾對企業的評判。

合理勸導、感染和誘引,在高層公關中成效尤為突顯。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國總統羅斯福的“爐邊談話”,其通過談話中的勸導、感染和誘引使得人民接受了他的改革主張,贏得了人們對政府的理解,由此讓整個國家走向富強。

2.3 網絡公關

網絡公關!這是一個大課題。高度信息化時代,民眾再也不是可以糊弄的群體。面對多渠道、快速的網絡言論,無外乎“協調迅速,資源共享,口徑統一。”如何在最短時間內接收信息、分析信息,并最終傳達信息?如何通過建立網絡平臺宣傳企業文化、企業精神?這是對中層公關的新考驗。

網絡時代的公關人員唯有掌握更專業的理論知識、更過硬的技能操作才能應對不斷的挑戰。

3 三級公關體系建立的必要性

3.1 提升公關效率,提高企業公眾信度

中國歷來都是“關起門來說話”,很多企業的公關部也在遵循著這一律條,覺得只要企業不說那些對自己不利的消息,“關起門”“拉起窗簾”就萬事大吉。然而,“互聯網”的全民覆蓋已經去除了這一窗簾。[3]有數據顯示,截至 2015年6月,我國網民總數已達6.68 億人,互聯網普及率為48.8%。[4]而最新數據顯示,我國網民總數已達到7.1億,普及率更是達到53%。貼吧、論壇、社交網站上,壞事丑事分分鐘鐘都會上傳。可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網絡公關已經將公關時代推向唯快不破的境地。各自為戰的公關模式已不能滿足如此快速的信息傳遞。

而三級公關體系不同。基層公關可謂是時時刻刻公關,將公關活動融入到常規的工作中,培養群眾對企業形象的認知度和包容度,為在緊急情況下的公關活動提供一定的緩沖區,也為高層公關活動提供了公關資本。將公關活動踐行于日常,將公關人員發展至公司全員。這就是三級公關體系可以快速高效的亮點所在。

3.2 營造企業良好氛圍

層次劃分得明確,可讓公關人員各司其職,有條不紊。而以公司為載體的體系,在大事故、大風險面前由全體人員集體面對,共同化解風險。這增進了企業員工之間的關系,也加強了部門間的聯絡。并肩作戰的成就感是提升員工企業向心力的一大動力。企業向心力越強,其凝聚力也越強。一個有著強大凝聚力的企業,其內部氛圍一定是和諧的。

3.3 以良好的公眾形象走向未來

2016年9月4日~5日,20國集團峰會將在浙江杭州舉辦。杭州正在步入國際都市行列。這對毗鄰杭州的紹興柯橋來說是機遇也是挑戰。

作為社會服務型企業,唯有未雨綢繆,才能更好地服務城市發展。扎實有效的公眾關系是所有服務型企業開展工作的前提條件。試想,如果每天都有民眾投訴,那么這個服務型企業還有何存在的價值?只有搞好了群眾關系,才能得到好的評價。

在現有老舊公關模式無法適應的快速、高效時代中,服務型企業有必要開創一種新的公關模式。三級公關正是這種新模式的探索與嘗試。

參考文獻:

[1]張磊.公關心理學[M].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5:47.

[2]張磊.公關心理學[M].北京: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5:142.

篇2

關鍵詞:財務會計;稅務會計;聯系;區別

中圖分類號:F234.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2-0-01

一、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定義比較

(一)財務會計的定義。財務會計不同于稅務會計,它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主要用來反映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等經濟活動,同時對企業相關經濟活動起監督作用。

(二)稅務會計的定義。稅務會計是一門新興的邊緣會計學科,同時也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相對財務會計來說,它是一門專門會計。它是以貨幣計量為基本形式,以國家現行稅收法令為準繩,全面、系統、連續地運用會計學的核算方法和相關理論對稅務活動引起的資金運動進行監督和核算的學科。

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原原則的比較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原則差異導致了二者的導向差異,和財務會計原則相比較,稅務會計原則所體現的稅收原則具有明顯的主觀傾向。如果用財務會計原則去衡量稅務會計原則就會認為它存在諸多不合理。由于二者原則差異的存在,在企業會計實務中,兩類原則要互相遵循以確保會計質量。

(一)謹慎性原則。企業在具有不確定因素的時候進行評估應當保持必要的謹慎性原則,全面估計到各類風險,這就是財務會計的謹慎性原則。財務會計在謹慎性原則前提下提取的資產減值準備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企業的虛盈實虧狀況,它有利于財務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但卻違背了稅務會計原則。因為稅務會計遵循的是據實扣除原則,也就是說所有事項必須真實發生,否則就會有偷稅嫌疑。會計人員憑借職業判斷做出的企業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并沒有真實存在,由于國家稅收不可能承擔納稅人的經營風險,且稅法強調的是“真正發生”。所以稅法不會允許財務會計這種風險估計的存在。[1]

(二)相關性原則。財務會計信息跟使用者決策相關,必須對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這就是財務會計的相關性原則。而稅務會計中的相關性原則是指在計算所得稅的時候,納稅前扣除的費用要與同期收入存在因果關系,它是從政府征稅角度出發的。

(三)權責發生制原則。財務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而稅務會計卻是權責發生制與收付實現制的結合,也稱為修正權責發生制。因為二者在對納稅義務的精神確定上是一致的,因而稅法總體上對權責發生制持支持態度,而在另一方面,稅法對權責發生制帶來的大量會計估計卻持保留態度。就是說在權責發生制不利于稅收保全時,稅法會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去給以保全。稅法對權責發生制是有條件地接納采用以保全稅收和收入均衡。

(四)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是指企業不只是根據經濟事項的法律形式進行會計核算,還應當按照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它是財務會計的重要原則。財務會計對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的運用關鍵在于會計人員職業判斷的可靠性,而稅務會計中對所有涉稅事項的計量和確認不能估計,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也就是說稅務會計對該原則的解釋更強調的是實質至上。財務會計可以根據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計提壞賬準備,但稅法卻不可以。

(五)配比原則。費用確認的基本原則就是配比原則,它涉及到大量的會計選擇和職業判斷。在稅務會計中,所得稅法基本上是認可配比原則的,稅法規定稅款應當在配比的當期申報扣除,不得提前或滯后。而在財務會計核算中,因為核算對象的眾多,需要將不同類別的費用進行合理分配和分類。稅法中的配比原則在包含這些方面的基礎上還要同時依照相關性原則。因而,稅法的配比原則具有更廣的范圍。

(六)歷史成本原則。財務會計以公允價值來保證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因為財務會計中引入了很多可收回金額、現金流量現值等公允價值概念。和財務會計相比較,稅務會計對歷史成本原則尤為擁護,因為納稅是法律行為,必須有可靠的證據以確保其合法性。與公允價值相比,歷史成本原則可靠性強,因而在涉及稅務的訴訟中可以提供有力證據,所以稅務會計只有在歷史成本不存在的情況下才可能接受公允價值。因而財務會計堅持公允價值而稅務會計堅持歷史成本原則以確保會計信息的可靠性。

三、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聯系及分離的必要性

(一)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聯系。作為一項實質性工作,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同屬于會計學科范疇,它并不是獨立存在的。稅法條款對會計概念和計算程序的應用表明二者相互依存,從某種程度來說,稅法的實施離不開對會計技術的借鑒,稅收管理的日趨成熟也歸功于會計方法。從另一方面來看,稅務會計使財務會計處理更加法制化和規范化,對財務會計產生了深遠影響。[2]

(二)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的必要性。

1.加強企業管理的需要。在當前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結合的會計體制下,企業對會計信息的需要時常被忽視,關注點主要集中在信貸等相關部門,這樣的情況對加強企業管理很不利。將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分開對待,企業擁有更多的自,不用完全照抄稅法規定解決會計業務,可以從自身實際出發去選取會計程序和方法。這樣財會人員也可以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管理,避免雜亂的會計核算。

2.健全我國稅制的需要。稅制改革對我國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可是在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合一的體制下,各項稅務要求和復雜的計稅工作無法在企業會計準則中全面體現。有時企業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可能利用稅法的漏洞出現少繳稅的行為。所以必須建立統一的稅務會計以實現依法納稅的需求。

3.我國會計體制改革的需要。建立一套能真實反映企業會計信息的會計準則體系是我國會計體制改革的目標,不再具體規定會計核算方式就使得企業財務會計核算具有很大的靈活性。隨著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企業財務會計的目標愈加明確,因而只有將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才能使財務會計按照新的會計制度和準則進行監督、核算,也才能確保會計改革取得實效。

參考文獻:

篇3

【論文摘要】文章通過分析社會保險費征繳模式稅式征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對推行社會保險費稅式管理提出了建議。

一、社會保險費稅式征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社會保險費稅式征管的必要性

社會保險費征收稅式管理是社保費籌資制度發展的必然這既是擴大參保覆蓋面、提高統籌層次、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的需要,同時也是有效控制參保單位和職工在參保和繳費問題上的逆向選擇、防止參保繳費上的道德風險的需要,除此之外還有如下兩點。

(1)稅式征管是進一步明確社會保險各主體之間法律責任的需要。目前,社會保險費征繳環節中的核定制度帶來的突出問題是:申報主體、核定主體和征繳主體三方之間的法律責任不明確。參保單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少報、漏報社保費現象,還有一些社會保險機構(包括行業垂直管理系統的代辦機構)將歸集的社保費不按期如實向核定機關和征收機關申報解繳,而是占壓(有的跨月份短期占壓,有的跨年度長期占壓),有的甚至挪用于炒股;有的把社保費作為收入當工資發放等現象。檢查機關發現這些問題時,因法律責任難以界定而無法處罰。因為繳費人在繳納社會保險費之前需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參保人數和繳費基數進核定,核定確認的繳費數是征收機關依法征繳的依據,企業未申報的,但又確實是那些代辦機構歸集的社保費。面對參保人利益受到損害和社保費隱性流失等情況,檢查機關無處罰的法律依據,只好不了了之。執法部門在劃分上述三者之間的法律責任時,感到有些無奈,即繳費人本應承擔的如實申報的責任轉嫁給了核定機關和征收機關,核定機關沒有足額核定,應核定盡核;征收機關沒有足額征收,應收盡收。如果對繳費人不如實申報事實進行處罰也不妥,因為參保單位和個人申報的繳費數是經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蓋章認可的,這種認可具有法律效率。如要繳費人承擔不如實申報的法律責任,則法律依據不足,因為征收機關以核定機關的核定數為征收依據,企業申報不實,核定機關有責任。實行稅式征管后,建立參保單位和繳費個人自行申報制度,征收機關將參保單位和個人申報數作為征收依據。如果參保繳費單位不如實申報,一旦發現,就可以追究申報主體的法律責任。所以,實行稅式征管,建立自行申報制度,自核自繳,既有利于明確社會保險費征納雙方的法律責任,又能提高全社會參保繳費的法律責任和意識,還能強化府保險費足額征收,使地稅部門和社保部門真正做到各負其責,相互協調。

(2)稅式征管是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實施規范管理,進一步提高社保基金征繳率的需要。目前社會保險繳費制度安排導致企業申報核定的工資總額與企業的實際工資總額不相符。以湖北省省直統籌為例,社會保險費申報不足核定不足情況普遍存在。沒有做到應核盡核,應征盡征,30%費源流失(見表1)。國家政策規定了申報繳費的下限和上限,即參保人申報繳費工資基數按參保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至300%進行保底和封項。社保費實施地稅全責征收后,通過實行“雙基數”申報,能解決社保費舊征繳辦法中基數核定欠規范的問題,并能按企業的實際用工情況和實際工資水平確定企業應繳社保費數額,確保所產生的原始應征數據真實可靠,從而有效抑制目前社保費申報和征繳中出現的費源流失問題。

2、社會保險費稅式管理的可行性

(1)現行社會保險制度已具備“準稅收”的屬性。國家是社會保險費的唯一管理主體,有比較完備而且具備一定立法層次的政策制度體系,確定了專門的管理機構,征收管理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固定性和規范性。從養老保險制度改為統賬分離,統籌賬戶要向個人賬戶劃撥的問題得到破解。社保費實行稅式管理,稅務機關可以根據企業工資總額據實征收,有效調節平衡參保人員利益分配,發揮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的優勢。現有養老保險制度為社會保險費稅式管理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2)稅務機關征收的實踐為實行社保費稅式管理奠定了工作基礎。全國已有20個省、市、區實行由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稅務機關充分利用稅收征收管理資源、優勢和經驗,對社會保險費實行費式管理,建立費源臺賬,實行源泉控制;建立了社會保險費費源管理制度,開展征繳稽查,清收各類欠費;開發了征繳軟件,對社會保險費實行了科學化和精細化管理。實行稅務征收省市較之以前普遍征繳率和收入總量都大幅提高,即社保基金征繳率相比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的省份,其征繳率要高出10%以上,每年征繳率均高達95%以上。稅務機關是專業化的、社會化的征收組織,基礎設施好,管理規范,特別是“金稅工程”的實施,大大提高了科技化、精細化管理的水平,全國形成了統一的征管信息網絡。稅務機關可以借用稅收征管平臺實現信息共享,稅務機構遍布全國,擁有經驗豐富的稅務人員、嚴格的管理機制和完善的征管手段,便于規模化、集約化管理,降低稅費征收成本。

(3)國內一些省份率先推行地稅機關全責征收社保費的實踐為全面推行稅式征管提出了可能性。如廣東省于2005年就在全省范圍內實行地稅機關全責征收社保費,勞動社保部門將不再負責社保費的申報、核定、追繳工作,建立起了地稅部門負責社保費申報、核定、征收、追欠、查處、統計和化解,社保部門負責社保費登記、計賬、待遇審批和基金發放管理的新模式。這種模式真正實現了社保費“收支兩條線”。廣東省還建立“繳費人自行申報繳納,地稅機關重點稽查、以查促管”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模式,明確企業應按有關繳費政策規定和要求自行計算、如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律責任,強化了繳費人自覺申報繳費意識,明確征繳雙方法律責任,理順征繳雙方關系。

(4)國際經驗也證明了社保費稅式征管在實踐上的可行性。世界上已經建立了社會保障制度的17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有132個國家和地區是由稅務部門征收社保稅或費。許多國家社保基金籌資形式的主要部分是“費”而非“稅”,但征管體制則歸屬于稅務部門。如英國上議院決定于1999年4月1日將原社會保障部的社會保障繳款征收機構及其征收職能并入稅務署,國家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障繳款政策由稅務署制定。俄羅斯也實行了社會保險“費改稅”的改革。2000年8月5日普京簽署新《稅法典》,將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付費部分改為統一的社會稅,養老保險費由改革前的繳費形式變為以統一社會稅形式繳納,其征收機關由原來的社會保障部門改為稅務部門。國外的經驗為我國改革社保費籌資方式、實行社會保險費稅式征管提供了可行性參考。

二、推行社會保險費稅式征管的建議

1、理順和完善社會保險費的征繳體制

首先,要從國家決策層上統一認識,盡快改變目前在征管上的“雙軌制”,在全國明確稅務機關征收社保費的主體地位。其次,賦予稅務機關全責征收的職能。按照謀其事、負其責、授其權的原則,實行事、責、權的高度統一,明確授予稅務部門社會保險費參保登記、申報繳費和計費工資基數核定以及檢查、處罰等征收管理各個環節完整的管轄權,以利于稅務部門充分發揮征收管理優勢,強化社保費的征收管理。

2、在繳費工資基數上,實行“雙基數”申報制度

分為企業繳費工資基數和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其中,企業繳費工資基數,應按本單位全部職工申報繳費工資之和,實行保底不封頂進行申報核定,即取消按社會平均工資或按職工平均工資為核定依據的做法,改為以企業全部工資(包括各種津補貼、獎金、加班工資,年薪等貨幣化收入)作為申報的依據,據實申報征收。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按原政策規定,實行按職工平均工資的60%一300%保底和封頂進行申報核定。既避免高收入者逃繳個人所得稅,也避免把初次分配的差距帶入再分配領域。

3、實行社會保險費與稅收一體化管理

一是強化登記管理。企業在辦理稅務登記的同時,必須辦理參保登記;稅務部門每年對企業進行年審時,應一并審查企業是否已納入參保范圍,加大強制參保的力度,做到應保盡保。二是強化征收管理。稅務部門在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一并對社保費的計費工資基數加強管理,確保計費工資基數的真實、準確,確保如實計算。三是強化稽查管理,把社保費一并納入稅務稽查范圍,查稅必查費。

4、建立簡潔、便民等多元化繳費方式

參保企業直接到稅務繳費大廳申報繳費;對靈活就業人員應按照便民原則,由稅務部門委托國有商業銀行,讓參保者就地選檔劃卡繳費。即凡屬參保范圍的繳費人在社區區點辦理了參保登記手續后,自行確定一張用于繳費的有效銀行卡,實行劃卡繳費,這樣既可以方便繳費人交款,又可以節約征繳成本,提高征繳效率。

5、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險費用省級統籌制度的步伐

不僅養老保險應當實行省級統籌,醫療保險等其他險種也應當實行省級統籌,這樣才能形成完整的具有較強抗風險能力的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費的稅式征管是達到這個目標的必要選擇、必然要求和必備條件。

6、加快社保費征收的信息化建設

特別是要借用稅收網絡平臺,盡快建立參保人員數據庫和費源管理基礎信息體系,積極推進與社保、財政、銀行、國庫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為稅務機關全責征收(稅務征管)社保費奠定堅實的基礎,為社會各界的監督提供充分的依據。還要在稅務機關內部完善管理職能,整合業務流程,完善征管統計軟件,加強社保費申報開票、征、管、查之間的協調配合,各個環節和職能既分工負責又緊密銜接。

篇4

【關鍵詞】稅務;財務;會計;分離;必要性

一、企業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聯系和區別

稅務會計作為一項實質性工作并不是獨立存在的,它與財務會計一樣,同屬于會計學科范疇。它是以財務會計為基礎來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因此,稅務會計的資料一般來源于財務會計,它只是對財務會計處理中與現行稅法不符的會計事項,或出于稅收籌劃目的需要調整的事項,按稅務會計方法計算、調整,并作調整會計分錄,再融于財務會計帳簿或報告之中。雖然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相互聯系、相互影響,但是,稅務會計畢竟是區別于財務會計的一門特殊專業會計,所以它與財務會計又有著一定的差異。

(1)二者的目標不同。財務會計是按照會計準則核算企業的財務成果,并為企業利益相關人(包括銀行、債務人、潛在投資者)提供真實相關的信息,便于他們投資決策。而稅務會計則是按照稅法來核算企業的收入、成本、利潤和所得稅的會計核算系統,其目的是保證國家稅收的充分實現,調節經濟和公平稅負,為國家稅務部門和經營管理者提供有用信息。(2)二者核算的對象不同。財務會計核算的對象是企業以貨幣計量的全部經濟事項,包括資金的投入、循環、周轉、退出等過程,而稅務會計核算和監督的對象只是與計稅有關的經濟事項。(3)二者核算的依據不同。財務會計核算的依據是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而稅務會計核算的依據是國家稅法。財務會計強調遵循會計準則,依照會計制度處理各項經濟業務,會計人員基于自身的理解和情況的特殊性,對某些相同的經濟業務可能有不同的表述方式,出現不同的會計結果,這是會計的靈活性和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具有彈性的正常表現。(4)二者核算的原則不同。財務會計遵循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為使報表公允地反映某一會計期間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允許企業在一定情況下對收益和費用進行合理的估計,而稅法則主要是遵循收付實現制原則。為了保障稅收收入,便于保管,一般不允許企業估計收益和費用。此外,稅務會計堅持歷史成本,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的變動,更重視可以預見的事項,而財務會計則可以有所不同,在特定時候,財務會計可以考慮幣值不穩的因素,如在物價變動情況下,企業通過會計計價方法的選擇,尋求能夠較為合理的反映物價變動影響的計量模式。

二、企業稅務會計作用及特征

(1)企業稅務會計要在稅法的制約下操作對于企業財務會計核算方法、處理方法等,企業可以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并結合自身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加以選擇。但作為企業稅務會計,必須嚴格按照稅法(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運作,受稅收規定制約,不能任意選擇或更改。也就是說,企業的經濟行為和財務會計核算涉及到稅務問題時,應以稅收規定為依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財務會計制度與稅收規定要求不一致時,應以稅收規定為準繩,進行必要的調整。(2)企業稅務會計是反映和監督企業履行稅收義務的工具企業稅務會計作為會計學科的一個分支,對企業以貨幣表現稅務活動的資金運動過程進行系統。全面的反映和監督,具有其相對的獨立性和特殊性。因為稅收規定的計稅依據與企業會計記載反映的依據并不總是一致的,處理方法、計算口徑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差異。對此,企業稅務會計應有一套自身獨立的處理準則,通過稅務會計工作所反映出來的情況,保證企業的稅務活動按照稅收規定進行,使應納稅金及時、足額地解繳,防止偷、逃、騙、欠稅問題發生,保證企業認真、完整、正確地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因不熟悉稅收規定、未盡納稅義務而受處罰所導致的損失。(3)企業稅務會計具有稅收籌劃的作用企業稅務會計不僅僅是對稅務資金運動的反映和監督,而且能通過稅負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納稅人更加明確地利用合法手段來達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目的。具體地說,是指企業稅務會計依據稅收的具體規定和自身生產經營的特點,籌劃企業的經營方式及納稅活動,使之既依法納稅,又可享受稅收優惠,實現企業不多繳稅、減輕稅負的目的。

三、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的必要性

(1)我國會計體制改革的需要。我國會計體制改革的目標就是建立一套能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會計信息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而不再具體規定企業如何進行會計核算,這就使企業財務會計核算產生很大的靈活性。隨著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企業財務會計的目標更加明確,即為企業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折舊使得財務會計目標與稅法目標差異越來越大,只有將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才能使財務會計按照新的會計制度、會計準則進行核算監督,才能使會計改革見成效。(2)健全我國稅制的需要。稅制改革是中國的稅收體制不斷完善,逐步建立了多稅種、多環節、多層次的稅收調節體系,基本上符合稅種健全、稅率合理、稅負公平的要求,有利于發揮稅收征集國家財政收入和發揮經濟杠桿作用、調節經濟運行的雙重作用。在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合一的體制下,穩定稅基、規范繳納行為、優化稅收收入水平的要求和各項復雜的計稅工作,不可能在企業會計準則和制度中一一體現。有時,企業可能處于自身利益的考慮,會利用稅法的不完善,通過直接調整會計數據、修正某業務財務決策等,實現其少繳稅的目的,因而,作為納稅義務人,不論其經濟性質、組織形式和經濟范圍,都需要建立統一的稅收會計,以適應依法、合理、準確納稅的需要。(3)加強企業管理的需要。在財稅合一的會計體制下,會計提供的信息往往偏重于財政、稅務、信貸等部門的需要,忽略了企業自身對會計信息的需要,不利于企業加強管理的需要。但是將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時,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特點在可供選擇的范圍選擇適合于企業實際情況的會計處理程序、方法,從經濟的角度出發,反映企業真實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而不必完全遵循稅法規定的方法來進行會計業務的處理。財務會計人員才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強管理上,減少不必要的繁瑣的核算工作。(4)提高會計實踐水平,維護會計的一致性的需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高度發展,資本的高度集中、工商業的高度發展將成為一種必然趨勢,會計的作用也將得到充分地發揮,而會計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也越來越高,這在客觀上也要求提高會計的質量水平。而稅法已明確規定了一些會計處理方法,并且稅法具有一定時期內的穩定性,有利于會計人員在實踐中積累經驗,逐漸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并同時使得會計的一致性原則得到充分體現。(5)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需要。稅法是根據宏觀經濟政策和經濟發展水平來制定的,因而稅法高度地體現了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而財務會計是根據會計理論和會計慣例進行核算的,體現的是投資者實現資產保值、增值的需要主要是滿足微觀企業投資者的需要。由于我國多元投資主體的出現,多種經濟成分并存,此時若財務會計再不與稅務會計分離,會計核算繼續實行兩頭兼顧,則會影響會計信息質量,使之不能真實、客觀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若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企業就可以有較大的自主性,可以在允許的范圍內,選擇適合自身的會計處理方法,使其提供的會計信息真實、客觀、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從而有利于各投資者的決策,也有利于國家的宏觀決策。

總之,盡管稅務會計長期以來被看作財務會計的延伸,但事實上稅務會計在許多方面已具備了與財務會計并列的會計學分支的學科特征,稅務會計已具備了獨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發展稅務會計,有助于使規范經濟生活的立法活動進入快車道,也有助于為企業的經濟體制改革措施的實施解除后顧之憂。

參 考 文 獻

[1]鐘高,龔明曉.論會計準則目標[J].會計研究.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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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保險費 稅式征管 必要性 可行性

一、社會保險費稅式征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社會保險費稅式征管的必要性

社會保險費征收稅式管理是社保費籌資制度發展的必然這既是擴大參保覆蓋面、提高統籌層次、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的需要,同時也是有效控制參保單位和職工在參保和繳費問題上的逆向選擇、防止參保繳費上的道德風險的需要,除此之外還有如下兩點。

(1)稅式征管是進一步明確社會保險各主體之間法律責任的需要。目前,社會保險費征繳環節中的核定制度帶來的突出問題是:申報主體、核定主體和征繳主體三方之間的法律責任不明確。參保單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少報、漏報社保費現象,還有一些社會保險機構(包括行業垂直管理系統的代辦機構)將歸集的社保費不按期如實向核定機關和征收機關申報解繳,而是占壓(有的跨月份短期占壓,有的跨年度長期占壓),有的甚至挪用于炒股;有的把社保費作為收入當工資發放等現象。檢查機關發現這些問題時,因法律責任難以界定而無法處罰。因為繳費人在繳納社會保險費之前需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參保人數和繳費基數進核定,核定確認的繳費數是征收機關依法征繳的依據,企業未申報的,但又確實是那些代辦機構歸集的社保費。面對參保人利益受到損害和社保費隱性流失等情況,檢查機關無處罰的法律依據,只好不了了之。執法部門在劃分上述三者之間的法律責任時,感到有些無奈,即繳費人本應承擔的如實申報的責任轉嫁給了核定機關和征收機關,核定機關沒有足額核定,應核定盡核;征收機關沒有足額征收,應收盡收。如果對繳費人不如實申報事實進行處罰也不妥,因為參保單位和個人申報的繳費數是經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蓋章認可的,這種認可具有法律效率。如要繳費人承擔不如實申報的法律責任,則法律依據不足,因為征收機關以核定機關的核定數為征收依據,企業申報不實,核定機關有責任。實行稅式征管后,建立參保單位和繳費個人自行申報制度,征收機關將參保單位和個人申報數作為征收依據。如果參保繳費單位不如實申報,一旦發現,就可以追究申報主體的法律責任。所以,實行稅式征管,建立自行申報制度,自核自繳,既有利于明確社會保險費征納雙方的法律責任,又能提高全社會參保繳費的法律責任和意識,還能強化府保險費足額征收,使地稅部門和社保部門真正做到各負其責,相互協調。

(2)稅式征管是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實施規范管理,進一步提高社保基金征繳率的需要。目前社會保險繳費制度安排導致企業申報核定的工資總額與企業的實際工資總額不相符。以湖北省省直統籌為例,社會保險費申報不足核定不足情況普遍存在。沒有做到應核盡核,應征盡征,30%費源流失(見表1)。國家政策規定了申報繳費的下限和上限,即參保人申報繳費工資基數按參保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至300%進行保底和封項。社保費實施地稅全責征收后,通過實行“雙基數”申報,能解決社保費舊征繳辦法中基數核定欠規范的問題,并能按企業的實際用工情況和實際工資水平確定企業應繳社保費數額,確保所產生的原始應征數據真實可靠,從而有效抑制目前社保費申報和征繳中出現的費源流失問題。

2、社會保險費稅式管理的可行性

(1)現行社會保險制度已具備“準稅收”的屬性。國家是社會保險費的唯一管理主體,有比較完備而且具備一定立法層次的政策制度體系,確定了專門的管理機構,征收管理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固定性和規范性。從養老保險制度改為統賬分離,統籌賬戶要向個人賬戶劃撥的問題得到破解。社保費實行稅式管理,稅務機關可以根據企業工資總額據實征收,有效調節平衡參保人員利益分配,發揮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的優勢。現有養老保險制度為社會保險費稅式管理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2)稅務機關征收的實踐為實行社保費稅式管理奠定了工作基礎。全國已有20個省、市、區實行由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稅務機關充分利用稅收征收管理資源、優勢和經驗,對社會保險費實行費式管理,建立費源臺賬,實行源泉控制;建立了社會保險費費源管理制度,開展征繳稽查,清收各類欠費;開發了征繳軟件,對社會保險費實行了科學化和精細化管理。實行稅務征收省市較之以前普遍征繳率和收入總量都大幅提高,即社保基金征繳率相比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的省份,其征繳率要高出10%以上,每年征繳率均高達95%以上。稅務機關是專業化的、社會化的征收組織,基礎設施好,管理規范,特別是“金稅工程”的實施,大大提高了科技化、精細化管理的水平,全國形成了統一的征管信息網絡。稅務機關可以借用稅收征管平臺實現信息共享,稅務機構遍布全國,擁有經驗豐富的稅務人員、嚴格的管理機制和完善的征管手段,便于規模化、集約化管理,降低稅費征收成本。

(3)國內一些省份率先推行地稅機關全責征收社保費的實踐為全面推行稅式征管提出了可能性。如廣東省于2005年就在全省范圍內實行地稅機關全責征收社保費,勞動社保部門將不再負責社保費的申報、核定、追繳工作,建立起了地稅部門負責社保費申報、核定、征收、追欠、查處、統計和化解,社保部門負責社保費登記、計賬、待遇審批和基金發放管理的新模式。這種模式真正實現了社保費“收支兩條線”。廣東省還建立“繳費人自行申報繳納,地稅機關重點稽查、以查促管”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模式,明確企業應按有關繳費政策規定和要求自行計算、如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律責任,強化了繳費人自覺申報繳費意識,明確征繳雙方法律責任,理順征繳雙方關系。

(4)國際經驗也證明了社保費稅式征管在實踐上的可行性。世界上已經建立了社會保障制度的17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有132個國家和地區是由稅務部門征收社保稅或費。許多國家社保基金籌資形式的主要部分是“費”而非“稅”,但征管體制則歸屬于稅務部門。如英國上議院決定于1999年4月1日將原社會保障部的社會保障繳款征收機構及其征收職能并入稅務署,國家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障繳款政策由稅務署制定。俄羅斯也實行了社會保險“費改稅”的改革。2000年8月5日普京簽署新《稅法典》,將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付費部分改為統一的社會稅,養老保險費由改革前的繳費形式變為以統一社會稅形式繳納,其征收機關由原來的社會保障部門改為稅務部門。國外的經驗為我國改革社保費籌資方式、實行社會保險費稅式征管提供了可行性參考。

二、推行社會保險費稅式征管的建議

1、理順和完善社會保險費的征繳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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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時期;國有企業;稅務籌劃;策略

一、前言

深化經濟改革發展,是新時期國家經濟建設的工作重點,強調全面深化稅制改革的必要性與重要性。在稅制改革、體制改革的新環境之下,國企如何深化內控制度改革,全面落實稅務籌劃工作,直接關系到國企改革發展的穩定前行。當前,國企稅務籌劃存在“多、重”、“不足、上漲”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國企的稅負、降低了利潤空間。為此,為何適應新的環境、全面深化稅務籌劃建設,國企應基于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科學優化、全面部署。立足稅務籌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與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解決措施,提高國企稅務籌劃的科學性、有效性,助力國企改革發展的穩定推進。

二、現階段國企稅務籌劃的現狀

在“營改增”的改革大環境之下,國企如何更好的推進稅務籌劃工作,直接關系到企業改革發展的進程。從實際來看,國企稅務籌劃主要面臨“多、重、漲”的情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企業發展。稅負增加、利潤空間壓縮,這都會企業生產經營發展帶來影響。為此,全面清楚地認識稅務籌劃中存在的問題,有其顯著的必要性。

1.“多、重”:納稅環節多,稅務負擔重

國企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生產經營管理中,更加強調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就實際而言,國企基于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往往會建立后勤服務等相關輔助部門,進而提高管理效率,抓好生產經營,對于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管理環節、部門等的增設,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納稅環節,反而在總體經濟效益上,加重了企業的稅負。與此同時,國企生產規模的擴大,多領域的發展模式,導致集團子公司過多,這就增加了企業的納稅主體,進而導致企業稅負加重。

2.“不足、上漲”:資源整合不足,稅務支出上漲

國企集團化的擴大發展,增加了企業生產經營領域。下屬子公司之間的業務重疊,有助于企業整體競爭力的提升。但是,由此所帶來的資源內耗成為突出問題。一方面,國企內部資源整合力度不足,導致同業經營中企業內耗增加;另一方面,國企稅務籌劃落實不到位,稅務支撐的上漲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企業內部交易環節及頻度的增多,進而影響企業總體稅務支出的有效控制。因此,可持續發展戰略下,如何彌補不足,控制稅務支出上漲,是稅務籌劃的關鍵。

三、新時期優化國企稅務籌劃的策略

深化國企改革,是新時期國企面向未來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更強調國企優化內控管理,強化稅務籌劃工作的開展。當前,國企稅務籌劃面臨“多、重”、“不足、上漲”的多重問題。一方面,要求國企在稅務籌劃工作中,應立足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遵循“合法性”、“成本效益”、“事先籌劃”等原則,科學謀劃、狠抓落實;另一方面,要充分認識稅務籌劃的重要性,通過稅務籌劃工作制度化建設、強化財會人員素質培養、合理運通稅收優惠政策等措施,全面深化國企稅務籌劃工作的建設,推進國企又好又快發展。

1.提高認識:強化稅務籌劃的思想認識,培養良好的法律意識

復雜的市場經濟環境,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要求國企在順應改革的過程中,應強化對稅務籌劃工作的認識,將稅務籌劃管理納入企業日常管理工作中,稅務籌劃的制度化、常態化建設,是全面提高稅務籌劃成效的內在要求。首先,企業領導層要強化對稅務籌劃工作的重視及領導,將稅務籌劃全面落實到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決策等領域;其次,稅務籌劃的制度化建設,是提高稅務籌劃工作成效的內在保障。國企應基于稅務籌劃工作的需求,建立科學、規范的會計賬目,并落實好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工作。對于會計資源,應強化科學分析工作的開展,為稅務籌劃提供依據,提高稅務籌劃的工作效率;再次,稅務籌劃工作應遵循“合法性”原則,這就要求國企在稅務籌劃工作中,應建立良好的法律意識,在遵紀守法的前提條件之下,通過稅務籌劃理論的實踐,提高工作效率,適應稅改的新環境。因此,在新的歷史時期,國企的發展環境發生了轉變,提高思想認識,是重新構建稅務籌劃工作,提高稅務籌劃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

2.合理運用: 合理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提高企業利潤空間

國企具有特殊性,如何構建積極有益的稅務籌劃工作,強調企業應合理運用國家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在合法性的原則之下,將政策落實到位。(1)國企應重視稅收優惠政策的利用,通過優惠政策的合法享受,降低企業稅務負擔。企業領導層、財務等部門,應強化對國家相關政策的動態了解,并結合行業情況,為企業稅務籌劃創設更好地的政策環境。(2)當前,國企在稅務籌劃中,工作缺乏主觀能動性,在稅收優惠政策解讀、運用等方面,明顯存在不足。了解不足、學習不足的困境,應進一步得到有效解決。為此,全面了解、認真學習優惠政策內容,并基于相關規定,及時為企業進行申請,進而確保企業及時、合法地享受政策帶來的“福利”。(3)合理運用納稅技巧,提高企業的利潤空間。對于不同行業領域的國企而言,可以基于實際情況,合理運用納稅技巧。如,對于電力企業而言,國家在“三廢”產品領域,有稅務優惠政策的出臺。那么,企業在稅務籌劃的工作中,可以通過“三廢”產品的稅收優惠政策,有效降低企業納稅支出。

3.落實建設:全面落實財務人員隊伍建設,適應工作新環境

當前,我國正全面推進“營改增”改革,新的稅制、新的發展環境,強調國企應立足發展,全面落實財務人員隊伍建設,以更好的M足工作需求,適應工作新環境。首先,建立教育培訓制度。新的稅制改革,強調財務人員應強化學習,科學準確的把握。企業可以組織財務人員脫產學習、繼續深造等方式,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知識,更好地滿足工作崗位的需求;其次,強化人才隊伍建設。通過人才引進等方面,引進高素質的綜合人才,提高企業財務管理,優化稅務籌劃工作;再次,建立完善的考核激勵機制。為更好地提高財務人員的積極性,企業應建立完善的考核激勵機制,將稅務籌劃工作考核納入職稱評定、職務晉升之中,提高財務人員主動參與的積極性。通過建立稅務籌劃工作的考核指標體系,實現對稅務籌劃工作的科學考評。

四、結束語

總而言之,國企的特殊經濟屬性,決定了國企在生產經營管理中,應建立完善的內控管理機制,適應新時期改革發展的內在需求。稅務籌劃是國企內控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財務管理的工作要點。基于合法的、科學的稅務籌劃,為國企降低稅負、提高利潤空間,有助于企業的改革發展,為企業資源整合、資金運用管理,創造良好的內在條件。通過強化稅務籌劃的思想認識,合理運用稅收優惠政策,全面落實財務人員隊伍建設等有效措施,全面優化國企稅務籌劃工作。

參考文獻:

[1]王昆.國有企業做好稅務籌劃工作的研究[J].時代金融旬刊,2016(17).

[2]陳蕾.國有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分析[J].經營管理者,2013(04).

[3]葉敏瑩.關于物流企業稅務籌劃問題及實證分析[J].現代國企研究,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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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信息化;征管

一、稅收信息化的必要性

(一)稅收信息化的內涵

稅收信息化是將現代信息技術運用于稅收管理,實現稅收管理信息的收集、檢索、分類、存儲和傳輸系統化、網絡化和智能化的稅收管理技術創新過程。稅收信息化是為了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既是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科學化的前提,又是稅收管理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稅收信息化的必要性

1.時展的需要

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對我國稅收工作提出了挑戰。稅務部門的各項工作為適應市場化、全球化和信息社會的要求,就應該加強稅務管理信息化建設.以便更好地發揮管理、聚財和調控經濟的職能作用。

2.提高征管質量的基礎

幾年來,征管質量的整體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一些漏征、漏管、有稅不收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地存在。隨著稅務管理信息化的建立與推進,建立起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管理監控體系.將會在日常管理、規范征管流程、強化稅源控管、降低稅收成本等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使一些制約征管質量的問題得到有救解決。

3.推進依法治稅的重要措施

通過建立起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使各類納稅人在登記、申報、繳稅、欠稅等方面存在的違法問題得到有效監控,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可靠依據同時,也有利于規范征納雙方的行為,提高稅務部門公正執法的透明度。

二、我國稅收信息化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缺乏集中統一的組織規劃和整體部署

主要表現為各地各自為政,重復建設、重復開發的現象較多。目前.雖然各地稅務機關對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比較重視,但缺乏系統考慮,對在建設過程中必須在哪些環節達到什么樣的要求缺乏清醒認識。加之征管部門與信息部門的配合不太協調,使征管軟件開發的系統性和規范性欠缺,難以從更高的層次協調局部與整體、一般與特殊、短期與長期的征管需求限制當前信息系統的整體效益,浪費了大量資金。

(二)信息不共享

主要表現在:一是國、地稅稅務部門信息不共享。我國1994年的稅制改革,成立了國、地稅兩套稅務機構,但由于兩套稅務系統在稅款的征收管理上基本是各自為政,沒有構建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無法對納稅人起到應有的監督作用。二是稅務系統與其他部門信息不共享。如稅務系統與工商部門、銀行信息不共享,容易產生稅收征管漏洞。

(三)發展不平衡

從全國看,各地稅務部門信息化程度參差不齊,不平衡現象突出。分地區看,稅務管理信息化水平由東向西呈現從高到低的格局,東部地區信息化水平較高,如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稅務管理信息化已取得了階段成果,中部地區信息化水平又高于西部地區。分部門看,自1994年組建國稅和地稅兩套機構以來,國稅部門信息化水平總體高于地稅部門。1994年“金稅工程”主要是圍繞增值稅管理而實施。在“金稅工程”的推動下,截止2003年底,國稅部門的四級廣域網已全部聯通完成。而同期,雖然省級地稅部門已全部同國家稅務總局實現了計算機聯網,但在內部,只有部分省級地稅部門建成開通了省內廣域網,還有相當一部分省級地稅部門在覆蓋全省的廣域網開通上處于空白。

(四)數據向信息、知識的轉化能力差

目前,隨著稅務管理信息化推進,數據采集量大幅增加。稅收數據是稅務管理的信息源,要發揮數據資源作用,一是要數據充分,二是要數據質量可靠,三是要有較高的數據分析水平。從實際來看,稅務部門只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數據資源數量上的增長,數據應用能力還處在初級階段,面臨的主要問題與挑戰有以下幾方面:一是IT管控能力的挑戰。目前稅務系統中信息技術的實施由信息中心負責,業務需求由各業務處負責,稅務數據從采集、處理到應用,遍及稅收業務的各個環節。對這些數據進行有效應用和管理,就需要健全稅務部門的信息化管理體制,增強信息化總體規劃和總體架構的管理和把控能力。二是數據資源規劃和管理方面,也缺乏全局性的規劃和管理。三是系統的運作和整合。新業務不斷出現,給軟件的維護帶來壓力.需要進一步整合應用系統。

三、完善稅收信息化的幾點建議

(一)業務系統整合是信息化的前提

稅務管理現狀與信息化的要求相一致,才能保證信息化的順利實施。當前,稅收軟件系統的開發和應用受阻,主要原因不是技術問題,而是無序的管理現狀所致。美國國內收入局信息化建設,首先完成了組織結構重組,由分區域進行稅收管理框架組織,改為直接面向納稅人的稅收管理框架組織機構;然后對業務系統進行重新整合,把眾多的應用系統整合成10個核心信息管理子系統,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面向納稅人的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最后將業務系統整合方案交付信息技術部門,提出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我國信息化建設也應注重組織機構調整,把傳統的層級制稅務機構體系改為以信息化建設為依托的稅務組織機構體系,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實施業務系統整合,從技術,管理兩個層面規范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使用,從而提高稅收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管稅的效率和水平。

(二)培養既懂業務又熟悉計算機的復合型人才

人才是信息化建設的關鍵性因素。要針對人才質量、數量與工作要求的矛盾,大力推進信息人才戰略。要加強各級稅務人員的培訓,著重培養既懂業務又熟悉計算機的復合型人才,成為稅收信息化事業的先鋒和主力軍。要加強信息化人才的管理,打破傳統的用人機制,建立科學、公正、合理的能級管理制度,并輔之于相應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調動信息人才的工作積極性。

(三)加強非居民企業稅收信息化建設

強化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提高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進行非居民企業稅收的基礎數據建設和基礎數據研究工作十分重要。據估計,跨國公司每年以稅后利潤、股權轉讓、利息、特許權使用、勞務報酬等多種形式從我國轉移到境外的利潤超過1000億元,造成的稅收流失超過400億元。我國目前在非居民稅收管理中依然使用國外的數據庫,而跨國公司在我國的利潤率明顯低于美國等發達國家。為了防止非居民企業的稅收流失,強化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提高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稅務部門在非居民企業稅收基礎數據信息化建設和基礎數據研究方面的工作任重而道遠。

(四)加強第三方的信息共享

美國國內收入局通過計算機征管中心實現與銀行、海關、邊防等部門的聯網。金融機構、保險部門、財產登記部門及員工雇主將其所屬納稅人的工資收入、納稅人存款利息、財產轉讓所得等收入信息提供給計算機征管中心,供稅務部門使用。隨著稅源管理的深入,僅僅依靠稅務機關所掌握的納稅人信息,無法滿足稅收風險分析的需要。金稅三期工程將外部信息交換作為獨立的項目實施,目的是搭建統一的信息交換平臺,以獲取第三方所掌握的納稅人涉稅信息,包括工商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金融機構等掌握的涉稅信息,有利于提高稅源專業化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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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衛杰.吸納國外經驗――信息化助理稅源專業化[J].中國稅務,2010(1).

[5]吳曉宇.信息系統一體化建設與稅務管理[J].稅務研究,2002(3).

篇8

一、稅務風險控制的必要性

稅務風險控制是指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在企業從事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中通過合理的籌劃、安排,使企業盡可能消除因主、客觀原因導致企業對稅收法規的理解和執行偏差,降低因受稅務等部門的查處而增加稅收滯納金、罰款、罰金等額外支出的可能性,盡可能地規避稅務風險,降低公司稅務風險的損失。

企業稅務風險可能會導致企業的成本增加。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企業的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以及刑罰處罰而增加的企業成本;另一方面是企業經營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用足有關優惠政策,從而增加的企業成本。稅務風險還有一些其他的影響,比如說因為違法違規可能會導致企業管理層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也可能導致企業一般納稅人資格、開具發票的資格、以及稅收優惠享受資格等資格喪失。由此可見,稅務風險控制是企業整體風險管理的一部分,廣泛存在于企業的各項活動中,處理不好稅務風險,輕則可能使企業遭受法律制裁、資金損失、和不必要的聲譽損害,重則可能影響到企業的正常經營;而良好有效的稅務風險管理則有利于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促使其健康發展。

二、目前建安企業存在的稅務風險分析

目前建安企業稅務風險存在的主要原因應該說是由各企業對稅收政策理解不夠深刻,沒有真正吃透國家稅收政策的各項要求,而且對稅收政策缺乏系統的分析、判斷、監督機制,加之企業內部對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監督、審核力度或能力不足,將企業的應稅合法性監督完全歸于國家稅收職能部門。目前建安企業存在的稅務風險,從企業的角度來講,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所造成:

1、部分企業管理部門稅務風險意識淡薄。建筑業行業的特點是工期長,項目點分布廣泛,施工環境復雜,這種行業特點給企業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因此,企業管理部門在管理過程中,考慮比較多的是如何組織好施工,更多地解決施工過程中的技術難題,減少質量安全隱患,及時或超前完成施工任務,讓業主滿意,盡大可能的節約成本,增加利潤,卻往往忽略了稅務方面的風險。殊不知稅務風險與其他的質量安全風險不同,質量安全問題如發現還有整改的辦法,但稅務風險一旦被發現將給企業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除了經濟上的損失,還有企業的信譽損失。建筑業是完全市場競爭下的微利企業,如果因一時的疏忽而被卷入日益嚴厲的稅務稽查風暴,很可能會血本無歸,還對企業聲譽造成惡劣影響。

2、業務人員素質不高。目前許多的大型企業因為公司需要,采用一個財務人員核算多個項目的情況,對財務人員來說,應對平時的工作量就已經是應接不暇,沒有多少時間和精力去自學有關稅務方面的知識,再加上企業管理層稅務風險意識的淡薄,對財務人員在稅務方面的培訓很少,就造成了財務人員對國家稅法的修訂內容理解滯后,跟不上稅法方面的調整步伐,給企業納稅合法性造成很大的風險。

3、企業內控制度不健全,缺乏稅務風險管理機制。 稅務內控是由企業管理、治理機構和全體員工共同實施的,旨在合理保證企業實現“在防范稅務風險的基礎上,創造稅務價值”這一目標的一系列內部流程、規范等控制活動,在企業的具體體現就是實施有效的內部稅務管理!目前企業存在的問題是,內控體系中對稅務風險的事前籌劃,事中監督,事后整改未有明確的職責權限規定和業務流程模式,出現問題后各相關部門互相推責任,使問題不能有效地解決,更不用說提前發現和預防稅務風險了。

4、與稅務機關的信息溝通欠缺。因新稅法要求建安企業在工程所在地繳納稅款,會造成一個財務人員面對多個稅務機關繳納稅款,各個稅務機關對稅法的理解和執行方面難免有偏差,如不及時跟有關的稅務機構溝通,會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另一方面多數大型建安企業都跨省(市)經營,這就會涉及到外出經營稅收管理方面的問題,如對于個人所得稅,許多省(市)的稅務機關往往對外來施工的建安企業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按照營業額的一定比例(0.2%-1%不等)征收,該部分稅金既不是企業所得稅法下承認的成本,又不能向職工扣回,但實質上構成了企業的負擔。現在很多企業財務人員都默認這種征收方式,認為稅務局要求的就要執行。因此,缺少了與稅務機關必要的溝通會對企業造成很大的稅收損失。

三、稅務風險管理的改進措施

改進企業稅務管理現狀,消除企業稅務風險的途徑,應首先從完善機制入手,成立稅務風險管理機構,完善相關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將稅務風險管理納入企業總體風險管理范圍,從而針對企業在稅務風險管理方面的不足進行研究判斷并加以改進。稅務風險的預防,個人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完善企業稅務風險識別、評估、控制、應對、監督管理機制,規范稅務風險管理過程。

風險管理是一個系統過程,應有全局意識,統籌兼顧,系統分析,規范運作,稅務風險同樣也需要堅持這一原則。首先應建立完善的企業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建立相應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從機構上、制度上解決和消除稅務風險產生的根源,用制度和機構提供稅務合規性保障。同時完善企業內部稅務監督機制,加強內部稅務合規性監督審核。

建安企業應在考慮風險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原則下,結合自身經營特點,設立稅務管理機構或崗位,建立統一的內部稅務管理標準、完善內部風險匯報及測評體系,通過對稅法的變化快速反應,使管理環節前移,變事后總結為事前管理和事中監督,提前發現和預防稅務風險。

2、稅務風險管理機制的運作必需按照計劃(P)-實施(D)-檢查(C)-改進(A)的循環進行。

從公司全局的角度對本企業的稅務風險統籌規劃。納稅籌劃可以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由于稅收的無償性決定了其稅款的支付是企業資金的凈流出,其沒有與之直接相配比的收入項目,從這一角度來看,建筑安裝企業運用納稅籌劃所節約的稅收支付直接增加了企業的凈收益,有助于企業的發展。同時,也會促使企業精打細算,增強企業在投資、經營、理財等方面的預測和決策能力,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和經營管理水平。

在進行全局規劃的前提下,著重進行稅務風險管理的實施工作,以保證整體規劃的全面落實。以健全的組織管理機構保證執行效果,以完善的管理制度促進落實到位,不折不扣的全面執行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機構的各項管理決策。

發揮好企業內部稅務監督、審計的作用,通過內部定期、不定期審核監督,盡早發現稅務執行過程中的偏差,并加以糾正,向管理機構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管理機構根據提出的問題和建議進行研判,進行糾偏和對下一步工作的改進提出相應的措施。

3、提高企業管理層稅務風險意識,加強稅務培訓。企業管理層是一個企業的核心,它掌握著企業的發展方向,規劃著企業的發展藍圖。在整個管理的過程中,必須把風險意識放在第一位,稅務風險更是首當其沖。企業可以通過加強稅務方面的培訓,定期定時地更新領會稅收政策,領導帶頭學習。也可以通過與稅務部門的溝通來主動提高風險意識,為企業盈造一個合法、有效的經營環境。

4、提高業務人員素質,加強稅收政策傳遞。現代企業要求財務人員必須具備稅務常識和稅收籌劃意識,因為這樣可以依法納稅,合理稅負,在保證企業效益的同時控制稅務風險;這就要求企業應根據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采取培訓等方面的措施,對稅務管理及其相關財務人員不斷進行知識的更新。也可以鼓勵財務人員通過考取職稱證、執業資格證來提高業務知識水平,并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具體的工作中去。財務人員只有具備了優秀的思想品德,熟練的業務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廣博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兢兢業業的工作態度以及高尚的敬業精神,才能當好家,理好財,才能當好管理者的助手和參謀,才能算得上現代企業的財務人員。

篇9

一、我國非居民稅收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對非居民稅收管理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

近年來,非居民稅收收入一直呈現逐年增長的態勢,但是,和國內稅收相比較,非居民稅收收入規模較小,占全部稅收收入的比重仍然較低,加之非居民稅源流動性大、隱蔽性強,需要依據國內稅法和稅收協定的規定來界定稅收管轄權及納稅義務,管理的政策性、時效性和專業性強,監管難度大,基層稅務干部普遍存在認識上的不足和畏難情緒,對非居民稅收重視程度不夠,管理力度不強,沒有意識到非居民稅收工作不僅是在組織收入,更是在維護國家,體現國家形象。

(二)非居民稅收管理方法單一,管理效率低下。

為加強外匯管理,防范逃避稅,自1999年起,國家稅務總局與外匯管理部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要求居民企業和個人向境外非居民支付一定金額服務貿易項下和部分資本項下外匯時,提供稅務證明,這一措施已成為長期以來稅務機關對臨時來華從事經營活動及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非居民企業實施稅源監控的重要手段和監控稅款是否足額征收的最后一道防線。然而,為了進一步便利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外支付,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于2013年7月24日聯合了《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規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取消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在事前審核開具稅務證明的做法。這意味著過去這種過度依賴對外支付證明的稅務管理方式徹底失去了存在的基礎,非居民稅收管理將面臨極大的挑戰。

(三)專業性人才匱乏,管理力量不足。

非居民稅收業務繁雜,政策性強,對稅務人員綜合業務素質有著很高的要求,加之非居民稅收管理不是經常事務,我國非居民稅收專業人才嚴重匱乏,高端人才短缺流失問題比較突出,這已經成為制約非居民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提升的瓶頸。

二、提升非居民稅收管理水平的應對措施

基于對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存在問題的基本認識與把握,要進一步深化非居民稅收管理,其基本思路應該是:進一步提高對非居民稅收管理的認識,強化管理手段,在對非居民稅收業務及納稅人進行科學合理區分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對非居民稅收實行有效的專業化管理。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轉變觀念。

非居民稅收管理是國際稅收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國行使稅收管轄權、維護國家經濟的重要手段。在當前跨境稅源爭奪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如果不重視加強非居民稅收管理,本屬于我們的稅源就會流失。因此,各級稅務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應以“維護國家權益、服務對外開放”為己任,牢固樹立“稅少而意義重、量小而作為大”的理念,不以稅小而不為,進一步提高做好非居民稅收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以適應稅源全球化給稅收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二)以風險為導向,實施非居民稅收專業化管理。

1.實行專業化管理。相對于來華非居民數量和規模的增長速度,我國非居民稅收管理隊伍的人數無法對如此之多的非居民實施有效監管,人少事多的矛盾在非居民稅源較為集中的地區尤為突出。為防范非居民稅收流失,各級稅務機關應按總局的要求,建立健全非居民稅收管理機構,設立非居民稅收管理崗位,根據工作量大小配備合理數量的專職人員或兼職人員,充實非居民稅收管理力量。同時,按照合理分工、權責明確的原則,清晰界定各級非居民稅收機構的崗位職責及工作任務,確保非居民稅收管理事項落實到崗、責任到人。

2.實施分類及風險管理。根據非居民稅源的實際情況,對非居民納稅人進行科學分類,實施分類和風險管理,科學配置征管資源。一是對于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可以分類為常規納稅人(如分公司、代表處)和臨時納稅人(如臨時來華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的納稅人)。對于常規納稅人,要以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申報和匯算清繳為重點,著重抓稅基管理及歸屬所得管理;對于臨時納稅人,要以當地的重點工程和重點建設項目為突破口,做好登記備案等稅源監控工作,重點防范非居民企業和個人虛構境外勞務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二是對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分別就其取得的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租金和財產收益,分析潛在的稅收風險點,以扣繳義務人為抓手,嚴格落實扣繳登記制度和合同備案制度,加強稅源扣繳管理,重點加強跨境股權轉讓和特許權使用費與勞務費的判定的風險管控。

3.實行信息管稅。要整合內部資源,充分運用目前在用的包括CTAIS、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系統、出口退稅審核等總局下發的系統以及自行開發的系統中有關非居民稅收管理的信息,有效整合數據,積極推進省級非居民稅收信息平臺的搭建,實現市縣三級信息共享。同時,要拓展信息來源渠道,加強與工商、商務、外匯、銀行、公安、科技等相關部門的聯系和信息溝通,努力在外部信息獲取上取得突破。

4.規范稅收協定執行。伴隨著跨國經濟活動的日益頻繁,非居民申請享受稅收協定的個案也日益增多。因此,有必要提高對協定執行工作的認識,把稅收協定執行工作與執行國際條約、體現國家執法形象聯系起來,努力提升協定的執行水平和執行效果。一是要嚴格按照《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辦法》的規定和程序要求,抓好對備案類和審批類的管理,確保非居民企業和個人及時準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二是以防范稅收協定濫用為重點,嚴格征免稅的判定,尤其要重點關注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等易被濫用的“受益所有人”條款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三)統籌對內協調和對外合作,建立健全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

1.強化內部協調。一是要在上下級稅務機關之間建立縱向聯動的協調機制。上級稅務機關應加強對下級稅務機關非居民稅收業務的指導,下級稅務機關應及時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重大非居民稅收事項,形成上下級稅務機關信息互通、結果共享的局面。二是要在同級稅務機關間建立橫向互動的協調機制。各級稅務機關在處理同一筆涉及異地稅務機關職責和權限的非居民稅收業務時,應主動向異地稅務機關通報并確保處理意見的一致性,意見不一致的應及時報告其共同的上級稅務機關處理。三是要在國稅機關和地稅機關之間建立緊密合作的聯合工作機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非居民企業稅收協同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加強國地稅合作,及時交流,協作解決非居民稅收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提高非居民稅收管理效率。四是要加強跨區域稅務機關之間的協調配合,防范非居民利用地域差異逃避納稅義務。

2.加強部門配合。加強與外匯管理部門的合作,抓好對外支付稅務備案管理;積極探索建立與非居民稅收管理有關的工商、商務、銀行、海關、公安、文化、建設等政府機關、相關部門的協作互助機制,在企業資金賬戶、境外投資、經濟合作、出入境、境外團體演出、股權交易、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等方面進行定期的信息交換,拓寬非居民涉稅信息的獲取渠道,主動尋找非居民稅源。

3.重視國際合作。在稅收征管實踐中,稅收情報交換是應對經濟全球化挑戰、對付跨境避稅和逃稅的利器。充分發揮國際稅收合作與協調的作用,主要是要加強稅收情報交換工作。應充分認識國際稅收情報交換的重要意義,堅持“成本――收益分析”原則,力爭有效率地實施稅收情報交換工作。一方面要嚴格執行《國際稅收情報交換工作規程》,充分利用現有的征管和檢查渠道,搜集、整理非居民從我國境內取得的各類款項及其納稅情況,按規定格式制作自動情報;另一方面,要針對非居民稅源監控所需的境外信息,向境外有關國家和地區稅務當局發出專項情報請求,充分發揮情報交換在核實納稅人跨境交易真實性的作用。

(四)強化人才保障,注重能力建設。

專業人才是有效實施非居民稅收管理的有力保障。各地稅務機關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稅務人才培養戰略,制定非居民稅收管理人才培訓規劃,培養和造就一支與非居民稅收工作相適應的高素質的專業化稅務人才隊伍和領軍人物。首先要專崗歷練,將滿足工作需要的專業人員配備充實到非居民稅收管理崗位進行鍛煉,促進干部立崗成才;其次是要專門集訓,通過舉辦培訓班、召開案例研討會、組織實地觀摩等方式,分階段、按層級實施非居民稅收政策與管理專業培訓,實現非居民稅收管理的專業人才的快速成長;三是要專題攻關,讓從事非居民稅收管理的專業人員承擔重大、復雜的工作項目和科研任務,進行技術攻關,實現其專業水準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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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納稅服務 需求管理 研究

一、納稅服務需求及其發展趨勢

(一)納稅服務需求概述

納稅服務需求是納稅人在處理相關涉稅事宜時,依據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的合法合理需求。

依法納稅是納稅人的法定義務,稅務機關提供的所有服務都是為了幫助納稅人履行該義務。納稅服務需求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知情需求

納稅人有及時、全面、準確了解各項稅收法律、法規以指引、預測自己涉稅行為的需求。

2.辦稅服務需求

納稅人在處理涉稅業務過程中,有方便、快捷、準確辦理各項涉稅事項的需求。

3.權益保護需求

納稅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過程中,有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舉行聽證、提出涉稅投訴、舉報稅務違法的需求。

4.社會信任需求

納稅人有通過稅務機關對其納稅行為的公正評價產生社會信任,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的需求。

5.納稅援助需求

社會弱勢群體和在涉稅過程中有特殊申請的納稅人有受到納稅服務援助的需求。

6.其他具有較強代表性和個性化特征的納稅服務需求。

(二)納稅服務需求發展趨勢

當前納稅人的需求千差萬別,呈多元化、層次化發展趨勢。

1.在服務載體需求上,納稅人可選擇的服務載體有稅務網站、服務電話、手機短信等,隨著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的廣泛運用,大多數納稅人選擇網絡、電子等服務載體獲取新的稅收政策知識和納稅服務。

2.在服務形式需求上,當前納稅人渴望稅務部門改善多部門、多層級進戶的現狀,以最大限度減少納稅人的辦稅成本,營造一個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納稅環境。

3.在服務內容需求上,納稅人希望能夠通過更多的渠道便捷地了解稅收政策信息,希望稅務機關幫助企業搞好稅收籌劃,用活用足稅收優惠政策,盡可能多的提供風險提醒服務,減少非主觀故意稅收違法和征納爭議。

4.在服務程序需求上,納稅人期待稅務部門在程序上簡化辦稅手續,提高辦稅效率。

二、加強納稅服務需求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納稅服務需求管理是對納稅人涉稅服務需求進行有效收集、全面分析和快速響應的工作制度。其工作目標是通過建立健全“收集納稅人需求、分析納稅人需求、滿足納稅人需求”的快速響應機制,實現納稅人需求獲取渠道日益暢通,納稅人需求分析機制全面建立,納稅人合理需求得到有效滿足。

當前,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納稅服務需求管理在納稅服務工作中的突出地位,深刻領會建立納稅服務需求快速響應機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做好納稅服務需求管理是努力構建“始于納稅人需求,基于納稅人滿意,終于納稅人遵從”的納稅服務新格局的需要。滿足納稅人合理需求是納稅服務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某種意義上說,納稅人的合理需求是否得到及時、有效滿足,是檢驗納稅服務工作效率和質量的重要標尺。

(二)做好納稅服務需求管理是解決好納稅服務需求快速增長與納稅服務供給相對稀缺矛盾的需要。了解納稅人的需求,滿足納稅人多層次、多元化的需求是目前納稅服務最迫切的工作。當前我國的納稅服務供給還不盡如人意,要解決需求和供給之間的矛盾,只有通過加強需求管理,以有限的服務資源來盡可能多的滿足納稅人的迫切需求。

(三)做好納稅服務需求管理是進一步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工作的需要。提出需求和滿足需求是一個動態過程,了解納稅人的需求并設法滿足它,是稅務機關做好納稅服務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就需要稅務機關在推進納稅服務的進程中,重視納稅人反饋,圍繞納稅人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差別化管理,提供針對。

三、加強納稅服務需求管理的幾點建議

近年來,稅務機關在滿足納稅人合理需求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的成績也很明顯,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對納稅服務需求重視不夠;二是納稅服務需求搜集平臺及相關制度機制建設相對滯后,對納稅人訴求渠道整合不夠;三是對納稅服務需求分析工作做得不夠細致;四是納稅服務需求響應不夠及時,應對工作的及時性、準確性和規范性存在許多不足。

納稅人需求的多樣性、層次性、差異性決定了納稅服務需求管理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我們只有正視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和完善,才能促進納稅服務工作的整體水平不斷提高。

(一)轉變需求管理理念,牢固樹立“始于納稅人需求、基于納稅人滿意、終于納稅人遵從”的服務理念。遵循建設服務型政府和和諧社會的要求,設身處地地為納稅人著想,滿足納稅人正當需求,以提高納稅人滿意度為目標,扎實做好納稅服務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納稅服務需求管理體系,建立和完善納稅服務需求管理崗責規范,制定相應的工作流程、工作標準、責任追究、質量管理、監督控制等制度,推進需求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形成多層次、全方位、一體化的納稅服務需求管理格局。

(三)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進納稅服務需求快速響應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建立健全“收集納稅人需求、分析納稅人需求、滿足納稅人需求”的快速響應機制,其目的是為了實現納稅人需求獲取渠道日益暢通,納稅人需求分析機制全面建立,納稅人合理需求得到有效滿足,從而促進征納關系和諧,提高納稅人滿意度,最終實現納稅人自愿遵從稅法。建立納稅服務需求快速響應機制是收集、分析、滿足納稅人需求的必然要求,是做好納稅服務工作的重要基礎。

1.采取常態化收集與專業化收集相結合、日常收集和定期收集相結合的方式,拓寬納稅人需求采集渠道,及時掌握納稅人需求的動態和重點。收集方法主要有現場采集、電話采集、稅企郵箱采集、12366熱線系統采集、稅法宣傳采集、納稅咨詢采集、辦稅輔導采集、稅企座談采集和調查問卷采集等。

2.細分采集納稅服務需求信息,采用科學方法加以整理分析,定期形成綜合性的納稅需求分析報告,供有關部門參考。各級納稅服務部門應組織專人對通過各種渠道采集到的服務需求,進行細致分解、歸集和整理,并采用科學方法,立足于解決納稅人普遍關心和關注的熱點、難點、疑點問題,針對納稅人需求的變化,分析納稅人需求的重點,及時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提出應對措施和方法,為指導和改進工作提供依據和方向。

3.本著“本級收集、本級處理、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積極響應納稅人各種合法合理需求,推進需求響應的及時化、效能化。對納稅人的個性化需求或緊急需求應及時響應,努力創造條件予以滿足;對納稅人的共性需求,應根據納稅人需求分析,發揮稅務機關不同層級的資源優勢和不同部門的職能優勢,做好有針對性的服務工作,改變納稅人“被服務”的現狀。對本地區本部門能處理的需求應及時給予解決;對需要上級部門協調解決的,及時向上級稅務機關反饋,并向納稅人做出承諾。

4.拓寬信息反饋渠道,將需求響應處理情況及時向納稅人反饋。各級稅務機關對需求的落實結果,由納稅服務部門通過各種渠道反饋給納稅人,反饋對象單一的,逐一進行反饋;涉及眾多納稅人的,應在網站、辦稅服務廳等公共場所公告反饋,讓納稅人及時了解稅務機關對其需求的重視和辦理程度。

5.強化監督平臺,

加強對納稅服務需求管理情況的指導與監督,杜絕在工作中不履行職責、推諉、敷衍、拖延的現象發生。

參閱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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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沈寧 關于建立納稅服務需求快速響應機制的幾點思考 江蘇國稅網 2011年9月30日

作者簡介:陳智云 男 江西新建人 漢 1972.11.25 中央黨校 經濟管理專業 本科學歷 新建縣地稅局科員

丁小華 女 江西新建人 漢?1961.03 遼寧刊大 會計學 大專學歷 新建縣地稅局科員

任益群 女 江西新建人 漢 1976.12.14 江西財經學院九江分院 證券與投資專業 大專學歷 新建縣地稅局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