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管體系范文
時間:2024-02-18 17:58:3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安全監管體系,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QHSE管理體系 科技興安 安全監管 隱患排查
在持續低油價期,井筒工程服務價量齊跌,為進一步降低運營成本,統籌協調資源,提高油服企業核心競爭力,按照區域整合外部市場業務,成立輕資產駐外分公司已成為油服企業改革的風向標。勝利延安分公司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成立的,主要負責統籌管理勝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各單位所屬西北項目部及施工隊伍。按照勝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統一部署,明確各主營單位對所屬項目部負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勝利延安分公司負安全管理監管責任。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簡稱安全生產監管,是指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為了保護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依法對區域內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的活動[1]。《中石化安全管理手冊》要求安全監管部門對安全管理體系的推進實施負責;對安全制度的有效性負責;對安全綜合監管的有效性負責。區域化市場業務整合后安全監管體系的建立直接關系到勝利延安分公司未來能否持續和諧發展,關系到整個區域項目能否順利進行。
一、建立健全QHSE管理體系
QHSE管理體系是企業整個管理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之一,它將質量、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納入了一個管理體系之中,并將四種密切相關的管理體系科學地結合在一起,按計劃、任務(實施)、檢查、反饋的循環鏈運行。QHSE管理體系為企業實現持續發展提供了一個結構化的運行機制,并為企業提供了一種不斷改進QHSE表現和實現即定目標的內部管理工具,從而減少管理流程的重復性,提高管理的效率。勝利延安分公司QHSE管理體系的建立以體系標準為框架,以滿足QHSE目標為要求,同時還考慮其有效性和經濟性。結合自身具體情況,整合各方面資源及內外部條件,設計和建立具有勝利延安分公司特點的QHSE管理體系。
二、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建設
擁有一套健全的安全規章制度是實現規范化管理的重要保障。安全生產的各種規章制度是通過無數次的經驗和血的教訓總結提煉出來的,它對安全生產起著指導作用,對員工起著約束作用,是員工的行為準則和規范。
1、用安全管理制度來約束人的不安全行為
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是預防事故主要兩個方面,其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占主導地位,它往往會影響到物的安全與否,因此通過安全制度的建設來控制和約束人的不安全行為。
據統計,近年來所發生的事故大部分都是由于“三違”所造成的。因此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中,必須以人為本,用制度約束人的不安全行為,切實預防安全的發生[2]。勝利延安分公司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了一套針對生產的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切實可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等,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安全生產中的責任,營造出人人抓安全,人人懂安全的氛圍。只有全員嚴格遵守安全制度,才能真正避免事故的發生。
2、用安全管理制度來規范員工行為
安全管理制度作為員工行為規范的模式,能使員工個人的活動得以合理進行,同時又成為維護員工共同利益的一種強制手段。因此,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企業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所必需的,是一種強有力的保證。通過安全制度建設,可以理順各部門之間的管理責,明確各單位之間的工作接口,規避相互之間的矛盾以及職責不明造成的管理盲區,可以有條不紊地組織生產;同時可以從制度上促進員工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真正做到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服從安全。
三、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增強事故防范能力
隱患是潛在的危險,具有相對性、反復性和長期性。勝利延安分公司基于隱患“可查、可管、可防、可治”的特點,結合生產經營節點到現場監督檢查,合理制定檢查計劃,本著“查隱患、查違章、查整改、查落實”的監管原則,堅持定期檢查、動態檢查、日常檢查、全面檢查、專項檢查、安全督查和各單位自查相結合,以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為依據,特別是對重點部位,安全設施以及特殊作業等關鍵作業環節,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安全檢查,及時排查和整改隱患,不斷優化安全生產環境和條件。堅持閉環管理,實現全覆蓋無漏洞、環節銜接無縫隙、安全管理無盲區。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逐一落實、舉一反三,確保整改到位,促進公司QHSE管理提升。
四、大力推進科技興安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特別是計算機、網絡技術的高速發展,視頻監控技術已廣泛應用。充分利用現代化安全科技手段,在生產一線大力推廣智能監控系統,按照相關要求和標準安裝視頻監控裝置,特別是關鍵環節和高風險施工進行全方位的監控,從過程控制環節做好事故防范。采取固定式視頻監控設施和移動式單體錄像設施相結合,合理設置攝像頭,連續實時監控,存儲錄像,確保監控全覆蓋、無盲區。施工現場合理制定視頻監控系統拆搬安計劃,做到提前安裝,最后拆除,確保全過程視頻監控。充分利用監控視頻錄像資料查找“三違”行為,及時糾正違章,開展崗位安全培訓,提升員工遵章守紀和安全意識。
五、結論與建議
1、實行綜合監管,行業多,跨度大,專業性強,對安全監管從業人員的技能和綜合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推廣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僅能滿足資料存儲、實時傳輸等功能,還需進一步完善,離智能化還有一定從差距,應逐漸向智能視頻識別系統轉變。充分利用視頻處理和行為識別等技術,對視頻信號進行自動分析和監測。
3、進一步健全監督考核制度,增強考核執行力,確保各項規章制度落地生根。
參考文獻:
篇2
我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構成。根據《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涉及地方政府、監管部門和企業三個方面,涵蓋了各方在食品藥品安全上應當承擔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總的要求就是“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地方政府負總責,就是要求把食品藥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并作為當地政治、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監管部門各負其責,就是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找準定位,明確職責,積極工作。企業作為藥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強化管理、守法經營、誠信自律、確保安全,應把履行法定義務和承擔社會責任作為最重要的價值取向。
國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構成。被國際上公認為全球第一流的食物與藥物監管機構――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是一個負責美國國產和進口的食物、化妝品、藥物、生物制劑、醫療器械,以及放射性產品安全的科學監管專門機構。一旦問題出現并被充分證實,該管理局就將立即采取行動保護公眾的健康和安全。在法國,由國家衛生制品安全局負責對藥品的生產、流通、消費全程監督,包括對藥品廣告的嚴格監督。日本則由日本保健所和厚生勞動省等機構負責對食品的監管。除此以外,發達國家還有各種非政府組織參與對食品藥品的監督,構成一個官民結合的嚴密的監管體系。在這些國家,不僅機構健全,而且技術手段先進。檢測技術方面,美國、歐盟和日本掌握了最先進、完整的檢測技術體系。檢測技術日益趨向于高技術化、系列化、速測化、便攜化。
二、國內外食品藥品召回制度的比較
我國食品藥品召回制度現狀。目前,我國尚未普遍建立產品召回制度,也沒有法律文件對此進行規范。隨著國家對藥品安全的不斷重視,消費者維權意識的不斷提高,全社會對實行藥品召回制度的要求亦日益強烈,部分企業在實際的生產經營中也已經開始實施藥品召回。一些城市如上海、大連等為加強對醫療器械上市后的監督管理,率先實行對醫療器械產品的召回制度,引起了各方的廣泛關注。武漢市2006年出臺了一部《關于限期召回違法藥品的暫行規定》的地方性法規,并于2006年5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關于藥品召回方面立法的一個有益嘗試。
國外食品藥品召回制度現狀。發達國家普遍建立了缺陷食品藥品的召回制度。食品的生產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在獲悉其生產、進口或經銷的食品藥品存在可能危害消費者健康、安全的缺陷時,必須依法向政府部門報告,及時通知消費者,并從市場和消費者手中收回問題產品,予以更換、賠償的一項積極有效的補救措施,可以在盡可能快的時間內消除缺陷產品危害風險的制度。美國負責監管食品召回的是農業部食品安全檢疫局(FSIS)、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FSIS主要負責監督肉、禽和蛋類產品質量和缺陷產品的召回;FDA主要負責FSIS管轄以外的產品,即肉、禽和蛋類制品以外食品的召回。德國為了讓消費者享用更安全的食品,德國食品安全局和聯邦消費者協會等部門聯合成立了“食品召回委員會”。
三、國內外對懲治違反食品藥品安全行為的比較
我國懲治違反食品藥品安全行為。以藥品為例,我國《藥品管理法》和《刑法》等明確規定了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根據這些法律,已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生產,銷售假、劣藥的,除依法追究企業的法律責任外,對有失職、瀆職行為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消費者因假劣藥品受到的損害則可以根據《合同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通過提起違約或侵權訴訟等方式得到賠償。
篇3
【關鍵詞】海洋石油平臺 老齡 安全延壽評價 安全監管 結構安全
1 引言
海洋平臺長期工作在十分復雜和惡劣的海洋環境中,受到沖刷、腐蝕、構件損傷變形、疲勞等不利因素的影響,造成了平臺結構抗力衰減以及安全環保方面的隱患。與陸地油氣開發相比,海洋油氣開發在服役期內已經具備了比較成熟的安全監管體系。我國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建造的最早的海洋石油平臺陸續進入后服役期,超期服役海洋平臺的安全管理已成為海洋油氣安全監管中的一個新課題。因此有必要在吸收國內外海洋油氣安全監管先進理念的基礎上,結合我國海洋油氣工程開發的特點,提出適合中國實際的海洋老齡石油平臺安全監管體系。2 國內海洋石油平臺安全監管體系現狀
國內海洋老齡石油平臺主要分布在渤海和南海海域,在渤海海域,國內第一個海洋平臺埕北油田平臺于2005年達到設計使用壽命,目前仍處于生產中,已超期服役8年,此外,大約有數10座海洋石油平臺將于2010年開始陸續進入超期服役階段;在南海海域,潿洲10-3平臺也于2008年進入超期服役階段。隨著海洋石油事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海洋老齡石油平臺將進入超期服役階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國內對海洋平臺設計壽命范圍內的安全監管已經有了明確的法規依據,如《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0號)第五條指出非煤礦礦山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九)依法進行安全評價;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布的《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中對安全現狀評價提出了明確的定義。但是國內對海洋老齡石油平臺的超期服役,目前還沒有明確的安全監管法規要求。
3 以安全延壽評價為中心的海洋老齡石油平臺安全監管體系
國內海洋油氣開發起步晚,一開始便借鑒吸收國外海洋油氣發展的經驗,安全監管體系較為成熟,隨著安全意識的不斷提高和安全監管體系的不斷完善,安全評價已經貫穿于海洋石油開發的各個階段:如在預先可行性研究階段須開展初步風險識別;在可行性研究(ODP)階段須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在設計階段須開展初步危險辨識、危險與可操作性風險、量化風險評估等;在施工建造階段須開展作業風險評估和投產前安全分析;在生產階段須定期開展現狀評價等等。但目前海洋石油安全監管體系中并沒有對其廢棄階段的安全監管提出明確的要求。通過對國內外海洋油氣開發不同階段安全監管的研究,本文提出將安全延壽評價納入到海洋油氣開發工程中。該方案將安全延壽評價和廢棄/拆除風險分析報告納入海洋石油安全監管,形成了一個全面的安全評價系統,涵括了整個海洋石油開發的各個階段,形成了海洋油氣開發系統完整的安全監管體系。
海洋老齡石油平臺安全監管體系的內容包括結構檢測、安全延壽評價和延壽辦理手續三方面。
3.1 結構檢測
為了完成平臺結構延壽評估,需要的檢測資料至少應包括:
(1)對平臺結構進行全面地檢驗(包括直升機甲板結構)。特別應注意飛濺區內船舶或漂浮物對結構的碰撞損壞、因腐蝕引起損壞、重大改造部位及歷次檢驗所發現的損壞修理部位;
(2)檢查甲板、通道、梯道、欄桿、梯口和升降口等的安全設施;
(3)檢查平臺群的連接棧橋的結構及其保護欄桿;
(4)對水下結構,包括導管架、隔水套管、立管和立管卡以及靠船構件和登船平臺等,采用水下錄像或其它適宜的手段進行一般性的水下檢驗;對某些有代表性的區域,例如高應力節點、高應力桿件區域以及曾發生過損壞修理的區域,或曾做過改裝、改造的區域以及飛濺區等進行重點檢查,檢驗前對這些重點區域應進行表面清潔,注意檢驗有無明顯的腐蝕、機械損壞和變形等;此外,在檢驗時還應注意在過去的檢驗中發現的異常區域。
(5)檢查導管架和平臺結構的重要受力節點(包括水上、水下結構及飛濺區的節點),如發現裂紋應擴大檢驗范圍;
(6)對導管架和平臺的主要結構件,特別是高應力桿件及其它嚴重腐蝕構件進行測厚檢驗;
(7)檢查結構上附著海生物情況,并按不同水深測量其附著厚度;
(8)測量海床沖刷、樁腿傾斜和平臺沉降等情況,包括因沖刷或淤積造成平臺位置水深的變化等。
3.2 結構安全延壽評價
結構安全延壽評價的主要目的是對平臺結構的強度和性能變化進行結構校核。結構校核可以采用設計水平分析、極限強度分析以及基于裂紋損傷的斷裂力學分析等方法。海洋平臺的結構安全延壽評價應采用確定性的方法。結合《關于海上固定設施結構完整性管理的推薦作法》,結構安全延壽評價的內容和技術,結構安全延壽評價的方法包括簡化的方法、設計水平法、極限強度法以及替代性方法,逐步挖掘海洋老齡石油平臺的冗余度。進一步細化后,海上平臺結構延壽評價的技術路線和主要內容需要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3.2.1平臺結構損傷的模型修正
模型修正至少需要考慮平臺的現狀檢測要求、平臺的結構圖紙變更、平臺功能的荷載的變更等。平臺壽命預測可采用木桶原理,找出影響平臺結構壽命的最薄弱環節,比如結構腐蝕余量、結構疲勞壽命以及犧牲陽極塊的保護壽命。
3.2.2安全延壽評價方法
平臺延壽評價首先從平臺設計水平分析出發,設計水平分析包括平臺靜力分析、平臺動力及地震分析,平臺疲勞分析。若設計水平分析不能通過,需要進行極限強度分析,在保證平臺結構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挖掘平臺的冗余度。
3.2.3匯總得出平臺年限
在充分考慮平臺的所有損傷,腐蝕余量,沖刷余量等對平臺結構不利條件的基礎上,通過設計水平分析可以得出平臺的年限為N,通過陰極保護計算得出平臺的年限為M,取M、N中較小者,即可得出平臺的年限。若平臺年限不滿足平臺預期的使用要求,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改造或者其他補救措施如對平臺進行加固、降低平臺使用載荷等,延長平臺服役年限。
3.3 延壽辦理手續
為了和現行海洋平臺安全監管能夠充分的銜接,海洋老齡石油平臺應在檢測的基礎上,由具有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頒發的“海洋石油安全評價”資質的第三方獨立機構開展安全延壽評價,再由第三方發證檢驗機構發證。
4 結論
安全延壽評價目前已在國內多個海洋老齡石油平臺開始實施。通過延壽評價,可掌握海洋老齡石油平臺準確的性能狀態,這是一種已被證明是適用于我國海洋石油生產實際的海上石油平臺結構的安全監管方式,有效地填補了海洋老齡石油平臺超期服役的安全監管空白,但建立以安全延壽評價為核心的海洋老齡石油平臺安全監管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1)在現有監管法規體系中盡快明確安全延壽評價在后服役期平臺中的地位,對超期服役老齡海洋石油平臺提出明確的安全延壽評價要求,以保障海洋老齡石油平臺超期服役過程中海上生產作業的安全。
(2)海洋老齡石油平臺的超期服役屬于海洋油氣安全生產中的新課題,因此有必要盡快出臺一個明確的安全延壽評價的檢測要求和安全延壽評價的標準,以便于盡快落實。
(3)將安全延壽評價引入海洋石油平臺超期服役的安全監管,對服役后期平臺開展結構檢測、安全延壽評價可以為海洋油氣生產的安全提供保障,獲得準確的海洋平臺的結構現狀狀態參數和科學的評價結論,同時為政府部門的監管提供技術依據。
(4)對海洋老齡石油平臺開展安全延壽評價受到原始設計資料,結構現狀資料,評價方法等的影響,為了準確評價海洋老齡石油平臺的結構現狀,需要積極開展安全延壽評價方法的研究;同時為了獲取完整準確的平臺結構資料,建議從設計階段開始即采用結構完整性管理方法管理新建平臺。
參考文獻
[1] NTL-2003-G16. Four-phase Programme[S]. U.S. MineralsManagement Service,2003
[2] API RP 2A.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planning,designingand constructing fixed offshore platform work forcedesign[S]. 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
[3] J.Kallaby,G.Lee,C.Crawford,et al. 現有平臺的結構評估[C]//OTC7483,Offshore Technology Conference Proceeding,May 1994
[4] HSE. A Guide to the Offshore Installations(SAFETYCASE) Regulations[S]. 2005
[5] 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 關于海上固定設施結構完整性管理的推薦作法[S].APIRPSM,2007
篇4
當前,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食品安全已成為民眾普遍關心的社會問題。現階段,我國食品安全立法體系已經初步建立,相關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與措施也較為嚴密。但是,由于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呈現出多、小、散等特點,加大了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難度,特別是基層薄弱的監管能力,食品安全問題仍然呈頻發和多發趨勢。如何有效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已成為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
關鍵詞: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思考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問題已經成為重大的民生問題、經濟問題和政治問題。近年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食品安全形勢總體上呈現穩定向好發展態勢。但是,在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多、小、散,產業整體水平不高的這樣一個發展階段,特別是基層薄弱的監管能力,使食品安全問題仍然呈頻發和多發趨勢。如何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進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是非常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作者認為,堅持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切實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健全基層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必須從以下五個方面入手,這也是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
1明確職責,準確定位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職能
食品安全工作點多、線長、面廣,單靠市、縣兩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很難監管到位,需要進一步明確基層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能:一要強化隱患排查。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從事食品安全工作的同志對基層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狀況了解最清楚,各食品監管部門要緊緊依靠基層同志定期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全面掌控不同類別企業的潛在隱患和風險點,把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二要強化信息上報。各鄉鎮(街道)都要安排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加強日常信息的收集和報送工作,拓寬信息報送渠道,暢通信息報送網絡,確保食品安全問題早報告、早處置。三要強化協助執法。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員和村(社區)協管員大多不具備獨立執法資格,但是要積極協助市縣兩級監管部門開展執法活動,有效彌補監管部門執法力量不足的缺陷。四要強化宣傳教育。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工作舉措等,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同時提高社會公眾的維權意識和監督意識,形成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良好格局。
2創新體制,科學合理設立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機構
近年來,國務院做出了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的重要部署,主要目的是建立集中統一的監管體制,責任明確、主體清晰。作者認為,就我市來看,每個縣區市場局根據當地人口數量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狀況實際,需要將編制設定在40到100人之間,將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工作職能整合起來,形成集中統一的監管模式。每個鄉鎮(街道)聯系至少2名監管員,有條件的縣區可以采取派駐的方式深入鄉鎮(街道)工作。每個鄉鎮(街道)設置食品安全辦公室,人員編制在3-5人為宜,編制可以從其他部門調劑解決。這樣設置的優勢是,既可以鎖定鄉鎮屬地管理的責任,又解決鄉鎮監管不執法的困境;同時鄉鎮(街道)食安辦對上既接受鄉鎮政府的直接領導,又接受縣區食品安全辦的工作指導,同時協助縣區食藥監局的具體監管工作,有利于更好地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可以協調當地工商所、農業辦、教育辦、公安派出所、鄉鎮衛生院等機構共同開展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合力。
3健全制度,逐步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
鄉鎮(街道)食品安全辦作為鄉鎮(街道)政府常設機構,承擔著轄區內食品安全組織協調和日常監管工作,需要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分析本轄區食品安全形勢和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政策、措施和辦法,安排部署本轄區食品安全工作;加強食品安全各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聯絡,推進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工作;二要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定期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和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督促食品安全成員單位更好地履職盡責,協助相關監管部門進一步規范食品企業(基地)生產經營行為;三要建立協助執法制度。積極協助縣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執法和聯合執法活動,有效彌補監管執法力量不足,提升監管效能;四要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加強對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匯總和整理,及時掌握食品安全工作動態,加強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做到食品安全信息的綜合利用和分析;五要建立應急處置制度。建立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確保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故),鄉鎮(街道)監管人員能夠第一時間控制現場、組織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社會穩定;六要建立宣教培訓制度。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和食品安全知識的普及,進一步提升鄉鎮(街道)和村(社區)食品安全工作人員的能力素質,擴大食品安全宣傳覆蓋面,努力營造良好氛圍;七要建立考核評估制度。將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納入縣區目標考核體系,逐級簽訂《食品安全目標責任狀》;確保食品安全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圓滿完成;八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落實,確保履職盡責。凡是發生失職、瀆職,,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4加強培訓,著力提高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能力
按照“分級分類培訓”的原則,市、縣兩級政府食安辦要將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食品安全監管員、信息員的培訓納入培訓年度工作計劃,所有基層監管人員必須通過考核合格后,方可參與執法活動。一是強化業務能力培訓。要依托各類培訓機構、專家團隊、科研院校,圍繞基層監管職能、行業特點和監管重點等具體內容,定期開展各類業務能力培訓,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和專業知識的學習和掌握,不斷提高基層監管人員自身業務能力,確保食品安全隱患排查的實效性。二是強化法律法規培訓。定期開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培訓,提高基層監管人員執法水平。三是強化信息技術培訓。食品安全工作千頭萬緒、復雜多變,新的形勢要求基層監管人員不斷提高應對高科技和新技術的工作要求。切實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科技性,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定期舉辦實戰演練,提高監管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
5綜合施治,切實提升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效
篇5
關鍵詞:軍事物聯網;裝備管理;安全體系;RFID;無線傳感器
中圖分類號:TP212;TP30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1302(2016)10-00-05
0 引 言
近年來軍隊信息化建設快速發展,新型智能化裝備大量涌現,其應用范圍從封閉的軍用專網擴展到開放的移動無線網絡[1]。部隊裝備管理的難點正在從管理少數核心級裝備轉移到管理適用范圍更廣的普通智能裝備。新型裝備管理模式需要對在野外遂行執勤、處突等作戰任務中的關鍵裝備的出入庫情況、在位應用狀態進行監管,并進一步推廣到裝備的貯存、定期檢查、報修、退役等環節的信息自動采集與管控。
在軍事裝備管理領域,一些研究工作探討了我軍裝備管理思想的發展演變[2]、中外裝備管理體制和模式的差異[3]。更多的研究則關注如何建設信息化裝備管理系統,例如基于IC卡、RFID和軍事物聯網等新興軟、硬件技術構建武器裝備智能監管系統及管理體系[4,5]。但由于安全問題的制約,目前我軍在戰地環境中的裝備管理能力還比較弱。
部隊在遂行執勤作戰、反恐處突、搶險救災任務時,通常處于野外的惡劣環境中,特別是在發生了地震、水災、強熱帶風暴等災難后,通信網絡設施可能被部分摧毀,從而導致無法通過固定網絡即時掌握前方裝備的在位情況和運行狀態。必須借助具有移動性、便捷性的物聯網實現對所使用的重要裝備進行實時、連續、精確的現場監測與管控,以保證緊急任務或救援行動的順利進行。
論文研究戰地環境中軍事裝備的安全監管問題。提出利用RFID無線射頻標簽、GPS全球定位系統、無線傳感器等物聯網技術進行數據采集、分析、存儲和傳輸,實現對部隊野外駐地、重點防范區域、災害發生區域內重要裝備進行智能監管的思想;并針對復雜網絡條件下裝備管理的安全需求,提出了基于軍事物聯網的戰地裝備安全監管體系。
分析了符合該體系的戰地裝備安全監管應用系統的整體結構與功能層次,給出了硬件平臺和軟件系統的設計方案:通過集成無線傳感網、GPS芯片、RFID芯片以及溫度、濕度、煙霧、聲音等多種傳感器構造裝備安全監管硬件平臺;依托部隊內網,以數據采集、分析、融合和可視化技術為核心研發監管系統軟件。基于該體系實施網絡化戰地裝備全生命周期分級監管,確保裝備管理的安全性與高效性,提高部隊的指揮決策能力。
1 物聯網及其軍事應用
目前普遍認可的物聯網概念是由國際電信聯盟ITU定義的,即通過射頻識別、紅外感應器、全球定位系統、激光掃描器等信息傳感系統,按照約定的協議,把物與物T2T(Thing to Thing)、人與物H2T(Human to Thing)、人與人H2H(Human to Human)之間進行智能化連接與信息交換和通信,以實現智能化識別、定位、跟蹤、監控和管理的一種網絡[6]。
用于軍事領域的物聯網稱為軍事物聯網(Military Internet of Things,MIOT),可將軍事實物通過各種軍事信息傳感系統與軍事信息網絡連接起來,進行軍事信息交換和通信,實現智能化識別、定位、監控和管理的一種網絡[7]。軍事物聯網技術的應用能夠擴大戰爭的時域、空域、頻域和能域,對國防建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物聯網技術最早應用于軍事物資管理方面,隨著其與軍用網絡的融合與發展,軍事物聯網的優勢不僅體現在物流領域,更體現在軍事偵察、環境監測、無人作戰等方面,極大地推動了軍事應用系統向戰場態勢感知實時化、武器裝備智能化、指揮能力高效化、后勤保障精確化四個方向快速發展[8]。物聯網對軍隊信息化建設影響巨大,但要真正實現更廣泛的應用,仍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如標準化問題、信息安全問題等[9,10]。
2 軍事物聯網裝備安全監管體系
2.1 戰地裝備安全管理需求
信息化戰爭是一種以信息技術為支撐的新的戰爭形態,它以機械化武器裝備為載體,以信息化武器裝備為主要作戰手段。武器裝備的現代化建設對各類裝備的安全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未來戰爭中,信息武器高技術局部戰爭是整體力量的對抗。要打贏這樣的戰爭,不僅要奪取制空權、制海權,與此同時還要爭取到信息優勢,將各軍兵種的各類武器裝備的軟件硬件有機融合起來,發揮整體優勢。
基于軍事物聯網進行裝備管理可以成倍提高裝備的應用效能,在更高層次上實現任務現場感知的精確化、敏捷化和智能化,成為裝備的生命線。制約其發展的瓶頸之一是物聯網本身和軍事裝備的安全問題。即由多種裝備、無線傳感網和固定的軍事指揮網絡構成的裝備監管體系涉及到裝備認證、訪問控制、物理安全、數據安全、系統安全等方面的安全問題[11,12]。
2.1.1 身份鑒別
在軍事應用中,身份鑒別既包括對用戶身份的鑒別,也包括對軍事裝備的鑒別,基于條形碼、二維碼、物理卡、RFID標簽等方式,具有確定裝備“身份”與記錄相關信息的功能,可用于裝備管理。
2.1.2 訪問控制
在軍事應用環境中,對于核心區域、重要裝備的管理依賴于嚴格的訪問控制機制。例如對槍彈、軍事機密等的保管必須采取雙人雙崗、24小時監控等措施。在機動性強、情況復雜的戰地環境下,對重要裝備和關鍵設備的管理除了防止外部非法用戶的侵入外,還必須加強對內部人員非授權訪問的管理。這需要將用戶授權與身份認證相結合,建立符合部隊管理和應用模式的訪問控制策略。
2.1.3 物理安全
新型智能裝備種類、型號、數量的增多與小微型裝備的普及,易引發裝備丟失問題。因此,基于無線傳感器網絡技術,利用多種智能傳感器實時監測裝備及工作周邊環境的溫度、濕度、振動、噪聲、光強、壓力、物體移動、速度、方向等各物理量的變化,并依托GPS或北斗衛星定位模塊對戰地裝備和人員進行實時精確定位,能夠提高部隊對周邊環境、裝備狀態和位置感知的實時性、連續性和準確性。
2.1.4 數據安全
基于物聯網采集監測區域周邊裝備的狀態,會得到大量冗余甚至不可靠的數據,除采用過濾、融合手段進行數據清理外,還需進一步考慮數據存儲、使用與傳輸中的安全問題。裝備管理系統從各節點采集數據后,需要通過有線網絡向上級單位發送,逐級匯總數據后進行分析與進一步上報。同時,由于裝備數據涉及編號、類型、數量等機密信息,為防止竊聽和篡改,保證數據完整性,需要采用加密手段對數據傳輸進行保護。
2.1.5 系統安全
同其他系統一樣,軍事物聯網的安全目標也是網絡的可用性、可控性以及信息的機密性、完整性、可審查性等。但由于軍事物聯網組成的復雜性、分布的廣泛性、形態的多樣性和節點資源的有限性等特征,使得其比一般系統更容易受到侵擾,面臨著略讀、竊聽、哄騙、克隆、破壞、干擾、屏蔽等更加嚴峻的安全問題。其安全形態表現為節點安全、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和信息處理安全。
2.2 戰地裝備安全監管體系
針對上述軍事物聯網裝備安全監管需求,提出野外移動環境中裝備的安全監管體系如圖1所示。該體系采用了五種對策以提高裝備監管安全性。
2.2.1 加強身份鑒別
為裝備配發“身份證”,即依托無線射頻識別RFID技術對出入野外移動環境中的關鍵裝備都加裝電子標簽,并采用合理的方式將標簽與裝備綁定在一起,通過對標簽進行掃描來完成裝備身份鑒別。當裝備出庫時,利用RFID掃描儀可將裝備的相關信息存入數據庫,以供系統查詢和核對;當裝備入庫時,掃描標簽核銷相關記錄。裝備進入野外戰地環境后,利用手持掃描儀可隨時檢查裝備的在位情況,實現裝備的全生命周期監管。
2.2.2 嚴格訪問控制
在野外移動環境下,“三鐵一器”、視頻監控等訪問控制措施較難實施,可使用紅外線監測、在位情況探測等技術手段代替。同時,建立基于角色的安全管理機制,裝備管理部門通過角色配置,可限制用戶只有對本級裝備信息進行管理和查詢的權限,保證裝備信息訪問和操作的安全性。另外,引入嚴格的審計制度,利用系統日志對所有用戶的登錄請求和活動進行記錄,以支持后續的分析,及時發現安全隱患。
2.2.3 監測物理安全
為防止裝備損壞、丟失等問題發生,可利用聲、光、溫度等傳感器構成裝備運行狀態監測模塊,隨裝備發放,實時監控裝備是否正常工作,以便及時補充或更新故障裝備[13]。同時可為裝備安裝GPS模塊獲得定位功能,通過GPS接收到的衛星信號準確定位,并將該定位信息存儲到記錄儀的存儲器中,通過無線傳感器網絡轉發到監控中心,以及時獲知裝備所在位置,防止裝備丟失[14]。
2.2.4 保證數據安全
基于軍事物聯網建設裝備安全管控體系,必須針對數據采集、處理、存儲、傳輸、應用等多個環節分別采用相關安全機制,保證數據的機密性、完整性與可靠性。
(1)在數據采集階段,采用符合國、軍標的設備與技術防止采集節點假冒與略讀;
(2)在數據處理階段,采用科學的數據融合技術去除相似、冗余、不可靠的信息;
(3)對于數據的存儲與傳輸,需要采用密碼算法對關鍵數據實施加密,加強安全性;
(4)對于數據的安全應用,可通過對不同級別的管理應用人員進行嚴格的認證和授權措施來保證。
2.2.5 強化系統安全
為確保軍事物聯網應用的系統安全性,需要制定嚴格的、面向各級官兵的信息安全管控技術規范。由裝備管理職責部門牽頭,應用部門參與,成立部隊內部統一管理的安全認證機構,制定針對不同級別、不同裝備人員的嚴密的安全認證規范。對于所研發的基于軍事物聯網的應用系統必須進行嚴格的安全測試與驗證,通過驗證者方可獲得裝備許可證,防范由于研發和生產機構急于求成而產生的技術漏洞,造成安全隱患,危害裝備管控系統本身及已有系統的安全[15]。
3 戰地裝備安全監管體系應用設計
基于軍事物聯網戰地裝備安全監管體系,提出了戰地裝備安全監管系統設計方案。該系統由前指無線傳感網絡采集裝備信息,通過軍隊內網實時傳輸到基指控制中心,使上級部門能夠及時掌握裝備的分布和使用情況,為軍事決策提供數據支持。
3.1 戰地裝備安全監管系統總體結構
戰地裝備安全監管系統由RFID標簽集、特定傳感器監控節點、通信與數據處理軟件構成。系統結合無線射頻(RFID)技術[16]、智能傳感器網技術[17]和有線通信網絡技術,可在野外惡劣條件下快速構建一個以無線自組網為末稍、以軍事指揮內網為骨干的混合型軍事物聯網。系統通過監控節點協作感知、采集和處理網絡覆蓋區域內特定裝備對象的信息,實現重要裝備自動注冊、關鍵設備運行狀態自動監測、前指裝備定位、監控和報警等多種功能。來自多個前指的數據通過軍事指揮網在基指匯集、加工和呈現,實現對戰地裝備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整體結構如圖2所示。
利用該系統,可解決移動環境下重要軍事裝備數據的安全監管問題,實現裝備全時可控、可查。系統能滿足部隊以下裝備管理業務需求:
(1)基于RFID電子標簽技術實現裝備出入前指戰地環境的及時登記;
(2)利用多類傳感器采集裝備運行狀態數據,實時傳送給裝備控制臺;
(3)裝備控制臺實現監控數據的清洗過濾、融合處理、安全存儲及預警報告等;
(4)利用部隊內網將前指裝備數據匯集至基指數據中心,實現裝備的實時監控、統計查詢和可視化管理;
(5)系統分級部署到總部、總隊、支隊,實現裝備的全生命周期自動化管理。
3.2 戰地裝備安全監管系統功能層次
戰地裝備安全監管系統的建設目標是實現部隊各級單位初始實力和新增實力裝備信息的采集和存儲、電子標簽制作和分發、用戶角色定義和權限分配、單位目錄和裝備目錄樹結構的建立及管理維護、裝備實力統計、裝備信息查詢、基于手持式讀寫設備的實力核查核對、與裝備調撥等相關的業務管理。系統以裝備業務管理為核心,可分為表示層、業務層、數據訪問層和物理層四層,系統功能層次如圖3所示。
4 戰地裝備安全監管體系的應用構建
軍事物聯網戰地裝備安全監管系統由前指裝備監管控制臺和基指裝備監管中心控制臺兩部分構成。前指裝備監管控制臺實現戰地環境下裝備的安全管控,包含裝備RFID電子標簽管理子系統、環境監測子系統和智能分析子系統。基指裝備監管中心主要實現裝備的全生命周期自動化管理和實時監控。
4.1 軍事物聯網裝備監管硬件平臺的搭建
(1)用符合GJB7377.1軍用標準的RFID標簽、手持式和固定式RFID標簽讀寫器作為裝備認證管理設備;
(2)選用REB-3571LP GPS模塊作為裝備定位設備;
(3)選用CC2530 1A ZigBee無線模塊以及溫度、濕度、煙霧、聲音等傳感器作為無線傳感網數據采集設備搭建戰地裝備監管系統的硬件平臺。
4.2 前指裝備監管控制臺的實現
4.2.1 標簽管理子系統
裝備RFID標簽管理子系統結構如圖4所示。標簽管理子系統由RFID標簽發行模塊、RFID標簽識別采集模塊和RFID標簽信息應用模塊構成,三者之間互相聯系,共同實現裝備標簽管理功能。RFID標簽信息應用模塊運行于前指監控控制臺,是裝備管理的核心,RFID標簽發行模塊是整個系統的前提,RFID標簽識別采集模塊是實現管理功能的基礎和手段。系統通過手持設備(PDA)或固定讀卡設備讀取標簽信息,通過串口(或網口)通信完成RFID標簽數據的識別、采集和存儲。
裝備標簽管理子系統對需要寫入裝備標簽的裝備信息進行定制、采集、保存,最后通過手持機或臺式機寫入標簽,完成標簽制作,并將標簽的裝備信息、發卡狀態、發卡時間保存在裝備標簽制作信息表中。該子系統解決裝備的身份認證問題。
4.2.2 環境監測子系統
該環境監測子系統實現對裝備運行狀態的實時監控。系統由若干傳感器節點、具有無線接收功能的匯聚節點及一臺計算機構成。無線傳感器節點分布于需要監測的區域內(例如配備了多種重要裝備的前指野戰帳篷)進行數據采集、處理和無線通信,匯聚節點接收與裝備綁定在一起的傳感器的數據并以有線方式將數據傳送給計算機。無線傳感器環境監測網絡結構如圖5所示。
無線傳感器節點由傳感器模塊、數據處理模塊、數據傳輸模塊和電源管理模塊組成。
(1)傳感器模塊負責采集監視區域的信息并完成數據轉換,采集的信息包含溫度、濕度、光強度、聲音和大氣壓力等;
(2)數據處理模塊負責控制整個節點的處理操作、路由協議、同步定位、功耗管理及任務管理等;
(3)數據傳輸模塊負責與其他節點或匯聚節點進行無線通信,交換控制消息和收發采集數據;
(4)節點電源采用微型紐扣電池以減小節點體積。
4.2.3 智能分析子系統
智能分析子系統接收傳感網采集的應用環境中與裝備相關的各種事件與溫度、濕度、光強度、聲音等參數,實時分析其變化趨勢以及異常數據產生的原因,并及時給出警告或適當的處置建議。裝備監控數據智能分析子系統結構如圖6所示。
該智能分析子系統包含數據存儲統計、分析診斷、方案錄入、告警感知4個模塊,分別實現統計、分析、診斷、建議等多種功能。該系統為裝備管理、環境監測及安全管理子系統提供數據接口,將其他子系統提交的重要數據存入數據存儲庫。
數據存儲整合分析部分由數據庫、數據融合算法及方案錄入子模塊組成,數據庫部分除上文提及的數據存儲庫外還包含趨勢庫及異常事件處置方法庫,其中數據存儲庫與趨勢庫在模塊內建立聯系。告警感知模塊負責實時監聽其他系統發現的事故告警,并接收診斷分析模塊的處理結果。診斷分析模塊在分析到事故發生后會借助趨勢庫的數據立即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并在異常事件處置方法庫的協助下提供最合理的方案,經告警感知送至顯示模塊與管理人員進行交互。
4.3 基指裝備監管中心控制臺的實現
除了戰地指揮部對當前戰地裝備可以進行實時智能監管外,依托現有的部隊專用網絡,上級部門或指揮部可以對下級部門或前指采集到的裝備信息進行遠程監管。通過將整個智能管控平臺部署在總部、總隊、支隊相關業務部門,形成多級監測結構,實現便捷、高效、安全、智能的戰地裝備信息收集、處理和監管平臺。基于軍隊內網的裝備安全監管系統整體結構如圖7所示。
前指裝備監控數據通過部隊專網上傳到基指。由于戰地裝備相關的信息和參數屬于部隊作戰的重要秘密信息,為了確保系統和數據的安全可靠,需要設計適當的安全和認證協議,在網絡傳輸時對核心數據進行加密保護。裝備管理中心控制臺是系統業務管理的核心,通過對裝備器材的入庫計劃、分配調撥計劃、維修計劃、退役計劃、報廢計劃和裝備電子履歷進行管理,實現裝備的全生命周期自動化管理。
5 結 語
構建安全監管體系及應用系統,能夠實現裝備全生命周期自動化管理,有效解決戰地裝備安全監控和管理問題。本文主要貢獻包括如下幾點:
(1)通過分析部隊裝備安全監管需求,提出了軍事物聯網戰地裝備安全監管體系,給出了針對身份鑒別、訪問控制、物理安全、數據安全和系統安全問題的對策。
(2)遵循上述安全監管體系,基于軍事物聯網給出了由前指裝備監管控制臺和基指裝備監管中心控制臺兩部分構成的戰地裝備安全監管系統硬件和軟件設計方案。
(3)該系統能夠為部隊各級指揮機構提供戰地裝備的工作環境和運行狀態信息,提高部隊戰斗力和指揮決策能力,準確把握戰場態勢,更好地履行職責使命。
參考文獻
[1]肖果平.物聯網技術及其軍事應用[J].物聯網技術,2013,3(1):62-64,67.
[2]王揚,呂杰.我軍武器裝備管理思想研究綜述[J].價值工程,2012,31(24):324-325.
[3]王自成,陳炳福.中美軍裝備管理比較研究[J].現代制造技術與裝備,2008(2):72-73,76.
[4]王建平,李慶全,劉藝,等.大容量IC卡在現役裝備管理中的應用研究[J].中國物流與采購,2014(8):68-69.
[5]吳啟武,李廣林.基于軍事物聯網的武器裝備智能監管體系架構[J].物聯網技術,2012,2(3):76-79.
[6]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 Internet reports 2005: the Internet of things [R]. Geneva:ITU, 2005.
[7]陳海勇,朱詩兵,童菲.軍事物聯網理論研究[J].物聯網技術,2011,1(7):37-41.
[8]蔣源.物聯網及其在軍事領域中的應用[J].物聯網技術,2013,3(4):63-65.
[9]尤春燕,朱桂斌,王煬.物聯網及其軍事應用研究[J].軍事通信技術,2011(3):70-73.
[10]陳柳欽.物聯網國內外發展動態及亟待解決的關鍵問題[J].決策咨詢,2010(5):15-25,32.
[11]周洪波.物聯網技術、應用、標準和商業模式[M].北京:電子工業出版社,2011.
[12]方濱興.關于物聯網的安全[J].信息通信技術,2010,4(6):4.
[13]張西紅,周順,陳立云.無線傳感網技術及其軍事應用[M].北京:國防工業出版社,2010.
[14]鄂志東.軍事衛星通信在應急救援行動中的應用[J].衛星與網絡,2013(3):36-41.
[15]李志亮,孫德翔,刑國平.物聯網的軍事應用研究[J].物聯網技術,2012,2(5):78-81.
篇6
關鍵詞:食品安全問題;食品安全監管;建議
中圖分類號:D912.29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15-000-02
一、引言
近年來,隨著毒生姜、瘦肉精、地溝油、蘇丹紅、毒奶粉等食品安全問題的不斷曝光,人們對食品的安全越來越擔憂,雖然相關監管部門不斷加大監管力度,但是食品安全事故卻依然頻繁發生。
如何建立完備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國內外學者做了大量的研究。王婉瓊研究了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現狀[1]。文獻2針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提出相關建議[2]。文獻3從全民參政的視角論述了社會參與力量對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性[3]。通過分析國外先進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為完善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方面提出建議。美國擁有先進的食品安全監管系統,是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做得最好國家之一[4-6]。因此,結合國外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先進體系,分析我國國內監管的不足,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二、我國食品安全現狀
1.食品安全現狀
食品是人類生活的必需品,食品安全問題與國民生命健康息息相關,并對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造成了嚴重的影響。首先食品安全問題中食源性疾病在疾病中的比率相當高,造成了勞動力資源的輸出減少,以及醫療相關費用的增加,據統計,僅2012年由于食源性疾病造成的醫療成本就已經占到整個食品工業總產值的20%,由此可以看出,食品安全問題嚴重影響了了社會生產率的提升。其次,對我國食品進出口貿易及相關產業的發展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如2009年中日的“毒餃子”事件就引發了中日食品安全總局交涉的外交風波,對中國的出口貿易造成了極大的損失。國內食品業的發展也因為食品問題受到了極大的阻礙,如08年發生的三聚氰胺事件,更是造成中國牛奶產量一段時間內驟降。第三,對國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傷害。食品安全問題現在已經逐漸成為中國人死亡的首因。
但是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頻頻出事,從2005年孔雀石綠”事件開始算起各種食品安全問題不斷,2006年蘇丹紅鴨蛋事件、2008年三鹿三聚氰胺毒奶、2005年至2011年皮革奶事件、2010年地溝油事件、2011年瘦肉精事件和塑化劑超標事件、2013年硫磺熏制“毒生姜”事件和湖南“鎘大米”流入廣東事件、2014年福喜公司使用過期肉事件等等。近兩年食品安全問題的爭議及曝光更是層出不窮,2015年WHO“紅肉致癌”報告、“金箔入酒”、“毒豆芽”案件、走私“僵尸肉”流入餐桌事件、含大量丙烯酰胺的黑糖食品事件引發熱議,而市面90%五常大米摻假事件曝光更是讓食品安全問題飽受爭議,2016年毒疫苗事件等等讓人民對食品安全的現狀堪憂。主食副食、魚肉蔬菜,吃喝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都被爆出各種安全問題。為此,通過分析近年來的食品安全問題,現將食品安全問題一共分為兩類:一類是食品在生產過程中出現問題導致食品質量不過關,另一類是食品出廠是質量合格,由于運輸過程中或者儲存方式不當導致食品質量不過關,最后一類是,有些無良的商家明知道商品質量不過關,為了追求利潤刻意銷售不合格食品。無論是哪種原因導致的食品不合格,一旦檢查出食品問題,一律追尋食品問題根源,并召回所有不合格的產品。對于不同原因導致的食品不合格分別采用不同的懲罰措施:“生產”問題導致的不合格類型采用停止生產,懲罰、關停企業流水線;“倉儲”問題導致的不合格類型采用找出問題根源,處罰并整改倉儲;“道德”問題導致的食品不合格,違法人員一律依法處置。
2.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現狀
在2007年以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架構存在著責權不明確等問題,造成食品方面監管出現很多問題。2007年以后,國家對食品安全問題開始重視,并出臺一些列法律法規。2007年《中國的食品質量安全狀況》,其中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2009年,廢止《食品衛生法》同時頒布《食品安全法》。2015年,根據中國食品安全先轉,頒布新《食品安全法》。童年頒布《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三、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困境的主要原因
從經濟管理學角度來看,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陷入困境的原因錯綜復雜,歸根起來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1.食品安全監管方面市場不足
①信息的不對稱性。信息不對等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由于食品生產、銷售過程中銷售渠道復雜,中間商過多。導致食品價格差異較大,消費者對食品的價格信息了解不足。二是指
有關食品安全方面在食品市場主體之間的信息分布不對等,消費者在購買并消費食品之前通常是無法了解食品質量的,在食品安全信息方面了解不多,處于劣勢地位,銷售商在食品交易過程中占據主導地位,對食品的生產銷售信息及食品安全方面信息掌握全面。
②食品安全社會力量參與不夠。食品安全缺乏社會方面力量的參與監管,社會力量主要有三種,分別是行業協會、新聞媒體和消費者參與。但是,當前社會中,行業協會力量不足,新聞媒體曝光不到位,消費者參與意識不夠。
③食品質量安全具有外部性特性。消費者進行商品購買時容易被食品的外表和經濟方面的銷售手段所蒙蔽,從消費者心理學角度來看,外表優質的食品更容易受到消費者青睞,但是食品質量問題卻很難通過食品外部特性進行檢測。因此,銷售商通常會抓住消費者的心理學特性進行銷售,導致消費者很容易受到食品外部特性的誤導,從而購買到質量不過關的食品。
2.食品安全監管方面政府不足
①食品安全法律支撐不足。國內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規較少,尚未制定針對食品攤販、加工作坊等方面的管理方法,食品安全方面指標不合理,覆蓋面不足,造成有關部門執行監督行為時無法可依。
②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有待完善。目前國內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還只是停留在以初層次的管理規定,以法律形式規定食品安全監管的較少。監督機構部門分工權責劃分不明確,主要管理制度以地方政府出臺管理辦法,部門之間出現相互牽制、推卸責任、互相沖突的現象時有發生,導致食品安全管理紊亂。
③監管資源設置不合理。首先,國內關于食品監管的資源有限,質檢設備和設施相對落后,質檢人員匱乏,質檢隊伍人員培訓不能正常進行。其次,我國食品監管覆蓋面不足,通常是某行業食品安全問題出現后才進行食品安全監督。
四、食品安全監管改善對策
縱觀發達國家的食品安全監督法都具有以下幾個特點:食品監管體系較為完備,部門權責劃分明確;立法宏觀全面,微觀精細;侵權懲罰措施強硬,一旦發現有食品安全的侵權行為,予以該企業高昂的懲罰金額,使企業所承受的懲罰遠高于生產不安全食品所帶來的收益,更可能因此導致企業破產;利用公眾和第三方社會機構監督,政府大力推行第三方監管機構進行食品監管,利用民眾進行監督,實現全民監督可以減少政府監督成本,并使監督效率顯著。所以,針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現狀,給出相關建議。
第一,以風險分類為基礎,科學化監管。
第二,以風險監測為支撐,使監管具有前瞻性。
第三,以專項整治為手段,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食品監管體系。
第四,加大懲罰力度,追究監管責任。
第五,全面提高全民食品安全素質,做好宣傳培訓工作。
第六,大力培養食品監管人員,建立完善的人員培養體系。
第七,完備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使食品監管部門有法可依。
參考文獻:
[1]李向安.論美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對我國的經驗借鑒[J].商品與質量(理論研究),2010,(7):23-24.
篇7
(內蒙古師范大學 餐飲管理學院,內蒙古 呼和浩特 011517)
摘 要: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頻發,食品安全問題已經成為廣大群眾最關心的話題,食品的安全監管也無疑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本文正是以餐飲安全監管評估體系為切入口,科學地分析了我國餐飲安全監管評估體系面臨的主要問題,餐飲安全監管評估體系創新的主要方面,以及餐飲安全監管評估體系創新的實踐,最終為餐飲安全監管評估體系提出了創新思路。
關鍵詞 :食品安全;監管評估;創新
中圖分類號:R15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260X(2015)03-0194-02
1 餐飲安全監管評估體系面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
1.1 餐飲企業數目多、分布分散、監管難度大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城鎮化水平不斷加大,越來越多的人到餐館里就餐,因此餐館行業不斷發展壯大。進行國家注冊的餐飲行業越來越多,這就出現了各式各樣的餐飲企業,冷熱飲、大排檔、食堂、農家餐、夜宵等,形成了形式多樣、種類繁多的餐飲市場發展新局面。在為人們的選擇提供了更多的便利的同時,也提升了消費者的消費水平。
然而事物都具有雙面性,由于餐飲企業多以城市的中心地帶及人流量較大的商業中心或景點為聚居點,同時又星羅棋布地分布于城市空間,餐飲企業的蓬勃發展也給食品安全部門對餐飲行業的監管帶來了巨大的困難。
1.2 餐飲設施、器械簡陋陳舊
由于我國餐飲行業的發展起步比較晚,再加上對餐飲行業的管理還存在著不足,一些中小餐飲企業特別是一些小攤小販,多利用陳舊的設備、設施進行“創業”。他們的經營場所多為一些老舊的房屋或臨時搭建的露天篷,這樣的餐飲環境不僅衛生條件差,餐飲食品的衛生安全也難以得到保障。當出現一些高峰期時,就餐的人很多,一些碗筷用別人吃過的,簡簡單單用水沖洗一下即可,用的水也是自來水,甚至水的渠道也很不明,這也是我國傳染病傳播的主要途徑。即使一些餐飲企業配備了保鮮、保潔、消毒等器具,也只能成為餐飲企業的裝飾品,因為它們僅僅是擺設,從來不用,僅僅是告訴顧客放心食用,豈不知這也算對顧客的欺騙。大多數餐飲企業根本沒有專門的原料的加工、清洗、刀切、貯存、烹飪、售出等的獨立空間,全在同一單間中操作,質量安全無法保證。
1.3 人們對食品安全的認識及意識缺乏
大多數餐飲行業的工作人員素質較低,缺乏職業道德,它們僅僅對于利潤、工資感興趣,甚至為了賺錢使用一些危害性食料,包括使用地溝油和廉價的食材等,給食用者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此外,這些人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識淡薄,僅僅憑借經驗進行經營,無法真正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大部分小型餐飲行業的工作人員穿著隨便,沒有統一的服裝,并且沒有行之有效的規章進行管理,在原料采購時不索要發票,也不進行臺賬記錄,食品加工過程中也不注意生與熟的安放,也不考慮食品之間的交叉感染。綜上所述,人們對食品安全的認識不足及意識缺乏,給食品衛生安全及監管帶來了困難。
2 餐飲安全監管評估體系創新的主要工作
2.1 探索創新宣傳教育機制
宣傳教育機制始終是餐飲安全監管評估體系創新工作的基礎,要通過多方位、多角度、立體式的方式進行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媒體和網站,包括電視臺、廣播、報紙、網絡等,對食品安全進行大力宣傳,也可以采取現場咨詢、專家講演、宣傳下鄉等手段,深入宣傳我國食品衛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對群眾進行深刻教育,增強他們的食品安全意識,讓他們認識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自覺抵制一切危害自身安全的食品問題。最終讓人民群眾成為遏制食品安全問題的主力軍,堅決抵制無食品安全保證的餐飲企業,讓他們在社會中無法立足,努力營造出人人對健康負責的食品安全氣氛。此外,還要對餐飲人員進行培訓教育,讓他們懂得我國的食品安全法規,自覺產生安全責任意識,使之能夠安全負責地做好餐飲管理工作,最終提升餐飲行業人員的整體素質,為餐飲安全監管評估體系創新打下堅實基礎。
2.2 探索創新工作推進機制
探索創新工作推進機制能夠有效地推進餐飲安全監管評估體系的創新。通過打開餐飲安全信息共享的通道,積極構建資源共享的平臺,保證各方的橫向聯動,密切各部門的溝通和協作。通過加大對食品行業的監督打擊力度,形成監督打擊合力,最終形成強大的監督管理局面。
此外,還可以利用網絡進行食品安全監督,通過對網絡的健全完善,把網絡打造成為食品安全監督的“順風耳”,使之成為治理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同時,要加強群眾監督的作用,切實對餐飲行業進行監督指導,增加他們的誠信意識,使其遵守餐飲行業的法律法規觀念,打造一個好的餐飲行業形象。
2.3 探索創新基礎保障機制
把培養監督餐飲行業安全的人才隊伍,作為未來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行政監管與技術監督的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對餐飲行業監督機構進行改革,優化人才隊伍,灌輸監督管理的新鮮概念,提升他們執行力,不斷補充后備人才隊伍,提升餐飲監管系統的綜合能力和執行水平,為餐飲安全提供強大保證。
同時也要積極引用科學技術,利用高科技設備和手段,行之有效地參與餐飲行業安全監督檢查,做到檢查嚴格、監管有效、執法合理、獎懲分明,為全力做好搭建餐飲安全監管評估體系的創新打下堅實基礎。
3 餐飲安全監管評估體系創新的實踐
3.1 探索創新綜合懲處機制
3.1.1 建立能力評價機制
我國頒布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說明:地方行政管理人員要為餐飲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的能力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保障。目前,我國的餐飲行業的設施設備都比較落后,基礎比較薄弱。他們面臨的主要困難是缺乏安全管理能力的人才,缺乏用于檢查的設備設施,我們都知道要做好餐飲行業的安全檢查,就必須有先進的檢查設備,而要想扭轉以上問題,就是要加大經費的投入,而缺乏經費也是餐飲安全監管的困難之一。
目前國家已經啟動了對餐飲安全監管的力建設標準項目,對餐飲安全檢查設備提出了基本標準,并加大了對餐飲安全監管設備的支持力度,這為我國餐飲企業向更好的方向發展提供了良好條件。今后監管負責人將逐級地對監管能力進行上報,對監管能力不合格者進行嚴格檢查。
3.1.2 實行信用獎懲機制及典型示范機制
對于我們國家來講,信用是稀有且珍貴的資源。如何健全和完善科學的餐飲企業信用評價機制,是確保我們國家餐飲行業安全的當務之急。
首先通過網絡對各類餐館開展網絡信用征集并系統地統計起來,然后對它們進行科學的評級,對于一些非常差的企業進行警告并予以懲處,并督促它們進行整改,同時還要對餐飲企業進行網絡披露,保證廣大群眾能全面地對餐飲企業信用狀況進行客觀、全面的認識。這樣消費者既可以合理地選擇餐館用餐,也有助于對餐飲安全的監管,更能提高餐飲企業的自律性。
我國現在餐飲行業的集成化、產業化還不高,面臨著嚴重的散、低等狀況。因此要改變以上狀況,就必須采取措施進行重點突破,采取餐館示范工程,推動餐飲安全工作,使其成為示范的培育基地,充分發揮示范及引領作用,并成為餐飲安全監管評估重要指標。
3.1.3 努力推進責任追究機制
沒有責任就沒有工作的動力,對于餐飲安全監管來講,責任尤為重要。《國家食品安全法》已經明文規定,地方政府對食品安全要負總責,監管部門自身責任如果沒有履行,也要受到處罰,餐飲企業是安全事故的第一責任人。現在我國餐飲安全管理受到多種因素的制約,責任制并沒有完全的落實。所以,必須根據現實狀況重新對責任進行細化、具體的劃分,保證管理責任與責任人匹配,保證餐飲安全問題必有人處理,徹底根斷餐飲安全責任人存在的僥幸心理。近年來國家推行責任人約談制度,對于餐飲安全監管評估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將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3.2 探索創新動態監管機制
3.2.1 積極建構溝通協作機制
要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就必須三位一體地對食品安全進行把關,這樣才能從根處做到食品安全。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工作明顯沒有做到以上要求,與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相關的工商、衛生、防疫等相關部門很難一起對食品安全進行協調,因此落實協調機制也無從談起,更不用說健全和完善。同時,由于管理部門各自職責不同,信息達不到共享,導致無法形成食品安全的監督合力。
此外,我國的食品監管工作仍存在管理力度不夠、效果差等實際情況。目前,我國政府對社會餐飲行業監管力度還不夠,與其他國家相比資金的投入還相對較少,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明顯不足,監管的手段也相對單一。因此,在食品安全監管上出現的漏洞比較多,也影響了監管工作的效果。
3.2.2 堅定實施分級監管機制及社會參與機制
近些年我國餐飲行業迅速發展,但是由于各地發展水平不同,也出現了餐飲行業區域差異性問題。因此要根據我們國家的基本國情實施分級監管機制,推行分類監管制度與誠信制度,并使它們有機結合,有助于餐飲行業的自我約束、自我提高。同時還要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加大餐飲安全監管力量,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認識,并使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到食品安全的監督工作中,形成一種人人對餐飲安全有責的氣氛。堅定實施分級監管機制及社會參與機制,把政策落到實處,做到我國餐飲的真正安全,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負起責任。
4 總結
食品安全關乎千家萬戶,保證食品安全不僅是國家的責任,也是我們每個人義不容辭的責任。當今世界食品安全事件并不少見,也得到了各國的重視,我國食品安全部門也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檢查力度,發現質量安全問題絕不手軟,對社會上一些危害極大的食品事故企業,不僅僅對相關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也對企業加大懲罰力度。因此,近年來由于國家的高壓檢查,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頻率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時也呼吁我們每個公民都要積極的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監督。
參考文獻:
(1)徐景和。積極推動餐飲安全監管機制創新[J]。中國食品藥品監管,2011(08):16-18.
(2)邊振甲。科學探索餐飲安全監管新思路[J]。行政管理改革,2011(09):27-30.
(3)徐晗。湖南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狀況分析[D]。中南大學,2012.
篇8
據調查,截至目前,全區共有5190家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含集市攤位)。按管理環節細分如下:生產環節現有58家各類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具體包括23家鹵肉制品、4家純凈水生產廠、11家糕點生產企業、6家各類食品分裝企業、3家米面加工廠和11家其它企業;流通環節現有4028家食品經營企業(含集市攤位),具體包括15家大中型超市、56家小型超市、1035家小副食店、29個農貿市場(攤位2704個);消費環節現有1104家各類餐飲企業(含學校食堂),具體包括1028家餐飲企業、26家學校食堂、50家酒吧及咖啡廳。從事食品生產經營人員近2萬人。按照量化分級管理要求,區質監分局、區衛生局分別對食品生產環節和消費環節實施了量化分級管理。目前,全區食品生產環節共有29家A類企業、28家B類企業(小作坊),并有9個產品通過QS論證。全區食品消費環節共有6家A級餐飲企業、58家B級餐飲企業、964家C級餐飲企業。
近幾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各職能部門履職盡責,創新思路,完善機制,密切配合,強化措施,在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等方面做出了積極努力,多年來我區未發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績來之不易。
1、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近年來,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目標。區政府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政府為民辦實事的十件實事之一,每年提出工作目標,督促相關職能部門狠抓落實。區財政局每年安排16萬元食品安全專項工作經費,并撥付7萬元購買一臺食品安全執法車,保障食品安全組織、協調和執法工作。年,按照市政府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要求,區政府安排126萬元專項經費,用于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年,根據全市創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要求,區財政局安排了24萬元的創建經費和8萬元的食品抽檢經費。
全區各監管部門根據工作職責和工作重點,細化目標與任務,與責任科室、責任人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形成了“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為全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各職能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各自印發了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有力夯實了依法行政、規范執法的工作基礎。為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各監管部門制定了《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斷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年以來,全區共組織了2次規模較大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有效提高了我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2、明確工作職責,完善監管體系。目前,我區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以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監管體系:區食品藥監分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區質監分局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確保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區工商分局負責開展散裝、裸裝食品的專項檢查,以消費者舉報投訴為重點,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確保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區衛生局以食品放心工程和量化分級管理為基礎,加強消費領域食品安全監管,通過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確保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區商務旅游局以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為監管重點,加強流通領域豬肉、酒類、蔬菜等安全監管;區發改委動檢部門以規范市場檢疫程序為抓手,打擊銷售病害動物產品和未經檢疫的違法行為,保障全區畜產品安全。近幾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區食品安全監管各組成部門相互補位、相互配合,在實際工作中逐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體系,為確保全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明顯成效。
3、突出工作重點,增強監管實效。近年來,各監管部門認真履行自身職責,針對食品安全的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重點品種,加強日常監管,突出專項整治,強化重大會節的食品安全保障,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食品安全熱點問題,注重畜禽統一防疫,大力開展聯合監督執法,努力增強監管實效。一是強化日常巡查,消除安全隱患。通過建立食品安全巡查、抽查、備案制度,加大對生產企業食品原料進貨驗收制度,嚴格落實流通備案登記制度,督導超市、集貿市場嚴格落實動物產品索票、索源制度,加大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制度的巡查力度,極大消除了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的安全隱患。據統計,年全區食品安全各職能部門共出動行政執法人員23289人次,車輛3009臺次,共檢查各類食品生產經營企業48492戶次,取締無證食品窩點33戶,查獲各類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食品13857.5公斤,收繳并無害化處理動物產品1162公斤。二是開展專項整治,保障食品安全。通過對火車站、金家墩、新華路長途客運站等重點地段進行專項檢查,對散裝、裸裝食品進行全面清查,對賓館、酒店及餐飲單位的食品加工、貯存及餐具消毒措施進行督導巡查,加大對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日和文博會、旅游節、賽馬節、美食節等重大活動的食品安全保障力度,確保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的食品安全。近年來,我區先后組織開展了問題瓜子、減肥膠囊、鹵制品、劣質奶粉、紅心咸蛋、豆制品、米粉、放心肉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等各項食品專項整治活動,查獲假冒假酒200多件,查處各種食品違法案件10余起,涉案金額27萬余元,銷毀假冒偽劣食品8噸,貨值約11萬元,有效維護了人民群眾和企業的合法權益。三是加強市場檢測,增強監管成效。每年有針對性地對鮮活魚類、芝麻醬、綠豆糕、芝麻糕、鴨脖子以及中小餐館餐具等食品與用具進行抽檢,年共檢測512個批次,750多個項次,抽檢合格率達95%以上;加大對農產品檢驗檢測力度,年共抽檢蔬菜6050批次,合格率99.9%;“瘦肉精”檢測1800批次,合格率100%。四是加強宣傳培訓,提高全民意識。開展“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食品安全宣傳周”等活動,推進食品安全宣傳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工地,利用板報、宣傳欄、懸掛橫幅、發放宣傳資料、咨詢服務等形式,積極營造輿論氛圍。年以來,全區共免費發放各類食品安全法制宣傳資料5萬余份,有力推動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切實提高了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五是創新工作思路,探索長效管理模式。依托城市網格化管理平臺,發揮150名網格管理員的“流動哨”作用,通過24小時不間斷的巡查,隨時掌握食品安全的動態信息,各職能部門抽調執法人員組成工作專班,實行包括節假日在內的輪流值班制,及時有力地查處被投訴的食品經營單位,實現全區食品安全的“無縫管理”。
上述實踐證明,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廣大干部、職工為一方土地保社會穩定、保食品安全、保百姓健康,為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積累了好經驗、好辦法。年以來,全區未發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我區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國31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工作中受到國家及省、市領導的充分肯定,我區連續三年榮獲“全市食品安全先進區”光榮稱號。我區食品安全依托“城市網格化管理”的做法,在全國食品安全工作會議上進行書面交流,《中國醫藥報》、《中國食品質量報》進行了專題報道,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節目對我區“12315進超市”情況進行了專題報道,我區餐飲業衛生監督公示制度試點工作引起了新聞媒體的廣泛關注,電視臺、電視臺、日報都對試點工作進行了專題采訪和報道。
二、困難與問題
1、監管體制、機制不順。目前,我區采取的“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食品安全監管模式,與最新出臺的《食品安全法》是相吻合的,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尚存在執法力量分散、監管合力不強、職能交叉重疊、信息溝通不暢、多頭執法與監管缺位同時并存等諸多問題與不足。由于6個監管部門分屬3位副區長分管,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綜合協調和統一調度。
2、監督力量薄弱,經費保障不足。在此次調研過程中,我們了解到,區質監分局、區食品藥監分局專門從事食品安全監管的人員只有1到2人,難以擔負我區食品安全監管點多、面廣、線長的重任。在執法主體資格上,部分執法人員也不能適應法制化管理要求;少數單位通過聘用協管人員解決人手不足問題,卻難以繞過協管人員無執法資質的關鍵問題。近年來,市、區兩級政府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了基本、常規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經費能夠及時到位,但對一些突擊性的專項整治任務及活動,執法所需的快速檢測設備和交通工具的添置和更新等方面,卻存在較大缺口,檢測手段滯后。
3、監管工作存在漏洞。目前,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在監管方式和措施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證照辦理,輕日常檢查;重市場準入,輕生產經營的現象。受監管力量不足等客觀因素的制約,對位于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等區域的家庭作坊式的食品生產加工點,監管工作尚未完全覆蓋到位,存在著監督缺位現象。
4、檢驗檢測資源分散,執法成本高。目前,我區6家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中,具有直屬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的僅衛生、動檢2家,其它部門除開展少量快速檢測外,需將樣品送往相應市級檢測機構,從而影響了樣品檢測的時效性。與此同時,由于不同監管部門檢驗檢測標準不一致,出現同一品種食品重復抽檢,抽檢結果相互抵觸的現象,既增加了執法成本,也影響了執法的嚴肅性。
5、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法律意識淡薄。我區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數量眾多,但規模普遍不大,競爭十分激烈,生存壓力大,大部分企業不愿將過多資金和精力用于改善衛生條件、提高衛生管理水平方面,導致違法經營和不規范生產加工食品問題時有發生。部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未取得證照而擅自生產經營,少數企業甚至拒不配合執法部門的監管。一些從業人員衛生知識缺乏,不經健康檢查而上崗工作,這些違法行為給食品安全工作帶來了諸多隱患。
6、早餐、夜市和學校周邊飲食攤點等無證經營行為監管難度大。早餐、夜市和學校周邊飲食攤點流動性大、時間性強,多為無證照經營,衛生條件極差,缺乏必要的餐具消毒設施,從業人員也大多無健康體檢合格證,嚴重危及廣大市民和師生的飲食安全。但經營這些飲食攤點的從業人員,大多數為下崗職工和外來農民工,經濟條件差,經營飲食攤點成為他們主要的謀生手段。再加上市民自我保護意識不強,一味圖方便、圖便宜,給這些無證飲食攤點提供了生存空間。在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如何在實現人性化管理的同時,又能確保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給我們監管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
三、幾點建議
當前,食品安全已經成為各級政府關注、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面對全社會食品安全狀況的嚴峻形勢和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新要求,需要我們不斷創新監管理念,整合監管資源,完善監管機制,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綜合監管能力。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識。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需要政府、企業、消費者和媒體的共同參與。以《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為契機,廣泛通過廣播、報紙、網站等多種渠道加大對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的力度,充分發揮社會各方力量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作用,通過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形成“人人關注食品安全,人人參與安全監管”的局面。一要加強正面報道,宣傳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就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及其取得的實效;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放心食品的選購知識,提高廣大群眾識別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能力。二要定期公布食品質量,向消費者推薦名優品牌、放心食品和優秀企業,曝光不法生產企業和不合格產品,做到“扶優制劣”,引導百姓正確消費。三要充分發動群眾爭當義務宣傳員,普及食品安全常識,提高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引導大家安全消費,在權益受到侵害時向有關部門舉報維權,使不安全食品沒有市場,從而建立一個由政府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共同關注、共同參與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四要注重發揮食品經營企業主觀能動性,引導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建立一級對一級負責的食品安全責任鏈和安全監督鏈。五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在落實國家和行業標準、產業政策等方面的作用,在誠信建設、規范經營行為等方面形成自律機制,從而真正成為支撐食品安全的重要社會組織。
2、逐步完善監管體制,構筑長效管理機制。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系統工程,必須立足當前,規劃長遠,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和長效機制。一要完善區食品安全協調小組工作機制,落實好工作目標責任制,謀劃食品監管方式,完善工作舉措。建議明確一名副區長牽頭,以切實加強對全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加強對區食品安全工作協調小組的組織、協調和調度。通過建立定期的例會制度,及時溝通情況,切實解決實際問題,實現整體聯動。二要充分發揮網格監督員的“流動哨”作用,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發現和舉報機制。三要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制度,通過及時分析評估食品安全隱患,在預警和控制上下工夫,形成一個快速預警系統,以提前控制、消除影響食品安全的危害因素,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四要借鑒外地一些先進的管理經驗,將夜市、集貿市場、集體食堂、生豬屠宰等一些時間性、流動性較強的監管難點和重點,納合執法范疇,形成監管合力。五要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社會危害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集中力量,搞好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種違法行為,特別是對一些不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不法商販,要依法予以重罰,做到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
篇9
一、當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存在主要問題
(一)編制機構不全,基層監管工作步履艱難。繼20__年11月1日頒布施行《安全生產法》后,國務院依據《安全生產法》作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__]2號,以下稱《決定》)。《決定》指出“縣級以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充實必要人員,……”。經過2年努力,截止20__年9月,浙江省101個市、縣(市、區)已全部設立了獨立的監管機構。在此基礎上,20__年11月1日頒布施行了《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以下稱《省條例》),《省條例》規定“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或者確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了這個“尚方寶劍”,鄉鎮(街道)相繼組建了相應的監管機構。20__年2月29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浙政辦發[20__]14號,以下稱《意見》)。《意見》指出,一是要充分認識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明確了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職能;三是要切實加強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建設。至此,縣級以上尤其是鄉鎮(街道)級政府的安全監管職能得到進一步明確,安全監管執法體系得到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但是,由于省(市)級政府至今尚未出臺與《安全生產法》、《決定》、《省條例》、《意見》相配套的、剛性的、統一的編制機構文件。負有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能的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包括機構職責、機構名稱、機構只數等)不統一,上下不對口,一定程度影響上傳下達以及上級指示精神貫徹落實;己經組建的鄉鎮(街道)級監管機構,因上級政府沒有正式下達行政或事業編制,其監管機構有“巢”無“鳥”,既使有人,或是內部調劑,或是身為其人,實是兼其職,鄉鎮(街道)監管執法層面仍然是斷層,處于最基層的鄉鎮(街道)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依然步履艱難。
(二)監管力量薄弱,難以適應執法監察需要。以我區為例。西湖轄區總面積312.43平方千米,轄2個鎮、9個街道和118個社區、54個行政村,常住人口66.75萬人,暫住人口10.71萬人。區內有全國文物保護單位3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0處,建有民族英雄和革命烈士的陵墓、牌坊、陳列館16處。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機關均集中設在西湖區。西湖風景名勝區、西溪國家濕地公園、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杭州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江北區快和浙江大學等近百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坐落區內。到20__年6月止,全區法人企業達9814家,個體工商戶17000家。而在監管力量方面,目前區級層面僅有行政編制10人、事業編制6人;11個鎮(街道)雖組建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科),規定增配科室副職1名、明確1名科室人員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但是,由于其人員是內部調劑,增配的1名副職和明確的1名科室人員均還兼管其它工作,其實每個鎮(街道)只有1人是專職安管人員。與我區監管范圍、監管任務相比,我區的安全生產監管力量極為薄弱,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呈“倒金字塔”結構,越到基層,監管監察力量越薄弱,難以適應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需要。
(三)監管職責不清,綜合監管部門職能難以履行。安監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從理論上講不難理解,它是一個大安全、大概念、大范疇。但是,由于對綜合監督管理本來涵義被曲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成了個“大籮筐”,只要是涉及安全的都往里面裝。突出的問題表現在。一是綜合監管部門與專項監管部門的監管內容、監管范圍、監管職責不清,越位、錯位、推委現象難以避免。尤其是發生事故后,遭老百姓遣責的不是專項監管部門,而是安監部門,直接把安監部門推向一線。專項監管部門也是能推則推、能避則避。二是綜合監管內涵不清,綜合監管部門職能不能正常履行。《安全生產法》頒布實施后,雖然國家也頒布實施了一些配套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但仍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規范,不能適應監管執法工作實際需要。尤其是《安全生產法》中確定的綜合監督管理內涵不清,使得綜合監管部門的綜合監管職能不能正常履行,一些法律規范確定的制度得不到有效執行,一定程度影響了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的開展。三是一些常識機構設置重疊,不利綜合監管和協調。為加強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各職能部門的工作。目前,從中央到地方均設立了諸如“安全生產委員會”、“防火安全委員會”、“
交通安全委員會”等組織。這三個組織不能說不重要,也不能講不可設。問題的關鍵是,就這三個組織而言,其指導思想都是圍繞安全這個中心開展的。而現在是一分為三。各唱各的調、各自為政,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現象也難以避免,不利宏觀管理和指導,不利綜合監管,不利統籌協調。
(四)監管手段落后,安全監察工作受到制約。經濟的快速發展,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及新設備不斷應用于生產經營領域,安全生產監管手段、執法水平與當前經濟快速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突現。主要表現在。一是財力、物力、人力配備少,資金、車輛、人員、通訊工具匾乏,影響正常工作開展。二是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專業技術性強,大部分執法監察人員因缺乏工作經驗和專業知識,執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安全生產執法監察缺乏有效的技術保障手段,安全生產信息、宣傳、培訓、應急救援等體系極不健全,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估和鑒定、安全標識和安全防護用品管理等尚未在全國各行業普遍、有效地推行,執法監察難以有效開展,這些情況嚴重制約著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有力開展。
二、對當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幾點見解
(一)建立健全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執法機構是建設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體系的核心。一是監管機構編制及人員的配置,應依據當地管轄范圍大小、任務輕重、生產總值(gdp)、人口等綜合要素,依法、科學、合理配置機構編制及人員,切忌“一刀切”。二是在鄉鎮(街道)級政府建立與之相對應的監管機構。目前,絕大多數鄉鎮(街道)雖組建了相應的機構,但是,各地做法不盡相同,就人員而言,有的是通過地方途徑招聘解決人員,有的是在鄉鎮(街道)內部調劑解決人員,且組建的編制機構找不到法律依據,主要是省(市)級政府尚未下達過有關編制文件,缺乏法律支撐,使必造成人員得不到穩定、工作經費落實不了、正常監管執法工作開展不起來。對此,鄉鎮(街道)級政府監管機構,應由省(市)編制委員會依據上述要素確定機構、編制和人員,統一機構名稱、統一編制性質、統一監管范圍、統一監管職責。
(二)明確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職責,是建設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體系的關健。一是在目前安監部門尚未實行垂直管理,省級以下安監部門保持現有規格的情況下,為有利于協調有關專項監管部門的監管執法工作,現有的“安全生產委員”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是可行的。建議“防火安全委員會”“交通安全委員會”等有關安全生產組織統一納入“安全生產委員會”,以利統一協調、統盤全局、綜合治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明確《安全生產法》中“綜合監督管理”的內涵。《安全生產法》第九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在實際工作中安監部門不好操作。舉個簡單例子:企業內部防火間距問題,是消防部門主管,一旦有問題要整改或處罰,應由《消防法》來調整。如果安監部門發現了問題,目前充其量只能是下發整改指令書的同時告知消防部門,也是比較妥當的辦法。但是,問題在于安監部門下達的整改指令書,企業向安監部門反饋整改情況后就不好操作了。再是,安監部門雖告知了消防部門,若消防部門由于種種原因,企業內部防火間距問題遲遲得不到整改的話。此時,安監部門是再直接監督企業還是監督消防。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理解,安監局可以監督消防部門履其職盡其責。問題的關鍵在于安監部門應該用何種方式進行監督。如果安監部門只是口頭告知消防部門,在此過程中一旦事故發生,責任追究起來,安監部門是空口無憑了。對此,明確《安全生產法》中“綜合監督管理”的內涵,即明確綜合監督管理職責、范圍、內容、方式、手段以及明確監管執法主體勢在必行。
篇10
推動深化改革,著力健全海事管理體制
進入21世紀以來,江西地方海事全面推進安全監管管理體制改革。一是著力理順海事管理體制。成立江西省港航管理局(江西省地方海事局、江西省船舶檢驗局),實行三塊牌子一套人馬,負責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水上應急管理、航道管理、水路運輸管理、港口管理、船舶檢驗、規費征收等。全省水路交通實行條塊結合的管理體制。海事、船檢、航道實行垂直管理,轄11個設區市地方海事局和87個縣(區)地方海事處(船檢處),現實設56個;22個航道處(現實設16個)。二是著力構建縱深管理機構網絡。江西省擁有“一江(長江中下游156公里)、五河(贛江、信江、撫河、饒河、修河)、一湖(全國最大的淡水湖――鄱陽湖)為主干線的水運資源,河流總長1.84萬公里,航道里程5716公里。全省江河縱橫、湖泊星羅棋布,安全監管點多面廣,任務重,責任大。江西以鄱陽湖地區為核心,以贛江水運主動脈為主線,以廬山西海、仙女湖等為重點,大力推進市縣海事機構建設,全省建成了三級海事管理(水上交通安全、水上應急管理)網絡,海事監管機構延伸至縣(鄉)一級,呈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縱深分布格局,基本實現重點水域海事監管機構全覆蓋。日益完善的海事管理體制和監管網絡,為做好江西省海事安全監管工作奠定了體制基礎。
加強規劃引領,著力推動保障政策出臺
“十二五”以來,江西地方海事科學謀劃,有力推動出臺了一系列規劃、政策和法規。高起點、高標準組織完成了《江西省內河航運發展規劃》、《江西海事總體規劃》等系列規劃,推動江西地方海事納入科學發展軌道。江西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水上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水上安全監管責任,理清了水上安全監管職責,為全省水上安全監管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出臺《江西省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一步完善了水上應急救助體制機制。推動制定了全國第一個渡口管理地方法規,為渡運安全創新了環境和條件。一系列規劃、政策和法規的出臺,為江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
加大資金投入,著力夯實安全監管基層基礎
“十二五”以來,江西省不斷加大資金投入,著力推進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夯實安全基礎。在“十一五”實施農村“改渡建橋”工程,新建橋梁621座,撤銷農村渡口800個,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的基礎上,“十二五”以來對全省161個渡口實施了標準化建設。加大老舊運輸船舶拆解力度,拆解老舊運輸船舶126艘,運輸船舶平均船齡下降到9.2年,平均載重噸位由2010年的571噸提高到2015年的1041噸。全省主要通航水域范圍全面淘汰木質客渡船,提升了客渡船穩性和安全性能。五年來共舉辦各類船員培訓考試318期,培訓船員7780名,基本滿足了江西省水路運輸業快速發展對各類船員日益增長的需求。二是推進裝備現代化建設。“十二五”自籌資金8000余萬元,新建水上搜救指揮船等百余艘工作船艇,為海事部門加強日常安全巡航、水上救助等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快CCTV、AIS等信息化平臺建設。五年來投入資金6227萬元。建成了仙女湖視頻監控、贛江南昌――湖口二級航道視頻監控系統,在建統一數據交換平臺、贛江樟樹至南昌及環鄱陽湖水域安全監管一體化系統。通過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努力推進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科信息化、現代化。
提升應急能力,著力構建現代應急救助體系
“十二五”以來,江西著力加快構建安全監管和快速反應體系。一是建成江西省水上搜救中心和江西省水上搜救中心鄱陽湖分中心,初步建成了水上應急搜救平臺;二是修訂頒布《江西省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奠定了應急反應行動制度基礎;三是以贛江中下游及鄱陽湖區水域AIS船舶自動識別系統、南昌-湖口CCTV視頻監控系統、仙女湖、柘林湖CCTV景區視頻系統等工程為依托,著力打造現代化、信息化安全監管網絡和搜救平臺;四是開展海事、搜救聯訓。全省每年舉行上百次搜救演練,江西省應急救助能力和水平不斷提升。在參與2015年“東方之星”客船翻沉事故搜救行動中,江西省搜救隊伍的良好表現,充分檢閱了作為地方搜救隊伍的能力水平,得到在現場指揮的交通運輸部領導和省領導的充分肯定。
創新監管模式,著力確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一是建立資源調配機制。江西省充分發揮海事、航道、船檢“三位一體”管理體制優勢,統籌人財物資源調配,在日常巡航、安全監管、專項整治、枯水通航等工作中統籌安排,科學調配,通力協作,有效解決了地方海事安全監管人員、裝備不足的問題,提升了資源利用和工作效率,取得了切實成效。如:江西省鄱陽湖區通航密度大,安全隱患多,轄區海事獨力難支,江西地方海事局統籌調度全省海事、航道人力和船艇分批進湖巡查,加強了監管,減少了事故。
二是全面開展綜合執法。自2009年始,江西全面推進海事、港航綜合執法工作,各設區市成立了聯合執法領導小組,共同組建聯合執法大隊,有效整合了海事、港航資源,通過實施動靜結合、交叉執法,推動了全省海事管理水平上了新臺階。執法力度明顯增強,服務效能明顯提升,水上交通事故明顯減少,海事、航管執法成本明顯下降。
三是構建聯防聯動工作機制。在水上交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水上非法運輸”專項整治、“三無”船舶治理、超載治理、危化品安全整治等專項整治行動中,著力構建各轄區聯防聯動工作機制。“十二五”期,上下聯動共檢查運輸船舶106171艘次,查處超載船舶2203艘次,基本杜絕了嚴重超載現象。全省聯動推進“三無”船舶整治,共將930艘“三無”船舶納入規范管理。流域聯動開展危化品非法裝卸、運輸治理,贛江吳城以上危化品偷裝、偷卸行為得到有效控制。
四是適應監管工作新態勢。近年來,江西省涉水旅游景區、庫區、涉水重大工程不斷增多,水上交通安全監管面臨新課題,任務繁重,壓力巨大。全省海事部門積極探索監管新模式,研究制定新措施,努力適應安全形勢新要求。劃定“五區一線(鄱陽湖區、仙女湖區、柘林湖區、陡水湖區、鄱陽湖濕地公園水域和贛江沿線水域)”、“三類重點船舶(客船、危險品船、砂石運輸船)”監管新重點,不斷加強現場監管,強化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監管工作新機制。如:在贛江沿線、鄱陽湖水域設立6個水上綜合檢查站,形成六道“攔截檢查線”,重點治理“三無”船舶、超載運輸船舶和危化品非法裝卸和運輸等。落實鄱陽湖濕地公園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召開聯席會議和安全約談,堅決取締11艘無證無照旅游船舶和10艘PVC機動排筏非法營運。
建立長效機制,著力形成齊抓共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