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建筑保護條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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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歷史街區;改造與更新歷史風貌;城市文脈 防火防災;消防設計策略
Abstract:During the renewal process of the historic district, how to eliminate fire hazards and improve the ability to resist fire emergency is an inevitably task. Based upon the historical character and urban context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fire prevention work of the historic district has its own characteristics and needs. The prevention facilities should be designed in harmony with the local historic environment. Through the interpretation of fire prevention design strategies of Civilization Street, the historic District of Kunming, Renovation Project, this article tries to analyze and discuss on using appropriate technical means to realize the objective of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and utilization and promot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the historical district.
Keywords:historic district;historical character renewal;urban context;fire and disaster prevention;fire prevention design strategies
中圖分類號:TU-87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8-0422(2011)06-0120-02
1前言
歷史街區往往是一個城市自誕生以來人類社會政治、文化和經濟發展的歷史沉淀與見證,現在人們已從對于城市建筑遺產“冷凍式”和“孤立式”的簡單化保護,轉變到注重保護和再利用相結合,并且更加注重整體環境的保護和經濟振興。但是由于我們對這些問題認識的不完善,在具體實踐中也碰到了許多難題,其中如何建立完備的現代化的防火防災體系,也成為目前需要重點研究和解決的問題之一。
我國傳統建筑多為磚木或純木結構,火災負荷量大,耐火性能差,在燃燒時所產生的揮發物又可產生其他可燃物。而且木梁架連接木柱與屋頂的結構形式,使整個組合方式猶如架空的爐腔,當發生火災險情時,隨著溫度的不斷上升極易發生“轟燃”現象。同時傳統街區內巷道狹窄,建筑物毗鄰而建,防火分區不明確、缺少有效的防火隔斷和安全距離,這些都對防火防災和消防撲救造成極大的困難。
我國歷朝歷代就對防火避災極為重視,5000多年前的甘肅秦安大地灣遺址考古發掘中,就已發現先民們已采用涂料、涂泥作為木柱和木框的防火涂料使用,春秋時期就已出現了為防火專門建造的石室,以后出現了使用涂泥抹灰、封火檐、封火墻、防火石門、防火河、太平缸、儲水的皮袋和濺筒滅火器等多種防火器具或措施。
而且早在春秋戰國時期的《左傳》、《公羊傳》和《墨子》等古籍中就出現了有關火災和防火方面的文字記載,后來的元代農學家王禎在《農書》的《法制長生屋》中就提出“以法制泥土為用,先宜選用壯大木材,締構既成,椽上鎬板,板上傅泥”,明代科學家徐光啟在《農政全書》中再次肯定了王禎的提法,而清代學者毛奇齡的《杭州治火議》則是中國歷史上唯一的一部消防專著,其中更是提出了“北土南磚,俱作御火”“凡造屋者以復磚為垣,單磚為壁,厚磚為殿,薄磚為薦,一室之中唯棟、梁、椽、枋是木耳,他皆磚也”。此外各個朝代在“以法防火”的基礎上制定了相應的法規和法典,并且建立了專門的職位和救火部門,例如周代的“司煊”、“司”、宋代的“防隅”、“潛火軍”以及清代的“防范火班”等等。
3近年來國內頒布的一些消防管理辦法
近幾年國內相繼出臺了一些與歷史街區消防規劃和防火措施有關的政策性文件,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木結構設計規范》及《建筑內部裝飾設計防火規范》等?!稓v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范》對歷史街區的防火措施作了原則性表述,提出“歷史城區必須健全防災安全體系,對火災及其他災害產生的次生災害應采取防治和補救措施?!?/p>
另外地方政府也根據城市自身情況和條件頒布了相應的消防管理辦法,《上海市歷史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和《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筑保護條例》綱領性地提出歷史街區內的消防設施、通道應按照有關的技術規范予以完善,確定無法達到現行消防技術規范的,應由政府相關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協商制定相應的防火安全措施?!短K州市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性修復整治消防管理辦法》則是一份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和較為詳盡的指導性文件,管理辦法不僅提出了“歷史文化保護區在規劃修復、整治中,應在保護傳統風貌的前提下,積極采用行之有效的消防技術,消除歷史遺留火災隱患,提高抵御火災的能力”,而且還規定了具體的應對措施,其中包括了利用和完善封火墻,合理分隔防火分區、疏散距離和安全出口的設置、消防車道和救援通道的設置、滅火器、消火栓和簡易自動噴水滅火設施的使用等。
4昆明文明街歷史街區的消防應對策略
4.1項目背景
昆明文明街歷史文化街區東起正義路,西至云瑞西路、五一路和市府東街,南至景星街,北至華山南路和人民中路文廟區域,現存的街區體現了明清時期、西風東漸時期的民居和商業建筑以及近代紀念建筑等各種建筑類型和獨特的城市風貌特色。
4.2消防規劃原則
在規劃修復及整治中積極采用行之有效的消防技術,消除文明街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提高抵御火災的能力,在保護利用歷史文化遺產和傳統風貌的同時,促進昆明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城市可持續發展。
4.3消防規劃設計
總體規劃的防火措施:① 以街區四周的城市快車道和街區內的步行街作為消防通道,組團內部設置小型的消防救援道,并增加相關的消防設施,供消防人員滅火和救援疏散。消防救援通道之間的距離控制在80m左右,在通道的墻面上設置壁掛式室外消火栓(間距小于60m)。② 規劃中把地塊內街區與周邊街區劃分成若干個防火組團,每個防火組團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超過5000m2。組團之間充分利用傳統建筑的山墻或防火墻進行防火分隔,以巷道寬度作為防火間距,兩側的木構建筑挑檐作防火處理,以降低火災蔓延的危險性。防火組團內兩個外部出口之間的距離控制在80m之內。
建筑物的防火措施:① 為保護和延續街區各類建筑多元共存的狀態,對有價值、需保留的部分或全部木制建筑構件,采取涂刷防火涂料的方式進行保護,同時提升房屋在建筑、結構、設施、設備和消防等層面上的可靠性與安全性,并滿足實際使用功能的需求。② 與歷史風貌無沖突建筑在不影響風貌的前提下,其主要的承重構件和樓梯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新建建筑原則上不采用純木結構的承重體系。③ 與歷史風貌無沖突建筑的人員疏散在經過疏散人流寬度計算后滿足總疏散寬度即可,建筑內部樓梯形制可部分采用傳統木樓梯,以滿足傳統建筑空間的需要,新建建筑則應滿足現行規范的各項要求。④ 街區內設置集中的消防控制中心,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設施控制設備,用于接收、顯示和處理火災報警信號,控制相關消防設施,在一旦出現火情能及時、準確地反饋火情的發展情況,正確、迅速地控制各種相關設備,達到疏導和保護人員、控制和撲滅火災的目的。⑤ 建筑物內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設施及手提式滅火器。⑥ 加強消防供水、供電及用電安全性保障,使用阻燃電線電纜,規范用電方式,控制使用明火,采用低能耗、低發熱的節能型電氣產品。⑦ 根據建筑物的重要性和使用功能確定防雷級別,采用在建筑易遭受雷擊的部位裝設避雷網(帶)組成的接閃器,并且應有防雷電感應、防雷電波侵入等電位和防側擊的措施。
4.4消防安全管理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各項管理措施。成立以街區管委會為主,由進駐的各家企業單位共同組成的防火安全委員會,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設立專門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和專職管理人員。重點做到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檢查,督促火災隱患整改,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并且由企業單位自愿出資組成志愿消防隊,設立存放器材的固定場所,配備適用于狹窄巷道的兩人操作式的機動消防泵車和水帶、消防栓扳手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此外,定期進行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提高各單位人員的消防意識和基本技能。
5性能化防火設計在歷史街區改造更新中的運用前景
20世紀80年代國際上出現了一種新的防火設計方法――“性能化防火設計方法”,即為了滿足性能規范對消防安全目標的要求,而采取的進行消防工程學分析和評估的一種防火設計方法。它是針對每一個具體的建筑單體的特征情況,通過優化和組合各個消防系統和防火措施,也就避免了防火規范條文下的教科書式的應對設計,從而實現在安全標準下資源利用的最大集約化。我們希望隨著相關規范標準的頒布,火災基本數據庫的建立和應用分析軟件的推出,性能化設計也將成為歷史街區改造中的防火工程設計的一種較好的輔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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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一,武漢歷史街區保護現狀
1,保護歷史街區,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
武漢市是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武漢的優秀歷史建筑融西方建筑的古典浪漫和民族建筑含蓄典雅為一身,匯金融、商業、居住、宗教、外交、工業建筑為一體,集中體現了不同的地域文化、建筑藝術和武漢市近代經濟發展和社會歷史的演變,是不可多得的歷史和藝術瑰寶。
武漢近代歷史建筑的發展始于晚清,盛于民國,衰于淪陷。主要是兩部分:1861年漢口開埠至1945年抗戰勝利期間的近代歷史建筑;上世紀50年代的現代風貌建筑。
1861年漢口開埠,英、俄、法、德、日五國,在租界相繼建立了西洋風格的領事館、工部局,興辦洋行、銀行和工廠;傳教士在漢興辦教堂、學堂、醫院。薈萃了古典式、文藝復興式、巴洛克式、洛可可式、哥特式等主要建筑風格。隨著的興起,建立了大批近代工廠、火車站、學堂等,這些建筑有的純西式,有的中西合璧。清末和民國時代,民間人士構建了近代工廠廠房、里份住宅、私人洋房和別墅。這些建筑成為武漢城市由傳統走向近代的表征。1938年,武漢淪陷,日本的給武漢的建筑帶來毀滅性的破壞。上世紀50年代,蘇聯援建了武漢鋼鐵公司、武漢重型機床廠等重工業項目,興建了中蘇友好宮、武漢劇院等文化設施,留下了大批時代特征鮮明的風貌建筑。
篇3
廬山文化遺產主要分為有形物質文化遺產和無形物質文化遺產。無形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口頭表達、民間科技、社會習俗、認識記錄幾個方面。有形物質文化遺產中又包括:遺址遺跡、建筑物、紀念性景觀、地方土特產品、文獻與遺物幾方面,具體有形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如下:廬山遺址遺跡中包括古人類生活遺址(如亭子墩新石器晚期村落遺址)、軍事遺址、古戰場(如廬山植物園內的日軍轟炸彈坑)等。建筑物有宗教廟堂(如東林寺、羅漢寺、白龍壇、廣佛寺、天王廟、太乙宮等一百多個)、佛塔(如舍利塔、天池塔、普超塔等十幾個)、碑林(如白鹿洞碑刻等六處)、歷史建筑小品(如琵琶亭、靜觀亭等幾十處)、傳統建筑(如匡廬詩社等)、橋梁(華封橋等十多處)、近現代建筑(如波黎公館等十多處)等。紀念性景觀包括洞穴(如蓮花洞等十多處)、泉(如墨仙泉等十多處)、水井(如金井、修井煉丹井)、巖石(如劉仙石等)、潭池(如出木池等十多處)等。地方土特產品包括菜品飲食(如石魚、云霧茶、石雞、石耳)、手工藝品(如星子金星硯)等。文獻與遺物包括古舊圖書資料(《廬山志》等)、宗教典籍(《華嚴經》等)、書畫(五百羅漢圖、唐伯虎《廬山圖》等)。
2廬山文化遺產保護
2.1廬山文化遺產保護存在的問題
2.1.1法律不健全。雖然2006年國務院發出了《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說明了我國更加重視文化遺產的保護,可是仍然沒有達到法律高度。另外關于江西省下達的關于文物保護的文件,沒有制定詳細的符合當地現狀和地方特點的措施,《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內也沒有具體指出文化遺產的損壞懲罰及處理辦法。
2.1.2管理體制混亂。從古至今,廬山在直屬管轄范圍方面一直比較混亂,近代以來,前前后后調整多達20次。“一山多治”的尷尬局面,把廬山從一個整體變得支離破碎,導致資源浪費,并且損害了人們對廬山的地理認知。
2.1.3人口壓力問題。山上常住人口,加上外來人口和游客,給廬山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且人們的遺產保護意識薄弱,使得資源上的損耗及環境污染等方面都不容小視。廬山周邊區域的城市化發展也在逐年提高,山上和周邊人口數量帶來的壓力已經非常之大,人們生活用地比如農田菜地的開墾,工業上工廠的建立及污染物的排放都不同程度地給廬山自然生態系統帶來了負面影響。
2.1.4旅游業的影響。旅游雖然在很多方面能為城市帶來很大的正面影響,但是旅游業對于文化遺產的負面影響也不容輕視,游客對于文物的直接破壞表現在:攀爬拍照、亂寫亂涂鴉亂刻字、亂扔垃圾、折損植物等等方面;間接破壞表現在:汽車尾氣污染、白色污染、水污染以及生態環境平衡被打破等。
2.1.5自然因素影響。如2005年9月受臺風影響,廬山出現百年難得一遇的大暴雨,使得多處景點遭到洪水、泥石流的破壞。對于自然界來說一些再正常不過的現象,如風化現象、微生物的生長、溫度的變化、風雨、濕度等等,但對于文化遺產而言可能是慢性毒藥。
2.2廬山文化遺產保護措施
針對上面談到的關于遺產保護所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們可以考慮以下幾個對策:
2.2.1普查文化遺產。關于廬山世界文化遺產普查,是由主管部門組織對廬山的文化遺產資源進行一次全面的大調查運動。這樣不僅能系統地認知,更可能深入發掘一些未知的文化遺產,甚至還能更加詳細地獲悉每個資源每件遺產的說明,統籌規劃,查漏補缺。廬山遺產種類繁多,這樣能使我們對它有一個通透的了解。
2.2.2完善法律法規。關于這點,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國外比較成功的案例。比如意大利,一直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早就頒布了許多法令來保護自己的文化遺產,這是我們不得不認真學習。從專業的角度來說,立法體系包括國家層面和地方層面兩方面問題。首先國家層面上,我國對于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的法律體系相對落后,至今連一套完整的“國家文化遺產登錄法”都沒有定制。其次在地方層面上,可效仿四川省頒布的《四川省世界遺產保護條例》,針對廬山區,江西省也可頒布類似“江西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法規,對廬山風景區的所有文化遺產進行全面而又系統的保護。
2.2.3平衡各主體利益。文化遺產保護中利益相關群體很多,從政府各部門到當地居民、企業、個體經營戶、游客等等,都是風景名勝區的利益關系者。各利益主體所關注的問題不同,他們有的注重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問題,有的是關注旅游業帶來的利潤最大化,有的是關注自然風光,如何權衡各關系之間與文化遺產的利益關系,成為必須解決的問題。
2.2.4優化管理體制。廬山的管理是“一山多治”的混亂局面,必須統籌規劃。從上級到下級系統的管理,從大局出發,摒棄私念,加大政府部門的管理力度,多方配合,一起共同創建一個符合我國國情和廬山風景區現狀的合理的管理制度及體系,是當下必須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
2.2.5研究保護技術。不光是從立法和管理體制上說,我們還應加強技術層面上的保護措施。技術保護的話我們主要從以下幾點考慮:首先需要培養這方面的專業技術人才,利用教育資源優勢,多方位培養考古學、博物館學、文物保護科技學科專業人才;其次要運用傳統保護技術的同時開發新型現代的保護技術,比如在遺產保存方面互聯網、3D立體模型、數字圖像技術等等。
3結論
篇4
關鍵詞:管理條例;保護條例;瀘沽湖區域;適用狀況;法律建議
一、《云》與《涼》兩個條例之間的差異性與共同性分析
(一)差異性分析通過對條例的對比可以看出云南省將瀘沽湖景區實行三級保護管理,四川省將瀘沽湖風景區按照瀘沽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劃分重點村落保護區、點,濕地生態保護區,風景游覽保護區,生態恢復區,實行兩級保護管理,云南省的劃分方式更為細致,更有利于對景區進行保護。云南省通過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各種經濟組織和個人投資建設景區,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相對重視經濟效益與投資者的利益,四川省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責任保護風景區的生態環境,對侵占和破壞風景區環境資源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并且對保護風景區環境資源成績顯著的組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更強調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注重在合理的條件內進行開發利用?!对啤芬幎ㄗ灾慰h人民政府設立景區保護管理機構可以征收風景名勝資源有償使用費,《涼》并未做出有關規定?!对啤放c《涼》二者對水質級別要求不同,云南省要求瀘沽湖水域水質按國家GB3838-88《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中的Ⅰ類標準保護,四川省對瀘沽湖水域的水質的要求是保持國家規定的地面水環境質量Ⅱ類標準。筆者認為瀘沽湖雖分屬兩省監管,但實質為一體,且湖水具有很強的流動性,所以《涼》應該提高標準,爭取實現對全湖進行Ⅰ類標準保護。《涼》規定風景區內所有船只應當依法登記,取得許可證,而《云》沒有規定船只登記事項,筆者建議增加有關規定,同時兩省可以對船只進行統一管理與登記?!对啤穼o沽湖裂腹魚的的保護問題作出了規定,《涼》未對此問題作出相關規定,裂腹魚經濟價值較高,但逐年產量急劇下降,筆者建議為保護瀘沽湖生物資源多樣性應在條例中增加相關內容?!对啤芬幎ㄟM入景區從事科研、考察、影視拍攝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須向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有關手續,《涼》未做出此類規定,建議增加此類規定,兩省可以對該事項進行協商,統一規定?!对啤返诙畻l與《涼》第十七條規定可以看出云南省對景區內的挖沙、采石、取土,實行定點限量開采,四川省嚴禁在風景區內采石、采礦、采土、采沙和其他毀壞生態環境的行為,筆者建議云南省將“限量開采”改為“禁止開采”,與四川的規定同步,將更有利于對景區的保護。《云》規定管理機構可從門票收入中提取2%的經費,專項用于景區的保護管理工作,《涼》未對此做出相關規定,建議增加相關規定。從對兩個條例全文結構的對比可以看出《云》未對條例內容進行結構上的劃分,結構相對混亂,筆者建議將條例根據內容劃分為總則、保護與利用、管理與監督、法律責任、附則五部分組成。《云》第三條規定景區的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堅持保護為主,科學規劃,合理開發,永續利用的原則,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協調。根據十報告提出的五位一體即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一體,筆者建議應對條例的該條內容予以改進,增加“政治效益”與“文化效益”的表述。(二)共同性分析川滇兩省兩省出臺的旅游管理條例的內容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兩個條例都包括對瀘沽湖風景名勝區的生態環境與資源的保護與利用,對景區內從事各項活動的管理與監督以及違反條例后的法律責任的內容。因為兩省條例存在共同性,所以兩省在管理瀘沽湖的過程中也會采取一定的聯動方式,例如兩省正在協商達成“在四川鹽源縣蓋租鄉共建污水處理廠,統一收集處理污水”的共識,兩省進行交叉執法等。筆者認為兩省有必要對聯動管理方式做進一步商討,以促進瀘沽湖區域的統一發展。
二、《云》與《涼》兩個條例的執法效果分析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它的這一特性不僅要求其具有可實施性,且實施過程中取得一定成效,即執法效果。筆者通過調研了解到云南省瀘沽湖管委會充分利用云南省政府2004年,2011年兩次現場會項目資金和瀘沽湖國家良好湖泊生態保護試點項目資金,加強對瀘沽湖的保護,穩定保持了條例所規定的I類水質,瀘沽湖已被列為全國良好湖泊保護試點。隨著瀘沽湖旅游業的發展,部分瀘沽湖景區群眾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導致原有古色古香的摩梭民俗民居面目全非。2015年11月起開展瀘沽湖環境綜合整治和項目推進工作,摸底排查出瀘沽湖景區有手續但未嚴格按照審批文件要求建設和整改戶64戶,無手續“兩違戶”45戶,截止2016年7月15日,瀘沽湖“兩違”整治工作,有手續的64戶風貌整治,已整改拆除44戶(41戶通過整改驗收)。對6家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酒店,客棧進行處罰,責令停業整治3個月,罰款5萬元同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筆者認為云南省在對遭到破壞的民俗民居進行整改同時可以學習四川省《涼》有關表彰和獎勵保護景區突出的組織及個人的規定,通過獎懲兩種方式對景區民俗民居進行保護。云南省為切實加大摩梭文化保護力度,借助四川經驗,適當提高重點保護民居補助標準,每年實施檢查驗收,符合條件的,繼續給予資金補助。同時為營造全社會共同護湖的良好氛圍,制定《瀘沽湖沿湖全民保護瀘沽湖工作實施方案》,并成立工作領導小組,促進對全湖的管理與保護。筆者通過對四川省鹽源縣瀘沽湖景區管理委員會、四川瀘沽湖污水處理廠進行調研訪談了解到四川省瀘沽湖區域為進一步規劃景區旅游市場環境,凈化景區干線街景街貌,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結合景區實際,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研究決定,由涼山州摩梭家園暨瀘沽湖旅游景區管理局采集信息,并制作統一規范的店招店牌,做到了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風景區的開發利用,符合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要求,并尊重當地民族傳統文化習俗,建設項目的建筑風格應與民族傳統文化、自然生態環境相協調。為有效保護和恢復瀘沽湖漁業資源,做好封湖工作,在封湖前三天張貼通告,加大封湖宣傳力度。同時為鼓勵瀘沽湖景區內單位及個人,開展了瀘沽湖第一次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確定瀘沽湖景區環保公司等3個單位、5名個人為表彰對象,做到了條例的第五條規定。瀘沽湖管委會為推進瀘沽湖旅游市場綜合整治,保護瀘沽湖生態環境,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制定《保護瀘沽湖,我們在行動》實施方案。川滇兩省在管理瀘沽湖區域的執法過程能夠依條例執法,并在保護水質,民俗文化,生物資源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發揮旅游保護管理條例的價值,但在法條適用的過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問題,筆者將在下文進行分析,給出相關建議。
三、《云》適用中存在的問題及相關法律建議
(一)專項規劃滯后,存在風景名勝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自然保護區規劃,環境保護規劃,集鎮和村莊規劃等不銜接問題。景區供排水,道路,服務設施,居民建筑風格等專項規劃滯后。筆者建議:瀘沽湖管委會同麗江市規劃局負責,組織完善景區各類專項規劃,強化規劃引領,嚴格按照規劃進行保護開發。(二)景區生態環境保護壓力大,沿湖截污治污體系不完善,現有污染治理設施效能有待提高。湖濱生態帶建設不完整,入湖河道的保護與治理工作需加快。筆者建議:景區積極爭取項目資金,盡快實施瀘沽湖供水工程、環湖截污治污工程、湖濱生態走廊工程。川滇兩省盡快達成“在四川鹽源縣蓋租鄉共建污水處理廠,統一收集處理污水”的共識,推進川滇兩省共建共管瀘沽湖環湖截污治污處理系統建設工程。(三)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筆者建議:景區加快基礎設施規劃,多方籌集建設資金,可適當提高條例中規定的從門票中提取出的費用比例,推動基礎設施建設進程。(四)景區執法和監管體制亟待理順,由于瀘沽湖景區與社區,風景名勝區與自然保護區,旅游渡假區交叉重疊,長期存在條塊分割,多頭管理,體制不順,權限職責不清等體制機制上的問題,執法部門之間存在推諉扯皮,在推進瀘沽湖保護與開發進程中出現管委會與縣直有關部門執法“兩張皮”的現象。筆者建議:加快理順景區管理體制機制,盡快成立景區綜合執法局,落實編制與人員,由瀘沽湖管委會所屬的景區綜合執法局履行條例中規定的行政執法權及有關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協調聯系市、縣相關執法部門,開展景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市,縣環保部門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有關規劃,強化對瀘沽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五)籌融資工作進展緩慢,瀘沽湖景區供水建設項目,蒗放湖濱生態走廊建設項目等籌資困難。影響項目建設。筆者建議:拓寬籌融資渠道,引入社會資本,采用與企業合作的方式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積極爭取國家,省級的資金支持,請求“十三五”期間繼續對瀘沽湖環保項目予以省級環保資金,國家江河湖泊專項資金支持。
四、《涼》適用中存在的問題及相關法律建議
(一)污水處理廠運作狀況堪憂,污水處理廠于2006年開始修建,2007年投入運轉,由于污水處理沒有進行雨污分流,夏季降水多,導致運作超負荷。污水處理廠所處位置較低,所以增加大量水泵,自流管與壓力管共同進行,所以工程量投資較大,隨著游客量增加,污水處理效果有所下降,水質下降。筆者建議:景區積極爭取項目資金,盡快實施瀘沽湖供水工程、環湖截污治污工程、湖濱生態走廊工程。川滇兩省盡快達成“在四川鹽源縣蓋租鄉共建污水處理廠,統一收集處理污水”的共識,促成兩省省級瀘沽湖環保聯席會議制度,推進川滇兩省共建共管瀘沽湖環湖截污治污處理系統建設工程。(二)基礎設施薄弱,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筆者建議:景區加快基礎設施規劃,多方籌集建設資金,可以學習云南省條例的規定,從門票中抽取一定費用作為景區專項建設費用,推動基礎設施建設進程。(三)景區垃圾處理問題,舊的垃圾場使用已經趨于飽和。筆者建議:加快推進新垃圾廠選址及建設進程,加大垃圾分類宣傳力度,科學合理處理景區垃圾。(四)百姓對景區建設工作支持度不高,在污水處理廠地下埋管過程中會經過當地居民使用的土地,居民認為自建房屋與污水處理廠建廠相矛盾,不是很支持工作,這對于工作開展有一定的難度。筆者建議:加大對當地居民的環保意識宣傳力度,創新景區環保宣傳方式,景區政府加強與當地居民的溝通與協商以獲得居民的支持。(五)景區建設項目審批效率慢,出現體制不順等體制機制問題,手續上報過程復雜,審批時間過長往往拖延工程的開展。筆者建議:加快理順景區管理體制機制,減少不必要的上報過程,精簡項目審批程序,爭取做到早上報,早審批,早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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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關鍵詞:山地;傳統民居;規劃;保護
Abstract:Mountain traditional local-style dwelling houses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but most of the mountain area ecological environment fragile, sensitive,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is relatively backward, plus local residents protection consciousness indifference, the protection of the traditional dwellings mountain extremely urgency. This paper put forward Zhongshan town as an example to strengthen the traditional dwellings mountain overall planning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and methods for reasonable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the mountain of traditional houses resources, science play traditional residence in mountainous region economic benefits, further promote dwellings history and culture, the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craftsmanship provides reference.
Key words:mountain;traditional local-style dwelling houses;planning;protection
中圖分類號:C912.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144(2013)-05-62-(4)
傳統的民居凝固著城市內涵和地域文明,不僅代表了一個地方的特色,更是當地人們情感的一種寄托。山地的概念是從建筑場所的角度出發,結合地理學的定義概念,即對有一定的相對和絕對高度、隆起的地形的總稱;是一種廣義上的山地概念,是山、丘陵、高原的綜合;又包括非地理學上的含義,即指地形起伏變化,但不一定在山區的建筑用地。[1]傳統的山地民居是生活在山地的人們經過長期的生活而創造出的一種獨特的,蘊涵著人類與自然相互協調、共同發展哲理的一種建筑形態。進入現代工業文明和信息文明時代,受到強勢文化的強烈沖擊,地方特色和文化多樣性日漸式微。這種變化使人類社會從古至今不斷延續的文化經驗和生活方式的傳承受到極大的挑戰。[2]第20屆世界建筑師大會《北京》明確指出了20世紀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一大困擾:“地域文化的多樣性和特色逐漸衰微、消失……建筑特色逐漸隱退,建筑文化和城市文化出現趨同現象和特色危機”,“現代建筑的地區化,鄉土建筑的現代化,殊途同歸,推動世界和地區的進步與豐富多彩”[3]。由于山地傳統民居所在區域地貌條件十分復雜,生態環境敏感,災害發生頻率高,一旦遭到破壞,其生態格局難以在短時間內得到恢復。由于歷史和地緣因素,山地傳統村鎮的經濟社會發展嚴重滯后,保護意識淡薄的人們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傳統村鎮的商業化、人工化現象十分明顯,從而導致歷史文化、傳統的建造技藝逐漸喪失。大多數山地傳統村鎮的基礎設施落后、服務配套設施不全、布局分散和混亂、人居環境質量較差,因此山地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與保護就顯得尤為重要。
1 山地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與保護的必要性
《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提出了促進城鄉合理布局和科學發展的主題,為早日實現城鄉統籌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一宏偉目標,做好城鄉統籌區山地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與保護是國家戰略需求。
傳統山地民居經濟基礎相對落后,生態環境形勢日益嚴峻,選擇統籌規劃和保護這一可持續發展的道路,是保護民居歷史文化和生態格局,傳承民居建造技藝,提高民居居住環境質量,促進民居文化旅游事業健康發展的現實需求。
《國家“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中提出要加快推進科技創新,其中“村鎮宜居社區與小康住宅”、“綠色建筑技術集成示范”、“低碳與和諧社區示范”是創新重點;《“十二五”綠色建筑科技發展專項規劃》中重點提出了“村鎮綠色建筑適宜技術研究與示范”,這些都與傳統民居統籌規劃與保護密切相關,其核心內容就是圍繞如何促進村鎮可持續發展而進行的技術創新。因此,做好城鄉統籌區山地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與保護是“深化城鄉統籌,加強村鎮宜居社區建設,保護傳統民居”的技術需求。
2 山地傳統民居統籌規劃與保護的可行性
我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來加強對民居的保護與管理。這也使得山地傳統民居的保護、管理、維修和利用有法可依,同時為傳統山地民居統籌規劃與保護提供了法律基礎和制度規范。不論是集體還是私人所有的傳統民居,其所有權都受到國家法律保護,傳統民居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隨意拆毀或修建。
在山地傳統民居保護利用的過程中,為了掌握現狀,進行多角度全面摸底,將其分級、分類加以保護和利用,我國現在已經培養了一批具有較高文化保護意識和過硬專業素質的科研隊伍。這些人員將3S技術應用到山地傳統民居的開發保護中來的同時,發現了傳統山地民居建造技術后繼乏人、工藝面臨失傳,山地傳統民居建造的配套材料部分不復存在的問題,目前正在試圖解決這些問題,以進一步提高山地傳統民居的修復及保護。
隨著山地傳統民居的保護與開發得到人們的重視,初步的規劃開發方法也逐步形成,這些都為山地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和開發提供了基礎和借鑒。例如:對于成片分布、規模較大、整體保存較好,文化特色和產業特色較強的村莊,可建設“特色村落”就地保護;對分布相對零散的山地民居,則需要按照實際情況,采取“整體異地遷建”的辦法,將散落的山地民居集中到統一規劃的區域,從而對其加以保護和利用;此外,“誰使用、誰維修,誰保護、誰受益”這一方法也值得我們借鑒,將政府、企業、單位與個人各方的力量很好的結合起來,對山地傳統民居加以統籌規劃與保護是一條可行之路。
3 以中山鎮為例的山地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與保護
3.1 中山鎮的區域概況
中山鎮位于重慶市江津區南部,是江津市十大歷史文化名鎮,也是全市保存最好的千年古鎮。該鎮占地面積156km2,現保存最完好的中山古鎮老街有傳統建筑商鋪307間、青石板鋪就的老街面1 132m。中山鎮古老的街道大多數鋪的是青石板,青石板兩旁則矗立著雙層的吊腳樓,當地居民多居住在第二層,第一層多用于堆放雜物。整座古鎮青色瓦片蓋頂,紅漆木板竹篾夾墻,圓柱承重,古樸凝重中透出原汁原味的巴渝風韻。中山鎮2005年批準為中國歷史文化名鎮。
3.2 中山鎮的山地傳統民居現狀及存在問題
中山鎮的民居由于吸收了山地民居建筑構造精髓,對地形有著較強的應變能力,[4]以吊腳樓為主,瀕臨河岸,建筑所用的材料容易受到蟲蟻啃噬,加上當地陰雨連綿的天氣,各種氣象災害也對傳統民居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壞。中山鎮當地村民文化素養有限,對保護歷史遺存建筑的認知模糊,他們在改善自身居住條件愿望的驅使下,對傳統民居建筑肆意翻建,用新磚墻代替存在了千年的竹篾墻,還用現代的塑料棚代替老瓦檐。政府部門也對傳統民居的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缺乏認識,保護利用滯后,缺乏前瞻性,成為問題的一大癥結。1992年,中山鎮上唯一保存完好的古戲樓被拆掉。此外,傳統山地民居建造技術后繼無人,工藝面臨失傳境地,一些損壞的傳統山地民居因為技術失傳而難以以原貌修復。由于當地特殊的地形,傳統民居的分布散亂,使得中山鎮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和保護變得更加困難。曾經中山鎮的這些傳統民居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體現著江津、重慶乃至整個西南地區獨特的魅力和文化,但是今天傳統的吊腳樓部分變成了磚瓦房,部分隨著時間的足跡變得破舊不堪,展現山城獨特的民居風貌、展現我們祖先智慧的古老建筑正在消失,蘊藏在中山鎮傳統民居中的鄉村傳統文化也遭到破壞并面臨失傳的境地。目前中山鎮山地傳統民居的統籌發展與保護已成為中山鎮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問題,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2.1 管理缺乏統一的規劃
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與開發不僅投資巨大,風險系數相對也較高。它的實行需要進行大范圍的考察與研究分析,充分了解傳統民居的發展歷史及開發使用現狀,準確地進行市場定位和可行性分析,這需要在政府的主導下進行科學系統的規劃。雖然目前中山鎮制定了《保護規劃與設計》,但是這個規劃可操作性相對較差,缺乏系統的管理與規劃。
3.2.2 經濟相對落后,資金短缺
中山鎮所處的地理位置較為偏遠,產業結構單一,經濟發展落后,當地人民人均收入較低,政府部門可用于發展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與保護的資金非常有限,上級部門針對民居保護撥款較少,由于經濟效益較差導致對外招商引資困難,這些都使得傳統民居的保護進展緩慢,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舉步維艱。
3.2.3 當地獨特的氣候條件
中山鎮屬于亞熱帶季風濕潤氣候,全年氣候溫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氣候特征為冬冷夏熱、易旱易澇、多霧多風。這樣的氣候特征增加了中山鎮傳統民居保護的難度,且對建筑的材料、結構、造型、朝向與空間布局都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3.2.4 民居保護技術落后人才匱乏
中山鎮傳統民居的保護仍然是采用傳統的手法,先進的設備和科技手段沒有參與進來。從事傳統民居保護的人員絕大部分是本鎮居民或村民,未經專門培訓,而有經驗的、具備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高素民居保護與規劃人才嚴重短缺。
3.3 山地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與保護措施
3.3.1 加強中山鎮山地傳統民居統籌規劃與監測
對中山鎮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與保護首先要建立在對其進行深入調查的基礎上,要對相關的基礎信息進行收集整理,按照中山鎮山地民居的空間形態、建造材料、民居分布特點及其所體現出的自然、經濟、文化特征進行分類,為其統籌規劃與保護提供科學依據,并建立基于3S技術的山地傳統民居聚落數字化信息庫。對中山鎮民居的規劃不僅要考慮到不同民居的分布范圍,更要與當地的土地流轉情況、環境資源整合程度、當地居民生產生活方式的改變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密切結合起來。針對中山鎮山地傳統民居在規劃建設中已經遭到的破壞以及未來開發利用過程中可能遭到的破壞,在確定不同修復方案的基礎上,明確開發利用的風險要素,開展預警評估。在中山鎮的統籌規劃與保護的過程中要以數字化信息庫為基礎,建立數字化動態監測系統,定期對民居消防安全、蟲蟻防治、火災進行檢測工作,樹立保護意識,努力防范災害于未然??傊\用基于3S技術的信息提取、動態監控、數字化分析的管理功能,對中山鎮山地傳統民居實施科學、有效的統籌規劃與保護。
3.3.2 加強中山鎮山地傳統民居文化空間保護與更新
中山鎮山地傳統民居具有獨特的使用價值、歷史文化價值和科學藝術價值,是研究當地歷史、文化、民俗不可多得的實物資料,具有重要價值。中山鎮傳統民居文化作為巴渝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其豐富的文化資源,厚重的文化底蘊為江津文化乃至重慶文化都做出了自己的貢獻。在中山鎮傳統民居統籌規劃與保護的過程中,要研究其傳統民居文化的形成機理、演化模式和動力機制,確定影響其傳統民居文化發展的相關因素,在規劃過程中重視對特色民居文化資源的保護。正如路易康所認為的:“未來”要來自“融化”的“過去”;“建筑不是抽象地玩弄無根的‘形’和‘飾’,更重要的是把握當地的文化精神并把它們灌注到設計中去”[5]。所以,在民居的修復和改建過程中,要把傳統民居文化資源與現在的民居形態、民居功能相結合,體現出傳統與現代、人工與自然的協同共生,使當地民居文化空間的開發利用在符合現有的管理機制的基礎上,滿足當地居民需求并帶來更大的利益。在對中山鎮傳統民居進行統籌規劃與保護的過程中,也要與周邊地區的傳統民居規劃進行區別對待,避免近距離雷同與資源浪費,但同時也要探索多區域文化空間開發利用的整合利用,將中山鎮傳統民居文化發揚光大。
3.3.3 加強中山鎮山地傳統民居功能的完善
中山鎮特有的氣候類型對民居隔熱、防潮提出了較高的要求,由于山地傳統民居修建時間較早,在光、熱、室內空氣質量等方面不能滿足現代居民的居住需求,這就要求我們在傳統民居統籌規劃和保護的過程中研究新的采光照明技術,提升光環境質量,使其達到具有良好氣候適應性、節能、健康的目的。新的采光照明技術不僅要有利于既存民居保護,安全性好,還要全面提升傳統民居光環境質量。對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與修復要在利用傳統民居修建技術的基礎上,合理利用山地自然能源來改善傳統民居環境,使傳統民居達到適應氣候、低能耗、居住舒適的目的。針對中山鎮山地傳統民居的室內空氣質量問題,要研究民居功能布置,控制污染源,加強對傳統民居基礎設施進行改造,重點是改廁、改畜、改灶,使室內達到除濕、除臭、防霉的目的,合理處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也有利于提高室內空氣品質。此外,在中山鎮傳統民居修復的過程中所用的建材也要符合綠色建材的選用要求,最終提高居住的舒適性。
3.3.4 加強中山鎮山地傳統民居原真性的保護
中山鎮山地傳統民居建造工藝典型,具有重要的價值。對傳統民居的修復要使其適應當地濕熱多雨的氣候條件,體現出當地的傳統文化;同時要培養傳統建造工藝新一代的接班人,對中山鎮特有的建造技術和工藝進行傳承。當地傳統民居以雙層吊腳樓為主,特有建筑材料有青瓦、竹篾等,要在利用傳統建造技藝的基礎上,優化傳統材料的性能,并使其材料性能得以提升,綜合多項技術措施并擴大傳統材料的使用范圍,對中山鎮特有的竹篾夾墻,圓柱承重結構進行加固,使山地居民的居住環境得到安全保障。對傳統民居的修繕也要保持其原真性,盡量不用新的建筑材料以免破壞原有民居的整體美觀性。
3.3.5 加強中山鎮山地傳統民居的可持續發展
中山鎮遠離鬧市區,經濟發展相對落后,作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的中山鎮旅游業發展并不興旺,對當地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也不明顯。因此,對當地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和可持續發展的研究就顯得尤為重要。這就需要探索中山鎮農業、旅游業和其他產業之間協同共生的模式與方法,探索當地不同產業發展的現狀、未來的變化趨勢和影響因素,對當地山地傳統民居進行合理的空間規劃與整合。在此可以把傳統民居分兩類,一類是保存較好,受人工化、商業化影響較少,基本處于原始狀態的遠郊型;另一類是受人工化、商業化影響較大,傳統民居已經部分破壞或遭受較嚴重的破壞的近郊型。對不同類型的山地傳統民居要進行區別對待和保護利用。中山鎮傳統民居規劃既要注重保護和傳承當地特色,使中山鎮的民居資源得到合理的開發和利用,也要使傳統山地民居的發展與經濟、社會、環境的發展和諧共生,堅持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4 結語
山地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與保護既可以合理開發利用山地傳統民居資源,也可以保留山地傳統民居特色,傳承山地傳統民居歷史文化,提高山地居民的居住生活質量。本文以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中山鎮為例說明如何實現山地傳統民居的統籌規劃與保護,同時也為我國廣闊山地傳統民居的規劃與保護提供了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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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歷史文化名城;規劃設計;建筑設計
中圖分類號:TU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引言:
煙臺具有悠久的歷史,深厚的文化積淀,為省級歷史文化名城。神仙文化、海洋文化、海防重鎮、通商口岸、民族工商業、北方道教全真派發祥地是煙臺的歷史文化特色。煙臺城市特色的創造,就是要從城市的自然地理條件、歷史文化背景、城市風貌、產業經濟基礎、社會生活方式、城市發展條件等方面尋找城市特色要素,以創造富有魅力和活力的城市形象。在規劃設計實踐方面,包括城市總體保護規劃、歷史街區、風景名勝區保護規劃等不同層面;在建筑設計實踐方面,包括文物保護建筑修繕、歷史地段建筑和一般地段新建建筑。希望豐富我國歷史文化名城規劃建筑設計的地方實踐,并對突出城市歷史文化特色有所啟示。
1.工程概況
奇山所城范圍東臨北河街,西靠勝利路,北至南大街,南至南門外大街,總面積約9.10公頃。在歷史文化上重點保護和延續其城市發源地、海防軍事地、古城風貌區的內涵、特征及價值。規劃提出的保護宗旨主要有兩方面,一是整體保護,重現價值,合理開發旅游;二是整治環境,改善設施, 優化居住質量。保護框架的內容為“五個一”:整體保護“一面”——全面保護奇山所的傳統建筑,保存完整的傳統風貌。清理整治“一環”——拆除占用城墻及其遺址的建筑,設提示性的景觀休閑綠地。重點利用“一片”——將奇山所西北部分的傳統建筑整治利用,設立“所城人家”公建設施。設計改造“一點”——與劉子秀舊居傳統風貌相吻合,改造南門外菜市場為文化休閑廣場。景觀整修“一十字”——整治奇山所城大街十字街,展示傳統風貌。
2.規劃內容
本規劃分為三個層次:
1、煙臺市奇山所歷史街區保護規劃,是以奇山所城墻及其遺址范圍內的傳統風貌較集中的區域,面積約為9.10公頃;
2、煙臺古城奇山所歷史街區重點地段整治規劃范圍為沿所城里大街、南門里街和北門里街重點風貌地段,以及有特殊利用可能的風貌地段;
3、重點優秀傳統民居的空間整治和再利用規劃。
3.規劃原則
3.1奇山所歷史街區以生活居住、文化服務、商業服務為主要職能,保護其最集中體現煙臺城市傳統風貌特色的風貌地區。
3.2奇山所歷史街區的保護,其規劃必須符合遺產保護原真性、整體性、可讀性和可持續性的要求。
3.3奇山所歷史街區的保護,其保護的內容按照歷史街區保護規劃的規定執行。包括歷史街區內各級保護范圍劃定、傳統空間格局保護、傳統風貌和風貌要素的保護、建筑高度控制、傳統和特色文化的繼承與傳統經濟的發展等。
3.4奇山所歷史街區的保護,遵循整體保護,合理更新的原則?;军c是充分協調保護與更新、開發旅游與改善居民生活的關系,從發展的人文的角度認識保護的含義,制定具有發展意義的保護規劃。
3.5奇山所歷史街區的保護,遵循客觀經濟規律,合理利用區位差別地塊,以利用促保護。
3.6奇山所歷史街區的保護,以環境景觀改善為先導,逐步穩妥地實現整個街區的保護。
4.具體規劃措施
4.1歷史街區保護規劃
對于歷史文化保護區內,歷史街道、建筑維持原有的標高,保留街區原有的高度關系。合理的政策引導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更新工作順利進行的保證。有利于將有限的資金投入到保護的重點上,并吸引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到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改善居民的生活質量。
(1)利用經濟類政策、行政性政策和法律性政策,利用經濟杠桿協調平衡工作。
歷史地段的保護是公益,嚴禁進行盲目開發。
(2)資金方面以組建專門的管理公司進行資金籌措和經營為主。同時利用好國家財政性撥款、地方財政性撥款、集體單位、社會贊助、區級政府和行政調撥、居民籌款等資金。
(3)設立專門貸款,低于商業貸款的貸款利率,給整治房屋的房主,用于房屋整治與維修。盡量考慮保留老住戶,外遷新住戶。對私房居民,鼓勵自己維修,政府進行補貼,而無力自修的居民,則考慮收購或置換房產,人口外遷。
(4)編制《奇山所歷史街區保護條例》,通過法律手段完善奇山所的保護工作,積極引導和利用開發商的投資。
(5)設立保護基金,對保護工作具有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對嚴重違反保護的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懲罰。
(6)對保存完好的古建筑和按風貌要求重新修復過的風貌建筑保持原樣,采用修繕的保護措施。這類建筑根據其完好的程度可分為兩小類:(A1)完全保持原樣;(A2)略加修繕。
(7)原有建筑風貌基本保留,但門窗已經破損,墻體也有不同程度的破壞的建筑原有建筑結構不動,局部修整改造,采用維修的保護措施。此類建筑根據其維修的程度可分為兩小類:(B1)利用原有框架,修繕門、窗、屋頂、墻體。(B2)房屋結構不動,門、窗、屋頂、墻體等整修。
(8)原有建筑形式基本保留,但門窗已經嚴重破壞,墻體和屋頂也有不同程度的破壞;或者是門窗被重新開設,失去了原有風貌特點;建筑質量較好但風貌欠佳的建筑。保持建筑形體結構,局部改造,采用整修和改造的整治措施。此類建筑根據改造的程度,可分為兩小類:(C1)對嚴重破壞的風貌建筑,恢復其原有格局,加固結構;(C2)對質量較好但風貌欠佳的建筑,按風貌要求重新設計其外型。
(9)保存完好的古建筑和按風貌要求重新修復過的風貌建筑。拆除,按原有風貌設計或留為綠地。
4.2重點地段整治規劃措施
將所城里大街、南門里街和北門里街的沿街建筑立面分解為屋面、墻身、門窗、廂房、入口和臺階六要素,根據保存程度分別進行修繕、維修、整修和改造。
(1) 拆除沿南大街的與街區風貌沖突較大的建筑,形成環城綠帶的組成部分、“所城人家”文化休閑廣場及北門廣場。
(2) 拆除沿勝利路的城墻遺址上的建筑,形成為殘缺式保護的城墻景觀。
(3) 將時彥街12、14號(張家祠堂)利用為“所城人家”民俗博物館。
(4) 將所城里大街51號恢復其城隍廟的功能。
(5) 將所城里大街57號利用為海防體系展示館;所城里大街58號利用為城市歷史展示館。
(6) 環城綠帶設計為提示城墻形狀的鋪地與草地結合的形式,結合布置水面和休息座椅。
4.3重點優秀傳統民居的空間整治和再利用規劃
現有的歷史建筑除少量利用為公共建筑,大部分仍保留其居住功能,以增加街區的活力。針對現狀居住情況,采取以下規劃措施:
(1) 所城里大街57號(現為盲人按摩所)
恢復其原來三進式民居院落的格局。 規劃利用為煙臺海防體系展示館。重點整治前院,補建東西廂房,并與前房以連廊相連?;謴驮郝涞那嗍邃伒亍?/p>
(2)時彥街12、14號(現為職業學校)
恢復其原來三進式民居院落的格局。恢復其原來張家祠堂名稱,規劃利用為“所城人家”民俗博物館。修繕建筑外部立面,整修改造內部嚴重影響建筑功能的室內分割,恢復為原來的布局?;謴驮郝涞那嗍邃伒?。
(3)典型民居院落改善設計
拆除違章搭建,恢復基本四合院的兩正兩廂的建筑布局。按兩戶的居住容量設計分配平面,建筑面積各100多平方米。兩戶分入口入戶,共用庭院。合理布局房間功能,正房用作起居、臥室等主要房間,廂房用作廚房等次要房間。在主、廂之間的連接處布置衛生間,提高了居民的居住質量。利用庭院的公共空間,恢復青石板鋪地,布置綠化,改善環境。通過合理設計,進行類似院落的組合。
5.結語
篇7
關鍵詞:歷史街區;改造;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TV213.4文獻標識碼:A
隨著經濟的發展,加速了我國的城鎮化進程,然而一些城市的歷史街區的保護迫在眉睫。城市文化的符號是需要歷史建筑來體現的,它作為城市文化記憶的載體,同時也記錄了這座城市的發展變遷。在快速發展的現代化城市中,有些歷史建筑已經不能滿足現代人的生活需求,大量的歷史建筑遭到廢棄,歷史街區又不去改造,使得歷史街區成為了危險地方,如何將這些歷史街區重新改造,提升其活力,是當前要探討的問題。
1.當前我國歷史街區保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矛盾
1.1 經濟效益與文化效益的矛盾。在我國許多城市中的歷史街區都曾經有過繁榮的經歷,現在仍具有很強的區段優勢,目前大都成為土地增值最高的黃金地段,可觀的經濟效益使之成為城市房地產開發的熱點。因此,許多城市大面積的歷史街區,例如廣州有些歷史街區被拆除或正面臨拆除重建,代之以高利潤的大型公建,或高層住宅樓,而原居民則被安置在較偏遠的,造價低廉的生活區里。這樣,歷史街區中傳統的城市結構和生活形態便完全喪失了。在經濟效益與文化效益發生矛盾沖突時,后者往往顯得微不足道。因此,如何兼顧兩者的關系,達成有機的統一,是一個非常尖銳而亟待解決的問題。
1.2 保護與發展間的矛盾。由于歷史發展的原因,以及我國城市建設上曾經出現的政策性失誤,歷史街區大都呈現了衰落的狀況,生活質量和環境質量已遠不能滿足當前社會的需要。因此,對于歷史街區的保護必須是以發展為前提的,一味地強調原封不動的保護是沒有現實存在的基礎的。
1.3 保護與開發利用間的矛盾。目前,開發旅游業已成為保護利用歷史街區的一個常用而有效的手段,但同時必須做好量和度的把握,必須明確歷史街區的保護與發展的目的最終是為了使居住者能夠高質量地安居樂業。因此,避免片面地將歷史街區保護與開發旅游資源,獲取經濟效益緊密聯系,從而造成旅游污染。單純為了旅游,當地居民會徹底改變原來的生活方式,放棄傳統的職業和活動,商店里會擺滿旅游紀念品而不經營居民生活必需品。興建現代旅游設施,如賓館、飯店、停車場等,將逐步損壞歷史街區的獨特風貌和整體形象。目前,已有不少街區旅游壓力明顯加大,出現街區原有性質的改變和傳統風貌的消退。[1]
2.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改造規劃
2.1 當前歷史街區的形態特征。
(1)遺存建筑。歷史文化街區中的遺存建筑是反映歷史文化街區的主要構成要素,是其價值特色的重要載體,是反映地域文化和歷史文化的集中體現。不同的自然地理環境,歷史環境孕育著千姿百態的建筑。歷史文化街區內的建筑總類復雜,質量多樣,總體來說分為以下幾種:
保護建筑:具有較高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規劃認為應按文物保護單位保護方法進行保護的建(構)筑物。
歷史建筑:對歷史建筑,要堅持“最大程度的保護,最小程度的限制”的原則,根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附則中對歷史建筑的定義,是指經城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護價值,能夠反映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也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筑物、構筑物。歷史建筑的風貌和價值是有的,但是介于文保單位和普通傳統民居之間,對于歷史建筑要進行掛牌注冊,依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標準進行保護。
傳統民居:是指除了保護建筑和歷史建筑之外的傳統歷史風貌的建筑。對于整個歷史街區來說,其個體藝術和文化價值并不十分突出,但是歷史街區的整體的“鮮明的城市肌理”正是傳統民居和其他歷史建筑相得益彰的共存,才形成了歷史街區整體的賞心悅目。
近現代建筑:隨著時代的發展,近現代建筑作為文化遺產的一部分,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對于歷史的尊重,對文化遺產的負責,應該加強對近現代建筑的保護和利用。
(2)重要的歷史構筑物。如古城墻,古棧道,古地道,古倉庫,堤壩等等在歷史上發生過重要作用的構筑物。其本身是重要的歷史文化遺存,同時是歷史街區的重要構成要素,蘊藏著重要的歷史信息和文化價值,因此有必要對其進行保護。
(3)街巷。由于歷史功能、自然環境、民族風俗習慣的不同,不同的歷史文化街區展現了不同的街巷內容。街巷主要形態包括了街、巷、弄及其他公共空間等,是歷史文化街區中人們居住生活、商業交往、游憩觀賞的主要公共活動空間,影響著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格局的重要因素。街巷空間的空間尺度,居住生活類型,建筑營造的空間層次、街巷鋪地、綠化環境和依托其存在的環境要素都是應保護的對象。
(4)空間格局。歷史文化街區的空間格局是指其所處歷史城市的總體布局形式、體現城市的肌理和風格??臻g格局一方面反映著不同自然條件,地域環境,如地形地貌、氣候、水源的影響對城市布局形式的影響;另一方面,也反映著不同歷史時期經濟文化的歷史形態。在對空間格局進行保護時,應聯系歷史文化街區與周邊歷史片區,歷史文化街區整體性及其在歷史城市中的區位作用、重要歷史景觀節點及城市其他重要構成要素等,以保持歷史城市的空間布局特色。如北京城的中軸線格局,張家口上下堡和東西太平山,長城等自然歷史環境下形成的古商道格局。[2]
2.2保護與改造的具體措施。
(1)建筑高度控制?!稓v史文化名城保護規范》規定保護規劃必須控制歷史城區內的建筑高度。在分別確定歷史城區建筑高度分區、視線通廊內建筑高度、保護范圍和保護區內建筑高度的基礎上,應制定歷史街區的建筑高度控制規定。歷史文化街區是傳統特色風貌的集中地段,一般而言,歷史文化街區內的建筑多為低層建筑,維持這種宜人的尺度和空間輪廓是必須和必要的。保護區內的高度控制主要依據如下:①根據歷史文化街區的整體保護要求,劃定不同層次的高度控制。②視線分析,將各個保護對象作為視線焦點進行視線分析,以保證保護對象周邊環境達到高度要求,使其周邊環境和諧統一。③根據視線分析做出平面的高度控制。對于建筑物的高度控制,根據不同的建筑等級和層次,規定建筑的檐口高度,建筑的整體高度,建筑的層數控制等。相應的,對影響建筑高度較為明顯的附屬物也應有必要的要求。
(2)重要歷史構筑物的改造保護。
重要的歷史構筑物:如古城墻,古棧道,古地道,古倉庫,堤壩等等在歷史上發生過重要作用的構筑物。對這些構筑物要遵循文物保護的原則,保證其原真性,對其現狀遺存進行評估,針對其保存的良好程度,進行不同的保護,并應合理利用。對待已經湮滅的歷史構筑物,要進行基址提示。反對盲目地重建,要根據歷史遺存保存現狀進行有選擇的修復,否則不僅破壞了歷史信息的真實性,還浪費了資源。
(3)傳統街巷的改造保護。整體保護和分級保護的原則,保護街巷格局和街巷風貌,不得隨意改變街巷的尺度、走向和名稱。一般保護要求如下:①保護街巷立面、高處俯瞰的屋頂肌理等空間界面的歷史文化風貌特征。②根據核心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地帶的相應要求,保護沿街傳統建筑和歷史風貌,整治沿街的建筑,使其與傳統風貌相協調。③保護街巷空間的連續性、立面及節奏韻律。④新設置的路燈、指示牌、招牌、垃圾桶等街道家具市政設施應妥善設計,其風格、材料、色彩應與保護區的整體環境和氛圍相協調。盡可能使各種管線入地,妥善設置相關的地面設施使其不影響街巷和建筑景觀環境。⑤街巷的鋪裝不宜隨意更改, 在進行基礎設施改造時盡力避免對街巷原始鋪裝的破壞,對待已經破壞改造的鋪裝,更新地面鋪裝材料,使其與傳統街道環境相協調。
(4)院落形態的改造保護。保護院落的完整性,不能隨意改變院落的空間布局和形式。對于院落內的建筑朝向,大門的朝向和位置,院落內的影壁等組成部分要完整保護,不得隨意拆除和改建。建立院落保護檔案,對院落格局、建筑現狀做出總體評價,并進行分級,對不同級別的院落進行不同層級的保護。
(5)建筑的改造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在保護之前,建筑主要包括文保單位建筑和未經確定的歷史建筑以及其他民居建筑。
2.3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改造保護。
社會環境條件是逐漸變化的,要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需要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所依托群體的特殊性。在進行保護時,必須尊重這種遺產所必須遵從的習俗和儀式。保護是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發揚,因此必須加強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公眾的保護意識和自覺行動。要將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結合起來,深入挖掘物質遺產的歷史、文化、藝術內涵,綜合保護文化空間本身及其蘊含的非物質文化價值。在實際工作當中,應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研,建立完整詳盡的檔案。保護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空間載體,如重要的歷史遺跡、紀念物,對于已經消失的歷史場所要有條件的恢復其功能,如戲臺、戲樓、廟宇、祠堂等等。[3]
3.小結
對歷史街區文化的改造保護,就是保護我們自己,這樣,才能使我們的悠久文化得以長生,子孫后代才能享用幾千年來的精神文化。科學合理利用,才能實現有品質、長久的發展,才能讓人民群眾享受到保護的碩果,才能提高和擴大保護的意識和主體范圍,實現保護和發展的共生。
參考文獻
[1]王景慧.城市規劃與文化遺產保護[J].城市規劃,2006(11)
篇8
面對這一豐厚的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的責任非常重大,同時,如何利用好先輩留下的珍貴財富發展好旅游業,也同樣具有重大意義。在各級領導、專家學者、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下,古城的保護和旅游業的發展走過了一個從自發到自覺、逐漸理性的過程。從1997年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成功之后,國家、省、市各級對古城保護和旅游產業的發展給予了高度重視。2000年,全省調整產業結構“1311”項目中,將古城列入全省旅游業發展的十大旅游景區。2004年全省旅游產業工作會議上,將古城作為全省旅游產業重點支持發展的兩大龍頭之一。2003年晉中市開始實施雙百項目,古城旅游業項目和縣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連續兩年被列入全市雙百項目,主要內容有:古城旅游綜合開發項目,包括8大類46項工程,總投資為4.58億元;城市集中供熱供氣項目,總投資2.27億元;康寧街拓寬及商業開發項目,總投資15000萬元;污水處理廠項目,總投資4300萬元;古城旅聯實業公司文廟開發項目,總投資3200萬元;中學新校建設項目,總投資1.3億元;麗澤苑大酒店新建項目,總投資3100萬元。從1997年之后,國家、省、市三級計劃部門加大了對發展旅游業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共給予投資8150萬元,其中國家4850萬元,省2820萬元,市480萬元。所有這些支持,都對這樣一個基礎薄弱、財力緊張的地區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時歷屆縣委、政府充分審視分析和深刻認識到“古城存在的唯一性、古城保護的完整性、古城文化的厚重性、古城景點的多樣性、古城內部的混合性”這樣一些基本特征,積極借鑒國內外成功經驗,堅持以人為本的施政觀念和經營城市的發展理念,從解決發展過程中體制、機制、資金、技術等方面的問題著手,走出了一條保護與開發并舉、建設與管理并重的路子,最終實現了文物保護、旅游發展、城市建設共贏的目標。在短短的幾年間,古城以其豐富多彩、古色古香的人文景觀,成為國內外游人向往的旅游勝地,旅游產業有力地拉動了縣域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如今的古城,已經成為展示中國漢民族文化的大型博物館,成為我縣經濟與社會持續發展的拉動力,成為全省的旅游龍頭。2004年,古城共接待國內外游客63萬人,門票收入4800萬元,旅游及相關產業綜合收入4.3億元,分別是1998年的20倍、25倍和18倍。分析古城旅游業的發展,大致有這樣幾個方面:
一、堅持保護為主的原則,全面夯實旅游發展的基礎
縣在發展旅游產業的過程,始終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
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始終遵循保護文物就是對歷史負責、對未來負的思想,始終遵循保護文物就是發展旅游的理念,全方位地加強文物保護工作。
一是實施依法保護。在省、市的高度重視下,1998年11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頒發了《古城保護條例》,這是全國第一個針對歷史文化名城和遺產保護的省級立法,這一條例成為縣保護古城的法律依據,成為制定縣城建設規劃、古城保護規劃、旅游發展規劃和古城保護管理制度的大綱。根據《古城保護條例》,經山西省政府批準,先后出臺了《縣縣城總體規劃》和《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02年縣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傳統建筑和歷史街區保護的若干規定》和《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集中管理辦法》;針對古城內消防設施失天不足的問題,縣政府制定出臺了《加強文物單位、古城區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和《古城內電氣線路改造的方案》。特別是最近以來,以市政府文件上報省政府《古城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整改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得到了省領導的高度重視,張寶順省長親自做出批示,梁濱副省長組織召開了專門協調會予以研究解決。所有這些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案的出臺,使文物保護工作更具操作性,更加具體化,促進了文物保護法制化進程。近幾年來,根據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制度和規定,堅持“修舊如舊、以存其真”的方針,縣先后對古城內主要街道兩側的房屋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實施了維修,拆除了不協調建筑,有效制止了亂拆亂建和破壞性建設,保護了古城完整的風貌。
二是實施古城內單位和人口搬遷工程。1998年以前,古城內有近5萬常駐人口,多數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聚集在古城內,人口密度比上海、北京等大城市高出十幾倍,超負荷的人口密度對保護古城、管理城市及發展旅游帶來了很大的困難。為減輕古城人口承載壓力,縣把古城內單位和人口搬遷作為有效保護古城的重要舉措,做為市政建設的重點,持續予以推進。1997年底,縣委、政府、人大、政協率先遷出了古城,至2004年共帶動80余個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搬出古城,累計投資2億多元,直接或間接帶動古城內2萬多人口外遷,古城內人口減少到現在的2.7萬人,為保護古城、發展旅游創造了寬松的條件。
二、堅持政府主導和市場運作并重的原則,大力推進旅游產業化發展
旅游是一種特殊的產業,發展旅游產業是一項系統工程。在此過程中,縣縣委、政府在充當旅游市場建設與發展主角的同時,積極運用市場經濟法則,引導全社會支持和發展旅游,二者互為補充,互相促進,大大加快了古城旅游業的快速興起和發展壯大。
一是文物景點保護實施政府主導。古城與其它景點、景區不同,有它的特殊性,是文化內涵性旅游城市,是以文物、文化資源為主的旅游城市。特別是古城內,既是居住區,也是旅游區,是一個社區和景區特征皆有的混合體,因而,旅游市場管理具有不同于其它旅游勝地的特殊性。鑒于此,文物景點開發和文物保護必須以政府為主導。近幾年來,縣政府先后投資4000余萬元,對古城墻、雙林寺、日升昌、鎮國寺等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了維修,實施了護城河、環城路、城門綜合整治工程;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的形式,完成投資5000多萬元,對文廟、縣衙署、城隍廟實施修復,如今都開辟成為景點向游人開放,成為古城的骨干景點。
二是歷史街區開發吸引社會力量。為了更好地保護古城內一大批古民居、古建筑,縣從明清街國有房產經營權轉讓入手,探索政府指導下的社會化發展旅游產業的路子,通過政府出政策、定規劃,利用社會力量實施了明清街修復,形成了如今的旅游產業街。以此為契機,采取經營權轉讓和產權拍賣兩種辦法,先后對古城內20余處古建筑產權和100余處古建筑經營權進行了公開拍賣,拍賣之后,按照古城保護方面的規定和旅游發展的規劃,統一制定維修方案,并嚴格監督其維修和利用,先后對西大街、東大街、衙門街、城隍廟街、北大街等古城區實施了修復。這樣的舉措,不僅彌補古城維修保護資金的不足,而且加快了旅游產業化發展。近幾年全社會用于古城保護的資金達2.5億元,建成了特色購物、特色餐飲、特色住宿、特色娛樂等方面的6條旅游產業街,發展了400余輛旅游車輛,建成了40余家具有傳統風情的民俗賓館、民俗客棧,開辦了80余家旅游購物店鋪,形成了20個景點,旅游及相關行業從業人員達到4萬余人,在拉動居民增收、安置國有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就業等方面發揮了旅游業獨特的幅射力。
三是旅游配套建設依靠市場運作。吃、住、行、游、購、娛是旅游業的六大要素,但由于古城基礎設施建設比較薄弱,在旅游快速發展的同時,顯露出配套不健全、要素不完善的問題,這是制約古城旅游業發展壯大的主要因素。對此,縣采取練內功提高服務水平、出政策吸引市場投資兩種方法,發展旅游要素市場中的薄弱環節。一方面,縣委、政府鼓勵民營企業大戶,積極投資旅游接待設施,發展綠色環保產業,2003年以來,全縣新建成了3家星級以上標準的賓館,其中投資近8000萬元的麗澤苑國際大酒店具備四星級標準,2004年9月份國際攝影大展前已經正式投入運營;還有在建的4家星級賓館預計2005年投入運營。另一方面,為了提高古城內民俗賓館接待服務水平,創出地方傳統特色,經過省質量技術局審核,通過了《古城民俗客棧星級評定標準》,這是我國唯一的地方傳統客棧評定標準,對縣民俗客棧特色化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目前已有6家民俗客棧通過了星級評定。2004年年底,縣聘請我國旅游界魏小安等專家和權威規劃單位,開始組織編制《古城旅游發展規劃》,預計2005年8月份完成,該規劃將為縣旅游業實現更快更好的發展提供科學有力的指導。
三、堅持改革創新的原則,全面加強古城保護與利用
古城是世界文化遺產,為了保護好這塊來至不易的金字招牌,并利用好它造福后人,發展旅游業,縣在體制、機制的改革和創新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
一是深化管理體制改革。為切實加強對古城內3000余間公房的維修管理,2002年撤消原房管所,成立房管局;為了加強對古城環境衛生的管理,撤消原市容辦,成立環衛局;同年實施了以成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組建古城股份旅游有限公司、實行古城門票“一票制”為主要內容的旅游三項改革,旅游運行管理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h在全國的縣城中第一個成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及城管監察大隊,將8個單位的部分或全部行政處罰權進行集中,執法局及監察大隊成立以來,充分發揮其力量集中、處罰權集中的優勢,組織拆除了2.8萬平方米的違章建筑和不協調建筑,在古城保護、旅游市場管理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古城股份旅游有限公司組建成立以來,發揮其企業融資、項目投資的平臺作用,已經與國家開發銀行簽定了3億多元的古城保護、旅游開發項目貸款,開發了建筑面積近4000平方米的星級民俗客棧;古城門票實行“一票制”以來,有效解決了部分景點私設回扣、擾亂旅游市場的問題。
2004年12月份,縣根據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要求,徹底理順了文物保護管理體制,成立了“世界文化遺產古城保護管理委員會”,由縣長擔任委員會主任,全面負責全縣文物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為縣政府的常設機構,辦公室主任由文物局局長兼任。目前,古城文物保護、旅游開發已經形成了“管委會全面負責保護、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旅游局負責旅游行業管理、宣傳促銷等工作,旅游公司進行旅游項目開發、經營等工作,執法局負責城市行政執法管理等工作”的管理運行模式。
二是創新經營城市辦法。為了整合城市資源,加快古城保護和新城建設,縣實行了國有土地集中儲備制度,創新經營國有土地、房產和廣告權等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模式,把國有閑置資產推向市場。先后拍賣了縣人大、水務局、財政局、交通局、農機中心等10多處房產,拍賣了新城區近400畝國有土地,為政府籌集了6000余萬元的建設資金。僅2003年以來,利用市場運作的方式,鋪開了3個上億元的住宅小區建設工程,政府投入鋪開了三大類40余項文物保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旅游開發工程。同時,將城市公交線路運營權、道路廣告經營權等無形資產進行了拍賣,城市公共服務業主要依靠社會資金實現了快速發展。
四、堅持綜合整治的原則,全面改善古城環境
古城因其古老的建筑和彌足珍貴的價值而聞名,同時,也因其古老而暴露出基礎設施建設先天不足的問題,成為社會各界、新聞媒體關注的焦點,成為古城保護、管理和利用中最大的瓶頸制約。曾經一度時期,古城內建筑破舊不堪,道路坑凹不平,街上電桿如林,空中線纜如網,新城區交通不暢。針對這一系列問題,縣從1998年開始,按照“保護古城、改造舊城、建設新城”的城市建設思路,一以貫之地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經過幾年的努力,取得了明顯成就。
一是中小街巷改造初見成效。古城內共有200條大中小街巷,按照先大后小的順序,投資7000余萬元,對古城內86條主要道路進行了硬化,部分街道進行了線路入地和上下水改造,極大改善了古城內面貌。
二是古城消防得到加強。1998年以前,古城內只有3個消防栓,目前已達到45個,并結合古城內道路改造,對部分主要消防供水管網也進行了改造。新購置了一部小型消防車,解決了大型消防車難以進入古城的問題。結合城網改造,對古城內臨街古建筑的電氣線路進行了阻燃改造處理,不僅美化了環境,而且消除了電氣線路老化帶來的火災隱患。
三是新城建設初具框架。為加快新城建設,近幾年共投資5000余萬元,建設了貫通新城東西的柳根路、連接祁臨高速公路的引線和康寧街,東城區新建了東關大街,古城繞城墻新建了環城路,新城外新建了外環路,構筑了四通八達的道路網絡,進一步拓展了新城發展空間,加快了新城開發。目前,東部形成了以中學、人武部等單位為主的東城新區,西部有在建的天鴻家園住宅小區、行政審批大樓和即將投資開發的柳根花園住宅小區,南部形成了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居民住宅為主的新城區。
四是綠化亮化取得進展。近幾年投資300多萬元,對古城內的主要街道安裝了仿古路燈,古城內的部分民俗賓館、飯店、商店自已投資安裝了高檔的宮燈和風景燈,現在整座古城夜間燈火通明。先后對高速公路引線、康寧街、柳根路、順城路等新城主要道路實施了標準較高的亮化工程,別是高速公路引線和康寧街已經成為新城區的一大夜景。同時,積極發展城市公共綠化事業,建成了北門外廣場、峰巖廣場、柳根路小游園等10余處綠地,30余個單位進行了高標準綠化,縣城綠化面積由1998年的人均不足1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3.5平方米,城市環境明顯改善。
五是旅游廁所建設取得突破。古城旅游廁所少、標準低,是游客和社會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2004年,縣投資300余萬元,新建了7處星級廁所,改造了500余處居民旱廁,不僅方便了廣大游客,而且凈化了古城空氣。
多年來,縣在處理古城保護、管理、利用三者之間的關系方面做了許多積極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較好地保護了古城這一世界文化遺產,弘揚了漢民族文化,促進了以旅游為龍頭的縣域經濟結構調整,也對全市、全省的旅游起到了拉動作用。但是,縣在發展旅游的同時,也面臨著種種壓力和困難。
一是古城消防設施先天不足。2.25平方公里的古城內多數為磚木結構建筑,年久失修,耐火等級低,而且古城內沒有消防站,供水管網壓力不夠,電氣線路老化現象嚴重,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去消除隱患。
二是古城內道路急需改造。盡管近幾年來,古城內主要街道得到全部硬化,部分已經纜化,但古城內還有近120條中小街巷未實施改造,嚴重影響到古城的旅游環境。
三是古城內企事業單位搬遷任務繁重。古城內目前仍有10余個企事業單位尚未外遷,其中柴油機廠、第二針織廠、泉永棉織集團、農機公司等國有集體企業由于包袱過重,改制難度大,直接影響到搬遷進程。法院、公安局等單位由于資金緊張,無力新建,搬遷也面臨很大困難。這些企事業單位的建筑與古城風貌極不協調,需要盡快搬遷。
四是旅游要素市場還不完善。盡管縣目前已經基本能夠滿足游客吃、住、行、游、購、娛的需求,但多數游客反映,古城缺少娛樂項目,缺少大規模、系列化的旅游購物市場,滿足不了游客的多元化消費需求。
基于以上問題,建議省政府從保護古城不僅僅是人民的責任,也是全省人民乃至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的角度出發,舉全省之力,保護古城。具體應集中研究幫助解決以下兩方面的問題。
1、配套政策問題。一是古城保護費征收政策。建議將古城保護費納入古城旅游門票之內,通過適當提高古城門票價格,確定一個合理的古城保護費標準。古城保護費實行專款專用,嚴格用于古城的保護,其正體現“遺產保護,人人有責”。二是招商引資政策。對凡到投資開發、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的項目,省發改委、國土、工商、經貿、環保、金融等部門在項目立項、規劃審批、土地征用及銀行貸款等方面應給予傾斜照顧,簡化審批手續,簡化辦事程序,促使盡快成為外商投資的熱地。三是作為一個特殊的縣份,在城維費提取比例上,應該享受地市級標準和政策。四是仿照地市級政府所在地的模式,在城內設立街道辦事處,加強對社區市民的教育管理。
2、綜合支持問題。建議在今后三到五年內,省直有關部門充分發揮各自的部門職能優勢,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幫助支持實施一攬子工程項目。旅游部門重點加強對旅游業發展的業務指導,幫助培養和引進各類旅游高級管理人才;文物部門傾斜文保項目資金,幫助對縣境內雙林寺、鎮國寺、文廟、慈相寺等國家重點文保單位進行搶救性保護建設;建設部門逐年加大對縣城市維護費的資金扶持力度;省經貿委等部門對柴油機廠、棉織廠、二針等古城內企業批準執行計劃內破產,享受計劃內破產政策補貼;勞動部門對上述企業的職工采取失業基金補貼政策或者下崗工人出再就業中心給予補貼政策,幫助完成這些企業的搬遷改造;交通部門對城區乃至城周交通要道的建設與養護給予更多的傾斜支持;水利部門把古城防汛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尤其是對縣柳根河綜合整治工程每年給予300——500萬元的項目補助資金;林業部門每年傾斜支持300萬元的綠化項目資金,以加快古城及新城綠化建設步伐,盡快改善生態環境;電力部門對古城內中小街巷纜化硬化給予更多的資金扶持,幫助h在2——3年內全部對中小街巷進行硬化改造,對電力、電信、電視等三電線路全部完成地埋,上下水全部配套,切實改善古城基礎設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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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一豐厚的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的責任非常重大,同時,如何利用好先輩留下的珍貴財富發展好旅游業,也同樣具有重大意義。在各級領導、專家學者、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下,古城的保護和旅游業的發展走過了一個從自發到自覺、逐漸理性的過程。從年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成功之后,國家、省、市各級對古城保護和旅游產業的發展給予了高度重視。年,全省調整產業結構“1311”項目中,將古城列入全省旅游業發展的十大旅游景區。年全省旅游產業工作會議上,將古城作為全省旅游產業重點支持發展的兩大龍頭之一。年晉中市開始實施雙百項目,古城旅游業項目和縣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連續兩年被列入全市雙百項目,主要內容有:古城旅游綜合開發項目,包括8大類46項工程,總投資為4.58億元;城市集中供熱供氣項目,總投資2.27億元;康寧街拓寬及商業開發項目,總投資15000萬元;污水處理廠項目,總投資4300萬元;古城旅聯實業公司文廟開發項目,總投資3200萬元;中學新校建設項目,總投資1.3億元;麗澤苑大酒店新建項目,總投資3100萬元。從年之后,國家、省、市三級計劃部門加大了對發展旅游業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共給予投資8150萬元,其中國家4850萬元,省2820萬元,市480萬元。所有這些支持,都對這樣一個基礎薄弱、財力緊張的地區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時歷屆縣委、政府充分審視分析和深刻認識到“古城存在的唯一性、古城保護的完整性、古城文化的厚重性、古城景點的多樣性、古城內部的混合性”這樣一些基本特征,積極借鑒國內外成功經驗,堅持以人為本的施政觀念和經營城市的發展理念,從解決發展過程中體制、機制、資金、技術等方面的問題著手,走出了一條保護與開發并舉、建設與管理并重的路子,最終實現了文物保護、旅游發展、城市建設共贏的目標。在短短的幾年間,古城以其豐富多彩、古色古香的人文景觀,成為國內外游人向往的旅游勝地,旅游產業有力地拉動了縣域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如今的古城,已經成為展示中國漢民族文化的大型博物館,成為我縣經濟與社會持續發展的拉動力,成為全省的旅游龍頭。年,古城共接待國內外游客63萬人,門票收入4800萬元,旅游及相關產業綜合收入4.3億元,分別是年的20倍、25倍和18倍。分析古城旅游業的發展,大致有這樣幾個方面:
一、堅持保護為主的原則,全面夯實旅游發展的基礎。
縣在發展旅游產業的過程,始終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始終遵循保護文物就是對歷史負責、對未來負的思想,始終遵循保護文物就是發展旅游的理念,全方位地加強文物保護工作。
一是實施依法保護。在省、市的高度重視下,年11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頒發了《古城保護條例》,這是全國第一個針對歷史文化名城和遺產保護的省級立法,這一條例成為縣保護古城的法律依據,成為制定縣城建設規劃、古城保護規劃、旅游發展規劃和古城保護管理制度的大綱。根據《古城保護條例》,經山西省政府批準,先后出臺了《縣縣城總體規劃》和《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年縣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傳統建筑和歷史街區保護的若干規定》和《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集中管理辦法》;針對古城內消防設施失天不足的問題,縣政府制定出臺了《加強文物單位、古城區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和《古城內電氣線路改造的方案》。特別是最近以來,以市政府文件上報省政府《古城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整改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得到了省領導的高度重視,省長親自做出批示,副省長組織召開了專門協調會予以研究解決。所有這些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案的出臺,使文物保護工作更具操作性,更加具體化,促進了文物保護法制化進程。近幾年來,根據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制度和規定,堅持“修舊如舊、以存其真”的方針,縣先后對古城內主要街道兩側的房屋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實施了維修,拆除了不協調建筑,有效制止了亂拆亂建和破壞性建設,保護了古城完整的風貌。
二是實施古城內單位和人口搬遷工程。年以前,古城內有近5萬常駐人口,多數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聚集在古城內,人口密度比上海、北京等大城市高出十幾倍,超負荷的人口密度對保護古城、管理城市及發展旅游帶來了很大的困難。為減輕古城人口承載壓力,縣把古城內單位和人口搬遷作為有效保護古城的重要舉措,做為市政建設的重點,持續予以推進。年底,縣委、政府、人大、政協率先遷出了古城,至年共帶動80余個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搬出古城,累計投資2億多元,直接或間接帶動古城內2萬多人口外遷,古城內人口減少到現在的2.7萬人,為保護古城、發展旅游創造了寬松的條件。
二、堅持政府主導和市場運作并重的原則,大力推進旅游產業化發展。
旅游是一種特殊的產業,發展旅游產業是一項系統工程。在此過程中,縣縣委、政府在充當旅游市場建設與發展主角的同時,積極運用市場經濟法則,引導全社會支持和發展旅游,二者互為補充,互相促進,大大加快了古城旅游業的快速興起和發展壯大。
一是文物景點保護實施政府主導。古城與其它景點、景區不同,有它的特殊性,是文化內涵性旅游城市,是以文物、文化資源為主的旅游城市。特別是古城內,既是居住區,也是旅游區,是一個社區和景區特征皆有的混合體,因而,旅游市場管理具有不同于其它旅游勝地的特殊性。鑒于此,文物景點開發和文物保護必須以政府為主導。近幾年來,縣政府先后投資4000余萬元,對古城墻、雙林寺、日升昌、鎮國寺等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了維修,實施了護城河、環城路、城門綜合整治工程;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的形式,完成投資5000多萬元,對文廟、縣衙署、城隍廟實施修復,如今都開辟成為景點向游人開放,成為古城的骨干景點。
二是歷史街區開發吸引社會力量。為了更好地保護古城內一大批古民居、古建筑,縣從明清街國有房產經營權轉讓入手,探索政府指導下的社會化發展旅游產業的路子,通過政府出政策、定規劃,利用社會力量實施了明清街修復,形成了如今的旅游產業街。以此為契機,采取經營權轉讓和產權拍賣兩種辦法,先后對古城內20余處古建筑產權和100余處古建筑經營權進行了公開拍賣,拍賣之后,按照古城保護方面的規定和旅游發展的規劃,統一制定維修方案,并嚴格監督其維修和利用,先后對西大街、東大街、衙門街、城隍廟街、北大街等古城區實施了修復。這樣的舉措,不僅彌補古城維修保護資金的不足,而且加快了旅游產業化發展。近幾年全社會用于古城保護的資金達2.5億元,建成了特色購物、特色餐飲、特色住宿、特色娛樂等方面的6條旅游產業街,發展了400余輛旅游車輛,建成了40余家具有傳統風情的民俗賓館、民俗客棧,開辦了80余家旅游購物店鋪,形成了20個景點,旅游及相關行業從業人員達到4萬余人,在拉動居民增收、安置國有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就業等方面發揮了旅游業獨特的幅射力。
三是旅游配套建設依靠市場運作。吃、住、行、游、購、娛是旅游業的六大要素,但由于古城基礎設施建設比較薄弱,在旅游快速發展的同時,顯露出配套不健全、要素不完善的問題,這是制約古城旅游業發展壯大的主要因素。對此,縣采取練內功提高服務水平、出政策吸引市場投資兩種方法,發展旅游要素市場中的薄弱環節。一方面,縣委、政府鼓勵民營企業大戶,積極投資旅游接待設施,發展綠色環保產業,年以來,全縣新建成了3家星級以上標準的賓館,其中投資近8000萬元的麗澤苑國際大酒店具備四星級標準,年9月份國際攝影大展前已經正式投入運營;還有在建的4家星級賓館預計年投入運營。另一方面,為了提高古城內民俗賓館接待服務水平,創出地方傳統特色,經過省質量技術局審核,通過了《古城民俗客棧星級評定標準》,這是我國唯一的地方傳統客棧評定標準,對縣民俗客棧特色化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目前已有6家民俗客棧通過了星級評定。年年底,縣聘請我國旅游界魏小安等專家和權威規劃單位,開始組織編制《古城旅游發展規劃》,預計年8月份完成,該規劃將為縣旅游業實現更快更好的發展提供科學有力的指導。
三、堅持改革創新的原則,全面加強古城保護與利用。
古城是世界文化遺產,為了保護好這塊來至不易的金字招牌,并利用好它造福后人,發展旅游業,縣在體制、機制的改革和創新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
一是深化管理體制改革。為切實加強對古城內3000余間公房的維修管理,年撤消原房管所,成立房管局;為了加強對古城環境衛生的管理,撤消原市容辦,成立環衛局;同年實施了以成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組建古城股份旅游有限公司、實行古城門票“一票制”為主要內容的旅游三項改革,旅游運行管理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縣在全國的縣城中第一個成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及城管監察大隊,將8個單位的部分或全部行政處罰權進行集中,執法局及監察大隊成立以來,充分發揮其力量集中、處罰權集中的優勢,組織拆除了2.8萬平方米的違章建筑和不協調建筑,在古城保護、旅游市場管理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古城股份旅游有限公司組建成立以來,發揮其企業融資、項目投資的平臺作用,已經與國家開發銀行簽定了3億多元的古城保護、旅游開發項目貸款,開發了建筑面積近4000平方米的星級民俗客棧;古城門票實行“一票制”以來,有效解決了部分景點私設回扣、擾亂旅游市場的問題。
年12月份,縣根據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要求,徹底理順了文物保護管理體制,成立了“世界文化遺產古城保護管理委員會”,由縣長擔任委員會主任,全面負責全縣文物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為縣政府的常設機構,辦公室主任由文物局局長兼任。目前,古城文物保護、旅游開發已經形成了“管委會全面負責保護、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旅游局負責旅游行業管理、宣傳促銷等工作,旅游公司進行旅游項目開發、經營等工作,執法局負責城市行政執法管理等工作”的管理運行模式。
二是創新經營城市辦法。為了整合城市資源,加快古城保護和新城建設,縣實行了國有土地集中儲備制度,創新經營國有土地、房產和廣告權等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模式,把國有閑置資產推向市場。先后拍賣了縣人大、水務局、財政局、交通局、農機中心等10多處房產,拍賣了新城區近400畝國有土地,為政府籌集了6000余萬元的建設資金。僅年以來,利用市場運作的方式,鋪開了3個上億元的住宅小區建設工程,政府投入鋪開了三大類40余項文物保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旅游開發工程。同時,將城市公交線路運營權、道路廣告經營權等無形資產進行了拍賣,城市公共服務業主要依靠社會資金實現了快速發展。
四、堅持綜合整治的原則,全面改善古城環境。
古城因其古老的建筑和彌足珍貴的價值而聞名,同時,也因其古老而暴露出基礎設施建設先天不足的問題,成為社會各界、新聞媒體關注的焦點,成為古城保護、管理和利用中最大的瓶頸制約。曾經一度時期,古城內建筑破舊不堪,道路坑凹不平,街上電桿如林,空中線纜如網,新城區交通不暢。針對這一系列問題,縣從年開始,按照“保護古城、改造舊城、建設新城”的城市建設思路,一以貫之地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經過幾年的努力,取得了明顯成就。
一是中小街巷改造初見成效。古城內共有200條大中小街巷,按照先大后小的順序,投資7000余萬元,對古城內86條主要道路進行了硬化,部分街道進行了線路入地和上下水改造,極大改善了古城內面貌。
二是古城消防得到加強。年以前,古城內只有3個消防栓,目前已達到45個,并結合古城內道路改造,對部分主要消防供水管網也進行了改造。新購置了一部小型消防車,解決了大型消防車難以進入古城的問題。結合城網改造,對古城內臨街古建筑的電氣線路進行了阻燃改造處理,不僅美化了環境,而且消除了電氣線路老化帶來的火災隱患。
三是新城建設初具框架。為加快新城建設,近幾年共投資5000余萬元,建設了貫通新城東西的柳根路、連接祁臨高速公路的引線和康寧街,東城區新建了東關大街,古城繞城墻新建了環城路,新城外新建了外環路,構筑了四通八達的道路網絡,進一步拓展了新城發展空間,加快了新城開發。目前,東部形成了以中學、人武部等單位為主的東城新區,西部有在建的天鴻家園住宅小區、行政審批大樓和即將投資開發的柳根花園住宅小區,南部形成了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居民住宅為主的新城區。
四是綠化亮化取得進展。近幾年投資300多萬元,對古城內的主要街道安裝了仿古路燈,古城內的部分民俗賓館、飯店、商店自已投資安裝了高檔的宮燈和風景燈,現在整座古城夜間燈火通明。先后對高速公路引線、康寧街、柳根路、順城路等新城主要道路實施了標準較高的亮化工程,別是高速公路引線和康寧街已經成為新城區的一大夜景。同時,積極發展城市公共綠化事業,建成了北門外廣場、峰巖廣場、柳根路小游園等10余處綠地,30余個單位進行了高標準綠化,縣城綠化面積由年的人均不足1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3.5平方米,城市環境明顯改善。
五是旅游廁所建設取得突破。古城旅游廁所少、標準低,是游客和社會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年,縣投資300余萬元,新建了7處星級廁所,改造了500余處居民旱廁,不僅方便了廣大游客,而且凈化了古城空氣。
多年來,縣在處理古城保護、管理、利用三者之間的關系方面做了許多積極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較好地保護了古城這一世界文化遺產,弘揚了漢民族文化,促進了以旅游為龍頭的縣域經濟結構調整,也對全市、全省的旅游起到了拉動作用。但是,縣在發展旅游的同時,也面臨著種種壓力和困難。
一是古城消防設施先天不足。2.25平方公里的古城內多數為磚木結構建筑,年久失修,耐火等級低,而且古城內沒有消防站,供水管網壓力不夠,電氣線路老化現象嚴重,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去消除隱患。
二是古城內道路急需改造。盡管近幾年來,古城內主要街道得到全部硬化,部分已經纜化,但古城內還有近120條中小街巷未實施改造,嚴重影響到古城的旅游環境。
三是古城內企事業單位搬遷任務繁重。古城內目前仍有10余個企事業單位尚未外遷,其中柴油機廠、第二針織廠、泉永棉織集團、農機公司等國有集體企業由于包袱過重,改制難度大,直接影響到搬遷進程。法院、公安局等單位由于資金緊張,無力新建,搬遷也面臨很大困難。這些企事業單位的建筑與古城風貌極不協調,需要盡快搬遷。
四是旅游要素市場還不完善。盡管縣目前已經基本能夠滿足游客吃、住、行、游、購、娛的需求,但多數游客反映,古城缺少娛樂項目,缺少大規模、系列化的旅游購物市場,滿足不了游客的多元化消費需求。
基于以上問題,建議省政府從保護古城不僅僅是人民的責任,也是全省人民乃至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的角度出發,舉全省之力,保護古城。具體應集中研究幫助解決以下兩方面的問題。
1、配套政策問題。一是古城保護費征收政策。建議將古城保護費納入古城旅游門票之內,通過適當提高古城門票價格,確定一個合理的古城保護費標準。古城保護費實行專款專用,嚴格用于古城的保護,其正體現“遺產保護,人人有責”。二是招商引資政策。對凡到投資開發、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的項目,省發改委、國土、工商、經貿、環保、金融等部門在項目立項、規劃審批、土地征用及銀行貸款等方面應給予傾斜照顧,簡化審批手續,簡化辦事程序,促使盡快成為外商投資的熱地。三是作為一個特殊的縣份,在城維費提取比例上,應該享受地市級標準和政策。四是仿照地市級政府所在地的模式,在城內設立街道辦事處,加強對社區市民的教育管理。
2、綜合支持問題。建議在今后三到五年內,省直有關部門充分發揮各自的部門職能優勢,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幫助支持實施一攬子工程項目。旅游部門重點加強對旅游業發展的業務指導,幫助培養和引進各類旅游高級管理人才;文物部門傾斜文保項目資金,幫助對縣境內雙林寺、鎮國寺、文廟、慈相寺等國家重點文保單位進行搶救性保護建設;建設部門逐年加大對縣城市維護費的資金扶持力度;省經貿委等部門對柴油機廠、棉織廠、二針等古城內企業批準執行計劃內破產,享受計劃內破產政策補貼;勞動部門對上述企業的職工采取失業基金補貼政策或者下崗工人出再就業中心給予補貼政策,幫助完成這些企業的搬遷改造;交通部門對城區乃至城周交通要道的建設與養護給予更多的傾斜支持;水利部門把古城防汛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尤其是對縣柳根河綜合整治工程每年給予300——500萬元的項目補助資金;林業部門每年傾斜支持300萬元的綠化項目資金,以加快古城及新城綠化建設步伐,盡快改善生態環境;電力部門對古城內中小街巷纜化硬化給予更多的資金扶持,幫助在2——3年內全部對中小街巷進行硬化改造,對電力、電信、電視等三電線路全部完成地埋,上下水全部配套,切實改善古城基礎設施條件。
篇10
關鍵詞:傳統街區;歷史保護;商業業態;影響因素;大城市
Abstract:Recently, issues on commercial adaptive use of traditional historic areas are attract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s. During the practice of preservation and renewal, some traditional historic areas in metropolitan cities have made progress on appropriate commercial adaptive use, promoting tourism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influence in their cities. Taking six study areas including Nanluo Guxiang area in Beijing and the New World area in Shanghai, this paper will do analysis of their commercial oper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5 influencing factors to the commercial operation.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soc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level plays a key role, while the types of their commercial operation also has been influenced by other multiple factors.
Key words:historic areas; historic preservation; commercial operation; influencing factors;metropolitan cities
中圖分類號:C9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144(2015)-06-46(8)
近年來,傳統保護類街區更新利用中,來自城市發展更新、社會人口變遷和市場資金回報等方面的客觀因素使得街區的傳統功能發生了不同程度的改變,一些街區原有的商業功能被更新拓展,一些街區的部分居住功被能置換為商業功能。在這樣的背景下,街區更新利用實施和商業經營層面的問題和對策備受關注,街區商業利用對保護的影響也引起了普遍的重視。
本文研究所指的“傳統保護類街區”包括了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古城一般風貌保護區等不同保護級別的傳統風貌街區??紤]到街區的知名度、影響力和相關研究數據的可獲得性,選取了北京南鑼鼓巷[1]、上海新天地[2]、南京1912[3]、福州三坊七巷[4]、成都寬窄巷子[5]、蘇州平江路[6]6處傳統保護類街區作為研究對象(見圖1)。
本文將對這6個街區的商業業態特征(包括商業規模和業態功能結構)進行定性定量的客觀描述,并從歷史文化資源、物質空間形態、周邊商業環境、街區保護更新和社會經濟發展5個方面的相關影響因素對其進行分析,探討這6個街區商業業態發展形成背后的客觀規律和限制因素,以期對國內正在和將要進行保護更新的傳統街區提供一些借鑒與參考。
傳統保護類街區的邊界是一個人為劃定的范圍①,面積跨度較大,最大的蘇州平江路街區有116.5ha,最小的南京1912僅4ha。本文的研究,更多著眼于街區中商業功能的實際用地面積。從在影像圖中實際測定的各街區主要商業使用部分②用地面積來看,規??缍认鄬^小,成都寬窄巷子街區商業用地面積最大(6.7ha),蘇州平江路街區商業用地面積最?。?.2ha)。(見表1)
1.2 街區業態功能結構
對街區主要商業使用部分中店鋪的種類進行統計,可將其業態功能大致分為7種類型③,分別是正餐、一般零售、特色店鋪、休閑娛樂、會館、旅館住宿和其它,研究中統計了各種業態店鋪的數量并計算其構成比例(見表2)。不同的街區業態功能的結構差異較大,正餐、一般零售、特色店鋪、休閑娛樂4種業態所占比例較大。
北京南鑼鼓巷在老北京胡同的改造利用之上,形成了以特色店鋪和休閑娛樂為主的商業功能;上海新天地以傳統里弄為挖掘對象,形成了功能混合的時尚街區;南京1912以總統府和民國傳統建筑為背景,策劃打造為以酒吧和高端餐飲為主的街區;成都寬窄巷子以老成都“慢”生活為核心,形成了以餐飲、休閑娛樂和一般零售為主體的功能;福州三坊七巷以彰顯閩都特色為出發點,形成了以一般零售和特色店鋪為主的業態功能;蘇州平江路商業區在保護傳統生活場景的基礎上適度發展,以零售、特色店鋪和休閑娛樂功能為主。
2 同歷史文化資源的關系
2.1 街區的稀缺性影響商業規模
現代商業功能在傳統街區中的產生和發展,一方面來自街區自身更新利用的資金需求,另一方面也來自其獨特的歷史文化氛圍對商業的吸引。當前,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城市里具有傳統肌理和保留有傳統建筑的片區已經不多。傳統保護類街區作為一種獨特的歷史文化資源,其稀缺性對商業開發利用的吸引是非常顯著的。
本文將市區人均同類歷史地段④面積作為衡量傳統街區在一個城市中稀缺性的度量指標。北京、上海、南京、成都、福州、蘇州市區人均同類歷史地段面積分別為1.08平方米/人、2.01平方米/人、0.23平方米/人、0.13平方米/人、0.47平方米/人、0.96平方米/人。將其同各個街區的商業用地面積對比分析后可以看出,市區人均同類歷史地段擁有量越低,街區的稀缺性越高,街區對商業的吸引越強,因而街區商業面積也越大。其中,上海的數據沒有明顯反應出這個規律,原因是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的劃定標準與其它城市有區別,劃定范圍較大。
2.2 街區內歷史文化資源作為街區商業利用的限制因素
街區內部的歷史文化資源是影響街區商業利用的重要因素,但這種影響具有兩面性:一方面,其作為一種吸引要素促進商業的產生和發展;另一方面,其較高的保護限制條件又會阻礙商業的過度發展。
從文物保護單位數量看,北京南鑼鼓巷、上海新天地、南京1912、成都寬窄巷子、福州三坊七巷、蘇州平江路街區內分別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25處、1處、1處、1處、28處和100余處。將其與街區商業用地比例對比分析不難發現,街區商業用地的比例同街區內文物保護單位的數量呈顯著的負相關關系,文物保護單位數量多的街區商業用地比例反而很小。
從街區一般傳統建筑的保護情況看,街區商業用地比例較大的上海新天地、南京1912和成都寬窄巷子街區,除個別文保單位和少量傳統建筑得到保留外,幾乎完全為拆除重建;而其余3個街區除沿街建筑被部分改造外,大量傳統建筑均得到了較好的保護。
可以看出,街區內歷史文化資源對商業利用的限制作用明顯,同時商業利用對街區保護的真實性會造成較大的破壞。
3 同物質空間形態的關系
3.1 交通可達性對商業業態特征的影響
便利的交通幾乎是所有商業業態發展的必備條件。我國傳統城市的路網密度是很高的,交通可達性非常好。但進入到現代社會以后,隨著機動車交通的發展,傳統街區內由于道路狹窄,機動車交通可達性很差,有的又加上人為禁止機動車通行的管制要求,機動車交通的可達性就更差了。
機動車交通可達性對街區商業規模有一定影響。商業面積較大的上海新天地、南京1912、成都寬窄巷子由于街區規模相對較小,街區內部同周邊城市主干道的聯絡性較好,機動車交通可達性高。街區面積最大的蘇州平江路街區,街區外部兩側的城市主干道相隔一千多米,平江路寬不過三四米,機動車無法進入,內部機動車交通的可達性非常差,其商業面積也最小。(見圖2)
值得注意的是,在街區的眾多商業業態中,正餐業受機動車交通可達性的影響最為顯著,上述機動車交通可達性較強的3個街區正餐業態的比例都在35%以上,明顯高于其它街區,這同餐飲業的選址規律不無關系。學者梁明珠[7]等認為,集客力良好的地區更吸引餐飲業態的聚集,餐廳宜選址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流動量大的地區。
3.2 商業聚集形態對商業業態特征的影響
商業在街區中的聚集形態大致有兩種類型,第一種是沿著某一條主要街道的一側或兩側呈帶狀分布,第二種是在某一較小區域內呈面狀聚集。從研究的6處街區(見圖1)看,面積較大的街區內商業聚集多為前一種形態,面積較小的街區商業聚集多為后一種形態。二者相比,后一種形態下各店鋪間的相互聯系更為緊密,街區商業規模也普遍更大。
4 同周邊商業環境的關系
聚集性是商業發展的普遍規律,本文研究中利用GIS軟件分析統計了6個街區周邊1km范圍內零售行業、賓館酒店和餐飲娛樂三種業態店家數量(見表3)和分布(見圖3),并分析其同街區內部業態功能結構之間的關系。研究發現,街區內部的零售業態和休閑娛樂業態受周邊商業環境的影響比較明顯。
4.1 對街區零售業態的影響
街區周邊1km范圍內商業店鋪的總數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這個區域內商業的繁榮程度,在此范圍內零售店鋪的數量同商業的繁榮程度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街區內零售業態的比例也與商業的繁榮程度具有一定的正相關關系(見圖4)。這表明,在商業繁華的地段,無論在傳統街區內外,零售業態的發展都比較容易。
4.2 對街區休閑娛樂業態的影響
數據對比分析(見圖5)表明,街區周邊賓館酒店的數量同街區內休閑娛樂業態的比例具有顯著的正相關關系。街區周邊賓館酒店的發展同街區內休閑娛樂業態的發展是相互影響的,賓館酒店吸引大量入駐旅客所帶來的消費需求促進了街區內休閑娛樂業態的發展,街區內休閑娛樂業態的發展繁榮也作為一個亮點促使更多的賓館酒店在街區周邊經營發展。
5 同街區保護更新的關系
5.1 街區保護要求影響商業規模
歷史文化街區是當前我國名城保護的三個基本層次之一,其保護要求高于歷史文化風貌區和老城風貌協調區。文物古跡和歷史建筑在歷史文化街區內的用地面積宜達到保護區內建筑總用地的60%以上⑤,上海的歷史文化風貌區⑥保護就無此硬性規定,而是在控規層面的保護規劃編制中根據具體情況劃定保護建筑和保留歷史建筑,南京的老城風貌協調區保護要求就更低。
街區保護要求對街區商業用地比例的影響非常顯著。上海新天地和南京1912街區完全為商業性街區,他們都不屬于歷史文化街區;成都寬窄巷子雖然為歷史文化街區,但其保護更新實際上是按照歷史文化風貌區的限制要求進行的,拆除了大量的老房子,其街區商業用地比例也較高,達21.6%;北京南鑼鼓巷、福州三坊七巷和蘇州平江路為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要求高,其街區商業用地比例均在10%以下。
5.2 街區更新動力機制影響業態功能結構
從街區更新動力機制看,6處街區的更新實施主體各不相同。北京南鑼鼓巷為民間自發形成,政府后期介入管理;上海新天地和南京1912均為民營企業開發經營,其中新天地由香港瑞安集團開發,南京1912由民營合資企業南京東方三采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進行管理經營;成都寬窄巷子、福州三坊七巷和蘇州平江路均屬于政府管控,由政府成立的開發公司負責實際的開發經營。
實施主體的商業規劃對街區業態功能結構有一定影響,尤其是對餐飲業和特色店鋪的影響最為突出。相比其它業態,餐飲業的經營風險小[7],市場需求高,因此特別受到民營企業的青睞;但餐飲業環境容易對街區衛生環境造成污染破壞,一些由政府管控的街區有意排斥餐飲業態進入街區,如福州三坊七巷管委會就明確限制了街區餐飲業態的比例,可見,政府管控的街區中餐飲業態的比例差別較大。特色店鋪多經營文化創意類產品,生產和消費的不確定程度高,營利性和風險性并存[8, 9],在民營企業作為實施主體的街區中其比例不會太高,但其在民間自發形成和政府管理控制形成的街區中比較容易發展到一個較高的水平,如北京南鑼鼓巷和福州三坊七巷。
6 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關系
本文研究選取的6處街區均位于國內經濟發達的大城市,在125座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中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比較靠前,無論是經濟總量還是人均經濟水平均較高,且明顯高于平均水平。
2012年,80處地級市以上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地區生產總值(市轄區)平均為2376億元,上海(19945億元)、北京(17617億元)、南京(6467億元)、蘇州(6048億元)、成都(5732億元)、福州(2084億元)分別排列第1、2、8、10、11、25名;同年,80處地級市以上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市轄區)平均為64164元,蘇州(11628元)、北京(89659元)、南京(88525元)、上海(86995元)、成都(74167元)、福州(70060元)分別排列第5、13、14、15、27、32名,整體排名均比較靠前。
6.1 總體經濟發展水平影響商業規模
從數據對比分析(見圖6)來看,城市總體經濟發展水平對街區商業用地規模有一定的正相關關系。北京、上海的城市總體經濟發展水平在各個方面都遠高于福州,因而南鑼鼓巷、上海新天地的商業用地規模也高于三坊七巷。
但是,總體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是與其它因素共同作用的,尤其是街區的稀缺性。成都、南京雖然城市總體發展水平一般,但由于傳統街區在兩個城市中的稀缺性均較高,因而寬窄巷子和南京1912街區商業用地規模并不??;相反,蘇州雖然城市GDP水平高于南京,與成都相當,但由于蘇州古城保護較好,傳統街區的稀缺性相對不高,因此平江路街區的商業用地規模不大。
6.2 第三產業發展水平影響特色店鋪發展
街區特色店鋪的發展受城市第三產業發展的影響帶動較大,街區特色店鋪的比例同所在城市市轄區第三產業占GDP的比重呈比較明顯的正相關關系(見圖7)。北京雖然第三產業比例最高,但由于被更新利用的歷史文化街區較多,分散了特色店鋪的聚集。蘇州的數據沒有很好地符合這一規律,主要原因是由于其工業相當發達,因此第三產業比重被拉低,但其第三產業的發展水平并不低。這表明,特色店鋪在傳統街區內的大量產生和聚集,一方面同街區獨特歷史文化氣氛有關,另一方面也離不開城市第三產業的整體發展,是三產發展到一定階段必然的產物。
6.3 居民生活水平影響街區休閑娛樂業態發展
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直接影響消費能力和消費觀念,傳統街區內休閑娛樂業態的消費一方面是商品服務本身的消費,一方面也是對文化空間的消費。從對比研究的6個街區(見圖8)看,街區休閑娛樂業態的比例同居民生活水平有一定的正相關關系,休閑娛樂業態在街區中的發展需要以較高的居民生活水平作為支撐條件。其中,南京雖然居民生活水平不算最高,但南京1912街區休閑娛樂業態所占比例最高,這同企業經營下街區以酒吧夜生活為發展方向的策劃定位有密切關系。
6.4 旅游業發展對商業業態特征的影響
傳統街區商業用地規模同城市旅游業發展總體規模有一定的正相關關系(見圖9),但也受其它影響因素的共同作用,尤其是街區的稀缺性。北京、上海雖然旅游業發展總體規模高于南京和成都,但由于其街區的稀缺性遠低于南京和成都,因此南鑼鼓巷、上海新天地的商業用地規模反而低于寬窄巷子和南京1912。
在街區主要的4種商業業態中,特色店鋪和休閑娛樂業態是最受外地游客歡迎的,其服務對象很大程度上都是針對外地游客,因而外地游客的旅游消費對其影響巨大。從統計數據(見圖10)可以明顯看出,這兩種業態在街區所占的比例同境內外旅客人均消費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
7 結語
案例傳統街區所在城市北京、上海、南京、成都、福州總體經濟發展水平在125座國家級名城中非??壳?,街區商業規模和業態構成有賴于其發達的經濟基礎?,F代商業功能設施在傳統保護類街區中是城市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全國其它歷史文化名城不可超越自身發展階段,盲目在傳統保護類街區中進行商業利用和開發。
傳統街區商業規模有天花板效應,單個街區的商業占地面積一般不超過10ha。街區商業規模受歷史文化資源的影響較大:一方面,街區稀缺性高的城市單個街區的商業規模也較大;另一方面,街區內歷史文化資源對街區商業利用的限制作用表明傳統保護類街區(尤其是歷史文化街區)不宜完全進行商業開發利用。街區物質空間形態、保護要求對街區的商業規模也有顯著影響。社會經濟條件發展到一定階段,有實力對傳統保護類街區進行商業利用的城市,也應當對街區的商業規模有所控制,充分考慮實際需求的容量和對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
目前,傳統保護類街區的商業利用中以餐飲、零售、特色店鋪和休閑娛樂4種業態為主。業態構成受到來自街區物質空間形態、周邊商業環境、保護更新動力機制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具體而言,餐飲業態受街區物質空間形態和保護更新動力機制的影響較大,零售業態受街區周邊商業環境的影響較大,特色店鋪受保護更新動力機制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較大,休閑娛樂業態受周邊商業環境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較大。傳統保護類街區商業利用在理性控制總體規模的基礎上,還應當結合各地的具體情況進行業態構成的細致研究,避免完全照搬一些大城市的街區商業經營種類和模式。
注釋:
① 對于北京南鑼鼓巷、成都寬窄巷子、福州三坊七巷、蘇州平江路4處歷史文化街區,其面積就是各地名城保護規劃或街區保護規劃中劃定的街區保護范圍大小。對于上海新天地和南京1912,由于僅占所在城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老城風貌協調區的一小部分,街區面積按照影像圖上實際開發使用的范圍測定。
② 街區內分散的個別商業店鋪不計入測量統計范圍。
③ 該分類參考《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 (GB/T 4754-2002)》、 《零售業態分類標準(GB/T 18106-2004)》,并根據大多數傳統保護類街區的實際情況劃定。其中,特色店鋪也屬于零售業態,但這里特指依托街區獨特的歷史文化資源經營創意類商品制作的店鋪;休閑娛樂包含了正餐之外的小吃、飲料和茶室、咖啡廳、酒吧、KTV等;其它類中包含了辦公服務、書店等。
④ 上海新天地的同類歷史地段指上海市在市區內劃定的12片歷史文化風貌區,南京1912的同類歷史地段指與其緊鄰的總統府性質一樣的歷史文化街區,其余4處街區均指所在城市劃定的歷史文化街區。
⑤ 根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范(2005)》第4.1.1條規定。
⑥ 參見《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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